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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医保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5 09:31:24 来源:工作计划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药店医保自查报告

仁心大药房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云人社通?2015?10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的标准,仁心大药房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药房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二、本药店有严格的药品进、销规章制度,药房员工认真履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认真审核并建立档案,确保购货渠道正规、合法,帐、票、货相符;

三、本药房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药房门口设有明显的夜间购药标志。所有营业人员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药师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本药房经营面积284平方米,共配备4台电脑,其中有3台电脑装药品零售软件,1台装有医保系统,并经专线连入怒江州医保系统。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确保了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经营场所的干净整

洁;

五、本药房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持有相关证件。所有员工均已购买社会保险;药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州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综上所述,上年度内,本药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两定”服务协议,认真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尊重和服从州、县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今后,我药房将继续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州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篇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查报告

上蔡县鸿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自检自查报告

上蔡县鸿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根据上蔡县人劳局要求 ,结合年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认真对照量化考核标准,组织本店员工对全年来履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优点:(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上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疗保险暂行规定》;(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

(4)药品摆放有序,清洁卫生,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做到一价一签,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

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维护进电脑系统;(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外;(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保健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4)对店内设置的医保宣传栏,更换内容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上蔡县鸿康大药房

2015年1月22日篇三:医保自查报告

医保自查报告

尊敬的市医保中心各位领导:

首先诚挚的感谢贵中心能够给予我店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为我店更好的服务于周边人民群众的健康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自2012年3月医保刷卡服务开通以来,我店积极响应执行医保定点药店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以“质量、安全、诚信、便捷、高效”的经营理念,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刷卡服务,根据市医保相关考核的通知精神,我店结合本店实际情况,对我店近半年医疗保险刷卡服务的各个项目作了全面检查,现汇报如下:

一、我店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从合法渠道进货。对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并将“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红章)及相关证明文件存档备查。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所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医保规定销售药品,并按医保规定撤销了保健品、非药品的销售。

二、为更好的服务于参保人员,我公司配备了3名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其中药师2人,执业药师1人,全天候为顾客提供专业的用药咨询服务。并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了“定点药店服务准则”“参保人员购药注意事项”。

三、我店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等药品共计1700余种,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80%以上,以确保满足广大参保人员的用药需要。并且严格按照gsp的相关要求,对药品的进、销、存各个环节进行有效质

量控制,完善流程管理,健全各项表格记录,杜绝不合格药品销售给顾客。

四、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陈列、销售,贴有明显的区别标识。加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对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进行分类标示,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在标签上注明“医保甲类”、“医保乙类”字样。

五、能够按照我省、市关于医保定点零售管理政策的规定从事日常刷卡服务工作,为加强医保刷卡监督,明确标识医保刷卡监督电话。针对新公布的国家基本药品目录,除确保品种的齐全外,我们积极响应国家药物价格政策,致力于把价格降到最低。

六、建立和完善医保刷卡服务管理制度,落实责任,确保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方便的刷卡服务。

七、能够按照规定进行网络管理和费用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店将进一步强化本店员工有关医保刷卡方面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自觉、严格遵守和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争创我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刷卡诚信服务单位,切实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优质的医保刷卡服务。

2012年7月2日篇四:2011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检自查报告

2012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静宁县玉芝堂医药超市自检自查报告 静宁县人社局:

静宁县玉芝堂医药超市根据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平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店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试行)的能通知》(平劳社发[2008]185号)《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2012年度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平人社发[2012]492号)精神,组织本店员工对本期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社保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每季度按时报送“定点药店服务自评情况表”;药店共有店员3人,其中,从业药师2人,营业员1人,均已签订劳动合同,

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优点:(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保卡刷卡管理的相关规定;(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4)店内卫生整洁,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地录入电脑系统;(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处;(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4)药品陈列有序性稍有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

法、守法;(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静宁县玉芝堂医药超市

2013年1月6日篇五:春生堂医保自查报告

2014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日照市春生堂药品有限公司的自检自查报告

日照市春生堂药品有限公司根据日照市人社局要求,结合《日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办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和《日照市2014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品经营单位年审及考核标准》认真对照量化考核标准,组织本店员工对本期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基本情况:我店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社保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社保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每季度按时报送“定点药店服务自评情况表”;药店共有店员4人,其中,执业药师1人,主管药师2人,均已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

存在 优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保卡刷卡管理的相关规定;

(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

(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

(4)店内卫生整洁,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地录入电脑系统;

(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处;

(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保健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 力度不够;

(4)药品陈列有序性稍有不足。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

(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

(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

(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

(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推荐第2篇:医保药店年终总结

我国药品零售业经过近几年的发展,药店数量急剧增长,零售药店的竞争也日渐激烈。以下是医保药店年终总结,欢迎阅读。

医保药店年终总结

120**年,我店在社保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医保定点药店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工作的管理,规范其操作行为,努力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有效遏制违规现象等方面带了好头。现将年度执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在店堂内醒目处悬挂“医疗定点零售药店”标牌和江苏省医疗零售企业统一“绿十字”标识。在店堂内显著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框”,设立了医保意见箱和投诉箱,公布了医保监督电话。

二、在店堂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证明。

三、我店已通过省药监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并按要求建立健全了药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和定期健康检查制度,并建立与此相配套的档案资料。

四、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药师(质量负责人)坚持在职在岗,为群众选药、购药提供健康咨询服务,营业人员仪表端庄,热情接待顾客,让他们买到安全、放心的药品,使医保定点药店成为面向社会的文明窗口。

五、自觉遏制、杜绝“以药换药”、“以物代药”等不正之风,规范医保定点经营行为,全年未发生违纪违法经营现象。

六、我药店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柜台。销售处方药时凭处方销售,且经本店药师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同时审核、调配、销售人员均在处方上签字,处方按规定保存备查。

七、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八、尊重和服从市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

综上所述,20**年,我店在市社保处的正确领导监督下,医保定点工作取得一点成绩,但距要求还须继续认真做好。20*年,我店将不辜负上级的希望,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工作,为我市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医保药店年终总结

2营业员的岗位看似很普通,但要把这份工作做好,却并不简单 还有就是多记药品名,药品摆放位置,药店药很多很杂。

营业员以微笑服务为主题

我学到了不少的有关于药品方面的知识,也从中总结出了一些我认为比较重要的东西,什么重要什么先做,保证工作质量及提高工作效率。说起工作,一般我都会提前10分钟左右到店里,理理情愫,准备这一天的上班。当看到顾客,我都会微笑的说: “先生,(或其他)您好!” 类似的礼貌用语,如“对不起” ﹑ ……

每一位顾客都是抱着某种需求才走进药店的,所以药店营业员要尽快了解顾客的真正购买动机,才能向他推荐最合适的药品。

观察+试探+咨询+倾听=充分了解顾客需求--药店营业员销售方程式

观察+试探+咨询+倾听=充分了解顾客需求--药店营业员销售方程式每一位顾客都是抱着某种需求才走进药店的,所以药店营业员要尽快了解顾客的真正购买动机,才能向他推荐最合适的药品。那么,怎样才能了解到顾客的购买需求呢?

察颜观色 通过仔细观察顾客的动作和表情来洞察他们的需求,找到顾客购买意愿产生的线索。

1、观察动作。顾客是匆匆忙忙,快步走进药店寻找一件药品,还是漫不经心地闲逛;是三番五次拿起一件药品打量,还是多次折回观看。药店营业员注意观察顾客的这些举动,就可以从中透视出他们的心理了。

2、观察表情。当接过药店营业员递过去的药品时,顾客是否显示出兴趣,面带微笑,还是表现出失望和沮丧;当药店营业员向其介绍药品时,他是认真倾听,还是心不在焉,如果两种情形下都是前者的话,说明顾客对药品基本满意,如都是后者的话,说明药品根本不对顾客的胃口。店员进行观察时,切忌以貌取人。衣着简朴的人可能会花大价钱购买名贵药品;衣着考究的人可能去买最便宜的感冒药。因此,药店营业员不能凭主观感觉去对待顾客,要尊重顾客的愿望。

试探推荐

通过向顾客推荐

一、两件药品,观看顾客的反应,就可以了解顾客的愿望了。例如:一位顾客正在仔细观看消炎药,如果顾客只是简单地应酬了一句,那么药店营业员可以采用下面的方法探测这位顾客:“这种消炎药很有效。”顾客:“我不知道是不是这一种,医生给我开的药,但已用光了,我又忘掉是哪一种了。”“您好好想一想,然后再告诉我,您也可以去问一下我们这的坐堂医师。”“哦,我想起来了,是这一种。” 就这样,药店营业员一句试探性的话,就达成了一笔交易。顾客所看的闹表为话题,而是采用一般性的问话,如:“您要买什么?”顾客:“没什么,我先随便看看。”药店营业员:“假如您需要的话,可以随时叫我。”药店营业员没有得到任何关于顾客购买需要的线索。所以,药店营业员一定要仔细观察顾客的举动,再加上适当的询问和推荐,就会较快地把握顾客的需要了。

谨慎询问

通过直接性提问去发现顾客的需求与要求时,往往发现顾客会产生抗拒而不是坦诚相告。所以,提问一定要以有技巧、巧妙、不伤害顾客感情为原则。药店营业员可以提出几个经过精心选择的问题有礼貌地询问顾客,再加上有技巧的介绍药品和对顾客进行赞美,以引导顾客充分表达他们自身的真实想法。在询问时要遵循三个原则:

1、不要单方面的一味询问。缺乏经验的药店营业员常常犯一个错误,就是过多地询问顾客一些不太重要的问题或是接连不断的提问题,使顾客有种“被调查”的不良感觉,从而对药店营业员产生反感而不肯说实话。

2、询问与药品提示要交替进行。因为“药品提示”和“询问”如同自行车上的两个轮子,共同推动着销售工作,药店营业员可以运用这种方式一点一点地往下探寻,就肯定能掌握顾客的真正需求。

3、询问要循序渐进。药店营业员可以从比较简单的问题着手,如“请问,您买这种药是给谁用的?”或“您想买瓶装的还是盒装的?”,然后通过顾客的表情和回答来观察判断是否需要再有选择地提一些深入的问题,就象上面的举例一样,逐渐地从一般性讨论缩小到购买核心,问到较敏感的问题时药店营业员可以稍微移开视线并轻松自如地观察顾客的表现与反应。

耐心倾听

让顾客畅所欲言,不论顾客的称赞、说明、抱怨、驳斥,还是警告、责难、辱骂,她都会仔细倾听,并适当有所反应,以表示关心和重视。因为顾客所言是“难以磨灭的”,药店营业员可以从倾听中了解到顾客的购买需求,又因为顾客尊重对那些能认真听自己讲话的人,愿意去回报。因此,倾听——用心听顾客的话,不论对导购新手还是老手,都是一句终身受用不尽的忠告。倾听如此重要,那么要如何洗耳恭听呢?

1、做好“听”的各种准备。首先要做好心理准备,要有耐心倾听顾客的讲话;其次要做好业务上的准备,对自己销售的药品要了如指掌,要预先考虑到顾客可能会提出什么问题,自己应如何回答,以免到时无所适从。

2、不可分神,要集中注意力。听人说话也是一门学问,当顾客说话速度太快、或与事实不符时,药店营业员绝不能心不在焉,更不能流露出不耐烦的表情。一旦让顾客发觉药店营业员并未专心在听自己讲话,那药店营业员也将失去顾客的信任,从而导致销售失败。

3、适当发问,帮顾客理出头绪。顾客在说话时,原则上药店营业员要有耐性,不管爱听不爱听都不要打断对方,可是适时地发问,比一味地点头称是、或面无表情地站在一旁更为有效。一个好的听者既不怕承认自己的无知,也不怕向顾客发问,因为她知道这样做不但会帮助顾客理出头绪,而且会使谈话更具体生动。为了鼓励顾客讲话,药店营业员不仅要用目光去鼓励顾客,还应不时地点一下头,以示听懂或赞同。例如:“我明白您的意思”、“您是说……”、“这种药很不错”,或者简单地说一声:“是的”、“不错”等等。

4、从倾听中,了解顾客的意见与需求。顾客的内心常有意见、需要、问题、疑难等等,药店营业员就必须要让顾客的意见发表出来,从而了解需要、解决问题、清除疑难。在药店营业员了解到顾客的真正需求之前,就要找出话题,让顾客不停地说下去,这样不但可避免听片断语言而产生误解,而且药店营业员也可以从顾客的谈话内容、声调、表情、身体的动作中观察、揣摩其真正的需求。

5、注意平时的锻炼。听别人讲话也是一门艺术。药店营业员在平时同朋友、家人、服务对象交谈时,随时都可以锻炼听力,掌握倾听技巧,慢慢地就可以使倾听水平有很大的提高,而且也可以从倾听中学到许多有用的知识。

医保药店年终总结

3同时感谢**药业有限公司给了我一个展示和提升自己的机会。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和学习,在思想上,专业技能上都有了较大的提高。

一、收获与认识

对于即将毕业的我来说,从事药房营业员工作是机遇也是挑战。有幸成为公司的一员,在总店实习了一个月。最初的半个月,感觉自己很不适应。多亏了店里店长与师傅的关怀与鼓励,我才能认真学习了公司制度,并且在时间中不断的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及服务理念,期间主要学习药品的分类,用途及用量等等。作为一名刚刚从事药品行业的实习生,在工作中手前辈的言传身教,积累知识的同时,更是锻炼了工作的耐性,认识到做工作要认真,细心负责,做好每一次营业工作,服务号每一位顾客是及其重要的。

在实习过程中,我认识到自己的学识,能力与经验都非常欠缺,所以在工作中从不敢掉以轻心,一直是坚持不懂就问。药房营业员是个综合性很强的职业,非常锻炼人。每天做清洁,写,与顾客交流,对账。虽然繁琐,但是我乐在其中。感觉自己真正成为了一名医药工作者,位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我非常自豪。

二、存在的不足与努力方向

近半年的实习,虽然收获不少。但是由于刚面临社会,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比如经常将同类药的用法,用量弄错,再加上刚从学校出来,在面对顾客的时候还是不能自信的侃侃而谈。有时候对难缠的顾客也无计可施。这些都是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的。当然,我不会让自己有所松懈的,前面的路还长,我会更加努力的工作和学习,不断提高,尽快考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做一名优秀的药房营业人员。为每一位顾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推荐第3篇:医保药店财务制度

财务票据及费用结算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确保参保人员及门店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票据管理:

1、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2、根据GSP要求,门店药品销售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退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3、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监督检查工作,门店应对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情况和票据所收资金的手指情况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5、财务人员负责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6、做好季度盘点,盘点应及时做好电脑记账和保管,每月初对上月的配送单据、退货单据、销售汇总等单据按照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分类装订,并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保存备查。

7、门店按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帐册。

二、费用结算管理

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行结算,医保规定自付的药品,自付部分以现金支付。

2、参保人员医保账户资金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

3、定点门店对外配处方药实行专门管理、单独建账,所有医保费用支付的药品必须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与医保结算码一致)。

4、门店指质量负责人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本地医疗保险局做好相应的日清账、月对账管理工作。每月一次上交发票存根(记账联)于公司财务部。

5、划扣的资金按照《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与医保中心对账,每月定期向本地医保中心申请结算上月的医保费用,并提供账目清单。

6、若每帐发生操作问题、网络问题可向医保局财务部查询联系,发生技术问题(服务器连不上)可向医保局信息中心查询联系。

推荐第4篇:药店医保制度

目 录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3、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

4、药店定点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5、医疗结算人员管理制度

6、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7、城镇职工慢性病管理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1、参保人员持外配处方到定点药店调剂,药店营业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定点零售药店人员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参保人员按外配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外配处方调配剂量有疑问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给予调剂。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书中规定的药品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凭(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进行购药,目录规定以外的药品只能凭现金直接购买,如果是处方药还必须有执业医师的处方才能购买。

3、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必须持社保局核发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和专用卡等有效证卡到定点药店就诊购药,其医疗费用结算采用以记账为主,辅之以现金交费的结算方法,社保局核发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和专用卡均限于本人使用。

4、参保人员调动,死亡等要及时到社保局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参保人员应将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妥善保管,及时更改个人帐户密码,如不慎丢失者,应及时向社保局办理挂失,丢失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参保人员自理。

医疗保险管理措施

为强化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加强诊疗和服务设施等医疗服务项目及费用支出管理。定点药店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提高目录内药品的备药率,使药品使用率达到要求。定点零售药店要做好以下几点:

1、外配处方,(或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开具,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的程序进行配药,处方最终要有定点零售药店执业医师或从业药师审核签字,并保留两年以备核查。外配处方和非处方购药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

严禁使用IC卡,或个人帐户购买《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药品 。

2、定点零售药店对使用IC卡或个人账户购药者,必须认真填写购票据,票据填写要完整清晰,规范。回执存根联保存两年以上。

3、对持基本医疗保险卡(或证)与持现金购卖同一品规的医保药品应执行同一药品零售价,不得对参保人施行价格歧视。

4、定点零售药店要定期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反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供应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及药品的价格信息,对新上柜的基本医疗保险药物要做到及时反馈,共同维护医保药品数据库。

5、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及服务协议中的有关规定,按时审核结算费用,对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有权拒付。

6、对违反服务协议规定的定点零售药店,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视情节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7、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两年内不得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8、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申请书,资格证书,标牌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定点零售药服务公约

患者至上 关爱健康 正确配伍 耐心周到

合理用药 童叟无欺 热情服务 着装整齐

诚信守法 文明用语 明码标价 唱收唱付

一、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和崇高的职业道德观念,忠诚药学事业,一切为了患者的健康。

二、举止端庄,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同情体贴病人。发药时语气温和,交待认真,详细、准确。

三、充分理解病人的心理状态,尊重病人,一视同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和要求,并尽力满足患者的要求。

四、对病人高度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不经销过期失效药品。认真核对处方,确保病人的用药安全、有效。

五、坚持信誉第一,以患者为中心,耐心详细地向患者介绍药品的药理作用。明码标价,计价准确。

六、严格执行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决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七、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工作严谨,避免差错。

药店定点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1、对持医疗卡的人员首先要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购药。

2、杜绝用医疗卡购卖非医疗保险目录的药品。

3、定期学习医保知识,严格按照服务公约执行。

4、营业人员服务要主动热情,使用文明用语,对待持卡人员和现金购药人员要一事同仁。

5、定期与社保局信息科取得联系,做到信息准确无误,

6、从正规渠道购进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尽量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7、严格审核处方,对门诊处方按医保目录执行。

8、每月及时向社保局上报门诊费用,及时结账,对门诊费用的结算要做到准确无误。

9、对以上出现的差错首先要进行批评,再出现错误者进行罚款。

医疗结算人员管理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患者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病人满意为目标的服务宗旨。

2、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来有迎声,去有送声。

3、坚持工作岗位,提高效率,善于收集参保人员对药店的建议,对患者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协调解决。

4、对每位参保患者要认真审核有效证件,杜绝冒名顶替,杜绝开社保以外的药品。

5、积极协助社保检查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刁难。

6、每月向社保局提供准确的信息。

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1、医疗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及时更新医保数据的参保信息,以便于病员的合理治疗,

2、医保计算机管理人员要及时准确的维护好各项收费项目的医保标记,以确保病员的合理治疗。

3、计算机操作人员要明确岗位的重要性,必须按正规的操作步骤来对计算机及其设备(包括打印机,鼠标,键盘,UPS进行操作,如因误操作而造成设备或系统损坏,其造成的损失由该操作人员负责。

4、操作人员应按正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5、因操作人员不正确操作而造成的各项差错由操作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6、为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不得玩各种游戏,不得使用外来的软盘、U盘,更不许随便修改工作配置和删除系统文件。

城镇职工慢性病管理制度

1、慢病人员持处方到定点药店调剂,按照劳动人事局的要求必须有二级以上医院开据的指导性处方进行购药,而且处方要每三个月开据一次,便于上级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药店营业员应严格按照国家处方调剂的有关规定给予认真调剂,定点零售药店人员无不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慢病人员按处方调剂的请求,若认定处方调配剂量有疑问时,要告知参保慢病人员,由原开处方的医生修改后再给给予调剂。

2、定点药店要为慢病人员建立健康用药档案,档案必须有用药记录及用药量、用药人员的病种审批表及医生开据的指导性处方。

3、参保人员看病就医必须以现金的形式购药,不得以医保卡支付药费,定点药店开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以现金交费予以结算。

4、参保的慢病人员调动,死亡等要及时告知家属到社保局办理变更和注销手续,并应将患者的慢病处方本和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手册和专用卡妥善保管,如将其丢失者,应及时向社保局办理挂失,慢病处方本一经丢失将无法补办。

推荐第5篇:北京市定点医保药店

北京市医保定点药店如下:

02200001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白塔寺药店 西城区阜内大街165号 100034

02200002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复兴门金象大药房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丁5号 100045

02200003 北京市西城医药总公司和平门金象大药房 西城区北新华街55号 100031

02200004 北京西城金象医药连锁总店西单金象大药房 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4号 100032

02200005 北京西城金象医药连锁总店西直门内金象大药房 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45号 100035

02200006 北京市宣内药品公司(宣内药店) 西城区宣内大街85号 100031

03200001 北京立仁堂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立仁堂药店) 崇文区永外西革新里108号院2号楼 100077

04200001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药店 宣武区大栅栏街24号 100051

04200002 北京同仁堂宣武药店 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6号楼底 100053

04200003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珠市口药店 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23号 100050

04200004 北京金鑫然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宣武区虎坊路大街14号 100050

04200005 北京市德寿堂药店 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175号 100050

05200001 北京一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一元堂大药房 朝阳区西坝河南里21号楼 100028

05200002 北京福仁堂医药经营部分部 朝阳区北苑2号院 100022

05200003 北京市三九朝阳医药有限公司 朝阳区新街大院甲8号 100020

05200004 北京佰健大药房 朝阳区八里庄南里32号楼 100025

05200005 北京一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安里利民药店 朝阳区朝外东大桥路18号 100020

06200001 北京西三环金象大药房 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6号 100073 06200002 北京方庄牡丹苑医药销售中心(方庄药店) 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9号 100078

06200003 北京洋桥茸芝金象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2号 100077

06200004 北京科园信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北京信海科园大药房) 丰台区南韩庄子小区2号楼 100071

06200005 北京佑安金象大药房 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8号 100054

07200001 北京市弘济药店有限公司益德堂分店 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128号 100043

07200002 北京诚安堂药房 石景山区老山东里 100043

07200003 北京市石景山药材公司第一连锁店(嘉事堂古城药店) 石景山区古城大街路东 100043

07200005 北京市石景山药材公司第三连锁店(嘉事堂苹果园药店) 石景山区苹果园百货二楼 100041

08200001 嘉事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淀镇药店 海淀区海淀镇西大街70号 100080

08200003 北京神草药店一分店 海淀区永泰小区东里51号楼 100058

08200004 北京神草药店二分店 海淀区西北旺市场南门东侧 100094

08200005 北京福仁堂医药经营部 海淀区志新路47号 100083

03200003 北京同仁堂崇文门药店有限责任公司 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42号 100062

09200001 北京善和堂药店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74号 102300

11200002 北京市房山医药公司第一药店 房山区兴房大街19号 102400

11200003 北京市房山医药公司第六药店 房山区闫村镇大董村路口 102413

11200004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百货商场国药门市部 房山区良乡拱辰南大街2号 102401

11200005 北京市燕山药店 房山区燕山向阳路39号 102500

12200001 北京同仁堂通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通州药店 通州区新华大街134号 101100

12200002 北京医药通州医药公司第一营业厅 通州区玉桥中路15号 101100

13200001 北京市顺义医药药材公司全康药店 顺义区中山东街 101300

13200002 北京市顺义医药药材公司盈康药店 顺义区新顺南大街 101300

14200001 北京市济仁堂药店 昌平区城区镇北环路3号 102200

14200002 北京市昌平医药药材总公司沙河药店 昌平区沙河镇工高街 102206

24200001 北京市兴盛源医药药材公司保康堂药店 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大街东侧 102600

24200002 北京市大兴区药材公司益康药店 大兴县黄村东大街路北 102600

26200001 北京市金海医药药材公司第二药店平谷区向阳北街3号 101200

26200002 北京创世兴和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兴和堂药店)平谷区新平北路粮食局底商楼5-6号 101200

26200003 北京市天寿春医药经营部第二药店平谷区平谷镇文化街3号 101200 27200001 北京怀柔燕北医药有限公司乐盛堂药保全新大药店 怀柔区湖光小区 101400

27200002 北京怀柔燕北医药有限公司华峰医保全新大药房 怀柔区商业街15号 101400

28200001 北京市密云县医药药材公司扶生药店 密云县新中街15号 101500

28200002 北京市密云县医药药材公司扶生第二药店 密云县南大街 101500

29200001 北京市延庆医药药材公司龙庆药店 延庆县延庆镇东外大街18号 102100

09200002 北京灵泰药店一分店 门头沟区城子大街72号 102300

11200001 北京永生堂药店 房山区戽山街道南大街26号 102400

07200004 北京市石景山药材公司第二连锁店(嘉事堂八角北路药店) 石景山区八角北路18号 100043

03200004 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正阳门医保全新大药店 崇文区前门大街34号 100051

01200004 北京王府井医药商店有限责任公司 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67号 100006

03200005 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医保全新万全堂药店 崇文区崇外大街临17号召 100062

03200002 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医保全新南庆仁堂药店 崇文区前门大街128号 100050

01200001 北京永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43号 100010

01200002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安外药店 东城区安外大街203号 100011

01200003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安定门店 东城区安内大街96号 100009

01200005 北京永安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里药店 东城区化工部大院14楼7单元 100013

推荐第6篇:北京医保定点药店

编 码

零售药店名称

所属区县

地址

中泰药店

北京白云金象大药房有限责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小马厂西

宣武区

任公司 里1号

北京百济堂药品超市有限责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甲05200006 朝阳区

任公司潘家园店 21号裙房 北京百济堂药品超市有限责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向阳路911200005 房山区

任公司燕山一店 号 05200004 北京佰健大药房

07200002 北京诚安堂药房有限公司

朝阳区 朝阳区八里庄南里32号楼 石景山

石景山区老山东里 区

北京创世兴和堂医药有限责平谷区新平北路粮食局底商26200002平谷区

任公司(北京兴和堂药店) 楼5-6号 09200003 北京达因仁大药房

门头沟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4号 区

北京德威治大药房有限责任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02200009 西城区

公司第三分店 8号 08200006 北京芳雪药店 06200002 北京方庄牡丹苑药店 08200005 北京福仁堂医药经营部

海淀区 丰台区

中共中央党校南院东南侧平

房4号

丰台区方庄芳城园三区19号

海淀区 海淀区志新路47号

05200002 北京福仁堂医药经营部分部 朝阳区 朝阳区北苑2号院 北京功德林金象大药房有限02200011 西城区 北京西城区新德路丙29号

责任公司 北京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08200007 海淀区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

翠微路连锁店 北京鹤年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04200008 宣武区

司菜市口药店 临43-1号 北京怀柔燕北医药有限公司27200002 怀柔区 怀柔区商业街15号

华峰医保全新大药房

北京怀柔燕北医药有限公司27200001 怀柔区 怀柔区青春路37号

乐盛堂药保全新大药店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苏庄三11200006 房山区

限责任公司苏庄金象大药房 里8号楼4单元101室底商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

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北大街302200010 限责任公司西四北金象大药西城区

房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02200001 西城区 西城区阜内大街165号

公司白塔寺药店 编 码 零售药店名称

所属区县

地址

北京金象复星医药股份有限02200002 西城区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丁5号

公司复兴门金象大药房 04200004 北京京城虎坊路药店

宣武区 宣武区虎坊路大街14号

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石景山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407200006

公司第六京卫大药房 区 号 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东头06200007 丰台区

公司第一京卫大药房 条北侧迦南公寓C座7-8轴 北京京西善和医药有限公司门头沟09200001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74号

大峪善和药店 区 01200008 北京久敬堂大药房

东城区 北京市东城区北官厅11号

北京立仁堂药店有限责任公崇文区永外西革新里108号03200001 崇文区

司(立仁堂药店) 院2号楼 09200002 北京灵泰药店一分店 12200003 北京盛仁堂医药有限公司 26200001 北京事兴堂大药房

门头沟

门头沟区城子大街72号 区 通州区 北京市通州区车站路20号平谷区

平谷区平谷镇向阳北街甲3号

北京市昌平医药药材总公司14200002 昌平区 昌平区沙河镇工高街

沙河药店 04200005 北京市德寿堂药店

宣武区 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175号

北京市弘济药店有限公司益石景山07200001 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128号

德堂分店 区 北京市济安堂药店会城门分08200002 海淀区 海淀区北蜂窝路2-5号

店 14200001 北京市济仁堂药店

昌平区 昌平区城区镇北环路3号

北京市密云县医药药材公司28200001 密云县 密云县新中街15号

扶生医保全新大药房 北京市密云县医药药材公司北京市密云县沿湖小区综合28200002 密云县

益生堂医保全新大药房 楼一层 北京市三九朝阳医药有限公05200003 朝阳区 朝阳区新街大院甲8号

司 北京市顺义医药药材公司全13200001 顺义区 顺义区中山东街

康医保全新大药房 北京市顺义医药药材公司盈13200002 顺义区 顺义区新顺南大街

康医保全新大药房 编 码 零售药店名称

所属区县

地址

北京市天寿春医药经营部第26200003平谷区平谷区平谷镇文化街3号

二药店 北京市西城医药总公司和平02200003 西城区 西城区北新华街55号

门金象大药房 北京市兴盛源医药药材公司24200001 大兴区 大兴区黄村镇兴丰大街东侧

保康堂药店 北京市兴盛源医药药材有限24200002 大兴区 大兴县黄村东大街路北

责任公司兴益康药店 北京市宣内药品有限责任真02200006 西城区 西城区真武庙四条六里

武庙金象大药房 北京市延庆医药药材公司龙延庆县延庆镇东外大街1829200001 延庆县

庆药店 号 北京市裕龙鑫顺医药有限公北京市顺义区裕龙花园四区13200004 顺义区

司 17号楼03-04号 14200003 北京汤山纯信堂药店

昌平区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市场

北京天赐福康堂药店有限公北京市密云县花园小区一号28200003 密云县

司 楼十门 04200011 北京天天好大药房有限公司 宣武区

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西街8

24200003 北京天祯堂大药店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兴业大

大兴区 街西侧市政园林中心养护队

院内

北京同仁堂参茸有限责任公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01200007 东城区

司 480号

02200007 北京同仁堂长安街药店 西城区

北京市西城区复外大街8号

北京同仁堂崇文门药店有限03200003 崇文区 崇文区崇文门外大街42号

责任公司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04200001 宣武区 宣武区大栅栏街24号

仁堂药店 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小区兰北京同仁堂京北药店康大家08200004 海淀区 园2号商用楼南楼及南侧平园店

房 北京同仁堂京北药店永泰小海淀区永泰小区东里51号08200003 海淀区

区店 楼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01200006 东城区

任公司安德路药店 洲际大厦B座1层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北京市朝阳区科学院南里市05200008 朝阳区

任公司大屯路药店 场楼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北京市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02200008 西城区

任公司黄寺药店 27号 编 码 零售药店名称

所属区

地址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亦庄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31200001

任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药店 发区 天华园二里二区综合楼一层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政府大12200004 通州区

任公司梨园街药店 街群芳三园23号楼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北京市宣武区里仁街3-1号04200006 宣武区

任公司里仁街药店 院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北京市崇文区安化寺幸福家03200007 崇文区

任公司幸福大街药店 园17号楼101号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06号04200002 宣武区

任公司宣武药店 6号楼底 北京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04200003 东城区 宣武区珠市口西大街23号

任公司珠市口药店 北京同仁堂南三环中路药店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中路2006200006 丰台区

有限公司 号 北京同仁堂通州医药有限责12200001 通州区 通州区新华大街134号

任公司通州药店 北京同仁堂益尔康医药有限北京市顺义区幸福西区2号13200003 顺义区

公司 楼1单元101号

北京王府井医药商店有限责01200004 东城区 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67号

任公司 北京望京金象大药房有限责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东园10105200007 朝阳区

任公司 楼南段 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03200002 崇文区 崇文区西花市大街53号

医保全新南庆仁堂药店 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03200005 崇文区 崇文区天坛东路64号1层

医保全新万全堂药店 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03200004 崇文区 崇文区前门大街34号

正阳门医保全新大药店 北京西城金象医药连锁总店02200004 西城区 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4号

西单金象大药房 北京西城金象医药连锁总店02200005 西城区 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145号

西直门内金象大药房 北京西三环金象大药房有限06200001 丰台区 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6号

责任公司 北京信海科园大药房有限公06200004 丰台区 丰台区南韩庄子小区2号楼

司 北京洋桥茸芝金象大药房有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206200003 丰台区

限责任公司 号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01200003 东城区 东城区安内大街96号

任公司安定门店 编 码 零售药店名称

所属区县

地址

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北京市宣武区前门西大街正04200009 宣武区

任公司前门店 阳市场2号楼 北京医药通州医药公司第一12200002 通州区 通州区玉桥中路15号

营业厅 北京永安堂连锁有限责任公东城区化工部大院14楼7单01200005 东城区

司和平里药店 元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01200002 东城区 东城区安外大街203号

任公司安外药店 北京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责01200001 东城区 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43号

任公司朝内药店 11200001 北京永生堂医药有限公司

房山区

房山区戽山街道南大街26

北京永生堂医药有限公司第11200004 房山区 房山区良乡拱辰南大街2号

二药店 06200005 北京佑安金象大药房

丰台区 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8号

北京玉泉平安金象大药房有北京市丰台区小屯路甲6号06200008 丰台区

限公司 濠镜大楼一层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石景山07200004 石景山区八角北路18号

京八角北里药店 区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石景山石景山区古城南路1—

17、07200003

京古城药店 区 21—

33、34号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石景山07200005 石景山区苹果园百货二楼

京苹果园药店 区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05200001 朝阳区 朝阳区西坝河南里21号楼

京西坝河南里药店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北京市房山区房山兴房大街11200002 房山区

京兴月平安药店 2号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11200003 房山区 房山区闫村镇大董村路口

京阎村药店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05200005 朝阳区 朝阳区朝外东大桥路18号

京永安里药店 嘉事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08200001 海淀区 海淀区海淀镇西大街70号

京海淀镇药店 中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京市崇文区马家堡路5603200006 崇文区

中健祥惠康大药房 号

推荐第7篇: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013年度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世清堂药店的

自检自查报告

嘉峪关市世清堂药店根据嘉峪关市人社局要求,结合《嘉峪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申办及管理 工作的通知》和《嘉峪关市嘉峪关市人社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认真对照量化考核标准,组织本店员工对本期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基本情况:我店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

务承诺、公布社保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社保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每季度按时报送“定点药店服务自评情况表”;药店共有店员2人,其中,从业药师1人,营业员1人,均已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

优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保卡刷卡管理的相关规定;

(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 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

(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

(4)店内卫生整洁,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地录入电脑系统;

(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处;

(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保健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 力度不够;

(4)药品陈列有序性稍有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

(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

法、守法;

(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

(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

(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谢谢!

嘉峪关市世清堂药店

2013年12月18

推荐第8篇:药店医保整改报告

整 改 报 告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根据《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照《xx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我售药店与xx市医疗保险处签订了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在服务的过程中我们没有很好地按各项规定要求履行服务,给社会医疗保险造成了损失,并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为此,被处以暂停六个月服务并进行整改。

现整改期已经结束,我们如期完成整改,并保证在以后的经营中不再有以下行为:

1、不校验社会保障卡,不按处方规定配(售)药品;

2、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以内的药品换成以外药品、生活用品、保健用品或其他物品等;

3、为非定点零售药店提供医保结算服务;

4、为参保人员提供个人帐户变现服务;

5、盗取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资金;

6、其他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

通过上述总结,本药店运行情况已符合的履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服务的规定,达到继续履行职工生活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要求。不够完善之处还请给予指正,我们会虚心的接受并加以改正。 2013年2月20日(盖章)篇2:医保定点药店年度检查整改报告 ******药店整改报告 *****医保局领导: 您好!

我****店收到资阳市市医保局(2012)责改通[17]号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该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我店根据**市市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对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年度考评检查》的精神,我药店结合通知,对照本药店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发现***药店存在一些问题,如药品摆放错误,属于rx摆放在otc药品陈列架上. 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要求药店加强医保相关政策学习;严格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要求药店上报整改报告。我店将严格遵守《资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和《药品管理法》的各项规定,现将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药品的分类管理方面: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条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销售,已明确规定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一律凭处方销售,同时设立非处方药品专柜,贴有明显的区域标识。保健品设专柜销售,不与药品混合经营,保健品专柜须将设立“本柜产品不使用医保卡结算”的警示标志。

二、刷卡方面:***药店今后将严格遵守《**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各项规定,要求各个药店按照《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刷卡,购非药品类商品以后都不给予刷医保卡。并且凡人卡不符者,一律不刷医保卡。

三、人员培训方面:今后将加强店长、驻店药师、收银员、营业员等人员的药品知识培训,严格执行gsp认证各项要求,同时对药店所有人员加强医保相关政策学习培训。

我们保证在以后的经营工作中,今后将认真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和《药品管理法》各项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望领导视察指导! *********药店

2012-04-06篇3:药店整改报告

药店整改报告

沈丘县医保中心领导:

您好!

我药店收到沈丘县人社局医保中心通知和会议精神,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会议内容,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我店根据沈丘县医保中心下发的通知的内容,我药店结合通知,对照本药店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对照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我们将要求药店加强医保相关政策学习;严格按照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上报整改报告。我药店将严格遵守《沈丘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和《药品管理法》的各项规定,现将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药品的分类管理方面:严格遵照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条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柜销售,已明确规定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一律凭处方销售,同时设立非处方药品专柜,贴有明显的区域标识。保健品设专柜销售,不与药品混合经营,保健品专柜须将设立“本柜产品不使用医保卡结算”的警示标志。

二、刷卡方面:药店今后将严格遵守《沈丘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各项规定,要求药店按照《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刷卡,购非药品类商品以后都不给予刷医保卡,日用品一律下架。

三、人员培训方面:今后将加强店长、驻店药师、收银员、营业员等人员的药品知识培训,严格执行认证各项要求,同时对药店所有人员加强医保相关政策学习培训。 总之,通过这次检查,我们对工作的问题以检查为契机,认真整改努力工作,将严格按照市、县、局指示精神领会文件的宗旨,让顾客满意,让每个人吃上安全有效放心的药,药店全体员工感谢市、县、局的领导对这项工作的认真。我们保证在以后的经营管理中认真落实《沈丘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医疗服务协议》和《药品管理法》各项规定,做好各项工作。

以上是我店的整改情况,请市、县、局领导进一步监督指导!

沈丘县xx药店

2012年5月15日篇4: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查报告 上蔡县鸿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自检自查报告

上蔡县鸿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根据上蔡县人劳局要求 ,结合年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认真对照量化考核标准,组织本店员工对全年来履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我店经营面积40平方米,全年实现销售任务万元,其中医保刷卡万元,目前经营品种3000多种,保健品多种,药店共有店员2人,其中,从业药师1人,药师协理1人。

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优点:(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上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疗保险暂行规定》;(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

(4)药品摆放有序,清洁卫生,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做到一价一签,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1)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

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维护进电脑系统;(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外;(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保健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4)对店内设置的医保宣传栏,更换内容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1)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上蔡县鸿康大药房

2015年1月22日篇5:xx药房医疗保险整改报告 整 改 报 告 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2013年5月16日-17日,地区财政人社局、社保局联合对我院的社保管理及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查病历看资料,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诊断与用药不符、联合用药不合理、出院带药超量、预防性抗生素时间过长。针对出现上诉问题,说明我们在管理监督上存在缺陷。为此,医院针对持此检查召开了院委会,讨论分析了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强化监督职能。为实施有效管理,监督医院

形成多部门协作,立体监控,有医保办、财务科、医务科、信息科、药剂科、护理部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协作,立体监控,形成合力。有效的实时、全程监控。

二、利用医院信息及电子病历管理平台,审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

馈并整改。

三、加强培训力度,采用集中培训或自学的方式,学习医保政策,提高

意识规范医疗行为,认真执行医保协议。

四、强化合理用药管理,药剂科每月实行处方点评、临床药师查房制度,

对处方诊断、用药量进行点评,住院医嘱,用药及诊断符合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对抗生素使用强度使用率等指标进行考核,不达标的进行处罚。

五、积极推行临床路径及单病种的实施,强化质量控制与管理,规范行

为,控制费用,合理检查,合理治疗。

六、根据医院临床科室药品比例控制方案,确定各科室的药品比例,医

院总体药占比例为45%,超过者,根据医院奖惩条例,予以处罚。

七、每季度组织一次院内的,医保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予以反馈,

通报整改,并书写整改报告。

八、医院与各临床主任签订医保责任书,明确责任,对不落实服务协议

要求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并给以经济处罚。

相信通过积极有效的监督管理,上述措施、目标的实施。我院的医保管理更趋规范,在今后的服务过程中,我们将认真履行服务协议,减少和杜绝,不合理

现象的发生,接收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的监督,努力为各族患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以上措施即日起执行。

推荐第9篇:药店医保刷卡工作总结

荆州市*******药店医保刷卡工作总结

医保中心领导:

在医保中心各位领导的英明领导下,转眼间一个年度的工作结束了,现将一年的工作总结汇报,请上级领导给与指正。 荆州市城南开发区御河路药店位于老南外御河路,主要经营:中药、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等,店内宽敞明亮,药品干净整洁,经营品种齐全,分类明确,能够满足绝大多数参保人员需求。

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荆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店内严把质量关,规范进货渠道,进货验货记录完善,无过期药品,在历次的药品质量检查、抽查过程中没有发现一例假劣产品,在社会上享有良好的口碑。店内建立有健全的医保机构,由本店直接领导负责医保工作,设立有人专职负责的医保管理机构,并对其进行定期的业务、服务技能培训,保证系统正常运转,及时上传、下载数据,为参保人员营造一个良好的购药环境。同时在刷卡过程中严禁用医保基金购买支付范围以外的药品,杜绝在刷卡过程中刷卡金额和现金购药价格不一致等不良情况。

自本店成为定点药店后,在医保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始终从严要求自己,完全服从医保中心的领导,以“一切为了顾客,做顾客的健康使者”为经营宗旨,在刷卡服务过程中尽全力满足顾客需求 我们知道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医保中心正确领导下,齐心协力,文明服务,严格按章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把医疗保险工作做得更好,为我市医疗保险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药店

2017年12月28日

推荐第10篇:医保药店管理制度(推荐)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一、药店负责人全面负责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药店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考核管理。店长具体负责药店日常管理,做到以下几点:

二、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协议规定,履行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做到:

1、规定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严禁冒名配药,发现伪造或冒用挂失卡的应立即扣留,并通知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店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

3、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配售,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

5、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不得拒收卡资金,不得超范围刷卡,不得为持卡人员兑换现金。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等违规行为。

6、规范店员电脑操作,维护好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的及时准确。

7、药店遵守职业道德,不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广告宣传;不以现金、礼券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三、处罚:

1、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小票、退货单等(店长罚款100元,当班营业员50元)

2、超范围刷卡的,一旦发现立即重处(第一次:店长罚款500元,营业员300元,收营员200元;第二次翻倍;第三次予以开除)

3、刷卡区与非刷卡区商品未分开摆放,或标示不清不正确的(店长罚款100元、营业员50元)

4、发现违规为顾客刷卡提取现金的,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

第11篇: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隆源大药房医药连锁公司医保定点药店

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公司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公司所辖门店所经营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得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部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门店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门店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商品不得刷卡。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各门店每月及时向社保局报送统计报表。

六、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医保定药店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七、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第12篇:药店医保刷卡管理制度

医保刷卡制度

一、要按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按时,准确录入并传输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与完整,确保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卡(ic卡)进行购药及结算匠准确性:每天及时上传下载数据,重点是每年初必须先下载全部数据后才能开始刷卡;

二、使用医保计算机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收据和购药明细,并保存两年以上,严禁在联网接入设备安装与医咻结算无关的软件,严禁联网设备与国际互联网联通,严禁在联网篡改结算数据及ip地址等参数,严禁通过专网对信息及网络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

三、应在药店显要位置悬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进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以方便患者辩认购药,不得拒绝参保不修改密码,不得代替参保人员输入密码,同时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作明显标识及明码标价,区分甲、乙类药品,营业员要佩带服务标志,文明用语,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设参保人员意见投诉箱。

四、必须配备专(兼)职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处方调配等岗位的工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符合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持证上岗;营业员须对医保政策,对所经销的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熟悉并正确宣传医保政策,帮助参保人员解决购药困难。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 医疗保险用药处方外配服务,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无偿提供政策咨询、圈存、修改密码、医保卡余额查询等服务。

六、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供应,经营品种不少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80%,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向药店备案,药品合格率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发生假药案件。

七、从符合规定的渠道采购药品,保证体系,严格药品验收,储存、零售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八、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政策,实行明确标价,接受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医保经办机构,药品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参保保员的监督。

九、参保人、证(居民身份证)卡(医保ic卡,不同)相符,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卡,证不符时,应拒绝配药,因病情原因医保人员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开药的,其委托人须持委托书,方能按规定开药,经查验证有关项目所持处方相符无误后调剂的处方必须由药师审核签字以备核查。

十、医保人员到药店购药时,应认真按照以下原则给药,急性病限3天量,慢性病限7天药量,相同治疗效果的药品

原则上不能超过2种,辅助的药不能超过2种。

一、必须每天将售出药品有关医保数据上传,并保证上传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上传内应包括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id卡)号,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价格、数量、金额、购药、时间必须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的24小时之前上传完当月数据,次月2号前(遇节假日顺延)。篇2: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药房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送统计报表。

六、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七、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篇3:医保刷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1) 铁路医保卡管理制度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4)26号文,(2005)57号文等系列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店铁路医保刷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供药店全体员工共同学习,遵照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2、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制作明显定点标识。在药店明显地方悬挂医保投诉箱,设医保政策咨询处,执业药师指导购药处及宣传医保政策栏,保证药店24小时供药。

3、严格执行国家及宝鸡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本着价格合理,服务百姓的宗旨,明码实价,保证刷卡药价与现金药价一致。

4、刷卡人员坚持核对持卡人身份,对人、证、卡不相符者拒绝刷卡,并作好解释工作。

5、熟悉医保目录,熟悉微机操作技术,提高业务水平,不得将医保目录外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对个别不理解的参保人员要作好耐心细致的工作。

6、店内人员坚持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文件精神,以上乘的服务态度,优质的药品质量,低廉的价格,赢得参保人员的认可,争做医保合格药店。

第13篇: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诊所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诊所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诊所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中药饮片质量:

1、诊所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中药饮片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相关采购、验收人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诊所的中药饮片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销售。

4、严把在柜中药饮片的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中药饮片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中药饮片及时补充,确保中药饮片供应及时。

三、严格诊所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中药饮片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送统计报表。

六、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七、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3、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则按违规行为发生额为基数,处以20%~100%的罚款。

第14篇:年药店医保自查报告

年药店医保自查报告(范文) 年药店医保自查报告

年药店医保自查报告

篇1: 201X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报告 仁心大药房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云人社通?201X?10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标准》的标准,仁心大药房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医保定点药房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药房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二、本药店有严格的药品进、销规章制度,药房员工认真履责,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认真审核并建立档案,确保购货渠道正规、‎合法,帐、票、货相符;

三、本药房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药房门口设有明显的夜间购药标志。所有营‎业人员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健康证》和职业资格证书,且所有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药师按规定持证上岗;

四、本药房经营面积284平方米,共配备4台电脑,其中有3台电脑装药品零售软件,1台装有医保系统,并经专线连入怒江州医保系统。配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清洁人员,确保了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五、本药房药学技术人员按规定持有相关证件。所有员工均已购买社会保险;药房严格执行国家、省、州药品销售价格,参保人员购药 时,无论选择何种支付方式,我店均实行同价。 综上所述,上年度内,本药房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两定”服务协议,认真管‎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尊重和服从州、县社保管理机构的领导,每次均能准时出席社保组织的学习和召开的会议,并及时将上级精神贯彻传达到每一个员工,保证会议精神的落实。今后,我药房将继续抓好药品质量,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和不正之风,做好参保人员药品的供应

工作,为我州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2: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查报告 上蔡县鸿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自检自查报告 上蔡县鸿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根据上蔡县人劳局要求 ,结合年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认真对照量化考核标准,组织本店员工对全年来履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 我店经营面积40平方米,全年实现销售任务万元,其中医保刷卡

万元,目前经营品种3000多种,保健品多种,药店共有店员2人,其中,从业药师1人,药师协理1人。 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优点: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上蔡城镇职

工基本医疗和疗保险暂行规定》; (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

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 (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 (4)药品摆放有序,清洁卫生,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做到一价一签,明码标价。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1) 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维护进电脑系统; (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外

; (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保健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 (4)对店内设置的医保宣传栏,更换内容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店的整改措施是: (1) 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 (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 (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

(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监督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谢谢~ 上蔡县鸿康大药房 201X年1月22日

篇3: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检自查报告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检自查报告 垫江县康美大药房(编码: 26967) 垫江县医保中心: 垫江县康美大药房根据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 ,根据《关于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渝人社发99号)和重庆市社会保险局《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的实施方案》(渝社险发49号)文件精神,组织本店‎员工对本期履行《服务协议》工作开展情况做了逐项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

情况汇报如下: 基本情况: 我店按规定悬挂定点零售药店证书、公布服务承诺、公布社保投诉电话;《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每季度按时报送“定点药店服务自评‎情况表”;药店共有店员3人,其中,从业药师1人,营业员2人,均已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自检自查中发现有做得好的一面,也有做得不足之处。 做得好的方面: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医保卡刷卡管理的相关规定; (2)认真组织和学习医保政策,正确给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没有出售任何其它不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物品; (3)店员积极热情为参保人员服务,没有出售假劣药品,至今无任何投诉发生; (4)店内卫生整洁,严格执行国家的药品价格政策,明码标价。能够按照我市关于医保定点零售管理政策的规定从事日常刷卡服务‎工作,根据《关于市级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经营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公司积极对本店所有非药品进行分类排查,对不符合通知文件精神的非药品全部单独存‎放,并明确提示顾客只能用现金进行购买。为加强医保刷卡监督,设有医保刷卡意见箱,及时收集顾客意见。‎针对新公布的国家基本药品目录,除确保品种的齐全外,我们积极响应国家药物价格政策,致力于把价格降到最低。 尚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1) 电脑技术使用掌握不够熟练,特别是店内近期新调入药品品种目录没能及时准确无误地录入电脑系统; (2)在政策执行方面,店员对相关配套政策‎领会不全面,理解不到位,学习不够深入具体,致使实际上机操作没有很好落实到实处; (3)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尤其对刚进店不久的新特药品性能功‎效了解和推广宣传力度不够; (4)药品陈列有序性稍有不足。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整改措施是: (1) 加强学习医保政策,经常组织好店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 (2)提高服务质量,熟悉药品的性能,正确向顾客介绍医保药‎品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更好地发挥参谋顾问作用; (3)电脑操作员要加快对电脑软件的使用熟练操作训练。

(4)及时并正确向参保人员宣传医保政策,全心全意为参保人员服务。 最后,希望上级主管部门对我们药店日常工作给予进行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谢谢~ 垫江县康美大药房 201X年7月10日

第15篇:医保定点药店自查报告

医保定点药店自查报告

社保定点药店自查报告主要写几个方面的内容: 1.全年定点销售药品的类别,数量,金额,与去年同期比较增加减少情况; 2.与社保定管理机构的资金结算情况; 3.在定点销售药品中是否按照规定,对自费药品和可报销药品进行分类管理和销售,有无违反规定的销售; 4,在定点销售药中存在的问题,如果有是怎样纠正的; 5.有什么好的建议,以及群众意见的反馈.你可以根据这以上几点扩展一下就可以了。

第16篇:申请医保定点药店资料

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须知

一、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办发[1998]44号)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

二、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及条件 ㈠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年检合格,能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

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有健全和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制度,能确保供药安全、有效和服务质量,通过GSP认证,一年内未发生药品质量事故;

2、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一年内未发生违反药品价格的行为;

3、具备及时供应基本医疗保险用药、24小时提供服务的能力,备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80%以上的药品;

4、能保证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在岗,营业人员需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合格;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和设备;有计算机管理系统和专职操作人员及财务结算人员;

6、符合《厦门市零售药店设置暂行规定》,并达到下列要求;

(1)药品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定点药店之间的服务半径大于500米;

(2)零售药店注册资金不少于80万元。

三、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应提供的材料

1 ㈠定点零售药店申请书;

㈡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

㈢药学技术人员、药工人员名册、职称证明、药工证和劳动合同; ㈣药品经营品种和药品进销清册;

㈤药品监督管理、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㈥药店主要设备及验资证明;

㈦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㈧评审前一年业务收支情况;

四、审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办法及程序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审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审定工作原则上一年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每次评审时,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评审专家库(由具有高级职称、从事医药管理和临床工作的专家组成)中随机抽取不少于8名的专家,从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抽调不超过4名的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按以下办法及程序进行审定:

㈠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外配处方服务的零售药店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及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零售药店和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具备定点零售药店资格的,提交评审委员会;

㈢评审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制,对提交评审的零售药店进行表决,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投票赞成定点即获通过,未获通过的零售药店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定点申请;

㈣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零售药店在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站上或用其他方式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无异议,颁发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

㈤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2 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㈥定点零售药店名称、法人代表、经营地址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报告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按规定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五、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资格的取消

㈠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责令其限期改正、暂停定点零售服务或取消定点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根据定点零售药店的年度审核情况,对不再具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零售药店取消其定点资格;

㈢被取消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原则上二年以内不得再次申请定点。

六、申办期限

申报受理时间: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

评审时间:上半年4月份,下半年10月份

评审时限:45个工作日

承办处室:医疗保险处

联系电话:5327680/5322268/5052019

第17篇: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

定点零售药店医保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市、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二、定点零售药房主要负责人全面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明确一名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主动提醒告知参保人员IC卡设置密码,确保持卡安全。有效杜绝冒名持卡购药。

四、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调配处方药要严格按照审方、配方、复核等程序进行。由药师及调配员双人复核签章方可发药,并保存处方两年以上。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要尽量提供有适应方法的小药装药品,以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五、收银人员应规范电脑操作,严格按照医保规定操作,不准以物代药,不准以医保卡套取现金,严格执行特殊病种门诊管理规定要求,确保对症用药,留存购药电脑小票,认真做好并及时接收各类信息数据,做好记录准时上报。保证医疗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六、定点药房要遵守职业道德,优化服务,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民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券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七、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等违规行为。

八、加强发票管理,主动为购药人员提供出具专用票据,严禁多开,虚开发票等违规行为。

九、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十、凡违反本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追究其经济,行政,法律责任。

第18篇:左权县诚信药店医保工作总结

左权县诚信药店2016年医保

工 作 总 结

一年来,我药店在左权县人社局和县医保中心领导支持和关怀下,始终保证来购药的参保人员更好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促进社会保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2016年医保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我药店一年来始终坚持按照《晋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和左权县人社局、医保中心关于《左权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各项医保法律法规执行,以参保职工健康服务为宗旨。在醒目位置悬挂了医保定点标识牌,意见箱及监督举报电话,高度重视上级领导组织的各项医保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对待医保工作的各项任务,会罢能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让每一名员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并落实到行动中,并在每月10日前按时送报表等,积极的配合了医保工作。

二、医保药品价格方面

凡来我药店购药的人员严格进行核查身份验证,坚决杜绝冒名顶替的现象,对所售药品一律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针对病人病情合理用药,不滥用药品。对处方药均经药师审核后严格登记,对超过300元以上的药品做出登记。

三、医保服务方面

1、根据医保药品目录:备齐备足药品。尽量符合医保定点药店的要求,满足参保人员购药需求。

2、为了保证药品的质量,坚决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择优购进。从未销售假劣药品确保参保人员用药安全。

3、严格按照医保管理部门要求,不利用刷卡销售滋补品、及生活用品,不利用刷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为就医患者购药提供了规范、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一年来,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还有很多不足之处,我们对参保职工医保政策的宣传上,在服务上还有很大欠缺,需要进一步提升,力争在新的一年把医保工作做得更实更细,为我县医保工作顺利开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左权县诚信药店

2016年12月30日

第19篇:西安铁路医保定点药店

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为方便参保人员就近选择购药,公司参保的医疗保险机构新增了 22 家定点零售药店。2012 年 8 月 20 日起参保人员可到新增定点药店刷卡购药,现将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地址予以公布,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1、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尚德路三店 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 214 号门面房

2、西安宝芝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 398 号

3、西安长健大药房有限公司东元西路店

地址: 西安市新城区东元西路锦绣芙蓉公馆 3 号楼一层 9 号

4、陕西同一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德盛店 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铁安二街 8 号

5、西安市灞桥区长生健大药房

地址: 西安市灞桥区席王街道办官厅佳苑 1 栋 7 号商铺

6、西安市临潼区同健大药房

地址: 西安市临潼区新丰街办骊山床单厂西门外

7、宝鸡医药大厦有限公司好年华药品平价超市 地址: 宝鸡市上马营铁路高层群房 6 号

8、宝鸡市金台区鸿福堂药店

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上马营宝铁路中段

9、宝鸡市金台区瑞康大药房 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中段

10、宝鸡市忠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忠信大药房药品超市 地址: 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电机段高层小区院内 1 号

11、陕西同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宝鸡上马营店 地址: 宝鸡市东风路电气化社区 3 号楼一层

12、咸阳诚诚大药堂医药有限公司文林店 地址: 咸阳市人民东路 80 号

13、咸阳众安堂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 咸阳市玉泉东路秦建大厦 A102

14、陕西凯莱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利民大药房连锁店 地址: 渭南市站北路火车站广场北 50 米

15、韩城市桢州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新城桢州大药房 地址: 韩城市新城区乔南路 115 号

16、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安康江北店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江北进站路 2 号

17、安康市长寿医药集团连锁有限公司江北分店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 33 号

18、安康市汉滨区仁和大药房江北店 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大道 84 号

19、陕西美致惠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心店

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中心广场东侧景玉电讯大楼一楼 20、汉中老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心广场店 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人民路广厦名 品城一楼

21、汉中市派森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御景名 都店

地址; 汉中市汉台区石马路北侧

22、汉中市派森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略阳狮凤路店 地址: 略阳县狮凤路中段

第20篇:医保零售药店计算机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三、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供货商、药品基础信息;

四、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五、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依据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验收入库单”。

六、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生成药品验收记录。

七、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并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在架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八、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销售药品时,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打印销售小票,生成销售记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

十、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购退回药品,由业务人员填写《采购退回通知单》,经质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同意,签字。系统确认采购退回通知单。 十

二、系统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三、各岗位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当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及时锁定药品,进行质量查询,经查询如不属于质量问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十

四、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跟踪处理结果。

药店医保工作计划
《药店医保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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