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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的说明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7-26 15:03:40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关于社保补缴说明

2011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核对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的公告》现已发布,依据《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有关问题的业务操作办法》(京社保发【2010】48号文件)及我局社会保险补缴审批问题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6月5日至9月30日,凡用人单位为职工申请补缴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养老保险的,需用人单位向我中心稽核部提出书面申请,经稽核程序,为涉及此类问题的全部在职职工一并办理养老保险补缴。具体程序如下:

一、用人单位补缴前,应核实全部在职职工的缴费时段、缴费基数状况,一次性为全部需补缴职工出具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个人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确认的应补缴期间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申请时间为每月5至15日。

二、接到单位补缴申请后,稽核部向用人单位出具《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单位经办人员凭《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书》领取、签收。

三、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规定时间,向稽核部提交如下材料:

1、单位2009年1月至2011年3月原始工资发放凭证(财务记账凭证)原件、复印件(盖单位财务章,并注明印自何处、是否与原件相符)。

2、如单位由银行代发工资,需提供单位与银行签订的《代发协议》原件、复印件及银行出具的2009年1至2011年3月各月代发工资明细。如单位以其他方式发放工资,需出具其他相关证明

3、《员工2009年1月至2011年3月工资明细表》(纸介表格一式一份,同时报送Excel表格电子版)

4、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31日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基本情况及双方签章内容各印一页,并加盖单位章)

5、2009年1月至2011年3月底人员离职情况说明,以及相应的离职人员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基本情况、双方签章及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内容各印一页,并加盖单位章)

6、《承诺函》(一式一份)

7、《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四、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稽核部将在60至90个工作日内完成稽核检查工作,并在稽核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补缴单位出具《稽核整改意见书》。

补缴单位依据该意见书填写《社会保险稽核补缴审批表》、《社会保险稽核补缴明细表》(一式两份),涉及补缴基数差的,需填写《社会保险稽核补缴基数差审批表》、《社会保险稽核补缴基数差明细表》(一式两份),交稽核部核准。

五、稽核人员依据稽核检查结论,认真核对被稽核单位填写的各项表格,准确无误的,两名稽核人员分别签字确认。此后,随同其它稽核检查材料报稽核部部长、主管主任、中心主任核准。核准后,由稽核人员将有关表格返回单位。

五、单位携带《稽核整改意见书》及核准后的《社会保险稽核补缴审批表》、《社会保险稽核补缴明细表》(一式一份),涉及补差的携带《社会保险稽核补缴基数差审批表》、《社会保险稽核补缴基数差明细表》(一式一份)到收缴部相关柜台,办理补缴及基数变更业务。

六、基数变更及补缴到位后,单位需将表

四、表

五、表十及补缴发票复印件交稽核人员归档留存,稽核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结案手续。

七、在稽核检查过程中,被稽核对象拒绝稽核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材料,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被稽核单位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社保经办机构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整改的,稽核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推荐第2篇:社保补缴情况说明

社保补缴情况说明

兹有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码:。由于(原因),导致年月日社保未及时缴纳,单位在年月日为其进行了补缴,特此说明!

另补缴核定单已遗失!

年月日

×××××公司(加盖公章)

推荐第3篇:社保补缴情况说明

社保补缴情况说明

兹证明 ??,身份证号??,自??年??月至今在我单位工作,因???,于??年?月补缴??年??月的社保。特此证明。

单位: 日期:

推荐第4篇:社保款补缴情况说明

社保补缴情况说明

深圳市社会保险中心:

您好! 现有深圳市

xxx贸易有限公司,编号xxxxxx,申请补缴10月份的社保款, 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因公司账户余额不足导致2014年10月份社保款欠费,现申请补缴,滞纳金则由本公司承担。

请社保中心 办理!

此致

敬礼

深圳市xxxxx贸易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

推荐第5篇:单位员工社保补缴说明

洋码头店铺名:澳洲通行证

我单位职工 AAA(身份证号:…………)于

日入职,由于单位(人事交接、管理漏洞、工作疏忽)的原因,未及时为其办理参保手续,致使其少缴纳了

月至

月的社保金,现为保障职工权益,我单位申请为其补缴

月至

月,补缴基数为

。我单位承诺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瞒报,本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补缴期间该职工待遇享受问题由我单位负责解释和承担,今后,我单位一定加强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推荐第6篇:补缴社保注意事项

佛山南海大沥补缴社保注意事项

1、资料包括:工资单和工资会计凭证(最厚的一叠)、劳动合同、公司最近3个月的社保完税证明、员工花名册、个人补缴申请、公司(单位)补缴申请、受补缴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追溯补缴社保费申请审核表》、《追溯补缴社保费人员名册表》

2、按照社保局给的“指引”来做,注意仔细每项对照,看有没有漏掉的,漏了一项没做好,都会让你回去重新补好资料的。

3、只需要提供有关补缴社保费的资料就可以了,其他无关紧要的,可提供可不提供的,尽量不要提供了,免得资料不对应,需要重新做了。例如,申请补缴的日期是2005年4月起,但如果鬼使神差的多提供了一份应聘表复印件,应聘表上入职日期是2005年6月,被发现后,就必须重新做部分资料了。

4、所有复印件,必须盖上“复印件与原件无误”字样的章,或类似的。个人的话,直接用笔写上此类字样。在所盖的章上写上日期。

5、所有资料都必须盖上公司章,每一页都要,“个人申请”除外,但个人申请必须有申请人的签名和指模。

6、注意个人申请上的抬头名称,不是社保局,而是公司名称,意思是个人向公司申请,然后公司再写一份公司申请,抬头是社保局,意思是公司向社保局申请补缴这个人的社保。

7、受补缴人的工资单上,必须用笔(最好红色)在其名字上打勾,

以作显亮提示。

8、提供的工资单,除了每年的

1、

7、12月份的工资外,还须提供补缴时间段的一头一尾月份的工资单。

9、社保局要的只是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工资单原件等等的原件,只是要来对一对,看有没有错漏或作弊而已,对完马上会还的。

10、有些公司的资料是自己做出来的,这个没问题,社保局的人一般都知道这类情况的,但是,做出来的资料,必须合理。例如工资单,有些公司做公司单的时候出于某些考虑,把工资做得很低,每月工资只有四五百,这个就绝对不行的了,就算要搞个最低工资出来,也要对应当年的国家规定吧,人家规定的是800,你来个500,这算什么事。

11、一个年度,是指每年的7月到次年的6月,例如2011年7月到2011年6月。

12、如果同一人补缴两个时间段(如张三需补缴2005年4月到2007年5月和2010年2月到2012年4月),那么资料必须分成两份来,即按照两个人补缴来交资料,只是这两个人同一名字罢了。

13、所有日期你可以先不写上,等确定好资料都OK了,再补上也不迟。

14、办理社保的时间日期是每个月的1-20号,不要等到20号快到了你再去办,因为有可能你的资料里有些问题要拿回去重新再做的,到时候你就来不及了,然后又必须等到下一个月了,最好是

每个月的头一两天就往社保局跑,搞不定,还可以有时间修改再跑过去。

15、过去社保局之前,必须准备好笔和纸,如果在社保局办理人员核对资料发现有错漏的地方的时候,马上记好,方便回到公司按要求再做。可以的话让办理人员把全部的资料看一遍,找出所有的错漏,以免错了一点改一点,这样就要来回跑,很浪费时间和精力的。

16、最好是以最快的速度把事情办好,要不然拖个一两个月的话,就很麻烦了,因为这些办理的资料是随时在更新的,这次去是一个做法,可能下次去就是另外一个做法了。比如《社会保险追溯补缴社保费申请审核表》,经常就会有修改,有时候一个月改一次,每次修改都是格式或者某一个小项目中有点不同,但是就是这些小小的不同,就要你重新做一份这个表了。

2012年8月2日,路不归,记录于南海谢边嘉美

推荐第7篇:补缴社保通知单

补缴社保通知单

您于年月日正式入职公司,由于公司建立之初正处在一个创业阶段,有很多管理不完善,特别是人力资源这块很欠缺,你入职公司未能及时给您购买社会保险,现公司决定给您补缴个月社保,补缴标准按当年实际缴费标准执行,请您配合购买。

年月日

补缴方式:

1、由公司统一向社保局申请补缴。

2、领取现金方式,由个人自行到社保局进行补缴。

员工签字:

年月日

推荐第8篇:北京社保补缴

北京公积金、社保补缴办理近期北京市出台的一些政策,都是根据社会保险补缴有关的问题,如买房子需要连续5年的社保证明并且在12月18日推出补缴的社保不算在买房需要的年限里面;买车需要连续5年的社保证明;外地人在北京享受退休养老的政策等等.北京市现在买房买车的政策都是要求社会保险必须是连续5年以上才可以买房买车,但实际社会上有很多人士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不具备这一条件。就像我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专家经常接到如下咨询电话:

“·我是外地户口,急着结婚买房,但以前由于换工作有两个月公司没有给上社保,卖房的告诉我卖不了房,我该怎么办?”

“听说过社保补缴,我想买房补缴社保可以吗?’’

“·我在北京工作十多年了,可从来没上过社保,现在能补吗?”

·“有人说可以帮我办补缴手续,这事悬不悬,靠谱吗?”

·“我最近补缴了社保手续,可人家社保中心的人说我的社保记录查不到,难道我的手续有问题?”

“·为什么有的地方说可以补缴三险呀?外地人补缴社会保险到底是补缴三险还是四险?”

“·外地农村户口的可不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补缴社会保险又没有滞纳金?”

·“补了社保我就能买房了吗?”

等等之类的问题

我想告诉大家的是社保是可以补缴的但是现在补缴的社保部算在买房年限内 如果是因为买房而补缴社保的朋友就没有必要补缴了。 补缴的社保是可以累积在15年养老保险年限里面的。也算在5年社保证明买车年限里。要是还有什么更专业或者是别的关于社保的问题 可以直接咨询咱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在线专家。

北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北京市个人社保,最大限度地满足北京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和外来人员有在北京参保的需求。专职为各位在京人员想要补缴、办理社保的朋友做最好的服务。

服务关键词:社保补缴、社保挂靠、社保办理、北京社保代办

北京方智中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免费咨询电话:010-82034576或 6203127

2公司网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13号怡和中心3409乘车路线:地铁十号线牡丹园C出口即到

公交:6

41、6

58、6

53、6

11、牡丹园西。

推荐第9篇:社保补缴手续

步骤一:先去四季青社保中心北区一层的行政科审批,要带以下材料:

1、补缴养老保险费确认表一式三份(去北区一层领取,填写这个表的时候会要求填写单位中断社保缴纳的原因,会比较纠结,因为社保只接受单位原因而中断社保的补缴,原因写的不好审批的时候也会通不过);

2、补缴员工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补缴期间员工的原始工资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原始凭证是你们公司财务的记账凭证,这个是必须要的,复印件必须盖公司的财务章,员工本人签字);

4、补缴人在公司的劳动合同(审原件,复印件二份)

5、补缴员工的在京工作简历一份(本人签字)

6、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诺一份(去北区一层领取)

9、补缴基本养老报销个人承诺书一份(去北区一层领取)

如果是本市城镇员工,所需要的材料也是这样的,所有的材料都必须盖公司的公章,所有的复印件上面都必须写上“与原件一致”

全月都可以去北区一层交材料审批,如果材料合格,二十个工作日之后再去领取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盖章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

步骤二:再去南区二层办理正常的补缴手续,需要材料:

1、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盖章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

2、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社会保险补缴申办单

4、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三份

5、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十)三份

6、报盘文件

步骤二也是全月都可以补缴的,现在需要软件报盘操作,表四和表十都需要在社保软件(V4.3.6版本以上才可以)里面打印出来盖公章,现在四季青不接受手工填写的表四和表十。

如果步骤二也已经合格通过,当天必须交钱,1-15号之前可以交支票和刷卡,支票必须两张,15之后只能刷卡,信用卡也可以刷的。

推荐第10篇:社保补缴概述

社保补缴概述,社保补缴,社保补交,社保补缴程序,社保补缴规定,社保补缴流程,社保补缴时间,个人社保补缴,单位社保补缴,养老补缴,医疗补缴,社会保险费补缴规定及补缴工作流程。

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操作注意事项,浮动比例设置,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 A4纸张打印方法。 社保补缴流程

办理所需材料:

1、补缴报盘数据

2、补缴报表

2.1 四险当年补缴:

《北京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

《北京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表五)(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2.2 医疗保险补缴: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3、补缴超过最近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

★保险补缴稽核备案须知:自2011年9月1日起,单位办理补缴业务时,需先行到稽核监察部

324室备案,再到业务大厅办理补缴。办理同一业务,备案当月有效。

单位备案所需材料:

1.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1份(A4纸)

2.办理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A4纸)

3.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留存稽核部(公章不可盖在空白处)

政策依据

关于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1〕39号

注意事项

★ 必须当日缴费

★ 经办时间:

支票:每月1日至15日

刷银行卡:全月

★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操作注意事项(以下是单位经办人员常犯错误,造成往返社保)

1、浮动比例需要设置:即工伤保险按行业性质确定缴费比例分别为0.2%、0.3%、0.4%0.5%、0.8%、1%、1.2%、1.5%,北京工伤比例一般0.3%、0.5%、0.8%、1%。可以查询缴费明细或四险回单计算。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 A4纸张打印方法(点击下面链接详细了解):

社保企业版五险合一软件默认A3打印补缴明细表(表四),多数单位不具备打印环境,只能打印A4纸张,有三种方法可以解决此问题,包括文本格式 修改、安装虚拟打印机、打印设置。

社保补缴流程主要变化:

1、补缴必须当日缴费。

2、补缴期每月1日-30日。取消补缴托收缴费。

3、增加稽核备案。补缴手续前,需要到社保稽核备案。

4、增加滞纳金。自2011年7月1日起,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2011年9月开始北京社保补缴手续计划增加报盘(使用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请时刻关注最新流程变化;朝阳区2011年8月12日开始补缴业务需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五险合一企业版软件,v4.3.4以上版本)报盘申报。

参考资料

社保补缴概述,社保补缴,社保补交,社保补缴程序,社保补缴规定,社保补缴流程,社保补缴时间,个人社保补缴,单位社保补缴,养老补缴,医疗补缴,社会保险费补缴规定及补缴工作流程

第11篇:补缴社保文章

南京:未参保人员可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

2011年11月11日08:03扬子晚报网我要评论(285)

字号:T|T

1996年1月1日前在江苏省城镇集体企业、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及在“*”期间插过队,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即日起可办理一次性补缴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之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此意向的人员,可持相关资料到自己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申请办理补缴费,南京市人社部门提醒,此项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请读者抓紧去所在街道办理相关手续。

基本养老金待遇标准

年龄(周岁) 基本养老金(元) 年龄(周岁) 基本养老金(元)55583.763662.

556590.16468

157596.965702.5

58604.466727.7

59613.767761.8

60622.56880

461633.869864.7

62646.370及以上 937.8

■补缴对象

1、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2003年我省户籍制度改革前已具有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与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曾经在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原在县属以上大集体企业工作,后下放到乡镇的“三不变”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主要是指县(区)属以上大集体企业、县(区)属以下城镇集体企业、城市街道办企业);

2、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1996年1月1日前曾在国有企业工作,未参加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五七工”、“家属工”;

3、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后因各种原因(如辞职、辞退、自动离职等原因(判刑除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

4、具有江苏省城镇户籍,

“*”期间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返城后未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的原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

■补缴标准

本次补缴以本人自愿为原则。一次性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鼓

励具备条件的单位对补缴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本次补缴的缴费基数按1996年以来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

资的100%确定,缴费比例为20%。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

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

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

最多减少1万元。

2011年6月30日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

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例:某男,

56周岁,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还有4年,可向前一次性补缴11年),之后

继续按江苏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按月领取基

本养老保险待遇。

■待遇计发

本次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视同“历年按时足额到账”,待遇计发按照《江

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36号)执行。此类人员不再建

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不再进行新老办法对比。

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本次补缴人员如曾经过县以上政府劳动、人事等有关部门批准招收为国家正

式职工,其在1986年12月31日之前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可以计算为连

续工龄,经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原始档案资料进行严格审查认

定后,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身份认定

符合补缴费条件的人员,需提供1996年1月1日前曾在城镇集体企业(含

外省市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原始档案,如没有原始档案的,需提供可证明在

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原始资料,如分配介绍信、企业招收录用合同、学徒工转

正定级表、工作证、工资发放花名册等。

补缴年底截止

补缴后纳入社会化管理

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现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可持原户籍所在街道派出所出

具的户籍证明到现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6

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

保险费后,其基本养老待遇从2011年7月起执行;2011年7月1日至12月

31日期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

险费后,其基本养老待遇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执行;201

1年7月1日前已参保缴费人员,其1996年1月1日前的工作经历,符合补缴条

件,可按规定申请补缴;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并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在办理退

休手续时,须按规定缴纳社会化管理服务费,同时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

一次性补缴申报流程

符合补缴条件的人员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领取并填写《一次性补

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审批表》;本人携《审批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

件)、派出所出具的原城镇户籍证明、原始档案或原始资料(如:分配介绍信、

企业招收录用合同、招工录取通知书、学徒工转正定级表、工作证、工资发放花

名册、上山下乡插队户籍迁出、迁入证明等)至户籍所在街道社会保障所申请办

理一次性补缴手续,街道出具《一次性补缴费人员材料清单》,并将收取材料统

一报送区经办机构;区人社部门或社保部门负责审核。

符合本次补缴条件的人员,即日起到今年12月31日,到户籍所在街道申请

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是什么?

第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现行制度中称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人员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第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第12篇:补缴社保申请书

社保缴纳申请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公司领导对我的栽培和帮助。我是一名xxg岗位人员,于xxxx年xx月xx日进入公司工作,至今已有半年了。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展,领导的细心栽培,我个人的能力也在不断提升和进步。现在因为家庭的特殊情况,全家和孩子都要来到xx生活,目前x岁的孩子也要来到xx城市上学,对于入学需要办理居住证,而居住证的前提条件需要保险必须连续缴纳六个月,现在急需公司帮忙办理补缴xxxx年xx月份到xxxx年x月份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公司和个人部分费用全部由我个人承担。请公司领导予以支持和批准!

万分感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 月 日

第13篇:社保补缴申请书

专注社保代理12年

30家分公司覆盖四川.重庆.贵阳…

社保补缴申请书模板

社会保险中心:

现有 XXX公司职工XXX

性别X年龄XX申请补缴工资保险XXX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XXXXXXXX 这段把你要说的写上并且付上你要缴多少少缴多少应缴多少信息

请社保中心办理!

此致 敬礼!

XXXX

申请人

第14篇:社保补缴申请报告

社会保险补缴申请报告

苏州园区社保中心:

您好!

我单位职工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单位工作,由于单位之前,未能及时聘请相关的社保办事人员,造成了延误,故我单位并未为该职工缴纳2015年11月至2016 年 02 月的相关社保和公积金。

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缴2015 年11 月至2016 年 02 月共计 4个月的相关社保和公积金。滞纳金则由本公司承担,望请社保中心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15篇:社保补缴申请报告

养老保险补缴申请报告

我单位职工: 性别: 户口性质为: 身份证号码: 于2015年11月13日至2018 年 11月12日在 从事 工作,是我单位职工。

由于上报时漏报,我单位没有为其缴纳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的养老保险,现及时发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缴2015年11月至2016年1月共计3月的养老保险。

单位(公章)

2016年4月21日

第16篇:社保补缴申请报告

社会保险补缴申请报告

我单位职工: 性别: 户口性质为: 身份证号码: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我单位从事工作,是我单位职工。

由于 原因,我单位没有为其缴纳 年 月至 年 月的养老保险,现及时发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缴 年 月至 年 月共计 月的养老保险。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17篇:社保补缴申请书

社保补缴申请书

社保补缴申请书一:补缴社会保险申请书

我单位职工** 性别:* 家庭住址为:北京市顺义区********** 户口性质为:**** 身份证号码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单位从事**工作,是我单位职工。 由于*******************原因,我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年**月至**年**月的养老保...

我单位职工** 性别:* 家庭住址为:北京市顺义区********** 户口性质为:***身份证号码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单位从事**工作,是我单位职工。

由于*******************原因,我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年**月至**年**月的养老保险,现及时发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缴**年**月至**年**月共计**月的养老保险。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月**日

>社保补缴申请书二:社保补缴书面申请书>>(524字)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 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 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档

总计:_____个月

个人确认: 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本人签字:填写日期:

存档机构意见及盖章:

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补缴。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社保中心意见及盖章: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社保补缴申请书三:社保补缴申请书>>(192字)

尊敬的领导:

我单位职工:xx性别:x

户口性质为:xx身份证号码:xx

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单位从事工作,是我单位职工。由于xx原因,我单位没有为其缴纳xx年xx月至xx年xx月的养老保险,现及时发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缴xx年xx月至xx年xx月共计xx月的养老保险。

组织机构代码:xxxxxx

单位经办人:xx

联系电话:xxxxxx

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第18篇:补缴社保(版)

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该不该有时间限制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较为普遍,其中包括:(1)应缴未缴,如实际工作时间是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但单位只缴纳了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的社保费;(2)未足额缴费,如月工资是6000元,缴费基数仅按2500元计算。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在获知相关事实后,是否应当责令用人单位补缴,是否应当存在时间限制? 讨论意见

1、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在获知相关事实后,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补缴

理由:《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 6号)第十条规定:“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 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第十一条规定:“被稽核对象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应责令用人单位根据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相关规定限期补缴2008年至2010年期间少缴漏缴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然后根据补缴具体情况依法予以处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就会损害到职工依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权益。 律师点评: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确实未规定时效问题,从这个意义上,社保稽核部门可以在任何时候对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稽核。但这样的处置方法,并不完全妥当,事实上也导致观点2这种干脆完全不予查处的现象。

2、补缴时间最早从2011年7月1日开始

理由: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很普遍,职工这方面的举报投诉也比较多,然而真正执行从用工时补缴或要求单位补齐差额时,很难操作。个人认为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业务流程,与处罚用人单位未按时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主体不同、规程不同,而两者很难协调一致。

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来说,“缴费基数一经确定,今后不得对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进行变更„‘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以后不得再补缴。”这与《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内客也基本一致。经过多年的实践,用人单位和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内容、性质、权限都已明了,并严格遵从,从而推动社会保险事业的不断发展。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但是如果社保费征收机构是税务机关,而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直接参与修改基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要求单位“补足”时,如何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接?再者如果允许“补足”,是补足单位缴费部分或是单位和个人部分都要“补足”?前者只是增加基金收支,而后者要修改个人权益记录,这将推翻社保经办机构之前的所有台账、记录、预算决算,甚至影响退休待遇,这项工作十分繁琐。此外,这条规定没有涉及劳动行政部门,更没有指定哪个机构负责。是通过劳动仲裁后变更基数或是经法院判决后变更基数?而对于社保经办机构来说,修改基数的工作流程如何制定?各项台账记录、数据管理、会计凭证是否都要重新变动?由于没有明确各项关系,也没有操作细则,实际上是无法执行的。

社会保险具有很大的福利性,个人较少的投入即可获双巨额的利润(有经济学家估算过,缴纳社保费比存入银行收益最少高7倍)。如果允许向前补缴,提高缴费基数,不仅对现行社保经办业务是很大冲击,许多业务都将返工,还对社保基金有很大的冲击,养老金缺口将进一步加大,应对老龄化更加艰难。

即使按照《社会保险法》可以“补足”社保费的规定,也只能从201 1年7月1日起执行,这与“缴费年度”时间恰好一致。只要出台细则,可以补足缴费、变动缴费基数和单位台账,但同时要限定条件,比如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不允许变更,以防有人借机提高基数。由于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因此.自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时,允许补缴、补足社保费是有法可依的。 律师点评: 这种观点并不正确。首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费,本质是一种很严重的违法行为,在不少国家还是犯罪行为,岂有不予追究(最基本的是责令补缴)之理?用人单位违法后无需补缴,对用人单位就是获利。任何人不得因违法行为而获利,是最为基本的法治理念。其次,补缴后,虽然需要更改缴费基数等,存在一定的工作量,但以工作量增加为由不执行法律法规,置参保人权益于不顾,是违法的。“缴赞基数一经确定,今后不得对该缴费年度的缴费基数进行变更”等观念也不合法。而且用人单位未依法缴费,社保机构不能说没有责任。再次,部门之间的协调并非难事。如相关机构将补缴费用征缴入库后,社保机构更改相关记录,难在何处?此外,违法补缴不应该是单纯的补正,应当征收滞纳金或进行处罚,由此可遏制逃费、避费行为。

3、补办或补缴社会保险费应受时效限制

理由:在日常的工作中,经常遇到职工投诉称单位未为其缴纳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查结果一般分以下几种:(1)单位确实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职工离职时间在2年以内或仍在职;(2)外地职工入取时拒绝承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而且以保险变现和企业谈条件;(3)职工入职时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但随着法律法规的普及,企业已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并已连续缴费2年以上;(4)职工入职即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单位一直未按实发工资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因此,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在2年以内,劳动行政部门应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的违法行为已在2年以前停止,并且在2年以内未被发现也未被投诉,则超过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时效,不应追究。 律师点评: 我们倾向于支持这一观点。

第19篇:日常社保补缴

二、日常补缴业务

(一)单位申报个人补缴业务

1、办理日常补缴时需准备并提交的材料:

⑴补缴近三个月保险费:参保人员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单位可直接通过企业版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⑵补缴当年保险费:

①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补缴期间单位与参保人存在劳动(聘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补缴期间参保人的工资收入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⑶补缴历年保险费:

参保单位补缴历年(历年是指办理日期在每年公布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后办理补缴上一自然年度及之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需先到行政事务受理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补缴。

①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盖章的《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表》原件;

②本单位成立、存续的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办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③补缴2000年以前年份的需同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

⑷补缴基数差额:

①经主管部长审核签字后的《参保职工缴费基数补差确认表》

②参保人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凭证复印件,如没有则提供参保人在本单位的首月原始工资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补缴时需要的表格:

其中需通过企业版软件打印的表格:

(1)《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二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需填写的表格:

(3)《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一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涂改无效)

需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打印的表格:

(4)《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一式二份

(5)《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汇总表》(财务)一式二份

3、企业版申报个人补缴操作步骤:

自2011年11月起单位申报个人补缴时均需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V4.3.6”(以下简称“企业版”)进行申报。您可以通过www.daodoc.com下载运行企业版补丁4.3.6,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中“信息下载”→“定制信息文件下载”模块定制“企业版信息下载”,下载本单位的四险及医疗的基础数据(当日提交定制信息下载申请,次日可得到反馈结果)。将四险及医疗基础数据分别导入“企业版”软件后再按申报个人补缴操作步骤录入补缴数据、导出补缴报盘文件、打印出补缴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个人补缴具体操作步骤:

①进入企业版“数据采集”页面,点击个人补缴→个人补缴申请,进入“个人补缴申请” 模块录入补缴明细。

在“查询条件”区选择确定单位名称并录入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分别录入补缴年月起、止日期→选择补缴原因(用人单位申报个人补缴和基数差补缴的,共有四类补缴原因,分别为:单位申报个人补缴、稽核补缴、专项审计补缴、监察补缴,单位申报时需按照补缴原因进行选择。)→核对各项保险缴费基数→录入工伤浮动比例(根据本单位当年工伤浮动比例录入,可在社保中心二层或上地、万寿路工作部查询或下载本单位工伤浮动比例表)→保存。

②补缴录入完毕后,在“补缴申请查询(四险)”和“补缴申请查询(医疗)”模块分别导出补缴报盘文件。

在“补缴申请查询(四险)” 模块的“查询条件”区选择确定单位名称及补缴原因→查询→选择需报盘信息→报盘(生成的文件名为社保号_日期及编

号)。

在“补缴申请查询(医疗)”模块的“查询条件”区选择确定单位名称及补缴原因→查询→选择需报盘信息→报盘(生成的文件名为YLBJ_SJBP_社保号_日期及编号)。

③打印报表:

在导出补缴报盘文件的同时,四险应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医疗保险应打印《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各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http://www.daodoc.com/bszn/shbx/201111/t20111114_377767.htm

第20篇:社保补缴全攻略

社保补缴全攻略

社保补缴,一个普通的社保业务,在诸多附加政策挂钩之后,出现了种种乱象。一面是官方频频出招,严格限制,限购审核最严限制;另一面是创业公司CEO血泪呼吁,不搞一刀切。本文,51社保网将视线对准时下依旧高烧不退的社保补缴现象,为大家逐一解析。 01 社保补缴情形概述

据国内最大的社保专业网站“51社保网”创始人余清泉介绍,补缴从实质上分,可以分为:

针对漏缴的补缴(有年限缺失、出现断档) 针对少缴的补缴(年限不缺,主要是基数差) 从形式、主体上分,可以分为:

单位申报补缴:单位在自查中发现存在漏缴或少缴等违规情形,自行主动申报补缴的情况;

个人申报补缴:是针对职介人才个人存档人员,是一种解决历史问题的阶段性办法; 稽查审计责令补缴:是在社保稽查或社保专项审计中查出单位存在漏缴或少缴等违规情形,由行政部门发出责令补缴通知书,强制补缴的情况。 02 为何会存在主动申报补缴?

根据一般人的想法,既然单位有偷漏或疏忽缴费行为,那么为何单位还会主动申报补缴,这不是增加成本吗?主要原因有如下:

成本和风险两相权衡,风险很大,单位不愿因此招致争议或稽查、处罚等更严厉后果; 有的是单位疏忽导致,单位主观上并不想侵害职工权益,愿意通过补缴来纠正失误; 社保法规定补缴需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拖得越久,单位违法成本越大,对单位越不利; 由于一些公共政策挂钩社保,从而导致对员工造成了更大的损失,单位重新权衡; 部分本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机构铤而走险,伪造材料虚假申报,赚取服务利润。 03 官方有哪些的限制措施

五级把关、严格审批:包括朝阳区、通州区等区县已经建立了行政部门初审、社保稽核部门与劳动监察核查、行政部门审批、基金监督部门备案、社保中心操作的五级审批体系; 杜绝伪造、增加完税证明:在所要求的补缴申报材料中,除去原有的工资单、劳动合同之外,个人的完税证明也首次成为其中的“要件”,不可缺少。

筛查监控、黑名单实地核查:频繁补缴的单位,也纳入了各区的“黑名单”。像朝阳区就以其补缴预约系统为载体,对频繁补缴单位进行筛查,转入专项稽核,进行重点监控;通州区对频繁补缴单位、对存在以虚假材料违规补缴的,列入审批黑名单重点监控,实现五个审批核查部门信息共享,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等。

最新数据显示,补缴审批通过率已降至50%以下:截至3月底,朝阳区共受理460名外埠人员补缴业务,审批通过182人,通过率不足40%;而通州区,共受理养老保险补缴77家单位,涉及职工99人,核准补缴50人,有效拒绝违规补缴49人,通过率也不足50%。

以上是51社保网为大家介绍的社保补缴事项,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帮助,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补缴社保的说明范文
《补缴社保的说明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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