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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工作汇报新闻稿(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7:43:26 来源:工作汇报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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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南溪长江公路大桥

扬尘防治工作汇报

四川路桥宜宾南溪长江公路大桥项目经理部

2017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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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起于长江北岸江北片区新城干道第一个平交路口,桥轴线跨越长江北岸滨江路及防洪大堤,跨越长江后修连接引道与江南片区规划次干道形成“T”字形道路连接。桥位路线全长2100米,桥长1499米,北岸引道接线144米,南岸引道接线452.18米。项目涵盖所有路基、路面、桥梁、交安、照明工程。其中主桥最大纵坡1.5%。横断面设计为:4×3.5m车行道+3.0m中间带+2×2.5m右侧硬路肩+2×0.5m防撞护栏+2×2.5m人行道+2×0.25m人行道栏杆+2×1.0m拉索锚固区,全宽30.5m。

桥梁孔跨布置为9×30m(小箱梁)+3×60m(连续梁)+(280m+572m+189m)双塔斜拉桥。主桥采用五跨280m+572m+(72.5+63+53.5)m双塔双索面斜拉桥,北岸边跨及主跨主梁采用钢-混凝土叠合梁,南岸边跨主梁因配重需要采用双纵肋混凝土主梁并设置2个辅助墩,桥塔采用花瓶形塔,空间索面。

路基土石方砂砾石填方44852m3,挖方3375m3。

在已建成同类型桥梁中,本桥是世界上首例采用两侧边跨不对称这一独特设计。其572m的主跨长度,已然在长江同类型桥梁中荣登榜首,并位居世界第四。

二、项目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项目建设之初,集团公司及分公司高度重视,将项目纳入集团公司直管。委派大桥工程分公司副总经理王祥为项目经理的建设团队负责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始终以交通部标准化“五化管理”要求和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标准,深入开展项目标准化建设和文明施工。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得到地方政府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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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了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立了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安全环保处,设3名专职环保管理人员。项目部、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部门人员、劳务协作单位、班组层层签订责任书。

图一: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框图

图二: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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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签订

三、扬尘治理情况

1、完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及职责

为确保我项目部扬尘防治工作深入开展,项目部将扬尘防治工作纳入项目部重点工作部署,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常务副经理、项目书记、安全副经理为副组长的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安保处成员等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在安保处,负责日常扬尘治理管理工作,实时掌握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整改进展及资料整理等工作。

2、制定扬尘防治方案。

根据全国和全省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地方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实际工期情况,根据工程处施工周期部署,详细分析施工阶段性出现的扬尘污染情况,编制了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方案明确了扬尘防治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工作安排以及工作要求,明确了小组每个成员的相关责任,为项目部扬尘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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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扬尘防治具体措施 ①、现场围挡

严格按照项环评批复文件及设计施工图要求执行,即工地(包括驻地)四周设置高于2.5m的围墙(隔离墙、隔离网等各类挡护围栏共计1560m),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大门、施工区域。项目部实行了全封闭施工和道路全硬化,定期对损坏路面进行修复,并配备了2台洒水车每日进行洒水降尘,严格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显著位置设置了“七牌一图”信息公示牌,观景台设置了宣传栏、曝光台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区域设置了齐全的安全标志、警示标语。

图四:施工区域围挡效果

②、施工便道扬尘治理。

项目部在桩基施工期间,为有效控制车辆来回运送材料、混凝土等造成的扬尘污染,项目部在施工便道与河坝结合处设置了专门的轮胎清洗池,所有车辆必须经过该清洗池后,才能进入硬化施工便道,避免了因车辆带来泥土造成扬尘污染。未在施工区以外规划新增临建工程或其他工程,有效施工作业、车辆通行扬尘对大气造成影响。

桩基施工完毕后进入上部构造施工阶段,每日安排洒水车对施工全线进行不定时洒水作业,保持施工全线便道湿润,车辆经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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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产生扬尘情况,并由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定期对全线便道湿润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洒水车驾驶员未保持全线便道及作业场所湿润,项目部扬尘防治工作小组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图五:工作措施洒水降尘

③、拌和站粉尘处置。

拌和站设置了规范的三级沉淀池,拌和站罐体安装了除尘设备,在罐体外面设置一层篷布,将整个罐体进行包裹,防止溢出粉尘对大气的污染拌和站料仓搭设料仓棚,场地每日清扫及洒水降尘。拌合站水泥、粉煤灰罐体每次进行充装的时候,提前对罐体除尘设备进行检查、清理,并且每次充装不能过满,避免因充装过多时造成泄露,引起大气污染。要求拌合站人员定期对罐体的除尘设备进行更换滤芯,保证除尘设备的工作性能。为更好的开展扬尘防治工作,项目部要求砂石材料供应商在运输砂石时,必须对车辆货箱进行篷布覆盖,所有进入拌合站车辆必须先进行轮胎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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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六:拌合站水泥、粉煤灰罐体篷布覆盖施工

七、拌合站罐体滤芯更换

八、拌合站三级沉淀池

④、预制场扬尘防治。

项目预制梁场通过采取前期认真规划、场地硬化、布置合理、排水畅通、自动喷淋、分区作业、智能张拉、分区配电、规范用电、集中存放等措施强化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对产品实行定时喷雾养生,喷雾同时也降低了施工作业面生产性粉尘,减少粉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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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九:预制场自动喷淋系统(养生和降尘)

图十:干净整洁的预制场

⑤、生产场所粉尘控制。

项目部安全环保处先分析出项目部施工过程中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配备1台洒水车,每日不定时对施工全线进行洒水降尘,时刻保持施工全线处于湿润状态,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增加洒水次数,加大洒水力度,重点照顾,确保做到施工全线不发生明显扬尘、粉尘。

修饰作业扬尘防治。项目部要求在进行修饰作业时,必须对要修饰的部位先进行整体湿润,不能在未湿润的情况下进行打磨、修饰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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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浆、压浆作业扬尘防治。施工现场进行灌浆、压浆作业时,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对作业人员作业行为进行监督、管控,项目部扬尘防治工作小组成员不定期进行抽查,在灌浆、压浆作业时,使用袋装压浆料时,尽量采用轻拿轻放轻使用,避免使用过程中造成扬尘污染。

施工建渣处理扬尘防治。在施工现场建渣需要处理时,由洒水车提前对此区域进行降尘工作,保持湿润,对于细小建渣使用人工进行清扫。

临时存料地点扬尘防治。由于施工需要,项目部增设了临时存料地点,为有效控制临时存料地点的扬尘,项目部采用篷布对临时存料点进行全覆盖,并安排洒水车不定时对此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及安排专人看守,防止因大风天气吹开篷布,造成扬尘污染。

破碎施工扬尘防治。在进行破碎作业时,洒水车全程跟踪作业,通过向上进行喷射水雾,来有效控制破碎作业时产生的扬尘。

⑥、散装物覆盖措施。

为防止散装堆物因大风造成尘土飞扬。项目部对建筑垃圾临时存放点、砂石料堆放点采取了搭设棚架,篷布覆盖等措施防止大气污染。

图十一:采用覆盖方式防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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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二:采用覆盖方式和场地硬化防尘

⑦、周转材料扬尘控制。

为防止周转材料时产生较大的扬尘,项目部在进行周转材料时,由机料处安排现场材料人员跟班作业,提前对堆放区域进行冲洗及洒水降尘。

图十三:材料整齐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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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四:干净整洁的钢筋加工场

四、扬尘防治工作成效

经过项目部全体员工坚持不懈的共同努力,项目部扬尘防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得到了地方政府和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赞扬。通过坚持不懈的扬尘防治工作的开展,使我们更加深刻的明白了防治扬尘工作的重要性,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才能保障人体基本健康,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离不开我们对扬尘工作治理的不懈努力。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项目部会继续将扬尘治理工作作为安全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来抓,使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成为一种常态。继续深入开展扬尘防治工作,加大巡查治理力度,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扬尘防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重要性和长期性,为此,我部将继续“严格管理,从细微处做起,狠抓落实”,以“严、细、实”的三字管理方针,结合前期工作经验,克服不足,科学管理,确保南溪长江公路大桥扬尘防治工作有效、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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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2篇:扬尘防治

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标准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设置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2、施工工地周围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在本市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和生活密集区域以及机场、车站、广场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其他区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3、施工期间,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或防尘布。

4、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工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必须辅以洒水压尘。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5、施工过程中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覆盖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否则必须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7、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他防止措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工地出口处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及时清扫冲洗。

8、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cm厘米,两侧边缘应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用布遮盖严实。布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9、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要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水泥混凝土、铺设沥青混凝土等硬化措施。

10、采取吸尘或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

11、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要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等措施。

12、施工期间,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采取袋装化措施,可用电梯、物料提升机运至地面不得凌空抛洒。

13、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对以回填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各级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1、负责组织本项目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组织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2、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各部门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对完成各项扬尘污染防治任务负责。

3、负责组织本工程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发现问题,落实措施,不断巩固、提高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水平。

4、组织技术攻关,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提高扬尘污染控制的效率。

5、制定本工程防治污染小组,划分责任区,落实负责人,做到卫生无死角,扬尘源有植皮覆盖。

二、项目管理人员

1、项目施工员直接负责施工现场的场地规划,做到地面有硬化,材料堆放区有挡墙,能覆盖,对长期堆放区或未硬化地面进行绿化处理,负责专人实施防尘措施。

2、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现场防尘进行监督,每天对实施人员完成进行检查,并记录好实施情况记录表。

3、项目勤杂人员负责每天的施工现场的打扫洒水,负责花草植被的浇水养护。

三、施工班组长

1、施工组长负责各班组作业区的清理打扫工作,积极做到工完料清,对扬尘源用后及时覆盖。

2、施工班组应对有可能发生扬尘的作业区材料堆派专人负责,不间断的洒水,湿润,防治扬尘。

四、各相关人员

1、门卫负责大门内外的清扫、洒水工作,负责对进出车辆的轮胎清洗,监督,负责对进出车辆可能发生扬尘的材料进行覆盖监督。

2、后勤负责办公区域的场地清扫。洒水工作,负责绿化带、植皮的浇水养护工作。

3、炊事员:负责食堂的卫生工作,负责生活垃圾的外运工作。

“六个一”和“四不开工、四不出门”

六个一:

一条硬化路: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须采用水泥或沥青硬化,出入口内外延伸长度不得少于15米,宽度不得少于6米。施工时在工地出入口路面铺设不少于20米的毛毡防止车轮带泥上路。

一组管理保洁人员:建设、施工、运输单位各派不少于一名管理人员履行施工时段的管理责任。严格要求运输车辆按标准装载,封盖严密,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做好出入口及运输沿途保洁,防止渣土污染路面。

一个清洗站(点):配备足够的冲洗设备,落实工地周围路段定时洒水降尘及车辆车轮、车体的冲洗。

一本车辆登记簿:做好建筑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日志的等级。

一本双向签单:具备条件的工地要安装电子监控系统,运输单位落实自施工工地至倾倒场(点)的双向签单,车辆运输记录和双向签单作为运输车辆结算运输费用的依据。

一块车辆标识牌:运输车辆必须有市建筑渣土综合整治办公室统一核发的运输车辆准运标识牌。

四不开工、四不开门:

四不开工: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未落实建筑渣土倾倒场点不得开工;未使用核准运输单位及车辆不得开工;未签订建筑渣土规范处置承诺书并交纳保证金不得开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到位不得开工。

四不出门:未落实现场保洁人员的不能出门、车辆密闭不严的不能出门、车体不整洁带泥上路的不能出门、手续不齐全的不能出门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防治扬尘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与管理活动。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环保部门)具体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建设、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园林绿化、交通、国土资源、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和市人民政府的分工,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第四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会同用管部门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五条 市环保部门应当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监测监控,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环境信息.第六条 环保部门在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一并审查建设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第七条 招标单位在对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项目进行招标时,应当要求投标单位提交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时,应当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和运输物料、渣土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将所需经费列入工程预算.第八条 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件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防治扬尘污染的方案.第九条 行政管理部门在进行扬尘污染执法检查时,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检查.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进行举报.第十一条 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防治要求: (一) 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在本市主要路段、市容景观道路、生活密集区以及机场车站广场等区域的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其他区域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二) 施工期间,应当对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或防尘布; (三) 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当采取硬化等降尘措施,裸漏地面应当铺设焦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植被绿化等措施.(四) 开挖、运输和填筑土方等施工作业时应当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遇到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当停止土方施工作业,并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 (五) 施工过程中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或者其他防尘措施; (六)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有效防尘措施; (七) 施工期间,必须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确保车辆干净、整洁。工地出口出货铺装道路上可见粘带泥土不得超过10米,并应当及时清扫冲洗; (八) 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40cm厘米,两侧边缘应低于槽帮上缘10厘米,车斗应用布遮盖严实。布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 (九) 从建筑上层清运易散性物料、渣土或者废弃物的,应当采取密闭方式,不得凌空抛掷、扬撒。

第十二条 管线与工程道路施工,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施工机械在实施挖工、装工、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二) 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辅以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 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降尘措施。

第十三条 拆除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时,出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外,施工单位还应当对拆除物采取洒水或者喷淋等降尘措施。

第十四条 园林绿化工程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 树穴、绿化带种植完成后,树穴和绿化带回填土应当低于边沿10厘米以上,树坑应当覆盖卵石、挡板、草皮等;

(二) 绿地内各类管线敷设工程竣工后,应当自竣工之日起5日内恢复原貌,不得留裸露地面;

(三) 绿化产生的垃圾,应当及时清除。第十五条 堆场、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对于粉煤灰、煤炭、建筑材料、生产原料等物料,要利用仓库、储存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或苫布覆盖等形式进行堆放,避免起尘和风烛起尘;

(二) 对临时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的渣土堆、废渣等废弃物,要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必要时进行喷淋、固化处理,设置高于废弃物堆的围挡、防风网、挡风屏等,防止造成扬尘污染。对于长期堆放的废弃物要在废弃物堆表面及四周种植植物,减少风烛起尘;

(三) 对物料堆或者废弃物堆进行装卸作业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第十六条 道路保洁和养护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城市主要道路实行湿式清扫,夜间使用高压清洗车对道路进行全覆盖式清洗冲刷;

(二) 采用人工方式清扫,应当符合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规范;

(三) 清挖雨污井时,对挖出的污泥应当及时清运;

(四) 破损路面应当及时采取防尘措施并即时修护。

第十七条 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必须密封、覆盖,不得超量装载,不得沿途泄漏、遗撒。从事渣土和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转运手续,并按照公安、市容环卫主管部门批准的线路、时间、装卸地点运输和倾倒。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绿化和养护作业单位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护措施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堆场、露天仓库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处2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单位和运输车辆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 相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2002年8月8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济南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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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控制专项方案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常州市水利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湖北) 设计单位:江苏华源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新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工程为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局部五层,为多层综合楼,建筑工地高度23.95米,总建筑面积为18259平方米,采用混凝土框架结构,现浇混凝土楼板,耐火等级为二级。功能布局:地下室为II类机动车车库、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共5个防火分区;地上部分模拟分析室、图文处理室、会议室、监控中心、餐厅等。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相关定义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扬尘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所称扬尘污染,是指泥地裸露,以及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植物栽种和养护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所称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是指煤炭、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粉尘颗粒物的物料。

三、管理部门

环保分局对区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建设、市政、公安、交通、市容环卫、绿化、等有关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四、污染监测和信息沟通

环保分局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的环境监测监控,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

五、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和计划

环保分局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的需要,会同高新区有关管理部门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

建设、市政、公安、交通、市容环卫、绿化、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方案,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计划,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六、行业防治扬尘污染规范

(一)建设工程、绿化建设、房屋拆除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建设以及绿化建设、房屋拆除的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

(二)建设工程施工一般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大型客运交通集散点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应当符合下列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1,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

2,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3,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4,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房屋建设施工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大型客运交通集散点范围内的房屋建设施工,除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

2,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3,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4,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5,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

(四)道路与管线施工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大型客运交通集散点范围内的道路与管线施工,除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大修道路工程,其施工工地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档。

2,道路与管线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3,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

(五)房屋拆除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范围内的房屋拆除作业中,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1,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

2,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对被拆除或者被爆破的房屋进行洒水或者喷淋;人工拆除房屋时,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的除外。

3,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4,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

(六)施工作业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纳入房屋建设施工技术规范和房屋拆除施工技术规范;市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纳入道路与管线施工技术规范。

从事房屋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和作业记录台帐,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从事房屋建设、房屋拆除的施工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报施工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工程开工前,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建筑工地周围醒目位置公布,公布期至工程施工结束,公布期间应当保持公布内容的清晰完好。从事道路与管线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报施工所在地的区、县市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物料运输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旅游区(点)范围内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不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承运。

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

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不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不予发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

(八)码头、堆场、露天仓库的防尘要求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一般镇范围内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码头、堆场和露天仓库,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1,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2,采用混凝土围墙或者天棚储库,库内配备喷淋或者其他抑尘措施。

3,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4,在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的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

5,划分料区和道路界限,及时清除散落的物料,保持道路整洁,并及时清洗。

中心城、新城、中心镇、一般镇范围内现有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码头、堆场、露天仓库不符合前款规定要求的,其所有者或管理者应当在本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按照前款的规定进行改造。

(九)道路保洁防尘要求

中心城、新城、中心镇范围内的道路保洁作业,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1,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4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市主要道路车行道至少每日冲洗1次、主要道路的人行道至少每3日冲洗1次。

,2,城市主要道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实行机械化洒水清扫,其他道路鼓励采取机械化洒水清扫。

3,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本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将道路保洁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保洁作业技术规范。

(十)植物栽种和养护防尘措施

在中心城、新城、中心镇范围内进行植物栽种和养护作业,应当符合下列防尘要求:

1,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进行遮盖。

2,3000平方米以上的成片绿化建设,在绿化用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密闭围挡,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3,绿化带、行道树下的裸露泥地应当栽种绿化或者铺装。

绿化管理部门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纳入绿化建设和养护技术规范。

(十一)裸土的绿化和铺装

中心城范围内的裸露泥地,应当进行绿化或者铺装。有关责任人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1,单位范围内的裸露泥地,由所在单位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2,居住区内的裸露泥地,由业主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3,由市政、水务、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市政道路、河道沿线、公共绿地的裸露泥地,分别由市政、水务、绿化管理部门组织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七、监督检查

环保分局应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扬尘污染场所、设施的监督检查。对综合性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环保分局可以组织相关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执法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不得拒绝或者阻挠有关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环保分局可以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名单。

环保分局和有关管理部门与市政公开电话12345实行联动,接受公众对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受理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后,环保分局或者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赶赴现场检查,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对查证属实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给予举报人或者投诉人奖励。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关管理人员对应当予以受理的事项不予受理,或者对应当予以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查处,致使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有滥用职权、违法审批、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第4篇:扬尘防治

信阳市中心医院羊山分院工程

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2 2.编制依据……………………………………………………2 3.目标要求……………………………………………………3 4.组织机构……………………………………………………3 5.扬尘污染源…………………………………………………4 6.扬尘防治措施………………………………………………4 7.检查及奖罚…………………………………………………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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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1.1本工程为信阳市中心医院羊山分院工程,位于羊山新区新十八大街,分为病房楼、门诊楼、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四个子项。总建筑面积为25167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3327m2,地下建筑面积68349m2。病房楼面积92624m2,地上20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79.6m;门诊楼面积87105m2,地上7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32.6m;设备用房面积3598m2,地上一~三层。病房楼与门诊楼之间以七层连廊相连。

建设单位:信阳市中心医院

勘察单位:河南建材地质工程勘察院

设计单位:郑州大学综合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郑州中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编制依据

2.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2.3《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2.4 《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豫建设标〔2016〕48号

2.5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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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3.目标要求

3.1 必须做到“五个百分之百”,即施工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路面百分之百硬化、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

3.2 必须做到“两个禁止”,即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置砂浆。

3.3 创建扬尘污染防治示范工地。 3.4 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组织机构

4.1 项目部成立扬尘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策划、组织、指挥、落实和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周忠义

副组长:李华程 黄平

员:陈永久 许峻 王成峰 曹岗 余耀清 董建康 高守胜

各班组长

4.2 岗位职责

4.2.1 组长:扬尘防治第一负责人,负责制定各项目标,审批实施专项方案,总体控制施工现场的施工情况,定期组织检查。

4.2.2 副组长:扬尘防治主要负责人,负责扬尘防治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负责班组技术交底、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2.3 组员:负责扬尘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批准的专项方案进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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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行实施。

5.扬尘污染源

5.1 土方开挖、回填以及土方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5.2 施工期间,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形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下一楼层时产生的扬尘。

5.3 物料堆放(水泥、砂石料、各种袋装物等)遮挡不完善,遇大风天气时产生扬尘。

5.4 混凝土运输车辆、其他材料运输车辆大量进出工地导致道路扬尘。

6.扬尘防治措施

6.1 日常管理措施 6.1.1 施工围挡

⑴施工现场围挡必须连续封闭设置,其形式、高度和基础、立柱的设置必须符合信阳市、河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要求。现场西侧围挡采用砖砌围墙,高3米;东侧围挡采用彩钢板围墙,高2.5米。

⑵围挡外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围挡结构及外表如有缺失、破损、污染等,必须及时进行补充、更换、修补或清洗等维护工作。

⑶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包卫生环境、包公共秩序、包立面整洁、)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施工围挡外2米范围内的卫生清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洁,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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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多风、劲风或遇雪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围挡巡视检查,必要进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相应的加固措施。 6.1.2 车辆冲洗设施

⑴施工现场入口大门内侧设置车辆冲洗平台等设施,并设专人进行管理,确保车辆冲洗洁净,严禁带泥上路。

⑵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沉淀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防溢座高度不小于是10厘米,并应结合周边放坡处理。沉淀能力及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沉淀池应定期清掏,沉淀池四周应进行围护,坑边立警示牌。

⑶禁止废水随意排放。 6.1.3 出口硬化

⑴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施工便道、车行道路、脚手架底和主要材料堆放地作硬化处理。

⑵裸露地面应当铺设礁渣、细石或者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采取临时绿化或者采取覆盖防尘布或者防尘网等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的清洁。

⑶项目办公区、生活区专门进行景观设计,硬化绿化同时进行,确保不出现土体裸露情况。 6.1.4 洒水降尘

⑴项目配备喷雾炮两辆,喷淋水量满足使用要求。

⑵施工现场的路面等易产生扬尘的区域,要根据不同季节、气温、土壤湿度等因素,安排洒水抑尘。夏天炎热天气每天洒水应不少于5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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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次,春、秋季节每天洒水应不少于4次,冬季不少于3次(洒水应适量,防止结冰)。 6.1.5 材料及渣土运输

⑴为工程运送砂石、各类粉状物、建筑垃圾及渣土的运输车辆手续齐全、密闭加盖,渣土低于车辆挡扳、不超载,不污染路面,不影响环境卫生,不损坏市政设施。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必须经信阳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验收合格并颁发许可证方可作业。

⑵在工地门口建立重、中型车辆进出工地登记台帐,台帐应明确车辆进出时间、车牌号、荷载、实际载重、密闭情况。 6.1.6 散料、渣土覆盖

⑴施工现场储备能满足建筑垃圾、渣土覆盖需要的遮盖网、毛毡、等。

⑵施工现场的砂、土等散料,以及1天内不安排清运的建筑垃圾、渣土等堆放整齐,堆放高度不低于施工围挡,并用遮盖网、绿色密目网等进行密闭覆盖,不得出现裸露,砂、土类遮盖的密目网网目密度不低于800/100cm²;粉状类材料需采用封闭性材料覆盖。建筑垃圾堆放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种草绿化。

⑶高处产生的散装材料及建筑垃圾等应采取装代封闭等措施吊运至路面运离现场,禁止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和建筑垃圾。 6.1.7现场保洁

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清扫设备,设专人进行卫生保洁,责任到河南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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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确保场区内清洁卫生。 6.2 阶段管理措施

在加强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同时,必须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动态管理,由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做好扬尘污染监督管理工作。 6.2.1 临时设施阶段

⑴施工范围进行封闭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整齐、平顺、美观;

⑵工地进出口用砼进行硬化,并设置冲洗设备及沉淀池等,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

⑶风速四级以上易产生扬尘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飞散;

⑷对可能产生粉尘的施工,采取先洒水或在施工中喷水的办法减少粉尘的产生,尽可能选用环保的低排放施工机械,并在排气口下方的地面浇水冲洗干净,防止排气将尘土扬起飞散;

⑸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6.2.2 基础施工阶段

⑴与土方施工单位签订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协议中必须强调防止施工扬尘污染的责任制,共同做好扬尘控制;

⑵工程土方开挖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与车辆安排,做到随挖随外运;

⑶除做好硬地坪外,其它露土部位必须保持密实,不得随意开挖翻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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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⑷土方的暂时堆放除按要求防止扬尘产生外,还应设置围挡,防止进入水体,特别是在雨季,应采取措施防止随雨水冲刷进入水体或市政雨水管道。弃土要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因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进行表面种植培养,防止水土流失。 6.2.3 结构施工阶段

⑴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全部密目网进行外围封闭,无损坏和漏洞,旧网在使用前必须清洗干净;

⑵结构周边的临边防护必须用密目网设置,底部设置防空隙有踢脚板,防止垃圾从楼层外围散落而产生扬尘;

⑶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及砂浆;

⑷楼层清理垃圾时,预先洒水湿润,待湿透后再进行清扫,各楼层垃圾集中堆放,用劳动车从施工升降机清运至在面,为防止垃圾在清理进因风吹,抖动而产生扬尘,在使用劳动车清运时,每部车上都必须遮盖密目网。禁止从预留洞、内天井或电梯井向下抛扔垃圾,更不准从结构外围抛扔垃圾;

⑸清理脚手架垃圾时,禁止抛翻和拍打竹底笆,必须预先进行洒水,然后用扫把清扫,集中堆放在楼层内,用劳动车运下;

⑹清扫电梯井垃圾时,禁止使用抖动安全网的方法,必须用特殊工具伸入网内进行清; 6.2.4 装饰施工阶段

⑴由于装饰期间的建筑垃圾品种较多,故在现场设施的垃圾堆放点必须进行分隔,以便分类堆放装饰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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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防治专项施工方案

⑵在进行大理石等石村切割或磨光时,必须设置专用封闭式的切割间,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口罩;

⑶拆除脚手架,禁止焚烧直接掀翻竹架板,必须先行洒水并清理垃圾;

⑷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垃圾废料等;

⑸装饰用的石膏粉、腻子粉等必须袋装,并装入库集中管理;

⑹装饰阶段应相应组织石材、木制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所产生的扬尘污染。

⑺工程结束前不得拆除工地围墙,如因正式围墙施工妨碍必须拆除临时围墙时,必须设置临时围墙挡措施。

7、检查及奖罚

7.1 项目部每周由项目经理带队,组织扬尘小组人员、各劳动队及班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扬尘治理情况大检查,具体情况在检查后向各责任人及劳动队伍通报,并发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人、整改时间及整改要求。

7.2 对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项目部必须局部或全面停工进行整改。 7.3 对检查出现问题的,未按时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处罚500元。7.4 检查中在扬尘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队伍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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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扬尘防治工作总结

上坊片区扬尘管控工作情况

今年,上坊片区旧城改造工作正加紧推进,其中,东山街道负责片区拆迁工作,上坊建设负责建筑垃圾外运、安置房建设及万安西路拓宽改造工程。根据防控工作要求及责任分工,我单位全力开展上坊片区扬尘管控工作,现将我单位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目前,上坊片区拆迁工作正如火如荼进行,同时各项工程也已开工建设,这给我单位的扬尘管控工作带来很大压力。我单位结合上坊实际,抓住拆迁工地和工程建设两个重点环节进行管理,对拆迁工地建筑垃圾外运和建设工地土方开挖工作派专人监管,在各工地设立冲洗台,进出车辆一律进行冲洗,杜绝带泥上路;清运建筑垃圾必须配备洒水车对道路进行降尘处理,严禁抛洒滴漏。并积极响应防控预警,对我片区内四类工地落实停工。除此之外,我单位还加强对已拆迁地块的管养,及时对垃圾清运完毕的工地进行围墙围挡施工,截止目前共砌筑施工围墙约4500米,对拆迁完毕的工地及安置房地块裸露土方覆盖绿网防止扬尘,共覆盖绿网约24万平方米,以上工作有效保证了扬尘管控效果。

二、存在问题

通过一系列扬尘管控措施,我单位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施工过程中,个别单位存在控尘措施执行不到位现象;部分过境车存在跑冒漏滴,甚至偷排偷倒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针对扬尘管控存在的问题、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我单位有以下几点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管理措施的全面落实。随着安置房项目和万安西路拓宽改造工程的推进,土方及原材料运输还将继续进行,针对上坊片区扬尘管控严峻形势,一是我单位要加大对施工单位、渣土运输企业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二是加大现场巡查处置力度,针对工地施工现场、渣土运输中的控尘措施等严格检查,对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二)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重点加强与拆迁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拆迁工地交接制度,做到及时交接,明确责任。

南京江宁上坊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推荐第6篇:扬尘防治管理制度

扬尘防治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

1、负责组织本项目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及扬尘污染防治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2、负责组织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各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专项分包施工队伍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对完成各项扬尘污染防治任务负责。

3、负责组织本项目对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落实措施,直至整改符合要求。

4、组织召开扬尘治理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5、严格按文明施工组织生产,在组织对各施工阶段(分部分项)进行自检时把扬尘控制一并列入验收,并将扬尘管理及控制结果作为项目评优评先考核指标。

6、确保扬尘治理费用的及时投入,保证转款专用。

7、杜绝扬尘污染投诉事件,组织协调好周边关系,及时处理项目施工中的扬尘污染问题,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和利用先进技术把扬尘污染降到最低,以确保作业人员及周边居民的健康安全。

生产经理

1、全面协助项目经理搞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扬尘控制方案在施工现场中的实施情况及各级责任制在生产中的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2、根据各施工班组及分包队伍的作业范围,检查涉及扬尘控制的措施是否有效,如不能达到有效控制的目的,立即责成整改。

3、坚决制止一切违规违章行为,对违章操作造成扬尘污染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实施处罚。

4、组织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情况落实整改。

5、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协调各工种之间作业关系,防止交叉作业、重复作业造成扬尘重度污染。

6、严格按文明施工要求组织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和先进技术把扬尘污染降到最低,确保无扬尘污染投诉事件。

技术负责人

1、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对方案在实施中的技术问题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对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督促检查方案在生产中的落实情况。

3、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各个扬尘控制环节是否达到有效控制目的,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结果。

4、组织技术攻关,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改进防治措施,不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和效率。

5、制止一切违规违章行为,对违章操作造成扬尘污染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对如何搞好项目扬尘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防尘治理专员

1、协助技术负责人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严格执行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

2、负责扬尘控制宣传教育工作,及时传达、发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督促检查方案在施工现场中的实施情况及各级责任制在生产中的落实情况。

3、制止一切违规违章行为,建好影相资料和记录,并对违章操作造成扬尘污染者提出处理意见。

4、发现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及时制止和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提出改进或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结果。

安全员

1、对项目的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扬尘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执行各项扬尘治理的管理规定

3、将扬尘治理纳入到三级安全教育入场培训工作当中。

4、参与组织的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整改。

5、制止一切违规违章行为,对违章操作造成扬尘污染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对如何搞好项目扬尘控制提出合理化建议

6、归档管理有关扬尘治理的资料。

7、发现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及时制止和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提出改进或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结果。 施工管理人员

1、严格按《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实施有效控制,并负责搞好现场教育和交底工作。

2、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自负责好分管责任片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检查跟踪落实情况。

3、制止一切违规违章行为,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对违章操作造成扬尘污染者实施现场处罚。

4、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改进防治措施,把扬尘污染降到最低,确保无扬尘污染投诉事件。

5、发现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及时制止和向项目负责人报告,提出改进或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结果。

施工班组

1、根据《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中的防治措施,结合本工种施工内容,对本工种施工中产生的扬尘污染实施有效控制。

2、认真传达项目部有关扬尘污染控制的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根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搞好本施工班组现场教育和交底工作,增强工人环境意识。

3、严格按要求搞好文明施工,不乱堆乱放,轻拿轻放,保持作业场地每天清洁干净(清扫采用湿作法),防止尘土飞扬。

4、根据本工种的施工要求,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改进防治措施,力求把扬尘污染控制到最低。

5、出现不可避免造成扬尘严重污染问题,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等整改结果符合要求后再作业。

6、杜绝本班组出现扬尘污染投诉事件。

推荐第7篇:扬尘防治方案

三桥增压泵站工程扬尘污染防治

专 项 方 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 三桥增压泵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一三年十月十日

0

1、编制依据 ..........................................1

2、工程概况 ..........................................1

3、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2

4、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2

5、施工现场主要扬尘源 ................................2

6、扬尘污染控制目标 ..................................2

7、扬尘控制方案 ......................................2 7.1 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3 7.2 环境保护、防止废水污染及防止噪音污染措施 ........3 7.3 保证文明施工的措施 .............................4

1

1、编制依据

为了全面落实 “蓝天行动计划”的要求,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青奥会顺利召开,根据《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编制本工程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江浦自来水公司制水厂扩建(一期20万吨)工程——三桥增压泵站

建设单位: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理工大学工程兵工程学院南京工程建设监理部 施工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有限公司 工程简介:

江浦自来水公司制水厂扩建(一期20万吨)工程三桥增压泵站(以下简称“三桥增压泵站”)位于浦口区西江路西北侧,占地面积18197.31m2(约合27.30亩),主要施工内容为:增压泵房及配电间、2座清水池、次氯酸钠间及机修车间、综合楼、营业所以及场区水处理、消防工程。

3、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措施

(1) 针对本工程特点及《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执行制度中,明确各级所承担的职责。

(2)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三级管理体系,在项目部成立领导管理班组,落实责任人,不定期针对现场实际工作情况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3) 管理班子针对本项目扬尘情况,明确控制点、措施及整改情况。对各个班组成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教育,做好防尘工作。

1

4、扬尘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小组 组 长:李瑞峰 副组长:王轶喆、郭家贵

组 员:肖俊、曾勇、臧宝鑫、郭恒、向冰

5、施工现场主要扬尘源

(1) 土方开挖及回填产生的扬尘; (2) 清理施工建筑垃圾产生的扬尘; (3) 土方运输车辆所产生的扬尘; (4) 物料堆放所产生的扬尘;

6、扬尘污染控制目标

确保达到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要求,做到施工现场道路清洁、现场材料摆放整齐、绿色施工、文明施工,切实减少扬尘污染。

7、扬尘控制方案 7.1 扬尘污染防治要求

(1) 施工工地周围按照规范设置连续围墙;

(2) 施工工地内主要通道进行硬化处理。对裸露的地面及堆放的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进行覆盖;

(3) 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冲洗设施,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清洁;

(4) 建筑垃圾应当在48小时内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场地内实施覆盖或者采取其他有效防尘措施;

(5) 伴有泥浆的施工作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封式罐车外运;

(6) 施工工地应当按照规定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7) 土方、拆除、洗刨工程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压尘措施,缩短起尘操作时间;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未采取

2 防尘措施的,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

(8)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7.2 环境保护、防止废水污染及防止噪音污染措施

工程施工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且严格遵守项目环境管理计划的相关内容,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任何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 7.2.1 环境保护措施

每天工地设置专门的清洁工人,进行生活区和生产区以及所有施工现场的清扫整理,保持现场的清洁卫生;施工中产生的污水,集中处理后排放到地下排水管中,不得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地下管道或现有的排水系统中;当管线经过排水系统时,在施工时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以保证不影响或中断排水作业。

7.2.2 扬尘控制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我部将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施工现场扬尘控制: (1) 施工现场封闭围墙。施工区域我部将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制作封闭围墙,并在围墙外侧设置交通指示牌,在醒目位置处悬挂安全标志,施工现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 现场未施工材料进行覆盖。夜间施工完成后应采用彩条布或遮阳布立即对已回填部分及剩余材料进行覆盖处理,并用砖石土块将彩条布或遮阳布边角进行镇压,避免夜间或白天起风产生扬尘污染空气。

(3) 定期扬尘专项检查。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不定期进行扬尘专项检查,由专职安全员陈小欢组织实施,下发整改通知单,对扬尘防范措施不力的施工作业队进行适当惩罚。

(4) 施工现场配备1台洒水车,安排专人

3 对施工便道、堆土区进行洒水,防止产生扬尘。 7.2.3 施工噪声控制措施

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减少人为噪声扰民;一般晚十点到次日早六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业(炮头破碎路面),夜间施工张贴夜间施工许可证,应尽量减少作业时间和采取有效的降低噪音措施。 7.2.4 周边环境保护措施

(1) 不得随意占用或破坏与施工现场周围相邻的土地、道路、绿地、树木以及各种公共设施和场所。

(2) 做好既有地上、地下公用设施保护,对地下管线、电缆、通讯、电力等设施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害。管井施工前,先查看图纸及管线交底,在无管线位置设置管井,人工开挖基坑至路面以下1~1.5m,确认无地下管线后,方能进行钻机钻孔。 7.3 保证文明施工的措施

(1) 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供电、供水系统应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并应及时清除积土、杂物、建筑垃圾和工程废料,保持现场文明整洁;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场所施工时,应设置施工标志、安全围挡或警戒绳。

(2) 施工场所内要求道路平整、清洁、无积水;并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 做好所有施工废料的及时归堆,洒落在地上的材料应一日一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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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扬尘防治方案

目录

目录 .......................................................1 1 编制依据 .................................................2 2 项目防尘组织机构体系 .....................................2 3 现场防尘措施 .............................................2 3.1 术语定义 ...............................................2 3.2 现场围挡 ...............................................3 3.3建筑物围挡 .............................................4 3.4 车辆冲洗设施 ...........................................4 3.5 地面硬化 ...............................................5 3.6 覆盖绿化 ...............................................5 3.7 渣土运输 ...............................................6 3.8 施工作业扬尘 ...........................................6 4 扬尘防治工作规定 .........................................7

1 编制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 《防治城市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 《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亳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2 项目防尘组织机构体系

组长:贾成亮

副组长:张宝龙、李桂喜

组员:杨克聚、唐正利、王孝同、王保杰

3 现场防尘措施

3.1 术语定义 3.1.1 扬尘

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自然力或人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 3.1.2 建筑施工扬尘

指在建筑工程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 3.1.3 现场围挡

采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主要由墙板、钢柱和墙体基础三部分组成,形成连续围挡墙,称为现场围挡。 3.1.4 车辆冲洗设施

对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的自动冲洗机、水池、高压水枪、排水沟等设备设施的综合。 3.1.5 建筑垃圾

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废浆及其他废弃物。 3.2 现场围挡

3.2.1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的组成主要由墙板、钢柱和墙体基础三部分组成,形成连续围挡墙。墙板统一使用白灰色,立柱统一使用浅灰色,不得擅自使用其它颜色。

3.2.2 一块整体墙板由9块厚度不得小于0.8mm、高度为2m、宽度为0.40m的钢板连结组合而成,墙板上下端沿口采用厚度3mm、断面宽36mm槽钢压条,将钢板依次滑入槽中,墙板与墙板之间应设置钢柱,上下槽钢压条与钢柱用螺栓连接,墙板侧边靠紧钢柱。

3.2.3 钢柱为截面为100mm×100mm×3mm方管钢,高度为2.03m ,钢柱底板采用厚度不小于5mm×240mm×240mm钢板,在钢柱顶部下约0.6m处加设40mm×40mm×3mm角钢斜撑,钢柱底板四角与斜撑底部应采用膨胀螺栓与预埋混凝土柱基础连接固定,混凝土柱基础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4m。

3.2.4 围挡墙设置基础,基础高度不低于0.2m,宽度不小于0.24m, 砌筑砂浆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严禁使用粘土、杂土砌筑。

3.2.5 建筑施工现场应使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进行全封闭围挡,围挡墙外观应美观洁净、安全牢固,确保无歪斜、破损和乱涂乱画。 3.2.6围挡墙内外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 3.2.7围挡墙内外应保持整洁,禁止依靠围挡墙堆放物料、器具等。 3.2.8我方将会同建设、监理单位对围挡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建立每周巡查制度和验收、巡查档案。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进行重点检查。 3.3建筑物围挡

3.3.1 在建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围挡,并及时整理、维护,确保严密、清洁、平整、美观。 3.3.2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封闭严密、牢固,封闭的高度应保持高出作业层1.5m以上。

3.3.3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绑扎在脚手架内侧,不得使用金属丝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绑扎。3.4 车辆冲洗设施

3.4.1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按要求设置车辆自动冲洗机,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工程竣工后方可拆除。

3.4.2建筑施工现场受场地等条件因素影响,不能安装车辆自动冲洗机的,应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

3.4.3建筑施工现场车辆自动冲洗机应安装在施工现场大门内主施工道路上。沿出车方向,洗车机两侧应各设回水坡道,在洗车机两侧设减速带。

3.4.4建筑施工现场车辆自动冲洗机应设置沉淀池,达到重复循环用水,排水坡度要大于5%。清除污泥可采用泥浆泵除泥或刮泥机排泥等形式,污泥等废物必须经沉淀、干燥处理后,方可外运。

3.4.5建筑施工现场使用高压水枪等其他冲洗装置的,大门内侧必须设置排水沟,确保场区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污染道路。3.5 地面硬化

3.5.1建筑施工现场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等区域应进行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

3.5.2建筑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硬化后的路面要满足车辆行驶要求,生活办公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方式硬化。3.5.3建筑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每天对道路场区进行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不起尘。 3.6 覆盖绿化

3.6.1建筑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和裸露土地面要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等材料进行覆盖或种植三叶草等适宜的植物进行绿化,覆盖要封闭严密,绿化要及时、合理。

3.6.2覆盖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用棕绳或尼龙绳相互连接,连接要牢固、耐用;裸土覆盖可以用密目式安全立网或黑色遮阳网。

3.6.3建筑施工现场围挡墙设置应避开城市绿地,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绿地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占用绿地手续。占用城市绿地设置围挡墙时,应尽量减少对绿地的损害,并结合周边环境对围挡墙进行景观式美化,保持与原有绿化环境的协调。 3.6.4建筑施工现场内的树木应本着保护优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原有树木和绿地。因工程建设需要迁移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施工现场内的树木。

3.6.5 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生活办公区等区域应进行绿化,绿化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种植适应本市自然条件、经济合理、节水耐旱的植物。建筑施工现场严禁摆放礼节用的短期小型盆栽花卉。 3.7 渣土运输

3.7.1建筑施工现场要使用密闭加盖的渣土运输车辆,严格控制渣土装车高度,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

3.7.2 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将轮胎和车身冲刷干净,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在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检查,确保出场车辆符合要求,不污染城市道路。

3.7.3 有条件的建筑施工现场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视频监控的安装和使用,对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 3.8 施工作业扬尘

3.8.1建筑施工现场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应放置在封闭的库房内。3.8.2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应搭设工具式安全防护棚,防护棚四周应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有效围挡封闭,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

3.8.3风速四级以上天气时,建筑施工现场应停止土石方开挖、锚杆打孔、建筑垃圾清理和倒运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3.8.4 建筑施工现场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建筑垃圾。 3.8.5建筑施工现场应设建筑废料集中堆放点,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密闭式容器装存,日产日清。

4 扬尘防治工作规定

4.1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并加强检查;并应委托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监理。

4.2 建设单位要科学制定渣土处置方案,按规定选择经核准的渣土运输企业。把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将扬尘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明确写入承发包合同。

4.3 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完善的扬尘控制方案,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含扬尘防治费)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拨付。

4.4 同一个工程存在多家施工企业的,建设单位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划分扬尘控制责任范围。

4.5 实行项目代建的工程,建设单位签署代建合同时应明确代建单位承担的扬尘防治责任。

4.6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承担监理责任。 4.7 监理单位应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

4.8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在扬尘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督促其进行整改,严重的责令其停工整改,拒不按要求整改的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4.9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4.10 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控制专项方案,落实各项具体控尘措施。

4.11 施工单位应加大治理扬尘投入,保证扬尘防治费专款专用。 4.12 施工单位应落实项目部和项目经理扬尘控制责任,将扬尘治理纳入对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的考核。

4.13 施工企业应加强企业员工(含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使每个工程参建人员都能认识到扬尘防治的重要意义和施工中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4.14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工地设立环境防治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监督员姓名和联系电话、项目工期、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

4.15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按照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将各项抑尘、降尘措施落实到基层。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建立并施行扬尘控制工作奖惩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设置保洁员负责现场清扫和保洁,在工程现场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

4.16 预警响应。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共分为Ⅱ级和Ⅰ级,由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前预警发布。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停止基坑土石方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增加对物料堆场清扫、洒水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停止所有露天部位的施工作业。

4.17 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办公区、生活区、加工区和材料堆放场地应按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划分,并进行绿化、美化。

推荐第9篇:扬尘防治承诺书

施工现场防尘扬尘承诺书

为认真做好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房万和城项目郑重承诺:

1、施工现场设置环保标志牌,内容清晰、完整。

2、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围挡,工地周围环境保持清洁。

3、施工现场场内土方、砂石料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已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覆盖或绿化。

4、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设备,不带泥土上路。

5、施工现场安装高空喷淋设施,施工现场主干道及出入口硬化,并安排专人辅以洒水等有效措施防尘。

6、施工现场安装扬尘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7、无现场搅拌砂浆及混凝土现象。

如未按照以上承诺施工或因大气污染问题被市住建局督查组或市控尘办下达整改通知单,被群众举报,我项目部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下达的责令停工整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处罚。

开封中房佳和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3日

推荐第10篇:扬尘防治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

我来自明发·春谷熙岸小区开发项目部,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到浙江欣捷建设承建的明发·春谷熙岸小区开发项目检查指导工作,我项目部在检查后对扬尘污染治理的目标及各位领导提出的问题展开了专题会议。我们时刻关注绿色施工与环境保护工作,并积极响应国家蓝天工程部署。

为了有效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实施“蓝天保卫行动”,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扬尘治理措施:

一、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工程扬尘污染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

(1)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 (2)由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三、扬尘治理实施办法

1、现场配扬尘喷雾炮,上下午各两遍,根据天气及施工情况适时增加遍数,确保工地现场无尘土。

2、工地进出口地面采用C15砼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车辆设备,排水沟、沉淀池及麻袋等,防止泥土随车辆,行人带出工地。

3、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做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4、运输砂、石、水泥、土方、垃圾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封闭,严禁撒漏。

5、建筑垃圾装袋密封,严禁随意倾倒。

6、清扫地面必须洒水,运输建筑垃圾加盖,松散材料堆放盖彩条布,以免粉尘弥漫,污染环境。

7、在工地上设置临时密闭性垃圾堆放场地或垃圾箱进行存放。

8、设置两名保洁员负责现场清洁,经常性打扫施工现场内道路及公共区域。

9、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

10、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采取严密遮盖措施。

11、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治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治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2、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经本次会议过后,我们将立即召开动员会议,传达贯彻本次大会精神,分解细化任务,完善责任分工,落实目标要求,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落实,把准备工作做得更细,把劲鼓得更足,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充足的信心投入到扬尘治理中来。 谢谢大家!

第11篇:扬尘防治方案

第一章:编制目的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三章:组织保证措施 第四章:施工扬尘控制措施第五章: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第六章:雾霾天气相应预警机制第七章: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第一章、编制目的

肇庆市鼎湖区沙浦镇中心小学教学大楼工程位于校园内,为了有效防治学校及施工区扬尘污染,改善学校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的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市、省相关标准,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二章、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法》

3、《肇庆市施工场所扬尘防治方案》

4、《肇庆市建筑和市政施工场所扬尘防治实施细则》

5、《肇庆市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治理工作细化实施方案》

第三章:组织保证措施

项目部监理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

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2、项目副经理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特别是在肇庆市发布雾霾天气预警预报,立即根据雾霾和扬尘天气等级启动预警预案。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如果预警进入红色等级,施工立即停止,全面采取晒水降尘。

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5、综治员:负责对路面、加工棚、水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6、施工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第四章:施工扬尘控制措施

(一)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是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散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订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二)设置围挡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施工区域内,设置高度不低于2.2米的彩钢瓦围挡,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同时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三)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施工场地应按照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一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2、工程每个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晒水降尘。

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四)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安排保洁人员2名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面进行晒水。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

(五)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架空层基础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湿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晒水围城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及时进行晒水,

2、施工用的页岩空心砖及配砖切块必须在制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堆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七)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控制

在混凝土、砂浆操作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板子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戴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泥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

(八)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水工加工棚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布置要求,在每个区段内落实责任制,制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理。

(九)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晒水皮管、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十)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十一)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 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一减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十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1、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晒水湿润,运输科采取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部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蔽等防尘措施。

3、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4、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挡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5、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郑、扬撒。

(十三)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有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十四)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降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十五)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鉴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十六)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1、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2、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3、清扫路面、脚手架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

4、合理安排土石方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工序。

5、野外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及时洒水。

6、对于施工场地平整作业造成的粉尘排放,要及时洒水。

7、土石方施工现场,经常洒水,保持无风天目测无扬尘。

8、施工过程中,所需水泥库应设防棚,四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水泥袋及时回收扎捆入库。

第五章: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制度

1、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联合检查小组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考核、项目部各人员随时检查。

2、在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检查小组各人员进行检查后,由专职安全员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班组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联合检查小组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4、项目部每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每一个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每月月底进行考核。

第六章:雾霾天气预警机制响应

1、根据肇庆市天气预报发布的关于雾霾和扬尘等级项目部立即采取对应防治措施。

2、达到蓝色,黄色预警时工地立即启动预警响应预案,采取定时洒水和清扫道路,由项目部指派专人负责督办。

3、达到橙色预警时立即停止部分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采取对工地全面裸露地面的覆盖措施压尘。

4、达到红色预警时立即全面停工,立即采取全面洒水降尘措施,确保PM2.5达标,保证本工地不发生扬尘现象。

第七章:扬尘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扬尘领导小组名单:

1、组长: 林少康

负责扬尘治理工作的总天安排

2、副组长:沈秀诚

负责扬尘治理方案的编制

3、组员:

廖竹权

负责扬尘工作人员安排、检查

4、组员:

梁展翔

负责扬尘治理治理收集整理

5、组员:

张伟才

负责进出车辆的情形、检查

6、组员:

梁汉祥

负责工地内、外道路清扫

第12篇:扬尘防治措施

扬尘防治措施

一、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时将全过程扬尘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编制在内,监理单位应对扬尘方案编制的可行性和执行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扬尘防治工作有效开展。

二、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应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将扬尘防治费用单列,并根据工程进度,将扬尘防治措施费足额向施工单位拨付。

三、施工现在周边必须设置硬质围墙和围挡,严禁围挡不严或随意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两侧的围墙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倾斜或不规整时要及时修整,确保规范。

四、施工现在出入口和现场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地面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后的地面应清扫整洁无浮尘、积土,严禁使用其他软物质材料铺设,硬化区域周边部分裸露部位必须绿化或采用1-3口径碎石铺设。

五、施工现场裸露的黄土、土方、渣土、散料必须采取绿化、固化或覆盖等措施处理。覆盖的防尘网要使用不低于3针加密型材质的网布有效覆盖,接缝处要用绑丝绑扎牢固确保接缝密实,不易被风刮开。

六、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施工垃圾应密闭存放或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用密封容器存放,日产日清,严禁随意丢弃。

七、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因外墙石材安装、边坡支护等施工工艺要求必须在现场切割、搅合的,应搭设封闭防尘棚,防止扬尘,材料搬运时应有降尘措施,余料及时回收。

八、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区域必须进行地面硬化或固化。材料堆放要规整,型材成垛、散料成方,不得随意堆放、杂乱无章。

九、建筑主体施工时必须在拆模后进行楼层建筑垃圾彻底清理并用水冲洗干净,确保不扬尘。主体临边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防护,做到安全牢固、无破损。每月底要进行一次密目网清洗,保持整洁。

十、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渣土运输车辆。车辆驶出大门时必须进行轮胎冲洗,严禁带泥上路。

十一、拆除施工现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遇到4级以上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土方作业围挡隔离、喷雾、洒水等降尘措施,及时清运拆除的建筑垃圾。严禁敞开式拆除和长时间堆放建筑垃圾。

十二、遇到4级以上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土方作业,采取喷雾、洒水等扬尘措施。及时检查土方、易扬尘材料的覆盖以及施工现场的围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恢复,确保抑尘措施到位。 十

三、建筑施工现场应根据规模设置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大门口围墙处责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必须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冲洗设备。每天洒水不少于4次,重污染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频次。始终保持地面潮湿不扬尘。 十

四、建筑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严禁现场搅拌。

十五、项目内待开工地块必须封闭围墙,裸露黄土必须采取绿化、固化或遮盖等措施,要明确专人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内不积存垃圾,覆盖到位。

第13篇:扬尘防治责任制

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责任制

1、扬尘治理管理机构的建立

为切实做好扬尘治理工作,以科学管理、技术措施为指导核心,建立由项目经理牵头作为第一责任人、项目执行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作为第二责任人推进项目管理班子落实、专职扬尘管理员督促项目作业班子实施的扬尘、噪声污染治理组织机构,机构成员:

长:

副组长:

员:

2、建立扬尘防治责任制

2.1项目经理

2.1.1负责组织本施工队关于扬尘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组织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2.1.2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各部门下达扬尘污染防治任务,对完成各项防尘污染防治任务负责。

2.1.3负责组织本施工队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工作的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肯定成绩,激励先进,发现问题,落实措施,不断巩固、提高本单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水平。

2.1.4组织技术攻关,采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水平,提高扬尘污染控制的效率。2.2扬尘污染专项管理员

2.2.1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具体管理工作。直接对项目经理负责,监督

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行。 2.2.2结合本工地具体情况,提出扬尘污染防治的建议意见,并组织落实。 2.3班组长

2.3.1各班组长要向班组人员经常宣传扬尘污染防治知识,提高组员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质水平。

2.3.2各班组长负责督促根据本工程中的特点,做好各工序落手清工作。

第14篇:关于本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工作汇报

关于2012年我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计划的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根据市政府【2009】第18号令《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市政府【2004】第23号令《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我委在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及扬尘控制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提前介入,条块联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预防机制

一是对新开工及前期施工的工地实行文明施工管理提前介入,着重对新开工地的围墙、大门、车辆清洗设备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范、标准、文件的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二是密切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文明施工网格化联动力度。对市整治办、区网格办派遣的扬尘污染施工事件及时跟踪、处置,并在规定的处置时限内及时将处置情况反馈至区网格化管理中心结案,提高文明施工事件处置效率。

三是实行文明施工预测评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充分发挥杨浦建设工程安全协管服务社协管员的作用,每月中旬进行一次建筑工地文明指数测评,条块结合,分块包干、加强监督检查,对全区建筑工地进行文明施工及扬尘控制检查评分,并实行末位排名通报曝光制度,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文明施工措施,形成施工现场管理的联动机制,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严格执法、齐抓共管,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施工管理集中整治 一是集中整治,扎实整改。开展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整治,对本区建设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达到整治标准。召开全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推进会议,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自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到位,提升我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二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对涉及到多部门管辖范围的文明施工工作,积极与区环保局、城管大队、市容绿化局、交警、街道等部门联合组织进行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齐抓共管,共同加强多部门管辖地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三是惩防并举,规范文明施工行为。对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整改不力、文明施工情况较差的工程项目汇总后定期进行通报曝光、项目经理记分、罚款、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多种处理手段,督促施工企业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三、推广新工艺、新措施,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在完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同时,逐步推广文明施工新工艺、新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定期召开文明施工新工艺推进观摩会,推广文明施工先进经验和新工艺,今年以来,我区在建的东方蓝海等7个项目先后采用了新型的不透尘网作为脚手架围挡封闭,使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得到了有效地控制。

第15篇:安全生产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材料

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

工作推进会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研判当前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严峻形势,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高发势头,推动全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向深层次发展。下面,我重点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肯定成绩,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全市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年”和“百日除患铸安”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突出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管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创新管理措施,加快构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全市建筑施工、燃气安全平稳好转,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顺利,主城区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砂浆搅拌作业全面取缔,已安装使用塔吊喷淋、外架喷淋、道路喷淋系统、扬尘污染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环保局大平台连接,实行全天候监控;全市49家合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 41家综合整治达标,其余8家正在积极整改;123家非法混凝土搅拌站(含

1 沥青和水稳站)已拆除86家,占应取缔企业的70%;开展三次综合执法大检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5份,停工整改通知书36份,通报表扬项目13个,通报批评项目18个,记不良行为记录17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5项工程申报省优“**”奖并通过现场复查,省级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工作有序推进,钢筋和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我们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业监管不严格等问题仍较突出。可以说,施工形象代表着企业形象,体现着企业的综合实力,安全文明施工不仅与项目本身融为一体,而且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是维系整个工程质量的基础。文明施工现场的好坏,直接影响城市环境。为此,我们一定要以这次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市营造“人人关注质量安全、人人自觉保平安”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做好我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认清形势,警钟长鸣,高度重视建筑质量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虽然总体形势良好,但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建设单位没有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没有及时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二是工程监理单位对安全职责不

2 明确,没有严格按照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三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方式粗放,没有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安全投入不足。

(二)安全监管力度不够。一是我市建筑工程量大,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在城乡结合部等部分地区安全监管存在盲点;二是各部门在安全管理上缺乏整体联动,没有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三是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处罚不力,缺乏强硬的手段措施,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三)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不完善。一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到每个企业、项目、班组和一线施工人员;二是有些建设项目没有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脱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存在低价中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无资质单位挂靠、以包代管的现象;三是建筑行业生产力水平偏低,技术装备力量落后,没有真正把科技进步充分体现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

(四)施工现场文明程度不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仍较混乱,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建筑材料堆放无序、施工现场杂乱无章、污水随意流淌等现象未能根本改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一方面危及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五)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技术水平差。当前,我市工程项目不论具有多么高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中标,基本是由在劳务市场上招聘来的民工施工。这些民工没有经过

3 系统的安全培训,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意识、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还有些工程项目对分包单位实行“以包代管”,使建筑施工中安全生产有关的法规、标准只停留在项目管理班子这一层,落实不到施工队伍手上,操作人员不了解或者不熟悉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又因缺乏管理,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制止,事故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和整改,造成事故发生。

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坚持从严监管、从严执法、从严问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瞄准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取得新成效

(一)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确保落实。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建筑垃圾漏撒的整治问题,安全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对那些不按要求落实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环保不达标的项目,一律实施停工,罚款一律取上限,情节严重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所有工程评优资格。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责任。企业是工程建设的主体,也是安全责任的主体。当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建设主管部门承担了许多本应由企

4 业所做的工作。拿施工现场来说,主管部门检查施工现场的频次甚至比企业自身检查的还要高,检查的内容比现场管理人员还要细,下发的整改通知比监理单位还要多,这种现象必须改变。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是今年安全生产检查的一个重点,目前主城区53个项目检查已完成,并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下一阶段必须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按期复查,确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强化监管部门的责任。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本地区的施工安全担负监管责任。必须经常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把握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施工安全工作的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问题。要从组织领导、工作制度、监管机构、监督执法、隐患整治等方面,把监管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进一步强化层级监管,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监管责任的落实。

(四)强力推进“百日除患铸安”整治行动。为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百日除患铸安”行动的整治力度,夯实前阶段的整治成果,特别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规范、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深基坑、高支模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如由**建设集团施工的**项目、**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项目,下阶段要安排专人进行督促整改,按期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5

(五)加强建筑施工起重设备管理。加强“全省建筑起重设备管理平台”的应用,严格落实大型起重设备备案、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制度。全市新开工项目,所有进场设备必须从网上办理相关手续,真正做到过程审批、审核及安全技术档案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大对检查维护保养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管理力度,各项目要定期在管理平台上传维保记录,落实监理职责,安拆作业前,监理要验明作业人员是否人证合一,并留存图片资料。

(六)严厉打击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违法行为。各地要加强对各类园区、边远城区、城乡结合部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强化市场和现场的两场联动,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主体,从招标投标、工程合同、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各环节,从企业资质、安全许可和个人注册执业资格审批、日常监督等各项工作入手,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下半年,我委将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重点从施工过程实体安全监督转变为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充分利用省建筑施工现场广域网考勤系统,加大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项目一律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清出我市建筑市场。

(七)加大扬尘治理力度。8月20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再一次召开环保督察整改推进会议,**市长等领

6 导提出了严厉要求,对整改不力的坚决进行问责。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责任重落实。深入发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小组职能,督导工作开展,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对环保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督查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检查情况。严格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整治要求,逐条对照,逐条落实,确保8月底全面完成53个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37家非法搅拌站拆除工作,确保通过验收的有资质搅拌站扬尘防治不反弹。

二是完善机制重管理。1.逐步完善中心城区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远程监控平台,实现扬尘治理监控全覆盖,真正把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形成常态。2.细化检查方案。按照流程全覆盖的标准细化检查方案,着力实现从进场到出场、从围挡喷淋到覆盖冲洗的工作流程全覆盖。3.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建设单位扬尘治理专项费用支付到位。4.强化整改落实。各监督管理部门要坚持包点监管和整改问题“回头看”的工作机制,督促落实各项目标措施。

三是严格执法重问责。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真达标”的原则,对照《**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的整治要求,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于扬尘治理不到位、不达标、拖拉推诿的项目和单位,一律取消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资格,已经取得的,予以撤销,并下达停工整

7 改通知书;对于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影响严重的一律给予信用惩戒;对于典型的违法违规施工单位和混凝土搅拌企业,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行上限处罚并在媒体曝光,发现一起,处罚一起,绝不手软。

(八)切实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质量监管,确保工程质量。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工程、保障性住房工程的监督管理,推进工程创优,打造品牌工程,积极鼓励建筑企业多创优质工程,做好市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评审工作。

二是抓好常见质量问题治理。要落实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努力提升我市建设工程整体质量,切实开展以防水、混凝土外观质量缺陷为重点的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做好工程质量标准化示范活动,实施样板引路制度,制定应用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

三是抓好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切实把好钢材、混凝土等建筑主材质量关,加强对混凝土企业生产原材料检查,打击混凝土企业代制作、代养护式件现象;强化对电缆、钢筋等材料的检查,实行不合格材料清出制度。严把隐蔽工程验收关,未完成隐蔽工程验收 ,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四是做好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按栋逐套验收,指定验收数量、部位,张贴公告。严把住宅工程竣工备案关,凡分户验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对没办理备案手续即投

8 入使用的工程给予全市通报批评。

同志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扬尘防治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责任主体的共同努力下,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治本,着眼长效,扎扎实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建设扬尘治理工作任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天蓝、地绿、水清、城美的工作生活环境,为喜迎党的十九大作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9

第16篇: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襄城县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作为 襄城县哈佛家园小区10#楼 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住建局安监站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重污染天气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住建局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诒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一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二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100%)。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不落实,愿接受处理。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自己保存,对照落实;另两份分别交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站对此承诺予以监督。

承诺人(本人签字加按指纹):

单位:许昌泰兴建筑有限公司

年月

第17篇:扬尘防治专项方案

一、扬尘污染源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建设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材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三、管理目标

1、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达标;

2、无市民重大投诉;

3、无因施工扬尘控制不善造成的上级处罚和通报批评;

4、上级部门检查验收达标;

5、其中,扬尘控制达标的具体指标有:工地围墙封闭;堆土用密目网覆盖;木工棚全封闭;建筑垃圾入库、每天清运;材料进出采用自动覆盖车辆,车辆进出用水冲洗;使用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生活垃圾袋装化;脚手架密目网全封闭;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洒水清扫。

四、岗位职责

各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分配: 领导小组组长:

①、负责本工地防尘各级责任制编写和贯彻落实; ②、负责对防尘硬件设施和措施的投入; ③、制定本工地在施工期的各种防尘措施。 扬尘治理负责人:

①、协助组长负责落实本工地各种防尘措施; ②、负责本工地防尘措施的各种台帐;

③、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汇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各组员职责:

①、负责自己分工条线的各种防治扬尘各种措施是否落实;

②、及时反馈给组长和副组长对本工地在施工中发现有扬尘的各种隐患,并能提出相应预防措施;

③、本工地已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各级责任制”,并已实施; ④、本工地对防尘要求知晓率达95%以上;

⑤、本工地执行和服从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施工技术规范中关于扬尘防治的技术要求;

⑥、本工地有扬尘污染防治作业台帐;

⑦、本工地每周工程例会中每次应涉及到扬尘污染的防治、教育,做到每周提醒,天天督促,确保本工地无扬尘。

五、降尘技术措施

1.1一般规定

1.1.1工程项目部应结合季节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实际情况等,贯彻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并进行董太太哦正。

1.1.2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时应充分考虑扬尘防治需要,施工区域办公区布局合理清洗、功能分区明确,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1.1.3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扬尘防治设备、机具、材料等,采取喷淋、覆盖、绿化、封闭等综合降尘措施。

1.1.4由于工序交接或车辆碾压原因造成防尘网临时掀开或破损等情况,应及时进行恢复。

1.1.5城市建成区施工应采用预搅拌混凝土和预搅拌砂浆。确需现场搅拌的,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1.6木材、石材等易产生扬尘的加工作业,应在封闭的加工棚内加工或采取湿法作业等防尘措施。

1.1.7钢结构加工作业应在加工棚内切割、焊接,并设置防尘回收装置。1.1.8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燃煤锅炉,应使用燃气、电、太阳能灯清洁能源。

1.2房屋建筑工程

1.2.1房屋建筑工程应安装环绕喷淋和高空喷淋降尘系统,并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设施,定期洒水降尘。

1.2.2土石方及桩基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土方作业面暂不可覆盖,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时,作业面场地应采用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空置或已完成的场地应覆盖。

2、土方作业时临时道路应采取降尘措施,确保临时道路不扬尘。

3、基坑开挖应及时支护,避免裸土长时间暴露产生扬尘;采取自然放坡开挖时,边坡应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可靠固定。

4、采用凿裂法、钻爆法等对岩石层开挖时,应采用湿法作业。

5、现场进行截桩和破碎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时,应采取洒水湿润等防尘措施。

1.2.3主体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脚手架外侧应满张密目式安全网或有防尘作用的金属网,密目式安全网应满足《安全网》GB5725的要求,且网目数不小于2000目/100cm2.

2、定期对外架密目式安全网进行清洗,清洗周期不大于2个月。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底部应采取硬质材料封闭,并及时清理封板上的垃圾或其他遗撒物。清理时应提前洒水湿润,严禁采用掀起、拍打或吹风等方式清理,防止出现扬尘。

4、脚手架上应设置洒水喷雾装置,沿外架周长方向水平间距不宜大于5m,垂直间距不宜大于30m。

1.2.4装饰装修及其他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应符合以下要求:

1、装饰工程所用墙砖、地砖、石材、砌块等装饰块材宜采取场外定制或工厂化加工。现场确需要切割、钻孔作业时,应采用湿式作业法。

2、木制作业应在固定区域集中加工,宜采取场外定制或工厂加工。

3、涂料施凃宜采用涂刷或滚涂方法。采用喷涂工艺时,应有效遮挡。

4、施工现场钢结构防火涂料喷涂施工时,应采用遮挡措施。

5、岩棉、玻璃棉板块材现场切割及配置其他扬尘材料时,应在封闭的空间内进行,防止碎屑、纤维飘散和扬尘。

6、基点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应与结构施工、装修施工同步进行。如需在墙体开槽切割、空洞钻取时,应采取湿式作业法进行施工。

1.3拆除工程

1.3.1拆除作业前,应按照“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持续喷淋全覆盖”的原则编制扬尘防治方案。实施时,应采取湿法作业、分段拆除,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1.3.2机械、爆破拆除工程应采取同步持续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措施。1.3.3爆破拆除工程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爆破时,宜控制爆破强度并采用多孔微量爆破法作业。

1.3.4在人口密集区及临街区域进行拆除作业时,应设置防护排架并外挂密目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应符合以下要求:

(1)脚手架外侧应满张密目式安全网或有防尘作用的金属网,密目网安全网应满足《安全网》GB5725的要求,且网目数不小于2000目/100cm2.(2)定期对外架密目式安全网进行清洗,清洗周期不大于2个月。 1.3.5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拆除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1.3.6被拆除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定期洒水保持湿润。

1.3.7负责拆除的施工单位,应将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存放、分类运输。

1.3.8当启动Ⅱ级(橙色)以上预警或风速达到4级以上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1.4待建场地

1.4.1待建场地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扬尘防止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及举报电话等信息。

1.4.2待建场地应按照以下标准要求沿周边连续设置封闭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同时底部应设置防溢座,挡墙顶部应设置压顶。

(1)施工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不得有间断、敞开,底边封闭严密,不得有泥浆外漏。

1.5车辆冲洗

1.5.1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自动冲洗装置。特殊情况下,可采用移动式冲洗设备。车辆冲洗应有专人负责,确保车辆外部、地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施工场所车辆出口30m以内路面上不应有明显的泥印,以及砂石、灰土等易扬尘材料,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1.5.2车辆冲洗装置冲洗水压不应小于0.3MPa,冲洗时间不宜少于3min。1.5.3车辆冲洗应填写台账,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1.5.4车辆冲洗宜采用循环用水,设置沉淀池,沉淀池应做防渗处理,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沉淀池、排水沟中积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1.5.4冲洗装置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对孙华的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1.6物料存放

1.6.1施工现场严禁露天存放砂、石、石灰、粉煤灰等易扬尘材料。1.6.2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盖。砂、石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运易扬尘材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洒和抛掷;其他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 1.6.3土方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防尘网、绿化等防尘措施,并定时洒水,保持土壤湿润。

1.6.4钢材、木材、周转材料等物料应分类分区存放,场地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

六、扬尘防治设施

现场已配备PM空气监测仪,除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外现场施工造成空气中PM2.5、PM10等含量超标时,现场配备扬尘专职人员进行道路喷淋、塔吊喷淋、洗车机运行,以保证空气PM2.

5、PM10空气含量指标正常,达到扬尘防治的效果。

七、现场平面布置图

八、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置方案

1、施工现场的主要垃圾:

在施工现场中,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2、建筑垃圾减量的管理措施

(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3、建筑垃圾清运:

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存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

2、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必须经当地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核准,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1)运输车辆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 (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施工现场的收尾工作:

(1)、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2)、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3)、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4)、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

( 5)、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目录

一、扬尘污染源.............................................1

二、编制依据...............................................1

三、管理目标...............................................1

四、岗位职责...............................................1

五、降尘技术措施...........................................2

六、扬尘防治设施...........................................7

七、现场平面布置图.........................................8

八、建筑垃圾清运及处置方案.................................9

第18篇:示范区扬尘防治实施方案

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南阳市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推动示范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整治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依照市住建委工作部署,结合示范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显著改善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完善和巩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为目标,通过专项督查,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建设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确保示范区扬尘治理达到市委、市政府目标考核要求。

二、督查范围及内容

(一)督查范围

督查范围为全区建设工地,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二)督查内容

1、房建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建设工地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扬尘治理标识牌、“六全”标准公示牌、扬尘治理领导小组公示牌,明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监督电话等。

(2)施工工地应连续设置硬质封闭围挡,不得留有缺口,底边要封闭,不得有泥浆外漏。围挡高度重要地区和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不低于1.8米;脚手架应按规范进行搭设,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的灰尘外逸;现场防护应封闭严密、牢固整洁,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操作层1.5米。严禁高度抛洒。拆除安全网时,应挡先行淋湿,再行拆除,防止刮风扬尘和工作扬尘。

(3)建设工地生活区、办公室及主要道路均要进行硬化、且保持清洁,无明显浮土,并定期洒水,减少扬尘;

(4)因施工需要,部分未进行混凝土硬化的道路要铺设砾石或砖渣,缓解渣土车行驶造成的扬尘污染。在易出现扬尘和泥土的路段可铺设再生棉毡,加大吸附能力,减少污染;

(5)建设工地应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硬化路面长度、宽度、厚度应符合规范规定,满足大型运输车辆通行要求;

(6)冲洗台应设置在工地大门内侧,其周边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并按规定处置泥浆和废水排放,沉淀池需定期清理,沉淀后废水排入市政排水官网;

(7)建设工地应在冲洗平台出接通水管,并配备压力不小于8兆帕(8MPA)的高压水枪或自动冲洗设备。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8)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运输时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如袋装)或管道运输。生活垃圾应设置足够的垃圾箱或容器,并日产日清;

(9)建设工地土方作业时,应实行全湿法作业,确保不造成扬尘污染;

(10)建设工地要存留的土方必须集中堆放,且采取密目网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11)建设工地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2)建设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严禁使用冒黑烟的柴油打桩机;

(13)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且严密遮盖。装卸、搬倒物料时,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洒。

(14)建设工地现场应根据工程规模,配备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环境卫生和洒水降尘工作;

(15)机械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16)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时清运并采取湿法作业。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

(17)待建空地应全部绿化、硬化或覆盖密目网,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止扬尘措施; (18)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拆除、内部倒土、土地平整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要对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2、市政道路工程扬尘防治重点

(1)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时应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进行覆盖。

(3)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当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渣土运输时,车辆必须用苫布覆盖严密,不得超装,严禁沿街抛洒,并按市容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清运至指定的场所清理。

(10)市政道路路面基层水泥混合料由拌和战集中拌和。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建设工地扬尘防治专项督查达到预期目标,住建委示范区办事处成立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牛勇主任担任,成员为王杰明副主任、崔晓东副主任。督查小组成员为刘月江、李化冰、孙强、花开锋、方成安、关振明、李燕、邵凡、王雪松(责任区域划分见附表)。

办事处根据本实施方案,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包点”,采取网格化管理,督促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本区域内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四、督查方式

督查组按照“日巡查、周小结、月通报”的原则,每天不定期对示范区建设工地进行督查,每月月底形成专项督查通报。

五、工作要求

1、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本区域内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要提高认识,切实把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严格履责,扎实工作,真抓实干,以不懈的努力和精细化的督查管理,从根本改善和显著提升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为建设我市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做出努力。

2、强化主体责任。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订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要合理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范建设工地围栏、围挡、出入口、施工道路防尘和覆盖措施;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当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细则,并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止专项方案,检查扬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理单位对发现的施工扬尘行为,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渣土运输包括施工等专业单位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所承包项目的扬尘污染防治负责。

3、加强督查监管。

住建委示范区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的监督检查。对防治不力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处罚。

领导小组对示范区建设工地不定期进行督查,对控制扬尘不力,态度不积极、行动迟缓、治理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且不督促整改的工作小组成员采取一次警告、两次诫勉谈话、三次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措施。

工作小组成员要加大本责任区域内建设工地的监管管理力度,对控制扬尘不力,态度不积极、行动迟缓、治理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且督促整改仍不达标的建设工地责任主体单位,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南阳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19篇: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3块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一、工程概况: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3块为民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位于机场路东侧,金城路南侧。本工程四幢33层,七幢9层,近2万平米地下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13.2万平米。本工程±0.000相当于5.800,主楼为钻孔灌注桩基础。

整个施工场地已做现场围挡。

生活区位于卫星路与前卫路交叉口,采用围墙封堵,由公司统一管理。

二、编制依据:

1)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块工程施工合同; 2) 本工程的设计图纸;

3) 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其它文件; 4) 《无锡市建设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方案》 5)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环境污染和对员工健康的危害,规范建筑施工中产生扬尘的操作行为,相关法律及其他要求,制定本方案。

三、扬尘的来源 1.施工作业现场粉尘; 2.施工机械铲运土方;

3.现场土方堆放、砂石料堆放、建筑垃圾倾倒、拆除建筑物、裸露江苏江中集团

1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3块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的地面、现场工作面的清扫; 4.易飞扬材料的堆放和运输;

5.混凝土、砂浆搅拌,水泥、石灰的使用;6.块体材料的切割;

7.岩棉、玻璃棉等保温材料的使用;8.金属焊接等。

四、扬尘污染防治施工管理:

(一) 组织机构

1、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制,奖罚兑现。

2、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扬尘污染奖罚办法。

3、凡扬尘污染防护措施不齐备,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分包单位盲目施工,安全员或施工员有权令其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才允许重新开工。

(二) 扬尘污染防治目标

符合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散体流体废弃物渣土物料运输管理通告»及« 无锡新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

(三) 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现场围挡和大门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彩钢板围挡或24cm砖墙江苏江中集团

2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3块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抹灰刷白,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并在外则设置安全生产方面宣传口号。

(2)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金属板制大门,门头尺寸一般不小于5×4.5m,且设置企业标志,门头底的颜色为深蓝色,字体颜色为白色。

2、现场道路和出入口

(1)必须设置现场内环形畅通的砼主干道路和沿单位建筑物四周非泥面的畅通道路,雨天不积水。同时设置固定洒水点定时洒水、确保无扬尘。

(2)、施工现场出入口及现场道路必须采用砼硬化且与城市道路相连接,砼标号不低于C20,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生活区、加工区可采用砖铺等其他方式硬化。场地要平整、坚实、整洁,尘土不飞扬,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可种植或盆栽花草,搞好现场绿化。

3、物料堆放

(1)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所标位置堆放各种工具、构件、材料,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主要责任人等标示牌。

(2)各种材料、构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做到“五成”(成方、成垛、成堆、成捆、成排),散装材料要入池,并设置明显标牌。

3)水泥、钢筋等建筑初料应按生产厂家、品种、强度和生产日期分类存放、稳定牢固、整齐有序,并设置材料状态标识牌。水泥江苏江中集团

3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3块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存放应设专用库房,要有防尘、防潮、防雨措施。中心城区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4、土方工程

(1)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做好大门、围挡、出入口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2)土方运送必须采取全覆盖的密封措施,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运输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3)施工现场堆土要使用蓬布及密目网双层覆盖。

(4)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要进行碾压,及时洒水,或种植草皮确保无扬尘。

(5)施工现场四周设置畅通的排水沟,设置沉淀池,确保雨期污水不污染城市道路、堵塞管道。

5、运输车辆管理

(1)施工现场液体或散装材料、垃圾的运输,必须进行密封、包扎或覆盖,严禁洒漏污染城市道路。

(2)易飞扬材料运输时,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装载土方的最高点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缘50厘米,装载其他散装材料两侧低于车辆槽帮上缘10—20厘米,用布进行覆盖,防止飞扬、遗撒。

(3)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洗车池(冲洗槽)和沉淀池,配置高压水枪,对驶出车辆进行冲洗。洗车池应设在工地大门内适当位置,深度不低于30cm。沉淀池不小于80×80×100cm,并与市政管网相通,未经沉淀的污水严禁排入市政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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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3块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6、垃圾运送和堆放

(1)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严禁高空抛撒垃圾;临时堆放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委托有资格的运输单位,不得乱卸乱倒。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

(2)在进行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作业时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做到泥浆不外流,废浆应当采用密闭式罐车外运。

7、施工过程中控制措施

(1)地基处理、砌筑、抹灰等需要使用石灰粉等粉质材料时,其堆放场地封闭管理,大风时应停止搅拌作业,必须进行时应采取围挡措施。

(1)建筑物立面必须采用2000目/100cm2的密目式安全立网(简称密目网)进行全封闭围档施工。施工现场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2)按规定使用商品砼,尽可能使用预拌砼,现场搅拌砼应当对设备遮挡、材料洒水等措施。

(3)搅拌站应做好防尘封闭,地面进行硬化,水泥应封闭和覆盖,防止污染。

(4)施工现场木工加工车间必须采用全封闭房屋结构,室内应有吸尘、降尘装置。

(5)根据天气预报,在风速四级以上的天气情况下,停止易产生扬尘的污染的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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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6)施工中积极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四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项目,使作业场所内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7)施工现场建立保洁制度,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洒水清扫。

(8)脚手架清理、拆除扬尘污染的控制

脚手架外侧应按行业规范要求全部采用2000目/10CM2的密目网进行围挡封闭,并由专人检查、维护,严禁设置好的密目网擅自拆除。在使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向外、向下散落。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洒水和吸尘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打底笆板。定期对沾土灰尘的密目网进行清洗,周期为2—3月/次,及时更换破损严重的密目网。拆除前,应先进行清理出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

(9)砌块、石材切割工作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 装饰工程所用的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砌块、面砖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的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10)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科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江苏江中集团

6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3块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口、内天井、阳台边、窗口处凌空抛撒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11)生活垃圾应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或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12)楼层垃圾

楼层垃圾及时清理集中起来,用小车从人货电梯运出或用料斗集中用塔吊吊出,清理时如有灰尘,要及时洒水湿润,禁止从楼层上将垃圾直接倒下来。

五、环境保护措施

1、成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建立相应有效的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和环保信息网络,并监控。

2、土方开挖期间,所有开挖机械和运输机械操作时间控制在早6∶00至晚22∶00之间(如必须夜间施工,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运行),土方运输车辆出场前,车斗必须覆盖,同时将土方拍实,并派专人清理车辆槽帮和车轮上的散土,避免行驶过程中道路遗洒。运土沿途还需派专人对道路遗洒土方及时清理干净。

3、冲洗土方车辆、混凝土泵和罐车之污水,通过排水沟排到沉淀池,经二次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并经常清淘池内沉淀物。

4、现场临时食堂及职工食堂均采用液化石油气装置,场内严禁熬沥青和烧杂物,以防止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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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长江国际花园二期A3块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5、职工生活区内食堂设简易隔油池,污水经过滤、沉淀、隔油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线,职工厕所设专人打扫,并注意排污。

6、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避免人为的大声喧哗。现场所有强噪声机具均应避免夜间施工,如必须夜间浇筑混凝土时,应采用低频振捣棒,最大限度降低噪声,结构施工阶段昼间控制在70分贝以下,晚间控制在55分贝以下,并经常进行噪声监测。木工电锯、电刨搭设封闭式木工房,尽量远离居民区,机具运行将门窗以盖布封闭,最大限度减少扰民。

7、施工作业面建筑垃圾及时清理,现场临时垃圾站内施工垃圾及时分拣并及时清运,不得长时间堆积。现场内施工道路及现场周围道路视天气情况,派专人定时或不定时洒水降尘,洒水采用专门洒水车或手推车改装而成。

8、作好周围社区居民的工作,通过一定形式融洽与社区居民的关系,取得居民的谅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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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扬尘污染防治承诺书

我作为 项目负责人,对施工区域内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和“二个禁止”: 1.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围挡安装喷淋设施,能正常使用。

2、施工现场道路100%进行硬化,路面清扫保持路面干净、湿润。

3、工地出入口100%安装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

4、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湿法作业。

施工单位定人、定岗、定设备,现场湿法作业除尘雾炮不少于三台,扬尘治理“三员”必须在场,扬尘治理 “三员”二十四小时巡逻,不满足扬尘治理条件的一律不得进行施工。

5、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裸土等100%覆盖严密,禁止散装砂、水泥、石灰、搅拌机进场,一经发现停工整改,复查合格后复工。

6、渣土车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车辆。

7、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及PM10设备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标准和措施。

8、“两个禁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置砂浆。

以上承诺的事项,落实不到位,无条件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担。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大气治理办、安监站因扬尘治理措施不达标而下发的停工、罚款由施工单位承担。同时建设单位将以政府罚款额度的2倍进行处罚。停工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后,建设单位按合同严格执行处罚。对建设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单位全部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扬尘防治工作汇报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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