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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办法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8-28 15:04:3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奖励办法

创先争优奖励办法

为深入落实市局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切实提高我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我局整体工作争优上位,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鼓励先进的原则以及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二、奖励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征收局机关股室、各分局、征收厅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各类文明创建、竞赛比武、岗位考试、资格考试等。

三、奖励标准

(一)、参加省、市统一组织的岗位考试的奖励标准

1、全省统一排名,标准如下:第一名:10000元;第二名:8000元;第三名:6000元;第四名至第十名4000元;十名以后全省排名靠前,被通报表扬的2000元。

2、全市统一排名,标准如下: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三名:3000元;第三名以后全市排名靠前,被通报表扬的1000元。

(二)、参加省市各类比武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奖励标准

1、省级标准如下:第一名每人10000元,第二名每人8000元,第三名每人6000元。

2、市级标准如下:第一名每人5000元,第二名每人4000元,第三名每人3000元。

(三)、本局组织的各类考试、比武竞赛的奖励标准

本局统一组织的岗位考试、岗位比武、竞赛等奖励标准: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

(四)、取得“三师”执业资格人员奖励标准

注册会计师5000元,注册税务师5000元,律师5000元。

(五)、被评为优秀党组织、优秀党员的奖励标准

凡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党组织:奖励该组织党员活动经费1000元;优秀党员:奖励200元。

(六)、读书明星奖励标准

在我局读书学习活动综合评比中,被评为读书明星的奖励200元。

(七)、服务明星奖励标准

在我局服务明星评比中,被评为服务明星的,奖励300元。

(八)、被上级通报表彰的奖励标准

在省、市各级明察暗访中被通报表彰的或者被媒体表彰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颁发局长特别奖,对于被批评或曝光的单位或个人根据问题严重程度按相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九)、各类荣誉及典型经验奖励

各部门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及经验介绍的,视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十)、精神奖励

对在创先争优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除给予物质奖励外,视情况给予通报表彰,对单位给予一定的考核加分奖励,对个人在年度评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十一)、其他未明确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四、本办法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推荐第2篇:奖励办法

沙峁九年制学校2013年秋季

教育教学质量科任教师奖励办法(试行)

为了激励全体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进一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达到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此奖励办法:

一、教学质量奖:

A、科任教师在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考试中,学期末与同类学校对比:

1、每进步一个名次,给科任教师奖励人民币300元,并在学期量化考核中加10分,退步一个位次扣5分。

2、成绩位次为第一名奖励科任教师人民币500元;第二名奖励科任教师人民币300元。

3、各类县级统考、竞赛中,第一名奖励人民币500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400元(如能在全县排名中获得好名次――小学前12名、中学前6名,校委会研究给予800元奖励)。

B、科任教师在教育教学质量检测考试中,学期末与全县学校对比: 每进步一个名次,给科任教师奖励人民币:中学部200元,小学部150元,并在学期量化考核中加2分,退步一个位次扣1分。 两项奖只取最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控辍保学奖:本班原有学生不辍学、不转学,奖励每班人民币600元(下学期开学兑现)。

三、课改奖:教师能积极探索、实践课堂改革,实现高效课堂;导学案设计科学、实用,学生学习效果好;积极实践“梦想课堂”,成为梦想种子教师,奖励人民币800元。

四、标兵奖:教师在教学常规、师德、班务、关爱学生等方面的有突出表现的,学期量化考评校委会研究给予0-10分奖励,并奖励人民币3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五、辅导奖:科任教师在自习课能深入班级进行集体、个别辅导,做到培优补差,有行动、有实效,时间有保证,每节次奖励人民币10元。每天以值周领导、教师、教导处、学校领导实际检查及学生登记结果为准。

推荐第3篇:奖励办法

博盛中学学业测评奖励办法

1、期中、期末考试成绩都进入

1——9名,免除本学期学费1300元; 10——30名,免除本学期学费650元。

2、月考成绩

一等

1——3名

50元 二等

4——9名

30元 三等

10——21名

20元 四等

22——50名

10元 说明:

1、每位学生每学期只有一次享受减免本学期学费的机会。

2、所有获奖学生的兑现时间为家长会时进行。

3、获奖学生如有严重违纪行为,取消奖励。

推荐第4篇:驾驶员奖励办法

驾驶员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泵车、罐车、装载机司机安全行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一下奖励办法:

1.每月由车队领导、修理工程师对泵车、罐车、装载机进行一次全方位检查。

2.检查内容:安全检查、卫生检查、油耗检查。

3.检查项目包括:油耗(20分)、卫生(10分)、润滑(20分)、紧固(10分)灯光(5分)、刹车(20分)、雨刷(5分)、工具(10分)

4.根据检查结果,检查组队,每位司机和泵工评分。

5.奖励分为三等:1>得分超过90分的司机和泵工奖金各100元。2>得分超过85分的司机和泵工奖金各80元。3>得分超过80分的司机和泵工奖金各50元。

6.每月检查组检查后公布各司机和泵工的得分情况及奖罚名单。

7.对于一年内无事故每次检查得分超过90分以上的司机和泵工,特别是给公司节约油料节省各种材料费用的司机和泵工公司可以对其发榜表扬,并发给相应的奖金。

8.为了鼓励砼泵车、罐车、装载机司机无下列行为的,没有即可得到100的行车安全奖金: 1>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2>交通警察纠正的交通违章.

3>食宿超过规定.

4>每月检查不合格.

5>打架、酒后闹事。

6>私自搭载与生产无关人员。

7>由司机本人疏忽造成的机械损坏或砼铸罐。

8>私自开车外出。

9>无故旷工和不参加安全会。

10>偷盗公司和客户物品、财务。

11>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

12>与客户发生矛盾。

车队

推荐第5篇:志愿者 奖励办法

吉林医药学院 基础医学院 学生会志愿者服务队奖励办法

为鼓励基础医学院在校学生积极参加志愿活动,传播志愿精神,构建和谐校园,现实行志愿者奖励制度。基础医学院学生,凡有意愿参加志愿活动者,均可持本人学生证至学生会社会实践部处免费注册志愿者。

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后,到本服务队队长处填写服务记录,注明服务地点和小时数,由队长审核签字有效。每个月服务队秘书长抽查审核盖章。依照志愿服务小时数为年终评比依据。 具体细则如下:

1.每学期末志愿者按活动小时数进行排名,前30名者可参与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评选活动由学生会社会实践部负责,由秘书部监督。

2.排名前5者获得“志愿服务之星”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品,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5分。

排名第6至第15者获得“志愿服务标兵”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3分。 排名16至30者获得“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1分。

3.各志愿者服务队部门负责人,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及在各项志愿活动中表现突出、发挥重要组织作用的个人,按照志愿服务小时数排名,前2名获得“志愿楷模”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品,并在年度综合测评中加5分。

4.所有获得奖励者在年终学生会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 5.在参加评选活动中不得有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志愿者资格和学生会相关职务并在所在班级通报批评。

志愿者是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能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而奉献个人时间、精力的人。以上奖励措施旨在让各位能够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志愿者活动中,希望每一名同学都能够用真心帮助他人。

以上奖励办法解释权归吉林医药学院基础医学院学生会社会实践部。

推荐第6篇:学生奖励办法

学生奖励办法

第一章 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第一条 奖励是维护纪律的积极手段,其目的在于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加强对学生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充分发挥学生各方面的才能,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加强素质教育的力度,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 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同一事迹只给予一次物质奖励。

第二章 奖励的项目、条件和评比办法

第三条 对个人的奖励项目、条件和评比办法

一、“三创”优秀学生的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评比条件

1.创优。品质优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公民道德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意识。成绩优良: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且成绩良好。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各项体育运动和文体活动,具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创新。富有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牢固的专业思想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勤学敏思,在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类技能竞赛、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

3.创业。富有开拓精神,勇于探索实践,有较强的创业意识,自觉学习创业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创业实践活动,或有自身创业经历,表现突出。

(二)评比办法

1、“三创”优秀学生人数为班级人数的10%。

2、正确理解 “三创”优秀学生的评比条件,搞好思想动员。

3、开好小组会,进行个人总结,同学评议,由小组提名,班级进行评比。

4、班主任组织团支部、班委会主要成员对班级评出的“三创”优秀学生进行全面衡量评定。评比材料及结果按规定时间送专业部进行初审。

5、专业部初审后在放学离校前送学工处,复审后报学校批准,新学期开学一周内予以公示。

6、每学期评比一次。

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 评比条件

1.综合素质好。思想政治过硬,没有违纪行为;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全部合格;身心健康,进取向上。

2.工作成效好。担任班委、专业部学生分会、校学生会等干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性、创造性强,表现突出,受到老师同学的普遍好评。

(二)评比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

A、班级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班级学生干部人数的15%,由班主任负责组织评比。

B、学生分会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学生分会学生干部总数的20%,由专业部负责组织评比;

C、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为学生会学生干部总数的25%,由学工处、团委负责组织评比;

D、学生干部只参加自身最高职务层次的优秀学生干部评比。

2、班主任将评比结果按规定时间送专业部进行初审。专业部初审后在放学离校前送交学生科,复审后报学校批准,新学期开学一周内予以公示。

3、每学期评比一次。

三、优秀团干部的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 评比条件:

1.综合素质好。思想政治过硬,没有违纪行为(德育学分达B级以上);学习刻苦努力,成绩全部合格;身心健康,进取向上。

2 2.工作成效好。担任团支部、团总支、校团委等干部,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各项有益活动,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表现突出,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评比办法

1、优秀团干部人数为:

A、班级优秀团干人数为班级团支部学生干部人数的15%,由班主任负责组织评比。

B、团总支优秀团干人数为团总支团干总数的20%,由专业部负责评比;

C、优秀团干人数为学校团委团干总数的25%,由学工处、团委负责组织评比。

D、团员干部只参加自身最高职务层次的优秀团干评比。

2、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由团小组评议提名,团支部会议确定候选人,团员大会通过,并征求班主任意见由团总支审核汇总后上报校团委。

3、校团委审议复评后报学校批准。

4、每学期评比一次。

四、优秀团员的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 评比条件:

1、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学校党支部、团委保持一致。

2、能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与各项团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平时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3、能自觉履行义务,按时交纳团费,天天佩戴团徽,准时参加团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

4、能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现象,能主动反映并敢于抵制各种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专业思想牢固,学习态度认真,各科成绩均合格。

6、能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二)评比办法:

1、优秀团员人数为班级团员人数的10%。

2、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由团小组评议提名,团支部会议确定候选人,团员大会通过,并征求班主任意见后由团总支审核汇总后上报校团委,团委审议复评后报学校批准。

3、截止日期为四月二十日。

4、每学年评比一次。

五、文明学生的评比条件和办法 (一) 评比条件:

1、自觉接受党、团组织教育,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经常看报,收听广播、电视。

2、维护集体荣誉,助人为乐,争做好事。

3、自觉使用礼貌用语,尊重师长,虚心接受教育,同学间团结友好,互相尊重。

4、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专心听讲,善于思考,勇于发言,课间文明休息。

5、遵守交通规则,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公物。

6、注意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穿着大方、朴素,积极完成各项劳动任务。

7、学习上自觉做到五认真,刻苦训练技能,成绩合格。

8、认真上好二操二课二活动,体育成绩达标。(二)评比办法:

1、优秀团员人数为班级团员人数的20%。

2、坚持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由各宿舍评议提名,班委会议确定候选人,学生大会通过,并征求班主任意见后由专业部学生科审核汇总报学校批准。

3、截止日期为六月二十日。

4、每学年评比一次。

六、个人单项奖的评比条件和评比办法

各专业部根据本部实际,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课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分别授予“优秀宿舍长”、“学习特长奖”、“ 技能特长奖”、“ 文艺特长奖”、“ 学习进步奖”、“ 体育优胜奖”、“ 劳动优生奖”、“ 单科优胜奖”、“ 爱心使者奖”等单项荣誉称号。

评比条件和评比办法由各专业部自行确定。 第四条 对集体的奖励项目、条件和评比办法

(一)先进班级评比办法

1、文明班级的名额按专业部在校班级数的25%计算。

2、专业部在《文明班级评比办法》所得考核分数的基础上,听取相关意见,初步确定文明班级名单,在要求的时间内送交学工处复审。

3、每月评比一次,班级颁发流动红旗。

(二)先进团支部评比办法

1、先进团支部的名额按专业部在校班级数的15%计算。

2、专业部在《先进团支部评比细则》所得考核分数的基础上,听取相关意见,初步确定先进团支部名单,在要求的时间内送交校团委复审。

3、每月评比一次,班级团支部颁发流动红旗。

(三)星级宿舍评比办法

1、专业部依据《星级宿舍评比细则》考核分数的基础上,听取相关意见,初步确定星级宿舍名单,在要求的时间内送交学工处复审。

2、每月评比一次,宿舍粘贴星级标志

第三章 奖励的实施

第五条 奖励必须根据受奖者(或集体)的事迹及其作用和影响的大小全面衡量,及时正确的实施。

第六条 奖励决定可采取班会、校会或者书面形式宣布,并登记存档。

第七条 对获得以上奖励的同学,应当在《学生成绩报告单》中予以反映。

第八条 及时宣传受奖者的先进事迹,在情况允许时可召开表彰大会,以鼓励和教育全体同学。要教育受奖励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不断前进。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对在校内外各项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可对照本办法规定的奖励项目给予奖励。

第十条 学生个人单项不得超过二项,超过者可进入“三创”优秀学生序列参加评选。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学工处。

推荐第7篇: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提交合理化建议,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港口作业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改进和完善公司有关安全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应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降低物资消耗、提高作业效率、加强企业管理、改善工作条件为重点。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都应组织开展员工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五条公司工会牵头设立由有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评审与反馈

第六条员工可随时向公司工会提交合理化建议。公司工会负责收集员工合理化建议。收到合理化建议书后,应及时对建议项目内容进行评议和论证。

第七条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当填写书面材料,必要时应附图纸、数据、资料等。从填表之日起,建议提出者即有义务向采纳单位详细说明情况、回答问题。

第八条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应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或专管人员,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

第九条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应接受员工群众的监督、检查,并回答员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质询。

第十条凡决定采纳的建议,由公司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建议的性质、类别,决定由某一单位(部门)或几个单位(部门)落实

完成。

第十一条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采纳单位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工时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二条公司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对落实完成的建议进行验收和效益评估。发现造假的,取消奖励,并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合理化建议在实施中经过试验并鉴定成功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保存。

第三章奖励

第十四条凡决定采纳的建议,应分档次给予奖励。同时以文件的形式公布下发,反馈给各单位和本人。

第十五条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分为

一、

二、三等奖。必要时可以设立特等奖和鼓励奖,具体奖励金额由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提合理化建议获奖者,其事迹记入本人档案,可作为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评定职称、聘任职务等的依据之一。对于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员工,其建议虽未被采纳,所在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适当鼓励的办法。

第四章附 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合理化建议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8篇:公司奖励办法

公 司 奖 励 机 制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奖励优秀员工、优秀成果和优秀行为,更好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主人翁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三、内容 奖励管理机制。 第一条 奖励目标:

1、对个人做出超越本职工作的杰出贡献的认同。

2、对优秀工作及时加以宣传及赞扬。

3、对于业务目标与奖励系统的有效连接。

4、提高公司内部奖励计划的透明度。

5、加强奖励过程的公证性、目标性。第二条 奖励条件:

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对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2、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3、在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著效益;

4、为公司节约资金和能源的;

5、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6、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7、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8、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第三条 奖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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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员工奖励办法

员工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表彰和激励先进,激发员工潜能,以达到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浙商大厦本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励的方式:

每月以现金形式发放

四、具体条件和标准:

1、最快进步奖:在新进员工中产生,各岗位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程度最佳,服从管理,无违章违纪行为,受到一致好评的,奖励标准50元/人

2、月度先进员工:在工作中一丝不苟,业务技术熟练,严格遵守《员工手册》,奖励标准100-200元/人

3、合理化建议奖:能够根据工作实践,对公司的各项管理提出建议并经证明具有可行性,奖励标准100-200元/人

4、见义勇为奖: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敢于同坏人坏事及不良行为作斗争,保卫集体财产的,奖励标准100-200元/人

5、拾金不昧奖:不为利益所动,拾金不昧,为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奖励标准50-100元/人

6、勇挑重担奖:在急难隆重任务中,敢挑重担,并能客服困难,

表现突出,按时完成任务的,奖励标准200-300元/人

7、举报奖:敢于揭露公司重大违纪违章行为,经查属实的, 奖励标准100-200元/人

8、全勤奖:一月中无迟到、早退,按时上下班,奖励50元/人

推荐第10篇:奖励办法(修改)

2014届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各学院及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实现满意就业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浙江中医药大学(含滨江学院)有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各学院、本科毕业生班级、本科毕业生个人

二、奖励条件和标准

(一)学院奖励

以毕业生人数100人为一个系数,如人数为75,则系数为0.75,人数为125,则系数为1.25。

1.离校就业率奖励:截止2014年6月30日,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73%以上(含73%)的学院,奖励1000元×系数。

2.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奖:符合先进集体基本条件,截止2014年8月25日,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到96%(含)以上且总体签约率达到75%(含)以上,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成效明显的学院授予“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3000元×系数。

3.初次就业率进步奖:截止2014年8月25日,毕业生总体就业率比上年度同期有进步的学院,每提高1个百分点(按四舍五入计算),奖励500元,此项最高奖励金额为2000元。

4.升学、出国(境)奖:毕业生总体升学、出国(境)率达到15%(含)以上并居全校前四名的学院,第一名奖励1500元,第二名奖励1200元,第三名奖励800元,第四名奖励500元。中医学七年制专业五年级学生不纳入升学统计范畴。

5.自主创业奖:毕业生自主创业绝对人数达到5人奖励1000元,每增加一人奖励300元,统计时以录入系统就业方案为准。

6.毕业生联系奖:2013届毕业生参加省教育评估院跟踪调查,答题率达到50%并居全校前四名的学院,第一名奖励1500元,第二名奖励1200元,第三名奖励800元,第四名奖励500元。

以上奖金应用于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或相关工作人员个人奖励发放,所有奖金均安排在2014年11月-12月发放。

(二)教师奖励

年底就业工作会议上获得表彰的“就业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500元奖励。

(三)毕业生个人和班级奖励

1.毕业生入伍、参加两项计划服务,其个人荣誉和奖励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对经工商注册登记成功,毕业仍继续自主创业的应届毕业生(须为法定代表人),给予2000元奖励。

3.截止2014年5月31日,就业率达到100%且签约率达到60%以上的毕业生班级(班级人数不少于20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奖金由学校在毕业生离校前发给获奖班级,主要用于举办有意义的集体纪念活动,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指导使用。

4.鼓励各学院自行设立毕业生班级、个人就业奖励专门奖项,具体奖励方案由各学院制订,经费由各学院列支。

学院当年如出现因学生违约等原因造成对用人单位的不良影响较大者,以及在开展就业工作过程中,出现虚假就业等严重影响学校

就业工作整体进度或成效者,将视情节对该学院实行降档奖励或取消奖励。

三、文件中所涉及的就业率指标数据采信范围参照《浙江中医药大学201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浙中大发„2012‟157号)文件精神执行, 自主创业纳入学校内部签约率统计范畴,就业数据以录入就业系统为准。

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生处

2014年1月10日

第11篇:小学生奖励办法

小学生日常表现积分奖励办法

1、独自睡觉。我的睡梦安静又甜美,带给我一整天的好精(计3分)

2、6:50准时起床。哈哈!穿衣、洗漱、抹面油用时不超过10分钟(计1分)

3、鸡蛋加牛奶,早餐要吃好!不缓不急心情好,7:30出门了(计0.5分)

4、放学肚子饿,妈妈忘记准备点心?我也不要吃路边小摊的食品(计0.5分)

5、回家先完成作业再玩哦,所有的作业会在一个小时内做完的(计1分)

6、硬笔书法有点难,但我决定每天最少写三行习字(计1分)

7、其实我是杂食动物。荤素搭配才营养啊(计0.5分)

8、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大人的事情我也会做哦,需要我帮忙吗(计0.5分)

9、我的运动强项是跳绳,仰卧起坐,打羽毛球,骑自行车,(计1分)

10、我阅读,不仅声音清朗,感情丰富,而且还给好词好句做了记号(计1分)

11、20:30开始洗漱了。想想,今天我有没有啃手指甲和抠鼻孔呢(计0.5分)

12、准备睡觉了,书包文具整理好了,明天上学要穿的衣物摆放整(计0.5分)

13、21:00准时上床睡觉,跟爸爸妈妈道晚安,给个大大的拥抱(计1分)

每日总分(12)

说明:

1、每日逐项考核计分,完成得分,未完成不得分;

2、“一周反馈”中每得到一次点名表扬的,加计奖励2分,如果得到“本周节约粮食小标兵”称号一次则加计奖励3分,以10分为上限;

3、周一到周五的奖励积分可兑换电脑游戏时间,1分奖励积分兑换1分钟时间,总共以70分钟为上限。玩电脑游戏安排在周六和周日进行,且每次连续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4、双休日的日常表现也比照以上标准进行考核奖励积分(但作息时间可相应后延40分钟,即早起时间7:30,晚睡时间9:40),所得到的奖励积分可兑换人民币,1分兑换1元钱,累积的奖励可用于买玩具、购书、看电影、吃冰激凌等用途,当然你还可以用来献爱心哦!

第12篇: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宣传报道奖励办法

(一)新闻稿件被国家级新闻媒体或国家工商总局报刊采用的,给予撰稿人300元/篇奖励;被省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给予撰稿人200元/篇奖励;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用的,给予撰稿人50元/篇奖励。在新闻媒体上一稿多投均被采用者,按最高标准给予奖励。新闻稿件的采用以原件(复印件)或稿酬汇单的复印件为准。

(二)调研报告、理论文章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主要指工商半月刊、工商行政管理研究),给予撰稿人500元/篇奖励;在省级刊物或《湖南工商》发表的,给予撰稿人300元/篇奖励。

(三)在湖南红盾信息网(含内网)发稿的,给予撰稿人20元/篇奖励;在岳阳楼新闻网(含手机报)发稿的,给予撰稿人10元/篇奖励;在市局内网、分局内网同时发稿的,以市局内网数据为准,给予发稿人5元/篇奖励。

(五)政务信息工作被市委、市政府或省局评为先进的,给予专(兼)职人员3000元奖励;被区委、区政府或市局评为先进的,给予专(兼)职人员2000元奖励。不同级别同时获奖的,以最高级别为准,不重复奖励。

第13篇:员工奖励办法

XXXXXXXX员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表彰和激励先进,激发员工潜能,以期达到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同时为弘扬正气,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

三、归口管理

XX办公会对各部门和员工拥有奖励权,综合管理部在XX办公会授权下,具体组织行使各项奖励职能。

四、原则

实行公开、公正、和谐、民主的原则,同时对各项奖励实行事前核实,事后监督。

五、奖励的方式

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具体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奖金、提薪、升职等方式。以上奖励方式可以同时使用。

六、奖励的权限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有提请奖励的权力和责任,综合管理部对全X的先进员工和事迹有提请奖励的权力和责任。所有的奖励由XX办公会最终审批。

七、常规奖项的奖励时间、奖励条件和物质奖励标准

1、单项奖(不定时):

(1)最快进步奖:在新进员工中产生。各岗位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程度最佳、服从管理、无违章违纪行为,受到所在部门一致好评的。奖励标准:XXX元/ 人。

(2)业务开拓奖:为公司经营发展、市场开拓、市场竞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产生经济效益明显的(个人或部门)。奖励标准:XXXX元起/项。

(3)合理化建议奖:能够根据工作实践提出建议,并经证明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能创造效益或改善工作的。要求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综合管理部,凡被采纳的建议无论作用大小,一律予以物质奖励。奖励标准XXX元起。对有特殊价值的建议产生非常作用和效益的,另参与年终“突出贡献奖”评比。

(4)优质服务奖:工作一丝不苟,业务技术娴熟,严格遵守我行各项管理制度,尊重和理解内外部客户,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能为客户解决实际问题,有典型事例,受到员工或顾客普遍赞誉的。奖励标准:XXX—XXX元/人。

(5)见义勇为奖: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敢于同坏人坏事及不良行为、作风作斗争,保卫国家、集体及他人的财产、生命安全,事迹突出,赢得声誉的。奖励标准:XXX—XXXX元/人。

(6)拾金不昧奖:不为利益所动,拾金不昧,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员工及社会普遍赞誉的。奖励标准:XXX—XXX元/人。

(7)举报奖:敢于揭露重大违纪违章行为,经查属实的。奖励标准:XXX—XXX元。

2、半年奖项(1-6月、7-12月):

(1)产品开发奖:员工自主创新,开创发明新的产品或改善流程,经投入市场后,营销效果明显,给我X带来实际经济利益的。奖励标准:XXX—XXXX元/项。对有特殊价值的产品开发,另参与年终“突出贡献奖”评比。

(2)闪亮之星奖:以半年获得表彰和社会荣誉次数最多的为闪亮之星奖获得者,如两人以上获奖次数相同,以综合评审决定。如半年无明显胜出者,则取消此项奖励。奖励标准:XXX元/人。

(3)未来之星奖:在半年中工作业绩成绩突出,“德、智、美、劳”全面发展,追求进步,具有可塑性的员工,给予鼓励性奖励。此项奖励只针对普通员工,管理人员不参与评选。奖励标准:XXX元/人。

(4)岗位状元奖:在本岗位、本专业工作认真负责,不断上进,并取得显著成绩,半年内每月在同类型工作、同等岗位评比、考核中总是名列前茅的。此项奖励只针对基层员工,管理人员不参与评选。奖励标准:XXX元/人。

3、年度奖项:

(1)辛勤付出奖:在工作中一贯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自觉加班加点,不计较个人得失,长期默默奉献、工作无明显失误的。奖励标准:XXXX元/人。

(2)自强不息奖:在生活中遭遇灾难、灾害等重大打击仍能保持良好心态,自己自足,未求助社会和他人,思想端正,积极投身工作并且表现优异,有较突出典型事例的。奖励标准:XXXX元/人。

(3)优秀通讯员奖:在工作中积极主动思考问题,向各级宣传机构主动投稿,根据投稿数量、质量的表现,每年度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评审予以奖励。奖励标准:XXX元/篇。

(4)突出贡献奖:各部门在本年工作中出台重要举措,或个人合理建议经实施后在当年为我X增加直接经济效益超过10万元的,给予部门或个人奖励。在X内重要工作中员工表现突出,得到外部机构表扬或奖励,给予个人奖励。奖励标准:原则上XXXX元起—XXXXX元/项,超常贡献经XX办公会批准可以超额奖励。

(5)先进个人奖:每年度终了实行综合评比,具体人数及评选办法根据我X当年实际情况设定。奖励标准:XXXX元/人。 (6)先进集体奖:每年度终了实行综合评比,在部门中选举产生,具体人数及评选办法根据我X当年实际情况设定。奖励标准:XXXX元/个。

(7)安全专项奖:根据日常检查记录和全年安全管理情况综合评比,在各部门中选举产生。对出现单次XXXX元以上事故损失的部门一票否决。具体名额及评选办法根据我行当年实际情况设定。奖励标准XXXX元/个。

4、其他未列入的奖项,根据实际情况,各部门也可以按照程序提请奖励。

八、奖项的申报与评审

1、除年度奖项按年度集中组织评选外,月度、半年奖项由各部门每期末25日前申报奖励申请报告,由综合管理部、分管副XX审核,在次月5日内报经XX办公会批准。

2、申报材料应尽可能翔实,举证完整,附有相关书面文字或数据,以便于审核。

九、经核准后的奖励须公布事迹、通报表彰。

十、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14篇:销售奖励办法

宁夏xxx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奖励办法

为促进公司长效稳步发展,激活销售队伍,扩大市场占有率,公司特制订销售奖励办法如下:

一、公司对专职销售人员和非专职销售人员的销售政策

1、公司专职销售人员的销售政策

1.1公司专职销售人员负责本人的日常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享受工资和奖金的待遇。

1.2销售人员的奖励办法

1.2.1公司已经成熟并在市场上销售的老产品,销售人员开发出了新客户,按照应提实际回款额的%作为提成奖励;

1.2.2公司新开发的产品,公司提供信息,由销售人员负责落实合同后,按照应提实际回款额的%作为提成奖励;

1.2.3公司新开发的产品,由销售人员自身努力,落实合同后,按照应提实际回款额的%作为提成奖励;

1.2.4对于外购产品,根据合同与外购价格差额的毛利润的%作为提成奖励;

2、非专职人员销售奖励办法

2.1由本人获得信息并落实合同的,根据实际回款额的%作为提成奖励;

2.2本人获得信息,公司落实合同,根据实际回款额的%作为提成奖励;

3、以上应提实际回款额为:实际合同金额扣除外协包装箱和运费金额后的差额。

二、产品价格的制定

1、老产品执行现行价格,如果降价或提价由总经理批准;

2、新产品定价由市场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联合制定,由项目负责人或批准总经理;

三、提成奖励时间

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根据应提实际回款额按照比例提取,以现金形式发放到本人。

四、提成奖金不含差旅费、通讯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咨询费等费用。

四、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奖励办法终止实行。

宁夏xxx贸易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30日

第15篇:学生奖励办法

武沟九年制学校学生奖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落实新课程理念,改进对学生的评价,从多角度、多层面评价学生,激励学生,调动学生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促使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新课程标准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的发展进步为目标,进行公平、公正、公开、民主评选,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端评价相结合,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奖励尽量做到不在一人身上体现,扩大受奖面。

二、奖励资金来源:学校义保经费。

三、评选项目:

(一)先进集体:(1)先进班级 (2)文明寝室 (3)优秀团支部(优秀少先队)

(二)星级先进个人:(1)综合之星(2)智慧之星(3)文明之星 (4)管理之星(5)运动之星(6)艺术之星

(7)劳动之星(8)读书之星(9)进步之星

(10)作业之星

四、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级:凡在全期班级目标量化综合考核中,考核结果名列全级前茅且符合班级目标量化综合考核办法中规定的条件者由班级上报先进事迹申报材料,校务会审定后颁发奖状或荣誉证书,奖励名额原则上不超过该级班额数的50%。

(2)文明寝室:政教处制定文明寝室评选标准,每期期末由政教处组织评选,全校评选男女文明寝室各1个。

(3)先进团支部(优秀少先队):由团委组织评选,全校评选先进团支部和先进少先队各1个。

(二)星级先进个人:

(1)综合之星:即“三好学生”的评选。

①思想品德好,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

1 范》,班级思品考核等次必须达到A类。

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考试成绩达到优秀标准,评价科目评价等次必须均达到A类。

③自觉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标。

④凡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以上报,名额不限。 (2)智慧之星:

①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期末考试成绩均在全级前列。 ②受奖学生数不超过该级学生总数的10%。 (3)文明之星: ①仪表端正,穿着得体。

②能使用文明用语,不说脏话。举止大方得体,待人有礼貌。 ③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④能正确处理师生、同学间关系,不拉帮结派,不谈情说爱,不顶撞老师。

⑤由班级同学民主评议、科任教师参与、班主任推荐。每期每班评选1人。

(4)管理之星:

①应具备综合之星第①和第③项条件,学习成绩在班级前30名。 ②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心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③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能维护集体利益,关心同学,热爱劳动,在同学中有威信。

④由班级同学民主评议、科任教师参与、班主任推荐,每期每班上报1人。

(5)运动之星(体育特长)

①积极参加体育运动,成绩显著,或者在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中获得名次。

②由班级上报推荐材料(体育成绩),教导处审核,校务会审定后予以奖励,名额不限。

(6)艺术之星(音乐、美术特长)

2 ①具有艺术特长,积极为班级文娱活动做贡献,或参加各类音乐、美术竞赛获得名次。

②班级上报推荐材料,注明特长及成绩,教导处审核,校务会审定后予以奖励,名额不限。

(7)劳动之星

①劳动积极、踏实、肯干、出色地完成各项劳动任务。 ②能够自愿义务参加各种校内外劳动。

③由班级学生民主评议、科任教师参与、班主任推荐,每期每班上报一人。

(8)读书之星

①有良好的读书习惯,爱读书,读有用的书,每期读书量在5本以上。

②有整理读书笔记和撰写读书心得的习惯,读书笔记摘录详尽、有价值,做到读有所得,记必有感,每期整理读书笔记在30页以上,撰写读书心得在8篇以上。

③能够切实按照学校读书要求,晨诵、午读、暮省落实较好。 ④能够落实师生共读、亲子共读的读书要求。 ⑤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种读书活动获得名次。

⑥班级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上报相关读书资料,由教导处审核,校务会审定后予以奖励,名额不限。

(9)进步之星

①综合成绩前进5名以上,单科成绩前进10名以上,或者其他方面进步较大学生。

②每期每班至多上报2人。 (10)作业之星

①作业封面保护较好,作业书写规范整齐。 ②作业无一次拖欠,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③能够独立完成作业,正确率高。 ④家庭作业不应付,完成质量较好。

⑤每期每班上报1人并提供学生作业,交教务处审核,校务会审定

3 后予以奖励。

五、奖励办法:

1.对各类星级学生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2.学校向星级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奖状或奖品。

3.政教处发通报、办专栏、出光荣榜向全校及社会公开宣传星级学生先进事迹,学校建立完整的星级学生评价档案。

4.对事迹突出,连续获奖的学生,学校将向上推荐,参加评优。5.所获得奖项及级别分别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6.对本办法没有涉及的奖项学校可视情况经审核审定后予以奖励。7.奖励名额及比例可视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六、组织领导:

在学校领导下,由政教处负责实施,由全体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科任教师参与,班主任考核推荐,政教处(教务处)审查,校务会审定公示后予以奖励,每期奖励一次。

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各项评奖资格。

1.先进班级不符合班级目标量化综合考核办法中规定的条件之一者。

2.思想品德修养较差,品行不端正,行为不规范,缺乏当代中学生应有的品行特征和道德风貌。

3.一学期累计旷课二次(含二次)以上。4.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三周或事假累计超过一周。 5.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达二次(含二次)以上者。 6.有其他不良行为。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武沟九年制学校 2014年6月30日

第16篇: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为鼓励招商引资积极性,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加快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成功引进投资项目落户我市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 鼓励引进的项目。

国家重点培养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及研发项目;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的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项目;

(二)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和矿产资源项目除外)、商贸物流、旅游开发及农副产品种养及精深加工等项目;

(三)引进以独立法人形式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包括研发中心(机构)和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以及服务外包企业。

第三条 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活动。

(一)专业招商。市政府设立2个专业招商小分队:一是由市招商局组建;二是由工业园管委会组建。市财政每年给予2个小分队各预算安排5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年初预拨30万元,年终完成了当年的基本招商任务的(具体任务另外下达),再核拨20万元工作经费;未完成任务的,所余20万元不再拨付。

专业招商队队员工作两年后成绩突出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给予提拔重用。

(二)自主招商。鼓励单位和个人自主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引荐人通过提供投资信息、协助联系投资商、实质性促成了项目落户或直接引荐项目落户后,按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条 鼓励县区和市直单位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一)实行“谁引进、谁收益”的考核原则,鼓励各镇、各单位引进工业项目进入不成工业园。对引进入园的项目所产生的工业总产值、税收总收入、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外商进出口总额、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新引进外来投资项目个数等7项指标的计分归入引进单位得分。

(二)凡成功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

(一)、

(二)、

(三)项规定的项目进入XX市,在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并形成税收后,市财政将对该项目前五年税收本级财政分成部分进行三七分成(即70%归市财政,30%归引进该项目的县区),项目投入运营第六年起,该项目的税收(地方财政分成部分)实施八二分成(即80%归市财政,20%归引进该项目的县区);在异县区落户的县区级引进项目,在该项目投入运营并形成税收后,市财政将对该项目税收的本级财政分成部分(市70%,县区30%)返还给县区,由该项目的引进县区与落户县区五五分成。

(三)对成功引进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项目的单位,在项目正式投产后,依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奖励金作为单位专项工作经费。

1、对成功引进本办法第二条第

(一)项规定的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

2、对成功引进本办法第二条第

(二)项规定的项目,若投资额1亿元人民币以下,按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奖励;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的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

3、对成功引进本办法第二条第

(三)项规定的项目,在项目正式营业或竣工后按第二年缴纳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的10%予以一次性奖励。

4、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推荐予以提拔重用。

第五条 鼓励个人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凡成功引进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落户XXX的引资人,按引入项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至5‰给予一次性奖励:

1、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下的,按1‰奖励;

2、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按2‰奖励;

3、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000万元至6000万元(含6000万元)的,按3‰奖励;

4、固定资产投资超过6000万元至1亿元(含1亿元)的,按4‰奖励;

5、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以上的,按5‰奖励。第六条 奖励审核。

(一)成立市招商引资奖励评审工作小组,由市分管招商办工作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等单位负责人为评审工作小组成员。评审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市招商局牵头负责。

(二)项目引荐人向市招商引资奖励评审工作小组提出奖励申请后,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认定,评审确定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七条 奖励确认办法。

(一)申请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的,须经项目投资方和提供经营场地方确认,并在实际引进的资金、实物到位后,方可向市招商引资奖励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请。

(二)按引进项目的实际投入资金额(不含流动资金、增资扩产资金)计算奖金。

(三)外资项目的实际到位资金以提供验资报告的有效凭证为准;内联项目的实际到位资金以提供固定资产投资的有效凭证为准。

第八条 项目引荐人开展招商引资的费用,自行负责解决。

第九条 本规定由市引进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市政府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第17篇: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关于开展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二〇一六年仅剩短短的两个月时间,距完成奋斗目标还有一定困难,为激发斗志,完成任务,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对在后两个月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进行物质奖励,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各部门评选原则

1、按时完成月分解的计划指标。

2、绩效考核分数名列前茅。

3、工作安排合理,为工程项目服务到位。

二)、各项目部评选原则

1、“商务管理”到位,按合同要求要到工程款。

2、“组织与进度管理”方面能够按合同需要,合理安排人员,既不窝工又完成进度。

3、“技术质量管理”方面,技术资料齐全,无重大质量问题。

4、“安全及文明”(形象)施工方面,向客户展示伟龙形象,施工现场整洁,安全生产无事故。

二、奖项及奖金

1、每月评选先进部门,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2000元。奖金有该部门负责人根据个人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2、项目部(包括筑炉、喷涂)根据项目工程大小进行分组比赛,依据四项考核综合得分进行评选,每月评选出

一、二等奖,一等奖奖励10000元,二等奖奖励5000元。奖金有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

(凡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客户投诉现象取消评选资格)

三、奖金发放及公布

奖金由办公室造表并在公司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公布,公司财务部进行发放。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6日

第18篇:《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XX医院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成果奖励办法

(2012年修订)

为加强集团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进步,充分调动临床医务人员的科研积极性,努力培养科技性人才,提高临床工作的科技含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条件

凡以集团各医疗、科研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为与集团或集团所属各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与集团签订相应的科研合作协议的客座科研基金申请人,且集团拥有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

2.

3.

4. 科技成果获各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技奖、发明奖等奖励的; 科技成果通过各级政府部门技术鉴定的; 科技项目获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且有科研基金支持的; 在专业学术期刊(必须有国家承认的“中国标准刊号(CN)”)上发表的论文;

5.

6. 已结题的科技项目通过集团学术委员会鉴定并验收合格的; 申请的专利项目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授予专利权的。

二、科研成果奖励标准

1. 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60万元,二等奖:50万元,三等奖:40万元;

2. 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40万元,三等奖:30万元;

3. 国家发明奖:一等奖:40万元,二等奖:30万元,三等奖:20万元;

4. 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3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

5. 江苏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

6. 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在原有奖励的基础上集团再加100%的奖励;

7.

8. 市级科技进步奖:在原有奖励的基础上集团再加100%的奖励; 市级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在原有奖励的基础上集团再加50%的奖励;

9. 区级(含县级市,下同)科技进步奖、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在原有奖励的基础上集团再加50%的奖励;

10. 集团级新技术新项目奖: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已获奖的科研成果不参加集团科研成果的评审)。

以上各条中若同一成果重复获奖,则按最高获奖等级的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不重复计算。若之后获更高级别奖,则补足差额。

三、课题资助奖励标准

1. 国家资助课题:20%课题到位经费;

2. 省部资助课题:15%课题到位经费;

3. 市、区资助课题:10%课题到位经费;

4. 企业资助课题:10%课题到位经费。

四、论文发表奖励标准

1. SCI、EI、ISTP收录的国外期刊:期刊SCI影响因子×10000元;

2. 国内中华级(由中国科学技术学会主管的)期刊(增刊除外):论著:2000元,综述、短篇论著:1500元,临床研究、临床经验等:1000元,病案报告:500元;

3. 国内中华级期刊以外的核心期刊(增刊除外):论著:1000元,综述、短篇论著:750元,临床研究、临床经验等:500元,病案报告:250元;;

4. 所有已发表的文章如果符合标准,均可实报实销所发表文章的版面费和审稿费。但费用报销时需提供相关票据、证明。另外,需提供该文章内容的相关复印件用于集团备存。

五、专利项目奖励标准

1.凡以集团各医疗、科研单位为专利权人的专利发明项目,经国家相

关部门批准被依法授予专利权后,奖励职务发明人3000元。

2.凡以集团各医疗、科研单位为专利权共有人的专利发明项目,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被依法授予专利权后,奖励职务发明人1500元。

六、奖励申报程序和分配办法

1. 凡符合本办法奖励标准所规定条件的科研项目组负责人应书写《科技成果奖励申请书》并附相关材料报集团科教科;

2. 科教科应负责验证各申请人的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在整理、归类、初审后,报集团学术委员会审议;

3. 集团学术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审议各项申请并决定奖励金额,之后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4. 获奖奖金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组成员对成果贡献的大小进行分配并予以实施,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自理。

5.

依据。

七、附

1.

2. 本办法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本规定若与集团之前相关制度中相关规定有相悖之处,则依本获奖材料由科教科负责整理、归档并作为获奖者考核和晋升的规定执行。

3. 本办法由集团科教科负责解释。

第19篇:招生奖励办法

通化师范学院分院2011年招生工作奖励办法生源是学校生存发展的命脉,为了激发和调动全校教职工参与招生工作的热情,扩大生源规模,提高生源质量,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招生工作奖励办法,对年度内招生工作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人员予以奖励。

一、招生实行区域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方法。

1、区域管理:以县为单位建立区域负责人制度。一个县级城市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单位,全校教职工均可自行申报招生区域的代理权,与学校签定区域代理协议,负责联系当地中学,带领招生宣传人员对该区域开展宣传。对于招生工作组织不当,效果不明显,工作滞后,对代理区域的初中不能做到80%以上进校进班宣传的区域负责人,取消其当年区域代理资格。无人申报的区域招生任务,由招生办安排科室成员负责。招生办人员不胜任的调离招生工作岗位。区域负责资格申请年初申报。

2、目标管理:将各县级城市前三年生源数量的平均值作为该区域当年的招生任务。

二、奖励措施:

1、先进代理:年初对代理区域确定招生任务,并予出示。每多招一名学生,5人以内按100元/生奖励;5人以上,按200元/生奖励。

2、先进科室:年末以招生办统计的各科室人员招生总数作为科室招生业绩,评出前三名,分别奖励科室300元、200元、100元。

3、先进教职工:

(1)年末以招生办统计招生情况为准,招生人数在两人以上的具备获奖资格,评出

一、

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相应在绩效考核成绩中加3分、2分、1分。

(2)未申报区域代理,但在区域宣传中发挥协调组织工作,带领宣传人员在区域内中学进校进班宣传50%以上,年终绩效考核时加2分.

(3)对在招生宣传工作中能够克服个人困难,始终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在宣传工作中积极肯干,任劳任怨,发挥作用较大,贡献突出的个人,年末绩效考核加2分,奖励200元。

4、先进学生:为减少招生冲突,在校学生的招生奖励与奖学金挂钩,每招进一名学生思想鉴定分加十分。同时对在招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在评优、入党时将优先考虑。

5、各县级区域招生数量以招生办登记为准。出现冲突的,依据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6、招生各项奖励,待当年吉林省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后,一并兑现。

7、对于在招生宣传工作中表现不积极,散播不良信息,影响招生宣传工作的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全校招职工要以学校发展为已任,面对困难和挑战上下齐心,通力合作,发扬团结、敬业、奉献的精神,创造性地作好招生工作,为学校的发展献计出力。

第20篇: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

一、原则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不断改善公司管理状态,提高公司运转效率,特制定本条例。

二、合理化建议的提议通道

1、汇报通道:在工作中员工可以直接向上一级领导汇报提交自己的建议。

2、会议通道:各级员工在参加班组、部门或公司的会议时,可以提交相关书面合理化建议。

3、建议箱通道:各级员工可以通过设置在公司厂区内的建议箱向公司提交书面的合理化建议。

三、合理化建议的受理范围规定

1、有关企业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改进的建议

2、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建立和改进的建议

3、生产工艺及生产技术提升改进的建议

4、安全及质量控制管理的建议

5、成本节约、效率提升方面的建议

6、新产品、新市场开发方面的建议

7、营销方式、销售模式方面的建议

8、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事项

四、合理化建议的基本内容要求

1、内容包含公司存在的具体不良现象或有待改善工作

2、内容要有详细步骤和流程说明的解决方案或办法

五、不予受理的建议范围

1、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的建议

2、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的建议

3、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建议

4、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

5、在工作渠道被正常执行的建议

6、未按规定格式编写提交的建议

六、合理化建议受理程序

1、汇报通道和会议通道:由提议员工的上级领导受理,并组织部门内部讨论、完善方案后,报公司领导审批,然后在相关工作中转化应用。

2、建议箱通道:由办公室定期收集筛选,报公司领导批阅后,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合理建议的实施和转化应用。

七、奖励办法

1、1年内提出符合受理范围要求的合理化建议5项以上的,当年奖励提议人300元。

2、不直接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在工作实际应用中收到良好效果的,每项一次性奖励提议人500元。

3、因合理化建议的实际应用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的,按年度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

4、合理化建议改进结果,导致注册公司拥有自主专利、专有技术的,给予提议人1万元以上一次性特别奖金。

5、联名建议的奖励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提议人负责分配。

6、被公司保留或暂不采用的合理化建议,如日后得到重新采纳,公司将追认提议人相应的奖励。

奖励办法范文
《奖励办法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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