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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汇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7:27:06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教育事业统计安装步骤

教育事业统计软件安装步骤:

第一步:先安装2012年的软件。

1、安装Windows XP SP3补丁。

2、安装软件安装补丁。

3、安装教育统计系统安装包(1.8)。

4、升级2012年教育统计系统升级包(1.816)。

5、导入山东省编码

6、导入2012年全国汇总后数据(导入办法参照:数据库替换使用步骤)。

第二步:安装2013年的软件。

1、2013教育统计系统安装包(出现安装问题参考:2013年教育事业统计软件正式安装注意事项)。

2、导入山东省编码3。

推荐第2篇: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1

201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我园从事教育统计工作始于2014年。在从事教育统计工作过程中,通过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文件,我园深深地认识到,教育统计是认识教育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重要依据,是对教育进行宏观决策、实行科学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做好教育统计工作,对于指导和监测教育计划、规划的执行,对于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尽管教育统计工作繁重复杂,凭着对党的教育事业的执着追求和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我园还是认真的教育统计工作,在统计岗位上勤奋工作,甘于奉献,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工作中,我园认真贯彻统计法,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依法开展教育统计工作。中心校召开的有关统计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和任务。通过努力,我幼儿园出色地完成了各项统计任务,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真实,为我幼儿园教育管理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和科学依据,受到了领导、基层和同志们的好评。

为做好本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我园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教育统计工作制度

做好教育统计工作,完善的制度是保障。我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县教育局教育统计工作方面的有关意见。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中心校以及全中心校幼儿园的讨论,制定了《xx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规范》使全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二、健全教育统计工作网络

为做好我幼儿园的教育统计工作,我幼儿园建立了教育统计小组。小组成员均明确了统计工作职责。并制定了《xx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和网络建设,使全园教育统计工作有了一套完善的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工作成绩非常显著,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三、确保教育统计数据准确

统计的生命在于真实,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者的中心任务。我幼儿园教育统计人员深刻的认识到,幼儿园是教育统计工作的基层单位,其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是分析教育事业的基础。因此,保证统计数据的质量,确保每一个数据准确可靠非常重要,我幼儿园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和把关非常严格,经常为了弄清、弄准一个数据而反复在幼儿园研究。在数据真实准确的基础上,我幼儿园又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从数据的体现和变化当中,查找分析教育的规律和发展趋势。

四、加强教育统计资料管理

在幼儿园领导的倡导和要求下,我幼儿园建立了统计资料档案制度。统计资料档案的保管、调用和移交,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统计数据按要求整理,装订整齐,保管规范。我幼儿园认真学习钻研计算机知识,建立了教育统计数据库。自己能够熟练操作电脑,设计表格,完成年度统计报表。

我幼儿园在教育统计的岗位上,默默工作,无私奉献,做出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表扬和肯定。但是,教育统计工作无止境,我幼儿园的工作还存在着缺点和不足,与上级领导和业务部门的要求相比,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要求相比,很多地方需要提高和改进。我幼儿园会在本职岗位上继续努力,做出新的成绩,为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推荐第3篇:教育事业统计问题汇总

2013年春教育事业统计汇总

一、基础教育

1、学生数与班额对比,要求班额的上下限要与学生数对应。

2、上学年参加国家体制健康标准测试人数,除非上年学生数为0

否则需填表,需达上学年学生数95%。中心校以上学年体检数应填报。

3、无厕所、无水源等需填报

4、学校安全保卫人员中心校以上若为0需核实,小学、初级中学

保卫人员若大于5人需核实。

5、在园幼儿数、中小学学生数、女生数若占总数小于35%需核实。

6、受过学前教育学生数与小学招生数相比小于90%需核实。

7、小学5周岁及以下及初中10周岁以下数字需小,且需核实。

8、小学、初中研究生学历与2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需核实。

9、所有教师均需培训,上学年只要有教师就需培训。

10、参加国、省培的教师,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不需填。

11、在校生人数要小于留守儿童与随迁子女之和。

12、信息技术课每周不允许大于2节。

13、中小学班级数需小于522表中的普通教室数,教室数大于等于

普通教室数,教室数的多媒体网络教室大于等于普通教室的多媒体教室数。

14、绿化用地面积、运动场、图书、数字资源量、数字图书等相关

指标不能漏填,且需按实际情况填写。平板电脑数需注意,数

字不应太大。

15、办学条件的教室面积需与教室数对比,教室均面积需大于30

平方小于250平方。

16、512校舍中的厕所面积需填报,体育馆面积需核实。

17、学校占地面积减去运动场和绿化用地面积与学校512校舍面积

比对应小于10层大于1层。

18、112表格的各项达标情况需与512校舍和

522、531相关指标对

应。

19、主城区需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但不允许填农村留守儿童;镇

区、乡村留守儿童必填,可以填随迁子女,不允许填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0、有学生必须要有教师和相关办学条件。

21、校内外学龄人口需大于等于在校学龄人口。

22、上网方式不允许填拨号上网。

23、大班额,小学小于46人,中学小于50人,小学

一、

二、三年

级及中学

一、二年级需控制好。乡村不允许有61至66人以上的班级,镇中心区最好没有。

24、有寄宿生、512表需有学生宿舍且需要填食堂面积。

25、心理健康专任教师高中可填1;初中、小学不允许填。初中、

小学兼职心理教师只能填1。

26、两张变动表中上学年学生、教师数需与上学年学校完全一致,

撤销学校也需填接头数。

27、小学学生大于14岁,初中大于16岁,高中大于19岁需附说明。

28、学生变动表中其他不允许填,退学高、初中生需少填,小学不

允许填,死亡及退学主要原因其他不允许填,退学原因失能不允许填、高中不能填路途遥远。

29、初中共青团员有但很少;高中共青团员需填且数字应与在校生

对比,党员可有但极少。

30、占地面积大于70000平方米,资产大于2000万元需核实清楚。

二、中等职业教育

1、学校历史沿革需填写(111表)

2、接入互联网宽带应小于100M,大于2M

3、应届毕业生就业数(112表)加上应届毕业生升学数(311表)

应小于等于应届毕业生数,且必须填。

4、在校生中寄宿生人数应小于在校生人数,且与511要对应(有

宿舍)。

5、上学年参加国家体制健康测试人数需与上年度对应且小于等于

上学年学生数。

6、安全保卫人员需填,若大于5需说明。

7、311五年制高职中职段招生和预计毕业生数需与342表相关指

标对应。

8、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应大于等于双师型教师。

9、职业教育有专任教师及正常应有实习指导课教师(422表、424

表)。

10、只要有教师就应该有专任教师,正常应有实习指导课教师。

11、511教师面积要与后面521N表的教师数对应,教室均面积需小

于200平方米。

12、若有非学校产权教舍建筑面积,则521表要有非学校产权占地

面积、固定资产等。

13、521表中学校占地面积减去绿化用地面和运动场地的面积需与

校舍面积对比,得出楼层应大于1层小于10层。

14、522表各项指标不能漏填,平板电脑数字不能过大,固定资产

减去教学实习设备、仪器设备需与校舍面积进行对比。

15、522网络信息结点教室不能过大,上网课程数与网络信息结点

和前面的网络接入对应。数字资源需填,受过信息技术培训的专任教师小于等于专任教师。

16、已撤销学校办学条件需删除。

17、职业高中学校不允许有五年制招生和预计毕业生。(天长)

18、小于14岁与大于22岁的学生数需与进一步核实。

19、职业高中有结业但无注册学生(351表)。

20、中职应有实验室、实习场所。

21、办学条件相关指标需注意单位,不能过大过小。

22、培训学生有结业,注册必须填,反之亦然。

23、有寄宿学生必须有宿舍和食堂面积。

24、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总数需与聘任制教职工完全一致,公

办聘任制可以不填。

推荐第4篇: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和济南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教育事业统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并根据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局的工作部署,我校积极配合此次教育事业统计核查工作,对学校的教育事业统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通知精神,使具体工作人员按章办事,有法可依。

2、加强统计人员的管理,指派专人专项负责学校各种数据统计填报工作,使数据内外一致,不走样,不掺水分,增强统计人员的责任心与使命感。

3、为提高统计人员的工作效率,专门为统计人员配备计算机,实行报账、学籍、学校国有固定资产联网,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我们为统计人员配备U盘,对原始数据进行保存,减少和杜绝虚报、瞒报、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4、加强档案管理,制订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固定资产使用制度,建立学生档案,健立教职工花名册,并适时更新,建立了统计台账,实行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同步管理。

5、加强数据管理与维护,我们要求统计人员要经常与上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上报各类数据的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订正修改,确保学校基表与上报的数据库相一致。

以上是我校对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统计情况所进行的检查情况,尽管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做了基础性的工作,但按照统计的要求我们在规范性、科学性、准确性上还存在一定的不足,按区教育局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还有距离,我们决心借助此次教育事业统计自查自纠的工作时机,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从而使我校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做到更加规范科学。

济南市槐荫区三教堂小学 2018年9月8日

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总结

济南市槐荫区三教堂小学

2018年9月8日

推荐第5篇: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学前教育入园机会大幅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全面实现,高中阶段入学率持续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不断增强,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改革有序推进,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义务教育

全国共有小学24.12万所,比上年减少1.62万所;招生1736.80万人,比上年增加45.10万人;在校生9926.37万人,比上年减少14.34万人;毕业生1662.81万人,比上年减少76.83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79%;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78%和99.80%,女童高于男童0.02个百分点。

全国小学专任教师560.49万人,比上年减少1.22万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72%,比上年提高0.20个百分点,小学生师比17.71:1,与上年的17.70:1基本持平。

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41万所(其中职业初中54所),比上年减少773所。招生1634.73万人,比上年减少81.85万人;在校生5066.80万人,比上年减少212.53万人;毕业生1736.68万人,比上年减少13.67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1%,与上年持平。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8.62%,比上年提高1.11个百分点。

全国初中专任教师352.45万人,与上年的352.54万人基本持平。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91%,比上年提高0.26个百分点。生师比14.38:1,比上年的14.98:1有所降低。

全国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56913.11万平方米,初中校舍建筑面积45546.31万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45.32%,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45.15%,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42.85%,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42.41%,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47.52%。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62.24%,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63.92%,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60.22%,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59.49%,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70.91%。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寄宿生3276.51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比例为21.85%。其中,小学寄宿生数1080.78万人,所占比例为10.89%;初中寄宿生数2195.73万人,所占比例为43.34%。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260.9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32.74万人,在初中就读328.23万人。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2200.32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436.81万人,在初中就读763.51万人。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

全国共有幼儿园16.68万所,比上年增加1.63万所,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3424.45万人,比上年增加447.78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49.60万人,比上年增加19.07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2.3%,比上年提高5.7个百分点。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767所,比上年增加61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4.13万人。全国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6.41万人,比上年减少783人;在校生39.87万人,比上年减少2.69 万人。其中,在盲人学校就读的学生5.23万人,在聋人学校就读的学生10.77万人,在弱智学校及辅读班就读的学生23.88万人。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招收的学生3.64万人,在校生22.52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56.76%和56.49%。特殊教育毕业生4.42万人,比上年减少1.47万人。

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学校27638所,比上年减少946所;招生1664.65万人,比上年减少42.01万人;在校学生4686.61万人,比上年增加9.28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4.0%,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全国普通高中13688所,比上年减少370所;招生850.78万人,比上年增加14.54万人,增长1.74%;在校生2454.82万人,比上年增加27.49万人,增长1.13%;毕业生787.74万人,比上年减少6.69万人,下降0.84%。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55.68万人,比上年增加3.86万人,生师比15.77:1,比上年的15.99:1有所改善;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5.73%,比上年提高0.92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40827.29万平方米。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76.86%,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0.29%,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7.56%,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7.67%,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82.11%,建立校园网学校比例77.55%。

全国成人高中857所,比上年增加203所;在校生26.45万人,比上年增加14.96万人;毕业生22.20万人,比上年增加13.18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0.71万人,比上年增加0.25万人;专任教师0.58万人,比上年增加0.22万人。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13093所,比上年减少779所;招生813.87万人,比上年减少56.55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8.89%;在校生2205.33万人,比上年减少33.17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7.06%;专任教师88.19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

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753所,比上年减少185所;招生299.57万人,比上年减少17.04万人;在校生855.21万人,比上年减少22.51万人;毕业生270.23万人,比上年增加5.59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3.50万人,比上年持平;专任教师30.39万人,比上年增加0.88万人。

全国职业高中4802所,比上年减少404所;招生246.43万人,比上年减少32.25万人;在校生680.97万人,比上年减少45.36万人;毕业生217.80万人,比上年减少12.40万人。职业高中教职工40.67万人,比上年增加0.35万人;专任教师31.55万人,比上年增加0.85万人。

全国技工学校2924所,比上年减少84所;招生163.90万人,比上年增加4.88万人;在校生430.42万人,比上年增加8.37万人;毕业生119.22万人,比上年减少2.42万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6.61万人,比上年减少0.02万人;专任教师19.26万人,比上年增加0.20万人。

全国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614所,比上年减少106所;招生103.96万人,比上年减少12.15万人;在校生238.73万人,比上年增加26.33万人;毕业生53.09万人,比上年增加4.29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8.13万人,比上年减少0.41万人;专任教师5.52万人,比上年减少0.18万人。

高等教育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16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9%。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762所,比上年增加39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409所(含独立学院309所),比上年增加51所;成人高等学校353所,比上年减少12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129所,比上年增加17所;高职(专科)院校1280所,比上年增加34所。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755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274个。

全国招收研究生56.02万人,比上年增加2.2万人,增长4.09%。其中,招收博士生6.56万人,招收硕士生49.46万人;在学研究生164.58万人,比上年增加10.74万人,增长6.98%。其中,在学博士生27.13万人,在学硕士生137.46万人;毕业研究生43.00万人,比上年增加4.64万人,增长12.09%。其中,毕业博士生5.03万人,毕业硕士生37.97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81.50万人,比上年增加19.75万人,增长2.98%;在校生2308.51万人,比上年增加76.71万人,增长3.44%;毕业生608.16万人,比上年增加32.73万人,增长5.69%。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18.51万人,比上年增加10.09万人;在校生547.50万人,比上年增加11.46万人;毕业生190.66万人,比上年减少6.62万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922.67 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4.28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 862.80 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9446人,其中,本科学校13564人,高职(专科)学校5813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20.48万人,比上年增加4.82万人;专任教师139.27万人,比上年增加4.96万人。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42: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6.90万人,比上年减少0.81万人;专任教师4.09万人,比上年减少0.50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78076万平方米(含非产权独立使用),比上年增加347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55亿元,比上年增加276亿元。

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405.14万人次,当年已结业677.18万人次;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达5433.08万人次,当年已结业5842.50万人次。 全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12.95万所,比上年增加83所;教职工52.18万人;专任教师29.83万人。

成人初等学校1.04万所,比上年减少0.06万所;毕业生97.16万人,比上年减少0.88万人;在校生93.03万人,比上年增加6.45万人。教职工1.60万人,比上年增加0.06万人;专任教师1.05万人,比上年增加0.13万人。

全国共扫除文盲81.82万人,比上年减少8.44万人;另有74.89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比上年减少33.19万人。扫盲教育教职工4.95万人,比上年减少0.08万人;专任教师2.32万人,比上年增加0.38万人。

民办教育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3.08万所,比上年增加1.26万所;招生1400.88万人,比上年增加100.43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3713.90万人,比上年增加320.94万人。其中:

民办幼儿园115404所,比上年增加13115所;入园儿童813.40万人,比上年增加101.76万人;在园儿童1694.21万人,比上年增加294.74万人。

民办普通小学5186所,比上年减少165所;招生100.83万人,比上年增加6.10万人;在校生567.83 万人,比上年增加30.20万人。

民办普通初中4282所,比上年增加23所;招生153.65万人,比上年增加0.44万人;在校生442.56万人,比上年增加0.45万人。

民办普通高中2394所,比上年减少105所;招生83.54万人,比上年增加2.59万人;在校生234.98万人,比上年增加4.91万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856所,比上年减少267所;招生95.74万人。比上年减少17.45万人;在校生269.25万人,比上年减少37.74万人。另有非学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37.69万人。

民办高校698所(含独立学院309所),比上年增加22所;招生153.73万人,比上年增加6.99万人;在校生505.07万人,比上年增加28.38万人。其中,本科在校生311.82万人,专科在校生193.25万人;另有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26.00万人。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30所,各类注册学生88.14万人。 另外,还有其他民办培训机构21403所,955.46万人次接受了培训。

推荐第6篇: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167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9%。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762所,比上年增加39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409所(含独立学院309所),比上年增加51所;成人高等学校353所,比上年减少12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129所,比上年增加17所;高职(专科)院校1280所,比上年增加34所。全国共

有培养研究生单位755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274个。

全国招收研究生56.02万人,比上年增加2.2万人,增长4.09%。其中,招收博士生6.56万人,招收硕士生49.46万人;在学研究生164.58万人,比上年增加10.74万人,增长6.98%。其中,在学博士生27.13万人,在学硕士生137.46万人;毕业研究生43.00万人,比上年增加4.64万人,增长12.09%。其中,毕业博士生5.03万人,毕业硕士生37.97万人。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81.50万人,比上年增加19.75万人,增长2.98%;在校生2308.51万人,比上年增加76.71万人,增长3.44%;毕业生608.16万人,比上年增加32.73

万人,增长5.69%。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18.51万人,比上年增加10.09万人;在校生547.50万人,

比上年增加11.46万人;毕业生190.66万人,比上年减少6.62万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922.67 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4.28万人;非学

历教育报考 862.80 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9446人,其中,本科学校13564

人,高职(专科)学校5813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20.48万人,比上年增加4.82万人;专任教师139.27万人,比上年增加4.96万人。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42: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6.90万人,比上年减少

0.81万人;专任教师4.09万人,比上年减少0.50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78076万平方米(含非产权独立使用),比上年增加3472

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55亿元,比上年增加276亿元。

推荐第7篇: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进一步落实,教育系统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努力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着力促进教育公平、调整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在培养优秀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一、学前教育

全国共有幼儿园19.86万所,比上年增加1.73万所,在园幼儿(包括附设班)3894.69万人,比上年增加208.93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88.51万人,比上年增加20.76万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2]达到67.5%,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二、义务教育

全国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6.63万所,比上年减少1.55万所。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共招生3191.44万人;在校生1.38亿人;专任教师906.56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3]92.3%。

1.小学

全国共有小学21.35万所,比上年减少1.51万所;招生1695.36万人,比上年减少19.31万人;在校生9360.55万人,比上年减少335.35万人;毕业生1581.06万人,比上年减少60.50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4]达到99.71%;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70%和99.72%,女童高于男童0.02个百分点。

小学教职工[5]549.49万人,比上年减少4.36万人;专任教师558.46万人,比上年减少823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6]99.83%,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生师比16.76:1,与上年的17.36:1有所改善。

普通小学(含教学点)校舍建筑面积62064.8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002.92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7]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51.44%,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52.13%,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50.13%,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50.09%,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54.19%。

2.初中

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28万所(其中职业初中40所),比上年减少412所。招生1496.09万人,比上年减少74.68万人;在校生4440.12万人,比上年减少322.94万人;毕业生1561.55万人,比上年减少99.23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4.1%,比上年提升2.0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1.2%,比上年提高2.8个百分点。

初中教职工392.88万人,比上年减少1.03万人;专任教师348.10万人,比上年减少2.34万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28%,比上年提高0.16个百分点。生师比12.76:1,比上

年的13.59:1有所改善。

初中校舍建筑面积50079.4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497.35万平方米。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69.6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2.84%,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0.34%,美术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70.04%,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77.57%。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8]共1277.17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930.85万人,在初中就读346.31万人。

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9]共2126.75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440.47万人,在初中就读686.28万人。

三、特殊教育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933所,比上年增加80所;特殊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4.57万人。全国共招收特殊教育学生6.60万人,比上年增加278人;在校生36.81万人,比上年减少1.06万人。其中,视力残疾学生4.01万人,听力残疾学生8.92万人,智力残疾学生18.50万人,其他残疾学生5.38万人。特殊教育毕业生5.07万人,比上年增加0.21万人。

普通小学、初中随班就读和附设特教班招收的学生3.50万人,在校生19.08万人,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53.12%和51.84%。

四、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10]共有学校2.62万所,比上年减少643所;招生1497.45万人,比上年减少101.29万人;在校学生4369.92万人,比上年减少225.36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6.0%,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

1.普通高中

全国普通高中1.34万所,比上年减少157所;招生822.70万人,比上年减少21.91万人,降低2.59%;在校生2435.88万人,比上年减少31.29万人,降低1.27%;毕业生798.98万人,比上年增加7.47万人,增长0.94%。

普通高中教职工247.36万人,比上年增加1.10万人;专任教师162.90万人,比上年增加3.40万人,生师比14.95:1,比上年的15.47:1有所改善;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6.80%,比上年提高0.36个百分点。

普通高中共有校舍建筑面积43560.1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13.49万平方米。普通高中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比例情况分别为: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学校比例82.86 %,体育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4.67%,音乐器械配备达标学校比例82.52%,美术器械配备达

标学校比例82.94%,理科实验仪器达标学校比例86.02%。

2.成人高中

全国成人高中611所,比上年减少85所;在校生11.07万人,比上年减少3.35万人;毕业生10.40万人,比上年减少1.23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6061人,比上年减少1282人;专任教师4618人,比上年减少1183人。

3.中等职业教育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11]共有学校1.23万所,比上年减少401所。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577所,比上年减少104所;职业高中4267所,比上年减少250所;技工学校2882所,比上年减少19所;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536所,比上年减少28所。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74.76万人,比上年减少79.38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总数的45.06%。其中,普通中专招生271.47万人,比上年减少5.89万人;职业高中招生183.53万人,比上年减少30.37万人;技工学校招生133.50万人,比上年减少23.56万人;成人中专招生86.26万人,比上年减少19.55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922.97万人,比上年减少190.72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总数的44.00%。其中,普通中专在校生772.18万人,比上年减少40.38万人;职业高中在校生534.22万人,比上年减少88.83万人;技工学校在校生386.59万人,比上年减少37.22万人;成人中专在校生229.98万人,比上年减少24.29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674.44万人,比上年减少4550人。其中,普通中专毕业生265.21万人,比上年减少1053人;职业高中毕业生204.52万人,比上年减少12.92万人;技工学校毕业生116.88万人,比上年减少3.63万人;成人中专毕业生87.83万人,比上年增加16.20万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教职工115.34万人,比上年减少3.60万人。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1.93万人,比上年减少1.13万人;职业高中教职工37.54万人,比上年减少

1.89万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6.94万人,比上年增加1337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7.27万人,比上年减少4767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共有专任教师86.79万人,比上年减少1.30万人,生师比[12]22.97:1,比上年的24.19:1有所改善。其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30.36万人,比上年减少1979人;职业高中专任教师30.14万人,比上年减少1.03万人;技工学校专任教师19.92万人,比上年增加2298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5.20万人,比上年减少2186人。

五、高等教育

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460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4.5%。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788所,比上年减少2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491所(含独立学院292所),比上年增加49所;成人高等学校297所,比上年减少51所。普通高校

中本科院校1170所,比上年增加25所;高职(专科)院校1321所,比上年增加24所。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830个,其中普通高校548个,科研机构282个。

研究生招生61.14万人,比上年增加2.17万人,增长3.68%,其中,博士生招生7.05万人,硕士生招生54.09万人。在学研究生179.40万人,比上年增加7.41万人,增长4.31%,其中,在学博士生29.83万人,在学硕士生149.57万人。毕业研究生51.36万人,比上年增加2.72万人,增长5.59%,其中,毕业博士生5.31万人,毕业硕士生46.05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99.83万人,比上年增加11.00万人,增长1.60%;在校生2468.07万人,比上年增加76.76万人,增长3.21%;毕业生638.72万人,比上年增加13.99万人,增长2.24%。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56.49万人,比上年增加12.54万人;在校生626.41万人,比上年增加43.30万人;毕业生199.77万人,比上年增加4.34万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766.30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73.42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958.7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9814人,其中,本科学校14261人,高职(专科)学校5876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29.63万人,比上年增加4.19万人;专任教师149.69万人,比上年增加5.66万人。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53: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5.64万人,比上年减少9195人;专任教师3.36万人,比上年减少5746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13]84154.95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094.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4]3309.58亿元,比上年增加374.21亿元。

六、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678.56万人次,当年已结业933.77万人次;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达4914.65万人次,当年已结业5340.34万人次。

全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11.23万所,比上年减少1.15万所;教职工48.22万人;专任教师27.43万人。

全国有成人小学2.18万所,在校生124.26万人,教职工4.3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26万人;成人初中1768所,在校生48.23万人,教职工7281人,其中,专任教师5833人。

全国共扫除文盲50.59万人,比上年减少7.99万人;另有61.92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比上年减少6.98万人。扫盲教育教职工3.27万人,比上年减少5607人;专任教师1.54万人,比上年减少2402人。

七、民办教育

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4.90万所,比上年增加9057所;招生1494.52万人,比上年增加44.49万人;各类教育在校生达4078.31万人,比上年增加167.29万人。其中:

民办幼儿园13.35万所,比上年增加8813所;入园儿童907.96万人,比上年增加42.34万人;在园儿童1990.25万人,比上年增加137.51万人。

民办普通小学5407所,比上年增加194所;招生111.28万人,比上年增加6.85万人;在校生628.60万人,比上年增加30.75万人。

民办普通初中4535所,比上年增加202所;招生162.11万人,比上年增加4.31万人;在校生462.35万人,比上年增加10.94万人。

民办普通高中2375所,比上年增加4所;招生79.82万人,比上年减少2.31万人;在校生231.64万人,与上年减少3.31万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2482所,比上年减少167所;招生73.16万人,比上年减少10.60万人;在校生207.94万人,比上年减少32.94万人。另有非学历教育学生30.23万人。

民办高校718所(含独立学院292所),比上年增加11所;招生160.19万人,比上年减少949人;在校生557.52万人,比上年增加24.34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在校生335人,本科在校生361.64万人,专科在校生195.85万人;另有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25.84万人。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02所,各类注册学生87.99万人。

另外,还有其他民办培训机构2.01万所,943.56万人次接受了培训。

注释:

[1]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毛入学率,是指某一级教育不分年龄的在校学生总数占该级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数的百分比。含学前教育、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是指初中毕业班学生数占该年级入小学一年级时学生数的百分比。

[4]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是指小学教育在校学龄人口数占小学教育国家规定年龄组人口总数的百分比,是按各地不同入学年龄和学制分别计算的。

[5]因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初中阶段教育,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教职工数计入高中阶段教育,而专任教师是按照教育层次进行归类,存在小学教职工数据小于专任教师数据的情况。

[6]学历合格专任教师比例,是指某一级教育具有国家规定的最低学历要求的专任教师数占该级教育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比。各级教育教师的最低学历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的相关规定。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设施设备配备达标的学校,是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配备达到《教育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8]5号)的相关标准;音乐器材配备、美术器材配备、数学自然实验仪器、理科实验仪器等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仪器配备相关标准。含普通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9]农村留守儿童,是指外出务工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农民托留在户籍所在地家乡,由父、母单方或其他亲属监护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10]高中阶段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11]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12]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不含技工学校数据。

[13][14]包括学校产权和非产权独立使用。

资料来源:本公报中技工学校数据来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数据来自教育部考试中心;其他数据均来自教育部发展规划司。

推荐第8篇: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教育部

2009年,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教育改革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教育公平取得新进展,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素质教育扎实推进,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义务教育

到2009年底,实现“两基”验收的县(市、区)累计达到3052个(含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07个),占全国总县数的99.5%,“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9.7%。

由于学龄人口的逐年减少,小学校数、学生数继续减少。全国共有小学28.02万所,比上年减少2.07万所;招生1637.80万人,比上年减少57.92万人;在校生10071.47万人,比上年减少260.04万人;小学毕业生1805.20万人,比上年减少59.75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4%;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36%和99.44%,女童高于男童0.08个百分点。

小学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有所增加,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继续提高。全国小学教职工613.55万人,比上年增加0.2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63.34万人,比上年增加1.15万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4%,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小学生师比17.88:1,比上年的18.38:1有所降低。

由于学龄人口的逐年减少,初中校数、招生数、在校生数和毕业生数略有减少,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和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继续提高。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63万所(其中职业初中0.02万所),比上年减少0.16万所。招生1788.45万人,比上年减少71.15万人;在校生5440.94万人,比上年减少144.03万人;毕业生1797.70万人,比上年减少70.25万人。初中阶段

毛入学率99%,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5.60%,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

全国初中专任教师351.80万人,比上年增加4.25万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28%,比上年提高0.49个百分点。生师比15.47:1,比上年的16.07:1有所降低。全国普通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38750.5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229.15万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53.8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49.43%,音乐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45.45%、美术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44.29%、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校数的比例为53.29%。普通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6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66.02%,音乐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59.87%、美术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58.84%、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3.14%。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

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数均有增加。全国共有幼儿园13.82万所,比上年增加0.45 万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 2657.81万人,比上年增加182.85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12.78万人,比上年增加9.58万人。

特殊教育稳步发展。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672所,比上年增加32所;招收残疾儿童

6.40万人,比上年增加0.16万人;在校残疾儿童42.81万人,比上年增加1.07万人。其中在盲人学校就读的学生4.84万人,在聋人学校就读的学生11.51万人,在弱智学校及辅读班就读的学生26.46万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在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65.23%和62.87%。残疾儿童毕业人数

5.74万人,比上年增加0.54万人。

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学校29761所,比上年减少 1045所;招生1698.86万人,比上年增加49.74万人;在校学生4640.91万人,比上年增加64.84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79.2%,比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其中:

全国普通高中14607所,比上年减少599所;招生830.34万人,比上年减少6.67万人,下降0.8%;在校生2434.28万人,比上年减少42万人,下降1.7%;毕业生823.72万人,比上年减少12.34万人,下降1.48%。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49.33万人,比上年增加1.78万人,生师比16.3:1,比上年的16.78:1有所降低,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3.61%,比上年提高2.06个百分点。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9.26%;体育器材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9.43%;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4.87%;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5.94%;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的比例为83.74%(83.38%);建立校园网的学校占普通高中学校总数的比例为74.02%。各项办学条件均比上年有所改善。

全国成人高中753所,与上年持平;在校生11.47万人,比上年减少1.23万人;毕业生9.80万人,比上年增加0.46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0.61万人,比上年减少0.0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44万人,比上年减少0.01万人。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14401所,比上年减少446所;招生868.52万人,比上年增加56.41万人;在校生2195.16万人,比上年增加108.07万人。其中:

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789所,比上年减少57所;招生311.71万人,比上年增加7.93万人;在校生840.43万人,比上年增加23.15万人;毕业生241.52万人,比上年增加20.96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1.13万人,比上年增加0.8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7.23万人,比上年增加1.09万人。

全国职业高中5652所,比上年减少263所;招生313.17万人,比上年增加22.51万人;在校生778.42万人,比上年增加28.1万人;毕业生229.15万人,比上年增加17.52万人。职业高中教职工42.56万人,比上年减少0.2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2.15万人,比上年增加0.18万人。

全国技工学校3077所,比上年减少26所;招生156.75万人,比上年减少5.09万人;在校生415.32万人,比上年增加16.47万人;毕业生115.53万人,比上年增加5.96万人。

少3.43万人。

全国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883所,比上年减少100所;招生86.89万人,比上年增加31.06万人;在校生160.99万人,比上年增加40.34万人;毕业生38.99万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9.42万人,比上年减少0.9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6.26万人,比上年减少0.4万人。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689所,比上年增加26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305所,比上年增加 42所,成人高等学校384所,比上年减少16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090所,高职(专科)院校1215所。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796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315个。

高等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规模持续增加。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297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4.2%。

全国招收研究生51.09万人,比上年增加6.45万人,增长14.45%;其中博士生6.19万人,硕士生44.90万人。在学研究生140.49万人,比上年增加12.19万人,增长9.50%;其中博士生24.63万人,硕士生115.86万人。毕业研究生37.13万人,比上年增加2.65万人,增长 7.69%;其中博士生4.87万人,硕士生32.26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39.49万人,比上年增加31.83万人,增长5.24%;在校生2144.66万人,比上年增加123.64万人,增长6.12%;毕业生531.10万人,比上年增加19.15万人,增长3.74%。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01.48万人,比上年减少1.08万人;在校生541.35万人, 比上年减少6.94万人;毕业生194.39万人, 比上年增加25.3万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1042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62.5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1051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为9086人。

比上年增加5.77万人。生师比为17.27: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8.42万人,比上年减少0.5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04万人,比上年减少0.28万人。

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289.46万人次,当年已结业531.70万人次;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达5411.21万人次,当年已结业6112.75万人次。

全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15.31万所,比上年减少0.89万所;教职工49.5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5.24万人。

成人初等学校1.41万所,与上年持平;毕业生107.54万人,比上年减少12.32万人;在校生95.96万人,比上年减少14.16万人。教职工2.11万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万人,比上年增加0.27万人。

全国共扫除文盲95.74万人,比上年减少19.28万人;另有114.86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比上年减少10.1万人。扫盲教育教职工6.16万人,比上年减少2.4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16万人,比上年减少1.54万人。

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持续发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0.65万所,比上年增加0.56万所,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达3065.39万人,比上年增加240.99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89304所,在园儿童1134.17万人;民办普通小学5496所,在校生502.88万人;民办普通初中4331所,在校生433.89万人;民办职业初中4所,在校生0.1万人;民办普通高中2670所,在校生230.13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198所,在校生318.1万人,另有非学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40.08万人;民办高校658所 (含独立学院322所),在校生446.14万人,其中本科生252.48万人,专科生193.66万人,另有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19.39万人;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12所,各类注册学生85.22万人。另外,还有其他民办培训机构19395所,844.93万人次接受了培训。

推荐第9篇:教育事业统计软件安装步骤

2013教育事业统计软件安装步骤

一、注意事项

操作系统必须达到Windows XP SP3或以上操作系统,家庭版无法使用,

Window 7、vista用户需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右键“以管理员身份运行”)!!

二、《2013年软件包》安装步骤(顺序一定不能错!!)

1.操作系统补丁(必须安装);

2.安装正式版软件之前请先使用安装包中“数据库版本兼容工具”检测,如有冲突,进行修复;

3.统计软件正式版安装包(2.101):默认安装路径D:\\EDUDB,点击“解压”,完成安装;

4、将eduDataDB.mdf,eduDataDB_log.ldf复制到软件安装目录下(默认为D:\\EDUDB)(这样在使用软件填报数据时,点击“比较”,就会有2012年的数据了);

5.将“河南省编码”压缩文件解压后,将“河南省编码”文件夹放到软件根目录(D:\\EDUDB)下。

①通过桌面或开始菜单“教育统计系统”打开系统界面; ②“年份选择”、“版本选择”、“数据库连接”:使用默认配置;

③点击“登陆”,点击“系统管理”打开“系统设置”界面:

点击“导入编码”:选择D:\\EDUDB下“河南省编码6”文件夹下“codeConfig.code”文件,点击“打开”

6.关闭软件系统(2.101),安装统计软件升级包(2.103)。

辅助:如果之前已经自行安装出现问题,或者没有2012年数据的,可以用《旧版本清除工具》将其删除,然后按照步骤1——步骤5重新安装。

三、其他安装步骤

7.通过桌面或开始菜单“教育管理统计软件”打开系统登陆界面;

8.“链接方式”、“选择年份”:使用默认配置;

9.“数据库管理”——事务、sql expre处于“running”状态

10.点“登陆”—— 下方“系统管理”——点击“导入编码”:打开“导入”界面,选择D:\\EDUDB下“河南省编码5”文件夹下“河南省_Code_41.5”文件夹下“codeConfig.code”文件——“打开”——提示代码导入完成,确定;关闭“导入”界面

11.点击“创建账号”打开“创建用户向导”界面:

①在界面左栏点选学校所属的教育管理机构,右栏显示管辖的学校;

②在右栏上部“管理范围”、“类型分组”进一步选择学校所

属分类,便于查找本学校名称;

③点选学校名称,点击界面下部的“添加学校用户”,自动返回登陆界面。

12.在登陆界面点选学校账号名称,点击“进入账号”打开统计软件。

推荐第10篇:5.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流程

2013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流程

一、所需资料

1.带上笔记本电脑(已校验通过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据的电脑)和纸质报表(含封面盖章、手工签字,2013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业务科室确认表)

2.成都户籍外在校(园)学龄人口数表格(由教育科确认数据)

二、步骤

1.将笔记本电脑数据和纸质报表,交到教育局六楼会议室计财科审核组初审

审核内容:报表内容是否齐全、上年相关数据对接是否准确、校验是否通过。

2.计财科审核组审核通过后,各学校将纸质报表交到各相关业务科室审核签字。

3.业务科室审核签字后,将笔记本电脑数据和纸质报表交计财科审核组终审。

第11篇: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修改内容

2007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修改内容

一、基础教育

1.特基2-1班数、学生数

——将原表的一至十年级及以上分为‘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一至四年级,增加‘高中阶段’一至三年级及以上。

——增加‘09其他残疾’原09-12行依序改为10-13。

2.特综2-1-1特殊教育班数、学生数(总计)

——将原表的一至十年级及以上分为‘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一至四年级,增加‘高中阶段’一至三年级及以上。

——增加‘0

6、

11、

16、

21、

26、31其他残疾’原07-27行依序改为07-33

3.特综2-1-2特殊教育班数、学生数(城市)

——将原表的一至十年级及以上分为‘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一至四年级,增加‘高中阶段’一至三年级及以上。

——增加‘0

6、

11、

16、

21、

26、31其他残疾’原07-27行依序改为07-33。

4.特综2-1-3特殊教育班数、学生数(县镇)

——将原表的一至十年级及以上分为‘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一至四年级,增加‘高中阶段’一至三年级及以上。

——增加‘0

6、

11、

16、

21、

26、31其他残疾’原07-27行依序改为07-33。

5.特综2-1-4特殊教育班数、学生数(农村)

——将原表的一至十年级及以上分为‘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一至四年级,增加‘高中阶段’一至三年级及以上。

——增加‘0

6、

11、

16、

21、

26、31其他残疾’原07-27行依序改为07-33。

6.特综2-2特殊教育在校学生中职业技术班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情况

——将原表的一至十年级及以上分为‘小学阶段’一至六年级和‘初中阶段’一至四年级,增加‘高中阶段’一至三年级及以上。

7.小基7随班就读学生数

- 1 -

增加‘07其他残疾’,原07 行依序改为08。

8.增加表 小基9-1补充资料

增加‘农民工随迁子女01’、‘其中:外省迁入02’、‘省内其他县迁03’、‘农村留守儿童04’。

9.增加表 小综9-5补充资料

10.中基3-2高中在校生

增加‘残疾人16’。

11.中基7初中随班就读学生数

增加‘07其他残疾’,原07 行依序改为08。

12.增加表 中基9-1初中补充资料

增加‘农民工随迁子女01’、‘其中:外省迁入02’、‘省内其他县迁入03’、‘农村留守儿童04’。

13.中综3-3-5普通高中分办别、分城乡学生情况

增加‘残疾人23’。

14.增加表 中综9-5 初中补充资料

15.职基7初中随班就读学生数

增加‘07其他残疾’,原07 行依序改为08。

16.增加表 职基9-1初中补充资料

增加‘农民工随迁子女01’、‘其中:外省迁入02’、‘省内其他县迁入03’、‘农村留守儿童04’。

17.增加表 职综9-5初中补充资料

18.指标解释

增加‘寄宿生’、‘残疾人’、‘其他残疾’、‘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固定资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指标的解释;重新定义了‘城市’、‘县镇’、‘农村’等指标。

二、中等职业教育

- 2 -

1.中职基2-6外国留学生情况

原‘澳洲10’改为‘大洋洲10’

2.中职综2-8外国留学生情况

原‘澳洲10’改为‘大洋洲10’

3.指标解释

增加‘残疾人’、‘固定资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指标的解释。

三、高等教育

1.高基2-1-2普通本科、专科分专业学生数

增加两种招生形式:对口招收中职生(223)、五年制高职转入(224)

2.高基2-4在校学生中其他情况

增加第7列‘残疾人’。

3.高基9-1补充资料

——删除原编号22-28内容, 原29-38行依序变为22-31行;

——‘本校中职招生数’改为‘本校中职招生数(不含五年制高职生)’;

——‘本校中职在校生’改为‘本校中职在校生(不含五年制高职生)’。

4.增加表高基9-2民办高等教育学校、独立学院补充资料

5.高综3-1-1普通本科、专科分形式、分学科学生数 (总计)

——将‘分形式’的03-05行拆分成‘分形式’的03-05行的‘本科’(高中起点(03)、专科起点(04)、第二学士学位(05));

——增加06-08行的‘专科’(高中起点(06)、对口招收中职生(07)、五年制高职转入(08)),原06-19行依序改为09-22行。

6.高综3-1-2普通本科、专科分形式、分学科学生数 (普通高校)

——将‘分形式’的03-05行拆分成‘分形式’的03-05行的‘本科’(高中起点(03)、专科起点(04)、第二学士学位(05));

——增加06-08行的‘专科’(高中起点(06)、对口招收中职生(07)、五年制高职转入(08)),原06-19行依序改为09-22行。

- 3 -

7.高综3-1-3普通本科、专科分形式、分学科学生数 (成人高校)

——将‘分形式’的03-05行拆分成‘分形式’的03-05行的‘本科’(高中起点(03)、专科起点(04)、第二学士学位(05));

——增加06-08行的‘专科’(高中起点(06)、对口招收中职生(07)、五年制高职转入(08)),原06-26行依序改为09-29行。

8.高综3-2-2成人本科、专科分形式、分学科学生数(普通高校)

增加 ‘总计中:独立学院29’

9.高综4-3在校学生其他情况

增加第7列‚残疾人‛。

10.高基2-8外国留学生情况

原‘澳洲13’改为‘大洋洲13’

11.高综5-4外国留学生情况

原‘澳洲13’改为‘大洋洲13’

12.指标解释

增加‘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专科’、‘对口招收中职生’、‘五年制高职转入’、‘残疾人’、‘固定资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指标的解释。

- 4 -

第12篇:统计工作汇报

统计工作汇报

(2011年5月20日)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统计局的业务指导下,我们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统计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和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需要科学统计,科学统计促进科学发展”这一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调查研究,提升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2010年主要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及时完成各种常规调查报表任务。严格按县局各专业要求,及时召开村会计会议,部署农作物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畜牧业调查等常规性调查任务,督促村统计员按时上报统计报表,严格审核无误后,快速录入、准时上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严格规范统计报表工作程序。按照“方法要科学、程序要规范、资料要齐全、数据要真实和不漏一个单位、不缺一张报表、不少一个盖章、不空一个签名”的“四要”、“四不”准则,从制度化、规范化入手,对所辖村各项统计工作的部署安排,坚持做到依据充分、程序规范、目标清晰明确、责任到人;进一步增强政府统计工作权威性和实效性,积极配合县统计局法规科搞好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三、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统计信息化程度,充实升级***镇统计信息网,加大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以“服务领导、服务社会”为宗旨,实现县、镇两级之间信息互动,把能向社会公开的各种统计数据信息资源、分析预测报告纳入网站,供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查 1

阅,提高统计信息的利用率,使***镇统计信息网站成为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了解***镇经济发展的服务平台。

四、全面完成了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全镇210多名普查人员完成了人口普查各阶段工作,圆满完成第六次人口普查任务,向各级人口普查机构交了一份合格的答卷,多次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五、做好统计档案归档整理工作。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2010年的统计资料,进行了分类整理、分卷装订、统一编号、合理归档。使基层统计数据来之有源,查之有据,保证了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可靠。

下一步工作计划:

1、紧紧围绕县局的中心工作,搞好各项统计报表。对各项统计数据认真分析研究,一是加强各项经济指标的纵向分析(与2010年统计数据分析对比)。二是各项指标数据及时横向对比(与兄弟乡镇统计数据对比,找出不足、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三是严格坚持“四要”、“四不”原则,做好统计基础工作。

2、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统计部门优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搞好统计服务。凡是党委政府所需要的统计数据,力争做到快捷、准确、及时提供。搞好统计调查,认真撰写统计分析,及时网上发布统计信息,为社会各界服务。对所有统计数据都能做到数出有源、有理有据,力争把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通过统计数据如实地反映出来。

3、完善好统计台账、理顺统计数据。协调好有关部门搞好村级统计

档案移交工作,确保统计资料的延续性。计划举办好村级统计员业务培训班,学习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规等知识,尽早让换届后的村统计员熟悉统计业务知识,确保统计数据源头质量。

4、坚持深入基层、指导好统计工作。坚持做到每个调查报表,都要深入基层到村到户,所有报表来源基层、数出有据;始终能够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项。

5、加大对各级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培训统计知识和法规知识,争取新上任的统计人员尽快熟悉统计业务,成为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行家里手。

总之,我们始终以“以主动的工作争取工作中的主动”这一指导思想,在平时工作中积极主动、大胆创新,努力开创我镇统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充分利用统计办公自动化和网络建设,加强网络开发和利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建设更加开放、和谐、富裕、文明的新白彦做出自己的一点贡献。

第13篇:统计工作汇报

统 计 工 作 汇 报

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年来,陵县工商局在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工商工作中心,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领导、强化队伍、健全制度、创新措施,充分发挥统计咨询、监督、服务职能作用。县局连年被市工商局评为先进单位;2007年,被市局认定为“市级部门统计规范化单位”。

一、高度重视,高点定位,将统计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来落实

县局牢固树立经济越发展,就越需要重视和加强统计工作的观念,始终将统计工作摆到重要位臵,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并将统计工作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保障到位。专门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由办公室负责综合统计工作,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各业务口设兼职统计人员,全局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顺畅的工作格局。

二、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多年来,县局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为每个统计岗位配备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并狠抓教育培训。全县系统现有专(兼)职统计人员23人,其中从事统计工作三年以上的占95%,全部具有大专 1

以上学历,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共有2名同志持有国家统计局发放的《统计执法检查证》,配备了2名以上的统计执法检查员,全县系统干部职工获取了《“五五”普法合格证》,基本建起了一支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才队伍。

(一)高标准,严要求,建设高素质的统计管理队伍。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了以办公室综合统计为核心、科室业务统计为骨干、工商所统计为基础的三级联动的工作体制。同时,针对统计工作的岗位特点,县局在人员配臵上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统计岗位人员必须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具备一定的统计专业知识、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规定统计人员原则上3年不变动,对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统计人员的,也是本着先补后调的原则,做好工作衔接,确保统计队伍相对稳定。

(二)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统计人员素质。县局每年都专门发文,在系统内部组织电子台帐操作技能、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分析写作等培训活动,特别是注重统计人员的上岗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及执法检查培训等;积极组织统计员参加省市局组织的统计业务培训、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执法检查员培训等活动。近年来,共组织或参加统计业务培训60余次,参训人员1500余人次。

(三)开展统计管理岗位比武活动,提升统计工作水平。近两年,陵县工商局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契机,专门制发了《统计管理岗位学习比武实施方案》,将统计基础知识、电子台帐操作、优秀统计分析评比等内容纳入其中。统计基础

知识以《统计法》、《实施细则》、规章制度等为主要内容,以笔试的形式进行比武;电子台帐操作比武,要求选手上机操作,主要考核选手的电子台帐录入水平、录入速度及准确率等;同时,要求统计人员撰写定期统计分析、专题统计分析或调研报告,经审核后,上报市局参加优秀统计分析的评比活动。

三、建章立制,夯实基础,不断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

(一)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县局在认真总结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统计制度。包括《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统计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统计人员职责》、《统计人员调整交接管理办法》、《统计档案管理制度》、《统计资料查询管理制度》、《统计电子台帐管理办法》等,内容涉及统计人员、统计报表、统计分析、电子台帐等十四个方面,对系统统计工作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无缝隙的制度管理。

(二)加强执法检查,提高依法统计工作水平。为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县局每年组织一次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近期,又在全县系统内下发了《统计执法大检查实施方案》,主要对2009年统计年报和2010年以来月、季、半年报数据质量、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以及统计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主要采取听、查、看的方法,听取被查单位的汇报,看被查单位统计管理是否完善,各项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统计报表数

据是否符合“三个一致”的要求。检查结束后,以局函形式在全系统予以通报。

(三)加强工商所统计管理工作,提高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县局制定了《工商所统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工商所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统计范围、管理体制、统计报表及分析的上报时间和要求,强化了统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使工商所开展统计工作有了明确的方向和依据。目前,工商所全部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领导小组,推广应用了电子台帐和统计报表软件,配有专兼职统计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

四、严格管理,创新措施,促进系统统计工作上层次、上水平

(一)推广应用电子台帐,提高统计报表质量。2006年,县局所有的业务职能科室和13个工商所全部使用了电子台帐,全部安装了统计报表软件,实现了报表传输网络化。为检查和验收统计电子台帐推广应用成果,2007年4月,在全县系统组织开展了统计电子台帐检查验收活动,通过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组织各单位对电子台帐应用中存在的个别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和规范,夯实了统计基础工作,确保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二)强化统计档案管理,保持统计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县局研究制定了《统计档案管理制度》、《统计资料查询管理制度》,将统计资料纳入局机关档案室统一管理,实行“每月装订、年度移交”的原则,自1999年至今,对统

计资料规范整理,立卷归档,共保存统计档案32卷、272盒,同时做好统计数据的光盘化备份工作,确保了统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三)加强统计分析和调研,提高工商统计服务水平。县局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统计人员撰写定期统计分析、专题统计分析,以及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调研。在系统内部每两年开展一次统计分析评选活动,将优秀统计分析上报市局或县委、县政府。近年来,共上报市局、县委、县政府统计分析或调研文章20余篇,去年在统计调研的基础上,向县委、县政府呈报了《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报告》,引起领导高度关注,县政府专门成立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办法对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给予一定的奖励,统计工作在服务决策中的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

(四)加大资金投入,努力促进工商统计工作现代化。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县局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开展统计工作配备了必要的设施。目前,全县系统统计人员独立使用的计算机达到46台,每人都设有专用的办公自动化电子邮箱,综合统计机构配备了统计专用的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移动硬盘和u盘等设备。综合统计机构建立健全了统计数据库、统计调查项目库、调查单位名录库、统计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维护和更新。

(五)借助“红盾信息网”,打造统计信息发布平台。2006年8月,县局在“红盾信息网”上专门开设了统计专栏,

向社会发布统计信息,提供统计服务,统计专栏共分为“发展概况、统计法规、统计管理、工作动态、统计分析、统计数据”六个子栏目,由综合统计机构定期向统计专栏提供信息,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

陵县工商局在上级局的指导和支持下,统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先进地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我将以此次统计检查为契机,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使全县系统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14篇:统计工作汇报

统计办工作汇报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各个部门和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按照统计局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统计基础和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强统计办内部管理、规范化日常工作行为、提高运行效能、提升统计工作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统计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随着经济规模的日益扩大,农村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统计工作的外部环境和统计调查的对象、范围、内容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镇担负的统计任务不断增多,调查难度也不断加大。因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基层统计工作,要把统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改进统计方法、方式,不断提高我镇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成立组织,切实加强统计工作领导

镇成立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由各办、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办、各站所统计人员任组员。具体负责全镇统计数据质量,定期研究经济运行和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解决统计工作的实际困难,保障统计工作正常运行。下设社会经济统计办公室,挂靠综合办公室,各线统计人员具体负责各线业务统计工作,实施统计业务培训,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常规统计报表的数据采集、

审核、评估、上报工作,负责统计数据的管理和公布,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国情国力及其他专项调查任务。

三、建立规章,规范档案管理

根据《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以制度为工作标准和管理手段,全面指导各基层单位配合做好全镇的统计和经济核算工作,督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同时,主动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狠抓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做到统一建档,使统计资料不断健全完善,统计档案管理逐渐规范化、正规化,统计资料的社会服务作用日益明显。

四、强化管理,保证统计报表质量

为确保我镇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大力构建有安排、有落实、有督查的一体化工作格局,完善和加强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我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统计工作质量。目前,我镇各村均统一建立了统计台帐,并确定专人管理。实行统计数据统一归口上报,镇政府对基层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一律进行严格审核、归口上报,防止出现两张皮现象。并经常组织统计人员下村摸底核实,做到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后,再进行汇总、整理、存档。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加大统计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统计意识,常年坚持《统计法》的宣传,通过宣传不断提高农村干部、企事业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运行。对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分析,定期对上报的二三产业报表进行具

体统计分析,以统计信息的形式提供统计咨询意见,为镇党委、政府制定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上级统计部门掌握第一手统计资料提供详实数据。

六、加强指导,跟踪督查

每月统计报表、台帐及统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及时总结,并通过认真对照总结,找出差距和不足,增强统计工作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下一步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今后的打算

(一)由于村级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低、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综合素质差,需要进一步通过多种方式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持依法统计,不断提高基层领导的统计法律意识,确保农村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各类业务培训班,认真学习统计业务知识,并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统计工作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三)积极做好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加大信息撰写、编辑、报送力度,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的咨询服务职能。

以上是我镇统计工作中的几点做法,总的来看,各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基本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的管理轨道,有些方面还需要改进。真诚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多提宝贵意见,以便我们今后把工作做的更好。

2009年10月9日

第15篇:统计工作汇报

统计工作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街办经济发展,加强我办基层统计工作建设,组织专人对我办的基层统计情况开展专项调查。并针对专项调查涵盖基本内容与各部门统计员开展了专题座谈。

一、基层统计工作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统计工作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一是统计人员素质逐步提高,兼职统计工作普遍存在。街办总行政区划面积29平方公里,人口总数为31442人,辖区10个村委会,3个社区,这次共调查10个单位,参加此项调查13人,其中专职统计员10人,兼职统计人员占全部人数77%,兼职3人,占全部人数23%,各单位都设有统计编制,但在人员使用上较为灵活,岗位和编制很普遍,这些统计员平均年龄30岁左右,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7%,高中、中专学右的占23%,各单位统计员出现了年轻化,知识化的主要特点,为开展基层统计工作基础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员保障。

二是统计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办公条件还有待改善,目前,所有的调查样本单位都建立了工作制度,调查结果显示,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单位有7家,占被调查单位总数的70%,统计工作办公条件主要受到各单位、整体办公环境限制较大,经济情况好的单位,统计工作办公条件较好,均有专门办公室和专用计算机设备等,经济条件较差的单位,统计工作办公条件相对较差。凡是近几年新发展的单位,都设有独立的统计办公场所。

三是统计基础工作走向规范,信息化程序不断提高,在调查的10家单位中全部有统计档案柜,各单位统计基础工作也逐渐走向了制度化和规范化良性的发展轨道。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中,国家、省、市对基层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各单位基本有计算机,教育组、开源缝制设备厂、荣利达机电有限公司、秦盈模具厂、临潼中学、东新石油设备厂均有电脑,而且都连接互联网。没有连接互联网的个别单位也能依托办事处数据的网络传输。由于各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大多数不能按规定坐班,以及移动电话的普及,固定电话使用低,各单位与街办统计员的联系多于手机联络,形成固定电话使用率较低。

四是统计服务不到位。

由于各单位统计工作繁琐,报表较多,而统计人员有兼职的问题,部分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够强等特点,统计人员无法开展统计优质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各单位统计人员的工作只局限于一个初级数据汇总整理,而忽视了统计分析和综合报表的职能,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一方面基层单位统计调查过多,个人承担的工作过重,无暇开展统计服务,另一方面,部分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缺乏综合分析能力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往往给统计工作造成服务不到位的感觉。

五是统计力量薄弱,单位对统计工作重视不够。

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存在着“上热下冷”的现象,越到基层,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越不够,一方面是人员薄弱,统计人员不堪重负,近几年来,涉及到基层单位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报表有增无减,因此,统计力量不足与经济发展的更高需求形成了巨大的反差,矛盾越来越突出。

二、加强统计工作建议。

一是通过这次调查和专题调研,我们认为应该增加统计办公经费,强化统计工作经费保障问题是改善基层统计工作的首要问题,基层单位统计任务繁重。尤其是财政状况差的单位在统计工作上的支出比例非常小。统计人员差旅费核销都难解决,办公经费的不足极大影响了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应当尽量增加来自统计系统下的经费投入。

二是改善统计工作环境,在不断改善统计办公条件时,还要加快统计工作软环境的建设,各级政府和领导要加大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及各界广大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三是加强统计人员培训,目前在基层单位从事统计工作的绝大多数统计人员,更换较频繁,有的是兼职,与实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统计系统应当对基层统计工作人员加强统计调查,统计实行定期培训,逐步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使统计人员对各统计专业的业务加深了解。

四是改革统计整理体制。积极推行抽样调查制度,避免重复统计,削减统计报表中过时的指标,减少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任务,基层统计人员更换届频繁也是影响基层统计工作和效率的问题之一。

五是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借助《统计法》重新修订的契机,加强基层统计法制工作建设力度,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是强化服务,突出精品。提升统计地位形象,搞好统计服务是统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统计工作的主旋律,是统计“有位可为”的重要体现,统计工作要围绕“为党政领导决策,为主管部门指导工作,为企业把准市场捕捉商机”的服务要求,紧扣工作主题,监测和反映,利用统计工作的优势,进行统计分析和研究。用数据说话,将目标任务完成的最新动态留观,准确提供领导决策,以优质的服务提升现象,才能赢得各级领导及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统计其他工作的加强与提高才有组织保证。

总之,街道办基层统计工作必需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提高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比性,街办统计工作任重而道远,只要通过各级统计部门的共同努力,正确地认清形势,清醒地看到不足,开拓进取,就一定能使街办统计工作为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16篇: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84

日期:2010年8月3日 出处:教育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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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2009年,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教育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研究制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教育改革发展迈出了新的步伐。教育公平取得新进展,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素质教育扎实推进,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义务教育

到2009年底,实现“两基”验收的县(市、区)累计达到3052个(含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207个),占全国总县数的99.5%,“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9.7%。

由于学龄人口的逐年减少,小学校数、学生数继续减少。全国共有小学28.02万所,比上年减少2.07万所;招生1637.80万人,比上年减少57.92万人;在校生10071.47万人,比上年减少260.04万人;小学毕业生1805.20万人,比上年减少59.75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4%;其中男女童净入学率分别为99.36%和99.44%,女童高于男童0.08个百分点。

小学教职工和专任教师有所增加,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继续提高。全国小学教职工613.55万人,比上年增加0.2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63.34万人,比上年增加1.15万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4%,比上年提高0.13个百分点,小学生师比17.88:1,比上年的18.38:1有所降低。

由于学龄人口的逐年减少,初中校数、招生数、在校生数和毕业生数略有减少,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和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继续提高。全国共有初中学校5.63万所(其中职业初中0.02万所),比上年减少0.16万所。招生1788.45万人,比上年减少71.15万人;在校生5440.94万人,比上年减少144.03万人;毕业生1797.70万人,比上年减少70.25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99%,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85.60%,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

全国初中专任教师351.80万人,比上年增加4.25万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8.28%,比上年提高0.49个百分点。生师比15.47:1,比上年的16.07:1有所降低。 全国普通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138750.5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229.15万平方米。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53.8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49.43%,音乐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45.45%、美术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44.29%、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校数的比例为53.29%。普通初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68%、体育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66.02%,音乐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59.87%、美术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58.84%、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3.14%。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 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幼儿园数、在园幼儿数、幼儿园园长和教师数均有增加。全国共有幼儿园13.82万所,比上年增加0.45 万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 2657.81万人,比上年增加182.85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112.78万人,比上年增加9.58万人。 特殊教育稳步发展。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672所,比上年增加32所;招收残疾儿童6.40万人,比上年增加0.16万人;在校残疾儿童42.81万人,比上年增加1.07万人。其中在盲人学校就读的学生4.84万人,在聋人学校就读的学生11.51万人,在弱智学校及辅读班就读的学生26.46万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在附设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总数和在校生总数的65.23%和62.87%。残疾儿童毕业人数5.74万人,比上年增加0.54万人。

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共有学校29761所,比上年减少 1045所;招生1698.86万人,比上年增加49.74万人;在校学生4640.91万人,比上年增加64.84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79.2%,比上年提高5.2个百分点。其中: 全国普通高中14607所,比上年减少599所;招生830.34万人,比上年减少6.67万人,下降0.8%;在校生2434.28万人,比上年减少42万人,下降1.7%;毕业生823.72万人,比上年减少12.34万人,下降1.48%。

普通高中专任教师149.33万人,比上年增加1.78万人,生师比16.3:1,比上年的16.78:1有所降低,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3.61%,比上年提高2.06个百分点。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9.26%;体育器材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9.43%;音乐器材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4.87%;美术器材配备达标校数的比例为75.94%;理科实验仪器达标校数的比例为83.74%(83.38%);建立校园网的学校占普通高中学校总数的比例为74.02%。各项办学条件均比上年有所改善。

全国成人高中753所,与上年持平;在校生11.47万人,比上年减少1.23万人;毕业生9.80万人,比上年增加0.46万人。成人高中教职工0.61万人,比上年减少0.0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44万人,比上年减少0.01万人。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14401所,比上年减少446所;招生868.52万人,比上年增加56.41万人;在校生2195.16万人,比上年增加108.07万人。其中:

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789所,比上年减少57所;招生311.71万人,比上年增加7.93万人;在校生840.43万人,比上年增加23.15万人;毕业生241.52万人,比上年增加20.96万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41.13万人,比上年增加0.8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7.23万人,比上年增加1.09万人。

全国职业高中5652所,比上年减少263所;招生313.17万人,比上年增加22.51万人;在校生778.42万人,比上年增加28.1万人;毕业生229.15万人,比上年增加17.52万人。职业高中教职工42.56万人,比上年减少0.2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32.15万人,比上年增加0.18万人。 全国技工学校3077所,比上年减少26所;招生156.75万人,比上年减少5.09万人;在校生415.32万人,比上年增加16.47万人;毕业生115.53万人,比上年增加5.96万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5.97万人,比上年增加1.0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8.64万人,比上年减少3.43万人。

全国成人中等专业学校1883所,比上年减少100所;招生86.89万人,比上年增加31.06万人;在校生160.99万人,比上年增加40.34万人;毕业生38.99万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9.42万人,比上年减少0.9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6.26万人,比上年减少0.4万人。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689所,比上年增加26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305所,比上年增加 42所,成人高等学校384所,比上年减少16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090所,高职(专科)院校1215所。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796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315个。

高等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规模持续增加。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2979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4.2%。

全国招收研究生51.09万人,比上年增加6.45万人,增长14.45%;其中博士生6.19万人,硕士生44.90万人。在学研究生140.49万人,比上年增加12.19万人,增长9.50%;其中博士生24.63万人,硕士生115.86万人。毕业研究生37.13万人,比上年增加2.65万人,增长 7.69%;其中博士生4.87万人,硕士生32.26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39.49万人,比上年增加31.83万人,增长5.24%;在校生2144.66万人,比上年增加123.64万人,增长6.12%;毕业生531.10万人,比上年增加19.15万人,增长3.74%。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01.48万人,比上年减少1.08万人;在校生541.35万人, 比上年减少6.94万人;毕业生194.39万人, 比上年增加25.3万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1042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62.5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1051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为9086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11.15万人,比上年增加6.0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29.52万人,比上年增加5.77万人。生师比为17.27: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8.42万人,比上年减少0.5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04万人,比上年减少0.28万人。

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全国接受各种非学历高等教育的学生289.46万人次,当年已结业531.70万人次;接受各种非学历中等教育的学生达5411.21万人次,当年已结业6112.75万人次。

全国职业技术培训机构15.31万所,比上年减少0.89万所;教职工49.5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5.24万人。 成人初等学校1.41万所,与上年持平;毕业生107.54万人,比上年减少12.32万人;在校生95.96万人,比上年减少14.16万人。教职工2.11万人,比上年增加0.0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24万人,比上年增加0.27万人。

全国共扫除文盲95.74万人,比上年减少19.28万人;另有114.86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比上年减少10.1万人。扫盲教育教职工6.16万人,比上年减少2.46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16万人,比上年减少1.54万人。

民办教育

民办教育持续发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机构)10.65万所,比上年增加0.56万所,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达3065.39万人,比上年增加240.99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89304所,在园儿童1134.17万人;民办普通小学5496所,在校生502.88万人;民办普通初中4331所,在校生433.89万人;民办职业初中4所,在校生0.1万人;民办普通高中2670所,在校生230.13万人;民办中等职业学校3198所,在校生318.1万人,另有非学历中等职业教育学生40.08万人;民办高校658所 (含独立学院322所),在校生446.14万人,其中本科生252.48万人,专科生193.66万人,另有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19.39万人;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12所,各类注册学生85.22万人。

另外,还有其他民办培训机构19395所,844.93万人次接受了培训。

第17篇:2003年浙江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3年浙江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04-03-04 08:12:23

保护视力色:

2003年,全省教育系统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各级各类教育取得了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以创建新一轮教育强县为抓手,继续落实 \"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关注弱势群体,积极推进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小学招生52.45万人,在校生340.29万人,初中招生60.72万人,在校生191.94万人。小学毕业生升学比例达99.98%,初中入学率、巩固率分别为98.49%、99.85%,均比上年提高。

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高中段教育的协调发展。2003年高中段教育共招生59.8万人,比上年增长12.2%,其中:普通高中招生30.27万人,比上年增加3.42万人,增长12.7%;中职学校招生30.64万人,增加3.32万人,增长12.2%。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所占比例为50.3%,与普通高中招生基本保持1:1的水平。初中毕业生升高中段比例达84.6%,比上年提高0.53个百分点,继续名列全国各省区第一位。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使幼儿教育有了较快的发展。2003年,全省幼儿园11560所,在园幼儿达117.96万人,比上年增加0.3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4%。0-2周岁早期教育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在继续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同时,2003年选择11个县(市、区)启动\"浙江省九年义务教育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办学效益继续提高,校际办学条件差距逐步缩小。2003年全省撤并小学1250所、初中92所,小学、初中数量分别减少到7712所、2081所,校均规模小学达到441人、初中922人。

二、加快以高教园区为重点的高校建设,促进高等教育积极发展

2003年全省普通高校完成投资70亿元,竣工面积340万平方米,其中六大高教园区完成投资60亿元,竣工面积250万平方米。至2003年秋季,六大园区投入使用的高校34所,累计竣工面积65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42亿元,在校生达到21.5万人。目前,滨江、下沙西区、浙大紫金港、宁波、温州等高教园区己基本建成,下沙东区、小和山园区一期工程已投入使用。2003年,全省普通高校达72所(含正在筹建的高职学校8所),研究生招生6863人,比上年增长12.3%;在学研究生19269人,增长18.2%,其中:博士生招生、在校生分别为1536人、5144人,较上年增长6.3%和18.8%。地方属研究生教育机构(含高校、研究机构)招生1666人,增长63%,在学研究生3428人,增长50.6%;全省普通本专科招生17.35万人,增长13.4%,其中本科招生8.09万人,增长15.9%;本专科在校生总数达48.46万人,增长23.3%,其中本科在校生25.28

万人,增长25.8%。地方属高校本专科招生16.72万人,在校生45.71万人,分别增长16.6%和27.9%,其中本科招生、在校生分别为7.5万人、22.7万人,分别较上年增长17.7%和30.1%。普通高考录取率达到76.5%,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适应我省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需要,高等职业教育得到大力发展。2003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职院校正式成立,使正式成立的高职学校达到34所。高等职业学校招生6.29万人,在校生15.30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8.5%和30.4%,增长率均高于全省地方属高校平均水平。招生生源结构逐步得到调整,招收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2.71万人,增长1.5%;\"五年制\"职业教育招生2.26万人,增长18.3%。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中高职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发展新路子,2003年组建了与我省经济支柱产业相适应的宁波服装职教集团、浙江大港职教集团、浙江商贸职教集团、浙江金融职教集团等4个省级职教集团。

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积极发展民办高等教育。2003年全省独立设置民办普通高校13所,普通本科院校举办的独立学院22所,这两类院校成为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办学主体。2003年普通民办本专科招生4.26万人,在校生12.03万人,分别占全省高校招生、在校生总规模的29.6%、28.1%,其中独立学院招生和在校生分别为2.94万人和8.61万人,占本科招生、在校生规模的38.8%、34.1%。

全省高等教育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注重提高内涵。杭州商学院成为新增博士授予单位·浙江林学院、浙江财经学院、温州师范学院和中国计量学院成为新增硕士授予单位。继续深入开展\"高等教育质量年\"活动,以评估为手段,不断提高教育质最和办学水平。2003年完成了对9所本科院校和19所高职院校的教学评估工作;全省新增本科、高职高专专业220个,其中工科类96个,占43.6%;重点加强100个重点学科、100个重点扶持学科、100个重点专业、130个基础实验室、l00种高校教材和100门高校精品课程的建设。科研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03年全省高校科研经费17亿元,增长30%,科研的开展和产学研的结合,激发了高校潜力,进一步提高了办学水平。全面开展教学改革,第二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学分制、弹性学制、主辅修制等各项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2003年继续选拔1465名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9所本科院校学习,进一步完善人才成长 \"立交桥\"。实施 \"高职(大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后勤社会化改革继续深化。2003年,我省继续坚持政府统筹、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学校参与、市场引导的做法,以服务育人为宗旨,以加快学生公寓等后勤设施建设和加强管理为重点,积极推进井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全省新建学生公寓1349万平方米、学生食堂17.6万平方米。高校后勤不断扩大改革范围,在学校卫生保健、附属幼儿园、车辆使用等方面逐步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转变。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

实现从行政性管理向企业化经营、福利性供给向市场化运作转变。

三、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促进成人教育稳步发展

2003年全面实施以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为重点的成人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9.6万人,在校生达到30万人,比上年增加2.4万人,招生、在校生稳中趋降。远程教育本专科招生4.29万人,在校生达10.7万人。130万人次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证书的自学考试,其中有88.3万人次报考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全年本专科毕业2.58万人,比上年增长6.2%。

全省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37所,共招生1万人,在校生2.15万人。成人中等专业学历教育招生2.94万人,在校生7.26万人。各类城乡文化技术学校培训职工、农民494.61万人,扫除青壮年文盲0.86万人。

四、引进和培养相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2003年全省幼儿园专任教师5.32万人,比上年增加0.4万人,增长7.7%;小学专任教师15.91万人,减少0.1万人;普通中学专任教师15.83万人,增加0.5万人,增长3.3%;职业中学专任教师2.06万人,与上年持平;普通高校专任教师达到2.99万人,增长15%。

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教师结构不断优化,整体素质继续提高。全省教师学历合格率和高层次学历此例是近几年来提高最快的一年。2003年全省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3.5%、98.1%、96.8%、89%和69.7%,分别比上年提高2.2个、0.7个、1.5个、3.6个和8个百分点。小学专科及以上、初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分别达到45.9%和39.8%, 比上年提高12.5个和

9.5个百分点。普通高校专任教师研究生毕业占33.3%,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占36.8%, 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50岁以下中青年教师中副高以上职称占31.6%,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

2003年师资来源渠道得到拓展。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全面启动,全省符合学历要求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经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数达到0.66万人。大力表彰优秀教师,2003年全省评选出教坛新秀211人、第十六届\"春蚕奖\"300人、第十四届\"绿叶奖\"120人。

五、进一步加大投入,促进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建立符合公共财政特点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2003年全省教育经费总投入394.95亿元,增长21.4%,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2.45%。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180.96亿元,增长19.1%,占教育经费总支出45.8%,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20.17%。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舍面积达5030.9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00.1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8%。中等职业教育校舍面积779.87万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05.03万平方米,增长15.6%;普通高校校舍建筑面积1690.21万平方米,比上年净增361.71万平方米,

增长27.2%。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小学5.22平方米、普通中学11.27平方米、中职学校11.21平方米、普通高校34.9平方米。

普通中小学藏书11827.96万册,比上年增加671.71万册,增长6.0%;中等职业教育藏书1223.87万册,增加119.27万册,增长10.8%; 普通高校藏书3345.66万册,净增349.36万册,增长11.7%。

小学、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高校教学仪器设备值分别为12.95亿元、23.83亿元、7.91亿元、35.1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86亿元、4.88亿元、2.82亿元和4.28亿元,增长16.8%、25.8%、55.4%、13.8%。

教育信息化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到2003年底,全省中小学校共配备计算机37万台,有3000所学校建有校园网,占全省中小学总数的27%。75个市、县(区)建成教育城域网。高校全面建成校园网,滨江高教园区6所高校完成数字图书馆建设,实现网上资源共享。

第18篇:广东省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公报

2009年广东省教育事业发展基本

情况统计公报

一、学前教育有较大发展

2009年,全省加大学前教育发展力度,学前教育规模有了突破性发展,共招幼儿126.4万人,比上年增加8.27万人,增长7%;在园幼儿249.47万人,比上年增加17.12万人,增长7.37%;学前3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77.3%,比上年提高5.11个百分点,是近10年来发展最快的年份。学前教育结构得到优化,学前班幼儿逐年减少,2009年全省有66.48万人,占学前教育总人数的26.65%,比上年下降了1.23个百分点。

二、义务教育得到巩固提高

随着学校布局调整及人口的减少,小学学校数及办学规模继续缩减,2009年全省小学共招生127.42万人,比2003年高峰年减少45.6万人;在校生887.65万人,比上年减少68.82万人,比高峰年2005年减少179.4万人;小学巩固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2009年,全省初中学校数及招生数首次下降,在校生数仍有小增幅长,共有初中学校3322所,比上年减少12所;招生175.68万人,比上年减少4.69万人;在校生503.67万人,比上年增加5.79万人,增长1.16%。

三、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取得新进展 2009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151.78万人,比上年

增加24.82万人,增长19.55%,是近几年发展最快的年份;其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达到79.99万人,比上年增加19.84万人,增长32.98%,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52.70%,首次超过普通高中招生数;全省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377.9万人(其中,普通高中192.44万人,中等职业教育185.46万人),比上年增加了42.55万人,增长12.69%;高中阶段教育毛入率达到79.9%,比上年提高了7.9个百分点。

四、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得到优化,质量得到提高

2009年,全省有普通高校129所,比上年增加4所,其中普通本科学校54所(含独立学院17所)、高职高专院校75所;在粤的普通本专科学校招生43.86万人,比上年增加

4.79万人,增长12.25%;工学类院校和专业招生明显增加,占总招生的30.88%,比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33.41万人,比上年增加11.77万人,增长9.68%;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6.59万人,比上年增加7068人,增长12.01%;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46.34万人,比上年增加1.84万人,增长4.1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7.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全省有博士学位授权单位19个、硕士学位授权单位31个(含19个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普通高等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一级学科5个、二级学科43个,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

到目前为止,全省高等学校已有国家级本科特色专业

160个,省级本科名牌专业157个,省级特色专业28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249门,省级精品课程565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建设项目223个。

第19篇:全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1年全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单位:高等教育研究所 | 发布时间:2012-2-15 10:24:20

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全国各类高等教育总规模达到3105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6.5%。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2723所,比上年增加34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358所(含独立学院323所),比上年增加53所,成人高等学校365所,比上年减少19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1112所,比上年增加22所;高职(专科)院校1246所,比上年增加31所。全国共有培养研究生单位797个,其中高等学校481个,科研机构316个。

高等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规模持续增加。全国招收研究生53.82万人,比上年增加2.72万人,增长

5.33%,其中招收博士生6.38万人,招收硕士生47.44万人。在学研究生153.84万人,比上年增加13.35万人,增长9.50%,其中在学博士生25.89万人,在学硕士生127.95万人。毕业研究生38.36万人,比上年增加1.23万人,增长3.31%,其中毕业博士生4.90万人,毕业硕士生33.46万人。

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661.76万人,比上年增加22.27万人,增长3.48%;在校生2231.79万人,比上年增加87.13万人,增长4.06%;毕业生575.42万人,比上年增加44.32万人,增长8.34%。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共招生208.43万人,比上年增加6.95万人;在校生536.04万人,比上年减少5.31万人;毕业生197.29万人,比上年增加2.90万人。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965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62万人;非学历教育报考1103万人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高职(专科)全日制在校生平均规模为9298人,其中,本科学校为13100人,高职(专科)学校为5904人。

普通高等学校教职工215.66万人,比上年增加4.5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34.31万人,比上年增加4.79万人。普通高校生师比为17.33∶1。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7.71万人,比上年减少0.7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

4.59万人,比上年减少0.45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舍总建筑面积为74604万平方米(含非产权独立使用),比上年增加273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为2279亿元,比上年增加233亿元。

第20篇:200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0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教育部

(2002年6月13日)

2001年教育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要求,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各项改革继续深化。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有力地推动了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在2000年如期实现“两基”的基础上,“两基”工作又有新的进展;高中阶段教育总规模有所增长,普通高中发展迅速;高等教育继续快速发展;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稳步发展。

义务教育

在全国如期实现“两基”规划目标的基础上,实现“两基”的地区人口覆盖率比上年又有提高。到2001年底,实现“两基”验收的县(市、区)总数达到2573个(含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64个),比上年增加32个县(市、区);11个省(直辖市)已按要求实现“两基”。

由于学校布局调整和学龄人口的逐渐减少,小学校数、招生数及在校生数继续减少,但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男女入学性别差与上年基本持平。2001年全国共有小学49.13万所,比上年减少6.23万所;招生1944.21万人,比上年减少2.26万人;在校生12543.47万人,比上年减少469.78万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05%,其中男女童入学率分别是99.08%和99.01%,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男女入学性别差与上年基本持平。小学生辍学率0.27%,比上年下降0.28个百分点。小学五年巩固率为95.30%,其中女童五年巩固率为95.05%,分别比上年提高0.76和0.57个百分点。小学毕业生升学率为95.45%,比上年提高0.56个百分点。

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继续提高。全国小学教职工637.97万人,比上年减少

7.5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79.77万人,比上年减少6.26万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6.81%,与上年基本持平,小学生师比21.64∶1,比上年的22.21∶1有所降低。

由于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初中校数略有减少,但随着学龄人口高峰段上移,在校生数有所增加,辍学率降低。全国共有初中学校6.66万所,比上年增加0.27万所。招生2287.85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在校生6514.38万人,比上年增加258.09万人;毕业生1731.5万人,比上年增加98.05万人。初中阶段毛入学率88.7%,比上年增加0.1个百分点。初中辍学率3.12%,比上年下降0.09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52.9%,比上年提高1.73个百分点。全国初中专任教师338.57万人,比上年增加9.88万人。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88.72%,比上年增长

1.72个百分点。生师比19.24∶1,比上年的19.03∶1有所提高。

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国普通中小学校舍建筑面积

108800.74万平方米,比上年减少4601.26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校数、音乐器械配备达标校数、美术器械配备达标校数和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校数的比率,小学分别为47.4%、36.62%、34.51%和48.55%;普通初中分别为69.46%、50.42%、48.84%和68.35%。

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

由于适龄幼儿减少,幼儿园及在园幼儿数比上年有所减少;特殊教育继续稳步发展。

2001年全国共有幼儿园11.17万所,比上年减少6.41万所,在园幼儿(包括学前班)2021.84万人,比上年减少222.34万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共63.01万人,比上年减少31.64万人。

全国特殊教育学校1531所,比上年减少8所;招收残疾儿童5.60万人,比上年增加0.31万人;在校残疾儿童38.64万人,比上年增加0.88万人。其中在盲人学校就读的学生3.41万人,在聋人学校就读的学生10.28万人,在弱智学校及辅读班就读的学生24.95万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分别占特殊教育招生和在校生总数的67.59%和69.86%。残疾儿童毕业人数4.63万人,比上年增加0.29万人。

高中阶段教育

全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高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共有学校3.43万所,比上年减少0.19万所;招生987.99万人,比上年增加76.68万人;在校学生2600.93万人,比上年增加83.25万人。

全国普通高中14907所,比上年增加343所;招生557.98万人,比上年增加85.29万人,增长18.04%;在校生1404.97万人,比上年增加203.71万人,增长16.96%;毕业生340.46万人,增加38.95万人,增长12.92%。普通高中专任教师84万人,比上年增加8.31万人。生师比16.73∶1,比上年的15.87∶1有较大提高。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70.71%,比上年增长2.28个百分点;普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率为74.26%;体育器材配备达标率74.23%;音乐器材配备达标率64.34%;美术器材配备达标率63.46%;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率80.51%;建立校园网24.93%。

全国职业高中6737所,比上年减少918所;招生155.05万人,比上年增加

4.66万人;在校生383.10万人,比上年减少31.46万人;毕业生141.98万人,比上年减少7.94万人。职业高中专任教师26.86万人,比上年减少1.32万人。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49.15%,增长4.82个百分点;职业高中体育运动场(馆)面积达标率为53.24%;体育器材配备达标率51.37%;音乐器材配备达标率

42.78%;美术器材配备达标率40.86%;数学自然实验仪器达标率53.49%;建立校园网18.42%。

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校3260所,比上年减少386所;招生127.68万人,减少4.91万人;在校生457.98万人,减少31.54万人;毕业生150.29万人,比上年减少0.43万人。教职工42.9万人,比上年减少5.91万人。专任教师23万人,比上年减少2.64万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达到

73.86%,比上年增长1个百分点。生师比由上年的19.09∶1提高到19.91∶1。全国技工学校3470所,比上年减少322所;招生数55.1万人,增加4.72万人;在校生134.7万人,减少5.4万人;毕业生47.7万人,减少16.92万人。技工学校教职工21.96万人,减少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3.4万人,减少0.6万人。

全国成人高中1723所,比上年减少244所;招生30.07万人,减少0.49万人;在校生31.02万人,减少1.57万人;毕业生22万人,减少0.9万人。全国成人中等专业学校4113所,比上年减少521所;招生62.11万人,比上年减少12.83万人;在校生189.16万人,比上年减少51.12万人;毕业生数90.63万人,比上年减少20.77万人。

全国中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1.18万人次,取得中专毕业证书0.16万人。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继续推进。2001年全国共有高等学校1911所,比上年增加98所。普通高等学校1225所,比上年增加184所,其中中央各部委所属学校111所,比上年减少5所;中央部委所属普通高校占全国普通高校总数的5.8%。成人高等学校686所,比上年减少86所,其中中央各部

委所属学校22所,比上年减少5所。全国培养研究生的单位728个,其中高等学校411个,科研机构317个。

高等教育的招生规模继续快速增加。全国招收研究生16.52万人,比上年增加3.67万人;其中博士生3.21万人,硕士生13.31万人。在学研究生39.33万人,比上年增加9.21万人;其中博士生8.59万人,硕士生30.74万人。毕业研究生6.78万人,比上年增加0.9万人;其中博士生1.29万人,硕士生5.49万人。高等教育共招本科、高职(专科)学生464.21万人,比上年增加87.45万人,增长23.21%。其中普通高等教育招生268.28万人,比上年增加47.67万人,增长21.61%;成人高等教育招生195.93万人,比上年增加39.78万人,增长25.48%。高等教育本科、高职(专科)在校生1175.05万人,比上年增加265.32万人,增长29.16%。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719.07万人,比上年增加162.98万人,增长29.31%;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455.98万人,比上年增加102.34万人,增长28.94%。毕业生196.69万人,比上年增加13.67万人,其中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103.63万人,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93.06万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1339.43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人数64.10万人。

普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和生师比有较大提高。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规模由上年的5289人提高到5870人;对研究生、留学生、进修生和夜大、函授生、成人脱产班等各类学生,按国家规定折合为本专科学生计算,生师比由上年的16.3∶1提高到18.22∶1。

全国高等学校教职工138.82万人,比上年增加8.84万人。其中普通高等学校121.44万人,比上年增加10.16万人;成人高等学校17.38万人,比上年减少1.32万人。专任教师61.99万人,比上年增加6.37万人。其中普通高校53.19万人,增加6.91万人;成人高校8.80万人,减少0.54万人。

成人培训与扫盲教育

成人各类培训教育蓬勃发展。2001年全国高等学校举办的各类成人非学历教育结业生达257.6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5.57万人次。全国成人技术培训学校50.79万所,比上年增加2.23万所。其中职工技术培训学校1.15万所,比上年增加0.09万所;农民技术培训学校49.64万所,比上年增加2.15万所。成人技术培训学校共培训结业9270.44万人次。其中培训结业职工538.13万人次,培训结业农民8732.31万人次。目前仍有6757.79万人在校学习,其中职工340.68万人,农民6417.11万人。成人技术培训学校教职工48.50万人,比上年减少0.9万人,其中职工技术培训学校教职工7.15万人,农民技术培训学校教职工41.35万人。成人技术培训学校专任教师17.47万人,比上年减少1.86万人,其中职工技术培训学校4.05万人,农民技术培训学校13.42万人。目前各类成人技术培训规模较大,但其质量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成人初等学校4.96万所;招生243.4万人,增加3.65万人;毕业生227.86万人,减少18.58万人;在校生221.21万人,减少11.04万人。教职工5.12万人,减少0.0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81万人,增加0.03万人。

2001年全国共扫除文盲220.51万人,仍有201.49万人正在参加扫盲学习。扫盲教育教职工8.98万人,比上年减少1.8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32万人,减少0.52万人。

高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汇报
《高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汇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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