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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借款合同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02 18:08:58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企业借款合同

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如下注意事项:

一、您已经具有与借款及担保相关的必备法律常识。

二、您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知悉其含义,同时对涉及贵方权利与义务的内容给予了充分的注意。

三、您已确保提交本公司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四、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

五、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

六、请您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借 款 合 同

编号: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遵循自愿、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 (大写)

(币种) 人民币。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仅限用于 ,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借款利率

1、基准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2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本合同借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 倍,月利率为 ‰,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3、借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上述第2款的利率浮动比例重新确定借款利率;借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借款利率按 (年/季/月)调整确定。 第五条 放款

1、甲方须满足下列条件,乙方才向其发放贷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以及乙方的具体要求,办妥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本合同设有担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担保已生效并持续保持有效;

(3)本合同已经生效、并且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4)甲方已向乙方提交符合乙方要求的文件资料,并经乙方审查合格;

(5)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2、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放款:

(1)一次性放款,即乙方将全部贷款一次性划入甲方的账户。

(2)分期分笔放款,即乙方根据甲方的书面用款申请,按照借款人的用款特征分笔发放贷款。具体的放款笔数、每笔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供款总期数等,以双方根据本合同签订的具体业务单据为准。

3、不管采取前款哪一种放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将款项划入甲方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乙方在甲方未满足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全部放款条件时的放款,不构成乙方的履约瑕疵。第六条 还款

1、甲、乙双方同意将款项划入乙方如下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2、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归还方式为 种: A、到期还本,分次付息,每月须预付下月利息。

甲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付息日为以下第 种:

I.按月付息,付息日为每月第

日,贷款到期日一次还本付息;

Ⅱ.按季付息,付息日为每季末月第 日,贷款到期日一次还本付息。 B、甲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于 年 月 日一次性预付全部利息。

C、其他方式:

3、甲方应于还款日前将应还款项(本金和/或利息)足额付至本条约定的账户,并由乙方收取。若还款日为节假日或公休日,相关银行系统无法实现转账,则还款日自动提前至最近一个工作日。 第七条 提前还款和借款展期

1、甲方若提前还款,应提前30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提前还款部分按 实际使用天数计息,按本合同确定的利率计收利息。未提前归还的部分,按变更后的约定执行;甲方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2、甲方在向乙方还清已到期应付款项的前提下方可提前还本。甲方提前部分还本的,还须先结清当期应还款项。对于甲方提前偿还的本金,乙方按照提前还款时本合同执行的贷款利率和提前还本的金额及上一结息日至提前还款日的实际占用天数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调整。

3、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

A.贷款实际发放后 个月内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提前归还金额× %; 贷款实际发放满 个月后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提前归还金额× %。 B.违约金=还款日到到期日还款本金对应的利息损失× %。

4 C.其他方式:

4、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需要办理借款展期时,应在借 款到期日30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展期的,双方另行签订 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则甲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借款担保

1、甲方必须根据乙方的要求为履行本合同提供担保。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方 式可以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其他担保方式中的一项或数项。

2、本合同项下借款采用如下一项或数项担保:

(1)保证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保证合同》;

(2)抵押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抵押合同》;

(3)出质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质押合同》;

(4)其他方式: 。

3、若本合同债权属于最高额担保项下的债权,则采取如下一项或数项担保:

(1)保证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抵押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3)出质人 与乙方签订编号为 的《最高额质押合同》;

(4)其他方式: 。

4、前两款未列明的本借款合同的担保,也在第五条第一款所称的“担保”范围内。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

3、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如实提供法人及其关联企业的收入、开支、负债、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情况。

5、甲方保证按乙方要求,配合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及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经营资格证明;

(2)工商管理费、税务缴纳记录证明;能够证明符合其经营范围的购销合同或发票;

(3)经营业绩和收益情况;生产经营计划、统计报表、工程预决算资料;

(4)发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的情况;

(5)所有对外担保的情况;

(6)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

6、甲方应在个人或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恶化,个体工商户、企业在经营状况恶化或被吊销执照、关闭停业、被宣布解散、被申请重整、破产等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时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保全乙方的债权。

7、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高层管理人员、通讯地址、联系人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8、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签署有损于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合同。

9、甲方属于集体客户时,应当向乙方提供有关集团公司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客户各成员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注册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股权结构、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项目、担保情况和重要诉讼情 6 况等;并应及时书面向乙方报告其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关联交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交易项目和交易性质、交易金额或相应的比例以及交易的定价政策。

10、在设有担保的情况下,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任一义务或承诺,或丧失担保能力时,甲方应立即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资料;了解甲方经济状况、收支状况、对外负债、提供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等情况。

2、有权监督、检查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提供担保和债务纠纷等情况。

3、乙方有权将甲方的信用信息(包括收入和财产状况等能够反映甲方信用状况的信息)及相关贷款情况(包括贷款额、贷款期限、贷款发放时间、贷款担保情况、贷款用途、贷款偿还情况等)录入银行业监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建立及认可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或征信系统。

3、在甲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为其设定的义务、满足提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双方签订的借款借据确定的期限、金额向甲方发放贷款,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迟的除外。

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收入、开支、负债、担保及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的情况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甲方如要求本合同项下贷款展期,应于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及担保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 7 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展期协议。乙方不同意展期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4、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停止发放贷款,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全部贷款提前到期,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处分抵/质押财产和/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贷款本息发生逾期;

(2)甲方被宣告破产或合并、分立后无确定的还款人或确定的还款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为自然人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刑事监禁、死亡后无继承人或虽有继承人但继承人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

(3)甲方或担保人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涉及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其他司法程序及出现其他乙方认为会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形;

(4)本合同项下贷款为个体工商户贷款及其他经营性用途贷款的,且其经营状况恶化,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关闭停业等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形;

(5)甲方擅自改变贷款用途的;

(6)甲方或本合同项下担保人将设定抵押权/质权的财产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的;

(7)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8)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9)用于本合同项下抵/质押的财产价值减少而甲方未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的;

(10)本合同项下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的任一义务或承诺,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

(11)甲方或保证人对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因其他债务的履行,影响乙方债权实现的;

8 (12)甲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乙方认为足以危及乙方贷款安全的。

(13)甲方利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房地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或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或从事其他非法、违规交易的;

(14)甲方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收购、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未取得乙方书面同意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责任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15)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

(16)发生了其他可能导致乙方本合同项下债权实现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情形。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本合同项下担保人的原因,未依约定办理完毕本合同相应的担保手续,或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提款手续,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发放时间3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2、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自逾期之日起,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的罚息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A.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50%作为罚息利率。

B.罚息利率为

%。

3、甲方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应按前款约定的罚息利率向乙方支付复利,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4、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加收100%作为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和 9 复利。

5、本合同项下贷款发生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的情况,按月计收逾期利息、罚息和复利。第十四条 公证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若经公证机关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未能按期清偿所欠乙方的债务本息和其他应付费用或甲方有违约情形时,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同意无条件地接受该强制执行并放弃抗辩权。 第十五条 费用负担

1、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费用、印花税、鉴定费、评估费等由甲方承担;

2、乙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法律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拍卖费等,或依法处臵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A、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B、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或被撤销等情况而无效。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变更前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2、采用分期供款方式偿还贷款的,本合同对季度的解释为每三个月为一季,而非局限于自然季。

3、本借款合同的内容与项下借款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法律效力相同。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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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借款合同范本

借款合同范本一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 。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 。

第三条 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 。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 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 。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 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 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 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 ,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 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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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企业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职务:____

地 址:________ 邮码:____ 电话: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规定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 万元,用于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为止。

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为企业借款合同范本具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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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ASTO20120827

债权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BUSINESSCOLTD

债务人: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UZHOU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借贷双方就相关借款事项约定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捌佰壹拾万元整

2.借款期限:自拨款日起算

3.利率:年息6%,按单利计算

4.用途:用于购进设备及新建厂房(固定资产)

5.本息还付:利随本清,可分次偿还,双方协商同意可以提前还款,还本付息需经借债双方外汇管理局核准

6.担保品:无

附注:

1.以上,系依据授信合同编号ASTO20120827

2.截至目前止,(含本次借款)人民币810万元,占合同总额度的 41.85 %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15日内到借债方主管外汇管理局办理外债登记之日起生效。

债权人: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BUSINESSCOLTD

代表人:

日期: 2012 年 9 月 1 日

债务人: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SUZHOU ELECTRONIC TECHNOLOGY CO.,LTD

代表人:

日期:2012 年 9 月 1 日

推荐第5篇:关联企业无息借款涉税处理案例

关联企业无息借款涉税处理案例

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模式的建立,关联企业间交易活动日趋频繁,关联企业间融通资金现象非常普遍。由于存在关联关系,大多数关联企业之间拨付资金采取不签订合同亦不收取资金占用费的方式。当然在上述经济行为过程中,企业一般未考虑到关联企业之间无息借款存在的税收问题,而在实务操作中,关联企业间无偿占用资金涉税问题一直备受税务机关关注。本文结合实际,从关联企业无息借款典型案例出发,旨在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对关联企业间无息借款经济行为所产生的涉税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典型案例:A公司为集团公司,B公司、C公司及D公司均为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按照税法规定,A公司、B公司、C公司及D公司互为关联方.上述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率均为25%。2012年5月集团公司A公司将16亿元资金分别拨付给B公司、C公司、D公司使用,均未签订借款合同,且A公司不收取利息。2013年2月,A公司接到主管税务机关调账通知,对其进行税收检查。随后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对企业做出认定,认为A公司将资金16亿元出借给关联方使用,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收取利息确认所得,同时按照贷款年利率7%核定A公司该笔业务的营业税及所得税。在该笔业务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问题上,税企存在分歧。税务机关认为,按照《税收征管法》及《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A公司与B公司、C公司、D公司无息相互融通资金行为,因借贷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税务机关有权核定A公司利息收入并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而A公司则坚持认为,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无偿借款给关联方使用实际未取得利息收入不应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一、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依据税务机关核定利息收入的主要依据为《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以及营业税法等相关规定。

首先,《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其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了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的几种情形,其中包括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个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标准。

再次,《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本细则第五条所列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规定确定其营业额。

另外,企业所得税方面依据的是《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四十一条规定,即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二、无息融通资金相关政策解析

1、营业税方面

(1)有偿取得之特殊规定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包括在内。

按照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一项经济行为符合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同

时,营业税法还强调应为有偿取得的情况下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强调有偿取得,是从营业税法理上决定的,营业税与增值税同为流转税,但二者在计算方法、税收原理上有本质的区别,增值税计税原理最大优点为前道环节的税收可以抵扣,而在我国税法体系中,营业税计税原理比较简单,其计税依据为计税营业额且不允许抵扣上一环节税收,因此未取得经济收入的行为一般不应视同销售或者核定营业税收人。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长肖捷2012年3月30日在中国政府网答网友:关联企业之间无息借款,如果贷款方未收取任何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形式的利息,则贷款方的此项贷款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行为,也就是说不征收营业税。

当然,营业税相关法规对无偿行为征税有特别规定,也就是视同发生应税行为的几种情形。《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规定表明,对无偿行为征收营业税,只有上述情形。无偿融通资金行为不属于上述列举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但上确无取得经济利益,不能想当然认为是价格偏低的表现。价格明显偏低与未取得经济收入有本质的区别,是两项完全不同的经济行为。两种情况相互独立,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范畴.不应混淆。

(2)程序法与实体法之区别另外,从税法原理来看,《营业税暂行条例》属于税收实体法,而《税收征管法》则属于税收程序法。税收程序法的作用之一就是保障实体法的实施,弥补实体法的不足,若对无息出借的经济行为直接依据税收征管法处理则值得商榷。从法律惯例来说,针对一项经济行为计算征收税款一般适用实体法,税务机关、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由程序法原则性规定。直接采用《税收征管法》之规定计算征收税款,显然不符合其立法本意。按照法律上特别规定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系税收一般性规定,而《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是关于营业税方面的特殊性规定,针对具体经济事项征收营业税时,应该执行特殊规定。

(3)统借统还之税收规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部分企业为缓解融资难的问题,采取由企业集团或者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然后将全部或部分贷款分拨给下属企业或者其关联企业使用,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再由贷款企业统一归还金融机构,即所谓“统借统还”的融资方式。对于统借统还业务,营业税方面也有其特殊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7)规定: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团内的核心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集团)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财务公司承担此项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业务,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

参照以上文件,如果集团公司自金融机构借款再转贷其他下属企业或成员企业使用的,即使集团公司向关联方收取利息营业税方面也是免税的。

需要注意的是,统借统还并不等同于关联方借款。统借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一,

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委托集团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第二,企业集团从金融机构取得统借统还贷款后,由集团公司或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或集团内下属企业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借款:第三,集团公司应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向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或集团内下属企业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由企业集团统一归还金融机构。

(4)本案认定因此从目前营业税相关法规来看,除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相关规定,无偿融通资金行为不应征营业税。本案中,A公司虽将16亿元资金分别拨付给B公司、C公司、D公司使用,但未收取利息,属于无偿融通资金供关联方使用,不应核定征收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方面

(1)所得税之特殊规定

目前针对无息借款行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面主要依据的是《税收征管法》及《企业所得税法》之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第四十一条规定,即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但实务操作中,《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范的一般是指在关联交易活动中购销业务有偿提供劳务等情况,而并不针对关联方之的无息借款行为。

针对关联方特别纳税调整之涉税事项.国2013年第134期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下发了《关于印发

该条规定清楚地表明,对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总体上没有减少国家税收,可以原则上不作转让定价调查、调整。在关联交易中,由于资金出借方无偿出借资金供关联方使用,未取得利息收入,因此在会计上也未确认收入,同时,资金使用方也未据以作为资金成本在税前扣除,因此,总体上并未导致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而少缴企业所得税,原则不应对其进行特别纳税调整。

(2)资金出借方利息成本的纳税调整本案中,假设A公司出借给关联方的16亿元资金当中2亿元为非自有资金.而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人,则A公司应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并向金融机构支付资金使用成本。但是借款实际使用人为关联方,而非A公司。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人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税前扣除的成本及费用,应当与企业经营收人相关、符合经营常规,同时应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的、必要的支出。A公司2亿元借款承担的利息支出,属于企业为外单位支付的成本费甩,严格来讲,按照税法规定,不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全额做纳税调整。但是,税务机关在进行境内关联交易调整时,并不是一律要按照《税收征管法》及《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调整。由于一方在调整成本的同时,允许另一方调整支出并进行税前扣除,势必对双方的总体税收产生影响。当关联交易双方的调整总体上不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时,原则上一般不进行纳税调整。

(3)本案的认定我们看到,在本案中如果针对A企业关联交易涉及无息融资行为进行企业应纳纳所得额的核定,必定引起A公司收入增加,同时也增加了B公司、C公司、D公司成本费用的支出,因此对A企业所得税作出调整后,B公司、C公司、D公司应牵扯到

调整应纳税所额或者退税问题。由此看来,根据该条的规定.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之间无息占用资金的经济行为并未导致国家企业所得税款的减少。在各方所得税率相同,无其他税收优惠的情况下,国家总体税收不会增加,因此企业所得税方面原则上可以不作调整。

(结束语】通过以上分析来看,关联企业之间无偿融通资金的行为涉及政策较多,《营业税暂行条例》、《税收征管法》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等在对该行为认定时,规定是有差异的。按照法律级次来看,虽然《税收征管法》的法律效力大于《营业税暂行条例》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等法规,但《税收征管法》是早在十多年之前颁布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及企业经营模式的转变,其部分内容明显与现行实际情况不符,亟需修改完善。在实务操作中,参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和《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等有关政策的规定,针对境内关联企业之间无息融通资金的业务,如关联企业间实际税负相同+只要该交易未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的减少,且不存在企业刻意避税的行为,原则上可不作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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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之间无息借款的风险分析

2013-06-18 15:32:06|分类: 默认分类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2012年3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其中,与网友谈到关联企业借款利息问题如下:

[网友]关联企业之间无息借款,如果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核定利息收入按金融业税目交营业税的话,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第十条规定的“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关联企业无息贷款实际上并没有收取利息货币,所以我认为不应该按金融保险业缴纳应计未计利息的营业税,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肖捷]……按照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是营业税纳税的义务人。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因此,关联企业之间无息借款,如果贷款方未收取任何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形式的利息,则贷款方的此项贷款行为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行为,也就是说不征收营业税。如果没有收取利息货币,但收取了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那也要征收营业税。

分析:

按照肖局长的回复,关联企业之间无息借款不需缴纳营业税,但在实际操作中并非没有风险。

1、根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关于无偿是否等同于价格偏低,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不同的理解,税法也没有对此进行明确。因此,实务中,税务机关很可能据此核定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

2、根据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6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关联企业之间无息借款,多数是单方利益输送,即使有收取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也难以判断,但无论如何,都显然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利息收入征税。尽管《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无偿提供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但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上位法,效力优先。

3、如果借给关联企业的款项还需支付第三方利息,没有收取利息收入的情况下,有关的利息支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允许扣除,企业会多缴纳企业所得税。

4、非金融关联企业之间借款,本身存在不合法问题。《贷款通则》中明确“贷款”是指企业向银行等具有贷款经营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的贷款,不包括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 因此,从风险的角度考虑,建议关联企业之间委托银行进行贷款,并参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收取利息,或者采用统借统还的方式(适用财税字 [2000]7 号、国税发 [2002]13 号、国税发

[2009]31号文,参照国税函 [2002]837 号文执行),进一步降低税收成本和风险,万万不可被肖局长的上述回复而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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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条款

编号:××字第××号

签订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

(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行(简称贷款方)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贷款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

‰,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

%,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 %。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借款方的担保单位是 ,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3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单位各执

1份;副本

份,××、××、××等单位各执

1份。

方:(公章)

方:(公章)

址:

址: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

担保单位:(公章)

址: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说明〕签订借款合同,什么样的情况下要有担保单位,由建设银行各省、市、自治区分行决定。合同副本份数,可由借贷双方根据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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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向企业借款合同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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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

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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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为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并提供________作为保证人,甲方有相应的自有资金,同意出借。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千分之______(月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高利率,则按新利率的_______%作同时调整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还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满一次性还本付息完毕)

第六条 保证条款

1.除丙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外,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消灭。抵押登记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助办理,费用承担为: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银行规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约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罚息。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企业个人信用借款担保合同

借款担保合同

出借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RMB: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 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1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 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担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 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

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 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据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出借人 (签字、手印或盖章):

年月日

借据

今借现金(人民币)¥。 (大写:元整)。借款用途:。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天。

【借款人身份证号:】

【出借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签字按手印):借款日期:年月日

第12篇:企业向个人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借款方:

贷款方:

借款方因扩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4、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 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

地址:

电话号码:

贷款方: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年月(签字)日

第13篇:个人向企业借款合同

贷款方:

借款方:

保证方: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

第二条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年零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贷款期限 贷款时间贷款金额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还款分期如下:

归还期限 还款时间 还款金额 还款时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6、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要的维护费用时,应优先偿还贷款。由于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关、停、并、转或撤消工程建设等设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向贷款方申请,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盖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保证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银行帐户:

电话号码:

第14篇: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 邮码: 电话:

贷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 邮码: 电话:

保证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 址: 邮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用于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5篇: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编号:××字第××号

签订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

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行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 万元,用于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贷款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 ‰,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 %,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 %。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的规

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账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借款方的担保单位是 ,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 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3 份,借款方、贷款方、担保单位各执 1 份;副本 份,××、××、××等单位各执 1 份。

借 款 方:贷 款 方:

地 址:地 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账号:

担保单位:

地 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说明〕签订借款合同,什么样的情况下要有担保单位,由建设银行各省、市、自治区分行决定。合同副本份数,可由借贷双方根据需要确定。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________ 年贷款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 万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 ‰,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____ ‰,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分加罚利息50%。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

误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银行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_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

____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_______‰,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_________%,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_________%。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借款方的担保人是_________,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_________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____字第___号

签订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___________

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行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用于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___‰,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___%,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__%。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借款方的担保人是________,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___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19__年__月__日起,至19__年__月__日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贷款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担保方: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说明〕签订借款合同,什么样的情况下要有担保单位,由建设银行各省、市、自治区分行决定。合同副本份数,可由借贷双方根据需要确定。

建筑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银行

根据《建筑流动资金贷款办法》的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行,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规定_________年贷款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 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____‰,超计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息为月息_______‰,逾期还款的加计利息_________%,挪用贷款的,对挪用部分加收罚息_________%。

第四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放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

第六条 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第七条 借款方的担保人是_________,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_________个月内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为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方、贷款方、保证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方: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篇: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及用途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资金人民币 元,用于 。

第二条 借款期限及利率

(一)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实际发放日与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实际发放日为准,借款期限随之顺延。

(二)甲、乙双方约定本借款为无息借款,在借款期限内没有借款利息。

第三条 借款发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对公账户,甲方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方式将借款支付给乙方,即视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借款人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借款的偿还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偿还方式为:按月偿还,借款期内前11个月每月偿还人民币 万元,最后一个月偿还 万元,一年内全部还清。

(二)乙方应按月将所还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打入甲方对公账户,出借人账户信息如下:

甲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三)如果还款日为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等,则还款日随之顺延。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及时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发放借款。

(二)对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监督、拖欠借款本金、恶意逃废债务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并有权在新闻媒体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报和公告行为视为向乙方主张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

(二)乙方应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对乙方还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仲裁、行政措施、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

3、通过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资产;

4、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乙方投资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有可能影响乙方投资安全的事项。

6、如果乙方发生或可能发生上述情况未按约定通知甲方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三)乙方保证其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四)乙方与甲方签订意向合同,与甲方达成一次性医用耗材的商业合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约,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交付的借款,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所有到期借款本金:

1、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金;

2、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信息;

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 日的,视为借款人严重违约,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借款本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关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三)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逾期利息按照拖欠本金数额 %/日/月计算,直至本金及逾期利息全部还清之日止。

(四)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需按照 %/日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需赔偿对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五)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的,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第八条 送达及签收

(一)双方送达信息:

甲方: 签收及送达人: 联系电话: 文件签收地点:

乙方: 签收及送达人: 联系电话: 文件签收地点:

(二)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任何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所发出的信件,自信件交邮后的第7日视为送达;发出的短信/传真/微信/电子邮件,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 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

(四)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任何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工商登记公示地址(居民身份证登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五)合同送达条款与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 合同签订地 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名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条款仍然有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特别提示:本合同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双方意思的真实表示。双方均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以下为签字盖章部分,无正文内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17篇:借款合同

今收到出款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注:

收款人同意转入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类型及开户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银转账实收:_________________元,现金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备注:以银行转账和实收现金为准,该笔资金到账日开始计算利息。 立此为据。

收款人:

日 期: 年 月

借款合同

日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因资金周转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借款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款时间:_____________ 2: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甲方付清还款金额后由乙方出具借条,乙方收到还款金额后将借条还给甲方。

3: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及时还款,甲方每日需承担总借款金额的10%违约金。 4:如果甲方违约上述条款形成纠纷,导致乙方诉讼到法院,甲方必须承担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担保人同甲方(借款人)的借款责任同等承担。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还款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次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共分______周还清,每周还款金额为:________元,每周还款日为:__________。(还款日期截止:还款日当天下午2点,请知悉)

本次借款需连续还满_____期,才可以一次性提前结清,且无任何违约金.本次借款如果每周_____本人还款出现逾期,未按时归还本周的还款金额,本人自愿承担借款金额的10%作为每日的逾期费,如果超过两天仍未归还本周的还款金额,乙方(出借人)有权要求甲方(借款人)立即提前清偿全部借款本息,本人同意支付每次1000元的上门费,包括交通费,餐饮费等等。

承诺人:

日 期: 年 月 日

借款协议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别提示:

请认真阅读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对于不理解的条款,可以向乙方(出借方)征询,乙方(出借人)应进行解释。甲(借款方)乙(出借方)双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认为已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

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准守执行。

第一部分借款条款

第一条款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______即(小写)_____% 。

第四条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日为:每周______(还款日期截止:还款日当天下午2点,请知悉)

第五条 甲方(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应征得乙方(出借人)的同意。乙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服务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立即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 1:借款方将所有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方在出借方未知清的情况下,向他们进行借款; 3:其他:(不按时还款,出现多次逾期等等)

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义务:

1:借款时如实提供有关有效证件,证明以及其他证明身份的材料,兵接受出借方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部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八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以及相应利息和费用。

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 第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

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 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者提前解除,应有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该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第十一条 声明

本人自愿申请贵公司贷款业务,保证上述资料真实有效并同意遵守贵公司合同所述的一切相关规定,保证按时还款。对信息失真或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后果,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费用。

声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借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方 式: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方 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日 期: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客户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 年龄:____ 婚姻状况;__________ 证件类型: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用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水电费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地址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工作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龄:_______ 工作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收入:__________ 其他收入;________ 联系人信息:

姓名;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系: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系: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系: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系: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系:__________ 负债状况: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签字:_________

第18篇: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向甲方借款,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如下借款协议: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担保方式: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乙方必须保证用于抵押的房产无纠纷。(抵押以房屋网签方式)

四、还款方式:乙方在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以现金方式付清全部借款。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清借款,则所提供抵押的上述房屋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理抵押物,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手续(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即付乙方违约金_______;如乙方违约,则用于抵押的房产都归甲方所有。如发生纠纷由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管辖。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

第19篇:借款合同

借 款 协 议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担保人(丙方):

协议各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所有借款均用于。

二、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借款利息:按照年息%计算,借款到期后一次性付清本息。

四、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乙方保证按照约定时间偿还借款。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期偿还甲方本息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按照本息总额的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3、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此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六、还款担保:

1、本协议项下乙方的还款责任以及本协议第五条的违约责任由丙方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合同各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两份。

十、本协议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第20篇: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

甲方(贷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乙方()因__________,急需资金周转。经协商,向甲方

()借款人人民币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

二、借款期限为6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乙方到期主动偿还所借甲方款项。

三、乙方自愿用做抵押,如果到期不能归还所借甲方款项,则甲方有权处理抵押品。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归还所借款项后,抵押权自动消失。

四、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将所借款项进行违法活动,如因此产生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乙方保证其借款行为经其佳通主要成员同意,其家庭主要成员愿意负连带偿还责任,并在本合同上签字。甲方有权监督借款使用情况,了解乙方偿还能力等情况,乙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五、需要担保人担保时,担保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借款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担保人进行偿还。

六、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经慎重考虑,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赋予本合同强制执效力。如乙方未能按时还款,自年月日开始按照500元每天计算违约金,直至乙方将该笔借款全部偿还之日。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担保人各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约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乙方家庭成员(签字):_________

年月日

关联企业借款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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