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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变更单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06 15:00:32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签收单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签收单》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签收单

编号:

本人与年月日收到用人单位交付的编号为的《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的基本内容为:

将《劳动合同》第条:

变更为:。

劳动者(签名)年月日

推荐第2篇:申请变更材料签收单

贵阳市花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材料签收单

一、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 □ 企业变更资料封面

□ 企业变更资料目录(A4纸打印一份,按照须知要求编辑页码并以目录一致)

□ 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在群文件中下载) □ 原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同意的变更申请书 □ 法人委托书字盖章。

□ 企业改制文件证明材料(连锁企业) □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简历 □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拟办法定代表人执业药师或驻点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备注:(2013年6月1日后开办的药店的必须提供执业药师证及继续教育证复印件)

□ 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无《药品管理法》7

6、83条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申明材料(必须本人签字及盖手印)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 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申明 内容(****药店提供的变更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备注:以上资料请按顺序填报并用A4纸打印。

二、变更企业负责人 □ 企业变更资料封面

□ 企业变更资料目录(A4纸打印一份,按照须知要求编辑页码并以目录一致)

□ 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在群文件中下载) □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同意的变更申请书 □ 法人委托书

注:非法人来办理变更,必须由法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

□ 拟变更企业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 □ 拟变更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拟变更企业负责人的个人简历

□ 拟办企业负责人执业药师或驻点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备注:(2013年6月1日后开办的药店的必须提供执业药师证及继续教育证复印件)

□ 拟变更企业负责人的无《药品管理法》7

6、83条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申明材料(必须本人签字及盖手印) □ 拟变更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文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 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申明

内容(****药店提供的变更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备注:以上资料请按顺序填报并用A4纸打印。

三、变更质量负责人资料 □ 企业变更资料封面

□ 企业变更资料目录(A4纸打印一份,按照须知要求编辑页码并以目录一致)

□ 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在群文件中下载) □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同意的变更申请书 □ 法人委托书

注:非法人来办理变更,必须由法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 □ 原质量负责人离职申请

□ 拟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的任免文件 □ 拟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的学历证明复印件 □ 拟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身份证不是贵阳市的需在当地公安局办理一年有效期内居住证 □ 拟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的个人简历

□ 拟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的无《药品管理法》7

6、83条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申明材料(必须本人签字及盖手印) □ 拟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的有效健康证或体检报告复印件 □ 拟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或驻点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可用资格证书有:执业药师、驻店药师、国家发放的中药师和从业药师(2013年6月1日后开办的药店的必须提供执业药师证及继续教育证复印件)

□拟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保证书

□ 拟变更企业质量负责人的离、退休证、下岗证等不在职证明 注:执业药师需在省药监局注册处,将注册单位变更为本企业,落款必须有要由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其他资格证,需提供证上原工作单位的辞职证明。

□ 企业与拟变更质量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 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申明

内容(****药店提供的变更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备注:以上资料请按顺序填报并用A4纸打印。

四、变更企业注册地址 □ 企业变更资料封面

□ 企业变更资料目录(A4纸打印一份,按照须知要求编辑页码并以目录一致)

□ 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同意的变更申请书 □ 法人委托书

注:非法人来办理变更,必须由法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

□ 拟变更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和商业用房证明复印件

□ 拟变更注册地址地理位置图(必须标明与最近药店的实际距离、附近显著建筑物名称)

□ 拟变更平面图(按比例缩小,标明长宽总面积、设施设备、药品区域)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 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申明

内容(****药店提供的变更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备注:以上资料请按顺序填报并用A4纸打印。

五、变更企业名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企业变更资料封面

□ 企业变更资料目录(A4纸打印一份,按照须知要求编辑页码并以目录一致)

□ 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同意的变更申请书 □ 法人委托书 注:非法人来办理变更,必须由法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 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申明

内容(****药店提供的变更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备注:以上资料请按顺序填报并用A4纸打印。

六、变更经营范围 □ 企业变更资料封面

□ 企业变更资料目录(A4纸打印一份,按照须知要求编辑页码并以目录一致)

□ 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同意的变更申请书 □ 法人委托书

注:非法人来办理变更,必须由法人出具委托书、委托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盖章。 □ 拟增加经营范围设施设备表 □ 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 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申明

内容(****药店提供的变更资料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备注:以上资料请按顺序填报并用A4纸打印。 备注:

1、企业分立、合并或者跨原管辖地迁移不属于变更事项,应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按规定重新申请。

2、未申请变更事项应在相应项内填写“无此项”。

3、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4、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所有资料要求编页码并成册装订并附一份目录。

5、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单位)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或者文字说明,并标明原件存档于何处;个人申请的须签字和盖手印。

6、请各企业及时将资料交回我局便于存档。

推荐第3篇:弱电工程项目变更单(材料)

工程变更单

项目名称:

致:********开发公司

由于原因,兹提出

一、变更原因:

1、

2、

二、变更内容:

1、

2、

3、

提出单位(盖章):

代表人(签字):

日期:

一致意见:

建设单位:承建单位: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推荐第4篇:告知单(一)经营范围变更

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外商投资企业重要事项变更告知单

(一)

经营范围变更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法及实施细则、公司法及相关法规

二、适用范围

外高桥保税区(含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及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内外商投资企业

三、办事所需材料

1、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关条款的申请报告原件

2、企业原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经营范围变更及修改合同、章程相关条款的决议原件

4、股东会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5、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合同修正案(独资企业无需提供)

6、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

7、企业经营范围变更涉及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复印件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注册资本已到位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10、原合同、章程及历次修正案复印件

11、企业注册地有效证明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12、由企业盖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的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原件

13、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

14、企业经营范围变更涉及增加生产、加工、维修、研发等经营范围的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承诺书、进口设备清单等附件)

15、审批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办事流程 企业或申请者登陆“http://wz.investment.gov.cn/SFI”网址或上海综合保税区网址“http://www.daodoc.com”,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企业或申请者自行网上申报,同时在五天内将办事所需的纸制材料送投资项目所在区域的受理点办理受理手续。

五、办事地点和联系方式

1、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含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项目受理点: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9号1913室 邮编:200131 联系电话:586966

27、586966

36、58698620、586986

29、586986

21、58698

515、5869860

7、58698626 传真:58698610

2、洋山保税港区项目受理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芦潮港顺通路9号深水港商务广场A座1709室

邮编:201308 联系电话:68281612 传真:68281816

3、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项目受理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闻居路1333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公共服务中心(一期)A区7楼

邮编:201202 联系电话:20285886 传真:20285800

六、投诉方式

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投诉电话:68282399 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投诉电子信箱:tousu@waigaoqiao.gov.cn 浦东新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68546834 上海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水芸路388号城投大厦1号楼1楼投诉箱,邮编201306;基隆路9号19楼投诉箱,邮编200131)

推荐第5篇:提取记录单变更申请书(推荐)

提取记录单变更申请书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管理部:

本人 证件号 (兹委托 证件号 )办理提取记录单信息变更事宜。变更前(□提取限额、□房屋信息)为 ,变更后(□提取限额、□房屋信息)为 。

单位登记号: 职工编号: 单位已核对无误。 单位盖章:

变更申请人签字: 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1.提高限额、变更房屋地址、增加房产信息等需提供与首次支取相同的材料;2.降低限额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如本人办理,不需盖章;如个人委托非单位经办人的他人办理则需另外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

推荐第6篇:通知函:关于人事变更的通知

通知函:关于人事变更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您和贵公司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

现郑重的向各位告知,我公司XXX先生不再负责我司XXXXXXX项目工作。以后的业务往来请联系XXXX先生、XXXX先生。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以下是我们的联系方式:

电话:XXXXXXD 传真:0XXXXXXD

手机: 名字 XXXXXXX

名字 XXXXXX 再次感谢您的支持与厚爱!

祝心情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某某公司

推荐第7篇:银行卡收单系统网络设备变更管理制度

网络变更管理制度

1、新的网络设备接入的流程:

a)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应用情况提出接入需求和方案,向网络中心提交接入申请;

b) 网络中心将讨论方案的安全性决定方案是否需要进行修改,若不需要修改则进入下一步,否则反馈提交申请人员对方案进一步完善并重新提交申请;

c) 由申请人进行非上线实施测试,并配置其安全制度;

d) 系统管理员对安全配置进行确认,检查安全配置是否安全,若安全则进入下一步,否则重新进行配置;

e) 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在线实施方案,并确定方案的正确性;

f) 由系统维护人员更新《XXXX系统资产管理清单》,并根据接入设备类型考虑是否更新《XXXX系统安全管理维护手册》。

2、流程管理范围:系统中接入新的网络设备的情况。禁止在没有任何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接入网络设备。

3、应对所有新接入的网络设备进行登记,任何新的网络设备的接入都应进行记录备案,记录内容应包括:接入人,接入时间,接入原因等。

4、任何新的网络设备接入前,都应做好详细的应急预案,以备紧急情况时的应用。

5、新的网络设备在正式上架运行前应由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功能测试,安全测试并确认签字后方能正式运行使用。严禁在不测试或测试不成功的情况下接入网络。需要测试的内容如下:

查看硬件和软件系统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稳定;

新的网络设备是否影响整个网络系统的性能和安全。 查看OS版本和补丁是否最新;

OS是否存在已知的系统漏洞或者其他安全缺陷。

6、新的网络设备在正式上架运行前,应严格按照“网络运行维护的安全制度”中的内容进行配置,并记录备案。

7、新的网络设备在正式上架运行后,应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运行,在试运行阶段,应严密监控其运行情况,以及对网络是否带来影响;当发现网络运行不稳定或者出现明显可疑情

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试运行阶段后,应按照“日常运维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8、所有与XXXX网络有关的布线必须与网络中心进行讨论,经过论证后方可实施,工程完毕后必须提供相关的文档资料和布线图,并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现场确认,严禁任何部门或个人私拉线缆。

9.自公布日期开始执行。

XXX

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

推荐第8篇: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变更申请告知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变更申请告知单

一、项目名称: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变更

二、实施主体: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

四、申报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2.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变更单位名称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及单位变更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

变更法人代表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及单位变更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

变更单位住所的:需提供新住所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两年及以上),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房产证(主要住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且不得为纯住宅)及单位变更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

变更注册资本的: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证明、新的验资报告及单位变更事项的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

备注:以上

3、4所涉及的材料皆需要提供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存档。变更涉及多项的,所涉材料皆需提供。

五、承诺时限:

办理变更:10个工作日内。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七、材料申报地址:

瑶海区:合肥市郎溪路与长临路交口瑶海区行政服务中心201窗口,联系电话:64490265; 庐阳区:合肥市亳州路182号庐阳区政务服务中心12号窗口,联系电话:65699352; 蜀山区:合肥市樊洼路和怀宁北路交口民生大厦1809室,联系电话:65123617;

包河区: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09室,联系电话:63357381; 高新区:合肥市创新大道2760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徽商银行三楼) 联系电话:65315587; 经开区: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398号管委会B座2411室区劳动处,联系电话:63679192; 新站区:合肥市文忠路与前江路交口少荃家园47#一楼仲裁监察处,联系电话65777106; 肥东县:肥东县店埠镇包公大道与太子山路交叉口县人社局二楼仲裁科,联系电话:67735200; 肥西县:肥西县派河大道与仪武路交口南100米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305室,联系电话:68828956; 长丰县:长丰县水湖镇吴山路与南一环路交口长丰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13室,联系电话66671047; 庐江县: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县人社局二楼仲裁院,联系电话:87339557; 巢湖市:巢湖市巢湖中路192号市人社局三楼仲裁院,联系电话:82185821。

八、咨询监督电话和下载网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51-6353616

9、63536112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daodoc.com 网上办事网址:http://hf.ahzwfw.gov.cn/bsdt/deptWindow/dept.do?deptCode=34011024000000000000

推荐第9篇:社会保险身份证、姓名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社会保险身份证、姓名变更一次性告知单

一、办理身份证号码由15位升为18位需提供:

1、《差错更正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灵活就业人员除外)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姓名更正(曾用名与现用名,姓名同音不同字)需提供:

1、《差错更正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个人档案(能证明曾用名与现用名同属一人)

5、当年增员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单位经办人报送错误)

三、办理姓名、身份证号码严重差错更正(经派出所变更)需提供:

1、《差错更正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由派出所信息系统查询输出的变更记录表,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四、办理姓名、身份证号码严重差错更正(单位经办报送错误)需提供:

1、《差错更正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出具的更正申请书(说明差错原因、需单位经办人、法人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当年增员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招工表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推荐第10篇: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跨区变更转移单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跨区变更转移单

:(转入区县建委)

我区 (公司名称)申请注册地址变更至贵区,现同意转出,请予接洽。

年 月 日接收人: 申请人:

―――――――――――――――――(骑缝加盖转出区县建委公章)――――――――――――――――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跨区变更转移单

:(转入区县建委)

我区 (公司名称)申请注册地址变更至贵区,现同意转出,请予接洽。

企业联系人: 企业联系电话:

××建委(加盖转出区县建委公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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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如何区别签证单、联系单、变更、洽商记录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到底的区别

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1总则

1.1目的: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及建筑使用功能的实现。

1.2设计变更、洽商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四方)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随时发生问题的文件记载,其目的是弥补设计的不足及解决现场实际情况。凡施工过程中遇到做法的变动、材料代用、施工条件发生变动或为纠正施工图中的错误等情况,均应通过设计变更、洽商予以解决。 1.3设计变更由设计提出,对原设计图纸进行的局部修改。洽商分技术洽商与经济洽商二种,经济洽商是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纯粹的经济协商条款,是工程结算的依据,它由经营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1.4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是工程施工、验收和改建、扩建和维修的重要依据,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设计变更、洽商的办理 2.1设计变更、洽商的提出有: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三种情况。

2.2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是指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原设计图纸所作的局部修改。它一般直接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四方签字生效。设计单位应及时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

2.3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是指建设单位基于某种想法,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局部变更。此时变更一般必须通过设计,并经四方签字生效。

2.4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要求,是指施工单位针对原设计图纸中某些矛盾处的更正,或在满足设计的前提下,因现场施工条件改变或受施工能力限制而对原设计提出的技术洽商。

2.4.1技术洽商一般由施工单位栋号技术负责人经办,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上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但对于重要技术洽商,如影响主要结构和使用功能内容的洽商,应上报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办理。

2.4.2办理技术洽商时,经办人应综合各专业、各部门情况,谨慎从事。当某专业的项目变更对其他专业有影响时,必须事先与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协商,各专业本着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方便施工的原则,共同确定变更方案。

2.4.3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分包单位的设计变更与洽商,必须通过总承包单位办理。

2.4.4技术洽商应与经济洽商分开办理。但在办理技术洽商时,必须考虑经济效益。对内容超出合同以外或涉及经济上的增减的技术洽商,应事先与工程、经营人员沟通,在经济问题得到落实后再签认。

2.5工程洽商记录应分专业办理,内容详实,必要时应附图,并逐条注明应修改图纸的图号。工程洽商记录应由设计专业负责人以及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认。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监理)单位办理签认,应办理委托手续。

2.6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要随施工进度及时办理,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宜。所有设计变更、洽商,应先签后干,除特殊情况外,尽量避免在签字未齐全的情况下擅自施工。

2.7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上应避免涂改。若在办理过程中,出现某一方不同意某项条款而进行涂改时,应重新办理。 2.8各项目经理部办理的洽商必须及时抄送预算、翻样、测量、质检以及水电等相关部门。

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管理

3.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采用规定表格,其中:

3.1.1“工程名称”一栏中,工程名称必须与施工图图签一致。对于群体工程,除冠以群体工程名称以外,还应注明单位工程名称。

3.1.2“记录内容”一栏中,均应详细注明与变更内容相关的图纸页号、轴线位置和修改内容,必要时附图示之,以利后期查询和追溯。记录内容必须条理清晰,明确具体,用词准确肯定,不得有模糊词语,文字及图示表述清楚,深度满足施工和预算的需要。

3.1.3在签字栏中,四方签字必须齐全。若设计单位授权建设(监理)单位代为签字(如设计单位在异地时),则必须有设计单位的书面委托书。设计变更、洽商为多页时,必须张张签字。 3.1.4若在后期设计变更、洽商中,有对前期某一设计变更、洽商或其中某条内容重新更正的情况,则必须注明“某年某月某日洽商中第几条内容作废”的字样,同时在前期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相应位置处标出范围,写上“作废”的字样,并注上后期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的日期、条款及编号。

3.2一般情况下,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正本四份,四方各存一份。若群体工程中有几个单位工程同时使用同一份“设计变更、洽商记录”,项目资料员必须按单位工程个数如数复印归档,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处、抄件人签字、日期,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3.3施工单位在收到或办理完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后,除及时将原件交给资料员归档以外,栋号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做好相应技术交底。

3.3.1设计变更交底应由项目技术部门根据变更要求,并结合具体施工步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对专业工长进行交底。3.3.2做好竣工图草绘工作。栋号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准确地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中相关内容按竣工图编制要求改绘在有关图纸上,以指导施工和方便将来竣工图的绘制。

第12篇:期刊变更刊期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期刊变更刊期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一、主办单位申请文件题目:×××关于×××请示(由主办单位提出申请,须文头纸、文号、签发人、公章齐全。内容须包括:

1、变更理由;

2、期刊的名称、文种、刊期、开本、发行范围及方式;

3、期刊的主办单位和主管机关;

4、期刊的办刊宗旨和业务范围;

5、期刊办公场所和印刷场所的地址。);

二、《吉林省期刊变更申请表》(工整填写电最好电子版,填写内容与出具的证明材料一致);

三、《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表》(只报送一份原件);

四、期刊出版单位章程

五、由主管单位出具的期刊变更刊期后维持正常出版所需的正当可靠的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六、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须原件,一式三份,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办。无法留存原件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在验证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可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传至信箱,通过网上预报预审。

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办:省政务大厅79号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5楼)邮编:130051 联系电话:0431-82752927传真:0431-82752928 网上预报预审电子邮箱:xwcbsp@163.com

网络交流平台(文件表格下载网址):http://xwcbj.jl.gov.cn/

第13篇:一级加压泵站供电方案变更 供电方案申请变更单

关于航空港区引水工程 一级加压供电方案变更的函

郑州供电公司:

根据贵公司出具的《供电方案答复单》,航空港区引水工程一级加压泵站10KV双电源供电分过渡供电方案和正式供电方案。其中过渡供电方案为从昊6板(架空线)合适杆位T接电缆下线暂供加压泵站使用;正式供电方案为从昊元二配(双电源供电)引出双回路地埋电缆供加压泵站使用,正式用电使用后临时过渡用电剪火。目前,一级加压泵站仍使用过渡用电方案。

鉴于昊元二配进线仍是单回路供电,正式供电方案不具备实施条件,无法保证富士康供水用电安全性。在此情况下贵单位与我公司沟通后拟定变更《供电方案答复单》,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在原方案中过渡供电方案(昊6板T接、架空线)不剪火的基础上,从昊元二配引出一回路供加压泵站使用,满足加压泵站对双电源供电的要求;

2、待郑州市供电公司对昊元二配双电源供电施工完毕,我公司再从昊元二配到加压泵站引出一回路,同时上述1中过渡供电方案(昊6板T接、架空线)剪火,使加压泵站的双回路电源都从昊元二配引出。此方案仍为《供电方案答复单》中正式供电方案,也为加压泵站最终用电方案。

由于夏季用水用电高峰到来再加上近期富士康员工急剧增加,致使航空港区及富士康项目需水量大,一级加压泵站目前的过渡方案供电可靠性低、不能保证用电安全。在运行后已停电有四次之多,严重影响富士康用水安全。特恳请郑州市供电公司按上述方案实施,从而保证航空港区的供水安全。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第14篇:西城区地方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告知单

西城区地方税务局变更税务登记告知单

1、涉及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变更的,如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及复印件、;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理的纳税人持有关部门批件及复印件。对持有税控装置IC卡的纳税人涉及IC卡名称变更的按以下流程操作:第

一、在税务登记名称变更前在本机上先作停机报数,第

二、在办理名称变更的同时持本单位所有税控装置IC卡到税务机关进行税控机企业名称变更和授权。变更完毕后,请与各自的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再进行密码器名称变更。(1)海信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3611

11、88514722或684768272;(2)银龙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8045237或68017087。

2、涉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变更的,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不属于工商管理的纳税人持有关部门批件和任免通知书,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纳税人属非独立核算,变更企业总机构的,持变更后的企业总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变更后的企业总机构税务登记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涉及改变经济性质的,请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有关改制的“申请”,“批复”复印件,清产核资的审计报告。如果经济性质变成有限责任公司的,请持有限公司章程复印件,股东如果是自然人出资的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号,股东如果是非自然人出资的,请填写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

5、外区转入户:需持转出税务机关开具的迁移通知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如涉及变更其他内容的,请携带其他相关资料

6、丢失补办税务登记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丢失税务登记证件应自丢失之日起15日内,填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证件遗失声明登记表》后在市级各类报纸上登报“遗失声明”,登报声明后,将“遗失声明”粘贴在登记表上,持登记表、公章及另一份税务登记证原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丢失其中一项的)办理补发手续。

7、涉及银行帐号变更的,持变更后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及复印件。

8、涉及电话、邮政编码、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从业人数、隶属关系、财务制度、记账方法、主管部门变更的,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

9、纳税人属总机构,其所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发生变更的,持变更后的所属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和税务登记副本及复印件。

10、纳税人为总机构,在外埠增设分支机构的,持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分支机构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总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总机构的代码章,公章。

11、企业涉及注册资金变更的,如果是国有、集体企业注册资金发生变化的,请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计算机代码章,企业公章;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股份制企业注册资金发生变化的变更的,请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章程及复印件,如果股东也发生了变化,股东如果是自然人出资的请填写自然人的身份证号,股东如果是非自然人出资的,请填写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号。

12、分支机构独立核算变更非独立核算的,请持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缴纳税款证明;分支机构非独立核算变更独立核算的,请持总机构开具的允许分支机构独立核算证明。

13、变更主管税务所的,请到其原主管税务所提出申请。如果您所变更的项目属于告知单所列1-6项,可先行登录http://www.daodoc.com进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在“区县分局”下点击“西城”,进入“报表下载”,自行填写打印《税务登记变更表》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证件遗失声明登记表》,并携带原税务登记正、副本、计算机代码章、公章及相关资料,税务登记证工本费8元,到金融大街丁26号政府经济服务大厅地税窗口办理。也可以到西城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理变更手续,地址:新街口北大街珠八宝胡同23号,从新街口二条,三条往西即可。

如果您是属于下列事项的,可以在网上变更税务登记: 经营地址、电话、邮政编码、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姓名及证件号码、银行帐号、分支机构信息、电子邮箱。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http://www.daodoc.com进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在“办税中心”栏目里点击“税务登记”,进入北京地方税务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用户标识和密码,进入网上税务登记界面;进行变更税务登记:点击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网上变更税务登记→选择变更具体内容→保存→退出;打印《变更税务登记表》一份;

以上所需复印资料请全部用A4纸复印,在复印件上标注“经办税人员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字样并压盖单位公章。

第15篇: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所需要材料告知单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所需要材料告知单

工商局所需材料

一、有限公司股东变更

1、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信息

2、新股东会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公司股东(发起人)的资情况表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体证件复印件

6、股东决定

7、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有限公司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

1、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档案

2、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3、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复印件

4、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5、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变更

1、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档案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验资报告

4、减少注册资本公告

5、公司债务担保证明

6、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1、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信息

2、行业管理和专项审批文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

五、有限公司名称变更

1、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信息

2、企业名称变更信息

3、行业管理和专项审批文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变更

1、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信息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验资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有限公司营业期限变更

1、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信息

2、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

1、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信息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验资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1、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信息

2、董事会决议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

5、行业管理和专项审批文件、证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

十、有限公司住所变更

1、有限公司变更登记信息

2、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3、行业管理和专项审批文件、证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安局所需材料 (仅在变更名称时提交)

1、法人身份证原伯(如由于代办人办理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委托书。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3、工商部门出据的变更名称通知书税务局所需要材料

税务局所需要材料

一、企业名称变更

1、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伯2份

2、以上材料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签字并加盖公章(变更企业名称需盖新公章)。

二、企业注册地址变更

1、变更后企业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记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2、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以上材料均注明“与原件一致”、签字并加盖公章(变更企业名称需盖新公章)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1、变更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董事会决议复印件2份

3、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4、以上材料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签字并加盖公章(变更企业名称需盖新公章)。

四、登记注册类型变更

1、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以上材料匀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签字并加盖公章(变更企业名称需盖新公章)。

五、经营范围变更

1、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2、以上材料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签字并加盖公章(变更企业名称需盖新公章)。

六、注册资本变更

1、验资报告复印件2份

2、转股协议复印件2份

3、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2份

4、以上材料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签字并加盖公章(变更企业名称需盖新公章)。

注册具备的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审核表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5、法人股东胡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

6、股东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7、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8、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9、公司章程

10、验资报告

11、住所使用证明

12、行业管理和专项审批文件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

14、企业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

税务局所需要材料

一、企业名称变更

二、企业注册地址变更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四、登记注册类型变更

五、经营范围变更

六、注册资本变更

设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材料

工商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卷》1份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份

b: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2份

c:法人单位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d: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3、一个投资人的需出具《任命书》和《聘书》

4、《验资报告》原件1份

5、《产权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签字或法人单位股东加盖公章)1份

(无《产权证》需出具所在地政府建筑站开具的《产权证明》原件1份)

6、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

(或《无偿使用证明》原件1份)

7、代办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公安: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带身份证原件审验》

2、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带身份证原件审验》

3、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代理刻章委托书》1份

质检:所需材料,在领取证照时一并提供。

税务:

1、《产权证》复印件2份(《产权证明》复印件2份)

2、《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3、《公司章程》复印件2份

4、《验资报告》复印件2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领取证照顺序: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

A:到工商窗口,领取《营业执照》,(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凭《受理通知书》领取) B:到公安窗口,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邻取公章、财务章等

C:到质监窗口,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和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件1份、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D:到税务窗口,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和公章、领取《税务登记证》

第16篇:工程签证单、联系单、变更单、洽商记录的区别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到底的区别

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请问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答复:

1、工程联系单是相互联系的文件-说事件;

2、工程签证是双方或三方签字认可的凭证-事的具体化(材料、人工、费用等);

3、设计变更是设计单位对图纸的变更通知-说事件;

4、工程洽商与签证基本相同。

5、重点是设计变更洽商是一个单;工程签证(必须有甲方、监理、施工方负责人签字)。

一般工程联系单不用确认工程量,签证单上确认工程量

第17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审批申报材料告知单(学校举办者变更)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告知单(2013.8.21修订版)

一、项目名称: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变更审批(包括减少、增加、完全更换)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合肥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若干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令1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工作的通知》(合劳社秘[2009]91号)等。

三、变更条件

举办者减少或完全更换的,变更后的举办者需对因举办者变更导致的办学投入空缺部分进行追加办学投入

举办者完全更换的,新举办者办学投入需按照现行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新设立审批的设置标准的要求予以投入

举办者增加或完全更换的,新举办者本人(指个人)或其代表(指社会组织)需要先成为学校的理事会(或董事会)成员。

四、变更材料:

1、举办者变更申请,原举办者签字(公民个人)或盖章并附举办者决策机构书面会议决议且全体成员签字(社会组织),加盖学校公章,1份;

2、《合肥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表》,1份。

3、新举办者资格审查材料:

(1)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提供其法人资格证照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2)举办者为公民个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原件1份。

4、新举办者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出资有效证明文件:

(1)若新举办者的办学投入为房产,需提供自有土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平面图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2)若新举办者的办学投入为设备,需提供自有教学设施、实训设备设施仪器配置等固定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清单、发票的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各1份。《资产评估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

(3)若新举办者的办学投入为流动资金,需提供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流动资金《验资报告》原件(验后即返还)和复印件1份。

5、新举办者的办学投入用于办学的书面声明原件1份,新举办者签字;

6、变更后举办者有两方及两方以上的,需提交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原件1份。协议内容包括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

7、修订的学校章程,为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签名原件,1份。

8、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同意变更的书面会议决定,为全体成员签名的原件,1份。

9、学校已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验后即返还)

10、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财务清算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验后即返还)。

11、学校原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12、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经办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政务新区办公楼14楼1408房间),电话:63536350。

第18篇:报纸变更名称、业务范围、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报纸变更名称、业务范围、主办单位及其主

管机关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单

一、报纸变更名称所需材料:

1.《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审批表》(只报送一份原件);

2.主办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交的申请文件(发文纸、文号、公章齐全。主管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

3.主办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本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

4.主管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本单位公章);

5.拟任报纸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主管、主办单位公章);

6.拟任报纸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主管、主办单位公章);

7.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主办、主管单位公章);

8.办报资金来源及数额的相关证明文件(盖办报资金提供单位公章,主办、主管单位公章);

9.工作场所使用证明(盖提供工作场所有关单位公章,主办、主管单位公章)。

二、报纸变更业务范围(办报宗旨、文种)所需材料:

1.《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审批表》(只报送一份原件);

2.主办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交的申请文件(发文纸、文号、公章齐全。主管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

3.《报纸出版申请表》(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统一要求格式文本填写,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主管单位、主

办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复印件);

4.主办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本单位及主管单位公章);

5.主管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本单位公章);

6.拟任报纸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主办、主管单位公章);

7.拟任报纸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主办、主管单位公章);

8.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主办单位公章);

9.办报资金来源及数额的相关证明文件(盖办报资金提供单位公章,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公章);

10.工作场所使用证明(盖提供工作场所有关单位,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公章);

11.报纸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按照总署统一规定格式文本填写报纸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封面申办单位处加盖主管、主办单位公章)。

三、报纸变更主办单位所需材料:

1.《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审批表》(只报送一份原件);

2.原主办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交的申请文件(发文纸、文号、公章齐全。主管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不得使用复印件);

3.拟任主办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交的申请文件(发文纸、文号、公章齐全。主管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不得使用复印件);

4.主管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交的申请文件(发文纸、文号、公章齐全);

5.拟任主办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本单位、主管单位公章);

6.原主办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本单位、主管单位公章);

7.拟任报纸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主管单位、原主办单位、拟任主办单位公章);

8.拟任报纸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原主办单位、拟任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公章);

9.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原主办单位、拟任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公章);

10.办报资金来源及数额的相关证明文件(盖办报资金提供单位公章、原主办单位、拟任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公章);

11.工作场所使用证明(盖提供工作场所有关单位公章、原主办单位、拟任主办单位、主管单位公章);

12.报纸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按照总署统一规定格式文本填写报纸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封面申办单位处加盖主管、拟任主办单位公章)。

四、报纸变更主管单位所需材料:

1.《吉林省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审批表》(只报送一份原件);

2.原主管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交的申请文件(发文纸、文号、公章齐全。不得使用复印件);

3.拟任主管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交的申请文件(发文纸、文号、公章齐全。不得使用复印件);

4.主办单位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交的申请文件(发文纸、文号、公章齐全。不得使用复印件);

5.原主管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本单位公章);

6.拟任主管单位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本单位公章);

7.拟任报纸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拟任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公章);

8.拟任报纸出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拟任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公章);

9.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可使用正式文件的复印件。盖拟任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公章);

10.办报资金来源及数额的相关证明文件(盖办报资金提供单位公章,拟任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公章);

11.工作场所使用证明(盖提供工作场所有关单位公章,拟任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公章);

12.报纸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按照总署统一规定格式文本填写报纸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封面申办单位处加盖拟任主管、主办单位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须原件,一式四份,报送至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办。无法留存原件的,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在验证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可将申报材料电子版传至信箱,通过网上预报预审。

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办:省政务大厅79号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省政务大厅建设大厦5楼)邮编:130051 联系电话:0431-82752927传真:0431-82752928 网上预报预审电子邮箱:xwcbs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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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农业部关于深化事业单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位

农业部关于深化事业单人事劳动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我部实际,对深化部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部属事业单位是我国农业科技生产力的主要集中地,是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加快改革步伐,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十五”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事业单位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出路。

(二)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以全面推行聘用制、建立有效的分配激励机制为重点,在确定单位定位、调整内设机构、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开展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形式、工作人员双向选择上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资收入分配等相关制度的改革。加快建立起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以及单位按需设岗、自主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实现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主管部门依法管理。基本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劳动管理运行机制。

二、建立和推行以聘用制为基础的用人制度

(三)聘用制度是对传统的固定用人制度的根本改革,是事业单位的一项基本用人制度。所有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都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事业单位聘用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个人的人事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通过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转变用人机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变国家用人为单位用人,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和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

(四)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要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单位事业发展、重点学科建设等因素、本着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调整内设机构,精干管理部门、强化业务部门、细化考核单位。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单位内如植物结构比例,按需设岗、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用期限,实行公平竞争、择优上岗、双向选择、优化组合、按岗聘用、契约管理,使单位内部实现分层分类管理,利益责任明确。

(五)实行以聘用制为基础的岗位管理制度后,对经费完全自理的事业单位,不再核定编制人数、内设机构数、中层干部职数、专业技术和工人技师岗位数,由单位根据事业发展和市场要求自主设岗、自行聘用。对依靠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和收入以政策性收费为主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可实行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用人办法。聘用流动岗位人员,要实行人档分离。

(六)建立辞聘解聘制度,使单位可以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解聘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的规定辞聘,疏通单位人员出口,增加用人制度的岭和省,解决人员能进能出的问题。

三、引入竞争机制、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

(七)事业单位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应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及程序,采取竞争上岗、公开招聘、推选聘用、直接任用等符合单位自身实际的任用方式。引入竞争机制,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把那些真正动业务、会管理,有开拓创新意识的人员聘任到中层管理岗位上。

(八)事业单位以竞争上岗、公开招聘的形式选拔聘用中层管理人员,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人事劳动司审核备案。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工部竞争岗位、明确上岗条件、公开组织报名、严格资格审查,通过演讲测评、面试答辩和组织考察产生拟聘人选,并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对竞聘上岗的中层管理人员,要实行三至六个月的任职试用期。其职务任期可与聘用合同期限相同,也可以根据管理岗位的特点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确定不同的任期。

(九)依靠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和收入以政策性收费为主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聘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在部核定的指数范围内进行,不得设立非领导职务岗位或确定享受相应级别待遇。实行聘用制以前的中层管理人员,在竞争中失去中策管理岗位的,除个别任职时间较长、接近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保留相应的生活及政治待遇外,其他人员应按新聘用的岗位确定相应待遇。

四、强化按岗聘用,推进制成制度改革

(十)深化事业单位支撑制度改革,要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坚持个人申请、社会评价,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单位自主聘用的改革方向,重点解决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能上不能下、论资排辈的问题;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化评价机制,通过考试、考核和评审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价专业技术人员。

(十一)对专业技术岗位,要坚持按照岗位要求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与岗位聘用的统一。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作为上岗聘用的重要条件之一,不再直接与工作岗位和待遇挂钩。已设置为行政管理岗位的,一般不再重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十二)根据国家对各类事业单位投入方式的改革,对不同经费来源、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的事业单位,职称评聘可按单位、系列、职务层次实行分类管理。

对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不再实行指标控制。科研院、所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决定单位不同职务等级的任职条件和结构比例,组织成立聘任委员会,按岗位要求择优聘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对其中一些系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可作为流动性、辅助性岗位进行管理。

对农业技术推广、技术监督和管理服务类事业单位,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管理方式,由单位按规定程序完成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设置方案,经部职称改革办公室批准后,由单位聘任委员会按岗位择优聘用。

对新闻、出版、影视等宣传类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直接在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人选中按岗位择优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转制为企业的单位,由企业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十三)专业技术人员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和评审,可不受本单位岗位设置数量的限制。实行社会化评审的系列,由部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给具备评审能力的单位,按人事部、农业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职称系列评审条件,组织社会化评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

(十四)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要在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高资格低聘用。特殊岗位执业要符合国家对职业资格的要求。对一些关键岗位,本单位没有符合上岗条件的,可以在一定范围和领域内实行公开招聘,选择优秀人才,确保科研课题和项目的完成质量。

(十五)对于工勤岗位,要建立岗位等级规范,坚持考评结合、评聘分开,对国家规定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须在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聘用。

(十六)各类人员受聘的职务和所享受的相应待遇仅在聘期内适用。事业单位对受聘的人员,应按照岗位职责任务加强日常考核和聘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五、建立灵活有效、符合单位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

(十七)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精神,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搞活内部分配。逐步建立起重业绩、重贡献、重管理,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十八)要改进和完善工资总额包干及新增工资提取办法,进一步促进事业单位进入市场,拓宽业务收入渠道,提高经费自给率。对收入比较稳定、经济效益较好、内部管理规范的事业单位,可试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总量管理办法,按照经济效益的增长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效益工资。

(十九)允许事业单位在不突破核定的工资总额的前提下,改变工资构成和发放办法,将原国家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和增资项目作为档案工资管理。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退休时,按档案中记载的基本工资情况予以介绍或计发退休费。

(二十)事业单位要逐步建立符合国家规定、适合本单位特点,能将职工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创造的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的分配形式和办法。对于转为企业或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可在坚持工资总额增畅幅度低于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下,实行按岗位、任务、业绩定酬的分配制度,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工资构成可由维持职工基本生活的基础工资、体现岗位责任大小和工作量的岗位工资以及体现职工工作业绩和贡献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合理拉开职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差距。

对于主要依靠国家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内,要坚持搞活工资中活的部分,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贡献大小重新分配,进一步加大搞活内部分配的力度,拉开收入档次。

(二十一)事业单位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收益,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和对产业化有贡献的人员;探索按项目分配的政策和办法,把人员成本纳入项目成本核算。事业单位经批准可以高薪聘用拔尖人才,实行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对有重大发明、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实行重奖。

六、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二十二)事业单位对未聘人员,要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采取多种形式安置,并积极探索各种有效的社会化安置方式。鼓励他们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入市场,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各单位对未聘人员要统一管理,区别对待。

(二十三)聘用新参加工作人员,聘期满后双方可根据自愿的原则决定续聘或不再续聘。与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单位不再为其负担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

(二十四)对实施聘用制前已在本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待聘期间可采取内部转岗、岗前培训、进修学习、拓宽业务领域、创办经济实体、交由内部人才中心托管、进入人才市场等办法进行安置。待聘期间,聘用单位应向其提供不少于两次的上岗机会,并发给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费。对少数因健康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文件规定可以病退;对接近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经单位批准办理提前退养手续,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七、加强领导,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制度改革

(二十五)部属事业单位类型多、差异大,人才密集,情况复杂。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关系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也事关稳定的大局。因此,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办发 〔2000 〕 15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人发 〔2000〕78号)精神,按照部里的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注意区分不同情况,要以建立和推行聘用制度,搞活工资分配为重点,在充分摸清本单位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办法,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实施。

(二十六)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要加强对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改革的重大措施要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注意多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改革。要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第20篇:变更反洗钱

湖北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

关于变更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

份证真实性核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分行营业部各部室:

由于我行人员及岗位变更,需对分行营业部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出调整,经报请分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先将相关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将原小组组长付涛变更为谭惠予。

组员:郑晓蓉、俞飞翔、胡希、营业室全体人员、全体客户经理。 由组长谭惠予负责领导营业部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胡希为核实专员,并设置核实专柜、专门负责对身份信息存在疑义的存款人进行核实和解答有关问题。

咨询电话:0717-6268509

特此通知

主题词:变更个人存量领导小组通知本行发送:营运管理部湖北银行宜昌分行营业部2013年1月1日印发 打字:胡希校对:郑晓蓉共印2份

人事变更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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