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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房屋违约合同范文(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12-15 21:02:17 来源:其他范文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推荐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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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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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达成交易是每个买房、卖房者的心愿,但事实并非尽如人意,当双方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并至房管局备案后买方单方面违约,对于并不熟知此类法律的您如何在买卖纠纷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既达到撤销备案的目的,又有效回避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在本文中将为您解答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这个问题。

一、购房合同备案后可以撤销吗?

1、并非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备案程序是行政行为,是否备案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效力

2、购房合同签订之后,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合同无效或者申请撤销合同,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后,也可以依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3、购房合同被认定无效、撤销或者被解除后,对于已经进行的备案可以撤销。

二、买方违约,卖方如何撤销登记备案 (一)违约责任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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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如何撤销

在备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销或变更,则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在中介机构进行签约备案,则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需共同到场)。在办理时,可先至房产信息网的“政务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中,下载相应的表格(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变更登记申请表、二手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登记申请表),将申请表内信息填写完毕后,买卖双方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原经过备案的买卖合同、申请表等资料至房管窗口办理。要提醒大家的是,如二手房买卖合同非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是在房管窗口工作人员备案的),则由买卖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如合同是中介机构签约备案操作,则需买卖双方、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三方一起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在填表过程中,需要注意:

1、表格内的经纪机构意见一栏,请在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请前,提前填好,并加盖经纪机构公章;

2、表格内的申请人签章栏一栏内的转让人和接收人的签章,必须由当事人在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工作人员签证下,当面签字;

3、此业务,必须当事人(如有中介的,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也需到场)。

推荐第2篇:房屋买方委托书

委 托 书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我 欲购买位于 ____的房产。现委托上述受托人为我的代理人,均可单独以我的名义在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办理如下所有委托事宜:

一、到有关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一切有关事宜;

二、办理房产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项费用;

三、办理支付购买上述房产的房款并签署房款资金监管协议;

四、办理签署购买上述房产的委托合同、居间合同、买卖合同及公证、过户等一切相关手续并领取房地产证;并办理管理费、水、电、车位、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及数字电视过户等相关手续;

五、以委托人名义申请银行按揭抵押贷款并签署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抵押物价值确认书、以及所有银行贷款所需要的文件、借据、办理公证、递件及申请开户等一切相关手续;

六、到国土局或万州区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签署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等一切相关事宜;

七、到地税局办理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的免税证明,并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八、签署《关于所购房房屋为自用用途的承诺书》;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均承认。

委托人:

年 月 日

推荐第3篇:违约合同

+++++++++++++++++公司

违 约 协 议 书

甲方:(供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有限公司

一、原因

++年+月+日,乙方向甲方订购减速机++一台,总价款++元,++年+月+日前交货(30天交货),双方签定了书面合同。

二、损失

++年++月+日甲方应按时发货时。++年+月+日甲方未将减速机发出,直接影响甲方经济损失5万元整,间接经济损失50万。

三、责任承担

鉴于乙方态度诚恳,经甲方董事决定,乙方最迟为++年++月++日前发货。不能按时发货,即为甲方违约,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有限公司

++++年+月+日

推荐第4篇:合同违约 争议

在试用期内的第二个月,公司应当为你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交纳社会保险费。在试用期存在双向选择的问题,不应存在违约金,更不能扣钱做为违约金。谢谢你对本站的关心和支持!

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保险金不能从劳动者应获报酬中予以扣减。当然,对社保而言,劳动者个人也是要缴纳一小部分的。

我在一公司做推销的工作,事先说明我是学生的可能做不了多久 公司同意我加入了,并在一星期内通过公司考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后来一个月内后我又经过公司批准辞职了,公司扣押了我工资 说一个月以后不与公司员工有任何联系、不影响他们工作就会给我发放全部工资,并签订了保证书打下了工资欠条。今天我按保证书做到了 我问公司工资,那边却说我违约了,说我工作期间有和同事说过消极的话,影响了他们,有几个同事辞职公司那边强说是受我的影响 要我负法律责任,并扣掉我工资500元作为违约金。

在合同中全是我们员工的规章制度,不知多少条全是有违即扣违约金500,而此次公司就是以其中一条说我工作期间有和同事说过消极的话(我没有说过什么消极的话 他那边强说我说了 并说有同事说的,说我让公司有失名誉),故扣违约金500.另还说派我们出差的住宿费(都是十几个人挤两三间房子住的,十几个人每晚的住宿费一共不超过公司80的标准,伙食费都是自己出的),还有每天早上喊了口号 主管什么的讲了一些话 然后说这个培训也要我们负责。

公司那边现在说要我地址,然后发一法律性质的通知函给我,让我负责 并同意扣掉500的违约金。请问这些合法吗?公司说要我负法律责任 发什么通知函给我会不会影响到我以后?会不会进入我的档案?我是暑假自己到人才市场去找的暑假工的 本来就是因为需要自己工作挣点学费的 因为在那我都还自己贴钱了 所以就辞职了 他扣我500违约金合理吗? 我还在读书。......

【法】lauryl(491179989)20:52:05

在校学生不属于劳动者,你的劳动合同无效

苏三/Oscar(438821292)20:52:30

有这个规定?

苏三/Oscar(438821292)20:52:52

事实已经形成雇佣与被雇佣关系了

【法】lauryl(491179989)20:52:51

【法】lauryl(491179989)20:53:12

他们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也不是事实劳动关系

苏三/Oscar(438821292)20:53:22

【法】lauryl(491179989)20:53:23

是劳务关系或是雇佣关系

【学】在读学生20:53:43

恩 现在我回学校了 说好的工资一个月后给我 现在又说我工作期间违约了

【法】lauryl(491179989)20:54:01

有工资欠条就去找他们要啊

【法】lauryl(491179989)20:54:14

欠条上你是怎么写的

【咨】饼干(478353730)20:55:10

MILTON,你的问题解决了吗?

【学】在读学生20:55:29

就一张纸上的 副经理签字的

苏三/Oscar(438821292)20:56:10

我有个问题,我跟我老婆结婚,我们属于国家规定的可以再生育一胎的情况,寄生办的人也说可以再生育的,但是说要交1000块社会抚养费? 合理吗? 既然国家规定可以再生,为什么还要交钱呢?

【学】在读学生20:56:39

欠条是说 我保证一个月内不与公司任何员工联系 就会在一个月后把工资打到我卡上平静(895910319)20:58:37

买房子和老板签的都是霸王合同,如果老板不愿意签补充协议,你可以按照合同看他的违约情况,技算你的实际损失,如果协商不好,你可以提起诉讼。

【学】在读学生20:58:57

现在又说我以前有违约,我没有违约,他说有人说因为我说了什么消极的话而也辞职了说给公司很大的影响 要我负法律责任 接受处分和处罚

【法】lauryl(491179989)21:00:59

公司的这种说法要有证据证明才行,而且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既然无效,那自然也就你违约一说

【法】lauryl(491179989)21:01:18

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09号文)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在校学生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

【法】lauryl(491179989)21:10:33

你有欠条,起诉

浙江-FF-小书(348015474)21:08:50

肯定不会影响就算你打民事官司败诉了,也不会进你档案

【赣】在读学生21:09:31

浙江-FF-小书(348015474)21:09:32

很少听说说几句消极话的,还要扣钱的 就算说了 公司也要举证浙江-FF-小书(348015474)21:09:40

你不是劳动法上的劳动者

【赣】在读学生21:10:09

就是那是一什么贸易公司 推销的

浙江-FF-小书(348015474)21:10:22

与公司签订的应该是雇佣合同,报酬应该给你

【赣】在读学生21:10:24

有点像传销

【赣】在读学生21:11:41

产品确实不是很好 我做得心理是有点难受 然后辞职 且有获批了的

【赣】在读学生21:12:24

但我没和其他同事说过什么消极的话

【赣】在读学生21:13:00

有两个同事几乎是和我一同辞职的 经理就说肯定是我影响的 浙江-FF-小书(348015474)21:13:45

这是经理的狡辩

推荐第5篇:合同违约处理

合同违约处理

采购违约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采购违约的形式主要有供应商拒绝交货、不适当交货以及拒绝或迟交单证及资料,交货义务是供应商的主给付义务。供应商不履行交货义务,将使企业的采购合同目的落空或受挫。因供应商不履行交货义务或不适当履行交货义务而引起的违约,是采购中的主要违约形式之一。供应商违反交货义务的表现主要包括:拒绝交货,交货时间、地点、方式、数量、质量、包装有瑕疵,拒绝交付提货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交付提货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有瑕疵等。

一、采购违约的种类

采购部长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会遇到对方违约的情况。采购违约的种类有重大与非重大违约、实际与预期违约、违反其他义务、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等。

(一)重大与非重大违约

重大与非重大是依违约所造成损害的程度为标准的分类。

1、重大违约。重大违约是指供需双方不履行主要义务(如不付款与不交货),或者供需双方违约的后果致使对方的采购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重大违约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上的根本违约有相似之处,重大违约是对方当事人取得单方面解约的法定事由。

2、非重大违约。非重大违约是指除重大违约以外的违约。

非重大违约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上的非根本违约有相似之处。 在一方仅有非重大违约的情况下,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对方不能因此取得解约权。

(二)实际与预期违约

实际与预期违约是依违约合同的约定的履行期限是否届满为标准的分类。

1、实际违约:实际违约是指履行合同的期限已到,而当事人却未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实际违约,一般即简称违约。

2、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即明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当事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表明他不履行合同义务。

一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履行期限满之前即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必等到履行期限届满之后,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准备在履行期限满之后,视预期违约方是否实际违约,再决定是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那么他就必须承担一个风险,即如果预期违约方在履行期限满之前遭遇不可抗力,以致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就不能要求预期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预期违约方是否将不履行主要债务,可将预期违约分为预期重大违约和预期非重大违约。

(三)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即当事人在履行期限满后才履行其主给付义务。

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在合理期限届满之前,违约方明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他仍将不履行主要债务,或仍将不该合理期限内履行主要债务,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违反其他义务

即除迟延履行主要债务以外的其他违约。包括迟延履行非主给付义务、提前履行、部分履行、不按约定的质量履行、不按约定的方式履行等等。

二、拒绝交货识别

交货是指供应商将货物交由企业实际占有,或将对货物的占有权移转于企业。供应商为交货的目的而合理地放弃对货物的占有,将货物交由承运人、仓储保管人等第三人占有的,也属交货。

交货可分为现实交货和拟制交货两类:

1、现实交货

现实交货也称实际交货。是指供应商将货物交由企业实际占有、或为向企业交货的目的而合理地放弃对货物的占有,将货物交由承运人、仓储保管人等第三人占有。

供应商为向企业交货的目的而将货物交由第三人占有的,应当有合同、习惯或法律上的依据,或得到企业的要求或同意时,才具有合理性,才构成现实交货,并在企业不知情且没有理由知情时,应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适当通知义务。

2、拟制交货

指供应商将对货物的占有权转移于企业,但并不在合同生效后实际交货。由于拟制交货情况下,供应商移转对货物的占有权即具有交货的效力,而供应商并不实际交货,故拟制交货应当有合同依据或法律依据。拟制交货又可分为简易交货、指示交货和占有改定三种。

(1)简易交货。指在合同成立前,货物已经由企业实际占有,供应商不可能于合同生效后再向企业实际交货,因而法律推定供应商在合同生效时即已完成交货。

(2)指示交货。也可称为象征性交货,是指在货物已由第三人实际占有时,供应商将提取货物的单证等占有权凭证,甚至所有权凭证交付给企业以转移占有权,或将对于第三人的返还物的请求权让与企业以替代实际交货。

(3)占有改定。也可称为供应商保有占有权的货物买卖,是指企业同意供应商在货物出售后的一定时间内继续占有、使用货物,仅需将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卖人,因而推定出供应商在将所有权移转于企业时完成交付。

供应商拒绝交货的表现形式如下:

1、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届满以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仍未交货,以致构成重大违约,或企业依约取得解除权的,属拒绝交货。

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内未交货,在交货期限届满后仍未交货的,不一定属于拒绝交货,而可能属于迟延交货。区别拒绝交货和迟延交货的关键,是看供应商不交货的后果是否构成重大违约,或企业是否依约取得解除权。若答案是肯定的,则属拒绝交货,否则属迟延交货。

2、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届满之前或之后,明确表示他将不交货,或其状况、行为已显著表明他将不交货的,属拒绝交货。

但是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届满之前预期拒绝交货时,如果企业尚未因此采取实质性行动或尚未实际性地改变交易安排,则供应商可采取适当的交货方式除去其预期拒绝交货的违约事实。然而,企业因供应商预期拒绝交货而未履行相应义务的,不构成违约。

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届满后明确表示他将不交货,或其状况、行为已显著表明他不交货的,如果企业尚未就供应商明示或默示拒绝交货采取实质性行动,或实质性地改变交易安排,则供应商可以以适当的交货方式除去其拒绝交货的违约责任,但仍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企业因供应商明示或默示拒绝交货而未履行相应义务的,不构成违约。

不论供应商在何时明确表示他将不交货,如果企业已因此通知供应商解除合同的,则供应商不得再以交货的方式除去其拒绝交货的违约事实。

3、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内未交货,经企业催告要求在合理宽限期内交货的,如果供应商在该合理宽限期内仍未交货,或明确表示他将不在该合理限期内交货,则属于拒绝交货。

4、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届满以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虽然向企业交货,但所交货物或所交提单证上记载的货物根本不是或实质上有别于合同项下货物,且拒不交付替代物或替代单证的,属于拒绝交货。

应当注意的是,拒绝交货应当与自始不能交货及利用合同诈骗相区别。供应商自始不能交货,却仍与企业订立合同的,应按侵权行为予以处理;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则应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处理。

三、不适当交货识别

采购部长在识别不适当交货之前先要了解什么是适当交货。

1、在适当时间交货。在适当时间交货是指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货物或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约定交付期间的,供应商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合同未约定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协议补充的期限交付。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所能确定的期限交付。交付期限不能由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供应商可以随时交付,企业也可以随时要求交付,但应当约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所谓必要的准备时间,应自供应商将收取货物的通知送达买受人时起计算,或自企业将催告交付的通知送达供应商时起计算,其长短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2、在适当的地点交货。所谓在适当的地点交货,是指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货物或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合同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协议补充的地点交付。交付地点不能由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如果货物需要运输,供应商和企业订约时知道货物在某一地点的,供应商应当在该地点交货;如果货物不需要运输,且订约时企业不知道货物在某一地点的,供应商应当在其订约时的营业地交货。

所谓货物运输,是指供应商需通过承运人运送,由承运人在目的地将货物交付给企业或交付给企业通过转让提货单证而指示的收货人。至于货运合同由供应商负责订立还是由企业负责订立,对止并不影响。但是,供应商将货物直接运往或通过承运人运往交货地点的,则不属货物需要运输。通常情况下,如果合同约定由供应商送货,或明确约定在货物所在地或卖方营业地以外的地点交货的,即属货物不需要运输。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使货物处于可交付的状态,并向企业通知收货之前,不能算是已交货。

3、以适当的方式交货。以适当的方式交货是指供应商应当按约定的方式交付货物或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合同未约定交付方式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协议补充的方式交付;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所能确定的方式交付;交付方式不能由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交货。

交货方式是有关供应商怎样完成交货的问题,涉及一次交货还是分批交货、以何种运输方式将货物运交企业、是实际交货还是拟制定交货等内容。

所谓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交货方式,在货物买卖中即是指有利于企业实现其合同目的的交货方式。但是企业的合同目的应是其订约时所能合理期待的目的,并且供应商在订约时对此已经知情或应当知情。

4、按约定的数量交货。按约定的数量交货是指供应商应当按照约定的货物的数量基数及允许的尾差,向企业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载有约定数量的提货单证。

5、按适当的质量标准交货。按适当的质量标准交货是指供应商应按约定的质量标准交货。供应商提供有关货物的质量说明的,供应商应按该质量说明交货。合同未约定质量的质量要求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应商应按协议补充的质量标准交货。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所能确定的质量标准交货。

货物的质量标准不能由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的,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交货;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交货。在凭样品买卖中,供应商交付的货物的质量应当与样品及对样品的说明相符;企业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货物与样品相符,供应商交付的货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货物的通常标准。

6、按适当的包装交货。按适当的包装交货是指供应商按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货物。合同未约定包装方式或者不明确的,按协议补充的包装方式交付货物;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所能确定的包装方式交付货物。包装方式不能由合同条款或交易确定的,按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按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交付货物。

包装包括储运包装和销售包装、内包装和外包装、保护性包装和装饰性包装,将货物装入适当的容器,也属于包装。

(一)不适当交货

不适当交货的表现形式如下:

1、供应商未在适当的时间交货,包括提前交货和迟延交货。供应商的交货在其他方面不适当,但自付费用予以纠正,如将不适当的包装换成适当的包装、将有瑕疵的货物调换成适当质量的货物、将货物由不适当的地点续运至适当的交货地点等,因而造成交货延误的,应属迟延交货。 如果供应商将可交付状态的货物置某一地点并通知企业直接到此地提取货物,而在该地点提取货物不会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不便,甚或对企业有利的,则不属违约。

2、供应商未以适当的方式交货。包括应一次交货却分批交货、应分批交货却一次交货、应安排快捷的运输方式却安排较慢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交承运人运交企业等情形。

3、供应商未以适当的方式交货。包括应一次交货却分批交货、应分批交货却一次交货、应安排快捷的运输方式却安排较慢的运输方式将货物交承运人运交企业等情形。

4、供应商未按约定的数量交货。即供应商在交货期限届满时,向企业少交货物(即部分交货)或多交货物。

供应商补足少货造成该部分货物迟延交付的,则就该部分货物按迟延交货处理。

5、供应商违反品质担保。即供应商未按适当的质量要求向企业交货,或者供应商所交货物料质有瑕疵。一般认为,违反品质担保具体包括违反价值瑕疵担保、违反效用瑕疵担保和违反保证三种情况。

违反价值瑕疵担保,是指供应商所交货物在风险转由企业承担时,存在使货物灭失或减少其交易价值的瑕疵。例如,批发商批发销售给零售商的香蕉的表皮已经发黑,虽肉质未变,不影响食用,但零售价格将因此减低工。

违反效用瑕疵担保,是指供应商所交货物在风险转由企业承担时,存在使货物灭失或减少其交易价值的瑕疵。例如,供应商销售给企业的助动车的发动机燃烧不充分,尾气排放严重超标,依法不能行驶用以代步。

违反保证,是指供应商所交货物在风险转由企业承担时,不符合供应商对货物的性状、品质、成分、产地、制造商、有效期等事宜特征所作的承诺、说明陈述、或者与企业提供的订约的样品、样式不符。

6、供应商未按适当的包装交货。供应商所交货物未以适当的储运包装、保护性包装方式予以包装,致所交货物在企业收取时损毁、短少的,可视具体情况,按其他适当交货处理:例如,货物已经受损,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可按违反品质担保处理;货物短少的,可按少交货处理。但若未适当包装致使收货时货物毁灭,而供应商拒绝另行交货,则应按拒绝交货处理。

四、拒绝或迟交单证及资料识别

采购的单证和资料包括商业发票、运输凭证、保险凭证、产品检验合格证、说明书、用户手册、操作指南、保修卡等。在国际采购中,单证和资料经常还包括领事发票、原产地证书、装箱单、磅码单或重要证书、质量检验证书、检疫证书等。

在具体的货物买卖中,供应商究竟应向企业交付什么范围的单证和资料,应根据合同约定、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确定。

拒绝交付单据和资料,指供应商拒绝向企业交付其应当交付的单证和资料。 供应商交付单证和资料的瑕疵,致使企业的合同目的落空或严重受挫,构成重大违约的,属于拒绝交付单证和资料。供应商拒绝交付提取货物的单证,以致在指示交付的情况下构成拒绝交货的,应按拒绝交货处理。

迟延交付单证和资料,指供应商未在合理的期限内及时交付单证和资料。至于合理期限,应以企业不因供应商未交付单证和资料而遭受损害或不便为限。

供应商因其他瑕疵交付单证和资料,造成迟延交付的实际后果的,如供应商发现所交单证和资料有误,予以更换或修改,造成迟延交付,属于迟延交付。

五、合同违约处理的方法

当供应商违约后,采购部长可以采取继续履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等办法来处理采购违约。

(一)继续履行

一方违约,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实质是要求违约方依约实际履行。

1、同时履行抗辨

同时履行抗辩是在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向对方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向对方作相应的履行。但是,在同时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如果一方已经向另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那么另一方应当同时,或至少在合理的期限内作相应的履行,否则便构成违约。

2、后履行抗辩

后履行抗辩是在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履行先后的顺序时,应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应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应先履行的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相应的债务。

但是,在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合同时,如果应先履行的一方不是不履行,而是履行迟延,则除非履行迟延的后果致使另一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致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另一方应当履行相应的债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不安抗辩

不安抗辩是指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可以中止履行。但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却轻率地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依法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果没有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应当对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害负赔偿责任。对方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当恢复履行。对方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二)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作为违约处理的一种办法,是指供应商违约后,企业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的约定,单方面通知供应商,使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供应商违约,企业解除合同的,在多数情况下是对供应商的沉重打击。因此,采购部长在解除合同时应受到必要的限制和制约。具体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解约权的取得条件。

(1)供应商的违约后果严重,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2)供应商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他仍将不履行或不能在合理期限内履行。

(3)供应商预期重大违约。

(4)供应商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可据以产生解约权的违约。

2、解约权的行使期限和行使方式。

(1)法律规定或供需双方约定解约权的行使期限满的,供应商不行使的,解约权消灭。

(2)若法律没有规定且供需双方未约定解约权行使期限,则经企业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供应商不行使解约权的,解约权消灭。至于合理期限为多长,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应以经过该期限后,不行使解约权的状态,是否会使供应商据以合理期待将继续履行,并为此作必要的设定。

(3)企业行使解约权时,应当自通知到达供应商解除。企业主张解除合同,却未在解约期间内向供应商发出通知,或虽发出通知,但通知未在解约期限内到达对方的,合同不能被解除。因对方有新的违约行为,可以重新取得解约权。

3、解除合同的后果

(1)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企业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购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首先,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除非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再要求继续履行。

其次,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即是否可以同时解除已履行的部分,或是否可以使合同自订立之始即被解除,须视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由有解约权的一方自行决定。

最后,解除合同的同时,可以索赔。

(2)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权利义务虽然终止,但不影响合同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此外,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法律适用条款、保密条款等,也不因合同的解除而终止效力。

(三)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作为违约的处理办法,是指供应商因其违约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它与侵权法上的损害赔偿相比,有不赔偿精神损失、可以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赔偿以供应商订约时能预见到的损失为限等特点。

1、违约赔偿的范围 (1)违约赔偿原则上应是补偿性的,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换言之,违约赔偿就是要使企业因供应商违约而遭受的损失被填平。

(2)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在消费性合同中,经营者对其歁诈造成的双方的损失,应按购买商品或服务费用增加1倍予以赔偿。

2、赔偿额的确定方法

(1)以供需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准,或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违约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确定。

供需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应视为预定的违约赔偿,原则上应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相当。因此,约定的违约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供需双方可以请求减少。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要确凿地证明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或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还应当履行债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法定的定金规则具有处罚性,在当事人特别约定违约金可以和定金并用时,则应当承认当事人的特别约定。

(2)当事人按实际损失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按预先约定的违约金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按预先约定的违约金额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额不应超过违约订立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换言之,违约方有效益的违约,应得到适度承认。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四)采购补救措施

采购部长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主要有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报酬等,这些方法通常是在供应商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时适用。

1、修理

如果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而已经提交的货物、定作物、工作成果是可以修理的,并且由企业修理并非不公平,则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企业采购修理措施,而为修理所花费的材料、人工、交通、通信等费用应由供应商负担,因修理而使企业继续蒙受的损失或不便,供应商给予补偿。

在采购合同的违约问题上,修理仅限于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且货物属于加工制造有可修性的物的场合。

2、更换、重做、退货

如果供应商履行义务,严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更换、重做或退货。

在采购合同的违约问题上,更换、退货主要是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也可分别称之为交付合格的夫代物、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在采购合同的违约问题上,不存在重做的问题。

应当注意的是,仅当供应商交付的货物质量有严重瑕疵,构成重大违约时,才能要求供应商更换货物或接受退货。如果未构成重大违约,则可要求修理、降价并索赔。

3、减少价款或报酬

如果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不论是否构成重大违约,采购部长均可要求减少价款或报酬,并索赔。 在采购合同的违约问题下,减少价款适用于供应商交货不符合约定的质量、包装的场合。

4、供应商自负费用、主动补救

如果供应商违约后,及时地自负费用,对不符合合同之外主动进行补救,则应允许。除非这种主动补救于事无补,或与企业已在先提出的要求相抵触,或将给企业造成不合理的损失。

六、不同违约形式的处理

针对拒绝交货、不适当交货等采购违约形式,采购部长应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处理措施。

(一)拒绝交货的处理

在供应商拒绝交货构成违约时,采购部长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

供应商拒绝交货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交货。但供应商在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交货的,或者交货的费用过高的,或者企业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交货的,企业不能要求继续履行,但采购部长仍然可以追究供应商的其他违约责任。

此外,如果合同约定供应商不在某一时间以前交货,采购部长就将解除合同,或者采购部长在催告供应商交货的通知中声明,若供应商在宽限期内仍不交货,采购部长就将解除合同,则采购部长只能解除合同并索赔,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

2、更换或交付替代物

供应商所交货物或所交提货单证上记载的货物根本不是或实质上有别于合同项下的货物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更换货物或交付符合约定的替代货物。

更换货物交付替代物,实质上是继续履行的变种,因此,其适用的限制条件与继续履行应当相同。

3、解除合同

供应商拒绝交货的,采购部长可以以通知供应商的方式行使解除权,以解除合同。但采购部长未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权行使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或在法律没有规定且合同没有约定解权行使期限的情况下,未在供应商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的,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部长解除合同。但供应商拒绝采购部长解除合同的方式应以履行交货义务为限,而不能一面拒绝交货,一面拒绝采购部长解除合同。并且,采购部长丧失解除权的,不影响企业要求追究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

采购部长在法定或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是指采购部长在该期限内将解除合同的意思通知到供应商。但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未能通知到的除外。

此外,因采购部长拒绝交付货物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但因供应商拒绝交付从物而解除合同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主物。数笔业务交易中,供应商拒绝履行其中一项业务的,采购部长可以就该笔业务解除合同,但该笔业务与其他业务分离,使货物的价值明显受损害的,采购部长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分批交货买卖中,供应商对其中一批拒绝交货的,采购部长可以就该批货物解除及今后其他各批货物解除;采购部长如果就其中一批货物解除,而该批货物与其他各批货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种货物解除。

4、赔偿损失 供应商拒绝交货使企业遭受损失的,采购部长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企业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因企业追究供应商的其他违约责任而丧失。

(二)不适当交货的处理

1、供应商提前交货,企业收取货物,但企业因此而增加费用支出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赔偿。

供应商提前交货的,采购部长可以拒绝提前收取货物,但提前交货不损害企业利益的除外。

2、供应商迟延交货,企业收取货物,但企业因此而遭受损害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改善人民生活。

供应商迟延交货,已构成重大违约,致使企业取得解除权的,采购部长可以拒绝收取供应商迟延交付的货物。因企业拒绝收取迟延交付的货物,致使供应商未能完成交货的,应按拒绝交货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虽迟延交货,但未构成重大违约的,采购部长不得拒绝收取货物,不得单方面行使解除权,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简而言之,原则上供应商迟延交货的,采购部长可以索赔,但不能解除合同。

3、供应商未在适当的地点交货,企业仍然收取货物,但企业因此而遭受损害或增加费用支出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赔偿。

供应商未在适当地点交货,遭到企业拒收后,将货物续运至适当的地点继续交货,致使迟延交货的,按迟延交货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坚持不将货物运至适当的地点向企业交付,而企业也坚持拒收,致使交货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供应商应按拒绝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供应商虽未在适当的地点交货,却并不损害企业利益的,采购部长不得拒绝收货。

4、供应商未以适当的方式交货,企业仍然收取货物,但企业因此而遭受损害或增加费用支出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赔偿。供应商交货方式不当,致使企业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严重受挫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拒绝接受货物,并可以索赔。

在货物已被运送至企业时,即使企业可以拒绝接受货物,但采购部长仍应暂收货物并妥为保管,而因此发生的费用应由供应商负担。

5、供应商少交货物,企业仍然收取所交的部分货物,但企业因此增加费用支出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赔偿。

供应商就少部分的货物予以补足,但构成迟延交付的,就该部分迟延交付,采购部长可以以迟延交货为由向供应商索赔。供应商就少部分的货物再交付的,采购部长就该部分货物可以以拒绝交货为由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并赔偿。

供应商部分交货,不损害企业利益的,不属违约,采购部长既不能拒绝收取货物,也不能索赔。

6、供应商多交货物,企业仍然收取多交的部分货物,但企业因此增加费用支出并且供应商因此避免损失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赔偿,赔偿额应以两者中较低的金额为宜。不过,企业仍应按合同的价格支付货款。

供应商多交货物的,采购部长可以拒绝接收多交部分,但应及时通知供应商。

7、供应商违反品质担保的,如果货物必须由供应商予以修理,可以要求供应商修理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减少价款并赔偿损失;,如果货物由供应商以外的人修理更为合理,则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负担修理费用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减少价款并赔偿损失;如果货物无法修理,则可以要求更换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减少价款并赔偿损失。

供应商违反货物的品质担保,致使企业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严重受挫的,或者在采购部长要求更换而拒绝不更换的,应按供应商拒绝交货追究其违约责任。

8、供应商未按适当的包装交货的,采购部长可以要求供应商更换包装并索赔,或者要求降低价款并索赔。

供应商未按适当的包装交货,致使企业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严重受挫的,或者导致货物损毁、减少,却拒绝重新交货或补足数量的,应按供应商拒绝交货追究其违约责任。

黄国荣

200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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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6篇:房屋违约协议书范本

房屋违约协议书范本

违约对于双方都是损失,相互协议好可以避免冲突,下面是房屋违约协议书范本,为大家提供参考。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鉴于:

1、XX年 月 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XX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乙方购买XX住宅楼,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 元。

2、甲方应于XX年10月31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XX小区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XX年5月20日起办理入住手续,乙方同意甲方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截止至XX年5月19日。

5、乙方已于XX年5月30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XX年11月1日起至XX年5月19日止,甲方逾期交房201日,对照(XX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十三条之约定,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 元。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执行: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人民币 元,于XX年 月 日前以现金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性别:_______,汉族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出生,现住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汉族, ________年 ________月出生,现住_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

监督单位:________

监督单位名称________

(盖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立

推荐第7篇:房屋买卖合同偏买方版

房屋买卖合同

售房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长沙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在合法、自愿、平等、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实地看房,对该房屋现状无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___ 所有权人:_________ 房型:_____ 建筑面积:______ 楼层:__ 总楼层:___ 使用性质:______ 附属设施:__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___承担,(该房屋产权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该房屋配套设施过户的相关费用由___承担。

第三条:付款约定(本条各款项均不计利息)

1、乙方向甲方的交款约定:

(一)乙方于 ____年__月__日交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时,甲乙双方开始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或买卖委托公证手续。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方须保证房屋结构无拆改或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或买卖委托公正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3、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无任何不良事故的发生,包括非正常死亡。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

1、

2、3违约责任,均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房屋实际成交价的10%作为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的,责任方应据实赔偿。

第五条:免责条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灾和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约定其它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其它: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手人:经手人: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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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买方信贷合同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贷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定义

1.1.“贷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1.2.“提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1.3.“承担期”:自本合同签字日起,至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

1.4.“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6个月的期间为一个计息期;

(2)第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1.5.“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息。

1.6.“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3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________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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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拔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偿货币。

1.8.“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1.9.“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1.10.“月”:日历月。

1.11.“日”:日历日。

1.12.________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州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6个月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和借款人。

第二条 贸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与卖方签订下列合同。合同号码:________金额:________(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 (美元)

商品名称:________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________

交货条件: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________万美元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给卖方。

第四条 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4.1 提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4.2 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合同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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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担保人出具的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4.4 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合同项下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贷款方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4.5 借款人提供的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第五条 提取贷款

5.1 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________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30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5.2 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帐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正副本一式二份。

5.3 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六条 贷款帐户

6.1 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帐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人本金、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

6.2 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帐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

6.3 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帐户。

6.4 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

第七条 付息和还本

7.1 借款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任何行为影响。

7.2 借款人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中国银行伦敦分行通知的参考银行所报6个月libor加年率________%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

7.3 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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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________年内,按贷款帐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总金额分为________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

7.5 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11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贷记中国银行总行为________号帐户,并电告贷款人凭以贷记贷款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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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本合同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

第八条 自愿提前偿还

8.1 借款人可在任何一个还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应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须至少在30天前以书面或电传通知贷款人。

8.2 提前偿还的本金须为________万美元的倍数,且不少于________万美元。

8.3 提前偿还的本金限于归还按还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数次数的分期金额。

8.4 提前偿还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

第九条 费用

9.1 承担费:自本合同签字日的90天后开始,到承担期结束日为止,在此期间凡有未提取的贷款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按未提取的实际天数支付年率________%的承担费。

9.2 管理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支付按贷款总额____ %的管理费,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后的________天内支付。

9.3 信贷保险费: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________%于本合同签订日________天内,通过贷款人向中国出口信贷保险部门缴付出口信贷保险费。

9.4 其他费用:倘若发生如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的要求立即还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赔偿贷款人因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第十条 立即还款

遇有下列任何情况时,贷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贷款承担责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连同应付未付的利息与费用应立即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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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

10.2 任何在本合同内的各项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或不真实的,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担本合同确定的各项责任时,或者这些意外是能够补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有效地作出补救。

10.3 担保要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

10.4 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由于任何原因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产生相反的效果。

10.5 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经营其业务,以至对贷款人不能履行其还本付息的责任,或者贷款人根据充足理由,证明借款人不能执行本合同的规定时。

第十一条 情况变更及本合同之修改和补充

11.1 由于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变动以及贸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立即进行诚意的磋商,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使本合同能继续执行至完毕。

11.2 如果在30天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额和应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须于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内清偿全部悬欠的贷款本息。由此而引起的贷款人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借款人负担。

11.3 本合同修改和补充,需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仲裁

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

如上述争执不能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贷款人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内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执事项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由三方成员组成:

一方由借款人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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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由贷款人指定;

第三方由双方共同指定。当双方对指定第三方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________仲裁主席指定。

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或反对。借款人在此特别放弃其被控告的财物没收的任何豁免权,放弃给予本身或其财产除宣判执行的任何权利。该裁决可通知任何一家有权力的法庭执行。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通知方法

所有需要或发出的书面通知必须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为之:

(1)专差送达;

(2)经电传及(或)电报;

(3)已支付挂号邮费的航空函件;

通讯地址是:

借款人: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贷款人:银行名称: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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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用快捷的通讯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

13.2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时终止。

13.3 合同及通讯使用的文字

(1)本合同以英文书写。

(2)本合同有关各方之间有通讯以及往来文件以________书写。

贷 款 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文档来源:律师365(http://www.daodoc.com/) 合同栏目,找律师就上律师365

推荐第9篇:买方土地居间合同

土地居间合同

委托方(买方) 居间方: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号:___________ 图号:__________ 面积: ____________ 土地性质: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权类型:出让)的转让居间服务。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土地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者转让合同,促使交易成功。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交易成功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土地业主签订的针对本项目转让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 2.委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土地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3.税费由居间方自己负责。 第五条:诚信原则

1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土地业主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业主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土地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土地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亲条款执行。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居间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推荐第10篇:中外买方信贷合同

________天内支付。9.3信贷保险费: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________%于本合同签订日________天内,通过贷款人向中国出口信贷保险部门缴付出口信贷保险费。9.4其他费用:倘若发生如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的要求立即还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赔偿贷款人因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第十条立即还款遇有下列任何情况时,贷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贷款承担责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连同应付未付的利息与费用应立即清偿。10.1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10.2任何在本合同内的各项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或不真实的,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担本合同确定的各项责任时,或者这些意外是能够补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有效地作出补救。10.3担保要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10.4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出具的证明,由于任何原因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产生相反的效果。10.5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经营其业务,以至对贷款人不能履行其还本付息的责任,或者贷款人根据充足理由,证明借款人不能执行本合同的规定时。第十一条情况变更及本合同之修改和补充11.1由于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变动以及贸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立即进行诚意的磋商,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使本合同能继续执行至完毕。11.2如果在30天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额和应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须于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内清偿全部悬欠的贷款本息。由此而引起的贷款人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借款人负担。11.3本合同修改和补充,需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第十二条仲裁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如上述争执不能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贷款人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内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执事项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由三方成员组成:一方由借款人指定;一方由贷款人指定;第三方由双方共同指定。当双方对指定第三方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________仲裁主席指定。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或反对。借款人在此特别放弃其被控告的财物没收的任何豁免权,放弃给予本身或其财产除宣判执行的任何权利。该裁决可通知任何一家有权力的法庭执行。第十三条其他事项。13.1通知方法所有需要或发出的书面通知必须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为之:(1)专差送达;(2)经电传及(或)电报;(3)已支付挂号邮费的航空函件;通讯地址是:借款人: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贷款人:银行名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双方同意用快捷的通讯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13.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时终止。13.3合同及通讯使用的文字(1)本合同以英文书写。(2)本合同有关各方之间有通讯以及往来文件以________书写。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中外买方信贷合同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第一条定义1.1.“贷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1.2.“提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1.3.“承担期”:自本合同签字日起,至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1.4.“计息期”:(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6个月的期间为一个计息期;(2)第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1.5.“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息。1.6.“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3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________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1.7.“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拔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偿货币。1.8.“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1.9.“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1.10.“月”:日历月。1.11.“日”:日历日。1.12.________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州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6个月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和借款人。第二条贸易合同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与卖方签订下列合同。合同号码:________金额:________(美元)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美元)商品名称:________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________交货条件:________第三条贷款金额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________万美元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给卖方。第四条提款条件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4.1提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4.2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合同的批准文件。4.3担保人出具的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4.4.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出具的证明,承认该~了解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合同项下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贷款方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4.5借款人提供的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第五条提取贷款5.1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________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30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5.2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帐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正副本一式二份。5.3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第六条贷款帐户6.1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帐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人本金、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6.2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帐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6.3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帐户。6.4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第七条付息和还本7.1借款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任何行为影响。7.2借款人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中国银行伦敦分行通知的参考银行所报6个月LIBOR加年率________%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7.3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息。7.4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________年内,按贷款帐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总金额分为________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7.5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11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贷记中国银行总行为________号帐户,并电告贷款人凭以贷记贷款帐户。7.6本合同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第八条自愿提前偿还8.1借款人可在任何一个还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应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须至少在30天前以书面或电传通知贷款人。8.2提前偿还的本金须为________万美元的倍数,且不少于________万美元。8.3提前偿还的本金限于归还按还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数次数的分期金额。8.4提前偿还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第九条费用9.1承担费:自本合同签字日的90天后开始,到承担期结束日为止,在此期间凡有未提取的贷款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按未提取的实际天数支付年率________%的承担费。9.2管理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支付按贷款总额____%的管理费,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后的

第12篇:中外买方信贷合同

中外买方信贷合同

为支持____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同中国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中国出口的资本商品、专有技术和有关劳务的贸易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应“买方”的要求,中国银行____分行同意提供贷款,为上述合同的执行向买方融通部分资金。为此,以买方(以下简称“借款人”)为一方,以中国银行__

__分行(以下简称“借款人”)为另一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地点)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第一条定义



一、“贷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

二、“提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



三、“承担期”:自本合同签字日起,至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



四、“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的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六个月的期间为一个计算期;

2.每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日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倒溯至前一个营业日。



五、“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的该期利息。



六、“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三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____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

七、“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拨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偿货币。



八、“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

九、“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

十、“月”:日历月。

十

一、“日”:日历日。

十

二、“伦敦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伦敦时间上午十一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洲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六个月期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人和借款人。

第二条贸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某某地方)与卖方订下列合同。

合同号码:____

金额:____(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即(美元)

商品名称:____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____

交货条件:____

第三条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____万美元的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给卖方。

第四条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

一、借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

二、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合同的批准文件。



三、担保人出具的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或其它担保手段)。

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各项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

五、借款人提供,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第五条提取贷款



一、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买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____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30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格式见附录一)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

二、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帐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格式见附录二)正副本一式二份。



三、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贷款帐户



一、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帐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人本金、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



二、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帐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格式见附录三)。



三、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帐户。



四、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

第七条付息和还本



一、借款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

第13篇:买方信贷合同(2)

中外买方信贷协议书

为支持xx国xx公司(以下简称“买方”)同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卖方”)签订中国出口的资本商品,专有技术和有关劳务的贸易合同(以下简称“

合同”),应“买方”的要求,中国银行××分行同意提供贷款,为上述合同的执

行向买方融通部分资金.为此,以买方(以下简称“借款人”)为一方

,以中国银

行××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为另一方,于年月日在×××(

地点)签订本贷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第一条定义

一,“贷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

二,“提款”:贷款人在本协议书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之银行发来的提

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货款的金额.

三,“承担期”:自本协议书签字日起,至本协议书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

止日为止的期间.

四,“计息期”:

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六个月的期间为

一个计息期;

2.每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

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

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

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个月,即倒溯至前一个营业日.

五,“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

息.

六,“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三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

××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

七,“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拨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

八,“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

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

九,“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

十,“月”:日历月.

十一,“日”:日历日.

十二,“伦敦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

伦敦时间上午十一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洲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

间六个月期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伦敦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人和

借款人.

第二条贸易合同

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年月日在(某某地方)与卖方签订下列合

同.

合同号码:

金额:(美元)

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即(美元)

商品名称:

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

交货条件:

第三条贷款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万美元的贷款,用

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给卖方.

第四条提款条件

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

一,借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

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

二,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协议书的批准文件.

三,担保人出具的在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

可撤销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

四,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当局出具的证明,承认该当局了解借款人在本协议

书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协议书项下各项付款的外汇许

可证书(可视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

五,借款人提供,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份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

第五条提取贷款

一,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

××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三十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

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格式见附录一)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

二,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帐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

据(格式见附录二)正副本一式二份.

三,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19××年×月×日止.

第六条贷款帐户

一,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帐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的本金,

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

二,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帐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

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七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格

第14篇:出口买方信贷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方:法定地址:

贷款方: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年月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同意为其安排银行(下称“出口地银行”)的买方信贷。为此,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贷款用途和金额

1.1 本贷款用途是为出口商与进口商在年月日签订的商务合同(合同编号:)融通资金,用于进口商为项目,购买设备。

1.2 贷款总金额为:,其中:

(1)用于商务合同项下支付的金额为(大写:),为商务合同金额的%

(2)用于付给的本贷款保险费的金额为(大写:)

(3)

第二条 提款条件

2.1 借款方根据商务合同的有关规定提款。

2.2 借款方满足了本合同第六条列明的各项陈述与保证。

2.3 借款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列明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2.

4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务合同支付条款规定的有关文件和单据,并按规定时间审核无误以后指示出口地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3.2 提款期从开始,至截止,过期。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额为(大写:)

3.4 提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在每次提款发生后,由贷款方编制《提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1)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3.

5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没有任何扣除地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条款的费用。

4.2 贷款按利率计息。年利率为%,一年按360天计算。

贷款金额的%即(大写:)按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为%,一年按360天计算。

还款期以前的利息每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其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提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还款期的利息每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编制《还款通知书》(格式见样本2)通知借款方。《还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4.3 承诺费费率为%。承诺费自开始按未提贷款余额计算、支付,以后每个月计付一次。

4.4 管理费费率为%。管理费自内按贷款总金额计算,一次付清。

4.5 本贷款保险费

4.6 每次支付利息和费用,借款方必须在支付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账户上。

4.7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并且不受商务合同项下进、出口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5.2 本贷款还款期为年,每个月等额偿还一次,分次还清。还款期从开始,其开始日最迟不超过。每次还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还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须在还款前个月通知贷款方,并征得贷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还款通知书》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4 每次还款,借款方必须在还款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账户上。

5.

5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结算账户。借款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通过该账户结算。贷款方可以主动从该账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支付本贷款项下到期的贷款、利息和各项费用。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还款保证账户。借款方将下列资金存入该账户。在本贷款项下的所有债务和费用偿清以前,未经贷款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存入该账户的资金是:

1.2.

3.

6.2 借款方定期向贷款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按月向贷款方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收支表以及贷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

6.3 借款方未隐瞒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担保、财产抵押以及其他影响借款方还款能力的行为。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为第三方承担任何债务或对借款方的资产设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行为。

6.4 借款方在财务、经营方面的重大决定、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重大决定影响贷款方权益时,须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5 借款方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定或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决定或变化影响到贷款方权益时,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6

第七条 违约和处罚

7.1 下列任何事件发生,借款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和处以下列注明的罚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处罚和补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对被挪用的贷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0%的罚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贷款方对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加收%的罚息。

3.借款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的各项规定。

4.借款方改组、解散、终止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发生贷款方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经失去其抵押价值,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6.担保人已经失去其担保能力或担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终止,以及更改后而产生相反效果,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7.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诉讼行为。

8.借款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借款方不按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偿还第三方债务的行为。

9.第八条 生效及其他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费用和借款方必须支付的一切赔偿、罚款被清偿后失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借贷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8.3 本合同壹式肆份,借贷双方各执两份。

第九条 附则

借款人:贷款人: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借款人:(公章)贷款人:(公章)

第15篇:房屋租赁违约起诉书范本

房屋租赁违约起诉书范本

来源:未知作者:佚名时间:2010-11-05

房屋租赁违约起诉书范本

原 告:夏*****,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

被 告:伍****,男,汉族,1986年出生,

诉讼请求:

1、被告向原告支付租赁金及水电费4500元;

2、终止原、被告间的租赁合同。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原告与被告及被告的合伙人何****在2009年6月14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原告将座落于太阳桥亚华大市场A2栋****房出租给他们用于教学场地。合同签订一个月后,被告的合伙人何****退出,由被告一人承租使用。该合同约定:租赁期为五年,自2009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止;第一年月租金为1500元,第二年至第三年月租金为1700元,第四年至五年月租金为2000元;按季度交纳租金,提前一个月交纳;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押金5000元。合同还约定:承租人不按时缴纳租金,拖欠租金壹个月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押金不退,收回房屋。

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多次违约,租赁金总不按时缴纳,水电费至今未缴纳一次。被告第三次缴纳租金的时间应在2010年1月1日,但至目前总以各种理由拖而不缴。原告认为,被告总是拖欠的行为,是一种信誉的丧失;原告的多次和长期的违约也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故此,原告特提起诉讼,及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避免更大的损失发生。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0年 月 日

第16篇:房屋租赁合同期乙方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期乙方违约

篇1:租房合同,甲方违约

篇1:租房合同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 (求租方)身份证号码: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号(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如: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无设备) 店里所有设备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借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使用权。

第三条 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XX年___ 月___ 日起至XX年___月___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租赁的租赁情况至少为一年,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变通)

第四条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第五条 房屋修缮和装修

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天然气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7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该房屋租房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人为的破坏由求租房负责维修)

第六条 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甲方紧急需要出卖房屋,具体解决办法可以协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第八条 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九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 电话

求租方: 电话

年 月 日篇2:租房协议

租房协议

甲方:(房东)

乙方: (房西)

1: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经由甲方同意将周新苑 期 号门 室租给乙方,租期为两年(年 月 号 -年 月 号)如中途退房则作违约处理,如要延期另行协商。租金为每月 元(不包括含税价,如政府一定要含税,由乙方承担)。入住前先交元定金作为押金,再付清 个月的租金才能入住,以后每次必须在前一个月付清后 个月的租金,否则作违约处理。如物业部门需要交租期内的物业管理费,则由乙方承担。

2:在入住期间乙方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制度,搞好邻里关系,遵守作息时间,房屋内要保持原样,不准破坏房屋结构及其它水电设备,不准转租,不准搞商业活动及违法活动。如有以上情行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终止租房协议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以上条例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约甲方有权扣除押金作为补偿。

甲方: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篇3:租房合同

写字楼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承租方(乙方):身份照号:

联系地址:

第一条 房屋状况

甲方拥有的房屋位于,建筑面积合计约为平方米。该房屋由甲方租给乙方使用,用途为办公。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房屋租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租月租金为¥(人民币)。

2.租金为每个月交付一次,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四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五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六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七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八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第九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之前。

3.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时交纳给甲方押金¥(人民币)。租期届满,房屋及设施若无损坏遗失且水电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率、宽带使用费、卫生费、物管费等费用结算完后,甲方于当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四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使用该写字楼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 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限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交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 监督。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利用写字楼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2) 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制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3) 乙方严重违反相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4) 租赁期内严重拖欠水电物业费等。

4.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方便,不得以监督为名干 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乙方在不改变写字楼承重结构的情况下有权对写字楼进行改造,但需征得物管和 甲方的同意;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要的条件;

4.乙方对于租用的写字楼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经甲方同意,允许乙方在经营 确有困难的情况下进行转租、转让;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亮证经营;不得利用写字楼从事非法 经营;

6.乙方必须爱护写字楼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写字楼设备,必须承担修复 或赔偿责任。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租赁期满未能续租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合同

终止后当日内将租赁的写字楼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确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 乙方需缴清应缴费用,乙方所交保证金无偿归甲方。

3.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搬离写字楼(合同期满后3日内撤

离),不得留存任何的物件,写字楼交予甲方后,乙方遗失任何物件均已与甲方无关。若乙方逾期不搬,则视为乙方放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将装修后的写字楼保持现状交予甲方。

第八条 续租

1.乙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写字楼,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通知甲

方,甲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做出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能做出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最后一期租金。

2.租赁期满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写字楼的优先租赁权。

第九条 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甲方违约,按甲方解除

合同之日起到合同期满之前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并赔偿装修费用(人民币贰万元整)。

2.若乙方拖欠租金30天以上,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从拖欠租 金的第二天起到合同期满之间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在签署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 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

1.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在签署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做出任何足以对甲 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3.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 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客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征用等原因,确需收回写字楼,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交还写字楼,所缴的保证金在扣清乙方应缴的费用后,将余额退回乙方(不计息),如保证金不足抵缴乙方所交的费用,则由乙方不足差额。 第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 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写字楼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一、约定的其他事项:

银行卡号:

出租方签署(盖章/手印):承租方签署(盖章/手印):

篇2: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XX年1月28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甲方将位于***市***区***路***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于XX年11月29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XX年11月29日提前终止双方于XX年1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基于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实际返还房屋之日后的剩余租金,同时,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元的补偿,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给予的上述补偿,该补偿包括因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可能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乙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前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交付给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补偿。

三、乙方须于XX年3月30日之前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在交接时,甲乙双方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同时结清包括上述补偿在内的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约定

期限内返还房屋,乙方自愿承担甲方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相关合同约定的全部违约责任。

四、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对各自民事行为负责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与对方无关。

五、本协议签订之后,甲乙双方不得依据《房屋租赁合同》再主张任何权利。

六、乙方自始放弃因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而赋予的对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于XX年1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XX年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___年,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本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___

_元(小写¥____元)。租金先付后用,应预付 个

月。

三、乙方应交押金人民币(大写)___ _元(小写¥____元)。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设施和房屋内的设备

完好,如出现设施或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

应的赔偿款。

四、甲方提供设备如下:___ _ ___ _ ___ _ ___ __

__ _ ___ _ ___ _ ___ _ ___ _。

五、乙方租赁期间,电费、水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电表入住日抄见:____度,水表入住日抄见:____度。租赁结束时,所有费用乙方应付清。

六、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

七、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邻居利益受损,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可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八、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15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九、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元)。

十、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一、租赁期满,甲方对协议书第四条和第五条进行验收,如无损坏,乙方也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退还押金,否则甲方有权酌情扣除押金,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4:房屋租赁合同(最终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重庆瀚翔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继红 授权签约代表: 通讯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8号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公平、平等、自愿及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所拥有的“ 重庆永川区凤凰大道8号”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主要情况如下:

坐 落:重庆永川区凤凰大道8号(2栋1-

2、1-

3、1-

4、1-

14、1-

15、1-16号门面)。

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房屋的平面位置图见本合同附件。

二、租赁用途

1.乙方租用该房屋作为餐饮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区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期限自XX 年 3 月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2.交付日期: XX 年 3月1 日。

3.装修期间:甲乙双方约定于 XX 年 3 月1 日起至 XX年 6 月 30 日止为装修免租期,自免租期届满之次日,即 XX 年 7 月1 日起为本合同起租日。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一致而单方面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或因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装修期间( XX 年 3 月 1日起至XX 年6月 30日)的房屋租金(55元/平方米/月),且不免除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4.租赁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经双方就租金等承租条件予以重新洽淡达成一致后,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重新签订时的市场行情作相应调整。

5.乙方优先续租权应当以以下方式行使:乙方如欲继续承租该房屋,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续租的期限以及租金价格,甲方在租赁期届满前不得以同等条件或者低于该条件向第三人出租房屋,合同届满后乙方的优先承租权丧失。

四、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房屋租金计付日为装修免租期届满后的次日起计算,即 XX 年 7 月 1 日起。

2.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金以建筑面积,即 平方米为计租面积。

起租租金为 55元/平方米/月。

3.房屋租金:

1) XX年7月 1日起至 XX年6月 30日,租金每月 55元/㎡,月度总额为人民币 26825 元,大写 贰万陆仟捌佰贰拾伍元 ;

2)至2018 年7月 1日起,每一年在上一年的基础上按百分之六的递增收取租金,以此类推。

3.乙方按 年向甲方支付房屋租金,每年 7月1日前向甲方缴付下个租期的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应交租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4.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方式如下:

乙方可以使用支票或现金方式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后,应在3日内向乙方出具正式票据。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该房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 万元,大写: ∕ (人民币)。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款票据。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对标的物进行验收,双方办理完清手续后甲方将收取的保证金除用以抵冲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房租、水电费、物管费、赔偿金、违约金等)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乙方。此保证金仅限于乙方履行本合同相关责任义务,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或乙方债务、纠纷无关。

2.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乙方既未提出续租请求也未在租赁期限届满后10日内搬迁的,甲方有权将其在租赁场地内的物资自行处置;若乙方尚有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并在甲方提出的期限内未完清的,甲方有权将乙方留置在租赁

场地内的物资折价或变卖后冲抵其所欠租金及其他费用。

3、租赁期间(包括装修免租期在内),乙方使用该房屋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空调及其分摊等费用由乙方据实向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缴纳。

4.乙方同意在承租期内,每月10前,按本合同确定的建筑面积,向物业公司(或甲方物管部门)缴纳当月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标准为 2 元/㎡/月;物业公共部分所产生的费用(含监控、消防、路灯照明、电梯维保及绿化保洁等),按各自使用面积平均分摊,按月支付。

5.甲方负责将水、电、气主管道接入本物业,乙方在甲方主管道后(甲方指定位置)安装独立计量或流量表(如水、电、气表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租赁期间,甲方提供 4 个停车位给乙方免费停车(车辆号牌由乙方自行提供且仅限乙方自用且出入频繁车辆,乙方应于每月1—5日在物管处办理免费停车手续,一个月内车辆号牌需固定不变,且不超过免费车位总数上限)。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装修改造:涉及消防等须由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乙方开始进入场地装修前,应将最终装修改造方案报甲方备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动工。装修改造过程中,乙方负责所属人员、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该场地的建筑结构、承重结构及相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必须改动的部位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并由甲方通知设计部门审定同意后方可动工。如因乙方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的装修行为、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经营不当给该场地或第三者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承租期内,如需要对承租范围内之装饰予以改建,仍需要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承租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保养:租赁期间,乙方承租范围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安全: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物的安全进行专项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予以整改和消除。如存在安全隐患属乙方责任时,乙方应及时消除,如乙方不能消除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如乙方未及时消除或未及时告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租赁期间,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维修,应提前2日通知乙方。检查维修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报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自行履行相关报批手续,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乙方将最终方案报甲方备案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其维修、维护、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乙方保证不在该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10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期末所规定的租金(含设施设备租赁费用)标准的2倍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篇5: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个人)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

甲乙双方于 年月 日签订《门市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

及《房地产租赁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甲方将坐落于沈阳市 区

街(路) 号 层门市/住宅租给乙方。上述租赁合同及补充

协议约定的租赁期为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乙方因 于 年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租赁

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要求。

现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条款,以解除租赁合同及补

充协议:

一、现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导致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需提前终 止。

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

写:_________________)。

二、返还剩余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应缴费用,包括:租金、管理费、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

房屋在乙方租赁期间应缴纳的税费等后,甲方于年 月 日前返还乙

方扣除违约金以外的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必须在年 月 日前搬离该租赁房屋。

四、本协议效力

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权)代表:法定(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篇6:房屋租赁合同(季度)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房屋情况及用途

1.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在天津市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使用。该房屋产权性质为:私产:面积平方米(以权属证明面积为准)。

其他: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第二条 出租期限

1.该房屋的租赁期限共个月,自年月日止。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人民币仟佰圆整(小写:,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仟 佰 拾 圆整(小写: )或支付首期租金给甲方。

2.该房屋租金按:季度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季度提前一周支付下季度租金,依次顺延以对方实际收到为准。

3.为保证乙方合理并善意的使用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时支付甲方人民币仟 佰 拾 圆整(小写: )作为押金,于合同期满,甲方验房后,甲方将此押金无息全部退还乙方。

第四条 租赁条件

1.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进行违反法律法规及政府对出租房屋用途有关规定的行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若擅自转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借给他人,若擅自借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物业管理费、清洁费、路灯费,电话安装费及电话费,有线电视安装费及有线电视使用费、宽带络安装费及上费等实际使用的各种费用。

5.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损害或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联络进行维修并承担发生的费用。

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对该房屋或室内设施进行装修、改动或损毁;同时,乙方不得将该房屋内设施自行移出该房间使用。

第五条 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终止。

2.乙方应在期满当日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均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绝无异议;若屋内电器等设备设施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支付维修费用,造成设备设施报废的应原样赔偿。

3.若甲、乙双方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4.由于政府政策等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或当甲方依法定程序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立即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 违约处理规定

1.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按月租金的%支付滞纳金。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利用该房屋进行非日常居住使用或经营使用的;拖欠房屋租金一个月以上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租赁期间内乙方逾期缴纳电话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暖气费、有线电视费、上费、物业管理费、清洁费、路灯费等有关费用达一个月时,甲方有权用押金支付上述费用,乙方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4.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对出租房屋或室内设施进行装修或改动,若乙方擅自进行装修,拆改该房屋室内设施,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要求。

5.租赁期内,若乙方中途擅自退租,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所预付的租金及押金甲方可不予退还。

6.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贰倍的违约金,费用可从押金中扣取。

第七条 备注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日期: 日期:

篇7: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这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将向坐落于金沙镇 ,按现状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消防通道的畅通,达到消防管理的要求,如不能达到该要求,按乙方违规处理,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第二条 房屋用途

承租人所经营应的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何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 壹 年,自年月 日 至 年 月日 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第一年租金按税后净得人民币

第五条 付款方式

第一年租金于签订时一次性到位,以后租金会采取先缴租金后租用的方法,租金一年缴付一次,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每年在签订之日前一个月内缴付甲方。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1.在签订合同的当天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合同期满或终止时,甲方在乙方结清所有租金及水、电等其他各项费用,如无违约情况并按时完成租赁标的物品交接和按期迁出后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如乙方因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条 租赁物的交接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第一年度租金和全部履约保证金后,以展样时现状将租赁物交给乙方使用。

2.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不能交付租赁物,则租期顺延。

3.房屋交付前甲方保证大楼上下水和供电按现有状况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自助独立的依法经营,承担由此形成的全部债权、债务,并

承担经营的风险和缴纳各种税、费、金等。乙方不得因为不能办理营业资质(如领取营业执照)或暂时不得办理营业资质而毁约或延期执行本租赁合同。

2.乙方不得将该租赁标的物抵押,并须按时缴纳租金、水费、电费等费用。如乙方确因经营需要,

对承担房屋转租、转包,须报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将转租、转包合同报甲方备案。

3.乙方接受租赁标的后如需进行装修改造,应在施工前将装修改造施工方案报甲方,征得甲方书面

同意后方可实施,装潢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造租赁物的外观和外部环境,禁止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楼板、阳台通道、层面及管道进行违章凿、拆、搭、占,不得损坏给水、排水、供电、供暖、通讯等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失,应据实赔偿、

4.乙方应保证装潢期间的一切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及时自行清理在装修期内所产生的废弃物,不等乱倒乱放。

6.乙方如需对现有水、暖、消防、通讯等设施进行改造、增容,则需向甲方书面报告,经甲方同意

后自行到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实施,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楼外墙广告均属甲方,乙方只限于店面招牌,其他商业性质的广告位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承租区

域内设置的灯箱、广告标志等需通过甲方,并符合城管要求。未经批准私自设置的甲方有权予以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广告的设计安装须双方友好协商进行。

8.乙方在安装空调等外部设施时,必须报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确保外观美观。

9.未经批准,乙方不得随意扩大原有门窗尺寸;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

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砸顶板,不得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10.承担期内综合楼整体维护、维修均由乙方负责,因装修造成的其他原因的管道堵塞、渗水、电

路及物品损坏,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维护到位。

11.租赁期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服从从相关放单位和部门的管理。工商、税

务、消防、公安、城管、环保、卫生、防雷、通讯、水电、保险、租赁登记、员工的培训和社保等相关手续及年检手续均由乙方自行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亦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超出经营房屋,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或不正当行为。不得在租赁的房屋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违禁、危险物品及医疗门诊和法律明文禁止的项目。禁止黄、赌、毒等一切违法活动,如在经营场所进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2.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占用、损坏房屋的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对租赁屋内附属设施负有

保管责任,并自觉维护租赁物(含租赁屋内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要爱护和正想使用房屋

及水、电、消防、电梯、楼梯、等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或使用不当延误维修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结构损坏的,有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仍不负责修复,甲方有权自行修复,费用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数额不足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13.租赁期间,乙方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服从创建要求,搞好内保、消防安全工作。乙方须维

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护、维修费用。乙方承租期因环境污染的问题引起的索赔和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14.承租经营中乙方自负盈亏,因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

担,一切都与甲方无关,并不得将屋内甲方所有的任何设备设施抵押。

15.本合同因期满或解除时,对在租赁物上装饰物品的处理办法:凡是附着在租赁物墙面、地面等

固定装饰物不得拆除或损坏,均无偿归甲方所有;凡是可以移动且拆除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损毁的物品或装饰物,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行处理,凡拆卸会影响整体美观的物品亦无偿归甲方所有。

16.广告位的使用期限与本租赁合同同步,本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不得拆除广告位,其无偿归

甲方所有。

17.在经营期间,门前三包费用、街办居委会和公安收取的综治费用、由乙方使用租赁物期间而引

起的其他所有事项(含保洁、垃圾清运、排污、消防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商缴纳;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8.合同履行期满,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个月内搬场并打扫干净,交由甲方。租赁期满或合

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期满或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进行处置和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和其他任何经济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并有权诉之法律。乙方在壹个月内搬场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办好交接手续。乙方遗留下来的物品,视为遗弃物,由甲方处理。

第九条 消防安全

在合同期乙方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管理,办理相关手续,合法经营,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 合同变更、解除及续期

1.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合同,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租赁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自甲方

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行解除:

(1) 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的使用性质或严重超出规定的经营范围

(2) 乙方将租赁标的物抵押、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包或利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3) 乙方不按时按约定标准缴纳租金或水、电、物业、保洁等费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未缴纳的

(5) 利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 经营期间出现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项目

3.租赁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需在事情发生之后及时

通知对方,合同即终止。乙方交还所有租赁标的物后,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在扣除乙方应付的费用后,甲方将余额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1) 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隆、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

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和风暴等造成该租赁标的物

毁损、灭失的,但乙方应将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2) 租赁标的物被政府征用,或租赁标的物的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提前收回的相应装修

补偿费用归乙方。

4 .房屋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经甲方同意。重新履行合法租赁手续,租赁费则按新的标准执行,如重新拍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缴纳租金和应承担的费用,除必须缴纳租金和承担的费用外,每逾期一日,按应缴

纳租金和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超过合同约定期限7日仍未缴纳的,甲方有权断水、断电及解除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收回出租的租赁物,并有乙方按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水电费、保洁费、工商等费用的,乙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按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3.乙方若违法经营或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以及因乙方的原因造成重大事故、重大人员伤亡和房屋

等财产损失,水电费、保洁费等超过三个月未支付而引起纠纷;占道经营、占道停放车辆,门前三包检查不合格,又不加以改进,不服从管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均视为一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的履行,收回出租的租赁物。乙方应当按未履行期间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以上约定的未履行期间少于一年时间的,则按一年期间租金总额的20%计算支付违约金。

4.合同终止后,乙方若不及时交付应交租赁物,除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每年租金支付标准根

据延迟天数计算费用的两倍收取使用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在争议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裁决

2.因解决本合同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评估费、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

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篇8: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完整,条款明细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该房屋建筑面积共_______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或附表)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居住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乙方于5天内支付甲方租金为人民币元每年(大写: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支付甲方房屋设施、水电费押金为¥元(大写: ),待租赁期满且结清费用后,甲方应于当日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在租赁期内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纠纷。

4、在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应负责将所租赁房屋设施设备修缮好,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

5、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同属于其权限内的房屋承租方协商因房屋房共享的设施所产生的费用

达成一致协议。

6、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应在租赁期届满前2日内搬离,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房屋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房屋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债务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__ 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4、在租赁期间,甲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方负有告知乙方的义务。具体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在条款中另行商定。

5、乙方需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续租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可根

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八、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日内应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使用费。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返还该房屋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的费用,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九、转租、转让和交换

1、在租赁期间,乙方告知甲方后有权转租房屋。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转租期间不将该房屋承租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交换使用。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15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

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 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超过10天的。

(3)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擅自将出租的房屋用于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的。

(4) 租赁房屋主体结构存在缺陷,危及安全的。

3、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乙方承租的房屋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4)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1、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第

1、2项的约定,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如期交付租金,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3、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交还。甲方有关要求乙方按当年租金的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十

二、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或由乙方向相关主管部门直接缴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壹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联系地址:

电话:

证件号:

产权证号: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联系地址: 电话: 证件号: 代表人/代理人: 签约日期

篇9: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一、租房从XX年4月15日起至XX年4月15日。

二、年租金为万元,缴租为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为每年3月底前。

三、约定事项

1、乙方正式入住时,应及时的更换房门锁,若发生因门锁问题的意外与甲方无关。因用火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类的灾害所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3、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4、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出租方):

乙方签章(承租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17篇:合同违约损失赔偿原则

合同违约损失赔偿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这里的损失仅指财产损失。也就是说,违约方不仅应赔偿受害人遭受的全部实际损失,还应赔偿可得利益损失,即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

实际损失是现存的损失,可以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损失,一般也不会产生争议。关键是可得利益如何确定?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债权人可以实现或者取得的收益,它具有以下特点:①未来性。可得利益不是现实的利益,而是一种未来的利益,它必须是经过合同违约方履行后才能获得的利益。②期待性。可得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预见的利益,可得利益的损失也是合同当事人能够预见到的损失。③一定的现实性。尽管可得利益并非订立合同时就可实际享有的利益,但这种利益并不是臆想的,如果合同违约方不违约,是非违约方可以得到的利益。

(2)合理预见原则。完全赔偿原则是对非违约方的有力保护,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出发,应将这种损害赔偿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合同法》第113 条规定,“……,但赔偿损失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就是合理预见原则,又叫可预见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②预见的时间是合同订立时;③预见的内容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④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即通常以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3)减轻损害原则。也叫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原则,是指在一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防止损害的扩大,否则,受害人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害负责,违约方此时也有权请求从损害赔偿金额中扣除本可避免的损害部分。也就是将减轻损害作为受害人的一项义务看待,并以此限制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119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减轻损害原则的构成要件是:①损害的发生由违约方所致,受害人对此没有过错;② 受害人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害扩大;③受害人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害扩大。

(4)损益相抵原则。又叫损益同销,是指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将所受利益从所受损害中扣除,以确定损害赔偿范围。这是确定赔偿责任范围的重要规则。根据这一规则,违约既使受害人遭受了损害,又使受害人获得了利益时,法院应责令违约方赔偿受害人全部损害与受害人所得利益的差额,这是净损失、真实损失,但并不是减轻违约方本应承担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没有规定损益相抵原则,但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应承认此原则。具体地说,违约损害赔偿地目的是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并非使受害人反而因此而受益。由于同一违约行为既遭受损失,又获得利益,如不将利益予以扣除,就等于让受害人因违约行为而受益,这是违反违约损害赔偿的本意和目的的。因此,必须采取损益相抵原则。

损益相抵原则的构成要件:①违约损害赔偿之债已经成立。这是前提条件。即只有构成违约损害赔偿之债时,才有必要确定损害赔偿范围,而损益相抵恰恰是限制损害赔偿范围的因素。②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和收益。即损害和收益是同一违约行为的不同结果。

(5)责任相抵原则。是指按照债权人与债务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确定责任范围。《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就是责任相抵原则。同时应明确,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责任相抵是一种形象的说法,不是指当事人的责任抵销,是在确定各自应负的责任基础上确定赔偿责任。

责任相抵原则的构成要件:①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即适用前提是双方当事人都存在违约行为。这是客观要件,只要客观上具有违约行为,而不管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②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当事人双方都违约的情况下,其各自承担与其违约行为相对应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替代。

(6)经营欺诈惩罚性赔偿原则。针对交易中各种严重的欺诈行为,特别是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产生的欺诈行为的严重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 条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数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就在法律上确立了经营欺诈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

《食品安全法》[2009]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经营欺诈惩罚性赔偿原则的构成要件:①经营者提供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存在。常见的有:直接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故意短斤少两的行为;消费加工承揽中偷工减料、偷换原材料的行为;在修理服务中偷换零件、虚列修理项目、增报修理费的行为等。②消费者受到损害。

第18篇:中外买方信贷合同[优秀]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第一条定义1.1.“贷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承担的贷款金额和责任。1.2.“提款”: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凭借款人通过其指定银行发来的提款电报,通知提款用以向卖方支付贷款的金额。1.3.“承担期”:自本合同签字日起,至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贷款使用截止日为止的期间。1.4.“计息期”:(1)自第一次提款日起,即自贷款帐户第一次被借记之日起,每6个月的期间为一个计息期;(2)第一个计息期的末日应与第一次提款日同日;(3)如该期末月无同日,即为该月之最后营业日;(4)如同日不是营业日,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5)如继后营业日跨入下月,即顺延至继后的营业日。1.5.“付息日”:每个计息期的末日为借款人付息之日,按实有天数支付该期利息。1.6.“还款日”:自承担期终止日起,3个月以后的第一个付息日开始的,连续________个付息日,为借款人分期还款之日。1.7.“美元”us$:可以自由划拔和自由兑换的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偿货币。1.8.“营业日”:北京、伦敦、纽约三地银行营业之日,同时又是后两地的美元拆放市场营业之日。1.9.“年基数”:利息计算以360天为年基数。1.10.“月”:日历月。1.11.“日”:日历日。1.12.________银行同业间贷款利率“libor”:当付息日前的第二个营业日,________时间上午11时,由指定的参考银行报出的伦敦欧州货币市场上的商业银行之间6个月美元贷款利率,经由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于同日以电传分别通知贷款和借款人。第二条贸易合同借款人在此确认: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与卖方签订下列合同。合同号码:________金额:________(美元)其中由中国制造的部分,占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即____(美元)商品名称:________定金加现付的百分率:________交货条件:________第三条贷款金额根据上述合同,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不超过________万美元贷款,用于支付上述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给卖方。第四条提款条件借款人在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后可以提款:4.1提款人组织规章,最近财政年度的、经当地开业的会计师签证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4.2借款人所在国政府对借款人进行营业、签订本合同的批准文件。4.3担保人出具的借款人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之本息时承担还款责任的不可撤销的保函。4.4.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出具的证明,承认该~了解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负的各种责任,并对借款人用以支付所有在本合同项下付款的外汇许可证书(可视贷款方所在国不同的管汇规定决定需否)。4.5借款人提供的已按贸易合同规定,付讫定金和现付部分款项的银行证明文件。第五条提取贷款5.1借款人从其指定的银行,收到卖方通过贷款人交来的,按第二条贸易合同第________条规定的汇票、发票、全套装运单据后,在不超过30天的期限内,通过指定的银行拍发加押电报向贷款人提取贷款支付给卖方。5.2贷款人当收到上述加押电报后,即凭以借记贷款帐户,付款给卖方并取得收据,正副本一式二份。5.3本贷款的提取期限截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第六条贷款帐户6.1贷款人在其帐簿上以借款人名义开立贷款帐户,用以记载全部提款人本金、利息和还款的收付金额6.2贷款人根据第五条二款借记贷款帐户后,向借款人寄送借记通知书,还款付息日程表附卖方收据副本。还款付息日程表内容按第二款和第三款填列。6.3贷款人收到借款人按第七条及或第八条的各次还款时,贷记贷款帐户。6.4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构成贷款人债权和借款人债务的正式记录。第七条付息和还本7.1借款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无条件地清偿债务,不受贸易合同项下买卖双方任何行为影响。7.2借款人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于每期付息日中国银行伦敦分行通知的参考银行所报6个月libor加年率________%向贷款人支付本期利息。7.3借款人如迟付利息,迟付期间的利率改按libor加年率1%计算迟付利息。7.4借款人应自第一个还款日开始的________年内,按贷款帐户借方余额所表示的提取总金额分为________个等分,连续地每半年偿还一个分期金额。7.5各次还本付息,借款人均须于还款日和付息日之当天,不迟于纽约时间上午11时,通过纽约“票据交换所银行间支付系统chips付给中国银行________分行贷记中国银行总行为________号帐户,并电告贷款人凭以贷记贷款帐户。7.6本合同项下借款可根据本合同第八条规定自愿提前偿还。第八条自愿提前偿还8.1借款人可在任何一个还款日和付息日提前偿还贷款的部分或全部本金和应付利息,但借款人必须至少在30天前以书面或电传通知贷款人。8.2提前偿还的本金须为________万美元的倍数,且不少于________万美元。8.3提前偿还的本金限于归还按还款付息日程表上倒数次数的分期金额。8.4提前偿还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提前偿还的本金不可重行提取。第九条费用9.1承担费:自本合同签字日的90天后开始,到承担期结束日为止,在此期间凡有未提取的贷款额,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按未提取的实际天数支付年率________%的承担费。9.2管理费:借款人应向贷款人一次支付按贷款总额____%的管理费,于本协议书签订日后的

________天内支付。9.3信贷保险费:借款人应按贷款总额的________%于本合同签订日________天内,通过贷款人向中国出口信贷保险部门缴付出口信贷保险费。9.4其他费用:倘若发生如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述的要求立即还款事件,借款人同意赔偿贷款人因维护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第十条立即还款遇有下列任何情况时,贷款人可以立即停止或取消贷款承担责任并立即宣告所有贷款帐户的借方余额连同应付未付的利息与费用应立即清偿。10.1借款人不能依照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任何一期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10.2任何在本合同内的各项陈述与保证被证明为不正确或不真实的,或者借款人不能承担本合同确定的各项责任时,或者这些意外是能够补救的,而借款人在收到贷款人的通知后30天内未能有效地作出补救。10.3担保要人提供的保函(或其他担保手段),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后而产生相反的效果。10.4借款人所在国的外汇管理~出具的证明,由于任何原因取消、停止、不予执行,或者更改以后产生相反的效果。10.5由于任何原因,借款人停止经营其业务,以至对贷款人不能履行其还本付息的责任,或者贷款人根据充足理由,证明借款人不能执行本合同的规定时。第十一条情况变更及本合同之修改和补充11.1由于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政府的有关法令、规定、官方指示的更改或变动以及贸易合同的修改,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条款无法继续执行时,双方应立即进行诚意的磋商,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便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使本合同能继续执行至完毕。11.2如果在30天内,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未付的全部分期金额和应付利息立即到期。借款人须于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内清偿全部悬欠的贷款本息。由此而引起的贷款人的任何损失,均应由借款人负担。11.3本合同修改和补充,需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第十二条仲裁有关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争取解决。如上述争执不能在第十二条第二款贷款人宣布之日起________天内协商解决,则双方同意将争执事项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由三方成员组成:一方由借款人指定;一方由贷款人指定;第三方由双方共同指定。当双方对指定第三方成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________仲裁主席指定。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不能上诉或反对。借款人在此特别放弃其被控告的财物没收的任何豁免权,放弃给予本身或其财产除宣判执行的任何权利。该裁决可通知任何一家有权力的法庭执行。第十三条其他事项。13.1通知方法所有需要或发出的书面通知必须采用下列方法之一为之:(1)专差送达;(2)经电传及(或)电报;(3)已支付挂号邮费的航空函件;通讯地址是:借款人:公司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贷款人:银行名称: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双方同意用快捷的通讯方法通知更改上述地址。13.2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有效期至还清全部借款本息时终止。13.3合同及通讯使用的文字(1)本合同以英文书写。(2)本合同有关各方之间有通讯以及往来文件以________书写。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9篇:出口买方信贷贷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同意为其安排_________银行(下称“出口地银行”)的买方信贷。为此,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借款合同条例》签订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贷款用途和金额

1.1 本贷款用途是为出口商_________与进口商_________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商务合同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融通资金,用于进口商为_________项目,购买_________设备。

1.2 贷款总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

(1)用于商务合同项下支付的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为商务合同金额的_________%;

(2)用于付给_________的本贷款保险费的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条 提款条件

2.1 借款方根据商务合同的有关规定提款。

2.2 借款方满足了本合同第六条列明的各项陈述与保证。

2.3 借款方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列明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2.4 _________。

第三条 提款

3.1 借款方在收到商务合同支付条款规定的有关文件和单据,并按规定时间审核无误以后指示出口地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出口商。

3.2 提款期从_________开始,至_________截止,过期_________。

3.3 每次提款最小金额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4 提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在每次提款发生后,由贷款方编制《提款通知书》通知借款方。《提款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利息和费用

4.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的,没有任何扣除的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方支付利息和下列条款费用。

4.2 贷款按_________利率计息。年利率为_________%,一年按360天计算。还款期以前的利息每_________个月计收一次。每期利息支付的日期、金额及其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提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4.3 承诺费费率为_________%。承诺费自_________开始按末提贷款余额计算、支付,以后每_________个月计付一次。

4.4 管理费率为_________%。管理费自_________内按贷款总金额计算,一次付清。

4.5 本贷款保险费_________。

4.6 每次支付利息和费用,借款方必须在支付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必须无条件地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并且不受商务合同项下进、出口双方任何行为的影响。

5.2 本贷款还期为_________年,每_________个月等额偿还一次,分_________次还清。还款期从_________开始,其开始日最迟不超过_________,每次还款的日期、金额及有关事项由贷款方在《还款通知书》中通知借款方。

5.3 借款方必须在还款前_________个月通知贷款方,并征得贷款方同意后可以不按《还款通知书》的规定提前归还贷款,并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4 每次还款,借款方必须在还款日前的三个营业日将款项划入其开立在贷款方处的帐户上。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6.1 借款方在贷款方处开立结算帐户。借款方日常经营的资金通过该帐户结算。贷款方可以主动从该帐户划转资金用于偿还、支付本贷款项下到期的贷款、利息和各项费用。

6.2 借款方定期向贷款方提供项目进度报告;按月向贷款方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收支表以及贷款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

6.3 借款方未隐瞒向第三方作出的任何信用担保,财产抵押以及其他影响借款方还款能力的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为第三方承担任何债务或对借款方的资产设定任何抵押以及作出其他影响还款能力的行为。

6.4 借款方在财务、经营方面的重大决定、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重大决定影响贷款方权益时,须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6.5 借款方在组织章程、管理制度和人事等方面的重大决定或重大变化须及时通知贷款方,当这些决定或变化影响到贷款方权益时,事先征得贷款方的同意。

第七条 违约和处罚

7.1 下列任何事件发生,借款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且,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和处以下列注明的罚息以及采取其他一切处罚和补救措施,由此引起的贷款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借款方承担:

(1)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贷款方对被挪用的贷款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2)借款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支付利息和费用,贷款方对逾期的本金、利息和费用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3)借款方未能满足本合同第六条陈述与保证的各项规定。

(4)借款方改组、解散、终止其业务经营,资产负债及损益状况发生贷款方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5)借款方提供的抵押物已经失去其抵押价值,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6)担保人已经失去其担保能力或担保人提供的保函由于任何原因被取消,终止,以及更改后而产生相反效果,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

(7)借款方与第三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诉讼行为。

(8)借款方发生贷款方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借款方不按其与第三方签订的借贷合同偿还第三方债务的行为。

第八条 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产,至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费用和借款方必须支付的一切赔偿、罚款被清偿后失效。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借贷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修改无效。

8.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20篇: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裁量

一、以严格责任为主,过错责任为补充的合同责任归责原则。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按该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当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法定免除责任的除外。根据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以损害事实、损害事实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为要件,而不考虑违约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

我国合同责任领域并没有贯彻完全的严格责任,合同法专门条款规定以债务人在履行义务时主观上是否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合同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合同法》第117条规定,除法律规定情形外,不可抗力属免责情形。但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189条、第191条规定当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303条、第311条、第320条、第406条、第425条分别规定了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委托合同、居间等合同的一方主观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补偿损失和恢复原状的完全赔偿原则。《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该条规定,损害赔偿额与实际违约损失应当相当,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可预见规则为判断依据。损害赔偿的基本性质和目的决定了违约赔偿的补偿性。通常受害人可以主张合同如约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从而使其处于合同如约履行的状态;受损害方也可以主张赔偿为履行所支付的费用,从而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判决并不是立足于惩罚违反合同的当事人,而是对受害当事人给予赔偿。

三、违约损失可预见性限制原则。可预见性规则是确定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重要规则。它从民法的公平原则出发,适用可预见性规则对损害赔偿范围作出适当的限制,避免合同风险完全由违约方承担。我国合同法预见性规则的构成要件:一是预见的主体为违约人,而不是非违约人;二是预见的时间为订立合同之时,而不是违约之时;三是预见的内容为立约时应当预见的违约损失,预见不到的损失,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列。[7]英美系国家一般是按照“事物的通常过程”来推断合同的当事人合理地能够预见损失是违约的自然结果。受损害方有权要求获得的损害赔偿不应超出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有理由预见到的由他的违约所致的损害

范围间接损害不是违约行为的直接和立即发生的后果,而是违约行为进一步导致的结果。当两个当事人订立了合同,其中一方违反了该合同时,另一方应当获得的损害赔偿应是可以被公平地和合理地认为是对自然发生损害的赔偿,即按照事物发展的通常过程于这一违约本身的损害赔偿,或应当是可以被合理地假定,在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时已经在他们的预料之中的作为违反该合同的很可能发生的结果的损害。英国合同法采用了与可预见规则相似的间接规则,阻止受害当事人无限扩大附带损失。因为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可能引起连锁反应,并造成的一系列间接损害,如果与最初被违反合同之间的联系太远,则不能给予赔偿。[8]

由于法官在审判实践中认定违约人是否可以预见时,还应当充分考虑合同性质、合同标的、合同对价、合同履行、当事人的身份和综合知识水平、损失发生概率的大小等等因素。种种不确定判断因素的存在,导致法官判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主张时,法官适用可预见性规则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一些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正是想利用这一伸缩性很大的判断,恶意进行诉讼,过高地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为此,可预见性判断应当采用就高不就低的标准,即以一个与违约方业务相同、处于与违约方相同情况、正常合理的抽象第三人所能够预见的情况来判断。理性的第三人的判断不是仅仅去探知违约方确实推测什么,也不是一种事实发现,而是以合理的标准,进行法律判断的过程。[9]通过这一过程,简化可预见损失判断的复杂性,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实现民事审判公开和效率的目标。

违约损害赔偿的考量因素

一、违约损失的合理确定性、直接性,主观预测的损失不能获得赔偿。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法官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受损害方所主张的损失额在计算上是否具有合理的确定性。所谓确定性即它不是一种可能的损害。如果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害具有不可避免性,那么该损害是确定的应予以赔偿的。进一步讲,如果已经发生应予以赔偿的现实损害与发生在后一个因果链条的可能损害之间,存在营利等机会的丧失,则这种利润的获得具有合理的确定性,同样应当予以赔偿。所谓损害的直接性,就是受害方遭受损失和丧失利益与违约人不履行合同行为之间,必须存在一种直接的即时的因果关系。英国合同法强调违反合同是造成损失的实际有效的原因或者主导原因,法院就应支持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同时因果关系必须是持续存在的,如果存在合理的新因素介入,从而打破了原有因果关系的链条,那最终的合同后果与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链条随之被中断。

二、合同当事人履约和对待损失的态度。我国合同法第117条之所以规定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作为免除责任的原因,主要是迟延履行当事人主观有过错,法律不能允许将其先前违约的损失风险转嫁给受害人。

120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该规定确立了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各自独立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地履行份内义务,应当承担其份内的责任。同时在客运合同第302条、货运合同第311条规定,如果合同债务人未能履行义务,是由于合同债权人或第三人的原因时,例如货物运输合同货损系因托运人包装不当而引起,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的伤害系因旅客自己不谨慎而引起,承运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除立法规定的上述三种情况外,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于合同的不履行具有过错,即债权人的疏忽过失行为虽然不足以打破债务人违反合同与发生的损失之间因果关系的链条,但是促成了损失的发生,即双方当事人对该损失存在共同过失时,法官判定损害赔偿应否考虑这种共同过失而根据债权人的过错严重程度,部分免除债务人的责任?例如,房屋装修合同的双方约定定作人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承担保持屋内通气、注意雨天关好门窗等协助义务。房屋装修完毕,定作人认为装修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赔偿。承揽人抗辩由于定作人工作繁忙疏于注意,履行协助义务不尽完善,应当免除履约不当的部分责任。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形下,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是双方共同原因导致的,则可以适当地减轻债务人违约赔偿责任,否则有失合同公平的应有之意旨。

另外,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这规定了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即尽量作出合理努力以避免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任意扩大的损失提出赔偿。通常意义上,非违约方的合理努力应当限制在不让其感到为难,不损害财产利益或商业声誉的范围,而且因该合理努力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合同义务的性质。法官正确界定合同义务的性质,对判断损害赔偿极其重要。不同性质的合同义务直接影响债权人举证责任和债务人赔偿义务的承担。借鉴参考法国合同债务的分类理论,将合同义务主要分为方式性义务、结果性义务、担保性义务。 所谓方式性义务是指合同仅仅要求债务人尽一切可能取得某一特定的结果,但并不要求债务人必须取得这一结果,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即是方式性义务。这些合同一般是提供劳务或服务的合同,例如医疗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以债务人“未尽一切可能”以及“未尽足够之谨慎”为由,追究债务人的合同责任。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债务人主观存在过错,没有依照职业要求,认真、谨慎、勤奋地履行职责。例如,本院受理的一起案件,某科研所与某公司签定合同,约定科研所以其非专利技术为投资,该公司以资金投入共同作为股东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还约定由该公司负责新公司的注册事宜。后该科研所起诉公司要求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理由是公司未能成功注册新公司,导致其投资的非专利技术不能及时有效使用,应当按照该专有技术可赢得的利润予以赔偿。法官审理认为,公司负责注册新公司的义务是一种方式性的义务,它须积极组织人员实施申请新公司注册的行为,但是否能够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不是其单方所能决定,还要有科研所提供股东证明等申请资料和符合其他法定条件要求。因此法院只对科研所的部分诉请给予支持。

结果性义务,是债务人承诺达到某一具体的履行结果,只要该结果未能获得,即构成债务的不履行。债权人无需举证债务人的主观过错,而是通过合同结果推定债务人有过错。结

果性,除法律规定合同义务的不履行是因不可抗力或债权人及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形外,债务人都应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担保性义务甚至在由于不可抗力或债权人及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债务不履行时,债务人仍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合同的对价交易因素。对价原理强调的是有偿,而不是等价。合同对价影响法官决定间接性合同损失的大小。根据对价互惠原则,如果受损害方的履行合同诺言本来是不能兑现,违约方的诺言就失去了对价,违约方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开发商起诉购房合同签定者未按照定购合同约定期限交纳购房首期款项,应当依定金罚则承担违约责任。审理查明开发商的房屋所有权属有瑕疵,不能出售该住宅,因此法官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受损害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利润损失如果与违约方依合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价值相比相差过于悬殊,对利润损失的赔偿就应当受到限制。如,当乘客因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耽误其签定一份肯定能获得丰厚利润的合同机会,诉请出租车司机承担赔偿该份合同的可观利润。这对于司机是极其不合理和公平的。出租车司机承载该乘客,无法预知乘客将去签定合同,且司机收取只是出租车计时费用,与乘客主张的可得利润相比,差距十分明显。

五、其他因素。

1、精神上的损害赔偿应当受到限制。当事人因合同没有实际完全履行,带来精神上的不愉快和情绪上的伤感,虽是合同未履行的必然后果,但是当事人不得据此要求合同违约赔偿。

2、交易中的亏损风险,即合同实际履行的风险。受害方提出的违约损失赔偿,往往直接以其理想、顺畅地履行合同获得利益为判断根据。但是市场交易中还有商品价格、交易时间、企业、公司管理机制、公司人力素质等因素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因此,考量损失应当纳入受害方可能经营亏损的事实。

3、履行合同的成本费用应当扣除。受害方提出可得利润的同时又要求赔偿其履行合同的成本,是“既要吃掉蛋糕,又要保留蛋糕”的行为。例如,加油站的经营者与汽油经销商签定售油合同后未履行。该经营者诉请法院赔偿加油站的利润损失和运油车辆放空的运费损失。受害方要获得营利,派车拉油是必要的经营行为,否则无从获利。因此运费是必要的成本支出,若支持可得利润,就不能同时获赔运费。

买方房屋违约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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