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关于项,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
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和工程范围:
1、工程名称: 青龙巷93-98号及白土塘20号拆除重建工程
2、结构形式及层数:
3、工程承包范围:土建、装修、拆除工程。(基础深度不超过
1.2米、二层楼只盖一层预制板,不含室内外贴砖,)
4、承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
施工、包工期)。
5、工程总造价:元计算,总建筑
面积为546.09平方米,实做实结.工程总价约为 256662.00
元.
二、工期期限
开工日期: 2009年 5 月 4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竣工日期: 2009年 7 月 4 日
日历工期:60个有效日历天
工程的竣工日期以工程正式验收的日期为准。如遇下列情况,经
甲方书面签认后,可顺延工期。
1、下雨及天气恶劣.
2、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
3、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大幅度增加超过工程合同总额的
5%。
4、政策法规和外部环境的影响,一周内停水、电造成累计8小
时,及其他异常情况导致的延误。
5、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三、质量检验
1、本工程由甲方委托的具有资质的机构对工程质量、工程工
期、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检验。乙方必须绝对服从管理,以施工中提出不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的问题以及相关法规要求的事项必须立即进行整改,以确保全部工程达到乙方承诺的质量标准。
2、乙方在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时,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现场代表,经过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步工序的施工。
四、质量标准
由业主验收,按国家现行条例和规定执行质量监督。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应遵循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
文明生产管理体系,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健全安全防护措施,保持生产井然有序,并能随时接受有关部门安全文明的监督检查。
2、乙方应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在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
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一切事务。
六、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乙方工人进场施工甲方支付总价的5%作为工程备料款,平时按
工程进度付款,主体封顶付总价的60%,工程完工付至总价的100%。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等
情况,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或拖延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导致工程不能按时完
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九、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