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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督查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20 15:03:3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政务督查工作总结

****县政府督查工作总结

一年来,****县政务督查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县党委、政府的中心和重点工作,以服务领导决策为宗旨,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为目标,积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督查活动30余次,办理各级领导批示件700余件,办结率99%,编发《督查督办》25期,上报各类督查材料10余篇,全县政务督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抓好了《政府工作报告》中重点工作的落实。

一是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年初县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结束后,县政府督查室对县长所做《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项目建设、工业经济、新农村建设、城镇化建设、第三产业发展、改革开放、社会事业等八项重点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实行台账管理。二是随时调度、及时通报。及时下文要求各责任单位按时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同时,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以《督查督办》的形式向县领导予以通报,为县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掌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提供了依据。三是现场督查、狠抓落实。根据领导安排和工作需要,对项目建设、公路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深入现场了解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促进了工作的落实。如2009年10月,县政府督查室两次深入全县18处公路危险路段,对我县18处公路危险路段整治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束后,下发了督查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责任部门进行了批评,促进了我县的公路建设。

二、抓好了县委、县政府承诺的56件民生实事的落实。一是加强领导。56件民生实事是2009年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着力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决策。我县高度重视民生工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和各乡镇、有关部门签订了民生工程责任状,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把民生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做好民生工程,建立民生工程信息联络员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落实、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对56件实事进行任务分解,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求承办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三是搞好督查。县政府每个月调度一次民生工程进度情况,并多次组织参与由民生工程责任单位参加的汇报会,听取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抓好了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问题的落实。

09年针对决策部署实施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都能够按照领导和群众要求,集中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督查,化解社会矛盾,切实解决了一些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保障市、县政府决策的顺利实施。如2009年7月份,我县***200多名失地移民、下岗职工集中反映生活困难的问题,县政府督查室按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反复协调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作了大量耐心细致地工作,终于妥善地处理了这一极有可能酿成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群访事宜。

四、抓好了领导批示件的办理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件直接反映了我县经济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人民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县政府督查室一直把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当作一项上为领导分忧、下为群众解难的重要工作来抓。二是规范办理。2009年,县政府督查室进一步规范县委、政府领导的批示件办理工作,采取逐件登记、迅速转办、限期办理、定期催办等措施,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果、果则必报、报则必准,把好事实关、定性关、处理关、文字关和时间关。三是务求实效。2009年县政府督查室共办理领导批示件700余件,办结率99%,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如在接到县委书记批示关于**要求减免宅基地征用相关费用的来信后,及时向国土局、规划局、交通局等部门下发了《专项督查通知》,并会同**党政办、城建办组成工作组深入***村小组,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五、抓好了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人代会、政协会闭幕后,及时研究办理工作,分解办理任务,下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2009年,共接到县人大、政协转来的建议提案201件,其中,建议73件、提案128件。经过扎实工作,今年的建议办结率为100%,代表对办理的满意率及基本满意率为100%。二是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抓重点建议提案。今年,将把反映我县项目建设、“三农”、民生等问题的20件建议提案确定为重点建议提案,由各位分管副县长签署办理意见,要求这些承办单位要以办理这些重点建议为契机,达到促进本单位工作开展的目的。抓重点承办单位。将10多家单位列为重点承办单位,要求这些单位切实加强领导,充实办理力量,落实承办责任,不折不扣地完成了承办任务。抓难点建议。对于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建议,充分发挥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使建议反映的难点问题得到圆满的答复。三是明确责任,完善机制。2009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形成了县长分工负责、“双交双督”、情况通报、目标考评等一系列办理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了县政府办公室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增强了县政府各口和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整合了力量,形成了合力,为加快办理进度、提高办理质量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四是加大督查,狠抓落实。一是领导督办。今年进一步完善了建议提案办理督促检查制度,对涉及多个部门的重点建议,政府领导亲自出面协调解决。各承办部门也普遍加强了督促检查,采取领导督办、重点催办、专人承办等措施,有效地提高了办理时效和质量。二是跟踪督办。不定期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提出表扬,办理差的或无故延误期限的给予批评。三是进行复查。针对个别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办理质量不高,存在敷衍应付现象,专门要求各承办单位按照市政府关于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已经办理完毕的建议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查,复查的内容包括:办理制度建设情况、与代表沟通情况、调查研究情况、主要领导对答复件的审核把关情况以及代表反馈意见等。各承办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复查,加强了与代表的沟通,完善了办理制度,推动了今年办理工作的开展,为今后的办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抓好了政务督查队伍的建设。

一是加强了学习。全室人员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政治觉悟明显提高。认真学习研究了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提高了政策理解水平和落实政策的能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了办文办事能力,积极探索创新督查工作方法。二是加强了作风建设。树立了务实高效、严谨认真、廉洁公正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工作形象。三是加强了团结。督查室几位同志处处以工作为重,以大局为重,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了团结奋进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0一0年二月八日

推荐第2篇:政务督查工作制度

政务督查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加强我县的政务督查工作,充分发挥政务督查对政府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进一步提高督查的效率和质量,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督查的范围

政务督查重点是抓好县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上级党政机关责成县政府贯彻实施的重要指示和决定的落实。

主要包括:

1、上级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和情况综合;

2、上级和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及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3、县政府领导决定事项的督促办理;

4、县政府重要督查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5、组织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6、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务督查的重点

1、县政府确定的各乡镇、县政府各直属机构主要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重点工程落实和完成情况;

2、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

3、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专题办公会议等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4、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等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的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5、上级领导机关批给县政府办理事项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6、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县政府交办事项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7、乡镇政府及县政府部门政务公开情况;

8、其他经上级文件或县政府主要领导确定需要进行督查的事项。

三、政务督查形式和程序

政务督查形式主要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口头形式即将督查内容当面交待或电话通知被督查单位负责人,限期予以落实;书面督查形式即县政府办公室督办通知和县政府督办令。政务督查形式原则上“先口头,后书面”。

政务督查程序:凡需要督查的事项由政府督查室归口,报经分管副主任同意,主任批准后立项;县政府领导确定需要进行督查的事项,直接立项。督查立项后,督查机构应先以口头形式进行督查督办;如口头形式督查未予落实的,再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督办通知;如仍未落实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报请县长批准,下达县政府督办令责令落实。

四、政务督查时限

1、接受督促检查的单位在接到督查通知(包括电话通知和文字通知)后,能立即落实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以督办通知单时限要求为准),以书面形式反馈落实情况。不能立即落实的,要在3日内向交办人做出书面解释,并上报落实方案,待领导批示后,再进行实施,随时接受再督查。对有具体办理时限要求的事项按其要求办理;

2、对县政府确定的各乡(镇)和县直机构主要工作目标完成落实情况的督查在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对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可随机督查;

3、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在文件的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进行;

4、对县政府全体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在全体会议结束后立即实施;

5、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专题办公会议议决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从以上会议的会议纪要印发之日起开始,实行一次会议一次督查的制度,每两个月向县政府领导书面报告一次贯彻落实情况;

6、对县长、副县长、县长助理等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交办事项落实和完成督查,从收到批示和交办事项之日起,10天内书面向作出批示和交办的领导答复;

7、以市政府、县委、县人大等上级领导机关或同级监督机关批示或交办事项的督查按其要求办理。

六、责任与责任追究

1、凡列入督办的事项、接受督查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法人代表空缺的,主持全面工作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为重要责任人;

2、政务督查与县人民政府对政府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3、如接受督查单位因为不负责任,导致所督查的事项得不到落实,情节轻微者,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或县政府进行通报批评;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者由行政监察部门依照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经多次督查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失,构成渎职类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第3篇:政务督查工作细则

政务督查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政务督查工作,转变政府机关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政府重要文件精神、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根据《武威市凉州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政务督查工作是指对政府及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进展及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简称,主要任务是督促检查上级政府和本级政府的政策、决议、指标、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章 原则与内容

第三条 政务督查原则:

(一)围绕中心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政府工作重点和中心任务,确定督查工作的重点,服务于区政府中心工作。

(二)有令必行原则。凡区政府重大决策和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交办工作,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有交必办,每办必果。

(三)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客观公正地处理和反映问题,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做假。

(四)注重实效原则。把工作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全过程,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反对形式主义,确保督查事项落到实处。

(五)分级办理原则。认真履行督办工作职责,做到逐级负责,分工协作,分级办理,积极负责地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各项督办任务。

(六)效率优先原则。发扬雷厉风行的作风,对交办事项坚持“先干、快干、大干”,提前办、立即办、抓紧办、协助办,不断工作效率和水平。

第四条 督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上级和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全区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区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所属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三)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政府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上级政府领导和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交办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五)区政府所属部门承担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区政府领导要求开展的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方式与程序

第五条 政务督查的主要方式:

(一)催办督查。对规定要求落实的事项,采取下发督办通知单、督查通知或电话告知等形式,督促承办部门和单位按时办理。

(二)专项督查。对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及交办工作,分类立项,确定承办部门,提出办理要求,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限落实。

(三)实地督查。重要的督查事项,承办部门要配合督查人员进行实地督查,或采取暗访形式进行督查。

(四)跟踪督查。对一些关系全局的重大事项,在阶段性督查的基础上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掌握最新的进展情况。

第六条 政务督查工作的程序:

(一)立项拟办。对需要列入督查的事项,由区政府督查室提出拟办意见,报区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审定,对重大督查事项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并由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登记、编号、下发督查通知或填写《督办通知单》,及时进行交办。

(二)转办交办。全局性督查工作下发督查通知,交承办部门直接办理;单项督查事项填写《督办通知单》,交承办单位直接办理;领导同志批示件转其复印件交承办单位按批示要求办理。

(三)督查催办。对已交办的督查事项,区政府督查室负责跟踪检查。了解情况,督促办理;对一些重要的督查事项,

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专题督办。

(四)办理反馈。承办部门在办理督办事项时,要确定经办人员,明确办理要求,认真办理;对重大督办事项,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并负总责;对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不能按期完成的督办事项,要及时向区政府督查室提出书面报告,征得同意方可退回或延长办理时限,承办部门不得自行转办。督办任务完成后,承办单位要及时写出办理报告,按规定时限报送区政府督查室。

(五)整理备案。督查事项落实后,由承办部门或单位将有关督查督办材料报区政府督查室整理备案。

第四章 时限与要求

第七条 政务督查工作时限要求:

(一)承办单位在接到督办通知(包括电话和书面)后,除另有规定的外,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能按规定时限落实的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计划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

(二)区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承办部门或单位要在会议规定的时限内或会后10个工作日内报告落实情况。

(三)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委会议、区长办公会议、现场办公会议议定事项,根据会议时限要求及时办理。原则上从会议纪要印发之日算起,承办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

落实情况。

(四)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交办工作,承办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办理。

第八条 政务督查工作的要求:

(一)各承办部门应按规定要求积极落实督办事项,做到有督必办,有办必果,有果必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督办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办理的督办事项,牵头部门应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办理,协办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办理结果由牵头部门和单位负责上报。

(三)承办单位要如实反映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书面材料要做到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

第九条 督查过程中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按分级负责的原则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督办效果。

第十条 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城区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政务督查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督查工作,积极为督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一条 督查督办事项需要通报、专报的,由各责任单位将督查结果整理完善后,交区政府督查室办理。

第五章 工作奖惩

第十二条 政务督查实行责任管理和成效考核。

(一)政务督查纳入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二)对有令不行、办事拖拉、敷衍推诿、作风不实,使督办事项不能落实的,其主要负责人要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或区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造成工作失误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三)对政务督查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由区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4篇:政务督查工作总结

政务督查工作总结

2011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督查室精心指导下,区政府督查室紧紧围绕区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又稳又好又快”的发展思路,突出重点,创新思维,狠抓督查落实,较好完成了上半年各项目标任务。上半年共开展专项督查14次,联合督查8次,落实市领导批示件9件、区领导批示件223件、市长热线14件,正在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19件、区建议122件、提案130件,完成或正在落实8件实事有关任务,政务督查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现将督查室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严\"字抓督办,实现了政府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有效。

坚持以年初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为主线,切实将总体目标进行分解,制定一整套的考核检查措施,并就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财税入库、经济环境优化、新农村建设、煤矿关闭整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半年综合督查,做到次次有通报。针对区政府常务会议作出的决定,积极采取下发通知或督办卡督促、电话督促、现场督办等形式,共督办区政府常务会议决议5次,落实问题18项,如针对区政府常务会作出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工作的决议,区政府督查室深入到全区49个煤矿按照安全生产标准逐一督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区,确保了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有根本好

转。

二、突出\"快\"字抓督办,实现了领导批示文件落实有声。积极从完善制度入手,把握转办督查、跟踪督查、协调督查、综合反馈等四个环节推进督查工作,对其中涉及部门较多、困难较大的批示件,我们就采取联合督办的形式并以最快的速度进行重点落实,努力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针对领导批示的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问题,我们联合区作风办、区广电局等单位采取暗访形式加以督办,以最快的速度通报部分单位作风不实的问题,有效加强了全区干部作风建设。针对陈荣伟区长批示的关于加强规范市场管理的问题,我们联合市场服务中心、商务局等单位深入市场一线调查了解,找准问题解难所在,有效化解了一些潜在的矛盾。

三、突出\"细\"字抓督办,实现了建设提案办理有序

针对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等特点,我们从“细”字上文章,力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一是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向区领导汇报,争取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了第39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并进一步确定分管领导;二是争取于5月25日召开了企业建议提案办理总结表彰暨交办大会,将办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三是协助区领导组织召开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会议,配合建设、水利、交通等办理大户分别召开党政联席会和股室负责人会,明确任务和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四是采取电话督办和现场督办相结合的方式,狠抓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先后

深入水利、建设、财政、交通、煤炭等部门就农田水利建设、抗旱救灾、区城“创园”、农村合作医疗、煤炭安全生产和沉陷区治理,以及吐曼河环境污染治理等事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重点建议提案认真加以督办落实,促进了全区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四、突出“实”字抓督办,实现了8件实事工作推进有力

紧紧围绕省、市目标任务,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创新方式,夯实作风抓督办,确保了为民办8件实事工作的21项考核项目全面进入实施阶段。一是督促健全覆盖全区农村的公路网络。完成了通乡公路钟水段1公里;完成了通村公路路基75公里,硬化路面32公里;行廊客运站已完成主体工程,坦坪客运站正在下基础。二是督促健全覆盖全区农村的通信和流通网络。完成了4个移动通信基站的主体工程和设备调试任务,解决了15个自然村、3800人的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确定了40家标准化乡村农家店的建设任务。三是督促实施覆盖全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险新机制。免除20XX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学杂费504万元,惠及免除率达100%。四是督促健全覆盖全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已完成泮头卫生院基础工程建设,实现17个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81%,到位资金1XX6.3万元,兑现医疗补贴110万元。五是督促完善覆盖全区城乡的污染治理体系。新建沼气池200余口,完成人饮工程5处。六是督促完善覆盖全区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了城市\"低保\"资金和农村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并100%拨付到位,完成了坦坪敬老院主体工程70%的建设任务。七是督促健全覆盖全区城镇就业和社会保险体系。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350人,帮助20户\"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新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00人。八是督促实施覆盖全区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初步确定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26人,符合省定独生子女死亡条件伤残家庭扶助金发放对象1人,对符合条件的再生育夫妇实行出生缺陷干预率达100%。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较满意的成绩,但离领导要求和工作实际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在完善督查机制,创新督查方式,强化督查调研上还做得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立足实际,深入基层,紧紧围绕政府大事、领导要事、群众急事开展政务督查,确保政务督查工作再创新辉煌。

推荐第5篇:政务督查督办

政务督查系统

政务督查系统用于对重点工作、领导交办、会议议定、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其它事项的分解下达、协作、督办跟踪等督办业务管理平台;为督办业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工具支持,为辅助领导决策提供更加真实、实时的数据支撑,助力政府打造卓越执行力。

设计思路

注重过程监督:重新梳理、优化督查工作脉络,突出工作的效果

提醒、跟踪、归档

掌控动态情况:对各项工作的进展快慢、逾期情况、滞后原因、办结状态进

行动态掌控

督办、评比、考核

上下同步联动:分析评估、现场核验、分级负责的自动归集、优化“一级抓

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分析、核验、分级负责

强化服务功能:以工作分类归集、转办纳入、工作销号为着力点,强化系统

的服务功能,突出工作落实效率

归集、自验、协作

功能介绍

政务督察网

设置10个栏目(领导督办,督查督办,民生工作,效能建设,绩效工作,建议提案,督查通报,督查研究、部门自查,百姓心声), 包括4大板块(督办通报、效能建设、绩效工作、跟踪督办),主要是发布督查相关信息。

指标管理

督查的作用是把事做好,确保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指标管理包括:指标录入、指标分解、指标分解审核、指标汇报、指标汇报审核。

领导批示

领导对重要会议决议、年度重点工作、领导交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事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批示,确定事项顺利完成。同时系统还提供自动留痕功能,负责此工作的负责人可查看某某领导已关注此工作。

督查督办

为政府各类督办事项(重要会议决议、年度重点工作、领导交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的任务下达、工作逐级分解、执行协作沟通、执行反馈、成果确认等督办业务提供全生命周期的管理支撑;同时能够向管理层、决策层提供实时的、客观的、体系化的督办事项执行进展,从而有效地提升政府执行力。

效能投诉

主要对群众反应的问题通过平台在网上实现统一受理,后台按效能投诉、纠风治乱、廉政举报等性质归口办理,办理结果集中进行反馈,投诉人通过输入唯一投诉编号查询个人投诉处理结果,并可以对投诉结果在网上进行评议。真正做到让群众有地方说话,有结果答复,满意度让群众看着评。

决策分析

为管理层、决策层提供:实时、客观、便捷的统一管理视图;多维度的组合查询;丰富的统计分析;自动的督办事项执行报告统计与生成;个性化的事项关注等功能。

绩效考评

实现自动考评和人工辅助审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系统根据上报的指标考评数据和已配置的考评计算公式,自动计算并生成各考核部门的考核结果,以点对点的形式将结果发送给对应考核部门。

手机APP 领导通过手机APP,直接向部门发起一项事项, 跟踪事项落实情况;领导查看办理情况, 随时进行留言指导工作。

督查室通过手机APP,随时查看办理状态,跟踪督办;

应用成效

1、督查目标全面——覆盖了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经济指标等全部中心工作。

2、督查卡点问责——各项工作均已完成时限要求,督查行为触发点清晰。

3、督查卡位追究——分层级、分部门、分类型的卡位明确。

4、督查动态监控——反馈、通报、评比、考核功能全面,规范运行。

5、督查注重实效——突出事项办理过程及结果的评比应用。

6、督查分析科学——存在问题,建议措施针对性强。

7、体制闭合运行——规范了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监督层的工作机制。

典型案例

零贰捌捌伍壹叁玖肆陆捌

推荐第6篇:政务督查工作要点

2010年政务督查工作要点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的攻坚之年,是丘区示范、扩权试点的深化之年。县政府督查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提高督查实效,在做实、做细、做深、做好上狠下功失,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丘区示范、扩权试点、灾后重建、融入成渝经济区和西部全面开发重大机遇,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总体思路和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督查职能,着眼全局,把握规律性、增强计划性、突出针对性、体现主动性、注重实效性,把出发点放在推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上,把着力点放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把立足点放在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上,确保政令畅通,力争督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督查重点

按照“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的督查方针,确定以下8项内容为今年督查工作重点:

一是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贯彻执行情况。

二是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落实情况。

三是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县经济工作会确定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四是上级党委、政府和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五是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及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是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七是“项目攻坚年”、“旅游发展年”、“投资环境年”、“环境治理年”、灾后重建及扩大内需、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八是安全信访维稳工作落实情况。

三、主要督查活动安排

2月-3月督查全县经济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经济工作“开门红”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小春田管、大春备耕抗旱和农业生产情况。

4月-6月督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投资环境年”工作落实情况和第八届国际侏罗纪大会筹备工作的进展情况。

7月-8月督查年度目标任务、招商引资、项目资金争取、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上级党委、政府和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情况,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四大景区建设进展情况和安全信访维稳工作落实情况。

9月-10月督查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情况,绵渝高等级公路和绵遂高速公路射洪段新农村示范带建设进展情况。

10月-12月督查上级党委、政府和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新农村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年度其他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安全信访维稳工作落实情况。

四、督查方式

政府系统的政务督查工作在县政府领导下开展,严格按照政府督查工作规范进行。

(一)询问督查。对已安排的督查事项采取电话询问和上门了解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交办事项的工作进度。

(二)文件督查。向承担了任务但办理不力、行动迟缓的承办单位发出督办通知,提出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限时上报办理结果。

(三)现场督查。对重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会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跟踪督查和现场督查。

(四)联合督查。对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全局性工作或督查工作量大并有一定专业性、复杂性的问题,采取会同县委督查室,邀请县人大、县政协有关专委会和代表、委员参加以及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方式,开展联合督查。

(五)调研督查。对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调研,发现和掌握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苗头性、倾向性、全局性和深层次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供领导参考。

督查结束后,县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的对有关情况进行通报,必要时以《督查专报》形式将有关情况上报县政府领导。

五、督查工作要求

(一)健全督查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按照新形势对督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使督查事项的立项、督查、反馈、通报形式流程管理,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完善督查载体。进一步完善《督办通知》、《督办专报》等载体,继续坚持县政府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及时、客观、准确、全面地反映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在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上狠下功夫,全方位提高督查通报的质量。

(三)搞好督查调研。坚持“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领导”的原则,认真开展调研督查,建立调研与督查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决策落实注重分析研判抓现成,重大课题注重部门协作抓合成,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

(四)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继续将各乡镇政府和各部门办理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县政府督查室将对交办督办事项进行监控,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对工作中完成任务好的单位和责任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没有按规定时限完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扣减年度目标分值或提请问责处理。

附件:射洪县政府督查室2010年督查工作重点

推荐第7篇:政务督查工作规定

**县政务督查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各乡镇(管理区、街道办)、各部门单位抓落实的意识、责任和能力,保证省、市、县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有效贯彻落实,使督促检查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督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与时效性的原则,及时、准确地了解和反映实际情况,积极、慎重地研究和提出办理意见,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求时限、质量和效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三条各乡镇(管理区、街道办)、各部门单位应指定专兼职督查员,在全县形成快速高效的督查网络。对承担督查任务的机构和人员要委其事、授其权,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推动、反馈、监督和协调作用。

第四条政务督查工作范围

(一)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政府的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三)上级党政机关转来的批示件、查办件办理情况;- 1 -

(四)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本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中需要查办落实并报告处理结果的事项办理情况;

(五)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及政府年度、季度工作要点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上级和本级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落实情况;

(六)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以及其他重要工作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议案和提案办理情况;

(八)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情况。

第五条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街道办)和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对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县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第六条 督查室对县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要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落实办理责任,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督查任务;督查事项涉及几个单位的,由督查室确定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有关单位应按照业务职责范围,积极配合协作。

第七条督查室职权

(一)督查室工作人员可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

和其他专题会议。

(二)重大事项督查经有关领导同意后,督查室工作人员可到有关乡镇(管理区、街道办)、部门单位进行调研、督查、监督和提出建议。

(三)督查室可根据县政府领导批示适时组织召开政府有关部门会议,进行督查协调。

(四)督查室可对被督查乡镇(管理区、街道办)和部门单位落实上级政府决定事项进行通报。

第八条县政府督查室和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督查事项的登记编号,填写《督查单》,提出拟办意见,经主管领导人审批后,转所属有关单位办理;

(二)负责督查事项的业务联系和检查催办,必要时可以直接参与重要督查事项的查处工作;

(三)草拟办结报告、督查情况汇报、《政务督查通报》和《督办事项通知单》送主管领导人审定,需要向上级督查机构回复的按时限要求上报;

(四)向本部门领导人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收集反馈督查工作信息;

(五)及时将各乡镇(管理区、街道办)、各部门单位抓落实的工作动态及经验通过《政府督查通报》予以交流;

(六)负责督查过程中有关文件资料的保存、整理、保密

和移交归档工作。

第九条督查工作程序

(一)对本规定所列督查事项,由督查室提出意见,报经主管领导人审批同意后列入督查范围。

(二)凡经领导人审批的督查事项,应分别登记编号,并按照督查事项的内容、业务分工和领导人批办意见,填发《督查单》,附原件或复印件交有关单位办理。

(三)凡需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应指定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办理,并由主办单位负责起草办结报告。如有需要协调的问题,督查室应及时做好协调工作。

(四)对不宜转交其他单位查办的事项,由督查室直接办理,或以督查室为主会同有关单位办理。

(五)督查函件发出后,督查室要及时询问督查函件是否收到,了解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尽快予以落实并上报办理情况报告。

第十条督查件办结期限

对收到的督查件,要抓紧时间尽快办理。凡注明办理时限的,必须如期办结;未注明办理时限的,应在一个月内报告办理结果;难以按期办结的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媒体曝光的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在7日内反馈

动态信息,办结后再报告整改结果。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第十一条督查事项的办结报告均以承办机关名义上报交办机关。办结报告应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处理妥当,文书格式规范,使用本机关正式文件,标明发文序号。

交办机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办结报告,应责成承办机关重新查报。

第十二条督查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明确主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及专、兼职督查人员,并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名单和联系电话,完善督查工作网络。县政府督查室要适时召开督查工作会议,定期对督查人员进行培训。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督查工作现场办公会议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同志亲自督查、协调处理较复杂的督查事项。

(二)检查制度。县政府督查室对上级转办、交办的事项,应建立备查登记薄,记载转办、交办、查办情况,及时检查办理,并按季度进行重点检查,年终进行全面清查。对时效性强的督查事项应及时检查办理情况,确保及时办结。

(三)通报制度。县政府督查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报督查事项的办理进度、质量、效果等情况。要利用《**县政务督

查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交流经验,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反馈制度。承办单位应及时、准确地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已办结的事项,要及时报送办结报告。

(五)责任追究制度。承办单位对交办的督查事项推诿敷衍,反馈的信息、上报的结果内容严重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管领导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推荐第8篇:政务督查工作流程图

政务督查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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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事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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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安府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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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安府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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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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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政务督查工作经验交流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确保政务督查取得实效近年来,XX市政务督查工作紧扣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坚持“围绕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不断创新督查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和实践督查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提高

督查服务质量,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一、准确定位,把握政务督查主攻方向

(一)围绕落实政府决策部署抓督查。政务督查是维护政府决策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决策转化为实际行动的重要手段。XX市围绕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和议定事项,逐项梳理、逐条分解,印发督查通知,明确承办单位、承办责任人、承办事项、落实时限、办理结果,由市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逐项督办,变口头安排为书面指令,使各县区、各部门在落实政府各项决策和部署中,工作有标准、操作有规范、完成有时限、落实有保证。为了进一步转变政府系统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部分改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座谈会。会上,15家改制企业负责人及18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结合各自实际,针对我市企业发展现状和前景、企业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讨论发言,并从当前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提供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会后,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指示,我们及时对所提困难和问题及意见、建议进行了整理汇总,逐条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并进行跟踪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职能部门都能够主动与提出意见建议的企业、代表人士联系,积极沟通,共同协商解决问题的措施,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目前大部分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绝大多数意见建议被采纳,得到了广大企业家和营业主的一致好评。通过针对政府决策部署、各项会议纪要开展的专题督查,充分发挥了督查工作的“助推器”作用,促进了各项决策部署及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有效提升了政府的执行力。

(二)围绕推动中心工作抓督查。政府工作纷繁复杂,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抓督查必须统筹大局,抓住中心工作这一主要矛盾,其他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注重在广泛督查中实施重点突破,特别是紧扣政府工作中心,在推动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上出重拳,见实效。

一是抓好政府工作报告的落实。每年市两会结束后,我们都会针对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督查计划表,细化各项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对每一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今年我市将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的项目建设、工业经济、“三农”等8大方面工作,细化分解为78个单项目标任务,目前正在按照督查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促落实。

二是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今年省政府下达我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0%,市委、市政府围绕这一目标,对全市项目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筛选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城市建设、基础设施、工业、农业商贸、社会事业等方面的50个重点建设项目及20个预备项目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项目,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制定了《2012年市委市政府领导包抓固定资产投资重点项目计划》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包抓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制度》,按照领导包抓项目制度规定,市政府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领导包抓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固定资产投资暨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纪要事项进行了督办落实,有效解决了项目建设中的“中梗阻”问题。

三是抓好领导重要批示件的落实。2011年市政府督查室共督办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件69件,这些批示涉及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市政府督查室按照程序,在接到市政府领导批示后,先行进行暗访,形成督查报告,真实反映事项进展或发展情况,及时呈报市政府领导,根据领导要求印发督查通知,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市政府督查室先后对我市境内庄天二级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秦麦高速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三城联创”工作、工业企业出城入园、流浪狗患整治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暗访,提交了《督查专报》,为市政府领导及时调整工作部署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依据。

(三)围绕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督查。我们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哪里有热点难点问题,督查工作就开展到哪里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一是抓好民生实事的落实。近年来,省、市政府每年都会确定一些民生实事,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促进民生实事落到实处,让群众真正得

推荐第10篇:政务督查督办制度

西部中大建设集团政务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治理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子公司工作效率,逐步实现经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二条 集团公司政务督查督办工作由董事长、总裁具体负责。

第三条 董事长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由董事长办公室负责实施,总裁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集团公司其它部门、子公司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领导要求,落实各项督查工作。

第三章

主要任务与内容

第五条 任务与内容:

第一章

(一)集团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重要会议(包括董事会、总裁办公会、集团公司办公会、年度工作会议、生产经营工作调度会及专题会议等)的决议和部署事项及责成办理事项;

(三)董事长、总裁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四)一般性公文运转按公文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催办提醒,以下公文列入重点督查督办范畴:

1.上级单位明确指示需要办理的公文;

2.各部门、子公司报送的紧急请示和有办理时限要求的公文;3.处理紧急、重大、突发事件的公文; 4.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公文。

(五)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可采用OA办公平台政务督查督办系统和传统督办形式(表格、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根据工作流程,履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七条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督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督查立项由董事长、总裁确定,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牵头办理,督查立项须填写《督查督办事

2 项审批表》。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督办:督查事项批准立项后,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督办通知单》中列明事项的内容、督办要求、承办部门、责任人、要求完成期限等,下发承办部门、子公司实施。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应根据办理时限要求,也可采取电话催办、现场催办、会议督办等方式进行督查,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部门、子公司及时办理。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查、督办;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跟踪督办;对全年性的工作,可分阶段督查、督办。对承办事项,办理过程确有困难需要协调,由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负责协调,协调不了再向上级领导报请,以促成问题尽快解决。

(三)承办:相关部门、子公司接收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接受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子公司承办完成时限为《督办通知单》或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子公司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承办任务,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自接到《督办 3 通知单》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及时报告并由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进行协调。

(四)催办:对督查督办事项,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可根据办理进展情况随时进行督查催办,如发现督办事项进展不力时,应填写《政务督查催办通知单》进行跟踪催办,催办原则上不得超过2次,经催办仍无改进,由政务督导小组进行戒勉谈话并扣除承办人当月绩效考核分数。

(五)延期处理:对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部门、子公司必须在规定的事项完成期限届满前,及时提出延期申请。

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告知工作进展情况,报董事长办公室或行政管理部初审,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批复或转报董事长、总裁审批。对承办部门、子公司报送的延期申请,主办部门应在2个工作日内(自接到延期申请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审核批复,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六)反馈:承办部门、子公司要及时、准确的向主办部门反馈承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主办部门需将承办部门、子公司的反馈情况整理汇总,提交《督查督办通报》定期向董事长、总裁或分管领导汇报。承办事项办结后,承办部门、子公司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董事长、总裁审结,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

(七)审核:对承办部门、子公司报送的办结报告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核:

1.由主办部门进行初审,再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部门、子公司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办结存档或报董事长、总裁审核处理;

2.董事长、总裁对主办部门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及时交主办部门整理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及时进行退办,交主办部门退回承办部门、子公司重新办理;

3.对退办的事项,董事长、总裁或主办部门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的期限;

4.对承办部门、子公司的办理结果,主管领导或主办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自接到办结报告之日起算,节假日顺延)审核并签署意见。

(八)归档。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主办部门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以备查询。

第五章

督查督办工作要求

第八条 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公司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5 第九条 各部门、子公司要高度重视督办检查工作,应坚持三条基本原则:

(一)所有督查督办事项立项都要报请董事长或总裁批准;

(二)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子公司的重视和支持;

(三)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第十条 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拖拉延误。

(一)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二)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上报办理结果;

(四)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承办部门、子公司要及时向主办部门和领导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并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 凡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子公司应及时反馈,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

6 第十二条 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应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违反规定者按保密工作制度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董事长办公室和行政管理部要在行政例会上通报督查督办事项进展情况,并按季度制作督查督办通报,向集团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公开督查督办工作和承办部门、子公司的任务完成情况。

第六章

第十四条 对督查事项未按要求时间进行办理,由主办部门对责任部门、子公司及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十五条 未能按要求办结的督办事项,追究相关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上报内容严重失实,且造成较严重后果,根据情节给予200-1000元罚款,取消部门和个人年度晋职晋级及评优资格。

第七章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办公室和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政务督查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一是积极参与,尽职尽责。在镇政务督查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按照上级要求,尽职尽责。

二是完善制度,不断提高督查督办水平,狠抓落实。制度建设是扎实推进政务督查工作的重要保证。没有制度作保证,政务督查只能是纸上谈兵,很难落到实处。

三是及时分解、责任到人。

第12篇:政务督查工作经验材料

政务督查工作经验

近年来,我县政务督查工作在市政府督办室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省、市政务督查督办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这个中心,紧扣政务督查工作重点,不断丰富督查工作内涵,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督查事项得到较好完成和落实,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推动政府决策和重要工作的落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快速发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督查工作有威

1、思想认识到位。县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督查工作,通过多种途径不断强化各级干部的督查意识,多次在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全县重大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执行力建设,把科学决策和督促检查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狠抓工作落实。目前全县上下抓督查、抓落实的共识已经形成,为督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2、组织领导到位。建立和完善了“一把手”抓督查落实的机制,县政府主要领导不仅在全县重大会议上逢会必讲督查落实工作,而且亲率督查组进行调研督查,经常听取督查单位负责人工作汇报,不打招呼深入基层、施工现场了解情况,督查实情,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其他领导按照分工,对分管范围内的决策、工作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督促检查。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实行重点项目建设月汇报例会制度,各位县级领导每月都要到项目建设现场,了解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与问题,有力推动了项目实施。2009年,全县实施重点项目150个,截止10月底,已开工144个,完成投资15.3亿元,是2008年全年的1.24倍。在今春绿色宝鸡创建中,县政府领导分片集中抓督查,在一个月时间全面完成了绿化任务。同时,县政府坚持把督查工作纳入半年政府全体会议议程,要求督查室对重大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大会通报,对存在问题严肃点名批评,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间反响强烈,极大地调动了全县各级领导抓督查督办的积极性、主动性。

3、措施落实到位。县政府授予政府督查室必要的组织协调、情况通报、考核评议、列席会议等督查工作权力,对乡镇和县级部门的政务督查工作实行单项目标考核,并纳入总体目标管理,在年终考核中占20分,对督查事项落实不力、敷衍推诿的单位,扣减单位目标分值。县政府督查室参与目标管理平时抽查、半年检查和年终综合考核,从而有效地树立了督查工作权威,使各乡镇各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了执行力,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得到提高。

(二)服务全县大局,督查工作有为

1、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开展督查。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工业强县、旅游兴县、生态立县、椒畜富民”思路和工作目标任务,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今年以来,先后督查了花椒建园、绿色宝鸡创建、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生猪养殖、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集体林改和全省农村环境保护暨生态创建工作会议筹备等重点工作。对《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工作要点中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予以分解,以县政府文件下发了《关于分解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完成时限、承办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不定期督促检查,半年通报一次进展情况,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

2、围绕政府决策落实开展督查。先后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县政府第一次全体会、全县防汛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等全县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县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的各类事项,督查室都及时拟发政务督办单,迅速通知各承办单位,要求抓好落实,按时报告办理情况,并有选择性的开展实地督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办理落实工作与会议要求存在差距的部门、单位点名批评,并指明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抓好落实的要求。为了落实好百万头生猪养殖大县建设,县委、县政府积极引进本香集团建设5万头生猪繁育基地,县政府2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措施,县政府督查室先后3次深入黄牛铺镇跟踪督查,使这项工作涉及的征地和道路、堤防建设等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

3、突出领导批示件办理开展督查。对领导批示的事项,督查室在收到批示件的当天就及时转各有关部门,在督办落实过程中,明确责任领导、主办和协办单位、具体责任人和办结时限,落实专人对领导批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坚持一督到底。今年督办县政府领导批办事项18项,办结率100%,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从2007年开始,按照领导指示,将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群众留言纳入领导批示件办理督查,督查室安排1名兼职人员每天留意政府网站群众留言,对其摘录,送县政府主管领导阅批,转部门落实。今年以来,群众网上留言149条,领导批示转出135件,已办复133件,许多建议得到采纳,既增强了决策的民主性,改进了政府工作,又加强了与群众的沟通与联系。

4、突出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督查。重点对征地拆迁、群众信访、灾后重建、民生八大工程、平安创建等工作开展督促检查,促进社会和谐。“5.12”地震发生后,我县受灾严重,省、市、县高度关注。灾后重建是全县一项重要工作。今年以来,县政府领导及督查室人员深入乡镇连续督查受灾群众建房进展情况和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绿化以及群众入住情况,加快了灾后重建步伐。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社会发展成果,县政府向社会公开承诺了四十件为民办实事项目,两年内全面完成。李智远县长和徐烨等各位副县长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一方面由6个牵头部门抓好落实,县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通报落实情况;一方面由广电局负责,开办专题栏目,公开40件实事项目,报道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目前,40件实事已完成13件。

5、突出对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开展督查。对重点、难点问题,我们坚持契而不舍,一抓到底。旅游兴县,是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搞好环境卫生是提升对外形象的一项重点工作。在陕西县域旅游经济发展现场会、第二届古风州金秋红叶观赏节及2009羌历新年等重大活动前夕,县政府安排各乡镇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县政府督查室牵头,由政府办领导带队,县爱卫办、园林环卫局、电视台参与,对国省道、双唐红公路沿线乡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情况巡回督查,现场督促整改,对整治不力、公路沿线乱堆乱放、卫生差的在电视台曝光,使国省道公路沿线环境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观,提升了对外形象。

6、突出对干部作风问题开展督查。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县政府督查室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纪委监察局、人劳局等部门组成多个督查组,对全县12个乡镇、71个部门干部到岗和工作作风纪律等情况联合开展了4次督查,对少数干部迟到、工作不在状态、上班打游戏等问题进行通报,近期对迟到人员处罚200元上缴慈善协会,并由县纪委或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大督查办公室积极介入,形成了合力,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

7、全面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县政府始终坚持把办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作为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密切政群关系,改进政府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办理工作中,以办理及时、代表满意为目标, 创新办理方法、拓宽办理渠道,坚持责任落实、办前办后走访、重点建议领导包案、三级审核、公开办理复函等工作制度,加大督办力度,开展联合督查,通报办理情况,保证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顺利办理。到7月份,县政府承办的79件县人大代表建议和74件县政协提案已全部办复,办结率和代表满意率逐年提升。

(三)完善工作机制,督查规范有效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督查工作职责。在总结多年来督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近年来,县政府及办公室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关于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和《**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对督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了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明确了督查工作思路、任务、程序、原则,使督查工作有章可循,促进了督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今年,借鉴市上做法,县政府印发了《大督查工作制度》,成立了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督查、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大督查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2、加强网络建设,奠定督查工作基础。针对部分乡镇、县级部门干部调整的情况,及时对从事督查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进行充实和完善。目前,各乡镇、各工作部门均建立了督查工作机构,由一名领导分管督办工作,全县专兼职督查人员达138人,健全的督查工作网络体系,为督查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3、加强运行机制建设,提高督查工作质量。在督查工作中,不断探索新时期督查工作的有效方法。重点探索催报督查与现场督查、定期督查与跟踪督查、领导督查与督查部门督查、督查部门督查与职能部门联合督查,督查工作与目标管理、明查与暗访、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注重整合力量,提高了督查效果,保证了政府决策和工作的落实。

近年来,我县的政务督办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各承办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各级领导的期望、广大群众的希望相比,与兄弟县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学习和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在创新政务督办机制和方法上下功夫,在提高行政效能和抓落实上求实效,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13篇:政务督查培训讲稿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全力抓好决策落实

——督查督办业务培训讲稿

根据本次办公室业务培训的安排,今天由我和大家共同交流一下督查督办工作的经验和体会,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适应新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政务督查落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督促检查是推动决策落实的有力手段,是把决策转变为现实的桥梁。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方案的部署,事情还只是进行了一半,还有更重要的一半就是要确保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从全局的高度,从加快现代城市建设,实现超常规、跨越发展的角度出发,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特别是就求真务实和狠抓落实,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不仅亲自抓督查、检查,做抓落实的表率,而且经常给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交任务、压担子,打气撑腰,解决了大量疑难问题,为决策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每一项重大决策出台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率先垂范,身体力行,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工地现场,走入老百姓中间,调查研究,加强指导,了解决策贯彻执行的情况,推动决策的落实,为我们作出了很好的榜样。为此,作为决策的执行部门和执行人,都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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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对现代新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对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推进落实和督查、督办、问责的最新要求上来。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督查工作,是决策作出后,能否一抓到底、落到实处、取得成果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付诸实践,见诸行动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应切实把“拒绝理由、雷厉风行、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贯穿于整个政府督查工作中,克服个别部门、个别人身上存在的作风不硬、落实不力的问题;杜绝事业心不强,面对困难和问题一筹莫展、束手无策的现象;改变工作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相互推诿扯皮的状况,着力在行政决策的贯彻落实和督查督办上,下苦功夫、下硬功夫,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不折不扣地抓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在领导批交办事项上,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果则必报;在政府督查工作运行机制上,建立一整套完整科学的督查工作规范和完善、高效、便捷的督查工作流程,推动政府督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别是把好督查督办事项的“进出口关”,提高抓督查促落实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决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快、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便捷高效”的目标管理督查工作机制。

二、抓大事、谋全局、解难事,推动政务督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我们目前面临的督查任务主要有七个方面:一是市委、市政 — 2 —

府和省厅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如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市委N届N次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等。二是市委、市政府和省厅重要会议的分解立项的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三是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和省厅重要会议及市委市政府部门工作会议重要决策、重大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和落实情况。四是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或交办事项的督查办理和落实反馈;五是对工作年度必达目标、基本目标、争取目标和共性目标的推进情况;六是对列入全市性制度创新的制度改革的推进情况;七是对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对以上工作,我们在工作中都有了明确的分工,落实专人负责、专人办理,理顺交办、反馈流程,确保督查渠道畅通。

从局日常督查和各单位上报汇总的情况看,今年以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涉及的议题 个,其中 个议题的决定事项已完成,占总数的 %; 个议题的部分决定事项还未完成,占总数的 %。市政府专题会研究议题 个,其中 个议题的决定事项已完成,占总数的 %; 个议题的部分决定事项还未完成,占总数的 %。市委主要领导批示 件,其中已办结 件,占总数的 %;正在办理的 件,占 %。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件,其中已办结

件,占总数的

%;正在办理的

件,占

%。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工作抓得散、抓得乱,见子打子,疲于应付,抓不住主要问题和主要矛盾,造成任务堆积,办结时限拖得太长。如 。二是信息不对称,报告反馈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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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问题明明已经有了重大突破,攻克了关键难点,但就是由于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导致该事项迟迟办结不了,一直挂在未落实事项上。如 。三是协调落实力度不够,对于涉及向上报批和相关部门的事项,我们往往消极等待、一报了之,缺乏对接、协调、联系的主动性。其实有些疑难问题通过高层协调是可以办得到的,关键是经办部门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果部门都各自为阵,就不能形成全局一盘棋、上下一条龙、左右一条线的督查工作格局。四是督查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衔接尚有漏洞,交办、督办、催办、会办等工作环节上没有实现环环相扣。如: 。五是责任划分不明确,没有做到专人专办,跟踪督办,一追到底,导致接件人思想上重视不够,打临时主意,做表面文章,一遇到困难就相互推诿扯皮,甚至存在多次催办没有回音的情况。大家要认真对照梳理结果,逐一逐项迅速抓好推进落实,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要等到要查办、要问责了才引起重视。

三、围绕中心,求实创新,不断提高政务督查工作整体水平督促检查是保证党委和政府决策得以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我们对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要不断强化督查工作的主体意识,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抓督查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负全责、带头抓,重大问题和久拖不决、长期积压的问题更要亲自操刀、突破解决;对各级办公室而言,我们的执行能力强不强、工作质量好不好、服务水平高不高,主要就是看我们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落实有力不有力,协调落实各项决策到位不到位,成效显著不显著。督促检查 — 4 —

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确保政令畅通提升到更加突出、重要的位臵。

一要抓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督促检查,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来。现在是进入第四季度,大家要围绕《市委N届N次全会报告》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抓好市政府常务会、市政府专题会决定事项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交办件,以及2010年工作目标推进情况,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加快工作进度,抓好任务落实。

二要抓落实。许多不落实的问题,往往出在基础层次、出在薄弱环节上。如果只是就事论事抓落实,而不想方设法夯实基础,不迎难而上攻克薄弱环节,那么工作仍然难以落实。一定要切实加强基础工作,排查工作中的隐患、管理中的死角,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使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对于涉及面广、推进难度大的决定事项和领导批交办工作,要加强综合协调,主动分析具体困难和问题,及时提出会办建议,通过相应的会办形式推动工作的落实。具体操作上,要认真筛选,提出确需领导会办的工作事项报送分管领导审定。

三要盯死抓。抓落实工作,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许多工作就是在一阵热热闹闹后落空的,许多事情就是在虎头蛇尾中没了下文的。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抓落实机制,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有计划、有步骤地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于一些解决之后容易复发的问题,要注意增强工作的韧劲,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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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不放,狠抓不舍,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决策落实的重要性前面已经作了阐述,关键是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意识、结果意识,普遍增强抓落实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树立抓督查、促落实、求发展的大督查理念,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和决策执行力。要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力争当好参谋助手,开展调查研究、现场督查、综合协调等深入细致的工作,丰富督查形式,注重督查效果,立足掌握第一手资料,跑基层、跑现场,主动请示汇报,做好为基层服务、为机关服务、为领导服务的工作。

四要抓时限。针对督查工作面广量大的实际,要为负责督查工作的同志提供条件,加强协同配合,做到无缝对接、跟踪问效,严格时限要求,确保督查事项落到实处。我们强调加强督查工作,不是作为一般性任务来要求的,也不是单一的搞一下督促检查、反馈一下情况,根本的目的是要抓落实、抓出实效。因此,对于推进慢、落实难、效果差的工作,既要查出原因、查出障碍、查出责任,也要系统研究、联合会办、拿出实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得到落实。其中,有时限要求的严格按照办结时间完成并上报办理结果;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要抓紧办理、抓紧落实。日常进展情况反馈,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对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实行月报制,每月25日前反馈最新办理情况;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交办事项实行周报制,每周星期五前反馈情况。办理情况报送程序严格按照交办渠道反馈,即由承办单位分别报送对口秘书处,经审核把关后报市政府目督办汇总上报。

五要改方式。要加强实地督查,督促检查不能以居高临下、— 6 —

文来文往的方式,只是简单地对下级提要求,也不能包办代替业务部门的具体工作。要树立大督查的观念,办公室每一位同志都负有政务督查的职责,大家要积极主动承担督查工作任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督查,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充分发挥部门和单位的作用,增强督查工作的实效性。要树立督查工作的权威性,要敢督、敢查、敢办、敢于问责,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和通报制度。在强化督查机制,规范督查程序方面,市纪委、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明确规定督查工作责任追究按照交办、督办、催办、会办、查办的程序,在会办无果、推动不力的情况下,依照对事不对人的原则转入查办程序,与《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市行政效能责任制规定(试行)》以及全市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进行问责处理和单位目标考核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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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某县政务督查工作方案

XX县政务督查工作方案

为强化政务督查工作,力促县政府督促检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助力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县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紧扣中心、实事求是、注重实效、规范程序、分级负责”原则,积极探索政务督查内在规律,创新督查方式,即从单一的督办通知转变为事前提示、事中提醒等服务型督查方式。健全督查机制,强化督查举措,分工协作,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督查工作方案,突出抓好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为我县全面推进“一轴两城五区”发展战略,着力实施“五大创建”贡献力量。

二、重点内容

(一)上级政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明确要求督查督办的事项;

(三)上级政府、县委、县政府公文中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四)上级政府转来的批示件、查办件的落实情况;

(五)上级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涉及相关乡镇、部门需要查办落实并报告处理结果的事项;

(六)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县政府年度、季度工作要点涉及相关乡镇、部门需要贯彻落实的事项,县政府确定的重要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落实情况;

(七)全国和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办落实工作;

(八)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需要督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流程

(一)确立任务。负责上级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的督促落实;负责对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及专题会议决定需要落实事项的督查。

(二)分解立项。确定督促任务后,起草责任分解通知,在分解立项后,提出拟办意见、承办单位,报领导审签。

(三)及时交办。根据领导签批意见,明确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交办相关承办单位。

(四)事中督促。任务交办后,督查室全程跟进督导,提示、提醒承办单位抓好落实,并将督导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五)汇总反馈。承办单位工作完成后,向督查室报送落实结果,督查室对反馈结果进行分析审定后,及时向交办领导汇报情况,必要时要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六)立卷归档。将办理完毕的督查工作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四、方式方法

(一)电话、口头督办。领导交办的督办事项,督办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实时以电话询问的方式掌握督办事项进展情况,明确完成时限,并进行督查督办。

(二)书面督办。根据完成时限要求,督查室实时下发《督查工作提示单》和《督查工作提醒单》,督促责任单位加快工作进度;对于电话、口头督办、书面提示后,承办单位工作进度仍未达到进展要求的,向被督办单位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尽快赶上工作进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对督办事项进行专题答复。

(三)现场督办。督查室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单》后,被督办单位工作进度仍未达到目标要求的,将指派专人,到现场了解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四)专项会议督办。对于确需召开专题研究推进的事项,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提请有关领导同志召集相关部门、单位召开专项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问题,令其责任单位按期完成。

五、加强督导

督查室要采取全面督查、重点督导、重点督促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完成时限要求,及时将本单位所承担工作的相关图片、信息报县政府督查室,逾期不报的,视为未完成,督查室将及时督促和通报各单位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各位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政府办主任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保障,配齐配强督查室专职人员,充实督查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督查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成果运用。各项工作督查成果由县政府督查室按期报送县政府和政府办公室领导,同时提出督查成果运用建议,将督查结果与各单位考核奖惩、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并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15篇:政务督查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男,现年30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6年到*******工作,任办公室秘书。三年来,在做好办公室其他工作的同时,***同志始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厅机关中心任务的贯彻落实,紧贴领导工作思路,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丰富督查工作内涵,提高督查服务质量,较好地发挥了政务督查在领导决策中的助推作用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同志一直把学习****专业知识和政务督查业务知识放在督查工作的首位,把学习省委、省政府文件、厅中心工作安排部署作为搞好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做到对各类督查任务提前学习、深入领会,根据工作类别制作督查任务“地形图”,建立任务落实措施“结构树”,深入把握各类工作进展,确保“督促有据、检查入微”。

二、严于律己,强化作风建设。***同志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做好督查工作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朴实、勤恳的埋头苦干中。在工作中,他严格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在日常督查工作中,培养和树立了“快”、“严”、“准”、“硬”的督查工作作风,对厅机关各项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的事情,都本着“快办快查快结”的原则,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守政治、组织、工作、生活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越红线,不闯红灯;督查过程中,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准确反馈督查结果;对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督查落实,敢于指出问题,敢于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积极主动,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同志自始止终把政务督查工作作为维护机关决策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提高督查实效。他认真学习督查督办规定要求、分析新形势下政务督查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掌握督查工作的新动向、新特点,用科学发展观的观点熟悉督查工作程序,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促进各级领导决策落实。一是确立精确的督查指标,消除模糊性,提高督查工作的精确性。根据各类督查任务,分类制定督查工作细化表格,随督查通知发送各有关处室,明确督查内容、时间等具体要求,让承办单位“看得见、抓得着、做得来、报得上”。二是变静态督查为动态督查,掌握任务落实“度”,确保督查工作与业务处室业务进程同步,全过程反映工作进展状态。把各项任务按职责进行分解,突出工作重点,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和计划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定期催报、整理各处室工作进展,落实的逐件登记,正在进展的说明进度,尚未开展的要求拿出具体工作思路,并及时将督查结果报告厅领导,确保厅领导全面掌握全局工作进程。

四、完善制度,规范督查工作程序。为进一步规范政务督办的立项、批办、督办、协办、通报等制度程序,他通过探索,研究草拟了政务督办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办公室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做到决策前调查研究,决策后分解任务,落实中明确职责,任务重要处室重点督查,任务密集处室高频督查,强化督办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执行厅领导批示件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建立专门的台帐纪录,实行三次提醒制度,对批示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及时将办理情况报告厅领导。

五、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2008年,全面完成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事项督查、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及目标任务督查、厅机关年度重点工作督查及10余项专项工作督查任务,按时办结省委、省政府领导限时办文40余件,及时督促检查省委、省政府及厅领导43件批示件的贯彻落实,完成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20件,并先后上报各类督查信息近20篇。由于督查督办工作有力。使厅机关承办的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及厅机关各项工作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圆满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促进了全省科技工作全面发展。

第16篇:交通政务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某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全某交通系统的政务工作,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确保全某交通系统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由办公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对督查督办事项由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科室承办。各单位(科室)要明确专人高度负责,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承办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督查督办的内容。

1、某委、某政府和交通厅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重要文件、工作部署,明确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

2、上级机关、领导对本局的批办事项,局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

3、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议定的工作部署,事项;全年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重点;

4、局领导下基层检查工作、开展调研时提出的要求;

5、某人大议案、建议;某政协提案有关承办事项;

6、督查人员发现的事关全局带有政策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7、各基层单位、各某地(区)交通局反映或提出的重要问题;

8、信访件需督查督办落实的事项;

9、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提出的批评、建议或意见;

10、其他需督查督办落实的事项。

第四条督查督办的工作方式

1、督查督办事项转出后,办公室要按时、定期催办督办,紧急问题及时督办,必要时派人下去检查、了解,确保按期办结。

2、承办单位(科室)接到督办卡后,要责成专人迅速办理,在规定的承办期限内办理完毕。因故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毕的,要主动与办公室沟通,以便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和领导。

3、承办单位(科室)如认为督查督办事项不属于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应于24小时内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不得自行转送其他部门。

4、督办件涉及局属几个单位(科室)或局外几个部门的,由牵头单位(科室)负责协调并组织办理。各协办单位(科室)应积极主动配合,认真办理所负责的事项。有关部门对承办事项有异议的,需书面写明理由,由牵头单位(科室)负责汇总,提出意见,送办公室核阅后,呈局领导审定。

5、根据督查督办事项和局领导指示和交办事项,对局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督促检查。对影响全局的重大事项,集中力量督查;对全年性工作,分阶段督查;对紧急事项,及时督查。日常督查采用通知书、电话询问、实地督查、与有关单位(科室)联合督查等多种形式,推进我局及全系统各项政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督查督办的程序

1、登记。设立“某交通局督查督办事项登记簿”,对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交办部门或领导、承办科室、事项内容、办理时间等,以备查询。登记立项一般一事一项。凡被列入督查督办事项,要编发督办号,经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后交承办单位或部门;

2、承办。对督查督办事项,各单位(科室)要责成有关人员认真办理。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要及时督促、检查,对办理意见要亲自审阅、把关。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科室)承办的事项,由主办单位(科室)牵头办理,主办单位(科室)要主动与协办单位(科室)协商,协办单位(科室)要认真提供有关情况、数据、资料及协办意见。主、协办单位(科室)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时,由主办单位(科室)负责人进行协调,尽可能地达成一致意见;如意见分歧较大,主办单位(科室)要列明双方理据,送分管领导或局长协调解决。

3、督办。办公室按照承办要求,在办理时限到达前,对承办单位或人员进行督办,督办工作应根据办理事项内容、要求和时限,实行重要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疑难事项反复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保证督办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办结、办好。督办工作人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地报告查办结果,做到查办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反馈。对督办事项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办结的,要说明原因,根据局领导签署的意见重新明确限办时限,并做好跟踪督办。

4、反馈。承办单位(科室)负责人在办理时限内,要每周利用碰头会或专题报告等方式将办理进展情况和结果,反馈给局领导和办公室。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主办单位(科室)要在汇总各单位(科室)的意见后,写出书面报告呈送有关领导,反馈办理情况;紧急、复杂或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局领导汇报办理情况和结果。

5、上报。承办单位(科室)应在办结后的三日内书面上报办结情况,由办公室及时将办理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督查专报”上报局领导;某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上级机关批办、交办的事项,要专题上报办理结果;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提案要专门召开交办会议交办。办理意见、建议、提案情况要专题向人大常委会及政协报告。对某委、某政府和某某交通厅明确要求办理的,要一事一报;对重大、紧急事项的督查情况要随时反馈,反馈情况时要讲实话、报实情,为领导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情况和建议。

6、立卷。督办事项处理完毕,要在“督查督办事项登记簿”上注销督查督办事项,并将督办事项原件、领导批示、处理意见、督办情况报告等各种资料及时立卷归档,交档案室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1、严格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开展工作,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提供有效服务。

2、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全面真实了解和反映情况。

3、督办工作要坚持分工协作,责任到人以及迅速、及时、准确的原则,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4、对不宜公开的督查件,要做好保密工作,严守机密,不得与无关人员谈论机密事项,防止因泄密给工作造成损失或带来不良影响。

5、对办理不认真、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要送回承办单位(科室)重新办理。对因工作疏忽,而影响办理进度,不能如期办理而贻误工作或发生泄密,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及具体承办人的责任。

第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17篇:武汉市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使全市政务督查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适应政府转变职能和改进作风的需要,更好地为领导同志服务,保证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政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负责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

(二)负责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文电、会议决定事项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负责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对市人民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第三条 政务督查的职责分工

(一)来文来电的督查。根据来文来电的内容、要求和职责分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提出分办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负责同志同意后,交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督查。

(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及市长办公会议议定的重大事项,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议定的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进行督查。

(三)《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目标,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

(四)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

(五)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件,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其他领导同志的批示件,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其他相关处室进行督查。

(六)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批示件、交办件及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的涉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两个以上政务处室的督办事项,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其他领导同志的批示件、交办件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其他相关处室进行督查。

第四条 政务督查工作的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在督查工作中必须依法行政,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督查工作。

(二)有令必行原则。凡政府决策和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有交必办。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承办工作,确保政令畅通。

(三)归口办理原则。对涉及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职责的督查事项,由有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四)讲求实效原则。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原则,经常性地开展检查,实行跟踪督办,使督查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注重实效。

(五)实事求是原则。督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情况,讲真话,报实情,为领导同志正确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第五条 政务督查工作的程序

(一)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及议定事项(包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目标,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等)督办程序:

1.分解。对《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目标,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办公室分解给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落实,并每季度向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报送一次办理工作情况。对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提出分办意见,交有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上述承办单位应每两个月向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报送一次办理工作情况;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每两个月对两个月前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及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督促有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2.登记。《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等议定事项的分解情况,包括各项任务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主要职责、具体目标、完成时限等,由督查人员逐项进行登记。

3.督查。督查人员根据各项任务完成时限要求,可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上门催办、下催办单、发督查通报等多种方式进行督查。对重要事项应重点督查,对紧急事项应及时督查,并将进度情况报有关领导同志。

4.协调。对分解下达给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承办的事项,主办单位组织各协办单位有困难的,需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组织协调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应积极参与协调。一般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处室督查人员负责协调;重要事项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分管副主任或有关处室负责人协调。特殊情况下,可报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由分管副市长、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协调。协调活动的组织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负责。

5.回告。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回告,市人民政府督查人员对回告情况应进行检查,对回告不符合要求的,通知承办单位补充、修改。对《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目标及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反馈意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以《督查通报》形式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

(二)领导同志批示件和交办件的办理程序:

1.登记。凡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的督办事项,由督查人员将收件日期、名称、主要内容、承办单位等登入统一印制的《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督查登记簿》。督查事项办结后,由督查人员对办结时间、办理结果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统计。

2.拟办。对领导同志已明确承办单位的督查件,按领导同志批示意见交有关单位办理;对领导同志未明确承办单位的督查件,督查人员应认真阅读领导同志的批示及相关材料,根据其内容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职责分工,确定主办、协办单位,提出具体办理要求和办复时限。

3.办理。

(1)自办。对机密性较强、不宜扩散、时间要求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宜扩散的领导同志批示件,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直接办理,或会同有关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2)转办。对领导同志批示或交办事项,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督查人员转有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转办时应附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统一印制的《政务督查交办通知单》,并加盖\"武汉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公章或\"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督查\"专用章。

(3)催办。为确保督查事项按时办结,在承办单位办理过程中,督查人员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上门催办、下催办单、发《督查通报》等方式进行督查。切实做到紧急事项跟踪催办,重点事项重点催办,一般事项定期催办。对督 查过程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交办领导同志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在办理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转办的领导同志批示件和交办件的过程中,应向督查室通报办理情况。

(4)反馈。在收到承办单位办理回告后,督查人员应认真审查回告是否符合办理要求。对符合要求的回告,应以书面形式,按有关程序报送交办的领导同志;对不符合要求的回告,应退回承办单位进一步研究办理,重新回告。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转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督查的领导同志批示件、交办件,由该处室直接向有关领导同志回告,并将回告材料抄送督查室。对重要的督查工作情况,应在《督查通报》上刊发。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直接办理的督查事项,由该室负责整理材料并在《督查通报》上刊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其他处室办理的督查事项,由该处室整理材料,在《督查通报》上刊发;《督查通报》文号、归档等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二处统一管理。

第六条 政务督查工作的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同志是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经办处室负责人是督查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各责任人应按职责要求,认真抓好督查工作。

(二)及时办理答复。对《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目标、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事项,应按照督查工作的原则,认真办理,限期完成,按时答复;对因客观条件限制,确实不能按期完成的,承办单位要及时说明原因;对需较长时间办完的督查事项,应按有关要求向交办部门报告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经常通报情况。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各相关处室应根据工作需要,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对督查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推广好的经验,批评办理不力的单位。

(四)加强工作指导。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政府系统督查人员培训班,并组织有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开展理论研讨活动,以不断提高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督查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本规定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负责解释。

第18篇:市规划局政务督查工作总结

市规划局2010年度政务督查工作总结

2010年,我局的政务督查工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二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全市城镇建设暨规划工作会议精神,以推动全市城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为根本宗旨,以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现场会为契机,积极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较好的履行了政务督查工作职能,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有力推动了市委、政府决策部署的实施和落实。

一、2010年全市城乡规划督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为了保障全市城乡规划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我局切实加强了对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督查力度。年初,根据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市城镇建设暨规划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局制定并印发了《2010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针对各旗县市城乡规划建设实际情况,确定了一系列量化指标,主要包括:到2010年底,旗县市政府所在地控规覆盖率达到100%;各旗县市所辖一般建制镇总规编制完成率不低于60%;完成2个以上重点行政村的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等。年中,我局借助召开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现场会的有力契机,由局长、分管局长带领工作组多次深入各旗县市进行调研指导,督促检查各地规划工作进

1 度,推动各项工作目标的有效落实。年底,我局抽调相关科室人员成立了旗县市城乡规划工作实绩考核小组,采取“听报告、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逐一对各旗县市城乡规划工作实绩进行了详实细致的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各旗县市年度城乡规划工作的成效。截止2010年年底,上述各项城乡规划工作目标均圆满完成,各旗县市政府所在地控规达成全覆盖;各地全年完成一般建制镇总体规划18项,全市40个一般建制镇中已累计有26个建制镇完成了镇规划编制工作,完成率达到65%;完成村庄整治规划29项,使全市累计开展村庄整治规划试点工作的行政村已有五十余个。

2010年,我局还重点加强了对上级督查督办件的工作力度。一是突出重点,紧跟市政府工作部署抓落实。我局针对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集中全局力量务求工作实效。《乌兰察布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的修编工作是2010年中心城区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之一,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为此,我局专门派遣一名工作人员常驻规划编制单位,负责及时与编制单位联络沟通、反馈信息,同时,局领导数十次前赴编制单位听取汇报、督促进度,使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得以较好地完成。二是注重实效,提高领导批示件落实办理的效率质量。我局坚持“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的原则,将市领导批示件作为“特件”

2 处理,明确办理责任人、处理时限和基本要求,有效地提高了领导批示件办结率和办理质量。全年,办理市政府领导批示件6件,办结率100%,办结上级转来的信访案件2件,本级领导批示信访案件1件,办理本级转办信访案件3件,其中办结2件,正在办理1件。三是强化措施,提高政协提案的办复率和落实率。2010年我局承办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提案12件,办理量在市直部门中位于前列,我局在总结以往办理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在分办、调研、沟通、答复四个环节上下功夫,切实改进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办理工作卓有成效,在办件数量和落实质量上都超过往年。

二、2011年全市城乡规划督查工作要点

2011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建设、落实规划实施监管措施为重点,突出抓好市委、政府重大决策、专项查办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督查,把督促检查贯穿到决策实施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切实促进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主要工作目标

1、全市各地规划编制工作。中心城区重点完成四项工作:一是在一季度完成乌兰察布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二是开展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三是进行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四是根据总规要求完成中心城区各片区控规指标的调整。各旗县市重点完成三项编制工作:一是

3 在一季度完成旗县府所在地城市设计的编制成果;二是完成辖区内所有一般建制镇的总规编制工作,实现全市镇规划全覆盖;三是继续推进村庄整治规划试点编制工作。针对上述规划编制任务,我局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配合市政府督查室采取季度督查的方式,对各地规划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督促检查。

2、规划实施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依据新出台的《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乌兰察布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和规划管理技术指标,督促检查各旗县市规划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严格规划审批、实施、监管全过程,杜绝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3、规划服务质量提升情况。根据市委、政府关于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服务质量的相关决策部署,督促检查各地规划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公共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国有投资和招商引资的大型重点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深化审批绿色通道,推进项目负责制,为企业入驻和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规划服务。

4、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办理工作实行负责制,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程序,健全实地调研、走访和回复机制,严格办理时限,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5、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现场

4 会决定的与规划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对上述会议决定的与规划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我局将根据领导指示及时立项,落实办理进度和质量,进行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

6、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办理。对市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严格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认真组织办理,履行“登记、拟办、办理、报告、存档”等工作程序,将办理情况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领导。

(二)工作措施

2011年,我局将首先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入手,以有力的工作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并在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积极的探索,确保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充分落实。

1、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根据市政府对政务督促检查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局将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政务督查工作,并成立局政务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组织、明确职责,保障政务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督查工作制度。为政务督查工作建立专门的工作制度,从督查工作目的、范围、原则、办理程序及组织领导等方面规范我局的政务督查工作,提高督查的效率和质量,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3、运用多种督查方式。一是书面督查,根据《2011年

5 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目标及考核办法》,确定督查目标和重点内容,收集各地规划部门的工作信息,通过书面形式了解和掌握实施动态。二是实地督查,在书面督查的基础上,对市委、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客观准确的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会议督查,对覆盖面广、实施步骤同步、进度同步的工作,组织各地规划部门进行集中讨论,通过会议达到了解情况、互通信息的目的。四是通讯督查,以电子信息网络和电话为联系方式,对重大项目或重点工作进行即时性了解,特别是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情况,尽快解决问题。

第19篇: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督查工作制度

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督查工作制度

为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为办事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人员行政行为不满的,可向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进行投诉。投诉受理范围如下:

(一)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较差的。

(二)工作人员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处理不公的。

(三)窗口单位不按规定落实“一门受理”的运行机制,要求在本部对外受理的。

(四)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五)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许可、批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许可、批准决定的。

(六)对外受理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不按限期办结的。

(七)不履行首问负责制或不一次性告知审批所需材料或其它条件,致使服务对象多次往返的。

(八)不按规定收取费用的。

(九)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或变相从申请人处获得好处的。

(十)上级转办和领导交办的各类投诉。

(十一)其他违反行政许可规定以及中心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投诉方法

投诉人采取来访投诉、来函投诉、来电投诉和网上投诉(电子邮箱:byqzwb@126.com)等方式进行投诉。建议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

三、投诉受理

现场投诉由一楼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接待并受理,也可到中心五楼区监察局驻中心监察室(以下称监察室)进行投诉。接待人员要对投诉者有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投诉登记,并将投诉事项及时上报区政务办。

四、处理办法

区政务办会同监察室对已受理的投诉进行登记后,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理的权限确定自办、转办或督办,并积极协调有关窗口单位进行核实、处理、反馈。

(一)凡针对进驻部门窗口的投诉,由区政务办登记后,可直接与窗口人员调处解决的,即时处理并回复投诉人;超过窗口权限的,转由相关部门处理,处理结果报区政务办回复投诉人;如出现反复投诉或涉及多部门投诉,区政务办将牵头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共同研究处理。

(二)投诉人对处理意见不服的,由区政务办要求处理单位重新进行核实、解释,如过错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的,由区政务办牵头提出处理意见,并通报有关单位

和负责人。

(三)被投诉的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经核查属实,且主要责任在窗口工作人员或窗口单位的,区政务办将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按《白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一楼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和监察室负责受理各类投诉,由监察室统一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务办,对所受理投拆的投诉对象、涉及事项、转办部门处理结果、反馈情况一一进行登记、归档。

(二)受到投诉的部门,要及时核查并将结果书面报区政务办,对相关责任人应主动作出处理;对复杂投诉,要积极协助处理。

(三)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将投诉的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人;因客观原因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处理完毕的,区政务办相关科室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四)对突发事件的投诉,区政务办相关科室应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办负责人报告。

(五)处理投诉要做到客观、公正,向投诉人解答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时要耐心、细致,投诉人要求保密的事项要严格保密。

第20篇:住建局政务督查工作报告

住建局政务督查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督查办的正确领导下,在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我局的政务督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促进决策落实,保证政令畅通,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有效维护了政府权威,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大力度,提高督办件办结

(一)突出重点,紧跟上级工作布署抓落实。

我们局成立了以重点办为主的重点工作督导小组,有专门人员跟踪各项工程的进展情况,任务到人,责职到人。根据工程节点计划,随时检查及时下发督办单,跟踪督查落实情况,进度情况,有力推进了重点工程的实施,使重点工程项目得以较好的完成。今年城建重点工程项目共51项,其中19项已完成,17项正在建设,14项正在加快推进,1项已取消。共下发督办单20件。

(二)注重实效,提高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办理的效率质量。

我局坚持“批则必查,查则必清,清则必办,办则必果”的原则,将领导批示件视为“特件”处理,明确分工,明确办理责任人,明确处理时限和基本要求。由局办公室将各督办件分门归类,分派到各相关科处室。办公室进行跟踪督促迅即办理、办理进展情况、直至办理完结。领导交办的事项严格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认真组织办理,履行登记拟办、办理、报告、存档等工作程序,将办理情况及时准确的报送相关领导。今年办理省、市、区信箱件101件,区委、区政府督办单24件,其他11件。

(三)贴近群众,提高热线的网上平分信息的办结率。

为了让百姓参政议政,便于百姓投诉,市政府开通了123

45、12319热线电话,我们局也开通了百姓办事零障碍平台。对这些网上来的信息,我们把他们和领导批示件一样的办理,一样启动局办理督办件程序。每个信息有记录都有结果,真正做到让来电人满意,实现百姓零障碍。今年收到处理12345热线44件,12319热线16件,局内部电话16件。

(四)强化措施,提高政协提案的办复率和落实率。

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2件,其中政协委员提案14件、人大代表提案8件。我们在总结以往办理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在分办、调研、沟通、答复四个环节上下功夫,切实改进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部按时按质办结了所有提案,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和服务社会水平的提高。

(五)严格制度,提高数字化城管中心案件办理效率。

根据上级要求我们局建立了数字化城管平台,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工程处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每天跟踪,发现案件迅即办理。今年收到市数字化城管中心案件945件,我局处置案件1445件,结案率%。

二、存在不足:

一是个别人思想上有松懈麻痹现象工作责任心不够;二是遇到问题时解决方法措施不够;三是对事件预测预想不够。

三、XX年为了确保政令畅通和工作落实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我们准备从几方面入手

首先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入手,以有力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并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领导的指示要求充分落到实处。

(一)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根据区政府对政务督促检查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我局将召开局办公会,研究讨论政务督查工作,成立局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组织,明确职责,确保政务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督查工作制度。为政务督查工作建立专门的工作制度,从督查工作的目的、范围、原则、办理程序及组织领导等方面规范局的政务督查工作,提高督查的效率和质量,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三)运用多种督查方式。

1、书面督查,确定督查目标和重点内容,通过书面形式了解和掌握实施动态。

2、实地督查,在书面督查的基础上,对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工作实地督促检查,客观准确的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

3、会议督查,对同步实施的工作集中组织讨论、调度、通过会议达到了解情况的目的。

4、通讯督查。主要以电话为联系方式,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及时进行即时性了解,特别是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掌握情况,尽快解决问题。

政务督查范文
《政务督查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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