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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工作条例(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23 15:01:1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民兵工作明白纸

民兵组织工作

明确两个概念:28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土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中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公民编为普通民兵。

1、什么是民兵整组?

民兵编组之后,由于行政、生产、民兵的年龄、身体和政治等情况的变化、以及人员的流动、干部的调整等、民兵组织需要适时地进行调整和整顿。为了加强民兵组织建设、巩固民兵组织,保证组织落实,我们坚持一年一度的民兵组织整顿制度,简称民兵整组。

2、民兵整组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民兵整组的根本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以兵役法为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了《民兵工作条例》,我们整组具体依据是济南军区在以上两个法律、法规基础上制定的《民兵组织整顿完实施办法》以及近两年各级关于民兵组织调整改革的一系列文件。

3、民兵整组的时间安排

民兵整组每年一次,于当年十二月份开始,到翌年二月份前结束,一般县里安排二十天,乡镇十天左右。

4、民兵整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制定工作计划、作出安排部署、搞好宣传教育、调整民兵组织、进行政治审查、确定出入转队人员、调配民兵干部、清点武器装备、集合点验民兵、组织入队宣誓、确定参训队象、健全有关制度、总结上报工作。

5、民兵整组的目的是什么?

通过整组,使基层民兵组织达到组织健全、编组合理、队伍纯洁、干部配齐、官兵相识、制度完善、活动落实的要求。

6、民兵整组中宣传教育教育的内容、重点是什么?

宣传教育以党的路线和国防教育为重点,紧紧联系民兵思想实际,深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民兵的性质和任务、优良传统、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形势战备和政策法制教育等。

7、民兵工作三落实的内容是什么?

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8、军区对县、乡两级人武部门掌握基干民兵情况有何具体要求?

乡镇武装部除掌握基干民兵的姓名、年龄、受训、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外,还要掌握基干民兵的去向,确保一旦有情况能够联得上、召得回。

9、对民兵干部调配有什么要求?

民兵干部应由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和军政素质、热爱民兵工作的人员担任。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优先从转业干部、退伍军人中选拔。

10、各级民兵组织应建立健全哪些制度?

通过整组,各级民兵组织主要是民兵连和乡镇武装部应建立健全七种制度:(1)例会制度;(2)组织整顿制度;(3)政法教育制度;(4)创先评比制度;(5)档案资料制度;(6)集合点验制度;(7)经常性活动制度;

11、基干民兵集合点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集合点验的主要内容有:任命干部、宣布编组、总结工作、表彰先进、公布制度、清点装备、领导讲话。

12、民兵整组验收主要标准是什么?

领导重视、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严格掌握民兵条件;民兵编组合理;基干民兵质量高;民兵干部齐全;各项活动制度健全。

13、民兵整组中县武装部应当做好哪几件事?

主要应当做好四件事:(1)、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拟制整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2)、召开全县专武干部会议,学习文件,培训干部,统一认识,统一做法;(3)、整组期间派机关干部深入民兵连队和基层武装部,加强检查指导,组织验收,防止走过场民;(4)、搞好总结评比,表彰先进,及时上报整组工作总结和民兵组织统计表。

14、民兵整组中乡镇武装部应当做好哪几件事?

主要应当做好三件事:(1)、召开民兵连长会议,传达县武装部对整组工作的要求,研究布置本乡镇的整组工作;(2)、对民兵连队进行具体指导,特别是要注意选配好民兵连长;(3)、整理好资料,填写好《基干民兵卡片》、《普通民兵花名册》、按时上报《民兵组织统计表》和工作总结。

15、民兵宣誓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一)宣誓大会开始;

(二)奏昌军歌;

(三)主持人讲话;

(四)宣读誓词;

(五)宣誓人代表讲话;

(六)领导讲话;

(七)奏唱《中国民兵之歌》;

(八)宣誓大会结束。

16、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军委江主席关于军队建设和后备力量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贯彻精干的常备军和强大的后备力量相结合建设现代化国防的战略决策和质量建军的思想,服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适应国防建设需要,从我国我军的实际情况出发,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国防后备力量的发展道路,使民兵工作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要求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为国家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主要任务:压缩基干民兵规模,调整民兵组织,加强政治建设,提高训练质量,改善武器装备,优化整体结构,搞好组训装的协调发展,完善法规制度,突出抓好重点方向、重点地区、重点城市的民兵工作和骨干队伍建设,民兵执行任务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规模适当、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可靠管用的若干民兵队伍。

民兵组织调整改革的原则:减少数量、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建设的原则。

17、基干民兵的编组方法有何变动?

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组织领导、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执行任务、有利于平衡负担。

18、参联字第2号文件对民兵干部训练有何规定?

民兵干部训练的对象主要是基干民兵连、排长,由县级人武部组织实施。主要进行本级指挥和教学法的训练。在新任职的两年内,完成30天的训练,以后可根据情况安排复训。

19、基层武装部应做好哪些工作?

一是抓好基层武装部的正规化建设;二是抓好二至三个连的“部、室、家”建设;三是填写好基干民兵卡片;四是抓好民兵出入转队并登记;五是开好民兵连大会和基干民兵营总结点验大会;六是抓好几个民兵带建先进单位;七是抓好民兵干部队伍建设。

推荐第2篇:民兵战备工作

民兵战备工作教案

一、民兵的基本常识

1、什么是民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2、中国民兵发展史。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兵是在长期革命战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支新型的人民群众武装组织。总结起来可分为以下5个阶段:

工农革命运动时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后。

(1)工农革命运动时期

随着工农革命运动的兴起,1922年1月,在香港海员大罢工中产生了第一支工人纠察队;1924年8月,在广东成立了第一支农民自卫军。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时期,工人纠察队和农民自卫军有了很大发展。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代表大会提出,普遍组织农民协会,发展农民自卫军。彭湃、毛泽东、周恩来等在广州、武汉举办农民运动讲习所,为开展农民运动,建立农民自卫军,培养了大批骨干。广东农民协会颁布了最早的一个《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广东农民自卫军的发展,推动了全国各地农民自卫军的建立和发展。湖南农民协会的梭镖队声势更大。1927年3月21日,在周恩来等领导下,以上海工人纠察队为骨干,成功地举行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一度解放了整个上海。南方各省、市工人纠察队、农民自卫军的迅速发展,沉重地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势力,大力支援了北伐战争。

(2)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把建立人民群众武装作为创建、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条件之一。毛泽东在领导创建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和中国工农红军的同时,广泛建立了群众武装。1931和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先后颁布了《赤卫军组织法》和《苏区少先队组织条例》,规定了赤卫军、少先队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将革命根据地的群众武装统一为赤卫军(队)和少先队。赤卫军由23~40岁的青壮年参加,少先队由16~23岁的青少年参加,均不脱离生产,负责保卫地方,配合工农红军作战,并挑选部分强壮勇敢成员组成模范营,作为随时调遣保卫革命根据地和参加红军的基干队伍。革命根据地的赤卫军(队)和少先队,多达250万人,配合红军多次粉碎了敌人的“围剿”。

(3)抗日战争时期,各抗日民主根据地的人民群众武装组织,由赤卫军(队)和少先队发展成为民兵和自卫队。1941年,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规定:人民武装力量包括主力军、地方军和人民群众武装(即民兵和自卫队)三个部分。民兵和自卫队都是广大群众保卫家乡、保卫抗日根据地的不脱离生产的武装自卫组织,民兵是骨干。按照中国共产党关于普遍组织民众武装的方针,各抗日根据地所有乡村和城镇普遍建立了民兵和自卫队。1945年,民兵发展到268万余人,自卫队1000万人以上。民兵和自卫队在配合八路军、新四军,开展游击战争,进行反蚕食、反封锁、反扫荡,粉碎敌人的“三光”(烧光、杀光、抢光)政策,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的斗争中,都发挥了巨大作用。

(4)解放战争时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迅速扩大民兵组织”的指示,各解放区重新整顿民兵组织,加强民兵军政训练。随着战争规模的不断扩大,民兵达550万人,自卫队达几千万人。在粉碎国民党军队大举进攻、进行战略反攻和向全国进军中,民兵不仅源源不断地补充中国人民解放军,而且一批又一批地参加支前队伍,随军参战远征,为解放全国大陆作出重大贡献。

(5)解放后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保卫地方秩序,建立国家动员基础……”。195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民兵制度法定为国家的一项军事制度。1984年5月31日,公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民兵既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又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为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1987年全国边海防民兵工作会议之后,开始组建民兵应急分队。民兵应急分队是一支应付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拳头力量。经过10多年的建设在大中城市和边海防等重点地区组建的民兵应急分队已步人正规化的建设轨道,基本实现了武器装备现代化、通信工具现代化,成为一支素质优良、动员快速、战斗力强的队伍。在加强民兵应急部队建设的同时,加强了民兵专业技术分队的建设。 目前,全国共组建对口专业分队近万个,编组民兵数万人,在平时的生产建设、抢险救灾和军事活动中充分发挥了后备军的作用。

3、民兵的任务

(一)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头完成生产和各项任务;

(二)担负战备勤务,保卫边疆,维护社会治安;

(三)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4、民兵的编组

民兵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28岁以下的退伍士兵和未到部队服现役而经过基本军事训练的公民,编入基干民兵,成为民兵中随时准备参军参战、执行应急任务的骨干力量。其余18~35岁未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男性公民编入普通民兵。女性公民根据需要参加基干民兵。民兵编为班、排、连、营、团。基干民兵编有高炮、地炮、通信、侦察、防化等专业分队。

一般以乡(镇)、行政村和厂矿企业为单位,按照民兵人数多少,分别编为班、排、连、营、团。基干民兵、普通民兵,男民兵、女民兵,应分别编组。行政村一般编民兵连(营),领导本村的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县、乡(镇)所属企业单位,凡人员比较稳定,行政、党团组织比较健全,可建立民兵组织,属乡(镇)武装部直接领导。乡镇编基干民兵营或连,领导全乡的基干民兵。城市民兵的编组,大型厂矿企业可以车间、分厂为单位编组,中小企业可实行跨车间、班组编组。

二、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提到民兵战备工作那么就得先说说《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1、是民兵战备工作的依据

(1999年4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发布)《民兵战备工作规定》。第一章第一条中提到为了规范民兵战备工作,完善民兵战备制度,保证民兵战备任务的完成,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军队战备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对各级单位及民兵执行战备任务有指导性意义

民兵执行战备任务和军事机关、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组织民兵战备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民兵战备工作必须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贯彻新时期军事战备方针,突出重点,落实制度,常备不懈,提高民兵执行战备任务的能力。

第四条 全国的民兵战备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以下简称总参谋部)主管。

军区、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下同)、军分区(含警备区,下同)、人民武装部和乡(含民族乡、镇,下同)及街道人民武装部、企业事业单位人民武装部负责本区域或本单位的民兵战备工作。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战备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监督有关单位做好民兵战备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协助本地区军事机关开展民兵战备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本地区军事机关的要求,完成本单位的民兵战备任务。

3、明确战备任务

在《规定》第二章第六条明确战备任务 民兵担负下列战备任务:

(一)参加军警民联防和哨所执勤,配合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人民警察保卫边防、海防和战备重点地区的安全;

(二)搜集情报;

(三)守护重要目标;

(四)协助部队维护管理国防工程;

(五)协助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六)参加抢险救灾;

(七)上级军事机关赋予的其他战备任务。战时,民兵担负配合部队作战、独立作战、战场勤务、支援前线和保卫后方等任务。

举实例:

三、民兵战备工作意义

在中国,中国共产党人确信: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因此,从中国革命走上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之日起,到最终取得中国革命战争的胜利,民兵始终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武装力量,为世界民兵的历史写下了新的篇章。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兵仍是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他们不仅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重要目标、守卫祖国的陆海边防,配合边境自卫反击作战等方面,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得力助手,而且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一支积极力量。

三、世界民兵情况

民兵制度从产生至今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了。经久不衰的民兵制度,对世界军事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今天,当民兵制度向着不同方向发展演变的时候,人们关心的是它的时代价值和它未来的命运。如果不是从一国而是从世界的范围看,无论是在古代、近代还是在现代,民兵这种具有古老传统的军事制度都始终存在着,表现为一种连续不间的断社会历史现象。时至今日,民兵制度仍为世界上的许多国家所采用。瑞士的武装民兵、朝鲜的工农赤卫队、美国的国民警卫队、伊拉克的民兵、罗马尼亚的爱国卫队、澳大利亚的国民训练兵……这一切都在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不争事实:古老的民兵制度不仅依然存在,而且仍具有很强的生命力。

我们以美国民兵来举例。

美国国民警卫队(United States National Guard)简称为联邦国民兵,是美利坚武装力量的重要后备力量。美军的预备役部队可分为国民警卫队和联邦后备役部队两大部分。美国国民警卫队创建于1636年12月13日,当时是为保卫殖民地而在波士顿建立的一支民兵队伍,1824年8月25日正式改名为美国国民警卫队。国民警卫队是美利坚武装力量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隶属于各州政府的地方武装部队。平时,国防部对国民警卫队只有指导权而无指挥权,国民警卫队由各州政府指挥,受所在州专管国民警卫队事务的副州长直接领导,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防部和各州州长的命令,维护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安全利益,维持社会稳定和参加抢险救灾;战时,联邦政府有权调动国民警卫队部队服现役。国民警卫队经费开支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承担。国民警卫队司令部机关的正式工作人员既是州政府工作人员,又是国民警卫队队员,按政府行政级别领取工资。国民警卫队队员大部分直接从地方招募而来,编组成各部(分)队。

美国国民警卫队的编制体制,武器装备,后勤供应,人事制度,以及执行的条令条例均与现役部队相同。这种体制还是200多年前华盛顿总统创立的,由于其具有便于训练,便于迅速征召和动员等优点,因而一直沿用至今。按照规定,国民警卫队队员每年要利用48个周末参加兵营训练,另外每年还有一次15天现役集训,即与相对应的现役部队合练,以便战时能迅速对口补充现役部队。参加训练的国民警卫队队员着与正规军相同的军装,并按各自的军衔和训练日领取工资和补贴。这种实际上的双工资优厚待遇,对于维护和招募国民警卫队队员有相当大的吸引力。

陆军国民警卫队

陆军国民警卫队陆军国民警卫队(Army National Guard)是美国陆军的一部分,占其可用作战力量的约一半或支援体系的约三分之一。

陆军国民警卫队现编有10个作战师,22个独立旅、团,2个特种部队大队(空降),1个侦察大队,共44万人。

美国陆军多次裁减后,一些陆军师成建制的转为陆军国民警卫队。所以有的国民警卫队师实际是小型的正规部队而不是民兵,例如朝鲜战场表现不佳的第24师就被降格为国民警卫队。这和中国将陆军乙种师改为武警机动师是同一个道理。

空军国民警卫队

空军国民警卫队空军国民警卫队(Air National Guard)是美国空军的一部分。

空军国民警卫队现编有92个中队,飞机1700多架,共11.81万人。为实现与现役部队的“一体化”,他们还装备了如M1A1坦克和F-15战机等先进武器。

这两种国民警卫队均由国民警卫局管理,其局长是参谋首长联席会(Joint Chiefs of Staff)的一员。美国国民警卫局位于弗吉尼亚州阿灵顿,联合国防部处理陆军和空军国民警卫队的行政事宜。

作为内卫武装,原本国民警卫队是不能出境作战的。但是因为美军追求部队的精简,所以军队人数过少。加上还有大量海外驻军,所以一旦有持续时间较长的作战行动就会出现作战力量不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是增加征兵数量,但是这需要比较长的时间,第二个方法是抽调后备役人员,也就是联邦后备队(这个是真正意义上的后备役,联邦政府是有指挥权的),第三个方法就是与各州协商,抽调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临时加入现役进行海外部署。

所以,国民警卫队出境,实际上是美军军队人数不足的一个临时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看成联邦政府希望能够更多的掌握原本由各州掌握的地方武装力量。

四、怎么搞好民兵战备工作

1、严格执行民兵战备工作规定

2、

3、体制改革

推荐第3篇:民兵工作简介

民兵工作简介

民兵是我国不脱离生产的群众组织,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织部分,是人民解放军的有力助手和强大后备力量。民兵工作是各级人武部门的中心工作,是人民武装工作的重要内容。

【民兵制度】

义务职责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依法参加民兵组织和服预备役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依法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国防职责。

民兵性质 《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民兵任务 《国防法》规定,民兵在军事机关的指挥下,担负战备勤务、防卫作战任务,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领导体制】

双重领导制度 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中央文件规定,全国的民兵预备役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系统的双重领导制度,这是民兵预备役工作的一项根本制度。

体现双重领导的具体制度主要有:县以上建立人民武装委员会和国防动员委员会制度;省、地、县地方党委书记兼同级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党委第一书记制度;省军区、军分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一名主要领导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常委制度;地方党委常委议军制度;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基层武装部制度。

领导机构 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中央文件规定,解放军四总部即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是全国的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机关。

解放军四总部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职责分工是:总参谋部为全国民兵预备役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民兵预备役的组织、训练、武器装备、战备执勤和作战指挥等项工作;总政治部负责民兵预备役的政治工作;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负责民兵预备役的军械技术勤务工作。 大军区是所辖区域内最高军事机关,统一领导所辖区域的军事工作包括民兵预备役工作。 省军区(含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含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是同级地方党委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民兵役机关,负责本区域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武装部,是国防动员体制的组成部分,负责办理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按规定不设立人民武装部的企业事业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民兵预备役工作。

地方政府职责 《民兵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军事机关开展民兵工作,解决有关问题。

城市民兵工作领导原则 根据中央和省、市文件规定,城市民兵工作实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条支持的领导原则。区委、政府和区人武部对辖区内的民兵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市级和市级以上部、委、办、局(公司)对所属企业单位的民兵工作要有指导和要求,并积极支持市、区对民兵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组织建设】

民兵分类 《兵役法》规定,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一类士兵预备役,是战时兵员动员,就地作战和平时执行应急任务的骨干,是民兵工作的重点;普通民兵为二类士兵预备役,同基干民兵一样,都是我国国防后备力量的组成部分。二十八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

组建范围 根据《兵役法》和有关文件规定:乡、镇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其中城市厂矿企业事业单位,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集体企业,凡党组织健全,生产经营稳定,适龄人员较多的,都应建立民兵组织。凡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

入队条件 根据《兵役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参加民兵组织的人员,必须是适龄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劳动,身体健康,其中,基干民兵参照征集兵员的政治条件和应征青年体格评选条件执行。

编组办法 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和军委总部文件规定,普通民兵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编组;基干民兵按照有利于领导、有利于提高质量、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执行任务、有利于平衡负担的原则编组。城市一般以企业事业单位、街道为单位编民兵连或者营。

基干民兵单独编组,根据民兵人数分别编班、排、连、营或者团。女性公民只编基干民兵,单独编组。

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可以跨单位编组。对一些分散经营、适龄人员较少的企业,可以街道、行业系统或企业管理部门为单位编组基干民兵。

【政治工作】

指导原则 《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政治工作应当学习人民解放军的政治工作经验,继承和发扬民兵工作的优良传统,保证民兵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各级责任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和基层人民武装部应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强国防建设的要求,开展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

入队政审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征集新兵的标准,对拟编入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的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对已经编入民兵组织、预备役部队的人员进行政治考察。

政治教育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民兵预备役人员平时的政治教育,应当以民兵干部、基干民兵和预备役人部队官兵为重点对象。基干民兵、预备役部队官兵每年集中进行政治教育的时间不少于十六课时。普通民兵的政治教育,结合组织整顿、征兵和重大节日活动等时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 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期间的政治教育应当纳入训练计划,统一安排和组织实施。

刊物订阅 总部和军区要求民兵组织订阅的报刊有:《中国国防报》、《中国民兵》杂志、《东海民兵》杂志,这些刊物是民兵预备役建设的专用刊物和教材,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指导,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根据有关规定,《中国国防报》、《中国民兵》杂志订到连,《东海民兵》杂志订到排。

考核检查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团分别负责对民兵、预备役部队官兵政治教育进行检查和考核。

【民兵军事训练】

规范化要求 《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军事训练应当按照总参谋部颁发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进行,实施规范化训练。一是要有比较规范的训练、教学场所;二是要有强有力的训练领导班子;三是要严密组织、严格训练;四是要有一支任教能力较强的教员队伍;五是要有一套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

任务下达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民兵、预备役部队年度军事训练任务,由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逐级下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保证参加训练人员的训练时间。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减少训练任务的县(市、区),必须报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军分区(警备区)批准;需要免除训练任务的县(市、区),必须报经省人民政府、省军区批准。时间要求 根据《兵役法》规定,未服过现役的基干民兵,在十八岁至二十岁期间,应当参加三十天至四十天的军事训练,专业技术民兵的训练时间,按照实际需要适当延长。

1997年,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文件对各类民兵分队训练时间作了进一步明确,其中:民兵应急分队年度训练时间为15天(含政治教育2天);高炮(机)、通信分队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30天(含政治教育3天);对口专业分队的3到5天,(含政治教育半天),主要进行军事基础和协同训练;民兵干部训练,在新任职的二年内,完成30天的训练;步兵分队训练时间为15天(含政治教育2天)。

组织实施 全国每年的训练任务,由总参谋部规定后,逐级下达。民兵的军事训练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组织实施。专职人民武装部的军事训练由军分区组织实施。

考核登记 《民兵工作条件》规定,对参加军事训练的基干民兵,应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区县人民武装部登记。民兵军事训练成绩评定标准,由总参谋部制定。

【战备值勤】

主要任务 《民兵工作条例》和总部有关文件对民兵战备执勤任务作了明确规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行军警民联防。组织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平时进行巡逻、观(侦)察、警戒、防空、防特和防空降,战时共歼入侵之敌。

(二)配合部队、武警打击武装袭扰之敌。

(三)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主要有四项:一是护厂、护矿、护店、护村、护路,维护本单位本地区正常秩序。二是协助公安部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三是保护重要目标。四是执行应急机动任务。

(四)配合部队作战、担负战时勤务。

审批与备案 民兵战备执勤,政策性很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本着爱惜民力、严加控制的精神,严格审批权限。

陆海边防民兵固定哨所的设立,由军分区根据战备需要提出方案,报省军区批准。

组织民兵守护重要目标,由目标归属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报省军区批准。

组织民兵担负治安勤务,由本地区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军事机关备案。

在厂矿范围内,使用民兵担负维护社会治安,保持生产方面的勤务,由厂矿批准,报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备案。

遇有追捕持抢凶犯等紧急情况必须携带枪支弹药时,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报县(市、区)党委、政府批准,同时迅速向上级军事机关 报告。

动用民兵应急分队应付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中办(1990)12号文件规定的批准权限办理。

组织与实施 《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战备执勤,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根据上级赋予的任务,制定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报酬和补助 民兵担负勤务的报酬或者补助,由使用单位支付。对参战、执行战勤任务、参加军事训练和维护社会治安中伤亡民兵的优待、安置和抚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武器装备管理】

配备和维修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民兵武器弹药的配备、补充和维修统一由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负责。

民兵应急分队执行任务所需的防暴、运输、通信等装备器材,由当地人民政府配备保障;对口专业分队所需技术装备,由所在单位保障。

预备役部队武器弹药的配备、补充和维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要求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省、市、县(市、区)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民兵武器装备的乡(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军事机关的要求,建立符合安全和技术管理要求的民兵武器装备库(室),并按规定配备看管人员;对不具备安全存放条件的民兵武器装备库(室),应当及时整改,确保安全。

省、市、县(市、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必须报经省军区审批;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兵武器装备库(室)新建、扩建和改建,必须报经军分区(警备区)审批。

检查和管理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各级军事机关负责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民兵武器装备库(室)应当报所在地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应当将其列为安保卫的重点目标,配合军事机关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经费保障】

各类经费保障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民兵事业费由省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城市民兵预备役人员(含户籍在城区的农业人员)训练活动费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农村民兵预备役人员(含县、县级市本级及所辖乡镇的非农业人员)训练活动费由县(市)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并分别按时划拨给同级军事机关。各级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基地、武器装备仓库建设维护费和民兵预备役重大活动经费等,由同级地方人民政府保障。经费的具体标准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共同确定。

预备役部队经费保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武器装备库(室)建设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各类经费的管理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应当严格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地方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参训人员的待遇 《江苏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的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其所在单位照发工资和奖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伙食补助和往返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关项目中开支。

农村的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军事机关按照当地劳动力收入平均水平,从民兵预备役人员训练费项目中给予误工补贴。

推荐第4篇:民兵战备工作

民兵战备工作

战备,就是战争准备或作战准备,包括物质准备、组织准备和精神准备。战备工作是打赢未来战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涉及到军事、政治、经济、科学技术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教育等各个方面。

民兵战备工作包括平时准备和作战实施两个阶段。为打赢未来技术局部战争,大量的战争准备工作必须在和平时期完成。因此,做好平时战备工作是人武、专武干部、民兵干部和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的一项重要的任务。

民兵战备工作的主要内容

平时民兵战备工作主要包括日常战备和作战准备两大类。日常战备包括战备教育、情况研究、战备值班、战备执勤、战备基础设施建设和战备演练。作战准备包括物资准备、兵员准备、战场准备、方案准备等。

战备教育:县级以上军事机关每季度、乡镇人武部、民兵营、连每半年、民兵预备役人员每年必须集中组织一次战备教育。可结合节日战备组织,也可结合执行战备任务或组织民兵整组点验组织。内容以形势任务为主,适当安排有关战备法规的学习。

情况研究:主要研究敌我双方的有关情况。我情在全面掌握与作战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要搞好作战需求分析和组织与之相对应的战法研究;敌情主要掌握编制、装备及其变化情况,基本作战思想、原则和主要战法,强敌可能介入的时机、方式、规模,其它可能受到的威胁等情况。情况研究要形成制度和相关的资料,以保持其连续性。

战备值班:包括作战值班和分队值班。作战值班由县以上军事机关组织,分队值班涉及到基层人武部以下组织和民兵预备役人员,战备时间内,担负分队值班的民兵组织和民兵预备役人员必须按战备要求保持在职在位。专武干部主要掌握值班分队的基本情况、部署位置、联系方法、可能半遂行的任务等情况,每天必须抽查1-2次。

战备执勤:主要包括包括执行一般勤务和执行特殊勤务两个方面。一般勤务指执行正常的巡逻、警戒和守护任务;特殊勤务指根据需要执行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抢险救灾以及重大军事行动保障等任务。

战备设施建设:乡镇一级以下主要是指资料室建设。这是平时战备工作的基础,应按照齐全、配套、实用的原则高标准建设好,注意按标准建设,讲求实用性。

战备演练:根据任务和军事斗争准备需要适时组织。通常以课题演练为主,也可根据方案组织综合演练。

物资准备:包括武器装备,作战保障物资、器材,军民通用的科学技术等准备。

兵员准备:包括首批动员对象、持续动员对象的储备。 战场准备:包括现有军事设施保护、预设战场建设和在可为战时作战服务的地方经济建设项目中植入军事功能等。

方案准备:这是最基本的作战准备之一。需要制定的战备方案包括两类,第一类是作战方案,包括防卫作战方案、兵员动员方案、支前保障方案等;第二类是应付突发事件方案,包括协助维护社会稳定方案、抢险救灾方案等。方案必须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随时修定,条件允许时应结合方案组织相应的演练。

推荐第5篇:民兵工作计划书

2012年度分管工作计划

为了扎扎实实搞好分管工作,结合王子楼社区实际情况,拟定2012年度计划书。按照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本辖区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为了辖区单位的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生产,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对社区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社区稳定,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季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辖区内单位要统一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重要任务,真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及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二季度:继续加大安全的宣传、学习、教育,从而形成人人重

视安全、人人参与到安全的活动。积极配合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坚持打赢“预防为主”的胜利战,切实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继续

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

三季度:社区居委会安全员负责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及时对辖区内各单位和个体户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进行“双重”管理,杜绝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季度:按要求对辖区企业职工进行专业培训,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考核过合格持证上岗。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情况,有权要求立即改正,或限期解决,情况紧急时,有权要求立即从危险区内撤除作业人员;停止生产;对违反安全规定的领导和职工有权制止作业,提出处罚建议;继续加强自查自纠工作,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机制的基础上,将逐步加大检查的力度和深度,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推荐第6篇:民兵工作管理办法

企业民兵工作管理办法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民兵工作条例》及秦皇岛开发区《民兵工作制度》,为加强集中供热公司民兵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2民兵工作的任务

建立和巩固民兵组织,提高民兵军政素质,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发动民兵参加供热生产、抢险应急、护厂保卫、维护中心社会治安;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3民兵的管理

3.1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市武装部和上级军事领导指挥机关的要求,把民兵工作纳入保卫科工作计划,依法完成民兵工作任务。

3.2保卫科在上级军事机关、开发区武装部和公司党委领导下,管理本公司民兵工作。

3.3加强平时民兵管理教育,使每个民兵做到遵纪守法,确保民兵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4民兵接到上级命令后,必须在三小时内集结完毕,人员集结率达90%以上,应急分队集结按预案执行

3.5坚持请销假制度,民兵外出一周以上应通知保卫科,保卫科长出差3天以上应经党委批准。

4民兵组织

4.1

民兵的组织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的规定参加民兵组织。按照便于领导、便于活动、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编组。

5选配好民兵干部

5.1民兵干部由政治思想好、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年龄较轻,有一

定文化知识和军事素质,热爱民兵工作的人员担任,优先从转业退伍军人中选拔。

5.2民兵干部由本单位提名,由开发区民兵连任命。

5.3分队以上军政主管,由本单位负责人兼任。

5.4基干民兵小队长,由基层组织负责人兼任。

6民兵整组

民兵组织每年整顿一次。整顿内容包括:对民兵进行宣传教育、民兵的出入转队、调配干部、工作总结、清点设备、健全制度、集结点验等项工作。7民兵政治教育

7.1

民兵的政治教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和国防教育为重点,进行民兵性质、任务、优良传统、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形势战备和政策法制等教育。

7.2民兵的政治教育主要结合组织整顿、军事训练、征兵和重大节日活动进行。

7.3 公司保卫科会同宣传部门组织开展法定的每年9月的第3个星期六全民国防教育日活动。

8 民兵军事训练

民兵军事训练执行开发区党委、武装部活动安排。

9民兵战备执勤

9.1由保卫科根据上级赋予的任务,制定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1、每逢节假日,民兵应做到在职在位,遇有情况应及时报告,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2、战时,民兵应配合部队作战,担负各项战斗勤务,支援前线,保护群众,保卫生产,平时配合公安机关维护厂区治安,完成公司热力抢险应急工作。

9.2民兵担负勤务的报酬或者补助,按国家规定执行。

10奖励和惩处

10.1

民兵、民兵组织在参战、支前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参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例》规定的奖励项目和批准权限,由军队给予奖励;在完成民兵工作或者

执行维护社会治安、抢险应急等其它任务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由公司给予奖励。10.2

依照《民兵工作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由公司保卫科提请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任务。

10.3

民兵拒绝、逃避参军、参战、支前、维护社会治安等重大任务,或者在执行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10.4

对违反《民兵工作条例》,拒绝建立或擅自取缔民兵组织,拒绝完成民兵工作任务的单位,由公司保卫科报公司党委批准,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纪律处分,并责令限期改正。

11本制度解释权属保卫科。

推荐第7篇:民兵预备役工作规定

黑龙江省民兵预备役工作规定

2005年08月19日 09:

41黑龙江省民兵预备役工作规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军区

《黑龙江省民兵预备役工作规定》业经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民兵、预备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公民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依照法律参加民兵、预备役组织是适龄公民的义务。

第四条 民兵、预备役工作实行上级军事领导机关和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体制。 省军区主管全省的民兵、预备役工作。军分区(含军事部,下同)、县(含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农垦分局,下同)人民武装部负责本辖区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乡(含民族乡、镇,下同)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人民武装部负责办理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民兵、预备役的日常工作。

森工、铁路、石油、煤炭等部门的人民武装部负责本系统的民兵、预备役工作。

预备役师、团是预备役部队的领导指挥机关,负责本部队的组织建议、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后勤保障工作。

预备役部队营(连)负责办理本辖区预备役部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预备役工作,组织、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完成民兵、预备役工作任务。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六条 依法建立民兵、预备役组织,完成民兵、预备役工作任务,是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符合建立民兵、预备役组织的单位的国防职责,应当把民兵、预备役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七条 组建民兵组织除按照《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外,应当按照当地军事领导机关的要求执行下列规定:

(一)城市街道办事处以及生产比较稳定,适龄青年较多,符合建立民兵组织条件的非国有企业,应当组建民兵组织;

(二)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边境乡,内地重点乡,应当组建民兵应急分队;

(三)配备民兵技术装备的单位和与军事专业相关的单位,应当组建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和对口民兵专业技术分队;

(四)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及附属企业,应当组建民兵高技术分队;

(五)大中城市、边境乡和社情复杂的地区,应当组建民兵信息网。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基干民兵编组,应当坚持一般岗位多编、关键岗位少编的原则。 女民兵人数以县为单位,控制在基干民兵总数的1%,女青年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可适当多编。

第九条 预备役部队的编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坚持有利于战时动员使用、有利于平时建设的原则,适当扩大编组范围。

预备役部队的分队与民兵应急分队、民兵专业技术分队一般不建在同一个基层单位,编组的兵员原则上不允许“一兵二用”,预备役部队应当在编制基础上增配10%的机动预备人员。 预备役军官的选拔、配备、授衔依照国家、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预编士兵的配备,原则上从退伍士兵经训人员和专业对口人员中选配。

第十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外出30天以上的,应当向所在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请假,并报上一级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备案。

民兵、预备役人员外出期间,应当定期与所在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联系,遇有军事训练、战备值勤、兵员动员或其他应急任务,接到召回的通知后,应当按期返回。

第十一条 乡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基层人民武装部。

市辖区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立基层人民武装部,配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第十二条 在职职工1000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基层人民武装部。基层人民武装部的编制员额,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在职职工1000人以下的企业、事业单位是否设立基层人民武装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军事领导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未设立基层人民武装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确定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民兵、预备役工作。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合并、撤销或裁减基层人员武装部编制员额。 第十四条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

(二)年龄一般不高于相应职务服军官预备役的最高年限;

(三)身体健康;

(四)热爱人民武装工作;

(五)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军事素质。

第十五条 配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应当由当地军事领导机关商所在单位考核提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后,以军事领导机关的主官名义任命。

设有基层人民武装部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领导机关批准可以兼任基层人民武装部的第一部长。

第十六条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应当从人民武装学校毕业学员、军队转业军官以及其他适合从事人民武装工作的人员中选配。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选配和交流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管理范围。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调任其他工作时,应当事先征得当地军事领导机关的同意。

调整担任预备役部队预任军官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时,应当征求所在预备役部队的意见。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武装部部长,应当是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企业、事业单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应当不低于本单位同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政治工作

第十九条 民兵、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证中国共产党对民兵、预备役部队

的绝对领导,保证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合格,保证民兵、预备役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把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纳入全民国防教育计划,进行形势战备和国防教育,保证人员、时间、内容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采取集中教育与其他教育方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基干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士兵每年集中进行政治教育时间不少于16小时。基干民兵和预备役部队集中训练期间,应当将政治教育纳入训练计划,统一安排和实施。

普通民兵的政治教育,主要结合民兵整组、征兵和重大节日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 外出民兵、预备役部队士兵的政治教育,采取函授和补课的办法进行。

预备役部队官兵参加军事训练期间,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规定,由部队实施奖惩。

第二十二条 军事领导机关、预备役部队和基层人民武装部应当围绕经济建设开展民兵预备役和预备役部队政治工作,组织发动民兵、预备役部队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参加脱贫致富、劳动竞赛、技术革新、增产节约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 基层单位民兵组织和预备役部队营、连应当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入队前政治审查和政治考察,确保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的政治合格。

第四章 军事训练

第二十四条 民兵、预备役部队年度军事训练任务,由各级人民政府、军事领导机关根据各地区、各单位基干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数量、任务,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的原则逐级下达。因特殊情况需要减少、免除当年训练任务或者调整专业训练比例的,应当报经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

批准。

第二十五条 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军事训练,应当根据各类对象负担的任务、确立相应的训练内容和形式,由县人民武装部、预备役团在训练基地集中分类施训。因特殊情况集中训练有困难的,经省军区批准,可由县人民武装部、预备役团统一组织,分片设点实施。难度较大的专业技

术兵训练,可由军分区、预备役师和县人民武装部、预备役团共同组织实施。

县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领导机关以及基层单位,应当根据上级政府和军事领导机关下达的训练任务,按照各自的职责,保证军事训练的人员、时间、内容和经费落实。

民兵、预备役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军事训练,完成年度训练任务。

第二十六条 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军事领导机关的要求建立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基地或训练中心。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基地属于国防军事设施,归同级人民政府所有,由同级军事领导机关和预备役部队机关管理使用。在建有预备役部队的县,预备役部队和县人民武

装部可以共同使用一个训练基地。

第二十七条 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基地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依法予以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

第五章 武器装备管理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条例》的规定,管理民兵武器装备,保证民兵武器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防止发生损坏、丢失、被抢、被盗等事故,确保安全,保障民兵能随时用于执行任务。

第二十九条 民兵武器装备,应当按照军民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予以保障。民兵的武器弹

药和部分装备器材,由总参谋部统一配备补充;民兵应急分队的防爆、交通、通信装备由地方政府和编兵单位保障;对口组建的民兵支援保障分队、民兵高技术分队所需技术装备,由组建单位保

障,民兵信息网所需装备器材根据任务需要,由同级地方政府解决。

预备役部队训练所需轻武器和装备器材,利用现有的民兵装备,缺少的品种,由省军区从民兵装备中调整解决。

第三十条 省、市、县和配备民兵武器装备的基层单位,应当建立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属于国防军事设施,其建设与管理的具体办法按省人民政府、省军区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将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列入重要安全保护目标。

第六章 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和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第三十二条 民兵、预备役部队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和参加两个文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一)积极参加以“六个五”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平时与现役部队、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联防,对重点目标、重点地区和边境地区加强控制;

(三)战时配合现役部队作战,担负战斗勤务;

(四)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五)配合公安机关、武装警察部队制止、处置突发事件;

(六)认真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

(七)维护本地区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

第三十三条 动用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战备执勤、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治安,其批准权限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所需费用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三十四条 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由省人民政府安排的民兵事业费和市、县财政安排的经费以及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均衡负担的办法统筹的军事训练经费组成。

县级以上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基地和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建设、维修、管理经费及在编的管理、警卫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开支,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三十五条 农村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经费,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由县人民武装部和预备役团编报预算,报同级政府审核后,县农经总站根据训练任务需要统一收缴,训练结束后,在乡统筹费中核销。

第三十六条 城镇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经费,根据当年训练任务,由军分区(预备役师)或县人民武装部(预备役团)编报预算,报同级财政或农垦、森工、铁路、石油等系统及中直单位审核解决。

第三十七条 基层单位自行组织的民兵、预备役部队活动所需经费,由本单位解决。

第三十八条 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的误工补贴,农民从农村乡统筹费中的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经费中解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由原单位照发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奖金根据训练成绩及表现发放;城市个体工商户和待业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军事领导机关和预备役

师、团从城市民兵、预备役部队训练经费中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九条 各级人民武装部、预备役部队应当发扬以劳养武的传统,因地制宜地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开展以劳养武活动。

以劳养武企业按照省政府的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第八章 奖励与惩处

第四十条 在民兵和预备役部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军事领导机关和预备役师、团给予表彰、奖励。

战时对民兵组织和个人的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嘉奖由基层人民武装部批准,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分别由县人民武装部、军分区和省军区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对预备役部队的奖励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公民应当参加民兵预备役组织和预备役部队而拒绝参加,民兵、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拒绝参军、参战和执行支援前线、维护社会治安和抢险救灾等任务,经教育不改的,除责令其履行义务外,并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给予行政处分,由军事领导机关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二)城镇待业青年和农村青年,一年内取消其招工、考学、报考公务员的资格,由军事领导机关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三)个体工商户,由军事领导机关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应当建立民兵预备役组织和预备役部队而拒绝建立的,擅自合并、撤销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建有民兵预备役组织和预备役部队拒不完成民兵预备役和预备役部队工作任务的,由当地军事领导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处以1000元罚款;当年个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或劳动模范,单位不能评为先进集体。

第四十三条 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玩忽职守,未完成民兵、预备役和预备役部队工作任务的,由所在单位、上级军事领导机关或预备役部队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罚款应当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罚款金额上缴同级国库。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省军区司令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2月30日

推荐第8篇:二00六民兵工作

二00六民兵工作

近年来,河南省许昌军分区不断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率先在河南省建立了非公有制企业民兵 组织,并积极探索开展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确立了政治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民兵工作 的“生命线”地位,确保了民兵队伍政治上的纯洁可靠。2005年9月,在全国民兵预备役政 治工作会议上,他们的经验被推广,并被表彰为全国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先进单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许昌市非公有制企业日渐增多,仅2001年,全市非公有 制企业就达3870多家,拥有18至28岁从业人员近20万人。要抓好城市民兵工作,首先就要组 织好这些企业的民兵。这个军分区党委“一班人”深刻认识到,非公有制企业对重大问题的 决策集中于企业主;抓住了企业主,就把住了在企业贯彻党管武装原则中的“总开关”。为 此,他们与许昌市委、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民兵工作意见》,对组建民兵 组织的原则、条件、要求等作出规定,明确党组织健全的单位才能建立民兵组织。他们在许 昌市傻子冷饮公司进行了试点,明确规定民兵组织接受企业党组织的领导,隶属于上级军事 机关,理顺了双重领导的关系。与此同时,他们认真落实党管武装制度,严格动用民兵权限 ,明确规定动用民兵在非公有制企业范围内担负各类勤务,必须由企业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 ,并报县(市、区)人武部备案;动用民兵在企业范围以外执行任务,必须经县以上军事机关 按规定程序报批。参照人武系统兼职第一书记党管武装述职的办法,建立了非公有制企业民 兵营(连)主官和武装部长向军事机关述职制度。并推广了县、乡人大代表到非公有制企业巡 视民兵工作制度,促进了党管武装工作的落实。他们还本着配齐配强的原则,十分注重建强 专武干部队伍,先后从乡镇、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选派36名专武干部到非公有制企业兼任专 武干部和民兵干部,并采取短期培训、以会代训、组织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 高非公有制企业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的军政素质,使民兵工作在非公有制企业得到有效落实。

这些年,针对非公有制企业领导体制、生产管理模式和员工思想等方面的特殊性,许昌军分 区不断拓展教育渠道,贴近实际开展活动,有效地保证了非公有制企业民兵队伍的纯洁可靠 。他们按照新时期加强民兵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担负的历史使命,认真研究非公 有制企业民兵思想特点,把教育内容规范为四个方面,即着眼打牢民兵政治合格的思想基础 ,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着眼增强“兵”的意识,抓好民兵职能使命教育;着眼提高贯彻执行 党的路线的自觉性,抓好时事政策教育;着眼塑造良好形象,抓好道德法纪教育。他们还组 织人员编写了教育提纲,制作了多媒体课件,每年安排1至2个专题教育,增强了教育的实效 性。同时,他们在结合渗透中增强教育实效。针对民兵集中时间少、分散时间多、务工时间 长的特点,在搞好结合渗透上下功夫。各企业把学习十六大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以 及道德法纪等内容,纳入企业教育统一安排,统一实施。利用民兵集中训练以及执行抢险救 灾、维护社会治安等急难险重任务的时机,采取“三五分钟一堂课,七八句话一讨论”等短平快的形式,搞好职能使命和战斗精神教育,把教育渗透到完成各项任务之中。不仅如此, 他们在市政府综合信息网上建立民兵政治工作网页,在电台、电视台和主要报刊等媒体上开 辟民兵政治教育园地,将《黄河民兵》等国防报刊订到民兵班排,促进了民兵政治教育的落 实。在平时的工作实践中,这个军分区还注重调动企业领导支持搞好民兵思想政治教育的积 极性。他们定期向建有民兵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领导发国防教育材料,组织开展“军事日” 活动,强化企业领导的国防意识。并结合评选关心支持国防建设“十佳人物”、“十佳单位 ”,先后树立了35名关心支持民兵工作的企业领导典型,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增 强了其支持民兵工作、关心民兵思想政治教育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部队以提高战斗力为中心,非公有制企业自然以追求经济利益为重。许昌军分区与时俱进, 因势利导,积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挥民兵作用,取得了军事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他们以“爱企业就是爱岗位”为主题,组织民兵开展读书演讲、歌咏比赛、书画展评等 活动,使广大民兵在活动中强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2004年,天健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企业生产一度陷入困境。民兵连向全体职工发出了“团结一心 ,共度难关”的倡议,民兵带头开展节能增效活动,降低了生产成本,使企业很快走出困境 。同时,他们还组织民兵广泛开展“民兵示范岗”、“民兵红旗车间”、“民兵标兵机台” 等创建活动。目前,许昌市非公有制企业中,“民兵号”班组达到320多个。黄河旋风集团 编有民兵800多人,开展“民兵号”活动后,广大民兵掀起了“小发明、小革新、小制作” 的热潮,取得革新成果180多项,其中四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为企业创造利润1000多万 元。几年来,这个市有近200名民兵在创建活动中成为岗位能手,20个生产岗位被命名为“ 民兵示范岗”,有力地推动了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同时,他们还积极开展学传统、学 英模、立新功活动。这个军分区把民兵优良传统和民兵英模事迹编印成小册子,发到非公有 制企业民兵班排,引导大家继承优良传统,在本职岗位上建功立业。2004年元旦前夕,瑞贝 卡发制品有限公司接受了一批价值90万美元的产品订单,因中间环节延误了生产时间,如不 按期交货,将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企业武装部及时发动100余名技术熟练的基干民兵,充分 发挥他们敢打敢拼的精神,加班加点工作,按时完成了生产任务,使公司避免了经济损失。 公司领导深有感触地说:“关键时候还是民兵过得硬。”区流动人口民兵连荣获南京军区“三落实”先进单位称号。

日前,建邺区南苑街道流动人口民兵连获得了南京军区的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据悉这是建邺区民兵工作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荣誉。“三落实”先进单位是南京军区(五省一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上海市)五年表彰一次的重要奖项,这次南京市只有两家单位获此荣誉。“三落实”先进单位的获得极大的鼓舞了街道和民兵连全体战士的工作热情,大家纷纷表示抓住契机,把荣誉变动力,按照“三落实”先进单位的标准自找差距,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民兵连的各项建设,为区、街再树新形象:一是进一步强化民兵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政治教育、时政教育、国防教育,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定期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引导他们做守法的公民,自觉维护地区稳定;二是进一步强化民兵的作风建设,严格民兵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民兵政治教育、战备值班、定期联系汇报和民兵请销假制度,采取“三个一”(即:一本外出走访登记簿、一张民兵工作联系网、一种主动汇报思想的习惯)的灵活有效的管理方法,端正民兵战士的作风纪律;三是进一步强化民兵兵源质量,培养流动人口民兵的军事素质,对每个流动人口民兵采取发函、走访、调查等形式,加强政治审查,严格把好兵源政治关、质量关,同时,狠抓民兵军事化训练,下半年组织流动人口民兵骨干参加与共建军队“一帮一”结对军训,主要是列队会操、军事格斗等军事训练,进一步提高民兵的军事水平;四是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民兵连的主力军作用,激发他们热爱第二故乡,建设第二故乡的热情。组织流动人口民兵连积极参加区、街各项创建活动,为社区建设、创卫、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救灾等方面做出贡献,通过抓民兵连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军事建设,努力把流动人口民兵连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军事过硬的先进连队。

推荐第9篇: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

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汇编

前言

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对于从事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的乡镇、村级同志而言,明晰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熟知相应的章目条款是必须的,也是十分必要的。本着便利、实用的原则,我们将相关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汇编成册,以便于系统学习掌握,从而使基层民兵预备役工作实现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汇编中收录的法律法规都是“最新版本”,至目前,有变动的条款都是最新修订的。 本汇编中还收录了村级组织职责制度及与农业农村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

本汇编的读者设定为专职人武干部、乡镇分管领导、民兵干部、民兵预备役人员。

喀喇沁旗人民武装部部长 赵长富

二00二年十月十日

第一部分

乡镇武装部职责、制度

武装部职责

一、负责承办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进行民兵整组,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核对工作,完善各种资料。

二、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提高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素质。

三、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增强国防观念,提高政治素质。

四、带领民兵执行战备执勤任务,协同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五、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的具体工作。

六、负责对所属民兵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配齐配强民兵干部。

七、组织和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带领民兵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

八、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

九、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十、负责战时民兵动员,组织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配合部队作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

专职武装干部职责

一、根据上级党委、军事机关对民兵工作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安排。具体承办民兵建设的各项工作。切实搞好民兵工作的“三落实”。

二、承办征集新兵和退伍军人工作。

三、发动和组织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组织领导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维护社会治安。

五、战时带领民兵参军参战。

会议制度

一、每半年召开一次议军会议,研究布置民兵预备役工作。

二、每季度召开民兵连长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

三、年末召开民兵连以上干部会议,总结全年工作,部署下年度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一、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上级军事部门布置的民兵工作任务。

二、每半年上级军事部门、本级党委做一次工作总结报告。

三、组织大型的民兵活动要向上级军事部门本级党委请示,结束后做出总结报告。

四、组织民兵“三实”作业要向上级军事部门请示,结束后报告。

五、遇有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值班制度

一、组织和领导例行战备值班工作,保证人员足额在位。

二、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防火、防汛、抢险值班工作,并对分队值班情况经常检查。

三、必要时会同派出所组织治安值班工作。

四、拟定值班方案。按要求向上级汇报值班工作。 军事学习制度

一、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军事训练和竞赛。

二、完成上级军事部门布置的函授作业。

三、年度军事集训、竞赛、自学累计完成三十个训练日。

检查评比制度

一、部署民兵预备役每项主要工作,都要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和细则,工作结束后进行检查评比。

二、全面工作检查评比,每年进行两次,年终进行表彰奖励。

三、对民兵排、连的奖励经党委批准,先进个人的批准权限按任职批准权限。

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五、不用非保密本记录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场所谈论秘密。

七、不私自录制、复印、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八、不向无关人员泄露秘密。

九、不用民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第二部分

民兵连职责、制度

民兵连长职责

一、熟悉连队情况,根据上级指示,结合实际,计划安排军事工作,并组织贯彻执行。

二、抓好一年一度的民兵组织整顿,抓好民兵和干部选配和教育,使民兵组织落实,干部齐全。

三、配合上级武装部组织民兵实施军事训练,努力完成上级规定的训练任务。

四、配合指导员做好民兵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基干民兵四课和普通民兵两课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民兵的政治素质。

五、组织发动民兵带头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维护社会治安。

六、做好征兵工作和复员退伍军人登记统计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七、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民兵连指导员职责

一、教育和带领广大民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宪法、法律及时的命令、指标。

二、认真做好民兵的政治思想工作,坚持基干民兵四课和普通民兵两课教育制度,提高广大民兵的政治素质。

推荐第10篇:民兵工作演讲稿《使命》

使命

(无为县赫店镇谢小虎)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无为县赫店镇的一名普通民兵,我演讲的题目是《使命》。

1934年,一位伟大的中国人带领她的人民开始了人类历史上从未有过的长征,由此掀开了中国历史全新的一页;1978年的一次会议,打开了中国开放、前进的大门,从此,这个苦难的民族摸着石头过河,开始走上富裕的康庄大道;新世纪召开的又一次盛会,鲜明的旗帜,正确的方向,古老艰辛的中国已经找到前进的出口,那“河”的彼岸正在向我们欢快招手!祖国,我的母亲,你有着太多说不出的苦难和伤痕,祖国,我的母亲,你有着太多讲不完的婀娜和多娇。作为你的儿女,我该怎样去爱你呢?我牢牢记着,你那传承千年的神韵,你那蓬勃跳动的心脏,你那健硕少年的梦想。我要跟着你,我是一个民兵!我有我的使命!我将继承前辈的传统,记得他们,用独轮车推出新中国,用双手建设北大荒,用生命谱写的奇迹。我会用心灵感知你的温度,保护你的身体!

我是一个民兵,我深知我的使命。我的独轮车已经从淮海退役,残缺的身体是历史的印记,祖国没有忘记,把它请进了博物馆,在最显耀的位置安置它的身躯,不是奖励,而是存放它的历史,铭记它的精神,以引起后人的回忆。我知道,这是我应该做的,因为我是你的儿女,我必须在寒风中遮住妈妈的身体,保护好妈妈的手臂。

我是一个民兵,我牢记我的使命。我的拖拉机已经从北大荒退役,金黄的麦谷、连片的土地是我为母亲的献礼,从东海孤岛到西部昆仑,从塞北雪地到南国胶园,都留下了我的足迹;我知道,这是我应该做的,因为我是你的儿女,我必须为瘦弱的母亲维持生命,帮助母亲恢复孱弱的身体。

我是一个民兵,我铭记我的使命。我已不再向父辈那样用双手开垦土地,用身躯背负铧犁。父辈诵经似的给我讲述使命的意义,其实我没有忘记,更没有沉沦,而是循着前辈的的足迹,在98抗洪的大堤,在防治非典的前线,在抗击冰雪的公路、铁道,在搜救的震区,战斗,战斗,直到恢复祖国的呼吸。我知道,这是我应该做的,因为我是你的儿女,我必须为重病的母亲医治身体,恢复记忆。

今天,时代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中国正以豪迈的步伐,胸怀世界的雄心,在中华民族伟大的历史复兴中阔步前进;方向已经指明,任务已经明确,华夏儿女将用自己的智慧创造一个民族人类历史中新的崛起;我是一个民兵,我恳请祖国记忆,你的儿女给你庄严的敬礼!(敬礼)祖国,请放心!我们会站好岗,每一班岗,在播种的土地,在生产的工厂,在研发的实验室,在遥远的边疆,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为你站岗,站好每一班岗!

(敬礼)祖国,请放心!中国民兵已开启航船,扬帆出海,我们坚定信念,牢记使命,一定要为祖国寻回使你强大的宝藏,使你不受欺辱的铁拳,使你自信的微笑!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第11篇:民兵整组工作实施方案

民兵整组工作实施方案

孟家坪乡武装部

二O一三年三月

孟家坪乡民兵整组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好兴县人武部2013年度民兵整组任务部 署会议精神,巩固我乡民兵基层阵地建设,促进我乡民兵组 织建设创新发展,结合我乡民兵组织建设情况,对2013年 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3年全乡民兵整组工作,要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关 于规范国防后备力量队伍组建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山西 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军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国防后备力 量队伍组建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09]36号)文件为依据, 以提升“双应”能力为牵引,不断提高民兵队伍多样化任务 能力,夯实我乡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组织基础。

二、主要任务

民兵整组工作要本着有利于组织领导、有利于调高质量、有利于执行任务的原则,牢固确立“向编组要战斗力”的思想,进一步适应形势,转变观念,创新模式,科学编组。完成县人武部下达的农村民兵整组工作任务。

(一)调整组织布局

今年我乡基干民兵任务数为人,普通民兵人, 各村基干民兵任务数及重点分队按“十一五”规划执行。

(二)优化组织结构

按照“任务牵弓I、突出重点、建用一致”的原则,建强民兵作战队伍、应急队伍、勤务保障队伍及其他队伍。

(三)改进编组办法

基干民兵编组要按先训后编的原则进行,继续实行“弹 性编组”(即重点分队可超编20%的机动数)方式,着力调高 基干民兵特别是重点分队兵员的在位率和到点率。

三、方法步骤

今年的整组工作,从1月份开始,4月底结束。具体分 五个阶段进行:

2月底前为计划准备阶段,主要是建立领导机构,搞好 调查摸底,拟制实施计划,部署工作任务,组织人员培训。3月20日前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搞好宣传教育,进 行资格审查,确定出入转队人员,调整民兵干部,组织点验 宣誓,明确参训对象,健全组织制度,完善资料表册。3月下旬为县人武部和军分区检查验收阶段。

4月上旬为整改巩固阶段,对整组任务落实不到位、整 组工作走过场的村进行第二次整组验收。

4月下旬为整组工作总结阶段。

四、有关要求

民兵整组工作是民兵预备役工作的基础,是巩固民兵工 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保证民兵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按照

新要求实现国防后备力量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各村委要坚 持科学发展理念,高度重视,紧抓落实。

第12篇:民兵整组工作实施方案

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民武装部《2012年民兵整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县人武部《2012年民兵整组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按照“建用一致、实在管用、符合上级意图、符合驻地实际”的原则,突出建设重点,优化布局结构,科学合理编组,进一步提高民兵队伍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能力。

二、组织领导

镇上成立由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同志、武装部长**同志为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武装干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全镇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武装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民兵组织整顿具体事项。

三、编组原则

基干民兵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对个别特殊专业人才可放宽到45岁。严格落实兵员信息卡,杜绝册上编兵,切实做到骨干保持在位、兵员联系经常。基干民兵连常年在位人员必须保持在90%以上,其他骨干队伍,常年在位人员必须保持在70%以上。严格落实基干民兵队伍编制,不得随意压缩或交叉分队兵员,确保各支队伍组建规范。同时,最大限度地把退伍军人和各类专业人才编入基干民兵组

织,防止大出大进等不合理编组方式,努力改善兵员结构,促进民兵队伍科技含量和专业对口率的进一步提高。

四、编组任务

根据县人武部《2012年民兵整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镇民兵队伍实施统一整组,具体编组任务是:

(一)基干民兵编组。按照建好“三支队伍”的要求,全镇组建88人的基干民兵队伍,其中防空作战高机连84人,信息员4人,各民兵连基干民兵编组任务详见《平川镇2012年基干民兵编组任务分配表》。

(二)普通民兵编组。各村在2011年民兵数量的基础上,按照有多少编多少的原则执行,每个村编1个普通民兵连。

(三)民兵情报信息站。按照上级要求,利用民兵组织整顿时机,调整建立民兵情报信息站,民兵情报信息工作在镇武装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村社民情综合情况月报告制度,报告时间为每月20号。遇有重大情况一小时内上报镇武装部。

四、实施步骤

整组工作从3月6日开始,到5月26日结束,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4月26日至5月3日,为组织准备、宣传教育阶段。主要是学习上级有关民兵整组指示精神,搞好调查摸底,提出整组安排意见,研究制定组织整顿计划,召开民兵整组工作会议,培训整组工作骨干,全面部署民兵整组工

作,对全体民兵和适龄青年进行民兵性质、任务和《国防法》、《兵役法》的教育,为进行民兵整组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5月4日至5月10日,为出入转队、调配干部阶段。按照《民兵工作条例》要求,对民兵进行政审,审批出入转队人员,调配任免民兵干部,按调整后的编组建立花名册,达到组织健全、配齐干部的要求。各民兵连于5月26日前上报基干民兵、普通民兵、民兵外出流向、民兵干部、信息员花名册和基干民兵政审表。

第三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为集结点验、总结表彰阶段,计划5月16日进行基干民兵集结点验和拉动演练,同时进行入队宣誓,总结工作,表彰优秀,部署任务,确定参训对象,健全工作制度,整理完善资料,上报总结。

第四阶段:5月21日至5月3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镇人武部对各村民兵连整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对阵地及薄册资料进行检查,并做好市、县对我镇民兵整组工作情况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对整组工作的领导。今年的民兵整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生产与整组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各村民兵连要结合民兵实际情况,周密计划、合理安排,把整组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特别要确保基干民兵集结点验时的参点率。

2、突出重点、确保质量。各民兵连要严格按照《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抓好各阶段任务落实,不得降低工作标准。

特别需搞好政治审定,切实搞清每个成员的现实表现、社会关系、宗教信仰和家庭历史,发现不合格的人员要清理出队,确保民兵队伍组织纯洁可靠。

3、经常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针对农村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各民兵连对编入的基干民兵外出流向要清楚,要做到随时保证基干民兵执行任务拉得出。

4、巩固提高民兵基层连部全面建设成果。县人武部将结合民兵整组工作对标准化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各村民兵连要严格按照“八有”“七有”标准,充实连部软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为迎接省军区、军分区的检查打下基础。

5、各村民兵连要严格按照限定的时间上报民兵整组各种表册、资料。同时,按时参加基干民兵集结点验,参加点验的民兵由各村民兵连长亲自带队,并统一着装,对无故不参加点验和参加点验人数不到者,将按镇上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13篇:乡镇民兵工作责任制

民兵工作责任制

为了充分调动和激励全乡各村民兵营,全面做好和完成民兵工作各项任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乡民兵预备役工作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工作平衡发展,特制定此责任制。

责任目标

一、党管武装(民兵)工作(15分)

1、年初各村、支两委召开了专题会,研究年度民兵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记5分。没有计划不计分。

2、每个季度由村支部书记或者营长给基干民兵上一堂政治课。(有讲课材料的记5分,没有材料的不记分)

3、年度内解决本单位开展民兵工作的经费,记5分,没有的不计分。

二、民兵、预备役军事训练(60分)

1、民兵军事训练,按分配人数参训率、训练合格率达100%,无事故的记10分,训练成绩出现1人1项不及格的扣0.5分。

2、民兵组织整顿(含预备登记、统计及兵役登记等)符合规定要求的,记10分,每出现一项错误的,扣1分。

3、整组结束前乡召开官兵见面会大会,按在册人员参加会议100%记5分,每少一人扣1分。

4、各村民兵营规范化建设达到乡统一标准的,记10分,经验收每缺一项递扣1分。

5、保质保量完成征兵工作任务记20分。

6、参加民兵工作会议的,记5分,每迟到一次扣0,5分,每缺席一次扣1分。

三、民兵、预备役政治工作(25分)

1、基干民兵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政治教育,并上报政治教育情况,记10分(以民兵学习笔记为凭),每少一次政治教育扣2.5分。

2、全民国防教育阵地完好无损,组织机构健全,每年上交一篇国防教育调研文章记10分,未交调研文章扣2分,阵地残缺破损,扣4分。

3、民兵干部遵纪守法,无无违法现象,记5分,发现一起违法现象该项不计分。

第14篇:民兵工作交流发言

民兵工作交流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很高兴能在这里跟大家汇报我村的民兵工作,谈一谈几年来的工作体会,我是湾头镇沙联村民兵连长:高志军。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本村的基本情况,我们沙联村东抵廖家沟,南接广陵产业园,西北分别与田庄、联合二村毗邻,区域面积2.11平方公里,拥有11个村民小组,现有耕地800余亩,管理754户,2752人,作为广陵区“二城三区”战略的重要一极,是广陵新城的首发之地。我村拥有一个民兵连,分三个排,九个班共77人,基干民兵12人,应急分队8人。

我于1994年12月在十二军地炮旅服役,在部队五年期间,我学了驾驶、入了党、获得了优秀士兵、嘉奖等荣誉。1999年12月退伍,退伍后一直从事出租营运,于2007年村换届选举中当选为沙联村村委会委员、民兵连长。2010年换届选举中当选为沙联村村委会副主任,主管民兵工作。在新的形势下做好民兵工作,我认为还真不简单,但是我在积极的探索,我想大多数连长都和我一样,都想把民兵工作做得更好,为了我们共同的愿望,在此我想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如何来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我村民兵工作是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武装部的关心指导下,在村党总支和村委会的支持下,我村的民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分耕耘一份收获,我村连续四年被区、镇武装部评为先进集体,几年来,个人也被区武装部评为先进个人8次、优秀学员1次、优秀排长1次,当然这些荣誉的取得离不开平时工作的一点一滴,我们是从以下几点来做好征兵工作的:

一、组织队伍建设:

1、凡事预则立、不预则费,年初民兵工作就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

2、按时完成民兵整组,做到组织落实,花名册齐全,参点率百分之百。根据镇武装部的具体安排,本村的实际情况,对民兵进行了整组,整组后的民兵都能以高标准、严要求来衡量自己。本着“拉得出、打得响”的口号,

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民兵认真学习、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把学习作为我们以后工作中的行动指南,广泛开展精读、细读、本着需要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要精要管用的原则,深入细致地了解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通过各种理论学习,使民兵思想觉悟明显提高,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民兵工作不断加强,使之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以应付各种突发事件发生。几年来,我们沙联村民兵、无一人出现违法犯罪现象。

三、军训战备及征兵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参训任务,每年的冬季征兵工作是民兵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无一漏登,先对本村的适龄青年进行逐个走访,做到心中有本帐,对适龄青年有了初步了解。再对他们的入伍动机、思想情况作了进一步了解。我们还利用老年活动室,人口集聚地等场所,张贴宣传标语进行征兵前的宣传工作,让更多村民了解、支持征兵工作。应征青年踊跃参检接受祖国挑选。

四、双拥工作及其他事务: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对本村的烈军属和贫困户进行了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他们有困难的及时帮他们解决,关心他们使他们感到组织的温暖。根据镇武装部的工作步骤,我们开展了春节和“八一”节前夕在村领导的带领下对本村退伍老战士和军烈属等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年底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使之在工作上得到了帮助,生活上得到了基本保障。

几年来的工作,由于时代在变,条件有限,我们开展工作有一定难度,思想还不够重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此,我们决心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理论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加强适龄青年的联络,加强其他事务的工作能力,真正做好各项工作。2012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年初召开的武装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据,积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认清当前形势,坚持与时具进,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向上级汇报。 下面我简单的和大家谈一下我的想法:

对民兵政治上关心,努力为他们创造一个适应他们成长,适应他们生活的氛围,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娱乐环境,为此,我村拿出资金,专门配置了民兵活动室、图书室、还有健身室、使本村民兵有了一个轻松愉快的活动场所。

我的汇报完了,不足之出,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

第15篇:民兵

夹寒箐镇民兵参与应急处突案例

近年来,我镇民兵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的支持下,在镇武装部的组织指挥下,积极参与社会维稳,竭力执行艰难险重等任务,为创造和睦乡镇、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经济文化等做出了重大贡献。根据分区及县人武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镇民兵参与应急处突案例简述如下:

一、基本概况

夹寒箐镇位于马关县东南部,镇政府所在地距县城22公里。东与都龙镇接壤,南与金厂镇交接,西与小坝子镇、仁和镇相连,北与马白镇毗邻,全镇辖夹寒箐、水碓房、通寺、老寨等11个村民委员会,有144个自然村205个村小组,境内居住着汉、壮、苗、彝、瑶、傣、白、蒙古等10种民族。全镇共有人口41674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31202人,占总人口的79%,是集“老、少、边、穷”为一体的国家级贫困乡镇之一。

全镇现有民兵4413人,占总人口数的10.5%,其中:普通民兵4300人,占民兵总数的97%;基干民兵143人,占民兵总数的3%。有女民兵950人,占民兵总数的22%。

二、民兵参与各类自然灾害处突案例

- 12

(二)2010年民兵抗旱工作事例

自2010年初春以来,我镇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持续高温干旱天气,降雨量较往年加倍减少,全镇供水水源和供水量严重不足,大部分水源点干涸。出现人蓄饮水困难、农作物大面积受灾、森林火灾频繁发生等情况。截至4月中旬,全镇11个村委会205个村小组共有4.7万亩农作物受灾,经济林果受灾面积1.6万亩,其中核桃受灾9564亩,共有2.03万人出现饮水困难,其中较为严重的村小组共有53个2260户9274人、3813头大牲畜。

2、采取措施

面对仍在持续、较为严峻的旱情,夹寒箐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党委书记罗才学任组长,镇长张普德任副组长,相关领导、站所负责人任组员的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镇的抗旱指导工作。

3、处置过程

(1)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 3月23日以来,夹寒箐镇党委、政府按照省、州、县关于党员在抗旱救灾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积极开展“共产党员抗旱先锋行动”,动员全镇基干民兵党员捐资61161元,镇领导在了解旱情后,主动向上级汇报工作,积极协调抗旱资金140余万元。

(2)号召民兵积极开展抗旱工作

镇武装部按照县武装部的通知精神,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预定的抗旱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民兵500人(基干民兵143人,普通民兵357人)参与抗旱行动,抗旱过程中,以镇基干民兵为重点,各村委会普通民兵团结协作,共分11支小分队,分赴11个村委会参与抗旱行动,帮助群众送水、寻找水源点,修建水池,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抗旱期间,共为群众发放抗旱救灾水桶300个,送水9000立方米,修建水池、水窖11个,充分发挥了民兵在基层生力军的作用,营造了抗旱救灾的良好氛围。

4、经验教训及启示

在抗旱过程中,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抗旱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二是预防意识强,措施有力;三是领导重视,经费到位。

- 56 图四

第16篇:基层民兵工作个人先进事迹

建功基层擎大旗

——刘玉霞同志民兵工作的先进事迹

刘**,女,汉族,四川南充人,****年**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嘉陵区人民政府文峰街道办党工委武装部长兼街道办副主任。她担任武装部长虽然只有两年时间,却以强烈的事业心和狂热的工作热情,以女性特有的慎密思维和有效的组织才能,积极创新了新时期基层民兵工作新方法。她是基层民兵工作的擎旗手,2010年获区征兵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获民兵预备役工作先进个人。其主要先进事迹如下:

一、甘当民兵政治、国防教育的宣传员。她上任之初,把铸牢军魂、坚定信念、树立民兵良好形象作为首要任务。因地制宜把政治教育贯穿在“四课”教育之中;利用民兵训练、社区干部会议、民兵培训、国防教育赶集等多种形式开展国防知识教育,两年累计授课32次,办展板专栏18期,发放教育宣传资料16000多份,撰写《基层民兵工作调查报告》2篇。广泛激发了干部群众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的热情,每年都能按时按量完成征兵工作。

二、勇当民兵组织、队伍建设的指挥员。“建好队伍,才能凝聚人气。”她以制度引领,活动引爆,树立民兵队伍责任意识、命令意识,竞争意识;用最短的时间完成辖区9个社区,1121人民兵整组、编队、出入转队等工作,制定一系列民兵工作制度,得到区人武部的充分肯定;严格按照区人武部要求建设街道办武装部办公室、“青年民兵之家”等阵地建设。两年多渠道累计筹款72万元;积极组织民兵参训,多次获得区武装部领导表扬。

三、争当民兵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战斗员。“人民武装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保护伞,民兵是急难险重任务的突击队,我作为武装部长不仅是指挥员,更应是战斗员”。她这样说了也这样做了。两年来,带领民兵为嘉陵区“金桥工程”和南充市“石化工业园区”建设保驾护航。多次出色完成抗洪抢险、安全生产、处理突发事件等突击任务,尤其是近两年,组织带领民兵森林救火6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

四、勤当“拥军优属”工作的服务员。她不仅担起了第一部长之责,还多次向党工委把优秀民兵推荐到社区两委工作,在民兵中培养经济发展的“领飞雁”、“带头人”;她无私奉献,关心军属和民兵家属的工作和生活,两年来为军属和民兵家属拓展服务性就业岗位27个,深受群众欢迎。

第17篇:民兵整组工作的总结

2015年度民兵整组工作总结

在2015年的民兵整组工作中,我镇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武部民兵组织整顿会议精神,实实在在把整组工作做为全年武装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重点围绕我镇民兵整顿任务,抓好了我镇民兵组织建设,较圆满的完成了整顿任务。现将我镇的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任务

我镇在收到上级有关文件后,随即召开部署会,成立了整组领导小组,建立政审组,落实宣传人员,分解任务。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民兵整组工作的通知》和《镇2015年度民兵整组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此项工作顺利展开提供了有力的保障。镇人武部在会议后,制定出了具体工作计划,贯彻落实计划内容,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大力进行民兵整组工作重要性的宣传。

二、科学编组,量足质优

今年的整组工作我们着重从抓兵员质量入手,首先把好政审关是第一重要的环节,从正面、侧面了解新入伍民兵预备人选的政治素质,坚决杜绝有赌博、吸毒等前科人员的混入民兵组织。填好政审表格并建立个人档案。其次是按以《基层民兵组织整顿暂行规定》调整编组,把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训练合格人员全部入编,把超龄或其他条件不合格人员调整出队,在保证满编人员的同时,在年龄结构等方面逐步趋向合理性。

再次是严格按照要求,高标准的完成民兵点验工作。事前做到位,事中严格按点验程序,实行集中逐呼点为主,对外出未归人员进行退点,参点率达100%。并按照年度军事训练计划对民兵组织进行了严格的军事训练,训练合格率达到了95%,民兵连长进村两委达到了85%,组织落实情况良好。

三、加强整组中思想政治工作,纯洁民兵队伍

在今年的整组工作中我镇把对民兵思想教育工作和政治审查作为重点来抓,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民兵整组中政治工作的意见》,各村在召开官兵相识会过程中都组织民兵对《兵役法》、《国防法》、《民兵工作条例》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镇全体民兵的思想觉悟。

四、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1、民兵人员外出的较多,难以联系,召集,给整组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2、整组工作任务重、时间短,工作中有许多地方做得不够好。

以上是我镇在本年度整组工作中的总结,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发现存在一些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扬优点,努力克服不足,以求整组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镇人民武装部 2015年4月11日

第18篇:农村民兵连工作职责

农村民兵连工作职责

(一)在乡党委、人武部和村两委领导下,组织实施《民兵工作条例》,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承办一年一度的民兵整组和兵役工作。

(二)加强民兵政治思想工作,协助搞好民兵政审工作,落实民兵四课政治教育,增强民兵国防意识和战备观念。

(三)充分发挥民兵队伍的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

(四)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

(五)负责民兵连长的选拔、调配、教育、管理工作。

(六)配合上级组织民兵开展各项突击活动,完成各项应急任务。

第19篇:公司民兵工作管理规定

民兵工作管理规定

为做到民兵工作“三落实”,根据上级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集团公司的民兵组织是在集团公司党委和上级军事机关领导下,不脱离生产活动的那份武装组织,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二、民兵工作的任务是:

1、建立和巩固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进行年度组织整顿,配备和管理民兵护渔航武器装备,储备战时所需的后备兵员。

2、发动民兵积极参加公司的经济建设,组织民兵担负战备执勤,维护厂区治安秩序,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3、维护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抵抗侵略,保卫祖国。遭敌空袭时疏散职工,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

三、民兵要做到:服从组织领导,听众集团党委的指导,掌握军事技能,爱护武器装备,学习科学文化,带头参加生产劳动,遵守法律和法规。

四、民兵工作必须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五、民兵组织每年整顿一次,整顿的内容主要包括:对民兵进行宣传教育,民兵的出入转队,调配干部,工作总结,健全制度,集结点验等。

六、在组织整顿中,基干民兵的出入队比例要控制在10%左右,不能大出大进,使每个年龄层的民兵数量大致均衡,形成梯次,其中经训率要达到95%。

七、集结点验是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的一种体现,编兵单位必须按照要求集结编组民兵进行点验,到点率达90%。

八、民兵、民兵干部和预备役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军事训练,由分管武装的部门统一下达参加人员数额指标,基层单位必须保证参训人员按要求数额到位。

九、为使生产经营工作的军事训练两不误,在抽调参训人员时,每年每个编兵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人。

十、对参加军事训练的民兵,在整个训练期间的表现,由武装部门统一进行考核,并将结果在训练结束后反馈到其所在单位。

十一、民兵在参加军事训练期间,由所在单位照发工资和资金,原有的福利待遇不变,其差旅费和住勤补助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民兵的政治教育要切实纳入单位职工教育计划之中,主要以党的基本路线和国防教育为重点,进行民兵性质任务、优良传统、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形势战备、政策法制等教育,每季度一次。

十三、各编兵单位领导,要增强战备观念和组织纪律性,严格执行公司党委的战备决定,落实基干民兵成建制快速动员集结任务,发挥民兵组织在处置突发事件和急难险重等任务中的作用。

十四、职工应当参加民兵组织而拒绝参加的,民兵拒绝、逃避军事训练和在军事训练中违纪及逃避执行任务经教育不改的,其所在单位应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

十五、民兵拒绝、逃避参军、参战、支前、维护社会(厂区)治安、完成急难险等重大任务,或者在执行任务中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罚款3000-5000元,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所在单位领导者的责任。

十六、编组基干民兵的单位领导,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派民兵参加战备执勤和民兵军事训练,由此对集团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单位主管领导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

十七、本规定由宣传处负责解释。

第20篇:镇民兵整组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各民兵连、镇直各单位:

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民兵整组工作,建设一流的应急“拳头”力量,促进全镇民兵工作健康发展,有效提升全镇民兵组织建设质量,为进一步落实民兵组织工作,根据县武装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4年全镇民兵整组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

神为指导,以习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大战略思想为统领,以中发[2012]9号、晋发[2013]9号和省军区《2014年全区民兵预备役部队整组工作》、军分区《二〇一四年运城市民兵整组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依据,以深化民兵调整改革为牵引,进一步优化力量布局,夯实组织基础,突出建设重点,整体提升以支援保障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

二、阶段划分及主要工作

根据县人武部民兵整租工作的统一安排,镇人武部按照宣传教育、出入转队、调配干部、健全制度、清点装备、集结点验、总结工作、整理资料8个程序,全镇民兵整组工作从现在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计划准备阶段(3月上旬前)。一是召开民兵整组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学习上级有关民兵整组工作文件,提高对民兵整组的认识。三是成立乡镇和各村(居)民兵整组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证今年民兵整组工作的全面开展。四是抓好各村(居)潜力调查,做好组织布局合理,结构和人员底数清楚。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4月上旬前)。主要工作有九项:一是搞好整组宣传教育;二是调整民兵组织;三是组织对新入队人员政审和对留队人员复审;四是确定出入转队人员;五是调整配备民兵干部;六是录入基干民兵人员信息数据,各单位基干民兵退伍军人比例和专业对口率要分别达到40%和50%以上;七是组织民兵集结点验,搞好新入队人员宣誓,健全各项制度;八是迎接县人武部检查验收;九是组织各村(居)民兵营长整组培训和部署民兵整组工作。

三是总结验收阶段(4月底前)。主要完成2项工作:组织检查验收。基干民兵到点率不低于90%,要对民兵组织整顿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上报工作。各行政村要按照整组阶段划分,以文字形式及时准确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整组结束后,各行政村务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年度整组工作、基干民兵出入转队花名册和统计报表上报镇人武部。

三、建设重点及标准要求

今年的民兵整组工作,紧紧围绕力量建设“有组织、有阵地、有装备、有活动、有作为”的目标要求,重点抓好常备应急分队、基层阵地建设、民兵作用发挥等内容,不断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和遂行任务能力。

(一)突出常备应急分队建设。按照县人武部 “集中食宿、统一管理、人装结合、常态训练、专业规范”的原则,真正建成一队多用、一队多能的尖兵分队。结合乡镇实际,应继续完善和加强30人的民兵应急排建设,抓好应急排的全面规范化建设,组建常备应急分队。

(二)突出基层阵地建设。要持续巩固基层阵地,按照军分区下发的《民兵营(连)部规范化建设标准细则》,进一步细化量化落实标准,逐项要素规范完善。加强阵地基础设施“六个一”建设,尤其是民兵营阵地建设。加强“青年民兵之家”建设,坚持建用结合、以用促建,切实发挥阵地作用。

(三)突出兵员动员准备。要坚持把民兵组织建设和兵役工作结合起来一齐抓,推进“预、征、管、用”一体化建设。要认真转好退伍军人登统计和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搞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人员登记,切实夯实动员基础。

(四)突出在发挥作用中练兵强兵。要发挥民兵特有优势,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组织广大民兵投身“美丽临猗”建设主战场,发挥好宣传队、工作队、生产队和战斗队作用,在用兵中巩固组织、摔打队伍、提高能力。要利用民兵入队和执行任务时机,广泛参与环境清理、扶贫帮困、捐资助学和新农村建设。

四、检查验收

由镇人武部统一组织,各村民兵连长参加的方法进行验收。成绩由各村民民兵连长联合评定。

五、有关要求

各行政村要把整组工作作为年度中心工作突出出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凝神聚力,创新作为,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整组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行政村要充分认清年度整组工作的重要性,把整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到在工作筹划上重点关注、在力量投入上重点倾斜,确保整组各项工作强势推进。要深入学习领会民兵整组相关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形势任务的新变化、政策规定的新调整和组织建设的新要求,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

二要加强科学指导。采取领导一线指导、上下合力共抓的方法,加大对整组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步步深入、扎实推进、有效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详细研究筹划,切实形成具有较强指导性、科学性、操作性的实践成果。

三要强化检查督导。加强对整组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坚持末端问效,对不落实、假落实的人和事,要严肃问责。整组工作后期,镇人武部将对各行政村整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进行量化打分排队,严格实施奖惩,确保民兵整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民兵工作条例
《民兵工作条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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