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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聘用制(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01 06:07:5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聘用制

\"聘用制\"将在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 彻底砸破\"铁饭碗\"

2015年06月12日08:34 来源:中国网

原标题:\"聘用制\"将在事业单位实现全覆盖 彻底砸破\"铁饭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任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

在我国,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推进工作已有10余年。1999年召开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今后多数事业单位将推行聘用制度,对行政领导岗位,实行招聘、任命、选举等多种形式的任用制度。

事业单位全面推行聘用制 彻底砸破“铁饭碗”

中国网记者梳理发现,2002年7月,《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是我国较早提出的“事业单位用人采取聘用制度”的文件。《意见》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均要逐步试行聘用制度。

在此之前,事业单位人员与公务员一样,被视为“旱涝保收”的“铁饭碗”。而聘用制的推行,则意味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将签订聘用合同,双方有了雇佣关系。

2003年,时任全国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公开表示,我国将通过5年左右努力,基本建立起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本内容的事业单位新型用人制度。

此后的5年中,我国着力推进这一制度。我国自2006年实施规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到2008年底,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度的已占事业单位总数的74%;2009年,全国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占80%。

2010年,我国聘用制度推行范围继续扩大,全国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员的比例达到90%。与此同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稳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率为80%以上,全国各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启动岗位设置工作。

截至2012年底,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建立了公开、竞争、择优选拔新进人员的制度框架。

此次《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出台,则是进一步明确聘用制在事业单位中全面实施。“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足以说明未来我国事业单位聘用制的采用不仅局限于基层一线员工,更要覆盖到行政领导人员,体现出我国对这一制度实施的决心。

聘用制能提高事业单位工作效率 增强责任意识

对于此次《规定》中提出的“对行政领导人员,逐步加大聘任制推行力度”,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刘峰在接受中国网记者的采访时表示,这次《规定》的特点就是加大聘任力度,扩大聘用范围,聘用制其实特别适用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就代表着非终身制、彻底砸破过去所谓的“铁饭碗”,该制度可以淡化“官本位”的思想。

有评论指出,实行聘用制就如同“鲶鱼效应”一样,能够激活事业单位行政效率。“实行聘用制将会使现有的事业机关人员产生危机感,从而转变工作观念,从被动应付工作到积极主动工作,工作效率也就显而易见的提升上去。”

“聘用制的考核目标都很明确,这样也有利于提高工作的效率,提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拒绝懒政、怠政的情况发生。”作为国家行政学院第一批聘任制的正局级干部,刘峰深有感触地说。

他还表示,事业单位采用聘任制是一种约束加激励的体制,“做的好就可以提拔,在单位由中层升到高层,对于绩效奖金、待遇方面,聘任制相对比较灵活,这就给大家营造了一个非常畅通的上升通道,但是位置是否坐得稳还是要看自己的贡献”刘峰说。(中国网6月10日讯 记者 尚阳)

推荐第2篇:聘用制

聘用合同与狭义劳动合同的主要区别

聘用合同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相一致。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目前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又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有以下方面:

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事业单位则是从事非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通过订立聘用合同实现的劳动成果主要表现为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企业的生产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从事的服务活动属于社会公益事业,在实现其经济效益的同时,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

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编制管理。目前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2)经费管理。建国后,事业单位一直承袭行政机关的管理方式,经费全部由国家核拨。80年代后,事业单位相继进行财政、人事等领域的改革后,形成全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几种类型的事业单位。90年代后期,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拨款改为定额补助的形式。但事实上,事业单位的经费仍有国家全额补助、差额补助等形式。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这些单位尽管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教师的工资福利等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如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奖金等、以及人员等级工资制。在近年的改革中,许多事业单位加大了岗位工资的比例,但其工资的刚性程度远大于企业,这也是由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和改革的渐进性决定的。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4、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聘用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订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反映事业单位内部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与企业的区别。例如关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聘用人员要经过公布空缺岗位及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由聘用组织进行考试或考核、事业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定等程序;关于事业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以及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的条件等制度都体现了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特点,与劳动合同的具体制度有所区别。综上所述,聘用合同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契约管理方式的转型。

1.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不同

聘用合同调整的是政府对公共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行为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属于公法调整范畴。而劳动合同规范的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属于私法调整范畴。

2.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企业的劳动合同是纯粹的民事合同,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对当事人来讲基本上是平等的。民事合同强调契约的自由性、合意性,一般不会发生不确定的权利或义务关系,即使发生,双方均可自由协调解决,解除合同。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要履行一定的公益责任或义务,因此,聘用合同在实际履行中权利与义务常常发生不对等。国家有权要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一定的公益性责任和义务,而且,这种国家要求具有强制性,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将会受到惩戒处置。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其性质本身也是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一般来讲,企业职工是不承担公益责任的。

3.争议处理时审查的内容有所不同

由于聘用合同所具有的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法律意义,在涉及人事争议时,对事业单位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审查,不仅要以合同规定为依据,在某些情况下,还要对其“特别权利关系”进行审查,而企业的劳动者对此点审查是可以免除的。

4.合同中用人单位的主体权利不同

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具有较为完整的主体权利。而事业单位在与个人签订合同时表面上看,具有完整的主体权利,但实际上这种权利是不完整的,主要表现在用人的许多环节上,事业单位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许多控制。如招聘是在政府编制确定的基础上发生的,办理进人手续要受到政府规定的程序控制,否则便不能发生正式的人事法律关系;事业单位在确定工作人员的薪酬上,权利也是不完整的,要受到来自政府的财政控制。因此,事业单位用人的主体权利要受到政府的一定限制。

因此,由于合同性质不同,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具体条款上的区别,主要反映在对公职义务的规定,以及对人事管理程序的专门要求上。为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性质与工作人员的管理特点,聘用合同条款应当在以下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履行国家公益职责的义务。

——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时要按国家编制指导或计划进行。人事关系要经过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程序之后才能正式确立,人事关系的消除也要经过相关规定的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报酬在一定程度上要接受国家财政预算的调控。

——规定公益责任违约专门条款。发生人事争议时,审查范围不限于合同规定的内容,如涉及特定的公益事件时,还要对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履行公益职责和义务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违约方及其责任承担。

综上所述,对两种合同的区别要从本质上去把握,这样才能深刻地理解两种合同的不同管理意义。

推荐第3篇:远口中学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实施方案

远口中学教职工岗位聘用

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引入激励竞争机制,激发办学活力,努力形成精干高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黔人通(2007)194号《贵州省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和州人通(2008)24号《黔东南州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和天人劳社发(2008)26号《天柱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校聘用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职工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和岗位聘用争议调解委员会:

1、领导小组: 组 长:罗康林

副组长:吴经耀、潘存芳、吴彪

成 员: 刘其茂、田尚志、吴和春、罗康能、宋通平、吴才玉、吴才干

2、评议小组: 组 长:吴经耀

副组长:潘存芳、吴彪

成 员:刘其茂、田尚志、吴和春、罗康能、宋通平、吴才玉、吴才干

3、竞聘小组: 组 长:潘存芳

副组长:吴经耀、吴彪

成 员:刘其茂、田尚志、吴和春、罗康能、宋通平、吴才玉、吴才干

4、协调小组: 组 长:吴彪

副组长:吴经耀、潘存芳

成 员:刘其茂、田尚志、吴和春、罗康能、宋通平、吴才玉、吴才干

二、实施方案:

(一)定编定岗,明确职责。

根据县编委核定的岗位职数,我校在编教职工 79人。其中,专任教师73人,工勤人员2人,综治值班员2人,宿管员2人。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将有关岗位职数安排如下:

1、管理岗位

①、学校领导职数(兼):

校长1人,副校长2人,党支部 1 人工会1 人,办公室1人, 教务处1人,政教处1 人,总务处1人,科教处1人,团 委2人。

2、教学岗位职数:

语文 13 人,数学13 人,外语11人,物理5人, 化学3人,生物3 人,政治4人,历史3 人, 地理3 人,体育6 人,音乐2 人,美术2 人,

劳技2人,信息技术教育2 人,班主任26人(兼)。 (注:以26个教学班计算)

3、教辅岗位职数(兼):

教研组长6人,政教员1 人,教务员1人,文印1 人,图书室1人,会计1人,出纳1 人,门卫(兼收发)2 人,

化、理、生实验员3人,水电工 1 人,远教管理1人,住校生管理员2人,体育器材保管员1 人,校产管理员1人,实验器材保管员3人,

4、专业技术职务设岗分布情况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以上三类岗位同时按专业技术职务设岗,专业技术职务设岗按学科设置。 ① 中学高级教师岗11个; ② 中学一级教师岗23个;

5、工勤技能岗位设置情况

高级工岗1个。 普通工岗1个。

(二)合理制定《岗位聘任方案》

1、严格制定《岗位聘任方案》(初稿);

2、将《岗位聘任方案》(初稿)交学校班子会议研讨与修订;

- 2④将聘任初步结果予以公示。

⑤对有争议的聘任结果进行复议。 ⑥将复议结果进行公示。

⑦将聘任结果上报上级审批。 ⑧宣布正式聘任结果。 ⑨签定聘用合同。

⑩对未聘人员进行分流安置。

(四)合同期限及要求

聘用合同的期限及具体要求按上级有关人事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五)未聘人员分流与管理

对于落聘教职工的分流途径及待遇:按《远口中学落聘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三、组织实施

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由学校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日程安排:

1、2009年12月6日至2010年3月6日,召开行政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讨论制定《远口中学岗位设置方案》、《远口中学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远口中学未聘人员管理安置暂行办法》、《远口中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成立全员聘用领导小组,组建争议调解小组和全员聘用评议小组;召开教职工会议,传达有关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作人事改革思想动员。

2、3 月6日至3月18日,宣布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争议调解小组和岗位聘用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将《远口中学岗位设置方案》、〈远口中学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实施方案》初稿交广大教职工讨论,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严格制定《岗位聘任方案》(初稿);将《岗位聘任方案》(初稿)交学校班子会议研讨与修订;将《岗位聘任方案》(修正稿)交教职工代表审议;将经教职工代表审议通过的《岗位聘任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将上级批复的《岗位聘任方案》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再次审议通过;最后得出切实可行的《岗位聘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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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聘用制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津人〔2004〕56号2004-07-30

各区县,各部委办局(集团公司),各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现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聘后管理,建立与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相适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人事局拟定的天津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实行人员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工作人员的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体现岗位管理的要求,围绕聘用合同规定(约定)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进行。

第四条 考核应当采取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注重实效,简便易行。

第五条 市和区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事业单位考核工作的综合管理。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考核工作。

第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考核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考核工作。考核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本单位考核实施办法;

(二)审核主管领导的考核评语和建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处理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考核组织的成员由本单位聘用工作组织成员兼任,日常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

第七条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表现和廉洁自律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以及业务技术提高和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情况,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八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要严格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数的10%左右,最多不得超过15%。

第九条 事业单位可以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本单位实际和不同岗位特点,确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和各等次考核标准,制定考核实施办法。

考核标准应当具体明确,能量化的应当量化,对不同岗位、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当有不同要求。考核实施办法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在加强平时考核的基础上,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增加聘期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负责检查。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由单位统一组织,年度考核一般在每年年末或者次年年初进行,聘期考核应当在聘期结束的一个月前完成。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聘期考核与当年年度考核可以合并进行。

第十一条 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表);

(二)主管领导在民主测评、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考核组织根据被考核人述职情况、群众意见和被考核人主管领导建议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四)单位负责人员集体研究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聘期考核程序可以按照年度考核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领导人员的考核方式由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情况分别处理: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见习)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二)当年病事假累计6个月以上或出国(境)探亲假6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

(三)因公(工)负伤的工作人员,治疗、恢复时间超过6个月的免予考核,根据其受伤前的工作表现确定等次。

(四)公派学习、培训、进修的工作人员,由派出单位依据学习、培训、进修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等次;非公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含出国学习、进修)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挂职锻炼的工作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次;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或者挂职结束的当年,由原单位根据挂职单位提供的情况进行考核,确定等次。

(六)当年接收的转业军官,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应确定为合格等次。

(七)按规定休产假或哺乳假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影响工资正常晋升。

(八)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工作人员,当年参加考核,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的工作人员,当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第二年按正常对待;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工作人员,在处分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九)受党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其年度考核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转发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的通知》规定执行。

(十)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且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将其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十一)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确定。

第十四条 年度或者聘期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组织应当将考核结果存入被考核人档案。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应当与事业单位的用人、分配紧密挂钩,作为续聘、解聘、调整工作岗位以及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 被考核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年度考核连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或者聘用期满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资格;

(二)兑现与考核结果有关的奖励;

(三)聘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其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同等条件下单位应当优先聘用。

第十七条 被考核人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发年终奖金。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不晋升工资档次。

第十八条 被考核人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聘用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培训后调整岗位。岗位变化后,应当对聘用合同作相应变更,按照新的工作岗位重新确定被考核人工资待遇。

被考核人不同意聘用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或聘期考核仍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被考核人年度或者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晋升工资档次,不予兑现与考核结果有关的奖励。

第十九条 被考核人对年度或者聘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考核组织申请复核。考核组织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被考核人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二○○四年八月三十日起施行。

推荐第5篇:某县第二人民医院全员岗位职务聘用制实施方案

为了推进全员岗位聘用制管理,确保改革收到实效,我们结合上级要求,对全院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对职工进行了广泛的思想发动、意见收集,在充分考虑医院实际和尊重职工意愿的基础上,多次修订并完善了《湟中县第二人民医院

全员岗位职务聘用制实施方案

》,报县卫生局、县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循序渐进地分步实施。

一、率先进行中层干部聘任, 立足医院实际和今后的发展,根据“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将中层干部的职位数和聘任条件在全院公开,采用领导提名、科室或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了拟聘人选,院考核班子对拟聘人选按照聘任条件,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了严格认真的考核,并深入科室召开职工座谈会,进行无记名投标,开展民意测验,形成初步考核意见,最后,考核班子再将考核意见报院党委行政研究,对拟聘的干部进行了为期十天的院内公示,凡群众无异议的,院长方予聘任。在干部聘任中,应大力选拔年青干部,选拔了一大批群众基础好、业务技术精、有组织管理能力的中青年骨干担任中层干部,调动了干部钻业务、抓管理的积极性,为这些年青同志搭建了成才的平台,提供了施展才华的舞台。同时院长把上级和院部要求实现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科室,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化管理,这样使受聘干部在任期内任务明确,责任具体,增强了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遵循“竞争上岗”原则,完成对一般职工的聘用工作。医院的现状和今后的发展要求结合各科室的床位数以及责任大小等,提出了科室岗位数和人员编制数以及职称比例,由各部门科室充分讨论后,将其在院内公布,实行公开报名,竞争上岗。对竞聘人员在院内实行了岗位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正式聘用。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既坚持可以跨科室岗位竞聘,又坚持在自己的专业特长范围内竞聘本科室岗位,避免专业性特强的科室人员出现较大变动后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业务的开展。实行竞聘上岗制度,把具有竞争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增强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医院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三、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和人事代理制度。除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外,坚持到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和高等院校进行公开招聘制度,择优录用新进人员,凡新进人员必须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医院如决定正式聘用,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与原有职工同等待遇。

四、妥善解决分流人员。在全员聘用制管理工作中,对分流的人员,不歧视,给予一年的自主择业期,发给基本工资。在择业期间,我们通过对分流人员强化教育,举办技术培训班,以及努力增加新的就业岗位等办法,让他们重新就业,做到了“无情改革,有情操作”,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医院发展的大局。

五、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努力建立与全员聘用制管理相匹配的分配制度

为了维护全员聘用制管理成功运行,保证改革收到实效,努力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匹配的分配竞争激励机制。在遵循“实绩优先,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将管理要素、责任要素和技术要素纳入了分配,实行档案工资、效益工资分别管理。完成目标任务的,发给基本工资,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按比例发给效益工资和奖金。在发效益工资时,特别对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给予倾斜,拉开分配档次,重奖有功者,厚待敬业者,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推荐第6篇: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国库核算岗位聘用制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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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国库核算岗位聘用制招聘公告

【导读】中公金融人银行招聘网为您提供山东省银行、农信社招聘信息及相关服务,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公金融人银行招聘网!对于立志在银行考试中金榜题名的童鞋们,中公教育专家特分析整理出山东银行招考每日一练,中公助力,祝各位童鞋考试成功! 山东银行考试交流群:236014123 2014年山东银行校园招聘考试辅导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工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辖区分支机构国库核算岗位。 (二)招聘对象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会计或财政学专业毕业生(2014年3月31日前毕业,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2.留学回国人员(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 3.具有2-3年会计或财政专业工作经历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 3.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之间(1982年3月31日至199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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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专业对口(以会计、财政学专业为主);6.原则上具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7.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规定的亲属回避原则; 10.具备在国库核算岗位履职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中国人民银行辞退的人员,以及其他原因不宜聘用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4日10:00至3月2日22: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

http://special.zhaopin.com/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及有关待遇

本次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简历筛选、素质测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工作各环节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试用期6个月。

公职考试知名品牌

劳动报酬按高于当地劳动力市场同类岗位工资价位的一定比例确定。用人单位按国家和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聘用制员工参加养老、医疗等地方社会保险,享受地方社会保险规定的待遇。

四、咨询方式

(一)咨询电话:0531-86167108 (二)咨询时间:2014年2月24日-3月2日8:30-18:00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2014年2月24日

山东银行招聘考试:http://sd.offcn.com/html/yinhangkaoshi/

推荐第7篇: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

大纵湖镇卫生院 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

一、总

第一条

为深化本院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根据盐城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通知》(盐办发[2010]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改革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和用人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是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实施本方案的指导思想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适应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起有责任、有约束、有激励、有竞争的卫生院管理运行机制。为推进卫生改革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

第三条

改革的目标是通过聘用合同制转换用人机制,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和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岗位设置科学,人才结构合理的新型人事管理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

实施聘用合同制在操作程序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聘用合同由卫生院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书面委托代理人与被聘用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书是卫生院与受聘人本着自愿、平等、双向的原则,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院实施全员聘用合同制之前的原固定制职工、原合同制职工,以及细则实施以后所有新进人员。

第七条

卫生院为所有签订聘用合同的职工统一建立《聘用手册》,《聘用手册》是聘用合同制职工重新就业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重要凭证,由院人事处负责保管。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聘用手册》将随人事档案转交有关人才服务中心。

二、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与聘用

第八条

结合本院任务和职能方向,结合我院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专业技术服务岗位。

第九条

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详见“大纵湖镇卫生院岗位设置方案”、“ 大纵湖镇卫生院岗位说明书”。

第十条

院长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体现了单位与职工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医院设岗定员的方案,制订了岗位受聘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职工自身的工作特长选择竞聘上岗。职工有辞聘的权利,如果职工不愿参加本单位竞聘上岗,单位领导不得阻绕流动的自由。但是,已经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书,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受聘职工不得随意辞聘。

三、聘用要求与条件

第十一条

实行全员聘用制,打破原有职工的身份限制。对政治素质好、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聘用或低职高聘;对政治素质较差,组织纪律涣散,又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人员,可以缓聘、高职低聘

或不聘。

1、聘任

1)对符合下列岗位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任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②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③持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属卫生院人才引进对象可直接聘任

3)聘期一般为三年。在职在编且工龄超过十年的可签长期合同。

2、试聘

1)长病假要求复工的; 2)违纪下岗重新安排工作的; 3)社会招聘录用的;

4)试聘期限一般为1至3个月。

3、低聘

1)因岗位技术职务职数限制而愿意低聘的; 2)不能完成或胜任原岗位职责而接受低聘的;

3)违反卫生院规章制度给卫生院造成一定损失而降职使用。

4、短聘

1)不能完成本岗位职责,经教育愿意改正的;

2)违反卫生院规章制度给卫生院造成一定损失需要考察的; 3)短聘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5、拒聘

1)除单位和职工另有约定之外,职工有权拒聘,凡拒聘者,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工作关系。

2)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拒聘,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及培养费后解除工作关系。

6、待聘

1)因编制和岗位职数超编而未聘上岗的; 2)因未达到岗位聘任条件而未聘上岗的; 3)其他因素未聘上岗的。

第十二条

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和本所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或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组织聘用与程序

第十三条

成立所聘用领导小组,组织人事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全员聘用制工作由所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

全员聘用按照自愿申请、组织考核、择优聘用的程序,实行“岗位公开、制度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聘用方式。

第十六条

全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的内容包括聘用岗位的名称、职责任务、聘

用条件等。

2、个人申请。应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填写“个人申请应聘岗位志愿表”。

3、根据个人述职申请,依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聘用工作小组提出各岗位拟聘人选。

4、聘用。院长由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条例考察任命。其他岗位的聘用,应在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由应聘人向聘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聘用领导小组讨论,报院聘用领导小组决定后,由所法人代表聘用。

5、签订合同。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和主管部门各一份。

五、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卫生院与职工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聘用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卫生院在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方可上岗。 第十九条

聘用合同的内容

1、合同期限(含试用期期限);

2、工作岗位、内容;

3、劳动保护与工作条件;

4、工作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

5、工作纪律;

6、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8、人事争议处理办法;

9、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期限的确定

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特定工作为期限三类:

1、有固定期限的合同

(1)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是指签订一年以上有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长短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原固定制职工连续工龄未满10年、原合同制职工在本院工作未满10年,以及实行聘用合同制之后的新进职工原则上均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

2、无固定期限合同

(1)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聘用合同不明确终止期,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不出现合同约定终止条件,聘用合同就一直有效,聘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或死亡时,聘用合同即自然终止。

(2)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应当订立终止条件,双方在履行聘用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约定终止的条件,聘用合同即约定终止。 (3)无固定期合同一般适用于原固定制职工中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或原合同制职工在本院工作满10年以上,且双方当事人同意延续聘用合同的受聘人员。

3、以完成特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任务完成后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十一条

缓签聘用合同

1、正在病假期间的;

2、女职工在围产期内的;

3、单位同意外派、外借、进修学习和带薪上学、长病假等在编不在岗人员;

4、符合

1、

2、3条的人员缓签期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有特殊原因的,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卫生院批准后方可延长至上述情况到期。

5、因患病正在住院治疗或被指定医疗机构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缓签期可延至前述情况消失,也可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由卫生院保留其人事关系直至退休。

第二十二条

卫生院聘用新进职工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进大、中专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实行见习期。

第二十三条

原合同制职工(即已办理聘用合同的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尚未到期的,原则上应继续有效。如卫生院和本人同意,也可按本实施办法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

原固定制职工本人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卫生院给予一个月的自行流动期。自行流动期满后,职工仍不愿签订合同的,原劳动关系即行终止,本人可提出辞职或由卫生院为其办理解除工作关系的手续。

第二十五条

聘用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不因卫生院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推荐第8篇: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聘用制干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巩固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果,加强对全民所有制企业聘用制干部的管理,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聘用制干部是指从全民所有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工人(包括合同制工人)中聘用到干部岗位上任职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国家对企业聘用制干部实行计划管理。企业必须在定员、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需要,聘用干部。

第四条聘用制干部与所在企业录用制干部在工作、学习、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以及晋职升级、评定职称等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

第二章聘用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企业实行聘用制,必须严格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坚持德才兼备标准,贯彻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六条聘用制干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二)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事业心强;

(三)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拟聘职务所要求的基本知识及工作能力;

(四)有三年以上工龄;

(五)首次聘用的年龄一般在三十五以下。特殊需要的,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六)身体健康。

第七条聘用程序:

(一)公布聘用岗位、条件、聘期和聘用方法;

(二)领导提名、民主推荐或公开招聘;

(三)经党政领导集体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并公布结果;

(四)首次被聘用的应有半年以上的试用期,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确定;

(五)聘用制干部必须填写《聘用制干部审批表》,审批表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核定后,提请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授权单位)批准,并报法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六)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

第三章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八条聘用制干部聘期一般为3??5年(包括试用期)。聘用期满如用人单位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聘。

第九条首次聘用和续聘,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要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条聘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一)工作岗位、职责和任务;

(二)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三)聘用期限;

(四)变更合同的条件及双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五)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聘用合同内容不得与党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一)聘用制干部的在聘期内不能履行合同的;

(二)由于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三)违法乱纪和失职、渎职情况严重的;

(四)企业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第十三条聘用制干部在聘用内被开除、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四条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水得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一)聘期未满,又不符合第十

二、十三条所列款项的;

(二)妇女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第十五条在下列情况的,聘用制干部可以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二)按国家规定考入普遍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或应征入伍的;

(三)经过必要程序,被招考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第十六条企业关键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生产技术骨干,在聘期内,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需经用人单位批准。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中一方要求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都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并保证在不损害合同双方权益的情况下,对履行合同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须报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章聘期内及解聘后的待遇

第十九条

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享受所在企业同岗位、同职务企业录用制干部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第二十条

聘用制干部可参参加国家机关的招考,聘用制领导干部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一经录取或选调,即办理干部录用手续,享受国家机关干部的待遇。

第二十一条

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的工作调动,应在实行干部聘用制的单位之间进行。具体办法另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聘用制干部解聘后,不再保留聘用期间的待遇。用人单位比照其新安排工作岗位同待人员的待遇予以确定。

第五章退休、退职

第二十三条

聘用制干部受聘十年(本规定颁布之前已被聘用的,可连续计算)并在聘用岗位上退休、退职的,原则上可执行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按《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歼干部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二十四条聘用制干部在聘期内,纳入干部统计,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应按干部管理权限,依据合同要求,对聘用制干部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对企业聘用制干部管理工作负有指导和协调的职责。第二十七条聘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申诉,由政府人事部门调解或仲裁。

推荐第9篇: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

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

(试行)

随着学校内部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以“校长聘任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岗位责任制、岗位目标奖惩制、校内结构工资制”为主要内涵的“五制”改革日益成为学校管理改革的重点。为强化竞争机制,科学配置学校内部人力资源,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实现学校各项事业高效、快速、和谐地发展,我们根据《xx县中小学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根据精干、高效和满负荷的原则,建立新型的用人机制,优化教职工队伍,提高工作积极性,从而促使广大教职工自我提高,自加压力,自主发展,使依法治校,循章办事,以人为本成为统领学校管理的全新理念和行为指南,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聘用原则

1、因事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2、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量才使用的原则。

4、满负荷工作的原则。

三、聘用对象

学校在编教职工。现有教师142人。

四、聘用期限

每学年聘用一次,聘期一年。

五、聘用领导小组

六、岗位设置

(一)职员

1、校长、总支书记:1人;副校长:3人。

2、工会:主席1人。

3、教导处:一正二副3人。

4、教科室:一正一副2人。

5、政教处:一正一副2人。

6、少总部:1人。

7、总务处:一正二副3人。

8、报帐员:1人。

9、校办室:一副1人。

10、电教中心:一正一副2人。

11、体卫艺处:一正一副2人。

(二)教辅人员

教代会讨论完善和表决通过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校长室研究聘任年级主任

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公布聘任方案、岗位职数及上岗要求

各科室主任聘任其它专业技术岗位、一般管理岗位及工勤岗位人员

各年级组相互间进行人员聘用上的协调

年级聘任小组根据实际需要聘任任课教师及班主任

教师根据设岗情况自主申报任教学科及年级、担任班主任

学校聘任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落聘人员等问题

学校与上岗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学校对聘任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材料

年级主任聘任教研组长,成立年级聘任小组

1、卫生室2人,电教网络管理员1人(兼),文印室2人,教学用品管理员1人,体育器材管理员1人,图书室2人,实验室、仪器室1人,安全保卫人员2人。

(三)工勤人员

水电1人,花工1人,勤杂工2人。

七、聘用程序

操作流程:

1、职员聘用:校长聘用副校长、校长助理、中层教干及年级部主任。

2、教师聘用:学校教学岗位每学年调整一次,调整前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岗位职数,竞聘教职工填写《岗位申报表》后,根据教师选择,由年级部主任提名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人选,经聘用领导小组审核聘用。

3、教辅和工勤人员的聘用:由聘用领导小组从学校教师落聘人员或原上述岗位人员中选聘。

4、以上聘用合同均由校长和受聘人签订。

聘用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受聘人各执壹份。聘用合同签订后,不因学校法人代表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八、富余人员处置

富余人员,是指学校实施全员聘用制中所有落聘人员。对富余人员的处置方式有:待岗、内退、辞职、辞退等。

1、待岗:落聘人员,可以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管理,经培训学习后可以重新上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年,外出培训学习的费用自理。待岗人员自待岗次月起,第一年发放个人档案工资总额的60%,第二年每月发放40%,两年期满后仍未被聘用的应办理辞职手续,否则予以辞退,关系转到县人才服务中心。

2、内退: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教职工,在聘用工作开始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可以办理内退手续,内退人员按档案工资总额的70%发放。内退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管理,参加学校必要的活动。

3、辞职:按人事部门关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执行。教职工申请辞职被批准前,应坚守工作岗位。

4、为了妥善处理以往遗留问题,外出脱产学习的教师按档案工资70%发放,鼓励进修学习以函授形式为主。

5、辞退,违背本条

1、

2、

3、4款规定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九、结构工资发放办法及目标考核奖惩

为了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建立多劳多得,优质优酬的分配机制,以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作效益,根据《xx县学校内部结构工资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对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当月考勤、考核、课时工资在下月初发。

(一)经费来源

教职工个人档案工资的200元,转岗人员个人档案工资的300元,待岗、内退人员档案工资扣除部分和学校自筹部分的奖励津贴。

(二)结构工资的发放

1、固定工资:固定工资为教职工个人档案工资每月减去200元或300元后的剩余部分。

2、浮动工资:浮动工资由考勤工资、考绩工资二部分组成。浮动工资根据教职工工作岗位、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负荷和工作实绩,并结合学校实际,因人因岗考核发放。

(1)考勤工资(150元/月):

出勤人员每人每月发考勤津贴150元,依据考勤制度,按月兑现。

附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请假半天由年级部批准,报教导处备案;请假1天由教导处批准,报校长室分管校长处备案;请假2天以上3天以下由分管校长批准,并报校长室备案。后勤职工请假1天分别由总务处负责人批准,报分管校长备案,2天以上3天以下,由分管校长批准,报校长室备案。

2、课务安排制度。凡病、事假、公差的教师课务由教导处安排,并出具调课通知书。凡个人学历进修者自行安排课务,并不得出现安排不到位现象。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发调课通知,则由年级部主任先行安排课务后教导处补发调代课通知(不超过2个工作日)。

3、奖惩制度。每月底各年级部如实填报考勤记录,凡代课的教师均需有代课通知,请假者有请假条(含天数、课时数),私自调课未经年级部和教导处批准的,视当事人为违反教学常规,罚款10元/节。查岗期间不在岗的每次扣发考勤奖1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3元。帮别人代课一节奖3元,事假一天扣5元,病假一天扣3元,教师旷课一节罚20元,后勤人员旷工一天罚50元,造成事故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2)考绩津贴:

①课时津贴:

根据工作量化标准,对其工作给予不同的报酬,凡完成满工作量的教师每月课时工资为150元,额外多代课的,多代课部分按每周每课时4元计算,凡课时不足的按所少课时每周每节4元扣除。(课任教师周课时数达18课时,校长4课时,副校长6课时,中层正职10课时,中层副职14课时,为满负荷课时数。)

教辅、后勤人员的津贴由考勤、月工作量、完成质量三部分组成。考勤每月150元,考勤具体办法参照教学人员考勤办法执行。月考核由部门领导考核,分管领导根据当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审核,每月按100~130元发放津贴;临时代课老师每月发基础工资100元,满课时津贴200元,误餐、考勤150元;临时工按出勤150元,完成任务情况按150~250元发放。学期结束,组织服务对象代表测评(占40%),分管领导、部门领导测评(占30%)、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30%)进行综合评估,设立三个等第:一等奖150元(占20%),二等奖100元(占60%),三等奖50元(占20%)。(满工作量为完成本人的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说明:

A、年级主任,周课时数与中层副职相同;距离退休差5年的教师,周课时数与中层正职相同。

B、课时折算

a、语文:按实际课时数低(

一、二年级)、中(

三、四年级)、高(

五、六年级)分别乘以1.2、1.

25、1.3系数计算课时数,写字课5节按3课时计算。

b、数学:按实际课时数低(

一、二年级)、中(

三、四年级)、高(

五、六年级)分别乘以1.

15、1.20、1.25系数计算课时数。

c、英语、科学(社会、自然)、美术科目:按实际课时数乘以1.05系数计算课时数。其它科目为1。

d、早读课每节按0.5课时计算。

C、教学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涵盖听课、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平时学生学习成绩记载、命题阅卷、成绩考核等各个教学环节。

D、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课时核算的任务由教务处负责并按周统计,每四周向校长室汇报一次。其他业务以每双周的业务检查为准。

E、教学岗位津贴(课时津贴)经教务处报校长室核批后,由会计室统一按月发放。

F、法定节假日不发教学岗位津贴(课时津贴)。因事、因病请假者,停发假期的教学岗位津贴(课时津贴)。

②教学“六认真”津贴(50元/月)

A、教师要认真制定好各类计划。计划制定要切实可行,有针对性,要有一定质量,不写、少写或质量较差的每本计划罚款30元。并按要求及时上交总结、论文、表册等,迟交一项扣5元,缺交一项扣30元。

B、教师要认真备课,各科要严格按参考书规定的课时去备,根据教学进度最少做到超前备课1~2教时,如有缺备或备课质量较少者,一经查出,每课时罚款5元。

C、符合条件的教师(a、距离退休10年内的教师;b、被评为县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的教师。)备简案外,其他教师备课均按要求写详案。要体现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分析、教具准备、教学过程、作业设计、板书设计、教学后记等环节。教案要有实用性,要根据本班学生的具体情况,、课的类型去设计教案,严禁抄袭现成的教案。教案没有实用性,有科学性错误,按缺备论处。

D、教师要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作业布置要有层次、有梯度,份量适中。作业批改要及时,批改符号要规范,批语要认真、有针对性、指导性,以鼓励为主。作业批改不及时或数量较少者,一经查出,每次作业罚款3元,作文少改一次罚10元。

E、教师要认真上课,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向四十分钟要质量,要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上课不得违反教学常规,不得迟进堂,早退堂,中途退堂,不得坐着上课,不得随意调课,不得歧视差生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否则,一经发现,除每人次罚10元以外,还将当成教学事故处理。

a、提高有效教学,反对无效教学。教学中要精讲精练,把握重点、难点,讲解清晰准确,不出现科学性错误;围绕教学目标,设计典型性的题,让学生练习,促使学生及时巩固,形成技能;合理安排时间,尽量把时间和空间让给学生,让学生的手、口、脑充分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同时注重采用多种评价方式, 激励学生参与教学活动。

b、正确运用教学方法,强化课时目标教学,遵循教学规律,开展启发和探究式教学,营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建立民主的师生关系,创造多向交流形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在加强双基教学同时,重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开发非智力因素。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努力向课堂40分钟要质量。

c、恰当安排教学环节。教学环节清楚,步骤合理,教师要关注每一个学生在课堂中的表现,及时检查学生学习的效果,及时了解新知识的 掌握情况,有效地调节、矫正教学活动。

d、有良好的教学素养。教学用语简练明确、准确规范,板书工整、有条理,衣着整洁大方,教态自然亲切,气氛融洽,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学习有困难的学生。

e、教学效果良好。学生对教学内容掌握较好,口答、板演、练习、实验操作等不出现科学性错误,学生对教学满意。

(3)学期考绩奖励

①教学质量津贴

A.语数学科

a、

一、六年级:以期末考试成绩为标准,取学科年级均分为标准分,学科均分超出标准分分值最高者以及比最高者均分差1分之内者为一等奖,奖金数额为150元;其余超出均分者为二等奖,奖金数额为130元;学科均分在标准分以下2分者为三等奖,奖金数额为100元。

b、二~五年级:以本次考试成绩为标准,取学科年级均分为标准分

(一),将各班均分依次和标准分

(一)作比较,得出各班标准分差

(一);以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参照分,取学科年级均分为标准分

(二),将各班均分依次和标准分

(二)作比较,得出各班标准分差

(二);将各班标准分差

(一)和标准分差

(二)作比较,得出各班进步幅度值(含正负);从进步幅度值在0分以上者中取最大值以及比最大值差1分之内者为一等奖,奖金数额为150元;其余进步幅度值在0分以上者为二等奖,奖金数额为130元;进步幅度值在0分以下2分者为三等奖,奖金数额为100元。

c、语数均分第一名者各奖100元(实验班和普通班分别计算)。

B、综合学科

对于音、体美等学科专职老师,按照以下项目评分:

a、查岗、查课50分,旷课一节扣20分,不认真组织扣10分,扣完为止。

b、各类活动、竞赛20分,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按国家、省、市、县学生获奖每人次分别加

6、

4、

2、1分。

c、检测科目成绩30分,第一名30分,每下降一名少1分;非检测科目30分,由领导测评。

将以上三个项目的分数相加,得出每位教师的总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30、100、80元。

C、其它

a、特别贡献奖:年级或班级参加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质量抽测,获全县第一的,奖1000元;获全市第一的奖2000元。

b、教学事故处罚:进步幅度值小于-5分者为“教学事故”,视具体情况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通报批评,并作为缓聘对象。

②教科研津贴:

A.教科研活动量化积分细则(按积分兑现津贴)

a.教研组长。根据学校和教科室工作计划和要求,制定教研计划、教研活动安排及完成各种资料的编写,经评定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分别加5分、3分、1分、0分。

b.每位教师要积极参与并承担教科研活动:

(a)每周三的业务学习及相关的培训、听课、观摩等教研活动,缺席一次扣2分,事假一次扣1分,早退、迟到扣0.5分。(病假需有相关证明及领导批假手续)

(b)校级公开课每节次加2分。

(c)积极参与课题研究,认真完成课题的资料整理、实验任务。主持课题的加3分,参与课题实验的加1-3分。

(d)每个课题组每月至少召开二次工作例会,研究讨论小结实验情况,布置实验任务,做到活动有记录,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事假扣1分。

c.学校组织的征文、教学案例撰写(论文每学期1篇、教学案例每学期2篇),每次活动能完成任务加1分。凡在学校评奖中获

一、二等奖分别加1.5分、1分。

d.按时、高质交齐各科教学、教科研资料,缺一样扣1分,对学校交给的各项教学、教研任务无故推辞或执行不力的,每次扣2分。

e.对提高学校美誉度进行报道,按省、市、县分别加

4、

2、1分。

B.各类获奖奖励

a.优课评选、公开课、会课。

(a)县、市、省级优课评选、会课获奖依次按100、80、60;200、160、120;400、320、240进行奖励。选拔性的按最后获得奖次奖励(非选拔性比赛获奖不奖励)。

(b)指定性的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依次按县级50元、市级100元、省级200元奖励,同一时间内巡回上课的只记一次。

(c)凡指定性的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送教下乡、汇报课等,教师不履行职责或不服从安排,该教师两年内不安排外出学习,本年度不得评优。

(d)教师在年度内未完成指定的教科研任务或在填写资料、撰写心得、论文时有抄袭行为,弄虚作假,经查实,其教师在本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

b.教育教学科研论文发表、获奖、交流。

(a)正规期刊报纸发表。市级、省级、全国性核心期刊、报纸发表一篇,分别按稿费的

1、

3、4倍发给奖金,县教研通讯发表文章,每篇20元。

(b)获奖。教育主管部门以及正规期刊杂志社(江苏教育报刊社)论文评奖。(如教研室、教科所等)县级一等奖5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30元。市级

一、

二、三等奖依次为80、60、50元。省级

一、

二、三等奖依次为100元、80、70元。国家级

一、

二、三等奖依次为150、120、100元。论文交流按下浮一级三等奖奖励。(论文评比活动需由学校推荐参加)

c.辅导学生。

(a)指导学生作文发表(正规期刊、杂志、报纸),按市、省、国家级依次奖辅导老师10元、40元、60元,按人次、篇数计算。

(b)学生竞赛(包括手工制作、舞蹈、绘画等)获奖按县一等奖、市二等奖、省三等奖、国家级优秀奖依次奖辅导老师20元、30元、50元、80元。(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奖励以次/人或次/项来兑现。)

(c)辅导学生参加县、市、省、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语、数等学科竞赛活动获奖按

一、

二、三等奖依次奖50元、30元、20元;80元、60元、40元;120元、100元、80元;150元、120元、100元。没有设等第的活动及其它部门组织的活动(必须由学校逐级推荐参加的)具体奖励由校长室依据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d.课题研究。

(a)阶段性成果交流依次按县、市、省、国家级奖30元、50元、80元、100元。

(b)结题通过按县、市、省、国家级依次奖150元、300元、500元、1000元。成果获奖或被推广2倍奖励。(奖金发放课题组,由课题组处理,此项不包括子课题)

C.说明

a.所有获奖项目均以证书、下发文件、作品原件为准。

b.相关的团体性比赛,不能明确定类的由校长室裁定。

c.所有文章,文责自负。对抄袭造成影响的,通报批评。

d.各类编委会组织的论文评选、入编不予奖励。

e.量化积分结果按分数高低设立若干奖次进行奖励,结果同时记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作为评优、晋职的主要依据之一。

十、聘用与解聘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可以不聘或解聘。

1、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开除留用处分者。

2、工作严重失职,渎职行为者,影响学校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改进者。

3、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反规定,向学生或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财物的。

5、不能顾全大局,教师间出现争吵现象,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

6、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不能履行本岗位职责的。

7、一年内连续事假20天或累计病事假超过三个月且未履行审批手续的。

8、一年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意外事故除外)。

9、严重违反课堂教学常规,出现乱班、乱课情况的。

10、教育教学效果差,学生、家长、社会反映强烈仍无改进者。

11、不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经教育后仍无改进者。

12、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者。

13、经双方约定者。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不得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治疗期内者。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者。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者。

十一、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推荐第10篇:县委党校聘用制

沂水县委党校

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合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根据临人字[2009]297号《关于核准沂水县县直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和人社局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党校实际,特制定沂水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单位人事管理,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普遍提高,构建高效和谐单位。

二、竞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以工作实绩为主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任职年限优先,兼职工作量优先,一线教师优先,年出勤率高者优先、科研成果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竞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沂水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组 长:于松森

副组长:张云丽陈维海

成 员:李德平、高卫东、王勇、王玉华

四、竞聘范围

1、在职、在编、在岗

2、上一个聘期内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3、倾斜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

4、参加继续教育全员培训,达到学分要求(原聘职务期内学分每年平均

10分,考试取得资格学分20分)

5、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中、初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竞聘岗位

副高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中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2个;初级岗位2个,十一级岗位2个。

六、岗位任职条件

高级讲师的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级讲师资格。

(2)能独立完成教案的编写工作,能独立完成根据专业定向确定的备课任务,承担党校主体班次和流动党校的培训任务。

(3)能独立撰写具有一定价值的理论文章,参与社会热难点问题和关系民生问题的调查并撰写出调查报告。

(4)积极参与县委和学校组织的各项任务,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主动完成各项兼职工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学校的教学研究活动。讲师任职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讲师资格。

(2)能够完成部分内容的备课,承担党校部分主体班次和流动党校的培训任务。

(3)能撰写一般性理论文章,积极参与社会热难点问题和关系民生问题的调查。

(4)积极参与县委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5)主动完成各项兼职工作;协助高级讲师的教学与科研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参与和实施教学计划并负责班务管理。

助理讲师任职的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助理讲师资格。

(2)能够完成部分内容的备课,承担党校部分主体班次和流动党校的培训任务。

(3)能撰写一般性理论文章,积极参与社会热难点问题和关系民生问题的调查。

(4)积极参与县委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主动完成各项兼职工作;协助高级讲师和讲师的教学与科研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参与和实施教学计划并负责班务管理。

七、方法步骤:

1、领导小组会议。

2、办公室将校发[2009] 2号文件确定的各科室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和

岗位职责进行公布

3、大会动员、部署。

4、公开报名,个人自荐,资格审查。

5、群众无记名书面推荐。

6、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初拟人选。

7、竞聘述职。竞聘者书写竞聘述职稿,大会演讲。

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介绍;

〈2〉、本人所具履行工作职责的条件优势和特长;

〈3〉、上岗工作思路和措施;

〈4〉、对竞聘上岗的基本态度。

8、民主测评。

9、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10、任前公示。

11、对竞聘结果按规定程序报县人社局备案。

12、订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期及管理

根据人事部门核准的结果进行聘任,聘期定为三年(2010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受聘人员要认真履行聘期内的权利和责任义务,按规定进行考核和管理。

第11篇:文化单位全员聘用制

中心卫生院全员聘用制、目标责任制

及绩效工资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各级文化体制改革的方针和政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进一步深化我州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文化体制改革,实现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为实现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职工全员聘用制。按照定员、定岗、定责的原则,实行人员优化聘用的管理机制,坚持双向选择,推行低职高聘、高职低聘、能者多劳、劳者多得的用人机制。

(二)目标责任制。对正副馆院长、员工的任期岗

位职责和年度管理目标进行科学设定,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形成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院长、副院长、员工逐级考核机制与民主推优以及社会民主测评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制度。

(三)绩效工资制。推行优劳优酬,完善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对全体职工实行“固定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的发放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为依据,与岗位、实际工作数量和质量紧密挂钩,体现按劳分配、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原则,不搞平均分配。

三、操作要点及措施

(一)全员聘用制

1、定编定员。按照单位职能职责和人事编制的相关规定,确定出单位行政、事业、工勤总编,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

2、科学设岗。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做到因事设岗,按照编制总量与职工特长科学设岗,鼓励一岗多职和兼职。岗位设定方案要报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批。

3、个人申报。每个职工要根据单位的设岗和自己

的特长,正确衡量自己,选准岗位,填写个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报聘用委员会审核。个人申报为多轮进行。

4、全员聘用

(1)全员聘用程序。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长的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及评聘工作。院长评聘副职 。院长、副院长评聘员工。所有评聘期限规定为2年一聘。

在全员聘用的过程中,部门领导要充分发挥评聘领导小组的作用,切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全员聘用的具体步骤和细则,充分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全员聘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①择优选能,任人唯贤,把职工的德、能、勤、绩作为择优标准。②尊重群众意见,注重老、中、青搭配,形成梯队,使各类人员各得其所、各尽其能。

(3)未聘用人员处置原则。①身患严重疾病,确实不能担负正常工作的教职工,可根据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享受病休人员待遇。②自己申请征得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可调离本单位或本系统,也可辞职,发挥个人所长,从事其他工作。③在单位内部调整,用

其所长,自行消化安排。

④确实无法胜任岗位工作的,责其脱岗自修待岗。待岗自修时间3年,待岗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为固定工资部分。⑤自愿停薪留职人员须由本人申请、单位申报、经区主管部门批准。停薪留职人员合同期满可回原院参加全员聘用。⑥个别工作极不负责,经教育帮助不改,不服从安排的职工,限其另谋工作。如未联系好,6个月内发固定工资,第7个月停发全部工资。人事工资关系只保留一年。⑦对拒聘人员,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目标责任制

目标责任制分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目标责任制由单位按照职能职责提出具体方案报上级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的方案要向社会公布并由主管部门存档作为考核依据。目标责任制实行100分制,考核方式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和民主评优相结合。

(三)绩效工资制

1、绩效工资发放。全体人员统一实行“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制,效绩工资占个人总工资的10%,由同级

财政暂扣。固定工资由财政局发放到个人,绩效工资在年终考核后一次拨发到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审核考核成绩后按成绩发放给每位员工。按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依次兑现100%、90%、80%、10%。

2、绩效等级评定。(1)绩效考核分A、B、C、D四等;A等95分以上(含95分);B等80分以上(含80分);C等60分以上(含60分);D等60分以下。

员工的考核和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必须在次年1月10日前完成,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拖延和滞留。

四、评聘程序及方法

(一)建立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有评聘资格的人员组成,在旗委宣传部、旗人事部门和主管部门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工作,负责审定编制岗位设置、岗位目标设定及人员聘用方案。负责制定评聘院长的具体方案并按方案评聘院长。

(二)报批聘用工作方案(草案)。在评聘出院长的基础上,由院长负责,分别制定出单位的聘用工作方案(草案)并上报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公示相关内容。按照评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批,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用待遇、聘期和聘用方法。

(四)申请报名。选择岗位,提出申请。教职工本人根据应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及条件等,提出聘用申请,申报竟聘岗位。根据实际,每人可同时申报2个工作岗位。

(五)考察考核拟聘人选。按照逐级评聘原则,逐级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核,着重看个人近三年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及奖惩情况。考核结束后,公布考核考察结果。

(六)实施逐级聘任。按照已审批的各单位评聘实施细则,实施逐级聘任。评聘领导小组监督所有评聘过程,以确保评聘的公平公正。

第12篇:聘用制干部合同

聘用制干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聘用干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下列方式之第( )种

1.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为期_______年_______月。

2.无固定期限合同,除按规定变更、解除、终止外,本合同可至乙方达到退休年龄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条件

1 1.甲方根据单位情况和有关人事政策法规,通过双向选择、择优聘任、竞争上岗等方式,确定乙方的聘用干部工作岗位。在聘干部期间享受聘用干部有关待遇。

2.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三、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

1.根据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项社会保险。

2.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纪律

1.甲方应明确并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2.甲方有权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乙方有违反的,甲方可按规定给予必要的处理。

3.乙方应努力学习政治文化,积极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因特殊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6)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

(7)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或聘用合同支付工作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的。

(3)按照国家规定乙方经甲方同意考入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应征入征,以及经甲方同意调出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满。

(2)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乙方被开除、自动离职以及死亡的。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医疗终结,经有关部门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合同解除方式

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其中有本聘用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第5.6.7项情形的,应提前通知对方。

七、违约和解除合同责任

甲方或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乙方系甲方出资培训或引进的,乙方违约或提出解除合同,如双方订有协议,培训费或引进费问题按协议规定办理;如双方没有签订协议,甲方可适当收取费用。

2.乙方与甲方解除聘用合同,涉及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方面问题,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乙方应给予甲方必要的经济赔偿。

八、聘用合同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九、双方其他约定

1.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需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3.合同期满后甲方可根据需要及乙方各方面表现决定是否续聘,乙方可决定是否继续应聘。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因故需代签的,须经合法授权,否则,代签无效。

3.本合同在生效后,若有条款与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抵触的,以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为准。

第13篇:中国人民银行开平市支行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公告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平市支行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

公告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平市支行需招聘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数量及岗位 招聘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开平市支行 招聘数量:1人 招聘岗位:国库核算

报名地点和具体联系方式:开平市三埠沿江东路146号中国人民银行开平市支行,梁伟雄(2200666),殷秀香(2200663)

二、招聘对象与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可靠,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在18—32周岁之间(1983年9月1日-1997年9月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

5、原则上专业对口,原则上要求经济、金融、会计及相关专业;

6、同等条件下,具有招聘岗位工作经验者、用人单位所在地户口者优先聘用;

7、具备在人民银行业务操作岗位履职的其他条件;

8、报考人员要符合亲属回避原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本人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招聘公告所公布的报名地点报名,他人不得代报。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2015年9月11日(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所留电话应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本人。

(2)此次招考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将资格审查合格者的基本情况报上级行。 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因所报单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招聘单位。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面试,由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用书,侧重于考查综合素质,适当考查中央银行基础知识;面试侧重于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沟通、临场应变等能力。

2、考试时间:2015年9月17日

3、考试地点:广州市。(四)体检、政审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根据考试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体检、政审入围人员,并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本公告所列报名条件执行。

政审主要对拟聘用人员在工作单位或学校等表现进行考察和政审,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其他情况。

(五)聘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并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同意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和保密承诺书,并安排其从事业务操作岗位工作。

四、有关待遇

(一)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的工资收入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并按照总行相关规定执行。

(二)由招聘单位按国家和所在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地方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以上时间、地点等事项如有临时变更,以电话通知为准。相关事宜请拨打公告所公布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二0一五年九月二日

第14篇:中国人民银行聘用制招聘岗位:需满足5个条件才能报考

广东银行招聘网:http://gd.jinrongren.net/ 中国人民银行聘用制招聘岗位:需满足5个条

件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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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银行工作,但不想从柜员开始?或许人民银行更适合你报考喔!很多同学不知道,人民银行除了每年11月的大型招聘外,各分支机构还会根据实际情况,以聘用制的形式来说招入一批人员,对此,无论是应届生还是在职的你,都有机会考上人民银行!了解不一样的招聘形式,人民银行聘用制往往需要哪些条件才能报考。

人民银行聘用制的常见岗位

从往年发布的人民银行聘用制公告可以看出,聘用制常见的岗位多为守库押运岗,很多考生就不愿意报考了,后面也就不关注聘用制的岗位,而阻止了自己考上人民银行的机会,近些年来,人民银行聘用制招聘岗位已然发生了变化,除了守库押运岗,还有一些文秘岗,比如综合岗、货币发行岗、还有支付结算岗、会计核算岗、外汇管理岗位更是在出现在2018年人民银行聘用制招聘的信息中,就像深圳支行、陆河县支行、龙川县支行、韶关支行等都有这些职位出现,但不是所有职位都是空缺的,而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岗位空缺而发布的聘用制招聘。 对此,你还觉得人民银行聘用制只有押运这一个岗位吗,现在的聘用制岗位类型大大增加了,对于人员需求未能满足的情况下,由各省分支机构的单位发布相关招聘信息的,想成为其中的一员,就需要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以下几方面的条件吧! 虽说人民银行聘用制基本是面向所有人招聘的,范围较广,但还需要符合基本条件才能有机会获得笔试的资格,一起看看人民银行聘用制的那些条件,你符合了吗?

1、人民银行是银行中的“银行”,这意味着你的人品也成为报名条件之一,政治可靠,品行良好,无违纪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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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身体素质,也就是说需要身体健康,能通过入职体检就可,这方面会在笔试面试环节后进行的核实是否能从事银行方面工作的,体检项目多以公务员体检的内容一致的,所有大家对于自己身体情况不太清楚的,可提前前往医院进行检查。如有问题也可以提前进行调理。

3、年龄的要求。能进入银行工作的人员,一是要从一线开始工作的,这一点与其他商业银行没太大的差别,虽说不限制你是不是应届生。但在年龄方面还是严格要求的,像广东省人民银行聘用制的年龄多要求在18岁到32岁之间,不能太小,也不能太大,对于近些年毕业的同学来说,这方面的要求还是合理的。

4、学历、专业的要求。面对人民银行招聘对象放宽了,但学历和专业还是不能放松的,一般来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同学都可以报名,不过由于岗位的特殊性,通常需要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会更适合,如:报考支付结算岗位要求金融、经济、会计及相关专业,还有就是计算机专业的,一般来说这些专业是聘用制招聘的重点对象。

5、还有一些其他条件。比如你有招聘岗位的相关工作经验,也有些单位会要求户籍方面的,这些都是一些优势条件。哪怕专业不对口,但可以看看自己有哪些优势是符合报考单位的招聘岗位条件吧。

人民银行聘用制虽说没有正式编制那么好,但只要入职后,一些内部的竞选、转岗机会还是会有的,尤其是入职一两年后,想转正式编,那也可以先从聘用制积累经验,为下半年的人民银行秋招34 84 15 8 2 5做准备,这样的胜算不是更大吗,加上聘用制的福利待遇也不会很差的,这也是近些年很多同学愿意报考人民银行聘用制的原因之一。

如果你也想进入人民银行工作,这是你可以把握的,岗位不多,条件放宽。竞争也是不少的,但相对来说,可以让自己更容易入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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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公告

文章来自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chifeng.offcn.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2015年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

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按照“公开公平、凡进必考、竞争择优”的原则,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拟面向社会招聘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为本次招聘的组织单位。招聘岗位为:守库押运、会计核算、支付结算、科技、货币发行、国库核算、征信、外汇管理。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人数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2015年度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者年龄为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97年4月26日之前,1983年4月26日之后);

2、具有用人单位所在盟市户口;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5、品行良好;

6、符合人民银行关于亲属回避的原则;

7、具备所聘岗位履职的其他条件。(二)报考具体岗位的条件 守库押运岗位: 1.高中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因守押岗位的特殊性,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单眼裸眼视力不低于0.8。

3.退役士兵或者公安院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荣立三等功以上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科技岗位: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 3.计算机相关专业。

会计核算、支付结算、货币发行、国库核算、征信、外汇管理岗位: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文章来自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chifeng.offcn.com

2.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3.会计、经济、金融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主要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仅限于报考守库押运岗位人员)、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pbchhht_zp@163.com:

①《聘用制员工考试报名表》(请勿修改表格格式),并在表格内附本人近期证件彩照;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扫描(拍照)件; ③报名邮件标题及报名表文件的标题格式为: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姓名,如:包头市中心支行-科技-张三。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27日—4月30日。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②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的院校全称保持一致,社会在职人员、复退军人必须如实、详细填写工作、服役经历; ③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中“照片栏”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并保证照片清晰可辨。照片不符合规定或上传无关图片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④报考人员填报有效联系方式,确保招录单位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⑤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⑥此次招聘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条件,对所有提交报名表和相关资料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5年5月8日前通过电话或邮箱通知网上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确认,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7日—5月8日。

2、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资料: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签名的《报名表》、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其中: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薄原件;报考守库押运岗位的退役士兵,还须提供退伍证原件;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发给“准考证领取凭证”,考生应凭“准考证领取凭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换取准考证。 文章来自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chifeng.offcn.com

(三)考试

考试环节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由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1、体能测试。应聘守库押运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侧重于考察身体素质、专业技能等。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再参加笔试、面试环节。

2、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用书。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事宜将电话通知本人,请保持通讯畅通)。

四、体检、政审及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含体能测试)的人员由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组织体检及政审。

体检及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首次聘用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合同。

五、薪酬待遇

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新聘用员工月工资2500元左右,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劳动报酬正常调整制度。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为聘用制员工办理养老、医疗等五种社会保险。

六、咨询电话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人事处 0471-6650105 0471-6650408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银行系统2015年业务操作岗位聘用制员工招聘计划表

2、资格审查地址及联系方式

3、报名表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2015年4月24日

第16篇:第二轮全员聘用制工作总结

达职院第二轮全员聘用制工作总结

我院第二轮全员聘用制工作在学院党委、行政法的领导下,在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支持下,通过人事改革办公室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于2007年4月30日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基本达到预期目标,现将这次全员聘用制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未雨绸缪,确保全员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为了使我院第二轮全员聘用工作达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整合资源,提高活力”的目标,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人事改革办公室,并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汪院长负责牵头,组织实施第二轮全员聘用制工作。在汪院长的带领下,人事改革办公室全体成员从2006年12月起就对我院现有人才资源状况、机构设置、岗位编制、部门职责进行了为期近两个月的摸底调查,学院党委根据调研情况,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第二轮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为了使这次改革方案科学民主,学院还将第二轮全员聘用制工作的多种方案、文件交给职代会讨论,充分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集思广益,完善了我院第二轮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方案时,学院召开教职工大会,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动员,精心安排,统筹协调,目前第二轮全员聘用制工作已于2007年4月30日圆满顺利结束,基本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

二、坚持原则,严格标准,实施全员聘用。

在第二轮全员聘用工作中,学院各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

1 正、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将各个部门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实行张榜公告,于4月20—22日公开报名,让全院教职工明明白白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岗位,各部门对报表选岗人员进行了认真审查,通过双向选择,确定了比较满意的工作人员。对于第一次选岗落聘人员,学院领导出面直辖市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聘用落聘人员;对于个别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岗位,虽然选报了其他岗位,学院主要领导通过做思想工作,使他们回到了原岗位工作,确保了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第二轮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这次全学院选岗受聘共计415人,其中专任教师203人,各类管理人员89人,教辅人员54人,后勤总公司及附属医院从业人员69人。因教学效果差,不具备教师基本素质而予以解聘的专任教师1人,因任职资格不够转岗的教职工2人,因平时工作态度不端正,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而暂时缓聘的一般工作人员1人。目前聘用人员全面完成工作交接,开始了自己新的工作,基本实现了按岗聘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目标。

三、规范了部门职能,整合了教学资源,节约了办学成本。通过这次改革,规范了学院部门职能,将学院原来的总务处更名为国资基建处,除了履行原来的基建管理职能,还增加了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改变了我院国有资产无人无部门专管的状况;根据学院现有实际将学院原来的信息工程系与机械电子技术系合并为经济技术与动物生命科学系,通过合并教学系大大节约了管理成本,有效地整合了教学资源,达到了物尽其用的目的,目

2 前已基本实现合系、合人,合心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四、淡化职工身份,强化了岗位职责。

在这次全员聘用制工作中,每个部门都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受聘人员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自己适应的工作岗位,聘用部门不问身份、只看条件、只重实绩,在这次全院受聘的415人中,有25名工人身份竞聘到了管理和教辅单位,有2名干部身份自愿选择了工勤岗位。通过这次全员聘用,增强了教职工的岗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了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群行政机关空岗严重。按照全员聘用制方案,党群行政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编制数,第一次选岗报名仅42人,空岗8人。通过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动员协调,目前仍空岗5人(党办、学生处、团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差编1人)。

(二)辅导员、实验室岗位是有岗无人选。在第二轮全员聘用中,教学单位、后勤服务部门一般工作人员岗位是门庭若市,而辅导员、实验室岗位却是门前冷落鞍马稀。经多方协调,目前专业实验室岗位尚差编5人,公共实验室差编2人,辅导员岗位差编3人。

(三)部分专任教师选岗不履职问题突出。在这次全员聘用中,全院选择教师岗位共有205人,其中:无课的教师10人,只有4学时的教师7人,这些无课、少课教师又不愿意选择管理岗位和实验室岗位工作,造成我院大量人才资源浪费和虚增办学

3 成本。

(四)岗位设置与人力资源不匹配。在这次全员聘用过程中,一方面出现了岗位空缺无人选,另一方面又形成极少数人员因学历低、条件不够无法选择自己满意的岗位,学院为了确保稳定,存在按人设岗等问题。

(五)缺乏形成人才“洼地”效应和集聚效应机制。在第二轮全员聘用工作中,极少数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因受局部利益的驱使放弃了本是他们得心应手且是部门工作急需的岗位,却选择了其他岗位。特别是专任教师转系不利于学院专业建设与发展,无法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倍增效应。

五、几点建议

根据第二轮全员聘用制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如下:

(一)规范和完善我院的收入分配制度。一是从构建和谐校园出发,学院采取措施缩少机关处室与教学系部及后勤总公司的收入分配差距;二是提高学院机关处室一般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可以考虑按职称职务确定岗位系数;或者按职责设置不同类型岗位,再根据不同类型岗位计发岗位津贴);三是采取措施提高学院实验室人员待遇(可以考虑按职称确定岗位系数,或按每期实验开出数量计发津贴);四是为了避免教学系部之间教师选课和课时津贴分配的矛盾,全院标准课时津贴的标准应该一致,每学期由教务处统一计发,改变过去那种各教学系按不同的自然课时标准计发教师课时津贴的做法,这样既有利于减少教师

4 内部之间选课矛盾,又大大减少每学期各教学单位课时津贴再分配的麻烦,最终有利于调动全院教师上课的积极性。

(二)大力加强我院机关管理人才和学生管理人才两支队伍建设。这次全员聘用制之所以造成党群行政处室空岗缺编和辅导员岗位有岗无人选的状况,除了受收入分配影响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我院这两个方面的管理人才确实奇缺。建议从2007年起每年在新进大学生中有目的选聘一些大学本科生充实到机关处室岗位和辅导员岗位。

(三)采取措施,盘活人才存量。我院在第二轮全员聘用中,除极少数原来停薪留职人员未选岗外,其余的凡是该选岗的教职工都选择了相应的岗位,但是有少数教职工虽然选了岗,但不到岗,更谈不上履行岗位职责,对无课的教师以及长期请假的教职工,学院应采取一定措施对这部分职工进行管理,不能让这部分资源闲置,否则不但造成我院人才资源浪费,而且还会大大挫伤已在岗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利于学院的建设与发展。

达职院人事改革办公室 2007年5月4日

第17篇:聘用制教师报考申请

聘用制教师报考申请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xxxxx,女,生于19xx年x月xx日。20xx年7月1日毕业于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英语教育专业。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在通山县文芳外国语学校担任英语教师;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在通山县燕厦乡理畈小学担任教师;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7月1日在燕厦担任五年级班主任兼语文、英语教师,同时在北冲小学走教。现符合通山县20xx年度招录聘用制教师报考条件,特申请报考,报考科目是小学英语。

望批准!

申请人:

20xx年9月11日

第18篇:中学全员聘用制工作总结

中学全员聘用制工作总结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府发[XX]2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x府发[XX]24号)文件精神,今年我校认真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

学校成立了“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及调解、协调、监督。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受聘人员基本条件、聘任步骤和方法、聘任方式及待遇、解聘事项,并在学年结束前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讨论和深入学习,充分领会全员聘用制的丰富内涵,为下学年顺利进行全员聘用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对照原则,有条不紊,认真做好教师的聘用工作

1、根据“依编定岗,因事设岗,公平竞争,双向选择”原则,首先,聘用教师个人写出聘用的书面申请,填写应聘意向书,参加工作岗位的竞聘。然后,学校召开教师大会宣布各岗位竞聘人员名单,各竞聘教师进行竞聘述职。校长根据竞聘教师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聘用了三个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则根据实际,聘用了本年级的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实际,聘用了本班教师。

2、年级组长将本年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聘用情况向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做书面汇报,并将聘用名单提交学校,经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张榜公示聘用结果。三天后无异议,将正式名单上报教育局审议。教育局审议无异议后,校长与正式聘用教师依法签定聘用合同,发给聘书,签定聘用合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产生的效果与面临的问题

1、进行教师队伍的全员聘用制,是落实用人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能启动竞争激励机制,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有利于发挥教职工聪明才智,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

2、人才的缺乏,教师数量的依然不足,有时给聘任制的推行只带来导向和警示意义。

3、学校间硬件条件的差距、教师待遇的差距,使聘任制的推行,进一步加剧了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由于大量农村中学优秀教师涌入县城任教,城乡之间、公私之间,短期内,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素质差距有愈拉愈大之势,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在客观上甚至是以牺牲部分地方、部分学生的教育资源来换取其他地方、其他学生的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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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实施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本院人事制度改革,根据《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实施暂行办法》(州府办发[XX]17号)、《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聘用制度的意见》(黔府办发[XX]73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州人发[2010]3号)和《关于印发岑巩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岑府办发[XX]89号)文件的要求,改革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和用人制度,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是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推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实施本方案的指导思想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适应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需要,逐步建立起有责任、有约束、有激励、有竞争的卫生院管理运行机制。为推进卫生改革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力支持。

第三条改革的目标是通过聘用合同制转换用人机制,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和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岗位设置科学,人才结构合理的新型人事管理机制,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和人力资源有效开发,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实施聘用合同制在操作程序上,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聘用合同由卫生院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书面委托代理人与被聘用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书是卫生院与受聘人本着自愿、平等、双向的原则,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本院实施全员聘用合同制之前的原固定制职工、原合同制职工,以及细则实施以后所有新进人员。

第七条卫生院为所有签订聘用合同的职工统一建立《聘用手册》,《聘用手册》是聘用合同制职工重新就业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重要凭证,由院人事处负责保管。合同终止或解除时,《聘用手册》将随人事档案转交有关人才服务中心。

二、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与聘用

第八条结合本院任务和职能方向,结合我院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管理、专业技术服务岗位。

第九条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详见“平庄卫生院岗位设置方案”、“平庄卫生院岗位说明书”。

第十条院长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根据《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案》(州人发[2010]3号)的文件规定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平庄卫生院管理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规定明确卫生院院长的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要求。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体现了单位与职工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平庄卫生院设岗定员的方案,制订了岗位受聘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职工自身的工作特长选择竞聘上岗。职工有辞聘的权利,如果职工不愿参加本单位竞聘上岗,单位领导不得阻绕流动的自由。但是,已经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书,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受聘职工不得随意辞聘。

三、聘用要求与条件

第十一条实行全员聘用制,打破原有职工的身份限制。对政治素质好、业绩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聘用或低职高聘;对政治素质较差,组织纪律涣散,又不能胜任原岗位的人员,可以缓聘、高职低聘或不聘。

1、聘任

1)对符合下列岗位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聘任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应聘岗位的工作;

②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③持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属卫生院人才引进对象可直接聘任

3)聘期一般为三年

2、试聘

1)长病假要求复工的;

2)违纪下岗重新安排工作的;

3)社会招聘录用的;

4)试聘期限一般为1至3个月。

3、低聘

1)因岗位技术职务职数限制而愿意低聘的;

2)不能完成或胜任原岗位职责而接受低聘的;

3)违反卫生院规章制度给卫生院造成一定损失而降职使用。

4、短聘

1)不能完成本岗位职责,经教育愿意改正的;

2)违反卫生院规章制度给卫生院造成一定损失需要考察的;

3)短聘期限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5、拒聘

1)除单位和职工另有约定之外,职工有权拒聘,凡拒聘者,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工作关系。

2)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如拒聘,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及培养费后解除工作关系。

6、待聘

1)因编制和岗位职数超编而未聘上岗的;

2)因未达到岗位聘任条件而未聘上岗的;

3)其他因素未聘上岗的。

第十二条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和本所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或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聘用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组织聘用与程序

第十三条 成立所聘用领导小组,组织人事负责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全员聘用制工作由所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全员聘用按照自愿申请、组织考核、择优聘用的程序,实行“岗位公开、制度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聘用方式。

第十六条全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的内容包括聘用岗位的名称、职责任务、聘用条件等。

2、个人申请。应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填写“个人申请应聘岗位志愿表”。

3、述职与推荐。根据个人述职申请,依据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聘用工作小组提出各岗位拟聘人选。

4、聘用。院长由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条例考察任命。其他岗位的聘用,应在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由应聘人向聘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聘用领导小组讨论,报院聘用领导小组决定后,由所法人代表聘用。

5、签订合同。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和主管部门各一份。

五、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卫生院与职工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聘用合同的各项条款,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卫生院在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基础上,需再签订岗位合同(即上岗合同)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九条聘用合同的内容

1、合同期限(含试用期期限);

2、工作岗位、内容;

3、劳动保护与工作条件;

4、工作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

5、工作纪律;

6、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8、人事争议处理办法;

9、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聘用合同期限的确定

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特定工作为期限三类:

1、有固定期限的合同

(1)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是指签订一年以上有期限的合同,合同期限长短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原固定制职工连续工龄未满10年、原合同制职工在本院工作未满10年,以及实行聘用合同制之后的新进职工原则上均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

2、无固定期限合同

(1)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聘用合同不明确终止期,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不出现合同约定终止条件,聘用合同就一直有效,聘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或死亡时,聘用合同即自然终止。

(2)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应当订立终止条件,双方在履行聘用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约定终止的条件,聘用合同即约定终止。

(3)无固定期合同一般适用于原固定制职工中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或原合同制职工在本院工作满10年以上,且双方当事人同意延续聘用合同的受聘人员。

3、以完成特定工作为期限的聘用合同,任务完成后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十一条缓签聘用合同

1、正在病假期间的;

2、女职工在围产期内的;

3、单位同意外派、外借、进修学习和带薪上学、长病假等在编不在岗人员;

4、符合

1、

2、3条的人员缓签期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有特殊原因的,按照有关规定,需经卫生院批准后方可延长至上述情况到期。

5、因患病正在住院治疗或被指定医疗机构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缓签期可延至前述情况消失,也可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由卫生院保留其人事关系直至退休。

第二十二条卫生院聘用新进职工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进大、中专毕业生按国家规定实行见习期。

第二十三条原合同制职工(即已办理聘用合同的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尚未到期的,原则上应继续有效。如卫生院和本人同意,也可按本实施办法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四条原固定制职工本人不愿签订聘用合同的,卫生院给予一个月的自行流动期。自行流动期满后,职工仍不愿签订合同的,原劳动关系即行终止,本人可提出辞职或由卫生院为其办理解除工作关系的手续。

第二十五条聘用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不因卫生院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变更而终止或解除。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六条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在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的,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按原签订程序变

第20篇:中学全员聘用制工作总结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府发[XX]2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x府发[XX]24号)文件精神,今年我校认真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实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

学校成立了“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及调解、协调、监督。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受聘人员基本条件、聘任步骤和方法、聘任方式及待遇、解聘事项,并在学年结束前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讨论和深入学习,充分领会全员聘用制的丰富内涵,为下学年顺利进行全员聘用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对照原则,有条不紊,认真做好教师的聘用工作

1、根据“依编定岗,因事设岗,公平竞争,双向选择”原则,首先,聘用教师个人写出聘用的书面申请,填写应聘意向书,参加工作岗位的竞聘。然后,学校召开教师大会宣布各岗位竞聘人员名单,各竞聘教师进行竞聘述职。校长根据竞聘教师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聘用了三个年级组长。年级组长则根据实际,聘用了本年级的班主任,班主任根据实际,聘用了本班教师。

2、年级组长将本年级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聘用情况向学校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做书面汇报,并将聘用名单提交学校,经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张榜公示聘用结果。三天后无异议,将正式名单上报教育局审议。教育局审议无异议后,校长与正式聘用教师依法签定聘用合同,发给聘书,签定聘用合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产生的效果与面临的问题

1、进行教师队伍的全员聘用制,是落实用人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能启动竞争激励机制,建立责、权、利统一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有利于发挥教职工聪明才智,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

2、人才的缺乏,教师数量的依然不足,有时给聘任制的推行只带来导向和警示意义。

3、学校间硬件条件的差距、教师待遇的差距,使聘任制的推行,进一步加剧了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由于大量农村中学优秀教师涌入县城任教,城乡之间、公私之间,短期内,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素质差距有愈拉愈大之势,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在客观上甚至是以牺牲部分地方、部分学生的教育资源来换取其他地方、其他学生的教育发展。

岗位聘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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