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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催办函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17 09:04:00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催办函

催 办 函

先生/女士您好:

您于 年 月 日与我司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购买我司开发建设的 商品房。但迄今为止,因您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时间付清房款并签订房管局网络备案《 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已构成违约。

现特向您发出此催办函,希望您在接此函后七日内立即向我司支付房款,同时您还应与我司签订正式网络备案合同,并依合同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否则,我司将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权,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一概由您承担!

特此函告!

公司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工程结算委托函

工程结算委托函

广州侨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兹我司委托蓝兰香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440111740415006手机号码: 13302220826 )前往贵司办理汇景新城B-1别墅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事宜。以下是本项目及我司的具体资料:

承包项目合同名称: 汇景新城首期别墅、小学建安工程施工补充合同、

汇景新城C2-

2、B1别墅建安工程施工补充与变更协议。

合同编号: 侨鑫(2002)合同字第099号、侨鑫(2002)合同字第234

号、侨鑫(2003)合同字第492号。

承包单位全称: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注册地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510号邮编:510050办公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510号邮编:510050电子邮箱地址:办公电话:83834010转各科传真号码:83831970

我司保证上述资料完全准确、属实。否则,由此导致本项目结算延误,或造成贵司的任何损失,全部由我司承担。

承包单位(盖章):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二OO六年四月十七日

推荐第3篇:工程结算审计送审承诺函

工程结算审计送审承诺函

至贵州大学:

我单位承诺:

一、以上资料为我单位在该项目的工程全部资料。我单位对提供的资料保证真实、完整、合法,如发现有虚假、隐匿的资料,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承担审减率超过10%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用,从施工单位定案金额中扣除;我方所送资料,如有漏算、少算项目,完全认同甲方一律不予补充资料的要求,并承诺同意审计部门审计的结算结果;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送审资料存在无法核实工程量等不满足审计要求的情况,将无条件退回该项送审资料。

二、我单位对由监理单位审核的初步意见,凡已达成一致的,在送审资料中已作相应调整;对于我单位不同意调整的部分,待最终审计结论下达后,若被审计事务所认定为不予计量和计价的送审金额部分,我单位愿意承担该部分的审计费用。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推荐第4篇:结算申请函

结 算 申 请 函

湘潭市国润招商投资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12年5月进入家家美家居广场开展强电安装施工,至9月底,已圆满完成如下工程:

1、1-4楼电缆桥架及电井电缆桥架修复安装工程。

2、1-4楼空调风机电缆安装工程。

3、1-5楼照明主干电缆安装工程。

4、1-5楼电梯、观光电梯、扶梯主干电缆安装工程。

5、1-5楼消防风机及防火卷帘主干电缆安装工程。

根据合同及相关工程联系函(单)之约定,施工方劳务薪资计算如下:

一、以上工程累计使用新购材料(电缆、配电箱、桥架及辅材等)。1472958.3元+198921.72元+102529.3元=1774409元合计人工薪资1774409×35%=621043元

二、利用原旧电缆等计算人工薪资(工程联系函)合计人工薪资:53693.1元

三、根据甲方要求,吊顶空调风机电缆安装方式变更,甲方节约电缆及桥架成本贰拾万元以上,但施工方增加穿线钢管安装,分线盒安装,电缆接头,电缆穿管,桥架开孔等工作内容,共使用穿线钢管4524米,200×200mm分线盒100个。依据相关定额标准。

1、SC25线管安装工资9.32元/米×4524米=42163.68元

2、分线盒安装及盒内电缆接头(每个分线盒内15-25个5×4线

头分相连接,并进行绝缘处理)。

人工工资37.5元/个×100个=3750元

合计:1+2=42163.68元+3750元=45913.68元

四、计时工累计金额:31320元

以上合计:621043元+53693元+45913元+31320元=751969元(大写:柒拾伍万壹仟玖佰陆拾玖元整)。

前期贵公司累计支付肆拾柒万叁仟捌佰零玖元,余额:751969元-473809元=278160元(大写:贰拾柒万捌仟壹佰陆拾元整)。请贵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薪资余额278160元,以便于施工方用于员工工资发放。

申请施工方:湖南省湘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12年10月18日

附:收款人:湖南省湘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湘乡市棋梓信用社

账号:8302 0001 6000 3123 6012

推荐第5篇:结算申请函

结算申请函

致: 关于: 我司承建的贵单位

项目(合同编号: 合格。合同价

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质量

元。结算价

)。申请该工程结算,请予以审核为谢!

201 年

推荐第6篇:结算申请函

结算申请函

致:泉州远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紫云庭13#球道喷灌管路改造结算事宜

我司承建的贵单位紫云庭13#球道喷灌管路改造项目(合同编号:YH-LX-GC-ZYT14001)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通过验收质量合格。合同价39500元。结算价39500元(大写叁万玖仟伍佰元整)。申请该工程结算,请予以审核为谢!

福建省奕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4年 2月24日

推荐第7篇:信访催办

信访催办

催办信访案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几种形式:派人催办。对本机关同部各部门,可姑且时派人督促,要求承办单位如期查报信访积案的处理情况。对欠报积案较多的部门,也可派人带案卷下去了解情况,当面催办。催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向领导汇报,采取必要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电话催办。对一些要求加速处理的大要案,可以电话通知、督促承办单位,按时报送材料。电话催办时,要把催办日期、承办单位接电话人员的名字、谈话的主要内容记录下来,以血查考。发函催办。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承办单位发函,催办逾期未报的信访案件,公布结案进度。是单位或两件以上的综合或列表发函,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历时过长,屡催不报的,可函告承办单位的负责同志或上级组织,请他们督促检查。会议催办。有的承办单位对信访案件久拖不办,派人、通过电话和发函催办均无效果,可请示领导同意后,通知有关承办单位携案卷上来开个“欠帐汇报会”,由领导同志主持,督促、检查信访问题的落实。

推荐第8篇:催办通知

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催办通知书

(存根联) 同志:

为全面了解您的婚育状况,便于我们更好地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已于 年 月 日到我处登记婚育节育审验,因手续不齐,请于 年 月 日前补交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逾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发证单位(盖章): 当事人签名:

年 月 日

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催办通知书

(送当事人)

同志:

为全面了解您的婚育状况,便于我们更好地为您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已于 年 月 日到我处登记婚育节育审验,请您于 年 月 日前补交户籍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的全国统一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逾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发证单位(盖章): 当事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第9篇:结算承诺函(样稿)

承诺函

致:XX公司

贵我双方在

中发生业务往来,于

年 月 日签订

合同,合同签订后贵司积极履行合同各项义务。经我司核对账目,截至于

日,贵我双方就

项目中发生的所有业务往来(包括合同内与合同外)中贵司的所有义务贵司已经履行完毕,全部款项已经付清。我司向贵司郑重承诺,我司就

工程不再向贵司主张任何权利(包括合同内与合同外)。否则,给贵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司将无条件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推荐第10篇:离职结算确认函

离职结算确认书

本人因,于之前向(本人于年月日签订劳动合同中甲方,以下简称公司)提出辞职,并于年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现将离职结算等相关事宜确认如下:

1、本人离职当月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薪资结算金额为人民币 元、在公司发放年月日薪资时存入本人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号为:;

2、本人与公司于原劳动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原劳动合同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并已完成工作交接及离职相关手续办理;

3、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人与公司签订保守商业秘密之协议本人将继续履行,若有任何问题本人将告之公司。

离职员工签名:

日期:年月日

离职证明

兹证明我司自年月日聘请、性别、身份证号码:,任职我司部门职位,现已与我司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如下:

1、合同期满:离职生效日为

2、本人辞职:离职生效日为

3、自动离职:离职生效日为

4、公司辞退:离职生效日为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该人员工作状况,不作为我公司对该人员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特此证明

盖 章

日期:年月日

员工领取签字:领取日期:

第11篇:催办、督办制度

催办、督办制度

为提高我处办事效率,保证办事质量,把我处的重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有关行政管理规定,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催办、督办范围:

1.上级组织部署和批办的重要工作;农业部文件确定的重要工作;

2.上级组织会议和文件确定我处办理的重要工作;

3、上级领导批办的重要事宜;

4.处党委会议、处长办公会议决定的重要工作;5.以处党委、处文件形式规定的重要工作。 6.处领导批办的重要事宜; 7.我处重要的阶段性工作; 8.其他需要催办、督办的工作。

第二条 催办、督办由党委办公室、办公室牵头实施。 第三条 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应当对落实难度较大的列入催办、督办的,采取跟踪督查、实地督查、联合督查和协调督查等方式进行督查落实。

第四条 各承办科(室、段)应当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反馈党委办公室或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或办公室应当立即呈报相关领导。 第五条 凡列入催办、督办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实行领导和承办单位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主管领导应负责对涉及分管科(室、段)被列入催办、督办的重点工作提出明确的落实质量、时限要求,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指导解决。

第六条 对情况复杂、落实难度较大的重要工作,处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不搞层层批办。分管领导难以协调解决的,应及时提交处党委会议或处长办公会议进行协调落实。

第七条 实行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不定期召开工作情况通报会议,通报一个时期我处确定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和研究落实办法。

第12篇:公文的催办

催办,指对公文承办过程所实施的督促与检查的活动,即对公文办理决策执行情况的反馈信息,防止办文的迟缓与延误,促进公文效用尽快而有效地实现。

催办工作通常是由本机关的文秘部门(人员)负责催办,此部门负责一个机关文书工作的组织与运转,是各种信息的枢纽,能从整体上全面系统地把握机关各项管理活动,有助于发挥公文催办工作的作用。针对特别重要公文,也可由各级领导人亲自负责。

1.催办不仅仅指公文承办环节的催办,作为一项监督检查机制而设立的控制环节,催办工作应包括对收文拟办、批办及承办等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只是承办工作一个环节高效完成,拟办、批办等环节却延误、拖拉,仍然无法确保整个公文办理的及时、高效;只有公文办理的所有环节都作到科学、合理、及时、准确,才能保证整体高效、经济。因为公文办理是一个完整的有机系统,是各个环节之间彼此关照、相互联系的统一体。

2.催办工作是有特定的对象的,并不是所有的公文都需要催办,需要催办的公文有:上级领导、本机关领导交办的事项或需要办复的公文;同级或其他不相隶属机关要求答复与办理的事项;下级机关的请示;会议决议中需要办理落实的重要事项;人大代表的议案和政协委员的提案;重要事故、事件、人物等专案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要求答复与处理的重要事项。针对这些不同种类的公文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

根据其内容、对象、手段的不同,催办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

1.就催办对象而言,催办的形式可分为以下两种:对内催办,是指针对收文,对本机关各承办部门的公文办理工作进行督促与检查;对外催办,是指针对本机关的发文,是对本机关的发文在受文机关进行办理情况所进行的催询或检查和督促。

2.就催办手段而言,催办的形式可分为以下几种:文字催办,即以发催办单或便函的形式进行催办;登门催办,指催办人员登门走访口头催询,会议催询;通讯催办,利用电话、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手段进行催办。

3.依据公文紧急和重要程度,可将催办形式划分为:跟踪催办,对紧急公文紧随其后督促办理;重点催办, 对重要公文应将其放在突出位置重点催促办理;定期催办,对一般公文设定固定的时限(如规定每5天催办一次)按时督促办理。

催办的具体方法:

1.选择催办方式。根据公文的实际情况选用如口头催办。电话催办、电子邮件等经济、高效的催办形式,切忌事无大小、不分缓急一律选用文字催办方式。通常应至少提前

一、二天查询、督促有关承办部门,保证公文在有效时限内办毕。催办中,及时督查、及时反馈,无论是成绩与经验,还是失误与教训,均应如实反馈。催办人发现自身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请求指示,以便及时、准确、有效的办理公文。

2.填写《催办登记表(单)》。为了备查,催办应予登记,其登记方法有:簿式登记,即文秘人员分送公文时,同时填写一张催办单,注明承办要求(如“请于×月×日办毕),随公文一起交给承办人;催办卡登记,即填写一式二联的催办卡,一联附在公文前发给承办单位,另一联催办部门(人)留存备查;电脑登记,即将催办事项输入电脑,同时填写一份催办单,随公文发给承办单位,催办时限一到,电脑会自动显示当天需催办的公文。

3.建立反馈机制。建立目标并具体落实为其提出的要求和标准,以灵敏及时的反馈机制迅速将反映监督对象的实际情况反馈回文书处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比较反馈的信息,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请示有关领导或会同有关方面经协商形成解决问题的办法,指导或帮助承办或执行公文精神的部门解决问题,完成公文的办理工作。

4.注销办结公文。催办人员应在《催办登记表》登记栏中简要注明公文办理的方式、公文办毕的时间等情况。《催办登记表》的参考格式如下:

第13篇:工程结算合同书

工程结算合同书

建设单位:徐州**********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合同有关的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徐州*****有限公司研发楼、综合楼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开发区

工程内容:研发楼及综合楼图纸(土建部分)全部内容(瓷砖,内外墙涂料,们,窗,洁具,灯具,插座开关,电缆电线,配电箱以及消防箱体不在本次合同范围内)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期要求

从2013年8 月8 日开工,2013年12月31日前竣工,工期12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约定开工报告为准)2013年11月15日起土建方需配合装修方进场装修。

四: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的技术质量标准,对本工程进行施工。确保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原材料使用国家标准材料。

2、本工程质保期为壹年。

五、工程项目价款(人民币):

楼房面积为2550㎡,工程造价为268万:图纸变更增减按实际结算。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三日内付预付款总价的10%

2、工程到基础 付总价的30%

3、主体验收合格付总价的20%

4、内外墙粉刷结束付总价的20%

5、竣工验收合格后半年付总造价款的95%,5%作质保金一年内无质量事故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七、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委托

为工程代表,代表公司在该项目上行使公司职责。

2、甲方及时提供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不得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3、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4、在乙方施工完毕,10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按图纸,技术规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要求,认真安排施工,确保工期按期完成,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3、乙方委派 为工地代表,行使公司职责。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其1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8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有所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24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是,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14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4份。

8、其他约定: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如有违反,按本协议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延误工期,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工程款不按时支付(付款时间以付款申请单为准),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5‰承担违约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乙方方支付违约金。

3、如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乙方除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甲方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10%承担违约金。

4、乙方承担

万元的相关费用,超出部分由甲方自理。超出部分费用不在本合同之内。各项行政收费按建设局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十、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施工规范操作,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为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文明施工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十一、严格控制工期

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开工日期,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工期相应延顺。但必须保证 年 月 日竣工验收完毕。

十二、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甲方后,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为***研发楼、综合楼项目唯一结算合同,其他形式的合同不予用做结算使用。

甲方:

年月

乙方:

第14篇:工程结算委托书

工程结算委托书

广西恒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人 全权委托贵公司对“鹿寨桥东路污水管网工程(原县砖厂至鹿州监狱小区段) ”项目进行工程结算工作,结算收费金额为工程总造价的 ,费用从工程回款当中扣除。

委托人:

第15篇:工程结算书

工程预(结)算书

工程名称:

石楼县国土资源局改造工程

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7255元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期:

期:

负责人:

负责人:

第16篇:工程结算授权委托书

工程结算授权委托书

睢宁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

本授权委托声明:我系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项目经理仲平,身份证号奖募捐委员会装修工程项目结算审计以本公司名义签署、处理与

之有关的一切事宜,并将此工程款转入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我单位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进行在委托

特此委托

代理人:性别:职务: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第17篇:工程结算心得体会

工程结算心得体会

1、

1、我经历的这次工程是个比较大的工程。公司成立里项目部。项目部下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经营等五个主要部门,而我所在的自然是经营部门了。其他部门就不必说了,就说经营部门,无非收支两条线。对甲方多要钱,对分包队伍,别多给钱。

2、开源节流。如何才能开源呢?工程承包签订的是总价固定的合同,当初投标时,采取了低价投标的策略,业内流行一句话“低价中标占领市场,工程索赔赢得利润”。可见,在工程进行中如何创造盈利点,是工程是否盈利的关键,这就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树立全员经营意识。要每个人明白,我们告别父母,分别妻儿,不仅仅是来这里搞奉献来了,更重要的是来挣钱来了,如果工程赔了,干的再漂亮,也是不合格工程。

3、工程结束后,要进行竣工结算了,合同内不必说。总价承包,该多少就多少。但是,工程之外的委托、工程量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索赔证据等等就该拿上桌面了,如果你没有文字性的证据或资料不全,那么,对不起,这部分活算是做义工了。

4、这些文字性的资料如何写,写些什么内容?就值得推敲了。就说工程量签证吧,如果只是叙述一下干了什么工作,那时远远不够的。既然是工程量签证,那么就必须体现到具体的量上来,要用数字说话。一些关键性的参数一定要写清楚。

5、我所在的这个工程,就因为工程进行过程中没有能及时签回签证,失去了结算的依据。尽管后期补了一些,但,一来不可能补全,二来,补签证的难度很大。因为工程已经结束,人家肯定爱理不理的,其间,公关费用自然是少不了的啦!!工程进行中,自然就不同了,一方面,合理签证,甲方没有理由不签,顶多是拖拉一阵。另外,甲方能够为了追求进度,多少会照顾一下施工单位的情绪。

所以,签证要及时、有效、全面。该要的钱,以分不能少!

6、

还有一点,等工程结束了,其他部门的人都走了,只剩下经营口的人,所以,补签证的苦绝对够尝的。所以工程进行时,经营口的人也要主动和工程口的人做好沟通,督促其办回签证。当然了,大家平级部门,要注意交流方式啦。

7、众所周知,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当事人双方是平等.然而,这只是法律规定,仅仅是一种理想的状况。

8、法律上平等的双方,在实际中会因为种种原因,形成弱势与强势之分。在中国,就目前形势而言,甲方处于强势地位,乙方处于弱势地位。所以, 对乙方而言,所有涉及利益的条款务必清晰。

比如:涉及施工主材,必须写明材料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质量标准以及材料乙供还是甲供,费用的承担方。

9、在我经历的一次实际结算中,除了正式工程之外,还有许多合同之外的零星委托工程。在这些甲方签字的工程量签证单,有很多涉及材料的单子,没有明确材料的供应方,结果工程结束后结算时,审计要求明确所有材料的提供方。这是再找甲方签字,且不说签字过程的麻烦,真有点“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解决。

10、当初,工期压缩了3个月,工程进度成了工程的首要问题。工程技术人员一头扎进工程。哪里管工程量的签证,他们也的确没有时间琢磨签证的质量。

应该设专门的工程资料员的岗位,就搞各种要钱的签证。

11、甲方的强势,还体现在另一个方面。按说结算办法应有双方共同商定,但是,往往是甲方以上级文件的形势给承包单位下发结算办法,规定结算依据,取费办法。这还不算什么,更有甚者,甲方还会多次变换其自己制定的结算办法,以致于承包单位的结算人员疲于修改结算书。我就亲身经历了这种恼人的事情,一开始,工程上出具了大量的“工程联系单”。到工程中后期,甲方下发文件。此“工程联系单”不能作为结算依据。要求全部改为工程签证单。我们风风火火的把联系单改为甲方要求的签证单(其间,损失掉部分单子是肯定的,真是TMD关关拔毛)。不料,工程结束,甲方又下文,规定了可作最终结算依据的几种单据,工程签证单赫然除外。我们又怀着愤怒把签证改请甲方下工程委托函(手续繁琐,要经过甲方多个部门,层层下狠刀),而此期间我方工程人员陆续调走(最熟悉工程的人)。最后,仍有一部分签证没能下委托,只有预算人员自己跑了。如此又损失掉一批单子。而且结算时间一拖再拖。

呜呼!哀哉!痛定思痛,我认为:在承包工程中,越早就结算办法与甲方商定法律性文件(如正式作为承包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越对承包方有利。预则立,不预则废!

12、

还有一点。我们都是按图纸施工的,如果材料是甲供,那我们就是按图纸向甲方领料。而在实际施工中,常出现实际材料需要量大于图纸设计量,这时,对于总包合同,因为总包,所以,增量在一定幅度内是不调整合同价的。所以,我们往往会忽略及时向甲方要签证,一般为了限制施工单位浪费材料,合同规定有限额领料条款,超过限额是要抵扣施工单位工程款的。秋后算账时,往往会成为一笔糊涂帐。

所以,施工过程中一旦有超图纸量领料的,一定要向甲方和设计单位要文字性的认可证明。

13、看来你是对工程资料有所不知,都说资料是做出来的。如果你要拿钱,就一定要把资料做全做细,当然中间少不了公关费了(做完工程谁最清楚详细的工程内容?)

14、针对21楼的朋友提的问题,我个人分析有三点:

一、施工单位管理不完善,一味的追求工程质量、进度,而忽视了要钱的签证。

二、业主变换结算政策,以前的某些单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而只能按业主的意思改换其他形式的签证。

三、施工期间,业主、监理以种种理由拒签或缓签所致。

15、提起抢进度,我就来气,不知国外怎么样,“提前工期,抢抓进度”简直成了中国特色,正因为压缩工期,赶进度才使得施工部门一味的追求进度,而忽略了工程的各类签证,造成我们计经人员要钱困难。记得,施工高峰期,从项目经理到技术员,都红了眼,总之,谁阻挡进度,就拿谁开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缺什么?买去!”一旦工程结束,这帮人个个带着提前工期几个月的荣耀踮到其他现场去了,随着竣工结算的进行,施工中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本来去甲方要钱,就低声下气,这下,还得不时忍受甲方对施工质量的埋怨,而他们忘记了是谁一再要求提请工期,谁是始作俑者。

的确,提前竣工投产,的确可以提前创造效益,可是,工程管理有其客观规律,工程工期不是随便拍脑门就定下的。一味的急功近利,肯定要出问题。

16、虽然,后期补签证是件很难办的事情.但是,为了企业的利益,也为了自己的饭碗,再难也得硬着头皮向前冲!开始,我去甲方办签证,因为工程口的人都走光了,我只好硬着头皮去找甲方的工程部门补签证,因为计经口的人一般很少和甲方工程口的人来往,以至去了以后,人家爱里不离的.感觉很尴尬.但是,还必须带着笑脸,耐心的给对方解释.最后对方不耐烦的找个理由搪塞过去,我就这样败兴而归.回来被领导批评了一顿,做事情就得有一抓到底,契而不舍的精神.后来,我又去了,这次甲方又拿上次的理由挡我,说我们每个资料没有给他报齐.那我就反问他,是否我帮他把他需要的资料办妥了,就给我签.他答应了,我请他列了个清单,结果,没有多少资料,很快就解决了,他只不过故意刁难而已.

17、呵呵,作为业主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看到这样的话语我确实深有感触!

首先,打动我最深的就是“低价中标占领市场,工程索赔赢得利润”这句话,在我第一次经历的工程项目中,承包商就是通过低价中标进来,而我们的招标文件也恰恰是引导低价中标的纲领(也许领导早有意向,我不得而知)。

承包商进来以后,就开始了大规模的变更,设计变更,现场通知,线路加长,等等,知道么?承包商投标时的报价只有458万,但到第四次结算时,已经结算到1300万,我感到一丝危机,和领导汇报,结果得到的答复是不要管那么多,工程是咱们自己决定改动的,该结算多少就得给人家多少。

哎!难哪!

18.凡事预则立。第一要明确签证形式,和甲方谈好大原则。第二要做好同期签字,明确材料费用的承担。第三,保存好资料 .19.情况二:众所周知,对于DN50以下的管道设计院一般不出布置图,而我们的这个现场DN50以下的小管量往往比图纸量多了不止一倍,各位同仁应该如何处理,有什么好的经验??

虽然在施工中,在审批材料预算时我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也多次向领导提出了这个问题,也曾经催促工程部门施工的同时向监理和甲方要回合理的同期签证,最后因为工期进度压力和甲方的拖延等等种种原因,这部分量始终没有签回了。待到工程结束再补已经惘然。这部分费安装费加材料费用不下百万!

20.问题是缺陷处理不想常规安装有定额可套。处理费用如何界定?

在紧张的施工中了,为了赶工期,抢进度。兄弟们真如老黄牛一样闷头干。说是在的,干工程的确实很辛苦。但是,怎么说呢?老黄牛也要吃草啊,干活拿不到钱,那不崴泥了吗?

我们这里的流程是:缺陷通知单--->监理、厂代签字-->施工单位处理---->缺陷报验单。

这里的关键是报验单,我们这里只写了某某缺陷处理完毕,请监理等等核实。到结算时傻眼吧。时过境迁,谁承认你处理缺陷时付出的劳动,连削带摸。

所以,报验单上必须写明你处理缺陷时的资源消耗,要做到不厌其烦。须知字字都血汗啊。如果报验单上不方便写就附签证。总之要有可操作性。不然,只能成为镜中花,水中月啦!

21.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个双方领导出面的问题。所谓:“领导一出面,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其实,所谓的领导解决,只是双方高层之间达成的一种意向。执行还是要我们这些经营人员一份签证、一份预算的去做。套句闲话叫:就算人家想给你钱,你也得提供依据不是!

接下来,常常会应中国那句古话:阎王好说,小鬼难缠!所以,我们这些人还是要踏踏实实的做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预算,一手抓公关。总之,结算要一步一步的做,佛也要一级一级的拜!哪一步哪一级都不能少!

22.价差调整的基价一般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有规定,问题是市场价格的确定。按说,有采购发票就够了,但是,在存在信任危机的当今社会,甲方不信任乙方的发票。所以,甲方一半要求以材料采购的同期信息价为准。现实中考虑到运输等费用,实际到场价格比同期信息价格要高,有部分材料还差很多。所以同期信息价格也不十分准确。

协商的结果就是,把材差分为两部分。材差一=同期信息价-基期信息价;材差二=实际采购价-同期信息价。材差一可以给,材差二就要有得商量了.23.由于我是在咨询单位做,经常会碰到资料不全的施工单位送来的结算书, 于是让他们去补签证及相关资料,各个都唉声叹气的,有些和甲方关系好, 签证单都还好补,那些关系一般的,只好忍痛被割肉了.24.还有这样一种情况:审计的或者甲方的正好是一个水平不怎么样的或者比较懒的,拿到结算看了几天之后告诉你,说据他估计,这份结算里面有百分之几的水分,我现在要把这部分砍掉,你有什么意见?如果同意,现在你就可以签字去领工程款,如果不同意,那就先搁在这儿吧,等我弄出来了再通知你。 这时候你怎么办?你可千万不同意,你如果不同意,这桩结算指不定拖到了猴年马月,到时候,别人第二栋工程都完工了。而且你当初否了他的意愿,到时候那真是一针一线的跟你对,不把你累死也把你气死。

所以做结算的时候,要给这些人留点后路,结算的原则就是要多留出几份让别人砍,这才是双赢。

25.预算有实有虚。预算的实与虚根源于人性的实与虚。那么,做预算实多少,虚多少?我觉得一方面取决于预算人员的水平。因为这里面的虚不能理解为胡乱的添上几笔。这里面的虚,要虚的有“理”。否则,会让人家怀疑你的业务能力。至于实际中如何操作,要靠个人经验积累了。另一方面,根据对手的性格特征。你得摸准对方的脉,才能对症下葯。如果对方厌恶你在预算里面搀水,你就要实多虚少。如果对方,喜欢无事砍三刀,那咱们就得虚出一定量给他喂刀。

就象有位同仁说的,预算应该做三份,一份给甲方,一份给领导,一份自己留底。总之,自己心里要有底。

26.的确如此,现在甲方也不会事先让你知道是谁在审。脾胃确实难以摸清。我就曾经跟审计的因为梁的箍筋数扯过一皮,我认为应该是箍筋数=(梁净长-50*2)/间距+1,他问我为什么要+1,我解释了半天没弄清,后来干脆花了一个侧面图,把箍筋一根一根比着画出来,最后再来数,结果他来劲了,说你干脆把每种梁箍筋都画出来,画多少我给多少,我当时差点晕死过去。这是某些审计人员的素质。

现在在合同方面也给我们出难题,一是总价包干,百分之几内不许调整。结果这个百分之几很有争议,我们的理解是同一项目的工程量增加了百分之几以上可以调整,到了审计那里就理解成了总价的百分之几以上才能调整。

还有,最厉害的是,现在甲方把这样一条写入了合同,说如果施工方报审的结算价与审定价相差超过百分之十,审计费由施工方担负。

厉害啊,预结算的工作是越来越难做了

27.我认为影响结算最重要的是要有书面资料,要有甲方的签字,如果不这样,待结算时甲方说忘了,记不起了而不给你处钱,更有甚者,快结算的时候换甲方代表,到那时没有书面资料你就自认倒霉吧!

28.还应当重视合同谈判,尤其是把握好材差、变更、结算条款的约定,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就是这个道理,你的刀磨得越利,砍到的东西自然也多,呵呵见笑了。

29.不错,造价控制重点在前期准备,过程控制两方面。后期补签劳民伤财。 一个项目管理是否完善,在资料积累上就能看出。 30.什么是施工单位面临的审计呢?

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料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的情况,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它是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31.还有一种审计是竣工决算审计:

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发《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进行,基建审计内容为(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3)建设成本;(4)交付使用资产;(5)尾工工程;(6)结余资金;(7)基建收人;(8)投资包干结余;(9)投资效益评价。 主要根据国家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无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等。

32.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工、料、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对双方有约束力。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

33.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工、料、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对双方有约束力。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

34.钱是算出来的,所以关键还是看跟结算的人是否在行能否把该算的全部算,可以算的也算进去,这样积累下来,数目就应该不小了。总之,人际、经验等都行的话基本OK的其他部门就不必说了,就说经营部门,无非收支两条线。对甲方多要钱,对分包队伍,别多给钱。

2、开源节流。如何才能开源呢?工程承包签订的是总价固定的合同,当初投标时,采取了低价投标的策略,业内流行一句话“低价中标占领市场,工程索赔赢得利润”。可见,在工程进行中如何创造盈利点,是工程是否盈利的关键,这就需要各个部门的配合,树立全员经营意识。要每个人明白,我们告别父母,分别妻儿,不仅仅是来这里搞奉献来了,更重要的是来挣钱来了,如果工程赔了,干的再漂亮,也是不合格工程。

3、工程结束后,要进行竣工结算了,合同内不必说。总价承包,该多少就多少。但是,工程之外的委托、工程量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索赔证据等等就该拿上桌面了,如果你没有文字性的证据或资料不全,那么,对不起,这部分活算是做义工了。

4、这些文字性的资料如何写,写些什么内容?就值得推敲了。就说工程量签证吧,如果只是叙述一下干了什么工作,那时远远不够的。既然是工程量签证,那么就必须体现到具体的量上来,要用数字说话。一些关键性的参数一定要写清楚。

5、我所在的这个工程,就因为工程进行过程中没有能及时签回签证,失去了结算的依据。尽管后期补了一些,但,一来不可能补全,二来,补签证的难度很大。因为工程已经结束,人家肯定爱理不理的,其间,公关费用自然是少不了的啦!!工程进行中,自然就不同了,一方面,合理签证,甲方没有理由不签,顶多是拖拉一阵。另外,甲方能够为了追求进度,多少会照顾一下施工单位的情绪。

所以,签证要及时、有效、全面。该要的钱,以分不能少!

6、

还有一点,等工程结束了,其他部门的人都走了,只剩下经营口的人,所以,补签证的苦绝对够尝的。所以工程进行时,经营口的人也要主动和工程口的人做好沟通,督促其办回签证。当然了,大家平级部门,要注意交流方式啦。

7、众所周知,工程承包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当事人双方是平等.然而,这只是法律规定,仅仅是一种理想的状况。

8、法律上平等的双方,在实际中会因为种种原因,形成弱势与强势之分。在中国,就目前形势而言,甲方处于强势地位,乙方处于弱势地位。所以, 对乙方而言,所有涉及利益的条款务必清晰。

比如:涉及施工主材,必须写明材料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质量标准以及材料乙供还是甲供,费用的承担方。

9、在我经历的一次实际结算中,除了正式工程之外,还有许多合同之外的零星委托工程。在这些甲方签字的工程量签证单,有很多涉及材料的单子,没有明确材料的供应方,结果工程结束后结算时,审计要求明确所有材料的提供方。这是再找甲方签字,且不说签字过程的麻烦,真有点“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解决。

10、当初,工期压缩了3个月,工程进度成了工程的首要问题。工程技术人员一头扎进工程。哪里管工程量的签证,他们也的确没有时间琢磨签证的质量。

应该设专门的工程资料员的岗位,就搞各种要钱的签证。

11、甲方的强势,还体现在另一个方面。按说结算办法应有双方共同商定,但是,往往是甲方以上级文件的形势给承包单位下发结算办法,规定结算依据,取费办法。这还不算什么,更有甚者,甲方还会多次变换其自己制定的结算办法,以致于承包单位的结算人员疲于修改结算书。我就亲身经历了这种恼人的事情,一开始,工程上出具了大量的“工程联系单”。到工程中后期,甲方下发文件。此“工程联系单”不能作为结算依据。要求全部改为工程签证单。我们风风火火的把联系单改为甲方要求的签证单(其间,损失掉部分单子是肯定的,真是TMD关关拔毛)。不料,工程结束,甲方又下文,规定了可作最终结算依据的几种单据,工程签证单赫然除外。我们又怀着愤怒把签证改请甲方下工程委托函(手续繁琐,要经过甲方多个部门,层层下狠刀),而此期间我方工程人员陆续调走(最熟悉工程的人)。最后,仍有一部分签证没能下委托,只有预算人员自己跑了。如此又损失掉一批单子。而且结算时间一拖再拖。

呜呼!哀哉!痛定思痛,我认为:在承包工程中,越早就结算办法与甲方商定法律性文件(如正式作为承包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越对承包方有利。预则立,不预则废!

12、

还有一点。我们都是按图纸施工的,如果材料是甲供,那我们就是按图纸向甲方领料。而在实际施工中,常出现实际材料需要量大于图纸设计量,这时,对于总包合同,因为总包,所以,增量在一定幅度内是不调整合同价的。所以,我们往往会忽略及时向甲方要签证,一般为了限制施工单位浪费材料,合同规定有限额领料条款,超过限额是要抵扣施工单位工程款的。秋后算账时,往往会成为一笔糊涂帐。

所以,施工过程中一旦有超图纸量领料的,一定要向甲方和设计单位要文字性的认可证明。

13、看来你是对工程资料有所不知,都说资料是做出来的。如果你要拿钱,就一定要把资料做全做细,当然中间少不了公关费了(做完工程谁最清楚详细的工程内容?)

14、针对21楼的朋友提的问题,我个人分析有三点:

一、施工单位管理不完善,一味的追求工程质量、进度,而忽视了要钱的签证。

二、业主变换结算政策,以前的某些单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而只能按业主的意思改换其他形式的签证。

三、施工期间,业主、监理以种种理由拒签或缓签所致。

15、提起抢进度,我就来气,不知国外怎么样,“提前工期,抢抓进度”简直成了中国特色,正因为压缩工期,赶进度才使得施工部门一味的追求进度,而忽略了工程的各类签证,造成我们计经人员要钱困难。记得,施工高峰期,从项目经理到技术员,都红了眼,总之,谁阻挡进度,就拿谁开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缺什么?买去!”一旦工程结束,这帮人个个带着提前工期几个月的荣耀踮到其他现场去了,随着竣工结算的进行,施工中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本来去甲方要钱,就低声下气,这下,还得不时忍受甲方对施工质量的埋怨,而他们忘记了是谁一再要求提请工期,谁是始作俑者。

的确,提前竣工投产,的确可以提前创造效益,可是,工程管理有其客观规律,工程工期不是随便拍脑门就定下的。一味的急功近利,肯定要出问题。

16、虽然,后期补签证是件很难办的事情.但是,为了企业的利益,也为了自己的饭碗,再难也得硬着头皮向前冲!开始,我去甲方办签证,因为工程口的人都走光了,我只好硬着头皮去找甲方的工程部门补签证,因为计经口的人一般很少和甲方工程口的人来往,以至去了以后,人家爱里不离的.感觉很尴尬.但是,还必须带着笑脸,耐心的给对方解释.最后对方不耐烦的找个理由搪塞过去,我就这样败兴而归.回来被领导批评了一顿,做事情就得有一抓到底,契而不舍的精神.后来,我又去了,这次甲方又拿上次的理由挡我,说我们每个资料没有给他报齐.那我就反问他,是否我帮他把他需要的资料办妥了,就给我签.他答应了,我请他列了个清单,结果,没有多少资料,很快就解决了,他只不过故意刁难而已.

17、呵呵,作为业主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看到这样的话语我确实深有感触!

首先,打动我最深的就是“低价中标占领市场,工程索赔赢得利润”这句话,在我第一次经历的工程项目中,承包商就是通过低价中标进来,而我们的招标文件也恰恰是引导低价中标的纲领(也许领导早有意向,我不得而知)。

承包商进来以后,就开始了大规模的变更,设计变更,现场通知,线路加长,等等,知道么?承包商投标时的报价只有458万,但到第四次结算时,已经结算到1300万,我感到一丝危机,和领导汇报,结果得到的答复是不要管那么多,工程是咱们自己决定改动的,该结算多少就得给人家多少。

哎!难哪!

18.凡事预则立。第一要明确签证形式,和甲方谈好大原则。第二要做好同期签字,明确材料费用的承担。第三,保存好资料 .19.情况二:众所周知,对于DN50以下的管道设计院一般不出布置图,而我们的这个现场DN50以下的小管量往往比图纸量多了不止一倍,各位同仁应该如何处理,有什么好的经验??

虽然在施工中,在审批材料预算时我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也多次向领导提出了这个问题,也曾经催促工程部门施工的同时向监理和甲方要回合理的同期签证,最后因为工期进度压力和甲方的拖延等等种种原因,这部分量始终没有签回了。待到工程结束再补已经惘然。这部分费安装费加材料费用不下百万!

20.问题是缺陷处理不想常规安装有定额可套。处理费用如何界定?

在紧张的施工中了,为了赶工期,抢进度。兄弟们真如老黄牛一样闷头干。说是在的,干工程的确实很辛苦。但是,怎么说呢?老黄牛也要吃草啊,干活拿不到钱,那不崴泥了吗?

我们这里的流程是:缺陷通知单--->监理、厂代签字-->施工单位处理---->缺陷报验单。

这里的关键是报验单,我们这里只写了某某缺陷处理完毕,请监理等等核实。到结算时傻眼吧。时过境迁,谁承认你处理缺陷时付出的劳动,连削带摸。

所以,报验单上必须写明你处理缺陷时的资源消耗,要做到不厌其烦。须知字字都血汗啊。如果报验单上不方便写就附签证。总之要有可操作性。不然,只能成为镜中花,水中月啦!

21.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个双方领导出面的问题。所谓:“领导一出面,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其实,所谓的领导解决,只是双方高层之间达成的一种意向。执行还是要我们这些经营人员一份签证、一份预算的去做。套句闲话叫:就算人家想给你钱,你也得提供依据不是!

接下来,常常会应中国那句古话:阎王好说,小鬼难缠!所以,我们这些人还是要踏踏实实的做工作,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预算,一手抓公关。总之,结算要一步一步的做,佛也要一级一级的拜!哪一步哪一级都不能少!

22.价差调整的基价一般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有规定,问题是市场价格的确定。按说,有采购发票就够了,但是,在存在信任危机的当今社会,甲方不信任乙方的发票。所以,甲方一半要求以材料采购的同期信息价为准。现实中考虑到运输等费用,实际到场价格比同期信息价格要高,有部分材料还差很多。所以同期信息价格也不十分准确。 协商的结果就是,把材差分为两部分。材差一=同期信息价-基期信息价;材差二=实际采购价-同期信息价。材差一可以给,材差二就要有得商量了.23.由于我是在咨询单位做,经常会碰到资料不全的施工单位送来的结算书, 于是让他们去补签证及相关资料,各个都唉声叹气的,有些和甲方关系好, 签证单都还好补,那些关系一般的,只好忍痛被割肉了.24.还有这样一种情况:审计的或者甲方的正好是一个水平不怎么样的或者比较懒的,拿到结算看了几天之后告诉你,说据他估计,这份结算里面有百分之几的水分,我现在要把这部分砍掉,你有什么意见?如果同意,现在你就可以签字去领工程款,如果不同意,那就先搁在这儿吧,等我弄出来了再通知你。

这时候你怎么办?你可千万不同意,你如果不同意,这桩结算指不定拖到了猴年马月,到时候,别人第二栋工程都完工了。而且你当初否了他的意愿,到时候那真是一针一线的跟你对,不把你累死也把你气死。

所以做结算的时候,要给这些人留点后路,结算的原则就是要多留出几份让别人砍,这才是双赢。

25.预算有实有虚。预算的实与虚根源于人性的实与虚。那么,做预算实多少,虚多少?我觉得一方面取决于预算人员的水平。因为这里面的虚不能理解为胡乱的添上几笔。这里面的虚,要虚的有“理”。否则,会让人家怀疑你的业务能力。至于实际中如何操作,要靠个人经验积累了。另一方面,根据对手的性格特征。你得摸准对方的脉,才能对症下葯。如果对方厌恶你在预算里面搀水,你就要实多虚少。如果对方,喜欢无事砍三刀,那咱们就得虚出一定量给他喂刀。

就象有位同仁说的,预算应该做三份,一份给甲方,一份给领导,一份自己留底。总之,自己心里要有底。

26.的确如此,现在甲方也不会事先让你知道是谁在审。脾胃确实难以摸清。我就曾经跟审计的因为梁的箍筋数扯过一皮,我认为应该是箍筋数=(梁净长-50*2)/间距+1,他问我为什么要+1,我解释了半天没弄清,后来干脆花了一个侧面图,把箍筋一根一根比着画出来,最后再来数,结果他来劲了,说你干脆把每种梁箍筋都画出来,画多少我给多少,我当时差点晕死过去。这是某些审计人员的素质。

现在在合同方面也给我们出难题,一是总价包干,百分之几内不许调整。结果这个百分之几很有争议,我们的理解是同一项目的工程量增加了百分之几以上可以调整,到了审计那里就理解成了总价的百分之几以上才能调整。

还有,最厉害的是,现在甲方把这样一条写入了合同,说如果施工方报审的结算价与审定价相差超过百分之十,审计费由施工方担负。

厉害啊,预结算的工作是越来越难做了

27.我认为影响结算最重要的是要有书面资料,要有甲方的签字,如果不这样,待结算时甲方说忘了,记不起了而不给你处钱,更有甚者,快结算的时候换甲方代表,到那时没有书面资料你就自认倒霉吧!

28.还应当重视合同谈判,尤其是把握好材差、变更、结算条款的约定,所谓磨刀不误砍柴工就是这个道理,你的刀磨得越利,砍到的东西自然也多,呵呵见笑了。

29.不错,造价控制重点在前期准备,过程控制两方面。后期补签劳民伤财。 一个项目管理是否完善,在资料积累上就能看出。 30.什么是施工单位面临的审计呢?

工程造价审计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料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工程造价的确认和控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以承包合同为基础,在竣工验收后结合施工变更、工程签证的情况,作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它是承发包双方结算的依据,也是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和依据

31.还有一种审计是竣工决算审计:

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发《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进行,基建审计内容为(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3)建设成本;(4)交付使用资产;(5)尾工工程;(6)结余资金;(7)基建收人;(8)投资包干结余;(9)投资效益评价。

主要根据国家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审查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无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等。

32.凡对建设单位投资项目进行的审计结果,对施工单位的造价结算不具有约束力。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工、料、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对双方有约束力。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

33.工程造价中的工程结算审核,以施工承包合同为基础.以承发包双方发生的实物交易为依据,按照国家或地方施工工、料、机消耗标准进行核算,对双方有约束力。其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可作为双方结算的法律依据。

34.钱是算出来的,所以关键还是看跟结算的人是否在行能否把该算的全部算,可以算的也算进去,这样积累下来,数目就应该不小了。总之,人际、经验等都行的话基本OK的

第18篇:工程结算申请书

工程结算申请书

广西顺邦置业有限公司:

我方承接贵公司的顺邦.香格里花园一期二组团园林工程,已于2015年2月9日完工,2015年4月1日通过验收,并已交付贵方使用,符合办理结算的条件,现申请办理工程完工结算。

合同名称:顺邦.香格里花园一期二组团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金额:1000000.00元 结算金额:1222414.00元

申请单位(盖章): 2015年10月27日

第19篇:工程结算申请报告

篇1:结算申请报告(工程类) 结算申请报告(工程类)

致:深圳市 ****房地产有限公司 ***** 项目部

我司与贵司签定的合同《施工合同 》,合同工程已于 2012 年 12 月 21 日竣工并通过贵司验收,具备结算

条件,现申请就该合同工程内容给予结算。

合同名称:****a栋七层a

1、a

2、a3三套样板房及电梯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金额(元):约***万元

结算金额(元)(加盖公章):1159525.20 其中:合同内工程金额(元)

签证工程金额(元)68067.60 (本结算有效签证 份)

结算通知书要求递交资料时间: 2013年4月15日

申报方实际递交合格结算资料时间: 2013年4月15日

项目经理部工程师接受结算资料时间:接受人:

申报方郑重声明:

报送的结算资料已完整,审价过程中不再另外提交结算资料,包括图纸、签证、设计变更单等。审价过程中发现的遗漏项目不得增加调整。

若结算延迟报送,则每延迟一天按照结算额的2‰予以罚款(即结算迟报的罚款额=结算迟报的天数×结算额的2‰),在结算总额中一并扣除(因资料不合格退单引起的时间延迟一并进入罚款范围)。

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深圳市众越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报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报时间: 2013年4月15日

备注:本单一式两份,项目工程师签收后一份返还申报单位。篇2:工程结算申请书

工程结算申请书

由本公司进行施工的以下工程项目,现已完工且通过验收,工程已正式移交市政道路指挥部,符合办理结算的条件,特申请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工程完工结算。

申请单位(盖章):

篇3:工程结算申请报告(工程类表单) 附件2 工程结算申请报告 (建设单位全称):

兹有我司与贵司签订工程合同,现工程已验收合格并交付贵司,现特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其中工程合同造价为 元,发生变更签证共 份,增(减)工程造价为 元。现申报工程结算造价为元(大写金额: 元),请贵司按合同规定办理结算手续。

(申报单位全称)(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凡结算书中有与合同及审定的预算报价不符的施工或供货内容、数量、单价、取费标准的情况,必须提供有效依据。 结算内容必须一次报全,一经上报,不再增补。上报结算书中有漏项或计算错误,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负。

第20篇:工程结算总结

1、工程完工后,乙方依据后来变化的施工图做了结算,结算仍然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结算价是1200万元,另外还有200万元的洽商变更(此工程未办理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材料和作法变更也无签字)。咨询公司在对此工程审计时依据乙方结算报价与合同价格不符,且结算的综合单价和作法与投标也不尽一致,另外施工图与投标时图纸变化很大,已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了。因此决定以定额计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审计,将结算施工图全部重算,措施费用也重新计算。得出的审定价格大大低于乙方的结算价。而乙方以有清单中标价为由,坚持以清单方式结算,不同意调整综合单价费用和措施费。双方争执不下,谈判陷入僵局。这种分歧应如何判定?

答:此问题的焦点在是否按定额计价结算方式。因此在双方确认按定额价结算时有无签认,如果有无论价格多少都是正确的。如果没有,双方得重新确定结算方式后再办理结算。

2、清单结算时,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清单子目内容有调整时应如何结算,按合同约定?材料差价、暂估价调整后的价格可以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如果是清单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发生变更,增加或减少应如何处理呢?另外,如果甲方规定变更单项子目价格在某限额之内不予调整,应如何规避风险?同时前述的清单内容变更后的价格是否使用该条款呢?

答:在结算时,材料价差、暂估价调整应该按合同约定。清单项的变更有两部分,第一是工程量的变化,第二是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第一种完全按单项子目价格的限额要求调整。第二种要根据合同对设计变更或签证的具体要求。

3、清单计价模式招标项目,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有几个方面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合同注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即不考虑是否超过清单误差):⑴工程量出现了增减,可按投标单价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那么原投标价中的措施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⑵直接费或者包括措施费调整后,原投标中的规费是否也要相应调整?⑶税金是否也随之调整?

答:工程量出现增减后,分部分项按实进行调整,措施项要分析是否是由工程量的变化而引起的变更,如果是按合同约定属于索赔的范围。

不论什么原因发生变化,规费和税金按结算额进行调整。

4、招标工程结算中新增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材料价格是按施工单位投标时所报材料价格还是按工程施工过程实际材料价格组价。比如原招标基础为带基,后变更为满堂基础,满堂基础须重新组价?

答:按合同对结算项的具体要求,要分析材料价是否包干及清单项内容发生变化是否引起措施项的变化。如果没有要求,应该按实际材料价格组价,如果清单项发生变化也应重新组价,但必须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的认可。

5、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在结算时应怎样解决?

答:按合同对结算条款的具体要求执行。如没有要求,要分析此合同类型,是开口合同还是闭口合同,一般情况是双方协商结算办理,补充明细合同条款后再进行结算。

6、现在有一个工程,采用清单计价,合同是可调单价合同,决算造价不含甲供材料为1000万,另外有500万甲供材料,甲方认可给我们10%采保费,现在要退甲供材料,问题是这500万是否记取措施费及规费?另外,那10%采保费50万是否也记取措施费及规费?

答:甲供材料与措施费是两个独立的费用,之间可以没有任何关系。合同签订后如果没有明确的规定措施项是不能变化的,是完成合格工程必须发生的费用。至于甲供材料在退回时,施工单位只留保管费。当然结算额发生变化,规费和税金应该相应地调整。

7、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初步预算的工程总价,劳动保险费应为18万余元,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15万元包干。后因建设方的资金原因使工程停工且长达18个月不能复工。双方在解除合同并对实际完成工程进行结算时,按正常取费标准,只应取8万元的劳动保险费。施工方认为,合同签订为“包干使用”,即工程不论增加或减少,都应以15万元包干,不再调整。而建设方则认为,原合同劳保费在18万元的预算基础上下降到15万元,现实际完工的劳动保险费亦应按同等比例下调,应在劳动保险费8万元的基础上按比例下调?这类情况应如何处理?

在前述情形下,工程实际结算总价款远远小于合同发包时工程总价,临时设施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也被下调。但施工方称,临时设施费在施工前期已按工程规模一次性投入,且因建设方原因使临时设施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建设工期,临时设施已无多少残值可利用,故临时设施费应按原合同预算金额不变。本人认为施工方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不知按行业规则,这类情况应如何处理?

答:此问题属于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的结算办法,原则按合同中对合同终止结算条款的要求,如果无任何要求,双方协调确定结算办法,但决不能按工程正常运作的结算办法。常规来说按实进行结算,这就不存在临时设施费按比例下调的问题,除此之外还要增加由于合同解除发生的索赔。

8、如果总包方把防水工程大包给别人,且对方有单价明细(是材料费+人工费)并由甲方签字认可。故我方结算时按甲方认可单价装入结算,但是审计方只同意调整主材费用,不同意调整定额含量和人工费用。原则是2001定额市场价、定额量。请问这种情况应如何结算?

答:第一,结算必须依据合同的约定,是总包方的大包不大包没有关系。合同约定按实,甲方签字是认可的,如果合同有明确约定按定额进行结算,无论甲方是否签字必须找到变更结算依据的证据,如果没有不能认可。

9、机械大开挖的工程,合同既没有约定,甲方也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了挡土墙及砂袋护坡,是否应计入结算造价?

答:如果此工程是采用招投标,投标方案是否采用挡土墙,如果是就不能单独计取,如果是其它方案,在改变方案时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及监理的同意,如果有签认手续应该增加,如果没有就不能增加。

10、我在实际工作第一次用清单结算,请教各位大侠综合单价可以因为材料价格或者实际情况的变化改变吗?在合同中没有约束时,能改变多少?比如:土方开挖过程中,运距的增加或者使用的设备的改变,综合单价能变吗?如果能变需要履行什么手续?

材料价格的变化很大,投标时石头的单价为65元,由于工程工期较长,石头出厂价变为110元,可以改变综合单价吗?或者怎么结算才能让双方都比较合适?

答:一般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中考虑一部分风险,只要工作内容没有改变材料价格是不应调整,能不能调整要根据合同对结算条款的约定,如没有约定,双方协商解决。

11、招标工程的中标价在竣工决算时,工程量变更,能否对投标书部分重新计算,还是只计算变更部分?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在竣工决算时能否调整?(签订的是可调价格合同)

答:要根据合同约定,一般只能对变更部分按合同约定的办法进行计算,至于材料价格仍要依据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只能对变更部分按实结算,投标书部分不应调整。对于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12、工程合同签的是固定总价合同,综合单价是按花岗岩沙浆铺设计算的,洽商为改用进口微晶石粘接剂铺设,结算时施工单位将原工程量也加大了,请问诸位同行,工程量的变化允许么?

答:要依据合同对变更条款的约定,从此问题来看,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是两个不同的清单项,在结算时变更后的清单项重新组价由建设方确认,工程量是允许变更的。

13、总价包死的合同,施工单位竣工结算时怎么报结算资料?

答;很简单,如果没有任何变更合同额等于结算额。如何有变更按合同约定是否可以调整,如何可以调整加上变更费用。其次还要根据合同约定增加索赔费用。

14、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对于工程造价结算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如果工程一经招投标,在工程结算时,必须按投标价签证变更的形式计算,如果双方在结算方式中约定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决算,能否对招标报价中遗漏的工程量和项目(实际已完成)进行追加。

答:准确的说,法律法规中不会硬性规定,必须用哪种结算方式结算。如果双方结算方式约定为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可以做为合同的补充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招标报价中遗漏的工程量和项目可以进行追加。

15、施工挖孔桩土方工程项目,包工不包料,其中合同规定土方按实计算,遇到塌方时另行计算,现在甲方代表和监理因为对甲方不满,随意签证,造成土方数量、塌方数量增加很多,请问作为甲方该怎么结算?

答:这是甲方内部管理的问题,如果甲方代表和监理都签证认可,应该给施工单位结算。如果甲方发现内部人员失职,应出示充分证据资料或走法律程序。

16、关于甲供材在结算中应该怎么退还,一直有争议,想请教一下?

答:甲供材料应甲乙双方自行商定。一般采用正常结算后,甲供材按结算价扣除。甲供材的采购市场价与结算价的差额由甲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乙方可以计取甲供材料的保管费。

17、我公司最近有一个工程竣工,正在进行最后结算工作,此工程的承包价很低,而且有近三分之一的工程量属于甲供材和甲方分包工程,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时按01定额及相关取费后下调10%执行,而本工程的洽商核减量很大,(甲方工程师在签证时注明,由于一些洽商是我方提出的,不再计入经济变更内,而核减的确计入)如果按合同约定核减部分也按此规定执行,我们的损失较大,我认为本工程的合同价本来很低,而且有很大一部分是甲供或甲方分包项目,此部分基本是一个固定数,而做为核减,只能是甲方分包及甲供材之外我们的实际工作量,所以我认为核减部分不能按此合同执行,请给以明示。

答:结算应该是从预算中先行扣除甲供材料和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所剩工程款作为合同价款,然后按合同约定计算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约定下浮)。

18、我现在做的一个结算工程是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发包方在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与竣工实际工程量有出入时,按当地部门的规定,应该是多列部分不予扣除,按相应清单量的中标价结算;漏项和少列部分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及指导价结算。我现在遇到问题是我们中标的预算书中配电箱安装子目报价太低,主要是预算中配电箱报价过低造成,按规定不能调整。但如果是有些配电箱漏算(甲方发包时的工程量中)我是应按中标预算书中的类似配电箱的子目综合单价报结算,还是按实际的设备价格计入子目,按新的综合单价结算?

答:一般来说施工图纸、经甲方签认的施工方案、现场签证单、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单、有效的竣工资料都可以作为结算的依据;但有的甲方会规定作为结算经济依据的资料必须专门签认装订,为避免结算时扯皮尽量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19、合同中约定结算依据为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该工程在办理结算时施工单位提出隐蔽资料可作为结算依据,行吗?

答:隐蔽工程可以做为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的依据,不过还得补充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单。

20、今年电缆、电线的价格上涨幅度太大了,我在结算时要求甲方给我们调整价差,但甲方不给我们调整,甲方说这在合同中已约定,包括了风险系数。请问这样的风险也太大了,不知可以要求甲方给我们调整。另外,不知道关于铜的上涨是不是有什么文件规定,上涨在多少到多少范围内不予调整,上涨在多少到多少范围内需在合同中有约定但任可以调整。而且,我用什么方法才能让甲方给我调整差价。

答:按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21、工程量清单描述与施工图纸不符,且施工中有现场签证,在固定总价情况下,结算价格是否可调整。

答:依据合同中结算条款对变更及签证的约定,如果有明确则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协商确定变更和签证的结算方式后进行结算。

22、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结算按当地公报信息价计算主材价格,但在施工中双方签证了主材价格,明显高于当地公报信息价,且监理单位也签字认可,作为审计部门应如何处理?

答:如果合同有约定应首先执行合同约定。另监理单位签字,建设单位是否签认,因为有的合同约定监理职责只负责现场情况,涉及费用的必须甲方签认,如果甲方也签认了,可以认为是补充的结算资料,应予计价。

23、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结算按当地公报信息价计算主材价格,但在施工中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结算的主材价格为当地公报信息价加运输费用,且议定二次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和二次运输费用明显高于市场价,作为审计部门应如何处理?

答:如果甲方签认了补充协议,审计时发现不合理应再告知甲方,但如果甲方同意,或说明了特殊的原因,应按补充协议给予结算,(政府审计除外)。

一、结算部分

1、某工程(为定额计价)合同约定基础按实结算,结算时发现其基槽开挖宽度大于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即按基础底宽加工作面),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生了分歧,建设单位认为,其超出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属于施工措施,按合同”超出设计部分不予计量”的规定,只认可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而施工单位则认为,既然合同约定为”按实结算”,就应按实际开挖的基槽宽度结算。请问:1)、什么叫”按实结算”?怎样理解? 2)、本工程的基槽该怎样结算?

答:

1、按实结算是指按规范要求施工,完成某项成活实际消耗的工作量或费用。

2、基槽结算首先要看超挖部分发生的原因,如果超挖部分是业主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则需要办理设计变更或进行签证,施工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如果是由于施工方的原因,则可认为其没有按规范要求施工,应按规则结算。

2、有一个工程的结算工作,变更和签证很多,涉及签证的计算现在理解上有分歧,分歧如下:增加某项工作签证费用53000元,但没有注明是否包括了全部费用,因此在计算时是计入直接费内参加计取利润、税金,还是直接计入税前造价,或者直接计入税后造价?另外因为对甲方有个优惠8%,请问签证部分是否还要优惠?

答:

1、签证是针对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签证只需另外计取税金,即直接计入税前造价。

2、签证部分是否优惠要看合同约定,如果有约定则按合同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需要甲乙双方进行协商。一般来说,优惠是针对该项目而言,而签证也包含在单项工程总造价内,所以也需要优惠。

3、有一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独立基础挖土方的描述如下:“挖基础土方三类土基础类型:独立基础层底面积:1.8m*2.0m挖土深度:2.7m弃土运距:自行考虑地下水位:-1.2米”,根据图纸明确独立基础的面积是1.8M*2.0M,基础底标高为-2.7米没有错.而在独立基础混凝土的描述“独立基础,垫层材料种类、厚度:100厚C15素砼垫层,1000厚砂石垫层,基边各出50CM,混凝土强度等级:C25”。想请教一下,独立基础已按描述施工完毕,请问独立基础中的”1000厚砂石垫层,基边各出50CM”.在土方工程量结算时是否可算?

答:根据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挖基础土方清单项的工程量是以“垫层面积*挖深”来计算,挖深是从垫层底部开始计算,所以底面积应该计算基边各出50CM的工程量,另外挖深也应计算垫层厚度。

由于以上案例只列出了清单的项目特征,并没有说明甲方提供的土方工程量是否是按“垫层面积*挖深(垫层底部)”计算的,所以不好判断甲方是否漏算。施工方需要验证一下,如果确实漏算需要向甲方提出加上这部分工程量。

4、包干价里遇到新增项目要不要加施工措施费呢,比如新增一道墙,要不要计算脚手架呢?

答:应该看合同约定。正常来说包干价中不包括新增项目,新增项目后,如果因为该项施工引发了额外的施工措施费(一般是指技术措施费),则需要计取。

5、我所在的一净水厂项目,近日遇到一个索赔问题,我方在土方开挖施工组织没有正式提交监理和业主前,经监理及业主同意情况下进行土方大开挖,基坑挖深度为4.5M,上口长98M宽46.5M,在基坑一侧有一已完工投产的沉叠池,在开挖前我方以口头形式要求在靠近沉叠池一侧按设计要求打两排钢板桩,但业主和监理以造价太高为由拒绝,于是我方采取自然放坡的形式开挖,后由于靠近沉叠池一侧土方部分坍塌和不均匀沉降,导致原沉叠池边一排水管破裂,土方在水浸泡下大面积坍塌,事故发生后我方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在靠近沉叠池一侧重新打两排钢板桩并做砼护坡,调来四台抽水机连续抽水。事后我方要求索赔,但监理和业主以以下两个理由拒绝签证:

(1)我方的土方施工组织是在事故发生后才正式提交给监理

(2)监理和业主口头拒绝了打两排钢板桩,但没有拒绝打一排钢板桩为由认为是由于我方施工组织不全,施工措施不周导致的事故。

请问监理的理由合理吗?我方能否提出索赔?

答:如果从书面材料来讲,监理和业主的理由是合理的,施工方不能索赔。具体原因如下:1.施工方要求打两排钢板桩,但业主和监理以造价太高为由拒绝。但是业主没有叫你不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从题面上可以看作是业主希望乙方采取造价低的措施,但乙方没有继续提出合理化建议,而采取的自然放坡措施没有保证好施工质量。所以乙方要承担主要责任。2.乙方的土方施工组织是在事故发生后才正式提交给监理,说明业主和监理没有认同乙方的施工措施计划,不能形成正式协议,所以乙方是在没有和甲方监理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进行的施工,后果当然由乙方承担责任。

6、按蓝图实施后才来的设计变更存在返工的问题,问签证应该签的范围是什么?是已经做了的,加拆除部分,要不要把设计变更要求的重新实施部分也作为签证的内容之一呢。比如原蓝图200厚墙,2.9M高。变更下来前已经做了2M高,现在变更要求变为120厚,那我签证的范围应该是已经做了2M高的240厚砖墙的费用、拆除费用。那么请问重新按变更要求实施的120厚墙是按变更直接进入结算还是签证?

答:对于已经施工完成部分因为返工全部浪费,按完成的工程量结合合同条款,计算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另外需要计算拆除费用,完成的部分需要拆除,要计算相应的人工费、机械费(若有),垃圾搬运费;至于按设计变更重新施工部分(120厚墙),可以不要签证,今后根据设计变更单直接纳入结算。

7、做安装工程造价时,实际布线的管线往往与图纸有出入,图纸所画的管线为看了清楚起见,会避免交叉,所以与实际施工相差很多,我们认为应按实际的管线走向结算。但施工方就是坚持说应该按照图纸结算,并说这个竣工图纸也是这样画的,可我们这竣工图纸是施工方画的,我们工程部也就没有仔细看就签字了,这种情况是按实际发生的结算,还是按竣工图纸结算?

答: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按理说水暖按图量算,量会少点,电器会多很多,实际设计只是一种示意性的表达,所以应该按实际的最佳路线计算,比如水暖立管,应该按规范要求的离墙距离来确定,平管的尺寸就是唯一的了,电气工程,要按最短的直线距离来算,最好有隐蔽资料,按资料来计算就没有分歧。

8、某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清单),合同只约定:若发生设计变更,对设计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其增减额相加与总价相比,在±5%以内的不作调整。若原合同价为100万,设计变更导致造价增加8万,变更价款超出了原合同价的±5%,那么,结算价款应= 100+8=108万,还是应=100 (8-5)=103万?

答:合同中对超过5%的情况未做详细说明,实际上可能造成双方理解歧义。出现歧义后按合同法的精神有可能会向有利于承包人的方法解释,即按全额调整。

3、有一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独立基础挖土方的描述如下:“挖基础土方三类土基础类型:独立基础层底面积:1.8m*2.0m挖土深度:2.7m弃土运距:自行考虑地下水位:-1.2米”,根据图纸明确独立基础的面积是1.8M*2.0M,基础底标高为-2.7米没有错.而在独立基础混凝土的描述“独立基础,垫层材料种类、厚度:100厚C15素砼垫层,1000厚砂石垫层,基边各出50CM,混凝土强度等级:C25”。想请教一下,独立基础已按描述施工完毕,请问独立基础中的”1000厚砂石垫层,基边各出50CM”.在土方工程量结算时是否可算?

答:根据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挖基础土方清单项的工程量是以“垫层面积*挖深”来计算,挖深是从垫层底部开始计算,所以底面积应该计算基边各出50CM的工程量,另外挖深也应计算垫层厚度。

由于以上案例只列出了清单的项目特征,并没有说明甲方提供的土方工程量是否是按“垫层面积*挖深(垫层底部)”计算的,所以不好判断甲方是否漏算。施工方需要验证一下,如果确实漏算需要向甲方提出加上这部分工程量。

4、包干价里遇到新增项目要不要加施工措施费呢,比如新增一道墙,要不要计算脚手架呢?

答:应该看合同约定。正常来说包干价中不包括新增项目,新增项目后,如果因为该项施工引发了额外的施工措施费(一般是指技术措施费),则需要计取。

5、我所在的一净水厂项目,近日遇到一个索赔问题,我方在土方开挖施工组织没有正式提交监理和业主前,经监理及业主同意情况下进行土方大开挖,基坑挖深度为4.5M,上口长98M宽46.5M,在基坑一侧有一已完工投产的沉叠池,在开挖前我方以口头形式要求在靠近沉叠池一侧按设计要求打两排钢板桩,但业主和监理以造价太高为由拒绝,于是我方采取自然放坡的形式开挖,后由于靠近沉叠池一侧土方部分坍塌和不均匀沉降,导致原沉叠池边一排水管破裂,土方在水浸泡下大面积坍塌,事故发生后我方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在靠近沉叠池一侧重新打两排钢板桩并做砼护坡,调来四台抽水机连续抽水。事后我方要求索赔,但监理和业主以以下两个理由拒绝签证:

(1)我方的土方施工组织是在事故发生后才正式提交给监理

(2)监理和业主口头拒绝了打两排钢板桩,但没有拒绝打一排钢板桩为由认为是由于我方施工组织不全,施工措施不周导致的事故。

请问监理的理由合理吗?我方能否提出索赔? 答:如果从书面材料来讲,监理和业主的理由是合理的,施工方不能索赔。具体原因如下:1.施工方要求打两排钢板桩,但业主和监理以造价太高为由拒绝。但是业主没有叫你不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从题面上可以看作是业主希望乙方采取造价低的措施,但乙方没有继续提出合理化建议,而采取的自然放坡措施没有保证好施工质量。所以乙方要承担主要责任。2.乙方的土方施工组织是在事故发生后才正式提交给监理,说明业主和监理没有认同乙方的施工措施计划,不能形成正式协议,所以乙方是在没有和甲方监理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进行的施工,后果当然由乙方承担责任

工程结算催办函范文
《工程结算催办函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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