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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检修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9-28 15:08:51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铁路机车

铁路机车

一、招聘职位

(一)变频器产品研发人员(3人)

1、职位描述:变频器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2、任职要求:

(1)硕士及以上学历,电力电子应用及其相关专业毕业,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

(2)五年以上变频器产品研发工作经验,熟悉可编程器件的开发和调试;掌握电机拖动变频器的控制方法;掌握一种以上相关仿真软件的应用。

(3)具有牵头组织研发产品的实践经验,并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团队精神和创新思维。

(二)系统集成研发人员(3人)

1、职位描述:电气系统的研制与开发

2、任职要求:

(1)硕士学历并具有三年以上产品研发实践经验,或本科学历并具有五年以上产品研发实践经验;电力自动化或相关专业毕业,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

(2)了解船舶电推进系统特性要求、设计标准和行业规范;熟悉船舶发电机组并网及控制要求;熟悉PLC应用开发及组网技术。

(3)具有牵头组织项目团队进行产品研发的能力和经验,并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团队精神和创新思维。

(三)电机培训师(3人)

1、职位描述:电机的使用、保养及维护技术的培训

2、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电机电气类专业毕业。

(2)具有良好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和写作水平,需经常赴境外对用户进行产品使用、维护等知识的培训。

(3)五年及以上电机设计或电机工艺工作经验,熟悉电机设计制造技

推荐第2篇:铁路机车

东风4B货运型 绰号:西瓜 娘家:大连机车厂

目前状况:国内铁路货运的绝对主力。东风4B系列生产了三四千台。而且过去六七十年代生产的老东风4基本型,也都翻新成了BF4-B,不过翻新的一般被称为:假西瓜。

技术参数:

用途:干线客、货运 轨距:1435mm 限界:GB146.1-83(车限1A、1B) 传动方式:交-直流电传动 轴式:Co-Co 轮径:1050mm 轴重:23±3%t 整备重量:138±3%t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145m 最大运用速度:120km/h 持续速度:28.5km/h 起动牵引力:327kN 持续牵引力:243kN 柴油机型号:16V240ZJB 柴油机装车功率:2430kW 主发电机型号:TQFR-3000 硅整流装置型号:GTF4800/770 牵引电动机型号:ZQDR-410 车钩型式:改进下开式三号车钩或TB1595-85下开式 转向架轴距:1800×2mm 机车外形尺寸:21100×3309×4755mm

东风4B客运型 绰号:桔子 娘家:大连机车厂

柴油机装车功率:2430kW 状况:昔日客运主力,但是随着铁路提速,已经力不从心,一部分转到山区对速度要求不高的地区继续服役,其余的改变了齿轮传动比,刷上绿色图装,改成了“西瓜”去拉货车。

也有老东风翻新的假桔子。

资阳出产的DF4B货运 绰号:武警 娘家:资阳机车厂

状况:产量较少,除了涂装,和西瓜没什么区别。

型号:东风4D 绰号:花老虎 娘家:大连机车厂 功率:2940KW 图装识别:DF4D-0****,为提速型客运机车,构造速度145KM/H涂装:枣红和白 DF4D-3****,为准高速型客运机车,构造速度170KM/H,涂装:枣红和白

状况:无数“花老虎”拉着特快列车和快速列车飞驰在祖国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地快,跑地块…… 技术参数:

用途:干线客、货运 轨距:1435mm 限界:GB146.1-83(车限 1A、1B) 传动方式:交-直流电传动 轴式:Co-Co 轮径:1050mm 轴重:23±3%t 整备重量:138±3%t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145m 最大运用速度:客:145km/h 货:100km/h 持续速度:客:39km/h 货:24.5km/h 起动牵引力:客:302.6kN 货:480.48kN 持续牵引力:客:214.8kN 货:341.15kN 柴油机型号:16V240ZJD 柴油机装车功率:2940kW 主发电机型号:TQFR-3000E 硅整流装置型号:GTF5100/1250 牵引电动机型号:ZD109B 车钩型式:TB1595-85下开式 转向架轴距:1800×2mm 机车外形尺寸:21100×3309×4755mm

下面是东风4D货运型,因为我国的东风4B保有量很大,也基本满足目前的货运需求,所以DF4D货运型的产量不是很大,除了齿轮传动比和图装外,和客运型无大区别 型号:东风4D货运型 绰号:乌克兰 娘家:大连机车厂 功率:2940KW

目前状况:小批量生产运行 车型:DF4DJ 绰号:假洋鬼子 老爹:德国西门子 老妈:大连机车厂

状况:合作研制,小范围测试。德国鬼子的东西可以引进后消化技术,但是不能引狼入室,弄出第二个“上海大众”。中国机车厂商可比中国汽车行业有骨气多了。 为了满足我国重载货运的需要,常州戚墅堰机车车辆厂研制成功了东风8大马力重载货运机车系列。不仅力大如牛,外观同样非常漂亮。南方人造东西就是秀气,不像北方产的那样傻大黑粗。

型号:东风8B 绰号:

娘家:戚墅堰机车车辆厂 功率:3680KW(5000马力)

状况:正在蓄势待发,一旦老掉牙的西瓜退役,或者货运提速,马上大批量生产。

东风8B型内燃机车是为我国繁忙干线货运重载提速而研制的新型大功率干线货运内燃机车,它装用16V280ZJA型柴油机、JF204D型同步主发电机和ZD109C型牵引电动机,柴油机装车功率3680kW、机车标称功率3100kW,轴重25(23+2)t。机车采用微机控制系统、大屏幕彩色液晶显示器和具有全功率自负荷试验功能的电阻制动装置,机车最大起动牵引力480kN(按电机计可达520kN)、持续牵引力340kN、最大恒功率速度可达90km/h以上,是我国目前单机功率最大、电气控制技术先进、动力学性能优良的新一代重载提速货运内燃机车。

主要技术参数 轴式 C0-C0 传动方式 交-直流电传动 轨距 1435mm 机车标称功率 3680kW(5000马力) 整备重量(不加压铁/加压铁) 138/150t 最大恒功率速度 90km/h 最大速度 100km/h 持续速度 31.2km/h 最大启动牵引力(按电机计) 520KN (按25吨轴重时的粘着计) 480KN 持续牵引力 340KN 两车钩连接线间距 22000mm 最大外形尺寸 4736mm 机车高度 3304mm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 145m 燃油箱储存量 8500L

北有大连,南有常州,双双火爆,四川资阳傻了眼,于是联合电力机车的巨头湖南株洲机车厂研制了东风8BJ大马力货运内燃机车,还起了个响亮的名字:“西部之光”。准备和戚墅堰的DF8一决高下。

资料简介:

东风8BJ型内燃机车(原名NJ2型内燃机车)是资阳机车厂和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联合研制的国产化交流传动干线客、货运内燃机车。机车采用交直交电传动、计算机控制等先进技术,柴油机采用电子喷射技术。在确保机车可靠性前提下,主要部件均采用国产件,以降低机车制造和运用成本。机车按“重载5000t、最高速度120km/h“牵引要求进行设计,其总体技术水平达到20世纪90年代末世界先进水平。 该型机车分上、下两部分,上部为车体及安装在其上的设备,下部两端为转向架,中间为燃油箱,燃油箱左、右两侧为蓄电池箱。车体以五道间壁将其分成六个室,从前往后依次为Ⅰ司机室、电气室、动力室、冷却室、辅助室、Ⅱ司机室。

由于采用了微机控制等多项新技术,能在机车各种工况(牵引、电阻制动及自负荷)运行时,综合、分析、比较来自机车各系统的信号,并用来控制机车,使其尽可能按最佳状态运行。为了充分利用和发挥柴油机的最大运用功率,确保机车有一个较宽广的恒功运行范围,机车采用了两套微机控制恒功调节系统。

根据牵引计算,机车最大起动牵引力为560kN,持续牵引力为410kN,恒功率最高速度为110km/h。

计算结果表明:机车牵引5000t级重载列车在平直道上的最大平衡速度超过90km/h;牵引4000t货物列车在平直道上的最大平衡速度超过100km/h。

装车功率:4000kW 最大起动牵引力:560kN(25t) 持续牵引力:410kN 机车最大速度:120km/h 持续速度:28.8km/h 最大轮周制动力:280kN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145m 电阻制动最大轮周功率:3360kW

当年为了和8楼大连的东风4D“花老虎”竞争,常州戚墅堰机车厂研制了东风11准高速内燃机车。但是“花老虎”的优势在于大量应用成熟的技术和元件,成本低廉,质量可靠。而东风11因为是全新研制的,所以在成本和可靠性上都无法与之相比,开惯了东风4系列火车司机也不喜欢,结果自然是败下阵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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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不实,经过考证,东风11也投入了大批量生产,并且大量配属在华东地区,近济南铁路局就有近50台,全国近500台。特此更正!基本上,提速后特快列车由DF11牵引,快速客车由东风4D牵引。东风4D系列大约600台以上。

型号:东风11 娘家:戚墅堰机车车辆厂

状况:批量生产,但是不如DF4D普及。

参数:

机车功率:3040kW 柴油机装车功率:3680kW 最高速度:170km/h (感谢网友\"盼大妖\"提示更正) 轮径:1050mm 总重/轴重:138/23t 轴式:C0-C0 轨距:1435mm 柴油机型号:16V280ZJA 传动方式:交直电传动

第四次大提速,戚墅堰全新的东风11输给了大连改进的DF-4D,于是暗下决心,一定要在第五次提速中打败大连车辆厂!

于是,戚墅堰一方面苦练内功,不断提升DF11系列的性能和可靠性,另一方面,闻听大连和德国西门子在研制DF4-DJ系列准高速机车来应标第五次提速后,戚墅堰吸取教训,联合了川崎重工、菲尼克斯电器等国外企业,在主体部件上以我为主,辅助配件上利用成熟可靠的国外技术对天生素质就比DF4强的DF11进行现代化改进。

工夫不负有心人。DF11-G在第五次大提速上一举中标,夺得头彩,把老车体加交流技术洋冒进的DF4DJ打进了十八层地狱。现在戚墅堰车辆厂牛得不得了,所有开往北京的直达软卧车全部是DF11G牵引,自然是赚得钵满盆满。

型号:东风11G

绰号:猪头小队长(直达特快编号为ZT,和猪头谐音,而且这车外观也很像猪头鬼子) 娘家:戚墅堰机车车辆厂 功率:2650X2 KW 速度:160km/h-180km/h

状况:牵引目前直达特快列车的就是它,中国内燃机车的旗舰产品,中国人的骄傲。

型号:北京型内燃机车 绰号:小北京、蓝精灵 功率:1940KW,液力传动 娘家:北京二七机车厂

状况:这是中国液力传动内燃机车的代表作。液力传动的机车紧凑,重量小,缺点是效率低,耗油大。和自动变速器一个道理。所以只有德国人执着于液力传动,而中国和美国主要使用电力转动。

小北京主要应用于中短途客运。

调车编组机车:东风5系列

这种怪模怪样的机车主要用于调车和货车编组和中短途货运,牵引力大,短小灵活,进退自如是它的特点,并不追求高速和远程能力。

这是东风5系列的改进型东风7系列的最新型号DF-7G,无论性能还是外观都有很大改进。

这种外走廊机车是典型的美国风格,德国风格是内走廊,也就是东风4系列那种。

当年大连机车厂在东风4的基础上,也给某些企业生产了调车型的东风4,外观也是典型的美国味道。这种车国铁上见不到,都是大工业企业内部用。

80年代中国从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引进了50台重载货运机车,目前基本上都报废了,只有丰台还有一两辆,也和出土文物差不多了。而同期的很多老东风还都突突跑。

这是它的技术参数

制造国家: 法国 进口年份:1973年 柴油机装车功率:3650马力 传动方式:电力(交-直) 用途:客、货运 轴式:C0-C0 轴距:1435毫米 整备重量:138吨 轴重:23吨

构造速度:100公里/小时 持续速度:24公里/小时 起动牵引力:84000公斤 持续牵引力:31000公斤 轮径:1050毫米 机车轴距:17300毫米 转向架轴距:4000毫米 转向架中心线间距:13280毫米 车钩中心线间距:23020毫米 车钩高度:880(差值10)毫米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125米 最大高度:4500毫米 最大宽度:3290毫米 燃油储备量:10吨 水储备量:1.8吨 砂储备量:0.2吨

柴油机型号:AGO240V16ESHR 主发电机:AT-73 牵引电动机:TAO-659C1

中国从德国也进口了一批内燃机车,液力传动的,用于货运,后来改拉客了。

德国佬不仅开汽车喜欢高速,开火车也喜欢,这些火车都是设计时速120km/h,最高速度160km/h的。比东风4D花老虎还快不少,不过因为速度快,再加上液力传动效率低,个个都是油老虎,中国实在用不起。所以这几十台车保养的都不错,因为不怎么用的缘故。

制造国家:西德 进口年份:1973年

柴油机装车功率:2150 X 2马力 传动方式:液力

用途:货运(后来用来牵引客运) 轴式:C-C 轨距:1435毫米 整备重量:138吨 轴重:23吨

构造速度:108公里/小时 持续速度:21公里/小时 起动牵引力:45500公斤 持续牵引力:33600公斤 轮径:1050毫米 机车轴距:17400毫米 转向架轴距:4350毫米 转向架中心线间距:12800毫米 车钩中心线间距:23460毫米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125米 最大高度:4570毫米 最大宽度:3180毫米 燃油储备量:10吨 机油储备量:0.7吨 水储备量:1.2吨 砂储备量:1吨

柴油机型号:MB16V652TB10 液力传动装置参数:Voith L820rU

中国没有买过日本的内燃机车,但是用了很多日本人留下的蒸汽机车,解放后,我国的工程师和工人们,在帝国主义封锁的条件下,充分研究了日本、美国遗留的这些机车,终于在1952年研制出了具有世界先进的前进系列蒸汽机车(日本美国在1952年宣布停产蒸汽机车),并且出口到世界很多国家。我国国内的蒸汽机车鼎盛时期达到8000台左右,比世界同行晚退休40年的中国蒸汽机车为国家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现在世界上只有中国集宁-通辽还在运行蒸汽机车,可能作为旅游项目永久保留。

上面是前进型蒸汽机车,下面是建设型蒸汽机车。是中国蒸汽机车的代表。

中国在70/80年代,从德、法、日分别小批量引进了部分机车。因为日本已经不怎么生产内燃机车,所以中国从日本购买的是电力机车,编号6K,样子很丑。所以开始北京局看不上,留下了德法内燃机车,把这些日本货都给了河南的郑州局。

前文说了,法国和德国的机车,在后来的实际应用中,一个不耐用,一个耗油高,令中国铁路部门十分不快,而这批日本的6K电力机车,安排在最繁忙的京广线、陇海线的郑州铁路局使用,已经安全运行了20年左右了,直到今天使用状况依然良好,而且客运、货运通吃。这些古董在郑州局眼里比最新的韶山8电力机车还宝贝。

通过引进6K,我国吃透技术之后研制除了韶山4电力机车。

开过6K的人都觉得这车除了样子丑,性能和可靠性简直就是极品! 6K电力机车参数:

电流制:25/50 kv/Hz 轨距:1435毫米 轴式:B0-B0-B0 轴重:23吨 机车重量:138吨

车钩中心线间距:22200毫米 落弓时最高点距轨面高度:4570毫米 全轴距:17480毫米

两转向架中心距:7300X2毫米 转向架轴距:2880毫米 轮径:1250毫米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125米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限速:5公里/小时 持续功率:4800KW 起动牵引力:485KN 持续牵引力:355KN 持续速度:48公里/小时 最高速度:100公里/小时 调压方式:三段不等分半控桥相控 电制动方式:电阻制动 电制动功率:3600KW 牵引特性恒功区速比:1.67

中国还购买了几辆美国的部分机车,用来调车和编组。其实主要是想分解开后进行仿制。大家可以看看东风

5、7和这些美国车有多么像。

柴油机装车功率:4000马力 传动方式:电力(交-直) 用途:客、货运 轴式:C0-C0 轨距:1435毫米 整备重量:138吨 轴重:23吨

构造速度:118公里/小时 持续速度:22.2公里/小时 起动牵引力:54453公斤 持续牵引力:36710公斤 轮径:1050毫米 机车轴距:15875毫米 转向架轴距:2121毫米 转向架中心线间距:11735毫米 车钩中心线间距:19913毫米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85米 最大高度:4713毫米 最大宽度:3277毫米 燃油储备量:9.9吨 机油储备量:1.439吨 水储备量:1.362吨 砂储备量:0.85吨 柴油机型号:7FDL-16 主发电机型号:5GTA24A3 牵引电动机型号:5GE752AF8

老掉牙的东风1/2/3,没有批量生产的东风6,9暂时现不介绍了。

东风10的特点就是双机并联。类似于法国阿尔斯通的ND4。可能东风10就是在法国阿尔斯通基础上进行研制的。

这车一共也没生产几台,法国阿尔斯通的原型车就不怎么样,仿制品自然更不怎么样。我国自行研制的DF4系列,DF8系列性能更好,油耗更低,外观紧凑,所以DF10没有机会继续发展下去了。

东风6也是一种试验产品,是和英国合作的。也没有投入批量生产。

它的介绍如下: 东风6型内燃机车6型机车是新一代大功率、高性能的新产品。机车动力装置16V240ZJD型柴油机是与英国里卡多咨询工程公司合作改进的。而它的传动装置是与美国G.E.公司合作改进的。机车上采用了微机控制等多项世界先进技术。机车的牵引性能、经济性和耐久可靠性均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机车装有电阻制动系统。

东风6型内燃机车具有五大特点:

功率大:柴油机运用功率UIC2940kW,机车标称功率2425W;

经济性能好:柴油机全负荷油耗204g/kW.h,机车额定平均轮周油耗245g/kW.h;

牵引性能好:持续牵引力360kN,在22.2--118km/h速度范围内具有恒功率调节特性;

粘着牵引力大:机车装有防轮对空转微机控制装置;

耐久可靠:机车实现了微机控制并配备有故障诊断显示装置,提高了机车运行可靠性,机车厂修间走行里程800,000km。

东风6型内燃机车的微机屏硬件的配置:

东风6型机车微机屏采用插件板式结构。屏柜设计有20个插槽,目前屏柜中共插有17块线路板。其中的5块数字输出板,各有8个通道,分别用来接通各种转换开关、接触器、继电器和电空阀的线圈供电回路,使相应的电器动作;5块数字输人板,各有16个通道分别用来接受各种开关量信号,用来判断被控电器的动作状态并通过微机对机车、柴油机进行工况和转速控制;1块励磁控制板是微机系统的执行环节,它由大功率场效应管及相应的控制电路组成,在微机控制下调节励磁机励磁电流以满足不同的控制要求;1块模拟扩展板,共有14个通道,用来分别接受各种模拟信号;l块传感器输人板,用来接受温度、压力等各种传感器的信号,并将模拟量信号转换为数字量;2块频率输人板,各有8个通道,分别用来接受各牵引电动机、柴油机及其它旋转机械转速传感器的频率信号;1块存储器及串行接口板,用来存储各种信息; l块中央处理器板,采用 Intel 8OC186CPU,主时钟频率为8MHz,该板是微机系统的核心。

东风6型内燃机车微机控制的主要功能:

1,机车控制与柴油机控制。其中包括机车工况、运行方向的转换、主电路的切换及柴油机转速和功率的控制;

2,机车牵引时柴油机恒功与经济特性的控制; 3,机车电阻制动恒流控制及范围扩展; 4,机车动轮空转/滑行保护(粘着控制); 5,对柴油机和电气系统实施完善的保护;

6,各种监控参数的显示与故障项目的诊断、显示和存储; 7,机车的自试验和检查功能。

型号:东风6 用途:干线货运 轨距:1435mm 限界:GB146.1-83(车限1A、1B) 传动方式:交-直流电传动 轴式:Co-Co 轮径:1050mm 轴重:23±3%t 整备重量:138±3%t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145m 最大运用速度:118km/h 持续速度:22.2km/h 起动牵引力:435kN 持续牵引力:360kN 柴油机型号:16V240ZJB 柴油机装车功率:2940kW 主发电机型号:JF202 硅整流装置型号:GTF7080/1250 牵引电动机型号:ZD108 车钩型式:13号上作用式 转向架轴距:1800×2mm 机车外形尺寸:21100×3308×4755mm

东风9也是试验产品,一共生产了两台,没有竞争过DF4D花老虎和乌克兰。之后就没再生产。

机车功率:3040kW 柴油机装车功率:3610kW 最高速度:0001号车:140km/h 0002号车:160km/h 轮径:1050mm 总重/轴重:138/23t 轴式:C0-C0 轨距:1435mm 柴油机型号:16V280ZJA 传动方式:交直电传动 生产厂商:戚墅堰机车车辆厂

这个是东风12,还不如叫东风7D合适。

东风12型电传动内燃机车功率为2430kW,是国内功率最大的调车机车,适用于路内大型编组站和工矿企业5000t级货列的调车和小运转作业,也可以用于牵引干线货列。

机车柴油机驱动一台三相交流同步牵引发电机,产生的三相交流电经过硅整流后输送给牵引电动机经牵引齿轮驱动轮队。机车走行部是两台三轴转向架。

机车是在东风4B机车的基础上设计的,在柴油机、牵引电机、传动装置等主要零部件与东风4B型机车保持通用的同时,为适应调车作业的要求采用外走廊调车式车体,加装微机控制装置,改进了转向架结构,改善了司机工作条件,提高了调车作业性能。

额定功率:2430kW 用途:调车及干线牵引 持续牵引力:317.7kN 轴式:Co-Co 起动牵引力:437kN 燃油储量:6200L 持续速度:20.5km/h 砂箱总容量:800kg 最大速度:100km/h 外形尺寸:19900×3376×4722mm 整备重量:138t 牵引电动机型号:ZODR-410 轨距:1435mm 柴油机型号:16V240ZJB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100m 牵引发电机型号:TQFR-3000 轴荷重:23t 硅整流装置型号:GTF4800/770

东风7E型 1998年 铁道部北京二七机车厂

东风9型 1990年

铁道部江苏常州戚墅堰机车车辆厂

第 8 楼

东风11Z型 专用机车 2002年 铁道部江苏常州戚墅堰机车车辆厂

再补充中国内燃机车的几位祖师爷

这是中国第一台内燃机车:巨龙

这个彩色照片可不好找啊!

这车一共产了两台。

机柴油装车功率:1470kW 最高速度:100km/h 总重/轴重:126/21t 轴式:C0-C0 轨距:1435mm 传动方式:直-直电传动 生产厂商:大连机车车辆厂 生产年份:1958

巨龙基础上研制的老东风,还有后来的改进型东风3,一共生产了226台。和东风4系列四五千台的巨大产量比不值一提。显然是过渡产品。

这位祖师爷应该也退休了,可能边远地区还有跑的。

东风2则是东风5的前身,诞生于东风3投产之后。 制造年份:1964年 柴油机装车功率:1080马力 传动方式:电力(直-直) 用途:调车 轴式:C0-C0 轨距:1435毫米 整备重量:113吨 轴重:18.8吨

构造速度:95.3公里/小时 持续速度:9.3公里/小时 起动牵引力:30000公斤 持续牵引力:20350公斤 轮径:1050毫米 机车轴距:11820毫米 转向架轴距:4200毫米 转向架中心线间距:7620毫米 车钩中心线间距:16340毫米 车钩中心线离规面高度:870毫米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80米 最大高度:4607毫米 最大宽度:3374毫米 燃油储备量:4吨 机油储备量:1吨 水储备量:0.6吨 砂储备量:1吨 型号:6L207E 主发电机:ZQFR-1350 牵引电动机:ZQDR-204 注:东风2增型生产于1967年,用于客货运,装车功率为1800马力,整备重量为117吨,轴重:19.5吨

可以结束了。这个帖子只有后边几种产量较少的车型的资料是摘用的,其余是自己写的。

谢谢大家支持,接下来我再写中国子弹头高速列车。

前进、建设、东风、韶山都是咱们中国人的骄傲!中国铁路产业比汽车产业有骨气得多。

中国第一台电力机车于1968年诞生于湖南株洲,它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韶山。为中国铁路步入电气化立下汗马功劳。

韶山系列电力机车,主要应与在电力充沛的西南地区和华南地区。电力紧张的华东地区比较少见。

和内燃机车相比,电力机车重量轻、功率大、成本低,而且对环境污染十分轻微。

以下是韶山电力机车的参数:

用途:客货两用 轴式:Co-Co 传动方式:交—直传动 持续功率:3780kW 持续速度:43km/h 持续牵引力:301.1kN 最高速度:90km/h 最大牵引力:343.2kN 整备重量:138t 累计产量:819 首台投产年代:1968.4

株洲电力机车厂制造

接下来是韶山2型,简称SS2。是在躁动年代投产的,属于过渡产品,就生产了一台。也是,舵手只能有一个,我估计也是怕犯政治错误。

参数如下:

用途:客货两用 轴式:Co-Co 传动方式:交—直传动 持续功率:4620kW 持续速度:51.5km/h 持续牵引力:323.4kN 最高速度:100km/h 最大牵引力:352.8kN 整备重量:138t 首台投产年代:1969.10 韶山3型是在韶山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成熟产品,于1979年投产,累计生产了928台。基本上使用条件等同于东风4B系列内燃机车。

技术参数如下:

用途:客货两用 轴式:Co-Co 传动方式:交—直传动 持续功率:4350kW 持续速度:48km/h 持续牵引力:337.14kN 最高速度:100km/h 最大牵引力:450.8kN 整备重量:138t

韶山4系主要是为了满足重载货运研制的货运机车,性能优于东风4B货运型。甚至能和东风8系列重载机车媲美,累计生产212台。韶山4基本上是参考了丛日本引进的6K电力机车进行设计制造的,除了个别绝活儿没学到,大部分6K的优点都继承了,属于很有潜力的一部机车。

但是,华东地区因为缺电,所以这么好的机车无法使用。而且即使是电力充沛的铁路局也会备有一些内燃机车,否则一旦停电,整个铁路运转就会瘫痪。

韶山4系列参数如下: 用途:干线货运 轴式:2(Bo-Bo) 传动方式:交—直传动 持续功率:2×3200kW 持续速度:51.5km/h 持续牵引力:450kN 最高速度:100km/h 最大牵引力:628kN 整备重量: 2×92t

这是90电代后生产的韶山4改进型。

保定列车段有两辆韶山4,自己不用,租给别人赚钱,他们自己继续用老韶山跑,挺有经济头脑的。

类似于东风

6、东风10,韶山5也是中国和外国合作的技术试验车型,没有大批量生产。中国铁路部门的骨气就在于,只要自己没掌握的技术绝对不盲目引进,决不让外国人卡脖子要挟自己。 韶山5型客运电力机车是国家“七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七五”期间,我国采用技贸结合的原则,在购买欧洲50Hz集团8K型机车的同时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在要求消化吸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电力机车设计、制造、运用的经验,进行设计韶山5型电力机车。1988年~1989年6月完成施工设计,两台样车分别于1990年9月和10月落成。1990年12月出厂,后讲行了西安一宝鸡间进行30万公里的运行考核。韶山5型机车的主要技术特点如下:①电机空心轴弹性传动,电机采用架悬式悬挂。②两段桥相控,即一段全控桥加一段半控桥。③再生制动。④功率因数补偿装置。⑤机车采用标准电子控制柜,具有特性控制、电气补偿、功补控制、防空转等功能。⑥设有空电联合制动。⑦机车设有列车供电绕组,供客车空调、取暖、照明、通风。

韶山5于90年研制成功,一共生产了两台。 用途:干线客运 轴式:Bo-Bo 传动方式:交—直传动 持续功率:3200kW 持续速度:80km/h 持续牵引力:137kN 最高速度:140km/h 最大牵引力:235kN 整备重量:88t

韶山6系列是韶山3系列的更新换代产品,也是客货运输兼用车。于90年代研制成功并投产,目前一共生产了200台左右。

用途:客货两用 轴式:Co-Co 传动方式:交—直传动 持续功率:4800kW 持续速度:50km/h 持续牵引力:337.5kN 最高速度:100km/h 最大牵引力:485kN 整备重量:138t

韶山7系列的娘家不再是湖南株洲机车厂,而是山西大同机车厂。性能和株洲的韶山6差不多,也适用于客货两用运输。

韶山7的技术参数如下:

机车功率(持续制):4800kW 整备重量:138t 轴重:23t 额定牵引力:351kN 起动牵引力:485kN 额定速度(客/货):53/44km/h 牵引特性恒功速度比:1.82 最高速度(客/货):120/100Km/h 机车电制动:再生制动/再生功率 4000kW 空气制动机:Dk-1 两端车钩中心距离:22016mm 转向架固定轴距:2880mm 转向架中心距:7100×2=14200mm 机车高度(受电弓降弓时):4700土30mm 机车宽度(入口门扶手处):3325mm

韶山7C型电力机车是交—直传动4800kW,最高运用速度120km/h的6轴客运电力机车,它的使用条件类似于东风4D客运型,也就是“花老虎”,比花老虎力气大,但是跑得可能慢点。因为西南地区的铁路多弯道,列车不需要跑很快。但是普遍超载,所以需要大功率。

机车主要特点是:

1.采用两段桥相控(全控+半控)和它复励电路,无级调速和无级磁场削弱;

2.采用恒流起动及准恒速运行的特性控制方式;

3.采用微机控制及LCU逻辑控制单元;

4.采用电机滚动抱轴承鼻式悬挂、低位斜牵引拉杆方式;

5.采用B0-B0-B0转向架及单侧制动;

6.电制动采用再生制动;

7.设有列车取暖及空调的供电电源;

8.采用双管制供风;

9.为满足轴重22吨的要求,总体、车体、转向架、变压器等各主要部件均做了轻量化设计。性能参数:

电流制

单相工频交流

工作电压

额定值

25kV

机车整备重量

132 t

轴重

22t

轴式

B0-B0-B0

机车额定功率:(持续制)

4800kW

机车牵引力:持续牵引力(半磨耗)

220kN

起动牵引力

310kN

机车运行速度(持续制)

76km/h

运行最大速度

120km/h

机车恒功速度范围 (机车在牵引工况下)

76—120km/h

机车电制动制动方式:再生制动

再生制动力:在速度为10~80km/h时

173kN

在速度为0~10km/h时 制动力从零,咝陨?73kN

恒功率速度范围(机车在制动工况下)

80~120km/h

电制动持续功率

4000kW

再生制动最大励磁电流(他励)

250A

再生制动最大制动电流

775A

再生制动的控制方式

无级调控 准恒速

车钩中心距

22016mm

机车落弓时最高点离轨面高度

4755±30mm

车体底架长度

20800mm

车体宽度

3105mm

车钩中心线离轨面高度

880±10mm

受电弓滑板中心距

15000mm

动轮直径(新)

1250mm

(半磨耗)

1200mm

转向架固定轴距

2880mm

转向架中心距

7100×2mm

轨距

1435mm

传动方式

单边、直齿(刚性)

传动比

68/23=2.957

我们前文说了,第五次大提速,直达列车基本上都是东风11G(猪头小队长)内燃机车牵引,但是也有少数不是。鸡蛋不能都放在一个篮子里,我国铁路部门还是懂得这个道理的。

目前来看,北京铁路局、上海铁路局、沈阳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在京沪线。京哈线上跑的数十对直达高速列车都是猪头牵引,京广线上只有一趟直达列车,它的牵引车就是韶山7E,尽管身影孤单。

随着京广铁路,京九铁路的高速化改造,韶山7E也会扬眉吐气,投入大批量生产,和猪头并驾齐驱。 韶山7E机车为六轴干线客运电力机车,最大速度为170km/h。它借鉴韶山7D型电力机车上部的成熟技术,走行部采用2C0转向架。同时,辅助电路采用辅助逆变器供电、车体流线型等。 机车主要特点:

1.采用三段不等分桥相控和复励电路,机车无级调速和无级磁场削弱;

2.采用恒流起动及准恒速运行的特性控制方式;

3.采用微机控制及LCU逻辑控制单元;

4.采用电机架承式全悬挂、轮对空心轴六连杆传动;

5.采用独立通风系统;

6.采用2C0转向架,单侧制动;

7.采用辅助变流器作为辅助系统供电电源;

8.设有列车取暖及空调的供电电源;

9.采用双管制供风;

10.为满足轴重21吨的要求,总体、车体、转向架、变压器等各主要部件均做了轻量化设计;

11.耐低温设计,机车可以在高寒地区运用。

12.机车头型进行了全新流线化设计,司机室内结构设计充分应用了人机工程学原理。全新的室内装修并配以用先进的操作控制设备,提高了整体的美观性及舒适性。

性能参数:

轴式

C0-C0

机车前、后车钩中心距离

22016mm

机车车体长度

20800mm

机车车体宽度

3105mm

机车在落弓状态滑板顶面距轨面高度(新轮) 4700±30mm

车钩中心线距轨面高度

880±10mm

受电弓滑板距轨面工作高度

5200~6500mm

传动齿轮箱底面距轨面高度

≥120mm

机车前、后端转向架中心距

11570mm

机车整备重量

126 t

轴重

21t

机车传动方式

轮对空心轴六连杆传动

传动比

75/32=2.34375

动轮直径(新轮)

1250mm

(半磨轮)

1200mm

工作电压

额定值 25kV

电传动方式

交-直

机车功率 (持续制)

4800kW

机车额定牵引力 (持续制、轮箍半磨耗)

171kN

机车起动牵引力

245kN

机车额定速度(持续制,半磨耗)

96km/h

最高速度

170km/h

恒功率速度范围 (机车在牵引工况下)

96~160km/h

机车电制动

制动方式

加馈电阻制动

制动持续功率(轮缘)

4000kW

电制动力速度为(10~96km/h )

150kN

恒功率速度范围(机车在制动工况下)

96~160km/h

SS

3、6都是客货混合运输车型,空有一身力气,虽然超载后翻山越岭是好手,可在平地上却跑不快,一直让“花老虎”DF-4D欺负。

株洲人当然不能容忍,于是针锋相对的研制了韶山8准高速客运电力机车,小功率高速度。94年投产后大受好评,已经实现电气化的郑州铁路局和广州铁路局纷纷购买,目前大约生产了近300台。京广线南段目前特快列车大部分是SS8牵引,把“花老虎”排挤到了京沪线和陇海线去了。不过说实话,这车挺丑的,不如“花老虎”漂亮。

用途:干线客运 轴式:Bo-Bo 传动方式:交—直传动 持续功率:3600kW 持续速度:100km/h 持续牵引力:126kN 最高速度:240km/h 最大牵引力:207kN 整备重量:90t

8之后,再接再厉,推出了韶山9准高速客用电力机车。为第五次提速160KM做好了充分准备。98年至今已经累计生产50余辆。

该车技术参数如下:

用途:干线客运 轴式:Co-Co 传动方式:交—直传动 持续功率:4800kW 持续速度:99km/h 持续牵引力:169kN 最高速度:170km/h 最大牵引力:286kN 整备重量:126t 用途:干线客运 轴式:Co-Co 传动方式:交—直传动 持续功率:4800kW 持续速度:99km/h 持续牵引力:169kN 最高速度:170km/h 最大牵引力:286kN 整备重量:126t

猪头是常州的,韶山7E是大同的,作为中国电力机车的老大株洲绝对不会容忍自己拿不出一样有有竞争力的产品来。

株洲人对第五次提速有备而来,韶山9G就是专门为大提速准备的。

在可以预见的几年内,中国准高速列车的机车基本上是常州的东风11G猪头、大同的韶山7E、株洲的韶山9G三分天下。

中国机车界的泰斗——大连机车厂将会推出什么产品延续东风4系列的辉煌,让我们拭目以待。

技术参数:

用途:干线客运 轴式:Co-Co 传动方式:交—直传动 持续功率:4800kW 持续速度:99km/h 持续牵引力:169kN 最高速度:170km/h 最大牵引力:286kN 整备重量:126t

中国马上要进行第六次大提速,干线列车运行速度提高到200KM/h,这样的速度,内燃机车基本上是要偃旗息鼓了,只有电力机车尚可一搏。株洲厂和大同都前瞻性的推出了相关试验产品。他们在铁路上跑到200KM/h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能跑到和拉着20节满载里车稳定运营于200km/h是两个概念。

这是株洲的“九方”,在广-深线上能飙到240的速度。

到目前已经生产了三台,用于广州和深圳间的准高速客运,可惜后来广铁引进了瑞典的X2000,株洲这车前途不妙。

用途:干线客运 轴式:Bo-Bo 传动方式:交—直—交传动 持续功率:4800kW 持续速度:84km/h 持续牵引力:206kN 最高速度:220km/h 最大牵引力:264kN 整备重量:84t

大同机车厂针锋相对的产品是:“天梭”

“天梭”号交流传动客运电力机车是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研制开发的200km/h交流传动客运电力机车,最高运行速度达210km/h,可用于牵引200km/h高速旅客列车,也可以在既有干线上牵引160 km/h准高速旅客列车。机车功率4800kW,机车采用先进的交流传动技术,具有恒功范围宽,轴功率大,粘着特性好,效率和功率因数高等特点,为我国铁路跨入高速运输行列提供了保证。 机车主要特点:

1.采用交流传动技术。电传动系统采用国产化的GTO水冷变流机组,1225kW大功率异步牵引电动机,调速恒功范围宽、轴功率大、粘着特性好、效率和功率因数高。

2.以转向架为单元的静止辅助变流器装置能提供VVVF和CVCF三相辅助电源,对辅助机组进行分类分级供电,系统冗余性强、节能降噪效果好。

3.控制系统采用国产化分散式微机网络控制系统,并采用冗余设计(主机热备及冗余输入输出)来提高整个列车组运用的可靠性。分散式微机控制系统和车辆级MVB总线,列车级WTB双绞总线实现了全列车的网络控制、逻辑控制和自诊断功能。

4.总体设计采用了高集成化、模块化的设计技术。

5.车体采用轻量化的整体承载结构和流线型的外形。。

6.转向架为两轴转向架,采用空心轴双侧六连杆传动方式。牵引电机、传动齿轮箱、空心轴驱动装置、托架及制动横梁合为一整体,构成驱动制动单元,一端悬挂在构架中间横梁上,另一端刚性固定在转向架端梁上,为架悬式结构。牵引装置为中间推挽低斜拉牵引杆。基础制动采用轮装式盘形制动装置。

7.变压器为卧式结构,车体吊挂式安装,一体化的多绕组全分裂变压器。二次吸收电抗器、辅助变流电抗器、列车供电电抗器共油箱,共用一套冷却装置。

8.采用车顶夹层通风方式。

9.采用再生制动加空气制动的联合制动方式。

性能参数:

轨距

1435mm

轴式

Bo-Bo

前、后车钩中心线间距离

19440mm

车体总长度

18030mm

车体最大宽度

3104mm

车钩中心高

880±10mm

车体高度

4000mm

转向架固定轴距

2650mm

两转向架中心距

10230mm

动力车整备重量

82 t

轴重

20.5 t

电流制:

单相交流 50Hz

工作电压:

额定值 25kV

电传动方式

交—直—交

轮周牵引功率(持续制)

4800kW

最高运营速度

200km/h

动牵引力(0~5km/h,半磨耗轮)

264kN

持续牵引力(半磨耗轮)

203kN

恒功速度范围

牵引工况

85~200km/h

制动工况

106~200km/h

电制动方式

再生制动

轮周电制动功率

4400 kW

电制动力

2~106km/h时

150kN

推荐第3篇:铁路机车操作规程

TG/JW104-2012

铁路机车操作规则

铁运[2012]281号

铁路机车操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段内作业……………………………………………………………………………2 出勤……………………………………………………………………………...….2 接车………………………………………………………………..………….……2

第三章

出段与挂车………………………………………………………………………….4 第四章

发车准备与发车…………………………………………………………………… 8 第五章

途中作业………………………………………………...………………………….9 列车操纵图、操纵提示卡 ………………………………...………………………9 列车操纵与安全注意事项…………………………………………………………10 旅客列车操纵………………………………………………………………………19 各种坡道上的操纵…………………………………………………………………20 严寒地区操纵及注意事项…………………………………………………………21 机械间巡视…………………………………………………………………………21 调车作业……………………………………………………………………………22 机车行车安全装备…………………………………………………………………24

第六章

终点站与退勤………………………………………………………………………25

入段作业……………………………………………………………………………26 中途继乘站换班……………………………………………………………………26 外段(折返段)交接班……………………………………………………………27 退勤作业………………………………………………………..…………….……27

第七章

附则…………………………………………………………..……………….……29

附件1 各型机车检查项目 ………………………………………...…………….30 附件1-1 DF8B型内燃机车检查项目…………………………………...…..30 附件1-2 HXN5型内燃机车检查项目 ………………………….……….….31 附件1-3 SS4型电力机车检查项目 ……………………………..………….32 附件1-4 HXD3型电力机车检查项目 ………………………..…………….33 附件1-5 DF8B型内燃机车换班站检查项目…………………………………35 附件1-6 HXN5型内燃机车换班站检查项目………………… ……………..36 附件1-7 SS4型电力机车换班站检查项目……………………….…………..37 附件1-8 HXD3型电力机车换班站检查项目………………….……………..38 附件2 各型机车电气动作试验、高低压试验程序 ……………….……………..39 附件2-1 DF8B型内燃机车电气全面检查程序……………….……………...39 附件2-2 HXN5型内燃机车智能显示器检测操作程序 .…………………….51 附件2-3 SS4型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程序 ………………….……………….58 附件2-4 HXD3型电力机车高、低试验程序…………….…………………..71 附件3 JZ-7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82 附件4 DK-1型电空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 84 附件5 CCBII型制动机检查方法………………………………………………… 86 附件6 法维莱型制动机检查方法……………….…………………………………88 附件7 机车乘务员确认呼唤(应答)标准…………….………………………….90 附件8 重联机车制动机手柄位置处理表 ………………………………………...11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机车乘务员是铁路运输的主要技术工种,担负着驾驶机车,维护列车安全正点的责任。为使机车乘务员操纵列车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机车乘务员和各级机务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本规则的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遵章守纪、爱护机车、平稳操纵、安全正点。

第三条

应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逐步实现机车运行远程监控,完善机车操纵运行信息分析,配备模拟驾驶装置,加强日常培训,规范和提高机车乘务员操纵水平。 第四条

铁路局按本规则制定作业标准,定期组织检查。

第二章 段内作业

第五条

出乘前必须充分休息,严禁饮酒,按规定着装,准时出勤。

第六条

出勤时,机车乘务员应携带工作证、驾驶证、岗位培训合格证(鉴定期间由机务段出具书面证明)和有关规章制度,到机车调度员处报到,接受指纹影像识别、酒精含量测试,按规定领取司机报单、司机手册、列车时刻表、运行揭示等行车资料和备品。

第七条

认真阅读核对运行揭示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结合担当列车种类、天气等情况,做好安全预想,并记录于司机手册。认真听取出勤指导,将司机手册交机车调度员审核并签认。 第八条

办理运行揭示和列车运行监控装置专用IC卡(以下简称“IC卡”)交付时,必须实行出勤机班与出勤调度员双审核、双确认的检验签认把关制度。

接 车

第九条

按职责分工进行交接。接车时,认真了解机车运用、检修情况,办理燃料、耗电和工具、备品交接。接车后,确认列车运行监控装置(以下简称“LKJ”)、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等行车安全装备合格证齐全、符合规定。将IC卡数据载入LKJ并确认无误。 第十条

机车检查按附件1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附件1-1 DF8B型内燃机车检查项目。 附件1-2 HXN5型内燃机车检查项目。 附件1-3 SS4型电力机车检查项目。 附件1-4 HXD3型电力机车检查项目。 附件1-5 DF8B型内燃机车换班站检查项目。 附件1-6 HXN5型内燃机车换班站检查项目。 附件1-7 SS4型电力机车换班站检查项目。 附件1-8 HXD3型电力机车换班站检查项目。

本规则规定以外的机型检查项目,由铁路局参考本规则自行制定。机务段应根据乘务方式、整备设备、技术作业时间等情况参照附件1机型检查程序的技术规定,制定各型机车具体检查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

电气动作试验、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按附件2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 附件2-1 DF8B型内燃机车电气全面检查程序。 附件2-2 HXN5型内燃机车智能显示器检测操作程序。 附件2-3 SS4型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程序。 附件2-4 HXD3型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程序。

JZ-7、DK-1、CCBΠ、法维莱型制动机检查和试验按附件3至附件6的规定进行。

本规则规定以外的机型电气动作试验、制动机试验和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方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三章 出段与挂车

第十二条

机车整备完毕机班全员上车后,要道准备出段。

1.确认调车信号或股道号码信号、道岔开通信号、道岔表示器显示正确,厉行确认呼唤(应答),鸣笛动车(限鸣区段除外,下同)。确认呼唤(应答)标准见附件7。

2.移动机车前,应确认相关人员处于安全处所,防溜撤除,注意邻线机车、车辆的移动情况。段内走行严守速度规定。

3.机车到达站、段分界点停车,签认出段时分(单班单司机签点办法由铁路局规定),了解挂车股道和经路,执行车机联控,按信号显示出段。

第十三条

进入挂车线后,应严格控制机车速度,执行

十、

五、三车和一度停车规定,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及停留车位置。

1.距脱轨器、防护信号、车列10m前必须停车。

2.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撤除后,显示连挂信号,以不超过5km/h的速度平稳连挂。3.连挂时,根据需要适量撒砂,连挂后要试拉。

第十四条

挂车后,机车保持制动,司机确认机车与第一位车辆的车钩、软管连结和折角塞门状态。多机重联时,机车与车辆连挂状态的检查由连挂司机负责;列车本务司机应复检机车与第一位车辆的车钩、软管连结和折角塞门状态。

1.正确输入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以下简称“CIR”)、LKJ有关数据。采用微机控制制动系统的机车,核对制动机设定的列车种类。向运转车长或车站值班员(助理值班员)了解编组情况、途中甩挂计划及其他有关事项。

2.货运票据、列车编组顺序表需由机车乘务组携带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并妥善保管。3.司机应在列车充风或列车制动机试验时,检查本务机车与列尾装置主机是否已形成“一对一”关系。

4.制动主管达到定压后,司机按规定及检车人员的要求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装有防折关装置的机车应确认制动主管贯通情况。

5.发现充、排风时间短等异常或制动主管漏泄每分钟超过20kPa时,及时通知检车人员(无检车人员时通知车站值班员)。

6.制动关门车辆数超过规定时,发车前应持有制动效能证明书。

7.列车制动机进行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应在试验完毕后,接受制动效能证明书。

8.司机接到制动效能证明书后,应校核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及本区段的规定时,应向车站值班员报告。

9.直供电列车连挂后,司机拔出供电钥匙与客列检(或车辆乘务人员)按规定办理交接、供电手续,电力机车还需断开主断路器。第十五条

列车制动机试验 1.全部试验

列检作业场无列车制动机的地面试验设备或该设备发生故障时,机车对列车充满风后,司机应根据检车员的要求进行试验:

(1)自阀减压50kPa(编组60辆及以上时为70kPa)并保压1min,对列车制动机进行感度试验,全列车必须发生制动作用,并不得发生自然缓解,司机检查制动主管漏泄量,每分钟不得超过20kPa;手柄移至运转位后,全列车须在1min内缓解完毕。

(2)自阀施行最大有效减压(制动主管定压500kPa时为140kPa,定压600kPa时为170kPa),对列车制动机进行安定试验,以便检车员检查列车制动机,要求不发生紧急制动,并检查制动缸活塞行程或制动指示器是否符合规定。 2.简略试验

制动主管达到规定压力后,自阀减压100kPa并保压1min,检查制动主管贯通状态,检车员、车站值班员或车站有关人员检查确认列车最后一辆车发生制动作用;司机检查制动主管漏泄量,每分钟不得超过20kPa。

3.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

在长大下坡道前方的列检作业场需进行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时,应在列车制动机按全部试验方法试验后,自阀减压100kPa并保压3min,列车不得发生自然缓解。

4.列车制动机试验时,司机应确认并正确记录充、排风时间,检查制动主管压力的变化情况,并作为本次列车操纵和制动机使用的参考依据。装有列尾装置的列车,进行列尾风压查询;装有防折关装置的机车,注意观察其状态;CCBII、法维莱等微机控制的制动机,注意观察显示屏上充风流量信息。

第四章 发车准备与发车

第十六条

司机根据发车时间,做好发车准备工作。货物列车起动困难时,可适当压缩车钩,但不应超过总辆数的三分之二。压缩车钩后,在机车加载前,不得缓解机车制动。

第十七条

起动列车前,必须二人及以上(单司机值乘区段除外)确认行车凭证、发车信号显示正确,准确呼唤应答,执行车机联控,鸣笛起动列车。

1.起动列车前使用列尾装置检查尾部制动主管压力是否与机车制动主管压力基本一致。

2.列车起动时,应检查制动机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及各仪表的显示状态,做到起车稳、加速快、防止空转。

3.内燃机车提手柄、电力机车进级时,应使柴油机转速及牵引电流稳定上升。当列车不能起动或起动过程中空转不能消除时,应迅速调整主手柄位置,重新起动列车。

4.列车起动后,应进行后部瞭望确认列车起动正常。单司机单班值乘的不进行后部瞭望。

第五章 途中作业

列车操纵示意图、操纵提示卡 第十八条

机务段应根据担当的牵引区段、使用机型、牵引定数、区间运行时分等编制列车操纵示意图、列车操纵提示卡。在编制过程中,应利用LKJ运行数据对其进行校核优化。 第十九条

列车操纵示意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列车速度曲线; 2.运行时分曲线;

3.线路纵断面和信号机位置;4.站场平面示意图; 5.提、回手柄地点; 6.动力制动使用和退回地点; 7.空气制动减压量和缓解地点及速度; 8.区间限制速度及区段内各站道岔的限制速度; 9.机械间、走廊巡视时机; 10.接触网分相区地点; 11.各区间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铁路局按照列车操纵示意图相关内容,针对担当区段的安全关键,编制操纵提示卡,明确区间公里、运行时分、平均速度、具体提回手柄地点、提回手柄级位或柴油机转速、制动机使用操作、电力机车过分相操作、特殊困难区段操作,以及含到发线有效长度、道岔限速、站中心公里、股道有无接触网等内容的中间站站场示意图等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

列车操纵与安全注意事项

第二十一条

机车司机在运行中必须严格执行“彻底瞭望、确认信号、准确呼唤、手比眼看”的“十六字令”,依照机车乘务员一次出乘作业标准、《列车操纵示意图》、《列车操纵提示卡》正确操纵列车,并规范执行确认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

严格遵守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限制速度,列车限制速度,线路、桥隧、信号容许速度,机车车辆最高运行速度,道岔、曲线及各种临时限制速度,以及LKJ速度控制模式设定的限制速度的规定。

列车运行中,当列尾装置主机发出电池欠压报警、通信中断等异常情况时,司机应及时通知就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旅客列车应同时通知车辆乘务员。

第二十二条

设有两端司机室的机车,司机必须在运行方向前端司机室操纵(调车作业推进运行时除外)。机车信号转换开关置于正确位置。非操纵端与行车无关的各开关均应置于断开位并锁闭,取出制动机手柄或置于规定位置;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和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置于关闭位。安装双套LKJ主机的机车,非操纵端LKJ应关闭。

第二十三条

操纵机车时,未缓解机车制动不得加负荷(特殊情况除外);运行中或未停稳前,严禁换向操纵。设有速度工况转换装置的机车,车未停稳,不准进行速度工况转换。

机车负载运行中,内燃机车提手柄,电力机车进级时,应使柴油机转速及牵引电流稳定上升,遇天气不良时应实施预防性撒砂,当机车出现空转不能消除时,应及时调整主手柄位置;具有功率自动调节控制功能的和谐型机车运行在困难区段出现空转时,不得盲目退回手柄。 第二十四条

内燃机车提、回手柄应逐位进行,使牵引电流、柴油机转速稳定变化。负载运行中,当柴油机发生喘振、共振时,司机应及时调整主手柄位置。退回手柄时,主手柄回至“1”位需稍作停留再退回“0”位。

主手柄退回的过程中,若柴油机转速不下降,为防止柴油机“飞车”,禁止手柄回“0”位,立即采取停止燃油泵工作、打开燃油系统排气阀、按下紧急停车按钮等措施。 第二十五条

电力机车运行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列车速度,选择适当的手柄位置。牵引电动机电压、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 2.解除机车牵引力时,牵引手柄要在接近“0”位前稍作停留再退回“0”位。

3.使用磁场削弱时,要在牵引电机端电压接近或达到额定值,电流还有相当余量时,逐级进行。4.通过分相绝缘器时严禁升起前后两受电弓,一般不应在牵引电动机带负荷的情况下断开主断路器。按“断”、“合”电标,断开、闭合主断路器(装有自动过分相装置除外)。货物列车若通过分相绝缘器前,列车速度过低时(速度值由铁路局规定),允许快速退回牵引手柄。

5.遇接触网故障或挂有异物,降、升受电弓标或临时降、升弓手信号时,及时降下或升起受电弓。6.接触网临时停电或异常时,要迅速断开主断路器、降下受电弓,立即采取停车措施,检查弓网状态。装有车顶绝缘检测装置的机车,司机要检查确认机车绝缘情况,确认机车绝缘装置故障或绝缘不良时,不得盲目升弓。

第二十六条

运行中应确认制动缸压力表压力。装有EL-14型制动机的机车,应在列车起动前,以及每运行1-3个区间和施行制动前,使用自阀瞬间缓解;单阀缓解每个区间不得少于1次。 第二十七条 装有列尾装置的列车出发前、进站前、进入长大下坡道前和停车站出站后,应使用列尾装置对制动主管的压力变化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制动主管的压力异常时,应立即停车,停车后,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并通知就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

第二十八条

施行常用制动时,应考虑列车速度、线路坡道、牵引辆数和吨数、车辆种类以及闸瓦压力等条件,保持列车均匀减速,防止列车冲动。进入停车线停车时,提前确认LKJ显示距离与地面信号位置是否一致,准确掌握制动时机、制动距离和减压量,应做到一次停妥,牵引列车时,不应使用单阀制动停车,并遵守以下规定:

1.初次减压量,不得少于50kPa。长大下坡道应适当增加初次减压量,具体减压量由铁路局制定。 2.追加减压一般不应超过两次;一次追加减压量,不得超过初次减压量。 3.累计减压量,不应超过最大有效减压量。

4.单阀缓解量,每次不得超过30kPa (CCBII、法维莱型制动机除外)。 5.减压时,自阀排风未止不应追加、停车或缓解列车制动。 6.货物列车运行中,自阀减压排风未止,不得缓解机车制动。

7.禁止在制动保压后,将自阀手柄由中立位推向缓解、运转、保持位后,又移回中立位(牵引采用阶段缓解装置的列车除外)。

8.货物列车速度在15km/h以下时,不应缓解列车制动。长大下坡道区段因受制动周期等因素限制,最低缓解速度不应低于10km/h。重载货物列车速度在30km/h以下,不应缓解列车制动。 9.少量减压停车后,应追加减压至100kPa及以上。 10.站停超过20min时,开车前应进行列车制动机简略试验。

第二十九条

施行紧急制动时,应迅速将自阀手柄推向紧急制动位,并立即解除机车牵引力,期间柴油机不得停机,电力机车不得断主断路器、降弓,动力制动应处在备用状态。列车未停稳,严禁移动自阀、单阀手柄(投入动力制动时,单阀除外)。无自动撒砂装置或自动撒砂装置失效时,停车前应适当撒砂。

第三十条

单机(包括双机、专列回送的机车,下同)在自动闭塞区间紧急制动停车后,具备移动条件时司机须立即将机车移动不少于15m,再按照先防护后报告的原则,在轨道电路调谐区外使用短路铜线短接轨道电路,然后向就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报告停车位置和原因。

单机被迫停在调谐区内时,司机须立即在调谐区外使用短路铜线短接轨道电路,然后向就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报告停车位置和原因。

第三十一条

列车运行中,发现制动主管压力急剧下降、波动,空气压缩机不工作或长时间泵风不止,列尾装置发出制动主管压力不正常报警等异常情况时,应迅速停止向制动主管充风,解除机车牵引力,及时采取停车措施。

第三十二条

列车停车再开车后,应选择适当地点进行贯通试验。司机确认制动主管排风结束、列车速度下降方可缓解,同时司机应注意风表压力及列车充、排风时间(万吨及以上重载列车除外);装有列尾装置的列车还应使用列尾装置查询列车尾部制动主管风压。

第三十三条

装有动力制动装置的机车在列车调速时,要采用动力制动为主、空气制动为辅、相互配合使用的方法,并应做到:

1.内燃机车在提、回动力制动手柄时,要逐位进行,至“1”位时应稍作停留。电力机车给定制动励磁电流时,电流的升、降要做到平稳。 2.制动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

3.动力制动与空气制动配合使用时,应将机车制动缸压力及时缓解为0(设有自动控制装置的机车除外)。

4.需要缓解时,应先缓解空气制动,再解除动力制动。

5.多机牵引使用动力制动时,前部机车使用后,再通知后部机车依次使用;需要解除动力制动时,根据前部机车的通知,后部机车先解除,前部机车后解除(装有重联线和同步装置机车运行时除外)。 第三十四条 当发现列车失去空气制动力或制动力减弱危及行车安全时,紧急制动可以同步投入动力制动的机车,司机应立即使用紧急制动,并将动力制动投入达到最大值,在确认动力制动发挥作用后,使用单阀缓解制动缸压力至150kPa以下(设有自动控制装置的机车可不进行单阀缓解操作)。有运转车长(车辆乘务人员)值乘的列车,司机迅速通知运转车长(车辆乘务人员),使用车辆紧急制动阀停车;装有列尾装置的列车,司机应采取列尾装置主机排风制动措施使列车停车,停车前适当撒砂。

第三十五条

装有动力制动的机车在使用动力制动调速过程中发生紧急制动或需紧急制动时,司机应保持机车动力制动,同时立即用单阀缓解机车制动缸压力至150kPa以下(设有自动控制装置的机车可不进行单阀缓解操作)。

第三十六条

列车或单机停留时,不准停止柴油机、劈相机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并保持制动状态。

1.进站停车时,应注意车站接车人员的手信号。

2.货物列车应保压停车,直至发车前出站(发车进路)信号机开放或接到车站准备开车的通知后,方能缓解列车制动。

3.夜间等会列车时,应将机车头灯灯光减弱或熄灭。4.中间站停车,有条件时应对机车主要部件进行检查。 5.机车乘务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机车。

第三十七条

内燃、电力机车在附挂运行中,换向器的方向应与列车运行方向相同,主接触器在断开位。禁止进行电气动作试验。

第三十八条

机车各安全保护装置和监督、计量器具不得盲目切(拆)除及任意调整其动作参数。内燃、电力机车各保护电器(油压、水温、接地、过流、柴油机超速、超压等保护装置)动作后,在未判明原因前,不得强迫启动柴油机及切除各保护装置。机车保护装置切除后,应密切注视机车各仪表的显示,加强机械间的巡视。

第三十九条

运行中,应随时注意机车各仪表的显示。发现机车故障处所和非正常情况,要迅速判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将故障现象及处理情况填记“机车运行日志”。

牵引直供电、双管供风的旅客列车时,运行中应注意确认列车供电电压及电流、列车总风管压力的显示,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车辆乘务员,按其要求运行或维持到前方车站停车处理,并报告列车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

旅客列车在区间发生故障需双管改单管供风时,司机应掌握安全速度(最高不超过120Km/h)运行至前方站后进行,跨局旅客列车改为单管供风后,司机报告车站值班员转报列车调度员。因列车总风管压力漏泄不能维持运行,应立即停车,关闭机车后部折角塞门判断机车或车辆原因,属车辆原因应立即通知车辆乘务员处理。

第四十条

遇天气恶劣,应加强瞭望和鸣笛,信号机显示距离不足200m时,应立即报告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

第四十一条

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不得超越机车限界进行作业,电气化区段严禁攀登机车、车辆顶部,途中停车检查时,身体不得侵入临线限界。

2.电力机车乘务员需要登机车顶部检查弓网状态或处理故障时,应断开主断路器,降下受电弓,必须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申请办理登顶作业,接到列车调度员发布接触网已停电允许登顶作业的调度命令并验电、接地后方准作业。

3.外走廊式的内燃机车运行中不得在走廊上作业。4.严禁向机车外部抛撒火种,机械间严禁吸烟。

5.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不能继续运行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两端站、列车调度员及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时为车辆乘务员),报告停车原因和停车位置,根据需要迅速请求救援并按规定设置防护。机车故障后10分钟内不能恢复运行时,司机应迅速请求救援。 6.遇天气不良、机车牵引力不足等原因,列车在困难区段可能发生坡停或严重运缓时,司机应提前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两端站或列车调度员。

7.单机进入区间担当救援作业,在自动闭塞区间正方向运行时,应使LKJ处于通常工作状态,严格按分区通过信号机的显示要求行车;在自动闭塞区间反方向、半自动闭塞区间及自动站间闭塞区间运行时,应使LKJ处于调车工作状态。在接近被救援列车2km时,按规定严格控制速度。 8.运行途中突发难于抵抗的身体急症,要立即报告列车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不能维持驾驶操纵的要立即采取停车措施。

第四十二条

多机牵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车重联后,相邻机车之间连接状态的检查,由相邻机车乘务员实行双确认,共同负责。 2.机车操纵应由行进方向的前部机车负责。重联机车必须服从前部机车的指挥,并执行有关鸣笛及应答回示的规定。

3.设有重联装置的机车,该装置作用必须良好,重联运行时应接通重联线。其它各有关装置及制动机手柄的位置按附件8执行。

4.电力机车重联运行中,前部机车应按规定鸣示降、升弓信号,后部机车必须按前部机车的指示,立即降下或升起受电弓。

5.中部、尾部挂有补机的列车,其具体操纵及联系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第四十三条

组合列车前部、中部机车必须装有同步操纵装置并保持通信设备良好,其具体操纵及联系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第四十四条

附挂(重联)机车连挂妥当后,附挂(重联)司机按规定操作制动机、弹停装置、电气设备等,操作完毕、具备附挂(重联)运行条件后,通知本务机车司机。

附挂(重联)机车需与本务机车或前位机车摘开时,必须恢复机车牵引条件后(闭合蓄电池开关、开启LKJ、升弓或启机、空压机工作、总风缸压力达到定压、机车处于制动状态),方可通知前位机车进行摘挂作业。

无动力回送机车按规定开放无火回送装置,操作有关阀门。

旅客列车操纵

第四十五条

牵引旅客列车在确保安全正点的同时,应做到运行平稳、停车准确。 1.起车时,全列起动后再加速。

2.进站停车时,应采取保压停车,按机车停车位置标一次稳、准停妥。第四十六条

列车运行中施行常用制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机车呈牵引状态,柴油机转速控制在550r/min左右或牵引电流控制在1000A左右;电力机车的牵引电流控制在200A以下。停车制动,自阀减压时,列车产生制动作用并稳定降速(时间原则上应控制在5s以上)后,再解除机车牵引力。特殊情况由铁路局规定。 2.自阀减压前,应单独缓解机车,使列车制动时机车呈缓解状态。 3.制动时,追加减压量累计不应超过初次减压量。

第四十七条

列车运行中应根据线路纵断面及限速要求,尽可能不中断机车牵引力。在起伏坡道区段或较小的下坡道运行时,应采用低手柄位或低转速的牵引,尽量避免惰力运行。

第四十八条

列车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应采用空气、动力制动配合使用的操纵方法,做到: 1.列车进入下坡道时,投用动力制动,待列车继续增速的同时,再逐步增加制动电流。

2.当动力制动不能满足控制列车运行速度的要求时,采用空气制动调整列车运行速度。无动力制动或动力制动故障时的空气制动操纵办法,由铁路局制定。 3.缓解列车制动时,应在缓解空气制动后,再逐步解除动力制动。

各种坡道上的操纵

第四十九条

在较平坦的线路上,列车起动后应强迫加速,达到运行时分所需速度时,适当调整机车牵引力,使列车以均衡速度运行。

第五十条

在起伏坡道上,应充分利用线路纵断面的有利地形,提早加速,以较高的速度通过坡顶。 第五十一条

在长大上坡道上,应采用“先闯后爬,闯爬结合”的操纵方法。进入坡道前应提早增大机车牵引力,储备动能,进入坡道后应进行预防性撒砂,防止空转,并注意牵引电流不得超过持续电流。

严寒地区操纵及注意事项

第五十二条

在防寒过冬期间,段内接班后,除执行本规则第九条的规定外,还应检查机车有无冻结处所,暖汽阀是否按规定开放,防寒罩是否齐全。

1.内燃机车关闭门窗,调整百叶窗开度并装好防寒被,应适时使用非操纵端热风机。打开预热锅炉循环水系统止阀,以防止水管路及预热锅炉冻结。

2.内燃机车柴油机故障无法再启动时,要及时放尽柴油机、冷却单节、热交换器及管路内的冷却水。3.遇雾雪等天气受电弓或接触网被冰雪包裹,在站内停留如发现弓网产生打火放电现象时,站内起动列车,应控制牵引电流不得过大,避免受电弓与接触网间产生拉弧导致烧网。 4.机车检查、保养以及操作的具体注意事项,由铁路局制定。

机械间巡视

第五十三条

内燃、电力机车机械间及走廊巡视检查,由非操纵司机或学习司机负责,应按下列要求执行: 1.内燃机车

(1)始发列车出站后;

(2)列车运行中一般每30min进行一次; (3)发生异音、异状时。 2.电力机车

(1)始发列车出站后; (2)发生异音、异状时。

3.单司机值乘时,机械间检查时机由铁路局规定。第五十四条

巡视检查项目

1.内燃机车检查项目:电气间、柴油机、增压器、牵引发电机、辅助传动装置、空气压缩机、辅助发电机、牵引电动机的通风机等状态是否正常;有无电气绝缘烧损气味、油水管路有无漏泄;水箱水位和各仪表显示是否正常。

2.电力机车检查项目:各辅助机组运转是否正常;各部件有无异音、异状;有无放电和电气绝缘烧损的气味;主变压器油温、油位是否正常,牵引及辅助变流器工作状态、各保护继电器和指示灯、指示件有无异状或动作显示。

调车作业

第五十五条

调车机车乘务员要熟悉《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站细》)及有关规定,熟记站内线路(包括专用线)、信号机以及各种标志等站场情况,严格执行《技规》调车工作有关规定。

采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进行调车时,应使LKJ处于调车工作状态与无线调车灯显设备配合使用,并根据信号显示和作业指令的要求进行作业。 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时,对附有示意图的调车作业通知单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必须掌握清楚。作业前,应使LKJ处于调车工作状态。

在中间站不得利用单司机单班值乘列车的机车进行调车作业,遇特殊情况,必须利用该本务机车对本列进行调车作业时,相关作业人员应加强安全控制。

第五十六条

在车站交接班时,交、接班乘务员应认真对机车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性能进行重点检查;注意检查调整制动缸活塞行程和闸瓦与轮箍踏面的缓解间隙。 作业间歇时应对其它部件进行检查。停留较长时间后再次作业前,应对制动机机能进行试验。 第五十七条

调车作业中,彻底瞭望,确认信号,正确执行信号显示的要求和呼唤应答制度,没有信号不准动车,信号中断或不清立即停车。穿越正线调车作业时,必须执行车机联控制度。 连挂车辆时,严格按

十、

五、三车距离和信号要求控制速度,接近被连挂车辆时,速度不得超过5km/h。

按《站细》规定连结软管后,动车前应进行制动机简略试验。

单机连挂车辆时,应注意确认车辆停留和脱轨器位置,必须执行“一度停车”制度。

第五十八条

当调车指挥人显示溜放信号时,司机应“强迫加速”满足作业要求;显示减速或停车信号时,应迅速解除机车牵引力,立即制动。

第五十九条

认真执行驼峰调车作业的规定,连挂车列后试拉时,注意不得越过信号机或警冲标。推峰时要严格按信号的要求控制速度。

第六十条

电力机车调车时,机车距接触网终点标应有10m的安全距离,防止进入无电区。

机车行车安全装备

第六十一条

机车出段前,必须确认LKJ、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平面灯显接口设备、防折关装置、警惕报警装置、机车走行部监测装置等行车安全装备检测合格证签发符合规定。出段必须开机,按规定正确操作使用,严禁擅自关机。 不得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进行与行车无关的通话,并应遵守保密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列车途中在本务机车前部加挂补机、更换本务机车或机车因故不能继续运行请求救援时,司机应在停车后并制动主管减压的情况下,解除列尾装置主机记忆的本务机车号码,加挂机车、更换后机车及救援机车连挂车列后担当本务时,重新建立“一对一”关系。

第六章 终点站与退勤

第六十三条

终点站作业

1.到达终点站后,摘解机车前不得缓解列车制动。若地面无列车制动机试验设备或该设备临时发生故障时,司机应根据检车员的要求,试验列车制动机。牵引制动主管定压600kPa的货物列车到达机车换挂站后,应对制动主管实施最大有效减压量(减压170kPa)。

2.直供电列车到达后,应保持供电,接到车辆乘务员通知后方可停止供电,拔出供电钥匙,按规定与车辆乘务员办理交接。

3.机车不能及时入段时,将机车移动至脱轨器外方、信号机前或警冲标内方。机车乘务员应及时检查轴温(装有轴温检测装置的除外)。LKJ转入调车状态,按调车信号显示运行。 4.机车到达站、段分界点处应停车,签认入段时分,了解段内走行经路。 5.确认入段信号、股道号码信号、道岔开通信号、道岔表示器显示正确,厉行确认呼唤(应答),鸣笛动车入段,按规定速度控制运行。

6.有运用干部添乘在列车终到前,司机应出示添乘指导簿,添乘运用干部填写本趟添乘指导意见。

入段作业

第六十四条

电力机车进整备线,在隔离区防护信号前停车,确认隔离区防护信号开放后再动车。 第六十五条

在转盘及整备线停留时,机车必须制动。上、下转盘时,确认开通位置,严守速度规定。转盘转动时,司机不得离座,不得换端及做其他工作。并须做到:

1.内燃机车主手柄置于“0”位,换向手柄置于中立位,机车控制开关置于断开位。2.电力机车断开主断路器,降下受电弓,牵引手柄置于“0”位。 第六十六条

入段机车检查和整备

机务段应根据使用机型、乘务方式和段内技术作业时间,制定机车检查、给油、保洁等工作范围和标准。

1.交班司机应将机车运用状态,在机车运行日志上作出记录,按规定做好防溜,与接车人员办理交接。

2.轮乘制司机应向接车人员详细介绍机车运用状态、机车运行日志记录等情况,与有关人员办理燃油、耗电、工具备品以及机车行车安全装备的交接。3.检查机车时,发现故障处所及时处理或报修。

中途继乘站换班

第六十七条

出勤时,按本规则第五至八条的规定执行。出勤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 第六十八条

中间站换班应实行对口交接。 1.司机交接燃料、耗电、机车运用状态等。

2.学习司机(非操纵司机)检查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办理工具备品等交接。3.接班后,按本规则附件1-5至附件1-8的规定检查机车。

外段(折返段)交接班

第六十九条

外段(折返段)交接班

1.内燃、电力机车交班机班应按本规则附件1-1至附件1-4的规定进行作业,填写机车运行日志。2.内燃、电力机车的接班司机应按本规则附件1-1至附件1-4,对机车进行检查。学习司机(非操纵司机)对机车下部进行复检。

3.制动机试验、内燃机车的电气动作试验、电力机车的高、低压试验按本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执行。4.其他未尽事宜,按机务本段、外段(折返段)有关规定办理。

退勤作业

第七十条

退勤前,司机用IC卡转储LKJ运行记录文件,正确填写司机报单,对本次列车的安全正点情况进行分析作出记录。 第七十一条

退勤时,进行酒精测试,向退勤调度员汇报本次列车安全及运行情况,对运行中发生的非正常情况按规定填写“机调-10”,对LKJ检索分析的问题及超劳、运缓等情况做出说明,交还列车时刻表、司机报单、司机手册、添乘指导簿后,办理退勤手续。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机车乘务员(不包括动车组司机、自轮运转设备司机),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可参照执行。铁路局应按照本规则,结合本局的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细则。 第七十三条

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七十四条

本规则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前发《机车操作规程》(铁运〔2000〕16号)、《单司机执乘机车操作规程(暂行)》(铁运〔2004〕34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规定与本规则相抵触时,按本规则执行。

附件:

附件1 各型机车检查项目

附件2各型机车电气动作试验、高低压试验程序

附件3 JZ-7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

附件4 DK-1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

附件5 CCBⅡ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 附件6 法维莱型制动机“五步闸”检查方法 附件7 机车乘务员确认呼唤(应答)标准 附件8 重联机车制动机手柄位置处理表

共七章七十四条

推荐第4篇:机车检修技术总结

机车钳工技师技术总结

信息来源:沈北运用

我段检修车间承担沈局客运机车中休任务,需要为线上机车提供优质的检修服务,保证机车能够在线上正常运行,因此我更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把机车冷却间管路组装,冷却系统正常运转,不在自己检修过的配件上出现故障,影响机车的正常运行。我段承修的机车类型较多,任务也较重。所以出现的问题也较多,在实际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往往不能用所学的知识来解决,经常会出现一些特例的情况,我把自己的经验总结如下。

冷却系统是机车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东风4B型机车的冷却风扇驱动采用的静液压传动技术。该技术能满足机车柴油机功率调节范围冷,热负荷变化频率的要求。静液压马达通过温度控制阀中的恒温元件,把冷却风扇转速的变化与柴油机油、水温度的变化有机地结合起来,由于静液压系统较为复杂,管路及元件较多,造成风扇不转或转速不正常的原因也是较为复杂的,静液压系统常见故障最终反映在风扇不转或转速不正常。处理故障时,应准确判断其产生的原因,并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检查和处理。

1、起机前检查与静液压泵相连的静液压油箱的油位是否正常。如果打开变速箱油尺有油益处,则可判断为静液压泵的油封漏造成窜油,高压油路建立不起正常油压,影响风扇的转速:如果油位正常,再用手拨动风扇,若转动不灵活,可判断为静液压马达故障,再根据故障现象相应的检修,更换静液压泵的骨架油封或检修静液压马达。

2、起机前检查一切正常,再进行热机检查。当油、水温度达到最大值(水温83±2,油温65±2)时,在柴油机最高转速下,手动调整螺钉,使温度控制

阀处于全关闭状态(当手动调不进去时,说明滑阀犯卡)。如果风扇转速正常,可判断为温度控制阀的感温元件失效;如果风扇转速不正常,当用手摸温度控制阀回油管与进油管感到无明显温差时,便可判断为温度控制阀的滑阀与阀体间隙过大或有拉伤,更换温度控制阀即可。

3、经过判断确定温度控制阀正常后,让柴油机转速仍保持在最高位,可判断位安全阀实效或静液压泵故障。为了减轻检查工作量,可先拆下安全阀在试验台上进行测试。如果测试结果不符合要求,说明安全阀失效,更换即可;如果测试正常,则为静液压马达的故障,必须更换精液压马达。

4、如果温度控制阀及静液压马达均正常,可将柴油机转速保持在最高位,如果风扇转速仍然偏低,则可判断为精液压泵出口压力不够,高压油路建立不起正常压力,造成风扇转速偏低。更换静液压泵后,风扇转速就会恢复正常。

5、在检查静液压泵或马达时,最好测量它的容积效率。因为柱塞连杆组与相应缸体的间隙过大,其泄漏量必然较大,因而容积效率降低,当静液压泵或马达的容积效率低于规定时必须检修或更换。

6、把精液压泵和马达单油封改为双油封后,泄漏情况已经基本消除,可使风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况。

通过对液压系统故障分析处理,我把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也学习了不少新技术知识,锻炼了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更好的检修配件,积累了良好的经验。

检修工作的几年来,我把学习技术,提高能力当作增强自身综合素质的重要关节。把上车的实际故障处理能力作为积累能力的一种方法,要锻炼出自己钻的精神,遇到难题查资料或请教师傅,一定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相信只有这样我才为铁路事业作出自己的一点贡献,并相信铁路的跨越式发展,需要自身的更多的努力,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进取,争取为铁路事业作出自己的贡

献。

推荐第5篇:铁路机车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导言:

我在XX铁路局XXXX段进行了实习工作,在实习中,我在车间各位师傅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学习有关的日常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关于电力机车的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当中去,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理论,探求日常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繁忙。

实习报告

报 告 人:XX(XX职工培训基地机车XX班)

实习期间: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

实习地点:XXXX段

实习目的:掌握电力机车各主要不见的安装位置、构造、功用及工作原理,机务行车规章,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标准,行车模拟操纵,机车检查与保养知识,安全生产等内容。 实习内容:

(一) 检修实习

(二) 整备实习

实习报告:

在来到铁路之时,我就很荣幸能够加入到铁路人的队伍中,为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感到深深的自豪!记得有句话叫

“理论让人看的更远,实践让人做的更实。”我很高兴能参加这次的实习培训工作,这样让我对机务段的运转流程和我个人的工作性质有了一定的了解,下面就是我对这段时间工作的总结.

这一年时间里,实习培训工作经历了两个主要的过程,先是机车检修实习阶段,然后是机车整备实习阶段。

在专业知识培训学习上,首先深化 “坚守泰山之则,诺守不许失败”的安全为本的深层意义,分别经过了沈阳铁路局职工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机车基本知识的理论讲解,铁路信号的认识和深入了解,列车车载设备运用的专业技能学习。在每一阶段的学习后都进行了严格的考试,我都按照要求认真完成了考核并顺利进行下一阶段的培训。

在实践经验积累上,我参观了机务段运用车间的工作流程,并亲身感受了火车司机的工作过程,使我开始积累了作为一名合格的司机应该具有的基本能力,做到不影响他的正常工作的同时多问多学现场知识,对不知道和不明白的地方坚决做到深知熟解,并能举一反三,正常行车情况下能熟练的在脑中模拟驾驶要领,遇到特殊情况能做到不急不乱,快速准确的反映出解决方案,在以后的正式工作中保证行车的安全正常运行。

在实习期间,我都对我在沈阳机务段的实习进行着不断的记录思考,个人的反思和总结:

首先,要全身心加入铁路这个大家庭。要以平静的心态看待铁路的改革,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工作,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在工作中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分内之事。

一要充满信心。认识到铁路改革机遇大于挑战,环境的改变、“身份转换”政策的实施,会创造新的、良好的竞争氛围。

二要有紧迫意识。培养自己的大局意识,主动去适应改革。努力工作,要把压力转化为工作的动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做好这些工作是迎接改革必备的首要条件。必须增强竞争紧迫感,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在铁路跨越式逐步深入发展发展的今天,必须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随着企业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必须改变了已往觉得进了铁路就算捧起了“铁饭碗”的观念,“瓷饭碗”的竞争紧迫感明显增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是在改革和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在工作之余要加强学习,给自己补充能量,以适应竞争环境。学习党的一些基本方针、政策以及铁路改革的一些基本知识,了解路局各项改革措施的必要性。认识到铁路改革的深刻内涵,全方位充实自己,完善自我,使自己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在紧张严肃的环境下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杜绝利己主义,心浮气躁。作为一名共青团员,在接下来的工作

中,我一定戒骄戒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警示自己,想自己少一点,想工作多一点,永远把机务段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工作、生活中遇到问题力求果断、细致,遇到有不如意之处,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克服松懈心理,树立生活、工作目标,化劣势、失败为前进的动力,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做到积极肯干、吃苦耐劳、艰苦奋斗。

第四,要勇于开拓创新,永葆工作中的生机和活力。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勇于大胆实践,不断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谋划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进一步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充分听取领导和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认真反思,逐条改进。以更饱满的生活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旺盛的斗志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以良好的心态迎接来自任何方面的挑战,从而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和跨越。

古人云:“不待扬鞭自奋蹄”。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我必将以饱满的热情和主动的态度做好我的本职工作,建设现代化的中国铁路,尤其是新时期的中国高速铁路,不仅是我们肩头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引以为豪的使命。我要以与时俱进的使命感,以勇挑重担的责任感,善观大势早运筹,善谋大事主动干,用我的实际行动描绘铁路跨越式发展的美好蓝图。

实习报告

中职机车XXX班

XXX

推荐第6篇:铁路机车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导 言:

我在XX铁路局XXXX段进行了实习工作,在实习中,我在车间各位师傅的热心指导下,积极学习有关的日常工作,注意把书本上学到的关于电力机车的理论知识对照实际工作当中去,用理论知识加深对实际工作的认识,用实践验证所学的理论,探求日常工作的本质与规律,简短的实习生活,既紧张,又繁忙。 实习报告

报 告 人:XX(XX职工培训基地机车XX班) 实习期间:XXXX年X月X日—XXXX年X月X日 实习地点:XXXX段

实习目的:掌握电力机车各主要不见的安装位置、构造、功用及工作原理,机务行车规章,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标准,行车模拟操纵,机车检查与保养知识,安全生产等内容。 实习内容:

(一) 检修实习

(二) 整备实习实习报告:

在来到铁路之时,我就很荣幸能够加入到铁路人的队伍中,为能成为他们中的一员感到深深的自豪!记得有句话叫

“理论让人看的更远,实践让人做的更实。”我很高兴能参加这次的实习培训工作,这样让我对机务段的运转流程和我个人的工作性质有了一定的了解,下面就是我对这段时间工作的总结.

这一年时间里,实习培训工作经历了两个主要的过程,先是机车检修实习阶段,然后是机车整备实习阶段。

在专业知识培训学习上,首先深化 “坚守泰山之则,诺守不许失败”的安全为本的深层意义,分别经过了沈阳铁路局职工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机车基本知识的理论讲解,铁路信号的认识和深入了解,列车车载设备运用的专业技能学习。在每一阶段的学习后都进行了严格的考试,我都按照要求认真完成了考核并顺利进行下一阶段的培训。

在实践经验积累上,我参观了机务段运用车间的工作流程,并亲身感受了火车司机的工作过程,使我开始积累了作为一名合格的司机应该具有的基本能力,做到不影响他的正常工作的同时多问多学现场知识,对不知道和不明白的地方坚决做到深知熟解,并能举一反三,正常行车情况下能熟练的在脑中模拟驾驶要领,遇到特殊情况能做到不急不乱,快速准确的反映出解决方案,在以后的正式工作中保证行车的安全正常运行。

在实习期间,我都对我在沈阳机务段的实习进行着不断的记录思考,个人的反思和总结:

首先,要全身心加入铁路这个大家庭。要以平静的心态看待铁路的改革,以积极的心态参与工作,以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在工作中以积极的心态面对工作,积极主动地做好分内之事。

一要充满信心。认识到铁路改革机遇大于挑战,环境的改变、“身份转换”政策的实施,会创造新的、良好的竞争氛围。

二要有紧迫意识。培养自己的大局意识,主动去适应改革。努力工作,要把压力转化为工作的动力,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认真做好这些工作是迎接改革必备的首要条件。必须增强竞争紧迫感,自觉提高自身素质。在铁路跨越式逐步深入发展发展的今天,必须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随着企业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必须改变了已往觉得进了铁路就算捧起了“铁饭碗”的观念,“瓷饭碗”的竞争紧迫感明显增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是在改革和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在工作之余要加强学习,给自己补充能量,以适应竞争环境。学习党的一些基本方针、政策以及铁路改革的一些基本知识,了解路局各项改革措施的必要性。认识到铁路改革的深刻内涵,全方位充实自己,完善自我,使自己在以后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在紧张严肃的环境下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杜绝利己主义,心浮气躁。作为一名共青团员,在接下来的工作

中,我一定戒骄戒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警示自己,想自己少一点,想工作多一点,永远把机务段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工作、生活中遇到问题力求果断、细致,遇到有不如意之处,多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克服松懈心理,树立生活、工作目标,化劣势、失败为前进的动力,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做到积极肯干、吃苦耐劳、艰苦奋斗。

第四,要勇于开拓创新,永葆工作中的生机和活力。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创新,勇于大胆实践,不断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谋划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开创新局面。今后的工作中,自己要进一步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在充分听取领导和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基础上,认真反思,逐条改进。以更饱满的生活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旺盛的斗志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以良好的心态迎接来自任何方面的挑战,从而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的转变和跨越。

古人云:“不待扬鞭自奋蹄”。在今后的工作过程中,我必将以饱满的热情和主动的态度做好我的本职工作,建设现代化的中国铁路,尤其是新时期的中国高速铁路,不仅是我们肩头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们引以为豪的使命。我要以与时俱进的使命感,以勇挑重担的责任感,善观大势早运筹,善谋大事主动干,用我的实际行动描绘铁路跨越式发展的美好蓝图。

实习报 告

中职机车XXX班XXX

推荐第7篇:中国铁路机车发展史

中国铁路机车发展史

蒸汽机车&内燃机车人民型蒸汽机车人民型蒸汽机车,现用代号RM。机车全长23252毫米,构造速度每小时110公里。模数牵引力177千牛,轴式2-3-1。1958年起由四方工厂试制生产,1966年停止生产,共制造258台。上游型蒸汽机车上游型蒸汽机车又称为上游型工矿用小型蒸汽机车。 1960年在唐山诞生,代号SY。机车全长21519毫米,构造速度每小时80公里,模数牵引力204千牛,轴式1—4—1。前进型蒸汽机车前进型蒸汽机车是中国第一种自主设计的干线货运机车。1956年9月诞生于大连,当时各项技术指标均达到蒸汽机车的先进水平。机车全长26063毫米,构造速度每小时80公里,模数牵引力324千牛,轴式1—5—1。原称和平型(代号HP),后定名为前进型,现用代号QJ。1988年停止生产,共制造4708台。建设型蒸汽机车1956年,大连机车车辆厂对解放型蒸汽机车改进设计,于1957年7月试制成功,机车出厂时,毛泽东主席曾亲自登乘。经改进后的蒸汽机车命名为“建设型”,车型代号JS,并于同年9月投入批量生产,成为中国铁路干线货运用主型机车。胜利型蒸汽机车国产胜利型蒸汽机车是四方厂于1956年制成的客运机车,于1959年停产,期间共计生产了151台。国产胜利型干线客运蒸汽机车投人运用后,使长途直达旅客列车扩大了编组,客车数量由9辆增至13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平型蒸汽机车代号HP的和平型蒸汽机车,是我国自行设计制造的大功率蒸汽机车。轴式为1-5-1,机车与煤水车全长26023毫米(联挂4轴煤水车),机车空重 119.29吨,轮周功率2191.8千瓦,构造时速80公里每小时。反帝型蒸汽机车1961年,前苏联无偿援助我国的反帝型蒸汽货运机车,车名由苏联语“佛得”音译而来,诞生于捷尔仁斯基机车制造厂,经由满州里入境配属给武汉江岸机务段。该机车的最大特点是五动轮、汽缸直径大、牵引力大,适合干线运行。工建型蒸汽机车工建型蒸汽机车又称工建型工矿及调车用蒸汽机车,多用于调车,由大连机车厂设计,太原、成都机车厂于1958年开始生产,1961年停产,共制造122台。机车全长9735毫米,构造速度每小时35公里,模数牵引力144千牛,轴式0—3—0。跃进型蒸汽机车1958年济南机车厂在PR2(ㄆㄌ2)型机车的基础上改进设计并制造,命名为跃进型,代号YJ。1961年停产,唐山、牡丹江、武昌、济南等工厂共制造202台。机车全长18326毫米,构造速度每小时60公里,模数牵引力137千牛,轴式1—3—1。星火型蒸汽机车星火型蒸汽机车由大同工厂1960年设计,长春工厂试制成功,代号XH。1961年停产,长春、牡丹江工厂共制造48台。机车全长13480毫米,构造速度每小时25公里,模数牵引力75千牛,轴式0—4—0。“巨龙”号电传动内燃机车1956年,大连机车制造厂先后派出两批技术人员赴前苏联学习考察内燃机车设计制造技术,于1957年组成内燃机车设技组,开始进行巨龙型内燃机车的设计研究,1958年9月底试制成功。该车装用的柴油机是从前苏联进口的装车功率为1471kw的2100型中速柴油机,采用直流电力传动,2台机车可以重联。“建设”号电传动内燃机车1958年9月9日,北京长辛店机车车辆工厂(北京二七机车工厂)试制出新中国第一台内燃机车。机车的三万多个配件全部由中国制造,采用的柴油机装车功率441KW,自重60吨,最高时速85公里/小时。“先行”号电传动内燃机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厂于1958年试制成功“先行”号电传动内燃机车。“卫星”号内燃机车卫星型机车(NY1-0001)于1960年交付北京铁路局北京内燃机务段试用,是投入量产的第一代中国国产柴油机车。北京型内燃机车四轴液力传动干线客运内燃机车,1970年开始试制,1975年批量生产。机车标称功率1500kW,最大速度120km/h,车长15045mm,轴式B-B。被誉为中国目前为止最成功的一款液力传动型机车。东方红1型内燃机车东方红1型柴油机车,原称卫星型、NY1型,是中国第一代液力传动柴油机车的代表。由青岛四方机车车辆厂于1959年试制成功,经过大量试验和改进后,于1966年定型为东方红1型并投入批量生产,至1972年停产累计生产106台,曾经是京山铁路、沈山铁路的主力客运机车。东方红2型内燃机车该车为中国第二代液力传动柴油机车,适用于调车和小运转用途,由青岛四方机车车辆工厂于1971年试制成功,1973年转交资阳内燃机车厂生产和改进。东方红3型内燃机车该车由青岛四方机车车辆工厂于1971年试制、1976年投入批量生产,在1980年代至1990年代初曾经是中国东北地区铁路干线客运的主力柴油机车,至1988年累计生产了268台。东方红4型内燃机车东方红4型从1969年到1981年共制造了6台,机车功率为3308kW。东方红5型内燃机车该车由资阳机车车辆厂生产,液力传动,轴式B-B,整备重量86吨,启动牵引力153kN,构造速度:80km/h。东方红6型内燃机车东方红6型是资阳内燃机车工厂1981年专为上海黄浦港生产的内燃机车。机车功率是1740kW,轴式B-B。该车型只生产了1台。东方红7型内燃机车该车由资阳内燃机车厂生产,主要用于工矿企业调车和小运转,于1988年试制成功,车辆搭载了济南柴油机厂的Z12V190BJ型柴油机。东方红21型内燃机车东方红21型是高原米轨通用型内燃机车,由四方机车车辆工厂于1976年设计,1977年试制投产,1982年又进行改进。机车标称功率是640kW,最大速度50km/h,车长12000mm,轴式B-B。东风1型内燃机车东风1型内燃机车是大连机车车辆工厂1964年开始成批生产的干线货运机车,共生产706台。当两台机车重联使用时,可由任一机车的司机操纵机车。机车标称功率是1500kW,最大速度100km/h,车长16685mm。曾经是中国铁路运输的主力,为中国铁路服务了逾40年。火车迷尊称其为“老东风”。东风2型内燃机车东风2型柴油机车(DF2),原称ND2型,是中国第一代调车用柴油机车,由戚墅堰机车车辆工厂在东风型柴油机车基础上于1964年研制成功。1964年至1974年间累计制造了147台东风2型、1台东风2增型机车,1980年至1983年间又制造了5台,共生产了153台,并于1976年获得原铁道部授予全路铁路科技优秀项目奖。东风3型内燃机车东风3型内燃机车与东风型构造基本相同,仅牵引齿轮传动比由4.41改为3.38,机车标称功率也降为1050kW。是大连机车车辆工厂1969年开始成批生产的干线客货运机车,共生产226台,车长16685mm。东风4型内燃机车东风4型柴油机车(DF4),是中国铁路第二代电传动柴油机车的首型机车,也是中国第一款交—直流电传动柴油机车。由大连机车车辆厂设计制造,首台机车于1969年试制成功。1982年,由东风4型的基础上研制成东风4B型柴油机车,成为中国铁路上运用最广泛、技术最成熟的柴油机车车型之一。东风5型内燃机车东风5型柴油机车(DF5)主要用于调车和小运转作业,适用于编组站和区段站进行调车作业,也可做为小运转及厂矿作业的牵引动力。东风6型内燃机车东风6型柴油大功率干线货运用内燃机车(DF6),原称东风4D型,由大连机车车辆厂设计制造。车辆的牵引性能、经济性、耐久可靠性以及粘着性能等方面较东风4型列机车有明显改善提高。东风7型内燃机车东风7型内燃机车(DF7),是中国铁路使用的柴油机车车型之一,是北京二七机车工厂于1982年研制成功的调车兼小运转用机车,适用于大中型枢纽编组站场调车及大型工矿企业调车及小运转作业。东风8型内燃机车东风8型柴油机车(DF8),由戚墅堰机车车辆工厂设计制造,是中国第一种采用16V280系列柴油机的大功率柴油机车。东风9型内燃机车东风9型柴油机车(DF9),由戚墅堰机车车辆厂于1990年研制成功。是中国第一种最高运行速度达到160公里/小时以上的柴油机车,也是继东风8型货运机车之后中国第二种装用16V280/285系列大功率柴油机的铁路机车。在东风9型机车的基础上,戚墅堰机车车辆厂于1993年成功研制了东风11型准高速客运机车,为以后的中国铁路大提速打下了基础。东风10型内燃机车东风10型柴油机车(DF10)由大连机车车辆工厂设计生产,属于双节八轴的重载货运柴油机车,拥有牵引5000吨重载货物列车的能力,曾配属柳州铁路局(现南宁铁路局)投入黔桂铁路试运行。东风11型内燃机车东风11型柴油机车(DF11)采用16V280ZJA型柴油机、轮对空心轴式牵引电动机全悬挂装置、微机控制系统等新技术,最高运行速度为170公里/小时,首台机车于1992年研制成功,至2005年停产共计生产了459台。东风12型内燃机车东风12型柴油机车(DF12),原称GKD4型,适用于调车兼小运转,也可用于一般干线货运。HXN3型内燃机车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 及美国 EMD联合制造,于2008年7月正式推出。机车配置6000马力的发动机,是当时全球所有同类产品中最省油、最环保的柴油内燃机车之一。HXN5型内燃机车HXN5型柴油机车,是中国铁路的干线客、货运柴油机车车种之一,使用交流传动。电力机车6Y1型电力机车6Y1型电力机车,1959年到1962年株洲机车厂共试制5台。SS1型电力机车韶山1型电力机车(SS1),是中国铁路的第一代(有级调压、交—直流电传动)国产客、货两用干线电力机车。韶山1型电力机车原称6Y1型,原型车为苏联的N6O型电力机车,首台机车于1958年试制成功,于1968年更名为“韶山1型”,1980年基本定型并投入大批量生产。1958年至1988年间,株洲电力机车厂累计生产了826台韶山1型机车。SS2型电力机车1969年,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和株洲电力机车工厂联合研制了韶山2型电力机车试验车,代号SS2。主电路采用高压侧调压、硅半导体桥式整流集中供电线路。1971年和1974年又先后进行了两次重大的技术改造,应用了大功率可控硅元件和电子技术,实现无级调速,为中国电力机车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SS3型电力机车韶山3型电力机车(SS3),是中国铁路的第二代电力机车车型之一,是由株洲电力机车厂和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吸收了韶山1型、韶山2型电力机车的成熟经验后,于1979年研制成功的客、货两用干线电力机车,1986年投入批量生产。至2006年停产,累计产量超过1500台。SS4型电力机车韶山4型电力机车(SS4),是中国铁路使用的一种电力机车,由株洲电力机车厂设计制造。韶山4型是6400千瓦八轴货运电力机车,也是中国铁路第三代(无级调压、交—直流电传动)电力机车的首型机车。SS5型电力机车韶山5型电力机车属于实验性车型,采用了两段相控阵5型电力机车(SS5),是中国铁路的第一种快速客运电力机车。韶山5型机车的研制、试验为后来韶山8型准高速电力机车的设计和生产累积了经验。SS6型电力机车韶山6型电力机车(SS6)是中国铁路使用的电力机车车型之一,是原铁道部为满足陇海铁路电气化需要,继引进6K型电力机车之后,于1989年利用日元贷款、通过国际招标采购的第二批4800千瓦六轴电力机车。SS7型电力机车韶山7型电力机车(SS7)是中国铁路的电力机车车型之一,是根据山区小半径曲线区段电气化铁路而研制的客、货运两用干线电力机车,由大同机车厂、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于1992年研制成功,1996年投入批量生产,累计生产了113台。SS7B型电力机车韶山7B型电力机车(SS7B),是中国铁路使用的重载货运电力机车车型之一,属于25吨轴重实验性车型,由大同机车厂于1997年研制成功。SS7C型电力机车韶山7C型电力机车(SS7C),是中国铁路使用的电力机车车型之一,由大同机车厂、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成都机车车辆厂于1998年研制成功。韶山7C型电力机车是在韶山7型电力机车基础上,根据铁路客运提速需要改进设计而成的4800千瓦六轴客运电力机车,最高运用速度120公里/小时。SS7D型电力机车韶山7D型电力机车(SS7D)是中国铁路的电力机车车型之一,是为适应中国铁路大提速的需要、特别为陇海铁路郑州至西安段而设计的准高速干线客运用电力机车,由大同机车厂、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成都机车车辆厂于1999年联合研制成功,至2002年累计生产了59台。韶山7D型电力机车持续功率为4800千瓦,最高速度为170公里/小时。SS7E型电力机车韶山7E型电力机车(SS7E),是中国铁路使用的干线客运电力机车车型之一,由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和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制造。为六轴干线客运电力机车,最大速度为170km/h。SS8型电力机车韶山8型电力机车(SS8)是中国铁路使用的电力机车车型之一,由株洲电力机车厂与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共同研制。韶山8型电力机车是四轴准高速干线客运电力机车,机车最大运行速度为170公里/小时,最高试验速度达到240公里/小时。SS9型电力机车SS9型电力机车,以成熟的韶山型系列电力机车技术为基础,采用了许多国际客运机车先进技术,是我国干线铁路牵引旅客列车功率最大的机车。机车功率持续4800kW,最大速度170km/h,车长22216mm,轴式Co-Co,电流制为单相工频交流。SS9G型电力机车韶山9G型干线客运电力机车(SS9G型客运机车)是在原SS9机车的基础上改进设计的。DJ1型电力机车DJ1型电力机车,是中国铁路的电力机车车型之一,也是中国第一种从国外进口并投入批量生产的交流传动电力机车。其中首批3台由奥地利格拉兹工厂制造,后17台通过技术转让并由中外合资企业株洲西门子牵引设备有限公司在中国国内制造。DJ2型电力机车DJ2型“奥星”电力机车是中国铁路的电力机车车型之一,由株洲电力机车厂联合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等单位于2001年研制成功,由于在机车出厂时适逢中国成功申办2008年夏季奥运,因此被命名为“奥星”。被称为中国第一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交传电力机车。DJ3型电力机车DJ3(HXD3的前身),其实现在的HXD3型,就是以前SSJ3与神龙1,还有DJ3结合的产物。只是做了相应的改进得出的。天梭有一阵也被称为DJ3,但慢慢的也就不这么叫了。HXD1型电力机车HXD1型电力机车有四种型号:HXD1A,HXD1B,HXD1C,HXD1D。HXD1型电力机车是由两节完全相同的4轴电力机车通过内重联环节连接组成的8轴重载货运电力机车。HXD1B型电力机车HXD1C型电力机车HXD1D型电力机车HXD2型电力机车HXD2(和谐电2)型电力机车为八轴10000千瓦交流传动货运机车,由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与法国阿尔斯通交通股份公司在阿尔斯通公司的PRIMABB43700型电力机车的基础上联合开发。机车采用微机网络控制,标准化、模块化设计,具有恒功范围宽、轴功率大、粘着特性好、功率因数高、谐波干扰小、维护率和全寿命运营成本低、适用范围广等优点,是中国铁路装备技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产品之一。HXD2B型电力机车HXD2B型电力机车是大功率交流电传动六轴干线货运用电力机车。是中国铁路首三款使用最大功率9,600千瓦交流电牵引电动机的六轴“和谐型”电力机车车型之一(其余两型是HXD1B和HXD3B)。HXD3型电力机车HXD3型电力机车(“和谐”电3型),最初曾定SSJ

3、DJ3型,SSJ3,是中国铁路的干线货运用电力机车车型之一。HXD3B型电力机车HXD3B型电力机车是中国铁路的电力机车车型之一,由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及德国庞巴迪运输集团联合研制,是在HXD3型电力机车设计制造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借鉴庞巴迪公司的IORE型电力机车,为满足中国铁路重载货运需要而研发的大功率交流传动干线货运用六轴电力机车,持续功率为9600千瓦,最高运行速度为120公里/小时。HXD3C型电力机车HXD3C型电力机车是交流电传动六轴干线客、货运两用电力机车。是“和谐型”交流电传动电力机车系列中,首款适用于客货运两用车型,也是首种具备机车向列车供电能力的车型,由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研发及生产,其产品技术借鉴了先前制造的HXD3型(日本东芝)和HXD3B型(德国庞巴迪)机车,在HXD3型、HXD3B型电力机车国产化基础上研发设计的。最大功率7200千瓦,最大运营速度120km/h。首台HXD3C型电力机车在2010年7月初出厂。HXD3D型电力机车HXD3D型电力机车(“和谐”电3D型),是交流电传动六轴干线客运电力机车,由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研发及生产,2013年开始批量生产,2014年春运投入使用。动车组列车神州号内燃动车组神州号动车组属于NZJ2型动力集中式双层内燃动车组,由大连机车车辆厂、长春客车厂与四方机车车辆厂及北京铁路局联合研制,分双层空调硬座车和双层空调软座车两个车种。新曙光号内燃动车组“新曙光号”内燃动车组是中国铁路的准高速内燃动车组车型之一,属于动力集中式,采用推拉式设计。中华之星号电动车组“中华之星”电动车组(DJJ2型电力动车组)是中国自行设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速电力动车组,是采用交流传动系统、动力集中型电动车组。设计时速为每小时270公里,满座载726名旅客。2002年11月27日,“中华之星”电动车组冲刺试验在中国第一条铁路快速客运专线秦沈客运专线创造了当时“中国铁路第一速”321.5公里/小时。(该纪录直到CRH2在2008年4月24日于京津客运专线上进行高速测试时才被打破)中原之星动车组“中原之星”动车组(Star EMU Central Plains)为动力分散型、交流传动电动车组,适用于中、短途快速旅客运输。由株洲电力机车厂、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三家单位联合研制生产。春城号动车组昆明“春城号”电动车组是迎接“99”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发制造中国首列商业运行电动车组。采用动力分散型交直传动方式,以一动一拖为一个动力单元,一列6辆编组,可运用于标准轨距电气化线路上,牵引总功率2160KW。先锋号动车组“先锋”号交流传动电动车组(Xianfeng EMU)是南京浦镇车辆厂负责总体研制的我国第一列交流传动动力分散电动车组,首列电动车组命名为“先锋”号。列车运营速度200km/h,最高试验速度250km/h,总定员424人。\'大白鲨\'动车组“大白鲨”高速电动车组,株洲电力机车厂研制的中国第一台正式进入高速领域的动力集中式高速动车组,是中国强大机车家族的又一精心完美之作。蓝剑号动车组蓝箭号动车组是动力集中式电动车组是为了实现中短距离大城市间的快速铁路旅客运输而设计制造的,该车采用CW-200转向架,构造速度200公里/小时。该动车组分VIP豪华空调软座车和一等空调软座两个车种。新时速X2000动车组自1994年中国的广深铁路完成160km/h级别准高速改造后,经长时间实际运用证明了广深铁路有在既有线运行200km/h高速列车的潜力,但广深线弯道较多是一个主要限制。CRH1型动车组和谐号CRH1型电力动车组,CRH为英文缩写,全名:China Railways High-speed,中文译为:中国铁路高速列车。原铁道部将所有引进国外技术、联合设计生产的中国铁路高速列车(CRH)车辆均命名为“和谐号”。CRH1型电力动车组是为中国铁路第六次大提速及建造中的高速客运专线,于2004年起向庞巴迪运输和青岛四方庞巴迪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BST)(前称“青岛四方-庞巴迪-鲍尔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BST)订购的CRH系列高速电力动车组车款之一。CRH2型动车组CRH2型电力动车组,是中国铁路为第六次大提速及建造中的高速客运专线,向日本铁路工程车辆厂及中国南车集团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订购的高速列车。CRH3型动车组和谐号CRH3型电力动车组,是中国铁路为营运新建的高速城际铁路及客运专线,而向德国西门子公司和中国北车集团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订购的CRH系列高速动车组。CRH5型动车组和谐号CRH5型电动车组是中国铁路为实行中国铁路第六次大提速里的快速铁路及正在修建的高速铁路,向法国阿尔斯通和中国中车集团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订购的CRH系列动车组车款,整个系列都比较耐高寒,其中5G型最优。CRH6型动车组和谐号CRH6型城际动车组是为满足中国区域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群崛起对城际轨道交通的需求而研制的一种新型运输工具,填补了中国轨道交通客运装备领域的一项空白。和谐号CRH6型城际动车组作为中国南车全力打造的我国城际动车组全新技术平台首个车型,它继承了“和谐号”系列高速动车组安全、成熟、舒适和可靠等优点,具备快起快停、快速乘降、大载客量及高速持续运转的特点,可满足互联互通要求,起到衔接高铁和城轨的纽带作用,完善了我国轨道交通层次架构。CRH380A型动车组CRH380A型电力动车组,全称“和谐号CRH380A型电力动车组”,又名“CRH2-380型”是由中国南车旗下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团队自主研发的CRH系列高速动车组。CRH380A系列,持续运营时速可达380公里。它是中国动车组的里程碑基础,以此为基础,可以向上拓展更高时速列车,向下拓展城际列车等。CRH380B型动车组CRH380B型电力动车组是由中国北车集团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在CRH3C型电力动车组基础上自主研发的CRH系列高速动车组,也是“中国高速列车自主创新联合行动计划”的重点项目之一,并将以此为基础研制时速400公里的CIT400B检测车。“复兴号”中国标准动车组2017年6月25日中国标准动车组被正式命名为“复兴号”,2017年6月26日11时05分,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两列中国标准动车组“复兴号”,在京沪高铁两端的北京南站和上海虹桥站双向发车成功。2017年9月起复兴号提速至350公里。2017年8月21日起,“复兴号”动车组列车将扩大开行范围,京津冀地区首次安排开行22.5对“复兴号”动车组列车,通达北京南、天津、北京西、石家庄等10个车站。目前,我国已有4对复兴号列车在京沪高铁运行。复兴号试验速度可达时速400公里及以上,与“和谐号”相比,复兴号设计寿命更长,车内随时充电、连Wi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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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铁路机车统计是铁路统计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制度,结合铁路运输生产和经营管理的具体情况而建立的。

第2条 为统一铁路机车统计的统计范围、口径、指标含义、计算方法、报告制度与统计资料提供标准,确保铁路机车统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特制定本规则。

第3条 铁路机车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建立适应铁路运输管理所需要的机车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逐步实现统计手段现代化。充分利用科学的统计方法和先进的统计手段,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搜集、整理、分析、预测、监督、反映机车运用、检修和燃料消耗情况,为日常运输生产指挥、企业经营管理和宏观决策等提供依据。

第4条 凡铁道部管辖的营业线、临时营业线的机车统计以及合资铁路、地方铁路机车统计均按本规则办理。各级统计部门和使用机车统计资料部门,必须依据本规则规定的统计口径提供或使用统计资料。

第5条 根据机车统计任务的需要,机车统计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分局(总公司)、机务段逐级管理,逐级负责制。其主要职能是:

㈠各级统计部门、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负责贯彻执行《统计法》和本规则及有关规定,依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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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总结

机电1007 徐峰 10224025

为期一周的实习接近尾声了,这次短暂的实习是我在上大学期间首次离开校园去北京车辆段认识学习。虽然时间短暂,但是在彭老师的带领下从中受益匪浅,深入和具体的体会和了解,使我对铁路机车方面的构造和整体框架不再是书本上感性的画面。

铁路交通运输业作为当前我们国家的主要交通方式,在客运和货运方面有极其的战略意义,但是在任何前提下安全是一个我们每个人脑海重要的概念,那么从安全做起,就要从机车的构造和结构做起,所以本次实习也是我们大学理论知识与实习联系的必然。实习是我们对本专业知识有一个三维的实在结构而不再仅仅局限于二维的书本上面。这次令我影响最深的还是车钩的构造装置和机车的空气制动阀,大一时我学了“交通运输概论”这门课,当时对机车的结构及类型有一些初步的一些了解,特别是老师在讲车钩的构造和它的三种存在状态时,我就感觉有点兴趣,但是由于当时是ppt二维的画面,看的有点朦胧,但是实习的第二天我亲身的在车间看到的拆开的车钩的各种构件,并且在老师的现场讲解下,完全明白的它的工作原理,所以我觉得这次实习对我们的知识的升华还是有很大的意义。其次我们常常说,速度有多快取决于自身的制动装置,这句话在交通运输业各个领域都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同样轨道客车在行驶时首要的保障是列车的安全运行,那么保证安全运行的是就是列车的制动装置了,这次在车辆段看到了两种制动装置:闸瓦制动和盘形制动,其实闸瓦制动刚开始我一看就懂了,但是盘式制动以前没有见过,于是我特意的问了一下现场讲解的老师那个轮对上的盘形装置是干啥用的,老师说是盘形制动,但是我不理解为啥哪个盘形就可以制动,但是在老师有趣的讲解下我知道了,就这样,每天在老师的带领下,我们在车间师傅们的讲解下,一点一滴的学着知识,把课本上抽象知识的具体化,使我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但是这次也认识到了目前机车存在的一些缺陷,从上世纪90年代到现在,我国铁路一次次的大提速,从而也导致对列车及轨道的要求大大的提高,从车辆段整体来看,动车组是我国现代化铁路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我国在铁路方面成就的体现,同时动车组的技术更为先进,无论从加工制造和车内设施等各个方面都优于现在目前普通的列车,因此我觉得可以把动车组上一些先进技术在普通列车上可以中和一下,毕竟从目前来看,铁路运输业还是以普通化的列车为主干的。在看了一些普通的软卧车厢,我深深地感到了,普通的硬座车厢的差距从硬座到软卧铁路的服务质量在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我国的铁路事业在不断地发展。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次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的步骤,是一个我们以后进入铁路事业还是其他机械行业的的一个重要导航,这些具体的车辆构造不仅给了我么在书本上以外的视觉冲击,更重要的是在老师的带领下和讲解下我们对于知识的认知更加的深刻。作为一个实习新生,在我们学习知识的同时也衷心的感谢彭老师每天辛勤的带领,使我们这戏实习圆满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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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事故等级

第七条 依据《条例》规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一)造成30人以上死亡。

(二)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三)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四)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一)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三) 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五)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

(六)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七)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一)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二)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三)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五)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六)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七)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第十一条 一般事故分为:一般A类事故、一般B类事故、一般C类事故、一般D类事故。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为一般A类事故: A1.造成2人死亡。 A2.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

A3.造成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A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A4.1繁忙干线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

A4.2其他线路双线之一线或单线行车中断6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双线行车中断3小时以上10小时以下。

A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4小时以上。 A4.4客运列车脱轨1辆。 A4.5客运列车中途摘车2辆以上。 A4.6客车报废1辆或大破2辆以上。 A4.7机车大破1台以上。 A4.8动车组中破1辆以上。

A4.9货运列车脱轨4辆以上6辆以下。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A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B类事故: B1.造成1人死亡。 B2.造成5人以下重伤。

B3.造成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B4.列车及调车作业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相撞,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B4.1繁忙干线行车中断1小时以上。 B4.2其他线路行车中断2小时以上。 B4.3客运列车耽误本列1小时以上。 B4.4客运列车中途摘车1辆。 B4.5客车大破1辆。 B4.6机车中破1台。 B4.7货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4辆以下。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B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C类事故: C1.列车冲突。 C2.货运列车脱轨。 C3.列车火灾。 C4.列车爆炸。 C5.列车相撞。

C6.向占用区间发出列车。 C7.向占用线接入列车。 C8.未准备好进路接、发列车。 C9.未办或错办闭塞发出列车。 C10.列车冒进信号或越过警冲标。 C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

C12.列车中机车车辆断轴,车轮崩裂,制动梁、下拉杆、交叉杆等部件脱落。

C13.列车运行中碰撞轻型车辆、小车、施工机械、机具、防护栅栏等设备设施或路料、坍体、落石。 C14.接触网接触线断线、倒杆或塌网。 C15.关闭折角塞门发出列车或运行中关闭折角塞门。 C16.列车运行中刮坏行车设备设施。 C17.列车运行中设备设施、装载货物(包括行包、邮件)、装载加固材料(或装置)超限(含按超限货物办理超过电报批准尺寸的)或坠落。

C18.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按装载普通货物的车辆编入列车。 C19.电力机车、动车组带电进入停电区。 C20.错误向停电区段的接触网供电。 C21.电气化区段攀爬车顶耽误列车。 C22.客运列车分离。

C23.发生冲突、脱轨的机车车辆未按规定检查鉴定编入列车。 C24.无调度命令施工,超范围施工,超范围维修作业。 C25.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导致列车超速运行。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一般C类以上事故的,为一般D类事故: D1.调车冲突。 D2.调车脱轨。 D3.挤道岔。 D4.调车相撞。

D5.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致使列车停车。 D6.错办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D7.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防护信号,或未撤防护信号动车。 D8.货运列车分离。 D9.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D10.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D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D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D13.列车拉铁鞋开车。 D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调度命令耽误列车。 D15.错误操纵、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D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D17.应安装列尾装置而未安装发出列车。 D18.行包、邮件装卸作业耽误列车。 D19.电力机车、动车组错误进入无接触网线路。

D20.列车上工作人员往外抛掷物体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

D21.行车设备故障耽误本列客运列车1小时以上,或耽误本列货运列车2小时以上;固定设备故障延时影响正常行车2小时以上(仅指正线)。

第11篇:铁路机车操纵规则

第二章

段内作业

出勤

第三条:出乘前严禁饮酒,必须充分睡眠,准时出勤。 第四条:认真抄阅运行揭示,根据担当列车种类、天气等情况,制定运行安全注意事项,并摘录于司机手册。

第五条:出勤时,应按规定整洁着装,携带工作证、驾驶证,到机车调度员处报到,认真听取指导,领取司机报单及列车时刻表,将IC卡、司机手册交机车调度员审核并签认。

接车

第六条:交接机车时,认真了解机车运用、检修情况,办理燃料、耗电交接,领取工具、备品。蒸汽机车应到化验室了解锅炉饮水情况。

第七条:检查机车时,应对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电气控制系统、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和柴油机、主变压器、受电弓、锅炉等进行重点检查试验。

第八条:东风4型内燃机车电气动作试验按附件一规定进行;韶山4型电力机车高低压试验按附件二的规定进行;JZ-

7、DK-

1、ET-6(EL-14)型制动机,按附件三至附件五的规定进行。本规程规定以外的制动机检查和试验方法,由铁路局制定。

第三章

出车与挂车 第九条:机车整备完毕机班全员上车后,将机车移动至接近警冲标处停车,要道准备出段。

1、确认出段信号或股道号码信号、道岔开通信号、道岔标志的显示正确,厉行呼唤应答,鸣笛动车出段。

2、移动机车前,应注意邻线机车、车辆的移动情况;段内走行严守速度规定。电力机车在段内走行及挂车时,应使用辅助司机控制器操纵。

3、机车到达站、段分界点停车,签认出段时分,了解挂车股道和经路,按信号显示出段。

4、蒸汽机车清灰、放水必须在站、段指定地点进行。第十条:进入挂车线后,应严格控制速度,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及停留车位置。

1、距脱轨器、防护信号、车列前10M左右必须停车。

2、确认脱轨器、防护信号撤除后,显示连挂信号,以不超过5KM/H的速度平稳连挂。

3、连挂时,根据需要适量撒砂,连挂后要试拉。

第十一条:挂车后,单阀(DK-1型制动机为空气制动阀,以下同)制动,司机确认机车与第一辆车的车钩、制动软管连接和折角塞门状态。

1、正确输入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有关数据。向运转车长或车站值班员了解编组情况、途中甩挂计划及其他有关事项。

2、货物列车应在里车充风或列车制动机试验时,按压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司机控制盒的黑色按键3S以上,检查本机车与列尾装置主机是否形成“一对一”关系和列尾装置作用是否良好。货运票据须由机车乘务组携带时,应按规定办理交接,并妥善保管。

3、列车管达到顶压后,司机按本规程规定及检车人员的要求进行列车制动机试验。

4、发现排风有异状或列车管泄漏,其压力下降每分钟超过20KPA时,同志检车员及时检查处理。

5、制动关门车辆数超过规定时,发车前应持有制动效能证明书。

6、列车制动机进行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应在试验完毕后,接受制动效能证明书。

7、司机接到制动效能证明书后,应校核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不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本区段的规定时,应要求车站值班员进行处理或由列车调度员发给限速运行命令。

第十二条:列车制动机试验

1、全部试验

列检所无列车制动的地面试验设备或该设备发生故障时,机车对列车充满风后,司机应根据检车员的要求进行试验: (1) 自阀减压50KPA并保压1MIN,对列车制动机进行感度试验,全列车必须发生制动作用,并不得发生自然缓解;手柄移至运转位后,全列车须在1MIN内缓解完毕。

2) 自阀施行最大有效减压,对列车制动机进行安定试验,以便检车员检查列车制动机,要求不发生紧急制动,并检查制动缸活塞行程是否符合规定。司机检车列车管漏泄量,其压力下降每分钟不得超过20KPA。

2、简略试验

列车管达到规定压力后,自阀施行最大有效减压并保压1MIN,测定列车管贯通状态,检车员、运转车长、车站值班员或有关人员检查确认列车最后一辆车发生制动作用;司机检车列车管漏泄量,其压力下降每分钟不得超过20KPA。

3、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

在长大坡道前方的列检所需进行持续一定时间的保压试验时,应在列车制动机按全部试验方法试验后,自阀减压100KPA并保压3MIN,列车不得发生自然缓解。

4、列车制动机试验时,司机应注意充、排风时间,按压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绿色键,检查列车管压力的变化情况,并作为本次列车操纵和制动机使用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

发车准备与发车

第十三条:司机做好发车时间预报,督促做好发车准备工作。

1、内燃机车挂车后,应即使调节好油、水温度,保证在发车时,柴油机的油、水温度不低于规定要求。

2、蒸汽机车在发车前,应实行汽缸预热,并进行压油机摇油。启动时要做到汽压足,炉火旺,水表水位应符合本区段规定要求。

3、货物列车启动困难时,可适当压缩车钩,但不应超过总量数的三分之二。压缩车钩后,在机车加载前,不得缓解机车制动。

第十四条:启动列车前,必须二人及其以上确认行车凭证,发

车信号显示正确,厉行呼唤应答,鸣笛启动列车。

1、启动列车前再次按压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绿色键,检

查尾部列车管压力是否与机车列车管压力基本一致。

2、

列车启动时,应检查自阀、单阀手柄是否在正常位置

及各仪表的显示状态,做到起车稳、加速快、防止空转。

3、

内燃机车提手柄,电力机车进级时,应使柴油机转速及牵引电流稳定上升。当列车不能启动或启动过程中空转不能消除时,应迅速将主手柄回0位,重新启动列车。

第五章

途中作业 列车操纵示意图

第十五条:机务段应根据担当的牵引区段、使用机型、牵引定数、区间运行时分标准等编制列车操纵示意图。在编制过程中,应利用监控装置对其进行校核优化。

第十六条:列车操纵示意图应包括以下内容:

1、列车速度曲线;

2、运行时分曲线;

3、线路纵断面和信号机位置;

4、战场平面示意图;

5、提、回手柄及开、关汽地点;

6、动力制动使用和退回地点;

7、空气制动减压和缓解地点;

8、

区间限制速度及区段内个站道岔的限制速度;

9、机械间、走廊巡视时机;

10、区间注意事项。

列车操纵与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列车司机在运行中应依照列车操纵示意图操纵列车,并执行呼唤应答和车机联控制度。

严格遵守每百吨列车重量换算闸瓦压力限制速度,

列车限制速度,线路、桥隧、信号容许速度,机车车辆最高运行速度,道岔、曲线和慢行地段等限制速度,以及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速度控制模式设定的限制速度的规定。

列车运行中,当列尾装置主机发出电池欠压报警

时,司机应及时通知就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并按其知识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设有前后司机室的机车,司机必须在运行方向前端司机室操纵。在正常情况下,非操纵端控制电路的各开关均应置于断开位并锁闭,取出自、单阀手柄;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和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置于关闭位。

第十九条:操纵机车时,未缓解机车制动不得加负荷;运行中或未停稳前,严禁换向操纵。设有速度工况转换装置的机车,车未停稳,不准进行速度工况转换。

第二十条:内燃机车提、回手柄应逐位进行,使牵引电流、柴油机转速相应稳定变化。负载运行中,当柴油机发生喘振、共振时,司机应及时调整主手柄位置。退回手柄时,主手柄回至“1”位稍作停留再退回“0”位。

主手柄退回的过程中,若柴油机转速不下降,应立即采取停止燃油泵工作,打开燃油泵工作,打开燃油系统排气阀,按下紧急停车按钮等措施。

第二十一条:电力机车运行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列车速度,选择适当的手柄位置。牵引电动机电压、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

2、解除机车牵引力时,牵引手柄要在接近“0”位前稍作停留再退回“0”位。

3、使用磁场削弱时,要在牵引电机端电压接近或达到额定值,电流还有相当余量时,逐级进行。

4、

通过分相绝缘器时严禁升起前后两受电弓,一般不应在牵引电动机带负荷的情况下断开主断路器。按“断”、“合”电标,断开、闭合主断路器。货物列车若通过分相绝缘器前,列车速度低于20km/h时,允许快速退回牵引手柄或低负荷断开主断器。

5、遇接触网故障,降、升受电弓标或临时降、升弓手信号时,及时降下或升起受电弓。

6、接触网临时停电时,要迅速断开主断路器、降下受电弓,就地停车。

7、

当发现接触网异常,除采取上述措施外,应立即报告电力调度员和列车调度员。

第二十三条:装有ET-6,EL-14型制动机的机车,应在列车启动前,以及每运行1-3个区间和实行制动前,使用自阀瞬间缓解;单阀缓解每个区间不得少于一次。

装有DK-1型制动机的机车,每运行2-3个区间,应使用检查按钮,检查列车管贯通状态。

货物列车开车后、进站前,应使用列尾装置对列车管的压力变化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实行常用制动时,应考虑列车速度、线路情况、牵引辆数和吨数、车辆种类以及阀瓦压力等条件,准确掌握制动机和减压量,保持列车均速减速。进入停车线停车时,应做到一次停妥。牵引列车时,不应使用单阀制动停车,并遵守以下规定:

1、初次减压量,不得少于50kpa.

2、追加减压一般不应超过两次;一次追加减压量,不得超过初次减压量。

3、累计减压量,不应超过最大有效减压量。

4、单阀缓解量,每次不得超过30kpa.

5、减压时,自阀排风未止不应追加、停车或缓解列车制动。

6、

牵引货物列车运行中,自阀减压排风未止,不得缓解机车制动;自阀减压后至缓解、停车前,机车制动缸压力,不得少于50kpa.

7、禁止在制动保压后,将自阀手柄由中立位推向缓解、运转、保持位后,又移回中立位。

8、

货物列车速度在15km/h以下时,不应缓解列车制动。长大下坡道去段因受制动周期等因素限制,最低缓解速

度不应低于10km/h。重载货物列车速度在30km/h以下不应缓解列车制动。

9、

少量减压停车后,应追加减压至100kpa.

10、站停超过20min时,开车前后应进行列车制动机简略试验。第二十五条:施行紧急制动时,迅速将自阀手柄推向紧急制动位,并解除机车牵引力。车未停稳,严禁移动单、自阀手柄。无自动撒砂装置或自动撒砂装置失效时,停车前应适当撒砂。 第二十六条:列车运行中,发现列车管压力表表针急剧下降、摆动,以及空气压缩机长时间泵风不止,或列尾装置发出列车管压力不正常报警时,应迅速停止向列车管充风,解除机车牵引力,及时采取停车措施;若确认列车折角塞门被关闭后,应按压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红色按键,采用列尾装置主机排风制动措施,停车前适当撒砂。停车后,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开车前,司机确认列车管通风状态良好后,方可重新起动。 第二十七条:装有动力制动装置的机车运行中调速时,应首先使用动力制动,当动力制动不能控制列车速度时,及时配合使用空气制动。并应做到:

1、

内燃机车在提、回动力制动手柄时,要逐位进行,至

“1”位时应稍做停留。

电力机车给定制动励磁电流时,电流的升、降要做到平稳。

2、制动电流不得超过额定值。

3、当动力制动与空气制动配合使用时,应将机车制动缸压力及时缓解为0。

4、需要缓解时,应先缓解空气制动,在解除动力制动。

5、

多机牵引使用动力制动时,前部机车使用后,在通知后部机车依次使用;需要解除动力制动时,根据前部机车的通知,后部机车先解除,前部机车后解除。

第二十八条:中间站停留时,不准停止柴油机、劈相机及空气压缩机的工作,并保持机车制动。

1、进站停车时,应注意车站接车人员的移动手信号。

2、货物列车应保压停车,直至发车前或接到车站准备开车的通知后,方能缓解列车制动。

3、夜间等会列车时,应将机车头灯减弱或熄灭。

4、

中间站停车,有条件时对机车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及时打开空气系统的总风缸、远心集尘器、油水分离器的排水阀排水。

5、乘务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机车。

6、

开车前,应使用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检查确认尾部列车管压力。

第二十九条:内燃、电力机车在附挂运行中,换向器的方向应与列车运行方向相同,主接触器在断开位。严禁进行电气动作试验。

第三十条:机车各安全保护装置和监督、计量器具不得盲目切除及任意调整其动作参数。内燃、电力机车各保护电器(油压、水温、过流、接地、柴油机超速、超压等保护装置)动作后,在未判明原因前,严禁盲目强迫启动柴油机及切除各保护装置。机车保护装置切除后,应密切注视机车各仪表的显示,加强机械间的巡视,防止因处理不当而扩大或加重机车的故障损失。

第三十一条:运行中应随时注意机车各仪表的显示。发现机车故障处所和非正常情况时,要迅速判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将故障现象及处理情况填记“机车运行日志”或“交接班记录本”。 牵引双管供风的客运列车时,运行中应注意确认列车总风管压力表的显示情况,当列车总风管压力低于550kpa时,应通知车辆乘务员,按其要求运行或维持到前方站停车处理。

第三十二条:遇天气不良时,应加强了望和鸣笛,并及时与车站联系。具体行车办法,有铁路局制定。

第三十三条:运行中的注意事项:

1、不得超越机车限界作业,电气化区段严禁攀登机车、

车辆顶部。

2、

电力机车乘务员需要登机车顶部处理故障时,

应断开主断路器,降下受电弓,按牵引供电调度的命令办妥停电手续,验电接地后方准作业。

3、外走廊式内燃机车运行中不得在走板或走廊上作业。

4、严格遵守防火的有关规定,严禁向机车外部抛撒火种,机械间内严禁吸烟。

5、机车或车站无路签(牌)授受器装置时,必须停车接递临时行车凭证及命令(铁路局采取其他措施除外)

6、

运行中因机车故障或其他原因被迫停车后,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通知就近车站或后继列车报告列车的停车位置及原因,要求后继列车注意运行,如需请求救援时,要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前后部准

确的停车位置,并按规定设置防护。

7、

救援单机进入救援区间后,如在自动闭塞区间正方向运行,要严格按分区通过信号机的显示要求行车,如反方向进入救援区间时,应按压监控装置的调车键,严格控制运行速度。

多机牵引与补机推进

第三十四条:多机牵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车重联后连接状态的检查:第一位机车与第二位机

车之间,有第一位机车乘务员负责,第二位机车与第三位机车之间有第二位机车乘务员负责,其后依此类

推。机车与车辆之间由连挂车辆的机车乘务员负责。

2、

机车操纵应有行进方向的前部机车负责。重联机车必须服从前部机车的智慧,并认真执行《技规》规定的鸣笛及回示制度。

3、

设有重联装置的机车,该装置作用必须良好,重联时应接通重联线。其他各有关装置及制动机手柄的位置按附表六执行。

4、

电力机车重联运行中,前部机车应按规定鸣示降、升弓信号,后部机车必须按前部机车的指示,立即降下或升起受电弓(降、升弓信号按《技规》途中降弓、起动注意信号执行)

第三十五条:列车使用中间或后部机车推进时,前、后机车必(须有良好的通话设备,其具体联系及推进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旅客列车操纵 第三十六条:牵引旅客列车在确保安全正点的同时,应做到运行平稳、停车准确。

1、起车时,要全列起动后在加速。

2、进站停车时按机车停车位置标停车,做到一次稳、准停妥。

3、采用缓解停车时,停稳后再施行列车制动,待开车时再缓解。

第三十七条:列车运行中施行制动调速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内、电动车组除外);

1、机车呈牵引状态,柴油机转速控制在550r/min或牵引电流控制在1000A左右,电力机车的牵引电流控制在2000A以下。

2、自阀减压前,装有JZ—7型空气制动机的机车施行单阀缓解;装有DK—1型空气制动机的机车将空气制动阀置于缓解位,使列车制动时机车呈缓解状态。

3、制动时,追加减压量累计不应超过初次减压量。

4、停车制动,自阀减压时,在列车产生制动作用并稳定降速(时间原则上应控制在5S以上)后,再解除机车牵引力。

第三十八条:列车在起伏坡道区段或较小的下坡道运行时,应采用低手柄位或低转速的牵引,应尽量避免惰力运行。 第三十九条:列车在长大下坡道运行中,应采用动力制动为主,空气制动为辅的操纵方法,做到:

1、列车全部进入下坡道后,立即将动力制动手柄提至“1位”(制动电流控制在100A以下),待列车继续增速的同时,再逐步增加制动电流。

2、当动力制动不能满足控制列车运行速度的要求时,采用空气制动调整列车运行速度。

3、缓解列车制动时,应在缓解空气制动后,再逐步解除动力制动。

各种坡道上的操纵

第四十条:在较平坦的线路上,列车起动后应强迫加速,达到运行时分所需要速度时,适当调整机车牵引力,保证列车以均衡速度运行。

第四十一条:在起伏坡道上,应充分利用线路纵断面的有利地形,提早加速,以较高的速度通过坡顶。

第四十二条:在长大坡道上,应采用“先闯后爬,闯爬结合”的操纵方法,坡前应提早增大机车牵引力,储足动能,爬坡时应施行预防性撒沙,防止空转,并注意牵引电流不得超过持续电流。

隧道地区操纵及注意事项

第四十三条:在隧道地区牵引运行时,接近隧道前,提早增大机车牵引力,提高列车速度。

严寒地区操纵及注意事项

第四十四条:在防寒过冬期间,段内接班后,除认真执行本规程第七条的规定外,还应注意检查机车有无冻结处所,各暖气阀是否按规定开放,各防寒罩是否齐全。

1、内燃机车关好门窗,调整好百叶窗及防寒被的开度,非操纵端的热风机应适时使用,打开预热锅炉循环水系统各止阀,以防各水管路及预热锅炉冻结。

2、内燃机车在运用中,因柴油机故障停机后,无法再启动时,必须及时放尽柴油机、冷却单节、热交换器和各管路内的冷却水。

3、机车检查、保养以及操作的具体注意事项,由铁路局制定。

机械间巡视

第四十五条:内燃、电力机车对机械间及走廊巡视检查,由副司机负责,在列车出站后、金站前进行。 第四十六条:巡视检查时机

1、内燃机车

(1) 始发列车出站后;

(2) 列车运行中一般每30min进行一次; (3) 发生异音、异状时。

2、电力机车 (1) 通过分相绝缘器后; (2) 始发列车出站后; (3) 发生异音、异状时。

3、快速旅客列车巡视时机由铁路局制定。第四十七条:巡视检查项目

1、内燃机车检查项目:柴油机、增压器、牵引发电机、辅助传动装置、空气压缩机、辅助发电机、牵引电动机的通风机等运转是否正常,油水管路有无泄漏;水箱水位和各仪表显示是否正常。

2、电力机车检查项目:各辅助机组运转是否正常,各部件有无异音、异状;有无放电和电器绝缘烧损的气味;主变压器油温、油位是否正常,各保护继电器和指示灯、指示件有无异味或动作显示。

调车作业

第五十三条:调车机车乘务员要熟悉《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信号以及各种标志等站场情况。

采用无线电平面灯显调车指挥系统进行调车时,应试监控装置处于调车状态,根据信号显示和语言提示的要求进行作业。 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时,对附有示意图的调车作业通知单的内容和注意事项必须清楚。作业前,应试监控装置处于调车状态,作业中严格执行《技规》调车工作的规定。

第五十四条:在车站交接时,接班乘务员应认真对机车走行部、基础制动装置、牵引装置、制动机性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调整制动缸活塞行程或闸瓦与轮箍踏面的缓解间隙。

作业间隙时应对其他部件进行检查,停留较长时间后再次作业前,应对单阀机能进行试验。

第五十五条:调车作业中,应认真了望,确认信号,正确执行信号显示的要求和呼唤应答制度,没有信号不准动车,信号中

断或不清立即停车。

连挂车辆时,严格按“

十、

五、三”车距离和信号要求控制速度,接近被连挂车辆时,速度不得超过5km/h

转场作业时,按《站细》规定连结制动软管后,动车前应进行制动机能简略试验。

单机连挂车辆时,应注意确认车辆的停留位置。

第五十六条:当调车指挥人显示溜放信号时,司机应“强迫加速”满足作业要求;显示减速或停车信号时,应迅速解除机车牵引力,立即制动。

第五十七条:认真执行驼峰调车作业的规定,连挂车列后试拉,注意不得越过信号机或警冲标。推峰时要严格按信号要求控制速度。

第五十八条:电力机车调车时,应开启通风机,机车距接触网终端标应有10m的安全距离,防止进入无电区。

机车行车安全装备

第五十九条:列车运行监控纪录装置、自动停车装置时机车行车安全装备,机车出段前,必须确认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以及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机车信号的作用及状态良好,设备监测合格证签发符合规定。出段必须开机,按规定正确操作使用,严禁擅自关机。

不得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进行与行车无关的通话,并应遵守保密的规定。

第六十条:列车在中间站加挂补机、更换机车或运行途中机车发生临时故障不能继续运行时,请求救援后,司机应在停车后并列车管减压的情况下,同时按压列尾装置司机控制盒的黑、绿色按键,解除列尾装置主机记忆的本机车的号码,救援机车连挂车列后,按本规程第十一条第2款的规定重新输入本机车的号码。

第六章

终点站与退勤

第六十一条:终点站作业

1、

到达终点站后,不得缓解列车制动。若地面无列车制

动机试验设备或该设备临时发生故障,司机应根据检车员的要求,试验列车制动机。

2、机车不能及时入段时,将机车移动至脱轨器外方、信号机前或警冲标内方停车,副司机应及时监测轴温。

3、机车到达站、段分界点出应停车,签认入段时分,了解段内走行经路。

4、

确认入段信号、股道号码信号、道岔开通信号、道岔标志,厉行呼唤应答,鸣笛动车入段。

第六十二条:入段走行、蒸汽机车清灰、放水的有关注意事项,应执行本规则出段式的要求。

电力机车进整备线,在隔离开关前停车,确认隔离开关在闭合位置后再动车。

第六十三条:在转盘及整备线停留时,机车必须制动。上、下转盘时,确认开通位置,严守速度规定。转盘转动时,司机不得离座,不得换端及作其他工作,并须做到:

1、内燃机车主手柄至于“0”位,换向手柄至于中立位,

机车控制开关至于断开位。

2、

电力机车断开主断路器,降下受电弓,牵引手柄置于

“0”位。

第六十四条:入段机车检查和整备

机务段应根据使用机型、乘务方式和段内技术作业时间,制定机车检查、给油、清扫等工作范围和标准。

1、检查机车时,发现故障处所及时处理或报修。

2、

两班不能直接交接时,交班司机应将机车运用状态、检修情况等作出纪录,告知接班司机;做好防溜,与外勤值班人员办理交接。

3、

轮乘制司机应向机车检查组的接车人员详细介绍机车运用状态、运行日志记录等情况,与有关人员办理燃油、耗电、工具备品以及机车行车安全装备的交接。

第六十五条:出勤时,按本规程第三至五条的规定执行。出勤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接班。

第六十六条:中间站换班应实行对口交接。

1、司机交接燃料、耗电、机车运用状态等。

2、副司机检查机车行车安全装备,办理工具备品等交接。

3、

接班后,内燃机车按本规程附表四,电力机车按本规

程附表五的规定分别检查机车。

第六十七条:外段交接班

1、

内燃、电力机车交接班应按本规程附表

一、二的规定,对机车下部进行检查、补油。处理机车运行中发现的不良处所,填写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本。按规定完成机车清扫工作。

2、

内燃、电力机车的接班司机应按本规程附表

一、二的规定,对机车上部进行检查。副司机对机车下不进行复检.

3、制动机、内燃机车的电气动作试验、电力机车的高、低压试验按本规程第八条的规定执行。

4、

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段、外段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八条:退勤前司机应符合司机报单填记是否正确,对本次列车的早、晚点情况进行分析并做出记录。

第六十九条:退勤时,向机车调度员汇报本次列车安全及运行情况,对监控装置检索分析的问题及超劳、运缓等情况做出说明,交回列车时刻表、司机报单和司机手册后,办理退勤手续。

第12篇:铁路机车保养规则

铁路机车保养规则(试行)

发布机构:铁道部 内容:

发布时间:1993-08-01

【题 目】铁路机车保养规则(试行) 【颁布单位】铁道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搞好机车保养工作,逐步提高保养水平,更好地完成铁路运输生产任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机车保养包括机车的油润、清洁、操纵、乘务员自检自修、运行中的巡检及故障应急处理、检修部门的临时故障修复、机车动态质量信息反馈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加强机车保养工作,提高机车质量,对加速机车周转,充分发挥机车能力,延长机车使用寿命,促进文明生产,保证铁路运输秩序和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机务部门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机车保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机车保养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管理体系,运用、检修部门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技术、验收、教育、整备、化验、设备、材料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提高机车质量的任务。

第五条 机车保养工作要认真执行“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只有“修、养”二者相辅相成,机车质量才能真正提高。机车保养工作应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第二章 机车保养管理

第六条 机车保养工作,必须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铁道部机务局、铁路局〔含铁路(集团)公司,以下同〕机务处、铁路分局〔含铁路总公司,以下同〕机务科要有专人负责机车保养工作。

2.机务段运用车间应设立机车保养室(组),其定员由铁路局根据机型、支配台数和乘务方式确定。保养员由保养指导负责,在车间保养副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有部、局备机车的机务段要建立机车储备保养组。

3.保养指导、保养员要选择政治思想好、技术业务精、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保养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七条 机务段要有一名段领导负责机车保养工作。

第三章 各级职责范围 第八条 铁道部:

1.负责组织制定、修改《铁路机车保养规则》,主要机型的保养检查办法。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路机车保养抽查。

3.收集全路机车保养质量信息,及时通报典型事例和带有共性的问题。 4.总结机车保养先进经验,树立并推广全路先进典型,指导全路机车保养工作。

第九条 铁路局:

1.负责贯彻执行部机车保养规则、保养检查办法,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局管内保养管理办法和标准。

2.定期组织全局机车保养检查和评比,负责协调跨分局轮乘机车保养工作。 3.及时对全局具有普遍性保养责任的机破、临修组织攻关和制定相应措施。 4.参与保养机具、工装的调配和改造。

5.收集全局保养质量信息,每季分析机车保养状态,按期上报部机务局。 6.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指导并督促全局机车保养工作。总结机车保养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并在全局推广。 第十条 铁路分局:

1.负责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局机车保养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结合本分局的具体情况制定机车乘务员负责的保养范围,对所属段提出保养工作具体要求,制定支配、出租和站机合一机车保养管理办法。 3.及时调查收集机车保养质量信息,定期向铁路局机务处汇报。

4.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机车保养工作,帮助解决保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协调跨段轮乘机车保养工作。 5.参加局组织的保养检查工作。

6.参加段较大机破、临修分析会,帮助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机务段:

1.机务段要把机车保养工作做为一项管理基础工作来抓,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段具体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整改方案和奋斗目标,组织制定各工种保养责任制,并经常检查督促落实。

2.机务段长要定期召开运用、检修、技术、验收、教育等与保养有关部门人员会议,互通信息,研究对策,协调工作。

3.机车保养副主任、保养指导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机车保养要求,推广先进的保养经验,负责检查并掌握机车保养情况,解决保养中存在的问题,参加机破、临修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组织机车日常保养评比,并在机车乘务员提职、提薪、评先时对其日常保养机车工作做出鉴 定。

4.机车保养员要落实有关机车保养制度,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乘务员的日常保养工作,负责机车洗(小)修、辅修的保养评定;参加春、秋季机车鉴定;及时准确填写保养台帐;反馈保养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有计划的添乘机车,掌握机车质量情况。

5.指导司机要加强对机车乘务员保养工作的督促和管理,并经常参加保养机车工作。

6.机务段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洗(小)修、辅修,春、秋鉴机车进行保养评定,对保养不良机车应限期改进。

第四章 机车油润工作

第十二条 机车保养室(组)应认真掌握油脂状况,确认并妥善保管“油脂化验结果通知单”,检验不合格的油脂不准使用。

第十三条 保养室(组)要定期指导检查油线室的工作,保证浸泡箱符合技术标准,各种含油材料应符合规定。

第十四条 机车给油必须按程序进行,保证不错不漏;经常保持给油器具、给油处所及油脂的清洁,保养室(组)要经常检查此项工作,确保机车各类油脂品种齐全,油量充足。

第十五条 机车给油工作应根据机车运用方式由机车乘务员或指定人员负责。各段应根据机车运用情况和油脂种类,具体制定日常和定期的给、换油标准。 第十六条 给油时要根据油脂润滑处所的特点和所用油脂的种类,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做到给油部位准、油量适宜,既能满足各摩擦部件的润滑要求,又节约油脂。

第十七条 保养室(组)要督促有关人员按时送交油、水化验样品。

第五章 机车文化状态

第十八条 各段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运用状况制定机车清洁标准。

第十九条 机务段要充分利用春、秋季鉴定和其他有利时机,组织机车全面整修,搞好机车文化状态。

第二十条 机车乘务员要经常清扫擦拭机车,认真执行“一检、二修、三擦车、四交班”的交车制度,始终保持机车良好的清洁文化状态。

第六章 保养评定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机车保养室(组),要在机车日常运用入库或洗(小)修、辅修时,按机车保养评定办法和标准,对机车保养状况进行评定,并作好人机记录,作为考核、评比、分析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保养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定不合格的机车要认真分析,并追究该项工作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车保养质量评定成绩要与机车乘务员和指导司机的经济效益挂钩,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罚分明,以激励机车乘务员的保养积极性。

第七章 整车爱车活动

第二十四条 推广保养机车典型先进机务段。

1.机车乘务员要向“毛泽东号”、“周恩来号”、“朱德号”等模范机车组学习,学习他们高标准、严要求保养机车和爱车如家的精神。

2.各局要树立机车保养先进的典型机务段在全局推广,做到从点带面,使保养工作不断完善。

第二十五条 坚持机车大普查,开展整车爱车活动。

按照机车保养要求,各段必须在段领导的亲自主持下积极开展整车爱车活动,使机车经常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二十六条 开展保养质量评比活动。

1.铁路局每年、铁路分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管内保养管理检查评比,按机型、乘务方式分别排出名次,并进行通报。

2.铁道部按照“全路机车保养管理评比办法”不定期对全路机车保养工作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通报全路。

第八章 信息台帐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部、局、分局、段之间的信息畅通,段、分局每月按时逐级向路局、路局每季向部反馈机车保养工作信息,以便掌握全路机车保养情况。 第二十八条 机务段要严格对“机统—6”的管理。机车保养室(组)或地勤组要逐天逐车登记,加强临(碎)修分析,对常见故障要提报段长,供段领导决策和组织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机车保养室(组)要认真复核“机统—28”,“机统—124”,对没有得到彻底修复的故障或隐患,要逐级汇报,以期得到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 机车司机要认真填写机车运行日志和有关记录,及时反馈机车动态质量信息。

第三十一条 机车保养台帐是搞好保养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机务段保养人员应认真填写、分类保管。

第九章 保养分析制度

第三十二条 机车保养分析是加强、完善机车保养管理,不断改进机车保养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机车保养人员应坚持日常、定期和专题分析制度。

第三十三条 日常分析是每天在段交接班、检修会上进行的反映日常工作问题的分析,它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协调;定期分析是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和带有小结性的分析,以便从中找出规律性的问题,而改进工作;专题分析是针对机车保养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的分析。

第三十四条 机务段主管领导要亲自主持定期和专题分析会,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若发生较大保养问题时,局、分局保养人员也应参加会议。分析会要做到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措施。 第三十五条 各铁路局要建立机破预分析制度: 1.为了进一步提高机破分析质量,促进机车乘务员提高对故障应急处理能力,各铁路局应建立机破预分析制度。

2.预分析制度是指机车在运行中发生常见故障,机车乘务员在安全、处理时间、工具备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能而未能处理造成机破时,毋需分析就可定责的制度。

3.随着运输牵引动力改革的不断深化,机车运用难度不断加大,各铁路局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机车乘务员责任机破范围。

第十章 自检自修制度

第三十六条 各铁路局应组织机务段按《机车操作规程》要求,根据不同机型、乘务方式,明确制定切合实际的自检自修范围。

第三十七条 各级机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以各种形式提高机车乘务员的自检自修能力和故障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考核,不具备能力的应限期达到,否则不得上岗。

第三十八条 机车保养人员要对机车乘务员的日常自检自修情况进行评定,具体评定办法由机务段自定,并做为考核依据。

第十一章 工具、备品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各铁路局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查定不同机型的机车工具备品明细,机务段应严格按规定配备。

第四十条 机务段要建立工具、备品的使用交接管理及消耗补充、损坏赔偿制度。保证所需工具、备品的数量充足、清洁完整。

第十二章 轮乘保养管理

第四十一条 轮乘制的保养管理是轮乘工作好坏的重要环节,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机车交路的延长、交接环节的增多,增加了机车保养管理的难度,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轮乘制机车保养工作和各交接环节的管理,针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第四十二条 轮乘制机车保养管理制度和办法,自段轮乘的由机务段、跨段轮乘的由铁路分局、跨分局轮乘的由铁路局、跨局轮乘的由铁道部组织制定,根据要求认真督促检查。

第四十三条 跨段、分局、局轮乘的机车仲裁组是上级机关的派驻机构,要严格按规定行使裁决权,对不能坚持原则、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机车乘务员应服从裁决,按分工负责制做好机车保养工作。

第四十四条 保养室(组)应对轮乘制地勤组的保养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评定。

第十三章 备用机车保养

第四十五条 机务段对段备机车要做好看护、打温、看火等项整备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解备后能随时投入运用。

第四十六条 机务段接到转入部、局备机车的命令后,应按《机车运用规程》要求及时完成整修保养工作并停于指定的位置,做好防溜、防火、防冻、防锈、防污、防盗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 对局、部备的机车,在备用期间,机车储备保养组要按规定对储备机车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好记录。

第四十八条 局、部备机车解除备用时,要尽快组织整修、整备、运用保养,保证在规定时间达到运用状态,及时投入运用。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由铁道部机务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则自1993年8月1日起试行。原发《内燃机车操纵和保养守则》、《电力机车操纵和保养守则》〔(76)铁机辆字26号、(79)铁机字1293号〕同时废止,铁路其他机车保养的规定与本规则有抵触时,以本规则为准。

机车保养

一、柴油机及其辅助装置的保养

1.根据季节变化,使用规定牌号的机油和燃油。机油的油位应在油尺上、下刻线之间。冷却水成分要合乎要求,膨胀水箱水位要高于最低值。发现油、水异常时,要及时接取油、水样品送化验室化验,不合格者要立即更换。加入机油、燃油及冷却水时要防止掉入脏物。外界温度低于

5℃,大量补充或更换机油及水时,要在柴油机起动前加入热油、热水,并打开柴油机的放水阀,待流出的水有一定温度后再关闭此阀,以保证柴油机起动时的油、水温度。

2.起动柴油机前,要确认冷却风扇在断开状态,各管路系统的阀、堵、塞门均处于正常位;机车停放较长时间时,要先用起动机油泵向各摩擦表面送油。东风型机车起动前还要彻底甩车,排除气缸中可能有的油和水。起动时司机、副司机要密切配合,认真监视机械间情况,有异状时 迅速停机。起动困难或不能起动时,要查明原因,禁止强迫起机。起动后应巡视机械间,仔细倾听柴油机和各运动部件的音响,检查各部件的工作情况和仪表显示,有不正常现象时,要及时停机处理,在故障消除以前,不许再起动柴油机。

3.柴油机起动时,机油和冷却水的温度不得低于规定的容许起机温度。起动后,油、水温度低于容许加负荷温度时禁止开动机车。牵引列车运行时油、水温度要保证在正常工作范围内,并在冷却能力许可时,尽量保持均衡温度。但任何时候均不许超过最高限制温度。调节温度时要避

免一次幅度太大。冬季、刮风下雨运行时,要注意关闭机械间门窗,及时变换内外通风。

4.柴油机运转中,机油压力要达到规定值。机油粗滤器前、后压力差不超过规定值,超过时要及时清洗或更换过滤元件;要定时转动过滤元件手柄,以清除元件外的脏物。

5.柴油机运转中,要经常注意差示压力计所显示的曲轴箱真空度,真空度过大、过小时要及时检查处理。差示压力计起作用使柴油机停机后,在找出原因、消除故障以前,禁止强迫起动柴油机。

6.柴油机运转中,主控制手柄的停留位置,要注意避开共震区。提回主手柄不宜过快,防止柴油机转速急剧变化。

7.柴油机停止工作时,要调节好停机的油、水温度。冬季寒冷地区停机后要关闭好门窗,挂好防寒被,注意保温;停留时间校长时应注意打温,打温时禁止用高转速强迫快速升温;装有预热锅炉的机车则要开动预热锅炉保温。 8.机车长期停放不用时,停置时间不超过十五天者,要每两天起动滑油泵往柴油机打油一分钟,并进行盘车;停置时间超过十五天时,则要按规定要求进行防蚀处理和日常养护工作。

二、电机的保养

1.定期使用低压干燥空气吹扫电机、擦拭整流子、清除刷杆(瓷瓶)上的炭粉和灰尘,经常保持电机内外清洁、干燥、无油水,以保证电机绝缘。吹扫电机应在柴油机起动、牵引电机通风机开动的情况下进行,以利炭粉、灰尘排出。要根据机车的运用情况,确定合理的补油周期和给

油量,避免缺油或给油过多。禁止不同种类油脂混合使用。

2.按时打开检查孔盖检查电机内部,打开前要清扫附近容易掉入电机内部的灰尘,检查时禁止用有油的手去摸整流子及炭刷的工作表面。整流子表面有油污及黑痕时要及时用棉布或绸布蘸酒精擦去,必要时可用规定牌号的砂布打磨,打磨后要吹扫干净。检查完扣盖时,要注意电机内

部有无异物及盖是否严密。按天气情况,及时变换内外通风。

3.冬季,机车进入暖车库时,要在牵引电动机热态下进入,以免在整流子及其它部分凝结水珠(缓霜)。发生缓霜现象时,要用热的干燥压力空气吹归,并用布擦拭干净后,用1000V兆欧表测量主回路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时方可投入运用。

三、电器的保养

1.检查和保养电器时要切断电源。定期用低压干燥空气吹扫或用棉布、毛刷等擦拭电器,保持清洁、干燥、无油垢。按时向各给油处所给油,保证机械部分动作灵活。

2.电器装置各触头、触指、接点的工作表面有氧化层或接触不良时,要及时擦洗,或用规定牌号砂布打磨,烧伤严重的要用细锉刀仔细修整。银质接点不宜用砂布打磨。触头开度、弹簧压力不良时要及时调整。灭弧罩破损的要修补或更换。

3.电器线路各连接处要牢固无松动,有导电不良、虚接、断路、短路或接地现象时要及时消除;要定期用摇表检查线路的绝缘状态,测绝缘时要注意对电压调整器及整流器的防护,防止击穿半导体元件。

4.电路中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保险,严禁以大代小,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机车运行中不得任意调整电器的作用电流、电阻的阻值,以及更改电路。

四、蓄电池保养

1.定期检查、清扫蓄电池,保持整治、干燥、无脏物,每节电池检查孔盖上的通气孔要畅通无阻。检查时要停止柴油机工作,断开蓄电池闸刀及其它输出线路,严禁吸烟、明火及金属工具放于跨线上。

2.蓄电池各跨线及引出线连接要牢固无松动,有烧损时要立即修复或更换;导线或接点上有氧化物附着时,要将螺栓拧下,用布擦干净,重新紧固后涂以工业凡士林。蓄电池箱不能有裂纹或渗漏,定期测量蓄电池对车体的绝缘,其漏电电流不得超过机车上各电器最小动作电流值的6 0%。

3.蓄电池电解液的液面高度一般应在极板以上10~15mm,液面过低时要及时补充蒸馏水,禁止用稀硫酸补充电解液,要坚决杜绝极板露出液面及“烧干锅”现象,但加水也不要太多,使电解液外溢。蒸馏水要用塑料器皿盛装。 4.按时测量电解液的比重和每个蓄电池单节的端电压,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进行处理。测量时电解液的液面高度要符合标准。

5.起动柴油机时,柴油机起动按钮的接通时间不得超过40秒;连续起动柴油机不许超过三次,每次起动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以免蓄电池过份放电。柴油机停机后要节约用电,严禁使用电炉。检修机车时,应使用外电源照明。

6.机车长期停留时,要定期进行充电,充电后蓄电池的电压和比重应符合要求。

五、液力传动装置的保养

1.液力变速箱、中间齿轮箱、车轮齿轮箱应使用规定的工作油,油位要在油尺上、下刻线之间。运用中,各齿轮箱的油要定期化验,不合格者要及时更换。万向轴、吊挂轴承及冷却风扇上、下轴承要定期补充润滑脂,油量以占轴承室的三分之二为宜。

2.液力传动装置各管路、油封、阀门、油堵及接头密封应良好,有漏泄时要及时消除。机车运用时,液力变速箱工作油温度要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各油压表显示的压力应符合要求。

3.要经常清洗惰行泵滤清器,以及中间齿轮箱、车轴齿轮箱的滤清网,以提高滤清效果,减少流通阻力。向各齿轮箱补油时,要特别注意清洁,防止掉入赃物。

4.严寒地区,外温低于零下20℃时,长期停留的机车应进入车库,或将各齿轮箱的工作油放尽,以防止油脂冻结。

六、车轴轴箱、抱轴轴承及轮对的保养

1.抱轴轴承要使用规定牌号的润滑油,油位要在油尺上、下刻线之间,要防止油位过高,导致向牵引齿轮窜油。 2.运行中,轴箱、抱轴温度不得超过70℃,遇温度太高冒烟时,禁止用油、水等强迫降温,以免轴颈产生裂纹。

3.机车运用中,车轮踏面要保持清洁、无油垢,以防引起空转或滑行。轮缘喷油器工作时,下油量要适当,喷油角要正确;使用轮缘油盒时,要调整好油芯,补足油量,安置好胶皮油刷位置。

七、空气压缩机的保养

1.按规定使用压缩机油,纳位在上、下刻线之间,加油时要保持清洁。 2.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保证进入气缸的空气清洁,以减少磨损。风砂地区要适当增加清洗次数,以提高滤清效果。要经常检查空气压缩机橡胶皮带的状态,并调整其拉紧力。

3.空气压缩机调定压力要正确,动作反应应灵敏。动作值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调整。

八、主变压器的保养

1.主变压器工作时,要注意油泵运转正常,油箱、油泵、散热器及油循环管路接火不得漏油,各阀门位置必须正确。

2.变压器油位要在规定范围内,干燥剂失效时要及时更换。 3.运行中要注意变压器油位的温度及颜色是否正常,有无异音。

4.经常清扫积尘、油垢,保持各部件和绝缘瓷瓶清洁,各接线不得松动。

九、受电弓的保养

1.受电弓炭条松动、到限、脱落时,要及时紧固、更换;局部出现深沟时,应用锉刀打成大于120°的坡口。

2.要保持框架各杆件活节处油堵齐全、油润良好,升、降弓不阻滞。 3.滑板、框架有变形、烧损时,要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4.车顶各高压瓷瓶要经常保持清洁、牢固,不得有裂纹、缺块。瓷轴剥离不超过限度时,可涂绝缘漆处理。

5.运行中发现接触导线跳动大、拉电弧时,多为炭条打坏,要及时倒换受电弓,以免事态扩大。

十、劈相机的保养

1.电机壳体表面保持清洁,无脏物。 2.电机轴承油润良好,端部无过热变色。 3.起动时无异音,有异音时要及时停机检查。 4.外部连线应连接良好,无松动、脱落。

第13篇:铁路机车验收规则

铁路机车验收规则

铁道部

铁路机车验收规则

1979年11月10日,铁道部

总 则

第1条 铁路机车、配件的验收工作,是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产工序,建立健全验收工作,是保证机车质量,确保运输和行车安全的重要一环。各铁路局和机车制造、修理、配件工厂,都必须严格执行。

第2条 验收工作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按照部颁的机车、配件的制造、修理有关规程、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机车和配件。并且,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发〔1979〕189号文件第十八条“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就是技术法规,各级生产、建设、科研、设计管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对因违反标准造成不良后果以至重大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以确保机车、配件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3条 验收工作要贯彻用经济法则来管理经济的原则,注意经济效果,促进厂、段好中求多,好中求快,好中求省地完成机车、配件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 第4条 认真执行国发〔1979〕189号文件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标准化和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是生产技术工作,从事这些工作的科技人员是整个科技队伍的组成部分,其政治经济待遇与其他部门的科技人员相同。对工作成绩显著或作出重要贡献者,应予以奖励”。

第5条 验收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与有关单位主动联系,充分发挥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岗位责任制的作用,协调一致,共同努力,保证验收规则的正确贯彻。验收人员须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既要认真把关,又要积极攻关,并协同所在单位搞好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

第一章 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6条 铁道部为了加强机车、配件的质量管理,在铁道部机务局设立机车验收室,负责全路的机车、配件验收工作。

各铁路局、工厂分别设立铁道部驻铁路局、工厂机车验收室,它是部派驻各局、厂的专业验收机构,负责管理与执行各厂、段的机车、配件验收工作。验收人员是代部验收机车、配件的代表。

各铁路局机务段、配件厂设铁路局驻段、厂验收室,具体执行机车、配件的验收工作。 第7条 部驻铁路局、工厂验收室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团、工会的组织关系和活动,人事档案管理等,委托所在铁路局、工厂党委领导;部驻工厂验收室的技术业务工作,委托部机务局领导,部驻各铁路局验收室的技术业务工作,在各该局领导下和部机务局验收室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8条 部驻各铁路局、工厂验收人员的任免、调转、奖惩等事宜,按部(78)铁辆字1501号文件的规定办法办理,由铁道部机务局负责;驻各铁路局机务段、配件厂验收人员的任免、调转、奖惩、工资调整由各铁路局负责。

第二章 验收室的编制定员和验收人员的选任 第9条 验收室的编制定员:

部各直属工厂的机车验收室设主任、乘务员指导员(机车车辆机械工厂、电机工厂除外)和验收员。各铁路局验收室设主任和验收员。 验收室的定员,必须贯彻质量第一和精兵简政的原则,组成一个精干有力的班子,能够劳逸结合,满足建立正常生产秩序的要求,胜任代部验收机车、配件的任务,为提高质量,保证安全、效率,提供组织基础。

定员的确定,要根据机车结构繁简、机车类型(蒸汽、内燃、电力)、任务大小、生产班次、验收范围以及重建验收室以来的实际体验,由各工厂与驻厂验收室查定定员,报铁道部核备;各铁路局由机务处、驻局验收室会同有关单位查定定员,报铁路局核批。

第10条 验收室主任、验收员要保持稳定,铁路局、工厂验收人员,未经上一级验收室同意,均不得任意抽调、离开验收工作岗位从事其他工作。 第11条 各级验收人员的选任:

一、各级验收人员由政治思想好,坚持原则,联系群众,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熟悉机车、配件构造、性能、修造工艺,运用技术知识的干部(技术员、工程师)或具有中专水平以上的司机和生产工人担任。

二、各铁路局、工厂验收室主任要以处级(相当副厂级)或科级干部担任。路局所属各机务段、配件厂验收室主任,应以科级(三等段可设股级)技术干部担任。

三、驻厂验收室乘务员指导员,要有一定政治工作经验和技术业务水平的党员干部担任,在验收室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第12条 验收人员原有的技术职称继续保留,以后按照技术人员晋升的规定在所在单位考核晋升;没有技术职称的,也可根据本人要求,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所在单位进行考核,报任免机关批准,确定技术职称。验收员应参加路局(段)、工厂内外有关科技活动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第13条 验收人员必须熟知下列有关规程与技术:

一、机车构造性能。

二、机车、配件造修和加装改造的有关图纸、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技术条件和工艺文件。

三、机车厂、段修规程。

四、主要零、部件的造修工艺。

五、检查工具、测试仪表的使用方法。

六、机车、机组及零部件的质量检查、性能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七、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有关部分。

第三章 验收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14条 验收人员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

一、各级验收人员,要模范遵守国家法令,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所在单位的劳动纪律。

二、验收室主任,要定期向所在单位的党委和领导汇报工作。双方要经常交换意见,不断采取措施,在保证提高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生产计划。

三、验收员要认真听取各局、厂(段)对验收工作的意见,以改进验收工作。

四、验收室应参加所在单位集体和个人的红旗竞赛,享受集体和个人奖励。受奖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报上一级验收室备案。

五、验收人员的有关办公地点、通讯设施、图纸文件、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办公用品、公用乘车证、劳保用品、工资待遇、生活福利等由所在单位负责。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列入所在单位。 第15条 验收范围:

一、对各工厂造修的机车、轨道起重机进行全面竣工验收,并对下列工序及部件进行竣工验收。

(一)蒸汽机车:

1.锅炉水压试验、座炉。 2.主车架、汽缸全部竣工。 3.轮对组装竣工。 4.线路试运转。

(二)轨道起重机: 1.锅炉水压试验。 2.轮对组装竣工。 3.底架、吊杆竣工。 4.线路试运转。

(三)内燃机车: 1.柴油机试验。

2.液力变速箱试验。 3.机车水阻试验。

4.轮对竣工及台架试验。

5.主车架、转向架构架竣工。 6.转向架组装峻工。

7.牵引电动机、主发电机单机试验(新造机车组装时,以电机制造厂验收合格证为准)。

8.线路试运转。

(四)电力机车: 1.牵引电动机单机试验。

2.主变压器(牵引变压器)试验。 3.轮对竣工及台架试验。

4.主车架、转向架构架竣工。 5.转向架组装竣工。

6.机车落成后的静态试验。 7.路线试运转。 除上述范围外,验收室可根据用户反映的质量薄弱环节与工厂另订验收的工序或项目,直到质量薄弱环节消除为止。

工厂生产的供外配件,按照部规定和厂、验双方商订的范围进行验收。对规定范围以外的,验收员可有计划的进行抽查。

二、各机车车辆机械工厂、电机工厂,要贯彻加强零、部件验收原则,厂、验双方在部规定和合同规定项目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验收范围。范围以外的可进行抽查。

三、各铁路局机务段、配件厂的机车、配件验收范围,机务段按段修规程验收。局属配件厂按上级规定的产品目录验收。尚无验收范围的,按所在单位与验收室共同制订的范围验收。然后由所在单位汇编报各该局核备。 第16条 验收标准:

国标和部标,是厂验双方必须遵守的技术标准。厂标必须保证达到国标和部标的技术要求,并认真考虑用户的工艺便利。

一、新造产品,按照部审批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有关规定作为验收的依据;产品图纸未经部审批,但产品已经部级鉴定同意批量生产,其重要结构、零部件的设计图纸,需要更改时,须与验收室商量,必要时须报部审批;技术依据不足时,工厂可编暂行技术文件,征求验收室同意,报部核备,暂作为验收依据。

二、机车修理按厂、段修规程进行验收。目前尚未制订厂、段修规程的内燃、电力机车,由所在工厂、机务段参照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其他机型的规程,制订暂行规程,征求验收室同意,分别报部或铁路局核备,作为验收依据。

三、供外机车配件,需要进行装车性能试验的主要零、部件,必须按照试验大纲进行台架试验,经检查人员检查合格后,进行验收。若技术标准短缺时,可按上述第十六条

一、二两项办法处理。

四、各级验收室,要积极支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在装车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试验,需经装车进行试验的,应与验收室取得联系,指定专机进行,并在机车履历簿内注明。其中关系运输安全的,厂、验双方须报部核备。

五、对于革新、改造、科研的项目,要装车经过一定走行公里考验的,必须先在车下经过规定的程序进行试验合格,在装车时要提出试验规范,通知验收室,指定专机进行,并在机车履历簿内注明。考验合格后,并由局、厂会同有关单位进行鉴定,经报部批准后方可普遍推行。机车是牵引列车的动力,为了确保行车安全,不准边试验,边生产,边使用。

六、厂修机车,路内无此机型和无适应此机型的技术标准者,可在厂修及订货合同中注明,按季修和承修双方的协议,由工厂检验。

七、新造、厂修机车(包括轨道起重机),若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没有明确数据和具体规定,或规程的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者,由厂、验双方商订技术条件,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安全、性能和互换的情况下,贯彻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度,将双方意见在机车履历簿内注明,由总工程师签章出厂,并将此技术条件报部核备,作为以后的验收依据。

由于客观原因,工厂尚达不到规定技术标准的个别情况,在不影响安全、性能和互换的前提下,由工厂总工程师负责处理,将问题在机车履历簿内注明,总工程师签章出厂,并由工厂说明理由,提出执行期限和措施的报告,报部核批。 第17条 产品交验:

一、各级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发〔1979〕189号文件精神和本规则规定的验收范围和标准验收机车和配件。不符合标准者“不列入计划完成数,不计产值,不准出厂”。

二、验收员要参加交车会议,在有关记录上签章,作为出厂机车的验收依据;要参加局修机车、事故返厂修机车的鉴定,判明责任,根据合同规定进行验收;要参加厂内、外机车、配件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研究、共同分析,判明责任。

三、机车试运、交车和出厂:

(一)接车人员是验收员的助手,协助验收员工作,对机车质量有意见时,及时向验收员提出,经验收员审核,纳入验收员意见,一同交给工厂处理。

(二)落成机车,先由工厂检查科进行检查,技术状态必须符合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才能进行试运。试运时由工厂司机操纵,检查员、验收员、接车人员共同参加;如接车人员未准时到厂,则由验收员代理,并将试运情况转告,接车人员不得要求再次试运。

(三)机车试运后,必须将工厂及验收员所提出的缺陷全部消除,经检查员检查合格后,由工厂交车代表提交验收室进行验收。

(四)验收员提出的不良处所已全部消除,验收员确认机车符合质量(包括油漆)规定,全部竣工,由工厂填写《机车竣工验收记录》(见附表一),交验收员签章,一次办好交接手续。

银行凭驻厂验收员签章的《机车竣工验收记录》单付款。

四、中间验收工序及部件的竣工交验,由检查员确认合格,验收员验收在合格证上签章,允许装车或流入下工序。

五、须经验收出厂的供外配件,由工厂检查员检查合格,验收员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并核对技术证件,打上验收人员的代号标记,在合格证上签章,财务凭此办理托收承付。

六、机车整体落成验收,应尽可能在白天进行。凡在十八点以前交出的机车,作为当日交车;月末二十四点以前交出的机车,作为当月交车。

七、接车人员在驻厂验收室对机车签收之时起,蒸汽机车有火回送时,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厂,无火回送时,在四十八小时内出厂,挂运回送时,在七十二小时内出厂。

第18条 机车在出厂回送途中,发生故障不宜继续运行时,应由就近机务段负责鉴定,并尽力代修。由段代修时,经驻段验收室鉴定,判明责任,电告责任者负担修理费用。

必须回厂修理时,即组织送厂,到厂后经驻厂验收室鉴定,属于工厂责任者,由工厂返修,不属工厂责任者,工厂应尽快修复,驻厂验收室电告与属机务段负担修理费用。

第19条 机车在运用中发生故障必须送厂时,即送厂修理。机车到厂后,由驻厂验收室负责组织工厂及所属局共同研究分析,判明责任。属于工厂责任者,按返厂修处理,属于机务段责任者,按局部修处理。在判明责任上,意见有分歧时,报部核批。

第四章 验收人员的工作方法和制度

第20条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上级规定的文件,钻研科学技术,做到又红又专。正确执行有关质量标准,敢于坚持真理,勇于修正错误。

第21条 经常深入班组,了解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科室技术人员、检查人员和工人师傅共同研究,提出改进意见,促使问题尽快解决;及时赴段访问,认真听取用户意见,使工厂提高机车、配件质量有的放矢,满足用户要求;要尊重厂、段总工程师的意见,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共同把好质量关,不断改进验收工作。

第22条 定期参加工厂、机务段召开的厂验、段验联席会议,讨论有关机车质量的一些关键问题,并相应作出改进产品质量的决定和措施。

第23条 对日常验收工作中的质量问题,要抓住重点及早提出,促使厂、段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一时不能解决的,厂验、段验双方要进行协商,确定期限,按期解决。

第24条 各级验收人员,要如实向上级报告验收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提出处理意见。

第25条 做好接送人员的管理工作:

一、各厂、段要做好接送车人员的接待工作,给予他们提供良好的政治、技术业务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接送车人员入厂后,要持《接送车人员介绍信》(见附表二),立即向验收室乘务员指导员报到,办理入厂手续后,留厂不得多于三人,接车时按工厂通知可再增派二至三人。接车人员在厂期间,受验收室的领导,遵守工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各项制度。

三、验收室要重视接送车人员对机车质量的要求,认真进行研究,由厂、验双方按照接车会议的协议进行处理。

四、凡经验收员验收签章的机车,接车人员要按规定时间接车出厂,若有不同意见,可由验收室在质量月报中如实向上级反映,但不得因此延误出厂。

五、各铁路局要大力支持部驻厂验收室的工作,教育接车人员必须遵守验收室的领导,按照本规则的规定认真执行。

六、接车人员在厂工作期间,局、段对机车质量的各项要求以及接车人员向局、段反映有关机车的质量问题和意见,要通过驻厂验收室解决。

七、验收室乘务员指导员,要负责组织、领导接车人员在厂期间的政治学习和党、团组织活动,做好思想工作,安排好日常生活及接车中的有关其他事宜。接车人员在厂期间有显著成绩或对提高机车质量有特殊贡献者,验收室应以书面材料报机务段及上级验收室予以表扬或奖励。若在工厂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服从验收室领导,情节严重时,验收室主任和乘务员指导员可与所属机务段联系,由段方召回另派员接车。

第26条 各级验收室要定期召开业务会议,研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一个政治思想好、干劲大、团结紧、技术精的战斗集体。

第27条 部机车验收室应经常检查与督促驻局、厂验收人员的工作,组织验收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提高验收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第28条 各级验收室要有目的、有计划的组织验收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各级验收人员,要按照部干部考核的规定,由上级验收室进行技术业务考核。

第29条 验收人员应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完成任务。验收室主任要经常了解验收人员的工作情况,注意总结好人好事,对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者,报请上级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按标准验收产品的缺点和错误,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30条 验收员、乘务员指导员的因公外出,经验收室主任批准,由所在单位给予办理公用乘车证及其他有关事宜。

第31条 驻局、厂验收室的公章及驻厂验收员的图章,要报上级验收室、工厂和当地银行备案。

第32条 驻厂、段验收人员的钢印或代号标记,可先按现行方法试行。尚未实行钢印或代号标记的单位,可先自行规定然后报部,以后由部制定统一办法下达执行。

第33条 各级验收室要按期将每月质量情况逐级上报。对有关行车安全的重大问题,要随时发现随时上报。

第34条 前颁有关机车、配件验收工作的有关规定,凡于本规则有抵触时,按本规则的规定执行。本规则的解释权属铁道部(附件略)。

第14篇:铁路机车保养规则

铁路机车保养规则(试行)

[颁发部门:铁道部发布日期:1993-06-28生效日期:1993-08-0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搞好机车保养工作,逐步提高保养水平,更好地完成铁路运输生产任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机车保养包括机车的油润、清洁、操纵、乘务员自检自修、运行中的巡检及故障应急处理、检修部门的临时故障修复、机车动态质量信息反馈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加强机车保养工作,提高机车质量,对加速机车周转,充分发挥机车能力,延长机车使用寿命,促进文明生产,保证铁路运输秩序和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机务部门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机车保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机车保养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管理体系,运用、检修部门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技术、验收、教育、整备、化验、设备、材料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提高机车质量的任务。

第五条 机车保养工作要认真执行\"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只有\"修、养\"二者相辅相成,机车质量才能真正提高。机车保养工作应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第二章 机车保养管理

第六条 机车保养工作,必须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铁道部机务局、铁路局〔含铁路(集团)公司,以下同〕机务处、铁路分局〔含铁路总公司,以下同〕机务科要有专人负责机车保养工作。

2.机务段运用车间应设立机车保养室(组),其定员由铁路局根据机型、支配台数和乘务方式确定。保养员由保养指导负责,在车间保养副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有部、局备机车的机务段要建立机车储备保养组。

3.保养指导、保养员要选择政治思想好、技术业务精、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保养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七条 机务段要有一名段领导负责机车保养工作。

第三章 各级职责范围

第八条 铁道部:

1.负责组织制定、修改《铁路机车保养规则》,主要机型的保养检查办法。

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路机车保养抽查。

3.收集全路机车保养质量信息,及时通报典型事例和带有共性的问题。

4.总结机车保养先进经验,树立并推广全路先进典型,指导全路机车保养工作。

第九条 铁路局:

1.负责贯彻执行部机车保养规则、保养检查办法,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局管内保养管理办法和标准。2.定期组织全局机车保养检查和评比,负责协调跨分局轮乘机车保养工作。

3.及时对全局具有普遍性保养责任的机破、临修组织攻关和制定相应措施。

4.参与保养机具、工装的调配和改造。

5.收集全局保养质量信息,每季分析机车保养状态,按期上报部机务局。

6.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指导并督促全局机车保养工作。总结机车保养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并在全局推广。

第十条 铁路分局:

1.负责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局机车保养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结合本分局的具体情况制定机车乘务员负责的保养范围,对所属段提出保养工作具体要求,制定支配、出租和站机合一机车保养管理办法。

3.及时调查收集机车保养质量信息,定期向铁路局机务处汇报。

4.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机车保养工作,帮助解决保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协调跨段轮乘机车保养工作。5.参加局组织的保养检查工作。

6.参加段较大机破、临修分析会,帮助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机务段:

1.机务段要把机车保养工作做为一项管理基础工作来抓,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段具体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整改方案和奋斗目标,组织制定各工种保养责任制,并经常检查督促落实。

2.机务段长要定期召开运用、检修、技术、验收、教育等与保养有关部门人员会议,互通信息,研究对策,协调工作。3.机车保养副主任、保养指导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机车保养要求,推广先进的保养经验,负责检查并掌握机车保养情况,解决保养中存在的问题,参加机破、临修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组织机车日常保养评比,并在机车乘务员提职、提薪、评先时对其日常保养机车工作做出鉴定。

4.机车保养员要落实有关机车保养制度,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乘务员的日常保养工作,负责机车洗(小)修、辅修的保养评定;参加春、秋季机车鉴定;及时准确填写保养台帐;反馈保养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有计划的添乘机车,掌握机车质量情况。

5.指导司机要加强对机车乘务员保养工作的督促和管理,并经常参加保养机车工作。

6.机务段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洗(小)修、辅修,春、秋鉴机车进行保养评定,对保养不良机车应限期改进。

第四章 机车油润工作

第十二条 机车保养室(组)应认真掌握油脂状况,确认并妥善保管\"油脂化验结果通知单\",检验不合格的油脂不准使用。

第十三条 保养室(组)要定期指导检查油线室的工作,保证浸泡箱符合技术标准,各种含油材料应符合规定。第十四条 机车给油必须按程序进行,保证不错不漏;经常保持给油器具、给油处所及油脂的清洁,保养室(组)要经常检查此项工作,确保机车各类油脂品种齐全,油量充足。

第十五条 机车给油工作应根据机车运用方式由机车乘务员或指定人员负责。各段应根据机车运用情况和油脂种类,具体制定日常和定期的给、换油标准。

第十六条 给油时要根据油脂润滑处所的特点和所用油脂的种类,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做到给油部位准、油量适宜,既能满足各摩擦部件的润滑要求,又节约油脂。

第十七条 保养室(组)要督促有关人员按时送交油、水化验样品。

第五章 机车文化状态

第十八条 各段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运用状况制定机车清洁标准。

第十九条 机务段要充分利用春、秋季鉴定和其他有利时机,组织机车全面整修,搞好机车文化状态。

第二十条 机车乘务员要经常清扫擦拭机车,认真执行\"一检、二修、三擦车、四交班\"的交车制度,始终保持机车良好的清洁文化状态。

第六章 保养评定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机车保养室(组),要在机车日常运用入库或洗(小)修、辅修时,按机车保养评定办法和标准,对机车保养状况进行评定,并作好人机记录,作为考核、评比、分析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保养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定不合格的机车要认真分析,并追究该项工作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车保养质量评定成绩要与机车乘务员和指导司机的经济效益挂钩,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罚分明,以激励机车乘务员的保养积极性。

第七章 整车爱车活动

第二十四条 推广保养机车典型先进机务段。

1.机车乘务员要向\"毛泽东号\"、\"周恩来号\"、\"朱德号\"等模范机车组学习,学习他们高标准、严要求保养机车和爱车如家的精神。

2.各局要树立机车保养先进的典型机务段在全局推广,做到从点带面,使保养工作不断完善。

第二十五条 坚持机车大普查,开展整车爱车活动。

按照机车保养要求,各段必须在段领导的亲自主持下积极开展整车爱车活动,使机车经常保持良好的状态。第二十六条 开展保养质量评比活动。

1.铁路局每年、铁路分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管内保养管理检查评比,按机型、乘务方式分别排出名次,并进行通报。

2.铁道部按照\"全路机车保养管理评比办法\"不定期对全路机车保养工作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通报全路。

第八章 信息台帐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部、局、分局、段之间的信息畅通,段、分局每月按时逐级向路局、路局每季向部反馈机车保养工作信息,以便掌握全路机车保养情况。

第二十八条 机务段要严格对\"机统-6\"的管理。机车保养室(组)或地勤组要逐天逐车登记,加强临(碎)修分析,对常见故障要提报段长,供段领导决策和组织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机车保养室(组)要认真复核\"机统-28\",\"机统-124\",对没有得到彻底修复的故障或隐患,要逐级汇报,以期得到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 机车司机要认真填写机车运行日志和有关记录,及时反馈机车动态质量信息。

第三十一条 机车保养台帐是搞好保养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机务段保养人员应认真填写、分类保管。

第九章 保养分析制度

第三十二条 机车保养分析是加强、完善机车保养管理,不断改进机车保养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机车保养人员应坚持日常、定期和专题分析制度。

第三十三条 日常分析是每天在段交接班、检修会上进行的反映日常工作问题的分析,它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协调;定期分析是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和带有小结性的分析,以便从中找出规律性的问题,而改进工作;专题分析是针对机车保养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的分析。

第三十四条 机务段主管领导要亲自主持定期和专题分析会,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若发生较大保养问题时,局、分局保养人员也应参加会议。分析会要做到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措施。

第三十五条 各铁路局要建立机破预分析制度:

1.为了进一步提高机破分析质量,促进机车乘务员提高对故障应急处理能力,各铁路局应建立机破预分析制度。2.预分析制度是指机车在运行中发生常见故障,机车乘务员在安全、处理时间、工具备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能而未能处理造成机破时,毋需分析就可定责的制度。

3.随着运输牵引动力改革的不断深化,机车运用难度不断加大,各铁路局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机车乘务员责任机破范围。

第十章 自检自修制度

第三十六条 各铁路局应组织机务段按《机车操作规程》要求,根据不同机型、乘务方式,明确制定切合实际的自检自修范围。

第三十七条 各级机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以各种形式提高机车乘务员的自检自修能力和故障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考核,不具备能力的应限期达到,否则不得上岗。

第三十八条 机车保养人员要对机车乘务员的日常自检自修情况进行评定,具体评定办法由机务段自定,并做为考核依据。

第十一章 工具、备品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各铁路局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查定不同机型的机车工具备品明细,机务段应严格按规定配备。

第四十条 机务段要建立工具、备品的使用交接管理及消耗补充、损坏赔偿制度。保证所需工具、备品的数量充足、清洁完整。

第十二章 轮乘保养管理

第四十一条 轮乘制的保养管理是轮乘工作好坏的重要环节,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机车交路的延长、交接环节的增多,增加了机车保养管理的难度,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轮乘制机车保养工作和各交接环节的管理,针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第四十二条 轮乘制机车保养管理制度和办法,自段轮乘的由机务段、跨段轮乘的由铁路分局、跨分局轮乘的由铁路局、跨局轮乘的由铁道部组织制定,根据要求认真督促检查。

第四十三条 跨段、分局、局轮乘的机车仲裁组是上级机关的派驻机构,要严格按规定行使裁决权,对不能坚持原则、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机车乘务员应服从裁决,按分工负责制做好机车保养工作。

第四十四条 保养室(组)应对轮乘制地勤组的保养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评定。

第十三章 备用机车保养

第四十五条 机务段对段备机车要做好看护、打温、看火等项整备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解备后能随时投入运用。

第四十六条 机务段接到转入部、局备机车的命令后,应按《机车运用规程》要求及时完成整修保养工作并停于指定的位置,做好防溜、防火、防冻、防锈、防污、防盗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 对局、部备的机车,在备用期间,机车储备保养组要按规定对储备机车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好记录。

第四十八条 局、部备机车解除备用时,要尽快组织整修、整备、运用保养,保证在规定时间达到运用状态,及时投入运用。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由铁道部机务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则自1993年8月1日起试行。原发《内燃机车操纵和保养守则》、《电力机车操纵和保养守则》〔(76)铁机辆字26号、(79)铁机字1293号〕同时废止,铁路其他机车保养的规定与本规则有抵触时,以本规则为准。

机车保养

一、柴油机及其辅助装置的保养

1.根据季节变化,使用规定牌号的机油和燃油。机油的油位应在油尺上、下刻线之间。冷却水成分要合乎要求,膨胀水箱水位要高于最低值。发现油、水异常时,要及时接取油、水样品送化验室化验,不合格者要立即更换。加入机油、燃油及冷却水时要防止掉入脏物。外界温度低于5℃,大量补充或更换机油及水时,要在柴油机起动前加入热油、热水,并打开柴油机的放水阀,待流出的水有一定温度后再关闭此阀,以保证柴油机起动时的油、水温度。

2.起动柴油机前,要确认冷却风扇在断开状态,各管路系统的阀、堵、塞门均处于正常位;机车停放较长时间时,要先用起动机油泵向各摩擦表面送油。东风型机车起动前还要彻底甩车,排除气缸中可能有的油和水。起动时司机、副司机要密切配合,认真监视机械间情况,有异状时迅速停机。起动困难或不能起动时,要查明原因,禁止强迫起机。起动后应巡视机械间,仔细倾听柴油机和各运动部件的音响,检查各部件的工作情况和仪表显示,有不正常现象时,要及时停机处理,在故障消除以前,不许再起动柴油机。

3.柴油机起动时,机油和冷却水的温度不得低于规定的容许起机温度。起动后,油、水温度低于容许加负荷温度时禁止开动机车。牵引列车运行时油、水温度要保证在正常工作范围内,并在冷却能力许可时,尽量保持均衡温度。但任何时候均不许超过最高限制温度。调节温度时要避免一次幅度太大。冬季、刮风下雨运行时,要注意关闭机械间门窗,及时变换内外通风。

4.柴油机运转中,机油压力要达到规定值。机油粗滤器前、后压力差不超过规定值,超过时要及时清洗或更换过滤元件;要定时转动过滤元件手柄,以清除元件外的脏物。

5.柴油机运转中,要经常注意差示压力计所显示的曲轴箱真空度,真空度过大、过小时要及时检查处理。差示压力计起作用使柴油机停机后,在找出原因、消除故障以前,禁止强迫起动柴油机。

6.柴油机运转中,主控制手柄的停留位置,要注意避开共震区。提回主手柄不宜过快,防止柴油机转速急剧变化。7.柴油机停止工作时,要调节好停机的油、水温度。冬季寒冷地区停机后要关闭好门窗,挂好防寒被,注意保温;停留时间校长时应注意打温,打温时禁止用高转速强迫快速升温;装有预热锅炉的机车则要开动预热锅炉保温。

8.机车长期停放不用时,停置时间不超过十五天者,要每两天起动滑油泵往柴油机打油一分钟,并进行盘车;停置时间超过十五天时,则要按规定要求进行防蚀处理和日常养护工作。

第15篇:铁路机车车载设备

幻灯片23 机车信号的作用

机车信号是用设在机车司机室的机车信号机自动反映运行条件,指示司机运行的信号显示制度。为实现机车信号而装设的整套技术设备称为机车信号设备。

幻灯片24 JTl-C系列机车信号车载系统

 Tl-C系列机车信号车载系统由机车信号主机(含机车信号记录板)、机车信号双路接收线圈、机车信号机、带电源接线盒及连接电缆等构成。JTL-C系列机车信号车载系统,通过安装在机车第一轮对前面的接收线圈接收到轨面信息,送给机车信号主机,主机通过模数变换、数字信号处理一系列译码处理过程将译码结果,显示在安装在司机室的机车信号机上,指导司机行车,同时把机车信号信息输出到监控装置作为控车基本条件。

 机车信号记录板可对机车信号运行状态及地面信息进行记录,并可通过地面处理系统对机车信号运行过程中采集的有关动态信息进行读取分析。

幻灯片25

幻灯片26 机车设备 显示器

机车信号主机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幻灯片28 机车信号机

 机车信号机采用双面八显示,从机车信号主机箱取得电源,额定电压48V,功耗为6W,如图1-12。  机车信号机与载频切换(上下行)开关及UM71模式选择开关一体化设计。信号机安装在司机室前挡风玻璃中间或两侧,保证司机方便观察。信号机显示机车信号主机译码后的点灯输出及制式输出;信号机下端设有载频切换(上下行)开关和载频组指示灯,指示灯可显示机车信号主机正在接收的载频组(上下行)状态。司机可在操作台直接进行上下行的转换和制式的选择,并可直观的根据面板指示灯看到相应的指示。

第16篇:铁路机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铁路机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国务院法规(1995)

【颁布单位】 铁道部

【颁布日期】 19950711

【实施日期】 19960101

【章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铁路机车司机是铁路运输的特殊工作,是铁路运输生产的“ 排头兵”。为提高机车司机技术业务素质,确保安全运输,促进机车司机 的管理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管内或合资铁路线路上运行的机车及过 轨、附挂和单机回送机车的司机、副司机(以下简称“机车司机”、“机 车副司机”)。

第三条 机车司机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受过系统教育和专业 技术培训,具备一定实际乘务经验,经过严格的理论和实作考试合格取得 驾驶证后方可驾驶机车。机车副司机取得机车副司机证后方可上机车执乘 。

第四条 晋升机车司机的名额(不包括路外单位代培名额),由铁路 局(含广铁(集团)公司,下同)根据机车配属台数、运量增长及司机自 然减员等情况,每年年末报部审核。

第五条 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的晋升考试按《铁路机车运用规程》 办理,司机考试合格后,考试成绩和鉴定意见经铁路局审查后报铁道部核 准。机车副司机考试合格后,考试成绩和鉴定意见报铁路局审查后核准。

【章名】 第二章 机车驾驶证的发放

第六条 铁路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均由铁道部机务局统一印制 ,机车驾驶证由铁道部机务局核准、签发,机车副司机证由铁路局核准、签发。机车驾驶证分为路内、路外两种格式。铁道部运营系统以外单位( 简称路外,包括路内非运营系统、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地方厂矿专用线 )的机车驾驶证按路外格式办;机车副司机证由本单位按机务局规定的格 式自行印制、发放。

第七条 机车驾驶证每年发放2次,时间为每年5月份和10月份,

届时铁路局派专人,持晋升机车司机的考试成绩、鉴定审核意见、填写好 的机车司机登记卡、一寸免冠照片以及晋升人员名单,到机务局办理机车 驾驶证并交纳一定的制作成本费,其他时间不予办理。路外机车驾驶证参 照办理。

第八条 机车驾驶证的编号规则见附件四本书未收入。

第九条 机车驾驶证专用章及钢印、机车副司机证专用章及钢印,由 铁道部统一掌握制作。

第十条 铁路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不得转让。如丢失或损坏, 按原批准程序重新核准、发放。

【章名】 第三章 年度鉴定

第十一条 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必须进行职务鉴定,其机车驾驶副 证、机车副司机副证没有加盖年度鉴定合格印章或鉴定不合格者,不准执 乘。

第十二条 机务段成立鉴定委员会,每年对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进 行1次职务鉴定,鉴定以年内本人日常工作实绩为主,并结合年内规章考 试和作业标准化考核进行。

第十三条 每年11月末,机务段持鉴定合格者的机车驾驶副证和机 车副司机副证到铁路分局[含广铁(集团)公司所属总公司,下同]办理 年鉴签章手续。分局签章工作应于当年12月底结束。各铁路局负责年度 职务鉴定的督促、检查工作,铁道部机务局定期进行抽查。

【章名】 第四章 吊销和恢复

第十四条 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受撤职处分时,吊销其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由所在单位收回保管。

第十五条 机车司机受撤职处分或改职作其他工作(脱离机车运用工 作1年以上)需恢复机车司机职务时,由所在单位向铁路局提出申请,经 批准后,可结合年度职务鉴定,对复职者进行职务技能考核,合格后报请 铁路局批准并在机车驾驶副证加盖鉴定章,方可恢复机车司机职务。第十六条 由于本人严重违章,被机务部门管理人员没收其机车驾驶 证时,由当事人持铁路机车司机临时驾驶证返回,并在限期内到没收其机 车驾驶证的单位接受处理。

【章名】 第五章 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 铁路局、铁路分局、机务段分别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

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晋升、考核管理工作,并设管理台帐。

第十八条 新晋升机车司机应由本人填写机车司机登记卡,一式四份 分别上报机务段、铁路分局、铁路局、铁道部存档。

第十九条 机车司机登记卡按栏内要求填写,并贴一寸免冠照片1张 ;机车司机登记卡填写后,机务段、铁路分局、铁路局机务部门加盖公章 核准,由铁道部加盖机车司机驾驶证专用章后生效。机车副司机的档案管 理办法由铁路局自定。

【章名】 第六章 路外驾驶证管理

第二十条 路外机车驾驶证的核发由铁道部负责,其档案管理按第十 七条至第十九条办理。铁路分局、铁路局、铁道部建立路外司机档案。机 车副司机证的核发由本单位负责,其格式参照机务局核发的机车副司机证 办理。

第二十一条 路外机车司机晋升必须具备机车副司机资格,委托路内 机务段进行不少于1年的乘务培训后,准许在机务段参加考试。考试合格 后由本单位持铁路局考核成绩和审定意见、登记卡到铁道部办理手续,领 取路外机车司机驾驶证。

第二十二条 路外机车司机是否晋升技术等级,由各单位自定。晋升 考试可委托铁路局在年度职务鉴定中进行。

第二十三条 路外机车司机一律由所在地铁路局负责进行年度鉴定, 鉴定合格后,由铁路局加盖年鉴专用章。

【章名】 第七章 监察

第二十四条 凡在国营或合资铁路运行(包括过轨回送及接轨站取送 车辆)的机车,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必须持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 上岗。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机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其管内《铁路机车 驾驶证管理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第二十五条 发现严重违章、无证执乘或所持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 机证未加盖当年年鉴印章者,视情做如下处理:

1.立即停止其执行乘务工作,没收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责 其回本单位听候处理。

2.没收机车驾驶证,发给铁路机车司机临时驾驶证,令其继续运行 回本段等待处理。

3.路外机车在国营铁路线路上运行、机车司机被停止乘务工作后,

其机车不准继续运行,由机车司机本人通知其所在单位另做处理。

【章名】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1996年元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前发有关规定、办法凡与本办法相抵触时,以本办法为 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机务局负责解释。

第17篇:铁路机车车轮管理办法

铁路机车车轮管理办法

机车车轮是保证机车安全运行的关键部件,其质量直接关系到铁路行车安全。为统一机车车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技术管理

1.机车车轮由铁道部运输局统一管理;各机车制造、运用、维修等相关单位要有专人负责机车车轮的管理工作。

2.粗制的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设计须按标准进行计算分析,技术条件和图样须经铁道部批准。

3.成品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设计由相关机车制造厂(公司)负责,图样及技术条件须经其总工程师批准并通过铁道部审核。

4.成品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设计图样、技术条件的更改须经机车厂(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铁道部审核。

5.轮心的铸造要严格执行铁道部的相关标准规定、管理办法和技术条件。

第三条 采购与供应

1.所有粗制的整体车轮、轮箍、铸钢轮心的采购必须严格按铁道部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条件执行。

2.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以下称物资总公司)负责进口机车整体车轮、轮箍的采购供应。

3.国产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由机车车轮制造、维修单位负责采购。

4.铁道科学研究院金属及化学研究所负责进口整体车轮与轮箍的商检、技术咨询和质量异议仲裁,以及国产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技术咨询和质量异议仲裁。

第五条 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

1.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单位必须经铁道部批准,不得委外加工。

2.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必须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管理。

3.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单位须建立相应的工艺流程管理办法,确保在加工过程中整体车轮、轮箍、轮心原始标记及过程记录正确传递。

4.整体车轮、轮箍、轮心的加工单位须建立质量控制卡,保证制造全过程可追溯,质量控制卡应反映出制造过程、操作者等。车轮出厂后质量控制卡由加工单位管理,保存期限,整体车轮10年,轮箍10年,轮心20年。

5.整体车轮加工单位须建立车轮台账,台账须包含车轮标记、装车号、轴号、去向、报废车轮记录。报废车轮记录须完整反映本单位购入车轮的报废情况(包括机务段和大修通报的报废车轮)。台账保存期限15年。

6.成品车轮标记应在轮辋外侧面磨耗限以内,用10号字刻打如下标记;轧制年份未两位、轧制月份、轧制工厂标记、车轮钢代号、毛坯车轮型号、熔炼炉罐号或热处理号、车轮顺序号、加工单位代号,字体清晰。车轮标记应全部记录在轮对履历簿中。

7.轮箍加工中如果标记被去除,应在加工后将原标记内容刻打在轮箍上。

8.整体车轮、轮箍不允许用铸、焊、喷涂、电沉积和化学沉积等工艺修整。

9.材质为《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TB/T1400)规定的轮心,焊补须采用气体保护焊,执行《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TB/T1400)。

10.整体车轮不涂覆腻子、油漆。轮箍车轮不涂覆腻子。车轮弛缓标记按规定执行。

第六条 探伤

1.整体车轮须进行轮辋超声波探伤和表面磁粉探伤。轮辋超声波探伤按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公

布铁道机车进口轮箍、整体辗钢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技术条件(试行)的通知》(运装技验[1998]64号)规定在踏面粗加工后从踏面进行探伤,车轮精加工后从踏面和轮辋内外侧面进行探伤;磁粉探伤在车轮精加工后按《铁道车轮磁粉检验》(TB/T2983—2000)有关要求进行。

2.轮箍须进行超声波探伤和表面磁粉探伤。超声波探伤按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公布铁道机车进口轮箍、整体辗钢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技术条件(试行)的通知》(运装技验[1998]64号)进行。

3.轮心表面(除箱形辐板轮心和两辐板内表面外)须进行磁粉探伤,不允许有裂纹。

4.机车中修或轮对落修时,应对车轮进行全面探伤。

5.机车小修时,应对轮箍、整体车轮轮辋进行超声波探伤。

6.探伤检查结果须记录在轮对履历簿中。

第七条 车轮的验收

车轮以轮对部件形式由有关机车验收室验收。验收按轮对部件技术条件及本办法等规定进行验收。轮对出厂前要确认轮对履历簿填写的完整性。

新造铸钢轮心由有关机车验收室负责验收,并签发合格证。

第八条 车轮的运用及修理

1.整体车轮、轮箍运用及检修中不允许用铸、焊、喷涂、电沉积和化学沉积等工艺修整。

2.投入运用后的铸钢轮心的轮辋外圆周面不允许用铸、焊、喷涂、电沉积和化学沉积等工艺恢复装配尺寸,达到限度时予以报废;铸钢轮心的辐板裂纹不允许焊修。

3.材质为《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TB/T1400)规定的轮心大修时,为恢复装配尺寸允许对轮毂内径面、长轮毂外径面、轮毂内端面、轮辋侧面及毂部与齿轮挡油环对接部位采用气体保护焊按规范进行堆焊;修理铸钢轮心的轮辋外圆周面时发现的局部铸造缺陷符合《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TB/T1400)的焊补条件时,允许用气体保护焊进行焊补,焊后均应进行消除应力处理。

4.使用符合规定的轮轨润滑装置和润滑介质,对轮缘磨耗严重的区段,应保证轮轨润滑装置作用良好。

5.车轮踏面剥离、擦伤超限及其他质量总是和踏面镟修后,应将相关信息记入履历簿。

6.机务段应将轮对故障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工厂和驻厂验收室,同时反馈给铁路局机务处和驻局机车验收室,工厂接到机务段信息后应及时派员到现场确认故障,属于轮对本身质量问题的按第九条相关内容办理。

7.新造轮对走行2万公里之内,车轮踏面圆周发生早期剥离,机务段应将信息及时反馈给有关工厂,工厂应及时派员到机务段协商镟修处理。

8.机务段须每年底向铁路局通报运用车轮(含在段觳榉⑾治侍獾某德郑┍ǚ锨榭觯⒆⒚鞅ǚ显颉L肪只阕芎笥诖文甑?月底前报铁道部运输局。

第九条 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

1.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整体车轮、轮箍、轮心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行车事故,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办理。

2.因整体车轮、轮箍材质和制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车轮、轮箍缺陷由生产单位或供货方免费更换。

3.在质量保证期内,在正常的加工、组装和使用条件下,进口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物资总公司确认后,先期赔付新制车轮;经确认有质量问题的车轮,还应根据实际加工程度,进行加工费补偿,并详细记录报废原因及处理结果。

4.在质量保证期内,国产整体车轮、轮箍、轮心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和售后服务工作由加工厂或供货方负责。

5.使用限度内超出《机车用铸钢轮心技术条件》(TB/T1400)规定的铸造缺陷轮心由铸造单位

负责。

6.对于机务段提出的因车轮本身原因造成索赔的进口整体车轮、轮箍,由车轮加工单位报物资总公司办理相关索赔手续。

7.物资总公司须建立进口整体车轮、轮箍采购与供应台账,记录车轮、轮箍标记、收货单位、品种、数量等信息,还应及时对车轮、轮箍加工及运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确认处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8.粗制整体车轮因本身缺陷等问题在加工前后报废的,由加工单位报物资总公司统计汇总,因加工原因报废的整体车轮由加工单位汇总每年底报铁道部运输局;运用的整体车轮(含在段检查发现问题的车轮)报废由铁路局每年报铁道部运输局;大修整体车轮报废由修理厂每年底报铁道部运输局。

第十条 轮对履历簿管理

1.轮对履历簿必须详实记录轮对的历次修理、更换信息,没有履历簿的轮对不得使用和修理。轮对转移时必须同时交接履历簿,验收部门负责确认履历簿填写的完整性。

2.轮对履历簿以车轴为记录基础,填写内容应包括:车轴编号、车轴材质、车轮标记、轮箍标记、轮心标记、齿轮编号、轴箱轴承情况(编号、累计走行公里)、车轮滚动圆直径、轮对内侧距、部件探伤记录、零部件转入转出、整体车轮(轮心)的来历和去向等,还应注明填写人姓名和填写日期。

3.新造和大修机车的轮对、路用轮对出厂时,须携带填写完整的轮对履历簿。

4.新造和大修机车的轮对、路用轮对到机务段后,应检查轮对履历簿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规范。轮对车轮编号与履历簿记载应相符。

5.轮对换装转向架或机车时,应及时调整轮对履历簿与机车的对应关系。

6.轮对履历簿填满后,只能增续不允许更新,履历簿随轮对转移。

7.轮对履历簿在车轴报废后注销。

8.条件成熟时实行电子化轮对履历簿。

第十一条 信息化管理

车轮信息应逐步纳入全路机务信息系统管理,反映车轮的动态状况,保证车轮的使用安全。

第18篇:铁路机车验收规程

铁路机车验收规程

发布部门: 铁道部

发布文号: 铁运[1999]9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三章 验收室的编制定员和验收人员的选任 第四章 验收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章 验收人员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铁路机车、配件的验收工作,是铁路运输生产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机车、配件验收部门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部颁法规保证机车及其配件质量的监督机构。验收人员是铁道部行使质量监督职能、依据国家或部颁质量法规、标准、技术条件、标书、合同等对机车、配件实施验收的代表。机车及其重要配件必须经部指派的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不合格产品和未按认证程序生产的产品,不得签收出厂(段)和装车使用。

第二条 验收工作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按照部颁机车、配件制造、修理有关规程、设计图纸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机车和配件。验收人员应监督和认证驻在单位执行的企业标准必须符合或高于部颁标准,以确保机车、配件质量满足运输安全和生产的需要。

第三条 验收人员必须坚持严谨、公正、求实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认证、验收、仲裁的职能作用。

第二章 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 铁道部运输局是全路机车、配件质量监督、认证、验收和仲裁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运输局内设专门机构(机车技术验收处)负责日常工作。

各铁路局、工厂分别设立铁道部驻铁路局、工厂机车验收室〔以下简称部驻局(厂)验收室〕。它是铁道部派驻各局、厂的专职验收机构。部驻厂验收室在铁道部领导下、部驻局验收室在铁道部业务指导下,负责管理和执行各厂、段的机车和配件验收工作。

各铁路局机务段、配件厂(局属厂)设铁路局驻段、厂验收室(以下简称局驻段、厂验收室),在部驻局验收室领导下,具体执行机车、配件验收工作。

第五条 部驻局、厂验收室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活动,人事档案材料管理等,由驻在铁路局、工厂党组织领导。

第六条 部驻厂验收室人员的任免、调转、奖惩、工资调整等事宜,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其中驻厂验收室正、副主任的任免由铁道部运输局报铁道部人事司审批并办理手续。部驻局和局驻段、厂验收室人员的任免、调转、奖惩、工资调整等由各驻在铁路局负责。

第三章 验收室的编制定员和验收人员的选任

第七条 验收室的编制定员

部驻厂验收室设主任、主任验收员和验收员;部驻局验收室设主任、主任验收员或验收员。

部驻厂验收室定员的确定,由各工厂与驻厂验收室查定定员,报铁道部核备。部驻局验收室定员由驻局验收室会同驻在局有关部门按部有关文件查定,由铁路局审批,报部核备。

局驻段、厂验收室设主任、主任验收员或验收员,其定员要根据机车类型、结构繁简以及任务量大小、班次等由部驻局验收室会同驻在局有关部门核定,并报部核备。

部驻局、厂,局驻段、厂验收室主任验收员、验收员在验收室主任领导下工作。

第八条 验收人员的选任

(一)各级验收人员在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坚持原则,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较高专业知识,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工程技术人员中选任。

(二)部驻厂验收室主任要由处职(副厂级)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干部担任。部驻局验收室主任要由副处职并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干部担任。部驻局、厂验收室主任验收员要由科级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干部担任。

(三)局驻段、厂验收室主任由相当副段、厂职,并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干部担任。

第四章 验收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验收人员与驻在单位的关系

(一)对机车和配件实施验收,是部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的管理手段,不解除生产单位对产品质量应负的责任。

(二)验收人员应秉公执法,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标准,对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的质量损失负相应的责任。

(三)验收室主任要定期向驻在单位党委汇报思想、工作,听取对验收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四)验收人员的有关办公地点、通讯设施、图纸文件、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办公用品、公用乘车证、劳保用品、生活福利等由驻在单位负责。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列入驻在单位。

(五)验收人员对驻在单位所提供的图纸文件、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六)验收人员应参与驻在单位有关企业标准、造修工艺、检修范围的编制,并监督落实。

第十条 验收范围

(一)机车、配件的验收工作由驻在验收室担任,对同一承制、承修单位只能由一个验收室作为执行验收单位,承制、承修单位无驻在验收室的验收工作由部验收室统一调度。

(二)新造、大修的机车、轨道起重机须作全面验收,并对下列工序及部件进行竣工验收。

1.蒸汽机车

(1)锅炉水压,座炉。

(2)主车架、汽缸全部竣工。

(3)轮对组装竣工。

(4)线路试运转。

2.轨道起重机

(1)锅炉水压试验、动力源及传动部分组装、试验。

(2)轮对组装竣工。

(3)底架、回转架、吊臂竣工。

(4)吊臂平车竣工。

(5)转向架组装竣工。

(6)整机性能试验。

(7)线路试运转。

3.内燃机车

(1)柴油机试验。

(2)液力变速箱试验。

(3)机车水阻试验。

(4)轮对竣工及台架试验。

(5)车体、底架、转向架构架竣工。

(6)转向架组装竣工。

(7)牵引电动机、主发电机单机试验(新造机车组装时,以电机制造厂验收合格证为准)。

(8)线路试运转。

4.电力机车

(1)牵引电动机单机试验。

(2)主变压器(牵引变压器)试验。

(3)轮对竣工及台架试验。

(4)车体、底架、转向架构架竣工。

(5)转向架组装竣工。

(6)机车落成后的静态试验。

(7)线路试运转。

除上述范围外,验收室可根据牵引动力不断进步和质量薄弱环节另定验收工序或项目。

(三)各机车车辆机械工厂、电机工厂,要贯彻加强零部件验收的原则,厂、验双方在部规定和合同规定项目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验收范围。范围以外的可进行抽查。

(四)工厂、机务段生产的供外配件,按照部规定和厂(段)验双方商定的范围进行验收。对规定以外的,验收员可有计划地进行抽查。

(五)机车及配件段修验收范围,由部驻局验收室根据段修规程和部、局有关质量的要求会同驻在局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局属配件厂产品按上级规定的产品目录验收。

第十一条 验收标准

国标和部标及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标准是供、需、验三方必须遵守的技术标准。企业标准和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标准必须达到或高于部颁标准。

(一)新造产品,以按规定程序认可的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有关规定作为验收依据。产品已经部级鉴定同意批量生产,其重要结构、零部件的设计图纸需要更改时,须与验收室商量,必要时报部审批;技术依据不足时,工厂可编暂行技术文件,征得验收室同意,分别报部核备,作为暂行验收依据。

(二)机车修理按厂、段修规程验收。目前尚未制订厂、段修规程的内燃、电力机车,由驻在工厂、铁路局参照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和其他机型的规程,制订暂行规程,征得验收室同意,报部核备,作为暂行验收依据。

(三)供外机车配件,需要进行装车试验的主要零、部件,必须按照试验大纲进行台架试验,经检查人员检查合格后,进行验收;若技术标准短缺时,可按本条第

一、二款处理。

(四)各级验收室要积极支持、参与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试验和鉴定。在装车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试验。需经装车试验的,应与验收室取得联系,指定专机进行,并在机车履历簿内注明。其中关系运输安全的,局(厂)、验双方须报部核备。

(五)机车技术改造、科研项目,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办理。需经装车试验的,应与验收室联系,并提供必要的试验规范、技术文件,指定专机进行。经权限部门批准的项目,列入验收范围。为了确保行车安全,不准边试验、边生产、边使用。

(六)新造、厂修机车(包括轨道起重机),若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没有明确数据和具体规定,或规程的规定与实际情况不符者,由厂、验双方商订技术条件,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安全、性能和互换的情况下,将双方意见在机车履历簿内注明,由总工程师签章出厂,并将双方意见报部核批,以部批意见作为验收依据。

由于客观原因,工厂尚达不到规定技术标准的个别情况,在不影响安全、性能和互换条件下,由工厂总工程师负责处理,将问题在机车履历簿内注明,总工程师签章出厂,并由工厂说明理由,提出执行期限和措施的报告,报部核批。

(七)段修机车属于本条第六款的情况,由段总工程师按上述规定办理,并报各驻在局和部驻局机车验收室核批。

第十二条 产品交验

(一)各级验收人员,必须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本规程规定的验收标准和验收范围验收机车和配件,不符合标准者不准签章验收。

(二)验收员要参加交车会议,在有关记录上签章,作为出厂、出段机车的验收依据;要参加段代修机车、事故返厂修机车的鉴定,判明责任,根据合同规定进行验收;负责机车、配件重大质量事故的仲裁,与有关部门共同分析,判明责任。未经驻在验收室认证签章,责任不准外转。

(三)机车试运、交车和出厂(段)

1.接车人员是验收员的助手,协助验收员工作,对机车质量有意见时,及时向验收员提出,经验收员审核,纳入验收员意见,一同交厂(段)处理。

2.落成机车,先由厂(段)质检部门进行检查,技术状态必须符合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才能进行试运。试运时,在厂由工厂的司机操纵,在段由机务段的司机操纵,检查员、验收员和接车人员共同参加。如接车人员未准时到达,则由验收员代理,并将试运情况转告,接车人员不得要求再次试运。

3.机车试运后,必须将检查员、接车人员和验收员提出的不良处所全部消除,经检查人员检查合格后,由交车负责人提交验收室进行验收。

4.不良处所已全部消除,验收员确认机车符合质量要求,由交车负责人填写《机车竣工验收记录》(见附表一),交验收员签章,一次办好交车手续。工厂造、修的机车,银行凭驻厂验收员签章的《机车竣工验收记录》单付款;段修机车,各局财务部门凭验收员签章的《机车竣工验收记录》单清算费用。

(四)中间验收工序及部件的竣工交验,由检查员确认合格,验收员验收并在合格证上签章,允许装车或流入下道工序。

(五)须经验收出厂、出段的供外配件,由检查员检查合格,验收员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并核对技术证件,打上验收人员的代号标记,在合格证上签代号章。财务部门凭合格证办理托收承付。

(六)接车人员在验收室对机车签收之时起,蒸汽机车有火回送时,在24小时内出厂(段),无火回送时,在48小时内出厂(段);内燃、电力机车自行运转回送时,在48小时内出厂(段),挂运回送时,在72小时内出厂(段)。

第十三条 机车出厂(段)回送途中,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行时,应由就近机务段负责鉴定,并尽力代修。由段代修时,经驻段验收室鉴定,判明责任,电告责任者负担修理费用。

必须回厂修理时,即组织送厂。到厂后,经驻厂验收室鉴定,属于工厂责任的由工厂返修;不属工厂责任的,工厂应尽快修复,由驻厂验收室电告配属机务段负担修理费用。

第十四条 机车在运用中发生故障,属造、修质量保证期内的,经驻段验收室认定,报驻局验收室审核后,按有关程序上报部验收室;必须送厂修理时,即送厂修理。机车到厂后,由驻厂验收室负责组织工厂及所属局共同分析,判明责任。属于造、修单位责任的,按返厂修处理,属于机务段责任的,按局部修处理。在判明责任意见不一致时,报部裁决。

第五章 验收人员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验收人员要贯彻“严谨、热忱、团结、求实”的验收作风,建立健全验收室的基础管理工作。要定期召开局(厂)验联席会议、段验联席会议、民主生活会;强化技术基础管理工作。对所验产品应制订便于操作的验收作业程序,建立用户信息反馈制度,在主要工序实行项点控制,及时进行质量分析;要完善方针目标、记录台账、扩散验收、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标准化,形成标准化验收室管理体系。

第十六条 做好接送车人员管理工作:

(一)协助并督促驻在单位做好接送车人员的接待工作,给予他们良好的政治、技术业务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二)接送车人员入厂、入段后,要持《接送车人员介绍信》(见附表二)、安全教育合格证,立即向验收室(厂为验收室乘务员指导室)报到。接车人员在厂、段期间受验收室领导,遵守厂(段)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各项制度。

(三)验收室要重视接送车人员对机车质量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按照接车会议的协议进行处理。

(四)凡经验收人员验收签章的机车,接车人员要按规定时间接车出厂(段),若有不同意见,可由验收室在质量月报中如实向上级反映,但不得因此延误出厂(段)时间。

(五)各单位要大力支持验收室工作,教育接车人员必须服从验收室的领导,认真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六)接车人员在厂(段)工作期间,接车单位对机车质量的各项要求以及接车人员向本单位反映的有关机车质量问题和意见,要通过验收室解决。

(七)驻厂、段验收室主任验收员,要组织、领导接车人员在厂、段期间的工作,妥善处理接车中的有关事宜。接车人员在厂、在段期间对提高机车质量有重大贡献者,验收室应以书面材料报其所属单位及上级验收室予以表扬或奖励;若不遵守纪律,不服从领导,情节严重的,验收室应与所属单位联系,由所属单位召回,另派员接车。

第十七条 验收人员因公外出,经验收室主任批准,由驻在单位给予办理公用乘车证及其他有关事宜。

第十八条 驻局、厂验收室的公章及验收员的图章,要报上级验收室、当地银行、驻在单位及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验收人员的钢印和代号标记按部制定的统一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程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铁道部(79)铁机字1800号公布的《铁路机车验收规则》即时废止,其他有关机车、配件验收工作的规定,与本规程相抵触的,按本规程执行。

附表一:机车竣工验收记录

第______号

配 属________局

________段________型________号机车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__________工厂,按照有关技术规定制造厂修竣工,经验收员验收,确认技术状态合格,交付运转。工 厂:

签 章 部驻厂机车验收室:签章厂 长:

签 章

验收员:签章

年 月 日 时

附表二:接送车人员介绍信

兹介绍________局________段________型

___________号机车,接送车人员_________名,由

_________同志带领,前往___________工厂接送机

车,特此证明。

-------------------------------------

中共党员 |

|顺号|姓 名|年龄|民族| 职

称 | 是否

| 备

注 |

共青团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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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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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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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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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篇:铁路机车统计规则1docx

第三章机车运用与检修指标

第37条机车运用工作量指标及计算方法。

(一)机车走行公里:为运用机车实际走行或换算走行的公里。

1.机车总走行公里:为沿线走行公里及换计走行公里之和。

2.本务机走行公里:为牵引列车的本务机车走行公里

3.沿线走行公里:为本务、单机(含有动力附挂)、重联和补机走行公里之和。 4.辅助走行公里:为单机(含有动力附挂)、重联、补机及各种换算走行公里之和。

5.换算走行公里:为按机车台小时换算的走行公里。调车工作每小时作业时间换算20公里;其他工作每小时换算5公里;有动力停留每小时换算4公里(内燃、电力运用机车的段内停留均按有动力停留统计)。

(二)牵引总重吨公里:为机车牵引列车(包括单机牵引车辆)完成的工作量。

计算方法:机车牵引总重吨公里=机车牵引总重×实际走行公里 注:双机合并牵引及挂有补机、重联机车时,按附件二“重联、补机机车牵引能力比例表”分劈:3台机车牵引列车时不考虑机型,其总重吨公里本务机车按40%,其余两台各按30%分劈。4台及以上机车牵引列车时,不分机型,平均分劈。

(三)机车自重吨公里:是指机车沿线走行产生的自重吨公里。机车自重根据附件三“机车重量、长度及功率表”确定。

计算方法:机车自重吨公里=机车重量×沿线走行公里

(四)通过总重吨公里:是指沿线上通过的总重吨公里。

计算方法:通过总重吨公里=机车自重吨公里+牵引总重吨公里

(五)机车专调时间:指机车担当专用调车工作产生的调车时间,是根据司机报单记载的每次由实际工作开始至实际工作完了的时间。包括专调机车在编组站、区段站以及运输方案规定的专调站调车时间和月间计划指定利用列车的本务机车在列车始发站及终到站兼作调车工作的实际作业时间。

(六)车辆公里:为车辆运行的公里。计算方法:车辆公里=机车牵引车辆辆数×实际走行公里

(七)载重吨公里:为机车牵引列车完成的货物运输量(包括单机牵引车辆完成的货物运输量)。

计算方法:载重吨公里=机车牵引列车的载重×实际走行公里

第38条机车运用效率指标与计算方法。

(一)运输密度:为每公里线路所负担的货车载重吨公里。

计算方法:运输密度=区段载重吨公里÷区段公里

(二)空车走行率:为空车走行公里与重车走行公里的比值。

计算方法:空车走行率=运用空车车辆公里÷运用重车车辆公里×100%。

(三)重车每辆平均动载重:为平均每辆运用重车在运行中所载重量。

计算方法:重车每辆平均动载重=载重吨公里÷运用重车车辆公里

(四)列车平均总重:为每一列车的平均总重量。计算方法:列车平均总重=总重吨公里(不分劈重联、补机)÷本务机车走行公里

(五)机车平均牵引总重:为每台机车平均牵引列车的总重量:

计算方法:机车平均牵引总重=总重吨公里(不包括单机)÷本务、重联、补机走行公里之和

(六)机车台日产量:为平均每台机车在一昼夜内生产的总重吨公里。

计算方法:机车台日产量=该运种总重吨公里(不包括补机)÷该运种机车台日

(七)机车千千瓦功率日产量:为平均每千千瓦机车功率在一昼夜内生产的总重吨公里。机车功率,内燃机车为机车标称功率,电力机车为机车持续功率。

计算方法:机车千千瓦功率日产量=该运种总重吨公里(不包括补机)÷该运种机车千千瓦功率日

(八)支配机车台日产量:为平均每台支配机车在一昼夜内生产的总重吨公里:

计算方法:支配机车日产量=各种运输总重吨公里÷支配机车台口

(九)支配机车千千瓦功率日产量:为平均每千千瓦机车功率支配机车在一昼夜内生产的总重吨公里

计算方法:支配机车千千瓦功率日产量=各种运输总重吨公里÷支配机车千千瓦功率日

(十)机车日车公里:为平均每台运用机车在一昼夜内走行的公里。

计算方法:机车日车公里=机车沿线走行公里(不包括补机)÷运用机车台日(不包括补机)

支配机车日车公里:为平均每台支配机车在一昼夜内走行的公里。

计算方法:支配机车日车公里=机车总走行公里÷支配机车台日

(十一)列车平均组成辆数:为每一列车的平均组成辆数。计算方法:列车平均组成辆数=车辆公里(不包括单机)÷本务机走行公里

(十二)旅行速度:为列车机车在区段内平均每小时走行的公里

计算方法:旅行速度=本务机车走行公里÷本务机车旅行时间

(十三)技术速度:为列车机车在区间内平均每小时走行的公里。

计算方法:技术速度=本务机车走行公里÷本务机车纯运转时间

(十四)平均全周转时间:为机车每周转一次平均消耗的时间。

计算方法:平均全周转时间=机车全周转时间之和÷机车周转次数

(十五)机车全周转距离:为机车每周转一次所走行的公里。

计算方法:机车全周转距离=沿线走行公里(不包括补机)÷机车周转次数

(十六)单机率:为单机走行公里占机车沿线走行公里的比重。

计算方法:单机率=单机走行公里÷机车沿线走行公里(不包补)×lOO% (十七)机车重联率:为重联机车走行公里与本务机车公里的比值。

计算方法:机车重联率=重联机车走行公里÷本务机车公里×lOO% (十八)机车补机率:为补机机车走行公里与本务机车公里的比值。

计算方法:机车补机率=补机机车走行公里÷本务机车公里×100% (十九)机车平均能源消耗:为机车完成一定工作量所消耗的能源量。

内燃机车每万吨公里消耗油量=燃油消耗量(千克)÷机车万总重吨公里

电力机车每万吨公里耗电量=电消耗量(千瓦小时)÷机车万总重吨公里

调车机车及其他工作机车每小时消耗油量=燃油消耗量(千克)÷调车时间

(二十)机车信号机外停车:为牵引货物、旅客、行包专运列车的本务机车在车站(包括线路所)进站信号机外的停车,按次数(次)、时分(分钟)计算。

(二十一)机车周转次数:货物、旅客、行包专运机车由本段(驻在机车为驻在段)每出入段一次各算0.5次;循环运转机车经过乘务员换班站每到达、出发各算0 .5次;临时越过图定机车交路运行时每经过一个乘务区段算0 .5次,不足一个乘务区段不计算。 第39条机车检修指标及计算方法。

(一) 机车检修率:检修机车占支配机车的比重。1.机车检修率=检修机车台日÷支配机车台日×100% 2.大修机车检修率=大修机车台日÷支配机车台日×100%(其他修程类推) 3.在段修机车检修率=在段修机车台日÷支配机车台日×100% 4临修机车检修率=临修机车台日÷支配机车台日×100%

(二)平均修车时间:为各种修程的平均修车时间。

计算方法:各该修程的总修车时间除以各该修程的修竣台数。计量单位:大修、中修为天,其他修程为小时,四舍五入,各保留1位小数。

第40条超重列车。

列车牵引重量按运行图规定的牵引定数超过81吨及以上,连续运行距离超过规定机车乘务区段1/2的货物列车为超重列车。超过规定牵引定数的吨数为超重吨数。其计算方法如下:

(一)在规定双机牵引区段,按规定定数计算。

(二)挂有重联机车的列车,按该区段双倍定数计算。

(三)临时修订牵引定数低于原定数或牵引定数不变而临时增加补机区段时,按原定数计算。

(四)临时使用运行图规定以外的机型牵引列车时,按附件二“重联、补机牵引能力比例表”计算。

(五)超重列车在途中有甩挂时,按列车连续运行超过规定机车乘务区段1/2的超重最多吨数计算。

(六)超重列车在区间内发生分部运行时,不统计超重。

(七)重载列车按规定定数计算。第41条欠重列车。

列车牵引重量按运行图规定的牵

引定数欠81吨及以上,同时换长欠1 .3及以上,连续运行距离超过规定机车乘务区 段的1/2的货物列车为欠重列车。不足规定牵引定数的吨数为欠重吨数。其计算方法如下:

(一)空货物列车、空货车占全列1/2及以卜的混编列车、军用列车、冷藏列车、限速列车、固定车底循环使用的列车、快运货物列车、“五定”班列及摘挂列车均不统计欠重。

(二)在规定双机牵引区段,按规定的定数计算。

(三)挂有重联机车的列车,按该区段规定的定数计算。

(四)临时修订牵引定数低于原定数按修订后定数计算,牵引定数不变而临时增加补机区段时按原定数计算。

(五)临时使用运行图规定以外的机型牵引列车时,按附件二“重联、补机牵引能力比例表”计算。

(六)临时加开的摘挂列车在区段内的最高重量未达到该区段定数的70%时,按规定定数的70%,计算(不受81吨限制)。

(七)直通、直达列车在列车编组计划中规定经过编组站、区段站不补轴时,不统计欠重。

(八)欠重列车在途中有甩挂时,按列车连续运行超过规定机车乘务区段1/2的欠重最多吨数计算。

(九)重载列车按规定定数计算。

第20篇: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铁 道 部 文 件 铁运[2000]7号 关于修订发布《铁路机车 运用管理规程》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协会:

根据《铁路局资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要求,随着铁路运输事业的发展和牵引动力的不断更新,为了进一步促进机车运用管理水平的提高,保证铁路运输任务完成,现重新修订发布《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铁道部铁机[1993]164号文发布的《铁路机车运用规程》同时废止。 二OOO年一月十一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机车运用工作管理„„„„„„„„„„„„2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2 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2 牵引定数、运行时分、技术作业时分„„„„3 机车周转图„„„„„„„„„„„„„„„5 机车运用计划及分析„„„„„„„„„„„5 登乘机车管理„„„„„„„„„„„„„„6 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2

第三章 安全管理„„„„„„„„„„„„„„„„8 基本要求„„„„„„„„„„„„„„„„8 基本制度„„„„„„„„„„„„„„„„9 教育与考核„„„„„„„„„„„„„„„9 监控设备的使用及管理„„„„„„„„„„10 事故处理及分析„„„„„„„„„„„„„10 救援列车的管理与出动„„„„„„„„„„11

第四章 机车管理„„„„„„„„„„„„„„„„12 机车配置及使用„„„„„„„„„„„„„12 机车调拨„„„„„„„„„„„„„„„„12 机车回送„„„„„„„„„„„„„„„„14 机车出租、出售„„„„„„„„„„„„„18 机车工具备品„„„„„„„„„„„„„„22

第五章 机车乘务员的管理„„„„„„„„„„„„23 基本要求„„„„„„„„„„„„„„„„23 班组配制及管理„„„„„„„„„„„„„23 任用及晋升„„„„„„„„„„„„„„„24 机车司机的岗位等级„„„„„„„„„„„27 技术培训„„„„„„„„„„„„„„„„27 工作条件„„„„„„„„„„„„„„„„28

第六章 机务段运用车间„„„„„„„„„„„„„30 基本任务„„„„„„„„„„„„„„„„30 管理与分工„„„„„„„„„„„„„„„30

第七章 机车调度„„„„„„„„„„„„„„„„33 基本任务„„„„„„„„„„„„„„„„33 组织领导„„„„„„„„„„„„„„„„33 人员配备„„„„„„„„„„„„„„„„34 机车调度室的设备„„„„„„„„„„„„34 机车调度命令„„„„„„„„„„„„„„35

第八章 铁路局以外的机车运用管理„„„„„„„„36 基本要求„„„„„„„„„„„„„„„„36 人员管理„„„„„„„„„„„„„„„„36 机车过轨运行„„„„„„„„„„„„„„37 机车回送„„„„„„„„„„„„„„„„40

第九章 附则„„„„„„„„„„„„„„„„„„40 附件一铁路机车驾驶证格式„„„„„„„„41 附件二副司机证格式„„„„„„„„„„„47 附件三机车添乘证格式„„„„„„„„„„53 附件四机车乘务员动态表„„„„„„„„„插页 附件五机车配置表„„„„„„„„„„„„插页 附件六机车技术状态书、回送机车请求书、

轨道起重机回送状态鉴定书„„„„„55 附件七临时驾驶证格式„„„„„„„„„„58 附件八登乘机车证格式„„„„„„„„„„59 附件九长期备用机车记录单格式„„„„„„60 附件十机车工具及备品„„„„„„„„„„61 附件十一机车编号规则„„„„„„„„„„68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机车运用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搞好机车运用管理,更好地为铁路运输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管好用好机车,优质高效地全面完成运输生产任务;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技术素质和文化知识水平;坚持改革开放,推广先进经验,遵循经济规律,促进资产回报,不断提高机车运用效率。

第3条各级机车运用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求实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对技术精益求精;顾全大局,联劳协作,服从命令听指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第4条机车运用管理要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准确无误、反应迅速的通信联络、信息采集、数据处理系统,实行网络管理,实现有序可控。

第5条本规程所规定的机车运用工作必须遵守的规则、标准和基本要求,是机车运用工作人员的基本法规。各级机车运用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第二章 机车运用工作管理 统一指挥分级管理

第6条机车运用工作必须贯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运用组织的职能作用。

第7条铁道部:对全路机车运用工作统一规划,综合平衡;制定有关机车运用的规章制度及全路机车运用工作人员的培训规划和乘务员任职条件;确定、调整全路机型,审定各铁路局的年度机车配属,编制列车运行图,审批跨局机车周转图、机车交路、牵引定数,掌握乘务制度、机车运转制、乘务员换班方式;负责全路机车及求援列车的调度指挥;审批机车司机驾驶证。

第8条铁路局:执行铁道部的命令指示,根据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度本局机车运用的有关细则、办法和作业标准,明确分局、机务段的职能作用;审定各分局的机车运用计划;确定机务段的机车配属;审批机车报废、出租,负责全局长期备用机车管理;审定各分局及机务段提报的列车运行图和机车周转图资料;确定全局求援列车的配制,负责全局机车和求援列车的管理及调度指挥;审核上报机务部门部定报表资料;拟定本局机务乘务员配备计划,组织机车乘务员的培训、考核和晋升。 机车交路和乘务制度

第9条机车交路是机车固定担当运输任务的周转区段。

按用途分为客动机车交路和货运机车交路;按区段长度不同分为一般机车交路和长交路;按机车运转制分为循环运转制、半循环运转制、肩回式和环形小运转制交路等。 根据铁路技术政策,内燃、电力机车尽量采用长交路。 确定机车交路的基本原则:

(一) 适应铁路发展的需要,本着节约投资的方针,有利于提高线路通过能力。

(二) 考虑运输组织和编组站的分工,合理发挥内燃、电力机车长距离运行的优势。

(三) 统筹安排乘务员劳动和休息时间,合理利用各类机车的性能,提高机车运用效率。

(四)近期与远期相结合,适应铁路发展的远期规划。

第10条机车乘务制度是机车乘务员使用机车的制度,分包乘制、轮乘制和轮包结合制。 班制的选择应符合部定机车乘务员劳动时间标准和运输的需要。

为发挥内燃、电力机车的优势,提高运输能力和运输效率,内燃、电力机车应有计划地逐步实行长交路、轮乘制。

根据各区段机车交足、乘务制度、乘务员劳动时间标准和工作条件,合理采用机车运转制和乘务员换班方式。

牵引定数、运行时分、技术作业时分

第11条机车牵引定数、运行时分,应根据线路纵断面、机车类型、地区海拔高度、站场设备及运量等条件,进行周密计算和实地试验查定。铁路局管内的由铁路局确定,并报铁道部备案;跨铁路局的由相邻两铁路局协商,报铁道部批准。 第12条查定机车牵引定数和区间运行时间,应贯彻以下原则:

(一) 挖潜提效,在合理使用机车功率的条件下,满足运输需要。

(二) 按线、按方向尽可能平衡一致,兼顾邻线衔接,减少车站作业。

(三) 遵守线路允许速度,车站线路有效长度,机车、车辆构造速度,下坡道闸瓦压力限制速度,长大下坡道因制动周期限制速度,长大隧道限制速度及机车持续速度,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

机车牵引定数、区间运行时分确定后,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第13条机车牵引定数的有关规定

(一)波动尾数,旅混列车、行包专列按牵引辆数不上波,货物列车为81吨以内。线路坡度在12.5‟以上的区段,长大隧道牵引定数在1500吨及其以下的波动尾数,铁路局管内的由铁路局制度,跨铁路局的由两局协商报铁道部批准。

(二)蒸汽机车逆向牵引时,按牵引定数减15%。

(三)冬运期间(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凡因天气严寒,必须减吨时,铁路局管内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按牵引定数减10%-20%,跨铁路局的列车需要减吨时,须报铁道部批准。暑期隧道内高温需要减吨时,铁路局管内的由铁路局确定,跨铁路局的报铁道部批准。

(四)因天气不良、施工慢行、列车限速等,需要临时减吨时,铁路局管内的由铁路局确定,跨铁路局的报铁道部批准。

第14条机车在站(段)技术作业时分,乘务员出、退勤工作时分,应根据站(段)设备情况、机车类型、乘务制度及技术作业程序等,进行实施查定。 机车周转图

第15条列车运行图和机车周转图是机务部门组织运输生产的基础。机车周转图分为:基本机车周转图、分号机车周转图(独立分号及

一、

二、三分号)、旬间记名式机车周转图、日计划机周转图。

基本机车周转图(包括旅混、行包、货物)与列车运行图同时编制。机车周转图编成后,应同时查定机车运转制、乘务员换班方式、机车走行公里、使用台数、全周转时间(包括纯运行、中间站停留及机车在自外段、站停留时间)、日车公里、旅行速度、技术速度、速度系数、机车使用系数等技术指标,经铁道部批准后执行。

分号机车周转图(货车),是在基本列车运行图的基础上,根据运量波动的不同列车对数编制的。月、旬间运输方案和机车击转图是根据月、旬运量选定的核心列车对数(不少于最低分号运行图列车对数的70%)编制的。分号和月、旬间机车周转图均须查定货运机车走行公里、使用台数、日车公里等指标,并有机车小(洗)修及辅修安排。其中,日车公里应保证年度机车运用计划的要求。旬间记名式机车周转图还应同时编出旬间机车乘务员工作详明表。

旅客列车机车周转图(客货混编除外),应实行记名式机车周转图;货物列车车流比较稳定的区段应积极推行旬间记名式机车周转图。 机车运用计划及分析

第16条 机车运用计划是铁路局、分局、机务段组织机车运用工作的依据。机车运用计划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法编制。

第17条 铁路局根据运输工作量下达年度机车运用计划,按各铁路分局工作量,确定铁路分局及机务段的年、季、月度机车运用计划。其中包括:客货机车日车公里、支配机车日车公里、技术速度、货运机车日产量、列车平均牵引总重、配属台数(包括分工作种别的机车使用台数,厂、段修台数,备用和出租台数)、机车乘务员需要人数及补充计划等。 专用调车机车应根据调车工作量进行查定,并列入年度计划,超过年度计划增加调车机车,需经铁路局批准。

第18条 机车运用分析是加强机车运用管理、不断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各铁路局机务处、分局机务分处(科)、机务段运用车间应有专人负责分析工作。 机车运用分析分为日常、定期(旬、月、季、年)和专题分析。 日常分析一般在交班会上进行。其内容应包括:安全正点情况,日计划周转图况现情况,机车供应情况,机车小(洗)、辅修及临修情况,分界口列车交接及机车运用情况,机车乘务员超劳情况等。

定期分析为总结一个阶段的运输生产活动,从中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规律性,借以改进和提高工作。其分析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情况,机车质量及机车供应情况,主要区段及分界口列车开行及机车供应情况,运输任务及机车运用指标完成情况,超、欠轴情况,列车等线情况,乘务员超劳、出勤率情况等。

专题分析为针对运输生产中出现的特殊情况所进行的分析,分析内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登乘机车管理

第19条 机车上应严格控制非值乘务员登乘,因工作需要必须乘机车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机务段直接行车有关人员、机车试运转有关人员和本务运转车长、凭工作证可登乘管内机车。

(二)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行车安全监察人员,凭监察证登乘机车。

(三)因抢救急需,医护人员凭调度命令可登乘机车。

(四) 检查工作的领导干部,凭添乘证登乘机车(添乘证格式见附件三)。

(五) 信号工长、无线通讯检修所主任(工长)、接触网工长凭定期的登乘机车证和工作证登乘机车,其他人员凭有关部门填发的登乘机车证及工作证登乘机车。登乘机车证由所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分局管内由机务分处(科)、铁路局管内由机务处审核填发(登乘机车证格式见附件八之

一、二)。

(六) 登乘机车证分为临时、定期登乘机车证。使用期限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时可填发定期登乘机车证。

第20条一台机车的登乘人数除特殊需要外,不得超过2人,不得影响乘务员正常工作。登乘电力、内燃机车的人员,不得在非操纵端乘坐。

第21条无上述证明的人员严禁登乘机车。机车乘务员对非法登乘机车的人员劝阻无效时,有权不开车,报请车站处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基本要求

第22条安全生产是铁路运输的生命线。机务安全是运输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机务安全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铁道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和指示,全力以赴地抓好运输安全,高质量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第23条机务安全是机务部门的职工素质、设备质量、基础工作和管理水平的综合反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抓好机务安全必须统筹兼顾、综合治理,既要重视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又要重视安全设备科技开发。

第24条机务安全要贯彻“标本兼治、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机务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第一线,添乘机车,调查研究,掌握住处针对每个时期出现的关键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将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

第25条各级机务部门要坚持定期的安全分析制度,建立机车乘务员、机车组(轮乘制的机班)、机车队的安全台帐,对防止事故有功和创出长期安全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要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关键问题,要深入分析,找出规律,及时进行处理。 基本制度

第26条机务安全工作应以防止列车昌进信号为主线,除认真贯彻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机车操作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及铁道部所公布的决定、命令之外,还应制定落实下列基本制度:

(一) 机务段、运用车间安全例会制度。

(二) 机务段干部安全管理工作的“五定三率”工作及考核奖励制度。

(三) 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各项管理制度。

(四) 指导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五) 机车乘务员待乘休息管理制度。

(六) 一次出乘作业标准。

(七) 瞭望及呼吸应答制度。

(八) 人身安全及电气化铁路安全制度。

以上除“行车途中呼唤应答”制度由铁道部统一制定外,其余由铁路局制度并不达执行。 第27条各铁路局应制度下列安全措施,汇编成册,组织乘务员学习并贯彻执行:

(一) 防止冒进信号措施。

(二) 自动闭塞区段防止尾追措施。

(三) 防止断钩措施。

(四) 防止坡停措施。

(五) 蒸汽机车防止锅炉爆炸措施。

(六) 机车防火措施。

(七) 机车防溜措施。

(八) 雨天、雾天行车安全措施。

(九) 防止列车折角塞门关闭措施。教育与考核

第28条机务段应经常对机车乘务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规章教育,特别要针对本部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对乘务员进行规章教育,以增强安全意识和对规章制度的理解。 第29条分局机务分处(科)对所属机务段的机车乘务员,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规章闭卷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技术培训档案,作业提职晋级的条件之一。对成绩突出的,应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不及格的要进行脱产培训,培训后仍不及格的调离乘务工作。 监控设备的使用及管理

第30条各级机务部门必须建立严格的制度,用好管好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并与电务部门协调配合,保证出段机车安全装置作用良好,运行途中严禁擅自关机,入段机车应进行台台检测和数据转储、分析。机务段每季、分局每半年、铁路局每年应组织一次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列车无线调度电话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逐级上报。

第31条机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车机联控”制度,并与运输部门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和发展这项制度。 事故处理及分析

第32条发生事故时,应根据调度号的命令,迅速出动救援列车,积极进行救援和抢修,争取尽快开通线路及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第33条发生事故后,应通过机车调度系统,及时把事故根况逐级报至铁道部。路局机务处应参与险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和分析,认真吸取教训。 救援列车的管理与出动

第34条各铁路局所属的救援列车由所在机务段或分局机务分处(科)管理。组成救援列车的车辆最大允许速度应与轨道起重机最大允许速度相适应,不得使用报废车辆。救援列车的设备、工具和备品应保持齐全,性能、作用良好,以保证出动时使用。

第35条救援列车的出动,在分局管内的由分局行车调度发令(未设分局建制的铁路局自定),跨分局救援时由铁路局机车调度发令,需要邻居出动救援列车时由铁道部机车调度发令,机务段和救援列车接到出动命令时,应迅速作好准备,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出动。

第36条救援轨道超重机不应做非救援工作。遇特殊情况必须使用时,按出租办理,具体办法由铁路局制定,但不得影响救援任务。 第四章 机车管理 机车配属及使用

第37条机车配属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

(一)近期与远期相结合,满足运输需要,符合牵引动力发展规划的要求。

(二)力求机型集中统一,便于使用、修理。

(三)合理使用机车,注意平衡相邻区段的牵引定数。

(四)适应列车编组计划的分工及运输设备的基本条件。

第38条担当旅混、行包、货物、小运转、补机的机车,必须按列车运行图和机车周转图的规定使用。

担当货物列车的机车,除列车运行图规定的列车外,不应在中间站、岔线及有专用调车机车的车站进行调车工作。

各铁路局应将本局机车配置情况每半年汇总一次,并按格式(附件五之

一、二)要求制表,于1月10日前及7月10日前报部。

第39条机车使用年限应按《铁路运输企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目前为16年),原则上能逾期使用;确需逾龄使用的最长不得超过4年。 机车调拨

第40条调拨机车:铁路局间由铁道部决定;铁路局管内各机务段间由铁路局决定,并报铁道部核备。机车调拨的依据为机车运用部门拍发的电报和机调命令。铁路局间调拨以部运输局的电报和部机车调度命令为准;铁路局管内调拨以局机务处的电报和局机车调度命令为准。机车调拨交接地点,原则上在机务段进行,机车状态应符合运用条件。原配属段要做好交接准备工作,填写移交记录,并将交接完了时刻拍发电报告知有关铁路局、分局和机务段机车调度。

第41条调拨机车应在原配属段按其最低一级修程范围和相应工艺标准做一次整修(最低一级修程公里不足3/4时,滤清元件等项可不更换),并由交接双方共同提出整修活票,交驻段验收室备案。原配属段应认真按验收室意见进行整修,因受检修台位或其他条件限制,不能按上述要求整修时,经双方协商,可由双方人员共同检查,提出活票,修竣后经验收员签字办理交接手续。

第42条机车交接时,如因个别技术问题双方有不同意见,其处理标准应以原配属局、段的明文规定为准;若无明文规定,应以段修规程有关条文为基础双方协商,实事求是地加以解决。

第43条机车在承修工厂或机务段修理期间进行调拨时,新配属段应履行原配属段与厂(段)方签订的协议;原配属段应派人参加接车,并办理工具交接。调拨机车的质量状态,由驻厂(段)验收员签认。交接完了,由驻厂(段)机车验收室及时拍发电报告知原、新配属局、分局、机务段及机车调度。

第44条调拨机车配件应齐全、完好,原配属局有明文规定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其规定办理。技术改造方案及使用情况资料连同进行改造工作时拆下的原装配件一并交接。对于国内无条件修复、进口数量不足等特殊情况造成缺损的进口配件,在铁道部核准的条件下,可按现状交接。

第45条调拨机车的随车工具、备品应作用良好、数量齐全;对不良不足者,亦可计价,由调出段支付给调入段(进口机车的随车工具备品自然损耗者,可用国产代替)。

第46条铁路局之间相互调拨机车,国产机车(进口机车比照办理)调出局应根据调拨机车的实际走行公里结转机车检修费给机车调入局,在新办法未出台前暂按以下方法计算: [该机型中修费用÷中修公里(下限)]×中修后实际走行公里+[该机型大修费用÷大修公里(下限)]×新造或大修同实行走行公里

机车在铁路局间无偿调拨时,其相应借款应同时思索账,由调入局列入长期借款并继续负担调入后发生的利息;有偿调拨时办法另定。

在帐务处理上,调出、入局均按铁道部财务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由于接、交两局运用条件差异,接车局必须加以整修的项目,由接车局按本局要求进行整修,其费用和劳务等事宜由接车局负责。 机车回送

第47条铁路机车回送方式有:单机、专列、附挂、托运。

铁路局所属蒸汽机车、内燃机车采用有动力附挂直通(直达)货物列车回送。

铁路局所属电力机车在送全程均为电气化区段时,应采用有动力附挂直通(直达)货物列车回送。回送全程不全是电气化区段时应采用无动力托运方式回送。 铁路局所属机车无动力附挂时,不得跨牵引区段回送。

第48条新造或厂修的蒸汽、内燃机车出厂时,全部按有动力附挂方式回送。入厂的蒸汽、内燃机车除事故车和返厂修车外,必须达到运用状态,按有动力附挂方式回送。

第49条铁路局间调拨的蒸汽、内燃机车均按有动力附挂方式回送。铁路局管内的调拨和出、入厂的机车回送方式由铁路局自定。

第50条铁路局机车需无动力托运方式回送时,须向车站办理免费托运手续。

第51条有动力附挂的机车在回送前,应由机车工厂或机车所所属单位拍发电报,电告途经的铁路局总调度室、机车调度,铁路分局调度所、机车调度。无动力托动的机车在回送前应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并拍发电报告知途经的铁路局总调度室、机车调度,铁路分局调度所、机车调度。各级调度应及时安排编挂计划,加速无动力托运机车的回送进度,不得扣压。

第52条沿涂铁路分局调度所机车调度,接到有动力附挂回送机车的电报后应及时安排按区段回送的计划,并与相邻分避调度所加强联系,共同掌握。各铁路局、分局行车调度、机车调度应随时掌握回送机车的动态,并在日班计划及机车周转图中作出明显的标示。各级机车调度应建立登 记及汇报制度。登记的内容包括:机车所属段别型号;始发地和终到地;到达管内各地的日期、车次、时间计划挂走的日期、车次;实际挂走的日期、车次、时间及计划未兑现的原因。铁路局机调每天16点前向铁道部机调汇报跨局机车在本局管内的回送动态。

第53条回送机车乘务员有权使用车站运转室、站调、机务(折返)段调度室的电话设备,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请示、汇报机车回送情况。

第54条回送机车受阻时,回送机车乘务员要及时向所在地分局行调和机调报告。在一地滞留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时,回送机车乘务员凭回送电报及工作证电告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接到电报后,要及时安排回送。

第55条铁路局所属的机车回送时至少配备两班机车乘务员,以保证回送速度;沿途机务段(折返段)、机车乘务员公寓负责安排回送机车乘务员的住宿及叫班,住宿费用按有关规定办理。铁路局、铁路分局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回送机车乘务员管理办法。

第56条有动力附挂回送机车在中途入机务(折返)段,应根据需要进行整备作业,所补充的燃料、油脂、冷却水,凭回送机车乘务员签认的回送清单,段间进行清算,不得拖延拨付或拒付。回送机车在机务(折返)段的停留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4小时,并自行看火和打温。

第57条有动力附挂回送机车在中途出、入机务段时,机车乘务员应到机务段机车调度室办理出、退勤手续,报告机车状态。如出、入段需要带道时,分局机调应提前布置,所在段应及时派带道人员。

第58条回送机车在途中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机车乘务员应及时向所在地分局行调、机调和邻近机务段机调报告,机务段应认真进行检查修理,修理费用凭回送机车乘务员签认的修理项目清单由两段或厂、段间进行清算。修复确有困难的,所在机务(折返)段应及时向分局机调汇报;回送机车乘务员与机车厂或所属机务段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办法。若有动力附挂回送需转为无动力托运时,由所在地机务段报请所属铁路分局机调同意后,负责输无动力托运回送手续,重新拍发电报。

第59条新造内燃机车出厂时,除按电报指定上油数量外应上满燃油,机车必须达到运用状态。出厂时的机车燃油及随车携带的各种油脂,其费用不包含在机车购置费中,由工厂与所属机务段进行清算。

第60条铁路局所属的轨道起重机随列车回送时,必须由机务段(承修厂)负责技术检查,填写轨道起重机回送状态鉴定书(见附件六之二)向车站办理免费回送手续(回送要求见附件六之一)。为确保行车安全,回送轨道起重机一律挂于列车中部或后部(守车前)。 铁路局管内轨道起重机的回送办法由铁路局自定。

第61条有动力附挂回送机车,除受桥梁限制必须实行隔离的区段外,应挂于本务机车的次位,每列不得超过2台。专列回送每列不得超过5台。走行部及制动机等严重破损机车禁止随列车跨铁路局回送,在铁路局管内回送时,其办法由铁路局自定。20‟以上的高坡区段,禁止办理机车专列回送。

第62条货运机车不准随旅客列车附挂回送。快速旅客列车不应附挂回送机车,但担当快速旅客列车任务的客运机车走行部和制动装置良好时,可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随快速旅客列车附挂回送。 第63条蒸汽、内燃机车在电气化区段回送时,由所属机务段对机车乘务员进行电气化区段安全技术作业规定的教育和考核,签发合格证。电气化区段的各机务段调度室在回送机车乘务员出勤时,要进行认真检查,传达安全注意事项。没有合格证的一律不准放行。 第64条无动力托运的机车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整备;

(一)蒸汽机车无动力托运时

1、卸下摇杆、偏心杆及结合杆,十字头推至前方绑牢,固定合并杆、月牙板(轴油压油机传动杆装在月牙板上的机车不卸偏心杆,可卸除该侧半径杆,调整好轴油压油机各轴冲杆开度,关闭其他冲杆及汽缸油各冲杆)。

2、主曲拐销及油板涂软油,并加防护木条。

3、卸下存煤,排净锅炉、水箱及各管系存水,清扫水箱内部。

4、关闭重联塞门,自动制动机手柄固定运转位,开放无火装置塞门,分配阀安全阀调整为200kpa,制动缸鞴鞴行程调整到标准的最大值。

(二)内燃、电力机车无动力回送时

1、电传动内燃机车和电力机车的牵引电动机电刷全部拔掉,拆除动轴轴箱测速发电机的机械联接;液力传动内燃机车应拆除与动轮连接的万向轴。

2、按不同类型机车制动机无动力回送要求,切断制动阀与列车管的通路,开放无动力装置塞门,制动缸鞴鞴行程调整到标准的最大值,分配阀安全阀调整至150-200kpa。克诺尔型制动机车手柄置于锁闭位,开放非常阀。

3、内燃机车排净柴油机的冷却水和润滑油,冬季注意防冻。

第65条各类型机车办理单机、专列、附挂、托运回送,在填写“回送机车请求书”的限制速度及理由时,如不要求限速或能满足回送全程列车运行速度要求时,应填写“不限”字样。 第66条无动力托运机车应由司机随车回送,并备有信号器具和必要的油脂、工具。 机车出租、出售

第67条租用单位租用机车时,应几铁路局提出申请,批准后,与承租机务段签订租用合同,办理交接。长期租用的机车应列入年度计划。出租机车不得转租。出租机车定期检修时,是否另派机车顶替,由双方在合同中确定。非计价里程的线路上使用的机车应按出租办理,具体收费办法,由铁路局自定。机车出售办法另定。

第68条机车租费,每台日为机机车重量价的0.1%,按日收费(不足一日时,按一日计算)。延期使用,应另办理租用手续,提前退租,应事先通知。租用期间机车燃料、油脂、小(洗)修、临修等费用,乘务员工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机车和乘务员出入厂回送费用,均由租用单位承担。

出租机车乘务员受租用单位的领导和指挥。工作中发生事故,由租用单位负责。

铁路局所属单位运营外使用机车(不包括新线基建工程用)可不按出租机车办法收费,具体收费办法,由铁路局自定。

第69条机车备用为长期备用。“长期备用”指备用1个月以上的机车;“短期备用”指备用不少于24小时并不超过1个月的机车。备有机车必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出段牵引列车的条件,工具备品齐全,严禁拆除零部件。

第70条长期备有机车的加入、解除由铁路局批准。短期备有机车的加入、解除由铁路分局批准。

第71条加入长期备用的机车,自接到批准的调度命时起,机务段应在5天内完成整备、防腐、防冻工作。由验收员、司机长(轮乘制机车为日勤制检查保养组长)、备用机车管理人员共检查确认合格后,作成书面记录(见附件九),并以电报通知铁路局,按整备完了的时刻开始转入。

解除备用,自接到调度命令时起,短期备用蒸汽机车在6小时内,内燃、电力机车在2小时内达到出段状态;各类型长期备用机车在48小时内(寒冷地区、平均气温低于零下10℃时,为72小时)达到出段状态。无火状态备用的蒸汽机车解除时间,自点火升汽锅炉汽压达到1000kpa时起计算。

第72条长期备用机车应尽量在机务段或折返段内集中停放,并应设置专职管理人员,建立日常的养护维修制度。

第73条长期备用机车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整备:

(一)蒸汽机车

1、洗炉,清除烟管、内火箱、烟箱、灰箱等内部各处的烟垢和炉渣,干燥后涂油。

2、卸净煤水车及加煤机输煤槽内的存煤和砂箱的存砂,清除锈垢,分别涂废油或防锈漆。

3、放净煤水车的积水,清除锈垢,干燥后,在油漆脱落部分涂防锈漆。

4、打开汽包盖、洗炉堵及各阀,使锅炉风干,然后用炭火烘干锅炉及过热管。烤罐时,各板温度不得超过50℃,待锅炉全部干燥后,将干燥剂均匀放入锅炉内,并将汽包、洗炉堵及各阀安装严密。在水圈内外锅炉表面涂防锈漆。

5、将各附属装置及管路排水阀全部开放,排净积水。放水阀、汽缸排水阀、遮断阀、各蒸汽止阀、热水泵、加煤机原动机及齿轮箱等解体检查、清扫、涂油。调整锅炉安全阀,使弹簧处于自由状态。

6、汽室、汽缸、旁通阀的内套、鞴鞴、阀体及阀杆擦净后涂汽缸油。

7、卸下风泵上下盖清扫涂油。

8、卸下摇杆及偏心杆,擦净鞴鞴杆,涂软油,并用油纸包好。对滑板、曲拐销等擦净涂油,用油给包好后,缚以木板防护。对滑动机及易生锈的部分涂工业凡士林。

9、对制动阀、给气阀、减压阀、分配阀及各仪表、各软管等卸下检查,清扫后集中保管。接口涂油后,用木塞堵严。

10、抽出各动轴油盒和取出各轴油润填料,集中保管,并对车轴涂油。

11、排净压油机中的存油,清扫后封闭。对机械部、走行部各油孔清扫给油,并补齐油芯。

12、对车架、车底各主要部件及弹簧装置,回动装置等清扫涂油。

13、密闭灰箱、烟箱,封闭司机室,烟筒加盖。对汽笛、锅炉安全阀、发电机、风泵等装置进行设置防护。

(二)内燃机车

1、待机车冷却水温度降至30℃-40℃时,将柴油机冷却水系统各阀及堵打开,排净各部件、管路内的积水。

2、排净燃油箱及燃油管内的燃油。

3、柴油机润滑油,液力传动箱、中间齿轮箱、车轴齿轮箱油,牵引电动机抱轴承及齿轮箱油等,应保持规定的油位。

4、打开空气制动系统各排水阀排出积水,用压力空气吹扫送风管路、风缸、油水分离器、空气压缩机冷却器和所有电机、电器、车体及走行部,清除油垢。

5、对电器部分的换向器和所有接触点涂工业凡士林。

6、清除砂箱内的存砂,并清扫涂油。

7、取下蓄电池,由蓄电池组集中保管。

8、对烟筒、冷却风扇上部、车体通风孔、空气过滤器外部、牵引电动机通风口等加盖。

9、自动制动机手柄固定于中立位或取出位,关闭门窗及百叶窗,锁闭车门。

10、每月进行一次柴油机盘车和溜轴。

(三)电力机车

1、检查、吹扫各电机、电器。

2、清扫走行部金属摩擦部分并涂油。

3、清扫蓄电池外壳、调整好电解液比重,连接板涂工业凡士林。

4、打开空气系统各排水阀,用压力空气吹扫送风管路、风缸、油水分离器,排除积水和油垢。

5、主变压器、油浸调压开关及油浸励磁变压器保持规定的油位。

6、清除砂箱内存砂并清扫涂油。

7、将自动制动阀手柄固定于中立位(或取出位),关闭门窗,锁好车门。

8、每月进行一次溜轴。机车工具备品

第74条配属机车应按本规程附件的规定,配齐工具和备品。新造机车的工具、备品,由制造厂根据不同机型,按新造机车随车工具、备品的规定配齐。机车的工具、备品,应包括在机车固定资产价值内,由机务段工具室填写清单一式两份(见附件十),一份交司机长(轮乘制机车交工具组长),一份存工具室备查。工具室应定期会同司机长(轮乘制机车为工具组),对工具、备品进行检查、整修和补充。机车入厂时,工具、备品交厂方保管。长期备用机车的工具、备品交工具室保管。 第五章 机车乘务员的管理 基本要求

第75条机务乘务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热爱并胜任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符合部定机车乘务员体格检查所要求的标准,新任机车乘务员年龄原则为18-25周岁。

(三)具有中专(技)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

(四)技术业务水平,达到部定机车乘务员“应知应会”的标准。班组配制及管理

第76条对机车乘务员,实行运用车间、机车队、指导组、班组分层管理。机车乘务员的班组,包乘制为机车包车组,轮乘制为轮乘组。

第77条机车乘务员的定员和配备,由铁路局负责。各铁路局按劳动定员标准核定定员时,考虑下列因素:

(一)另配适当比率的预备率、在职培训率和后续培养率;

(二)春节和暑期临客任务较大的机务段,可适当增加预备率;

(三)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的备用人数。

第78条一个区段内,运行图中规定由内燃、电力机车牵引的旅客列车连续运行(中途无停站)4小时以上的,每班配2名司机轮流操纵,不操纵的司机代务副司机工作。

第79条实行包乘制的机车,每台可设包乘司机长一人;实行轮乘制的每3至5班可设轮乘司机长一人。司机长除执行司机本身职务外,还要领导包乘(轮乘)组全体成员养好机车、质量良好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第80条机车司机的主要职责是,在机车队和司机长领导下,组织本机班按列车运行图行车,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正点、平稳操纵,质量良好地完成运输任务;搞好机车保养,努力节约煤、油、水、电;正确及时地填写司机报单和机车检修登记簿等原始资料。机车副司机、司炉的主要职责是在司机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一次乘务作业标准,蒸汽机车副司机对司炉的工作负责技术指导。

第81条机车乘务员动态及包车情况,按附件四的要求,机务段一每月末书面报铁路分局和铁路局。铁路局每半年汇总一次报铁道部。 任用及晋升

第82条机车乘务员应从机车专业的大、中专(技)毕业生中录用,并应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其他新分配做机车乘务工作的人员,经高中文化考试合格,再进入司机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学习一年以上,培训合格并取得职来资格证书后方能担当乘务工作。

第83条机车乘务员在换使用机车类型时,须经理论和实作的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填发转型机车司机驾驶证和副司机证。

第84条晋升机车司机,应根据需要,由机务段提出申请,经铁路局批准,在机务段考证委员会领导下进行。考证委员会由机务段长及运用、人劳、教育等有关人员组成,路局机务处和分局机务分处(科)派员参加。晋升机车副司机的考试,由机务段组织进行,铁路分局机务处(科)监督检查。

第85条机车乘务员的提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技术,遵章守纪,热爱本职工作。

(二)考试前一年内无责任行车事故;一年内做非乘务工作时间不超过30天。

(三)蒸汽机车司炉晋升副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于三万或实际乘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蒸汽机车副司机晋升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于六万或实际乘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

内燃、电力机车学习副司机晋升副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于三万或实际乘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副司机晋升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于九万或实际乘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

本职满二年以上的蒸汽机车副司机转有内燃、电力机车时,须在内燃、电力机车上实际乘务工作满一年以上,方可参加晋升考试。

(四)钳工、电工技能,必须达铁道部规定的使用机型的等级标准。第86条机车乘务员的晋升及考核

现职司炉晋升副司机的考试,由机务段考证委员会直接进行。考试内容为:行车规章、机车构造及焚火、给油等有关理论知识和机车检查、给油、焚火、保养、故障处理等实际作业技能。 现职副司机晋升司机的考试,由铁路局统一命题,指定考证委员会主持。考试内容为:行车规章、机车构造及作用,列车牵引计算、制动机等理论知识和机车检查、操纵、故障处理等的实际作业技能。

在晋升考试至任命期间,若发生责任事故,取消考试成绩及任命资格。晋升司机考试合格后,考试成绩和鉴定意见经铁路局审查后报铁道部核准。晋升副司机考试合格后,考试成绩和鉴定意见报铁路局审查后核准。

第87条铁路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均由铁道部运输局统一印制。机车驾驶证由铁道部运输局核准签发,机车副司机证由铁路局核准签发。机车驾驶证分为路内、路外两种格式(见附件

一、二)。

第88条机车驾驶证专用章及钢印、机车副司机证专用章及钢印由铁道部统一掌握制作。机车驾驶证的编号规则见附件十一。

铁路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不得转让,如丢失或损坏,按原批准程序重新核准发放。 第89条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必须进行年度职务鉴定,其机车驾驶副证、机车副司机副证没有加盖年度鉴定合格印章或鉴定不合格者,不准值乘。

第90条机务段成立鉴定委员会,每年对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进行一次职务鉴定,鉴定以年内本人日常工作实绩为主,并结合年内规章考试和作业标准化考核进行。每年末,持鉴定合格者的机车驾驶副证和机车副司机副证到铁路分局办理年鉴签章手续。

第91条机车司机、机车副司机受撤职处分时,吊销其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由所在单位收回保管。机车司机受撤职处分或改职做其他工作(脱离机车运用工作一年以上)需恢复机车司机职务时,由所在单位向铁路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结合年度职务鉴定,对复职者进行职务技能考核(机车操纵和检查等),合格后报请铁路局批准,并在机车驾驶副证加盖鉴定章,方可恢复机车司机职务。 第92条铁路局、铁路分局、机务段分别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机车司、机车副司机晋升、考核管理工作,并设管理台帐。 机车司机的岗位等级

第93条机车司机的岗位等级分为

一、二等。等级审定的条件为:

一等司机:担任司机职务不少于五年;在审定前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行车事故;机车保养经常保持良好以上成绩;技术业务考试达到铁道部颁发的一等机车司机的岗位标准。 二等司机:未达到一等司机标准的为二等司机。

第94条机车司机岗位等级的晋升,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机务段考证委员会结合日常技术考核进行,对经过考评符合晋升条件者,由机务段考证委员会报请铁路局审批,由铁路局任命,并记入个人档案和机车司机驾驶证内。

第95条部、省级及其以上单位命名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技术能手,由所在机务段提出申请,经铁路局批准任命为一等机车司机时,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第96条铁路局级单位命名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技术能手,由所在机务段提出申请,经铁路局批准,可提前参加技术等级的审定。获技术能手称号的,可免予所获称号项目的实行考试。 技术培训

第97条机务段应设职工教育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的规定,配齐专职技术教育人员,负责日常技术教育工作。

技术教育人员,要经常深入运输生产第一线,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技术业务教育工作。

机务段教育室应建立正常的教学制度,备有基本的教学手段,配备机车模拟操纵装置,做到学习有资料,演练有场地,操作有实物,分解有模型,充分利用工地现场进行直观教学。 第98条机务段教育室,要根据安全和运输生产的需要,提出年、季机车乘务员脱产技术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机车乘务员的日常业余技术学习,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学习内容要适应运输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机务段教育室,要经常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岗位练功活动。举行各种形式的技术表演赛,定期选拔技术能手,做到学用结合,力求实效,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 工作条件

第99条各级领导应关心机车乘务员的实际工作条件,蒸汽机车应安装推煤机,实行加煤机和人工联合焚火;机务段应有擦车设备,以减轻笨重的体力劳动;认真解决防寒、防暑、降温、隧道排烟和内燃、电力机车的防震、防噪音等问题;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第100条机车乘务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交连续工作时间标准(包括出、退勤工作时间,以下同),客运列车不得超过8小时,货运列车不得超过10小时。机车乘务员的便乘时间,不计入连续工作时间内(随货运列车或无卧铺客动列车便乘时除外)。

(二)在本段休息时间不应少于16小时。

(三)外段调休时间不得少于5小时(其时间的计算为到达公寓签到休息至叫班时止,以下同);在外段驻班休息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轮乘制外段换班继乘休息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

(四)严格防止机车乘务员超劳。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不准出现超劳。各级行车调度、机车调度要根据列车实际运行情况,准确掌握叫班时间。密切在注意列车运行情况,遇特殊情况超劳时,要尽快采取措施。

(五)实行轮乘制的机车乘务员每月应有1-2次48-72小时的大休班时间。第101条机车乘务员凭便乘证便乘(中途站换班便乘时,凭调度命令)国际列车以外的旅客列车,应按规定提供便乘铺位和乘务餐。

第102条乘务员公寓要昼夜保证机车乘务员(包括回送机车乘务员)和机务添乘人员的住宿,及时供应热饭、热菜和开水。乘务员公寓应设置条件良好的浴室、洗衣、烘衣、更衣、取暖、防暑降温等设备以及学习室、文娱室等设施。机车乘务员要遵守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公寓工作人员的劳动,爱护公寓设施、设备,做好共管共建文明公寓工作。

第103条给水、清灰人员,应负责机车给水、清灰、挖煤等工作,并提供机车乘务员饮用开水。

第104条机车乘务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对健康状况确实不宜担任乘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整其职务。 第六章 机务段运用车间 基本任务

第105条 机务段运用车间是机车运用工作的基层组织。其基本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命令、指示和列车运行图、机车周转图,按日计划机车周转图供应质量良好的机车;编制乘务员乘务作业标准和担当区段的司机操纵示意图;参加编制机车小(洗)修和辅修计划;制定、执行机车检查、操纵、给油等作业程序和安全、保养、节约措施;负责机车乘务员的管理和教育,开展岗位练兵,抓好技术培训与技术考核;学习推广“毛号”、“朱号”、“周号”机车组和其他先进班组的经验,开展安全正点、平稳操纵,高质量、低消耗、优质服务劳动竞赛;落实职工教育计划,培养造就一批思想、作风、技术全面过硬的职工队伍。 管理与分工

第106条 运用车间应有运用、安全、监控分析、机车保养等专职技术人员。 机车保养组的设置应根据配属的机型及支配机车台数和乘和方式确定。 第107条 运用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是:正确查定、上报列车运行图、机车周转图有关资料;负责新运行图实行前后的准备;布置和执行情况的总结;按时提出年度机车运用计划指标建议;参加编制机车小(洗)修和辅修计划,并督促实现;参加机车牵引试验,编制列车操纵示意图及乘务员一次乘务作业标准;抓好旅客列车安全正点、平稳操纵;参加编制机务段(折返段)运转作业管理细则;按时分析机车运用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填报有关资料台账和表报。 第108条 安全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是:组织运用车间全体职工,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和上级的命令指示;经常深入实际,添乘机车,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完善安全措施;调查分析行车事故及路外伤亡事故,及时向上级提出报告;建立安全中账,正确统计、填记车间、机车队和机车组及机车乘务员个人安全公里(天数)台账;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经验,对安全成绩突出和防止事故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及时向领导提出报告,建议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109条监控分析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技术作业标准的要求以及线路变化情况,提供监控数据改写的依据。根据记录的异常情况,查看全程记录和运行曲线,分析造成异常情况的原因。分类填好台帐。定期进行抽查、分析、指导并配合搞好安全分析工作。 第110条机车保养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机车乘务员,认真执行机车保养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机车保养负责制度;根据季节和油脂变化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及时采取加强机车保养的措施;参加机车小(洗)修和春、秋季机车质量鉴定,组织机车保养质量评比;参加机破、临修分析,总结经验,摸索规律,提出改进机车的维护和保养;建立健全机车保养台账,配合检修部门,对机车进行有计划的整修,不断提高机车质量。 第111条机车队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所属机车组(班)进行添乘指导,督促、检查机车乘务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正点运输。指导司机的添乘时间不应少于工作日的50%,监控分析月覆盖率应100%。

(二)带领机车乘务员开展岗位练功;总结推广安全、保养、节约和平稳操纵等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机车乘务员的政治素质和技术业务水平。

(三)抽查乘务员参加机车小(洗)修、辅修作业情况,督促、指导机车乘务员按作业程序检查和保养机车,确保运用机车质量良好。

(四)组织发动机车乘务员参加各种劳动竞赛活动,按时向车间汇报各种车组(班)的工作情况,并进行评比。

(五)向车间提出分管机车乘务员的提职、任免和奖惩意见。

(六)参加对本队机车乘务员的提职考试和技术考核。

第112条实行长交路、轮乘制的机务段,原则上实行“修、检合一”体制。其定员和工作制度以及跨段轮乘区段继乘站的设置和工作制度由铁路局制定。

第113条为了保证机车整备工作的安全和正点,机务段(折返段)的整备设备应满足列车运行图的需要,并根据设备条件,制定相应的“运转作业管理细则”,报铁路分局批准后实行。 第七章机车调度 基本任务

第114条为了组织实现列车运行图和机车周转图,指挥日常机车运用工作,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和机务段,应分别设置机车调度室。 第115条机车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一)正确编制日(班)计划机车周转图,并组织实施。

(二)与行车调度员密切配合,组织均衡开车,保证机车供应。

(三)经济合理地使用机车,提高机车运用效率。

(四)及时正确地处理日常运输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安全正点。发生行车事故和重点列车运行晚点,要及时查明情况,并逐级上报。

(五)正确填记各种表报和台帐。

(六)掌握回送机车动态及备用机车的加入与解除。

(七)加强与行车调度之间的联系,严格掌握机车乘务员按规定时间叫班,防止列车晚点和乘务员超劳。

(八)经常深入现场、添乘机车、熟悉情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指挥水平。组织领导

第116条机车调度工作实行铁道路、铁路局、铁路分局、机务段分层管理。业务管理分别由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铁路局机务处、铁路分局机务主管部门、机务段运用车间负责。 第117条各级机车调度实行逐级负责制,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的指挥;机车乘务员及机务行车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机车调度的指挥。 人员配备

第118条各级机车调度员应从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司机中选拔,或由现职调度员中逐级选拔。新任用的机车调度员必须经过机车调度专业知识的培训。各级机车调度员的任命和调离,必须征得同级机务部门的同意。 机车调度室的设备

第119条各级机车调度室应配置下列设备:

(一)良好的通信、照明、取暖、降温设备与行车有关的直通电话、录音电话等。

(二)各级机车调度室应备有下列文件: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机车操作规程》、《铁路行车事故救援规则》和各种机车的检修规程以及与行车有关的规章、命令、文件、电报等。

2、列车运行图、列车时刻表、机车周转图及有关技术资料。列车运行图、列车时刻表、机车周转图及有关技术资料。

3、管内机务段、折返段、车站平面示意图,列车操纵示意图,救援列车编制和停放位置等。

4、常用的技术业务参考书籍。

(三)各级机车调度的微机联网系统及传真设备等。

(四)机车动态牌,运行揭示栏、天气预报板、安全成绩和机车运用指标完成情况显示板,机车运用计划公布板,机车乘务员名牌及动态板等。

(五)机务段机车调度室必须设有监控装置数据处理微机系统,除保证退勤分析外,并应配备两台以上指导司机分析微机。机车调度命令

第120条各级机车调度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分别代表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发布调度命令:

(一)机车及救援轨道起重机配属、调拨、回送、助勤、出租、报废。

(二)过段及变更机车工作种别。

(三)备用机车的加入与解除。

(四)动用救援列车或救援轨道起重机做非救援工作。

(五)布置日计机机车周转图。

(六)发布事故通报。

(七)根据领导指示,布置其他有关机车运用等工作。

第121条机车调度命令下达之前,应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合理、正确的判断。各级机车调度之间命令传递,必须直接授受,并履行复诵制度。 第八章 铁路局以外的机车运用管理 基本要求 第122条路内企业(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路建筑总公司、中国铁路机车车辆工业总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等)、地方铁路、合资铁路、地方厂矿企业等单位所属的机车,有动力(或无动力)托运回送、因工作需要进入国铁营业线路(包括临管营业线路)运行时(称过轨运行),均按铁路局以外的机车运用管理方法办理。

第123条铁路局以外的机车有动力(或无动力)回送、过轨运行时,其司机、副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车驾驶证及副司机证。否则该机车不准过轨及办理任何回送手续。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铁路局机务处、铁路分局机务分处(科)负责对其管内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第124条铁路局以外单位的机车司机晋升考试,考核、年鉴由所在铁路局机务处负责,机车驾驶证的批准、签发由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负责。 人员管理

第125条铁路局以外的机车司机晋升,必须具备机车副司机资格,委托路内机务段进行不少于一年的乘务培训,并在机务段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由本单位持铁路局考试成绩和审定意见,经铁道部批准后办理手续,领取路外机车司机驾驶证。

第126条铁路局以外的机车司机是否晋升岗位等级,由各单位自定。晋升岗位等级考试可委托铁路局在年度职务鉴定中进行。

第127条铁路局以外机车司机一律由所在地铁路局负责进行年度鉴定,鉴定合格后,由铁路局加盖年鉴专用章。

第128条发现严重违章、无证执乘或所持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未加盖当年年鉴印章者,视情做如下处理:

(一)立即停止其执行乘务工作,没收机车驾驶证,机车副司机证,责其回本单位听候处理。

(二)没收机车驾驶证,发给铁路机车司机临时驾驶证(见附件八),责其继续运行回本单位等持处理。

(三)路外机车在国营铁路线路上运行,机车司机被停止乘务工作后,其机车不准继续运行,由机车司机本人通知其所在单位另做处理。机车过轨运行

第129条机车过轨运行时应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需要铁路分局管内进行一次性过轨运行时(未设分局为铁路局管内),过轨机车单位应向过轨车站和分局调度所提出申请,并委托担当该区段牵引任务的机务段承担过轨运行的带道工作。

(二)需要铁路分局(未设分局为铁路局)管内过轨运行不足三个月时,过轨机车单位应与铁路分局机务、运输主管部门签订过轨运行的合同。铁路分局(未设分局为铁路局)机务主管部门应指定机务段承担期限不少于一个月的带道工作。

(三)三个月及其以上过轨运行以及三个月内但需跨越铁路分局运行时,过轨机车单位应与铁路局机务、运输主管部门签订过轨运行的合同。并由铁路局机务主管部门指定机务段承担期限不少于一个月的带道工作。

(四)铁路局、铁路分局机务、运输主管部门在与过轨机车单位签订俩时,要明确各自在运输生产、行车安全以及带道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在过轨机车担当任务前(一次性过轨时除外),铁路局、铁路分局,机务、运输主管部门应对过轨机车的有关人员,进行行车安全、机车操作、规章制度和“车机联控”等技术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独立担当过轨工作。

(五)铁路局或铁路分局应指定单位对过轨机车的技术状态进行认真检查,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出段机车技术条件时,方可准许过轨运行。

(六)担当过轨运行任务的机车,应按规定装列车无线调度电话、机车自动信号、自动停车装置或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暂未安装上述设备的机车(含一次性过轨),在担当过轨运行任务时,必须配备与运行区段频率、制式相同的无线对讲机。运行中要严格按信号的显示要求和有关规定行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运输安全。 机车回送

第130条非铁路所属的路内工程局、合资铁路、厂矿企业的机车需跨局回送时,原则上采用无动力托运方式回送。由于工程局、合资铁路临管运营、分流运输急需机车等特殊情况,根据部令的要求可采用有动力附挂直通(直达)货物列车加速回送。在铁路局管内回送时,由机车所属单位与铁路局商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回送办法。

第131条路外单位机车需要跨局回送时,一律按无动力托运方式回送。在铁路局管内回送时,由机车所属单位与铁路局商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回送办法。

第132条铁路局所属单位以外托运的机车回送时一律收费。办理托运的机车发运单位应填写“回送机车状态书”和“回送机车请求书”(见附件六),由驻厂、段的机车验收室主任签任或由机车所属单位委托邻的机务段有关技术人员按回送机车技术要求协助检查机车技术状态,确认良好后,签署证明文件。由所属单位向车站办理托运手续。机车回送状态书由回送人员携带交到达单位,并在司机室外揭挂发送年、月、日及到达处所、机车重量和限制速度的标牌。

机务段对机车进行技术鉴定的同时应对其机车乘务员进行回送安全教育,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准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第133条回送机车的整备条件比照本规程第四章有关条款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134条本规程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本规程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铁路局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部制定实施细则。

铁路机车检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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