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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监督(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8:37:09 来源:工作计划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监督工作计划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2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2年2月21日绥化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主任会议通过)

绥化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的监督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建设“五个一流”、实现“中心崛起、富民强市”的发展战略和奋斗目标,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市三次党代会和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精神做好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开发区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预算、计划执行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安排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1

情况的审计报告,这两项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进行。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预算委配合。

听取和审议绥化市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绥化市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这两项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进行。由财经委、预算委分别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内司委、农林委、城环委、教科文卫委、民宗侨外委配合。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收入超收部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这两项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进行。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预算委配合。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

检查工作拟安排在6至7月份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司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二)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检查的跟踪监督

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关于《绥化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调查的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由农林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的跟踪监督

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关于《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调查的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由教科文卫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

法》、《黑龙江省实施办法》和《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实施黑龙江省实施办法细则》的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由备案审查室负责组织和落实,各专门委员会配合。

五、询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

法》、《黑龙江省实施办法》和《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实施黑龙江省实施

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细则》的规定,选择2-3个单位进行试点,开展部门决算询问工作。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进行。由预算委负责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调研和视察

(一)开展全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发展繁荣情况的调研

拟安排在4月份进行。由教科文卫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二)开展全市招商引资大上项目和工业园区建设情况的视察

拟安排在5月上旬进行,由办公室、人事选举办负责组织和落实,研究室和财经委配合。

(三)开展《黑龙江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 拟安排在5月份进行。由民宗侨外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四)开展市本级非税收入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调研

拟安排在6至7月份进行。由预算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五)开展全市高中学校绩效工资改革(试点)情况的调研 拟安排在7至8月份进行。由教科文卫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六)开展保障房建设管理情况的调研

拟安排在8月份进行。由城环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七)开展少数民族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

拟安排在8月份进行。由民宗侨外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八)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情况的调研

拟安排在8至9月份进行。由内司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九)开展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调研

拟安排在9月份进行。由农林委负责组织和落实。

以上九项调研或视察后所形成的报告,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七、年度测评

组织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组成部门、行政执法单位、中省直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年度测评。拟安排在12月份进行。由人事选举办公室负责组织和落实,各委办室配合。

推荐第2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溪卫监字[2012]号

竹溪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关于印发专项业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队室:

根据《竹溪县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要点》(溪卫监字[2012]号),制定《竹溪县2012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管理工作计划》、《竹溪县2012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计划》、《竹溪县2011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竹溪县2012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2、《竹溪县2012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3、《竹溪县2012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印发 卫生监督 工作计划 通知

抄 报:市卫生监督局,县卫生局 竹溪县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办公室 2012年2月23日印发

共印6份 附件1

竹溪县2012年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管理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和医疗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法律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监测工作任务,确保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

(1)、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

(2)、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日常监管,建立采供血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

(3)、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率100%。

(二)、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坚决取缔无证行医、江湖游医,严厉查处药店坐堂行医等违法行为,查处率100%。

(三)、开展《母婴保健法》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各类医疗机构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积极探索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形成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卫生院下设诊所(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房屋、设施、人员依法达标率100%,村卫生室房屋、设施、人员依法达标率80%以上。

三、基本要求

(一)、全面落实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1、积极督促各乡镇卫生院按照溪卫字【2009】6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其下设卫生室、诊所等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快对这部分医疗机构房屋、设施改造进度,2011年底努力使各乡镇卫生院下设卫生室、诊所房屋、设备等硬件设施合格率达100%。

2、严格督办未达标的个体诊所、门诊部等营利性医疗机构从房屋、人员、设备、诊疗规程方面进行整改,确保到2011年底达标合格率达100%。

3、加快目前尚未达标的村卫生室、医务室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房屋、设施改造改善进程,力求促使全县村办卫生室到2011年底总体整治合格率达80%以上。

(二)、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依法查处医疗服务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法行为,从严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1)、每季度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一次检查,每半年对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中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2)、每半年对全县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每年对全县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每次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书面总结、整理上报。

(3)、对医疗机构在执业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并对调查属实的案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罚意见。

(4)、坚决打击未经许可擅自执业、超许可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无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不法行为。

(三)、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和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协助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四、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医疗机构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守土有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机制,扎实推进,保证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3、动员群众参与。要鼓励广大群众踊跃参与到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中来,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制度,鼓励人民群众投诉、举报非法行医活动和不规范医疗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市场的监管。

4、实行责任追究。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的进行查处,坚持一查到底,凡涉嫌非法行医违法犯罪的,必须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决不以罚代法;涉及监督人员假公济私、打击报复、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查处,决不能姑息迁就;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 竹溪县2012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大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H1N1甲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疾病防控的监督管理,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按照依法防治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各项措施,辖区内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组织对传染病防治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职责与义务,不断增强守法意识。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设置宣传栏达90%以上,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以乡镇为单位开展1次以上大型宣传活动。

(三)、各队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的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的技术服务与指导情况进行监督,依法加强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与督办落实。

三、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2011年全县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的重点是立案查处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违反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规定、未开展预检分诊、不按规定接诊和救治传染病人、违反院内感染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各疫苗接种单位不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开展疫苗接种活动、违反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的行为、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不按规定进行晨检、消毒和隔离治疗传染病人、公共场所单位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等违法案件。

(一)、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疫情报告管理

(1)、医院应建立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确定专门的部门及人员承担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建立传染病防治相关的管理制度; (2)、门诊科室有门诊日志和传染病疫情登记本,门诊日志和登记本的项目填写要完整;

(3)、传染病疫情报告要及时、完整、准确。

2、传染病患者的接诊与医疗救治管理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按规定设立感染性疾病科,一级医疗机构设置传染病专门门诊,力求设置规范,运转要正常。 (2)、落实预检分诊制度,规范设置分诊点,冬春季重点检查发热呼吸道疾病的预检分诊情况,夏秋季重点检查腹泻病人的预检分诊情况。

3、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

(1)、要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及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合理。

(2)、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各种制度并经常自查落实情况。

(3)、对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等使用后的规范处理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

(4)、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医院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

(5)、切实加强医疗废物监管,加大对医疗废物的监管力度。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要及时上交,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依法规范处置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运行体系,切实做好本乡镇医疗废物的统一回收,回收后交由医疗废物处置机构集中处置,各队要切实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依法严肃查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行为。

(6)、大力开展医疗机构消毒监测工作。

在全面完成年度监测任务的前提下,确保二级医院年实验室抽样监测四次,医院自我监测每月至少一次;一级医疗机构年实验室抽样监测不少于2次,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也要实施内部监测2—3次/年;对公路沿线的个体诊所实验室抽样监测的面要达到1/4—1/3;全县医疗机构消毒监测总合格率达到80%以上,消毒监测结果及时在县卫生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和通报,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进行指导整改,实施再次监测,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4、结核病防治专项检查。

对结核病人的登记、网络疫情报告、卡片报告、结核病人和疑似病人双向转诊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5、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宣传培训情况监督指导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都应设置传染病防治法宣传专栏,有固定宣传标语;

(2)、利用乡村医生轮训机会,开展一级以下医疗机构中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等有关培训,全年不少于1次。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年对内部专业人员自己至少开展一次传染病防治法知识培训。

(二)、开展公共娱乐场所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监督 对宾馆、饭店等提供住宿的单位和美容美发、桑拿洗浴、歌舞娱乐等公共娱乐场所贯彻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情况进行常规监督。

1、组织对相关从业人员和利用本单位经营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艾滋病、性病检测并取得健康证;

2、摆放艾滋病防治宣传品和安全套;

3、督促公共场所单位对服务中使用的用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同时进行抽检。

(三)、组织对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1、对学校及托幼机构建立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

2、对建立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病因追踪排查制度、消毒制度和落实晨检措施等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3、对学校及托幼机构执行新生入学查验预防结种证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学校开展传染病防治疫苗预防结种。

4、对托幼机构的儿童玩具、用具进行消毒监测,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进行指导并下达整改意见,通报县教育局,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四)、加强疫苗流通管理

对各疫苗接种单位的疫苗采购、索证、运输、贮存、使用、登记实施全面监督管理,重点强化二类疫苗应急接种审批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县的疫苗接种安全。

四、工作步骤

(一)、2011年3月至12月,对本地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进行2次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并立案查处。

(二)、2011年6月至8月份,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结核病人的登记、网络疫情报告、卡片报告、结核病人和疑似病人转诊等内容的进行2次专项检查。

(三)、2011年9月,对全县各乡镇《传染病防治法》执行情况进行1次执法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及时进行通报。对发现的大案要案及时组织查处,同时及时收集各乡镇好的做法和典型,指导全县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四)、各队于2011年11月20日前将本队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情况小结及统计表汇总交二队,由二队集中后于11月30日前上报至局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队要进一步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切实组织好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二)、将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纳入2011年全局重点工作计划,投入大的精力,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打击各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确保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附件3 竹溪县二0一二年公卫监督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卫生法律法规,切实保障生活饮用水、餐饮、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2012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目标指标

(一)、生活饮用水监管

1、加强卫生许可管理,严把卫生许可证发放关。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建档率达100%。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供水单位要依法监管,消灭监管空白,对不服从监管要依法查处,查处率100%,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供水单位,每4年必须复核一次,供管水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上岗,持证率达100%。

2、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查,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重点是对新建、改建、扩建供水单位的选址、设施设备、布局、工艺流程、组织制度、内部自检、供管水人员健康状况、涉水产品卫生质量安全等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对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进行一次全监测和评价,使其符合卫生要求和标准。

3、加强经常性监督监测。一是按照供水人口、日供水量和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合理安排水质监测频次,所有供水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全监测,县自来水公司每月进行月监测1次,305省道沿线的乡镇水厂每季监测1次,偏远山区乡镇水厂每年监测2次,监测覆盖率达100%。对水质监测不合格的必须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供应的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是督促供水企业建立自检系统,加强水质消毒,完善相关资料。

4、加大农村小型供水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以前未纳入监管范围的乡镇水厂及自建水厂,要加强对其设施、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状况、涉水产品等全面监管,以确保饮用水安全。

5、继续对农村小型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进行模底统计,并建立台帐,掌握全县供水的基本情况。

(二)、餐饮安全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履行餐饮消费环节安全监管职责,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高风险品种监管力度。

1、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率达100%。严把餐饮服务许可证发证关,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体检率达100%,餐饮单位索证索票及台账建立率达100%。

2、切实加大餐饮具消毒监测力度,特别对提供消毒餐具的餐具消毒单位要加大监管和监测力度,合理安排监测频次,采取随机抽样监测的方法,全面考核餐饮具消毒效果。在“5.1”、“10.1”、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及“三会”、学生中高考等县内重大活动期间,对重点餐饮单位进行卫生安全保障检查,同时开展抽样检测。

3、加强专项整治。特别是要加大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4、建立健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建档率达100%。

5、积极完成本局及上级主管单位下达的临时工作任务,并及时做好迎检及报表、总结工作。

(三)、公共场所卫生

以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抓手,促进工作质量提高,监督覆盖率达100%,量化分级率达100%。一是加大现场监督检测力度,对新、改、扩建单位必须进行预防性评审;二是要加大对宾馆、旅店、超市、美容美发美体、酒吧、车站等从业人员的体检力度,体检率达100%,健康证持证率达95%以上,杜绝一人持证多人上岗;三是严把卫生许可证发放关,建立健全发证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建档率达100%;四是搞好基本情况调查,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加大监督监测频次,增加监测项目,在原有监测项目基础上增加微小气候等现场监测项目,对有集中空调的单位应对空调系统进行监督监测,并作为发证的必备条件之一;五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公共用具监测不合格和未取得健康合格证及卫生许可证从事公共场所服务的必须立案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四)、学校卫生

一是在春、秋两季学校开学之时,组织专班深入各学校和托幼机构开展学校饮水、校舍、传染病防控、餐饮安全等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和幼师体检制度、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学生因病缺勤登记及病因追踪排查制度、晨检制度及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制度,防范和杜绝食物中毒及重大传染病流行事件发生;二是要加大学 校食堂餐饮具消毒监测和学生饮用水监测力度,检查学校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管直饮用水有无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环境是否达到卫生要求,学校是否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三是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四要进一步加大托幼机构物体表面、玩具消毒监测力度,监测覆盖率达100%;五是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学生健康体检,开展学生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防治。

(五)、职业卫生

一是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提高我县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二是广泛开展职业防治法宣传,力争在形式、内容、宣传面上有新突破。

(六)、放射卫生

一是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场所进行预防性审查,审查率达100%,杜绝未经批准擅自上马;二是督促放射诊疗单位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警示标识、警示语和完善落实作业场所防护设施;三是督促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体检和培训;四是加强放射诊疗许可管理,按时完成本年度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和剂量监测,凡未经放射防护监测或监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对3家暂不符合发证条件的放射诊疗单位督促整改,待整改合格后发证;对五是对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单位要立案查处,查处率为100%;六是根据省卫生厅和县卫生局要求,今年所有放射诊治单位放射室必须达标验收,合格率达100%。

(七)、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

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要求和标准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步骤

1、1-5月开展餐饮安全专项检查,公共场所监督检查和生活饮用水摸底调查及水质监测工作;其中2月下旬至3月底集中开展春季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校舍、传染病防控、餐饮安全等监督检查,3月中旬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2、5-8月开展餐饮、公共场所、学校及托幼机构的消毒监测工作,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放射卫生专项检查。其中5月份集中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检查,6月份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

3、8-9月开展秋季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校舍、传染病防控、餐饮安全等监督检查,开展餐具、公共用具及水质监测。

4、10-12月集中开展餐饮食品、公共场所专项清理整顿,其中11月开展乡镇卫生院放射诊疗安全达标验收。

三、对策与措施

1、继续执行综合执法,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督办、队长副队长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制, 确定专人专管,落实资料收集、整理、登记、总结、报表规范化管理,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2、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即时发现即时可以整改的,当场下达整改意见,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要进行立案查处。

3、严格奖惩兑现制度。各队要对辖区内监管单位实行划片,落实责任,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实行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与年终津贴挂钩,实行量化绩效考核,落实责任追究。

4、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监管水平。加强公共场所、餐饮量化分级、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等法律法规及现场卫生监督技能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我充电、外派进修等相结合的学习形式,提高监督队伍的业务技能和监管水平。

5、加大宣传力度。要利用电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及经营者法律意识,要大力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寻求部门配合,争取群众支持,为我县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创建良好氛围。 附表:

1、竹溪县2012年餐饮业消毒监测抽样计划 2:竹溪县2012年公共场所消毒监测抽检计划 3:竹溪县2012年饮用水监测计划

推荐第3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17年工作计划

一、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按照上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2、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

3、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做好防传染病宣传及预防艾滋病教育。

4、重视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开展青春期卫生讲座,。

5、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做好学生病假统计工作。

2、做好教学卫生管理与监督,逐步使学生课桌椅及采光照明等符合卫生工作要求。

3、认真监督学校饮水卫生及食品卫生,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检查,杜绝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主要工作安排:

做好春秋两季传染病和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协助班主任做好晨检工作、缺课追踪工作、消毒工作。

九月份:

1、制定卫生工作计划。

2、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件工作。

3、进行学生体检工作

4、发放晨检记录、缺课追踪记录、消毒记录。

十月份:重点预防甲型h1n1型流感,其次预防手足口病。 十一月份:调查上报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情况 。 十二月份:开展“艾滋病”日宣传工作 。 一月份:对学生做好寒假安全教育。

三月份:

1、做好学生的视力检查工作。

2、发放晨检记录、缺课追踪记录、消毒记录。四月份: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 五月份: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六月份:做好春季运动会的防护工作。 七月份:对学生进行暑期安全教育。

二、卫生监督协管

1、开展卫生监督协管队伍的培训,培训不少于3次;

2、开展卫生监督协管调度与稽查工作。

三、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开展预防接种专项整治活动

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对辖区内所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五、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档案建档,对辖区内直管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向工商、食药联合行文全面通报不合格机构,每月上报监督信息。

六、继续做好各项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监督,全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协助医政科加大“两非”和无证行医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控烟执法和游泳场所专项监督、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推荐第4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刀豆文秘助手(www.daodoc.com)之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实事求是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宣传、培训、整治工作,通过进一步强化监督,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任务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在投入品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对出栏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三、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监督指导,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辖区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四、工作计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下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及任务,并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二)集中开展及培训阶段(2月——5月)

1、组织开展春节前后的肉食品质量监管工作,确保重大节日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

2、组织执法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3、加强保障执法队伍建设,由于受到缓征检疫费带来的负面影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保障增加基层执法人员待遇问题,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4、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场、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5、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6、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畜产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7、继续深入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并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开展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经营白条肉现象的发生。

8、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检检测合格率达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物质产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情节严重的并按照程序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9、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夏季病害肉整治阶段(5月——9月)

1、认真组织开展夏季病害猪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活动。

2、加强高温季节无害化处置监督监管工作,确保病死猪在监管人员现场监督下,做好无害化处置,确保无染疫、无私自转运贩卖发生,确保无害化处置监管到位。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2月)

五、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二篇】

(一)发展目标

全年存栏大牲畜存栏7329万头,生猪存栏48.45万头,山羊存栏18.36万只,家禽存栏283.2万只,全年出栏生猪87.1万头,出栏家禽584万只,牛出栏7.06万头,羊出栏33.45万只,实现肉类总产量10.3万吨,禽蛋总产量2.98万吨,畜牧业总产值达到30.82亿元,农民人均畜牧增收达到500元以上。

(二)201x年的重点工作

一是大力推广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推进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保障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顺利开展,加快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生猪良种的利用率,加快我县的生猪改良步伐,提高生猪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下一步将扩大宣传,使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严格种公猪精液生产,确保精液质量;及时配送,保障供给;做好跟踪服务,确保改良效果;建立健全改良网络体系,扩大良种覆盖面,努力实现全县生猪良种化、生产标准化、效益最大化的产业格局。

二是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点落实四个“到位”和四个“不放松”。四个“到位”:一是宣传培训工作到位,提高全民对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责任到位,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实处;三是制度到位,建立健全动物防疫长效机制;四是经费落实到位,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保障。四个“不放松”:一是集中强制免疫和常年补免不放松;二是疫情监测预警预报不放松;三是消毒灭源不放松;四是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不放松。切实提高畜禽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疫情动态,防患于未然,加强消毒和执法监督,保障畜牧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

三是继续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积极培植壮大龙头企业,鼓励他们开发一批特色养殖项目,实行市场网络、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生产体系联动,形成龙头连市场带农户的产业链发展模式。二是抓住国家农业产业化推进的有力契机,大力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畜牧业经营组织化程序。三是抓好生态农业畜牧示范工程建设,以发展生态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原则,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建设一批基础设施过硬、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带动辐射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促进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品质量的提高。

四是培训适应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养殖业主的主体作用,着力培养符合现代畜牧业需要的新型人才。利用新型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畜禽标准化养殖等平台,切实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养殖从业人员的生产、养殖、疫病防控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是齐抓共管,强化规模养殖场污染减排。继续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定并完善污染减排实施方案,与环保部门协调配合,加强规模养殖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推进新建畜禽养殖场的前置性审查,规范新建规模养殖场的环保审批。

六是强化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

1、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资专项整治

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资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资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关,严防病害肉上市。监督屠宰场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七是聚力扶持,促进畜牧产业加快升级。

(1)实施企帮业扶。摸排、梳理龙头企业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帮助、指导规模养殖企业(合作社)发展。

(2)争取项目扶持。紧盯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和投资导向,积极争取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抓好生猪标准化养殖、奶牛标准化小区建设、“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等项目,进一步促进畜牧产业升级。

(3)继续落实畜牧政策。积极协助做好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全面完成保险任务,认真做好肉牛良种补贴、生猪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和各项畜牧业惠农政策,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

【第三篇】

一:培训目的

为落实省农委《省动物卫生监督系统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提升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综合素质,为实现“两个努力确保”和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目标

1: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15人)

2:区域畜牧兽医站全体人员(28人)

3:监督分所全体检疫员(75人)

通过培训打造一支“业务熟、素质高”的畜牧兽医综合执法队伍。检疫技能精湛,素质一流的动物协检员队伍。

三:培训整体安排

1:本次培训定于4月9日至10日

2:本次培训分为军训(1)天、集中讲授(1天)两阶段

四:培训课程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主持人授课老师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筹,事实求是的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使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县养殖业健康发展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及要求

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措施,集中力量,推动专项整治,强化提高企业责任人的生产质量意识,严厉打击禁用物资添加、私屠滥宰、病死畜禽加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总体思路,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加强对兽药、饲料经营、使用等环节监管力度,不定期检查养殖场用药记录,并随机抽查兽药残留的监督抽检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溯源查处,各区域兽医站及动物监督分所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明确监管职责,全力推进监管工作,对出检动物实施检疫,对染疫或病死动物要严格现场监管,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把畜禽产品产地检疫和市场准入,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确保质量安全可靠。

三、整治任务

(一)深入开展病死畜禽非法交易整治

各区域畜牧兽医站、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从源头抓起,强化对养殖场(户)或畜禽产地检疫监管,严把屠宰、经营、运输检疫证明关,严厉打击不合格畜禽或病死畜禽非法交易行为,对进出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审验,切实做好宰前宰后检疫关,派驻检疫人员要加强屠宰检疫监管,严防病害肉上市,督促其严格执行入场检查、抽检、检测、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监督其完善台帐登记制度和完善可追溯体系工作,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

(二)积极开展畜产品禁用物质专项整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兽药、饲料等禁用物质查处,不定期对经营部和养殖场投入品进行监管抽检,对验收不达标兽药经营企业进行依法取缔,已取得gsp认证的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

工作,强化养殖环节的监管力度,要保证“瘦肉精”等禁用物质的抽检检测合格率达到100%,加强养殖场(户)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并明确企业生产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签订责任承诺书,使每一位养殖户懂法、守法、合法经营,提高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进一步增强动物免疫监督、疫情监测工作

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继续做好加强动物免疫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散养户疫苗免疫注射督查工作,强化免疫密度,并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全县范围内动物抗体免疫、台帐建立、耳标加挂、消毒等工作,确保动物免疫率达到100%,抗体免疫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要严格监测动物疫情,做好动物疫情评估和预警预报,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工作要求

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畜禽质量安全要求,局领导对全县辖区内畜禽生产和市场监管整治进行部署落实指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精神,要层层把关,密切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处置措施,积极开展与兄弟单位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效应,进一步遏制不法行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各级监管责任,精心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

五、整治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召开全县畜禽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动员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0月)

1、组织开展春秋两季动物免疫计划,强化免疫抗体检测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开展整顿兽药饲料市场、畜产品市场、定点屠宰、规模养殖场、运输等环节整治监管工作。

3、继续落实抓好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管统计上报及补助工作。

4、深入开展节假日期间宣传教育活动,重大节假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宣传活动,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乡镇集市,现场发放宣传纸、咨询等形式,并采取悬挂横幅,开办食品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一系列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活动来提升群众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5、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抽查检测工作,确保检验检测达到100%。对经营假劣产品和违禁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一起及时公布曝光。

6、加强督导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六、强化纪律,责任追究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严格履行辖区内各项监管工作,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监管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篇】

为切实做好201x年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及任务,按照省、市、县工作会议要求,我股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职责拟定201x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规范执法监督

抓好执法队伍建设,201x年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提高人员自身素质和执法能力,让每位同志在执法工作岗位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并做到廉洁自律,秉公执法按章办事,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人员岗位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督工作,完成拟定的全年工作任务。

二、市场监督

按照动物卫生监督赋予的职能职责及年初县“放心肉”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实施要求,继续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市场整治工作。从源头抓起,重点整治私屠滥宰、病害肉上市、无证无章白皮肉上市,监督做好无害化处置工作,严格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并加大执法力度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清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行业行为,为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县打下坚实基础。

三、规模养殖场监管

1、全面加大规模养殖场监管工作,201x年组织开展规模养殖场法人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全县规模养殖户认知国家的所赋予法律、法规所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职责,约束规范行业行为,逐步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

2、加强规模养殖场违禁物质“瘦肉精”抽查检测工作增加频次,做到不漏检测,确保不留死角,确保全年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3、全面加强规模养殖场台账登记、耳标加挂、产地检疫、强制免疫、无害化处置、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在执法中发现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查处。

4、加大对规模养殖场宣传力度,发放宣传纸,张贴给规模养殖场的一封信,通过电视、新闻媒体等使广大养殖户合法经营,健康发展畜牧业使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在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强化责任、层层把关、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依法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工作上不能瞒报、漏报、严重失职等行为,对不尽职尽责造成安全隐患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重大畜产品安全事故。

五、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1-2月)

召开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近期执法工作。

2、集中执法人员培训(3月)

组织开展全县执法人员培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并部署落实全年工作计划,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3、集中开展规模养殖(户)培训(4月)

组织开展对规模养殖场大户法律、法规及技术指导培训工作,通过指导培训使每位养殖户依法养殖,确保养殖风险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4、组织开展市场大检查工作(5-6月)

重点配合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市场大检查工作,全面整顿及推进“放心肉”体系建设实施。

5、集中开展夏季执法监督整顿工作(7-8月)

高温季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夏季病害肉、冷库、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置监督执法工作。

6、做好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9-10月)

重点做好“中秋、十一”两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肉品消费安全。

7、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

推荐第5篇: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2008年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为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着力提高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监督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制定县人大常委会2008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围绕关系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

关注的重大问题,常委会计划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九个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我县交通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并审议农村特困户、五保户供养和城市居民低保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公安局“三基”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并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四年工业突破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此外,常委会主任会议还计划听取县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社会治安管理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的报告

(一)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意见的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县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三)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对2007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四)听取并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一)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二)开展《民办教育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二)开展《土地管理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和省监督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县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据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制定并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和相关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推荐第6篇: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2015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二O一四年十二月

2015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厂技术监督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的开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我厂发电设备运行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性的不断提高。现依据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海南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华能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技术监督规划要求,特制订我厂2015年技术监督工作计划。

一、2015年技术监督工作总体要求

按照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技术监督工作要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超前预控、闭环管理”的原则,完善技术监督管理体系,着力提升制度标准的执行,着力强化生产基建过程监督,着力提升人员的技术水平及能力,保障设备的安全、经济、环保运行,为我厂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提高,做出新贡献。

我厂应确保技术监督体系的正常运作,高效运作,通过监督网络的定期会务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人员培训和专业交流工作,督促我厂技术监督工作实现闭环管理。

二、技术监督标准和规范

2.1. 2015年1月西安热工院发给我厂2015年度水力发电厂绝缘32项、电测与热工计量16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25项、励磁9项、节能8项、环保14项、金属(含特种设备)24项、化学17项、电能质量11项、监控自动化27项、水轮机35项、水工21项等12项技术监督用标准目录清单。

2.2. 及时收集技术监督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的制订和修订信息提供给电厂。对本年度新颁布实施的有关技术监督用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收集制作成电子版文档后发送各电厂贯彻执行,。

2.3. 参与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人员上岗资格考试题库的编制工作。

三、技术监督信息报送和技术监督季报学习

我厂高度重视技术监督信息报送工作,做到报送及时,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杜绝瞒报、漏报和迟报。报送内容包括监督计划、季度总结、年度总结、信息速报、整改计划、会议纪要等。报送内容及格式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公司的统一要求,报送前必须经过副厂长审核,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我厂重视对集团和公司技术监督季报的学习,督促认真学习公司技术监督季报,对照季报中相关案例组织进行隐患分析、排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预防同类型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季报中提出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督办问题的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的落实工作。

四、技术监督现场检查和复查

4.1. 西安热工院对我厂进行2015技术监督动态检查工作两次,分别定于2015年5月及11月。

五、培训与会议

5.1. 在我厂的年度生产工作会议中,全面总结2014年度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安排2015年度的技术监督工作。 5.2. 组织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参加2015年4~6月集团公司组织的继电保护技术监督人员监督标准、保护整定计算、软件逻辑管理及故障分析专题培训。

5.3. 组织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参加2015年8~9月集团公司组织的水力发电12项技术监督标准分批集中宣贯。

5.4. 做好各级人员对国家、行业和公司新版技术标准的学习贯彻工作,并督促各专业人员加强专业知识和技术监督管理知识的学习,通过集团上岗考试,提高技术监督人员的素质。

六、技术监督年度要点

6.1. 进一步加强技术监督网络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加强技术监督各种制度、标准等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强各级技术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和考核工作;加强各种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完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标准的要求,做好定期设备检查、检验、试验、调整和评估等工作。

6.2. 加强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海南公司电力技术监督季报和技术监督通讯、专业会议纪要、设备事故通报的组织学习和落实工作。

6.3. 加强机组检修中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需要停机才能实施的试验、检验以及技术监督动态检查提出的整改项目,进一步提高机组检修技术监督工作质量。

6.4. 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对由于技术监督工作不到位引发故障停机的电厂进行专项检查,并根据安全生产绩效目标及相关考核办法提出奖惩意见。 6.5. 应高度重视国能安全[2014]161号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落实工作,细化责任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到位,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七、各专业技术监督重点关注的问题 7.1. 绝缘监督

对全厂10kV及以上设备定期做预防性实验。进行全厂10kV及以上设备日常巡检、维护消缺。修编厂级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及时更新技术规范。及时收集技术监督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的制订和修订。按照机组检修计划,做好机组检修和设备技术改造工作。加强绝缘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设备维护、检修水平。按计划做10kV设备预防性试验的监督工作。4月份完成110kV带电电气设备红外成像检测。5月份完成

1、

2、3号主变油色谱分析,并做好趋势分析。9月份完成全厂接地网接地电阻测试。按时完成季报的上报工作。

加强主变设备的技术监督管理,做好设备的安全运行、检修维护,重视设备运行、检修、试验数据的综合分析,开展设备状态评估,提高电厂主要设备的可靠性。规范变压器特别是主变电容式高压套管的试验检测,电容式高压套管是变压器的重要部件,套管故障往往会引起变压器着火等重大故障。在现场检查中,发现部分电厂变压器高压套管试验检测和项目以及检测周期不规范,试验检测方法影响试验数据的可信度。严格按照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的试验周期及项目内容,对变压器套管进行重点关注,对试验项目进行规范。加强对变压器油色谱的定期检测和分析,要重视变压器油色谱报告中乙炔和其它反映变压器潜在故障分量的分析和跟踪,根据变压器油色谱报告,评估变压器的状况,决定对变压器采取的措施和解决方案。

加强SF6气体绝缘设备等设备的技术监督管理,开展SF6气体绝缘设备分解产出物的检测,做好SF6气体绝缘设备维护、检修和试验的技术监督工作。在SF6气体微水检测的同时,应进行分解产物检测,以便能够及早发现SF6设备的隐患和缺陷,及时进行设备的缺陷处理,提高SF6气体运行的健康水平。

7.2. 继电保护监督

随着海南电网的容量不断增大,特别是昌江核电、海南西线高铁的规划等,海南电网的结构将发生很大的变化,这对我厂的发电机组的运行带来影响,因此要加强我厂继电保护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结合一次系统设备性能参数、运行工况和保护装置原理特性,合理制定继电保护配置方案;

加强运行人员对设备的工作原理,工作过程的的,加强对我厂继电保护设备的熟悉程度和规范制度的学习,做到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问题要到位、解决问题要彻底,杜绝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发生;

重视全厂继电保护的整定计算和定期校核工作,要认真编制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报告,报告应包括短路电流计算、发变组保护整定计算、高压厂用系统保护整定计算、低压厂用系统保护整定计算等内容,整定计算报告应经复核、批准后执行。

重视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期检验,认真编写或完善继电保护装置检验作业指导书。

7.3. 电测监督

能够针对大部分存在共性问题的仪表、设备等分析其故障原因,进一步提供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重视厂用电能表的配置和定期校验工作。 7.4. 励磁监督

对机组励磁系统的运行进行监督,保证其满足技术监督要求和电网调度要求。监督项目:a)自动励磁调节器投入率是否满足行业标准和电网调度的要求;b)PSS是否按调度要求进行投退,投入率是否满足要求;c)是否发生因励磁系统故障引起的发电机强迫停机。监督周期:一年。

对励磁系统性能指标进行监督,使其应符合标准要求,其中包括: a) 励磁系统强励倍数;b) 励磁电压响应时间;c) 自动和手动调压范围;d) 发电机电压调节精度;e) 发电机电压分辨率;f) 强力倍数和允许持续强励时间;g) 自动励磁调节速度;h) 发电机空载和负载阶跃响应特性;i) 发电机零起升压;j) 发电机甩额定无功功率;k) 励磁系统调差率整定是否满足电网和发电机要求。

做好励磁系缺陷及处理情况的统计和日常维护工作,定期分析励磁系统及装置的健康状况,并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提高励磁系统的可靠性和电力系统稳定性。

根据发电机组计划检修安排励磁系统设备计划检修。根据我厂励磁系统检修规程,编制和完善机组大、小修项目和计划,并参与励磁系统检修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利用机组大、小修,安排励磁系统的消缺和试验,并严格按照励磁系统检修规程和相关国家标准进行检修试验工作。

组织励磁系统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励磁系统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逐渐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监督的管理水平。

7.5. 电能质量监督

重视AVC装置的运行维护工作,应认真编制AVC装置定值通知单,建立AVC装置技术档案,对AVC装置的软件版本号并进行管理,加强AVC装置的运行维护和指标统计分析。

7.6. 金属监督

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特别是门机、桥机及压力容器的监督工作。

在机组的大、小修工作中,依据技术监督的要求对机组进行全面排查。对一些重点部位一定要坚持做好见证性文件,并妥善保存。

在以后的工作中,由于金属的磨损、锈蚀等情况会越来越多。金属监督专业的任务和责任将越来越重。只有细化工作,加强管理,才能最大程度保证机组的安全运行。我们也会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作用,为机组的安全保驾护航。

积极开展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外部检查工作,加强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定期校验工作,安全阀校验的校验人员和校验机构均应具备相应资质。

7.7. 监控自动化监督 应规范上位机、下位机电源切换试验,尤其需关注备用电源回路最低连续运行时间问题。在试验验收标准中增加对备用电源回路连续带载运行的最低时间要求(建议不低于24小时),确保长期处于备用状态电源回路的可靠性。针对近年来PLC硬件老化问题,对于运行时间长,硬件不明原因故障多发的PLC应及时进行性能测试和评估,有针对性的进行硬件更换、系统改造等适当措施,同时应切实加强对机组PLC逻辑的定期检查和梳理,对不合理的逻辑、定值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加强培训,提高相关人员逻辑组态审核水平,有效降低因逻辑组态不当造成的设备故障和机组非停。

加强对机组PLC流程的正确性进行验证,保证不能由于机组流程缺陷造成机组非停。

加强机组的设备养护,确保监控系统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运行。 7.8. 化学监督

应加强机组用油的技术监督工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制订绝缘油、润滑油、液压油、透平油的监督制度,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完善相应的台账,发现油质不合格时及时处理。

7.9. 环保监督

水电环保工作主要涉及污水排放以及环境噪音等因素,应加强生活污水的排放,保证生态健康稳定发展。

我厂目前还没有完成“海南大广坝水利水电二期工程(戈枕水利水电枢纽部分)”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我厂会按照环保部和能源局环发[2014]65号文件“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要求,适时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重点关注工程运行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及时调整补充相应环保措施。

7.10. 节能监督

加强对我厂进水口拦污栅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工作,保证拦污栅压差在合理的范围内,以此保证机组水耗的降低,水能利用率加强。同时,与调度进行较好的沟通工作,保证机组在高水头运行。合理使用厂用电,做好不随意浪费厂用电。办公室及生活区确保用电设备人走断电。

7.11. 水轮机监督

针对我厂水淹水导的案例,加强对真空破坏阀的监督,定期进行试验,保证真空破坏阀的有效动作,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保证类似情况不再发生。

对导叶及桨叶在检修期间进行动态检查,发现汽蚀等缺陷时要及时进行处理,防止缺陷扩大。

对机组常用密封件进行动态检查,超期使用的密封件必须监督进行更换,防止出现类似我厂接力器渗油的现象。

7.12. 水工监督

做好大坝安全监测定期工作。控制水工监督两个指标及大坝安全监测的重要指标。做好大坝维护及修理工作。配合完成水工专业管辖设备的消缺维护工作。

继续跟踪并加强土坝背水坡面渗漏情况监测工作,有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专家分析处理。参加集团公司、海南公司、西安热工院举办的技术培训及讲座。弧形闸门动水、静水调试试验。做好

3、

4、

5、

6、

7、8弧形闸门防腐及更换水封工作。完成汛前、汛中、汛后检查及整改工作。做好土坝白蚁防治工作。做好戈枕水库汛期防洪度汛及1-12月份日常水库调度工作。配合做好海南公司组织对我厂2014年度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复查评估工作。定期清理土坝抛石护坡及机组进水口杂木。配合做好2015年机组检修期间水工专业负责的工作。编制水工技术监督季报,并按时完成上报工作。针对之前发现的及2015年技术监督动态检查发现重要问题、技术监督季报督办问题、技术监督二级及以上级预警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并落实,提高整改完成率。做好其它相关的水工技术监督工作。

推荐第7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全面加强辖区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使xx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职业、放射、医疗消杀卫生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控制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特制定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加大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力度,确保全区人民身体健康,2012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目标是使住宿、沐浴、文化娱乐、美容美发、体育、文化交流、购物和公共交通等侯八大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加强日常监督和卫生许可管理,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监督频次按照量化分级等级1-4次,各经营单位做到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卫生设施良好,卫生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遵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和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水污染可能导致的群众性健康危害,保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12年xx重点加强对四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集中式供水单位(市政供水、自建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及出厂水和末梢水质卫生状况;二是二次

1 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及二次供水水质卫生状况;三是学校卫生自备供水管理情况及饮用水水质状况;四是水厂使用的饮用水化学处理剂抽检。

三、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卫生监督

为了促进xx餐饮具消毒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轨道,防止食源性传染病的传播, 2012年,xx计划加强对xx2家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生产环境和工艺流程,二是消毒设施和效果评价。

四、学校卫生监督

学校卫生监督在2012年将做到全覆盖,并逐渐的细化和量化,学校卫生档案建档率达到100%,传染病防控、学校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和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校医室的监管工作逐步规范化。

五、医疗卫生监督

一是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并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转移,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是健全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基础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三是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达到规定的监督频次。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重点单位传染病防治措施开展专项检查,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蔓延。

四是加强医疗广告监督检查,打击非法医疗广告。

六、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

(1)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依据职能分工,重点抓好对用人单位的职业人员健康监护的监督检查,健康档案的建立情况,分片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者健康监护情况。开展两次对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

(2)继续加强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管理。做好放射诊疗机构的许可工作,认真做好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X射线装置的督导检查,确保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的设置和管理达到规定要求。

七、案件稽查

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xxxxxxx),设置举报箱。在接待来人来访和投诉举报时,工作人员要求做到热情、礼貌、细致、耐心。对所有投诉举报做到及时受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对投诉者予以信息反馈。

八、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

通过加大对卫生监督员处理突发事件应对知识的培训及实践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水平。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推荐第8篇:干部监督工作计划

谷城县干部监督科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按照部领导一贯倡导的“抓重点、抓特色、抓典型”的要求,我们将本着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扩大影响的原则,力求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质量,推广工作成果,扩大工作影响。具体讲就是“三个着眼于”:

一是着眼于整治用人风气,进一步加强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贯彻落实。

结合学习省委组织部即将出台的《关于贯彻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营造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浓厚氛围。

1、抓好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经常性学习培训。要将四项监督制度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民主生活会和专题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党校和行政干校各类干部培训主体班次要将四项监督制度列为必修科目,有计划地组织教育培训。

2、认真抓好各项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监督,对于《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的39种责任情形进行责任追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另一方面,要畅通反映选人用人违规问题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举报电话、来信来访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规用人问题必须认真调查处理。

二、着眼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适应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的要求,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办法》,逐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断增加干部工作透明度。重点建立和完善以下三项制度:

一是建立空缺岗位预告制度。对于出现空缺的职位,可以考虑在民主推荐前一定时间内,将推荐人选职位、岗位要求、任职条件、推荐渠道在本地本单位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充分知情,减少推荐的盲目性,增强推荐的针对性,提高按照要求参与推荐的自觉性。同时,将空缺职位向县“四大家”领导公开,落实领导干部个人向县委推荐干部制度,按要求填写推荐干部书,陈述推荐理由。

二是推行民主推荐结果适度公开制度。考虑到个别谈话推荐更容易出于公心,相对会议投票推荐更为公正,介绍被推荐者德才素质更详细准确,可以考虑在推荐时,实行把个别谈话推荐放在会议推荐之前进行的办法,取个别谈话推荐的前若干名进行大会投票推荐。民主推荐前,让符合条件的干部自我推介,为其提供展示自己的平台,再根据大会推荐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可以考虑将被推荐人的民主推荐结果(得票及排名情况)以信函方式分别告知本人。其中,领导班子换届时的全额定向推荐,向所有被推荐人告知;个别缺额职位的民主推荐,向得票靠前的被推荐人告知(原则上按

多于列入考察对象一倍的人数掌握),以增强推荐工作的透明度,让干部了解真实情况,排除不必要的猜测和怀疑。通过增加考察的差额防止以票取人。

三是坚持考察结果反馈制度。认真落实考察结果反馈制度,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及时向领导班子和个人进行反馈。对领导班子集中反馈内容主要是群众对领导班子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对干部个人反馈侧重于存在的不足或问题。

二、着眼于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1、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办法》。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精神,结合谷城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持从严教育、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使干部不敢懈怠、不敢腐败、不敢专权、不敢失责。

2、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部门职能分工,由组织部门会同编制、审计等部门,同步联动对乡局级党政正职实施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促进“一把手”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3、研究制定《关于运用举报信息加强对乡科级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办法》。着眼于有效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对组织部受理的反映乡科级干部中线索清楚或内容具体、性质较

为严重的有关问题,可视情采取约谈、函询、直接调查或立项督查的方式进行调查。

三、着眼于健全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

1、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考察人选报告个人有关情况办法》。为更全面了解干部情况,对被确定为副乡科级以上干部考察人选的,在考察期间应如实向组织报告配偶及子女情况、主要社会关系及从业情况、家庭财产以及经商办企业以及从事经营性投资情况等,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2、研究制定《干部选任回访调查制度》。对县委提拔、平职调整的干部通过回访调查,主要了解掌握新任干部任职以来的思想动态、岗位适应、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强化对干部的任后监督管理。同时测评选人用人满意度,检验选人用人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方法,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整体水平。

3、研究制定《关于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严禁拉票行为的规定》。对在推荐、考察、选举、测评、评选过程中拉票行为,从制度层面进行界定。对查核属实的,采取取消资格、组织处理、通报批评等手段予以严肃处理,切实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4、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认真贯彻省、市委组织部要求,结合谷城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坚决杜绝事前不报告、不提前报告或事后不按要求报告的现象发生,对应报告而没有报告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按照规定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推荐第9篇: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桃园中心卫生院2013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12年已经过去,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的卫生监督工作开展的非常顺利:每月的公共场所检查、集中供水检查、非法采供血检查和无证经营、非法行医检查工作都及时开展并顺利完成。

2013年是卫生监督工作的又一个新的开始,为了把今年的工作做得更好、更全面,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计划:

一、每月的例行检查照常开展;

二、结合去年工作,发现问题:许多居民不了解举报投诉流程,2012

年未收到投诉举报信件及电话。我们决定在2013年加大宣传力度,主要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非法行医和公共场所卫生工作,及如何投诉举报,如何开展自我保护开展宣传,对于集中供水工作我们目前还是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主开展教育,今年我们计划扩大宣传面,让所有居民都听到、看到我们的宣传内容,自发的保护水源,保证水源的安全供给。

三、针对职业病工作全面进行宣传,利用集市和农村大喇叭进行宣

传,争取做到全民预防,保障全民健康。

以上是我们2013年的工作思路和计划安排,去年已经是过去,不足之处我们在新的一年要努力,为了全民健康,我们愿意付出再多的辛苦,加油,2013!

晋州市桃园中心卫生院

2013-2-20

推荐第10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海勒派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7年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我镇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水平,更好地适应我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

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

5、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采供血机构血液安全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6、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巩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强医疗

服务和血液安全的日常监督,以投诉举报和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做好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实行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监管,完成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工作,及时更新公示栏的内容。广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宣传,加强医疗执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服务监督长效机制。

第11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安达市吉星岗镇

第二卫生院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11年吉星岗二院辖区卫生监督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推进卫生依法行政;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以加强食品卫生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维护正常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秩序,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食品卫生监督,深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预防各类食

物中毒事件发生。

1、充分发挥卫生协管服务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和我市卫生监督所总体工作部署,积极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我辖区食品

卫生监督力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

2、积极配合上级卫生监督部门,加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力度,提高餐饮业自身卫生管理水平,把着眼点放在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乡村集贸市场及中小型餐馆上,把着力点放在餐饮具消毒、散装食品的监督监测上。积极探索和改进餐饮业卫生监管的长效制度和措施,继续组织实施《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

业全面实施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3、继续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2007年版)》,辖区所有的餐饮业、集体食堂、食品加工厂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均要按照量化分级管理的有

关要求进行设计、审查、许可和监督检查。

4,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督查活动,严厉查处食物中

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相关食品安全违法事件。

5、根据国家指令开展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对我辖区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的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围绕与消费者健康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及时组织查处健康相关产品

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的违法行为。

6、加强传染病的监督与管理,尤其是传染病的分诊、登记、上报和隔离制度的落实。加强消毒工作的培训与检查,加大消毒效果监测力度,控制院内感染。强化医疗废弃物处理的指导与监督,督促医疗机构逐步建立善

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制度和配套设施。

(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做好传染病防治监督

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

1、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辖区内自供水、自建设施供水的卫生监管,掌握饮用

水卫生管理现状。

2、根据《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规范》的要求,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推进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以医疗废物处置,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落实制度措施,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3、密切配合上级卫生监督人员,开展以学校餐饮卫生、传染病防治和饮用水卫生为重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

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制定的年初工作计划,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职责,以最大程度地保护消费者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更好的服务于我乡经济发

展的大局。

附:我辖区卫生监督协管组织。

第12篇: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张湾乡卫生院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2012年,我乡卫生监督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食品安全为中心,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一、增强监管能力加强队伍管理

(一)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机构和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配合县所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捡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行政处罚报告制度。

(二)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二、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

(一)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督促落实社区、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二)加强医疗执业监督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三)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开展娱乐场安全套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的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和培训率达100%,同时做好职业禁忌人员的工作,调离率达100%,及时发放健康证和培训证,发放率达100%。

2012-1-10

第13篇: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发布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7-04-11 【生效日期】2017-04-1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6年12月1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2017年4月1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三次委员长会议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的监督工作,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完善宪法监督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监督实效,圆满完成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监督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发展新型制造业,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积极稳妥化解过剩产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研究处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2016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反映问题的落实情况,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药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药品管理法执行情况、近年来药品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等临床急需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疫苗监管情况、药品广告监管情况、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脱贫攻坚任务分解和具体目标的完成情况,财政扶贫投入、金融扶贫、优惠用地政策、科技和人才支撑等脱贫攻坚政策保障体系建设和落实情况,产业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社会保障政策兜底脱贫等精准扶贫措施的实施情况,民族地区在精准扶贫脱贫方面的基本情况、问题及建议,建立脱贫工作责任制和脱贫攻坚考核督查问责机制情况,调动全社会力量推动脱贫攻坚的情况,建立完善扶贫开发法律法规,推进扶贫开发法治建设情况,脱贫攻坚遇到的问题及进一步推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民族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草原生态保护各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草原监督管理情况,草原生态保护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草原法修改进展情况,进一步推进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法院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司法责任制,健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完善执行体制、人财物管理体制,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等改革的进展和成效,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诉讼制度、司法责任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冤假错案防范和纠正机制,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制约取得的进展和成效,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国家财政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近年来国家财政教育资金的投入情况,国家财政教育资金在分配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工作的可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文化遗产工作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我国文化遗产事业改革发展工作情况和文物保护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统筹协调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关系的情况,推动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文化遗产功能价值作用的情况,文化遗产工作和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举措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监督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中央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以上两项报告请国务院按照预算法、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展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执行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批准2017年预算决议的情况,2017年度1—7月份财政收支执行情况,以及预算法、监督法规定的报告内容。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五)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重点报告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

上述五个报告,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的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近年来药品管理工作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儿童用药和罕见病用药等临床急需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疫苗监管情况、药品广告监管情况、对推进实施药品管理法的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贯彻实施法律的总体情况,包括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管理和执法情况,产品质量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情况,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负总责的落实情况,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产品质量责任社会共治情况,司法机关实施法律的情况,以及产品质量制度体系建设实施情况,重点是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损害赔偿、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的实施情况,产品质量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现行产品质量法需要修改或完善的主要问题,各方对产品质量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6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我国著作权法贯彻落实的总体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促进著作权创造和利用、推动文艺创作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情况,打击侵权盗版、加强著作权保护和管理的情况,特别是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著作权集体管理等情况,著作权法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对修改完善著作权法的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宣传贯彻和推进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城乡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处理处置情况,分析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实施和修改完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0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强化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等重要行业和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情况,治理网络违法有害信息、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的情况,落实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情况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12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内务司法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做好配合工作。

(六)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种质资源库、保护区或保护地建设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育种成果转让、权益分配和保护措施落实情况,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配套规定制定和落实情况,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分级审批制度和种子质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强制性品种退出制度和监管落实情况,种业安全审查机制配套规定制定和落实情况,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度完善及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2018年2月份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开展专题询问

(一)结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

(二)结合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

(三)结合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

请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联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进一步改进完善专题询问,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增强互动性,把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突出问题作为询问重点,充分发挥专题询问对推动改进工作的建设性、促进性作用。专题询问分别由负责有关报告的专门委员会组织和实施,常委会办公厅予以配合。

五、开展专题调研

(一)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的情况,研究遏制校园暴力及实施对轻微犯罪和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更为有效的教育矫治方式,研究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问题。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8月底前完成。由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围绕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和建议。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由民族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围绕华侨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华侨在回国投资置业、创新创业以及他们在出入境、居住、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正当权益的保护情况,进一步掌握各地方华侨权益保护立法进展情况,提出尽早启动推动国家层面华侨权益保护立法意见和建议。调研报告于10月底前完成。由华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围绕预算法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各级人大、各级政府及部门贯彻实施预算法的工作开展情况,配套法规体系的建设情况,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有效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实施好预算法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五)围绕非税收入规范管理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基本情况,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加强和改进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以推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做好宪法实施监督的相关工作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和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做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的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对新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逐件进行审查,有重点地对地方性法规进行主动审查。高度重视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建议,健全审查建议研究处理机制,认真做好反馈工作。对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司法解释加大监督纠正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大力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培训、研讨和经验交流,加强对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

2017年的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要求,切实改进作风,着重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地方人大的联系,广泛听取意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改革的部署,做好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相关工作,研究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要认真做好执法检查选题、搞好组织工作、全面准确报告执法检查情况、认真进行审议、推动改进实际工作、向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等六个环节工作,形成完整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要紧扣相关法律的贯彻落实,突出执法检查建议措施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交办、督办机制,增强整改落实实效。要综合运用专题询问、专题调研、跟踪监督等方式方法,探索完善质询机制,视情况适时推动质询工作开展,形成监督合力。要不断拓展监督工作新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内容、重要意义和作用,依法及时将有关监督事项向全国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计划的各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17年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任务。

附: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听取审议

监督方面的报告时间安排表

时间

听取和审议的报告

4月

(2项)

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研究处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6月

(5项)

国务院关于2016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国务院关于药品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报告

(结合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8月

(4项)

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结合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执法检查报告 10月

(4项)

国务院关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结合听取审议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12月

(4项)

国务院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国家财政教育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文化遗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执法检查报告

2018年2月(1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检查报告

2017年常委会计划听取审议20个监督方面的报告,包括专项工作报告9个、计划预算监督报告5个、执法检查报告6个。此外,结合其中3个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另有5个专题调研报告视情况提交审议。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14篇: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县人大常委会按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县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总体工作思路,制定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

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法院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核桃产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安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

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1-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1-9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关于县财政决算草案》。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负责与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联系。

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拟安排在1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报告的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检查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

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提请4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检查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提请6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三、有关工作的视察、调查

对县水利水利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工作于8月份进行,视察报告提请8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对县殡仪馆建设情况进行视察。视察工作于10月份进行,视察报告提请10月份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县

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对全县发展冬春季烤烟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调查报告提请6月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对县社会治安结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调查报告提请12月召开的县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落实。

对列入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县人大常委会各相关委室要依照监督法和《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监督工作计划的圆满完成。

第15篇: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计划(个人)

2010年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为了加强临翔区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规范行业内部经营行为,促进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效率,保障我局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临沧市烟草专卖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办法》的要求现将2010年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计划如下:

2010年临翔区的烟叶生产任务为30000亩,93000担。由于今年严格执行“双控”,坚决杜绝超种、超产现象。这就预示着今年的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将面临新的挑战。今年对烟叶生产工作的监管将严格按照《云南省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流程规范》进行,完善09年度的不足之处,层层把关。切实监管到烟叶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具体工作思路:

一、烟叶生产

1、材料收集:

加强与生产科、基层烟站等部门的有效沟通,及时收集完善各种相关的文件及资料,第一时间进行上报或备案。 2、痕迹管理:

把整个烟叶生产过程分为: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籽种发放、烤烟育苗、大田移栽、烟叶收购、调拨流向7个环节进行资料的整理。今年要制作完善一个照片资料档案,及时收集第一手的图像资料进行制作归档。

3、日常监管:

除重点检查各生产环节外,烟叶收购期间计划每周到烟站检查一次,每次检查有工作底稿。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按流程制作一系列相关文书。

4、系统任务:

按时按质完成好每项内管子系统任务,所有涉及任务的表格文档打印成纸质材料整理备案。

5、工作上报:

每月向市局上报一次内管工作情况,每月所需要上报的报表于5日前及时填报。

二、卷烟销售

1、每周任务:

按时做好每周的电话询访工作和到货确认工作,认真填写询访记录和到货确认表格并装订成册。

2、大客户监管:

每月初对上月的千条客户进行检查,看其是否存在非法经营现象,如有立即建议销售部门严格控制其订货量,取消其大客户资格。

3、季度任务:

每季度对卷烟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写出卷烟配送检查报告。对连锁店有无串货问题、委托代收、定点取货、预约取货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备案所涉及的零售户名单。

三、专卖工作

1、证件管理:

检查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依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合理化布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进行监督检查,完善流程、制度上墙,工作人员、监督电话公开,为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2、涉烟案件监管:

加大对涉烟案件的监督力度,主要从案件定性、违法事实认定、处罚主体等办案程序上对涉烟案件卷宗进行自查。检查案件办理是否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案件材料完备。注重证据材料的收集,文书格式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和“收支两条线”规定。

三、工作中的难点

内管工作不仅仅是一个岗位能做好的,是要靠整个公司所有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自律意识,严格规范才能促进临翔烟草的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所以目前最大的困难就是大环境下对内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被动,甚至有的生产经营活动处于监管空白状态。工作开展压力大。临翔区烟草专卖局杨云鹏

2010年1月

第16篇:全区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加强卫生监督,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一)食品卫生监督

1、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以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设工地食堂、小饭桌为重点,巩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落实《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建立餐饮单位原料进货溯源、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台帐制度,严格食品索证索票管理,提高全区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2、贯彻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掌握标准,全面量化,科学分级。指导企业对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量化指标的内容逐项落实。按照我市有关行业卫生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区小餐饮单位、前店后厂等食品行业的经营行为。

3、推进社区、乡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加强社区、农村食品安全、“农家乐”、旅游点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推进社区、乡村卫生监督网络建设,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二)医疗市场监督

1、开展医疗机构执法检查,规范其执业行为。按照省、市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重点查处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

2、加强采供血及临床用血机构监管,保障血液安全。加大对辖区内的单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的监督力度,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情况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规范其执业行为,坚决杜绝违法违规采血浆行为,确保血浆质量及血液安全。

(三)职业卫生监督

1、做好职业健康监护,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摸清我区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和从业人员的底数,突出对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因素尤其是接触高毒物品和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监督管理。集中开展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以存在有机溶剂、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易造成职业中毒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对我区化工、建材、冶金、塑料制造、印刷、等行业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

2、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证管理,开展放射卫生专项检查。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55号令)宣贯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分别开展工业探伤和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设备控制,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以及受检者防护等情况。

3、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滤布开展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放射性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审查。突出新、改、扩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价的评审;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各类建设项目,对违法建设单位进行查处。

(四)传染病防治监督

1、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以医疗废物处置、内窥镜和口腔器材消毒等为重点,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的传染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2、对餐具消毒等消毒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整治。按照省、市有关卫生要求,开展以餐具消毒为重点的消毒服务机构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消毒服务机构消毒方法、工艺流程、设备、消毒效果、从业人员查体和培训、卫生条件等内容,加强餐具消毒服务需求单位采购、使用消毒物品索证检查,规范消毒灭菌服务,确保消毒物品卫生质量。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化妆品的卫生监督

1、推进全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提高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管理水平。在住宿业开展消毒设施配备和运行状况卫生监督检查,摸清全区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基本情况,并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2、加强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卫生监管,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开展市区自建供水设施和二次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加大对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监督力度,根据省、市卫生监督部门的统一安排,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的量化分级试点。

3、开展化妆品卫生监督,确保化妆品卫生质量。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化妆品经营过程的违法行为。

(六)行政许可

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和《市卫生行政许可填写规范(讨论稿)》的有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程序,坚持便民原则,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服务承诺制。发挥网络优势,加强和完善网上公示、注销工作,认真落实卫生许可公告注销制度,为管理相对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七)普法宣传

1、加强饮食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业、学校(工地)食堂等饮食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卫生法制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进行集中培训,将经营负责人和食品卫生管理员培训合格作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或年审的条件之一。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工业滤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报道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扩大卫生监督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被监督单位的依法经营意识。

二、创新工作思路,实现重点突破。

(一)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1、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按照《市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参加市卫生监督所组织的“摸拟办案、案卷评查、考试考核、技术比武”、公共法律考试、大型会议保障培训、突发公共卫生的应急处理培训、卫生监督员礼仪培训等活动,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执法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能力,以适应迎和谐全运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

2、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贯彻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卫生监督员准入。积极参加市监督所组织的全市卫生监督员的抽查、测评、考核,对成绩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待岗学习培训,培训后仍不合格的,报请有关部门批准调离卫生监督岗位。

(二)创新模式,提高监管水平。

1、推行卫生监督公示制。逐步在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监管单位推行卫生监督公示制。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分级管理情况以及卫生监督机构、责任监督员及投诉举报电话等情况,在被监督单位明显位置进行公示,让群众及时了解并参与卫生监督。

2、狠抓大案要案查处。针对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采取有效手段,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及时公开查处结果,以查处案件数量和质量反映监管工作力度和成效。

3、全力以赴,迎接十一届全运会。按照省、市卫生监督机构安排,全力做好我区各类卫生监管单位的地毯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督导,问题严重的依法查处。在餐饮单位、集体配供餐单位(大专院校食堂)等单位的重点食品加工环节、岗位、场所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餐饮单位的内部自我监督和约束机制。制定全运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及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准备。优质高效的完成“十一届全运会”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三)完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体系建设

贯彻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食品、饮用水和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监测网络,提高与行政执法相关的卫生评价、检验检测的能力与水平。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设,严格规范检验出证等重要、敏感技术工作,以保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完善现场检测装备,提高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率,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手段,提高卫生监督水平和效能。

(四)加强法制稽查工作力度,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1、认真贯彻卫生部《关于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和《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实行工作目标量化绩效管理制度。

2、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要求,深入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卫生监督员在卫行政执法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纪守法、文书制作、着装风纪及行为规范等进行稽查。在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作稽查笔录和稽查意见书,向科室反馈;对严重违规违纪的卫生监督员,将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17篇: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站工作计划

2010年度,东胜区煤监站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10年安全工作计划如下,恳请主管部门批评与指导。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区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

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控制指标体系,深化责任制的落实

1、加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考核力度,要采取坚决措施,确保安全事故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2、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实现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制。

3、进一步完善驻矿安监员的管理与考核制度,加大管理力度,调动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工作创新,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把握事故发生规律,提高事故的预控能力。

1、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重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逐级分解,具体到人,落实到生产过程中。

2、加强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措施,及时整改事故隐患,提高煤矿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

3、要针对近年来其它旗县发生的安全事故,查找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积极探索事故发生的规律,并牢牢把握规律,对季节性、专业性的规律提出预警、预控的方案和对策,并针对性的落实监管措施。

4、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煤矿建立辅助救护队,配备相应救护设备、仪器,认真组织应急救援方面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广大职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做到有备无患。

5、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努力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奖惩制度等,形成安全生产的有效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6、大力推进煤矿质量标化建设,力争所有生产煤矿达到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其中11座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

7、针对东胜区各煤矿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以下十项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措施。

1、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修筑永久性防爆密闭,与采空区进行隔离,杜绝采空区密闭漏风,严禁私自打开密闭进入采空区作业;

2、要加强顶板管理,在掘进过程中要及时支护,在顶板破碎的地方要采取打锚杆、挂网片、喷浆等相结合的支护方式;

3、要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避免风路短路造成有毒气体积聚;

4、对老窖地质资料不健全的矿井,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防止老窖积水造成透水事故;

5、加强机电管理,确保双回路供电系统稳定运行,井下所有电器设备要安装保护装置,防止停电漏电触电造成人员伤亡;

6、针对煤矿专业技术力量薄弱,机械设备处在磨合运行阶段,专门加强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和专业培训,避免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

7、严格落实监控系统责任责任质,做到监控到位、责任到人;

8、审查煤矿的施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若不具备施工资质和管理能力,责令其停建停产;

9、露天煤矿在采剥、装运、排土过程中,要加强机械管理,避免机械碰撞造成人员伤亡,必须委托有资质的爆破公司进行爆破作业。

10、进一步加强火区治理监管、实现火区治理工作健康有序推进,要严格按照《煤田火灾灭火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剥离,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停止施工。

三、加强煤矿矿用设备检测检验管理工作,以科学的管理和现代化装备为基础,保障煤矿职工和企业财产安全。

煤矿设备工作的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煤矿从业人员与设备本身安全,只有将设备严格按照规程进行定期检验,才能实现本质安全。随着矿用设备的老化,矿用设备的安全隐患将增大,对煤矿矿用设备检测检验管理工作定为2010年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严防老化设备和明令淘汰的设备在煤矿中使用,严格要求煤矿加大安全设备的投入力度,确保矿用设备、监测监控议器安全可靠。

总之,我们本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的工作宗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扎实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煤矿安全事故,促使我区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站2010年工作计划

第18篇:环保局环境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文 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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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环境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为响应创卫计划,我县环保局在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规范全县环境卫生体系,以国家环保法为保障手段努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依法治理,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为手段,紧紧围绕依法行政、严格环境管理、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一主题,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环保工作队伍的素质是搞好我市环保工作、乃至完成我市环保各项任务的关键,要大力加强环保队伍的自身素质建设,坚持以苦练内功、内强素质为主,有计划地安排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文化,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硬、勤政廉洁、有战斗力的、高素质的环保工作队伍。在环境监理队伍建设方面,按照《全国环境监理标准化建设规范》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我市环境监理队伍标准化建设,围绕排污收费、现场监理和污染源自动控制三个重点,狠抓落实。

二、严格环境执法,提升城市环境管理水平要严格环境执法监督,花大力气解决一批群众关注、领导关心的扰民环境问题,要在城市烟尘污染、油烟污染和噪声污染综合整治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城市环境监督管理,必须增强公仆意识,树立正确的执法目的,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好坏的标准,下大力气去研究探索新的环境管理体制,不断创新环境执法监管的手段与方式,从而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城市环境管理水平。同时,我们也应该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和制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树立环境保护执法队伍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切实控制污染反弹继续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行动,实行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加强对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要严格执法,决不能姑息迁就。要进一步加大对“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一些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环境管理,严肃查处乱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辐射环境管理,开展社会闲置废弃放射源集中收贮专项行动。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行动,使全县人民的环保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做到**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基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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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廉政监督小组工作计划

廉政监督小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监理单位,进行科学民主管理,在总监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以及的作用,保证总监办各项工作沿着民主法制轨道进行。

二、工作目标:

本学期要通过小组的共同努力,协调好以下关系:

1、与领导班子的关系

为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和学校目标的顺利实现起到政治核心作用、监督保证作用和保驾护航作用。

2、与党员的关系

注重每一位党员的个性发展,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光辉模范作用,并使党员有热切的归属感。

3、与同事的关系

加强与德育工作的联动,加强对监理人员工作的指导,指导监理人员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培养监理人员的民主意识和公民意识,使每一位监理人员在和谐民主的氛围中工作。

三、具体工作 7月份:

1、学习总监办和各处室的工作计划,参与讨论、研究党总支的工作计划;

2、结合总监办工作计划与总监办各部门协商制定本小组工作计划;

3、学习党的有关教育教学和民主监督的政治理论;8月份:

1、组织集体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

2、指导总监办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和检查总监办廉政专栏建设;9月份:

1、组织集体学习科学发展观主要理论;

2、监督清理食堂采购和食品安全检验工作;

3、组织一次廉政建设主题讲座, 10月份:

1、组织集体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宁夏的讲话精神;

3、监督总监办年度评优选先进工作的公平合理开展;

4、监督年度教职工评优选先工作的公开化、透明化。11月份:

1、组织集体学习党的建设相关理论;

第20篇: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

( 2009年12月14日青海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7次主任会议通过)

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监督实效为核心,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对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维护人民利益的作用,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

2010年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分四个方面:一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二是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三是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四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

2、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工作计划范文《青海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监督工作计划》。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1、关于青海省201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关于青海省200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3、关于2009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关于2010年1-10月份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实施情况。

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贯彻实施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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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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