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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信息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03 12:06:09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大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大连]2010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122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4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分A、B两大类岗位进行,A类岗位为综合类岗位,B类

岗位为大连市卫生局属事业单位的医疗护理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2008年和2009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A类岗位请登陆大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查询《2010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A类岗位)》。 B类岗位请登陆大连人才网(http://)、大连市卫生局政府网站(http://)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如需修改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10年4月21日-4月22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1点至5点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一楼大厅22号窗口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将退还考务费。报名后未按期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所需的《2010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0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2010年应届毕业生适用)等表格可从大连人才网(http://)、大连市卫生局政府网站(http://)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大连人才网\"(http://),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2、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

3、网上缴费:上传照片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本次考试网上支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考生须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用,考务费50元,具体缴费流程按网上规定步骤操作。

(1)考生可就近到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并领取\"电子银行口令卡\"。初次办理此项业务的考生必须登陆中国工商银行网站更改密码。

(2)考生登陆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链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在线按规定支付考务费。

(3)考生通过点击\"详细信息\"链接,确认交费是否成功。如中国工商银行页面提示缴费成功,而本系统的\"详细信息\"没有提示缴费成功,请在24小时后再进入本系统查询。切记不要重复交费。

4、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4月7日09:00-2010年4月14日24:00。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名人员请于4月30日09:00至5月7日24:00,登陆大连人才网(http://)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B类岗位:

B类岗位采取先现场报名参加考试,面试入围后再审查资格的办法进行。报名时考生应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填写完整的《2010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2010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2010年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2010年应届毕业生适用,网上下载)。考生需按规定缴纳50元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0年4月 7 日-4月 13日(周

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大连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高尔基路261号(白山路和高尔基路交叉路口的西侧),乘坐

22、

23、406路公交车在太原街站下车,乘坐

24、

34、514路公交车在新华医院站下车,乘坐

18、

27、404路公交车在万岁街南站下车。

领取准考证:考生请于2010年5月5日-5月7日,到大连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

A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一科,即《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由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组成。其中,职业能力测验占7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

B类岗位笔试科目为一科,即《专业理论与综合知识》,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占75分,公共基础知识占25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②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0年5月8日09:00-11:00。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③成绩查询:

A类岗位考生请于2010年5月15日登陆大连人才网(http://)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面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B类岗位考生请于2010年5月15日登陆大连市卫生局政府网站(http://)和大连市卫生局政府网站()查询。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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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南充事业单位报名信息

2014年四川南充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147名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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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至7月23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 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部门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相片后1日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报名的在报名结束前)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考试费

(三)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4年7月25日在网上向社会公布。

(五)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4年7月28日至7月31日09︰00 前登录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的大中专毕业生(有学位证及其他证件要求的,其证件取得并实际持有截止时间亦为2014年7月31日,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南充市市属事业单位2014年7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

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4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 (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工作经历条件。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一律按实年(即满周年)计算,其工作年限(含基层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日,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系指要求年限内全职(非兼职)从事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专业工作经历。

推荐第3篇:南宁事业单位招考信息(优秀)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精神,我市定于2012年5月20日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25名,为确保此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12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计划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者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

(二)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的报考者,属院校毕业生的其生源地应为南宁市(含六县);属在职人员的应为南宁市(含六县)常住户口。

(三)非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报考者应为南宁市(含六县)常住户口。

(四)对边远艰苦和少数民族乡(镇)的部分专业技术岗位以及经批准的部分特殊岗位的报考者,属南宁市常住户口的,放宽到中专、中技学历;

(五)南宁市常住户口的报考者,在南宁市公安局户籍部门入户登记时间为2012年4月26日24:00时以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名工作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上报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请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报考者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且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22日8:00时—4月26日24:00时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在网上反馈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

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12年4月26日为计算基数。如:35岁以下,为197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4月22日8:00时—4月27日24:00时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经招聘单位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缴纳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为110元,工勤岗位为60元,具体交费方式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的《报名须知》上另行通知。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12年4月22日8:00时-4月28日24:00时

(四)开考比例要求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单位须在5月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告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否需要开考,需要开考的须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招聘单位须及时通知报考者。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下载打印时间:2012年5月15日—5月20日。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考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每科分值满分为100分;工勤岗位(含后勤服务人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公共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公民道德建设、应用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分析、判断推理分析、常识判断分析、资料分析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12年5月20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组织:笔试的考务、评卷等相关工作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20日后,报考人员可向招聘单位咨询,也可登陆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查询。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组织实施。市属、市直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由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各组织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按单位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已确定的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同时将面试人选名单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除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外,其他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本(院校毕业生提供证明生源地的家庭父母户口本)。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五、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2或1:

1.5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同时将考核人选名单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各招聘单位考核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并经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

六、体检

市属及城区、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各县所属事业单位的体检人员由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在工作区域内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的内容应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主管部门或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建立公开招聘候聘人员信息库及相关聘用程序

凡参加本次公开考试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分岗位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候聘。从候聘库聘用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招聘计划。本年度内,如用人单位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开考试招聘计划内,对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无人报考的岗位,确属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向主管部门申报招聘计划,并说明补充人员的原因和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公告。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上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凡符合招聘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候聘人员,可在南宁人事考试职称网(网址:)上报名。报名时间一般不少于6天。报名人员需向招聘单位提交原报考时的《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考试成绩证明以及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核对考试成绩。

(五)确定面试人员。

1、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公开考试招聘的规定程序,组织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可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九、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1年内禁止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录用公务员考试。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十、其他

1、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

2、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原则上于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

附件:2012年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热线电话:南宁市政府公共服务呼叫中心0771—55277

41监督电话:0771-5505391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今年大招2125人】【华图十年事业单位专项特训名师】

2012年南宁市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笔试培训班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授课时间 4月29-5月7日 5月5-5月13日班别 1 封闭特训班 2 封闭特训班 3 周末精讲班 4月

29、30日、5月

5、6日、5月

12、13日

【系统知识点梳理】【解题方法技巧操练】【讲练结合双向巩固】【通过率有保障】

【辅导对象】

缺乏事业单位考试经验及应试技巧,时间相对充裕,对笔试各模块解题技巧不够了解,缺少必要练习,希望掌握系统备考方案、解题技巧及得到充分练习的考生。

【课程特色】

1、考点精华:以华图独创\"微模块\"教学法为基础,全面梳理千余\"微考点\",剔除不考知识,提炼易错点及高分疑难点;

2、特效提升:注重技巧系统训练,结合命题规律、秒杀技巧、结构分析方法进行讲解和训练,使考生应试能力得到质的飞跃

3、能力转换:将知识能力转化为考试能力,提高考生知识消化能力,强化中高级解题技巧,引导考生从初级阶段顺利过渡到高级阶段。

4、实战特训:精选考试经典真题,严格按照实战要求限时演练,让考生真实体验考场氛围,提升得

分能力;

5、讲练测评:公考素质测评,针对考生基础提供科学时间配比,课程节奏松紧适中,并针对备考疑难提供课前、课中、课后全程服务,专业规划个性化备考计划及进度。

【课程服务】

1、赠送华图内部教材和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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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永州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35人)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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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夯实干部人才工作基础,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永人社发〔2014〕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4年我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和回龙圩管理区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参与本次招聘的市直事业单位50家,回龙圩管理区下属事业单位4家,职位183个,计划招聘共435人。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2014年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后)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时间定于2014年6月24日至7月1日 ,应聘人员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及开考比例: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5方能开考。特殊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要经市招聘办批准后方能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5天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时间定于2014年7月2日至7月4日,地点设永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冷水滩区翠竹路6号潇湘大厦一楼),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派2人统一编组具体负责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委托他人代理资格审查事项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书。有关职称资格、技术(能)资格等方面的证书证件取得时间(以证书记载的发证时间为准)必须在2014年7月4日前,否则视为不具备相应资格。

工作经历必须是普通院校毕业以后在各类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普通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工作经历只能算作社会实践,不能算作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除职位条件另有规定外,其他一律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初审合格者,将《报名登记表》、《考生诚信承诺书》以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交招聘单位存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交纳考务费100元/人。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务费。因考生原因缺席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⑴笔试。测试两个科目,第一科为公共知识,第二科为专业知识或申论,均实行百分制。测试专业知识的岗位,公共知识按30%、专业知识按70%比例折合计入笔试成绩;测试申论的岗位,公共知识和申论各按50%比例折合计入笔试成绩。

考试范围、内容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确定。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与处理等。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申论考试内容以测查阅读理解、综合分析、文字表达和贯彻执行能力为主。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日期为7月26日,8:00—9:30考公共知识,10:00—12:00考专业知识,10:00—12:30考申论。考试地点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考生须在笔试前5天登录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打印准考证。

⑵面试(技能测试)

面试(技能测试)对象,根据折算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排序。对达不到开考比例但经市招聘办同意开考的职位,可按低于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面试名额不递补。

对低于1:3比例开考的岗位,考生公共知识笔试成绩要达到该科目参考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岗位报考人员公共知识成绩均达不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低于1∶2比例面试的职位,其面试(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考核对象。

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按40%计入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某些职位有特殊要求的,可以按职业规定执行,但不得提出歧视性要求。职业规定高于《通用标准》的,应在报名时公布。

(五)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聘用名额不递补。

(六)公示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原件按归口管理原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七)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四、纪律要求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五、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46—8323805 蒋渊海

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746—8329607 鲁军辉

4、笔试成绩、面试入围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查询网站: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永州市人事考试院网

六、本简章解释权归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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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毕节市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信息

一、招募原则及程序

招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招募工作按照发布招募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的程序进行。

二、招募名额及服务岗位

本次招募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精准扶贫·同步小康”志愿者500名,主要分配到毕节市各乡(镇、办事处)或村、社区、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微笑小屋、阳光驿站、希望童园)从事党的方针政策宣传、支农、支医、支教、扶贫、改善民生、关爱青少年成长以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工作。如果报名人数不足600人,按实际报名人数的80%确定招募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

三、招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募对象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优先招募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出生);

4、自愿参加志愿服务,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期限中的工作任务。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特岗计生工作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人员”、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事业单位招聘网

四、服务期限

自愿选择服务期限1年至3年;选择1年服务期的,服务期满后可申请续签1年或2年服务期,服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4年8月21日—2014年9月12日(节假日及周末不报名),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共青团毕节市委志愿者指导中心(市新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715室)。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凡符合报名条件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共青团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并填写《毕节市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精准扶贫·同步小康”志愿者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研究生需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2张。

3、往届毕业生由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地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

4、统一选派到毕节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期满人员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5、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代理人填写的报名信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承担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资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募资格。

六、笔试

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出题并开展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报名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一)笔试时间:2014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毕节试验区区情(30%)、公共基础知识(30%)、志愿服务相关知识(40%)。笔试分值为100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本次笔试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复习资料。

笔试资料:2014年毕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4年9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共青团毕节市委领取(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0715)。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共青团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七、体检

体检根据招募计划数按笔试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募,所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体检合格后一并确定招募。

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县及县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体检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八、签订协议及派遣

由招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招募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共青团网、毕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募人员,共青团毕节市委根据各县(区)申报计划及工作需要,确定志愿者服务单位。志愿者参加服务以前,由各县(区)团委统一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志愿者本人与所在县(区)团委签订《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凭本人身份证及《通知书》到服务单位报到。招募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服务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服务资格。

九、政策待遇

本次招募的“精准扶贫·同步小康”志愿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待遇。

(一)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本次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到岗后发给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年终考核合格以上的志愿者发给一次性补贴729元,每年发放交通费500元。

(二)给予一定的就业照顾。本次招募的志愿者按照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毕党办发〔201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就业照顾。对于服务期满3年且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的志愿者,按程序可聘用到缺编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且被正式录(聘)用到毕节市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其参加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在参加毕节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照顾,对在乡镇或村工作3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笔试加10分,并优先录用。

(三)服务期满后由毕节市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统一发放服务证,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相关证明。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如需终止服务的,必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擅自离岗离职的,不发放服务证及出具有关证明。 2014年毕节市事业单位招聘500人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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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湖南永州冷水滩区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信息 招聘职位

公开招聘37个岗位(其中卫生系统58人;教育系统100人)详见附表。招聘条件及程序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4年7月1日。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以及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聘用时不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近五年年度考核在基本称职(含)以下者,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区纪委全程监督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1、报考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14年 8月6日上午9:00至8月10日下午17:00,网络报名成功后报考者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到区人社局缴报名费,缴费时间为2014年8月11日9:00至8月13日17:00。

2、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在同一时间举行的考试职位中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职位选择与修改

本次考试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考部门联系。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打印报名表后,报考人员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D、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

14、15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考试

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比例相应核减职位基数。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

⑴笔试

以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考试范围、内容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确定。卫生系统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考试范围、内容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确定,以全国统考的相关岗位的执业资格证和晋职应试指导书籍为蓝本。

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⑵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招录单位应对照职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查验证件、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机关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按照招考职位教师类1:

2、卫生类1:3的比例。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情况,资格审查机关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职位调剂。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报考教育系统教师的采取说教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面试分试教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试教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报考卫生、计生系统专技人员等职位的以技能测试为主。

面试(技能测试、试教)内容应贴近实际,侧重运用。面试(技能测试、试教)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技能测试、试教)为百分制,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技能测试、试教)评委7—9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并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

4、体检

体检的对象,根据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数。体检工作由人社、纪检部门和招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原则上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核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体检要求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工作由人社局负责,组织、人社、纪检监察和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6、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以接受竞聘人员的咨询和社会的监督。

7、聘用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见习期,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一聘三年,三年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续签合同,并由区人社局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必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才能调离,否则予以辞退。国家规定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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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临汾市直事业单位报名信息 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6日9:00至9月5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报名所需有效证件:毕业证、报到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证明报考。

5、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电子照片。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本市范围内在职医护人员不得报考。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个别特殊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经招聘领导组批准,可按紧缺急需人才组织招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市人社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内容:分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和非医疗类岗位,其中:

医疗卫生技术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

《科目二》:《卫生公共知识》内容包括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等;

非医疗类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等;《科目二》:内容包括公文写作常识、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临汾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或其他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人员,属企业的由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属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证明。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经招聘领导组核准后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岗位分别排序,原则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未达1:3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员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2)面试命题由招聘单位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3)面试采取专业理论解答(或专业技能操作)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后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拟分专业成立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2014年山西临汾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84名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

推荐第9篇:荔波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信息表

荔波县2012年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考试报名信息表

荔波县水利局2012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简章

为切实做好我局2012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事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根据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和荔波县2012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方案,结合局事业单位岗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情况,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水利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水利局负责人组成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招聘工作。为抓好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成立县水利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

二、招聘工作的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适应拟任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994年8月前出生)。已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专业注册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7年8月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2009年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及经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选调到基层工作的选调生(含选调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非应届大专及以上在校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近5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09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9、在高校学习期间挂科3科及以上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职位及人数

2012度水利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单位 5 个,招聘事业人员共 13 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等见附表:《荔波县水利局2012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职位计划表》。

五、招聘工作的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订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应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在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水利局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可根据专业需要和单位实际,采取直接到高等院校选聘或由应聘者到用人单位应聘的方式。

(一)制订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根据本局下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制定,并编制招聘方案,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方案经批准实施后,县水利局根据招聘方案制订具体招聘简章并报送县招聘办审查,招聘简章经审定后,由水利局向有关高等院校、人才网、县政府网站(荔波网)及其他媒体发布。

(三)应聘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报名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填写《荔波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提供:

1、有效《居民身

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资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2、网上报名和电话报名的提供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传真件,在面试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供审查。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电话和网上报名时间为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 月

日止。

报名地点:

1、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培训中心(贵阳市南明东路17号),时间2012年3月25日-28日;

2、贵州大学(蔡家关校区),时间2012年3月26日-27日;

3、网上报名:邮箱lbslj3611085@163.com,联系人:韦建远,截止时间:2012年3月28日。

每位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职位。每个职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现场招聘工作组研究一致同意后可放宽比例,但必须形成差额。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工作组在组织报名时同时进行。

(四)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形式,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面试方案另行拟定。

专业测试的题目、内容,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命制和审定。

时间2012年3月39日-30日,地点:省委组织部培训中心。

(五)体检

体检对象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由县水利局组织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核对象,并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考核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和水利局组建考核组,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

(七)聘用公示和审批

经面试后,签订意向聘用协议,进入体检环节,在荔波网(网址:http:/)、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及荔波县人社局电子显示屏对外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水利局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行文),须在规定时限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聘用合同》送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新聘用人员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调出的,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人事纪律监督员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条件标准,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一)应聘人员伪造证明、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指使他人作弊,或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试题的;

(五)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的;

(六)违反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等其他情形的。

发现上述情形经查实后,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第10篇:泗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事业单位信息

泗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事业单位信息

公开内容

一、泗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泗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住所:泗水县泉兴路科技文化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文联章程,开展文学艺术创作、交流等活动,促进全县文学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法定代表人:汤颖

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开办资金:3.2万元

举办单位:中共泗水县委宣传部

二、泗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总则

第一条:泗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泗水县文联)。

第二条:泗水县文联是在中国共产党泗水县委员会领导下的由全县各文学艺术协会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文联的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团结广大文艺工作者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奋斗。

第一章任务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文艺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有地方特色的社会主义文艺。

二、组织和支持文艺工作者开展文艺创作、文艺理论研究、文艺评论与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文艺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培养优秀人才。

三、抓重点、抓精品,促进全县文学艺术上档次、上水平。

四、根据社会需要,采取各种形式,对青少年开展文艺教育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文艺活动,普及文艺知识。

五、表彰、奖励、传播优秀的文学艺术成果。

六、向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

意见与呼声,密切文艺界同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文艺界的团结。

七、发展团体会员,壮大会员队伍。加强和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与工作,承办会员需要解决的事宜。

八、积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的友好往来。

九、同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人民团体密切合作,促进全县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完成党和政府交办的任务,承办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有关事宜。

十、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的权益,当其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十一、向上级文艺团体推荐会员和优秀的文艺成果。十二、文经结合,以文养文,促进文艺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五条 泗水县文学艺术家协会对本会各协会负有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同时,县文联为济宁市文联的团体会员,在业务上接受上级文联的领导。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文学艺术工作者、群众团体(包括各种学会、协会、研究会和行业文艺社团,

下同),愿遵守本会章程者,经申请并得到县文联委员会

批准,即为本会所属协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要求退会,经县文联委员会讨论后宣布除名。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一、选派参加本会有关协会会议的代表;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向本会提出从事文艺活动的支持和帮助;

四、优先参加本会有关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三、交纳会费;

四、每年向本会递交一份工作报告。

第四章 组 织

第九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泗水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各协会代表和本会特邀代表组成。代表大会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 本会常务机构为文联委员会。文联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

长一名。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文联委员会行使代表大会职权。本会常设办事机构为文联办公室,负责处理本会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本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文联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二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地方财政拨款;

二、有偿服务、经营活动的收入;

三、会费收入;

四、社会赞助和捐赠。

五、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拨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经全县第一次文联代表大会通过施行。解释权在泗水县文联。

第11篇:北京顺义区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信息

2014年北京顺义区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信息

2014年北京顺义区事业单位招聘 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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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北京市户口(面向2014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的,户口条件按招聘单位具体要求执行,非京生源需符合进京条件;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六)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顺义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6月19日至6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顺义区人才市场(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当场审核资格的方式。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用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4、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

5、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如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的(相关工作经历),考生需携带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7、《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填写并粘贴照片;

8、报考顺义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的非应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名时除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资格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证明在医疗机构工作年限材料①人力社保局盖章的在医疗机构缴纳养老保险单据;②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北京市劳动合同》/《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单位的工作证明)。

两类材料提供的工作年限不一致时,在医疗机构工作年限以在医疗机构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为准;如为外区县医疗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则仅需提供第②项材料,并提供为在编人员的证明。

(2)获局级、处级及单位奖励的,应提供奖励荣誉证书或表彰决定文件原件。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证件、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

(三)《准考证》领取

由报名考生到招聘单位领取,领取时间由各招聘单位通知本单位报考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及成绩查询

(一)考生须参加顺义区组织的公共知识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公示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考试结束两周后,将在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与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职位数量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不足1:3的,应聘考生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即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面试成绩与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将在网上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与面试合格分数线。

五、聘用方法

按照招聘职位数量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生进入考察环节;如果报考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顺义区卫生局、现代学院、民政局的笔试、面试安排及成绩计算方法,详见《职位资格条件表》中的备注。

六、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负责拟聘用人选考察、体检工作,不合格可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考察体检下一名考生。

体检统一到顺义区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顺义区卫生局、法院体检标准和要求详见《职位资格条件表》中的备注。

七、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请报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职位资格条件表》中的备注。

(四)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6月20日。如:35岁(含35岁)以下是指1979年6月20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五)工作经历(验)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6月。如:一年以上工作经历(验)是指2013年6月(含)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

第12篇:深圳市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试行办法

深圳市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事业单位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充分发挥信息的服务和监督作用,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信息,指事业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年度报告、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及招聘信息等。其中,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和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年度报告构成事业单位年度基本信息。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

第五条 市、区的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人事)部门负责对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组织落实。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和方式

第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附表1)。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即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包括章程执行情况、业务活动、重大事项、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法人治理结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二)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年度报告(附表2)。包括岗位信息、人员信息和人员经费支出信息。岗位信息是指单位设置的岗位总数、岗位类别、各类岗位数量;人员信息是指单位实际在聘人员总数、各类岗位人数;人员经费支出信息是指单位年度工作人员经费支出情况。

(三)人事管理相关制度。包括: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工资福利、绩效考核等人事管理制度。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生效后,事业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在其网站予以公开,没有开设网站的,在主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开。

(四)招聘信息。包括: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成绩和招聘结果。事业单位的招聘信息应在组织、人力资源(人事)部门指定的网站予以公开。

(五)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 每年3月31日前,事业单位应在其网站对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和《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年度报告》公开,没有开设网站的,在主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还应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daodoc.com/)公开。

第八条 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在信息公开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第九条 事业单位不得公开下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不为公众所知悉、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他人身份、通讯、健康、婚姻、家庭、财产状况等个人隐私信息;

(四)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其他不得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第三章 监督

第十条 事业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级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人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依法处理:

(一)未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

(二)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

(三)不及时更新公开的信息内容的;

(四)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

(五)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统计截止之日,为每年的12月31日。

第十二条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和法定机构以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对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信息公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第13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是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在履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本机关登记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查询服务,应当遵循依法、便民的原则,准确提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

第四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 第一类:由登记管理机关公开过的事业单位信息。如:是否在本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当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刊载的信息、事业单位年检结果等。

第二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中形成的事业单位历史档案信息。如:设立登记日期、历次变更结果、历次公告情况、已公开的年度报告等。

第三类: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方面的信息;依法经有关保密部门或主管部门确认不能予以公开的登记管理信息;登记管理机关内部管理信息。

第五条 任何组织、公民个人查询第一类信息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予以提供。

国家机关以及其他组织或公民个人查询第二类信息,登记管理机关确定其合法利用目的的,应当予以提供。

第三类信息原则上不提供查询服务。

第六条 查询人现场申请查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应当提交以下相应凭证:

(一)查询第一类信息的,查询人应当出示单位相关证明或本人身份证明。

(二)查询第二类信息的,国家机关应当持有关公函,并出示查询人身份证明;律师事务所应当出示与所查询事业单位相关的法院立案证明或法院调查令、律师事务所公函和律师身份证明;其他单位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查询人身份证明和查询此类信息合法利用目的的相关证明文件;公民个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和查询此类信息合法利用目的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

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和程序做好查询服务:

(一)查询第一类信息的,查询人申请提供加盖查询专用章的书面证明的,应当经两名以上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复核并签字后予以提供。

电话查询第一类信息的,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询问查询人身份和查询目的后,予以答复。

(二)查询第二类信息的,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确认查询人身份,经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答复。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留存出具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三)国家机关和律师事务所申请查阅、摘抄第二类信 3 息登记档案资料的,应当经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并在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登记管理机关应当留存查询人摘抄内容的复印件。

第八条 登记管理机关不提供查询人申请查询的信息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查询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接到查询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查询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十条 查询人不得在档案上修改、涂抹、拆取和标注,不得损毁和擅自抄录;不得超越所申请的查询目的使用登记管理信息。

查询人不得利用获得的信息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也不得私自向外界公布、泄露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内容。

第十一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妥善保管查询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 4 体规定。

第十三条 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登记管理机关信息查询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4篇: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自查报告(版)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自查报告

导语: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自查报告

根据你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XXXXxxxXXXX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自X月XX日以来,严格对照考核内容对本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岗位管理制度方面

我单位岗位共有行政编制XX个,在编在职人员XX名,比核定的编制少X名。管理制度建立和岗位管理机制运行情况很好,其中管理岗位XX个:五级职员岗位X个、六级职员岗位X个、七级职员岗位X个、八级职员岗位X个、九级职员岗位X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X个,实际聘用X人,并未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我单位亦不存在违反国家、省有关岗位设置政策、答复口径设置岗位的问题。同时,认真及时执行上级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人员聘用制度方面

经自查发现,因历史原因,我单位未与工作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未能使聘用合同在单位人事管理中发挥作用;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技能专长与所聘岗位的匹配度也是一般;无高等级专技岗位和“双肩挑”人员,也不存在工勤人员跨岗位类别聘用情况。

三、信息系统建设运行情况

经自查,我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运行使用情况、人员信息入库情况、岗位管理信息和人员聘用信息的实时更新、维护和管理情况都很好。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我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xxxX年新进人员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五、整改措施

依据本次自查评估情况,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各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自查报告 根据济任编办【xxx2】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提高公益服务质量,根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xxx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情况,我单位对履行事业法人职责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先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两年来,我校始终按规定按时办理年检;始终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不良行为;始终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我校现仍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且从未停止过开展业务活动,其间,根据主管部门的调整有更换法人情况,但都及时变更,单位住所与名称等事项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在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完全一致,从无擅自加挂牌子、改变单位名称的行为;我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齐全有效,并从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也不存在“双重法人”登记情况;

近两年,我校偶有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教师节期间,驻地村委捐赠小额慰问金),我校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专款专用,其使用情况完全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另外,我校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年度报告书内容及其他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了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资料妥善保存;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我们也能够始终坚持强化学习、学以致用,模范遵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规定要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都要悬挂在单位醒目的位置,虽然我们从制度上是要求这样做了,然而,我们没有做到证件及时上墙。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

出现证件不能及时上墙的主要原因:一是年检期间,证件下墙后不能及时上墙;二是因以前曾出现过证牌损毁等现象,处于被动消极考虑,暂缓上墙;三是虽有制度约束,但监管上疏失;四是认识上存有盲区,有忽略不计现象的存在,没有把此项工作视如抓好教学质量同等对待等。

四、整改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提高教职工认识入手,强化师生“学校无小事、细微见责任”的思想意识,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专项监督检查的相关工作。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做到证件因故下墙之后,交由专人负责上墙,对于平日里不重视牌、证上墙或佩戴的工作人员则采取严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者给予政治与经济上的双重处罚等。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自查报告

一、圆满完成201x年度报告工作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x〕4号)和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改革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 (冀机编办〔201x〕128号)精神,衡水市事登局以规范管理,服务大局,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为根本,圆满完成了201x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已登记的事业单位225个,全部需要公示的单位223个,已公示单位221个。2个事业单位没有提交年度报告,按照规定予以废止。

(二)严格要求,认真审核

市编委办于201x年12月份印发了《关于改革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衡市机编办〔201x〕95号)文件,安排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明确了年度报告的时间、范围、内容和工作要求。坚持依法办理为前提,按照网上登记的实际要求,认真做好受理、复核、换证和档案管理工作。对网上提交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一是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填报内容是否完整;二是审查参检法人一年来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行为。三是审查开办资金有无大幅变化,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对法定代表人调整、开办资金变化较大等情况,实行先变更,后换证。四是审查有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以及依法纳税情况、违约和社会投诉情况、受奖惩和有关评估情况等。针对个别单位存在的报送材料不规范、业务开展情况说明过于简单等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及时退回补充完善。五是认真细致做好申报材料复核工作,要求纸质材料和网上信息完全一致,确保了网上登记资料的完整有效。圆满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201x年度报告报送工作,为所有登记的单位换发了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二、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我市在探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启动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从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规模较大、发展势头好、领导班子强、运行机制有基础、公益服务覆盖面广、群众密切关注的事业单位中选择了衡水市群众艺术馆、衡水市特殊教育学校和衡水市中医医院3个不同行业领域的事业单位作为试点。201x年3月出台了《衡水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x年5月由编制、组织、财政、人社、教育和卫生六个部门共同召开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编办主任、试点单位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人事科长和试点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学习了中央和省关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有关精神,讲解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相关知识,部署试点工作进程。目前这三个事业单位已经在法人治理结构框架下,基本完成了理事会筹备方案,在举办单位的领导下,拟定了事业单位法人章程草案及相关配套制度,并按程序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备案。

三、进一步推进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自201x年11月底,全市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及网站挂标工作培训会后,市编委办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网上名称管理工作,成效较为显著。截止201x年11月23日,市直已注册域名数为365个,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申请通过数量61个,事业单位网站标识申请通过数量107个。我市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在中文域名广覆盖的同时,实现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网站标识管理的制度化、常态化,并成功在衡水市人民政府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公安局等71家单位网站底部正中悬挂了《标识证书》,进一步提高了党政机关和事业网站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第15篇:云南省红河州事业单位改革信息汇总一

云众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成功!

2013年起,我国将加快推进新闻出版事业单位改革,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制定完善新闻出版事业单位改革实施办法;深化党报发行体制改革,支持其组建独立发行公司,与邮政部门、大型出版物发行企业或物流企业开展战略合作。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国新闻出版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改革是建设新闻出版强国的必由之路。当前,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已进入第二轮改革的重要时期,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说。

据了解,2013年,我国将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做好第一批、第二批中央和地方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转企改制收尾工作,迅速启动非法人报刊编辑部体制改革和学术期刊改革工作;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各项出版经营活动;继续支持有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上市,开辟多层次融资渠道,促进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新闻出版资本有效对接。

目前,我国年出版图书世界第

一、日报发行量世界第

一、电子出版物总量世界第

二、印刷业总产值世界第三,出版大国名副其实。特别是数字出版,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壮大,2011年总销售额已达1377亿元。

柳斌杰表示,下一步要培育对外传播知名企业,扶持骨干企业到境外创办出版机构,参与国际资本运营和市场竞争,培育跨国出版传媒企业,推动更多国产文化精品进入发达国家主流市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18日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明年我国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同时明确了改革的四大重点。

一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立法进程。加快出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奖励、考核等单项配套规定。二要完善聘用合同制度。三要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岗位设置动态管理机制,开展管理岗位职员制试点。四要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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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区编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总结

区编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根据省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际,区编办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及时制定下发贯彻实施《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明确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等事项,规范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的方式,严格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的时限,切实保障全区各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公开工作。

对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将各事业单位上报的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书整理归档,督促各事业单位及时将审核后的信息通过网络、报纸、办事大厅、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区编办还将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信息汇总后在编办网站上集中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区编办组织专门人员,分组到各事业单位查看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抓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今后,区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区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对违法或者不

当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通过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精神的贯彻落实,努力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管水平。

第17篇:山东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信息

2014年山东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信息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济宁市批准计划,这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5名,其中:教育类岗位200个,卫生类岗位30个,综合类岗位35个。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4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见附表。

3、报名要求:报名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用人单位要按简章规定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2014年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贴一寸免冠照片1张)、《诚信承诺书》,由本人填写相关内容。报名期间考生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已就业考生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无二代证者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证明(三支一扶、支持西部考生、大学生村官考生,省级优秀毕业生、特困考生、独生子女考生持相关证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填写《考生花名册》,并到市就业局服务大厅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证识别和指纹采集)。考生不能报考多个岗位,如报名过程中改报其它岗位,需到原报名点注销报名资格。报名时交纳报名费每人40 元。为确保择优聘用,教育类、卫生类、综合类专业要求相同的岗位,予以整合归并。考生报名时只报到专业(类别),不报具体岗位。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省选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以及邹城市招聘的“市选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 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为减轻特困家庭应聘人员负担,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应聘人员,提交邹城

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高校核发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低于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根据规定核减。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教育类岗位考生于2014年8月2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综合类、卫生类考生于2014年9月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笔试内容按小学、学前分别命题);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包括:医 (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的为1:3;10人(含)以上的为1:2,末名同分考生一并进入面试。因入围考生放弃产生的面试职位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因合并职位进入面试考生数量较多,笔试结束后将组织合并职位入围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进入面试考生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和综合三大类。教育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卫生类面试采取面试答辩形式进行,综合类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优先考虑特困考生、“省优”考生、独生子女考生。

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后,因考核体检不合格或入围考生放弃产生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山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质量、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2014年山东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265名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信息请点击

第18篇:北京昌平区卫生局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信息

2014年北京昌平区卫生局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信息 2014年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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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 》(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昌平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 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 ;2014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的进京条件。

(二) 出生日期计算截止至2014年1月1日。例如:年龄30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三) 符合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或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如有发现立即退回。

二、招聘程序

(一)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9日、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二) 报名地点:昌平人才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三)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四) 报名须持材料(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资格;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持201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非应届毕业生持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原件、复印件及“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派遣证)的复印件(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到人事档案中复印);

6.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9.非应届生档案存放单位必须在京,并持存档单位证明信原件。

(五)考试:

1.面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6月27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以应聘单位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成绩在卫生局网站上公示。

2.笔试:

(1)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且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

(2)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7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卫生局网站。

(4)成绩公布:成绩在卫生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2.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用人选的综合考察工作。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7月底前在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无替补,无调剂。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非北京生

1.源毕业生经过市人力社保局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2.资格审查贯穿公招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三年内不得报考本系统的任何岗位。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5)半年之内不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工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应聘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四、纪律要求

(一)工作人员凡与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制度。

(二)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10-69746209联系人:贾先生

监督电话:010-69744206联系人:温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第19篇:安徽省毫州蒙城县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信息

2014年安徽省毫州蒙城县事业单位招考公告信息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1、教育类计划招聘城乡幼儿园教师100人,其中城区幼儿园20人、乡镇幼儿园80人;

2、卫生类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4人。其中:一院招聘50人,二院招聘58人,中医院招聘71人,乡镇卫生院招聘(招募)15人;

四、招聘条件与要求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8月30日。

2、报名地点:

3、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下述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加分条件所需材料和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三张。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费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70元。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8月31日18时前改报其他岗位。

6、属在编或编制内管理的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财政供给的教育系统人员不准报考)。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七、考试和考察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9月7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4日至9月5日

4、领取准考证地点:

5、主要内容:教育类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例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6、考生加分事宜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

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于报名同时,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9月3日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7、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成绩的,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3天后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所报岗位相关的知识(例如教育类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三)成绩合成

卫生类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教育类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再相同的同时参加体检。

(四)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已婚人员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证明有无违反计生政策行为并盖章。未婚人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或民政部门证明未婚并盖章。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教育类招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职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在编在岗人员统一发放。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卫生类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新进专业技术岗位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待遇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文件执行。

乡镇卫生院招聘(招募)人员还应执行省卫生厅、人社厅、财政厅卫科秘

[2013]429号文件有关政策,具体如下:

1、医药卫生类专业本科生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临床医学类专业专科生按照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聘用人员须与县卫生局签署协议书,承诺到指定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6年(含试用期)以上,纳入乡镇卫生院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于违约的招聘人员,要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经费、培训经费并缴纳违约金。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14安徽省毫州蒙城县事业单位招聘294人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考等最新资讯请点击

第20篇:《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请根据核实后的《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纸条上的信息及本填表说明填写此表;

2、本表已填写的部分请保留,不再填写;

3、“身份证号码”:有二代身份证的人员请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

4、“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进入时间(来校时间)”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5、“人员分类”:单位领导正职、单位领导副职、内设机构领导正职、内设机构领导副职、非领导人员。

说明:(1)“单位领导”指学校领导;(2)“内设机构”指学校处级机构。

6、“进入形式”:公务员考试、军转、调入、选调、公开招考、事业单位考试、借调、兼职、挂职、招聘。

说明:(1)毕业分配来校人员填“招聘”;(2)从其他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填“调入”;(3)军队复员转业人员填“军转”;(4)社会招工进入人员填“事业单位考试”;

(5)2007年后公招进入的人员填“公开招考”。

7、“进入时间”:指来校工作的时间。

8、“进入来源”:学校、社会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军人复转安置。说明:(1)毕业分配来校填“学校”;(2)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调入填“企事业单位”;(3)从政府公务员身份调入填“行政单位”;(4)社会招工进入学校填“社会从业人员”;(5)军队转业安置来校填“军人复转安置”。

9、“职务”:填写现任领导职务,没有职务则不填。

10、“职务级别”:包括领导职务级别和非领导职务级别,请对应填写。

领导职务级别: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级别: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11、“任现职时间”:任现任领导职务时间。

12、“岗位类别”:行政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服务岗位、其它岗位。说明:按首次设岗所聘任岗位工资类别填写。

13、“入编时间”:与“进入时间”(来校时间)一致。

14、“备注”:编制内、老人老办法管理。

说明:(1)在编干部身份填写“编制内”;(2)在编工人身份填写“老人老办法管理”

15、.有关学历、学位的有关字段:填写本人最高学历、学位的相关情况。对于党校研究生,不填学历,并在备注中说明。

16、.工人,不填职称

17、交表时,“填表说明”不用打印。

事业单位信息范文
《事业单位信息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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