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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一辨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23 09:00:1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一辨演讲稿

主席,评委,大家晚上好

今天,我们讨论的辩题为“电子竞技进入校园是利大于弊 还是弊大于利”。

首先,我要明确两个概念,“网络游戏=电子竞技”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随着游戏产业的发展,电竞项目的不断更替,电子竞技早已不再是局限于IP直连或局域网的单机游戏了。尽管网络游戏在发行、运营、付费方式,以及游戏的平台构建上都有很大的不同,但这并不能影响一些平衡性与对抗性很强网游加入到电竞项目中。不管单机游戏 ,还是网络游戏 ,只要符合“电子”“竞技”这两个特征,那么它们都可以称为广义上的电子竞技游戏。正是因为这两个特征,电竞受到了很多年轻朋友 的热爱。

LOL,DOTA之类的电竞可不是一款简单的网游,正确地说它是电子竞技项目。电子竞技、是什么?我查了资料,发现 “电竞就是利用高科技软硬件设备作为运动器械进行的,人与人之间的智力对抗运动。

那问题又来了,学校为什么让电竞进大学呢,难不成对我们大学生有好处?这话还真不是我说的,原来2003年,我国已把电竞列为正式体育项目,和篮球、足球是一个地位的,沈阳体育学报说了,电竞能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四肢协调能力,信息操作能力,是一项富有意义的体育运动。

我们不能因为电竞会给我们带来一些弊端而全盘否定电子竞技

比如,打篮球 能强身健体,但是 一 同学 因为打球崴脚了。这到底是打篮球的错,还是我们自身问题?

所以要说电竞对于大学生,我们当然承认存在一些同学过分沉迷,但这最后还是因为人的差别造成的,从这一点去分析电子竞技进校园的利弊,是得不到辩题要的答案的。

那好,我们该怎么分析呢?重新审视辩题后,我们发现原来漏了一方面,那就是电竞会给我们带来很对看不见的能力。。

电竞为什么要进大学?很简单,为了学习到更多,丰富我们的业余生活。这样利益就明显的大于了弊端。

第一 世界工作节奏越来越快,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我们需要更好的心里素质,而电子竞技 能够很好的锻炼我们这方面的能力。 第二 竞技游戏讲究战术,制定战术克制对方,而制定战术这一过程, 就可以很好的 锻炼人们智商

第三 增强团队意识,很多的竞技游戏,都需要战术配合,需要大局观念,这会让我们懂得什么时候该为队友作贡献,了解团队力量的重要性。

第四改变人的性格,如:一个优柔寡断的人,通过打星际就知道:误了战机就完了,一个急躁的人通过玩电竞就知道:急是打不胜的,反而会中了别人的陷阱。

第五,作为一项世界公认的体育项目,如果能进入校园更能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等等,对于我们,电子竞技进入校园利确实大于弊,那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让同学们都从中学习更多有利的地方呢? 综上所述,电子竞技进入校园利大于弊。

我方阐述完毕,谢谢。

推荐第2篇:一辨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我方观点是:中学生更应该“活在当下,追求短期目标。”所谓活在当下,追求短期目标,是制定一个近期可能实现的目标,踏踏实实的做好当下小事。而“树立理想,追求长期目标”则是去实现一个离显示较为遥远的目标。我们承认一个人活着并不能没有理想,但却不能盲目的奋斗。所以,我方认为:脚踏实地的做好当下小事,每天进步一点点更有利于现代中学生实现自己的理想。

首先,理想是在立足于现实的情况下树立起来的。就比如说当年超出现实的大跃进吧,它的后果是,死亡人数已达2158万人口,造成了一场空前的经济灾难。现实是实现理想的前提,没有基地的大楼是不会牢固的。所以,理想的实现始终离不开现实的基础。

其次,光有理想,却不立足现实,不刻苦努力,结果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就说说西楚霸王项羽吧,当时与我们年纪相仿的项羽,不肯学剑术,却学读书,想学兵法,要称霸一方,目标非常的远大,可项羽只学了个大概就放弃了,结果后人写出了“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诗句。所以,立足于现实是至关重要的。

最后,长远的理想相比短期目标,还是短期目标更具有灵活性。一是容易实现,二是当自己想要朝着一个方向努力时,如果是短期目标,那即使当达到这个目标时是错误的,也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方向舵。日本马拉松运动员山田本一,曾获两次世界冠军,每次比赛前,他都会把路线仔细看一遍,并画出沿途几个醒目的标志。他说40多公里的路程被分解成几个阶段性的目标,跑起来就有成就感,如果只有一个目标,就会感觉太过遥远。所以,我们不要一味的多求,一次只做一件事,才是成功者的秘诀。

理想可以有很多个,并可以随着时间而变化。但现实却只有一个,你对待当下的态度,会决定着你未来的高度,我们为何不一步一个脚印,做好当下小事,尽自己所能让人生少留一点遗憾呢?所以我方认为活在当下,追求短期目标更有利于现代中学生。我方坚持我方观点,谢谢大家!

推荐第3篇:一辨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想必大家都听说过支教这个词。每年都有许多大学生到边远地区支教。很高兴今天与对方辨友讨论大学生志愿者假期支教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大学生是指在高等院校接受过系统教育的学生。志愿者是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的人。支教是指一项支援落后地区乡镇中小学校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中国很多地方文化教育相对落后,人口素质低下,假期支教是否弥补了落后地区教育的不足,因此今天我方认为大学生志愿者短期支教利大于弊。

首先大学生支教可以暂时弥补教育资源的缺乏。我国有一亿六千万农村中小学生,量大面广。目前,虽然我国农村教育已取得很大成绩,在发展中国家遥遥领先,但农村教育和城市教育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而且差距还在不断扩大。因此国家已经把农村教育摆在整个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 国家实行的“两免一补”政策确实给农村的教育带来了活力,但资金的不足难以维持住现有师资力量。同时在短期内建立起一支成熟教师队伍不现实。根据统计有16%的大学生愿意支教。大学生受过高等教育并且每年的假期这些资源将是闲置的。志愿支教对资金的要求较小,让大学生去教育更为可行。

其次大学生有能力去支教。在校的大学生是成年人,可以对自己行为负责,已对社会有一定认知,具有同情心和责任心以及青年人应有的热情与活力。支教是指一项支援落后地区乡镇中小学校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对象多为中小学生,教授课程基本都是算数,语文,英语,并不是专业的高深的学术研究,以大学生的学识完全可以胜任,并且支教活动是一个长期性活动,每年都有新的人员加入,接受的教育也较为持续。

再者大学生志愿者假期支教是一个双赢的过程。贫困地区的师资力量薄弱,特别是落后的应试教育方式,对孩子心理素质关注度很低,对拓展学生的视野帮助有限。而大学生志愿者可以给孩子们一个全新的视角和新颖的教学方法比如做实验利用多媒体教学,帮那些孩子打开他们自己的窗户,告诉他们外面的世界是什么。部分城市大学生外语好、数理化好、经济头脑好,但对祖国的地理、历史、文化非常无知。对生活体验太少,这项活动对他们也是一次生活的体验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让爱成为习惯,这是每位支教大学生心中的意图。大学生也可以为社会和谐尽一份力。综上我方认为大学生志愿者假期指教利大于弊。

推荐第4篇:反方一辩

科技发展是弊大

人类跨入21世纪,世界发生了多少惊人的变化。在人们为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欣喜之余,又经历了更好的不安甚至灾难。除了对高科技特别是生物科技的发展所带来的恐慌之外,战争和疾病似乎直接将人类带到了地狱之门。各种病毒的侵入,汽车身后的尾气,工厂的废气等等无补侵害着我们美丽的家园.试问为什么我们的家园受到了威胁,为什么树木被大量的砍伐,为什么空气不在新鲜,这一切一切正是科技带来的种种罪证.现代科技是给我们带了一些舒适与方便,可同时也带了幅面影响,试问没有了美好的环境人类该怎么舒适生存呢?如果人们还不赶快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进行补救的话,人类终将会被科技所毁灭.科技发展是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好处,这点我们并没有否认.但是我方认为科技带来的弊处大于利的.首先汽车虽方便了我们的出行,但牌坊的尾气造成环境的污染,影响人类健康.其次,电视等娱乐设施的出现,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方便,但是却无形的阻隔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人情淡薄.还有就是网络的出现,是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扰乱人们的生活等等着一系列你们所谓的高科技所带来的副作用,是不可否认,试问我们怎么能坐视不理呢?试问如果没有科技的阻挠又和需现在费这么大力气去宣传保护环境呢?再说现在的网络问题正是大家所苦恼的,网络是许多本

1 该是祖国幸福的花朵的少年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你说网络虽然可以方便我们查找资料,可是这么一个小优点又怎能和祖国的未来相比呢?

当今社会,科学发展迅速,许多高科技产品不断涌现,电脑、汽车、洗碗机、洗衣机……已经走入寻常人家的生活。它们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便利,但是与此同时,它们也使人类的基本能力逐渐丧失。有了电脑,人们不再用人脑去思考一些东西,因为只要利用电脑就能办到;有了汽车,人们不再习惯走路散步,取而代之的是开车兜风;有了洗碗机,人们不再用手去洗碗,也许有一天人类会忘记怎样洗碗。科技的发展,让人欢喜让人忧。喜的是它给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最大的便利,忧的是它终有一天会让电脑代替人脑,机器代替双手,到时主宰这个世界的不再是我们自以为聪明的人类,而是那些人类发明的机器!所以,我认为:科技的发展会抑制人的全面发展!

再如飞机、火箭、网络、卫星最初都是为军事战争而出现的相同的科技在为人类造福的同时也被用作毁灭人类的帮凶。所以我认为:科技发展弊大于利!

推荐第5篇:一辨稿参考

在人类文明漫长的发展史中,人类对死亡的观念在不断地发展演变着。从最初盲目畏惧死亡发展到消极平静地接受死亡,最后发展到积极主动地规范死亡,人类对死亡这一自然法则的心理轨迹,反映了人类对生命价值理解的升华和对生命保护力度的加强。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所要做的不是是否接受死亡,而是如何接受。“安乐死”这一社会问题正是顺应时代发展而出现的。然而安乐死毕竟是一个涉及到医学、伦理、道德、法律、社会学、哲学等诸多领域的复杂的综合性社会问题。从它一出现,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争议。这场争议在国外已有几十年的历史,而且已进入了我国并日益引起社会关注。安乐死问题在我国作为一个新生的社会问题,其本身还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妥善解决,才能推动其合法化。本文以此为宗旨,对安乐死的实质、安乐死的立法理由及立法步聚、内容进行论述,以期促进安乐死在我国早日立法。

一、安乐死问题的实质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Euthanasia,其原意为“没有痛苦的死亡”。而安乐死的现代含义则是指“对于现代医学条件下无可挽救其生命的濒死病人,医生在患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真诚委托的前提下,为减少病人难以忍受的剧烈痛苦而采取适当措施,提前结束病人生命的行为”。

根据这一概念,笔者认为,安乐死问题实际上是接受死亡法则的生命处置问题。这类行为实质上是以生命终结法则为基础的针对生命终结方式的处置。故可以将安乐死的实质界定为“生命终结的处置行为”,而不能将涉及生命处置行为作为研究对象,安乐死主要针对如何选择生命终结方式,而不是针对生命处置方式。因为生命处置方式包括的两层意思:一者为挽救生命,一者为终结生命。而安乐死不是在生命处置方式这一层面上去选择是挽救还是终结生命。它仅仅是在已无法挽救生命的前提下去选择采用何种最佳方式去终结生命。因此安乐死的实质是“生命终结的处置行为”,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优死”行为。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个观点:第一,安乐死是一种死亡状态,不是死亡原因,故它不能与自然病亡、病理死亡和意外死亡这三种死亡原因并列为第四种独立的死亡原因;第二,安乐死的对象是当代医学上无可挽救其生命的痛苦的濒死者;第三,安乐死是人工控制的死亡状态,其目的重在使病人“安乐”,不在使病人“死亡”。

二、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的必要性及可能性

(一) 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的必要性

1、国际安乐死运动的不断壮大 安乐死作为一种零星的社会现象古已有之,但作为一个社会问题被提出和研究,却是在进入现代社会,随着科技和社会的进步才开始的。并在以后的岁月中愈演愈烈,发展成为一项新的人权运动-安乐死运动。

从20世纪30年代起,西方国家就有人开始要求在法律上允许安乐死,并由此引发了安乐死应否合法化的大论战。从30年代到50年代,尽管英国、美国、瑞典等一些国家有人发起成立了“自愿安乐死协会”或向国会提出允许安乐死的议案。但是,由于对安乐死问题的认识不清,并且担心被人利用而导致“合法杀人”,社会上绝大部分民众反对安乐死。二战以后,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观念的更新,赞成安乐死的观点开始呈上升趋势,有关安乐死的民间运动和立法运动也日益增多。1967年美国建立了安乐死教育学会。1969年英国国会辩论安乐死立法法案。1976年日本举行了“国际安乐死的讨论会”,宣称要尊重人“尊严的死”的权利。1993年2月,荷兰通过了一项关于“没有希望治愈的病人有权要求结束自己生命”的法案,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安乐死立法的国家。其后两年,澳大利亚北部地区也通过了类似法案。据有关民意测验统计,进入90年代,美、法两国支持安乐死的比率分别为90%和85%.荷兰立下患致命疾病时授权医生实施安乐死遗嘱的已有10万人。而日本、瑞士等国家支持安乐死合法化的人也与日俱增。可见在一些发达国家,民众对安乐死已由不理解到理解,由反对转而支持。安乐死作为人的权利在世界范围都具有普遍意义,为其立法的工作也是势在必行。

2、我国对生命保护法律体系欠佳的现实

法律作为一种规范社会的工具,是应社会的要求产生的。就死亡过程而言,只要社会提出了明确要求,则法律就应该认真对待,尊重社会的要求。而安乐死之所以在我国作为一个问题出现,就在于它已成为社会需求的强烈表现。但是,出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对其进行规范,从而导致了对生命保护的不力。尽管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将安乐死作为犯罪来处理,以此防止因实施安乐死而导致的各种弊端。但是这种“一杆打死”的做法并不符合社会要求,从而也不能使人们自觉遵守,而只是导致人们对其规避。

在现实生活中,各种半公开的或隐蔽的对病人采用类似安乐死的做法虽然比比皆是,但法律由于自身的不完善,各种制度还没有建立,故对此却显得无能为力。例如,我国大多数医院公开规定拒收晚期癌症病人,放弃对其救治,这实际就是一种不作为的安乐死方式。我国卫生部关于对晚期癌症病人一再放宽使用麻醉药物限度的规定也是在一定范围内对安乐死变相的认可。另外,我国许多地区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医院因缺乏必要的昂贵医用器械或药品而停止对病人积极地救治而导致其死亡,或者病人家属因费用太高而根本不送病人入院治疗而放任其死亡的情况也时常发生。这些现象虽然普遍存在,但是由于社会关注不够,法律规范和监督不力,人们往往对此习以为常,很少有人对此提出疑议,至于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就更不用提了。这种因立法空白导致的社会实际操作上对生命处置的放任不利于对人们生命的保护。因此,在我国制定一部有关安乐死的法律,完善对生命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大对生命保护的力度,不但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也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 安乐死在中国合法化的可能性

安乐死问题研究尽管在我国起步较晚,是在80年代中期因一起医疗纠纷案件引发的。但随着社会对其越来越关注,国内理论界对安乐死的研究也在一步步深入。这有利于人们真正认识安乐死的社会价值,并推动安乐死立法运动在我国的发展。笔者认为,目前我国要将安乐死合法化,理论上要先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必须论证安乐死非罪化;第二是须证明安乐死合理化,即符合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与人道主义原则。这两个问题奠定了安乐死立法的道德基础。

1、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安乐死非罪化是安乐死合法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只有先解决它,才能帮助司法机关正确断案,不被形式上的假象所蒙蔽,以避免公民(主要是医生)因对病人实施人道的安乐死而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从而有利于实现对公民人权的保护。

首先,我国现行刑法将罪刑法定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我国现行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实施安乐死的行为或类似行为是犯罪,因此将其作为犯罪处理缺乏法律依据。

其次,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本质的规定,任何一种犯罪都必须具备三个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及应受刑罚性。这三个特征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社会危害性是三个特征中最基本的特征,也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故一个不具备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当然不具备犯罪的其余两个特征。笔者认为以安乐死是“排除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因为如果说安乐死行为是犯罪的话,则根据在于说它侵犯了人的生命权。但是笔者在前文已提出安乐死不是对生命的处置,而是对生命终结的处置,是行为人依病人承诺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人工调控。它不是对生命权的侵犯,相反,它是在尊重病人生命权的基础上的对病人死亡方式采取的优化处置。采取这种优化处置,不但可以解除绝症患者的痛苦,保持其人格尊严,而且可以减轻社会与其家属的物质、精神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说,实行安乐死不但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基于此,实行安乐死的行为因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就当然不具备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性。因此,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是犯罪。 最后,根据故意杀人罪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来看,安乐死-特别是采用作为方式实施的安乐死-虽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有某些相似,但在本质上二者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行为,不能混为一谈。第一,二者客体不同。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人的生命权。即使是出于同情等动机而实施的帮助自杀行为也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因为被害人非必然死亡之人(不是指终极意义上的死亡),行为人可以采取规劝或其它措施去避免死亡的发生,但行为人不但没有采取措施去避免,反而主动促使其发生,故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安乐死则没有侵犯病人的生命权。因为安乐死的适用对象都是特定的患有不治之症的垂危病人。他们的生命在短期内已确定将终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故实施安乐死只是遵守这一法则而对病人的生命终结方式进行人工优化。因此,安乐死不侵犯人的生命权;第二,二者主观方面不同。故意杀人的行为不论其杀人的动机是为情为仇或其他,其直接目的都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行为人都具备主观上的罪过,而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人往往是在病人主动请求下,出于同情、怜悯等心理,按严格条件和程序对其实施安乐死,其直接目的仅是解除绝症病人不堪忍受之痛苦,因而主观上无罪过,因此,从犯罪构成的角度讲,实施安乐死的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实施安乐死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也不应当将其作为其他任何名义下的犯罪来处理。因此,除刑法理论上应对其正名以外,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应该停止将其作为犯罪来处理,以避免错误地使有关当事人承担刑事责任。

2、安乐死符合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和人道主义原则

安乐死合法化的最大障碍在于安乐死问题的提出与传统的伦理道德、医德及人道主义原则相违背。然而,众所周知,伦理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属于社会上层建筑,是人们关于善与恶、是与非的观念和行为的总和。在一定社会中人们由于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会形成不同的道德。而社会历史条件的不同,人们的道德评价标准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因此,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当人们的道德观念不断发生变化时,评价安乐死的社会价值和道德标准也不能僵化不变。

几十年来,西方国家的民众对安乐死的认识也是经历了一个由不理解到理解,由反对到支持的历程。我国由于对安乐死的研究才刚刚起步,有人反对,认为它不符合我国传统伦理道德和人道主义,这是很正常的。但是,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们必须重新审视传统伦理道德和人道主义,摒弃其中不适合时代需要的陈腐观念,吸收顺应时代发展的合理因素,按现代的伦理道德和人道主义原则去重新评价安乐死问题。 首先,传统的道德观念认为“好死不如赖活”。这种思想在我国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因此有人不同意让绝症患者选择死亡方式,不同意他们借助安乐死寻求解脱。这种观念以现代人的眼光去看待合理吗?不!因为现代人的道德观念认为死亡是人生的必然现象,一个人不但有生的权利,也应当有死的权利。人们渴望“优生”,也需要“优死”。当一个身患绝症不久于人世的病人在病痛难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时,我们首先要做到的是为其缓解痛苦。我们必须从病人利益出发,不应该为所谓的“社会公益和医学进步”而把病人作为研究对象以期发现救命良方,从而忽视病人万分痛苦的客观现实。当一个理智的绝症患者为了不再忍受病痛折磨,选择了以安静方式离开人世,从而保持其人格尊严时,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反对这样做呢?毕竟,这种做法比那种靠人工方式维持生命从而延长病人痛苦的历程更符合现代的道德规范和人道主义啊。 其次,受传统封建道德思想束缚,许多病人的子女迫于社会压力,在眼看着自己父母倍受病痛折磨时也不支持父母实施安乐死。因为怕被社会视为“大逆不道”或“不肖子孙”。他们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毫无效果的救治,在给自己带来巨大精神痛苦和经济负担的同时,也在浪费有限的社会医疗资源。这种做法符合现代伦理道德吗?显然不!现代的道德观念认为生与死的社会价值也是道德评价的标准之一。具有社会价值的死亡是符合道德,反之则否。将有限的资源耗费在不能治好的人身上,从而使其他更多的能够被挽救的人失去治疗的机会,这不但违背了公正原则,也不符合社会价值观。因此,我们应当支持安乐死,从而一方面可以减轻病人家属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以将宝贵的医疗资源尽可能合理地使用到有价值的地方,这种做法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的道德规范。 最后,传统的医德认为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对垂危病人要想方设法抢救,这样医生才尽到职责。然而这样做的后果常常是忽视了患者本身的需要,忽视了患者倍受病痛折磨的现实,这真是合乎医德吗?笔者不以为然。笔者认为医生“救死扶伤”时不但要保护病人的生命,同时也要重视减轻病人的痛苦。“救死”的概念是指尽可能挽救可以挽救的生命,而非指挽救死亡。对那些倍受痛苦折磨而在现阶段又拿不出有效救治手段加以解决的绝症病人,要顾及其根本利益及当前利益。道德的做法是在病人同意的前提下解除病人的痛苦,而不是采取徒劳无功的办法去增加病人的痛苦。传统的医德只讲义务,而现代医德则更注重价值,注重尊重病人的尊严和权利。 综上所述,在改革开放的今天,在建立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当我们以逐步形成的新的道德规范去审视安乐死问题时,不难发现,安乐死并不违背社会主义的伦理道德和人道主义原则。因此安乐死合法化有其自身的道德基础,也能够为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所普通接受。

三、安乐死在中国立法的几项建议

(一) 进行安乐死的宣传教育

实施安乐死因为涉及人命,必须慎重行事免出偏差。在我国现阶段,应该在立法前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从而为立法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宣传的内容包括:

1、安乐死本质的宣传

安乐死不是对生命的处置,并不解决生死问题,它实质是对生命终结的处置行为,是对死亡方式进行优化的行为。它是死亡过程的文明化。

2、安乐死目的的宣传

安乐死并不是提倡早死,而是在生命已无法挽救的情况下,尊重病人的意愿,为其提供消除痛苦的医学服务。

3、安乐死价值的宣传

安乐死一方面可减轻家庭负担,另一方面也可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因此要明确研究安乐死是人类的一种文明追求,是人类死亡的文明化,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由点到面逐步推广实施

虽然安乐死急需社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但是我国目前还存在着诸多影响其立法的客观因素。首先,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的医疗水平有很大差异。因此,对安乐死上关于“现代医学上的不治之症”的确认,需要达到一定水平,具备一定医疗条件的单位作出。其次,由于我国民族众多,各民族的文化背景,风俗习惯差别较大,对安乐死的接受程度也不相同。因此,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安乐死的条件还不成熟。但可以在具备条件的省、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试点性施行,分层次过渡,从而逐步在全国推广开来。待时机成熟时再制定一部适合中国国情的安乐死法律。这样做的好处是循序渐进,避免因条件不合而导致安乐死的滥用,从而造成“合法化杀人”,破坏现存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 安乐死的实施条件、程序与法律责任

1、安乐死的实施条件

(1) 安乐死的适用对象

这是实施安乐死最关键之处。必须符合下面两个方面:

一、根据现代医学知识和技术判断,病人患有不治之症,已无法挽救其生命;

二、病人在临近死亡期间,伴随有难以忍受的剧烈的肉体和精神痛苦。对本项条件有两点需要特别说明。第

一、这里适用的对象是伴有不堪忍受的痛苦折磨的濒死绝症病人,不包括不可逆性的植物人、无脑儿及先天性重度痴呆儿。因为这些人没有不可忍受的痛苦,也非临近死亡的濒死病人,故不能对他们适用安乐死。第

二、患者的痛苦包括了肉体和精神两个方面。这里因为痛苦是患者个人的自我感受,与人的主观精神有关。我们很难想象一个肉体上痛苦不堪但精神上仍然保持乐观向上的人会提出安乐死的请求。我们也反对病人并无肉体的痛苦,只因精神苦闷而寻求轻生。因此患者提出请求的基础须是肉体与精神都痛苦,两者缺一不可。 (2) 安乐死的适用前提

基于对生命神圣性的尊重,原则上除患者本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提出对濒死患者实施安乐死。因此,作为实施主体的医院绝对无权主动对病人采取安乐死。但是在特定条件下,当病人神志不清,不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时,病人的近亲属(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同胞兄弟姐妹)基于与病人的血亲关系,可以提出为病人实施安乐死的委托,并将该委托推定为病人本人的意思表示。同时,必须确信该近亲属的委托为真诚之委托,并仅仅是基于解除患者难忍痛苦之目的而无其它不良之企图。 (3) 安乐死的实施主体

安乐死只能由达到一定级别的医院中的有一定资格的医护人员在对患者进行了严格的鉴定、审批程序后实施。其他人员虽基于善良动机实施仍为非法。

(4) 安乐死的适用条件

必须是医生对为病人消除痛苦的一切必要且可实行的措施均已采用过而仍不能制止病人痛苦时,为达到解除患者不堪忍受之痛苦的目的而不得已实施。(5) 安乐死的适用方法

必须符合社会伦理道德和人道主义原则。能达到使患者安然无痛苦离开人世的基本要求。

2、安乐死的实施程序

基于安乐死的特殊性,立法时必须对实施程序进行严格规定,以防止个别人钻法律空子。笔者认为实施程序可分为三个部分:

(1)申请程序

必须在具有相当级别的医疗单位的确诊意见和必要的医疗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才能提出。患者神智清楚时应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患者已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思时,则可由其近亲属提出,申请须无不良企图且由全体近亲属一致同意。同意意见应以书面作出并经公证方为有效申请;如果患者无近亲属,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为其提出申请。

(2)审查程序

对申请的审查应设立专业审查与司法审查两道程序,从而保证审查的科学与公正。专业审查应由具有专业知识并达到一定水平的若干人数以上的人员组织进行,对所患不治之症进行复诊,尽可能防止误诊发生。经确认无误后,在规定期限内将意见告知患者或全体的亲属推出的代表,并再次询问,如果仍坚持的,则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材料移送司法审查。 司法审查至少应由地市州以上的司法机关承担。由法医和专职审查人员共同进行,由法医提出鉴定意见,由审查人员共同决定是否批准。在批准前还必须再询问一次,得到真诚的口头表示后才能作出决定。批准决定须由审查小组成员一致通过才能生效。生效后一定期限内将决定内容通知患者本人或近亲属代表。 (3)操作程序

必须严格地按司法机关批准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操作执行。操作必须秘密进行不向社会公开。操作人员必须是专职的医护人员,并有近亲属代表在场见证。操作完毕后,所有参加人员都应在有关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医院和司法机关的公章。所有材料应送交司法机关归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保存。

3、违反安乐死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擅自实行的刑事责任

出于善良动机,医护人员或近亲属未经申请或审批程序对绝症患者实施安乐死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可酌情从宽处罚;出于卑劣动机,近亲属迫使患者提出或主动提出申请并获准的,则对其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应从重处罚。

(2)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刑事责任

审查人员未认真履行责任,以致造成重大医疗事故,严重损害医疗机构与司法机关声誉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以玩忽职守罪论处;违反安乐死的法定适用方法,以残酷方式实施的,应对操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恶劣的可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3)民事责任

对有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可以由受害人或其近亲属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包括医疗费、丧葬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总之,我国目前有关安乐死的规范还很混乱。笔者在此撰文的宗旨在于呼吁尽快立法。这样才能使其从目前的无序状态走向有序,从而既有利于个人也有利于社会。

推荐第6篇:一辨陈词

尊敬的评委,主席,在场观众大家好! 我方认为:“发掘人才不需要考试”。当今社会,风云变换。一个国家要发展,一个地区要立足,一个企业要壮大,关键在于人才的发掘。所谓人才是指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人,是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因此,人才多种多样,渗透于各行各业;所以发掘人才也必须从一个全面的教的来落实。 绝非以对方辩友所讲的逻辑与方法来进行的。对方认为“发掘人才需要考试”,而需要一词在这里的权威解释是“必须有”,其本质就是“有之不必然。无之比不然”。而考试与发掘人才中间没有绝对的关联,考试只是发掘人才的一中途径,不需要考试也可以发掘出人才。可见对方辩友显然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

从理论层面来分析。首先从考试的特征上看,考试模式时间短、片面、暂时、而且具有表面性强的缺憾。而发掘人才是一个长期、动态、全面的过程。因此,用考试这种静态短期的过程来反映人才的发掘这一长期、动态的过程是不科学的。在强调科学发展的今天,违背了发掘人才的定则。其次从人才的特征上看,人才需要德才兼备,然而考试的片面性和应试性的特点,使得应试这不得不机械的应付考试,走着背离人才发展的道路。从现实上讲,社会需要各种人才,而考试的单一标准化,造成了“一刀切”的现象,是的大量有特长的人才和特殊人才严重流失,造成了人才的浪费。对于那些能够被考试发掘出来的人,通过其他途径也能够将他们发掘出来。例如现在对于成绩优异的学生,在考试能够使他们脱颖而出的同时保送,推荐等途径同样能够将人才发掘出来。古时在科举之余,古人更多的是通过走访实践来考验和发掘人才,从而实现的人才的多元化。更重要的是,考试在人的道德层面上却显得是如此的无力与无奈。马家爵案、清华学生给动物园灰熊喂食浓硫酸案,这一个个鲜活而让人痛心疾首的实例难道还不足以说明考试在选拔人才时在道德层面的缺失吗?

我方坚持认为考试与发掘人才中间没有绝对的关联,考试只是发掘人才的一中途径,不需要考试也可以发掘出人才。是根据人才的本质特征来发掘人才,是满足社会对人才多元化的需要,更是顺应了当今社会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发展的时代潮流。最后,我方重申:“发掘人才不需要考试”。

谢谢!

推荐第7篇:反方一辩稿

感谢主席、评委已及在场的各位观众。今天我代表我方向大家阐述,猪八戒比孙悟空更适合当企业员工。一个企业要发展要进步,那必须要一群管的住的员工,而孙悟空虽然本领很高但是他不服从管理,在三打白骨精,全灭强盗土匪等章节都能看出。猪八戒虽然本领不及悟空,但他本分肯干,在高老庄,化斋等都可以看出。下面我以下几点介绍猪八戒,首先猪八戒沉稳踏实,能明天做的事今天绝对不做,能将来做的事现在一定不做;要做也请别人去做,就说小事吧,有沙师弟在用得着猪师兄吗?如果是大事,只要有悟空大师兄在,猪八戒绝不会去抢师哥的功劳。西天取经的路上,猪八戒和师傅等一旦被妖精拿住,别人都急得跳圈,唯八戒不急不躁,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当然前提是师兄孙悟空不被擒获。其次猪八戒忠诚耿直,既然做了唐僧的徒弟,就再没有三心二意,放弃了在高老庄做女婿的惬意生活,随唐僧西天取经去者。一路上经过了多少坎坷,经历了多少风雨,度过了多少艰难,直到协助师傅取得了真经,做了净坛使者。至于一路上受了大师兄孙悟空多少窝囊气,就早已不必再提了。组织上认为,对人忠诚对组织也就忠诚 。再次猪八戒老实厚道,都说老实人可靠。但是,有人对这一点表示怀疑:去西天取经时,他就常常偷懒耍猾,有好几次孙悟空派他去打探妖情,他就玩忽职守,不干活只睡懒觉。对于这一点,组织上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考察和论证,最终得出的结论是:这样的认为有失偏颇。当时孙悟空是大师兄、是上司、是大师兄,独断专行、飞扬跋扈是出了名的,玉皇大帝他也不怕,就是师傅,如果不是有那个金箍咒,他怎么可能把一个肉体凡胎的唐朝和尚放在眼里。孙悟空派他做什么,他一个小小的猪八戒好能怎么地,只有忍气吞声俯首贴耳一条路可走,别无他法。不过这也足以看出猪八戒之老实。最后,猪八戒圆滑变通,他常常能调剂师徒几人的关系,纵然他会在唐僧面前说大师兄悟空的坏话,但他没有真正意义上害过悟空,重要的是有猪八戒在其中调和,使得整个取经团队更加具有向心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发挥团队效益。因此,综上所诉,我方认为猪八戒更适合当企业员工。

推荐第8篇:反方一辩稿

反方一辩稿:

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

我方认为,做中行最好的员工,能力比责任感更重要!泱泱中华,百年中行,我们一直在追求卓越,员工在追求做最好的员工,中行在奔向最好的银行。对方辩友的一番慷慨陈词,让我们意识到责任感的不可或缺;也明确了我们今天的讨论的基础,那就是做中行最好的员工一定是有责任感的,那是什么让我们成为最好的员工,是能力使然!

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今天命题中的几个关键词,第一,什么是中行最好的员工,很简单,那就是最高效完成本职工作,创造最好的岗位价值的员工。第二,什么是责任感,责任感是对责任的主观认同感,是主观上想把工作做好的心态。第三,什么是能力,能力就是完成一项目标或任务所表现出来的素质,包括专业能力、创新能力、沟通协作能力等。今天我们要做中行最好的员工,比较的是哪个“更”重要,那就意味着二者都重要的前提下,谁能让我们高效完成工作,实现岗位价值,成就最好的中国银行,我们认为“能力才是硬道理”!我方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第一,中国银行的战略发展目标决定了做中行最好的员工能力比责任感更重要。中国银行的战略发展目标是,将中行建成为全球化进程中优势领先的银行,在科技变革中引领生活方式的银行,在市场竞争中赢得客户追随的银行。我们中行人从最初一步步走到现在离不开任劳任怨的精神、离不开对工作的责任感,离不开中行良好的激励措施和考核机制,但是我们开拓国际金融的专业素质、是我们专研技术的紧随时代步伐的创新能力、是我们能为客户解决各种问题的专业能力,才是让我们中行人在代代相传实现突破与发展。在同业竞争激烈,金融服务日新月异的今天,没有真才实学,我们生存的空间只会越来越小,企业发展的道路也会越来越窄,是30万中行人的钻研业务、敢为人先、敢于创新的卓越能力才让百年中行在竞争中屹立不倒,也只有能力让让我们实现下一步的战略目标。

第二

对责任感的重要性我恩不可否认,但什么是责任感,确众说纷纭,我们查阅很多词典,被认为是我国最具权威性的兼有字典、语文词典和百科词典功能的大型综合性辞典《辞海》,对责任感这一反映人类最基本特性的词语竟然没有收录。其他一些小型词典认为,

现在对责任感的重要性无人怀疑,但对责任感的解释和说明则众说纷纭。也许正因为如此或许是难以定义,被认为是我国最具权威性的兼有字典、语文词典和百科词典功能的大型综合性辞典《辞海》,对责任感这一反映人类最基本特性的词语竟然没有收录。倒是一些中小型词典收入了“责任感”一词,但释义都只有简单的一句话,如“自觉做好分内事的心情”、“自觉地把分内的事做好的心情”和“想做好应该承担的事情的心情”等等

: 责任感指的是对组织的安排抱着尽善尽美的态度去完成,对于那些组织需要却不一定需要自己去完成的任务能够勇敢的承担下来并尽心完成。

什么是责任感 所谓责任感,就是自觉地把分内的事做好的意识。

推荐第9篇:科技发展利大还是弊大反方辨词

科技发展利大还是弊大反方辨词

1、科学发展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2、科学发展存在夸大和信仰误区。

3、科学发展与人类的幸福的反比关系。

4、科学的高速发展是导致地球不能承受之重的主要原因。用科学发展来解决人类的几何级发展是饮鸩止渴。

5、环境污染这个是最直接也是最显眼的

6、物种灭绝加快,这是由环境污染和人类的捕杀所造成的

7、人生安全没有保障,枪械让普通百姓防不胜防

8、各种病菌不断出现,变种速度加快

9、日本核电站泄漏造成了,日本本土极大的灾难。

一、对方辩友,地震发生越来越频繁的原因不正是人类过度开发,改变了原有的地质层物质结构,象石油,地下水的抽取,煤的燃烧,应该会使地壳在运动过程中,失去应有的弹性。正是石油、天然气、煤都是地球的组成部分,我们把他们抽出来,这样下来地球内部越来越空,就像一个雪人,雪从固体化成液体后,雪人的结构也会发生变化一样,四川、危地马拉等世界上很多地方开始出现大洞和大面积的塌陷,这就是很明显的表现,所以说5.12地震也就是科技弊大于利。

二、对方辩友,你说有了科技的发展才有我们住的高楼大厦,但高楼大厦从实用性上看,也令人担忧。气流经过摩天大楼时,会产生气流旋涡,从而引起大楼顶部轻微晃动,轻则令人感到不适,重则会导致建筑结构的损坏。从其社会影响来看,在摩天大楼群集之处,还会产生一种\"峡谷效应\"。这种效应会使得大楼表面的风速过快,从而导致大楼的玻璃幕墙会像\"雪崩\"一样毁坏,严重危及行人安全。科技发展有了生活的美好,我们住进高楼大厦,但高楼大厦使得巨大的投资难以回报;危险系数高于普通建筑;不利于生态与环保等问题出现,那么请问这还能说科技的发展不是弊大于利吗?

三、对方辩友,今天我们讨论的是科技的发展弊大于利还是利大于弊,并不是说我们不用一切科技有关的东西。科技的发展弊大于利并不与吃水稻、用钢笔、本子冲突呀,更何况水稻在没有科技的情况下就有了,中国古代就有纸了呀。

四、人身安全越来越没保障.现在平均每天都有数以万计的犯罪行为发生.而其犯罪手段大多都与当下时新科技相关.尤其是枪械犯罪,更是让普通人民防不胜防.而从第二次世界大战我们已经可以看出,随着科技的发展,现在的战争所造成的破坏与损失以远远不是以前可比.甚至有可能造成人类灭亡的命运。

推荐第10篇:小学生应不应该参加辅导班 反方四辨稿

小学生应不应该参加课外辅导班?反方四辨总结陈词

谢谢主席,我方坚持认为,小学生不应该参加课外辅导班,再次我需要对我方的观点进一步地补充:

第一,辅导班会助长小学生依赖的心理。小学生参加辅导班,就会过分依赖辅导班解决问题,不愿意自己动脑筋思考问题。长期如此,当小学生真正遇到疑难事,没有辅导班的帮助,就不懂如何解决。相比之下,不让小学生参加辅导班,可以扩展小学生思维,不会让小学生受到辅导班的约束。

第二,小学生参加辅导班,就会以为有辅导班就足够了,不认真听课。现在大多辅导班都是围绕课堂内容来进行补充的,很多小学生觉得,有了辅导班,他们就不用在课堂上听讲。于是小学生把课堂当做一个多余的教学工作,结果辅导班的作用却得不到正常的发挥,反而让小学生的成绩下降。

第三,许多小学生都是被家长逼迫参加辅导班。正所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这的确没错,但是要是兴趣都没有了,谈何学习呢?现在每位父母都想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也都持有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的的观念,那在这种观念当中又有多少父母会倾听孩子们的心声,听取孩子们的意愿呢?这样会使很多孩子被逼去上辅导班,这样一来,小学生不仅学不到东西,反而会产生厌学的心理。

第四,辅导班剥夺了小学生自由放松游玩的权利。倾听一下每位参加辅导班同学的心声,都是抱怨着假期时间被占用了,本来应该用来放松的时间被学习安排得慢慢当当。对方辩友,你觉得在这种环境里生活的小学生会学得快乐吗?既然如此,我们为何又要把小学生自由活动的时间占用呢?

第五,辅导班使用生硬的教育方式,让小学生感受生活、感受大自然的时间少了。现在小学生感悟生活、接触大自然很重要,这很有可能是灵感的来源。然而

大部分辅导班采用的是生硬无趣的教育方式,让小学生觉得枯燥无味,而一无所成。可是接触大自然却不同,让小学生用自己喜欢的方式学习,就可谓“在玩乐中学习”这样的方法比辅导班更加有效。

根据以上几个观点,我方坚持认为,小学生不应该参加课外辅导班,谢谢!

第11篇:愚公移山反方一辩稿

一辩辩论稿(删减后) 主席,各位评委,大家好。

我方认为,愚公搬山不如搬家。

(环境)首先,移山之举其实是出于一己之私,却遗害无穷,比如环境破坏。 将方七百里高万仞的两座大山就那样投入海里会造成什么后果?海平面上升。海水入侵,淹没良田。绝对是害人了。那对己呢?运土尘污染了坏境,砍伐树木破坏了生态,最终生物多样性减少,不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啊! 我们现在就吃了不少生态破坏的亏。

(得助于神)其次,愚公移山毕竟只是一个神话是一个虚构的故事,其目的在于提倡直面困难的精神,激励后人,而非鼓励后人追随其移山的行为,就类似于夸父逐日、精卫填海的神话故事。何况,愚公移山的成功,但毕竟源于神助。也就是说愚公的行动对移山没有直接的作用。这样的成功太具有偶然性,寄希望于神,不能不说带有投机取巧的思想,于是人们就期盼着神的恩赐。

(创新,不要固步自封)最后,相对移山,搬家实则明智之举。搬家在效率上来说就更胜一筹。要知时光可贵,生命无价,与其碌碌一生搬土移山,还不如直接搬去平原沃土,展开新的美好生活。而且,搬家代表着一种创新之举。当然,我方肯定愚公坚定不移的决心和锲而不舍的行动。但,万事皆有度,一旦越过了限度,这坚定不移就变成了倔强偏执,这锲而不舍就变成了死钻牛角尖儿。山不转,水要转,水不转,人要转。与其死磕着移山这一种方法,不如改变思路,换一个住处。这种变通不是逃避,而是一种智慧,一种进步。

总结陈词:综上所诉,移山是不明智之举,是破坏生态之举,是专制集权之举,是没有博爱情怀之举,是片面看问题之举,是自私自利之举。只有走出封闭千年的愚公的山,我们才能走上中华民族开拓创新的新征程。

第12篇:辩论会(一)善意的反方

善意的反方

谎言的本质也就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善意的谎言”是人们对事物寄托的美好愿望,是人们善良心灵的对白,是人们彼此之间相互安慰的一丝暖意,是人们心底里流露出来的一种柔情……谁也不会去追究它的可信程度,即使听到善意谎言的人明知道是谎话,也一样会去努力相信,不会觉得说谎者的虚伪,有时还要从心里感激呢。

善意的谎言是出于善良的动机,以维护他人利益为目的和出发点。

第一,谎言视其本质差异分恶意欺诈和善意隐瞒,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第二,“诚信”并不意味着不作具体分析的100%真实,特定情况下,善意的隐瞒是并不可少的。

出于美好愿望的谎言,是人生的滋养品,也是信念的源动力。它让人从心里燃起希望之火,确信世界上有爱、有信任、有感动,因而找到更多笑对生活的理由。善意的谎言,是赋予人性的灵性,体现着情感的细腻和思想的成熟,促使人坚强执著,不由自主地去努力去争取,最后战胜脆弱,绝处逢生。

父母的一句谎言,让涉世不深的孩童脸若鲜花,灿烂生辉;老师的一句谎言,让彷徨学子不再困惑,更好生长;医生的一句谎言,让恐惧的病人由毁灭走向新生……

善意的谎言不仅无碍于诚信,而且还会极大地增进人与人之间的友谊和感情,对社会稳定亦有不可磨灭的作用。

不要再认为善意的谎言会碍于诚信的问题了,因为只要你心中想着是为了他人,那么善意的谎言就是珍贵的,它既不会造成信任危机,也不会玷污文明,更不会扭曲人性。

为了他人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而说的谎,善意的谎言是美丽的

开诚布公直截了当是一种错误,我选择谎言

真情告白坦率无忌是一种伤害,我选择谎言

真情告白坦率无忌是一种伤害,我选择谎言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有时候,谎言也很美丽,她的名字叫“善意的谎言”。——米

露西

桑娜

人们总是对谎言习惯性地给于贬义。这是因为当今社会诚信危机,其实谎言是中性的。即使当今社会提出诚信道德,也没有要求在各种环境下都要讲大实话,不允许谎言的存在,善意的谎言不是“谎言”(恶意的谎言),与诚信不相矛盾,是有其存在空间的,如果大家对“谎言”两字不喜欢,我们可以介意语言学家再造一个词,诸如“虚言”、“婉言”来确却表达善意谎言这一语意。 善意的谎言,抛开了丑陋,而来到美丽的世界! 善意的谎言,摒弃了自私,而来到诚信的人间!

请对方辩友举出实例,有谁因为善意的谎言而受到伤害?造成诚信的失损?

生活中善意的谎言是可以让生活增添色彩!——萨士比亚

善意的谎言和真正的谎言虽然差不多,但是性质却不一样,一个是为了不让他人或者集体蒙受巨大的压力,而后者却是用谎言来得到某种意义上的利益或者想要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发生的

善意的谎言,从出发点和结果看各种各样的善意的谎言,都是为了保护对方的情感,维护对方的心理健康和愉悦,是一种人文精神。由于善意的谎言的存在,世界变得更美好,更温馨,更和谐,世界才会充满爱,充满阳光。

第13篇:反方一辩陈词

反方一辩陈词

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老师,可爱的对方辩友,在座的同学们,大家好!对方辩友的发言可谓是滔滔不绝,但我方并不能苟同。我方认为:拥有美貌弊大于利。美貌,也就是指人美丽的容颜。在这里我方要强调的是:拥有美貌,不等于拥有了美。我方并不否认美貌所给我们带来的像在求职、交际等方面的好处,但我们今天讨论的标准,是以人为中心,以人的得失来讨论的。遍观现实,我们发现过度追求美貌于自身存在很大的弊端,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过度追求美貌易导致很多人在人生追求上本末倒置,忽视能力和内在美的培养。当太多人为了追求美貌而花费大量精力时间而忽视内涵的提升的时候,这是一种可怕的本末倒置。姣好的容颜如果没有内涵没有气质作为源泉,再美的容颜也是一副空皮囊。现实中,我们看到多少模特花了大量时间追求天使面庞魔鬼身材,却连基本文化素质都保证不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不是真的美,当有一天岁月流逝青春不再,我们终究会后悔当年对于美貌的过分的爱。 第二:拥有美貌给我们带来了太多不必要的痛苦和烦恼。古时女子因美貌选入后宫,以为就此荣华富贵可大多却寂寞一生,是美貌让她们寂寞了一世。而今日呢,多少人为了拥有美貌去做整容而发生不可逆转的恶果,多少明星因为拥有美貌而遭遇到潜规则,多少女性因为自己拥有了美貌而对自身定位过高,在婚姻爱情上不肯妥协最终成为剩女,甚至于那些既有美貌又有能力的女人也无法幸免,当你凭自身实力攀登的时候却被人误认为是靠容貌不是实力,你甘心吗?

第三:当今社会对于美貌的追捧带来了也带来了很多弊端。韩国小姐选举,把各个佳丽的照片摆在一起,哇塞,真的好像是一个人在选举哎~社会大众对美貌的普遍追捧整容成风,可只有瓜子脸大眼睛高鼻梁大众长一张脸才算美貌吗?再者,社会对美貌的追捧兴起了很多美丽产业,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效益,但这种经济效益的背后是引起人们价值观念的错漏,使得吃青春饭的女孩子越来越多。可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啊,纵然拥有像“甘露露”那样的美貌出的了像她一样大的名,又能有多长久呢?再弱弱的问一句,美貌所带来这种名声这种行业,真的干净吗?

今天虽然讨论拥有美丽弊大于利,但我方并不是排斥美貌,大家可以看到我方除了一辩同学之外都很漂亮,我们是想提醒大家在美丽面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必刻意追求,保持自己的风格,不被盲目的追求冲昏头脑。因为,你本来就很美。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拥有美貌弊大于利。

第14篇:电力企业辩论赛反方一辩

反方一辩:感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方提出的观点是供电企业维权不能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

电力是维系国民经济发展的经济命脉之一,是经济发展的源动力、社会的稳定剂,是生产、生活的必需品,连续可靠的供电是供电企业应尽的责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是供电企业应该遵守的原则。但是,供电企业在维权过程中为维护本企业自身的利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对欠费客户停电。供电企业只是为了维护自身的经济利益,暂停了对用电客户的服务,侵犯了用电客户的权益,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了企业和人们的生产、生活的需求。由此可见,供电企业维权不能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

我方对于正方辩友提出的观点深表怀疑。经济发展,电力先行,作为国家支柱产业的供电企业依法维权是无可非议的,但维权是否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持反对观点。现实生活中,供电企业的维权还是从维护供电企业自身利益出发的,并没有保证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例子来得到验证:

一、客户拖欠电费时,供电企业将会对客户采取停电催费措施,但停电往住会给用电客户造成诸多不便,甚至是经济损失,侵犯了用电客户的权益。对方辩友称供电企业维权保障了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供电企业停电催费,这样的维权能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吗?

二.某一客户的电能计量装置发生故障,少计电量,供电企业理应承担少计电量的损失。而实际上,供电企业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却要求用电客户补交电费,这样的维权能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吗?

电力是特殊的商品已是不争的事实,居民掏钱买电、供电公司收费后向居民供应电力,并提供一系列的相关服务。作为电力销售者——供电公司理所当然应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电力及服务,保障用电客户的合法权益。但是,随着供电企业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制定和完善规范供、用双方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使用电客户被供电企业的某些用电条款约束。面对用电客户拖欠电费,出现用电故障等问题时,供电企业只是通过维权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解决和应对遇到的问题,而没有通过维权来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方认为“供电企业维权不能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 谢谢大家!

第15篇:反方一辩陈词

反方一辩陈词

谢谢主席: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坚决反对腐败,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由此可见,反腐倡廉靠什么取信于民,关键看实效。

首先,开篇解题:反腐倡廉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为“反对腐败,提倡廉洁”,是政治伦理学术语,靠为依靠意,严惩意为严厉的惩罚,取信于民意思是,取得人民的信任。

下面,由我来陈诉我方立论。首先,我想强调一下我方所说的严惩,严惩既包括道德的严惩,也包括法律的严惩。道德的严惩是指社会舆论给予的强烈谴责;而法律的严惩可分为两个方面:

一、对于不严格的执法人员,我们要严查严办;

二、加大法律的惩罚力度。之所以会有社会舆论,是因为人民大众参与到了社会中来,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心声;而法律也是由人民修改通过并产生的,它不是由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所决定的,它表达的是人民的意志,所以,不管是道德的严惩还是法律的严惩,都是由人民自己掌握的,这样看来,严惩怎能不取信于人民?

其次,用严惩达到成效取信于民效率高。表率要产生一定的实效,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腐败会继续恶化,可能恶化到一定程度后,形成人民对政府的不信任,那么,反腐倡廉也就失去了其本身的意义。严惩相对于表率则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只要有腐败的发生,我们将能用快而有效的方式将其扼杀在摇篮里。

最后,用严惩达到成效取信于民效果好。国家领导人一再强调对于反腐倡廉的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方针。根据犯罪心理学,人在犯罪的过程中心理活动从最初的孤独感会变化到最后的悔恨感。严惩既可以在腐败发生前起到预防的作用,也可以在腐败发生后起到惩治的作用,并从根本消除人们钻法律空子的侥幸心理,所以,用严惩反腐倡廉,既治标又治本。而对方辩友所说的表率只强调倡导作用,却忽略了实际效果。

对于面临新发展,新挑战的中国,反腐倡廉工作不能小觑,希望对方辩友认清事实,敢作敢为,勇挑重任,而不是空喊口号,没有实效,切不可辜负国家和人民给予当代大学生的厚望啊!谢谢!

第16篇:不知足常乐(一辨稿 初稿)

感谢各位评委、各位观众,也感谢对方辩友刚刚的精彩陈词。今天我们所讨论的题目是,知足者常乐还是不知足者常乐。

首先我方不可否认的是,知足是一种精神面貌,但是这种精神面貌却未必会达到常乐的结果。

好了,让我们回归今天辩题。首先在此明确几个概念,不知足的定义是不满足现有的成就,而常的定义是一般、长久不变和时常。我方认为,不知足者方可常乐。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几点阐释我方观点:

第一,只有不满足于现状,才能挑战新的目标,实现自我价值,由此“常乐”。我校著名学者----钟世镇院士创立了享誉国际的南方医科大学人体标本陈列馆”,编著了世界上第一部《显微外科解剖学》。但是他仍不满足现状,在解剖学上达到一个又一个新的高峰。在校庆中校友采访时,钟院士说他工作这些年来,很是快乐。虽然德高望重,钟院士从不接受“数字解剖之父”这个头衔。他很欣慰的说:“如果永远辉煌,就是停滞不前了。”钟院士的这句话不恰恰证明了我方观点,不知足者常乐吗?

第二,不知足所带来的无比的热情让不知足者有更多的机会享受知足者无法享受到的快乐。饱满的热情和充足的干劲会使人经常快乐。而知足者的快乐是建立在对物质及精神较低的要求上的,但是我们来考虑一个情况,倘若每况愈下,那么哪种人更有竞争力、更具有排除困难的干劲呢,可能最后将逆境迎刃而解呢?我方认为,知足者也并非完全是与世无争。(正方以此反驳是不是就等于间接同意了反方的一些支撑论点)况且,不知足者的成功率比知足者高,在追逐目标的过程中,肯定有压力。知足者也有自己的目标,只是要求较低而以。一个濒临失业的工人目标是更加的努力来保住这份工作养家糊口。在他的心中,仍然充满了阳光和激情。总比逃避现实所得到的一时安慰要快乐许多。

第三,不知足比知足的思想更加适合当今社会的潮流。我们需要坚持用发展和竞争的眼光看问题。“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是当今社会的标准写照,我们需要的是不知足的精神然后不断的奋斗保持乐的心态,最后保持“常乐”,否则就会在竞争中被社会遗忘!邓小平主席说过,“落后就要挨打”。封建社会,清王朝一再唯我独尊,夜郎自大,闭关锁国。走着小农主义的发展路线,对外称我天朝地大物博。做着知足常乐的美梦,结果被列强侵略,亡国殃民啊。再反观现在,中国男足这个敏感话题,我们亦可以发现,很多情况下正是他们满足于现有待遇,不思进取才导致国足成为了亚洲足坛内三流球队的水平,请问对方辩友,中国男足这种不思进取的乐能够“常乐”吗?

综合以上三点,我方坚持认为,不知足者常乐。 谢谢!

(对方辩友刚刚谈到,不满足导致了贪欲。但是对方可能混淆了一个概念,每个人拥有的是欲望而不一定是贪欲。每一个男人都希望有属于自己的一个红粉佳丽,但是就如今日的节日一样,还是有很多单身的男士,难道我们就要因为自己的欲望去那些不轨之事吗?当然不是。所以说我们的不满足是指在理性的范围内挑战,获得快乐。)

(对于现状的不知足在很多表现上和不快乐的情况有些类似,正方一辩中提出,知足的人因为满足所以快乐。可是当他厌倦了现状时那么已经不是安于现状了,那他也不算知足了,反观世界,又有几人会一直满足现状呢?而不知足的人只要不安于现状,那么永远没有满足的一天。其实,这样分析都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像无底洞一样贪得无厌的人很是少有,如若你我双方都走极端路线,那么我们能够论证的结论只有是知足与不知足都不快乐) 所以说,我们不希望双方将这场辩论陷入一个与现实脱节的争论中。

其他的还如王安石所写的《伤仲永》,不也是太满足一些小小的成就才使其最后落于平庸,不能“常乐”了吗?

(一个登山运动员,他致力追求更高的高度以求一览众山小的成就感,那么按照正方的逻辑,是不是他到顶峰以前,他看到的景观都无法给他带来快乐呢?事实上,一个不知足的人当然有目标,不知足的精神给他以动力及热情,而当他的目标到达后,不知足的精神还继续给他推动力,让他向下一个目标迈进。但是,不知足的人并不是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不喜欢现状,他也会因他获得的成绩而喜悦。但是他的快乐,因此他“常乐”。)

第17篇:诚信主要靠他律一辨材料

诚信主要靠他律

自律就是指通过自我约束、自我调整,把言行控制在制度、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他律是指个人言行要靠他人、制度、法律道德规范等加以约束和监督。我方认为,诚信需要自律,但更要靠他律。理由如下

一、从自律与他律的关系来看,二者是辩证统一的。自律是他律的内化和结果;而他律是自律的基础和依据。自律要靠他律养成,没有他律,何谈自律。

二、从自律本身的局限性来看。首先,自律的标准是分散的,不统一的。自律所依据的标准是人的内心准则,它具有不确定性。在不同的自律标准下,同一行为会有不同的评判结果,如果仅依靠自律,会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而他律的标准相对统一,“他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自律不能长期稳定的发挥效用。“从善如登,从恶如崩”。一生勤俭自律,却在在退休之际倒在了糖衣炮弹下而晚节不保的贪官还少吗?再次,自律对人的行为的控制力是脆弱的。即使偶尔强大一些,也是他律反复作用的结果,要万分“感谢”他律才是啊!

三、从人的一生来看,无时无刻不受到他律的制约。在我们很小的时候,父母便给我们讲”狼来了“的故事,谆谆教导我们要做一个诚实守信的好孩子;在我们进入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甚至是当我们步入社会,各种行为规范以及道德标准和法律如影随形伴随我们一生,教导和规范我们诚信;在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及其他种种社会性考试中,各种监控手段越来越高级,惩戒制度越来越健全,惩罚措施更加、严厉,从

四、国家对今年河南高考”替考“及辽宁高考违规加分案的严肃处理就能够看出来;当我们开始憧憬晚年幸福生活时,呼唤能有一种健全的诚信制度,来保障自己和帮扶老人者的合法权益,。总之,纵观人的一生,我们都能深刻地感受到他律的无处不在,我们更会感到庆幸是他律有效地规范了我们的行为,能让我们在一个越来越诚信的社会里彼此诚恳相待。

事实胜于雄辩。为构建诚信社会,打击种种失信行为,我们国家及各地已经开始进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06年以来我国的征信体系得到快速发展,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以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为重点,加快建设国家电子政务网。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据《青岛日报》报道,近日,国务院印发2014至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近日通过现今社会上的实例,我们更能深刻感受到诚信主要靠他律。近来,河南曝出高考替考案件。辽宁也曝出高考加分丑闻。这些案件的曝出,让我们感受到高考诚信监督体系的效力,也我们深刻认识到光靠个人自律,难以充分保证考试的公平性。必须要不断完善监督惩戒机制。2013年11月21日,国家公务员局也率先做出表率,出台了国考诚信档案来不断规范考生的行为。党和国家更是高度重视诚信问题,李克强总理更是强调让不诚信者无处可藏。党的十七大以来,国家推动实施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更是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向信用经济、法制经济的高度靠拢。

综上,我方观点认为诚信主要靠他律。

第18篇:人性本恶 辩论赛反方一辩稿

在座的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我方认为:人性本恶。

开宗明义,人性本恶中的本,无论是本来,原本,还是根本,在字典里都是事物的开始的时候最初根源的意思。虽然大家对善恶的标准都有自己的评判和思想,但归根到底恶指的就是本能和欲望的无节制地扩张,而善则是对本能的合理节制。我们说人性本恶正是基于人的自然倾向的无限扩张的趋势。早在两千年前,所谓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东方荀子的性恶论与西方原罪说便遥相呼应。而到近代,从马基雅维里到弗洛伊德再到鲁迅,无一不主张人性本恶。对方辩友身为祖国的花朵面对这样的真知灼见,至今未能幡然醒悟,真是让我痛心疾首啊!所以我方坚持认为:人性本恶。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这一伟大的思想。

第一, 人性是由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组成的,自然属性指的就是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这是人的天性,是与生俱来的;而社会属性则是通过社会生活、社会教化所获得的,它是后天属性.我们说人性本恶当然指的是人性本来的、先天的就是恶的.

第二, 各大学术门类的研究均已证明人性本恶。人类学上,人类在诞生之初,就已经把本恶的人性充分地显示出来.研究表明,周口店猿人就已经懂得用火来把同类的头骨烤着吃,这种生猛烧烤,是何等凶残啊!秦的暴政到日本侵华战争到今天的利比亚混战。可见,千万年以来人类都还是保留有人类的劣根性啊!教育学上,有研究表明,等孩子长到两岁时,以殴打他人撕咬玩具为表现形式的暴力行动达到顶峰。此外社会学,管理心理学,生物学,哲学等方面的研究都众所皆知了。

第三, 人有理性悟性和可塑性.人性可以通过后天教化加以改造.当人的自然倾向无限向外扩张的时候,如果社会属性按照同一方面推波助澜,那么人性就会更加堕落;相反,如果我们整个社会倡导扬善避恶,那么人性就有可能向善的方向发展。所以在现实中,法律,教育,道德才愈加重要。但我们不是改变人的自然属性而是塑造人的社会属性。

而对方辩友言下之意人类所有的道德教化都是多此一举了!心痛之余我不禁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人性本善,那么我们要道德法律、交通规则干什么呢?个人修养、社会教化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我方要尖锐指出:人性本善是某些不愿直面真我的人夜郎自大自欺欺人的最大借口。是普天下最大的谎言!!所以我方坚持真理:人性本恶。

第19篇:《孝是无条件》一辨稿1

《孝是无条件》一辩稿1

谢谢主席。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对方一辨的精彩理立论,在下实在佩服。但我还是要坚定地提出我方的观点“孝是无条件的”。下面容我解释一下辩题。

首先,孝的字形就反映出了孝的含义,它好像是一个子辈扶着一个老人的样子,所以孝的意思是说:善于侍奉父母而使其高兴,而我们的“孝是无条件”是指尽孝的义务不随外界条件的变化而转移。下面我方将从以下四点阐述我方观点:

(1)从人伦方面。《孝经》里说:“身体发肤授之于父母”。母亲苦苦十月怀胎,并经历与死神拼命的分娩之痛,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来到这个美妙世界的权利,我们身体里流动的是他们的血!血浓于水,这是永远不能摆脱的事实,难道我们还要厚着脸皮跟父母谈条件吗?我们又怎么能说孝是有条件的呢?于心何忍啊?

(2)古话说的好,百行孝为首,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无条件孝敬父母令我们深深感动,古人今人都能秉持孝是无条件,呢?

(3流的现代社会里,不要再在”条件”的阴影地带犹豫了,!

(4德的本源——孝,而今,中国有40%2030年,中国老龄人口高达3让孝心行千里,让孝德满天下。故我方的孝是无条件的,大而言之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条件的。谢谢。

第20篇:大学生短期支教利大于弊 一辨稿

大学生短期支教利大于弊

一.定义 1.支教:支教是指一项支援落后地区乡镇中小学校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支教本来是某些个人或团体出于某种对理想的追求和对社会的责任感自发进行的公益行为。

2.“支教活动”是针对教学环境差、又缺少老师的山区小学、福利院、聋哑学校以及农民工子女所在学校而开展的教育支援活动 它最早是一种单纯的个人或集体活动,其动机主要是出于一种理想的追求、道义上的责任感或是瞬间的震撼。

3.大学生支教:大学生利用寒暑假,毕业前的实习时间,或者应届毕业大学生毕业直接参加国家支持西部教育计划,到贫困地区的支援教育的行为。

4.利与弊:这个社会或者某个群体很需要大学生短期支教带来的好处,并且由大学生短期支教带来的坏处是可以避免的。短期支教的时间:3年 二.角度

支教者,被支教者,当地的教育(当地的老师),社会效应 弊:

就是支教时间短,支教人员不固定,更甚是支教地点都不固定

1.孩子:孩子在心理上会产生巨大的落差感;给孩子们带去了自卑,打搅了孩子们本来简单纯朴(无知)的生活;当满怀希望的孩子走进城市看到的却是现实社会中的种种利益关系(大学的价值)时,大多数孩子面对的将是是希望的崩溃;少数孩子的成功并不能挽回大多数孩子的命运;(学习的意义,从本质上改变学生及其家长对学习的认识,要有十分之一的人能听进去,短期支教就有意义)

短期支教队员缺乏必要的教学技巧和教学经验,影响到当地老师的教学完整性。 2.支教人:短期支教队员的目的不纯(大学生短期支教都是需要自己分担部分生活费车费的,有的甚至需要承担全部的相关费用)人员的更替以及支教时间短暂;毫无经验的新队员从老队员的经验里得到的恐怕少得可怜,于是一批批新老队员不断地留有遗憾;支教队员的安全也存在问题。

2.当地的教育(当地的老师):短期支教队员的前往给当地学校老师及孩子家长带来了太多的压力,支教员教课内容新颖(内容,可以教基础内容);孩子的家庭经济情况不容忽视,其家庭收入根本无法支付更高学历的求学费用有可能教育出糟糕的学生; 4,短期支教的功利化发展趋势: (留守儿童得以托管,给当前社会解决了一个难题,同时对于输出支教队员的相关学校或机构,短期支教给其带来了不可预估的名声和资源)有物质上的帮助,力量有限,但微薄之力也是一份力量。

实例1:2009年实施了两年的北京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计划不再坚持,改为长期支教(当时“我们未来还是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教。”北京市委常委、教工委书记赵凤桐表示) 实例2:网上一份调研结果表明,有78%的受教学生为大学生哥哥姐姐“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感到遗憾和苦恼。→回乡支教,是可以改进的。 实例3:

2003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在财政部、人事部的支持下联合发起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这一计划的开展为大学生支教活动的正式化及规模化拉开了序幕。2005年教育部进一步提出了“继续把农村教育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鼓励大学生到经济落后地区开展教育支援活动,7年间约有7万余名大学毕业生被动员到西部基层进行服务。

实例4:据《中国青年报》所登载的一篇调查报道数据显示,虽然95%的受教学校认同大学 1 大学生短期支教利大于弊

生短期支教,并表示支教有效果,但同时有95%的受教学校担心支教后新学期校方教学困难,85%的受教学校担心支教后新学期受教学生上课会不专心,95%的受教学校担心支教后新学期未受教学生会跟不上正常课程或有心理负担,这些都给学校接下去的教学造成压力,100%的学校担心受教学生的安全问题„„当课堂恢复到老样子,孩子们心理落差很大。

实例5:卢安克,德国汉堡人,从1997年至今,他在中国广西的大山里已经待了十年,辗转多处山村,过着城市中人难以忍受的简陋生活,支教十余年,持续关注中国留守儿童的的教育问题。

实例6:徐本禹,2003年延迟华中农业大学公费读研,到贵州省大方县猫场镇狗吊岩村岩洞小学与大水乡大石村大石小学支教,因天涯社区的文章《两所山村小学和一个支教者》而被中国人所熟知,后获选中国中央电视台“感动中国•2004年度人物”。 实例7:《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11月10日)董亚宁当时在是同济大学机械学院的研三学生,来自全国闻名的高考状元县——甘肃省会宁县,读大学时接受过浙江一位企业家的资助,怀着一颗感恩之心,他在学习之余经常参与一些公益助学活动,后来专门成立了一个公益助学组织——“千里草助学计划”。董亚宁没有停留在调研阶段上,而是考虑如何能够更好地开展大学生短期支教活动,事实上,他所发起的“千里草助学计划”就一直在探索一种科学合理的短期支教模式。

“传统的短期支教选择地点往往是离家乡很远的贫困地区或是学校附近,而千里草助学计划模式选择了在回乡支教的理念下开展大学生短期支教。回乡支教就是大学生回到自己的家乡,甚至回到自己的母校开展支教活动。”董亚宁自己这几年都是回到自己的家乡进行短期支教。“大学生支教的经费往往有限,而寒暑假回家的同时可以开展支教项目,一举两得;而且回乡支教的大学生都是当地人,可以用家乡话与孩子们沟通,对于孩子们来说有一种亲切感,很容易与孩子们交流,也容易得到家乡乡亲们和教师们的认可。”

而针对短期支教大学生志愿者缺乏培训和管理困难的问题,千里草助学计划模式运用了“太阳币计划”管理和培训大学生志愿者,设置各种任务,大学生志愿者完成任务后,将获得相应的“太阳币”积分,达到一定积分后方可申请参加短期支教或申请组队开展短期支教。在这个环节中,可以“过滤”掉那些凭一时冲动加入的人——“农村的孩子伤不起,很多城市大学生不明白这一点,有些人还真是不去为好。”

董亚宁的团队还通过大量调研并请教专家,根据山区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的特点,编写了一套《微笑成才五部曲》教材,分为自我认知、道德养成、智力培养、人生导引和探索实践五个板块,而且课时也符合短期支教的特点。更重要的是,支教大学生还会把教材、教案以及教学理念留给学校的老师,并聘请骨干教师担任项目点负责人继续推广《微笑成才五部曲》,“原本作为服务对象的老师,将转换成提供服务者,将‘支教’继续延续下去。” 2010年8月,董亚宁带队首次在陇南灾区土蒿小学、苇子沟小学、宋坪学校及南康学校开展《微笑成才五部曲》项目,又于2011年2月在甘肃会宁八里中庄小学、土门乡中心小学及八里陈去小学3所学校开展,项目期间邀请当地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老师、家长及学生参与到实践教学活动中来,不论项目前期筹备、实施过程,还是后期保障机制,都相当顺利。

“我们是设想把千里草助学计划短期支教模式打造成为一个连锁体系,从模式到内涵,构建统一的、标准化的模板,这样才可被更多的大学生短期支教团队复制。”董亚宁信心满满。

突破点:“大学生支教”是必要的,而其存在的问题是可以在不改变其“短期”及“支教”的性质下,通过制度规范解决的,因而大学生短期支教是利大于弊的。

2 大学生短期支教利大于弊

依然有68%的受教学生在支教后认为学到了知识,并且有95%的受教学生表示喜欢大学生教学,

以上问题都属于客观问题,还是可以通过一些更加科学的支教模式来得到改善,这里主要是指规范在支教过程中的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关于心里落差:我们可以改进:“入乡随俗”,我们可以尊重山区平时的传统教学模式,总之就是可以避免的。

农村教育的成败,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未来。虽然目前大学生短期支教呈现出“鸡肋”乱象,但在中国乡村教育整体趋于衰落的情势下,这种支援方式无疑仍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治标难治本,从根本上来说,还是需要国家加大对乡村教育的扶持力度,改善乡村教育条件,使大学生“短期支教”自发地变成“长期支教”,扩充乡村教育资源,遏止其衰落的势头。

只要安排的足够科学,考虑的足够充分,绝对是利大于弊,不管是对志愿者本身还是当地受教学生。

请那些对短期支教有偏见的人到大山里看看,看看他们需不需要我们的帮助,需不需要我们的关怀,需不需要我们的支教。就算我们的支教活动的确不该开展,那也请你关注一下山区,给他们捐点书,捐点衣服,捐点爱心。这次我觉得唯一的遗憾就是送给孩子们的东西太少太简陋了。(长期支教:可操纵性不强)

现状是:要建长效机制,面临着资金匮乏、难以和当地长期合作等诸多机制限制 每年全国有数以千计的大学生利用长假进行支教工作,他们的活动大都集中在10天至20天内。

大学生把先进的教学理念带到偏远地区,把五彩缤纷的梦想种进孩子们的心里,获得了当地师生的赞誉。

实例:林芸生是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的大二学生。他说:“回去之后,我们计划联络其他院校的法律院系,由他们每年来完成‘接力’任务。”

北京师范大学努力将学生们支教过的学校发展为实习基地。今年7月,在学校的支持下,该校生命科学学院与湖北省麻城市教育局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北师大将在麻城县建立暑期教育实践基地。每年暑假,学校都会派出一定数量的学生到麻城参加教学实践活动,麻城当地则将为大学生们的支教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成立于今年3月的中国大学生志愿支教基金,是本次新疆支教活动的组织者,立志要在大学生支教活动中取得突破。仅对新疆支教,基金就提出了一系列雄心勃勃的计划:在未来5年内,选派1000名大学生,志教100所新疆中小学,资助2万名新疆中小学师生等。“尽管这次支教新疆还有些不足,但是这毕竟只是开始,我们最终要建立的是‘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长效化’的志愿支教活动。”基金秘书长傅道迅说。

而在该基金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齐维京看来,每年为数众多的大学生去各地支教,还能起到一个信息中介平台的作用。

齐维京认为,每年为数众多的大学生支教队伍,深入老少边穷地区,如果仅仅从事短时间的支教活动,将不利于最大化地发挥支教队的作用。“这么多学生花了那么多精力、那么多钱,舟车劳顿地下到最基层,我们是否可以更充分地挖掘他们这一趟的价值?”齐维京说。

志教基金依此提出了“整合”的概念。齐维京介绍说,该基金将致力于改变“各自为战”的状态,不仅整合全国范围内的大学生支教资源,也要整合被支教地区的资源,使大学生支教活动的效益最大化。“总而言之,我们一方面资助和帮助全国各高校组织开展大学生志愿支教活动,一方面要通过资助、授课、长期联络等多种方式,照顾和关爱当地师生。”

1.出发点不能定性全部。短期支教对志愿者也是有一些好处,只要团队的领导者或者说倡议者的目的是纯粹的,并且可以对团队成员的支教行为加以严格的规范,不管支教队员的目的 3 大学生短期支教利大于弊

是否纯粹,只要他们有足够的能力,并能在约束下做好一个支教老师该做的事,带去正面的能量,那我们又有什么好强求和质疑的呢?因此这就要求团队具备一定识人的能力,能够在选拔过程中尽可能的把机会让给那些真正热心公益同时又有能力的同学。不管你目的如何,至少你去了。如果你肯全力以赴去完成这个任务,去认真做调研、备课、与学生交流相处、上好每一堂课,你就完成一次好的支教。

2.没有人会否认保持长期教育关系的好处,但是对于支教来说,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有些人借此来抨击支教无用,媒体也经常报导一些长期支教的大学生来树立榜样。

支教活动:以在校大学生为志愿者、农村中小学生为受助对象的短期互动型公益项目,以大学生短期支教为代表,也包括乡村冬夏令营、乡村学校或社区寒暑假读书会等其他形式。这项目一直以来,“旁观者”的批评声和“行动者”的反省声都不绝于耳,但却始终顽强生存乃至蓬勃发展。

此类项目的更重要的受益者,是大学生志愿者,而不是乡村的孩子们。由于体制和方向的问题, 大学生在现有框架下的任何努力和坚持,都不能弥补他们在国内接收高等教育缺失掉的环节。而公益和志愿者精神,我以为乃是让大学生涯得以完整的一剂“良药”。公益和志愿者精神,只能通过实践去习得。在公

益行动中,大学生将更加懂得爱与被爱、懂得现实与理想、懂得纯真与感动、懂得责任与坚守、懂得团队与宽容。

1899年时,美国的高中以上学历者仅有10%,正是通过积极参与慈善公益和各类志愿活动,成长起大量的管理和领导人才,为美国这个超级强国百年来的发展和成就提供了骨干力量。无论大学生们参加何种形式和内容的公益项目,不管这个项目是在城市还是乡村,不论这个项目的时间是长是短,只要他们是自愿和志愿的,都值得大声赞扬,都应当尽力呵护。 大家都知道美国最成功的支教类公益组织,很可能也是全世界最成功的支教组织是为美国而教。虽然独立调查明确显示,“为美国而教”的志愿教师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成绩,但诸多媒体最常用(可能也是“为美国而教”自己最喜欢)的一句评价却是:“为美国而教”的最大影响不仅仅在于它为美国欠发达地区的学校输送了一两万教师,更重要的是它为教育、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有社会责任心和有领导能力的骨干。 连“为美国而教”这样系统化的长期支教项目,更重要的价值都在志愿者自身,更何况寒暑假支教、夏冬令营这种短期项目!

人对了,世界就对了。这是企业乃至各类面向成人的培训中,培训师常常喜欢引用的一个故事,如下:有个牧师苦苦思索隔天的讲道内容,5岁的小儿子在旁边不断要求爸爸陪他玩。于是,牧师拿出一张印有世界地图的报纸,撕碎并嘱咐孩子拼好粘起来。10分钟后,孩子兴高采烈地跑来说拼好了。牧师十分惊讶,一个5岁的孩子怎么有认识世界地图的能力呢?只见孩子分得意地说:“很简单啊,地图的背面是一个人像,所以我就把纸翻过来。人对了,世界就对了。”牧师顿觉豁然开朗,第二天他讲道的题目就是“人对了,世界就对了”。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哲理故事,因为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上,总是会遇到这种一体两面的问题。大学生短期支教类公益项目,大学生的成长和农村孩子的成长(以及学习和教育等更系统性的问题),就是一体两面。有一个远比大学生短期支教有名的多的一体两面问题。亚当斯密在自己的经济学开山之作《国富论》中,最著名的论断是:

在自由市场中,每个人“只想得到自己的利益”,但是又好象“被一只无形的手牵着去实现一种他根本无意要实现的目的,„他们促进社会的利益,其效果往往比他们真正想要实现的还要好。”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就是经济学的一体两面问题。马克思倡导优先解决公共利益,并试图以此带动个人的幸福。而亚当·斯密,在理性洞察了“人性”的基础上,提出的是截然不同的解决方法,并以此奠定了现代资本主义繁荣和富强的基础。 (老子说的“治大国若烹小鲜”,我以为与斯密的学说有异曲同工之妙)。也许,老子、斯 4 大学生短期支教利大于弊

密和牧师的儿子,用他们面临的问题去跟大学生短期支教类公益项目做类比,并不十分恰当。但我以为,当人们面对一个异常复杂的一体两面的问题时,选择简单的一面,然后长期专注于此,才真正有可能解决简单一面的问题,并且同时也(出乎意料之外的)把复杂一面的问题解决了(或者至少向解决方向大大推进了)。 这就是我们常常说的“改变自己,就是改变世界”。我因此也特别相信,在大学生短期支教(或者冬夏令营)的公益项目上,只要大学生“”了,农村的孩子就“对”了;大学生成长了,农村的孩子必然就成长了;大学生真心的努力了、付出了,农村的孩子就得到了;大学生只需做到无愧于心,农村孩子的阅读问题、学习问题、教育不公的问题,就又向着最终解决迈出了一步。 你们其实不必要反复纠结于“短期支教究竟意义何在”,“我们出于爱心的公益实践会否给孩子们带来伤害”,“面对如此复杂真实的农村教育问题我一介书生的小小行动真的有多大作用”„„等等这样的反思。正如在自由资本主义的社会中,一个以正当方式追求个人利益最优的人,不必反复纠结于“我的行为是否伤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一样。你们也不必过度拔高自己行动的短期意义,认为“我们就是要直面和挑战农村教育的极大不公,为中国教育的变革发挥我们当代大学生的光和热”。其实大学生某种意义上就是那个牧师5的孩子吧,世界地图的确是目标,但我们当下先解决自己最熟悉的问题,同时获得成长、种下公益志愿和解决教育不公的种子,这种子总有一天会发芽、会长大,会开花结果。大学生短期支教或冬夏令营,许多时候都有各类主题的,有推动阅读的、有面向乡土教育的、有音体美学习类的、有倡导“全人”教育的。这些主题设定都很好,但你不能说,因为我们机构专注于这个(素质教育的)主题,所以我和你提到的大学生公益项目不一样,我们的主要受益对象就是农村孩子。从小道理上,我以为这样的主题设定有助于你们的项目做的更专业、更有成效,更有助于一体两面“难”的一面问题的解决(至少不会做“应试教育”的帮凶)。但从大道理上,不论你的主题是什么,大学生的成长都是一体两面的“简单”一面,都应该放在第一位。 理解了我的思考,才能更好定位和设计项目,才能更恰当设定可以达成的目标,才可以让农村孩子们更开心更有收获,才能让大学志愿者们更加坦然自己的选择,才不为网上旁观者冒充农村孩子炮制的虚假批评所吓倒。对于大学生志愿者是否会(因为失误或支教时间过短)而伤害当地孩子,梁晓燕老师有过个说法,我很推崇:(大意是)大学生志愿者有这种想法,表明你把自己看得太重要了。其实,在孩子的成长当中,你没有你自己想象的那么重要。我想特别补充一点的是,当你不小心表现的不完美,甚至有一些失误时,你对孩子的影响真的没有那么重要;而你如果尽力而为了,用真心去做这件事(短期支教),孩子会感觉的。如果你表现的更加优秀一些,不经意在孩子的心目中创造出了(哪怕只有一个)精彩瞬间,这瞬间会变得永恒,对你,对孩子,都是如此。改变一个生命,时间的长度不一定可靠。许多时候,一天、一小时、甚至一分钟,真的能够创造奇迹,这就是“永恒瞬间”的价值。是否能在短期支教中创造“永恒瞬间”,最重要的不是专业、不是技巧,而是爱和真诚

记得以前在人人网上看到过一篇日志,大意是以被支教的孩子们的口吻否认支教的好处。虽然我觉得这篇完全是人人脑残文,但是角度值得参考。这个问题一定有两个出发点:支教者与被支教的学生。

1.端正心态——使支教者利大于弊。

我相信很多去参加支教的大学生都不是抱着“支持偏远落后地区教育”的纯粹目的去的,很多人是为了加分、评奖评优、以后简历好看、提升逼格等等等等。包括我自己,老实说,当初我去美国公立学校的reading partners做志愿者也不是为了帮助低收入者儿童,而是因为学校要求每学期要完成一定时长的academic service learning(学术性服务学习?)但是——出发 5 大学生短期支教利大于弊

点不能定性全部。不管你目的如何,至少你去了。如果你肯全力以赴去完成这个任务,去认真做调研、备课、与学生交流相处、上好每一堂课,你就完成了一次好的支教。顺便自卖一下,我作为志愿者的工作时也是远远超过了学校要求的时长,而且虽然这学期我找到了有工资的兼职,仍然没有停止志愿者服务。

建议:人到了支教点,就暂时忘记你原本的各种目的,也不要把你自己当成这些孩子的“救世主”。此时此刻,你只是一个普通的乡村老师。 2.制定合适的策略——使被支教者利大于弊。

没有人会否认保持长期教育关系的好处,但是对于支教来说,这显然是不可能的。有些人借此来抨击支教无用,媒体也经常报导一些长期支教的大学生来树立榜样。 把自己的青春留在支教区,是道德上限,不是下限。 而普通支教者应该做的,就是制定合适的教学策略,在短短的支教期内达到最优的教学效果。 在我看来,支教者的主要任务并不是教授知识,而是为孩子们开拓眼界、打开思路。让他们知道,原来我还可以这么做、这么想。

建议:善于利用技术和媒体的同时,别忘了多和孩子们聊天,谈谈你的人生感悟和见闻。教学的时候着重方法和思路教育,而不是简单灌输知识点。或许你与他们接触的这短短一段时间,会对他们以后的人生和理想产生莫大影响,使他们在今后的成长中受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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