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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合同(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16 18:09:18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材料商销售合同应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材料商销售合同应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张律师从事房产律师多年,期间代理了大量的施工建材纠纷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现整理一下施工建材合同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供大家以参考,将隐患消灭于开始。

建材销售应风险主要存在方面:

1、签署合同的主体:实践中笔者接触到的合同对于主体的签署方面很不规范。有施工现场个人代表公司签署的,有盖项目部印章的,有盖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的,有盖用于签署合同字样的印章,有的直接主体就是XXXX工地等此类情况。

风险在于:签署合同一定要注意是谁买的货,虽然表见代理很容易形成但也有谨慎缔约的义务。谁买的货?谁付款?谁签合同?三者是统一的。有的材料商合同是个人签的,签字人员连材料商都搞不清楚是谁、什么职务、能不能代表施工单位。这个一旦发生纠纷就是很不利的。有的材料商知道这个工程是个人挂靠施工企业资质的,于是和个人签合同,个人不付款的时候起诉个人,但起诉个人哪有起诉单位那么容易(此种情况建议签约对象是施工单位)。

2、合同的内容尽量完善:有的合同没有写买的是什么材料,只是笼统的说建材或者水电安装材料,这就存在这份合同是否能够约束双方的买卖行为的问题。有的材料商在合同中写到了具体的材料名称,但实际履行中购买方又提出了新的材料而双方并未签署补充协议,这个使得在索要材料款的时候出现购买方不认可当初协商的价格,致使后期参照市场价执行,而没有市场价就更麻烦。

所以签合同的内容应尽量完善,宜细不宜粗,将可能想到的问题统统写到合同里边去,对于标的额比较大的合同或是其他的比较重要的合同,最好有专业的律师陪同商务谈判或是由其草拟合同条款。

3、购买方的付款时间、付款条件

付款时间是一个未来点的概念,而付款条件却是一个是否能成立的概念。笔者代理其中两个案件中,对于付款时间的约定是“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材料按照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款(说明:安装是由购买方自行安装的)”,这个约定可以理解为时间点概念,但也可以理解为条件概念,如果工程无法竣工、无法验收、材料因为购买方原因一直没有安装,更不要说安装完成。一些模糊不清的软条款很可能成为对方限制我们的依据,成为我们顺利实现合同目的的障碍。所以对于付款的约定一定要慎重。最好约定明确的时间点。

4、对于印章的注意事项

不管印章是否能代表购买方,至少要保证印章是真实的。有的合同签署过程中,材料商一看够买方的印章是“XXX公司XXXXX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就觉的不放心,要求购买方把“技术资料章”几个字盖住签。这就使得后期索要款项时,购买方主张“这个章是变造的,不是购买方的印章”

当然,我们在签订合同时,最好能够确保印章能够代表公司,要是公司部门的印章,要了解其权限或要求其出示授权书。

5、关于保修金的规避方式

材料在售后有个保修期,如约定“余款5%作为保修金,两年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处为了保护销售方的利益,建议“5%可以两年后付清,但不要写保修金”。笔者代理的一个案子本金120万,对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已违约,诉至法院要求付款的时候,就出现了5%什么时候支付的问题,如果是保修金那么肯定要保修期满付清。但如果不写保修金虽然是约定两年后付清,但因为对方未付款金额超过总款5分之1,可以提前收回。

若要约定,我们一定要约定出对方未支付保修金时的后果,如采用定金法则或是约定违约金。此外,合同主部分违约时,关于保修金的问题也要约定清楚。

6、关于管辖的约定

实践中,许多老板谈生意,关于合同价款,1角2角都会去花许多时间谈判,但关系到争议的管辖时,就很随便了。这种做法是十分不对的,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在合同签订时若不约定好了,那在合同真的出现纠纷时,管辖法院对案件的影响相当之巨大。比如交通的远近,与审判人员的关系等很可能对我们造成不利的影响。

而基于施工方大部分不在材料商当地,所以合同约定的管辖地尽可能是工程所在地,一方面利于证据的收集,另一方面也避免跑到施工方注册地诉讼发生的高额成本。

推荐第2篇:冠名商合同

第五届临潼好声音“终极一战”

活动冠名协议书

主办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冠名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冠名

活动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冠名活动概况

1、活动名称:

2、活动地点:

3、活动时间:

4、冠名方式:

二、冠名费用及付款方式

1、冠名费用:(大写)元人民币及价值元(产品)。该冠名费用包括乙方冠名本次活动所需费用以及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赞助回报所需的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 银行账号: 户名: 开户行:

3、付款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3日内支付冠名费用,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三、赞助回报

(1)活动门票张; (2)活动主题名称为;

(3)甲方为乙方拍摄制作宣传片,在活动现场LED屏播放以及宣传媒体中展示;

(4)甲方在对本活动进行宣传时,应在宣传的传媒载体上增加甲方企业名称、标志以及宣传内容,载体包含:

微信公众平台(邻里易购、临潼之窗、临潼印象、美丽临潼等) 传单、报刊(海选后发布)

电视台媒体(临潼电视台、西安电视台) 车体广告(决赛前推广,至少2辆)

视频媒体(活动全程拍摄,上传至各大视频媒体) 主持人口播

决赛现场颁奖、讲话,作为评委出席 (5)活动现场提供的其他回报:

拱门、横幅、条幅和桁架,以及活动场地的LED、桁架、展板等设施设备,具体的内容根据双方的洽商结果确定。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确保本合同项下冠名活动顺利进行。

(2)甲方应负责提供本合同中所体现的有关服务及设施供乙方使用。 (3)甲方应做好本合同项下活动场地的外场布置及审批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除遇政府征用场地等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力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与全额冠名费用相等的违约金。

2、合同期限内,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或因政府行为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解除,双方均不构成违约,损失由各自承担,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的款项。

3、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增加其他冠名单位致使乙方的冠名权益受到侵害,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还乙方的冠名费并要求甲方支付与全额冠名费用金额相等的违约金。

七、其他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如有增加策划项目,需对所增项目另外计价。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推荐第3篇:微商合同协议书

“微商户”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乙方负责开展甲方推荐的产品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并严格执行甲方给予的市场指导价格,服务范围仅限于授权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给乙方指定区域进行“微商户”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腾讯高朋微商户官方授权编码,可供查询。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甘肃、宁夏两省的线上推广,由甲方协同总部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是否正确推广销售产品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

甲方有权对违规使用微商户产品的加盟商向总部反映,总部有权 关闭违规商户后台。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扣除保证金,停止代理资格等处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二.乙方有责任完成协议规定时间内的基本任务量,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降低任务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或者另寻代理商。

三.乙方与客户签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做好服务与维护工作。

四.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五.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代理条件。

一.当地网络条件具备、具有培训、策划、经营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公司、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三.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合作条件。

一.一次性支付3万元担保金。(用于合作过程中,承担协议所包含的内容要求,)如无意外,在合作终止日全额退还。

二.一次性采购10套产品,每年最低完成10套产品的销售。

三.每次采购,最低10套产品,不设上限。

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商家,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甘肃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__的代理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县(区)_______地点代理经营微商户产品。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微商户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协议签署地为兰州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甘肃微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篇二:微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乙方负责开展甲方推荐的产品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并严格执行甲方给予的市场指导价格,服务范围仅限于授权区域。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授权给乙方指定区域进行“微商户”产品的推广销售工作,并向乙方提供腾讯高朋微商户官方授权编码,可供查询。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省市的线上推广,由甲方协同总部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是否正确推广销售产品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

甲方有权对违规使用微商户产品的加盟商向总部反映,总部有权 关闭违规商户后台。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扣除保证金,停止代理资格等处理。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区域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二.乙方有责任完成协议规定时间内的基本任务量,不允许以任何借口降低任务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或者另寻代理商。

三.乙方与客户签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做好服务与维护工作。

四.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五.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代理条件。

一.当地网络条件具备、具有培训、策划、经营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公司、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三.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第五条:合作条件。

一.不需担保金,但要达成甲方要求的销售量。(用于合作过程中,承担协议所包含的内容要求。)

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微商户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协议签署地为北京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篇三:微商协议书1.0 微商户团购(微代理)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范围。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代理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服务能力,拓展业务范围。

三.由乙方协同甲方积极运作,为加盟商营造好的市场环境。

四.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两次产品知识培训,并要求乙方提供月销售总结及销售计划,协助甲方改进和开发产品。

五.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并且甲方有权对违规微商户采取关闭违规商户后台、撤销微商户资质、扣除保证金、停止供货等必要手段。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渠道范围内自行开拓与发展客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代理业务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商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声誉。

二.乙方与客户签单后,应及时向甲方通知,并认真做好向甲方下订单、服务与维护工作。

三.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培训或者从事其他相关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协议内容给予帮助。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客户反馈意见,协助甲方改进及开发产品。

五.未经甲方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者“总代理”等有垄断性、排斥性等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协议内容及经营范围之外的本业务不相关的事。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代理条件。

一.当地网络条件具备、具有培训、策划、经营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公司、熟知电商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者。

二.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良好信誉的商家。

三.勇于承担责任,具备开拓发展能力的企业或个人。

四.乙方的销售价不得高于甲方官方渠道指导价,擅自加价销售的,甲方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处以罚金5万元,情节严重的,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五条:合作细则:

1、分级:

一级代理(总代理)首次进货额不低于十万元,可享受市场指导价xx折优惠,发展下线(分销商)之后可获得所有下级代理分红,每季度百分之二的返点。

二级代理(分销商)首次进货额不低于五万元,可享受市场指导价xx折优惠,发展下线后可获得所有下级代理分红,每季度百分之一的返点。

三级代理(试代)首次进货额不低于两万元,可享受市场指导价xx折优惠,转为正式分销商之后和分销商享有同样优惠政策。

四级代理(散代)只负责发图片,如产生销售,向总部上传订单并确认订单,货从总部直接发出,可获得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返点。

注:四级代理(散代)中有相关实体商户可独享进货价七折优惠。

所有微商(团购商)需要支付1000元履约保证金。

2、政策:

1).任何人发展一个总代理可得总代理首次进货百分之x的返点。 2).任何人发展一个分销商可得分销商首次进货百分之x的返点。 3).任何人发展一个试销商可得试销商首次进货百分之x的返点。

4).除四级代理外,其他经销商首次进货都可得到百分之x的货返支持。

3、微商任务:

1.一级代理(总代理):每季度进货额度不低于10万元 2.二级代理(分销商):每季度进货额度不低于5万元 3.三级代理(试销商):每季度进货额度不低于2万元

4、换货政策:

1.总代理:2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20%比例换货。 2.分销商:2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30%比例换货。 3.代销商:2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40%比例换货。

5、退货政策:

1.总代理:3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30%比例退货。 2.分销商:3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30%比例退货。 3.代销商:3个月产生滞销后,可按最后一次总进货量的30%比例退货。

有效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签约日计。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微商户合作协议书》。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六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协议签署地为成都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推荐第4篇:电商合作经营合同

电商合作经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结合双方优势,共同致力于开创电商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发展规划

投资预算:估算总投资 元。 效益分析: 元。

项目进展:产业发展整体规划祥见战略部署。 合作方式:股份制,独资、合资或合作。 第二条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本项目前期启动资金 万元。

网站建设 万(含结算系统,国际商城,远程视频系统)等。 办公厂地 万 (含办公设备,租赁)等。 团队建设 万 (人才,教育培训)等。 项目资金将逐步投入使用,具体投入情况见表。 第三条合作投资期限股权

甲方简称: 出资金额 万 ,占股权%。

乙方简称:众筹发起人 出资金额 万占股权%。 本合同生效签字日期一周内股东入股金额打入公司财务账户、一周内未打入公司财务账户本合同自动取消,并仅限于双方共同设立的期限。

第四条合作方式

1.甲方以现金、出资额为该企业实际投资。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 第五条 合伙期间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利润为实体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后的盈余,产品折旧年限不能超过三年。

第六条合伙期间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①需承认本合同;合伙期届满;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第七条保密条款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从对方获得任何有价值的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应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许可别人使用,违反本条将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一切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纠纷的解决

1.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谢万成

委托代理人: 签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第5篇:承运商运输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编号:

托运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双方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建立稳定的战略联盟关系,乙方承运甲方代理的货物运输,对其责、权、利等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运货物名称、数量、质量、货物包装:

a) 运输货物名称:

b) 数量:按照甲方计划指令(包括零担、整车)。 c) 质量:按照国家规定标准。 d) 包装: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包装。

二、乙方参运资格

a) 乙方若为运输企业参运必须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乙方若为个体司机或车队,参运人必须提供合法的“司机身份证”、“司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费”、“车辆附加费”、“车辆营运证”、“司机和车辆彩色照片”,且有二年以上货运经验,零担承运商必须有充足的零担来源,具备甲方条件允许下的货物配载能力,从事合法营运。

b) 乙方提供的车辆(承运甲方货物的车辆):保障车辆来源清楚;车况、防湿损条件完好。乙方提供的承运人员车主、司机身份准确真实可靠。证件齐全有效,乙方负责对证件的审核、复印并对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运线路

a)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要求,承运甲方从甲地到乙地(根据甲方指令单上的要求)的货物运输业务。

b) 承运路线及价格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补充或修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甲方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安全地把货物运输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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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交收货人签收、盖章并在将签收回单返回给甲方。 b) 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及要求支付乙方运费。

2.甲方应提前4小时以上电话、邮件、微信等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内容包括:所需车型、装货时间、装货地点、货物名称、数量、到达时间、收货人、收货地址、联系电话等。乙方应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运输指令必须真实和准确,发出后不随意更改:如甲方原因,使承运车辆到达指定地点24小时内不能装货出库,甲方应支付乙方车辆放空费200元/每车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乙方权利:按照本合同规定及要求收取甲方运费。 b) 乙方义务:

1.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货物装载要求的车型,如在规定时间内,乙方不能调到甲方合适的车辆,为了完成甲方客户的需求,甲方有权在市场上调车,并且由此产生的差价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负责在途车辆及货物的跟踪,每日向甲方(客服或调度员)提供跟踪报表,发生异常情况须在1小时内报告甲方(客服或调度员)。3.乙方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发现短少、被盗、被抢、雨淋、破损、灭失、污染、交通意外等造成的货物损失,则乙方按甲方赔偿给甲方客户的建议价向甲方赔偿,如整车货物灭失,甲方不支付乙方该车次运费,乙方负责赔偿该车货物货值给甲方。

4.乙方需按甲方运输指令的行车路线、时间、安全地将甲方货物运到指定的收货地址及收货人,如客户临时变更收货地址或收货人,必须经得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5.送货单交收货人完整签收、盖章或签字,回单须存底供查询,如造成我司客户的损失则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责任:

a) 甲方运输指令错误引起乙方承运人员将货物被错送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b) 甲方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延迟收货而引起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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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自货物在发货地装完车出门起至收货人对回单签字盖章止,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甲方货物到收货地后不能正常交货产生损失,乙方必须按该货物的出厂价或销售价(以甲方客户确认为准)无条件赔偿给甲方。但下列原因或情形除外:

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2.甲方、收货方的过错;

3.甲方已获得全额保险赔偿(因乙方过失导致的甲方对其的罚款不含在内)。

b) 乙方必须对承运甲方的货物购买保险,不管乙方是否有购买保险,乙方对甲方货物的安全负全责,同时乙方得到的保险赔偿应首先支付甲方以及甲方客户受到的损失(不限于货物实际损失)。

八、费用结算:

a) 乙方每月15日前将上月1-31日我司的运输指令、签收回单以及运费结算清单交甲方财务进行对账,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对完帐,对账完毕后乙方开出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九、违约和赔偿

a) 乙方车辆在装车、卸货现场要遵守甲方客户收、发货现场管理规定。如因司机行为导致客户或收货人投诉,每投诉一次罚款500元,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其损失由乙方弥补。

b) 甲方保证赔偿:

1.由于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履行或遵守甲方所应履行或遵守的任何契约或协议。

2.任何有关甲方原因造成的诉讼及/或纠纷。除非这些损失、费用、损害、索偿、诉讼、债务或责任乃是由于乙方的疏忽、妄顾后果或蓄意不正当行为(如有的话)及一切不可抗力事故所造成的。

c) 乙方保证赔偿:

1.由于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操作失误引起导致任何人士受伤或任何财产的损坏的;

2.由于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履行或遵守乙方所应履行或遵守的任何契约或协议;除非这些损失、费用、损害、索偿、诉讼、债务或责任乃是由于甲方的疏忽、妄顾后果或蓄意不正当行为及一切不可抗力事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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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a)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形成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若本合同规定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修改后的补充协议为准。

b)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一、合同的生效

a)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确认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服务要求、考核标准)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b) 本合同有效期为从_ _年_ 月_ 日起至_ 年 月 日止。 c)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d) 签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 e)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

1、乙方资质文件。

2、承运路线及价格以甲乙双方商定价格为准。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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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底商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第一条 位置

(1)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商场__________号底商,用于经营。 (以下简称本商铺)。

(2)甲乙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办理完交接手续后,乙方可获得__________免租期,在此期间不计租金。

(3)场地装修、装潢方案由乙方提供,甲方审定认可后,施工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如欲续约,应于合同期满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3)合同期内,租金价格不变。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本商铺租金:____________元/月

(2)缴付方式:

A.租金缴付方式为季付,甲方场地交付之日乙方缴纳商铺租金_____ 元(三个月),总计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此后每三个月缴付一次租金,乙方需按时缴付甲方租金。

B延付: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乙方应承担延付部分每日千分之十的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第四条 保证金

(1)保证金: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定同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

(2)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履行期满乙方迁出本商铺后,双方办理完毕商铺交接手续_____天内,且经甲方确认乙方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欠缴有关费用,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3)如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违约和损失,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不足部分,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五条 水、电、卫生费用

(1)本商铺内水费5元/吨,电费1.35元/度,如乙方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要求增容电力供给标准,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以后的水费、电费等价格有所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浮动的单价作相应的调整。

(3)为了维持本区域卫生干净、卫生,乙方需每月缴纳元/月的卫生服务费,甲方负责乙方所在区域外的整体卫生。

第六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费用、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装修等不可拆除的设施归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复承租铺位原状的,乙方应予恢复,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3)紧急停电、停水或其他非甲方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的非甲方责任事件,致使本商铺不能正常经营,属乙方经营中的合理风险,乙方不得要求减免租金、其他费用及要求赔偿其他损失。

第八条 违约条件

(1) 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解除本合同,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2)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否则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字盖章):乙 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7篇:商超联营合同

合同编号:

归档日期:年月日

本《联营合同》由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和联营商(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相互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联营形式及经营项目

1、甲方同意提供位于面积为平方米(含公摊面积)的场地(具体位置、面积详见双方确认的图纸)给乙方经营,乙方经营的项目及商品为: 经营品类商品名称备注经营品类说明

2、乙方如需变更经营许可项目和内容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变更。

3、合同期内,乙方如未得到甲方许可,无论整体或局部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场地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做为担保抵押、营业转让以及兼并等情况在内),不得将甲方提供的物件转借他人(包括共同使用的物件)以及与此相当的行为。不得与第三者合作经营店铺,不得做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差错以及任何债权债务、经济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既不干涉、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乙方行为不得影响甲方整体经营和形象。

二、内部装修

1、乙方在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场地内负责内部装修,遵循来装去丢原则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装修设计及施工方案必须于年月日前提交甲方,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3、乙方店铺装修工程必须配合整体工程,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和工程质量标准,在甲方的监督下,按计划并安全有效的进行,因装修工程所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营业区内的装修、照明、水电容量、煤气容量等进行变更时,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认可后,在甲方的监督下进行施工,其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完成全部装修工程且不得影响甲方的整体营业。

6、乙方进行重新装修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遵循来装去丢的原则进行。

7、乙方营业区内的日常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联营酬金及资金往来方式

1、乙方使用甲方的场地及相关设施,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每月按照销售的%向甲方支付联营酬金。乙方在合同期内保底销售额为万元/年,如果低于本保底额则按照本基数上交甲方联营酬金。保底额按照月度计划划分(见下表),超过保底额部分甲方按照%收取,保底部分甲方按照月度考核,半年度清算。

(附:月度保底考核计划表,单位:万元)

月份123 45 6789101112合计

保底销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如果乙方连续月未完成保底销售或销售额在同区域品类中处于末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联营位置调整直至清退。

3、合同期内,乙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一次性的向甲方支付展示费元,年度推广费元,庆典费元。

4、乙方经营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平均每天应交纳的费用乘以实际经营天数向甲方交纳费用(不包括自行终止的合同)。

5、结算方式:

①、乙方所有营业收入必须由甲方派驻收银人员统一收取。

②、原则上甲方当月结算乙方上月以销货款,每月销售的起至日期为每月的 26日至次月的25 日,当月的28日至次月的5日为甲乙双方的对帐日(按照公历计算)。 ③、乙方对帐后必须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增值税发票的一周内为甲方付款日,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日期顺延。

④、如果甲方有替乙方垫付的款项或乙方应该缴纳的罚款及应该向甲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管理费等,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进行扣除。

6、乙方营业额不足以支付应付费用的时候,必须在次月的6日前向甲方补足。

7、若乙方未按约定付清本合同的第三条第一项及第五项所列款项时,每逾期一天甲方加收乙方拖欠款项总额的1%的违约金。

8、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对增值税发票的有关规定,不得借用、冒用第三方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乙方必须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定时,必须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在确认保证金到帐后,向乙方开具保证金收据。

2、甲方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后或乙方撤离店铺三个月后,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3、在合同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终止合同,甲乙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时,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费用的分担

1、乙方负责店铺经营的一切营运费用。

2、合同期内,乙方按照合同所约定的场地面积分担管理费人民币元/月,管理费的项目主要有:

①、公共部分保洁费。

②、公共部分设备使用、管理、维修费。

3、甲方提供公用部分的照明。乙方的场地用电,必须单独装表计量,所耗费用及电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如需要单独用水,按实际使用量根据当地的供水部门的价格计量,费用由乙方承担。

5、国家职能部门对乙方进行抽检等正常收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该接受甲方核定的信用卡并承担相应手续费。

7、乙方的营业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上述收费项目费用除国家规定科目以外,其他费用每年视物价指数等情况进行调整。

9、其他收费方面如有责任不明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营业额现金管理

1、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协定的收银机和收银系统,并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乙方每日的营业额收入由甲方统一收取。

2、乙方将每次的销售商品的营业收入交由收银员输入收银机,不得有营业款短报及漏报的现象。如果有上述行为存在,经过核实,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该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如果有不向顾客开具收银单或场外交易的行为,经过甲方核实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未开具收银单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违约金,如该行为给顾客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如顾客需要开具发票时,乙方员工应该办理开具发票事宜,否则,如果甲方因此受到相关职能不明的查处所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七、营业区管理

1、乙方必须在签约的营业区按甲方指定的日期开始营业,若甲方确认乙方不能如期开业时,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甲方因为经营的需要,需要对乙方的经营场地进行调整,乙方应该积极配合并服从。

3、甲方统一营业时间,未经过甲方许可,禁止乙方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停业,或者在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外营业。

4、由于乙方人员(含来访者和承保人)违反甲方的商铺管理规定或过失造成商铺和指定营业区域的物件损坏的,乙方必须于甲方迅速取得利息并否则承担因修理而发生的费用。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协助甲方做好经营及管理工作。

八、商品管理

1、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行为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则权益保护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假冒、伪劣、过期、计量不足、标示不准的商品,乙方对所经销的商品实行质量三包,如有质量问题,应该按照中国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维修、更换或退货,并按照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惯例或方法处理。

2、乙方经营的商品的价格和服务价格,不能违背《价格法》的规定。因为价格原因引起的消费投诉(含售价高于本联营店铺以外的专卖店或专柜专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超出差价部分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违约金,并无条件办理退换货品或退还差价,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经营的产品不得有侵犯他人的商标权、著作权、代理权、专利权、图案权等行为,不得陈列和销售法律与政府规定的违禁商品,如违反,乙方除负有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外,甲方有权清退商品并终止合同,同时乙方还必须向甲方赔偿不少于人民币五万元的名誉损失费,直至扣除乙方的所有货款和货物。

4、乙方对所陈列的商品依照中国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乙方经销进口商品时,必须向甲方提供进口手续资料的副本,如果乙方的进口商品手续资料残缺、进货渠道不明,则该商品不得入店销售,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对此做出赔偿。

5、乙方销售的商品以合同约定的范围为限,乙方如果需要变更或增加营业项目和商品时,必须先报甲方书面同意,所售商品必须经过甲方审核。

6、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的货品、物价、质量管理制度,并承诺不销售假冒伪劣

商品。由于乙方的商品质量原因给顾客和甲方的利益、名誉、企业形象造成损害的,乙方必须立即接受退货并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7、乙方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乙方的促销行为被认定为侵犯他人利益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终止该促销行为,若乙方不立即停止,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人员的管理

1、乙方员工必须遵循甲方统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其薪酬和福利由乙方自行承担,所招募员工底薪不得低于联营商铺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提成和奖励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2、乙方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得与国家规定的劳动时间等政策法规相抵触。

3、乙方的员工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的办理应该遵循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对自己员工的行为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员工如果有违法违纪行为,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乙方员工应该接受甲方的服务规范,无条件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争执。

十、促销管理与费用

1、甲方允许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自主开展促销活动。

2、乙方举办的活动,需要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宣传的(包括各级媒体),必须事先报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以不影响甲方整体经营和形象为原则。如果因为促销活动和甲方的经营活动相冲突时,应该服从甲方的统一调整。

3、乙方举行任何促销活动而产生的销售,与本合同第三条中的保底及扣点不发生冲突,即甲方按正常的销售收取联营酬金,如需要对促销产生的销售执行不同的扣点,以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为准,前提是不影响基本保底金额。

4、乙方在同一城市的甲方商场以外的组织的各种促销,必须和甲方商场内的乙方门店的促销保持一致和同步,否则因为促销原因引起的消费投诉经过甲方确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统一促销并赔偿甲方的相应的损失。

十一、有效期限

1、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希望续签本合同时,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合同。

3、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乙方未提出合同续签申请,或者根据规定双方就续签未达成协议时,期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4、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有持续经营的义务,如果事先未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而擅自中止营业的,乙方必须按照以往的最高日营业额做为计算付费标准,自停业日止本合同期满之日止按天数计算费用给甲方。

十二、甲方对下述情况不负由有责任

1、因政府原因或非甲方责任引起的火灾、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的损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2、乙方在营业区内发生的任何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果违反本合同以上各项规定,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一方应该负责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包括合同条款中已经有约定的违约金,双方没有约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乙方代理人、指定人或受雇人如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自己的行为。

十四、其他

1、甲乙双方如有下列情况发生,应该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①、公司组织及主要人事变更。

②、公司地址、电话变更。

③、派驻店铺负责人、区域代表人变更。

④、应该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2、乙方必须取得商品经营的所必须的一切手续,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乙方手续延误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3、本合同内容在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至乙方开始营业日这一期间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在本合同变更前,双方仍应该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

5、本合同所称的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经过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履行其他必须手续后生效。

7、如出现合同纠纷时,双方应本着诚意协商解决。若经甲乙双方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则双方约定向甲方公司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8、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9、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公章:公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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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服房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张东涛 电话13945954606住址华溪龙城

乙方[承租方]______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一、甲方将自有房屋,大庆市龙凤区南美花园五号楼十号商服(一楼)租给乙方使用。年租金:_____________元整、

二、本合同承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即此合同终止期。(乙方需要在下一交款期前三个月交齐下一年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此房。在租期内房租不得上浮或下浮。)

三、室内物品乙方不得损坏丢失,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在退房时所有装修不得拆走或损坏。(乙方装修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

四、如租期末满乙方退房,甲方不退还租金。乙方如将此房转租需要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再续租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甲方要收回此房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五、乙方租用期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所发生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阁楼乙方需要拆除,乙方交给甲方壹万元押金租赁期满后(2017年5月26日前)乙方需将阁楼恢复(需用槽钢结构),如乙方不恢复阁楼押金不退。

六、乙方负责租用期间的土地租用费及取暖、物业、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等费用。乙方负责所有的税、费及消防费用。

七、如乙方将门面扩出,需用白钢材质(同龙江银行一样),到租赁期满后不拆

除,甲方返还乙方肆千元。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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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销 协 议 书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惠,发展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合理权益和利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产品地区经销权授予乙方。备注:

销售目标为万元/年(RMB/元):分解为万元/季度,万元/月。

二.甲方授权给乙方之期限为:年月日—月日。

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持续隔年顺延。

三.货款结算方式:出货前付清。若甲方委托物流公司代收货款未到帐,则甲方有权停止再发货。

四.销售政策:1.返利政策:现返(暂)-待定;年返-全年提货金额之 3 %(完成100%销售目标返利 3 %;完成90-99%销售目标返利2%;完成80-89%销售目标返利1%;完成销售目标在80%以下者,则不计给返利;超出销售目标部分返利4 %;返利于隔年1月份按甲方出货凭证计给); 2.广告政策:店面招牌版面免费提供;广告品根据工厂提供数量免费提供; 派员支援乙方开展终端市场宣传和促销等。

五.甲方在厂家正常供货的情况下有义务保证持续地供货给乙方,并保持价格相对稳定;如遇厂

家价格变动,甲方有义务提前1周通知乙方,并在甲方现有库存下支持乙方囤货以应对市场。

六.乙方必须维持将本产品摆放在店面显眼位置,并且做好必要的形象宣传;另乙方必须主营本

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增设经销商或者取消其销售权。

七.乙方必须达成规定的年度销售目标及季度/月度分解目标,并保证本产品在本区域内的市场

占有率优势;若乙方月度销售目标连续3个月达成率低于50%以下者,或者季度目标低于50%以下者,则甲方有权增设经销商或者取消其经销权。

八.乙方在协议期内销售本产品,其批发价不得低于工厂规定的最低批发价(甲方实际供货价格

X110%,促销活动另议),如工厂价格有异动,则以最新报价为准,不另签协议。

九.乙方必须在指定区域内销售本产品,不得越区(低价)销售;若证实乙方有越区(低价)销

售行为,则甲方有权作出处理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取消现返政策;第三次取消年返政策并取消其销售权或增设经销商。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在本区域的经销权不受损害并有权利/义务处理越区(低价)销售行为。

十.三包政策:对于客户抱怨之本产品不良品,系制造责任则给予更换新品;系使用责任则不予

更换,三包处理与货款无涉。

十一.本协议在履行期内,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终止本合同。若合同期

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约,则甲方必须按协议结清乙方应该得到的年终返利。

本协议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条款。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地址:地址:

电话:0551-2118733-4-2-1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10篇:连锁会员商合同

2011年“达尔文”连锁会员商经销协议

甲方:兰州志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房地产大厦2508室

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达尔文BS保温装饰复合板”产品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交纳费万元(该费用不退还、不转货款),取得甲方商的资格,在地区家代理“达尔文BS保温装饰复合板”产品的销售工作,并取得级经销商资格。

2、本协议的销售任务额为万元,甲方按照价为乙方供应产品。

为确保本销售合同的完全履行,乙方向甲方交纳“销量保证金”万元,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则甲方有权扣除该“销量保证金”。若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销售任务,则将“销量保证金”转为货款。

3、货物交付地为甲方工厂仓库。甲方以乙方认可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向承运人支付;运输途中发生的产品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承担。

4、双方交易方式为现款,先打款,后提货,(下订单需付20%生产定金)。

5、乙方同意向甲方交纳,作为规范按照甲方划定区域、价格等管理措施进行销售的保证。如乙方发生窜货、造假、扰乱价格、泄漏企业内部未公开资料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规范销售保证金”。如双方合作结束,合作期内乙方无违规情况,“规范销售保证金”予以退还。如发生窜货行为,罚款1—20万元;如不交罚款或再次发生窜货,则取消经销资格。

6、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相应的产品技术说明资料和品质证明文件,为乙方(直接或委托)参与投标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

售出产品非因产品质量问题不退货。如确需退货或改制,退换、运输、改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7、本协议期满,或本协议销售任务未能实现,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况出现,本合同终止。

8、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若本协议销售额提前完成,则甲乙双方需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日期:日期:

第11篇:商超供货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总经销的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一月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最佳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承诺,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一月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12篇:电商销售合同

网络销售合同

甲 方:xx公司 地 址:xx 联系电话:xx

乙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用甲方从事电子商务销售的优势及乙方专业的食品加工生产的优势,合作进行道口烧鸡产品的网络渠道开发及销售。

乙方负责生产及发货,甲方负责提供平台销售、宣传。甲乙双方本着互助协作,各施所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概况

1、销售的主要产品:道口烧鸡及其系列产品

2、用于网络销售的产品,乙方需保证以出厂价提供给甲方进行网络渠道的推广与销售并配合协助甲方做网络市场的管理(如开具相关授权之类文件),及对网络促销活动给予一定的支持。

3、乙方授权甲方为 “道口烧鸡”品牌的网络代理。

4、乙方负责发货及退换货,甲方负责全网的网络销售、渠道建设、品牌推广等,双方保持密切沟通,互助协作,各施所长。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网络平台的销售及服务。

2、甲方负责进行商品上架、店铺维护、日常销售,售后服务等。

3、甲方按照日常销售订单,及时、准确地完成产品的物流发货工作。(当天 17点前售出的商品当天完成发货,特殊情况不超过72小时发货。)

4、甲方负责根据网络销售的实际情况,每十五天一次与乙方的沟通,指导乙方的备货情况。

5、甲方负责对整个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总结,每月将相关运营情况及时告之乙方。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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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需保证与甲方合作的网络销售产品,是按照乙方出厂价与甲方进行合作。

2、乙方需提供符合网络销售所需的产品图片及宣传图片给甲方。

3、乙方根据网络销售的实际情况,确保产品的品种、数量的供应。

4、乙方在网络上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对于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规定,若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或其他损害的,由此而引起的各种纠纷及赔偿案,均由乙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且乙方需负责因此影响销量的相关责任。

5、在网店发展到一定阶段时,乙方应及时配备用于仓储管理的ERP管理系统,并与淘宝平台进行系统的对接,以保证甲方订单的处理和发货的管理。

6、乙方要无条件的按照国家和全网对于产品售后服务的相关规定,在甲方指导下做好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7、为提升品牌的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乙方应按与甲方共同商定的促销计划,完成各类大型促销活动,并在产品、资金上提供合理的投入。

8、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得将与甲方合作的品牌和产品授权给甲方之外的商家或者个人在网络进行销售或使用,同时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机密及技术机密泄露给其他第三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总货款金额5%的违约金。

9、乙方需派出相关人员,与甲方进行对接,提供产品相关资料。定期对电子商务团队人员进行产品技能的培训,新产品上市的培训等。

10、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注册微博的相关资质。第四条 双方共同责任

1、双方保持及时的密切沟通,尽量避免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误解。

2、对于影响项目实施的不可预见的变化、发展或其他问题,双方都应及时通知对方做出合理的调整,并形成书面的补充协议。

第五条 各项费用分配

1、此项目合作,第一年为品牌及网络销售渠道的建设时期,甲、乙双方都明白且同意第一年不考虑项目收益。

2、在合同生效期内,若产品价格因原材料价格浮动而需要变更的,乙方需提前10天告知甲方。

3、乙方负责整个网络平台(包含天猫商城、京东商城、一号店等)的开店费用。

4、乙方无法提供符合网络销售所需的产品图片及宣传图片给甲方,所产生的拍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广告投入由甲方进行把控及主要投入,乙方自合同签订时日起一年内按照出厂价销售金额的3%予以补贴,一年后至合同终止时按照出厂价销售金额的1.5%予以补贴,在每销售50万货品时,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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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甲方负责经营所有网络店铺的人员及办公场地相关费用,及日常所需的基本设备费用。

7、运营团队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运营团队人员。

8、甲方在每月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网络销售情况统计明细交付乙方,乙方在10日核对完成,并将销售差价(销售额 - 出厂价)扣税后支付到甲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合作期限

1、双方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共同积极扩展合作的规模和领域。

2、本协议有效期始于_2013年_ 月 日,终止于_2017_年_12 月_31_日。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每项条款,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均视该方违约,因其违约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负责。

2、一方如果有违反本协议约定或明显违反商业道德行为,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则另一方有权按该规定中的相应条款,要求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和不低于所遭受经济损失三倍的赔偿;

3、款项应按时支付,拖延付款,则依照每日未如期付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三计算滞纳金。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过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本协议的内容;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经双方书面同意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的修改和补充,双方应另行达成书面协议,该等书面协议将被视为具有与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在签订合同两年,如遇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的调整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友好协商本合作协议的善后事宜。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其所有经确认的附件均为不可分割之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妥善商议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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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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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购房合同应注意事项

1.1 1.查看“五证”“二书”。

“五证”是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对策:

1、复印件要注意看原件。

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积的多少。

3、对于承诺证件正在办理中的开发商,可约定开发商在一定期限内不能取得该证件所要承担的责任。

2.2.盯紧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对策:

1、在合同第三条中写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摊面积的构成。

3、按套购买使用面积,双方不涉及公摊处理。

增加补充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公摊面积的变化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处理:

1、如果实测公摊面积超出暂测面积的,买受人在超出暂测面积的3%以内据实结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卖人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实测面积少于暂测面积,买受人据实结算。

2、买受人对实测面积的承担,仅在超出暂测面积的1平方米以内据实结算。

3.3 3.关注房产证办理。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对策:

1、五证齐全的项目一般买受人得到房产证有保证,所以五证不全就免谈。

2、将不能办理房产证中行政机关的原因单列出来,开发商是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买受人不能起诉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如果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1种第(1)项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2、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按照本补充条款的第八条出卖人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

如果因买受人不依法交纳办理房产证相关费用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其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1种的处理方式及违约金计算标准承担责任。 如果因颁证行政机关的原因,导致出卖人在交房后360日内不能为买受人办理取得房产证的,买卖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出卖人应当出示盖有行政机关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出卖人违约。

4.4 4.保留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对策:

1、将书面通知的形式约定清楚,开发商违约时,买受人就有确凿证据。

2、如有开发商违约,买受人应一具体的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备证据。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本合同中所含书面通知义务的,双方均应以邮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对方。

5.5 5.搞清房屋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对策:

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区的平面图并标明楼号。

2、开发商应在此附图中盖章确认。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应当将出售房屋所属楼号在小区平面图中标明,并将小区平面图粘贴在本合同附件一内加盖公章。

6.6 6.明确所售房屋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对策:1,在土地管理部门、房管部门查清该楼盘有无抵押记载。

2、要求开发商将合同在房管局备案。

3、要求开发商提供保证责任。

律师建议增加补充条款:出卖人保证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况,若因此导致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承担已付房款双倍的返还责任。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定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客户再也见不到售楼人员在推销房屋时那充满春意的笑脸。 合同条款陷阱

客户决定购房了,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前不久我们从报上看到过这样的案例: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时办理好时,干脆让购房人退房。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

特别提醒您:为避免购房人吃亏上当,建议您防止陷阱的对策如下: 第一,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对于购房人来说,挑选所购房屋的位置和压低价格固然重要,但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尚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中,陷阱无处不在。因此,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向专业人士(特别是专业律师)咨询、了解有关购房方面的法规、知识是十分必要的,唯此,才有可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在交易过程中始终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交易是一个法律原则。目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售楼人员)处在强势地位,与购房者之间信息极不对称,存在开发商(售楼人员)做霸王买卖的现象。为此,消费者要摆正心态,购房时要把问题搞清、搞细,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约定不明确、不满意的,就坚决不签,坚决不买;该坚持的原则就一定要坚持,不要图一时之快,随便妥协,从而给自己带来无穷的烦恼和巨大经济损失。

再次,要认真签约,保留好证据。在购房过程中,不要轻信一些开发商(售楼人员)的花言巧语。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审查每一个条款,把相关问题问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诺,和双方业已形成的协议内容,务必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以免日后空口无凭。收楼时和入住后,一旦发现问题,应保存好各种证据,必要时对相关事实可以通过办理公证的方式保留证据,以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 最后,要学会依靠专业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房屋买卖不同于一般消费,涉及工程、质量、合同、物业管理等多个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比较复杂。购房人即使经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难通过个人的努力搞清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如果发生了对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预料到风险可能到来时,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就应及时和该领域专业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机构、维权组织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

买房首先从位置和距离来讲,要先确定好自己的目标。同时要合理评估自己的经济能力。这跟总房款有关。不要太过前瞻,要考虑到现在与未来的资金承受能力,从自己的经济实力出发来考虑买房。而在买房时也要看开发商项目证件是否具备了销售条件。注意整个项目的开发计划工程进度,这关系到买房者的入住时间以及其他工程的施工干扰等情况。

要看清楚整个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配套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是否符合生活上的便利以及居住的舒适度。现在精装修房比较多,要注意前期样板间的装潢和后期房的装潢是否统一。而对于毛坯房来讲,一定要注意房屋内部的格局合理性,包括真正的使用面积到底有多少等。因为塔楼、板楼的分摊面积都不一样。

目前很多投诉热点都在期房上。新的商品房合同从3月5日起开始使用,其中有很多注解需要买房者注意到的,包括合同的附件内容等都需要注意是否对买房人自己有利。

物业管理也是买房时候需要关注的方面。购房人越来越成熟,应该在买房前弄清楚物业的收费标准,以免在入住后发生纠纷。而在购房的时候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要看所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按揭过或者被抵押过的。

从整体的购房趋势来看,房价的上涨是毋庸置疑的。未来2到3年内降价的可能性也不大。那么消费者应该根据自己的需求去买房。因为今后的政策对开发商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加上土地的控制、开发商资金问题、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和整体环境、规划的提高,这些都使得房屋成本会增加。因此如果有住房需求,不必持币待购,今后这种上涨还有可能延续下去甚至会涨得更高。 购房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作为购房者来讲,是老百姓一生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说先得安居才能乐业,所以,对于老百姓来讲买一套称心如意的住房是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但是在购房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不时在报纸或者其他的新闻媒体上有所披露,其实,很多问题应该说是如果购房者比较谨慎,对于购房的知识比较了解,很多问题是可以避免的。 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最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延伸阅读:合同法全文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释义】本部分条文是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本条款提示点:

1、出卖人的主体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专营开发企业和兼营开发企业,但无论是哪种类型,都需要具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颁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具备开发资质或开发资质已被取缔的企业不能作为出卖人与相对的客户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者订立的合同无效。

2、买受人的主体资格

(1)、凡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买受人,

(2)、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为签约人订立合同,

A、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

B、精神病人或间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购房行为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约,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无论以夫或妻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所有权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出卖人委托代理机构

近年来,开发商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房屋销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将代理机构的名称列入本合同,并如实填写。这样,既明确体现和保障了开发商、代理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也保障了购房人的签约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出卖人拥有项目的取得和开发建设等前期手续告知义务的内容,目的是为保障买受人知情权。

本条款的提示点:

1、开发商土地取得方式

一般情形下,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方式为受让国家出让的土地(出让)或转让受得他人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转让)。特殊情形下方可获得国家得无偿划拨地(划拨),如开发商开发建设规划范畴内得经济使用住房。

未变更土地性质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非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得划拨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工业用地出让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

2、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规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需要注意的是,该使用年限起始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确定之日,而不是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之日;经济使用住房因其土地系划拨地,故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

3、商品房项目的名称无论是现定名还是暂定名,必须与商品发预售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件的描述一致。

4、开发商必须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资格。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知悉本条所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外,更有必要查阅开发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着重审查两点:一是看开发商是否已经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未缴纳完毕土地出让金的开发商一般持有《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而非《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看开发商是否已将土地办理抵押贷款(以土地作为抵押物办理贷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往往作备案登记)。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销售的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1、期房与现房的比较

期房即预售商品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为期房。现房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签约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分户权证。

期房相对于现房,具有下列特点:

优势:

(1)、期房一般较现房便宜;

(2)、期房的选择空间较现房大;

(3)、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新楼盘品质较旧盘有明显提升。

劣势:具备延期交付、品质变差、权证不能按期交付等法律风险。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3、商品房销售的其他依据

一般来说,开发商除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应具备下列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即俗称的“五证齐全,方可预售”。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有按栋编号发放、按批号编号发放等形式,购房人在购房时应“对号入座”,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释义】本条是对合同标的物的详细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本条涉及到若干建筑专业术语及建筑规范,购房人在购房时应更加切实注意。

1、商品房的用途与房屋结构

这两项对于开发商而言,是其确定工程建设成本的关键点,专业办公用写字楼的工程建设成本一般比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成本高出数倍。因此,购房人在选购房屋时应当加以落实。

商品房的用途主要有居住、办公、商品、商住、停车等种类,其用途一经确定,合同双方不履行法律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主要有砖混、框架、钢混等几种,不同结构的房屋其使用功能和耐用程度各异。

2、层高≠净高

层高指一层地面至上一层地面的距离,净高则是指地面至天花板的距离,净高=层高-楼板厚度。

购房人在选择预售商品房时应考虑上述两者之间的差异。

3、阳台

阳台的封闭与否对计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至关重要,根据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的规定,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而敞开式阳台则按全面积的一半计算使用面积。

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之间的联系。

该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强体面积+阳台面积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

本条款提示点:

1、计价方式的改革

多年来,我国一直采用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但该种计价方式却存在着诸多弊病,集中体现在总的公用建筑面积难以确定,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复杂,开发商非善意误算等。随着房地产经济的活跃与发展,我国北京等地区已经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相信不久的将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将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计价方式,使购房人真正能享受到“明明白白购房”的待遇。

2、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价外价”问题

个别开发商除收取按面积记得的总价款外,还会向购房人提出收取配套费、教育实施费等其他收费项目,因此,购房人在支付房款时应当对这些收费项目加以关注,如开发商没有法定收费依据的,购房人可以拒付。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对房屋面积确认依据及房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法律依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 %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 %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 ────────────────×100%

合同约定面积

本条款提示点:

1、面积确认标准

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为面积确认的依据标准,但购房人在签约时亦可主张上述两项面积同时作为依据标准。

2、产权登记面积与购房人实际所得面积不符时的处理

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面积,一般情形下产权登记面积即等同于购房人实际所得到的面积,但如果产权登记测绘单位所作出的测量结果与购房人的实得面积不符,购房人依旧有权利聘请专业测量公司重新测量,并要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原产权登记面积作出修正处理。

3、自行约定的方式

基于设计原因,施工原因以及其他原因,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实往往不愿意接受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面积差异处理条款,而建议购房人选择自行约定的方式,常见的约定方式包括:

(1)、买受人不要求退房,按照产权登记面积和原约定每平方米价格实施多退少补;(该条款的约定从法律上分析仍然存在问题,如某合同原定面积为80平方米,建成面积达120平方米,即使开发商主张该特别约定,由于约定面积差异已经对原合同造成了实质性破坏,法院最终还是会按法定标准而不会按约定标准裁决)

(2)、正负3%内实施多退少补,多于3%部分按原单价打折计算房价;少于3%部分按原单价上浮一定比例退还房款;

(3)、将《办法》规定的临界点3%调整为临界点5%;(从开发商的利益分析,此条款最符合其利益)

(4)、总价包死条款,即无论产权登记面积是否与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均按约定总价计算房款。(对于广泛采用通用文本约定的楼盘,购房人可选择性使用该条款。就笔者的个人阅历,很少有开发商在交房后因为测定面积比约定面积少而退款的,而建成后要求购房人补缴购房款的却是屡见不鲜。)

相比而言,上述约定方式均没有本条款第二种方式那样更能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建议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选择该种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拟定的“北京版式范文本”中采用的是建筑面积差异与处理条款,更重视了对购房人权益的保障。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的约定

本条款提示点:

1、一次性付款

(1)、一次性付款的本意是指购房人在约定期限内向开发商支付完毕100%的购房款,但在实践当中,不少开发商同意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客户在签约是只支付90%-95%的购房款,留存5%-10%的购房款至房屋交接或权证发放时再行给付。

(2)、开发商为鼓励购房人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往往会在商品房定价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付款购房人一定比例的折扣。购房人如选择此种付款方式,可以适时提出折扣请求。

2、按揭付款

(1)、按揭付款不属于分期付款,现在开发商与银行已经在付款方式上取得可高度一致,就是银行为按揭客户向开发商提供一次性付款。对开发商而言,按揭购房人在完善其按揭贷款手续后就已经获得了银行支付的全额房款,购房人只是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逐月向银行还款而已。

(2)、按揭付款方式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A、主合同关系有两个:一是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二是购房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

B、从合同关系有三个:一是购房人以所购物业作为抵押物与银行之间发生的抵押合同关系;二是开发商为购房人贷款而向银行提供的保证合同关系(有的银行还要求开发商提供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担保);三是银行与开发商之间的回购法律关系,即当购房人逾期未还款构成违约,银行依法处分抵押房产,开发商向银行承诺无条件回购该房产,并将回购房款优先直接清偿银行贷款本息,对此购房人在按揭贷款合同中予以书面确认。

(3)、按揭付款条款在签约时属于效力待定的条款,该条款生效的必备要件是银行同意向按揭购房人发放贷款,并与其签订《借款合同》,如属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银行拒绝为购房人提供按揭贷款的,则该条款对买卖双方不具备约束力,由此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当事人双方可以请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购房人。但如是因为买、卖双方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导致银行按揭不能,则需要由责任人承担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购房人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申贷资料,开发商拒不承担银行要求的保证担保责任等。

(4)按揭付款方式后续法律问题

A、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按揭贷款的目的无法实现,买卖双方及银行均有权解除按揭贷款合同,开发商应将所收款项分别退还给购房人和银行;

B、开发商作为担保人为购房人按揭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方式有两种:一是阶段性保证担保,即开发商提供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按揭贷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购房人获得分户产权证并将其房屋所有权办理他项权利登记之日止;二是全程保证担保,即开发商在购房人向银行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均需承担保证担保责任。按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购房人未按照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但是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并与银行办理了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如起诉购房人要求偿还贷款本息或主张房屋优先受偿的,不应当追加开发商为共同被告,开发商提供全程担保的除外。如果银行起诉时买卖人与银行尚未完善抵押登记手续,则开发商无论是提供哪种方式的保证担保都会被列为共同被告。

开发商尽早为购房人办理分户权证的意义不仅是履行自身《商品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义务,还具备解除自身担保法律风险的功能和作用。从近年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分析,按揭购房人逾期付款违约纠纷已成为一类主要民事纠纷,即每个楼盘都存在着一定比例的按揭购房人逾期不归还银行贷款的风险隐患,开发商如不重视此类纠纷的预防和风险防范,将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购房人逾期违约金责任进行约定的条款

本条款提示点;

1、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分析

逾期付款是买卖合同中的一种典型违约行为,逾期付款未达一定期间,构成根本违约。构成一般违约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并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构成根本违约的,守约方除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承担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基于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的理论依据,示范文本建立了两种相辅相成的违约责任救济方式。

2、如何设定一般违约与根本违约的合理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从上述司法解释分析,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是一项重大资产,司法解释的拟定者期望买、卖双方都给予违约方相对较长期限的包容和理解,不主张权利人过快的享有单方解约权。因此,我们建议:在设定本条所规定的开发商有单方解约权的期间条款时,一般应定为3个月为宜,至少不应少于2个月,如果购房人在签订之后由于偶然性原因造成流动资金周转困难而不能如期履约,购房人亦有合理期间进行调整。

3、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设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该《解释》第十七条又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发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结合上述两条司法解释,逾期付款违约金设定的标准一般应设在下列区间内:不低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不高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的130%。设定的标准如果低于或高于上述期间,都有可能导致约定的条款存在法律效力上的瑕疵。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

1996年5月16日前:每天万分之三,年利率为10.95%;

1996年5月17日----1999年1月29日的每天万分之五,年利率为18.25%;

1999年1月30----2000年11月21日的每天万分之四,年利率为 14.6%;

2000年11月22日----2005年3月16日的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

2005年3月17日至今,在贷款合同中签订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30%-50%。

个案分析:李小姐每月要还银行贷款5000元,按照银行对大多数客户执行的5年期

第14篇:签订协议合同应注意事项

备注:确认当地政府出让的土地是合法没有任何问题才进行交易签约。

签订协议合同应注意事项:

(一)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

(二)查阅国家或当地政府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

通过对以上注意事项对于钦州港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补充

内容补充:

(1)项目规划用地的地块编号要填写清楚。(协议第二条第1点)

(2)土地挂牌属于公开竞卖方式流程有特殊性,是否适合现在在合同上体现,要属当地政府优惠扶持内容的话需补充有关条款说明。(协议第二条第2点)

(3)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获得建设、生产、经营必须的所有证照、审批手续。 (甲方权利义务补充)

(4)工程建成后接受由甲乙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以便更好的实施当地政府所落实的优惠政策。

期限补充:

(1)乙方建设起止时间应按阶段进行,如一期建设周期,二期建设周期等;且注明按照主管部门对地块的红线图及《规划意见书》等规划要求进行规划建设。(这样有利于我们各个阶段的调整)

(2)项目建设时间的弹性条款。如超出约定时间30日不动工,将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原因,并确定新的开工时间。

违约责任补充:

(1)本协议为正式的法律文件,所有记载的条款和条件真实有效并约束双方。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因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不视为违约。

(4)甲方未能使项目用地达到本协议第四条第1点规定(在乙方摘牌并结清土地款30个工作日内,甲方要依法把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好给乙方)属于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特别规定补充:

在协议中提到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投资优惠政策的,需在补充协议中要明确注明相关优惠政策的有关条款。如按照《钦州港招商引资有关文件规定》甲方给以乙方的财政扶持、财政奖励等。

第15篇:“微商”合作合同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

“微商户”合作协议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三.为规范市场,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是否正确推广销售产品进行监督,预防破坏整体市场。 四.甲方发现乙方销售假货,假包装,私自调整销售价格等现象有权对违规微商户进行举报,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违反甲方代理管理规定进行停止代理资格等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6篇:房屋租赁合同商服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金色嘉苑3号商服楼南数第八门,一楼带二楼,(153.07)平方,租给使用,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租期为1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租金标准:收取柒万元整,续租租金标准随行就市,另行约定,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交纳方式:在本合同签定时现金一次性付清当年房租费,下一年的租金在期满前1个月付清,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出租。

四、乙方在承租该房屋时,应妥善保管,不得进行影响房屋质量的改动,租赁期间负责该房屋的维护。

五、房屋在租赁期间,在甲方的允许下可以转租。

六、房屋在租赁期间,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例如:供热费、水、电、租赁费、税、物业费等相关费用)。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持室内外所有设备完好至期满,水、暖、门、窗等原有设备,如有损坏,必须由乙方完全承担,并按房屋造价赔偿损失。

八、乙方必须保证房屋使用时的用电,防火,防水,房屋内的一切安全,如有电火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并按房屋的造价赔偿损失。

九、租用期满后,乙方不得将房屋内的设施拆除,如:棚等,将房屋的状况恢复原状。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口头约定办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17篇:底商租赁合同(范本)

底商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石山岭

承租方(乙方):石贤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大兴区黄村兴政街兴政西里28号楼5单元102室,为一层底商。该房屋装修状况为精装修,设备、设施自配。乙方对房屋基本情况已充分了解,并自愿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个体经营。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2011 年 9 月 10 日至 2016 年 9 月 10 日,共计5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未按期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可在租赁期满后另行出租。

(三)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5000元/年,租金总计:25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二)租金支付时间:一次性支付。

(三)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出租方(甲方)签字:承租方(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1

第18篇:跨境电商购销合同

跨境电商长期购销合同

合同号: 20180503110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行/账号: 一. 目的和原则

1.乙方向甲方长期供应产品,特此协商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的制定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为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二. 价格

1.乙方应当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动适时调整商品价格,当甲方采购商品达到乙方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时,乙方应给予甲方承诺的销售返点;

2.乙方商品价格下调时,应对甲方库存商品进行价差补偿。三. 交货

1.乙方须按规定时间交货,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偿付订单金额千分之三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损失;

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规格,数量供货,不得多送少送,须随货附带“发货单”或“收据”并签字盖章,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3.送货单或发货单除写明甲方相关收货人员名字以外,必须写明甲方公司名称,否则出现冒领、丢失等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应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由甲方负责人点收;5.货物在甲方检验合格之前产生的任何遗失、损毁,甲方不承担责任。 四. 产品质量 1.乙方供应的产品应该符合国内和国际相关质量标准,如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投诉、退回等给甲方带来的的任何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诺其商品质保期为因商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包换、提供备用品或抵扣等值货款;

3.如商品质量返修率高于,甲方有权退货同时要求乙方全额赔偿,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直接损失;

4.乙方供应的产品不得缺少配套的零件、软件、使用工具等,否则将被甲方视为不合格产品,并且有权拒收,对有多个配件的商品必须由乙方配套包装完整后出货;

5.产品包装应为外贸版零售包装(特定无包装除外),并且能够有效保护商品使之在运输途中不被损坏;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须承担法定的售后服务责任;

7.如因产品质量、包装给甲方产生的售后退件,乙方须免费更换新品或抵扣等值货款,并承担相应的物流费用。

五. 采购及付款方式

1.甲方通过跨境平台海外直邮的商品销售方式,采购的商品数量根据平台实际发生的订单情况而定,乙方根据平台每天发生的业务量发货;所有商品采购采取按周结的付款方式, 即当周发生的业务需要在下周二之前完成付款,周结上周发生的货款和快递费用及相关税费。

2.特殊定制商品,可按照约定先预付部分金额,待交货完毕后付清余款。六. 信息沟通

1.如果乙方产品升级或有其他变更的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对甲方库存商品进行免费更换,同时对甲方已售产品进行升级或者提供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

2.乙方有义务按甲方要求提供产品的材质成分、物料清单、必要的出口认证资料(例如但不仅限于CE、FCC、HDMI)、说明书等,并协助甲方进行清关,如因资料不全无法正常清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因乙方提供的商品资料与信息存在虚假,甲方有权拒收,如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全部承担;

4.如果产品停产,乙方应提前60天内向甲方做商品下架通知,如因通知不及时,甲方有权按原价退回所有库存商品;5.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披露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信息,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商业信息;

6.对于以下各项相关情况发生时,甲乙双方应及时附上所需资料书面通知对方: A.地址、公司注册名称、法定代表人等营业执照上明示事项变更时; B.资本结构或大股东、领导层有重大调整时;

C.双方部门的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变更时,以及其他相关业务联系人变更时; D.其他会影响双方履行本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调整事项时。 七.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2.因乙方无故迟延交货并不能提供充分理由,乙方经向甲方支付相当于逾期交货之商品销售总额10%的违约金,如甲方有预付货款,乙方须全额退回,并承担未正常交货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八.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18年5月3日至2020年5月3日止,合同期限满前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变更合同内容或其他意见时,视为本合同有效期以相同的条款顺延;

2.本合同之售后服务条款在本合同期满后,商品保质期内继续有效;3.本合同有关质量、知识产权、违约责任等规定不因合同期满而失效; 4.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方可进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须提前一个月将其明确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符合下列条件的,无过错方随时解除合同: A.任何一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协商事项时;

B.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遵守交货期或无供货的可能性时; C.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的;

D.一方财产受到法院执行,财产保全、冻结账户等处理,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时; E.一方破产或整顿时或被吊销营业执照时; F.一方根据《公司法》,发生解散事由时; G.一方终止营业或经营范围不再包括与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相关之事项时; H.其他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重大事由发生时。 十.廉洁承诺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作出廉洁承诺。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年 月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日

第19篇:商企楼租赁合同

商企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商企楼租赁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个人所有松原市单家围子村建材市场2#楼103室,建筑面积151.82平方米(1—2楼)出租给乙方经商使用。

二、甲乙双方确定年租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整)。

三、租赁期限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承租权。提前一个月给付下年度租金。

四、租金给付方式:上打房银,现金给付。

五、租期内,乙方对承租楼房有使用权,管理权和维修权,但不得用以抵押、转租。

六、租期内,楼房暖气取暖费由甲方承担给付,乙方承担水费、电费、卫生费、物业费和税费等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

七、租赁期内,乙方若对承租楼房进行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后进行,但不得破坏楼房主体,所有装修费用统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后无偿归甲方所有。

八、租期内甲方应定期维修楼房,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九、乙方在租赁期内对承租楼房水、电、暖气等设施应加强管理,若发生损坏应按原价赔偿。乙方预交基础设施维修保证金2000元,合同期满时,经双方检验设施有损坏时,按基础设施原价扣除,剩余返还乙方。

十、乙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经营,若发生违法行为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一、在合同正常履行中,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生产经营。

十二、此合同共计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年月日

第20篇:食品企业代理商合同商超

上海红健食品有限公司代理合同

甲方:上海红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诚信合作、共同发展之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其为依法成立有权签订本合同的独立法人或组织。

2、乙方保证其与甲方合作经营的营业执照在履行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内均有效,经营范围符合甲方要求。

3、乙方保证甲方无须为乙方与第三方可能存在的经济纠纷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标准内容

1、甲方认定乙方为(详见代理商报价单),在地区定客户(指定客户详见销售目标协议书)的代理商。

代理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须对本合同代理区域内指定客户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成终端网点铺市、样面陈列工作。

3、乙方须支付代理区域保证金()万元。

第三条:价格标准及新品推广

1、甲方按双方约定出厂价格供货给乙方,乙方须严格按双方协定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如根据市场的不同有需要调整市场零售价时,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 1

方能执行)。

2、甲方有权按公司全国市场的实际情况变化,以及受原材料价格调整等因素,对产品进行出厂价格及零售价格的调整。(甲方在调价前,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同时甲方与乙方的结算价格随之相应调整,甲方不得擅自针对乙方所经营市场单独调价。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推出的指定新品,乙方在该区域享有代理优先权,甲方在通知乙方指定新品上市90天内,乙方仍未订购指定新品,则视乙方自愿放弃指定新品代理权,甲方有权在该区域发展指定新品经销商。

第四条:款项及物流事项

1、结算条件:a、款到发货。款到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安排发货。

2、物流条件:a、甲方由于受原材料短缺,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责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义务通知本区域客户。

b、甲方在乙方汇款至甲方指定帐户之日起7天内,按乙方订单要求向乙方提供相符产品。甲方未能及时或按订单要求提供相符产品造成的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须出具相应证明及资料单据。

c、有运输造成货物破损无法正常销售的产品,乙方须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有甲方确定处理事宜。

第五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和义务

1.1甲方须配合乙方销售,提供与产品相关的有效证件。

1.2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定的质量要求,若有质量问题,甲方全权负责。

1.3甲方须保证供给乙方的产品为当月产品(30天内生产的产品)。

1.4 甲方通过第三方物流运输至乙方指定仓库,乙方验收入库(运输费用先由乙方垫付,乙方可在下批货款中扣除)。

1.5甲方须保证乙方代理区域内本合同指定产品、指定客户的销售价格和经营渠道的稳定性。

1.6甲方在产品铺市、品尝、促销、品牌推广等一系列市场营运活动中,须配合乙方完成各种促销活动。(详见代理商合同年度促销规划书)

1.7本代理合同终止双方不再续签时,甲方须30天内认定新代理商,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商品库存交接工作,货物价值按实际供货价结算。门店库存商品保质期须在二分之一以上,乙方仓库库存商品保质期须在三分之二以上,期内商品由乙方负责处理完成后,方可办理客户移交。甲方须在乙方代理客户移交手续完毕后30天内结清留余款项。

2、乙方责任和义务

2.1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合同公章。

2.2 乙方须遵守甲方所认定的销售区域,参照甲方指导价格销售甲方的产品,严禁跨区销售,低价倾销或抬价销售,谋取暴利。

2.3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全品项销售甲方指定产品,合理控制库存,保证代理区域内指定客户的销售品项的完整性。有预算、有计划的安排,及时向甲方汇款订货。

2.4 乙方须配合甲方区域代表核查乙方库存及乙方客户资料,开展区域市场管理、市场营销、市场拓展等活动。

2.5 本代理合同终止双方不再续签时,乙方需配合甲方认定的新代理商做好商品库存清点、指定客户移交工作。乙方门店库存商品保质期需在二分之一以上,

乙方仓库库存商品保质期需在三分之二以上,期内商品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需完成库存清点、指定客户移交后方能提出留余款项结算。

第六条:储运和提货及退货

1、由内在质量、包装等问题而造成无法销售的指定产品,甲方给予正常调换。

2、乙方代理区域内指定客户出现指定产品滞销,须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退货。退货商品须是乙方仓库内保质期为三分之一以上的未开箱滞销商品,退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销售目标事项

1、乙方在经营中,有义务优先向客户推荐甲方系列产品,同时负责做好甲方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树立良好的产品及企业形象。

2、乙方需确保按期按量,积极完成双方确定的销售指标(详见销售目标协议书)。

3、甲方须配合乙方完成进场铺市工作,双方协商处理、共同承担前期指定客户进场产生的费用,以进场协议为最终解释权。(详见进场协议书)

第八条:忠诚度及违约责任

1、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期间,必须处处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形象,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同意调拨除外)更不得有意低价冲击市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双方未到期限合同并没收代理区域保证金。

第九条:合同生效、违约、仲裁及变更

1、本代理合同有效期为三年,在附件一有效期的基础上成立。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如不再续约,本合同自然终止。本合同之前,其它约定与合同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合同为准。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3、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增删,可由双方另行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

一、销售目标协议书。

二、代理商合同年度促销规划书。

三、代理商品报价单。

四、进场协议书。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盖章: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供应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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