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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6:37:26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经贸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经贸局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加快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现将我局开展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局立即进行了安排,李书仁局长亲自抓、负总责,聂育甫副局长具体抓,企业股、技术进步负责实施。

一、目前进展情况

1、引导支持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今年我县确定百事达、南方生物、海天蓝波等3企业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海天蓝波、南方生物已经编制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按工作方案组织实施。7月份2家企业已向我局提交审核验收,我局计划8月份请市经贸委到2家企业进行验收。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已被省环保局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该企业拟采用GXEM技术+(多级)氧化塘处理淀粉生产废水,目前正在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

2、氟化工行业发展规划正在进行中。

3、关于辖区内水电站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并与

省、市环保局联网工作。我县水电站历来归水利局管理,我局对全县水电站基本情况不是很熟悉,我县水电站水电站项目建都是水利局审批,水电站项目建设对下泄流量均要求,对于具体业务我局不了解,7月份我们向各乡镇下发调查表,据了解全县有87家水电站企业。对于如何安装下泄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工作,我们已向市经贸委请示,市经贸委答复:市经贸委与市水利局进行了沟通,此项工作市水利局组织实施。建议此项工作我县由水利局负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治理的过程中企业有的排污设备还不够先进,有的排污品没有得到充分和循环利用

2、在协调和开展各方进行整治时,做得还不够到位。

3、在执法和监督力度上还做得不过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强化领导,协调各方切实开展整治工作。

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对于进一步提升明溪建设环境和人居环境,改善投资环境,确保水资源不受污染。这项工作任务繁重,涉及方方面面,是继城市多年创建工作的延续和深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同心协力,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为早日实现整治目标共同努力,让我们明溪河道的水变清、变美起来,真正做到让我们的办理结果让群众满意。

2、从严执法,依法加强处罚监督力度。

切实加强对城区工业污染源的监控,特别要健全对重点污染源的跟踪监督制度,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其达标排放;对不达标企业实行停产整治,对超标企业实行限量生产,对不遵守环保法规违规排放的企业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要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持证单位实行违法违规记分考核制度和年审管理,促使企业达标排放。设立企业环境行为认定,实施公众监督。

3、继续引导支持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鼓励引进新技术改造,建立行业性清洁生产示范基地。2009年和2010年,重点完成三明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省级强制清洁生产验收。2009年底前,完成制定县氟化工行业发展规划。

明溪县经贸局

2009-8-14

推荐第2篇: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峡阳镇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居委会、镇直站办所:

现将《峡阳镇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延平区峡阳镇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平区畜禽养殖建场管理规定的通知》(延政文〔2010〕82号)、《延平区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同时》(延政文〔2011〕23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确保我镇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力争用最短的时间,使流域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控制,沿溪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工业污染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85%以上,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初步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态势。

在禽畜养殖污染综合治理方面,按照“拆、治、控、转”的要求,突出抓好全镇养殖业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峡阳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峡阳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 长:吴春生(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副指挥长:吴增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选)

邓 忠(环保站站长、经委副主任) 成 员:何铃娜(镇党委宣传委员)

谢桂芳(镇政府办负责人)

杨华光(镇政府监察室主任)

黄族富(镇农技站站长)

官聪雷(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陈学富(镇林业站站长)

吴兰祥(镇建管站站长、镇公路站负责人)

官锦明(镇水利工作站站长)

虞祥友(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连胜秋(镇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吴刘辉(镇财政所副所长)

薛文鑫(镇森林派出所所长)

余承忠(来舟工商所所长)

陈文云(镇派出所所长)

应双春(德胜街村委会主任)

应文兴(敖州街村委会主任)

应以椿(前进街村委会主任) 张必明(将军街村委会主任) 应子林(新兴街村委会主任) 梁福庆(进步街党支部书记) 张建平(中心街村委会主任) 叶长灿(梅照村委会主任) 杨承忠(洋安村委会主任) 吴光立(八字桥村委会主任) 虞冬升(杜溪村委会主任) 江玉财(陈坍村委会主任) 范义德(小梅村委会主任) 王荣木(洛源村委会主任) 何林全(葛大村委会主任) 张廷发(翁坑村委会主任) 应智斌(江汜村委会主任) 涂礼飞(浪石村委会主任) 王华庆(大埂村委会主任) 江火生(麦源村委会主任) 李建兴(蔡源村委会主任) 林高顺(安科村委会主任)

应浙闽(中兴居委会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邓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杨华光、官聪雷、吴兰祥同志兼任。办公室挂靠镇环保站,联系人:邓忠,电话:6160985。

(一) 整治责任主体

各村(街)、居委会是本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村(街)、居委会主任是第一负责人,本着“堵疏结合、奖惩结合”的工作机制,对本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各村(街)、居委会必须成立相应工作小组,村(街)、居委会主任任组长,村干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各村(街)、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能,严格按照省、市、区、镇要求,特别要杜绝在辖区内未批新建养殖场,对发生偷建、抢建的,应在第一时间予以制止,禁止违法用地和违章搭建,以免农户造成更大损失,同时应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整治活动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 摸清底数。各村(街)、居委会要认真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闽政〔2009〕16号)以及《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平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文〔2009〕125号)文件要求,对本镇辖区包括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任务的未完成情况进

行摸底,于2011年11月15日前,报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禽畜养殖业摸底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镇畜牧兽医站,统一汇总后报镇重点流域整治指挥部。

(二)重点综合整治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 实行重点整治。各村(街)、居委会、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政治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加大对全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治理力度,特别是养殖业污染治理的工作力度,突出整治重点,采取强制拆除、限期治理、限期关闭、限制饲养规模、行政处罚、断水断电以及停发补助等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综合措施,全面推进该项工作。

(三)提高巩固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0日)

各村(街)、居委会要定期组织专项巡查,防止污染反弹,巩固工作成果。由镇监察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成果进行监督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提出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镇监察室于2012年1月20日前,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镇政府及上一季监察机关。

四、奖励政策

1、拆除禁养区、禁建区(闽政〔2009〕16号文下发)以前简称的畜禽养殖场,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给予奖励150元/平方米,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给予奖励180元/平方米,转为它用的给予80元/平方米;禁养区、禁建区(闽政〔2009〕16号文下发)以后简称的禽畜

养殖场,拆除不予奖励。

2、禁建区内(闽政〔2009〕16号文下发)前建成的禽畜养殖场,在半年内进行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的,给予奖励投入治理资金综合的30%;对半年内无法完成治理、不能通过环保验收的养殖场,一律拆除,不予奖励。

3、适度养殖区内的禽畜养殖场,进行治理并通过环保验收的,给予奖励投入治理资金总额的30%。

4、适度养殖区和禁建区内允许治理的养殖场,通过环保验收的,镇政府将向区环保局申请予以环评审批。

五、综合整治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近年来我镇环境形势严峻,尤其是畜禽养殖业务虚发展,污染治理不到位,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各级各部门要以“敢于负责、勇于突破”的工作气势,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作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二)精心组组织实施。各村(街)、居委会、部门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在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各村(街)、居委会要加强与镇直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确保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要积极探索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忌时紧时松或走过场,要以流域水质是否改善来论效果,把禽畜养殖污染治理作为农村一项重要的长期工作抓紧抓好。

(三)强化督查考核。镇政府与各村(街)、居委会签订专项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责任状,镇监察室牵头组织对各村(街)、居委会、

有关部门的治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当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整治过程中失、渎职的领导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镇领导要深入挂点的村(街)、居委会督促、指导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对未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村(街)、居委会,停拨下发相关财政资金。镇直单位、村干部中有亲戚、朋友列入畜禽养殖拆迁治理对象的,该干部必须确保完成该亲属的思想动员工作,确保该亲属完成拆迁治理任务。

(四)讲究工作方法。各村(街)、居委会、镇直部门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当地群众、养殖户的利益关系。同时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措施推动工作,特别是要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实现社会安定稳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推荐第3篇:衡山县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衡山县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1-6-9 11:19:40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是湖南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湘江水质保护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湖南人民的头等大事。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和衡阳市人民政府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按照“要走出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路子,加强湘江和其他重点地区的环境污染治理”的要求,为落实衡山县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确保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保障湘江流域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整治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中心,综合治理,重点突破,大力推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突出总磷、氨氮污染整治,加快城市生活污染源治理,强化农业面源环境污染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保障湘江流域水环境安全。

(二)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2008年—2010年),解决湘江衡山段水污染问题。到2010年,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目标,饮用水源地主要污染物指标达标,流域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再用两年时间(2011—2012年)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提高整治成果。

(三)基本原则

1.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以冶炼、化工、造纸、畜禽养殖业和生活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综合治理水污染。

2.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分门别类采取取缔关停与工程减排措施相结合,既要快见成效,又要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多还旧账。

3.调整结构,促进发展的原则。将结构减排与工业布局、产业结构优化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4.创新机制,巩固成效的原则。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以结构减排为重点,从源头削减污染排放总量

1.严格环境准入

切实加强规划、区域开发及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和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在报批时须同时提交有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引导有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向工业园集中。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对排污总量已超过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都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产业限制类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确需改造升级的,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实现“增产减污”。对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企业、区域等量削减予以平衡。

全面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要求建设项目中污染防治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污染防治的设施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产使用。同时大力推行“三同时”保证金制度,按“三同时”要求完成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经验收合格的,及时将保证金返回建设单位。否则“三同时”保证金将充作环保治理专项资金,环保部门不予项目竣工验收,有关部门不得发放准予生产的相关证照。

2.取缔关停污染严重企业

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且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企业一律取缔。对已经环保部门审批,但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或实施停产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关闭。停产治理的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后,需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淘汰落后产能

对已列入国家和省淘汰退出的工艺、设备、产品和企业名录的企业,必须在期限内淘汰退出。

被取缔关停和淘汰退出的企业,有条件的可退二进三,也可转产等。转产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省里的产业政策、产业布局,经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以工程减排为重点,加速重点污染源治理步伐

1.限期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

对生产规模较大,部分污染因子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或达标排放后排放总量仍然较大,因环境容量限制需要进一步削减污染总量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列入限期治理的企业,要把治理内容项目化、工程化,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在限期内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治理。开展污染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高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扶持建设一批污染物“零排放”示范企业。

2.加快推进污染集中治理

工业园区要配套建设工业废水排污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对工业“三废”实行集中处理置。引导各类排污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强统一监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3.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

对重点排污企业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装置,与各地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健全完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持证排放、按量排污,把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业点源。

(三)积极开展区域、流域综合治理,消除重点地区水污染威胁

1.以进一步削减排污总量为总目标

对衡阳莱得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湘华厂废水、金贝尔化工有限公司碳酸氢氨废水进行深度处理,改造完善排污系统,实现清污分流。

2.集中整治采选矿区,恢复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整治以生态系统恢复、努力减少人为破坏为重点内容,巩固和提高植被覆盖率,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采取整顿矿业开采秩序、取缔关闭非法采选企业,集中选矿,集中建设尾矿库等措施,全面整治钾钠长石矿区开采区采选污染,恢复采选区的生态环境。

3.提高工业废渣处理处置

以采选、冶金、化工废渣为重点,以综合利用为基本途径,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设施,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循环经济。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从源头控制工业废渣的二次污染。有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必须建设规范的防水、防渗漏、防风渣场。2010年,全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达到90%。

4.加强造纸行业的综合整治

进一步加强造纸行业的综合整治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废水排放量大,没有达到国家产能要求的小造纸行业坚决予以关停取缔。落实和泰、鸿城、宇科、湘江、浩天5家再生造纸生产企业治理工程,在2008年12月底必须全部治理到位,通过环保验收,否则一律实施关闭。

(四)以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1.加强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

一是坚决杜绝在饮用水源区新建排污口;二是严厉打击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三是结合城市道路改造,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将城市污水引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2.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

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万立方米/日,计划2008年9月20日前动工建设,2009年底建成投入使用,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污水处理厂要采用除磷脱氮工艺并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尽快完善污水管网,保障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一年内处理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同时迅速启动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选址、规划、设计建设工作,2010年底以前全面建成运行。

(五)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为重点,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1、深入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

积极推广集中养殖、集中治污。对规模化养殖场,要按照工业污染源的污染防控要求,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2010年年底以前,完成规模在500头猪(或折500头猪)以上养殖场的污染治理。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到2010年,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控制

建设新农村工程中,要同步做好环保工作。积极开展农业清洁化生产技术推广,实现农业清洁生产,加快有机产品、绿色产品、无公害产品认证工作。鼓励农民多用农家肥、生态肥,少用化肥、农药,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农业污染减排。通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分户或联户设置垃圾收集、建设沼气和污水净化设施,削减农村废水污染物排放。

三、工作步骤

县人民政府根据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度,分期分批公布取缔关闭、停产治理、淘汰退出、限期治理、搬迁等企业名单,并开展督查考核。

2008年—2010年,县人民政府按照《衡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企业名单》中的时间进度要求依法对方案中的企业分别实施关停、淘汰、限期治理。衡阳莱得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湘华厂在2008年10月底前要停止生产开展治理工作,未按时间进度要求完成治理任务,将列入第二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淘汰退出名单,实施淘汰退出;衡山县金贝尔化工有限公司和衡山湘旗农牧有限责任公司在2009年12月底未按进度要求完成治理任务,将列入第二批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名单,实施停产治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治理任务,将列入第三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淘汰退出名单,实施淘汰退出。

2011-2012年,强化对整治企业的监督检查,深化湘江污染整治成果,严防污染反弹。按照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对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废水深度处理及循环使用活动,进一步削减排污量。

湘江水污染综合整治涉及的行业多,企业类型多,情况十分复杂,在采取整治措施时要对污染企业的分布和生产、排放情况认真清理排查,发现属于整治范围或与已列入整治名单企业的情况相类似的企业,要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并将排查情况及时报告环保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舆论引导

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湘江流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传湘江整治的先进典型,定期通报湘江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全方位、多层次推广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

县人民政府根据衡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企业名单公布衡山县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企业名单,实行县级领导、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共同负责联系帮助企业完成整治任务的工作制度。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目标任务,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统一行动,统一考核标准,建立问责制,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督办和考核。

(三)部门联动,协同作战

综合整治湘江水污染是湖南省污染治理的重大战役,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相互配合,协调行动。环保部门要负责湘江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各项目审批部门要把环保准入作为项目审查的前提条件,严把环保准入关;发展改革、经济等部门要结合整治工作提出产业布局、产业整合、产业发展等有关政策措施,促进结构调整优化;财政、发改委、环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争取上级污染治理资金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工商部门要对取缔和责令关闭的企业依法予以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对无证经营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要维护好取缔和责令关闭企业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电力部门要对取缔、关闭和淘汰退出的企业停止生产供电;金融部门要对实施取缔关闭的企业停办信贷业务,及时将取缔关闭企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财政、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措施,指导帮助关闭淘汰和停产整治企业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农业部门和畜牧水产部门要提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取缔关闭企业土地回收、评估、利用工作和矿业秩序整治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湘江水资源保护的监督,合量有效调度流域水资源;监察部门要加强整治行动中的行政监察,维护政令畅通;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整治行动中的督察,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完成。

(四)加强调研,用好政策

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政策法规处理好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用好用足现有的有关污染治理、企业搬迁、退二进

三、转产、淘汰退出、综合利用、技改等方面的优惠、鼓励政策,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有利于整治行动的激励、扶持政策。做好取缔、关停和淘汰退出企业的稳定工作。

(五)落实资金,保障投入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投入较大,需要资金作保障。要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方针,多渠道筹集治理资金,要加大企业治污主体的投入。同时,采取鼓励和优惠措施,吸引国内个企业、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投入到湘江污染整治中来。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财政要加大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的投入力度,有效整合环保、节能减排、水利建设、淘汰落后产能、科技创新、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确保湘江领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委员会,县长周骥任主任,常务副县长曾秀任常务主任,旷汉奇副县长任执行主任,县发改局、经发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环保局、工商局、县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衡山支行、电业局主要负责人和工业园管委会主任任委员,委员会负责研究处理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环保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及综合协调。对整治行动加强领导,认真筹划,周密部署,全面完成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衡山县政府)

推荐第4篇: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方案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方案(2014-2019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省即将出台《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的精神,切实有效控制我市练江流域污染,提升流域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胡春华书记关于练江环保问题的指示精神,把练江流域综合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实事来抓,坚持“以人为本,环保惠民;协调发展,有效保护;科学谋划,综合整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强监管,铁腕治污”的原则,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从单一治 1

污转向综合整治,从分散治理转向集中控制,坚持以流域为体系,以水质改善为目标,以污染源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点面兼顾,远近结合,构建系统高效的水污染治理工程体系和水环境综合管理体系。

二、整治范围及期限

整治范围:练江普宁市河段,干流全长29.8公里,流域面积515平方公里,包括流沙新河、流沙中河、白坑湖水、白马溪、水尾溪、汤坑溪等重要支流,流经我市15个镇(街道),常住人口175万人。

整治期限:基准年为2013年,近期、中期、远期规划水平年分别为2015年、2017年和2019年。

三、整治目标及主要任务

练江污染整治工作总体目标是:一年有进展,三年见成效, 2

五年除黑臭。到2019年,练江流域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基本形成低碳循环、宜业宜居的生态环境;练江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青洋山桥断面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恢复农业景观用水功能(主要控制指标和目标见附表1)。具体目标及任务如下:

(一)近期目标及任务。

1、主要目标。

一年有进展。至2015年底,通过重污染企业与畜禽养殖业关停与达标整治、建设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等措施,使练江水质有所改善,青洋山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年均浓度分别低于50mg/L、3.5mg/L和0.6mg/L。练江干流河面及两岸无垃圾。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75%,占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 3

到65%,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生态公益林占林业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40%。

2、主要任务。

(1)2015年6月前,要划定生态控制红线,清理整顿严格控制区内各种违法行为。

(2)2015年6月前对计划入园62家印染印花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2015年底前关停无牌无证印染印花企业142家。淘汰20%以上落后产能目录中企业;对累计排水量前50%的水污染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3)整合占陇、军埠、下架山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新建 4

占陇污水处理厂, 日处理规模5万吨,配套管网60公里;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60公里。

(4)新建首期日处理规模120吨的普宁市污泥处置中心,新建日处理规模800吨的普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普宁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使之达到卫生填埋标准,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规模225吨。

(5)建设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其中:镇级垃圾压缩站13个,配套车辆65部;农村垃圾收集点52个,配套车辆104部。

(6)完成练江干流两岸违章清拆工程;流沙中河普宁市区段3.85公里,堤岸加固、清淤,两岸截污工程,河岸违章清拆,建设生态防护滨岸带;水尾溪占陇段清淤、两岸截污工程,河岸违章清拆整治工程。

(7)对水源涵养区内林地进行林相改造。

(8)建成达到一级标准的环境监察机构和队伍;各街道和建制镇应设置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并根据本地工商企业规模、数量设专职环境监察人员2~5人。

(9)对市区及占陇污水处理厂、累计排水量占80%以上的排污单位以及所有重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控系统联网管理。

(二)中期目标及任务。

1、主要目标。

三年见成效。至2017年底,通过印染产业入园、人口大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使练江水质明显改善,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青洋山桥断面氨氮和总磷年均浓度低于 6

2.5mg/L和0.4mg/L。练江干流及支流水面和两岸无垃圾。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城镇污水厂负荷率达到8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生态公益林占林业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45%。

2、主要任务。

(1)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热电联产、供水、供电、道路、给排水管网建设,50%以上的印染企业完成入园升级改造。

(2)市区污水处理厂扩建日处理规模5万吨及新增配套管网50公里,占陇污水处理厂扩建日处理规模9万吨及新增配套管网70公里;升级改造市区污水处理厂,使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要求;新建日处理规模各4万吨的南径镇、7

麒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各30公里,要分别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控系统联网管理;分别建成日处理规模0.25万吨的青洋山村和0.23万吨的南陇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建成日处理规模0.5万吨的泥沟村人工湿地。练江流域内未纳入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管网范围的所有村庄要完成“雨污分流”工程。

(3)完成白坑湖水库环湖排污渠工程、练江干流整治工程、水尾溪占陇段清淤美化工程、白马河占陇段整治工程、白坑湖下游整治工程。

(4)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村庄建设生活污染物治理工程设施建设;完成沿河生态景观林建设。

(5)淘汰60%以上落后产能目录中企业;对累计排水量前 8

80%的水污染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6)扩建普宁市污泥处置中心,日处理规模160吨,日总处理规模达到280吨。

(7)完成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三)远期目标及任务。

1、主要目标。

五年除黑臭。至2019年底,青洋山桥断面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Ⅴ类标准,水体恢复农业用水和景观用水功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镇污水厂负荷率达到90%,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态公益林占林业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主要任务。

(1)所有印染企业完成入园升级改造;淘汰全部落后产能企业。

(2)流域各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升级改造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新建日处理规模2万吨的大坝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32公里,并安装在线监控系统,与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控系统联网管理;占陇污水处理厂扩建日处理规模4.5万吨及新增配套管网95公里;市区污水处理厂扩建日处理规模5万吨及新增配套管网40公里。

(3)建成流域五千人以上13个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共1.43万吨。

(4)扩建普宁市污泥处置中心,日处理规模90吨,日总处理规模达到370吨。

(5)完成白马河占陇段清淤美化工程、白坑湖下游清淤美化工程、白马河上游段整治工程、水尾溪上游段整治工程、北港水普宁段整治工程、汤坑溪整治工程。

(6)完成应急备用水源供水管网联通配套工程。

四、各有关部门职责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市城管局

2015年6月底前,组织市直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等规划确定的分区控制要求,将练江流域划分为严格控制区、有 11

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引导流域社会经济和产业合理布局。将严格控制区细化落实到控制单元,将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域纳入生态控制红线。

2015年3月底前,制定近、中、远期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沿河大截污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报指挥部审定。

2015年底前完成市区污水收集管网60公里的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及升级改造,新增日处理规模5万吨,通过升级改造使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要求,建设市区污水收集管网50公里;2019年底前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的扩建,新增日处理规模5万吨,建设市区污水收集管网40公里,使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总规模达到20万吨, 12

收集管网总长达到236公里。

组织、指导、协调及督促占陇、军埠、下架山、南径、麒麟、梅塘、云落、大坝镇及池尾、大南山街道完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青洋山村等2个万人以上村庄污水处理设施、上村等12个五千人以上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等整治项目实施工作。同时,配合市经信部门做好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有关建设工作,配合市水务局做好练江流域河道整治中的沿河大截污和一河两岸整治工作,完成指挥部指定的工作任务。

联合市住建局,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各镇(街道)于2017年底前完成练江流域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保护区内村庄建设生活污染物治理工程设施,优先实施污水、垃圾等处理工程。

(二)市水务局

2015年3月底前完成《练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中主要任务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编制并实施辖区内练江水闸优化调度方案、练江流域水资源优化调度方案、白坑湖等水库联合调度方案、引榕济练水环境治理工程研究等,并报指挥部审定。2015年底前完成引榕干渠的综合整治及引水工程。

2015年1月起,加强对流沙新河引水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大南山隧道内山体渗出的地下水全部引入流沙新河,杜绝用于其他用途。2015年底前,练江干流整治工程,堤岸加固12.3公里,两岸截污工程,河岸违章清拆;流沙中河市区段整治工程,堤岸加固、清淤河长3.85公里(3.2万方),两岸截污工程,河岸违章清拆,建设生态防护滨岸带;水尾溪占陇段整治工程,清淤 14

河长4.5公里,两岸截污工程,河岸违章清拆;完成重点饮用水源水库内源污染治理工程,在三坑水库、汤坑水库、白沙溪水库、乌石拦河闸疏浚底泥约25万方,库区内水产养殖、流动线源治理;完成白坑湖湿地保护工程,保护白坑湖天然湿地。

2017年底前,完成白坑湖水库环湖排污渠工程,水库堤外侧设环湖排涝渠排除周边污水和涝水;完成练江干流整治工程,堤岸加固12.3公里,两岸截污工程,河道清淤12.86公里(41.1万方),建设生态防护滨岸带;完成水尾溪占陇段清淤美化工程,河道清淤河长4.5公里(2.25万方),建设生态防护滨岸带;完成白马河占陇段整治工程,堤岸加固5公里,两岸截污工程,河岸违章清拆;完成白坑湖下游整治工程,白坑湖泄洪闸至鸡笼山段堤岸加固2公里,两岸截污工程,河岸违章清拆,河流整治要 15

实现“污水无直排、河面无垃圾、河道无淤积、两岸无违章、河水不黑臭”。

2019年底前,完成白马河占陇段清淤美化工程,清淤5公里(4.45万方),建设滨岸带;完成白坑湖下游清淤美化工程,从白坑湖泄洪闸至鸡笼山段清淤2公里(1万方),建设滨岸带;完成白马河上游段整治工程,清淤7.3公里(6.50万方),两岸截污,违章清拆,建设滨岸带;完成水尾溪上游段整治工程,清淤3公里(4.05万方),两岸截污,违章清拆,建设滨岸带;完成北港水普宁段整治工作,清淤10公里(5万方),两岸截污,违章清拆,建设滨岸带;完成汤坑溪整治工程,清淤11.8公里(10.1万方),两岸截污,违章清拆,建设滨岸带。

河流整治要与城镇改造、文化建设相结合,逐步实现河床湿 16

地化、河坎生态化、河岸景观化,将河涌建成集防洪排涝、绿化美化、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长廊,提升人居环境满意度。同时,要妥善处置河道整治过程中产生的淤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可结合两岸滨岸带建设工程,就近填坑堆山建公园,打造美丽的滨岸休闲景观。协调市城管局、流域内相关镇(街道)做好练江流域河道整治工作。

积极推进节水减排。要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联合市供水局,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流域内各镇(街道)于2015年4月底前制定工业、农业、生活节水工程与管理方案,严格控制流域内新增供水量,禁止未经许可抽取地表水或地下水用于工业生产和商业使用。

按照《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规划(水利部分)》的要求,按时保 17

质完成我市练江流域水利各项工作任务。

(三)市经信局

组织、协调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工作,2015年底前动工建设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热电联产、给排水管网并配合市供水局建设北部中心水厂及配套输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确保2017年底前投入使用,其中集中式污水处理和集中供热等环保基础设施要优先建成,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废水允许排放量不应超过流域内现有合法印染企业允许排放总量,并完成50%的企业入园;2018年底前完成全部72家印染印花企业入园,并升级改造后生产工艺应达到同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或更优水平。

2015年3月底前,完成全市印染企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 18

制定鼓励企业集聚的优惠政策、准入条件和企业入园的年度计划,用倒逼机制促使印染企业集聚发展。2015年底前,联合市环保局完成对50%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及排污量较大的水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2017年底前完成对累计排水量前80%的水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四)市国土局

按照广东省环保厅《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规定的原则确定练江流域的重要水库,严格限制重要水库集雨区变更土地利用方式(重要水库名单见附表2)。2015年底前,牵头市水务、林业、环保、畜牧水产局及相关镇(街道)取缔重要水库集雨区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各种开发活动,责令违法者恢复种植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为主的生态公益林;牵 19

头林业局及相关镇完成汤坑水库采石场复绿工程,保护区内采石场进行拆除、恢复、复绿。

按职能做好练江综合整治项目土地调规报批等相关工作。

(五)市住建局

2015年3月底前制定普宁污泥处置中心近、中、远期建设实施计划,报指挥部审定。

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镇(街道)要于2015年6月底前建立镇、村二级环卫队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辖区内道路、河道两旁堆积的各种垃圾,定期打捞城镇河段垃圾,同时逐步建立户前三包、村规民约和专业保洁相结合、日常保洁与集中清理相结合的农村环卫保洁制度,并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村庄的生活污染整治工程。

配合市环卫局做好市区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镇做好镇级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作,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建成市区及镇级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并投入运行,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13个,配备转运车辆65部,保障城镇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75%以上;建设农村垃圾收集点52个,配备完善垃圾转运车辆104部。

2015年底前建成污水厂污泥处置中心,日处理规模达到120吨;2017年底前完成污水厂污泥处置中心的扩建,日处理规模新增160吨;2019年底前完成污水厂污泥处置中心的再次扩建,日处理规模新增90吨。

联合市城管局,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有关各镇(街道)于2017年底前完成练江流域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保 21

护区内村庄建设生活污染物治理工程设施,优先实施污水、垃圾等处理工程。

(六)市环保局

2015年3月底前,对练江流域的污染企业和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列出各类环境违法企业清单;制定基于环境容量的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重污染行业、畜禽养殖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点源排放应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要求。

2015年6月底前,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练江流域重点污染源动态监管档案,对累计废水排放量占80%以上的污染企业进行环保信用评价,定期公布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强制上市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污 22

企业和重污染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总量、排放浓度、达标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等信息;完成62家印染企业完成限期达标整改工作。

2015年9月底前,指导协调流域内各镇、街道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强制淘汰的项目和无牌无证违法排污企业应依法全部取缔,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运行不正常或超标超量排放企业应完成整改,逾期无法达标的一律依法关停;指导协调各有关镇(街道)做好142家无牌无证印染印花企业的关停工作。加强麒麟、南径电子废物污染整治工作的督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2015年底前,组织指导、协助督促流域相关镇(街道)对严格控制区内的环境违法情况进行排查列出清单,并对各种环境违 23

法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联合经信部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及排污量较大的水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2015年底前,要对累计排水量前50%的水污染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会同市畜牧水产局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镇(街道)拆除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11家,对适养区内22家规模化养殖场开展限期整治,限期内未完成治理的养殖场要依法坚决取缔;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2016年1月1日起,练江流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须持证排污,未获许可的排污单位不得生产,未达到许可证规定的排污单位限产限排。持证单位应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日常监 24

测,确保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达标排放。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排水量占80%以上的排污单位以及所有重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市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控系统联网管理(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建设计划见附表9);配合省环保厅在青洋山桥断面设立主要污染物通量在线监测站,实时监控练江水质变化情况。每月要开展流域内跨镇界交接断面的常规水质监测,进行水质监测并在月底前上报水质监测结果(设置流域水质监控断面见附表10);建成达到一级标准的环境监察机构和队伍。2017年底前,联合市经信局对累计排水量前80%的水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同时,配合市经信局做好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工作。

(七)市环卫局

25

2015年6月底前,建立市区环卫队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市区内道路、河道两旁堆积的各种垃圾,定期打捞市区河段垃圾,会同市住建局做好市区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工作;完成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程的规划、国土、环评等审批手续。2015年底前,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处理规模800吨/日,形成与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处理能力,确保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同时升级改造普宁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使之达到卫生填埋标准,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新增日处理规模225吨。

(八)市农业局

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科学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建设与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制定 26

政策鼓励使用人畜粪便等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量,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现农业生产生活物质的循环利用,推动粗放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积极组织协调流域各镇(街道)做好未纳入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管网范围所有村庄的“雨污分流”工作,编制全市村庄“雨污分流”年度工作计划,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并于2015年3月底前编制全市生态农业发展规划,并报指挥部审定。

(九)市林业局

将严格控制区、重要水库集雨区范围内的林地逐步纳入生态公益林范畴,加快推进退耕还林、林分改造,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能力。同时,加强对重要湿地的保护,鼓励农民退耕退养还湿地。2015年3月底前要制定生态公益林建设实施方 27

案,报指挥部审定。2015年底前对水源涵养区4万亩林地进行林相进行改造;完成重点饮用水源水库物理、生物隔离工程,在三坑水库、汤坑水库、白沙溪水库、乌石拦河闸一级保护区内设立隔离防护措施,具体采用护栏、围网等物理工程和防护林生物隔离工程约20km;完成三坑水库、汤坑水库隔离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减少耕作带来的污染,减缓水库周围的水土流失。

(十)市供水局

2015年3月底前,完成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规划和应急供水预案,报指挥部审定。2017年底前建成应急备用水源工程。2019年底前,建成具备条件建制镇的应急备用水源工程。

联合市水务局,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流域内各镇(街道)于2015年4月底前制定工业、农业、生活节水工程与管理方案。 28

严格控制流域内新增供水量,禁止未经许可抽取地表水或地下水用于工业生产和商业使用。

2017年底前,完成北部中心水厂及输送管网的建设,日供水规模15万吨,计划总投资5亿元。同时,配合市经信部门做好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工作。

(十一)市畜牧水产局

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镇(街道)于2015年底前关停非法零散养殖场2483家,限养区要严格控制养殖总量,确保养殖业排污总量逐年减小。2015年底前,配合市环保局,组织指导、协助督促相关镇(街道)拆除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11家,对适养区内22家规模化养殖场开展限期整治,限期内未完成治理的养殖场要依法坚决取缔。需清理拆除和限期整治的规模化养殖 29

场见附表

6、附表7和附表8。

(十二)英歌山工业园管委会

2015年3月底前,制定英歌山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报指挥部审定。

2017年底前,完成英歌山污水处理厂的扩建及升级改造,日处理规模4.5万吨,建设英歌山工业园污水收集管网91.3公里;2019年底前,完成英歌山污水处理厂的扩建,新增日处理规模4.5万吨。

(十三)市发改局

把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相关项目列入国名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职能做好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相关项目的立项及其它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0

(十四)市财政局

协调及配合各局、镇政府、街道办做好练江流域内各重点工程资金申报;按职能做好练江流域内各重点工程资金的拨付、管理及监督工作。

(十五)市委宣传部

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推出练江整治专栏,曝光违法排污点,追踪污染源。要推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检举、揭发、曝光环境违法行为。

(十六)有关镇(街道)主要任务

2015年3月底前,制定高污染低效益的污染企业关停工作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依法关停高污染低效益的各类污染企业。2015年9月底前,依法关停无牌无证或无环保审批手续等各类 31

违法印染印花企业142家,关停企业应达到“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的要求;建成镇、村二级环卫队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配合市水务局做好练江流域河道整治工作;要淘汰20%以上落后产能目录中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强制淘汰的项目和无牌无证违法排污企业应依法全部取缔;对辖区严格控制区内的环境违法情况进行排查列出清单并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关停非法零散养殖场2483家;拆除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11家,限养区要严格控制养殖总量,确保养殖业排污总量逐年减小;对流域内22家规模化养殖场开展限期整治,限期内未完成治理的养殖场要依法坚决取缔;设置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并根据本地工商企业规模、数量设专职环境监察人员2至5人。2017年底前,淘汰剩余落后产能目录中企业;各 32

相关镇(街道)要完成练江流域内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保护区内村庄建设生活污染物治理工程设施,优先实施污水、垃圾等处理工程。

1、池尾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底前,制定山湖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报指挥部审定。2019年底前,建成山湖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为1000吨,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2、大南山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底前,制定灰寨村、陂沟村2个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报指挥部审定。2019年底前,建成灰寨村、陂沟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均为800吨,出水达到《城 33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3、燎原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底前,制定夏地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泥沟村人工湿地建设实施计划,报指挥部审定。2017年底前建成泥沟村人工湿地,日处理规模5000吨,占地面积2公顷;2019年底前,建成夏地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均为1400吨,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4、占陇镇政府

2015年3月底前,制定陂头村、下村2个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计划,组织军埠、下架山镇政府共同制定占陇镇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近、中、远期建设实施计划,报指挥部审定。2015年底前,建成占陇污水处理厂(整合占陇、军埠、下架 34

山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5万吨,建成三镇镇区污水收集管网60公里,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要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2017年底前,完成扩建占陇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规模6万吨,建成镇区污水收集管网20公里。2019年底前,完成占陇污水处理厂的再扩建及升级改造,新增日处理规模2万吨,通过升级改造使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要求;建成陂头村、下村2个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分别为800、900吨,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同时,配合市经信局做好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工作。

5、军埠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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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市城管局和占陇镇政府,做好占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计划制定及建设工作。

6、下架山镇政府

配合市城管局和占陇镇政府,做好占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计划制定及建设工作。

协助市国土局做好汤坑水库采石场复绿工程。

7、南径镇政府

2015年3月底前,制定南径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计划和青洋山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报指挥部审定。2017年底前,建成南径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4万吨,建成镇区污水收集管网30公里,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要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 36

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建成青洋山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均为2500吨,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同时,配合市经信局做好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南径镇镇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使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要求,建成镇区污水收集管网20公里。加强电子废物污染整治工作,做好龙门村及周边村庄的环境整治,严防死守,防止电子废物污染“死灰复燃”。

8、麒麟镇政府

2015年3月底前,制定麒麟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计划及南陇村、蔡口村2个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计 37

划,报指挥部审定。2017年底前,建成麒麟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4万吨,建成镇区污水收集管网30公里,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要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建成南陇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分别为2300吨,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2019年底前,完成麒麟镇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使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要求,建成镇区污水收集管网20公里;建成蔡口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分别为1300吨,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加强电子废物污染整治工作,做好新溪村、姚厝围村及周边村庄的环境整治,严防 38

死守,防止电子废物污染“死灰复燃”。

9、大坝镇政府

2015年3月底前,制定大坝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计划和上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报指挥部审定。2019年底前,建成南径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4万吨,建成镇区污水收集管网32公里,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要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要求;建成上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为1300吨,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10、云落镇政府

2015年3月底前,制定云楼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报指挥部审定。2019年底前,完成云楼村生活污水处理工 39

程,日处理规模为1000吨,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11、梅塘镇政府

2015年3月底前,制定社山村、石鸟村、涂洋村3个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报指挥部审定。2019年底前完成社山村、石鸟村、涂洋村3个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日处理规模分别为1300、1200、1500吨,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市成立由市委书记胡焕华任组长,市长陈群峰及市委副书记陈思鹏任副组长,纪委书记张壮友、常务副市长张伟勤、政法委 40

书记黄逸彬、市委宣传部长林晓韩、市委常委肖辉生、副市长刘玉荣、副市长陈俊礼、市府办主任王晓龙为成员的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立由市长陈群峰任总指挥,有关常委、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市府办、市环保、公安、工商、国土资源、发改、城管、水利、住建、环卫、卫计、林业、财政、经信、农业、教育、科技、畜牧水产、供水、宣传、交警、广播电视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练江流域各相关镇(街道)的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环保基础建设、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整治五个指挥小组和办公室,指挥小组负责练江污染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组(联系电话:2252620)。各有关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协 41

调做好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

一是市政府要与练江流域各镇(街道)签订责任书,流域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把练江污染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二是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打好练江污染综合整治的攻坚仗,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整治目标。三是市直各有关部门和练江流域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练江水污染整治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联防联治,同时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把练江污染整治作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普宁跨越发 42

展的主要任务,坚持科学治污、联合治污、持续治污,从优化产业布部门、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环境管理、推进水污染控制工程建设以及提升环境承载力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高质量地完成整治任务,促进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执行“河长制”。

练江流域内全面推行治污“河长制”,将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委书记、市长分别担任流沙新河、流沙中河河长,相关常委、副市长及镇委书记分别担任流域各支流河长。河长要亲自抓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本地区内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对各自负责河流环境质量负总责(河长及考核断面见附表18)。

43

我市将执行严格的治污“河长制”考核办法,将练江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河长”政绩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一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要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向上一级政府作出书面报告,由上一级政府监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通报批评,由上一级政府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进行诫勉谈话,不得在当年综合评优创先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三年内不得提拔使用;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就地免职。对一年考核优秀的“河长”由上一级政府通报表扬,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四)建立健全机制。

一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市人民政府把流域污染整治任务完 44

成情况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党政干部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要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企业责任人,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本方案的主要目标、指标、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各地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每年考核、中期评估和期末总结制度。(责任分工见附表19)

二是建立污染源监管长效机制。要建立流域环境监察协作、部门联合执法、边界联动执法、跨境交叉执法和环境应急联动等机制,完善定期协调会商、信息互通共享、水质联合监测等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处置制度,对重点污染源加大巡查、抽查频率,并加密监测,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偷排、超标或直接排放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 45

法从严处罚。市环保、公安、工商、安监、电力、供水等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专项行动,对重点片区水污染企业进行整治。规范排污口设置,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三是健全环保投入机制。要将把各项治理工程优先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经费;市财政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重点支持重点整治工程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要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按保本微利的原则,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确保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

四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要建立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在市 46

各新闻媒体上公布被处罚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违法事实、整改要求,每季度将向社会滚动公布练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水质状况,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行环保社会监督员及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政府、企业环保工作的日常监督。利用农村乡规民约、基层组织,约束村民的环境行为。建立与媒体互通机制,加强对本方案的宣传,及时报道各地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和监督本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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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普宁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行动计划

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2015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有效控制我市练江流域污染,提升流域发展质量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结合省即将出台的《练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4-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现提出我市练江流域2015年综合整治行动计划。

一、整治范围及期限

整治范围:练江普宁市河段,干流全长29.8公里,流域面积515平方公里,包括流沙新河、流沙中河、白坑湖水、白马溪、水尾溪、汤坑溪等重要支流,流经我市15个镇(街道),常住人口175万人。整治期限:2015年。

二、整治目标

至2015年底,通过重污染企业与畜禽养殖业关停与达标整 53 治、建设污水与垃圾处理工程、河涌综合整治、沿河大截污等措施,使练江水质有所改善,青洋山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年均浓度分别低于50mg/L、3.5mg/L和0.6mg/L。练江干流河面及两岸无垃圾。

新建占陇污水处理厂(整合占陇、军埠、下架山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5万吨),完成市区污水处理厂、占陇、军埠、下架山镇配套管网,沿河大截排系统建设。使普宁市区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75%,占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65%,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完成计划入园企业限期达标整改,关停无牌无证印染、印花企业,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建成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生态公益林占林业用地面积的比例达到40%。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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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分区控制,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划定生态控制红线。认真落实《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等规划确定的分区控制要求,将练江流域划分为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引导流域社会经济和产业合理布局。将严格控制区细化落实到控制单元,将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域纳入生态控制红线。(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协助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及市直各相关单位)

生态控制红线内禁止一切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生态控制红线外要合理控制人类开发活动,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以不损害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为前提,禁止导致 55 生态环境退化的各种生产活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畜牧水产局及市直各相关单位)

2015年6月前,要对严格控制区内的环境违法情况进行排查列出清单,并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顿。(责任单位:流域内相关镇、街道,协助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及市直各相关单位)

强化重要水库集雨区保护。要按照广东省环保厅《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规定的原则确定练江流域的重要水库,严格限制重要水库集雨区变更土地利用方式(重要水库名单见附表1)。2015年底前,取缔重要水库集雨区范围内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各种开发活动,恢复种植以水源涵养林、水土保 56 持林为主的生态公益林。(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练江流域内各镇及街道)

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与湿地保护。要将严格控制区、重要水库集雨区范围内的林地逐步纳入生态公益林范畴,加快推进退耕还林、林分改造,提高森林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的能力。同时,加强对重要湿地的保护,鼓励农民退耕退养还湿地。要于2015年3月底前制定生态公益林建设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协助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练江流域内各镇及街道)

(二)以产业集聚为突破口,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推进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建设,实施严格的印染企业集聚计划。为彻底解决纺织印染污染问题,按照“统一规划、57 统一建设、统一监管、统一治污”的要求,建设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对印染等重污染行业企业按照“聚集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进行整合提升,推动流域内纺织服装行业转型升级,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外只升级保留服装设计、制造、物流等无污染或轻污染产业。要于2015年2月底前,制定印染企业集聚实施方案。2015年3月底前,提出鼓励企业集聚的优惠政策和印染企业入园年度计划,完成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征地、投融资、规划环评审查等前期工作。2015年上半年,动工建设普宁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中心大道。2015年下半年,动工建设集中供热、供水、污水处理厂及雨污管网等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协助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占陇镇政府、南径镇政府)

58 2015年上半年前,责令拟入园的62家印染、印花企业完成限期达标整改工作(名单见附表2)。(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015年9月底前,依法关停无牌无证或无环保审批手续的各类违法印染企业142家,关停企业应达到“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的要求(关停名单见附表3)。(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协助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大力发展绿色高效产业,建立落后产能淘汰机制。要重点发展服装业的研发设计和物流服务等,向高附加值、低污染的高端产业链延伸。2015年3月底前,制定高污染低效益的污染企业关停工作方案,依法关停高污染低效益的各类污染企业,分年度组织实施;2015年11月底前,淘汰20%以上落后产能目录中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协助单位: 59 市发改局、市环保局)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及排污量较大的水污染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2015年11月底前,要对累计排水量前50%的水污染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见附表4)。(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局)

实行更严格的环境准入。从2015年开始,不得引进高能耗、高污染的涉水企业。实施更严格的流域限批,除入园项目外,禁止新建扩建印染、制浆、造纸、电镀、鞣革、线路板、化工、冶炼、发酵酿造、畜禽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等水污染行业,暂停审批电氧化、食品加工和截污管网外的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生产过程中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等工 60 艺的项目和其他排放在练江已超标污染物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2015年3月底前,制定基于环境容量的练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原则上重污染行业、畜禽养殖业及城镇污水处理厂等点源排放应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要求。(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各乡镇场街道,市经信局、市环保局)

要在环评、企业工商核准、土地、立项审批等方面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产业正常列入流域限批的项目坚决不予办理征地、工商登记、环评审批、立项等行政许可。(责任单位:市直各有关单位)

(三)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推进工程减排。

1、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幅度削减入河污染负荷。2015年3月底前,完成占陇污水处理厂(整合占陇、军埠、61 下架山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5万吨)建设实施计划、可研、环评、立项、征地等前期工作。2015年6月,完成占陇污水处理厂的初步设计、图纸设计、招投标等工作,2015年6月底前动工建设,确保2015年11月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将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城市开发、旧城改造等工作统筹考虑,采取清污分流与沿河大截排相结合的措施,加快完善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和进水浓度。2015年11月底前,建成市区污水收集管网60公里,要分别建成占陇、下架山、军埠镇镇区污水收集管网30、

15、15公里,合计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20公里,确保市区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75%以上,占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65%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进出水浓度差分别达到110mg/L和12mg/L以上。各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要严 62 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较严值。(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及占陇、下架山、军埠镇政府)

2015年6月底前,按《方案》确定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任务,编制全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方案,确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使污水处理设处理率、负荷率按期达到规定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及占陇、下架山、军埠、麒麟、南径、大坝镇政府)

2015年3月底前,制定普宁污泥处置中心建设实施计划。2015年6月底前,完成污泥处置中心的选址、可研、环评、立项等前期工作。2015年11月底前,建成污水厂污泥处置中心, 63 日处理能力达到120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015年3月底前,制定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和普宁市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实施计划。2015年6月底前,完成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程的规划、征地、环评、进场道路等前期工作;2015年11月底前,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工程规模800吨/天,基本形成与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的处理能力,确保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同时升级改造普宁云落生活垃圾填埋场使之达到卫生填埋标准,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规模225吨/天。(责任单位:市环卫局)

统筹建立城乡垃圾收集与转运系统。推行“户收集、村集中、64 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要配套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和垃圾收集点,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全覆盖。2015年3月底前,建立市、镇、村三级环卫队伍,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辖区内道路、河道两旁堆积的各种垃圾,定期打捞城镇河段垃圾,同时逐步建立户前三包、村规民约和专业保洁相结合、日常保洁与集中清理相结合的农村环卫保洁制度;2015年3月底前,制定城镇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建设实施计划;2015年11月底前,基本建成城镇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并投入运行,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13个,同时配备转运车辆65部,保障城镇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75%以上;建设农村垃圾收集点52个,并配备完善垃圾转运车辆104部。(责任单位:市环卫局、市住建局及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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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控制。按照练江流域禁养区、限养区的有关要求,要推进畜禽养殖业的清理整顿工作,2015年底前,关停非法零散养殖场2483家,拆除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11家;限养区要严格控制养殖总量,确保养殖业排污总量逐年减小;加强对适养区养殖业的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和规范散养行为,对22家规模化养殖场开展限期整治,限期内未完成治理的养殖场要依法坚决取缔。需清理拆除和限期整治的规模化养殖场见附表

5、附表6和附表7。(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协助单位:市畜牧水产局、市环保局)

实施农村“雨污分流”。2015年6月底前,市农业局要组织编制流域各镇(街道)对未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的村庄“雨污分 66 流”实施方案,指导有关镇(街道)做好“雨污分流”工作。2015年起,逐步实施流域内各村的“雨污分流”工程。2015年11月底前流域内各镇、街道至少选择2个未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的村庄先行完成“雨污分流”工作,然后逐年全面推开。(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市农业局)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立科学种植制度和生态农业体系,建设与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制定政策鼓励使用人畜粪便等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和类激素等化学物质的使用量,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实现农业生产生活物质的循环利用,推动粗放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2015年3月底前制定生态农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五)实施河道综合整治,提升河流环境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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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狠抓污染河段综合整治,促进河流生态修复。全面推进练江干流及流沙新河、流沙中河、水尾溪、汤坑溪的综合整治,按照“先截污后清淤再修复”的原则,优先清理两岸的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结合沿河大截排系统建设推进污水截排工程,疏浚污染底泥,建设滨岸生态景观带,逐步改善重污染河段水质,恢复河流生态功能。2015年1月起,加强对流沙新河引水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大南山隧道内山体渗出地下水全部引入流沙新河,杜绝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2015年3月底前制定河道综合整治实施计划,原则上流域内市区及各镇每年应整治一条以上污染较重的支流河涌。2015年11月底前,实施练江干流整治工程,堤岸加固12.3公里,两岸截污工程,河岸违章清拆;流沙中河市区段整治工程,堤岸加固、清淤河长3.85公里(3.2万方),两 68 岸截污工程,河岸违章清拆,建设生态防护滨岸带;水尾溪占陇段整治工程,清淤河长4.5公里,两岸截污工程,河岸违章清拆。河流整治要实现“污水无直排、河面无垃圾、河道无淤积、两岸无违章、河水不黑臭”。河流整治要与城镇改造、文化建设相结合,逐步实现河床湿地化、河坎生态化、河岸景观化,将河涌建成集防洪排涝、绿化美化、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长廊,提升人居环境满意度。同时,要妥善处置河道整治过程中产生的淤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可结合两岸滨岸带建设工程,就近填坑堆山建公园,打造美丽的滨岸休闲景观。(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市城管局及练江流域内各相关镇、街道)

2、实施生态水利工程,推进水量水质联合调度。综合实施水闸优化调度。要优化农业灌溉方式,必要时建设灌溉蓄水工程, 69 尽量缩短关闸蓄水时间。2015年3月底前,制订我市练江水闸优化调度方案,综合考虑防洪、排涝、灌溉和水质改善等因素,将水质改善作为重要调度目标,让河流在大部分时间恢复天然的畅通流态。积极推进水量水质联合调度。2015年3月底前,编制并实施练江流域水资源优化调度方案和白坑湖等水库联合调度方案,开展引榕济练水环境治理工程研究;制定引榕干渠的综合整治及引水工程建设实施计划,并于2015年底前完成引榕干渠的综合整治及引水工程。(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各相关镇、街道)

积极推进节水减排。要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工业、农业、生活节水工程与管理方案。严格控制流域内新增供水量,禁止未经许可抽取地表水或地下水用于工业生产和商 70 业使用。(责任单位:市供水局、市水务局,协助单位: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

3、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目标,实施练江流域水利工程。按照即将出台的《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规划(水利部分)》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我市练江流域水利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饮水安全。

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制度。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排查,对威胁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的重点污染源和风险源优先予以整治、搬迁或关闭。2015年3月底前,对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情况进行排查并列出清单; 2015年11月底前,依法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内与供水无关的各种设施和活动,清理饮用水源保护区 71 内的违章建筑物及排污口。(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内各相关镇、街道,协助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供水局)

2015年3月底前,制订应急备用水源建设规划和应急供水预案。(责任单位:市供水局)

2015年11月底前,按规范设立保护区标志牌,在人类活动影响较大的一级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完成重点饮用水源水库物理、生物隔离工程,在三坑水库、汤坑水库、白沙溪水库、乌石拦河闸一级保护区内设立隔离防护措施,具体采用护栏、围网等物理工程和防护林生物隔离工程约20公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协助单位:市水务局、市供水局、练江流域内相关镇、街道)

2015年11月底前,完成三坑水库、汤坑水库隔离保护工程, 72 在水库周边保护区建立生态屏障,减少农田径流等面源对水库水体的污染,减缓水库周围的水土流失。(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协助单位:市水务局、市供水局、练江流域内相关镇、街道)

加强饮用水源地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村镇优先实施污水、垃圾等处理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河道优先实施清淤和生态修复工程。2015年11月底前,完成重点饮用水源水库内源污染治理工程,在三坑水库、汤坑水库、白沙溪水库、乌石拦河闸疏浚底泥约25万方,库区内水产养殖、流动线源治理;完成白坑湖湿地保护工程,保护白坑湖天然湿地。(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协助单位:练江流域内相关镇、街道)

2015年11月底前,完成对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在三坑水库、汤坑水库、白沙溪水库人工造林、补植套种、森林抚育、封 73 山育林总面积4万亩;完成三坑水库、汤坑水库隔离防护工程,在水库周边保护区建立生态屏障,减少农田径流等面源对水库水体的污染,减缓水库周围的水土流失;完成三坑水库、汤坑水库退耕还林还草,保护区采取退耕还林还草措施,减少耕作带来的污染。(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协助单位:练江流域内相关镇、街道)

2015年11月底前,完成汤坑水库采石场复绿工程,保护区内采石场进行拆除、恢复、复绿。(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协助单位:市林业局、练江流域内相关镇、街道)

(七)强化环境监管,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

1、加强环境监管,杜绝违法排污。

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2015年3月底前,对练江流域的污 74 染企业和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列出各类环境违法企业清单。2015年12月底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强制淘汰的项目和无牌无证违法排污企业应依法全部取缔;加大电子废物污染的督查力度,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及市环保局、市直相关部门)

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运行不正常或超标超量排放企业应完成整改,逾期无法达标的一律依法关停。2015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对违法排污企业从严从重处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依法公开企业环保信息。2015年11月底前,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练江流域重点污染源动态监管档案,对累计废水排放量占80%以上的污染企业进行环保信用评价,定期公布环境信 75 用评价结果和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强制上市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和重污染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总量、排放浓度、达标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等信息。(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按照《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以及练江流域总量控制的要求,2015年11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2016年1月1日起,练江流域内所有企事业单位须持证排污,未获许可的排污单位不得生产,未达到许可证规定的排污单位限产限排。持证单位应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开展日常监测,确保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总量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76 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在线监控。2015年11月底前,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排水量占80%以上的排污单位以及所有重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揭阳市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控系统联网管理;市环保部门应加强监管,企业应定期开展在线监控设施有效性审核,保证在线监控数据的有效性、合法性,在线监控系统发生异常时应停产整改(重点污染源监控系统建设计划见附表8)。(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2、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建立练江整治专职督查组,推行月督查、月排名、月公示制度,倒逼整治工作加快推进;适时引进第三方对练江整治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对流域各镇(街道)整治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排名。要在报 77 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推出练江整治专栏,曝光违法排污点,追踪污染源。要推行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检举、揭发、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宣传部门,协助单位:市各新闻媒体)

3、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加强流域水质监测能力建设。配合省环保厅在青洋山桥断面设立主要污染物通量在线监测站,实时监控练江水质变化情况。自2015年1月起,要开展流域内跨镇界交接断面的常规水质监测,每月进行水质监测并在月底前上报水质监测结果(设置流域水质监控断面见附表9)。(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加强环境监控监察能力建设。2015年11月底前,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建成达到一级标准的环境监察机构和队伍。(责任 78 单位:市环保局)

2015年11月底前,有关街道和镇人民政府应设置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并根据本地工商企业规模、数量设专职环境监察人员2~5人。(责任单位:练江流域内各镇、街道)

加强水环境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建立集环境监控、业务管理、公众服务于一体的水环境信息化集成系统,完善信息网络,实现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全面提升水环境管理的信息化和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协助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5年2月10日至2月28日) 市政府召开练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大会,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布置;成立普宁市练江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与各地各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同时落实“河长制”; 79 成立督查工作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杜绝整治过程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对执行不得力、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任务不完成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严格按规定予以问责,做到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整治目标按期完成。

各地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具体责任人,并根据工作任务制订详细实施计划,对各自负责的工程任务要落实具体联系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板报等媒体,加强练江污染整治的目标、任务、措施等内容的宣传,营造浓烈的整治氛围,创造人人爱护练江的良好局面,促进练江污染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整治工作提供舆论保障。

(二)全面实施(2015年3月1日至11月31日) 2015年3月1日至5月31日,完成各项工程的可研、立项、80 征地、环评审批、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于6月1日至11月31日,完成本年度各项任务、工程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制订的实施计划,于每月底前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送任务及工程进展情况报告。

(三)总结验收(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地各有关单位组织对方案实施以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12月10日前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送情况总结(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主要经验及做法)及工程整治前、后照片。市指挥部组织对各地、各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总结,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良好的予以表扬,对完成情况较差的予以严肃批评,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81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练江污染综合整治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市成立由市委书记胡焕华任组长,市长陈群峰及市委副书记陈思鹏任副组长,纪委书记张壮友、常务副市长张伟勤、政法委书记黄逸彬、市委宣传部长林晓韩、市委常委肖辉生、副市长刘玉荣、副市长陈俊礼、市府办主任王晓龙为成员的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立由市长陈群峰任总指挥,有关常委、副市长任副总指挥,市府办、市环保、公安、工商、国土资源、发改、城管、水利、住建、环卫、卫计、林业、财政、经信、农业、教育、科技、畜牧水产、供水、宣传、交警、广播电视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练江流域各相关镇(街道)的党(工)委书记为成员的普宁市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环保基础建设、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整治五 82 个指挥小组和办公室,指挥小组负责练江污染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督查组(联系电话:2252620)。各有关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协调做好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

一是市政府要与练江流域各镇(街道)签订责任书,流域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把练江污染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二是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以赴打好练江污染综合整治的攻坚仗,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实现整治目标。三是市直各有关部门和练江流域各镇(街道)要充分认 83 识练江水污染整治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协调配合,联防联治,做到整治任务计划、实施项目的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市直有关部门要按职能,根据《方案》中的近、中、远期目标任务,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必要时应请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专项规划,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同时落实治污主体责任,把练江污染整治作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普宁跨越发展的主要任务,坚持科学治污、联合治污、持续治污,从优化产业布部门、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环境管理、推进水污染控制工程建设以及提升环境承载力等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高质量地完成整治任务,促进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严格执行“河长制”。

84 练江流域内全面推行治污“河长制”,将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个人,由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本地区内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由市委书记担任流沙新河河长,市长担任流沙中河河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及占陇、下架山、军埠、麒麟、南径镇书记分别担任白马河、水尾溪、汤坑溪、北港水等河流河长。各河长要对各自负责河流环境质量负总责(河长及考核断面见附表10)。

我市将执行严格的治污“河长制”考核办法,将练江整治的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河长”政绩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一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要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由上一级政府监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通报批评, 85 由上一级政府会同组织、监察等部门进行诫勉谈话,不得在当年综合评优创先活动中获得表彰奖励,三年内不得提拔使用;连续三年考核不合格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就地免职。对一年考核优秀的“河长”由上一级政府通报表扬,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并报组织部门备案。

(四)建立健全机制。

一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市人民政府把流域污染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交接断面水质达标情况纳入政府任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要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企业责任人,要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本方案的主要目标、指标、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各地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行每年考核、中期评估和 86 期末总结制度。(责任分工见附表19)

二是建立污染源监管长效机制。要建立流域环境监察协作、部门联合执法、边界联动执法、跨境交叉执法和环境应急联动等机制,完善定期协调会商、信息互通共享、水质联合监测等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协同处置制度,对重点污染源加大巡查、抽查频率,并加密监测,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偷排、超标或直接排放生产废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市环保、公安、工商、安监、电力、供水等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联合专项行动,对重点片区水污染企业进行整治。规范排污口设置,继续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三是健全环保投入机制。要将把各项治理工程优先纳入我市 87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经费;市财政要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重点支持重点整治工程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要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健全管理和监督机制,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益。要足额征收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按保本微利的原则,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确保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

四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要建立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在市各新闻媒体上公布被处罚的环境违法企业名单、违法事实、整改要求,每季度将向社会滚动公布练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水质状况,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行环保社会监督员及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对政府、企业环保工作的日常监督。利用农村乡规民约、基层组织,约束村民的环境行为。建立与媒体互 88 通机制,加强对本方案的宣传,及时报道各地对本方案的执行情况,动员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和监督本方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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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秀木茂盛,江澄如练”曾是古人笔下湘江的绝美景致,毛泽东曾赞美湘江:“漫江碧透,百舸争流,鹰击长空,鱼翔浅底”。湘江,是湖南名副其实的母亲河,她以8.538万km2的流域面积养育了占全省总人口57.1%的湖湘人民、GDP 占全省的72.4%、工业增加值占全省的64.3%。她丰富的水资源承担着饮用,能源,渔业,旅游,农业灌溉,工业航运等多种功能。由于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加速发展,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趋突出,直接影响到沿江城市供水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2008年湖南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作出开展“湘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决策,欲走人水和谐,统筹发展之路,打造“中国的莱茵河”,以此作为两型社会建设之开篇力作。

一、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明确整治任务

2008年5月28日湖南省政府正式下达《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目的即用三年时间(2008—2010年),解决湘江水污染问题以及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含松江)、湘潭岳塘和竹埠港工业区及郴州有色采选集中地区环境污染问题。正式开始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取缔关停一批违法企业,淘汰退出一批落后企业,停产治理一批污染严重企业,限期治理一批重点污染源,搬迁一批布局不合理企业)确保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到位。下达了第一批整治企业名单,其中包括批取缔关闭企业37家、淘汰退出企业21家、停产治理企业240家、限期治理企业122家、搬迁企业1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36家、造纸企业整治384家、新建或扩建城镇污水处理项目62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52个、工业园区污水集中项目11个,预计总投入资金174亿元。由此可以看出湖南省委省政府此次湘江整治的力度之大,决心之坚。2008年6月2日省政府召开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作了全面部署,他强调“要把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作为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和重要标志来抓,让湘江能真正展示湖南的形象” 。这标志着湖南省“千里湘江碧水行动”正式启动。 整治工作启动后,湘江流域八市坚决落实湘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流域八市除长沙因奥运的原因推迟到九月初外都已经召开了湘江污染综合整治专题会议,对湘江整治的重要精神进行了认真传达和研究,县区还专门召开了由乡、镇、企业参加的整治工作大会,层层传达落实湘江整治会议精神。各市根据省政府规定的整治任务并结合本市实际下达了相应的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任务。郴州市整治企业数增加到了176家,远远超过了省政府下达的53家的整治任务。

二、明确目标责任,形成合力推进流域综合整治

在提出把湘江打造成“中国的莱茵河”的设想之后,“区域限批”、“企业限批”等配套措施也纷纷出台。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受地区分割体制的影响,湘江沿岸各地区污染治理难以同步,往往这里重视环保,那里大谈招商。地区之间、上下游之间互相推诿责任甚至是“以邻为壑”的现象屡有发生。这次湖南借鉴莱茵河治理模式,科学地划分治理责任,层层落实目标责任,部门协作,形成治污“合力”——湖南省人民政府成立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委员会,由省长周强任主任,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任常务主任,副省长刘力伟任执行主任,省直相关部门和湘江流域八市市长任成员,统一协调解决实施综合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决策;八市政府成立各市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委员会。主管市长任负责人,各县(市、区)长和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委员会下设湘江流域整治办公室,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并出台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对整治结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以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在湘江治理历史上首度形成了各部门协调合作、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工作局面。

流域八市市长都向省政府承诺表态:坚决按时落实完成湘江整治任务,并向省政府递交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各市与辖区县区政府也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书,各市政府和辖区县区政府建立问责制,将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落实到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明确了每一个整治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督查人以及整治时限。

三、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创造亮点

八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重点整治辖区水污染特征因子,并根据各市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创造工作亮点。湘潭市、长沙市以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监督作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的工作重点,正在推广“发酵床养猪法”实用技术,努力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针对浏阳花炮产业的造纸企业污染,长沙市环保局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行动驻浏阳特别服务处,分成现场技术服务、审批发证、现场督查、环评服务等4个组,为当地造纸污染整治提供高效服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审批环节、节约时间与成本;衡阳市以冶炼、化工、造纸治理为重点,把常宁市松柏地区、衡南县松江工业园、合江套地区列为重点整治地区;娄底市以钢铁、化工、采矿、有色金属污染为重点,已经对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等污染大户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株洲市以清水塘工业区及城市四港为重点,以霞湾港水变清为整治亮点;郴州市有色金属矿藏丰富,开采历史悠久,曾经乱采滥挖现象十分严重,几经关闭,几经反复,矿产资源破坏殆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触目惊心。郴州市动员了各部门的力量,对各矿区成立了整治专门机构,采取了疏堵结合的办法,一方面政府牵头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制关闭非法小采选,新田岭、香花岭三十六湾、小垣、柿竹园玛瑙山4个矿区198家小采选企业已经关停到位。另一方面,引入湖南有色控股集团、中国五矿、西部矿业集团等国有大型集团出资收购原有小的、分散的采矿权,对矿区的开采实行资源整合,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既节约资源又增加地方税收,一举数得。

四、开展生态补偿试点,积极探索湘江流域综合管理 要彻底整治湘江污染,光是治理还不够,怎样巩固治理成果,避免污染反弹,流域综合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在某种意义上比治理更为重要。湘江整治工作也要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加快实施流域综合管理措施。长沙市在辖区内浏阳河、靳江河等区域展开了针对跨县河流的交接断面生态补偿试点,即当上游县(市)入境污染物(考核指标为COD)达标但出境水超标,或者入境水超标而出境水超标倍数增加,根据超标情况和治理价格成本标准由上游县(市)支付相应金额给下游县(市)。此举迈开了探索湘江流域综合管理的第一步,对湘江流域综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怎样理顺湘江全流域同治的机制,建立相应的污染防治协调机构,变传统的水利管理模式为流域综合管理,建立流域统一的水资源管理机构,将水资源利用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将是巩固湘江污染整治成果和进行湘江流域综合管理的一个重要且关键的命题。

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开局良好,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一致、有序实施、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此次整治其手笔之大,气魄之巨,态度之坚,在全国都是绝无仅有。百亿治江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两型社会”的破题之作,虽名为治江,实在发展,功在经济转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的具体行动。

对于湘江综合整治来说,还仅仅只是开始,我们以打造“中国的莱茵河”为目标,找准定位,誓打一场水环境治理的攻坚战。流域4000万湖湘人民的期望,各级党政领导的共识,已经凝聚成一股巨大的力量,吹响了向湘江水污染宣战的号角。我们期盼着,我们的母亲河也将和莱茵河一样,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典范,将流淌着“最干净的河水”,将继续孕育世代的湖湘儿女,虽然湘江水污染综合整治是一场持久战,但通过良好的开局工作我们已经分明看到了湘江的美好未来!看到了终年水清如碧,两岸尽着绿装,江中有游艇穿梭的被誉为“中国的莱茵河”的湘江!我们期待着这一天的早点到来!

推荐第7篇:小型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当雄县小型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督办拉萨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切实扭转我县河道脏、乱、差的现状,确保河道清洁畅通,保障行洪安全,全面提升我县环境质量,彻底改善县容县貌,着力打造“幸福当雄、和谐当雄”的一流城乡环境,提供有效的水环境支撑和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有效控制水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我县当曲河等三十一条小型河“一年变样、两年变清、三年变美”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实现小型河流域水环境“一年内确保水质变样,到2016年底前杜绝生活污水直排。两年内确保水质变清,到2018年底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三年内确保环境变美,2018年底河道两岸绿化美化”的整治目标。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涉及面广、耗资大。相关乡镇要摸清基本情况,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计划,分步实施。

(二)突出重点,综合治理。以小型河流域当曲卡镇、县城沿线为治理范围,以当曲卡镇为核心,以生活废水、垃圾处理和工业企业及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为重点,全面开展综合治理。

(三)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相关乡镇要兼顾生态、治污、防洪、道路、土地利用等各方面要求,既要抓好对工业企业和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的整治,又要抓紧进行污水管网建设、畜禽禁养限养区规划,从源头控制污染。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抓好当曲河沿线当曲卡镇、公塘乡、曲登村、当曲村等排污口截污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当曲卡镇、宁中乡、曲登村、当曲村河道整治工作和县城防洪堤修建工程。

(二)加大畜禽养殖和工业污染整治。相关乡镇党委政府要会同县级相关部门加大对畜禽养殖的管理和防疫工作,禁止在距河堤 500m范围内新建大型养殖场,已建成的必须采取有效净化措施,经相关部分检查达标后方可运行,不达标的依法关停。当曲卡镇党委、政府要会同县级相关部门责令境内相关加工企业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督促加工企业及时处理废弃边角料,提高资源有效利用率,坚决打击乱堆乱放、乱倾乱倒污染环境的行为。由县环保局每月开展环保专项督查,及时治理各类污染环境问题,确保小型河流域水源保持在Ⅰ类水质标准。

(三)强化流域生态建设。积极开展“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活动,在当曲河沿线村落建立垃圾转运站(点),避免居民生活垃圾污染水体。大力加强对施用农药化肥的科学指导,防治面源污染。做好河道两岸沿线道路植树绿化,实施河道清淤清漂和沿岸生态环境建设,实现河道沿岸绿化美化。

五、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9月)

召开全县小型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小型河流域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8月20日前报送小型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和整治阶段(2016年9月—2018年1月) 进一步全面深入排查小型河流域重点工业企业、养殖业生产状况、污染治理、污染排放情况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并对其进行整治。

一是完成小型河流域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完成小型河流域所有工业企业的达标整治;三是完成小型河流域的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

各责任单位和县级部门要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典型违法案件,并将排查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小型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18年2月—5月)

各责任单位和县级部门对照工作任务分解表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完善相关资料,形成自查验收报告向小型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并由领导小组验收后,向县人民政府报告验收情况,迎接市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验收检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统筹安排

成立由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小型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一把手工程”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召开环境整治联席会议;县水利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各项工作实施;相关乡镇、县级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明确牵头责任领导,按照整改重点、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工作,每月向小型河流域水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同时,县纪委、县督查室要组成联合督查组,严格按照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现场督查,确保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加强部门联动,全面开展整治

各相关责任部门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加强督查督办,严肃责任追究

县督查室要制定具体督查方案,对小型河流域水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县纪委监察局要对工作开展不力、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整治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启动问责制,同

- 4 杰 布 环保局负责人

孙 伟 格达乡党委书记

洛桑桑旦 羊八井镇党委书记

朗 嘎 宁中乡党委书记

米玛旺堆 当曲卡镇党委书记

胡 小平公塘乡党委书记

达瓦次仁 龙仁乡党委书记 拉巴次仁 乌玛塘乡党委书记

赵 泽 辉 纳木湖乡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索朗多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军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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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湘江纵贯我省南北,集生活饮用、生产用水、航运、发电、纳污等诸多功能于一体。为了落实国家、湖南省环境保护 “十一五”规划,确保实现 “十一五”减排目标,保障湘江流域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改善人居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整治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为中心,综合治理,重点突破,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突出重金属污染整治,加快城市生活污染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步伐,确保全流域水环境安全。

(二)整治目标

用三年时间(2008—2010年),解决湘江水污染问题以及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含松江)、湘潭岳塘和竹埠港工业区及郴州有色采选集中地区环境污染问题。到2010年,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目标,饮用水源地主要污染指标达标,流域生态良性循环,经济竞争力与环境竞争力同步提升,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再用两年时间(2011-2012年),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巩固提高整治成果。

(三)基本原则

1、综合治理,突出重点。以冶金、化工、轻工、畜禽养殖业和生活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以清水塘、水口山(含松江)、岳塘和竹埠港工业区及郴州有色采选集中地区为重点整治地区,综合治理水污染。

2、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分门别类采取立即取缔关停与工程减排措施相结合,既要快见成效,又要积极解决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多还旧账。

3、调整结构,促进发展。将结构减排与工业布局、产业结构优化相结合,合理配置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4、创新机制,巩固成效。政府牵头、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结构减排为重点,从源头削减污染排放总量。

1、严格环境准入。切实加强规划、区域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和区域流域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在报批时须同时提交有关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引导冶金、化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向专业园区集中。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对排污总量已超过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在湘江干流株洲朱亭镇至长沙月亮岛江段两岸各20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外排水污染物涉及重金属以及有色、化工制浆造纸等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对产业限制类项目,现有生产能力确需改造升级的,其新增污染排放量必须实现 “增产减污”。对于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通过企业、区域等量削减予以平衡。

全面执行 “三同时”保证金制度,建设项目按照 “三同时”要求完成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行,经验收合格的,及时将保证金返回建设单位。未按 “三同时”要求建设的, “三同时”保证金充作环保治理专项资金,环保部门不予项目竣工验收,有关部门不得发放准予生产的相关证照。

2、取缔关停污染严重企业。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且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企业一律取缔。对已经环保部门审批,但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或实施停产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关闭。停产治理的企业完成治理任务后,需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3、淘汰落后产能。对已列入国家和省淘汰退出的工艺、设备、产品和企业名录的企业,必须在期限内淘汰退出。

被取缔关停和淘汰退出的企业,有条件的也可退二进三,也可转产等。转产的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产业布局,经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以工程减排为重点,加速重点污染源治理步伐。

1、限期治理重点工业污染源。对生产规模较大,部分污染因子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或达标排放后排放总量仍然较大,因环境容量限制需要进一步削减污染总量的企业,依法实施限期治理。列入限期治理的企业,要把治理内容项目化、工程化,限期完成治理任务,在限期内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实施停产治理。开展污染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提高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扶持建设一批污染物 “零排放”示范企业。

2、加快推进污染集中治理。省级各类工业开发园区都要配套建设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对工业 “三废”实行集中处理处置。引导各类排污企业向园区集中,加强统一监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3、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对重点排污企业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装置,与各地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健全完善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做到持证排放、按量排污,把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工业点源。

(三)以清水塘、水口山(松江)、岳塘和竹埠港工业区、郴州有色采选集中地区为重点,消除重点地区水污染威胁。

1、株洲清水塘地区。以进一步削减排污总量、霞湾港水变清为总目标,重点对中盐湖南株洲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废水进行深度处理,改造完善排污系统,实现清污分流;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尽快完成废水深度处理和废水、废渣综合利用;取缔关停工业区及其周边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实施霞湾港底泥沉积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

2、衡阳水口山、松江地区。以加强有色冶炼企业渣料的管理和废水治理为重点,全面整治水口山、松江地区环境。加快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废水处理,完成一批废水废渣治理项目,加大污染物削减力度。加大水口山、松江地区冶炼企业的整治力度,所有原料和废渣必须进棚,关闭手续不全和污染严重的小冶炼企业,坚决取缔小摇床。

3、湘潭岳塘、竹埠港地区。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落实化工、颜料、冶炼等重污染产业退出计划,鼓励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轻的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产业。按期完成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一批污染整治项目,进一步削减排污总量,改善区域环境。

4、郴州有色采选集中地区。采取整顿矿业开采秩序,取缔关闭非法采选企业,集中选矿,集中建设尾矿库等措施,全面整治临武县香花岭三十六湾、北湖区新田岭矿区、汝城县小垣矿区、苏仙区柿竹园矿玛瑙山矿周边地区有色金属采选污染,恢复有色采选集中地区的生态环境。

(四)以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1、实现县城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覆盖。到2010年,湘江流域设市城市、县城都要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0%和50%以上。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采取除磷脱氮工艺。

2、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所有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都要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当地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要尽快完善污水管网,保障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一年内处理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五)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为重点,全面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积极推广集中养殖、集中治污。对规模化养殖场,要按照工业污染源一样的污染防控要求,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2009年12月底以前,完成规模在5000头猪(或折5000头猪)以上的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在2010年底以前完成规模在500头猪(或折500头猪)以上的养殖场的污染治理,确保达标排放。积极采用生产沼气、有机肥料等方式,加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到2010年,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2、水产养殖业污染治理。对东江湖、水府庙水库等重要水域,要依据水环境容量和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确定养殖面积,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对已超过环境容量,达不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的水域,要尽快缩减养殖面积,做好网围养殖设施的拆除工作。

3、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积极开展农业清洁化生产技术推广,重点以减少农药和化肥用量、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为手段,实现农业清洁生产,促进农业污染减排工作。通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分户或联户设置垃圾收集、建设沼气和污水净化设施,削减农村废水污染物排放。

三、工作步骤

省人民政府根据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进度,分批公布取缔关闭、停产治理、淘汰退出、限期治理、搬迁等企业名单,并适时进行督查,组织阶段性考核验收。企业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名单下达整治通知,责令落实,确保按限定时间完成整治任务。市县人民政府下达的整治通知报省环保局备案。

2008年10月底以前,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第一批取缔关闭企业(37家)实施到位。2008年10月底以前,淘汰退出企业(18家)实施到位,湖南南天实业有限公司、湖南顺鑫钢铁有限公司、耒阳市百利恒钢铁有限公司淘汰退出(或退二进

三、转产),2009年12月底以前实施到位。2008年10月底以前,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第一批停产治理企业(42家)必须停产,临武县香花岭三十六湾、北湖区新田岭、汝城县小垣、苏仙岭柿竹园矿区(198家)整治整合,2009年6月底以前实施到位。2009年12月底以前,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第一批限期治理企业(122家)完成治理任务。2009年12月底以前,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第一批存栏5000头猪(或折5000头猪)以上的养殖场(36家)完成污染治理任务。2010年12月底以前,搬迁企业(11家)实施到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1家)建设与工业园区建设同步。湘江污染综合整治涉及的行业多,企业类型多,情况十分复杂,各地在采取整治措施时要对污染企业的分布和生产、排放情况认真清理排查,当发现属于整治范围或与已列入整治名单企业的情况相类似的企业,要一并纳入整治范围,并将排查情况及时报省环保局。2011—2012年,深化湘江污染整治,按照循环经济的要求,对企业开展废水深度处理,达到循环使用的要求,进一步削减排污量。加强对整治企业的监管检查,严防污染反弹,确保整治成果。

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和造纸行业污染整治,继续按省人民政府的部署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湘江流域各市、县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宣扬湘江整治的先进典型,定期通报湘江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全方位、多层次推广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湘江流域各级政府对辖区的整治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与8个市人民政府签订整治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治责任,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统一行动,统一验收标准。建立问责制,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督办和考核,对整治工作进展慢的地方,实施 “区域限批”、“企业限批”,对没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挂牌督办。

(三)部门联动,协同作战。湘江水污染综合整治是全省污染治理的重大战役,必须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行动。各项目审批部门要把环保准入作为项目审查的重要前提条件,严把环保准入关;发展改革、经济等部门要结合整治工作提出产业布局、产业整合、产业发展等有关政策措施,促进结构调整优化;工商部门要对取缔和责令关闭的企业依法予以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对无证经营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要维护好取缔和责令关闭企业的秩序和内部治安稳定工作,依法打击在取缔和责令关闭企业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电力部门要对取缔、关闭和淘汰退出的企业停止生产供电;金融部门要对实施取缔关闭的企业不予以办理信贷业务,及时将取缔关闭企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财政、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措施,指导帮助关闭淘汰和停产整治企业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农业部门要提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取缔关闭企业土地回收、评估、利用工作和矿业秩序整治工作;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湘江水资源保护的监督,合理有效调度流域水资源;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所监管企业污染治理的监管和督查工作;监察部门要加强整治行动中的行政监察,维护政令畅通;环保部门要负责湘江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统一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调研,用好政策。湘江整治涉及面广,各地要加强调研工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政策法规处理好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用好用足现有的有关污染治理、企业搬迁、退二进

三、转产、淘汰退出、综合利用、技改等方面的优惠鼓励政策,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有利于整治行动的激励扶持政策,做好取缔、关停和淘汰退出企业的稳定工作。

(五)落实资金,保障投入。坚持 “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方针,多渠道筹集治理资金,要加大企业治污主体的投入。同时,采取鼓励和优惠措施,吸引国内外企业、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投入到湘江污染整治中来。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省和相关市、县财政要加大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的投入力度,有效整合环保、节能减排、水利建设、淘汰落后产能、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资金,确保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省人民政府成立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委员会,省长周强任主任,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任常务主任,副省长刘力伟任执行主任,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发改委、省经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电力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湘江流域8个市人民政府市长任委员。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统一指挥,研究处理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地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领导,认真筹划,周密部署,制定应急预案,全面完成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考核验收办法

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考核验收办法

根据《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制定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考核验收办法。

一、水污染整治项目验收

1、取缔、关闭、淘汰退出企业

由作出取缔、关闭、淘汰退出决定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须满足如下条件:

(1)企业生产设备全部拆除;

(2)工商、税务部门变更、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3)电力部门采取生产用电断电措施;

(4)妥善处理好企业遗留的环境问题。

取缔、关闭、淘汰退出生产线的企业,只需满足生产线全部拆除的条件。

2、停产治理企业

由作出停产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考核验收。

污染治理工程已建成的条件下,企业向作出停产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所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试生产,企业获得准许试生产批复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企业须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对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试生产三个月期满后进行正式验收,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

3、限期治理企业

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所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限期治理工程已建成的条件下,企业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试生产,企业获得准许试生产批复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企业须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对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试生产三个月期满后进行正式验收,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予以停产治理。

4、搬迁企业

由负责搬迁项目环评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验收。

在老企业已拆除、新企业已建成的条件下,企业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进行试生产,企业获得准许试生产批复后方可进行试生产。试生产期间,企业须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对新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试生产三个月期满后进行正式验收,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予以停产治理。

5、矿山采选群整治项目

由作出矿山采选群整治决定的政府的上一级政府负责组织验收。

整治区域内所有采选企业通过取缔关闭、治理,得到整合。取缔关闭企业要满足取缔、关闭、淘汰退出企业的各项验收条件。整合后的采矿、选矿企业符合整合规划、产业政策,有规范的尾砂库及废水处理、回用等环保设施。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由作出矿山采选群整治决定的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并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对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和调查。未通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停产治理。

二、对政府的考核

省人民政府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对湘江流域8市人民政府实施湘江水污染综合整治的情况和成效,分阶段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的主要内容:

1、辖区内湘江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2、对省人民政府分批下达的整治项目的落实、完成情况;

3、本辖区对湘江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资金投入和政策制定落实情况;

4、妥善处理取缔、关闭、淘汰退出企业遗留环境问题的情况;

5、各市辖区湘江出境断面水质与上年同期的改善情况。

三、湘江流域8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对辖区县级人民政府和企业的考核验收办法。

推荐第9篇:某河(某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XX河(XX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改善XX河水环境质量,确保我县水环境安全,按照X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速推进XX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X水联办〔2019〕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统一行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在XX河XX流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污染整治工作。通过加强沿岸污水、垃圾和河道综合整治,严格污染治理,努力改善XX河流域水环境,达到治理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XX河(XX流域)水环境质量有明显好转。

三、治理范围、内容及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XX河(XX流域)

(二)内容及工作重点

(1)查处涉河违法违规建筑施工、采砂行为。

完成时限:2019年7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协作单位:XX镇、XX镇、XX镇、XX乡、XX乡。

(2)实施XX河流域的生态恢复工作。对流域所有裸露地,进行全面植被恢复,分段对沿河两岸所有弃土场,各类堆场进行整治清理。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0日前

牵头单位: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乡、XX乡。

协作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

(3)建立“河长”、“段长”制度。XX镇、XX镇、XX镇、XX乡、XX镇、XX乡、XX镇乡镇长担任其辖区内XX河“河长”,各“河长”对管辖流域内的水污染治理、水源保护、水环境质量监管工作负总责;并对辖区内XX河分段指定专人担任“段长”,各“段

长”对管辖河段内的水污染治理、水源保护、水环境质量监管工作具体负责。河、段长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研究制定。

完成时限:2019年7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县河长制办公室

(4)对XX河XX流域沿岸工业企业的排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达标排放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同时对XX河XX流域沿岸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私设排污口进行清理整顿。

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协作单位: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乡、XX乡。

(5)加强XX河流域水质水量监测工作,建立健全XX河流域水质监测制度,由XX河XX流域河流主干道的五个监测点位扩展至XX河XX流域河流主干道及31条支流全覆盖监测,分析水质超标原因,找到污染源头。

完成时限:2019年8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6)对XX河XX流域内从事畜禽养殖的规模以上养殖场,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确保畜禽养殖粪污全部达到农业利用,严厉打击养殖粪污直接向水体排放的违法行为。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畜牧兽医总站

协作单位: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乡、XX乡。

(7)按照《黑龙江总河湖长令第一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及《黑龙江省河湖和水库“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XX河XX流域“清四乱”专项行动。

完成时限:2019年6月26日前

牵头单位:XX县河长制办公室

协作单位:县河长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

(8)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项目,七星泡镇、XX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协作单位:七星泡镇、XX镇

XX县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XX镇XX村、团结村、合作村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转运处理工程项目。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协作单位:XX镇

(9)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科学制定农业“三减”方案,积极开展农业清洁化生产技术推广,重点以减少农药和化肥用量、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提高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为手段,实现农业清洁生产。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协作单位: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乡、XX乡。

(10)按照《XX县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3年行动计划》,XXXX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0日前

XX县宝石河流域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XX县XX河流域(下游平原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程、XX县XX河流域(上游山区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工程。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

协作单位: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乡、XX乡。

(11)湿地治理项目。完成问题湿地斑块整改25处,面积104.43公顷整改任务;完成退耕还林60公顷整改任务。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0日前

牵头单位:XX七星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XX东升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林业草原局

(12)加快推进XX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及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建设。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0前

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在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做好XX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责,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二)明确责任,齐抓共管。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乡、XX乡。要建立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河长、段长制度,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治工作落实。

(三)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进行考核。将XX镇、XX镇、XX镇、XX镇、XX镇、XX乡、XX乡和县直相关部门开展的XX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

(四)创新管理手段,建立流域环境管理机制。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原则,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有效配置资源,将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外资投入到XX河流域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中,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建立起政府搭台、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长效投资运营机制。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整治工作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召开会议,宣传、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监督整治工程建设;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及时报道XX河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情况,对污染水环境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各类学校开设环境保护课程,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和法律意识,共同参与整治XX河XX流域水环境的行动。

(六)严格督促检查,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治意见,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推荐第10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结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根据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南平市**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要求,我局开展了前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乡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和达标排放工作的监督落实方面

**区辖15个乡镇,沿江乡镇11个,其中**镇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沿江的**等6个乡镇,分别于XX年、XX年建成垃圾处理场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我局采取每月巡查的方式对已投产的乡镇垃圾处理场加强运营监管,督促有关乡镇对垃圾渗滤液采取过滤池、沉淀池、芦苇丛等多种形式有效处理,基本达标排放。

(二)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方面

与区环保局、区委农办、区国土分局等部门,结合新农村、中心村、地灾搬迁安置、造福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批组织实施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外迁安置。目前全区已新修编完成炉下镇、赤门乡总体规划,峡阳镇、南山镇大坝、凤池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炉下镇斜溪村等66个行政村建设规划,正在建设大横镇四朵洋、塔前镇茶林、水南街道后谷等多个村镇住宅试点小区。根据省建设厅安排部署,计划于XX年起,对部分条件较成熟的沿江居民集中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截污和集中处理试点工作。

(三)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方面情况

截止10月21日,我区已全部完成XX年5个集镇、44个行政村(含库区村21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和运行。实现了沿江除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外的8个乡镇,全部完成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和全区共139个行政村(其中沿江行政村44个,完成整治并经验收合格38个)的垃圾整治任务。今年验收合格的炉下镇、樟湖镇、洋后镇、巨口乡、赤门乡等5个集镇垃圾处理设施,均按福建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试行)建设,建有焚烧炉、分拣坪、遮阳棚、管理房、拦截坝、进出道路等。同时,有关镇(村)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健全垃圾清扫保洁各项制度,配备了垃圾池(桶)等各项设施, 5个集镇共配有85个垃圾池(桶),清运板车42 辆,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5 辆, 44个开展垃圾整治的行政村已配备2365个垃圾池(桶)、59辆清运板车,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9辆,镇村共投入资金347万元。通过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极大地解决了多年来农村垃圾乱堆放导致的镇容村貌脏、乱、差的问题,使农村家园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我区沿江、沿溪乡镇尚未列入“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村有6个(即来舟镇新建、傍溪、王富村,大横镇陈墩、埂古、常坑村),我局已督促有关镇村在XX年底前完成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治理任务,并建立垃圾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争取列入XX年省家园办验收范畴。

(四)开展垃圾清理方面情况

沿江两岸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堆放点,有关乡镇、街道已予以清理,确保无污染物入河,尽量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目前,全区共清理沿江垃圾堆放点55处,累计清理垃圾580吨。安丰沟流域生活垃圾处理,经市区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明确纳入市环卫清扫保洁服务范围,据悉于11月20日正式启动。目前正逐步开展垃圾袋装收集、设置垃圾桶(池)、建立监控系统等工作。

(五)确定由局建管股副股长沈文鸿负责项目的实施和联系,定期向区整治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数据和材料。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第11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结

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结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根据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市**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要求,我局开展了前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乡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和达标排放工作的监督落实方面 **区辖15个乡镇,沿江乡镇11个,其中**镇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沿江的**等6个乡镇,分别于**年、**年建成垃圾处理场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我局采取每月巡查的方式对已投产的乡镇垃圾处理场加强运营监管,督促有关乡镇对垃圾渗滤液采取过滤池、沉淀池、芦苇丛等多种形式有效处理,基本达标排放。

(二)保障饮用水环境安全方面

与区环保局、区委农办、区国土分局等部门,结合新农村、中心村、地灾搬迁安置、造福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批组织实施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居民外迁安置。目前全区已新修编完成*镇、*乡总体规划,*镇、*镇大坝、*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镇*村等66个行政村建设规划,正在建设*镇四朵洋、*镇茶林、*街道后谷等多个村镇住宅试点小区。根据省建设厅安排部署,计划于**年起,对部分条件较成熟的沿江居民集中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截污和集中处理试点工作。

(三)深化家园清洁行动方面情况

截止10月21日,我区已全部完成**年5个集镇、44个行政村(含库区村21个)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任务,并经省家园办验收合格,正常投入使用和运行。实现了沿江除纳入城区环卫统一管理外的8个乡镇,全部完成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和全区共139个行政村(其中沿江行政村44个,完成整治并经验收合格38个)的垃圾整治任务。今年验收合格的*镇、*镇、*镇、*乡、*乡等5个集镇垃圾处理设施,均按*省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治理验收标准(试行)建设,建有焚烧炉、分拣坪、遮阳棚、管理房、拦截坝、进出道路等。同时,有关镇(村)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健全垃圾清扫保洁各项制度,配备了垃圾池(桶)等各项设施, 5个集镇共配有85个垃圾池(桶),清运板车42 辆,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5 辆, 44个开展垃圾整治的行政村已配备2365个垃圾池(桶)、59辆清运板车,垃圾专用机动运输车9辆,镇村共投入资金347万元。通过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极大地解决了多年来农村垃圾乱堆放导致的镇容村貌脏、乱、差的问题,使农村家园面貌焕然一新。同时,我区沿江、沿溪乡镇尚未列入“农村家园清洁行动”的村有6个(即*镇新建、**、**村,*镇**、**、**村),我局已督促有关镇村在**年底前完成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治理任务,并建立垃圾处理的长效运行机制,争取列入**年省家园办验收范畴。

(四)开展垃圾清理方面情况

沿江两岸1公里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堆放点,有关乡镇、街道已予以清理,确保无污染物入河,尽量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岸坡无垃圾。目前,全区共清理沿江垃圾堆放点55处,累计清理垃圾580吨。安丰沟流域生活垃圾处理,经市区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明确纳入市环卫清扫保洁服务范围,据悉于11月20日正式启动。目前正逐步开展垃圾袋装收集、设置垃圾桶(池)、建立监控系统等工作。

(五)确定由局建管股副股长*负责项目的实施和联系,定期向区整治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数据和材料。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1、部分已建的江河沿岸乡镇垃圾处理场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垃圾焚烧炉利用率不高,管理水平和运行效果有待提高。建议有关乡镇加大垃圾收集处理服务范围,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已建垃圾处理设施的有效运行,严禁在河岸堆放和向河道倾倒垃圾、废弃物、有毒有害物质,建立健全水环境综合治理监督队伍。

2、乡镇、村庄垃圾处理费征收存在较大困难。有些乡镇、村对镇区单位、部分营业场所和村民收取少量垃圾处理费,大多数乡镇、村未实施对村民的垃圾处理费征收,且我区镇、村财力普遍困难,难以保障处理费的投入,从而影响了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整治效果。建议有关乡镇建立健全垃圾处理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保障经费的投入。

3、村民清洁家园意识有待提高。建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参与家园清洁行动主体意识。

三、下阶段工作安排

1、继续开展清洁家园“回头看”活动。督促有关乡镇村进一步完善已建的垃圾处理设施,健全相关清扫保洁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巩固家园清洁整治效果。

2、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与区人大城乡委、区效能办等有关部门,按规定的方案,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通过《**建设信息》、有关媒体等渠道予以曝光通报,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督查。

3、继续积极深化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把未通过验收的沿江6个行政村和*镇及其他行政村纳入**年整治任务,扩大家园清洁行动的开展范围。

第12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华山街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华山街道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掀起了一场环境综合整治的高潮,把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要事、急事来抓,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

一、狠抓一个“整”字,开展三项治理,彻底改变了街道脏、乱、差面貌

可以说,从去年街道实施“环卫进农村”以来,我们的环境卫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特别是垃圾中转站的投入使用,实现全街道范围内生活垃圾的集中手机、外运,安排专职保洁员负责路面清理工作,使街道的环境卫生面貌有了一定的改观,特别是对荷花路、华山东路、华山北路等进行了综合整治,街道的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环境管理方面并没有随着街道经济同步发展、同步提高,在环境管理方面,还有不少急待完善和解决的问题。一是街道主要干道脏、乱、差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尤其是一些小街小巷,污水横流,垃圾成堆,乱丢乱倒现象随处可见,市民对此怨声载道;二是居民素质极待提高。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停乱放甚至故意破坏公共卫生设施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问题要解决,单靠常规性的动作远远不够,必须采取超常规的措施,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因此党委政府决定,在迎接十一运会前期,

1 街道全体机关干部集中时间,集中清理,严格治理,力争通过这次整治,使我们的城市面貌明显改观。

一是治脏,发动全街道居民群众,对全街道大街小巷、楼前屋后、场内院外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清扫。扫除垃圾、铲除杂草、清除污水淤泥。全面清理不留死角。还要加大对街道政府驻地、街道街道、集贸市场等所卫生整治力度,对街道主要干道实行保洁员的无缝隙覆盖,全面清除全街道范围内的各种废石乱渣和建筑、生活垃圾及视觉污染。同时强化垃圾的堆放、中转和管将街道多年来累积的垃圾死角彻底清除。理,实行定点堆放,及时中转,并做到日产日清。

二是治乱,对影响街道容街道貌的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进行一次大清除。坚决拆除影响街道形象的违章建筑,清理街面、院内的乱搭乱挂,全面清理街道北绕城的户外广告清理工作,完成牌匾整治任务,对墙面、电杆上的垃圾广告彻底清除。清理沿街门头乱堆乱放杂物,取缔占道经营摊点。达到路肩大平整,达到整齐划一的标准。

三是治差,对残缺、损坏的绿化带进行一次修缮。结合街道的生态文明村建设和“户户通”工程,做好村内环境建设,进一步美化村居环境,对村内及街道上的主要干道绿化带进行修补,对枯死的花卉苗木进行补栽,倡导全街道村居多绿化、多植树,总之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该修的修,该整的整,该换的换,为街道建设一批环境优美、文明和谐新村居。

二、严格一个“包”字,强化三级责任,把环境卫生整治

2 任务落到实处

为确保此次整治活动开展得既快又好,在责任划分上要严格一个“包”字,实行分路段包干,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一是领导包片。此次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到街道18条主要干道,确定包路领导12名,每条道路由一名包路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负责路段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并且身先士率,亲身参与整治。

二是机关干部包路段。在每个片区内,又明确了多名机关干部,督促抓好本路段的综合整治工作。这112名包路段机关干部,是街道党委、政府精心挑选出来的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责任心的干部,对抓好各路段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应该不成问题,希望包路段干部要亲自靠上、亲自监督,各负其责。

三是分组负责各司其职。为全面做好街道村环境整治工作,街道此次活动组成13个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切实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这些路段的划分和任务的安排,是街道建委经过认真测算和细致的研究作出的,各包路段领导、干部在具体的工作中要摆正位臵,争当主角,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认真负责,大胆管理,抓好落实,积极配合,牢固树立“全街道一盘棋”的思想,视整治工作为己任,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支持和推动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三、营造一个“合”字,形成街道环境综合治理的合力

3 街道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共分为宣传组、环卫组、村级环境整治组、渣土治理组等13个组,要求各组通力配合,互相协作,形成全街道卫生综合治理的合力,形成一支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队伍。

一是进一步宣传发动,切实形成人人参与、各部门积极参加的舆论氛围。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全街道再次掀起声势浩大的宣传高潮,切实使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还要向村民积极宣传健康良好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调动居民的整治和保持良好生活环境的主动性。充分调动各双管单位、驻地企事业单位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力争在全街道形成“人人爱护环境,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办事处、村,街道各部门都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在全街道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居民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强大工作合力,切实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规范一个“管”字,完善三个制度,全面建立环境管理的长效机制

环境卫生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稍一松懈就有可能陷入整治——回潮——再整治的恶性循环,必须坚持长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街道环境卫生管理走上规范化、

4 制度化的轨道。

一要坚持和完善分片包干路段任单位负责制。街道以开展这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为契机,建立分片包路段负责制,明确责任,一包到底,以高度的责任感搞好这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这次整治活动中,大家都必须切实负起这份责任来,即使整治活动结束,各单位、各部门对片区、路段的包干责任仍不能消除,要继续按照今天责任地段的划分,坚持不懈地抓好各自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及设施维护和管理,大家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共同华山街道的环境卫生维护好、管理好。

二要坚持和完善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街道还要继续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的制度,无论是片区包干,还是路段包干,最终要落到各相关单位门前五包、门内达标的具体要求上来。同时,宣传组要配合迎“全运”的主题,通过明白纸、广播等形式,教育群众自觉美化、绿化家园,建设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广泛开展“华山是我家,建设管理靠大家”、“建设新华山、人人都是参与者”等主题宣传活动,促使广大居民自觉维护门前五包,门内达标制度,积极投身于环境卫生整治和管理的各项活动中来。

三要坚持和完善监督奖励制度。全街道机关干部要以大局为重,要切实履行好职责,要把街道保洁,绿化、亮化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全街道广大机关干部要提高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街道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实际工作中来。街道环境卫生督察组将不定

5 期对各路段整治情况进行检查,6月份进行全面验收,各包路段机关干部,一定要按照街道环境综合整治标准进行清理,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路段,将进行相应处罚。街道党委政府决定,对整治较早、较好的村给予重奖,对贻误时机进行严厉处罚。 同志们,这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目标和任务已经明确,现在关键是抓落实。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领导,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任务,也希望通过这次整治,街道的面貌有明显改观,以整洁、卫生、有序、靓丽的形象,迎接 。

第13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镇高度重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平原林海·美好乡村”建设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重点开展成片林栽植、林果飘香示范点建设、环卫体系建设、星村康居乡村创建和生活垃圾突击清理工作,抓重点、攻难点、推亮点,各项工作快速有序的推进

一、全力打造裴圩林果飘香特色。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和星级康居乡村的创建,我镇重点打造瓦房、陈石、和平、三和、新四五个村庄的林果飘香示范点建设,栽植桃树、枣树、柿树、枇杷等经济作物9600余株。一是注重“点、线”结合。做到以点促面,点线结合,确保效果。点,即结合陈石二星级、新四三星级两个康居乡村的创建,按照突出乡村特色,彰显林果飘香,带动群众致富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的绿化主要出入口和干道两侧,合理的规划布局成片果林,提升星级康居乡村创建的水平和档次。线,即是重点打造县乡道路两侧的重点村庄,以经济果树替代行道树,既起到绿化美化的作用,突出经济效益的发挥。二是突出“优”字当头。在林果苗木的品种上,我镇坚持品质为先,不怕投入,首选春雪果桃、沾化冬枣、日本甜柿等果树,树龄均超过3-4年以上,果树杆径均超过3CM以上,有的达到5-6CM,户均株数不少于5株以上,确保当年栽植,当年挂果,发挥经济价植。我镇选用的果苗成活率高、抗病虫害能力强,品种好,产量高,确保带动群众致富的作用发挥明显,将有力的拉动林果经济。三是突出“管”字为重。对已栽植的果林内设置《果木养护管理责任公示牌》,坚持林果管养制度化,明确专门的管护责任人、农技指导员,由专门人员负责浇水、修剪、施肥、防病和管理,确保成活率和产量。提倡各村创新经营理念,提倡采取由村集中管养、群众自养成、以及集体经营与群众分成等多种管养模式,解决效益平衡问题,提高村集体经济收益,实现高产增效,提高林果经济的效益。四是打响“绿”字品牌。结合春季绿化,对镇区主要出入口干道和重要节点的行道绿化进行补植;对新

四、陈石两个三星级和二星级康居乡村示范点,加大绿化投入,增加绿量,因地制宜绿化美化,栽植垂柳、女贞、石楠2500余株,已投入资金30万元。

二、全面启动镇区绿化改造工程,对主次干道的花池、花园全面启动改造升级,更换死苗,增加绿量,提升绿化品位。高标准规划杨树成片林网建设全面打响垃圾突击清理和环卫体系建设攻坚战。结合全县生活垃圾清理突击月活动,我镇在突击开展生活垃圾集中清理的同时,加快建设覆盖镇、村联动的环卫保洁体系,提升了环境整治的效果和档次。一是全面动员,全民参与。通过动员会交办、发放宣传单,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卫生突击活动;严格落实卫生保洁“五包责任制”,对每家每户家前屋后的积存垃圾,明确由各家各户负责清理。对各村清理出的垃圾,均组织车辆将集中清理出的积存垃圾,统一运至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严禁就地深埋、就地焚烧发生二次污染;镇垃圾中转站24小时接收,督查办每天督查通报一次各村每天参与卫生清理人数、运送中转站的垃圾量,本月底将统一组织卫生突击月活动观摩评比,结果作为考核各村清理突击活动效果的重要依据。二是理顺机制,规范管理。镇党委高度重视环卫管理工作,投入资金,配足人员,建全机制,确保环卫工作步入健康有序的长效化管理轨道。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要求各村明确一名村干部作为环卫专管员,统筹负责村内环卫人员和保洁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备保洁员83人,建设垃圾站(房)55个。镇政府出台了专门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时间、工作标准、处罚措施,保洁员按300元/人.月的薪资标准,核定各村环卫管理经费基数,以绩效考核,推动环卫保洁上台阶。三是严格执法,强行入轨。我镇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全面加大城管执法的力度,将全镇分为镇区、西片、东片,由三个城管中队包干负责,明确赋予其环卫人员管理权、绩效考核权和违章行为查处权,通过说服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实现了环卫保洁长效化管理。四是发挥两支队伍引领示范作用。各村居成立了文明引导队和“夕阳红”管理队,充分发动全民参与,吸纳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老干部为主体,各村均组建成立两支队伍,镇里专门为他们配发红袖标,队员工作积极主动,宣传政策,制止不文明行为,有效改变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陈规陋习,广大农民讲卫生爱护环境的意识明显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深入推进。

三、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坚持做到不松劲,不懈怠,全面深入加大重点线路“脏乱差”整治力度,突出抓好农村水源、村庄卫生和生活垃圾突击清理工作,强化督查,严格奖惩,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线向点、面纵深推进。全镇已拆除清理各类废旧猪圈、厕所、危房3000余处,清理池塘200个处,日垃圾清理量达到10吨以上,累计清理生活垃圾1518吨,清理乱写乱画15000余处,投入资金234万元。各村均公布了村民公约,引导农民群众自觉遵守。镇城管队进一步健全管理、管护、检查、监督规章制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保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有成效、不反弹。

第14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塘川镇宁互一级和宁互西路沿线 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为全面整治宁互一级和宁互西路(以下简称“两条公路”)沿线村庄脏、乱、差等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公路沿线各村实际,我镇采取三项措施,扎实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为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我镇制定了《塘川镇春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每个村社环境整治的重点和目标任务,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人大主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副组长,乡镇各副职领导为成员的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并由包片领导带队负责,分段管理,逐段整治,要求全镇机关干部全部上路整治,动员各村党员干部带头,带领广大群众自觉开展卫生清扫。

二、强化宣传引导,整治村容村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和鼓励村民“爱家园、讲卫生、树新风”,塘川镇干部职工采用走村倡议、串巷宣传等形式,发动村民自觉对房前屋后卫生进行清洁,有效提高了村民爱环境、讲卫生的意识。同时,扎实开展以清理垃圾、淤泥、路障,改造厕、圈、棚,治理柴草乱垛、棚圈乱搭、粪土乱堆、污水乱泼、垃圾乱倒和畜禽乱跑的“三清、三改、治六乱”为重点的村容村貌整治活动,全面治理公路两侧及巷道内的柴草、厕所、棚圈、垃圾、火炕门洞、露天粪坑、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屋顶杂物、通信线路等,引导村民用“美、净、序、明、绿”的标准来建设家园、美化家园。

三、健全监督措施,完善长效机制。为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按照“谁包片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户集、村收、镇运、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不定期安排人员对村庄环境整治情况进行巡查,积极配备保洁员和垃圾箱、垃圾车等简易环卫设施,探索建立长效保洁机制,确保环境卫生有人管、有人抓,村庄垃圾得到及时、集中清理。同时,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纳入各村的年终考核,对工作主动、整治效果好的村社进行加分奖励,对行动迟缓、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村社进行通报批评,保持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持续性和长久性。

截止目前,宁互一级公路两侧实施墙面粉饰的工程队已进驻各村,正在进行基础数据丈量,全镇共清理、填埋垃圾271处,搬移柴草405垛,拆除厕所、圈棚280个,拆除破旧房屋41间,栽水泥桩1100多个,砌水泥墩800多个,清理乱堆乱放1200余处,清理路边沟31公里。

第15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护

全力打造沿海绿色文明宜居城镇

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发展蓝色经济、创建园林乡镇、打造生态新城”的目标定位,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的原则,解放思想、勇争一流,在加快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同时,全力建设最适宜人居的绿色生态新城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高起点规划,全面提升城镇绿化档次和水平

在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组织园林专家进行广泛论证、深入探讨的基础上,我镇充分利用山、海等自然资源,结合全镇总体规划,高标准、高起点制定绿化方案。

一是规划设计突出高。邀请了高水平的园林规划设计单位对全镇绿化发展进行规划设计,并对每个重点绿化工程项目都结合实际进行详细设计。通过高起点规划,使镇域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布局合理,树种层次分明,大小错落有致,点线面结合完美,形成了绿化覆盖面大、立体感强、样式多样、生态良好、景观优美的镇域环境面貌。

二是设计理念突出新。年初,镇党委、政府提出镇区绿化要以绿色为主、广泛植树、找点栽树、突出风格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按照“见缝插绿”的原则增绿量、建精品。在设计理念上实现了由栽花种草向植树增绿、点线面结合的转变,由大道绿化向街角绿化、突出景观的转变,由单一绿化向构建镇域风格、实现街路立面协调相统一的转变。在设计上结合镇域内街路、转角、游园、道路等绿化特点抢前抓早,共完成重点设计方案24个。其中:徐福公园点设计方案1个、新增转角绿 1

地设计方案 12个、新增街路绿化设计方案 6个、道路升级改造方案 5个。

三是具体设计突出实。在街路设计上,本着驻地绿化与弘扬琅琊文化、近期景观与远期效果、乔木与灌木、针叶与阔叶、重点景观与普遍绿化相结合的原则,打破常规,因地制宜大量栽植法桐、水杉、玉兰、大叶女贞等具有观赏性的树种来提升街路的景观效果,突出了简约、明快、大气的北方园林风格,达到了“春天花团锦簇、夏天绿树成荫、秋天层林尽染、冬季绿意犹存”的效果,为琅琊的未来构筑了美好蓝图。在转角设计上,主要以自然式为主,将绿篱、乔木、灌木和常绿树木进行合理搭配,突出转角的空间感和色彩感。在游园设计上,根据地貌特点,结合周边环境,以常绿树水杉、百日红、紫荆等为主,突出满园锦秀的整体绿化效果,展现了自然、清幽、简朴的设计风格。在道路设计上,结合滨海大道窗口特点,本着“绿化水平有大突破、绿化效果有大改观、绿化品位有大提升”的要求,用较长距离的片林形式展示了常绿树、高大乔木与绿篱有机结合,体现了多层次、多品种、全覆盖的独特风格。

二、坚持高标准建设,全力打造优美环境

在高起点规划设计的基础上,我们实施了“三大工程”,全力打造优美环境。

一是实施硬化工程。投资620万元对驻地主要道路进行了综合整治。其中,投资360万元,对海城路和天城路进行了荷兰砖铺设,对镇驻地古城路和旺城路等道路进行了硬化。投资78万元,在天城路和海城路敷设污水管道1650米,并安装了古力井和雨水篦子等配套设施。投资1400多万元,完成“五化”建设村庄23个,硬化面积216747平方米。

二是实施美化工程。按照“统筹安排、分工协作,整体联动、重点突破,统一标准、因地制宜”的原则,快速启动和推进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抓好滨海大道、张泊路、海城路、港城路、天城路、古城路和村村通道路沿线的“三大堆”、废品收购点、修车点、洗车点、残垣断壁和违章建筑等立体环境的专项整治。对镇驻地和重点村庄的卫生死角和垃圾较多的地点进行了集中的清理,采取“户集、村收、镇运”的模式进行无害化处理,调用挖掘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对驻地天城路、海城路、港城路、古城路、兴城路等和重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卫生死角和常堆的一些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了填埋和外运,共调用车辆140多台次,清运垃圾7500多立方。加大了对垃圾收集和清理的力度,新购置垃圾桶120个,由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和清运,做到了驻地垃圾日产日清。对于海城路等驻地主要道路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多年遗留的突出问题,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城管监察中队会同驻地村庄、工商所、公安派出所、市场管理所等相关单位对经营业户发放了《琅琊镇关于规范镇驻地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和《琅琊镇镇区管理规定》等700余份文件,并采取联合执法、分户到人、现场办公等多种办法,克服种种困难,先后开展了多次集中清理行动,共拆除乱搭乱建违法建筑16处,拆除路边售货亭6处,拆除广告牌57个,规范占道经营业户63户,清理小广告120余处,并对沿街26个摊点进行了重新设置和规范管理,较好的改善了镇容镇貌。

三是实施绿化工程。对镇驻地及相关路段,我们邀请了市专业测绘公司和专业园林绿化设计单位进行了高起点、高标准、高档次的规划和设计,突出“乔灌结合、层次整合、季节融合”

的绿化特点,对驻地五条主次干道进行重点打造,实施每个路段栽植一个街道树种,辅之低灌常绿和花卉植物搭配,形成各具特色景观和绿化模式,切实增强了驻地绿化美化效果,目前,驻地已绿化道路5条,栽植法桐、玉兰、雪松、红叶石楠等高档绿化苗木共计33000余株,绿化道路长度3500多米,并在驻地东部规划了化共绿地一处,面积1680平方米。

三、坚持高质量管理,形成环境综合整治的活力

高质量的管理是维系优美环境的根本,在环境和绿化管理方面做到“三个明确”,全方位提升人居水平。

一是明确管护队伍。为确保综合整治效果,做到经常抓,抓经常,常抓不懈,建立健全了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从镇机关干部和部队转业军人中选调12名得力人员,成立了镇环境综合整治监察大队,建立了办公室,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配备了车辆,统一了服装,做到依法管理和有人管、管得住。从各村选调20名人员成立了镇环卫中队,对镇域环境实行常年管护,具体负责镇驻地环境清理和垃圾清除。同时,制定下发了《加强镇村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了有章理事,有人干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同时,各村都建立了由2-5人组成的环卫保洁队,对村庄环境卫生实行“定人员、定职责、定制度、定奖惩”,实现长效管理、长期保洁。

二是明确管护责任。为确保管护效果,镇党委、政府先后召开现场调度会三次,多次组织对相关村庄和重点部位的现场检查,进一步细化整治标准,将工作要求明确落实到每一个村、每一条街、每一个路段和每一个管护队员。

三是明确奖惩办法。为充分调动全镇各村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的积极性,形成全镇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镇党委、政府将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各村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现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全镇村庄进行考核,建立加分、倒扣分制度和镇级领导现场督查制度,根据检查考评的得分情况进行表彰奖励。其中,对年度检查得分列前20名的村居给予资金奖励,并在年度考核实得分数中加大配分标准予以加分,对得分列后五名的村庄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对在环境整治中措施强、投入大、管理好的村居给予重点支持和扶持,确保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促进了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和有序推进。

第16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xx镇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四个结合”为抓手,扎实推进“三城联创”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

一是坚持入户动员与多渠道宣传教育相结合。xx镇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一方面要求干部要经常下村、入委、进户,发放《环境综合整治倡议书》,进行面对面的动员。另一方面,采取各种有效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印发宣传单、书写墙标、悬挂横幅、设立永久性宣传板、组织文艺演出等为环境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整治相结合。把国道、省道、县道沿路村屯,以及新农村建设确定的14个中心屯确定为重点整治范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进行重点整治,通过异地转移、压缩打包、丝网覆盖的方式集中整治柴草垛乱堆乱放现象。同时,硬化道路7公里、整修路边沟9万延长米、栽植花卉2.6万株,促进了全镇环境的进一步好转。

三是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整治相结合。在城内,通过组织干部义务劳动的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分担区,并采取站所轮班值周进行日常维护。在农村,先后4次广泛动员群众、组织人员,动用大型机械,进行了较大规模的集中整治。目前,沿国道及林长路的和平、长青、东风、工农、朝阳等5个村正在沿路安装艺术围栏和简易围栏,现已安装1200延长米,其他整治工作也全面展开。

四是专项整治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把环境整治专项工作与文明创建、泥草房改造、村屯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推进。目前正对和平八屯实施泥草房整屯推进,首批改造的40户已开始建设,外屯已有30多户报名。工农村良种场实行基础设施全面改造,现已完成清障工作。

第17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新洲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011年5月19日)

一、基本情况

新洲区是武汉市的远城区之一,位于武汉市东北部、大别山余脉南端、长江中游北岸,介于东经114°30′—115°5′和北纬30°35′—30°2′之间,东邻团风,西接黄陂,南与青山、鄂州隔江相望,北与红安、麻城毗邻交错,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倾斜,山岗与河流呈“川”字型排列,俗称“一江(长江)、两湖(武湖、涨渡湖)、两库(道观河水库、少潭河水库)、三河(举水河、倒水、沙河)、四岗(楼寨岗、叶顾岗、长岭岗、仓阳岗)”。1951年,新洲从黄冈析出建县;1983年,划归武汉市管辖;1998年,撤县设区。全区版图面积150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占82%,水域占18%;总人口98.57万,辖9街3镇1农场1个经济开发区1个风景旅游区。区政府所在地邾城是武汉市的卫星城,阳逻开发区是市区共建的省级经济开发区,道观河风景旅游区是武汉市四大风景旅游区之一。

二、农村环境现状

长期以来,我区的环境保护“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重点源、轻面源”的问题一直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城乡环境保护差距较大,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现象普遍存在。总体来说,当前农村环境保护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活污染严重。当前在我区广大农村地区 “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还在逐步建立之中。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较低,大多无序排放到环境中,形成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

二是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各类农药、化肥、除草剂、生长激素等农用化学品施用强度大、频率高、流失快,对水体、土壤造成了严重

1 污染。

三是畜禽养殖污染日益加重。客观地看,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发展,在推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功不可没,但由于治理不到位,也确实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评率较低,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利用率都不高。

四是农村和农业生产、生活废弃物污染问题突出。当前,我区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较低,很多秸秆被废弃在田间地头、道路与河沟两侧或在田间直接焚烧,导致空气中悬浮颗粒物明显升高,加之浓烟中含有大量有害气体,严重污染城乡大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五是农村工业污染突出。早期乡镇工业企业随意而分散的布局,使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化工、电镀等污染企业分散在乡镇,甚至村庄里、居民集中区,虽然随着近年来监管力度加大,“三废”排放强度有所下降,但排放总量仍然很大,治理水平仍然较低。

三、工作进展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这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在“十二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完善有效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切实扭转农村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改变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状况,推动全市农村经济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此,新洲区成立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各街镇场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安排分管负责人专门负责农村环保工作。区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具体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政府在去年11月份正式启动了该项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对各项具体指标作了分解,明确了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工作要求。各单位根据目标要求就各自的任务进行了布臵和安排,相继启动了专项整治工作:

(一)区发改委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的意见,已下达了

2 我区2011年区级政府投资计划(新发改[2011]20号)和1100万元区级配套资金分解意见。

(二)区财政局根据专项整治资金的规模和使用要求,对资金使用作了预算和分解,并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时按要求完成了2010年度我区农村环保资金投入。

(三)区环保局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全市3000万专项资金中争取960万,定点用于48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同时完成了全区范围内行政村(社区)的基本环境状况摸底调查和1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表水系水质以及空气环境质量的摸底。选定了206个村作为我区2010年度整治工作的试点村。按照上级要求,目前已完成了87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方案设计、工程招标等相关工作,全面启动了污水治理工程,目前70%的村已基本完工,预计本月底可全面竣工。

(四)区水务局、区国土局、双柳街已启动了古龙(双柳)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前期相关工作。

(五)区城管局拿出了2011年度街镇场区垃圾转运站建设计划,并根据要求对公路沿线村湾143个村市容环境进行督查,拟定了2010年度253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名单并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六)区农业局、区能源办对全区农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户用沼气及三格式无公害化厕所建设按照目标进度在稳步推进。

(七)区畜牧服务中心根据职能对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进行了目标分解。

(八)各街镇场区完成了各自行政村基本情况的摸底、上报及相关行政村污水处理工程的实施工作。

四、主要做法

(一)抓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为有效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区环保局充分发挥设立在街镇的环保协管员的专业职能作用,分片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镇场区、各相关单位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媒体或平台,在全区大造声势,大力营

3 造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时间要求以及工作动态、先进典型、成功做法,及时进行深入广泛地报道,及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好的经验,让群众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想在心里、体现在行动上。

(二)抓长效,巩固整治成果

一是完善制度。各街镇场区对照区出台的《新洲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0]49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将任务分解到村,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督查考核。各街镇场区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的结果纳入到区委区政府的目标考核,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督查重点将是污水集中处理、积存垃圾、暴露性垃圾、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落实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考核(与区级环保责任目标一并进行),对各街镇场区开展的污水治理、垃圾管理、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实施情况,按月点评和通报。

(二)抓措施,加强长效管理。各街镇场区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各相关行政村也制定了一系列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了农村环境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三)抓宣传,提高环保意识。我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运用电视、广播、宣传栏等,采取举办专题节目、专题活动、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生态保护知识水平,强化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广为人知。

(四)抓投入,争取多方支持。我区在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专项资金,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投入1100万用于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街(镇、场、区)加大对环境治理项目的投入力度。

4 多方争取国家和省、市各类农村环境治理资金,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土地流转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广泛吸纳了民间资本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项目建设。

(五)抓保障,防止突发事件。各街镇场区和各相关部门根据农村环境管理的特点,制定了全区性和区域性农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臵预案,有效防止了各类污染事故的发生。

五、几点请求

(一)请求市领导多来指导工作。目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全面展开,但此项工作对很多相关部门来说都是刚刚接触,业务都不是很熟悉。另外,各部门都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在工作过程中都有各自的重点,如土地、规划、交通、环保等部门分别承担着土地使用、道路建设、规划编制、农业面源污染监管职能等等,这些职能都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范围内的分支,部门协作推进机制不够完善,建设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为此,希望市领导多来新洲指导,为新洲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明方向,不走弯路。

(二)请求市政府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项目资金上对新洲进一步倾斜。今年,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大气候下,新洲区在财力十分紧张的状况下,仍然拿出1100万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39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个街镇垃圾转运站建设、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宣传等)。由于新洲农村地区先天条件差,90%以上农村都没有污水收集管网,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需大量资金配套投入管网铺设,因此请求市政府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项目资金上,对新洲作进一步倾斜。

(三)对几个环境问题突出的村(汪集街下集村、龙王咀二队村),请求市政府和市局向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争取大项目,予以解决。汪集街下集村(生活污水)、龙王咀二队村(工业污水)由于污染严重,多年来农民投诉不断,多次上访。为切实解决以上两个村的污染问题,请求市政府和市局向国家和省环保部门争取项目,帮助解决下集村和二队村的污染问题。

第18篇:整治龙江流域刻不容缓

整治龙江流域刻不容缓

龙江是福清人民的母亲河,全长62公里,流域面积占全市面积三分之一,干支流经过市区及六个重要乡镇。早在公元742年,就在龙江中游建起天宝陂水利工程,至今1200多年仍能发挥防洪、灌溉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为改变我市十年九旱的面貌,1958年建成蓄水1.85亿方的东张水库,干支渠长数百公里,大大促进了粮食生产。改革开放以来,市委、市政府重视环保生态工作,为整治龙江流域,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如今龙江存在问题首先是上游水土流失严重,加上东张水库蓄洪后下游河床不断淤积,河面变窄,行洪能力逐年下降,以致一场大雨下游便泛滥成灾。其次是下游防洪工程质量不可靠,防洪能力差。最严重的是沿江及流域区内工业及生活污水任意排放,造成河水发黑发臭。沿江居民及有识士对此呼吁多年,但因种种原因仍得不到有效治理。

整治龙江流域的工作刻不容缓,应当狠下决心,确保母亲河长治久安,为我市经济建设营造一个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领导方面:市委、市政府指定一位领导专门负责整治龙江流域工作,抽调市水利、环保、土地、电力、水土等部门及六个乡镇有关领导、技术人员组成。

二、经费方面: ①财政专项拨款; ②发动社会集团、商企、贸易团体资助; ③有污染源的企业应自行包干,自费清污;④引进台湾、日木、韩国资金参加承包经营防洪和治污工程。

三、技术方面:①上游封山护林,[此篇范文为大◇秘◇书◇网作者原创作品www.daodoc.com转载请加大*秘*书*网外部链接]禁伐天然林,禁伐坡度在25。以上山地的任何林木,只能有计划地采伐林场内及一些人工林片的木材。在荒山秃岭处及坡度25。以上的山地 播育林,近年开荒造田影响林木生长的地区应退耕还林,

根种还草。②中游疏浚河道,清理淤泥杂物,还河床原来面目。拆除河流两旁建筑,防止沿河集镇、工厂、农畜场污染干支流。含有污染源的企业,应自行另设净水设备,严禁排放有毒废水废渣。所经集市、村落、厂场、乡镇应学习效仿

福清城区净化、美化沿河环境的经验。③下游是江防重点,按能抗百年一遇洪灾及防御东张水库险情的标准规划设十防洪工程,耍吸取70年代江阴里下底水库坝垮、村毁、人亡的教训。下游河道两个大拐弯处,应取直开辟新河道数公 ,让洪水排放通畅。重建防洪设施,能用的旧堤防应彻底 查其质量。划出泛洪区域,拆除有碍防洪的一切建筑,甚 搬迁移民,退地还江,还田于河。④中下游整治应以防洪、灌溉、环保、发电、旅游为一体。建设现代化的水利、环保、旅游设施,虽然要投入不少资金,但不久之后,定会产生可见的经济效益。如提高了淡水水质,可以卖水给灌区的城镇、厂场、农田等。江中的人工湖辟为游艇、水球、游泳等汤所,定有可观的收入。水质提高,划江为湖还可养殖珍贵水产。可以学习北京市水利设施的作法,以先进的橡皮塑料作为堤坝,有效地用水和放水、防洪和抗洪。

四、执法方面: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防洪法条例、防污法条例,推动国家防洪法、防污法贯彻实施,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开展执法宣传教育,开展 法检查,严禁采伐天然林,严禁排放污水,违者必究。建设水利工程、排污工程,并与水土保持、净化美化江河的工作同步进行,遏制新的水土流失和新的污染源出现。

第19篇:城管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城管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城管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10月以来,市城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总体部署,切实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重点对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市容秩序等进行了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使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

精心部署,广泛动员

精心部署,落实责任。活动伊始,城管局召开了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动员会,对活动进行了宣传和部署。同时成立了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印制宣传单1万份,悬挂过街条幅 条,出动宣传车 辆次,在全市范围内对广大市民、沿街商铺、建筑工地及渣土车辆就环境综合整治进行了大力宣传,增强了市民群众的城市意识,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

加大保洁力度,完善环卫设施

加大清扫冲洗力度,加强环卫监管。采取调整清扫保洁方式,保证三分之一环卫工人在中午空档时间巡回保洁,做到了早4:00-晚6:00无缝隙管理。同时,督查人员实行日汇报制度,加强了对保洁的监管力度。

洒水除尘由过去的每天一洒水改为全天不间断洒水,切实提高了道路冲洗质量。

完善环卫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为有效降低扬尘,又新购置降尘、喷雾等多功能洒水车一台,并按照市委督办通知,对全城地埋式垃圾收集箱、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至人行道路口进行了排查,对其中11个未硬化路口进行了水泥硬化。投资6万元为主次干道配置果皮箱250个,进一步完善了环卫基础设施。

取缔占道经营,逐街扎实推进

采取先主要街道、重要节点,后逐街推进的措施,加大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沿街抛洒等违章现象的治理和处罚力度,共下达整改通知 份,取缔处罚违章 起,外环及共和路、共城大道等多条主要干道整治效果明显。

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维护市容秩序

在包街路段明显位置设立服务台,从机关和执法大队抽调8人,佩戴红袖章,节假日不休息专门负责包街路段非机动车辆的摆放,获得了市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同时,城管局对全市非机动车停放区进行了画线,标示了方向,使非机动车辆停放做到了定界清晰,方向统一。

组织义务劳动,积极投身整治

城管局先后两次组织开展机关义务劳动,由领导班子亲自带队,组织100余人次,对东、西大街人行道上浮尘、砖缝泥土、卫生死角进行了到边、到沿的清理,不仅达到了路见本色,更形成了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第20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材料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材料

在年初全委会和“两会”上,我市就将环境整治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11月2日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将此项工作推进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在会议确定的责任分工中,我作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组组长,主要负责***社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下面,我将近期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一个简要的汇报。

一、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11月2日会议召开后,迅速部署召开协调会,按照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全员参与、经费保障、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六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工作要求,并将相关承包单位划分为三个小组,第一时间进入***社区辖区内进行摸底排查。在经过两天的实地查访后,我于11月5日召集所有承包单位领导深入各小区进行现场办公,对先期查访出的情况进行跟进部署,统一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以切实改善社区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猛突重点,狠攻薄弱,真抓实干,全力提高工作效能。

经过现场办公,我们细致掌握了***社区的具体情况。***社区大部分属于老旧小区和平房区,排水不畅、垃圾横流、路面坑洼、房屋漏雨、私搭乱建情况十分严重,甚至还有将一些私搭乱建的房屋拆分成好几户租给几户人家,居住人员结构复杂,存在的社会矛盾问题较为突出。这些问题的解决,除了要大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外,还要分清轻重缓急,标本兼治。为此,我针对***社区的实际情况,提出 1 了具体工作思路:一是要认真细致做好规划、制定详尽、可行的工作方案,包括墙体粉刷、空地绿化、庭院围栏的统一设计、统一规划,同时要印刷出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提前做好宣传,要多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让群众认识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激发群众自觉爱护环境的意识。二是平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涉及千家万户,是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位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有重要作用,各单位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人为本,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真正把好事办好。对于部分没有院落或私搭乱建仓房的住户,考虑统一修建仓储空间供其存放煤炭、木材等生活必需品,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三是在环境整治工作中单位和社区要坚持时不我待的精神,能马上进行整治的就立即整治,需做规划的就提前入手,利用冬季做好前期工作。

现场办公后,又召开专门会议对下一步全员进行入户走访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到“全员上阵、不遗余力”,“小区有人管,居民有人包”。截止11月20日,相关部门完成对***社区3700余户居民入户走访调查工作,并对**小区通过微信群和QQ群进行问题反馈。

(二)注重投入,完善功能。在之前的大引领行动中,我们就已经对***社区进行了升级改造,落实社区基础设施、设备投入。一是积极协调各部门,打造服务群众的健康生活馆、科技生活馆和为老服务生活馆,建成了全国首屈一指的 2 社区生态博物馆和社区门前的儿童游乐场,为百姓营造出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二是为社区增添20台电脑和2000余册图书,建立“**书屋”和“**网吧”,免费向居民开放;三是成立了“爱心漂流站”,为辖区困难居民捐赠衣物、生活用品、文化用品等累计300余件,为留守儿童购买学习用品;四是成立了新市民服务站,为流动人口办理、变更、延期和注销居住登记及办理居住证、开具相关证明、资料审核、政策和法律咨询等服务。这些做法,让居民看到了生活环境的改善,体会到了好的环境的重要性,会对今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信心、有决心,才会更加配合我们的工作,更有利于我们打开局面。

(三)梳堵结合,标本兼治。一是梳,通过梳理查访上来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解决一些影响居民生活的实际问题。在今年*月份,水泥厂棚户区执行拆迁(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拆除了建有临时供水点的居民房,我方积极协调解决了70户居民的饮用水问题。在这方面,我们还对**小区地下热力管道完成整体更新,解决居民反映供暖温度过低问题;对**家园、**小区内路面硬化破损部位完成修复工作;协调物业公司完成**小区楼体外墙乱涂乱画清理和粉刷工作;安排垃圾清运车5辆20人次完成三十栋平房区的垃圾清运,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的问题。二是堵,在对***社区进行升级改造时,我们已经完成平房区内大部分道路硬化改造工作,植树种草,完成街面绿化,并对主道路两侧平房外立面进行统一粉刷;近期与综合执法局共同下达限期整 3 改通知书,由居民对平房区内乱堆乱放占用道路情况进行自愿清理,如果有不能按时清理完成的,明年将强行拆除。对这些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我们采取先期规划,限期整理,统一整治的步骤一步一步完成改造,坚决遏制影响社区环境的行为再度出现。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我市已经进入冬季,有很多室外的整治工作无法开展,现阶段,我们主要对明年开春的工作进行规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明年,我们将在现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围、追、堵、结”的方式进一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围”就是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将群众围在环境整治的圈里,围住民心。而我们要围在群众周围,真正做到领导在一线靠前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下一步,我们将在小区相应位臵制作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民心。同时做好拆迁户和老城区改造区域居民的动员工作,在维护群众利益的同时,也要将居民围在可控范围内,避免出现矛盾纠纷隐患。“追”就是对已经解决的问题进行追访,确保问题不再复发;正在解决的问题进行追踪,时时跟进进度,保证工作成效;对将要解决、规划解决的问题进行追办,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尽快完成整治。“堵”就是对社区范围内存在的环境缺口、管理漏洞进行封堵,该绿化的绿化,该拆迁的拆迁,该改造的改造,利用这次全市环境整治的契机,源头治理与强力封堵相结合,从根本上将社区环境导入一个良性循环的 4 轨道。在这方面,我们要做好乱堆乱放占用道路清理工作,对断头路进行续铺,进行统一粉刷改造,完成绿化,力争打造出一个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这个“结”,并不代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结束,这个结是总结的意思,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要学会不断解决问题,总结问题,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好的做法进行经验总结,形成一个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的继续下去。

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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