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河长会议制度
河长制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村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河长、副河长负责指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流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督导、调度。
(一)河长职责
河长是其责任河流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责任河流的治理负责,担负治、管、保“三位一体”职责,履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等职能。其中村级河长应更加突出管、保责任。
(二)副河长职责
1、负责提出公示牌安装计划,并组织安装。
2、负责组织河流开展水质、污染源、截污纳管、防洪排涝、违章情况、沿河绿化等的现状调查,为编制“一河(湖)一策”提供依据。
3、负责提出年度工作初步计划和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副河长应依据“一河(湖)一策”结合河道存在问题,在每年2月底前提出当年度建议计划,河长会议或河长例会审议后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区河长办备案。
4、负责组织河流按实施方案开展河道垃圾清理、黑臭现象整治、沿河违章拆除、涉河旧村改造、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5、负责组织河流开展防洪排涝、水污染整治、文化景观提升等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涉及重点难点问题。
6、负责河流建立河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创建“七无七有”(七无:无垃圾、无黑臭、无直排、无违章、无障碍、无淤积、无损毁;七有:有护岸、有绿化、有游道、有景观、有公园、有文化、有保障)的示范河道。
7、负责河流河长制手册编制并建立档案。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河长制运行机制。江店村河长制为“二纵一横”体系,“二纵”分别为:江店河长负责承接乡河长交办的任务,对河长办指导、督查、考核,完成河长会议或河长列会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建立问题发现机制。河长或副河长应通过巡查、举报及时发现问题,副河长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河长制工作,并设立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条 实行河长公示制度。规范河长公示牌设置,河长公示牌应包括河流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及职务,治管保工作目标及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四条 实行河长巡查制度。河长对其责任河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日常巡查,重点巡查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是否存在超标、偷排漏排等非法排污情况,是否存在各类直排口、涉水违章建(构)筑物。
每次巡查应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发现有重大污染事故或水环境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联系、督促有关部门查处。
第五条 本制度由江店村河长办负责解释
第六条 第七条 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为及时掌握江店村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促进交流河流管理保护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实现上下、同级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向公众发布有关河长制工作的信息,加强全社会参与并监督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根据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皖河长办„2017‟12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共享基本原则
信息共享有社会共享、上下共享、成员共享三个层面,分为信息公开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信息互通制度。信息共享应当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对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做到早收集、早整理、早发布、早通报、早交流。一般信息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信息的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交换的信息资料要力求翔实、严谨。
二、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各级河长名录、河长职责、河流管理保护情况等基本信息;重大事项或热点舆情;其他应公开发布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发布渠道
在河流保护范围内及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进行公示;利用传统媒体及新兴媒体广泛宣传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义及措施,引导、增强公众对河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 公开信息发布由江店村总河长授权,江店村河长办负责发布。
三、信息通报制度
(一)信息通报主要内容
河长制成员单位和村(居)河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推行河长制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各地河流管理保护中行政执法、司法情况;河长制工作督查情况;其他应通报的情况。
(二)材料报送
河长制成员单位、各村(居)河长办,于每月底之前,将本部门、本辖区当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进展情况等进行汇总后,以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江店村河长办。
(三)整理编辑
江店村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材料的审核把关、归类筛选,编辑《信息通报》。
(四)信息通报发送时间及范围
《信息通报》由江店村河长办编发,分送江店村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相关负责同志、江店村河长制成员单位,各村(居)河长办。
《信息通报》原则上每2个月1期,于单月月底通报;对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热点舆情及处理情况,可实行适时通报。
四、信息互通制度
(一)信息互通主要内容
河长制成员单位对河流水域岸线、水资源、水质、水生态等方面的信息系统、数据资料整合,探索构建互联互通、高效运转的管理平台,全面提升河流管理保护信息化水平。
(二)信息互通交换平台
建立江店村河长办网络平台,开设江店村河长办工作网站,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整合河长制成员单位有关信息资源,实行成员单位间的基本信息互通共享。
五、其他事项
河长制成员单位,各村(居)河长办,要明确一名负责信息共享工作的领导、一名工作人员。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掌握江店村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皖河长办„2017‟12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送内容
信息报送包括信息简报、信息专报、工作通报。
二、信息报送要求
(1)江店河长制河长办,应根据信息简报、信息专报和工作通报的主要内容,将本村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信息及时报送西河口乡河长办;
(2)信息报送应当遵循及时准确、高效的原则;
(3)报送的信息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信息内容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信息报送方式
分为日常报送、工作进展月报、年度工作总结三种方式。 (1)日常报送。江店河长应将本村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信息,适时报送西河口乡河长办。
(2)工作进展月报。每月底前,我村河长将月工作进展情况表及报告(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西河口乡河长办。
(3)年度工作总结。自2017年起,每年12月25日前,江店河长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年度工作目标和建议等进行分析和总结,形成年度工作总结(书面报告及电子版)报送西河口乡道河长办。
河长巡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长的巡查工作,有效落实河长责任,实现对河流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根据《江店村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二条 河长应定期对责任河流开展巡查,全面掌握河流状况,开展巡查工作,研究上报巡查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河长是责任河道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鼓励组织、社会团体相关人员、志愿者开展河道巡查协查工作。 第三条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河长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推广使用河长制APP或微信公众平台,公开河长信息、河道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水质状况等内容。积极引导公众使用河长制APP或微信公众平台参与治水管水监督。
第三章 巡查频次和内容
第四条村级河长定期开展对责任的河流巡查,江店河长或副河长对责任河流每月巡查不得少于2次,当问题集中发生时,应加大巡查频次。
第四章 巡查记录
第五条 河长巡查过程中或巡查任务结束当天,应当及时、准确记录河长巡查日志,以纸质或信息化电子记录等形式存档备查,配发管理信息终端的应及时将巡查信息录入。
第五章 问题发现和上报
第六条 江店河长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在其职责范围内无法解决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将问题书面或通过河长制信息平台等方式提交乡级河长办。
村级河长巡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安排解决,在其职责范围内暂无法解决的,要通过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等方式立即报告乡级河长,江店村河长协调解决或由其提交西河口乡河长办。
第十二条 河长要对相关职能部门处理问题的过程、结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解决到位,处理完结应由提交问题的河长销号。
第十三条
河长接到群众的举报投诉,应当认真记录、登记,并在一个工作日内赴现场进行初步核实。
举报反映属实的问题,应当予以解决,并跟踪落实到位。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参照巡查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河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投诉举报问题处理情况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推荐第2篇:西洲街道河长会议制度
西洲街道河长会议制度
为加强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促协调配合,根据《西洲街道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西办发〔2017〕65号),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建立河长工作会议、河长专题会议、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等制度。
一、街道河长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 河长工作会议由街道第一河长或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街道第一河长或河长、副河长、居委会第一河长或河长、副河长,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街道河长办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街道级河长、副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会议按程序报请街道级第一河长、河长确定召开,由街道河长办筹备。会议原则上每年根据县河长会议精神或者本街道工作需要确定召开。
第三条 会议主要事项:研究决定河长制重大政策、重要规划、重点制度;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研究河长制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经街道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街道级河长审核、街道第一河长审定后印发,研究决定事项由党工委、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负责具体落实。
二、街道级河长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 街道级河长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街道级河长或副河长确定召开,街道河长办负责筹备。出席人员:河流所经有关的居委会河长,相关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等,其他出席人员由街道级正、副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河长工作会议部署;专题研究所辖河流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研究部署所辖河库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街道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街道级河长审定后印发,研究决定事项由街道河长办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负责落实。
三、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制度
第一条 街道河长工作制委员会会议由街道级河长或街道河长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召开。出席人员: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 第二条 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
第三条 会议由街道河长办或街道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提出,报请街道级河长或街道河长办负责人确定。
推荐第3篇:河长制工作典型发言材料
典型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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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按照此次会议安排,我代表*****作发言,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年初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河长制”工作的部署,按照“河长禁令”、“六大工作任务”和“清河专项行动”的要求,我单位为贯彻好、落实好、完成好“河长制”各项工作,重点以“强化组织机制保障,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覆盖综合整治”的总体工作思路,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一、强化组织、机制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河长制”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将“河长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更好的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以上率下,做到带头包干负责区块、带头学习宣传治水政策、带头参加护河治水志愿服务。把“河长制”工作与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和“深入开展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结合起来,以推进“河长制”工作成果作为检验干部作风整顿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 二是强化机制保障。通过完善保洁员队伍和检查巡查员岗位等长效机制,做到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确保“河长制”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从而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利用深入职工家中和广播、微信群等有效方式,大张旗鼓的对护河节水,违法乱建、乱排乱倒、破坏水环境等进行宣传,从而调动职工群众对水资源保护和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保护水源、保护生态的意识,努力营造职工群众爱河,护河、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覆盖综合整治。
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六大工作任务”和“专项行动”要求和我**统一安排部署,重点对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除草剂“三减”,生产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侵占河道水域及岸线进行开展工作。
在畜禽养殖管理工作中。由于我***没有大型养殖场,都是零散养殖户。我们重点抓在日常,对职工所养殖的畜禽进行完善防疫,对粪便进行集中处理到田间地头。
在农药化肥“三减”工作中。我们一是加大宣传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和农药用量,同时我们还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及知识培训班。二是利用土地承包协议进一步加强农药化肥使用量和农药瓶回收率。通过宣传和承包协议制约逐步减少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收回农药瓶***箱。
在处理生产生活垃圾工作中。我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我们完善保洁队伍,配备了运输车辆,生活垃圾基本做到日产日销。并将日产日销的生产生活垃圾全部运到***的指定垃圾处理场,集中焚烧及掩埋,截止现在共焚烧和掩埋生产生活垃圾近***吨。
在检查巡查河道水域岸线工作中。我们按照“六大工作任务”,截止到现在,我***共组织集中检查巡查河道及岸线堤坝共八次。通过检查和巡查没有发现乱占乱建、乱围乱堵、违法修建矮堤和建筑等现象。并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河道漂流物和乱倒垃圾及废弃物等现象,我们组织保洁队伍,第一时间进行清理运输到指定垃圾处理场。现在我们河长制工作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在取得点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重点是个别职工群众对治水护河保护生态的意识还不够强,仍有存在生产生活垃圾偷倒现象。在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和检查巡查力度,尽职做到守水尽责、守水有责、守水负责,为实现绿水青山永驻,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大家园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水清、流畅、面洁、岸绿”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推荐第4篇:河长讲话稿
讲话稿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加强河湖保护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之以恒把这项任务抓实抓好。“河长”巡河,让“绿水青山”责任到人,这项工作在镇级以上河长已经全面展开,现在在村级河长层面也要全面铺开,下面我强调三点: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使命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大家必须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推进“五水共治”工作。“河长”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担任河长必须立下军令状,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
第二,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巡河工作。根据要求,村级河长每月巡河4次,1日-7日巡河1次,8日-14日巡河1次,15日-21日巡河1次,22日-30日巡河1次。每次巡河时间必须5分钟以上,巡河长度必须500米以上。在巡河时候,不但要检查河面是否有垃圾,也要深入排查污水直排、沿河畜禽养殖、工业点污染源等问题。发现问题,河面有垃圾的,要组织人员立即清理,发现污水直排、沿河畜禽养殖、工业点污染源等问题,村级层面处理不了的,要立即上报镇五水共治办。
第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追究。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是确保推行村级河长巡河任务落到实处、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障。镇农办要加强对村级河长巡河监督考核,在巡河工作中行动迟缓、工作不实、未按要求落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与年底考核奖金挂钩。
推荐第5篇:襄垣河长制级会议制度试行
襄垣县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襄垣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依据《山西省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试行)》,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襄垣县河长制县级总河长会议制度、县级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办联席会议制度。
一、县级总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
县级总河长会议由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县级河长,乡镇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或年底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第三条
会议按程序报请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确定召开。
第四条
会议主要事项:研究决定河长制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方案;研究河长制工作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经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审定后印发。
1 第五条
会议议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各县级河长牵头调度,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承办。
二、县级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
县级河长会议由县级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县级河长、有关乡镇河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县级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会议按程序报请县级河长确定。
第三条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县级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专题研究所辖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研究部署所辖河湖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县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县级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四条
会议议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各县级河长调度,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县直有关单位及乡级河长承办。
三、河长办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由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召开。出席人员有: 2 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具体时间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不定期会议。
第三条
会议由县河长制办公室或县直有关责任部门提出,报请县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召开。
第四条
会议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县级总河长会议和县级河长会议工作部署;协调推进河长制工作;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导河湖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研究报请县总河长和县级河长会议研究的其他事项等。
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审定后印发。有关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县总河长、县副总河长和县级河长。
第五条 会议议定事项由县直有关单位按任务分工分别落实。
第六条 县河长制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县直有关单位落实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察,并就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总河长、县副总河长和县级河长报告。
推荐第6篇:兴和朝鲜族乡河长制会议制度
兴和朝鲜族乡河长制会议制度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制定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乡级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乡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等制度。
一、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办公会议制度因总河长会议与兴和朝鲜族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办公室会议参加人员以及内容形式相同,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的要求,合并为领导小组会议。
第一条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召开。出席人员: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根据会议议题需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其他参会成员。
第二条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适时召开。会议议题和时间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乡级河长制办公室筹备。
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安排部署全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研究审议河长制工作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河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确定河长制重要规划、重要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和相关制度;研究决定有关表扬奖励、重大责任追究及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印发。
第四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里点督办事项,由乡级河长牵头调度,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承办。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
二、兴和乡河长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1 第一条兴和乡河长专题工作会议由乡河长组织召开。出席人员:乡级河长及相应河流联系部们主要负责同志,河流流经村的村级河长等。
第一条会议经乡级河长同意后|根据需要召开,相应河流乡级联系部门承办。
第二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工作部署;研究落实相应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专项整治方案专题研究相应河流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河流所涉地区的重点工作、难点问题;经乡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三条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由河流乡级联系部门牵头调度、督导检查,有关乡级责任单位及村河长承办。
三、兴和乡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乡级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出席人员:乡河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同志。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以请各村支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二条会议经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根据需要召开,乡河长制办公室承办。
第三条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全乡推进河长制工作重要事项;协调督导河库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需报请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事项等。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印发。
2 第四条会议议定事项由乡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乡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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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襄垣河长制级会议制度试行
襄垣县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襄垣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依据《山西省河长制省级会议制度(试行)》,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襄垣县河长制县级总河长会议制度、县级河长会议制度、河长办联席会议制度。
一、县级总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
县级总河长会议由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县级河长,乡镇总河长、副总河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或年底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第三条
会议按程序报请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确定召开。
第四条
会议主要事项:研究决定河长制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和考核方案;研究河长制工作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经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县级总河长或副总河长审定后印发。
1 第五条
会议议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各县级河长牵头调度,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承办。
二、县级河长会议制度
第一条
县级河长会议由县级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县级河长、有关乡镇河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县级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条
会议根据需要召开,会议按程序报请县级河长确定。
第三条
会议主要事项:贯彻落实县级总河长会议工作部署;专题研究所辖河湖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重点、推进措施;研究部署所辖河湖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经县级河长同意研究的其他事项。
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县级河长审定后印发。
第四条
会议议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办事项,由各县级河长调度,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县直有关单位及乡级河长承办。
三、河长办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由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召开。出席人员有: 2 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具体时间由县河长制办公室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召开不定期会议。
第三条
会议由县河长制办公室或县直有关责任部门提出,报请县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召开。
第四条
会议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县级总河长会议和县级河长会议工作部署;协调推进河长制工作;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导河湖保护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研究报请县总河长和县级河长会议研究的其他事项等。
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县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审定后印发。有关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县总河长、县副总河长和县级河长。
第五条 会议议定事项由县直有关单位按任务分工分别落实。
第六条 县河长制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并加强对县直有关单位落实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察,并就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总河长、县副总河长和县级河长报告。
推荐第8篇:河长制工作总结
关于2017年开展河长制工作的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江河湖库,保护生态环境,我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巡河工作,现将我局河长制2017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总如下:
2017年,我局对高龙河进行了4次巡河,主要对高龙河是否存在水环境被污染现象,水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污染源是否整治到位;是否存在污水(生活、工业企业、农业面源、畜禽养殖等污水)偷排直排情况;是否存在“四乱”(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及其他侵占水域岸线问题;是否存在破坏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情况;是否存在非法网箱养殖、非法捕捞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采挖湿地植物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等进行排查。巡河结果显示未发现有村民往河里倒垃圾,不存在企业乱排污等不良现象。
2018年工作计划:
将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坚持在区总河长的统一领导下,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以确保水质不断改为主要目标,为早日实现高龙河“水清岸绿鱼游”,作出应有贡献。
(一)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巡查督查。我局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宣传平台,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柳州市柳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5月22日
推荐第9篇:某县河长职责
关于制定xx县河长、县级河长职责的汇报
县级河长制工作职责为进一步明确河长制工作职责,保障河长制各项工作制度、措施落到实处,根据《鸡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职责。
一、县河长职责
县河长负责领导、组织全县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召集主持县河长会议,组织、协调、督察、调度推进河长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级河长职责
1.县级河长是其责任河流的第一责任人,对责任河流的治理、管理、保护负责,履行指导、协调、督察、巡查、监督、调度等职责。
2.负责组织责任河流实施“一河一策”方案,制定责任河流年度工作计划,协调推进河流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流及水利工程的划界确权、执法监管等重点任务。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对其责任河流管理范围内的非法侵占河流水域岸线、围垦河流、盗采砂石资源、破坏水利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电毒炸鱼等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或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负责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5.负责指导、督察、监督下一级河长、相关责任主体和有关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履行职责。
6.全面掌握责任河流基本情况,负责对其责任河流开展巡查,巡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推荐第10篇:河长制宣传材料
河长制宣传材料
一、“河长制”出台背景
2016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2016年12月,中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河长制”是什么
“河长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通过河长制,让本来无人愿管、被肆意污染的河流,变成悬在“河长”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中国“水危机”严峻的当下,催生河清水绿的可行制度。
三、“河长制”组织形式
建立中国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臵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四、河长制”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2、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4、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五、“河长制”工作职责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河长确定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六、“河长制”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六是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1、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水资源短缺地区、生态脆弱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加快实施农业、工业和城乡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2、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落实规划岸线分区管理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3、加强水污染防治
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实施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4、加强水环境治理
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5、加强水生态修复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6、加强执法监管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七、“河长制”的意义
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我国江河湖泊众多,水系发达,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共45203条,总长度达150.85万公里。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2865个,湖泊水面总面积7.80万平方公里。这些江河湖泊,孕育了中华文明,哺育了中华民族,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子孙后代赖以生存发展的珍贵资源。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
第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臵,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把江河湖泊保护摆在重要位臵,提出明确要求。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行河长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当前我国水安全呈现出新老问题相互交织的严峻形势,特别是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新问题愈加突出。河湖水系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也是新老水问题体现最为集中的区域。近年来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河湖治理、管理和保护,取得了显着的综合效益,但河湖管理保护仍然面临严峻挑战。一些河流特别是北方河流开发利用已接近甚至超出水环境承载能力,导致河道干涸、湖泊萎缩,生态功能明显下降;一些地区废污水排放量居高不下,超出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水环境状况堪忧;一些地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河湖防洪、供水、航运、生态等功能发挥。解决这些问题,亟须大力推行河长制,推进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第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要求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河湖管理是水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一些地区先行先试,进行了有益探索,在推行河长制方面普遍实行党政主导、高位推动、部门联动、责任追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维护河湖生命健康、保障国家水安全,需要大力推行河长制,积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八、“河长制”宣传标语
1、治理污水、消除积水、抵御洪水、安全饮水、高效节水
2、污水别乱排,洪水需防范,涝水常治理,供水保安全
3、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
4、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5、建立“河长制”,实现湖区、河道管理全覆盖
6、全力打造“安全、清澈、美丽”河道
7、依法治水、科学治水、铁腕治水、全民治水
8、科学治水,人水和谐
9、全面推行河长制,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10、一江清水映蓝天,一潭污水照人心
11、污染水源千夫所指,保护环境万人颂扬
第11篇:河长目标责任书
河长目标责任书
河长目标责任书
篇1:关于河长制 *政?2016?42 号
关于印发《**镇“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镇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3日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决定在全镇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落实、共同监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几年努力,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三、实施范围和责任单位
**境内3条主河道及支流全面落实“河长制”,分河长、河段长和河道管理员。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原则上由河道流经村的村委主任担任河道管理员,若有人员变动,自行调整。。 各村应当根据乡镇“河长制”方案,积极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维护生态平衡。
四、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各级河长职责
1.河长。是责任水系总领导,负责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协调落实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河段长加快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2.河段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河道管理员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河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河道管理员。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 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设置具有保洁人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的宣传标牌; 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农村环卫保洁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市场化的农村保洁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全覆盖,继续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制,确保全镇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加快镇区生活污水管网的建设,确保截污纳管到位。
2.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强化水土流失和挖砂管理。
3.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
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农作制度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
5.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6.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城区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取缔。
7.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
五、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所在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河长、篇2:河长活动 开展河长活动 推动治水工作
为提升各级“河长”履职能力,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水口乡治水工作成效,9月9日下午,徐旺村赵家坝港河长徐少敏河长带领村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开展“管好自己的河——河长在行动”专项活动。
目前,水口乡已全面推广实施“河长制”,实现26条、76.1公里河道“河长制”全面覆盖。“本次专项行动通过开展集中排查、集中整治、集中培训、集中宣传等方式,对全乡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真正使每条河道有人管、管得好。
本次专项行动包括河长大巡查、集中推进日、河长大讲堂和河长宣传周四大活动。水口结合实际,对辖区各条河道河长公示牌的规范性、“一河一策”落实情况、河长履职情况等进行重点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各级河长集中一天进行整治,并对包干河道河面及两岸垃圾、漂浮物、杂草落叶等进行清理,对沿河排污口、涉水建筑、标识标牌等整理规范,达到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的“七无”要求。“同时,作为治水长效管理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河长制?工作将持续有效进行。对于活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应用推广,结合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河长制”日常工作机制和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推动治水工作全面提升。从而使水口的河道全部实现水清、岸绿、河畅,可淘米洗菜,下河游泳。
篇3:实行河长制预警报告 自贡市实行河长制我区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其对策 自贡市贡井区环境保护局
自贡市是环保部通报的全国5个地表水水质不达标的城市之一,蒋巨峰省长为此作了专门批示,陈文华副省长亲自到自贡进行了调研,全省自今年起实行岷沱江流域跨界断面超标资金扣缴制度,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文件实行釜溪河流域跨界断面资金扣缴制度,现确定我区出境断面执行地表水四类标准。为此,我局搜集整理了区域内近三年地表水监测数据,深入分析和研究了我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历史变化趋势,深感形势严峻,一旦实行河长制,我区即将面临每月扣缴资金30万元的严重局面。 旭水河水环境质量状况
旭水河发源于荣县境内,跨荣县、自井、贡井三个县区, 测定流量一般为1.74m/s—4.24m/s,我区境内支流有金鱼河、中溪河、五宝河等。每年,区环境监测站在枯水期、平水期和丰水期进行5次监测,其监测点位分别设在叶家滩、长土和雷公滩,其中叶家滩为入境断面,雷公滩为出境断面。
1、叶家滩入境断面水质状况。据《2016-2016年入境地 表水主要监测数据汇总》,从2016年以来的定期水质监测结果看,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在枯水期、平水期均有超 3 3
过Ⅲ类水域标准的情况出现,枯水期和平水期有时甚至超过了Ⅳ类标准,呈现出恶化趋势,超标频次呈上升状态。其中2016年全年5次监测,氨氮超过Ⅳ类标准的就达三次。从各年份分期平均值看, 2016年以来,氨氮每年
1、
3、5月三个时段均超标,
8、11月两个时段达标,但与标准值十分接近。
2016-2016年入境地表水主要监测数据汇总
注:带﹡为超标
2、雷公滩水质状况。由《2016-2016年贡井区出境主要监测数据汇总》可以看出,2016-2016年高锰酸盐指数月均Ⅲ类水域标准达标率为40%,氨氮月均Ⅲ类标准达标率为20%;高锰酸盐指数月均Ⅳ类水域标准达标率为100%,氨氮月均Ⅳ类水域标准达标率为40%,其中高锰酸盐指数Ⅳ类水域标准接近率为16.7%,氨氮最大超标倍数为5.67倍。
2016-2016年贡井区出境主要监测数据汇总
注:带﹡为超标
出、入境断面水质对比,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差最高值为5.4毫克/升,氨氮浓度差最高值为7.06毫克/升,两个指标出境断
面分别比入境断面最高增加了138.5%和240%。自2016年以来全部18次监测中,出境水中高锰酸盐指数上升的达16次,下降仅2次,氨氮数值增加的13次,下降的5次,增幅较高的时段主要集中在枯水期和平水期。。
2016-2016年贡井区地表水出入境断面水质对比表
上述入、出境断面水质状况分析表明,旭水河入境断面水质未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出境水未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甚
至超劣Ⅴ类标准,因此,实行河长制,我区将直接面临每月被扣资金30万元的风险,特别是枯水期
1、
2、
3、
4、
11、12月和平水期
5、
6、
9、10月。按现状,一年中极有可能遭到资金扣缴的月份多达10个月,年扣缴资金预计高达300万元以上。除受到上级经济处罚外,环保部、省、市每月将在新闻媒体上爆光通报,造成不利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影响,更重要的是,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将对人民群众的的民生需求和我区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的后果。
二、造成污染现状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水环境质量现状的研究和分析,我们认为,上游入境 水质不达标对我辖区河段水质有一定的影响,但主要影响因素首先是辖区内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污染物。由于旭水河贡井段流速缓慢,流量很小,特别是双溪水库建成蓄水后,上游来水更少,水体自净力非常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超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的生活污水集中排放。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5万吨,按设计变化系数1.53计算,最多一天只能处理2.2万吨,目前已达到1.8万吨/日。而我区城镇生活污水产生量在每天3万多吨的水平,再加上自流井区和大安区的部份污水进入截污管网,目前入管网的污水量大致在每天4万吨左右,大量污水通过城市污水截污管网输送到城区下游污水处理厂溢流口后,不能处理的污水又集中排入旭水河。
2、流经自流井、大安和贡井并进入旭水河我区段的金鱼河篇4:丽水市市级河长名单表
丽水市莲都区县级河长名单表
篇5:河流河长简单计算 水系平滑,河长计算
1、加载XYZ_Riv,点击工具箱中Analysis Tools下的Intersect菜单,弹出对话框,点击Data Management Tools 下的Generalization下的Smooth Line菜单,弹出对话框,输入XYZ_Riv,输出文件路径,在Smooth Tolerance 文本框中输入80,单位选Meters,点击
OK
2、重新计算河长
在输出的平滑图层上右击,打开属性表,在RivLen字段上右击,点击Calculate Geometry „菜单,弹出对话框,忽略警告,选择计算单位为Km,点击OK。河长结果即保存到RivLen字段中去。
第12篇:工作总结(长潭河)
长潭河侗族乡中心卫生院
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是我县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重要的一年,正值我院“创建百镇千村示范卫生机构”之际,面临的任务很重,问题也比较多。回顾走过的历程,在县卫生局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深化改革、文明兴院、稳定发展”的基本方针,围绕创“示范卫生院工作”和“体制改革”这个主题,全院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活动,上下一致、齐心协力。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完成了年初拟定的工作任务,现就围绕乡镇卫生院三大职能二十余项工作任务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职能工作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狠抓党风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加强班子成员间的凝聚力。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指导推动医院各项工作,保持医院在改革中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与转型。上半年三位院长均参加了卫生局组织的管理培训班,在管理水平上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同时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积极开展“整治庸、懒、散、奢、乱等不良习气促进卫生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和“双十佳满意窗口创建工作”的学习,全院职工各自写出自查自纠报告,通过学习整改,使全院职工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病人”的宗旨,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通过学习,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有明显提高,整个医疗行风出现可喜势头。全年无群众闹事上访、无盗窃、无吸毒、无火灾、无治安案件发生。
2、积极配合医改政策的落实,抓住医改政策机遇,努力实现基层医疗机构职能的正确转型。四月份全面完成医院基本情况的调查,财务收支情况的统计,债权债务的清理,药品库存统计等多项医改前期调查工作,组织全院职工培训《基本药物制度》四十余课时。六月初我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实现零差价销售,真正为患者带来实惠。整个医改过程中,全院职工思想稳定,无不良工作倾向,各项工作稳步进行。
3、围绕创建“百镇千村示范卫生院”为主题,不断完善内部机构建设与医疗质量提升。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组织创建工作各责任人三次到晓关卫生院参观学习,借鉴他们的创建工作经验;组织全院职工集中学习二十余次,让创建工作深入每一位职工的脑海,并达到创建工作的要求。逐步健全医院软硬件建设,全面整理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护理规范等资料。10月中旬迎接州创建工作评审团检查,受到评审团极高的评价,创建工作顺利通过。
4、认真贯彻落实省“创建平安医院”文件精神及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医院把平安创建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综治领导小组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研究综治工作的问题。二是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实现全年综治工作达到“创建平安单位”的目标,今年年初医院与卫生局、乡党委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状。三是强化检查监督,防范案件的发生。为使各项制度有效落实,坚持了每季一次安全大检查,加大对重点科室的巡查力度,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全年来医院的公共秩序、社会治安状况良好,为医院的改革和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结合行风评议和普法教育活动进行纪律和法制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和医护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
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五是开展“一切为了病人,一切方便病人,一切服务于病人”的理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医护人员对病人的爱心、关心、耐心、细心和责任心。
5、积极倡导人性化服务,想方设法提供便民措施。为了给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使他们感受到人性化服务的温暖。坚持每月收集病员意见和建议,并就病员提出的意见积极整改。应病员要求,内外科增设热水设备,方便病人使用热水;增设病员食堂,让病人能够吃到可口的、营养的饮食。
6、积极支持群团组织活动,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由胡坤及包汉美(招聘人员)同志分别任职代会主席和副主席,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重视和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利用3.8妇女节、5.12国际护士节等主要节日组织职工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乡“移动杯”和县“卫生杯”篮球友谊赛和庆七一红歌会,既活跃了职工的文化生活,又凝聚了人心,树立了医院的新形象。
7、加强医院设备更新,完善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年初引进了蓝韵DR200数字化摄影系统,既方便了当地群众的就医需求,又使我院的诊疗水平得到很大的提升。六月初全面更新医院内部管理信息化系统,使医院管理逐步达到现代化、规范化、合理化的时代要求。
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
狠抓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不断推动医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医院对照“百镇千村示范卫生机构”医院标准,按照“病患至上”的要求,在全院全面推行质量策划与改进。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做了以下几点:
1、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组织机构,年初新成立了医务科、护理部,各组织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各专业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督促。努力使上级主
管部门制定和部署的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
2、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作质量标准、管理方案、管理办法,使医疗护理活动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3、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负责制,频繁对医疗护理质量进行抽查;坚持院长质量查房、院长总值班、医疗缺陷告示、医疗护理分级管理制等重要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4、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合理使用抗生素。成立院内感染质量控制小组,建立健全各项登记报告制度。加强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管理,按要求消毒、毁形、焚烧处理,把院内感染控制在最低限度。
5、紧抓医疗风险教育,切实落实患者知情和风险告知制度。加强对临床各科室危重病人的管理,严格三级查房制度,不定期地抽查各医疗区查房情况及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情况。
6、强调对一些特殊用药的管理,并对存在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的科室进行了重点要求,对重要岗位及工作环节不定期的进行了抽查,确保了安全医疗。
7、大力发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医院选调一名医生到县民族医院进修学习中医理疗,在院内积极组织医生培训学习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针灸、推拿、熏蒸、拔罐等多种理疗操作,有效的保障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在我院的迅速发展。
8、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其门诊及住院人次逐步提高,在社会中得到了一至的好评,药品费用降低百分之六十左右,同时促进了基本医疗服务的转型,有效的缓和了以前医患紧张的关系,改变了患者对医护人员的看法,促进了医患之间的交流,为合理诊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9、力抓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重视人才梯队建设。从年初开始,各临床科室就开始组织学习各种诊疗常规、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等业务知识,从六月开始我院已经组织院内45岁以内青年医护人员集中培训学习,为期四个月,并组织集中闭卷考试,择优给予奖励,成绩连续三次最差者做出经济处罚。
10、业务收入稳步发展,实施基药前(1-5月)门诊数8263人次,药品收入25万元,门诊诊疗费收入15.12万元;收住院病人754人,住院药品收入65.1万元,住院诊疗费29.7万元。实施基药后(截止11月底)门诊诊疗人次15718人次,同比(与上半年,下同)增加47%,门诊药品收入44万元,同比每人次降低42%,门诊诊疗费收入9.9万元,同比每人次降低66%;住院823人次,住院药品收入27.9万元,同比降低每人次57%,住院诊疗费收入38.6万元。全年共实现业务总收入366万元。
三、公共卫生服务及乡村一体化工作
1、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稳步进行。截止12月1日:累计建档人数18148人,建档率54%。其中0-6岁儿童1789人,产妇434人,65岁老年人2708人,确诊高血压1931人,确诊糖尿病238人,肺结核51人,确诊精神病23人。
2、健康教育进展顺利。围绕预防、保健、康复等,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本院室外设置宣传栏10块,卫生室25块;播放DVD20次;在门诊、住院部走道放置报刊架共2付;开展公众健康咨询9次,咨询人数达2000余人,免费发放药品近万元;开展健康教育讲座12次,听众人数达260
人;辖区内2所中小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课4次,一年来,粘贴宣传画345张,发放宣传材料10余种、约20万份。
3、传染病管理:全年截止12月1日共计网报传染病77例。全程督导结核病人 51人,开展校园讲座3次,出动宣传车7次,宣传主题标语横幅2条,在各村卫生室、公路沿线刷写固定标语30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孕产妇HIV血样采集98人次,无阳性病例,新生儿疾病筛查41人。
4、计划免疫帐制健全。0-1岁儿童应建卡298人,实际建卡298人,建卡率100%。
全年计划免疫运转10次,基础免疫率达95%以上,单苗接种率(因A群缺苗外)均能达到95%。二类苗接种:608人。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率达98.14%,卡证相符率达95%,完成乙脑疫苗接种2000人份。
5、儿童保健管理。0--7岁以下儿童3300人,系统管理2805人。对1-3岁幼儿进行健康体检215人次。
6、孕产妇保健。2011年我乡共有产妇434人,活产434人,住院分娩431人,住院分娩率99%。高危孕妇79人,高危孕妇住院分娩79人,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100%。五岁以下儿童死亡7人,无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生。在我院出生61人,顺产40人,剖宫产21人,剖宫产率为34.4%。
全年叶酸服用人数306人,叶酸随访人数868人,调查人次322人,知晓人数289人,叶酸服用率答70%。
全年降消项目补助56人次,补偿1.7万元。
7、老年人保健。对辖区内2708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一次免费健康检
查,发现慢性病200余例,并对其进行了健康指导和就医引导。
8、慢性病管理及重型精神病。累计筛查高血压5901人,管理1931人,筛查糖尿病908人,管理238人,确诊精神病23人,管理23人。
9、乡村一体化管理:今年全面实行辖区18个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真正达到“六统一”。建立专用财务帐套,对每一个村卫生室进行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和细则执行。提取10%为发展基金,改扩建三个卫生室,其中会口湾村卫生室已经完工并已开展业务,易家坪、八叶槽村卫生室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对所有村卫生室进行财产清理,统一添置必要的诊疗设备。
11、落实“示范村卫生室”创建工作。今年已经完成我乡洗马坪、诺西村中心卫生室示范创建工作,并将其评审标准下发其他各卫生室,要求认真学习、组织实施。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保
1、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监管,每月对各定点村卫生室、院内各科室进行巡回督查,查处违规操作十余起,并对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由院办督促整改。
2、全年补偿参合农民509191人次,补偿额208.2万元。其中门诊补偿49386人次,补偿57.2万元人均补偿11.58元;住院补偿1360人次,补偿150.3万元,人均补偿1105元。医保门诊人次698人次,门诊费用为4.26万元;住院65人次,住院费用为6.76万元。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县卫生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院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在人才建设、业务发展、任务落实上还有较大的差距;医院的管理还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医院改革的步伐还不
大;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质量及服务态度不优。这是当前损害医院形象,制约医院快速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我们有些科室尤其是窗口科室,个别同志还没有把热情周到的服务当作医院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认真加以对待,人性化服务还仅仅是一句口号。
2、医疗质量还有薄弱环节,在例行工作检查中,发现有处方、病历书写不规范等情况。今年虽然没有发生责任性医疗事故,但医疗纠纷,医疗差错事故苗头尚存,如不引起重视,必将导致严重的后果。个别科室办事缺乏计划性,随意性较大,缺乏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自觉性,在履行岗位职责上不尽人意。部分临床科室医护配合欠佳,缺乏集体协作精神。
3、医院的学科发展不够平衡,院内学习氛围不够浓厚,部分科室满足于做好日常工作,无科室发展及专业建设的远期打算及近期计划,满足于目前取得的成绩,盲目乐观,缺乏创新动力,责任意识不强。
4、人才结构不甚合理,人才梯队尚未形成,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极待提高,人才断档现象存在。临床科室执业资格严重缺乏,目前从业医生16名,取得执业资格仅有8人,其中执业医师只有4人,在诊疗过程中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5、公共卫生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年初相差甚远,建档情况不容乐观,预预防接种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妇幼工作缺乏计划性,各项管理任务需迅速落实。
7、医院的硬件建设、就医环境与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目前急需建立中医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相关科室。急需购置焚化炉、煎药机等必要的
医疗设备,目前对一次性医疗垃圾处理严重不合格,无法达到无害化处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患者住院期间中药的服用极为不便,对我院中医药的发展带来阻力。
8、财务监管有待加强,上半年出现财务赤字比较严重,收费及药房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模式,其中出现部分漏洞。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医院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抢抓新机遇,争创新优势,实现医院发展新突破。
1、努力实现新形势下基层卫生机构的职能转型,以公共卫卫生服务为核心、基本医疗服务为重点,着重开展均等化服务工作。
2、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拟定各项工作计划,完善各项工作督导机制。将任务分配到个人,定期定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3、加强人才培训,全面提升医院整体业务素质和职工的个人素养,认真组织考核考评工作,配合县卫生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4、着力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合理应用中医中药,在院内掀起中医中药应用与学习高潮。
5、重点加强公共卫生科管理,使公共卫生服务走向全民、为民带来真正的实效。
6、积极争取卫生经费投入,完成医院焚化炉及煎药机的添置。
7、加强财务管理,医院信息化管理系统已经更新,要求所有干部职工认真组织学习,所有账目及时上报卫生局结算中心。
长潭河侗族乡卫生院
2011.12.5
第13篇:河长制考核办法
平凉市市级河长制工作考核激励与问责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各级河长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全市河长制工作情况,确保河长制制度全面落实,依据《平凉市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平办发〔2017〕70号),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组织
市督查考核局与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全市河长制工作考核考评。市督查考核局将全市河长制工作列入县(区)和市河长制工作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管理中,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河长制办公室制定考核考评办法并组织考核,市督查考核局指导并参加考核考评。
二、考核考评
(一)考核对象
市河长制工作部门,各县(区)总河长、河长,各县(区)河长制办公室。
(二)考核频次
河长制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年12月下旬。
(三)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围绕河长制年度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工作成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落实的原则;— 1 —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激励问责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原则。
(四)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年度计划工作内容、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考评项目主要包括:河长制制度落实情况、河长履职情况、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工作协作配合情况等。
(五)考核考评程序
1.制定考核办法。根据年初制定的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由市督查考核局指导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及权重、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计分方法、考核结果审定与运用等, 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核、市级总河长审定后印发实施。
2.拟定方案。年底考核前,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考评要求、考核成员、时间安排等,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审核、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审定后执行。
3.自查自评。被考核对象对照河长制考核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和评分,并形成自查自评报告。
4.现场考核。根据考核工作方案,由市督查考核局及市河长制办公室组织2~3个考核组分别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资料、座谈交流、评价指导等方式进行考核考评。
— 2 —
5.综合评定。考核组根据现场考核和自查自评报告,按年度考核办法确定的计分办法及评价规则,计算得分、评价考核等次、撰写考核考评报告。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各考核小组将考核考评报告提交市河长制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河长制工作年度考核考评报告,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市总河长审定后,公布考核结果。
(六)考核计分及等级
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计分评定等次。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计分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管理中所赋分值和河长制工作考核得分百分率计算计入。单项考核结果按得分高低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纳入全市县(区)及市直部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绩效管理,综合考评。
2.对县(区)河长的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3.考核结果抄送市总河长、河长,市委、市政府及市河长制工作部门,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
三、表彰激励
(一)表彰原则
面向基层一线,重在推动工作,做到公平公正。
(二)表彰频次
— 3 —
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
(三)表彰范围
包括集体和个人。集体指全市范围内的县(区)、乡(镇、街道)政府及河长制办公室;个人指县(区)、乡(镇、街道)、村级河长和乡(镇、街道)警长。
(四)表彰类型
分为“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河长”和“先进个人”。
(五)评选条件
1.“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对近三年任意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另外一个年度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按三年总分高低进行排序,对得分排在前2名的县(区)、前5名的市河长制工作部门、前10名的乡(镇、街道)予以表彰。
2.“优秀河长”评选条件:近三年任意两个年度考核为优秀且另外一个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县(区)、乡(镇、街道)各推荐1名和2名优秀河长。
3.“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对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相关人员,由市河长制工作部门和各县(区)分别推荐1名和3名。
(六)表彰程序
1.根据近三年的考核结果,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拟表彰集体建议单位,报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对符合表彰条件的“优秀河长”,采取由乡(镇、街道)到— 4 —
县(区)、县(区)到市的方式;“先进个人”采取由乡(镇、街道)到县(区)、县(区)到市和由市河长制工作部门直接推荐的方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上报推荐人选、先进材料,由市河长制办公室初审后提请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表彰集体、个人审核通过后,提请市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送市总河长审定。
4.推荐单位和个人审议审定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拟表彰集体及个人名单在平凉门户网和《平凉日报》公告公示,确定无异议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5.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表彰大会表彰。
(七)奖励形式和标准
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集体授予“全市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奖牌,向受表彰的个人授予“全市优秀河长”、“全市河长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
四、追责问责
1.对年度考核考评结果不合格的河长,由市级河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发出预警提示,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河长,实行“一票否决”,建议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并在两年内不予提拔任用。
— 5 —
2.对年度考核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县(区)及市河长制工作部门,应在考核结果通报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市河长制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报送纪检部门依法依纪追究党政负责人责任。
3.对以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或者在获得荣誉后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经核实后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提出、市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市委市政府批准予以撤销,同时收回其奖牌和证书,并追回奖金,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4.参与考核考评人员应当严守考核考评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保证考核考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被考核对象应当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确保考核顺利进行。对不负责任、造成考核结果失真失实的考核考评人员或被考核对象,情节轻者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影响的按《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 6 —
第14篇:河长制实施方案
西阳泽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西阳泽乡领导小组: 组
长:王献民 齐亮 常务副组长:田会元 副组长:孟伟光 蔺军伍
成
员:刘瑞利 吕志刚 齐力岗 栗吉庙 刘洋波 孙旭光 高淼森 郭清风 白玉龙 安东风 董绪平何栋贤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主
任:刘洋波 成 员:冯晓丹 冯锐 李靖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2)及时完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田会元 联络员:白玉龙
主要职责:(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孟伟光 联络人:孙旭光 主要职责:(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期完成相关村生活污水改造建设,尽早纳管排放;(2)指导其它村做好生活污水治理计划方案,适时推进;(3)所有沿河的垃圾坑、厕所进行改造升级,有条件的村建议进行三格化改建;(4)规范小餐饮泔水收集。
5、沿河违章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部门:城建办
主要职责:(1)依法拆除河道沿岸违章建筑,特别要坚决拆除对河道有污染和严重影响沿河景观的成片违章;(2)协调生活污水总管铺设,完成单位生活污水纳管排放。(3)落实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
治水办分为4个小组,分别为:
1、综合协调组 联系领导:田会元 联络人:何栋贤 白玉龙 主要职责:协调各小组工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站所,对涉及面广、整治困难、有典型代表性的问题开展联合集中整治。
2、宣传报道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冯晓丹 冯锐
主要职责:(1)挖掘相关素材,拓宽向上级媒体报道渠道;(2)加强对各村有关治理好的方法、成功经验的推广宣传。
3、资料收集组 联系领导:刘洋波 联络人:李靖
主要职责:(1)收集整理各河长上报巡查问题,下发河长制工作任务书;(2)考核验收相关资料准备;(3)收集整理生活污水治理有关资料;(4)其他各类相关考核资料收集装订。
4、督查检查组 联系领导:孟伟光 联络人:郭清风
责任部门:纪委、治水办
主要职责:对河道截污治污、拆除违章建筑、清淤疏浚、沿河环境卫生整治、日常综合管理和景观改造提升以及“河长制”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
河道综合治理运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1、摸排上报。各河长牵头推进所包干河道的巡查、摸排、整改、协调、监督等工作,切实摸清河道和沿河实情,查清找准污染源,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分析,填写详细说明,并附问题照片,每周总结上报乡治水办。
2、整治落实。乡治水办对各河长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分类后报乡领导批示,并将批示后的书面下达给各治理小组、河长和相关村和单位,限期整治。
3、反馈验收。各河长和治理小组完成治理任务后,上报给乡治水办,由督查考核人员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未达目标的不予通过,继续整治。同时根据水质治理反复性的特点,由各河长对治理效果进行反馈。
4、资料整理。各河长、治理小组和村、相关单位要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用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真实地反映河道治理的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责任。各河长作为河道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用脚步丈量河情”的要求,增加巡查河道次数,开展精准摸排,全面发现问题。各治理小组要担负起河道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治任务要及时有效地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落实各项整治要求,开展协同治理。
2、强化督查追责。督查检查组要对深化管理、落实治理责任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有被上级部门督查到和新闻媒体曝光的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治未整治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约谈;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整治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进行严肃追责。
3、注重氛围营造。宣传线要注重正面典型的塑造,在媒体上推介行之有效的举措和取得的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第15篇:河长制工作总结
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总结范文
2018年,我乡严格按照省、市、县河(湖)长制工作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XX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六大任务,认真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河(湖)环境显著提升,河道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州河、巴河汇东段以及皮家河沟等6条小河流水质明显改善。现将2018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我乡境内辖8条河流,其中50km2以上河流2条(州河、巴河),小河流6条,分布在全乡9个行政村,1座小二型水库(太平村黄家沟水库),其中巴河县级河长为县人民政府王飞虎县长,州河县级河长为县副书记熊长虹。我乡主要开展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吴华、乡长严川任组长、分管领导邓立任副组长、党委其余班子成员和乡属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任第一总河长、乡长任总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抽调了2名同志为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强化宣传,每月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制作了河库段长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展了院坝会,利用了大喇叭广泛宣传,制作了宣传标语,增强全民参与保护河流的责任意识。
(三)建立了乡、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县上统一安排,结合我乡实际,巴河与州河汇东段乡级河长分别党委书记和乡长担任,其余小河流由各村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河段长,同时明确“河段长”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巡河、问河工作,建立巡查日志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辖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四)制定、印发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全面推行河长制宣传》的工作方案、《河长制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清单》、河长制会议制度、镇级河长联络员单位工作制度、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制度、河(湖)长巡河库制度、河长制考核问责制度和激励机制、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等制度均全面建立。编制了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一河一档资料已基本完善。
(五)加大对乡、村两级河长的业务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乡政府以及乡河长制办公室对涉河村的河段长、联络员、巡查员进行了系统的工作业务培训,并且坚持每月进行1次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河长制工作,增强乡村两级干部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六)开展河道巡查。乡、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乡级河段长巡河时间做到了每旬不少于1次,村级河段长巡河次数做到了每周不少于1次。编制了辖区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七)为扎实有效开展好乡、村河长制工作,积极开展了河道入河排污口污染源普查,详细摸清辖区各条河流污染源发生地址、污染类型,理清并形成了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解明确河段长的责任,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形成了河库管理“四张清单”。
(八)强力整治河库突出问题。
1、针对辖区畜禽养殖场、沿河企业单位(煤矿)污染问题,乡河长制办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目标,召开涉及的业主会议,我乡畜禽养殖场、煤矿企业排污设施基本整改达标,同时由县环保局负责修建的2座小型污水处理站也已建好,待投入使用,目前无超污排放现象。
2、集中开展了打捞流江河水上漂浮物工作。特别是我乡各河段长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精心组织,多次亲自参加打捞州河、巴河汇东段以及各小河道內水上漂浮物、白色垃圾等。同时,强化日常巡河检查,汛期坚持了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巡河检查频次明显增多,及时通报信息,确保了汛期安全。
3、强化护岸工作。各村河段长以及保洁员沿河岸捡拾垃圾、杂物,开展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洁”四项行动。营造了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个别小养殖户和居民污水治理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农业面源污染还在个别地方存在;三是河长制工作开展经费短缺;四是各村河段长没有报酬,工作积极性不能正常发挥。
三、下一步工作思考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氛围。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为此项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机制。我乡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第16篇:河长制题库
1.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B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根本保障 D.重要保障
9.2016年( B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A.10月11日 B.11月28日 C.11月30日 D.12月1日
16.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特别指出( A )。
A.“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B.“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 C.“所有河流都有河长了” D.“所有河流要有河长了”
18.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C )制度。
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19.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有( B )项。
A.三 B.四 C.五 D.六
21.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 D )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
A.河湖管理保护 B.水资源保护 C.水污染防治 D.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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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切实监管( B ),严格控制( B )。
A.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总量 B.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总量 C.水上、岸上,排污总量 D.排污口,排污总量
19.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 B )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9年6月底 25.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B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根本保障 D.重要保障
27.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 CD ),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A.排污总量 B.纳污总量
C.河流水域纳污容量 D.限制排污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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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B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根本保障 D.重要保障
18.2016年( B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A.10月11日 B.11月28日 C.11月30日 D.12月1日
21.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 C )。
A.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B.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C.用水效率 D.节水效率
1.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 B )的重要举措。
A.治理保护河湖 B.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D.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对( B )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
A.省内 B.跨行政区域 C.流域面积较大 D.污染较严重
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A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A.河长
B.河长制责任单位 C.地方党委、政府 D.河长办
4.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 C )。
A.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B.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C.用水效率 D.节水效率
5.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 A )。
A.动态监管 B.全方位监管 C.动态和全方位监管 D.全面监管
6.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建立( A )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A.河长会议 B.河长办会议 C.部门协调会议 D.联络人会议
8.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 C )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A.河湖 B.水陆 C.水上、岸上 D.流域、区域
9.落实规划岸线( A )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 A )。
A.分区管理,节约集约利用 B.分级管理,节约利用 C.分区管理,集约利用 D.分级管理,节约集约利用
10.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 B )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A.堆放垃圾、破坏航道 B.破坏航道、电毒炸鱼 C.非法养殖、非法圈圩 D.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11.2016年( B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A.10月11日 B.11月28日 C.11月30日 D.12月1日
12.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有( B )项。
A.三 B.四 C.五 D.六
13.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特别指出( A )。
A.“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B.“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 C.“所有河流都有河长了” D.“所有河流要有河长了”
14.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C )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A.政府行政领导 B.部门 C.河长 D.党政领导
15.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 A )建设。
A.网格化和信息化 B.网络化 C.信息化
D.网络化和信息化
16.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A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A.28 B.29 C.30 D.31
17.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C )制度。
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18.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 B )确定的事项。
A.党委 B.河长 C.政府 D.党委或政府
19.要在全国( B )全面推行河长制。
A.江河湖库 B.江河湖泊 C.江河湖库渠
D.河流、湖泊、人工水道、蓄滞洪区
2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 B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A.党委 B.党委或政府 C.人民政府 D.省、市、县、乡级
22.水资源短缺地区、( B )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
A.水污染严重 B.生态脆弱 C.西部 D.东部
23.优化( A )布局,实施( A )整治。
A.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口 B.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 C.排污口,排污口 D.排污口,河湖
24.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 C )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A.污染 B.劣Ⅴ类 C.黑臭 D.Ⅳ类以下
25.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河长制各责任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涉河湖( C )为打击力度。
A.非法排污行为 B.非法采砂行为 C.违法行为 D.犯罪行为
26.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包括:( ABCD )
A.加强组织领导 B.健全工作机制 C.强化考核问责 D.加强社会监督
27.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 ABC )。
A.评估排查机制 B.预警预报机制 C.响应机制 D.协调机制
28.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 ABCD )等工作。
A.水资源保护 B.水域岸线管理 C.水污染防治 D.水环境治理
29.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 CD ),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A.排污总量 B.纳污总量
C.河流水域纳污容量 D.限制排污总量
30.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 AC )。
A.管控机制 B.监督机制 C.考核体系 D.问责机制
1.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B )的重要依据。
A.考核 B.综合考核评价 C.目标考核 D.业绩考核评价
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对( B )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
A.省内 B.跨行政区域 C.流域面积较大 D.污染较严重
3.优化( A )布局,实施( A )整治。
A.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口 B.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 C.排污口,排污口 D.排污口,河湖
4.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 B )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A.堆放垃圾、破坏航道 B.破坏航道、电毒炸鱼 C.非法养殖、非法圈圩 D.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5.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C )制度。
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6.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 B )衔接机制。
A.行政监督 B.刑事司法 C.行政诉讼 D.公益诉讼
12.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 B )的重要举措。
A.治理保护河湖 B.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D.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19.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积极落实( D )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A.工作 B.水污染治理 C.水生态修复 D.河湖管理保护
25.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A )。
A.重要基石 B.重要保障 C.重要支撑 D.重要前提
26.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 AC )等水源涵养空间。
A.自然河湖 B.水库 C.湿地 D.沼泽 27.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ABCD )。
A.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B.狠抓责任落实
C.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 D.明确工作进度安排
28.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 ABCD )。
A.责任主体 B.人员 C.设备 D.经费
29.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包括:( ABCD )
A.加强组织领导 B.健全工作机制 C.强化考核问责 D.加强社会监督
30.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 ACD )。
A.以水定需 B.以水定产 C.量水而行 D.因水制宜 以下是您答错题目的正确答案,请关注。
1.严格( D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D )。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4.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 C )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7年6月底
5.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 B )绩效评价考核。
A.多层级 B.差异化
C.多层级、差异化 D.特色化
6.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 C )、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A.制度措施到位 B.制度建设到位
C.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D.政策措施到位
7.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 B )平台。
A.信息管理 B.信息发布 C.信息公开 D.信息监测
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 B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A.党委 B.党委或政府 C.人民政府
D.省、市、县、乡级
9.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 A )。
A.动态监管 B.全方位监管 C.动态和全方位监管 D.全面监管
10.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A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A.28 B.29 C.30 D.31
11.2017年3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C )次会议,审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民生领域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察报告。
A.31 B.32 C.33 D.34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C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14.加快实施( D )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A.农业 B.工业 C.农业和工业 D.农业、工业和城乡
15.建立健全以( B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A.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B.党政领导负责制 C.部门领导负责制 D.政府部门责任制
18.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 D )机制。
A.预警 B.预报 C.预警预报 D.预警预报与响应
19.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 D )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
A.河湖管理保护 B.水资源保护 C.水污染防治 D.生态文明建设
20.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 C )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A.河湖 B.水陆 C.水上、岸上 D.流域、区域
21.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B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根本保障 D.重要保障
2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A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A.河长
B.河长制责任单位 C.地方党委、政府 D.河长办
2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充分发挥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 D )。
A.工作指导 B.业务指导 C.技术指导
D.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
24.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检查督促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自觉接受( D )监督。
A.媒体 B.上级 C.网络 D.社会和群众 25.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 D )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A.水资源开发、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B.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C.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D.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26.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 ABCD )等活动。
A.排污、设障 B.捕捞、养殖 C.采砂、采矿 D.围垦、侵占水域岸线
27.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 ABC )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A.江河源头区 B.水源涵养区 C.生态敏感区 D.蓄滞洪区
28.加快实施( ABC )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A.农业 B.工业 C.城乡 D.牧渔业 29.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 ABCD )等。
A.水资源保护 B.水域岸线管理 C.水污染防治 D.水环境治理
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 AB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中办 D.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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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特别指出( A )。
A.“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B.“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 C.“所有河流都有河长了” D.“所有河流要有河长了”
2.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 A )。
A.动态监管 B.全方位监管 C.动态和全方位监管 D.全面监管 3.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C )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A.政府行政领导 B.部门 C.河长 D.党政领导
4.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 D )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
A.河湖管理保护 B.水资源保护 C.水污染防治 D.生态文明建设
5.( C )流经各省(区、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A.大江大河、跨境河流 B.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C.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
D.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7.2016年( B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A.10月11日 B.11月28日 C.11月30日 D.12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C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11.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 B )确定的事项。
A.党委 B.河长 C.政府 D.党委或政府
1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 D )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A.水资源开发、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B.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C.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
D.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1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D )。
A.重要保障 B.重大创新 C.制度保障 D.制度创新
15.要在全国( B )全面推行河长制。
A.江河湖库 B.江河湖泊 C.江河湖库渠
D.河流、湖泊、人工水道、蓄滞洪区
16.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 A )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
A.相应河湖 B.境内河流 C.江河湖泊 D.大江大河
17.在( D )竖立河长公示牌。
A.河湖边 B.建筑物上 C.公路边
D.河湖岸边显著位置
18.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实行( B )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A.水资源总量和效率 B.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 C.水资源消耗总量和效率 D.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和效率
19.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 B )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A.堆放垃圾、破坏航道 B.破坏航道、电毒炸鱼 C.非法养殖、非法圈圩 D.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20.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 B )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A.分级 B.分级分段 C.分段 D.分级或分段
21.优化( A )布局,实施( A )整治。
A.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口 B.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 C.排污口,排污口 D.排污口,河湖
23.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 D )保护力度。
A.江河源头区 B.水源涵养区
C.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
D.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 24.切实监管( B ),严格控制( B )。
A.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总量 B.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总量 C.水上、岸上,排污总量 D.排污口,排污总量
25.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A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A.河长
B.河长制责任单位 C.地方党委、政府 D.河长办
2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 AB )。
A.党中央 B.国务院 C.中办 D.国办
27.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 ABCD ),改善水环境质量。
A.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 B.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 C.农业面源污染 D.船舶港口污染
28.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牢固树立( ABC )的理念。
A.尊重自然 B.顺应自然 C.保护自然 D.关爱自然
29.严禁以各种名义( ABC )。
A.侵占河道 B.围垦湖泊 C.非法采砂 D.疏浚河道
30.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 ABCD )等活动。
A.排污、设障 B.捕捞、养殖 C.采砂、采矿 D.围垦、侵占水域岸线
以下是您答错题目的正确答案,请关注。
1.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 B )平台。
A.信息管理 B.信息发布 C.信息公开 D.信息监测 3.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 C )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A.污染 B.劣Ⅴ类 C.黑臭 D.Ⅳ类以下
4.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充分发挥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 D )。
A.工作指导 B.业务指导 C.技术指导
D.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 B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A.党委 B.党委或政府 C.人民政府
D.省、市、县、乡级
6.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 B )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9年6月底
7.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 C )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A.河湖 B.水陆 C.水上、岸上 D.流域、区域
8.严格( D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D )。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9.2016年( B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A.10月11日 B.11月28日 C.11月30日 D.12月1日
10.2017年( A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京主持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A.5月2日 B.5月3日 C.5月4日 D.5月5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C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12.建立健全以( B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A.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B.党政领导负责制 C.部门领导负责制 D.政府部门责任制
1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对( B )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加强系统治理,实行联防联控。
A.省内 B.跨行政区域 C.流域面积较大 D.污染较严重 14.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A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A.河长
B.河长制责任单位 C.地方党委、政府 D.河长办
15.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 A )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
A.相应河湖 B.境内河流 C.江河湖泊 D.大江大河
16.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有( B )项。
A.五 B.六 C.七 D.八
17.( C )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 D.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18.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 B )功能。
A.自然 B.生态 C.自然生态 D.防洪
19.全面推行河长制要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 A )名单。
A.河长
B.区域内全部河湖 C.区域内主要河湖 D.河长及河长办主任
21.加强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 A )建设。
A.网格化和信息化 B.网络化 C.信息化
D.网络化和信息化
22.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 C )领导担任河长。
A.各级 B.地方 C.党政 D.部门 23.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 C )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A.生态型 B.清洁型 C.生态清洁型 D.生态型清洁型
24.各级河长负责对( C )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A.相关部门 B.下级河长
C.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 D.分管部门
25.排查入河湖( C ),加强综合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A.排污口 B.排污口门 C.污染源
D.排污口和污染源
26.全面推行河长制是( ABD )。
A.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B.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 C.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促进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必然要求 D.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27.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 ABC )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A.江河源头区 B.水源涵养区 C.生态敏感区 D.蓄滞洪区
28.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 AC )。
A.责任意识 B.大局意识 C.参与意识 D.监督意识
29.建立( ABC ),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A.河长会议制度 B.信息共享制度 C.工作督察制度 D.工作经费使用制度
30.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 CD ),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湖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A.排污总量 B.纳污总量
C.河流水域纳污容量 D.限制排污总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C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积极落实( D )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A.工作 B.水污染治理 C.水生态修复 D.河湖管理保护
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D )。
A.重要保障 B.重大创新 C.制度保障 D.制度创新
4.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 C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有效举措 D.重要举措
5.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C )制度。
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6.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 C )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A.污染 B.劣Ⅴ类 C.黑臭 D.Ⅳ类以下
7.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 D )。
A.违法建筑 B.排污口
C.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D.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11.中央要求,到( B )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年底 C.2020年年底 D.2030年年底
12.严格( D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D )。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13.切实监管( B ),严格控制( B )。
A.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总量 B.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总量 C.水上、岸上,排污总量 D.排污口,排污总量
14.各级河长负责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 B )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A.堆放垃圾、破坏航道 B.破坏航道、电毒炸鱼 C.非法养殖、非法圈圩 D.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15.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 C )、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A.制度措施到位 B.制度建设到位
C.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D.政策措施到位
16.要在全国( B )全面推行河长制。
A.江河湖库 B.江河湖泊 C.江河湖库渠
D.河流、湖泊、人工水道、蓄滞洪区
17.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 B )衔接机制。
A.行政监督 B.刑事司法 C.行政诉讼 D.公益诉讼
18.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牢固树立( D )的理念。
A.全面、协调、可持续 B.人水和谐 C.绿色发展
D.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19.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A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A.28 B.29 C.30 D.31
20.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 A )履职情况进行督查。
A.河长
B.河长制责任单位 C.地方党委、政府 D.河长办
21.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 B )平台。
A.信息管理 B.信息发布 C.信息公开 D.信息监测
2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 A )河长体系。
A.省、市、县、乡四级 B.省、市、县、乡、村五级 C.省、市、县三级 D.省、市两级 23.水资源短缺地区、( B )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
A.水污染严重 B.生态脆弱 C.西部 D.东部
24.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有( B )项。
A.三 B.四 C.五 D.六
25.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根本保障 D.重要保障
26.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ABCD )。
A.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B.党政领导、部门联动 C.问题导向、因地制宜 D.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27.全面推行河长制是( ABD )。
A.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 B B.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 C.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促进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必然要求 D.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28.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 AB )。
A.监督 B.评价 C.评审 D.考核
29.河长公示牌,标明( ABCD )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A.河长职责 B.河湖概况 C.管护目标 D.监督电话
30.以( AC )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A.生活污水处理 B.生产污水处理 C.生活垃圾处理 D.大气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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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 D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D )。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2.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 D ),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A.退田还湖 B.退田还湿
C.退田还湿、退渔还湖 D.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
3.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A.河湖 B.水陆 C.水上、岸上 D.流域、区域
5.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 D )机制。
A.预警 B.预报 C.预警预报 D.预警预报与响应
6.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B )的重要依据。 A.考核 B.综合考核评价
C ) C.目标考核 D.业绩考核评价
7.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 C )等水源涵养空间。
A.河湖 B.湿地
C.自然河湖、湿地 D.江河湖泊
8.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 B )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A.水域岸线分区 B.水功能区 C.流域综合规划 D.防洪规划
9.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立足不同地区不同河湖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 C ),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
A.综合治理 B.全面治理
C.一河一策、一湖一策 D.统筹兼顾、全面治理
10.( C )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党中央、国务院。
A.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河长办 B.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 D.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
11.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有( B )项。
A.五 B.六 C.七 D.八
1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充分发挥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 D )。
A.工作指导 B.业务指导 C.技术指导
D.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
13.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C ),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A.追究制 B.问责制 C.终身追究制 D.终身问责制
14.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 D )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 A.河湖管理保护 B.水资源保护 C.水污染防治 D.生态文明建设
15.( D )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A.乡级及以上 B.乡级及以上河长 C.县级及以上 D.县级及以上河长
16.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特别指出( A )。
A.“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B.“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 C.“所有河流都有河长了” D.“所有河流要有河长了”
17.加快实施( D )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A.农业 B.工业 C.农业和工业 D.农业、工业和城乡
18.2017年( A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京主持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A.5月2日 B.5月3日 C.5月4日 D.5月5日
19.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 B )平台。
A.信息管理 B.信息发布 C.信息公开 D.信息监测
20.切实监管( B ),严格控制( B )。
A.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总量 B.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总量 C.水上、岸上,排污总量 D.排污口,排污总量
21.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 B )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9年6月底
22.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C )制度。
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2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 B )衔接机制。
A.行政监督 B.刑事司法 C.行政诉讼 D.公益诉讼
24.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有效举措 D.重要举措
25.水资源短缺地区、( B )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
A.水污染严重 B.生态脆弱 C.西部 D.东部
26.下列工作中,( ABD )不属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
A.防洪抗旱 B.流域规划 C.水污染防治
C )。
D.水量调度
27.排查入河湖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 ABCD ),改善水环境质量。
A.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 B.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 C.农业面源污染 D.船舶港口污染
28.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 AC )。
A.违法建筑 B.农业耕地 C.排污口 D.临时建筑
29.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 ABC )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A.江河源头区 B.水源涵养区 C.生态敏感区 D.蓄滞洪区
30.全面推行河长制要为( AD )提供制度保障。
A.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B.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 D.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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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C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3.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 A )河长体系。
A.省、市、县、乡四级 B.省、市、县、乡、村五级 C.省、市、县三级 D.省、市两级
4.2016年12月10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 B ),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制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A.《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B.《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C.《贯彻落实行动计划》 D.《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5.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D )。
A.重要保障 B.重大创新 C.制度保障 D.制度创新
6.落实规划岸线( A )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 A )。
A.分区管理,节约集约利用 B.分级管理,节约利用 C.分区管理,集约利用 D.分级管理,节约集约利用
7.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 B )衔接机制。
A.行政监督 B.刑事司法 C.行政诉讼 D.公益诉讼
8.中央要求,到( B )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年底 C.2020年年底 D.2030年年底
第17篇:河长责任落实
责任落实
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把河长制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既挂帅又出征,亲自协调部署、巡河调研、督办整改、现场办公,全国省级河长巡河501人次,其中省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巡河94人次,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巡河均在3次以上。
看,负责同志既挂帅又出征,责任落实那肯定是杠杠的。 组织体系建设
把河长制延伸到村组街道,建立专职河长办机构。 推出河长+警长+督察长的“三长治河”管理机制。
建立了县级河长+联络员、乡级河长+巡查员、村级河长+保洁员的组织体系。 组建了河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协调联动
着力强化区域间、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签订跨界河流联合共治协议。
成立多部门组成的河长制作战指挥部。
建立了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形成河湖管护的合力。
各流域机构主动加强与地方的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长制任务落实。 目标任务如何细化量化?
提出了三查(严查污水直排入河、垃圾乱堆乱倒、涉河违法建设)、三清(清河岸、清河面、清河底)、三治(加强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三管(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管理、执法监督管理)要求。
坚持水岸同治、标本兼治,全面推进保洁、保绿,防侵占、防排污工作。
制定了河渠划界、垃圾清运、污水处理、阻水疏浚、违章拆除“五个到位”的目标。
工作举措如何出新?
答案是创新工作途径、工作载体!
开展“十大清河行动”,开展“百千万”清河行动。 贫困县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贫困户作为河湖保洁员。 通过实施河长制积极引导产业转型、种植结构调整。 河长制工作如何科技创新?
研究开发集PC端、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三位一体的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 创建河长云作战指挥平台,搭建智慧河长物联平台系统,实现了河长智慧管水。 长效机制怎么建立?
积极推进河长制立法。建立河长巡查制度。出台问题清单制度。
加强对河长履职情况的考核问责。设立河长制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河长表彰。 如何提高社会参与度?
“开门治水”嘛~ 推进河长制进学校、乡村、社区。 建立“当班河长”志愿巡河管理模式。
设立“乡贤河长”、“河小青”、“河小禹”等民间河长。 在工业园区实行企业河长制。
推进河长制工作走进党校课堂和中小学校。
第18篇:河长制制度
永昌镇“河长制” 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镇“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现根据凉州区河长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河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由镇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镇河长办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
四、考核评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月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月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12。当月考核扣分点在下个月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
考核结果分四档: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
(五)“河长”巡查台账记录情况,巡查台账每日一次,缺一篇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五、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问责其履职不力的责任。
永昌镇河长责任制度
一、镇级“河长”职责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挂钩联系河道辖区内河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2、定期开展挂钩联系河段的巡查,并负责与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对接,推动各项治理工程、工作落实;
3、协调解决跨村河道(段)“河长制”工作;
4、负责下属村级“河长”考核工作;
5、定期向县级河长书面上报挂钩联系河段的“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自身履职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县河长办(县河长办)、县级督查长和警长。
6.及时记录河长日记,每月不少于三篇,河长要亲自手写记录,不能由他人代写。
二、村级“河长”职责
1、负责协助社区级河长开展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水环境治理工作;
2、落实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措施;
3、负责定期向镇级“河长”上报河道治理工作进展,积极落实镇级“河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
4、负责动员沿河村民参与护河、爱河活动;
永昌镇河长制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积极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力量,及时掌握我镇水域脏、乱、差现象,切实推进全镇“河长制工作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村河长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均需在河长公示牌上公布,一旦联系河道被投诉举报必须受理,河长需要及时到现场,听取举报人和群众意见,进行实地探勘调查,并及时交办有关部门立即解决处置;不能现场立即处置的,要以督办函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确保整改到位。
(二)、鼓励实名举报下列违法行为:⑴排污单位偷排、直排废水;⑵随意倾倒泥浆等建筑垃圾;⑶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私设暗管排污;⑷河道周边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⑸河道周边存在涉水违法(构)建筑物;⑹河岸垃圾乱堆放,未有效集中处置等。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电话举报或来人举报等方式,需同时提供被举报河道的名称、地址(或违法事实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基本违法事实(或违规现象),必要时要配合河长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或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四)、对实名举报的问题,河长对投诉举报做到件件受理,事事回应。由接报地的河长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把事件处理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向社会公开。
(五)、各级河长办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档案,包括记录、立案和查处情况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对外公布或者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永昌镇河长制会议制度
为全面推进落实河长制,研究部署河长制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武威市市级河长会议制度》和《凉州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1.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方针、政策,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意见、措施;2.研究决定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 3.研究确定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和考核方案; 4.研究河长制表彰、奖励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 5.协调解决全局性重大问题; 6.区级总河长批示研究的其他事项。
二、出席范围
会议由镇河长主持召开。出席人员包括村级河长、镇各站办所负责人、水管所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镇河长根据需要确定。
三、议事规则
河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镇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
河长制巡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促进长效巡查检查工作,确保各级河长履职到位,特制订本制度。
1、巡查范围:全镇所有河道及河道管理范围。
2、巡查频率:各级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监管河道污染情况。镇级河长一周一巡查,村级河长一日一巡查。除日常巡查外,河长可以结合河道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此外,河长要督促河道保洁员每天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巡查内容:
⑴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
⑵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⑶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
⑷生活垃圾是否有效收集处理,是否出现反弹现象等
⑸河道整治工程质量进展情况;
⑹河道两岸30米范围内的各类堆积物及违章建筑;
4、巡查处置。
河长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
⑴处置权限属于河长,马上进行处置;
⑵处置权限属于村级,河长应第一时间联系或督促有关村进行查处。
⑶若发现责任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的,应第一时间以督办函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进行跟踪落实,督促反馈结果,确保整改到位。
5、巡查记录
河长要做好每次巡查的记录工作,并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处置情况,准确详细的在河长巡查记录中做好记录。
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镇河道保洁工作,恢复河道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结合我镇水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全镇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全部纳入保洁范围,主要保洁河道漂浮物、河道滋生物、生活和生产垃圾,清理河道岸边围栏、杂物和垃圾等。河道保洁要达到“四无”标准:即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边无围栏养禽、河岸无暴露垃圾。把打捞的垃圾、杂物及时送到规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垃圾、杂物要日产日清,确保河道环境整洁。实现“流畅、水清、岸绿”的河道保洁管理目标。
二、人员组织保障
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成立镇、村二级河长机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长担任镇河长,村委会书记和主任担任村级河长。镇政府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治水工作。
一、河道保洁管理范围
永昌镇石羊河河段在永昌镇境内以白洪村八组为起点,途径张英村、校东村、东坡村、水磨村、张兴村,以张兴村九组为终点,河道左岸,长21.47km。
二、河道保洁工作要求
1、建立河道保洁工作制度,并在主要河道边设立河长制度牌。按照各村所在河道的地理位置,明确本单位所保洁的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
2、必须保证保洁质量。保洁队伍要根据河道保洁要求,达到“四无”标准,日常保洁每天开展一次,日产日清,遇特殊情况,随时保洁,确保河道整洁、畅通。
3、实行监督与管理 。对河道保洁承包单位,实行镇监督管理,不定期的抽查。
第19篇:河长制工作总结
重落实 促成效
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 助力禹城生态发展
5月21日—23日,很荣幸参加了全市组织的科级干部培训班,通过副市长的开班动员演讲、教师授课、观看纪录片以及现场教学观摩,使我受益匪浅,同时也思考着这些学习到的知识是否能用到工作中来。经过近一个月的摸索结合自身的经验慢慢的把学到的的知识融入到工作中。
一、根据河长制开展情况,进一步加强落实
(一)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市水务局成立河长制推进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门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对接省市《工作方案》,结合我市特点,先后完成了市级河湖名录编制、河道乡镇(街道)段划分、河湖概况资料整编等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完成后,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有关单位、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确保了《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经市委、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禹城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标志着我市河长制工作全面启动。
(二)召开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我市组织召开了禹城市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由市长主持,市委书记作重要讲话。会上对河长制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开展全面排查,查清两岸违章搭建、各种污染源构成及分布等,建立河湖健康档案。同时,抓紧开展“一河一牌”、落实河管员,推进河长公示牌设置工作。
第20篇:河长制参考资料
2.全面推行河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 C ),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A.追究制 B.问责制
C.终身D.终身3.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 B )衔接机制。 A.行政监督 B.刑事司法 C.行政诉讼 D.公益诉讼
4.严格( D )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 D )。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D.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7.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牢固树立( D )的理念。 A.全面、协调、可持续 B.人水和谐 C.绿色发展
D.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
8.( C )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A.省级河长 B.市级及以上河长 C.县级及以上河长 D.乡级及以上河长
9.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A.重要保障
B.重大创新 C.制度保障 D.制度创新
11.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有( B )项。
A.三 B.四 C.五 D.六
16.2017年( A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京主持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A.5月2日 B.5月3日 C.5月4日 D.5月5日
19.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河长制各责任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涉河湖( C )为打击力度。 A.非法排污行为 B.非法采砂行为 C.违法行为 D.犯罪行为
21.各级河长负责对( A )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A.跨行政区域 B.本行政区域 C.相邻区域 D.所管辖区域
22.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 C )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A.河湖 B.水陆 C.水上、岸上 D.流域、区域
24.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 B )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A.流域综合规划 B.水功能区划 C.河湖保护规划 D.防洪规划
27.目前,各地正在积极探索河长制立法相关工作,以下哪些地方性法规对河长制作出规定?( ABCD ) A.《浙江省河长制规定》 B.《福建省水资源条例》 C.《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 D.《扬州市河道管理条例》 E.《水污染防治法》
28.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 ACA.以水定需 B.以水定产 C.量水而行 D.因水制宜
29.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 ACD )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A.落实责任 B.明确分工 C.密切配合 D.协调联动
1.( D )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具体组成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A.乡级及以上 B.乡级及以上河长 C.县级及以上 D.县级及以上河长
2.3.C.终身D.终身4.水资源短缺地区、( B )地区要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
A.水污染严重 B.生态脆弱 C.西部 D.东部
7.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 C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有效举措 D.重要举措
8.2017年3月1日,国务院批准建立由水利部牵头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C )制度。 A.部际协调 B.部际沟通 C.部际联席会议 D.部际协商
9.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 C )等水源涵养空间。 A.河湖 B.湿地
C.自然河湖、湿地 D.江河湖泊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修正)》第五条规定:省、市、县、乡建立河长制,( C )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江河、湖泊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 A.分级 B.分段 C.分级分段 D.分级或分段
12.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对( C )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A.三江源区 B.南水北调水源区
C.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
D.三江源区、高海拔区、南水北调水源区
13.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 C )领导担任河长。 A.各级 B.地方 C.党政 D.部门
14.要在全国( B )全面推行河长制。 A.江河湖库 B.江河湖泊 C.江河湖库渠
D.河流、湖泊、人工水道、蓄滞洪区 15.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有( B )项。 A.三 B.四 C.五 D.六
16.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 D )。 A.违法建筑 B.排污口
C.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D.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17.( C )流经各省(区、市)的河段,也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 A.大江大河、跨境河流 B.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C.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
D.大江大河、中央直管河道、跨境河流
18.以( D )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A.生活污水处理 B.生活垃圾处理 C.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D.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
19.( C )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A.省级河长 B.市级及以上河长 C.县级及以上河长
D.20.2016年12月10日,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 B ),进一步细化实化河长制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 A.《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B.《贯彻落实实施方案》 C.《贯彻落实行动计划》
D.《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21.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 B )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 A.水域岸线分区 B.水功能区 C.流域综合规划 D.防洪规划
22.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与(B )相协调,强化规划约束。 A.城市规划 B.流域规划 C.发展规划 D.各地实际情况
24.加快实施( D )节水技术改造,坚决遏制用水浪费。
A.农业 B.工业 C.农业和工业 D.农业、工业和城乡
25.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 C )、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A.制度措施到位 B.制度建设到位
C.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 D.政策措施到位
26.河长公示牌,标明( ABCD )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A.河长职责 B.河湖概况 C.管护目标 D.监督电话
27.关于河长制考核正确的说法是:( ABC )。
A.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 B.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C.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D.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 28.下列工作中,( ABD )不属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 A.防洪抗旱 B.流域规划 C.水污染防治 D.水量调度
29.建立( ABC ),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
A.河长会议制度 B.信息共享制度 C.工作督察制度 D.工作经费使用制度
30.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牢固树立( ABC )的理念。 A.尊重自然 B.顺应自然 C.保护自然 D.关爱自然
1.依法治水管水,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 D ),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A.监督考核制度 B.责任追究制度 C.监督考核和奖惩制度 D.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 D )。 B.重大创新 C.制度保障 D.制度创新
A.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范围 B.河湖水域岸线,河湖管理保护范围
C.水域岸线,D.水域岸线,5.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 B )绩效评价考核。 A.多层级 B.差异化
C.多层级、D.特色化
6.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 D )机制。 A.预警 B.预报
C.预警D.预警预报与响应
7.( C )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
A.省级河长 B.市级及以上河长 C.县级及以上河长 D.乡级及以上河长
8.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充分发挥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交通、农业、卫生、林业等部门优势,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 D )。 A.工作指导 B.业务指导 C.技术指导
D.业务指导和9.各级河长负责对( C )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A.相关部门 B.下级河长
C.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 D.分管部门
10.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 C )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A.生态型 B.清洁型
C.生态D.生态型清洁型
11.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有( B )项。 A.三 B.四 C.五 D.六
12.在( D )竖立河长公示牌。 A.河湖边
B.建筑物上 C.公路边
D.河湖岸边显著位置 13.C.西部 D.东部
15.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 D ),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A.退田还湖 B.退田还湿
C.退田还湿、退渔还湖
D.退田还湖还湿、16.切实监管( B ),严格控制( B )。 A.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总量 B.入河湖排污口,入河湖排污总量 C.水上、岸上,排污总量
D.排污口,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 B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A.党委 B.党委或政府 C.人民政府
D.省、市、县、乡级
19.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 B )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A.分级 B.分级分段 C.分段
D.分级或20.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 B )的重要举措。
A.治理保护河湖 B.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C.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D.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21.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A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A.28 B.29 C.30 D.31 A.城市规划 B.流域规划 C.发展规划 D.各地实际情况
25.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 C )组织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7年6月底
26.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AC )。 A.管控机制 B.监督机制 C.考核体系 D.问责机制
27.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 ABCD )等。 A.水资源保护 B.水域岸线管理 C.水污染防治 D.水环境治理
28.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 ABC )。 A.评估排查机制
B.预警预报机制 C.响应机制 D.协调机制
29.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河长制,由党政领导担任河长,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有力促进了( ABCD )等工作。 C.水污染防治 D.水环境治理
30.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 ABCA.责任主体 B.人员 C.设备 D.经费
1.在( D )竖立河长公示牌。 A.河湖边 B.建筑物上 C.公路边
D.河湖岸边显著位置
2.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 D )。 A.违法建筑 B.排污口
C.违法建筑和D.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3.建立健全以( B )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A.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B.党政领导负责制 C.部门领导负责制 D.政府部门责任制
4.2017年( A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水利部部长陈雷在京主持召开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 A.5月2日
B.5月3日 C.5月4日 D.5月5日
5.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 B )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 A.流域综合规划 B.水功能区划 C.河湖保护规划 D.防洪规划
6.7.2017年3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C )次会议,审议了全面推行河长制等民生领域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察报告。 A.31 B.32 C.33 D.34 8.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B )的重要依据。 A.考核 B.综合考核评价 C.目标D.业绩考核评价
10.2016年10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 A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 A.28 B.29 C.30 D.12.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 C )。 A.必然要求 B.内在要求
C.有效举措 D.重要举措
1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B )。 C.根本保障 D.重要保障
14.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 B )功能。 A.自然 B.生态 C.自然生态 D.防洪
15.中央要求,到( B )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年底 C.2020年年底 D.2030年年底
16.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聘请( B )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A.河长助理 B.社会监督员 C.河道保洁员 D.第三方机构 18.D.东部
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 B )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A.党委 B.党委或政府 C.人民政府
D.省、市、县、乡级
20.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 C )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A.污染 B.劣Ⅴ类 C.黑臭 D.Ⅳ类以下
21.李克强总理批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 A )。 A.重要基石 B.C.重要支撑 D.重要前提
2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 A )名单。 A.河长
B.区域内全部河湖 C.区域内主要河湖 D.河长及河长办主任
2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 C )担任。
A.党委负责同志 B.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C.省级负责同志 D.四大班子领导
26.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 AA.责任意识 B.大局意识 C.参与意识 D.监督意识
27.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 ABC )保护力度,对三江源区、南水北调水源区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A.江河源头区 B.水源涵养区 C.生态敏感区
D.蓄滞洪区
28.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 ABD )三条红线,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A.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 B.用水效率控制 C.水污染控制 D.水功能区限制纳污
29.全面推行河长制要紧紧围绕( AB )。 A.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B.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C.生态文明建设 D.绿色发展理念
30.以( AC )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A.生活污水处理 B.生产污水处理 C.生活垃圾处理 D.大气污染治理
2.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提高( A.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B.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C.用水效率 D.节水效率
5.落实规划岸线( A )要求,强化岸线保护和( A.分区管理,节约集约利用
B.分级管理,节约利用 C.分区管理,集约利用
D.分级管理,6.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落实( B )确定的事项。 B.C.政府
D.党委或9.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建立河湖管理保护( B )平台。
A.信息管理 B.信息发布 C.信息公开 D.信息监测
13.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中提出,各地要建立( A )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A.河长会议 B.河长办会议 C.部门协调会议 D.联络人会议
16.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对( C )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实行更严格的保护。 A.三江源区 B.南水北调水源区
C.三江源区、D.三江源区、高海拔区、18.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 A.动态监管 B.全方位监管 C.动态和D.全面监管
22.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 B )功能。 A.自然 B.生态 C.自然D.防洪
25.排查入河湖( C ),加强综合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 A.排污口 B.排污口门 C.污染源
D.排污口和2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要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报( A.党中央 B.国务院 C.中办 D.国办
29.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 AB )的工作格局。 A.一级抓一级 B.层层抓落实 C.部门联动 D.公众参与
30.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 A.监督 B.评价 C.评审
D.24.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将在( B )组织对全面推行河长制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A.2018年6月底 B.2018年底 C.2017年底 D.2019年6月底 2.D.重要举措
15.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 A )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 A.相应河湖 B.境内河流 C.江河湖泊 D.大江大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