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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1-29 12:01:51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协议书

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两院两部”《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

《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市领导讲话精神。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公益劳动。司法所应当按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社区服刑人员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必要的公益劳

动。经请示街道党工委领导批准,在伍佑街道敬老院的支持下,伍佑街道司法所与建立“伍佑街道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伍佑街道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活动,并建立帮教小

组,做好转化工作。甲方负责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

劳动;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与公益劳动相关事项的教育;落实月度考核。

二、乙方负责落实公益劳动内容,保障劳动安全;指派一名联络员,依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表现做好考评工作

(评定为:好、中、差),并按月反馈公益劳动情况,重

大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

三、甲方应予乙方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联系制度,指导乙方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和管理,乙方在需要甲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活动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亲自组织实施。

四、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不得擅自取消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阻止甲方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活动。

五、双方对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不得歧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六、双方达成协议后,甲方向乙方发放制作的“伍佑街道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牌匾予以悬挂。

七、为充分发挥基地作用,甲乙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完善制度,做好经验总结。

此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年月日到年月日)。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推荐第2篇: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委托协议书

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委托管理协议书

甲方: XXX县XX镇司法所 乙方:

为充分运用社会资源,更好地开展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经商定,XX县XX镇司法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XX镇村(以下简称乙方)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的内容,应为无偿参加社会公益性组织的服务活动或无偿为社会、社区的公共利益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将委托给乙方开展公益劳动的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每月应参加劳动的时间书面告知乙方,并在上述情况发生变更时,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2、甲方应加强与乙方的沟通,掌握公益劳动的落实情况,以乙方提供的《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统计表》作为考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情况的主要依据。

3、甲方应帮助乙方解决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完成规定的公益劳动时间,并做好劳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2、乙方应将公益劳动项目和地点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3、乙方有权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社区服刑人员的公益劳动时间,但应尽可能不影响到社区服刑人员正常的工作和学习。

4、乙方应按时填报《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统计表》,并在每月25日前将统计表反馈给司法所。

5、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时,若突发重大情况,乙方应及时通报甲方。

四、为确保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的顺利开展,甲、乙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完善制度,做好经验总结。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第3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俭坪司法所

第九期1

年6月18日

2012

为了防止矫正对象托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做好对重点矫正对象的预防工作,在俭坪司法所的指导

下,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进行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

2012年6月18日上午,在俭坪司法所所长的组织和安排下,在林业站站长的指导下,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俭坪乡政府花园开展了一次有教育意义的公益劳动。在劳动过程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指出了矫正对象在接受监督管理期间存在的问题,并进行了耐心的沟通和思想交流,同时希望矫正对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思想情况、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

通过此次绿化花园和清除花园杂物的公益劳动活动,让矫正对象从心里感受到社会各阶层的关心和帮助,更有信

2

心争取早日解除矫正,顺利回归社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

编 辑:叶 燕 责 编:郑锐波

推荐第4篇: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创新资料

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创新社会管理形式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公益劳动的教育惩戒作用,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南川西路司法所在古城敬老院建立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该基地建成后,南川西路司法所将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特点,集中组织开展公益劳动,为敬老院的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截至目前,南川西路司法所建立了1个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累计为8名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了公益劳动服务,较好地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

为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我司法所创新管理方式,转变工作模式,规范劳动形式。

一是“两书两制度”。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协议书》、《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服务责任书》,制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管理制度和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考核制度,对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进行规范管理,统一考核,争取实现全县社区矫正集中公益劳动基地全覆盖,在启动第一批集中公益劳动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集中劳动设点范围,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化、个人考核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的目标。

二是“化零为整”,注重实际。针对矫正机构组织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有可能与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发生冲突或

服刑人员因请假外出及外出就业而导致无法参加公益劳动的情况,创新管理模式,将每月公益劳动的时间规定为矫正期内的总小时数,服刑人员可根据自己实际,在有较大时间选择空间的情况下完成公益劳动,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公益劳动“五个一”落实情况,实现公益劳动科学化与人性化。

三是“寓教于劳、以劳促教”。积极在社区矫正载体形式上求突破,注重寓教于劳,劳教结合,将组织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作为促进其回归社会、强化矫正效果的有效途径。以启动“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公益劳动为契机,为社区矫正提供了特定劳动场所,改变了以往社区服刑人员的劳动较为散乱,难以形成规模的状况,为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创造了机会,更好地帮助矫正对象重建自尊自信,增强社会责任感,避免重新犯罪。

南川西路司法所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为重点,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思路,创建“法制教育基地”,推行“两书四方约谈工作制”等经验做法,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适应形势,探索创新,推行帮教新方法

新的形势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在不断规范社区矫正执行过程和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行刑理念两者之间

寻求结合点,探索出了“刚柔”相济的管理模式,具体体现为实行“两书四方约谈制”。

(一)签订“两书”实行“刚性”管理。

签订“保证书”,自愿接受矫正。我们在法院判决生效交付执行时,让罪犯签订自愿接受矫正保证书,让罪犯亲属签定自愿监护,确保其不再重新犯罪的保证书,让所在村、社区的协管员签定协助矫正保证书,从而明确了三方责任,强化了对矫正对象的管理。

签订“执行书”,规范矫正过程。社区矫正办公室与罪犯本人、所在村、社区的协管员签定“社区矫正执行书”,把罪犯的义务、协管员的责任和社区矫正办公室的权力进行明确。确保行刑过程的规范化和严肃性。

(二)“四方约谈”实行“柔性”管理。

一是首次谈话,四方共参与。对于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从首次谈话开始,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及社区矫正对象家属四方共同参与。我们注重从新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卷宗中找准谈话的切入点,改变了一问一答的谈话方式,注重了相互的沟通和个人想法、意见的交换。

二是四方月谈,共同管理。每月进行谈话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首先听取其它“三方”的关于社区矫正对象近期情况的汇报,通过谈话,促使被社区矫正对象树立接受社区矫正的诚心,弃恶从善的决心,重新做人的信心,立志回归的恒心。

三是四方互动,形成合力。我们通过推行社区、村“联系卡”制度,把“四方力量”凝聚在一起。把社区矫正办公室和工作人员的电话号码都公开在这张卡上,便于村、社区协管员,矫正对象家属,志愿者随时和社区矫正人员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早作预防。

二、创新载体,建设基地,打造法制教育中心

我们进一步创新教育矫正方法和载体,在古城敬老院建立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架设起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缓冲带,铺平他们回归社会之路,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把基地建设成为矫正对象“思想转化基地”。在区法制教育基地设立法制教育科,对矫正对象集中进行思想转化教育,聘请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的干警组成讲师队伍,从稳定情绪、关心生活、法制教育等方面入手,转化他们的思想,使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弃旧从新、树立重新做人的良好愿望。

(二)把基地建设成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基地”。教育和劳动改造是改造社区服刑的基本手段。我们在古城敬老院建立起了集中公益劳动场所,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参加义务劳动。通过组织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增强矫正对象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确保了教育改造效果。

自2009年以来,通过各级矫正组织的努力,一大批矫正对象得到良性转化,无一重新违法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坚持求真务实,使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深化,取得更大的成绩。

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开展,南川西路司法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根据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实际情况,在古城敬老院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通过公益基地的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人员“五个一”监管模式落实情况。

此劳动基地的建立,改变了以往社区服刑人员劳动较为散乱,难以形成规模的状况,为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创造了机会,能够更好地帮助服刑人员重建自尊、自信,增强社会责任感,避免重新犯罪的发生。

南川西路司法所

2011年12月2日

推荐第5篇: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合作协议书

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警示教育基地

合作协议书

甲方: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

根据“两院两部”《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州领导讲话精神。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公益劳动。司法所应当按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社区服刑人员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必要的公益劳动。经请示批准,就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活动,并建立帮教小组,做好转化工作。甲方负责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与公益劳动相关事项的教育;落实月度考核。

二、乙方负责落实公益劳动内容,保障劳动安全;指派一名联络员,依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表现做好考评工作(评定为:好、中、差),并按月反馈公益劳动情况,重大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

三、甲方应予乙方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联系制度,指导乙方

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和管理,乙方在需要甲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活动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亲自组织实施。

四、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不得擅自取消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阻止甲方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活动。

五、双方对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不得歧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六、双方达成协议后,甲方向乙方发放制作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牌匾予以悬挂。

七、为充分发挥基地作用,甲乙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完善制度,做好经验总结。

此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年月日到年月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推荐第6篇: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合作协议书

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警示教育基地

合作协议书

甲方:湖北省国营武湖农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 乙方:

根据“两院两部”《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和《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以及省、市领导讲话精神。社区服刑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应当服从管理、接受教育,按照规定参加公益劳动。司法所应当按照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社区服刑人员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必要的公益劳动。经请示区委、区政府领导批准,在武湖农场工委的支持下,农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建立“武湖农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活动,并建立帮教小组,做好转化工作。甲方负责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与公益劳动相关事项的教育;落实月度考核。

二、乙方负责落实公益劳动内容,保障劳动安全;指派一名联络员,依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表现做好考评工作(评定为:好、中、差),并按月反馈公益劳动情况,重大情况应及时通报甲方。

三、甲方应予乙方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联系制度,指导乙方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和管理,乙方在需要甲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活动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亲自组织实施。

四、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下,不得擅自取消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阻止甲方组织开展公益劳动活动。

五、双方对参加公益劳动的矫正对象,不得歧视,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六、双方达成协议后,甲方向乙方发放制作的“湖北省国营武湖农场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牌匾予以悬挂。

七、为充分发挥基地作用,甲乙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完善制度,做好经验总结。

此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年月日到年月日)。

甲方(盖章):湖北省国营武湖

农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推荐第7篇:社区矫正人员公益劳动活动总结简报

2012 年6月13日

用劳动回馈社会 用行动重铸人生

——XX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为了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确实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帮助社区矫正人员改过自新,共同创造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工作。按照社区矫正办法的实施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应参加公益劳动,以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2012年6月13日下午3点,在XX镇派出所的协助下,社区矫正XX中队组织辖区内18名社区矫正人员在XX镇XX村开展公益劳动。本次公益劳动主要是将因维修公路而堆放在路面上的泥土、沙石等杂物清理到路边,以保持交通顺畅,虽然时值夏日,天气炎热,XX中队的工作人员、XX镇派出所民警和社区矫正对象都没有任何怨言。在本次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们的劳动积极性都很高,不怕脏、不怕累,没有挑轻嫌重、更没有乘机偷懒的情况出现。参加这次公

益劳动的18名社区矫正对象中,除了16名男性社区矫正对象,还包括2名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她们在此次劳动中,巾帼不让须眉,无论是劳动劲头还是劳动技能都丝毫不输于其他人。劳动结束后,看着干净整洁、焕然一新的道路,社区矫正对象们都表示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因为以前的违法行为而让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了损害,参加公益劳动是一个回报社会的好途径。

举行公益劳动不仅仅是让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劳动回报社会,更是让他们能够在劳动中受到教育,明白自食其力、遵纪守法才是实现人身价值的正确途径。所以让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推荐第8篇:广平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

广平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

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12月7日,广平镇综治办、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镇政府大门口参加公益劳动。

全体矫正对象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携带劈刀、锄头等工具修理花草树木、清理杂草,各矫正对象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积极,态度认真。公益劳动结束后,工作人员还对全体矫正对象集中座谈。通过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了矫正对象的法制意识;通过谈心的方式,了解了矫正对象近期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家庭困难等,以便下阶段矫正工作的开展。

通过这次公益劳动,矫正对象真正体会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明确了做人的目标,对于是非感、正义感、责任感以及接受改造有了深刻地认识。矫正对象普遍表示在这次公益劳动中收获颇多,也很感谢矫正工作者们的良苦用心,纷纷表示以后一定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积极的为社区贡献自己的力量,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热爱生活、热爱家庭、热爱社会的合格公民。

推荐第9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及公益劳动

文/金浩 子字 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14年5月28日下午,在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的指导和帮助下,拖布卡司法所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一次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各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对拖布卡镇集镇街道进行了彻底的清理打扫,通过大家的劳动,集镇街道变得整洁有序。社区矫正对象们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积极,态度端正,并均表示在这次公益劳动中收获良多。公益劳动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安排矫正对象到会议室进行集中教育。座谈会上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昆明市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规定》中的报到登记、电话汇报、思想汇报、请销假制度等具体规定进行了特别强调,增强了矫正对象们的法制意识。另外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谈心的方式,了解了各个矫正对象近期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家庭困难等,以便下个阶段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推荐第10篇:社区矫正公益岗位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

xxx社区矫正公益岗位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

为了加强社区矫正公益岗位人员管理,完成区司法局和社区矫正科布置的工作任务,按照《2014年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所实际,制定公益岗位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及分工情况:

一、人员分工

xx:负责长青路以西辖区12个村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xx:负责长青路以东辖区12个村、一个社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和信息报送等工作。

xx:负责全街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评估、系统录入、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衔接手续,接收矫正对象。

2、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矫正个案。

3、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日常管理,进行计分考核,并依法依规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奖惩的申报工作。

4、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活动。

5、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公益劳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

6、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形势政策、法律法规、道德规范等教育活动,增强其法制意识、道德修养。

7、动员和指导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8、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就业、生活提供指导和帮助。

9、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和课题研究,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论水平。

10、按时完成调查评估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几点要求

1、公益岗位人员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

2、公益岗位人员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公益岗位人员要自主学习,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014年1月8日

第11篇:公益劳动

净化思想灵魂,维护社会稳定

为维护世博期间安保好和稳定,切实抓好落实社区矫正“护城河”工作,4月13日上午,大田街道社矫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思想教育,大田街道人大主席叶晓明、综治办主任屈小方和副主任周才亮、派出所副所长高亮参加并对社区矫正对象做了思想教育。

派出所副所长高亮宣读训诫词,综治办主任屈小方宣读大田矫正对象“护城河”工程规章制度,明确社区矫正对象的三个意识(身份意识、行为意识、责任意识),醍醐灌顶,警醒社区矫正对象在世博会期间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听从安排。最后,人大主席叶晓明讲述世博情况,国家的重视程度并且传达省厅在世博期间对每一个公民的要求,切实做到两个确保(确保浙籍在沪人员不出事、确保外籍到浙人员安全),训诫矫正对象世博期间不仅达到省厅的基本要求,更要每个月报到,手机时刻开机,随后报告情况。

会议结束之后,社区矫正对象到社区矫正基地即大田敬老院实施公益劳动。通过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认识到了错误,端正了态度,自觉主动地投入到劳动改造中,他们分工合作,互相配合,清除院子里面的杂物,搬除放在地上的石块,擦洗房间及走廊上的所有玻璃,清除地上的杂草,他们的积极劳动受到了敬老院老人和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

第12篇:公益劳动

公益劳动课2011年秋季学期考核办法

为了检验公益劳动课的上课效果,引导同学们关心公益事业,提升公益劳动的参与度和公益活动的组织策划能力,《公益劳动课》课程的考试方式为:

一篇上课感想

一份公益项目设计书

二、具体考核方式

1 .由老师给出公益项目的参考题目,并给出每个题目统一的设计要求,由学生自行设计,完成任务。

2.出题时间将在第六周,学生在第九周完成任务,交助教。

3 .项目设计由2-3人共同完成,超过3人不记分。

4 .撰写公益实践项目策划书的同学要严格按照文档要求。(不得少于1000字)

5.所有考题要求学生按项目设计要求,进行项目的策划。所有材料全部为电子版,由助教初评。

6、优秀项目将在第十周课堂上进行讲评、分享。

三、评分标准

⑴ 评分采用等级制,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⑵ 项目设计评分内容分四部分,分别为项目的意义、项目的可行性、项目的组织构建、可预期的社会影响。

⑶ 分别评出上述四部分的等级,再加上平时成绩共五部分的等级,来评定综合等级作为最后成绩。

四、项目设计文档规范要求

v封面(单独一页)

v包括项目名称、任课教师、成员组成、时间

v

一、项目背景(要有翔实的参考资料)

v

二、项目对象 (要明确到具体对象)

v

三、项目行动时间、地点

v

四、活动实施方案(越详细越好)

v

五、宣传方式

v

六、需要支持(包括活动物质、资金、人员等)

v

七、可借鉴的成功案例(可以是身边同学做的,也可以是各种资料收集到的,要真实可信)

v封底(单独一页)

v所有成员签名

五、参考题目:

(一)“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公益项目策划

2010年上海世博会打出了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而“城市社区的重塑”是其中的重要内容。社区是城市的“细胞”,是城市居民最重要的生活空间之一。上海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特大型城市,新的社区不断涌现,原有社区的稳定结构也正在变化,居民间的疏离感普遍存在,社区凝聚力远未形成。社区居民中既有年富力强的社会中坚,也有大量的退休人员,同时也存在着下岗失业人员和外来流动人口,由于社区居民的组成日渐复杂,社区事务也大幅扩容,单靠传统的行政管理手段,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社区服务要求。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谐社区建设,提升社区公共管理能力和民生服务水平,促进基层社区更好地发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保障作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好培育社会组织和探索社会创新,

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学生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将世博理念与和谐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社区公共管理能力和民生服务水平,我们倡导城市社区公益实践活动。

参考:实践领域

1.为老服务。为社区中老年人提供的系列支援服务,以照顾社区中老年人各方面的需要和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如:老年文化活动和文化团队建设、老年人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等服务);老年人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如: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医等服务)。

2.青少年服务。为社区中弱势家庭青少年提供有利于身心健康成长,益智、素质培养的各类服务活动;为社区孤残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帮困解难、就

业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为来沪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教育和健康辅导服务。

3 .残疾人服务。协助残障人士发展体能、技能及适应社区生活的能力,鼓励他们融入社会。

4.就业服务。是针对下岗农民工、困难家庭的就业辅导和援助行动。

5.帮教服务。对在社区中的刑满释放人员、吸毒者、问题青少年等进行帮扶教育;对农民工子女进行关爱教育。

6.其他公益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的其他公益民生服务。

(二)积极行动,应对气候变化

大学生环保公益活动旨在高校中普及环保知识和环保素质教育,加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和人文精神,提高学生解决自己所学专业中环境污染问题的能力。此项目征集目的是通过大学生个人或社团开展环保公益活动,促进我校大学生环保社团健康发展和大学生成长成才,发挥其在环境保护事业中的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做贡献。策划有关内容要求如下:

项目内容要紧密结合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围绕低碳经济、低碳生活、低碳科技,具有可操作性和较广泛的参与性,内容务实丰富,有预期目标和具体项目成果;重点项目要形式新颖、有创新性和实践性。主要项目方向:

1、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开展的环保科技创意设计活动

结合所学专业知识,组织开展在建筑、交通、环境、化工、矿业、物流、经济、管理等社会领域开展的提高能效、推动节能减排、推动低碳生活的科研探索、创意发明、设计等有实际成果的实践活动。

2、在校内外开展的关于节能减排、低碳经济活动的调研实践活动

在校园内外开展能源资源消耗、污染排放及可再生能源情况调研;开展公众低碳意识及行为方式调研等实践活动,需形成较详实的调研实践报告。推动低碳生活、提高低碳意识的公众参与类宣教活动;

3、在校内外开展环保宣传活动,推动低碳生活、提高低碳意识

通过组织开展摄影、绘画、短片拍摄、音乐剧、辩论赛等丰富多彩的吸引公众参与的宣传活动,在校园内外广泛宣传低碳理念,倡导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自然、善待地球的低碳生活方式;在小学及幼儿园、贫困地区中小学开展环保教育,倡导低碳理念和低碳行为方式;以及其他更多富有创新的宣传教育形式。

4、其他环保公益活动项目

六、考核

v第9周上交公益实践活动策划总结给助教。

v所有材料全部为电子版,由助教初评。

v发现抄袭网络或他人策划书者,直接记0分。

v不合格者,助教可以直接打回,修改后的作业由任课教师终评,仍不合格者为成绩不通过。

第13篇:公益劳动

在这个金秋九月,我们迎来了期待已久的公益劳动,在四天的劳动中,我们主要负责公寓楼前后的杂草的清除,好在天公作美,没有炎热的天气,没有磅礴的大雨,在这么秋高气爽的环境下,我们进行了十分快乐而又有意义的劳动,在这四天中,我们分为三个小组,在各个小组中又有剪刀组、钉耙组、扫把组、铁锹组、有专门负责拉车的,我们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又相互帮助,在战斗过程中,先由我们剪刀组进行剪除,接着钉耙组耙走我们剪下的杂草,而那些漏网之鱼则交给了扫把组的战友们,最后由我们的扫把组和有车一族进行最后的清场,至此,一片干净又美丽的花园久出现在我们的面前,看上去令人心旷神怡,一种成就感也油然而生,在劳动的过程中我们既收获了汗水又加深了兄弟之间的情谊,好久全班没有这么在一起战斗过了,对于这个过程我们是十分享受的,而

且加强了我们班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公益劳动暴露了我的一些不足,感觉很多兄弟特别优秀,特别仰视他们,也同样加强了我的劳动观念,使我更深深理解了父母的汗水,理解了自己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帮助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避免了我形成好逸恶劳的坏习惯。使我的人生更有目标,更有希冀。 我觉得公益劳动不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而且它能提高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增强我们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适应能力。这样的活动既锻炼了自己又为他人很好的服务,既加深了友谊,又奉献了爱心,我们

何乐而不为呢?告别了四天的欢歌笑语,新的征途,心的期待!

第14篇:公益劳动

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

——公益劳动课总结

一学期的公益劳动课在不知不觉中结束了。在劳动课上,我们流汗过,我们欢笑过,我们抱怨过…不过现在想想,那应该是最美好的回忆吧。公益劳动课也成为最有意义的课。

在这一阶段的学习中,我们对学校的基本常识和地理环境有了充分的了解,培养了我们吃苦耐劳的毅力,塑造了我们热爱校园,热爱自然,热爱劳动的精神,增进了同学们之间的相互了解。

公益劳动课不计报酬,不谋私利,不斤斤计较,是忘我的劳动,是培养我们关心公共事业的劳动。在这一阶段的学习中,增加了我们参加公益劳动的荣誉感,塑造了美好的心灵。

在学习中,我们体会到劳动的艰辛,抵制了我们轻视劳动和不劳而获的思想的侵蚀,避免了我们形成好逸恶劳的坏习惯。公益劳动课同时也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公共劳动课同样培养了我们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的精神。使我们的各方面的能力得到了提升。

第15篇:公益劳动

劳动是人们一生中最重要的活动,可并不代表大多数人都了解到劳动的意义,较多的人只是把劳动作为生存的必须行为,作为生活在社会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大学生亲身体验一下劳动,还是很有意义的。

李大钊曾说过:“我觉得人生求乐的方法,最好莫过于尊重劳动。一切乐境,都可由劳动得来,一切苦境,都可由劳动解脱。”劳动是可贵的和值得珍惜的。苦也好,累也罢,劳动锻炼和造就了我们。人的伟大其实就在于会劳动、能劳动和爱劳动。没有劳动的人生是毫无意义的,能体现劳动的生活是充满幸福的。

公益劳动启示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持之以恒,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劳动如此,学习如此,工作也如此只有认定目标,脚踏实地,才能“绳锯木断,水滴石穿”。我会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发扬吃苦耐劳的优秀品质,正视一切挫折,不屈不挠,勇往直前。

公益劳动培养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它使我认识到:课本知识是不够的,应积极投身于社会实践,经风雨,见世面,丰富人生阅历,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

公益劳动还培养了我们的责任心,使我们树立了要回报社会,回报人民的人生观。它使我们认识到:职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我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尽职尽责,鞠躬尽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努力做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新人。

这次的义务劳动让我们明白了学会劳动的重要意义。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今天,对于我们这些在校的大学生们,独立的培养和社会的洗礼是多么的重要。在这个更新速度超快的今天,如何适应社会也是我们即将面临的问题。对于现在的我们,越早接触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就意味着我们越能适应它。我们应该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不辜负党组织对我们的要求。

虽然劳动很脏,很枯燥,很累。但这种活动能够更好的培养同学们吃苦耐劳的能力和团结协作的精神。现在多吃点苦,多参加点劳动。多多体会作为党员应该具备的奉献的精神和群众带头作用,同时也是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培养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打下坚实的基础。

学校一直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的合格大学生为目标,学生就业后,不管身在任何岗位,离开吃苦耐劳都是行不通的。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特别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来说自己应该就是普通劳动者中的普通一员。所以,作为当代大学生,特别是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这些义务劳动应该要义不容辞,这样我们可以得到更多的机会锻炼自己。古人云;“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经过这次义务劳动,我们感觉自己不单单是一位入党积极分子,更是一位志愿者。我们不仅仅锻炼了我们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精神。我们更深深的懂得作为党员应该要具备的无私奉献的精神。

公益劳动是一种现在社会越来越流行的一种活动。社会讲究的是爱心,助人自助,有生命影响生命的高尚境界。公益劳动就是这样一种升华自己,改变他人的活动。公益劳动是不记报酬、不谋私利、不斤斤计较的;公益劳动是忘我的劳动,也是培养我们关心公共事业热情的。参加公益劳动的光荣感,塑造自己美好的心灵。这些都让我们觉得自己是另一个雷峰。

处于这个时代的我们,大多都是独生子女,对待一些人际关系和自我评估的方面都有所欠缺。而这次的集体公益劳动,使我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集体的温暖和自己的不足。也让我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光荣感。这些都促进了我努力改正自身错误,正确认识自己。而现在,由于一切向钱看的思想的影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装满了金钱的利益,干什么事都讲钱,干活不讲报酬认为是傻瓜,甚至有的“公益劳动”也变相要钱。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有意识地组织了我们去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对于抵制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腐蚀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让我们亲身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和劳动穿早世界的真理,抵制了我们轻视劳动和不劳而获的思想的侵蚀,避免了我们形成好逸恶劳的坏习惯。公益劳动也同样加强了我们的劳动观念,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公益劳动同样培养了我们的竞争意识和开拓进取的精神。

学校这次组织的公益劳动让我懂得了公益劳动不仅能造福社会,而且能陶冶情操,美化心灵。而我们也该为了公共利益而自觉自愿地参加劳动,因为那是我们学生的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不记报酬也是我们学生劳动态度的一个特征。我们讲的公益劳动,就是以不记报酬为前提的;那是根据以公共利益而劳动;我们必须为公共利益而劳动,自觉要求进行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是为社会尽力,是热爱劳动的表现。

这学期学校有公益劳动课。我们上课就是打扫打扫卫生,擦擦桌子,扫扫地面,整理好宿舍卫生之类的。所谓“公益劳动”,无非就是劳动,劳动嘛!谁不会啊!可是,我们都是在父母的呵护下长大的,就像光温室里的花朵,在家一个个都是“小姐、公子”的。怎么会让他们干活呢?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可想而知会是怎样,可是学校是纪律部队,讲究纪律。做学生的就应该遵守。

我们负责501机房的清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我们做了将近2个小时的活,包括拖地、扫地、擦窗、整理试卷等。由于天气太热,同学们都是汗流浃背,但还是坚持着。拿着拖把拎着铅筒忙碌着,大家一会浸下拖把一会拖下地,拖把脏了就去洗干净回来接着干。后来回到宿舍我们就躺下了。大家都感觉这次劳动真累。但是,当我们看到试卷整齐摆放、教室干净明亮时,那份收获成功的喜悦让我们感觉很真实。

劳动中,我知道了许多自己的不足之处。平时,在家的时候爸爸妈妈都把子女当宝一样的伺候,对这次突如其来的公益劳动还真有点束手无策。尽管这样,我们还是努力的去做了。刚开始劳动是有点累,但很高兴,有种成就感。就像一桌子热年围在一起吃着你做的菜,心里会很幸福高兴。我感触深的是万事都不是那么容易的,只有自己不断克服困难才会成功。做事要认真塌实。

假如我不去认认真真再做一遍,就发现不了窗台又有灰了,工作也一样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自己体验了才会知道。

公益劳动我觉得是益己,益人,益社会的一种志愿者活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时我们只要付出一点点,就可以给他人带来很大的改变。当参与的人越多了,受益的人也就会越多了,所以公益劳动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加入,才会发挥巨大的影响力。

在校园了,我们可以做的其实也很多,拔拔草,松松土,捡捡砖,捡捡树叶,打扫打扫教室……事虽小但我们有心去做它们,就是很有意义的。当我们为学校为他人做了一些小事,我们收获的可能会是别人的微笑和肯定,这时我们就会感受到公益劳动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快乐了。为他人流点汗算什么呢,重要的是我们大家都收获了。在风中我们捡着树叶,我们没有因为风大就不干了,在阳光下我们拔着草,我们没有因为晒人的热就偷懒了,在室内我们擦洗着,没有因为水冷就抱怨了……

人活着不可以一辈子就为自己,也该想想他人,国家,社会,地球,一切一切存在的事物。而公益劳动就是让自己做这些事的,它让我们用行动为社会做出了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公益劳动不仅锻炼了我们的劳动能力,而且增强了我们的公益爱心。我们要将公益劳动携带一生,公益劳动也将益于我们的一生。生活在继续,公益你我他。

第16篇:小学社区公益劳动活动方案

川店小学“教育进社区”公益活动

“热心公益爱劳动,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方案

为了响应我校发起的“三节三爱”活动的倡议,大力弘扬“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粮食,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的良好文明精神,本着为他人服务,回报社会的良好愿望,持续不断的开展富有成效的丰富多彩并具有我校特色的志愿者活动。

我们将始终以“爱心奉献他人,全心服务社会”的宗旨,坚持“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两大服务方向,将着重做好孝敬老人、热心公益、爱心帮助等工作,加强少年自身建设。增强广大师生志愿服务意识,落实卫生城市的创建,并以“三节三爱”相融合开展——热心公益爱劳动,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特制定活动安排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鼓舞,明确树立尽我所能,回报社会的服务宗旨,发挥我校特色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服务他人、服务校园、服务社会。

二、活动内容安排

(一)、宣传发动

1、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布置落实学校制定的活动精神。

2、利用晨会时间,班主任在班上认真开展“热心公益爱劳动,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为主题的思想教育。

3、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班级组织好卫生洒扫工具的安排及携带。

4、志愿者们在社区内做好绿色环保、美化环境,努力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大力宣传工作

(二)、志愿者在行动

1、组织“志愿者”到学校相关社区做好环境卫生宣传工作。

2、组织环保“志愿者”队伍,实行分区管理,做好社区公共场所的卫生、垃圾死角清洁工作,并做好维护。

三、相关要求。

1、参加人员:

四、五年级学生,包括语数教师以及校委会所有成员。

2、各领导、负责班主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各项活动,同时确保学生安全和活动效果。

第17篇:江南司法所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学习会和公益劳动报道

江南司法所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学习会和公益劳动报道

春节即将来临,为防止矫正对象托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确保社会稳定,做好对重点矫正对象的预测预防工作,江南司法所在通过对矫正对象的摸底排查之后,与2月3日组织全镇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

集中教育学习会上,镇司法所所长客观的指出了矫正对象近一段时间在接受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主动定期汇报情况、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劳动,以实际行动矫正自己的行为。

对于那些有困难的矫正对象,司法所强调,也将积极为其争取低保,也鼓励其他条件好的矫正对象对困难的矫正对象伸出援助之手,对他们进行捐款捐物。这其中,矫正对象申屠文龙因为年纪较大,劳动能力较低,生活条件较为艰苦,司法所正为其申请低保。对请假外出的矫正对象,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面对面的谈话,了解其外出打工的具体情况。同时,为积极贯彻省矫正办《关于实施社区矫正“护城河”工程全力做好世博会安保工作的若干意见》,在此次会上,司法所也特别向矫正对象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其在世博会等特殊时期更加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派出所指导员对被矫正对象进行了训诫,再次强调了被矫正对象应当遵守思想汇报、外出等各项制度;镇人武部长要求被矫正对象明确自己的身份,严格服从监督机关的管理工作。 会后,镇司法所组织了社区矫正对象到江南镇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江南镇敬老院进行公益劳动。矫正对象在敬老院食堂擦桌子、扫地、清理门窗,一下午的公益劳动使江南镇敬老院的卫生状况大有改观,敬老院的院长对于矫正对象这种回馈社会的行为表示肯定。

通过这次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被矫正对象都纷纷表态,一定严格服从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活动,进一步明确了江南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定期参加学习教育、公益劳动、报到、思想汇报等日常监管制度,使矫正对象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意识,有利于司法所对他们实行奖惩考核和分级管理,促进了江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是江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以人为本和严肃刑罚两者并重的有力体现,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江南司法所 2010年2月3日

第18篇: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放在社区,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团体、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决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行刑发展的趋势。今年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是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的主要对象是社区服刑人员,而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是“特殊人群”的组成部分,加强对这些特殊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首要标准”要求,也是当前司法行政系统落实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点任务,这对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融入“平安、法治”建设工作,以及做好世博会期间“护城河”工程安保工作,最在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具有积极意义。在现有的条件下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我们对矫正工作的认识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措施手段等创新,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监管水平,是摆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需要加以思考和探索问题。我区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坚持依法、实效、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进展顺利,已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实施,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司法所为工作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至2010年8月底,全区共累计接受531名社区矫正对象,按期解除矫正280名,无一人再犯新罪。社区矫正工作总体效果明显。但在工作的实践上还处于探索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有效方法和经验做法、各项制度的完善,仍然需要不断思考和探索。本文就如何完善监管手段,采取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谈点肤浅认识和体会。

一、突出重点,完善监管措施,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的监管教育方法很多,除了执行每月报到汇报制度,各司法所还要组织集中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外,围绕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意识,增强悔罪和服管意识,还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尝试包括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在内的适用不同矫正对象情况的新举措,逐步形成门类齐全、手段多样、实用性强的管理方法体系。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注意查找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对本地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定期进行分析,高度重视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矫治工作,将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与反面教育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题教育,丰富教育内容,提高矫正效果,如新矸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法制教育,邀请区远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就有关刑法内容上课,区“矫正办”组织重点对象到宁波望春监狱开展的警示教育,通过参观监狱改造环境、犯人现身说法、监狱警察训诫等形式,内外对比,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灵产生很大的震撼,效果非常明显。一是狠抓重点对象分类、分级处遇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分门别类,因人施矫、区别对待。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监管措施,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二是注重审前调查环节,把好“入口关”。对法院拟判缓刑的矫正对象,审前调查启动的时间、被告人类型、调查方法、判决后的监管帮教、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积极进行调查核实,严防出具人情证明材料,确保经评估进入社区矫正的对象不发生或少发生再犯新罪现象。三是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监狱释放的矫正对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和假释),司法所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社区服刑人员须知、进行一次训诫谈话、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个性矫正方案。四是强化矫正对象外出请销假管理。各镇(街道)司法所要严格执行矫正对象请销假管理规定,对重点对象要控制其外出的时间和范围,可以尝试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担保(包括试行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对再犯罪风险较大、又未落实好监督措施的矫正对象,不予批假。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对象除请假外出看病一般不予准假外出。对不请假外出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在月度考核和季度考评中予以扣分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行政惩处。各司法所必须督促外出矫正对象自觉履行请销假手续,对擅自批假造成矫正对象外出期间脱管或重新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必要的行政责任。五是要形成规范的考核评议机制。各镇乡(街道)司法所要总结经验,继续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和程序,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二、舍得投入,运用高科技手段,着力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新模式。

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行踪掌握难、实时监管难等问题,借助社市、区两级矫正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目视跟踪、有线查控、无线遥控”的三控要求,紧密结合社区矫正安全监管的实际,立足现有的政策法规,把社区矫正脱漏管、重新违法犯罪作为推动社区矫正安全监管重要指标的抓手,实现安全监管与推动工作相互促进,使监管工作收到理想效果。积极探索建立对社区矫正重点对象实施手机定位信息管理方法,与当地中国移动公司,开展技术合作,投入资金建立信息管理平台,支付重点对象定位费用,制定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管理规定,对必须定位的矫正对象、对定位手机的配置要求及费用支付、定位手机的使用及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运用信息管理平台,规范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的区域监管、信息交互、越界警告、考核管理、档案管理等服务功能,使社区监管实现“人防”向“技防”转变。通过调查摸底,对重点对象实施手机定位,同时设定电子围墙的范围,达到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重点人员实施随时随地跟踪监管帮教,对外出管理环节实现了防范关口前移,变事后掌握为事前事中管理,动动电脑鼠标,就可以掌握重点人员的行踪和活动轨迹,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控,提高监控的效能,对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越界,及时给予短信提醒和警告,通知相关工作人员查明情况等方法止于未萌、禁于未发,有效地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踪。

三、重在帮教,完善\"五大基地\"建设,促进矫正对象尽快回归社会

在落实日常监管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关注和开展一系列的帮困难活动亦是提高矫正人员矫正积极性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一是完善现有公益劳动、警示教育、文化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 \"五大基地\"建设和功能作用的发挥。特别要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和过渡性就业基地建设力度,过渡性就业基地建设可与安置帮教就业基地有机结合。二是拓展心理矫正的途径。要积极在未成年矫正对象和少数重点对象中积极开展心理矫治辅导,通过定期走访、心理辅导、开设讲座等方法进行疏导帮教。区矫正办与区心理健康平台建立挂钩联系,邀请心理专家对司法所长进行心理矫正培训,提高矫正质量和社会效果。三是多途径促进就业。与区劳动保障局等单位开展信息的沟通和共享,提供就业信息,开展劳动技能培和教育。农村矫正对象责任田落实要达到99%以上;推荐有专业技能或一技之长的矫正对象就业;鼓励、帮助、扶持矫正对象自主创业;定期开展对服刑人员走访活动,了解思想状况和家庭生活实际困难,帮助部分“三无”特困对象落实低保或给予其他救助。

四、理顺关系,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社区矫正工作是项系统工程,需要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和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一是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每季例会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矫正对象回访制度。区矫正办与区法院、检察院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 2-3次矫正对象回访活动,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工作、生活动态情况,了解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和监督人的工作开展情况,引导和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督查制度。区矫正办将建立“不定期督查制度”,督查内容包括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矫正监管措施落实、工作纪律执行等。四是请示报告制度。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上报。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五是定期排查制度。镇(街道)矫正机构要有计划地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定期排查。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检察和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六是矫正期满提示制度。对即将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由区司法局矫正办通过期满提示函的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所在司法所,切实做好解矫准备,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七是进一步完善档案台帐管理制度。街道镇乡矫正办的工作台帐要确保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对矫正对象档案资料认真细致地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要确保矫正对象档案卷宗资料真实有效,坚决杜绝工作台帐特别是矫正对象日常监管表现记录资料弄虚作假的现象。要加强矫正工作资料的保密性,对矫正对象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的评估以及相关分析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露。

五、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切实在社区服刑人员中开展心理矫正工作

在坚持对社区服刑人员严格监管教育的同时,为提高矫正质量,探索心理矫治工作,在调查的基础上,就开展心理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工作职责任务、运作方式、工作要求都作明确的要求。一是制定心理矫正实施意见,明确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矫正质量为根本,以刑罚执行过程中的人文关怀为特征,积极运用心理学方法,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及心理治疗,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消除心理障碍,促进其悔罪自新,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再犯新罪。二是建立心理矫正工作队伍。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区心理矫正咨询指导小组,聘请三位专家为指导小组成员,为各镇乡、街道开展心理矫正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并对患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治疗。挖掘社会资源,依托区志愿者协会、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平台,建立一支有心理咨询资格证书的20多名志愿者参与心理矫正工作的队伍,与专家配合一起开展心理矫正工作。三是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助活动。针对大多数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存有共性的特点,适时将具有相同心理困扰问题的矫正对象集中起来进行团体心理咨询,既有感染气氛和支持效应,有利于心理问题的解决,节约了时间和精力,提高了咨询效果。四是通过心理测评量表评估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对有需求的进行个案心理咨询,对患有严重心理疾病或有心理危机的进行心理治疗。对于服刑人员转变对立情绪、正确认识自身和社会、逐步改变不良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 , 促进了教育矫正效果的提高。

六、建立和培养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前提。

做好工作,首先要解决人的问题。要根据专业矫正力量与社会矫正力量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社区矫正专业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包括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从矫正工作者情况看,目前我区司法所工作人员数量明显不足,有些同志还身兼数职。随着矫正对象数量的逐渐增加,司法所承受的工作压力和责任也越来越大,而且,部分司法所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同志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业务生疏,责任心不强,制度不落实等问题,矫正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具有高素质的人士不多,人员结构相对单一,影响效果的发挥。社会矫正力量主要是社会志愿者,包括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社区居委会成员、老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所在单位人员等。其次,社区矫正是一项专业性、法律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对矫正工作者的能力、素质等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组建矫正工作者专业队伍,必须重视选拔工作,把那些热爱社区矫正工作的热心人士吸收过来。在区级层面,由政法委、共青团牵头组建社区矫正志愿者大队,在街道、镇乡组建志愿者中队,区局派一名指导员负责工作的协调培训等工作。对志愿者招聘、使用、培训、待遇、人身伤害保险等政策作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志愿者的工作,提高志愿者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再次,要做到责权利明确、管理科学,强化监督机制,加大执法保障力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矫正工作者的待遇。最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可选择定期和短期的矫正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创建政治坚定、业务素质高的专业化的社区矫正队伍,为顺利启动和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坚持建设与落实并重,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种刑罚执行活动,首要的任务是如何依法落实和规范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教育矫正和工作管理制度,形成环环相扣、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权责明确,严密高效的管理格局,做到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各项工作都能规范有序的运行。进一步完善教育矫正措施,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一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要对矫正对象做到“摸得准、管得住”,切实加强控管措施,防止脱管失控现象发生。要坚持以人为本,注重管理与教育相结合,惩罚与帮助相结合,学习与劳动相结合,确保矫正效果。二是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完善教育矫正方法,保证矫正工作质量。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各方面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从犯罪类型、人身危险性、回归社区趋向程度、接受矫正的阶段性心理特征等不同角度,探索分类矫正、分级别矫正、分阶段矫正、个案矫正、心理矫正等矫正措施,提高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城市和农村地区不同特征,积极探索社区矫正的不同工作方法,努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

社区矫正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是所有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罪犯方式的总称。在我国,社区矫正就是指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罪犯(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司法所),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在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时全国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迅速发展,覆盖面逐年扩大。并且在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明确把社区矫正写入了想《刑法》,这不仅标志着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同时也预示着现价段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将会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将进一步向着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发展和完善。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和深入各种矛盾、困难和问题也更多的暴露了出来,比如说矫正人员外出打工脱离管理现象不断增多,还有就是随着社区矫正法规、政策、制度的不断完善司法所面临的工作任务愈发繁重而相应人员、装备、经费却不能配套。这些问题和矛盾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的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而该如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解决好这些困难、问题和矛盾,在今年4月,笔者结合梁河县司法局河西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和自己的工作实践,提出了一些想法。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阶段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情况

河西司法所自2009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8人次,累计为期满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18人次,现在册管理的社区矫正人数为30人。在这30名社区矫正人员中,男性有26人、女性4人;未满18周岁的2人、18至45周岁的21人、46至60周岁的5人、61周岁以上的2人;高中文化的1人,初中及以下文化的29人;被宣告缓刑的26人、被裁定假释的2人、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2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6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11人、侵犯财产罪的6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7人。30名社区矫正人员分别居住在河西乡8个行政村的94个村民小组中。

通过对这些在册社区矫正人员的各项情况进行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出,30名社区矫正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大概在87%)的人员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而且男性居多,他们往往是一个家庭的支柱或重要成员,承担着家庭里很大一部分的经济负担,而同时他们本身却没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并且他们在犯罪过程中多数人是属于故意犯罪。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些主要工作机制

一是对所有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档案包括执刑档案(主要包括法院、监狱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和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社区矫正宣告书、社区矫正责任书、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表、矫正方案、通话记录、走访记录、谈话记录等),做到一人一档、一事一表,及时登记、及时记录、及时总结。

二是在接收社区矫正人员时,为其制定对应的矫正方案,成立一对一进行帮教的矫正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包括司法所工作人员、矫正人员所居住的村委会干部、矫正人员所居住的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干部、矫正人员的近亲属)。明确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明确矫正监督人、明确矫正志愿者,并与之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协同管理,各司其职。

三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司法所要求矫正对象每个星期给我们至少打一次电话,汇报工作生活情况。同时,每个月至少到司法所来一次进行思想汇报,并接受月度考核。同时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外出或变更居住地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请假外出在七天以内的由司法所登记和审批,并报县司法局备案;请假外出超过七天的司法所登记、签署意见后报县司法局进行审批。针对部分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司法所先向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包括电话联系矫正人员进行告知和向矫正人员亲属发送告知书)要求其限期(一般为两周)返家,如若逾期未归的,司法所将向县司法局提请给予矫正人员警告。

四是积极走访,掌握动态。我们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力量,定期不定期地于小组成员进行走访沟通,从侧面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

五是加强对拟假释罪犯和可能被判处缓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评估过程中首先要充分征求罪犯家人、罪犯居住地村民小组、村委会的村民、干部的意见;其次要对罪犯以往的社会经历和一贯表现进行认真了解;最后征求所在地派出所得意见。

二、当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要求外出打工的社区矫正人员增多

近年以来,随着正处在中年、壮年时期,主要承担家庭经济重任的社矫人员不断增多,导致越来越多的矫正人员的家庭和矫正人员本人都希望外出到发达的省份进行打工赚钱。而他们外出的想法和理由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认为当前的环境不好(如毒品比较泛滥、周边朋友亲戚吸毒的较多、没有固定工作的机会),到新的环境去,能够找到一份固定的工作,避免和一些有不良行为的人接触,可能更容易改正自己的一些不良习惯(比如赌博、好吃懒做、酗酒);第二能通过赚钱偿还一些债务(比如一些因故意伤害而获刑的矫正人员,他们在被刑事处罚的同时很多也都承担了较高的民事赔偿,往往他们的民事赔偿责任都会把家里的经济掏空有的甚至因此背上债务);第三家庭主要成员(如妻子、孩子)都在外面打工,整个家庭可以说都已在打工地,自己外出打工就能和他们共同生活在一起。

然而,按照目前的管理规定矫正人员请假外出最多就是一个月,而且也不可能给予矫正人员连续请假。而希望通过变更居住地来解决这个问题的矫正人员,又要面临着比较严格复杂的程序和原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变更地司法行政机关的态度(是否批准、是否接受)等问题,所以往往很多矫正人员都不愿意或没有能力去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外出打工人员逐渐增多。

(二)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各机关之间缺乏联系沟通

社区矫正工作虽然是由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与多个部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如果各部门之间联系不够,不能各自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往往就会影响到矫正工作的质量,列如,一名矫正人员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导致可能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进行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通报,司法行政机关在联系不到矫正人员的情况下就会动用大量的行政资源进行查找,这不仅浪费了行政资源还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而且有可能让矫正人员逃避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给予的相应处罚。

(三)日益加重的工作任务和与之相配套工作人员、装备、经费存在矛盾

当前这一矛盾在基层司法所表现最为突出。司法所承接着社区矫正的所有日常工作,但是现司法所工作人员较少,工作装备也比较滞后,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又比较繁重,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是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质量。以河西司法所为例,河西乡国土面积为102平方公里,司法所共有两名工作人员,有摩托车一张,而现管理的30名社区矫正人员又分别居住在不同的村民小组内。以致于每月的走访都要耗尽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司法所还管理着47名刑释解教人员,还要开展司法所其它业务工作如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以及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可想而知工作人员在分身无术的情况下,在对工作的深入推进过程中就会打折扣,就会影响到工作质量。

(四)社会重视程度不够

社区矫正在我国还属于新生事物,社会对其的认知程度有限,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个社会参与社区矫正管理的积极性,相对的也就加重了该项工作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加重了主管机关的工作负担。如社区矫正中的志愿者队伍建设比较滞后,缺乏一直拥有专业专业素质(熟悉我国法律、拥有专业心理辅导能力)的志愿者队伍,民众缺乏义务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

三、一些想法和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的立法,规范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当前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虽然已对社区矫正有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出台《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但是笔者认为还不够,还需进一步让全国的社矫工作规范和同步起来。因为由于各省的情况不同,各省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当遇到一些需要跨省份处理解决的问题时,就会遇到困难。如社矫人员要求跨省份变更居住地的情况时,就会有因为依据不同,口径不一等问题实质上影响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让一些确实符合变更居住地的社矫人员在实际办理中遇到困难导致擅自外出现象增加。

(二)各级地方政府加强对社区矫正的宣传和帮扶

由于社区矫正是一个新的事物,很多人都对其缺乏认识,在寻求社区矫正志愿者的时候就会产生困难,就会加重对行政资源的依赖。如果能够通过政府的大力宣传和帮扶,让社区矫正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认知,提高影响力。可能就会让更多的社会资源向这里倾斜,这样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存在困难如经费、人员等问题就会得到缓解。

(三)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

首先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社区矫正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其次各部门之间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如每月或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各自通报工作情况,探讨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的参考

笔者认为社区矫正人员,在整个矫正期间,是要完全依赖于矫正地的各项资源来对其进行帮扶和教育的。而这些资源的优与劣则是体现在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程度上。如果超出了当地本身的承载能力,势必就会影响到该项工作的开展。如果能在对拟判处缓刑和拟假释罪犯,判处缓刑和裁定假释前,在适用法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罪犯的社会调查评估报(告包括矫正地的各项情况、罪犯的家庭情况等),我想这样可以给好的发挥社区矫正的职能,真正让罪犯早日回归社会。

第19篇:社区矫正

我国社区矫正的行政主导型模式探析

摘要: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全新的工作实践和理念,引起了实际工作者和学者们的广泛关注,并从多个角度进行探索,但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适用的方法体系。文章分析了我国社区矫正的发展历程,总结了我国在社区矫正实践中形成的行政主导型模式特点。

关键词:社区矫正 行政主导型 模式

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50年代中期起,我国建立了青少年矫正制度,通过建立少年犯管教所、工读学校等机构以及假释制度,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教育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改过自新。这是我国社区矫正的雏形。1979年颁布的《刑法》确定了社区矫正的范围、对象、内容与执行机关。80年代初期以来,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逐渐发展,相关的法规逐渐完善。为了适应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的发展要求,2003年我国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刑罚执行制度改革。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1]。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2]。矫正的目的一是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二是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最终达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目的。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对矫正对象的矫正功能主要有惩罚、教育、塑造、感化、治疗和控制功能。

一、行政主导型-我国社区矫正模式的选择

目前,国外社区矫正根据其适用特点,大体上可以分这样几个模式,一是以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为代表的“公众保护模式”;二是以英国为代表的“刑罚模式”;三是以日本为代表的“更生保护模式”。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自试点以来,也涌现了多种各具特色的地方模式,如北京模式;上海模式;浙江模式深圳模式等;同时也有社区矫正“1+X”这样包含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人员组成、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立法、社区矫正经费来源等五个子模式特点的特色模式。

一般而言,社区矫正制度的路径选择有两种基本类型: 一是以国家机关主导的行刑空间转换模式, 二是以社区自治主导的社会改造模式。以国家机关主导的行刑空间转换模式的理监狱制度的对行为人造成监狱化的消极结果。国家机关就应当突破监狱的封闭环境, 将行刑空间拓展到社区之中, 以较好地实现行为人再适应社会的能力, 从而实现防止再犯可能的目的

[3]

。以社区自治主导的社会改造模式的理论基础, 主要是恢复性司法的理念, 认为犯罪首先侵害的是被害人的权利,其次是社区的权利,最后才是国家的法律秩序。

根据《试点通知》的规定,我国社区矫正的法律定义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 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 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 矫正其犯罪心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由此可见, 我国的社区矫正主要是转换行刑空间的国家机关行政主导模式,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处于从属的地位。

二、行政主导模式下执行主体之规范缺陷

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制度选择了国家机关主导的模式,尤其是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但是,受制于国家机关权限范围,又因为部门规章在一定程度上有忽视上位法律的倾向,加上规范的确定性之不足,关于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的法律规范, 多有冲突, 造成法制不统一的现象,因而带来适用上的困难。 ( 一) 上下位法律的冲突

在社区矫正的执行主体上,《刑法》、《刑事诉讼法》与《试点通知》《暂行办法》的规定不一致[5]。对被管制、假释、暂于监外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均规定公安机关是执行主体;但在缓刑方面,两者规定却不一致,

《刑法》 别挂靠于司法局、团市委和上海市戒毒办公室将专业社工纳入到规章制度的建设中来。

[7]

。通过这种挂靠的方式,充分地(3)公安部门应将执法权交给司法所,避免执法权与执法主体分离和相互扯皮,以免造成人力资源和行政资源的浪费。

(4)社区矫正机构应重新设置, 对不同的矫正对象采取的方式过于笼统,而专业社工则能通过专业理论上的一些“矫正模式”,如人本模式、任务中心模式、行为治疗模式、理性情绪治疗模式等,更具针对性地对不同矫正对象实施有效的差异化矫正。

(2)群体层面的直接介入路径。群体层面的介入主要是矫正工作者针对矫正对象所面临的共同问题或需要,把他们组织起来,运用小组工作方法,对矫正对象的共同需要或问题做出回应、辅导,虽然在目前的“司法模式”中也有所体现,但在运用上还是有很大的局限性,多数的矫正者还是运用传统的公益劳动安排或“上大课”的方式[9],很难体现互动性和自助性。而专业社工通过组织小组活动,从中引起生活目标的建立,然后帮助矫正对象分析要达到这些目标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让矫正对象认识其自我价值,为避免二次犯罪打下了牢固基础。

(3)社区层面的间接介入路径。社会工作者运用社区介入可以帮助矫正对象建立和改善社区关系,使矫正对象每月上交的思想汇报不再放任自流,而且还可以动员社区各类资源,并充分发挥专业社工在资源调配和建立社会支持网络上的专业优势,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参考文献:

[1]冯卫国.行刑社会化研究———开放社会中的刑罚趋向[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179.[2]张绍彦.社区矫正在中国――基础分析、前景与困境[J].环球法律评论,2006,(3).[3]查尔斯·丁·林德纳.在失败中渡过百年的美国缓刑制度[J].犯罪研究,2000,(1).[4]司法部社区矫正制度研究课题组.改革和完善我国社区矫正制度之研究(下)[J].中国司法,2003,(6).[5][德]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M].商务印书馆,1999,52-53.[6]王青山.社区工作与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350.

[7]王思斌.中国社会工作研究( [8]Epstein,L..Helping people:The task-centeredapproach.St.Louis:Mosby,1980:25.

[9]马良.青少年社区矫治的本土模式和社会工作的介入空间.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第20篇: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

一、名词解释:

1、深度访问法:

又称临床式访问,它是为搜集个人特定经验(例如:偷窃、吸毒、自杀)的过程及其动机和情感资料所作的访问。最初常用于个案工作的调查、囚犯的调查和精神病人的调查,其目的时作出临床诊断,挽救罪犯和患有精神、心理疾病的人,后来广泛应用于对一般个人生活史及有关个人行为、动机态度等的深入调查。

2、重点访问法(集中访问法)

它是集中对某一经验及其影响的访问。重点访问法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基础之上的,即透过某种刺激可使调查对象在情景中产生特殊反应,矫正工作者从这些反应中获得信息,再加以解释。

3、结构功能分析法

结构功能分析方法就是把事物看作一个系统,通过分析系统内各要素间的关系,以及这些要素的不同关系、使系统表现出来的补同特征、发挥出来的不同作用,探讨事物存在原因的一种分析方法。

4、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心,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参考):社区矫正是以社区为平台,以科学的价值观念和工作方法恢复矫正对象的社会功能,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刑罚执行制度和过程。

5、非理性信念

指把那些特定场景中的经验绝对、普遍、抽象化之后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想法和观点。

6、自我效能感

由班杜拉所提出的概念,他认为,所谓自我效能,是指个人对自己在特定情境中,是否有能力去完成某个行为的期望,它包括两个成分,即结果预期和效能预期,其中结果预期是指个体对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导致什么样结果的推测,效能预期是指个体对自己实施某种行为的能力的主观判断。

7、因果分析法

因果关系是世界上各种事物相互联系的一种基本形式。分析矫正对象的各种资料,其目的就是为了弄清这些资料中存在的因果关系,找出形成矫正对象偏差行为或观念的根本原因。因此,因果分析是分析矫正对象资料的重要方法。

二、简答

1、社区矫正对象的类别

社区矫正的对象,是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被置于社区内进行改造、矫正的罪犯。具体来说包括5中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2、矫正对象面对的一般问题类型

矫正对象的问题主要可以分为矫正对象个人问题、家庭问题及社会问题三类。

(1)个人问题主要是指矫正对象自身在生理、认知、心理、生存、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家庭问题主要是指矫正对象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及由此形成的对矫正对象改变的支持问题。

(3)社会问题包含三个层面:一是社会对矫正对象改变的支持性问题;二是社会中存在的可能诱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的一些问题;三是矫正对象与社会互动中可能产生的一些问题。

3、社会支持程度的影响要素 包括发展因素、个人因素和环境因素。发展因素是指个人过去经验会影响现在的社会生活和社会支持程度;个人因素指个人特质例如自尊程度、社会性、自主性、控制力等;环境因素指个人的物质生活、社会生活环境。 (发展:从发展的观点来看社会支持,其关键问题在于过去的经验如何影响其今后的社会生活;个人:主要是指个人的人格因素对发展和使用社会支持的影响;环境:在个人的社会支持网络形成中的作用体现于不同类型的生活环境)

4、矫正社会工作介入理念和价值伦理

(1)人与环境的构成状态时矫正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介入理念。即从矫正对象与环境的关系入寻,了解环境对个人的要求,个人与环境的互动,个人在环境中的资源。

(2)社会工作最基本的理念是相信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价值和尊严,而这种尊严和价值带给每个人不可剥夺的社会权利,社会工作者对受助者的基本态度是接纳而非批判。 (3)矫正社会工作开展的核心理念——促使矫正对象恢复社会功能;

矫正社会工作的基本工作理念——问题导向;

矫正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矫正对象参与矫正过程;

矫正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伦理——平等、尊重;

矫正社会工作最基本的伦理——保密

5、如何培养自我效能

(1)从学习中获得:首先,要设置明确而合适的目标定向;其次,可以进行“自我竞赛”;最后,为自己创设更多的成功机会;即认知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附属内驱力的体现; (2)行为的成败经验:这是学习者自身经验,对效能影响最大的,成功的经验会提高人的自我效能,多次失败的经验会降低人的自我效能感;

(3)替代性经验:这是学习者通过观察示范者的行为而获得间接经验; (4)言语说服:这是试图凭借说服性的建议、劝告,强调自我暗示的作用

6、质疑非理性信念的方法

(1)反映感受。让服务对象具体描述自己的情绪,行为以及各种感受,从而识别背后的非理性信念; (2)角色扮演。让服务对象扮演特定的角色,让其重演他受困扰的情况,当时的感受行为表现以及非理性的想法;

(3)冒险。让服务对象从事自己所担心害怕的事,从而使情绪、行为背后的非理性信念呈现出来; (4)呈现

三、案例和论述

一、社区矫正资料收集的基本内容

(一)个人层面的资料收集

1、个人的基本资料

年龄、个人生活简历、生活经历、重要事件、个人服刑经历、社会经济地位、周围重要的人物、相关的社会系统等

2、探索矫正对象对于现状和问题的主观看法 (1)存在怎样的问题;(2)问题出在哪里;(3)问题的原因是什么;(4)问题存在多久了;(5)对象以往是如何解决问题的;(6)希望如何解决问题

3、收集解决问题的动机资料

动机是解决问题,改善现状的内驱力,也是社工最重要的改变现状的资源。例如:对象有希望获得改变的动机,高某希望在有生之年提早完成服刑期;陈某对于所犯错误十分悔恨,其父母也希望能够改变教育方式,一起帮助陈某度过服刑期。

4、需要探索矫正对象生理、心理、情感、智力等方面的能力 如果发现矫正对象的实际能力与表现之间出现明显的差距,矫正社会工作者要仔细分析造成这些差距的原因。

(二)环境层面的资料收集

环境是指矫正对象生活中的重要社会系统,以及可以得到的各种资源系统,

社会系统:对象的家庭、亲属、邻居、学校、单位等(重要人物对于矫正对象持有希望和支持,以及他们帮助矫正对象的能力对矫正对象的开展具有积极意义)

资源系统:主要包括各种可利用的资源,如邻里关怀、志愿者、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就业岗位、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可能提供的服务等等

(三)个人与环境交互层面的资料

(1)对象与周围环境的关怀,特别是与重要人物的关系 (2)矫正对象寻找帮助的主要方式 (3)社会系统对个人求助的反应

(4)其他系统互动方式对矫正对象问题的影响等方面的内容 案例:周某、故意杀人、有一哥哥、爸爸

资料收集:

1、周某的个人基本资料(年龄、文化程度、服刑经历)

2、周某的环境资料(家庭环境:父母的关系、周某与父母的关系、周某与哥哥的关系、家中的主要支持资源)(与原来各门的关系、与现在邻居的关系、同事、居委会的关系)

3、与环境的交互作用

(1)家庭中与父亲的互动方式(既离不开父亲的照顾,又与父亲关系微妙) (2)与“哥们”基本上断绝来往

(3)居委会是目前给予帮助的主要组织

(4)最低生活补助是目前获得的重要生活资源 (5)同事的和睦关系给予周某较大的支持

二、社会网络的构建

(一)社会网络指的是一组个人之间的接触、通过这些接触、个人得以维持社会会身份并且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服务讯息和新的社会接触。个人拥有的资源:(1)个人资源:个人的自我功能和应对能力

(2)社会资源:个人社会网络中的人所能提供的社会支持(个人关系网络

的广度,网络中的人能够发挥支持功能的程度)

(二)社会支持是由社区、社会网络和亲密伙伴所提供的感知的和实际的工具性或表达性支持。

1、感知支持:

(1)社区:社区是最外层的一般关系,个人和社区的关系反映其与社会的整合度,其对社区的归属感,以及个人对社区的认同和参与

(2)社会网络:个人可以接触到的一些人(亲戚、同事、朋友)

(3)亲密伙伴:个人生活中的一种紧密关系(关系中的人认可和期待彼此负有责任感)

2、实际支持:

(1)工具性支持:指运用人际关系作为手段以实现某种目标(如找工作、借钱、照看孩子)包括引导、协助、有形支持与解决问题的行动

(2)表达性支持:既可以是手段也可以使目的,它涉及分享感受、发泄情绪和挫折、寻求对问题或议题的了解、肯定自己和他人的价值与尊严等。包括心理支持、情绪支持、自尊支持、情感支持和认可等。

(三)介入:

评估社会支持网络:

(1)个人层面:网络所包括的人员的生活领域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些人员对服务对象的重要性)

(2)社会层面:(所生活的社区、一般社区)(正式、非正式社会支持网络资源)(两者之间的关系,现有资源能够解决哪些问题)

社会工作的工作原则 (1)个别化原则;(2)接纳原则;(3)承认;(4)期望关怀;(5)非评判:(6)案主参与和自决;(7)保密性

建立专业关系,秉守平等、接纳、尊重的原则

三、社区矫正专业关系的建立

(一)专业助人关系

1、指在矫正过程中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之间的内心表现和态度表现得动态交互反应关系,通过这种反应,矫正对象的社会适应能力得到改善和增强

2、专业助人关系式一个从无到有的建立过程,这种关系不是双方见面就能建立的,它将矫正关系融入社会工作专业助人关系的元素,矫正社会工作者凭借其专业技能,给矫正对象注入了一种改变的动力。通过这个过程,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矫正对象之间会建立一种良好的相互信任的关系,这对形成矫正对象积极配合社区矫正观念、对矫正对象形成自我矫正动力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矫正工作者与对象是双向互动过程)

3、专业助人关系的特点(目标性、非平等性、控制性、代表性)

(二)矫正社会工作者与矫正对象的角色

(三)专业关系建立阶段

(四)建立专业关系的技巧

影响专业关系建立的因素

1、矫正社会工作者(专业技能、技巧;对自身角色的把握;自身资源;价值理念、与对象互动、对对象问题的评估)

2、矫正对象(自我认识、配合与否、态度)

3、与其他系统的关系

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范文
《社区矫正公益劳动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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