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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物产权声明书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0-30 09:08:42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小产权房”是否可以成为被执行物

“小产权房”是否可以成为被执行物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小产权房”有所出现,作为一种可供执行的财产,“小产权房”在执行中作为执行财产如何处理?处理得当,不仅关系案件的执结,还对类似案件的办理有很好地借鉴作用,甚至对有关立法也有一定的参照。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出现与法律规定相矛盾的现象。在执行此类案件中,应依照法律规定,灵活采取措施,促成案结事了人和,避免了因执行行为产生的与法律的冲突。下面以例对此问题分析:

一、典型案例:

原告李某与被告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返还原告材料款827500元,同时赔偿原告的利息损失。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自觉履行,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法院于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某公司位于本市的五幢房屋。后根据申请人李某的申请,对查封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总价值为158.39万元。

二、案件关键:

1、关于被查封房屋的性质

所查封的房屋由房屋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该镇政府与南通某某公司形成三方协议后,由被执行人某公司以每亩4万元土地补偿费征用该土地。村镇按平方收取管理费、工程配套费。由执行人某公司承担拆迁户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并负责工程的开发、设计、施工和销售。村镇负责办理宅基地证和房屋“小产权证”。该工程的土地经过镇建设管理服务站、镇政府及市发改委批准为农民集中居住用房,土地系集体所有,即被查封房屋系为“小产权房”。

2、对被查封的房屋处理的难点

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不属于商品房,在操作实务中对“小产权房”能否进行拍卖存在疑问。但如不执行该房产,被执行人又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这两点成为本案办理的难点。

三、实际执行中的处理观点:

观点一:“小产权房”可以作为被执行财产进入拍卖程序,以拍卖款进行清偿。

观点二:“小产权房”属于被执行财产,但不可以进入拍卖程序,可以采取以物抵款的方式进行处理。

在实际执行中倾向于第二种处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小产权房”是法律禁止拍卖的财产,但其作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理应无法进入拍卖程序。同时《物权法》及相关规定也明确了不动产的转移以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这一点在“小产权房”上无法实现。如果进入拍卖程序,后续问题将更加突出,不利于案结事了。

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小产权房”,由于涉及政策性强、法律法规滞后、后续如何处理尚未确定等诸多因素,在办理中就要考虑到避免因法院法律文书的介入使“小产权房”合法化。同时,从物权法及执行角度看,“小产权房”是有价值的物,是可供执行的财产。因此,可以采取灵活可行的方式进行处理。

类似本案的处理,可以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基础上采取以物抵款的方式进行。关于被执行财产“小产权房”的权属问题,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但同时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避免法院介入的强制抵偿,最好为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自愿交付和接收财物折价抵偿债务。

2、被执行人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3、向申请人明确“小产权房”作为以物抵款的“物”在现实中存在的风险,且申请人表示接受。

尽管该处理意见也存在缺陷,但在当前相关法律未完善之前,作为一项可行的方案来推进案件的办理有必要采用。

推荐第2篇:转让产权声明书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转让产权声明书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我单位现就申请挂牌转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有关事宜声明如下:

1、本单位申请挂牌转让的房地产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对外租借、抵押、担保等情况。本房地产权属证书齐全。

2、该房地产在申请转让登记中,对有关瑕疵已做充分披露,无其他隐瞒问题。

3、本单位就该房地产交易鉴证后的产权变更过户有关事项,已经向房管、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咨询核实过,确认产权变更过户无问题。

4、以上情况全部属实,今后若在办理产权交易鉴证和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如因上述情况发生问题,均由本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本房产转让事项已按国家有关规定通知承租户。(房产租赁适用本条款)

特此声明

声明单位:

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什么是小产权房屋?

简单解释,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如开发商办理合法的立项开发手续后,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按规定上缴给国家土地出让金和使用税 (费),由国家发放给开发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预售许可证,这样的房屋称为大产权房屋。而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也就是说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

小产权和大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大产权即完全产权,包括房产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大产权的房屋在进入二级市场时,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收成。小产权即不完全产权,只包括房屋的使用权,它与大产权的本质区别在于土地使用权。通俗的解释,买的房再转让时不用再交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再转让时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小产权二手房包括哪些房屋?可以买卖吗?

严格来说,小产权二手房包括:已购公房,乡产房和使用权房。根据这些房屋性质的不同,在房产转让时也会区别对待。“已购公房”,购房人只要补齐土地出让金,也就是购买房款的1%,就可以等同为商品房上市出售。“乡产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很难改变,很难过渡为完全产权,否则将会动摇国家的土地制度。而对于“使用权”房来说,上市出售则会有一线希望,因为,国家也在一直提倡并做着改革试点的努力。

购买小产权房屋存在哪些风险?

第一,根据北京市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二,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第三,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记者了解到,根据政策,国家是不予支持消费者购买小产权房屋的,对此,购房者要慎而为之。不要因为省钱,或一味跟随“潮流”而“贪小利、吃大亏”,得不偿失。

小产权房屋买卖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___________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09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五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四万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五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无产权房交易起纠纷 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

市民小金碰到一件头疼的事情,在去年底卖的一套期房,买方现在居然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为由,要求按照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和“期房限转”的规定,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取消房屋买卖,让小金把定金退还给他,并要求支付利息。

小金表示,其实在房屋交易的时候就已经写明了房屋初契税,即小金房子的产权契税的缴纳问题,这就说明这套房子是没有领取过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买方就已经清楚房子的状况,现在买房要求退房是因为买方认为房产价格买贵了,而恶意毁约退房。就此记者特别走访了联英律师事务所方海华律师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咨询。

方海华律师表示,目前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并未明文禁止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应当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这里所限制的是当事人在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的再转让行为,即买方可能要承担实际无法取得房屋登记产权的风险;但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卖方在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虽不能享有房屋所有权,但享有买卖合同上的债权;而债权转让是我国《合同法》赋予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没有理由不允许当事人转让自己的合同权利。因此,卖方将期房再予转让并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买方如果要求以上条例取消房产交易是不能成立的。

那对于这种无产权房,买卖双方又该如何保障交易的真实有效呢?

方海华律师表示,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来处理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转让问题:

第一种处理方式是在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附合同生效的条件,即告知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尚未取得小产证,待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后及时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是,如果卖方恶意不办理房地产权证并主张与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根据《合同法》第45条规定,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所以,买方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赔偿违约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种处理方式是买卖双方先签署购买房屋的意向协议书,约定待卖方房地产权证办理完毕后,双方再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以及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期房转让限制颇多、变数不定,建议双方在买卖合同或者意向协议书中增加违约责任条款,提高违约金金额,加大违约成本,限制恶意违约,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推荐第4篇: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秭归县庙嘴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仟___佰___拾____万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3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见证人:

年月日

推荐第5篇: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小产权房买卖合同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卖方通过转让自家庄基使用权获得单元房一套,因资金周转困难现欲出售,经中间人从中说和,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买卖有关具体事宜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标的:

该单元房位于xx县电力局十字东隆兴巷(人民银行西)后边一栋的第二层北户,该单元房系一梯一户;属砖混结构,权属清楚,无任何纠葛。

二、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含公摊面积);双方以现状进行买卖,双方认可现状;若单元房有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三、买卖价格:双方议定该单元房的卖价为203000.00元。

四、交付办法:双方商定分三次付清房款。

1、双方于签约之日买方用现金先付给卖方33000.00元作为定金;20xx年5月1日前买方付给卖方120000.00元整,剩余的房款于20xx年12月底前付清。

2、卖方收到买方第一次房款后,将该单元房及相关手续(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庄基使用证复印件及与开发商张兴旺的协议书)交予买方;卖方不得拖延,并向买方出据收条。

3、若买方未按约定交付房款,以前所交房款不退,单元房归卖方所有。

五、卖方保证该单元房的室外铝合金窗配齐,进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墙面水泥粉刷,上、下水接通并必须进户;

六、买方在装修期间,卖方不得无故干涉和阻拦;买方在居住期间,若有其他居住户干涉其正常生活,卖方出面予以协调;单元房的公共院子、楼梯及公共设施买方必须爱护。

七、卖方保证该单元房与第三人等无任何产权纠葛,否则,赔偿买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若国家政策变化允许办理房产手续,卖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若国家征用或拆迁该单元房,所得补偿款归买方所有。

九、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并按指印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2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xx市___________镇(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配套房____号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本合同签订时,乙方一次性全额支付甲方购房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xx年___月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3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此合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具体条款: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规格单价: 数量: 金额:大写 ¥

二、进场交货时间、地点

1、进场交货时间:年

2、交货地点:

三、质量要求、材质配件及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标GB17565——1998《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2、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保修单》等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应手续,乙方保证防盗门通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3、防盗门安装完毕后,甲方根据本合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正式移交给甲方,货到工地至安装完成期间由乙方负责保管。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负责产品运输至甲方工地,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安装施工条件

1、乙方负责防盗门安装且在到货现场施工条件具备情况下二周内安装完毕,乙方必须按图纸施工保质保量。

2、甲方提供使用电源,安装时甲方应提供各楼层建筑标高线,门框前后控制点,门框与砖墙间隙的水泥砂浆塞缝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门框内灌浆,门框灌浆所用水泥由甲方提供。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六、付款方式

乙方将防盗门按甲方指定标高安装完毕后付款70%,余款待安装完毕三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按货款的2%以日累计付违约金。

2、乙方若因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应负责维修、更换、并赔偿甲方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退货及其他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损失。

八、其他约定事项

1、产品保修期:产品保修期为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完后壹年。

2、乙方负责免费按批调换经业主装修后的防盗门锁芯,但甲方应负责提供原装六把完整钥匙,如缺壹把钥匙乙方则不予调换。

3、本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所有商定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如补充协议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终止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不因人事变动而影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若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根据《合同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裁决。

4、同在双方履行完义务后自然终止。

5、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日期:

推荐第6篇: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近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加之外来人口的增多,城乡接合部农村宅基地上的楼房吸引了越来越多人购买。这些房子因没有房产证而被称为“小产权房”,虽然价格低廉、交通便利,但由于宅基地的买卖受法律制约,因而,其买卖有着难以规避的法律风险。

案例一:XX年4月,家住济南市历下区的孔先生夫妇购买了一套位于历城区城乡接合部的小产权房,如今,卖方申请法院认定当初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近日,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华山法庭已经对此案调解完毕,孔先生虽然拿到了退回的房款和补偿费,但一度属于自己的两层楼又成别人的了。

孔先生夫妇看中的这套房子上下两层,一共230平方米,当初约定的价格是35万元。由于房子是农村宅基地房屋,因而难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只是先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先交付25万元房款,剩余部分待过户手续完成后付清。双方事后才了解到,这套房子属于旧村改造房,国家对其转让有着严格的限定。

卖方多次催促孔先生交付剩余的10万元房款,但由于过户手续未能完成,孔先生拒绝交付。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卖方将孔先生夫妇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希望把卖出的房子再要回来。孔先生则认为,如今房产早已升值,无论是现值还是拆迁补偿价格都已远远高于原来的价格,因而请求法院判令卖方赔偿经济损失32万元。

最终,法院认定双方买卖房屋的交易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在法官的调解下,卖方同意退还孔先生已交付的25万元房款,并支付10万元的经济损失费。9月3日,孔先生虽然拿到了35万元,但他并不开心,因为“弄丢”了自己中意的这套上下两层的房产。

案例

二、王某系济南某公司的职工,XX年全家从农村搬入省城居住。由于没有房子,所以一直租住他人的房屋。后经人介绍,王某于XX年花9万元购买了农民高某建造的住房,当时二人还签订了购房合同。

XX年8月,高某看到房价飙升,突然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腾房。最终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王某退出房屋,高某退给王某96000元。

“这种案子经常出现,去年一年我就审理过十几例。”9月10日,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华山法庭的一位法官介绍说,在具体的案件中,不仅有城市居民购买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还有农村居民到邻村购买房屋的情况,“往往是当初因为省钱买了房,等有了纠纷,官司打到法院才知道合同竟然无效”。

1、纠纷处理不能简单化

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牵扯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并非仅仅认定买卖合同无效就结案。平阴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苏道伟说,处理这类案件既要尊重历史,又要照顾现实,综合权衡买卖双方的利益,全面考虑到合同无效对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

从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来看,由于现在房价上涨较快,因而卖主主张合同无效的现象比较多。“双方的房屋买卖无效,出售方有权要求返还房屋,购买方也可主张出售方返还钱款,因此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

2、买卖合同无效买方风险较大

据了解,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成为农村村民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国家政策明确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村民房屋,故对农村村民向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城镇居民出售房屋的合同,应一律认定为无效。

小产权房买卖中,承担法律风险的不仅是买方,卖方也会承担风险。“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而房价一旦出现下跌的情况,买方也同样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但现在来看承担风险的主要还是买方,“如果遇到拆迁的话,买方是难以获得土地补偿费用的”。

3、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判定

对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如果不考虑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仅城市居民购买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而言,应认定合同有效。主要理由在于:(1)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应以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依据,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不明文规定禁止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有房屋。到目前为止,禁止城市居民购买小产权房的主要是: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出了《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XX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XX〕28号)、XX年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XX〕234号)。这些都只是国务院的决定、通知、意见,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2)《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出卖房屋时,同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3)即使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情况下,由于买卖的标的物只是房子,而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享有充分的处分权,所以法律没有权力禁止。

另一种意见认为,村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而无处分的权利,而出售住房的行为,实际上已处分了宅基地使用权,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1故合同应认定无效。法律的确没有明文禁止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流转,但笔者仍认为买卖合同无效,主要是基于目前我国房地产交易中普遍遵循的“房地一体”的基本法理。根据《物权法》第146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即“房随地走”)和第147条“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即“地随房走”)的规定,我国的国有建设用地实行的是所谓“房地一体主义”,这不仅是基于法理,也是为了避免“空中楼阁”的存在。对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买卖,这一原则同样适用。所以一旦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权主体发生变化,意味着该房屋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也发生流转,而这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因此,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内在包含了“禁止其上所建房屋的流转”,否则该条文将形同虚设。

从《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从这一规定当然推出法律并不禁止农村村民出卖房屋时,同时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笔者认为,这种理由是不充分的,法律规范的逻辑构成主要包括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但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并不必然是法律所允许的,正如《刑法》三十二条关于故意杀人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这一规定,怎么也不会得出法律允许故意杀人的结论。退一步来说,即使能够推出法律不禁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那也只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内部转让,因为法律允许这种流转。

推荐第7篇:房产权转让协议书

文章标题:房产权转让协议书

房产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XXX

乙方:XXX

甲方现有一套两房一厅和一间附属房,使用面积95平方米,该房位置:XXX。

现甲方有意转让该 房给乙方,鉴于甲方和乙方属卖买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价格方面:该房转让价:XXX万元。

二、债务方

面:甲方负责处理房产转让前的 一切债务,房产权转让之日起,新发生的债务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处理好房产转让前产权方面与他人发生的纠纷。该套住房如今后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办理,但办理手续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一次性交清转让费万元整,甲方即交付给乙方该 房已办的有关手续和房门钥匙。

五、甲方将房产证交给乙方后,乙方若用作抵押证件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

六、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给公证人,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反悔。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公证人签字:XXX200X年 月 日

《房产权转让协议书》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房产权转让协议书。

推荐第8篇:小产权房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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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合同范本

大家都知道,我们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买卖合同的,小产权房也不例外。那么,小产权房买卖的合同要如何写呢?今天,律伴网小编就来给大家详细的说一说小产权房合同该如何写,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一篇这样的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可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小产权房合同范本

出卖人(甲方):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买受人(乙方):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xx市_xx区xxx的房屋(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以人民币x仟x佰x拾_x万_x仟x佰x拾x元整(¥xxx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x号xx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xxx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x年x月x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x个月时,乙方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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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x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x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xx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x种方式解决。

1、提交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xxx

x年x月x日

乙方:xxx

x年x月x日

见证人:xxx

x年x月x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产权房合同范本”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大家通过小编整理的知识,能够知道这一类的合同协议该如何写。如果大家还有其它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律伴网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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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9篇:小产权房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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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相关法律问题探讨

主讲人:金 翔

一、“小产权房”的含义

(一)“小产权房”来源

“小产权房”的说法来源于电视、报纸、网络媒体中的各种报道,政府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说“小产权房”,政府文件中有时偶尔也出现“小产权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官、律师、普通百姓社会各界也都在说“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说法、提法已经众人皆知。

(二)“小产权房”包含的内容

各界人士说的“小产权房”的含义是不是为一个含义?这个众说纷纭,内容不一样。有的人认为“小产权房”是针对城市当中商品房而言的,城市中的商品房是大产权房,农村中的各类房屋就是“小产权房”;有的人认为,农村宅基地的房子本身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证,这种房子是“小产权房”;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子,这种土地有的是证据耕地,有的是建设用地,有的合法,有的不合法的,大家都把称之为“小产权房”;有的人认为城市里的某些房子也是“小产权房”,没有交过土地出让金房子是“小产权房”;还有的将农村中的蔬菜大棚、农业观光园、家庭农场之类的房屋和建筑物、构筑物其附属设施均归“小产权房”。

不同的人对“小产权房”的理解是不一样的,他所说的“小产权房”特指是什么样的房子也不是一致的,有“小产权房”这个名词,但是针对性不是唯一的,所以讨论“小产权房”的问题,首先要将讨论的内容、针对性进行明确。

(三)“小产权房”法律上的含义

所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小产权房”的术语、概念,我作为专业律师对“小产权房”的理解是:众人皆知,内容丰富,不同的人所说的“小产权房”其指向的房屋是不同的,“小产权房”不是一个法律术语。

今天的题目虽然是“小产权房”相关法律问题,但是主要谈: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相关法律问题。

二、各类“小产权房”的形成、发展及现状

“小产权房”是一种社会现象,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建立逐渐发展起来。

(一)“小产权房”的形成

北京的房地产市场从1992年就开始了。从邓小平南巡讲话以后,北京就已经有商业意义上的房地产开发。

我国的《房地产法》是1994年制定,1995年1月1日实施的。房地产开发最早的阶段是处在违法开发、非常混乱的状态,非常不成熟。

从1992年——1998年算是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当中,房地产开发所占用的土地很多是农村集体土地。现在城市里、城市郊区很多商品房,尤其是郊区的商品房占用的大多数土地都是农村集体土地,随着城市的发展,农村的集体土地就征为国有了。

北京的城市不断地扩展,城市的边缘不断地在扩大,扩大的过程当中,农村集体土地逐渐变为国有的土地。

“小产权房”的形成实际上就是随着房地产开发过程当中形成的,不规范、不是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开发的过程中,形成了很多“小产权房”。

(二)“小产权房”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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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开发逐渐走向规范。1998年——2005年也是一个阶段,房地产的市场在发展,不是很成熟,城市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非常多;而在这个时候,看到了农村集体土地的价值,尤其是宅基地。

这种现状从90年代初到现在一直存在着,只不过现在越来越多,就是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上的房屋。

2007年到目前,是房地产的发是极为不正常的阶段,高房价,普通的老百姓买不起城里的商品房,这样的话,给农村各种各样的“小产权房”提供一定的空间。

(三)“小产权房”的现状

“小产权房”在全国各地非常多,现在所占的份额、比例数量非常巨大,针对现在“小产权房”各种形式多样、不同情况的现状,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小产权房”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现象,或者经济现象,它会影响国家政治的稳定、社会的稳定,涉及到“三农”问题。“小产权房”的现状从法律上并没有一个非常好的体系来完善,现实摆在了目前,政府要重视,包括现在的国土部等国家部门机关,在以后一两年的过程当中,对“小产权房”的认定,怎么去规范,怎么去发展,现在都处在研究当中,并没有很好的策略,这是目前的现状。

作为律师、法律专业人士,需要对社会的各种现状应当有一个理性的分析,对各种现象在法律上有一个明确认识。根据现在各种“小产权房”的现状,现在现行当中,已经发生了一些纠纷。

这种纠纷一方面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比如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另外涉及到“小产权房”合法性的问题,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有的是耕地,有的是非农建设的土地。这类问题目前还没有上升到通过法院去解决这个问题,大多数都是行政机关介入。

三、典型案例

从法律上分析“小产权房”的现状,通过几个带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会更有针对性,因为这些案例是现实当中发生的,实践当中可能还存在。另外各方的观点,在法律上会给一个探讨。

(一)农户宅基地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代表案例:北京通州区宋庄画家与村民房屋买卖合同案 这个案例法院判决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有一个文件,那个文件当中也明确提到宅基地房屋不能出售给城里居民。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土地管理法》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京高法发2004]391号】,这个文件第二审法院不会写在判决书里,作为律师这点比较容易理解,有些问题在司法实践当中,高级法院做出来的会--------------------------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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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纪要、相关规定或者通知之类,下属法院在判案件过程当中,下级法院几乎所有的都在遵循。

涉及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主要情况,这个情况主要对现状的一种归纳;第二,关于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和效力的认定,与会人员多数人员(搞法律的人)认为,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这是法律界很多人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承让土地的通知》 第二条第二项:农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对这个文件的理解,不同的人理解得也不一样。国务院是最高的行政机关,行使的是一种行政的权力。

现在的宅基地房屋买卖现象非常多。

(二)国土部门查处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案

代表案例:

1.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出售集体土地建房案

2.鄂尔多斯市一通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建设高尔夫球场案

3.辽宁省沈阳市蒲河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租用集体土地建房案 4.河北省赤城县两矿业公司违法占地案 5.湖南省安华县胡加欣煤矿以采代探案 6.二期王府家庭农场被拆除案

7.北京市房山区青龙头村别墅被拆除案(2007年)

通过案例我想说的是现实是比较复杂的,处理问题从法律上讲到底是不是合法的,从法律上应当怎么进行认定。

四、农户宅基地上房屋买卖法律分析

通过前面的案例看,法院认为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政府认为不能出售给城里居民,这在政府文件当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法律上要进行分析。

宅基地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一个是要有宅基地,宅基地是合法的使用权人,作为一个个人;购买人也是个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判断一个合同是否有效还是无效,根据《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二,认定合同无效必须是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这里面合同的主体是没有问题,权利义务也很清楚。有争议的一点是这个合同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所有的文件是否可以视为行政法规,这是一个焦点问题。

《立法法》第五十六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五十七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织起草。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五十八条:“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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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条:“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一条:“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第六十二条:“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通过《立法法》第三章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到行政法规在《立法法》当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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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10篇:小产权房心得体会

小产权房心得体会

组员:何鑫 我先对这个案子进行一下总结。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的交易,不保护小产权房房主的利益,因此,本案中小产权房房主不可能拥有《物权法》上规定的完整所有权,这确实是找不到法律支持。但是,本案中,当事人如果仅仅只是想要索要物业发票,这项权利是可以争取的。由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业主必须对房屋具有所有权,而小产权房房主不具有物业管理合同的资格,因此,本案不宜从物业管理合同入手。我们通过商量最终是从《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寻求法律支持,保障当事人得到物业发票的愿望得到实现。在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上,我们提出了很多方案,最终也是择优选取。可对物业公司进行施压,也可以参照实践中其他小产房小区解决物业问题的方法进行借鉴。

通过参与这件小产权房案子,我又有以下一些新的体会:

一、实践中的案子千奇百怪,宅基地案子是时间跨度大,对于需要的时间比较久远一点法律、法规,基本上就找不到。同时,那个案子是家庭内部纷争,涉及的关系也很复杂。而小产权房案子则是法律明确所禁止的,但是通过寻求法律,也可以争取当事人的某些利益得以实现。这使我更加深深感觉到实践中的案子的差异。

二、小组内部要有合理的分工。我前后共参加过两个案子。宅基地案子大家都是对所有的内容都进行搜寻,结果比较浪费时间。同时效果也不怎么好,最终发现大家找的很多内容都是重合的,而对于某些需要的知识大家都没有找到或者都只是涉及了一点点,这浪费了很多时间,并且效果也不怎么好。而在这次的小产权房案子中,整个案子都有一个明确的分工,目的性和方向性都较为明显,效果还挺好的。

三、案子所拖的时间应该变短,同时组员之间平时应该加强交流。我觉得参与的两个案子都有个共同点,那就是拖得时间太长了。经常是大家都快把这个案子快遗忘的时候又讨论一下,感觉一个案子拖得时间太长。我觉得以后的案子时间可以缩短一点,其实也占不了太多课余时间。还有这次这个案子我们组员之间平时比较缺乏交流,都是通过组长来交换信息。接收信息有时很不及时,以后应该多多加强交流。

最后说两句夸奖师姐和师妹的话,觉得她们对这个案子很负责,在下面下了很多功夫,值得表扬。

第11篇: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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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日前已做出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参加本次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启生坦言,如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是国土资源系统乃至地方政府面临的一道难题,“但不解决肯定是不行,我们在小组讨论的时候,就有地方国土局局长提出,是不是可以在符合规划的地区,探索在征收土地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按经济适用房政策发证,禁止上市交易的办法来进行处理小产权房”。

对于这一建议,国土部并未给出明确答复,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针对小产权房的清理,国土部已和地方政府达成初步意见,决定在今年对小产权房加大查处力度,对新近建设的小产权房项目坚决制止。此外,有关部门目前也在协商、研究相应的政策措施,考虑对已形成的小产权房项目,进行细致调研、区分类别、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针对解决农民自身住房问题的项目和针对外售非农民居住需求问题的项目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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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2014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201

4《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由此可见,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加上其产权不完整,购买小产权房很可能会引发后续的一系列问题和风险。

小产权房产权区分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性质分类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小产权房购买风险

(一)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

(三)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四)监管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第13篇:如何清理小产权房

如何清理小产权房

提示您小产权的优点:1,价格低;2,产权长;缺点:产权不受保护,有可能交易合同被撤销,所以交易不安全;由此看来购买小产权房利大于弊,这次国家来清理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也无非是利益分配的原因,所谓大产权就是土地是国有的,所以出让土地的钱归国有,而小产权呢,土地是集体所有的,出让土地的钱归集体,但是无论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这土地最终都应该是归国家的,现在的矛盾是集体开发了土地而国家没有从中得到好处,所以要治理,现在出台的政策只是不予认证,不予登记,而这不登记又有什么坏处呢?最大的坏处就是遇到交易纠纷,可能法院不受理,或者认定交易合同无效,进而购买者拿回自己的钱,出卖者拿回自己的房,然后国家要么把它拆了,要么把它拍卖了,为什么可以拍卖呢?因为这东西只要一经过国家的手,非法的就变成合法的了。有点可笑,但这和没收一个犯罪份子的资产然后拍卖是一个道理,在犯罪分子手里时这东西叫脏物,谁买了也没用,都得充公,一旦到了国家手里就这东西就合法了,当然可以卖了,当然要有产权了。但是国家会可笑到让自己威信这么便宜的卖出去么?我看不会,所以现在出台的政策可以看出后面国家依然不会把小产权合法化,依然不会没收脏物,依然没有什么新手段,只能是为自己执法留出最大空间而不是轻而易举地做出行动,国家一方面是要止住这种势头,一方面在想办法收回自己应得的利益,收回自己的利益当然就出一些补丁政策,变相让小产权合法化,比如出个新税种,比如要交个土地差价,当然就这算这样也不会让你完全合法,只是会弄出个交易红线,先把问题搁置,看看房价高得离谱时再出政策压一压房价。种种猜测吧,不过国家肯定不会像对待脏物那样对待小产权的,没收是肯定不会的,对地方政府进行治理恐怕是难免的了。

第14篇:北京小产权房新政策

XX北京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国家和各地相关监管部门屡屡提示建设和购买“小产权房”的风险,但仍难以遏制“小产权房”这一现象的蔓延。非官方统计数据显示,中国目前小产权房建设面积达六十多亿平米,相当于中国房地产业近十年来的开发总量。小产权房数量非常之大,而且已成事实,是多年来累积起来的问题。

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日前已做出部署,责成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小产权房的摸底和清理工作。就小产权房问题,国务院要求:一是所有在建及在售小产权房必须全部停建和停售;二是将以地方为主体组织摸底,对小产权房现状进行普查;三是责成领导小组研究小产权房问题,拿出相关处理意见和办法。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1月29日指出,如不尽快清理小产权房,城镇化进程加快后,问题的蔓延将进一步加速,范围会进一步扩大,今年国土资源部将要重点打好6场硬仗,清理小产权房列为重中之重。

小产权房的危害性很大,一方面挑战了法律权威,损害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威信和尊严;另一方面扰乱了国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影响城市建设及房地产市场正常发展,给社会安定埋下了隐患。更为严重的是,小产权房的大量违规建设,将危及国家保护耕地政策。

所以,建议你还是不要买小产权房好。

北京小产权房新政策

“小产权”、“乡产权”住宅是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设部在近日也发布了购房风险提示。表示目前有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集中建设农民住宅楼,用于安置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在安置过程中,擅自扩大销售对象,以较低的价格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

北京市国土局局长安家盛昨日表示要停建停售小产权房,在业界引起很大震动。

北京新基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卫克坦称之所以目前出现众多小产权房,主要是高房价造成的,许多购房者无法承受高房价而选择相对低廉的小产权房。一些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借口打政策擦边球建设大量小产权房,购房者是没有资格办理产权证的,这种小产权房对保护耕地也非常不利,因此政府下令停建停售小产权房是净化地产市场的一项有力措施。

张卫克建议,政府要解决问题,除了停建停售小产权房项目外,还应加大土地供应,加大经适房等具有保障性用房地块的供应,给这些购买小产权房的群体提供足够多的买得起的房屋,使房地产市场进入一个良性循环。

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建议,政府在停售停建小产权房时要充分考虑到购买者的利益,对于已经停售的项目,要求开发商退回购房人的房款,在保证了这些购房者的利益之后再按法律程序去处理违法开发商。

第15篇:打击小产权房标语

小产权房标语

1、坚决打击小产权房,维护群众利益!

2、重拳出击,严打小产权房!

3、小产权房违规使用土地,必须依法严打!

4、打击非法买卖集体土地行为!

5、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建设,从严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6、加大违法建筑查处力度,保障城乡规划依法实施!

7、保护土地是国策,合理利用是职责!

8、打击违法建筑,保护公众利益!

9、严打小产权房,规范开发利用!

10、凡是小产权房,都必须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11、打击一切开发、买卖小产权房的行为!

12、依法打击小产权房,整顿土地使用!

13、小产权房违规使用土地,是违法行为!

14、一切参与小产权房开发和买卖的个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15、重点整治小产权房,规范市场秩序!

16、坚决打击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第16篇:清查小产权房职责

清查整改“小产权房”领导小组职责

摸清全县已建已售、已建在售、在建在售和准备开工建设的“小产权房”底数,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停止一切违法建设或销售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坚决遏制新的“小产权房”的出现,建立有效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长效机制。

第17篇:小产权房购买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

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年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年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见证人: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第18篇:石家庄市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房屋概况

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红旗街道办事处西五里村五里庄园号楼单元室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____号____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其他房屋附属设施:。

房屋装修情况:。

甲方保证该房屋不存在租赁和抵押情形。

二、房屋价款

上述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

三、付款方式

上述房款乙方分次向甲方付清。

年月日第一次支付甲方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年月日第二次支付甲方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年月日第三次支付甲方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

四、定金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元整(¥________ 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五、过户

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剩余房款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交付甲方。

六、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位于石家庄市红旗街道办事处西五里村五里庄园号楼单元室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____号____平方米)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2、甲方将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将上述房屋内的水、电、天然气、有限电视收视、物业等原有设施及相关资料一并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将上述设施的费用结清。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收益、出租、担

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七、房屋交付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房屋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对房屋及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交付之前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甲方承担,自交付日起,房屋及配套设施物品的损坏或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13年___月____日前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

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其他约定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19篇:小产权房转让合同

房屋转让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暂名)小区栋单元楼号房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用于转让的的房屋系由甲方所在单位(_________)开发建设的,供给本单位职工的经济适用房。该房屋位于贵阳市云岩区某某路号某某小区栋单元楼号,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实际交房面积为准)。

第二条 甲方已充分告知乙方,上述房屋甲方尚未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且上述房屋根据国家法规政策需要一定年限后才能办理过户交易,但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益属甲方独立所有且甲方有权独立处臵本房产。

第三条 房屋转让金额及支付方式

1、转让金额:

经双方协商,该套房屋的计价方式为按套计算,总价款为______元整(¥____元);

2、支付方式:

在甲方与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房款____元(¥____元),以便甲方向房屋开发建设单位交纳首期房款,含已支付的定金贰万元;甲方在交纳首期房款后,即以自己名义向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____元(¥____元),该贷款系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由实际受益人乙方按甲方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约定向银行偿还,该款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第二期房款;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向甲方交付房屋后,甲方保持房屋开发建设单位所交房屋现有状况向乙方交房,交房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三期房款____元(¥____元);在甲方将上述房屋的产权过户到乙方名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____(¥____元)。

第四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房款,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逾期在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期向银行归还按揭贷款,若构成任何贷款合同贷款人违约情形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逾期还贷超过5期的(含本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贰万元,并承担因违反贷款合同而需要承担的所有法律责任。

第五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在_____年__月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交房条件为:该房屋经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但因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不能按期或不符合交房条件的除外。

第六条 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如甲方不能按期交房,则按下列方式分别处理:

1、逾期不超过90日,自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____元);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按本条第1项之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该房屋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变更,影响到该房屋的质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乙方有权退房。

第八条 交接

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向甲方交房该房屋后,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协助乙方开通该房屋的水、电、煤气等基础设施。

最后交合同给他们这个看你们的感觉,我是建议删了或者改成若乙方保管不善导致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关于产权办理及过户登记的约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备上市交易的时间条件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到产权处与乙方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费用承担:正式进行产权过户时须补交的土地收益金、契税、印花税、登记费、土地增值税、手续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若变更合同,双方应另行签约,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守约方有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3、因双方相应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本合同终止;

4、双方通过努力,提前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本合同终止。

5、因战争、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指的房屋一旦具备上市交易的时间条件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到产权处与乙方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若六个月内甲方无故不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则每天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五支付乙方违约金;

若一年内甲方无故不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除赔偿乙方相应损失外。若因乙方原因不能过户的情况除外。

2、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该房屋确不能过户到乙方名下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公证手续,将该房屋公证为乙方所有。若甲方不予配合,则甲方按本条第1项第二款约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甲方与房屋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户型图、房屋朝向、结构形式作为本合同中房屋约定的房屋的户型结核,相关户型结构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在甲方与开发建设单位正式签署《房屋买合同》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第20篇: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书

在现有的法律体系没有改变之前,一个可行的办法是:下不为例,既往不咎。在技术上可以探讨设计一些务实的模式,比如将原来的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变更为长期租赁

合同,并允许租户转租,或许是一个方方面面都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

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国土资源部的一位副总督察曾突出说明:“建设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法律规定只有四种情况:一是农民的宅基地,二是农村公共设施的用地,三是农村兴办的村办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四是根据担保法,使用农村集体用地抵押权实现的时候可以允许。除此以外,都是现行法律不允许的。”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解读,这就意味着在四种情况内建小产权房,就不涉及到所谓的“违法”问题。这里还有一个核心,就是只要不是占用耕地,办好相关小产权房建设用地的手续,就不应该存在什么大的原则问题。 从长期看,要深入进行土地产权变革,给予农村土地真正完整的产权。《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对集体土地产权作了如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

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书

求教法律高手,此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何不妥?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

同遵守。

一、甲方为偿还到期贷款原因自愿将其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住宿房屋一处,建筑面积____ _____平方米;厂房一处,建筑面积____ _____平方米;附属场地____ _____平方米及附属围墙、水、电等设施,上述内容以下简称“本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

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

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甲方承

担本合同转让的房屋及土地税费。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

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

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09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

伍万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

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

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下述两种算法取高值返还乙方:

1、本房屋合同转让金额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20%计算,计息期自合同签订日起算;

2、解除合同时本房屋市场评估价,并赔偿

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搬迁等损失。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

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

解决: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未过户前本房屋甲方以抵押形式抵押给乙方,并办理抵押手续。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师:

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这一条就是致命的。

如果一房多卖,请问你有什么救济措施?

只能干着急吧。

我国的房产属于登记主义,任何不能过户就是不能办理登记的房屋都存在巨大的风险。

望你三思。

如果确实不能过户,而你又非常想买下这房屋,可以设定一个房屋抵押合同条款。这样

就万无一失了!

具体怎么设定你要请律师具体商议。

房物产权声明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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