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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简介(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5-27 21:05:36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余华作品

余华作品

一、短篇小说

十八岁出门远行《北京文学》(1987-1) 西北风呼啸的中午《北京文学》(1987-5) 死亡叙述《上海文学》(1988-11)

爱情故事《作家》(1989-7)

往事与刑罚《北京文学》(1989-2) 鲜血梅花《人民文学》(1989-3)

两个人的历史《河北文学》(1989-10) 祖先《江南》(1993-1)

命中注定《人民文学》(1993-7)

二、中篇小说

四月三日事件《收获》

一九八六年《收获》

河边的错误《钟山》

现实一种《北京文学》

世事如烟《收获》

难逃劫数《收获》

古典爱情《北京文学》

此文献给少女杨柳《钟山》

偶然事件《长城》

夏季台风《钟山》

一个地主的死《钟山》

战栗《花城》

三、长篇小说

《呼喊与细雨》(《在细雨中呼喊》)《收获》 《活着》《收获》

《许三观卖血记》

《兄弟》

《第七天》

四、散文

虚伪的作品《上海文论》

川端康成与卡夫卡《外国文学评论》 我,小说,现实《今日先锋》

五、随笔集

《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2004) 《音乐影响了我的写作》(2008) 《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2008)

推荐第2篇:解读余华

荒诞与荒凉

——浅析余华小说中的“虚幻”世界

系别:文法学院

班级:098511班

学号:085109030

姓名:杜纷纷

指导老师:刘书营

摘要:余华是80年代先锋派文学的代表作家之一。作为先锋派文学的领军人物,他早期的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四月三日事件》、《世事如烟》、《古典爱情》等无不充满了荒诞、冷酷甚至血腥的色彩。作者借助这种类似于抽象的表述手法,向我们展示了他对现实生活的另一种解读。

关键词:《十八岁出门远行》、《四月三日事件》、荒诞笔法、荒凉世界、现实的虚妄

余华曾坦言:“当我发现以往那种就事论事的写作态度只能导致表面的真实以后,我就必须去寻找新的表达方式。寻找的结果使我不再忠实所描绘事物的形态,我开始使用一种虚伪的形式。这种形式背离了现状世界提供给我的秩序和逻辑,然而却使我自由地接近了真实。”这在他的早期作品《十八岁出门远行》、《四月三日事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一、十八岁的成长礼

《十八岁出门远行》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十八岁的“我”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父亲要求出门远行,在远行的途中经历了一系列的看似荒诞的事情。作者用荒诞的笔法简单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我”的匪夷所思的经历,折射出了作者对现实生活的困惑和批判。

小说中“我”满怀高兴地走出家门去远行,却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去哪里。“我”向路人询问前面是何方、有无旅店,每一个人都说“你走过去看吧”。“我”费尽周折坐上了一辆货车,司机却想方设法捉弄“我”。“我”努力帮助货车司机阻止一群群抢掠者抢苹果,货车司机却在旁边无动于衷。“我”遍体鳞伤,司机却坐上了其中一辆抢掠者的拖拉机扬长而去,并拿走了“我”的背包。在整部小说中,似乎“我”扮演着小丑的角色,被一群人围观戏弄。

这就是十八岁的成人礼,作者借用一个荒唐的故事向我们揭示了他所理解的严酷的社会。涉世未深的人总是对一切事物抱有幻想,充满希望。然而生活的真实能把每一个心怀梦想的年轻人彻底淹没。在余华的笔下,生活是虚幻的还是险恶的。每一个人都心怀鬼胎,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十八岁出门远行的“我”注定要经受这一场人生的洗礼。

这部小说是余华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的成名作。从中可以看出他对现实世界的清醒认识和惊惧,小说中的“我”即是余华,“我”满怀希望,现实却一步步残酷地去掉伪装,露出了狰狞的面目。作为先锋派文学的领军人物,余华对人生和生活进行了深刻拷问。

“我不知道,把这整部小说视为一场梦的记录是否有帮助。它更像是被延迟,被撤换的焦虑的一个漫长隐喻,而且焦虑也不只是在梦里出现。„„并致力于探索一个由我们的需要和忧虑而不是由物理法则主宰的世界的隐秘的逻辑。”

当然,针对《十八岁出门远行》这部小说,作者不是正在我们眼前写作,也不是在报告他写作的方式。他好像是在用哑剧的方式表现小说的艺术,让读者看到他对他笔下的人物是何等的感兴趣。他并不是在拆解小说的故事情节,而是让读者看到小说是怎么编织成的。让读者明白为什么他在乎这个十八岁的主人公以及为什么读者可能也会在乎他。甚至,那种宣称我们不能为明知是捏造出来的人物而哭泣的观点成了一个陈旧的现实主义的偏见。不管在小说里还是在小说外,人物最重要的地方在于,他们的需要对读者而言是否真实,读者是否能在阅读的时候和阅读之后想象他们的人生。所以,小说的虚幻性又有了必然发生的内在合理性。

二、病态的虚无

和《十八岁出门远行》相比,《四月三日事件》则是聚焦在一个十八岁少年的病态的怀疑和恐惧上。少年对父母、朋友都抱着怀疑的态度,觉得他们在策划一个“惊天的阴谋”。终于他在四月三日到来这一天跳上火车逃跑了,他在车上庆幸他们阴谋未得逞,并回忆起了小时候的邻居和他的口琴声。邻居后来死掉了,于是口琴声也死掉了。少年所呈现出来的这种怀疑一切的病态的心理是余华对现实虚妄的最直接表达。

一篇《四月三日事件》,我们可以看到余华对人、对人所构成的生态和人文环境的质疑达到了何等的深度。“四月三日事件”,它其实是一个不存在的事件,一个虚拟的事件,一个莫须有的事件。“四月三日事件”从某种意义上说,与“第二十二条军规”一样,是一种潜存在,是一种隐喻和象征,是高悬于现象世界之上的本质真实,它可能更多地来自于主人公对于人的经验世界的一种怀疑和内心体验,因而,它无需有现象世界的内容,连主人公本人都不清楚:它如果是阴谋的话,阴谋的含义又是什么呢?他相信的唯有一点:周围的人和事都在孕育、酝酿着那个阴谋,他警惕地倾听着,观察着周围的可疑的和并不怎么可疑的声音和事物,从路人的微笑、营业员的低语、父母的说话声乃至呢喃的鸟语。叙述者和阅读者,面对这样的事件,感官将不可避免地处于一种紧张和痉挛之中,并且,无论是叙述者和阅读者,都无力将这一事件最终完成――因为它时时刻刻在发生着,衍变着。只要我们的内心无法摆脱那仿佛来自上苍的指令,那挥之不去、召之即来的怀疑情绪和精神,我们就会成为这一类事件的制造者、参加者、演示者和承受者。说到底,这一类事件来自于人类已有的命运。

三、拷问生活的真实

通过对这两部小说的研究,我们可以总结出余华对现实生活的态度。作为先锋派作家,他的早期作品注定是曲高和寡。他对生活充满了怀疑,他不相信真实性的东西,因此在小说中构建了一个又一个的虚幻世界。他将自己放置在小说里,却发现只有自己一个人是清醒的,而虚幻世界里充满了暴力、残酷、病态和血腥。他努力想唤醒那些麻木的、唯利是图的人们,可一切都是徒劳。于是他跟随着他们慢慢沉沦,这也容易解释《十八岁出门远行》和《四月三日事件》的没有结局的结局。余华试图找出其解脱的方法,可是他没有成功。这也许是先锋派作家面临的同一个问题,他们犀利地指出了生活的虚无和伪真实性,但同时也使自己陷入了“真实”和“虚妄”的两难境地。

而余华在90年代以后将创作中心逐渐转移到了民间,这也许是他冲出虚妄包围的重要尝试。很明显是成功的。但是他拷问生活的真实的态度依然延续着,在人人自乐的氛围里他执着地坚持着自己独立的思考。这注定了他的孤独和固执,却是这个时代渐行渐远的严肃和黑色的冷静和清醒。这印证了鲁迅的那句话“无穷的远方,无穷的人们,都与我有关”。

参考文献:①《余华作品精选》

作家出版社出版

②《虚伪的作品》

上海文论1989,5

③《解读余华》

攀枝花学院学报

推荐第3篇:余华评传

《余华评传》洪志刚

郑州大学出版社

目录:

一、从杭州到海盐(出生、举家之迁、胆小的男孩、医院里的风景)

二、无序的成长(阅读是如此的温暖、墙上的风景、快乐的写作、高考)

三、川端康成的启蒙(牙医生涯、川端康成的魅力、雄心出展、闪烁的《星星》、幸福的文化馆)

四、刀锋上的行走(从“小偷”到“大盗”、先锋出击、暴力与死亡、人性悲歌)

五、内心的真实(北京:另一种现实、虚伪的写作、在细雨中绝望的呼喊、寻找突围)

六、悲悯的力量(人物开始了奔跑、《活着》意味着什么、《许三观买血记》、无边的悲悯)

七、我能否相信自己(写作是为了回家、他没有自己的名字、往事并不如烟)

八、阅读与交流(音乐的魅力、寻找大师的智慧、网络与文学、与世界对话)

九、继续远行(艰难的自我超越、伟大的梦想是一部杰作、喧哗中的远行) 可以读的论文:叶廷芳《他为了灵的至美,付出了肉的牺牲》 李陀《阅读的颠覆》

在《最初的岁月》中,余华曾这样描述他的童年:

我的记忆是从连一辆自行车也看不见的海盐开始的,我想起了石板铺成的大街,一条比胡同还要窄的大街,两旁是木头的电线杆,里面发出嗡嗡的声响。我父母所在的医院被一条和隔成两半,住院部在河的南岸,门诊部和食堂在河的北岸,一座很窄的木桥将他们链接起来,如果有五六个人同时在上面走,木桥就会摇晃,而且桥面是用木板铺成的,中间有很大的缝隙,我的一只脚掉下去是不会有困难的,下面的河水使我很害怕。到了夏天,我父母的同事经常坐在木桥的栏杆上闲聊,我看到他们这样自如的坐在粗细而且还老摇晃的栏杆上,心里觉得他们实在了不起。

余华曾深情的说道:如今虽然我人离开了海盐,但我的写作不会离开那里。我在海盐生活了差不多三十年,我熟悉那里的一切,在我成长的时候,我也看到了街道的成长,河流的成长。那里的每个角落我都能在脑海里找到,那里的方言在我自言自语时会脱口而出,我过去的灵感都来自于那里,今后的灵感也都会从那里产生。(《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我觉得这句话不仅道出了一个人内心深处无法派遣的文化记忆,也表明了地域文化在作家成长过程中所具有的特殊的精神辐射力。

P68一个人的童年生活对写作往往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为童年记忆中的一切都是一个人最初获得的人生经验,它的新奇特征,鲜亮程度,陌生化效果,会以异常丰实的景象存留于他的心中,并构成他潜在的记忆资源。他自己也曾认为:我对叙述中暴力的迷恋现在回想起来和 童年的经历有关,我是在医院里长大的,我的父亲是外科医生,小时候我和哥哥两个人没有事做,就整天在手术室外面玩,我父亲每次从手术室里出来时,身上的手术服全是血,而且还经常有个提着一桶血肉模糊的东西的护士跟在后面。当时我们家对面就是医院的太平间。我可以说是在哭声中成长起来的,我差不多听到了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哭声。几乎每天都有人在医院死去,我差不多每天都要被哭声吵醒。

P72他对非理性的人性本能所赋予的合理性来看,他无疑首肯了这种隐藏于理性体系下的存在状态。所以,在《十八岁出门远行》中,余华果断地将司机与暴民的关系彻底地推到叙事背后,使人们无法从常理上推断出司机与暴民之间,究竟达到了怎样一种妥协。也正是在这种吊诡的关系,决定了“我”的所有反抗变得毫无意义。“我”只是暴力戏弄和摧残的对象,是乖张人性的印证物。

P73:‘利我’愿望的实现,这些暴力的发生发展,很少有必然性的逻辑规定,也无法用正常的价值体系来评判,它们最终目标都很明确,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施暴者自身原始需求。

乌纳穆诺曾经说过:“人类思想的悲剧性历史,根本就是理智与生命之间的冲突的历史:理智一心一意地要把生命理性化,并且强迫生命服从于那不可避免的最后死亡;而生命却一直要把理智生命化,而且强迫理智为生命的欲望提供服务”(《生命的悲剧意识》上海文学杂志社印行1987年版,第12页)从某种程度上说,余华其实是用自己的想像,艺术地呈现 这种不可逾越的生命悲剧。

79在北京鲁迅文学院学习期间,他创作了一批先锋式的短篇小说,包括《古典爱情》、《爱情故事》、《鲜血梅花》、《此文献给少女杨柳》、《往事与刑罚》、《两个人的历史》等。

80从叙事内涵上看,这些作品任然保持着《十八岁出门远行》以来的审美思考,或结构古典,或错谬因果,或时空穿梭,依然是在倾力的展现种种高度自由的内心化叙事,但是在审美情趣上,这一时期的作品则悄悄地发生了一些变化。除了《爱情故事》之外,其他的小说都明显减少了血腥气息,也大力削弱了暴力场景的直观叙述,而是代之以更强硬的哲学思考。

P85 在1989年第5期的《上海文论》上,余华发表了第一篇带有宣言性质的长篇论文《虚伪的作品》。因为这种真实观不仅限制了作家想象力的自由发挥,还导致了文学创作对对客观真实的高度依赖,使文学无法真正地进入人类的精神地带,展示各种丰沛的心灵景观和人性品质。面对先锋与传统之间一个绕不过去的巨大障碍——“真实”问题,余华毫不含糊地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审美观念,即“内心真实观”。

P91

1990年新春伊始,余华便按部就班地着手长篇小说的尝试。这便是《在细雨中呼喊》(原名《呼喊与细雨》)中的写作。它伴随着余华对以前先锋性的霸权叙事的重新质疑,也潜示了人类生存中的悲悯情怀开始慢慢地浸入余华的内心深处。因此《在细雨中呼喊》作为余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并非仅仅意味着他在创作潜力上的再一次彰显,还意味着创作主体自身的一次艰难的嬗变——由冷静、强烈、暴烈向温暖、缓和、诗意转移,由人性恶的执迷展露转向人性善的深情召唤。92受难意识:很多人将《在细雨中呼喊》视为余华创作由先锋实验向朴素回归的一个转折点,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篇有效地限制了暴力性的叙事话语,将以往那种令人兴奋的血腥气,彼此杀戮的痛快感,赤裸裸的人性攻击欲剔除在外,而代之以温情和悲悯的意绪。

94:这是一种文明缺失的代价,是物质和道义的双重匮乏所导致的结果。但是,从余华叙述的核心目标来看,对基本人性的漠视,对基本人道的贬抑,对人的基本尊严及其伦理温情的践踏,才是形成孙光林内心苦难的根本缘由。

95.这种受难主题的确立,其深远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使这部小说本身有了某种悲悯意识,更重要的是,它折射了余华心中渐渐涌出的某种自觉的苦难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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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悲悯的力量

经历了《在细雨中呼喊》的写作之后,余华渐渐地完成了自我写作的又一次重大调整。这次调整,不仅使余华有效地缓解了以前的先锋探索与传统写作之间的割裂状态,而且也使他重新认识到了小说叙事对生命存在状况的一种尊重。1992年完成了他重要的代表作《活着》还先后创作了三部中篇和一部短篇《夏季台风》、《祖先》、《一个地主的死》、《命中注定》

107这种变化最大的特征之一就是余华充分意识到了人物自身的生命价值,使小说叙事明确地回归到生命内在的丰饶性上,从而尽力回避创作主体对人物形象的过度干预

英国作家劳伦斯曾说过:小说是生命的一本光辉的书籍。除了生命之外,没有任何重要的东西。(劳伦斯等:《英国作家论文学》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511页)

米兰昆德拉:小说不研究现实,而是研究存在。存在并不是已经发生的,存在实人的可能场所,是一切人可以成为的,一切人所能够的。小说家发现人们这种或那种可能,画出“存在的图《小说的艺术》,北京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42页”

“活着”是本是中国人的一种最朴素的生存愿望,也是人类最基本的一种生存要求。但是活着的背后,又分明地洋溢着一种对生命的感恩,也折射出一种对命运的自然承受。这个词表达的意蕴不是进攻、喊叫,而是忍受,人的忍耐力是惊人的。“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人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任何小说,有的小说就是先从一些细部开始,有的就是先有一个主题,那条路都可以去走,而且结果往往一样,没有那种一定要怎样的条框。《说话》春风文艺出版社2002年版,第63—64页

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想通过写活着,以此来展示“眼泪的宽广和丰富”,强调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传达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这一充满苦难意味的存在本相。富贵后来在回忆自己的一生时感慨:这辈子很快就过了。。。。。。我认识的人一个挨一个的死去,我还活着。富贵的这番话,看起来非常简单,也非常朴实,但细细品味,其中似乎又蕴含了某种“无欲之境乃至高之境”的中国式的生存理念。正是因为对简单原则的极力推崇,《活着》才赢得了某种近乎透明的审美效果。

1995年8月27日余华的又一部代表作《许三观卖血记》完成了。夏中义先生说“若曰卖血是另一种活着,那么《活着》便是另一种卖血。”《学人本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页言外之意,他们都是通过极致性的生存方式,表达了对苦难的承受勇气,展示了生命的坚韧质地。许三观一共有十二次卖血的经历。124—125许三观卖血是出于好奇,终于慰藉,虽然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都滑出了自己的预想目标,但是,她使许三观的卖血行为形成了一个自我封闭的人生圆圈,非常完整地记录了许三观以卖血来拯救苦难的现实目标,因为,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之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也就是说,他通过自己的血液,在商品交换化的法则中,实现了自我生命的哺育功能,使家庭摆脱了一次次的绝境,使孩子们的生命获得了延续,就像许玉兰最后向儿子们说的那样。王安忆认为: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比如许三观,倒不是说他卖血怎样,卖血养儿养女是常情,可他卖血喂养的是一个别人的儿子,还不是普通别人的儿子,而是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这就有点出格了。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安身立命之本,他却最终背离了这个常理。他又不是为利己,而是问善,这才算是英雄,否则也不算。许三观的英雄事迹且是一些碎事,吃面啦,喊魂什么的,上不了神圣的殿堂,这就是当代英雄了,他不是悲剧人物,而是喜剧式的。这就是我喜欢《许三观卖血记》的理由。126许三观卖血的核心意义,它体现了道义的力量对自我尊严的战胜,体现了利己的愿望对尊重生命的服膺,也体现了一个俗世中人在战胜自我的过程中,走向“问善”的不朽品质。

127卖血的荒唐仪式,其实却隐含了对血的敬重和对生命的崇拜。丹尼尔。贝尔曾说:仪式首先依赖一种神圣和亵渎之间的明确界限,这一界限是所有参与文化的人一致同意的。仪式把守着神圣的大门,其功能之一就通过仪式换起的敬畏感保留不断发展的社会必不可少的那些禁忌;仪式,换句话说就是对神圣的戏剧化表现。《资本主义文化矛盾》,北京三联书店1989年版,第192页

余华说作家必须保持始终如一的的诚实,必须在写作过程里集中他所有的美德,必须和他现实生活中的所有恶习分开、在现实中,作家可以谎话连篇,可以满不在乎,可以自私,无聊和沾沾自喜;可是在写作中,作家必须是真诚的,是严肃认真的,同时又是通情达理和满怀同情与怜悯之心的;只有这样,作家的智慧才能够在漫长的长篇中小说写作中,不受到任何伤害。《我能否相信自己》,人民日报出版社1998年版,第219页

146=147在余华心中,北京始终还别人的城市,在一次访谈中,余华曾由衷地说:“我只要写作,就是回家。当我不写作时候,我才会想到自己是在北京生活”《我能否相信自己》251页这句话的意思,当然是表明了余华对自身故土文化的深深眷念,也折射出了一个作家的写作与他成长之间形成的无法割裂的文化牵连。这是一种割不断的“红丝带”,他注定了一个作家终身皈依的精神资源无法剥离他最初的人生经验。所以,这里的回家,即是一种精神的返乡,也是一种灵魂向自我文化血脉的自觉回归。

推荐第4篇:余华专题

他说:因为当人们无法选择自己的未来时,就会珍惜自己选择过去的权利。回忆的动人之处就 在于可以重新选择,可以将那些毫无关联的往事重新组合起来,从而获得了全新的过去。

这部小说的苦难缓解方式是——回忆。如余华自己所说:“这本书试图表达人们在面对过去时,比面对未来更有信心。因为未来充满了冒险,充满了不可战胜的神秘,只有当这些结束以后,惊奇和恐惧也就转化成了幽默和甜蜜。”

真正让余华稍微平静下来的作品是他的第一个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这部小说一改余华以前那种暴戾、血腥的话语特征,节奏变得舒缓、忧伤起来,如同题目中的两个意象,“细雨”和“呼喊”,前者是温和的,后者是尖锐的。余华在这部小说中的叙述,一直纠缠在这两套话语系统之中,叙述者“我”的恐惧和战栗,也在这两套话语的隙缝中生长出来,中间还混杂着悲哀、绝望,以及因回忆而有的温馨。尽管这部小说仍旧延续了余华惯有的恐惧、绝望和人性险恶等主题,但过于激烈的血腥场面却已清理干净,小说的外表也不再是虚拟的非常态社会,故事就真实地发生在一个家庭和一个小镇上。余华在叙述上绕了一圈之后,又回到了早期的叙述态度上——“对事实框架的模仿”,但同时多了简洁、质朴和沉着。

余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

《在细雨中呼喊》之后的余华确实变得宽广而温和了。也就是说,《在细雨中呼喊》之后,余华笔下人物的生活虽然还是残酷的,苦难的,血泪斑斑的,但余华为这种苦难的生活找到了缓解方式,表现在叙述上,那就是从过去的严实而滞重,开始走向明亮和轻松,从《在细雨中呼喊》到《许三观卖血记》,这条叙述线索的变化,可谓是一目了然的。

从童年到“我”离开南门出外求学,这段漫长的生活史中,“我”的温馨记忆有:王立强轻微的慈爱,小学同学的慷慨支持,苏医生一次偶然的病中友爱,母亲的逆来顺受,苏家兄弟的假性友情,等等。其实,这些都只不过是生活史上微不足道的一个片断而已,由于与那些过于绝望的生活相比,这些片断里包含着一个平常心灵所具有的一些品质,在“我”的心里便显得弥足珍贵。

但这个时期的余华,终究还是让生活的苦难占了上风,他相信,苦难才是生活的盟友,而“回首往事或者怀念故乡,其实只是在现实里不知所措之后的故作镇静,即使是有某种抒情伴随着出现,也不过是装饰而已”。因此,《在细雨中呼喊》里,回忆对苦难的缓解还是非常有限的,那个孩子——叙述者“我”,至终还是留在恐惧和战栗之中。

虽然我人离开了海盐,但我的写作不会离开那里。我在海盐生活了差不多有三十年,我熟悉那里的一切,在我成长的时候,我也看到了街道的成长,河流的成长。那里的每个角落我都能在脑子里找到,那里的方言在我自言自语时会脱口而出。我过去的灵感都来自于那里,今后的灵感也会从那里产生。

谢有顺的另一篇评论余华《在细雨中呼喊》的文章《绝望的判词》中,他还提出了“皮相温情”这一说法,他是指余华在小说中写到的那些微弱而易碎的人性温暖,它们的光芒和热度是很有限的

推荐第5篇:余华《兄弟》

读余华《兄弟》有感

余华作为先锋小说的代表人物,其前期作品被认为是冷血的,没有人情味的,但后期作品逐渐让人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我想谈谈我对《兄弟》这篇小说的看法,

读完了余华的《兄弟》让我感受最深的就是,不是亲身的兄弟可以如此相亲相爱,李光头和宋刚,虽然不是同一个父母的孩子,但仍然相处得很好,尽管什么都不懂,但是即使是关系很好的兄弟,也会在现实面前低头的。

文章塑造了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兄弟形象

李光头从小或许受父亲的影响,十四岁就偷看刘镇上女孩子的屁股,被称作“李屁股\" 而且凭借这一本是,吃到了好多人们寐以求的三鲜面。镇上的人们虽然对这个李光头有点儿反感,但是不得不佩服他的这种本领,而且这些人也希望从李光头那里让自己的欲望得到满足,这充分体现了人性的弱点,贪婪。而李光头对也因自己有如此大的本领而自豪,因为这可以让他有面吃。李光头也是一个自大的人,总以为以自己的能力,完全可以征服自己喜欢的姑娘林红,但是在知道林红喜欢宋钢的时候崩溃,但是这并没有让他疏远宋刚,对他一如既往的好,而且李光头也是一个有生意头脑,敢想敢干,很有人情味儿的一个男子汉,虽然李光头是一个大粗人,但是很有生意头脑,因为宋钢与林红结婚,李光头愤然结扎,而后想童铁匠,张裁缝,关剪刀,王冰棍,余拔牙,苏妈集资七千块钱打算开个衣服制作厂,自己一人去上海联系顾客。但失败回来了。这些并没有把他打倒,他回来之后

想继续做福利厂厂长,但政府不答应,于是他在县政府静坐示威,而在这期间自己收垃圾开了一个垃圾处理厂,让政府不得不妥协,宋刚刚开始每天给李光头钱买吃的,但是在林红的离婚威胁下,与李光头断绝了兄弟关系。李光头开始收破烂,最后竟成为了一个垃圾收集站,赚了大钱!还清了童张关余苏的钱,他是一个有志向,有远见的人,而后去了日本,回来之后,在刘镇开了服装厂,洗澡堂,饭店,为刘镇提供了吃喝住,有生到死一条龙服务。成为了刘镇的GDP,每天接见记者等,成为刘振的人大代表,风光一世!

余李光头相比,宋刚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孩子,

宋刚的父亲宋凡平在*中被批斗而死,母亲李兰在几年之后因疾病而死。在宋刚的爷爷去世之后,跟李光头生活在一起,相依为命,后他们俩都有了自己的工作,宋刚在五金厂,李光头在福利厂。两个人依然感情如故,这期间,李光头在福利厂干的很出色,成为了自封的李厂长,两个兄弟感情出现破裂那是因为林红,宋刚喜欢林红,但碍于对母亲生前的许诺,拒绝了林红,内心的痛苦让他上吊自杀,被李光头及时救起。而后两个人结婚了,在一起了。从此两个兄弟感情疏远了,宋刚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在五金厂老老实实工作,下岗后做了搬运工,扭伤了腰,生活拮据,李光头让他做副总裁,他不去。他跟林红的感情也慢慢的冷却!最后无路可走在林红的请求下去找了李光头,李光头给他钱治病,派他出去宣传,不惜隆胸。在这期间,林红与李光头也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宋刚知道之后卧轨自杀!而李光头在宋刚死之后也过期了隐居的生活,研究俄语,最后小说以李光头说

宋刚是外星人而结尾。

这篇小说的结局发人深省,两兄弟的感情由近而远,最终宋刚无奈而死的悲剧是谁造成的呢? 不是某一个人,而是生活的现实,在我们生活当中,爱情和金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追求的,因为爱情两兄弟感情渐渐疏远,又是因为金钱因为生活,两兄弟的自身利益自身欲望已经不能顾忌伦理道德了,从而造成了这种结果。

余华的这篇小说不仅生动反映了人性的真善美,不是亲兄弟,却可以有那么深的感情,真是让人感动,同时也体现了人性的弱点,讽刺了人们的这些真善美在现实的利益诱惑面前是经不起考验的,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是对现实社会的反应,引起人们反省。

推荐第6篇:余华《第七天》

对余华其他作品有兴趣的可跳到我之前发的文章:《活着》,里面附有相关下载地址。

听网络上及出书的人说: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

开始的时候我也不认识余华,最近买了kindle,Amazon推了一本畅销书我,之前感觉在网络上有接触过“第七天”这词,于是搜了一下。

发觉就是如上网所说,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距上一本书兄弟隔了有7年之久才出的一本书。毕竟现在纸质书市场不太好,但是听说出版商有这书都赶紧下单,最后销售排名居前,畅销书之一。就由于这种种,所以我才觉得这书值得一看。以下是个人书评,文笔不太好,见谅。

第一天,看了几个小时,大概3个吧,看完了“第一天”,“第二天”,刚开始,觉得写法很特意,看的时候一时适应不来,因为一开始,你就已经死了,但还“活着”,“活着”去处理自己的身后事,接着的内容也是说平常百姓的活动与中国现在权势与经济,我个人感觉是暗示中国的经济发展的不协调,生买不起房,死买不起墓地,真是“死不起”-引用里面的话,第二点是说官员的FB及生活和权势、钱能买起一切,包括**的碑刻成自己的墓碑。。。“第二天”,接着就是寻找是如何死掉的,谈了一下死前的美好生活,还有一个前妻,第二天未时遇见上了,因为她也死了。为什么会死,是因为看着李青(前妻)自杀而失神,没逃离出爆炸现场,直接地来说,用他的话说:是因为一张报纸而死的。

第三天,去回忆他自己的出生,生父生母。现在的养父(父亲)与回忆成长的时光,病重后养父自己离家出走了。

第四天,游荡到死无葬生之地,接着是寻找父亲的过程。里面提出了一个问题:死后去墓地就能安息,但现在这样无墓地,无骨灰盒,无家的游荡是永生?

第五天,找到了父亲,原来是他们相互寻找,但不相同的世界,父亲就是在离家的当天黄昏走去了另一个世界。

第六天,讲述鼠妹(刘梅)的故事,也是那个游荡地区的第一个走向安息之地,因为她男朋友为她买了墓地,让她安息。

第七天,鼠标男朋友的和她的故事,也写出了一个穷人赚快钱的方法-卖肾。最后,由于卖肾的事,没有得到好的后续医疗,也来到了那一个世界,碰见了我,知道了鼠妹也来了这。然而可惜的是,鼠妹前一天去安息之地了,伍超今天才来,相互错过了。最后他问:这是哪?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推荐第7篇:余立华

余立华 76年生于江西鄱阳,毕业于南昌大学艺术系,现为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会员,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中国书画院画家,自幼受父亲余祖德先生(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华诗词学会会员、中国国家书画院名誉院长、中国书画名家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工艺美术家协会名誉主席、中国陶瓷艺术大师)的熏陶,酷爱书画篆刻及陶瓷艺术;在校期间深得徐林义教授、张鉴瑞教授的教导。多年从事陶瓷艺术创作研究并创建“家铭陶瓷”,着力于书画陶瓷艺术创作,艺术造诣深得家父的精心培育教导,陶瓷作品颇得王锡良、李菊生等多名艺术大师的点拨和赞同。其作品具有写实性和现代审美情趣;青花、釉下五彩、高温颜色釉技法色泽自然,线描功力扎实,粉彩山水、人物意境深远;美术作品《保护环境》入选99年江西省美术作品展,《共创新世纪》获江西省第五届美术展三等奖, 2011年《童趣》获第三届“百花杯”铜奖,《江山如画》获江西工艺美术2013迎新展银奖,《深山居隐》2015年获中国书画院收藏。其作品深受业内人士及国内外,港、澳、台收藏者的好评和青睐。

推荐第8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作业:结合《活着》的阅读,谈谈对张福贵形象的理解。

文章首先从一个去民间收集歌谣的“我”遇到名为“福贵”的老人展开,进而引出一系列关于福贵的故事。老人一直在和老牛“说话”,念叨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作者在此塑造了一个暮年落寞,沉湎于往事的老人形象。

福贵曾经是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可他年轻时不学无术,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都干过,还染上了赌瘾,最终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全输光了。“我重新站起来,像只瘟鸡似的走出了青楼”,以及遇到老丈人的的回避,害怕的心理(以前他总是戏耍老丈人),突出了这位纨绔子弟的浪荡却又懦弱的特征.

接着福贵慢慢适应着那种从阔少爷沦为普通人的巨大落差,每天下地干活,并在这种劳动中成长,渐渐对过去的奢侈生活心生反感。某天福贵与人打架时,被国民党大兵抓去当俘虏。在当俘虏期间遇到了与其渊源深厚的春生,并一起绝处逢生,遇到解放军,最终得以安全回家。在体验了战争的残酷和无情之后,心中怀着与家人团聚的信念,福贵意识到了活着的意义。回到家后福贵发现女儿哑了,儿子也对他生疏许多,人民政府把龙二抓了去,说他是恶霸地主,给毙掉了。“毙掉龙二后,我往家里走去时脖子上一阵阵冒冷气”, “这下可要好好活了。”,反映出福贵劫后重生的庆幸和顿悟活着的可贵。

生活的脚步就这样走着,单调而乏味,孩子们也长大了,接着凤霞出嫁了,有庆却想他姐姐,经常哭闹,以致于福贵动手打他,事后又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我鼻子一酸,眼睛也湿了”。这里的一系列描写,突出了福贵严厉,冲动却又慈爱的形象。

某天凤霞意外地回来了,与福贵一起生活。不久人民公社运动兴起,炼钢炼铁,接着家珍病倒了,不能再干重活,并且病情日渐恶化。而后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抽干了有庆的血,导致他死了,而县长就是春生。接着春生被打成走资派,上吊死了。凤霞嫁给万二喜,不久就怀了孩子,生育时难产死了,接着家珍死了。 这样的日子过到苦根四岁那年,二喜死了,二喜是被两排水泥板夹死的。两祖父就这样生活着,直到某天苦根也被噎死了。福贵看着身边的人纷纷离他而去,有时伤心有时踏实,更多是无奈,和对苦难的逆来顺受。

推荐第9篇:余华《活着》书评

“活着”不同于生活,活着是呐喊,是忍受生活,“活着”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源于喊叫,也不是来自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作者用主人公福贵自己的口吻去描述他的一生他的言语中怀着的是幸福,他的回忆平静而温馨,那是由他的女人孩子带来的深切的安慰。这是作者的一个写作技巧,用主人公自己感受讲述生活,而不需要借旁人的看法,刻画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他要的只是作者的切身感受,也正因为这样,让读者觉得更辛酸,淌着眼泪的微笑比同情、愤怒、仇恨更让人刻骨铭心。活着的福贵替一一死去的人做了总结。

福贵经历了一段时间,也用一生见证了一段动荡的历史。一个地主家的阔少爷,吃喝嫖赌,无所事事,最终败光了家底,沦为雇农; 一家人凭着勤劳勉强生活时,却不幸被逼充军,打内战,终于挨过了两年,被解放军俘虏放回了家,女儿因病变的又聋又哑,遇到了土地改革,觉得可以安稳过日子了,还得送掉了女儿让儿子上学,之后又来了人民公社、大跃进,食堂都吃坍了,却遇上了自然灾害,儿子死了,文化大革命紧跟着来了,面临着跟战友的生离死别,女儿也因难产死了,连小外甥都不幸死去,最终只能以老牛为伴。作品用福贵的一生,交待给了人们作为福贵生存的那个时间与空间跨度与背景,有残酷的战争对人生的践踏,红色政权对旧势力的恐怖,也有头脑发热发狂的年代,还有即在眼前的大动荡岁月。

在这段动荡的日子里,福贵跟其他农民百姓一样,只能忍受着生活的磨难,坚忍的活着。看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死去,是那么锥心刺骨,

那么无可奈何,中国农民的是生命像草芥似的,那么轻易就能消失了,我们的前辈曾经都这样的活着,生活到底给了人类什么样的意义!更让人心酸的是这群善良的人就像福贵一样依然挺立着脊梁骨,微笑的体会着活着的含义。

命运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地以一种喜剧的荒诞捉弄了福贵,其间不乏美丽,不乏精彩,也有欢乐,也有喜庆,山川秀丽,阳光普照,然而,小说最终还是构成了把一个又一个美丽人生撕碎践踏的人生大悲剧。

这是一部中国农民的血泪史,作者用福贵一家的悲惨命运以点及面的辐射了整个社会底层人民的生活状态,中国农民从来就是善于忍受的,忍受着生活给予的所有凄凉与悲哀,看着一条条在重压下挺立着的背脊,不知道还是否能用善良去概括,中国人善良的只要自己能让自己活着便什么都可以忍受,这个善良的意义太沉重,代价太大了。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为内心写作的所有作家,理解他们的愤怒与冷漠,在理想与现实的张力中,撕扯着让人疯狂的无能为力, 清晰透彻的看着生活的苦难在眼前穿过来又穿过去,分明能身手可及,可是却什么都做不了,只能让人性在矛盾中疯狂。生命只是仅仅活着,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而没有其他任何过多的意义?在表达手法上,他用一种近乎冰冷且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人的命运就是如此这般的循环往复,一代又一代的周而复始。

人,只要活着,就能创造生命奇迹!活着,就是生命最大的意义!

1他的父亲死了。他的母亲死了。他的儿子死了。他的女儿死

了。他的妻子死了。他的女婿死了。他的外孙死了。他的战友死了。他的赌友死了。他认识的很多人都死了……一本不断死人的书,书名却叫《活着》。

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他的意思似乎是:既然你还没有死,那就先活着吧。

离开了时代以及这段时间之内的意识形态是无法读懂这本小说的。故事的时间跨度大致是1940到1980年间。进化论以及别的理论告诉你:今天比昨天好、明天比今天好

他的人生充满了死亡。死亡接着死亡,直到死亡成为你的习惯,然后只能皈依死亡,把死亡变成一种希望。 这还是一本死亡亲历记。死亡被文字拉近,被文字的手触摸:“有庆躺在坑里,越看越小,不像是活了十三年,倒像是家珍才把他生出来。我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捡出来,我怕石子硌得他身体疼。”“那天雪下得特别大,凤霞死后躺到了那间小屋子里……我站在雪地里听见二喜在里面一遍遍叫着凤霞,心里疼得蹲在地上。”没有安魂曲,没有死后世界的消息,死亡赤裸,直截了当横陈在人的面前。这确实是我们活下去的自画像,韩国的评论家说得对极了。

推荐第10篇: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余华 《第七天》

新星出版社2013年6月版

人间的最后一片净土存在于死无葬生之地

——读余华《第七天》有感

“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旧约 创世纪》

主人公,男,杨飞,41岁,已死。其养父,杨金彪,已死。其前妻,李青,已死。其好友及邻居,已死。

第一天,生命的逝去。杨飞的灵魂游荡在人间,从轰然倒塌的废墟中爬起,看到家门口贴着通知去殡仪馆火化的纸条,带上预约号“A3”,前往殡仪馆。

殡仪馆,分为普通区、贵宾区和VIP区。

分别对应着普通人、有钱人和有权人。

分别陈设着塑料白椅、高档沙发、豪华套房。

分别享有着几百元的骨灰盒和几百元的寿衣和死无葬身之地、几万元的骨灰盒和几万元的寿衣和高端洋气的墓地、价值连城的骨灰盒和价值连城的寿衣和永垂不朽的墓地。

普通人默默低语,走向国产焚尸炉,有钱人大声喧哗,走向进口焚尸炉,有权人昂首挺胸,不需要焚尸。他们需要政府维系着自己是因公事劳碌而死的谎言,确保自己的遗体完好无损流传千古。

杨飞就是没有墓地的普通人。没有墓地,去向何方?

就这样,他从殡仪馆茫然地走出,继续游荡。

第二天,婚姻。前妻李青,白富美,深受上级赏识,经常出入上流社会的应酬场合。但她很是清高,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一无所有老实巴交的屌丝杨飞,心甘情愿地照顾双方父母,死心塌地跟在杨飞身边两年多,正准备要孩子的时候,她心中的野心被一个海归博士给点燃,她一边不断欺骗自己一边填平欲壑,却还是带着愧疚离了婚。

随后被那博士传染上性病,再婚后的生活也极其不幸福,与海归分居后捧着自己破碎的心灵,甘愿被某官员包养,官员出事后,只顾自己逃走,李青落网前在家中浴缸自杀。

游荡在尘世间的李青又回到一开始的出租屋,遇到杨飞,不断地怀念着这个小屋的温馨,杨飞怀抱的温暖,开始眷恋活着。最后,因为要赶去一场为她准备的盛大的葬礼,她很快就离开了。

第三天,亲情。杨飞是从火车厕所里生出来的,生母一个不小心,将他从蹲坑的洞里漏了出去,但他幸运地活在了火车车轮中间的铁轨上。扳道工杨金彪当时21岁,看到了这个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顿生怜爱之情将其抱走,含辛茹苦拉扯大。

当生父生母将其接去北方过好日子时,杨金彪满含笑意爽快答应了。但是,住在那个看似宽敞,却充斥着兄弟姐妹夫妻间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吵架声的房子里,他的心揪得紧紧的,没满一个月就回到养父身边。后来又变卖家产为养父治病,最终养父穿着唯一一套像样的铁道制服,游荡到当年准备丢弃杨飞的地方,默默死去。死后为了等杨飞到殡仪馆,成为了一个阴间引导员。

第四、

五、

六、七天,人间百态。暴力强拆,群众集体抗议,政府却唆使警察伪装成民众对政府大楼打砸抢,好让政府有理由逮捕他们。在小饭馆里,权贵们肆意吃喝赊账,威逼利诱榨取更多利益。为贯彻计划生育,医院强行引产,将27个未成形的婴儿随意丢弃入河水中,李月珍大妈为伸张正义却被预谋杀害。打工女鼠妹为了让男友承认自己买了部假iphone跳楼自杀,男友为了赎罪给她买块墓地去卖肾,最终也死于黑心诊所的刀下,等等。

这本书里充斥着两个字:绝望。但显然,这些都是曾经发生在社会中的真事,只不过这样极端的例子社会还是较少的,但却的的确确让人觉得荒诞。“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

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中国这个社会,从对毛泽东一人个人崇拜的单细胞穷王国变成现在价值观混乱物欲横流的社会,用40年时间,就走完了西方国家400年的历程,足见其浮躁,或者说,这本就很荒唐。

或许这个社会,正像这部小说描绘的那样, 正在走向一场盛大的死亡。在道德底线沦丧的背后,我们感动地看到,正是这一群死无葬身之地的平凡人,坚守着人间里最后一片净土,坚守着一种旧式文人的清高甚至是迂腐,坚守着没被强权利益所压垮的最后一份骨气。

荒诞的现实必然会令人嗟叹不已。我们就走在这样的现实里,一边是灯红酒绿,一边是断壁残垣。或者说,我们置身在一个奇怪的剧院里,同一个舞台上,半边正在演出喜剧,半边正在演出悲剧。即便如此,我们还是要相信,这些可爱的灵魂,正在引领着我们,在这出戏里上演更多幕喜剧。

22120546 高远

第11篇:余华《兄弟》有感

余华《兄弟》 感

2011.10.20晚 广州南沙

做事一定要积极主动,这时之前经验总结。乘着刚刚看完这部小说的一点点热情,把这想法赶紧用书面的文字表达出来不失为一个好的做法。

《兄弟》看起来会觉得是大张旗鼓一部渲染兄弟感情的小说,读起来却不仅仅是这些。我越来越喜欢这种细节性的描写了“一顿饭中的每一个细小的动作,一个眼神,脸上的表情…”。

我看的另外一些东西:宋凡平的顽强与乐观,林兰的爱与坚强,李光头的嬉戏与机智,宋刚的古板与勇敢。

李光头用一种滑稽的方式引人注意,却把它当做自己的一种资源,并且运用的如火纯青的地步。在与人交涉的过程中,必须要着自己的资源(别人的需求)才能得到对方的注意和尊重,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用描述偷看过的女人屁股来换取了一年的三鲜面、童铁匠的板车、余拔牙的藤椅…),所以首先就是得加强自己的力量;交涉的过程中夸奖对方是一种很好的方法,其实随时随地都不要吝啬自己的夸奖,他会给你带来很多的好处。李光头在得到余拔牙的藤椅的时候,运用的似乎恰到好处。

李光头这个几乎被人唾弃的拖油瓶,到最后去太空旅行,从没路可走,从一条狭缝,从一条窄路越走越宽了……

第12篇:余华《兄弟》读后感

读余华《兄弟》之有感

——张生福 2016.12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 “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小说里有很多真情的描写,特别是上部,让我多次感动得流泪。宋凡平的乐于帮助别人,善良,高大形象,那种对李兰的挚爱,那种宁死不屈,最后悲惨的死去。李兰的善良,忍辱负重,对宋凡平爱,对非亲生的儿子宋钢的爱。李光头与宋钢,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在苦难和艰难的岁月想依为命,感情至深。林红与宋钢的深爱对方,在苦难的时候都在为对方着想。这些都是真情实感的描写,让我多次一边读一边流泪。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作者在细节方面的描述很有意思,细节上的描写是附着在情节骨架上的血肉,我们所能引起关注的不是一个梗概的波澜壮阔,却是细微处的彼此共鸣。而兄弟一篇于我是有很多触发点的,很多忍俊不禁的地方,也是值得深思之处。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把林红塑造得更加客观,更加接近实际。他甚至有意将林红的爱情淡化以此来突出令人在同类小说中不很长见的兄弟亲情。林红是在被李光头追得穷途末路的时候才慢慢注意到宋钢的。估且不说这里面到底有没有盲目性,单是这份情意就是无法和与他一起吃苦长大的李光头相比的。余华把林红最终变成了林姐,这无疑让兄弟的感情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升华,宋钢的死在林红心里留下了短暂的痛苦,之后她便开始了别样的生活,这种生活是即便宋钢活着也不会看到的生活,那是一种堕落,是沉沦。余华一改笔下好女人的形象,变成了这么一个有些自私有些势力又有些小气的小女人形象,虽让人有些讨厌却正符合特定背景环境下女性形象的本质。她不让宋钢接挤落难的兄弟,他恨丈夫当初没有明确征求她的意见(事实是当时她是支持丈夫的),就拒决李光头的帮助,他为丈夫为了自己而做的那些不起眼的工作感到可耻,李光头才大气粗后她为又为自己当初那样对人家而后悔,甚至为情欲迷醉后都忘了自己对丈夫的背叛。这样一个女人也值得兄弟俩去爱? 曾经我以为兄弟就是“兄弟妻不可欺”的独立与尊重,也曾以为兄弟或许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和协与快慰。然读过《兄弟》后似乎才对其间的情感有些一支半解的看法,原来兄弟情可以是有着这般差距又有着这般天攘之别的人生命运的两个非同父母个体之间的难以割舍的情感,这份情感可以不因任何人所能想到的事件而改变,她这么永恒的屹在宋钢和李光头的心里,哪怕天翻地覆,哪怕生离死别;她也那么深刻地屹在每一个读者心里,经久不息。李光头说要把宋钢的骨灰放在太空的轨道上,放在每天可以看见十六次日出和十六次日落的太空轨道上,宋钢就会永远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了他最后说“我的兄弟宋钢就是外星人了”,看着这样的句子,我苦笑着用眼泪为整部小说划出了几滴难以割舍的省略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伦理颠覆,浮欲纵生之中却有着那么永恒的情感。在看似并不复杂的情节中作家却用令人涕笑皆非且无华的语言塑造了两个从性格,语言,到爱情观,世界观都迥异的两兄弟形象,竟给我感觉不像是一个人所能写出的文字,并同时对人性欲望进行了深度开掘,反映了灵与肉的冲突碰撞。只要换个角度,你便会得出一个方面的理解。《兄弟》下部与余华其他的小说很不一样,作者很敢想,放得很开,用他自己的话讲“很放肆”,他把兄弟俩,把刘镇的众生万象放到了改革开放后这个浮燥却又是什么事、都可能发生的大背景下,直至结尾都未曾收敛,大喜大悲的演怿看似有些荒诞却催人下泪的故事.

第13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书笔记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活着》的作者余华如是说道。

是的,余华先生的这句话很精炼的概括了《活着》这部充满血和泪的小说。看这本小说时候,我的情绪很不稳定,每次为福贵家里的慢慢好转而欣喜的时候,总被突如其来的悲剧所打击。看了两遍,哭了好多次,心想,福贵真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可以经受这么多的苦难。

文章以一名叫福贵的老人,向他人讲述自己开始,以第一人称叙述,更具感染力 。福贵从他的悲剧的开始——40多年前开始讲起,先讲起福贵还是一个徐家大少爷,家境优越,但是自己这个“败家子”不珍惜这一切,喜欢嫖赌,并且嗜赌成性,接二连三的输到最后竟然把所有家产全部输光。“我”一家子一下子由衣食无忧变为穷光蛋。从此,悲剧开始上演。

不过,好在福贵从一无所有中清醒,但是悲剧的命运并没有改变。福贵的亲人一个一个的离他而去。福贵经历了亲人的死去,亲手埋葬了自己的所有的亲人——我的父亲,母亲,儿子有庆,女儿凤霞,妻子家珍,女婿二喜,外孙苦根。但是,唯独福贵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活着》揭露了当时的一些社会问题,县长的女人生孩子,大出血,需要输血,学校召集五年级的孩子去献血,有庆就在其中。有庆的血型对上县长女人的血型,丧尽天良的医生为了救所谓的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不停了”。可怜的有庆就是活活的被抽干血而死。难道县长女人的命是命,穷人家的孩子的命就不是命了吗?!这个是当时社会的现状,医院里医生都忘记自己的天职是救人而不是杀害人了。有庆一开始因为自己的血型对上了,“高兴的脸都涨红了”,还很开心的对外面的人说“要抽我的血啦”,想法多么单纯,觉得为县长女人输血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看到有庆的死去,好难过,这个纯真善良的小孩子呵,就这样子被杀害了。福贵去找刘县长为自己的儿子“报仇”,却意外的发现这个刘县长不是别人,正是自己的战友——那个与自己失散的娃娃兵春生。一时间福贵悲喜交加。也不再想去给儿子报仇什么的了,这也反映出福贵对这个社会的无奈。

作者余华就是用这种残酷的叙述手法,给我们一点一点的把社会假的那层外衣剥掉,露出里面血淋淋的残酷现实。联系到了现在的社会,在病人生死一线的时候,医院还是“秉承”着自己所谓的原则,先交钱,后救人。在学习医术的时候,医生们的宣词是那么

第14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华《活着》读后感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命运,让他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以至于他可以随时从容应对,并倾尽全力让自己以及身边的家人好好地活下来。命运,也让他超脱自己的苦难,用自己朴素的善良的心,来对别的生命给予同情,以至于他救下了要被宰割的老牛,来陪自己安度余生……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在老人和老牛远去的背影中,我感到,他,就是那棵诠释了生命的树,站成了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第15篇:余华《活着》读后感

余先生的《活着》利用朴实无华的语言改变了许多遭受过或正处于苦难的人的生活信念,让他们重新定量生活态度,不知道大家看了活着会有什么样的感受呢?你会怎么写读书笔记呢?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余华《活着》读后感,欢迎参考借鉴。余华《活着》读后感【一】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富豪,当你失去全部财富,变得一贫如洗后,你会怎样?如果你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有慈祥的父母,温柔贤惠的妻子,还有单纯可爱的儿女,而当他们一个一个的被死神带走,从你的生命里消失后,你又会怎样?是崩溃到没有灵魂,每天行尸走肉般的呼吸和心跳,还是决定干脆放弃自己的生命,结束这痛苦的人生?

余华老师的《活着》就把这些如果变成了真实,他用细腻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了人世间最难以承受的悲欢离合,讲述了生命的脆弱和不堪一击,即使再鲜活的人物,在强大的命运面前,还是显得那么的渺小,那么的苍白无力…他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坎坷曲折的人生,并以此向我们诠释了活着的本质:活着,是为了活着。

每每想起那些艰难的岁月,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得粉碎。如果你真正走进主人公福贵的生活里,你会发现,那个时候你所追求的将不再是其他,而是简简单单的活下去。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奢望…

那么现在,想想自己,正享受着美好的青春,拥有父母和家人的关爱,健健康康,衣食无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抱怨上天的不公平,抱怨活着有多辛苦?

和主人公鲜明的对比,我们的种种不如意就像是一种无形而有力的讽刺。优越的条件使人变得懒散。

如果说福贵的坚持和豁达,为我们谱写了一曲豪迈的生命赞歌,那么余华老师,便是最能把这首歌表现得淋漓尽致的人。而我们,在聆听之中,享受了一次生命的洗礼。

余华《活着》读后感【二】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果民党部队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活着》读后感【三】

读这本书前,就知道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其实,我也只是需要一个悲伤的理由。但是,读到有庆死的时候,我真的很伤心。难以置信那个纯真的善良的少年,每天不辞幸劳的赤脚在学校和家之间飞奔,只为给两只羊喂草,自己吃不饱却从不忘记给羊儿喂草,他居然因为救人献血,活活被抽血过度而死!无知又善良的孩子,怎么不让人心疼?再也看不到那在乡间飞奔的身影,怎么不让人揪心?中年丧子怎么能不痛?!可是还是要活着呀!主人公富贵就这样一个个送走了所有他爱的人,夕阳下,白发苍苍的老人富贵和同样苍老的一头叫做富贵的牛,相依为命,渐行渐远。

就这样,薄薄的一本书写完了名叫富贵的一生,就这样,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啊~原来人生本就有诸多不容易的事,比起那个时代,生在现在的我们已经是该感恩了。一个人的一生之中,本就有许多起起落落,而每个人的人生中,本就有命数的差别。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其实用不着去羡慕别人,那些在你眼里成功的人,背后付出的血泪是难以想象的。

刚刚踏入社会的我,对于社会,人性,人生,真的是所知甚少。找工作中各种揪心,伤痛,迷惘。我害怕自己的一生会一事无成,害怕这个社会连一次机会都不肯给我,我也怀疑过,本科生真的就那么一无是处吗?我甚至都想要放弃,因为当初的踌躇满志已经消磨殆尽了,我看不到希望了,因为我还是觉得自己不该是一无是处的。

可是,我的人生其实才刚刚开始啊!只要努力还是有可能改变的吧!富贵年轻的时候挥霍,虽然以后也艰辛,但是至少充实,那样接二连三的打击,他还是活着。史铁生说,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是啊~时候到了自然会发生。为什么要去考虑那些呢?为什么一点点挫折就想放弃了呢?现在是迷惘,是忧虑,最难过的是空虚,是没能替父母分担让父母失望,是当初的自信只换来如今的失落,是怨恨太过学生气的自己处事太不圆滑……

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很快改变这近况,我只是想活着就要不停努力,努力就会有希望的吧,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呀!

第16篇:余秀华诗歌集

余秀华,女,1976年生,诗人,湖北钟祥人石牌镇横店村村民。因出生时倒产、缺氧而造成脑瘫,使其行动不便,高中毕业后赋闲在家。余秀华从2009年开始写诗,主题多关于她的爱情、亲情、生活感悟,以及她的残疾和无法摆脱的封闭村子。1995年,19岁的余秀华“在非自由恋爱下结婚”,这段婚姻除了给她带来了一个现在已经18岁在武汉念大学的儿子外,更多的是不幸和苦闷,尽管直到现在两人并未离婚,但多年来两人已少有联系。 代表作《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如何让你爱我》、《经过墓园》、《我爱你》、《井台》、《梦见雪》、《致雷平阳》、《那些秘密突然端庄》、《打谷场的麦子》、《我们在这样的夜色里去向不明》、《摇摇晃晃的人间》等。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

其实,睡你和被你睡是差不多的,无非是 两具肉体碰撞的力,无非是这力催开的花朵

无非是这花朵虚拟出的春天让我们误以为生命被重新打开 大半个中国,什么都在发生:火山在喷,河流在枯 一些不被关心的政治犯和流民 一路在枪口的麋鹿和丹顶鹤 我是穿过枪林弹雨去睡你

我是把无数的黑夜摁进一个黎明去睡你 我是无数个我奔跑成一个我去睡你 当然我也会被一些蝴蝶带入歧途 把一些赞美当成春天

把一个和横店类似的村庄当成故乡 而它们

都是我去睡你必不可少的理由

《蓝色的牵牛花》

这么多空酒杯,这么多被举起就已经坍塌的力 这么多言简意赅的坚持,这么多伸进秋天的诅咒 哦,这么多落进枝头不再流浪的云

一滴露水滚在杯口是危险的 一束夕光聚在杯底是危险的 有风是危险的,没有风更危险

——更危险的是,我对这样的危险着迷

它的蓝多需要怀疑 又多需要省略

只是,这漫山遍野的蓝 这比湖水更清冽的呼吸 我不习以为常,又能怎样

《如何让你爱我》 如何让你爱我,在我日渐衰老的时候 篱笆上的牵牛花兀自蓝着 比天空多些忧伤的蓝

如何让你爱我,在我更为孤单的时辰 村子里的谷子已经收割,野草枯黄繁茂 你在满天星宿里 怎么能找到来路?

我只有一颗处女般的内心了

它对尘世依旧热爱,对仇恨充满悲悯 而这些,在这孤独的横店村 仿佛就是在偷情

许多人知道,没有人说出

我不知道爱过又能如何,但是我耐心等着 这之前,我始终跟顺一种亮光 许多绝望就不会在体内长久停留 甚至一棵野草在我身体上摇曳 我都觉得

这是美好的事情

《我爱你》

我是从消逝开始的。一步步走回去 如一条河,路过一个村庄开始发光

河里都是漏网之鱼,它们有一个名字:藤 而春天是一个骗子。我爱你,老骗子 它们在春汛里没有吐籽

所以我不能给你一个孩子。我爱你。骗子 是的,我想给你土地和天空 给你自由为非作歹

看着你爱,年轻的她们,健康的她们 看着你给她们画出春天,画出葫芦 我不过是用了一辈子 为你 肝肠寸断 若非这样

不能证明,不能证明 我 爱 你 《井台》

许多井散落在地里,你若有醉意 就无从寻觅。

哪一口枯了,风声四起

哪一口丰盈,拍一拍就溢出蜜

而井台,蛊惑里的善良和敌意 让日子一砖一砖扣得紧密 漏风,漏雨无非一种象征意义 汲水的人消逝于水的自身 大地饥渴

红衣的女子用乳房一遍遍 搽去井台上的几粒鸟粪 整个胸堂,都弥漫云的回音

《经过墓园》

如同星子在黄昏,一闪。在墓园里走动,被点燃的我

秘密在身体里不断扩大,抓不住的火

风,曳曳而来,轻一点捧住火,重一点就熄灭我

他们与我隔土相望。站在时间前列的人

先替我沉眠,替我把半截人世含进土里

所以我磕磕绊绊,在这座墓园外剃去肉,流去血

然而每一次,我都会被击中

想在不停的耳语里找到尖利的责备

只有风,在空了的酒瓶口呼啸似的呼啸

直到夜色来临,最近的墓碑也被掩埋

我突然空空荡荡的身体

仿佛不能被万有引力吸住

《梦见雪》

梦见八千里雪。从我的省到你的省,从我的绣布

到你客居的小旅馆

这虚张声势的白 。

一个废弃的矿场掩埋得更深,深入遗忘的暗河

一具荒草间的马骨被扬起

天空是深不见底的窟窿

你三碗烈酒,把肉身里的白压住

厌倦这人生粉扬的事态,你一笔插进陈年恩仇 徒步向南

此刻我有多个分身,一个在梦里看你飘动

一个在梦里的梦里随你飘动

还有一个,耐心地把这飘动按住

《致雷平阳》

我以诗人的身份向你致敬,以农民的身份和你握手

他年,我流离失所,我就抵挡一辈子的清白沽酒一壶

邀你对酌

为只为,一只狗在你心头吠过秋风

为只为,牧羊的时候,你的孤独,对峙,和解和贪图

为只为,一条河弯弯曲曲,只有你清楚他的去向

为只为,一个老诗人离去,你在异乡的佛像前长跪,泣不成声

多少年来,人若问我在哪里

我只能回答他:活着。我没有写过诗歌,你也一样

一辈子,我们会遇见多少写诗的人,但是我不相信他们就是诗人

而你是。

冷冷地看着一条狗死去的你是

从容地面对落日西下的你是

当你长歌当哭,为一个无法回来的灵魂。你是

是又如何?

你依然心怀怜悯,独自西行

我不过是向你致敬以后,各自营生

但是我还是想再一次向你致敬,仅为一个让我在他文字里流泪

心莲盛开的人

仅为一个甘愿掏出心肺,以血供字的人

《那些秘密突然端庄》

关于你的生日,爱人,如同苹果的一个秘密

这个唯一的日子,你依旧打开秋风,波澜不惊

我的叙述一次次被打断,词汇干涩,眼泪盲目而不确切

把命运交给夜风,也就交给了你

日子还悠长呢,说到绝望有多少矫情

哦,你曾经给过我最薄最小的翅膀

嗯,我就飞成一只蜜蜂吧,多累,或死在路上

也是一肚子甜蜜

我想象你点燃的烛火。但是恳请你省略我的想象

我已经远远落在第一现场后面

我看见的是横店村过于明媚的阳光,和落在伤口边的菊花

这些,羞于为礼 原谅我又一次无端停顿。你不会意外

那么,一口气吹熄所有的蜡烛

我的忧伤,绝望,愤怒加上一个词汇就成为美

摇晃着。这一天突然地端庄

《打谷场的麦子》

五月看准了地方,从天空垂直打下

做了许久的梦坠下云端

落在生存的金黄里

父亲又翻了一遍麦子

——内心的潮湿必须对准阳光

这样的麦子才配得上一冬不发霉

翻完以后,他掐起一粒麦子

用心一咬

便流出了一地月光

如果在这一打谷场的麦子里游一次泳

一定会洗掉身上的细枝末节

和抒情里所有的形容词

怕只怕我并不坚硬的骨头

承受不起这样的金黄色

《我们在这样的夜色里去向不明》

1.

这样真好,如同在深山里拨琴

听见的是些石头,枯叶。水也不大流了

欲断未断

后来,人也索然无味,不洗,不道晚安

惆怅睡去

月色照不照,深渊继续深着

我说时光的潭里,下沉的途中我们应该有

一些恐惧

我说的是应该。这与已经到来,未曾到来的

没有关联

夜色一次次降临,没有倦意

我们怎么对峙,都会蜷曲起来

阿乐,这与拥抱的姿势不同,相同的只是 一点可有可无的情绪

而我们从来没有道过晚安

2.

我一旦安静,就被套上枷锁与时间拔河

如果我不饿就会很使力

如果我没有吃晚饭,我就赖在地上

任由它拖着我

如一只不吠的狗

结果是一样的,让人欢喜,也忧愁

哦,对于另外的人也许不一样

他们在火车上去另外的地方

背另外的台词

一不小心,一语成菅

而你,一个小城市的戏子,主持人

泥鳅一般困在汉江边

困就是成全

一个人不应该把江湖之气全部收入

看一个城市的目光

3.

动荡的生活和生命是不会褪色的

我的向往

阿乐,我们都在犯罪

我在村庄里被植物照耀

你在城市里被霓虹驱赶

我们害怕失踪,把自己的黑匣子紧紧抱住

哪怕死,也是在自己的

血管里

我对我的热情和你的冷漠都失去了

耐心

活与不活真的是另外一件事情

只是我们明白无误地存在了好多年

真是不可原谅

你咳吧咳吧

只是不要吐出浓痰

4.

唉,我一直改不了洁癖

受不了爱的人在我面前挖鼻屎,吐痰 可是一个农民的尸体被挖出来

我不停呕吐

却还想触摸

不停涌来的死亡,我轻飘飘的

当然我不会去抓你,阿乐

你的存在不是让我去抓

而是让我拿起刀子就知道

如何去剔

但是还是算了吧

谁都会越来越轻,何况是你

写到这里,突然无语

你睡你的,我坐我的

春天八千里

《摇摇晃晃的人间》

一直深信,一个人在天地间,与一些事情产生密切的联系,再产生深沉的爱,以致到无法割舍,这就是一种宿命。比如我,在诗歌里爱着,痛着,追逐着,喜悦着,也有许多许多失落——诗歌把我生命所有的情绪都联系起来了,再没有任何一件事情让我如此付出,坚持,感恩,期待,所以我感谢诗歌能来到我的生命,呈现我,也隐匿我。

真的是这样:当我最初想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时候,我选择了诗歌。因为我是脑瘫,一个字写出来也是非常吃力的,它要我用最大的力气保持身体平衡,并用最大力气左手压住右腕,才能把一个字扭扭曲曲地写出来。而在所有的文体里,诗歌是字数最少的一个,所以这也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情。

而那时候的分行文字还不能叫做诗歌,它只是让我感觉喜欢的一些文字,当那些扭扭曲曲的文字写满一整本的时候,我是那么快乐。我把一个日记本的诗歌给我老师看的时候,他给我的留言是:你真是个可爱的小女生,生活里的点点滴滴都变成了诗歌。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我非常感动,一个人能被人称赞可爱就够了。我认定这样的可爱会跟随我一生,事实也是这样。

于我而言,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其实我一直不是一个安静的人,我不甘心这样的命运,我也做不到逆来顺受,但是我所有的抗争都落空,我会泼妇骂街,当然我本身就是一个农妇,我没有理由完全脱离它的劣根性。但是我根本不会想到诗歌会是一种武器,即使是,我也不会用,因为太爱,因为舍不得。即使我被这个社会污染的没有一处干净的地方,而回到诗歌,我又干净起来。诗歌一直在清洁我,悲悯我。

我从来不想诗歌应该写什么,怎么写。当我为个人的生活着急的时候,我不会关心国家,关心人类。当我某个时候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温暖了我,或者让我真正伤心了,担心了。一个人生活得好,说明社会本身就是好的,反之亦然。作为我,一个残疾得很明显的人,社会对我的宽容度就反应了社会的健全度。所以我认为只要我认真地活着,我的诗歌就有认真出来的光泽。

比如这个夜晚,我写这段与诗歌有关的文字,在嘈杂的网吧,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快乐和安静。在参加省运会(我是象棋运动员)培训的队伍里,我是最沉默寡言的,我没有什么需要语言表达,我更愿意一个人看着天空。活到这个年纪,说的话已经太多太多。但是诗歌一直跟在身边,我想它的时候,它不会拒绝我。

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第17篇:余华《活着》读书笔记

余华《活着》读书笔记

一位走过历史的普通老人娓娓从容地到来他的一生,《活着》里的故事便在老人平淡的声音里,像是静静的河水般流淌出来,没有哀泣,也没有呜咽。讲述者老人没有刻意煽情,可是波澜无惊的语言里蕴含的故事震动了读者的心,不禁对老人的曲折不幸一生满怀同情。老人在经历了诸多亲人离世,只余孤单的自己凄凉在世后,还能安然平静的向他人讲着自己的亲人如何一个个离开,他最终会做到这样的超然心态,又说明了他经受了人世间极大的痛苦,物极必反,痛苦的不能再痛苦了,只有平平淡淡的活着。

《活着》里讲故事的老人叫福贵,他本是个地主的儿子,有土地,有房产,有身份,有地位,是个堂堂大少爷。可他偏偏是个好赌的败家子,很快就把家里的财产输个精光。他的不争气气死了老子,赔着全家人过起了贫穷老百姓的苦日子。好在万贯家产的消失换来了浪子回头,福贵从此改过自新,勤勤恳恳,本本分分的当起了农民,真好地为这个潦倒的家担起了责任。没过多久,福贵被国民党抓去做壮丁,当兵期间认识了春生,两年后福贵被共产党俘虏,这才有机会重回到家里。福贵不在家的两年里,他的老母过世,妻子含辛茹苦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地讨生活,凤霞有庆都张大了不少,凤霞因为发烧变成了聋哑人。共产党解放了全中国,进行土地革命,实行大跃进,人民公社。熬过了这之后的苦日子后,眼看着好日子是苦尽甘来,命里安排的却是福贵一生厄运的真正开始。钱财散尽方可豁达一笑,因为身边还有亲人的支撑,那么失去了亲人,就是没有了支撑,粉碎了希望。福贵的接下来的后半生,就是在不断地忍受着死神无情的双手将他的至亲从他的身边一个个的夺走,忍受着每次燃起的希望又一次次被掐灭。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都死去了,只留下孤孤单单,凄凉独活的老人……

在我读完《活着》后的第一想法是很不理解为什么徐福贵到最后还要好好地活着?他不止一次地面对着至亲至爱从他身边相继离去,又不止一次的希望遭到破灭,这样的不幸接连不断的砸向一个活生生的,有思想,有情感的肉身,饶是任何一个平常人陷入这般精神打击的连环套中,都可能扛不住如此巨大的折磨,将会濒临精神崩溃。我曾怀疑是不是生活的压力,亲人离别带给他的痛苦,早已超越了他的心理承受极限;怀疑心灵的抑郁已将他压迫的麻木,冷淡,他的心已被吹向茫茫沙漠,干涸到绝望地苟延残喘余生。

仔细回想考虑之后,我发现福贵最终变成一个孤独的老人,心态淡然的活着,是有其中的理由的。人是情感动物,往往对痛苦的记忆比较敏感,而且痛苦的经历总让人印象深刻,一旦沉溺便不容易自拔。所以在读《活着》时,情感就在无形当中被福贵的悲惨经历所笼罩,

那么痛苦也就越放越大,因而当我们只将关注点放在福贵的痛苦上时,就忽略了福贵人生里更为美好的东西,比如福贵儿女孝顺懂事;妻子善良贤惠,不离不弃;女婿踏实肯干;小小孙儿也似乎理解大人的苦恼,乖巧听话。这些都是福贵一生最朴实最真挚的收获,是他回忆里值得欣慰的地方。福贵能够活着的力量一方面除了对生活的坚忍之外,另一方面还有亲情的心理支撑。

一、活着是对苦难生活的坚忍。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活着》里的徐福贵不正是在忍受着现实给他的幸福与苦难,无聊和平庸吗?处于社会底层的贫苦农民没有很高的觉悟,尤其像福贵所处的经济落后的年代,广大农民一生当中都在为生计奔波忙碌着。他们起早贪黑,不计劳累,拼命苦干,只是简单为了养家糊口,养儿育女。活着的最高追求就是过上衣食无忧,家人平安的好日子。像徐福贵一样的农民都把亲人和粮食看做他们生命里最重要的部分,他们追求的很简单,眼光和思想也停留于此处,自我意识很低,因而当他们的粮食受到威胁,亲人遭遇厄难时,他们不会抱怨社会谴责老天,只是逆来顺受,接受现实的打击,去忍受生命赋予他们的责任,等到亲人离世,再没有亲人可以让他负责任时,就剩下他对自己负责任了——活着。

其实这何尝不是对生命的一种坚忍,对生活的一种坚忍。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福贵的一生多次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后,却又变成山重水复又无路。他从心底高兴每次似乎已来的幸福,这种平淡的幸福给乐安知足的福贵带来了令人欣喜的希望,可是命运恰恰就像是逮住了他不放,不断地给他开着玩笑。生活带给他的希望,在他还没来得及憧憬时,便毫不留情地夺走他的至亲,将他希望的小火苗生生浇灭,一次次打入绝望的深渊。对福贵这些平凡人而言,没有伟大的人生追求,他们从来没有逃离过生存的底线,也许在他们的精神深处有着对生命本源的留恋和执着。

但是活着不容易,活人追忆死去的人又是很痛苦的。福贵的亲人大都又是不愿死去的,无论生活多么困苦艰难,一家人每天在一起也是开心的。即便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带给他超越身体伤痛的近乎使人精神崩溃的精神打击和折磨,他依然挺了过来。余华说:“我见到的这个世界上对生命最尊重的一个人,他拥有比别人多很多死去的理由,可是他活着。这个人就是福贵”。“活着只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再回首,一切化作夕阳下淡然的身影,福贵没有表现出无限痛楚,也没有抱怨苍天或谁,这些普

通世人的品质,与淡然心态未必人人都领悟得到,福贵把活着的意义升华了,没有自暴自弃,没有行尸走肉,没有自怨自艾,没有沉溺失去亲人的痛苦中,也没有消极地放任生活放弃生命。过尽千帆,这是普通农民经历多次常人无法忍受的生死离别,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锤心之痛后的超然,他在好好活着。

二、活着里的浓浓温情是生活里的欣慰与希望。

《活着》中的世间真情处处可见,小说中的真情贯穿始终,忍受苦难却不孤独,这些真情便是他们活着的信念。正是有了这种信念,这些牵挂才会有想要活下去的坚忍与勇气。

福贵与家珍的夫妻之情:福贵在输光家产后,家珍并没有埋怨,只是跟他说:“只要你以后不赌就好了。”家珍没有嫌贫爱富,跟着福贵吃苦受累无半句怨言。徐家破亡后,家珍被富商父亲强行接回家里,半年后家珍放弃家里优渥的生活条件,毅然地重返徐家跟着福贵过平头百姓的艰苦日子,日子是好是坏,从不说什么。福贵浪子回头,改过自新,勤劳顾家,踏实肯干。家珍和福贵在家衰败后仍能同甘共苦,互相扶持,相濡以沫,无怨无悔,共同走完坎坷苦难的一生也实在难得。

福贵和有庆父子之情:有庆死了,福贵在抱着他回来的路上走走停停,累了想把有庆放在背上,可心里就发慌。生怕他突然醒来他不知道,生怕儿子不知谁背着他而害怕,所以“不能不看着他”。因为怕妻子受不了打击,决定一个人悄悄把有庆给埋了。他用衣服把有庆包好放在坑里,用手把土盖上去,把小石子都捡出来,因为他怕石子烙疼有庆的身子。这浓浓的父爱,这无微不至的父亲情在此刻显露无疑。

福贵和凤霞的父女之情:凤霞因为家穷,有庆上学没钱而被迫送人。在被领走的的那一刻,眼里充满对这个家的不舍。凤霞连夜跑回家再被父亲背着送回养父母家时,福贵在伸手去摸她的小脸时,她也伸手去摸福贵的脸,仿佛要将父亲那张脸深深记住似的,仿佛在对福贵说:爹,我不怪你。福贵在那一刻便决定:“就是全家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凤霞在见福贵背着她往回走一段路后突然紧紧的抱住福贵,因为她知道她可以回家了。那一刻,凤霞是无比幸福的,因为在孩子眼里,没什么可与父母对自己的不舍和关爱相题并论。

此外,福贵与长根的主仆情,与春生的战友情,还有与女婿二喜的半个父子情和对外孙苦根的爷孙情,无不让人感动落泪。命运里的不足用人与人之间淳朴的真情填满,源源无尽的苦难无法枯竭用温暖人情哺育的精神世界。

尽管《活着》给读者展示了福贵悲惨的一生 ,儿子有庆遭遇意外夭折,女儿凤霞难产致死,媳妇家珍悲痛伤亡,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仅在的小外孙苦根又被撑死夺走小命。这一连串的厄遇都降在了福贵头上,感觉他算得上人世间最不幸的人了。可是整篇小说读下

来,给读者的感觉除了对主人公福贵的至亲相继离开他的同情之外,还让我们感受到了人世间最宝贵的真情。我想这些人与人之间最为淳朴真诚的感情是《活着》里不幸之人深感欣慰的地方。活着的人命运是悲惨的,但他们的心灵是滋润勃发的,因为在作者给我们描述的故事里,大多数人都是朴实的农民,他们拥有善良的品质,少去了一些作品中世态炎凉,社会黑暗,人类冷漠世故之类的丑陋真相,所以更加突出了作品里人性的温暖,增添了许多人情味,福贵活着不再是痛苦凄凉的事。《活着》不单单是对亲人的怀念,还有对曾经美好人性光辉和亲情温暖的缅怀。

第18篇:余华《第七天》读书笔记

余华《第七天》读书笔记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近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近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读《第七天》,让我总忍不住想到方方的《涂自强的个人悲伤》,作品弥漫的也是同样的悲伤、压抑而绝望。小说结尾处写着:涂自强从未松懈,却也从未得到。这句话不只点了方方自己小说的题,也点了《第七天》的题,更点中了这个时代小人物命运的题。

第19篇:余华《活着》赏析

忍受是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

----余华《活着》赏析

首先,我想用一段我自己非常喜欢的话作为书评的开始,它出自余华《活着》韩版自序:‚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我认为,这是对‚活着‛这个无比深厚的词语最中国化的诠释。

《活着》这篇长篇小说成书于1992年,曾经是墙里开花墙外香,如今已名扬海内外,是作者余华唯一一部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文学特征的作品。

作者余华,1960年生人,1983年开始写作,先锋文学的尝试者,也是坚持先锋试验时间最长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主要的长篇小说有《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等。

翻阅《活着》,让人尤感滞重,主人公福贵年轻时是一个百无一用的地主少爷,赌博输光祖业后就从此一蹶不起,厄运频频。先是父亲气急攻心从粪缸上掉下来摔死,母亲病死,接着儿子有庆被医院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产后大出血致死,妻子家珍病死,女婿二喜做工遇难横死,外孙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福贵经历 1

了一重又一重猝不及防的苦难,生命里难得的温情总是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从地主变成贫民,被国民党抓壮丁,土改,大跃进,*,分田到户,最后看着一个个亲人相继离他而去,到晚年,年迈孤苦的福贵与一头通人性的老牛相依为命……福贵一生的苦难让福贵懂得了担当,学会了忍受,他以极强的承受能力,平静接受苦难的命运,甚至是忍受苦难的命运,他坚强地活下来了。著名学者周国平曾说,‚没有浪漫气息的悲剧是我们最本质的悲剧,不具英雄色彩的勇气是我们最真实的勇气。‛我认为这是理解苦难与对待苦难最好的诠释,正确对待苦难是一种美德,也是人性一种最本质的要求。从主人公福贵能这样活下来的经历中,使我感到再没有比活着更迫切的渴求,活着给人以一种力量,一种使人坚强的面对的力量,一种支持人无论遭受怎样的打击,都坚持生存下去的力量,一种隐藏在人们骨子里的一种力量,一种精神的力量。

有人说,《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事实上,作者在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而又执着的叙述,却使一种近乎含情脉脉的温和侵入我们的阅读,他引导我们思考活着的意义,在这冷与热中,作者以情绪消解了苦难,在作者看来,对待苦难的办法是忍受它,逆来顺受,放弃内心的挣扎和疑问,并用佛道的逍遥来遗忘来瓦解痛夺。

是的,余华给了苦苦追寻的我们一个看似简单实则无比深刻的答案:活着是一种过程,生命只是活着,无论幸福或者不幸,

都需要我们去经历,去面对,活着,生命才有意义。有时候,苦难也是生命中的一种必然,不能轻易的放弃生命才是实质。

我想,这就是作者在《活着》一书中执着的叙述中不断暗示、启示和给予我们的真谛吧!

第20篇:余华第七天读书笔记

《第七天》是余华的一篇长篇小说,他从主人公“死后七天”的特殊视角切入自己的想象,用荒诞不经的手法讲述了这个现实世界所真实发生的事件,作者别出心裁,让整本小说多了份神秘和沧桑的味道。这是一个相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比《兄弟》更让人绝望的故事。

网上对于余华先生这本新书的质疑声主要集中于对各种的新闻和热点的堆砌叠加,并无新意也没有引人深思。其实,在我看来,如果你读了《活着》,《兄弟》,《许三观卖血记》就会发现,余华先生一直在做的一件事就是记录。前几部作品他一直都是以一位旁观者的身份用几近冷酷的理性客观铺展开来,鲜血淋漓地呈现给读者,并无其他赘述,一切都由读者自行发掘和理解。

在余华先生的作品中,文字向来都是平实无华的,口语式的表达,就像是在某个炎热的午后,坐在你身旁的长椅上的路人,友善的询问你,要不要听一个故事。同样的在《第七天》中他将那些荒诞的悲惨的,曾被感叹唏嘘但最终又被人慢慢淡忘的在你我身边发生的事,真实的不加一丝修饰的呈现在你我面前。他向我们揭露了这个现实世界的冷酷与黑暗,又让我们看到了那“死无葬身之地”没有阶级没有算计没有利益的世界只有爱与温暖。

作者以主人公死后天数为章节划分,小说虽然看似只描述了杨飞死后七天发生的事情,但故事内容绝不仅仅只是这七天。作者用插叙的手法把生前的事情和死后的事情完整的串联起来了,将死者与生者的种种悔恨与不堪传递给了每一个四处飘荡无家可归的游魂。有来自养父如山的爱,有曾被背叛的情,有身边人们所遭遇的冷暖是非,参杂着回忆与虚妄,高贵和卑微,荒诞与真实,冷酷与温暖,在字里行间透露着一股沧桑孤独。

我将从杨飞与杨金彪之间的亲情方面谈谈我对于这本书的感受。 亲情:父爱如山

杨金彪——杨飞的养父是整本小说的主旋律之一。虽然杨金彪并不是杨飞的亲生父亲,但他却用自己细腻的情感给了杨飞一个美好的童年记忆和源源不断成长的力量。我们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如果细心就会发现,整部小说的线索之一就是杨飞寻找养父杨金彪的过程,这如山的父爱,如同故事线索一样贯穿了小说始终。

主人公是被生母在火车上的小厕所不小心“遗弃”的,养父杨金彪刚好是那段铁路的扳道工,他捡到杨飞的时候,只有二十多岁,年轻而有单身,所以当他面对这个来脐带都还在的孩子十分慌张,只好求救于自己的邻居李月珍夫妇,而杨飞之所以能活下来,也是因为从李月珍那里尝到初降人世的甘甜乳汁。养父杨金彪不像其他大多数人一样,觉着自己捡了一个烫手山芋,倒是像捡了和氏璧那样,整天傻呵呵的笑个不停,也经常自言自语:“天底下还有这么狠心的父母”!也是这个想法让养父格外疼爱杨飞,他作为一个二十多岁年轻的小伙子,作者是这样描述的:“他每天出门上班时,先是将奶粉冲泡后倒入奶瓶,将奶瓶塞进胸口的衣服,贴着跳动的心脏,让自己的体温为奶瓶保温。然后将我放进胸前的布兜,肩上斜挎着一只军用水壶,身后背着两个包裹,一个包裹里面塞满干净的尿布,另一个包裹准备装上涂满我排泄物的尿布。”

主人公后来回忆说,养父的怀抱是自己的童年中最甜的怀抱,他是在父亲的宠爱下一天天健康快乐的成长起来的。这样的一个善良的男人成为了杨飞的一生中最重要的人,他是一个能用粗糙的手掌去细腻的照顾小孩的男人,他的细心的程度甚至都超过了女人。当杨飞要喝水时,他就会打开水壶喝一口,“然后嘴对嘴慢慢地将水流到我这里。”养父还会判断主人公杨飞饥饿时的声音和口渴事的声音之间的细微差别。你更不会想到一个男人为了照顾一个非亲非故,只是铁路道上捡回来的孩子,还学会了织毛衣,尽管会有同事嘲笑他,但是他自己却充盈了幸福的感觉,那种真切的发自内心的疼爱,那种温馨的场面,只是看着文字,也令我十分动容。

如果说养父对小时候的杨飞的照顾还是处于平常人能够达到的善良的话,那么在面对伴侣和杨飞中选择其一的话,他对于杨飞的爱在那个时间完完全全的展现了出来,他决定用自己的一生去爱这个曾经被亲生父母“抛弃”的孩子。当养父杨金彪的恋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时,养父的女朋友却提出要把杨飞送到孤儿院,养父杨金彪这时面临人生的岔路口,他一个正是血气方刚年轻气壮男人本当拥有自己的妻儿,并且组建一个正常而正常的家庭。在一开始,他选择了自己的生活,他带着杨飞乘火车去了远方,把杨飞丢到了一个孤儿院的旁边。在他转身离开的时候,作者这样描写了当时的场面:“我父亲转身走去,不敢回头看我,一直走到拐弯处,实在忍不住了,回头看了我一眼,看到坐在石头上的我快乐地摇晃着两条小腿。”我们从这段描述中可以清楚的体味到养父杨金彪的无奈,但是杨金彪很快就发现自己对杨飞的爱是如此的深,在我看来他对杨飞有一种责任感,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责任,是他善良的体现,也是他爱杨飞的体现。他在不安的哭泣声中放弃了他的女朋友,重新找到了杨飞,一生未娶。

所以尽管杨飞的身世可以说复杂并且令人同情,但不幸中的幸运是他在这个平凡的男人身上得到了伟大而又细腻的父爱。养父的命运和主人公杨飞的命运如此奇特地交融在一起,而养父对杨飞的爱和付出,让人为之感动。相比亲生父母,对于杨飞来说有养父在的地方,才是家。

在这个故事中,在死去的人中他们的情感都是至死不渝的,养父与杨飞之间的亲情,鼠妹的爱情,在我看来作者对于鼠妹是有一种怜惜的感觉,而鼠妹是第一位净身并离开了“死无葬身之地”的人,在我看来,这是作者对鼠妹的一种祝福。

这个如同娓娓道来的一般的故事就像一首被分成了七段的诗歌一样,而串起每一段故事的除了文字之外,还有蕴藏在文字之中的温情的力量,这种力量的核心就是爱,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都是爱的体现。同时这种爱的体现也成为了余华去追寻小说精神内涵的有力武器。我们所熟悉的余华先生,他擅长将人性道德的光辉置于十分艰难而又困苦的环境之中,这恰恰是为了告诉读者们温情的难能可贵。因为在这种背景下,人道主义才能更完美的展示他崇高的一面。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的一本书,我们从不同的视角去解读,也会有属于自己的感动。作者在那个冰冷现实的世界里构建出来虚幻的暖巢,真实的人性温暖于冷酷现实里缓缓流露。作者构建的“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地位卑微的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余华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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