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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满分作文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05 15:02:21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

2009年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2)

那是一个繁华到极致的街口,以转角的轴为中线,有两家店。一家是国际闻名的服装品牌在此城的旗舰店。旗舰店旁边转角过去,有一个小铺坊长年埋藏在黑暗的角落,小小的木质门扉,还没有旁边旗舰店四分之一大的店铺。一位带着镶边眼镜的老人始终坐在离店门最远的那个角落的台子边,专心地给一两件剪裁精致的旗袍刺绣的花瓣上镶边。店铺的侧墙上,挂着一个久年未擦、覆着灰尘的铜牌。

无人问津这家小刺绣店,尽管她里面蕴藏着无数精美的手工艺品,人们往往目不斜视地走进隔壁的旗舰店,精心挑选,满载而归。全城的人都将穿着这个品牌的衣服作为时尚,男男女女,谁要是有能力进这家店购物就是一种能力。这种攀比,俨然成为市民的一种时尚。

每日清晨旗舰店的清洁工“哗啦——”一声将水全部向那刺绣店的门口冲刷而去,脏兮兮的水流了一地。然后是汽车尖锐的刹车声,旗舰店的总销售经理神情孤傲地冲店门口恭候的助理冷漠地微微致意,自动玻璃门将一切繁华又隔绝在店门里头。工商局不止一次来访并暗示刺绣店的老人,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这里将被能付起更高地租、带动更多客流量的另一家国际品牌旗舰店所取代。

终于有那么一天,规划局请了驰名外省的一位美学专家过来勘察这条商业街的发展前景。美学专家的眉头一直锁着,慢慢踱过一家又一家规模宏大的商铺,又踱过一扇又一扇铮亮的橱窗,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一行人走到转角处的店铺,美学专家的脸色放光了许多。周围的人立马会意,有一西装革履、油头粉面者上前恭维地笑道:“先生果然好眼光,这转角的国际旗舰店就是拉动本城高端客户消费的头号品牌,这里地段繁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大家立马要拥护着专家进店。专家的神色很严肃,只是略略点了点头,迈开脚步不顾旁人失望的目光接着向前走。

走过刺绣店的门口,除了专家,所有人无视这家店继续向前走。但是专家这一核心人物的脚步倏地停下了。他凝视着不大的店门和里面昏暗的摆设,驻足良久,迈进了店门。老人正在专注地给一件精美却无人知晓的旗袍滚边,此时沉稳地慢慢抬起头,露初那张满是皱褶的、带着镶边眼镜的脸。没等大家明白过来怎么回事,下一秒,专家的手和老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专家严肃的神色里竟似闪着一丝泪光。

“老师!”一声深沉的呼喊,惊醒了所有人。原来专家嘴里几年来谈到的那位神龙不见首的恩师,就是这位常年无人知晓的店铺的主人!据专家几番提及往事时说,当年他只是空有禀赋的研究生,是这家店铺那精挑细选的上好苏州丝绸,精湛的滚边技术,细腻的刺绣图案,使他从中悟到了美学的精髓,最终有了当今的成就。这番回来,也是特地来重新寻找当日的恩师。

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这幅画面连带小小的刺绣店惊动全城,标题是“人们该如何品味真正的时尚?”

半年之后,这里变为了时尚步行街,周围仍旧是琳琅商铺,只是转角最繁华处被古色古香、窗明几净的一整家刺绣店所占有,赫然是这里的时尚地标。

人们终于将目光投向这家规模宏大的刺绣店,并逐渐发觉它貌不惊人的沉淀着的时尚。太多的人走进了这家店,有钱人在这里购买丝绸手帕、布艺鞋;高端的客户纷纷订单,高层party上掀起旗袍风。大街上拎着刺绣店特有的木制小包成为最新的时尚。

那铜牌仍旧挂在侧墙上,被擦得铮亮。那上面赫然写着“苏州薛家第xx代刺绣真传”,其刺绣工艺作为文化遗产被得到保护。不知道那家不甘心地被迫迁址的旗舰店的经理,可曾明白这店为何代替了她的旗舰店,成为永恒的时尚为人们所品味、保护?

推荐第2篇:作文品味时尚

在这个作文题目中,“品味”和“时尚”是两个重要点。“品味”是动词,但是如何品味,可以成为写作的着落点,主要指理解、认识、感受等,不是一般的“看”,是要有过程和方法的。“时尚”到底是什么?时尚可以表现为对美、雅、好的追求,也可以表现为对丑、俗和坏的批判。“服饰、语言、文艺等方面”的提示比较有实际意义,便于避免学生一时找不到话题。其实,对“时尚”的所指应是很丰富的,可以是社会、生活、人生追求方面,也可以是历史、名人、文化、政治,等等。对“时尚”的理解是关键,它有助于立意的深刻和新颖,有利于提升学生作文的档次。

从文体上看如果写记叙文,首先要突出记叙的价值或意义。其次,还必须突出品味的“过程”,正是因为这一“过程”,才有对时尚的深刻洞察。如果写议论文,首先要鲜明突出议论的观点。可以论证“怎样”来品味时尚,突出对品味“方法”的论述;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什么”,突出品味“内容”的列举。还可以论证品味时尚的“好处”,突出对品味“结果”的描述。 品位时尚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简评】这是一篇充满机智和才情的优秀文章。作者以“乡下人”的身份,用满含迷惑、忧伤、自信的眼光来审视、“品味”城市中光怪陆离的时尚,在城市和乡村、文明与落后两个互为参照的世界中,表达了自己对时尚的感觉和理解。文章语言优美纯净,排比的修辞手法运用得比较自如。

品位时尚

(一)

“一代不如一代!”九斤老太愤愤地小声嘀咕着,一边不自觉地又朝右边小木椅上忘我拥吻的情侣瞥了一眼,便像犯了罪似地收回了目光。

伊眼见着街头闪烁的标语——“情侣街,品味衣,品味时尚,有爱大声喊出来!”伊吓了一大跳,慌忙朝出口走去,喃喃道:“品味啥时尚?我们那时啊,挑开头盖才知道新娘啥模样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二)

九斤老太是怎么会认字的呢?哈哈,自从孙女七斤在城里当上了《品味时尚》杂志的主编,九斤老太便经常来城市探望。七斤本想给老太报个老年大学,把老太吓了个半死,伊连忙摆手:“男男女女共处一室,都是有孙儿辈的人,怎么行呢?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哪!”好在九斤老太耳聪目明,七斤便教她学字念报,本看在伊很用心,便准备将最新潮的“火星文”一并教授给老太。却不料九斤老太脸上的皱纹都拧在了一处,撇着伊的瘪嘴骂道:“祖宗之字不可乱改,我们那里谁敢乱改?哎,真是一代不如一代!”

(三)

这天,七斤没事做,便从口袋中拿出《品味时尚》杂志,嚷嚷着要给九斤老太念一段文章。

老太的瘪嘴鼓了鼓,终没叨咕出一句话,便坐下听孙女读。

“38度的阳光温柔地在我微闭的睫毛上跳跃”,七斤声情并茂地读着,又不禁自我陶醉地闭上双眼。“啥玩意儿?”九斤老太几乎觉得自己耳杯了。

“我的嘴角上扬,不禁定格成43°的微笑”,七斤自然不理会老太的问题,继续半读半诵。“瞎折腾!”老太不屑地耸了耸肩。

“空气中弥漫着78°摩卡或68°卡布奇诺的芬芳……”七斤略略不舍地放下杂志,期待着伊的夸赞。听得一头雾水的老太,看着孙女的眼神,局促不安起来,想了半天,还是将口头禅涌了出来:“哎呦,一代不如一代哪!”

“什么什么呀!这叫„小资文‟,这叫时尚,教您品味时尚你都不会!”七斤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气。

(四)

“奶奶!您太时尚了!城里现在都流行吃您那种玉米窝窝头,拎你那破蛇皮口袋,尤其是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火了!火了!”七斤兴奋地在电话里嚷嚷,“您现在有空教我品味时尚啊!”

九斤老太脸上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望着破旧瓷碗中的几个硬面窝窝头,又浮想到七斤衣服上故意张开的破洞洞,本想骂句“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忽地又想到这又成了时尚,伊觉得不合身份,思来想去,一句话也说不出,便默默挂了电话。

伊失了神,心理叨咕:品味时尚,真是……

【简评】文章凭借“九斤老太”生发出意趣横生的故事,善于反讽。惊看街头“时尚”,难舍老年“时尚”,不解文学“时尚”三个片段,着力描绘“不合时宜”的“九斤老太”的鲜活形象。文末出人意料,“守旧”的九斤老太太竟成“时尚”,赋予了“一代不如一代”这经典语言在当今时尚中新的深刻内涵。文章扣题严密,构思精巧,语言幽默风趣,人物形象栩栩如生。含蓄的结尾让“品味”之意余韵悠长,发人深思。

品味时尚

孔子的那帮门生编了《论语》,老子的门生见了,赶编了《老子》。一来二往,渐渐地,随着历史洪流,《荀子》、《孟子》等书陆续出场。图书市场日渐火爆,不管什么圣人或是庸人都能写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书那会儿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如今,中国倒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上不了好大学,写书啊!那

不是一姓蒋的被清华录取了吗!

中国写书的人特多。主要分为作家、诗人、小说家、官员、学生、老师……以及罪犯、、乞丐等等。我想这年头写书是种时尚。

当年明月写了本《明朝那些事儿》,卖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许多人眼馋了,不就是把《明史》给翻译成白话文吗?那咱也会啊!于是《汉朝那些事儿》、《宋朝那些事儿》相继粉墨登场。谈史倒是一种时尚,但没人去读真正的史书。总觉得文言文太深,然而这么深奥的文言文被他们翻译之后,还具有文化意义吗?难不成到咱孩子那辈时,李白、杜甫的诗也翻译成现代的?这种时尚,是对文化的污染。

那些写书的“家”都特伤感,噢,不!叫做“明媚的忧伤”,偶尔还会“放肆地微笑”。那些写书的,稍狂的号称不进作协,即使进去也要当主席,然后下一秒将作协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说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称为“小说家”,特别没自信。估计当年他的情书也是当小说写的;狂的不得了,却又藏得很深的,进入作协,当上了副科级干部,俨然是一个“文化商人”,还办杂志,办比赛,整一帮穿着开档裤号称作家的大孩子当评委。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伤人”,化文字为利剑,将万千学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并且从中大获金钱,荣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风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风吹彻,冻死路边!我看过那本《最小说》的某期,其中内容无非早恋、逃课、叛逆、打架、抽烟……哥们,能不能整点别的,咱江苏高考试卷上都说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强,对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众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诱导,从而产生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赚点钱多积点公德。然而,当你的《小时代》发行之时,十万册三天结束,可见,思想上,行为上有偏差的人还是很多。

咱这文章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很多内容都是个人观点,估计非得零分不可了,不过咱不怕,考不上大学,咱也写书去!

(简评)

嘻笑怒骂成文章,看似寻常见奇崛。收尾之处,放诞恣肆而能“反戈一击“,足见才思,足见胆量!(骆冬青)品味时尚

——北京与上海的对话

背倚燕山,傲视四方,有着君临天下的大气,这是北京陆地的尽头,大海的起点,这是上海.当国人都羡慕这两座城市时,他们却在互诉衷肠.

"海弟",每天你注视着扬子江从脚下浩浩荡荡流入东海,迎着海风欣赏从海平面下升起的朝阳,夏天到沙滩上避暑,冬天不心穿羽绒服,夜晚的你不会孤独,外滩璀璨的灯火将伴你至天明."

"京兄",早晨你会在钟楼悠扬的钟声里醒来,闲了提着鸟笼到公园遛一圈,累了到老舍茶馆品一杯香茗,倦了到戏院看一出<定军山>,黄昏到天桥看一看杂耍,伴着"冰糖葫芦"行云流水般的吆喝声,倒也生出十二分的韵味.

"只是,我没有陆家嘴那样多的高楼,没有那么多的豪华跑车,没有你那样时尚.我只有古旧的四合院,破旧的三轮车,人们为了追求时尚,把四合院拆了开一间麦当劳,星巴克,把三轮车扔了换成冒着黑烟的四轮怪物.急功近利的人们,没有发现我骨子里浓浓的京味啊!"

"京兄,其实你那京味便也是时尚啊!想来奥运会后,中国风席卷全球.那舞动的"京",在鸟巢里幻化成翩跹起舞的仙女,飞天起兮,舞落碎瓣,'京'幻化成了翟志刚的"飞天"服,成了中华民族探索的不竭动力.传统文化走在神州前沿,引领着我们前进,不也是一种时尚么?"

(北京颔首思索)"而我,众所周知小弟无悠久历史,却有着令人称道的时尚.而人们批评我只顾吸收别人的时尚,空有浮华的外表,少了自己的根基."

"海弟,看那外滩万国风情的别墅群,正是你兼容并包的象征啊!'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你用这宽

广的胸怀接纳了多元文化,不也是一种时尚吗?"

"对呀,我们都在品味着自己的时尚,为何还要在苦恼中不能自拨?"

"应该提醒人们,我们都有着自己的文化,品味着自己的时尚,切不可舍近求远,失掉自己的特点!"北京奥运会将北京展现给世界,上海世博会期待世界融入上海.

一南一北的两座城市,品味着不同的时尚,却又携手发展,演绎着明天.

(简评)

此文写得比较"大气".京兄海弟互诉衷肠,评说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两座大城市的"时尚".作者巧妙地动用拟人手法,构思别致,引人注目.文章视野开阔,内容丰富充实,两座城市"时尚"的特征,底蕴与演进,在对话中得到了准确而精彩有展现.语言比较老到,富有情感,用词造句相当得体.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简评〕

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张雨仁)

品位时尚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简评)“时尚”的范围很广,处处都说,难免蜻蜓点水,流于掠影。这位考生很聪明,只拣“时尚”中的“发型”变化,从“头”说起。从平头、分头、毛毛头,再到平头,发型随时尚变化,品味随发型变化,故事随品味展开。语言于幽默之中见深刻,主旨在叙说中发人深省。(蔡明)

推荐第3篇: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五)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

(五)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有哦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大家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品味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简评]:

文章以当字一气贯注,把现代时尚与经典传统强烈而鲜明的对比凸现出来,流露出时尚所取代的深深叹惋与感伤。作者把品味时尚品出的苦涩诗意地表述为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一种颇具忧患意识的人文情怀,洋溢在文字间。

推荐第4篇: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2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2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一首《千里之外》唱遍大江南北,把周杰伦这个演艺界的大众宠儿又一次推向了时尚的最高潮。耳边响起这熟悉的旋律,眼前总会闪过一张充满活力的年轻脸庞。但是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与此形象大相径庭却又家喻户晓的人物,也曾演绎过这首流行音乐著名的中央电视台播音员:罗京。

观众朋友们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每天晚上七点整,那亲切的面容总是准时出现在荧屏上,那熟悉的嗓音总是回响在亿万观众的耳边。他的庄重、大方、不苟言笑的播音风格,牢牢地抓住了无数人们的心。

这个广受人们爱戴的播音员,其实也有着不为人知的另一面。08年1月20日,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中,一贯严谨的罗京一展歌喉,大唱《千里之

外》。将这首时尚的歌曲演绎得酣畅淋漓。看着他那投入的表情、醉人的微笑,俨然是一个追赶时尚浪潮的时尚达人。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这还是那个严肃的播音员吗?惊讶之余,我才想到:原来他也和我们一样,拥有一份感知和追逐时尚的热情。

我们看到了一个崭新的罗京、一个与往日荧屏上截然不同的罗京、一个同样充满活力的时尚的罗京。

但是,他的工作不允许他以这样的形象出现在我们面前。一时间,各种各样的批评潮水般涌来。是啊,他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华夏之音的传达者。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不允许他做出哪怕一丝的改变。于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又变回从前的那个庄重严肃的罗京了。直到08年8月31日,从那天之后,他就彻底从电视上消失了。一道不幸的消息传来:因为身患淋巴癌,罗京不得不离开《新闻联播》的播音室,入院治疗。

10个月后,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播音事业的优秀播音员罗京与世长辞,永远地离开了他所钟爱的播音事业,离开了亿万喜爱他的广大观众。

罗京就像一首巴赫的《十二平均律》,严谨得几近刻板。是真的缺少贝多芬的狂放、肖邦的写意、爵士乐的自由、拉丁音乐的奔放吗?一曲《千里之外》,给了我们最好的答案。

因为工作和公众形象的原因,他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今天,他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看着浩如烟海的悼念和祝福,我突然意识到:罗京那般的沉稳、严谨、勇于牺牲和隐忍,其实一点也不逊于周董之流。希望这种精神,可以永远成为激励我们积极向上的新的时尚。

推荐第5篇: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十)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

(十)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简评]:

作者用调侃的笔触、俏皮的语言,将品味时尚这样的严肃话题写得轻松洒脱且意味深长。

文章开头便出语不凡: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好生气派!文中,作者对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所下的定义也令人叫绝,值得玩味。可见作者的品味时尚功力十分了得。

结尾处记住,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只下咽,就像嚼口香糖,寥寥数语,耐人寻味。

推荐第6篇: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四)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

(四)

楼主:各位帅哥靓妹们,在下今日又出糗了,当我漫步在样园的林荫大道,独自一人孤独惘怅之时,忽有一身影从眼前掠过,抬头,一双特步板鞋,一条嘻哈运动裤,一件宽松T恤衫外加一头飘逸长发,不正是我同宿舍的好姐妹吗?于是我用光速飞奔到她身后,照准后脑勺就猛地把她的头摁了下去,结果,那人一脸惊愕,转过头来,我被霹雳到了:认错人了,真是糗大了

一楼跟贴:唉,没办法,现在走在路上的小青年都一个打扮,你这样的惊历我深有同感。现代人都爱追求时尚,看到哪个明星穿了碎花短裙、牛仔短裙、热裤,走在路上个个都打扮得跟拍偶像剧似的,我被雷到了。另外,前些日子陈冠希的艳照门事件余波不平,又引起了一股门热,不管是娱乐圈的魔术门还是政治领域的贪污门,都产生了蝴蝶效应,除此之外,似乎给明星的粉丝团命名也成了大家的热门,比如李宇春的玉米们,张峻宁的柠檬们,韩庚的庚窝们等等,不胜枚举啊

二楼跟帖:楼上的,话不能这么说,像我身边就有着一批不盲目跟风,特立独行的人,现代人是讲究时尚,像现在我们说的囧字就引发了不少争论,很多网络语言也都风靡全球,当时尚成为一种潮流,我们也不能跟着别人乱钻啊!王菲穿灯笼裤是好看,可是一些稍有赘肉的大妈们也不能觉得自己不穿便落伍了,就毫无顾忌,也穿在身上,多不合身啊。在21世纪缺的是什么?异类吗?不,是创新,周杰伦一开唱,时尚风与传统风相结合的热潮便席卷而来,他的唱腔更是成了一种时尚,还有,刘谦也凭着自己不同于他人的魔术表演风格而引发了另一种时尚

楼主回帖:多谢各位光顾,本主读罢两位高见,确是深有感触,如今各种时尚层出不穷,其间美与丑、雅与俗、好与坏交错杂陈。创新与模仿永不停息地互动,有些时尚如过眼云烟,有时时尚会沉淀为经典,像前几日央视播出《倾城之恋》后又掀起一股张爱玲热,如此可见,时间自会证明一切,在我看来,时尚随时代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方为尚!

[简评]:

嘈嘈切切,而又暗寓安排,在错杂纷乱中凸显主旋律乃本文用心之所在。繁杂的时尚评点中,以时考尚,足见作者之立意。

推荐第7篇: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三)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

(三)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简评]:

这是一篇充满机智和才情的优秀文章。作者以乡下人的身份,用满含迷惑、忧伤、自信的眼光来审视、品味城市中光怪陆离的时尚,在城市和乡村、文明与落后两个互为参照的世界中,表达了自己对时尚的感觉和理解。文章语言优美纯净,排比的修辞手法运用得比较自如。

推荐第8篇: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八)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

(八)

孔子的那帮门生编了《论语》,老子的门生见了,赶编了《老子》。一来二往,渐渐地,随着历史洪流,《荀子》、《孟子》等书陆续出场。图书市场日渐火爆,不管什么圣人或是庸人都能写本《*子》,以至于秦始皇焚书那会儿忙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如今,中国倒是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上不了好大学,写书啊!那不是一姓蒋的被清华录取了吗!

中国写书的人特多。主要分为作家、诗人、小说家、官员、学生、老师以及罪犯、、乞丐等等。

我想这年头写书是种时尚。

当年明月写了本《明朝那些事儿》,卖得特火,腰包鼓鼓的。许多人眼馋了,不就是把《明史》给翻译成白话文吗?那咱也会啊!于是《汉朝那些事儿》、《宋朝那些事儿》相继粉墨登场。谈史倒是一种时尚,但没人去读真正的史书。总觉得文言文太深,然而这么深奥的文言文被他们翻译之后,还具有文化意义吗?难不成到咱孩子那辈时,李白、杜甫的诗也翻译成现代的?这种时尚,是对文化的污染。

那些写书的家都特伤感,噢,不!叫做明媚的忧伤,偶尔还会放肆地微笑。那些写书的,稍狂的号称不进作协,即使进去也要当主席,然后下一秒将作协解散;不狂的以至于不敢说自己是作家,只是自称为小说家,特别没自信。估计当年他的情书也是当小说写的;狂的不得了,却又藏得很深的,进入作协,当上了副科级干部,俨然是一个文化商人,还办杂志,办比赛,整一帮穿着开档裤号称作家的大孩子当评委。

我想那文化商人真算是文化伤人,化文字为利剑,将万千学子刺倒在文化殿堂之中,并且从中大获金钱,荣登文人富豪之榜。真是春风得意啊!但小心你寒风吹彻,冻死路边!我看过那本《最小说》的某期,其中内容无非早恋、逃课、叛逆、打架、抽烟哥们,能不能整点别的,咱江苏高考试卷上都说了:由于青少年心智未成熟,好奇心又强,对事物缺乏分辨力,容易被大众媒介中的不良信息诱导,从而产生思想上,行为上的偏差。您大人大量,少赚点钱多积点公德。然而,当你的《小时代》发行之时,十万册三天结束,可见,思想上,行为上有偏差的人还是很多。

咱这文章由于思想觉悟不高,很多内容都是个人观点,估计非得零分不可了,不过咱不怕,考不上大学,咱也写书去!

[简评]:

嘻笑怒骂成文章,看似寻常见奇崛。收尾之处,放诞恣肆而能反戈一击,足见才思,足见胆量!

推荐第9篇: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十一)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

(十一)

品位时尚,让我们从头说起。

小时候,最时尚的发型是平头,那种发型让人看起来精干、聪明。到了理发店,跟理发师傅说一声:就剃那个最时尚的!理发师傅二话不说,在你头上操家伙推来推去那么几下,一个清爽爽的平头就新鲜出炉了。走在大街上别提多潇洒。

时尚如同七彩屏,转瞬间,就变成了它的色彩。

平头渐渐退隐,分头则一下子涌现出来。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时尚一族,他们走着走着就突然那么一甩头,让那时尚的分头分明出来,炫耀着。这功劳恐怕还得盖于当时流行的港片吧。周星驰、刘德华、亦或周润发时不时一甩头,亦或时时一阵风吹来,分头前的发梢飞扬,映射着一张张帅气的脸庞。啧啧,那个帅呀,那个时尚呀!于是众多平头蓄发认明分头之志。

等我上高中时,平头、分头早就被时尚给辞退了。

取而代之的是毛毛头。

我记得初次随同学一起去理了个毛毛头回家后,我奶奶很生气。倒不是生我的气,而是生理发师的气,她认为那个理发师可能刚刚出山,不会理发,她一定要去评评理

我问同学,你的不也是毛毛头吗?又有什么区别?他指出了细微之处。原来他的头发时竖着的毛毛头,直指着天,像一根根天线。

高三了,一团乱糟糟的头发很是让人烦恼,常常时几个星期没好好洗头,一摸,头屑纷飞,我们美其名曰:下雪了。

时尚,在高三这枯燥的日子里。继续焕发着它的光彩。某日,班长剃了个平头,我们觉得他做作业时挠着平头的样子很酷,而且一挠那个平头顿时停滞的笔又飞快起来,而且不用常洗头。

于是,毕业照上,我们班男生全是平头。

头的时尚还在继续,翻着以前的照片时,想着那时追求时尚的心,会不禁一笑。

[简评]:

时尚的范围很广,处处都说,难免蜻蜓点水,流于掠影。这位考生很聪明,只拣时尚中的发型变化,从头说起。从平头、分头、毛毛头,再到平头,发型

随时尚变化,品味随发型变化,故事随品味展开。语言于幽默之中见深刻,主旨在叙说中发人深省。

推荐第10篇: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六)

2009江苏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

(六)

去年的现在,我在上海黄埔江,经不起旅游宣传手册上江枫渔火对愁眠的诱惑,爬上了一叶扁舟。

现在最流行这个了,漂亮的导游说,大城市里就兴这个,复古嘛。

摇摇晃晃的小船上覆盖着一顶编织的棚,游人就坐在里面。棚里贴着一张打印纸:30分钟50元。导游见我盯着纸看,不无得意地说:我们的团员只要30块钱,1分钟才1块钱。你看这意蕴。

意蕴,船头的老人在摇桨,沉默地重复这急切的动作,我走过去也不回头来看一眼。而走进时才发现,老人的白汗衫上露出的标签赫然写着:MadeinChina。原准备与老人搭讪的,也只好悻悻地回到船舱。

船继续在江面上晃荡,隔着晨雾依旧能看到这繁华的上海。高楼屹立在雾间,消失在云尖,好象在得意地诉说什么。而不远处驶来一坐不大的轮船,飞快地开远,只留下一道巨大的水痕,让我们的小船颠得更厉害。

而这所谓的复古时尚,在这繁华的城市面前,卑微得一如这摇桨的老人,一言不发,格格不入。

从上海回来,又到**的老家逗留了几天。那是个沿海的小城镇,混浊的黄海打小镇边起伏,却承载了整个小镇的一切衣食住行。

我来到海边的时候是傍晚,潮水不安地咕咕冒泡。恰好妈妈遇到她的舅爷爷,便叫我爬到他的船里玩一会儿。这是只极老的木船,船沿高高地围着船膛。舅爷爷和我一并爬进来,让我坐在小凳上。船里有一张绿色粗绳编织的网,也许是在海水里泡久了的缘故,已经快成黑色了,但仍散发出阵阵腥味,鱼鳞也粘在上面。待明天再热些就禁捕了,那时候就不能下海啦。舅老爷说。

老人的儿子也来了,他是在海上开快艇的。10块钱坐1次的快艇可以让你在海上飞快地打旋,惊险却有趣。这是这个小镇上最有趣的游戏。白天很多渔民的孩子会花上10块钱在海上刺激一把。老人力劝我也坐一回,说不会收我的钱,我却因恐惧不敢一试。这小镇上的时尚,是那么的惊险,弄不好就会翻船。他们没有更多的钱来构建更安全的游戏,只能在这海上嬉闹一回。老人也很无奈:这有什么办法,开这玩意儿来钱啊!

不一会儿又有人来乘快艇。看着快艇离我们的老木船越来越远,开始不停地急转弯而激起一阵阵白浪,又想起上海那复古的时尚,不知为什么,心里涌上一阵无名的酸涩。

而这两种时尚下,又有着怎样的我所看不见的落差?

[简评]:

尼采曰:一切文学,余爱以血书者。此文乃以心写者。从世相之下,审视人心,从意蕴中窥见真相,作者始终投入了自己的真情、真意乃至真魂。扁舟与快艇,都市与渔村的时尚之间,存在的是何种落差?作者似乎没有说什么,似乎什么都说了

第11篇:品味时尚800字作文

品味时尚800字作文

品味时尚800字作文

(一)

当我们将剪了无数个洞的牛仔裤,放进衣柜底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经过时了;当我们把80年代的老歌拿出回放时,这种往日的时尚已成经典。

同是时尚,为何就有如此大地差别?关键是一种时尚经历了众口品味后,还剩什么。

所以时尚需要我们去接近。没有实践没有发言权。同理,也只有当我们亲身感受体验时尚,才能摸清此时尚的脾气。边骑车边塞个耳机大声放着音乐,外表看上去特青春,但身边的危险也渐渐逼近;阿迪的服装、耐克的品牌,那个显眼的标志就是年青人的资本。而身后的父母却在含辛茹苦地早出晚归。如果身边太多的时尚现象我们不去接近、去认识,或许自己也会挤入追求“时尚”的大军中。

时尚需要我们去感悟。毕竟时尚是青春的代名词,追逐潮流成了我们80后、90后的法宝。也不能否认,有些时尚也有着明显的多利少害性。《百家讲坛》是一个近几年才开办的央视栏目,而请去开讲座的名师也是大学、中学校园的佼佼者。他们生动形象、睿智而又耐人寻味的讲课,不仅满足了全社会感受大学教育的机会,也将各方面文化知识大众化普及,而这些教授也成为了众多观众追捧的“明星老师”。人们从他们身上学习其余娱乐明星少有的文化修养和待人处事,而一些学生也开始重新规划人生,非某某名牌大学不上,因为那个大学里有他的偶像。我也是此时尚的追星族,感悟此种时尚,让我又多了份信心与希望,何乐而不为?

时尚需要我们去沉淀。大千世界对我们这些人生阅历空缺的中学生来说,身边充盈着各种诱惑,难免盲从去跟风、去追求个性自我。将所有的时尚一概接受,将自己搅得和污水一样浑浊不堪。其实时尚本身没有好坏,需要看哪些适合我们成长,静下心来耐心思考,学会将有用的吸收,没用的毅然决然地排斥沉淀下来。当我们通过一系列的过滤、洗涤后,我们便从纯净水变成了矿物质活性水!有益时尚让我们更有内涵。

接近、感悟、沉淀„„时尚这东西也给我们品味完全了。别人的时尚未必是我们适合的。最重要的是,如何去品味时尚,让我们成为矿物质活性水!

品味时尚800字作文

(二)

时尚是社会这条大河上刮起的一阵风,它总能在这条奔腾的浚河上掀起一个又一个的浪头。20**年,要问哪浪最高,告诉你,那就是魔术。

春节联欢晚会上,台湾魔术师刘谦用那两根橡皮筋征服了亿万观众,一刹那,这个令人惊叹的表演走进千家万户,魔术师如雨后春笋一个个都涌现出来。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安徽电视台、争先恐后组织魔术表演,大变活人,瞬间移动,斗转星移。读心术—一个个令人诧异的表演把观众带进了魔术的城堡。

魔术它到头来只是一种技术,而不是魔法。只是魔术师用他们娴熟的技术,飞快的身子,巧妙的科学原理骗过了观众的眼睛,给人魔幻的感觉。其实它并不是一项新兴的节目,早在几千年前它就诞生了。

魔术最早起源于古埃及,古印度,中国随着历史的进步和各项科学理论研究,以及各民族不同的文化风格魔术越来越精妙,越来越具有可观性,终于20**它引发了中国魔术热。

说到印度,很多人会想到瑜伽。作为印度传统的健身法,瑜伽的很多动作令人菲疑所思。瑜伽高手可以将自已身体缩小为球的大小,或是用双腿夹住头部,其动作优美,运动幅度夸张。说到这很多朋友应该想到了“大变活人”不错,“大变活人”中很多项目就是从中演变而来的。要问古代文明中,谁的数学研究深入,那非埃及莫属,瞧、那一座座金字塔正是最好的证明,如此复杂的问题都可解决,试问52张小小扑克对他们有何难度呢!

中国文化讲究技巧,古装片中最常见的就是:“喷火”“耍杂”这些杂技经过时间的冼礼,如今摇身一变,赫然就是舞台上的“斗转星移”吗!

由此说来,那些令人费解的魔术竟是从古典文化走来的。其实,当今社会每一阵潮流之凤,它都出自于古典文化的天端。当你疯狂的热衷于这一件时装,那一种表演时,你是否想过,它背后蕴藏着什么?其实当你发掘时尚背后的古典,你会得到更多的乐趣。

品味时尚800字作文

(三)

在“时尚话题”越来越high的今天,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渗入了不同的时尚元素。就连小孩子们喜欢的动画片也不例外。

从《名侦探柯南》、《网球王子》、《犬夜叉》到《百变小樱魔术卡》等一系列的日韩卡通动漫轻而易举地在我们身边掀起了一股时尚热潮。甚至于连《奥特曼》这种类似于动画片的影视作品也使得无数幼儿园里的小男孩儿把奥特曼作为自己的偶像。美国动漫的卖点就在于幽默,而且是一种持久的幽默。像《猫和老鼠》就实现了幽默在国界、年龄和时间上的跨越。美国的动漫确实是好,连同动画电影,都因画面丰富、>故事精彩和意蕴深厚而备受青睐。

令我不解的是,我国的动画片制作起步并不算晚,却一直达不到应有的高度。建国初期,我国就有《大闹天宫》、《黑猫警长》等优秀动画片,但为什么发展到今天,却不如以前那么有影响力了?同样是猫,我们的《猫咪小贝历险记》就比不过加菲;甚至于连我们关于国宝大熊猫的动漫也比不过《功夫熊猫》。这本来是我们的文化,却在美国人手里发扬光大。如果不是迪斯尼的《花木兰》这部电影,有多少外国朋友知道中国有这样一位女中豪杰?中国动漫的发展方向还不明确。就连现在人人津津乐道的《喜羊羊与灰太郎》,也不知道到底能够时尚多久。

造成这个现象的根本原因是我们把时尚的掌控权送到了别人手里。外国的动漫一成为时尚,我们就忙着模仿,于是侦探、魔法、宇宙飞船、地球卫士泛滥成灾。但是我们没有着力开发我们的优点。中国几千年的文明就是我们的优势,为什么我们要放弃优势,非要用自己的薄弱环节去碰他们的强项呢?为什么我们一味追逐他们的脚步却不努力让自己成为时尚的弄潮儿,引领时尚呢?总是模仿别人,又怎么能够跑在前头?我总希望有一天,整个世界最时尚的动漫人物就是孙悟空、哪吒、七仙女,那时候玩具店里卖的就不再是大大小小的奥特曼,而是威风凛凛的金箍棒了。

时尚如月亮。追,永远追不上。换个方向走,它却又紧紧相随。

其实世界上本没有时尚;以为它是时尚的人多了,它也便成为了时尚。

第12篇: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

时尚是社会这条大河上刮起的一阵风,它总能在这条奔腾的浚河上掀起一个又一个的浪头。2009年,要问哪浪最高,告诉你,那就是魔术。

春节联欢晚会上,台湾魔术师刘谦用那两根橡皮筋征服了亿万观众,一刹那,这个令人惊叹的表演走进千家万户,魔术师如雨后春笋一个个都涌现出来。中央电视台、湖南电视台、安徽电视台、争先恐后组织魔术表演,大变活人,瞬间移动,斗转星移。读心术一个个令人诧异的表演把观众带进了魔术的城堡。魔术它到头来只是一种技术,而不是魔法。只是魔术师用他们娴熟的技术,飞快的身子,巧妙的科学原理骗过了观众的眼睛,给人魔幻的感觉。其实它并不是一项新兴的节目,早在几千年前它就诞生了。

魔术最早起源于古埃及,古印度,中国随着历史的进步和各项科学理论研究,以及各民族不同的文化风格魔术越来越精妙,越来越具有可观性,终于2009它引发了中国魔术热

说到印度,很多人会想到瑜伽。作为印度传统的健身法,瑜伽的很多动作令人菲疑所思。瑜伽高手可以将自已身体缩小为球的大小,或是用双腿夹住头部,其动作优美,运动幅度夸张。说到这很多朋友应该想到了大变活人不错,大变活人中很多项目就是从中演变而来的。要问古代文明中,谁的数学研究深入,那非埃及莫属,瞧、那一座座金字塔正是最好的证明,如此复杂的问题都可解决,试问52张小小扑克对他们有何难度呢!

中国文化讲究技巧,古装片中最常见的就是:喷火耍杂这些杂技经过时间的冼礼,如今摇身一变,赫然就是舞台上的斗转星移吗!

由此说来,那些令人费解的魔术竟是从古典文化走来的。其实,当今社会每一阵潮流之凤,它都出自于古典文化的天端。当你疯狂的热衷于这一件时装,那一种表演时,你是否想过,它背后蕴藏着什么?其实当你发掘时尚背后的古典,你会得到更多的乐趣。

第13篇:品味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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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时尚

作者:江苏一考生

来源:《课外阅读》2009年第19期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

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别补补丁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第14篇: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1)

《闲情偶寄》中有语,开篇当以奇句摄之。说的是作文之法。时下,越来越多的写作者追求时尚。

曾几何时,高考优秀范文中铺天盖地的题记,俯拾皆是的书信让人看得眼花缭乱。终于阅卷者看烦了,考生写腻了。三三式的翻版议论加感动中国人物材料的作文英应运而生并且风靡一时。年年岁岁,岁岁年年,考生们期盼时尚作文的出现,有点痴迷,有点彷徨。

放眼青春文坛,80后作家韩寒《三重门》的出版引领了夸张叛逆的时尚潮流。郭敬明式明媚的忧伤渗透在青春写手的文字里。新概念迄今为止已有十一届,而韩寒、郭敬明却只有一个,太多的青春写手在时尚的潮流中迷失了自我,没有自己飞扬的个性,没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甚至没有属于自己独一无二的经历。一提笔就是“仰望四十五度的天空泪流满面”,一写生活总跳不出酒吧昏暗的光线。周国平在《青春不等于文学》中说,青春是张扬的,但文学不属于人生的任一阶段。青春写手追求时尚本无可厚非,可是一旦失去了自我时尚便成了盲从。

还记得文艺工作者对余秋雨散文的赞叹,还记得书架上堆满了《文化苦旅》《回望两河》,余秋雨以其大气独特的散文赢得了读者,赢得了成功。于是乎,如法炮制的“余氏”散文充斥着图书市场,在无人无事中对历史、对文化空发感叹,千篇1律,令人

生厌。

余秋雨在《历史的脸谱》中说,为何我们的文艺作品中充斥着华丽而又华丽的词藻,复杂而又复杂的构思。文艺工作者把华丽、构思当作一种时尚,不遗余力的去追求,而忽略了读者,忽略了时尚叠加后的平凡与老套。

我无意反对时尚,正如广告词所说,人靠衣装,美靠亮装。时尚要有深厚的内涵。正如西施,本身的美让她穿什么服饰人们都觉得美,觉得时尚。恰恰相反,没有了精神实质的时尚,好比东施,纵然浓妆艳抹,周身玉帛也掩盖不了她的丑陋。

所以为文当有自己的个性,亮出自我的精彩。盲目追求时尚,只会是丑人多作怪,贻笑大方。

第15篇: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

“时尚”一词已是这个世界的潮流代言词,几乎是经常挂在某些人的嘴边,频繁出现在报刊媒体上,求时尚似已蔚然成风。可时尚是什么?很多人对时尚的理解都不同,有人认为即是简单,与其奢华浪费,不如朴素节俭;有时时尚只是为了标新立异;给人焕然一新的,拥有时尚王风范的感觉。

现实中很多与时尚不同步的人被指为老土、落伍;时尚,是时与尚的结合体。所谓时,乃时间,时下,即在一个时间段内;尚,则有崇尚,高尚,高品位,领先等含义。时尚又是循环更替的,每个人追逐“细节点缀”的时尚依然风行,流行趋势不断更替,琳琅满目的时尚饰品也总让人耳目一新。

追求时尚,重点应放在“时”下,如果是穿着或使用不时宜的东西,那怎么也时尚不起来。不过就现在的具体情况来看,诸多时尚如此经不起时间考验的原因也往往出在这个“时”字上,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就比如说,前些年很流行的《百家讲坛》吧,易中天、刘心武等一批学者的讲座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升腾起一股读《三国》读《红楼》的时尚,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手捧丛书仔细研究的老幼妇孺;再比如前段时间热播的“相亲”节目,或“选秀”综艺节目,现在也正慢慢在降温;再来看看装饰界的时尚,这更是“命短”,一般都是两三个月,就一个季度的“命运”,下度轮回却是面目全非。只能说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了。这股时尚降温之快与其升温之快一样令人咋舌,这不禁让人费解,难道就没有永恒的时尚吗?

答案是当然有。还是举个文化界的例子吧!奉旨填词的柳三变一改北宋词坛当时文风浮华的局面,将市井俗语引用到词作之中,一时成为风尚,按照当时的说法是“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不得不承认在那时,柳永的词已风尚一时,但是千年以后,柳词却未因时代久远而失其魅力,这又是为何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这便是创新与模仿的区别。创新是时尚的生命。柳永敢于创新,为前人之不敢为,所以他建立的时尚历久弥新;

放眼当下时尚界,陈袭旧章,按图索骥,美其名曰“独特见解”的也只不过为博人眼球而故弄玄虚罢了,所以他们的时尚便是过眼烟云。据笔者了解,国际上真正算得上时尚,而且经得起时间的验证的大师与作品,为数并不多;服饰类的更是少之双少,而在女鞋方面,据笔者见解,除了几大国际品牌外,一个名为

“莎维妮”的后起新秀,团队庞大,主研发设计师由来自米兰顶级国际时尚设计师担任,其研发生产的女鞋相当有口碑。目前,“莎维妮”也正进驻淘宝天猫不久,可供想了解的朋友,了解了解。

时尚就如同历史,是创新和重复永不停歇地互动,敢于创新的时尚成为经典流传万代,因循守旧的时尚只能湮没在时光的无情中。

品味时尚,品味潮流,品味优雅,品味创新的魅力。

第16篇:时尚品味

时尚品味

湖北汇美时尚服饰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服饰开发、加工制作、结合东西方特色文化,拥有独特设计风格的大型服装公司,公司打破常规,专业的团队在设计上汲取了人类的无穷智慧,从绘画、音乐、建筑、影视等方面得到设计灵感,披沙简金的将这些元素融入23街服饰设计制作过程之中,公司以精良的工艺品质、合理的价格、良好的业内口碑和卓越的营销策略以近乎传奇般的速度,迅速在中国服装市场上扩张,并逐步蔓延至服饰时尚圈,湖北汇美时尚服饰有限公司在全球建立了以中国、韩国首尔和美国纽约为源动力的三大开发基地,并在中国武汉、上海、广州和福建设立了四大加工制作机构。作为中国服装市场的自主品牌,公司独立的品牌控制权和所有权,竭诚帮助全国的客户和合作伙伴实现他们的创业目标,使其能够在事业上取得所向披靡的成功。伴随韩剧、韩星、韩国旅游日益深入到中国大众生活消费中,韩派服装潮流再次蜂拥而至,其\"气势\"已经完全盖过其它类服饰的销售。加之80后、90后新新人类群体进入社会消费中坚力量,韩服市场将迎来巨大的商机!凭借着这股风潮,抢先出击正当时。23街韩潮服饰——其中的佼佼者与行业的领路人!更是推波助澜,将这股平民韩服潮带到最高潮。

二十三街目标消费群体锁定年龄 18-35岁追求时尚的女

性消费者。 18-35岁年龄段的消费者是服装行业的主要消费群体,对于时尚流行的服饰非常的关注,并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23街服饰款款经典,都犹如天宫之作非人间之品,一粒纽扣、一个拉链、乃至一针一线都充满着精神和魅力,独特的设计理念、时尚的诉求追逐、超低的价格趋向、过硬的质量和人性化的设计处处都在彰显着引领时尚的霸主雄姿。

第17篇: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

什么是时尚?顾名思义,它就是时间与崇尚相加。这种崇尚无处不在,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如衣着打扮、饮食、消费、甚至语言表达与思考方式等。男人的头发越留越长,女人的头发越留越短,这是时尚。

男人的衣服越穿越多,女人的衣服越穿越少,这是时尚。

男人不做男人变女人,女人多挨刀子多毁容,这也是时尚。

只吃药片不吃饭是时尚。

炒股是时尚。

看《喜羊羊与灰太狼》是时尚。

说几个菜鸟、虾米是也是时尚。

我们不能盲目地追逐时尚。

《意林》里有这样一则故事:一天,螃蟹晒完太阳,懒洋洋地向家走去。嗨,朋友,你为什么横着走啊?螃蟹转过头,原来是一只乌龟。螃蟹答道:我天生就是横着走的,这可能有利于攻击和逃跑吧。乌龟说:那你不妨试试直着走。这样才好看,才时尚!螃蟹听了,有些心动。回到家,螃蟹想着乌龟的话,下定决心走时尚路线。第二天,螃蟹开始学习直走,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总算学会了。螃蟹神气地向前迈着步子,想好好炫耀一番,这时一个男孩飞快跑来,看到这只直着走的螃蟹,将它抓回了家。盲目地追赶时尚,只会失去自己的本色,结果往往是弄巧成拙。

我们要注意时尚陷阱。

朱德庸有句话:时尚不是设计师与顾客的对话,而是骗子与傻子的对话。这话说得真是太好了。骗子奸商为了赚尽傻子消费者的钱,绞尽脑汁,机关算尽制造时尚,引领时尚,最后大批时尚人士乖乖地掏空了自己的腰包。近年来,X白金对电视的狂轰滥炸,使它深入人心。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还收X白金,这一病句,恐怕三岁小孩都会唱了。可它的效果怎样?听说和安眠药差不多。对于时尚,人们一直对它有很多争论。但总的说来,时尚体现了人们的生活品位,赋予了人们不同的气质,给人们带来了愉悦的心情。人们对时尚的追求,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高二 李志豪

第18篇: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

小姨是个自认为很时尚的人。

她的发型千变万化。这段时间是个长发飘飘的淑女发型;过段时间换个狂野不羁的爆炸式短发;再过段时间又是一个简短干练的运动平头。我每次都来不及适应她的新发型,她说时代变化得太快,要不断适应新的潮流。我不得其解,时尚是一颗随波逐流的头么?

她的服装风格迥异。这段时间是个朝九晚五的小白领;过段时间变成个青春洋溢的大学生;再过段时间见到她时,仿佛邂逅一位三十年代旧上海滩的旗袍佳人。看着我诧异的眼神,小姨说,要用不同的身份体验不同的潮流。我一头雾水,时尚还根据不同的身份有着不同的定义?

突然有一天,小姨结婚了。家里人都非常不适应,小姨说这叫闪婚,现代男女看对眼了就会马上结婚。当我们还在消化她的“闪婚”时,她离婚的消息又传了回来。看着她不会所动的神情,我打了个寒颤,原来婚姻也可以如此儿戏的“时尚”。

小姨依然持继着她的时尚,变幻无穷的发型与服装,朝云暮雨的工作与生活。她肆无忌惮地挥霍着青春,沿着岁月的痕迹追逐着日新月异的时尚。

直到有一天,我发现她居然保持着上一次见她时的造型,只是眼角多了丝鱼尾,神情中带着几分疲惫。

晚上,我与小姨并头躺在床上。这是我在多年观察她的时尚后第一次与她靠得这么近,让我不自觉感觉到一点紧张。但这也是我这么多年第一次觉得她很亲近,是身边一个可以摸得到的人。

小姨伸出手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头发,时不时轻轻地叹上一声。良久,她才开口说:“我知道你很困惑,其实我自己也一样困惑。我花了十来年的时间来适应这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却至今都不明白什么是时尚。不过你很年轻,将来如果找到了答案,记得告诉我。”我恍惚地点了点头,想说些什么。可是看到小姨眼中的哀伤,心里却沉甸甸的,什么也说不出。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横量时尚的标尺,每个人都按照理想的标准去追寻自己的时尚。有些如过眼云烟,有些却在时光中沉淀成经典。但是无论什么样的时尚,都将在历史的滚滚车轮中消失殆尽。

何不停下追逐的脚步,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充实地度过每一天?何不放下浮燥的心,感受生命中的每个细节,细细地品味百态人生?何不张开颓废的双手,抛掉世俗捆绑的枷锁,开创属于自己的美好?而这,又何偿不是一种另类的时尚?

第19篇:品味时尚

品味时尚

那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就像飞鸟划过整个头顶,就像牧童吹着那悠长的笛,就像整个山坡开满了鲜艳的花却又迅速枯萎。我知道忧伤与寂寞又一次占领了我的心房。

自从于偏僻的小村考到这个繁华的城市,我不止一次感到寂寞。本以为开了花就会结出硕大的果,本以为下过雨就会有彩虹,本以为走出小村前路就会平坦无阻。这么多的本以为蕴含着我对于未来生活的无限希冀,就像火红的铁块经现实的冷水一淬又变为了冷色。我在这个城市的学习并不很顺利。

同学们都很好,只是我总是感觉自己像个异类。时尚的他们光鲜动人,风风火火,而我?呵,还属于八九十年代未经造化的呢!我开始冷静地观察着,时尚原来如此:

这里的夏天,女人比男人穿得少。同学说,“真时尚!”这里的青年,有些人的头发比家里老母鸡的颜色还要黄。同学说,“时尚,帅!”

这里的蔬菜,小瓜比村里的肉还贵,同学说,“绿色食品,时尚健康!”

……

呦,时尚原来如此,赶明儿回去让妈妈补丁别补了,这里有个洞才时尚呢!说这话,我心里有点酸,同学们有些话又现了出来,什么“菜鸟”、“虾米”之类的我不甚了解。

说“菜鸟”是时尚,那我告诉你,想当年我在村里上树掏鸟蛋、下河摸河蚌别提多“酷”了!

可这些,都是冷暖自知,他们不屑,我只能自我消遣。每每听到他们谈论什么游戏球赛之类的,我都静静地跑开。他们的“时尚”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也许就不该忧伤,这些时尚又与学习何干呢?即使外表老土,心灵时尚就够了。

想到这里,我又释然起来。时尚不过如此,经过我细细品味,还是咱们原先农村好啊!

“农村生态游”已成时尚,我估计我以后也就成时尚了。所以品味时尚,毋须忧伤嘛。

作为一个少年,我相信未来也许是最真的、最值得追求的“时尚”吧!

如此一番,品味时尚,颇有收获。

2009年南京高考满分作文《品味时尚》

时尚,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有着不同的定义。南唐后主李煜酷爱小脚,裹小脚成了当时女性的时尚,并一直延续到上世纪初;今天,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LV的包包、保时捷的跑车、一掷千金的灯红酒绿成为了一种时尚。但这种时尚仅仅是由氢和氧两种元素构成的新的物质而已,经不起人们的品味,虚华时尚的背后是更加空虚的心。真正的时尚应该犹如一壶上好的观音,经得起沸水一遍又一遍的冲泡依然能够沁人心扉,耐人品味。人世间,千变万化而又亘古不变,最枯燥乏味而又最经得起品味的莫过于历史了。王侯将相也好,山野村夫也罢,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沧海一粟。时尚在变化着,不变的却是历史,品味历史便是品味最长久的时尚。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哥萨克的故乡,看一眼由因为不愿意世界上再出现第二座类似建筑而被沙皇挖掉双眼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克里姆林宫,亲吻一下半个世纪前把成千上万优秀的俄罗斯儿女直接送上前线的红场。半个多世纪过去了,克里姆林宫美丽依然,红场上似乎还回荡着雄壮的《莫斯科保卫者之歌》,伏尔加河默默地记录着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只有流淌了不知道多少年的伏尔加河在向我们静静地诉说着拿破仑的大军是如何倒在莫斯科的严寒之下的;博克元帅又是如何从莫斯科退去的,虽然他和他的中央集团军群已经看到了克里姆林宫的尖顶。她又在向我们诉说着苏联红军的19次斯大林突击,从莫斯科到基辅,

从华沙到维也纳,从贝尔格莱德到柏林,一百万的苏联红军长眠在了异国的土地上。一百万优秀的苏联儿女带来的是大片惨遭战火蹂躏土地的解放,带来的是红场上19次的礼炮,带来的是一个从战火中重新站立气啦的苏联。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布甲尼撒大帝,走进古代巴比伦王国,走进号称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在底格里斯河上烤着刚从河里钓上来的鱼,吃着巴格达盛产的椰枣,呼吸者从历史深处刮来的风。虽然今天的伊拉克战火不断,虽然生活在厚重历史之上的伊拉克人民每天在为生存而挣扎着,虽然挥舞着军刀的尼布甲尼撒大帝的手臂已在战火中灰飞烟灭,但伊拉克人民的鲜血和泪水依然记录着她的历史。

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进耶路撒冷,看一眼这座诞生了世界两大宗教的圣城。走进阿克萨清真寺,探究穆斯林心中那股强大异常的宗教力量,感受伊斯兰世界斋月的肃穆。还要走进饱受苦难的犹太人心中的圣地——哭墙。感受能够将全世界犹太人凝聚在一起的巨大力量,感受能够在五次中东战争中都能反败为胜的神奇力量,还要走进辛德勒的墓地,感受犹太人的知恩图报。耶路撒冷,犹如从历史中走来的老者,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在互相残杀,留给后人的只有千年一叹。

历史是永久的时尚,是最经得起品味的时尚,是亘古不变的时尚。我梦想有一天能走近尼罗河、泰姬陵、玛雅人的金字塔、撒哈拉腹地的原始部落,去品味历史,品味时尚。

第20篇:品味时尚

值得品味(品味时尚)

前言:

我说过,我要把高考作文题都写一遍。现在我要把这件疯狂的事继续下去。上次的《怀想天空》我根本没有按照应试的路子写,变成了抒情小散文。这次我不管写得如何,先保证它是一篇如假包换的应试作文。所以先打好招呼,老师,你不要期望看到好文章了„„理解一下我吧,我自己也不想胡言乱语„„

“人们追逐时尚,不是因为它适合自己的气质,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如此”指代的是什么呢?并不是“时尚”二字,而是“追逐时尚”。

是的,人们追逐时尚,并不是因为多么渴求时尚,而是因为大家都在追逐时尚。时尚始终是少部分精英人士才能做到的,前提是他们在努力地追逐,因为时尚是会不断迁移的。大家都很时尚是不可能的事情,“大家都是如此”的事情意味着大众化,这不符合时尚的本质,时尚其实是一种卓尔不群。而为什么会有巴黎时装周和米兰春季发布会呢?因为时尚的“卓”使得它在人类社会引起了趋之若鹜的庞大潮流。不过可惜的是,一旦人们跳入了这场潮流,那他就远离了时尚,而成为了可怜的追随者,充其量只是形象地模仿。人们的级别其实很低,因为别人都在模仿,所以自己也模仿。

时尚是从创新开始的。跳出原有的框架,做到“不群”。这需要的是强大的自信和能力,坚持自己的另辟蹊径,同时用自己的才华,使之充满难言的魅力。就像是T台上的模特,试问如果那个模特没有那种冷硬线条,犀利的目光,坚定的步伐,你会为之倾倒,最终坚信他身上穿的是价值连城美丽无匹的时装么?“时尚”首先是符合“时”才会被“崇尚”。这个“时”是时间状态的意思。这也是时尚一直迁移的原因。如果一件事情可以被时代所认可,那么这件事情自然而然会被推崇。

现在明星搞慈善是非常时尚的,因为慈善这种东西与明星的名气是相得益彰的。但是这种“卓”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的,有些人就不能被认可。章子怡从骗捐门,到泼墨门,一步一步都在示范一个失败的例子。后来的明星无疑是聪明的,他们会在网上晒捐款的发票。这个时候,同样是赶时尚,却有了完全不同的结果与应对。

时尚其实有很多种类,而一般人所体会到的只是穿在外面的时尚。我是学校慈善志愿者协会的理事,我所体会到的时尚,不过是一种希望可以帮助别人的心情而已。不管外在的行动如何,只要自己的热情一如既往,那么这种时尚的形式其实可有可无,因为引起的终会是坦诚博爱的潮流。

绚丽的衣衫是时尚,但那太短暂。关爱他人是时尚,而且这种时尚是世界永恒的主旋律,人们称之为经典。

后记:

我被我自己恶心得快吐了。我一点也不喜欢这种说话方式,我宁愿把自己塑造成家里蹲的怪异写手,也不愿意竭力演绎一个永远不懂忧郁与愤怒的女生。平时写个一千字眉头也不皱一下的我,一写应试作文从四百字处就开始凑字数,恨不得把上半段复制黏贴一下。也许这篇文章里有多处胡言乱语,但是我尽力了。我没有再次把它写成随笔已经是不小的进步了。我同学说要考上海政法大学(好像是这个名字吧),我说那我也跟你去。我不想因为讲不出不想讲的话而断送前程。

品味时尚满分作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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