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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毒化学品(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6-12 06:06:02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有毒有害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有毒有害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 范围

规定了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2 管理内容及要求

2.1.1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购买有毒有害化学品,确保实行有毒有害化学品定量采购和限量库存。

2.1.2负责购买有毒有害化学品的部门或人员应在购买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到本地公安机关办理好相关手续。

2.1.3 有毒有害化学品进入公司时,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应同时到达收货现场核实有毒有害化学品数量并签字认可,由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3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发放、领用

1在剧毒品发放、领料过程中所涉及的领料单必须经过使用单位和发放部门的领导签字批准。

2公司仓库保管员在发放原料类剧毒品时,应通知专门人员到发货现场实施两人持有的双钥匙共同开锁程序。

3使用人员使用剧毒品后必须记录使用数量,如有剩余应于当天及时返回原仓库,生产和操作现场不允许有剩余剧毒品存放。

4 有毒有害化学品废弃物的处置

对残存的有毒、有害物品和废液不随意弃置于工厂场所,按有关规定集中统一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5 注意事项

1凡从事购买、运输、储存、保存和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人员,必须了解该物品的理化性质和安全操作方法,并经安全环保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进入剧毒品仓库的所有人员必须穿戴好专用的劳保用品。负责有毒有害化学品领料和使用的人员在实施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

推荐第2篇:有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QES/YNDD04-03-201

2 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有毒、易燃、易爆腐蚀物品

使用保管及处理规定

神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月

有毒、易燃、易爆腐蚀物品

使用保管及处理规定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六月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不受伤害的同时也保障公司的财产,特此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入化学品时应先到公安部门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及公路运行通行证,做到凭证购买、购入的物品应有安全标签。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的易燃物品、易爆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有毒物、腐蚀品的储存、领用和使用及外理的要求。所使用的盐酸、硫酸、硝酸等以及废水、废酸处理均应执行本制度。

4、上述物品管理的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的特殊性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库房根据性质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器具,防毒、防腐、防火的防护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设施,在没有应急照明电源的情况下、不准夜间工作。

6、库房内禁止烟火。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物品储藏室。

7、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及相关的安全规程、危及人身和财产的均有权立即制止其工作。

8、上述物品应执行集中统一保管,需用时必须办理领用登记,使用完后立即交回仓库,严禁擅自将上述物品外借。

1、制定化学品入库验收制度,严格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有无完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做到无产地、无铭牌、无检验合格证的化学品不得入库。

2、易燃、易爆物品。在领料时,任何人员不得将烟火带入。

3、严格控制化学品的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发放化学品的名称、用途和签名。做到无登记或缺少手续的不发放。

4、应经常对化学品和容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

5、对化学品分类放置,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危险物品同存一室,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室。危险化学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室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6、剧毒、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管理。

7、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8、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9、库房不准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0、保持包装上完整的安全标签,挂、贴明显的标志。

11、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在露天下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12、腐蚀性物品盐酸、硫酸、硝酸,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露,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使 用

1、使用化学品应有标识,危险化学品应有安全标签,并向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2、在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应挂、贴作业场所标签,确保员工辨别安全标签。

3、购入的进口化学品应有中文国标和英文标签。

4、购进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核对包装(或容器)上的安全标签。安全标签若脱落或损坏,经检查确认后应补贴。

5、对酸性腐蚀品、碱性腐蚀品。如盐酸、硫酸、硝酸、碱等物品都应穿橡胶水鞋和带耐酸、耐碱的橡胶手套。

6、高锰酸钾的使用要实施无碰撞和隔热措施,以防后患。

7、购进的化学品需要转移或分装到其他容器时,应标明内容,对于危险化学品,转移或分装后的容器上也应张贴安全标签。

8、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未净化处理前,不得更换安全标签。

9、采用能减少或消除危害的作业制度和作业时间。

10、采取其他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

11、采用能消除或降低危害的工程控制措施和隔离、密封等。

12、公司在危险化学品工作场所设有急救措施,并提供应急处理方法。

13、对盛装、输送、贮存危险化学品的设备,采用颜色、标签、标牌等形式,标明其危险性。

10、公司应将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安全的卫生资料向职工公开,教育职工识别安全标签,了解安全技术说明书,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并经常对使用化学品的场所进行检查。

11、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仓库和使用场所饮食。

12、存放物品的区域内和使用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13、镀锌车间根据使用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盐酸、硫酸、硝酸、强碱)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14、装卸运输人员,应按其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1、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做他用。

2、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统一收回管理。

3、由镀锌车间负责人通知仓储部,仓储部负责联系环保部门对有毒、有害物品进行回收处理。质量部的废弃试剂交由仓储部一并进行处理。

4、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任何个人都不得将有毒、有害废水任意排放。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当事人,视情况轻重追究其责任。

推荐第3篇:化学试验室有毒化学品 易燃易爆药品管理制度[材料]

化学试验室有毒化学品 易燃易爆药品管理制度

一.、有毒、有害物品的购买

1依据实际使用情况,由实验人员填写计划单,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2 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送交采供部购买。

3采购此类药品需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从经营单位购买。

4采供部门二人持“毒品购买证”或麻醉、精神药品购买证件到指定单位购买,运送途中需实行有效的防范措施,安全交至仓库管理部门。有限购买证件严禁转借他人。

二、有毒、有害物品的接收

1 此类药品保管员应由二人担任,负责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作。

2 此类药品保管员须具备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知识。 3 保管员验收

(1)二位保管员先后核对实物与购买计划单是否一致。

(2)检查有毒、有害物品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清晰,文字完整,易于辨认,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混杂、无启封痕迹。

(3)精密称定(未开口状态)重量,四人(两位保管员,两位采购员)核对确认。以上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保管员拒绝接收,报主管领导进行调查,直至符合规定。

(4)验收合格,填写接收记录,四人签名。

(5) 瓶外贴上标签。内容包括:编号、购进日期、重量、有毒标志。

三、.有毒、有害物品的贮存保管

1此类物品须置于保险柜中贮存,分类码放整齐,有存放编码记录。建立出入库帐目,及时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目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 贮存环境及条件:严格按《化学试剂管理规程》中的要求进行贮存;特殊品种按其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贮存。

3 保险柜要双人、双锁保管,二人各有一把锁的钥匙。

.4保管员对化学性质不够稳定的药品每月检查一次,性质稳定的每季检查一次。做到帐、卡、物相符,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5 不准在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室内休息、饮食、严禁吸烟。 6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室内。

推荐第4篇: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出口放行通知单的审批

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出口放行通知单的审批

一、项目类型:

先审后批

二、审批内容:

1、申请单位及出口数量情况

2、出口及生产单位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

3、列入《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和《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的化学品是否符合公

约的规定

三、审批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号,2004年6月29日);

2、《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海关总署、对外贸

易经济合作部,1994年05月1日);

3、《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4、《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

丹公约》。

四、受理范围:

《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第一批)(第二批)》中的有毒化

学品的出口

五、审批条件:

1、申请表(主要包括:申请单位名称、地址、化学品中英文名称,美国化学文摘号、海关编码、出口数量、进口国(地区)、出口用途、包装方式、装卸口岸);

2、进出口资质证明;

3、出口合同;

4、出口货物来源说明;

5、出口氰化钠、汞、砷及砷制品的生产企业须得到省级环保部门的认定;

6、列入《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

鹿特丹公约》管制的化学品须征得进口国同意。

六、审批程序:

1、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国家环保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登记中心对资料进行

初步审查。

2、登记中心将符合的申请资料及处理建议上报国家环保总局。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作出是否批准进出口的决定,将决定通知登记中心。

4、登记中心将书面决定通知申报人。

(一)办理程序

1.办理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以下简称“出口放行单”)的企业应按资料要求向登记中心提交申请资料。企业岗位责任体系及绩效考核培训资料(9个doc 6个ppt)

2.收到申请资料后,登记中心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技术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在网站发布补正公告,要求补正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并在网站发布公告。

3.登记中心对已受理的申请,经初审并提出处理建议后,连同申请资料一同上报环境保护部审批。

4.环境保护部对拟批准的申请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关问题得到解决的,签发相应出口放行单。

5.对环境保护部予以批准的,登记中心向申请企业发放出口放行单。对环境保护部不予批准的,由登记中心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原因。

(二)资料要求

1.出口企业为有毒化学品生产企业

(1)“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

(2)申请登记代表及联系人的授权书及加盖出口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使用统一格式的授权书,授权书有效期最长一年)(每位申请登记代表及联系人提交一次,过期须补交);

(3)本批货物执行合同正本(或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2页及2页以上的合同,须加盖骑缝章);

(4)出口企业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已出具审核意见的“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环境保护报告”及“省/市首次申请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生产/使用)企业审查意

见表”(一种有毒化学品第一次申请时提交)或“有毒化学品出口(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一种有毒化学品每个日历年第一次申请时提交);

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之间办理出口放行单的,须提交“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环境保护报告”及“省/市首次申请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生产/使用)企业审查意见表”,不提交“有毒化学品出口(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公司办公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大全-精编)(21个doc):

(5)“有毒化学品物质信息表”(一种有毒化学品第一次申请时提交);执行力

(6)出口企业的进出口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第一次申请时提交),以下文件皆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是2003年以前的,附年审◆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7)若货物出口前储存在非出口企业的仓库/储罐内,须提交出口货物仓储设施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加盖仓储设施提供单位公章)及双方签订的储存合同正本(或储存合同复印件加盖出口企业公章)(2页及2页以上的合同,须加盖骑缝章);

(8)若出口企业的贸易方式为加工贸易,须提交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复印件;

(9)《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取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管制的化学品出口应提供进口国主管部门同意信函(附同意信函原件及其中文或英文译文),氰化钠出口应提供进口国主管部门同意信函复印件及出口核准单复印件。

2.出口企业为有毒化学品贸易经营企业

(1)“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申请表第四部分“生产企业证明表”可由生产企业单独提交);

(2)申请登记代表及联系人的授权书及加盖出口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使用统一格式的授权书,授权书有效期最长一年)(每位申请登记代表及联系人提交一次,过期须补交);

(3)本批货物执行合同正本(或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2页及2页以上的合同,须加盖骑缝章);

(4)出口企业本批货物仓储设施提供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加盖仓储设施提供单位公章)及双方签订的储存合同正本(或储存合同复印件加盖出口企业公章)(2页及2页以上的合同,须加盖骑缝章)

(5)“有毒化学品物质信息表”(一种有毒化学品第一次申请时提交);

(6)出口企业的进出口资格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第一次申请时提交),以下文件皆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是2003年以前的,附年审◆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7)出口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与供货企业签订的加盖双方公章的合同正本(2页及2页以上的合同,须加盖骑缝章);

(9)有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联系人的授权书及加盖生产企业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使用统一格式的授权书,授权书有效期最长一年)(每位联系人提交一次,过期须补交)。

(10)有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已出具审核意见的“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环境保护报告”及“省/市首次申请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生产/使用)企业审查意见表”(一种有毒化学品第一次申请时提交)或“有毒化学品出口(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一种有毒化学品每个日历年第一次申请时提交);

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之间办理出口放行单的,须提交“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环境保护报告”及“省/市首次申请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生产/使用)企业审查意见表”,无须提交“有毒化学品出口(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

(11)若出口企业的贸易方式为加工贸易,须提交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复印件;

(12)《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取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管制的化学品出口应提供进口国主管部门同意信函(附同意信函原件及其中文或英文译文),氰化钠出口应提供进口国主管部门同意信函复印件及出口核准单复印件。

(三)办理要求

1.出口企业为有毒化学品生产企业

(1)申请登记代表应为申请单位经理级以上的正式职员。

(2)企业提交“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环境保护报告”并得到批复,且于次年起,每年1月31日前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过“有毒化学品出口(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并得到批复。

2.出口企业为有毒化学品贸易经营企业

(1)申请登记代表应为申请单位经理级以上的正式职员。

(2)上年度出口过有毒化学品的出口企业,要求于本年度1月31日前向登记中心提交“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销售/购买情况备案表”。

(3)上游供货企业应为生产企业。

(4)上游生产企业联系人应为本企业经理级以上的正式职员。

(5)上游生产企业已提交“首次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环境保护报告”并得到批复,且于次年起,每年1月31日前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过“有毒化学品出口(生产)企业年度备案表”并得到批复。

更多详情请咨询本公司工作人员或拔打咨询直线电话:021-58681331

推荐第5篇:有毒家常菜!!!

1.土豆烧牛肉:由于土豆和牛肉在被消化时所需的胃酸的浓度不同,就势必延长食物在胃中的滞留时间,从而引起胃肠消化吸收时间的延长,久而久之,必然导致肠胃功能的紊乱。

2.小葱拌豆腐:豆腐中的钙与葱中的草酸,会结合成白色沉淀物——草酸钙,同样造成人体对钙的吸收困难。

3.豆浆冲鸡蛋:鸡蛋中的粘液性蛋白会与豆浆中的胰蛋白酶结合,从而失去二者应有的营养价值。

4.茶叶煮鸡蛋:茶叶中除生物碱外,还有酸性物质,这些化合物与鸡蛋中的铁元素结合,对胃有刺激作用,且不利于消化吸收。

5.炒鸡蛋放味精:鸡蛋本身含有许多与味精成分相同的谷氨酸,所以炒鸡蛋时放味精,不仅增加不了鲜味,反而会破坏和掩盖鸡蛋的天然鲜味。

6.红白萝卜混吃: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含量极高,但红萝卜中却含有一种叫抗坏血酸的分解酵素,它会破坏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一旦红白萝卜配合,白萝卜中的维生素c就会丧失殆尽。不仅如此,在与含维生素c的蔬菜配合烹调时,红萝卜都充当了破坏者的角色。 还有胡瓜、南瓜等也含有类似红萝卜的分解酵素。

7.萝卜水果同吃:近年来科学家们发现,萝卜等十字花科蔬菜进入人体后,经代谢很快就会产生一种抗甲状腺的物质———硫氰酸。该物质产生的多少与摄入量成正比。此时,如果摄入含大量植物色素的水果如橘子、梨、苹果、葡萄等,这些水果中的类黄酮物质在肠道被细菌分解,转化成羟苯甲酸及阿魏酸,它们可加强硫氰酸抑制甲状腺的作用,从而诱发或导致甲状腺肿。

8.海味与水果同食:海味中的鱼、虾、藻类,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 如果与含有鞣酸的水果同食,不仅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且易使海味中的钙质与鞣酸结合成一种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这种物质会刺激胃而引起不适,使人出现肚子痛、呕吐、恶心等症状。含鞣酸较多的水果有柿子、葡萄、石榴、山楂、青果等。因此这些水果不宜与海味菜同时食用,以间隔两个小时为宜。

9.牛奶与橘子同食:刚喝完牛奶就吃橘子,牛奶中的蛋白质就会先与橘子中的果酸和维生素c相遇而凝固成块,影响消化吸收,而且还会使人发生腹胀、腹痛、腹泻等症状。

10.酒与胡萝卜同食:最近,美国食品专家告诫人们:酒与胡萝卜同食是很危险的。专家指出,因为胡萝卜中丰富的β胡萝卜素与酒精一同进入人体,就会在肝脏中产生毒素,从而引起肝病。特别是在饮用胡萝卜汁后不要马上去饮酒。

11.白酒与汽水同饮:因为白酒、汽水同饮后会很快使酒精在全身挥发,并生产大量的二氧化碳,对胃、肠、肝、肾等器官有严重危害,对心脑血管也有损害。

12.吃肉时喝茶:有的人在吃肉食、海味等高蛋白食物后,不久就喝茶,以为能帮助消化。殊不知,茶叶中的大量鞣酸与蛋白质结合,会生成具有收敛性的鞣酸蛋白质。

兔肉忌芹菜——同时脱发;马铃薯忌香蕉——同食面部生斑;羊肉忌西瓜—— 同食伤元气;萝卜忌木耳——同吃的皮炎;牛肉忌栗子——同吃呕吐;狗肉忌绿豆——同事多吃易中毒;柿子忌螃蟹——同食腹泻;马肉忌木耳——同食得霍乱;鹅肉忌鸡蛋—— 同食伤元气;豆腐忌蜂蜜——同食耳聋;牛肉忌毛姜——同时中毒死亡;洋葱忌蜂蜜——同食伤眼睛

;黄瓜忌花生——同食伤身;羊肉忌梅干菜——同时生心闷;香蕉忌芋头——同食腹胀;驴肉忌黄花——同食心痛致命

;兔肉忌小白菜——同食易呕吐;鹅肉忌鸭梨——同食好生热病;黑鱼忌茄子——同食得霍乱;猪肉忌菱角——同食肚子痛;蜂蜜和生姜不能一起吃 如同吃很容易肚子疼,和洋葱也不能一起吃 如同吃伤眼睛,和豆腐不能一起吃 如同吃引发耳聋;蜂蜜和韭菜同食引起心病 ;蜂蜜和大米同食会胃痛 ;蜂蜜和鲫鱼同食会中毒,可用黑豆、甘草解毒;豆浆蜂蜜不宜一起冲食大蒜与蜂蜜相克(功能相反,不宜同食) 韭菜与蜂蜜相克(药性相反,不可同食) 莴苣与蜂蜜相克(同食不利肠胃,易致腹泻)

推荐第6篇:老公有毒

1.魂断午夜

“嘭!”“啊……”,惊惧的尖叫划破了午夜的宁静。兰紫怡从噩梦中惊醒,蓬头散发,大汗淋漓。

那个梦,已经无数次出现在她的梦里了。高高长长的身影,似曾相识,但当她细看时,却看不清他的五官,似乎五官都裹在一张极薄的人皮面具里。他在向她笑!眼珠在薄皮下转动,嘴角在薄皮里向上牵扯。他递过来一个水杯“吃药吧,吃药吧……”他呓语般呢喃。紫怡像中了魔咒,不由自主起身去接水杯。

“嘭!”水杯掉在地上。紫怡从梦中惊醒,明晃晃的灯光下,水杯的碎片散落一地,发出刺眼凌冽的光。开灯睡觉要做恶梦的。老公常这样说她,而今天,她记得,自己明明是关了灯的呀。那只水杯呢,怎么回事?

紫怡揉揉发胀的太阳穴,半晌才想起,这只水杯,是老公李彦在临走前给自己放在床头柜上的。叮咛自己要吃药。而此时,那一堆形状、颜色各异的药片,依然安安静静的放在床头柜上。

那么刚才,自己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紫怡一时又迷糊起来。

“彦,彦!”她高声喊起来,空荡荡的屋里空无一人。蓦地想起老公今天上夜班,她接了一杯水,颓然坐回床上,百无聊赖的看着那堆花花绿绿的药片,药片像一只只怪异的眼睛,盯得她心里发毛,她迟疑了一下,将药片一股脑儿抹进床头柜下的抽屉。

心脏因了刚才的惊吓又开始嘭嘭乱跳,但今天的跳动似乎更异样,她只觉得那颗心就要将胸腔撕裂而蹦出来,而脖子似乎被一只无形的手攥住了,呼吸变得很艰难。她开始眼珠外凸,面色发紫。 “彦,救我……”

刚才明晃晃的灯一下暗了,一个黑影窜了出来…… 2.灵堂泣血

“李彦,节哀……”

紫怡的岁月,永远定格在了29岁。

李彦此时也哭成了泪人。“都怪我,都怪我,紫怡,你怎忍心抛下我……”他拼命揪扯着自己的头发,憔悴的脸上胡子拉碴。30岁的风华正茂的男人,一霎间老了。

小姨子兰欣怡久久的的盯着姐姐的遗体,眼睛睁得老大,呆呆的,也不哭泣也不说话。“这孩子,伤心得都傻了。”吊唁的人们叹息着摇摇头。

也难怪,她们父母去世了几年,姐姐成了她母亲般的存在。当这世上唯一的亲人突然间离开人世,怎不叫她肝肠寸断?

“姐夫,我想和姐姐在这房间里呆一会儿,你不要来打搅我,可以吗?”李彦沉吟不语。

欣怡突然崩溃。“姐姐魂去不远,我想陪陪她,陪陪她……”她说不下去,转身撞向衣柜,血,顺着她的额头点点滴滴流下。众人都看向李彦,他默默的点点头。

欣怡盯着他,一股隐隐的杀气透过她的血红的眼帘直刺过来,李彦不由一惊,带众人转身离开,门,在他身后重重关上了。。 3.奸夫有毒

夜已深,人,终于散尽,怕出意外,小姨子也被朋友生拉硬拽走了。一切停当,就等明天遗体火化了。

李彦精疲力竭的躺在沙发上。

黑暗中,有什么声音窸窸窣窣的传来。似若有若无的呼喊,似断断续续的求救。 李彦一激灵,一翻身爬起来,开灯。灯不亮!他跌跌撞撞的想冲出门外,发现大门打不开了!突有闪闪烁烁的光透进来,“彦,我好难受……”一个白衣女子蓬头散发飘在床前,长长了乱发盖住了她的脸。

紫怡!李彦的心悬在了嗓子眼!“彦,跟我走,你不是说生生死死陪我吗?”白影向前飘了过来。

“滚开滚开,谁爱你,丑八怪!”李彦抖抖索索的缩向门边。

“当初要不是看着你父母车祸留给你一笔钱可以供我创业,鬼才看得上你这丑八怪!”被逼无路的李彦开始歇斯底里。“你早该死了,你知道我看着你那张鬼脸有多恐怖,老子哪有那么多班加,还不是看着你恶心!”

李彦使出了撒手锏,他知道,这是紫怡的软肋。那次车祸,不仅毁了她父母的命,也毁了她如花似玉的容颜。这成为她在李彦面前最自卑的因素。当初,要不是李彦口口声声说不离不弃,妹妹以死相逼的挽留,她估计当时就和父母一块儿去了。 白影立住了,有极力压抑的哭声从喉咙间丝丝缕缕的挤出。

“这么说,我的死和你有关?”“也不全是,管只怪你自己那该死的抑郁症,我不过是在药的分量上做了点手脚而已。”

“那晚,你是不是回来过?”“回来过,我送你走快点,免得你难受,给你胸口扎了一针银针,再将银针通电而已。”

“我都是快死的人,你为什么就不能等一等?”白影发出的声音已经抑制不住的愤怒。“每次你都能死里逃生。我能等,我儿子不能等!她快生了。” 灯一下亮了。

明晃晃的灯光下,一堆的人影。李彦睁大眼,迎着他惊恐万分的目光的,是两个大盖帽! 白影缓缓拉下假发,是欣怡!她的手心摊着一堆药片,还有一枚细如发丝的银针!那晚,李彦在慌乱中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的银针!

你这个毒夫!你还我姐姐,还我姐姐……”欣怡突然扑过来,又抓又咬。“保护好证据!”警察慌忙来拉,像拎小鸡一样拖走了瘫软在地的李彦。

李彦留在卧室里的手机响了,是那首《最浪漫的事》。欣怡一抬眼看见号码备注为“宝贝”,果断挂断。随即,一条短信发了出去。“奸夫有毒,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推荐第7篇: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环办[2009]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规范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强化对进出口有毒化学品流向的监督管理,全面防控有毒化学品在生产、使用、储运、处置过程中的环境风险,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批准程序》(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凡进出口列入《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中化学品的企业,以及与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等登记手续相关的生产、使用和经营企业,须执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批准程序》,按要求提供资料。

二、各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应按照《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程序》的规定,负责本辖区生产和使用企业进出口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事项的预审,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检查和监督性监测。

三、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以及未通过环境保护检查的企业,我部将不予办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单。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高度重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工作,依各自职责强化监督,对生产、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追踪检查,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化学品环境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化学品环境风险。

附件: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批准程序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批准程序

一、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的适用范围

进出口列入《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中化学品的企业,以及相关生产、使用和经营企业,需按本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监督检查和管理。

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单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包括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和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三种证单的审批(以下分别简称为“登记证”、“进口放行单”和“出口放行单”)。

三、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批准程序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包括企业申报、地方预审、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和国家批准等环节,具体程序如下图(略)。

申请企业:

1.提交申请资料、环境保护报告或年度备案报告;2.按照审核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补正申请资料; 3.根据检查情况完善环保管理。

化学品登记中心:

1.受理资料完整的申请并进行技术审查;

2.汇总申请材料和地方预审意见,提交专家评审会;3.汇总并上报专家评审意见,提出综合技术审查意见。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企业的申请资料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的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技术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

1.开展环保检查,提出预审意见;2.上报备案和检查监管情况。 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

1.污染防治司化学品处对登记中心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提请司务会审议;

2.将拟批准的申请在环境保护部网站公示3 天;

3.对公示无异议的,污染防治司签发有关证单。通知企业相关结果,并将审批情况通知省级环境保护部门;

4.根据省级环境保护部门上报的检查和监管情况,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

四、各责任主体的任务

(一)申请企业

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单申请企业需向环境保护部委托受理登记申请的单位—化学品登记中心(以下简称“登记中心”) 提交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企业环境保护报告、有毒化学品信息及进出口货物流向来源说明、贸易合同、有毒化学品实际生产/使用企业年度备案表等资料。

首次申请进出口登记的企业应编制环境保护报告(见附一),向登记中心和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该报告及相关资料。

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年度备案表(见附

二、附三)及其他相关资料。

进出口登记申请为贸易经营企业的,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我部登记中心提交“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销售/购买情况备案表”(见附四)及相关资料。

(二)化学品登记中心

登记中心负责受理有毒化学品进出口企业和涉及的有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并对进(出)口放行单进行技术审查。负责汇总登记证申请材料和地方预审意见,提交专家评审委员会。汇总登记证评审意见,提出有关建议,并将符合要求的申请上报环境保护部审批。

贸易经营企业提交的有毒化学品购买和销售情况备案表由登记中心汇总,并于每年3月底前上报环境保护部。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

环境保护部组建有毒化学品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的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依据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企业环境保护报告或年度备案表、有毒化学品货物流向说明,企业以往进出口信息,以及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检查意见,针对所申请的有毒化学品特性,在综合考虑以下原则和要素的基础上,提出专家评审意见:

1.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及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我国及地方相关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导向和发展规划情况;

2.有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产品、产业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情况;

3.有毒化学品在生产使用等过程中的转化释放情况及其危害风险性,以及使用领域和进出口数量适当性情况;

4.生产设施和工艺满足减耗、减排和清洁生产等环保管理要求的情况; 5.企业所在地及周边环境情况。涉及工业园区、饮用水水源地和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特殊设施等时,其生产运营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

6.企业在有毒化学品操作使用、污染排放与治理、资源回收利用、事故应急等方面执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等规定的情况。

(四)省级环境保护部门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申请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企业开展环保检查。针对首次申请进出口登记的企业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组织对其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申请涉及的事项及执行环境保护法规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出具审查意见(见附五); 针对进出口登记申请企业提交的年度备案表,开展年度审查、环境执法检查和监督性监测等环境监督管理,并于每年3 月底前将年度备案表和汇总结果(见附

六、附七)上报我部。

对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企业开展环保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生产运营涉及的有毒化学品种类、数量、转化及向环境中释放情况;

2.生产工艺及设施,清洁生产实施情况;

3.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转情况;

4.有毒化学品及制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排放及采取的污染防治和应急措施;

5.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许可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6.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排放情况及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7.生产和运营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的情况。

(五)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根据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的预审意见、登记中心提交的综合技术审查意见等进行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审批,

对拟批准的申请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关问题得到解决的,签发相应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单,并监督实施。

五、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批准时限

(一)批准时限

登记证的审批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进出口放行通知单的审批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登记证的有效期为2年,进(出)口放行单的有效期为6 个月,且进口放行单的有效期不超过对应登记证的有效期。

(二)受理时限 登记中心收到企业提交的完整申请资料后,应于5 个工作日内受理并予以公布。登记证申请需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提出需补正资料的时间不计入批准时间。

(三)环保检查时限

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收到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生产、使用企业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后,应予以确认;开展环保检查,于1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告知企业,并将预审意见上报环境保护部。

六、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单的申请及要求

(一)登记证的申请及办理要求

1.外商的申请及办理要求

(1)提交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申请表;

(2)提交与进口企业签订的贸易合同正本;

(3)提交有毒化学品的来源、危害特性信息、分类标签、风险

防范和应急措施、废弃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及在本国管理的法规信息等资料;

(4)缴纳登记费。

2.进口企业为有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申请及办理要求

(1)首次申请登记证需提交进出口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已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或备案表,及得到的批复;

(3)若进口企业贸易方式为加工贸易,需提交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

3.进口企业为有毒化学品贸易经营企业的申请及办理要求

(1)进出口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进口货物仓储设施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4)上一年度实际进口有毒化学品向登记中心的备案情况;

(5)进口有毒化学品的流向说明。有毒化学品下游使用企业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或备案表及得到的批复;有毒化学品下游贸易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若进口企业贸易方式为加工贸易时,需提交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书。

(二)进口放行单的申请及办理要求

1.进口企业为有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申请及办理要求

(1)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 (2)本批货物执行合同正本(或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3)提交有毒化学品的起运国、原产地国、仓储条件等资料;

(4)有毒化学品实际年进口量应不超过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核定量,进口放行单的申请量应不超过该单所属进口登记证的剩余量;

(5)已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提交备案报告,并得到了批复。 2.进口企业为有毒化学品贸易经营企业的申请及办理要求

(1)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

(2)本批货物执行合同正本(或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3)上一年度实际进口有毒化学品向登记中心的备案情况;

(4)进口有毒化学品的流向说明。有毒化学品下游使用企业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或备案表及得到的批复;有毒化学品下游贸易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进口货物仓储设施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储存合同并加盖公章,无储存场所的说明原因;

(6)进口放行单的申请量应不超过该单所属有毒化学品进口环境管理登记证的剩余量。

1.出口企业为有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申请及办理要求

(1)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

(2)本批货物执行合同正本(或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3)已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或备案表,并得到批复;

(4)首次申请办理出口放行单时,需提交进出口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所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相关信息;

(5)有毒化学品实际年出口量应不超过省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核定量。

2.出口企业为有毒化学品贸易经营企业的申请及办理要求

(1)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

(2)本批货物执行合同正本(或合同复印件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3)出口货物仓储设施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及双方签订的储存合同并加盖公章,无储存场所的说明原因;

(4)首次申请办理出口放行单时,需提交进出口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所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相关信息;

(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有毒化学品来源说明。有毒化学品上游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提交的环境保护报告或备案表,及得到的批复;有毒化学品上游贸易经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出口放行单的申请及办理要求

(7)上一年度实际出口有毒化学品向登记中心的备案情况。

七、公约管制化学品的特殊要求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取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管制的化学品进出口,应按公约的要求履行事先知情同意等程序。

入库时间:2011-9-13

推荐第8篇:关于报送有毒有害及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的通知(推荐)

关于报送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对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规范此类化学品的保管储存和日常使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决定对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清单分别见附件

1、2。校本部凡使用或储存有清单内所列化学品的单位均需对本单位使用及储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调查表》(附件3)并报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

报送材料:单位负责人签章的《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电子版发至jwsgk@heuu.edu.cn.报送时间:第九教学周周二(10月29日)17:00之前。 报送地点:主校区实验北楼20

3、206,实验室管理科 联系人:周慧珠 吕志伟 电话:2592064,2597221

教务处 2013年10月16日

附件1:

按照《河北联合大学危险品管理办法》(校教字[2011]47号)规定,下列危险品列为一级危险品:

(一)剧毒品:氰化物、砷、砷酸、砷酸盐、汞、铅等重金属的化合物,如氰化钾、氰化钠、硝酸汞、二氯化汞、三氧化二砷等。

(二)低温自燃的物质和遇水燃烧的物质:如金属钠、铝粉、镁粉、锌粉、黄磷等。

(三)易燃品:如乙醚、乙醛、二乙胺、苯等。(四)爆炸品:如苦味酸、间二硝基苯、炸药等。 (五)强腐蚀剂:如氢氟酸等。 (六)各种放射性元素。 其它危险品为一般危险品。

附件2: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

(注:易制毒化学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类、第三类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学配剂。---摘自国务院令第445号《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推荐第9篇:13种有毒胶囊

静静大女儿在温 2013/8/8 16:04:40

请紧急通知家人清理并转告。不管多忙,请转发到你的另外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通知的13种有毒胶囊药品是:

1、脑康泰胶囊

2、愈伤灵胶囊

3、盆炎净胶囊

4、苍耳子鼻炎胶囊

5、通便灵胶囊

6、人工牛黄硝唑胶

7、阿莫西林胶囊

8、诺氟沙星胶囊

9、羚羊感冒胶囊

10、抗病毒胶囊

11、清热通淋胶

12、胃康灵胶囊

13、脉血康胶囊请紧急通知家人清理并1转告。不管多忙,请转发到你的另外群。

台《焦点访谈》

静静大女儿在温 2013/8/8 17:04:33

爸爸,这些药有毒的,我们家有没有哦

(中央电视

推荐第10篇: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程序

合欢山涂料厂管理体系标准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HHS-QCP-0807版本:A/0第1页,共4页

1.目的

通过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控制,让环保产品走进国外市场,确保本公司制造及销售的产品,能够符合不含有毒有害环保要求及各国环保之法律法规,并能满足客户要求及环保发展的趋势。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生产制造、包装、储存、运输过程的零件及材料的有害物质管理。有害物质参照《环境管理物质名称一览》。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一览

环境管理物质名称

“ROHS”指令的有害物质:

镉以及镉化合物、铅以及铅化合物、汞以及汞化合物、六价铬化合物(Cr6+)、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

美国ASTM F963-07标准的有害物质:

总铅、可溶性铅、可溶性铬、可溶性镉、可溶性钡、可溶性汞、可溶性砷、可溶性硒、可溶性锑

邻苯二甲酸盐:

DEH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BBP(邻苯二甲酸苯基丁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D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3.术语及定义。

3.1含有

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部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HHS-QCP-0807版本:A/0第2页,共4页

3.2杂质

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或者在材料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下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此外,为了与主原料加以区别,在为了改变材料的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按“含有”处理。

但是,在制造半导体设备等使用的掺杂剂,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设备中仅有极微量残存,这中情况不作为“含有”处理。

此外,在部件、设备中该环境管理物质作为杂质混入或者粘附时,其浓度不应超过该允许浓度。

4权责

4.1副总经理:负责组织管理环保工作会议。

4.2品管部负责组织推动环保工作,全员须参与环保工作的实施。

4.3品管部负责制定限制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环保标准及环保要求。

5.作业内容

5.1环保物料的供应,依据《供货商管理程序》对合格供方的要求。

5.1.1合格供方应提供最高负责人对环境的承诺书,签署《不使用环境相关法规中禁用/限用物质保证书》。

5.1.2合格供方应对使用原材料明细及相关物质的含量数据,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5.1.3合格供方建立原材料进料检验管理体系,制程过程的保证体系。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HHS-QCP-0807版本:A/0第3页,共4页

5.2环保物料的采购,参照《采购作业程序》,资材部下发《订购单》将增加环保标准要求,供应商须确保符合环保的物料批量供货能力。

5.3环保物料的验收。

5.3.1品管部对新引入的物料,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害物质成分含量测试报告。

5.3.2 IQC对来料中有害物质含量作为重点检测项目,不符合环保的物料将拒绝接收。

5.3.3对己进入公司的物料不能满足环保要求的,技术部协同资材部负责寻找环保物料完成替代和处置。

5.4制程中的控制。

5.4.1物料使用部门及物品发放人员负责作好领用记录,保证物品的追溯性。

5.4.2在物料使用过程中不得有意添加杂质,如有添加须对此物质进行有害物质检测。

5.4.2库存材料,资材部仓管员作好环保标示及隔离。不符合环保物料,未经品管部认可不得投产制用。

5.5库存成品物料环保改造及出货的控制。

5.5.1对库存成品物料环保改造,在客户能接收的期限内切换完毕,之后发货的产品全部满足环保要求。

5.5.2对库存成品作好隔离,不符合环保物料,未经品管部认可不得给客户供货。

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HHS-QCP-0807版本:A/0第4页,共4页

5.6有毒有害物质的验证方法

品质技术部负责验证玩具油漆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要求,验证的方法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a.对半成品和成品按照EN71或ASTM F963标准或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确保 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满足要求;

b.对玩具涂料产品编制产品质量追踪表,质量追踪表中应注明成品的代号、批号、客户名称、生产数/重量,还应包含所使用的所有原材料的代号、批号及检测报告号。

c.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的检测报告。

d.收集市场、行业机构、进口国官方等相关机构对本公司生产的涂料关于重金属及禁用有机物的反馈和抽查结果。

6.相关文件

6.1《供货商管理程序》

6.2《采购作业程序》

6.3《检验与测试作业程序》

7.使用表单

7.1《订购单》HHS-FOR-0703C

7.2《生产指令单》HHS-FOR-0705B

7.3《检验报告》HHS-FFOR-0803C

第11篇:首页有毒散文

今天二月龙抬头,不知简书的你们还好吗?我又来跟大家分享心得了。

-1-

来简书快半年了,最大的收获是,在这里有一种心灵上的寄托。

最初来到简书也真的是一种偶然。

对于一些喜欢话聊诉说的人而言,凭借着文字的微弱力量来抒发一些情感或心情情绪上的东西,或许真的微不足道。

尽管语言上存在很多瑕疵,对于喜欢文字表达爱好者而言,因为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文字更像是另一个浩瀚宇宙。

想自己所想,说自己想说,最后以文字的方式娓娓道来。让读、看的人从文字中设想到一个画面一种场景,或喜或悲,或平静又或身临其境。

我不是个善于倾诉的人,现实中也没有什么可以随时随地的听众朋友。

有时候是不想说,有时候想说却欲言又止,有时候觉得听的人也那耐心闲情吧…

所以,经常习惯性用文字的方式来发泄情绪、释放自己、表达自己。对于看到的人理不理解也没什么所谓,当然有能懂的或许最好了!

然而,简书这个平台真就是刚刚好,偌大的空间,浩瀚的文字宇宙。还有许多相似的人,虽然是素未谋面相识,却又感觉似曾相识。

从偶然到现在,写的虽然不多,也不好。也算是坚持得还行吧!

-2-

在此最大的感受是,首页有毒。

虽然不是非要上首页不可,自从第二次投稿成功后,每写完一篇文章,就想向她投稿,即便收到她的拒稿信是常事,说不清楚为什么。

但我相信无论通过或拒绝,审稿官都有认真看完过的吧!

不怕尴尬,投稿被拒是每个人都会遇到的常态,隔三差五的被拒感觉正常。

但频频被拒,就感觉有种已被列入黑名单的感觉。不怕被大家怒怼,对于看到那些经常被通过的人,感觉就好像是不是熟人之间的规则手段。

无论通过与否,都感谢那些肯浪费时间阅读的人,对吧!

而通过的,一定是非常棒值得推荐的内容。

首页或许有很多机会被发现,但一定不要是你的盲目目标。

我想对于好的东西,学习提升与坚持以及自我定力反而更重要吧!

固然你写得很好,但不在范围内,一样被拒绝。因为不是每篇文章都能随便上首页。

即使内容新颖,标题也标新立异,也能给看的人产生共鸣,都只是其次。

无论结果如何,要相信自己也是那个被倾听也一定会被理解的。

当你写出来的东西足以脱颖而出,也证明了你不仅是作者本身,更是读者的本人。

对于那些审稿官也一样是无不例外吧。

-3-

这么久以来,最多的感触是,幸好一路坚持下来了。

让自己的作品一点点成长起来,然后有更多更大的自我提升的机会和空间。

对于近期陆续收到的那些征稿信,让我有了更多的写作动力,仿佛那些沉睡已久的文字终于被唤醒,也有了新的生命力一样。

而在工作中也常有被同事调侃说是文艺女青年,总好奇的问我最近又写了什么,给他们分享一下,让他们也学习学习。

无论同事们说的是实话还是调侃,是好奇又或是夹带讽刺。

自己除了开心,也多了一种一直写下去的坚定!

那些坚持下来的人,你们是不是也跟我有同样的这些感受呢?

最后想说,我坚持了,并且会一直这样写下去。

不知还在迷茫要不要放弃写作的你,还在想着放弃吗?

第12篇:有毒有害气体复习题

一、填空

1.硫化氢(H2S)为 色、比空气 、有

气味的有毒气体。

2.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毒物,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是

,另外还有皮肤和消化道吸收。

3.硫化氢主要作用于

,对眼、上呼吸道粘膜有较强的刺激,易引起急性中毒。

4.当硫化氢在空气中的含量达到

,有令人讨厌的气味。眼睛可能受刺激。

5.如果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过高,它通过肺泡进入血液后,很快会和血红蛋白产生很强的亲和力,立即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 ,阻止氧和血红蛋白的结合。

6.人体内正常水平的COHb含量为0.5%左右,安全阈值约为

7.甲烷(CH4)又称为 ,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是天然气、煤气的主要成分,广泛存在于天然气、煤气、沼气、淤泥池塘和密闭的窖井、池塘、煤矿(井)和煤库中的有害气体之一。

8.二氧化硫(SO2)是一种

、的刺激性气体,

9.空气中苯浓度达 时,人吸入后在5~10分钟内致死。

10.苯在生产环境空气中以蒸气状态存在,主要通过 进入人体,皮肤仅能吸收少量。 11.常见有毒有害气体按其毒害性质不同,可分为:

12.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施工作业前,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对

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3.“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

14.“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作业项目一个周期。当作业中断

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

15.通常情况下,空气中氧含量为

为合格。 16.含有

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在缺氧的条件下,由微生物分解而产生硫化氢。

17.一氧化碳是一种对

毒性很强的污染物

18.若空气中的甲烷含量达到

时就会使人发生头痛、头晕、恶心、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乏力、四肢发软等症状。

19.二氧化硫的浓度超过

,可引起明显的咳嗽、打喷嚏、眼部刺激和胸痉挛。

二、判断

1.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内作业不一定安排专人监护,有人监护即可。 2.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全部人员;若需要继续作业,无须重新办理作业审批手续。

3.作业负责人和施工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遵守有关操作规程,根据情况可临时变更施工内容。

4.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入口处必须有所有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的人员名单,实行出入实名登记,并根据人员出入情况随时更新。

5.作业人员对违反《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6.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整改措施,但无权拒绝作业。

7.硫化氢(H2S)有一种特殊的令人讨厌的臭鸡蛋气味,因此可用嗅觉根据其味道轻重判断其浓度的高低。

8.油田各单位不得将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的施工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9.一氧化碳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不仅比氧与血红蛋白的亲和力大,而且碳氧血红蛋白的解离速度也比氧合血红蛋白的解离快。

三、简答 1.油田制定《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2.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指哪些场所? 3.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十个必须是什么?

答案:

一、

1.无、重、“臭鸡蛋” 2.吸入

3.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 4.10ppm(14.41mg/m3) 5.碳氧血红蛋白(HbCO) 6.10% 7.沼气

8.无色、高度水溶性、有辛辣气味 9.2% 10.呼吸道

11.刺激性气体、窒息性气体 12.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 13.一年 14.4小时 15.19.5%—23.5% 16.蛋白质

17.血液和神经系统 18.25--30% 19.54 mg/m(20 ppm)

二、1.错 2.错 3.错 4.对 5.对 6.错 7.错 8.对 9.错

三、

1.为了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指可能存在或产生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和芳香烃类等有毒有害气体及有缺氧危险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和地下管道等受限空间危险场所。

3.⑴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作业前的中毒和窒息危害辨识制度、进入密闭空间

3或有限空间作业前的气体采样分析制度等。

⑵作业前必须履行安全作业许可制度,按程序办理好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入作业。

⑶必须如实告知作业人员作业现场的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⑷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作业或清理前要对作业场所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在允许浓度下方可进入现场作业。同时,在作业中应定时保持必要的测量次数或连续检测。

⑸必须明确作业负责人、作业人员和外部监护人员的职责。 ⑹清理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实际作业环境要求的防护用具,作业现场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

⑻作业场所必须悬挂防止中毒警示标志。

⑼不得将进入井下、沟池、管道等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清淤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有关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⑽作业现场必须配备救护带、救护索等防护措施。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首先要按规定报告,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科学施救。

第13篇:有毒中药的炮制

研究生课程论文(作业)

常用毒性中药炮制的研究进展

在我国中医药学几千年的发展历史沉淀中,毒性中药在疾病疗上始终占有重要的一席。毒性中药对于疾病防治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是毒性中药作用具有双重性,其或起沉病、愈顽疾,或使人中毒、致残、致死,故毒药之利与害,在于是否巧用、善用。而中药炮制,是降低或消除药物毒性的重要手段,尤其是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药物化学成分及毒理作用的逐渐明确,更可通过炮制方法来进行控制,确保用药安全。因而了解毒性中药炮制原理,掌握有毒中药的正确炮制方法,能使中药材更符合治疗需要,充分地发挥疗效,同时也是保证用药安全的重要措施。对于毒性中药的炮制, 人们积累了大量行之有效的方法。

1毒性药物炮制的目的

毒性药物炮制的目的,主要是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简单的说,就是要减低或转变毒性成分。许多中药材的毒性成分,同时又是有效成分,炮制的目的是使这些既有毒又有效的成分,控制到一个相当的量,用于临床安全有效,例如:炮制马钱子,主要目的是降低士的宁的含量,并使之酥脆,便于入丸散。《中国药典》的规定也是主要以士的宁的含量来控制生药的含量,使毒性成分含量降低。例如:川乌的浸漂,主要成分乌头碱生成次乌头碱和乌头原碱,同样具有祛风湿镇痛的作用,但毒性降低。

2毒性中药的炮制方法

我国第一部药物专著《神农本草经》就有“药有„„,有毒,无毒”,“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的记载。归纳毒药的加工炮制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通过加热去毒

2.1 加热去毒

所含毒性成分与治疗成分相同中药的炮制,此类药物需通过炮制将其含量控制在一定范围, 即通过炒、煨、砂烫、蒸煮等方法, 加热破坏、减少或转化毒性物质,从而达到去毒的目的。

马钱子通过砂烫至表面呈棕褐色或深褐色, 内部鼓起成小泡后, 使生品所含的番木鳖碱和马钱子碱受热分解破坏, 据报告,含马钱子炮制品的中成药,一次服用剂量含士的宁控制在6mg左右,既可达到治疗目的,又不致引起中毒反应。乌头经煎煮后, 可使剧毒的双酯型性生物碱转化为单酯型或胺醇型生物碱。干漆中含漆酚达50%~60%, 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毒性, 因而不宜生用, 经煅制后, 降低了毒性、刺激性,用于破瘀通经、去瘀杀虫。斑蝥、红娘虫、青娘虫经制后, 所含的毒性成份—斑蝥素(84℃即升华)部分升华, 方可供药用。 2.2 水浸泡去毒

此法是古代常用去毒方法之一,用于所含毒性成分为该药治疗成分的前体物质的中药。对这类中药经过一定的炮制方法炮制后,将其毒性成分转变为毒性较低成分或有效治疗成分。将有毒中药在较多量的水中浸泡, 不断翻动,多换水, 以漂去所含的某些毒质。适用于所含的毒性成份易溶于水或较易溶于水中的药物, 如川乌、草乌、半夏、南星、附子等。

乌头临床作祛风除湿、温经止痛用药,含多种生物碱,其中双脂型乌头碱毒性最强,苯甲酰单脂型乌头碱毒性较小,乌头原碱类则毒性很弱或几乎无毒,脂碱型乌头碱虽比双脂型乌头碱毒性小,但仍具相当毒性。中国药典 2005 版规定炮制方法为用水浸泡至无干心,再蒸或加水煮沸,炮制原理主要是通过加水、加热处理,使极毒的双脂型乌头碱类水解或分解成毒性较低的苯甲酰单脂型乌头碱类和几乎无毒性的乌头原碱。

半夏生服能刺激咽喉, 引起失音, 且对粘膜有强烈的刺激性,出现呕吐等。古代最早采用“汤洗”的方法去毒, 此法从汉代到唐代为半夏的主要炮制方法。后人又逐渐采用生姜、甘草、白矾、石灰等辅料长时间浸泡、漂洗药物, 其意均在制“毒”“令滑尽”, 从而使毒性降低。

水漂的毒性药物所用时间应视不同药物而定, 长者十几天, 短者几天, 只要水漂至无干心为度。对于生半夏水漂既可防止发酵, 又可降低毒性。应该注意的是,有些中药所含的毒性成份还是有效成份, 在水漂过程中应适中, 以免影响临床疗效。

2.3 加辅料去毒

历代常用的辅料是从毒性中药中毒后的解救引申出的。加工炮制时利用添加某些辅料以达到解毒的目的,常用的辅料有甘草、白矾、豆腐、食醋等。

2.3.1甘草的解毒作用

陶弘景在《名医别录》中讲到甘草“解百药毒”。其解毒机理是, 甘草含甘草甜素, 易水解生成一分子甘草次酸和二分子葡萄糖醛酸, 而葡萄糖醛酸可与很多毒物结合, 生成一种不易被人体吸收的结合型葡萄糖醛酸物质而起解毒作用, 直接用甘草汁来炮制远志、半夏和吴茱萸等药物可降低毒性。

2.3.2白矾的解毒作用

白矾易与生物碱结合, 故用白矾制乌头, 可使乌头碱在水溶液中发生沉淀而除去, 达到解毒的目的。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用白矾水溶液浸制半夏, 证实同样能消除半夏的毒性。

2.3.3醋的解毒作用

大戟、甘遂、芫花自宋代以来都用醋炙法炮制, 其目的是减低毒性。大戟所含的有毒成分为三萜类化合物及大戟甙等,大戟醋制, 三萜类成分与醋酸作用后, 生成的衍生物就没有刺激作用了。甘遂炮制研究结果也证实: 用生甘遂和醋炙甘遂的酒精浸膏或混悬液分别给小白鼠口服, 结果服生甘遂酒精浸膏的58只中死亡11只, 服炙甘遂酒精浸膏的32只无一只死亡。

2.3.4豆腐的解毒作用

豆腐含蛋白质, 而蛋白质是两性化合物, 可与鞣酸、生物碱及重金属等结合产生沉淀而降低药物的毒性。如藤黄生品有剧毒, 不可内服, 藤黄经与豆腐共煮或共蒸后, 毒性明显降低,可入丸散内服, 这是因为豆腐碱性蛋白质中和了藤黄酸降低了毒性。 2.4 压油制霜去毒

此类方法始于宋代, 多用于有毒种子类药材的炮制, 因此类药材毒性成分是油酯类。将药材去油制成松散粉末, 制霜后可除去大量油脂, 从而降低毒性。如巴豆是一种剧烈的泻下药,含巴豆油34-57%。巴豆的种仁含巴豆油, 其有毒成分主要是巴豆毒素, 能溶解红细胞, 使局部细胞坏死。口服半滴至一滴即能产生严重口腔刺激症状及胃肠炎,口服20滴可中毒死亡。研究表明,通过去油成霜或加淀粉混匀稀释,可使含油量控制在15%-20%,即可安全使用。

2.5直接去除毒性部分

中药中所含毒性成分的部位易与其它部位分离,则可直接将该非药用部位除去。此类方法主要对一些动物或昆虫类中药, 如斑蝥、虻虫、红娘虫、青娘虫、蕲蛇等, 通过除去有毒的头尾或足翅, 以达到除去有毒成份的目的。《雷公炮炙论》指出: 白花蛇“头尾及骨俱大毒, 须尽去之”。蛤蚧其“毒”在眼, 炮制时需要“去眼”。又如《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中载: “凡用斑蝥„„去头、足及翅翼„„则去毒矣。”药理试验证明, 斑蝥中含的斑蝥素一部分呈游离状态, 一部分以镁盐形式存在于软组织中, 由足的关节处分泌现代炮制研究也证实蕲蛇头部毒腺中含有大量的出血性毒和溶血性毒。因此, 入药前要求除去头、足、翅降低毒性是有科学道理的。

3毒性中药的炮制原理

3.1 去除含毒性成分的部位

如蕲蛇去头部后入药,因为其头部毒腺含有大量出血性毒素,少量神经性毒素,内服后可引起内脏广泛性出血而致死。去头是为了消除毒性,去头后蛇体主要含蛋白质、脂肪和氨基酸。又如斑蝥,净制去头足翅,去头翅后,Mg、Zn、Ca抗癌成分含量较高,去足翅后有害元素Pb 含量降低。

3.2 改变毒性成分

改变毒性成分的结构可使之转变成具有同样药效作用而毒性较小的物质结构,如乌头所含主要毒性成分为双酯型二萜类生物碱:乌头碱(Aconitire)。中乌头碱(Mesaconitine)和次乌头碱(Hpaconitine)。口服 0.2mg 或乌头酊 5ml 即可发生中毒反应,口服 5mg 或乌头酊 20ml 可致死。中毒症状以神经系统和循环系统为主,其次是消化系统症状,尸检可见脑部及全身各器官均有不同程度出血。乌头碱可直接毒害心肌细胞,故其心脏毒的致命性最为严重 。但是该类化合物很不稳定,遇热易被水解,其 C8 位上的乙酰基水解时失去一分子醋酸,得到单酯型乌头碱,以上 3 种成分相应的变为苯甲酰乌头碱、苯甲酰中乌头碱和苯甲酰次乌头碱,其毒性为双酯型生物碱的 1/200~1/500。

3.3 降低毒性成分含量,以降低和消除药物毒性

如斑蝥,按斑蝥素的理化特性而言,以米炒为宜。由于斑蝥素在 84℃开始升华,其升华点为 110℃,米炒时锅温为 128℃,正适合于斑蝥素的升华,这样使斑蝥素部分升华而含量降低,从而减弱其毒性。

3.4 除去非有效的水溶性毒性成分

如朱砂,其主要含硫化汞(HgS),含量达 96.2l%,杂质主要是游离汞和可溶性汞盐,后者毒性极大,为朱砂中的主要毒性成分。研磨水飞法 可降低可溶性汞盐含量而使朱砂毒性减小,水飞朱砂中游离汞含量低于 1μg/g,证明朱砂经水飞后可大大减少有害成分游离汞的含量。

3.5 破坏部分酶,以防止有效成分在酶的作用下生成毒性物质

如苦杏仁,其中苦杏仁苷(Amygdalin)约占 3%以上,其受苦杏仁酶和野樱酶等的水解作用而产生氢氰酸,含量一般为0.3%。氢氰酸是剧毒物质,人的致死量是 0.05g。在入汤剂煎煮过程中,有一段时间的温度适宜苦杏仁中含的苦杏仁酶和野樱酶发挥作用,使苦杏仁苷迅速酶解,放出大量氢氰酸。 3.6 破坏毒性成分结构,使之失去活性

如全蝎,含有全蝎素(Buthatoxin),是一种碳、氢、氧、氮、硫等元素的毒性蛋白,与蛇神经毒类似,分子量为 7000 左右,其主要毒害是麻痹呼吸。水溶液长时间放置或用 100℃水加热 2h,能使毒性蛋白凝固变性而达到降低毒性目的。又如水蛭,其主要毒性成分是水蛭素(Hirudin),能阻止凝血酶对纤维蛋白原的作用,阻碍血液凝固,20mg 水蛭素可阻止 100g 人血的凝固。水蛭素遇热、遇稀酸易被破坏。用滑石粉炒使水蛭整体均匀受热,破坏水蛭素而降低其毒性。

3.7 辅料的解毒作用

如天南星,《本草纲目》中即记载“有大毒”。成人食天南星鲜品一口或嚼其块茎数口即发生舌麻、咽痛、头晕、心慌等中毒反应。天南星的毒性成分可能是麻辣性毒性成分。天南星炮制后能解毒并增加疗效,常用辅料有解毒作用的药物如生姜、白矾、甘草等,姜矾共制是最常用的方法。其解毒机制可能为吸附毒物,改变毒物的理化性质、生理活性及增强机体解毒能力。其中生姜本身有解毒功能,并与天南星有协同作用;白矾在水中生成氢氧化铝凝胶吸附毒物,或与毒物中和而解毒;甘草酸具有类似活性炭的吸附作用,其水解产生的葡萄糖醛酸与毒物结合能加强肝脏的解毒能力。

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药物化学成分及毒理作用的逐渐明确, 炮制工艺研究在继承传统炮制方法的基础上, 以安全有效为前提,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 炮制工作者正逐步完善有毒药物的炮制加工技术。现已附子为例,介绍一下有毒中药炮制的现代研究。

4有毒中药炮制工艺现代研究

现附子的主要产地有四川江油、布托, 陕西汉中等地, 江油附子更有世界的附子在中国, 中国的附子在江油的美誉。目前附子的炮制多为产地加工, 以四川江油为主, 其加工过程主要有浸泡—煮制—浸漂—蒸煮等环节, 所得品有黑顺片、白附片等, 主要目的是减毒增效。由于附子的炮制机理并不完全明确, 饮片质量标准体系尚不完备, 加之产地存在的农户作坊式炮制加工及某些不法分子的不依法炮制, 致使附子饮片质量参差不齐, 严重影响了附子的临床疗效和用药安全。通过对附子产区民间传统炮制方法的调查, 并从炮制产物总生物碱的含量测定和炮制过程中每一步骤母液总生物碱含量的回收测定可以看出: 附子生物碱的流失主要在泡、浸、漂的过程中, 三步总计损失总生物碱80%以上, 而蒸法则可比较有效地保持成分和降低毒性。另一个流失去向是去皮。将去皮后的附子及其削下的外皮分别作薄层层析、总生物碱含量以及急性毒性试验, 表明二者接近, 因此, 若附子炮制时去皮仅为了外观, 显然无必要。卢文清等介绍糖灰火炮附子的煨制方法: 首先将附子净选、清水浸漂, 盐附子漂至以微咸为度, 捞取晾干表皮。然后进行煨制, 有两种方法, 一是柳木灰火煨制法, 一是谷壳灰火煨制法。煨附子经漂、煨、姜汁制后, 毒性小, 副作用少, 其性温和, 有回阳救逆、益气固脱, 补精髓,温肾阳, 补脑化虚痰的作用。王莉、张振东等采用加压加热的方法, 先将附子洗净, 浸入食用胆巴水中数日, 经漂洗切片后, 在适宜的条件下蒸30min, 干燥即得。此法既可破坏毒性成分生物碱, 保留强心成分, 又可简化工艺, 节省时间。杨明等用微波炮制附子, 先净附子去皮后, 入50%老水中浸泡10~15h, 再换清水浸漂20~24h。如此反复2~4次的水处理制成淡附子。再经蒸制10~20min, 晾干或烘干后, 选用2450MHz或915MHz的微波机进行辐射干燥, 制得含水量为10%以下的附子。该法生产效率高, 易控制火候, 成本低, 制得附子毒性低, 药效好。吴荣祖运用现代工艺控温、控湿、常压水提、醇沉、浓缩、喷雾干燥制粒制作附子颗粒, 发现该颗粒不仅能保持传统加工品(附片) 的原有药效, 而且还表现出增效的多项试验指标, 明显提高了附子的有效性和药用价值, 为临床提供了一种高效、安全、稳定、可控的中药附子新型颗粒制剂。

5 加强中药的合理炮制的措施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中药的合理炮制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中药炮制的管理,制定统一的炮制标准,纳入《药品管理法》范畴管理,建立资质准入制度,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定期进行检查。(2)增加投入,加大中药炮制的硬件建设,创立新工艺,向现代化迈进,提高科技含量,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3)合理利用传统的辅料,开发高分子有效成分的辅料,寻求更多的控释、缓释以及靶向制剂。(4)加强中药炮制专业队伍的建设,在更新现有从业人员知识的同时,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5)加强对中药炮制的宣传,设置中药炮制科研机构,中医药院校开设中药炮制学专业,创办中药炮制刊物,普及中药炮制知识,提高对中药炮制工作的认识。

综上所述,毒性中药的合理炮制是临床安全应用的关键,而毒性中药的合理应用则是临床安全应用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应用毒性中药时一定要经过严格加工炮制,且掌握好用量,防止毒副作用的发生,使毒性中药更广泛,更安全有效的应用于临床。虽然许多毒性中药经过合理的炮制后,在不影响其疗效的前提下,大大降低了其毒性,提高了临床用药的安全性。但是由于原药材质量,炮制程度以及个体差异等原因,有关毒性中药中毒的临床案例仍有发生,所以在炮制这一环节上,应采用合理的或更有效的炮制方法,严格控制各毒性中药中毒性成分的含量,制订科学的、量化的质量标准,以确保临床用药安全。

参考文献

[1]王琳琳等.有毒中药饮片炮制的研究概况[J].中国药房,2008,19(3):228-231. [2]蒙光容.砂炒马钱子对番木鳖碱含量的影响.药学通报, 1964, 10 (9): 409 [3]韩克慧, 毕淑英.马钱子中生物碱在炮炙前后的变化.药学通报, 1964, 10 (12): 555 [4]冯宝麟.马钱子炮制工艺的研究.新医学杂志, 1957,(5): 48 [5]山东省历城县制药厂.马钱子工艺的改进.中草药通讯, 1974, (6): 35 [6]彭智聪.斑蝥的炮制研究.中药通报, 1982, (5): 23 [7]横田正实.附子强心成分Higendamine的研究.国外医学资料药学分册, 1978, (3): 179 [8]江苏新医学院.中药大辞典.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229 [9]王筠默, 姜名瑛, 沈映君, 等.中药药理学.上海: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8.11, 2 [10]上海医学工业研究院.中药半夏炮制的研究.药学通报, 1960, 8 (5): 264 [11]徐楚江, 叶定江, 傅宝庆, 等.中药炮制学.上海: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1985.94 [12]王爱芳, 华卫国, 吴隘敏.藤黄炮制工艺的初步研究.中成药研究, 1988, (9): 20 [13]陈冀胜.中国有毒植物.北京: 科学出版社, 1987.246 [14]李向高.斑蝥的药理研究.药学学报, 1964, (4): 160 [15]郑露露.附子炮制中的成分流失[ J].中药通报, 1983, 8( 2): 26.[16]卢文清.介绍糖灰火炮煨附子及作用[ J].中国中药杂志, 1989, 14(3): 25.[17]王莉,张振东, 杨又华.附子炮制研究概况[ J].中药研究, 1994, 10(1): 63.[18]杨明, 徐楚江, 邹文铨.附子炮制新方法: 中国,CN91110997.8[ P].1992(06)17.[19]吴荣祖.附子传统加工工艺的创新研究[ J].云南中医中药杂志, 2005, 26(4): 17-18.[20]邹文铨,严锐,杨明, 等.附子生用与炮用的化学分析研究[ J].中国中药杂志, 1995, 20( 2): 86.[21]陈幸,夏文娟.对中国药典附子中乌头碱限量检查的商榷[ J].药物分析杂志, 1995, 15( 4): 6.

第14篇:有毒有害物质事故案例

第四篇

有毒有害物质事故案例

第一例

河北首钢京唐钢铁有限公司中毒窒息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9 年3 月21 日8 时30 分,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曹妃甸工程项目部闻某带领2 名民工到京唐钢铁公司连铸车间水泵房除盐水池(长20 米、宽4.6 米、高3.65 米,容积约320 立方米)进行池壁渗漏修复作业。事先业主已将水池水位降至溢流最低点(池内剩余水深约0.5 米左右)。13 时45 左右,闻某等2人先后下到池底(池内余水已在当天中午前排除),相继晕倒。电工张某等2 人闻迅下池救人,也晕倒在除盐水池内。电工安某顺爬梯下到水池一半高度时,发现池内已有4 人倒地,感觉情况异常顺爬梯回到池上。管道安装工段长郭某带人赶至事故现场,误以为是触电导致下池人员晕倒,在断电后让管道工杨某下池救人,导致杨某缺氧窒息倒在池内。至此,除盐水池内共5 人窒息晕倒,送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有关人员在除盐水池内作业过程中,违反《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88),在未经检测、不明池内环境和缺乏有效通风换气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准备了通风换气用的轴流风机,但在实际工作时没有使用)的情况下,贸然在缺氧危险场所作业,是导致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专家组认为,事故是由稳压罐内氮气随回水管道反串到除盐水池内,造成池内氮气含量超标、严重缺氧,导致作业人员下池后窒息死亡。

2.间接原因

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曹妃甸工程总项目经理部对地上有限空间缺氧危险作业危险性认识不足,事前没有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案;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水平匮乏,安全意识低;现场施救人员缺乏必要的救护知识,盲目施救,致使施救人员缺氧窒息,导致事故扩大;作业人员进行除盐水池防渗漏修复作业施工过程时,没有实施有效的安全监管。首钢京唐钢铁有限公司作为业主方,对外埠施工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曹妃甸工程总项目经理部则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第二例

山西临汾市志强钢铁有限公司“8·24”煤气中毒事故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09 年8 月24 日15 时30 分,公司召开1 号高炉烘炉由2 号高炉供煤气转为3 号高炉供煤气专题会。会议决定:2 号高炉空料线停炉,将3 号高炉煤气引到1 号高炉。2 号高炉休风以后,技师王某安排热风工卢某等2 人负责关闭2 号高炉除尘箱体所有眼睛阀;由逮某等另2 名热风工负责关闭2 号眼睛阀。要将3 号高炉煤气引到1 号高炉,必须打开3 号眼睛阀。到了3 号眼睛阀下面,发现煤气压力高,煤气压力表显示25KPa。17 时40 分,高炉热风班长杨某把4 号煤气蝶阀关闭(4 号阀与3 号阀在一个管道上,关4 号蝶阀目的是降低管道内煤气的压力)。4 号煤气蝶阀关闭以后,煤气压力表显示2KPa。当煤气压力显示为零,开始组织热风工上高位平台,进行翻3 号眼睛阀操作。逯某等4 人带上煤气报警器、两套防毒面具上到了3 号眼睛阀平台(平台距地面7.2m)。由于带着防毒面具工作不方便,2人摘掉防毒面具作业。并很快将控制眼睛阀的两根丝杠松开(共三根丝杠),对另外一个拧不支的丝杠,作业人员用大锤在东面砸,为此眼睛阀松动了10cm 左右。18 时20 分,一股煤气从松动的法兰处喷出,正在作业的4 名工人中,3 人当即中毒倒在平台上。负责监护的2 人见状先后爬上平台进行抢救时也中毒由平台摔落地上。接到事故报告后,企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险,将6 名中毒人员迅速送往就近的临钢医院。其中3 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 人重度中毒转市人民医院就治,2 人轻度中毒。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没有严格执行厂部专题会议决定,翻3 号眼睛阀时,没有对4 号眼睛阀进行完全切断,错误地判断煤气管道内没有压力。

(2)在3 号眼睛阀生锈不灵活打不开情况下,作业人员违章砸阀门时,造成大量煤气涌出。

(3)作业人员没有佩戴安全防毒面具。

2、间接原因

(1)上下作业平台为直梯且无护笼,用14mm 的圆钢制作,与基础支架焊接不牢,人员上、下不方便,不符合煤气区作业安全要求,紧急情况下,人员无法迅速撤离。 (2)事故发生后救护人员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就进入现场抢救,导致事故受伤人员增多。

(3)在对3 号眼睛阀进行操作过程中,现场没有安全监督人员和专职管理人员。虽有措施,但没有严格执行。

(4)从4 号煤气眼睛阀到3 号煤气眼睛阀之间约120m 的煤气管道上没有安装煤气放散阀,不能有效排出管道里的煤气。

(5)企业领导及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职工素质低,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不懂得基本的煤气作业知识。

第三例

某厂刘某氮气窒息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0年9月26日16时20分,某焦化厂回收车间新上电捕焦油器安装调试以来,因电抗器发热和电压一直达不到设计要求,因此车间设备主任罗某要求电工班继续检查,并从外单位请来业务熟悉的乔某。经分析原因决定打开电捕焦油器人孔检查电场电晕,罗对刘某(男,42岁,电工,工龄24年,本工种工龄24年)说你安排人配合,罗安排完后因有其他事离开现场。约16时10分左右,所需工具和人员到现场,16时20分,刘、姚、杨、乔将人孔盖打开,四人呈对角都在往里观察约

一、二分钟后,刘从乔对面走到人孔梯子边,将乔推了一下就下去了。刘下去后朝四周看了看,大约

一、二分钟,刘即说:“有氮气,不行。”伸手抓梯子未抓到就朝后倒下去。杨下到梯子处抓住刘的脚想往身边拉,没拖动,自己感觉不好,被乔和杨拖上来。这时姚才直奔鼓风机操作室打电话向厂调度室报告,又跑到车间向罗主任报告。罗向厂调打电话后同正在车间的配管班长段某一起各拿了一个防氨空气过滤罐赶到事故现场,下去救刘的过程中均因氮气窒息倒在电捕焦油器内。16时45分左右先后将三人救出,刘因抢救无效于18时05分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刘作为配合乔作业的小组负责人,知道电捕焦油器里有氮气,但打开人孔后却忽略了这一危险因素冒险进入,违反了厂和车间危险工作申请审批的管理制度,造成氮气窒息死亡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现场作业人员在刘冒险进入电捕焦油器时,没有人提醒和制止。

(2)车间设备主任,忽视了对作业人员强调不准进入电捕焦油器内的安全要求。

第四例

某动力厂刘某煤气中毒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1997年5月2日7点左右,刘某(女,25岁,煤气加压工,工龄7年,本工种工龄6年,初中文化)在煤气加压站独自一人手拿毛巾离开值班室。7点30分左右,同班值班员王某、宋某发现刘某久出未归,便走出值班室到各处巡视,宋某在煤气泄漏的3号加压机水槽旁发现刘某躺在水槽的阀门处煤气中毒,王某戴上防毒面具将刘某救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刘某身为值班班长却没有按照《煤气加压工一般安全规程》中关于“进入煤气区域作业须两人以上,并注意设备泄漏情况,以防煤气中毒”的规定和《设备维护规程》中关于“水槽冒煤气处理”须“两人以上带好防毒面具”的规定进行工作。独自进入煤气区域巡检又没戴防毒面具处理冒煤气水槽,属违章冒险蛮干,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该班人员在当班期间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要求“检查水槽是否满流”、“检查水槽的给排水是否正常”的规定进行工作,没能在当班期间保持该站3号水槽满流,使3号水槽处于不正常状态,造成3号水槽水封被煤气击穿泄漏,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各级领导对岗位值班人员遵章守纪,贯章贯制落实情况检查不够,对职工教育不严,是事故发生的管理原因。

第五例

某厂成某乙炔爆炸死亡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05年7月25日23时45分,某厂轧钢车间轧钢甲班交接班会后(23时55分),轧钢甲班17名班组成员各自上岗工作。26日零时5分,A线开始轧钢,轧钢工陈某检查完中轧二组轧机后,班长楚某安排陈某将气割枪接上备用。陈某随即前往中轧休息室门前的割枪工具柜将氧气和乙炔总管从上班接头上拔下插到另一组接头上后,并问站在粗轧四组一架东南侧的班长楚某乙炔、氧气接头的接法,在听到楚昌兵的回答后没有吱声,随后走到割枪工具柜前将割枪及带子从2号小柜内拽出往粗轧四组事故剪方向拉。楚某看见后向他摆手示意暂时不用,陈便将割枪和带子拉回,顺手将割枪挂在柜门上,管子堆在柜门前的地上。26日零时10分,轧钢工李某检查完中轧一组轧机后走向中轧休息室,当李某行至割枪工具柜西侧(距离约2米)时,割枪工具柜(1995年由轧钢车间自行焊制,一个大柜被分隔为1号、2号、3号、4号四个小柜,分别供原编制的甲、乙、丙、丁四个轧钢班用来保管生产用的气割枪和带子。每个小柜内分别有一根氧气和乙炔支管通至柜外,形成四个乙炔接头和四个氧气接头,班组使用时将乙炔、氧气总管插接到本班对应接头上,拉出带子即可使用。)突然发生剧烈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和响声将李某耳朵震伤,爆炸和震动产生的异物进入李的双眼内。同时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割枪工具柜的2号、3号、4号小柜三个铁柜门炸飞,其中一块铁门砸在距割枪工具柜14.9米处正紧固粗轧四组

七、八架导卫螺丝的成某身上,造成成某右手臂开放性骨折,口、鼻流血,倒在粗轧八架轧机的牌坊边上。班长楚某等人立即报告调度室并及时将成、李送往攀钢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成某系院前死亡。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1)由于发生爆炸的是加锁封存的3号小柜,说明爆炸发生前该柜内已经积聚了可燃气体。从爆炸事故现场看,氧气管没有脱落,接法正确,可以排除氧气进入的可能。因此,柜内积聚的可燃气体只能是乙炔。调查显示,上个班收割枪时在割枪工具柜门前点火试过枪,确认完好后关上了割枪上的乙炔和氧气开关,并将割枪及带子收入割枪柜内后,把乙炔总阀门关掉后才离开。当班在事故发生前班长楚某安排陈某接气管,陈还向班长询问过割枪接法。从爆炸事故现场看,乙炔气管错接入了3号小柜内。因此,陈某错接乙炔气管导致3号小柜内积聚了大量乙炔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根据专家组调查意见“乙炔的点火能量为0.019毫焦,经计算直径为1毫米,温度为500℃的氧化铁皮携带的能量为600毫焦。因此轧制时从红钢弹出的氧化铁皮完全有点燃乙炔的可能”,“工具柜与红钢的最近距离虽有10.4米,达到了乙炔使用的安全距离,但乙炔溢出弥散后与红钢的安全距离就会缩小。因此弥散的乙炔气体完全有接触红钢的可能”,“如果是烟头引爆乙炔,烟头上会留下高温灼烧的痕迹,不会是新烟头,因此可以排除烟头点燃乙炔的可能性。”可以断定,红钢或红钢上弹出的高温氧化铁皮是造成事故的火源,是发生事故的又一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发生爆炸的割枪工具柜用铁板焊接,且每个小柜内分别有一根氧气和乙炔支管通至柜外形成四个乙炔接头和四个氧气接头,并排装在割枪工具柜西侧外面板上和紧靠的墙上,氧气、乙炔接头没有明显标识,职工在插拔时容易出错,形成了事故隐患,而厂、车间、班组均未查出。因此现场存在乙炔、氧气接头无标识的安全隐患以及未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图 1 中轧割枪工具柜现场实景图

第15篇:实验室常见有毒物质

实验室最危险的17种物质。。。

慢性毒性,最易忽视~

各位兄弟姐妹们务必小心

1.DMSO:

DMSO是二甲基亚砜, 用途广泛。用作乙炔、芳烃、二氧化硫及其他气体的溶剂以及腈纶纤维纺丝溶剂。是一种即溶于水又溶于有机溶剂的极为重要的非质子极性溶剂。对皮肤有极强的渗透性,有助于药物向人体渗透。也可作为农药的添加剂。也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化学试剂。

DMSO也是一种渗透性保护剂,能够降低细胞冰点,减少冰晶的形成,减轻自由基对细胞损害,改变生物膜对电解质、药物、毒物和代谢产物的通透性。

但是研究表明,DMSO存在严重的毒性作用,与蛋白质疏水集团发生作用,导致蛋白质变性,具有血管毒性和肝肾毒性。

DMSO是毒性比较强的东西,用的时候要避免其挥发,要准备1%-5%的氨水备用,皮肤沾上之后要用大量的水洗以及稀氨水洗涤.最为常见的为恶心、呕吐、皮疹及在皮肤、和呼出的气体中发出大蒜、洋葱、牡蛎味。 吸入:高挥发浓度可能导致头痛,晕眩和镇静。

皮肤:能够灼伤皮肤并使皮肤有刺痛感,如同所见的皮疹及水泡一样。若二甲基亚砜与含水的皮肤接触会产生热反应。要避免接触含有毒性原料或物质的二甲基亚砜溶液,因其毒性不为人所知,而二甲基亚砜却可能会渗入肌肤,在一定条件下会将有毒物质代入肌肤。 吸收:吸收危险性很低。

2.EB:EB(Ethidium bromide,溴化乙锭)

溴化乙锭是一种高度灵敏的荧光染色剂,用于观察琼脂糖和聚丙烯酰胺凝胶中的DNA。溴化乙锭用标准302nm紫外光透射仪激发并放射出橙红色信号,观察琼脂糖凝胶中DNA最常用的方法是利用荧光染料溴化乙锭进行染色,溴化乙锭含有一个可以嵌入DNA堆积碱基之间的一个三环平面基团。它与DNA的结合几乎没有碱基序列特异性。在高离子强度的饱和溶液中,大约每2.5个碱基插入一个溴化乙锭分子。当染料分子插入后,其平面基团与螺旋的轴线垂直并通过范德华力与上下碱基相互作用。这个基团的固定位置及其与碱基的密切接近,导致与DNA结合的染料呈现荧光,其荧光产率比游离溶液中染料有所增加。DNA吸收254nm处的紫外辐射并传递给染料,而被结合的染料本身吸收302nm和366nm的光辐射。这两种情况下,被吸收的能量在可见光谱红橙区的590nm处重新发射出来。由于溴化乙锭-DNA复合物的荧光产率比没有结合DNA的染料高出20-30倍,所以当凝胶中含有游离的溴化乙锭(0.5ug/ml)时,可以检测到少至10ng的NDA条带。溴化乙锭可以嵌入碱基分子中,导致错配。溴化乙锭是强诱变剂,具有高致癌性!会在60-70度是蒸发(所以最好不要在胶太热的时候加,或者应该加到液体里,0.5ug/ml,染色半小时)(当EB加得过多时,也可以在室温用水将已染色的凝胶浸泡20min以降低未结合的EB引起的背景荧光)。 溴化乙锭溶液的净化处理:由于溴化乙锭具有一定的毒性,实验结束后,应对含EB的溶液进行净化处理再行弃置,以避免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1) 对于EB含量大于0.5mg/ml的溶液,可如下处理: ①将EB溶液用水稀释至浓度低于0.5mg/ml; ②加入一倍体积的0.5mol/L KMnO4,混匀,再加入等量的25mol/L HCl,混匀,置室温数小时;

③加入一倍体积的2.5mol/L NaOH,混匀并废弃。 (2)EB含量小于0.5mg/ml的溶液可如下处理:

① 按1mg/ml的量加入活性炭,不时轻摇混匀,室温放置1小时; ② 用滤纸过滤并将活性碳与滤纸密封后丢弃。

3.DEPC:

DEPC即二乙基焦碳酸酯(diethylprocarbonate),可灭活各种蛋白质,是RNA酶的强抑制剂。DEPC是一种潜在的致癌物质,在操作中应尽量在通风的条件下进行,并避免接触皮肤。DEPC毒性并不是很强,但吸入的毒性是最强的,使用时戴口罩。不小心占到手上注意立即冲洗,RNaseAwayTM试剂可以替代DEPC,操作简单,价格低,且无毒性。只需将RNaseAwayTM直接倒在玻璃器皿和塑料器皿的表面,浸泡后用水冲洗去除,即可以快速去除器皿表面的RNase,并且不会残留而干扰后继实验。

4.丙烯酰胺:

属中等毒性物质。可通过皮肤吸收及呼吸道进入人体,因此,在搬运和使用中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具,如防毒服,防毒口罩及防毒手套等。丙烯酰胺的危害主要是引起神经毒性,同时还有生殖、发育毒性。神经毒性作用表现为周围神经退行性变化和脑中涉及学习、记忆和其他认知功能部位的退行性变化,试验还显示丙烯酰胺是一种可能致癌物,职业接触人群的流行病学观察表明,长期低剂量接触丙烯酰胺会出现嗜睡、情绪和记忆改变、幻觉和震颤等症状,伴随末梢神经病如手套样感觉、出汗和肌肉无力。 累积毒性,不容易排毒。

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可列为慢性丙烯酰胺中毒观察对象: a.接触丙烯酰胺的局部皮肤出现多汗、湿冷、脱皮、红斑; b.出现肢端麻木、刺痛、下肢乏力、嗜睡等症状; c.神经-肌电图显示有可疑神经源性损害。

治疗原则:

可用B族维生素、能量合剂,并辅以体疗、理疗及对症治疗。重度中毒者应同时加强支持疗法。

5.NN-亚甲双丙烯酰胺,有毒,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切勿吸入粉末。

6.DTT 二硫苏糖醇,很强的还原剂,散发难闻的气味。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危害健康。当使用固体或高浓度储存液时,戴手套和护目镜,在通风橱中操作。

7.TEMED强神经毒性,防止误吸,操作时快速,存放时密封。

8.PMSF:苯甲基磺酰氟是一种高强度毒性的胆碱酯酶抑制剂。它对呼吸道黏膜、眼睛和皮肤有非常大的破坏性。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致命。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始终在化学通风橱里使用。在接触到的情况下,要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或皮肤,已污染的工作服丢弃掉。

9.氯仿(CHCl3)对皮肤、眼睛、黏膜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它是一种致癌剂,可损害肝和肾。它也易挥发,避免吸入挥发的气体。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并始终在化学通风橱里进行。

10.甲醛(HCOH)有很大的毒性并易挥发,也是一种致癌剂。很容易通过皮肤吸收,对眼睛、黏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和损伤作用。避免吸入其挥发的汽雾。要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眼镜。始终在化学通风橱内进行操作。远离热、火花及明火。

11.吉姆萨(Giemsa)染料咽下可致命或引起眼睛失明,通过吸入和皮肤吸收是有毒的。其可能的危险是不可逆的效应。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护目镜。在化学通风橱里操作,不要吸入其粉末。

1 2.叠氮钠(NaN3)毒性非常大。它阻断细胞色素电子运送系统。含有叠氮钠的溶液要标记清楚。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损害健康。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护目镜,操作时要格外小心。

13.十二烷基硫酸钠(SDS)有毒,是一种刺激物,并造成对眼睛的严重损伤的危险。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损害健康。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护目镜。不要吸入其粉末。

14.三氯乙酸(TCA)有很强的腐蚀性。戴合适的手套和安全防目镜。

15.Triton X-100引起严重的眼睛刺激和灼伤。可因吸入、咽下或皮肤吸收而受害。戴合适的手套和护目镜。

16.过硫酸铵对黏膜和上呼吸道组织、眼睛和皮肤有极大危害性。吸入可致命。操作时戴合适的手套、安全眼镜和防护服。始终在通风橱里操作,操作完后彻底洗手。

17.Trizol含有毒物质苯酚,如皮肤接触Trizol。请立即用大量去垢剂和水冲洗,如仍有不适,请听取医生意见。如果只是少量接触,并处理后症状减轻,估计问题就不大了。

紫外光或紫外线可损伤眼视网膜。切勿用裸眼和没有防护装置的紫外光源。在实验室里常用的紫外光源包括手提式紫外灯和紫外透射仪。只能通过吸收有害波长的滤片或安全玻璃片才能观察。紫外线也是诱变剂和致癌的。为使暴露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紫外光源要采用适当防护装置。在紫外光下操作时要戴合适的预防性手套。

第16篇:有毒有害工种岗位津贴

根据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劳薪字〔1992〕43号《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原化工部制定:,

一、实施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范围

1.原则上按照化工部颁发的〔78〕738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和〔86〕化劳923号《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补充表》执行,即以常年直接从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的一线工人为津贴的主要对象。

2.凡没有列入范围的新产品、工种(岗位),企业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审批,同时报部备案后执行。

3.产品岗位上的专职保全工、生产过程中的分析工、化验工、试验工、检修工、车间生产管理人员,应低于相对应岗位生产工人的标准享受津贴。

4.化工防腐工,三废处理工,有毒物料储运工,可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

5.化工生产中常年直接从事化学粉尘、化学矿山井下作业以及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作业等其他工种,按国家有关标准,参照其他产业部有关津贴规定执行。

二、津贴等级划分与津贴标准

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共分四个等级。

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原则上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即根据生产性毒物毒性的大小,作业环境毒物超标浓度,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以及毒物的实际危害人体健康程度,分为甲、乙、丙、丁四等级。生产性毒物的危害程度按“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GB5044—85)予以确定。

凡是接触蓄积性毒物,对人体、内脏、血液、神经系统能造成极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甲级;

凡是接触蓄积毒物,但劳动条件好些,用量小些或毒性小些,对人体造成高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乙级;

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中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丙级;

凡是接触刺激性毒物,毒性较低,劳动条件差,对人体造成轻度危害的作业岗位列为丁级。

各等级日津贴标准为(知道注:显然以下的指标已经不适用了):

甲等 极度危害 2.0元

乙等 高度危害 1.5元

丙等 中度危害 1.2元

丁等 轻度危害 0.9元

各单位在确定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等级时,应结合岗位劳动评价进行。

三、津贴资金来源

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是对常年直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的一种工资性补偿,津贴在工资基金下开支,列入生产成本。

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企业,可调增工资总额基数。

四、津贴的发放和管理

1.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按月发放。

2.改进了工艺、设备或经过治理,改善了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劳动条件的,岗位津贴应按新的条件重新评定,调整等级。

3.实行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企业要加强对工人的健康监护,建立健全工人健康档案。

4.各单位要结合岗位津贴制度的建立,整顿劳动组织,严格定额定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5.实行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的企业,所增津贴总量应与岗位技能工资试点和企业内部分配改革结合起来,由企业自主安排。

6.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作为一种工资性补偿,是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计入退休费计算基数。现在有些省、市已有政策解决了这个问题,企业按地方规定办理;尚未解决的其他省、市,应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尽早解决。

7.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要建立起运行机制。随着津贴标准的提高,范围、等级的调整,津贴总量随之变化,并及时进入成本和工效挂钩的工资总额基数。

五、附

本实施意见自一九九三年二月起执行。各省、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已经建立津贴制度的企业,提高津贴标准的时间仍按劳薪字〔1992〕43号文的规定执行,也可以根据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安排确定。

本实施意见的解释权属化工部。

补充:2000年以后的,实现工资协商制度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给予岗位津贴的部分,已经进入工资(有利于退休计算养老金)。 化学工业部关于转发《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的通

化劳发[1992]第907号.化学工业部.部门规章.1992-11-20.工业-化学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化工厅、局(公司),部直属企业:

现将劳动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劳薪字〔1992〕43号“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化工主管部门及部直属企业抓紧组织实施。为做好实施工作,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以下简称“岗贴”)制度是关系到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稳定一线职工队伍的大事,必须予以充分重视。各级化工主管部门应尽快研究部署,并主动做好与当地劳动部门、财政部门在增资指标、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二、化工企业应做好“岗贴”的测算工作,摸清实行“岗贴”的作业范围、人数、分等和新增工资的情况,以及企业的负担能力,并制定实施方案。考虑到企业间经济效益的差别,“岗贴”标准可以一步到位,也可以分步到位。“岗贴”的使用,应结合深化企业劳动工资改革的部署和进程,由企业自主安排。

三、关于执行范围,部颁(78)化劳738号和(86)化劳923号两个范围表未列入的产品和作业工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负责审批,在报地方劳动、财政厅(局)的同时,报部备案。

四、化工“岗贴”制度从一九九二年一月起实行。实行“岗贴”制度要加强综合治理,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健康监护和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还要建立健全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有毒有害作业年限、等级以及津贴水平的记载、核查等基础工作。

各地在执行中,有什么经验和意见请及时报送化工部劳安司。

附件:关于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通知劳动部、财政部劳薪字[1992]第43号1992年10月12日

化工部:

为了贯彻劳动部、财政部《印发关于提高企业一线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意见的通知》(劳薪字〔1992〕33号)的精神,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在工资分配上向艰苦岗位倾斜。经研究,同意在一九七九年经原国家劳动总局批准试行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全国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制度,并适当调整津贴标准。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执行有毒有害岗位津贴的范围

原则上按照化工部颁发的两个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即:化劳738号文和化劳923号文颁发的范围表和补充范围表执行。属于接触毒物的性质相同或相近,没有列入范围的产品工种(岗位),企业可提出申请,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公司)审批,同时报同级劳动、财政厅(局)备案。

二、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岗位津贴等级的划分以“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GB12331-90)为依据,并结合实际劳动条件状况,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日津贴标准提高后分别为:

甲等 极度危害20元

乙等 高度危害15元

丙等 中度危害12元

丁等 轻度危害 09元

三、增资指标

你部直属企业中有毒有害岗位职工共7000人,按人均日津贴提高11元计算,月核算增资指标为1964万元。各地区所属化工企业提高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所需增资额,在国家当年安排的工资总额计划内,统一平衡解决。

四、资金来源

已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办法的企业,分两年调增工资总额基数;未挂钩企业今年先由企业自有资金负担,从明年起分两年进入成本。无论是挂钩企业还是未挂钩企业,列入成本的增资额,均不调整企业承包的上缴基数。

五、实施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核增总量,由企业自主使用。对于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的企业,应该把提高岗位津贴标准的资金与改革企业工资制度结合起来。既可以用于提高有毒有害岗位津贴标准,也可以用于适当提高岗位工资标准。未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的企业,可以把提高岗位津贴标准的资金同搞活搞好企业内部分配结合起来,具体由企业自主安排。

六、提高后的化工有毒有害作业岗位津贴标准的执行时间,可以从一九九二年一月起,也可以根据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安排确定。

七、在建立化工有毒有害作业津贴标准的同时,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切实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不能因建立岗位津贴而忽视这项工作。

你部可根据上述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实施中有何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告劳动部、财政部 下面内容为赠送的工作总结范文,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可以编辑删除!!!! 工作总结怎么写:医院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一年里,我在院领导、科室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本年度的工作总结主要有以下几项:

1、工作质量成绩、效益和贡献。在开展工作之前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工作效率高,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为医院及部门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职业道德。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医学教,育网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以病人中心”的临床服务理念,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踏踏实实做好医疗服务工作。向各位局领导以及全体教职工进行述职,请予批评指正。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我校一年来,秉承“质量是生命,师德是灵魂,公平是民心,

安全是保障”的教育理念,以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突破口,以“让教育接地气,创建新学校”为学校发展目标,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大打翻身仗,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效益实现了“质”的飞越。

在全体教职工的努力下,我们基本完成了《XX年目标管理责任状》中的德育管理、教学管理、两基、师训、标准化学校建设、特色学校建设、艺体卫、财务管理、捐资助学、组织工作、信访监督、工会及团队、行风建设、安全、政务等xx项工作任务。

3、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能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刻苦严谨,视病人为上帝,始终把他们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能及时准确的完成病历、病程录的书写,对一些常见疾病能独立诊断、治疗。较好的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遇到问题能在查阅相关书籍仍不能解决的情况下,虚心的向上级医生请教,自觉的做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相结合,从而提高了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主要亮点

1、确定和生成了“让教育接地气,创建新学校”的学校发展

目标。让教育接“地气”,创建“新”学校,是指教育必须遵循规律,脚踏实地,摒弃功利思想,拆掉空中楼阁,不折腾。努力让学校教育贴着“地面”,接受地中之气。更多的关注学校教育与师生愿望、诉求、发展的最佳契合点,使教育根植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丰润土壤,根植于新中国教育的优秀经验,根植于中国的国情,根植于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全体师生在学校教育中真正快乐成长、幸福成长、茁壮成长,创建一个全“新”的学校。

2、在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中,全校上下戮力同心,攻坚克难,目前,已经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并被评为市级先进,推荐省级先进。我们正在积极准备,迎接近期到来的省教育督导室的复检。在九月二十一日是的检查验收中,验收组的袁主任用感动、惊奇来形容他的心情,给予我校有内涵、有特色、有发展的高度评价,当场决定推荐我校为省级先进学校。

3、德育工作我们重点抓住“诵弟子规 孝行天下”德育主题

教育活动,开展“孝道”教育,传递“正能量”。“一周一行”已经成为我校的一个传统,一大特色。学生为父母长辈洗脚洗头、端茶倒水,做家务等,使孩子们从小就懂得感恩,并带动父母及全社会孝敬自己的父母长辈,促进社会风气的好转,学校收到家长反馈信息四百余件。我们编写了《诵弟子规 做小孝星》校本教材,已经投入使用。学校自编了“孝亲操”,得到市督导室领导的首肯。(述职报告 )我们把感恩教育延伸到了校外,全校师生长期照顾无儿无女的抗美援朝老军人卢爷卢、卢奶奶,定期看望,送去生活用品,全体男教师为其捆玉米秸秆等,老人给学校送来了锦旗。主题读书活动成果显著,我校吴彥川同学被选为我县唯一一名优秀学生进京领奖。学校设立朵朵爱心基金,全体师生每年募捐一次,用于救助校内外的弱势群体。

4、努力构建以培养学生自学能力为主的“构建自主学习的高效课堂”教改活动,一年来,举行了上下学期各两个月的教改展示课活动,天天展示,天天评课,使我们的教改取得了可喜欢的成果。曹红军的快乐课堂、王玉荣的自信课堂、周杰的高效课堂、宋永亮的激情课堂已经形成了鲜明教学风格。教学管理上,我们强化“规范”这一主旨,越是常规的工作,我们越是强制规范。学校实行查课制度,一年来,仅我参与的查课就进行了五次。

4、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出勤率高,全年没有请假现象,有效利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需要加班完成工作按时加班加点,保证工作能按时完成。 总结一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新的一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努力使思想觉悟和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医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医生的天职就是治病,这些基本工作我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进步,虽然质变还是没有发生,不过相信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我就会迎来自己的质变和升华。我在不断的提升我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一切,我就会迎来一个美好的未来!

(转)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5〕157号

(2013-02-26 16: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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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特殊工种

管理暂行办法

杂谈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渝劳社办发〔2005〕15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部新区产业促进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完善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办法,促使企业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办理退休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4〕95号)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从事特殊工种的管理及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按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特殊工种是指井下、高空、高温、低温岗位,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岗位,以及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岗位。

第三条 企业特殊工种管理遵循依法、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企业特殊工种的监督管理和特殊工种退休审批,各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特殊工种的监督管理。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企业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相关信息的采集、记录和管理,以及特殊工种退休审核。

第二章

特殊工种检测 第五条 特殊工种检测按照GBZ2-2002《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等国家标准,对照国家有关部委颁布的各行业企业特殊工种名称、工种性质、劳动条件进行技术检测。

特殊工种检测根据特殊工种场所、职业特点以及企业实际情况,采用技术检测和现场勘验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有毒有害场所、高温、低温场所主要采取技术检测方式,井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主要采取现场勘验调查与技术检测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条 特殊工种检测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劳动鉴定中心具体承办。其他有资质的法定技术检测机构也可承担特殊工种技术检测工作。

第七条 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应建立特殊工种检测专家库,开展特殊工种检测工作。

特殊工种检测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二)精通本专业知识,熟练掌握特殊工种检测的法规、标准和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八条 具有以下情况的企业,应当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特殊工种检测:

(一)本办法实施前已执行特殊工种政策的企业;

(二)具有国家有关部委颁布的本行业企业特殊工种目录所列特殊工种,但未按特殊工种有关规定办理的企业;

(三)因转产或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特殊工种性质变化的企业;

(四)需跨行业执行特殊工种政策的企业。

以后企业发生转产或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劳动条件、劳动环境等变化可能影响特殊工种性质变化的,应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检测。

第九条 企业申请特殊工种检测应通过本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区县(自治县、市)(以下简称参保地)的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检测。原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直接向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特殊工种检测。

申请特殊工种检测应分工种填报《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检测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第十条 已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的企业的特殊工种,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定期组织开展普查检测。普查检测一般每3年开展一次,分批次轮流进行。

第十一条 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企业的申请和普查检测的安排,委托市劳动鉴定中心进行技术检测或现场勘验调查,并在技术检测或现场勘验调查完成后30日内形成技术检测数据报告或现场勘验调查报告。承担特殊工种技术检测工作的其他有资质的法定技术检测机构也应在技术检测完成后30日内将技术检测数据报告报市劳动鉴定中心。

第十二条 市劳动鉴定中心应在完成或收到技术检测数据报告或现场勘验调查报告后30日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由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检测结论书》(附件2,以下简称《检测结论书》),并及时送达企业,同时抄送参保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市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检测结论书》有效期为3年,是特殊工种管理和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合法依据。

第十三条 特殊工种检测收费按市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三章 特殊工种管理

第十四条 凡符合国家有关部委颁布的各行业企业特殊工种政策规定,本办法实施前已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的企业的特殊工种,经检测仍符合特殊工种劳动条件标准的,仍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并实行特殊工种管理;经检测不符合特殊工种劳动条件标准的,从《检测结论书》作出之日起,不再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但职工此前在本工种的工作时间仍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 检测前未执行特殊工种政策的工种,经检测符合特殊工种劳动条件标准的,从《检测结论书》作出之日起,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职工此前在本工种的工作时间不计算为特殊工种从业时间。

第十五条 企业应对本单位的特殊工种名称、工种性质以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进行清理,分别建立特殊工种档案和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档案,作为职工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和享受其他特殊工种政策的依据。

特殊工种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目录和批准文号;

(二)《申请表》

(三)《检测结论书》;

(四)《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登记表》);

(五)《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变动登记表》(附件4,以下简称《变动登记表》);

(六)企业及其工会出具的本企业特殊工种及其从业人员情况公示证明材料。

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登记表》;

(二)能证明该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相关原始资料,包括职工登记表、调资表、保健津贴表和工种变动的厂内调动通知等。第十六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业务分工,分别为从事特殊工种的参保人员建立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信息数据库,记录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工作单位、工种名称、工种性质等信息,作为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和享受其他特殊工种政策的依据。

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的工种,应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向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原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单位向市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下同)报送《登记表》。

经检测符合特殊工种标准,新纳入特殊工种管理的工种,应在《检测结论书》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报送《登记表》。

报送《登记表》前,企业应将拟报送的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姓名、工种名称、工种性质、从业时间等情况在企业内部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由企业和工会出具公示情况证明,连同《登记表》一并报送。

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发生变动的,企业应于变动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变动登记表》。

第四章 特殊工种从业人员退休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有关特殊工种退休的规定和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凡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均可按特殊工种退休办法申办退休。 第十九条 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企业申报特殊工种从业人员退休,除按渝府发〔2004〕95号文件规定应提交的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检测结论书》。《检测结论书》尚未作出的,需提供参保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已申请检测、尚未作出检测结论的证明材料;

(二)《登记表》。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依法进入关闭、破产、撤销程序的企业,不再进行特殊工种检测,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仍按原特殊工种退休办法申请办理退休。

第二十一条 按本办法规定新执行特殊工种退休政策的企业特殊工种,曾经在该工种从业而在本办法实施前已办理退休(职)的人员,不再重新办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特殊工种管理中存在弄虚作假、篡改职工档案等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过程中存在上述行为的,按照渝府发〔2004〕95号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劳动鉴定中心或者其他有资质的法定技术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特殊工种检测中,违反法定检测标准、检测程序,或者有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主管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特殊工种管理、办理特殊工种从业人员退休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或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的,按照渝府发〔2004〕95号文件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市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执行。本市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来自:http://yy.cq.gov.cn/zfxx/zfdt/zfxxgk/xzfbmxxgkmljzn/sbj/zcfg/26348.htm - 重庆市企业特殊工种管理暂行办法及部份说明

特殊工种是指哪些工种?

所谓特殊工种是指经过原劳动人事部或国家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确认能够办理提前五年退休的工种。

依据:渝府发〔2004〕95号

参保人员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此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2.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二)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依据:渝府发〔2004〕95号 如何办理养老待遇审核?

参保单位办理从事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除提供办理正常退休养老待遇审核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提出按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申请书、参保单位《办理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公示表》及《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公示结果意见书》。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付基本养老金。

第17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施工工地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3-15) (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2-9-28)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4-5-1) (五)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志GB13690-1992

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内容: 施工现场常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内容: 氧气、乙炔、液化气、稀料、油渌、柴油、汽油等。

三、存放要求

(一)易燃、易爆、有毒害物品必须单设库房。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分类,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产生化学反应。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周围1.0m以不准有火种,门口没有警告标志。

(二)、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运输时,严禁人员与货物混装,装卸时注意轻装、轻放、入库时必须有专人验收,存放时要有货架、分类码垛、物品之间的档距不能少于1.5m,严禁露天存放。

(三)、施工现场临时存放使用的少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放入容器妥善保管,并分类带入办公室等场地。

(四)、领料时严格各种手续,控制数量,剩余物品及时退回。

(五)、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六)、施工现场的工棚,加工材料时的刨花,锯沫等要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地清,防止火灾。

(七)、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吸烟。

(八)、凡接触有害,有毒的工人定期组织身体检查并注意使用劳保用品,防止职业病或引起中毒事故。

四、使用要求

(一)氧气瓶保管及搬运。

氧气瓶为高压容器,受到冲击或遇热会使瓶内氧气会膨胀,压力升高,容易发生事故,所以搬运和保管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安全。

(二)氧气瓶必须单独存放,不能与乙炔瓶及其它可燃和油脂类物品放在一起。 (三)氧气较多时应主放,阀口向上;氧气瓶较少时,可以平放,但最多不超过5层。

(四)氧气瓶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瓶内应至少留有一个大气压的压力,以免空气混入。

(五)氧气瓶要有瓶帽和防震橡胶圈,如果丢失,应及时配上。 (六)遮盖物,防止日光直接照晒。日光强烈时应及早搬运。 (七)搬运氧气瓶时,要注意防止剧烈震动,严禁在地上滚动。

(八)氧气瓶在搬运保管时,应远离火源,热源。氧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五、乙炔气的保管与搬运

乙炔气极易燃烧、爆炸、必须严格管理。

保管与搬运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乙炔瓶的仓库必须干燥通风。 (二)乙炔瓶仓库及周围严禁烟火。 (三)存放乙炔瓶的仓库要防热防潮。 (四)乙炔瓶仓库要有专人看管。 (五)乙炔瓶存放点不准有油污。

(六)乙炔瓶搬运时注意事项与氧气瓶相同。

六、油漆、稀料的保管

(一)油漆与稀料的领用要严格按照实际用量发放使用。

(二)油漆与稀料出桶后,要及时使用,剩余油漆与稀料不准随地泼洒,要倒回厚油漆桶,并封闭好。

(三)油漆稀料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防潮隔热。 (四)油漆喷刷,作业场所,不准有明火源。

七、汽油、柴油保管

汽油、柴油均属不能再生能源,具有较高的可燃性与易爆性,汽油、柴油的滴漏会污染土地,燃爆可排放污染气体。 (一)汽油、柴油的使用严格按照领料制定执行,并做好统计。 (二)做为清洁剂的柴油、汽油与污染的汽油要集中存放,妥善处理。 (三)汽油、柴油存放要密封,容器下垫沙土,防止渗漏。

(四)存放汽油、柴油的场所要远离火源、防热,防止产生化学反应,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周围1.0m以不准有火种,门口设有警告标志。

八、检查与监督

(一)材料人员要经常检查仓库保管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达不到要求的仓库不准存放危险品。

(二)材料人员要监督使用部门。使用人在领用、搬运时应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指出后拒不改正的应停止供应,并报领导处理

第18篇:实验室有毒物品备忘录介绍

汉中市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站

有毒易爆药品备忘录

为加强水质监测实验室药品安全监管,保障水质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完善我站实验室药品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特建立有毒易爆物品监督管理登记备忘录,现将有毒易爆药品共计四十项相关特性,存储方法,使用操作条件,罗列如下:

一、乙醇

危险特性:易制爆。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愉快的气味和灼烧味。易挥发。能与水、氯仿、乙醚、甲醇、丙酮和其他多数有机溶剂混溶。相对密度(d15.56)0.816。易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储存条件:密封阴凉干燥保存。

灭火剂: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灭火注意事项: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二、乙酸铵

健康危害:刺激皮肤、粘膜、眼睛、鼻腔、咽喉,损伤眼睛;高浓度刺激肺,可导致肺积水

毒性危害接触限值:中国MAC:0.02mg/l(以NH3计)

三、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健康危害:对粘膜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 燃爆危险:本品可燃,具刺激性。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四、硫脲

健康危害:本品反复作用时,可抑制甲状腺和造血器官。有可能引起变态反应。吸入本品粉尘对上呼吸道有刺激性,出现胸部不适、咳嗽等。对眼有刺激性。口服刺激胃肠道。 慢性影响:长期接触出现头痛、嗜睡、无力、面色苍白、面部虚肿、基础代谢降低、白细胞减少等。对皮肤有损害,出现皮肤瘙痒、手掌出汗、皮炎及皲裂等。毒性低,刺激性。

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可燃。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受热分解,放出氮、硫的氧化物等毒性气体。燃烧(分解)产物:氧化氮、氧化硫。

灭火方法:雾状水、二氧化碳、砂土、泡沫。

五、4一氨基安替吡啉。

危险特性:有毒物品,中性毒,可燃,燃烧产生有毒氮氧化物烟雾 存贮条件:低温,通风,干燥

灭火剂:干粉,泡沫。沙土,二氧化碳,雾状水

六、乙酸锌

危险特性:亚急性和慢性毒性。遇明火、高热可燃。其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会发生爆炸。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锌。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七、氯代十六烷基吡啶

危险特性:中性毒,腐蚀性强的产品,采用的是覆特氟龙膜的橡胶塞封口。

操作注意:禁止产品接触未覆特氟龙膜的橡胶部分,否则胶塞会溶解,有良好的表面活性和杀菌消毒性能。有刺激性。

贮存:密封干燥保存。

八、草酸

危险特性:低毒性。又名乙二酸,是一种可以能致人死命的危险的化学物质。使人体血液中的钙离子含量降低到临界水平。对血液保持稳定的酸度和黏度起阻碍作用,会使人体内的酸碱度失去平衡,影响儿童,孕妇钙质吸收。

存储:干燥密封保存。

九、氢氧化钠

危险特性:本品有强烈刺激和腐蚀性。粉尘或烟雾会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皮肤和眼与NaOH直接接触会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粘膜糜烂、出血和休克。本品不会燃烧,遇水和水蒸气大量放热,形成腐蚀性溶液。与酸发生中和反应并放热。具有强腐蚀性。

防护措施:呼吸系统防护:必要时佩带防毒口罩。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手防护:戴橡皮手套。其它:工作后,淋浴更衣。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涂上3%-5%的硼酸溶液。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用3%硼酸溶液冲洗。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应尽快用蛋白质之类的东西清洗干净口中毒物,如牛奶、酸奶等奶质物品。患者清醒时立即漱口,口服稀释的醋或柠檬汁,就医。

灭火方法:雾状水、砂土、二氧化碳灭火器。

十、锌。

危险特性:属于易制爆物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

存储条件:1阴凉干燥处,远离火种、热源。 2.与氧化剂、胺类、硫、磷、酸碱类分储。3.灭火:干粉、干砂。禁用水和泡沫。 十

一、磷酸二氢钠

危险特性:微毒类。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受热分解释出氧化磷和氧化钠烟雾。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不燃,具刺激性。 存储条件:密封干燥保存 十

二、硫酸铜

危害特性:本品对胃肠道有强烈刺激作用,误服引起恶心、呕吐、口内有铜腥味、胃烧灼感。严重者有腹绞痛、呕血、黑便。可造成严重肾损害和溶血

存储条件: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十

三、硫代硫酸钠

危害特性:高温加热后产生的二氧化硫有毒,能够和水反应生成亚硫酸,呈中强酸性,具腐蚀性。对眼睛、皮肤、粘膜和呼吸道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吸入后可因喉、支气管的痉挛、水肿、炎症、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而致死。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 在纯氧中点燃生成的硫化钠呈强碱性,具强腐蚀 5

性,可致人体灼伤。点燃时还有二氧化硫、硫化氢等剧毒气体。并且硫磺在空气中燃烧也将会产生二氧化硫气体。

储存条件:在阴凉干燥的库房内。避免曝晒、雨淋。不可与酸类、氧化剂共储混运。容器必须密封,防止受潮溶化。 十

四、氟化钠

危害特性:能腐蚀玻璃。有毒。亚急性和慢性毒性。急性中毒:多为误服所致。服后立即出现剧烈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休克、呼吸困难、紫绀。可能于2~4小时内死亡。部分患者出现荨麻疹,吞咽肌麻痹,手足抽搐或四肢肌肉痉挛。 氟化钠粉尘和蒸气对皮肤有刺激作用,可以引起皮炎。慢性影响:可引起氟骨症。

保存条件:密封干燥保存。 十

五、硫氰酸钠

危险特性:属于高环境风险的产品。慢性中毒出现甲状腺损伤,空气中最高容许浓度50mg/m3。

储存条件:保持容器密封.避免接触强酸类、强氧化剂。置通风干燥处。本品易潮解,应防潮、防水。远离火种、热源。远离食物 。 十

六、硼氢化钠

危害特性:易制爆,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安全措施

存储条件:阴凉干燥处,远离火种、热源。切忌与氧化剂、酸碱类、食用化学品等共储混运,本品强烈刺激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及皮肤。吸入后,可因喉和支气管的痉挛、炎症和水肿,化学性肺炎和肺水肿而致死。口服腐蚀消化道。 十

七、硼氢化钾

危害特性:易制爆。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本品对粘膜、上呼吸道、眼睛及皮肤有强烈刺激性。吸入后,可因喉和支气管的痉挛、炎症和水肿,化学性肺炎和肺水肿而致死。中毒表现有烧灼感、咳嗽、喘息、喉炎、气短、头痛、恶心和呕吐。危险特性: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遇水或酸发生反应放出氢气及热量,能引起燃烧。

存储条件:在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谨防破散、吸潮,勿与无机酸共贮混运,隔离热源和火种及易燃物品。 十

八、硝酸镁

危害特性:易制爆。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

存储条件:阴凉干燥处,远离火种、热源。切忌与还原剂、易(可)燃物,金属粉末、硫、磷共储混运。误食,饮温水、催吐。

灭火:雾状水、砂土。 十

九、溴酸钾

危险特性:强氧化剂。与铵盐、金属粉末、可燃物、有机物或其它易氧化物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经摩擦或受热易引起燃烧或爆炸。与硫酸接触容易发生爆炸。能与铝、砷、铜、碳、金属硫化物、有机物、磷、硒、硫剧烈反应。

存储条件:干燥隔离环境。 二

十、高锰酸钾

危险特性:易制毒,易制爆。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

安全措施 远离火种、热源、贮于阴凉干燥处。 切忌与易(可)燃物、金属粉末、还原剂、硫、磷共储。误食,用水漱口,饮牛奶或蛋清。本品助燃,具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且有一定的腐蚀性。吸入后可引起呼吸道损害。溅落眼睛内,刺激结膜,重者致灼伤。刺激皮肤后呈棕黑色。浓溶液或结晶对皮肤有腐蚀性,对组织有刺激性。

二十一、溴酸钾

危险特性:强氧化剂。与铵盐、金属粉末、可燃物、有机物或其它易氧化物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经摩擦或受热易引起燃烧或爆炸。与硫酸接触容易发生爆炸。能与铝、砷、铜、碳、金属硫化物、有机物、磷、硒、硫剧烈反应。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发生肾小管坏死和肝脏损害,高铁血红蛋白血症,听力损害。大量接触可致血压下降。隔离干燥环境。 二十

二、氯化钡

危险特性: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划为第6.1 类毒害品;剧毒物品 剧毒品。可引起大脑及软脑膜的炎症。中毒时毛细血管通透性升高,同时伴有出血及水肿;抑制骨髓并引起肝脏疾患,脾硬化。 经口中毒引起胃痛、恶心、呕吐、腹泻、血压升高、脉搏坚实而无规律、呼吸困难等。食入0.2~0.5g可引起中毒,致死剂量为0.8~0.9g。剧毒品。可引起大脑及软脑膜的炎症。中毒时毛细血管通透性升高,同时伴有出血及水肿;抑制骨髓并引起肝脏疾患,脾硬化。经口中毒引起胃痛、恶心、呕吐、腹泻、血压升高、脉搏坚实而无规律、呼吸困难等。食入0.2~0.5g可引起中毒,致死剂量为0.8~0.9g。发现中毒,速服硫酸镁或硫酸钠,采取洗胃、灌肠、催吐等措施。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二十

三、硝酸钾

危险特性:有强氧化性,与有机物摩擦或撞击能引起燃烧或爆炸,强助燃性,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种、热源。切忌与还原剂、酸类、易(可)燃物、金属粉末共储混运。 二十

四、苯酚

危险特性:有毒,具有腐蚀性如不慎滴落到皮肤上应马上用酒精(乙醇)清洗,对皮肤、黏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也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或损害肝、肾功能。

存储条件: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避免光照。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70%。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二十

五、醋酸

危险特性:低毒类。对鼻、喉和呼吸道有刺激性。对眼有强烈刺激作用。皮肤接触,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引起化学灼伤。误服浓乙酸,口腔和消化道可产生糜烂,重者可因休克而致死。眼睑水肿、结膜充血、慢性咽炎和支气管炎。长期反复接触,可致皮肤干燥、脱脂和皮 9

炎。其蒸气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强氧化剂可发生反应。

存储条件:干燥隔离保存。 二十

六、氧化汞

危险特性:根据《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版),氧化汞的序号为21号,受公安部门管制。燃烧性:助燃

密封避光保存 二十

七、碘化汞

危险特性: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剧毒类。受热分解放出有毒的碘化物烟气。与三氟化氯、金属钾、金属钠剧烈反应。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

存储条件:密封阴凉避光保存。

防护措施:呼吸系统防护:作业工人应该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必要时,佩戴隔离式呼吸器。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误服者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二十

八、三氯甲烷

危险特性: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三氯甲烷在光照下,能被空气中的氧氧化成氯化氢和有剧毒的光气:三氯甲烷主要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具有麻醉作用,对心、肝、肾有损害,有明显的肝肾毒性、致癌性、高的胚胎毒性和轻度致畸性。急性中毒: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

存储条件:密封的棕色瓶中。需避光,存贮阴凉常温处。避免碰撞,远离水源

二十九、石油醚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燃烧时产生大量烟雾。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高速冲击、流动、激荡后可因产生静电火花放电引起燃烧爆炸。本品可引起周围神经炎。对皮肤有强烈刺激性。 三

十、丙酮

危险特性: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易爆品,有毒,主要是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麻醉作用,高浓度接触对个别人可能出现肝、肾和胰腺的损害。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9℃,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碱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特殊灭火程序: 1.用水灭火是无效的,但可使用喷水以冷却容器。2.若未泄漏物质尚未着火,使用喷水以分散蒸气。 3.喷水可冲洗外泄区并将外泄物稀释成非可燃性混合物。4.蒸气可能传播至远处,若与引火源接触会延烧回来。 三十

一、六亚甲基四胺

危险特性:易制爆。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

储存条件:密封阴凉干燥保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三十

二、硝酸银

危险特性:易制爆。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1] 贮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种、热源。可造成皮肤和眼灼伤。长期接触本品的工人会出现全身性银质沉着症。表现包括:全身皮肤广泛的色素沉着,呈灰蓝黑色或浅石板色;眼部银质沉着造成眼损害;呼吸道银质沉着造成慢性支气管炎等。

操作条件: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胶布防毒衣,戴氯丁橡胶手套,切忌将其滴在皮肤上。避免与还原剂、碱类、醇类接触。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储存条件:棕色玻璃瓶里。远离火种、热源。避免光照。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碱类、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三十

三、铁氰化钾

危险特性:铁氰化钾在紫外光或日光照射下,或在酸性介质中(例如20%的硫酸)并受热,会分解出剧毒的氢氰酸。

存贮条件:通风,干燥,避光保储;不可与酸共储,混运。 三十

四、盐酸

危险特性:腐蚀,易制毒,易制爆 。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与碱发生中合反应,并放出大量的热。具有强腐蚀性。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

操作条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碱类、胺类、碱金属接触。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与碱发生中合反应,并放出大量的热。具有强腐蚀性。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十

五、硝酸

危险特性:腐蚀,易制爆,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存在棕色玻璃试剂瓶中,瓶塞应用玻璃塞。相对密度(d204)1.41。沸点120.5℃(68%)。有强氧化性,与除金铂外的金属反应放出二氧化氮或一氧化氮。有强腐蚀性。

操作要求:作业操作时应带耐酸碱手套,口罩,以及其他劳保用品。

存储条件:通风,干燥,避光保储 三十

六、氨水

危险特性:低毒性,易分解放出氨气,温度越高,分解速度越快, 13

可形成爆炸性气氛。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反复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支气管炎。皮肤反复接触,可致皮炎,表现为皮肤干燥、痒、发红。

存储条件:通风,干燥,避光保储 三十

七、硫酸

危险特性:腐蚀,易制毒,易制爆。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燃爆危险:本品助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遇水大量放热,可发生沸溅。与易燃物(如苯)和可燃物(如糖、纤维素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遇电石、高氯酸盐、雷酸盐、硝酸盐、苦味酸盐、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燃烧。有强烈的腐蚀性和吸水性。

存储条件:密闭包装,并贮于干燥通风处。与食用化学品、碱类、还原剂、易(可)燃物分储。浓硫酸溶解时放出大量的热,因此浓硫酸稀释时应该“酸入水,沿器壁,慢慢倒,不断搅。

急救措施:皮肤直接接触:稀硫酸立即用大量冷水冲洗,然后后用3%-5%NaHCO3溶液冲洗。浓硫酸先用干抹布拭去(不可先冲洗),然后用大量冷水冲洗剩余液体,最后再用NaHCO3溶液涂于患处,最后用0.01%的苏打水(或稀氨水)浸泡;情况严重的还要送医院。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操作注意: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14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

储存条件: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碱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废弃处置方法:缓慢加入碱液-石灰水中,并不断搅拌,反应停止后,用大量水冲入废水系统。 三十

八、硫化钠

危险特性: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密封阴凉避光保存。炎夏季节应防潮解。本品在胃肠道中能分解出硫化氢,口服后能引起硫化氢中毒。对皮肤和眼睛有腐蚀作用。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强腐蚀性、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危险特性:结晶硫化钠为强碱性腐蚀品。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内湿度最好不大于85%。包装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三十

九、过氧化氢

危险特性:易制爆。本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高浓度受公安部门管制。不燃,可助燃,爆炸性强氧化剂。过氧化氢本身不燃,但能与可燃物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和氧气而引起着火爆炸。过氧化氢在pH值为3.5~4.5时最稳定,在碱性溶液中极易分解,在遇强光, 15

特别是短波射线照射时也能发生分解。当加热到 100℃以上时,开始急剧分解。它与许多有机物如糖、淀粉、醇类、石油产品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撞击、受热或电火花作用下能发生爆炸。

存储条件:保存棕色瓶内避光并放在阴凉处。 四

十、氰化钾

危险特性: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受公安部门管制,该物质属第一类A级无机剧毒品。急性毒性 禁配物:强氧化剂、酸类、水。

避免接触的条件:潮湿空气。健康危害:抑制呼吸酶,造成细胞内窒息。吸入、口服或经皮吸收均可引起急性中毒。口服50~100mg即可引起猝死。不燃。受高热或与酸接触会产生剧毒的氰化物气体。与硝酸盐、亚硝酸盐、氯酸盐反应剧烈,有发生爆炸的危险。遇酸或露置空气中能吸收水分和二氧化碳分解出剧毒的氰化氢气体。水溶液为碱性腐蚀液体。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建议操作人员佩戴头罩型电动送风过滤式防尘呼吸器,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氧化剂、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废弃处置方法:加入强碱性次氯酸盐,反应24小时后,再用大量水冲入废水系统。

目录

一、乙醇 .............................................................................................1

二、乙酸铵 ...........................................................................................1

三、乙二胺四乙酸二钠。.....................................................................2

四、硫脲 ..............................................................................................2

五、4一氨基安替吡啉。......................................................................3

六、乙酸锌 ...........................................................................................3

七、氯代十六烷基吡啶 .........................................................................3

八、草酸 ..............................................................................................4

九、氢氧化钠 ......................................................................................4

十、锌。..............................................................................................5 十

一、磷酸二氢钠 ................................................................................5 十

二、硫酸铜 ......................................................................................5 十

三、硫代硫酸钠 ..............................................................................5 十

四、氟化钠 .......................................................................................6 十

五、硫氰酸钠....................................................................................6

六、硼氢化钠....................................................................................6

七、硼氢化钾....................................................................................6

八、硝酸镁 .......................................................................................7 17

十九、溴酸钾 .......................................................................................7 二

十、高锰酸钾....................................................................................7 二十

一、溴酸钾....................................................................................8 二十

二、氯化钡....................................................................................8 二十

三、硝酸钾....................................................................................9 二十

四、苯酚 .......................................................................................9 二十

五、醋酸 .......................................................................................9 二十

六、氧化汞..................................................................................10 二十

七、碘化汞..................................................................................10 二十

八、三氯甲烷 ..............................................................................10 二十

九、石油醚..................................................................................11

十、丙酮 .........................................................................................11 三十

一、六亚甲基四胺 .......................................................................11 三十

二、硝酸银..................................................................................12 三十

三、铁氰化钾 ..............................................................................12 三十

四、盐酸 .....................................................................................12 三十

五、硝酸 .....................................................................................13 三十

六、氨水 .....................................................................................13 三十

八、硫化钠..................................................................................15 三十

九、过氧化氢 ..............................................................................15 四

十、氰化钾 .....................................................................................16 18

第19篇: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制度

工作场所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规定 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预防工艺流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结合青海昆仑黄金有限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职责:

安环部职责:

安环部负责跟氰化车间及生产运营部沟通,确保监测设备安装合理有效,并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并组织对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监测设备进行更换,或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负责监督相关的监测工作。

负责组织审核评审改进本规定,以便更好的进行安全监测工作。 氰化车间主任、副主任及主任助理的相关职责:

认真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别是本管理规定。 监督落实监测工作的情况,并进行相关考核。

当监测工作发现有害气体超标时,应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撤离工作现场,并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对车间内通风系统、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或改造,确保工作场所的有害物质、气体的浓度小于行业标准或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班组长职责:

1、认真落实本规定、督促监督本班次各个岗位工人的监测工作。

2、发现监测结果超标时,及时上班车间或公司领导,并组织工人安全有序的撤离工作岗位。

监测工人职责:

1、认真落实本管理规定,认真开展监测工作,并记录相关结果。

2、及时将监测结果上报班组及车间。

3、如发现超标,及时告知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并迅速撤离该区域。要求

1、加强对工作现场的有害气体的安全监测,每班操作人员利用各自岗位的固定或便携式监测设备仪器等,对各自岗位的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

2、岗位操作人员要及时检查各自岗位的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车间,及时维护或更换新的通风排气设备,保持工作场所的空气有较好的流通性。

3、当岗位操作人员,发现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或报警时,应迅速及时撤离该区域,并通知相关人员的及时撤离。

4、一旦发现有害气体浓度超限,监测人员要立即向班组长、车间领导及值班领导汇报,作业地点其他工作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并立即进行通风,直至达到允许浓度方可进行作业,车间要立即组织分析超标原因,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预防事态扩大化。

5、监测人员每次检测结果必须跟相邻工作岗位人员交流沟通,并要填写相关记录,并报告车间领导,便于车间对整个工作现场或工作情况的掌握。

第20篇:学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红古区教育系统校园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仓库、实验室必须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言、标语,库房结构应该合理、符合防爆的要求。

2.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贮存,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留有通道及通风口,不得与其它物品混合储存。

3.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爆品,不得堆放在露天或高温地点。

4.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爆炸、燃烧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5.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挥发的物品应定期检查,防止燃烧、爆炸。

6.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实验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结束后,进入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7.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实验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结束后,进入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8.消防通道必须畅通。

9.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指派专人购买、保管和发放。10.使用部门必须严格责任人制和操作规程,使用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二、毒品的管理

1.凡毒性化学品应分类贮存,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及气化腐蚀性等化学品贮存在同一库房。

2.凡剧毒化学品应用专门铁柜单独存放。

3.建立健全毒品管理制度,入库、发放必须认真检查登记,定期清点,帐物必须一致,发现数量不符时应立即认真追查原因,及时报告,毒品应配备两名专人进行管理,坚持双人两锁两本账制度。

4.毒品库严禁非保管人员入库,保证毒品库绝对安全。5.使用毒品的部门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6.毒品的发放与领取应加强计划管理,使用部门应严格履行毒品领取审批手续。

7.使用部门按生产、试验的需要定期编制计划送相应部门。

8.各部门领取毒品必须由两名可靠的专人负责,并填写领料单,登记数量。

三、毒品保管与使用

1.毒品库贮存量不得过多,一般不许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2.使用毒品时,必须当日使用,当日领取,用多少领多少,严加保管,不准无关人员接触,如使用有剩余,必须立即退回毒品库,不准在使用地方存放。3.使用过的设备工具一定要清洗干净,使用过的废水一定要进行处理,定期取样化验分析,沉淀的废渣要埋在指定的地点。

4.凡装放毒品的工具如铁、麻袋、玻璃瓶、塑料袋等不许乱放,随意处理,必须经过消毒,化验无毒才能使用或处理。

有毒化学品
《有毒化学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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