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钢结构合同
钢结构厂房施工合同书范文提要: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如甲方有不明原因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付工程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钢结构厂房施工合同书范文
建设方(甲方) z
承建方(乙方) 上海z钢结构有限公司z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更好地相互配合,确保本工程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z
2.工程地点:z
3.工程期限:z
4.工程情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情况: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平方米)
数量
备注
备注:
(2)工程承包方式:按得到甲方认可的乙方设计的方案图进行制作和安装。
5.合同价格:
(1)该工程每平方米为___ 元,该工程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
(2)该工程款总价为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 元。)
(3)该工程款总价以乙方报价项目为准,如有增加项目,按签单为准,进行结算。
二、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备料款(第一期工程款)该工程总价的 %给乙方。(计: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___)
(2)乙方工程材料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材料款(第二期工程款)该工程总价的 %给乙方。
(计: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
(3)该工程完成经甲乙双方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余额(第三期工程款) 该工程总价的 %给乙方(计:___ 元)人民币。(大写:______ )。七日内付清。
2、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项以支票方式支付。所有付款日期均以甲方付款之银行付款凭证日期为准。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按时支付上述款项。
三、施工准备
1、甲方责任:
(1)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工程款。
(2)提供工程安装所需水、电线路的接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确保安装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钢构件拼装场地,租借材料、重要工具临时存放仓库。
(5)向乙方提供原有地基数据,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6)甲方应严格履行上述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如甲方负责的内容准备工作不足,影晌开工及施工,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进行钢结构厂房制造、安装,确保符合设计图纸(此处设计图纸指得到甲方认可的乙方设计的钢结构厂房设计方案图)的要求、本工程使用要求和技术附件的条件。
(2)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及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
(3)做好施工现场原有管线的保护工作。
(4)乙方负责钢结构厂房工程材料保护工作。
(5)乙方负责现场钢构件的卸货工作。负责所卸材料的清点、整理、堆放、保管、搬运等。
(6)乙方严格按照国家的施工规范和安装标准进行施工。
(7)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和经济损失。
(8)负责委派项目经理一名、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全面全面负责工地的质量、进度、安全和交工验收等工作。
(9)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用具、施工机械进场,就近安排住宿场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认可的钢结构厂房设计方案图纸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应由甲方同意,甲方签证后,乙方才予实施。
3、施工中发现下述事故,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确认
(1)施工图纸和现场状况不一致。
(2)施工图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
4、施工中如有修改或增加项目的,由此发生的一切材料,费用等都有甲方承担,并视情顺延工期。
五、工程施工和质量
1、乙方负责钢结构厂房的制作安装。
经甲乙双方商定:
(1)2011年 月 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
(2)2011年 月 日之前,全部工程完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的质量标准,不留隐患交付使用。
3、甲方派出代表,协助配合乙方项目经理技术协调及鉴证工作。
4、乙方须派驻工地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现场管理、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等所有事宜。
5、安装如需提前完工,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乙方按此修订进度
六、工程施工安全条款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和工作鞋。
2、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按技术安全规范进行施工,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区,严禁违规操作。
4、乙方项目经理必须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配备安全装备。
5、注意用电安全,每天收工时关掉总闸刀,对电焊机盖上防雨瓦。
6、下雨天严禁施工。
7、工地施工中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全权,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声明和售后服务
1.乙方对制作的钢结构厂房作出下列声明及保证:
2.所有材料为全新、未曾用过。
3.钢结构厂房的设计、制造和安装是以国家相关规范、规程为标准,并满足本工程使用要求。
4.乙方对所制作安装的钢结构厂房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一年(屋面防水和渗漏包修期为1年,结构部分为设计年限)。保修期从竣工之日算起。竣工之日定为钢结构厂房全部建成完工之日。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中的条款,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任何一方不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该方负责。
2、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1‰的违约金。如甲方有不明原因不能及时按合同规定付工程款,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甲方应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也可追究甲方有关的法律责任。
3、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按合同付款,影晌工程材料进场
(2)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3) 不可抗力(连续下雨,地震、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2小时。
(5)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6)乙方不能按开工日期开始安装,应在3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签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签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九、解决合同纠纷办法
1.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
方均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件部分
1.由乙方提交并经甲方确认本工程的设计图及报价方案说明书及其他文本为本合同附件。
2.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其 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完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乙方:上海z钢结构有限公司
(盖章)(盖章)
甲方法定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运河北路567号
公司开户行:公司开户行:上海银行奉贤支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保密
税号:税号:x078
联系电话:x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钢结构合同
发包人:_ 承包人: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概况:
1.3 分包工作内容: 型钢 楼承板1.0 688型 混凝土c25厚度100mm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 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为
备注:如由于甲方材料款未及时支付,工期顺延。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 隔层价款为:
楼梯价款为:
小缓步台价款为:
大缓步台价款为:
合计合同总价款为:
注:合同总价款不包括发票、检测、防火涂料。
4.2 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天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固定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4.2.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不采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采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详见本合同“10.2补充条款”。 4.2.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时,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不采用 4.2.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约定:不采用 4.3 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无 第五条 工程量确认
5.1 本工程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其他:
5.2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不采用
第六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6.3.2 双方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数额: 1.进场前工程预付款50% 元
2.钢结构完成楼承板铺装就绪支付工程款40% 元 3.混凝土浇筑完成,一次性付清余款,即 元
7.1.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范围和内容: 全部施工内容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4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
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责任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8.1 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8.2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8.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
8.2.2 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8.3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下:符合中国现有规范及发包方的合法要求.
第九条 工程变更 9.1 变更价款的确定:
第十条 工程延期范围及延期开工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
10.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因战争、*、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
(6)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0.2 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出书面报告,发包人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承包人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
10.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约定
10.4 延期开工损失赔偿费及限额约定:因发包人原因延期开工,发包人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延期开工,损失自负,并不顺延工期。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费用。
10.5 提前竣工: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前竣工,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 文明施工
11.1 承包人安全责任的约定: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发生的费用。
11.2 发包人安全责任的约定:发包人应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发生的费用。
11.3 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如下:按照中国规范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现场要求.
第十二条 材料机具供应
12.1 本工程由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为:_无
承包人自备的工具为:运输车辆、电焊机、自备水电及相关费用。
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3.1.1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窝工时应按实际发生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办理书面洽商,方作为决算依据。发包人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终止合同。
13.1.2 由于发包人施工人员指挥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有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3.1.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有权书面告知发包人理由,撤走其人员,并依法追索拖欠款及损失赔偿费。
13.1.4 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除纠正违约支付行为外,还应当在违约支付的额度范围内与过错方对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13.2 承包人违约责任
13.2.1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时,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3日内退出施工现场,承包人应当退出施工现场,但发包人应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现场的时限内,与承包人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监理公司、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对己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签认。
13.2.2 承包人未按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调整,承包人无法调整时,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施工任务(窝工损失承包人自负),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直至终止合同。
13.2.3 因承包人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工料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约定以下方式解决争议(在选定的方式前划“√”):
1.向大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定代表人应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证明。
本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即宣告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备案留存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列入其他事项,其他事项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在本合同之外签订的协议等,内容与本合同相抵触者无效。
第十六条 其他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事项: 无约定 本《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盖章):
承
包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钢结构合同
钢 结 构 工 程 合 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就 钢结构工程的 钢结构及采光顶玻璃幕墙工程分包事宜签订此合同,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承包内容 2.1承包范围:
2.1.1 轴钢结构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钢结构及采光顶玻璃幕墙。 2.1.2除上述工作外,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2.2合同总价:
2.2.1 元(合同总价暂定,投标表中单价固定已最终确定的图纸为准)。
三、加工制作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及国家GB50205-2001规范及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条例和强制条文等执行。
四、项目联系人
1.甲方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 2.乙方委派 为项目负责人。
五、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定后三日内支付工程款的40%做为预付款,用 于钢材、预应力专业材料、采光玻璃等的采购。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当乙方开始钢结构进入施工现场安装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10%做为工程进度款,钢结构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幕墙龙骨安装完毕付工程总款的30%。乙方全部安装完毕,当钢结构单项验收完成后,甲方应支付至工程总额的97%,并在乙方提出申请后三日内审核完毕及付款,余款做为质保金应在乙方安装完成一年后7日内付清。
六、工期要求
6.1本工程开工日期: 6.2如乙方不得不拖延加工或暂停加工,必须在此之前向甲方提交一份阐述原因的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获得延期,
七、技术要求
7.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标准和现行国家标准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作,并应符合甲方的要求,满足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洽商及变更的要求。
八、违约处理
1、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各项规定,由于一方的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成履约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引致的一切费用,如属于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2、甲方应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工程款、提供图纸,否则乙方有权顺延工期。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严重脱期,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直到终止合同,且乙方应承担实际损失及相关责任。
九、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签约所在地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条款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付清尾款后失效。
10.2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副本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4篇: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QHG 2018 第 号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乙方(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钢结构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所包含的钢结构(螺栓、连接板、钢柱、钢梁、钢板、钢支撑等)除锈、加工制作、刷漆、运输、安装;外围护结构(钢化玻璃墙、混凝土顶等)制作、安装等。
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运输、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利润、包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7.设计单位: 8.监理单位: 第二条 工程施工范围
按甲方提供并经确认的钢结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详见合同附件工程量清单。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以第一笔款项到账之日算起。2.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1页 / 共7页
3.总工期:合同签定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具备安装条件60个晴天工作日完工。遇四级以上风及雨天工期顺延。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一)合同价款
1.本工程施工图纸内钢构制作与安装工程的所有内容(不含防火涂料)的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 元整 (¥ 元)
2.合同综合单价:详见附件
3.本合同履行中,当材料价格发生浮动,双方选择下列第 (2) 种方式:
(1)当采购钢材市场价格超过原合同价格的5%时,甲方应补足工程所用钢材差价给乙方。 (2)双方均不再进行价格调整。
4.如遇设计变更、新增项目、或甲方要求修改等导致工程量增加的,甲方应给予现场签证,双方根据签证金额另行结算。
(二)结算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根据已验收合格经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损耗率5%)乘以合同单价办理结算。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时间
(一)工程价款分期支付,具体为:
1.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应根据合同暂定总价的 30 %支付定金,具体为人民币 元整(¥ 元)。
2.第二期付款:主体钢构安装完成之日起7日内,甲方应根据合同总价的 20 %给予支付,具体为人民币 元整(¥ 元)。
3.第三期付款:外围护结构(外墙及屋顶)完成之日起7日内,甲方应根据合同总价的 30 %给予支付,具体为人民币 元整(¥ 元)。
4.第四期付款:施工完毕,交付甲方并经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办理结算,结算完成后7日内,甲方将工程款付至结算金额的 %。
第2页 / 共7页
5.第五期付款:余下为保修金,根据结算金额的 %确定,甲方应予保修期届满之日起7日内给予支付(无息)。
(二)现场签证的工程款的支付应在甲方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7日内给予支付。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指定 为本项目甲方派驻代表,在施工现场行使甲方权利,协助和配合乙方进场施工,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问题及质量验收等其他事宜,并跟进乙方进度付款情况;有权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开工通知、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等)。
2.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3.甲方应保证水源、电源及配电箱接到施工现场25米范围内,乙方只负责从甲方配电箱接出施工电缆。
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人员施工及生活用电用水。
5.甲方负责免费提供乙方现场人员的临时住宿、加工用地、工器具存放
6.甲方应配合乙方的施工需要,及时搭设脚手架。(甲方对本工程脚手架的搭设给予无偿配合。)
7.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全套签字施工图 3套,其中 1 套施工图作为竣工图资料在竣工后返还甲方。
8.甲方应及时组织图纸会审。9.甲方应负责提供工程施工配合
10.甲方应当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时间及时支付款项。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指定 为本工程乙方负责人,负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一切事务,有权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联系单、竣工验收通知等)。
2.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建筑安装工程规范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3页 / 共7页
3.乙方开工时间以进场通知为准,甲方应在开工前 3 天向乙方发出开工通知书。如遇下列情形,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的。
(2)凡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产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3)因甲方设计变更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的。
(4)在施工中如因下雨或停电4个小时以上或停水8个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2天以上(每次连续超过2小时),影响正常施工的。
(5)非乙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拨付预付款、备料款或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的。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施工进度的。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有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
(3)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同意后,方可用于工程。 (4)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施等的防火、防盗工作,并明确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6.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前,对房屋、各种构筑物、各类设施均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予修复后方可交付甲方(仅限于乙方的工程内容)。
7.乙方应文明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现场的机械、材料、设施,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应清理好建筑物和施工现场。
8.乙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安排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文明施工的教
第4页 / 共7页
育;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
9.本工程资料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提供原始资料 。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乙方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甲方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同意后采取实施。
3.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才予实施,所需费用及工期,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4.施工期间如乙方遭遇之实际状况或人为障碍造成与图纸不符,应即报请甲方裁决处理,所需费用及工期,由甲乙双方共同议定。
第八条 竣工验收
1.本工程验收按GB50205-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乙方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应在7日内召集有关方面人员并完成对乙方所做工程内容的专项验收工作;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工作或未能完成竣工验收工作,7日期限届满即视为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
3.本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的,视为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4.如本工程因甲方原因未进行验收,而甲方部分或全部使用已完成的工程时,视为对该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
第九条 保修
1.保修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2.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3.保修期内,修复的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5页 / 共7页
(2)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乙方修复,但甲方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乙方合理的费用;
(3)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乙方修复,甲方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并支付乙方合理的费用。
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或损坏,乙方拒绝维修或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缺陷或损坏,且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修复的,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修复范围超出缺陷或损坏范围的,超出范围部分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能按工期完工并交付的,逾期按每日工程暂定总造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因本合同第六条所列情形导致工期延误的除外。
2.若甲方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一期款项前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工程暂定总造价的 10 %金额之违约金;若甲方在支付第一期款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定金及已经支付的款项不予退回,并赔偿乙方实际发生之费用。
3.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支付第一期款项前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暂定总造价的 10 %金额之违约金;若乙方在支付第一期款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甲方实际发生之费用。
4.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45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乙方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乙方支付合理利润。
第十一条 附则
1.合同文件的构成: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各类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若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的,均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成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未能签订补充协议的,适用编号为【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部分。
3.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第6页 / 共7页
辖。
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结清各类款项后终止。
5.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贰 份。 第十二条 附件
1. 钢结构工程报价表
签订地点:甲方办公室 签订日期: 发包人:北京泉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指山分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0898-86665166 电子信箱: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7页 / 共7页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推荐第5篇: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承 包 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及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章、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钢构件含壹道灰防锈底漆)
第三条工程造价
1、本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不含防火漆、不含运费)。发 包 方(简称甲方):
按国家税务局《国税发(2002)117号文》规定,本合同特明确:工程造价中的30%为建筑业劳务价款,工程造价中的70%为生产钢结构系统材料及提供增值税价款。以上价款额为暂定,最终开票额以实际发生价值为准。(不含防火漆)。注:结算按施工图纸及现场增减变更签证结算,工程量计算及材料用量计量规则按2013年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
第四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承担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用电的施工,且保证电源线、供 水口应接至离施工现场50米以内,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保证承包方材料及施工机具能进入施工现场,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2、做好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
3、提供承包方堆放材料场地及现场办公用房。
(二)、承包方:
1、管理施工区域的设施及水电管线;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第五条合同工期
(一)、制作工期:天,安装工期:天。制作工期从乙方收到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笔款项及图纸答疑完成开始制作工期,安装工期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次日后开始计算。
(二)、若工程量发生增减,工期由双方根据工程量增减的大小进行相应顺延。
(三)、若遇下列情况,发包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应为乙方办理相应签证,工期顺延:
1、发生重大设计变更,致使施工图纸有较大改变而影响工期的;
2、不属于乙方责任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的;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的。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交工验收
(一)、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评定标准验收合格。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依照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监理指令,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执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将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提供给承包方后,承包方才能将其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才能用于工程;
3、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各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
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构件出厂前组织甲方到厂内验收,到达工地的构件一律视为合格产品;
5、甲方代表有义务按要求协助乙方进行中间验收及隐蔽验收。为保证工期,在收到乙方申请验收单后3日内必须进行组织验收。若甲方3天内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工程质量自评结果;
6、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必须经过甲方签字确认方可施工;
7、工程完工后由乙方以书面形式申请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申请7天内组织验收,若甲方在7天内不组织验收,则视为甲方认可乙方的工程质量自评结果。
8、钢结构项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书面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在收到结算资料28天内审核完成,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否则视为甲方认同乙方所报结算,并同意按乙方提交结算资料支付工程尾款。
9、钢结构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算起,工程保修按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为壹年,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的3%,在保修期满后一周退还。
第七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暂定合同总价的%
即元(大写:)作为工程预付款;
2、钢结构制作完工运至现场安装前,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即支付元(大写:)作为工程进度款;
3、钢结构安装完成,彩瓦安装前甲方按合同总价的 %即支付
元(大写:)作为工程进度款;
4、钢结构专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应达到合同总价的97%;
6、钢结构工程结算完成后10日内,甲方应将扣除保修金后的工程尾款
全部支付给乙方;
7、非乙方原因导致构件不能进场安装,且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天乙方仍未能正常安装,则乙方申请甲方到乙方加工厂验证已制作好的构件,且按合同价的70%支付给乙方。
8、经双方约定:甲方付款必须直接打入乙方指定的下列账号:,开户行:,名称:。
第七条双方达成的其它条款
1、乙方材料、工具及安装人员进场时,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工具保管室一间及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房间。乙方要爱护甲方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现场用水由甲方提供,现场用电由甲方指定电源。
2、乙方施工期间,工地其它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在乙方作业平面下进行立体交叉作业(如需交叉作业,必须通过双方协商,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及厂方的现场管理有关规定。
3、施工期间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自理。
4、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以保证乙方施工工期。
第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保修期满,甲方退还乙方保修金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3、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B-2013-0201执行,协商不成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 户 行:帐号:税号:法人代表:甲方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地址:电话: 传真: 开 户 行:账号: 税号: 法人代表:乙方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推荐第6篇:钢结构设计合同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孙义柱
甲方双方就甲方蒙豪宾馆钢结构设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设计 ,乙方必须按
照甲方的要求及国家设计规范进行设计,达到,安全、节约、美观。
二、设计费为叁万伍仟元整,(其中设计费为贰万元整,盖
章费为壹万伍仟元整)设计工期为15天,包括出蓝图,盖单(结构)陆套图纸。
三、甲方预付乙方壹万元设计费,待全部设计完后盖章前再
付壹万伍仟元,取蓝图时全部付清。
四、工期从乙方拿到设计预付款及地质报告开始计算。
五、乙方不提供发票,免费出设计变更,及设计答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双方如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二0一三年五月二日
推荐第7篇:钢结构施工合同
钢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本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二O
年
月
日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
2、工程造价按 元/m,面积暂定为 m,含税总造价为 元。
第三条:工程范围包括:钢结构的制作、安装、配件、运输、油漆,屋面采用 钢构、桁条等采用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第四条:工程期限: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必须进场,在具备施工条件下,进场后施工期为 天,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雨天、连续停电8小时以上或设计变更、甲方等原因延缓施工的,顺延施工期限。 第五条:工程结算:
1、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元。
2、钢结构构件进场后二日内付工程进度款 元。
3、钢结构件框架安装完毕,盖板前付的工程进度款 元.
2
4、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留 为质保金,完工之日起满一年一次付清。 第六条:施工准备
施工前,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的施工安装准备工作,并做好场地三通一平、施工图纸会审及相关事宜(包括办妥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等),如未能办妥相关施工手续发生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的,由甲方承担责任。施工图纸由甲方提供,并由设计院盖好出图章,费用由甲方自理。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和相关规范精心施工,确保质量,施工中因施工责任造成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必须及时提出,乙方应保证质量,负责返工,并承担相应费用,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屋面渗漏等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由乙方无偿保修。(本工程由甲方单位验收合格为准)。
2、甲方按施工图纸、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竣工前乙方应提出交工通知书,甲方收到通知后,五日内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签具验收证明,逾期按合格认定。未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则视本工程为合格。若在竣工后一个月内不组织验收,甲方无条件支付应付的工程价款。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方可使用。
- 3
3、因乙方原因而致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如一方违约或擅自中止合同的履行,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额度为本合同工程总价的10%。
第十一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确属特殊情况,而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必须中止的,在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好相关遗留问题及结清工程价款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否则,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1、在施工过程中增加或减少工程。
2、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
3、本合同只限 有限公司使用,甲方预付款到达乙方即生效。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至工程竣工及价款结清后失效。第十三条:附则
1、本工程甲方指派 同志,乙方指派 同志,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协调解决施工中的有关事宜。如调换指派人员,应当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前后任指派人员具有同等职权。
- 5
日
月
推荐第8篇:钢结构库房合同
钢结构库房制作安装工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其所属
的钢结构库房工程发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 程 量: ㎡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承包内容:仓库主体、房顶的制作安装(不含基础) 第三条 合同价款
工程主体、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
1、钢结构库房一栋:为钢骨架结构,主体立柱管为219Φ厚度为6个厚,屋顶为5×5角铁,长 米,宽 米,檐高 米,房顶0.5mm 蓝 色彩钢板,三面墙板、外墙为0.4白色彩钢板。工程单价¥ 元/㎡(大写: 元/㎡)。总价款 ¥ 元(大
写: 元)人民币。
2、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 元(大写: 元)。
(2)、剩余工程款计¥ 元( 大写 元),自施工之日起三个月内付清,即 2017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每次支付乙方工程款时,应通过转账(或乙方指定人员)的方式,不得擅自将工程款交付给非乙方委托人员,否则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工程的总工期为 天,自 2017 年 月 日起至2017年 月 日止,甲方未支付工程款和场地不具备施工条件时,工期顺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在开工时,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源、电源,道路未能通畅,障碍物未能清除,工程款未能按时支付,影响进场施工等情况或场地内不具备施工条件。
2、降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
3、施工中途停水停电等影响正常施工的。
4、不可预见的其他因素导致无法正常施工的。(关于不可预见的约定为:6级以上的地震、7级以上的大风、35度以上高温或零下35度的恶劣天气等)
5、工程变更。
6、工程量增加。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检测
1、本工程质量经双方要求达到国家同行业质量评定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甲方说明文件要求进行施工。第六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工程开始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更改设计,如需变动需经双方确认方可实施。变更设计需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生效。如甲方提出的变更要求,发生合理的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购配件积压损失等)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需变更施工方案(如整体结构、建设位置等)必须由甲方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及图纸,乙方同意后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后增加造价时,需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乙方才予以实施。
第七条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甲方: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为乙方做好进入现场的准备工作,并无偿为乙方提供施工用电、生活用水、住宿等。
2、施工中如甲方需变更图纸,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改进或返工,由此
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全部吊装使用的吊车由甲方负责费用甲方承担。
5、甲方指派一名代表具体负责履行合同及双方沟通。
6、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乙方:
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行业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2、乙方要严格按照要求施工,不得随意增减施工内容,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实施、完成并保修工程。
3、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等的规定。
4、遵守有关部门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误工,工期不予顺延;第八条 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受损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遗留问题,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申诉的方式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造成的停工损失,甲方应
支付此款并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如由甲方停工、缓建、设计变更等原因造成的返工、停工等,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任何一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义务,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违约方应按受损方实际损失的两倍予以赔偿。其他要求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守约方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合同效力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益,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钢结构合同(轻工)
钢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分包合同
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面积:约2900平方米,按实际面积为准。
1.4 工程内容:钢结构及维护部分的安装
1.5 承包范围:所有钢结构主体、维护工程的安装,乙方负责甲方提供材料以为的各种耗材。(甲方提供地锚螺栓、加固钢筋、钢架、行车梁、抗风柱、柱间支撑、水平支撑、系杆、檩条、隅撑、拉条、套管、屋面板、屋面采光板、墙面板、墙面采光板、自动通风器、脊瓦、带窗包边、包边包角、避雷材料、高强螺丝、普通螺栓 )
开工日期:2012年 月 号
竣工日期: 2012年 月 号
总日历日期: 实际施工
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安装质量到达《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要求。 合同价款: 价款的计算按45/平方米,约2900平方米,结算按实际面积为准。
乙方以轻工方式对本工程钢结构进行安装,不得转包。
第2条 甲方工作
甲方应在开工前清理好现场,做到三通一平(水电路通、施工场地平整完毕)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工。
甲方应在开工前将水电头子接到施工现场双方商定的位置。 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业主及监理的关系。
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人员的生活、生产用地。
甲方负责按合同支付工程款。
第3条 乙方工作
乙方应做好对工地内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防火、防盗工作,并明确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对房屋、各种构筑物,各类设施均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有损坏,应予修复后方可交付甲方。
乙方应文明施工,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现场的机械、材料、设施,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垃圾的处理应符合市容管理的要求,工程交工前应清理好建筑物和施工现场。
第4条 检查和返工
在工程竣工前5天,乙方应通知甲方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检查,如发生有遗漏项目施工质量等问题,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进行返工。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整改或返工通知后,应及时予以实施,待全部完成后,方可作为正式竣工。
第5条 工程质量等级
本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以质量监督站为准。
第6条 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法根据工程进度,分段付款。
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分四阶段支付
(1) 乙方进入工地3天内甲方付总造价的10%
(2)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进场安装后5天内支付总价的20%
(3)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主体后5天内支付到总价的60%; (4) 工程量完成至钢结构维护结束后5天内支付到总价的80%;
(5) 竣工验收后10天内支付到总价的95%,其余作为预留保修金。
(6) 预留保修金在保修期后无息返还。
第7条 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和其它确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均属乙方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费用。
有关保修细则,双方另定协议。
第8条 争议
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果发生争议,按下列 原则处理:
1、双方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解。在一方提出调解要求后的10天内,双方应保证合同的继续执行。
2、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作出后2天内执行。对调解的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作出7天后提请本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仲裁。
如任何一方不接受仲裁,可要求法院判决。
第9条 违约
如有违约,应按合同法的原则,由违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总工程款的5%作为违约金。
第10条 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员工作好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文明施工规定,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11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12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终止。
第13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推荐第10篇:钢结构安装合同
钢 结 构 安 装 合 同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在“迁建扩产项目制造车间
一、制造车间二及仓库钢结构工程”项目中,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本项目成套钢结构系统建筑的安装施工。为加强双方的协作、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迁建扩产项目制造车间
一、制造车间二及仓库钢结构工程。
2、项目地点:
3、建筑面积:27864 平方米。
4、建筑层数:单层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负责本项目钢结构(含预埋锚栓及其支架)、屋面系统、墙面系统的运输及安装,内部辅助用房和隔断的钢结构材料运输及安装;不包括土建、水电、暖通、吊车轨道及其连接件、门窗、防火涂料、车间二预埋锚栓及其支架(详见合同附件一:优化投标报价清单内的工程量,投标报价清单与优化图纸不一致的以图纸为准)。
2、本工程基础设计由 甲方 负责,预埋构件的制作由 乙方 负责,安装埋置由 乙 方负责,基础施工由 甲方 负责。
3、钢结构施工图纸由镇江大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并制图签图章。
4、钢结构次构件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优化设计图纸需经镇江大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确认并盖章。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本工程安装劳务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332.2 万元,即大写人民币: 叁佰叁拾贰万贰仟元整(优化后固定总价,以下简称合同总价)。本合同承包的工程量以优化图纸确定的内容为准,优化图纸范围以外的工程及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按以下原则和办法计价,追加合同价款:
1.1、合同报价单中已有相同单价的,按该单价执行。
1.2、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的,按双方确认的追加价款执行。
1.3、合同报价单中无相同单价,甲方又不确认追加合同价款的,按国家最新现行费用定额和计价方法进行计算,并由双方协调确认。
1.4、工程量增减的计算方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2、本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为:固定合同价+追加合同价款费用。
3、以上材料合同总价包括次构件优化设计、材料运输、安装费用,不包括因设计变更而增加的工程量价款,若因设计变更而增减工程量的按实结算。
4、工期。开工日期:大约于 2016年 7 月 1日开始,正式开工日期应以场地具备施工吊装条件,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开工报告之日期为准。完工日期:自双方确认的开工日期后第三天开始总日历天数 100天内完工。其中仓库工期待定。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驻工地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4.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3天,不能向乙方交付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人进场施工的。
4.2、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的。
4.3、甲方驻工地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无故拖延手续而影响施工的。
4.4、未按合同规定支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4.5、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4.6、因雨天、下雪天、冬季无法施工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4.7、因工程变更、增加工程量的。
4.8、因第三方原因造成(如土建方等)或因其他项目交叉施工等原因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在乙方开工进场前的 3 天内,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使现场具备施工条件:
1.1、甲方将安装所需水、电从安装场地外部接至安装场地,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施工期间乙方施工所用水和电及电讯的费用挂表计价,由乙方自行承担。
1.2、甲方负责确保安装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1.3、吊装场地做必要的处理,以便利乙方吊装机械、设备进场行走。1.
4、向乙方提供必需的钢结构拼装及保温棉等材料堆放场地。
1.5、负责办理质量监督站的报监工作,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手续。
1.6、钢结构工程完工后,达到验收标准的情况下,全力配合乙方对钢结构子分部工程的验收。
1.7、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保证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准确,并进行现场交验。
1.8、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1.
9、协调土建及其他施工单位与钢结构安装单位互相配合,使安装工作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
1.10、按合同约定接收货物并组织验收。甲方指定货物验收、清点接收人。 甲方任命项目代表履行合同。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甲方代表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甲方承担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2.1、开工前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施工组织设计。
2.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因乙方人为原因发生损坏,乙方负责修复。
2.3、乙方现场临时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
2.4、负责合同范围内所有材料的装卸及运输,从精工工业建筑系统有限公司浙江钢结构制造分公司运输至江镇江东方生物工程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工地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及过程中的风险。
2.5、负责现场钢结构材料的卸货工作,钢结构材料随到随卸,并负责所卸材料的整理、堆放、保管、搬运以及构件的面漆、补漆、扩孔工作,承担因施工不当或材料保管不当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6、对现场的预埋地脚螺栓进行复测,并出示复测报告。2.
7、开工前协助甲方办理建筑安装施工许可证。
2.8、负责办理乙方施工合同备案、安全质量报建工作并承担费用。2.
9、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并符合镇江市关于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须达到约定要求,清除钢结构安装产生的建筑垃圾,并负责现场施工安全。
2.10、乙方对所安装钢结构进行保修,保修期为叁年。超过保修期,乙方仍承担维修责任,有关更换零部件等费用只收取成本费。
2.
11、委派对钢结构有经验的项目经理进行技术及现场管理。2.
12、协助材料进场的协调。
2.
13、协助甲方进行材料现场清点及验收,对全部材料及安装质量负责。2.
14、对安装进度进行把关。
2.
15、负责及时与设计部门联系,解决安装中的问题。
乙方任命 吴国兵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寿立君为副经理。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 4
后生效;乙方代表按施工方案和合同要求组织施工。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损失。 第五条 工程进度
乙方应在开工前两周,将施工方案提交甲方,甲方代表应在7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改进,逾期不改进的由乙方承担,如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出现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及停电、雨天无法施工造成停工而造成完工日期推迟情况时,经甲方、乙方双方代表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乙方不能按开工日期开始安装的,应在5天内提交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签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因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条件或变更设计(包括施工图会审提出),须经原设计单位批准,取得相应确认的图纸和说明,之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导致工程量变动的,价格按实调整,工期相应调整。
如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等因素导致合同价款调整,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书面确认,合同价款相应调整、工期相应顺延。
第七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经设计院审核通过的完整施工图纸,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11%的增值税发票后7天内,甲方支付签约合同总价的30%作为安装预付款,计人民币99.66万元。
2、钢结构主构件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11%的增值税发票后7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进度款,计人民币83.05万元。
3、墙面、屋面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11%的增值税发票后7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进度款,计人民币83.05万元。
4、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本合同总价20%的11%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收到上述发票后7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5%进度款,计人民币49.83万元。
5、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计人民币16.61万元,质保金在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分叁年付清(第一年支付2%,第二年支付2%,第三年支付1%,不计利息)。工程质保期为叁年,质保期计算方法:从钢结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质保金的支付不能免除乙方质保期范围内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若乙方在质保期内未履行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整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承担。
6、设计变更及技术联系单签证所发生的费用按本条以上内容同比例支付。设计变更发生后,甲方应在乙方加工前15天将变更通知送达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计算变更所产生的费用及工期延期报告并报甲方,甲方在收到报告5天内审核并书面答复。最终费用以双方确认的项目竣工决算为准,多退少补。
7、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材料款项可以银行汇票、电汇方式或承兑汇票等形式支付,其中承兑汇票(6月承兑)的比例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30%。
第八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对其施工区域安全负责,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对其派驻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3、在乙方进场施工至交付工程的整个期间,甲方人员除工程师和其他指定的工作人员外,未经乙方现场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发生人身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4、乙方应在其认为必要的处所设立安全警告牌或安全公告栏。
5、乙方进场施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未经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由乙方承担事故的责任及费用。
6、乙方原因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负责。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说明文件和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
3、乙方应建立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或符合其特点的质量保证体系。乙方应按该保证体系运行,有效控制工程质量。
4、乙方在施工中应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督,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发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的应及时整改,包括修理或返工,直至达到原设计标准。
5、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予配合。
6、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主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工程师进行中间结构验收。验收合格后进入下一道工序。
7、如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监理和甲方工程师。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由甲方、监理和乙方工程师报质监部门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甲方、监理、质监部门共同研究决定。
8、自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乙方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叁年。
第十条 承包人承建的钢结构工程完工约定及竣工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合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甲、乙双方完工约定:双方约定完工指完成不受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如土建等)影响可施工的主钢结构、围护体系的安装,不包括由于其他专业承包单位(如土建等)施工未完成而不能安装的小部分钢构件、配件等安装。该部分构件在可进行施工安装的条件下,由甲方
以工程联系单形式规定期限完成。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签署确认完工的文件作为计算工期的依据。
2、钢结构现场安装完毕后,具备验收条件,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初步验收,报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
4、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由乙方承担工程保管责任,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责任。
5、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甲方不得使用。第十一条 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和工程变更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结算。不论何种原因,甲方自收到乙方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60日内予以答复;甲方逾期未答复则视为认可该竣工结算报告。乙方有权按照竣工结算报告金额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10天内,乙方未能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甲方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应当交付;甲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乙方承担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与争议
1、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付给甲方合同价的万分之三计算逾期违约金,工期违约金之和最高不超过合同额的3%。乙方提前完工,每提前一天,甲方付给乙方合同价的万分之一的奖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额的1%。
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先整改,整改最终仍不能通过竣工验收,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进行维修整改,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 8
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灾害性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如受害情况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2天向甲方报告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3、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之前,所需清理修复的工作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之后,所需清理修复的工作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保险
由乙方负责本项目施工安装过程中的乙方所派的安装人员的人身保险。但乙方不负责安装现场第三方人身保险;
第十五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支付乙方有关损失和乙方已完工程的安装款。
第十六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条款;
2)、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4)、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能一致,按第十二条争议规定解决。
第十七条 其它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双方各执 叁 份,具有同等效力。
2、补充条款:
3、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16 年 6 月 29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江苏镇江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在工程结算、甲方工程款除保修金外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保修条款终止。
4、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正式施工图
五 套
甲 方: 乙 方: (公章) (公章) 位 所: 位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第11篇:钢结构分包合同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条例规定,同意订立合同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一)、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二)、承包内容:乙方包钢结构、屋面、围护的材料、制作、生产运输、安装。但不含土建配合费和防火。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 (¥ 元,含总包费3%);未含税收,如要乙方提供发票,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加5.72%作为税金。
第三条:工期:
工期初定为 天, 从 到 。
第四条:付款方式与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二)、钢结构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三)、屋面材料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四)、工程进度达到80%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 整(¥ 元)
(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额的5%的余款,即人民币: 整(¥ 元)
第五条、工程技术条件:(详见图纸)。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7-88)进行设计选材、制造和安装。
(二)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相应的国家规定进行设计,生产和安装。
(三) 乙方应严格保证材料质量,加工产品严格检验,检验记录留厂内备查,出厂产品附备查验文件。
(四) 乙方设计图纸需及时提交甲方确认后方能制造安装。
(五) 所有钢结构表面必须作防腐处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 乙方对钢结构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负责。
第七条、验收和资料:
(一) 验收
(1) 工程竣工,乙方自检通过后报甲方组织验收,并以竣工验收为准。
(2) 验收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及本合同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二) 资料
(1) 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关的产品合格文件及有关质检评定资料一式三份,作为整体工程资料备案,资料按gb(jgj17-88)整理。
(2)本工程一切来往文件、通知、请示等资料均需有对方工地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如有发生争执当以有效文件为依据。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2) 及时组织审核乙方的设计、施工等有关图纸和工程竣工 验收。
(3) 组织钢结构安装用工作面的验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安装并顺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础平面等)不属于乙方承包内容,甲方必须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责任。
(4)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土建等方面的关系。
(5) 组织有关单位检查和处理四边建筑物情况,做好防护和善后工作,因此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6)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各方面的关系。负责与有关方面协调,提供本工程水电接驳以及生产临时场地,提供安装人员住宿。
(二)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材料,生产和安装。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
(2) 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3)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
(5) 指派专门工地代表或负责人,以便联系工作。
(6) 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7) 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第九条、其它
(1) 本工程为专业较强的工程,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者。
(2) 本工程以总价包干,竣工后按合同不变总价结算。
(3) 甲方由于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没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应顺延。
(4)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可根据甲方工地代表签证后顺 延。
第十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在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执,经协商不能调解时,由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满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禁止单方改动,如需改动,双方代表人同时签字,并盖双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条款。
甲方 :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12篇:钢结构工程合同
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上方经协商确定乙方为承包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未明确双方在工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共同确认,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沧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石港路CNG加气站罩棚。
2.工程地点:沧州市开发区石港路
3.范围和内容:
4.工程单价:
5.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6.结算办法:
二、材料选定
1、
2、
3、
4、
5、
三、工程进度
1、乙方于年月日竣工
2、因下列情况者,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期按额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2)因停电原因造成乙方停工。
(3)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乙方停工。
(4)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因素。
四、付款方式
1、工人全部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2、球形构架上柱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
3、工程交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4、剩余5%一年后付清。
五、甲方责任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时,甲方无偿提供半成品存放组装现场,乙方负责安排专人守护。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时,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吃饭。
3、甲方无偿负责向乙方提供电源、脚手架。
4、甲方协助乙方做好成品保护及帮助乙方处理相关事宜。已安装的产品如因其他原因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坏,乙方提供申请并确认损坏产品责任后,甲方协助乙方追回损失。
六、乙方责任
1、施工范围:本合同规定的工程,并负责全面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2、严格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3、遵守甲方的施工管理条例,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而发生的质量等事故,如因此造成的各种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5、乙方必须考虑到冬天积雪厚度50cm厚的受压。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合同条款实施执行
2、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各种问题,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款付清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
第13篇:钢结构分包合同
分包协议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本工程遵照国家建委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和有关规定,并在施工条款具备的基础上,为了使工程顺利进展,保证工程质量,进度,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议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八卦洲小集镇农贸市场钢结构大棚加固工程
地址:八卦洲
一、工期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准时进场安装,并服从甲方进度要求,不得拖延时间。
安全及操作要求: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其操作程序,应严格按相关规范规定进行。不得野蛮施工、违规操作。乙方负责自身班组的安全施工,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完全负责。
二、质量要求: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要求安装施工。并符合设计及规范验收要求。如因业主及监理
提出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返修等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坚持工程质量标准,按照《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制安装》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规定进行施工,保证质量,不留隐患。乙方原因造成预期不能验收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按工程要求,积极采取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确保工程达到合格,争创优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或其它人为造成的损坏、遇非人力抵抗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保修。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全部完工工程款全部付清,甲乙双方帐务结算办毕后失效。
七、纠纷处理:如有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八,甲方按照决算审计后20%收取乙方管理费及税金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日期:电话:
第14篇:电梯钢结构合同
**** **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
制 作 安 装 合 同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日
期:***
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
承包人(乙方): ***
鉴于发包人***已取得政府批准发展***项目,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安装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 ***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安装工程
2、施工安装地址: ***
3、承包人承建发包人***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安装工程,工作内容如下: ***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安装,以及玻璃幕墙,不含基础土建部分
二、材料采购:
1、为了本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确保本工程的质量,承包人按照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自行采购相关材料。
2、承包人保证本项目各材料及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各项验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者不一致时以高者为准),在进场安装后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复检等试验,提交复检报告。
三、合同价款及调整
1、合同包干总价:人民币大写:叁拾贰万元正
人民币小写: ¥320000.00
元
2、综合单价组成:综合单价包括制作、加工、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损耗、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管理费、利润、保险、检验检测(包括出报告的费用)、税金等履行合同所需的所有费用。综合单价已含钢化玻璃费用,所有幕墙玻璃均采钢化玻璃。
3、综合单价均为一次性包死,不因包括市场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而调整。但发生经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工程量增减、价格调整以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等情况时,可作调整。
四、付款方式:
1、进度款:整个工程完工后,提供检测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 95% (即人民币:¥304000.00 元)。
2、保修金:余下的 5 %款项(人民币:¥16000.00)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之日起6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7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五、合同工期
1、总工期:20 日历天;
2、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
3、发生下列情况以至于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可顺延: 1) 现场不具备开工条件; 2) 不可抗力因素;
3) 发包人批示的重大设计变更;
4) 因政府等部门(非承包人过失)通知缓停施工;
5)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逾期10个工作日上; 6) 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6小时; 7) 发包人和其他方原因造成施工条件不够。
因上述原因,影响竣工日期,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批准后工期方可顺延,但不增加任何费用。
4、承包人在若发包人工地现场不具备施工安装条件,承包人应说明原因,经监理、发包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延期进场,总工期可延期;
5、承包人已按发包人要求认真考察、了解了工地状况,已知承包人非独占作业面、作业区,了解配合施工、交叉施工对工期等的影响,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对工期及价格的影响。
六、工程变更
1、发包人有权发出指令要求对原设计做出变更。除得到发包人指令外,承包人不能擅自作设计变更,发包人发出变更应由发包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方可有效;
2、发包人若更改设计,相关的综合单价将不作任何调整。
3、在工程变更发生后,承包人应在7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给予验收,并对发生的工程量给予签证,作为结算依据。
4、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发包人现场代表及发包人专业工程师确认后为有效。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发包人代表、专业工程师、监理公司,共同会签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七、竣工验收:
承包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书给监理、发包人,发包人接到“验收报告书”后,将组织监理公司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须提交本工程档案资料,发包人接受后方可视为本工程正式竣工;
八、技术标准
1、承包人按标准图制作安装,保证质量,按期完成,发包人提供场地;
2、严格按国家标准图要求进行制作安装,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验收,按国家现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承包人必须提供全套的交工资料。工程交付使用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
九、责任与义务
A、发包人责任:
1、在整个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协调承包人进行有效配合的责任,并有权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有负责现场签证的义务;
2、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本项目建筑施工图及相应资料,以便使承包人进行优化设计及制作安装;
3、发包人有责任和义务按合同规定条款付款。
4、发包人有协调、组织承包人、监理方及其它施工方共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要求相关方制定、提交新的施工方案。
5、发包人有义务对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B、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保证所提供各种材料及配件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承包人确保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按合同要求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行业要求及技术规范由承包人提供,附后)。当行业要求与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时,以较严格者执行。承包人确保根据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承包范围进行设计加工和安装,达到本合同规定标准。
3、承包人应对本工程质量负全责,对因不符合质量标准引起的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必须参加由发包人或监理公司组织的工程例会,提出在施工中
出现的问题经研究讨论并制定新的方案,按照会议精神执行,确保本工程的顺利进行。
5、承包人进入现场要服从发包人的总体安排,满足进度及质量要求。现场施工必须符合现场文明施工要求(如严禁将材料包装乱扔)。
6、承包人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出现一切质量、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与发包人无关。
7、安全责任:
1)承包人确保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和安全规范组织制作安装,因违反操作规程等因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均属于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承包人确保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作好安全防护措施;
8、保修责任:
1)保修期为贰年。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任何质量缺陷的修复,承包人确保免费维修,并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在三个日历天内进行修复直至保修期满。
a)承包人承建的项目范围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免费负责维修、保养及使用培训等内容的各项服务工作,均属于承包人售后服务范围。若保护不利及产品质量问题影响业主使用,造成业主提出索赔等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b)在发包人向购房者交付房屋过程中,承包人应组织专业的维修队伍随同,以保证发包人的质量。在保修期内,承包人应积极与发包人联络,不定期地对承包人承接的地弹门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
c)本工程在发包人未验收、接管前,所有已完工程及其他成品均由承包人负责看管、保护,在此期间出现的损坏、丢失(如在交工前承包人已经安装好的框(扇)等成品被
1)承包人应派遣一位称职的现场项目经理处理工地的一切事宜,承包人项目经理为 曹勇 ,项目经理为承包人全权授权人,发包人给予他的任何指令视为有效地给了承包人,项目经理人选经发包人批准后,承包人不得无故更换,双方来往函件,经项目经理的签字视为双方来往的有效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2)发包人项目经理:包松宽 职务:工程部经理 ,发包人派遣的项目经理代表发包人处理工地现场的相关施工事宜,涉及工程造价增减的,须经发包人加盖公章确认。
3)承包人在本工程现场施工均需穿戴统一服装和安全帽,并标注承包人名称。
4)承包人施工用水及用电及办公室用水及用电及其它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支付,电费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5)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区内的物料多次倒运费,上述倒运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内。
6)现场存在其它分包单位进行施工,承包人需保护其它分包单位之制成品/半制成品,相关配合及产品保护费用已含于价款中,承包人不可藉此拖延工期及收取任何费用。
7)承包人需遵守现场质量管理办法、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8)承包人确认现场通道已满足相关物料进场运输需要。
9)承包人需将施工垃圾于每日完工时自行清理至相邻承包工地内指定地点,相关费用已含于合同价款内。
10)本分包工程属于承包人的施工机械、工具、设备或其他财产(拟用于分包工程而正当地置于工程现场的材料和货物则除外) 的风险应完全由承包人负责,上述财产的或其引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应全由承包人负责,而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任何有关损失、索赔或诉讼。任何该等损失或索赔的任何保险应全由承包人负责。 十
一、违约责任
1、承包人逾期进场、逾期开工或逾期阶段工期的或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发包人承担暂定总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达十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并应当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及经济损失。
2、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承包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承包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10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方承担本条
4、其他
1)因发包人原因合同解除,发包人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解除合同,发包人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发包人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3)如因承包人原因工程延期或存在质量问题的,除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外,发包人因此而逾期交房、房屋质量问题需向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甚至购房者退房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为此,承包人应当确保工期和质量,并应当在发生质量问题时立即全力解决。
4)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十
二、工程档案、技术资料:
1、工程档案、技术资料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
2、工程档案由承包人负责按宜宾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作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承包人最终交付发包人的档案的份数为肆份,必须满足宜宾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时间提交。
3、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4、双方确认取得城建档案初检合格证明,为双方进行结算的前提条件之
一,该条件不因发包人验收工程或使用工程等而废止或变更。
5、承包人未按期提交技术资料的,则:
(1)发包人有权拒绝结算,即使发包人予以结算,发包人也有权按承包人最终提交技术资料的逾期天数顺延相关款项的支付,发包人也不承担自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至资料完整日止的工程款利息;
(2)承包人应当按1000元/天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3)如因承包人逾期提交技术资料或所提交的技术资料不全,以至发包人无法按期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证或城建档案手续的,以至于该项目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手续的,发包人因此应当向本项目购房者承担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赔偿发包人。 十
三、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结算在竣工报告批准后,承包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图、结算报告和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当发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确认无异议后,三个月内审核完毕。
2、承包人提供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后需派遣相关人员与发包人进行结算工作,同时必须提供承包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最终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为准。十
四、工程保险
1、承包人需在施工期内对自身员工、
2、发包人对承包人雇员及因承包人原因导致的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担保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钢结构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甲方):
***
承包人(乙方):
***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于***观光电梯钢结构电梯井制作、安装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钢结构制作、安装、幕墙工程及预埋螺栓制作安装。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贰年。在保修期限内,乙方对施工质量问题免费维修,在保修期限之外或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由甲方支付费用。
二、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钢结构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第15篇: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发 包 方:承 包 方: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1
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务院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第二条 工期 工期 天
以上为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具体竣工日期为确定开工日期加上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竣工日期。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
本工程按图纸设计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第四条 承包方式、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2合同价款(大写): 元整 ¥: 元,固定总价,含税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合同价款已包含材料采购、制作、装卸(含二次搬运)、保管、安装、检测、税金、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税金、包场地清理、包保修、包施工用水用电等相关含税费用都含在总价中。合同价款报价组成中已充分考虑风险范围并计算风险费用。
4.3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
(1)框架施工完成支付该分项工程的50%;
(2)玻璃施工完成,打胶、收口、油漆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该项已完工程款的95%。
(3)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到期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余款。
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支付最后一次进度款前开具全额发票,含质保金发票),办理付款申请手续。
第五条 工程结算依据
5.1合同价款及变更签证计价依据:按山西省2011年预算定额相关计价依据计价,规费按下限计取;主要材料价格按照预算当期(或最近月份)晋城市建筑经济管理站发布的《晋城市工程造价信息》调差,《晋城市工程造价信息》上没有的材料价格按照双方共同询价确认的价格为准,人工按晋建标字【2014】77号文件调差。
合同预算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无相同项目的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认定,合同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甲乙双方调研市场后协商确定。
5.2工程决算价=合同价(固定总价)+变更价(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应扣其他费用。5.4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时结算,其结算依据执行5.1条规定,其变更价款随进度计入进度报表,按工程进度支付。
第六条 甲方项目负责人及甲方义务
6.1甲方项目负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6.2甲方义务:
6.2.1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6.2.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现场水源、电源接驳口(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6.2.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2.4及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组织工程的初验,接到乙方书面通知起 8 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或 7 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2.5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承包单位的关系,并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
6.2.6甲方应按合同书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支付工程款,如违约应按双方约定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项目经理及乙方义务
7.1乙方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
7.2乙方义务:
7.2.1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计划的监督、检查。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7.2.2工程开工前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同时接受甲方和监理对进度的检查监督。乙方项目经理以及主要负责人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一周内经甲方书面同意。
7.2.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在工程量确认后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申请,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7.2.4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由乙方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员工自身健康问题造成的损害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7.2.5乙方应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7.2.6工程交付甲方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7.2.7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也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7.2.8乙方应按合同开工日期组织施工,如不能按时开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及监理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如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得延期开工。甲方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已签字确认的《开工报告》为准。
7.2.9乙方应按合同开工日期组织施工,如不能按时开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及监理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如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得延期开工。甲方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 4
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7.2.10图纸外(现场变更、临时工程等)的工程签证,属于隐蔽工程的应于隐蔽前办理签证,非隐蔽工程应于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签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不按以上要求的事后补签,甲方可不予认可,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7.2.11每月25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一个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同时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2.11乙方应该向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证件以备甲方备案。第八条 暂停施工
8.1甲方及监理因乙方原因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应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停工后对工程的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及监理要求停止施工,实施甲方及监理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甲方及监理同意后继续施工。
8.2停工责任在甲方,工期相应顺延;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隐蔽工程和分段工程验收
凡隐蔽工程和分段工程验收,经乙方自验合格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甲方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继续施工,验收记录最后要和工程竣工资料一同交付甲方。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书面形式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检查与返工
10.1乙方必须在现场随时接受甲方监督与检查,具体执行《山西浩泽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0.2施工中经检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书面形式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其返工、修改的费用,工期不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价款的 2 %支付违约金,直至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由甲方委派第三方处理,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和相应损失赔偿。
10.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第十一条 材料和设备
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合同文件、图纸要求。施工时先送材料样板,经设计方、
监理方和甲方确认后,才能大批量进材料。购臵设备材料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证明,进场后必须材料报验,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无合格证明的材料不准进场使用,无论该材料是否质量合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二条 设计变更及签证
甲乙双方均应必须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因甲方、设计单位提出对原设计变更导致工程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竣工验收
13.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之内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资料:
13.2设计变更的文件和工程洽商记录。
13.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记录,工程施工检验试验记录,工程施工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完整的工程竣工图纸三套。乙方应将所有变更及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全部体现在竣工图纸上。
第十四条 保修
14.1 本工程保修期自工程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并办理交工手续之日起计,质保期为2年。若单项工程国家规定质保期超过2年的项目按国家规定执行,保修期内乙方免费维修。质保期两年以后,终身维修大件只收成本费,小件(200元以下)五年内不收任何费用。
14.2乙方指定保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信箱 ,若乙方改变联系电话,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承担未能让甲方及时知晓其有效联络方式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14.3 发生故障时,甲方可采取书面或电话等任何一种快捷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给出答复,12小时内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并进行责任认定和维修,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和责任认定,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派人维修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维修,产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加收50%的管理费可直接从保 6
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追偿。
14.4 保修责任认定可采用拍照、摄像、取样、记录(如甲方委托的施工单位或住户签字资料等),任选一种均视为有效。责任认定由甲方、乙方共同进行,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保修责任认定的,视为乙方对质量问题的性质、产生原因、另行委托维修、赔偿及承担违约金等均无异议。
14.5 因乙方工程质量原因或维修不及时导致住户提出索赔时,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业主进行谈判(包括维修、赔偿),承包人无条件认可发包人谈判结果,并履行谈判所约定的各事项,同时承担全额费用。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工程款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2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15.3若乙方擅自中途更换主要负责人或乙方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5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甲方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
15.4乙方不按时进场开工,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的 2 日内仍不进场施工,或非甲方原因连续停工2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5 %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5.5乙方擅自把工程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任何单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 5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5.6合同生效后,除合同约定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违约终止合同。
15.7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而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他
17.1签订合同之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履约保证金 / 万圆整¥: / 元,工程完工后无息退还。
17.2本项工程涉及内容均应由乙方完成,不得分包。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持 贰 份,乙方持 贰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晋城市畅安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
(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8
乙方
第16篇:钢结构运输合同
钢结构构件运输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运方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构件物流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情况
运输内容:
第二条 货物运输相关规定
1、货物起运地点:
2、货物达到地点:(该批货物安全运输至指定工地现场且由指定收货人签收为效。)
3、货物起运日期:1-2日内到货 (视路程而定)
4、运输单价为:按 元/吨。
5、运输数量的确定:以甲方提供的构件清单计算吨位为准,做为双方结算依据。
6、运输质量:乙方保证甲方构件到收货地点后完好无损并保证构件按时到达,如果乙方未达到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运费结算方式:货物运输完成后提供发票,一个月之内付清。支付方法:现结或提供银行账号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安全运输到合同中指定目的地,并指定负责人为乙方所运货物进行验收签字。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运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甲方收取运输费用。
2、按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运输并负责托运货物的安全。
3、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路政等所有安全事故的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运输途中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完全服从甲方客服人员的指挥、安排、调度。
6、乙方必须擅始擅终,不得中途罢运,中途涨价。
7、乙方必须调配足够运力,确保甲方货物及时安全运输。
8、乙方自行负责驾驶员及协助装货人员在甲方厂内或厂外及运输途中的人身安全,出现任何工伤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一概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或违反本合同上述条款的,一律应按 合同已完成总额的30%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乙方:
经办人:经办人:
日期:日期:
第17篇:钢结构供货合同
彩板生产供货合同书
工程名称:天津宝洁中央餐厅项目墙板工程
建设单位: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
制造单位:天津市天同钢结构有限公司
签定日期:年月
日
彩板工程供货合同书
发包方: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天津市天同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合同。
一、合同概况:
1.1、产品名称:彩色压型板;附件;
1.2、产品交货地点:
1.3、产品数量:墙面彩板:㎡;附件:㎡;
1.4、产品价格:详见报价单;
1.5、合同价款:元不含税金;大写:() 。
二、合同包括的范围:(具体数量及规格均以工程报价单及图纸为准;实际供货数量大于图纸数量)
2.1、彩色压型钢板的制作。
2.2、彩板附件、包角;
2.3、新增及变更图纸以增项单列,价格双方商议;
2.4、彩板的安装形式返压;
2.5提供运输;提供材质单;合格证.
三、工期:
3.1、本供货自款付之日起计算工期,提货时间由甲方提前三日书面通
知乙方,乙方在此期间做好对材料采购、
3.2、供货进场日期:工程付款后日;进场;
3.3、发生下列情况,供货工期顺延:因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变更计划
或设计、甲方未按期支付供货款(包括供货预付款)、其它非乙方因素导致无供货法正常进行者;
四、质量要求及标准:
以图纸为准,甲方确认二次布板图纸,尺寸;结构形式;甲方确认合格进行验收;满足彩板业的规定和要求,乙方按图制作加工;
五、付款方式:
5.1、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
5.2、彩色压型板进场开始,;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合同款;
六、甲乙双方责任:
6.1、甲方提供图纸、甲方负责卸车;
6.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资料;
七、结算与验收。
7.1、供货完成后,乙方根据工程量变更;数量由甲方确认;
八、其它:
8.1、本供货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如发生变化,按增减项结算;
8.2、本工程合同外费用变更,双方另立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8.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付款结算清时,合同终
止;
8.4、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甲方:乙方:
年月年月日日
第18篇:钢结构加工合同
钢结构加工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工程构件达成如下协议:
一.加工范围
主钢、次钢、不含檩条,拉条。
二.设计
以甲方提供拆图图纸为准,乙方负责审核。
三.价格
主钢每吨元,约计吨。次钢每吨元,约计吨。总价以实际出厂理论重量为准。
四.工程
年月日开始制作,月日提货。
五.质量标准
参照国家钢结构制作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如加工中有特殊情况达不到图纸或规范要求,可于甲方该加工项目委托负责人协商签字后更改质量要求。
六.双方责任
甲方:
1.保证图纸及技术要求准确及时提供给乙方;
2.对乙方提出技术问题应及时给予解答;
乙方:
1.保证按照甲方提供图纸保质、保量完成加工任务;
2.发现图纸问题应及时与甲方技术负责人沟通,不得私自更改图纸尺寸或材料要求。
七.付款方式:首付材料款元(元整),余额提货前付清。
八.争议
双方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所辖人民法院起诉。
备注:所有板材下差不低于0.25mm,喷普通灰漆两遍。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第19篇:钢结构施工合同
钢结构安装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钢结构安装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两块户外广告牌钢结构的安装,两块牌规格为:,左边这块牌(靠人民大道这边A1)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固、增宽、增高、除锈及上漆,打磨,安装焊接三面翻牌架,基础水泥灌注,焊接固定户外射灯。右边这块牌(靠威格大厦这边B1)需按规格重新焊接安装、除锈及上漆,同时包含这两块牌的射灯安装和配合我方技术人员焊接安装三面翻广告牌。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四、工程价格:左边这块牌(靠人民大道这边A1)以人民币元包干,右边这块牌(靠威格大厦这边B1)以元一平方包干。
五、合同工期:A1-5天
B1-12天
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完毕后支付款项80%,验收合格后20%一次性支付完。
六、施工材料由甲方提供,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施工期间所有一切安全问题及劳务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全部负
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甲方责任:对工程进度质量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签
证,解决在施工中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九、乙方责任:
1、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不可随地乱扔,需集成堆统一自行
处理。
2、施工工地材料必须摆放整齐。
3、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与联系工作,并参加工程验收。
4、乙方不得无故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
5、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及返工,并承担所有返工材
料费用。
6、乙方无故停止施工,经过甲方口头通知后2小时不恢复正常施工,
乙方放弃所有争辩权利,甲方可以另行安排其它工人进行施工,甲方
有权利不给予乙方进行结算。
十一、质量与验收以甲方设计说明和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
为准。
十二、在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代表:身份证号码:
日期:日期:电话:电话:
第20篇:钢结构施工合同
钢结构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本工程双方的招投标书,按照本工程的招标说明及招投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施工合同,并一致确认以下条款内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钢结构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面积:
4、工程内容: 钢构件安装;(需围护彩板安装另作结算) 第二条 合同价款
1、本工程造价: 工程款总计 元,合计 元/㎡。
2、本工程款含工程材料费、安装费、钢材防锈费。(建筑安装发票)除外。
3、所有钢材规格及型号安装摆放位置参照图纸要求安装施工。
4、因图纸变更调整而增加的工程量,另行签证,另行增加工程款。第三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工程款支付及结算方法根据工程进度,分段付款。 工程款分三阶段支付 :
(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通知时间进场,全部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即 元。
(2)主体钢材结构完工后(彩钢夹芯板未铺)付40% 即 元。 (3)全部工程结束验收后再支付工程尾款20%即 元。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做好施工场地围墙的建设,做好场地的初步平整,提供平整顺畅的道路以保证乙方顺利开工。
2、甲方应提供免费的施工电源及施工用水。
3、甲方负责当地地方关系的协调,保证工程能顺利进行。
4、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因施工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负责提供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
3、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作好员工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4、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质量规范及文明施工的规定,听从甲方人员的管理和指导、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工程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破坏,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发包单位签字(甲方): 承包单位签字(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