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第1篇: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书
合同编号:
泰山景区给排水项目
工程施工协议书
(水箱基础维修工程)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书
合同编号:
工程施工协议书
(泰山景区水箱基础工程) 甲方: 山东长箭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韩纪龙
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泰山景区给排水项目水箱基础工程有关承包事项签约如下:
一、项目内容和要求
1.工程名称: 给排水 2.工程地址: 泰山景区 3.项目要求
(1)承包范围:按甲方给定的施工图施工,丈人峰水箱基础加固、勾缝、注浆、排水沟、零星小活等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垃圾转运站水箱基础维修。
(2)承包方式:包清工。
(3)合同价款:暂估价。垃圾转运站水箱基础维修清工220元/工日,所用人工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4)价款说明:维修完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95%,留5%质保金,两年质保期到无息全额支付。
(4.1)本合同单价为包干综合单价,甲方有权视为乙方在报价前已充分进行了现场踏勘、测量、风险评估及工期提前等所有风险,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内已充分考虑,甲方不予调整。
(4.2)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燃油费、措施费、风险费(含不可预见费)、检测试验费(水冲洗及打压)、规费、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办理施工及验收手续等为完成本工程所应发生的全部费用。
(4.3)施工中出现扰民费用、安全文明环保费用、按政府规定应由乙方交纳的政府收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等已包含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内,发生时不另行计取。
(4.4)乙方必须保证遵守景区管理规定,如违反景区管理规定引起的一切相关部门罚款均由乙方承担。
(4.5)固定综合单价不得以任何原因的变动而调增。
(4.6)合同工期: 30 天, 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1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书
合同编号:
(4.7)乙方报价作为本合同附件。
(4.8).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乙方无条件按甲方变更要求完成,费用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变更洽商单及双方核定单价计算。
二、质量和安全
1.质量
(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国家相关的最新技术标准(GB/T18477.1-2007)、严格按照(GB50242-2002)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组织施工,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2) 乙方主要项目施工材料进场,应经甲方人员检查验收,合格者方可用于项目中。隐蔽工程开始前应通报甲方到现场查看,竣工后应通知甲方组织专项验收。
2.安全
(1)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等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在甲方现场内进行施工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及其他相关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三、项目验收和质量保证
1.项目验收
项目结束后,经乙方自验合格,应申请甲方验收。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应在一周内组织验收。对于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瑕疵,乙方应负责免费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不另增加工期和费用。
2.双方对项目的验收,不能免除乙方提交合格工程的责任。项目验收后如发现属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事项,乙方仍应免费维修,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工程质量而造成的瑕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予以维修。愈期不至,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四、合同价款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金。
2.合同承包各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凭甲方签字确认的的项目验收单、本合同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结算申请经审查无误后10天内付款。
五、违约责任
1.质量违约
2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书
合同编号:
(1)本合同项目经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项目款。因乙方工程不合格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按实赔偿。
(2)凡属乙方工程质量问题,不管何时发现,乙方均应按本合同保修条款规定及时组织维修或按实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2.工期违约
(1) 本合同工期按项目要求。
(2) 工期违约按每延迟一天200元的标准赔偿。
以上乙方应支付的一切费用(赔偿金、违约金等),甲方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付款违约
双方对项目质量、工期、工程施工范围等有争议甲方拒付工程款。
六、工程结算:
1.结算总价=工程量×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变更洽商费用-罚款;
2.计价原则:结算时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现场核定并签字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执行,如有工程变更,费用按本合同第1条第3款第4项执行;
七、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随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本合同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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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书学校公司年月日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学校(甲方)
承包人:公司(乙方)
学校进行XXXXXXXXXXXXXXXX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工程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二、工程地点:学校内
三、工程内容:
按施工方案、图纸、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总承包。包括:XXXXXXXXX工程,以及施工方案、图纸、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内容。
四、工程要求:
1、质量要求:按相关施工技术规范施工,工程用料的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以上。
做好隐秘工程验收手续,在施工好每一项隐秘工序后,施工单位必须组织甲方、设计单位进行隐秘工程的验收,并签好隐秘工程验收报告,合格后才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原场地保护要求:施工时要保护好原有场地内市政地下管线系统,保护好施工工地附近的市政设施、通讯线网等。施工场地内的地下各种管线设施,中标单位须自行探测调查,如有损坏,由承包方全部负责修理或赔偿。
3、安全生产要求: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消除事故隐患,做好安全施工。搞好文明施工,注意行人及师生的安全,任何施工人员、物品、机械未经发包方允许不得进入校区范围内。如因施工不当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4、学校纪律要求:注意噪音问题,不要影响师生休息,白天12:15—14:00,晚上10时后不准施工。
注意校园交通安全,任何车辆入校园必须按学校规定行驶,任何建材、机械及交通工具不准进入校园教学生活区、教学区,施工车辆只准进入施工场地。进出校门时时速不能超过10公里,不能危害师生安全。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学校规定办理好《学校工程施工人员出入证》,否则不予进入学校范围。施工人员不得带与工程无关的人员进入学校。
5、管理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等的监管。
五、工程承包方式: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包工包料总承包。
六、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日历天。若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将对其进行收取违约金每天元。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后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5天内经甲方的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七、工程总造价:
1、工程承包造价:元。
大写:。
八、付款方法: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总工程款。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收取前向建设单位递交结算金额10%的工程保修金(以现金形式递交),保修期为1年。收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发票,有效发票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工程款
应专款专用,一旦发包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发包人有权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
九、工程质量保修:
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所有承包人负责施工的部位。
3、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质量保修责任
⑴、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接到维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支付。
⑵、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⑶、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内,因工程质量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保修期满,工程款付清之日起失效,
2、本合同未列明事项,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根据标书条款执行。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法律效力同等。
发包人(盖章):学校
地址:
经办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包人(盖章):公司 地址: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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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就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二、项目要求
1、承包范围:按甲方确定的施工图施工或甲方发出的签证确认单,进行甲方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乙方完成前述工程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等工作。
2、承包方式:
3、合同价款:
4、价款说明:
4.1、本合同单价为包干综合单价,甲方有权视为乙方在报价前已充分进行了现场踏勘、测量、风险评估及工期提前等所有风险,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内已充分考虑,甲方不予调整。
4.2、固定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燃油费、措施费、风险费(含不可预见费)、检测试验费(水冲洗及打压)、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办理施工及验收手续等为完成本工程所应发生的全部费用。4.
3、施工中出现扰民费用、安全文明环保费用、按政府规定应由乙方交纳的政府收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等已包含在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内,发生时不另行计取。
4.4、乙方必须保证出入场区车辆清洁干净,如因车辆不清洁违反市容市貌管理规定引起的一切相关部门罚款均由乙方承担。4.
5、固定综合单价不得以任何原因的变动而调增。4.6、乙方报价作为本合同附件。
4.7、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变更,乙方无条件按甲方变更要求完成,费用按甲方
1 现场代表签字确认的工程变更洽商单及双方核定单价计算。
5、合同工期天,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以甲方现场要求确定。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满足甲方现场要求,工期每延迟1天,罚款5000元,如遇不可抗力情况,经甲方批准后工期顺延,如未在规定工期内完成合同规定内容,因此造成的甲方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质量和安全
1、质量
1.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执行国家相关的最新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组织施工,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1.2、乙方主要项目施工材料进场,应经甲方人员检查验收,合格者方可用于项目中。隐蔽工程开始前应通报甲方到现场查看,竣工后应通知甲方组织专项验收。
2、安全
2.1、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规范等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2、乙方在甲方现场内进行施工时,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及其他相关制度,如有违反,按甲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
四、项目验收和质量保证
1、项目验收
项目结束后,经乙方自验合格,应申请甲方验收。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对于项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瑕疵,乙方应负责免费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不另增加工期和费用。
2、双方对项目的验收,不能免除乙方提交合格工程的责任。项目验收后如发现属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的事项,乙方仍应免费维修,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3、因乙方工程质量而造成的瑕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日内予以维修。愈期不至,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发生之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五、合同价款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金。
2、合同承包各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凭甲方签字确认的的项目验收单、本合同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全额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甲方收到乙方结算申请经审查无误后10天内付款。
六、违约责任
1、质量违约
2 1.1、本合同项目经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付项目款。因乙方工程不合格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按实赔偿。
1.2、凡属乙方工程质量问题,不管何时发现,乙方均应按本合同保修条款规定及时组织维修或按实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2、工期违约
2.1、本合同工期按项目要求。
2.2、工期违约按每延迟一天5000元的标准赔偿。
以上乙方应支付的一切费用(赔偿金、违约金等),甲方可从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付款违约
双方对项目质量、工期、工程施工范围等有争议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在核实清楚情况后再予支付。
七、工程结算
1、结算总价=工程量×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变更洽商费用-罚款;
2、计价原则:结算时工程量以甲、乙双方现场核定并签字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执行,如有工程变更,费用按本合同第二条第4款执行;
八、其它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随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指定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签署时间:年 月 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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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书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合同价款
1、本项目合同价款定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
2、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签证或图纸),项目单价为甲方认定或甲方委托的审核结构进行审定为准。
3、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保险事项,有本合同乙方施工的建设工程一切险和
6、合同价已包含根据现场条件和工程情况,甲方接通施工场地内外满足施工期间需要的水、电(包括备用电源)、道路等全部费用。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接受后,甲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5%,
3、工程结算经审计或审定且后,甲方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90%,
4、余款10%作为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该保修款不计算利息,保修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或无返修后质保金付清。
5、在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在未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合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延迟至乙方提供合法发票时止。
六、合同工期
工期:
/
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七、质量标准
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工程变更及结算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根据工程的特点及使用功能的要求,可能会增加或变更某些项目,乙方应无任何异议并应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变更的工程费用依变更工程价款确定条款进行结算。
2、工程变更、签证和增加工程项目单价的确定:审定预算书单价中有相同或类似子目的,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首先按《2003山东消耗量定额》,同期《山东省价目表》,主材价格执行同期《东营市信息交流》,人工费66元/日,零工120元/日。
3、变更工程价款和(或)调整工期报告发出和确认的时限:所有由于变更和暂定价等因素而产生的增加价款以及零星项目价款,均需按有关规定送甲方审定后方可支付。
九、竣工验收及交付
1、工程竣工后,须经甲方、乙方、使用单位等依据规范进行验收,并签署书面竣工验收意见。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依据甲方、监理及乙方确认的竣工图进行结算,乙方竣工结算资料的递交时间应不迟于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日,否则甲方有权按已有资料进行结算。
2、工程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向甲方交付完工工程及该所有的图纸资料等,经甲方签收后开始计算乙方质保期限。
十、质量保修
1、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即为乙方的保修范围,保修期内乙方应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交付使用的工程承担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对因施工或材料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予以免费维修。整个项目保修期为 1 年,防水工程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期自整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2、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甲方审定结算价款的10%,甲方在 1 年项目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将工程质量保修金支付给乙方。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协调各相关单位的工作配合。十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及工期进行施工,保证按期完工、验收合格和向甲方交付。
2、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满足相关法规规范要求,做好安全施工的一切措施和承担安全责任与费用。
3、竣工验收合格后,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交付甲方使用。
4、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建筑及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设备等,不因本次施工产生结构安全和其他破坏和隐患;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建筑结构安全事故及地下管线破坏或受到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乙方应承担相应所有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十三、安全约定
1、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保证其具有合法的施工资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为履行本合同的乙方职员购臵意外伤害保险,在安装及后续维修时加强安全教育与检查,接受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督。
2、乙方承诺在本合同履行(货物交付和施工安装)期间和质保期内,一切安全责任或事故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的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均与甲方无关。
十四、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窝工、误工,经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顺延可补偿相关费用。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完成施工后交付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天的违约金,但最多不超过合同价款的5%。乙方延迟履行合同超过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履行,并追究乙方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准许的任何延期内完成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
4、因乙方产品质量、施工等任何原因而引起的该工程对甲方员工、
5、乙方未履行保修期的保修义务(包括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或拖延履行),若每出现一次须支付甲方 100 元/次。乙方累计达3次以上时须另支付甲方合同总价款 1 %的违约金。
6、乙方有其他任何违约行为,应支付合同总价款 2 %的违约金,情节严重时甲方还可解除合同。
十五、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协商或者要求
6、双方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信息、税务登记证件等为本合同附件之一,并由各方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后交存于对方。
7、双方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地址等,能够收到对方发出的各类信函或通知。如果在合同履行期内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变更方须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前告知对方,否则将承担因此造成的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
8、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发包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乙方(承包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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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中共瑞金市委党校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信原则,双方就原昌厦公路收费站零星改造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维修工程
1.2工程地点:原昌厦公路收费站(叶坪马山)
1.3承包范围:学员宿舍(见附件)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说明施工地点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条件。
2.2指派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协助乙方保障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绿地等不受损坏。
2.4协调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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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____
承包人(乙方):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和诚信原则双方就___工程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
1.2工程地点:____
1.3承包范围:____(群体工程应附《工程项目一览表》见附件))
1.4承包方式:____
1.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工程质量:______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
本价款为包干价,除本合同明文规定以外,不因任何原因做任何调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条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协助乙方保障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2.7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需要乙方二次设计的工程,由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 份,并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二次设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3.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的,不应拒绝。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2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工程价款支付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序号 付款次序 付款金额 占合同价款 百分比 付款时间或付款条件
说明:若第一次付款为定金或预付款,应在\"付款时间或付款条件\"栏中注明
6.2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或由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件二《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和附件三《甲控材料设备一览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否则,由此导致的有关部门不批准、不验收或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工程款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乙方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无偿返工或修复,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承担9.1条逾期交工的责任。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文物不变损害,否则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工程项目一览表
(2)甲供材料设备一览表
(3)甲控材料设备一览表
(4)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工程预算书
(8)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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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德开基合[(2014)]
号
建设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创卫巡查整改零星维修工程
建设单位: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建单位:四川汇发建筑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一日
零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四川汇发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检查验收工作,按照管委会和经开区创卫办的要求,经开区执法分局巡查中发现辖区路段破损,需要及时维修,为确保尽快完成迎创卫明查暗访工作任务,因时间紧迫,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道路人行道维修工程。为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书以资遵守。
一、
二、
三、
四、工程名称:金沙江路与宝成铁路交汇处道路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德阳市金沙江路与宝成铁路交汇处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承包方式和工程造价、付款方式
(一)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预算合同价(大写):贰拾伍万元(人民币),¥250000.00元。
2、工程结算采用《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及德阳市市场材料价组价。工程结算价以经开区审计局审计为准。
3、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收方为准。
(三)付款方式: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10月15日。除遇不可抗力原因外,工期不得延误。
六、工程验收
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甲方负责召集乙方按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完善验收文件。
七、现场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
(一)甲方具有监督、检查乙方现场质量、进度、安全施工等事宜的责任和权力。
(二)甲方于开工前3日将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
(三)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和相关单位的联系。
(四)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该工程的质量和施工安全。因乙方原因发生的生产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的解决
施工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解决提请德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对合同均由约束力。
九、附则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补充。
甲方: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四川汇发建筑有限公
司 单位公章: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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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 星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完全自愿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项目零星工程
1.2工程承包范围: 项目单项工程金额在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的零星工程,若单项工程金额超过10万元的,须按甲方要求单独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1.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施工、包文明管理等。
第二条:工程期限
工期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具体单项项目工程按甲方通知执行。由于甲方原因及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可进行工期签证。 第三条:质量要求:
3.1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工程技术部等相关部门签字确认的施工图或施工方案进行,如有变更,须得到甲方书面确认。
3.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规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
3.3达到现行国家建筑工程相关验收要求的合格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且整改工程的质量得到业主认可。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条 :材料要求及材料价格:
4.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水泥和砖、沙石地材按施工周期内《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南溪区对应材料价格的算术平均价进入结算;其余材料乙方报价甲方核定。
4.2乙方所施工的工程所有材料应提前7天向甲方报送材料数量及单位价格;4.3 材料价格:甲方以现金交易方式的市场价格核定材料价,采管费按定额标准的一半计取,除特殊说明外均包含了材料、运送到现场、上下车、税收等费用。 4.4乙方应保证所采购的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检测资料。
4.5材料送到现场必须通过甲方现场监理和相关人员验收签字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系公司认可全权处理建设相关事宜的委托代理人,其职务行为均为公司意思表示。 第七条
工程计价、结算及付款方式:
7.1工程暂定总价 元(大写: 元整
),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按实办理结算。 7.2结算约定:
7.2.1执行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税前总价(扣除未计价材料和设备费用)让利13%。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规费按下限计取;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基本费率计取;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费不计取;零星计工按2015定额相应的人工费计取,不让利;定额中无相关计价标准的项双方另行协商包干价,包干价不取费、不计税、不让利。
7.2.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后2个月内审定结算,乙方上报结算金额其最终审减额不得超过送审金额的10%,否则乙方支付超出部分10%的违约金并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
7.2.3有效结算资料:经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核定单、甲方制定的现场签证记录五种资料;所有隐蔽工程应及时收方并转化为甲方特制的现场签证记录单。
7.2.4发生签证时应告知甲方,且完工后7日内办理完成签证。7.3付款方式:
7.3.1无预付款,单项零星工程结算后付至结算金额的60%,结算金额的35%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年内滚动支付,余5%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付款方式为转账或承兑方式。
7.3.2付款前乙方需开具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交付甲方,若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第八条 承诺与保证
8.1、乙方承诺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同意按照合同实际结算金额向甲方开具并提供1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2、乙方开具的票据必须是由乙方从其发票主管税务机关购领或经其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印或监制的发票,并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发票票面数据与乙方缴销税务机关和乙方所留存的发票存根联填列数据相符。
8.3、乙方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质保期满,乙方维修只收取成本费,不得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九条 :甲乙双方开票信息资料
1、甲方: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2、乙方: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第十条:甲方义务
10.1协调处理开工前工作,促使本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
10.2协助提供水电搭接头,其余乙方自行负责,水电费由乙方自理。10.3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现场监理。
10.4甲方对工程进度进行现场监督,排除影响乙方施工的外部因素。10.5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工作。 10.6对隐蔽工程及时进行验收。 第十一条:乙方义务
11.1乙方认真保质、保量、准时完成工程。
11.2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工程技术部到现场签证验收确认,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
11.3甲方或乙方根据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提出设计变更时,乙方须及时将甲方规划技术部设计变更或工程管理部变更通知、现场签证交成本管理部核定经济指标并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资料,口头补充资料导致增加的费用不予办理。
11.4 对业主物品和已完工的工程,在甲方验收前,作好保护工作。乙方须协助甲方作好小区及周边环境绿化、照明灯具等公共设施的保护工作,乙方(含民工)损坏甲方公共设施,乙方除向甲方赔偿损失外,还应按1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5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1.6竣工交付使用后,若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乙方应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开始整改,如甲方认为有严重后果,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产生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11.7交工前乙方产生的建渣及垃圾清运工作由乙方负责,若未清运出整个施工现场,视为不符合交工条件,不予验收。若由甲方清运,费用按实计算,另加收20%的管理费,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11.8竣工交付使用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十二条:竣工验收
1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在验收前2日通知甲方。
12.2甲方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制定的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和甲方要求进行验收,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乙方必须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0.3甲方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5天内组织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第十三条:履约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13.1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如乙方无故不执行甲方指派的零星工程,甲方可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在财务结算完成后退还。
13.2乙方向甲方报审的各单项未计价材料最终审减幅度超过20%的部分,按超额部分的5%进行扣罚。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3.3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单项工程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达不到甲方竣工要求,仍按未按期完工处理。
13.4 因乙方原因未按期完工,乙方向甲方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有安全事故和不文明施工的记载, 按该项工程结算价款10%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13.5若在质保期内乙方逾期或不及时提供保修服务,逾期三日,甲方有权聘请任何第三方进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支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3.6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乙方退场后再与甲方协商善后事宜。13.7乙方在接到甲方发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或退场通知书后,乙方三日内负责将相关设备及人员清退出场,再洽谈后续事宜,如有工人、设施逾期未退场或阻碍施工等行为,乙方支付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且甲方对未退场的设备有自行处置权,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3.8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法完成约定事由,不得擅自中止履行、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3.9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甲方从乙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可通过报验但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比对不符”或“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工程质保和维修
14.1质保期:单项零星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14.2质保维修范围和内容:乙方施工的全部范围和内容。
14.3质保责任:发生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必须到现场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14.4质保金: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留5 %作为质保金,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物业公司、甲方签字认可),保修款在保修期限届满后分别办理结算,若甲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所有保修款在结算和支付时均不计息。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办法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出现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日期
16.1合同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
16.2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章确认,否则无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条:其它
17.1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协议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 账号: 联络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开户行:
账号: 联络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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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修缮)工程合同
发包单位: 甲
立合同 (以下简称 方)
承包单位: 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 工程的承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以之共同遵守。 2.甲方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乙方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用水、用电计划,并送甲方审核。
4.乙方必须提前三天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经甲方签证后方可开工。 6.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7. 合同签约地点: 8. 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 址: 电 话: 签约地点:
地 址: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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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学校名称:
工程内容:
施工单位:
基建中心备案号:
备案日期: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工程面积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在学校行政会议上讨论通过的计划修理项目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大写:
合同价款的确定:由甲方对乙方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初步审核后约定。
六、双方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现乙方代表或乙方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或经双方认可的分包单位不称职或不能履行合同规定时,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撤换不称职的人员和分包单位。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采取措施,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七、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的地点,在开工前完成场地清理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
2、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图纸交底。
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要求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八、乙方工作
乙方应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施工工艺作法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施工工艺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3、承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文明、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并且承担由于违反规定引起的罚款。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5、拆除的一切旧材料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处理。
6、乙方必须爱护学校的一切财产,不得擅自动用课桌椅等学校的财产,否则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且必须做好原有绿化的保护工作,进场前,清点学校绿化现状(所有苗木清单、绿地面积等),竣工验收时,若有损坏,按其需修复的费用赔偿。
7、乙方在施工中用水用电应另接装水、电表,工程完成后及时结算,如装表确有困难,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水电费用,并签定水电协议,作为结算依据。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程延误和损失的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
偿。
九、质量与验收
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分部分项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必须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竣工验收后,乙方必须在一周内,做好场地清退工作。
十、安全施工
乙方对施工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必须与学校的教学区域隔离,若不能完全分离的,应安排专人看护和维护秩序,防患于未然,承担由于自己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责任,非乙方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十一、工程量确认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行政会议上讨论通过的计划修理项目内容施工,超范围施工的内容不予结算,工程量必须及时签证,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必须有甲方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十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合同签订后,开工前按合同价的 30% ,付万元。
2、工程施工完成,支付合同价的30% ,付万元。
3、决算资料交齐全,支付合同价的20 %,付万元。
4、审价结束后,按工程审定价结清。(留审定价的5%作为工程返修保证金,保修期满后结清)
5、工程结算甲方委托有资质审价单位进行审价,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双方同意决算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项目,由基建中心审核。
十三、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的选用,应
面的认可,方能购买,并办理书面签证手续。
2、乙方自购的其他材料的价格计取按上海市定额站施工期间的相应颁布的“上海工程造价信息”建筑材料市场指导价计取。
十四、竣工结算
1以及相应取费标准,其综合费用取 12 %,人工单价均按35元/工日计。
2、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决算报告。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结算报告后60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审核意见。十
五、质量保修
1、本工程全部竣工交付后的保修。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乙方须在保修期内,派专人及时做好保修工作。
十六、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留二份,普陀教育基建管理中心留一份。
2、工程质量保证书、廉洁协议、安全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留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普陀教育基建管理中心备案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
备案单位(盖备案章):
经办人:
年月日
第11篇:工程施工合同零星维修工程
零星维修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承包人(全称):广西联勤建筑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零星维修工程
工程地点:阳和工业新区古亭山片区
工程内容:路面维修、铺装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0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14160.00)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工程量增减(由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的除外)。
2、工程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工程款给承包人。
3、工程款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工程款给承包人。
六、发包人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
七、承包人工作:
1、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管理,安全责任由施工方自行承担。
2、施工所需的水、电等接入。
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4、土地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5、清理现场遗留的建筑垃圾。
八、工程竣工验收
承包人按约定内容进行验收,竣工后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壹年,属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在约定的保修期内负责保修。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工程中发生争议时,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 十
一、本协议书中有关词含义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草本》(示范文本)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十
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发包方三份,承包方二份。
十三、合同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单位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2012年
日经办人: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年月日月
第12篇:零星电气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宁波技工学校零星电气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宁波技工学校
乙方:宁波市海曙中苑水景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因设施电气维修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工程施工。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宁波技工学校零星电气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宁波技工学校
3、工程范围:学校范围内电气维修
4、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叁佰玖拾陆元整。¥: 21396 元。
二、质量要求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2、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品牌须经甲方认可。
3、工序、隐蔽工程及本工程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2天内应组织验收。
三、工程价款及结算办法
1、本工程采用可调总价形式,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核为准。
2、结算编制依据
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⑵《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⑶《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
⑷《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2008版);
⑸ 其它有关补充定额、文件;
⑹ 取费标准:工程类别为工业建筑工程三类工程计取;
施工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按规定取弹性区间费率中值,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工程”中值计入;
施工组织措施费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
费和二次搬运费,其余不予计取;
规费2按“甬建价„2011‟13号”文件规定计取,税金按市区计取;
⑺ 材料价格参照2012年第4期《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栏;人工市场信息价及机械费调整系数按照2012年第4期《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计入。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决算报有关部门审计结束后7天内支付审计款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完工一年后无息结清(无息)。
五、材料供应
1、本工程材料由乙方采购、保管。材料的质量责任及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材料进场前须报材料清单供甲方审核确认,清单须列明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价等信息。如甲方需要提供样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
六、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2、验收标准和依据: 按宁波市现行有关规定。
七、安全施工
1、乙方承诺安全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生产及必要的安全围护工作,悬挂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志,遵守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治安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如因违章罚款或发生工伤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⑴ 甲方无故不参加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⑵ 工程未验收合格甲方强行使用的视为已验收合格。
2、乙方违约责任
⑴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一次性验收合格的,罚结算工程款3%的违约金。
⑵ 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承担由此导致的各方损失外,罚结算工程款3%的违约金。
⑶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 方:
宁波技工学校
(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乙 方: 宁波市海曙中苑水景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合同签订日期:2012年6月7日 3
第13篇:排水抢险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济南市排水抢险零星工程
甲方:乙方:签订日期: 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济南市排水抢险零星工程
工程地点:按照甲方指定地点
工程内容:清淤、疏通等
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工程中的所有工作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总工期满足施工要求。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暂定金额(大写):壹拾伍万元(小写:150000.00元)。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合同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2)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
费用;
(4)协调水、电接入施工现场,功率满足施工要求;
2、甲方可以将以上(1)、(2)、(3)、(4)条部分工作委托乙方办理,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未能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履行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甲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确认后使用,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甲方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合同内约定。
2、乙方未能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履行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七、工程结算与支付
(一)结算方式确定
1、工程结算:结算使用《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人工单价执行济建标字[2010]7号文,三类工程取费,结算中的材料价格执行施工当期造价信息,机械台班价格执行《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2008版;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
料价格及机械台班价格单价以甲方和乙方确认为准。
2、工程量计算依据消耗量定额规定的方法计算,具体工程量以现场工程师确认的签证为准,并做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完成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甲方审核完毕付款至工程实际造价的100%。
八、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采购,其质量等级及价格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才能购买,甲方负责监督。
九、竣工验收
达到竣工验收条件3日内乙方提交验收报告,由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后30日内提交决算资料。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一)违约
1、本合同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应确认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误期赔偿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2‰/天,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3%。 本合同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在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时,甲方视情节予以处罚,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时的赔偿费为合同价格的5%。 双方约定的乙方其他违约责任:在乙方无任何理由取得延长工期的情况下,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过慢,或者工程质量无任何保证,因而不能按预定的工期竣工,并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则甲方可将此情况通知乙方并提出警告,乙方应据此采取甲方同意的措施,以便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工程质量,乙方无权要求为了采取这些措施而相应支付任何附加费用,如乙方对甲方的上述警告无积极改正,则甲方将在书面警告发出后7天内进驻现场接管工程,终止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甲方或工程师的各种权利和权限,甲方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邀请其他乙方完成该工程。
(二)争议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一)工程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二)不可抗力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1)5级以上地震(2)6级以上持续4小时以上大风(3)150mm以上雨雪(4)10年一遇洪水或高温、高寒天气,以上资料以济南市政府部门资料为准。
(三)保险
1、甲方投保内容:甲方按规定自行办理有关保险事宜。
2、乙方投保内容:乙方按规定自行办理有关保险事宜。通用条款40.2条涉及的保险内容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自行承担。
(四)合同份数及其他约定
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两份,副本四份。
2、在确定乙方后,根据甲方要求,7天内乙方人员、机械设备不能进驻现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调换乙方。
3、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按施工方案的规定进场,如非业主原因更换或不到位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罚或更换施工队伍。
4、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作为本合同文件。
5、若乙方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出现违约情况,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施工队伍。
6、除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外,如达不到工期(包括总工期及分项分阶段工期)要求,每拖期一天,按合同价的2‰惩罚,最多罚款3%,在此期间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另行选择施工队伍。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出施工现场并提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资料。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原因造成误工,工期顺延,以甲方签字为准。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如期开工,工期顺延。
7、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十二、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
保修责任。
十三、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四、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日期:日期:
第14篇:前期围墙等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万和熙庭小区围墙土建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江苏万和房地产开发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扬州玉诚建筑工程处(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万和熙庭小区围墙工程 。
工程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南侧、京杭路西侧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自筹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万和熙庭小区围墙、公交港湾移位工程的施工承包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2 年 4月1日
竣工日期: 2012 年4 月3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 天。
每拖延一天罚款乙方人民币1000元;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凭甲方
签证工期顺延。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 。
乙方采购的用于该工程上所有的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乙方进
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材料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抽样、复检
报告以及施工人员上岗证等相关资料,所需材料必须一次性进场,经甲
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乙方所施工的质量必须达到现场实测点的合格率达95%以上。在施工
过程中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若因施工质量及材料不符合要求,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费用
均由乙方承担,另扣工程款10000元。
每道工序施工完毕,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李红卫职务: 工程部经理
姓名: 陈伟炜职务: 成本部经理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负责本期工程建设的内外部关系的协调,对工
程投资影响因素的确认,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6、乙方驻现场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本人每天至少8小时、每周至少6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
(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批准缺席的,每次罚款 500 元整,在
当期付款中扣除。)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每周有2天不在现场,每发现一次
罚款1000元,连续5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7、取费方式及合同价款
7.1计价方式:按江苏省04计价表规定计取,材料价格按扬州市2012
年第1期信息价;
7.2工程量:⑴围墙:做法参照《双楼集团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
册》(以下简称“手册”)E-03-02,施工范围万和熙庭小区东、南、西三
侧,暂定数量:737.53米,固定综合单价每米取费标准430元/米,暂定
围墙总价:317138元;沿围墙边土地平整,大型挖掘机每个台班2400元,
小型掘机每个台班2200元,最终工程量按实结算;
7.3暂定工程总价款(包工包料价 大写):叁拾壹万柒仟壹佰叁拾
捌元整(人民币:367138元);此总价含材料费、施工费、设备(用具)
费、试验费、各项措施费、各项规费、管理费(含劳动保险)、税金等一
切费用,下列费用在结算时应按实调整①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②发包
人提出的工程内容或工程数量变更,③补充协议,④双方认可的其它事
实因素。
8、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
应当支付的款项。
8.1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结算价70%,三个月后付至工程
结算价的95%,余款5%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清。
9、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
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1该工程保修期为1年。
10、安全生产
10.1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本工程施工全过程
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10.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遵守甲方安全管理
制度,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格执
行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简称《管理细则》)。
11、组成合同的文件
11.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的先后顺序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1.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
部分。
12、发包人发现承包人违约时,发包人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工程
质量不符合规范及本合同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期间
工期不顺延。连续二次整改不到位,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
工程款。
13、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2 年3月 30 日
合同订立地点:扬州广陵区皇都漫城21幢2单元201室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第15篇: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固定综合单价)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
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YTHG-GC-17028
甲 方: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杭锦旗兴荣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签 订 地:鄂尔多斯市 签订日期:2017年3月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
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杭锦旗兴荣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3.1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
3.2本工程不允许挂靠,如发现挂靠现象,合同立即终止,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工程款,乙方应立即返还全部已付工程款,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及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剩余5%作为保修金,支付质保金时提供等额收据及质保金支付证书,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8.1.2配合乙方施工,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处理的问题。
8.1.3按合同约定办理结算并支付工程款。8.2乙方义务
8.2.1 办理法律规定应由承包人办理的许可和批准;
8.2.2根据甲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2.3 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向甲方及监理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按时按质完成工程;
8.2.4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负责安全保卫;
8.2.5 符合国家环保噪音污染控制标准,随时清理施工现场杂物,文明施工;
8.2.6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及甲方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8.2.7 办理施工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8.2.8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2.9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2.10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将垃圾清运至甲方及政府指定的地点。负责己方现场临建的搭设及拆除,工程完工后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恢复。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8.2.11工程用水电费挂表计量,由乙方承担。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11.4不可抗力(以当地政府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天内,必须就延误的内容、期限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 天内予以书面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符合各项验收、归档、竣工备案所需;
14.2乙方采购工程所用材料批量进场前14日,将样品、样本送交甲方,待甲方及监理公司选择并确认后三方对样品、样本进行封存后方可批量进料。封存的样品、样本作为材料进场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14.3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4.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14.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14.6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及监理公司同意方可代换,代换材料价格最高限额为被代替材料的最高限价。
14.7乙方违反本条规定或材料设备不合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将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15.2.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及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及监理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15.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及监理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除甲方另有特殊要求外,均由甲方承担。
15.3 事故处理
15.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人,同时按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配合事故处理,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15.3.2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16.5工程试车中双方权利义务
16.5.1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6.5.2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乙方采购的,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的,甲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6.5.3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5.4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均由甲方承担。
16.5.5 甲方及监理人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甲方及监理人已经认可试车记录,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6.5.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甲方负责,如甲方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乙方配合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份,移交甲方。
17.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合格标准,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相应费用。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19.2.4 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的,赔偿甲方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19.2.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应赔偿甲方 元/次的违约金。累计达到三次,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额0.1%的违约金。
19.2.6 乙方应服从甲方工程现场管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500元/次的违约金。累计达到三次,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额 0.1%的违约金。
19.2.7 乙方如有其他重大违反合同约定的,赔偿甲方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
19.2.8乙方未经甲方确认,擅自使用代用材料的,除赔偿甲方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9.2.9 乙方与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 本项目竣工前双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双方未签订质量保修书的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行业规定或依照双方约定执行。
(3) 质量保修期内,修复的费用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A 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修复,并承担修复的费用以及因工程的缺陷、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B 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乙方修复,甲方承担修复的费用。
C 因其他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可以委托乙方修复,甲方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因工程的缺陷、损坏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2.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争议解决以及清理条款的效力。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示范项目 合成、有机废水暂存池开挖防洪沟工程施工合同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16篇:前期围墙等零星工程施工合同
万和熙庭小区围墙土建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江苏万和房地产开发扬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扬州玉诚建筑工程处(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万和熙庭小区围墙工程 。
工程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开发东路南侧、京杭路西侧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万和熙庭小区围墙、公交港湾移位工程的施工承包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2 年 4月 1 日 竣工日期: 2012 年4 月 3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 天。
每拖延一天罚款乙方人民币1000元;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凭甲方签证工期顺延。
4、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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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 。
乙方采购的用于该工程上所有的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乙方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材料产品合格证、质保书、抽样、复检报告以及施工人员上岗证等相关资料,所需材料必须一次性进场,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乙方所施工的质量必须达到现场实测点的合格率达95%以上。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格按施工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若因施工质量及材料不符合要求,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相应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另扣工程款10000元。
每道工序施工完毕,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李红卫 职务: 工程部经理 姓名: 陈伟炜 职务: 成本部经理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负责本期工程建设的内外部关系的协调,对工程投资影响因素的确认,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
6、乙方驻现场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本人每天至少8小时、每周至少6天在本工程现场工作,(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批准缺席的,每次罚款 500 元整,在当期付款中扣除。)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每周有2天不在现场,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连续5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7、取费方式及合同价款
7.1计价方式:按江苏省04计价表规定计取,材料价格按扬州市2012年第1期信息价;
7.2工程量:⑴围墙:做法参照《双楼集团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E-03-02,施工范围万和熙庭小区东、南、西三侧,暂定数量:737.53米,固定综合单价每米取费标准430元/米,暂定围墙总价:317138元;沿围墙边土地平整,大型挖掘机每个台班2400元,小型掘机每个台班2200元,最终工程量按实结算;
7.3暂定工程总价款(包工包料价 大写):叁拾壹万柒仟壹佰叁拾捌元整(人民币:367138元);此总价含材料费、施工费、设备(用具)费、试验费、各项措施费、各项规费、管理费(含劳动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下列费用在结算时应按实调整①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②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内容或工程数量变更,③补充协议,④双方认可的其它事实因素。
8、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8.1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结算价70%,三个月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5%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付清。
9、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1该工程保修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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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安全生产
10.1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本工程施工全过程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10.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严格执行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细则》(简称《管理细则》)。
11、组成合同的文件
11.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的先后顺序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1.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发包人发现承包人违约时,发包人有权收取乙方违约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及本合同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期间工期不顺延。连续二次整改不到位,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工程款。
13、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2 年 3 月 30 日
合同订立地点:扬州广陵区皇都漫城21幢2单元201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确认 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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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零星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山东巨能电力集团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
零星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加强零星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使工程管理走向规范化和程序化,减少工程管理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明确施工管理包含的管理内容和施工管理人员在管理中的管理责任,特制定本办法。
本管理办法以市场化管理为导向,以流程化管理为核心,全面贯彻项目施工管理责任制,强化施工的全过程监督与检查考核,从而逐步达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规范化。本制度力求简单明了、全面细致,达到细化、量化、指标化,是全公司内部所有工程施工管理和开展工作的依据和标准,在全公司范围内执行。
二、管理内容
1、图纸设计
2、施工招标
3、施工方案
4、施工手续
5、施工管理(图纸会审、施工计划、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协调、进度管理、工程变更、工程签证、隐蔽验收、检查考核、材料管理、施工预决算审计、工程消缺、成品保护、工程保修、工程资料、人员管理、设备管理、问题整改、质量跟踪、派工单、施工责任制、施工合同、现场管理、开工准备、会议管理、资金付款管理、台帐管理、档案管理、工程入账等)
6、竣工清理
7、施工中容易忽视、必须注意和容易出现的问题
8、市场化管理
9、施工队伍的选择
三、工作流程
1、提报零修工程申请(计划提前10天并附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并签字——
3、提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4、提报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5、总经理签字批准(必要时报董事长签字批准)——
6、物业公司基建班或维修班接收——
7、物业公司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
8、物业公司与提报单位签订施工管理协议书——
9、物业公司与施工员签订施工责任书——
10、物业公司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11、物业公司出具派工单或开工报告——
12、提报单位与物业公司及有关部门确定地埋设施及相关注意事项并交底签字
13、物业公司组织施工并对工程实施现场监督和控制管理——
14、工程签证——
15、工程验收——
16、工程消缺——
17、工程移交——
18、资料整理结算并审计——
19、工程入账(必要时转资)——20、实施考核——
21、质量跟踪——
22、资料入档
四、管理内容的管理标准及考核
1、图纸设计
任何施工项目无论大小都要有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必须做到三个清楚:一是通过图纸能清楚如何施工;二是通过图纸清楚材料的用量及材料品种;三是图纸要标明设计人及审批人。如果无法画施工图纸,必须书面文字说明,例:更换玻璃、回填土等零星工程。图纸是施工资料的重点,施工专责人要严格保管,不能丢失,必须在施工资料中存档。无施工图纸不允许开工并扣专责人1分,图纸保管不善丢失者扣专责人2分。零星工程施工图纸有专责人设计,出现设计失误扣专责人2分,造成损失的下岗处理。出现设计失误审核人没有发现的审核人下岗处理,审核人一般由部门技术员、基建班长、和部门负责人担任。设计应力求实用、节约、美观、有改造和检修空间。
2、施工招标
施工队伍的选择、材料设备的购进、工程的定价必须通过招标进行,招标工作包括市场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制定和招标会及资料的存档,以上工作由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完成,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不能推诿,必须按公司的招标管理规定执行和考核。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一般由申请提报单位技术人员或施工专责人编写,招标文件编写要全面、详细、完善、清楚明了,措辞要得当、准确,不能造成理解失误和偏差。招标谈判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标书编制失误给招标工作造成影响的扣责任人1分,致使招标无法进行的扣责任人2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下岗处理。
3、施工方案
工程造价超过1000元的工程都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工程施工方案要简明扼要具有可操作性,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程序、技术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工期、施工质量要求、施工注意事项、安全注意事项、文明施工措施、地埋设施的处理、验收的要求、竣工清理等。施工方案由施工专责人编制、施工队执行,也可由施工队伍编制,报施工专责人审批,但必须经物业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并严格执行。施工方案要用微机打印并作为工程资料存档。不超过1000元的工程,必须书面说明工程施工必须注意的事项。没有施工方案坚决不允许施工,施工方案要切实可行,能有效的指导施工。施工方案要量化、细化、指标化。施工方案没有就开工的工程,坚决停工,并扣施工专责任1分,施工方案没有量化和指标化扣施工专责任1分。没有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扣施工专责任1分并返工处理,并对施工队罚款200元。没有按施工方案规定的内容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每项扣施工专责人1分并对施工队罚款100元。
4、施工手续
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完毕所有的施工手续,否则不允许开工,并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每一项未按规定办理扣当事人1分,未按期办理每拖一天扣当事人1分,未办理就开工的扣当事人1分并罚款50元。
5、图纸会审
施工图纸要经过会审方能用于工程施工,经设计院设计的图纸,要有施工专责人会同施工技术人员及设计院共同会员审。施工专责人绘制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图纸,要经过物业公司经理及分管领导的审批方能施工,并形成图纸会审纪录。图纸未经过会审和审批而施工造成施工错误或工期延误的,对施工专责人扣1分,造成质量事故的下岗处理,对施工队处以500元上罚款,并赔偿施工失误造成的损失。无图纸会审纪录的,扣施工专责任1分。
6、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包括:开工时间、工期、进度、每天的工作量、施工人员的配备、机具设备的配备、材料的进场计划等。施工计划要细化到每一天,工作量要量化,要落实具体的指标,例如:每一天的施工人数要达到几人、工期多少天等。施工计划制定要科学合理,以书面形式下达,双方签字认可并努力实施,使其具有约束力,并作为考核工期进度的主要依据。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严格执行。无施工计划不允许施工。施工计划没有量化扣施工专责任1分。施工计划制定不合理要及时调整,否则扣施工专责人1分。
7、质量管理
根据施工项目的不同,将工程分解成若干个分部甚至到工序,明确每道工序的质量要求及标准。例如灰土施工:要规定石灰要过筛,筛子的目数,灰土的比例、夯实的次数、土的含水量、检验的标准等。质量管理包括原材料的质量、施工质量、检查控制的质量等,施工质量的控制主要是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原材料的进场把关、监测和检验、成品保护等。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是质量控制的重点。关键工序施工完成必须进行报验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是质量控制的关键,如果不能长期靠在施工现场,这种报验制度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控制质量的方法。再就是进行质量抽查,对认为不合格的地方进行解剖或抽样试验,已达到质量控制的目的。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必须以文字的形式进行交底,并且有奖罚措施,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部位必须返工并进行处罚。对没有进行书面较低的工程,扣施工专责任1分,没有进行报验的处罚责任人1分并罚施工队200元,关键部位没有报验也没有抽查的扣专责人2分,出现质量问题的除返工外,对专责人扣3分并对施工队罚款500元。
8、安全管理
工程开工前,施工专责人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落实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安全措施一定要得力,各种安全设施一定要齐全有效。隐患整改要彻底,随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按照三不放过进行处理。没有安全合同扣施工专责人1分,违反安全规程的扣1分,隐患整改不彻底的扣专责人1分并立即停工整顿,出现安全问题扣专责人2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9、文明施工
文明施工对于零修工程来说至关重要,主要体现在按程序、按步骤、按规范施工方面,从施工准备、施工机具安置、材料堆放、现场的布置、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和准备、安全防护措施、冬雨季施工措施、成品保护措施、地埋设施保护措施、竣工清理和工完料清等方面,以上几个方面要安排合理,杜绝野蛮施工和盲目施工。施工现场混乱,影响厂容厂貌扣施工专责人1分,对成品和设施保护不力口1分,造成破坏的进行修复并对施工队罚款200元,工完后没及时清理的扣专责人2分并对施工队罚款500元。文明施工的有关内容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安排,没有形成书面材料扣施工专责人1分。
10、施工协调
施工专责人要组织好施工队和申请提报单位的协调工作,包括施工用水电、人员出入、场地安排、施工和生产的矛盾等。因协调工作导致工程工期延误或停工扣施工专责人1分并扣申请提报单位责任人1分。
11、进度管理
根据施工计划落实施工进度,施工进度要考核到每天,从工程开工算起,每天要完成多少工作量,必须形成量化指标,以书面形式进行考核。除特殊的原因(例如生产事故)和不可抗力工期可顺延和调整外,都必须按计划完成每天的工作量。指标没有量化扣专责人1分,工作量没按预期计划完成扣专责人1分并处罚施工队每天300元。
12、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要用图纸或书面文字进行说明,并经施工专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签字认可,方可施工,必要时要经有关领导审批。变更要随施工图纸入档并作为结算的依据。工程变更没有图纸或书面说明的扣施工专责任及有关人员2分,并且不与增加变更费用。
13、工程签证
工程签证是指图纸以外的变更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工程签证必须严格,要随时进行,过期不补,拿不准的工程签证必须报请有关领导批准确定签或不签,不能自作主张,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支出和损失。工程签证必须按规定的格式打印,除签字的地方以外不能手写。工程量签证的核实要与审计部会同相关人员组成小组进行,查出工程量签证不实的,对施工专责人扣1分,故意作弊的下岗处理,工程签证未打印的作废。
14、隐蔽验收
隐蔽工程必须验收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隐蔽工程验收要提前一天时间报施工专责人,以免影响正常的验收和工程进度。隐蔽工程未经验收就隐蔽的,必须进行解剖检查,验收不合格必须返工并对施工队罚款500元,对施工专责人扣1分,造成的浪费由施工队全部承担。
15、检查考核
施工专责人要定期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和考核,形成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单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要根据整改单拿出整改方案报请施工专责任批准后立即进行整改。没有进行定期检查扣施工专责人1分,没有整改扣专责人2分并对施工队停工处理。
16、材料管理
材料包括甲方供材和施工队自供材料,对于甲方供材施工队要提前7天提报材料用量计划,材料计划要经施工专责人审批并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签字后的材料计划根据使用量的多少或组织招标或比价采购,所有施工材料进场由施工专责人进行质量和数量验收,若无质量题移交施工队并办理出入库手续。有质量问题的材料严禁用于工程,并清理出场。进场材料堆放和保管必须严格,防止材料进场后日晒、雨淋出现锈蚀和老化。所有材料计划必须相对准确,防止剩余过量和不足,材料交接后材料归施工队所有,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节约浪费由施工队承担。材料保管不到位出现锈蚀或浪费扣施工专责人1分并对施工队罚款500元。劣质材料用于工程施工专责任下岗处理,损失由施工队承担。
17、施工预决算审计
工程施工完成,施工单位在15天内完成工程决算的编制工作并提交施工专责人,施工专责人根据施工图纸和工程签证对决算的工程量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办理完成审计手续和决算资料的整理工作,然后将决算资料上交审计部,审计部接到工程决算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将审计资料和审计报告返回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接到审计报告后转财务部,财务部在一周内入账完成。整个过程都要书面交接,工程决算未按时完成每拖一天扣施工专责人1分,审计部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审计工作每拖一天扣1分,财务部未及时入帐每拖一天扣1分。
18、工程消缺 工程初验完成,所有缺陷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施工队,施工队接到缺陷整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缺陷处理,以准备追中验收。在此期间内人员、措施一定要得当并落实到位,如果施工队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施工专责人有权组织其他施工队伍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原施工队施工费中双被扣除。因措施不力造成整改未按时完成扣施工专责人1分,造成工程未按时竣工扣施工专责任2分并按奖罚措施对施工单位实施处罚。
19、成品保护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已完工程和现场设施进行成品保护,不能因施工而造成其他设施的损坏,必须有可靠的防护措施,成品保护措施由施工专责任以书面的形式与施工队进行交底,不进行书面较低队施工专责人扣1分,交底措施未实施扣施工专责人1分并处罚施工队200元。措施不正确扣施工专责人1分。造成损坏的扣专责人2分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
20、工程保修 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施工专责人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如果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施工专责人有权组织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原施工队伍双被扣除。施工专责任未及时组织维修的每拖一天扣施工专责人1分。
21、工程资料
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完成后,施工专责人要时刻注意施工资料的收集保存与整理,特别是一些原始资料和交底、记录等,为将来工程结算和施工维修提供帮助。工程资料要在施工专责人处编号存档,以便日后查阅。施工资料不完整或没有扣施工专责人1分,施工资料未变好存档扣施工专责人1分,工程资料丢失扣施工专责人2分。
22、人员管理
施工队的施工人员一定要遵守厂规厂纪,服从施工专责人的管理,特别是出入证的佩戴和出入厂须知、列队行走、安全帽、严禁吸烟、严禁偷盗和四处行走等一些规定要和施工队的管理人员交待清楚,并形成书面交底。未进行交底扣施工专责人1分。
23、设备管理
施工队的施工设备的安全设施一定要齐全有效,接线一定要规范,不允许带病运转和操作。设备的安装布置和存放一定要符合安全距离,并且做到安全标志齐全。设备不合要求扣施工专责人1分并不允许使用。
24、问题整改
不论是工程本身的质量问题还是与工程管理有关的问题,一旦提出就要立即整改。例如因工人不足导致工程进度的缓慢、因设备落后导致工程缓慢、施工措施落后导致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等,施工专责人都要及时发现和提出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有问题发现不了或者发现了没有及时指出和调整,是施工专责任失职,扣施工专责人1分。
25、质量跟踪
工程验收入账完成5天内,施工专责人填写质量跟踪卡对工程质量实施跟踪管理,质量跟踪卡填写要用微机打印、如实填写,并交技术部存档。未填写质量跟踪卡扣施工专责人1分。
26、派工单或开工报告 根据工程大小,在施工准备工作完成后,由施工专责人填写派工单或开工报告,要用微机打印并经物业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吴派工单或开工报告扣施工专责人1分,派工单或开工报告要随工程资料存档或提报技术部。
27、施工责任制 工程开工前物业公司负责人与施工专责任签订施工责任书,申请提报单位负责人与负责本项目的管理人员签订施工责任书,分别落实管理责任。施工责任书由各单位自行制定。未签订施工责任书不允许开工。没有施工责任书的工程口物业公司负责人和申请提报单位负责人1分,因无施工责任书开工后出现问题口物业公司和申请提报单位负责人2分。施工责任书随工程资料存档,施工责任书丢失扣施工专责人1分。
28、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由施工专责任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要用微机打印,并经物业公司经理审批,工程施工合同要在开工前签订。施工合同条款要详细全面、不能出现争议,特殊的地方要量化。无施工合同不能开工。施工合同除提报有关部门存档外还要随施工资料存档。无施工合同开工的工程扣施工专责人1分,因施工合同签订不明确或签订内容不全面而引起争议的扣施工专责人2分。
29、现场管理
工程开工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布置,必要时画出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现场要由申请单位和施工专责人共同确定,因施工现场布置不合理而影响公司生产的扣各单位施工专责人1分。施工现场混乱的扣施工专责人1分。
30、开工准备
工程开工前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材料、设备、人员、三通一平、地埋设施等都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程一旦开工,准备供工作不充分,就会出现窝工和被动,因此一定要考虑周到。因准备工作不充分而导致工作被动扣施工专责人1分。
31、会议管理
工程的管理和协调离不开会议,要有严格的会议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施工队和有关人员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开会要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要用微机打印下发,并及时检查会议内容的落实情况。没有会议制度扣施工专责人1分。没有会议纪要扣施工专责人1分,会议内容未及时落实扣施工专责人1分。会议纪要随工程资料存档。
32、资金付款管理 及时提报工程资金计划,按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款的支付,不能出现资金超支现象。未及时提报资金计划或提报资金计划不准确扣施工专责人1分,未按合同要求进行工程款的支付扣财务部1分,出现超支现象扣施工专责人1分。施工专责任要在微机上建立工程付款明细帐,每次付款都要有记录,如果因为没有记录出现付款失误,责任有专责人承担。
33、台帐管理
每个施工专责人都要在微机上建立所管理工程的施工项目台帐,根据台帐能了解所有施工工程的形象进度、付款清款、工程的编号、开竣工时间、是否建立了跟踪卡、保修期等等。不建立工程项目台帐的每个施工项目扣施工专责人1分。
34、档案管理 工程施工完成,将所有的工程资料建立成工程档案,做到每个工程一个档案袋,本工程的所有资料都能在档案中查到。为今后的维修和改造提供确切的资料。没有建立工程档案的每个工程扣施工专责人1分。
35、竣工清理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结束要及时进行现场清理,特别是竣工清理至关重要。不要在工程结束后还留下尾巴,形成二次工程量。施工专责任对未进行及时竣工清理的工程,有权安排其他施工队伍进行清理,将发生的费用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工程完工没有及时进行竣工清理扣施工专责人2分。
36、施工中容易忽视、必须注意、容易出现的问题
这些问题要作为一项专门的问题进行管理,一定要用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例如:不能在水泥路面上拌和沙奖及混凝土、地埋设施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成品和设施的保护等。这些问题没有书面交代清楚扣施工专责人2分,这种书面交底要归入施工资料。
37、市场化管理
为了适应市场化管理的要求,逐步向市场化管理过渡,物业公司对全公司的基建维修项目实行市场化管理,各单位经审批的施工维修申请提报物业公司后,由物业公司对工程项目进行施工管理,各单位要与物业公司签订委托施工管理协议书,并定期支付物业公司施工管理费,管理费用双方协商,并写在协议书中双方签字认可,公司不再支付物业公司施工管理人员的施工补助,施工管理人员的施工补助从各单位的施工管理费中支出。施工管理人员施工补助的多少,也实行市场化管理,业务能力强的施工管理人员,根据工程的多少进行竞争管理,管理的工程越多、越好,施工补助的发放也就越多,这样责、权、利得到有机的结合,也更有利于工程的管理和开展。因此工程开工前物业公司与申请提报单位签订委托施工管理协议,不签订施工管理协议工程不予施工。
38、施工队伍的选择 随着企业的发展,公司的零星工程越来越多,每个工程进行招标或比价很不合理、很不科学,因此每年由物业公司组织对零修工程施工队伍进行一次招标,通过招标确定最优惠的施工让利价格,一年中所有的工程都执行此价格或通过面议再次进行协商,但不能超出此招标价格。参加招标的施工队伍中,都可按此价格承担施工任务。避免施工队伍不足和人员不足的矛盾,避免工程施工的被动和限制。不按规定选择施工队伍口物业公司1分,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五、工作流程的管理与考核
工作流程化是管理的必然趋势,工程施工管理要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管理,流程不合理的地方要及时在执行的过程中完善和修正,逐步达到越有效越好、越简单越好、越省事越好、越省钱越好。为了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和管理的随意性,在流程化管理的基础上全面实施文字化管理和指标化管理。根据基建工作流程,各单位提报申请必须提前10天,申请必须附带方案并经审批小组审批,无方案扣申请单位1分,申请不予接受。申请必须经相关领导签字,未经签字不予实施。物业公司接到合格的申请后及时制定出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并办理相关手续,无施工方案扣施工专责人1分。方案完成后双方签订委托施工管理协议及施工责任书,无协议及责任书不予施工。以上手续办理完毕由物业公司出具派工单或开工报告安排施工任务并进行施工管理。施工完成后双方组织验收,不及时验收扣施工管理部门和申请单位1分。
此管理办法自下发之起实施,工程施工中有与本办法冲突的地方以本办法为准,在全公司内执行。
物业公司李建森草,请技术部王经理修改并报请领导研究批准后实施!
2005-6-2
第18篇:零星工程施工协议书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书 (NO. )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 ,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价为 万元(大写金额: 元整)(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结算方式:本工程结算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核下浮率为 %,工程量按实计算。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信息价、劳保费用、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等按本工程预算标准执行。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决算后支付工程决算审核总造价的90%,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超过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数量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甲方认定后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
3、本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验收。
4、验收时,若乙方未按图纸施工,乙方须在15日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一切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视为自动放弃保修金,由甲方委托它方维修。
6、。
十一、本协议共 页,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财务股壹份、股壹份、办公室存档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19篇:零星工程施工协议书
零星工程施工协议书(NO.)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组织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施工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四、工程造价:本工程预算价为万元
元整)(详见工程预算书)。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结算方式:本工程结算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结算审核下浮率为 ,工程量按实计算。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信息价、劳保费用、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等按本工程预算标准执行。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决算后支付工程决算审核总造价的90%, 余款10%作为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工期
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因雨季和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予以相应顺延。若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完工,超过5天后,每延期一天扣工程款300元。
九、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及核定的工程数量进行施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质量标准须达到合格以上。
2、乙方应自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及措施费用概由乙方负责。
十、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甲方认定后方可签订施工协议。
2、乙方必须协调解决本工程施工中的纠纷和相关事宜。
3、本工程完成后,由乙方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后方可进行验收。
4、验收时,若乙方未按图纸施工,乙方须在15日内整改到位,否则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5、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个月,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一切保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甲方书面通知3日内,乙方未进场修复,视为自动放弃保修金,由甲方委托它方维修。
6、
十一、本协议共股壹份、办公室存档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2
第20篇:零星工程施工协议书A
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名称\\承包范围: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价格:大写:万仟佰拾元 (含税)
五、付款方式:现金转帐
六、工期:__ _年__ _月___日完工,雨天、刮风、停电除外。
七、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施工图、变更通知、甲方现场批示等及文字\\图纸等要求精心施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八、甲方责任:甲方负责水、电、路通、负责材料及时供应。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有义务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工程变更及技术交底施工,否则造成的返工其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凡由甲方提供原料及其他用品,有责任妥善保管,丢失损坏按赔偿。
十、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范围,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穿拖鞋,严禁酒后上岗。每位员工进入工地,要遵守本项目的制度,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严禁打架斗殴,偷盗闹事,聚众赌博,违反以上安全要求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清除施工现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罚款发生后,在下一次拨付工程款时,全额扣除。
2、因不遵守甲方或施工现场安全要求发生安全事故、由此造成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3、以上合同签字后生效,付款完毕后废止。
乙方: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手 机 号:___________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