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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建设(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14 18:04:11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规范化建设

瓜州县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60 更新时间:2007-11-20 8:09:47

一是强化抓规范化建设的责任。县委把规范化建设做为深化“举旗帜、亮明灯”先进性实践活动的基础工作来抓,县委常委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分别带队深入乡镇和有关部门,对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党委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及时研究和分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明确责任,做好指导工作。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帮扶,村级党组织立足实际,主动落实任务,全县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良好局面。

二是突出试点带头作用。将整体排名靠前且党建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相对较好的南岔镇党委、三道沟镇东湖村党总支等6个基层党组织确定为试点党组织先行达标。其他基础工作相对薄弱的基层党组织,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到试点党组织观摩学习,使试点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加大村级阵地建设步伐。积极想办法,多方筹措资金,解决一些村活动场所不能满足需要等问题,全县新建村级阵地5个、扩建3个、维修粉刷7个村委会,新、改、扩建、维修村级阵地占到全县54个村的28%。同时,加强了村级党建工作基础资料的建立和使用工作,使党建工作规划、发展党员计划、各类卡表册等基础资料进一步规范,达到了经常性使用的效果。

四是增强乡镇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功能。农村乡镇按照“十有”的标准,努力改善干部职工办公、生活条件,普遍添置了办公设施、电教设备、文娱器材,整修了党员教育活动室、文体活动室。同时,充分利用开辟的活动场所,通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娱乐等活动,为基层干部职工创造了较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是狠抓督促检查。组织乡镇、村等党组织负责人,深入全县各村和党性实践点,开展大规模的观摩评比活动,对基层党建工作打分排序,进行点评通报。各基层党组织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标准,认真检查硬件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基础资料、党员管理教育等党建基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帐,使党建基础工作在短时间内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康乐县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

为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康乐县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近日,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意见》。对规范村级班子、农村党员队伍、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提出了具体措施和明确要求,着力加强和改进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

一、规范村级班子建设,增强村级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按照“组织群众、落实政策、提供服务、管理社会、发展党员”的干部和村级组织基本职能定位,积极创建以党支部为核心,其他村级组织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村级组织运行长效机制。一是规范班子人员编制。以“精干高效、交叉兼职、减轻负担”为原则,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根据行政村人口数量,每村控制在4人以内;选择在民族成分单

一、矛盾纠纷少、宗教势力影响小的村逐步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二是提高村干部选任标准。规定新进村班子人选必须具有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综合协调等三种能力,并按照1:1的比例,建立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农村后备干部队伍。三是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严格落实“一定三有”要求,从2010年起村干部报酬从原来的每年2000元提高到3500元,力争三到五年内提高到8000—10000元;县上换届时,给村干部留出一定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为村干部享有充分参政议政的权利和较高的政治荣誉;在乡镇招录公务员时,留出一定名额为村干部“身份转换”创造机会。四是提升村干部整体素质。把村干部的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党建创新“走出去”培训项目,采取课堂讲授与实地观摩相结合,参观学习与以会代培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同时,结合“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不断提高村干部文化水平。五是落实村干部退休制度。着力解决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双带能力偏弱,妇女干部偏少等问题,逐步执行村干部

60岁退休制度,以增强村干部队伍活力,促进村干部队伍新老交替。六是实行村干部实绩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以村级组织基本职责,对村级工作任务进行科学细化、量化到村、责任到人,年终进行实绩考核,逐步建立完善双向公开承诺、绩效工资、引咎辞职等制度。

二、规范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针对新形势下农村党员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稳步扩大数量,着力改变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等问题,逐步把发展党员重点向农村偏移。一是大力发展年轻优秀党员。以广大务工回乡创业青年、退伍军人和待业家中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为发展农村党员的重点目标,采取“速创条件,严格把关”的方法,促使他们在思想上尽快成熟,行动上及早入党。二是大力发展致富能手党员。通过调查摸底,在全县152个行政村中确定了391名青年致富能人,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进行认真细致的“找人”工作,对具有种植、养殖、加工等技术专长,具有“双带”能力,思想活跃、眼界开阔的青年致富能人确定为发展对象,进行重点培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是大力发展少数民族党员和妇女党员。对少数民族中有文化、善经营,关心群众的中青年男女进行登记造册,每人安排2名以上正式党员结对联系,由乡镇党委、村党支部两级重点培养,积极发展,着力解决农村少数民族党员和妇女党员偏少的问题。

三、规范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提高服务党员群众功能

从2010年开始,将集中整顿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总体目标,以“环境整洁、设施齐全、管理规范”为原则,力争做到“有宽敞的活动场地、有足够的办公用房、有坚固的院落围墙、有安全的铁质大门、有方便的卫生厕所、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醒目的标牌标志、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又翔实的活动记录、有人经常性值班”的“十有”要求,努力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村干部的办公室,村民的活动中心,村民学习法律法规、了解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窗口和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前沿阵地,充分发挥干部办公、村民议事、党员活动、学习培训、医疗卫生服务“五位一体”的功能,为广大党员群众服务。

西岗镇提升基层组织工作水平

助推新农村建设

近年来,西岗镇始终把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的根本举措,通过夯基础,提素质,解难事,建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工作水平,有力推动了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夯基础,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紧紧围绕“五个好”目标要求,充分挖掘潜力,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围绕改善结构、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提升能力四个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活动内容,培养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双带型”党员11名,选拔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双强型”干部9名,优化了村级班子结构。同时,加强村级办公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对13个村级办公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了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二是提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实施 “双培双带”工程,制定了农村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先后举办培训班10期,培训农村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200余人;举办了10余场村级干部培训班,定期组织农技、养殖等涉农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到各村居开展蔬菜种植、肉牛养殖、动植物疫病防治等方面的科技培训,解答群众提出的生产技术难题。今年以来,共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村服务20次,培训人员达1500余人次,提高了党员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

三是解难事,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把群众关注的问题作为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新修建村村通道路5公里,加快大满、北曹2个村的太阳能综合利用示范村建设。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全镇有1304户2224人纳入了低保,五保户集

中供养率达到70 %,实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实现了新农合保障制度全覆盖;救助贫困大学生等弱势群体260余人,实现了贫困生资助政策全覆盖。 四是建机制,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每月五日在公开栏向全体村民公开通报,推进了财务管理规范化。健全维护农民权益机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严格落实案件帮包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主要领导接访、干部下访制度,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建立健全村级应急管理体制,做好防范和惩治工作,营造出和谐发展的氛围。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注重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4日 发布人:诸城 审核人:王铭杰

平川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严格按照“六抓六规范”的要求,把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根本,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 一是注重加强农村党建的规范化建设。在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上,加强“三支队伍”(村级领导班子、村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两推一选”,选优配强了村级领导班子。同时认真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使村干部队伍更趋年轻化。实行村干部任期目标承诺管理,加强履职监督,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村干部的办事行为。在党组织设置上,积极探索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方式,确定了13个在产业发展上有特色的行政村作为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试点村,先后在种植、养殖等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在活动场所建设上,按照“五有五上墙”标准,规范了各类软硬件建设,全区60个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内部规范化布置率达到85%。在活动载体上,深入开展以农村党员定岗位、定职责、定目标,村党组织、党员、村干部评星定级为主要内容的“三定三评”活动,农村党员认领政策宣传、纠纷调解等不同岗位,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村党组织的凝聚力明显增强。

二是注重加强社区党建的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积极拓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渠道,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发服务岗位,广泛吸纳低保、失业人员和残疾人就业,带动更多的人再就业,推动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组织开展了“爱心储蓄”、“岗位认领”、“亲情服务”、“三民”服务直通车等不同形式的党员奉献社区活动。

三是注重加强非公企业党建的规范化建设。在非公企业党员发展上,注重重点培养,努力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优秀骨干培养成党员,特别是注重从业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类优秀人才中培养、发展党员。在规范管理上,认真抓巩固提高工作,通过健全工作制度、选派党建指导员、抓点示范等措施,规范和提高非公党建工作。创建了320个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党员示范岗”。

四是注重加强机关党建的规范化建设。在全区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了“讲党性、重品行、树正气、作表率、促发展”主题教育。“全面效能建设”活动启动后,通过查找群众反映的工作效率不高、工作作风拖拉、服务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够的“软”、“空”、“拖”、“浮”、“奢”、“懒”等“机关病”,查找在重点工作上各自为政、相互掣肘的现象,重点解决办事难、行为不规范、工作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不高等五个方面的问题,使机关效率更高、执行力更强,作风明显转变。

通海县切实加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

2004-7-16 13:52:00阅读1448次

近年来,通海县按照省、市委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的决定要求,在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的

基础上,针对村级组织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着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原则,制定了一整套村级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运行机制,积极探索一条以党总支(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新路子。

理顺关系,规范村级组织管理体制。首先,重点理顺村党总支(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制定实施《通海县农村党总支(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重大村务的决策要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遵循提出议题、征求意见、民主表决、组织实施等步骤,实行民主决策。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党总支(支部)和村委会工作的职责规范,细化“两委”权利、责任和义务。其次,理顺村“两委”与村级其它组织的关系。建立和规范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保证村级组织按照规定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完善制度,规范村务和财务管理。重点解决好“有章理事”的问题。在村务管理方面,实行了《关于在全县推行“村级民主听政会”制度的意见》,建立了重大事项决策听证制度,对村内的重要事务及财务,必须由村“两委”召集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乡(镇)联系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民主听证,提高了决策质量和工作效率。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建立健全了《通海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等,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

健全机制,规范村级干部的管理。一是健全村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了“两推一选”制度。坚持村委会直选制度。开展“驻村挂钩帮扶”工作,下派151名干部到村任职,切实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同时,适应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的需要,严格控制享受固定补贴的干部职数,提倡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提高村组干部待遇,下拨公用经费,解决好村级组织“有人管事”和“有钱办事”问题。二是健全了村级干部县、乡(镇)两级培训责任制,县级重点培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乡(镇)负责对村级其他干部进行培训。建立了岗前培训制度,对新任村干部,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县委于近期分三期对全县村级党总支(支部)、村民委员会正副职领导及下派干部共360余人进行了培训。制定实施了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教育工程”三年规划,实行村级干部轮训制度。今年内培训农村党员村干部1600人;县农广校中专班培训120人。三是健全了村级干部监督管理机制。《通海县村组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通海县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和罢免办法》、建立了村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年度责任考核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定了村干部任期和年度工作指标,通过述职评议加强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和报酬挂钩。四是健全了《通海县农村基层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十个一”规定》,切实改变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严格程序,规范农村党员的管理。从规范管理入手,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一是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在实施发展党员公示制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推行发展党员票决制的意见》和《关于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工作中实行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备案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试制、发展党员票决制、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严把党员“入口”关,着力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二是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制定不合格党员的认定标准,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处置意见进行表决、乡(镇)党委决定等处置不合格党员程序,畅通不合格党员的“出口”,纯洁农村党员队伍。三是制定了《通海县在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试行办法》、《通海县2004—2008年实施“三培三带”工程规划》,每村建立3人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常数,逐步解决农村党员老龄化突出问题。近年来,通过“三培三带”工程,发展入党的致富带头人203人;党员发展为致富带头人的120人;党员、致富带头人培养为村干部的101人。今年上半年全县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05人,发展预备党员134人。四是《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通海县农村党员活动日制度百分制考评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县农村党总支(支部)党员活动,确保党组织活动正常。五是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的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集力、战斗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六是制定实施了《关于严肃党费

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八条规定》,并对全县14个党委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共抽查党总支(支部)23个。抽查党员209名,其中,处级干部17人,占8.1%;科级干部106人,占50.8%;一般干部20人,占9.6%;工人17人,占8.1%;专业技术人员49人,占23.4%。 夯实基础,规范党员活动室阵地建设。在去年规范建设8个党员活动室的基础上,今年新建成19个,县、乡(镇)、村、驻村单位等共投入经费38万元。

推荐第2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广西司法所成为平安建设生力军

3年建设1230个司法所

2年调解纠纷41.5万余件

本网记者 莫小松

广西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经过3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建成1230个司法所,其中94.6%达到规范化等级以上标准。两年来,司法所指导和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1.5376万件,调解成功39.4608万件,调解成功率为95.8%,回访率90%以上,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如今司法所队伍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屏障、平安建设的生力军。

由于经济相对滞后,2003年以前广西基层司法所机构不明确、人员不稳定、办公设施简陋、业务开展困难。为了扭转这一局面,自治区司法厅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003年自治区政府投入资金370万元,首先在东兰、巴马、凤山三县开展了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各级政府把司法所建设列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投入专项和配套资金。自治区司法厅分别与14个市司法局签订了建设目标责任状。

2004年至2007年国家先后下达广西三期共863个司法所国债项目,计划建筑总面积9万多平方米,预算内投资6千多万元。目前,第一期218个司法所项目按统一的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第二期451个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已基本完工;今年下达的第三期194个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正在抓紧施工,部分已建设完工。

广西制定了《2006-2010年基层司法所建设规划》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对司法所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和硬件设施建

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把司法所划分为一级、二级、达标三个创建等级。并从2006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管理规范好,硬件设施好,群众评价好”的“五好”司法所建设工作。

目前,全区1230个司法所有94.6%达到规范化等级以上标准。其中有630个司法所建成了独立庭院,有18个司法所评为“五好”司法所。

去年11月,自治区编制委员会下文规定,基层司法所长按副科级配备,同时也落实了司法所的编制问题。

2007年,自治区政府再次拨出资金418万元,对大石山区的隆安、天等、马山、都安、大化五个国家级贫困县基层司法所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同时将2007年定为“基层司法所工作加强年”,把司法所建设上升为党委、政府直接抓的一项重要工作,从而使司法所建设又跃上了新的台阶。

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程中,自治区司法厅十分注重司法所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录和考核选调,选拔了一批年轻有为、进取心强、吃苦耐劳、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司法所长岗位,使全区司法所干部进一步专业化、年轻化。同时,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分期分批培训司法所长,强化和提升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据自治区司法厅厅长蒙平友介绍,各司法所都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简单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引发群体性事件。另外,把规范调解与民间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社情、民意和调处结果相一致,既体现德法、情理,又反映当事人意愿,达到双方皆服,息事宁人,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蒙平友说,“要想后院不起火,必须建好司法所”、“再穷也不能穷司法”已成为各级党政领导的共识;“有纠纷找司法”也是人民群众的意愿,司法所已

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屏障、平安建设又一支生力军,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推荐第3篇:派出所规范化建设

道北所 是1级派出所,辖区位于麦积区铁路线以北,东于社棠镇下曲村相通,西与花牛镇下口村隔河相望,南与北道埠街道相接,北与清水县金集镇相连,区四大组织驻本辖区,是麦积区的政治中心。总面积15.8平方公里,总人口3.67万,有驻区和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60多个,属于典型的城乡结合街道。近几年,随着政府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和城乡一体化建设,道北的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居民的生活条件进一步得到改善和提升。

新拓建区府路、前进北路,与北外环路形成的工”字形交通网络,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出行。铁西苑、天禧苑、天通苑、等绿色小区相继建成,东西排洪渠实施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实施了藉河流域示范区治理、农业综合开发、何家梁五级堤灌工程等农业重点项目,治理北山流域,兴修农机道路,退耕还林成效明显,以葡萄、美国大樱桃为主的果品产业开始形成。

道南所是一级派出所,辖区是麦积区中心地带,交通便利,商业兴旺,是集商贸旅游、货运交通为一体的商埠旱码头。是甘肃的东大门,陇东南物流集散地,是天水对外开放的窗口,麦积区的经济、文化中心。辖区内有铁路、渭滨、羲皇、商埠、大桥、下曲、工业园7个社区,总人口29142人,所在的北道埠,历史悠久,是古丝绸之路通衢要塞、重要驿站;1946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三十五年)宝天铁路建成通车,天水火车站给这里注入了新的活力,商贾云集,使之逐渐形成了如今名副其实的旱码头。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社会网络和密集的人流量,决定了道南所要面对的是复杂的治安环境和大量的工作。

推荐第4篇: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

2012年来远学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实现我学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目标,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落实我市餐饮服务单位在量化分级管理达标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统一要求、强化监管、规范整治的原则,达到以下整治规范目标:

1、消灭学校食品无证经营及从业人员无证上岗;

2、杜绝学校食堂对外承包;

3、统一管理规范,使学校食堂量化初评达到良好水平;

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组织领导

组长:原润明

副组长:刘秋瑾

成员:李珠林刘笃宏原运泉岳瑜刘笃贵

三、规范化建设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2012年5月10日-----5月30日宣传教育阶段

本阶段组织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网络、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的有关识别知识、卫生知识、使用保管、储藏知识等。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掌握食堂食品安全的相关知识和操作知识,为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2012年6月1日----8月15日全面规范整治阶段

根据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细则,逐项逐条开展自查。发现不足,查漏补缺。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端正认识、舍得投入,硬件设施标准化的落实关键是投入的落实。

二、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灶务人员的不足和管理人员的不足等问题,消除工作人员因人手少而导致的顾此失彼现象。

三、要有认真扎实的态度,调动积极性,群策群力,按照要求逐项得以落实。全面完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队伍建设工程,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全面完成要求的硬件设施建设。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领导的作用是完成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证,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明确目标 落实责任。硬件设施的配套离不开领导,领导是完成此项工作的实施责任人。做好投资的决策工作和协调工作,全面指导规范化建设工作。

灶务人员是规范化建设工作的主体,是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者,一定要按照要求的操作规程,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履行职责。

(三)强化指导,建立机制。学校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性的深入食堂,随时监管食堂食品工作。做到边监管、边指导、边规范,形成常态运行的监管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及规范化建设工作成果不反弹。

3、2012年8月16日------8月25日检查验收阶段

为迎接好检查,争取在验收中取得良好等级,对之前的整治建设工作作一次认真的回头看,夯实每一工作细节,尽可能做到较为完善,为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做好善后工作。

20 12 年 学 校 食 堂 食 品 安 全 规 范 化 建 设

实施方案

二0一二年五月

推荐第5篇:推进规范化建设

----推进规范化建设,打造工商铁军

今年以来,该局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以开展“工商所规范化达标”活动为总抓手,围绕“立足规范,夯实基础,改善环境,提高效能,树立形象”的目标要求,全面加强工商所的建设和管理,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发展。

(一)明确目标责任,强化组织领导这个保障

按照市局部署,该局从实际出发,印发了工商所规范化达标实施方案,成立了工商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从工商所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巡查制的推行、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就规范化管理作了具体部署,明确了县局统筹与工商所努力的方向,落实了分管领导、各科(室)和工商所的责任,为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保证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目标能够真正实现,县局将考核工作细化到所容所貌及干部的日常生活、执法活动中的一言一行,并将考核结果同科室和工商所负责人业绩考评和选拔任用挂钩,有效提高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把握职责明晰这个前提

在工商所内部,该局按照“一人多能、一人多责、一人多岗”的原则,合理调整人员分工,各工商所分别设置了“三室一队”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划分工商所长、巡查组长、巡查员的任务及责任,理顺了职责权限,做到了机构设置科学化,职能运行程序化。

同时,为了使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到市局要求,该局根据各工商所自身条件、工作人员数量和管辖区域的不同,建立和完善了工商所的各类工作制度,设置了岗位公示栏、学习园地和工商所辖区示意图。各巡查组按照职能分工主要负责市

场巡查、专项整治、受理和调解投诉、查办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内勤组主要负责注册登记、经济户口管理、台帐档案录入等内务管理工作。基层工商所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在人员少、管理区域分散的条件下,内部做好职能分工,管理以块为主,分工负责、综合管理,实现内勤与外勤分离,登记注册职能与监管执法职能分离的动态监管机制。上述措施,不仅有效激发了基层执法干部的工作热情,也改善了服务环境,大大提升了工商所的执法形象。

(三)加强后勤保障,夯实硬件建设这个基础

为基层工商所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是保证工商所实现监管职能到位的基本条件。针对县局基础薄弱、经费紧张的现实,该局在人、财、物配置上优先考虑基层工商所,按照“全面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挤出资金注重抓工商所环境建设和硬件投入,改善了工商所办公和生活环境。鼓励和引导干部职工不断绿化、美化环境,在楼道、会议室、办公室、院内张贴和悬挂或饱含哲理、或充满文化底蕴的字画、标语、展牌,形成了独具风格的文化氛围。

(四)强化教育培训,突出人员素质这个关键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实现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目标的关键。该局坚持“以人为本”,在增强综合素质上不断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积极组织全员培训。县局党组认识到,市局组织开展的全员大培训活动为促进基层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必须切实抓住这一重要契机,推动茌平基层工商工作跃上一个大台阶。为此,该局把培训的重点放在了基层工商所,优先对工商所人员进行培训。为了确保培训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该局成立了以局长孟庆军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培训活动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抽调人员成立了专班,负责活动

的具体组织与协调。每期参训学员“出征”之前,开班之始,该局都召开动员会,局长孟庆军同志亲自作动员,并对参训学员的工作和生活事宜一一安排妥当,免去其后顾之忧。培训期间县局班子成员集体前往训练基地进行慰问和鼓劲加油,不仅送去慰问品,还带去家人的问候,让学员安心训练和学习,给了他们以极大的精神动力,为组织好培训活动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和思想保障。每期学员集中培训结束后,该局组织参训人员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网格化监管行动,以此解决一些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在实践中提高参训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达到了事半功倍的实际效果。

二是创新教育培训模式。一方面,为提高工商所长综合素质,该局设立了所长论坛,每月举办一次所长论坛,由县局一把手主持,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各中层干部以及全体机关干部参加。规定各基层工商所所长结合“基层建设年”活动的安排及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就该所本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下月的具体工作打算进行陈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中层干部以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根据每位所长的现场表现进行打分,排出名次后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为强化县局机关负责人对工商所的指导能力和基层工商所人员的综合素质,该局还开设了基层工商所轮训班,由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轮流讲课,以法律业务素质教育为重点、以作风纪律教育为突破口,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和内容,并实行边培训边考核的办法,抓好岗位技能培训,规范基层干部行为,提高基层监管执法水平。并加大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力度,建立了严格的考核机制,把每位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情况都记录在案,严格奖惩。对测试不合格人员进行待岗学习,连续两次测试不合格,再次待岗学习,待岗期间只发生活补

贴,直至合格为止,从而形成了强大的压力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执法人员素质的提升。

(五)规范干部管理,抓好作风纪律这个闸门

一是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一方面,加强基层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县局印发了《作风纪律学习读本》、《工商执法学习读本》及学习笔记,人手一本,供基层干部职工学习。另一方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县局局长孟庆军同志多次不打招呼地深入到基层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和现场办公,并对各单位的作风纪律整改工作随时进行调度;县局纪检组和监察室开展了一系列的明查暗访工作;各科室、工商所思想认识到位,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提升了对上级和县局决策的执行力;干部职工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大为增强,营造了“团结协作、严肃紧张”的工作作风,形成了“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工作氛围。

二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工商所述职述廉活动。为切实加强对工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的社会监督,规范工商部门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促进全面建设,该局自7月份以来,组织全系统各工商所相继开展了基层工商所面向社会述职述廉活动。7月21日,该局在肖庄乡政府大会议室举行的工商所述职述廉报告会将此次活动推向高潮,肖庄工商所辖区的个体、企业、消费者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义务监督员共计113人受邀参加了当天的述职述廉报告会。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峻峰,茌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韩道岭专门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对县局举行的工商所述职述廉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当天的测评中,正副所长的测评结果满意度达100%,所员的测评结果满意度达99%。

三是积极推行“两个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今年以来,该局对基层廉政风险点和监管执法风险点防范管理这一新课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将其纳入了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统一领导,组织科室所开展“两个风险点”查摆及防范管理工作,编制了《防范廉政监管风险》手册,带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为促进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机制保障。9月4日,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在茌平县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工商系统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现场会,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峻峰参加会议,对茌平县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总之,通过开展工商所规范化达标活动,该局基层工作呈现出新的面貌和气象。

一是,行政效能明显增强,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通过完善并落实管理制度和责任,根治了以往管理秩序乱、工作效率低的痼疾,实现了职责分明、工作有序、管理有力,促进了各项监管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通过加强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和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基层执法效能不断增强。目前,全系统的执法办案工作60%以上通过工商所来完成,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率为零。

二是,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社会形象得到彻底优化。由于该局坚持抓队伍的教育管理,通过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规范来约束基层干部的行政行为,使基层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水平大幅度提高,形成了弘扬正气、廉洁执法、规范服务的浓厚氛围,树立了基层工商崭新的社会形象。

三是,基层干部职工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状态有了根本改观。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使基层干部人心稳、活力足、干劲大。“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混日子的少了,安心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的多了;自觉遵章守纪

的多了,违规违纪的现象少了。茌平县工商局通过规范化建设,规范出了正气,规范出了士气,规范出了活力,在基层建立起了全新的工作和管理秩序。(

推荐第6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市发展和改革局党总支规范化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局党总支规范化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夯实基层党支部阵地,强化党组织抓党建工作意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整体推进局党总支建工作,使基层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局工作目标,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并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带头和表率作用,努力成为班子健全、制度落实、教育经常、管理严格、监督有效、作用明显、群众拥护的战斗集体,为将建设富裕、和谐、美丽的北票而努力奋斗。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组织设置

党支部工作要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班子配备齐全,委员分工明确。党总支部委员会由民主选举产生,任期届满要按时换届,委员出缺要及时补选,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换届的,应向上级党组织做出书面说明并经过批准。

(二)健全工作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必须做到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全体党员集中上党课的,各党支部应分别做好党课记录,记载本党支部参加党课的党员人数、姓名、党课时间、内容等。

2.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必须自觉参加,支部书记要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

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结合年终工作考评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谈心制度。做到“五必访”和“五必谈”,即重大节日必访;生病住院必访;遭遇天灾人祸必访;党员病逝家属必访;生产生活困难必访。党员在工作和职务变动时必谈;党员在受到表彰奖励或处罚批评时必谈;党员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挫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在廉洁诚信方面群众有反映时必谈;对党员进行党性分析评议后必谈。党支部书记和委员每年与所在支部的党员谈心不少于2次。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5.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拓展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途径,结合实际明确党员责任区和先锋岗,开展主题实践、服务承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等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6.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按时按标准收缴党费,党费管理使用严格规范。

7.党员发展工作制度。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详见2013年6月印发的《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三)规范台帐管理

1.党员信息台帐。记录党员个人基本情况及参加教育培训、奖惩、受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记录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预备党员等基本情况;记录困难党员基本情况,近年来的主要帮扶措施等。

2.党组织生活台账。使用区委组织部统一印发的记录本,记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情况,记录开展党员主题活动情况,反映党员活动的方式、次数和特点。

3.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台帐。记录开展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措施和成效。

4.党费收缴台帐。记录支部每名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交纳党费的时间、金额情况。党员增加收入的,应于增资后重新核算缴纳党费标准,并通知党员个人按新标准缴纳党费。

(四)抓好硬件建设

1.建设活动阵地。有条件的党支部应建设固定的活动室,设置相应的支部生活园地,设有醒目的“支部活动室”或“党员之家”等标识牌;办公条件不允许的,可使用市场党委“纺城有家”党群活动中心的活动场所开展相关活动。

2.规范活动室布置。室内应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组织机构等,设置党支部荣誉宣传栏。有条件的党支部,室内可配备电教设备,包括投影仪、电脑、电视等。

3.定期更新资料。活动室应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栏,配备资料橱(或书柜)和报刊架,各类台帐及记录标识统一,分类摆放。宣传栏、报刊、党建杂志、书籍及台帐资料指派专人负责,及时更新。

四、方法步骤

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采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方法进行。总体按照组织实施、完善提高、全面规范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底前)

在5月底前,按照上述要求,所有党支部进行一次全面自评,对照任务标准,组织实施规范化建设。并按照先进的更先进、一般的争先进、后进的赶先进的要求,指导党支部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提高方案,明确改进的目标、责任和措施。

(二)完善提高阶段(6月)

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围绕“谋划好思路、建设好制度、管理好阵地、开展好活动、发挥好作用”,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一个党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做到规范化。市场党委将在6月份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年中督查。

(三)全面规范阶段(12月中旬)

各党支部在年中督查基础上对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进一步提升,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进行有效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限时加以解决,确保所有党支部工作全面规范。对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提炼,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市场党委将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并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评范围。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作为基层党建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地推进。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带头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确保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2.务求实效。要把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贯穿于规范化建设的始终。因地制宜,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具体工作中,不求全求多,但求有效管用,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

3.强化督查。采取集中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面上指导与点上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特别是要加大激励力度,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并对达标单位在年底进行表彰。

推荐第7篇:规范化建设征文

加强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

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市院党组提出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进规范化建设,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决策。实施规范化建设是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也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促进工作廉洁执法的内在要求。纪检监察作为检察机关负责内部监督和协助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的专门部门,在推进规范化建设方面应该有所作为,也能够大有作为。本文对如何推进检察机关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进行一些初浅探讨,希望对推动全市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有所裨益。

一、要深刻认识加强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纪检监察部门在检察机关处于特殊重要位置。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做对刑法、刑诉法执行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承担着对民事行政审判工作是否符合有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监督工作。同时检察机关还承担着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监督,肩负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任,是反腐败的重要部门。检察机关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格局中的重要部门,其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就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党和人民决不容许反对腐败者自身搞腐败,假使反对腐败的检察官自身腐败了,将会严重败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危及我们党执政的司法底线。所以,曹建明检察长要求我们更加重视内部监督工作,把内部监督工作摆到与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我们必须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完善自身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真正做到自身正、自身、自身净,执法才有公信力,才能为人信服。要坚决克服和纠正重视法律监督,轻视内部监督的一手硬一手软的问

1 题,坚决克服和纠正有的单位和部门内部监督、队伍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纠正和克服碌碌无为、无所用心思想状态,主动争取党组支持,高起点谋划,创新工作思路,拓宽监督领域,增强监督实效,切实当好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参谋和助手,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取信于民。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是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六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改革司法机关的工作机制和人财物管理体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队伍,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根据这些要求,检察机关在新形势下必须依法创新规范管理机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是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一些人认为检察机关对自侦案件监督不力,对检察机关的侦查权提出质疑的情况下,加强以内部监督制约为重点的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基层检察院党组应当充分认识到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 2 任务和开展规范化建设的突破口,列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以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以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际成效,为检察机关规范化建设提供组织和纪律保障,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确保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确保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二、规范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建设和队伍管理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条件。规范纪检监察工作,首要的就是要规范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建设和队伍管理。针对全市纪检监察力量薄弱,有的院还没有设立独立的监察部门,不能胜任日益繁重的纪检监察任务的实际情况,要加强调研,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出台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和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建设意见。对没有设立监察部门的基层检察院,要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设立监察室或科。同时,要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基层检察院纪检组和监察部门合署办公,人员原则上不能少于3人。要把党性原则强、政治素质高、敢于碰硬、敢于监督、适合做纪检监察工作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切实抓紧抓好,把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心系群众的队伍。要加强纪检监察队伍业务 3 培训力度,把纪检监察队伍培养成召之能来,来之能战,业务精通,能打硬仗,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

三、健全完善教育机制 规范教育预防工作

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是基础。抓好廉政教育,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基础工作,它起着构筑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防线的重要作用。要健全完善有关政治学习制度和教育培训制度,并将党风党纪教育、专项教育和警示教育制度化、经常化,使广大干警从思想上筑起了拒腐防变的屏障。一是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中心组学习的深度和效果,把廉政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形成定期学习的制度。抓好对主要廉政风险点干部的提醒和警示教育。二是要抓好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向沈浩等先进人物学习,引导干警树立先进的世界观、人生观、金钱观、荣辱观,树立不愿贪的理念。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长抓不懈,入脑入心,形成不敢贪的氛围。三是要提高教育的实效性。深入干警,研究干警思想动态,党组对干警的廉政情况和思想动态要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廉政教育要纳入干警培训教育规划,统筹考虑,协调推进。要创新教育方法,通过局域网、电子屏幕、廉政标语等形式,将廉政思想在迁移默化中嵌入干警思想深处。、敲警钟,教育干警引以为戒,自觉做到自尊自爱、自省自重、自警自励。

四、切实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队伍管理

4 建立良好的制度约束机制,是科学管理的标志和有效手段,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为了从制度上把好关口,规范干警的廉洁从检行为,必须要立足于实际,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约束干警行为,具有检察机关特点的制度约束机制。一是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章制度。一个地区、一个行业、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风气、导向,对该地区、行业和部门事业成败、风气形成有致关重要的影响。对干部的提名推荐、任用条件、民主测评、监督等方面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列》等规定的精神,结合检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考虑检察工作长远发展,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形成一套完整的选人用人制度体系,减少认为因数干扰,杜绝领导干部凭个人好恶选拔任用干部,形成想干事的有平台、干好事的有机会、不干事的让位置的良性选人用人机制。二是要健全对财对物的管理制度。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完善健全对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的管理制度,杜绝受利益驱动办案等违法违纪行为。完善健全检察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介入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防止管钱管物的部门以权谋私。三是健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我市检察队伍的现状,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责任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特别要完善责任考核、廉政档案管理制度和廉政风险点防控方面的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健全党风廉政建设

5 考核结果运用制度,使真正坚持一岗双责、抓党风廉政建设见成效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四是完善干警廉洁从检制度。在认真执行中央、高检和省院的\"四条禁令\"、\"九条卡死\"、\"六条禁令\"等纪律规定的同时,要联系实际,探索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制度,家庭助廉等制度,使对干警的监督向社会、向家庭延伸。

五、健全监督机制 规范源头治理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又一重要职责,也是狠抓制度落实,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干警违法违纪的关键所在。监督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是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化源头防腐的重要方面。一是要规范执法办案监督。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是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实现公平正义的保障,也是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前提。要抓住职务犯罪侦查权、公诉权、批准逮捕权、民事行政监督权等主要权力的行使进行监督检查。要完善监督检查办法,规范监督检查的程序,使纪检监督检查逐步由柔性监督向刚性监督转化,增强监督的可操作性。突出监督重点,把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消案件等检察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检查,确保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行使。延伸监督检查的深度和广度,使执法办案监督工作由事后查处转移到案前教育、案中监督和案后奖惩三者并重上来,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二是规范内部监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规范加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与干警之间的纵向监督机制。从检察长、副检察长到一般干警,实行一级管一级、一级监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 6 责的责任网络体系。另一方面,规范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横向监督机制。使内部各办案部门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既相互协作,更相互监督,确保案件质量和廉洁执法落到实处。三是要规范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衔接机制。人大的监督、政协的监督、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同纪检监察监督具有监督职能的相同性、目的的同一性,为了形成监督的合力,应当建立纪检监察监督同社会监督的衔接机制,使内外部监督形成合力,起到实效。

六、规范内部运行机制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规范内部工作机制,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方面。一是要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为减少工作随意性和盲目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根据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进行分解、细化,制定有关执法办案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程序性规范,使纪检工作每项工作的开展都有程序可循,增强可操作性。二是要规范纪检监察岗位目标和绩效评价。要制定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风廉政考核的细化和量化的制度。将考核结果直接与个人的成长进步、评先树优等挂钩。对发生违法违纪和办案安全事故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对被\"一票否决\"的部门和个人,一律取消评先资格,并按照\"一岗双责\"制,连带追究领导的责任,从而真正把责任量化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干警身上。三是要规范纪检监察案件查处工作。不断健全完善从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到责任追究的一整套案 7 件查处工作程序。使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纪律为准绳,坚持\"有必查、查必清、清必办、办必严\"的原则,及时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同时要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分析案发原因,提出防范对策,真正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遍的作用。

二0一一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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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社区规范化建设

关于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办发〔2000〕23号文件,进一步夯实社区建设的组织基础,依法加强党领导下的社区民主自治建设,使社区组织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的意见》(青发[200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办发〔2000〕23号文件精神,认真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把社区规范化建设与开展创建和谐社区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各项制度,理顺社区关系,强化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功能,逐步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坚持以不断满足社区居民自身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为宗旨,把服务社区居民作为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责权统一,费随事转。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明确各类组织的职责与权利,改进社区的管理与服务,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社区自治,民主决策。提高社区民主自治水平,逐步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完善社区民主自治机制,实行社区事务决策、议事、执行三者分立,分别设立社区的决策机构、议事机构和执行机构。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结合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着重抓好社区的组织、制度、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搞形式,务求实效,切实提高社区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从社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利用社区的自身优势和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

(六)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以社区为主体,充分调动社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社区共建。

三、内容及标准

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内容主要分为六个方面,包括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工作职责、社区工作制度、社区工作关系、社区设施建设和社区队伍建设。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标准是:

(一)社区组织健全。要按照党章规定建立社区党组织。组建成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职业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居委会内设各工作委员会,能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的贯彻落实。

(二)工作职责明确。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社区自治章程,职业社区工作者要按照职责、职能行事,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要有明确的工作分工,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社区居委会各工作委员要按职尽责,积极开展各自的工作。

(三)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责任区、在职党员工作站、在职党员“一卡一簿一单”等制度;建

立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处理社区内的各项事务;社区居委会要制定三年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适合本社区的居民公约;社区居委会要制定并认真执行社区居委会工作守则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社区“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和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居民档案和居委会工作档案,做到各种记录、簿册齐全,各种规章制度及有关图表上墙,公布于众。

(四)工作关系融洽。社区居委会要建立融洽的内、外部关系,处理好与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职业社区工作者、街道办事处、区级机关职能部门及辖区内单位、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关系,实现社区共建、资源共享。

(五)硬件设施配套。社区要达到“四室、三站、二栏、一校”和“五统一”标准。对固定资产要登记造册,建立帐簿,做好管理与使用。

(六)工作队伍过硬。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委会成员应积极参加各级党校、社区学院培训学习,掌握社区建设知识,熟悉社区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做到自身要求严格,群众威信高。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和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社区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全区上下要提高对社区规范化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工作者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全面发展;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区民政部门要把社区规范化建设作为城市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搞好经验交流和工作总结,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有效地开展;各街道要把社区规范化建设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责任目标,作为街道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开展创建文明示范社区、十佳社区居委会等活动紧密结合,为社区规范化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和经费保障;区财政拨付的社区居委会有关经费要保证及时足额发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二)突出重点,确保社区规范化建设有效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要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一是加强社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认真做好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的推选补选工作,发挥职业社区工作者的作用,逐步形成一支年轻化、知识化、有干劲、勇于开拓、热爱社区工作的干部队伍;二是抓好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借助区委党校、社区学院和街道业余党校开展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三是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社区办公经费,切实解决好办公条件不达标、社区服务优惠政策难以落实等问题,确保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推进。

(三)强化考评,确保社区规范化建设的质量。社区要根据市、区有关规范化建设的示范、达标标准,采取由社区居委会自荐、自评,逐级审报、分级审批的方法,经街道办事处初审、民主测评、公示,区民政局审查验收和区政府审批后,由区政府向规范化建设达标的社区授予相应称号。

(四)明确奖惩,确保社区规范化建设深入发展。区、街、居要建立社区规范化建设达标奖惩制度。把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的成效作为评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必要条件,促进社区规范化建设的不断发展。

附:

一、社区组织建设

二、社区工作职责

三、社区工作制度

四、社区工作关系

五、社区居民公约

六、社区自治章程

附件一: 社区组织建设

一、社区党组织

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社区党组织应按照《党章》规定,根据党员数量和工作需要设立,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一般情况下,党员50人以下的建立党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党员50—100人的建立党总支,委员会由5—7人组成;党员100人以上,党务力量比较强,工作基础比较好,书记人选比较合适的,可建立党委,委员会由5—9人组成。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应由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年龄较轻的党员担任;书记应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奉献精神,热心群众工作,受群众所信赖的党员担任。委员可采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选派,从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复员转业军人中选拔等措施,把热爱社区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的优秀党员充实到社区领导班子之中。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社区居委会成员可以交叉任职。

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全体社区成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权的基本形式。社区成员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3名代表和驻社区单位代表组成(每个社区成员代表不少于30名)。社区成员代表任期与社区居委会任期一致,每届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应积极参与社区内的各项事务,了解掌握社区居民需求,帮助社区居民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行使议事、决策权。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会后,实行社区成员代表议事会制度,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听取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汇报,并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依法实行社区民主自治,落实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处理社区的日常事务。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

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一般在1000—3000户或一个物业管理小区为宜,特殊情况可不受居民户数的限制,其设置、撤销、规模调整由区人民政府决定。

社区居民委员会由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委员人数根据社区规模确定,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产生:在居民小组提名、社区民间群众团体民主推荐、个人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民主自治的要求,建立社区服务、治安调解、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公共卫生、妇女儿童、双拥、老龄八个工作委员会。根据社区特点,一般以50—100户为宜,合理设置居民小组,并推选好居民小组长。居民小组长任期与社区居委会成员相同,可连选连任。各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在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四、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对内称职业社区工作者办公室)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下,承担社区事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由3—5名职业社区工作者组成,设主任1人,成员2—4人。主任由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按照条件推荐一名组织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职业社区工作者作为人选,报街道办事处审批。

附件二: 社区工作职责

一、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本社区内顺利完成。

(二)接受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定期向街道党工委汇报工作。研究讨论本社区内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提交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决定。

(三)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落实党建工作各项制度,搞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协助管理驻本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党员,充分发挥社区党员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支持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行使职权;协调本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关系。

(五)按照街道党工委的要求,做好社区工作者的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区委对居住在本社区的机关干部实行“八小时之外监督”;协助党工委对驻本社区实行双重管理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监督。

(六)加强与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共建单位和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横向联系,协调好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形成以共同利益、共同需求和共同目标,共同参与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密切联系群众,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党的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社区居委会承办公益事业,搞好社区服务。

(八)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社区各类群众文化团队的政治引导,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

二、社区党组织党建协调小组职责

社区党组织党建协调小组由社区党组织与驻本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新型经济社会组织等党组织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商讨本社区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实现社区资源共享、精神文明共创、社区事务共管、社区稳定共保。

(二)研究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等工作,探讨以共同利益、共同需求为纽带发挥作用的有效形式,组织和引导社区广大党员和群众参与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和公益性等活动。

(三)充分发挥驻本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社区工作。

(四)充分发挥社区党员活动室、在职党员工作站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团结组织社区党员和群众,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党和

政府各项任务在社区顺利完成。

(五)贯彻区委和街道党工委的指示精神,指导本社区党的建设,促进社区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六)社区党建协调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出议题,议题需提前一周进行通报。社区党(总)支负责例会召集和议题通报等具体工作。

(七)小组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抓好落实。

三、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职责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临时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并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资金筹集的收支情况报告。

(二)监督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

(三)选举、撤换或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

(四)改变或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五)对社区居委会成员、职业社区工作者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六)讨论并决定涉及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制定和修订居民公约或居民自治章程,监督居民公约或居民自治章程的执行。

(八)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九)审议通过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

四、社区居委会职责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二)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组织居民落实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三)调解民间纠纷。

(四)密切联系居民,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或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五)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发展社区服务项目,依法管理社区居委会的财产。

(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八)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积极支持职业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定期听取职业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汇报,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评议,提出工作意见。

(九)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引导居民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家庭、文明楼院和文明小区。

五、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职责

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社区居委会的全面工作,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居委会日常工作,抓好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

(二)主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三)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认真履行所担负职责,并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四)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模范执行值班及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印章的管理使用。

(六)指导和帮助各工作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开展工作,密切与职业社区工作者关系,共同做好社区工作。

(七)掌管好社区居委会的资产和账目,定期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对主任负责,根据分工抓好工作,主任不在位时代理其职责,主要职责是: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助主任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二)协助主任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三)协助主任做好工作布置、检查和总结。

(四)协助主任开展各项活动。

(五)负责社区居委会财物的收支。

(六)与职业社区工作者团结协作,共同做好社区工作。

六、社区居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做好社会福利和保障工作。

2、掌握辖区内民政对象的情况,听取意见,及时如实向上级反映并协助解决。

3、办好社区服务站,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广泛开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活动,拓宽社区服务领域。

4、教育居民发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不断发展壮大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通过组织活动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5、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报及申报材料归档工作。

6、掌握下岗人员情况及就业信息,帮助失业和下岗人员再就业。

7、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二)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以社区警务室为依托,建立健全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消防“六位一体”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

2、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社区居民防范知识的宣传,增强自我防范和邻里互助防范意识,广泛动员居民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居民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大力推进社区警务战略,整合社区治安防范资源,健全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社区治安防范网络,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和群防群治活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深入开展社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和制度,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五类”人员(外执犯、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失足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督、管理、帮教工作。

6、配合职能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及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了解社区居民中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

殖健康等宣传教育工作,建立新型社区生育文化。

2、依法积极推行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将计划生育纳入社区自治体系,制定居民公约,建立健全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避孕药具的发放和避孕节育的咨询指导等工作,协助做好已婚育龄妇女查访、孕检和健康查体工作。

4、及时掌握社区内居民的婚、孕、育及节育信息等情况,协助对社区内出现计划外怀孕的居民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

5、协助组织利用社区资源搞好社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育龄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工作。

6、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四)文化教育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社区文化教育工作有关政策和法规,通过多种形式,对社区成员进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传统教育。

2、搞好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开展“五个一文化工程”,广泛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3、配合学校、家长,抓好中、小学生的校外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文明社区、示范社区、文明楼院、五好家庭、文明市民的创建评比活动,不断提高社区文明程度。

5、组织社区成员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教育体育活动,营造温馨祥和的社区氛围。

6、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指导居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开展创建学习型社区、家庭活动。

(五)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宣传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社区成员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

2、积极开展社区的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搞好环境卫生,美化社区楼院环境。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3、加强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辖区居民对环境卫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4、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传染病等防病治病、计划免疫、妇幼保健、食品卫生等监督服务工作。

5、协助卫生部门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对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工作。

6、协助园林环卫建设等部门搞好社区的绿化、硬化及垃圾清洁工作,减少环境污染。

(六)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宣传党和国家妇女儿童工作政策、法规,坚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进行家政知识、科学常识、家庭美德、法律、保健知识等教育,提高妇女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文明公德素质。

3、积极开展“好公公”、“好婆婆”、“好媳妇”活动,倡导夫妻和睦、尊婆爱媳、尊老爱幼、赡养老人的社会风尚。

4、教育妇女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勤俭持家、婚事新办、邻里团结、互相帮助,关心大龄青年婚事,促进辖区文明建设。

5、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和情况,并提出建议和要求。

(七)双拥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经常组织社区居民进行国防教育,积极宣传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双拥工作各项制度,不断加强双拥工作站建设。

3、定期进行军地联席会、优抚对象座谈会,积极开展社区军民共建活动。

4、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对优抚对象实行优先优惠服务,对家庭困难且行动不便的优抚对象实行上门服务。

5、组织社区拥军小组成员、社区党员、青年志愿者与优抚对象进行“结对包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八)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定期组织社区老年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教育。

2、认真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老年人保障条例》,有效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各类文体活动。

4、积极开展创建敬老模范单位活动,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档案。

5、落实“六个老有”,努力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

6、定期走访特困、孤寡、空巢老人、独居老人、高龄老人,为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7、及时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8、积极筹措老龄工作活动经费,保证社区老龄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居民小组组长职责

社区居委会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居民小组一般以50—100户为宜,居民小组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产生,主要职责是:

(一)召集和主持居民小组会议,传达居委会有关工作要求。

(二)组织本组居民贯彻执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定。

(三)完成居委会交给的任务。

(四)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五)办理本居民小组的其它事宜。

八、职业社区工作者职责

职业社区工作者是经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有关部门审批的合同制专职社区工作人员(简称社区干事),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相关业务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二)立足社区,热爱社区,奉献社区,了解群众疾苦,热心为群众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圆满完成政府下移的社区事务等各项工作任务。

(三)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

(四)积极开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动员全体社区居民参与创建文明楼院、文明社区、示范社区等活动,引导社区居民争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文明市民。

(五)要与社区居委会成员搞好团结,积极参加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有关会议,密切与辖区内各单位的联系,自觉接受居委会和社区居民的监督。

(六)调解民事纠纷,促进社区居民家庭、邻里团结和睦。

(七)做好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教育、

社区保障、社区计生、优抚救济、青少年帮教等工作。

(八)完成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三: 社区工作制度

一、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事规则

1、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党组织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2次会议,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

3、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必须由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有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要事先向书记请假。

4、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除临时召开的会议外)及有关事项要提前一天通知与会人员。

5、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的议题,由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各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向书记汇报、确定。

6、议事范围:

(1)从社区实际出发,研究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街道党工委指示精神的措施和实施意见。

(2)研究决定社区建设规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置及较大数额经费开支、所属商业网点、房屋租赁及合同的签定、下岗职工安置以及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年度计划及社区服务、社区治安、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教育的年度计划及主要措施。

(4)本社区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事宜。

(5)本社区内精神文明、计划生育、提高居民素质、民兵预备役、老年人健康保健等工作。

(6)向街道党工委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7)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是党组织委员参与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认真做好发言准备。党组织委员会决定的重大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8)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的决议必须由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方可有效。赞同人数不超过应到会半数的问题和事项,不能以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的名义做出决定或决议;如果对处理重大问题和决定重要事项出现重大分歧,不能匆忙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统一认识后再做决定,也可将有争议的事项向街道党工委报告;紧急情况下,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不足半数时处理的重大问题事后应向下次党组织委员会议汇报。

(9)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要做好会议记录,决议形成后要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向党组织委员会或书记汇报。

(10)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研究的内容具有保密性,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未经批准或公布的,不得向外泄漏。

(二)社区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

1、社区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围绕党性、党风等方面

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定议题。。

3、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和议题,应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通知党组织委员,每个委员要按照议题要求做好发言准备。

4、民主生活会内容

(1)结合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思想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检查党内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针对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和班子成员的自身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5、民主生活会上,总支委员要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通过“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和不足,进行思想剖析,提出整改措施。

6、民主生活会查摆的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听取意见,接受监督,抓好整改。

7、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及时向街道党工委报告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

(三)社区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

1、社区党组织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社区党组织工作计划,听取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党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

2、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书记主持召开,讨论研究和决定党组织日常工作,贯彻街道党工委的指示和决定,研究决定社区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户情况,传达贯彻社区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4、党课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等。

(四)社区自管党员“一管三带一联”活动制度

1、社区党组织建立由书记、委员、党小组长等组成的工作骨干队伍,具体组织“一管三带一联”活动的开展。一般情况下,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2、把社区党员分类纳入“一管三带一联”活动之中,建立《社区党员“一管三带一联”登记表》,将社区党员登记造册,按照“一管”、“三带”、“一联”的内容和要求纳入规范化管理中,对党员在活动中的表现进行登记,实行目标管理。

3、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每月对 “一管三带一联”活动的情况通报、讲评制度。通过“组织管”和“自我管”,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通过带好家庭、邻居和楼院,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联户帮扶,增强党员的宗旨意识。

4、要针对联系户的具体情况,明确联系职责,做好宣传政策、发展经济、化解矛盾、服务百姓等工作。社区党员每月对联户对象至少联系一次,并及时向党组织反馈联户帮扶情况,将党组织的温暖和邻里之情及时送到千家万户。

(五)社区在职党员工作站制度

1、工作站在社区党组织指导下开展活动,主要任务是组织辖区内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管理与服务,配合做好在职党员工作时间以外的管理教育工作。

2、工作站站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根据在职党员职业、特长及居住情况,工作站可通过设立专业服务队、划分党员责任区等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社区服务活动。

3、工作站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在职党员大会,评议社区工作,研究制定活动计划。

4、每名在职党员每季度与社区至少联系一次。工作站要定期开展调查摸底,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名册,对社区在职党员实行动态管理。

5、每名在职党员每年参加社区活动不少于二次。工作站要认真填写《在职党员社区表现记录簿》,并将活动情况及时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六)社区在职党员“一卡一簿一单”制度

在职党员实行“一卡一簿一单”制度,即在职党员社区登记卡、在职党员社区表现记录簿、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单。

1、社区党组织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发挥“在职党员工作站”的作用,建立“在职党员社区登记卡”,全面掌握社区内在职党员的基本情况,以楼座为单位建立活动组。

2、在职党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为社区排忧解难,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党员联户”、“党员责任区”、“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义务奉献日”等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社区党组织要建立“在职党员社区表现记录簿”,做好在职党员表现记录。

3、社区党组织要及时做好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情况的反馈工作,每季度通过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单向在职党员所在单位进行反馈,使党员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工作制度

(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委会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临时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

(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坚持民主管理,必须有社区成员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召开。决定问题,由出席人过半数通过才能生效。

(三)与居民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社区居委会必须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四)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听取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报告,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

三、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社区居委会是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在社区党(委、总)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职能是:议事、协调、服务和监督。

(一)社区居委会正、副主任要坚守工作岗位,坚持上下班工作制度。

(二)社区居委会坚持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实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三)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社区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的有关事项,并交有关人员执行。

(四)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听取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每年年终社区居委会成员和职业社区工作者应自觉接受社区成员代表的评议。

(五)社区居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并向社区成员(代

表)会议汇报工作。

(六)社区居委会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支持社区居委会成员和职业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维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社区居委会成员要经常走访社区居民,掌握居民情况,了解居民需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八)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各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具体研究落实社区工作。

(九)社区居委会要引导和支持社区“公共事务协会”、“社区志愿者协会”等群体参与社区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形成居民之间和谐、邻里团结、新型的人际关系。

四、社区“三公开一监督”制度

“三公开一监督”:即政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监督。

(一)公开内容

1、政务公开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提出的工作要求和中心任务;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落实党总支决议情况;“两委”的工作职责;社区治安、计划生育、民政、调解、社会救济、社区卫生等工作情况。

2、事务公开主要包括:“两委”日常事务性工作;当前热点、难点问题;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事务办理结果。

3、财务公开主要包括:“两委”的各种收费标准,如卫生费、治安费等;经济状况及“两委”经费收支情况等。

4、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其他问题。

(二)公开时间

政务、事务一般每月公开一次,财务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对居民关心、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可随时公开。

(三)公开形式

根据“两委”工作实际,可以将固定橱窗式公开栏作为主要公开形式,将重要工作轮流向群众公布,辅以党员大会、组长以上干部会议、居民代表会议、通报、公开信等形式向社区居民公开。在政务、事务、财务等方面需向全体居民公布的,必须在公开栏公布。

(四)公开程序

向居民群众公开的事项必须经社区党组织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原则向居民群众公布。

(五)监督办法

1、聘请居民中素质较高、思想正派、秉公办事,有威信、关心社区建设的人员担任社区监督员,对“两委”政务、事务、财务实施监督;

2、确定监督议政日,定期召集居民群众代表会议,听取大家对“两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居民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两委”要进行认真研究,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居民群众反馈结果。

五、社区听证会制度

社区听证会制度是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居民普遍关心、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社区有关事务在做出决策前,由居委会组织部分社区成员召开社区听证会,进行听证,提出具体意见,切实为社区居民解决困难,办实事。

社区听证会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参与听证的人员可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职业社区工作者、居民小组长、社区成员代表组成。经社区居委

会邀请,有关政府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驻社区单位的代表应列席会议。社区居民可自由旁听听证会。听证会成员的听证表决权,由社区居委会确定。

社区听证会的议事范围为:社区治安防范、环境治理、油烟噪音和占道摊点整治、违法建筑整治、设施管理、对本社区突发困难居民进行捐赠、筹集本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经费以及其他需要社区居民听证的事项。对应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社区居委会提请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社区听证会的主要内容是涉及本社区成员切身利益的有关事务、涉及本社区社会稳定需要听证的内容和其他急需听证的内容。 听证会的一般程序:一是由主持人报告议题;二是由社区居委会通报所听证议题的相关情况;三是由听证会成员充分讨论;四是涉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问题,请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回答听证会的咨询;五是由听证会成员投票表决。

社区居委会应于社区居民听证会召开后的三日内,将听证会的表决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听证事项涉及政府相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由社区居委会将听证会的表决结果书面抄送政府相关部门或街道办事处。

六、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会计、出纳要分设。由一名副主任或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会计、一名职业社区工作者兼任出纳。社区居委会主任不得兼任出纳。

(二)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及会计制度,社区居委会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所有收支必须入账管理,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建立健全账簿。

(三)严格执行“钱账分离、日清月结、项目审批、定期审计”制度。账、钱、物实行分人管理,发票和收据须由经办人、主任、书记三人以上签字(社区居委会主任书记一人兼的,在经办人、主任签字的基础上,要有一名副主任签字)方可报销,禁止使用白条下账。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项目,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支付或报销,必要时可向街道办事处或区有关部门反映。

(四)严格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100元以内的经费开支须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100元至500元的开支须报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同意;500元以上的开支须经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或临时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经街道办事处分管主任同意,同时备案。

(五)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社区居委会应成立社区居务监督小组,每季度要对财务帐目进行一次清理审查,要及时公布清查结果,街道办事处或区有关部门定期对社区居委会财务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要督促社区居委会及时纠正。

(六)掌管社区经费的社区居委会正、副主任和职业社区工作者离岗时要接受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七、社区居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的各门类资料一般按年度立卷归档(换届选举档案应专立专存),做到归档齐全、分类科学、整理规范、有目可查,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二)建立“十档六簿”。“十档”指上级文件、计划总结、社区党建、社区服务(民政工作)、社区卫生(卫生、计生部门工作)、社区文化(文化部门工作)、社区治安(民事纠纷调解、治保、综合治理工作)、社区环境(城管、环卫、市政、绿化工作)、社区教育(宣传、教育部门工作)、妇联残联(妇女儿童、残疾人工作);“六簿”指各种会议记录、电话记录、来信来访调解记录、社区活动记录、社区居民及驻区单位登记、印章使用登记。

(三)建立档案专柜,做好档案的防火、防潮、防盗,确保档案的完整无损。

(四)坚持档案登记制度,档案人员工作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八、职业社区工作者工作制度

职业社区工作者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在社区居委会监督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是:承担社区事务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一)每周由社区党(委、总)支部书记或主任组织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职业社区工作者每月向社区居委会汇报一次工作。

(二)每周由社区党(委、总)支部书记或主任组织一次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职业社区工作者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职业社区工作者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推行“错时工作制”、“双休日值班制”,更好地方便居民群众。

(四)职业社区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为居民服务意识,正确处理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关系,密切与居民群众的联系,脚踏实地为群众服务,认真完成职业社区工作者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附件四:

社区工作关系

一、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

社区党组织是党和政府各项政策措施在本社区落实的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在社区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行使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职能;社区居委会既是社区群众性自治组织,又是党和政府联系社区居民的桥梁和纽带,在社区党(委、总)支部的领导下,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的监督下,行使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以上几个主体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能,发挥社区自治、分工合作、整合互动的作用。

二、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

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与社区居委会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社区居委会要接受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指导,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工作,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对与社区有关的街道办事处内部科室及人员实行民主监督。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生活补贴及办公等经费要按区政府的有关要求,按时足额拨付,不得挪作它用。对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用房,要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统筹解决。街道办事处要指导社区居委会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完善社区监督机制,使其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必要时,可以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中介机构对社区居委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街道办事处的部门及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社区的评议监督。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社区工作者培训制度,定期对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

三、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

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政府职能部门要改进工作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做到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社区的服务与指导;政府职能部门要尊重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利,充分履行各自职能,全力做好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主动接受社区居委会的监督;政府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社区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尽职尽责地为社区解决相关问题。社区居委会作为自治组织要依托街道办事处,按属地管理原则协调好与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单位之间的关系,并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落实政府

目标管理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公用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需社区居委会代办的工作,实行自愿协商、合同约定、有偿服务。

四、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要依法行使监督权利,加强制度建设,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开展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要接受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和街道办事处、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实施物业管理工作;要教育引导业主按规定及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爱护好小区公益设施和公共环境。业主委员会主任或居住在本社区的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可依法民主选举为社区居委会成员。具备条件的社区在依法选举中可采取社区居委会主任与业主委员会主任一人兼的办法,以利于为广大居民服务。搞好物业管理是新形势下社区居委会实施自我管理的重要工作。社区居委会要积极支持并参与物业管理,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实行专业化管理、综合性服务的监督检查。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意见不同时,必须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经营服务性企业,履行对社区物业管理职能,接受社区业主委员会和居委会的监督,接受物业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小区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物业公司应支持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为社区居委会提供方便条件。社区居委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依法选举产生的居民和业主自治组织,要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对社区实行自治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和监督物业公司对小区物业搞好管理。

附件五:

青岛市四方区XX街道XX社区居民公约

根据国家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四方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经社区居民讨论,现制定本公约。

热爱祖国 热爱青岛 爱我社区 爱我家园

发扬民主 大家管理 自我教育 自我完善

遵纪守法 互相监督 举止文明 维护公德

美化家园 爱护环境 遵守“八不” 人人自觉

邻里团结 安居乐业 尊老爱幼 互相帮助

以情相待 参与公益 文化娱乐 全民健身

计划生育 晚婚晚育 破除迷信 崇尚科学

弘扬正气 见义勇为 惩恶扬善 社会稳定

繁荣社区平安社区 文明社区 和谐社区

附件六:

青岛市四方区XX街道XX社区自治章程

(本章程经XX年X月X日XX街道XX社区第一届社区 成员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深入贯彻中办发〔2000〕23号文件,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自治组织的工作,增强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四方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社区建设意见,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社区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自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决策、议事和监督作用,由社区居委会具体组织实施本社区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

第三条 社区成员包括:社区居民(含流动人员)、机关、团体、部队、企业(含合资、私营、个体)、事业单位。

第四条 社区自治组织包括: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五条 本章程是全体社区成员的行为规范,每个社区成员都必须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第二章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

第六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全体社区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体现自治权的基本形式。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七条 社区成员代表由本社区年满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社区居民代表及辖区单位代表组成。

社区成员代表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2—3名代表组成(每个社区居民代表不少于30名)。

社区成员代表任期与社区居委会任期一致,每届为3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 社区成员代表在任期内因特殊原因出现缺额或有其它正常理由提出撤换申请的,应当予以撤换,从原居民小组中补选产生。

第九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职责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社区居委会召集和主持,换届选举时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主要职责是:

1、听取并审议社区居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资金筹集的收支情况报告。

2、监督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

3、选举、撤换或补选社区居委会成员。

4、改变或撤销社区居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5、对社区居委会成员、职业社区工作者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民主评议。

6、讨论并决定涉及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

7、制定和修订居民公约或居民自治章程,监督居民公约或居民自治章程的执行。

8、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9、审议通过社区居委会的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条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工作程序

1、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委会主持(选举时由社区选举委员会组织并主持),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或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居民,五分之一以上户或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可以临时决定召开会议。

2、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坚持民主管理,必须有社区成员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召开。决定问题,由出席人过半数通过才能生效。其决议、决定和通过的事项在本社区内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在合法的前提下,任何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无权更改,全体社区成员必须贯彻执行和自觉遵守。

3、凡涉及全体社区成员利益的重大问题,社区居委会必须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4、每年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应听取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并对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提出意见。根据年度工作报告和社区居民意见,对社区居委会、社区内工作机构及职能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第三章 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十一条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

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开展社区民主自治活动,落实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处理社区的日常事务。

社区居民委员会由5—9人组成,主任、副主任、委员人数根据社区规模确定,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社区居民委员会经社区成员充分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职责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组织居民落实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3、调解民间纠纷。

4、密切联系居民,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或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5、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发展社区服务项目,依法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8、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积极支持职业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定期听取职业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汇报,检查监督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评议,提出工作意见。

9、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引导居民做文明市民、创文明家庭、文明楼院和文明小区。

第十三条 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

社区居委会是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在社区党(委、总)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主要职能是:议事、协调、服务和监督。

1、社区居委会正、副主任要坚守工作岗位,坚持上下班工作制度。

2、社区居委会坚持依法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实行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3、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社区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的有关事项,并交有关人员执行。

4、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听取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汇报,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每年年终对社区居委会成员和职业社区工作者开展评议。

5、社区居委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并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汇报工作。

6、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支持社区居委会成员和职业社区工作者开展工作,维护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7、社区居委会要经常走访社区居民,掌握居民情况,了解居民需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8、社区居委会根据工作需要,下设各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具体研究落实社区工作。

9、社区居委会要引导和支持社区“公共事务协会”、“社区志愿者协会”等群体参与社区建设,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形成居民之间和谐、邻里团结、新型的人际关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XX街道XX社区居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推荐第9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临夏市供排水公司开展“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临市创先办发[2011]7号《关于印发〈临夏市开展“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促进公司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在公司开展 “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市委十二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发展思路和发展布局,围绕“科学管理、保障供水、优质服务、创新发展”的企业宗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公司的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动力和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热情,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推动公司各项工作更好地开展。

三、创建标准

1、创建学习型机关

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终身学习”、“团队学习”的学习理念。采取科室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相结

合的方式,学习贯彻省、州、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2、创建实干型机关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日常工作制度,实行效能考核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使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努力形成快节奏、高效率的工作局面。

3、创建创新型机关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敢于突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模式,以发展的眼光和视角分析思考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树立新观念,提出新思路,实现新突破。各股所认真总结推广工作实践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使工作在创新中得到提高。

4、创建节约型机关

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办公室无人办公时做到不开灯、不开电暖气、不开电脑,杜绝能耗空放现象。提倡双面用纸,注意打印纸、复印纸的再利用;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平时注重保管爱护。水厂、污水厂要在确保净水处理、污水处理正常运作的前提下,注意做好节约用电,节能减排工作。

5、创建和谐型机关

班子领导之间,领导与中层管理人之间、领导与干部职工之间,中层管理人员与干部职工之间要经常谈心,在公司内部形成相互帮助、团结共事的和谐工作环境。

6、创建服务型机关

树立“用户第

一、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广泛开展抄表员、收费员岗位培训,提高员工服务技能。从业务知识、文明用语、规范收费等方面对抄表员、收费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服务行为,完善服务制度

五、创建时间及创建措施

创建时间:2011年4月至12月

创建措施:

集中利用9个月的时间,通过及时传达精神,搞好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创建“规范化机关”;组织实施评议,建立长效机制几个阶段逐步推进“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

(一)及时传达精神,搞好广泛动员

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出台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州、市有关“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的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规范,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以科学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

(二)认真组织实施,创建“规范化机关”

严格按照《临夏市供排水公司开展“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队伍。

一是建立和完善学习长效机制,强化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培训和教育。公司坚持采用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职工学习党的各项政治理论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省、州、市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业务技

术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公司职工考勤、劳动纪律、住院费报销、内退及对外服务管理规定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服务态度差、用户投诉较多的员工,公司将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处罚,最大限度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三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接受群众监督。设置收费公开栏,将用户普遍关心的我市现行的物价部门批复的供排水收费标准、水表校验、维修收费标准等内容,及时进行公开。用户办理交费业务时,抬头看看便一目了然。同时,将各股所主要负责人、每位收费员信息、照片、职责进行公示,接受市民监督。通过政务公开,增强供水工作透明度,强化监督约束机制

四是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对用户推行“跟踪处理”服务和“温馨提示”服务,安排监察室负责对用户用水情况的回访工作,每天分早晚两次对用户进行回访,并填写回访记录,对存在的问题积极上报公司领导,逐步安排解决。同时,在各小区张贴“温馨提示”,用户在用水过程中遇到难题时可通过抢修热线、监督热线、以及与联络员联系,公司将想法设法逐步解决。通过推行“跟踪处理”、“温馨提示”等服务,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

(三)组织实施评议,建立长效机制

邀请市上领导、有关部门领导、服务对象代表对我公司“规范化机关”建设工作进行评议。召开“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总结会,认真总结“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机关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由公司经理陕冬晖同志任组长,分管经理王勇、冯平、赵发前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临夏市供排水公司“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马辉生同志兼任主任,明确责任,开展各项具体工作,确保“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二)狠抓落实,注重实效。“规范化机关”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从公司班子到下属各股所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好头,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以自己的模范行动树立好的榜样。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有为、锐意进取,讲求效率,维护大局、团结互助,高效率、高质量做好本职工作。

推荐第10篇:党委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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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农场、分公司党委 关于落实加强党建工作的方案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工作方案。

一、关于加强党建工作

(一)强化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机关党组织活动的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以上率下的贯彻好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形成新常态。成立机关党委,重新划分党支部,调整优化设臵模式,机关党委下设林业支部,畜牧支部,经销支部。机关科室分别划入三个党支部。

按照“便于开展活动、便于加强管理、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合理划分党小组。开展党建基础建设年活动,增强以上率下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各支部的三联三带工作有典型,有项目,有效果。

(二)落实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办好大学堂,全场机关、管理区全体在职党员干部,实行每天一小时学习制度,周一至周四下午一小时和周五下午为集体学习时间。机关会议室固定学习位臵,学习笔记统一存放,每次学习指纹考勤。抓好学练用。学以致用,办好学刊,学刊由各支部轮流不定期编印。要在宝泉岭信息港、北大荒股份网、《岭上风》、《泉水叮咚》等网站、期刊上发稿,在北大荒日报和北大荒文化发表理论文章,通过自学考取各种技能证书等。机关党委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读书交流、演讲竞赛、岗位练兵、技能比赛等活动,做到“日读一小时,每月有总结,每季一交流,年终有提高。以支部为单位组织读书会,定期开展读书交流活动。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理论宣讲、座谈研讨、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学与思、知与行相结合,查找不足,明确方向,推动实际工作的更好开展。

(三)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

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意识,增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自觉性、主动性。

1、支部党员大会:坚持三个月召开一次,不少于80%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重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有关文件,讨论发展新党员,通报党务公开事项等。

2、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支部党建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党建工作情况,分析本支部党员状况,制定党员教育管理措施。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组织党员学习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

上党课:每月集中安排一次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要建立“三会一课”专用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会议内容。参会人员要有亲笔签名,机关党委和组织部门每月检查一次支部“三会一课”记录,例入积分管理考核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机关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四)从严从实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转变改进作风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形成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形成常态化的作风建设机制,防止“四风”问题出现反复,避免走弯路。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前一阶段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继续狠抓专项整治,继续抓好制度建设计划的落实,继续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以严格有效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开好民主生活会,让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担当,一种坚守,一种责任。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要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各项规定,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

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上级党委和农场、分公司党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自觉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特别是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有外出学习、开会和其他事项等情况时,要提前请假。还要基层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涉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向党委请示报告。

二、关于落实“两全”工作规范

按照党委全体一岗双责的党建新要求,在加强党建和干部管理工作中,实行一岗全责的全员绩效积分制考核。

(一) “一岗全责”工作。

党员干部要一专多能,除本专业本岗位外还要掌握1-2们其他技能,对各项工作能够说清楚,写明白,干到位,党务干部懂管理能够协助抓农业,行政干部重视党务工作会抓党务工作。每个场领导包一个管理区,在抓好分管范围工作和农业生产的同时,认真负责地抓好所包管理区一优三好,善治宝泉和党建工作,都要抓出1-2个工作创新亮点,履行双重责任。还要按时参加管理区党总支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大会。包站科部长在负责好所包单位的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的同时,要担负起所包单位的党组织的各项工作,本部门分管的业务工作所包单位要走在前面,抓的好,干的实,并坚持参加所包单位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要下得去、蹲得住、抓得实,确保工作时间和质量,做到专项工作提前完成,重点工作及时完成,常规工作有计划、有目标,分期按时完成。

(二)全员实行绩效积分制考核。

为切实加强对农场、分公司干部的动态管理,机关全员实行绩效积分制管理。考核内容分为基础工作、本职工作、重点工作三部分。将干部个人日常表现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细化,按考核细则内容量化记分,以分数积累的形式,形象直观地反映领导干部的素质与业绩。综合考评小组由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纪委、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积分管理的基础台帐工作,由考评办统一负责登记和保管,每年积分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三)切实做好党员素质整体提高工作

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将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以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起带头作用、有违纪违法反映为主要内容的“四不一有”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认真做好摸底登记,谈心谈话,纳入党建工作积分考核。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规定,严格审核把关,不定比例,不下指标,不搞末位淘汰,防止一哄而起。健全工作机制。要把及时处臵不合格党员与加强党员管理统筹起来,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党员日常监督,对有不良倾向的早提醒、早纠正。

各党组织不合格党员处臵工作,既要防止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又要严格执行政策法规,防止借机打击报复等现象发生。要做好被处臵出党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存在的问题,正确对待组织的处臵决定,确保不合格党员处臵工作取得实效。

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要把进一步推进党建规范化建设,作为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抓好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不求全求多,但求有效管用,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和工作导向,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差异性,分类制定符合实际和工作特点的量化积分考评办法。确保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第11篇:执法规范化建设

黑山县公安局2010年上半年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黑山县公安局在公安部大力加强“三基建设”和“三项建设”的契机下,县局党委积极开拓、勇于进取,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加强全局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发挥公安职能效应,在今年上半年的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理念,理清依法规范民警执法行为的新思路。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抓好执法工作是推动全局整体工作的最好载体。今年以来,黑山县局高度重视抓执法质量工作,提出了抓执法顽症的整治,必须抓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的转变的观念,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为前提,推动全局民警执法思想的大转变,从根本上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根本问题。为了扭转以前我局法制工作在全市排名靠后,普遍存在的对执法工作不重视、不规范的情况,我局上半年三次召开全局执法规范化专门工作会议,会上,县局多次强调法制工作是公安执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求全局统一法制工作思路,明确法制工作目标,不断争先创优,将加强执法规范化作为转变公安执法理念,树立服务型公安队伍的重要手段。

二、分解任务,制定标准

按照省厅、市局下发的2010年执法规范化建设15任务,我局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15项工作任务列出题纲,并制定出《黑山县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任务推进分解表》,在年初全局执法规

范化建设工作部署大会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忻同志一一作以讲解,下发到各实战单位。根据辽宁省公安厅的要求,4月底前,制定出台了《黑山县公安局执法岗位职责》、《法制科执法岗位职责》、《交警大队业务工作标准》,并规范了刑侦、治安、禁毒、经侦、国保等警种的执法行为标准,3月28日,正式出台《黑山县公安局勤务保障标准》,6月1日起,在全局执法过程中全面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执法行为标准、自由裁量标准和勤务保障标准。

三、强化监督,全面推行立(受)案告知,加大阳光执法力度。首先,我们在3月底前,由刑侦、治安大队制定了立(受)案监督措施,指挥中心制定了《群众报警回访制度》并付诸实施。其次,由纪检、督察部门制定了《群众报警处理监督制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增强执法办案工作的透明度。为了将《群众报警回访制度》落到实处,我局在纪检、督察、法制、控申部门各抽调1人,组成黑山县公安局群众报警处理督导组,该组分别于5月20日及6月25日抽取已办理的刑侦、行政案件卷宗各20本,查阅卷宗内案件立(受)案回执,并就近走访或电话询问当事人,此举深得群众好评。

四、积极开展“百场讲座”、“法制大讲堂”、“庭审旁听”活动,狠抓法制员培训工作。

1月中旬,我局分别制定了《法制员培训计划》和《法制大讲堂工作计划》,并结合市局开展的“百场讲座”活动,在县局 “百场讲座”领导小组指导下,三次下发通知,督促刑侦、交警、相关派出所,积极开展“百场讲座”活动,我们先后将人员较少的警种大队集中起来,邀请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业务骨干知名律师为其授课,我局法制科的同志六次为他们讲解法律知识。针对我局乡、镇派出所南北距离远且非常分散的地域特点,我们将全县派出所分为东、南、北三片,分期分批集中起来由法制科科长、副科长为全体民警讲课。并结合法制员培训工作,4—6月间,我局为全体民警举办法制讲座17次,对法制员培训3次。5月15日,组织全体刑侦民警旁听黑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审一次。参加法庭庭审,使广大民警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过去,很多同志只注重实体,却轻视程序。通过此次活动,民警受到了很大的震撼,使他们真正了解了办案程序和证据链条的重要性。

五、狠抓网上办案与质量,最大限度发挥“执法监督”模块作用。年初以来,我局狠抓网上办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劳动教养案件工作。我局法制科全体同志每月在网上抽取各个办案单位所办理的行政、刑事、劳动教养案件卷宗,依据辽宁省公安厅《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卷》、《办理行政案件规范卷》,并对照公安部“三考《刑事案件个案考评标准》和《行政案件个案考评标准》进行考核,从实体上、程序上找出问题、找准问题,并在本局网页上予以查摆剖析,以便警示、督处办案人员办好案、办铁案,少出问题,不出问题。我们还以市局每月执法质量考评通报为契机,不失时机地将各办案单位的卷宗质量予以考核打分,排名通报。4月1日起,在全县公安机关推行“执法监督”模块,充分利用模块加强对网上案件质量的监督。但由于我局设备和法制部门人员水平欠佳,此项工作截止到目前还不能真正发挥作用,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进一步完善民警执法电子档案,发挥档案激励功能。

3月25日,我们制定了《黑山县公安局民警执法档案使用规定》,进一步整理完善了民警执法档案。同时,我局推行了对民警月检查、季考评新举措,考评结果记录个人执法档案,为全面、科学的评价民警执法绩效提供依据,以便在民警的提拔任用、评先创优、奖优罚劣和离岗培训等方面真正发挥民警执法档案的激励作用。

七、继续执行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信访倒查,全面提升民警执法水平。

在受理的因执法问题引发的信访案件,做到每起必查。先由信访部门做好案件的事实调查、初步结论的确定并移交同级法制部门。再由法制部门认真把关,严格审核,在实体上、程序上及审批上科学确定执法过错责任,最后交由纪检、督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执法过错民警问责。

下半年工作规划:

1、我局于3月15日正式启用《公安民警执法勤务大辞典》,虽然在启用后的三周办了一期使用《大辞典》培训班,但绝大部分民警对此次工作尚未引起高度重视,他们还未能真正领会到在执法中遇到难题时,通过查阅《大辞典》,很快获取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将对《大辞典》的使用,进行再次培训,使全体民警人人会查阅,人人会使用,使民警执法工作达到程序化,增强民警执法办案的准确性。

2、强化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执法透明度。搞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的学习活动,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进一步推行“阳光办案”,公开执法程序,推行“阳光执勤”,确保服务规范,推行

“阳光审批”,坚持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的原则,及时充实、完善案件在线查询系统14个模块内容,使我们的执法活动最大限度地暴露在“阳光”之下,使广大民警的观念彻底转移到执法为民,服务经济社会上来!

第12篇: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规范化是法制社会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我们执法民警最根本的素质要求。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是确保公安边防部队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公安边防部队维护边境辖区和谐稳定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公安边防部队基层一线执法的主体单位,边防派出所承担着最具体最基本的执法活动。执法工作开展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公安边防部队的形象,乃至影响到国家的形象。因此,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立足于基层,立足于实践,在现有的条件下,侧重于从内部管理、追究惩罚等内部机制入手,全面推进基层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从人的角度出发,着重于思想动态,以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为执法规范化打好基础。

(一)端正思想,转变执法理念,推动执法工作规范化。

唯物论里面曾经提到过,正确的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促进作用,而错误的意识对物质具有消极的阻碍作用。所以,规范执法的首要任务就是端正思想,这是实现执法为民的前提和基础。 端正思想,首先就是要引导民警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牢固树立“执法质量是公安边防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其次是要破除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破除为了执法而执法的思想,牢固树立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观念,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强化措施,严格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是整个公安边防工作中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通过强化法律学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安边防部队的整体执法素质和水平,掀起全体民警学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高潮。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首先要在严格落实“三学一考”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指导相结合,学习教育和案例剖析相结合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民警进行法制培训。同时,针对不同层次民警的执法需要和实践中遇见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和专题辅导讲座,并购买相关的法律书籍,及时介绍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交流执法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剖析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提高民警学习法律的热情。派出所可以在民警之间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进行现场提问答题、个案点评、网上点评,或者民警相互之间进行案件自查,互相纠正、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组织专人考察,借鉴其他先进单位的经验。最后,及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对经常使用的法条法规做到“一口清”,并将考试结果与年度评功受奖实行挂钩。鼓励民警自学法律,对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民警要予以重奖并作为人才进行培养,充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总结经验,发扬传统,鼓励民警在实践中锤炼。

传帮带是提高民警执法能力最直接、最快捷、最不计成本的好方法。基层派出所的领导担负着培养人、教育人、引导人的重要职责,要不失时机地教育和引导民警做好公安边防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进一步牢记自己的使命,提高自己的素质。坚持老民警传帮带,老民警长期在一线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智慧,特别是处理棘手的案件时,通过他们手把手的教,能够让新民警很快成长起来。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一条重要的途径就是在实践中锻炼。基层派出所要根据每个人的素质分配任务,为大家提供施展才华、锻炼提高的机会;民警要自觉的把岗位当作舞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真正通过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的执法素质。

二、从执行的角度出发,着重于对法定程序进行明确和细化,以确保公正执法。

(一)建立案件责任制,增强责任心,提高处警效率。

案件责任制包括案件第一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案件第一责任制就是指谁受理谁负责。对于派出所的大多数案件来讲,最先亲临案件现场的是值班民警。对于值班民警实行第一责任制,可以进一步增强责任心,提高第一时间处警的效率。这就要求民警在接警后,迅速展开工作,及时出现场,及时有效地提取证据,保全证据,规范填写接处警登记,认真做好笔录材料,在做完这些工作后再进行归档。这一过程由单位主管领导负责监督实施。如果因为在此期间没有及时收取证据而导致案件的进展不顺利时,单位主管领导负有责任。案件第一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必须同步建立,二者不可偏颇。

(二)建立执法考评制,增强紧迫感,保证执法质量。

对于民警所办的每一起案件,派出所都应根据所制定的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实行每日、每月清理结算,每季度进行一次评比考核,考核的结果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办案民警;办案民警对照反馈结果进行更正,补充完善卷宗。民警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附有书面反馈材料,反馈内容直接记入民警的执法档案。同时,针对反馈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剖,每月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执法检查通报,以此增强民警执法办案的紧迫感,督促办案民警慎重地对待每起案件,从而确保执法质量,保证执法规范化。

三、从监督的角度出发,着重于监督机制、奖惩机制的完善,以全面促进执法规范化。

(一)强化执法监督,完善警务公开,建立良好监督机制。

及时、有效的执法监督,是保证民警规范执法的重要途径。一套良好的监督机制,有利于民警执法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有利于民警更好地发挥长处、改进不足、弥补缺陷,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监督机制包括内部执法监督和外部执法监督两种形式。就内部执法监督而言,除了上述在执法过程中建立执法档案和进行质量考评之外,还可以借助上一级的纪检和督察的力量,对民警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惩处害群之马。就外部执法监督而言,应完善警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流程、执法依据、执法进度、执法结果,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以接受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对于案件审查过程中出现异议的,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保证执法公开、公平、公正。除此之外,边防派出所要主动提请公安机关介入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侦破,确保少走弯路,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二)建立奖惩制度,激发工作热情,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奖惩机制是执法工作好坏的一种直观体现。执法过错追究制度、案件第一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评制度等更多的体现惩戒,为了更激发基层派出所提高执法质量的积极性,还要进一步加大激励奖赏的力度。推行办案经费补助制度。同时,每月进行执法之星的评选活动,表彰优秀办案民警,激励办案民警自觉学习,增强执法办案水平。季度进行最差案件和最佳案件的评选,对办案民警形成压力,人人争取办好案。年末就所有民警在执法质量上进行评选,实行排名通报。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激发民警的上进心,促使派出所的全体民警努力提高执法质量。

基层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从每一个执法者具体的执法环节入手,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措施,强化执法监督,才能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

第13篇: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的主要措施

(一)健全机制、构建执法规范化的制度体系。要把建立健全消防执法制度体系建设,作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从源头上压缩滥用执法权力的空间,铲除执法不规范的生存土壤。一是要完善消防监督执法的基本制度。对涉及消防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消防审核与验收、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评价、重大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论证、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处罚等事项,要制定严密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完善具体执法行为中的各项基本制度,并持之以恒地抓好落实,用制度明确执法责任,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用制度减少失误和错误。二是要全面推行执法公开制度。执法公开是加强外部监督、规范执法程序的重要保障,也是强化执法效果、取信于民、普法于民的重要手段。要将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以及各类办事程序,毫不保留地公之于众,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促使我们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阳光执法、微笑执法。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将法规、规章、制度落实到每一个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上,促使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正确、规范、高效运行。

(二)忠诚为民、打牢执法规范化的思想根基。要在执法理念上,追求与时俱进、忠诚可靠、竭诚奉献,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意识,在执法办案中做到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为了人民,使消防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求,维护人民的利益。我们消防监督人员在执法中要始终饱含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厚意,高效快捷执法,求真务实执法,严肃认真执法。要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倾力打造具有铁的意志、铁的作风、铁的纪律、铁的本领的消防执法队伍,使之成为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钢铁之师。我们应该把消防安全水平稳步提高、火灾形势稳中有降、社会秩序平安和谐作为消防执法的终极目标,通过行之有效地检查排查,通过深入人心地宣传教育,通过适度持续的技术推广,进一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技防水平、人防能力,从而真正达到全民关心消防、人人重视消防、共同做好消防的良好局面。在社会评价上,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消防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要自觉把执法为民思想贯穿于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全过程,贯穿于消防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不懈地树立风清气正、热心服务、排忧解难的良好形象。

(三)公平正义、确保执法规范化的真正实效。要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做法律的忠诚实践者和维护者。要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要求贯穿到整个执法过程中。落实到具体消防执法工作中,就是做到四个确保:一是确保制度落实。要坚决落实审批、审核、评议制度和双人执法、定期检查制度,确保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执法程序合法规范。二是确保认定准确。在消防行政许可环节,要准确把握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火灾隐患的认定,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的认定上,一定要准确严密,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帮助和指导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确保程序严密。在消防执法中要始终做到检查到位、审批到位、文书到位、告知到位、措施到位,取证到位,处罚到位,一个环节跟一个环节,环环相扣,密不漏水。四是确保奖惩到位。对消防执法工作,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做到每案必评、定期考核、奖罚分明。基层执法单位,对每名监督人员做出的每起执法案卷,都要及时评价,总结好的做法,指出存在的不足。

三、对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突出执法理念的引领力。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面向的是广大群众,这就要求所有消防监督员都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群众意识,要把“人民消防为人民”作为消防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摆在核心地位,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来保证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其次是执法的目的要端正,排除各种干扰,消除各种杂念,自觉为目标而努力。要坚持公正无私的原则,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处理问题公平,特别是在公与私的抉择上,要把公放在第一位,不因区区私利而丧失原则。防止私心私欲膨胀,自觉加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能抵挡住诱惑,节制住欲望。要形成一种执法氛围,使执法为民成为每一位消防监督人员的自觉行动。基层消防科大队的领导要带头做到执法为民,在布置任务时既要把人民群众的需要和感受摆在首位,又要坚决避免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及时发现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模范的带动、激励作用,使文明执法成为一贯作风,确保公正、高效执法。

(二)突出执法实践的服务力。要不断提高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其对法律规范的认知程度和实际运用的能力。作为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首先要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激发自我更新知识结构和业务能力的积极性,力争形成执法者先学法、更知法、更懂法、更守法的浓厚风尚。其次要提高消防执法的实践能力,在干中学,学中干,在日常性执法实践中,注重总结吸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注重研究解决最容易滋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实现执法水平质的飞跃。第三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与百姓打交道、交朋友,能知群众情、会说群众话、善办群众事、多解群众忧,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让人民群众满意。第四要提高创新工作措施的能力,把创新精神贯穿于消防执法工作乃至整个消防工作的始终,善于在创新中解决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开创新局面。

(三)突出执法为民的公信力。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要以服务人民为宗旨,自觉站在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去执法,倾注满腔热情,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其次要确立人性化执法的观念,防止偏执性执法,要随时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积极主动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真正善待百姓,做到思想上爱民,感情上亲民,行动上利民,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基层消防监督人员要依据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标准。应用法律依据要准,规范办案流程,把好程序关,针对日常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偏差的具体执法行为,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执法程序规范,使各项执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通过规范执法程序,可以有效地促进工作人员依法监督,文明、规范执法,更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从而更加有效地在实际工作中体现执法为民。

1、加快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加强消防力量建设,构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政府和企业专业消防力量为补充、群众性消防组织为基础,全面覆盖街道乡镇、辐射农村的消防力量体系,条件允许时在乡镇、街道一级设置专门的消防监督机构。加大消防投入力度,加强消防特种装备、车辆和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当地火灾事故特点,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增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使消防事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机制。要将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与金融、保险信用及经营行为挂钩。大力拓宽消防宣传渠道,采取媒体宣传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岗位培训与普及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消防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与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使消防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火灾防范知识、火灾扑救和逃生技能得到广泛普及,形成一个人人懂消防、人人抓消防的良好社会环境。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查处长效机制,鼓励广大群众自觉与消防违法行为作斗争,共同维护公共消防安全。

2、提高监督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消防执法人员只有自身具备了相当的法治意识,法律知识,并在执法活动中树立起权限、程序、责任、公平公正意识,才能真正做到法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一方面要强化执法者的素质培训,要在业务知识不断更新、不断深化的情况下,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者的素质,规范执法管理,熟练掌握消防执法程序,尤其是针对地方院校入伍的大学生和未有从事过防火监督的干部,要进行岗前培训,落实岗位从业资格,确保执法队伍素质;另一方面要培养执法者全新的执法服务观,要通过积极深入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活动,切实做到“四个定位”,树立“四个意识”,即在职能定位上,牢固树立经济建设参与者和服务者的意识;在执法定位上,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维护公平公正的意识;在权力定位上,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在工作定位上,树立开拓创新意识,以使执法者真正融入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就是“规范服务、文明服务”的工作定势之中。

3、加强防火监督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首先应结合政治教育进一步强化作为一名当代军人的职业信仰,经常性地对监督队伍开展当代军人职业信仰和职业道德教育,使监督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确保政治上合格。工作中还要加强政工领导与监督干部之间的经常性思想交流,随时掌握并控制监督干部的思想动态,针对消防监督过程中出现的,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及时地开展政治教育,使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有的放矢地进行。同时应加强廉政建设教育,使监督干部牢固树立起廉洁奉公、秉公执法、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自觉规范自身的言行和工作。其次应加大对监督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许多监督干部经常忙于事务性工作,很难、很少静下心来研究业务及涉猎一些消防前沿的科学理论、消防监督方式方法及先进的管理监督体制,工作中难免会有“坐井观天”、“闭门思过”的现象,“请进来”、“走出去”会因工作离不开成为奢望。拓展视野、强化理论,监督干部的专业性职业性教育培训已成为一个紧迫的任务。另外,还应在工作生活上提高对监督干部的政策支持。消防监督工作,在大多数基层“白加黑”和“五加二”在某些地方成了常态,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巨大的工作压力使大部分监督干部经常牺牲节假日和双休日,但好多地方没有很好的落实加班政策,一分钱的加班费没有,轮休换休更是谈不上上,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监督干部的身心健康,也挫伤了其工作积极性,更弱化了工作,因此,调整监督干部的政策支持势在必行。

4、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从监督上讲,首先要从内部监督着手,不仅要搞好纵向监督,即不但上级对下级有监督权,而且下级对上级的执法活动、违法行为也有权提出建议;同时要搞好横向监督,即同一业务部门之间,不同业务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保证消防执法活动准确合法。其次要做好外部监督工作,深入推广“问廉制”建设,还可采取聘请人大代表、新闻记者、司法干部等担任执法监督员,采取座谈讨论、问卷调查、邀请现场监督等形式,广泛征求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反馈,提高消防执法工作的公信力。大力推行警务公开,加大消防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执法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条件允许时,可以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醒目位置公开负责该单位的公安消防监督员的姓名,也可以公开公安消防火灾隐患及廉政建设举报电话、信箱等,沟通、拓宽广大人民群众与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渠道,加强与老百姓的心声联络,充分体现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树立公安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进而促进消防执法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5、制定科学的执法考评制度。现行的某些考评标准,往往单纯地注重执法的起数、行政拘留的人数和罚款的数额,不能全面有效对监督员的个人执法素质进行考核评价,因此必须根据实际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个人执法考评制度。要根据不同职责,制定以“理性、平和、文明、规范”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在内的考核标准,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岗位目标细化量化消防监督队伍考核的基本标准、业务标准和层级标准,解决“一把尺子”量长短的问题。应认真贯彻《公安消防岗位资格制度规定》,采取“素质考评、绩效评估、社会测评、综合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进行岗位专业笔试和绩效分析,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执法人员。同时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消防监督员考核结果、单位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与干部选拔、干部调整、热点岗位轮换等挂钩,对于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大有益处。

当前,我国的消防工作同时也面临着社会转型、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矛盾复杂、火灾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事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只有我们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消防执法公正,才能全面切实提升消防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14篇:执法规范化建设

永吉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自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永吉县公安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综合施策,紧密结合当前实际,坚持把此项工作作为“五项建设”的核心内容,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

切实加强执法宣传建设。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县公安局努力营造执法规范化建设氛围,在公安内网开辟执法规范化建设专栏,作为执法规范化信息发布、信息交流的平台。同时,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宣传力度,注重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切实加强执法标准建设。为了进一步明晰民警工作职责,最大限度地提高民警工作效能,全局通过认真分析、深入讨论,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出《永吉县公安局规范化建设标准》,明确了全局的目标任务、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有效解决了民警干什么、怎么干问题。

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机制建设。

一、执法档案建设工作。全局从实用角度出发,突破传统执法档案的局限性,首用电子执法档案软件,以新一轮警务综合平台建设为契机,实现网上执法办案、执法监控、执法问题研判和执法质量考评一体化流程,为监督指导工作提供了依据。

二、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建立工作。为有效提升全局的案件质量,全局坚持日常审查、每月核查、季度巡检、半年考评、年终总评的方式,对各类执法办案卷宗进行多方位系统检查,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开

展案件回访、警情追踪和问卷调查等活动,以便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出现问题,进一步确保案件质量。

切实加强执法主体建设。为了能够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全局共举办了六期“轮值轮训、战训合一”培训班,开展六次法制“大讲堂”活动,对全局50岁以下男民警和45周岁以下女民警,从队伍建设、法律知识、警务技能、计算机应用、警戒武器佩戴使用等方面进行了集中封闭式培训,切实提高了基层民警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切实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为顺利进行公安机关各项工作开展,县局强化办案保障措施,加大投入,从有限的公安经费中拨出大量专款为各单位提供笔记本电脑、便捷式打印机、记录仪、监控设备、录像设备等执法必须设备,不断提高现场证据采集和民警自我保护能力,规范办案、监管场所管理,合理设置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并尽快落实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坚决确保执法安全,切实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

第15篇:规范化建设方案

乡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乡镇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三农”,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基层管理实际,特制订乡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四化管理为根本,以整合基层资源为抓手,以完善农村网络为着力点,以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努力方向,立足于完善功能、增强活力、发挥作用,全面提升基层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任务目标:力争用在规定的时间内,基本实现乡镇规范化管理,使职能设置进一步健全,设施装备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力争打造成为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运营高效的新型综合管理机构。

二、主要措施

(一)整合乡镇资源。乡镇作为城乡的重要节点,是服务“三农”的重要窗口。目前全国大部分物流快递公司只能通达到县级站点,尚未设立镇级站点,给广大农村带来不便, 1

各乡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与城区现代交通物流企业协商开辟镇级站点,既服务广大农村,又增加收入,并以此为抓手发展农村物流业,充分发挥基层连接城市和乡村的优势。

(二)建立健全服务体系

切实加强市场信息收集和业务指导,及时为群众提供行业资讯、出行信息和物流供求情况等,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供行政许可业务资讯服务。将具备条件的作为基层服务窗口,接通服务软件,更好地方便群众。

(三)乡镇规范化建设模式

1、规范机构名称

统一乡镇名称,我单位经过“四位一体”建设后,已将基层统一定名为“××(乡、镇)”。以后一块牌子对外,不得再悬挂其他牌子。

2、规范内外形象

我单位已在基层导入管理Ⅵ视觉识别系统,统一办公环境,统一内部版面、标志标识等,形成了统

一、规范、有序的文化内涵,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保持形象的统一,树立交良好形象。

3、规范岗位职责

我乡镇内部设立管理办公室、农村货运管理办公室、机动车维修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管理办公室四个主要职能办公室。

农村货运物流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货运业务办理的初审;督促运输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设施,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协助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运输企业安装GPS监控平台,督促企业落实对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职能。认真组织辖区内运输企业参加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积极配合运管机构打击非法经营,整顿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利益,保持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经营秩序良好;结合辖区实际,整合货源、车源信息,积极探索农村物流与现代物流业的有效对接,畅通物资流通渠道,更好地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机动车维修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机动车维修业务办理的初审;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维修市场监管的原始档案、资料保存完好,做到有据必存、档案完整;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督导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健全机动车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做到资料齐全、档案完整,并严格按规定期限保存;督导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推行维修收费备案公示制度和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以及实行警告牌制度;督促企业加强从业人员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知识培训,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督导维修经营者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档案,提高文明服务水平;配合运管机构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整治活

动。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按时上报安全生产承诺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会议和安全培训,并传达贯彻到本单位和辖区内的企业,认真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时段不定期检查,每季度最少一次,并建立隐患整改制度;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统计资料。

4、规范内部管理制度

(1)人员配备。人员配备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需增加人员的,原则上从单位内部调剂,并按照有关人事管理规定办理。

(2)政务公开。按照“四化”管理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具备功能的各个办公室要统一制作图板,上墙公示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及绩效情况。体现基层文化建设成果在做好上墙公示的同时,要加强内业资料管理,使之与公示内容标准一致。要加强信息网络化建设,使各个职能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工作过程和工作绩效能够通过网络显示,营造浓厚的“四化”管理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强乡镇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所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单位办

公室,负责规范化建设的协调落实。有关所室要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履行职能的指导、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

(二)加强队伍建设。实施规范化建设,对基层职工队伍素质和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有关所室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大力加强基层级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特别是要根据职能履行情况,及时开展必要的业务培训,确保各项职能发挥到位。要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不断优化管理环境,从而推动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软硬件建设。条件较好的,要单独设立各个职能办公室,条件不具备的,根据工作重点不同,职能办公室可合署办公。投入专项资金配备必要的桌椅、档案橱、文件柜、电脑、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等设施设备,建立设施完备的“五小”(小会议室、小餐厅、小活动室、小浴室、小休息室)服务设施和停车场地,满足日常办公和职能履行需要。

(四)加强经费筹措。为保证基层规范化建设资金,各单位除积极申领上级补贴和本级财政支付资金外,为拓宽经费来源渠道,鼓励利用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以及与相关企业开展合作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16篇: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

关于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

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县政法维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通知精神,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的 重要性和必要性

人民调解制度是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通过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实现人民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人 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全面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业务规范化建设,是新时期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强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改善调解工作条件,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从巩固基层政权组织,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担负起建设平安莒南的责任和使命。

二、明确目标,综合施策,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 建设顺利实施

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规范化建设,力争用一年时间实现下列目标任务: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调解质量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观,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更加突出。

(一)加强组织建设,努力实现组织体系规范化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每个村民委员 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均应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要以自然村(居民小组)、小区(楼院)

2 等为单位设立调解小组,选聘调解员(纠纷信息员);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需要,以车间、部门为单位,设立调解小组,选聘调解员。要加强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作用。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小组三级调解网络。积极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沟通协调,着重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2、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村(居)社区、企事业 单位、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名称或者所在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名称或者所在企事业单位名称”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两部分内容依次组成。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由“所在市、县或者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名称”、“特定区域名称或者行业、专业纠纷类型”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三部分内容依次组成。

3、人民调解组织实行备案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必须 符合群众性、自治性、民间性的要求,履行相关选举程序,形成有关书面材料和档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司法所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县局基层科。

4、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司法所承担指导本辖区内

3 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职能。司法所要切实加强对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应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请求或者根据需要,参与对复杂疑难纠纷的调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予以检查,发现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应当予以纠正;调查研究纠纷的特点和规律,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改进工作。工作、会议纪录应做到及时完整。

(四)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

5、严格任职条件。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村居(社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吸收具有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

6、严格按规定选聘或解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组织或者其他群众性组织推选产生。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人民调解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原选举单位或聘任单位及时改选、改聘,严重失职或违法乱纪的,予以撤换

4 或解聘。人民调解员的选举、聘用应做到手续齐全、资料齐备。

7、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工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经验交流、旁听庭审和推荐担任人民培审员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各司法所每年至少对辖区内的全体调解员进行一次以上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积极参加全县人民调解“大练兵”活动,人人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激发广大调解员工作热情。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运行

8、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矛盾纠纷排查、受理、分流、调处、情况报告、督察督办、协调会议、档案管理、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明确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的职责、任务及调解程序,逐步形成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体系。

9、加强人民调解统计报送工作。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对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和报送。人民调解员调解每一件纠纷,都应当填写《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情况登记单》。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每月25日(如有改变另行通知)前向辖区内的司法行政机关报送当月的《人民调解案件排期

5 情况统计表》,各司法所应当每月28日(如有改变另行通知)前向县局上报当月的《人民调解案件排期情况统计表》。

10、健全人民调解卷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应当制作调解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并定期集中归档。

(四)加强业务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

11、完善人民调解受理方式。当事人书面申请的,应当填写《人民调解申请书》;口头申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填写《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表》。对于排查中主动发现的、群众反映的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民间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主动进行调解。积极受理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关委托的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充分发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渠道作用。

12、依法开展调解活动。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应当严格遵循人民调解工作原则,主动告知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的权利义务,耐心听取当事人对纠纷事实的陈述,深入讲解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帮助当事人认识其在纠纷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享有的权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纠纷激化。

13、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由人民调解员填写《人民调解口头协议登记表》。《人民调解协议书》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载明下列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基

6 本情况;纠纷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责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调解协议书自各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人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

14、督促双方当事人履行人民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防,并填写《回访纪录》。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应当督促其履行。发现人民调解协议内容不当的,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再次进行调解达成新的协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加强基础设施和经费保障建设,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后劲

15、改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条件。人民调解委员会硬件设施要逐步实现规范化,做到“六统一”(即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人民调

7 解委员会要有必要的办公用房和办公桌椅,配备必要的现代办公设施(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和存放调解案件资料卷宗的档案柜。

16、推动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各项保障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积极争取将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拨付到位;制定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发放标准,并落实到位,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规范化调解委员会认定标准

17、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为规范化调解委员会: (1)五项工作(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和经费保障建设)均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

(2)书面调解协议制作数要达到全部调解案件的50%以上; (3)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而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或民转刑案件; (4)未发生因调解不及时或调解不当而引起的群众性上访; (5)未发生调解员严重违法乱纪行为; (6)未发生其它影响社会稳定和谐的事件。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司法所要加强对本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加强协调、调度,推动规范化建设活动顺利开展。严格落实责任制,要带着感情抓落实,切实做到发展压力层层传递,工作动力级级提升。县司法局将对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检查、督促和指导,每季度调度一次情况(各司法所要在每季度末月的25日前将本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活动情况上报县局),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规范日常工作,积极争创规范化调解委员会。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实践创新,及时发现并认真研究解决规范化建设活动中的问题,努力将人民调解与基层民主政权建设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相结合,推动人民调解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第17篇:执法规范化建设

商品质量检测制度

为实行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为了使有限的办案经费保障执法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商品质量抽检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涉嫌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价值在两万元以上;

2、涉嫌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3、涉嫌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不在消保条线近期商品质量抽检范围;

4、涉嫌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有证据表明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5、涉嫌质量不合格的商品已经作为一般程序立案查处的商品。

二、申请商品质量抽检的程序:

1、办案机构向公平交易科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2、公平交易科进行初审,并录入商品质量抽检台帐报分管局长审批;

3、办案机构按到审批报告后,依法组织商品质量抽检。

三、商品质量抽检,检测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

1、凭商品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报销凭证;

2、附:商品质量检测结果的复印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罚没单据;

3、报局长室审批后,到局财务室报销。

案件回查制度

为强化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实施对行政处罚整改的全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案件回查的主体:

是行政处罚案件的办案机构,由案件承办人员组织实施。

二、案件回查的时限:

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三个月内应当进行案件回查。

三、案件回查的内容:

1、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后的法律法规认识是否到位,违法行为是否已经得到纠正;

2、查看当事人是否依法经营,有无新的违法行为产生;

3、查看整改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对回查发现问题处理:

1、对责令改正或正在整改中的违法行为,帮助和指导企业整顿和规范经营行为;

2、对违法行为认识不高、整改不力的企业,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3、对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又无整改措施的违法当事人,依法从严查处,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工商部门的执法权威。

五、建立案件回查台帐:由案件承办人负责登记。

立案管理制度

为适应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结合市局、分局、工商所三级执法体系的现状,针对立案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一、及时立案。先发现违法行为初步掌握违法行为证据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立案。

二、立案附证据。证据应当可证明办案机构已发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三、立案公示。局在网上设立“立案管理”文档,经批准已立案的案件,在立案批准的同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立案审批表及证据目录、当事人、拟适用的法律法规、已获得的证据材料、办案人员、是否符合立案程序。

四、立案管理监督。

1、设立立案管理员。局在公平交易科内设立案管理员,负责管理、督促立案程序的执行,及时下载、保存“立案管理”文档的信息。

2、实行“一案一审”。公平交易科负责立案管理的审查,实行“一案一审”,重点审查立案是否报送相关证据材料。“立案管理”公示档中“是否符合立案程序”。

3、实行立案在先的原则。同一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按程序办理立案的,实行立案在先的原则。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立案的,视为立案无效,由公平交易科指定立案调查。

4、案件终结管理。立案批准后,办案机构必须在1个月内案件完成调查终结。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由核审机构核审。

(二)认为违法事实不成立,应当予以销案;或者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应当移交其他行政机关管辖的;或者涉嫌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写出调查终结报告,说明拟作处理的理由,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三)超过1个月仍未调查终结案件复杂的,可向公平交易科申请,经批准后延长一个月完成调查终结。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调查终结的,由公平交易科予以督办或另行指定办案机构调查。

五、违反立案程序规定的,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案件暂扣款管理制度

为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办案暂扣款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暂扣款必须及时入帐(在一个工作日内),缴入分局暂扣款帐户(暂扣款帐户为:工商银行帐号: 1115060209000011212 ),严禁办案机构、办案人员私存暂扣款。

二、暂扣款入帐时,案件承办人及时向公平交易科暂扣款专管员通报情况。

三、暂扣款由当事人到银行缴纳。

四、暂扣款及时转为罚没款。

五、暂扣款转罚没款时,办案机构应当向财务科提交处罚决定书,财务科根据处罚决定书记载的罚没金额开具支票。

六、处罚决定书的罚没款数额少于开具的支票的金额时,办案机构应该履行审批手续,待分局领导批复后,财务科方可开具支票。

行政处罚案卷“一月一评一审”制度 为提高全局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提高案卷质量,奖罚分明,确保全局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制度:

一、案卷评审单位及时间。行政执法案卷一评一审每月一次,时间定在每月底,即评审上个月的案卷。各工商所、各中队、经检大队一组、二组、以及各业务科室办案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归档的要求把本月的案卷整理装订完毕后参加评审。

二、案卷评审方法。案卷评审采取推磨式评审方法,各办案机构之间不得互查,每次实行抽签。

三、案卷评审要求。案卷评查严格按《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年度考核细则中的要求对执法案卷进行评审。对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要在评审表上详细地填写出来,并由分管所长兼法制员签字确认,大队一组、二组由组长签字确认。

四、整改与责任追究。办案机构对评审中指出的问题能整改的当月整改到位,不能整改的报法制科,并向局书面保证今后不会犯此类错误。对违反程序,或者认定违法主体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等诉讼易败诉的案卷,案卷由评审人交法制科。对评审人马虎了事,违法案卷不上报,一旦出了问题,引起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评审人和办案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五、争议案件的处理方法。评审人员和办案机构对评审意见发生争议,由法制科报分管局长裁定,办案机构对法制科和分管局长的意见有异议,由局案审委员会裁定。

六、奖励措施。全年终将每月评审总分相加除以12得平均分,然后从高分到低分,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一等奖局奖励500元,二等奖局奖励300元。

七、惩罚措施。一旦发现违法案卷,被案审委员会撤销,单位不得评为先进,法制员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

行政处罚案件撤销制度

为规范全局依法行政的行为,确保依法行政,本着知错就改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处罚案件撤销的范围:凡在行政处罚案件一案一审一评中被认定的错案;被上级机关认定的错案;以及进入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程序,可能要被人民法院判败诉或被行政复议机关撤销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案件。

二、行政处罚案件撤销的实施主体。分局案审委员会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撤销工作。

三、行政处罚案件撤销的程序。办案机构自己发现所办案件,行政诉讼可能败诉或者行政复议可能被撤销,向局行政处罚案审委员会书面申请撤销;在每月一案一审一评中被发现错案,由局责成办案机构向局案审委员会书面申请撤销。

四、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办案机构所办案件被撤销,该单位年终不得评为先进,案件主办人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办案机构对所办错案不申请撤销,导致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按省工商局《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违法行政错案责任追究规定(试行)》的规定处理。

第18篇:纪委规范化建设

**镇纪检组织建设工作汇报

**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有关要求和规定,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切实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抓队伍建设,人员配备到位。去年,我镇结合乡镇纪委换届工作,严格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在镇纪委配齐配强了基层纪检干部,共选举产生纪工委书记1名、专职纪委委员1名、纪委委员3名,并且纪委书记、专职纪委委员为本科学历,有效保证了至少有2名同志从事专职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优化了纪委领导班子结构,增强了整体功能。同时,纪委的办案补贴也落实到位,极大地调动了基层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抓组织建设,职责确定到位。按照中央纪委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理清了镇纪委的组织关系,切实做到了“四个明确”,即:明确镇纪委在县纪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镇纪委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构建惩防体系、保障群众权利、促进和谐稳定;明确镇纪委书记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明确镇纪委在认真履职的同

时,积极参与各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效能建设的属地管理,有效解决了基层站所监督管理“缺位”的突出问题。

三是抓制度建设,程序规范到位。制定了纪委议事决策规则、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等工作制度,完善了全镇纪检工作任务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等办法,规范了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执法监察等工作程序,实现了纪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同时,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党支部议事制度》、《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印章管理制度》、《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真正做到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四是抓阵地建设,服务保障到位。镇党委政府把加强纪检组织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造条件,为纪委开展工作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设施保障。目前,街道纪工委达到了“六有”,即:门前有牌子、办公有房子、桌上有机子、档案有柜子、举报有箱子,办案有车子,党委政府还专门为纪委配备了摄像机、照相机等办案工作设备。

第19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报告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窗口和平台,加强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作。我局在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中,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理顺体制、落实人员编制、机构规格、经费和筹备设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建设工作

2012年4月期间,由我局局长蒋艳平带队,对司法所特别是创建一个国家级模范司法所和三个精品司法所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为搞好规范化工作打牢基础,在21个司法所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中我们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全面规范司法所建设为目标,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在解决司法所建设过程中,切实尊重和执行双重领导体制,注重协调政府各部门共同搞好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经费投入。就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取得最大支持。

二、加大投入,解决问题,努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新的历史时期内,各种社会矛盾出现了多发性、多样化的状况。因此,基层调解组织所遇到的民间矛盾纠纷也日益复杂,调解难度日益加大。而我们的基层调解队伍却长期存在着人员变动过快、素质偏低、兼职过多、年龄老化、司法所力量薄弱、调解工作保障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与在社会主义基层法制建设中,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是极不相适应的。为此,我们按照市司法局布置的全面建设规范化司法所的工作任务,协调区内各个部门,紧紧抓住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两个关键环节,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现已向区编制委员会提出申请,拟建立区工业园区司法所。我局投入近20万元用于司法所建设中各项制度展板、外观标识、吊牌的制作、安装,添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等。此外,我局也对辖区14个司法所进行了新所长的任命,并且新所长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今年4月,我局新录用2名基层司法助理员充实到司法所。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基本达到80平方米。我局从有限的工作经费中,分别为每个司法所划拨3000元添置办公用品。目前按遂委办[2013]29号文件的要求,更新三个精品司法所的陈旧办公座椅、文件橱柜、上墙制度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

三、建章立制,内外监督,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新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不仅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措施,才能保证司法所适应时代和工作的需要,全面充分地履行九项工作职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方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司法所人员守则、接待制度、文明用语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内务卫生制度、廉政建设制度,有效地约束和规范干部的行为,并在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采取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激励机制。

四、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我们对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把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提高司法所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项职能,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我区司法助理员的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发展、平安、和谐”这条主线,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真正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存在问题:一是因为一些历史原因造成个别司法所未按标准和要求建设。二是个别司法所办公场所外观、标识陈旧,配套办公设施及装备不统一。本着规范、实用、独立办公、符合司法工作性质要求的原则,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还需要加大力度完成整改和规范。

总之,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程,我们还须借鉴经验,狠抓落实,强化管理,整体推进,不断增强基层的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同时我们也决心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解决实际问题,方便群众办事。

第20篇: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总结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天津路办事处厂北社区工会联合会主席,首先对各位领导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下面,我向各位领导简单介绍一下厂北社区基本情况:

厂北社区基本情况简介

厂北社区工会联合会成立于2005年,目前,辖区共有企业107家,其中10人以上企业11家,个体工商户96家,已单独建会11家,联合工会2家含92户,发展会员300余人,入会率达到%。

近年来,厂北社区工会在区总工会和办事处党工委、工会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工会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紧紧依靠广大职工,努力开展工会各项工作,并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丰富干部职工精神和物质生活、提高职工整体素质的同时,切实加强工会自身规范化建设。现将社区工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规范组织建设,工会工作日趋完善

(一)狠抓工会干部配备。认真贯彻《工会法》,厂北社区在办事处总工会的科学指导下,在社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于年月日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主席、委员、经审委员会、女工委员会,并对新任工会干部进行了工会基本法规和业务培训,较好地保证了工会工作的连续性。

(二)认真坚持例会制度。每三个月召开不少于1次的工会委员会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工会工作,商讨工会活动,工会台帐记载齐全。

(三)重视组织发展工作。社区工会严格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加大组建工会力度,全力以赴做好工会全覆盖工作,积极发动辖区民营、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入社区联合工会,截止目前,社区联合工会由从前的工会2家,会员30余人,发展到现在的工会13家,工会会员300余人。积极将失业、下岗、闲散人员、流动人口等吸纳到社区联合工会,真正将\"社会人\"转变为\"单位人\",便于社区有序管理。通过社区干部走访、引导,目前,已有53名下岗失业人员加入社区联合工会。

(四)重视职工之家建设。开辟了职工之家、职工书屋、职工活动室等,通过自筹资金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为广大职工配备了室内外健身器材15个,图书2000余册,同时还配备了电视、投影仪、乐器、体育用品等现代化娱乐设施,为广大职工提供了健身、娱乐场所,搭建了沟通联系的桥梁。

(五)狠抓工会制度建设。为了加强工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社区工会结合《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市、区总工会相关要求,先后制定完善了\"民主管理制度\"、\"工会干部日常工作制度\"、\"职工之家活动制度\"、\"工会会员学习制度\"、\"困难职工帮扶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工会会务公开、会员代表大会等工作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社区工会始终把宣传贯彻《工会法》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以宣传《工会法》为契机,努力营造\"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社区工会积极利用宣传栏、标语、会议、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工会法》,使广大干部职工熟悉建会的重要性,明确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切实提高了工会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了辖区群众、企业对工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开展工会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发挥维护职能,做好\"民心工程\"

厂北社区把为辖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民心工程。

(一)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在辖区企业开展了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依据各行业实际情况,对辖区企业提供了工资指导线,并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职工工资有了基本保障;要求企业与女职工签订专项保护合同,进一步维护女职工权益,截止目前,共与11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专项合同和集体合同11份,覆盖职工120余人,区域性集体合同1份(含21家),覆盖职工80余人都从中受益。

(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及时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切实帮助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并聘请法律顾问,为职工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通过调解,为辖区1家企业职工争取到社会养老保险,调解劳动纠纷20余起,其中3起因工资问题发生的纠纷,通过社区工会联合会的积极努力,得到了圆满解决,真正达到了职工与企业利益\"双赢\"的效果。

(三)职工帮扶慰问工作。社区工会在行驶维权职能的同时,通过安排组织\"三八节\"女职工免费康健、\"六一节\"单亲子女慰问、困难职工帮扶、\"金秋助学\"、为失业人员联系再就业等活动,截至目前,共组织女职工免费康健6次,慰问特困职工20余人,下岗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31人,帮助5名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完成大学梦,分别给予助学金500-3000元。真正做到\"民需我做,民困我帮,民忧我解\",切实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使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作是自己贴心的家。

(四)基层企业走访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基层\"活动,每月至少走访3-4家基层工会,通过走访活动,及时了解职工心声,并主动协调解决企业、职工反映的各方面问题,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会与企业基层工会联系,为构建和谐职工企业关系奠定坚实基础。

四、丰富活动载体,增强职工活力

为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社区工会积极组织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近年来,共组织职工运动会1次,大型文艺演出7次,\"三八节\"女职工座谈会3次,通过一系类活动的开展,起到了凝聚人心,提升精神面貌的作用。

我们厂北社区联合工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工会的要求、与广大职工的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厂北社区将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会自身组织的建设,创新社区\"职工之家\"、完善社区工会网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把工会办成职工最温馨的家。

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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