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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党员预审报告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07 18:02:25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预审请示(接收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流程:

1、支部委员会报请示,基层党委出批复

2、填写入党志愿书、

3、公示

4、召开支部大会,人数过半,会议决议报上级党委

二、接收预备党员所需材料:

1、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政审材料

2、会议记录(支部大会研究接收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加盖公章)

3、公示照片2套(开会前/开会后)

4、票决汇总表

5、函调证明材料

6、预审请示

7、记实册

关于对拟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男/女,

文化,现任

月申请入党,

月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7天。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相关线索。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星期

六、日不休息)。

电话: 特此公告。

昆区卜尔汉图镇

党支部

关于对 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

党委: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合格,拟于近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 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男/女, 族, 文化, 年 月 日出生, 年 月参加工作,现任 单位 职务, 年 月 日被列为发展对象。经政治审查, 同志自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政治表现较好。该同志政治历史清楚,在重大政治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上比较成熟。

同志的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历史清白,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同志参加了党委举办的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班,考核成绩优秀。

现将 同志有关情况和入党材料报你们,请审查。

中共 支部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第2篇:入党预审报告

发展党员预审报告单

注:发展党员由市(县)委组织部负责预审,预审通过后发放《入党志愿书》。篇2:预备党员综合审查报告

关于xxx同志的 xxx同志,男,汉族,1990年6月19日出生,籍贯xxx,文化程度大专。现就读于xxx学院。

一﹑本人简历 1996年9月至2003年6月在xxxx小学读书,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在梧xxxx读书,2006年9月至2009 年6月在xxx中学读书,2009年9月至今在xxxxx学院读书。

二﹑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祖母:xxx 群众 无政治历史问题

父亲:xxx 群众 无政治历史问题

母亲:xxx 党员 无政治历史问题

弟弟:xxx 群众 无政治历史问题

三﹑政治审核情况

据本人介绍和组织审查,该同志历史清白,其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他在思想上和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拥护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培养考察情况

该同志在2009年11月提出入党申请,2009年12月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xxx作为他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了一定的学校及社会工作,参加了不同形式的培训,较系统地学习了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思想较前有了很大的提高。

五﹑现实表现情况

该同志被列为培养对象之后,经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他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进步很快,进一步认识到了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世界观对于一个青年人健康成长的意义。他积极参加了学校党课的学习和讨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知识有了更加系统﹑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国内外局势都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和判断,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共产主义信念。xxx同志在学习上,严谨勤奋,成绩优秀;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一致好评,在各方面起到了一名积极分子所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

综合考查表明,xxx本人﹑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无重大历史问题。xxx同志入党动机端正,信仰坚定,已经具备好成为一名中共预备党员的标准,同意发展该同志为预备党员。

中共xxx员会 篇5:入党综合审查报告

关于 同志入党综合审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男,汉族,1989年5月出生,本科文化程度,2011年8月进入 工作,2011年12月递交入党申请书,2012年3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12年10月参加xx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二、本人简历

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 xxx 2004年9月至 2007年6月 xx 2007年9月至2011年6月 xx 2011年8月份进入xxx工作至今

三、家庭主要社会关系

父:xxx 党员 xxxx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母:xx 团员 xxx医院工作

四、政审情况 通过与本人谈话,审阅个人政审材料等形式,对xx同志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进行了政审,经核查,未发现该同志及家庭成员有历史和现实问题。

五、培养教育情况 党支部于2011年12月收到xx同志的入党申请后,即委派中共正式党员xx和xx同他进行了谈话交流,同时该两位同志做他的联系人,定期沟通,党支部还吸收他列席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和学习,并于2012年3月确定他为入党积 极分子,10月份选送他参加了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使他较为系统地接受了关于党的章程、党的纲领、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教育,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党的基本知识,考核成绩良好。

经过1年零8个月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认为xx同志经过一系列党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思想政治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工作上踏实肯干,能出色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已基本具备了预备党员的要求,可以列入发展对象。

六、支委会意见

根据《党章》规定的入党条件和xx同志的一贯表现,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党支部委员会2013年12月12日会议认真讨论,一致认为xx同志已具备党员条件,同意发展他加入党组织,请上级党委组织部审查。

推荐第3篇:述职报告(预审)

述职报告

二○○九年,师训股在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年初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加强管理、狠抓培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就今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仁汇报和交流

一、强化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一年来,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政治理论知识和水平,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工作上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困难,尽职尽责,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定工作政策性和原则性很强,自己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直接关系到解决问题和处理突发矛盾的正确性和时效性。因此我对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定文件的精神和内涵,进行深入的研究、学习和领会,并将其认真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从而大大提高了工作的时效性,降低了工作的失误率。与此同时我也注重学习一些新的教育理念,教育法规,进一步充实自身的业务理论知识。通过对业务知识的强化学习,感觉和以前相比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提高了很多,对师训工作的开展越发得心应手。

三、强化工作质量,认真开展落实各项工作

第一、教师培训工作

今年的教师培训工作始终坚持培养、成长、教学、科研四位一体相结合的原则,建立面向全体、重点突出、择优资助、动态管理、不断优化的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制度。认真落实了如下十项培训工作:

1、新教材网络视频培训。有500人次参加了《黑龙江人文与社会》、《技术》、《生命教育》的培训。

2、12人参加了市教育学院组织的‚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进名校学习培训‛。

3、省教育学院组织的‚小学3——6年级教科版科学培训‛。

4、有3名校长参加了省教育厅组织的‚中小学校长素质提高培训‛。

5、有3名教师参加了省教育厅组织的‚黑龙江省第15期中学英语骨干教师培训‛。

6、有239名小学教师完成了 ‚小学教师‘十一五’期间最后一期岗位培训‛,到今年为小学教师‚十一五‛期间岗位培训全部结束,共有1950人参加培训,参培率达91%以上。

7、有76名高中教师参加了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高中各学科骨干教师新课程培训‛。

8、我县自行组织了‚新教师岗前培训‛,有41名教师参加了培训。

9、我县自行组织了‚特岗教师岗前培训‛,有200名教师参加了培训。

10、督促各学校认真开展好校本培训工作。校本培训工

作是教师提高业务能力的关键,我们的原则是立足于学校,立足于岗位,立足于教学,立足于教研,促进教师在教学中研究,在研究中教学,在工作中提高,在提高中工作,结合师德师风活动的‚五个一‛工程和学校的实际,扎实稳妥组织开展了大量的校本培训工作,在校本教研、课程改革、提高质量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第二、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今年的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实现职称评定工作的方向性、合理性、公益性、和连续性,以提高教师文化业务能力,规范教学行为,增强教师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维护教师切身利益为目的,基本上完成了省、市、县交给的高、中、初级职称评定工作的各项任务。尤其应该感谢史局在指标的争取和评审通过的协调上做了大量工作,我们和同类市县比指标比例最高,评审通过率也最高,中级职称在市里只下来1人,高级在省里首批初步认定下来 2 人,总的来说今年的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我们是严格按照省定标准,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实施阳光工程,兰西的报卷工作得到市局的认可,本人被市局推荐为省级职称先进个人。

第三、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学质量升级年‛活动指导意见》的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小发明小制作艺术特长展示评比、中小学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和教育理论学习读书活动‛,此项活动目前还在进行之中。

第四、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

今年我县有200人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初步审查,

已上报市教育局,2010年1月份统一培训和考试。

一年来自己虽然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基层学校的职称评定的办法还不健全,教师培训提高的机制还不完善等,这与我们的指导不到位有一定的关系,所以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来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提高自己,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来履行自己的职责,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良知,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领导的信任。

推荐第4篇: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主要内容(示例)

×××(用地单位)关于申请对×××项目

进行建设用地预审的报告

(主要内容)

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

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依据:×××项目是列入(为实施)《×××》规划的×××类建设项目(能源、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已出具了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文件)。项目建设规模为×××(、千瓦、公里),建设内容主要为×××,拟定总投资为××亿元。

拟选址及纳入规划情况:×××项目位于×省×市×县×乡(镇)×村。选址比较简况和拟选址用地的理由,是否已经当地县、市国土部门同意。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取得划定矿区范围批准文件、矿区规划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批情况。是否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纳入的需说明是否进行了规划调整方案编制)等等。

建设项目拟用地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在农用地中占用耕地××公顷(含基本农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在拟占用土地中:××部分占用××公顷,××部分占用××公顷,……等等(根

据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的各功能组成部分填写),符合国家×××用地标准。

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涉及占用耕地的项目填写):是否将补充耕地的资金单独足额列入工程投资(概、预算);拟采取(自行组织开垦、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当地国土部门开垦)的方式补充耕地,委托开垦的是否承诺按照《甘肃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标准一般耕地2-10元/平方米、基本农田20元/平方米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

拟征土地补偿安置情况初步方案:是否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09]88号)已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单独足额列入工程概(预)算,能否确保被征地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具体标准为:……等(需在可研阶段与当地国土部门衔接确定)。

地灾及压矿情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是否压覆矿产资源情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表明,用地范围内有地质灾害危险性……,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后,建设用地基本适宜本工程建设。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省级无矿业权设立,无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被压覆(有压覆时需说明是否取得矿权人同意)。

××年×月×日(申请用地单位印)

抄送:项目用地涉及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推荐第5篇:发展预备党员需准备的预审资料

三、预审材料

1、个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入党申请书(本人亲自写,不得用圆珠笔)

2)入党志愿书(本人提交底稿,1500—2000字)

书写要求:

第一段: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只有这一句话)

第二段:党的纲领性质(党章的第一段)

第三段:通过国家大的变化谈对党的认识,切勿空谈。

第四段;个人思想方面的变化

第五段:大学期间现实表现(学习,生活,磨练,收货,成长)

第六段:个人优点(含蓄表达)

第七段:个人缺点(指出主要缺点,两点就行,含蓄表达)

第八段:个人表态(如果被党组织吸纳,我将......如果不被吸纳,我会......)

第九段: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注意:开头没有称谓,结尾没有署名。

3)自传(5000字左右)

书写要求:

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本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籍贯、家庭出身、本人成份、文化程度、现从事职业及担任的职务等。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指配偶,父母,已参加工作的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亲属的

职业和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指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属等人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本人的成长经历。本人经历一般从小学写起,要写明何时、何地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从事什么活动,担任过什么职务,证明人并说明证明人现在单位和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过何种进步组织、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其它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等;

个人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题部分,一般应结合自己的成长经历,分阶段地写明思想演变过程。要重点写近期的思想进步情况。通过以上这些思想演变过程的清理和回顾,总结成长进步经历,提高思想觉悟,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要明确指出目前在思想上、工作上还存在的问题。

其中大学前的人生经历占40%左右,大学生活占60%左右。

4)思想汇报

成为积极分子后每个季度一篇,时间一般为

3、

6、

9、12月份,数量要足,附在积极分子写实表内。

5)班主任推荐意见表(需班主任填写对该同学的评价意见、签字,并写明\"同意推荐\",禁止个人填写)

6)党校结业证(附党校结业总结)

7)政审报告(由院里出具政审报告且后附有关调函材料,寄回家庭所在支委会进行审查签字盖章)

2、支部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表》(电子版)

2)《发展对象预审一览表》(电子版)

3)《学生党建领导小组审查党员发展一览表》(电子版)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投票推荐情况表》

5)《确定xxx为发展对象投票推荐情况》

6)《入党积极分子写实表》

7)支委会综合审查意见(电子版及打印版)

3、入党介绍人及填写入党志愿书。

1)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2)填写入党志愿书。

预审材料经基层党委(总支)及学生党建领导小组预审查后,经公示无异议后下发《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是党员组织上入党的最重要的依据,是入党材料中最重要的部分,申请人必须严肃认真准确无误地填写。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必要的教育,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完后的《入党志愿书》必须由党支部进行仔细审查。

“姓名”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

“民族”填写全称。

“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如祖居地与本人出生地不一致应按父亲的籍贯填写。“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

“学历”填写已取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在读本科生一般填写“高中”、在读硕士研究生一般填写“大学本科”。

“学位或职称”填写接受相应教育取得的最高学位,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不能把学位混同于学历。一般填写“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法学博士”等,在读本科生填写“无”。

“单位、职务或职业”,在校学生的单位应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现居住地”填写现固定居住的详细地点。如:“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五公寓201室”

“有何专长”应填写所学专长,这与个人爱好不同,这里指超出一般的特长,具有一定水平的个人专长。如没有其他专长,可填写专业方向,如“电子技术”、“汽车设计制造技术”等。

“入党志愿”,即入党预审材料中的入党志愿书的内容。着重填写本人对党的认识、思想发展过程、现实表现(包括主要的优、缺点)和对入党问题的态度。开头不要写“敬爱的党组织”,结尾也不要写姓名及年月日。

“本人经历(包括学历)”从上小学填起,起止年月要衔接。“在何地、何单位”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主要职务。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自学考试等学习的,都应填写; “证明人”填写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一同学习、工作过的人。

“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中的“何地”,应填写到工作学习单位或乡镇、街道。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享受待遇等。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需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一起生活的人。

“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填写与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影响较大的亲友。在填写职务一项时要填写具体工作单位。

“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主要填写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栏目中不好填写的问题。

如表上有的栏目没有内容可填写时,应注明“无”。

推荐第6篇:预备党员报组织部预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预备党员报组织部预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第6页、12页不需要填)

2、入党志愿书(填至第9页“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栏)

3、入党申请书(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4、我的自传(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

5、思想汇报(2次)

6、家庭主要成员情况证明(要盖章)

7、主要社会关系情况证明(要盖章)

8、计划生育情况证明(要盖章)

9、政治表现证明(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要盖章)

10、党内外群众评议的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不少于8人)

11、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要盖章)

注意事项:

1、时间:时间填写后不得涂改(可以按照镇里给的指导时间填写)

2、支部书记签名:考虑到去年换届有些村换了支部书记,支部书记签名一定要跟当时的时间符合

3、今年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是组织部按照我们的培训人数发下来的,镇里面没有多余,请大家一定要仔细认真填写,千万不要填错。

推荐第7篇: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审和转正工作流程

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审和转正

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确定发展对象。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后,对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由所在党小组讨论研究,支委会(不设支委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组织备案。

2、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 。主要内容:一是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情况;二是发展对象的政治态度;三是审查发展对象亲身经历了哪几次重点的政治斗争,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特别是在“*”和1989年政治**中的表现以及近期同法轮功邪教斗争中的表现;四是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短期集中培训。由区委组织部和区委党校在每年5月份前后进行。未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宜参加短期培训。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进行一周公示;

5、党委进行预审;

6、确定入党介绍人(两名正式党员);

7、填写入党志愿书;

8、支委会审查;

9、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票决。讨论两个以上的,必须逐个表决。根据《关于在党员发展工作中试行测评制和票决制的通知》(龙组发[2006]14号)要求,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实行测评制和票决制。请你们按照该文件执行。

10、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前,要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谈话后,谈话人还要认真负责地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并在《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中填写意见,包括谈话的主要内容,对发展对象的主要看法及是否同意接收入党的意见。入党上报材料主要包括 :一有入党申请书(手写);二有个人思想汇报(每季度一次);三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支部每半年一次考察);四有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证明材料(结业证书);五有政审材料;六有党内外群众谈话原始记录;七有支部吸收意见(报告)。

11、入党宣誓。一般在每年“七·一”前夕组织一次。

12、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应经常向党支部汇报思想情况,每季度汇报一次。经过一年预备期的教育考察,也需经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组织批准。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由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报告,一般应在预备期满之前一两周主动交给所在党支部。

备注:

1、关于预备党员预备起算时间的确定 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支部大会通过后,一般应在3个月内审批,其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算。

②支部大会通过后,超过3个月未审批的,其预备起算日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系本人原因所致,其预备期应从支部大会复议之日(或由党委确定之日)起算;若是组织上的原因,且表现一直好,其预备期仍应从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③支部大会通过后,超过6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发展对象重新履行入党手续(包括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其预备期应从重新办理入党手续的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起算。

2、关于预备党员转正的有关问题

(1)预报党员预报期满后,未提出转正申请怎么处理?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应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正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对预备期满未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党支部一方面要及时提醒他,说明道理,提出要求;另一方面,要弄清原因,根据不同情况,进行教育处理。对于信念动摇,不愿继续当党员的,或经党支部提醒仍不提出转正申请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不能采取不讨论的办法让其自然取消。

(2)因某些原因延期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能否作为按期转正的问题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①预备期满时,具备党员条件,在支部大会延期讨论期间也一直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算按期转正为正式党员;

②预备期满时具备党员条件,而支部大会讨论时表现退步或发现新问题,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应视问题的情节和本人的认识态度,决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③预备期满时不具备党员条件,而支部大会讨论时有了转变,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一般应适当延长预备期(延长的时间从预备期满时起算),继续教育考察一段时间。如转变后表现突出,党内讨论认为可以转正,也不能作为按期转正,其转正时间(党龄起算日)应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转正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不能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推荐第8篇:用地预审

用地预审(材料)

一、需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国土部门提供,建设用地单位填写相关内容);负责用地预审初审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用地预审初审意见。

2.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规划图(省级以上项目,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作为报批必备件;市、县级项目,一般在进行预审现场踏勘时,由建设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基层国土所申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协助提供)。

3.城市(村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建设项目用地城市(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蓝线或红线图)。

4.建设用地单位向有权批准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情况、拟用地总规模和拟用地类型、补充耕地初步方案。

5.审批类建设项目应当提供有效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项目建议书批复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一的,只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用地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核准类建设项目应提供有效的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告知书和拟报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备案类建设项目应提供有效的发展和改革、经济贸易或行业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建设项目备案批准文件和项目申请报告(应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列入已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投资管理部门批准的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有关中长期发展建设规划。

6、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及论证意见、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修改规划听证会相关材料和听证会纪要。

7、根据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应提交的其它文件、证明材料和图件。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需提交拟订的分期实施规划方案,分期办理用地预审。

二、用地预审受理、办理

1、收件与受理:符合报件要求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以接受,转入受理程序,不符合报件要求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于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收理和接受(按规定需要补充材料的,收件日期以材料补充齐全的日期为准)。

2、办理与办结:符合受理条件的用地预审申请及附件材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一般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需延长办理时间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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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土地预审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二、办理要件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5、属于审批类的建设项目,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需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属于备案的建设项目,需提供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6、线性工程提供1:50000-1:100000路线图;其他用地提供1:2000或1:10000地形图(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

7、其他材料。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楼A厅市国土房管局第0

36、037号窗口领取该事项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表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www.daodoc.com直接下载);

2、行政许可中心窗口登记后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3、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经审核后,按照职能进行审批;

4、对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中心窗口核发《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办理时限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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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预审

概述

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批准、核准的必备文件,今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必须预审过关才能批准项目用地。

办理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取得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

4、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5、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6、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7、已完成方案设计的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及总平图;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所在位置地形数据光盘)。

报省预审另附:

1、项目所在县市和受理预审申请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表;

2、标明项目用地范围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3、如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需涉及基本农田的,应出具项目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4、如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需涉及标准农田易位的,应附具县级政府要求标准农田易位的请示和省农业厅审查同意该项目涉及的标准农田易位的意见。

报国务院预审应再附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2、建设项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3、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的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同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与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的会议纪要;

4、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会纪要。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规划科会同用地管理科、征地事务所审查→审核、汇总→集体研究→用地预审公告(7天)→核发预审意见书→建立台帐、归档。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部、各市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 42 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务会议修正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徐绍史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预审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务会议修正)

第一条 为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 预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三)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

(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第四条 建设项目用地实行分级预审。

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第五条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第六条 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应当由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国土资源部委托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但建设项目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土地的,委托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受理后,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

涉密军事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建设用地单位可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

应当由国土资源部负责预审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讯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七条 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三)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五)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不提交前款第

(三)、

(四)、

(五)项材料。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用地预审申请表,由国土资源部统一规定。

第八条 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用地预审完成后,申请用地审批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矿产资源压覆情况证明等手续。

第九条 受国土资源部委托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转报用地预审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依据本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作出的初步审查意见。

(二)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县级以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相关图件;

(三)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第十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预审申请和第九条规定的初审转报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和接收。不符合的,应当场或在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和转报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受理和接收。

受国土资源部委托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转报国土资源部。

第十一条 预审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二)建设项目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

(四)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

(五)属《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预审申请或者收到转报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出具预审意见。二十日内不能出具预审意见的,经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第十三条 预审意见应当包括对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内容的结论性意见和对建设用地单位的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 预审意见是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的必备文件。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预审审查的相关内容在建设用地报批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重复审查。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预审保障合理用地 预审的意义

近日,国土资源部以第7号部长令的形式,发布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为什么要制定这个《办法》?它在规范和保障合理用地方面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应和约束力?《办法》出台后,国土资源部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保证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问:国土资源部为什么制定这个《办法》?其出台有什么特殊意义?

答:制定这个《办法》是落实新《土地管理法》和《实施条例》的重要举措。《土地管理法》第52条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实施条例》第22条、第23条又对上述规定进行了细化。制定这个《办法》,就是要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工作。实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具体说有以下两方面的意义:

一是加强了建设用地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用途管制的重要手段。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项目的选址定点、用地规模等进行审查,能有效地引导建设项目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防止建设用地盲目扩张,保护耕地,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是加强了服务的功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保证项目合理用地需求的有效措施,通过预审,参与项目的前期审查,及时掌握和了解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对合理的用地需求,通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给予安排;对项目用地安排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途径,就能保证建设的顺利进行。

问:《办法》对预审机关是如何规定的?其重点在哪里?具体应在哪个阶段开展预审?

答:《办法》规定了预审机关、预审原则、程序、时间和法律效力。规定预审工作由有批准立项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这是与以前发布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相衔接的。《办法》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应当对建设项目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查:一是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二是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三是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四是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资金是否落实,计列费用是否合理。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补充耕地措施是否可行,实质性的审查内容是规划选址审查。预审作为一项管理手段,其意义就在于它通过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查,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建设项目合理布局,防止建设乱铺摊子、重复建设滥占耕地,保证规划目标的落实,从而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因此,项目用地是否符合规划是预审审查的核心内容。项目用地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一般不得通过用地预审。

虽然用地预审并不最后确定项目用地规模,但是在用地预审阶段,应对项目用地总规模和地类进行大体审核,对明显不合理的用地及时提出建议。用地预审不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勘测定界等用地审批阶段审查的内容。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用地预审,也就是说,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建设单位先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审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进行审查,并出具预审意见。此阶段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提出审查意见,既能体现用地预审从源头上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用地的意图,也便于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对项目用地进行调整。目前,有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建设单位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这就失去了用地预审的意义。而且,一旦项目用地未能通过预审,将给建设单位造成较大损失。因此,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必须准确把握预审的时机,这是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作用的关键。

行政约束力

问:预审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和行政约束力?

答: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是审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建设用地申请的必备文件。为了保证预审工作真正发挥作用,《办法》规定,建设用地报批时,必须附注土地部门的预审报告书。凡应预审而未申请的,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不受理建设用地申请,即使当地土地部门受理了这个用地申请,上级土地部门也将不接受这级土地部门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

此外,《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办法》都明确规定,建设用地项目无论是占用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土地,还是占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都应实行用地预审。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建设用地项目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项目,申报用地预审的程序不同。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用地预审。具体说,凡是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由国土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受理用地预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建设项目,分别由项目所在地市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用地预审。

由于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农用地转用是分批次报批的,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由项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其用地预审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

《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直接向有权受理预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预审申请。需要说明的是,受理预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下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建设用地预审的文件一并上报。

问:《办法》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预审工作中的依法行政作了怎样的规定?

答:《办法》在对建设单位的义务作出具体规定的同时,特别规定了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预审工作中的责任:一是对符合规定的申请,应当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逾期不通知的,视为受理;二是应当从受理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工作,经批准延长的最长不得超过30日;三是预审必须实行内部会审制度,第一次把会审制度上升为规章;四是应预审未申请预审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接受下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

问:随着《办法》的颁布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将全面推开,为保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顺利推进,当前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全面推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当前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工夫:一是认真学习《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用地预审宣传工作。由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一项新工作,项目批准机关、建设单位对其意义和要求了解不够,应采取各种手段,开展宣传,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为项目批准机关、建设单位所了解和接受,促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加强协调与合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涉及面广,涉及到项目立项批准机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部门。正确处理好部门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工作,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

三是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要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刚刚起步,各地应加强研究,积极探索,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不断完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水平。

四是要明确预审管理机构,确定预审管理人员。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理顺内部职能,尽早明确预审管理部门和人员,保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有专人负责。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从《办法》颁布之日起,尚未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都要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办理预审手续。未办理用地预审先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项目,须补办用地预审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各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抓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审批工作,力争做到按规定应预审的建设项目,依法办理用地预审手续,真正发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从源头上控制和引导建设项目用地的作用。

第11篇:预审制度

预防性卫生审查工作制度

为更好的贯彻行政许可法,做好为纳税人服务工作,依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我局实施公共卫生卫生行政许可中预防性卫生审查制度。

本项工作是依申请人提出的公共卫生许可申请,必须进行现场卫生审查并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才能做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的相关卫生许可事项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 审查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

工作程序:按卫生行政许可的特性将预防性卫生审查分为两个阶段,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前进行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受理后进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卫生审查。

按审查范围分别对各类场所做出如下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依申请人提出的的申请,实施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一) 工作标准:

1. 接收材料:提出此项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二份;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

 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 申请卫生许可证单位方位图;

 生产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 申请单位在工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设计图纸及现场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员按以下程序实施卫生审查:

 自材料审查合格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选址审查;

 对设计草图进行卫生审查,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

 对修正后的图纸审查合格后,制作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认可书;

 查收由设计单位盖章及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正式施工图纸;

 工程竣工后,依申请人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 现场验收时,应以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认可书及申请人提交的

正式施工图纸为审查依据。审查合格后,制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 严格按我局制定的卫生许可审批权限实施审查;

 按照标准查验申报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必须按时进行审查申。 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 审查要严格按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进行审查,并按规定

制作相关文书。

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卫生审查。

(一) 工作标准:

1. 受理:按食品各申请事项的办理指南的规定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 1

形式的即时受理,不能即时受理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受理;

2. 现场卫生审查:

 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进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审查,符合

要求的进入下一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

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 待申请人按要求改造完成,提出再次审查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复

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不和格的仍需改造。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

卫生监督意见书;

 再次改造完成,提出审查申请,仍按上一要求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

程序,不和格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

意见书。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 严格按我局制定的卫生许可审批权限实施审查;

 按照规定时限到达现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委、拖延;

 严格按行政许可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审查;

 按规定制作各种文书。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一.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依申请人提出的的申请,实施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

(一)工作标准:

1.接收材料:提出此项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二份;

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

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 申请卫生许可证单位方位图;

 经营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 申请单位在工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

复印件。

2。设计图纸及现场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员按以下程序实施卫生审查:

 自材料审查合格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选址审查;

 对设计草图进行卫生审查,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

 对修正后的图纸审查合格后,制作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认可书;

 查收由设计单位盖章及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正式施工图纸;

 工程竣工后,依申请人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 现场验收时,应以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认可书及申请人提交的

正式施工图纸为审查依据。审查合格后,制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 严格按我局制定的卫生许可审批权限实施审查;

 按照标准查验申报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必须按时进行审查申。

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

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 审查要严格按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进行审查,并按规定

制作相关文书。

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卫生审查。

(一)工作标准:

1.受理:按公共场所各申请事项的办理指南的规定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不能即时受理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受理;

2。现场卫生审查:

 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进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审查,符合

要求的进入下一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

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 待申请人按要求改造完成,提出再次审查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复

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不和格的仍需改造。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

卫生监督意见书;

 再次改造完成,提出审查申请,仍按上一要求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

程序,不和格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

意见书。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 严格按我局制定的卫生许可审批权限实施审查;

 按照规定时限到达现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委、拖延;

 严格按行政许可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审查;

按规定制作各种文书

生活饮用水单位:

一. 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依申请人提出的的申请,实施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及竣

工验收。

(一)工作标准:

1.接收材料:提出此项申请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二份;

 供水设施的管理责任单位身份确认证明;

 供水设施所使用的供水设备及用品的卫生许可证明(卫生许可批件、

生产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申请卫生许可证单位方位图;

 供水设施及场所场地平面布局图;

 申请单位在工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营业

执照复印件。

2. 计图纸及现场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员按以下程序实

施卫生审查:

 自材料审查合格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选址审查;

 对设计草图进行卫生审查,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

 对修正后的图纸审查合格后,制作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认可书;

 查收由设计单位盖章及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正式施工图纸;

 工程竣工后,依申请人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竣工

验收;

 现场验收时,应以建设项目卫生设计审查认可书及申请人提交的

正式施工图纸为审查依据。审查合格后,制作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 严格按我局制定的卫生许可审批权限实施审查;

 按照标准查验申报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必须按时进行审查申。  对申办材料不符合标准,及时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

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 审查要严格按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进行审查,并按规定

制作相关文书。

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卫生审查。

(一)工作标准:

1.受理:按生活饮用水申请事项办理指南的规定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不能即时受理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告知当事人是否受理;

2。现场卫生审查:

 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进行卫生设施及卫生设施防护的审查,符合

要求的进入下一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 待申请人按要求改造完成,提出再次审查申请,五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复

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不和格的仍需改造。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 再次改造完成,提出审查申请,仍按上一要求进行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

程序,不和格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制作现场卫生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 严格按我局制定的卫生许可审批权限实施审查;

 按照规定时限到达现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委、拖延;

 严格按行政许可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审查;

按规定制作各种文书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遇特殊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12篇:预审简介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的行为。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或者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预审申请。受理预审申请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后,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从供地方式、用地规模、补偿安置和耕地占补平衡措施等方面,对建设项目是否供地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应当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未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和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建设项目立项可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作为《决定》的附件,公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并于2009年进行了调整补充),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实行备案制。

审批制建设项目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核准制建设项目,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的程序。政府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备案制建设项目直接向政府备案即可,并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在项目立项之前,政府部门对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规划选址、地质灾害、矿产资源、土地复垦、水土保持、地震安全、区域地面沉降、职业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审查(行业不同,项目前期工作内容有所不同),项目建设单位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国土部门的审批环节为用地预审。

第13篇:土地预审

土地预审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建议书批复(审批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准项目服务联系单》(核准项目);或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或其他依据文件】。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7、已完成方案设计的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及总平图;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所在位置地形数据光盘)。

报省预审另附:

1、项目所在县市和受理预审申请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表;

2、标明项目用地范围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3、如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需涉及基本农田的,应出具项目所在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4、如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确需涉及标准农田易位的,应附具县级政府要求标准农田易位的请示和省农业厅审查同意该项目涉及的标准农田易位的意见。

报国务院预审应再附: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

2、建设项目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

3、由项目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的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同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与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的会议纪要;

4、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听证会纪要。

办理程序

受理→国土规划科会同用地管理科、征地事务所审查→审核、汇总→集体研究→用地预审公告(7天)→核发预审意见书→建立台帐、归档。

第14篇: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

NJHW-120104 - 1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殡仪管理处的委托,就南京市殡仪馆搬迁工程所需特种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0]923号

项目名称: 南京市殡仪馆搬迁工程项目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马家店村西天寺墓园旁

公告标段名称: 骨灰存放架招标数量:

1 批

资金来源: 财政招标内容及规格:

特种设备;

二、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企业,且骨灰存放架的生产、销售在其营业范围内(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企业应具备中国殡葬协会会员单位资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尚未满的。

2.因为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公示期限未满的。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02月10日至2012年02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2年02月10日至2012年02月16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领取地点: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2-02-17 17:00

七、其他说明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a、单位授权委托书。b、授权代表身份证。

2、2012.2.17下午2时~5时为递送资料参加资审时间,过时不再接受资审文件。

3、投标人提供的资审文件中必须有以上要求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市殡仪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安德门大街10号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

邮 编: 210012邮 编:

联 系 人: 秦国勇联 系 人: 施工

电 话: 13357817563电 话:13951893163

传 真:传 真: 83247336

第15篇:土地预审

土地预审

1.什么是土地预审?

土地预审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预审意见是建设项目批准、核准的必备文件,今后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必须预审过关才能批准项目用地且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取得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2.土地预审需要材料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2)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3) 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或同意项目备案的文件 4) 规划部门选址意见书

5)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或初步设计 6) 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或补充耕地协议) 7) 缴纳耕地开垦费的资金承诺函

8) 标注项目拟选厂址范围的1:1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规划图复印件 9) 土地勘测定界报告 10)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须提交地质灾害评估备案表和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文件及评估报告

11) 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提交规划修改方案、实施影响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意见及听证会纪要 12) 占用基本农田的,应提交占用及补划基本农田论证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

13) 其他材料:营业执照或组织结构代码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明 14) 电子报件材料

3.办结时效:1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无收费 5.办理部门:调控监测规划股

第16篇:预审小结

**预审小结

根据中国 集团公司2012年度决算审计预审工作安排,**项目组对**板块公司进行了预审工作。现将预审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单位进点情况

简要说明本项目组共计进点单位数量。 2.人员安排情况

简要说明本项目组共计进点单位所安排的人员数量与结构(指项目经理、助理各多少人)。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企业不配合而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等情况。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序号

审计企业名称

人员数量

预 审 时 间

地点

续上表:

序号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进展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标题为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1.财务核算方面 ……

2.内部控制方面 2.1 财务管理方面 ……

2.2 投资管理方面 ……

2.3 资产管理方面 ……

2.4 制度建设执行及方面 …… 3.经营管理 …… 4.其他方面 ……

四、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 说明需要集团协调解决。

2012年 **板块 审计组

月 日

第17篇:建设项目预审

学习材料:

土地:

1、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交通用地(农村道路)、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沟渠)、其它土地;

2、建设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军事、宗教、使领馆、殡葬等)、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水库水面、水工建筑);

3、未利用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其他土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

报批:

1、基本农田;

2、耕地超过35公顷的;

3、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

包括了耕地之外的所有土地,同时也包括征用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两项之和超过70公顷的情形,即只要征收土地的总面积70公顷,都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除以上3种情况外,均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征地程序:

征前程序:告知、确认、听证 实施程序:“两公告一登记”:征地公告、补偿安置公告、补偿登记

1、发布征地公告 :(1)发布机关:市县政府。 (2)发布范围: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 (3)公告内容: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4)发布后果: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

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2、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登记机关:征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门。 (2)登记申请人: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 (3)登记期限: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 (4)登记所需材料: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明等文件。 (5)不办理登记的后果:不列入补偿范围。

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机关:市、县政府地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2)拟订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 (3)方案内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 (4)方案公告: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预审的依据:

1、《土地管理法》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指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2、2001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7号令)

3、2004年国土资源部修订并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7号令)

4、2008年国土资源部修订并实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令)

预审手续需申报的相关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1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

3、投资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文件或建设项目备案文件,项目建议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

4、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意见(原件1份);

5、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需附补充耕地的措施(原件1份)

6、建设项目的平面布置图(原件或复印件1份,加盖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公章);

7、注明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及土地利用现状图(原件1份,数字化彩图或扫描彩图,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须盖州、县两级国土部门公章);

8、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报告(原件或复印件1份)

9、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等(原件1份)

10、土地复垦方案(原件1份);

11、项目用地的权属基本情况材料(原件1份,加盖国土局公章,原权属单位或代表签字)

12、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原件1份)

13、单独选址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14、其他相关材料。

第18篇:预审陶

关于陶云昌同学的考察材料

陶云昌,男,1991年6月出生,河北省辛集市人,共青团员,现为理学院09级应用化学091班学生,2009年10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2009年11月1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经与部分党员、群众个别谈话,大家认为该同志积极要求进步,认真学习党史、党章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觉悟较高,对党的认识深刻,入党动机端正。学习上认真努力,成绩优异。工作上认真负责,任劳任怨,有集体荣誉感,有奉献精神,关心同学,乐于助人,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在同学中威信较高,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不足之处是工作中有时不够大胆,今后应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提高综合素质。

考察人:刘玉芳 赵旭参加谈话人:刘玉芳 朱婷马占军 陈帅

2011年11月25日

第19篇:土地预审申请

新中医[2012] 1号

新河县中医医院

关于新河县中医医院迁建项目用地

预审的申请报告

邢台市国土资源局:

我院整体迁建项目是为满足我县及周边县市广大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符合国家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符合新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纲要的要求、是将新河县中医医院建设成为区域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的中医医院的现实需求和实现新河县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实施方案-10113工程中27个民心工程之一(中医医院搬迁项目)的具体落实。该项目已经新河县人民政府批准和我县相关部门同意。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 项目拟选址新河县城内富强街以西、迎宾街以东,堂阳路

与北环路中间。该地块南北长180米、东西宽150米占地面积27000平方米折合40.5亩。土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该地块为政府划拨。依据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特向贵局申请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特此申请。

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第20篇:建设用地预审

一、建设用地预审定义: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二、预审遵循的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三)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

(四)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三、预审的权限划分

(一)需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二)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三)应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信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应由省政府或省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核准的输电线塔基、钻探井位、通信基站等小面积零星分散建设项目用地,由市、州、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四)涉密军事项目和国务院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建设用地单位直接向国土资源部提出预审申请。

四、提出预审的时间

(一)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可研批复前,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二)需要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三)需要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预审申请。

报省国土资源厅预审、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的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预审申请。

五、预审的程序

(一)由建设用地单位向负责预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预审申请。

(二)应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单位向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预审初审申请,由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但建设项目选址在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单位向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预审初审申请,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提出初审意见,转报国土资源部。

(三)应报省国土资源厅预审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单位或县级人民政府向市、州、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预审初审申请,由市、州、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提出初审意见,转报省国土资源厅,但建设项目选址在省政府审批的乡、镇、开发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建设用地单位向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预审初审申请,由县、市、区受理,提出初审意见,转报省国土资源厅。

六、建设用地单位申请预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份,需要转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提交材料一式二份。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的,提交下列材料: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拟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拟用地现状地类面积、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 申请报告中,用地单位需对照国家有关建设用地指标对其申报用地总规模和功能分区用地规模是否符合用地定额标准、征地补偿是否符合当地公布实施的新征地补偿标准及是否纳入项目概算作出说明。

(三)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备案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时,提交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需核准的建设项目申请用地预审时,提交发展改革等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告知意见。

(四)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五)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前,项目申请单位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国土资源部门向项目申请单位提供矿产地、矿业权分布情况及处理建议的查询结果意见书。

(六)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本规定第七条出具用地预审初审意见。报国土资源部预审、规划审批在市、州、地的建设项目,还需由市、州、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规划审查意见。

(七)标注项目用地范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及相关图件。报国土资源部预审的建设项目使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跨县的使用市、州、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报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的项目,使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其中,线性工程和大中型水电站使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跨县的使用市、州、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市(州、地)、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的项目,统一使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七、预审中的规划审查

当审查地块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用地区内,则可认定该地块符合规划;

(1)涉及使用有条件建设区 当审查地块全部或部分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时,在允许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的前提下,应当编写使用条件建设区方案,同时核减同面积的允许建设用地区方可认为该地块符合规划(但现在省厅规定一年只能调整一次)。

(2)涉及占用河流水面; 河流水面作为城市重要的生态用地,应予以严格保护,当审查地块涉及使用河流水面时,应按以下情况分类处理:一是当涉及使用的河流水面位于有条件建设区时,在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意见后,方可认为符合规划;二是对使用未列入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的河流水面,判定为不符合规划,需报有权部门修改规划后方可使用。

(3)风景旅游用地区 当审查地块位于土地规划中确定的风景旅游用地区时,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方可认为符合规划:一是所报项目符合风景旅游用地内涵;二是政府用地请示文中明确该项目用地为风景旅游用地,符合相关风景旅游区规划。

(4)依据规划文本中的项目清单进行审批。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列入规划文本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二是同时列入选址未定可能占用基本农田和重大基础设施清单的项目。未列入规划文本又不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的项目,视为不符合规划。

预备党员预审报告范文
《预备党员预审报告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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