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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查(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08 15:03:59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律师调查介绍信

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_______条之规定,特指派我所_____________律师赴你处,调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依法予以协助。 此致

_____(单位名称) _____律师事务所(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指

派我所 律师到你处调查

,请依法予以协助。

此致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载至 年 月 日止 )篇三: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律师调查介绍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 条之规定,特指派我所 律师赴你处调查 。你依法予以协助。

此致

(单位名称)

律师事务所(盖章)

年 月 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截止年月日。 1篇四:律师事务所调查专用介绍信存根

律师事务所调查专用介绍信存根 no:

调查人 前往 处 调查有关当事人 一案的证据材料。 被调查人。

年 月 日

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n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关于律师参加诉讼 活,活动,有权依照有关规定,查阅本案材料,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的规定,定,特委派我所律师 前往你处调查了解

年 月 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为 天)篇五: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2015年第0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 我所 律师赴你处,调查 。请 依法予以协助。

此 致 (单位名称) 律师事务所(章)

月 本介绍信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推荐第2篇:律师调查笔录

河 南 绿 洲 律 师 事 务 所

调 查 笔 录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 点:

调 查 人: 记录人

被调查人: 性别 年龄 民族 职业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籍贯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住址

在 场 人:

?我们是河

南绿洲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请你看一下我们的律师执业证和律师调查专用证明。

?根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今天来向你调查一下

的有关情况。你是否同意?

?请你如实作证,作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推荐第3篇:律师调查笔录

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 15083206166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胜利东路169号

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

律师调查笔录

民代字【201】号

调查时间:年月日时。

调查地点:。 调查人: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录人:。见证人:。 被调查人: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职业:。 住址:。单位:。 被调查人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 调查记录:

问:我是河南金谋律师事务所律师,依法接受委托, 今天就有关一案向你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希望你能如实反映情况并回答我们的问题,说假话做伪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你清楚吗?

答:。

问:

第页共页

律师事务所申明:因被调查人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据所导致的后果本所不承担责任。

第页共页

律师事务所申明:因被调查人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据所导致的后果本所不承担责任。

问: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请你仔细阅读这份调查笔录。如果与你说的一样,请你签字。 答:以上笔录与我本人的陈述一致。

被调查人(签字):

调查人(签字):记录人(签字):

年月日

第页共页

律师事务所申明:因被调查人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据所导致的后果本所不承担责任。

推荐第4篇:律师调查笔录

律师调查笔录范例

律师调查笔录范例

被调查人:黄xx,男51,汉族,xx市xx区x x乡

x x村村委会主任

调查人:李x x、王xx

调查目的:为王xx与xx村村委会房产纠纷案

时间:2000年4月21日上午9: 00 --11:00

地点:xx乡xx村xx街xx号x院

记录人:赵xx

在场见证人:张xx、郭xx

笔录内容:

问:我们是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今天向你了解一下你们村与王xx签订宅基地使用协议一事,希望你实事求是讲清楚,不要隐瞒,你听明白了吗?

答:我听明白了。

问:你与王xx在签订宅墓地使用协议前认识吗?

答:认识。

问:具体经过,请你讲一下。

答:99年中,我的一位朋友将王xx带来,并向我介绍说:“他是xx市一名私人企业家,要在我们村投资。”后来请我喝过几次酒,一来二去,我们就认识了。

问:王xx要在xx村买一块地从事别墅建设的想法是通过你与村里联系的吗?

答:是的。

问:是什么时候?

答:大概是1999年n月中旬。

问:1999年12月12日你村与王xx签了宅基地使用协议是经过村委会讨论过的吗?

答:是的,是经村委会一致讨论通过的。

问:你知道我国《土地管理法》关于集体土地的规定吗?

答:知道,集体所有土地任何人不得出卖、出租。

问:那你为什么还要代表村里同王x x签仃那份宅基地使用协议?

答:我们村一直是xx市内最穷的一个,耕地少,劳动力多,仅有的几个乡镇企业效益都不是太好,使得村里的剩余劳动力无处可去,我和王xx接触了几次后,得知他要在我们村投资建厂,这对我们村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我和其他几位村委委员十分高兴。后来王x找到我们说要在村里投资建厂,他就要住在村里,可眼下村里的居住条件实在太差,而且以后厂子建起来后,请来了一些专家、技术人员需要有个住处。要是村里能批块地盖一些别墅就好了。我们几位村委会会员商童了一下,就同意了。

问:你是什么时候得知王x x实际并不想在村里投资建厂的?答:一次王xx酒后失言说,我们村要政策没政策,要资源没资源,俊瓜才来这建什么厂呢?后来我们村的几位委员几次派人催促王xx尽快落实投资,王xx总是借故推拖,再到后来,他根本躲着不见我们。

问:好,今天就谈到这里,请你看看,刚才的笔录是否有误?如果有误,请提出,如果没有出入,请签名。

答:以上笔录我看过,跟我讲的完全一样。

黄X X(签名)

在场见证人:张Xx

郭xx

2000年4月21日

怎样做好调查笔录

内容要完整

笔录的内容,笔者将其划分为辅助性内容和主体性内容两部分。

内容的辅助部分是指有关取证的时间、地点,证人、调查人各自的身份、相互关系以及取证中的背景性情况。

1、取证的时间和地点:时间要搞准并用公历记录,要有开始时刻,若中途休息则应注明中继时间。地点就是调查取证所在的场所。

2、证人的基本情况:姓名要书写正确,要写法定姓名,有的人签名,因素质的关系可能与其身份证上的不同,遇到这种情况就要作出说明,其余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政治派别、家庭情况、工作单位、居住地等也都应该问清楚。

3、调查人包括笔录人的身份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都要记录在案。

4、调查情境是指通过笔录反映出的整个取证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气氛、情景。它直接关系到取证能否成功,取证是否有效。正常的情境应该是这样的:通过调查人的问话、谈话和思想政治工作直至批评等语言,应表现出一种语境:既有平和自然的谈话记气,又能体现党和国家政策的权威;既有严肃批评教育的语气,又有政策攻心感召对方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我们调查人员公正、诚恳认真又可亲的工作态度的记录。切忌体现调查人有逼供、诱供、谩骂甚至侮辱证人的那种情境。

内容的主体部分:是指证人通过言词提供出的能起证明作用的当时的案件真实情况。客观现实中,当时的案件真实情况包罗万象,但证人作证时,概括起来大致是通过判断和陈述来证明的。

判断证明就是证人对与案情有关的事物的属性、特征、存在与否等作出“是与否“的判断,侧重于反映事物的形状、属性和特征。例如问某证人在某日晚上是否看见了某家来了生人,手里提着东西。

陈述性证明:是指证人对整个案情或案件小的某个情节的发生发展及其过程所作的陈述。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何事、何因和后果。侧重于反映每个判断与当时的案情客观相符:全面陈述且每个陈述都应与当时的案情相符;把握好笔录内容的这些内在规律,就较易获得较为全面和真实的证据。

技巧要多样

作为笔录入员应该苦练内功。一方面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书写速度。另一方面还应具备广博的社会知识和专业知识。有这些基础,作起笔录来就能得心应手。根据多年的,笔者感到调查笔录有以下方法和技巧。

1、笔录的方式方法大致有三种。

录音式笔录法:即证人怎么说就怎么记,照葫芦画个样。这是比较理想的记录方法,但这种方法以证人的文化素质较高、语言精练、思维清晰、逻辑性强、记忆好、语速缓为前提,现实中这种现象并不多见。

意记式笔录法:是根据证人的言词通过笔录者的语言加工整理所做出的笔录,但一定要符合证人的本意。这种记录适用于那些词不达意、语无论次、条理不清、思维杂乱的证人或有浓厚方言,不用意记无法表达清楚的情况。

索描式笔录法:有时有的证人激动异常,不知所云,或是故意编造谎言,或是语速极快,连珠炮似的谈吐,令你无法笔录。遇到这种情况也有办

【交流】浅谈调查笔录的制作

调查笔录是真实记录和反映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直接责任人、见证人、知情人及受害人调查了解案情,收集、核实证据、进行调查询问等活动内容和过程的文字记录。它记录着办案过程和结果,关系到案件的处理质量是定性处理药品行政案件的重要文书之一。笔者结合多次专项治理和日常监管工作实践,谈谈在药品行政执法制作调查笔录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调查笔录要达到规范完整

1、调查内容要完整。调查笔录因记录事实清楚而成为行政处罚定性依据,就“事实清楚”而言,调查笔录记录一句话应是完整的一句话,被调查事情要素要齐全。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等是基本要素,其它如手段、过程、动机、目的、性质等,因视具体情况而做出。

如定性一个送货上门违法销售药品案,检查他现场有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同时调查是什么时间送货的,送到什么地点,是谁送的,送的什么货物,货物是否验收了,是谁验收的。通过调查,就可以看到是否是无《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还是向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销售药品。如未经批准异地行医的村卫生室,票据开的是该村卫生室,而药品送到异地,该地点是定性向无证单位销售药品的关键要素。因此要调查是送到什么地点,货物是否验收,是何人验收,是付现金还是打收条等。如定性无证上门销售药品案,应调查什么时间送的药品,是谁送的,有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以及送了多少金额药品等,证件齐全是关键要素。

就完整性而言,被调查人也应完整。如上述例子,即要调查收货人(证人),也要调查送货人,必要时调查司机等其他人;如仅调查收货人,而不调查送货人,则调查笔录证据力不够。

2、调查笔录的格式要规范。调查笔录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它的格式有其规范性,也就是常用格式填写要符合要求。首先反映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

①被调查人:是与案件有联系的人,其姓名应与身份证相符,应与本人签名完全一致;

②职业:是被调查人生活主要来源的工作,职务栏填其工作单位的行政职务。无行政职务可填其职称

③被调查人工作单位:应是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名称或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

④被调查人地址:填写被调查人经常居住地

⑤调查时间:即调查开始至结束时间。如果是整点开始或结束,分钟前也不能空白,应填为“×时00分”。还要注意同一调查人在同一时间不能做两个及两个以上被调查人的调查笔录。

⑥调查人,应填写具有执法权的两名以上调查人员

⑦标题、可以根据调查后情况填写。

其次是正文的制作,多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其内容包括开头、主体、尾部三部分,开头分为二个层次,首先要有导入调查语言,表明身份,告诉被调查人的权利,明确被调查人责任。如问; “我们是XX县药品执法人员,依法向你调查药品质量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你有权要求我们回避,希望如实陈述你所知道的事实,做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明白吗?”其次,还要调查以前行政处理情况,如问“你以前是否经营过假劣药品,或受过其它行政处理?”通过调查,作为从重处罚依据。

主体部分:即调查事实部分,要真实、中心突出,充分体现所要调查违法违规行为事情的来龙去脉。

尾部部分;是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有二层意思,一是应记录被调查人对上述调查有没有补充说明,二是对上述调查事实表明真实态度。如“对调查事情我没有其它补充说明”,“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一致(相符)”等,并按手印或签字。

总之,调查人员通过正确、策略、规范地询问,体现出执法的严肃性,给当事人精神压力,使其感到不可能与法律较量,从而达到使其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认违法违规事实的目的。

二、调查笔录要力求客观准确

调查笔录制作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客观反映被调查人的原意,不能掺杂调查人的主观认识。

1、调查笔录的内容要准确,这里包含三层意思。对案件定性要准确。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句影响案件定性。问答要明确,例如“无证销售”方面,回答时不能说“大概销售”“可能销售”等语言。应启发提醒被调查人用准确语言描述,调查人员提问时也要准确。当遇到被调查人态度蛮横、狡辩、不予配合时,不可急于求成,可适时调整策略,转移话题,实行迂回策略,用法律政策教育,用典型案例启发,出示有关证据等方法,促使其转变抗拒态度,实事求是地陈述。

2、调查数字要准确:销售什么品种,多少数量,金额多少都应准确,不能调查记录为“大约是500多元”或“300元左右”等语。

3、调查内容时间要准确。违法行政行为两年未发现不予处罚。如调查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医疗器械案,应调查什么时间进货的,什么时间销售的,什么时间开票的,是否有许可证,有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行为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三、调查笔录务必要合法有效

调查笔录的合法性是行政处罚的必要前提和保证,它直接影响案件的成败与质量。调查笔录要合法有效,其合法是前提,调查人必须为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被调查人身份要合法,年龄要合法,身份要是与案件有关系的人,以体现调查笔录的可靠程度。

调查笔录要是有效笔录。一是调查笔录内容之间、调查笔录与其它证据之间要衔接,不能有矛盾地方。如在调查无证销售时,笔录记录无证购进六种品种,金额3000元;而现场检查是三种,金额2000元;查封扣押清单又是四种等。笔录与其它证据不一造成定性困难。二是调查笔录不能涂改、乱画乱加注解,以及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不应出现漏字、错别字、生造字等。三是调查笔录不能未经被调查人签字,表明态度。

(王定保 马群)

附件8:

询问调查笔录

询问时间: 询问地点: 询问人: 记录人: 被询问人工作单位: 被询问人:姓名: 性别: 年龄: 申请人口: 联系电话:

申请何种住房:□经适房 □限价房 □廉租房

问:我们需要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请您如实陈述。您是否听清楚 答: 问:您单位性质,基本情况等

答: 问:您在单位什么部门、担任什么职务,什么职称

答: 问:您上一年工薪收入情况,工资、各种奖金(含年终一次性奖金)、各种补贴、津贴及其他的明细

答: 问:您上一年是否还有其他收入

答: 问:您上一年个人所得税交纳情况 答: 问:您名下是否有产权房或承租公房

答: 问:您名下是否有汽车

答: 问:您家庭其他成员情况,如单位、收入等

答: 问:请您查看询问调查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

答:

被询问人签字:

询问人签字:

浅谈询问调查笔录制作技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点击数:1461 更新时间:2006-8-7

询问调查是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程序中的一个重要手段方法,属直接取证范畴。在具体办案中,由于利害关系,主动向执法人员提供线索,交待问题的当事人或证人不多,有的甚至一开始就不配合,有的对 一些关键性实质性问题躲闪、回避。这种拒绝询问的心理,通常是因为被询问对象对后果的顾虑和担忧,对执法人员的敌视和误解等。那么怎样做好询问调查呢?我想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从以下几点作说明,以供交流。

一、了解认清拒绝询问调查的心理表现

在办案中让执法人员碰钉子的都是什么人呢?一是对自己违法行为推脱责任,以各种理由辩解,希望得到同情,给执法人员软钉子碰。二是对执法人员办案目的有怀疑,恐惧心理,对询问后果表现出明显的忧虑和担心。三是明知自己违法情况严重,故意给执法人员出难题,打岔子,阻挠办案的硬钉子。

二、尝试改变被询者的拒绝态度

社会心理学把态度的改变过程视为沟通、劝导过程。作为劝导者(执法人员)就要有良好的知识结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询问时,又能以自己的诚恳、刚正赢得拒绝询问者的信任。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形式是否符合被询问人的心理特点,讲话的方式、语气的运用、找出突破口的时机是否恰到好处等,决定了说服教育效果的好坏。同时,充分利用周围情形,影响被询问者所持立场和态度,也能起到重要作用。

三、询问技巧

(一)从认知入手,这是一种通过认识的改变而消除拒绝询问的心理方法。通过执法人员耐心宣传国家法律,强调违法事实对社会的危害,以正确的劝导改变其认知,达到促使其改变态度的目的。也改变广大市民只对常见“偷、抢”行为认为是违法行为,而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漠视,逐步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认识。

(二)从情感矛盾入手。人都是有感情的,根据违法当事人的职业、文化水平、对违法事实的态度等,通过说服教育,由远而近使其思想上有缓冲余地,然后进入实质性、关键性问题上来,尽可能以解决问题的方式劝导对方。

(三)恐惧唤醒法。违法当事人当得知办案机关开始查处后,烦恼、懊悔、焦躁甚至做出不理智行为是可想而知,由此形成的心理压力也是十分大的,这些人无论是什么性格,对待自己的行为一直都存在侥幸心理,采用拖、躲、抗等方式拒绝配合。这时执法人员要视具体情况正确恰当的利用法律的威慑力,使其有一定的恐惧感,认识到违法事实严重性,并给以明确的指示和出路,使之解除恐惧,改变抗拒,配合执法活动进行。

(投诉中心 赵晓明)

怎样做好调查笔录

内容要完整

笔录的内容,笔者将其划分为辅助性内容和主体性内容两部分。

内容的辅助部分是指有关取证的时间、地点,证人、调查人各自的身份、相互关系以及取证中的背景性情况。

1、取证的时间和地点:时间要搞准并用公历记录,要有开始时刻,若中途休息则应注明中继时间。地点就是调查取证所在的场所。

2、证人的基本情况:姓名要书写正确,要写法定姓名,有的人签名,因文化素质的关系可能与其身份证上的不同,遇到这种情况就要作出说明,其余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政治派别、家庭情况、工作单位、居住地等也都应该问清楚。

3、调查人包括笔录人的身份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等都要记录在案。

4、调查情境是指通过笔录反映出的整个取证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气氛、情景。它直接关系到取证能否成功,取证是否有效。正常的情境应该是这样的:通过调查人的问话、谈话和思想政治工作直至批评教育等语言,应表现出一种语境:既有平和自然的谈话记气,又能体现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权威;既有严肃批评教育的语气,又有政策攻心感召对方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我们调查人员公正、诚恳认真又可亲的工作态度的记录。切忌体现调查人有逼供、诱供、谩骂甚至侮辱证人的那种情境。

内容的主体部分:是指证人通过言词提供出的能起证明作用的当时的案件真实情况。客观现实中,当时的案件真实情况包罗万象,但证人作证时,概括起来大致是通过判断和陈述来证明的。

判断证明就是证人对与案情有关的事物的属性、特征、存在与否等作出“是与否“的判断,侧重于反映事物的形状、属性和特征。例如问某证人在某日晚上是否看见了某局长家来了生人,手里提着东西。

陈述性证明:是指证人对整个案情或案件小的某个情节的发生发展及其过程所作的陈述。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何事、何因和后果。侧重于反映每个判断与当时的案情客观相符:全面陈述且每个陈述都应与当时的案情相符;把握好笔录内容的这些内在规律,就较易获得较为全面和真实的证据。

技巧要多样

作为笔录入员应该苦练内功。一方面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书写速度。另一方面还应具备广博的社会知识和专业知识。有这些基础,作起笔录来就能得心应手。根据多年的实践,笔者感到调查笔录有以下方法和技巧。

1、笔录的方式方法大致有三种。

录音式笔录法:即证人怎么说就怎么记,照葫芦画个样。这是比较理想的记录方法,但这种方法以证人的文化素质较高、语言精练、思维清晰、逻辑性强、记忆好、语速缓为前提,现实中这种现象并不多见。

意记式笔录法:是根据证人的言词通过笔录者的语言加工整理所做出的笔录,但一定要符合证人的本意。这种记录适用于那些词不达意、语无论次、条理不清、思维杂乱的证人或有浓厚方言,不用意记无法表达清楚的情况。

索描式笔录法:有时有的证人激动异常,不知所云,或是故意编造谎言,或是语速极快,连珠炮似的谈吐,令你无法笔录。遇到这种情况也有办法:备用一张草稿纸,先认真听,边听边将其谈话的内容、主要情节、关键部节,简单明了的词汇先记下,待其说完,核准其内容的真实性或待对方的情绪调整好后再作充实完善补记到正式笔录上来。

2.抓住实质,取有效之证。

一个言词证据,对于案件定性来说用得上的也就那么几句关键性的词句,如果说关系到案件定性的关键性词句没有记或记不清、记不准,这个证据等于白取。不同的案件错误性质,各有其关键性的定性词句和实质性的内容,取证时方法正确,就能取到有效证据。例如嫖娼性质的错误,主要是把握当事人两性间的金钱物质和其他利益的交割,以及在此前提下的性关系。有的话记录得不准确就定不了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就差一层纸没有捅破”。例如作风案中女方当事人谈到可以定性的关键时刻,由于女性的心理原因,只说到什么什么后“就与他上了床”。其实这“上了床”就是指发生性关系,这是关键性的词句。可是,如果按原活记录是不能定性的。尽管调查人和证人都心领神会,事实也是如此。这时就要抓住实质,用括号说明:指发生性关系。这样所取的证才是有效证据和有用证据。有时说到关键处,对方干脆就不讲了,此时调查人应该替其说出来,然后再问对方,只要求对方作出是或否的回答就行了。

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一是在记录中注意收集原始的书证和物怔。有时证人谈话中提及到书证和物证,这时要注意收集提取,二是注意计量、时间和方位。时间和计量尽量记得准确和标准,强调背景时间,如节假日、当事人和当地重大事件发生时间,有利搞准和回忆。方位要注意根据当地的习惯把握好参照系。三是注意当地的方言、称谓的习惯和差别,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要正确使用。方言要与汉语衔接好,有的方言用汉语找不到词句,可用汉语拼音注。

推荐第5篇: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的规

定,现指派我所律师到你处调查

,请依法予以

协助。

此致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所章)

年月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截至年月日止)

推荐第6篇: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_______条之规定,特指派我所_____________律师赴你处,调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依法予以协助。

此致 _____(单位名称)

_____律师事务所(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介绍信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版权所有:北京中高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推荐第7篇:律师调查专用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委派

_______________前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查。

律 师 事 务 所 调 查

专用证明存根

号: 律 师 事 务 所 调 查

专 用 证 明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特委派 ___________律师前往贵处,通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 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给予 支持为盼。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本证明有效期到

日止

推荐第8篇:律师调查令申请书

律师调查令申请书

当事人:

申请人:XXX 上海市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XXXX 接受调查人:XXXXXXX 请求事项

因XXX(原告)诉XXX(被告)XXX(案由)一案存在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形,特请求贵院开具律师调查令,以便申请人能够持律师调查令前往XXX调查收集如下证据材料:

一、

二、

三、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上海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推荐第9篇: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律师调查专用介绍信

内昭〔 〕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有关规定,

特指派我所律师 ,赴你处

调查 。

请予接洽

内蒙古昭君律师事务所 2013年 月 日

推荐第10篇:律师调查令申请书

律师调查令申请书

当事人:XX市XX公司破产管理人

申请人:张三 XX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1234567455

李四 XX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9856324125 接受调查人: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请求事项:因你院裁定受理XX市XX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中存在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情形,特请求你院开具律师调查令,以便申请人能够持律师调查令前往XX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调查收集如下证据材料:

XX市XX公司名下的房屋基本信息及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况

事实和理由:

2018年1月1日,你院作出(2018)京0123破45号决定书,指定申请人所在律所担任XX市XX公司破产管理人。为便于破产管理人调查该公司财产状况,履行管理人职责,希望你院开具调查令。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XX律师事务所 年

第11篇:律师文书调查笔录

律师文书调查笔录

1.首部,律师文书调查笔录。

(1)标题。

(2)调查的时间、地点。

(3)调查人、记录人。

(4)被调查人、在场人。

2.正文。事先拟好问卷提纲,范文《律师文书调查笔录》。

3.尾部。被调查人、在场人签名及调查日期。

二、格式:

调查笔录

被调查人:

调查人:

调查目的:为××××××案

时间:

地点:

记录人:

在场见证人:

笔录内容:

在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转贴于:考试大_司法考试

第12篇:律师调查笔录文书

律师调查笔录文书

(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1.文书的含义及作用

调查笔录是律师在办理诉讼或非诉讼案件过程中,为了解案件情况而向知情人或其他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时制作的文字材料,律师调查笔录文书。调查笔录是律师据以认定案件事实从而确定案件性质的主要依据之一,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言或书证援引。如果所谈内容意义重大,律师还可以申请法庭通知被调查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2.文书制作要点

(1)首部。

①标题。居中写明“调查笔录”。②调查的时间、地点,范文《律师调查笔录文书》。 ③调查人、记录人。④被调查人、在场人。主要依次写明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以及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在场人只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

(2)正文。

律师应根据调查前事先拟好的问卷提纲,有重点,有条理地问被调查人,并将被调查人所回答的具体问题和主动提供的其他与案情有关的事实、线索一一记录在案。

(3)尾部。

被调查人、在场人签名及调查日期。

(二)格式

调查笔录

被调查人:

调查人:

调查目的:为×××××案

时间:

地点:

记录人:

在场见证人:

笔录内容:

被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在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13篇:律师调查令申请书

律师调查令申请书

当事人:X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重庆XX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联系电话: 接受调查人:XX公司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开具律师调查令,以便申请人能够持律师调查令前往XX公司调查收集……

事实和理由:

XX公司委托本所代理其与X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现因审理需要,需查询……信息,因客观原因本所律师无法自行收集,特请求贵院开具律师调查令。

此致

重庆市XX区人民法院

重庆XX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第14篇: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方案

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方案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最大的风险来自资金回收风险,那么在放贷或开展其他金融衍生业务过程中,利用律师专业知识和身份提前知悉业务相对方的经营、资产和负债等情况,收集业务相对方的详细资料并作实地验证和取证,作出综合性的资信评估和风险评估,撰写全面性的法律意见,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日常业务的参考和凭据,从而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律师尽职调查就是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通过对业务相对方详细、全面的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对企业和个人资信、还贷能力、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事先分析和评估而专门设立业务种类。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涵义及价值、意义

一、律师尽职调查的涵义

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对业务相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诉讼等情况进行书面及实地调查,透过法律视角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甄别、分析,银行等金融机构提示业务可行性及风险,出具综合性法律意见并附相关调查资料。

- 1

二、透彻原则

全面原则要求“广”,透彻原则要求“深”。 书面调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 就取得的第一手调查材料向行政管理部门等第三方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揭示书面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状况出现。

三、区别对待原则

1、业务相对方发展阶段不同,律师尽职调查侧重不同。如:创业期企业——侧重核心竞争力调查(创业团队、知识产权、项目的可持续发展等)。

成熟期企业——侧重全面尽职调查。

2、业务相对方行业不同,律师尽职调查侧重不同。如:高科技企业——侧重知识产权调查。

化工企业——侧重环境污染问题调查。

3、业务相对方背景不同,律师尽职调查侧重不同。如: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侧重公司治理情况调查。

改制企业——侧重改制合规性、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问题解决调查。

四、独立原则

银行等金融机构独立。 尽职调查律师独立。

- 3

1、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设立,有效存续(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合法、合规;重点关注公司设立批准文件、营业执照、行业特殊证照、年检报告等)。

2、公司宪章性文件对经营、增资等的特殊规定(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及各修改本)。

3、调查股权结构:

(1)股东认缴资本是否已缴足(验资报告、资产评估); (2)股东的股权是否质押;

(3)股东是否变更(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工商档案); (4)与股东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 (5)是否存在限制公司融资的股东协议。

4、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治理结构是否建立,是否有效运转;

(2)公司成立以来的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决议/记录;

(3)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安排的合理性; (4)董事、高管的重大人员变动。

二、业务相对方的业务及相关协议

1、调查相对方供应商、分销商和客户信息: (1)重要供应商协议; (2)长期供货协议;

(3)上述协议对业务相对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 5

(3)专利或专利申请文件; (4)著作权清单及著作权文件; (5)域名等网络知识产权;

(6)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协议; (7)知识产权研究开发协议,技术服务或咨询协议; (8)参与知识产权开发或对此作出贡献的技术人员及其他雇员名单;

(9)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等情况; (10)知识产权担保信息;

(11)业务相对方提出的或针对业务相对方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未决/威胁提出的侵权诉讼、调查或索赔相关信息;

(12)知识产权开发中使用第三方技术的情况; (13)对业务相对方任何知识产权的分析或评估信息; (14)商业秘密等其他知识产权信息。

四、业务相对方的债权债务信息

1、重大的应收/应付账款情况(包括应收/应付账款)及其实现的风险;

2、对外担保情况以及代偿风险、追偿风险;

3、对外作出的重大借款/投资承诺;

4、有无侵权之债(环保、产品质量、劳动、人身等)。

五、诉讼及争议信息

1、成立以来影响到业务相对方的全部已决、未决、威

- 7

税务优惠或其他激励措施的细节及文件。

3、外汇登记证。

八、环保信息、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等(针对特定相对方)。以环保为例: 与可能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及诉讼相关的所有文件(与政府函件往来、内部咨询报告、针对业务相对方或其子公司环境违规行为的 通知),目前的排污许可证或相关政府批文、当前环保工程的情况及相关工程文件、排污权交易情况。

第五部分:结语

律师尽职调查以法律为准绳,给出了执行业务决策与否的底线,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决策从法律的角度予以诠释,从而得出更明确的结论。现阶段在全国的发达地区尽职调查已经成为各项业务成功的法律保障,作为成功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将律师尽职调查作为项目前必经的操作步骤,从而保障业务目的的成功实现。

附:《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第15篇:律师文书资信调查报告书

律师文书资信调查报告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委托人。 (2)有关事项。 2.正文。 (1)被调查者的主体资格。 (2)被调查者的经济状况。 ...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委托人。

(2)有关事项。

2.正文。

(1)被调查者的主体资格。

(2)被调查者的经济状况。

(3)商业信誉。

3.尾部。调查人、律师及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提出报告的具体日期。

二、格式:

资信调查报告

主送单位名称:

该单位委托调查事项:

律师调查结果:

××律师

资信调查报告书

x x技术开发公司:

受贵公司委托,本律师事务所指派xx律师对x x市x 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就其资信情况出具资信调查报告如下:

一、x 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经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x、市x x县xx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xx,经营范围:在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房屋出租、出售及其物业管理,现有职工200多人,在x市共有3个房产开发项目于近期同时开工,该公司是x x市新近发展壮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x x市x 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现有资本人民币1.5亿。年利润率人民币3000万元,上缴税金390万元。系xx市房地产企业累利税大户前20名之列。该公司现有债务1400万元,债Ax 3000万元,经济效益良好,开发能力较强,新近开发的几个房地产项目均获x x市政府颁发的x x优质工程证书,在近3年x x市的同行

业中,x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销售量和其他经济指标都稳居该市前列。

三、x 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1995年成立至今,商业信誉一直较好,近几年,其所作商品房现房及期房交易均无违法、被处罚情形,履约率为1009%,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xx市x x律师事务所

x x律师

年月日

第16篇:IPO律师尽职调查清单

XXX律师事务所

XXXXIPO律师尽职调查清单

上海市律师事务所

关于XXXX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律师尽职调查清单

上海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尽职调查清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十

一、十

二、十

三、十

四、十

五、十

六、十

七、十

八、十

九、二

十、

二十一、二十

二、二十

三、

目 录

XXXX成立、合法存在的文件 ...............................2 XXXX的股权结构 .........................................3 XXXX的组织机构 .........................................3 XXXX的有关证书 .........................................3 XXXX的财务文件 .........................................4 XXXX的资产文件 .........................................4 XXXX目前正在履行的金融合同或协议 .......................5 XXXX的重大合同 .........................................6 XXXX的工商及守法 .......................................6 XXXX的税务及守法 .......................................6 XXXX的土地及守法 .......................................7 XXXX的环保及守法 .......................................7 XXXX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及守法 .........................7 XXXX的劳动保护 .........................................8 XXXX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8 XXXX的自然人股东 .......................................8 XXXX的法人股东 .........................................8 XXXX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9 XXXX的人员 .............................................9 XXXX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资料 ..........................10 XXXX的经营业务 ........................................11 XXXX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 ................................11 XXXX的利润分配 ........................................11

- 1234567891011

年 月 日

- 12

第17篇:律师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重要说明:

1、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及上市(以下简称“公司改制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为使公司改制上市工作顺利进行而提出本所需查阅文件清单。

2、本调查文件清单所列的法律文件将是本所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依据,并作为相关法规要求的本所律师工作底稿的备查文件。因此,为了贵公司的利益,请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全面提供。

3、本资料清单中所列各类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如有所重复,则请予以说明;如本资料清单中的几个文件内容共存于一份文件之中,可将该份文件总体提供。

4、本资料清单中所列文件,如有不明确之处,务请及时联系和咨询本所或有关律师。

5、鉴于公司尚未正式、全面向本所提供有关资料,因此本资料清单只是初步地列举了本所律师所需各类法律文件,可能本所律师在以后工作过程中还将要求提供进一步的法律文件。

一、公司的有关主体方面的资料

1、公司设立的批准文件;

2、公司概况及历史沿革;

3、公司的产品及业务情况;

4、政府有关部门对公司所开展业务的批准情况;

5、公司设立及历次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公司设立时及历次变更的工商登记资料;

7、公司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有关情况;

8、公司获奖、荣誉证书及排名情况;

9、公司最近三年的原始财务报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10、公司的历次资产评估报告、土地评估报告及验资报告。

二、公司法人治理方面的资料

1、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2、公司“三会一层”(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及经理层)的有关资料;

A、董事会历次会议决议、议案、记录、通知等;

B、股东会历次会议决议、议案、记录、通知、签到簿、选票等;

C、监事会历次会议决议、议案、记录、通知等;

D、经理办公会议历次会议决议、记录、通知等。

3、公司各有关内部控制制度;

A、历次变更后的章程;

B、历次变更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C、历次变更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D、历次变更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E、历次变更后的经理工作细则;

F、历次变更后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三、公司股东的有关资料

1、各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的历史沿革及概况;

2、各股东的产品及业务情况;

3、各法人股东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

4、各股东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有关情况;

5、各股东获奖、荣誉证书及排名情况;

6、各股东公司章程;

7、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

8、其他有关各股东情况的说明材料。

四、各股东出资的有关资料

1、各股东的出资情况;

2、各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及关联交易;

3、有关土地使用权折股或处置方案及其批复。

五、有关收购、兼并、托管资料(如有)

1、被收购、兼并、托管公司的情况;

2、购并、托管可行性报告;

3、购并、托管方式;

4、购并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六、公司的主要资产资料

1、土地、房产:

1)列表统计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提供该等土地使用权、房产的权属证书;

2)列表统计公司租赁的土地使用权、房产,提供该等土地使用权、房产的权属证书和租赁合同。

2、车辆:

列表统计公司名下的车辆,提供该等车辆的权属证书。

3、机器设备:

列表统计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提供该等设备的发票、进口报关单等。

4、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1)请列表统计公司持有的和经许可使用的已授权专利和已申请专利,并按表格顺序提供有关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

2)请列表统计公司持有的和经许可使用的已批准注册商标和已申请注册商标,并按表格顺序提供有关商标注册证书或受理通知;

3)请列表统计公司持有的专有技术,并按表格顺序提供有关专有技术的技术成果鉴定文件或其他可以证明其存在的文件;

4)请说明公司是否有商誉等其他知识产权,以什么方式可以体现;

5)公司是否存在与第三方的技术许可、委托开发技术、合作开发技术、技术转让,如有请提供有关合同,属于开发技术的请说明是否形成技术成果、公司是否使用该成果。

5、公司长期投资情况。

七、关联企业与同业竞争

1、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2、公司的分公司、子公司、参股企业资料;

3、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企业中的兼职情况;

4、公司与关联企业的关联关系及交易;

5、有关同业竞争的情况。

八、重要合同、在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1、未履行完毕的各类重要商务合同,如:购销合同、代理合同、担保合同、保险合同、抵押合同、合资合同、关联合同、水电供应合同等;

2、在建工程项目名称、立项批复、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工程进展情况说明;

3、重大债权债务:

A、请列表统计公司正在履行的借贷合同;

B、因租赁、借贷、担保、抵押、设质等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C、因环保、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而产生的侵权之债。

九、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资料

1、公司主要股东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清单;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十、公司在环保、税务、工商、涉讼方面的情况

1、历年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的证明文件;

2、历年符合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

3、历年纳税情况(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等)、所适用的税率及财政补贴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

4、未来几年所适用的所得税税负的文件;

5、历年遵守工商法规的证明材料;

6、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的材料。

XXXX律师事务所XXXX年XX月XX日

第18篇:国有企业改制律师尽职调查

国有企业改制律师尽职调查

●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律师依据改制企业的改制、产权交易等计划,通过对相关资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实情况的收集,从法律或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判断。

●尽职调查基本原则

▲独立性原则:独立于委托人意志,独立于审计、评估等其他中介机构。

▲审慎原则:对任何资料、信息以及相关人员所作出的口头陈述而发现的任何问题,律师均应持审慎的怀疑态度,作更深入地了解和探究

▲专业性原则:在整体调查工作中充分体现从法律角度的核查和判断。律师在调查中关注的重点始终是法律状况,判断的是法律风险,律师应当从法律角度作出专业的判断。

●尽职调查清单,要求被调查对象在合理或约定时间内依据清单,以律师所知晓的形式提供真实、完整、齐备的资料原件或与原件审核一致的复印件。

●尽职调查核查要点

▲ 对“设立、沿革和变更情况”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必要时需要辅之以企业工商登记的查询资料):

◆改制企业的营业执照;

◆改制企业历次变更的章程及目前有效的章程;

◆与改制企业设立相关的政府有权部门的批文;

◆与业务经营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

◆企业取得的资格认定证书,如业务经营许可证等;

◆企业变更登记事项的申请与批准文件;

◆企业成立时及成立之后历次验资报告及审计、评估报告;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记录和决议; ◆企业分支机构和企业对外投资证明;

◆税务登记证以及有关税收优惠情况说明及批文;

◆外汇登记证;

◆海关登记证明;

◆企业已经取得的优惠待遇的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对“基本运营结构”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企业目前的股本结构或出资人出资情况的说明;

◆有关企业目前的管理结构、薪酬体系的文件;

◆有关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与风险控制制度的文件。

▲ 对“股权情况”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相关文件:

◆有关企业的股权结构及其演变过程的证明文件;

◆股权有无质押或其他形式权利行使障碍的证明文件;

◆有关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金额的证明文件;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财产权属证明文件及权属变更登记文件。

▲ 对“有形资产情况”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企业及其附属机构房屋产权及重要设备的清单;

◆企业及其附属机构有关房屋及重要设备租赁的文件;

◆企业及其附属机构有关海关免税的机械设备(车辆)的证明文件(如有);

◆企业其他有形资产的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

▲对“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无形资产情况”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企业及其附属机构对各项软件、产品等无形资产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清单,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所有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注册登记证明及协议; ◆企业及其附属机构土地使用权证、租赁土地的协议;

◆企业及其附属机构签署的重大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相关协议。

▲对改制企业所签署或者有关联关系的“重大合同情况”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任何与企业及其附属机构股权有关的合同;

◆任何在企业及其附属机构的动产或不动产设定的所有抵押、质押、留置权等担保权益或其它权益限制相关的合同;

◆企业及其关联机构的兼并、分立、合并、歇业、清算、破产的相关合同;

◆企业及其附属机构签署的所有重要服务协议;

◆企业及其附属机构签署的所有重要许可协议、特许安排及附有条件的买卖合同;

◆企业及其附属机构签署的所有重要能源与原材料或必需品等供应合同;

◆企业及其附属机构签署的所有重大保险合同;

◆企业及其附属机构改制前签署的任何与合并、联合、重组、收购或出售有关的重要文件;

◆企业及其附属机构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其他与其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其他重要合同,如联营合同、征用土地合同、大额贷款或拆借合同、重大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同或投资参/控股及利润共享的合同或协议等等。

▲对改制企业“重大债权债务”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有关公司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真实及权利的完整;

◆应付款项是否与业务相关,有无异常负债;

◆有无或有事项及或有负债;

◆有无因债权债务事项而可能引发的纠纷。

▲对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行政处罚等情况”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相关文件:

◆企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索赔要求及政府部门之调查或质询的详细情况;

◆企业违反或被告知违反卫生、防火、建筑、规划、安全等方面之法律、法规、通知或诉讼的情况;

◆企业所知晓的将来可能使之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索赔要求、政府部门的调查或质询的事实。 ▲ 对改制企业“人员基本情况”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相关文件:

◆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企业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样本;

◆企业工会组织的情况和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劳动合同或协议;

◆企业职工福利政策;

◆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 对企业“环境保护”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相关文件:

◆项目立项和建设、竣工过程中的专家环境评估报告和环保部门的批准;

◆环保部门的整改通知、处罚决定;

◆生产过程中的环保设备、工艺、制度、保障;

▲对企业“纳税情况”的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相关文件:

◆企业应纳税的税种、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批准;、

◆纳税记录、完税证明、欠交税款、行政收费;

◆税务机关的催收通知、处罚决定;

●尽职调查注意事项

◆律师应当注意保持与委托人以及调查对象的良好沟通,以便将律师在调查过程所发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及时反馈给客户。对于需要制作调查笔录的,应当亲自当面询问有关人员,以保证尽职调查工作的真实性。

◆律师应当注意同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国有企业改制通常是由几个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完成的,律师在工作中应当同其他中介机构相互配合,将各自了解到的情况和资料相互通报,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使项目能保质保量的顺利完成。

◆ 律师开展尽职调查,应当认真审核、比对相关资料。如果发现相关资料存在矛盾或者不相一致,应当要求委托人予以核实,也可以商请其他中介机构协助调查,或由律师再次调查,以保证尽职调查的准确性。

◆律师开展尽职调查,应当注意收集完整的调查资料,对于因客观原因无法获得与改制或产权转让有重大关系的文件和证据的,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中明确说明。

●尽职调查与工作底稿

律师应当在尽职调查前及调查过程中制作必要的工作底稿。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完整、记录清晰并适宜长期保存。形成完备的工作底稿是考核律师尽职调查工作的一项核心内容,工作底稿的制作不仅是律师工作过程的完整体现,同时也是防范律师执业风险的重要手段。律师开展尽职调查的工作底稿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与改制企业设立及历史沿革有关的资料,如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复印件;

◆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和会议记录的摘要或副本;

◆与委托人及被调查对象相互沟通情况的记录,对委托人与被调查对象提供资料的检查、调查访问记录、往来函件、现场勘察记录、查阅文件清单等相关资料及详细说明;

◆委托人、被调查对象及相关人员的书面保证或声明书的复印件;

◆对保留意见、疑难问题所作的说明;

◆其他与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相关的重要资料。

●《尽职调查报告》编制

在委托人或者被调查对象依据尽职调查清单的要求提供各类文件与信息后,律师应当及时、谨慎地对所有材料进行审阅和分析,并据此向委托人或被调查对象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律师在提出初步意见后,应当与委托人或者被调查对象进行充分沟通,明确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具体事项或问题,以利于在反复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达到尽职调查工作的全部目的。律师在获得全部必备信息材料后,应当编制最终的《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目的与范围:说明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核查的范围

◆律师的工作准则:说明律师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政策文件,根据委托人的授权,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工作报告的。

◆方法与限制(假定):说明核查和出具报告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和报告所基于的假定。

◆律师的工作程序:说明律师在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过程中的主要工作方式、工作时间以及工作流程,包括对调查对象提供材料的查验、走访、谈话记录、现场勘查记录、查阅文件的情况等; ◆相关依据:律师制作调查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以及报告反应情况的截止时间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文件、规章、通知;

◆使用范围与声明(不保证)

◆正文:正文内容应当与律师的工作程序以及律师出具的调查清单所涉及的范围基本保持一致,主要包括公司设立、变更、存续、公司组织架构和法人治理、业务与经营状况、资产状况、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税务、保险、劳工制度、重大合同与担保、诉讼以及处罚情况等,正文部分可以分别对每一个具体问题进行分析与解释,并发表法律意见;

◆结尾:律师对尽职调查的结果发表结论性意见。

第19篇: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书(共)

篇1: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四、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 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目录

序言

一、主体资格

二、历史沿革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四、独立性

五、业务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七、主要资产

八、科研

九、重大债权职务

十、公司章程

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税务

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十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十六、其他

序言

致 公司

年月日,贵公司签订了《公司保证书》,就公司及相关各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所做的陈述,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本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口头或书面声明、阐述、保证、说明均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有关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所提交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原件或正本一致。本公司已经确知违反上述保证所能导致的不利后果。如果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本公司愿意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后果。

为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报告系依据本报告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截至报告日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出具;

二、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仅对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具体承办尽职调查的律师。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

一、主体资格

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法定代表人为 ,住所为 ,经营范围为。

二、历史沿革

(一)首次设立

2.股权结构为: 3.验资或评估:

(二)第一次变更

(三)第二次变更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目前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四、独立性

(一)公司的资产完整

(二)公司的人员独立

(三)公司的财务独立

(四)公司的机构独立

(五)公司的业务独立

五、业务

(一)主营业务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一)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七、主要资产

(一)土地

1.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二)房产 1.房产证号为 2.房产证号为

(三)机动车辆

1.号牌号码:主:,车辆类型:

(四)主要生产经营设备 1.,使用年限:,原始价值: ,账面价值: ;

(五)知识产权 1.商标:

(1)名称:,注册号码: ,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自 至 ;

(2)名称:,注册号码: ,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自至;

2.专利: 3.专有技术: 4.版权:

八、科研

经过本所核查(问题及其建议)

九、重大债权债务、

(一)购销合同(时间、金额、商品名称、违约责任)

(二)借款合同(时间、金额、合同主体、担保情况)

十、公司章程

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一)公司目前的组织架构如下图

(二)股东会会议

(三)董事会会议

(四)监事会会议

2.历次监事会会议时间、参与人员、议题、会议记录的主要内容。

十二、董事、监事及其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设立时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

经理: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一次变化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次变化情况

(四)公司目前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2.监事会成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3.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学历、职务、工作经历、社会兼职或头衔等)

经过本所核查,本所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三、税务

(税务登记证、税种税率表、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和完税证明、享受的减免税情况及依据文件、近三年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况)

经过本所核查,我们认为(问题及其建议)

十四、劳动人事、劳动安全等

(一)公司员工名册、劳务合同样本、工资表和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养老金、退休金、住房、度假、医疗、卫生保健、教育、工会费等)

(二)安全生产制度、安全事故情况

五、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一)公司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二)高级管理人员诉讼、仲裁:(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三)关联企业诉讼、仲裁的材料:(三年内的已结、未结和可能发生的案件的统计表、诉状、答辩书、判决、裁定)

六、其他

(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额、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非经营性损益)

谨致

商祺!

律师事务所

承办律师:

年月日

附件:

尽职调查中获得的所有资料文本及其信息目录

备注:

篇2:如何写好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如何写好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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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2706 作者:高云 来源: 阅读:

(一)有什么用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这种文件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渐传入中国,现在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在公司并购、股权或项目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证券上市、不良资产买卖以及其他的重大经济活动当中。

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报告?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在双方达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师对交易双方背景、交易标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供交易一方参考。尽职调查是努力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当然,也存在制造新的信息不对称的可能),从而有效减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交易双方所造成的风险。

尽职调查是交易双方博弈的重要环节。买方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就是要通过律师的专业眼光,发现交易当中的瑕疵、风险和不完美之处,因此买方更愿意尽可能多了解卖方的情况尤其是负面信息。对于卖方而言,配合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是促使交易成功的前提条件,但是,卖方必须在尽量提供足够多的信息和尽量少提供负面信息之间进行权衡,若信息提供过于全面,则可能导致买方将来的法律索赔诉讼,卖方会有心理顾虑;若过份夸大负面信息,则买卖双方都可能临阵退却。

(二)怎么写

1、封面

尽职调查报告一般需要制作独立的封面,以表示庄重。

2、前言

主要分为如下五个部分进行陈述:

 委托来源、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  调查手段和调查工作概要;  出具报告的前提;  报告使用方法和用途;

如下是一份关于银行委托某律师事务所进行贷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进行调查分析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前言部分的样本:

【范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前言部分写作方法】 〖注:以下说明委托来源、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

〖注:以下说明调查手段和调查工作概要〗

〖注:以下说明出具报告的前提〗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和本所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的任何使用人应当清楚:尽管本所律师已尽力对所掌握的事实和文件进行专业分析并作出结论,但鉴于各个法律从业者对特定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且法律理论与实践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因此司法实践结果可能与本法律意见的判断存在差异。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以及得出的法律结论仅为本律师作出的客观陈述及独立法律判断,不构成对相关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属性的最终确认、保证或承诺。

〖注:以下为正文导入语〗

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如下:

3、正文

以一份某企业并购项目当中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为例,正文由如下部分组成:

 并购主体 必须调查交易主体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交易主体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涉及国有资产时是否取得有关批准。

 组织结构 主要调查企业的组织机构图、规章制度、历次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决议、会议记录等。

关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债权人、债务人、消费者、监管部门等。同时视乎客户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对其核心成员的道德信用也纳入调查范围,因为道德风险可能会引发其他诸如经营、法律、财务等风险。当然,鉴于中国目前的信用体系并不完善,这方面的有效调查手段很少,因此在实际调查当中这方面的调查多数流于形式。  主要财产 调查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权属查证。有形财产如土地使用权、房产、设备等,无形财产如商标、专利、著作权或特许经营权等,主要审查财产以及已经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还需调查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其次,权利限制。调查财产是否存在权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质押等情况,调查财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第三,现场核实。调查财产是否存在租赁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问题。  债权债务 企业的债权债务对未来的权益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又难以仅从表面文件发现,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因此,对于企业的应收应付款项应当重点调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调查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诉讼时效的同时,核查其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在调查企业对外或有负债情况时,应着重对抵押、质押、保证以及其他保证和承诺的风险进行核查。

 财务调查 财务状况是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但是,基于避税或其他原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数据往往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时候并不真实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

 诉讼或处罚 针对企业可能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以走访相关部门的形式予以调查核实。

 优惠政策 由于我国存在名目繁多且行政级别不同的税收优惠、财政补贴,如

 地方政策 鉴于我国地域情况差别很大,我国法律的规定仅仅是原则性的,各地区的行政规章在理解和执行上往往有很大差异,例如报批时间上的不同和报批文件制作要求的差异等,这些差异将对交易双方的成本核算构成直接影响,有时甚至直接影响交易结构。因此,在尽职调查报告当中加入此部分调查非常有必要。

上述尽职调查内容和结论将会对并购当事人未来的利益、风险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就是“去脉”,而依据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一一“来龙”。调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来龙去脉,进而对从政策、产业、行业、财务、法律、人员等等诸多方面的风险、收益进行整体评估。

4、尾部

格式如下:

××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 ×××

××××年××月××日

篇3: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导言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

方法与限制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公司询证;

参阅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小组的信息;

考虑相关法律、政策、程序及实际操作; 本报告基于下述假设: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 所有××公司对我们做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做出的)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

所有××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当中若明确表示其受中国法律以外其他法律管辖的,则其在该管辖法律下有效并被约束;

本报告的结构

本报告分为导言、正文和附件三个部分。

一、××公司的设立与存续 1.1 ××公司的设立

1.1.1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

××公司于××年××月××日设立时,其申请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 ×××万 货币 ××% ××× ×××万 货币 ××% ××× ×××万 货币 ××% 合计 ××× 万 100% 1.1.2 ××公司的出资和验资

1.1.3 对××公司出资的法律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内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而根据××公司的章程,其××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是在三年内分三次到位,此种做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相冲突。 1.2 ××公司的股权演变 1.2.1 ××年股权转让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 ××× ××% ××× ××× ××% 合计 ××× 100% 1.2.2 本次股东变更的法律评价

1.2.3 ××公司现有股东的基本情况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现有股东为以下2 名自然人:

1.3 ××公司的存续 1.3.1 ××公司的存续

1.3.2 ××公司存续的法律评价

二、××公司的组织架构及法人治理结构 2.1 ××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公司章程是在××年××月××日由××公司最初设立时

的三位股东制定的;根据到目前为止××公司提供的资料,××年××月××日,由于二期出资××万元的到位,××公司股东会对章程

2.2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2.3 ××公司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执行董事一名,监事一名,经理一名。

三、××公司的生产设备和知识产权 3.1 ××公司的生产设备

3.2 ××公司的知识产权

四、××公司的土地及房产 4.1 土地使用权 4.1.1 土地租赁

4.1.2 土地租赁的法律评价

4.2 房屋所有权 4.2.1 房屋状况

4.2.2 房屋状况的法律评价

五、××公司的业务 5.1 ××公司的经营范围

5.2 ××公司持有的许可证和证书 5.2.1 有关生产经营的许可证

5.2.2 有关的环保验收

六、××公司的贷款合同与担保 6.1 正在履行的贷款合同

6.2 担保合同

七、××公司的税务问题

根据××公司提供的书面说明,其目前主要执行的税种和税率为:

(1)增值税

(2)所得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附加费

八、××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与行政措施

××公司未提供其他有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资料。

九、××公司的保险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为其以下财产设置了保险:

十、××公司的劳动用工

根据××公司的书面说明,其目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职工为××名。

天屹律师声明

本报告谨供××公司及授权相关单位/人士审阅。

浙江天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律师

律师

年 月 日

篇4: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书写说明 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

尽职调查报告书写说明和格式样版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这种文件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渐传入中国,现在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在公司并购、股权或项目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证券上市、不良资产买卖以及其他的重大经济活动当中。

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报告?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在双方达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师对交易双方背景、交易标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供交易一方参考。尽职调查是努力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当然,也存在制造新的信息不对称的可能),从而有效减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交易双方所造成的风险。

尽职调查是交易双方博弈的重要环节。买方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就是要通过律师的专业眼光,发现交易当中的瑕疵、风险和不完美之处,因此买方更愿意尽可能多了解卖方的情况尤其是负面信息。对于卖方而言,配合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是促使交易成功的前提条件,但是,卖方必须在尽量提供足够多的信息和尽量少提供负面信息之间进行权衡,若信息提供过于全面,则可能导致买方将来的法律索赔诉讼,卖方会有心理顾虑;若过份夸大负面信息,则买卖双方都可能临阵退却。

1、封面

2、前言

主要分为如下五个部分进行陈述:

委托来源、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

调查手段和调查工作概要; 出具报告的前提;

报告使用方法和用途;

如下是一份关于银行委托某律师事务所进行贷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进行调查分析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前言部分的样本:

【范本: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前言部分写作方法】

〖注:以下说明委托来源、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

〖注:以下说明调查手段和调查工作概要〗

〖注:以下说明出具报告的前提〗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了解和本所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注:以下说明报告使用方法和用途〗

本法律意见书的任何使用人应当清楚:尽管本所律师已尽力对所掌握的事实和文件进行专业分析并作出结论,但鉴于各个法律从业者对特定事实的认定和对法律的理解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且法律理论与实践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差异,因此司法实践结果可能与本法律意见的判断存在差异。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以及得出的法律结论仅为本律师作出的客观陈述及独立法律判断,不构成对相关法律事实、法律关系、法律效力或其他法律属性的最终确认、保证或承诺。

本所在此同意,××银行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项目的附属文件,供有关各方参考

〖注:以下为正文导入语〗

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如下:

3、正文

以一份某企业并购项目当中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为例,正文由如下部分组成:

并购主体必须调查交易主体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交易主体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涉及国有资产时是否取得有关批准。

组织结构 主要调查企业的组织机构图、规章制度、历次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的决议、会议记录等。

关联方主要调查与并购主体存在法律上的关联关系的各方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债权人、债务人、消费者、监管部门等。同时视乎客户的委托要求,有可能对其核心成员的道德信用也纳入调查范围,因为道德风险可能会引发其他诸如经营、法律、财务等风险。

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还需调查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其次,权利限制。调查财产是否存在权利被限制例如抵押、质押等情况,调查财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第三,现场核实。

债权债务企业的债权债务对未来的权益会产生重大影响,但又难以仅从表面文件发现,所以往往是陷阱所在。因此,对于企业的应收应付款项应当重点调查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在调查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诉讼时效的同时,核查其是否存在潜在的风险;在调查企业对外或有负债情况时,应着重对抵押、质押、保证以及其他保证和承诺的风险进行核查。

财务调查财务状况是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产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诉讼或处罚 针对企业可能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以走访相关部门的形式予以调查核实。

地方政策鉴于我国地域情况差别很大,我国法律的规定仅仅是原则性的,各地区的行政规章在理解和执行上往往有很大差异,例如报批时间上的不同和报批文件制作要求的差异等,这些差异将对交易双方的成本核算构成直接影响,有时甚至直接影响交易结构。因此,在尽职调查报告当中加入此部分调查非常有必要。

上述尽职调查内容和结论将会对并购当事人未来的利益、风险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就是“去脉”,而依据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一一“来龙”。调查就是要理清其中的来龙去脉,进而对从政策、产业、行业、财务、法律、人员等等诸多方面的风险、收益进行整体评估。

4、尾部

格式如下:

××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 ×××

××××年××月××日

篇5: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一、法律尽职调查概述

尽职调查,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

二、法律尽职调查的目的

法律尽职调查也就是法律风险管理,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查明潜在的法律风险和它们对收购及预期投资收益的可能的影响。

三、法律尽职调查内容

法律尽职调查就是为了获知目标企业的重要信息并以此判断收购中的法律风险。

1、审查主体资格。对目标公司主体合法性的调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其目标公司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包括其成立、注册登记、股东情况、注册资本交纳情况、年审、公司变更、有无吊销或注销等。

2、审查资产及财务情况。核实目标公司的各项财产的权利是否有瑕疵,是否设定了各种担保,权利的行使、转让是否有所限制等。

3、审查债权债务情况。

4、审查重要合同。律师审查长期采购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大额贷款合同、公司担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许使用合同、关联交易合同等等。

5、审查知识产权。

6、审查人力资源。

7、审查公司治理结构。对目标公司治理结构、规章制度的调查主要是审查目标公司的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决议、公司规章制度等文件。

8、审查是否存在诉讼。

四、法律尽职调查的程序

1、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的委托合同;

2、律师与目标企业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3、律师根据受托的业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

4、向目标企业发出补充的文件清单或要求;

5、经委托方确认后,律师将准备好的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发至目标企业;

6、收到目标企业提供的资料后,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做好资料清单并准备资料索引,由双方代表签字;

7、律师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对所收资料进行研究并向委托方汇报;

8、律师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研究判断,决定是否再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或是问卷表,直至查明情况为止;

9、律师对尽职调查所获取的全部资料,反复地研究判断,进行相应核查验证,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制作工作笔录;

10、如果资料不全、情况不详,律师会要求对方做出声明和保证;

11、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制订工作底稿;

五、法律尽职调查的意义

1、合理评估风险。投资行为许多环节要接受法律的监管,往往触及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环境保护法等问题,这些因素必将增加收购后整合的风险。

2、为确定收购价格提供依据。在投资谈判过程中,双方的焦点一般集中在收购价格的确定上,然而价格又是基于对目标企业本身价值的估算。

公司并购业务中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来源:lawyergone:日期:2010-04-07 公司并购业务中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前言(写明委托来源、事项及要求,调查手段,报告出具的依据,报告的用途等)

二、正文

(一)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工商、质监、税务、财务等)

1、主体资格: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证件资料等;

2、历史变更:公司名称及地址、注册资本、股东、董事、法定代表人等有无变更,如有,变更的具体资料;

3、公司组织架构:包括公司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设置情况;

4、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等。

(二)目标公司的主要财产状况

1、固定资产及权属证书,包括土地使用权、房产、车辆、设备等;

2、无形资产及权属证书,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特许经营权等;上述资产是否存在租赁、抵押、质押等情况。

(三)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内部控制)

1、部门架构及人员安排;

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合约,如公司规章、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等;

3、董事、总经理及关键人员等的简历;

4、董事、总经理及关键人员等的薪酬情况;

5、员工的整体工资结构;

6、员工的休假、保险、奖励、退休等安排。

(四)目标公司的经营

1、同行业现状与分析;

2、主要竞争对手基本信息;

3、公司产品(服务)的结构及市场拓展状况;

2、产品销售或服务提供的模式及网络模式;

3、公司主要客户资料;

4、重要的商业合约及关联合约;

5、近3年的经营绩效及分析。

(五)目标公司的财务及债权、债务调查

1、历年原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表;

2、近3年的财务总账及明细账;

3、近3年的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4、近3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表;

5、主要会计政策详情;

6、债权:基本情况,有无担保、期限,是否诉讼;

7、债务:基本情况,有无担保、期限,是否诉讼。

(六)环境保护公司经营活动和已/拟投资项目是否涉及废水、废气及其它污染物排放许可等;

(七)产品质量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是否持有相应的质量证书。

(八)诉讼(仲裁)或处罚

1、目标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案件:当事人、案由、标的、审级、判决(仲裁)结果等资料;

2、目标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案件:当事人、案由、标的、审级、判决(仲裁)结果等资料;

3、行政处罚:处罚单位、原因、处罚结果等资料;

4、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等核心管理层是否涉讼或被处罚等。

(九)目标公司的优惠政策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

第20篇:律师如何进行银行存款调查

律师如何进行银行存款调查

一、司法实践中共同存款的认定

法院处理夫妻存款的范围,仅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对于其他人名下的财产,法院无法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比如,女方诉称,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男方之母的名义存款若干,并提供了男方之母的银行开户账号,因该诉求涉及第三人的权益,因此,法院不会在此案中受理涉及第三人权益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告之女方另案提起确认财产权之诉,但一般不会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女方的诉讼请求。

另外,法院处理一方或双方名下的存款,一般是以余额为准,对于一方请求法院调查取证银行存款的申请,一般也只是查询存款余额,除非当事人的申请明确要求法院打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如果从存取款明细账中可以清楚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之前有明显转移资金的情况,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确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数额,而不必拘泥于存款余额。比如,男方申请调查女方上海银行某账号下的存取款情况,如果调查结果显示,虽然该账号下的余额仅有一百多元,但在一个月前,女方有三次较大的现金支取行为,总额达到了十余万元。除非女方能举证证明这些钱用于正常的夫妻生活,否则,法院应当按十几万的数额而不是按一百余元的余额认定夫妻应分的份额。

另外,夫妻一方从其资金账号中提取的现金及余额,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薛国璋诉邵秀丽离婚及财产分割案 中,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即是采用此种方法处理。

二、律师如何调查对方的存款

律师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有二种方法。 第一种,建议当事人自行调查。

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让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硬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第二种,通过法院查询。

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在上海,绝大多数银行已经完全拒绝律师持法院的调查令进行储蓄查询了,查询银行储蓄信息只能通过法院。而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因此,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从理论上说,只要知道某人的身份证号,通过银行的科技处,都可以将当事人的存款情况查清。从实践上看,只要能够确定当事人在某家具体银行有存款,都可以查到当事人的存款情况,但很难保证办事人员是否尽心尽力。另外,没有经验的当事人或律师只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没有申请法院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法官一般只要求银行打储蓄余额,而对于取款的历史记录不再过问,就有可能使得对方在法院查询之前取走的存款被隐蔽掉,因此,提醒当事人一定要在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上请求法院打印存取款明细。

实践中,除了合法途径外,还有通过银行内部查询当事人存款的途径。我们认为,这是严重违反《商业银行法》的行为,我们是不赞成当事人采用此类手段的。

三、法院调查银行存款申请书

律师应注意,如果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务必请法官在调查时打“存取款明细清单”。一般不予以指明,法院只会查账号的余额。若在调查之前存款人已将大笔存款转移,法院不查存取款明细就不会发现,申请人的权益自然也就得不到维护。因此,在申请法院调查时,一定要特别注明打“存取款明细”字样。如果法院没有打印,只提供余额,则是法院工作有缺,申请人仍有权要求法院再查,直至查清。这样,才能防止共同财产的遗漏。

实践中,有个别法院的个别法官在当事人提交了申请调查银行存款申请书后,不仅要求当事人提供银行账号,而且还一定要求当事人提供具体的开户行,否则,拒绝为当事人调查。我们认为,这是不妥的。凭着银行唯一的开户账号,查清该账户的开户行及具体信息应该不是问题,过多地要求当事人提供无法自行收集的信息显然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可能是极个别法官怠于工作的表现。一旦遇上此种情况,当事人可以根据《举证规则》,要求法院出具书面的决定,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同级法院复议,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案例3-11.2】

范某(男)与娇某(女)1993年在上海市某区登记结婚,1994年育有一子。2003年双方因夫妻感情不和而诉讼离婚。在离婚时,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范围产生重大分歧,范某主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女方有一建设银行账户内有近二十万元的存款被转移,女方娇某则辩称其从未有过建设银行的账户,男方倒是在建设银行有账户,但具体账号其不知晓。由于男方不能提供银行存款的具体信息,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以原告范某提供证据不足为由,没有处理相关的建设银行的存款。离婚后,范某在清理房间内无意又发现了女方建设银行的账号,随即又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向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到银行调查,发现2003年3月,女方曾到银行一次性将18万元存款提走并销户,随即判决该笔款项属夫妻共同财产,因女方在离婚诉讼中有隐匿财产的恶意,故判决,女方返还男方11万元共同财产。

四、常见的银行存款隐匿、转移的方式和对策

1、瞒天过海,隐匿存款事实,或隐匿存款账户。

常见的情况有,将平时积蓄或工资卡上的资金取出,另存于其他银行账户中。离婚时,将所剩寥寥无几的工资卡交至法院质证,并声称其余钱款已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六个部门才有权利查询银行储蓄,当事人以及律师都无权查询银行存款。因此,对于隐匿存款的解决,相对较为复杂,难度也较大。一般而言,夫妻在平时生活时,应注意收集对方取款的凭条,注意掌握对方储蓄的信息,特别是对于开户银行以及资金账号。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如果:

(1)在知道一方开户行和账号的前提下,申请法院查询,一般不会存在问题。 (2)仅知道开户行,不知道账号,查询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法院是否接受申请以及查询力度不能保证,如果法院不予查询,只得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3)即不知道银行账号又不知道开户行,法院无法调查。

2、偷梁换柱,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后人间蒸发。

常见方式:在另一方已知有存款并且知道相关储蓄信息的情况下,擅自将存款以现金取出,(以银行转账方式就会留有记录),口头上声称该笔钱款已用于生活日常开支,但实际以自己或以他人名义存入其他银行。

在很多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是不准许当事人关于调查案外第三人存款账户的申请,当一方声称取的钱全部用于生活开支,并以此进行辩驳时,可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行辩论:

第一,存款取出的时间,时间长短决定了可能消费的数额,以及取款的目的。 第二,存款取出的数额,巨额的存款不会在短时间内全部正常消费完毕。 第三,收集一方平时正常的生活开支及相关证据,用于反驳和抗辩。

第四,其他相关事实以及证据的收集整理。例如,近期家庭开支情况以及另一方资金流金情况。

一般而言,法院处理财产,是以现实存在而不是理论存在的数额为准。不能证明现存财产额度,只从理论上推断财产数目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比如,有些当事人说:“他一个月1万多块钱工资,平时最多花3千,每月还余有7千,二年下来,还应该剩有至少十万多”。再如:“他工资虽然一个月只有2千块,但单位有年终效益奖,可能有十几万,至少也有几万”。这些猜测推测的论据,法院是很难支持的。但是,法院也不会轻易相信一方存款“消费完毕”的说法,对于“合理”资金流向解释,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很大。但如果一大笔钱款,短时间内“丢失”了、“吃光、喝光”了,“赌博输掉”了,法院采信的可能性是不会太大的。

3、金蝉脱壳,将共同存款存于他人名下。

比如,男方将共同财产全部取出,存至其父母一方名下,或他人名下。这种情况在离婚案件中较为常见。很多律师认为,离婚案件中,若当委托人主张对方配偶将共同存款转入第三人名下后,因离婚案件中不能处理案外第三人的财产,因此只能望洋兴叹了。实际上并非如此,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叶俊玲诉魏政中离婚案 中,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查,就认定案外人姜某名下的存款56万余元,即是原、被告的夫妻共同财产。该案上诉后,四川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魏政中以姜正明(魏政中的驾驶员)名义存入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机场支行的569000元存款,由于开设储蓄账户及储蓄存款凭条上“姜正明”的签名均系魏政中所为,魏政中在诉讼过程中对该笔存款所述前后不一致,姜正明在一审法院首次向其核查时即承认其在上述银行未存过款,且魏政中与姜正明主张该笔款项系魏政中归还姜正明借款陈述前后矛盾,况且一审判决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10035.96元也系魏正中以其妹夫薄开军名义所存,故本案有关此款的证据足以证明该款系魏政中一人所存,该款并未实际转移给姜正明,仍属魏政中与叶俊玲的共同财产”,故在离婚案件中予以分割。 因此,律师不应无条件地认为,是否属案外人的财产不能在离婚案件中一并处理,故法院肯定拒绝查询案外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律师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灵活处理财产查询工作,并在必要时一定做到申请法院到银行调查取证。

4、声东击西,声称自己取出的银行钱款已“赠与”他人。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在法庭上声称,自己曾在银行存的钱款赠与了自己的父母、家人用于购房,或用于支付亲属的医疗费用,以此来对抗配偶的分割主张。对此,律师应注意,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出于道义或礼义上的考虑,赠与他人一定的财物,虽然没有对方的认可,但符合日常家事代理的法律特征,赠与行为应属有效。 但是,对于数额较大或非出于道德和礼仪上考虑的赠与行为,如果另一方不同意,该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就值得商榷。这也是律师发挥诉讼代理作用的要点和关键。

律师应注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同理,若夫妻单方赠与,符合上述相同情况,也不能作为一方钱款花费的计算理由和依据。

五、常见银行查询系统及单据

1、存款利息清单

2、银行活期存款明细账

3、银行存款单

4、银行卡存款凭条

5、法院调查银行存款反馈

6、定期银行存单清户反馈

7、个人业务凭证

8、个人汇款电汇凭证

9、转账汇款回单

10、人民币定期存单

11、银行取款回单

12、银行提前支取凭条

13、银行活期存款明细

14、存款利息清单

15、转账汇款回单

16、存款凭条

17、信用卡对账单

18、笔迹鉴定书

六、银行账户的汇总 【案例3-11.3】

丈夫存钱妻取走 状告银行被驳回 袁某将打工挣来的3500元私房钱存入银行,妻子发现后秘密取走。后来两人因感情不和离婚,袁某在急需用钱时才得知钱已被妻子取走,一怒之下把银行告上了法庭。9月19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袁某的诉讼请求。

2004年5月1日,袁某经人介绍与庄某结婚,双方因性格不和经常吵架,庄某一怒之下住在了娘家,两人开始了分居生活。2004年11月,袁某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将打工挣来的3500元存入银行,凑巧的是,王某回家拿衣服,无意中发现了这张存折,就拿着结婚证和存折到银行将钱偷偷地取走。之后,双方因受不了感情折磨离婚。一个月后,袁某因有事需用钱时,却发现存折不翼而飞。他在向银行挂失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存款已被其妻子取走。袁某认为银行违规操作,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庄某持自己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到银行取款的行为,对银行而言,是一种表见代理行为。根据《储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存款人如果委托他人代理取款,代理人持有效证件及存单,银行审核无误按规定给付本息,也属适当履行了储蓄合同义务。本案中,袁某没有委托庄某代为取款,但庄某的行为属表见代理行为。原告袁某未妥善保管好存单,属怠于履行注意义务的行为,法院遂驳回原告袁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3-11.4】

丈夫雇人取走妻子存款引诉讼 银行不负假身份证之责

丈夫雇人取走欲分手妻子名下的存款,是否为家务事?取款被挥霍,妻子能否向银行索赔?今天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颇有争议的索赔案件终审,改判驳回妻子万女士的索赔请求。 定期存款被冒名取走

1997年12月25日,34岁的江苏省东海县人陈德义与云南省富源县女青年万女士登记结婚(陈德义系再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并于1999年生育一子小新。2005年7月31日,夫妻双方为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一气之下的万女士将夫妻共同存款17.5万元提出,带着5岁的儿子小新回到老家富源县后所镇生活。同年9月26日,经后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万女士带回存款中的14万元由双方平均分配,下余3.5万元为儿子小新的抚养费,由万女士代管。同年11月26日,陈德义伙同江苏省新浦县一个叫殷某的女青年用万女士的假身份证到富源县农业银行将万女士的存款10万元办理了挂失手续。同年12月3日,陈德义与殷某到银行取走了全部挂失款,其中取出现金2000元为殷某“佣金”,其余款转出。 造假丈夫构成犯罪

2005年12月12日,万女士发现自己的三笔存款全部被盗取,于当天下午报案。同月22日,民警在江苏警方的配合下,抓获陈德义。

法庭审理中,陈德义以支取合法夫妻的共同血汗钱,属于家务事为由提出辩护。

2006年6月,富源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认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属于万女士所有的涉案存款,在万女士没有支取前,该存款属于银行的公有财产。被告人陈德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满真相的方法,伙同他人使用虚假身份证挂失并取转走万女士的存款,公诉机关指控诈骗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陈德义与万女士的婚姻关系至今依然未解除等情节,法庭一审认定该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德义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妻子状告银行

法庭判决认定告人陈德义行为属于诈骗并宣判后,万女士多次向银行索赔遭到拒绝,一纸诉状将银行送上法庭,请求判令银行支付存款10万元及利息。 法庭审理查明,2005年9月26日,万女士将10万元现金存入银行,分别领取1万元村和2万元存期为3年的存单各1张,7万元存期为6个月的存单1张。同年11月26日,万女士之夫陈德义伙同他人以假造的万女士身份证,对上述存款10万元办理挂失手续。同年12月3日凭原设存单密码取走全部存款。 法庭一审审理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票据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 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属于票据法规定“重大过失”,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银行不能提供万女士存款支取给他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遂判决银行赔付万女士存款损失10万元并支付案件受理费,驳回万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宣判后,银行以该案涉及的是储蓄合同纠纷,不是票据纠纷,银行没有对身份证件进行真实性审查的义务提出上诉。

曲靖中院终审开庭审理查明事实与一审认定事实一致。

曲靖中院审理认为,万女士分三次存款10万元,与银行之间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按照《储蓄管理条例》关于存单挂失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办理存单挂失手续有关问题的复函》和《关于储蓄存单、存折密码更换手续有关问题的批复》等规定,银行只对身份证的表面记载内容进行形式审查,核对身份证上所记载的姓名是否与存折上的一致,身份证号码是否与原存款时银行所登记的相一致,而不可能对身份证的真伪进行鉴别。本案中,银行在核对该挂失的假万女士身份证时,发现该证所记载的姓名及号码与原存折登记姓名和号码相符,且在支取挂失存款时能够输入正确的密码,银行有理由相信支取人就是储蓄存折的合法权利人,银行即负有办理存折挂失及取款的义务,万女士存款被取走的根本原因是其将密码告知了丈夫陈德义,银行在履行合同中无违约行为,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据此二审作出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万女士的诉讼请求的终审判决。

如何查银行存款-锦州婚姻离婚律师李晓东

时间:2010-12-26 17:42:35 文章分类:财产分割

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是重证据而轻陈述的。如果要分割对方持有的银行存款,只有拿出真凭实据,法院才会支持你的要求。

查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

一、如果夫妻尚在一起居住。

1、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对方的存折、银行卡;如果收集对方的存折、银行卡不方便或无法收集到时,将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下来,或者将开户行、户名、账号抄下来。,发现对方存折或硬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2、如果有对方的存折、银行卡的原件,又能够拿到对方的身份证原件,可以凭存折、银行卡和身份证原件去银行查询账户的余额。

二、如果夫妻未在一起居住,又无法通过上述手段查到银行卡信息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了解存款情况

1、起诉后,申请法院调查。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有义务查询当事人的账户余额。在北京市各个区法院的作法并一不样;部分区县的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存折或银行卡上五项信息的四项,法院才会查询。

另外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或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当事人的权益高度重视,不能提供账号和开户行的,法院一般会表示拒绝。理论上,只要知道某人的名称和身份证号,各个银行均能查出存款人的存款和交易情况。

2、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律师持调查令到银行查询。在北京,绝大多数银行拒绝律师持法院的调查令查询银行存款情况。理论上,两名律师持有法院出个的调查令,各个银行均应当予以配合。

3、实践中除了上述查询渠道外,还有一些调查公司提供银行存款查询服务;还有一些当事人通过银行系统的熟人查询存款情况,这些方法虽然能够达到查明财产的目的,但这种作法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不建议当事人采用。

三、申请法院查询银行存款的注意事项:

1、经验不足的当事人或律师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时没有特别要求打印开户以来的存款明细。由于民事案件采用的是“不诉不理”的原则,法官一般只要求银行打印存款余额。这样对当事人之前转移或取走的存款就无法了解。因此,提醒当事人在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时,明确要求打印开户时至申请时的银行交易记录。

2、向法院提供的账户信息越详细越好,便于法院查询;

3、多家银行、多个账号的需要查询的,最好一次性向法院提交申请

原文链接:http://junyou3125033.fabao365.com/

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如何写申请书?

作者:徐涛 律师 时间:2011年05月22日 法院调查取证申请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案号为(2005)浦民一民初字第(66XX)号原告李某诉被告朱某等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贵院已立案受理。李某与朱某原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本案争议焦点。因法律法规限制,原告无法自行收集银行储蓄资料,故特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开户名为 朱某在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 自1997年10月至2005年7月31日的存取款情况(请打银行存取款明细单)。

招商银行账号:0021 3XXX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1号,邮编:200120

申请人:

二OO五年八月七日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务必请法官在调查时打“存取款明细清单”。一般不予以指明,法院只会查账号的余额。若在调查之前存款人已将大笔存款转移,法院不查存取款明细就不会发现,申请人的权益自然也就得不到维护。因此,在申请法院调查时,一定要特别注明打“存取款明细”字样。如果法院没有打印,只提供余额,则是法院工作有缺,申请人仍有权要求法院再查,直至查清。这样,才能防止共同财产的遗漏。

实践中,有个别法院的个别法官在当事人提交了申请调查银行存款申请书后,不仅要求当事人提供银行账号,而且还一定要求当事人提供具体的开户行,否则,拒绝为当事人调查。我们认为,这是不妥的。凭着银行唯一的开户账号,查清该账户的开户行及具体信息应该不是问题,过多地要求当事人提供无法自行收集的信息显然对当事人是不公平的,可能是极个别法官怠于工作的表现。一旦遇上此种情况,当事人可以根据《举证规则》,要求法院出具书面的决定,对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同级法院复议,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查询银行存款的方法主要有: 一是根据查询存款通知书查流水账,主要内容有:存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账号、查询截止时间等,个人账户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以便对号入座。

查询完毕后,金融机构要交回查询回执,并要求在复印的纸质账单上注明页数,查询人员及日期,加盖公章和每页的启封章。如果银行能够提供电子流水清单最好,它可以取回来以后编辑、筛选出所需要复印的内容,如:收方或付方金额、或指定的部分金额等。当然,不要忘记还要让金融机构打印出来纸质流水清单,要以纸质流水清单为事实依椐。

二是如果要查询银行存款流水清单上的原始凭证,就要依据流水清单上的账目提出相应的要求。如:需要复印的原始凭证是收入还是付出发生额、金融起点是多少。还有其他相关要求,例如复印要清晰,复印不上的内容要随时用签字笔补上(账号或户名),需要复印原始凭证背面或附件的也要注明。查询完毕后,查询金融机构要交回查询回执,并要求在复印的纸质账单上注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页数、查询人员及日期,加盖公章和每页的启封章。

查询银行存款是一项点多、量大、面广,认真细致的工作,需要办案人员有一定的金融业务知识和高度的保密意识,这就要求办案人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请金融机构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对查询事项严格保密,同时要记录查询人员或负责查询人员的办公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以便随时保持联系。

二是有些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较多,如果要顺藤摸瓜,那么每一次的不同账户上的收(付)方单位及账户一定要齐全,然后依次进行排查,如查有提出现金的,就要让银行提供5万元以上的“大额现金支付备案表”,可查询出取款人的身份,方可再对提款人了解现金支出用途。有的账单上标有“现讫”、“转讫”字样,“现讫”指的是现金存入或支出,“转讫”指的是转账,从而从字面上就可以发现一些问题。 三是对银行查找、复印一些单位或个人大量的原始凭证工作中,要给具体的银行经办人员从政治的高度去解释工作的重要性,用温暖的语言、好的语言技巧来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以确保工作高效、高质量地完成。

律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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