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其他范文

刑事诉讼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06 18:08:06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刑事诉讼被害人谅解书

谅解书

XX年XX月XX日,XXX(被害人)与XXX(加害人)因琐事发生纠纷,进而引发了XXX(加害人)对XXX(被害人)的故意伤害行为。案件发生后,被害人住院治疗,出院后经伤情鉴定为重伤。 案件发生后,XXX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交代了相应的犯罪事实。XXX(加害人)的家属也非常重视,多次主动向我方进行赔礼道歉,并积极主动与我方协商后续赔偿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赔偿协议:XXX(加害人)一次性赔付XXX(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费等共计人民币XX元。 在协商过程中,XXX(加害人)家属积极联系我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并努力筹措赔偿款项进行赔偿,我方对其积极赔偿的行为表示满意,表示不再追究其民事责任,并请求法院基于其表现对其从轻处理,以兹鼓励其他嫌疑人或被告积极改造并发扬有错就改的社会风气。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被害人:XXXXX年XX月XX日

推荐第2篇: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一招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名犯罪、惩罚犯罪的活动。

刑事诉讼特征:1.形式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一种活动,是国家执法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2.形式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刑罚权的活动。3.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的活动。4.刑事诉讼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上的基本原则: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3.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4.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5.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6.审判公开。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8.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9.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10.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诉讼主体:专门机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审判组织:合议庭、独任庭 )、诉讼参与人(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职权:1.对受理的刑事案件,有权依法审理和作出裁判。2.有权直接受理自诉案件。3.有权决定对被告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逮捕措施。4.为调查核实证据,有权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5.有权主持和指挥审判活动,对违反法庭秩序的人,有权予以警告制止、强行带出法庭、罚款、拘留、制止追究刑事责任。6.对生效的判决、裁定,有权交付执行机关执行;对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有权直接执行。7.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组织体系: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职权:1.对职务犯罪案件享有侦查权。2.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是唯一有权提起公诉的机关。3.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机关,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阶段进行法律监督。组织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

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具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分别处于控诉或者辩护地位的主要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对该案进行的诉讼活动的一切诉讼制度。

回避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

回避理由: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本案的当事人是指本案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当事人的近亲属是指上述人员的夫、妻、父、母、子、女及同胞兄弟姐妹。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财物其他好处,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6.在本诉讼阶段前曾参与办理此案的。

7.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回避人员包括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审判活动中的书记员、翻译员和鉴定人在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二审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以及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担任过有关案件一审或二审合议庭成员的全体人员,都属于回避的范围。 回避决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应当向公安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由检察长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辩护:是指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辩护种类: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护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法定的强制方法。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居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期间,通常指以某一时间直至另一时间止的时限。刑事诉讼中的期间主要是法定期间,法定期间的开始基于某种法律行为或者法律事实的发生,在法定期间内实施的行为才产生法律效力。

送达:指公安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和行为方式将诉讼文件送交收件人的诉讼活动。

送达的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其他方式送达。

刑事证据的种类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证明责任: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应当收集证据、提供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和法律规定的部分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诉讼主张的责任,其性质是法律义务与法律后果的统一。 在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由公安司法机关承担。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负有证明责任。

立案的材料来源:指在立案阶段的案件线索和证据材料来自何处和何种渠道。立案的条件包括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控告VS举报:1.行为人的诉讼地位不同。2.他们了解案件情况的程度不同。3.行为人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不同。4.控告和举报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同。5.控告和举报情况的真实可靠程度不同。

不立案的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或者通知其立案侦查的诉讼活动。在立案阶段,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

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应在7日内作出说明,如果认为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有权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进行立案侦查。

询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以言辞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查问案件事实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问题的一种侦查活动。程序:1.询问主体 2.询问地点 3.有关询问的时间限制 4.询问的步骤 5.特殊规定 6.询问笔录 7.禁止性规定

传唤或者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于案件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尚有遗漏罪行、遗漏同感犯罪嫌疑人,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点差,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的诉讼活动。 审查起诉的内容: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 2.犯罪事实是否清楚 3.证据是否随案移送 4.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5.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6.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7.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8.侦查或送是否合法 9.与犯罪有关的财务及其孳息是否已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以共核查。 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1.审阅核查案卷材料 2.询问犯罪嫌疑人 3.听取被害人意见 4.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5.补充侦查

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或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从而做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交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之一:1.清洁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进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酌定不起诉,人民检察院可以斟酌具体案情和犯罪嫌疑人个人表现来确定,或者是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放弃追诉,终结诉讼,对此人民检察院有裁量权。

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案件进行第一次审判时所必须遵循的程序规则和总称。 意义:1.第一审程序是行使审判的必经程序。 2.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基本程序 3.通过第一审审判,依法对有罪的被告人处于刑罚,是无罪者不受刑事追究,以保证刑罚的正确实施,及时惩治犯罪,未回法律秩序,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开庭审判前的准备: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或独任庭的审判员。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前送达被告人并保证其辩护权的行使。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4.将传唤当事人和通知辩护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翻译人员的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5.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法庭审判的阶段分为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步骤。

死刑执行的变更: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又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 3.罪犯正在怀孕

死刑缓期执行的变更,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有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的。

死刑执行程序:1.执行死刑命令的签发 2.执行死刑的机关及期限 3.死刑执行的监督 4.执行死刑的指挥人员及其工作 5.死刑罪犯同近亲属会见 6.执行死刑的方法和场所 7.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8.执行死刑后的处理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做造成的物质损害的赔偿问题二进行的诉讼活动。

特点:1.附带民事诉讼在性质上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的复合性 3.附带民事诉讼处理程序的附属性

意义:1.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经济利益 2.有利于公安司法机关全面、正确处理案件 3.有利于保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 4.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节约诉讼成本

附带民事诉讼在形成立条件:1.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 2.有适格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3.有明确的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4赔偿范围限于物质损失 5.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分最行为直接造成的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一项特别审判程序。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 2.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法院 3.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其他上级人民检察院。

推荐第3篇:刑事诉讼

11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1)防御性权利:①有权使用本族语言文字进行

诉讼②辩护权③拒绝回答权④被告人有权在开庭前10日内收到起诉副本⑤参加法庭调查权⑥参加法庭辩论权⑦最后陈述权⑧反诉权(2)救济性权利:①申请复议权②控告权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权④申诉权⑤上诉权

12刑事诉讼基本法基本原则: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检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都必须遵守基本行为准则。

13管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审

判机关系统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管辖基本原则:(1)分工明确、合理原则(2)保证证据、及时审查案件原则(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4)便于诉讼原则

14、回避: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应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

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公正处理,而不得参与办理案件的一项诉讼制度。

回避种类:1自行回避,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在刑事诉讼的进行当中,如果遇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认为自己不应当参与案件的处理时,自行主动提出回避。2申请回避,指在刑事诉讼中,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果认为处理案件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其他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回避。3指令回避,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其他人员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时,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回避,公检法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负责人可以依职权命令其退出案件诉讼活动。

回避意义(1)确保刑事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处理(2)确保当事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受到公正的对待(3)确保法律制度和法律实施过程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尊重

15、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为保障刑事

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暂时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手段和方法的总称。

特点:对象的特定性;实施主体的特定性;人身强制性;目的的保障性;时间的暂

时性;程序的法定性。

16、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依法采取的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拘留的条件: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更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合作案重大嫌疑的。

17逮捕: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剥夺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司法机关:(1)公安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隶属于人民政府,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执行职能。(2)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监督国家法律的实施。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承担着法律的监督。(3)人民法院是国家 唯一的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18、辩护: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被追诉人的指控,指出有利于被追诉

人民法院 人的事实和理由,论证被追诉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以免被追诉人的程序性权利受到侵犯。以维护被追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辩护人的范围: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作为辩护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也可以接受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做他的辩护人。

19、刑事代理: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已被代理人名义参加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活动。20、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材料以及自行发现的案件线索,依照管辖范围进行审查,以判明是否确有犯罪事实存在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的意义:1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始和必经程序2及时立案,有利于迅速揭露犯罪,证实犯罪和惩罚犯罪3正确立案,可以有效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4正确立案,可以使案件得到合理分流,节约刑事诉讼资源5通过经常性的立案工作,可以有助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立案条件:①有犯罪事实②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1、证据(是指可能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的特点: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据的法定种类:1.物证(特点):客观性强,真实性大,稳定性强,证明力弱。(书证)特点:直观性强,稳定性强,证明力较强。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

1、我国的刑诉有如下特征: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人刑事责任的额活动。 刑事诉讼由国家专门机关主持进行,是属于国家的司法活动; 刑事诉讼是公安司法机关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刑事诉讼是 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进行的活动。 刑事诉讼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活动。

2、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特征

性质: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

任务:是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并通过审判活动,惩办、一切犯罪分

子,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

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人

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障社会主义建

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并教育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职责:(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逮捕、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2)在必

要的时候,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以调查核实证据,

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3)收缴和处理赃款、赃物及其

孳息;(4)行使某些判决和裁定的执行权;(5)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等。

3、人民检察院

性质: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依法监督、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

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统一和尊严。

任务: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

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时,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职权:1 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

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

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

监督。

5对于执行机关的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

4、诉讼的基本原则

审判公开原则:

1、参与原则

2、中立原则

3、对等原则

4、理性原则

5、及时原则

6、

终结原则

5、无罪推定原则: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有罪的情况下,根

据法律应推定其无罪,或者假定其无罪。

6、回避的人员范围: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

7、回避的理由:第二十八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

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

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8、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9、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

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程序:

1、由案件的经办人提出申请,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经本部门负责人

审核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人民法院院长批准,签发拘传证(法

院称为拘传票)。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拘传应当在被拘传人所在的市、

县内进行。公检法在本辖区以

外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通知当地公、检、法机关,当地

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3、拘传时,应当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执行拘传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得

少于二人。对于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其到案。

4、被拘传人到案后,应当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

应当由其在拘传证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被拘传人拒绝填写的,公安

司法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5、讯问结束后,如果被拘传人符合其他强制措施条件的,应当依法采取

其他强制措施。如果不需要则应当将其放回,恢复其人身自由。

6、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羁押犯

罪嫌疑人。适用条件:

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

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

执行。

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

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

的强制措施。

逮捕: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在一定时间内剥夺犯罪嫌

疑人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10、成立条件:

(一)以刑事诉讼成立为前提

(二)被害人或国家、集体的物质损失必须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

的。

(三)被害人或国家、集体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起的损失事实与被告人的犯

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四)具有赔偿请求权的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司法机关提出了损害赔偿的

诉讼请求。

(五)原告必须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

1.(1)法律性质不同;(2)法律根据不同;(3)适用对象不同;(4)羁押期限不同。

1.重被告人刑罚的一项特殊原则。

2.附带解决由被害人或者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

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为保障刑事诉讼

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暂时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各种手段和方法的总称。

特点:对象的特定性;实施主体的特定性;人身强制性;目的的保障性;时间的暂

时性;程序的法定性。

司法机关:(1)公安机关是国家的行政机关,隶属于人民政府,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

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执行职能。(2)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监督国家法律的实施。在刑事诉讼中,主要承担着法律的监督。(3)人民法院是国家唯一的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推荐第4篇: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检、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都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职能管辖:专业词汇,在我国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比如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人民检察院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

辩护:起源于罗马共和制后半期,当时的常设刑事法院审理案件,被告人对控告人的控告有权进行答辩,并且出现了称作保护人的辩护人。

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简述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回避的理由有那些?

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但是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是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接受过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推荐第5篇:0001刑事诉讼

2000—2001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一、名词解释

1.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强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法定强制方法。

2.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

3.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分别处于控诉或者辩护地位的主要诉讼参与人。

4.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审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包括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5.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俭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性措施。

二、填空题

1.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2.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应当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3.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4.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5.对于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方法。

6.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是担任辩护人。

7.公检法机关决定取保候审时,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8.对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0.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1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

三、单项选择题

1.人民法院宣告判决,__D____。

A.涉及国家秘密的判决不公开宣告B.未成年人犯罪的判决不公开宣告 C.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判决不公开宣告D.一律公开宣告 2.划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标准是__D____。

A.证所是否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B.证据的存在形式 C.证据的来源D.证据是否定还是肯定犯罪

3.下列案件中,依法应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核准权的是_B__。 A.杀人案B.贪污案C.强奸案D.爆炸案

4.下列各项中,属于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共有的职权是_A_。 A.拘传B.检察C.执行拘留D.批准逮捕

5.公诉案件的犯罪嫌颖人、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最早时间是_D_。 A.从立案之日起B.在开庭十日以前

C.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D.自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

四、多项选择题1.某甲目睹了被告人杀死某乙的全部过程,某甲关于被告人犯罪的证言属于_AD_。

A.直接证据 B.间接证据 C.传来证据D.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 2.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具有的权利主要有_CD_。 A.杳阅案卷材料,为刑事辩护作准备 B.申请鉴定或者勘验 C.提供法律咨询 D.代理申诉、控告

3.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下述决定_ACD_。

A.提起公诉B.免予起诉 C.不起诉D.撤销案件 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有ABC_。 A.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

B.检察员发展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设的 C.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D.被千人死亡的

5.下列证据中属于书证的是AB__。

A.被告人遗留在犯罪现场的记载犯罪计划的笔记本 B.贪污案件中被告人伪造的单据、帐簿 C.被告人遗留在犯罪现场的书包和书籍 D.被盗的大型工具书

五、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1.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答: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刑事拘留与治安拘留有哪些区别?

答:刑事拘留与治安拘留的区别有:(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是一种保证性措施,其本身不具有惩罚性。治安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具有惩罚性。(2)适用于不同的对象。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是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治安拘留适用于一般违法行为人。(3)适用目的不同。适用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治安拘留的适用目的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人。(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治安拘留的期限最长是15日。 3.试述附带民事诉讼成立的条件。

答: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有:(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六、论述题(16分)

试述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答: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主要内容是:(1)分工负责,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按照不同的分工进行本部门的工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不能互相代替和超越职责权限。(2)互相配合,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要通力合作,互通情况,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共同完成刑事诉讼的任务。(3)互相制约,是指公、检、法机关按照职权和工作分工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各守关口,相互牵制和约束,坚持真理,防止可能发生的错误和偏差,使已经发生的错误及时纠正。(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是一个完整的统一的原则,彼此之间不是孤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关系,不能否定或者忽视其中任何一项内容。(5)这一原则的精神体现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刑事诉讼规定的一系列制度、程序都体现了这一原则。

一、名词解释

1.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依法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并对其实行监督的一种强制措施。

2.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 3.犯罪嫌疑人,是指在公诉案件中因涉嫌犯罪正在被立案侦查和审查起诉的刑事当事人。

4.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5.举证责任,是指控、辩双方提供证明各自主张的证据的责任。

二、填空题

1.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

2.有权行使侦查权的机关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外,还有军队保卫部门和监狱。 3.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4.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______________。

5.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辩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6.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人办案期限。 7.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二审终审制。

8.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之犯罪嫌疑人、被害人。

9.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10.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系统由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所组成。

11.有关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判。 12.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13.我国实行的是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起诉制度。

三、单项选择题

1.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的裁定不当,应当__A_。 A.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B.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要求人民法院再审D.撤销该减刑裁定

2.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如果被告人在押,应当_B__。

A.在判决生效后立即释放 B.立即释放

C.在其表示不上诉后立即释放 D.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3.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讯问被告人的是_D___。 A.证人B.鉴定人 C.翻译人员D.公诉人

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__A_。

A.一个月一个半月B.一个月二个月 C.一个半月二个月D.二个月三个月 5.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机关是__C_。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D.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四、多项选择题

1.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对象有_ABC_。

A.刑事诉讼法律规范 B.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 C.刑事诉讼实务D.刑事责任

2.在刑事诉讼中,自诉人的权利包括__ABC_。 A.请求撤回自诉B.要求同被告人和解

C.请求以调解结案 D.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3.下列证据中,既属于原始证据也属于间接证据的是_ABCD__。 A.赃款B.被撬坏的门锁

C.现场发现的烟头D.沾有被害人血迹的衣服 4.保证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有_ABC__。

A.与本案无牵连 B.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C.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到限制 D.有固定的工作单位

5.简易程序法庭审判的特点有__ABD_。

A.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B.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不出庭 C.简易程序只适用于自诉案件 D.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

五、简答题

1.简述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

答: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申请回避;(2)自行辩护或委托辩护;(3)参加法庭调查;(4)参加法庭辩讼;(5)向法庭作最后陈述;(6)提出上诉;(7)提出申诉;此外,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2.简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遵守的义务。 答: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义务是:(1)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住处。(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3.简述回避的理由。

答:应当回避的理由是:(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

六、论述题(16分)

试述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条件。

答: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人民俭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实质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中解决与被告人刑事诉讼有关的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是: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998—1999诉讼法学试题

一、名词解释

1.强制措施:指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力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强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法走强制方法。

2.当事人: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分别处于控诉或者辩护地位的主要诉讼参与人。

3.通辑:指公安机关通令缉拿依法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

4.回避:指侦察、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桑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5.死刑复核程序:指对死刑的判决和裁定进行复审核准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包括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和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二、填空

1按照诉讼程序的特征,诉讼可以划分为控告式 ,纠问式和混合式诉讼。 2.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 3.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监狱进行侦查。

4.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5.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6.审判管辖可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

7.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依法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8.公诉案件自案件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9.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0.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11.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2.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13.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

14.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单项选择题

1.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是_D_。 A.民事诉讼B.经济诉讼C.行政诉讼D.刑事诉讼 2.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不具有的职权是_B__。

A.直接受理自诉案件 B.对庭审中的不明事项进行侦查C.对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进行裁判D.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

3.公安机关、人民俭察院、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称为A。

A.立案管辖B.审判管辖 C.地域管辖D.专门管辖 4.下列证据中,可以成为直接证据的是A_。

A.被害人陈述B.血迹 C.杀人凶器 D.指纹

5.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______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__A__。 A.一个月 一个半月 B.一个月 二个月 C.一个月三个月D.二个月三个月

四、多项选择题

1.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案件是:__CD___。

A.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案B.被告人生理有缺陷或者未成年人的案件C.被告人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

D.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的案件 2.扭送的对象包括_ACD___。

A.正在实行犯罪的B.正在预备犯罪的C.越狱逃跑的 D.正在追捕的 3.自诉人的权利有_ABC__。

A.撤回自诉 B.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C.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调解D.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 4.下列证据中既是传来证据又是间接证据的有_CD__。

A.被告人承认实施犯罪的陈述 B.证人关于犯罪嫌疑人是谁的证言 C.被毁财物的复制品D.鉴定结论的复印件 5.人民检察院出庭的二审案件有BCD_。

A.自诉人上诉的案件 B.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C.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 D.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

五、简答题 1.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答: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可以适用拘留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答: 可以适用拘留的法定情形有:(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六、论述题(14分)试述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

答:审判监督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区别有: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包括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则是判决和裁定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以及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决定),或者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第二审程序的主体则是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或者是第一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以及专门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3.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即必须经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已主效的判决和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则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未作限制,不论上诉人提出什么理由以及理由是否充分,上一级人民法院都必须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4.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法律没有规定期限,只有要改元罪为有罪时,要受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而第二审程序的上诉或抗诉的,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如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上诉或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则不予受理。5.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的法院,既可以是原审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也可以是提审的上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案件的法院,则只能是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6.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法律没有作出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规定,因此,重新审理作出判决时,既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刑罚,也可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而按照第二审程序审判的案件,必须严格遵守“上诉不加刑”原则,对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改判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推荐第6篇:刑事诉讼Y0102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1—2002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法律专业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2002年7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

2.监视居住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查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依法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并对其实行监督的一种强制方法。

3.鉴定结论 :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书面结论。

4.证明要求 :是指法律要求公安司法人员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每小题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上诉人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章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刑罚分别为2年和9年,合并执行10年,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做出决定? (C )

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合并执行11年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合并执行仍10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2.下列人中,不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赔偿责任的是( C)

A.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B.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C.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

D.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3.赵某与罗某系邻居。两人常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赵某因此受重伤而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不予立案,越某又告知检察院,检察院以同样理由不予立案。赵某即将此案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之前不需要进行审查的是( D)。

A.本院是否有管辖权

B.自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C.赵某是否为被害人

D.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

4.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的是( C)。

A.自诉案件B.公诉案件

C.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D.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5.在侦查过程,有权批准进行侦查实验的是( C)。

A.侦察员B.法院的院长

C.公安局局长D.检察长

6.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如果被告人在押,应当(B )。

A.在判决生效后立即释放B.立即释放

C.改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D.在其表示不上诉后立即释放

7.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方式为( A)。

A.开庭审理B.书面审理

C.讯问调查式审理D.开庭审理或讯问调查式审理

8.赵某在路旁发现一具尸体,他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 A)。

A.报案B.控告

C.举报D.立案

9.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B)。

A.证人关于被害人品行的证言B.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述

C.鉴定结论D.杀人凶器

10.无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B )。

A.上级人民法院B.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C.最高人民法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

11.“天翔号”中国客轮由韩国釜山港驶往大连,船行至公海领域时韩国公民金道雄酗酒闹事,将中国公民周晓燕打成重伤。为及时救治,船舶就近停靠威海港将受害人送往医院,然后驶往大连港。下列法院中,哪一个是本案的犯罪管辖法院?(A)

A.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B.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C.韩国釜山地方法院D.大连市或威海市的地方基层法院

12.张小勇以诽谤罪向法院自诉王小南。在一审审判过程中,经调解达成协议,调解书合法送达后,张小勇反悔。在此情况下,张小勇有权采用哪种做法? (D)

A.要求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判决B.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C.重新起诉D.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13.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从何时起3个月以内审结?( B)

A.受理申诉时B.作出提审,再审决定时

C.开庭审判时D.送达提审,再审决定时

14.某县几位主要领导干部参与一起走私大案,县检察院认为此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该县检察院需经履行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D)

A.上一级公安机关研究同意B.县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

C.上一级检察院批准D.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15.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季某以水平太低为由,申请出席法庭的公诉人王某回避,对季某的回避申请,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A)

A.合议庭决定休庭,由审判长转告提起公诉的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决定

B.合议庭决定休庭,向本院院长汇报,由院长决定并告知季某

C.法庭应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D.法庭对此申请可以不予理睬,继续开庭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选项所列案件中,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有(AD)。

A.大港列车机务段段长聂天明挪用公款案B.新港邮电局投递员马海明私拆邮件案(1)没有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3分)本案中被告人孙某15周岁,C.海天公司经理吴月明非法拘禁案属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被D.新生监狱管教员李文明私放罪犯案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2.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循的程序有(ACD)。该案一审时,人民法院在没有指定辩护人的情况下,即开庭审理,严A.侦查人员2人以上重违反了诉讼程序。(3分)B.被告人应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一切提问(2)违反了公开审判的规定。(3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C.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对于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D.拘留或逮捕了的被告,在拘留或逮捕后24小时进行讯问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本案行为人孙某只有15周岁,3.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害人(ABC)。属于应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一审法院在开庭时,同意学校派代表A.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参加旁听,严重违反诉讼程B.对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C.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D.可以提出上诉4.在刑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ABCD)。A.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 分,人民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B.对依法可以判处管制或拘役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C.告诉才处理的D.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5.判决与裁定的区别是(ABCD)。A.解决的问题性质不同B.一个案件只能作出一个判决,但裁定在一个案件中可以作出几个C.上诉的期限不同D.判决书局限于书面式;裁定则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6.无罪判决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形(ABC)。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根本不存在B.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行为C.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D.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死亡7.被害人(ABD)。A.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时,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督促立案B.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C.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D.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8.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有(ABC)。A.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B.被告人是聋哑人的C.被告人是盲人的D.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9.侦查阶段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ABC)。A.拘传B.拘留C.逮捕D.暂予监外执行10.下列判决中,由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的有( BD)。 A.管制B.罚金C.有期徒刑缓期执行D.没收财产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1.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分)(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但会见其聘请的律师不需要经过批准。(2分)(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2分)(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1分)(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1分) 2. 试述自诉案件的条件。(1)自诉必须是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提起。(2)提起自诉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人。(3)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范围。(4)自诉必须在追诉时效期限内提出。3.简述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条件。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仅限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1分)其适用条件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并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的。(2分)(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分)(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2分)但是,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1分)

五、案例分析题(第一题12分,第二题13分,共25分)1.2000年9月,某厂女工王某从工厂下班回家途中,被一名歹徒拦路强奸。为查找和告发作案人,王某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了案,还向邻居和丈夫说了被强奸的事实。一周以后,夫妻之间因此而发生口角,被害人王某服毒自杀(幸及时送医院抢救,未死)。破案后,被害人王某向人民法院要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让被告人(强奸者)赔偿因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费用。问:在这样的情况,王某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理由是什么?1.2某无权就服毒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费用向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4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以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物质损失为条件,如被告人行凶伤害,致使被害人伤残,需要治疗的费用;再比如由于被告人盗窃、抢劫,致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则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说因被告人强奸、污辱造成被害人精神痛苦,而被害人没有直接遭受物质损失的,也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上述情况中,被害人服毒自杀后的抢救医疗费用,并不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因此被害人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要求经济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8分)2.某区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孙某,男,15岁,系某校初中三年级学生。1997年11月某日与本校另一学生打架,致其重伤。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因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遂将被告人的这一意见记录在案,于十日后开庭审理。被告人所在学校为加强校纪教育,征得法院同意后,选派了五名学生干部参加旁听审判,并要他们回校后向各自班级作宣传教育。经法庭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审判后,孙某表示服判不上诉。孙某的父亲不服提出上诉,同时为孙某委托律师参加二审。请回答:该案在审理中存在那些问题?

推荐第7篇:刑事诉讼Y0203

02--03第二学期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 2006-11-6 21:06:52 来源:本站 评论: 0 试卷代号:2109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3—2004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法律、法学专业 刑事诉讼法学 试题2004年?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自诉人 :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人。

2.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3.拘传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4.审判监督程序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2.某区人民法院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不抗诉,但孙某不服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量刑不当。一审对孙某盗窃罪和抢劫罪分别判处2年和9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的刑期为10年,而盗窃罪和抢劫罪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二审法院的正确处理是( D)。A.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7年有期徒刑,并在7年以上12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5年和?年有期徒刑,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为10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维持一审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将一审判处的9年有期徒刑改为7年,并在7年以上9年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期

3.被告人又聋又哑,开庭审判前要求其懂哑语的姐姐当辩护人或翻译人。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的姐姐在诉讼中可以担任(A )。A.辩护人B.翻译人

C.辩护人和翻译人D。两者都不准

4.李某和王某系同事,一日因琐事发生口角,李某当众对王某进行污辱,王某便到区法院自诉李某犯侮辱罪。但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又与王某重归于好。现王某要求撤诉,法院应当( B)。

A.对李某免予起诉B.终止审理C.不起诉李某D.宣告李某无罪

5.某环保局局长胡某因涉嫌受贿被新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对胡某拘留的最长期限是( C)。A.7日B.10日C.14日D.15日

6.不服一审刑事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 D)。A.5日B.3日C.7日D.10日

7.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A )的人民法院审判。

A.受理B.立案C.接受D.侦查

8.下列证据中可以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A)。A.被害人陈述B.血迹

C.杀人凶器D.指纹鉴定结论

9.对生效的没收财产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有权执行的机关是( A)。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

C.公安机关D.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

10.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B )。A.6小时B.12小时C.24小时D.48小时

11.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 C)。A.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诉讼文书B.向证人收集证据C.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D.向受害人了解案件情况

12.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10000余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应当由( D)进行审判。

A.甲县人民法院B.乙县人民法院C.丁县人民法院D.丙市人民法院

13.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不具有的职权是( D)。A.直接受理自诉案件B.对公诉和自诉案件进行裁判

C.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 D.对庭审中的不明事项进行侦查

14.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共有三类,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存疑不起诉。下列情况检察院均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属于法定不起诉的情况是( C)。A.聋、哑、盲人犯罪B.共同犯罪中的从犯

C.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D.犯罪嫌疑人自首后有重大立功表现

15.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起公诉的条件是( C)。

A.被害人要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B.被害人所在单位要求人民检察院参与的C.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D.被害人近亲属请求人民检察院公诉的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至少有二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回避决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BD)。

A.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决定,在回避作出决定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暂停参加对本案的侦查工作

B.公安机关负责人和检察长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C.对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对合议庭成员回避,由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决定D.对公诉人员提出申请回避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公诉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2.小刚是一名17岁的高中学生,在2000年10月5日国庆节放假期间,他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3部。在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侦查时,下列各项中属于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有( ABD)。A.小刚盗窃的事实B.小刚的年龄

C.2000年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D。小刚犯罪后的悔罪表现3.李某几年来共盗窃自行车123辆,案发后被抓获。假设李某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中(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因病死亡,各司法机关对李某的盗窃行为可能做出的正确决定有( ABC)。A.撤销案件B.不起诉C.终止审理D.宣告无罪

4.下列几种情况中,适合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的有( ACD)。A。被告人流窜作案B.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轻微、危害不大C.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D.犯罪地难以确定5.被害人( ABD),

A.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时,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督促立案

B.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C.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D.如果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6.下列证据中,既属于原始证据也属于间接证据的是( ABCD)。A.尸体B。现场发现的烟头

C.被撬坏的门锁D.沽有被害人血迹的衣服

7.张某盗窃珍贵文物一案收集到下列一些证据,其中属于书证的有( ABC)。

A.市精神病院对张某开具的精神病情况的诊断证明

B.博物馆开具的盖有该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单位失盗情况说明

C.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张某一贯表现情况的说明D.文物专家对失窃文物价值的鉴定意见书

8.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停止执行并报请原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的情形有(ACD)。A.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B.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的

C.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D.罪犯正在怀孕的

9.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ABD)。A.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B.属于该人民法院管辖C.由被害人自己提起自诉

D.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10.辩护人( ABCD)。

A.可以依法由当事人委托,亦可由人民法院指定B.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充任C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有关案卷材料

D.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哪些?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是指:(每个要点2分)

(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和裁定。

(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包括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切判决和裁定。

(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判决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的死刑判决。

(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判决。

2. 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每个要点1分)(1)申请回避;

(2)自行辩护和委托辩护;(3)有权参加法庭调查;(4)有权参加法庭辩论;

(5)有权向法庭作最后陈述;(6)有权提起上诉;(?)有权提出申诉;

(8)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3.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入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4)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五、案例分析题(第1题12分,第2题13分,共25分)

1.某国有股份有限公司经理李立因公司偷税100余万元于1999年8月1日被虹桥区人民检察院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偷税罪,判处被告人李立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该公司判处了罚金。区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对被告人李立量刑过轻,直接向二审法院提交抗诉状,提起抗诉。李立未上诉。二审法院经不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正确,但量刑过轻,裁定撤销原判,改处被告人李立有期徒刑5年。

请回答:该案中人民检察院、二审人民法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理由是什么?1.(1)虹桥区检察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2分)刑事诉讼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没有经过原审人民法院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做法违法。(3分)

(2)二审人民法院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不开庭审理是违法的。(2分)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故二审人民法院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不开庭审理是违法的。(2分)

(3)二审法院用裁定撤销原判的做法不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分)刑事诉讼法规定,原判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是量刑不当,应当改判.二审法院用裁定撤销原判,改处被告人李立有期徒刑5年的做法不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2分)

2.被告人李某,1980年出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的提包时被抓获,后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该案于6月20日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前,县人民法院认为应对李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月15日县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

案。在庭审过程中,李某嫌辩护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经审理认为李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决生效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李某应定抢劫罪,遂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区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请回答:本案中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哪些程序不合法?理由是什么?

1)人民法院认为应对李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蒈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2分)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2分)

(2)庭审过程中,李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2分)因为李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李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2分)

(3)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而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是错误的。(2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应当由县捡察院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2分)

推荐第8篇:刑事诉讼法条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有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使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照本法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本法的规定。

对于享有外交特权或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第十七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第十八条

推荐第9篇:刑事诉讼 鉴定

刑事诉讼 鉴定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做好刑事诉讼中人身伤害、精神并保外就医的医学鉴定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刑事诉讼 鉴定。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刑事诉讼医学鉴定是指《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和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下列鉴定:

(一)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的;

(二)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需要作精神病鉴定的;

(三)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需要医院开具证明文件的。

第三条 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应当按照就近方便办案的原则,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进行。

省政府指定的监狱系统医院,只承担监狱已经收监的罪犯的常见性疾病的保外就医鉴定。

第四条 刑事诉讼医学鉴定,由县级以上刑事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或刑罚执行机关提出(以下统称要求鉴定方)。

要求鉴定方只能向1所医院提出鉴定要求。

第五条 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扰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工作;任何人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鉴定人员。

第七条 医院成立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员会,具体负责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工作。

第八条 进行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和保外就医鉴定的鉴定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医院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职工;

(二)5年以上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验;

(三)医德高尚,医风正派。

第九条 进行精神病医学鉴定的鉴定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本医院具有10年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经验的职工;

(二)担任主治医师5年以上;

(三)医德高尚,医风正派。

第十条 医院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确定鉴定人,并将鉴定人名单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鉴定人在医学鉴定过程中,可以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和有关情况,鉴定材料《刑事诉讼 鉴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鉴定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科学、及时地作出医学鉴定结论;解答要求鉴定方提出的与鉴定结论有关的医学问题并保守秘密。

第十三条 要求鉴定方委托鉴定时应持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托书,并向医院提供鉴定所需要的有关材料。

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托书应当加盖要求鉴定方公章,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被鉴定人及其家庭一般情况;

(二)案情及经过;

(三)鉴定目的和要求。

第十四条 鉴定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被鉴定人进行医学检查,作出鉴定结论,填写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并签名。

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要求鉴定方名称;

(二)被鉴定人的一般情况;

(三)鉴定的要求和目的;

(四)鉴定日期、场所;

(五)以往鉴定结论;

(六)分析说明;

(七)鉴定结论。

第十五条 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委员会应当对鉴定人的鉴定结论认真审查,同意鉴定结论的,在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书上加盖医院刑事诉讼医学鉴定专用章;不同意鉴定结论的,应当责成鉴定人重新鉴定。

第十六条 医院应当从受理医学鉴定之日起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精神病医学鉴定应当在14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第十七条 对因某些伤害、疾病体征隐匿等原因需要留院观察鉴定的,医院应当向要求鉴定方说明,可在要求鉴定方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留院观察鉴定。

第十八条 对精神病人进行留院鉴定,须设单人观察房间,要求鉴定方应当派人日夜监护。

第十九条 对被鉴定人一般不进行疾病治疗。确因鉴定需要作治疗的,医院应征求要求鉴定方意见。

第二十条 被鉴定人在医学鉴定期间,除要求鉴定方和鉴定人员外,不准与其他人员接触。

第二十一条 刑事诉讼医学鉴定必须有3人以上进行。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对医院作出的鉴定结论经质证后,认为有疑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可以另行聘请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医院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医院应当作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二十三条 医院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刑事诉讼医学鉴定费、床位费及仪器检查等费用。所需费用由要求鉴定方垫付。

第二十四条 医院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予改正的,处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其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按规定条件确定鉴定人的;

(二)拒不履行鉴定职责或者拒不出具医学鉴定书的。

第二十五条 要求鉴定方徇私舞弊、提供虚假材料影响鉴定的,或者鉴定人徇私舞弊、作虚假鉴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威胁、利诱、辱骂、殴打鉴定人员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10篇: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我国刑事诉讼证据规则

我国刑诉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这就立法上确立了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具有较强的职权主义特征。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在对证据进行审查认定时往往只注意到该证据所产生的结论是否真实可信,而对其来源是否合法、能否采用却很少关注,总体来说是重实体轻程序的。从实体法的角度看,只要有助于发现和查明案件真实的事实和材料都必须得到承认和运用,否则就谈不上实体公正,而程序法则要求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和材料必须符合证据规则的要求,否则就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这两者之间的矛盾,从实质来说也就是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矛盾,正是通过制定一系列具体的诉讼证据规则来加以平衡的。

通过具体的证据规则,使控辩双方能够积极加入诉讼过程,就其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举证责任,并由此限定证据审查的范围。这样既能减少法院不必要的查证活动,提高办案效率,又能减少法官对案件进行职权调查的因素,避免过分的自由裁量和主观擅断。同时,具体的证据规则也为控辩论双方和法官的证明活动确定一个框架,有利于协调控辩双方之间以及控辩双方与法官之间围绕证据展开信息交流。制订严格、科学、明确的证据规则,对证据收集、举证、质证、认证全过程作出具体规定,以严格的司法程序为保障,使法律真实最大程度接近于客观真实,才能真正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改变那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倾向,促进司法公正这一诉讼最高目标的实现。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律确立的诉讼证据原则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证据规则方面的立法是非常不完善的,现有的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有关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条文,主要有刑诉法证据专章的8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部委《规定》)的3条,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11条,以及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在具体规定审判程序中涉及证据的一些条文。而且上述条文中还有相当部分不涉及审判环节或者仅作原则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我国三大程序法中,民商事及行政诉讼都有了证据规则,刑事诉讼则没有证据规则的具体规定,与执掌生杀予夺大权的刑庭沉重的审判职责极不相称,使我国97年刑法规定的“罪刑相适应”、“疑罪从无”等原则不能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从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人权法治观念在刑事立法和司法领域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尽管如此,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和司法解释中还是或原则性、或明确具体地规定了一些刑事诉讼证据规则,虽然这些原则,有些在法学界获得普遍认同,有些却在应用于司法实践的同时引起了法学界的激烈争论,但都不影响一个既定事实,就是这些规则是目前我国有现行立法依据的,是司法实践中在收集、审查、采信证据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主要有:

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

刑诉法第43条、45条以及《解释》第

54、

55、56条分别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前文已经提到,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具有较强的职权主义特征,我国现行的庭审方式并非典型的对抗制,而是仍然存在较大程度的法官职权运用。

在这里姑且不论法官积极运用职权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这对矛盾统一体的利弊,至少现有立法已经明确了收集调取证据既是审判机关的权力,也是审判机关的义务。这与当事人中心诉讼模式下法官居中裁判、不负有收集证据义务的原则完全不同,也是学术界争议颇多的规则之一。

2、最佳证据规则

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随着复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发生了一些变通,在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下,复制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最高法院《解释》第53条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复印件。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内容的照片、录像。„„”这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律所规定的最佳证据规则不仅适用于书证,而且适用于物证。

3、非法言词证据排除原则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语言表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在法定的证据种类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以及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当代各国刑事证据法普遍禁止将采取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方法非法获取的口供作为证据使用,我国刑诉法第43条和《解释》第61条明文禁止了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并明确了非法取得的证言、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4、口供补强规则

限制口供的证明能力,不承认其对案件事实具有独立完全的证明力,禁止以被告口供作为有罪判决的唯一依据,而要求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补强”,这就是刑事证据学上的“补强规则”。我国刑诉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轻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有罪和处以刑罚,就是对这一规则的明确规定。

5、证人作证规则

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是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证据种类之一,证人证言是否客观真实对于司法机关查明事实、了解案情有很大的影响,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同一案件里同时存在内容部分矛盾甚至完全矛盾的证言也是屡见不鲜的,给司法机关查明案情、判断事实带来不少困惑,这既有客观因素的影响,也不排除主观因素的干扰。因此,对证人作证设立严格、具体的规定就十分必要。我国刑诉法第48条明确规定了证人的作证义务,此外,在刑诉法、最高法院《解释》和六部委《规定》中,还分别就证人的权利保障、证人必须具备的条件、证人证言的收集方式、质证程序和采信要求等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6、认证规则

对某一证据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进行审查判断,即为认证。我国刑诉法第

42条第二款规定,“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58条进一步明确,“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就从立法上明确了庭前认证是一种非法认证,未经法庭程序查证属实的证据,即使本身是客观真实的,也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使用。

第11篇:刑事诉讼文书

刑事诉讼.司法文书实例一

刑事自诉状

刑事反诉状

刑事撤诉申请书案例二

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取保候审申请书案例三

刑事起诉状

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辩护词

刑事判决书(一审)实例四

附带民事起诉状附带民事答辩状代理词

案例五

刑事抗诉状

刑事上诉状

刑事判决书(二审)刑事申诉状

刑事判决书(再审)民事诉讼司法文书案例一

民事起诉状

民事反诉状

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书民事撤诉状

案例二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案例三

民事答辩状

代理词

民事判决书(一审)案例四

民事上诉状

民事判决书(二审)案例五

民事申诉状

民事判决书(再审)行政诉讼司法文书

案例一

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起诉状

代理词

行政撤诉申请书案例二

行政赔偿申请书行政赔偿起诉状行政答辩状

行政赔偿判决书(一审)案例三

行政上诉状

行政判决书(二审)行政申诉状

行政判决书(再审)

第12篇: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习题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学概述

1、什么是诉讼?什么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有何特征?

2、简述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关系。

3、概述刑事诉讼本质的历史类型和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 4

5、试述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本质和内容、试述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对象和主要研究方法

6、试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渊源

第二章 刑事诉讼基本理论范畴

1、何谓刑事诉讼价值?如何理解刑事诉讼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二者的关系如何?

2、试述刑事诉讼价值与刑事诉讼目的区别和联系。

3、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论述刑事诉讼价值、目的与任务的关系。

4、何谓诉讼构造?诉讼目的与诉讼构造关系如何?何谓刑事诉讼的横向构造与纵向构造?

5、结合刑事诉讼构造理论分析中国刑事诉讼程序的构造类型或特点。

6、何谓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主体理论基础是什么?

7、什么是刑事诉讼职能?试分析中国刑事诉讼诉讼职能有哪些?

8、什么是刑事诉讼客体?刑事诉讼客体理论的提出有什么意义?

9、指出刑事诉讼客体的单一性、同一性的含义。

10、试述刑事诉讼行为的概念和分类。

11、职权主义诉讼结构与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的区别?

第三章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1、试述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确定依据。

2、试述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和意义

3、何谓侦查权、检察权,司法机关独立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4、结合诉讼构造理论分析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原则。

5、试述法律监督原则。

6、何谓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确定的未经审判,不得定罪原则是否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

7、试分析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8、如何看待国际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对我国刑事诉讼的影响?

第四章 刑事诉讼基本制度

1、实行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意义。

2、辩护人辩护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有什么不同。

3、试述刑事辩护人的范围。

4、回避制度的意义有哪些?

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护的种类有哪些?

6、在刑事诉讼中,哪些人在什么时候可以依法提出回避申请?

7、试述刑事代理的概念、意义和种类。

8、不同类型回避时谁有权决定回避?

9、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第五章 刑事(诉讼)管辖

1、什么是立案管辖,它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2、什么是审判管辖,它有哪些组成部分?

3、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作了哪些灵活性的规定?

4、我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立案管辖范围如何划分?

第六章 刑事证据

1、试述刑事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2、书证有何证明特点?它与物证有何区别联系?

3、试述证据种类的概念和划分依据、意义。

4、试述传来证据的作用和收集审查判断的规则?

5、简述完全依据间接证据定案应当遵守的规则。

6、举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具体证据形式。

7、试述证明对象的概念和范围。

8、试述我国刑事证明标准。

9、试述我国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内容和特点。

10、试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和我国对此的规定。

第七章 刑事强制措施

1、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对其性质应当如何正确理解?

2、拘传与传唤有何异同?

3、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人依法应当遵守什么规定?违反规定将导致什么后果?

45、什么是逮捕?它与拘留有何区别?、如何正确理解和掌握逮捕的条件?

6.简述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区别和联系。

7、如何计算拘留与逮捕的羁押期限?

8、简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的不同。

第八章 期间和送达

1、什么时期间?刑事诉讼的期间如何计算?

2、法律对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时如何规定的?

3、如果当事人耽误期限的,可否得到补救?如何补救?

4、什么是送达?送达有哪些方式?

第九章 立案程序

1、什么是立案?立案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2、立案条件与立案标准有何不同?

3、公安司法机关决定立案要经过哪些程序?

4、人民检察院如何行使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权?

第十章 侦查程序

1、试评价中国的侦查模式及其特点。

2、请评价我国侦查阶段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保障措施及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比较。

3、试述侦查行为的种类和程序上的要求。

4、试述侦查终结的概念、条件及处理方式。

5、试述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特点。

6、试述补充侦查的种类及其内容。

7、试述侦查监督的概念、内容和程序。

8、哪些侦查行为的实施需要证人在场?

第十一章 起诉程序

1、如何理解刑事起诉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作用?

2、中国起诉制度的特点有哪些?

3、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概念辨析。

4、试述辩诉交易制度的含义及其意义。

5、出庭支持公诉的概念、任务和意义是什么?

6、提起公诉与不起诉有何区别?

7、不起诉有哪几种?其性质与特点是什么?

8、试述不起诉的程序与效力。

9、试述提起自诉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章 审判程序概述

1、什么是审判?刑事审理的种类有哪些?

2、如何理解不告不理原则与告诉才处理原则的不同点?

3、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它适用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4、什么是直接言辞原则?它有哪些诉讼意义?

5、简述交叉询问制度的含义和主要规则。

6、试述我国法律对公开审判原则的限制。7

8、、如何理解审判委员会与独任庭、合议庭之间的关系?如何理解判决、裁定、决定的区别?

9、如何理解刑事判决的即判力?

第十三章 第一审程序

1、何谓审判方式(模式)?试评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确立我国刑事一审审判方式。

2、试述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适用条件及区别。

3、试述简易审的条件和特点。

4、试述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

5、试从程序公正的角度评析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6.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各自适用的条件的什么?

第十四章 第二审判程序

1、什么是全面审查原则?

2、什么是上诉?上诉的条件有哪些?

3、什么是抗诉?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4

5、、如何理解我国刑事第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刑事第二审程序的处理形式有哪些?

第十五章 死刑复核程序

1、试述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2、死刑复核程序与第二审程序有哪些区别?

3、试述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和意义。

4、不同类型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在报请复核上各有哪些特点?

5、对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怎样进行复核?

6、试述我国死刑核准权的历史变更。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1、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2、审判监督程序的任务和意义是什么?

3、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有何异同?

4、审判监督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有何区别?

56、、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材料来源?试述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条件和程序。

7、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与第二审程序的抗诉有何异同?

8、试述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的人民法院审级及对案件重新审理的程序。

9、不告不理、即判力理论与审判监督如何协调?

第十七章 执行

1、什么叫执行?执行有哪些特点?

2、执行机关有哪些?

3、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如何执行刑罚?

4、试述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的执行程序。

5、在执行中,依何程序对新罪、漏罪进行追诉?

6、什么是执行监督?执行监督有哪些特点?

7、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8

9、、简述减刑、假释的条件和程序。试述人民检察院对刑罚执行的监督方式。

第十八章 未成年人诉讼程序

1、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实行什么方针和原则?

2、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应当特别注意哪些问题?

3、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的审判有哪些特点?

4、对未成年人定罪处刑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当怎样执行?

第十九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1、什么是涉外刑事诉讼?涉外刑事诉讼的特点有哪些?

2、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有哪些?

3、如何确定涉外刑事案件的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

4、在办理涉外刑事案件时,如何适用强制措施?

5、什么叫刑事司法协助?其主要内容有哪些?

第二十章刑事赔偿程序

1、我国确立刑事赔偿制度有什么意义?

2、怎样理解我国刑事赔偿的归责原则?

3、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4、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5、刑事赔偿应当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6、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方式、适用范围及计算标准。第二十一章 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1、何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何意义?

2、哪些人可能成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4

5、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原则时什么?

第二十二章 强制医疗诉讼程序

1、试述强制医疗程序的概念和性质。

2、试述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对象和运作程序。

第13篇:刑事诉讼文书

一刑事判决书的概念

因刑事判决书有

一、二审之分,还分有罪判决、无罪判决。这里着重介绍一审刑事有罪的判决书。案件审理终结,一审人民法院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确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负刑事责任、科处刑罚,为此而制作的书面决定,称一审刑事有罪判决书。它是对有罪被告人采取刑罚措施的书面依据,是国家保障法律实施的重要形式和手段。 二刑事裁定书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27

(××××)最刑类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适用法律类推,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判处的刑罚)。……(此处概写是否经过上诉、抗诉和二审裁判的情况,以及逐级上报经过)。××××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报送本院核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复核。本案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

本院认为,……(概述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适用法律类推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情况)。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和××××人民法院(××××)×刑终字第××号刑事裁定〕;

二、发回××××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三法律委托协议

一、文书的制作要点:

1.接受该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和承办律师姓名。

2.委托人姓名。

3.委托事项及委托律师的权限。

4.委托人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向律师事务所缴纳的委托费用。

5.该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6.该委托书对可能发生的变更情形的事先规定。

7.最后,由委托人、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及委托的承办律师签字或盖章,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二、格式: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委托协议

【 】第 号

委托人 经与 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律师事务所指派 律师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帮助。

二、委托律师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 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 元。

四、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五、本委托书如需变更,另行协议。

委托方: 受托方:

(签字) 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第14篇:刑事诉讼Y0405

04-05第一学期刑事诉讼法学试题及答案 2006-11-6 21:07:21 来源:本站 评论: 0 试卷代号:2806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4—2005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法学专业 刑事诉讼法学 试题2005年1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不起诉 :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应或不必对犯罪嫌疑人定罪,从而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种诉讼活动。

2.抗诉 :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或发现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并予以纠正的审判监督行为。

3.证明责任 :是指公、检、法等专门机关收集、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

4.两审终审制 :是指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即告终结,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法律规定的上诉人不得再对其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不得再按照上诉程序对其提出抗诉。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5分,每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人员中,不能称作犯罪嫌疑人的是(C)。A.正在被侦查的人B.正在被审查起诉的人C.正在被审判的人

D.正在被通缉的罪该逮捕的人

2.负责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的机关,应当是(C )。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司法行政机关

3.法律限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最长时间为(A )。A.12小时B.15小时C.20小时D.24小时

4.划分地区管辖的主要依据是( A)。A.犯罪地B.最先受理地

C.被告人居住地D.被害人居住地5.一般不公开审判的案件是( D)。A.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B.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C.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D.16岁以上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6.被告人某甲犯故意杀人罪、贪污罪,被A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在上诉期限内,某甲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提出抗诉。此案死刑复核程序是( C)。A.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即可B.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后再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故意杀人罪报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贪污罪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7.拘传只适用于( A)。A.犯罪嫌疑人B.自诉人C.证人D.辩护人

8.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 B)。A.证人关于被害人品行的证言

B.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述C.鉴定结论D.杀人凶器

9.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 B)以内审结。A.十日B.二十日C.三十日D.六十日

10.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C)。A.被毁物品现场的勘验笔录B.被害人关于被毁物品的陈述

C.证人关于被告人实施犯罪情况的证言D.鉴定人关于被毁物品的鉴定结论

11.P县人民法院对赵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法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赵某不构成犯罪,但在作出判决前,赵某因突发心脏病死亡。P县人民法院应作出的处理是( B)。A.裁定终止审理

B.判决宣告赵某无罪C.退回人民检察院处理D.裁定案件撤销

12.下列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D )。A.宣告被告人无罪B.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

C.对违反法院秩序人员实施罚款、拘留

D.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

13.J市人民检察院在对舒某刑讯逼供案侦查期间,发现舒某还曾对证人高某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计算舒某侦查羁押期限的正确方法是(D )。

A.只按照前一个罪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自前一个罪的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日起计算新发现罪的侦查羁押期限

C.按照数罪中最重的罪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D.自发现对证人使用暴力手段逼取证言的犯罪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14.S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王某抢劫案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S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的处理是(A )。

A.开庭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A.交犯罪地基层人民法院审判C.指定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D.退回S市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5.李某居住在甲县,在乙县盗窃后流窜至丙市的丁县抢劫,并将两名受害人杀死。丁县公安机关侦破了此案,并将李某逮捕归案。本案应当由(D )进行审判。

A.甲县人民法院B.乙县人民法院C.丁县人民法院D.丙市人民法院

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每小题至少有二项以上答案正确,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有权决定或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有(ACD)。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执行机关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有( ABCD)。

A.违反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B.违反回避制度的

C.剥夺了被告人辩护权,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D.应当组成合议庭审判而采用独任制的

3.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循的程序有( ACD)。A.侦查人员2人以上

B.被告人应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一切提问C.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伺:

D.逮捕了的犯罪嫌疑人,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4.下列人员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有( ABC)。A.被害人B.自诉人

C.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D.犯罪嫌疑人

5.下列关于补充侦查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BCD)。

A.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适用补充侦查B.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中,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C.在法庭审判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在经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后,应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6.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包括( ACD)。A.贪污贿赂犯罪B.偷税抗税犯罪

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犯罪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7.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应当回避的理由有 (ABC)

A.是本案当事人的亲属

B.接受本案当事人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C.在本案中担任证人

D.本案当事人过去曾与其发生过民事法律关系

8.下列证据中,既属于原始证据也属于间接证据的是(ABCD )。A.尸体B.现场发现的烟头

C.被撬坏的门锁D.沽有被害人血迹的衣服

9.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ACD)。A.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B.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C.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D.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10.自诉案件审判的特点有(ABC )。A.自诉人在宣告判决以前可以和被告人和解B.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C.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D.法院开始审理后自诉人不能撤诉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1. 刑事诉讼有哪些特点?

(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1分)

(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1分)

(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即必须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1分)

(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2分)(5)刑事诉讼必须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1分)

(6)刑事诉讼的目的是通过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从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2分)

2. 试述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及其在适用上应受的限制。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审判原则。(3分)

上诉不加刑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都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1分)在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中,第二审法院就不受上诉不加刑的限制。(4分)3.简述简易程序法庭审判的特点。(1)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1分)

(2)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不出庭。(1分)(3)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2分)

(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2分)(5)具有不同于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2分)

五、案例分析题(第l题12分,第2题13分,共25分)

1.被告人崔某,1983年11月出生。1999年12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赵某的提包,内有手机和1000余元钱,后被过路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区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区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被依法拘留,后改为取保候审。该案于2000年2月20日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中,区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在庭审过程中,崔某嫌法院指定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批准。法庭经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学校负责执行。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崔某应定抢劫罪,遂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请回答:本案中公、检、法机关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1)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扭送归案的崔是错误的。因为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2分)

(2)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2分)

(3)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3分)

(4)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其所在学校负责执行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缓刑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2分)(5)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判决有误,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是错误的。区人民检察院无权按审判监督程序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只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3分)

2.朱某和其同母异父的哥哥武某及他们的生母李某一起生活。武某经常虐待李某,情节十分恶劣。1996年4月1日,李某去世,武某为独吞全部财产,威逼朱某离家出走。朱某不从,武某便殴打朱某,致使朱某身上多处受伤。10月5日,朱某向县人民法院控告武某虐待李某和故意伤害自己,并要求继承李某的全部财产。由于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轻伤)这两个罪都属于自诉案件范围,法院决定立案审理。鉴于朱某同时提出了遗产继承事项,法院遂决定对遗产继承事项以附带民事诉讼形式一并审理。经法庭审理,判处被告人武某虐待罪有期徒刑一年,故意伤害罪一年二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李某的遗产全部由朱某继承。

请问答:该法院以附带民事诉讼判决被告人武某丧失继承权的做法是否合法?理由是什么?

该法院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3分)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1分)可见,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必须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2)必须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失;(3)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物质上的损失。(3分)本案被告人武某的行为虽然构成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但继承遗产并不是对武某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的损害赔偿,它和武某的犯罪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而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一并解决。(4分)刑庭只能解决虐待罪、故意伤害罪的定罪量刑问题,对遗产继承事项应由朱某向人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分)

第15篇:《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大纲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学概述(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诉讼的概念和种类:掌握犯罪概念的出现与刑事诉讼的产生之间的关系:认识刑事诉讼的含义和特征;了解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以及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了解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学科体系和学习方法。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刑事诉讼, (二)刑事诉讼法, (三)刑事诉讼法学.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刑事诉讼

1、识记: (1)诉讼: (2)刑事诉讼。

2、理解:

(1)诉讼的作用;

(2)刑事诉讼的产生与犯罪概念出现之间的关系。

3、运用:

刑事诉讼活动具有什么特征。 (二)刑事诉讼法

1、识记: 刑事诉讼法。

2、理解:

(1)狭义刑事诉讼法与广义刑事诉讼法; (2)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3、运用: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三)刑事诉讼法学

1、识记:

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

2、理解:

刑事诉讼法学的学科体系和学习方法。

第二章

刑事诉讼的构造要素及其本质(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构造要素的内容,理解刑事诉讼的本质与意义,掌握我国刑事诉讼的本质。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刑事诉讼的构造要素

1、犯罪事实

2、刑事诉权

3、审判机制

(二)刑事诉讼的本质

1、一般本质

2、阶级本质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刑事诉讼的构造要素

1、理解:

犯罪事实、刑事诉权、审判机制的关系。

2、运用:

刑事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意义。 (二)刑事诉讼的本质

1、理解:

什么是刑事诉讼的本质

2、运用:

我国刑事诉讼本质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

第三章 刑事诉讼模式(2学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的模式的概念和内容,掌握刑事诉讼模式与任务的关系,以及历史上几种主要的刑事诉讼模式类型。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奴隶制、封建制时期的刑事诉讼模式

1、弹劾式刑事诉讼

2、纠问式刑事诉讼

(二)资本主义国家的刑事诉讼模式

1、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

2、大陆法系职权主义刑事诉讼

3、日本式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

(三)社会主义中国刑事诉讼模式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刑事诉讼的结构; (2)弹劾式刑事诉讼; (3)纠问式刑事诉讼; (4)当事人式刑事诉讼; (5)职权式刑事诉讼。

2、理解和运用: (1)刑事诉讼模式与任务的关系;

(2)弹劾式刑事诉讼的产生背最和基本特征; (3)纠问式刑事诉讼的产生背景和基本特征; (4)当事人式刑事诉讼的产生背景和基本特征; (5)职权式刑事诉讼的产生背景和基本特征。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任务(2学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的宗旨和立法根据,掌握刑事诉讼任务是惩罚犯罪、保护无辜和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安全。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刑事诉讼法的宗旨和立法根据

1、刑事诉讼法的宗旨

2、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

(二)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

2、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为斗争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理解:

惩罚犯罪,保护无辜与维护法律秩序和社会安全的关系。

2、运用:

实现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对于维护和巩固有利于统治 阶级利益的社会秩序的意义。

第五章

专门机关与诉讼参与人(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作用和权利、义务;掌握本章所列的各个基本概念,以及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司法机关 (二)诉讼参与人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诉讼参与人的概念和范围; (2)当事人的概念和范围; (3)被害人的概念和类型;

(4)自诉人的概念及诉讼权利,义务; (5)犯罪嫌疑人的概念及诉讼权利、义务; (6)被告人的概念及诉讼权利、义务; (7)辩护人的概念; (8)证人的概念; (9)鉴定人的概念; (10)翻译人员的概念。

2、理解和运用:

(1)公诉案件被害人的地位和主要诉讼权利; (2)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3)被告人的特点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 (4)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异同。

第六章

刑事诉讼法原则(4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基本原则的含义、分类和意义:掌握刑事诉讼各项基本原则的含义、基本内容和意义,重点掌握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 刑事诉讼法原则的概念

(二) 刑事诉讼法原则的特征

(三) 刑事诉讼法原则的功能

(四) 刑事诉讼法原则的体系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1、识记;

刑事诉讼法原则。

2、理解和运用: (1)基本原则的特点; (2)基本原则的分类; (3)基本原则的意义。

(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理解和运用:

(1)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2)贯彻执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须正确处理的几个关系;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意义。 (三)依靠群众原则 理解和运用:

(1)依靠群众原则的含义、意义; (2)如何贯彻执行依靠群众原则。

(四)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理解和运用: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的含义,具体要求以及贯彻执行该原则的意义。 (五)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理解和运用: (1)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2)如何贯彻执行该原则;

(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理解和运用

(1)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 (2)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在诉讼中的体现; (3)该原则的意义。

(七)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理解和运用: (1)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的含义; (2)贯彻执行该原则的意义,

(八)用本民族语盲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理解和运用: (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含义; (2)如何贯彻执行该原则。

(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理解和运用: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十)无罪推定原则理解和运用: (1)无罪推定原则的含义;

(2)我国刑事诉讼中规定无罪推定原则的意义。

(十一)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理解和运用: 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十二)刑事司法主权原则理解和运用: 刑事司法主权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十三)刑事司法协助原则理解和运用: 刑事司法协助原则的含义和意义。

第七章

辖(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和掌握管辖的概念和意义,确定管辖的基本原则,立案管辖的基本内容,审判管辖的概念及划分根据,级别管辖、地区管辖的具体内容。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管辖的概述; (二)立案管辖; (三)审判管辖。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管辖的概念和意义

1、识记: 管辖。

2、理解和运用: (1)管辖的意义;

(2)确定管辖的基本原则。 (二)立案管辖

1、识记: 立案管辖。

2、理解和运用:

(1)划分立案管辖的根据;

(2)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3)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4)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 (三)审判管辖

1、识记: (1)审判管辖; (2)级别管辖; (3)地区管辖。

2、理解和运用:

(1)划分审判管辖的根据; (2)级别管辖的具体内容; (3)确定地区管辖的原则。

第八章

回避(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和掌握回避的含义、意义,回避的适用对象,回避的理由,回避的程序。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回避的含义和意义;

(二)回避的方式、理由和适用对象

(三)回避的程序。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回避的含义和意义

1、识记: 回避。

2、理解和运用: 回避的意义。 (二)回避的适用 理解和运用: (1)回避的理由; (2)回避的适用对象; (3)回避的程序。

第九章

辩护与代理(3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我国辩护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以及辩护人、代理人的范围;掌握辩护人、代理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 辩护制度概述

(二) 辩护人的范围和辩护的种类

(三) 辩护人的职责和地位

(四) 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六) 刑事代理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辩护权的内容; (2)行使辩护权的方式; (3)辩护入的范围; (4)代理的概念和意义;

(5)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和种类。

2、理解和运用:

(1)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2)辩护人的权利义务; (3)代理人的诉讼地位; (4)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第十章

强制措施(3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解和掌握强制措施的性质和作用,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的概念、条件和适用程序;群众扭送的概念和条件。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强制措施的概述; (二)拘传;

(三)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位;(四)拘留; (五)逮捕。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强制措施的性质和作用

1、识记: 强制措施。

2、理解和运用: (1)强制措施的特点; (2)强制措施的意义。

(二)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

1、识记: (1)拘传: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2、理解和运用:

(1)拘传的条件和程序;

(2)取保候审的条件、程序和期限: (3)监视居住的条件、程序和期限。 (三)拘留

1、识记: (1)拘留; (2)群众扭送。

2、理解和运用:

(1)拘留的条件和对象;

(2)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民事拘留的区别; (3)拘留的程序和期限。 (四)逮捕

1、识记: 逮捕。

2、理解和运用: (1)逮捕的条件;

(2)逮捕的程序和羁押期限。

第十一章

附带民事诉讼(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明确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审判及判决的执行等基本程序;掌握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及当事人的范围。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和范围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和审判。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概念和范围; (3)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时间和方式; (4)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概念和范围。

2、理解和运用:

(1)附带民事诉讼的意义; (2)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3)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原则;

(4)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程序。

第十二章

期间、送达(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期间、送达的概念和意义;明确期间的计算方法、送达的方式;掌握期间耽误后的解决办法。

二、学习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期间; (二)送达。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期间的概念和意义; (2)期日的概念; (3)延长期间;

(4)期间的重新计算; (5)送达的概念和意义; (6)直接送达; (7)留置送达; (8)间接送达; (9)委托送达; (10)邮寄送达; (11)公告送达。

2、理解和运用: (1)期间的计算;

(2)期间的耽误及解决办法。

第十三章

刑事诉讼的中止与终止(1学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掌握刑事诉讼中止和终止的概念、条件和程序。

二、学习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 刑事诉讼中止和终止的概念和意义

(二) 刑事诉讼中止和终止的情形和程序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刑事诉讼中止和终止

2、理解:

刑事诉讼中止和终止的意义和程序

第十四章

证据概述(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证据的概念、特征、属性和意义。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证据的概念 (二)证据的属性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证据的概念;

2、理解: 证据的意义;

3、运用:

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法律性。

第十五章

证据制度(1学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历史上各种证据制度的特征;明确我国实事求是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特点,掌握证据的特征和意义。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 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

(二) 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

(三) 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证据制度

(四) 我国的证据制度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证据制度的概念; (2)神示证据制度的含义; (3)法定证据制度的含义; (4)自由心证制度的含义。

2、理解:

(1)证据制度的意义;

(2)自由心证制度在证据制度发展史上的作用以及它的局限性; (3)实事求是证据制度的特征.

第十六章

证据规则(2学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证据规则的基本内容,掌握证据规则的意义和运用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 证据规则概述

(二) 证据规则的内容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证据规则

2、理解:

(1) 违法证据排除法则 (2) 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3) 自白排除规则 (4) 特权规则

第十七章

证据的分类(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从理论上对证据作各种分类的意义;掌握各类证据的划分标准及意义;掌握运用间接证据的规则。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证据分类概述; (二)我国的证据分类;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控诉证据的概念; (2)辩护证据的概念; (3)原始证据的概念; (4)传来证据的概念; (5)直接证据的概念; (6)间接证据的概念。

2、理解和运用:

(1)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的划分标准; (2)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的相对性: (3)传来证据的作用;

(4)划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意义; (5)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 (6)间接证据的作用; (7)运用间接证据的规则。

第十八章

证明(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和掌握证明的概念和特征,诉讼证明的意义,证明对象的概念和范围,证明要求的概念和意义,证明责任的基本理论和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证明概述; (二)证明对象; (三)证明责任; (四)证明标准。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证明的概念和意义

1、识记: 诉讼证明。

2、理解和运用:

诉讼证明的特征和意义。 (二)证明对象

1、识记: 证明对象。

2、理解和运用: (1)证明对象的意义; (2)证明对象的范围。 (三)证明要求

1、识记: 证明要求。

2、理解和运用: (1)证明标准的意义;

(2)我国刑事诉讼证明的根本标准; (3)各个诉讼阶段的证明要求。 (四)证明责任

1、识记: 证明责任。

2、理解和运用:

(1)证明责任的历史发展;

(2)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

第十九章

案(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明确立案的概念、任务和意义;掌握立案的条件和立案的程序。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立案的概念和意义;

(二)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三)立案的程序。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立案的概念和特征; (2)立案的意义; (3)立案的材料来源。

2、理解和运用: (1)立案的条件;

(2)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材料的接受;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审查后的处理。

第二十章

查(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侦查的概念、任务和意义;明确侦查终结的概念,条件以及侦查终结后对案件的处理:明确预审的概念和地位,掌握侦查行为的种类以及各种侦查行为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侦查的概念、和意义;(二)侦查行为; (三)侦查终结;

(四)人民检察院的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五) 补充侦查

(六) 侦查监督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侦查的概念; (2)侦查的任务; (3)侦查的意义;

(4)讯问犯罪嫌疑入的概念; (5)询问证人的概念; (6)勘验、检查的概念; (9)侦查实验的概念; (8)搜查的概念;

(9)扣押物证、书证的概念; (10)鉴定的概念; (11)通缉的概念; (12)预审的概念; (13)侦查终结的概念。

2、理解和运用:

(1)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2)询问证人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3)勘验、检查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4)搜查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5)鉴定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6)通缉应遵循的法定程序; (7)侦查终结的条件; (8)侦查终结后对案件的处理。

第二十一章

起 诉(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和掌握提起公诉的概念和意义,审查起诉的内容和程序;重点掌握起诉和不起诉的条件、程序和法律效果。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起诉的概念和意义; (二)提起公设的程序; (三)提起自诉的程序。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提起公诉的概念和意义

1、识记: 提起公诉。

2、理解和运用: (1)起诉制度的类型; (2)提起公诉的意义。 (二)审查起诉

1、识记: 审查起诉。

2、理解和运用: (1)审查起诉的作用; (2)审查起诉的内容;

(3)审查起诉的程序和期限。 (三)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处理

1、识记: (1)起诉; (2)不起诉;

(3)退回补充侦查。

2、理解和运用:

(1)起诉的条件和程序; (2)不起诉的条件和程序。

第二十二章

第一审程序(4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和掌握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审判特点,判决、裁定和决定的内容和异同。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刑事审判概述

(二)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三)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四)法庭审判

(五)审判障碍及其处理

(六)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的特点

(七)简易程序

(八) 判决、裁定和决定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一)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1、识记: 第一审程序。

2、理解和运用:

第一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 (二)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1、识记: (1)开庭; (2)法庭审判; (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5)延期审理; (6)中止审理。

2、理解和运用:

(1)法庭审理要经过的阶段; (2)法庭调查在庭审中的作用; (3)法庭辩论在庭审中的童义; (4)审理障碍及其处理: (5)庭审笔录的意义。

(三)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1、识记: (1)自诉案件; (2)反诉; (3)调解; (4)和解。

2、理解和运用:

(1)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 (2)自诉案件审判程序的特点; (3)反诉的构成条件。 (四)简易程序

1、识记: 简易程序。

2、理解和运用: (1)简易程序的意义; (2)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3)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 (五)判决、裁定和决定

1、识记: (1)判决; (2)裁定; (3)决定。

2、理解和运用:

(1)判决的种类与判决书的制作; (2)裁定的适用范围; (3)决定的适用范围; (4)判决与裁定的区别。

第二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了解和掌握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上诉人的范围和抗诉的机关,上诉、抗诉的方式、期限和理由,第二审审判方式,上诉不加刑原则,审理后对案件的处理。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 审级制度

(二) 上诉、抗诉的提起

(三) 上诉、抗诉案件的审判

(四) 上诉不加刑

(五) 扣押、冻结在案财物的处理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第二审程序。

2、理解和运用:

(1)第二审程序的任务;

(2)第二审程序的作用或意义。 (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1、识记: (1)上诉; (2)抗诉; (3)申诉。

2、理解和运用:

(1)上诉人的范围和抗诉机关; (2)上诉、抗诉的方式和期限; (3)上诉、抗诉的理由。 (三)第二审案件的审判

1、识记:

(1)全面审理原则; (2)上诉不加刑原则; (3)发回重审; (4)改判; (5)书面审。

2、理解和运用:

(1)全面审理原则的内容;

(2)第二审审理方式的种类和内容; (3)上诉不加刑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4)第二审审理后对案件的处理方式; (5)赃款、赃物的处理。

第二十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明确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任务和意义;掌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及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与意义;

(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三)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任务; (2)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 (3)死刑核准权的概念。

2、理解和运用:

(1)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

(2)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核准权;

(3)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请复核的要求; (4)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请复核的程序;

(5)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及复核后的处理; (6)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权; (7)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事件的复核程序。

第二十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1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明确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意义、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和法定条件;掌握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的程序。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意义;(二)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三、考核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2)申诉的概念; (3)申诉的特点;

(4)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

(5)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的期限。

2、理解和运用:

(1)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2)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相同与不同; (3)审判监督程序与死刑复核程序的区别; (4)申诉的法律效力; (5)申诉与上诉的区别;

(6)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7)再审抗诉与第二审抗诉的相同与不同; (8)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的程序; (9)重新审判后对案件的处理。

第二十六章

行(2课时)

一、学习和考核的基本要求

明确执行的概念和意义以及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掌握执行的变更,以及新罪,漏罪和申诉的处理等问题。

二、学习和考核的内容范围 (一)执行的概念和意义;

(二)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三)变更执行程序;

(四)人民检察院的执行的监督。

三、考核的目标和具体要求

1、识记:

(1)执行的概念和特点;

(2)刑事执行主体的概念和范围; (3)刑事执行客体的概念和范围; (4)生效判决、裁定的特点; (5)执行变更的概念; (6)监外执行的概念; (7)新罪的概念; (8)漏罪的概念。

2、理解和运用: (1)执行的意义; (2)死刑判决的执行;

(3)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判决的执行; (4)有期徒刑缓刑和拘役缓刑判决的执行; (5)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 (6)罚金和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 (7)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 (8)监外执行的条件; (9)监外执行的程序; (10)减刑的条件; (11)减刑的程序; (12)假释的程序;

(13)新罪、漏罪的处理; (14)申诉的处理。

第16篇:刑事诉讼起诉书(优秀)

检刑诉[]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本案由 ××××(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 ×××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针对上述犯罪事实,分列相关证据)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情节轻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概括写明具体量刑情节),„„依照刑法第×条,应当(或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月日

(院印)

附:

1.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成住、取保候审的处所。

2.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

3.有关涉案款物情况。

4.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5.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第17篇:刑事诉讼复习资料二

2003-2004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未考试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回避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等同案件有法定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 正处理的关系,不得参与办理该案件或者参与该案的其他诉讼活动的行为。

2.自诉人是指,在自诉案件中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追究被告 人的刑事责任的人。

3.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 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程序。

4.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

一、单项选择题

1、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种类划分的根据,主要是(B)

A 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B 证据的表现形式

C 证据能否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D 证据是否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下列法院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是(C)

A 高级人民法院B 中级人民法院C 基层人民法院D 二审法院

2、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C)

A 证人关于被告人品行的证言B 被抢劫的钱包

C 被害人关于某甲抢劫其钱包的陈述D 鉴定结论

3、下列人员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是( B )

A 犯罪嫌疑人B 自诉人C 公诉人D 刑事被告人

5、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侦查终结后,不能做出的决定的是(C)

A 起诉决定B 不起诉决定C 免于起诉决定D 撤销案件决定

6、在刑事诉讼中,无权决定适用拘留措施的机关是( C)

A 公安机关B 人民检察院C 人民法院D 国家安全机关

7、下列人员中,无权提出上诉的应当是(B)

A 辩护人B 自诉人 C 犯罪嫌疑人D 被害

8、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享有的权利是(D)

A 查阅、摘抄、复制与本案有关的材料B 委托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

C 向证人收集证据D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9、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时,应做出的处理活动是(B)

A 指定合议庭处理B 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C 直接改判 D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处理

10、下列人员中,不能担任辩护人的是(D)

A、被告人的亲属B、被告人的朋友 C、被告人的监护人D、本案的证人

11、下列人员中,不能作证人的是(D)

A、生理上有缺陷的人B、与被害人有亲属关系的人

C、与被告人有利害关系的人D、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12、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是( D )

A、被告人脱逃的B、被告人死亡的C、被告人患严重疾病的D、需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

13、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案件,有核准权的机关是(A)

A、最高人民法院B、高级人民法院C、中级人民法院D、专门人民法院

14、对人民法院书记员的回避,有权做出决定的人员是(B)

A、审判长B、本院院长C、本院审判委员会D、本庭庭长

15、被告人王某家在甲地,住在乙地,在追诉有效期间发现其在丙地盗窃现金5000元,在火车上盗窃行李包一个,内有手机一部、现金8000元,在丁地销赃被抓获,该案管辖的法院是( B )

A、丙地基层法院B、丁地基层法院,必要时可移送铁路运输法院

C、甲地基层法院D、乙地基层法院

二、多项选择题

1、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ABC

A、拘传B、拘留C、逮捕D、暂予监外执行

2、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安机关行使的职权有( ACD )

A、侦查B、决定逮捕C、预审D、通缉

3、立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AC)

A、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B、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归案

C、需要追究刑事责任D、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4、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有(ABCD)

A、正在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人B、正在被执行拘役的人

C、正在被执行管制的人D、正在被取保候审的人

5、物证对案件起证明作用的根据包括(ACD

A、存放的地点B、记载的内容C、外部特征D、物质性能

6、诉讼代理人是指( ACD)

A、

B、

C、

D、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7、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的案件有(ACD)

A、

B、

C、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D、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8、人民法院依法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有(ABCD

A、侵占案B、侮辱案C、诽谤案D、轻伤害案

9、下列案件中,人民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有(BC)

A、

B、

C、公诉人出庭,但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被告人是盲、聋、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D、被告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要求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案件

10、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的特点有(ABD

A、强制性B、稳定性

C、连续性D、排他性

四、简答题(每题8分,共24分)

1、简述判决与裁定在适用上的区别

答:简述判决与裁定在使用上的区别表现在:(每个要点2分)

1)适用对象不同。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主要解决程序问题,只解决部分实体问题。

2)适用范围不同。判决只在审判终结时适用;裁定则适用于整个审判或执行程序的全过

3)适用方式不同。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可采用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

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2、什么是刑事诉讼中的反诉?反诉有哪些条件?

答: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

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反诉以自诉的存在为前提,是一个独立的诉讼,而不是对自诉的答辩。(2分)

反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

第一、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案自诉人;(2分)第

二、反诉的案件必

(2分)第

三、反诉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3、试述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

答: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有:(每个要点1分)

(1)请求立案;(2)申请回避;(3)委托代理人;(4)要求赔偿损失;(5)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 决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6)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

(7)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8)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

五、案件分析题

(一)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28日夜间12点左右,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撬开窗户进入我的房间,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首饰。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他放钱和首饰的地方。张翻出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甲还告诉乙:“损失不大,别对任何人讲,张某是个亡命之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乙认为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案件,当日即将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劫情况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持刀入室抢劫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张某的供述和甲乙二人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情节一致。公安机关从张某家中查获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被告人张某受到应有的制裁。

请回答:

(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各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中的哪一种?

(2)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为什么?

(二)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某区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径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发现原一审合议庭成员中,审判员李某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于是裁定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审判员王某代替李某,与原合议庭成员张某和汤某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理由是张某和汤某对此案比较了解,让他们继续审理此案,有利于迅速结案。

问题:请找出本案审理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答:

(一) 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在张某家查获的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属于物证。

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是直接证据,因为这个证据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即张某抢劫了甲。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是传来证据,因为乙所陈述的内容不是自己看到的事实,而是由甲向他陈述的。

(二)

1、某区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规定,某区人民检察院只能对过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由某区法院将抗诉书及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市中级人民法院,而不能直接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书。

2、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此案。《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检察院提起抗诉,二审法院不依法开庭审理是错误的。

3、某区人民法院重审此案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1款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本案中,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仍由原合议庭成员参加审判,其做法是错误的。

第18篇:刑事诉讼法学复习题

单项选择题

1.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时,应当听取( 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得超过( 2 )次。

3.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方式是(应当开庭审理)。

4.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10日)。

5.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情形是(没有故意犯罪 )。

6.在公诉案件中,辩护人开始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是(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

7.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审结的时间期限是受理后(20日)。

8.对生效的没收财产判决(包括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有权执行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9.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二审法院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的程序应当是(第一审程序)。

10.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2小时)。

11.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 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12.下列职权中,人民法院不具有的职权是( 对庭审中的不明事项进行侦查)。

13.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

14.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的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而没有移送全部案卷材料的,应当决定( 开庭审判)。

15.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述)。

16.下列法院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是( 基层人民法院)。

17.下列证据中,属于直接证据的是( 被害人关于某甲抢劫其钱包的陈述)

18.在刑事诉讼中,无权决定适用拘留措施的机关是(人民法院)。

19.下列人员中,有权提出上诉的应当是(自诉人)。

20.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享有的权利是(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1.下列人员中,不能作证人的是(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22.在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是(需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

23.对下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案件,有核准权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

24.上诉人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章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刑罚分别为2年和9年,合并执行10年,准确量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做出决定?(维持一审判决)

25.下列人中,不应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负赔偿责任的是(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

26.赵某与罗某系邻居。两人常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赵某因此受重伤而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邻里纠纷,以民事调解为宜,不予立案,越某又告知检察院,检察院以同样理由不予立案。赵某即将此案诉至法院。下列选项中,法院在决定是否立案之前不需要进行审查的是(被告人是否会提起反诉)。

27.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判的是( 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28.在侦查过程,有权批准进行侦查实验的是( 公安局局长)。

29.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如果被告人在押,应当(立及释放)。

30.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方式为(开庭审理)。

31.赵某在路旁发现一具尸体,他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2.下列证据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被害人关于张某抢劫其财物的陈)

33.无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是(各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34.“天翔号”中国客轮由韩国釜山港驶往大连,船行至公海领域时韩国公民金道雄酗酒闹事,将中国公民周晓燕打成重伤。为及时救治,船舶就近停靠威海港将受害人送往医院,然后驶往大连港。下列法院中,哪一个是本案的犯罪管辖法院?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35.张小勇以诽谤罪向法院自诉王小南。在一审审判过程中,经调解达成协议,调解书合法送达后,张小勇反悔。在此情况下,张小勇有权采用哪种做法? (提出申诉,要求再审)

36.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从何时起3个月以内审结? (作出提审,再审决定时)

37.某县几位主要领导干部参与一起走私大案,县检察院认为此案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该县检察院需经履行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38.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季某以水平太低为由,申请出席法庭的公诉人王某回避,对季某的回避申请,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合议庭决定休庭,由审判长转告提起公诉的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决定)

多项选择题

1.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 A.拘传B.拘留C逮捕

2.在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安机关行使的职权有(丸侦查B.决定逮捕D巴预审)。

3.立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A、丸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C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4.诉讼代理人是指()。A.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C、巴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D.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5.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的案件有()。A.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C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D.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6.人民法院依法可以直接受理的案件有()。A.侵占案B.侮辱案C、巴诽谤案n轻伤害案

7.下列案件中,人民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有()B.被告人是盲、聋、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C.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8.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的特点有( A.强制性b〃稳定性D〃排它性)

9.罪犯王某,17岁,因犯伤害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A.王某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出上诉B.如果王某不上诉,王某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也可以提出上诉

10.下列证据中,属于间接证据的是( ABC)。A.匕首B.指纹 C.脚印

1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A.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B.未成年人犯罪的案C.有关公民个人隐私的案件

12.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A.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B.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13.下列证据中,既属于原始证据也属于间接证据的有()。A.赃款B.现场发现的烟头 C.被撬坏的门锁D.沾有被害人血迹的衣服

14.扭送的对象包括(A.通缉在案的B.越狱逃跑C.正在被追捕的

15.下列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A市甲区人民法院某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其中有权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有(B.A市人民检察院

C.A市所在的B省人民检察院D.最高人民检察院

16.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这些情形有()。A.违反有关公开审判规定的B.违反回避制度的C.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D.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17.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的条件有()。A.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B.属于本法院管辖D.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18.辩护人()。A.可以依法由当事人委托,亦可由人民法院指B.可以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充任C.可以查阅、摘

抄、复制有关案卷材D.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19.选项所列案件中,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有()。A.大港列车机务段段长聂天明挪用公款案 D.新生监狱管教员李文明私放罪犯案

20.讯问犯罪嫌疑人应遵循的程序有()。A.侦查人员2人以上C.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D.拘留或逮捕了的被

告,在拘留或逮捕后24小时进行讯问

21.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被害人(A.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B.对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起诉C.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2.在刑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A.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

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B.对依法可以判处管制或拘役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C.告诉才处理的D.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3.判决与裁定的区别是()。A.解决的问题性质不同B.一个案件只能作出一个判决,但裁定在一个案件中可以作出几个C.上诉的

期限不同D.判决书局限于书面式;裁定则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

24.无罪判决一般有下列几种情形()。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根本不存在B.没有确凿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被指控的犯罪行为C.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

25.被害人()。A.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时,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督促立案B.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C.对人民法院的

判决不服,可以提出上诉D.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6.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有()。A.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B.被告人是聋哑人D.公诉

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27.侦查阶段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有()。A.拘传B.拘留C.逮捕

28.下列判决中,由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关的有()。B.罚款D.没收财产

案例分析题

在某甲与某乙的一次交谈中,甲告诉乙说:“我家邻居张某,于上月28日夜间12点左右,趁我父母上夜班不在家之机,撬开窗户进人我的房间,持菜刀威胁我交出现金和手饰。我当时怕他拿刀砍我,就告诉了放钱和首饰的地方。张翻出1500多元现金和一条金项链,装在衣袋里,就从窗户出去了。”甲还告诉乙:“损失不大,别对任何人讲,张某是个亡命徒,什么事都干得出来。”

乙认为这是一起人室抢劫案件,当日即将甲所讲的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检举。公安机关 依法立案侦查,甲就当时被抢情况如实地向侦查人员作了陈述。张某被拘留后,对持刀人室抢劫甲的现金和金项链的罪行作了供述,张某的供述和甲、乙二人向公安机关的陈述情节一致。公安机关从张某家中查获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被告人张某受到应有的制裁。

请回答:(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各属于刑事诉讼证据中的哪一种?(2)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是原始证据还是传来证据?为什么?

解:(1)此案中甲向公安机关的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1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时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1分)张某在被拘留时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1分)在张某家中查获的被抢走的现金和金项链属于物证。

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是直接证据,(2分)是传来证据。(2分)乙向公安机关的检举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即张某抢劫了甲,属于直接证据。(2分)乙向公安机关检举的不是自己看到的事实,而是由甲向他陈述的,所以属于传来证据。(2分)

某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某区人民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径直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发现原一审合议庭成员中,审判员李某具有法定回避情形,于是裁定发问重审。原审法院决定由审判员王某代替李某,与原合议庭成员张某和汤某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理由是张某和汤某对此案比较了解,让他们继续审理此案,有利于迅速结案。问题:请找出本案审理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解:(1)某区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事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规定,某区人民检察院只能通过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由某区法院将抗诉书及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市中级法院,而不能直接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书。(2)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开庭审理此案。《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l款规定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本案中,检察院提起抗诉,院不依法开庭审理是错误的。 (3)某区人民法院重审此案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l款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本案中,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仍由原合议庭成员参加审判,其做法是错误的。

被告人崔某,1980年12月生。1997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走了下班女工李某的提包,后被路过群众抓获,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同志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崔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条件,遂在办理了法律手续后将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崔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崔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而且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尽管崔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6月3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为崔某办理了取保候审将其释放。该案于8月20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于是派法警将其逮捕。在不公开审理过程中,崔某嫌法院为其指定的律师辩护不力,拒绝其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获得合议庭批准。法庭审理认为崔某构成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解:⑴法院认为崔某一案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而不接受群众拉送归案的崔某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首先应当依法受理; ⑵公安局于5月16日才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3天内,在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7天必须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⑶公安局提请逮捕的请求未获批准后,不释放崔某是错误的。因为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立即释放被拘留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⑷公安局认为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所以不释放崔某的理由也是错误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而崔某显然不属于此种情况。⑸人民法院认为应对崔某实施逮捕而派法警将其逮捕归案是错误的。因为逮捕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6)庭审过程中,崔某拒绝辩护律师的辩护并要求自行辩护时,法庭批准了其要求是错误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人为其辩护,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2000年9月,某厂女工王某从工厂下班回家途中,被一名歹徒拦路强奸。为查找和告发作案人,王某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了案,还向邻居和丈夫说了被强奸的事实。一周以后,夫妻之间因此而发生口角,被害人王某服毒自杀(幸及时送医院抢救,未死)。破案后,被害人王某向人民法院要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让被告人(强奸者)赔偿因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费用。问:在这样的情况,王某是否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理由是什么?解: 王某无权就服毒自杀抢救而花费的医药费用向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以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物质损失为条件,如被告人行凶伤害,致使被害人伤残,需要治疗的费用;再比如由于被告人盗窃、抢劫,致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则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说因被告人强奸、污辱造成被害人精神痛苦,而被害人没有直接遭受物质损失的,也就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上述情况中,被害人服毒自杀后的抢救医疗费用,并不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直接引起的,因此被害人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要求经济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某区法院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孙某,男,15岁,系某校初中三年级学生。1997年11月某日与本校另一学生打架,致其重伤。开庭前,法院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告知他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因不愿增加家庭负担,表示不委托辩护人。区法院遂将被告人的这一意见记录在案,于十日后开庭审理。被告人所在学校为加强校纪教育,征得法院同意后,选派了五名学生干部参加旁听审判,并要他们回校后向各自班级作宣传教育。经法庭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审判后,孙某表示服判不上诉。孙某的父亲不服提出上诉,同时为孙某委托律师参加二审。请回答:该案在审理中存在那些问题?解:(1)没有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本案中被告人孙某 15周岁,属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该案一审时,人民法院在没有指定辩护人的情况下,即开庭审理,严重违反了诉讼程序。(2)违反了公开审判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

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对于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本案行为人孙某只有15周岁,属于应一律不公开审理的情况。一审法院在开庭时,同意学校派代表参加旁听,严重违反诉讼程序。

第19篇:刑事诉讼规范目录

规范目录

一、刑事诉讼法典及人大的相关决议

1.1979年刑事诉讼法

2.1980年全国人大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决定

3.1996年刑事诉讼法

4.关于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二、1979~1996年间的单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死刑案件核准问题的决定(1981)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1983年)

3.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1983)

4.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

三、1997年至今的单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五部委实施刑诉联合规定(1998)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

3.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8)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1)

6.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2003)

7.《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2003)

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2004)

9.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2004)

10.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2005)

11.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五种情形”的实施规则(试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2006)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2006)

14.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2006)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7)

16.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7)

17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2007)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2007)

第20篇:刑事诉讼第一审判程序

模拟法庭合议庭程序

【查明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场】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

【书记员】请全体旁听人员就坐,下面宣读法庭原则:

1) 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审判长的指挥;

2) 任何人对合议庭及其成员有意见,均不得当庭指出,可以在休庭以后,以书面形式提出;

3) 未经本院许可,不得记录,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

4) 不得鼓掌、喧哗、哄闹,不得开启移动电话、传呼机或实施其他妨碍法庭秩序的行为;

5) 不得吸烟和乱扔乱吐;

6) 旁听人员不得发言,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违反以上规则的,依法给予警告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审判长坐下】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

【审判长】

(敲法锤)

【审判长】九州市独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林涛到庭。 (书记员把相关证明给法警,法警把被告人带入法庭)

【审判长】被告人林涛请讲一下你姓名,出生日期

【审判长】什么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哪个学校的学生?

【审判长】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这次是什么时候被羁押的?

【被告人】

【审判长】什么时候被逮捕的?

【被告人】

【审判长】因为什么问题被羁押?

【被告人】

【审判长】九州市独秀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有没有收到?

【被告人】

【审判长】何时收到?

【被告人】

【审判长】九州市广独秀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审理九州市独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涛涉嫌交通肇事一案。 负责审判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员____、__、____组成,由___担任审判长,书记员_____担任法庭记录。九州市独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_________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林涛的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出庭为

被告人李涛进行辩护。

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

【审判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首先是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的意思是,如果你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厉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你可以说明理由,申请换人审理。你听懂了吗?

【被告人】

【审判长】你是否申请上述人员回避?

【被告人】

【审判长】你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除了你委托的律师,为你辩护之外,你还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

【审判长】另外你还有权利向法庭出示证明你罪轻或无罪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

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在法庭辩论终结以后,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都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

(二)法庭调查

【审判长】现在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被告人林涛你听清楚了吗?

【被告人】

【审判长】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内容一致吗?

【被告人】

【审判长】被告人林涛,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无异议?

【被告人】

【审判长】下面你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做简要的陈述。

【被告人】

【审判长】讲完了吗?

【被告人】

【审判长】下面公诉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

【被告人】

(多次来回后)

【审判长】下面辩护人可以对被告人发问

【辩护人】

(被告人)

【多次来回后】

【辩护人】向法庭报告无问题需要提出

【人民陪审员1】

【被告人】

【审判长】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公诉人】请求传证人

【审判长】传证人______到庭,请坐

【审判长】证人讲一下你的姓名,年龄,职业

【证人】

【审判长】证人______,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有如实向法庭作证的义务,如有意做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证人】

【审判长】请你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字(准备一张纸)

【证人】签字

【审判长】交给书记员

【审判长】下面首先由公诉人对证人发问

【公诉人】

【证人】

【公诉人】向法庭表示没有其他问题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证人的证言有什么意见吗?

【被告人】

【审判长】辩护人对证人有发问的吗?

【辩护人】

【证人】

【人民陪审员2】

【证人】

【审判长】好,那么请证人退庭

【审判长】请公诉人继续向法庭举证

【公诉人】公诉人向法庭举证(书证等其他书面证据)

【审判长】请直庭法警将书证交给被告人看,被告人你看一下书证。看清楚了吗?

【被告人】

【审判长】下面把书证交给辩护人看一下

辩护人看完后

【审判长】交给法庭,(三位审判员互相看了之后),交还公诉人。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公诉人出示的书证有什么意见吗?

【被告人】

【审判长】辩护人呢?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请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

【审判长】被告人有意见吗?

【被告人】

【审判长】辩护人呢?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向公诉方说)继续吧

【公诉方】举证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你有证据向法庭提交的吗?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有证据向法院提交的吗?

【辩护人】有,证人_____

【审判长】传证人_____到庭,请坐

【审判长】证人讲一下你的姓名,年龄,职业

【证人】

【审判长】证人______,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有如实向法庭作证的义务,如有意做伪证或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证人】

【审判长】请你在如实作证的保证书上签字(准备一张纸)

【证人】签字

【审判长】交给书记员

【审判长】下面首先由公诉人对证人发问

【公诉人】

【证人】

【公诉人】向法庭表示没有其他问题

【审判长】被告人你对证人的证言有什么意见吗?

【被告人】

【审判长】辩护人对证人有发问的吗?

【辩护人】

【人民陪审员1】

【证人】

【审判长】好,那么请证人退庭

【审判长】对以上证据,书记员已记录在案,和议庭将进行和议,对取证程序合法的证据,

本院将依法采纳。

(三)法庭辩论阶段

【审判长】法庭调查阶段到此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林涛做自身辩护,有什么辩护,你讲吧。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林涛委托的辩护人发言。

【辩护人】

【审判长】 公诉人还有新的辩护意见吗?

【公诉人】补充发言

【审判长】被告人你还有新的辩解意见要讲吗?

【被告人】

【审判长】辩护人还有新的意见发表吗?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做最后陈述{被告人要站起来)

【被告人】

【审判长】讲完了吗?

【被告人】讲完

【审判长】当庭出示的证据,在休庭后交给法院,下面宣布休庭。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

15分钟后继续开庭。把被告人林涛带下去。(击锤)

【书记员】

【审判长】(击锤)下面继续开庭,提被告人林涛到庭

【审判长】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本法庭听取了被告人林涛的供述、辩解以及最后陈述,公

诉人提请出庭的证人当庭做了证,公诉人向法庭当庭宣读、出示了有关的证据材料。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地你阐述了各自的辩论意见。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认真评议,合议庭经评议后认为,证人当庭所说的证言及公诉人员当庭出示宣读的证据材料,形式来源合法,内容相互印证,能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本院予以承认,下面对本案进行宣判。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

【审判长】本院认为:(内容)

(击锤)本判决为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五日内向你们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接到判

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九州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被告人】听清了

【审判长】下面宣布毕庭,把被告人林涛带出法庭

(击锤)

【书记员】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退庭。

【审判部分】

【审判长】坐下。

【审判长(敲法锤)】现在继续开庭。本案经庭审调查、辩论,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合议

庭在充分听取了控辨双方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评议并做出决定。现在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起立听判。九州市独秀区人民检察院(2012)粤检刑诉 号被告人林涛交通肇事一案,由九州市独秀区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林涛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我院认为:

被告人如不服本判决,可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南粤省九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长___,审判员___、___2012年6月日。

审判完毕。闭庭。【敲法锤】

刑事诉讼书范文
《刑事诉讼书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