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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6:50:48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乡镇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

乡镇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

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1】203号)和自治区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文件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现就向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提出如下方案。

一、发放标准

发放对象为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

二、补贴标准

三、发放时间

各工作组要在2012年1月15日前一次性将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户,并在每次发放完成后在北京时间四点半前将发放工作情况报镇发放办,发放办及时将当日方法情况报送至县民政局。

四、发放方式

各小组在发放工作中,按照一村一组,现场集中的发放方式。对于行动不便未能来发放现场的救助对象,工作组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上门发放。

五、发放流程

由镇发放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向乡政府提出资金发放计划的申请报告,写明第二天发多少户、多少钱、报镇政府。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镇政府向财政所和农村信用社下达拨款通知书。由财政所根据资金发放进度向信用社填写转账支票,农村信用社接到转账支票后向发放办提供现金。由发放办将现金下发至各组负责人。救助对象在领取各项民政救助资金时需准备低保证或五保证、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证及户主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亲自到资金发放集中点,以户为单位,由户主现场签字盖章领取补助金,亲戚及其他人等不得代领。

六、资金发放检查

为了确保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的安全发放,我镇成立了罕南力克镇社会救助资金发放监督领导小组,并于每日对各村资金发放工作进行检查,检查验收结果送镇领导及资金发放办公室进行总结。

七、工作要求

为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关心。

1、各工作组要高度重视,确保把好事办好、办实,保证城乡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足额按时发放;

2、不准擅自改变救助资金数额,不准以任何形式抵扣资金,不准截留、挤占、

挪用救助资金,不准无故拖延发放时间,不准以任何理由增加救助对象负担。

3、现场接受群众的举报,对于提出意见的举报工作组应当时停发被举报人的两节生活补贴和价格临时补贴,在被举报人审核完成并符合低保发放条件后方可发放资金。

4、要加强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监督,按照规定对发放一次性两节生活补贴和加个临时补贴补助的人数、标准、金额及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进行公示5天,在上面公示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充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推荐第2篇:乡镇民政工作汇报

20xx年xxxx民政工作整体思路:以解决社会困难弱势群体生活为重点。强化服务,打造一支过得硬的民政队伍。深入开展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城乡低保、防灾救灾等社会救助工作。继续实施“居者有其屋”计划,做好城乡危房改造工作。大力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充分发动社会资源,通过各种途径、方式,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实现“三无”的总体目标,为构建“和谐长沟”做出民政人的贡献。充分发挥村级“红白”理事会的作用,强化日常服务和监督,严格执行殡葬管理的奖惩制度,圆满完成区民政局下达的任务指标。

工作的难点问题及措施:

一、问题:

城乡低保工作应退尽退难,低保对象的收入等情况核实的难度大,标准不好掌握,在核实过程中,低保对象的抵触情绪较大,不予以配合。

措施: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作用,按照城乡低保评议制度,结合村一年四次的村民代表会议,对低保户进行评议,未被通过的,再经社保所审核确准后,上报民政局取消低保资格。

二、问题:

申请危房改造的困难户不断增多,远远超过了局给的指标,未被批准的户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不满情绪仍然较大。

准备采取的措施:结合区建委关于危房改造需进行安全鉴定的规定,对申请危房改造的户,进行安全鉴定,对符合条件的户列入民政危房改造的范围。

三、对非低保对象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部分的10%的标准给予临时救助,群众一致反映太低,根据我镇因病致贫申请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体看,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都较大,救助的金额起到的作用不太大。希望局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

推荐第3篇:乡镇民政工作汇报

乡镇民政工作汇报

为切实把民政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把解决民生、维护民权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清河乡在县民政局及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督查调研小组的指导下,三管齐下,一是调研查摆,二是整改提高,三是完善管理制约机制。从元月7日始,在县乡调研小组的精心组织、运作下,对几项民政工作深入到廓封、幽雅庄等村走访民政服务对象65人,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3件,现将几项重点工作运行情况自查于后:

一、清河乡概况

清河乡辖36个行政村,245个自然村,354个村民小组,6.1万口人,12万亩耕地。工作中能够把民政工作与关注解决民生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服务对象的衣、食、注医、葬纳入工作的视野,通过严格程序,依法行政,突出重点,优质服务,现几项重点民政工作基本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倒房重建工作稳、准、快

清河乡在倒房重建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 民-主评议 村委初审 张榜公示 乡政府审核 再次公示 报县民政局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做到了帮建对象准确,动员建房稳妥,建房速度快,质量标准高,全乡共有倒房户28户,涉及13个村,政府帮建24户31间,对涉及10户五保户倒房10间房屋的帮建工作,切实与门庄村村级敬老院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门庄村庄科清真寺建起12间高标准房舍,在其资金的来源、管理、使用方面,除盛市、县补助的2500元外,采取政府补贴一点,各村自筹一点,社会互助一点,农户自筹一点,工作中建立有规范的帮建台帐和资金发放领取台帐,相关的个人申请、村民评议等材料齐备,通过扎实的工作措施,有效地促使了24户31间的帮建任务的圆满完成,现五保户、低保户已于10月31日前全部入住新房,工作汇报《乡镇民政工作汇报》。

三、殡葬改革工作有新突破

清河乡党委、政府一贯重视殡改工作,特别是今年在充实加强乡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配齐配强了民政工作人员,由过去的5人增加到6人,同时明确了专人抓、专人管,并初步形成主要领导主要抓,办公室具体抓,管理区协同抓,各战线配合抓的齐抓共管局面,工作中切实发挥了各村民政专干、信息员、线人及村级医疗定点卫生机构的积极性,做到人动我知、耳聪目明,现全乡殡改工作呈现出四个趋势,一是殡改宣传舆-论氛围空前浓厚;二是凡参与民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三是查纠偷埋乱葬案件力度空前之大;四是火化率得到阶段性的提高与巩固。目前影响该项工作正常进行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受社会上大气候环境影响群众政策理论素质、法制观念较低,从守法的角度讲更是谈不上,且受封建思想束缚的残留封建迷信思想的侵蚀;二是社会上“讲情风”依然存在。

通过工作运行,全乡现规划村级公墓3个:分别是廓封村、司龙庄村、泥河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思想不解放,资金缺乏,造成村级公墓建设工作进展缓慢,火化骨灰入住公墓率较低或火花骨灰无处安葬;二是受封建余毒思想的影响,火化后土葬、起坟头现象时有发生;三是个别部门监管不力,造成有占耕地建坟者;四是依法执行难,力度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努力方向为:一是强力宣传,营造强大的殡改舆-论氛围,引导火化,强力监管亡故人员;二是加大对偷埋乱葬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行政执法;力争强制起尸火化4—6具;三是对个别顶风偷埋乱葬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公开曝光处理一批,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稳步推进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再建3个村级公益性公墓。

四、敬老院建设规格高

新建敬老院选址在清河乡八甲寺,坐北朝南,占地9.2亩,约合6133㎡,院内建房舍43间,南、中排红机瓦房18间,院门口红铁瓦房7间,后排二层楼房18间,已内外粉刷,雕顶,铺地板,防盗窗已完工,院内地面硬化,三间厨房有深水井、沼气池配套,融医疗、健身、娱乐为一体,现敬老院已全面竣工,能容纳五保老人74人。目前,乡敬老院二所、村级敬老院3所,分别是刘学庄村、何桥村、门庄村,年终力争完成入院集中供养30%的目标。

五、五保供养工作规范

全乡五保户278户,有278人,此类人员的衣食住医葬都全面得到保障,全年每人五保资金200元,已全部兑现完毕,做到了五保台帐,五保证,发款额数三对照,证件内容填写规范。

六、农村低保工作扎实

我乡的农村低保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 村民代表评议

推荐第4篇: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今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制定了《区农村低保实施细则》,推行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低保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城乡低保进一步提标,低保资金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我区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在两级受理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行民主评议、代表票决、三榜公示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10月份我区有农村低保2506户、4724人,月保障金额176.2万元,一至十月份累计保障50494人,共收到低保资金1029.1万元(含政府配套200万元),发放保障金额936.9万元,其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7.4万元,发放临时补贴161.2万元,累计人均补差185.5元,与去年同比增加54.1元。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为载体,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3月5日,举办了国办[2012]45号文件及解读专题培训班,先后两次开展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区建设、居家养老、医疗救助等,培训人员包括局业务科室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民政工作员及全区低保业务员,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达到了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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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民政工作监督员, 开设了低保公开栏;在局机关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置了民政工作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强化三榜公示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区政务网公示。今年下半年区民生办还制定了民生工程月公示栏,及时公示每月的低保信息,真正做到了程序规范、对象准确、公平公正,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强化规范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定期入户制度。为了确保对象的准确性,始终坚持定期登门入户调查,通过实地了解,掌握低保对象最近的生活和家庭状况,决定其是否脱保或续保。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都要低保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坚持有查必评制度。为了保证低保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凡是入户调查的对象,必须进行民主评议,无评议记录不予审批。坚持三榜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坚持低保档案归类整理。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全区低保档案按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街道)及低保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输入微机。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类别、身份证号码、变动时间等,使查阅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及时对低保对象的原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将入户调查表、低保申请表、低保审批表等分类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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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民政社会救助调研报告

关于民政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意见

2012年4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带领部分委员对我县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察看了部分乡镇敬老院建设及管理情况,走访了部分低保户享受低保政策情况,进一步了解了我县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民政部门的全面汇报,与会委员进行了认真讨论。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明确工作思路,完善服务职能,使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在构建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一是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社会救助资金募集还要多元化发展,社会救助资金的总量有待进一步扩大;三是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多措并举,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要充分认识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不懈地抓好社会救助工作宣传。要借助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好这项工作,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突出抓好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宣传,让困难群体切实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同时也营造良好社会救助氛围。

(二)协调配合,多途径筹集社会救助资金。要确保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社会救助资金的总量会越来越大。要采取多种措施拓宽救助资金的筹措渠道,要继续完善经常性社会捐赠体系,建立公众捐 1

赠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新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增强社会救助能力。

(三)加强建设,努力改善工作条件。加强救助工作装备建设,努力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网络系统,通过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撑,及时、准确地汇集城乡各类困难群众的动态信息,真正实现资源共享、流程统

一、救助规范、数据一致,有效增强社会救助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整合资源,不断增强救助工作力量。要解决救助工作分散、重复、遗漏、迟缓等问题,增强救助力量,形成社会救助“无缝隙”覆盖,必须协调整合好各方面社会救助资源,充分发挥民政、教育、劳动、卫生、司法等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实现救助部门全参与、救助内容全覆盖、救助信息全共享,充分发挥各方面救助力量的合力,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

(五)争先进位,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救助队伍建设。要加强基层救助队伍的培训学习,吸取外地先进的工作经验,适当采取一些奖励政策,促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争先进位年”活动的意见》要求,不断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工作能力,做到争先进、进位次、转作风、塑形象,使基层社会救助队伍不断壮大。

推荐第6篇: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民政工作进行调研的具体要求,现就乌加河镇民政工作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牧民大病医疗救助情况

2005年根据旗民政局文件精神,针对我镇农村实际医疗情况,经过下乡入户调查核实,符合我旗民政局大病医疗条件的有34人,整理后上报34人,实批24人,合计补助金额3.6万元,下拔经费已全部发放到患者或家属手中,今年根据实际情况,镇民政办将不分批次,凡有即报,以确保患者及时能够得到资金上的资助,以助他们早日得到康复,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二、春荒期间灾民、贫困户缺粮情况

介于2005年我旗大部分地区旱情严重,我镇受灾情况 虽不及山旱区严重,但对农民收入也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根据年末我镇组织人员下乡的摸底调查,受灾农户共750户,计2625人,灾后贫困户370户1295人,经我镇党委、政府一再努力,现仍有受灾贫困户141户509人,需民政资助、救济口粮户141户509人。

三、五保户供养情况

根据撤乡并镇后原乡镇材料总结,以及今年年初民政工作人员下乡入户的调查统计,全镇共有五保户68户68人。其中集中供养10人,分散供养58人,集中供养人员除民政拔付生活费外,乡镇每年付五保户生活费3.4万元,镇敬老院,除上级拔付经费外,我镇给予解决院民部分生活开支,医疗费用实报实销,并在节假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努力让集中供养人员吃好、喝好、安享晚年。

四、优抚对象基本情况

撤乡并镇后,我镇共有优抚军人40人,现这部分优抚军人大多年已古稀,生活收入偏低,而民政每年拔付的生活费仅有1700元,远远不够优抚老军人一家人一年的生活开支,而大多优抚军人子女均没有工作,在家务农,加子女上学,生活开支的费用外,能真正给予老人的补贴并没有多少,经过镇民政办入户调查,这些家庭年开支都在6000元以上,其中包括老人的医疗费用,工作汇报《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有一部分优抚军人家庭年开支在万元以上,这部分生活费显然是远远不够的,希望上级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能够在经济上给予这批优抚军人更多一点资助。

五、撤乡并镇后,婚姻登记方面存在的问题

撤乡并镇以后,我镇面积增加,而且镇政府所在地位置靠东,距石兰计地区最远距离达到80公里,这就给这部分农民办事造成许多不便。因为办一次结婚往来所需路费就要32元,而且交通很不方便,因此,办完手续后只能在镇里过夜,第二天才能够搭班车回家。这些问题同时也给镇民政工作造成了许多不便,如有些人嫌路途远,便请人代办,由于婚姻法规定,在婚姻登记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场,因以上的不便因素,有些人只举行了结婚仪式,而办理结婚证却一拖再拖。这不仅给民政工作带来了不便,同时也给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鉴于此,特请民政部门同意 ,我镇在石兰计地区的民政助理员,在当地将相关手续办好签字后,统一拿到镇民政办领取结婚证。

六、撤乡并镇后,进一步发挥农村专业经济组织服务功能的具体措施

撤乡并镇后,在乌加河镇党委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主题,以实施“双链双推”活动为载体,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广大党员和旗、镇、村三级干部为骨干,继续深化“党员三结合致富链”,完善“三级干部服务链”,推进农民组织化进程和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开创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全镇共结成种、养、科技、信息、法制、林业、水利、计划生育、流通服务业产业链10大类1058链,涉及党员763人,全镇7071户农民168名产业带头人全部组合在链内,并把347户贫困户作为三级干部服务链的重点结链帮扶对象。

在三结合致富链上,镇党委对各种链结进行了规范整合提高,就“一链三户”扶贫帮困的传统模式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延伸拓展。一是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产业链,由党员牵头链接农户,依托龙头企业进行产业生产经营。二是发展市场引导型产业链,通过结链把农村的信息、生产、经营、科技、服务、市场紧密地联系起来,把农户组织起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三是发展协会支撑型产业链,充分发挥各种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以农畜产品营销合作社为主体,下设番茄、

推荐第7篇:乡镇民政办工作汇报

我镇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宗旨去开展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救灾救济工作:

我镇的救灾救济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灾害救援机制完善,人员落实,经费到位。镇、村两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出现灾情能够做到及时、准确的上报。解决农村春荒、夏荒370户,456人的生活困难,为他们送去了15000公斤大米。

二、五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认真搞好五保户供养工作,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全镇共有五保户148户,其中今年上半年新增5人。今年3月份,民政办干部对凡符合五保户条件的特困户逐户逐人进行调查了解,在调查的同时核实对已保的五保户资金是否落实,对未保的5户五保户全部登记上报,做到应保尽保。我镇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共7位,敬老院有完善的规章制度,确定了专人管理院内事务,院内清洁卫生好,老人们吃、穿、住都有保证,每一月镇民政办的同志都会到敬老院看望老人,敬老院工作开展顺利。

不断完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城市低保15户,16人,农村低保655户,1095人,解决了7户医疗救助困难户。

三、老龄工作

今年1月份对全镇辖区内的年满60岁老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全镇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共人2923人,60至69岁的1599人,70至79岁的905人,80至89岁的380人,90至99岁的38人,100岁的1人。此次调查摸底为今后的农村养老保险提供了可靠依据。

四、双拥、优抚工作

我镇有优抚对象59人,其中:复员军人27人,遗属2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23人,革命伤残军人7人。今年4月份,我们按照县民政局的要求,对全镇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清理,逐村逐户调查了解情况,到县武装部查找档案,完善资料,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下,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如:连山村7社老复员军人欧光华生活困难,镇民政办得知后及时为其妻办理了低保手续。彭桥村3社复员军人李功绪房屋在去年洪灾中受损严重,李功绪在修建中资金紧缺,老夫妻两找到民政办,老泪纵横,镇民政办的同志了解情况后及时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5000元,以解燃眉之急。

镇老复员军人定补面达100%,今年上半年无优抚对象上访。我镇农村义务兵优待面达100%,今年1月底前发放优待金,人平1700元。对立功的战士,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五、殡葬改革管理工作

今年3月—4月为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宣传月,我镇邀请县执法队宣传车到11个村进行广播宣传,通过宣传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宣传殡改制度,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使群众自觉遵守和执行殡葬管理各项法规、政策。今年上半年我镇殡葬处罚42例,上缴款34000元。

六、残疾人工作

我镇共有办证残疾人469人,我们利用“助残日”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形成助残扶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帮助19名白内障患者免费检查,对其中7名符合手术条件的实施了费用全免的复明手术,使其恢复了健康。今年3月对已办证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一级残疾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我镇符合条件的共有5人。

推荐第8篇:乡镇民政办工作汇报

--精选公文范文-------------------------- 乡镇民政办工作汇报

乡镇民政办工作汇报

我镇民政工作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宗旨去开展工作,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救灾救济工作:

我镇的救灾救济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灾害救援机制完善,人员落实,经费到位。镇、村两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出现灾情能够做到及时、准确的上报。解决农村春荒、夏荒370户,456人的生活困难,为他们送去了15000公斤大米。

二、五保、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认真搞好五保户供养工作,加强敬老院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全镇共有五保户148户,其中今年上半----------------精选公文范文----------------

1 --精选公文范文-------------------------- 年新增5人。今年3月份,民政办干部对凡符合五保户条件的特困户逐户逐人进行调查了解,在调查的同时核实对已保的五保户资金是否落实,对未保的5户五保户全部登记上报,做到应保尽保。我镇在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共7位,敬老院有完善的规章制度,确定了专人管理院内事务,院内清洁卫生好,老人们吃、穿、住都有保证,每一月镇民政办的同志都会到敬老院看望老人,敬老院工作开展顺利。

不断完善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我们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城市低保15户,16人,农村低保655户,1095人,解决了7户医疗救助困难户。

三、老龄工作

今年1月份对全镇辖区内的年满60岁老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全镇年满60岁以上的老人共人2923人,60至69岁的1599人,70至79岁的905人,80至89岁的380人,90至99岁的----------------精选公文范文----------------

2 --精选公文范文-------------------------- 38人,100岁的1人。此次调查摸底为今后的农村养老保险提供了可靠依据。

四、双拥、优抚工作

我镇有优抚对象59人,其中:复员军人27人,遗属2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23人,革命伤残军人7人。今年4月份,我们按照县民政局的要求,对全镇重点优抚对象进行了全面清理,逐村逐户调查了解情况,到县武装部查找档案,完善资料,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服务的前期准备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下,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如:连山村7社老复员军人欧光华生活困难,镇民政办得知后及时为其妻办理了低保手续。彭桥村3社复员军人李功绪房屋在去年洪灾中受损严重,李功绪在修建中资金紧缺,老夫妻两找到民政办,老泪纵横,镇民政办的同志了解情况后及时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5000元,以解燃眉之急。

镇老复员军人定补面达100%,今年上半年无优抚对象上访。我镇农村义----------------精选公文范文----------------

3 --精选公文范文-------------------------- 务兵优待面达100%,今年1月底前发放优待金,人平1700元。对立功的战士,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五、殡葬改革管理工作

今年3月—4月为殡葬改革管理工作宣传月,我镇邀请县执法队宣传车到11个村进行广播宣传,通过宣传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宣传殡改制度,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使群众自觉遵守和执行殡葬管理各项法规、政策。今年上半年我镇殡葬处罚42例,上缴款34000元。

六、残疾人工作

我镇共有办证残疾人469人,我们利用“助残日”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形成助残扶残的良好社会风尚。帮助19名白内障患者免费检查,对其中7名符合手术条件的实施了费用全免的复明手术,使其恢复了健康。今年3月对已办证的生活不能自理的智力精神肢体和视力一级残疾人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我镇符合条件的共有5人。 ----------------精选公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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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乡镇民政每年都需要进行工作汇报。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汇报材料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和参考!

乡镇民政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很荣幸能够代表XX镇民政办参加本次会议。下面,我就XX镇民政工作整体推进建设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以简要汇报,恳请各位领导对我镇民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XX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首要任务,强化服务意识,夯实基础性工作,不断发挥民政对和谐社会建设的“稳定器”、“调节器”及“助推器”作用,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开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XX镇民政办根据自身工作特性,建立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来访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群众密切关注的民政业务工作和政策,都在公开栏上及时予以公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做到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在日常工作中,民政工作人员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扎实做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项工作,作为一个民政工作者应尽的职责,注重加强学习业务知识,积极主动服从服务大局,主动深入到困难群众家中走访,为他们排优解难。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倾听诉求,耐心细致

地解释,及时解决化解各类矛盾,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彰显出了民政工作宗旨。

二、狠抓落实各项救助政策, 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 民政工作是政府为民、爱民的一个窗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平台,所以对这项工作自始至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按照政策的规定做好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果,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资金 “专款专用”,用“满意在民政”活动统领各项业务工作,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广大群众服务。全面落实低保政策,规范和完善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优抚优待政策、老龄工作等,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和救助水平,落实好民政各项惠民政策,着力优化民政服务。

(一)全面做好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工作,让低保在阳光下运行。

为使真正的困难群众享受到国家的低保政策,实现低保工作“动态管理、应保尽保、阳光操作”的目标,XX镇以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为突破口,将享受低保“入围”第一关交给群众把关,公开听证评议低保,让农村低保在阳关下运行,制定了低保工作投诉举报核查、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农村贫困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办法、不予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的实行办法及村干部近亲属享受救助备案等相关制度,采取当面“提”、现场“议”、即时“定”、村民“听”的方式,坚持村级听证、乡镇复核、区级审批“三榜公示制度”,实行分类施保,严格按照低保程序办理,对低保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公开申请低保对象的名单、收入情况、补贴标准,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阳光操作,让每一个申请低保户的村

民感受到了公开、公正、公平,从根本上解决了低保工作中的暗箱操作、少数人说了算、错报漏报的问题。通过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工作,全镇共清退农村低保202户、365人,新增166户、365人,其中死亡人数6户6人,不折不扣地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了困难群众当中,确保了贫困家庭真正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

(二)深入开展对弱势群体的入户摸底调查工作,不断提升保稳定促和谐水平。民政工作人员以服务为基点,尽力打造诚心服务的民政窗口,热情地接待每一位来访者,一心一意为他们搞好服务,让每一位寻求救助者带着忧愁而来,载着满意而归。一是认真做好临时救助工作。民政办工作人员认真制作并及时报送各类表册,按要求写出有关的报告、申请、通知。特别是对每个村报来的困难户,工作人员充分利用工作日、节假日、农闲的时候加班加点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排查,亲自走访入户,全面掌握困难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居住情况,并登记造册,认真核实,使救灾救济准确到位。截至目前,共救助全镇范围内的贫困户、因病因灾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群众429户,发放慰问金万元。二是关爱老人,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我镇共有60岁以上老人2754人,为改善居家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根据市区建立的多元化养老服务模式,积极开展长寿老人生活补助、居家养老送时服务、敬老送奶服务活动。同时对全镇现有五保供养对象进行了重新审核认定,建立健全了工作资料,按时兑现五保供养资金,定期对敬老院集中供养的五保户进行慰问并组织志愿者以及爱心人士开展敬老服务活动,关心其饮食起居,为他们带来精彩的

文艺演出,让农村的老人真正感受到了党的温暖,党的关怀。三是落实好优抚政策。我镇共有13名在乡复退军人,按时为其兑现抚恤定补金、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金,深入到各村老复退军人家中走访,与他们沟通交流,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四是完善灾害处臵和救助工作。制定了镇、村两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了救灾应急指挥体系,提升了灾害应急救助水平。当灾情发生时,第一时间深入到户了解受灾情况,统计灾情数据,落实救灾资金,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五是完善和强化村级民主监督机制。规范了各项工作程序和制度,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开展了对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履职监督,推进了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机制的有效运行。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XX镇民政办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以敢于挑战的“争先”精神,求真务实的“苦干”精神,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继续强化履职能力、工作效率,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发挥好民政工作的职能,为构建文明和谐社会而加倍努力。

谢谢大家!

推荐第10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X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XX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X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第11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按照州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进行调研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抽调人员对全州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城市低保

XX年,全州城市低保人数为53489人,全年下拨低保资金8355万元,人月均补助水平110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适当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XX]99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X政发[XX]1号)精神,从XX年1月1日起,全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0元统一提高到240元,人月均补助水平达到173元。同时,将城市“三无”对象、城市孤儿以及城市艾滋病和结核病患者贫困家庭纳入城市低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240元给予了全额补助。

(二)农村低保

XX年,在州委、州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大力争取下,全州农村低保人数扩大到15万人,全年下拨农村低保资金7832万元,人月均补差45元,其中,一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80元,二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50元,三类对象月补助不低于30元。XX年初,省民政厅批准我州再增加农村低保5万人,达到了20万人。目前我州农村低保资金通过金融机构按照“一卡通”的形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五保供养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全州民政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着力探索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不断加强农村福利院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院办经济、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五保对象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农村五保集中供养“XX模式”受到了省民政厅和民政部的表彰,中国社会报、新华社等先后作了宣传报道。目前,全州共建立了农村福利院110所,五保对象13441人,集中供养9800人,集中供养率为73%,XX年共下拨资金1386万元。根据省厅文件规定,从XX年起,集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分散供养孤儿的供养标准将各提高300元,分别达到1800元/年、1300元/年、1500元/年。

(四)大病医疗救助

我州于XX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几年来,全州累计救助20多万人次,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患大病的医治困难。XX年,我州按照“取消病种限制、扩大救助规模、取消或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额度、简化救助程序、提高救助水平”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医疗救助的改革发展。在救助范围、起付线、救助金额等方面重新规定。同时,对住院治疗的低保对象免收挂号费、诊断费,注射费、观察费、住院床位费优惠50%,手术费、辅助检查费优惠30%,常规性药品优惠10%。

(五)临时救助

为及时缓解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我州建立了临时救助制度。城市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800元,农村居民每户每年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400元。对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或父母一方因艾滋病或结核病死亡,另一方因其他原因死亡的患艾滋病和结核病孤儿,按照人月均200元(生活费150元、抚养服务费50元)给予生活救助。XX年,全州临时救助人数5000多人。另外,从XX年3月1日起,对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享受40%救济的对象每人每月提高25元,不符合40%条件的其他救济对象(含国民党宽释人员)每人每月提高20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XX州是一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对策和建议

(一)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加大地方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

资金是社会救助体系的生命线。建立普惠型社会救助体系,必须首先制定保障救助资金供给的基本制度。各级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财政投入是社会救助资金可靠、稳定的来源,必须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要建立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主导,各级财政实行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的机制,将社会救助各类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城市低保资金(不低于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0.8%—1.5%)、农村低保资金(人年均40元)、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等预算,并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建立预算自然增长机制,逐年加大投入,并重点向农村倾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一是各级政府应成立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协调组织,其职责主要是统一政策,协调步伐,全面管理与监督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应建立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多边救助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定期交流信息,协商救助行动,逐步形成信息共享、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长效工作机制,以有效整合各种社会救助资源,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在乡镇办建立公共服务中心,建立统一的服务工作平台,并依托这一中心搞好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查、申报、资金发放等工作,避免多头申报、多头救助、缺失救助,实现救助项目互补和救助效能最大化。着力推进救助信息化,建立救助信息网络,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健康发展。

(三)搞好社会救助体系各项制度间的衔接配套

社会救助体系内容丰富,要素较多,头绪复杂,涉及面广,必须统筹考虑,整体设计,侧重提升制度的整体效能,应重点在两个层次上做好衔接配套:一是对各单项救助制度进行必要的整合和规范,使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构成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效能。二是推进社会救助体系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以及就业再就业、扶贫开发等制度间的衔接配套。要进一步搞好与就业、扶贫、住房、医疗等政策的衔接。民政、劳动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分类管理,强化动态管理;劳动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以新增就业岗位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加大资金投入为保障,支持和鼓励困难群体就业。扶贫部门在工作中重点吸收享受低保待遇的特困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参加项目带动和就业,并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加强与其他惠农政策的衔接,通过扶持,帮助救助对象摆脱贫困,走上生活自立之路。民政、劳动、卫生部门要在定点医院设立保险、合作医疗、医疗救助“三办合一”窗口,全部采取集中垫付补偿金、救助金,事后统一结算,既减少各部门工作量,又方便困难群众。

(四)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社会救助工作队伍是落实各项救助政策的根本保证。要切实加快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确保社会救助在基层及时有效落实。按照XX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X民政规[XX]1号)要求,成立“州社会救助办公室”,为隶属州民政局管理的副县级行政单位,并核定3-5名人员编制;各县市要设立社会救助工作专门机构(最低生活保障局、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公室或社会救助局、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地城乡低保以及相关社会救助审批管理工作,并按照“每3000名对象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的要求落实工作人员;乡镇办要设立低保工作站,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2人;村(居)民委员会(社区)或其它社会组织受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委托,可以承担部分社会救助工作,同时,可通过民间组织建立社区义工制,逐步将社区志愿者纳入社区救助网络。

民政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栏目:调研报告 相关: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作者:我要署名 日期:2014年11月4日 本文由公文易网站(www.daodoc.com)编辑 ryw554318905 精心整理,对写作2015年关于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有一定参考价值,需要更多范文资料请进 调研报告 栏目查找,我们为您准备了更丰富实用的最新参考资料,或从右侧的搜索框重新搜索,会有更多发现。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白志强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民侨外委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从10月9日至11日对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及市教育局、经信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房管局、卫计委、扶贫办和市残联的工作汇报。深入到昆区、东河区、土右旗听取工作汇报,并走访了部分社会救助对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会救助基本情况

20**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及各类专项救助资金约15亿元。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6.9亿元;特困人员供养金8662.76万元(“三无”人员供养金1105万元,“五保”供养金3865.6万元,孤儿抚育金1180.72万元,“三民”人员供养金2511.44万元);受灾人员救助资金170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金3710万元;临时救助金2012万元;教育救助金3.23亿元;贫困家庭住房救助和危房改造涉及15106户,补助资金3775万元;发放贷款贴息等就业救助金1.9亿元,提供公益性岗位1378个。取暖救助惠及115179户,发放救助金及煤炭补助8731.48万元。共支出社会捐款456.17万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

市、旗县区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将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政策宣传、组织领导、规范运作、资金投入等方面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殊救助为主,医疗、教育、住房、取暖和就业救助为辅,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为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

(一)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基层社区的力量,加大对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社会救济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在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众关注、参与、支持社会救助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包头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职责、人员配备等内容,基本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各旗县区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社会救助工作。二是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先后出台了《包头市城乡低保公示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从制度上对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就业帮扶、教育、医疗救助等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保障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社会救助规范运作。一是建立健全审批机制,促进审批阳光操作。在全国率先推行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管理体系。目前,各旗县区全部依托城乡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了与救助对象面对面的一个大厅三级联审联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认定救助对象。成立了包头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开展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各旗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核对实施细则,成立核对机构,并全部上线试运行。三是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积极开展“救急难”。出台《包头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依托各级政府办事大厅,在全市苏木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平台,明确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标准、受理责任主体、办理流程及相关制度等。目前,全市所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已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88个;制定《包头市开展“救急难”救助试点方案》,确定青山区和达茂旗为全市“救急难”试点地区。各旗县区按照“救急难”救助工作采取试点先行,全面实施的办法,对因灾、交通肇事等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等“急难”人员给予及时救助。目前,共救助“急难”群众18人。四是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集力度。探索确立了“上统筹、下整合,多级配套,分级负担,同步增长”的社会救助资金保障体系,社会救助资金逐年增加,资金管理做到了专户储存、专帐管理、封闭式运行、社会化发放。

(四)加强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治理整顿。一是强化监督内容,重点对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和信息核对等环节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保证程序公开,结果公示。二是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对全市所有低保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和重新复核,重新认定了城镇低保对象55071人,农村低保对象34278人,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1811人。

三、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协作能力没有充分发挥,整体合力不强。

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施行后,我市及时调整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由民政统筹,相关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但从目前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整体协作能力不强。社会救助涉及多个部门,救助方式多样,但由于部门之间缺乏相应的信息沟通平台,容易造成漏保和重复救助现象。有的救助政策相互衔接不够,如低保制度与教育、住房、医疗等多个专项救助相捆绑,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救助系统,使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人宁愿吃“低保”,也不愿就业。

(二)救助资金投入压力大,筹资渠道单一。一是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投入不足。从我市目前情况来看,城乡低保家庭及特困人群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已基本得到保障,但随着近几年来医疗费用的上升,对低收入人群的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需求增长较快。二是部分旗县区资金投入存在困难。达茂旗集中供养人员费用高,集中供养1个人,每年的生活费、医药费、护理费等平均需要1万多元,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土右旗农村人口基数大,贫困人口比重相对较多,保障低收入家庭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三是慈善救助、公益基金等社会力量参与比较薄弱。

(三)“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不够完善。一是平台建设不完善。部分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没有独立的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只能借助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开展工作,由于劳动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场地有限,社会救助服务难以介入;二是专业人员配备不足。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只有1—2名民政助理员,且多为兼职人员。三是基层工作经费没有列入预算,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的推进进度。

(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实仍存在困难。申请低保的一项重要指标是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市和旗县区虽然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但在实际工作中,如果申请对象隐报、瞒报真实家庭收入,审核部门很难认定核实。

(五)宣传力度不够,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度不高。由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今年5月开始施行,一些部门对《办法》的深入宣传没有及时跟上,使得老百姓不能够及时、清楚地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给予的救助。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调配合和制度衔接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的整体合力;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整合和统筹配置救助资源,避免重复救助或救助不到位。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对社会救助资金的投入和筹措力度。加大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救急难”的作用,确保城乡特困群众因天灾人祸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急难时,能得到有效救助和保障;进一步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为辅助、企业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大向上争取救助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的统筹使用和监管,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尽快配套出台有关实施意见。加快设立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加强人员配备,提供经费保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在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低保等信息的公示力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加快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快制定和完善市和旗县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办法,探索建立跨部门、多层次、能共享的信息核对平台,加强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有效杜绝“人情保”、“关系保”、“错保”等问题。要进一步拓展信息核对的使用范围,对公租房的分配、社保、就业等优惠政策的落实,也要通过信息核对的办法加以实施,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困难群众知晓政策规定。市、旗县区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做到领导干部熟悉,工作人员精通,广大群众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12篇:乡镇社会救助专项工作总结

乡镇社会救助专项工作总结

讲治镇认真按照“严纪律、转作风、惠民生、促发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实践活动及“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的要求,服务民生,认真开展好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临时救助、资金管理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社会救助体系。现将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关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落实民生工程指标,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2012年底,全镇城镇低保对象274人,月发放低保金45805元;农村低保对象2680户2768人,月发放低保金为202498元。2012年1—12月农村新增低保对象891人,变更14户14人,取消128人,今上年取消32人,已经申报55人。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同时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现我镇城市低保标准为1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72元/月。每季由县民政通过信用社代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2.严格按照程序申报:一是落实在乡镇申报审核、村(居)委会入户调查、张榜公布XX县民政局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村(社区)委员会对低保对象名册、救助金额以及低保评议情况进行长期公示;三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严格按照对象实施分类施保。四是及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动态化管理。加强低保年审制度,对全镇低保对象进行核查,把核查后的结果进行公示和入档。防止“进低保容易,退出低保难”的现状。五是完善计算机网络,档案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讲治镇低保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对低保档案进行了动态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数据、记录资料的准确和完整。

3.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工作管理制度,完善镇社会救助工作。一是调整讲治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伍兵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张晓桦任副组长,纪检、民政、财政、计生、医保、等部门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全镇社会救助工作。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全镇基本建立了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慈善助学、自然灾害救助、住房救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等多项救助制度。二是建立了城乡低保申报、三级联审、三级公示、家庭收入核算评估制度诚信承诺、评议听证、义务监督员、责任追究和基层干部及其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等长效管理机制。三是严格实行低保申报“三级联审制”,要求各村、社区对每一位新增的低保对象,都必须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对通过表决的新增低保对象的再上报县民政局进行审批。 4.今年4月份我镇按照省、市、县对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清理核查”工作的要求、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工作的原则。一是以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为契机开展城乡低保、优抚对象和五保年度核查工作;二是对各村、社区低保对象家庭基本信息进行“拉网式”交叉核查;三是“清理核实”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阳光操作。落实了低保评议制度,我镇11个村和1个社区均成立低保评议小组,评议小组人员代表具有广泛性,人员不少于20人。落实了低保对象公示制度,举报核查制度。在各村、社区、显目地段设置12处公示栏,把2941户低保家庭的名册、救助金额、救助人员低保评议和动态管理情况进行公示。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保证了群众对城乡低保普查工作的知晓度,增强了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及社会公信度。做到低保政策、保障标准、低保对象完全公布。

二、关于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救助的原则,重点救助特困对象。一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宣传和业务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医疗救助工作要求积极准确的核定困难家庭患大病人员的边缘户身份,并为其进行医疗救助的申报工作。截止目前我镇已为185户低保、五保等困难家庭申报医疗救助,救助金额超过50万元;三是积极推行了城镇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全镇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全部由政府按城镇170元∕人、农村72元∕人的标准为其买单,免费参加城镇和农村医疗保险。四镇政府及时解决门诊救助,2012年为210户解决门诊救助7万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 一是我镇加大对五保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力度,全镇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上级财政全额预算,实现了应保尽保。全镇220名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月270元由县民政通过邮政按季足额发放。其中在晚晴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有48人,现敬老院集中供养79人。二是做到应保尽保,签定协议,凭证供养。三是严格按照讲治镇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五保户档案进行了规范化管理。

四、临时救助、救济救灾及资金管理工作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对低收入家庭按照讲治镇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按户建立收入审核档案,并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等变动情况,以及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或者其他社会救助的情况,及时登记归档。二是严格按照临时救助的报批程序。经个人申请、村(居)委会调查、镇审批的工作程序办理,对突发性灾难无法继续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简化程序,及时为其审核、2012年镇临时救助310人次148000元。同时建立完整的临时救助人员纸质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事一档。今年我镇有81户困难家庭得到了临时救助。三是积极深化城乡减灾建设,完善备灾、减灾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保障受灾群众、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2012年“7.4”洪灾解决了30户全垮户的灾后重建、46户维修加固。四是坚持社会救助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建立低保等各项资金台账,按照程序发放,积极足额及时的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五、完善其他社会救助工作

1.我镇现有各种优抚对象153人,60岁军人享受了兵龄每年10元的优抚。每季由县民政打卡直发,资金全部到位。镇政府对凡是应该享受的对象都积极主动进行了申报。

2.2012年全镇d级危房改造达187户,今年有170户申请了c级危房维修加固。

3.搞好特殊人群的救助。近两年我镇精神病人特别多,据统计已送去治疗的达60多人,维护了社会稳定。

4、今年我镇90岁以上长寿老人有31人,都享受了高龄补贴。

5、做好了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上级督办和转办中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信访件,在规时限内及时办结,全年未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和社会救助工作重大责任事故。

六、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学校在实施“营养餐”过程中浪费严重。

2、学校在确定领受贫困生补助时,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把握不准确。

3、政府为开展一些工作的需要,需解决部分低保,如“代民师”的上访、水库移民的农转非;个别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优亲厚友”解决一些低保,造成低保工作未完全达到公平公正。

4、事实孤儿未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5、按照五保标准应该纳入五保的因“指标限制”而未完全纳入,造成一些弱势群体未得到救助。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作为基层党委政府,将把社会救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日常工作的重点,对当前没有解决的一些弱势群体,将通过定点帮扶、临时救助,并结合“万名党员干部晒承诺”活动承诺解决他们的临时困难,以缓解社会矛盾,真正实现“惠民生、促发展”,建设幸福和谐讲治。

第13篇:乡镇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乡镇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总结

一、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明显提高

根据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低保对象补助水平的通知》(曲民〔2015〕22号)文件精神,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41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月人均增加19元,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城市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310元;农村低保达到每人每月平均135元。城乡低保提高补助标准部分,县级已经按照比例拨付配套资金520万元。

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文件精神,建立规范有序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完善城市低保对象“申报、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和“三榜公示”工作机制,不断规范资金审核审批程序,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15年,清理清退城市低保对象102户175人,新增审批135户177人。2015年为6325户10763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3615万元。二是农村低保在严格执行“一推、一查、两评、两审、四公示”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低保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核算、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分类施保、按标施保工作措施。2015年为99040户112741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补助金共计1.82亿元。

三、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2015年我县两次开展了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各乡(镇、街道)充分认清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不等不靠,并严格按照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15〕35号)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低保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把握政策、讲纪律、讲方法,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低保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5年12月底,全县23个乡(镇、街道)共清理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2649人,其中: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474人;停发城市低保对象175人。确保了城乡低保救助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纠正了“关系保”、“人情保”、“错保”、“漏保”,拥有商品房、车辆或者死亡仍享受低保、将低保资金平均分配、低保对象存折滞留在村小组长手中等现象,极大地提高城乡低保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四、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救助成效逐渐凸显

为切实解决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困难群众“住院难、报销难”问题,我县采取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与重特大疾病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及时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更加有效、便捷的医疗救助服务。2015年制定完善了《XX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和重特大疾病救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了救助范围,简化了住院救助程序和手续,提高了救助标准,降低了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取消了病种限制等措施。截止11月30日,“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困难群众2944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00.15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患者925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10.04万元。同时,全额资助五保户、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农村老党员9341人,每人按120元标准代缴2016年农村合作参合金112.092万元;定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11274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789.187万元;定额资助城市低保对象10391人,人均按70元标准代缴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金72.737万元。以上定额资助参保参合和全额代缴参合费合计974.016万元。

五、五保供养稳步实施,敬老院建设有效推进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全县共有乡(镇、街道)敬老院21所、社会福利院一所。有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5254人,其中:在院集中供养1098人,社会分散供养4156人,院内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64元,分散五保每人月供养标准104元,集中供养率达20.9%。二是2015年新申报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建设13个(其中灾后恢复重建11个;改扩建2个)。灾后恢复重建1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建设总面积15561平方米,总投资2990万元。目前,大桥乡敬老院正在内部装修;老厂乡敬老院、马路乡敬老院、迤车镇敬老院、火红乡敬老院已开工建设;其余6所灾后重建、新建敬老院的征地、方案等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新建上村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并已审核通过,图纸已经审核通过,地勘已经审核通过,县发改局已批复,前置审计已经结束,现正在招投标,预计12月中旬可以开工建设。改扩建新街乡敬老院,建设用地已经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上报,地勘已经审核。

六、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核报工作进一步落实

2015年我县乡(镇、街道)共有六十年代精简下放人员105人。原来转由民政局核报预算的现有44人。全年为149人共计发放生活补助28.01万元。

七、城乡低保信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

根据市局要求,我县的城乡低保数据已导入云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平台,人员核对、审核审批工作正有序开展,整个工作预计在12月中旬前全面完成,数据量将与民政台账一致。

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按时成立

我局把建立XX县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将《关于请求批准成立XX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请示》(会民请字〔2014〕26号)上报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经县编委会2014年9月29日研究,同意XX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加挂XX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核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人。

九、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年初XX县人民政府转发了《xx市人民政府关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的公告的通知》(会政发〔2015〕35号)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二是民政部门加强与公安、住建、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了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今年来,对全县12.36万人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手工信息核对,及时、准确地掌握低保对象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

十、存在的问题

(一)新时期社会救助工作覆盖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灾害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等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基层低保工作部门人少事多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由于乡(镇、街道)没有设立正式民政机构和配置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调整频繁,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

(二)分散供养五保人员补助标准太低。从2009年以来,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月人均供养标准都是104元。2014年1月起,农村低保a类人员月人均已经达到156元,补助标准已远远高于分散供养五保老人,由于院外分散供养五保老人属“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扶养人和赡养人”的三无人员,104元的补助标准已无法有效保障五保老人基本生活。

(三)敬老院建设项目手续难办。由于相关部门规定多、程序多、要求多,新建乡(镇、街道)敬老院项目前期手续繁琐,难以办理,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

(四)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困难较大。因我县是国家级贫困县,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群众多,据统计,全县尚有低保边缘贫困人口10万余人,农村低保要做到应保尽保困难重重。

(五)我县21所乡(镇、街道)敬老院均不属于事业编制,敬老院工作人员属于临时聘请人员,工资待遇无法保障,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敬老院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由于我县23个乡镇(街道)都有的金融机构只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一家,低保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一折通”形式发放,资金量大,按月发放存在一定困难。

第14篇:民政救助申请书

民政救助申请书

尊敬的民政部门领导您好:

我是*******,我父亲在今年正月初八晚上突发心梗堵塞,在邢台市三院做了2个心脏动脉支架手术,花去近7万元,由于我是靠种地为主的农民,7万元也是亲朋好友东拼西凑借去的,现在孩子上学,还要负担父亲做支架后每年一万多元的药费,现在生活非常困难,希望民政部门领导给予我一部分民政救助,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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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13日谢

第15篇:民政救助申请书

民政救助申请书

申请人:

2015年12月25日,XX因交通事故死亡。因申请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经济能力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续事宜,特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民政救助,以便及时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续事宜,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

一、申请人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民政救助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申请协调殡仪馆赠与1000元以内的骨灰盒及减免火化费用。

二、申请人收到上述民政救助金后,自愿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申请人承诺按照有关民政救助的程序配合办理一切手续。

(二)申请人主动配合殡仪馆在申请人收到民政救助金的当日内对XX的尸体进行火化,火化后申请人领取骨灰5日内进行安葬。如申请人不在自己保证的期限内火化或安葬,有关部门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一律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申请人承诺收到民政救助款后,不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各级人民政府及信访等相关部门进行上访和提出任何要求。如申请人要主张赔偿权利,申请人承诺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三、申请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双倍返还所领取的民政救助金。

申请人:

2015年12月 日

第16篇:民政救助申请书

民政救助申请书一:

XX民政部门:

本人XX,是哪里人,由于公公XX患有胃癌于X年X月X日病亡,生前由于治疗胃癌把家庭全部积累用完,并借了XX元,本人工作工资不高,且债务累累,因此向民政部门申请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恳请希给予帮助为盼。

此致敬礼! 附:身份证、户口本、街道证明、收入证明

民政救助申请书二: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名谢**,家住碾盘村四组,家中现有人口两名,我离婚后随儿子居住,家庭经济困难。鉴于以上情况儿子不得不辍学打工。但由于儿子年幼,外出打工收入很低。加上我又失去劳动能力,一家两人仅靠儿子打工的500多元维持生计,生活极其艰难。房屋还是十几年前自建的,面积不到50平方米。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因患病毒性心肌炎,于四年前在三峡急救中心安装心脏起搏器,且双眼视力较差,现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儿子,20XX年出生,现在外地作临时工。

由于我丧失劳动能力,儿子年幼收入又低,昂贵的医药费让我没敢再跨进医院的大门。而今生活举步维艰,特恳请政府给我们解决实际困难,给予我们最低生活保障。

第17篇:民政救助申请书

民政救助申请书

金堡镇民政办:

我是镇远县金堡镇贵界村委会六组村民吴致红,女,苗族,现年19岁。家中共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哥哥和我。

我小时候生了一场重病,因为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我的左腿落下了残疾。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脚走路越来越吃力,无法正常行走。在县残联的牵线搭桥下,经父母的反复商量,他们决定借钱给我医治我的左腿。今年暑假期间我在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南华医院做了一次矫形手术,共住院55天,共花费了42571.6元。出院回家后调理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因为做的是骨头的手术,至今仍不能生活自理,行走还需双拐助行,在家随时需要人照顾。所以爸爸妈妈也不能出去打工挣钱。

我和哥哥两人都在上大学,每年的报名费生活费对我们家来说就像天文数字,但父母看到哥哥和我两人都有残疾(哥哥为二级伤残,我为三级伤残),一心要让我们兄妹俩上学,将来能跳出农门。我所在的村委会领导考虑到我家的实际情况,我们2014年被评为该组的低保户。

除去住院新农合报销后的费用,这次住院我个人共负担了19430.51元的高额费用,加上开学时哥哥和我的报名费又是15000多元,家里现在已经欠下了36000多元的外债。我希望金堡镇民政办能够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能给予一定的民政医疗补助金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吴致红

2014年9月17日

第18篇:民政救助申请书

民政救助申请书

申请人:马德虎,男,1943年2月5日生,住山西省孝义市崇文街道桃元堡村。

请求事项:给予民政救助。 事实与理由: 我于2012年患有脑梗,瘫痪在床,卧床不起。常年由老伴伺候。没有收入来源。家有四个女儿,大女儿嫁了驿马山里,儿子没有成家,女儿没有工作。二女儿嫁了汾阳,女儿上大学,儿子上高中。三女儿嫁四川,儿子有病,女儿上学。四女儿被害。他们都没有能力管我们,我们连生活最低保障都没有。

我希望各级领导能考虑我的实际情况给予救助。 垦望准予。

申请人:马德虎 2017年11月7号

低保救助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叫马德虎,男,汉族。1943年2月5日生。是孝义市崇文街道桃园堡村人。家有两口人。老伴武月琴,1949年1月4日生。现有口粮四亩地。两间破烂平房,四个女儿。大女儿嫁驿马山里,儿子没有成家,女儿没有职业。二女儿嫁汾阳,女儿上大学,儿子上高中。三女儿嫁四川,儿子没有职业女儿上学。四女儿被害,他们都没有能力管我们。

我于2012年患有脑梗,瘫痪在床,卧床不起,常年由老伴伺候。我们均以年迈,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连农村居民最低的生活保障标准都达不到。

我听说党和政府对特别困难家庭的农民有政策照顾,可以申请低保。这里我特向民政部门领导提出申请,让自己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热切希望领导能了解实际情况批准我的申请。

申请人:马德虎 2017年11月7号

第19篇:民政救助申请

民政救助申请

尊敬的民政相关部门领导:

您们好!

我是一位年过半百的农村妇女,常年体弱多病。丈夫唐有业是一名下岗工人。家庭经济全靠两人务农所得。

2010年10月作为一家之主的他被查出患有肺癌中晚期。这对于本来拮据的家庭来说犹如晴天霹雳,雪上加霜。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光住院放化疗,花费10余万,不但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还负债累累。由于经济拮据,2011年下半年停止了化疗,只能在家靠服药维持。2012年2月由于天气寒冷,变化无常,本来身体极度虚弱的老伴因病情加重再次住院治疗。短短五天时间花费了近万元,这对于已经一贫如洗的家庭来说是沉重的经济负担。2012年3月15日终因病情严重,医治无效而返。

巨额的医疗费用,沉重的债务,加上老伴的离世,我终日以泪洗面,饭吃不下,觉睡不着。在这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我想到了党,想到了政府,想到了民政局。为此,我特向民政局提出救助申请,望贵单位予以救助。我不胜受恩感激。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第20篇:民政救助申请

1、申请。

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或监护人在救助对象经各种医疗报销和补偿后,于每季末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本或居民身份证、五保供养证、低保证复印件,医疗报销和各种补偿的凭证,人民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的疾病诊断书、住院发票、住院小结等有关单据、社会帮困等证明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2、审查。

居委会应在接到申请和必备证明材料后进行调查和初审,指导其如实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签署意见,并进行公示3天。

3、审核。

人民政府对申请审批表进行认真审核,对有疑问的人员要重新调查,对符合条件的,返回进行公示3天后,签署意见后报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在申请审批表上说明理由。

4、审批。

民政局根据医疗救助申请、救助对象类别、个人承担医疗费等情况,组织低保股、财务股对上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委托居委会在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批准实施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5、给付。

坚持方便群众,热心服务的原则,审批后立即将医疗救助金直接拨入个人帐户。

乡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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