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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出境旅游(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10 09:03:2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中国出境旅游

中国出境旅游年报:2011-2012出境市场趋势看好

时间: 2011-06-15责任编辑: 策马踏雪旅游_中国网

中国网讯 中国旅行社协会和艾威联合旅游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发布了《中国出境旅游年报2011》,对2011-2012年中国出境旅游市场的热点、趋势和市场结构进行了详尽分析。 旅行社出境游业绩增长可期,市场呈现4大趋势。针对旅行社经理的抽样调查显示,80%以上的旅行社认为2011年出境旅游业绩将保持增长。2011年的中国出境旅游市场,将呈现4大趋势:

1、市场规模继续扩大,二三线客源市场将快速增长;

2、传统观光游产品结构趋于多元化,品质将不断改进和提升;

3、高端产品与定制化产品的需求加大;

4、自由行市场快速发展。

2011年1季度,中国出境人数为1615万人次, 同比增长17.8%。预计全年将有15%左右的增长率,出境人数将有望达到6600万人次。虽然亚洲国家和地区仍然是中国公民出境旅行的主要目的地,但中国公民赴美洲、大洋洲、非洲、欧洲等长线出境旅游目的地的人数将明显快速增长。

从2003年开始,中国出境旅游国际论坛已成功举办了七届,累计共有来自中国旅游业界和50多个国家超过2400多名业界精英、境内外旅游部门高级官员、权威专家、境内外业界同仁以及媒体参加。它以“权威、高端、务实、有效”的特点,受到业界的高度认可和媒体的高度关注,成为中国和亚太地区旅游业界颇具影响力和高水准的行业峰会。同时,论坛也集中了中国出境旅游各方面的资源,已经成为中外旅游机构、企业之间开展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http://.cn/travel/txt/2011-06/15/content_22792337.htm

http://travel.ifeng.com/life/special/wortraforum/

第七届中国出境旅游国际论坛

推荐第2篇:出境旅游交易会

出境旅游交易会

2010年4月28日,第六届中国出境旅游交易会(COTTM2010)在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开幕,来自澳大利亚、突尼斯、埃及、菲律宾、伊朗、坦桑尼亚、不丹、加勒比海等55个国家和地区的230多名国际参展商参展,为期三天的展会将吸引三千多名\"业内观众\"及\"特邀买家\"来采购和参观展商的产品。4月29日和30日还将举办\"出境旅游的现状和机遇及挑战\"的专家研讨会、发布《中国出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09-2010》英文版以及表彰国际旅游目的地机构的第七届\"欢迎中国旅游者(CTW)奖\"。

中国出境旅游交易会(COTTM)是由中国国家商务部批准, 由英国Tarsus(塔苏斯)集团公司组织、中国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主办。COTTM是中国唯一以B2B和出境游市场为定位的交易会,致力于为中国出境旅游运营商、出境旅行社、以及寻求购买海外商务及奖励旅行产品的旅游专业人士,与全球旅游界专业人士建立直接的商务联系打造的年度性交流平台。 从2005年4月至今,中国出境旅游交易会(COTTM)已在北京连续成功举办五届。

一、行程安排

周三 4月28

周四 4月29

09:3017:00 09:30境外自驾车及房车旅游团操

作13:20-13:50

以色列国家旅游部14:00-14:30

突尼斯国家旅游部14:40-15:10

埃及国家旅游部15:20-15:50

鼎鸿假期 - 中南美洲旅行专家16:00-16:30

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加勒比地区12:10-12:50

安提瓜和巴布达旅游局和旅游部,牙买加旅游局,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旅游局

2010年4月29日 星期四

欢迎中国旅游者奖10:30-12:00

(地点:二号馆会议室)

中国出境旅游工作坊(CTW)- “欢迎中国旅游者奖”由中国出境游研究所在COTTM展会中举办。该奖项得到UNTWO的支持,并已在中国和欧洲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这一奖项已经成为许多目的地作为其不断增长的中国入境市场最重要的品质标签。

中国出境旅游工作坊(CTW)颁奖类别

 产品创新信息科技利用人力资源发展市场营销全面表现

获奖者将深入分析他们的工作,分享中国出境旅游市场的最佳成功案例。 中国旅游研究院 演讲 (地点:二号馆会议室)13.00-14.45

由中国旅游研究院组织,COTRI协助中国旅游研究院将在本活动上发布其最新研究成果---《中国出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09-2010》英文版;随后其将组织一出境旅游的专家研讨。将讨论中国旅游者的需求、以及目的地所面临的挑战等。Panel participants:„.EU CoC Travel Group 参与嘉宾:戴斌院长,

WolfgangGeorgyrltf教授 ,中国国家旅游局国际促进司人员,途易中国Marcel Schneider先生

专家研讨会:中国出境旅游顶级运营商研讨I15.00-16.30

目前中国出境旅游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地点:二号馆会议室)

参与讨论会嘉宾: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出境旅游部副总经理 李萌 中国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出境总部副总 王爱丽女士 北京捷达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总经理 张向明先生 北京华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首席运营官 沈同彦先生 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出境部 总经理 张磊

讨论会主持人: 万子婧女士 (《旅行社》杂志主编)

讨论话题包括:

1.越来越多由国外目的地邀请旅行社人员进行实地考察的活动已变味成为

旅行社员工福利的一部分,成为免费的出国旅游。目的地应避免陷入这个尴尬的局面。很多实地考察归来的人员并没有对目的地有更深刻的看法,评价或者原创性的推广及营销概念;但那些真正直接与游客接触的一线员工对目的地却了解不多或者有错误的认知。应如何改变或者优化这个状

况?

2.应如何选择最优中国商业伙伴?如何评估及控制旅游产品分销系统/渠道

的有效性?

3.全球目的地为争抢中国高端高产客户群已展开激烈的竞争,而旅行社面临

的现实问题则能轻易地改变游客的旅游决定。比如那些官僚主义式及不必要的,且非常烦杂的签证申请程序及申请天数要求。目的地国家内应如何加强不同机构间的协调,例如外交部,旅游局,航空公司及司法移民机构?

4.游客的满意程度是旅游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满意的游客源于他们所接受

到的服务超越了其期望值。那么中国游客真正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并且旅行社应如何去服务来切实超越这些期望值呢?

专家研讨会: 中国出境旅游顶级运营商研讨II10.00-12.00

(地点:二号馆会议室) 中国出境旅游市场的未来发展

参与讨论会嘉宾: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 出境旅游部副总经理 李萌中国旅行社总

社 出境总部副总 王爱丽女士桔子酒店 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总裁 吴海先生北京凯撒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到到网(Tripadvisor.com)讨论会主持人: 曹志刚 先生 (龙途咨询机构 合伙人)

讨论话题包括:

1.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年轻的游客,因为拥有更多可自由支配的收入,对

世界更深入的了解和知识,以及良好的外语能力,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

目前中国出境游客的特点及构成。所以目的地应如何为他们设计多样化,个性化的目的地线路及产品?

2.媒体能够引导或者操控游客对于国外目的地的看法,正面的或者负面的。

所以将媒体作为对目的地国家积极印象的催化物是至关重要的,那么如何与媒体合作呢?

3.旅行经验逐渐老练的中国游客 VS.网络2.0: 挑战还是机遇?

4.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和对游客行为的调研及分析能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所

有的旅游业机构锁定游客旅游动机的新发展或新变化。这不是简单的

“游客意见反馈表”所能企及的,所以旅游企业应与旅游学术及专业调研机构紧密合作,对旅游市场进行严密及准确的分析及展望。那这个目标应该怎么得以实现?

5.那些已被证明成功及有效的,但具有文化相似性的营销策略可以直接转接

在中国身上吗?比如德国的营销策略在瑞典有效,加勒比海沿岸国家的销售策略在美国有效,那么这些策略可否直接被运用在中国出境旅游业?应注意哪些因素?展商工作坊(地点:VIP房间 语种:英语)10.00-12.00

参与者:展商

展商总结在COTTM 中收获, 以及中国出境有市场的未来发展前景

二、选择参观出境旅游交易的原因

1、100%出境游——COTTM专注于中国出境旅游行业;

2、100%B2B——展会仅对旅游专业人士开放;

3、250多家参展商来自60多个国家和地区;

4、展商类别涵盖:国家/地区旅游局、入境旅游运营商、目的地管理公司、航空公司、旅游景点、酒店集团、邮轮公司、海外会奖旅游服务公司等等;

5、能免费参与展会现场的各种活动,如:中国出境旅游顶级运营商与展商辩论、中国出境旅游工作坊、中国出境旅游会议及研讨会、使中国出境旅游业者们了解到最近旅游趋势和机会。

6、网上“预约系统”确保您高效参观——展会开幕前一个月,您就可以通过“预约系统”与您期望洽谈的展商提前预约;

7、“特邀买家”计划——我们将邀请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国出境旅游运营商、出境旅行社和寻求购买海外商务及奖励旅游产品的有决策力的400多位专业人士加入“特邀买家”计划,参与“特邀买家”计划的买家能获得现金奖励;

8、参与“护照”计划——有机会获得由展商提供的各种大奖,如酒店的免费住宿、免费国际机票和免费的旅游行程等等。

三、关于组织者 COTTM是由Tarsus(塔苏斯)集团组织。Tarsus(塔苏斯)集团是一家总部设在伦敦并于1998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B2B国际传媒集团公司。她拥有多家展会、杂志出版、商业指南、会议等, 并在标签、折价商品、网络、营销、培训和旅游等6大领域具有丰富的资源和运作优势。Tarsus(塔苏斯)集团更拥有经验丰富和优秀管理团队, 在美国、法国、德国,中国设有分支及办事机构。Tarsus(塔苏斯)集团的市场推广涵盖三个层面:美国、欧洲和新兴市场。

Tarsus(塔苏斯)集团的目标是在其所有核心行业继续扩张其在中国的运营。通过四个新活动、两个出版物和一个合资企业的建立等已经展现出其逐渐增多的动作。

推荐第3篇:出境旅游保证书

2016旅行社保证书

旅行社保证书

第一条 为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赔偿试行标准。

第二条 因旅行社的故决或过失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标准,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由于不可搞力因素或旅游者本身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旅行社收取旅游者预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应提前三天(出境旅游应提前七天)通知旅游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旅游者已交预付款10%的违约金。 第五条 因旅行社过错造成旅游者误机(车、船),旅行社应赔偿旅游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并赔偿经济损失10%的违约金。

第六条 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赔偿同额违约金。

广东千里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版权所有粵icp备09144549号

合作伙伴:千里马精英网广州人才网360安全网址导航

法律顾问:广东连通律师事务所 张春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银行担保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旅游局

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__________旅行社(经营许可号______________)需依法缴纳_____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 )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按照我行和该旅行社(以下简称申请人)签订的协议(编号

为 ),我行作出如下承诺,保证申请人支付:

1、申请人因违反旅游合同约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证属实,须赔偿旅游者的损失。

2、申请人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损失。

3、按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的裁决,申请人须赔偿旅游者的损失。如果申请人届时没有支付上述费用或损失,我行保证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决定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的5个工作日内,在担保额度内履行担保义务。

本担保承诺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旅行社旅游服务承诺书范文

在此,我们郑重承诺:

1、散客、团体天天接待,免去您因人数等种种限制而有时间却难圆旅行的梦想。

2、首家推出全程独立专车服务,在这里您可自愿选择旅游车型、车款并不受人数等因素的制约。

3、旅行线路、酒店星级、服务标准、交通工具、导游等级、特别护理(如:翻译人员、随团医护人员、全陪、地陪等)均可完全自愿选择。

4、旅途中您可自由支配景区观光游览时间,从根本上改变传统古板、仅能让美丽的风景与您匆促而别、走 马观花的旅游接待运行模式。

5、风景区的景点均可自由进行选择,游过或不感兴趣的点或景区可自愿放弃。

6、每团(无论人数多少)双方均签订云南省旅游标准合同书,我方将会严格遵守、严格执行我社在旅游合 同书中对您的一切承诺。真正明明白白消费。

7、我社将全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保险(不论国籍)

8、在旅途中,我社将严格执行旅游局关于购物的明确规定,尊重您自愿购物是否的意愿,每天原则上仅安排一次(特殊不超二次)、停留时间确保在一小时左右,真正将您的时间安排于风景区。

9、相应确保旅游期间及往返交通途中的机、车、船等优惠票务。

10、在旅游期间,我社绝对确保您的旅程畅通无阻、衔接有力、温馨愉快。并开通了24小时电话及迅速处理电子邮件、随时诚心为您提供相应快捷优质的服务。篇2:出境旅游知识指南大全

什么是海关通道?

进、出海关的通道分为红色通道和绿色通道两种。

入境时:

* 凡带有申报单上红框内所列有物品的旅客; * 中国长期出国人员应持进口免税物品登记证; * 凡来华旅游、经商、探亲、工作的旅客携带进境超出旅行自用的照相机、等物品;

* 选择通道困难者都应选择红色通道。

出境时:

* 短期来华的旅客出境时,原登记物品带出的; * 凡带有文物及书画作品及携带货物、货样、展览品的请选择红色通道; * 持免税物品登记证的中国旅客,请选择红色通道; * 选择通道困难者,请选择红色通道; * 其他可走绿色通道。

如何获得签证? (一)签证的程序

中国公民申办外国签证,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是委托代办,还是自己直接办理,一般都需要经过下列几个程序:

(1)递交有效的中国护照。

(2)缴验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各种证件,包括前往国的入境许可和我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各类有关证明。

(3)填写外国签证申请表格。签证不同,表格也不同,有的要用外文填写,同时缴付本人照片,必须和护照上的照片一致。

(4)同前往国驻华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有的国家规定,凡移民申请者必须面谈后,才能决定;也有的国家规定,申请非移民签证也必须面谈。

(5)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掳部门审查批准。有少数国家的使领馆有权直接发给签证,但仍须转报国内备案。

(6)前往国家的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华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如被拒绝入境,也会通知申请者本人。

(7)获得批准者向有关国家的驻华使领馆缴纳签证费用。一般来说,移民签证费用多,非移民签证费用少。也有些国家根据互免签证费协议,不收费。(本文整理,为避免法律纠纷,转载务必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二)申请签证所需证件资料

出国团组或个人向外国驻华使领事馆申办签证时,必须备齐一切必要的证件、资料、表格、照片和签证费用等。这些证件、资料包括:①提供有效的护照;②提供国外邀请函电;③提供申请人的照片(照片应与护照相一致);④填写外国签证申请表格;⑤因公务出国,由省、市、自治区外事办或中央部委外事局备妥致前往国家驻华使领馆的照会或函件;③准备好签证费。 各国驻华使馆对申请签证所持邀请电函的要求不尽相同,但大体有以下几点:

(1)邀请函电必须是前往国本土发来的,有邀请人亲笔签署的信函原件。邀请信上要注明邀请人的地址、电话。

(2)邀请函电上必须注明团组人数、成员姓名、访问目的(访问目的要详细,不能只说考察培训等,要写明具体内容)、停留期限(停留期限是写某年、某月、某日到达,到达后停留多长时间;或写从某年、某月、某日到某年、某月、某日出境)、出访费用由何方负担。如系外方负担全部费用,应给予写明;如系外方负担部分费用,则应写明负担哪一部分费用。 (3)邀请信函不得做任何改动,即使是邀请人本人对其内容进行修改也应重新发出邀请函,不得涂改后复印,否则会引起外国使领馆的误解,甚至会影响到签证人单位的信誉。

有些国家对入国签证有特殊要求,如赴日本的团、组或人员需提供日方《入国理由书》、《身元保证书》、访问日程表等。

外国使领馆对送交申请签证的护照有以下要求:

(1)护照必须有效。送交外国驻华使领馆的护照有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如有效期不足6个月,外国驻华使馆将不予签证。

(2)持照人必须在护照上签名。

(三)签证延期

允许入境的外国人,具有一定的居留权利,也称为某种居留资格。允许入境者居留时间的长短,主要取决于签证的种类和许可期限。入境的外国人必须严格遵守居留时间,如有特殊原因,应在到期前提出申请延期。超过签证期限,即属于非法居留,要受到罚款、监禁或驱逐出境等严厉处罚。 持有不同种类的签证,享有不同等级的居留资格,例如,持有旅游和留学签证的不能申请受雇做工,也不能在入境国内变为永久居留资格。除旅游者外,其他种类签证的持有者,还要履行办理居留登记的义务。一般各国对外国人在境内放行不作任何限制。凡是该国公民可以达的地方,外国人原则也可以去,但多数国家规定,军事禁区及国防设施重地,一概不许涉足,少数国家对外国人规定有开放地区或非开放地区之分。

在出国后,因任务未能按期完成或又有临时任务需继续在国外停留的情况下,应办理签证延期。办理签证延期需向所在国移民局申请。一些国家如德国、意大利、日本都已不受理短期改长期的申请。美国规定凡在美国办理过短期改变长期签证的人,美驻华各使领馆及至驻世界各地的使领馆将不再为他发放签证。

(四)前往未建交国家申请签证

未建交国家在我国未设使领馆,公民出国应当由国外亲属,向所在国家的移民局或者入境主管机构申请入境许可证明。待获得批准后,由亲属将入境许可证明寄给申请者本人。这时,申请者再持护照和入境许可书等,与前往国驻香港的总领事馆或被授权的有关国家大使馆申请签证。

(五)出入境的优惠待遇

所谓优惠待遇,是指一国对外国人入境、过境、居留、就业等方面,国家给予某些公民的待遇。例如放宽入境限额,免办入境过境签证,允许自由出入境等。

世界上有许多国家,由于历史、民族、地理位置及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对于相邻国家和联盟国家的公民在入出境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待遇。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也促进了区域性联合组织的成立,这些联合组织内部成员国家之间,也相互提供优惠待遇,例如,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三国联盟;西欧、南欧申根国家(见意大利申根签证的内容);芬兰、冰岛、风威、瑞典四国,都给予成员国或对方国家公民以优惠,移民可以自由入境。原苏联和东欧国家、英联邦国家、阿拉伯联盟国家、东南亚联盟国家等也给予集团国家之间的公民,提供入境旅游或移居的便利。

差别待遇,或称国别待遇,由于受社会制度、双边关系发展状况及其他种种原因的影响,在入出境方面,一国常常给予某些国家公民低于其他外国人的待遇。,简单他说,主要是各联盟国家对于非联盟国家的某些限制性规定。如有的国家规定,入境旅游者除持有签证外,还必须随身携带一定数量的外汇货币,或必须持有回程机票;有的规定在申办签证时必须出示必要的保证金证明,或者给予短期入境居留者少于90天的许可期限等。

(六)签证信息

五年中国因私护照:条件:提供美国、日本、澳洲、加拿大、新中坡等国邀请函 时间:接到身份证复印件后5个工作日完成

马来西亚商务签证:一次进出,三个月有效,14天停留 条件:护照正本,护照照片4张,公司空白信纸2张 时间:15个工作日

泰国商务签证:条件:护照正本,照片4张,公司空白信纸2张 时间:7个工作日

新加坡商务签证:一次进出,三个月有效,14天停留 条件:护照正本,护照照片4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信纸4张 时间:15个工作日

马来西亚\\泰国旅游签证:条件:护照正本,护照照片4张 时间:8个工作日

日本短期商务签证:一次进出,三个月有效,免面试,(不包括上海、广州地区) 条件:护照正本,照片8张,出具中方公司相关材料 时间:2个月

澳在亚短期商务签证:一次进出,三个月有效,免面试,(不包括上海、广州地区)条件:护照正本,出具中方公司相关材料,时间:2个月

澳大利亚一年多次往返商务签证:一年有效,一次停留三个月,免面试,(不包括上海、广州地区) 条件:护照正本,出具中方公司相关材料 时间:3个月

欧洲各国短期商务签证:申庚签证,在申庚国可免签(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条件:护照正本,照片8张,出具中方公司相关材料 时间:1个月 沙特阿拉伯短期商务签证:条件:护照正本,照片4张 时间:12个工作日

阿联酋商务签证:条件:护照正本,照片4张 时间:12个工作日

汤加两年工作签证:条件:护照正本,照片4张 时间:30个工作日、斐济-一年商务签证:条件:护照正本,照片4张 时间:45个工作日

阿根廷商务签证:条件:护照正本,照片4张 时间:45个工作日

玻利维亚商务签证:条件:护照正本,照片4张(地区不限)时间:20个工作

入境要交验哪些证件?

外国人入境持有效的护照、证件并办妥我国入境签证;中国人凭有效护照、证件入境。中、外国旅客入境时,须将填写好的入、出境登记卡连同护照、证件、签证,一并交边防检查站检查。

出境要交验哪些证件?

外国人出境时须向边防检查站交验其有效护照、证件和出境登记卡,并在有效入境签证上规定期限内出境;

中国人出境须向边防检查站交验有效的护照证件、前往国签证、出境登记卡及有关部门签发的出国证明(本文整理,为避免法律纠纷,转载务必注明出处,侵权必究!)

哪些物品是禁止入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下列物品进境: 1.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和爆炸物品; 2.伪造的货币及伪造有价证券;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4.各种烈性毒药;

5.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 6.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 7.有碍人畜健康的,来自疫区的以及其它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它物品。

哪些物品是禁止出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下列物品出境: 1.列入禁止进境范围的所有物品; 2.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印刷品、胶卷、照片、唱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激光

视盘、计算机存储介质及其它物品; 3.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 4.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部分限制进出境物品的有关规定

烟、酒:

来往港澳地区的旅客(包括港澳旅客和内地因私前往港澳地区探亲的旅游等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200支或50支或烟丝250克,酒一瓶(不超过0.75升);当天往返或短期内多次来往港澳地区的旅客,可免税携带40支或5支或烟丝40克,不准免税带进酒;其他进境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酒2瓶(不超过1.5升)。

旅行自用物品:

非居民旅客及持有前往国家或地区再入境签证的居民旅客携进旅行自用物品限照相机、便携式收录音机、小型摄影机、手提式摄录机、手提式文字处理机每种一件。超出范围的,需向海关如实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经海关放行的旅行自用物品,旅客应在回程时复带出境。 金、银及其制品:

旅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进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其中超过500克的,应填写申报单证,向海关申报;复带出境时,海关凭本次进境申报的数量核放。

携带或托运出境在中国境内购买的金、银及其制品(包括镶嵌饰品、器皿等新工艺品),海关验凭中国人民银行制发的特种发票放行。

外汇:

旅客携带外币、旅行支票、信用卡等进境,数量不受限制。居民旅客携带1000美元(非居民旅客5000美元)以上或等值的其它外币现钞进境,需向海关如实申报;复带出境时,海关验凭本次进境申报的数额核放。旅客携带上述情况以外的外汇出境,海关验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的外汇携带证查验放行。

人民币:

旅客携带人民币进出境,限额为6000元。超出6000元的不准进出境。 文物(含已故现代著名书画家的作品):

旅客携带文物进境,如需复带出境,请向海关详细报明。

旅客携运出境的文物,须经中国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坚定。

携运文物出境时,必须向海关详细申报。对在境内商店购买的文物,海关凭中国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鉴定标志及文物外销发货票查验放行;

对在境内通过其他途径得到 的文物,海关凭中国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鉴定标志及开具的许可出口证明查验放行。

未经鉴定的文物,请不要携带出境。携带文物出境不据实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将依法处理。 中药材、中成药:

旅客携带中药材、中成药出境,前往国外的,总值限人民币300元;前往港澳地区的,总值限人民币150元。

进境旅客出境时携带用外汇购买的、数量合理的自用中药材、中成药,海关凭有关发货票和外汇兑换水单放行。

麝香以及超出上述规定限值的中药材、中成药不准出境。

入出国管理

入出国管理是国家对出入国事务所行梭的行政措施和法律管辖,主要任务是一国的政府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对本国公民出境、入境和对外国人入境、过境、居留、旅游和出境进行控制、监督。出入国管理的目的,在于防止和制止非法出入境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国 际间的友好交流。

入出国的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出入境审批、颁发护照、签证、口岸检查、居留和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归化入籍等。这一机构因国家不同而名称各异,有的称移民局,有的称人国管理局或出入境管理局,有的称外国人事务局或外事警察局。中国公民因私事出入境的管理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厅、局和省辖市及各县公安局或出入境管理处,或出入境管理科,一般由县、市公安机关受理,省级或者是授权的市级公安机关为批准机关。

什么是签证? 签证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本国公民出入境或经过国境的一种许可证明。即在出国旅行者的护照上或者在其他有效的旅行证件上盖印签注的手续,表示准许其出入或经过该国国境。 一个公民如果想出国旅行、移居或者留学、结婚等,除了需要持有护照以外,还必须持有相应的签证,护照是持有者的国籍和身份证明,签证则是主权国家准许外国公民或者本国公民出入境或者经过国境的许可证明。签证一般都签注在护照上,也有的签注在代替护照的其他旅行证件上,有的还颁发另纸签证。如美国的移民签证即是一种申请表,新加坡对外国人也发一种另纸签证,但必须与护照同时使用,方能发生效力。对外国人,一般均是根据申请者的身份和入境目的发给不同的入境签证,如旅游、探亲、移民、留学、工作等签证,并限制入境后的居留时间。因签证种类不同,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也不一样。一般对以短期居留为目的的申请限制较少,等待批准的时间也较短。对以谋职和长期居留为目的,申请则限制较多,待批的时间也较长,这已成为各国的普遍做法。一个国家没有允许外国人无条件入境的义务(有条约者除外),一个外国人也没有要求一国政府允许他入境的权利。外国人入境是有条件限制的。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国际政治关系的发展,。旅游业的兴旺,许多国家的签证规定趋于简化。各国之间也有互兔签证或简化签证手续 的协议。

出国必备的文件

一、护照

作用 :在国外,证明国籍、身份之一种身份证明书. 申请方法

1.申请护照可前往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2.申请护要约20个工作天, 可先洽询旅行社. 所需文件

填写好的护照申请表格一式二份

准备好与出境事由有关的证明,如国外亲友的邀请信等等。

三个月内二寸光面照片3张

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证明的影印本2份

身份证正本, 14岁以下者附户囗名簿正本

家长同意书(20岁以下之未成年者) 护照手续费5元、工本费100元

二、签证

进入其他国家之入境许可证. 申请方法

1.在各大使馆内,向签证课申请. 2.所需要天数, 各国不同. 所需文件

大使馆所规定之申请表格

护照 相片 身份证篇3:赴日保证书

致日本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个人出行事由及保证书

本人: 出生年月: 护照号: 此次经 (旅行社名称) 办理赴日旅游签证: 单次·多次。 * 以下请勾选说明 ( )①单独前往日本,且在日本一个人旅游观光。日语掌握程度: (3 )分 参考:完全不会(0 熟练(5分) ( )②单独前往日本,但在日期间有朋友·亲属陪同一起游玩。(请写明关系及姓名)

姓名: 关系: 所在城市: ( )③与朋友 (姓名)等 (人数)人一同前往日本观光旅游。有( )·无( )朋友·亲属陪同一起游玩。

本人清楚知晓赴日旅游签证的相关规定,保证赴日期间按照旅行社提交的“滞在予定表”观光

旅游,不从事观光旅游以外的其他活动(如探亲或商务),不寄宿朋友或亲戚家,保证入住旅行社预订的酒店,在日停留期间行程由旅行社负责管理,并保证回国后提交入住酒店所开具的住宿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有违反,愿意承担后果(可能影响今后赴日签证申请)。

签证申请人签名:

日期: 上述游客经我司审核符合赴日旅游(个人旅游单次签证 / 多次签证)申请条件,由我司代理申

请赴日旅游签证,我司将负责管理上述游客在日旅游观光期间的全部行程,保证游客入住由我司预定的酒店,并在游客回国后递交酒店的住宿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关处罚。

推荐第4篇: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1)团号: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3)境外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时间:_________

(4)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7)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

(8)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

(9)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

(10)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3)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游客须知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参加出境旅游!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_________旅游局

一、您的权利

1.您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杜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接待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3.您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行社为您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境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杜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计划购物,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您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导游通过组织自费项目获取利润,损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社未经旅行团同意,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旅游项目,强迫购物、参加自费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您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8.您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损害,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当您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您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您有权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您有权检举;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您有权将组团社发给您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部门,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您的义务

1.您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您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权和。

3.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4.您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您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6.您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7.您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您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

9.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XX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推荐第5篇:出境旅游合同

出境旅游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宣传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地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旅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

境外共计_____晚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诺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游客须知

尊敬的游客:

欢迎您参加出境旅游!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您的权利

1.您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 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

2.您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向您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游须知,提供旅 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接待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3.您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 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要求旅行社为您办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出境意外伤害保险。

4.您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您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5.您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您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旅游管理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计划购物,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拒绝旅行社强迫购物要求。

6.您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您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有可能是接待社和导游通过组织自费项目获取利润,损害您的利益。

7.您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行杜未经旅行团同意,擅自变更、取消,减少或增加旅游项目,强迫购物、参加自费旅游项目,未履行合同义务给您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您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获得赔偿。

8.您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损害习惯受到损害,您有权得到法律的救助。

9.您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您有权检举、控告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您有权将组团社发给您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部门,如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您的义务

1.您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2.您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您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的权利。

3.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中,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非法滞留不归。

4.您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您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6.您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7.您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了解旅行社的运营程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8.您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依据。

9.您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外币不得超过2000美圆或其他等值外币,人民币不得超过6000元。不准携带违禁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各国旅游投诉和信息查询电话:

推荐第6篇:出境旅游合同范本

甲方:-(旅游者或团体)24小时联系电话:-

乙方:-(组团旅行社)24小时联系电话:-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团号-

姓名-性别-年龄-

境外共计-晚-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出发、返回地点、时间-

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表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①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②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③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④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①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③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④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①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②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③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④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

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7篇:出境旅游须知

出境旅游须知

一、出发前的准备:

1、请务必带齐护照、身份证、机票、个人旅行用品,准备时到达集合地点集中,并在胸前佩戴好旅行团团章,以便领队识别。

2、由于环保意识,境外酒店往往没有一次性用品,请游客自备毛巾、牙刷、牙膏、茶叶、拖鞋及个人常用必备药品等。准备衣物一定要注意世界各地天气预报,旅行着装除特殊场合有要求外,应以轻便舒适为主。

3、其他应带物品:雨伞、相机、胶卷等。

4、事先将托运和手提行李分好,建议您使用带轮子的行李箱,以方便随身携带。大件行李免费托运20公斤(超重需自付现金),手提生李不得超过两年,国外个别航空公司只限一件,规格不超过56CM×36CM(22×12×19)为准,抵目的地后,先取回托运行李,后过海关。

二、出境:

出境允许携带货币:每人限带人民币现金不超过6000元,外币方面,港币每人不超过8,000元,或美金每人不超过2,000元。中成药价值人民币300元、工艺品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下,免税烟一条,酒一瓶。摄像机、高级照相机必须在海关申报,以免返种时过关要上税。

三、过关:

集体出境过关,要听从领队指挥,不要私自行动。切记不要帮助陌生人带行李,以防被人利用。出境前防疫费用自付。请注意各国海关关于出入境的规定。各国出入境卡均可领队协助填写。

四、安全事项:

1、集体活动为最安全的旅行方式,在旅途中请不要离团单独行动。每到一站一定要记下所住酒店地址、电话、领队、导游房号、旅游车牌号、司机联系电话等,以备万一走失可找到团队。参观旅游景点或安排自由活动时一定要记清楚集合时间、地点、离开团队即使只有几分钟也要身领队或才友打招呼。离开酒店外出时,务必索取酒店名片,以便坐车及问路。

2、注意保管好旅行证件及个人财物,乘飞机时不可将贵重物品放在托运行李内。相机、摄像机、相机用电池也不应托运。收到托运行李后一定要将上央的旧条子去掉,以免下次托运时出错。贵重财物及证件随身携带,如果在酒店内或旅游车内遗失物品,酒店或司机将不予负责。

3、注意各国汽车行驶方向,以保证交通安全。

五、住宿行游注意事项:

1、由于各国饮食文化的差异,出境游团队用餐有时中国游客难以接受,请您“入乡随俗”,尊重当地的饮食习惯。安排自助餐时,请注意以节约为原则,吃多少拿多少,切勿浪费,国外以冻饮用水为主,如需热水或茶可叫服务员送业,但要付小费。个人的饮食习惯的特殊要求可随时向领队提出,领队一定会尽力帮您。

2、住宿方面:抵酒店后,听从领队、导游安排,原则是两人一房,自由组合。要记住领队及导游的房号,以使需要帮助时可以找到他们。退房时请提前结清房间提供的饮料、食品、洗涤和长途电话费用。

3、旅游途中主要交通工具是旅游巴士,所以请维护车内卫生。有的国家对司机的作息有法律方面的保障,因此,夜间要求司机加班往往会到拒纸。因为环保因素,法律规定司机停车是不许开空调,否则会被罚款。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六、服务有偿

享受服务应付小费已成为外国文化的一部分。各国机场及酒店之行李搬运费用及小费均自理,当整个行程结束时,若阁下对随团领队、当地导游及司机之优良服务甚感满意,希望阁下能给予适当的小费。

出入境注意事项

1、我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出国人员可携带最多不超过2000美元的等值货币出境。

2、客人在中国出境时,如有手机、录相机、自动照相机、请申报。

3、请了解您此次旅行的选种航空公司航班时刻情况。

4、进入香港需填写入境登记卡,特注此卡第二联在离港时将向港移民局提供。西欧国家出入境均无需填写登记卡,但在出入移民局关口时需听领导人指挥,热电厂队出入。

5、贵重物品及护照请随身携带,切勿收藏在行李箱内。抵达目的地后应将护照交与团组导游统一保管,一个疏忽或不慎会直接影响整个团队行程。

6、西欧常规旅行使用三星级连锁酒店与我国国际酒店进行比较,普遍酒店大堂比较小,无商场,、电梯每次只能乘坐二人行行李。酒店无一次性使用物品和牙刷、牙膏、拖鞋、电热水瓶。酒店服务人员就是通过红外线电脑管理收费电视频道及冰箱饮品。每到一地酒店,请记住导游房间号及取一次此酒店的介绍卡。

7、全程旅行主要使用高速豪华大巴,下层座位,有前、中两上门登车,夏天有空调,身体不适者还需准备便衣,以防旅途生病影响旅行。

8、司机为外籍专职司机,导游为中文专职导游,他们工资不高,在国外有付小费惯例,请您每天准备USD4(司机导游每天各储两美元)以鼓励她们为您服务。

9、您的早餐是在酒店的西餐厅享用,西欧各国根据本国人民不同的生活习惯,早餐并不一致,法、瑞、意早餐较简单需注意。早晚餐为适合中国人的口味均安排在中餐馆享用(长途旅程用于高速公路快餐厅)饭前有茶,标准是五菜一场,饭后有水果一盘。(无饭量限制,有提供小碟椒酱开胃)

10、请紧记旅程中集合时间及地点,旅程中若遇特殊情况须调整,当以依附导游安排后通知为准。

11、为避免不必要之事件东不愉快之事情发生,请在旅途中要严格遵守团组纪律,一切服从导游安排,切勿触怒或在行动及言语上底毁和侮辱其他人员,否则,本公司领队导游将会令其离团,其后果与损失及责任自负。

12、欧洲酒店内的电讯服务费较高,如需与国际通讯可购卡使用公用电话,国内的照相胶卷,电池均比欧洲便宜。

13、旅途中需注意安全并严防扒手。当有陌生人靠近您时应提高警惕,注意他(她们)的动作细节,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上,房间,必要时可放在酒店保险柜。

14、医疗药物:出国商务旅行,须带备一些惯用的平安药及紧急医疗用品,以应不时之需。

15、如遇飞机中转,不要随意离开团队,如有困难可及时找机场工作人员出示机票以求帮助

推荐第8篇:出境旅游合同

甲方: 24小时联系电话:

乙方:***国际旅行社 24小时联系电话: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发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一)、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二)、乙方为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的旅行社。

(三)、甲方自愿报名参加乙方组织的出境旅游团,并同意乙方对旅游行程、景点、交通、住宿、餐饮保险等项目的全部安排。出团时间: 年 月 日。出团人数: 人,线路为:

境外共 晚 天。

行程天数的界定以住宿夜为准,国际航班和车船往返目的时间应计算在旅游行程天数之内。(参考行程附后)具体行程以乙方最终接待计划为准。

第二条 旅行费用

人民币 元/人× 人= 元

人民币 元/童× 人= 元

第三条 费用说明

(一)、常规团队费用包括:

1、旅游证件;

2、境外酒店标准双人间;(旅行社按照同性别每2人1间安排住房。在不增加房间总数的前提下安排夫妻标间)

住宿次数: 星级标准:

3、每日三餐;(用餐时间在飞机或车船上,以机船车餐为准,不再另补)

用餐次数和标准:

4、国际交通费和国际机场税;

5、游览用车、行程景点门票、导游服务;

6、旅行社责任保险。(赔偿金额: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执行)

(二)、常规费用不包括:

1、计划外行程费用;

2、个人消费;

3、因交通延阻、罢工、大风、大雾、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所导致的额外费用;

4、行李、物品的保管费和超重费;

5、境外导游和司机的小费;

6、酒店自然单间差价;

7、境内段交通费。

(三)特别费用:

各国政府对旅游签证的发放十分严格,不排除对个别申请人的申请提出拒签或要求申请人赴使(领)馆面试的可能。如遇以上情况,所涉及的引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有关责任

(一)、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

(二)、乙方提供的旅游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毁损甲方证件的;

有关赔偿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局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四)、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际(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5、甲方违约提出退团要求,需按以下标准办理:

a) 旅游证件办妥前退团,扣除一定手续费,余款退回甲方;

b) 旅游证件办妥后退团,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20%作为损失费;

c) 旅游证件办妥后、出发前7天退团,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50%作为损失费;

d) 旅游证件办妥后、出发前5天退团,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80%作为损失费;

e) 旅游证件办妥后、出发前3天内退团,甲方支付全部费用的100%作为损失费。

(五)、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双方各自损失的;

3、本合同双方就可能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 非过失、故意违约的;

b) 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 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 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须在报名时支付预定金 元给乙方,余款在出发前领取旅游证件时全部付清并到帐。

乙方户名:

帐号:

开户银行: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双方可向法院起诉。 来源:考试大-导游资格考试

第六条 特别条款

1、

2、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 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出境旅游注意事项

出境旅游注意事项

内出入境和登机:如您携带自用的摄像机或带变焦镜头的照相机、笔记本电脑出国,需在国内出境时向海关申报清楚,以免入境时引起征税上的麻烦。乘坐飞机时,免费托运的行李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长、宽、高合计不得超过269厘米;随身行李长、宽、高合计不得超过115厘米,否则就需要托运。请将贵重物品或随时要取用的物品放于随身行李内,现金、护照、证件等务必随身携带。排队办理登机手续时,切不可因陌生人称其行李超重就替其携带,因为里面一旦藏有违禁品或毒品,您也难逃干系。

货币常识与外币兑换:我国海关规定每人可携带2000美元或6000元人民币出境。人民币在东南亚一般可以兑换,美元兑换的场所更多,银行、机场、酒店、找换店均可自由兑换。有的导游(如泰国)也可以提供兑换服务,但至于汇率请自行斟酌。

识别收费和免费项目:一般情况下,饭店房间冰箱内的饮料、啤酒、小食品等均需个人付费,价格可参照房间内的价目表;但也有些饭店每天会免费为客人提供一两瓶矿泉水,这种饮料一般都标有明显字样(英文为“FREE”即“免费”)。部分饭店内设有收费电视节目,入住酒店前一定要向导游咨询清楚。

小费:赴海外旅游,大都要遵循国际上旅游服务行业的惯例—收小费。在国外,小费是饭店服务生、导游、司机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些旅行团会在整个行程即将结束时,由领队在旅游车上为导游、司机收取小费,并当众交给导游,小费的标准大约为每人每天20元人民币。

穿着服装:东南亚的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整年几乎都是夏季,原则上只需穿夏季服装就可应付,不过冷气房间或旅游车内的空调都很凉,最好有件长袖上衣备用,而且还能防蚊虫叮咬。东南亚10月正处于雨季,因此雨具也应该必备。

推荐第10篇:南京春节旅游推荐_春节出境旅游目的地大盘点~

1.韩国滑雪

当站在人气韩剧《冬季恋歌》的取景雪地,赏识着异国他乡的雪景,似乎置身于一个浪漫的童话世界。白雪皑皑的山、银白的街道、围着厚领巾的人们和冒着热气的咖啡,这就是韩国冬季的景象。看到《冬季恋歌》里的雪花纷飞,你就知道冬季的韩国有多浪漫了。

冬天的韩国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一到冬天,韩国从最北部的江原道到最南部的济州岛,都会变成冰雪世界。临沂去年刚刚兴起的滑雪场,在江原道已经拥有30多年的历史了,韩国最闻名的滑雪场就集中在这里了。因为江原道与锦绣的东海岸交壤,夏季100多家的海水浴场里吸引了各国游客前来体验丰硕多彩的海上运动。说到最佳赏雪、滑雪地,那一定是北部的江原道。而到了下雪的冬季,江原道则成了一片雪窖冰天,分布在其境内的大大小小滑雪场,成了吸纳游人最多的地方。

2.巴厘岛

旅游特色:风情巴厘,天堂之岛。在金巴兰海滩欣赏落日,享受烛光晚餐与海鲜烧烤;去海神庙和乌鲁瓦图断崖聆听古老的传说,感受异国风土人情;在乌布赏梯田风光,于艺术村追寻艺术的踪迹。阳光下,在印度洋的怀抱里冲浪或潜水;涛声中,度过一个慵懒而惬意的下午。更有各种SPA为您消除烦恼和压力,使身心得到真正的放松。巴厘岛为您准备好了最美好的阳光海滩和最热情的微笑,期待为您增添最温馨的回忆。

出游提醒:赴巴厘岛旅游,建议您至少提前7天选择旅行社,早做行前准备,成就完美旅行。

3.日本

京都是日本明治维新前的都城,历史建筑非常,各种寺庙、神社多大几十间,可以说是日本历史的最好写照,拥有大量的世界文化遗产。现在很多日本几日游,安排在京都的时间一般都是一天,最多两天。

4.马尔代夫

如果说哪里的海岛最惬意,我还是觉得春节到马尔代夫旅游最让人心动,就像麦兜说的:这里蓝天白云,椰林树影,水清沙幼。是多少人向往的度假胜地。而且今年去马尔代夫更有一大优势,以前我们到马尔代夫旅游大多是“到此一游”“管中窥豹”,因为马尔代夫一共有80多个岛屿 对外开放,但国人赴马尔代夫旅游,选择似乎不多,多集中在满月岛、天堂岛、卡尼岛、太阳岛等10个左右的岛屿。但是,2011年1月12日,经过精选搭配,首发产品将采撷马尔代夫精华的43岛倾囊而出。更加方便国人出行,让我们能够更加尽情的在马尔代夫享受温暖的假日。

春节马尔代夫旅游预定已经开始火爆起来,马尔代夫一岛一酒店的旅游线路,是情侣蜜月及度假的最佳旅游形式,春节期间马尔代夫旅游价格约在两万元人民币左右。根据线路的不同会在上下浮动,预定正在悄然飘红,渐渐火爆起来。春节去马尔代夫,享受一个在沙滩、大海、阳光中的新年。 以上资讯由南京中国旅行社(www.daodoc.com)提供

第11篇:出境旅游的合同范本

参加旅行社具备的出境旅游合作时候,应该要签订相关的合同,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出境旅游的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出境旅游的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标准:_____。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境旅游的合同范本2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1)团号: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3)境外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时间:_________

(4)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7)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

(8)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

(9)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

(10)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3)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赔偿请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2篇: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

二○○九年六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出境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

3.名词解释:

(1)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组团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或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

(2)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3)脱团:是指旅游者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6)意外事件:是指因双方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游行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

4.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

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通用条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合法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组团社。

(二)有权要求组团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组团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

(六)有权拒绝组团社的擅自转团行为。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信息,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二)应当保证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的签证或签注要在行程期间内有效。

(三)应当参加行前说明会,并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自由活动期间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对组团社的服务活动或应急处置予以积极配合,在行前解约或行程结束后积极协助组团社办理销签手续。

(五)应当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遵守我国及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令,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六)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组团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脱团,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七)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

第三条 组团社的权利

(一)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

(三)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并安排旅游配套服务,有权在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有权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五)有权制止旅游者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律法令、风俗习惯的言行。

第四条 组团社的义务

(一)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含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服务网点应当同时出示设立社和自身的《营业执照》);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书面告知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自费项目和价格,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等旅游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以及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旅游者开具发票。

(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并应当将旅游者不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的情况写入《专用条款》。

(三)应当对旅游者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并向旅游者推荐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向旅游者提供《行程须知》,书面如实告知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惯例及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领队人员,并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行程中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

(八)应当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在旅游者遇到困难时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1.代办签证等证件、手续的必要费用;2.境内口岸往返境外的交通客票费;3.境外游览期间交通客票费;4.餐饮、住宿费(不含酒水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5.游览费:含非自费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6.旅游服务费:含组团社、境外接待社及其服务人员的服务费;7.境外机场税/费;8.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1.旅游者自行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2.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3.自费项目有关费用;4.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5.护照费;6.境内地面服务费;7.出境机场税;8.境内段交通费;9.境外小费;10.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11.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费用;12.“

(一)”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 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但累计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由此给组团社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明确表示放弃某一旅游项目后又要求组团社安排相应服务的,或超出合同约定要求组团社增加服务的,相应费用和可能无法安排相应服务的责任应当自行承担。

2.组团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行程中,组团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组团社过错存在瑕疵的,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组团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擅自将旅游者转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还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擅自改变旅游行程(“第六条

(五)3”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游览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服务标准降低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未能补救或超过三分之一的团队成员不同意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5)无正当理由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承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6)组团社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在受托范围内享有组团社的权利并承担组团社的义务。接待社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承担责任。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或故意扩大损失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行前解约责任

1.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本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2)未提前15日通知组团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2)”的规定承担责任。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违约金和损失后,应当一次性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组团社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组团社应当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出团或更改行程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四)行程中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约、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或脱团的,组团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按照领队或导游规定的时间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2.组团社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约,否则应当按照“第六条

(一)2(5)”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五)其他责任

1.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等自身原因,或政策调整等其他非组团社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限制出入境或扣留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组团社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组团社代订的航空客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载有客票限制使用条件的《行程单》等书面资料。客票限制使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约后客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3.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游行程或服务标准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补救措施应当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组团社决定,但应当就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情况以及据以做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或证据。因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退还旅游者。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组成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印刷字体确定的应当由组团社承担的责任的,仍以合同印刷字体为准。

经组团社盖章的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____________人,具体情况为:(表格不够可以另附,但需双方签字确认。)

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健康状况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 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护照、□签证、□出境航空客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____________人。

(二)成行团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途经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____________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横线内空间不够,可以在《出境旅游行程表》中详细注明。)

第四条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同意应当采用□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电话、□口头方式。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

(三)2(2)”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七条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旅游者或其代表(签章):____________ 组团旅行社(盖章):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篇: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旅 游 者:

组 团 旅 行 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旅游局

二○○九年六月修订

使 用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营出境组团旅游服务业务的旅行社(简称组团社)与依法允许出境的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出境组团旅游服务关系。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和《专用条款》各条款。合同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组团社保存复写联。

3、名词解释:

(1)出境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组团社负责组织旅游团队并将其送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或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接待社为旅游者提供的签证代办、客票代订、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综合性旅游服务活动。

(2)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组团社委托境外接待社提供具体旅游服务的行为不属于转团。

(3)脱团:是指旅游者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4)实际损失:是指因违约所实际导致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能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

(6)意外事件: 是指因双方故意或过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发生的,影响旅游行程的列车和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误或取消、恶劣天气变化、交通堵塞、重大礼宾活动等事件。

4.双方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其中书式、邮件、传真等能够以有形形式长久保存的证据证明力要明显优于口头、电话等形式。

北京市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电话:1230

1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

北京市出境旅游合同

通 用 条 款

第一条 旅游者的权利

(一)有权自主选择具有合法出境旅游组团资格的组团社。

(二)有权要求组团社如实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组团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有权自愿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有权要求组团社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五)有权拒绝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

(六)有权拒绝组团社的擅自转团行为。

第二条 旅游者的义务

(一)应当在出境旅游申办和行程中提供身份、健康等方面的真实信息,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二)应当保证向组团社提交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有效期在半年以上,自办的签证或签注要在行程期间内有效。

(三)应当参加行前说明会,并在行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在自由活动期间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四)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对组团社的服务活动或应急处置予以积极配合,在行前解约或行程结束后积极协助组团社办理销签手续。

(五)应当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尊严与形象,遵守我国及行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令,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举止文明,不得涉足不健康场所,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六)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组团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脱团,不得在境外滞留不归。

(七)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令的行为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

第三条 组团社的权利

(一)有权核实旅游者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二)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

(三)有权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并安排旅游配套服务,有权在旅游团队遇紧急情况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四)有权要求旅游者遵守合同约定的旅游行程安排,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

(五)有权制止旅游者违反行程国家或地区法律法令、风俗习惯的言行。

第四条 组团社的义务

(一)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含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服务网点应当同时出示设立社和自身的《营业执照》);提供《出境旅游行程表》,书面告知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具体内容和时间,自费项目和价格,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等旅游行程安排和各项服务标准,以及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在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旅游者开具发票。

(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要求旅游者必须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并应当将旅游者不参加统一安排的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的情况写入《专用条款》。

(三)应当对旅游者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种证件,并向旅游者推荐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四)应当召开行前说明会,向旅游者提供《行程须知》,书面如实告知可能涉及的行程国家或地区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安全避险、境外小费支付惯例及标准、外汇兑换事项、应急联络方式(包括我驻外使领馆及组团社境内、境外的应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领队人员,并按照合同约定和《出境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行程中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

(八)应当积极协调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在旅游者遇到困难时应当履行协助义务。

第五条 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1.代办签证等证件、手续的必要费用;2.境内口岸往返境外的交通客票费;3.境外游览期间交通客票费;4.餐饮、住宿费(不含酒水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5.游览费:含非自费项目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6.旅游服务费:含组团社、境外接待社及其服务人员的服务费;7.境外机场税/费;8.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1.旅游者自行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2.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3.自费项目有关费用;4.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5.护照费;6.境内地面服务费;7.出境机场税;8.境内段交通费;9.境外小费;10.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11.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费用;12.“

(一)”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2.组团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行程中,组团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组团社过错存在瑕疵的,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组团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擅自将旅游者转团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旅游者还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

(3)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擅自改变旅游行程(“第六条

(五)3”规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游览项目减少、旅游时间缩短或服务标准降低的,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补救;未采取补救措施、未能补救或超过三分之一的团队成员不同意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安排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组团社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的,每次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20%向旅游者支付违约金。

(5)无正当理由在境外中止对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承担旅游者在被中止旅游服务期间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必要费用,并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

(6)组团社委托的境外接待社在受托范围内享有组团社的权利并承担组团社的义务。接待社有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由组团社向旅游者承担责任。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另一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或故意扩大损失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行前解约责任

1.旅游者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15日(不含本日)通知组团社,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2)未提前15日通知组团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组团社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约,应当按照“(2)”的规定承担责任。

组团社在扣除上述违约金和损失后,应当一次性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组团社的行前解约责任

(1)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通知旅游者,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2)如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自行承担已支付的签证费、签注费等实际损失。

组团社应当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行程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延期出团或更改行程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在行前通知对方解约,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四)行程中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约、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或脱团的,组团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按照领队或导游规定的时间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

2.组团社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约,否则应当按照“第六条

(一)2(5)”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五)其他责任

1.旅游者因其自行提供的材料存在问题等自身原因,或政策调整等其他非组团社原因被有关机关拒签、缓签、限制出入境或扣留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组团社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旅游者。如给组团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组团社代订的航空客票执行的是团体优惠价格,附有严格的限制使用条件。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提供航空公司出具的载有客票限制使用条件的《行程单》等书面资料。客票限制使用条件中明确规定不可退票的,行前解约后客票价格作为实际损失。

3.行程中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影响旅游行程或服务标准的,组团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未采取补救措施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补救措施应当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的,由组团社决定,但应当就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情况以及据以做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或证据。因采取补救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退还旅游者。

第七条 合同生效与组成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合同中印刷字体确定的应当由组团社承担的责任的,仍以合同印刷字体为准。

经组团社盖章的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专 用 条 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旅游者和组团社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出境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人,具体情况为:(表格不够可以另附,但需双方签字确认。

姓名 性别 年龄 将康状况 备注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 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护照、□签证、□出境航空客票、□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人。

(二)成行团号: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天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

(五)返回地及时间:

(六)途径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标准:。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十七)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旅游者代表应当保证其在合同中的签章能够代表表格中列明的所有旅游者对合同约定的认可。表格中列明的任一位旅游者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权益并履行义务。

第二条 旅游手续

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手续:□护照、□签证、□出境航空客票、□ 。

第三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成团人数为 人。

(二)成行团号:(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天 夜(含在途时间)。

(四)出发地及时间:。

(五)返回地及时间:。

(六)途径地及旅游线路:(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 元(人民币)/人,儿童(不满12周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

(八)遇单人房间时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标准:。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累计不超过 次,购物场所名称、主要经营品种和停留时间: 。

(十五)自费项目和价格:。

(十六)自由活动次数和时间:。

(十七)接待社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上述横线内空间不够,可以在《出境旅游行程表》中详细注明。)

第四条 通知方式:本合同中的通知、同意应当采用 □书式、□电子邮件、□传真、□短信、□电话、□口头 方式。

第五条 不成团安排

(一)实际报团人数未达到成团人数标准的,属于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不成团,组团社不承担责任。但组团社应当提前7日(不含本日)将不成团情况通知旅游者,双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组团社为旅游者办理延期出团或更改旅游线路,费用如有增减,由组团社退还或由旅游者补足。

2.解除合同,组团社一次性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费用。

3.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4.经旅游者同意,组团社将旅游者转团,提供受让旅行社盖章的《出境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等关于旅游内容和安排的资料以及受让旅行社的名称、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由旅游者签收确认,并仍由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所转的出境旅游团队的,按照第2种方式解决。

(二)组团社未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六条

(三)2(2)”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14篇:上海市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行社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时,原合约即告终止,新合约同时生效,双方均不再系争。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XX30。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64393615。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65275315。

协 议 条 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一)内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人数_____

团号_____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晚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_____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数_____(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团费总价: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15篇:广州市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州市旅游局制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己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

│旅行团名││报名人数││

├───────┼──────────┼────────┼────────┤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

├───────┼──────────┴────────┴────────┤

│交通工具及标准││

├───────┼────────────────────────────┤

│住宿标准││

├───────┼────────────────────────────┤

│用餐标准│早餐次,正餐次,标准:│

├───────┼────────────────────────────┤

│导游服务│派领队及导游服务│

├───────┼────────────────────────────┤

│购物娱乐安排 ││

├───────┼──────────┬────────┬────────┤

│预付款数额││应交纳团费总额 ││

├───────┼──────────┴────────┴────────┤

│││

│││

│双方其他约定 ││

│││

│││

│││

└───────┴────────────────────────────┘

双方其他约定:_________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特别约定条款: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广州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称“须知”)适用于中国公民参加广州市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

一、报名出团

1、游客在参加出境旅游应携带有效证件,到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报名。

2、旅游证件(护照、通行证,下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孕妇、健康状况不良者、行动不便者不宜参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报名时应如实说明。

4、旅行社应全面如实介绍其服务内容、质量及价格。游客应充分了解旅游线路,约定行程内容,并初定出团日期。双方签订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团费一次付清,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6、旅行社应在收齐旅游证件后15个工作日内与游客确定出团日期。

7、旅行社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游客,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缺席者责任自负。行程表应列明以下内容: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称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式等。

8、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二、团费通常包括

1、一次行程签证费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境外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级酒店的住宿费;

4、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三、团费不包括

1、办理旅游证件的费用;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

3、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卫生检疫费;

5、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酒店内的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办理分团的费用;

8、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四、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甲方要求退团,乙方按以下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

(1)未确定出团日期的,不超过人民币200元。

(2)已确定出团日期的:出发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扣团费总额3o%;出发前13至7天,扣团费总额6o%;出发前6至1天,扣团费总额8o%;出发当天,扣团费总额9o%。

2、甲方要求更改出团日期,乙方应尽量安排,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不能安排的,按甲方退团情况处理。

3、乙方收齐旅游证件15个工作日内,不能确定出团日期或取消行程,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支付己收团费2%违约金;确定出团日期后,乙方不能按时出团的,应与甲方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改与其他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乙方应退回已收团费并按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出发前14天以上支付已收团费5%;出发前13至7天支付巳收团费1o%;出发前6至1天支付已收团费15%;出发当天支付己收团费2o%。

4、游客报名时距出发日期已不足14天,报名后游客要求退团的,游客应按旅行社的实际损失支付违约金。旅行社应在游客报名时将预计的实际损失额如实告知游客。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约定日期出团的,按已收团费的1%的标准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5、游客如不同意

1、

3、4所确定的赔偿标准的,在订立本合同时可与旅行社协商,另行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标准。

五、有关责任问题

1、旅行社应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2、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游客人身、财产损害时,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旅行社应向游客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3、旅行社可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与其他有出境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游客书面同意,并由签约旅行社承担责任。

4、游客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色情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因申请旅游证件、签证、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属于游客个人客观原因导致游客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断,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旅行社按实际损失扣收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还。

6、旅途中,游客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损坏或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还。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行程为原则,并获得游客书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骚乱、罢工、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等)造成不能按约定出团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可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全权处理。如发生费用增减,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

9、对由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与游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增加的费用由旅行社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中有关条款赔偿游客损失。游客应服从旅行社的安排,否则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游客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游客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6篇:出境旅游必备英语口语

背诵的50句英语口语1Great minds think alike.英雄所见略同。 2 Get going!赶快动身吧.(用在开始行动时)

3 We\'ve got to hit the road.我们要快点了.(和上一句用法相同,hit the road表现出紧急,很形象)4 I can\'t place his face。我想不起来他是谁。(碰见帅哥或者美眉给你打招呼而你不记得他她是谁,这时可以用这个

句子)5 Once bitten , twice shy(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6 look at the big picture(以大局为重,在发生分歧之时可以用这句话来让每个人都三思) 7 I\'m exhausted.(筋疲力尽,对新驴懒惰如偶很少锻炼的人来说这句肯定有用) 8 I\'ve got my second wind.(短暂休息后精力得以恢复,此时可用这个句子,意思是我的体力恢复了) 9 My stomach is growling.(对于偶这样可以把任何一次活动都变成野炊郊游的人来说,此行最重要的一部分当然是吃了,这句意思是我的肚子呱呱叫了,很饿) 10 Hungry dogs will eat dirty puddings.(既然很饿,那就饥不择食了)

11 ~~~~is now in season.(正是吃````的好季节,比如西瓜,草莓,苹果桃子什么的) 12 Let\'s grab a bite to eat(让我们赶紧吃点东西吧,一般指时间很紧) 13 This food is out of the world(此食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吃) 14 What a bummer!(太扫兴了,原以为会来很多帅哥,结果却坐了一车美女,这时可以偷偷用一下这句话) 15 First things first (要紧的事情先做,很多场合可以用到) 16 it\'s just my cup of tea(正合偶的口味,指人,事等等) 16 Does ~~~~~~~suit your taste(```合你的口味吗) 17 Take it easy.easy dose it.(老驴对新驴这样说,慢慢来,别着急) 18 Do as i said(老驴对新驴说:照我说的做,有的时候抢匪也爱用这句,嘿嘿) 19 Let\'s roll up our sleeves.(大家一起干吧,卷起袖子不就是要大干一场吗) 20 Put it in my hands.(对于一个懒惰的,笨笨的,象偶一样的新驴有的时候也可以帮帮忙嘛,比如盛饭这样的小事偶就可以说:交给好了)

21 It\'s a short-cut.(这是条近路)22 I\'ll keep my fingers croed for you(偶将为你祈祷,比如爬山过河的时候) 23 One boy is a boy; two boys half boy; three boys no boy.

(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领队GG可以用这样的话教育偶们要团结,要互相帮助,嘿嘿)24 Never trouble trouble until trouble troubles you.(不要杞人忧天,嘿嘿,偶最喜欢的一句话)25 Did you get the picture(你明白了没有?老驴给新驴讲解完毕后可以用这句话)26 Be back in 30 minutes!(还是为领队GG准备的,一定要在三十分钟内回来) 27 One more hour to go.(新驴走啊走,看不到头,问老驴还要走多远,老驴可以用此句) 28 Time is running out.(没时间了。) 29 To the best of my knowledge~~~~~~(就偶所知,老驴传授经验的开场白) 30 As far as i know, ~~~~~~~~~~~~(同上)

31 Don\'t let me down.(别让偶失望,新驴问老驴问题是可以用,老驴让新驴实践时可以用, 你饿了半天问别人要吃的时候也可以用) 32 You\'ll get it soon.(老驴说:你也很快会的) 33 Pick up the pace.(快点) 34 You are really something.)(新驴对老驴的赞美:你真了不起) 35 You are something else.(同上) 36 How did you manage to do that(你是怎样做到的?新驴对老驴的景仰) 37 I can\'t believe my eyes.(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还有这样美丽的地方,或者还有这样美丽的新驴MM,嘿嘿) 38 It was really neat!(太棒了) 39 I\'m dying for a coke.(我真想喝杯可乐,想死了。当然你也可以把coke换成wife,bf,cigarette什么的) 40 wine in, truth out.(尤其是在可以喝酒的时候,可以用到,酒后吐真言)

41 I can\'t carry a tune.(偶五音不全,不过此次活动请大家慎用,因为你五音不全就意味着也许你要跳舞给大家看) 42 If you can make it here, you can make it anywhere.(你在这里做到了在一切地方就都能做到) 43 My hands are sweaty.(我很紧张,手心都出汗了,比如让你第一次攀岩,或者是当众表演节目) 44 I\'ve got a butterfly in my stomach.(同上,与汉语心头小鹿撞异曲同工) 45 No way (没门) 46 it\'s a piece of cake。it\'s a snap.(小菜一碟) 47 Go for it.(试一试) 48 ~~~~is driving me up a wall.(偶快被逼疯了,比如蚊子和野外的骄阳,寒风等等) 49 Anything you say.(偶听你的。很乖巧的一句话,新驴必背) 50 I\'m already locked into something else.(说了这么多结果你有别的事没法去了?没关系,着句就给你的,我已经有别的是要做了)

第17篇:出境旅游品质承诺书

出境旅游品质承诺书

一、合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条例明细,以“安全第一,规范管理,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宗旨,依法纳税,尽企业的一份应尽的义务。

2、在旅游产品的制作中,做到诚信经营,提供精品线路,合理价格,做到统一产品,统一价格,自觉抵制零负团费现象。

3、在销售过程中,做好与旅游者签订旅游主管部门推出的规范旅游合同,明确价格和服务细节。

4、坚决不使用“黑社”、“黑车”、“黑导”。

5、在企业内部管理中,坚持诚信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诚信评比机制,将诚信服务的要求落实到旅游服务的各个环节。

二、不做虚假、不实和模糊的宣传广告

在旅游产品的发布,销售过程中,做到坚持统一的广告宣传,统一企业形象,统一产品,统一价格,统一服务质量。在旅游线路的发布过程中,坚持不做虚假宣传和过分宣传,不使用带有不实之词的广告诱导消费者。

三、做好旅游合同的签订工作

与旅游者签订旅游主管部门核准的规范旅游合同,明确价格和服务细节,组团出境旅游团队应严格执行与出境社之间的委托。配备合格的领队。

四、严格按行业资质和接待质量选择旅游业务合作伙伴

1、建立供应商资格审查备案制度,筛选资质高,信誉好的地接旅行社,饭店,餐厅,景点,汽车公司,商店并对其各项资质进行调查、核实、备案。

2、在目的地旅游部门指定或推荐的范围内,选择接团旅行社并进行评审,信誉和业绩优良者优先选用,以确保组团社所销售的旅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按要求与组团社、地接社签订书面接待协议。

五、严格遵守所承诺的旅游标准和旅游活动安排

严格按照旅游合同或散客协议提供旅游服务,安排旅游行程,安排食宿标准,安排旅游项目,有效控制旅游团队行程,保证服务质量,按旅游团队行走的不同阶段,采用电话追踪检查,质量反馈表,个别旅游者专访的方法,了解旅游者的满意程度,发现问题,即使解决。

六、严格控制旅游购物和自选、自费旅游活动

坚持开好行前说明会,让旅游者明明白白出游,不组织旅游者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和购物项目。

七、认真做好旅游投诉工作,做好旅游产品的售后服务

1、做好服务质量的监督,通过《质量反馈表》及其他方式认真听取旅游者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对收集到旅游者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了解旅游者对组团社出境旅游服务的满意度。

2、服务质量的改进,根据旅游者的满意度对存在的质量总是进行分析,确定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针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达到出境旅游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

3、投诉处理。对旅游者的投诉应认真受理、登记记录、依法作出处理,设专职人员负责处理旅游者投诉。对于重大旅游投诉,主要管理人员应亲自出面处理,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4、建立健全投诉档案管理制度。

八、安全第一,服务第二

坚持不懈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是旅游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时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做到安全警钟常鸣。

九、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

自觉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对游客责任的态度对待投诉,并在第一时间处理和解决问题,不推诿,不扯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安全处理,在宣传资料、网络、门市等场所公示旅游局监督投诉电话。

十、导游规范服务

倡导导游规范服务,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相关导游规范化服务活动,做到带团佩戴胸卡,讲解使用普通话,用语文明,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不欺客宰客,展示良好形象。

第18篇:出境旅游与行业管理

第一章 出境旅游与行业管理

第一节 出境旅游的开办与发展

出境游的组成: 港澳游、出国游、边境游

香港游是最早开放的出境旅游业务

港澳游的开放时间:1983年11月 广东省居民 赴香港旅游探亲开放

1984年 内地居民 赴港澳地区的旅游 探亲开放

内地旅游者 成为港澳地区最主要的客源, 港澳游的发展 为我国公民出境旅游 奠定了基础。 边境游的开放时间:1987年 辽宁丹东口岸至朝鲜新义州 一日游

目前边境游的旅游口岸有:中朝、中俄、中蒙、中哈、中越、中缅等40个

出国游的开放时间: 1990年国家同意开办我国公民出国探亲旅游

1991年第一个出国探亲旅游团队成行

1997年7月1 日 《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标志着国家正式开办了我国公民出境旅游

出境旅游市场的基本特征: 业务发展快,出境旅游人数增长快

经营资格,从相对垄断到基本开放

客源分布,从相对集中到广泛分布

业务操作,形成批发和零售的经营体系

出境游目的地,从单一集中到愈加广泛

从观光旅游,逐渐趋向休闲度假游

政府加强监管和整顿,出境旅游市场明显规范

第二节 出境旅游行业管理的基本体制

发展旅游业的基本方针:大力发展入境旅游,积极发展国内旅游,适度发展出境旅游 国家队出境旅游的管理原则:有计划 有组织 有控制

出境有目的地的开放条件:1对方是我们的客源国2政治上对我方友好 3旅游资源有吸引力

4对我国旅游者在法律、行政等方面没有歧视性、限制性、报复性政策

5具有良好的可进入性

第三节出境旅游市场监管

出境旅游主要以 团队形式 进行,要求整团出入境

如何处理分团情况: 组团社应当事先向 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或者 省级公安边防部门 备案。 规范经营与市场监管(了解)

出境游市场整顿的内容(了解)

国家旅游局提出的出境游“六不准”(重要)

1、不准超范围经营

2、不准制作、发布虚假的超范围的旅游广告

3、不准与未经目的地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旅行社开展出境旅游业务

4、不准强制、诱导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

5、不准低于成本销售

6、不准组织或诱导旅游者涉足色情场所。

第二章 出境旅游基本业务

第一节 出境游报名

办理护照的材料:《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个人身份证、户口本、照片

第二节 出境旅游合同

1、旅游线路

2、费用和包含项目(不包含项目)

3、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

4、退团和损失

5、其他相关责任提示(了解)

第三节 申办签证

签证 Visa 是一个国家的外交部或授权其驻外使领馆,在外国护照上证明其护照有效,并核准该护照持有人可以进入其领土以及允许停留的时间,或通过其领土前往其他国家的 标识。 签证制度是 国家主权的象征,是国家对于外国人的入境实施有效控制和管理的具体表现。 签证的种类:依据入境事由分为,外交、公务、礼遇、旅游、过境、入境、居留签证依据入境次数分为,一次入境、多次入境签证

依据使用人数分为,个人签证、团体签证

依据持有人提供的方便还有,另纸签证、落地签证

申根签证:只要获得其中一个国家的签证,便可以在签证有效期内自由进出其他申根公约国。 申根协议:1985年在卢森堡的申根签署了旨在统一欧共体各国安全和难民政策的协议。

第四节 旅行社责任险

旅行社责任险: 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职付保险,保险公司对旅行

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务遭受损害应由

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旅行社责任显得责任范围:

1、由于意外事故以及急性病发作导致旅客的人身伤残或死亡或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导致伤残或死亡

2、由于意外事故以及急性病发作引起的旅客在医院要支付的医药费、急救费、以及由于事故发生地点医院条件的限制而必须送往中国境内另一家医院就诊的护送费用和交通费。

3、由于意外事故以及急性病发作导致旅客死亡后,处理或送返遗体所需的费用。

4、出外责任(了解)

第五节 港澳游与边境游业务

经营中国公民出国的所有组团社均可经营港澳游业务

报名:填写《港澳旅游团游客申请表》 提前25天 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在办理时要出示单位意见。 港澳游注意事项:

1、“港澳游”属于团队游,应遵循团队旅游规则

2、有游客要求随港澳游团赴港澳期间食宿自理,需在报名时另行填写《港澳游外宿游客登记表》

3、按香港特区政府要求,游客在港期间需随身携带香港通行证备查

5、游客出入境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遵照海关的规定据实申报

第六节 出境前的准备工作

1、参加出境前的说明会

2、行李物品的准备

3、出境之前购买外汇(出国可以换2000美元、港澳可以换1000美元)

第七节 出入境管理规定与手续

C I Q是出入境手续的统称

CImmigration 入出境管理、证照查验Q- Quarantine 卫生检疫 “过三关” 海关、入出境检查、卫生检疫

出境旅游者须持有《国际预防接种证明书》,通常称为“黄皮书”。

中国政府禁止携带进出境物品(看)后付

中国政府限制进出境的物品(看)后付

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看)后付

前往港澳地区旅游人员带进物品免税限量表(看)后付

重要提示:(重要)

1、旅游者携带超过2000美元进出境,要有外汇携带许可证;带外汇、贵金属入境数量不受限制,

但应该向海关申报。

2、出入境携带的旅行生活用品鲜亮,以合理自用为原则,控制在海关规定的范围内;超过限量的,

要向海关申报并纳税;携带一般文物出境时要有文物部门的许可证。

3、旅游者不得携带违禁品出入境,违者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4、所带物品不超过海关限量、无须申报的,可走海关“绿色通道”;有申报的要走“红色通道”。 中国出入境管理(重要)

1、旅游团队可以通过国家 开放口岸 出入国境。

2、出入境团队必须 整团出入境 ,不得擅自分团,严禁滞留不归。

3、出入境时必须填写 出境登记卡、入境登记卡。 出境时检查:护照、签证、机票等,留存出境登记卡,在护照上盖验讫章;入境时:护照和入境登记卡,在护照上盖入境验讫章。

各国的出入境登记卡(看)

第八节 出境旅游购物与退税

欧洲购物退税

表示可以退税的标志TAXFREESHOPPTNG

退税的方式:

1、现金

2、信用卡转账

3、邮寄银行支票

我国的现金退税点:北京 上海 广州 香港机场和市内共6个

第三章领队工作实务

第一节 领队及其素质要求

领队的基本素质:

1、良好的思想品德

2、良好的业务素质

3、较强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

5、较高的政策水平

领队的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

1、维护客人的正当权益,保证团队在境外旅游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2、配合和监督导游的工作,协调导游与客人之间的关系。

2、业务意识:

1、服务意识

2、证件意识

3、安全意识

第二节 领队的工作程序

行前业务的准备:

1、护照与机票的核对

2、机票与行程的核对

3、护照与名单表核对

4、护照内容核对

说明会的内容:

1、欢迎词

2、领队自我介绍

3、对每位客人提出要求

4、行程说明

5、通知集合时间和地点

6、提醒客人带好有关物品

7、货币的携带与兑换

8、卫生检疫

9、人身安全

10、财务保管

11、出入境时的注意事项

12、有首次出境游的客人,最好将旅游中的其它有关事项逐个介绍。

办理出境手续:

1、提前5—10分钟抵达

2、集合、清点人数

3、买好机场税

4、需要海关声报的团员,让他持护照、机场税走红色通道

5、托运行李,办理登机手续;清点行李数,保存好行李票

6、过卫生检疫,出示黄皮书,或购买药物领取黄皮书

7、过边防时让客人按照团队名单表顺序排好队,注意一米线,尊重现场工作人员。

8、将《名单表》交给边防,边检留一份,另一份加盖边检章后,交领队收好,入境时使用

9、过安检、侯机、登机

入境手续:

1、到达后办理有关入境手续,“过三关”卫生检疫、证照查验、海关检查

2、入境的E/D卡及申报单的表卡应事先填好

3、出机场时,从入境边检开始,再接着取行李至海关检查

4、领队如果先于团员通过移民关卡,应回头照顾团员,并请已经过关的团员协助接取行李

5、带全部入境后,检查行李数量

6、通过海关检查后与当地接待人员联络

第三节 领队服务要点

称飞机时的服务

1、确认机位

2、确认交通汽车

3、协助托运行李

4、办理登记手续

5、客人座位分配

6、在飞机上指导团员按座号就座,并协助摆放行李

国际航空须知

机场费:出境的90元/人有外交护照和24小时内过境的以及12周岁以下的儿童免费

免费行李:一等票40公斤公务票30公斤经济票20公斤

国内航空须知

乘机:提前90分钟到达机场

误机:退票按票价的50%

行李赔偿: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每公斤低于50元的按照实际价值赔偿。最高赔偿金额8000元。

住宿安排的工作要点

1、尽快办理房间登记手续,记录每个人的房间号码,了解饭店的内部设施。

2、分房间钥匙前宣布领队的房间号码以及房间电话,宣布集合时间和叫早,早餐,出发时间

3、进房间后,对重点客人应亲自巡视或电话询问房间情况,协助并解决有关问题。

4、如由行李生送行李,应检查行李是否已送到客人的房间

欧美酒店用餐如不含服务费的要加10%—15%的服务费。

就餐服务的要点:(重要)

1、由于途中体力消耗较大,用餐必须提前安排好,确认人数、时间、菜肴、价格。在酒店用早餐时

领队应该提前到达,并招呼团员。

2、团员会因为口味不合不习惯用西餐或进食的规矩而提出异议,这是领队要尽量开导。

3、领队应先安排客人就座后在离开,中间可以询问客人的意见。

4、对待回民,一般是加一个蔬菜,人多时就可以另安排一桌。

正统西餐的礼仪常识:(看)

1、用刀叉吃有骨头的肉

2、吃面包可以蘸调味汁

3、用餐厅纸内侧擦拭

4、凡事由侍者代劳

5、聊天切忌大声喧哗

6、任意选择乳酪

7、叉子和汤匙吃甜点

8、如何招呼侍者

交通事故的处理:

发生意外时,在事情的是非还没有分辨清楚时,不要随便向客人道歉,这对往后的交涉十分不利。切勿自行贸然交涉,而应请保险公司、旅行社或租车公司的代办交涉。同时,为请求保险金,需向警方取得事故证明。

迷路后怎么办? 可以向路人打听,最好坐计程车回酒店。

第四节 境外旅游注意事项 (重要多为简答题)后付----

第四章 相关法规

有下列情况的边防有权阻止出境,并依法处理:

1、持用无效的出境证件

2、持用他人的出境证件

3、持用伪造或者涂改的出境证件

因私出、入境中的因私是指:定居、探亲、放游、继承财产、留学、就业、旅游和其他非公务活动。

居住国内的公民因私出境,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县公安局对出境申请应当在30天内,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应当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关护照有效期为5年,、可以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5年,申请延期应在护照有效期满前提出。在国外,护照延期。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它驻外机关办理;在国内,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护照延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居住国内的公民在出境前的护照延期,由原来发证的或者户口所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你部门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分1年一次有效和2年多次有效两种,由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它驻外机关颁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通行证,是入出中国国(边)境通行证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及其授权的公安机关签署这种证件在有效期内一次或者多次入出境有效。一次有效的,由边防检查站收缴。

第19篇:韩国出境旅游注意事项

一、出发前准备事项 韩国旅游注意事项

1.出境旅游携带的行李讲求轻便和坚固。最好带有轮子,搬运时可节省体力;

2.韩国气候海洋性特征显著,四季分明,夏季炎热潮湿,秋季凉爽,冬季寒冷干燥。目前最高气温10度,最低

气温零下3度。

3.请随身携带自用药品,注意身体状况,保持愉快心态·

4.请团员注意气侯变化与服装搭配,注意休息,以防身体不适。

5.韩国时间比北京时间快一小时,请注意调整时差。

6.韩国语为主要之通用语言,英文程度在韩国较差,不普遍流行,只通用与豪华观光酒店及大百货公司。

7.机场及酒店行李小费均由游客自行承担;当地导游、司机均以小费为主要收入,希望能给予当地导游小费

(50RMB/人/天)。

8.货币兑换:

1) 韩国只流通韩币,人民币与韩币的汇率约为1:160(此汇率仅供参考,实际汇率请以当时公布的汇率为

准)。

2) 韩国货币单位为WON,硬币有W10,W50、W100、W500,而纸币有W1000、W5000、W10000、

W50000等。

3) 韩国导游也会为游客提供办理人民币兑换韩币的服务,旅客可以使用国际性的信用卡。

4) 银联卡分为借记卡和信用卡两大类,方便、安全、快捷的特点及个性化服务使其成为出国消费的最佳金融

工具。目前,银联卡的受理网络已经覆盖到大多数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目的地国家和地区,赴韩国之前,请检查您的银联卡正面是否印有“银联”标识。如果没有,请到具体发卡银行申请换领新卡。不论借记卡还是信用卡,请在卡片背后的签名条上签名。为确保受理,请事先咨询发卡银行是否已开通韩国用卡服务。

5) 目前,韩国贴有“银联”标识的商店和自动取款机(ATM)均可受理银联卡。部分商店可能没有张贴“银联”

标识,您也可以主动询问商店收银员,能否通过银联网络使用银联卡。银联卡不能在韩国进行银行柜面转账和提现,不能通过商户POS终端提现。

二、出境注意事项

\"韩国游\"是集体旅游,参团人员必须按照团体日期随团集体出入境,不得逾期滞留。游览期间必须随团活动,不得擅自离团。必须“整团出境,整团入境”,也不能擅自滞留境外,否则中国海关将处以每人人民币六万元罚款。

1.出境必备证件:护照

2.团队旅游,在过关时,请听从旅行社工作人员的指挥,按出入境名单顺序排队过关。

3.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贵重物品不可放在行李箱内托运,防止被别人调包。不要帮助陌生人拿东西。

4.请随身携带身份证。

5.出境携带物品注意事项:

1) 根据海关规定,居民出境可携带20000人民币或等值5000美元的外币现钞。

2) 如携带摄像机、有变焦镜头的照相机、数码相机、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请提前向海关申报,并保存好申

报单。韩国海关检查非常严格,凡游客都严禁携带私贷营利及违禁品,凡名贵值钱之物件如手表、照相机、打火机、钻戒、黄金……可能会被海关登记,出境时凡被海关登记之物件必须随身携带,于离境时上报给海关人员查阅,如不慎有遗失或忘记随身携带的话,则由海关罚款方可离境。对于入境之书报、杂志则可能被充公。

3) 免税品:每人限带200支香烟及1瓶酒。

4) 如携带文物出境, 须持省级文物管理单位证明。

5) 禁止携带枪支、弹药、毒品。

6) 遵守其它相关规定。

6、入境携带物品注意事项

1) 免税品:每人限带200支香烟及1瓶酒(1,000毫升内)。

2) 购物摄像机、有变焦镜头的摄像机等物品,须上海关税。

3) 禁止携带淫秽、反动的书刊及音像制品入境。

4) 禁止携带生鲜的动植物入境。

5) 禁止携带枪支、弹药、毒品。

6) 遵守其它相关规定。

7)禁止入境的品种和地区

鲜水果(如橙子、芒果、椰子、樱桃等)、苗木(如苹果、葡萄等)、核桃和果实类、土壤或带有土壤的植物

三、旅游团房间安排及酒店注意事项

韩国由于地少人多,寸金寸土,因此

三、四花酒店的客房空间都不大。韩国酒店星级评定与我国不同,同等星级酒店的条件会比我国的条件差一些。

1.旅游团关于安排房间的原则:团体旅游是集体活动,按惯例原则上安排同性二人一房,夫妻团员在不影响总房

的前提下尽量安排同一房,若出现单男单女房则按加床处理,导游有权调配。

2.酒店内的注意事项

1) 韩国地区的酒店多为美式酒店,房间内插座与国内不同,为两眼圆孔插座,请自行携带插座变换器;房间

内可能没有牙膏、牙刷、拖鞋等个人卫生用品,请自行携带。

2) 酒店内有收费电视,如果收看该种电视,请离店时到前台付费。

3) 酒店房间内小冰箱里的食物、送餐服务等,是不含在团费中的,如果享用了这些食物,请离店时到前台付

费。

4) 使用酒店房间内的电话拨打市内、长途请自觉付费。

5) 请不要将榴莲等有强烈气味的水果带入酒店使用。

四、旅游用餐注意事项

1.韩国饮食习惯与中国差异较大,韩餐以泡菜、烤肉为主,菜肴极少油水,口味辛辣。

2.用餐时可能因人多需要等待。

3.可自带调味品。

4.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饮食卫生,要选择干净的正规餐厅用餐。

五、购物注意事项

1.韩国的人参、紫水晶、美容化妆品、电子产品等物品物美价廉。

2.行程内有安排购物时间。

3.购物后请索取正规发票。

4.境外购物需谨慎。途中购物及参加各种自费项目等属个人行为,买卖自由,风险自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及纠纷,

由客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六、当地游览及自由活动期间注意事项

1.遵守当地法律

1) 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违者罚款。

2) 不可在禁烟的地方抽烟。

3) 不可从事任何收取报酬的工作。

2.在外应注意文明礼貌和仪态修养。尊重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制度和风俗习惯,维护中国人的形象。

3.游客在外需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通行证件等贵重物品一定要保管好,随身携带,遗失责任自负

1) 团员身处异地,谈天说地、游山玩水、酒酣耳热同时,须清醒、警惕、注意人身安全。

2) 自由活动时,一定要三五成群,以便互相照应。

3) 要携带所住酒店路线的卡片,以便情况不熟,语言不通时顺利返回。

4) 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证件等出境、出国。

七、其它:

1.紧急电话服务:匪警112,紧急处理129,火灾及救急车119,询问电话号码114。

2.中国的手机全球通、联通开通国际漫游后可以在韩国使用,在韩国往中国打电话请拨:001-86-27-武汉电话;

也可以在韩国购买电话卡,在韩国用电话卡打电话既方便又较便宜。

3.在外期间,气温同我市有所不同,请各位团友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着装,带上雨具和日常的备用药。

4.出行游客身体状况基本健康,完全能够适应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担健康责任!

5.费用不含:一切私人性质的费用(电话,洗衣等)如产生自然单间费用自理。

6.请按出发前约定,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签名:

日期:

第20篇:中国出境旅游调查报告

中国出境旅游调查报告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出境旅游业继续高速发展,中国成为亚太地区最大的客源国和世界旅游最为活跃、发展速度最快的市场。本文通过对大量数据的统计和梳理,对中国出境旅游的发展现状及其特点作了较为深入地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中国出境旅游市场的发展趋势做出预测。

一、中国出境游市场现状分析

第一,出境游市场需求盛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出境旅游市场呈现出旺盛的需求。据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数据,2001年,中国公民出境总人数为1212.31万人次,其中,因私出境人数为694.54万人次。2004年,中国公民出境的总人数上升到2885万人次,其中,因私出境的人数为2298万人次,分别比2001年增长了137.98%和230.87%。2001年,因私出境的人数占出境总人数的比重为57.29%,2004年,这一比重上升为79.65%,增长了22.36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中国的出境旅游市场存在着巨大的消费需求和发展潜力。

出境游的发展势头迅猛近年来,中国的出境旅游市场发展迅速。2001-2004年,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和入境旅游三大市场的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0.8%、29.3%和7.3%。其中,2003年受非典的影响,国内旅游市场和入境旅游市场均出现了负增长,只有出境旅游市场仍保持了21.80%的增长率。由此可见,出境旅游市场的增长率远远超过了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成为增长势头最猛的旅游市场。

第二,出境游客源地区相对集中

我国的出境旅游客源主要来自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和东部地区。2004年,来自北京市、广东省、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等5个省市的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人数占当年全国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总人数的72.16%。其中,北京市是我国第一大出境旅游客源地,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人数占全国当年出境旅游总人数的29.93%,其次是广东省,占21.9%。位居第

三、

四、五位的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旅行社组织的出境旅游人数分别占11.70%、

4.31%和4.25%。

另外,随着我国西部地区开发进程的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刺激了当地居民出境旅游的动机,从而导致我国西部地区的出境旅游客源以较快的速度增长。

二、出境旅游者消费行为分析

第一,亚太地区为主要的旅游目的地

按出境的首站目的地统计,2005年上半年我国公民赴亚洲旅行的人数为1310.4万人次,赴美洲旅行的人数为36.27万人次,赴欧洲旅行的人数为82.04万人次,赴大洋洲旅行的人次为21.55万人次。从接待的人数上看,亚洲显然是我国公民出境旅行的主要目的地,占全部出境人数的90.4%。另外,在我国公民出境旅行的前10个目的地国家和地区中,有8个是亚洲的国家和地区。这些情况均反映出我国公民出境旅行主要以周边国家和地区为主。

从增长率的角度分析,距离我国较远的大洋洲和美洲成为我国公民出访人数增长最快的地区,而欧洲和亚洲的增长速度较低。一方面,作为我国公民出境旅行的主要目的地,亚洲接待我国出境旅游者的基数巨大,导致其增长率相对较低。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居民可自由支配收入的增加和余暇时间的延长,更多的旅游者能够进行远程的洲际旅行,从而使美洲、大洋洲等距离我国较远的地区成为更多旅游者出游的首选目的地。

购物消费是境外的主要消费项目我们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对前往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澳大利亚等我国公民出境旅游的主要旅游目的地国家进行了消费项目的抽样统计和分析。本次抽样统计的样本数为128人。从中发现,我国的出境旅游者在境外的人均消费为8879元人民币(不包括飞机票、酒店和参加旅游团所包含的其他费用)。其中购物消费占71.2%,娱乐消费占12.9%,参观游览占11.6%,餐饮消费占1.2%,其它消费占3.1%。在支付方式上,使用现金消费的游客占76%,全部使用或部分使用信用卡消费的游客占24%。

通过对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在我国旅游者的境外自主消费中,购物是最重要的消费项目。这种现象既显示出我国出境旅游者的强大购买力,也反映出当地导游人员对我国出境旅游者的自主消费具有较大的诱导作用。

另外,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出境旅游者往往需要购买礼品或纪念品以馈赠其家庭成员或亲朋好友,亦是其购物消费较多的一个重要原因。第

二、团体旅游为主要出游方式

我们在对前往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和澳大利亚的128位旅游者进行的问卷抽样调查中发现,在出境旅游者中,选择团体旅游方式出游的人占59.4%,选择自助游方式的人占26.6%。这表明目前大多数旅游者在出境旅游时选择团体旅游的方式,即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到境外进行旅游活动。

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旅行社主要经营团体出境旅游产品,而自助游产品相对较少。另外,我国的多数出境旅游者对境外情况不熟悉,旅行经验少、外语水平低等也是导致我国出境旅游以团体旅游为主要出游方式的重要因素。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应用的普及以及人们旅行经验的丰富和外语水平的提高,将会有更多的旅游者通过互联网选择境外旅行社的全套旅游服务或直接预订境外单项旅游服务。

三、出境旅行社业的业态分析

第一,出国组团社的数量有较大增长

近年来,我国的出国组团社数量有较大的增长。2002年,全国共有528家出国组团社。2005年,国家旅游局再次对出国游组团社进行了调整,取消了5家组团社资格,并批准新增143家,出国组团社的总数达到672家,比调整前增长了25.84%。

截至2005年8月,出国组团社已占全国国际旅行社总数的43.75%,占全国旅行社总数的4.37%。出国组团社数量的较大增长,既反映了我国出境旅游市场对更多从事出国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迫切需求,也说明了我国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队伍在不断壮大。

第二,批发零售体系正在形成

我国的旅行社行业采取水平式分工体系,按照业务范围划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而没有像欧美国家的旅行社那样,采用垂直式分工体系,将旅行社划分为旅游批发商和旅游零售商。然而,由于各地的旅行社业发展水平和旅游市场的发育程度不一,导致我国许多地方存在着旅行社经营地域的局限性和客源分散性之间的矛盾。由于单体旅行社独立完成销售、组团、操作全部业务程序的运营成本很高,而我国出境旅游的业务资源(如航线、签证、信息等)主要集中在一些大的口岸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些口岸城市的旅行社凭借其得天独厚的业务资源以及境外畅通的接待服务体系,以有竞争力的出境旅游产品批发价向客源地旅行社进行推广,形成客流数量的规模效应,成为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批发商。

与此同时,内地许多拥有出境旅游经营权的组团社实际上已成为这些批发商的代理商或零售商。从利润和成本两项指标来评价,对许多出境旅游线路产品,内地旅行社独立操作出境旅游团所获得的实际收益还低于作为代理商所获得的收益。因此,受旅游市场内在经济规律的影响,我国的出境旅行社行业已经自发地形成了批发零售营销体系,出现了一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专业批发商。但是,这种批发零售体系仍处在初级阶段,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

第三,市场营销方式趋向差异化

我国的旅行社在进行出境旅游的市场营销时,一直沿用入境旅游和国内旅游的传统营销方式,即由单体旅行社独立开展和完成全部的市场营销任务。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和高素质的作业人员,导致旅行社的营销效果差强人意,规模化运用的程度较低。随着我国出境市场的扩大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旅行社开始重新审视出境旅游的市场营销方法问题。

近来,我国的一些出国组团社开始尝试在线营销与传统营销相结合,根据我出境旅游市场中存在着因私出境旅游市场和公务出境旅行市场的现实,根据自身的特点,采取直接营销、企业对企业(B-to-B)在线营销、人脉关系营销等营销方式,使出境旅游的市场营销方式朝着差异化方向转变。目前,在因私出境旅游市场上,大型旅行社多采取直营为主,充分利用企业品牌的营销策略,专业批发上则利用产品的品牌,通过拥有地方性企业品牌和人脉关系的代理商进行营销。在公务旅行市场上,旅行社主要采取人脉关系营销方法。

四、出境游市场的发展趋势

第一,出游人数继续增长

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出境旅游人数将继续增长。通过对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和出境旅游人数增长相关关系的分析预测,在今后5年,中国出境旅游人数将保持10-15%的年增长率。2005年,中国出境旅游人数将突破3200万人次,2010年,中国出境旅游人数将突破5600万人次。据世界旅游组织(WTO)的预测,到2020年,中国出境旅游将超过1亿人次,成为世界第四大出境旅游客源国。

第二,周边国家(地区)为主要目的地

自从中国公民出境游市场以来,中近程的出境游产品一直是我国出国组团社经营的主要产品。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我国旅游者受支付能力、余暇时间、文化差异等因素的影响,仍将选择中近程的周边国家和地区作为出

游的主要目的地。

第三,远程目的地最受欢迎

近年来,前往美洲、大洋洲等远程目的地国家的中国旅游者的增长率高于中近程的周边国家和地区。另外,前往欧洲的旅游者人数占全部远程旅游者人数的59%。这些情况说明,远程目的地已经越来越受到我国出境旅游者的青睐。

可以预见,随着我国出境旅游者的支付能力的提高,人们余暇时间的延长和对欧洲、美洲和大洋洲等国家了解的加深,远程目的地将会成为最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

春节出境旅游
《春节出境旅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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