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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示例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5 12:05:04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经济合同

第五讲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的书写形式有两种:一是条文式,二是表格式。除特殊外,一般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制的合同纸。不论采用何种形式,合同的结构都应该包括以下四个部分:标题;订立合同的双方;正文;结尾

一、标题

合同的标题,应明确标出合同的性质。如购销合同、预购合同、供应合同等。

也可以将产(商)品类别和合同的履行期写入标题,如“哈蜜瓜预购合同”、“轻工产品供应合同”、“二0××年第二季年订货合同”等。

合同标题要明确,性质不能混淆。

二、订立合同的双方

在合同标题的右下方,写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要使用全称),然后用括号分称甲方、乙方。如:

购销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商场(甲方)

××工厂(乙方)

发包方:××市×××公司

承包方:××市第×建筑工程公司

三、正文

这是合同的主体。正文开始,先写订立合同的目的或根据,然后再逐条写明双方协议定妥的条款。这部分要注意条款完备、齐全,表述要准确、具体。其主要条款为:标的;数量和质量 ;价金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

购销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标的

标的是经济合同中确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标的可以是商品货物,也可以是劳务或工程项目,而借款合同的标的是货币。商品货物的标的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或代号、版号、商标等。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标的,没有标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不能落实,合同就无法履行。

(二)数量和质量

经济合同的数量指的是标的数量,是确定经济合同特征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数量要使用通用的标准计量单位,而且要规定准确、具体。如购销合同,不仅应写明总的数量,还要写明按季、按月、按旬直至按日分批购销的数量。要写明计量方法和计量单位,写明交货数量的机动的正负尾差和合理磅差。

质量是合同标的产品或劳务的优劣程度,是确定经济合同特征的另一决定性因素。质量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指产品的外观形态,如造型、结构、色泽、味觉等;另一方面是指产品的内在成分、物理和机械性能、生物的特征等。合同标的质量的技术要求标准,力求详细、具体、明确。一般情况下,有国家或部颁标准的,按国家或部颁标准签约;没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由双方协议定一个标准;有

的质量一下定不了的,可以拿样品,交货时凭样品交货,这些在合同中都要写清楚。样品,必须在订立合同时由双方封存,以作为今后验收的依据。

国家标准化管理条例规定,产品质量标准分为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企业标

准,每种标准都用代号表示。在签订合同时,要写明是哪级和哪年颁的标准。订合同时,表示质量的方法有:说明书和图纸;货样;用牌号、商标;产地名称;规定标的规格;检验。

(三)价金

价金是取得合同标的一方,向对方所支付的代价。价金以货币数量表示,是经济合同双方等价有偿交换的经济关系的标志。价金条款一般包括产品的价格组成、作价方法、作价标准、调价处理办法等。确定条款时,凡国家定了价格或作价办法的商品,应遵守国家的规定;国家没有规定价格的商品,双方可以议价商定。

(四)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经济合同履行的期限,即合同议定的履行时间,是负有义务的双方按议定的时间履行合同的条款。它是确定合同是否按时履行或迟延履行的标准。

履行期限可以按季、按月,有条件的可按旬、按日。少数产品有连续供应关系的,可按生产周期。但不能把类似“年内交货”等含糊词句写进合同。交货日期的计算:送货制以需方收货戳记为准;提货制以供方通知提货日期为准;代运制以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的戳记为准。

地点,指履行合同的具体地点。这是分清双方责任的依据之一。书写这一条款时,必须写明交(提)货、付款、验收或劳务的具体地点,要注意表述确切。

履行方式,指采用什么方法来实现合同所规定的当事人双方的义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方式,购销合同中的提货方式,借贷合同中的还贷方式等。

 经济合同用货币履行义务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用人民币计算并通过银行转

账结算。允许预付货款的商品,订立合同时,必须要注意写清开户银行、账号以及结算日期、结算方式。要注明是先付款后交货,还是先交货后付款。

(五)违约责任

 经济合同中规定这一条,是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一方的制裁措施。它是督促

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的一种手段,是实现合同的一种担保形式。

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通过违约金反映的。违约金的数量,可依据法律规定,也可以

由当事人双方依法商定,并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除上述主要条款外,产品的包装方法、要求,产品的验收方法,签约的时间、地点等也要在合同中写明。合同签订地是发生纠纷后确定管辖法院、仲裁机构的重要依据。

四、结尾

结尾共有四项内容:

1、注明合同附件

2、注明合同的有效期限

3、注明合同一式几份,交由谁保管

4、由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签名盖章并写上签订的年月日。

 十

三、本合同附件:共××份。

 十

四、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  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

 十

五、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

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

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需方:(盖章)供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__年__月__日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写作要求

(一)合同的条款要齐全、完备

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其他条款应当力求完备、周详。下列11个方面的内容,要书写详实:

1、产(商)品的名称、类型、规格;

2、产(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3、产(商)品的分等(级)价格;

4、产(商)品的质量要求;

5、产(商)品的交接方法、时间和地点;

6、产(商)品的运输方式及路线;

7、产(商)品的包装及其回收;

8、产(商)品的验收方法及其途中损耗;

9、结算方式、开户银行、账号及其代转、代收单位;

10、违约的责任划分;

11、双方协议的其他事项。

(二)合同的规定要具体

合同是一项规定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是执行的依据,因此,合同条款的规定必须做到具体、明确,毫不含糊。如在购销合同中,产品是按日、按旬还是按月、按季交货,只计毛重还是净重,是自提、送货还是代运,按什么比例和标准检验,是否要封存货样对照,供货方负责日后维修时其人员的旅费、工资等该谁负责等等,都要在合同中具体地规定清楚。

(三)合同的措词要准确、

严密、简练

合同中表述的语言必须明白无误,没有歧义。类似“大概”、“估计”、“尽量”之类的字眼在合同中一般不能使用,防止由于措词含糊、语义不明而造成纠纷。应该做到合同书上没有一句不清楚的话,没有一句废话,没有一个错别字。专业术语要规范化,用语要前后一致。

(四)合同不得随意涂改

经济合同一经签订,即可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改动。如需修改、补充或更正,必须经过双方协商,将协商一致的改动意见作为合同的附件,加以正式签署后才有效。

【本章小结】

经济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的签订必须是合法且平等的。经济合同的种类虽繁多,不同的合同写作内容也不尽相同,各有差异,但在内容上都由五大条款组成,这是经济合同的写作规律。所以,在学习中,应在掌握合同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去重点理解合同的内容(也即合同的条款),并结合各种合同的写作特色进行学习。

 【思考与练习】

一、填空题

1、经济合同的五个基本条款是:、

、、。

2、标的是指。

3、

4、经济合同的结构由

二、下面句子措辞含混不清,容易引起争议,造成损失,请修改。

1、货到全付款。

2、你方可根据以前所定过的和所需数量告知我们。

3、乙方须在苹果七成熟时采摘,包装运到大湾镇,运费由甲方支付

三、评改下面这份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贷款方:××市××工商银行

借款方:××市××房地产公司

保证方:××市××贸易公司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市××贸易公司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略)

第二条借款用途(略)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0、00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三,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期限:借款时间共2年零3个月,自2004年5月15日起,至2006年5月15日止。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略)

2、还款方式:(略)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房产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和进行违法活动。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5、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

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销工程建设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地址:××地址:××地址:××

银行帐户:××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签约日期:200X年4月31日

签约地点:××××××

四、下面是一份修缮合同的条款部分,请指出其文字表述的不当之处并修改。

一、甲方委托乙方修缮若干仓库。

二、上冻前必须完工,交付使用。

三、包工包料,保证质量。

四、修缮费先付15%,其余完工后付。

五、双方不得违约,违者罚款。

参考答案

一、甲方委托乙方修缮若干仓库。

二、上冻前必须完工,交付使用。

三、包工包料,保证质量

四、修缮费先付15%,其余完工后付

五、双方不得违约,违者罚款。

五、请按照条文式合同的规范格式,将它整理成一份格式、结构规范的合同文本。 立合同人上海飞达果品公司(甲方)烟台宏大果园(乙方)

 为了发展经济繁荣市场互通有无,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共同信守。 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一份。

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义务完毕自行失效。

 乙方向甲方提供地产红富士苹果两万斤,其中

一、二级品各半,允许超欠5%。 在未经协商一致情况下,甲方拒收,处以拒收量价款总值25%的违约金;逾期付款,

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经有关部门确认,不以违约论

处。

 不同等级分箱包装,如参杂使假、以次充好,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同时应向甲方偿

付该批货款总值25%的违约金。

在正常情况下,乙方不交或少交货物,处以未交量价款总值25%的违约金。  甲方过称验收后,应于十天内通过银行支付全部费用,含货款、运费、包装箱费。  乙方于摘果后立即装箱,代办托运。包装箱用纸板箱,每箱10千克,每只苹果用蜡

纸或塑料袋包裹。火车托运,货到上海后由甲方提运。

 价格按当时牌价和到货数量、质量由乙方押运人员和甲方面议。

 发货后乙方应用电话或电报、电传通知甲方。

 签订地点:山东烟台市

 签订时间:2006年6月10日

 鉴证机关:烟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甲方:签章、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等

 乙方:签章、电话、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等

六、写作题:根据下述内容,写一份购销合同

 大丰果品商店的代表张三先生,于20××年×月×日与光明园艺厂的代表叶四小姐订

了一份合同。双方在协商中提到:大丰果品商店购买光明园艺场出产的水蜜桃8 000斤、鸭梨10 000斤和香蕉苹果15 000斤。要求每种水果在八成熟采摘后,一星期内

分三批交货,由光明园艺场负责以柳条筐包装并及时运到大丰果品商店;其包装筐费和运输费均由大丰果品商店负担。各类水果的价格视质量好坏,按国家规定的当地收购牌价折算,

 货款在每批水果交货当日通过银行托付。如因突发的自然灾害不能如数交货,光明

园艺场应及时通知大丰果品商店,并互相协商修订合同。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大丰果品商店拒绝收购,应处以拒收部分价款20%的违约金;光明园艺场交货量不足,应处以不足部分价款30%的违约金。这份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各自送上级单位备案一份。

 提示:

 (1)购买各类水果的条款,可列表表示(见附表)。

 (2)本合同各条款项目顺序为:

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

二、交货日期;

三、

质量要求;

四、验收办法;

五、交货方法、包装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

七、违约规定;

八、其他约定事项。

 课堂写作练习

 请与你的同桌合作(一方扮演用人单位,另一方扮演“打工者”)拟定一份临时劳动

合同。要符合合同的写作要求。

劳动合同条款包括以下内容:合同期限、试用期限、职务(或工种)、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生活福利待遇、劳动保护、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教育和培训、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其他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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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一、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法人:“自然人” 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在我国,法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效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不依法成立的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分类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运输合同

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四、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

(一) 要约和承诺

(二) 当事人相互审查资格、资信和履约能力

(三) 谈判与签署

五、签订、履行合同的原则

1、平等、自愿、公平、互利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2、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合同必备的条款

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准确、具体,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合理的磅差、正副尾数、途耗等

(四)质量 法定标准无法定标准

(五)价款或者报酬具体的数额计算标准与支付方式国内经济关系:人民币;同外商签订的经济合同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此工程2007年2月上旬开工,力争用10个月左右完成。

(七)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的赔偿内容:直接损失、其他损失、违约金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独立性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五、经济合同的写法

(一) 标题:构成因素:合同、签约单位名称、合同有效期限、经营范围、业务性质、

1、业务性质 + 合同:保管合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2、经营范围 + 业务性质+合同:农副产品买卖合同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

3、合同有效期限 + 业务性质 + 合同:

2008年第一季度买卖合同2008年货物运输合同

4、签约单位名称 + 业务性质 + 合同:

**市**公司

买卖合同**市**厂

**公司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港务局

5、签约单位名称 +合同有效期限 + 经营范围 + 业务性质 + 合同:

**市**公司

2008年纺织品买卖合同

**市**厂

**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钢材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港务局

(二)

(三) 双方单位的名称 正文

为了„„„„,根据„„„„,**与**双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2、具体条款

3、合同有效期限、合同份数、保存期限

4、附件

(四)结尾

财产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财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承租方:签定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租赁期限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根据、目的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方同意,但应告知

承租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方承担的义务。

2、

同意。

第六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争议的解决方式 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内,双方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签证意见:

经办人:签证机关:

年月日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签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六、写作要求

(一)内容必须完整、具体、明确;语言应准确、严密,防止歧义

1、交清全部货物后,马上通过银行支付

2、购置设备等

3、沿铁路线左右三十里内煤铁等矿,德国有权开采

(二)出口合同中,要熟悉对方的法律和语言习惯。

(三)注意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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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

一、经济合同的概念

合同,也叫做契约。它是单位之间、个人之间或单位和个人之间,为了共同做好某项工作或完成某项任务,经过讨论协商,双方同意,制定出双方保证遵守和执行的条款,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凭据的文书。以经济活动为内容的合同称为经济合同,它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经济合同的特点

1、具有法律约束力。经济合同是当事人按法律要求达成的协议,因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和强制性;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国家政策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三、经济合同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里规定,合同有买卖、赠与、租凭、技术、委托、建设工程、承揽、运输、供用电、水、气、热力、仓储、借款以及其他经济合同。

四、经济合同的结构与写法

1、标题。表明合同的种类,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借款合同”等。

2、双方单位名称。写明签订合同双方或多方单位名称。为使行文方便,一般用括号注明“甲方”、“乙方”,“供给”、“需方”或“买方”、“卖方”更为明确。

3、正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开头。一般写签订合同的目的和依据。例如,“为了…..,经双方协议,特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2)、条款。通常有以下五个方面;

①标的。即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如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要写全称,型号、规格要清楚。任何合同都有标的。

②数量和质量。数量计算单位有统一规定,重量、体积、长度、面积等都要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合同中计量单位必须明确。质量必须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③价款和酬金。这是指取得合同标的(产品或劳务)一方支付的代价,以物为标的的,其代价叫价款;以劳务为标的的,其代价叫酬金。

④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有效期限是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全部执行完毕之日止这段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执行合同的时间。履行的地点和方式,例如以货物为标的的,就是交货和付货的地点和方式:是甲方送货到乙方,还是乙方到甲方提货;是分批分期交货付款还是一次性的交货付款;是交付现款还试银行转账。另外,还有如何包装也要写清。

⑤违约责任。指当事人因违背经济合同的某些条款而负责任。如标的数量与合同不符,质量不合要求,交货时间、地点、方式违约等。

4、落款。一般要写明合同份数,由谁保存,合同的有效期限,双方单位代表人签名盖章,有公证机关的也要盖章。另外双方电话、账号、开户银行、地址等,都要写清。

四、经济合同和意向书的区别

1、内容上的区别。合同内容具体、详细、周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有具体的要求;而意向书的内容概括,仅表明当事人双方或多方的意向、设想和打算。

2、法律效力上的区别。经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无论哪一方违背了合同中规定的条款,

都要负违约责任;而意向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只具有对当事人各方信誉的约束力。

能力训练

1、意向书与经济合同有哪些不同?

2、经济合同的正文部分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3、根据下列材料,似写一份合同。

汕头市北港渔场的代表黄新江于2003年9月13日与广州市水产公司的代表王海南共同签订一份合同。双方经充分协商后议定:广州市水产公司购买汕头市北港渔场生产的草鱼五万六千公斤,白鲢三万公斤,鲤鱼五千公斤。草鱼每公斤十二元,白鲢每公斤八元,鲤鱼每公斤十元,汕头市北港渔场应与2004年1月1日至15日将货物运送到广州市水产公司下属的市内八个水产供应点,并保证货物的鲜活,广州市水产公司收到货物后,必须在三天时间内通过银行转账付款。如果延期交货或付款,每延期一天,违约的一方应按经济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罚金,付给对方。如鱼死变质,广州市水产公司有权拒绝收货,并有权向汕头市北港渔场索取货物的千分之五的罚金。合同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鉴证后生效。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分送银行、主管部门、鉴证部门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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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节的学习了解经济合同的写作要求及注意事项,进而通过范例的分析初步培养经济合同写作的语感感知。

教学内容:经济合同的概念,作用,特点,签订,要求;正文内容的写作;范例举隅。

教学课时:2学时

教学方式:以讲解为主,以范文揣摩为辅,间佐以提问。

一、经济合同的概念

根据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概念的深入认识(1)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签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实现一定的目的,经充分协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协议,并承担法律责任。

经济合同指的是具有经济内容的合同,指经济关系中当事人双方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

概念的深入认识(2)

经济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经济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违犯经济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依法解决合同纠纷。

二、经济合同的作用

经济关系的桥梁、纽带,经济合同将产、供、运、销各环节密切结合起来,使整个社会经济协调有序地发展。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制裁违约行为,保证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正常的经济活动,维护了正常良好的经济秩序,使市场经济稳定、健康地运行发展。

各经济实体为顺利履行合同,实现自己的权利义务,也积极革新技术,改善管理,提高效益,客观上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三、经济合同的签定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合法原则

四、经济合同的类型

(合同法所列十五种)

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五、经济合同的订立程序

(一)前准备

(二)要约、承诺

(三)拟订文书

(四)办理生效手续

订立合同程序之一 前准备

首先要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保证所签合同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其次,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与预测,以应付合同履行期间市场可能发生的变化。

再次,对当事人进行资信审查,资格审查包括对方的身份、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等,信用审查包括对方的资金状况、支付能力及其技术水平、生产规模、能源供应、产品质量等综合情况。

订立合同程序之二 要约、承诺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的对象即对方当事人称为受要约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有不同意见或要求变更的,视为新要约,要约与承诺是一个洽谈协商的过程,有的合同需要多次洽谈协商,即不断要约直至承诺才能完成。 订立合同程序之三 拟订文书

1990年10月1日起,全国逐步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即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对各类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统一的规范化制作,经过法定程序而规定下来的合同文书格式。具有权威性、指导性和示范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当事人可到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指定的单位领取合同示范文本。也允许合同当事人自制和手拟合同书,但必须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订立合同程序之四 生效手续

签名、盖章:双方法定代表或合法代理人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经济合同专用章。

公证:公证是由各地司法部门领导的公证处,依照国家法律,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予以证明的一种法律制度。

鉴证:鉴证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可行性进行审查、鉴定、证明的一种行政管理制度。

公证是一种法律监督手段,有法律效力;鉴证是一种行政管理手段,不具备法律效力。

六、经济合同的文面结构

约首

主体

约尾

文面结构——约首

标题。由合同内容与“合同”组成。

当事人名称。自然人以身份证姓名为准,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核准登记的标准名称填写,并用圆括号标注双方简称,位于标题左下方。

合同编号。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填写,按行业系统或合同性质编号。合同编号用于计算机管理。位于标题右下方。

签定地点、时间。列于合同编号下方,或写于合同文尾。

文面结构——主体

引言。简要说明双方签定合同的依据目的。

具体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标 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附件说明。附件是具体条款的说明、印证、注释,也是合同的一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有效期限说明及合同的份数、保管。有效期限指合同生效与失效的时间,即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起止日期。

文面结构——约尾(生效标识)

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开户行、帐号、电话、电挂、邮政编码以及鉴证或公证意见、日期、盖章等。

七、经济合同主要条款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法

经济合同主要条款之一 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如买卖合同中的货物,借款合同中的货币,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工程项目。标的是任何合同中必备的首要条款。标的必须是明确的,有必须是合法的。

经济合同主要条款之二 数量

数量指的是标的物的数量,包括用来表示标的物数量的数字、计量单位、计量方法。计量单位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计量方法须符合有关规定。数量条款不明确,则无法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大小,合同则无法履行。有些产品的数量难以做到十分精确,则应规定交货数量允许的超欠幅度、合理磅差及自然损耗等。

经济合同主要条款之三 质量

质量是标的物的质量,是标的内在的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体现。对标的质量的要求应尽可能精细,如物理性能、化学性能、使用特性、质量等级、感官指标、耗能指标、工艺要求、包装质量以及有关的卫生安全要求等,具体表现为标的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质地等内容。质量通常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一般适用性标准来衡量。

经济合同主要条款之四 价款或者报酬

指的是得到标的物的一方向交付标的物的一方支付的货币,包括单价和总金额两部分。价

款是接受货物的一方向提供货物的一方支付的货币,报酬是接受劳务的一方向提供劳务的一方支付的货币。如买卖合同中的货款、租赁合同中的租金、运输合同中的运费等。

经济合同主要条款之五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实现权利履行义务的起止时间,如货物的交付期限、工程的完成期限、贷款的归还期限等。

履行地点指交付和提取标的的地方。

履行方式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的具体方法,包括标的的交付方式和价款或者报酬的结算和支付方式。诸如:一次履行完毕还是分期履行,由当事人亲自履行还是允许他人代为履行。 经济合同主要条款之六 违约责任

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补足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责任条款一般由违约情况和违约处理办法构成。违约责任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或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这是经济合同中不可缺的重要条款,目的是有效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维护其合法权益。

经济合同主要条款之七 解决争议的方法

指为处理合同纠纷而采取的方式、办法、程序。可采取双方协商、非诉讼调解、申请仲裁、或诉讼等方法。

八、写作要求

内容具体完备。各条款的拟写一定要具体、明确,不可含糊、笼统;所需条款一定要周全、完备,不可随便省略或遗漏

语言准确严密。经济合同的语言风格要求准确、严密、简洁、平实,决不可带文学性的夸饰和感情色彩;字、词、语要概念清晰,内涵严密,无懈可击,防止出现歧义、转义、引申义;尤其模糊词语要慎用。

书写慎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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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管辖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管辖合同为: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等各类经济合同。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公司经济合同统一归口财务部管理,合同经办人为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四章

职责范围

第四条财务部合同管理职责范围:

1.制定修改合同管理办法;

2.核查本公司范围订立合同和履约情况,并对总经理负责;

3.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准备及善后工作;

4.做好合同归档,合同章管理工作;

5.负责贴制合同印花税;

6.对经济合同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人员职责范围:

1.收集,整理合同起草所需资料,包括对方资产,经营状况。

2.起草合同的基本要求:

(1)对方具有签约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

(2)内容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

(3)双方具有履约能力;

(4)没有超越企业经营范围及经办人授权范围;

(5)条款完整,文字准确,签约手续完备;

(6)草案交上级主管。

3.凡须有关部门和机关批准,备案的合同,及时上报批准或备案。

4.督促合同履行进展,切实执行。

5.向上级通报履约问题。

6.参加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准备及善后工作。

第五章管理程序及权限

第六条凡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由合同经办人起草、经财务部经理复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并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才有权签署合同,财务部经理凭法人签字或法人委托书上指定人的签字加盖合同章。必要时可请律师审核,工商部门鉴证。

第七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意外,一律不得擅自对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第八条合同发生变更或解除时,合同经办人应及时通知合同业务负责人。

第九条合同经办人协同业务负责人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对合同变更、解除的正式文件和函电作出处理,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十条合同履约过程发生违约事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处理;合同经办人应及时通知合同业务负责人,不得自行决定免罚。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或变更事项其协商结果须形成书面协议,作为原合同补充,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纠纷协助商不成,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合同经办人负责保存、整理、收集完整的合同文件资料,并通知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有关机构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六章合同章和合同文本保管

第十三条凡订立,变更,解除的经济合同,应当使用专用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第十五条合同正本由财务部和合同经办部门各留存一份。合同执行过程的往来函件均随合同正本保存,合同执行完毕后,由经办人协助部门经理完成《合同执行情况报告》,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核,出现非常情况须总经理。

第十六条财务部对生效的合同,建立档案,及进分类,整理,立卷,统一装订归档。如需调阅,根据权限调用。

第七章考核与奖罚

第十七条经济合同管理列入有关部门,岗位的目标计划指标和考核范围。

第十八条公司根据管理情况,对合同管理成绩显著者予以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对以下情况依据情节轻重决定处罚: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

2.合同经办人在签订,履行合同时尽责尽力的;

3.合同经办人,主管遗失或擅自销毁合同或附件的;

4.应追究而未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

5.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附表:签订经济合同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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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济合同的种类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 关系的协议。它既是法律化的经济手段,又是管理经济的一种科学方法。其种类分为购销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供用电合同、租赁合同等。

二、经济合同的内容及格式

1、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的各项条款,据此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标的

标的是经济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是经济合同的基本条款.当事人在签定合同时必须对标的协商一致,写的具体、肯定、明确.。

(2)数量和质量

数量是衡量标的尺度,它决定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少和范围。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规定标的数量、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质量是标的物的具体特征,如品种、规格、型号、质地等。

(3)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是取得标的一方,向对方所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

合同中应写明价款的计算标准、结算办法和程序,并写明结算的银行、帐户及户头。

(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是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时间。明确规定履行期限有利于安排生产和划清责任。履行地点指当事人支付或提取标的的处所,如定贷地点、施工地点等,应写的明确、具体。履行方式是指采取什么方法来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交付方式、验收方法等。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应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应承但的其它责任。经济合同应把违约责任条款规定的详尽具体,因为它是处理合同纠纷、认定违约责任的依据。

除上述条款外,根据法律规定或按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是经济合同条款的内容。

2、经济合同的格式

经济合同的一般格式如下:

(1) 标题:即合同名称,要按照内容标明合同的性质,如 供销合同、工程承包合同等。

(2)

的。

(3) 正文:是合同的主要部分,其内容项目因合同性质的 开头:要写明订立合同双方的全称以及签定合同的目 不同而不同,应按议定的事项一一详写。

(4) 结尾:要写明本合同一式几份,双方各执几份;写明

合同的有效期限,有什么附件,最后填写签定日期,并由签定单位和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若有管理部门对一些重要经济合同负责签证,也同时签署。

三、经济合同的签定原则及写作要求

1、签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订 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 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

(2) 适应经济发展的方向

(3) 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2、写作要求:

经济合同签定和写作中,各项条款要写的明确、具体,措词应力 求准确、简洁,标点要正确,字迹要清楚,不能随意涂改。文字、数字如有错漏,或遇到特殊情况要补充修正时,必须经双方同意如有原件修改,应加盖双方印章。如用互换函件方式进行修改补充,函件应视为合同附件。

四、经济合同的管理

1、各业务部门在签定经济合同时,必须从指挥部的利益出发, 维护本单位利益,保守企业秘密;

2、各业务部门在签定经济合同时,有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并对合同条款逐条逐字进行审查;

3、务部门将已初步达成意向并审查完的合同文本交指挥长审核、签字或授权签字;

4、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单位名义对内对外私自签定合同,若违犯本项规定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本人承担;

5、经济合同采取统一领导、部门管理、专人负责的办法。合同签定后送主管领导、财务科、计划科和有关业务部门各一份,且要妥善保管,严防遗失或损坏,财务科依据合同条款规定付款。

五、其他

1、本办法未尽之处有待以后补充;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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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 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 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 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 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 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有封样要求的;

5、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 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 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 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 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 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 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 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

第二十四条 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室、法律顾问、具体业务部门等各部门分存,其中元件由财务部门和办公室留存。

第二十五条 非书面合同代用单也视作书面合同,统一予以编号。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六条 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实际、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七条 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编号各立合同台帐,每一合同设一台帐,分别按业务进展情况和收付款情况一事一记。

第二十八条 有关部门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约困难或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应当拒绝付款:

1、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而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采用非书面合同代用单的;

2、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第三十条 付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督促付款单位出具代付款证明。

第三十一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转财务审核付款。

第三十二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工程合同的有关技术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依照合同的订立流程经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顾问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方可。

第三十四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和同地通知或双方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规定经审核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必须在三天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通知法律顾问。

第三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挂号或签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办公室保管。

第三十七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办法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三十八条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五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

第四十条 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按公司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由法律顾问据此统计合同订立和履行的情况,并向总经理汇报。

第四十一条 各有关人员应定期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以及合同流转单等)按合同编号整理,由法律顾问确认后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第四十二条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成绩考核范围。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三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伟凡公司本部和各部门。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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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文书:经济合同的写法

经济合同是一种契约,也叫“协议书”或“议定书”。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照下列三个原则:

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几方),经济法律地位相等,平等地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二、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几方),要在自由表达意志的基础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然后签订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或包办代替。

三、遵守法纪的原则。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令和纪律,有利于国家的建设事业,这样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经济合同的种类很多。按照不同的经济目的和协作的需要,可以签订不同形式的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的格式可分条款式和表格式两种。条款式合同是将双方商定同意的协议内容,逐条用文字写明,一般包括权利和义务、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表格式的合同,是预先印好的。签订合同时,不必自拟文字,只要将双方商定的协议内容逐项填入合同的表格中即可。合同的写法,一般可分为四个部分:

一、标题。写在第一行,居中,字体稍大。写清合同的名称,指明合同的性质。如:定货合同、借款合同、供销合同、供电合同等。

二、写明双方单位的名称。写在第二行,顶格。前面写“订立合同单位”,后面写双方(或几方)单位(或人)名称。名称第一次出现时要写全称,为了行文方便,可分别在全称后加括号简化为“甲方”和“乙方”,或“买方”与“卖方”。甲乙方注明后,下文使用时不可混淆。

三、正文。这是合同的主要内容,一般开头先用一两句话说明签订合同的目的或双方应共同信守合同的条款等。如“兹因甲方向乙方定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议,订立本合约如下”或“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下列条款”等。然后按照双方的协议,逐项(条)写明议定的条款。以“定货合同”为例,就要写清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位)、单价和交货地址、交货办法、交货期限、付款办法等。

四、结尾。正文的下方写明双方单位的全称及代表姓名,并签名盖章。如需上级机关或鉴证机关的同意,应写明双方上级机关或鉴证机关的名称和意见,以及签订合同的日期并盖上印章。

合同如有附件,如图样、表格、实物等,就应在正文后注明附件的名称及件数。签订经济合同时,应该慎重对待,切不可粗枝大叶,使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因此,条款、品名、规格、质量、数量、金额、交货地点和办法等,均应逐一写清。文字不可模棱两可产生歧义。金额数字要大写,标点要正确。要用钢笔和毛笔等书写(不能用铅笔),以便长久保存。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设备、资金、技术力量和经营管理能力等,以免因对方无力履行合同而受到损失。

经济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废除。如果因情况变化必须有所变更、修改甚至废除时,得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并承担应负的责任。

推荐第9篇: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加强我司与其他企业协作关系,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完善经济合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实施管理

(3)经济合同管理原则:

① 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

③ 订立经济合同,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已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4)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或解除合同。

(5)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经济合同的纠纷、调解仲裁和起诉等,统一由财务部

负责联系。

2、签订经济合同的权限和范围

(1)各有关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包括协议书、意向书),都必须以总经理的名义签订,签约人与外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必须是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代表,并只能在授权的范围内代表本公司签约。 ① 经营部负责签订公司产品的销售的经济合同。

② 采购科负责签订购买原料、委托加工、货物运输、货物保险、仓储保管、包装用品、劳保用品、生产设备、建筑材料等经济合同。

③ 设备科负责绘图设计,设备技术鉴定,经总经理同意与外单位签订劳务协作,加工承揽,以及设备修理,工程外包等经济合同。新增加和更新设备方面的设计、安装的经济合同。

④ 行政部签订有关临时工等有关劳务方面的经济合同、专业技术的内培和外培,以及因培训业务的需要聘请老师的经济合同。房屋租赁,产权增减转移,煤气购入等经济合同。建设工程(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装修等),以及属本公司内外维修工程劳务包工等经济合同。

⑤ 财务部负责签订银行贷款,各种保险、会计咨询以及代办各种合法融资业务的经济合同。审计咨询的经济合同。

(2)合同(协议)签署/审批控制原则:凡各部门在拟好合同或协议(应有合同或协议编号)予以签署之前,应先填制一份合同(协议)审批表(一式两联),审核程序为:经办人签署→部门主管签署→分管副总审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待合同(协议)审批表由相关人员签署确认完毕后,再由合同(协议)经办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协议)审批表作为合同协议附件,一联留底,一联作为财务审核付款结算依据。凡合同(协议)审核程序签署不完备而签署的合同(协议)无效。

(3)各有关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种经济合同,必须是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落实的项目,业务归口,并办理过有关法规规定的手续(如:基建划红线、施工办执照、新增加和更新设备需上报和国家经委批准的项目),否则财务部一概不予受理审计。

3、不准签订的经济合同

(1)订立经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有合法的资格,即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具备法定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违反这几条基本原则的经济合同均不准签订。其细则如下: ① 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计划的经济合同。

② 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经济合同。

③ 违反国家、企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

④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经济合同。

⑤ 与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签订的经济合同。

⑥ 与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企业、事业机关无履约能力与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经济合同。

⑦ 对方没有详细营业地址,没有资金来源,没有承担履行合同能力的经济合同。

⑧ 单凭个人介绍担保签订的经济合同。

(2)凡签订没有法律和经济保证的经济合同。利用合同搞违法活动等等,一旦发现和查出,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4、签订经济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及内容

(1)签订经济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① 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包括姓名)、营业详细地址;

② 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③ 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

④ 合同标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

⑤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⑥ 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

⑦ 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他责任;

⑧ 合同必须有法人单位的公章和私章(或签字);

⑨ 凡重大经济合同,必须要有对方主管部门及银行担保。

(2)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用人民币计算和支付,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5、经济合同的监督

(1)对外经济合同的金额权限划分

① 采购科属于正常性按计划采购的供应物资和生产设备签订的经济合同,由法人授权委托,并只能在

授权的权限范围内,期限内和总金额的控制内执行采购计划任务,必须经财务部审查,编制在财务收支计划内方能生效。

② 经营部属于上级安排有计划销售产品所签订的经济合同,由法人授权委托并只能在授权的权限范围

内、期限内和总金额的控制内执行。销售计划任务,必须经财务部审核后,才能签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③ 签订以上经济合同,必须真实合法,不准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一旦发现查出,要予以纪律处分。

(2)凡送交一切生效的经济合同均要同时送交财务部和行政部加强监督和档案管理,每年年终,各部门对当

年签订生效的经济合同进行整理编册,移交给行政部档案室作为重要资料妥善保管。

(3)一切生效的经济合同在履行中由财务部实行资金监督,在办理支付时必须遵守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

制度。不得提前支付或超越合同所规定的金额范围,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特殊情况为理由,要求财务部违反合同规定付款。

(4)双方法人协商变更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文书和申报)并按规定权限审拟。未达成协议之前,

原合同在法律上仍然生效。

(5)各有关部门未经法人授权委托,不得擅自对外签约,一旦发现和查出以违法论处,要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行

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6)各部门签订的经济合同,从签订、履行(解除变更)、终止,都要承担经济责任,杜绝只签订不负责的

现象发生。

6、经济合同的管理

(1)财务部要建立经济合同登记簿,根据合同的时间、分类编号妥善保管,收付款时,要有时间、金额和标

的记录。随时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合同终止后,要归档备案。

(2)财务部要建立登记簿,要注意审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经理汇报,做好经济合同的审

计监督。

(3)各部门必须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人员名单报财务部)。凡是签订生效的

经济合同必须建立档案资料,按合同类别编号分别保管。档案资料包括:

① 经济合同的协商记录(包括协商地点、时间、目的以及双方法人的姓名)。

② 往来信件和电报。

③ 往来电话和传真记录。

④ 有关文件资料。

⑤ 经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重要资料。

⑥ 经济合同的附件和图纸等。

⑦ 经济合同履行记录和执行情况的记录等。

(4)经济合同履行完毕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检查有关遗漏问题,然后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5)各部门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如发现对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时或有其他问题,要及时向本部门领导反映

情况,如发现有重大问题时,有权单独向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反映问题和情况,避免重大经济损失。

7、变更和解除的经济合同

(1)变更和解除经济合同,需经过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并不因此损害国家、企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凡订立经济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3)当事人一方由于某种原因而确定无法履行经济合同。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经济合同无法履行。

(5)由于一方违约,使经济合同履行行为不必要。

8、附则

(1)关于同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的合资经营、投资、补偿贸易、

买方信贷、技术转让、引进等涉外经济合同必须通过涉外管理部门办理,必须遵守我国法律,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凡签订建设工程和生产设备购置的经济合同,有关部门必须按当年专项工程支出计划,提前1-3个月向

主管经理书面报告,与财务部联系资金来源,经财务部全面审计许可后,方能签订经济合同。

推荐第10篇:经济合同课程设计

经济合同

课程设计

——————语文教研室

花妮娜

经济合同

教育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

1、要求学生了解和掌握合同的基本要求;

2、熟练掌握常用经济合同的协作。

能力目标:

1、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2、培养学生沟通、合作能力;

3、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

1、合同的基本要素;

2、经济合同的写作。

教学难点:常用经济合同的写作。

教学方法:

1、讲授法

2、案例教学法

3、情景模拟法

一.导入新课

前两天发生了一则新闻可能大家都有所耳闻。11月21日上午八点多钟,在包头市上空坠落一架刚起飞不久的飞机,飞机上的人员无一生还。而且造成地面上的两名人员遇难,共有55人死亡。我讲这则新闻的目的当然不是让大家来讨论飞机为什么会失事的问题,而是想和大家一起来探讨一下飞机票的性质问题。我们每天可能都要乘公交车来上下班,每天都要买车票。从性质上而言,机票和车票是一样的,都是属于合同的领域。所以我们看到,合同与我们的现实生活有多么密切的联系。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经济合同的有关知识。 布置任务:

王娟刚毕业,想自主创业,了解到张利阿姨有一栋近300平米的房子闲置,王娟想租来开办一所幼儿园。

要求:以小组为单位模拟双方进行洽谈,将达成的协议写下来,并签定一份合同。 任务引导:

一、签订合同前要做哪些工作?

1、了解什么是经济合同及其它的特点;

2、了解对方的资格、资信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进行洽谈协商的有关条款;

4、合同的基本格式。

二、进行洽谈协商的有关条款。

1、房屋基本情况;

2、房屋的用途;

3、租赁期限;

4、租金及付款方式;

5、房屋管理责任;

6、有关税费的承担;

7、租赁期满;

8、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

9、除本合同第八条情形外,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0、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以及相关费用的;

11、遇不可抗力;

1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处理;

13、未尽事宜;

14、合同保管。

小组讨论——分组完成——同学互评——老师点评

二.经济合同的涵义

经济合同主要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我国在1999年颁布了《合同法》。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调整的是民事合同。对于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不受合同法调整,政府对于经济的管理活动是行政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合同法,例如政府行政征购、征用以及政府为了加强对公共环境的管理而与某单位签订的协议就是一种管理关系,适用有关特别法和行政法,不适用合同法。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也是一种不平等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适用合同法,例如企业或者单位内部的承包或者租赁关系协议就是企业、单位内部的一种管理措施,不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例如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关系、物权关系虽然也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但不属于合同关系,所以不受合同法调整,而应当受侵权法和物权法调整。

合同法主要是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对于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调整。本法所称的合同应当仅为商品交易关系中发生的协议。根据我国的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法律,因人身关系或者与人身关系相关的约定也被称为“协议”,如收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等,这些涉及人身关系的协议不受合同法的调整。应当由这方面的专门法律来调整,如收养法对收养协议进行调整。

对经济合同概念的理解

经济合同是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协议

经济合同是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签定经济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经济合同的订立者应是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补充:

所谓合同自由,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选择合同内容、变更和解除合同、确定合同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在西方国家的合同法中,合同自由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的一条主线,是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

第一、缔结合同的自由

第二、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第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第四、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第五、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

三.经济合同的作用

有利于当事人实现经济目的

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四.经济合同的特点

1.内容的合法性

2.条款的完备性

3.格式的规范性

4.措词的严密性

五.合同的种类

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运输合同

赠与合同技术合同

借款合同保管合同

租赁合同仓储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委托合同

承揽合同行纪合同

1、按性质分,有购销合同、承包合同、补偿贸易合同、借贷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

揽合同、委托代办合同等。2、按形式分,有条款式合同和表格式合同。3、按时间分,有长期合同、中期合同和短期合同。

2、

一、购销合同。凡是把产品、商品以期货形式出售或调拨给生产单位为内容的合同,

都称为购销合同。它的形式有供应合同,采购合同,预购合同等:

(一)供应合同。这主要是物资部门与工业部门之间,工业部门与工业部门之间,以生产资料调拨和动力供应为内容的合同。

(二)采购合同。这是采购人员同卖货单位签订的合同,签订之后,卖货单位向购货单位按合同供应货物。

(三)预购合同。这是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对一些特定的副产品,在收购前预先定购而签订的合同。

(四)购销结合及协作合同。

1).购销结合合同。主要指农村供销社与社队为购销农副产品而签订的合同。供销社按合同供应社队化肥、农业生产资料;社队则按合同规定,出售农副产品给供销社。有时为了扶持落后社队,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供销社、信用社还与社队共同签订购销结合合同或购销协作合向。

2).购销协作合同。购销结合合同在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运用,就是购销协作合同。

六.经济合同的结构

标题

当事人名称

合同编号和签定地点,时间

正文

落款

合同的格式,主要有条款式和表格式两种:

1.条款式。是把双方达成的协定列成几条,写入合同。如前面所举的施工合同、生产责任制合同即是。

2.表格式合同是按印制好的表格,把协商同意的内容逐项填入表中。它一般用于一方同意另一方的条件而达成的协定。如前所举的供需合同等。

凡是合同,无论是条款式,还是表格式,它们的写法都有固定的格式。

1.标题。要明确写明是什么性质的合同。如“供应合同”、“建筑、安装合同”、“租赁合同”等。

2.立合同的双方。写明立合同者的单位名称,代表人姓名。为了行文方便,规定某方为“甲方”,另一方为“乙方”。如有第三方,可简称为“丙方”。在合同中不能用“我方”、“你方”、“他方”这样的简称,以免引起混乱。

3.正文。这是合同的最主要部分。它用条款或者表格写出双方的合同内容。条款式合同必须写明双方所议定的事项,写明甲乙双方所承担的义务和应享受的权利,互相替对方做什么事情,共同做什么事情,做到什么程度,何时完成,等等。表格式的要按照表中所列项目,协商填写。在经济交往的合同中,它的正文都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二)数量和质量;

(三)价款或者酬金;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都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这些条款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的不同而有区别。如:

(一)在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时间、工程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双方互相协作等条款。

(二)在仓储保管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保管方法、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人库和出库手续、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费用负担和结算方法、违约责任等条款。

(三)在财产租赁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在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贷款的数额、用途、期限、利率、结算办法和违约责任等。

(五)在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险标的、座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办法、保险费交付办法以及保险起迄期限等条款。

(六)在科技协作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科技协作的项目、技术经济要求、进度、协作方式、经费和物资概算、报酬、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结尾。一般要写明本合同一式几份,由谁保管。注明合同的附件、合同的有效期限。最后是订立合同的双方签名盖章,填写上签订日期。如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双方主管部门作监订的,也应签署单位名称、代表人姓名等。

签订经济合同时,应该慎重对待,切不可粗枝大叶,使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因此,条款、品名、规格、质量、数量、金额、交货地点和办法等,均应逐一写清。文字不可模棱两可产生歧义。金额数字要大写,标点要正确。要用钢笔和毛笔等书写(不能用铅笔),以便长久保存。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设备、资金、技术力量和经营管理能力等,以免因对方无力履行合同而受到损失。经济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废除。如果因情况变化必须有所变更、修改甚至废除时,得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并承担应负的责任。

七.经济合同的写作要求

1)要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要精通业务,了解情况

3)要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定各项条款

4)要认真书写,并不得随意涂改

八.拓展

史某租赁尹某门面房一套,合同约定该房屋用于餐饮店,并约定了租金和付款期限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承租人史某开始装修,遭到小区多名业主和物业公司的阻拦,说市政府有明确规定,小区的底商不可以经营餐饮店,会污染环境。 史某随即向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市环保局告知,市政府确实有规定,说城镇建成区内按规划属于居民住宅的房屋不得改作或者租赁给他人用作能够产生噪声、振动、油烟、粉尘、异味的饮食、娱乐行业的经营活动用房。否则,办不了环评,也领不了营业执照。眼看经营无望,史某多次找到出租人尹某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合同款项,尹某拒绝。

于是史某将尹某告上了法庭。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纠纷呢?

分小组讨论完成——各组互评——老师点评

九.总结并布置作业

我们用了一堂可时间学习了经济合同的相关知识,重点是经济合同的概念和写法。光靠我们上课的时间是不够的,希望大家课后做有关的习题。

第11篇:经济合同审计

经济合同审计

经济合同审计的意义经济合同审计是指由审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的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和咨询活动。经济合同审计应当分为合同草签前的审计、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和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以实现对经济合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在当前,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工作,具有如下意义:

1、可以帮助完善经济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经济纠纷;

2、可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相关业务部门责任,避免经营风险;

3、可以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

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指当事人就相关经济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条款也已基本确定,但双方尚未签字前所进行的审计。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经济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因为经济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失误,在实质上就已经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形象、信誉方面的损失,甚至是经济方面的损失)。

故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谈判过程中就介入,既便于了解整个过程的来龙去脉,又为以后的审计打下基础。

(一)审计目标。包括:

1、确保经济合同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活动的需要;

2、确保经济合同的条款完整,意思表达清楚准确;

3、确保经济合同合法合规合理,避免经济纠纷,预防经营风险。

(二)应索取的资料。内容包括:

1、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

2、对方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3、对方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分证,或者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授权委托证书;

4、对方当事人开户银行账号;

5、对方提供的履行相应经济合同能力的证明材料;

6、选择对牙签订合同的理由的书面报告;

7、业务部门到对方实地考察的书面报告(对方地点、生产经营活动及管理情况、技术水平、履行经济合同内容的能力等);

8、经济合同专草本。

(三)审查的主要订容。

1、审查签订经济合同的必要性。包括:(1)明确经济合同项目的内容,审查企业现有资源是否可以满足该需要;(2)是否已列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或者其他计划,且符合该计划的要求;(3)是否已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

2、审查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其内容为:(1)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违反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2)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本企业经营方针、政策、计划的要求,履行该合同能否给企业带来预期利益;(3)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有签订该合同的权利;(4)对方是否有履行该经济合同的能力和诚意;(5)选择对方签订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其他更好的签订合同的对象。

3、审查经济合同条款和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意思表达是否清楚准确。内容为:(1)审查标的的名称是否规范;(2)审查数量和质量表述是否正确;(3)审查价款和酬金是否明确合理;(4)审查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和合理;(5)违反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

不同的经济合同,其条款和内容不完全相同。我们下面以购销合同为例,说明经济合同应包括的条款。

购销合同应包括的主要条款:(1)产品的名称(注明牌号和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2)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3)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4)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5)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及运费的承担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等);(6)接(提)货单位或者接(提)货人;(7)交(提)货期限;(8)验收方法;(9)产品价格;(10)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结算单位;(11)违约责任;(12)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他事项。

在对购销合同进行审查时,应注意:是否包括了上述这些条款?所缺的条款是否不必要?每一条款的表述是否完整、清楚、明了、准确相关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根据审查结束;提出详尽的书面进意见,会同合同签订部门讨论解决办法,以完善合同,实现合同审计的印标。

对于一些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还应咨询法律顾问和相关方面的专家的意见,以便充分完善合同条款,防止在合同中存在任何法律方面或者技术方面的问题。一般说来,在合同中比较容易忽视的问题有:(1)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金的代扣代缴的问题,特别是与个人或者外方签订的经济合同;(2)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服务及后续服务的要求及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3)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担问题,特别是技术服务或者技术转让合同。

三、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

(一)审计目标。包括:

1、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维护经济合同的严肃性;

2、检查合同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条件,手续是否完备。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以重要合同为基础,深入到合同执行部门,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合同,查明未能执行的原因,以及是否明确通知对方。例如,分批销售合同,查明对号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货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及时足额支付。若对方没有及时足额支付货款,企业是否采取相应催收措施,是否在前欠未清之前,暂停供货,或者签订其他补充协议等。

2、审查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相关手续是否完备。首先,应审查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否合规。按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只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才合法:(1)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不能履行;(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其次,应审查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的形式是否合法。按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文书、电报、传真等形式。

3、审查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合理。

4、审查经济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及时、合理、合法的处理。

四、经济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

即在经济合同已经履行,即将清算,以解除双方的合同经济责任前所进行的审计。在正常情况下,千般的经济合同没有必要进行此类审计。但一些非常重要的经济合同应当进行此类审计,如投资合同的清算审计、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竣工决算审计等。因为这类审计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门研究,在此不述。

五、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相关条件

1、必须建立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经济合同责任和企业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

该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审计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在签订和执行经济合同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哪些经济合同属于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合同审计的主要程序和办理办法;合同的审计要点。同时必须明确规定未经审计的重要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相关款项。这是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制度保证,没有该制度,合同审计就不可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合同审计也就没有制度依据,可有可无,或者流于形式。

2、审计部门相应制订较为详细具体的经济合同审计实施办法,以指导企业经济合同的审计。这是搞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

3、设立相应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专司经济合同审计之职。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可以下设专职合同审计部门,或者设专人负责经济合同的审计。在人手不够时,再聘请兼职审计人员,实施交叉审计。所聘请的兼职审计人员必须品质好、素质高、能力强、经验丰富,并应对他们的工作进行适当的指导。

4、领导支持和重视经济合同审计,是搞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领导应在这些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人力上给予支持;在出现不同意见时,能旗帜鲜明地支持审计部门的正确意见;经常听取审计部门对重要经济合同审计结果的汇报,并对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处理。

5、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是发挥经济合同审计的关键。审计部门在进行经济合同审计时,应注意:不以监督检查者自居;遇到问题多听取业务部门的意见;遇到不同意见,要采取分析说理的方式;多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帮助业务部门提高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水平。

如何从内部审计的角度审查合同

市场经济活动中,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行为时有发生。为了保障单位的合法经济权益,确保合同条款明确齐全,督促当事人切实按照合同条款行事,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合同进行审核检查。

1、对经济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是依法登记的企业法人,或依法产生、存在的组织。《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不能与不具备法定条件的经济组织(如内部车间、班组等)签订合同,因为他们对外不能独立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义务。(2)审查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主体的经营范围。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法人应当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应审查其经营活动是否超出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3)审查合同主体过去履约的情况。在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因签订合同的对方是买空卖空的皮包公司,或是“五无工厂”(即一无厂房、二无设备、三无人员、四无资金、五无技术)而受骗上当时有发生。因此,应了解对方过去的信誉和生产经营活动,查证对方是否有条件保证合同的按期履行。

2、对授权委托人代理资格的审查。《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才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当事人依法授权使代理人取得代理权,从而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在审核代订合同时应注意;被委托代理人是否取得委托人书面委托证明书;委托人对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规定是否明确;被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委托人委托的范围内签订合同。

3、对签订合同合法性的审查。《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对合同的合法性的审核,防止单位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和牟取暴利的行为发生,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第12篇:经济合同审计报告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审计处

审计报告

2003年第01号

被审计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办产业管理处

审 计 项 目 : 2002-2003年度经济合同的审计

关于对校办产业管理处

2002-2003年度经济合同的审计报告

学院:

为促进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防范经济风险,根据学院2004年度审计计划的安排和审计通知书〔2004〕第1号要求,审计处组成审计组于2004年5月12日至5月28日,对校办产业管理处2002-2003年度(包括在以前年度签订但在2002-2003年度完成的经济合同)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得到了校办产业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和支持。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况

我院现有校办产业8个,分别是:华北水电学院监理中心、河南华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河南华水机械施工基础处理公司、华北水电学院培训中心(江河宾馆)、河南科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利出版社郑州发行站(大禹科技书店)、华北水电学院轻型印刷厂、华丰岩土工程公司。企业依托学院学科优势,发展特色产业,经过十几年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在工程监理、监理培训、勘察设计、地基基础施工处理等方面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2002-2003年度累计上缴学院收入290.8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学院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江河宾馆(培训中心)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与招标公告不符。审计发现,《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中规定“江河宾馆每年向学院

上缴85万元”,未能反映出招标公告中第五条即“根据现有条件,应聘人自己测算上缴指标,年递增率按5%,分年度上缴”的要求。对于上述承包形式的变更,没有当时招标委员会的书面认可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证明;

2、部分企业未按合同规定时间足额上缴指标,审计发现,《基础处理公司承包经营协议书》规定“2003年12月31日前交6万元”,《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规定: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之前两次上缴,每年85万元,截至审计结束之日,基础公司未按时上缴指标,江河宾馆上缴63.24万元(不含装修引资返还款8万元);

3、合同的执行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部分承包经营合同中规定,除完成上缴指标外,剩余的净收入要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奖福基金等。但审计发现,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致使其成为一种形式。如《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第5条规定:“超额指标由经营负责人按规定比例支配,其中发展基金30%、福利基金30%、奖励基金40%”,但由于产业处无法掌握其经营情况(帐务核算不在产业处),江河宾馆是否提取、提取是否正确,产业处无法控制,从而容易造成学院资产的流失;

4、个别企业缺乏承包经营合同,指标上缴讨价还价。审计发现,校办产业8个企业中仅有5个企业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其他3个企业均没有任何书面形式的上缴协议,指标上缴讨价还价,致使每年上缴指标的完成缺乏强制性;

5、部分合同内容不够严密、条款不够完备。审计发现所签订承 包经营合同中,仅有一份合同参照《企业承包经营合同范本》来签订,《文印室承包经营合同》(副本)中对于上缴指标日期的打印错误直接涂改,且涂改处未加盖公章,《水利电力出版社郑州发行站(大禹科技书店)经营协议》中对双方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未作明确规定。

三、审计意见和建议

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学院合同管理现状,审计组提出如下建议:

1、补充或重签《江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同时要求江河宾馆补交2003年上缴指标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差额4.25万元;

2、按合同规定未及时足额缴纳上缴指标的企业,应尽快兑现上缴指标,其中,基础处理公司12万元、江河宾馆21.76万元(含装修引资返还款);

3、进一步加大对校办产业的监督力度,尤其合同执行的监督力度。对于没有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企业,合理确定上缴指标,补签承包经营合同,防止上缴指标的讨价还价;

4、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尽量增加合同签订的透明度。由于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在以后的合同签订中按照学院《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

5、签订承包经营合同时,慎重选定承包经营方式,科学合理测算上缴基数,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利润情况、对其财务控制情况,采取上缴指标包干、上缴指标递增包干或利润分成等不同承包形式,维

护学院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学院经济活动的扩展,所签经济合同的类型、数量大幅度增加,而学院经济合同的管理还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学院没有明确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合同多部门存放、多部门管理,无法实行有效的动态控制,工作被动。为规范学院经济秩序、防范经济风险,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结合我院实际的合同管理办法。同时从领导到业务经办人员都要对合同管理要引起足够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的工作是一个部门或单位经济管理、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二〇〇四年六月十七日篇2:经济合同审计办法

经济合同审计督察办法(试行) 2010-05-25 22:13

一、总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强化经济合同的审计监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经济合同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授权,相关单位对外签署的各类经济合同(含协议等,下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审计,是指公司监察处对各类经济合同的内容、条款、签署程序和履行过程的全过程审计监督。

第四条、经济合同审计属常规审计,是审计监察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的监督、检查、评价和咨询。经济合同审计分为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执行过程审计和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

第五条、经济合同审计应坚持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处室,下属各分厂及公司控股单位。

第二章、经济合同审计的基本内容

第七条、对经济合同合法性审查:

1、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审查委托代理人是否有有效的法人委托授权,所授权事项、

权限、期限等是否与所签合同内容一致。

2、合同内容是否合理合法。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利益;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是否等价有偿。

3、合同形式是否合法。原则上签订各类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鼓励采用国家颁布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

4、程序是否合法。签约程序在不违反国家规定前提下,要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签定程序。

第八条、对经济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审查:

1、合同标的是否明确,有无国家限制流通或禁止交易的物品;

2、核实标的数量,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具体,言辞有无含糊其辞;

3、合同价款或酬金是否经过计算复核,数据是否准确具体、合理合规;

4、合同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是否可行、是否准确;

5、违约责任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且明确具体;

6、根据法律规定和各类经济合同性质要求的其他必备条款、专业条款等是否明确,是否合理有效。

第九条、审查合同的严密性。主要审查文字表述是否严密,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是否适当。是否按公司规定进行了必要的询价、招标、谈判、审批、签证、公证等程序,有无加大公司风险。

第十条、审查合同履行的可行性:

1、审查合同效益程度,满足公司需要,符合公司利益;

2、审查当事人资信实力是否真实,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3、需要担保的事项,是否确定了可行的担保方式,担保措施是否完备。第十一条、审查合同履行的完整性:

1、对投资、联营、基本建设和大额购销合同在合同签订后,应在合同时效期间随时审查,监督其履行的完整性。

2、对不履行或没有正确履行的合同,要明确原因,确定违约责任,维护公司利益。

第三章、主要合同审计要点

第十二条、购销合同审计要点

1、购销物品名称应署全称,注明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等级和包装标准等有关信息。

2、购销物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的,合同约定应不得低于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在合同条款中应写明双方协商的标准及物品名称、编号、代号。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中商定

的技术条件执行。实行抽样检验的产品,合同中要规定抽样标准、方法、比例等。经安装运行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合同中要具体约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

3、产品数量,按法定计量标准执行。对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运输损耗,应按有关要求明确规定。

4、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办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提货单位、交货期限在合同中应予以明确规定。

5、验收方法可采用数量清点和质量检验的方式。

6、产品价格按照合同确定。

7、结算方式,执行合同规定和办理手续按照公司规定执行。

8、违约责任,应明确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有违约行为时,责任承担的方式和标准。 第十三条、基建合同审计要点:

1、基建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经公司领导批准。

2、基建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物资是否落实;

3、基建合同主要条款应具备: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式、建设工期、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工程 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竣工验收办法,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设备、材料的供应和进场期限,双方相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奖励办法、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4、在审查基建工程的合同时,经办部门应提供施工方的资质证书、工程预算编制依据、定额、取费标准和施工单位近期完成的相应工程业绩及质量状况的证明;

第十四条、加工承揽合同的审计要点:

1、合同标的数量、技术要求,型号规格是否明确;

2、支付的酬金或价款是否合理、合法;

3、使用的技术资料,涉及技术决窍的,是否有保密措施;

4、公司现有的技术水平和加工能力能否自己完成;

5、承揽方的设备、技术、劳动力是否能满足合同条款的具体要求。第十五条、设备大中修、临修等协议参照基建合同审计要点执行。 第十六条、投资联营合同、设备租赁合同、涉外经济合同等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和维护公司利益原则审查签订。

第四章、经济合同审计的基本程序

第十七条、经济合同审计属常规审计,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完结直篇3:浅谈医院经济合同审计

浅谈医院经济合同审计

摘要:随着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医院发生的各类经济活动越来越多,随之产生的经济合同也不断增加,因此经济合同审计工作越来越成为医院经济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目前医院的经济合同种类很多,如财务、基建、采购、劳务等等。加强经济合同的审计工作,不仅可以让医院避免经济风险,还可以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本文分析了医院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意义;阐述了经济合同审计的内容;结合实际,详细分析了医院经济合同审计中的控制要点。 关键词:医院经济合同 审计工作 内容 控制要点

所谓经济合同的审计,就是对经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合同签订前、合同执行中、合同执行后的审计。它是对医院各种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检查的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的意义

(一)减弱医院的经营风险

随着我国卫生事业改革工作的深入发展,医院作为一个提供医疗服务的事业单位,在对病患行医治病的过程中,需要通过各种经营行为使设施、技术达到最优来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同时使医院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但是由于多数医院受计划经济时依靠政府财政投入保证医院运营的影响,管理手段和经营观念与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不相适应。实施经济合同的审计,可以强化医院的经营理念,规范医院的经营手段,促进医院管理水平的提升,减弱医院面临的

经营风险。

(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作为市场经济中一个普通的经济体,医院在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时,不可避免的会受到由于经济合同不完善而造成的损害,如合同对方出现毁约的情况,甚至一些医院还曾遇到过诈骗行为,这些事情一旦发生,就会让医院遭受巨大损失。而经济合同审计工作的开展可以给医院在合同对方选择、合同内容的确定和合同履行情况等问题上提供帮助,通过经济合同审计对合同签订的三个时期进行监督审查,可以有效的维护医院的合法利益,保障各项经济活动顺利进行,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三)保证医疗市场秩序稳定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政府逐渐出台了一系列卫生事业改革政策,政府垄断医疗市场的局面逐渐被打破,除国有医院和集体所有制医院以外,很多民营医院纷纷发展起来,形成了共存的局面,也加剧了医疗市场的竞争。如果医院实行经济合同审计制度,不仅可以让医疗市场秩序得到很好的维护,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净化医疗市场环境。

二、医院经济合同审计的内容

(一)对合同对方的审计

医院要审查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确保这些内容准确完整的在合同中记载;审查人员要注意合同首尾当事人的签字或签章是否相同;若合同对方为法人单位,审查人员要保证在合同盖章处

要具备法人代表的签字签章,还要检查盖章是否为该单位的有效公章;如果合同对方为自然人,要确保当事人签字署名为真实的现用姓名。

(二)对标的数量质量审计

审计人员要确保合同标的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仔细检查标的名称是否清晰正确;确定合同对标的使用了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对标的规格、等级严格进行审查;审查是否能够通过国家标准文件的认可,合同中执行的行业标准要通过行业标准的认可,如封存样品则要对样品的质量、功能详细说明。

(三)对合同价款的审计

对合同价款的审计内容包括:合同中是否对价款与报酬进行明确规定;若合同标的由政府指导定价,医院需要对价款或报酬约定是否符合国家规定进行审计;若合同价款由当事人约定,医院需要审查其计算方法是否准确;此外,医院还必须对运输费、包装费等其他费用的约定承担方是否在合同中约定进行确认。

(四)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

医院要对合同规定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包括对合同履行期限的审计内容包括合同履行期限是否有明确规定,分期付款的情况是否规定了分期方式等;对合同履行地点的审计内容包括标的物验收地点是否明确约定,明确标的物所有权等;对合同履行方式的审计内容包括审查合同中是否写明交货方式、验收时间及方式、付款方式等。

(五)对合同违约责任的审计

所谓违约责任就是合同对方无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所必须承担的责任。医院在对经济合同进行审计时,一定要对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这部分内容严格审查,确保合同中清晰明确的约定合同当事人违约责任以及其他违约处理事项。

三、医院经济合同审计过程中的控制要点

(一)合同签订时的审计要点

1、对经济合同立项进行审计

其审计的主要内容有:业务部门是否对合同立项的可行性进行过分析论证;重大经济事项是否通过院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需要上报申请的项目是否已经获批;审计项目资金是否已纳入医院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和无预算的项目是否已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通过,同时审查是否对年度预算计划做出相应补充和调整。

2、对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审计

医院经济合同审计要注意对合同对方资格进行审查,其审查的主要内容有: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以及经营权限是否已经通过业务部门的审查,当事人经营范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具有合同规定的履约能力;对合同中存在的商用条款进行审计;对业务部门给予的资质文件进行复审,确保合同当事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

3、对经济合同文本内容审计

其需要控制的关键内容有:审查合同文本内容、格式、结构是否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审查经济合同中当事人的详细信息是否真实有 效;审查经济合同中涉及到的金额、数字、时间、当事人主体是否前后一致,表述称谓是否准确;对于参考范本起草的合同要注意审查合同是否填写完整,附件清单与送审附件是否完整一致;审查合同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内容是否是当前最新的,对合同中存在的引用过期法律法规的内容及时指出并处理。

4、对合同中价格的审计

其审计的主要内容有:审查合同中的价款是否按照国家及医院关于采购招标的规定来进行确定。要确保经济合同中的价款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招标采购相关法律制度,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进行确定;审查是否有规避招标的现象;审查合同价款是否已经通过院长办公会讨论备案;同时要对价款的支付方式进行审查。

(二)合同执行中的审计要点

一方面着重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不定期审查,检查当事人是否按照约定内容执行合同中的义务,检查合同价款和报酬是否按约定内容支付,如因特殊情况造成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医院要审查此过程是否按照法定流程进行了处理;另一方面要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查。以基建合同为例:一是要审计合同当事人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二是要审计合同对方变更内容手续是否齐全,资料是否准确,情况是否真实,三是要审计合同价款是否按工程进度合理拨放,四是要审计施工物资采购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对各种设备材料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保管维护。五是要审计工程价款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篇4:经济合同审计管理标准

经济合同审计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海市供电公司(本单位及所属经济实体)经济合同审计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龙海市供电公司(本单位及所属经济实体)经济合同审计的管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1994-08-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1981-12-13 1993-09-02修订

《电力企业经济合同审计试行办法》 1995-07-07 3 职责

3.1 职能与分工 3.1.1 纪委是龙海市供电公司经济合同审计的归口管理部门,履行审计监督职能。 3.1.2 企划部、财务部是经济合同审计的配合部门。负责经济合同审计的配合工作。 3.1.3 企划部、生技部、乡村电管部、实业总公司、章源电力有限公司是经济合同的被审和执行部门。 3.2 责任与权限 3.2.1 纪委

经济合同审计属常规审计,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完结直接签署意见,不出具审计报告。合同审计根据需要可能在签约前,履行中和履约后进行。 3.2.2 企划部 3.2.2.1 负责提供经济合同涉及项目的计划和批复文件。 3.2.2.2 负责外包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的审核工作。 3.2.3 财务部 负责监督经济合同涉及项目的资金使用。 3.2.4 企划部、生技部、乡村电管部、实业总公司、章源电力有限公司。 3.2.4.1 负责向纪委提供经济合同草本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2.4.2 负责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审计程序 4.1.1 合同签订前经办单位应将与合同有关的准备材料和《审签申请表》送交纪委,重要的经济合同在签约前经办部门应通知纪委有关人员参加谈判。 经办部门送纪委资料应包括: 4.1.1.1 数额较大的购货合同,提供市场调研报告和两个以上供方单位的报价单。 4.1.1.2 建筑安装承发包合同,提供施工(或监理)方的资质证书;工程概(预)算编制依据,定额取费标准,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近期完成相应工程质量状况证明,以及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等。采取招标议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应通知纪委派人参加招标、议标工作。承包外单位的工程合同,应提交审查发包方的资信材料,批准开工文件及开工许可证等。 4.1.2 纪委应于合同草本送达审计后七日内提出书面审计意见。 4.1.3 经办部门应根据审计意见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财务部门据此办理结算预付款手续。 4.1.4 经济合同审计应编写工作底稿,遇有重大问题应出具审计报告;按规定整理审计档案。 4.2 经济合同的审计方法 4.2.1 审计人员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已有、占有或掌握的合同资料、信息进行逐项检查、核对、复算;认真分析,找出问题,提出修改意见或提出注

意的问题和事项。 4.2.2 审计人员应该采用灵活多样的审计方法,根据不同类经济合同的审计特点,有条件的可将要点标准化,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性审计。 4.2.3 发现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利用签订合同之际进行违法违纪活动时,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进行实际查阅,现场观察,询问分析等,可以采用抄录、复印、照相等办法取得审计证据,提出处理意见。 4.3 审计内容与范围 4.3.1 经济合同审计是指电力行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所签经济合同的内容、条款、签订程序及其履行过程进行的审计监督。必要时上级审计机构可直接对下属单位的经济合同进行审计。 4.3.2 对经济合同合法性的审查 4.3.2.1 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

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有效的委托证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是否与所签合同的内容相一致。 4.3.2.2 内容是否合法。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计划要求,当事人意思表示要真实一致,防止采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合同;权利、义务是否对等,是否等价有偿。 4.3.2.3 形式是否合法。所签经济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格式应采用国家工商局颁发的统一格式文本。 4.3.2.4 程序是否合法,订约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 4.3.3 对经济合同条款完整性的审查。 4.3.3.1 合同标的是否明确,有无国家限制流通或禁止交易的物品。 4.3.3.2 合同标的数量是否准确,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具体。 4.3.3.3 合同价款或酬金是否准确具体、合规合法。 4.3.3.4 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方式是否可行,是否准确。 4.3.3.5 违约责任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明确具体。 4.3.3.6 根据法律规定或按经济合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是否在合同中明示及该条款的有效性。 4.3.4 审查合同的严密性

审查合同的文字表述是否准确严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具体,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签证、公证等手续。 4.4 合同审计要点

4.4.1 购销合同审计要点 4.4.1.1 产品名称:应署全名,注明商标与标号、生产厂家、产品型号、规格、等级、花色及包装标准等。 4.4.1.2 产品技术标准,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行业强制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由双方协商签订,在条款应写明执行何种标准,标准的编号、代号。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执行,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经济合同中应规定抽样标准、比例、方法等;经安装 运行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合同中应具体约定提出质量异议条件和时间。 4.4.1.3 产品质量按法定计划标准执行,对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运输损耗,应按有关要求明确规定。 4.4.1.4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接货单位或提货单位、交货期限在经济合同中应予以明确。 4.4.1.5 验收方法,可采用数目清点和质量检验的方式。 4.4.1.6 产品价格,有物资部门管理的从其规定,其他的双方按市场价协商定货。 4.4.1.7 结算方式,按银行结算办法签约。 4.4.1.8 违约责任,应明确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有违约行为时,责任承担的方式和标准。 4.4.2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审计要点: 4.4.2.1 建筑安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已由主管部门批准。 4.4.2.2 建筑安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物资是否落实,按规定应纳入国家计划的,是否已列入国家计划。 4.4.2.3 建筑安装合同主要条款应具备:

工程名称和地点、工程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式、建筑工期、开竣工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工程造价、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及竣工验收办法、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设备、材料的供应和进场期限,双方相互协作事项,违约责任、奖励办法、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4.4.2.4 在审查建筑安装工程的合同时,经办单位应提供施工方的资质证书、工

程预算编制依据、定额、取费标准、施工单位近期完成相应工程质量状况的证明。 4.4.2.5 承包外单位工程的合同、应向审计部门提交发包质信材料,开工许可证文件等 ,审查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 4.4.3 供用电合同的审计要点: 4.4.3.1 供用电合同应明确规定电力、电量、用电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条款,是否有不可抗力等免责条款。 4.4.3.2 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4.4.3.3 供用电合同的期限。 4.4.3.4 用电方是否提供了担保措施。 4.4.3.5 电价及电费条款。 4.5 审计原则 4.5.1 经济合同的审计原则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篇5:经济合同审计(范文) 经济合同审计

经济合同审计的意义经济合同审计是指由审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的审计监督、检查、评价和咨询活动。经济合同审计应当分为合同草签前的审计、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和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以实现对经济合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评价和咨询。在当前,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工作,具有如下意义:

1、可以帮助完善经济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经济纠纷;

2、可以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相关业务部门责任,避免经营风险;

3、可以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

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指当事人就相关经济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条款也已基本确定,但双方尚未签字前所进行的审计。经济合同草签前的审计是经济合同审计的重点和关键,因为经济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失误,在实质上就已经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形象、信誉方面的损失,甚至是经济方面的损失)。 故对于企业重要的经济合同,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谈判过程中就介入,既便于了解整个过程的来龙去脉,又为以后的审计打下基础。

(一)审计目标。包括:

1、确保经济合同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活动的需要;

2、确保经济合同的条款完整,意思表达清楚准确;

3、确保经济合同合法合规合理,避免经济纠纷,预防经营风险。

4、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维护经济合同的严肃性;

5、检查合同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条件,手续是否完备。

(二)应索取的资料。内容包括:

1、对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

2、对方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者等级证书的复印件;

3、对方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分证,或者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授权委托证书;

4、对方当事人开户银行账号;

5、对方提供的履行相应经济合同能力的证明材料;

6、选择对牙签订合同的理由的书面报告;

7、业务部门到对方实地考察的书面报告(对方地点、生产经营活动及管理情况、技术水平、履行经济合同内容的能力等);

8、经济合同专草本。

(三)审查的主要订容。

1、审查签订经济合同的必要性。包括:(1)明确经济合同项目的内容,审查企业现有资源是否可以满足该需要;(2)是否已列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投资计划或者其他计划,且符合该计划的要求;(3)是否已安排了相应的财务预算。

2、审查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其内容为:(1)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违反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2)审查经济合同是否符合 本企业经营方针、政策、计划的要求,履行该合同能否给企业带来预期利益;(3)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有签订该合同的权利;(4)对方是否有履行该经济合同的能力和诚意;(5)选择对方签订合同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有其他更好的签订合同的对象。

3、审查经济合同条款和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意思表达是否清楚准确。内容为:(1)审查标的的名称是否规范;(2)审查数量和质量表述是否正确;(3)审查价款和酬金是否明确合理;(4)审查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是否明确和合理;(5)违反合同的责任是否明确。

不同的经济合同,其条款和内容不完全相同。我们下面以购销合同为例,说明经济合同应包括的条款。

购销合同应包括的主要条款:(1)产品的名称(注明牌号和商标)、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2)产品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3)产品数量和计量单位;(4)产品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5)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及运费的承担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等);(6)接(提)货单位或者接(提)货人;(7)交(提)货期限;(8)验收方法;(9)产品价格;(10)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结算单位;(11)违约责任;(12)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他事项。

在对购销合同进行审查时,应注意:是否包括了上述这些条款?所缺的条款是否不必要?每一条款的表述是否完整、清楚、明了、准确相关的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根据审查结束;提出详尽的书面进意见,会同合同签订部门讨论解决办法,以完善合同,实现合同审计的印标。

对于一些重大经济合同的审计,还应咨询法律顾问和相关方面的专家的意见,以便充分完善合同条款,防止在合同中存在任何法律方面或者技术方面的问题。一般说来,在合同中比较容易忽视的问题有:(1)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税金的代扣代缴的问题,特别是与个人或者外方签订的经济合同;(2)与执行该合同相关的服务及后续服务的要求及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3)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担问题,特别是技术服务或者技术转让合同。

三、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审计

(一)审计目标。包括:

1、检查合同执行情况,维护经济合同的严肃性;

2、检查合同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条件,手续是否完备。

(二)审计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以重要合同为基础,深入到合同执行部门,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于未执行或者未完全执行的合同,查明未能执行的原因,以及是否明确通知对方。例如,分批销售合同,查明对号是否按合同条款执行,货款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条款及时足额支付。若对方没有及时足额支付货款,企业是否采取相应催收措施,是否在前欠未清之前,暂停供货,或者签订其他补充协议等。

2、审查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相关手续是否完备。首先,应审查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是否合规。按照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只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才合法:(1)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义务不能履行;(3)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其次,应审查经济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的形式是否合法。按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文书、电报、传真等形式。

3、审查合同纠纷的处理是否及时、合法、合理。

4、审查经济合同违约责任是否按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进行及时、合理、合法的处理。

四、经济合同执行结束前的审计

即在经济合同已经履行,即将清算,以解除双方的合同经济责任前所进行的审计。在正常情况下,千般的经济合同没有必要进行此类审计。但一些非常重要的经济合同应当进行此类审计,如投资合同的清算审计、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竣工决算审计等。因为这类审计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专门研究,在此不述。

五、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相关条件

1、必须建立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经济合同责任和企业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 该管理制度应当明确规定审计部门、其他业务部门在签订和执行经济合同过程中的责任和权限;哪些经济合同属于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经过审计;合同审计的主要程序和办理办法;合同的审计要点。同时必须明确规定未经审计的重要合同,财务部门不得支付任何相关款项。这是开展经济合同审计的制度保证,没有该制度,合同审计就不可能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合同审计也就没有制度依据,可有可无,或者流于形式。

2、审计部门相应制订较为详细具体的经济合同审计实施办法,以指导企业经济合同的审计。这是搞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

3、设立相应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专司经济合同审计之职。规模比较大的企业可以下设专职合同审计部门,或者设专人负责经济合同的审计。在人手不够时,再聘请兼职审计人员,实施交叉审计。所聘请的兼职审计人员必须品质好、素质高、能力强、经验丰富,并应对他们的工作进行适当的指导。

4、领导支持和重视经济合同审计,是搞好经济合同审计的必要条件。领导应在这些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人力上给予支持;在出现不同意见时,能旗帜鲜明地支持审计部门的正确意见;经常听取审计部门对重要经济合同审计结果的汇报,并对提出的问题督促及时处理。

5、取得被审计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是发挥经济合同审计的关键。审计部门在进行经济合同审计时,应注意:不以监督检查者自居;遇到问题多听取业务部门的意见;遇到不同意见,

要采取分析说理的方式;多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合理化建议,帮助业务部门提高经济合同签订和执行水平。

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肯定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方面的成绩,指出企业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内部控制制度失控点的性质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明确具体、切实可行的建议。

评价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应着重说明以下几方面问题:

1、企业是否根据其管理需要建立了各种必要的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认真执行?

2、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3、企业的各职能部门及有关人员是否认真执行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

4、企业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取得了哪些成效?

5、企业在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过程中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其影响程度及后果如何?

6、企业应通过加强哪些环节的管理能够预防或揭露各种错弊?

合同审计主要是对经济合同的签订、执行过程和结果进行审计。主要做到:

1、帮助完善经济合同条款,避免潜在的经济纠纷;

2、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相关业务部门责任,避免经营风险;

3、依法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济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

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任何失误,在实质上就已经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形象、信誉方面的损失,甚至是经济方面的损失)。

第13篇:经济合同违约责任

经济合同违约责任

一、合同法违约条款、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经济合同违约责任

1、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否有效?

第一种观点: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

第二种观点: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仍可以适用。

《合同法》第98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

违约金条款属于清算条款所以仍然有效。

合同法第57条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2、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3种条款是有效的:

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

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3、关于合同无效 违约条款问题

4、经济合同违约责任之有关事项

5、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继续履行,退货换货,修缮等。

深圳律师:黄华(12年律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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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经济合同教案

经济合同教案

一.导入新课

问:你们找兼职时会跟人签订聘用合同吗?

找工作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我来这工作按理也该签订聘用合同的,近年来,发生农民工讨工钱的事情,其实就是没有签订合同,导致他们不得不铤而走险,因为没有法律保障他们。。。。。

二.经济合同的涵义

经济合同主要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我国在1999年颁布了《合同法》。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调整的是民事合同。对于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合同不受合同法调整,政府对于经济的管理活动是行政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适用合同法,例如政府行政征购、征用以及政府为了加强对公共环境的管理而与某单位签订的协议就是一种管理关系,适用有关特别法和行政法,不适用合同法。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也是一种不平等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不适用合同法,例如企业或者单位内部的承包或者租赁关系协议就是企业、单位内部的一种管理措施,不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其他民事法律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例如民事主体之间的侵权关系、物权关系虽然也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但不属于合同关系,所以不受合同法调整,而应当受侵权法和物权法调整。

合同法主要是调整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对于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不调整。本法所称的合同应当仅为商品交易关系中发生的协议。根据我国的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法律,因人身关系或者与人身关系相关的约定也被称为“协议”,如收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等,这些涉及人身关系的协议不受合同法的调整。应当由这方面的专门法律来调整,如收养法对收养协议进行调整。

对经济合同概念的理解

经济合同是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协议 经济合同是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

签定经济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

经济合同的订立者应是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补充:

所谓合同自由,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缔结合同、选择相对人、选择合同内容、变更和解除合同、确定合同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在西方国家的合同法中,合同自由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的一条主线,是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 第

一、缔结合同的自由

二、选择相对人的自由

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

四、变更和解除合同的自由

五、选择合同方式的自由

三.经济合同的作用 有利于当事人实现经济目的

(社会分工协作,利益各取所需,以合同为桥梁,企业经营管理也是以各种各样的合同实现的,比如企业间的各种合作项目,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利益分配等等。) 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员工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就保障了劳动的合法权利,报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等) 有利于加强国家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四.经济合同的特点

1.内容的合法性

符合合同法等法律

2.条款的完备性

明确权利与义务

职责等,各项条款齐全

3.格式的规范性

有惯用的统一的格式

4.措词的严密性

尤其是对有关数据等要明确

比如单位是美元啊

平方米和还是平方厘米等等

要严密

五.合同的种类

1.按性质分,有购销合同、承包合同、补偿贸易合同、借贷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委托代办合同等。

2.按形式分,有条款式合同和表格式合同。

3.按时间分,有长期合同、中期合同和短期合同。

六.经济合同的结构

标题

当事人名称

合同编号和签定地点,时间 正文

落款

合同的格式,主要有条款式和表格式两种:

一、条款式

是把双方达成的协定列成几条,写入合同。如前面所举的施工合同、生产责任制合同即是。

二、表格式

是按印制好的表格,把协商同意的内容逐项填入表中。它一般用于一方同意另一方的条件而达成的协定。如前所举的供需合同等。

提问:书本例文中的合同是什么形式的?

凡是合同,无论是条款式,还是表格式,它们的写法都有固定的格式。

一、标题。要明确写明是什么性质的合同。如\"供应合同\"、\"建筑、安装合同\"、\"租赁合同\"等。

二、立合同的双方。写明立合同者的单位名称,代表人姓名。为了行文方便,规定某方为\"甲方\",另一方为\"乙方\"。如有第三方,可简称为\"丙方\"。在合同中不能用\"我方\"、\"你方\"、\"他方\"这样的简称,以免引起混乱。

三、正文。这是合同的最主要部分。它用条款或者表格写出双方的合同内容。

条款式合同必须写明双方所议定的事项,写明甲乙双方所承担的义务和应享受的权利,互相替对方做什么事情,共同做什么事情,做到什么程度,何时完成,等等。

表格式的要按照表中所列项目,协商填写。

在经济交往的合同中,它的正文都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二)数量和质量;

(三)价款或者酬金;

(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一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也都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这些条款要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的不同而有区别。如:

(一)在建筑、安装工程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时间、工程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双方互相协作等条款。

(二)在仓储保管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储存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保管方法、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人库和出库手续、损耗标准和损耗的处理、费用负担和结算方法、违约责任等条款。

(三)在财产租赁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间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在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贷款的数额、用途、期限、利率、结算办法和违约责任等。

(五)在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保险标的、座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保险金额、保险责任、除外责任、赔偿办法、保险费交付办法以及保险起迄期限等条款。

(六)在科技协作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科技协作的项目、技术经济要求、进度、协作方式、经费和物资概算、报酬、违约责任等条款。

四、结尾。一般要写明本合同一式几份,由谁保管。注明合同的附件、合同的有效期限。最后是订立合同的双方签名盖章,填写上签订日期。如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双方主管部门作监订的,也应签署单位名称、代表人姓名等。

签订经济合同时,应该慎重对待,切不可粗枝大叶,使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因此,条款、品名、规格、质量、数量、金额、交货地点和办法等,均应逐一写清。文字不可模棱两可产生歧义。金额数字要大写,标点要正确。要用钢笔和毛笔等书写(不能用铅笔),以便长久保存。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对方的设备、资金、技术力量和经营管理能力等,以免因对方无力履行合同而受到损失。经济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中止或废除。如果因情况变化必须有所变更、修改甚至废除时,得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并承担应负的责任。

提问:看书本P231的合同主体写了哪些内容?

七.经济合同的写作要求(10)

1)要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要精通业务,了解情况

3)要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定各项条款 4)要认真书写,并不得随意涂改 练习:P142 第3题

第15篇: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经济行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防范各类财务风险,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经济合同是指以学校的名义,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经济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 经济合同订立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损害学校利益。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经济合同包括商品买卖合同、基建工程及修缮工程合同、合作办学合同、委托加工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借款合同、债权债务的清偿合同等各类经济往来的合同。不包括科研合同与劳动合同。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五条 学校合同管理委员会是经济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任委员由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财经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财务、审计、监察部门负责人、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法律顾问组成。

第六条 财务处是经济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合同签订程序的审核、合同正本的保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 校长办公室负责合同签署和授权委托等手续的办理及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八条 合同承办部门是经济合同的履行部门,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拟定、送审、报批及履行等工作。

第九条 学校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受理本部门所管辖经济业务的合同管理,具体包括合同的前期准备指导、论证、审查及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检查等。

(一)基建处:负责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二)后勤管理处:负责修缮工程及后勤专用设施、设备、原材料、燃料、粮油、肉食品等消耗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三)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高职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合作办学合同的管理;

(四)财务处:负责借、贷款及对外投资合同的管理;

(五)实验设备处:负责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及实验室内部维修合同的管理;

(六)国资处:负责校内各类大宗物资、图书、教材采购合同及学生公寓家具、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采购合同与学校公共专用场馆设施维修、校内房屋、场地等财产租赁合同的管理;

(七)其它单位按照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负责本部门所管辖业务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十条 重要经济合同应经学校的法律顾问审查把关,以确保学校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 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制定的格式文本,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十二条 各类合同由校长亲笔签署,或由校长授权委托相关负责人签署。未经授权,校内任何人不得签署合同。

第十三条 各类经济合同统一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至少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两份,由学校财务部门及归口管理部门各持一份;副本一份,由承办单位持有。

第三章 合同审查、签订的程序

第十五条 经济合同订立时,应通过相应的审查程序。审查部门应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为维护学校经济利益把好关。具体规定如下:

(一)承办部门。在订立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经营范围、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委托代理权限等。同时,要对合同内容、数量、工期、质量要求等进行审查。

(二)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对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合同标的的合理性以及立项情况、合同内容、合同条款等进行审查。

(三)法律顾问。对重大经济合同的内容、条款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意见。

(四)学校财务部门。审查合同条款是否有损学校利益,是否符合学校有关财经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合同款项支付是否有经费来源保障,资金结算及付款方式是否合理等。

(五)合同管理委员会。对上述经归口管理部门及合同审查部门审查后,存在不确定事项或有争议的合同应提交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 各承办部门向财务部门呈送合同初审稿时,除提供《兰州大学经济合同审查表》外,必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一)符合学校招标采购管理规定的,需提供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纪要等;

(二)不适宜招标的项目需提供不适宜招标审批表;

(三)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十七条 各承办部门报送合同进行审核时,应指定本单位承办人员具体负责,不得由其它单位人员代办。

第十八条 合同通过审查的,由承办部门凭《经济合同审查表》送校办呈校长审批并签署,或由授权委托的其它相关负责人签署,最后由校办盖章。

第十九条 合同订立后,承办部门应将正式合同正本与初审材料一同报学校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对合同进行分类编号并保存。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 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

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单位及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必须按合同约定条款组织实施,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合同约定事项。

第二十二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后,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文本,并按前述流程报相关部门审核后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经合同承办单位验收或提供相关数据后,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文本及相关部门签章方可办理资金结算。对具有下列情形的业务,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一)发票或合同签批手续不完备的;

(二)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

(三)付款单位与合同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且未出具代付款证明的;

(四)合同未归档备案的。

第二十四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通过仲裁或法律程序解决。

第二十五条 合同作为学校或有关单位对外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当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六条 合同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七条 合同履行完毕,财务部门应及时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整理,并移送档案馆,不得随意处置、销毁或遗失。

第五章 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未经授权私自签订经济合同,造成经济或其它损失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行政或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合同会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如因审查不严造成损失的,会审部门应负相应责任,同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责任。

第三十条 在合同审查中因故意过失造成学校重大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二条 学校校办企业、后勤集团及独立法人实体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财经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6篇:经济合同的担保

经济合同的担保

经济合同担保是指合同当事人以确保合同能够切实履行为目的,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措施。合同担保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在更大程度上使权利人的权益得以实现,所以,经济合同的担保,是一种确保合同履行或保障权利人利益的法律手段。经济合同的担保是通过签订担保合同或担保条款表现出来的,其特点是:第一:合同的担保从属于合同,经济合同是合同担保设立的前提,合同担保只对加强合同的效力起作肌不能脱离合同而独立存在。第二,合同的变更可能会引起合同担保的变更,合同得以履行合同的担保也就随之解除。第三,只有提供担保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并不承担应负责任时,才发生要求履行担保义务的问题。第四,合同担保必须由经济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经济合同的担保方式主要有定金、保证、抵押和财产留置四种方式。

1.定金

定金,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合同末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按合同规定应给付的款额内,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金的特点和作用是:1)定金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在当事人双方约定以定金作担保时,交付定金的一方为惯务人,收受定金的一方为债权人,给付定金是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之前,当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因此,定金具有预先给付的性质。

(2)定金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定金是合同订立的证据。对于口头合同来说,尽管缺乏订立合同的其他证据,交付定金这一事实就可以证明合同的成立。对于书面合同来说,交付定金,也可以证实经济合同的存在。所以,合同当事人通过交付定金,以证明和巩固合同关系。

(3)定金是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经济合同法》明确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采用定金的形式,可以约束当事人双方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将承担无权返还或双倍返还的义务。

由于定金具有预先给付性质,实践中,当事人经常与预付款相混。定金有担保作用,是合同担保的一种形式,而预付款则不是。交付预付款后,交付一方不履行合同时,预付款可以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对方返还;接受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所以预付款起不到担保合同的作用,同时,当事人

约定预付款时,必须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不得违反有关禁止预收、预付货款的规定。

2.保证

保证是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合同的全面履行,与第三人达成的保证另一方履行合同的协议。保证合同的主体,是经济合同申的权利人和第三人(称为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的义务是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被保证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按照担保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抟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中解释:

(1)保证人应当是具有代偿能力的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保证人即使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仍应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2)国家机关不能担任保证人。

(3)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一般应当认定无

效。但因此产生的财产责任,分支机构如有偿付能力的,应当自行承担;如无偿付能力的,应由企业法人承担。

(4)保证应订立书面合同,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就保证范围和期限作出规定。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5)在保证期内,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可因主债务的减少而减少。新增加的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担保,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6)被担保的经济合同确定无效后,如果被保人应当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的,除了特殊约定外,保证人仍应承担连带责任。

3.抵押

抵押,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第三人向另一方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合同的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变卖抵押物优先得到偿还。其中,提供抵押财产的一方称为抵押人,对抵押财产享有抵押权的一方称为抵押权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试行))中解释:

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物时,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或者在原债权文书中写明,没有书面合同,但有其他证明来证明抵押物或者其权利证书已经交给抵押人的,可以认定抵押关系成立。

2)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以法律限制流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的,在清偿债务时,应当由有关部门收购,抵押权人可以从价款中优先受偿。

3)抵押物在抵押权人保管期间灭失、毁损的,抵押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抵押物在抵

押人处灭失、毁损的,应当认定抵押关系存在,并责令抵押人以其他财产代替抵押物。

4)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转让他人或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抵押部分再作抵押,否则其行为无效。债务人以抵押物清偿债务时,如果一项抵押物有数个抵押权人的,应当按照设定抵押权的先后顺序受偿。

4.留置财产

留置财产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 (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依法以留置财产折价或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留置权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要件:

1)债权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如承揽人按照加工承揽合同占有定作人定作的财产;保管人依保管合同占有寄托人寄存的物品。债权人如是非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则不发生留置权。

2)债务人负担的债务须是依照该合同应交付的一定款项,如定作人应交的加工费、寄托人应交的保管费。如果债务人负担的债务与债权人依合同占有的财产无关,则债权人不得留置。

3)债务人的债务须到履行期限届满才能行使留置权。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未交付应给付的款项,则他是否自觉履行债务尚不得知,所以在规定期限内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经济合同法》第十九条第4款规定:\"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用以后,用定作方的名义存入银行。\"

因此,适用留置权作为经济合同担保时,必须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事。

第17篇:经济合同管理规定

为保证本公司在国家的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减少经济纠纷,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各业务部门签订的商品购销及贸易类经济合同,其他合同的管理规定将另行制定。□合同的内容要求第一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损害本公司的利益。第二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第三条为保证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禁止随便携带已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条,如确有需要,须经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经审查无误后,办理销准手续。□合同的签订要求第四条公司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第五条为便于管理,公司的经济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制和一式五份制。合同签订后,除交付对方必要的份数外,负责该项业务的业务员应存底,同时送合同监察员、业务主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各一份存查。第六条所有经济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业务人员对于格式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第七条在订立经济合同前,应对对方当事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及资信状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应将上述情况形成书面资料存查。第八条合同的关键用语应力求准确,表述应规范,明确,文字书写要工整。第九条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一)合同标的(如货物、劳务等);(二)标的物数量和质量(质量应写明执行何种质量标准或由双方议定);(三)价款或酬金,除写明数额外,还应明确支付地点、计算标准、支付方式等;(四)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五)违约责任;(六)数额较大的经济合同,有条件的应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保证(可采用担保、抵押、保证金、留置等方式)。第十条合同订立后,如经双方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审批权限第十一条本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经济合同都必须严格地按照下列权限审批。第十二条合同中涉及支付贷款,依据货款数额按照以下权限审批:(一)货款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二)货款总额在100万~500万元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三)货款总额在500万~2000万元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报董事长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四)货款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通过。第十三条合同条款中如有涉及定金预付内容的,依据定金数额,按下列权限审批:1.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报财务总监核准:2.定金数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报总经理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3.定金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经财务总监核准,报董事长审批。第十四条各下属公司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担保贷款。第十五条各业务部门只能在各自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购销合同及进出口代理合同,其他合同(如借款、担保、承包、合资、联营等),必须经公司法人代表,特别授权方可签订。第十六条以上审批权限应严格遵守,严禁隐瞒不报,不准逾级逾时上报。□合同的审批程序第十七条结合前一章有关规定,合同的审批应按照主办业务员、部门经理、合同监察员、公司经理、总公司领导这一顺序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第十八条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并写明具体意见。业务人员、部门经理应着重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合同监察人员应主要从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公司经理对合同负责全面审核。以上人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第十九条具体每一经济合同的审批应填写合同审核表,审批表格样式附后:第二十条已订立的经济合同经双方协商,确有必要变更或撤销的,按照合同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第二十一条合同审批表和双方的往来信件、传真、函电、票据、单证等,均应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同合同一起存档备查。□合同的履行及管理第二十二条经济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各业务部门应积极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第二十三条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且我方已掌握其确切资料,可为维护公司的利益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二十四条为了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执行合同的业务员、合同监察员在审查合同时,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制作合同履行进度表。第二十五条合同监察员应根据合同履行进度表,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由具体业务主办人员同合同监察员共同视履行进度填写进度表。第二十六条合同对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出现违约,业务人员应立即将具体情况向合同监察员和部门负责人通报,共同制定对策。□合同出现问题后的处理第二十七条经济合同在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发生问题和纠纷的,业务部门应及时向主管机构和领导逐级汇报,汇报应采用书面形式,情况特别紧急的(如货入仓),应先行采取紧急措施,保证财产不受损失。第二十八条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违约的,我方应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对方尽快履行合同,要求其承担因违约给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通知或其他意思表示应采用书面并可留作依据的方式。第二十九条如通过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纠纷,业务部门应及时与公司法律事务室联系,听取法律意见,以便通过程序妥善处理。第三十条各业务部门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18篇:经济合同审阅要点

经济合同审阅要点

一、合同主要条款及要件

1、合同各方法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负责人)姓名及职务、邮编、电话、传真。

与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签订合同时,除了以上内容之外,应当增加其身份证号码。

2、签订合同的目的和依据。即:序言部分。

3、标的。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如:货物、货币、租赁物、不动产、知识产权、使用权、劳务、服务等。

签订图书、音像制品购销合同及出版合同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其著作权、著作权使用权的合法性及法律责任,并注意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4、数量。主要包括:货物数量、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合理的磅差或尾差。

5、质量。合同应当约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果国家、行业没有标准,应当约定具体、明确的质量标准。

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费用、风险。

(1)履行期限应当明确、确定。

(2)履行地点应当明确、确定。合同履行地涉及到法院管辖问题,所以尽可能把合同履行地签订在我公司住所地。如,本合同履行地为X方住所地。

(3)履行方式。

①一次性交付还是分批交付。

②交付实物还是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

③运输方式:铁路、水运、空运、自提。

(4)履行费用。履行费用包括运费、保险费、装卸费、报关费等,由供方支付还是由需方支付,应当作出明确约定。

(5)风险。标的物灭失风险转移的时间界限必须明确。如,货物交付前风险由供方承担,货物交付后风险由需方承担。

7、价款、酬金及其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包装。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防潮或者防压的程度、包装费的承担、包装物是否回收等。

9、检验标准和方法。合同应当对检验标准、检验期限、检验方法、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和答复的期限作出明确约定。如收到货物后,买受方应当在X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清点,并将货物短缺、损坏、质量方面的问题书面通知供方,供方应当在X日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已经确认。

10、合同使用的文字及效力。主要指国内跨民族订立的合同和涉外合同。如,本合同中文文本和英文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中文文本和英文文本发生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1、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X条----第X条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或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2、担保条款。为了防止合同风险,可以约定对方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有:

(1)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应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给他人担保要慎之又慎,除“集团”董事长外,其他人无权签订担保合同。

第二,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合格。对合同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认真审查其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目的是搞清楚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能力。如营业执照是否通过年检,经营情况和资产情况是否良好,注册资本情况等。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以及其他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职能部门以及依法不能作为保证人的其他人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明确保证的数额、范围、期限。

第四,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权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对保证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反担保。我公司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抵押

抵押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提供担保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担保的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的标的物一般为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签订抵押合同时,应当明确抵押人对抵押物具有合法的所有权。

以下财产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

第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第二,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第三,以林木抵押的。

第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

第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第六,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抵押的。

第七,其他财产。

(3)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该动产作为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而优先受偿。

(4)权利质押

权利质押是指可以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权力质押的种类有:

第一,有价证券。如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该类质押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期限内将凭证交付质权人,自交付之日生效。第二,股份、股票。股票作为抵押标的物的应当依法登记。

第三,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应当依法进行登记。第四,其他权利。

(5)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在依法可以设定留置权的合同中,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可以留置的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获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一般发生在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 中。

13、准据法的约定。即出现纠纷使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在涉外合同中应当约定准据法。

14、争议解决的方式。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人民法院对案件的管辖:

第一,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尽量把我方住所地约定为合同履行地。

第三,由当事人约定法院管辖。如约定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尽量约定为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约定仲裁。约定仲裁必须明确,否则约定无效。正确的约定如:协商不成,由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名词解释。

订立合同时,对合同中涉及的有关重要的、容易引起歧义的名词应当作出合同解释。如,本合同中所称图书,是指中小学辅导教材。

16、违约责任

为了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订立合同一般要约定违约金、定金、留置权(来料加工)等。

(1)定金。定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接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充分利用定金这一法律制度,在我方保证有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一般不要使用预付款。定金或者与预付款的使用,应当根据合同的实际情况和我方履约能力来确定。

(2)违约金数量由双方约定,数量多少没有明确规定。

(3)合同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由守约方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

17、特别约定:合同双方均不得给对方员工个人及其亲属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酬金、物品或者其他有形或者无形的利益。否则,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十万元人民币。违约方应当在收到守约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将合同标的总金额和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否则,按照日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但是,按照交易习惯赠送的小额广告礼品除外。本条为今后签订合同的必备条款,我公司需要与对方员工协调关系的合同,不要使用本条款。

18、合同期限应当明确。

19、合同生效时间、合同份数。

20、合同附件及其效力。

21、开户银行及其帐号。

22、签订合同当事人法定印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不发生法律效力。与自然人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要使用个人印章,应当由其亲笔签字并按手印。

23、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必须加盖契封章。

24、需要邮寄对方当事人盖章的合同,我公司一般不要先盖章,可以让对方当事人盖章后,我方再盖章。

25、贯穿在上述各个条款中的双方权利义务。也可以单独一条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26、其他必需的条款。

第19篇:经济合同管理规定

为保证本公司在国家的政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公司内部的合同管理,减少经济纠纷,特制定本规定,经济合同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各业务部门签订的商品购销及贸易类经济合同,其他合同的管理规定将另行制定。

合同的内容要求

第一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二条

订立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

第三条

为保证经济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禁止随便携带已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或空白便条,如确有需要,须经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领用手续,使用完毕经审查无误后,办理销准手续。

合同的签订要求

第四条

公司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

为便于管理,公司的经济合同实行统一编号制和一式五份制。合同签订后,除交付对方必要的份数外,负责该项业务的业务员应存底,同时送合同监察员、业务主管部门及财务部门各一份存查。

第六条

所有经济合同原则上应采用公司统一制定的格式合同。业务人员对于格式合同的条款须有全面、正确的理解,对于选择的条款和不采用的条款应明确标注,以免产生误解。

第七条

在订立经济合同前,应对对方当事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及资信状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应将上述情况形成书面资料存查。

第八条

合同的关键用语应力求准确,表述应规范,明确,文字书写要工整。

第九条

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

(一)

合同标的(如货物、劳务等);

(二)

标的物数量和质量(质量应写明执行何种质量标准或由双方议定);

(三)

价款或酬金,除写明数额外,还应明确支付地点、计算标准、支付方式等;

(四)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五)

违约责任;

(六)

数额较大的经济合同,有条件的应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保证(可采用担保、抵押、保证金、留置等方式),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规定》。

第十条

合同订立后,如经双方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合同审批权限

第十一条

本规定范围内的所有经济合同都必须严格地按照下列权限审批。

第十二条

合同中涉及支付贷款,依据货款数额按照以下权限审批:

(一)

货款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

(二)

货款总额在100万~500万元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

(三)

货款总额在500万~2000万元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报董事长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

(四)货款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通过。

第十三条

合同条款中如有涉及定金预付内容的,依据定金数额,按下列权限审批:

1.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下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审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报财务总监核准:

2.定金数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审批,报总经理审批,经财务总监核准;

3.定金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业务部门、财务部、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核,经财务总监核准,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四条

各下属公司一律不得擅自对外担保贷款。

第十五条

各业务部门只能在各自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购销合同及进出口代理合同,其他合同(如借款、担保、承包、合资、联营等),必须经公司法人代表,特别授权方可签订。

第十六条

以上审批权限应严格遵守,严禁隐瞒不报,不准逾级逾时上报。

合同的审批程序

第十七条

结合前一章有关规定,合同的审批应按照主办业务员、部门经理、合同监察员、公司经理、总公司领导这一顺序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第十八条

各级审批人员应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核,并写明具体意见。业务人员、部门经理应着重审查合同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合同监察人员应主要从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公司经理对合同负责全面审核。以上人员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第十九条

具体每一经济合同的审批应填写合同审核表,审批表格样式附后:

第二十条

已订立的经济合同经双方协商,确有必要变更或撤销的,按照合同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第二十一条

合同审批表和双方的往来信件、传真、函电、票据、单证等,均应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同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合同的履行及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经济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各业务部门应积极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同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履行合同。

第二十三条

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且我方已掌握其确切资料,可为维护公司的利益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二十四条

为了对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执行合同的业务员、合同监察员在审查合同时,应根据双方约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制作合同履行进度表。

第二十五条

合同监察员应根据合同履行进度表,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由具体业务主办人员同合同监察员共同视履行进度填写进度表。

第二十六条

合同对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出现违约,业务人员应立即将具体情况向合同监察员和部门负责人通报,共同制定对策。

合同出现问题后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经济合同在订立或履行过程中发生问题和纠纷的,业务部门应及时向主管机构和领导逐级汇报,汇报应采用书面形式,情况特别紧急的(如货入仓),应先行采取紧急措施,保证财产不受损失。

第二十八条

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违约的,我方应暂时中止履行合同,并通知对方尽快履行合同,要求其承担因违约给我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通知或其他意思表示应采用书面并可留作依据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如通过协商方式不能解决纠纷,业务部门应及时与公司法律事务室联系,听取法律意见,以便通过程序妥善处理。

第三十条

各业务部门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失的,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20篇:经济合同的写作方法

经济合同的写作方法

经济合同的写法

一、结构及内容

一份完整的条文式合同基本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标题

标题即合同的名称。主要用于提示合同的性质、种类,一般由业务性质、文种两部分组成。如“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等。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编号,有时还有签订地点,常作为合同标题的副项用小号字置于标题右下方。

(二)合同当事人标注

即写明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名称。具体形式为:先在标题下方标明“立合同单位”或“立合同者\",接着并列写出各方名称。为了行文方便,多在单位名称后面加括号,注明该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或·供方’,或‘卖方’等)\"和“以下简称乙方(或‘需方’,或‘买方’等)\"。

(三)正文

正文是经济合同的核心部分,一般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开头

交代签订合同的目的和依据。大多立约开始语“根据(为了)......,经双方协商,特订寺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这个意思可详可略,但必不可少。它是本合同经过了“要约”

和“承诺’’的过程,即合乎法律程序的表白。

2.主体

主要写明立约条款凸要逐条写明双方议定的条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济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标的

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它因合同的具体内容的不同而异,可以是货物,也可以是货币,还可以是劳务或工程项目等。如“购销合同”中的标的是产品或商品;“借款合同”中的标的是货币。同一商品有不同的规格、不同的商标,这些要写得具体清楚,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确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

(2)数量和质量

数量和质量是标的的具体化,也是衡量标的指标,确定权利义务大小的尺度。

数量是指合同指标的计量,如产品的数量、借款的数额,也包括计算方法、计量单位。

质量是检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优劣的标志,如产品的质量要求、包装要求、技术要求、工程项目的标准等白这些都必须规定得详细明确,否则就容易产生歧义,从而导致纠纷。

(3)价款或酬金

又简称价金。它是签订合同的一方取得对方产品、完成工程、劳务或智力成果所支付的代价和报酬,以货币数量表示。合同中

必须规定价金的单价、总金额、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和程序。

(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的期限,是双方一致确定的合同兑现的时间,即履行合同的时间范围。履行的地点,是指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地方。履行的方式,是指双方履行义务的方式、方法,如购销合同是一次性完毕还是分期履行;是供方送货,还是委托代运,或者需方自提等,都应具体写明。

(5)违约责任、

又称罚则,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在违反合同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它对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预先订立出彼此同意的处罚规则,主黜济制裁措施,通过偿付违约金、赔偿金、逾期保管费等方式体现出来。

违约责任对督促当事人信守履行合同的义务,严肃合同纪律,保障合同顺利履行有萤要意义,所以不能写得含糊不清,一定要具体明确、切实可行。

3.附则

—般写明执行合同时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置办法,注明合同的有效期、份数及分送单位,合同的检查、修订办法,未尽事宜的处理办法等等。

4.附件标注

附件是合同中必需的但又无法写进具体条款中的内容,用附件形式列于合同后,有补充说明和资料凭证的作用。它是经济合

同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若有附件应在附则后标明附件的名称、份数、页数。没有附件的则不写。

(四)落款

在正文的下方写明合同当事人单位名称、地址,代表姓名,并加盖公章。签约日期在“标题”中未写的卜此处要写全。如有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公证的,也要写明机关名称,并加盖公章。如有必要,还应注明双方的地址、电话号码、电报挂号及开户银行、账号等,视需要决定详略。这些既是当事人身份资格的证明,又利于双方相互联系。

二、写作要求

经济合同是一种体现当事人权利义务平等关系的经济文体,也是一种法律文书。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对其内容及签订原则等作了具体要求,写作时必须首先体现平等、合法的原则。

同上,经济合同的每项条款都直接关系到签约各方的经济责任和经济利益,残缺不全的合同在法律上常常是无效的,一旦引起纠纷,就没有解决的依据。因此撰写合同还必须注意内容的真实、完整、明晰、准确。

真实,是指表达当事人的意愿要实事求是,不允许玩弄辞藻,掩饰违法的经济行为或者欺骗对方。完整,是指把条款尽量齐全地规定出来,按照不同标的的特点加以具体化,使之全面、周严,便于履行。明晰,是指各项条款都要写得明白清楚。如产品的技术标准、计量单位、包装规格等都要写得清清楚楚,专业术语要

规范化。准确,是指表述的语言精确到位,经过字斟句酌,严格推敲,切记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经济合同示例范文
《经济合同示例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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