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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食安办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6:47:03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食安办工作汇报

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

工作汇报

县食安办:

今年以来,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县食安办、县食药监局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确保“两个安全”为目标,坚持改革与监管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抓好整顿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扎扎实实地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面发展,为确保我乡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特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机制,全面落实城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食品危害人体健康、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成立了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面主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办工作。

2、镇政府与各村、镇属各单位、学校、协管单位签定了《锁阳城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村委会和学校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的监督汇报职责,确保把食品药品安全全面开展,把工作落在实处。

3、镇政府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8名,明确各村组干部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43名,协助镇食安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及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负责对本村村民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对本村的专业厨师进行登记管理;农村50人以上自办宴席的登记备案工作;协助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做好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参与本村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

4、安排镇食药监所和农业服务中心不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检查、制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排查、管理措施。每季度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分析会议,对食品加工企业和养殖场房进行排查确保食品原料安全上市。

二、工作落实情况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参与,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联合执法力量,下移监管重心,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打击力度,努力使我镇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有明显改观。

1、按时按要求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按时按要求参加县食品安全各种工作会议及培训学习并能认真做好贯彻落实会议。

2、每季度召开村组食品安全信息员和个体户培训会议。做到有记录、有计划、有措施。培训结束进行测试,掌握培训情况,使培训会落到实处,起到实际效果。

3、掌握食品从业单位详细情况,建立“四品一械”监管档案。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都建立台帐。做到全面监管,避免监管漏洞。目前我镇餐饮单位12家,食品流通单位34家,医疗机构4家,药店1家,屠宰场1家,养殖大户25户。做到了全面监管。并对来我镇批发食品的流动车辆做了备案登记,确保食品来自正常渠道,并且做到可查可追溯。

4、以民为本,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结合我镇实际,对全镇食品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治,制定有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和季节性地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和督查力度,每月开展一次不定期的日常监督检查。7月至10月,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开学、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四次,尤其加强了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此外,还对群体性聚餐场所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情况进行了指导及监督,通过联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5、为确保全镇范围内农村集体聚餐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及其他事件发生全镇建立聚餐申报备案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备案率100%,今年大型聚餐25次全部备案。

6、建立投诉举报制度,今年接到投诉举报3次,并依法追究了相关涉事人的责任,起到增强群众意识,保护群众利益的作用。

7、全面落实县食安办及食药监局下发的各项任务,保障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开展学校周边专项检查3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落实“明厨亮灶”工程,目前已完成60%,在餐饮服务与食品流通企业全面完成了外置化工作,在专项整治结束后的不定期“回访”中发现治理效果明显,未出反弹现象。

8、加强监测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并且建立了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举行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应急演练一次保证了一旦有情况就能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9、认真落实宣传好市、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各种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集中宣传4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提高了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0、按时按要求报送上级要求的报表、总结、报告、内容健全。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阵地,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宣传,集中宣传食品安全工作的意义、宣讲国家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2、做好回访工作,加大食品药品市场安全监测,杜绝腐烂、变质、过期食品药品在市场流通。继续抓好推进“明厨亮灶”改造工程和“电子一票通”台账实行工作。

3、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及时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度,逐步建立我镇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 管力度,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总之食药安全无小事,群众健康是大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虽然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还存在不足,譬如小饮食摊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现象尚未完全消失;食品添加剂食品销售许可未能正常进行;餐饮监管职能重新划分后,相应工作推进还需进一步加强 工作没有突出特色,没有创造食品药品安全新亮点,这些都是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同时,也敬请各位领导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镇食品安全办公室

推荐第2篇:食安办工作总结

XXX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2014年,我镇在区食安委办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食品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科学监管理念,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违规经营等行为。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责任网络,确保全镇人民的消费安全,我镇及时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食品药品监管所黄成所在任主任,副主任由镇兽医站、计生办、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安全队伍。在构建网络的同时,明确了镇、村、单位等的监管责任,并明确各村协管员,抓好对所属辖区、行业的食品安全监管,落实责任,努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在村和镇政府间建立起群众性聚餐申报处理制度,并定期由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对各村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准确把握我镇五十人以上聚餐的信息。本年度,我镇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二、抓好重大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本年度含元旦春节、清明、五

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为保障全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组织协调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畜牧兽医等部门人员,对辖区内的年货市场、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饭店、生猪屠宰点。食品加工店等方面做好安全监管,坚决打击各种制售假劣伪劣食

1 品违法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三、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年初制定下发了《XXXXX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明确处理事故领导机构以及各小组分工人员。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按预案在第一时间得到控制和处理。

四、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一年来,我镇根据实际,利用拉挂横幅、发放宣传治疗,日常监督工作与宣传相结合等形式,对镇中学,小学,幼儿园等重点场所开展集中式宣传工作,共拉挂10条横幅,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切实将食品安全知识深入基层,深入民心。

在工作中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应该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巩固和发展: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镇村两级监督小组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安全,要加强责任意识;二是营造宣传声势,扩大宣传覆盖。积极探索食品安全宣传的有效途径,利用村级网络力量和宣传园地,拓宽宣传阵地,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教育,创新宣传形势,让更多的人来参与食品安全宣传;三是增加 2 检查次数,加强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好辖区内的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以餐饮单位和卫生机构多监督多抽查,发现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立即要求改正,同时对无证无照、安全条件差的餐饮业的小作坊,以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质量问题,督促纠正,同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主观原因造成的问题,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做到全镇的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工作和检查工作无一死角。

总之,我们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争要加倍努力,圆满完成制定的各项目标,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XXX食品安全办公室

2014年12月4日

推荐第3篇:食安办工作总结

食安办工作总结

年初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专项会议,部署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和指标。一年来,食安办牵头协调食安委各成员部门,强化措施、科学监管、严厉整治,全面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稳步发展、总体向好。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全力推进食品安全工

作。

第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创建工作。

**年,我市全面开展创建粮油、蔬菜、肉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五项创城工作。食安办牵头各成员单位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示范农贸市场、示范企业、示范餐饮店(街)、示范农农牧业小区等工作。一年来,各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牢筑“以防为主、防打结合”的食安防线,各乡镇、办事处,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积极落实各项示范创建工作。截至目前,省、市对我市粮油、蔬菜、肉制品、豆制品和水产品质量进行14次抽检,共抽检样品1**2件,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其他各项创建基础工作均达到了省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的考核标准。同时,将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做为民生工程的重点内容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实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

第二、狠抓落实,强化整治,打好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攻坚战。

一年来,食安办牵头各监管部门,开展了校园周边、肉制品、水产品、粮油、乳制品等1* *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节假日、季节性食品专项整治9次,全力打好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攻坚战。各监管部门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规违法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户,对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113户进行了行政处罚。查办食品违法案件127件,案值**万,罚款38.**万元,收缴不合格食品128公斤,有效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第三、积极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体系建设。

4月中旬,组建完成**市食品安全监督举报(快速检测)中心,建成7个城区快检室、15个乡(镇)办事处快检室,34名食品安全快检工作人员全部上岗,全市食品安全快检和举报工作全面启动。截至目前,中心和22个检测室对全市**个检测场所进行检测,共对1893个品种采样**个批次,合格率98.74%。对检测出**种91件不合格产品已依法做出下架处理。全部检测数据同步录入吉林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监管平台,使全市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实现网络共享。我市快检站(室)建设工作一直走在省市前列,办公软硬件、检测任务量及检测数据报送等项工作,多次得到省市好评。特别是快检制度、快检文书、快检工作牌证的统一配备等工作,成为兄弟县市学习的样本,榆树、德惠食安办先后前来参观学习。

第四、加强值守、完善应急,规范举报案件处置工作。

一是加强值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确保通讯及信息渠道24小时畅通。进一步完善我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下发到各部门,全市组建了557人的应急队伍,努力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二是规范举报处置工作。开通全市食品安全统一举报专线82312315,以此为平台,全面受理域内食品安全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工作。截至目前,举报中心共受理举报案件1**起,应急案件1起,咨询事件100余起。1**起举报案件查实4起,未属实12起,已经全部结案。同时,“4.09”大案补助申请工作材料,已经上报省里,被省办誉为“教科书”式申报材料,相关审批、核准手续正在进行中。

第五、强化宣传,积极培训,切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是组建48人的信息宣传队伍,打造阳光信息平台,截至目前,累计向省市报送信息300余条,信息报送量居全省前列。

二是在《新**》、《**日报》、《**晚报》、《省食品安全报》等各级媒体上刊发新闻稿件40余篇。

三是在**电视台《民情速递》节目中,开设“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专栏,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入常态化。本专栏的开通,创省内县市食品安全常态化宣传工作先河。

四是主办了9期《食品安全简报》共印发450余份,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举措、进展、成效等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了全市食品安全知识受众率、知晓率。

五是在年初开展了为期5天的食品安全业务培训班,对全市各乡镇、市场(超市)主办方食品安全负责同志共计**2人进行了培训。这种集中模式的培训得到省办全力支持和认可,无偿派出10多位专家和老师进行现场授课。同时,工商,食药监、畜牧等监管部门先后举办了30多期培训班,分别对执法人员及监管对象1万余人进行了培训。

六是在**月份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 全宣传月”活动。深入到“机关、社区、学校、企业、村屯”等区域,开展大范围、多角度、全覆盖式宣传;在**月**日到**日连续10个宣传咨询日里,共接受群众咨询达4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二)工作难点

目前,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状况虽然有所好转

,但一些薄弱环节依然存在,食品质量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其主要工作难点体现如下:

第一、安全监管存在死角。

一是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难。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点多、面广、任务重,监管力量又相对薄弱,养殖业投入品经销者、畜禽水产品生产者对监管工作相对配合不够。

二是“低、小、散”问题突出,监管难度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量大面广,科技含量低,规模小,分布散乱,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设备落后陈旧,作业时间、方式随意性大,流动性大,始终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

三是学校周边及闹市区的小商小贩等临时摊点。这些摊点食品多是家庭小作坊自制,食品成分复杂,无可靠的食品卫生标准和安全保障体系。四是街头大排档。夏季市内夜间街头的烧烤、小吃、大排档十分繁荣,但卫生条件、食品安全必要的设施却很难达到标准要求,更不用说最低线的餐饮具、用具、工具洗消及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都很难保证,当然业主无证、照经营也给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且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五是农业初产品监管难度大。我市农民自产农产品蔬菜以及大量的外阜蔬菜的农药、化肥的残留,就现有的监管手段很难有效监管,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第二、检测体系不健全

一是检测资源需要进一步整合。今年,我市农产品检测中心整合了一部分资源,但没有涉及食品监管整个链条体系。年初成立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中心及22个快速检测室具备一定的检测功能,但没有检测认证资质,检测数据只能作为初步依据,后续复检需送省市检测机构认定,送检时间长,影响查处的时效性。

二是检测费用高,一个商品的检测费动辄数百,多则几千,对于县级监管部门很难承受。

三是商品种类繁多,不能做到全面检测,只能进行重点抽查,致使食品安全问题容易遗漏。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国家和省级食药监管体制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市以下还处于改革的过渡期,维持原有工作体制不变,上下管理体制不配套,工作衔接不顺畅,特别是县级一些涉及职能调整的部门,人心浮动,致使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有懈怠情绪,不利于监管工作深入细化开展。

二是市、乡、村三级食品监管体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办事处的食品安全组织机构还需强化,人员、设施、经费等保障措施亟待加强。

三是**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举报(快速检测)中心没有机构和人员编制,专业技术骨干人员根本进不来,目前的公益岗位人员,因岗位性质、工资待遇等原因,缺乏稳定性及长效机制。

四是大型食品安全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应急演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等经费不足,需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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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办2014年工作计划

按照省食品安全工作“十二五”总体规划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整合三定方案的部署,食安办结合我市实际,对2014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计划如下:

(一)全面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两节”期间广大市民饮食用药安全。

为确保机构改革过渡期和年末岁

初食品安全,确保监管工作平稳有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让全市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省、市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我办将组织食药监、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畜牧局、水利局、农业局等职能部门全面开展“两节”期间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和抽检,对我市辖区内的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活动涉及场所及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学校食堂、宾馆饭店、城乡结合部、车站等重点场所开展地毯式检查;对春节期间人民群众消费量大,关注度高的酒类、肉类、水产品、乳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米面制品、火锅食品、速冻食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元宵汤圆、民俗特产等重点品种进行抽查,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监督检查,规范节日食品市场生产经营活动。

(二)全力推进县、乡、村三级食药监管体制改革

2014年,是机构改革关键年,我市将按照省市部署,全力推进市、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将职能和机构整合到位,将人财物划转到位,将各方面的职责落实到位,尽可能缩短改革过渡期,使监管工作切实得到加强,实现平稳过渡。同时,在体制改革过程中,继续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和食品安全办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等方面的主体作用。

(三)加大创建活动的组织推进力度

按照省市创建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我市2014年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全市总动员,扎实开展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生产企业、示范餐饮单位、示范超市(店)、示范街路、示范种植基地、示范养殖基地为主要内容的示范创建活动。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针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品种和重点时段,经常性地组织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等集中性专项整治,突出解决我市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在整治中注重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五)加强应急事件和投诉举报案件处置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把各类食品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二是完善各单位、各部门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增强应对处置能力。

三是加大食品安全举报信息的查处力度,畅通举报信息渠道,发挥“82312315”全市统一举报电话作用。

四是进一步落实、完善有奖举报制度,确保举报及时核查、奖励资金及时兑现,对重大案件线索举报人予以重奖。

(六)完善企业自律,推动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道德讲堂”活动,把食品安全领域道德诚信建设引向深入。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督促企业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三是建立食品药品电子监管可追溯体系。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完成申报指标任务。

(七)推进检测资源整合,加强食品检测能力建设

一是进一步整合市内食品检测资源。重点整合农业、畜牧、工商、质监、食药监的机构、设备和人员,成立食品药品检测中心,解决多头检测、资源浪费等问题。

二是积极抓好食品快检室配套建设。充分发挥全市23个举报检测站(室)作用,加强对大型农贸市(超市、商场)销售的果蔬、肉、粮油、乳品等品种、项目的快速检测,全年计划完成定量检测任务1.2万批次以上。

三是充分发挥农业局组建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站的作用,加大对农业初产品、水及畜禽产品的检测力度和增加检测频次,严把农业初产品、水及畜禽产品的准入关和源头关。

(八)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教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好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等宣教活动。

二是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安文化。组织食品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等“五进”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向基层广

推荐第5篇:某镇食安办年度工作计划

xx镇食安办年度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2017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2017年工作开展计划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首先把实施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职责,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人力、物力、财力、责任、措施“五到位”,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有利的推动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目标明确,落实责任。

为将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牢,抓出成效,真正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一级落实责任,乡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了责任书。二是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与各职能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监管部门在监管范围内的责任和目标,一环一环的落实部门责任。三是强化企业、小作坊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四是严格实行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监管对象,均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对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者坚决依法惩处。与镇政府签订了责任书的单位和部门纳入年底考核,要求各村委会与村民小组及辖区小学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负责,个个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全乡村委会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统筹管理,健全了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基本实现我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无盲区。

(四)加强宣传力度,培训从业人员。为了杜绝农村红白喜事宴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我们积极探索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家宴制作过程中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菜肴制作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国庆前期开展了政府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国庆中秋糕点小作坊食品安全大检查,有效地保障了十

一、中秋月饼食品安全。

二、落实专项检查,加强监管

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作为工作重点,我们坚持做到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面上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节前检查和节后检查相结合,明查暗访相结合。抓重点,促安全。联合工商所、派出所对学校、集体食堂及食品经营户进行了逐一检查。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20**年我乡食品安全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整治力度,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三、目标明确,落实责任。

为将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牢,抓出成效,真正把食品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一级落实责任,乡政府与各村委会、签订了责任书。二是按照分段监管的原则,与各职能部门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监管部门在监管范围内的责任和目标,一环一环的落实部门责任。三是强化企业、小作坊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四是严格实行食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监管对象,均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对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者严肃处理,要求各村委会与村民小组及辖区小学签订责任书,形成层层负责,个个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加强宣传力度,培训从业人员。为了杜绝农村红白喜事宴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我们积极探索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备案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家宴制作过程中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菜肴制作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国庆前期开展了政府牵头、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国庆中秋糕点小作坊食品安全大检查,有效地保障了十

一、中秋月饼食品安全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食品放心消费环境,提高我镇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大力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和科技常识,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

二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加强保障等方面加大力度。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人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村委会、学校也相应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形成统

一、协调、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

三是狠抓措施,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抓落实。结合我镇食品安全实际情况,从严格管理入手、突出问题着手,做到:围绕目标明任务,突出重点强责任,落实措施新举措,加强培训强素质,完善体系促提高,以确保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四是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以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积极规范食品质量管理,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杜绝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推荐第6篇:食安委工作汇报

乌加河镇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

2011年以来,我镇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食安委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部署,按照“保安全、强监管、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为重点,以推进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工作为主线,强化监管措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为促进我镇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第一、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镇党委、政府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战略高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各村各单位规范从业,强化宣传达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群防群治的目的。

一是组织落实到位。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配备了工作人员,有场所、有职责。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完善对各村和镇食品药品安全成员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分别与各村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各村、药品单位也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形成镇、村二级监管责任体系,使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处、收到实效。

三是制度落实到位。制定出台了《农村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考评奖惩制度》、《食品药品质量日常监管巡回巡查制度》、《农村协管员、信息员报送制度》《农村协管员、信息员包组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是监管机制落实到位。建立镇协管员,村信息员监管网络。明确食品药品监管员2名,全镇7个村两个居委会都有协管员、信息员,覆盖率达100%,明确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制定协管员、信息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作机制。

五是经费落实到位。镇人民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投入,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得到保障。

第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的要求,我镇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出宣传车、出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2011年以来,共组织各村主要负责人、食品药品监管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集中学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3次,各村工作积极主动、认真扎实,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第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1.抓好食品流通专项整治工作。以粮、油、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儿童食品和酒类食品等为重点食品,以各村集镇作为重点区域,以食品经营单位为主要对象,配合旗食品卫生监督所重点清查“三无”食品和过期霉变食品。2011年来,组织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食品监管员、协管员等人员对镇属各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2次定期检查和11次重点抽查,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市场的管理和引导,有效地发挥了监管的作用。

2.抓好饮食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以饭店、早餐店、夜宵店、流动食堂等为重点对象,配合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全面清查食品原材料、作业场所和环境,核查从事饮食行业的专门人员的从业资格,切实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有效地督促了各饮食店的规范作业。

3.抓好单位食堂的食品安全督查工作。配合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有食堂的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定期、不定期的食品安全督查,对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条件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2011年以来对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进行了4次全面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各中小学校卫生条件有了明显的改善。

4.抓好对村级卫生所及大药房药品安全督查工作。各村协管员、信息员定期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医疗所及大药房进行日常巡查,并做好药品日常巡查记录表。2011年,我镇配合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镇3所卫生院和村级医疗所及大药房的药品进行检查,药品按要求进行摆放进货渠道有记录。并按要求进行了规范,未发现销售假药、劣药及过期失效药品,有效保证了大家能用上放心药。

总之,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从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出发,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促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整个乌加河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推荐第7篇:县食安办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汇报

市食安办:

今年以来,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县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不断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职能,强化源头管理,增强消费信心,全县食品安全继续保持平稳态势,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群众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现将隐患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食品生产企业15家,食品生产小作坊17家,食品经营单位1446家,畜禽养殖场390家,畜禽屠宰场6家,水产养殖场20家,奶站2个,农产品批发市场6个,酒类商品经营户1300个,餐饮单位356家,学校食堂20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努力创新监管机制,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为保证全县食品安全的平稳、有序、可控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力度。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县政府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药监局,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食品安全工作的2 -

“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食品安全新格局,并表示要把**先进的经验、做法带回省食安办,在全省推广。

(三)发挥乡镇作用,提高保障水平。为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县委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并进一步细化了《2012年度**县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明确了乡镇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主要任务。为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全县各乡镇均成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办公室,配备了食品安全监管员,各村街聘任了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全县共聘任社会监督员300名。今年以来,乡镇政府充分发挥对辖区村街情况清、底子明的优势,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镇政府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窝点1个,及时联系县食安办、食药监、工商、畜牧、公安等部门予以查处;**镇政府在县食安办、工商、综合执法等部门的配合下,取缔**镇工业园无证无照食品流动摊点30个;***镇积极配合县食安办、畜牧、商务等部门,对***村养殖户饲养过程中非法添加问题进行了整治,查获不合格肉羊26只,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了不法养殖户的违法行为。

(四)强化源头管理,做好风险防控。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县统一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评价性抽验工作,今年4 -

部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守法经营意识不够。二是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对食品生产企业脏、乱、差甚至制售假劣食品现象缺乏参与监督和主动监督意识。三是广大农村、城乡结合部还存在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食品市场秩序差的现象,食品安全隐患较大。

下一步工作,一是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大检查”、食品安全“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组织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农村广播、上街宣传、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大力宣讲《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执法力度。针对热点难点问题,继续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对私屠滥宰、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决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四是加大抽验力度。充分利用各相关部门的检测设备,加大对油、大米、面粉、蔬菜、水果等重点品种的抽验力度,及时公布抽验结果,主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工作。

**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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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新都食安办〔〕41号

新都食安办〔2008〕41号

新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呈送《新都区2008年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食安办:

现将新都区2008年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呈上,请审查。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信用体系 工作总结 成都市新都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11月17日印

1 新都区2008年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食品安全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解决我区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我区在食品安全种养殖环节、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中开展了的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区制定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新都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成都市新都区食品安全信息征集评价披露制度和成都市新都区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意见。我区各有关职能部门制定了本部门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以及实施此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做到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从而保证了我区食品卫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我区各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从一开始就把宣传发动、思想教育方针放在重要位置,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消息、宣传标语、标牌等形式,广泛宣传搞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还印制了多种宣传资料送到试点单位,进行面对面宣讲教育,促使各试点单位负责人和员工增强了事业心、责任感。同时,为推进了我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我区各职能部门还加强了对试点

2 单位的培训,使企业负责人从思想上意识到只有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才能抓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通过培训,大家一致认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优化我区食品安全环境、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的一次挑战,并针对各自的工作实际,提出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推进试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先点后面、先易后难、监帮结合,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单位建设工作

针对我区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多、小、散的特点,以先点后面、先易后难的工作原则,在区农发、水务、畜牧、质监、工商、商务、卫生、教育、区联社等各部门磷选出32家企业, 作为试点企业,确保我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成功。

在源头治理环节,一是由农发局牵头,加强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管理,推进“公司十农户十基地十标准”的新模式,磷选出成都广天农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兰地农业有限公司、新都聚泉农业公司、四川兰特农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二是由畜牧局牵头,加强了对养殖业的管理,选定了蟆水村禽业合作社、优胜猪业合作社作为试点企业;三是由水务局牵头,加强渔产品的管理,确定了土城渔场、燕塘渔场、生维养殖公司、团结水库作为试点企业;四是由区联社牵头,加强了农资产品的管理,确定了斑竹园供销社和大丰供销社作为试点企业。

在生产加工环节,一是由质监局负责,指导建设四个规范化的食品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一成都宝阳味业有限公司、成都市艾莎食品有限公司、成都香贝儿食品有限公司和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食品有限公司;

3 二是由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建成两个规范化管理的食品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生猪定点屠宰厂——成都市宏晔屠宰加工厂和成都市繁成屠宰加工厂。

在流通环节,一是由新都工商局负责,指导建设四个规范化的食品经营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成都红旗有限公司新都分场、成都市桂湖摩尔商场有限公司、互惠超市二分场和新繁镇万佳副食品经营部;二是由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建设两个酒类批发企业——新都区新都镇新虎酒类经营部和新都区新都镇时代天骄副食店。

在消费环节,一是确定了由区卫生局牵头负责,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确定建设四个标准化、规范化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餐饮企业——新繁镇荷中居饭店、新都镇友林休闲庄、新都区巧媳妇家宴菜馆和重庆德庄火锅新都分店;二是确定由区教育局牵头负责,确定四个学校食堂信用体系试点单位——香城中学、石板滩中学、西小新城校区和柏水学校。

四、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扎实开展信用评价工作。

为全面了解试点企业的现状及提高参与试点工作的积极性,我区各职能部门在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前,专门召开了试点企业座谈会,广泛征求试点企业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借此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各职能部门和各试点单位的努力工作,各评价小组深入试点企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采取实地检查、察看记录、会议座谈、听取汇报等方法,对照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细则,从食品质量、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计量检测保证能力、产品营销质量、规定经营等方面,对信用体系试点单位实施量化考核,在此基

4 础上,由评价小组提出初步信用等级意见,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确定试点的信用等级。经区食安委批准,我区成都香贝尔食品有限公司、新都香城中学食堂等16家单位被评为新都区食品安全食用体系建设A级单位。通过以点带面,推进了我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促进了示范区创建活动开展,提高了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推荐第9篇:食安办工作(材料)

街道食安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三、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协助开展日常管理,并上报相关信息。

五、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

六、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社区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七、做好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八、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九、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组织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区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承担食品安全综合统筹职责、督促检查街道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参与落实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承担街道食安委的日常工作。

三、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街道党政办:根据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风险监测、抽样检测、宣传培训、举报奖励等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街道经发办:负责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基地周边污染源监管;参与和食品有关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及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食用农产品(含初级水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种子(包括种畜禽)、兽药(包括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食用林产品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3.街道社事办: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参与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事故的调查处理。会同市场监管所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协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助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负责协助指导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机构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责任;负责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和管理,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4.街道综治办:负责协助开展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将食品安全列入年度平安建设和综治目标管理考核,推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5.街道城管办:负责依法查处辖区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出现的油烟、噪声、污水等环境污染问题;对户外食品经营摊点进行疏导、规范管理,依法取缔重点路段违章占道经营的食品摊点;做好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的农博会、展销会等的登记管理工作。

6.城南派出所:负责组织查处、协调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规定移送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或线索及时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书面决定;维护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阻碍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

7.城南市场监管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及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索证的监督管理,并加强对餐饮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食用农、林、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负责境外食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发现走私、未经检验检疫等线索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食品商标、食品广告监管工作,依法查处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违法食品广告、商标侵权行为。

8.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食品产业安全管理,并重点做好基层群众监督网络建设和集体聚餐备案管理等工作;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街道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同时承担街道食安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城街道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方法。

二、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属于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填写《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报上级食安办和主管部门。

三、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本辖区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超出其管辖权的,应当立即向上级食安办报告。

四、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如能在短期完成治理整改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排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治理排除的,要制订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辖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对食品安全隐患所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回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隐患所在单位整改措施长期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进一步的监督、查处措施。

六、积极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联城街道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确定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各网格信息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网格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各村(社区)协管员;各村(社区)协管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属地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街道食安办;辖区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抄送街道食安办;街道食安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本街道食品安全信息并报上级食安办。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1、对属地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案件查处情况,定期上报。

2、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评估信息,及时上报。

3、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

4、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外,要立即向街道食安办报告。

5、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6、因瞒报、漏报、迟报、缓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应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合理的原则,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联城街道食品安全协助执法制度

一、全面掌握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及基本情况(包括种养殖、生产、定点屠宰、流通、餐饮等)。及时收集更新食品生产经营户动态信息。

二、统筹做好食品安全责任网信息报送、日常巡查、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本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群众参加相关部门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收集辖区内群众对食品的有关情况反映和投诉,发现辖区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现象,及时组织力量予以制止和控制,并向街道食安委领导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报告。

五、收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依照相关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六、完成街道食安办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城街道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研究制定本辖区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重大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二、定期对本辖区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组织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

三、定期对食品企业法人及经营业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通过宣传橱窗、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提高防范意识。

五、及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相关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联城街道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受理、汇总、分析、整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控制不良事态发展。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包括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病、重大食品质量事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案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诊治的卫生院,应及时向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

四、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要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五、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电话或口头报告的应当做好记录。

六、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

当及时报告街道政府及上级食安办和相关职能部门。

七、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联城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巡查检查制度

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要积极服从街道食安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主动配合辖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网格内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全面掌握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布和生产经营动态信息。

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利用手机“食安通”开展日常巡查,并将日常巡查结果上传丽水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

四、巡查检查对象是本辖区内从事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种植养殖场单位(户)、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超市(副食品店)、食品批发企业、食品配送中心、集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等。

五、日常巡查检查的重点是把好“证、人、物、票、洁”五个方面:

1、“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

2、“人”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3、“物”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的食品是否处于保质期内,并查看食品颜色是否正常,标签标识是否齐全;

4、“票”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的食品及原辅料的票证,要留存供货方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及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确保可溯源;

5、“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内外环境

要整洁,食品放置要隔墙离地,分类有序摆放,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分区摆放。

六、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及时通报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积极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联城街道食品安全部门定期会商和联席会议制度

一、例会的主要内容:

1、总结前阶段食品安全工作。

2、各部门、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做工作汇报,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3、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4、各部门、各村食品协管员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

5、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6、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7、安排部署下阶段食品安全工作。

第三条 街道食安委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2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有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议题由街道食安办提出,报街道食安委主任同意后确定。

第四条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街道食安委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第五条 协管员会议。由街道食安办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参加。

第六条 实行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街道食安办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联城街道食安办业务培训制度

1.根据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及性质,乡镇(街道)食安办对协管员、信息员应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岗前培训由食安办统一组织。

2.乡镇(街道)食安办要定期组织协管员、信息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工作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档案记录。教育培训方式可采取分期、分批轮训和印发资料集体学习等方法。

3.辖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定期举办协管员、信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技能。

4.协管员、信息员要积极协助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及主要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联城街道食安办档案管理制度

1.协管员应在乡镇(街道)食安办和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网格分布、光哥人员、网格内食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等。

2.收集并完善日常巡查、排查记录和图片,建立日常检查巡查管理的连续性档案。

3.及时收集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参加或召开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以及相关照片等,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推进情况档案。

4.建立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培训等工作档案。5.档案资料要存放于村(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办公室)妥善管理,管理相对人及单位提供的要求保密的材料要严格保密。

联城街道食安办督察考核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协管员、信息员平时工作的考评与奖惩。2.考评一般每年年终进行一次。

3.协管员、信息员的考评由乡镇(街道)食安办、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共同负责,考评结果须报县食安办备案。

4.考评总分为100分,一般开平结果在95(含)—100分为优秀等次,在80(含)—95分的为合格等次,在80分一下者为不称职等次。

5.因故缺席会议和培训者、无故不参加会议和培训者、部署的工作未落实者每次扣若干分。

6.未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信息或者未及时转呈群众的意见、建议或者有关投诉举报者,每次扣若干分。

7.培训考试不及格者每次扣若干分。

8.对年终考核为优秀的协管员、信息员给予通报表扬。9.对及时举报违法行为,积极协助执法人员查处案件的协管员、信息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可按照有奖举报制度的规定楼市奖励政策。

10.协管员、信息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解除其聘任资格,收回其证书:

(1) 本人提出不能胜任该向工作的; (2)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3) 以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名义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4) 越权实施协管行为; (5) 泄露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的; (6) 向行政相对人索、拿、卡、要钱物的;

(7) 以检举为名威逼利诱行政相对人的;

(8) 捏造事实,编造谎言,陷害报复行政相对人的; (9) 有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推荐第10篇:食安办4月投稿

食品安全从严把关 关爱生命责任如山

——留村乡食安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记录

近一段时间以来,食品问题频频发生,“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以及近期发生的“罗丹明B”等都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健康。以“消费与安全”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马上就要到来,确保广大公民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刻不容缓。

我乡食品安全办公室于3月中旬接到区社会发展局印发的关于《高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随后主管副乡长、办公室副主任立即召开食品安全会议,向九个村的安全协管员传达了檔精神,并提出要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在全乡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日常巡查。主要针对菜市场、肉铺、路边摊以及超市、小卖铺等个人商铺,要严格按照巡查内容检查,认真填写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巡查记录本,巡查结束后,监督员及受检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本上签字,并各留存一份。要求受检单位将记录悬挂在显要位置,对于存在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及存在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单位,由社发局执法大队依法处理。

会议结束后,我办公室工作人员总结了会议内容,并制定了巡查计划,并于14日、15日对所辖9个村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日常检查。我乡有留村、小岗上、郝家营、小西帐等四个菜市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问题。小岗上菜市场管理最到位,不管是肉铺还是菜摊,均能提供有效证件、台账及收发货单,乡领导对菜市场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示肯定并大加赞赏,希望以后再接再厉,既增加了卖家收入又保障了,又保障了买家利益。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我们对商贩提出了口头警告,要求下次检查时保证不再出现任何问题,在记录本上详细记录了存在的问题内容和建议。两天下来,我们走访了9个村、4个菜市场共43家商铺摊位,绝大部分商家能够符合规定出示相关检查内容,没有出现严重安全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关乎着我们的生命,我们必须从严把关,把食品安全问题提到一定的政治高度来对待,齐抓共管,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

第11篇:沙洋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沙洋经贸局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我局与各有关单位协同配合,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1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截止2010年12月15日我县酒类经营企业共备案登记394家(批发58家、零售238家、餐饮90家、娱乐8家),使用随附单200本。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次数94次,出动执法人员376人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0份,查处酒类违法案件4起,没收假冒的剑南春酒5瓶,罚款金额1000元。今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㈠、做好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单400余张、宣传手册260余份,上门宣传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促进酒类流通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酒类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

㈡、组织执法人员到酒类生产企业打假办学习有关酒类商品的真假防伪知识,进一步增强酒类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㈢、面对我县酒类商品消费量的增加,假酒、劣酒在市场流通时有发生的现象,为维护市场流通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酒类市场行政执法力度。一是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 1

为;二是检查有否销售或储存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超过保质期等的酒类商品和非法进口酒;三是检查酒类流通是否履行了备案登记手续;四是检查经营者是否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沙洋嘉禾超市等20家酒类经营者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没收了沙洋优源贸易商行等4家酒类经营者销售的以假充真的酒类商品,并对其进行了处罚。通过一年来的努力进一步规范了我县的酒类流通秩序,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㈠、广泛宣传新《条例》。国务院新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于2010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新《条例》,县酒类流通和畜禽定点屠宰管理中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积极开展新《条例》宣传活动,在府前广场、三河农校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开展咨询、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宣传单,还利用墟日下乡宣传,教育消费者提高对新《条例》的认识,提高对病死猪肉及私宰肉识别能力,增强经营者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㈡、加强屠宰场的管理。突出质量第一,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从治理“餐桌污染”和建设“食品放心工程”高度出发,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工作人员质量意识的教育,使他们明白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更是以人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㈢、完善屠宰场管理制度,规范屠宰场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建立严格的肉品品质检管理制度,培训机械化流程屠宰技术人员11人,保证了肉品的质量。

㈣、加强监管力度,配合动检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生猪进场随到随收,严格生猪宰前检疫、宰后检验管理程序。与屠宰场、肉

品经营户签订责任书,防止疫病肉品流入市场。

㈤、严格市场准入。凡进入定点屠宰区域市场销售的肉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场生产、经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严格证章管理制度,上市肉品必须具有“两证两章”。加强对肉品、肉制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监管。宾馆、饭店和集体伙食单位必须使用定点屠宰场出场的肉品,否则按《福建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堵住私宰肉的销售渠道。

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一些不法商贩,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顾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危,私屠滥宰的肉品以流动摊点的形式上市于我县城乡结合部,严重扰乱了我县肉品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实际情况我们下移监管重点,与有关部门配合。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检查次数148次,出动执法人员538人次,查处牲畜屠宰违法案件3起,罚款金额35000元。

㈦、抓好农村屠工管理制度区域的牲畜屠宰活动和农村屠工的监督管理工作,今年共有10个乡镇、一个街道的106名农村屠工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农村屠工资格证书。确保偏远地区的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㈧、做好城区牲畜屠宰场的升级改造工作。根据《商务部关于全面开展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商运发

[2007129号]和省经贸委(闽经贸市场[2007]381号)文件精神,我县城区牲畜定点屠宰场必须达到一星级的标准。根据要求县酒类流通和畜禽定点屠宰管理中心认真部署我县屠宰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共对屠宰场的升级改造工程投入37.4万元资金,在屠宰车间安装监控设施、对屠宰场内的场地进行了水泥硬化,新建了动检室、牛羊屠宰车间、生猪待宰栏、病畜隔离圈、急宰间各一座,新建了无害

化处理设施高温灶、焚烧炉,更新了屠宰设备并对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全面的升级改造,使之达到商务部要求的一星级标准。

三、市场服务中心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㈠建章立制构筑长效机制

在长期的管理过程中,我们针对集贸市场的实际情况,结合食品安全工作相关的管理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①集贸市场商品准入制。通过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即降低了市场准入的门槛,同时也能进一步严格把住集贸市场准入关,促进集贸市场商户证照齐全;②建立集贸市场上市商品抽查及台帐登记制度。即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实行“三日一查制”的商品抽检制度(节假日期间为实时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在公示栏予以公布,并建立台帐予以存档;③商品进出货台帐制度。即经营业主对各自摊店的进出货情况以台帐形式进行登记造册,从而便于各职能部门集中管理,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层次的延伸和范围的拓展。

㈡勤抓实干净化消费环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同时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2010年里我中心通过积极探索和推进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狠下功夫抓好市场食品质量监管工作。①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加大商品检测的工作力度,定期对市场上市商品进行抽检,并将检测结果公布、备案。据统计,今年共开展商品抽检工作483次,抽检产品数量达4400多个,查处违规经营业主4人,封存、销毁不合格上市商品37.2公斤,农药残留及甲醛含量发现率比上年度下降了

2.5个百分点;②加大投入,完善检测设施。今年,我中心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共投入资金13350元,其中购置检测设备4380元,农药速测卡6270元,甲醛检测药品2700元;③是努力推进进(销)货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的落实,围绕监控、监测和监管三条主线,以市场进入、市场交易和市场退出为三大环节,逐步形成了“市场自律、工商监管、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质量监管模式,进一步的完善和巩固了市场食品质量监管检测体系。

㈢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2010年以来,市场服务中心始终把宣传培训工作作为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重点来抓,注重实效性,不搞形式化。①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利用广播设施、宣传板报、投诉咨询台、政务公示栏以及发放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广大消费者、经营者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2010年全年累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6仟余份,宣传板报12期,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②加强中心员工食品安全工作培训,通过参加专业培训班、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学习会等形式,提高员工食品安全工作能力。目前,市场服务中心共有通过专业培训商品检测员4人。通过上述几项措施,我们加强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同时也深入了解到人民群众所关心和迫切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了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工作情况

我局在接到各级专项清查的紧急通知后,于9月16日立即召集有关人员,认真研究部署,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马上展开工作。

㈠、当即下发紧急通知,一是要求市场服务中心马上组织市场内的有关经营户开展自查,对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不合格乳制品一律下架封存,积极配合工商、质检部门的专项检查。二是通知要求各大超市按照上述做法搞好自查和配合工商、质检部门检查,三是通知要求县供销联社对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日用品连锁店组织开展自查,严格执行下架规定,配合工商、质检部门检查。

㈡、及时走访督查,在县领导的带队下,我局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嘉联百货、万隆、美乐超市等各大商场进行走访督查,了解专项清查的执行情况,要求对问题乳制品一律进行清查,同时对合格的乳制品要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㈢、在此专项清查中,我局已出动检查68人/次,据初步统计已封存三鹿奶粉5238公斤,其他奶粉3.6公斤。

第12篇:政府食安办下半年工作思路

宁乡县食安办2009年下半年工作思路

2009年下半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市食品安全“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标本兼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牢牢抓住建设食品安全城市的目标,以实施“一月一行动”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基层建设,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食品安全环境。为此,下半年要着力抓好五项工作。

一、继续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㈠完善食品安全责任机制。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设要求,继续深化完善乡镇和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机制。一是通过完善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提升政府和部门监管能力。二是强化乡村二级监管工作,细化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乡村责任意识。

㈡探索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以《长沙市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为指导方针,积极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通过组织监管人员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和外地学习考察等形式,掌握情况,理清思路。二是邀请市级专家开展培训教育,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监管质量。三是建立如食品安全企业联合会等专业性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产业规范发展。

㈢加强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建设。一是加快宁乡县动物防疫检验站、农产品检测中心等建设,为食品准入提供有力的技术体系支撑。二是继续争取上级支持食品安全执法装备、设施的更新,不断改善监管工作的硬件基础。三是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基层执法力量的培训,加强执法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积极探索创新,建立食品安全工作三大体系

㈠初步建立信息体系。一是建立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充分调动乡镇和部门信息报送积极性,依据县食安办平台,建立食品安全部门监管信息的联合统一发布制度。通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媒体参加的形式,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和成效,为公众提供统

一、充分、权威 1

的食品安全信息。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要在上半年年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扩大覆盖面。三是利用好信息系统,开展对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

㈡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以全面树立和落实企业是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理念为目标,初步构建信用体系,选择一批重点行业、重点品种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倡导和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

㈢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长沙市“食品安全城市”建设的要求,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推行以市场检测为重点、统一检测结果报送、统一信息发布为主要内容的检测体系,实现全县食品安全检测数据共享和指导公众消费的目标。

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㈠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针对对城郊结合部、农村等

重点区域,城镇集贸市场、流动饮食摊点、食品小企业和小作坊等重点对象,农副产品为重点品种,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二是结合我县客流、物流量大的实际,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做好各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大力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整治和取缔校园周边流动饮食摊点,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并探索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厂矿企事业食堂。

㈡逐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在完成资福乡“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召开现场会,在全县所有有条件的乡镇开展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水平。一是完善组织体系。调动乡村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实现监管触角延伸,消除监管漏洞。二是完善制度建设。通过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分工制度,细化明确乡、村工作要求,形成乡村和监管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三是注重工作实效。通过落实乡镇创建一个示范村(居)、示范农产品基地、示范放心店、示范小作坊、示范餐饮店的措施,确保创建活动收到实效。

㈢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在继续严格执行现有制度的基础

上,按照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加强监管与规范引导、打击违法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我县食品安全方面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建立

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解决一些食品安全深层次的问题。

四、深化 “三网”建设,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状况

一是现代流通网建设进行扩面、提质、增效,继续提高食品统一配送能力,农村放心店统一配送面要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连锁超市向较大行政村延伸,农村放心店向较大自然村辐射。二是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探索构建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平台。三是在完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制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乡镇、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

五、贴近群众需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实践活动,发放科普读物、开展流动宣传等形式,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和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一是充分利用《今日宁乡》、宁乡电视台等平台,充分宣传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进展,及时公布查处违法案件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五进”活动,特别是重点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刊出黑板报、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三是拓展宣传途径,通过与通信部门沟通,探索开通食品安全短信平台,定期向特定的人群发出短信咨询信息,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如下:

夏国勋:主要负责建设食品安全城市工作的督办催办,政策、政令与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等。

肖素群:主要负责日常联络、调度。

彭琪(乡镇借调):负责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会务组织,信息收集整理与编报,工作简报编写,文秘及接待工作。

何章武(卫生监督所抽调):协助文字材料组织。

刘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调):负责外联。

彭自力(质量技术监督局抽调):负责值班和通知发放,文档整理。

第13篇:x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的报告

区委政法委:

我办根据区政府和市食安办的工作部署,以全力打造老百姓放心餐桌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我区各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我办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我区多措并举,全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构建,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二是建立了食品安全联席会、协调会、信息报送制度;三是通力协作,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全面对接;四是落实食品安全委托执法,完善基层监管网络建设;五是落实药品安全乡镇委托执法,药品安全监管乡镇覆盖率达100%;六是完善“首接负责制”,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七是建立联合执法、综合监管机制,杜绝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盲区、空白;八是建立食品安全源头监管机制。

(二)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根据全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组织卫生、公安、农委、质监、工商、药监等监管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检查中未发现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添加物质。整

治行动期间,共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家,立案查处餐饮食品违法案件×件,结案×件,罚款×万元,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药品×公斤。

(三)清查清缴问题乳粉、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清查清缴问题乳粉确保乳品质量安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对我区351家经营乳制品和乳粉的经营单位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储存含乳制品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排查。共抽检乳粉、乳品×组,均未发现经营或使用问题乳粉和乳制品的现象。

(四)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和区公安局侦查掌握的情况,组织联合执法组迅速开展突击专项查处工作,依法查处了×个制售潲水油窝点,共查获潲水油近×吨,抓获涉案人员×人。在潲水油事件后,区市政局紧急启动的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工作,以从根本上消除潲水油、地沟油滋生的条件和土壤。同时区食药监分局以火锅类餐饮经营单位为重点,督促各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和餐厨垃圾处置制度,严禁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潲水油”、“地沟油”等废弃食用油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危害物质。

(五)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中,我区紧密部署,积极行动,从农产品质量、食品流通、生产加工、餐饮服务和药品安全、生猪屠宰和粮油、酒类商品流通、餐厨垃圾的管理等各个环节全面抓好整治工作。此外,针对社会上反映的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米、面、油、肉、酒、乳

制品、休闲食品等消费量大、学校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离不开的7种食品作为重点的整治工作。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我区在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中,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区工商局立案查处无照经营食品和不合格食品安全案件x起,取缔无证生产企业 家、经营企业家、责令整改食品经营者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个,排查火腿肠经销商家,下架、下柜涉嫌“瘦肉精”不合格火腿肠吨;区质监局共立案查处违法违规食品生产单位家;区食药监局立案查处餐饮食品违法案件件,药品违法案件件。

(七)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区卫生、农委、质监、工商、食药监以及商务局均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同时各部门之间相互通报获知的信息,实现了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设立网络发言人,针对广大网友提出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回复。截至目前我办共撰写食品安全信息简报25期,其中两期被市食安办采用。

(八)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

一是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二是召开食品质量安全分析会,警示和告诫食品生产加工业主和相关责任人。三是针对食品生产加工的8个环节,印制了警示标语张贴于企业办公室、生产车间、检验室、原料库等场所,以随时提醒食品从业人员依法生产合格食品。四是充分利用“315三下乡”活

动、《食品安全法》颁布二周年、《x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颁布实施、“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等活动等为宣传平台,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专家、消费者和媒体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营造了“人人抵制假冒伪劣”、“人人关注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的浓厚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食品抽验经费不足,现在实行抽样单位自行购买样品并免收检验费等,极大增加了检验费用,个别部门因单位的经费不足而影响了某些食品的正常抽验。二是由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多、部分职责交叉,对“前店后厂”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流动经营(手推车)小吃的馒头、凉面、烧烤等即时加工销售点,农副产品加工小作坊等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管。三是餐饮服务和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等企业基础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安全保障水平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坚持部门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坚持治理整顿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努力构建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继续抓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一是继续组织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乡村行”、“食品安全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宣传活动,向民众普及食品安全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自我维权意识。二是组织各职能部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整治力度。一是组织职能部门在2012年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检查;二是重点

抓好农村地区市场整治,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管理;三是继续加大对生产规模小、生产条件低、产品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企业的整治力度,坚决杜绝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现象发生;四是巩固各项专项整治成果,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常抓不懈;五是强化重点品种的监测与建档,全面完成重点品种监测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我办将进一步加强对各职能部门的督查力度,落实年终目标考核工作,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加强对食品安全状况的调研和风险评估,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确保全区食品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确保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第14篇:县食安办工作职责

永靖县食安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政策法规,分析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食安委决策服务。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依法认真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发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格的制定。

4、协助食安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查处。

5、承办食安委会议和重要活动,组织督促检查工作。

6、按照食安委的部署和职责分工,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完成对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的年度考核评估工作。

7、食安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5篇:龙山区食安办总结计划

龙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工作自评报告

随着目前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方面和参考指标。一年来,龙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食安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食安办的指导下,以实施“食品安全”为总抓手,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紧围绕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职能。认真抓好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集中整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使我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一年来我单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府高度重视,健全监管网络

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实施“食品安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来抓,把它列为政府“民心工程”之一,摆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依法监管、密切配合、突破重点、齐抓共管的局面初步形成,一年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了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建章立制,制定方案,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2011年是第十二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开发建设初见成效的一年,食品安全工作显得特别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指示精神,我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区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辽源市龙山区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龙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龙山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等一系列制度和文件,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宣传培训,积极学习,营造保障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针对新形势下的新要求,我办始终把加强内部人员业务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灵活多样的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为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民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区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在我办综合协调下根据各自职责,在不同层面采取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教力度。区法制办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法制工作人员进行

了《食品安全法》的授课辅导,各有关部门还开展了的集中培训,对照《食品安全法》,对以前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卫生、工商、计生、物价、等各有关部门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各执法部门行政监管人员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四、协调联动,齐抓共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为克服分段监管、单兵作战的局限性,我们不断探索创新监管手段,针对问题频发环节、高风险食品和跨领域违法等问题,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互联互动的方式,加大了市场整顿力度。全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源头污染得到初步控制

针对我区农资市场分散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把治理重心划分为4个重点:即重点季节、重点市场、重点产品、重点村(居)。在监督管理上,加大打击力度,开展以农药、种子、化肥三个行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努力实现打假护农、农民增收的工作目标。

(二)、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在龙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指挥下,全区各成员部门联动,以粮、油、豆制品、饮料、糕点、儿童制品等食品为主要监管对象,以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居)、生产比较集中而监督力度相对薄弱的地区为重点区域,以中小企

业及非法加工窝点、小作坊和无证黑户企业为重点对象,先后开展了“地沟油”、“瘦肉精”、“乳品”、“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

(三)食品流通环节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为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龙山区工商分局加大了对食品经营业户的培训宣传教育力度,在超市、集贸市场等处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制作悬挂宣传标语8幅,发放《食品经营户自律标准手册》300份,设立宣传牌、宣传栏3处,加大了对开展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乡镇)的宣传力度,营造了“社会广泛关注、经营者倍受教育、消费者深得启示、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是切实做好辖区内食品经营业户的食品安全数据库追溯应用系统的录入工作。食品安全数据库追溯应用系统建设和应用,是形成“日常规范监管一条线,应对突发事件点对点”格局的有效手段,可以很好地把握食品源头的追溯功能。

一年来,龙山区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300余辆次,执法人员650余人次,对辖区内的流通领域食品经营户进行了7次全面巡查和多次专项检查,未发现销售“问题乳粉、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行为,消除了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隐患。

六、2012工作计划

2012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实现新突破

一是食品安全监管要实现新突破。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工作效能和执法水平。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行政审批,严格市场准入,强化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管。

二是食品专项整治要实现新突破。今年将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集贸市场,机关学校食堂,学校和北湖景区周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商品的不法行为。

三是农村食品监管要实现新突破。理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从根本上解决监管空白问题,争取在辖区内各村(居)聘请一名专职村级食品监管协管员,统一由我办开展培训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所在村(居)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及时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所在村(居)内非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和食品安全动态,同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对涉及食品安全案件的查处工作,从而构筑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敏捷、全覆盖无盲区的区、乡、村三级

食品药品监管网络。

四是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要实现新突破。建立食品安全应急体制,形成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纵向机构体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协作的横向协作体系。建立应急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食品安全应急管理责任。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各部门间资源的整合共享与综合利用。建立食品安全的预警机制和救援机制,健全全区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

我区在食品安全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领导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大胆创新,与时俱进,更深入扎实地把食品安全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龙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

二0一二年二月八日

第16篇:食安办一季度工作小结

食安办2012年一季度工作小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郴州市2012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点》(郴卫发[2012]12号)等文件精神, 市卫生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积极部署,切实加强我市在2012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现将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节会期间食品安全

资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在全市政务工作会议上作了重点强调,签订了《资兴市2012年食品安全监管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要求各监管部门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我市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顺利完成。

食安办从构建幸福资兴的高度,以对全市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能,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联合执法2次,确保了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

(二)综合协调,强化监管,打击危及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 市食安委要求各监管部门单位加大对全市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食品批发商、超市等重点场所、重点品种(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食品、蛋及蛋制品、豆制品、水产品、蔬菜、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重点市域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管。

一季度工商局共出动执法车139台次、执法人员772人次,共检查经营户1641户,当场销毁不合格食品136包、销毁啤酒饮料673瓶;食药局日常监管126家,下发监督意见书378份和整改意见书62份,没收过

1 期食品10种10kg,查处无证经营单位20家(整改15家、立案4家、结案1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33个;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监管工作,共组织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车辆70次,重点对全市辖区内的22家大米厂、7家风味鱼制品、2家豆制品公司、3家肉制品厂开展了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共抽取食品样品64个送市产检所检验,其中合格61个,合格率95.31%,不合格3个,不合格的项目是豆干类熟食蛋白质未达标;农业局执法范围:种子、农药、肥料、农产品,出动执法人员569人次,执法车辆112辆次, 检查农产品超市6家,肥料抽样20个样品,涉及肥料2200吨,市面未发现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和毒鼠强;畜牧兽医水产局于3月12-22日组织力量开展了为期10天的饲料兽药专项打假工作,清缴过期饲料256公斤、过期兽药货值530余元。1-3份,屠宰场抽取生猪尿样498个、牛尿样10个、养殖场抽取尿样351个,均未检出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等违禁物品。

加大了3·15消费者日的宣传力度,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400余人。严厉打击了食品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净化了食品市场。

二、卫生监督工作

(一)开展“两节、两会”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为切实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在元旦、春节、两会期间的住宿、歌舞厅、美发、洗浴等公共场所方面消费的卫生安全,重点检查了其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消毒设施使用情况、公共用品的更换情况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监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期改正,对于无

2 健康证上岗的从员人员要求其立即离岗,经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一季度共受理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10件,现场审核10家。

(二)加大打击黑诊所、游医、药贩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医疗市场,营造安全的就医环境,对黑诊所一直采取高压打击的态势。一季度共受理医疗投诉举报5起,日常卫生监督医疗机构35家,立案受理违法案件18家,取缔无证黑诊所8家。

(三)参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前的现场审查工作。

一季度参与了80余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换证前的现场审查工作,对诊疗流程、房屋设置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和监督机制,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促进医疗质量提高,保障医疗安全。

三、二季度工作计划

1、一是规范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强化执法整治力度(小作坊)。

2、加强卫生监督工作,完善监督协管,依法执业。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012年3月30日

第17篇:食安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

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立了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确定了农业部门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填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法律空白,这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管理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里程碑,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是应对农业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对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要确立了哪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农业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农产品包装与标识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了哪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的具体规定主要包括:监测计划的制定依据、监测的区域、监测的品种和数量、监测的时间、产品抽样的地点和方法、监测的项目和执行标准、判定的依据和原则、承担的单位和组织方式、呈送监测结果和分析报告的格式、结果公告的时间和方式等。

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开展监督抽查检测机构有何具体要求?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监督抽查检测应当委托相关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同时应当依法经计量认证合格。

5、《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产地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农产品产地管理,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2 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应当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6、农产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应的质量安全规定,主要包括哪些?

答:依照规定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防止因违反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依照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有关情况、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农产品收获、屠宰、捕捞的日期等情况;对其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有何职责?

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第5条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

3 量安全水平。

8、对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有何要求?

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28条的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9、哪些农产品不得销售?

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3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4)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5)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10、农产品必须符合什么要求可以认为是达到无公害标准?

答:产地生态环境质量必须符合农产品安全生产要求;

4 必须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管理部门规定的生产方式进行生产;产品必须对人体安全、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管理部门颁发的标志或证书。

11、什么是农产品?

答: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12、什么是无公害农产品?

答: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

13、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

答: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14、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答: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和发布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技术规范。一般是指规定农产品质量要求和卫生条件,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

15、什么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答:指以农业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为基础,运用简化、统

一、协调、选优原理,把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转化为标准,在农业生产和管理中具体实施应用的过程。

16、什么是优质农产品?优质农产品主要包括哪些?

5 答:优质农产品是指质量优良的农产品,即不仅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而且在外观、营养、口感、风味等方面也能得到消费者青睐的农产品。优质农产品主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牌农产品。

17、什么是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答:指由于人为或者自然的原因,致使农产品产地有毒有害物质超过产地安全相关标准,并导致所生产的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超过标准,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禁止生产农产品的区域。

18、为什么要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答:一些地区的生产产地受到工业“三废”、生活垃圾等污染源的影响,大气、土壤或者水域中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十分严重,已经不适宜某些农产品的生产。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标准对农产品产地进行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和农产品品种特性,划分禁止生产区域,区别管理,有利于从产地环节切断有害物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危害途径,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

19、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会带来哪些危害?

答:盲目地过量使用化肥以及施用不合理,会带来化肥养分污染环境的问题。过量和不合理使用农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同时大量有毒有害物质残留于土壤、水体和

6 空气中,造成严重的产地环境污染。滥用抗菌药物和药物添加剂,不遵守休药期的规定等造成兽药残留超标,不仅可以直接对人体产生急慢性毒性作用,引起细菌耐药性增强,也可直接或间接污染环境。

20、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有哪些法律、法规? 答: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业法、渔业法、畜牧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

21、违法排放和倾倒有毒有害物质,造成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的该如何处罚?

答: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2、《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使用作了哪些处罚规定? 答:使用农药应当遵守农药防毒规程,正确配药、施药,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要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用药量、用药次数、用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施药,防止污染农产品。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不按规定使用农药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23、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的如何要

7 处罚?

答: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4、什么是无害化处理?

答:指以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适当的处理,防止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和消费领域,确保其对人类健康、动植物和微生物安全、环境不构成危害或潜在危害。

25、为什么销售的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答: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是关系到社会稳定与民族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农产品,不但影响消费者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而且许多农药、重金属、激素残留超标的农产品对人体的潜在损害也不可忽视,长此以往,必将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影响我国国民身体素质。此外,农药、兽药、激素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直接带来农产品“卖难”现象,影响了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

26、哪些农产品不得销售?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含有国家禁

8 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27、为什么规定农产品中含有的重金属必须符合质量安全标准?

答:食品中重金属含量都有严格的限定,超量就会产生危害。如食用含过量镉食品而造成的中毒大多是急性的,主要症状是恶心、呕吐、腹泻、腹痛;食用铅过量的食品会影响人体的神经系统、肾脏和血液系统,还会引起肾功能损害,影响儿童的智力发育等。

28、为什么规定农产品中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答:以人和动物为寄生的寄生虫可诱发人畜共患病。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和生物毒素对人体健康都有损害,生物毒素能够引起人和动物的急性中毒、致癌、致畸或致突变。

29、什么是农产品质量标志?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哪些相应的质量标志?

答:农产品质量标志是指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加施于获得特定质量认证农产品的证明性标识。生产者可以

9 申请使用的农产品质量标志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牌农产品。

30、冒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志的行为有哪些? 答:主要有:未经认证擅自在产品上使用质量安全标志;擅自扩大、改变质量安全标志的使用范围;质量安全认证到期或被撤销后继续使用质量安全标志等。

31、销售的农产品未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该如何处罚?

答:销售的农产品未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32、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有何监管要求?

答: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3、销售国家规定的不得销售的农产品,如何进行处罚?

答: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国家规定的不得销售的农产

10 品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4、生产者、销售者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三者之间有什么样的民事赔偿关系?

答:属于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的,销售者有权向农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的责任、生产者赔偿的,农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属于生产者、销售者责任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赔偿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权向生产者、销售者追偿。

35、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答:是指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损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安全事故。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安全事故。国家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36、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单位或个人有什么义务?

答: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有两项

11 义务,一是有采取控制措施的义务。二是有报告的义务。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乡级人民政府报告,也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由个人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7、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含义是什么? 答:指对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从生产、经营和流通等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追究,查明责任人,并对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的制度。

38、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那些? 答:既包括生产者、经营者、储藏着、运输者,也包括相关监管部门和人员。

39、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关系? 答: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是经质量认证的安全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注重生产过程的管理,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侧重对影响产品质量因素的控制,有机食品侧重对影响环境质量因素的控制。

40、国家禁用的农药有哪些?

12 答:在所有农作物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眯,二溴乙烷(EDB),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酸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生产过程中,除禁止使用上述农药外,还禁止使用甲胺磷、对硫磷(1605)、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久效磷、磷胺、甲拌磷(3911)、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含上述成分的混配制剂。此外,在茶叶生产过程中,还禁止使用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及其混配制剂;在水稻等水田作物生产过程中,还禁止使用拟除虫酯类杀虫剂及其复配产品。

41、国家禁用渔药有哪些?

答:氯霉素及其盐酯、已烯雌酚及其盐酯、甲睾丸酮及类似雄性激素、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及呋喃苯烯酸钠)、孔雀石绿、五氯酚酸钠、毒杀芬、林丹、锥虫胂胺、杀虫脒、双甲脒、呋喃丹、酒石酸锑钾、氯化亚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喹乙醇、环丙沙星、红霉素、泰乐菌素、阿伏霉素、杆菌肽锌、速达肥、呋喃西林、呋喃那斯、磺胺噻唑、磺胺脒、地虫硫磷、六六

六、滴滴涕、氟氯氰菊酯、氟氰戊菊酯。

42、国家禁用兽药有哪些?

13 答:β-兴奋剂类: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孕酮及制剂,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氨笨砜及制剂,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苯烯酸钠及制剂,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林丹(丙体六六六),毒杀芬(氯化烯),呋喃丹(克百威),杀虫脒(克死螨),双甲脒,酒石酸锑钾,锥虫胂胺,孔雀石绿,五氯酚酰钠,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吡啶基醋酸汞,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及其盐、酯及制剂,催眠、镇静类:氯丙嗪、地西泮(安定)及其盐、酯及制剂,硝基咪唑类:甲硝唑、地美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43、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应当符合哪几个条件? 答: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管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标准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有完善的质量控制措施,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44、农产品生产要做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管理是指什么?

答: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要从生产基地的环境、农业投

14 入品的质量、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一直到采收上市至食用的全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管理。

45、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控制的有毒有害物质是哪些?

答:目前,蔬菜产品主要解决高毒有机磷农药残留问题,水果主要解决农药残留、植物激素滥用问题,畜禽产品主要解决兽药残留和瘦肉精问题,水产品主要解决药物残留问题。

46、什么是绿色食品?

答: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商标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47、绿色食品必须具备哪几项基本条件?

答:产品或产品原料的产地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农作物种植、畜禽饲养、水产养殖及食品加工必须符合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产品必须符合绿色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产品外包装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符合绿色食品特定的包装、装璜和标签规定。

48、绿色食品标志与一般商品标志有什么区别? 答:绿色食品标志作为质量证明商标标志,有三条一般商品标志不具备的特定含义:有一套特定的标准——绿色食品标准;有专门的质量保证机构和除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之外

15 的标志管理机构;标志商标注册人在产品上只有该标志商标的转让、授予权,无使用权。

49、绿色食品与普通食品相比有哪三个显著的特点? 答:强调产品出自良好生态环境;对产品实行“从土地到餐桌”全程质量控制;对产品依法实行统一的标志与管理。

50、什么农药安全间隔期?

答:农药安全间隔期是指最后一次施药至收获时所需的天数。

51、请分别说出国家标准、农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代号是什么?

答: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农业行业标准的代号为NY,地方标准的代号为DB。

52、什么是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

答: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是指防范农业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构成的危险或者潜在的风险。

53、农产品污染的来源有哪些?

答:工业污染(废气、废水、废渣);农业污染(肥料、农药)、生活污染。

54、农药的副作用有哪些?

答:污染农产品;污染环境;杀伤天敌;病虫害产生抗药性;作物药害;人畜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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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什么是有机食品?

答:有机食品是指根据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而生产出来的经过有机食品颁证组织颁发给证书供人们食用的一切食品,包括蔬菜、水果、饮料、牛奶、其他农产品、调料、油料、蜂产品以及药物、酒类等。

56、什么是有机农业?

答:有机农业是指在动植物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而是遵循自然规律的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业生态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57、有机食品生产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种子或种苗来自于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两年以上时间,新开荒地、撂荒地需至少经12个月转换才能可能获得颁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58、不小心买了含有“瘦肉精”的猪肉,高温煮熟后是

17 否仍然可以食用?为什么?

答:不可以。因为通常说的“瘦肉精”,即盐酸克仑特罗,其化学性质比较稳定,270℃以上高温还不能破坏,一般家庭烹调温度不会超过120℃,因此不可能破坏残留的盐酸克仑特罗,食用后仍会引起中毒。

59、地方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哪些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答: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环境保护、食品卫生等法律、行政法规必须执行的标准。

60、无公害农业生产中使用物理机械方法防治病虫害的方法有哪些?

答:应用灯光防治害虫、应用趋化性防治害虫、应用色彩防治害虫、人工捕捉害虫。

61、在无公害生猪饲养过程中,禁止使用哪些兽药? 答:在无公害生猪饲养过程中,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骨松驰药。

62、什么是休药期?

答:休药期是指食品动物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或它们的产品(乳、蛋)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63、在无公害蔬菜生产中,应如何应用施肥技术? 答:在无公害蔬菜生产中,最主要的要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施用量。要科学施用有机肥,提倡施用经过堆制或发

18 酵无害化处理的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及商品有机无机复合肥,通过轮作、间作种植绿肥及秸秆还田等措施增加土壤中的有机质。推广测土诊断平衡配方施肥,提倡施用缓释肥、控释肥,防止化肥的流失和对环境的污染,提高肥料利用率,降低硝酸盐在土壤中的残留。

64、施肥对稻米的化学污染主要来自哪两个方面? 答:施肥对稻米的化学污染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某些矿物质肥料和生活垃圾、污泥等重金属含量较高,长期施用后在土壤中积累,致使生产的某些稻米重金属含量超标,危害人体健康。二是由于过量使用氮肥,超过作物本身的同化能力,氮素以硝酸盐的形式在作物中积累,造成硝酸盐含量超标。

65、无公害稻米生产品种选择的要求是什么? 答:无公害稻米生产的品种要求选择优质、高产、抗病虫、适应性强,并通过省级以上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品种。

第18篇:白云街道食安办工作职责

白云街道食安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三、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

五、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

六、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

七、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社区)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八、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九、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

十、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白云街道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一、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方法。

二、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逐一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属于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填写《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研判表》报上级食安办和主管部门。

三、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本辖区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超出其管辖权的,应当立即向上级食安办报告。

四、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如能在短期完成治理整改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排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治理排除的,要制订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辖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对食品安全隐患所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回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隐患所在单位整改措施长期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进一步的监督、查处措施。

六、积极会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确定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各网格信息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网格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各村(社区)协管员;各村(社区)协管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属地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白云街道食安办;辖区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抄送白云街道食安办;白云街道食安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本街道食品安全信息并报上级食安办。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1、对属地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案件查处情况,定期上报。

2、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评估信息,及时上报。

3、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

4、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外,要立即向白云街道食安办报告。

5、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6、因瞒报、漏报、迟报、缓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应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合理的原则,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3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协助执法制度

一、全面掌握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及基本情况(包括种养殖、生产、定点屠宰、流通、餐饮等)。及时收集更新食品生产经营户动态信息。

二、统筹做好食品安全责任网信息报送、日常巡查、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本辖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县级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群众参加相关部门开展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收集辖区内群众对食品的有关情况反映和投诉,发现辖区内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的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现象,及时组织力量予以制止和控制,并向街道食安委领导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报告。

五、收集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依照相关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六、完成街道食安办和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研究制定本辖区年度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重大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二、定期对本辖区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组织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监管水平。

三、定期对食品企业法人及经营业主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引导食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四、通过宣传橱窗、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服务活动,提高防范意识。

五、及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相关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负责受理、汇总、分析、整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助控制不良事态发展。

二、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包括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疾病、重大食品质量事件、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案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诊治的卫生院,应及时向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

四、报告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要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五、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电话或口头报告的应当做好记录。

六、街道食安委及其办公室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街道政府及上级食安办和相关职能部门。

七、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7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巡查检查制度

一、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要积极服从街道食安办的统一安排部署,主动配合辖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网格内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工作,全面掌握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布和生产经营动态信息。

二、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利用手机“食安通”开展日常巡查,并将日常巡查结果上传丽水食品安全社会协同管理平台。

四、巡查检查对象是本辖区内从事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种植养殖场单位(户)、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超市(副食品店)、食品批发企业、食品配送中心、集贸市场、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摊贩等。

五、日常巡查检查的重点是把好“证、人、物、票、洁”五个方面:

1、“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证照;

2、“人”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3、“物”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的食品是否处于保质期内,并查看食品颜色是否正常,标签标识是否齐全;

4、“票”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的食品及原辅料的票证,要留存供货方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及每笔购物凭证或送货单,确保可溯源;

5、“洁”就是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内外环境 8 要整洁,食品放置要隔墙离地,分类有序摆放,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分区摆放。

六、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及时通报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并积极协助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9 白云街道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一、例会的主要内容:

1、总结前阶段食品安全工作。

2、各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做工作汇报,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3、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4、各村食品协管员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

5、学习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

6、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7、安排部署下阶段食品安全工作。

第三条街道食安委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有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议题由街道食安办提出,报街道食安委主任同意后确定。

第四条 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街道食安委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第五条 协管员会议。由街道食安办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参加。

第六条 实行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街道食安办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第19篇:县食安办中秋、国庆工作总结

绥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昭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食安委办电[2011]1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做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开展了辖区内、各环节内的食品安全大检查,确保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以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各相关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根据各成员单位、各部门的职责,结合中秋、国庆消费特点,切实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强有力的保障措施,提高检查力度,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

二、各司其职,认真履职,严格执法

各成员单位结合我县实际,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有组织、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两节”期间,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911人次,出动车辆97车次。具体工作如下:

(一)县食安委办

“两节”期间,县食安委办根据市食安委办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

际情况,制定了我县“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即绥食安委办2号文件,并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在工作过程中协调各单位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在工作结束后收集各单位工作情况及时进行归纳总结。

(二)县食药局

1、保健品食品安全整治:重点对23家保健食品销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标识》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进行全面的清查,严厉查处保健食品违法宣传和销售行为,维护了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2、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集中对全县的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食堂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食堂进货验收台帐等,针对不足之处进行相应的处理。

3、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整治:此次检查餐饮单位167家,经查已取得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营业的153家,共有从业人员426人,已取得有效健康证上岗的322人。有39家餐饮单位存在防蝇、防尘设施不足,个别从业人员未穿戴工作衣帽,个人卫生不洁,采购原料未索取相应证件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食药监局下发了监督意见书并责令限期整改。

“两节”期间,食药局共出动检查人员546人次,车辆69车次。未发现制作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

(三)县工商局

县工商局对每个乡镇进行至少2天以上的集中整治,整治的重点是各大超市、食品经营店、小杂货店、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对全县范围内的蛋糕店及其生产销售的月饼进行了检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各月饼生产单位实行备案管理,严格执行不合格产品下架退市制度,并予以严惩,确保月饼市场的安全。检查中没有发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只是发现当时由于天气炎热,各蛋糕店将月饼放在摊子上,经过太阳暴晒,月饼很容易过期变质,对这一情况,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对经营者给予了提醒。

县工商局按照要求,开展辖区内食品快速检测,构筑流通食品质量监管的“防火墙”。一是县工商局要求3个基层工商所运用食品快速检测箱和十种试剂来进行,并规定各所检测的品种不少于 6个,抽检的对象主要是各食品超市和食品批发部。二是推行“企业自检自律”模式。为弥补和解决“工商定期抽检”模式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县工商局在组织快速检测的同时要求各食品经营主体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对照进行检查,规范和完善食品进销货台帐,对问题食品必须采取自行下架、停止销售。三是推行“流动采样,集中检测”模式。县工商局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经营户采取流动取样、集中检测的模式来开展,对不合格的食品必须下架。自9月23-28日绥江县局利用十项快速检测剂对大米、面粉、鲜肉等九类食品开展快速检测。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出动人员64次,抽查179户食品经营户。暂扣过期食品:蒙牛牛奶24盒、双汇火腿肠11根、保健饮品10盒、各类小食品21包,在快速检测的食品样品中没有出现不合格的问题。

加大对粮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水产品、蔬菜、月饼、酒、饮料、饮用水、保健食品及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和制售假劣食品的行为,确保群众饮食安全。

县工商局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历时一个月,共出动检查人员278人次,检查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443户次,出动检查车辆12车次,查处了过期变质食品27公斤,查处过期变质饮料54瓶,查处过期屏山套醋13瓶,查处过期料酒9瓶。

(四)县农业局

县农业局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为期一周的执法大检查。此次大检查的范围以县城和5个乡镇的11个农资市场和农贸集市为主。采取县城集中检查,乡镇分组突击,各站所专业技术人员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对象进行技术把关。以违禁农药、兽药、鲜肉市场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农资经营户的门面和仓库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农药以“甲胺磷”、“甲基1605”、“毒鼠强”等国家禁用农药为重点,兽药以国家禁用兽药、无农业部GMP认证为重点,鲜肉以注水猪肉、病猪肉、腐变猪肉、腐变水产品为重点。

此次专项大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11车次,执法人员72人次,共检查农药经营户29户次,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户76户次,农贸市场11个。经检查,我县市场上未发现有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毒鼠强等国家禁用农药、兽药销售,鲜肉市场没有注水猪肉、腐变猪肉、腐变水产品销售。

(五)县经贸局

1、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了检查,提出要求企业完善台账,做到每头生猪来源清楚,去向明白;生产车间要求员工要规范操作,并且对厂区消毒、生猪产品运输要规范等整改意见5条。

2、对食盐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查了仓库1个,批发网点5个,抽查了20家零售店。

3、加强对挂钩村的指导,村两委加强自办宴席的管理,要求备案并做好监察。

(六)县教育局

将食品采购、存储、加工等作为排查的重点,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找出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不留监管督查盲区。9月19日至21日绥江一中、幼儿园和南岸小学等学校接受了市级学校安全检查;9月27日至30日县教育局组成检查组对部分学校食堂、小卖部等进行了抽查。加强了对粮油、肉类、儿童食品、熟食等节日大宗食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加强了对食物储存条件的检查和食品质量的检验,督促落实各项预防控制食物中毒措施,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七)县质监局

县质监局在中秋节期间对县城6家糕点小作坊进行检查,出动人员15人次,出动车辆5车次,认真细致的检查了月饼的原材料、生产加工等环节,未发现有任何非法使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各相关部门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定期开展相

关知识讲座及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内容丰富的宣传材料,普及科学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准备到位

“两节”期间各成员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由主要负责领导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及时有效处理众群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五、存在的问题

1、缺少设备:由于我县无蔬菜、水果农药残留的现场检测设备,无法对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进行快速检测;缺乏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水产品等农资、农产品的检测设备。

2、由于宣传不到位,部分经营业主及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较薄弱。

3、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4、部门间沟通协调有待加强,做到信息共享。

六、下一步打算

1、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利用媒体、广播、赶集天摆摊设点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在人流较大地段悬挂宣传标语,扩大宣传面,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2、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

3、部门间进行定期沟通交流,做到信息的及时准确共享。

绥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第20篇:开封新区食安办上半年总结

开封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2年上半年我们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市食安办和新区党工委、新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新区各成员单位、乡、镇(场)、办事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升食品安全为核心,以保障全民食品安全为宗旨,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常督导”的方针,充分发挥本办组织协调作用,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半年来,我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及时召开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将职责进行分工细化,并切实担负起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管理、督导、检查的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食品安全工作网络格局,为强化食品安全保障、营造和谐食品安全环境、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措施保障。

二、精心组织层层落实

我办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大于天,其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为进一步

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实处,我们成立了由区食安办参与、区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卫生局、农牧机局等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参加的食品安全工作督导组四个,对我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共进行执法检查325次;出动车辆317次;出检人员1530次;检查单位4282家户;检查出案件68起;案值21万元;没收物品10公斤;罚没款21万元;责令不合格食品下架220箱(袋);下令整改480户;下达监督意见3260条;端掉制假窝点1个;查出无证经营2户;举办培训班11期,培训603人次;建立了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14家;对所辖应检单位检查率达100%;发放、张贴食品安全公告类350份;发送手机信息食品安全标语12000条;利用移动信息平台发送食品安全信息、知识5000条;制作小黑板、宣传版面238期(块);食品安全即时贴、横幅、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共计13950条(份)。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食安氛围

为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防范意识,我办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安排部署了对鲜肉和肉制品、麻辣花生、食用植物油、酒类、速冻食品、乳制品、桶装水、农药、兽药、饲料、养殖场、大中小型餐饮业、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工地食堂、零售副食店、超市、食品加工企业、生产企业、小酒坊等进行拉网式检查,并组织开展了2012争“四大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宣传周”活动中,我办领导高度重视,

积极筹划,认真组织,制订了关于“四大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这次“活动”以区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场)、办事处为主体,参加单位14个;人员780名;出动车辆14辆;张贴海报及宣传画560张;制做宣传展板36块;宣传手册400本;宣传标语横幅76条;宣传材料11300份;媒体报道6次;接受咨询1805人次;现场咨询活动1460人次;进社区8个5600人次;进学校2个2600人次;进农村10个20000人次;进企业3个1000人次;进市场3个15000人次,取得了明显效果,受到市领导的赞扬和好评。

四、一业为主全面推进

(一)我办在重点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和同时,不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在本办内积极开展“学整树争”活动,通过学习,把焦裕禄精神作为我们工作的思想动力,切实把焦裕禄精神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

(二)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方面。我办根据新区工委、新区管委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的要求,成立了以食安办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公布了工作细则,确保了预防腐败各项要求的落实。

(三)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方面。我办成立了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夏季灭蚊蝇活动,取得一定实效。

(四)在做好信息报送方面。我办建立完善了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了信息报送内容,明确了信息报送要求,使信息报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在区工委和区管委及市食安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有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场)、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我办在食品安全及各项工作的建设上都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明显存在。目前占农村食品流通市场的主体依然是集贸市场和小型商店,由于农村群众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监管相对薄弱,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侵害对象,食品消费安全问题龙为突出;二是对地下食品加工厂、家庭作坊、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等地的食品加工者在无卫生场地、无生产设备的情况下,利用极简陋的工具,使用低劣的原料,非法添加违禁物品制造有害食品,威协着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三是街头食品、学校周边饮食卫生安全问题突出。街头食品、学校周边饮食多在露天或半露天作业,且多数设置在街道两旁,不符合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因受教育水平低,卫生意识淡薄,法制观念不强,往往卫生在不具备卫生条件的情况下,加工经营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等,所有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也是一种管理,通过定期向社会发布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和检测信息活动,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扩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参与权、知情权,增加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使假冒伪劣食品无处藏身。

其次是加强协作,齐抓共管。食品安全涉及面广,监管环节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也要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措施,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食品安全。

总之。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社会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因此,在今后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办将再接再厉,尽职尽责,从严治理,依法整治,促进我区食品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实际行动推动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全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开展“学整树争”活动,加强思想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以焦裕禄为榜样,以焦裕禄精神为动力,不断取得新突破,创出新的佳绩。

二、在食品安全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严格督促检查,抓好责任的落实。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加大正面宣传,确保食品安全。

三、进一步强调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多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行动,对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等各环节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规范食品卫生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进一步加强协调与沟通,加强与市食安办的联系,及时掌握、传达整治精神,积极配合做好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好每周例会,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传,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食品安全工作快速稳定健康发展。

开封新区食安办

2112.7.3

镇食安办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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