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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的合同(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3-22 06:05:0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概述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以数据电文的方式生成、储存或传递的合同。 随着电子技术的发展,电子合同得以出现,其虽然也通过电子脉冲来传递信息,但是却不在以一张纸为原始的凭据,而只是一组电子信息。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EDI和E-mail是电子合同的基本形式,两者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优势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占据了一席之地.电子合同与传统的合同有着显著的区别.电子的合同当事人、要约、承诺及合同的效力问题都是现代立法的中的一个难点.

电子合同的特征

1、电子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电子合同交易主体的虚拟化和广泛化

3、电子合同具有技术化、标准化的特点

4、电子合同订立的电子化

5、电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电子化

电子合同订立与成立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订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电子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相应的要件:

首先,订约人的主体是双方或者是多方当事人,合同的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其次,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最后,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

要约是指缔约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关于要约的形式,联合国的《电子商务示范法》第11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协议,合同要约及承诺均可以通过电子意思表示的手段来表示,并不得仅仅以使用电子意思表示为理由否认该合同的有效性或者是可执行性。要约的形式,即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要约通常都具有特定的形式和内容,一项要约要发生法律效力,则必须具备特定的有效要件:

1、要约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二)承诺

承诺,又称之为接盘或接受,是指受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并愿意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我国的《合同法》第21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否构成承诺需具备以下几个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是对要约明确表示同意的意思表示。

3、承诺的内容不能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的变更。

4、承诺应在要约有效期间内做出。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即时做出,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间内承诺,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电子合同的特点

电子合同,是指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系统设立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并以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签订的协议.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相比,虽然也必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要件,但是在形式上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其主要特征是:

(一)电子合同的要约和承诺是以数据电文的方式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进行的.

(二)电子合同交易主体的虚拟性和广泛性.

(三)电子合同的成立、变更和解除无需采用传统的书面形式,具有电子化的特点.

(四)电子合同生效的方式、时间和地点与传统合同不同,勿需经过传统的签字.电子合同及种类

电子合同是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高度发展的产物,电子合同存在的物质条件是电子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在电子合同中一台计算机先将当事人一方的订约意思表示由可识别的文字转化为数字,通过调解器发送到另一方当事人的计算机中,另一方当事人的计算机接受后再转化为可识别的文字信息.由于意思表示是由计算机通过数字转化来完成的,所以电子合同又称为数字合同.它将物质的流动改变为电子的流动.由电子数据、电子单据、数字货币、电子银行取代了有形的合同书、票据、纸币,银行.电子合同是人类利用电子方式进行的商业活动的基本形式,它同传统的合同相比,有其突出的特点:

(1)主体的虚拟化

(2)合同订立过程中的无纸化.

(3)履行的无纸化.

(4)履行的超时空化.

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的基本形式.

推荐第2篇:电子合同分类

1.电子合同(Electronic Contract),亦称电子商务合同

2.电子合同的类型:

合同的分类就是将种类各异的合同按照特定的标准所进行的抽象性区分。一般来说,依据合同所反映的交易关系的性质,可以分为买卖、赠与、租赁、承揽等不同的类型。我国《合同法》就以此为标准,建立了有名合同的法律制度。当然,除了这一标准之外,还有以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以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以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以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等。对电子合同进行科学的分类,一方面有利于法学研究,使研究更加深入;另一方面也可以使电子合同法律制度的建设更具针对性和全面性。电子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也可以按照传统合同的分类方式进行划分,但基于其特殊性,还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从电子合同订立的具体方式的角度,可分为利用电子数据交换订立的合同和利用电子邮件订立的合同。

(2)从电子合同标的物的属性的角度,可分为网络服务合同、软件授权合同、需要物流配送的合同等。

(3)从电子合同当事人的性质的角度,可分为电子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和合同当事人亲自订立的合同。

(4)从电子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的角度,可分为B-C合同,即企业与个人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所形成的合同;B-B合同,即企业之间从事电子商务活动所形成的合同;B-G合同,即企业与政府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所形成的合同。其中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是电子合同订立的两种最主要的形式。

推荐第3篇:电子合同练习

《电子商务法律基础知识》 第六章 电子合同法律制度 一课一练答案2010-10-26 20:02:55|分类: 电子商务法律基础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一、单项选择题

1 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D )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

1 D

乙在签字簿上签名,其本意并不在于购买图书,所以乙签字的行为并非购书的意思表示行为,没有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思,所以甲乙之间不能成立合同。

2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D)

A买卖合同于6月5日成立B买卖合同于6月10日成立

C买卖合同于6月15日成立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 D

甲公司6月5日的传真构成要约,乙公司的回复对于合同的成立而言没有意义,只是表明要约已经到达。6月10日,乙公司要求于6月15日签订合同确认书,根据《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6月10日,合同并未成立。6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并未签订合同,合同并未成立。甲公司对于合同的成立产生了合理的信赖,但因乙公司的出尔反尔,导致合同未能成立,所以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 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

发生争执。本案应如何处理?( D)

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

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

3 D

首先,王先生与停车场之间并没有要约、承诺的意思,没有成立合同。其次,停车场违反王先生的意思而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清洗车辆,不构成无因管理。再次,停车场明知自己无义务,仍清洗王先生的车辆,王先生不构成不当得利。因此,停车场要求王先生支付费用无法律依据。

4 甲公司得知乙公司正在与丙公司谈判。甲公司本来并不需要这个合同,但为排挤乙公司,就向丙公司提出了更好的条件。乙公司退出后,甲公司也借故中止谈判,给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的行为如何定性?( C)

A欺诈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C恶意磋商D正常的商业竞争

4 C

甲公司恶意磋商,应向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 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 000元给乙,乙出具的收条上写明为“收到甲订金1 000元”。3天后,甲了解到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绝签订合同。下列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B)

A甲有权要求乙返还2 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B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 000元并赔偿在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C甲只能要求乙赔偿在磋商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D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5B

首先,甲乙约定需要签订正式合同但又未签订,因此,甲乙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自然也不会产生违约责任。其次,甲向乙支付的1 000元并不是定金,因此,在合同未成立的情况下,

乙应向甲返还1 000元。再次,因乙的过错导致甲未与乙签订买卖合同,乙应当向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甲在磋商买车的过程中受到的损失,乙应予赔偿。

6 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A甲构成违约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6A

商业广告一般属于要约邀请,广告发布人的目的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然后自己再决定是否作出承诺。但如果商业广告符合要约条件的,则应认定为要约。甲公司所发布的广告,内容具体,并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愿,应认定为要约。乙携带汇票前往购车,属于承诺。甲与乙的合同成立并生效,甲公司履行不能,需要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7、甲公司为使生产顺利进行,迫切需要一批原材料,便于11月21日书写一封信件,向乙公司提出要约,欲以5万元1吨的价格向乙公司购买10吨原材料。11月22日,甲公司将该信寄出。甲公司发出的信件于11月25日到达乙公司所在地的邮局。11月26日,邮局将该信送至乙公司。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要约的生效时间是(D)。

A11月21日B11月22日C11月25日D11月26日

1D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即进入受要约人的控制范围时生效。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生效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 C)。

A在对话要约场合,要约是立即生效的

B在对话要约场合,要约为受要约人理解时才生效

C在非对话要约场合,要约通知进入受要约人控制范围即生效

D在非对话要约场合,要约通知为受要约人所知晓时才生效

AC

按照《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而不以受要约人理解或知晓为条件

2要约生效以后会产生拘束力,下列选项中能够表现要约的效力的有(B C D)。

A要约不得随意撤回B要约不得随意撤销

C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D要约不得随意变更

2BCD

按照《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生效以后,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变更要约,此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另外,要约使受要约人取得承诺的资格,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此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

3 甲公司的主营业地为甲地,乙公司的主营业地为乙地。甲公司想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其发现乙公司公布了数个营业性电子邮件地址。甲公司向随意挑选的一个电子邮件地址发出一封电子邮件,向乙公司提出要约。乙公司随后回复电子邮件,同意甲公司的条件,愿意订立合同。后来甲公司发现,乙公司接收电子邮件的信息系统位于丙地,甲公司接收电子邮件的信息系统位于丁地。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B C)。

A乙公司未指定特定的信息系统接收电子邮件,因此甲公司发出的电子邮件不能产生要约的效力

B甲公司的电子邮件可以产生要约的效力

C合同成立于甲地D合同成立于丁地

3 BC

按照《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据此规定,乙公司虽未指定特定接收电子邮件的信息系统,但不影响甲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要约。乙公司作出的承诺,可以使合同成立。按照《合同法》第34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因此,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以收件人甲公司的主营业地即甲地为合同成立地。

4 下列关于合同成立时间与地点的表述正确的有(A B C D)。

A一般而言,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B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C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D一般而言,承诺生效的时间就是合同成立的时间

4 ABCD

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承诺生效的时间、地点便是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按照《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5 根据《合同法》第12条规定,订立合同一般应包括的条款有(A B C D)。

A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B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

C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D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5 ABCD

参见《合同法》第12条。

三、简答题:合同的成立要件。

合同成立要件包括以下几方面: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合同的成立必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只有一方当事人是不能成立合同的。(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缺少主要条款,合同就不能成立,因此,当事人必须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对非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往往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

(3)合同的成立一般应经历要约和承诺阶段。当事人经过要约、承诺的阶段,达成意思表

示一致,合同成立。

四、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的仓库中存有4 000立方米的优质松木。2000年6月5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信,询问乙公司是否愿意以860元/立方米的价格购买松木,并由甲公司代办托运,限3天内答复,过时不候。乙公司当时正急需松木,在收到信件后的第二天便回电话,表示愿意以甲公司提出的价格购买3 000立方米松木。第三天,双方又经过协商,将代办托运货物改为乙公司自提货物。6月12日,乙公司租用车辆开到了甲公司的仓库。此时甲公司发现仓库里实际上只存有1 000立方米松木,并且松木一直在涨价,如果现在以860元/立方米的价格将松木卖出,会少赚很多钱。甲公司便提出,其发出的要约要求代办托运,并未规定由受要约人派车提货,现在乙公司派车前来,属于单方变更要约条件,应视为未接受甲公司提出的要约,乙公司的承诺只是一个反要约。此外,甲公司认为自己以发信的形式发出要约,那么乙公司也应以发信的形式作出承诺,而不应以电话的形式作出承诺。甲公司拒绝向乙公司交付松木。乙公司经反复请求无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交付3 000立方米松木并赔偿损失。请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的要约、承诺如何认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所发的信函,包括了合同标的物、价格、运输方式、有效期限等内容,具备了合同的主要条款,符合要约的有效条件,构成了要约。由于甲公司在要约中并没有要求承诺的方式,因此,乙公司在承诺期限内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甲公司接受其条件,构成承诺。

2甲乙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甲乙双方的合同成立。甲公司与乙公司就交易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并生效。随后,双方又协商变更了合同内容,即将运输方式由代办托运变更为自提货物。

3甲公司提出的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甲公司提出的理由不合法。甲公司以发信的形式作出要约,但未限定乙公司承诺的方式,所以乙公司以电话通知作出的承诺有效。乙公司的承诺到达甲公司时生效,甲乙双方之间的松木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由于双方并未约定其他内容,所以双方的合同内容为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3 000立方米的松木,乙公司按860元/立方米的价格向甲公司付款,合同履行方式为代办托运。第三天,双方协商将合同履行方式变更为乙公司自提。此为合同的变更,甲乙双方间的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履行方式发生了变更。所以,甲公司所提出的乙公司派车提货属于单方变更要约是错误的。由于甲乙间的合同有效,因此甲公司应当向乙公司履行义务,交付3 000立方米松木,因迟延履行而给乙公司造成损失,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公司受到的损失。

推荐第4篇:电子商务部合同

共赢合作诚信创业 协作加工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信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协助甲方加工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生产大货:在甲方确保乙方单价、交期、质量情况下,甲方指定乙方为合同供应商,双方需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1、甲方按根据需求向乙方下达需求样品,乙方收到甲方的要求下单并安排打样,样品完成后由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拍好相关图片,甲方核实订单要求签字确认后乙方才正式安排生产。

2、甲方许可乙方生产由甲方设计(或由乙方设计,甲方认可)的家具产品,并同意在产品和包装上使用甲方的商标。

3、甲方按客户的需求向乙方下达需求计划,乙方收到订单后按照甲方的要求下单并回传采购订单。

4、乙方收到甲方签名确认的销采购订单后,先与甲方采购人员确认首样OK后投入生产,确保按时交货。全力配合甲方的品质检验人员工作,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损失。

5、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订单交期进行生产而造成甲方出货延期的全部经济责任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取消或终止乙方的生产订单。

6、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损失的产品设计、外观等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商业用途,如有违约,甲方将视经济受损程度控告乙方,并处以全部货款的扣押。

第二条:价格结算和支付方式

1、价格结算和支付方式:在本合同各项条件约束下,按照订单进行合同款的结算和支付,货币单位是人民币。

2、双方商议的货款结算为:□月结30天 (从货到仓库之日起算) □30%订金.发货付款。

3、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工作人员承诺佣金或同于佣金的物品否则扣除当月整月的货款作为罚款。

第三条:

1、乙方购买的原辅材料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无国家标准按甲方质量标准),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甲方有权对乙方各生产环节的质量、工艺标准进行随机监控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按企业标准)进行各工序自检或送检,并提供产品检验报告(证书)。

4、若因原材料成份不符合客人要求的标准造成客户、甲方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5、产品售后服务(以客人收货评定为标准)

6、乙方应确保好甲方提供的产品设计资料、技术要求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四条:合同纠纷: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五条:售后问题

售后产品,乙方需确保产品质量,若售后产生质量问题的投诉,乙方需无偿做货售后处理,包括维修及赔偿;涉及到售后发货到顾客家里产生客诉的根据投诉表划分物流及乙方责任,在包装完好下有客诉的乙方承担责任,包装破损则根据产品受损地方进行区分责任。

第六条:其他事项: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修改后执行。

第七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

2、

3、产品实行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存放地点。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执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交货时间:自委托订单给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乙方收到订单并回传给甲方

后一天内,三天内未回传视为默认接受订单)后按甲方订单注明飞的交货时间按期验货及交货。若由于乙方原因出现延迟交货,甲方有权取消订单。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推荐第5篇:电子产品销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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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_____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4、对乙方的优惠: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_______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 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 ( 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 ) ,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第6篇:电子产品代理合同

篇1:电子产品代理协议 电子产品代理协议书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暂定乙方为四川文理学院终端市场的销售代理商,授权其根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购买甲方的产品并履行销往四川文理学院的产品市场销售及其他相关事宜。 双方基于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乙方权限

乙方在对甲方相应产品充分熟悉的情况下,负责甲方所生产的电脑及数码产品在四川文理学院的销售,包括:建立营销网络。

乙方负责四川文理学院的市场信息调查、客户意见反馈等市场信息工作。 第二条 乙方的职责 乙方在协议期间: (1)应执行甲方制定的统一市场价格,并尽最大努力在四川文理学院促进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

(2)有效地监督分代理人的工作,协调分代理人之间的冲突,统一学校内的商品销售。 (3)保护甲方的无形资产,特别是商号、商标等,保守商业秘密。

(4)乙方有权力在自己区域内积极开拓大客户业务,甲方应给予各方面配合。 (5)乙方应不断熟悉甲方产品的各种功能,掌握使用技巧。

(6)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销售范围进行代理销售,不得跨区销售。

第三条 甲方的职责

甲方应当担保所售产品的品质,提供真实的产品介绍和宣传资料,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信息。在产品广告策划、产品销售价格条件、合同履行方式等方面,积极配合乙方,在乙方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时,甲方须尽快向乙方给予回复。 在乙方提出的要订制某个特定功能的产品时,甲方应尽全力去满足。

在甲方相关的某些产品未推出市场时,应积极的帮乙方寻找相应的替代品。 第四条 定货及售后服务

(1)定货:乙方定购货物时,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单价、交期及其它要求,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甲方,由甲方签字确认交期后生效。单次订货额高于3000元时,由甲方承担联络费和交通费用。

(2)售后服务:对所售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在外观不损伤情况下 包换,保修,(仅收配件费)。

第五条销售提成奖励方式

(1)销售提成:乙方享有销售利润30%的提成

(2)奖励方式:月销售量达到 元,可获得 元的奖励。 第六条 生效及期限

本代理合同有效期自至2007年6月。(以最后签订日期为准。) 第七条 终止

按照本协议规定期满或终止,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妨碍协议各方的赔偿权利。 第八条 协议完全性和修改

本协议所附的产品销售条件及其他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在代理过程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或备忘录均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除经本协议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外,本协议书不得作任何修改和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修改和增补,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有双方当事人签字。 第九条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的一切条款,是根据签字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制订的。然而,在协议生效之后,由于颁布了新的法律、法令、条例,或对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条例进行了修改,致使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的变化,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作必要的修正和调整,以维护甲方和乙方在协议中的正常的经济权益。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解决,调解无效,最终可在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相关司法程序解决。

在争执发生时及争执司法程序解决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司法程序解决的问题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继续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十一条 通知

凡有关本协议的通知、请求或其他通讯往来,可用电话、电子邮件方式按对方所列地址寄至对方。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同时签署日期或最后签署日起正式生效。 如本合同中一条或一条以上的条款无效,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篇2:代理商合同电子产品版 代理商合同

甲方: 杭州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 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餐饮娱乐服务系统及7寸终端掌上设备”产品为代理商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具体条款如下:

1. 乙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程序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要清楚的了解智友餐饮系统产品的相关内容,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同时在经营理念和价值观上双方要吻合,认同甲方公司发展,有长期共同发展意愿,在产生分歧时优先要服从甲方。乙方在当地餐饮行业里要有比较完善的渠道网络和一定的人际关系,同时要有自己营销团队和销售经验。甲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资格。 2.乙方权利义务

(1)市总代理:甲方授权乙方为该市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 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杭州市魅旭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娱乐服务系统及7寸终端掌上设备”产品系列。

(3) 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一年内

(4) 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市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 乙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甲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甲方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乙方有义务定期浏览甲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7) 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8)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9)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10)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如乙方要建立下级经销商,应提早一个星期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来考察审核通过后,乙方所在地下级经销商方能开展相关业务,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乙方要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同时对乙方建立的下级经销商的销售情况,乙方应真实客观的以书面的形式定期(每个月月底)向甲方汇报,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5)乙方在与餐饮和娱乐行业签定相关合同时,其合同内容统一由甲方提供,而且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由甲方提供合同内容,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

3、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合格。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只调低不调高),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6)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7)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指甲方每年扶持乙方的由甲方出资的大型行业展览会),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8)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9)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售出产品按该产品保修规定三个月包换,一年免费维修、终身维护(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不在此列,维修仅收材料成本费),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 售后服务。

(10)在乙方正常履约的情况下,在不损害乙方利益前提下,甲方有权直接与乙方的客户进行商务接触或达成协议。 (11)甲方应提供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等各种相关资料给乙方。 (12)当乙方月购货达到销售计划或超额完成销售计划时,甲方增加对乙方广告宣传品力度,为其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和形象资料,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13)甲方应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相应的国际、国内标准,努力增加产品种类并使之系列化,并应尽量保证乙方订货需要。

(14)甲方应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乙方提出的问题。

(15)甲方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产品发布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乙方代理考核制度:

(1) 代理考核:乙方获得总代理权的资格是首批备货量必须达到 万,考核周期5个月:从 年月日-- 年月日, 出货总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并逐提高销售量, 销售额是按双方签定的总代理价格计算的,而不是按乙方在市场上的零售价格计算的,计算时,以甲方在相应考核时间段内实际收到的乙方款项累积总金额为唯一依据。乙方4个月销售额如果低于甲方最低要求的80%则乙方自动失去该区域总代理资格.如果乙方完成经营指标5万将自动延续总代理。

(2) 服务考核:初期成立不少于5名的销售人员、1名专业安装、1名维修人员的服务队伍,逐步扩大人员。(安装、维修人员的配备,可根据所发展情况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建立以宽带为主的传输媒体,在合作期间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服务体系。(以及与整体市场销售与服务配套为准。)

5、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 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 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 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20万元以上时应提前一个月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乙方提前支付货款给甲方,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收到货款后3天内(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 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由乙方负责承担。

(8) 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 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6、售后服务条款

(1) 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 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3) 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4) 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5) 甲方承诺对乙方接到客户关于产品或服务的投诉,而又在乙方解决能力之外时,按下面规定处理:设备出现质量问题 一般(如信号不稳定,有干扰或出现异常情况): 2小时电话指导排除严重(如出现的问题直接影响系统的运作时或是硬件本身的技术缺乏问题): 4小时d时): 5—7日发回原厂维修、服务投诉、客户对产品质量的投诉或售后服务的质量投诉 :2日公布原因或处理结果,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影响,严重时应承担责任.(6) 维修产品操作程序为:乙方集中将故障产品退回甲方,运费甲方承担,甲方在接到乙方故障产品品种5套以下,即安排立即发货(正品)给乙方,而不必等收到故障品。

(7) 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行,外包装与产品外观不得严重损坏,人为损坏不在更换与维修范围内。

7、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如餐饮连锁),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个性化软件、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总定货额的20%(即20%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75%,甲方承担25%。

(2)在涉及到工程投标时,甲方为乙方免费制作所有意向工程的投标书。取得较大工程后,甲方派人到现场d安装、培训、调试。大型工程甲方直接派人协助乙方投标。具体以双方对实际工程综合评估后达成的共识为准,并且依据该评估结论决定具体实施办法。

(3) 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产品款 万元后,甲方在10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4) 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 市独家总代理商: (ⅰ)乙方可以在省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ⅱ)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d造成一切后果有乙方承担。(ⅲ)乙方在省任何城市设立独家代理商或者办事处,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8、保密条款

(ⅰ) 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 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 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9、法律效力篇3:关于关于电子产品区域代理协议

电子产品区域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产品的_________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地区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

2.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双方保留自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二、双方责任,权利: 乙方:

1.乙方保证甲方所需产品货源的供应。

2.乙方负责给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文件及产品宣传资料。3.乙方负责技术支持,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甲方: 1.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按期完成销售额。

2.甲方必须设立营销网点,销售_________产品,不销售其它同类产品。3.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4.甲方必须拥有一定的销售及技术人员,以做好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双方负责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使用于或包含于产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均为乙方独家拥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保护乙方权益。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批进货_________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_________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三个月保换,一年保修。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

五、代理价格:

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六、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两周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甲方将货款存入乙方帐户后乙方将货发送给甲方。

3.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_________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七、违约责任: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以合同法为依据提交仲裁。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你好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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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签订电子合同是一个简单快捷的过程:首先要使用智能文档设计工具,编辑合同内容(也可以从word文档直接导入),签约双方填写相关合同信息,并确认后,甲方先用电子印章(将一个类似于U盘大小的物体插入电脑,两次输入密码后,用鼠标点击电子文件下方空白处,一个红色的公司印章就印在指定位置).之后,甲方用网络将合同传输到乙方,乙方用同样的方法盖上电子印章.这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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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理 协 议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优势,为共同拓展行业市场,经友好协商,同意乙方作为甲方品牌区域代理,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所属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2、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5、销售任务: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贰佰万(人民币) / 季。如连续不能达成相应销售任务,将重新评估代理商等级。

6、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3、对乙方的优惠:乙方作为 1

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乙方如连续三个季度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最低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2、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定货、交货及验收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都按照甲方传真过来的经过乙方确认后的订单为准,单价与金额按当时的市场行情双方协商。(注:以后所有甲方订单都按此合同执行)。

1、产品的质量标准:

按甲方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执行。

2、供货方式:

一次性或分批供货,乙方每批订货应提前一周以书面订单形式将所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通知甲方,按甲方确认后的数量和交货日期履行。

3、交货地点、方式及运费承担:

1)交货地点:乙方公司地址「 」若乙方指定地点有变更请及时通知甲方。

2)运费由()方承担。

4、包装要求:按照甲方公司产品包装规范予以包装。

5、验收方式:乙方向甲方说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五、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提供的产品,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日内免

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产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售出的产品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5、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0.25%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9、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 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违约责任。

4、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5、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

七、其它约定事项:

1、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对帐单、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1年,自月日起至年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公章: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推荐第9篇:LLDPE电子交易合同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则,通过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市场)交易系统报价、成交达成如下协议:

1、标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LLDpE)。

2、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T15182-94)LLDpE-FB-18D0

22、LLDpE-FB-18D022-1的优等品质量指标。卖方也可用符合上述国家标准一级品或合格品质量指标的塑料替代交货。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市场公布的替代品质量品级差价执行。

3、商品代码:_________。

4、数量(单位:批,1批=5吨):_________。

5、买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

6、卖方订货价(元∕吨):_________。

7、交货价:交货日前一个营业日本仓单品种的市场结算价。买卖双方按照交货价结算。

8、包装方式:按GB/T15182-94执行。包装袋必须干净、不破漏。每袋净含量为25kg。

9、交货地点:_________交货仓库。

如交货地点不在市场指定的_________交货仓库,具体交货地点与市场指定的_________交货仓库之间的运输补贴价,由买卖双方协商,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如买卖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按市场公布的运输补贴价标准执行。

10、交货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买卖双方均提请在交货仓库提前交货,经市场批准可提前进行交货。

11、验货期限:交货日(含)起五个工作日。

12、相关费用:交货日(含)之前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交货日之后的仓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13、货款收付方式:买卖双方货款由市场代收、代付,买方货款分期支付标准及进度按《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及市场有关规定执行。

14、卖方交货及担保:卖方须在交货日倒数第二个营业日开市前,向市场提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仓单。在提交仓单之前,卖方须为其交货向买方提供担保,担保金由市场代收,支付的标准及进度如下:

(1)首期担保金标准为_________元∕吨,于成交时一次性支付;

(2)交货日当月第一个营业日开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吨;

(3)交货日当月第十个营业日开市前,付足至_________元∕吨;

(4)若发生市场结算价高于卖方的订货价,卖方须及时补足上述最低金额之外的价差;

(5)如市场调整买方货款的支付标准及进度,卖方担保金的支付标准及进度须作相应调整;

(6)交易商的资金余额不足时,其结算结果即视为市场向交易商发出的催款通知,交易商应在下一个营业日开市前补足;

(7)本合同解除、终止或卖方将本合同转让时,双方委托市场代收的担保金在扣减卖方应交的各项费用后退还给卖方;

(8)卖方可用仓单向市场办理委托交付,赎回相应货物数量的担保金。

15、检验标准和方法:交货日(含)起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如对货物质量有异议,应书面或数据电文通知市场,并委托市场指定的商(质)检部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检验合格,相关费用(含检验费、检验期间的仓储费等)由买方承担;否则,由卖方承担。

16、违约责任

下列行为属违约行为:

(1)买方未按市场规定的标准和进度及时支付货款;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进度及时支付担保金;

(3)卖方未按规定时间交付足额仓单及相关凭证;

(4)卖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出现上述第(1)﹑(2)﹑(3)种情况,即视为违约方中止该合同,并即时委托市场对该合同向第三方进行转让。违约方的货款或担保金弥补合同转让的损失后,余额返还。不足弥补的,守约方将依法向其追索。

如合同转让在电子交易合同约定的交货日之前无法完成,即视为违约方委托市场在交货日(含)起十个营业日内协助购销相应货物实现交收,费用由违约方承担。期间,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索赔标准为:违约数量乘以每个营业日_________元∕吨,双方均认可由市场代为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并直接支付给守约方。超过十个营业日仍无法实现交收,则在扣划违约方的赔偿金后按守约方的成交价格结算退款或退货,合同终止。

出现上述第(4)种情况,该部分货物的处理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则由市场将该部分货物的20%货款作为赔偿金划归买方,货物归买方所有。仍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享有追索权。

17、双方约定,一方可以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市场中的第三方交易商,转让合同时不须另征求对方同意。

18、在交货日之前,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通知市场后,本合同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时,买卖双方按双方认可的市场价格结算补偿费。

买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双方认可的市场价―买方订货价)÷1.17×数量(吨)

卖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卖方订货价―双方认可的市场价)÷1.17×数量(吨)

19、交货日前一个营业日市场收市后,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及《_________网上交易市场交易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签订交货合同,协调办理交货事宜,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时,买卖双方按交货价结算补偿费。补偿费的计算公式为:

买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交货价―买方订货价)÷1.17×数量(吨)

卖方应取得的补偿费为(负数为应支付):(卖方订货价―交货价)÷1.17×数量(吨)

20、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也可向市场申请调解,如协商或调解不成引起诉讼,双方约定由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1、其它未尽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合同于买卖双方通过市场的交易系统报价成交时视为签订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推荐第10篇:电子招标合同协议书(公路工程)

合同协议书

编号:

发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

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

发包人为建设(以下简称“本工程”),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维修其任何缺陷的投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共同达成并定力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标段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付“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详细承包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形式

本合同采用合同形式。

六、签约合同价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小写)¥: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暂列金额:元)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七、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八、合同文件的组成

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十、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

维修责任。

十一、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份,其中一份在合同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不得背离本协议第八条所约定的合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

第11篇:121024及电子合同使用说明

重百电子合同及UK使用说明

1、登陆安装驱动程序

1) 登录重百绩效好供应链管理服务系统

2) 进入绩效好服务\\电子服务合同管理

3) 下载U-KEY安装包

A.点击下载U-KEY安装包,弹出提示,点击确定

B.点击立即下载

C.下载完成,点击运行文件

D.双击u-key.exe程序文件

E.弹出安装成功提示

特别注意事项: 由于微软的IE9.0以上版本对控件有较大限制,导致该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如用户使用的是IE9.0以上版本,建议加装使用360浏览器

2、u-key密码修改

1) 进入绩效好服务\\电子服务合同管理;

2) 单击u-key密码修改;

3) 插入u-key进入密码修改页面;

4) 填写旧密码,旧密码为企业帐号+00; 或8个“f ”。

5) 填写新密码和新密码确认;

6) 单击修改,弹出提示修改成功,按确定退出回到电子合同管理页面

3、签署电子合同

1) 进入绩效好服务\\电子服务合同管理

2) 查阅合同:

点击合同编号下(2012-**-**)进入合同签署页面,可看到合同的相关信息,有合同编号、企业名称、厂商编号,基本服务费,本合同有效期

3) 签署合同:

对合同内容没有异议,插入UK,,点击签署,输入UK密码,点击确定,,操作成功提示后,点击确定返回页面,合同状态显示已签署

4) 对合同内容有异议,可编写异议内容在下端文本框里,点击异议,弹出提示操作成功

4、下载pdf格式文件的已签署和未签署的合同

1) 进入绩效好服务\\电子服务合同管理

2) 点击下载,弹出是否显示电子印章,需要显示点击是,不需要显示点击取消

3) 弹出提示,点击保存

4) 点击立即下载

5) 弹出下载完成,点击运行文件,可看到刚才下载的合同

第12篇:电子合同效力问题初探

电子合同效力问题初探

我国目前对电子合同尚未作出明确的法律定义,结合国际通行观念,可将其理解为: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因其载体和操作过程不同于传统书面合同,故具有以下特点:

1.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可以互不见面。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在计算机内进行。

2.表示合同生效的传统签字盖章方式被数字签名(即电子签名)所代替。

3.电子合同的生效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4.电子合同所依赖的电子数据具有易消失性和易改动性。电子数据以磁性介质保存,是无形物,改动、伪造不易留痕迹,其作为证据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一、电子合同的效力问题

(一)电子合同具有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

随着电子合同的发展,不少国家已经意识到运用法律确定电子合同效力的必要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6月采用了《电子商业示范法》。该法指出:因为数码信息具有以后被引用的可能性,足以担当书面文件的任务,不能仅仅因为信息采用的方式是数码信息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有效性和可强制执行性。

我国合同法已将传统的书面合同形式扩大到数据电文形式。该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这实际上已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电子签名的效力与电子合同的成立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电子合同未必具有传统概念下的书面正式文本,此时所谓的签字盖章也就有了新的概念和方式,这就是电子签名。

随着电子签名确认技术问题的解决,需要从法律上给予其认可,确认其效力。目前,国际上已普遍建立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对电子文书的真实性进行证明和鉴定。《电子商业示范法》第七条已经对签名这一定义进行了拓宽,电子签名也包括在内。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已规定了有关伪造、变造、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印章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犯罪。如果在司法解释中将公文和印章的概念加以扩大,扩展到电子签名,利用电子合同开展贸易就可以真正进入实施阶段了。

二、电子合同效力的认定

(一)电子证据与电子合同

传统的确定交易各方权利义务的各种书面合同单证,被储存于计算机设备中的电子文件所代替后,这些电子文件就成为电子证据。因此,电子证据也被称为计算机证据。

《电子商业示范法》第九条规定,任何方面不得以数据电文形式不是原件为由否定其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当然,电子证据虽然应当是一种介于物证与书证之间的独立证据,但我国诉讼法没有将其单列出来作为证据的一种。因其属于计算机储

存的能证明事实的数据和资料,对照民诉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可将其归入"视听资料"类。合同法也已规定了电子合同可以作为书面合同的形式。因此,电子证据可以作为证据被采纳,只需在今后的立法或司法解释中加以明确即可。

(二)电子合同证据效力的认定

我国民诉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可见,视听资料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属间接证据的范畴。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加上易受人为的原因和技术条件的影响而出错,故也应将电子证据归入间接证据。

按照证据理论,只有直接证据才能直接单独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而间接证据必须和其他证据联系在一起才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因此,审查判断电子证据的真实可靠性和如何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认定案件事实将是最主要的工作。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审查电子证据的来源。包括形成的时间、地点、制作过程等。2.审查电子证据的收集是否合法。3.审查电子证据与事实的联系。只有与案件相关的事实或逻辑上是相关的事实才能被认为证据。4.审查电子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是否伪造、篡改的等。5.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判断。如与其他证据相一致,共同指向同一事实,就可以认定其效力,作为定案根据,反之则不能。

由于我国目前尚无要求网络服务商对传输的电子文件储存记录或转存的制度,造成了一旦发生争议,将无第三方可出具中立性的证据。对此,部分地方法规已有了相应规定。如《广东省对外贸易实施电子数据交换暂行规定》就规定:电子数据服务中心应有收到报文和被提取报文的回应和记录;电子报文的存贮期最短不得少于5年;对进行电子数据交换的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以该中心提供的信息为准。

三、认定效力需注意的问题

1.在实践中,双方均予认可的电子证据,其打印件应当作为证据认定。因为,当事人的承认性陈述本身就可以作为证据认定,而这种承认性陈述又可被电子证据的内容所印证。

2.如当事人只提交打印稿,而原件已从电脑中永久删除的,除对方认可,该打印稿不可作为定案根据,因为根本无法判断是否就是原件。这时,不能以对方举不出反证而确认该证据有效。

3.对有争议的电子证据,应先核对其电子签名,如相符,应认定系拥有该电子签名的人所收发。因为,电子签名就是代表各人身份的电子标记,如私人印章一般,自己应当有保管义务,即使为他人盗用,也应对善意相对人承担责任。

4.由于电子系统的专业技术性太强,如使用公用资源的非注册用户或电脑"黑客"侵袭等就应另当别论。因此,对电子证据的取证将十分重要。目前,只能向网络服务提供商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全,查明对电子证据有无删改,再确定收发件网址与时间等。必要的情况下,应当引入专家评定制度,即由专门机构和专家对技术上的问题进行认证鉴定,以保证最大限度的公正合理性。(蒋建平杨 毅)

第13篇:电子废物委托处理合同

电子废物委托处理合同

签定时间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注册号:____________ 乙方:北京京卫快车废旧电子设备拆解中心

环保登记号:________

以下简称甲乙方.

委托期限:自日 起 至日止 年处理量约:包装物类型:

----------

经友好协商乙方接受甲方废旧电子设备的环保拆解委托.按甲方要求拆解或销毁甲方产生或按国家要求回收的各种电子废弃物.

乙方受甲方委托,随时在乙方工厂内接受甲方现场或非现场处理产生的各种废旧电子设备的环保拆解及销毁工作,并按乙方DCS控制管理程序实施.乙方做如下承诺:

1清除产品上的甲方所有标识.

2删除甲方设备中的存储数据和软件

3委托销毁的产品乙方不得再做它用,只能从事原材料化除理.4甲方有权跟踪所有废旧电子设备处理后的情况及去向

5乙方接受后须向甲方提供环保或海关认可的处理票据

6甲方公益捐助时乙方需免费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支持

7乙方再生后的设备甲方拒绝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再生的物品需按国家要求检测标识处理.

8乙方承担在2007.12.31前的拆解处理费用,销毁服务甲乙方可协商或按国家规定支付费用,2008.01.01后乙方有权向甲方按国家规定合理收费甲方在通知乙方接收时同时须提供废物详细清单,废物特征描述,处理注意项项等,乙方拒绝接受医疗废物及放射性物质,

通知方式可通过传真.电子函件或直接网上申报

乙方按环保运输要求上门接受.接受时起环保责任同时转移

甲方承诺合同期限内,只委托乙方一家处理

合同解除条件:1合同到期2自然灾害3企业转型

违约责任: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全部责任;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法院处理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北京京卫快车废旧电子设备拆解中心 地址:地址:

法人:法人:

委托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附:详细服务清单

第14篇:睿德电子供餐合同

供餐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深圳市柒号食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为建立长期、稳定、和谐的伙伴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提供专业化的供餐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项目

1.1深圳,博罗供餐服务(以下简称“项目”)

二、合作方式

2.1甲方无偿提供餐厅给乙方使用

2.2乙方负责提供配餐服务并承担项目的日常运营所需成本。用餐完毕之后卫生由乙方负责清洁。

2.3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为合作保证金,自本协议签署时即日内一次性付清。合作期满,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的,甲方应将保证金本金退还乙方。

三、甲方权利

- 1 -

3.1对乙方经营项目实行监督,具体监督范围: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经营场地的卫生状况。

3.2对乙方每日、每月营业额的核对权。

3.3项目经营场所中除乙方出资装修及所添置物品以外物品的所有权。

四、乙方权利

4.1拥有在合作期内项目经营所占场地的使用权,该场地只做供餐服务。

4.2在不影响项目经营场地基础安全的前提下,自行决定项目经营地的个性化装修事宜。

4.3项目经营所用人员的人事任免权。

4.4具体供餐种类的决定权及所用食材的采购权。

4.5供餐标准的制定权及具体配餐价格的决策权。

4.6项目日常营业款的收取权。

4.7乙方装修投资及供餐所用物品的所有权。

五、乙方责任

5.1保证向客户提供优质的供餐服务。

5.2有供餐资质,所配餐饮的卫生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5.3依公司要求按时提供早、中、晚餐。

5.4礼貌待客并及时对客户的意见作出反馈,及时处理客户投诉。

5.5所配备项目经营所需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

5.6保证所采购食用材料均来自正规渠道并符合食品卫生及安全要求。

5.7以专业化的标准来运转一切供餐所需流程。

5.8保持项目经营场地的卫生状况良好,并对用餐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及时处

理。

5.9接受甲方所派人员对配餐服务的监督及营业款的核对,并保持与甲方所派人员的友好协作。

5.10领取营业执照,依法经营。

5.1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

5.12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清运。

六、甲方责任

6.1为乙方提供项目经营所用场地,并保证本项目经营不受场地产权变更的影响。

6.2协助乙方处理相关应急事务:如消防、医疗等。

6.3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经营所需的其他相关手续、批文等。

6.4协助乙方处理好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配合。

6.5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工作,遵守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

七、财务数据的监控

7.1乙方应向甲方公布每日及每月的经营数据。

7.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收款实时监控联网装置,甲方有权实时监控乙方的收款情况。

八、保密条款

8.1甲、乙任何一方均应严格保守对方的商业秘密,双方郑重承诺并保证对 通过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不会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一方 违反本条款约定,均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 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结算条款

9.1 每月的 10日 前,乙方应向甲方书面出示上个月营业款额的具体数额,经甲方授权代表书面确认后,甲方于当月 20日前向己方结算完毕。

十、违约责任

10.1在合作期内,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而单方面解除本合作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或没收合作保证金。

10.2甲方应堤供就餐厂地及员工就餐桌椅,并提供基础设施辅助配合工作,及现场设备的常规维护,维修与保养。保洁、垃圾清运费由乙方公司承担。

10.3如因乙方所提供配餐服务不符合国家及行业卫生标准规定,而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乙方除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医疗及相关消费者赔偿金外,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10.4甲方确保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该场地正常经营使用,协议期过后乙方拥有优先续签该场地使用权.

10 .5合作期内,如因政府实施城市建设、旧城改造等原因,需要征用、拆迁上述物业时,或因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协议不能进行合作时.双方应无条件按有关政策执行,并终止本合作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另行向对方索取赔偿。

十一、争议的解决

11.1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2.1甲方在以睿德电子内部食堂为核心半径500米范围内不得再开设同类型的配餐服务。

12.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2.3未尽事宜,可协商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款附后,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代表人:公章:

二O一二年月日

乙方:深圳市柒号食品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公章:

二O一二年月日

第15篇:电子商务部代运营合同

电子商务平台代运营

合 作 协 议

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规,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甲乙双方相互提供由政府机关签发的法律经营许可证明。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甲方授权乙方在互联网购物平台天猫商城(以下简称“B2C”)申请并建设网上店铺,并委托乙方对甲方所拥有的产品进行互联网销售。本协议双方若无特别约定,甲方之产品包括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生产、销售或经营的所有产品。

1.2乙方为甲方电子商务唯一电子商务服务商,甲方电子商务事宜由乙方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全渠道的渠道铺设、开店、运营、营销、推广、物流仓储支持、后台支持系统架构、网络客服等服务。

1.3本协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作为产品的品牌持有人或拥有人或拥有代理权的代理人的主体资格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代理文件等)。

第二条 店铺申请与建设

2.1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开始进行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相关的工作,乙方负责为甲方在B2C平台进行店铺注册以及为B2C店铺账号开通等相关申请工作。

2.2 甲方负责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入驻B2C平台申请店铺注册需要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2.3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装修及商品模板设计,包括店铺招牌设计、店铺首页自定义区设计、店铺首页左侧类目条设计、店铺商品展示设计和店铺商品模板设计等,在上线之前交由甲方最终确认。

2 2.4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产品上架工作,上架的产品以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为准,若甲方有异议,应及时提请乙方,由乙方进行修改。

2.5在甲方的B2C商城店铺注册和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须向B2C平台支付的保证金以及技术服务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须按照所在B2C平台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2.6乙方承诺在为甲方申请网上店铺的注册申请过程中,若因为甲方提交资料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或者交纳费用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网上店铺注册申请延缓的,由甲方负全责。

第三条 网络营销

3.1 乙方负责甲方B2C店铺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

3.1.1 B2C店铺网络维护技术支持;

3.1.2 产品更新与上架;

3.1.3 运营策略的协同制定与完善;

3.1.4 推广页面制作与店铺改版设计;

3.1.5 数据提取并分析及内部流程改进;

3.1.6 客服售前售后咨询及服务质检;

3.1.7 促销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1.8 会员管理及营销;

3.1.9 分销平台维护及完善;

3.1.10 SNS推广与维护。

3.2 乙方负责甲方全年度推广策划并提供可行性执行方案。

3 3.3 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协助甲方获取每月产品销售数量、客单价、转换率、及总销售额等交易数据,并在每月15号前提供给甲方。乙方拥有的与甲方业务相关的专业分析报告,可优先向甲方提供。

3.4 乙方承诺在甲方B2C店铺所出售的商品均为经甲方提供的商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标用于非甲方生产或销售的商品。

3.5 对于通过甲方B2C店铺完成的产品销售,由甲方负责提供相关产品,并负责产品质量、产品运输、产品售后等所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6 甲方应提供B2C平台的账户密码及支付宝登陆密码给乙方,以便于乙方运营过程中以及甲乙双方结算及核对每月销售佣金时使用;若甲方修改支付宝登陆密码的,应在修改密码的第一个工作日前告知乙方。支付宝登入密码只限乙方在核算店铺销售金额时使用。

3.7 甲方应积极配合本协议所述产品的销售事务,如有产品推广和促销活动,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提交相应活动素材给乙方,以便乙方根据其专业判断进行相应安排。

3.8 甲方承诺遵守网上店铺所在B2C平台的服务协议,支付服务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B2C平台及支付平台的已经发布的或者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实报实销:甲方委托乙方外出组织市场考察、公关促销监控、异地制作监控等,需要乙方员工出差的差旅费用(离开青岛,其中含交通费、住宿费、餐补等)事先经甲方书面或者邮件确认,并按甲方员工对应级别出差标准由甲方承担,每月报销一次。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应保证产品的品质。如因甲方产品品质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被限制销售等,乙方有权解除合约,且不承但任何违约责任。

4.2 本合同期内,甲方须向乙方提交有关项目的广告资料、市场资讯、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有关生产经营许可证明等;甲方提供的文字、图片等资料必须合法和真实,如因资料有夸大、不实以及构成对他人的侵权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4.3 在第三方执行项目的竞标与外发包工作中,甲方有否决权、建议权、参与选择权与执行监控权。同时,为便于乙方对第三方监控能真正发挥作用,甲方应尊重乙方对第三方的选择的建议权以及全面监控权。

4 4.4 甲方严格按照双方责任人签字确认双方的月度项目进度表执行,按照项目进度表考核绩效。在甲方按照约定进行投入的情况下,如连续三个月甲方项目进度完成率在60%以下则甲方有权结束合约,并不承担乙方任何损失。

4.5 甲方应保证产品的供应,乙方会提前和甲方确定销售预期和产品系列,如果甲方未按约定提供产品,且造成3个以上主推品断货超过2次,乙方对销售结果不负主要责任。同时视为乙方已经完成在产品继续供应前的任务指标,甲方必须无条件支付佣金。

4.6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条款及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如因甲方原因超过期限10天后仍未付款,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停止服务,直至甲方付清欠款为止。双方约定完成任务的时间顺延。

4.7 乙方设立专项服务小组,负责营销策略、品牌策略、推广策略、产品策略、运营策略等的制定与执行。

4.8 乙方需按照甲乙双方沟通的既定价格策略执行产品销售,如果有价格调整政策需提前和甲方沟通,得到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4.9 乙方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

4.10

所有的工作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条款中的规定。

4.11 乙方对淘宝店旗舰店及专卖店的DSR评分负责,如连续3个月DSR综合评分低于行业平均,甲方有权结束合作,无需承担违约风险。如因甲方产品原因导致DSR评分下降,乙方不承担责任。因大型平台活动时各企业的DSR评分,特别是物流评分都会下降,此阶段性因素不应纳入考核评估范畴之内。

第五条:操作规则与其他合作事项

本合同书为甲、乙双方合作的依据,甲乙双方以书面工作要求(邮件、传真等方式)进行联络,双方以书面确认签字文件为工作依据。

5.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计划文件、工作通知单等开始工作,并根据合同相关工作内容条款向甲方提供书面计划、方案或单项项目的报价单,包括该项目的费用预算及其工作时间进度,以及各类操作文件、稿件、样件等,在甲方以书面签字或者邮件确认后乙方才能执行。

5.2 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计划书、方案或报价单等工作内容与进度表为有效文件。如有口头的通知或协议,必须在48小时内以书面文件形式进行补充签字确认进行操作。双方对其中各自承担的签字文件和工作范围职责与时间进度负责。同时,为确保项目的有效推进,以及双方在方向的上共识和一致,同一个方案方向修改不得超过三次。

5 5.3 在操作过程中,如有变动与修改,必须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联络对方,并以双方最终同意签字确认的文件作为变动与操作依据。

5.4 各项工作以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的计划和文件等为起始。甲方在乙方各项工作结束后,甲方须在七天内对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各类文件、报告、证明、稿件或验收报告等进行签字确认(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签字确认,否则,所延误的工作时间由甲方负责),双方以此作为结束。

第六条 店铺权利

6.1 乙方为甲方申请B2C网上店铺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6.2 甲方产品自身的各项知识产权和相关权利,乙方除为了本协议的目的正常使用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合作期限

7.1 本协议履行期限从网店正式运营之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签署处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起生效;

7.2甲乙双方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确定次年的具体合作细节和合作模式,合作结束后甲方如继续与代运营公司合作时,乙方拥有优先选择权。

第八条 佣金

8.1基础服务费前两个月每月1.5万元,从第三个月起无基础服务费。

8.2提成按月计,以回到支付宝金额为准。第一自然年回款低于200万元,乙方退回基础服务费;回款低于300万元时无提成,800万以内提成比例为10%(第一自然年度回款在达到300万元时,甲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300万元提成30万元);800万元以上部分提成比例为13%。甲乙双方每月5日前核对上月销售收入并开具发票。

8.3 签订合同之日起,双方在每月10日(遇休息日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结算上月佣金并由甲方足额支付佣金。

8.4 乙方账户信息为:

6 开户名: 开户行: 开户账号: 第九条 保密

9.1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

9.2 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为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不充分的或虚假的信息致使另外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3在披露给乙方时已为公众所知的、乙方不负保密义务的、从第三方处获知的、法律法规要求乙方披露的商业秘密等不在保密约束范围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若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提前终止的,按协议终止前三个月(网上店铺开设成功不超过三个月的,按三个月时间计算)的平均佣金计算出的月佣金额,再乘以三个月支付乙方的损失。若剩余协议时间不足三个月,按实际剩余月数计。

10.2 除本协议以上约定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对另一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11.1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在状况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避免损失扩大。

11.2 如因国家互联网或其他相关政策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有关合同操作时双方使用的各类单项合同(含附件)、报价单、请款单、联系报告、会议纪要(MEMO)、验收报告等格式文件在合同签订后,立即由双方共同讨论确定。

7 12.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2.3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甲方的企业名称的变更或领导人的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更换,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12.5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起诉方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12.6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公司章)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公司章)

8

第16篇:电子合同的证据法问题

电子合同的证据法问题

【作者姓名】李 玲

【作者单位】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法司

必须承认:电子证据的不同特性对传统证据法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严格适用传统证据法的结果是:不承认电子证据具有证明能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了七种法定证据:(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电子证据到底该归入何类,这是一个颇值得探讨的问题。

从目前的争论来看,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电子证据理应归入视听资料,因为“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也要在计算机终端显示出它所储存的图形、数字、符号、形象等”。因此,在我国诉讼法及证据法理论中,计算机存储信息被视为视听资料。英国1984年刑事司法法就是将计算机证据归入视听资料。有的学者认为可以通过对“视听资料”进行扩张解释来涵盖电子证据。但有人批评说: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视听资料应与其它证据相结合方能确定其证据力,这样,电子证据的证明力就大打折扣,这显然是一大缺憾。

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将电子证据归入书证之中,因为法律可以对书面作更宽泛的解释,使之涵盖数据电文。但对于书证,《民事诉讼法》第68条又要求“提供原件”。不过,该条也规定,如提交原件确有困难,也可以提交复制品、副本。因此,将电子证据视为书证,有其一定道理。还有的学者认为,数据电文与视听资料之间的根本的区别是永远无法改变的,那就是数据必须经过重新组合才能被人们所使用,大量散乱无章的数据在法庭上无法起到证明作用的。

笔者认为:将电子证据归入视听资料抑或归入书证,将直接关乎其证明力的大小。如前已述,在民事诉讼中,书证位列各项证据之首;它具有比较强的证明力。但是,对于视听资料,民事诉讼法则要求应结合本案的其它证据来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若将电子证据归入视听资料,其功能就会被大为减损。虽然就以所载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这一点而言,视听资料与书证是相同的;但是,精确地讲,二者还是存有重要的差别:视听资料以其记载的声音、图象、符号等信息,直观、生动、感性、连贯和动态地反映和再现案件事实的发生过程。而书证则以其包含的文字静态、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作为证据的数据电文,似乎视听资料与书证的特性它都具备。数据电文既可以仅以文字形式表现,也可以同时以图象、声音、文字三种形式表现出来。那么可作为证据的数据电文按《民事诉讼法》规定应纳入视听资料还是书证,目前恐怕难以作出简单的结论。可以预测,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电子证据问题将会变得更加复杂,如何解决此问题是对未来《电子商务法》或《证据法》的重大挑战。

第17篇:电子教案合同生效条件

电 子 教 案

课程名称:国际贸易实务 知识点名称:选择商品 编写时间:2013-01-20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组 编写

一、合同的成立

(一)成立要件

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经由要约、承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建立了合同关系,表明了合同订立过程的完结。 1.订约主体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3.合同的标的须为确定与可能。

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合同的内容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特定事项在客观上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如果合同内容属于事实不能、自始不能、客观不能、永久不能及全部不能中的任何一种情形,则合同无效。(例如:买卖月亮)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例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具备上述四要件外,还须具备特殊要件才能成立,即依一定的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

(二)缔约过失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一方当事人,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条件

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 缔约相对人受有损失

3、缔约过失责任的主要类型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合同生效

(一)合同效力

狭义的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广义的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从效力角度可以将合同划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四大类。

(二)合同生效条件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由于任何合同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且以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为目的,因此,行为人必须具备正确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和后果以及独立表达自己的意思的能力,即必须具备与订立某项合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人;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定的合同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人:法人的行为能力是特殊的行为能力。根据我国传统的司法实践,法人只能在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活动,如果超越其经营范围,即为无效民事行为。但由于这种规定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近来各国都有所改变。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公司的缔约行为超越公司经营范围时,如果不能证明相对人为恶意,则合同仍然有效。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之所以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合法的合同,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合法的合同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力。

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指合同不能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所谓强行性规定,是指必须由当事人遵守,不能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规定。

关于社会公共利益,在其他国家的法律中,又称为善良风俗,包括的内容极为广泛,凡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政治基础社会秩序、道德准则和风俗习惯等,均可以列入其中。

(三)附条件和附期限合同

1、附条件合同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条件用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

条件的成就合同生效

2、附期限合同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以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来限制合同效力的合同。

(四)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分类

《合同法》把违反合同生效要件的合同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并严格界定了每类合同的范围,分别对其效力问题进行了规定。这四类合同是:

1、效力待定的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但其效力能否发生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或者拒绝来确定的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 无权处分合同

2、无效的合同

(1)无效合同又称绝对无效合同,是指自始就确定的当然的绝对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2)无效合同的种类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1)可撤销合同又称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有缺陷,当事人一方享有撤销权,可行使撤销权对已经成立的合同予以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第一,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在被撤销后才是自始无效的;

第二,可撤销合同的发生事由是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缺陷;

第三,可撤销合同是只有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主张无效的合同。

(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行使

如果撤销权人向对方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而对方未表示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生撤销合同的后果。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五)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合同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合同所涉及的财产依下列规则处理: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合同中独立的解决合同争议方法的条款有效

第18篇:电子文档库购买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买的《__________电子文档库》及其后续更新服务项目如下: 产品名称

具体数据要求

格式

法规条数

更新服务

法律法规电子文档库

国家法律法规从______年至今,地方法律法规从______年至今。

法规正文______格式,法规目录______格式。

____________条

数据购买之日起______年内免费更新,______月提供______次数据更新服务。以后______年更新费_____元。

合计金额

小写: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大写:人民币____万____千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二、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如下数据:从__________年至今现行有效的国家__________数据和从__________年至今现行有效的地方__________有效数据。

三、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所提供的__________正文数据格式为__________格式,按甲方要求提供的__________目录格式为__________格式。

四、__________电子文档库货款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元)。年更新费为_____元人民币。年更新费甲方分______次向乙方支付,每______个月支付______次,每次支付金额为_____元人民币。

五、乙方在甲方支付各期数据更新费后,及时为甲方提供数据更新服务,更新周期为______个月______次。乙方在甲方数据购买之日起______年内为甲方免费提供数据更新服务。

六、乙方对甲方在数据使用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其他方式向乙方寻求技术支持。

七、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_____周内,将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数据以光盘的形式交付给甲方。

八、甲方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_____周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人民币_____元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本合同第七条所指的数据光盘后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甲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向乙方一次付清余款人民币_____元整。

九、如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甲方应以总货款万分之_____的比例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更新费,应以更新费_____分之_____的比例按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甲方不支付更新费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甲方支付更新费后,乙方非因不可抗力不提供数据更新服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十一、甲方通过本合同获得文档库的使用权,保证所购的__________电子文档库仅限于在其内部局域网使用;并保证不将所购买的__________电子文档库数据放入互联网或出售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由此所引起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二、甲方同意自己承担使用文档库的风险,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就因使用或不能使用本产品所发生的特殊的、意外的、非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不对由此引起的其他衍生性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十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协议附件的方式予以确认。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9篇:电子版权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代理方):北京市立闻达信息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西路61号519室

电话: 010-68872910

一、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 等共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 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与北大方正网络事业传播部、清华同方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书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著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15%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代理,详细清单见附录。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内所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预先委托给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拥有上述图书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协议一式两份)

附录:

甲方委托著作的名称、出版社及ISBN书号:

第20篇:电子版权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代理委托和代理期限:

甲方将其拥有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图书________等共____部(详见第三条)委托给甲方独家代理。代理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共____年(以最后一年当年电子版权使用收入最后一次结算日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内容如下:

1.推广和开发甲方所委托的电子版权。包括:与_______网络事业传播部、_______学术期刊电子杂志社图书工程中心、超星数字图书馆、中国书生、中国数字图书馆等电子图书出版公司和数字图书馆机构合作,以各种技术格式制作和销售上述著作的电子图书;与其他网络和电子媒体合作,对甲方所委托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进行开发利用,实现其价值增值。

2.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甲方权益,与电子版权的使用方进行相应的谈判、签订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复印件形式送甲方备案。

3.甲乙双方同意:电子图书的数据统计方式、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结算金额和结算时间均以电子版权使用方的服务器、软件和其他约定的统计记录为准,由乙方核准后,加盖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后送甲方备案。

4.乙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技术和统计调查手段,独立验证电子版权使用方所提供的数据的准确性,维护甲方利益。同时,乙方有义务广泛监督甲方电子版权在互联网和电子出版领域的合法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交涉和谈判,维护甲方权益,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甲方。乙方定期将甲方电子版权的总体使用和推广情况汇总,向甲方通报。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电子版权,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与使用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分配比例和结算方式,归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电子版权收入的_______%收取服务费用。

6.结算方式:乙方有义务向电子版权的使用方及时催要甲方的应得收入,并在使用方结算到期时并扣除乙方应得的服务费用后,保证甲方的应得收入及时到帐。

7.乙方应保证甲方所提供的电子文档不被非法使用,保护其知识产权,并不得更改其图书的所有的版权信息和内容。

8.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拥有著作的电子文档和书籍以便乙方制作电子图书;甲方对其所声明拥有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承担相应责任,并应保证所提供的文档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行负责所提供的文档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关权益所引起的纠纷。

9.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将其声明拥有的、并已委托给乙方的电子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再将本合同所涵盖的代理权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甲方仍拥有自行使用其电子版权的权利。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可选择收回授权或继续续约。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间,代理方由于经营困难、业务转向等原因造成无法有效行使代理权,则授权方可收回授权,自行处理与其电子版权相关的一切事务。

三、授权范围:

1.甲方同意将其已出版书籍的电子版权委托给乙方代理,详细清单见附录。

电子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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