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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06 14:32:50 来源:工作计划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曙光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2012年曙光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街道办事处中心工作,依照上级的工作部署,为全面落实调解工作责任制的各项目标任务,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现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2012年人民调解工作计划如下:

一、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业务素质

新时代背景下,人民调解队伍发展应是全方位、多维度的,需要不断创新。只有不断创新,人民调解队伍发展才有生命的活力。因此,今年曙光司法所对辖区内的所有调解员进行2次专业培训,预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在实施培训过程中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丛书,提升调解队伍的业务素质。

二、深入开展“送法入社区”活动,提高居民法律意识

1、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集中一定时间,组织人员,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学习活动,抓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2、通过法制讲座和板报等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合理要求,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三、积极化解社区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2012年我所人民调解工作必须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进一步发挥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排查矛盾的能力和作用,主要加

强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物权、安全生活、劳动保障、房屋产权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进行排查、调解工作,促进社区家庭和睦、邻里和睦,维持和发展新型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拓展调解思路,扩大调解范围,努力适应新形势下矛盾发展变化趋势。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矛盾的调处工作,关注社区居民生活问题,缓解矛盾冲突,密切与群众的关系,努力做好维护一方稳定工作。把预防排查矛盾纠纷做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完善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坚持每月2次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纠纷苗头、隐患和不安定因素的发现率要达到90%以上,对矛盾纠纷重点户、重点人和重点部位的了解掌握率达到100%,对排查出的纠纷隐患和不安定因素落实防范措施达到100%。准确了解和掌握社区和各类矛盾潜在因素,对各类信息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处置,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调处在萌芽状态,防止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针对重大节假日,进行重点矛盾纠纷排查

在节日期间、两会期间和国庆节前后,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充分利用了治安员、信息员的作用,配合社区民警进行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及时把握辖区内的矛盾动态,有针对性地搞好预防和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隐患,街道根据工作实际,列出了职工下岗、失业、退休养老等方面涉及职工利益保护及生活保障问题;重点工程建设和城乡改造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涉法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上访老户反映的问题;并通过

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一批有价值的重大矛盾纠纷隐患信息。

五、认真做好人民调解的台帐,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2012年我们必须认真做好社区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注意收集人民调解工作的所有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上报和认真制做案件卷宗。经常对照检查,真正做到笔笔在案,案案清楚,记录有序,整理规范。

曙光司法所

2012年1月30日

推荐第2篇:司法所人民调解

构建“三位一体”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全力打造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今年以来,书院司法所在曲阜市司法局,书院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创新方式,突出成效,全面落实人民调解“515”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平安书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起到第一道防线的。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大力化解矛盾纠纷。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先后争取司法所建设资金10多万元,对现有司法所办公场所进行统一标准化建设。悬挂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标识,配齐各项办公设备,司法所办公用房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全面新建和改建,司法所办公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今年年初,市司法局为我所配备了空调、电脑和数码相机等办公用品,实现了办公全面自动化。2011年1月,我所被济宁市司法局授予济宁市示范司法所、被曲阜市司法局授予201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为配合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司法所坚持从健全组织领导入手,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确保选举期间的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案件18件,调处18件,其中重大矛盾纠纷2件,防止群体事件和群体上访2件20余人次,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起1人。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狠抓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为把人民调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

街道办事处建立起多层次的调解组织结构,健全了调解网络,一是成立了有党工委办事处书记为主任、主任为副主任的“大调解”协调中心,由分管领导兼任中心办公室主任,明确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和司法所人员为协调中心人员,各村居落实了一名兼职调解人员,并将一批有调解工作经验,工作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办事和热爱调解工作的同志吸收到调解队伍中来,充实了基层调解队伍力量。二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社区工作水平,充分利用法制学校等载体,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组织社区干部及居民举办调解人员培训班,对调解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广大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每名村居调解员都配备了工作日志本、会议记录本和来电、来访登记表。同时,建立了调解办理制度,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通过各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规范了社区工作行为,调动了社区干部的积极性,提升了社区整体工作水平,为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加强人民调解网络建设,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按照上级“五有六统一”标准化调委会和“大调解”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基层调委会的组织建设。今年4月底,在村支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由各村选举产生了新的调解委员会,将名单进行了汇总上报。目前,街道32个村居全部建立了调委会,现有调解人员106人,街道调委会1个,医患纠纷调委会1个,年内培训调解人员110人次。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居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把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

作超前介入,排查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具体计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居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居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街道调处中心及时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分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居每季度、街道每半年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6、报告机制。各村居包村干部每周

一、四向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排查表上有包村干部签字,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2日内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定期对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季度1次,提升

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

(四)把握有利时机,及时化解矛盾

为将“预防为主、调处结合”工作方针落到实处,街道办事处及时处理好村居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抓住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主要矛盾,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死角死面。通过排查做到三个“心中有数”,即对过去排查出来未解决的矛盾纠纷心中有数;对本次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情况心中有数;对可能影响本单位、管区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心中有数。在排调中,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快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消灭在基层,防止和避免排查不及时,调处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或诱发新问题,严控信访案件的发生和矛盾激化。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稳控,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和强化稳控工作,做到关口前移。在禁烧、孔子文化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期间要求各村居坚持做到日排查化解日稳控制度,在第一时间排查矛盾苗头、落实化解稳控措施,每周研判共性苗头隐患,预测发展态势,制定应对措施。

在调解村民矛盾时,我们摸索出了一些经验,通常调解邻里纠纷分三个步骤:一是听,在矛盾冲突后当事人双方各说各的理,各执一词,只强调自身的利益,争执不下。这是不妨让他们都说出来出出气。二是劝,首先要掌握时机,双方都在气头上时,不能劝,要耐心等待消气、理智后进行劝说,同时顺着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设,推论出坏的结果;然后进行换位思考,从对方的角度分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最后从影响彼此关系的角度阐述其利害关系。三是调,依照法律和人情进行调解,梳理矛盾,分清责任,解决实际问题,彻底化解矛盾。

(五)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相结合,最大发挥调解功能。一是充分发挥司法所、村居调解员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内的社会矛

盾纠纷,尽量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街道”。二是加强与法院和政府行政部门的衔接,把三大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增大调解成功率。

二、当前调处矛盾纠纷中碰到的突出问题及今后对策

(一)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碰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

个别单位的负责人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熟悉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

目前街道的调处组织中仍有相当部分尚未达到规范化标准,无法达到规范化调委会要求的最低标准,严重制约了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对今后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科学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社区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两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加入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

要认真履行调解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周报告、排查调处数据月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工作例会“三个一”工作机制,及时把握辖区内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工委、办事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

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挂牌督办、联调、督导检查、保障等十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教育力度,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居民的政策法制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治理,使干部和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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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二0一0年度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2010年,我所在县司法局领导,乡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以“建设平安XX,构建和谐”为主题,按照目标任务,结合我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继续加快人民调解工作法制化进程,力争使2010年人民调解工作更上新的台阶,现将一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素质 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素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XX司法干警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市、县司法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学习,转变政府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学习,努力提高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勤政尽责,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乐于奉献,充分发挥我所干警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组织、指导和管理作用,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指导,充分发挥乡、村两级调解组织作用 乡、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是最基层的一线组织和工作人员,制度建设和成员的整体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其调解工作质量的效率的高低,因此,加强对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法律水平的及搞好基层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工作非常重要。为此,我所2010年计划利用开展党员培训、政府大小会议组织调解员进行业务、政策、法律等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刑法》、《婚姻法》、《土管法》以及《劳动法》方面的知识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基层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规范统一,从而提高了他们的整体素质,使他们能够较好地完成村屯内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并依法进行调解,着重提高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员对涉及社会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体性纠纷的调解工作的能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我乡年内没有因民间纠纷而上访和由民转刑的案件发生,真正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XXX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0一0年三月十一日

推荐第4篇: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1年司法所人民调解

工作总结

为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中应有的作用,XX司法所在县司法局的领导及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和创新,促进社会的长期稳定。现将全年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XX乡党委政府及时成立了已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调解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设在XX司法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研究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了人民调解宣传工作

为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群众认知度,让多的群众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纷争,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调动广大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加大了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法律进村等活动,使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人民调解,遇到矛盾纠纷选择人民调解。今

年我们组织大型的法制宣讲2次,受教育人数5143人,同时定期为乡中心校的师生们义务讲解《交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调解人员素质

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必须建立一支知法律、懂业务、顾大局、有事业心责任感、热心为群众服务的调解队伍。调解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决定调解纠纷的质量,调解人员如不加强学习,不懂业务、法律知识缺乏,矛盾和纠纷不但调处不好,有可能还会引起激化。所以,我所会同乡综治办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四、完善基层调解各项工作

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采取主动化解、联动化解、包案化解等有效措施,集中力量化解一批多年积累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消除陈年积怨,实现“案结事了”。 2011年XX司法所共调解各类纠纷45起,调解成功43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都达到94%。其中签订调解协议8件,其中重大疑难纠纷2起,全部履行结束。在认真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纠纷调处的同时,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

积极调解涉及征地拆迁、医疗纠纷、环境污染、物业管理、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纠纷,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我所在2011年实际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今后我们将保持和发扬优势,改进不足之处,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推荐第5篇: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

人民调解案件

【案件标题】

房屋转让起纠纷 人民调解融冰霜

【案情简介】

2011年9月13日xx镇新村居委会一组村民刘甲将自家祖屋以及屋前的承包田共约1100.00㎡以总价29万元的价格长期转让给xx林场八组村民肖乙和刘丙两人,双方签订了《房屋及土地转让合同》。事后镇政府及国土部门知晓刘甲买卖田地之事,依法对刘甲进行了教育,告知刘甲买卖田地是违法的,土地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刘甲向肖乙和刘丙提出解除合同,双方由此引发纠纷。 【承办过程、结果】

2012年3月5日刘甲向xx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司法所受理刘甲的调解申请后,依法审查了刘甲所提供的《房屋及土地转让合同》。依照调解程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了解得知:在镇政府和国土部门介入后,刘甲向肖乙和刘丙提出了解除合同,表示退还所有款项并赔偿肖乙和刘丙的经济损失贰万元整(20000.00),但遭到肖乙和刘丙的拒绝。

司法所于4月6日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肖乙和刘丙一再坚持合同合法有效,并称在支付了款项之后,他们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现金修缮房屋。如解除合同,将给他们带来巨大的损失。由于肖乙和刘丙拒绝解除合同,让调解一再陷入僵局。调解员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经过调解员的情、理、法并用,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合同;

二、刘甲退还29万元,另外还支付肖乙和刘丙的经济损失及利息,共计叁万元整(30000.00);

三、肖乙和刘丙退还刘甲所提供的房产及土地使用证等证件。【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由房屋转让引发的非法买卖承包地的纠纷。如果单独从房产转让去解决纷争,显然刘甲是违约的,理应当支付对方违约金。而此案当中,转让合同中有牵涉到承包地的买卖。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所以此转让合同中,土地转让部分是无效的。然而在此过程中肖乙和刘丙已经支付了所有款项(29万元)给刘甲,并投入了前期的资金做基础设施建设,也受到了相应的损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于不懂国家法律法规,导致转让合同部分无效。但经过调解员对相关法律条文的解释以及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终于使他们握手言和。

推荐第6篇:兰溪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兰溪司法所2011年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2011年,兰溪司法所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深入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所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8起,调解成功17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指导村级调委会成功调解民事纠纷3起,防止民转刑案件3起,使5个即将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为我镇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网络 一是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全镇构建“党政负责、综治牵头、司法行政为主导、有关部门齐参与”的“大调解”格局。各村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立了38个村级人民调委会,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的各项制度,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机制。目前,全镇已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镇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化,基本实现了“大事不出乡”、“小事不出村”,确保了全镇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我镇各级类民组织共接收各类调解案件21起,全部得到了妥善解决,没有出现一起民转刑案件,为全镇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是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全镇38个村级调委会都配齐了调解工作人员。积极吸纳退休干部、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优化调解员队伍。把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计划,利用以会代训和专业培训形式,对村级人民调解员进行不定期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今年3月份,我镇组织了基层民调骨干培训班,对村级人民调解员分期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有《人民调解法》、《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及技巧》、《社会治安日常工作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人民调解案例汇编》等,经过培训,全体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调解能力明显增强。

(二)严格调解工作流程,实现人民调解规范化

为了增强人民调解的法律效力和社会效果,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四规范”:一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职责。要求全体人民调解员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范围。二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制订细化了人民调解的工作流程表,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的岗位责任制度、重大纠纷讨论制度、回访制度,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准备、受理调查、调解步骤、回访记录、卷宗归档等程序进行规范。三是规范人民调解行为。出台了人民调解员奖惩办法和仪表行为规范,严格人民调解纪律,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进行,防止“吃、拿、卡、要”行为的发生。四是规范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的要求,县局统一制作了人民调解文书,并进行了培训,对调解申请书、受理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和卷宗归档等人民调解文书进行讲解,实现了案卷规范化。

(三)狠抓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按照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和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各调委会对当地发生的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及时调解,做到情况明了,信息畅通。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查分析例会制度。每月召开调委会主任例会,听取纠纷调解情况,交流纠纷调解经验,安排下一步工作。对排查出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制定调解预案,及时进行调解。三是实行包案调解制度。将每起纠纷的调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做到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解、包跟踪、包反馈。四是调解回访制度。对排查、调解成功的纠纷进行回访,保证调解协议的按时履行。

(四)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

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新时期矛盾纠纷调解新机制,大胆引入“听证”方式,针对疑难、复杂和缠访的矛盾纠纷,我们尝试开听证会的方式,让群众参与旁听,知道真相,加大舆论监督作用,使当事人双方在众乡亲面前都如实的陈述了自己的理由和意见,最终使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五)狠抓法制宣传教育,从源头预防纠纷发生。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涉及企业与村民政府与村民间的矛盾日趋明显和增多,主要表现在征地、拆迁、补偿、利益分配等方面。面对新情况,我们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普法工作,狠抓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目前,人民调解已成为兰溪镇人民政府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司法所及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政府化解信访纠纷的一个重要平台。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人民调解法》,认真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因地制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把我镇的人民调解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创建“平安兰溪”作出应有的贡献。

兰溪司法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推荐第7篇:人民调解案例(双沟司法所)

人民调解案例

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承包纠纷

一、案例内容

当事人王兴义和当事人王兴亮同是亳州市谯城区双沟镇双东民族村秦大园的村民,2013年11月20日,二人因三边四荒土地发生土地纠纷。原生产队分配给各户的农闲地,由于规划建设新农村,尺寸之地成了香饽饽。本是同家兄弟的王兴义和王兴亮因新农村规划互不想让,多次上访到镇里。

但是王兴义和王兴亮均没有可靠地证据,更没有土地使用证。王兴亮一方在农村势力很强,王兴义一方在农村处于弱势。申请当事人王兴义多次寻求村调委会调解,但均告失败。包村镇干部及分管领导也多次说和,但是没有得到当事人王兴义的完全满意。

双沟司法所按照党委书记的批示,进行现场调解,向周边群众调查了解具体情况,三番五次进行调解,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和诉求,以情依法进行说服和引导。

二、调解经过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新农村规划引起的土地承包纠纷。接案后,双沟司法所工作人员一方面立即与双东民族村委会取

得联系,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另一方面,迅速行动,按提供的王兴义和王兴亮的联系方式进行了初步的调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走访了解,希望当事人能够统一思想,尽快参加调解。可是事情并不是一帆风顺,因为王兴亮一方处于强势,并不愿意接受调解,王兴义一方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劝说同意接受调解,但也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此事。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纠纷经村调委会和镇干部多次调解,均未成功。尽快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是摆在双沟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前亟待解决的难题。他们决定与双方当事人“各个击破”,每人负责劝说一方。一次不行,二次,二次不行,三次,多次的电话与上门终于让二人看到了调解员解决此事的诚意和能力,双方也终于同意调解,对此事进行协商。

调解前,双沟司法所调解员仔细查阅了双方的材料,并走访了事情的知情者,做到心中有数。调解时,调解员先是对王兴义和王兴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且让双方分别说明自己的理由。然后再提出调解的目的,即解决王兴义和王兴亮的土地纠纷。调解时,双沟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王兴义和王兴亮讲解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分析了案情,阐明了利害关系。从法理上、情理上说服了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三、调解说明

本案是双沟司法所解决的一件典型新农村规划引发的

土地纠纷。他们利用各自的身份及知识优势,利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法解决纠纷。调解员在调解前进行了大量的走访、取证工作,在调解时不但化解纠纷,同时向当事人讲解《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沟司法所分析调解对象各自的处境和特殊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两者结合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了调解意见。

双沟司法所

2014年1月2日

推荐第8篇:司法所五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司法所五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试行)

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会议,会议由司法所长主持,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调委会主任参加,并做好记录,写出排查工作报告,报区司法局基层科。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员网络。城镇要每栋楼设立一名信息员,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建立信息员名册。司法所要掌握信息员的总数,对信息员定期指导和培训。

3、要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经常性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法,每月至少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重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4、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登记表,对于即将激化或应当立即调解的纠纷,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应先行调解,再补办纠纷登记手续。

5、街道司法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析疏理,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掌握社情民意。对重要情况的分析要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汇报。

6、坚持边排查边调解,能够当场调解的简单纠纷要当场调解;一般纠纷按调解程序进行调解;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的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解。街道要将分类调解流程在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7、对超出人民调解组织能力或受理范围的纠纷,登记后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需要人民调解组织配合的,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予以配合。

8、对排查不力或人为延误调解时机而使矛盾纠纷激化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逐级追究司法行政机关失职人员的责任。

二、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1、重大疑难纠纷是指:有可能出现的小规模冲突事件、群体性事件;情况紧急、问题比较突出、容易激化成规模较大的械斗性冲突事件;已酿成较严重后果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矛盾纠纷;跨地域或涉及两个以上乡(镇)、村(社区)的矛盾纠纷;久调不决,纠纷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纠纷;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

2、对经排查或其他方式发现在本辖区内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无论是否调解成功都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调解组织、司法所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司法所要掌握报告的层次和进度,坚决防止漏报、迟报。

3、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要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对重大疑难纠纷事先能知情,事头能控制,事中能妥善处理,事后能上报结果,增强重大疑难纠纷的控制力。

4、报告重大疑难纠纷应明确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过程、事态发展趋势、调处结果、采取的应急措施、拟办意见等内容。

5、对因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各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瞒报、漏报、迟报重大疑难纠纷而酿成严重后果的,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员)专项矛盾纠纷排

查调解制度

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员)是指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的区域、领域和人群(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工作指导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指导,真正做到从深层次、源头上化解矛盾,从根本上消除不稳定因素。

1、重点区域主要是指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的行政接边地区、大型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等;重点领域是指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的医疗机构、劳动部门、环保部门、知识产权部门、交通部门等;重点人群(员)主要是指易发多发劳务、家庭等纠纷的外来务工人员、城镇弱势群体、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等。

2、要摸清底数。司法所要深入社区搞好调查研究,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方法,切实摸清本辖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员)的底数,掌握易发多发矛盾纠纷的具体时段、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全力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员)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健全调解组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争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覆盖率达到80%以上。

4、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要有三名以上专职调解员,调解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有条件的地方最好配备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调解员,以逐步实现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年轻化。

5、及时发现掌握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员)的各种矛盾纠纷并及时进行调解,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对不属于人民调解组织受理范围的,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四、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反馈制度

1、以社区为单位建立信息传递与反馈小组,力争在城市楼楼都有信息员;企业的车间、事业单位的科(室)都有信息员。信息员的主要任务是深入群众之中,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依法收集、反馈矛盾纠纷信息,并及时向调解组织反馈。

2、对于信息员收集、反馈的重要矛盾纠纷信息,调解组织要及时向司法所和当地司法行政机关传递、报告。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及时派人协助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传递信息。

3、信息传递可采取以下形式:即口头传递、书面传递、电话传递、传真传递等方式。

4、重大矛盾纠纷信息,司法所和当地司法行政机关要进行登记备案、疏理分类、分析研究,总结其规律特点,以便今后更好地指导工作。

5、要定期对人民调解信息员进行培训,每年司法所至少要结合本地发生矛盾纠纷的实际,组织一次信息员业务培训,以提高他们识别、判断矛盾纠纷的能力,保持信息的传递和反馈渠道畅通。

五、矛盾纠纷调解督办制度

1、街道司法所负责本辖区发生的特大矛盾纠纷调解案件的督办(社区)

2、负责矛盾纠纷督办的部门或单位以“以矛盾纠纷督办单”的方式进行督办,注明督办机关、督办事项、督办时间等等。

3、接到督办单的单位或调解组织要立即制定调解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在限定的时间内做好调解工作。

4、对已经办结的调解案件,负责办理的单位和调解组织原则上应将调解处理情况在一周内向督办单位书面报告。

5、因排查调处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的,督办单位以督办通知单的形式,督促相关调解组织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逐级追查督办责任。

推荐第9篇:司法所人民调解案例3

人民调解排纠纷,保持工作排后患

在**乡的工伤调解中,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受轻伤的工人不敢全力争取自己的权利,因为那无异于和老板闹僵关系并面临被老板解雇命运,但是如不全力争取,自身权益将会受损。2013年10月08日,**司法所便接到这样一位纠结的农民工的调解申请。

2013年08月30日,农民工黄某在**某石业有限公司上班时左脚大拇指被叉车砸伤,导致左脚大拇第

一、第二关节外侧处骨裂,医疗费用已花费约1500元,自事发到申请当日,黄某都在厂里休息未能复工,在赔偿数额上与厂方协商不成引发工伤纠纷。

黄某在申请时除提交自身受伤证明外,另外向司法所调解员提出要求,希望能够保住工作,不然今年将无法挣钱回家过年。对于黄某的申请,调解员高度重视,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分析,认为本起调解应采取灵活的方法进行。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先约谈厂方代表,在轻松的氛围中就工伤事宜进行了解。并向先厂方做思想铺垫,就工伤事故的法律知识进行简单的宣传和说明。后再对黄某进行约谈,了解其真实的想法,并就其中不合理的诉求进行委婉的劝导,使之对调解有清楚的目的和底线。在前期工作完成后,司法所调解员认为双方面对面调解的时机成熟,并将双方约到司法所进行调解。

为了保障黄某权益,司法所在双面调解时同样也注意把握轻松的氛围,避免任何一方紧张激动的情绪出现。并就黄某在厂方上班期间优秀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进行了说明,同时也将厂方丰厚的职业待遇和良好的职业保障进行强调,使得在调双方都对对方持有良好的印象。

在水到渠成后,适时攻破本次纠纷的难点便提上议程,司法所调解员直接提出黄某的申请要求,要求企业方赔偿后不可以无故解雇与黄某的劳动关系,厂方未过多犹豫即答应。于是调解协议很快即达成,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司法局**司法所 2013年12月24日

推荐第10篇:司法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思路

司法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思路

双街镇司法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思路

北辰区双街镇司法所注重发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找准人民调解工作切入点,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确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人民调解工作思路,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

供法律服务保障。

一、工作思路上抓住三个源头。一是抓住决策源头防矛盾,二是抓住热点源头疏矛盾,三是抓住教育源头减矛盾。当前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和社会主要矛盾都有着深刻复杂的原因,涉及范围广泛,是各种矛盾因素相互作用的必然结果。因此,该司法所为从根本上做好预防、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开展,着眼全局、抓好源头、综合治理。

二、工作方法上落实三个转变。一是变上访为下访,二是变等访为找访,三是变固定调解庭为流动调解庭。该司法所改变被动坐等群众找上门的工作局面,主动进位、深入基层,及时预防和发现问题苗头,尽快调处和解决矛盾纠纷。同时,建立实施“领导包片、部门包线、基层包村”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各有所管、各负其责。

三、工作形式上贯穿三个结合。一是运用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调节相结合,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三是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该司法所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培训,保证办事人员能灵活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调处手段,真心实意为基层群众解决矛盾纠纷,不推诿、不拖延、讲道理、务实效,创新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和新方法。

四、工作措施上完善各项制度。该司法所建立健全预警、排查、报送、包案、督办、处置等多项工作制度,并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加以落实,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形成信息及时、覆盖全面、运作顺畅、反应快捷、务求实效的工作新格局。

今年以来,双街镇司法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取得明显成效,第一季度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9起,调解成功率100,无一起因调解不当而引发激化或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从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的实际问题出发,维护了双街镇基层社会的稳定,为构建和谐双街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第11篇: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某司法所)

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

例上报材料

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

真情调解,情系百姓

---------XXX司法所人民调解典型案例

调节机构:XXX市司法局XXX司法所 调 解 员:XXX XXX 当事人基本情况:

叶里哈提 男 哈萨克族 33岁 XXX市XXX乡牧民新村村民

魏贤礼 男 汉族 47岁 XXX市XXX乡XXX村村民 案情简介:

2012年7月25日早8时许,叶里哈提骑着摩托车赶往特吾勒水库工地打工,行驶到XXX村村民魏贤礼的农家乐门口时,魏贤礼家的狗忽然从路旁桥墩下窜出,从摩托车后方绕到了前方,叶里哈提紧急刹车,因车速较快摩托车侧翻,导致叶里哈提右腿骨折。

事后当事人双方因事故原因发生争执,叶里哈提认为因魏贤礼家的狗追赶造成其摔倒骨折的原因,魏贤礼家应赔偿其损失。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驾驶摩托车不慎摔倒,与自家狗追赶没有关系。叶里哈提百般无奈下来到了司法所,请求予以调解。经过研究,司法所决定由乡调委会和村委会出面,为双方进行调处和化解,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调解经过:

调委会介入后,立即联系XXX村委会主任、书记了解详细情况,并找到相关当事人、目击证人核实情况。确认叶里哈提摔倒是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了解了基本情况后,调委会召集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人员。双方见面分外眼红,你一言我一语地互相谩骂争论。调解员及时制止了双方的吵闹,在征求双方同意调解的前提下,直奔主题。叶里哈提表示要求赔偿其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摩托车修理费等合计5000元。魏贤礼认为叶里哈提摔跤是因其自身车速过快,自家狗追赶只是次要原因,魏贤礼表示只会承担部分医药费,其它损失由叶里哈提自己解决。

经过几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协议:

1、魏贤礼同意赔偿叶里哈提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3000元;

2、

3、叶里哈提摩托车损坏程度较轻,修理费用自理;双方协议签订过后,不得再由此发生任何争执。双方握手言和。

案件心得:

这是一起赔偿纠纷。叶里哈提因魏贤礼家狗追赶导致受伤发生的一系列问题。在多次商讨未果后,找到司法所和乡调委会。 抓住矛盾的症结,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是本起纠纷调处成功的关键。调解员尊重事实,灵活变通,反复协调,最后保证了纠纷化解。

近年来,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指导各

司法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深入矛盾高发区,保民生、促发展,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建设,拓展调解民间纠纷的工作领域,积极参与难点、热点矛盾纠纷的调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这次纠纷调解中,我所针对纠纷发展变化、纠纷当事人心理特点,灵活运用调解技巧和方法,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其他行政调解有效衔接,互相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化解社会矛盾,“以调为主、调防结合”的又一次有益尝试。

第12篇:善南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善南司法所2007年度 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局和善南街道党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我们善南司法所以创建“平安善南、和谐善南”为主线,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投身于司法行政事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依法行政,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为街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提高人民调解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与宣传

人民调解是减轻司法裁判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是实现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重要基础,是实现群众自治、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因此要大力宣传新十七人民调解的地位、作用和工作程序,宣传广大调解员做出的无私奉献和工作业绩,使人民调解获得信赖并深入人心,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二、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员的队伍结构,提高专业水平。

我所经过选举、聘任调解员,应有限考虑有法律、心理学等专业资格的认识。聘请律师、法学教师、退休法官及检察官或相关专业的在校大学生等兼职调解员。请专家学者、律师参与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

整合社会资源,建立社会化的调解队伍。广泛吸收辖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验丰富的退休干部、有威望的老同志、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志愿者加入调解队伍,条件成熟时,可借鉴外地的“首席调解员制”,推进调解队伍的职业化。

按照分级培训原则和计划,落实各级责任,通过集中培训,一年来共培训个调委会人员38人次,开设培训班6场。并通过集中培训、参与法院审判实践、远程教育、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这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共发放学习材料70余份。通过对基层一线调解员的集中培训,努力营造了调解员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知识的浓厚氛围,提高了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室的建设标准。

三、增加投入,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的规范化建设

(一)、统一规范调解工作的各项业务规章制度

开展调解工作时要严格遵循依照法律、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三项原则”,遵循调解程序和纪律。其中要特别重视的,一是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水平;二是要规范档案管理,完善案卷的保管、整理,扭转目前一些地方调解统计中存在的标准不统

一、漏报、甚至不报的现象;三是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考核体系。

(二)加快场所建设和其他硬件建设

抓好人民调解的硬件建设,对这项工作的长远发展是必不可少的。我所应增加这方面的投入,力争做到各项调委会都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齐全的电脑、办公桌椅和业务工具书;设立独立、规范的人民调解室。

总之,力争形成纵横交错的调解服务网络,设置便利的调解热线和服务窗口,满足不同的纠纷解决需求,使群众能充分行使选择权,获得便利、合理的纠纷解决途径和法律服务方式。

第13篇:县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事迹材料

县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事迹材料

二十年来,他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社会环境,尤其是20**年以来,郭庆昌同志把维护陇把镇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和谐陇把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标准,推动了陇把和谐建设步伐,为XX县的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陇把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群众敬重和爱戴。

一、摸清实情建机制,找准思路破难题。

陇把镇位于XX县西北部,距县城15公里,东靠城子镇,南邻景罕镇,北接户撒乡,西与邻邦缅甸接壤,国境线长31.8公里,行政区域面积为217平方公里,辖5个村委会,1个社区,人民调解员85人,居住着汉族、景颇族、傈僳族、阿昌族,常住人口10129人、流动人口1020人,与陇川农场管委会交织在一起。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边境乡镇。近年来,郭庆昌同志针对辖区重点村寨、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缅甸农民工上访人员、民间纠纷矛盾的特性和所带来的压力,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增进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提升了陇把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到了“四化”:一是调解工作制度化。制定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并按制度操作,做到有章可循。二是法律法规通俗化。为使一些调解常用法律法规通俗易懂,达到了一目了然的法律宣传效果。三是调解程序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调解程序制作了调解程序流程图,使当事人按照调解程序主张权利,调解程序规范化。四是回访制度经常化。为确保调解工作得到较好的执行,人民调解委员会实行了调解回访制度,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在十五日内进行回访,做到了调解工作有始有终,受到了群众的称赞和好评。在维护社区稳定和化解群众矛盾纠纷中发挥了显著作用,五年来,共组织专项例会60次,形势分析报告会5次,排查安全及治安隐患25起,化解各类矛盾175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郭庆昌同志辛勤汗水和无私的奉献,更离不开他对人民调解工作正确的指导和执着的追求。

陇把司法所在郭庆昌同志的领导下,逐步健全了调委会检查监督制度、定期向县司法局和陇把镇汇报工作制度、重点疑难纠纷集体讨论制度以及处理纠纷回访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了陇把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了人民调解组织。

二、事无巨细化矛盾,倾力指导暖人心。

郭庆昌同志做调解工作积极主动,立足本职,尽责尽力。只要人民群众需要,他都会和调解员一道,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还陇把一片安宁。

2011年5月20日22时许,杨晓东学生下晚自习骑自行车回家时在陇川糖厂附近看到黎泓杰和骑两辆摩托车的人并行,路过时杨晓东听到黎泓杰说“岳泽民么,我早就想打他了,他抢我的东西”等话。事后,黎泓杰怀疑这话让杨晓东听到后告诉了岳泽民,于是2011年5月25日20时许,黎泓杰邀约了窦金富、杨国庭等社会青年在XX县第三中学校园内持刀将杨晓东左手臂后侧和右手臂后侧砍伤。郭庆昌同志得知情况后,首先把伤者杨晓东送到医院去治疗,并且还多次到伤者家里看望,用自己的真情稳定了受伤者的家人。同时详细地了解了情况原委,又主动与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联系,帮助杨晓东一家寻求了法律援助,在司法所法律援助的帮助下,找事件另一当事人谈心,使其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和需要承担的责任,经技术部门鉴定杨晓东为轻伤。并且通过多种渠道长达四个月的协商和劝解,做了大量细致繁杂的工作,根据事故责任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本着依法合理的原则,和调委会与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一起计算杨晓东赔偿费用。“法”与“情”的结合使这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最终得以化解,最后使双方达成了赔偿的共识:杨晓东一家获得了3.8万元的医药赔偿。纠纷解决后,杨晓东的家人感动地说:“如果没有郭所长的帮忙,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两句话真实地表达了杨晓东一家的感谢之情,也表现了郭庆昌同志事无巨细、倾力指导的工作热情与责任心。

郭庆昌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一方面强于责任心、事业心,另一方面强于对人民的爱护,同时他也强于全局观念,维护全社会的稳定。2009年至今郭庆昌同志每月组织人民调解员深入到边境一线的调解委员会加强与缅方负责人建立相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不定期的召开协调会议,分析研究当前涉及的纠纷情况,根据纠纷涉及的范围进行联合调处,从而较好的解决了邻国之间的矛盾纠纷案。五年以来,与邻国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件,调解成功5件,(打架斗殴纠纷1件、土地纠纷1件、赔偿纠纷2件、拐卖人口纠纷1件),调解成功率100℅,防止群体性上访5次25人,参与禁毒“严打”整治专项活动5次。

郭庆昌同志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积累多年经验,有很多措施和办法化解人民矛盾,他的调解工作采取了“三用三多”工作措施,即:用心、用情、用力,多想、多谈、多帮。化解了一起又一起的纠纷。

第14篇: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能手事迹材料

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能手事迹材料

该同志自1986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担任基层司法所所长。时年45岁的他已经在基层工作了20多个年头,他扎根基层,兢兢业业,忠于法律,刚直不阿,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自2003年调任XX市XX区南广镇司法所所长以来,他先后指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40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11起,化解群体性械斗事件7件,因成绩突出,多次被市区司法局评为“全市先进政法干警”“优秀司法所长”“调解能手”和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务员”。2005年9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常言道:打铁还得自身硬。

罗晓彬同志刚参加工作时,深知自己法律知识浅薄,社会经验欠缺,因此,他利用空余时间孜孜不倦的学习与人民调解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拓展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掌握了过硬的调解技巧。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罗晓彬同志调解纠纷一直坚持强不所,弱不欺,他机智勇敢,面对突了性事件,敢于挺身而出,控制复杂局面,制止事态扩大。2009年3月,南广镇分水村4社50余名村民与火葬场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发生纠纷,并导致斗殴,南广镇派出所接警后,立即通知了罗所长,他火速赶到案发现场,当时现场已是人头攒动,棍棒群立。罗晓彬同志抓住时机,根据错误的大小和损害后果,恰如其分的进行调处,使这起很可能酿成凶案的大型群体性。械斗得到了制止。有群众这样称道:罗所长调解纠纷,快刀斩乱麻,调解艺术似一阵春风,春风化雨、点滴入土。

去年6月22日凌晨4时许南广镇太子火锅店因暴雨意外冲垮服务员的住房,造成3死1伤的重特大事件;间隔一月时间7月22日南广镇境内的丝丽雅厂区又发生清运垃圾时毒气毒死3人伤4人的特大事故。罗所长向南广镇党委政府主动请战,及时启动了“大调解”紧急预案机制,成立了3个特别调解小组,罗晓彬同志担任组长,机关干部全部参与,主动提前介入,安抚死者家属,稳定心理和情绪,一方面积极协调赔偿主体方,尽快拿出赔偿方案标准和法律依据,一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全面了解事实真象,为今后的赔偿作出积极准备。 虽然事件中的死者家属大都情绪冲动和提出的赔偿要求普遍很高,离赔偿主体出的赔偿金额相差胜远,加上“高铁事件”的赔偿标准提高至90余万,对善后赔偿带来很大难度。罗所长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果断作出了以下调解方案:

1、就现行国家法律和政策赔偿依据作耐心说服和反复解释工作;

2、争取赔偿主体针对各家庭困难实际情况,从道义上尽量提高补偿标准;3对个别家庭提出的无理要求和威胁言论,请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谈话。经过一周的不懈努力,根据两起不同性质的事件分别以人身损害标准和工伤死亡标准进行了赔偿,总计金额三百余万元,达成了双方基本满意的效果,终于使这二起震动全市的特大伤亡赔偿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罗晓彬同志为外出务工人员和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0余起,提供法律咨询人500余人次,指导基层调委会解决各类纠纷110起,亲力解决各类疑难案件5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500万余元。正是由于他的痴情与热忱,赢得群众的拥护和尊敬。

罗晓彬同志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的各项工作,受到了当地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好评。他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了千家万户的安宁,就象一位忠诚的卫士,无私的奉献,在人民群众的心中谱写了一曲壮丽的司法干警的赞歌。

第15篇:司法所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总结

根据市、区司法局的关于扎实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的要求和部署,**司法所积极组织开展了百日会战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在活动期间共排查了各类矛盾纠纷6起,成功化解6起,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街道领导高度重视

自人民调解百日会

战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街道主要领导在听取司法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一是要求政法、综治、司法行政部门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投入到“百日会战”活动中。二是在信访、政法专项工作会议上,要求街道信访、综治及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与司法所、社区两级调委会密切配合,把人民调解百日会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来抓。三克服经费困难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专项支出;四是要加大对《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宣传力度,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五是把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百日会战”工作开展较好的集体、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二、司法所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工作

(一)司法所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

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积极通过电话、专网、当面专题汇报等多种形式将工作动态向区司法局汇报。保证了基层所在思想与行动上与上级的一致,保证了基层所工作开展的针对性与有效性。

(二)司法所加强对社区调委会业务的督导

自3月份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加强了对辖区内各调委会的业务指导,要求各调委会每周到司法所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并上报书面摸排表格,施行“零报告”制度。

(三)理顺民间纠纷与信访隐患的关系

司法所对于一些不属于《安徽省人民调解条例》第三条所规定的矛盾纠纷类别,及时告知当事人责任部门或者纠纷解决途径,并且及时通知有关责任部门及区信访局、维稳办,不属于人民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不推诿、不扯皮,主动向有关部门转告,并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杜绝生硬的推脱导致当事人情绪激动矛盾激化。

(四)将人民调解工作与其他工作结合

司法所将百日会战工作与街道近期中心工作相衔接,以百日会战促进街道近期其他项工作,充分挖掘“人民调解百日会战”工作的价值,更好的为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忧。在会战期间,司法所积极配合街道调处在实施排水工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从而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与民警下社区工作结合。司法所和辖区民警通过开展民警访万家活动,对辖区内开展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排查,对在摸排的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双方及时通报使辖区内的各类纠纷隐患得到及时化解。

(五)积极参加人民调解网上竞赛活动。

第16篇:乡司法所以来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乡司法所2007年以来人民调解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2007年以来,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为首任;以健全调解机构为重点;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

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乡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xx”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乡、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乡成立人民调解领导小组由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司法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乡6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6个自然村通过全面推广“中心户长制”成立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的中心户长既是调解员又是纠纷信息员,全乡、村二级调委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25人,全乡已形成三级调解组织,目前7个调委会结合村部建设已初步达到规范化标准;二是为进一步规划人民调解工作,整合资源,乡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联合组建xx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组建的调处中心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和参与重大民事纠纷调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所。2007年至2008年5月份,经过全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乡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20起,其中2007年调解16件,2008年1-5月份4起。乡司法调处中心调处2件(其中一起学生意外伤害纠纷正在调处过程中,现已达成初步协议),村级人民调解18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关键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我乡在每年的春节、五

一、十

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一改过去人民调解“不诉不理”的工作作风,而是将工作重心前移。通过收集各类民事纠纷信息,在既是掌握动态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社会矛盾的突发性、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严防小的问题顺势酿成大的事端。据统计,一年多来,全乡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起,成功调处19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中心户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调委会及时调处;跨乡、跨行业重大纠纷由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联合调解组共同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乡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6、报告机制。各村每半月向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半月报表),乡司法所每10日向区司法局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乡对

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司法所负责每月通过工作例会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业务培训。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在完善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将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并实行“一票否决”,由乡人民调解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提交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为进一步推动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巩固人民调解长远发展的基础,根据市、区司法局统一部署,在开展全乡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提高调解工作质量,通过“百日会战’活动,使全乡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工作水平得到提高、自全面启动百日会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共排查出矛盾隐患5起,其中一起:朱先好,铜陵市鑫豪成综合养殖场法人代表,现暂住xx乡太阳村。2005年承包了太阳村村民姚艮树的20亩鱼塘,建起了养殖场。2008年1月26日,朱某在养殖场进行沼气池作业时,于姚某之间发生矛盾。姚妻一气之下向鱼塘放水,导致朱某在建沼气池工程遭受严重损失。朱某为此将姚某告上法院。xx乡司法所多次主动上门调处,通过情理和法理角度对姚某进行了教育,使他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应承担经济损失,朱某也最终同意调解。两人都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姚某赔偿朱某经济损失2.5万元,朱某也到法院撤诉,一场几个月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五、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些村因村委会换届人事变动,没有很好地实现工作衔接和工作过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标准低。还有人民调解经费没有地方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人民调解工作超前意识不够,存在“有事办事,无事漠视”的现象。

六、对今后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乡村二级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

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排查调处数据月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工作例会“三个一”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村内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挂牌督办、联调、督导检查、保障等十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注重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守法、执法和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还应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提高队伍素质,适应新时期需要。

为适应新时期的矛盾纠纷有突发性、潜伏性和反复性等特点,化解难度大,需要建立一支适应21世纪要求的高素质的调解队伍。特别是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为重要。首先应采取培训等方式尽快提高现有调解员的素质,必须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提高各级各级人民调解员对新形势下加强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进而通过各级干部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并要求每个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亲自解决一两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疑难纠纷。

5、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面对新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必须在科学建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工作中要注意从思想上正视矛盾,积极主动抓“苗头”;从全局上把握矛盾,集中力量抓“重头”;从客观上分析矛盾,实事求是抓“源头”;从根本上认识矛盾,以人为本抓“头头”。只有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达到维护稳定的目的。

xx司法所

第17篇: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2014年闵林村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在改革进一步深化,利益冲突日益明显的情况下,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团结人民群众,这对维护社会安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根据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对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全村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小事矛盾调解不出组,大事矛盾化解不出村,准确无误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确保我村大局的稳定,争创村级先进调委会。

三、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2011年1月1正式实施的《人民调解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它的颁布在我国人民调解制度和人民调解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今年是《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第4年,加

大对《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活动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学习宣传要结合典型的调解个案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和满足自己的诉求,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要结合实际,把学习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作为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利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为实施好《人民调解法》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

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及时避免矛盾激化显得尤为重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完善纠纷调处机制是维护稳定的重要措施。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村两委工作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把人民调解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调解组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完善组织和制度建设:

1、人民调解组织要做到调解组织、工作制度的合法化和规范化。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村人民调解小组,总支书记王昌喻兼任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长。发现矛盾和激化案件、纠风时必须先由村民组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未果时应出具调解说明,及时逐级报告并进入调解现场,使人民调解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落实好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和调解办案补贴;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

鼓励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实效。

2、强化“大调解”格局下的 “三调联动”工作职能,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矛盾纠纷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快速反应、矛盾纠纷调处过错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认真做好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涉及民生问题矛盾纠纷,纠纷特别是经济领域引发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主动预防和妥善调处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成功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历史欠帐”等社会矛盾积案。

3、抓好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培训工作,打造一支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要进一步健全落实人民调解员选聘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业结构,将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的队伍中来,鼓励从事过与法律相关职业的同志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年内,在全村范围内组织人员参加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学习与交流,同时还要规范化制作人民调解案卷,提高调解协议书等法律文书的质量。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各类台帐,注意收集人民调解工作的所有资料,及时做好资料的存档、上报和认真制做案件卷宗。经常对照检查,真正做到

五、人民调解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对于反映强烈、涉及面广、性质严重的问题,要亲自接待,听取意见,亲自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排查。建立首问负责制,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对于出了问题不及时处理,相互扯皮造成越级上访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对调解工作要满腔热情,对当事人要态度亲切,调解人员要摆正位置,认真听取群众反映,切实做好调处理工作。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组织调查,争取一次性处理到位,不留后遗症;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讲明情况,做耐心的说明解释工作,争取得理解和信任。

3、查处到位,及时回访。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使其心服口服,自动息访。

4、宣传引导,依法调解。要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宣传《人民调解法》,教育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引导群众依法信访。

5、做好纠纷排查工作。每季度排查一次,每月5日前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表;遇有特殊情况和要求则应随时进行排查。排查时要根据当时环境确定排查重点,做到重点村、重点人、重点户、重点事掌握准确,及时疏通调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闵林村委会2014年2月16日

第18篇: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2011年**村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为充分发挥我村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作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一方稳定。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现对我村2011年人民调解工作作如下计划:

一、加强民调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在村党支部的 领导下,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思想作风。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增强驾驭民调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民调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法律、法规的 宣传教育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组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制观念。

三、设立纠纷信息员,及时准确掌握纠纷信息,做到处理纠纷果断及时,大矛盾不出村、小矛盾不出片。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送出去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对民调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工作水平。

五、成立帮教小组,了解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采取结对子帮教等多种方式,积极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

六、定期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月访和季度考核,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尽可能地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家庭的困难,预防重新犯罪。

** 村村委会

2009年3月1日

第19篇: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马鞍村2012年度人民调解

工 作 计 划

2012年,我村人民调解工作将围绕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思路,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努力化解一切民间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化,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的安定稳定。

1、时刻把握时事动态。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定期地组织全体调解工作人员学习各种政策、法律,掌握最新的时政动态,为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到理论上的依据。

2、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措施,着眼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把预防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重点落实好“三排查”。

3、坚持报告制度。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上报每月调解报表。

4、组织参加学习、培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认真组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技能和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不断地跟进新的法律法规的出台,随时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6、做好接待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面向普通百姓的基层工作,调解员要以热情的态度和积极的方式,为当事人解答疑惑或帮助解决所反映的矛盾纠纷,耐心地听取当事人来访的意图,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做好接待记录,使当事人明明白白地离去。

7、依法调解。在调解工作中,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进行事先法律咨询和科学分析,注意实施之前的整个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认真、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

8、做好以案释法工作。调解工作是人的思想工作,也是人对法律的认知工作,调解员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应向当事人各方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借助调解中的实际案子开展切身的法律宣传工作,使当事人不仅解决了矛盾纠纷,同时也从调处过程中学习和懂得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

9、明确目标。接待率达100%、调解范围内的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没有因调解不当造成的民转刑或非正常死亡。

10、巩固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要坚持“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大力加强调解能力建设,提升村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层次,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评价考核体系,并明确专人负责;继续加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的力度,总结典型经验;探索环保、劳动用工、交通事故等专业调委会的组建,最大限度发挥调解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们要根据社会转轨变型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思想和工作、生活的变化,随时调整我们的工作思路,除了要做好传统意义上的工作外,还要紧紧抓住法治这根主线,始终坚持将各项矛盾的解决纳入法治轨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马鞍村村民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五日

第20篇: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XX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计划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为XX街道创安工作和各项改革和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根据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民调解工作计划:

1、不断加强民间纠纷调解的力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2、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回访,年底有总结,及时做好向街道办事处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3、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调解方针,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办好法制宣传栏的同时,充分发动基层调解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好遵纪守法和道德风尚的教育,认真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将各种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4、定期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处理不了的疑难纠纷及时向办事处领导汇报。

5、努力学习法律,人民调解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做一名分清是非,大公无私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

绳的秉公执法者。

6、认真做好调解纠纷资料的登记,保管工作,严守机密,确保资料完整无损。

7、在学校、社区、驻区单位及人民路地区作好宣传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完善社区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功能。

8、做好社区服刑解重点人口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点人员重新犯罪。

9、在不断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基础,扎扎实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力争今年辖区民事纠纷调解率达到100﹪,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5﹪,无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及时造成“民转刑”案件;做好重点人口帮教工作,重点人口列管率为100﹪,帮教率为100﹪,帮教对象转化率为95﹪,在辖区营造一个广大市民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计划
《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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