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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5-07 08:32:43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PPP实施方案

ppp项目实施的基本流程

(一) 编制实施方案和资格预审文件

主要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编制资料清单;

2.向政府相关部门调研访谈,详细了解项目情况; 3.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1) 项目概况

(2)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3) 项目运作方式

(4) 交易结构

(5) 合同体系

(6) 监管架构

(7) 采购方式选择 4.进行物有所值评价; 5.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1) 编制财务模型,进行财务测算

(2) 重点进行财政支出测算和承受能力评估

(3) 形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论 6.向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实施方案,并进行修改完善; 7.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 8.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后,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 9.协助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0.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成立评审小组; 11.协助组织项目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 (二) 实施招标程序

主要工作: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商推介,解答投资人有关问题,吸引投资人关注和参与投标。

1.制定招标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 2.主持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

(1) 投标人须知

(2) 项目协议,

(3) 合资合同(如政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参股项目公司的)

(4) 技术参考资料

3.与政府有关部门讨论招标文件; 4.修改招标文件并完成终稿; 5.起草招标公告并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发售招标文件; 6.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接待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 7.参加标前会议; 8.编制标前会议备忘录,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送; 9.回答和澄清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继续研究招标文件并使文件符合法律规范和行业惯例,如发现重大疏漏或对项目实施机构不利的条款,及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正; 11.将招标文件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潜在投标人; 12.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招标阶段出现的各种问题; 13.制定开标计划和开标安排,制定开标阶段的各种有用文件; 14.协助布置开标现场并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仪式。 (三) 评标及谈判阶段

主要工作:制定评标标准,协助进行谈判,并就协议关键条款进行解释和修改,形成最终项目协议。

1.制定评标和澄清谈判的计划; 2.制定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澄清谈判策略; 3.协助评审小组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摘录、比较和评估,计算各投标人的分值,并起草评审报告;

4.协助组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5.参加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进行的谈判; 6.在每一轮谈判结束时编制谈判备忘录,并根据谈判结果修改协议文本; 7.形成协议文本定稿; 8.协助进行中标公示; 9.发出中标通知书; 10.根据需要参与政府与投资人协议签署仪式。篇2:池州市污水处理厂网一体ppp实施方案

池州市污水处理设施厂网一体、以市代县 ppp 模式的实施方案

池州市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主城区)ppp 项目, 包括已建污水处理厂 2 座、处理能力 10 万吨/日(清溪污水 处理厂一期 4 万吨/日、二期 4 万吨/日,城东污水处理厂 2 万吨/日);已建排水管网约 750 公里;已建污水泵站 7 座(合 计 10.45 万吨/日污水提升能力);特许经营期 26 年。在特许 经营期内,需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 3 座(6.5 万吨/日)、排水 管网 554 公里等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

一、实施模式

根据池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的现状,按照“厂网一 体”的要求,采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组合的 ppp 模式 进行运作。

(一)池州市人民政府或授权主体与选定的投资人合资 组建项目公司。投资人和市政府指定主体按照 80%:20%比 例组建项目公司,签署合资合同和章程。政府持有股权,参 与项目公司的重大决策,但不参与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二)池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市住建委与项目公司签署 《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对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 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投资建设规划中的污水 处理厂及排水设施等,负责运营、维护和更新再有污水处理 厂及排水设施,在特许经营期及购买服务合同期满后,将正 常运行情况下的上述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池州市人民政 府或其指定机构。

(三)污水处理设施产权所有人与项目公司签署《资产 转让协议》,将主城区已建的清溪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水设施等转让给项目公司。

(四)池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主体根据项目公司提供 服务情况,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向项目公司支付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费。

(五)对于改扩建项目、新建项目,参照《特许经营协 议》中约定的相关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实施协议。

二、操作步骤和流程

(一)加强组织推进。成立以池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 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金融 办、住建委、审计局、环保局、城投公司、招标局等相关单 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专项工作组。其中市财政局牵头 负责资产评估、收益测算、融资成本等工作;市住建委牵头 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综合单价测算、服务标准制定等工作; 市财政局和住建委共同牵头负责招标谈判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 ppp 模式的实施,池 州市政府制订了《池州市污水处理设施 ppp 工作实施方案》。

(三)工作流程。一是项目筛选。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 有关专项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 ppp 项目库。再结合实际情 况,池州市首先选择了污水处理项目厂网一体(主城区)进 行实施。二是资产评估。聘请业绩良好的资产评估公司对主 城区已建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的资产进行合理评估,确定 拟转让数额。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咨询机构在详细调查的基 础上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工作方案在市相关部 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中 重点确定好投资人选择方式、选择标准;项目结构和合同结 构;主要项目条件;利益共享和风险责任分担原则;招标工 作计划(包括人员组织、招标程序及相应时间安排);财务 测算和编制财务模型、主要的财务报表;《特许经营协议》 等【《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结构和协议关系, 特许经营公司负责的经营范围、经营期和经营区域,服务标 准,购买服务收费标准和调价,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移交标 准,项目公司的权力义务,违约责任,终止及补偿等】。四 是招标准备。确定招标组织单位,合理安排招标工作协作和 责任分工,并将需要在招标文件中体现的条件予以落实,据 以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五是招标与投标。编制完 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函之时,招标正式开始,接到邀请 函的投标人决策是否参加投标,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准备相 应的投标文件。六是开标与评标。拟订评标办法,聘请国内 污水处理行业技术、财务和法律方面的资深专家组成评标委

员会。评标过程中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财务实力以及其 投标报价等综合因素,而不是仅以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人,以 避免出现个别投标人利用恶意报价以谋取中标的情况。七是 协议谈判。确定评标结果后,与《评标办法》中确定的谈判 对象(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就《特许经营协议》、《资产 转让协议》等相关合作文件进行具体的谈判,直至双方达成 一致意见。八是协议签订。投资人与市政府授权的主体签订 项目公司《合资协议》;投资人负责完成申请项目公司工商 登记及相关组建工作。项目公司与市住建委及产权人分别正 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和《资产转让协议》;项目公司支 付资产转让款。

三、关键环节

(一)项目咨询。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经验的专业咨询 机构,明确咨询机构的责任和任务。咨询机构负责全程配合 牵头部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等工 作。

(二)资产评估。委托具有实力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 对本项目实施资产评估,资产不做溢价处理。明确资产转让 方、合理确定资产转让范围。原有负债由原产权单位承担。

(三)招投标。一是明确投资人准入条件。通过前期调 查和分析,结合国内行业发展情况和项目特点,合理确定了 投资人投标资格和准入条件。二是投资人选择方式。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定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并结合 项目特点,采用公开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人。三是标的 设定。在明确限定内部收益率≤8.0%、融资成本(贷款利率) ≤6.55%、综合费率≤7.0%等指标的基础上,设定资产转让 价格、特许经营期和基本水量等边界条件,把已建污水处理 厂以及排水设施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单位:元/立方米)和排 水设施服务费单价(单位:元/(公里·年))等作为主要标的。 四是综合评标。着重对投标人财务实力、资质荣誉、业绩经 验、技术能力、财务方案、人员配臵方案、技术方案和法律 方案等综合能力的审核和评估。

四、合同约定和政府监管机制

(一)明确责权利相适应。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 求,以《特许经营协议》、《资产转让协议》、《项目公司股东 协议》三个规范性协议形式,明确投资人和政府的职责及权 利。

(二)制定动态调价机制。池州市审计局牵头建立完善 成本监审机制,加强价格监审;建立调价机制,根据运营质 量情况、市场价格水平建立服务费调价机制。在特许经营期 内,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的基准价格及池州市统计部门公 布的相关数据每满三年调整一次服务费单价。

(三)绩效考评。一是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根据《特 许经营协议》对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水量以及排水设施篇3:项目ppp初步实施方案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

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 初步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安阳市东区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 1.2项目类型:在建项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1.3建设地点: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口入茶店坡沟以东至白棉路,沿茶店坡沟河道两侧规划的绿化用地,以及京珠高速公路东侧高压走廊地带,南起文明大道,北至文峰大道。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4.7公顷。 1.4建设内容:该项目规模为采用人工湿地技术处理安阳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10万吨/日、湿地面积约为4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泵站1座、输配水管线6.87公里、湿地工程、植物种植、河道修复、河道清淤、绿化景观、橡皮坝及其他配套设施。 1.5项目前期工作合规性:本项目是东区污水厂升级改造的配套工程,经安阳市发改委(安发改审城市[2013]15号)批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手续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已经完成。

1.6所处阶段:项目识别—物有所值及财政支付能力评估。 1.7计划开工和完工时间:2015年至2016年 1.8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 1.9总投资及资本构成:估算投资1.28亿元,未完工程部分估算投资8000万元,拟由社会资本募集金完成建设,社会资本所占比例100%; 2.0政府现有支持安排:

1、2013年安阳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同意实施该项目并将列为城建重点项目及十大民生工程之一。

2、《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

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项目实施ppp模式的请示》(安住建 [2015]54号)文件已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

3、2015年6月3日《安阳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会议纪要》协调解决了项目建设用地和资金问题。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2.1项目必要性分析

安阳市东区污水厂于2003年投入运行,原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标准》(gb9878-1996)二级标准,经除磷脱氮升能改造后,部分工程氨氮达到了一级b标准,但距《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中的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的湖泊类、水景类水质标准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故需要对东区污水厂出水进一步净化。

为切实提高东区污水处理厂减排能力,结合实际情况,经多方考察论证,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及中水回用工程技术方案变更为采用人工湿地工艺处理尾水;工程建成后,可处理尾水10万/日,设计出水水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高于一级a标准。 2.2.1湿地作用:人工湿地是一个综合的生态系统,它应用生态系统中物种共生、物质循环再生原理,结构与功能协调原则,在促进废水中污染物质良性循环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资源的生产潜力,防止环境的再污染,获得污水处理与资源化的最佳效益。 2.2.2建设意义:人工湿地方案可以大幅度地减少向本市河流及向沿线流域排入的污染负荷量,减轻本市及沿线流域的污染,改善城市生态和人民生存环境,对安阳城市综合建设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同时根据安东新城城市规划,茶店坡沟两侧各有35米绿化用地,可解决人工湿地工程占地大的问题,同时完成河道两侧的绿化工程,项目在提高东区污水处理厂减排能力,改善城区周围水系的水质同时还能营造河道两侧的绿化景观,是一项惠民工程、生态工程。 2.2.3工艺选择:本项目工艺选用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专利技术,采用潜流人工湿地+表流人工湿地组合工艺,可以有效解决北方寒冷地带人工湿地运行问题,提供冬季运行效果。 2.2.4主管部门: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项目实施ppp模式的请示》(安住建[2015]54号)已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2015年6月3日《安阳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会议纪要》明确安阳市住建局为项目实施机构。 2.3物有所值定性分析 2.3.1运营优势:人工湿地处理工艺与传统的处理工艺相比,具有运行稳定、费用低、维护简单、景观效果好等优点; 2.3.2环境效益:工程建设实现“两个结合”即与茶店坡和防洪排涝相结合、与安阳示范区景观规划相结合,投产运营后,将大幅度地削减污染物质的排放量,极大地改善城区周围水系的水质,达到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社会环境效益显著。 2.3.3实施条件: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初步设计、环评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并已经开工建设,是在建设项目,具备实施ppp的基本条件。 2.3.4项目吸引力: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是主要依靠

“政府付费”即政府购买服务回收投资成本的非经营性项目,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到项目中,可有效缓解政府投资压力,项目收益稳定,对社会资本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2.3.5运营效率:实施ppp模式引入专业的污水处理运营机构,有利于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竞争; 2.3.6拓宽融资:实施ppp模式可以为减缓财政投资压力,推进和加快项目建设,将筹集的资金用于其他公用投资项目,拓宽市政设施建设融资渠道; 2.3.7风险分担:实施ppp模式可以实现项目建设风险、运营风险共担机制,有利于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拟采用运作方式 3.1运作模式:

本项目为市政污水处理工程,属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非经营性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实施ppp项目。具体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3.2投资规模:

根据项目实际,社会资本投资规模暂定为8000万元,全部由投资者负责筹集。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由政府审计部门审定,超出或低于协议投资额部分上方协商以补差结算或篇4:ppp项目合作方案15.4.13 xxx高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方案

近来,国家推出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积极倡导和推介 ppp基础设施建设模式,为适应这一要求,加快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供公共产品。根据国家、省及发改、财政、住建等上级部门的指导精神,参照外地的成功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ppp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数据采集。首先由项目

主管单位对整个高新区的基础设施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做投资总估算,具体包括道路、绿化、亮化、供水、热力、电力、燃气、通讯等项工程建成所需要的投资进行整体估算。经初步统计,我区1.7145613平方公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共需投资267584.1664万元,其中已投资

52028.077万元,未投资215556.0894万元。

二、聘请专业的咨询公司做ppp整体方案。具体咨询服务内容包括:

(一)ppp项目财务分析与评价。具体内容包括:

1、ppp项目功能边界定位

2、ppp项目财务测算模型搭建

3、ppp项目财务分析与评价(投资额、回收期、报酬率、项目生命周期现金流预测、净现值、敏感性分析等)。

(二)ppp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1、ppp项目

交易架构(项目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运作模式(委

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改建—运营—移交等运营模

式)、补偿机制设计、融资方案、风险分担机制

2、ppp操作方案编制。

(三)ppp项目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ppp 项目政策法规梳理与法律风险控制

2、ppp项目合同体系制定(包括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维护合同等)。

(四)社会资本方引入。具体内容包括:协助甲方遴

选投资方,参与相关的会议、谈判、磋商、并发表专业建议。

我们初步选定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作为咨询公

司合作方,该公司情况详见附件一,初定费用为45万元。

三、将项目纳入xxx市ppp项目数据库。根据相关

要求将我区此项目报市财政部门成立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纳入数据库。主要用于项目集中对外公示、宣传和社会资本招募,后续金融机构介入的基本条件,以及便于ppp管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两种方式确认参与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方的方式

一:

(一)向社会公布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在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项目概况(项目的具体内容、总投资金额、项目运营模式)、项目对社会资本的要求(包括资格、资信及业绩证明文件、社会融资方法与能力、工程建设与运营能力、参与ppp项目的业绩与经验)、拟确定参与竞争的社会资本的数量和确定方法、项目公司组建方式、合作方式、经营期限、项目融资、政府授权、购买服务或付费方式、绩效考核标准及奖惩机制、付费调价机制、运营维护、社会资本方终止与退出机制、社会资本方评价办法等。

(二)、采用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遴选

资本方。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企业发布进行竞争性磋商的通知,如取得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有2家及以上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形式,如只有1家则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形式遴选社会资本方。此种方式的优点是规范,缺点是增加项目的程序和操作的复杂性,延长实施时间,降低效率。

二: 直接邀请符合项目要求的社会资本企业。直接向符合

我区基础设施项目ppp合作模式的社会资本企业发出邀请函,邀请函的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项目结构和核心边界条件(不可进行磋商的条件)、项目产出

说明(指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所应达到的经济、技术标准,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交付范围、标准和绩效水

平)、ppp项目合作初步协议和操作方案、社会资本方应提供的项目报告书的要求。此种方式的优点是操作简单,易于实施,提高效率,但程序稍显简单。

五、确定合作的社会资本方。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由

发改、财政、市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及融资、建设、市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同社会资本企业就ppp项目合作协议中的可磋商条款进行磋商,采取好中选优最终确定ppp合作协议和社会资本方。

六、政府审批通过ppp项目操作方案或合作协议。由xxx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通过ppp项目操作方案和合作协议(如有涉及财政补贴支出和土地增值收入部分需经同级人大批准列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七、成立ppp项目运作公司。由社会资本方和高新区授权的建投公司参股成立项目公司,该公司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ppp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公司进入整个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及到期移交等后期工作。 2015年3月17日篇5:ppp(公私合作关系)项目实施建议方案

一、什么是ppp

(一)基本概念、核心理念 ppp,即公私伙伴关系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这种关系用商业协议来确立,公共部门将融资、建设、运营风险转嫁给私营部门,并与私营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在这样的框架下,ppp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bot(建设-运营-转让)和boot(建设-运营-拥有-转让)等。一般而言,按照私人部门的参与程度和公共部门将各类风险向私营部门转移的程度会产生多种ppp模式,如bot,boot,dbfo等。 ppp的核心理念是追求资金最佳使用价值,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发挥公私双方各自优势,紧密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得到最优的投资回报及社会公共效益,实现公共财政或者公共资源的价值最大化。

(二)ppp的比较优势

相对于政府传统项目开发模式及公共融资方式,ppp有以下

比较优势:

1、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 ppp项目一般由社会私人资本或者联合体融资建设及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共用财政投入很少,较好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这对公共财政短缺的情况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同时,由于捆绑了建设和经营,并以服务和产出付费,使得私人部门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动性,通过创新、自我施压等避免项目成本超支。在风险管理上的合理分配和良好的合作机制也使得项目失败的概率大大降低,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2、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

评审中标的私人资本或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并提供公共服务。联合体一般是由建设方、融资方、运营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它比传统开发模式具有更好的内部协调能力。

另外,很多ppp项目通过引进国际知名建设、管理机构,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3、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合理的ppp模式可以平衡公私双方的权责利。在风险分配上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同时,全寿命周期特点使得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空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既能维护共用部门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满足私人资本的诉求。

(三)ppp实施背景

十八大以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逐渐成

为政策主线。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发展是重中之重,稳增长的任务尤其艰巨。在此背景下,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财政部预计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人民币,每年需要资金约7万亿。然而作为城镇化建设主力的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巨大,各级政府直接债务约11万亿,或有负债约7万亿。在当前土地收入成为地方债务主要还款来源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正常波动都足以影响地方财政,进而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要改变这种困境,最关键的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改变传统政

府投资模式。ppp模式积极引入社会私人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在保障资金来源、引入先进的建设和管理经验、保证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上有较大优势。

(四)ppp法律依据

ppp模式在本质上是鼓励社会非公有资本参与社会基础设施

建设和基础服务提供,我国早在2005年就出台《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其中就有“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条款。 2010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及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和社会事业领域。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

(五)ppp适用领域 ppp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引入社会私人资本组建联合体,授予特许经营期,由其自主融资建设和经营该项目,通过项目本身收费或政府对服务的付费收回投资成本,实现投资收益。特许期满,项目移交政府或续约经营。原则上,所有能满足这个特点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具备采用ppp模式的可能。

在经济基础设施中,有公路、桥梁、铁路、电信等设施,不实行收费的交通设施(如海南地区)可以通过政府对流量付费的方式实现收益。在社会基础设施方面,有体育场、医院、学校、政府办公楼、会议中心、供水、排污、监狱、歌剧院、保障房、旅游设施等,这些项目大多可以通过消费者付费形成闭环,不足部分亦可由政府根据流量付费进行补充。

在具体实施中,相应ppp项目一般由上述各领域政府专业主管部门联合政府投融资平台组成招商主体,成为项目发起方。由专业主管部门代表公共部门负责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审查,维护公共利益。

二、ppp实施路径

(一)项目发起

1、明确需求

拟建项目相应级别的行业主管部门,如市级项目由交通局、环卫局、教育局等根据行业需求分析报政府及发改委申请投资立项。需求应量化,尤其对于拟用ppp模式开发的项目,量化的需求是在支付环节提供绩效标准的重要依据,比如,每年需新增垃圾处理多少吨。需求分析是确定投资规模、投资方式的前提。 也可由相关专业国有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上述需求,并报政府立项。

2、评估方案

在需求分析基础上,上述部门进一步对备选方案进行评估。主要是开发方式的选择。由于ppp开发模式前期工作较长、过程复杂、专业性强、总投资大,因此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用ppp模式。有些可能更适合传统采购方式,如bt或代建。对于确需进行ppp模式开发的,也要为该项目确立一个参考标准,即如果按照传

统政府采购模式(psc)开发,需要的总投资和产生的效益,以便为引入ppp模式提供充分的依据。

3、可行性研究

项目可行性研究应由以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独立进行,或通过权威中介机构提供分析报告。

在可行性研究中,商业预测较为关键,它可以使政府在大量花费资源开发项目之前就能够对合作伙伴关系的适用性有所认识,且对于分析招商过程中私人部门是否胜任、确定合理底标有意义。 ppp项目涉及私人资本的引入。较为严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对于量化项目风险和成本,确定净利润,形成有吸引力的商业预测,从而降低招商难度有帮助。同时也是政府选择开发模式的参考依据。

国际上一些失败的ppp案例大多源于对市场风险预测不足,导致收支难以平衡,最后破产,由政府接管提供公共服务,无形中也增加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4、征询意见

就拟建ppp项目征询监管方、专家、终端用户等的意见有助于发现潜在问题,并在完善后发布切实可行的招商文件。

5、确定决策文件

在项目发起的最后阶段,通过分析需求及初步的可行性研究之后,应形成相关确定性文件,比如绩效标准,风险管理方式,项目公司运营模式,招商程序,融资安排以及监管方案等。

这是开展项目招商工作的前提,也是政府在ppp项目中需要做的基础工作。

(二)项目招商

1、成立招商小组

招商主体一般由项目所在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及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组成。招商主体可以进一步委托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或资产运营公司为招商代理,并与其组成招商工作小组。

为完成招商工作,招商工作小组应聘请相应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技术顾问等。在成功招商后,顾问团队可以进入项目公司继续提供咨询服务,顾问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

2、发布招商文件

招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与潜在对象初步接触,向政府有关部门和融资机构进行咨询等,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招商边界条件。如,合同结构,特许经营协议,费用结算方式,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招商的范围等。这些内容构成完整的招商方案。在获得政府批准后,由招商工作小组正式发布招商文件。

3、确定短名单

招商文件发布后,招商工作小组负责接待意向投资者,在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后,与意向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并接收投资建议书。

招商工作小组应从大量的投标方筛选优质的对象确定短名单进入谈判环节。过低的门槛虽然可以使得竞标过程比较激烈,但也容易增加谈判工作难度。由于ppp项目的特殊性和长期性,单一的指标,如利润率、成本收益等无法确定最合适的合作伙伴。 以往一些ppp案例中不乏为中标而故意压低条件,但最后却无法维持,转而由政府接手的现象。

4、谈判及评审

专家和顾问团队应根据项目的特点,从成本效益、技术创新、管理经验等各方面予以分析比对,尽量以推荐而非打分的方式出具意见。当前ppp项目的行业经验不足以用过于精细的方式进行评选。

评审工作应充分考虑ppp项目的全寿命周期这个特点。对投资者的经验、技术、实力以及创新能力应予以重视,前者甚至比价格更为重要。

5、签约

最后由招商主体的行业相关主管部门与胜出的投资者或联合体进行签约,授予ppp项目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权,并签订合同,由其负责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如有外资参与,还需要由拟参股项目的国有企业或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与其签订合资协议等其它合同。 成功的招商工作是ppp项目达成预期的前提,必须审慎、周全,一般历时约半年至一年。

(三)组建项目公司

1、股东构成

由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投资者或联合体出资组建特殊目的项目公司(spv)。一般代表政府公共利益的国有企业或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进入项目公司,参与董事会及日常经营管理。

2、融资来源

项目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股本和债务。股本由股东出资,债务资金则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为丰富融资结构,满足融资要求,也可以吸收一些次级债和优先股。

国际上项目公司的股本在资金来源中占比较小,一般不足20%。国内一些ppp案例中,这一比例稍高,但一般不超过1/3,大部分开发资金应通过项目本身的融资能力实现。

3、管理层

由股东方、融资方组成的管理团队负责日常经营工作,通过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处理项目公司在开发建设和运营中的问题,并在统一招标、公开信息方面提供保障。

4、协调委员会

由股东方、政府代表、专家顾问等组成协调委员会,对于项目公司内外部利益冲突,进行协调解决,也可以致力于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对于冲突的解决,一般先由协调委员会进行协调,然后是协调委员会下设的专家委员会进行专业性评判,最后才是选择仲裁诉讼等,这有利于保障合作伙伴关系及各方利益。

(四)风险管控

1、风险分配 ppp项目的风险类型主要有技术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收入风险、财务风险、法规/政治风险、环境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以上各种风险组合所导致的项目失败风险。 各类风险分配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由最有能力处理的一方来承担。这能降低风险的边际成本,达到ppp项目资金的最佳使用价值。

技术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收入风险、财务风险等由项目公司承担,但其中也有属于政府责任部分,比如土地权属、服务及产品规格定义错误、政府要求变化、支付违约等,需在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

法规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应根据双方的权责进行分担,一般政府公共部门承担较多此类风险。

另外,还应引入商业保险,用于转移不确定性大、损失额度大的风险,如某些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项目重大损失。

风险分配在签约性谈判阶段已经完成,并体现在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中。 在建设经营阶段,主要是充分发挥经营管理层和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及时识别、转移、化解相应风险。

2、多级监管

项目公司应设置多级监管体系,以保障项目进度、服务质量及公共利益。

常见的监督体系分三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协调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定期也可以随机抽查,项目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团队需定期对项目的建设、服务等进行常规检查。

3、收益分享、风险共担 ppp项目是全寿命周期合作。在较长的特许经营期内,全寿命周期的特点是双方无法在一开始就预见所有可能的情况。这就需要公私双方本着合作伙伴的精神,对项目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收益预留足够的协商空间。 如果项目实际收益过高,意味着项目中公共利益被低估,在到达预设阀值后,双方应启动谈判,就合理分配超额收益进行协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缩短特许期或者降低支付标准实现。

反之,如果项目自投入运营后,因非主观原因长期陷入亏损,经营困难,在达到预设阀值后,同样应启动谈判机制。可以通过延长特许经营期或给予补贴等方式予以调整。如著名ppp项目英法海底隧道因市场原因,客流受影响,经营恶化,政府遂将特许经营期延长至99年,但因财务状况恶化,最终破产。如能更早地对风险进行分担,也许这个项目结果会更乐观。

(五)项目移交

1、完整移交

特许经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应根据合同和特许经营协议将相应资产和服务无偿完整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或公司。

完整移交指的是项目资产在移交后完整可用。为保障完整性,项目公司应缴纳一定的维修保障资金或者签署附加协议,在一定周期内,比如一年,资产运作和服务提供基本不受移交带来的负面影响。

推荐第2篇:PPP项目实施方案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

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 初步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安阳市东区污水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 1.2项目类型:在建项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1.3建设地点: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口入茶店坡沟以东至白棉路,沿茶店坡沟河道两侧规划的绿化用地,以及京珠高速公路东侧高压走廊地带,南起文明大道,北至文峰大道。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4.7公顷。 1.4建设内容:该项目规模为采用人工湿地技术处理安阳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10万吨/日、湿地面积约为4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泵站1座、输配水管线6.87公里、湿地工程、植物种植、河道修复、河道清淤、绿化景观、橡皮坝及其他配套设施。 1.5项目前期工作合规性:本项目是东区污水厂升级改造的配套工程,经安阳市发改委(安发改审城市[2013]15号)批准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评手续已经批准,初步设计已经完成。

1.6所处阶段:项目识别—物有所值及财政支付能力评估。 1.7计划开工和完工时间:2015年至2016年 1.8合作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 1.9总投资及资本构成:估算投资1.28亿元,未完工程部分估算投资8000万元,拟由社会资本募集金完成建设,社会资本所占比例100%; 2.0政府现有支持安排:

1、2013年安阳市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同意实施该项目并将列为城建重点项目及十大民生工程之一。

2、《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

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项目实施ppp模式的请示》(安住建 [2015]54号)文件已经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

3、2015年6月3日《安阳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会议纪要》协调解决了项目建设用地和资金问题。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2.1项目必要性分析

安阳市东区污水厂于2003年投入运行,原出水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标准》(gb9878-1996)二级标准,经除磷脱氮升能改造后,部分工程氨氮达到了一级b标准,但距《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中的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的湖泊类、水景类水质标准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故需要对东区污水厂出水进一步净化。

为切实提高东区污水处理厂减排能力,结合实际情况,经多方考察论证,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除磷脱氮及中水回用工程技术方案变更为采用人工湿地工艺处理尾水;工程建成后,可处理尾水10万/日,设计出水水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水标准,高于一级a标准。 2.2项目可行性分析 2.2.1湿地作用:人工湿地是一个综合的生态系统,它应用生态系统中物种共生、物质循环再生原理,结构与功能协调原则,在促进废水中污染物质良性循环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资源的生产潜力,防止环境的再污染,获得污水处理与资源化的最佳效益。 2.2.2建设意义:人工湿地方案可以大幅度地减少向本市河流及向沿线流域排入的污染负荷量,减轻本市及沿线流域的污染,改善城市生态和人民生存环境,对安阳城市综合建设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同时根据安东新城城市规划,茶店坡沟两侧各有35米绿化用地,可解决人工湿地工程占地大的问题,同时完成河道两侧的绿化工程,项目在提高东区污水处理厂减排能力,改善城区周围水系的水质同时还能营造河道两侧的绿化景观,是一项惠民工程、生态工程。 2.2.3工艺选择:本项目工艺选用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的专利技术,采用潜流人工湿地+表流人工湿地组合工艺,可以有效解决北方寒冷地带人工湿地运行问题,提供冬季运行效果。 2.2.4主管部门: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阳市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项目实施ppp模式的请示》(安住建[2015]54号)已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2015年6月3日《安阳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会议纪要》明确安阳市住建局为项目实施机构。 2.3物有所值定性分析 2.3.1运营优势:人工湿地处理工艺与传统的处理工艺相比,具有运行稳定、费用低、维护简单、景观效果好等优点; 2.3.2环境效益:工程建设实现“两个结合”即与茶店坡和防洪排涝相结合、与安阳示范区景观规划相结合,投产运营后,将大幅度地削减污染物质的排放量,极大地改善城区周围水系的水质,达到人与环境的和谐统一,社会环境效益显著。 2.3.3实施条件: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初步设计、环评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并已经开工建设,是在建设项目,具备实施ppp的基本条件。 2.3.4项目吸引力: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是主要依靠

“政府付费”即政府购买服务回收投资成本的非经营性项目,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到项目中,可有效缓解政府投资压力,项目收益稳定,对社会资本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2.3.5运营效率:实施ppp模式引入专业的污水处理运营机构,有利于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竞争; 2.3.6拓宽融资:实施ppp模式可以为减缓财政投资压力,推进和加快项目建设,将筹集的资金用于其他公用投资项目,拓宽市政设施建设融资渠道; 2.3.7风险分担:实施ppp模式可以实现项目建设风险、运营风险共担机制,有利于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拟采用运作方式 3.1运作模式:

本项目为市政污水处理工程,属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非经营性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实施ppp项目。具体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3.2投资规模:

根据项目实际,社会资本投资规模暂定为8000万元,全部由投资者负责筹集。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由政府审计部门审定,超出或低于协议投资额部分上方协商以补差结算或篇2:池州市污水处理厂网一体ppp实施方案

池州市污水处理设施厂网一体、以市代县 ppp 模式的实施方案

池州市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主城区)ppp 项目, 包括已建污水处理厂 2 座、处理能力 10 万吨/日(清溪污水 处理厂一期 4 万吨/日、二期 4 万吨/日,城东污水处理厂 2 万吨/日);已建排水管网约 750 公里;已建污水泵站 7 座(合 计 10.45 万吨/日污水提升能力);特许经营期 26 年。在特许 经营期内,需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 3 座(6.5 万吨/日)、排水 管网 554 公里等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

一、实施模式

根据池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设施的现状,按照“厂网一 体”的要求,采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组合的 ppp 模式 进行运作。

(一)池州市人民政府或授权主体与选定的投资人合资 组建项目公司。投资人和市政府指定主体按照 80%:20%比 例组建项目公司,签署合资合同和章程。政府持有股权,参 与项目公司的重大决策,但不参与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二)池州市人民政府授权市住建委与项目公司签署 《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对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 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在特许期内投资建设规划中的污水 处理厂及排水设施等,负责运营、维护和更新再有污水处理

厂及排水设施,在特许经营期及购买服务合同期满后,将正 常运行情况下的上述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池州市人民政 府或其指定机构。

(三)污水处理设施产权所有人与项目公司签署《资产 转让协议》,将主城区已建的清溪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城东污水处理厂、排水设施等转让给项目公司。

(四)池州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主体根据项目公司提供 服务情况,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向项目公司支付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服务费。

(五)对于改扩建项目、新建项目,参照《特许经营协 议》中约定的相关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实施协议。

二、操作步骤和流程

(一)加强组织推进。成立以池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 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市发改委、财政局、国资委、金融 办、住建委、审计局、环保局、城投公司、招标局等相关单 位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各专项工作组。其中市财政局牵头 负责资产评估、收益测算、融资成本等工作;市住建委牵头 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综合单价测算、服务标准制定等工作; 市财政局和住建委共同牵头负责招标谈判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 ppp 模式的实施,池 州市政府制订了《池州市污水处理设施 ppp 工作实施方案》。

(三)工作流程。一是项目筛选。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

有关专项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 ppp 项目库。再结合实际情 况,池州市首先选择了污水处理项目厂网一体(主城区)进 行实施。二是资产评估。聘请业绩良好的资产评估公司对主 城区已建污水处理厂及排水设施的资产进行合理评估,确定 拟转让数额。三是制定实施方案。咨询机构在详细调查的基 础上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工作方案,实施工作方案在市相关部 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其中 重点确定好投资人选择方式、选择标准;项目结构和合同结 构;主要项目条件;利益共享和风险责任分担原则;招标工 作计划(包括人员组织、招标程序及相应时间安排);财务 测算和编制财务模型、主要的财务报表;《特许经营协议》 等【《特许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结构和协议关系, 特许经营公司负责的经营范围、经营期和经营区域,服务标 准,购买服务收费标准和调价,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移交标 准,项目公司的权力义务,违约责任,终止及补偿等】。四 是招标准备。确定招标组织单位,合理安排招标工作协作和 责任分工,并将需要在招标文件中体现的条件予以落实,据 以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五是招标与投标。编制完 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函之时,招标正式开始,接到邀请 函的投标人决策是否参加投标,并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准备相 应的投标文件。六是开标与评标。拟订评标办法,聘请国内 污水处理行业技术、财务和法律方面的资深专家组成评标委

员会。评标过程中综合考虑投标人的技术、财务实力以及其 投标报价等综合因素,而不是仅以投标报价确定中标人,以 避免出现个别投标人利用恶意报价以谋取中标的情况。七是 协议谈判。确定评标结果后,与《评标办法》中确定的谈判 对象(排名靠前的中标候选人)就《特许经营协议》、《资产 转让协议》等相关合作文件进行具体的谈判,直至双方达成 一致意见。八是协议签订。投资人与市政府授权的主体签订 项目公司《合资协议》;投资人负责完成申请项目公司工商 登记及相关组建工作。项目公司与市住建委及产权人分别正 式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和《资产转让协议》;项目公司支 付资产转让款。

三、关键环节

(一)项目咨询。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有经验的专业咨询 机构,明确咨询机构的责任和任务。咨询机构负责全程配合 牵头部门进行项目前期工作、编制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等工 作。

(二)资产评估。委托具有实力的第三方资产评估公司 对本项目实施资产评估,资产不做溢价处理。明确资产转让 方、合理确定资产转让范围。原有负债由原产权单位承担。

(三)招投标。一是明确投资人准入条件。通过前期调 查和分析,结合国内行业发展情况和项目特点,合理确定了 投资人投标资格和准入条件。二是投资人选择方式。按照“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确定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并结合 项目特点,采用公开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人。三是标的 设定。在明确限定内部收益率≤8.0%、融资成本(贷款利率) ≤6.55%、综合费率≤7.0%等指标的基础上,设定资产转让 价格、特许经营期和基本水量等边界条件,把已建污水处理 厂以及排水设施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单位:元/立方米)和排 水设施服务费单价(单位:元/(公里·年))等作为主要标的。 四是综合评标。着重对投标人财务实力、资质荣誉、业绩经 验、技术能力、财务方案、人员配臵方案、技术方案和法律 方案等综合能力的审核和评估。

四、合同约定和政府监管机制

(一)明确责权利相适应。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要 求,以《特许经营协议》、《资产转让协议》、《项目公司股东 协议》三个规范性协议形式,明确投资人和政府的职责及权 利。

(二)制定动态调价机制。池州市审计局牵头建立完善 成本监审机制,加强价格监审;建立调价机制,根据运营质 量情况、市场价格水平建立服务费调价机制。在特许经营期 内,依据《特许经营协议》的基准价格及池州市统计部门公 布的相关数据每满三年调整一次服务费单价。

(三)绩效考评。一是污水处理厂运营考核。根据《特 许经营协议》对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水质水量以及排水设施篇3:ppp项目实施的基本流程 ppp项目实施的基本流程

(一) 编制实施方案和资格预审文件

主要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1.编制资料清单;

2.向政府相关部门调研访谈,详细了解项目情况; 3.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1) 项目概况

(2)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3) 项目运作方式

(4) 交易结构

(5) 合同体系

(6) 监管架构

(7) 采购方式选择 4.进行物有所值评价; 5.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1) 编制财务模型,进行财务测算

(2) 重点进行财政支出测算和承受能力评估

(3) 形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论 6.向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实施方案,并进行修改完善; 7.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 8.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后,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 9.协助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0.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成立评审小组; 11.协助组织项目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 (二) 实施招标程序

主要工作: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商推介,解答投资人有关问题,吸引投资人关注和参与投标。

1.制定招标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 2.主持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

(1) 投标人须知

(2) 项目协议,

(3) 合资合同(如政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参股项目公司的)

(4) 技术参考资料

3.与政府有关部门讨论招标文件; 4.修改招标文件并完成终稿; 5.起草招标公告并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发售招标文件; 6.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接待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 7.参加标前会议; 8.编制标前会议备忘录,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送; 9.回答和澄清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继续研究招标文件并使文件符合法律规范和行业惯例,如发现重大疏漏或对项目实施机构不利的条款,及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正; 11.将招标文件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潜在投标人; 12.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招标阶段出现的各种问题; 13.制定开标计划和开标安排,制定开标阶段的各种有用文件; 14.协助布置开标现场并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仪式。 (三) 评标及谈判阶段

主要工作:制定评标标准,协助进行谈判,并就协议关键条款进行解释和修改,形成最终项目协议。

1.制定评标和澄清谈判的计划; 2.制定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澄清谈判策略; 3.协助评审小组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摘录、比较和评估,计算各投标人的分值,并起草评审报告;

4.协助组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5.参加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合同进行的谈判; 6.在每一轮谈判结束时编制谈判备忘录,并根据谈判结果修改协议文本; 7.形成协议文本定稿; 8.协助进行中标公示; 9.发出中标通知书;

10.根据需要参与政府与投资人协议签署仪式。篇4:ppp项目合作方案15.4.13 xxx高新区基础设施ppp项目实施方案

近来,国家推出一系列指导性文件,积极倡导和推介 ppp基础设施建设模式,为适应这一要求,加快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提供公共产品。根据国家、省及发改、财政、住建等上级部门的指导精神,参照外地的成功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ppp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数据采集。首先由项目

主管单位对整个高新区的基础设施拟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做投资总估算,具体包括道路、绿化、亮化、供水、热力、电力、燃气、通讯等项工程建成所需要的投资进行整体估算。经初步统计,我区1.7145613平方公里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共需投资267584.1664万元,其中已投资

52028.077万元,未投资215556.0894万元。

二、聘请专业的咨询公司做ppp整体方案。具体咨询服务内容包括:

(一)ppp项目财务分析与评价。具体内容包括:

1、ppp项目功能边界定位

2、ppp项目财务测算模型搭建

3、ppp项目财务分析与评价(投资额、回收期、报酬率、项目生命周期现金流预测、净现值、敏感性分析等)。

(二)ppp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1、ppp项目

交易架构(项目投融资结构、回报机制)、运作模式(委

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改建—运营—移交等运营模

式)、补偿机制设计、融资方案、风险分担机制

2、ppp操作方案编制。

(三)ppp项目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ppp 项目政策法规梳理与法律风险控制

2、ppp项目合同体系制定(包括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维护合同等)。

(四)社会资本方引入。具体内容包括:协助甲方遴

选投资方,参与相关的会议、谈判、磋商、并发表专业建议。

我们初步选定北京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作为咨询公

司合作方,该公司情况详见附件一,初定费用为45万元。

三、将项目纳入xxx市ppp项目数据库。根据相关

要求将我区此项目报市财政部门成立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纳入数据库。主要用于项目集中对外公示、宣传和社会资本招募,后续金融机构介入的基本条件,以及便于ppp管理机构对项目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两种方式确认参与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方的方式

一:

(一)向社会公布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在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授权主体、项目实施机构、项目概况(项目的具体内容、总投资金额、项目运营模式)、项目对社会资本的要求(包括资格、资信及业绩证明文件、社会融资方法与能力、工程建设与运营能力、参与ppp项目的业绩与经验)、拟确定参与竞争的社会资本的数量和确定方法、项目公司组建方式、合作方式、经营期限、项目融资、政府授权、购买服务或付费方式、绩效考核标准及奖惩机制、付费调价机制、运营维护、社会资本方终止与退出机制、社会资本方评价办法等。

(二)、采用竞争性磋商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遴选

资本方。向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企业发布进行竞争性磋商的通知,如取得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有2家及以上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形式,如只有1家则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形式遴选社会资本方。此种方式的优点是规范,缺点是增加项目的程序和操作的复杂性,延长实施时间,降低效率。

二: 直接邀请符合项目要求的社会资本企业。直接向符合

我区基础设施项目ppp合作模式的社会资本企业发出邀请函,邀请函的内容包括: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名称、项目结构和核心边界条件(不可进行磋商的条件)、项目产出

说明(指项目建成后项目资产所应达到的经济、技术标准,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交付范围、标准和绩效水

平)、ppp项目合作初步协议和操作方案、社会资本方应提供的项目报告书的要求。此种方式的优点是操作简单,易于实施,提高效率,但程序稍显简单。

五、确定合作的社会资本方。由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由

发改、财政、市政建设等相关部门及融资、建设、市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同社会资本企业就ppp项目合作协议中的可磋商条款进行磋商,采取好中选优最终确定ppp合作协议和社会资本方。

六、政府审批通过ppp项目操作方案或合作协议。由xxx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通过ppp项目操作方案和合作协议(如有涉及财政补贴支出和土地增值收入部分需经同级人大批准列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七、成立ppp项目运作公司。由社会资本方和高新区授权的建投公司参股成立项目公司,该公司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ppp项目合作协议,项目公司进入整个项目的建设、运营、维护及到期移交等后期工作。 2015年3月17日篇5:ppp项目实施的基本流程 ppp项目实施的基本流程

(一) 编制实施方案和资格预审文件

主要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 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资格预审文

件。

1.编制资料清单;

2.向政府相关部门调研访谈,详细了解项目情况; 3.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1) 项目概况

(2) 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3) 项目运作方式

(4) 交易结构

(5) 合同体系

(6) 监管架构

(7) 采购方式选择 4.进行物有所值评价; 5.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1) 编制财务模型,进行财务测算

(2) 重点进行财政支出测算和承受能力评估

(3) 形成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结论 6.向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实施方案,并进行修改完善; 7.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报批稿; 8.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后,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 9.协助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10.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成立评审小组; 11.协助组织项目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 (二) 实施招标程序

主要工作: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商推介,解答投资人有关

问题,吸引投资人关注和参与投标。 1.制定招标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 2.主持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

(1) 投标人须知

(2) 项目协议,

(3) 合资合同(如政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参股项目公司

的)

(4) 技术参考资料

3.与政府有关部门讨论招标文件; 4.修改招标文件并完成终稿; 5.起草招标公告并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在相关媒体发布招

标公告,组织发售招标文件; 6.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接待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及尽

职调查;

7.参加标前会议;

8.编制标前会议备忘录,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送; 9.回答和澄清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继续研究招标文件并使文件符合法律规范和行业惯例,

如发现重大疏漏或对项目实施机构不利的条款,及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正;

11.将招标文件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潜在投标人; 12.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招标阶段出现的

各种问题;

13.制定开标计划和开标安排,制定开标阶段的各种有用

文件;

14.协助布置开标现场并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仪式。. (三) 评标及谈判阶段

主要工作:制定评标标准,协助进行谈判,并就协议关键条

款进行解释和修改,形成最终项目协议。 1.制定评标和澄清谈判的计划; 2.制定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澄清谈判策略; 3.协助评审小组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摘录、比较和

评估,计算各投标人的分值,并起草评审报告; 4.协助组建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5.参加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

合同进行的谈判;

6.在每一轮谈判结束时编制谈判备忘录,并根据谈判结果

修改协议文本;

7.形成协议文本定稿; 8.协助进行中标公示; 9.发出中标通知书; 10.根据需要参与政府与投资人协议签署仪式。

推荐第3篇:医院ppp项目实施方案

医院ppp项目实施方案

篇1:PPP(公私合作关系)项目实施建议方案

一、什么是PPP

(一)基本概念、核心理念

PPP,即公私伙伴关系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这种关系用商业协议来确立,公共部门将融资、建设、运营风险转嫁给私营部门,并与私营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在这样的框架下,PPP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BOT(建设-运营-转让)和BOOT(建设-运营-拥有-转让)等。一般而言,按照私人部门的参与程度和公共部门将各类风险向私营部门转移的程度会产生多种PPP模式,如BOT,BOOT,DBFO等。

PPP的核心理念是追求资金最佳使用价值,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发挥公私双方各自优势,紧密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得到最优的投资回报及社会公共效益,实现公共财政或者公共资源的价值最大化。

(二)PPP的比较优势

相对于政府传统项目开发模式及公共融资方式,PPP有以下 比较优势:

1、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

PPP项目一般由社会私人资本或者联合体融资建设及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共用财政投入很少,较好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这对公共财政短缺的情况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同时,由于捆绑了建设和经营,并以服务和产出付费,使得私人部门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动性,通过创新、自我施压等避免项目成本超支。在风险管理上的合理分配和良好的合作机制也使得项目失败的概率大大降低,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2、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

评审中标的私人资本或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并提供公共服务。联合体一般是由建设方、融资方、运营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它比传统开发模式具有更好的内部协调能力。

另外,很多PPP项目通过引进国际知名建设、管理机构,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3、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合理的PPP模式可以平衡公私双方的权责利。在风险分配上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同时,全寿命周期特点使得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空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既能维护共用部门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满足私人资本的诉求。

(三)PPP实施背景 十八大以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逐渐成

为政策主线。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发展是重中之重,稳增长的任务尤其艰巨。在此背景下,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财政部预计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人民币,每年需要资金约7万亿。然而作为城镇化建设主力的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巨大,各级政府直接债务约11万亿,或有负债约7万亿。在当前土地收入成为地方债务主要还款来源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正常波动都足以影响地方财政,进而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要改变这种困境,最关键的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改变传统政

府投资模式。PPP模式积极引入社会私人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在保障资金来源、引入先进的建设和管理经验、保证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上有较大优势。

(四)PPP法律依据

PPP模式在本质上是鼓励社会非公有资本参与社会基础设施

建设和基础服务提供,我国早在2005年就出台《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其中就有“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条款。

2010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及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和社会事业领域。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

(五)PPP适用领域

PPP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引入社会私人资本组建联合体,授予特许经营期,由其自主融资建设和经营该项目,通过项目本身收费或政府对服务的付费收回投资成本,实现投资收益。特许期满,项目移交政府或续约经营。原则上,所有能满足这个特点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具备采用PPP模式的可能。

在经济基础设施中,有公路、桥梁、铁路、电信等设施,不实行收费的交通设施(如海南地区)可以通过政府对流量付费的方式实现收益。在社会基础设施方面,有体育场、医院、学校、政府办公楼、会议中心、供水、排污、监狱、歌剧院、保障房、旅游设施等,这些项目大多可以通过消费者付费形成闭环,不足部分亦可由政府根据流量付费进行补充。

在具体实施中,相应PPP项目一般由上述各领域政府专业主管部门联合政府投融资平台组成招商主体,成为项目发起方。由专业主管部门代表公共部门负责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审查,维护公共利益。

二、PPP实施路径

(一)项目发起

1、明确需求 拟建项目相应级别的行业主管部门,如市级项目由交通局、环卫局、教育局等根据行业需求分析报政府及发改委申请投资立项。需求应量化,尤其对于拟用PPP模式开发的项目,量化的需求是在支付环节提供绩效标准的重要依据,比如,每年需新增垃圾处理多少吨。需求分析是确定投资规模、投资方式的前提。 也可由相关专业国有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上述需求,并报政府立项。

2、评估方案

在需求分析基础上,上述部门进一步对备选方案进行评估。主要是开发方式的选择。由于PPP开发模式前期工作较长、过程复杂、专业性强、总投资大,因此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用PPP模式。有些可能更适合传统采购方式,如BT或代建。对于确需进行PPP模式开发的,也要为该项目确立一个参考标准,即如果按照传 统政府采购模式(PSC)开发,需要的总投资和产生的效益,以便为引入PPP模式提供充分的依据。

3、可行性研究

项目可行性研究应由以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独立进行,或通过权威中介机构提供分析报告。

在可行性研究中,商业预测较为关键,它可以使政府在大量花费资源开发项目之前就能够对合作伙伴关系的适用性有所认识,且对于分析招商过程中私人部门是否胜任、确定合理底标有意义。

PPP项目涉及私人资本的引入。较为严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对于量化项目风险和成本,确定净利润,形成有吸引力的商业预测,从而降低招商难度有帮助。同时也是政府选择开发模式的参考依据。

国际上一些失败的PPP案例大多源于对市场风险预测不足,导致收支难以平衡,最后破产,由政府接管提供公共服务,无形中也增加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4、征询意见

就拟建PPP项目征询监管方、专家、终端用户等的意见有助于发现潜在问题,并在完善后发布切实可行的招商文件。

5、确定决策文件

在项目发起的最后阶段,通过分析需求及初步的可行性研究之后,应形成相关确定性文件,比如绩效标准,风险管理方式,项目公司运营模式,招商程序,融资安排以及监管方案等。

这是开展项目招商工作的前提,也是政府在PPP项目中需要做的基础工作。

(二)项目招商

1、成立招商小组 招商主体一般由项目所在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及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组成。招商主体可以进一步委托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或资产运营公司为招商代理,并与其组成招商工作小组。

为完成招商工作,招商工作小组应聘请相应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技术顾问等。在成功招商后,顾问团队可以进入项目公司继续提供咨询服务,顾问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

2、发布招商文件

招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与潜在对象初步接触,向政府有关部门和融资机构进行咨询等,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招商边界条件。如,合同结构,特许经营协议,费用结算方式,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招商的范围等。这些内容构成完整的招商方案。在获得政府批准后,由招商工作小组正式发布招商文件。

3、确定短名单

招商文件发布后,招商工作小组负责接待意向投资者,在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后,与意向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并接收投资建议书。

招商工作小组应从大量的投标方筛选优质的对象确定短名单进入谈判环节。过低的门槛虽然可以使得竞标过程比较激烈,但也容易增加谈判工作难度。由于PPP项目的特殊性和长期性,单一的指标,如利润率、成本收益等无法确定最合适的合作伙伴。

以往一些PPP案例中不乏为中标而故意压低条件,但最后却无法维持,转而由政府接手的现象。

4、谈判及评审

专家和顾问团队应根据项目的特点,从成本效益、技术创新、管理经验等各方面予以分析比对,尽量以推荐而非打分的方式出具意见。当前PPP项目的行业经验不足以用过于精细的方式进行评选。

评审工作应充分考虑PPP项目的全寿命周期这个特点。对投资者的经验、技术、实力以及创新能力应予以重视,前者甚至比价格更为重要。

5、签约

最后由招商主体的行业相关主管部门与胜出的投资者或联合体进行签约,授予PPP项目一定年限的特许经营权,并签订合同,由其负责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如有外资参与,还需要由拟参股项目的国有企业或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与其签订合资协议等其它合同。

成功的招商工作是PPP项目达成预期的前提,必须审慎、周全,一般历时约半年至一年。

(三)组建项目公司

1、股东构成 由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投资者或联合体出资组建特殊目的项目公司(SPV)。一般代表政府公共利益的国有企业或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应进入项目公司,参与董事会及日常经营管理。

2、融资来源

项目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股本和债务。股本由股东出资,债务资金则由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为丰富融资结构,满足融资要求,也可以吸收一些次级债和优先股。

国际上项目公司的股本在资金来源中占比较小,一般不足20%。国内一些PPP案例中,这一比例稍高,但一般不超过1/3,大部分开发资金应通过项目本身的融资能力实现。

3、管理层

由股东方、融资方组成的管理团队负责日常经营工作,通过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处理项目公司在开发建设和运营中的问题,并在统一招标、公开信息方面提供保障。

4、协调委员会

由股东方、政府代表、专家顾问等组成协调委员会,对于项目公司内外部利益冲突,进行协调解决,也可以致力于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对于冲突的解决,一般先由协调委员会进行协调,然后是协调委员会下设的专家委员会进行专业性评判,最后才是选择仲裁诉讼等,这有利于保障合作伙伴关系及各方利益。

(四)风险管控

1、风险分配

PPP项目的风险类型主要有技术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收入风险、财务风险、法规/政治风险、环境风险、不可抗力风险及以上各种风险组合所导致的项目失败风险。

各类风险分配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由最有能力处理的一方来承担。这能降低风险的边际成本,达到PPP项目资金的最佳使用价值。

技术风险、建设风险、运营风险、收入风险、财务风险等由项目公司承担,但其中也有属于政府责任部分,比如土地权属、服务及产品规格定义错误、政府要求变化、支付违约等,需在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

法规政治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应根据双方的权责进行分担,一般政府公共部门承担较多此类风险。

另外,还应引入商业保险,用于转移不确定性大、损失额度大的风险,如某些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项目重大损失。

风险分配在签约性谈判阶段已经完成,并体现在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中。 在建设经营阶段,主要是充分发挥经营管理层和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及时识别、转移、化解相应风险。

2、多级监管

项目公司应设置多级监管体系,以保障项目进度、服务质量及公共利益。 常见的监督体系分三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协调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定期也可以随机抽查,项目公司内部审计监察团队需定期对项目的建设、服务等进行常规检查。

3、收益分享、风险共担

PPP项目是全寿命周期合作。在较长的特许经营期内,全寿命周期的特点是双方无法在一开始就预见所有可能的情况。这就需要公私双方本着合作伙伴的精神,对项目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收益预留足够的协商空间。

如果项目实际收益过高,意味着项目中公共利益被低估,在到达预设阀值后,双方应启动谈判,就合理分配超额收益进行协商。在实际操作中,可以通过缩短特许期或者降低支付标准实现。

反之,如果项目自投入运营后,因非主观原因长期陷入亏损,经营困难,在达到预设阀值后,同样应启动谈判机制。可以通过延长特许经营期或给予补贴等方式予以调整。如著名PPP项目英法海底隧道因市场原因,客流受影响,经营恶化,政府遂将特许经营期延长至99年,但因财务状况恶化,最终破产。如能更早地对风险进行分担,也许这个项目结果会更乐观。

(五)项目移交

1、完整移交

特许经营期到期后,项目公司应根据合同和特许经营协议将相应资产和服务无偿完整移交给政府指定部门或公司。

完整移交指的是项目资产在移交后完整可用。为保障完整性,项目公司应缴纳一定的维修保障资金或者签署附加协议,在一定周期内,比如一年,资产运作和服务提供基本不受移交带来的负面影响。

2、后续管理

政府部门作为PPP项目的最终接收方,在特许经营协议到期后,一般有三种后续管理思路。

一是与原资产经营团队续约,根据实际情况,签订新的特许经营协议。二是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国有企业接管,提供公共服务。 三是对该项目重新进行招投标,聘请更为优秀的经营管理团队。

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应根据资金价值最大化、维护共用利益的原则进行选择。

三、国内外PPP实施案例

(一)成功案例

1、《上海老港垃圾处理厂四期项目(PPP)》 (1)项目实施过程:

由市容环卫局和上海城投组成招商主体,计划通过国际招商,引进拥有一流垃圾处理技术和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国际投资者。

市容环卫局、城投委托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申信进出口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招商代理,并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002年12月开始招商前期准备,由市容环卫局、城投及招商代理组成招商工作小组,并聘请天达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城市建设研究院为技术顾问。 2003年4月9日~4月30日,招商代理发布招商文件。

8月12日,ONYX联合体和惠记联营两家投资竞争人向招商代理递交了投资建议书。2003年8月经过投资建议书的评审、竞争性谈判、确定候选投资人和签约性谈判,最终ONIX与中信泰富组成的联合体胜出。

2003年12月23日,市容环卫局和项目公司股东代表草签了特许权协议及相关附件,环卫局、城投和项目公司签订了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

ONIX与中信泰富组成的联合体与上海市城投环境组成合资公司,负责老港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四期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特许期20年,是我国首个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市容环卫局、上海城投与项目公司签订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并委托上海城投在垃圾收费机制尚未建立之前支付相关垃圾处理费用。 (2)项目结果及评价

上海老港生活垃圾填埋场四期项目于2005年2月21日进入试运行,主体工程于12月12日正式投入运营。施工建设进度比较快,工程质量明显高于老港三期。 该项目总体较为成功,有以下几点可以借鉴:

招商目标清晰,招商程序合理,有明确的项目小组工作模式,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建立了有效的沟通协调和争端解决机制,同时政府监管也到位。唯一不足的是政府层面缺乏一个统一调度的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市容环卫局显然无法使项目在各部门协调上更为顺畅。如优惠政策的落实,相关部门的批复等。

(二)不成功案例

1、国家体育场(鸟巢)PPP项目

国家体育场工程总占地面积21公顷,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项目2003年12月24日开工建设,2008年6月28正式竣工。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国 家体育场的融资和建设工作,北京中信联合体体育场运营有限公司负责30年特许经营期内的国家体育场赛后运营维护工作。

2003年8月9日,中标人中国中信集团联合体分别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奥组委、北京市国有资产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特许权协议》、《国家体育场协议》和《合作经营合同》三个合同协议。之后,联合体与代表北京市政府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了项目公司——国家体育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313900万元,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政府出资58%,中信联合体出资42%。在中信集团联合体42%的投资中,中信集团所占比例为65%、北京城建集团所占比例为30%、美国金州公司所占比例为5%。 项目结果: 奥运会过后,由于缺乏足够的商业效益支撑,鸟巢运营陷入困境,并与2009年8月29日,通过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体育场运营维护管理协议》,对鸟巢进行股份制改革,由政府接手运营。 问题总结:

由于项目的特殊性,政府在项目中干涉较多,无论从设计、施工还是运营,使得项目公司非常被动,最后因商业预期无法实现,而被迫由政府接手。

2、墨西哥收费公路工程项目

为弥补政府交通投资的不足,墨西哥政府在1989-1994年间实行“收费公路工程”,共计授予私营部门55条收费路的特许经营权,吸引私营资本超过100亿美元,将该国收费高速公路网由1989年的4500公里延长到1994年的9900公里。但由于项目特许经营方案设计不合理、建设成本增加、交通流量估算失实以及1994年12月爆发的墨西哥“龙舌兰危机”引发的比索大幅贬值,导致私营项目公司运营困难,纷纷倒闭。墨政府被迫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托基金来接收23条收费路烂摊子,与此同时,墨政府将仍由私营部门营运的32条收费路的特许经营期限延长至20年以上,以增强项目的投资回报能力。 问题分析:

主要是招投标设计不合理。一是项目“最短特许经营期方案获胜”的中标标准直接导致特许经营期限过短(最初中标项目的最长期限仅为15年),收费过高。二是过于宽松的竞标人资格初选条件使得许多中标人对前期工程设计投入不够,导致项目建设开始后投资远超预算,造成项目完工滞后。

3、菲律宾电力供应项目

菲律宾政府于1987年7月发布第215号政府令,向私营部门开放电力市场,允许私营投资者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建设独立电厂,向国家电力公司售电。1991-1993年短短三年间,国家电力公司就完成25个BOT合同谈判,涉及新增发电装机300万千瓦以上。1993年,菲政府宣布度过电力短缺危机。当时菲国内普遍认为电力危机后经济将快速增长,电力需求也将同步增长。基于以上市场预测,菲政府制订了电力部门继续大发展的规划。国家电力公司也按照这个规划继续与私营部门合作通过BOT模式扩大发电装机容量。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家电力公司出于种种原因,仍与私营部门签订了总装机为284.1万千瓦的BOT协议。随着危机的深化,菲电力系统供给过剩问题凸现。与此同时,国家电力公司PPP项目运作能力和经验不足以及BOT合同风 险分担设计不合理带来的严重后果也开始显现。当初电力公司和独立电厂BOT合同中的购电协议均采取了“take-or-pay”条款,即电力公司按照电厂发电量而不是实际调度上网电量支付费用,承担全部市场需求变化风险。这导致电力公司最终又将此部分额外电力的购买费用转嫁给消费者,造成电价高涨。 问题分析:

风险分担机制不合理,市场风险大部分应由项目公司承担,国家承担全部市场风险,必将转嫁给消费者,损伤经济。 篇2:医院PPP管理模式探讨 医院PPP项目模式探讨

一、项目是否适宜采用PPP模式 1.1 项目政策上可行性

自2013年来,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产品、服务供给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有关政策。其中,《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明确提出: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提出: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可推行PPP模式。

因此,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医疗设施建设属于国家鼓励与大力推广的项目范畴,项目在政策上可行。

1.2 项目实践操作中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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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5年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指导层面的PPP政策文件,为PPP项目操作流程以及具体细节进行了指导和规范。主要文件有5个:《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14〕156号)、财政部关于印

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因此,项目采用PPP模式在操作上可行。

1.3 国内公立医院PPP模式的成功案例

在我国有许多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合作(PPP)模式建设医院的成功案例,比如:广州广和医院、北京门头沟区医院、汕头潮南民生医院、深圳滨海医院等,上述成功案例积累的经验对本项目具有很好的指导性与借鉴意义。

二、项目PPP方案总体思路

本项目PPP方案按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总体思路。具体如下:政府明确建成后医院资产由政府主管部门(卫计委)租用,政府授权当地城投公司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城投公司依据《政府采购法》选择社会资本合作方,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城投公司作为政府授权出资方与中标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双方签署合资协议),项目公司承担医院的设计、融资与建设工作,医院所有权归项目公司拥有。

医院建成后,卫计委通过租赁的形式取得医院使用权,同时给予项目公司若干年拥有为医院提供某些外包服务的特许经营权,双方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卫计委依据特许经营协议向项目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医院整体无偿移交给卫计委。

三、项目PPP方案总体流程图

本方案采用“政府付费”方式对项目公司(即社会投资方)进行补贴,保证社会资本投资收益。项目PPP方案总体流程详见图1。 图1 PPP方案总体流程 3.1 项目各参与方及职责

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方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卫计委:作为政府授权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对工程的建设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公司运营维护展开监督管理。 财政局:开展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依据租赁协议向卫计委转移财政资金。

当地城投公司:为项目实施机构,作为政府授权出资方,参与项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目公司组建(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合资协议)。

社会资本方:负责医院设计、融资建设,依据特许经营协议为医院提供服务工作,租赁期满后向卫计委无偿移交医院资产。 3.2 如何不改变医院经营体制

医院的部分运营服务(非经营服务),如清洁、物业管理、饮食、安保等由社会资本方,由政府通过特许经营协议授权社会投资方运营。政府通过与社会投资方签署PPP协议,保证社会投资方建成的医院只能且唯一用于租赁给卫计委。卫计委通过授权,将中医院使用院有关建筑,进而实现医院的正常经营。

这种PPP模式下,社会投资方与中医院之间没有任何的交集,也不改变医院经营体制(医院的产权性质不变、非营利性质不变、人员隶属关系不变),卫计委依然拥有医院的行政管理权。

四、社会资本投资回报保障机制

本项目属于非经营性公益设施项目,拟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在租赁期内,卫计委依据租赁协议分年向项目公司转移相应财政资金,用于租赁产品与购买服务。社会资本方通过租金回收投资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

五、结语

为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增强项目对社会投资方的吸引力,我公司建议:(1)适当提高项目投资收益率,提高租金水平(目前政府BT 项目的投资收益水平普遍维持在10%-12%),适当缩短租赁期限,明确租金支付节奏;(2)对社会投资方的补贴计划,在人大会议上以法定形式予以确认;(3)在同等条件下,承诺社会资本方优先拥有新医院“冠名使用权”,以提高其收益水平;(4)承诺允许社会资本方在区域内布局康复中心、养老院等营利性机构,打造区域健康医疗服务产业链发展,并获得收益。 篇3:非营利性医院PPP项目运作模式及回报机制研究 非营利性医院PPP项目运作模式及回报机制研究

一、引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在实践中,PPP项目有着多种运作模式,具体包括管理合同模式、委托运营模式、BOT模式(建设-运营-移交)、BOO模式(建设-拥有-运营)、TOT模式(移交-经营-移交)等。PPP项目没有最佳的运作模式,应该根据项目自身特点和参与者的管理、技术、资金实力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运作方式并对之进行优化调整。

目前,PPP模式已在医院新建、迁建等项目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014年发改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等文件,明确指出PPP模式适用于医疗等公共服务项目,医院PPP项目随后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5年5月,发改委设立PPP项目库,公布了首批1043个PPP项目,与医院相关的PPP项目共有77个,总投资额达526.5亿元,其中大多为非营利性医院新建、迁建等项目。由于医院的非营利性和公益性等特征,社会资本的参与项目的方式和收入来源收到了很大的限制,科学合理的运作模式及回报机制成为项目成功运作的关键所在。有鉴于此,本文主要对非营利性医院PPP项目的运作模式及回报机制进行研究,以期为项目的实际操作提供相应的参考。

二、非营利性医院PPP项目运作模式

非营利性医院按性质又可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是指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医院,在我国的医疗体系中居于主体地位,但大多存在着设备陈旧、交通拥挤、运营效率低等问题,亟需进行新建、搬迁或改建。同时,国家新医改方案中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采取多项措施鼓励社会资本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院性质上的差异,从根本上决定了医院PPP项目的运作模式,目前主要的运作模式有以下两种。 (一)BOT模式

公立医院的新建、迁建等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PPP项目一般可采用BOT运作模式。在BOT模式中,政府指定机构与社会投资者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一定期限的经营权。在授权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负责医院项目设计、融资、建设等,建设完成后将建设项目提供给政府相关单位用于设立公立非营利性医院。项目公司一般同时负责医院的行政后勤管理、药品及医用耗材供应管理等。经营期限结束后,项目公司需将全部资产移交给政府或相关部门。该模式最大的特点是不涉及公立医院所有权的转移,即社会资本方不获取医院的产权,仅仅通过医院供应链管理、后勤管理、配套设施开发和运营等方式获得回报,如下图所示。 (二)BOO模式

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新建、迁建等项目一般可采用BOO模式。在BOO模式中,一般由政府指定机构与社会资本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为法人主体设立社会办非营利性医院。同时,政府部门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一般由项目公司负责医院的设计、融资、建设、行政后勤管理,项目公司可通过医院周边配套设施的开发和运营、医院供应链管理等方式获得回报。在BOO模式中,股份制改造改变了公立医院的性质,社会资本方拥有了医院的所有权,强化了对医院的控制和管理,在药品及耗材采购、医疗服务定价等方面享有更多的自主权。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三、非营利性医院PPP项目回报机制

项目回报机制指的是项目收入的来源方式,决定了社会投资者的回报方式及稳定性,是PPP项目运作成功的关键。非营利性医院经营的目标是向社会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医疗需求,社会效益是其活动的准则,医院盈利的分配,只能用于医院的发展或回报社会,如改善就医环境、购置仪器设备等,医院的所有者和工作人员不得从盈利中获取利益。因此,社会资本投资非营利性医院,其营利方式受到较大的限制。在这类项目中,社会资本一般并不通过提供医疗服务直接盈利,其投资回报主要是通过医院产业链管理、配套资源开发与运营等方式实现的,具体而言,回报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租赁收入。在医院PPP项目中,项目公司承担医院项目的融资和建造等工作,项目建成后,由医院租赁使用建设项目,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日常维护工作。同时,项目公司通过医院提交的租金回收项目投入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在BOT运作模式和BOO运作模式中,社会资本均可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投资回报。不同之处在于,在BOT运作模式中,经营期满之后,项目公司需将相关资产移交给医院,而BOO运作模式中则不存在资产移交问题。

(2)医院周边配套设施开发与运营收入。在这种方式中,投资者通过医院周边设施的开发和运营等方式,从而获得投资回报。具体而言,又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设立专科医院,比如骨科医院、口腔医院、心脏病医院等,这种类 型的医院其盈利结构比较单一,大多通过所提供的专项优质服务获取更强盈利能力。第二,设立专门医院,比如妇幼保健医院、高端医院和高端私人诊所等,主要通过非治疗性环节提供增值服务的方式创造价值。第三,社会投资者通过医院周边地产开发、商业设施运营等方式,从而获得投资回报。

四、结语

当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新医改方案的实施,这为医院PPP项目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15年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采取多项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和运营医疗机构。可以预见,医院PPP项目的发展将进一步加快。本文主要对非营利性医院PPP项目的运作模式及回报机制进行了简要的论述,为这类PPP项目的运作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篇4:PPP项目实施方案审批

1、缺少保险合同

由于PPP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因此需要项目公司项目对投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不同风险分别进行投保。

2、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1)缺少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应包括:站前(桥梁、涵洞、路基、隧道、站场)和站后(车辆、通信、信号、供电、空调通风、防灾报警、设备监控、自动售检票等系统,以及车辆段、停车场中的机电设备)工程。 (2)建设标准

应根据《新建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新建吴忠至中卫城际铁路初步设计》,确定时速为250公里双线客运专线。 (3)缺少客流量预测

根据《可研报告》的客流量预测结果,初期客流量是多少,近期客流量是多少,远期是多少。

3、社会投标人主体资格 (1)主体资格

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需要明确联合体的数量,而且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需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 (2)经验业绩

需明确投标人近几年完成多少个类似项目的投资、建设铁路业绩 (3)资质

需明确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4、需考虑投资经营者的选择方式 篇5:PPP项目实施流程 PPP项目实施流程

一、项目识别

(一)、项目发起

1、政府发起:财政部门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征集适宜开展合 作的项目

2、社会发起:社会资本以书面推荐的方式向财政部门提出 潜在的合作项目

(二)、项目筛选

1、确定备选项目

2、项目发起方提交资料:

新建及改扩建项目:项目基本资料、投资情况、产出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实施方案等

存 量 项 目:存量项目的历史资料、项目基本资料、投资情况、产出说明、初步实施方案等

3、制作项目简介

(三)、物有所值评价

1、定性评价: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 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

2、定量评价: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四)、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

确保政府每年的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等财政支出不得 超过当年的财政一般性支出的10%

二、项目准备

(一)管理构架组建

1、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项目评审、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2、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移交等

(二)、实施方案编制

1、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2)经济技术指标 (3)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2、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原则上政府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企业承担商业风险

3、项目运作方式:

BOT、TOT、ROT、BOO、委托运营、特许经营为核心

4、交易结构

(1)项目投融资结构 (2)回报机制 (3)相关配套安排

5、合同体系:

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

服务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产品及服务采购合同、保险合同。

5、监管构架:

(1)授权关系:政府想项目实施机构或公司授权 (2)监管方式: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公众监督。

6、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最少两家) (4)竞争性磋商 (5)单一来源采购

(三)实施方案审核 财政部门验证:

通过审核的报送政府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应调整方案并再次申报,二审不过终止项目

三、项目采购

(一)资格预审

1、准备资格预审材料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3、邀请社会资本参与

(1)三家以下社会资本通过的,调整项目方案再次进行资 格预审,两次均未通过的改变采购方式。

(2)三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的,开始编制采购文件。

(三)采购文件的编制

采购文件内容应包括的内容有:采购邀请、竞争者须知、采购方式、竞争者应提供的资格资质、业绩证明。政府对项目实施机构的授权、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项目相关审批文件、采购程序、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截止时间及地点。强制担保的保证金缴纳数额和形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项目合同草案及其他法律文本。

(三)采购流程

1、发布采购公告

2、资格预审及采购文件发售

3、采购文件的澄清及修正

4、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四)谈判与合同签署

1、成立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2、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

3、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

4、公示采购结果和合同文本

5、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经政府审核同意后,签署协议

四、项目执行

(一)项目公司设立

由社会资本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指定机构参股,政府的项目实施机构及财政部门监督出资

(二)融资管理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进行项目融资工作,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负责监督,防止企业债务转向政府,对未能依约完成融资的,出现重大财务风险威胁的或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按相关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由项目公司内部进行调整或由政府介入处理。

(三)绩效监测与支付

1、项目实施机构定期检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并编制相应的季报年报等报表,上报财政部门备案

2、支付机制

(1)政府有义务按合同确定的内容支付相应的项目可行性 缺口补助,各项承诺补贴或奖励性资金

(2)项目产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分红或支付利益给政府 (3)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监督社会基本及项目公司履行相关 的合同义务.

(四)中期评估

1、评估主体:项目实施机构

2、评估周期:每3-5年

3、评估内容 (1)项目运行状况

(2)项目合同合规性适应性及合理性

(3)已发现问题的处理,制定应对措施,报财政部门备案

五、项目移交 (一)移交准备

1、建立项目移交工作组

2、确定移交形式 (1)运营期满移交 (2)提前终止移交

3、确定补偿方式 (1)无补偿移交

(2)有补偿移交(政府审核,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否则按 恢复相同经济原则执行)

4、确定移交内容

包括项目的资产负债、人员、文档及知识产权等

5、确定移交标准

设备完好率和最短可使用年限等项目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二)性能测试

1、测试主体 项目移交工作组

2、测试标准

按测试方案、移交标准制定

3、测试结果

(1)达标:进入资产交割环节

(2)不达标:恢复性修理、更新重置或提取维修保证金等

(三)资产交割

1、准备项目资产、知识产权清单及技术法律的相关文件等

2、办妥法律过户及项目管理权移交的相关工作

(四)绩效评价

1、评价主体:财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及机构

2、评价内容: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 性、合作模式

3、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

推荐第4篇:体育馆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word)

XXXX公共体育馆建设项目PPP项目

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财政部领导关于推进PPP模式系列讲话及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关于组织推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要求,根据X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结合XXXX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规划及产生的社会效益,经认真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名称:XXXX公共体育馆建设项目 2.项目所属领域类型:海绵城市建设

3.项目实施地基本情况:本项目选址位于贵州省XXXX,项目用地两面环路,东接北环路,南侧为体育路,基地东南高,西北低,东西高差4.8米,项目总占地面积45575平方米。本块土地规划为城市文化体育用地。建设用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已取得规划部门认可,建设用地有保障。

4.项目技术路线:根据国家、贵州省有关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规定及XXXX的具体情况,并参考国内同等规模城市体育馆规模现状,XXXX体育馆定位为县(区)级体育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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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位中预排位第13位;21项指标位列全州前3位,其中,11项指标位列全州第1位,综合测评排名居全州经济强县之首。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4.13亿元,同比增长17.1%;财政总收入14.03亿元,同比增长36.4%,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71亿元,同比增长24.87%;财政总支出34.9亿元。

贵州省贵龙城市经济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注册成立,负责承担贵龙城市经济带内土地

一、二级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建设,新农村建设,能源投资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等工作的专业公司,现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人民币。目前投入约25亿元资金用于我县市政基础设施级项目建设。

3.风险分担和收益共享机制

原则上,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所得收益双方共享。

4.政府支持政策和制度环境

(1)社会资本方为项目建设及特许经营的目的,在特许经营服务期内,在不违反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融资时,政府及相关机构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融资手续。

(2)社会资本方在出于项目再融资的目的,获得政府

及相关机构书面同意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质押项目特许经营权,但该质押不应损害政府及公共权益。

(3)社会资本方在特许经营服务期内办理了特许经营权质押和资产抵押的,应在特许经营期届满前五年或提前终止前一个月内,解除项目特许经营权的质押和资产的抵押。

(4)政府及相关机构支持和协助社会资本方依法依规享受XXXX招商引资与重点工程项目的优惠政策,以及国家公用事业项目的政策补贴。

(四)融资结构 1.总投资及构成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1800万元,社会资本投资4200万元。

2.项目公司SPV股权结构

本项目由XXXX人民政府出资30%与贵州省贵龙城市经济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70%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并签订合作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后续运营管理,并按协议约定获得相关收益。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经济可行性分析

XXXX体育馆建设,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有利于发展体育运动,推广全民健身计划,不断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也是XXXX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体现。目前,XXXX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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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时间内(共计30年),此比例都控制在1%以内。因为本项目是XXXX实施的首批PPP项目,XXXX的财政承受能力完全符合财金„2015‟57号文件“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的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的规定,有能力保证XXXX公共体育馆建设项目采用PPP模式对财政承受能力的要求。其行业和领域平衡性评估也同样符合规定。

四、物有所值评价

(一)增加公共供给

根据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来测算,若采用政府传统采购模式,资金需要政府全部投入,若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无需再投入,相比传统模式可节省项目投资,这部分资金可用于其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增加公共供给。通过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可拓展项目建设的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盘活社会存量资本,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拓展企业发展空间,提升经济增长动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最终增加公共供给。

(二)优化风险分配

该项目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传统建设模式政府需要承担全部风险,实施PPP模式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法律、政策等风险

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政府仅承担法律、政策风险和一部分不可抗力风险,大大降低了政府的风险承担成本。

(三)提高运营效率

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能够将政府的发展规划、市场监管、公共服务职能,与社会资本的管理效率、技术创新动力有机结合,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过度参与,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与质量。

一是对政府来讲,可以减轻政府债务负担,减缓地方融资平台压力,有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较少对微观事务的干预,腾出更多的精力放到规划和监管上。

二是对企业来讲,可以降低参与公共领域项目的门槛,拓宽私人部门的发展空间,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经济的活力。

三是对社会来讲,通过“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高低效益相配置,产生宏观效益,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

(四)推进体育馆管理体制改革

通过吸引民间投资,推进公共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将使民间资本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注入到公共体育场馆的建设及运营中,调动民间资本参与体育事业的积极性。民间资本的参与能较好地解决限制我国公共体育场馆发展的资金“瓶颈”,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形成公共体育场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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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PPP学习心得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融资运作

课程学习心得

目前,就中国国情而言,新型城镇化建设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不仅需要用好政府行政调控这只有形的手,还需要用市场调节这只无形的手。同时兼具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属性的政府投融资平台,尽快适应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要求,实现发展转型,显得异常重要。

结合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一般有三个特点:一是要结合项目的地区性、流域性和规模性等特点,决定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谁来投资建设;二是要结合项目的公益性或非公益性、社会性等特点,决定项目应由政府投资建设还是政府投融资平台投资建设;三是对经营性或可收费项目,政府可充分利用市场竞争和民间资本来投资建设。因此,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发展转型,也需要借鉴这方面的先进经验。

当前地方政府投融资活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缺乏完整的法律保障体系,地方投融资平台建设不规范,融资的随意性强。由于缺乏“借、用、管、还”一体化的政府融资监管体制,地方政府如何借钱、花钱、投资效率如何,根本无法监管,这样既增大了银行业的风险,也形成了地方政府未来长期的偿还压力。二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投融资运作效率偏低;四是政府投融资管理体制缺失,投融资管理简单粗放,地方政府投融资各自为政;五是地方政府债务居高不下,2008年以来地方政府通过BT、信托、融资租赁、社会集资等“影子银行”进行融资,实际上的财政隐形负债远远高于政府显性负债。至2013年上半年,各级政府性债务已达到20万亿元。

随着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区域的开发主体也由以政府开发为主逐渐向多元化的开发主体转变,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承担区域开发和运营,提供了机遇。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参与区域开发必须注意:

一、明确好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二、培育好自身经营的能力;

三、做好区域开发投融资规划。

从政府层面来说,减轻财政压力,提高公共产品服务供给效率、实现资金价值;从企业来说,以自由资金的杠杆效应,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或者通过推出机制安排保障投资回收。实现政府与社会资本建立合作关系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要做好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明确适用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类型、采购程序、融资管理、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事宜。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向本级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大力宣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理念和方法,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平等协商、风险分担、互利共赢的原则,科学评估公共服务需求,探索运用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新建或改造一批基础设施项目。

明确适宜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项目,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并且要优先选择收费定价机制透明、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

完善项目支持政策。积极引入信誉好、有实力的企业参与示范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为示范项目提供融资、保险等金融服务。政府部门可以结合自身财力状况,因地制宜地给予示范项目前期费用补贴、资本补助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支持。在与社会资本协商确定项目财政支出责任时,政府部门要对各种形式的资金支持给予统筹,综合考虑项目风险等因素合理确定资金支持方式和力度,切实考虑社会资本合理收益。

面对当前经济发展与金融体制改革的形势,我们不仅要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职能加快转变,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尽快形成有利于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发展的制度体系。

推荐第6篇:PPP雷声大雨点小

PPP雷声大雨点小?八一八那些活跃的“社会资本”(上)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扫雷君扫描了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15日期间公开报道和上市公司公告披露的PPP项目签约情况,今日为您奉上干货。

1、签约数 1)国家试点:

财政部12月4日公布的30个PPP示范项目,截至2月底,2个项目签约,均为污水处理项目:1)池州市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购买服务项目;2)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二期项目。

两个项目引入的社会资本方分别为深圳水务和中信水务。前者是地方国企,后者是央企。需要注意的是,南明河综合整治项目是在2014年11月,也就是财政部示范名单发布前签约的。

2)地方:

湖南、四川是PPP项目推进较为强力的省份。四川在12月的推介会上曾推介264个PPP项目,投资额2534亿元。签约率约10%,为28个,投资额404亿。

重庆则属于步伐靠前,别的省份项目还没发布,人2014年8月就已经落地千亿,并且各领域都有所涉及。

从公开信息看,湖南长沙市长沙县、四川宜宾市是两个PPP推进比较活跃的市县。当然不排除其他地方存在一些“光练不说、埋头苦干”的主儿。

2014年12月,长沙县推出21个项目,投资额408亿,其中5个项目签约,签约金额146亿。

宜宾推出47个项目,投资额493.46亿元,签约6个,数量居全省之首,不过总投资仅26.51亿。同样在四川,凉州同期推出19个项目,但最终仅西昌绕城公路1个项目成功签约。

我们来看一下西昌市财政局内部人士是如何分析原因的——“收益预期是关键”。“其他很多项目都详细介绍了项目情况,但科学的收益分析内容较少,而西昌绕城公路有比较现实、客观的收益论证。”

2、项目分布

1)110个项目中,特许经营类(地铁、供气、供热、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类,及高速公路等)共53个,占签约项目总数的48%。

这一大类在过去数年中拥有大量操作实践,模式相对成熟,也是最适合、且相对容易打包成PPP项目的。

2)扫雷君过去一段时间与地方政府、律所、投资机构交流发现,大家普遍对新城及园区、保障房等项目及其可拓展的操作空间有更强烈的兴趣。

在上述签约项目中,有23个项目属于新城、园区类,3个项目属于保障房类,占比约23.6%。

这部分项目大多暂时仍处于签订合作协议的阶段。扫雷小组未来将保持对这一类项目的重点关注。

3)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披露的参与签约的PPP项目共60个,具体项目分布见下图。特许经营类项目共36个,占约60%;新城及园区项目,10个,占比约16.7%。

3、社会资本方性质

1)在93个社会资本确定、属性明晰的项目中,有上市民企、央企及国企、非上市民企参与的项目数量分别为

49、26和13个,具体分布见下图。

2)在市政公用特许经营领域和新城、园区等领域,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程度呈现较大分化。市政公用领域几乎以上市民企为主,占比74%;而新城、园区类,央企、国企,与上市民企分庭抗礼。具体见下图。

3)非本辖区内融资平台作为社会资本,出现在两个保障房项目中。从扫雷君掌握的情况看,均为上一级的融资平台。如下图。

4、八一八那些活跃的社会资本方

今天为您盘点的是新城、园区、保障房片区改造领域: 1)最霸气:央企 除了之前在汕头已经大干一场、并开始进入隧道建设的中信地产,还有诸多央企兄弟:中铁股份、中国铁建、中国建筑、光大国际、中冶。见下图:

2)最专注:太平洋建设、卓达股份、华夏幸福基业

一些环保行业上市公司会将污水处理、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包,与新区土地开发等打包签约。比如,东方园林与北京房山合作的房山区域生态城市开发建设项目,合作内容就包括生态景观系统投资与建设、区域土地开发建设合作、产业运营合作、生态林建设合作。

扫雷君需要简单提一下卓达股份和华夏幸福基业。这两家早些年就开始做新城或园区的整体运营。 卓达集团老板杨卓舒,黑龙江人,1993年创办卓达,主业房地产,现在在往城市运营商方向发展。扫雷小组的扫描结果看,不久前卓达签约了建德市大慈岩生态产业新城和新安江智慧健康双半岛,以及咸宁的卓达咸嘉生态产业新城项目。

根据公司自己的说法,“目前黑龙江乐安新城、湖北咸嘉新城、安徽江南集中区、福建宁德屏南新城等地地方政府已经与卓达完成投融资平台搭建。2015年2月份以前将完成邯郸、张家口、济南、潍坊、启东、南京、黄山、张家界、张掖等30多个城市的融资平台搭建。”

另一家大家应该不陌生。根据扫雷小组的扫描,过去半年,作为“产业新城运营商”,华夏幸福基业签约或启动的新城项目主要有与保定整体合作建设经营白洋淀科技城。2014年5月,浙江嘉善高铁新城启动建设。

在白洋淀科技城的项目中,与保定市政府合资成立项目公司。扫雷君带你简单看一下华夏幸福基业与保定政府签订的这份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核心区内可出让建设用地的面积占核心区总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可出让建设用地中商业服务及住宅开发用地的比例不低于50%。

1)就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益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建设费用,具体包括建设成本和建设利润两部分,建设利润按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额的15%计算。

2)就土地整理投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土地整理费用,具体包括土地整理成本和土地整理收益两部分,土地整理收益按土地整理成本的15%计算。

3)就产业发展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产业发展服务费用。当年产业发展服务费的总额,按照委托区域内当年入区项目新增落地投资额的45%计算(不含销售类住宅项目)。

4)规划设计、咨询等服务费由双方按照成本费用的110%计算,具体以审计报告为准。 5)物业管理、公共项目维护及公用事业服务等按照国家定价执行;无国家定价,按照政府指导价或经甲方审计的市场价确定。

3)最不差钱:国开金融

扫雷小组扫描发现,国开金融及其旗下各子公司、基金在PPP浪潮中正悄悄布局,并且基本都是大手笔。 仅在过去半年,国开金融的国开城市交通投资发展基金就与重庆巴南区政府签约。作为先期合作项目,双方将对重庆巴南共2758亩储备土地的整体开发项目进行开发建设。按照“投建协同,投贷协同,产融结合”的模式,立足巴南区城市综合开发领域,对区域内土地一级开发、土地二级开发、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产业发展等项目,进行共同投资和开发建设。这一项目预计投资30亿.2014年,国开金融旗下国开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新城镇控股有限公司又和政府方南京软件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软件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南京国开雨花城市更新发展有限公司,进行“铁心桥—西善桥地区城市更新改造暨中国(南京)软件谷南园建设发展”,预计砸钱337亿。

过去一段时间,有一些地方政府跟扫雷君交流,说正在跟金融机构谈,想让银行之类作为主要的社会资本进入项目,但发现困难重重。

扫雷君扫描发现,在福建和厦门,一些专门针对PPP的产业基金已经设立。兴业基金全资子公司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设立专项资管计划设立“兴业厦门城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资管计划募集资金作为优先级、厦门轨道交通集团作为劣后方,杠杆比例3:10。

在广东,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增城政府合作设立“新型产业投融资平台”——“南粤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健康养老、文化旅游、城市基建、挂绿湖水利综合整治工程、新农村建设、新城大道建设等。

根据基金自己的说法,南粤基金正对接大型金融机构及产业单位30余家,达成合作意向单位20家,2015年1月底签约项目18个,第一批已到位资金55亿元,1月29日当天签约资金规模630亿元。

其中,南粤基金与岳阳市政府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涉300亿资金规模,与城投集团、平安银行等金融和产业机构的合作协议均涉及数十亿至100亿的资金规模。

4)最匪气:北京东方红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从现有公开资料看,各地区选择PPP的社会资本方过程并不透明,结果也并非完全公开。比如四川称已签约28个PPP项目,但只披露了部分项目名称,也并未披露引入了哪些社会资本方。一些项目在引入地方民企的过程中或存在灰色地带。

以河南涧西区一拖棚户区改造项目为例,社会资本方由一拖集团、市城投集团、北京东方红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构成。扫雷君觉得这家远在北京的城建公司有点突兀,于是就随手八了一下。 这家北京东方红有三个自然人股东:刘振敏、刘明阳、刘晓丹。扫雷君检索发现,刘振敏正是洛阳信昌建设集团董事长,而东方红城市建设集团的简报也出现在信昌建设的网站上。

扫雷君在继续八的过程中发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信息显示,2003年初至2005年初,时任河南省洛阳市建委主任、洛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的高元池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洛阳市信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振敏的贿赂5次,共计18万元人民币。

PPP项目案例运作经验总结及启示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在谋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的大背景下,2014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PPP模式有利于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发展空间广阔。但基于PPP模式仍处于初期探索阶段,未来在操作实践中仍将面临诸多问题。本篇研究报告为中债资信《PPP系列研究》的第二期。本文基于三类项目(准经营性项目、经营性项目及公益性项目)案例分析,从项目选择、伙伴选择、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等方面总结PPP项目运作中可借鉴的经验和存在不足,旨在对未来的项目实践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第一,在项目选择上,政府方不宜过度推广PPP模式,在筛选和发起项目时应综合评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PPP模式的适用性、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保PPP项目“物有所值”。其中,准经营性项目双方应侧重对项目盈利和补偿机制达成共识;经营性项目应具有明确的收费机制以确保合理的投资回报率;公益性项目要准确评估当期和预测未来政府的财政实力,确保政府购买能力。

第二,在伙伴选择上,应充分理解PPP模式“强调市场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的内涵。政府方应公平择优选择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融资实力的社会资本方作为合作伙伴,以有效减轻政府债务压力,提高项目运营效率。社会资本方应选择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较强的政府方进行合作。

第三,在合同订立方面,双方均需重视通过合同正确表达意愿、合理分配风险、妥善履行义务、有效主张权利。合同内容要在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方面兼顾公平与效率,同时要预留调整和变更空间。其中,准经营性项目合同的订立要充分详尽市场因素变化所导致的社会资本收益率降低的弥补机制,保证社会资本能够取得合理的回报率;经营性项目的合同应重点关注收费机制、项目唯一性等方面违约的补偿机制;公益性项目的合同订立中应重点关注政府购买的资金来源、偿付机制及违约处罚机制。 第四,在合同履行方面,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均应遵循契约精神。值得关注的是,政府方往往占据强势地位,其尤其应注重转变观念,避免单方面拒绝履行合同、变更合同条款及政府更迭引致的履诺风险。

一、研究背景

2014年是中国全面深化经济改革的破题之年。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未来“三驾马车”将更均衡的促进经济发展。短期内,“稳增长”是经济发展主导政策,投资需求仍对经济增长起“托底”作用,而在目前制造业化解产能过剩和房地产业去库存过程中,基础设施投资仍将是现阶段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

另一方面,2009年以来,在扩张性经济政策主导下,伴随投资快速增长,政府性债务规模急剧增长。为化解地方债务风险,2014年中央全面启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地方政府自发自还债券试行、《预算法修正案》通过、国发[2014]43号文、45号文和财预[2014]351号文等政策文件相继发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未来将剥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建立以地方政府债券为主的地方政府举债模式,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尽管短期内PPP模式的实施和推广仍处于观望期,大规模推广尚需培育,预计2015年通过PPP模式解决地方政府基建融资规模有限(2015年预计在1.8万亿至2.1万亿之间),但长期来看,PPP模式有利于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发展空间广阔。在未来地方政府发债规模设限,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的过程中,随着PPP配套法规和政策逐步完善和实施,PPP模式将成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模式的主要组成部分。

目前,为配合中央“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政策要求,2014年12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南》);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操作指南》和《指导意见》明确了PPP模式的适用范围和相关参与方的职责分工、风险分担和收益分配和保障等内容,为PPP项目的实施初步搭建了制度框架和保障。但基于PPP模式仍处于初期探索阶段,未来在操作实践中仍将面临诸多问题。

本篇研究报告为中债资信《PPP系列研究》的第二期。本文基于案例分析,从项目选择、伙伴选择、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等方面总结三类项目(准经营性项目、经营性项目及公益性项目)PPP运作中可借鉴的经验和存在不足,旨在对未来的项目实践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二、案例选取及分析 (一)准经营性项目

1、案例选取

依据《指导意见》,准经营性项目是指“经营收费不足以覆盖投资成本、需政府补贴部分资金或资源的项目”,“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附加部分补贴或直接投资参股等措施,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模式推进”。具体而言,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与公益性项目相比,其具有比较明确的受益对象,具备收费条件,因而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其二,与经营性项目相比,由于项目具有较强的社会效应(正外部性),项目建设和运营直接关系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收费机制往往由政府制定,项目自身收益不太好,项目自身运营效益不足以完全覆盖投资成本,需要政府适当进行补贴。

根据《指导意见》定义,城市基础设施经营性项目是指“有明确收费基础,并且经营收费能够够完全覆盖投资的成本的项目”,政府可通过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的方式,采取“建设-运营-移交(BOT)”和“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等模式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经营性项目具有一定的公益性、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等特点,表明在资产使用过程中具有一定正外部效应,资产具有一定的收费基础,收费机制决定在资产的使用过程存在竞争性,但资产的使用具有非排他性,由于项目具有一定的公益性,因此价格调节机制市场化程度较低,政府根据成本-收益的关系对价格进行调节。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项目的区分并不是绝对和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随着具体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政府根据需要,通过制定特定政策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等可以提升经营性项目的经营系数,准经营性项目可变成经营性项目。

依据上述标准,本文选取杭州湾大桥和广州西朗污水处理厂PPP项目,具体情况参见下表。

2、案例分析

基于上述案例,经营性项目引入PPP模式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项目选择:经营性项目应具有明确的收费机制,长期看可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 在选择经营性项目开展PPP的过程中,确保社会资本回报率对于PPP的开展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

对于西朗污水项目,项目资产是污水处理资产,资产运营具有收费机制,资产运营规避了纯市场项目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收费机制具有长期稳定性,长期来看,西朗污水项目的运营不仅可以覆盖投资运营成本而且会带来稳定的投资回报率,西朗污水项目是经营性PPP项目的成功典范。

整体来看,对于经营性项目,项目自身的运营收入是社会资本投资回报的主要途径,基于风险与收益的对等关系,在经营性项目的选择中,与资本市场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实体经济投资领域(如房地产市场)相比,项目选择中应规避“高风险和高收益”的纯市场投资特点,项目投资回报应具有较强的稳定性,长期来看会形成较高的稳定投资回报率。 (2)合同订立:社会资本方应重点关注特许经营期限、收费机制变更的补偿机制、项目唯一性等条款以保障项目收益;政府方则需重点关注项目监督机制

对于经营性项目,合同订立是保证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开展PPP项目成功与否的法律保障。

对社会资本方而言,尽管经营性PPP项目具有较强的市场化运作特征,但其依赖市场化运作实现投资回报的前提往往是政府政策支持,包括特许经营期限、收费机制、项目唯一性等,社会资本方需在合同订立中做出约定,并就违约补偿与政府方达成共识,以保障项目盈利。

广州西朗污水项目中,依据特许经营协议,西朗污水从建设到运营的合作期为23年,其中运营期为17年,合作期结束后将全部资产无偿转让给政府方所有。为维护资产使用的可持续性,在合同中约定由政府授权机构对污水资产的使用进行监督,明确了资产更新条款(西朗污水需要在17年内将主要设备更新一遍),并在特许经营期全面进行监督。上述监督机制的设立有效保障的项目资产使用的可持续性,值得借鉴。

(三)公益性项目

1、案例选取

根据《指导意见》定义,公益性项目是指“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公益性项目具有公益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其特点表明公益性项目的正外部性较强,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无收费基础,由此,此类项目若采用PPP方式,对政府财政资金依赖很高,“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比较合适。

在我国现阶段操作实践中,公益性项目(包括非营利性公园、市政道路、桥梁、防洪工程等)多由地方政府发起,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承担投融资及建设;或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发起,其他社会法人以BT形式参与建设,后期均由政府相关部门维护。地方投融资平台多为本级政府所属企业,依据目前财政部对PPP项目的界定,其不属于PPP社会资本方的范畴,故本文选择以社会资本(主要为非本级政府的大型国有其企业)为投融资建设方的BT项目作为样本案例。

2、案例分析

基于上述案例,公益性项目引入PPP模式尤其要关注以下问题: (1)项目选择:公益性项目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适合PPP,由于其公益性很强,理论上大部分项目应该由政府负责投融资,如果政府当期资金不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或PPP模式解决。

PPP项目储备、筛选、发起工作均由政府方承担。公益性项目的建设不仅有利于提高当期人的社会福利,而且其资产的长期使用性也将提高未来人的社会福利,采用PPP模式解决了政府当期一次性投资过大的问题,采用分期付款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利用代际分配原则拉长了财政收支期限,可降低当期财政负担。如在上述案例中,政府方均约定自项目建成后逐年回购,缓解了集中支付的压力。但值得注意的是,公益性项目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适合PPP,由于其公益性很强,理论上大部分项目应该由政府负责投融资,如果政府当期资金不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或PPP模式解决。此外在目前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的过程中,地方政府推广PPP项目过程中需要考虑财政承担能力(如阶段性项目回购资金压力等)。

(2)合同订立:双方应明确约定政府购买的资金来源、偿付机制及违约处罚机制,保障政府方履约

对于公益性项目,政府付费是社会资本方取得投资回报的唯一途径。在合同订立中,双方应明确约定政府购买的资金来源、偿付机制及违约处罚机制,以保证社会资本方实现合理投资回报。

对于苏州市南环快速路西延线BT项目,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项目回购款纳入区人大财政预算”,有效保障了政府回购资金来源。对于江苏浦口新城核心区综合管廊工程BT建设项目,合同中明确约定回购期限、回购金额和土地担保等事项,项目回购款基本落实到位。反观一些类似项目,由于社会资本方在与政府的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回购合同不尽完善,后期项目方遭遇市场因素导致的政府方回购意愿及能力下降,回购款落实大幅低于预期。

整体看,在合同订立环节,确保政府信用尤其要注重以下几方面:第一,社会资本方应明确项目付费来源,将回购款项尽可能依据现行制度纳入公共预算,在没有纳入预算的情况下,需要具有资产抵质押兜底条款;第二,双方应就付费机制,包括付费依据、进度等规则做出详尽约定,并制定违约触发及补偿机制,保障政府方履约。

(3)合同履行:政府方需构建多重监管体系,确保社会资本方履行义务,保证项目进度及质量

在公益性项目中,社会资本方参与项目的根本目的在于获取投资收益,而在质量、工期、成本控制、后期运营等方面仍需依靠强有力的政府监管。 上述的两个BT项目案例中,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作为监督方,在建设过程中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等方面的监管较为完善,但实践中不乏一些BT项目可能会出现因监管不到位而引致的建设成本超支、工程进度放缓、工程劣质等的情况。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政府方应注重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就具体监管模式而言,可采用三级监管模式。第一级监管由政府指定或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以法律和合作协议为基础,对项目质量、工期、成本等进行监督;第二级监督可委托监理方进行第三方监管,监理方作为独立第三方,与项目没有直接利益关系,可作为政府监管的良好补充;第三级监管,在一些特定项目中,可设置民监委员会,对委员会对项目的质量、成本、安全等进行监管,并向相对部门反映。

三、总结

本文通过对准经营性、经营性和公益性PPP项目的案例分析,总结和归纳了不同类型PPP项目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尽管不同类型PPP项目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不尽相同,但仍存在一致之处,本文从项目选择、伙伴选择、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等方面归纳和总结了PPP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相同和类似的经验教训,并针对准经营性、经营性和公益性PPP案例的特殊经验教训进行和归纳和总结。

第一,在项目选择上,从政府方角度来看,在目前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的过程中,政府不宜过度依赖PPP模式,政府在筛选和发起项目时应综合评估PPP项目的适用性、合规性、市场收益、政府自身财政的承受力、来选择开展PPP项目;从社会资本角度来看,PPP项目的选择应具有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率。从不同类型项目选择的特殊性来看,准经营性项目PPP模式选择的项目要能够体现对项目的盈利和补偿机制达成的共识;经营性项目PPP模式选择的项目的基础资产应具有较强的收费机制,与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投资市场相比,可形成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公益性项目PPP模式选择的项目要准确评估当期和预测未来政府的财政实力,避免因财政实力较弱所引起的拖欠款问题。

第二,在伙伴选择上,应充分理解PPP模式内涵,即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又要强调政府与社会资本各尽所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从地方政府角度来看,需公平择优选择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融资实力的社会资本作为合作伙伴,降低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解决地方政府专业能力差的缺点。从社会资本角度来看,需要选择契约履约意愿(具有较强的契约精神)和能力较强(财政实力较强)的地方政府合作。

第三,在合同订立方面,PPP合同是保障项目成功运营的核心要件,从地方政府角度来看,订立的合同要在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方面兼顾公平与效率,要详尽责任分担、收益分享、风险分摊、项目监督等多方面的内容;从社会资本角度来看,合同订立要预留调整和变更空间,根据市场环境和项目的变更设定动态调节机制,保证社会资本的收益率。从不同类型项目合同订立的特殊性来看,准经营性项目合同的订立要充分详尽市场因素变化所导致的社会资本收益率降低的弥补机制,保证社会资本的回报率;经营性项目的合同订立要避免政府对市场干预导致投资回报率的下降,政府应弥补对政府干预过程中所导致的正常收益的损失。公益性项目的合同订立中双方应明确落实付费来源,对政府购买机制做出详尽约定,并制定违约处罚机制,保障政府方履约。

第四,在合同履行方面,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均应遵循契约精神,从地方政府角度来看,地方政府要充分履行项目监督职能,确保社会资本履行合同条款,遵循契约精神,保证社会资本在履行项目出资、建设、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承诺,同时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要避免因缺乏监督导致的资产过度使用,致使在特许经营期期满后转交的资产无法继续进行使用;从社会资本角度来看,政府方应充分遵循契约精神,确保社会资本按时获得足额补贴和收入。

推荐第7篇:PPP案例

【PPP案例】

3-1青岛污水处理厂 项目背景

为迎接“水上奥运”,创建更加洁净自然的生态环境,青岛市规划至2008年中水回用率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40%与90%。为此,青岛市与以法国威立雅水务集团为主的外资企业合作进行了规模庞大的水域综合整治,该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运作,并于2003年11月举行了签约仪式。法国威立雅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环境服务集团,曾为19%年美国亚特兰大奥运会和2000年澳大利亚悉尼奥运会的水上项目提供水处理技术,在进行运动用水净化处理方面,拥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公司在2002年列世界500强第lro位。此次外方公司为威立雅水务集团和光大国际共同出资成立了光大威水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光大国际于2003年才涉足国内水务领域的。青岛市排水公司与光大威水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合作成立青岛光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设计、建设、拥有、运营及维护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和处理污水。外方在项目公司的主要的责任为确保威立雅水务向合作公司提供技术服务,必要合法的保险,现有设施扩建在国外的原材料、设备等的采购,从外国银行的融资等内容;中方主要负责有关批准的获得及协调与政府之间的事宜等。 特许权期限

合作期限25年。合作期满后,项目合作公司将其所有资产(包括未使用完的折旧费)无偿移交给青岛市。 项目资金来源

tob_id_3427 项目总投资428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 1525万美元,其中,在注册资本中,中方占40%,以实物资产出资;外方占60%,以915.4万美元的现金出资。中方以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和麦岛污水处理厂(一期)现有资产投入,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评估的价值为5053万人民币,按照1:&28的比例,折合成6103万美元的实物出资。合作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2755万美元,主要用债务融资的方式获得,双方约定可以项目合作公司的全部资产,包括土地所有权、不动产和设备、合同权益和其他无形产权作为担保。 建设和运营维护

主要是麦岛污水处理厂二期的扩建以及海泊河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这两个工程将按照青岛光威污水处理公司和威立雅水务签署的“交钥匙”合同设计和建设。中方和合作公司都同意,由威立雅水务按技术协助协议与合作公司进行污水处理技术、污水处理厂管理、设施运营和维护等方面的合作,并提供财务和会计方面的服务。在运营维护方面,青岛市排水公司、法国威立雅水务和中国光大环境保护有限公司三方合作成立青岛威立雅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作为运营商和青岛光威污水处理公司签署运营维护协议,并由项目合作公司向运营商支付运营管理费。 项目收费标准

青岛“海泊河和麦岛污水处理厂改建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最大污水处理规模将达到每日2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价格为:前3年1.00元/吨,第4年以后1.045元/吨。

3-2广州西朗污水处理厂

(一)项目背景

西朗项目位于广州市芳村区南部,初始总投资为98587万元人民币,在当时约合1.2亿美元。

项目首期工程于2001年12月21日动工建设,2003年10月底基本建成并投入通水调试,2004年4月30日投入污水试运行。到2008年底实现连续三年全达标排放。自2000年以来,西朗项目连续几年被列为广东省、广州市的重点建设项目,一直得到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根据广州西朗污水处理系统工程项目的协议,中外双方的合作期限为23年,6年建设期,美国地球工程公司拥有对该厂为期17年的经营管理权。合作期满后,全部资产将无偿转移给中方所有。为了保证广州市政府的利益,合同中明确规定,西朗公司在17年内将主要设备更新一遍,以保证交付后污水处理设施能更持久的运营。

(二)项目发起人:广州市政府 (三)项目经营者

成立SPV,即广州西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西朗项目的筹建、建设、运行和管理的,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由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泰科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中外合作公司。双方背景,广州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广州市政园林局的下属单位,外方泰科亚洲投资有限公司则是美国泰科集团公司的全资附属子公司。在泰科集团的业务平台里,美国地球工程公司是从事水处理、环境工程等行业的子公司。通过泰科亚洲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地球工程公司拥有上述合资公司67%的股权,广州污水处理公司则拥有剩下的33%。

推荐第8篇:PPP模式

一、什么是PPP模式? (也称PPP融资)

答:

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共同分担风险、共同分享收益。

PPP的三大特征:1)伙伴关系 2)利益共享 3)风险共担

注解:过去认为只能由政府运用财政资金来做的一些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工程、公共服务项目,在PPP的模式下,可转变为由非政府的企业主体、民间资本、社会资金进入实施,形成特许权管理框架下的有效供给。

二、为什么要引入PPP模式?

答: 直接动因来自财政压力、垄断势力和低效率。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 “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迅速攀升,运用PPP的机制创新,针对适合项目选择性地适当降低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有助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减少地方债压力。”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日前指出,目前城市建设资金主要靠转让土地的收入支撑是不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需要建立多元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我们国家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约4亿人口要从农村区域转入城镇成为常驻人口,进城人口所需的“市民化”待遇,必须得到基本公共服务和保障。而预计2020年城镇化带来的投资资金量约42万亿元。而各地加快推进城镇化普遍面临着融资难题。(如此天文数字的投入,仅靠政府包揽来做,肯定力不从心。必须打定主意,使道路、桥梁、隧道、涵洞、上下水、供电、供热、供气、医院、学校、绿化等公共品、准公共品的供给。)

PPP模式是政府、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以“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

三、ppp运营方式: 哪些行业适合这种模式? 早在20世纪90年代,

PPP模式是欧洲流行起来的,在公共基础设施领,尤其是在大型、一次性的项目。 如: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卫生(医院)、公共安全(监狱)、国防、教育(学校)、公共不动产管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基础建设。(仅靠政府投资难以满足交通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 1992年英国最早应用PPP模式。英国75%的政府管理者认为PPP模式下的工程达到和超过价格与质量关系的要求,可节省17%的资金。80%的工程项目按规定工期完成,

智利于1994年引进PPP模式。结果是提高了基础设施现代化程度,并获得充足资金投资到社会发展计划。已完成36个项目,投资额60亿美元。其中,24个交通领域工程、9个机场、2个监狱、1个水库。年投资规模由模式实施以前的3亿美元增加到17亿美元。

葡萄牙自1997年启动PPP模式,首先应用在公路网的建设上。至2006年的10年期间,公路里程比原来增加一倍。除公路以外,正在实施的工程还包括医院的建设和运营、修建铁路和城市地铁。

1998年的法国世界杯的体育馆建设也用了PPP模式。

巴西是2004年12月通过“公私合营(PPP)模式”法案,该法对国家管理部门执行PPP模式下的工程招投标和签订工程合同做出具体的规定。据巴西计划部称,已经列入2004年-2007年四年发展规划中的23项公路、铁路、港口和灌溉工程将作为PPP模式的首批招标项目,总投资130.67亿雷亚尔。

美国最著名的4大职业联赛俱乐部(如NBA,NFL,NHL,MLB)所拥有的82个体育场馆的31%都是用的PPP模式。

中国的PPP模式案例:

2005年2月,我国首次运PPP模式进行北京地铁4号线的建设(16号再次使用PPP).2,国家体育场(鸟巢的案例) 3.北京亦庄的天然气项目 4.武汉的高铁

四、PPP:解读新型城镇化的融资之路 在4月1日至2日召开的PPP会议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亚洲开发银行资深经济学家柯瑞格先生等为财政系统人士培训了PPP模式的基础知识、政策体系、发展经验、操作实践、法律框架及实施流程等。黑龙江省、河南省、浙江省、湖南省、福建省、上海市等省市及其部分地市的财政厅、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士参加会议。

据悉,财政部力推的PPP模式正在全国多个省市推进。哈尔滨和洛阳作为试点城市,已经通过多个项目先行实践总结经验,而黑龙江、河南、浙江、湖南、福建、上海等多个省市正在密集展开调研,着手筹备项目。

PPP是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基于具体项目的合作融资模式,适用于具有长期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目前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财政部门都专门设立了PPP管理机构,负责推动PPP模式发展,履行研究设计、项目储备、融资支持、招投标管理、争议协调等职责。

如何有效率地提供普遍服务,既能保障公共产品的公共性质,又够促使企业通过利润改善提高效率,是各国在公用事业部门制度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困境。于是公私合作制就成为各国公用事业部门改革实践中的一种尝试。

黑龙江:2014.4月

作为试点城市所在的省份,黑龙江省今年年初与亚行合作实施“PPP领导力建设项目”,引导亚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在城市发展、节能环保等领域,与省内有潜力的私有经济体开展直接融资合作,并且先后向国家申报了“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控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等PPP类项目,引资总额度约合2.43亿美元。 洛阳 2014.2 另一个试点城市洛阳的市政路桥和污水处理打包项目已初步选定为亚行贷款支持项目,亚行计划提供总额1亿美元的主权贷款支持。湖南省财政厅此前也举办PPP模式专题研讨会,并明确提出今年将选取部分市县开展试点。

五、安邦产品

房地产行业周刊 2011年7月26日 第369期[北京保障房建设率先引入PPP模式] 金融2014年1月27日第3936期 [财政部力推PPP化解地方债并为城镇化融资] 经济2014年4月3日第4643期[民企面对PPP模式难以跨越资金和制度门槛] 金融 2014年4月23日总第3992期[北京地铁再成地方PPP模式标杆]16号线 中国农业报告 2014年4月24日 总第249期 【公私合营(PPP)促农业现代化转型】 经济2014年5月8日第4666期【形势要点;地方政府需要正视PPP带来的挑战 比如地铁涨价,票价提高政府可以减少补贴,PPP公司也可以有更多利润空间,但公众的福利会损失。没有解决好这些顶层设计上的问题,PPP项目的前景令人担忧。这使得前述的立法工作变得极为重要。

金融 2014年5月8日 总第4002期 【形势要点:复星的复合产业PPP融资模式】

安邦建议采用PPP(民间资本参与公共项目建设运营,与政府共同分担风险、收益);城投集合债(几个平台捆绑在一起发城投债,对增信有帮助);国开行(国开行被要求成立专门的金融机构,向邮储银行融资投棚改)、财政部的棚改专项。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营企业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协议时间可能长达20年。

与现在地方政府熟识的BT、BOT不同,PPP强调民间资本必须出钱,同时必须参与项目运营,与政府共同分担项目风险,分享收益。

(BT)建造、移交 (BT在实际运用中变成了垫资施工)

民营机构与政府方签约,设立项目公司以阶段性业主身份负责某项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并在完工后即交付给政府。

(BOT)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T则是政府向私人部门承诺固定收益,私人部门基本不承担风险)

私营部门为设施项目进行融资并负责建设、拥有和经营这些设施,待期限届满,民营机构将该设施及其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

企业的好处:PPP可以给企业带来长期稳定回报的可能性,所以,民间资本自然而然地就会考虑加入到这样的项目上来。

对于政府来说:企业加入后,既解决了资金问题,企业加入后的优势还有管理知识、专业知识。

总之,PPP对于政府来说,是必须积极运用来推进现代治理中化解财政压力、债务压力和充分尽责地实施和谐社会管理、贯彻“中国梦”发展战略的机制创新。

PPP模式有哪些好处?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项目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欠缺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方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在投资建设中更有效率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从而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第四、PPP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可以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由民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有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较高的资产负债率,而且不但能节省政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的风险。同时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公私合作制是指公共部门+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PPP项目步骤:商业需求→方案的评估与选择→案例分析→项目开发→竞标过程→合同管理。

推荐第9篇:PPP简介

PPP简介

PPP(公私合作关系:Public(ˈpʌblɪk公众的、政府的)-private Partnership(ˈpraivit ˈpɑ:tnəʃip私人合伙公司))),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PPP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主要集中在纯公共领域、准公共领域。PPP不仅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而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

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

随着项目融资的发展,有一个词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伙或合营,又称公私协力)开始出现并越来越流行,特别是在欧洲。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本文拟对PPP的各种定义作一个综述,并论述它的理论基础。

PPP狭义定义

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

PPP广义定义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简言之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虽然私人部门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已有很长历史,但PPP术语的出现不过是近十年的事情,在此之前人们广为使用的术语是Conceion、BOT、PFI等。PPP本身是一个意义非常宽泛的概念,加之意识形态的不同,要想使世界各国对PPP的确切内涵达成共识是非常困难的。德国学者NorbertPortz甚至认为\"试图去总结PPP是什么或者应该是什么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它没有固定的定义,并且也很难去考证这个含义模糊的英文单词的起源,PPP的确切含义要根据不同的案例来确定。

PPP三大特征编辑 PPP伙伴关系

PPP具有三大特征,第一是伙伴关系,这是PPP最为首要的问题。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给予授权、征收税费和收取罚款,这些事务的处理并不必然表明合作伙伴关系的真实存在和延续。比如,即使一个政府部门每天都从同一个餐饮企业订购三明治当午餐,也不能构成伙伴关系。PPP中私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的伙伴关系与其他关系相比,独特之处就是项目目标一致。公共部门之所以和民营部门合作并形成伙伴关系,核心问题是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在某个具体项目上,以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私营部门是以此目标实现自身利益的追求,而公共部门则是以此目标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的追求。形成伙伴关系,首先要落实到项目目标一致之上。但这还不够,为了能够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长久与发展,还需要伙伴之间相互为对方考虑问题,具备另外两个显著特征: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

PPP利益共享

需明确的是,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私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即不允许私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其主要原因是,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如果双方想从中分享利润,其实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只要允许提高价格,就可以使利润大幅度提高。不过,这样做必然会带来社会公众的不满,甚至还可能会引起社会混乱。既然形式上不能与私营部门分享利润,那么,如何与私营部门实际地共享利益呢?在此,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利益共享显然是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利益共享,也不会有可持续的PPP类型的伙伴关系。

PPP风险共担

伙伴关系作为与市场经济规则兼容的PPP机制,利益与风险也有对应性,风险分担是利益共享之外伙伴关系的另一个基础。如果没有风险分担,也不可能形成健康而可持续的伙伴关系。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没有谁会喜欢风险。即使最具冒险精神的冒险家,其实也不会喜欢风险,而是会为了利益千方百计地避免风险。

在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理分担风险的这一特征,是其区别于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其他交易形式的显著标志。例如,政府采购过程,之所以还不能称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是因为双方在此过程中是让自己尽可能小地承担风险。而在公私伙伴关系(PPP)中,公共部门却是尽可能大地承担自己有优势方面的伴生风险,而让对方承担的风险尽可能小。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在隧道、桥梁、干道建设项目的运营中,如果因一般时间内车流量不够而导致私营部门达不到基本的预期收益,公共部门可以对其提供现金流量补贴,这种做法可以在“分担”框架下,有效控制私营部门因车流量不足而引起的经营风险。与此同时,私营部门会按其相对优势承担较多的、甚至全部的具体管理职责,而这个领域,却正是政府管理层“官僚主义低效风险”的易发领域。由此,风险得以规避。

如果每种风险都能由最善于应对该风险的合作方承担,毫无疑问,整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就能最小化。PPP管理模式中,更多是要突破简单化的“融资模式”理解,上升到从管理模式创新的层面上理解和总结。

PPP模式分类编辑 PPP融资性质

从广义的层面讲,公私合作(PPP)应用范围很广,从简单的,短期(有或没有投资需求)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PPP安排对需要高技能工人和大笔资金支出的大项目来说是有益的。它们对要求国家在法律上拥有服务大众的基础设施的国家来说很有用。公私合作关系资金模式是由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对拥有和维持资产负责的合作伙伴所决定。PPP广义范畴内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建造、运营、移交(BOT)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2)民间主动融资(PFI)

PFI是对BOT项目融资的优化,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需要建设的项目,通过招投标,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通常为30年左右)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而私营部门则从政府部门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的项目融资方式。

(3)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

私营部门为设施项目进行融资并负责建设、拥有和经营这些设施,待期限届满,民营机构将该设施及其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

(4)建设、移交、运营(BTO) 民营机构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随后政府方再授予其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5)重构、运营、移交(ROT)

民营机构负责既有设施的运营管理以及扩建/改建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及其运营管理,期满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6)设计建造(DB)

在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和制造基础设施,以满足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规范,往往是固定价格。私营部门合作伙伴承担所有风险。

(7)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DB-FO)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融资和构造一个新的基础设施组成部分,以长期租赁的形式,运行和维护它。当租约到期时,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将基础设施部件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8)建造、拥有、运营(BOO)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融资、建立、拥有并永久的经营基础设施部件。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协议上已声明,并持续的监管。

(9)购买、建造及营运(BBO)

一段时间内,公有资产在法律上转移给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建造、租赁、营运及移交(BLOT)

(10)只投资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通常是一个金融服务公司,投资建立基础设施,并向公共部门收取使用这些资金的利息。

PPP非融资性质 (1)作业外包

政府或政府性公司通过签定外包合同方式,将某些作业性、辅助性工作委托给外部企业/个人承担和完成,以期达到集中资源和注意力于自己的核心事务的目的。一般由政府方给作业承担方付费

(2)运营与维护合同(O&M)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3)移交、运营、移交(TOT)

政府部门将拥有的设施的移交给民营机构运营,通常民营机构需要支付一笔转让款,期满后再将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PPP股权产权转让

政府将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企业的部分产权/股权转让给民营机构,建立和形成多元投资和有效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政府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 PPP合资合作

政府方以企业的资产与民营机构(通常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组建合资公司,负责原国有独资企业的经营。同样,政府将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2] PPP主要优点编辑 在于将市场机制引进了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不是所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都是可以商业化的,应该说大多数基础设施是不能商业化的。政府不能认为,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基础设施项目等于政府全部退出投资领域。在基础设施市场化过程中,政府将不得不继续向基础设施投入一定的资金。对政府来说,在PPP项目中的投入要小于传统方式的投入,两者之间的差值是政府采用PPP方式的收益。

(1)消除费用的超支。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私人企业与政府共同参与项目的识别、可行性研究、设施和融资等项目建设过程,保证了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使项目费用降低。PPP模式只有当项目已经完成并得到政府批准使用后,私营部门才能开始获得收益,因此PPP模式有利于提高效率和降低工程造价,能够消除项目完工风险和资金风险。研究表明,与传统的融资模式相比,PPP项目平均为政府部门节约17%的费用,并且建设工期都能按时完成。

(2)有利于转换政府职能,减轻财政负担。政府可以从繁重的事务中脱身出来,从过去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变成一个监管的角色,从而保证质量,也可以在财政预算方面减轻政府压力。

(3)促进了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利用私营部门来提供资产和服务能为政府部门提供更多的资金和技能,促进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同时,私营部门参与项目还能推动在项目设计、施工、设施管理过程等方面的革新,提高办事效率,传播最佳管理理念和经验。

(4)政府部门和民间部门可以取长补短,发挥政府公共机构和民营机构各自的优势,弥补对方身上的不足。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可以以最有效的成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5)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6)风险分配合理。与BOT等模式不同,PPP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提高了项目融资成功的可能性。政府在分担风险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7)应用范围广泛,该模式突破了引入私人企业参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组织机构的多种限制,可适用于城市供热等各类市政公用事业及道路、铁路、机场、医院、学校等。

主要内涵编辑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项目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欠缺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方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在投资建设中更有效率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从而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第四,PPP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由民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有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较高的资产负债率,而且不但能节省政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的风险。同时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推荐第10篇:PPP项目对策

PPP项目对策:应对国际BOT/PPP项目风险六个措施

发布日期:2016-09-14 来源:建筑时报

浏览次数:34 核心提示: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日益加快,而今中国资本引领国际工程建设由传统的国际工程承包(简称EPC)模式开始向海外投资(BOT、PPP)模式转型。

从当前的国际经济形势看,大多数国家更愿意中国企业以投资的形势参与该国的发展建设。这是因为:这类模式不仅可以减轻东道国的财政负担,还可以使中国企业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并为东道国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

因此,近几年来,海外投资业务被许多企业及国家所追捧,纷纷由EPC向BOT、PPP转型。然而,以笔者所见,海外投资业务存在着比EPC更高的风险,必须引起企业的高度重视,否则一旦亏损,可能贯穿项目整个运营期。

01海外项目投资的主要风险

政治风险:因政治环境、政策法规发生变化给投资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包括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政府违约等风险。它是所有风险中最不可预测和防范的风险,并且一旦发生,将给投资者带来毁灭性损失。

决策风险:

有些企业在开拓市场时,东道国提出须承包商投资才能拿到项目,由于国内缺乏专门的海外投资风险评估机构以帮助企业分析和评估海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企业又受到信息渠道、市场经验、判断能力等因素的限制,极易在没有准确计算投资回报并衡量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做出盲目投资的决策,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

融资风险:

相对于国内融资渠道来说,中国企业境外融资渠道较为狭窄,大多是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部分企业也采取了境外发债等融资方式,但总体来说利用国际资本的融资能力还有待提高。

此外,项目融资大多是十几年的融资期限,其间必然受到国际资本市场的影响,如利率变化、汇率波动等,一旦发生不利于海外投资企业的变化,则会导致投资成本急剧增加,进而无法实现预期的投资回报。

市场风险:

包括市场消纳风险、市场价格变动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

税收和法律风险:

由于东道国与我国的法律体制存在差异,也会给海外投资企业带来风险,涉及环保、税务、劳动就业等各方面法规。

管理风险:

海外投资项目在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营过程中均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如合同变更风险、合同签署不严谨带来的风险。

人才风险:

目前许多从事跨国经营的企业还没有建立起现代化的人力资本观念,海外投资业务执行过程中具有丰富融资经验、法律经验、商务经验、项目执行经验等方面的人才还很匮乏,高素质人才的培养速度无法与企业海外投资业务的发展速度相匹配。

此外,企业海外投资还会面临产品标准规范风险、宗教习俗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其他风险。

02应对措施

应对措施一:投保海外投资保险

以中国信保海外投资保险业务为例,该业务是中国信保为鼓励投资者进行海外投资,对投资者因投资所在国发生的汇兑限制、征收、战争及政治*,以及违约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中国信保对企业项目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和定价,制定和实施承保方案,帮助企业管理和转移风险,这是“走出去”企业目前可以选择的有效的风险控制方式。

在项目立项前,首先参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每年定期发布的针对全球国家的《国家风险分析报告》,可为海外投资企业进行风险级别及正确的决策提供重要保障。

当发生风险事件时,企业在理赔申请得到审批通过之后可以获得相应的损失赔偿,从而减少经济损失。

损失赔偿比例如下:基本政治风险项下赔偿比例最高不超过95%;违约项下赔偿比例最高不超过90%;经营中断项下赔偿比例最高不超过95%。 应对措施二:建立自身的投资评价及决策体系

在项目初期,企业可以借助大型国际投资咨询公司的专业力量,对东道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税收、优惠政策等条件进行充分调研,取得相应的专项报告,并在投资前进行充分的实地考察。

尤其是市场消纳问题,需要权威的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报告,如果东道国自身无法消纳,要看是否签署了销售给第三国的合同,在当地有多少投资竞争对手,同时进入运营期后能否保证预期的投资回报。

此外,“汇兑限制”也是常常欠考虑的因素之一。在有汇兑限制的东道国,需外汇管理部门或央行批准才能进行外汇的汇入汇出,投资企业必须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如相关审批流程、审批时限、有无成功获批案例等,否则资金无法按时到位,将对项目的工期、投资回报等造成一系列不可小视的影响。

在项目评估期,企业应按照自身的投资评价体系和模板,计算出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率等一系列指标,报投委会审批。

在项目执行阶段,要不断总结投资决策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同时要研究同类企业投资失败的案例,作为前车之鉴,避免重蹈覆辙,逐步摸索出适合本企业的投资决策体系。

应对措施三:采用多元化的股权投资形式

首先,在预计投资回报达标的情况下,可在项目公司层面,适当让渡给东道国政府部分资源股(干股),以取得一定的本国企业身份,有利于项目公司获得东道国对其的政策支持。

以电力开发为例,如东道国电力部(或电力公司)在中国企业投资的项目公司里占有一定比例的股份,对电费的按时支付会有所帮助;此外,也可以帮助中国企业协调在当地的税收等相关问题。

总之,尽量采用“双赢”原则,使东道国也能在项目公司受益。

其次,可以让渡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给财务投资人,如国新国际、丝路基金等大型金融机构,当然,最终要保证中国投资企业的绝对控股。这些财务投资人的引入,可以大大节省中国企业资本金的投入,获得财务杠杆利益。

第三,要密切关注汇率、利率等走势的变化,采用货币掉期、利率掉期、远期结售汇等多种金融衍生品锁定资本成本、保证投资回报。

应对措施四:争取两国政府的政策支持

首先,要关注以下问题:两国政府是否签署了双边保护协定、以两国政府为主体做出的承诺、受保护的投资财产种类、对外投资者的投资及与投资相关的业务活动是否给予公平待遇,以及对外投资财产的征收、国有化措施及补偿、投资及收益的回收、投资争议的解决等。

其次,对于低附加值的劳动力应多雇佣当地员工,采购也尽量本土化。拉动当地的经济和就业,对于东道国给与项目公司的政策稳定性和税收支持等都是不无裨益的。

第三,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东道国进行适当捐赠,有利于树立投资企业形象,保持东道国对项目公司的支持。

第四,迎合中国政府的战略和政策导向,例如在“一带一路”的重点国家投资,对于中国进口依赖性大的资源类进行投资等,都会得到中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政府审批流程、审批效率、保费费率、国家补贴等领域使企业获得优惠。

应对措施五:加强内部管理,构建风险预警系统

企业需建立相配套的事中监督和控制程序,保证预先计划和方案的正确实施,在东道国的政治经济环境和项目公司自身发生变化时,必须有应急预案,采取及时的补救措施,避免投资风险进一步恶化。

企业要加强对项目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既要充分授权,又要监管到位,确保建设期的顺利实施和运营期的款项回收,这些都是确保投资回报的重要因素。

应对措施六:加强各类人才培养,重视风险教育和培训

企业要重视风险教育,培养出一批在法律、税收、融资、项目管理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即便中介机构提供了专业报告,也需要企业自身的专业人才进行职业判断,以供领导决策。

因为有的中介出于自身利益的角度考虑,提供的报告有可能偏颇;而且大部分中介的报告上都有免责条款,完全依赖中介报告做出错误决策,中介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所以,一味地依赖中介是欠妥的,要定期将企业核心团队送到国内外接受正规培训,并且要注重实践中总结摸索经验。

在项目进入运行期后,在东道国要持续较长的时间,因此,培养一批当地员工也是非常必要的,既能节约劳动力成本,又能保证人员长期稳定的工作。

总之,海外投资风险丛生,中国企业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并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使企业在海外投资浪潮中立于不败之地,破浪前行。

原标题:PPP项目对策:应对国际BOT/PPP项目风险六个措施

第11篇:学校PPP案例

一、岚皋县柑竹坝幼儿园项目BOO模式

岚皋县柑竹坝幼儿园项目(BOO模式)已由岚皋县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岚皋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参与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工程概况及建设要求

1、办园规模600人-800人。

2、占地面积和按照建筑面积省颁标准。按照省颁幼儿园建设生均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测算,建园占地面积应不低于6600平方米、10亩;园舍建筑面积应不低于6000平方米。其中活动及寝室盥洗室需3480平方米、兴趣活动室1000平方米、教师宿办等综合服务用房1520平方米,按标准购置相关教玩具及生活服务设施。园舍设施设备达到一类幼儿园建设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评估验收。

(二)政府政策支持

1、政府提供国有土地,建设用地已列入城镇建设规划,投资人按照相关程序取得,但投资人必须用于建设幼儿园、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否则政府有权收回。

2、减免项目前期建设费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资人可按公租房相关要求建设教师宿舍,经验收符合公租房建设相关要求,政府提供不超过30套公租房建设补助,用于解决幼儿园教师住宿条件;投资人按照一类幼儿园标准建设,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评估验收合格,政府一次性补助幼儿园建设资金200万元。

4、享受民办幼儿园相关优惠政策(学前一年免费补助、贫困幼儿补助、民办教育公用经费补助。

(三)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模式运作。中标人开展岚皋县柑竹坝幼儿园项目的前期工作、征地、立项、开工手续(安评、环评等所有开工建设所必须的手续)、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等工作,向招标人提供符合省颁标准的一类幼儿园,享有幼儿园的独立产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接受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鹤峰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

鹤峰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

(二)项目招标人

鹤峰县教育局。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用地495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8200平方米,其中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含行政办公用房)15800平方米,生活服务用房18700平方米,其他用房3700平方米,新建250米环形跑道塑胶运动场一个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完善校园道路、管网、绿化以及校门围墙等各项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以招商人提供的经规划、设计等单位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3、项目投资概算:项目概算总投资约95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约8800万元,设施设备投资约700万元。具体土建工程概算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招标最低控制价为准。

三、项目运作方式

招商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合作伙伴。招商人在进行合作伙伴选择的同时,完成征地拆迁、项目规划、勘察设计、土建工程预算、围墙建设等前期筹备工作。招标人负责组织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把关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各项工作,合作伙伴组织管理团队指导、协助本项目工程建设。作为投资回报,待本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招商人即将县实验中学的使用权移交给投资人用于举办民办教育,使用期限为50年。

四、主要合作条件

合作伙伴至少出资1700万元用于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在取得县实验中学兴办民办学校的权利后,前5年用于民办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少于1300万元。合作伙伴在使用县实验中学资产举办民办教育期间,县人民政府为其按比例配备部分在职在编教师,学校现有资产均为国有,不得变更土地和固定资产的用途,学校建设新的投资由合作伙伴全部承担,使用期满后,学校固定资产移交县政府,政府不再对投资人给予任何补偿补助。

五、合作伙伴的资格条件

(三)业绩:具有兴办民办教育6年以上经验,拥有优秀的管理团队,并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表彰。

三、寿光市东城民办普通高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受寿光市财政局、寿光市教育局的委托,现就寿光市东城民办普通高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进行社会资本征集资格预审,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寿光市东城民办普通高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项目编号:JWCM1505044B017

(二)项目授权主体:寿光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寿光市财政局、寿光市教育局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在寿光市东城建设一处民办普通高中,总投资约2.1亿元。

2、建设周期:整个项目建设拟在2年内完成。

3、合作模式:

3.1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按照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由本次政府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政府方出资比例为10%,SPV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建设、运营等工作,政府部门协助公司做好征地、拆迁等工作。

3.2合作期限和回购方式:合作期限不少于10年;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清算退出。 3.3投资收益:合作期内社会资本股权投资收益率不高于8%/年,按实际投资额计算。收益来源为项目运营收益,收益不足以支付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的缺口部分由政府安排运营补贴弥补。

3.4保障措施:对于项目运营补贴支出及其它支出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四、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PPP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由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和社会事业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商住区,阳澄湖路以南,石公山路以东,通达大道以西,淀山湖路以北。总占地面积约7公顷(106亩),总建筑面积约为35000㎡,建设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

(1)投融资:包括组织成立项目公司并注入资金,对PPP项目进行融资(投融资总额能力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对项目公司进行管理和股权转让,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法律手续和其他相关工作。

(2)项目工程建设:包括小学、初中部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图书馆、餐厅、纳米实验室、艺体馆、其他相关场馆及配套设施工程的建设,以及教学设备、办公用具及体育设施等的采购建安费约为1.5亿元。

(3)组织运行学校特许经营(外国语课程等)。

招标范围: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PPP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设备采购安装、保修、特许经营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7)企业具有组织且仍在运行学校的经历。开办的学校具备国际班外国语课程教学的能力,拥有在中小学阶段开展国际教育的成熟经验;拥有聘请外国专家的资质,并成功聘请管理20人以上的外籍教师队伍; 拥有开展加拿大BC省高中课程、GAC大学预科课程或IB课程、GAC大学预科课程等国际课程教育的成功经验。

五、潍坊市市区学校建设提升工程(一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七部门 的通知》(潍政办字〔2014〕161号)文件批复,为改善城区中小学校舍质量、提升我市教育水平,现选取潍坊市北辰中学、潍坊特教中心两所学校作为市区学校建设提升工程一期项目。

(一)项目名称:潍坊市区学校建设提升工程(一期)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二)项目授权主体:潍坊市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财政局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用两年时间,市级在经济区新建潍坊北辰中学、潍坊特教中心两所学校,预计总投资7.2亿元,其中征地拆迁支出3.9亿元,建安支出 3.3亿元(实际总投资以政府相关部门审计为准)。

2、建设周期:整个项目建设拟在2016年内完成。

3、合作模式:

3.1运作模式: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按照建设-运营-移交(BOT)方式运作。由本次政府采购甄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成立项目公司(SPV),政府方出资比例为10%。SPV公司负责筹集资金、建设、运营等工作。政府部门协助公司做好征地、拆迁等工作;

3.2合作期限和回购方式:合作期限不少于10年;从合作之日起第3年开始,社会资本股权由政府指定机构在8年内分年回购,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清算退出;

3.3投资收益:合作期内社会资本股权投资收益率不高于8%/年,按实际投资额计算。收益来源由政府安排项目运营补贴解决;

3.4保障措施:对于项目运营补贴、回购等支出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以及中长期财政规划。

六、平阳经开区学校PPP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平阳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实施平阳经开区学校项目,并授权平阳县教育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位于平阳县鳌江镇经济开发区孙家垟村,总占地面积94380.5㎡,约141.5亩(以规划用地红线为准)。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所幼儿园和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总建筑面积97,071.9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4,429.59㎡(幼儿园5,597.41㎡、九年一贯制学校76,855.01㎡、教师生活服务用房11,977.17㎡),不计容建筑面积2,642.39㎡(包括架空层1,980.55㎡,地下室661.84㎡)。

3.项目幼儿园拟招收15个班级,学生约450人,教师约40人(不含生活老师等后勤人员,下同);九年一贯制学校114个班级,学生约3,630人,教师230人(包括小学72班,学生约2,160人,教师约110人;初中42班,学生约1,470人,教师约120人)。

4.项目计划总投资约4.5亿元。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实施及合作意向:

1.项目运作模式:项目采用BOO(建设-拥有-运营)方式,即由社会资本出资(包括由社会资本融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后形成的资产产权归属社会资本作为举办方的学校所有。

2.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经营期限为20年整,以正式营运日为起算日。经营期限结束后,需延长学校经营期限的,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办理。

3.学校性质: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

4.项目回报机制:主要收入来源为学费收入和有条件的政府购买教育服务。

第12篇:PPP总结学习

开展PPP项目的关键在于:如何将政府“意愿清单”上的项目转换成潜在市场投资人眼中的投资机会,在正确的时间向正确的市场投资方提供正确项目的正确信息,以促使政府与市场投资方之间创造高效的合作。

PPP项目的关键是找到正确的市场投资方,市场投资方应该是一个优秀的项目运营商,或建设商与运营商形成的联合体,而不能仅是建设方。

中标人需要承担淮水北调淮北市级配水工程PPP项目的总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职责,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2.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3.制定PPP项目实施方案。

4.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重要边界条件,完成财务测算。

5.组织实施社会资本采购程序,编制全套采购文件(含投资竞争须知,以及PPP项目协议)。

6.协助招标人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就PPP项目协议进行沟通、谈判。

7.协助政府方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相应的PPP项目协议签署 8.应招标人要求,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

PPP模式分类

1 PPP模式依据融资特点主要分以下类型:

融资性质

从广义的层面讲,公私合作(PPP)应用范围很广,从简单的,短期(有或没有投资需求)管理合同到长期合同,包括资金、规划、建设、营运、维修和资产剥离。PPP安排对需要高技能工人和大笔资金支出的大项目来说是有益的。它们对要求国家在法律上拥有服务大众的基础设施的国家来说很有用。公私合作关系资金模式是由在项目的不同阶段,对拥有和维持资产负责的合作伙伴所决定。PPP广义范畴内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建造、运营、移交(BOT)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被授权在特定的时间内融资、设计、建造和运营基础设施组件(和向用户收费),在期满后,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2)民间主动融资(PFI)

PFI是对BOT项目融资的优化,指政府部门根据社会对基础设施的需求,提出需要建设的项目,通过招投标,由获得特许权的私营部门进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并在特许期(通常为30年左右)结束时将所经营的项目完好地、无债务地归还政府,而私营部门则从政府部门或接受服务方收取费用以回收成本的项目融资方式。

(3)建造、拥有、运营、移交(BOOT)

私营部门为设施项目进行融资并负责建设、拥有和经营这些设施,待期限届满,民营机构将该设施及其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

(4)建造、移交(BT)

民营机构与政府方签约,设立项目公司以阶段性业主身份负责某项基础设施的融资、

2 建设,并在完工后即交付给政府。

(5)建设、移交、运营(BTO)

民营机构为设施融资并负责其建设,完工后即将设施所有权移交给政府方;随后政府方再授予其经营该设施的长期合同。

(6)重构、运营、移交(ROT)

民营机构负责既有设施的运营管理以及扩建/改建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及其运营管理,期满将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

(7)设计建造(DB)

在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和制造基础设施,以满足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规范,往往是固定价格。私营部门合作伙伴承担所有风险。

(8)设计、建造、融资及经营(DB-FO)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设计,融资和构造一个新的基础设施组成部分,以长期租赁的形式,运行和维护它。当租约到期时,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将基础设施部件转交给公共部门的合作伙伴。

(9)建造、拥有、运营(BOO)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融资、建立、拥有并永久的经营基础设施部件。公共部门合作伙伴的限制,在协议上已声明,并持续的监管。

(10)购买、建造及营运(BBO)

一段时间内,公有资产在法律上转移给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建造、租赁、营运及移交(BLOT)

(11)只投资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通常是一个金融服务公司,投资建立基础设施,并向公共部

3 门收取使用这些资金的利息。

非融资性质

(1)作业外包

政府或政府性公司通过签定外包合同方式,将某些作业性、辅助性工作委托给外部企业/个人承担和完成,以期达到集中资源和注意力于自己的核心事务的目的。一般由政府方给作业承担方付费

(2)运营与维护合同(O&M)

私营部门的合作伙伴,根据合同,在特定的时间内,运营公有资产。公共合作伙伴保留资产的所有权。

(3)移交、运营、移交(TOT)

政府部门将拥有的设施的移交给民营机构运营,通常民营机构需要支付一笔转让款,期满后再将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股权产权转让

政府将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企业的部分产权/股权转让给民营机构,建立和形成多元投资和有效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政府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

合资合作

政府方以企业的资产与民营机构(通常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组建合资公司,负责原国有独资企业的经营。同样,政府将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

4

稳定的PPP能够在公私合作伙伴之间对任务、责任和风险进行最优化配置。 私营部门的作用是利用其在商业、管理、运营和创新方面的专业知识,实现项目的高效运营。在一些特定的合同中,私营部门也为项目提供资金。

设计合作框架时,应将相关风险分配给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一方,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提高绩效。

政府部门在基础设施建设中采用PPP的三个主要动机是:

1.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通常是为了补充公共资源或将公共资源用于满足其他公共需求);

2.提高效率,更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

3.通过职能、激励和责任的再分配推动相关行业的改革。

1.2.1 调动私人资本

为发展和维持日益增长的人口所需的基础设施,政府面临的融资压力也越来越大。推进城镇化,修缮老旧设施,满足新进入城镇的居民的公共需求,以及完善公共服务缺失或供给不足地区的基础设施等,都是政府部门面临的挑战。此外,由于基础设施的运营经常产生赤字,只能靠财政补贴,这也增加了公共资源的支出。

面临上述压力,大多数政府的财力有限,融资压力巨大,成为调动私人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原因。若PPP设计合理,则可调动此前闲置且正在寻求投资机遇的本地、地区或国际范围内的私人资本。

私营部门进入PPP项目是为了利用其管理能力和经验(特别是公用事业)获利。参与PPP的私人资本通过提供服务获得政府补偿,从而获取适当的投资回报。

5

在设计PPP流程和选择PPP形式时,充分考虑改革目标、政治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行业融资需求和资源、政治约束,以及利益相关者的观点等因素,是十分重要的。在解决部分行业问题方面,PPP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工具,但它也不是万能的。

只有建立在行业诊断基础上的PPP才可能成功。行业诊断对该行业存在的约束条件进行务实的评估。具体来说,行业诊断的对象包括: • 技术事项;

• 法律、监管和政策框架; • 机构和能力;

• 商业、财务和经济事项。

行业诊断有助于政府评估现状,找出差距和劣势,并制定行业改革战略或路线图,确定改革所需的工具和活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每个领域都像财务或技术领域那样,存在可靠且全面的数据。在这种情况下,收集有限但十分关键的指标更为有效,这些指标往往能反映行业的总体状况。

行业诊断很可能需要当地或者国际范围内的包括工程师、律师、经济学家、财务分析师、政策和事务专家的团队协助完成。行业诊断对于合理确定交易结构至关重要,因此,预留足够的诊断时间是很有必要的。行业诊断需一至两年时间,主要取决于行业的复杂程度、数据可用性,以及咨询服务采购流程。

行业诊断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是与利益相关者协商,并确定一个政府部门领导准备和实施工作。

根据行业诊断的结果,政府能够明确现有环境能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实施PPP,

6 以及在PPP实施前须采取何种行动来创造相应条件。行业诊断对以下几个方面至关重要:(i) 明确行业优势和劣势,以及最有可能提高效率的领域;(ii) 定期评估和报告改革进度;和(iii) 根据需要调整改革计划。

行业诊断的后续工作是制定路线图以及确定PPP各项活动,图2描述了行业诊断的各个环节。

3.3 法律、监管和政策框架

行业诊断的对象还包括现有的法律、监管和政策框架: • 适用法律、有关管理权分配和业绩标准设定的现行制度; • 监管安排、监管机构、法规; • 与行业相关的重要机构和政府部门; • 收费、补贴政策和制度安排;

8 • 是否有法定服务质量标准及其适用性; • 对行业业绩至关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管理要求; 选择PPP结构:行业诊断与行业路线图 13 14 公私合作手册

• 环境和健康方面的规定; • 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 对于外资入股/参与行业活动的限制、外汇管制,以及将利润汇回本国的限制,例如《外商投资法》。

需特别注意的是,可能有必要改革监管制度和/或创建新的监管机构,以推动纯粹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向私人提供模式转变。

有利的法律、监管和政策环境对于PPP的可持续性是至关重要的。支持私人参与公共领域的法律环境是最基本的条件。法律环境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还必须足够可靠,以鼓励私人参与和投资。如果法律和司法环境不明确,投资者和项目参与人能够意识到项目的不可预测性和高风险性。专题1提供了一个中国的案例。

也就是说,潜在投资者相信法律和合同会得到尊重,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庭或仲裁手段强制执行。

经济方面的监管框架也需同样明确。这可能需要创建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该机构可以隶属于某个政府部门),或采用其他监管形式。还可以将监管规则整合进合同,这时对外部监管力量的需求仅限于有效的监督能力和业绩审计。合同条款应明确各方职责、绩效目标、资费水平和结构、资费调整规则和争端解决程序等内容,这有利于私

营部门更好地预测项目的赢利能力,并决定是否值得参与竞标。基本原则是所需服

9 务水平与产生的成本相匹配,同时设计提高效率的激励措施。 3.4 机构安排与能力

PPP需要政府内外的利益相关者承担新的职能,或更好地履行现有职能。通常会建立新的机构,如监管机构或PPP机构,以管理项目。政府须理解一系列关键性问题以了解改革的制度需求,这些问题可能包括:

• 现行体制和立法框架是否有利于行业改革和PPP,管理机关、用户和公共事业还面临哪些障碍。

• 利益相关者的自主程度和可靠程度是否与其将要承担的责任相匹配。 • 相关各级政府部门是否准备好放弃部分权力或者调整自己的定位。

• 相关各级政府部门是否会根据既定政策和监管要求将特定权力委托给私营部门。 • 每个机构是否有资金、人员、培训和相应设备来实现其目标。 • 每个机构是否都明确其职能,以及应采取哪些措施来完成任务。

• 是否存在一个有相应能力和政治意愿的关键利益相关者或主导者来领导或推动改革进程。

机构职能最迟需在PPP流程完成前确定。然而,PPP流程中机构职能的不确定性越大,潜在投资者就会认为风险越大。同时,随着行业不断发展和成熟,还需要保持一定程度的弹性,以完善和更新机构的职能。随着分权程度的提高,政府需承担更多责任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是否有效地履行了其职能。

开展机构分析时,切记不能忽略投标、谈判、合同合规和监控方面的能力。在这方面,政府对自身机构可能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

10

政府的战略承诺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就PPP的改革战略和预期发表公开声明;与利益相关方协商和提高透明度;提供充足资金和支持;指定一个强有力的主导者或推动者。指定的主导者可以是个人或机构,对项目进度负责,关注与公众的沟通和信息的收集与发布,确保主要事项获得合理的关注,引导各方合作/达成一致,以及敦促政府做出决策。PPP主导者的地位、信誉和实力也反映了政府对PPP项目承诺的可信度。

PPP合同的基本类型有: • 服务合同; • 管理合同;

11 • 包干制委托经营合同或租赁合同; • 建设—运营—转让(BOT)和类似安排; • 特许权; • 合资企业。

4.1 服务合同

根据服务合同,政府(公共部门)雇用私营公司或实体完成一个或多个特定的任务,时间通常为1—3年。公共部门仍然是基础设施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且只将部分业务承包给私营合作者。私营合作者必须按约定成本提供服务,通常必须满足公共部门制定的标准。政府一般采用竞争性招标程序来签订服务合同,鉴于合同期限不长及其范围较窄,竞争性招标通常是有效的。

根据服务合同,政府向私营合作伙伴支付预先商定的服务费,该费用可能是一次性支付,也可能按单位成本或其他方式支付。因此,如果承包商在服务达标的同时能够降低运营成本,其利润将增加。融资方案会涉及一个成本加费用公式,在此公式中,劳动力等成本固定,私营伙伴参与利润分配。私营伙伴通常不与消费者互动。政府为扩大或完善利润分配系统所需的任何资本投资提供资金。

潜在优势

服务合同通常最适合以下情形:合同中可以明确界定服务内容,能合理确定需求水平,可以随时监控执行情况。服务合同为发挥私营部门更大作用提供了相对低风险的选择。服务合同可以对系统运营和效率产生快速和重大的影响,并为技术转让和

12 管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载体。

服务合同往往期限较短,允许部门内重复竞争。鉴于只有分散的服务用于招标,准入门槛也低。重复招标让承包商面临压力维持低成本,同时低门槛鼓励更多私营公司参与竞争。

4.2 管理合同

管理合同将外包的服务范围扩大至部分或全部公共服务(即公共设施、医院、港口管理等)的管理和运营。虽然公共部门仍然是服务的最终提供者,但日常的管理和控制被分配给私营合作伙伴或承包商。多数情况下,私营合作伙伴提供运营资金而不是投资资本。图5介绍了管理合同的典型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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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特许权

特许权允许私营部门运营商(受让人)在指定区域内负责全面提供公共服务,包括系统的运营、维护,征收费用,管理,建设和修复。重要的是,运营商负责所有资本投资。尽管私营部门运营商负责提供资产,该资产即使在特许期内也属于公共部门所有。公共部门负责确定实施标准,并确保受让人能达到标准。从本质上讲,公共部门的角色从服务提供者转变为服务价格和质量的规范者。表4和专题6列举了基 础设施特许权的案例。

专题6:韩国首条机场铁路

韩国首个铁路特许权项目正在建设中。从首尔市中心至仁川国际机场 ,全长61.7公里,将提供通勤和快速交通服务。全长 41公里的一期项目于2007年开始运营,连接仁川国际机场和金浦国内机场。两年半后,这条线路将延长20.7公里,一直到首尔

14 中央火车站。

此项目连接仁川机场、首尔和最近开通的KTX高速铁路(从首尔中央车站开往釜山),受到韩国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是韩国首个铁路特许权项目。仁川国际机场铁路公司(Iiarco)自完工开始拥有该项目30年的特许经营权,这家具有特殊性质的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

Iiarco有11个股东,包括大股东现代工程建设(HDEC)(持股27%)、浦项工程建设(11.9%)、大林产业(10%)、东部公司(10%)、韩国铁路管理局(9.9%),以及其他6家韩国公司。

Bechtel公司为Iiarco提供项目管理支持, 韩国顾问公司Kortech也负责协助受让人。 来源:克努顿,迈克。2004。《国际铁路学报》。5月。

受让人直接向系统用户收取费用。特许权合同通常会确定收费标准,且规定标准可能随着时间调整。极少的情况下政府选择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受让人支付资本开支。受让人负责筹集系统建设、升级或扩大所需的任何资本投资,并通过自有资源和用户缴纳的费用为这些投资融资。受让人还负责提供运营资金。 特许权有效期一般为25~30年,因此运营商有足够时间收回投资,并获得适当回报。必要情况下公共部门可能会负责部分资本投资,如以投资“补贴”的形式(弥补资金缺口)保证特许权合同的商业可行性,政府可以从征收的费用中提取相应部分来收回投资。图7描述了特许权合同的典型架构。

15

选择恰当的PPP方案应基于以下因素: • 可用PPP选项 (如第四章中所述) • 行业技术约束及目标(已在诊断中识别) • 法律和监管约束(已在诊断中识别)

16

• 制度因素(已在诊断中识别)

• 商业、财务和融资要求及约束(已在诊断中识别) • 市场利益(如下所述,包括当地与国际市场)以及 • 基于系统特征或人口特征的行业特殊要求。

PPP项目优先关注的因素应包括扩大服务范围、改善服务、能减少政府补贴的效率提升,以及客户满意度。政府及其顾问应开展成本/收益分析,并与潜在私人合作伙伴进行广泛协商(经营者调查),以深入了解所考虑的方案的优势和劣势。

特定的PPP形式更容易、也更广泛地应用于特定的行业,如BOT被广泛应用于收费公路及废水处理厂的建设,而卫生保健或供水服务则更多地使用管理合同。

6.4.1 项目融资

基础设施PPP通常需要融资,也就是说,需要为初始投资筹集外部资金,并通过未来收入流偿还。资金可以来源于公共部门或私营部门。无论资金来源于何处,都是有成本的,因此,对于项目的效益和所需的费率(以及与此相关的支付能力)都有影响。对于项目融资而言,可识别的信贷风险(源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技术、商业和其他风

险)与融资成本之间的关联性是一个根本性因素。

政府的融资成本通常低于私人经营者,即便是在同一个国家也不例外。因此,由私人融资可能会增加PPP的财务成本。但是,PPP产生的效率提升将能够弥补资金成本,并导致净支出下降与效率提升,最终有利于消费者。此外,公共部门融资往往

17 很少,这也是设计PPP的最初动机之一。

经营者通常会建立一个项目公司来实施合同,这种公司通常被称为特定目的公司(SPV)。公司所有者可以是多个公司的联合体,也可以是单个的大型公司。公司所有者通常不会为提供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相反,他们将提供一部分资金作为所有者权益,并从金融机构借入其余资金,或是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务票据。

项目的资信(“银行可贴现性”)取决于诸多因素,其中一些因素在设计PPP之时在政府的控制范围之内。这些因素包括在商业上具有吸引力的项目设计与费率(更短的投资回收期,融资时间相对也会较短)、可信的承购安排(可以减少市场/收入风险,提高现金流的可预测性),监管体系的确定性和透明度也会影响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期。

总体来说,基础设施项目融资,不管是从银行还是债券市场融资,都面临众多的挑战:(i)债务期限较长,以便与项目现金流匹配;(ii) 以本币融资以匹配本币收入,往往会面临更大约束;(iii)很难进行股权融资,因此杠杆率较高;(iv)除可用项目资产外无抵押/担保(“无追索权融资”)。

因此,项目融资是一项专业活动,按照通行的市场条件,并不是随时都能获得资金。为了获得资金或争取更优惠的利率,经营者可以通过保险或担保提升信用等级,具体包括(局部)信用担保(例如从政府本身或开发性金融机构取得)、针对政府或监管机构不遵守协议(例如照付不议包销协议、特许权协议等)的政治风险的担保

18 (从保险公司或开发性金融机构取得)。

为确定项目可承受的债务融资额,贷款方根据项目表现及现金流自行开展评估。评估指标包括债务清偿比率、债务期内的债务偿付比率,以及项目期内的债务偿付比率。由于单纯依靠项目现金流偿债,项目融资需要一个非常深入和严密的评估流程。贷款方会开展尽职调查,以确保项目预设和风险是合理内。

竞标者可能直到合同流程的最后阶段才能制定完整的融资计划,意识到这一点非常关键。竞标者可能已有众多意向融资者,但最终计划和风险分配方式在合同基本确定时才能落实。在最后阶段,贷款方可能会提出他们对项目的要求。这增加了中标方有可能不能落实融资计划而不得不撤出的风险。因此,在资格预审阶段严格评估潜在竞标者的财务资源及借款能力就十分重要。一个有效的手段是征收押标金或押金,如果中标方撤出,必须放弃押标金或押金。

6.4.2 资费设计

资费设计需要平衡一些目标:(i)规定的服务标准及相关成本;(ii) 客户的支付意愿及能力;(iii)成本回收;(iv)私人经营者的经济要求(投资利润率);(v)补贴需求/可得性。各因素的正确组合必须通过项目模型的重复优化来确定(见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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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股权投资:一般包括战略投资;社会投资(可以是自然人投资和法人投资);经营者股权;技术股权;员工持股等。

外包:企业动态地配臵自身和其他企业的功能和服务,并利用企业外部的资源为企业内部的生产和经营服务。

项目公司(SPC):根据特许经营协议,以项目投资人为主要股东的专门负责建设、经营项目的公司,也可能是项目投资人自身。

22 项目融资: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融资类型。它是一种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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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首先要算清财务账。财务账是PPP项目的核心问题,主要是关于价格、补贴水平和其他优惠政策等商务条件的设定,实质上就是投资人的回报问题。投资回报既要考虑公共利益,又要保证投资人合理的收益。回报太低,吸引不了投资人;回报太高,对政府领导形成政治压力,财政最终也无力承担,扯皮就在所难免。算清财务账的前提是做好尽职调查,要对项目有关投资、设计、技术、工艺等各方面搞清楚。如果是已有资产转让项目,还需要对项目以往的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对历史运行成本费用情况进行掌握。通过编制财务模型,采用通行的现金流折现的方法,可以测算出不同收益率水平对应的价格,并将测算结果与行业水平进行横向比较,评估回报水平的高低,为设定项目商务条件特别是利益分配机制提供基础,做到心中有数。

最后是签订完善的协议。协议是规范PPP项目合作双方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前面提到的福建某大桥项目根本就没有协议,这是导致后来长期扯皮的重要根源。一个好的协议应当是全面而完善的,其重点主要在于划清责权义务、设计好利益分配机制、界定好项目风险和解决措施。划清责权义务,就是要把投资人投资建设范围、维修维护责任、建设和运营要求等约定清楚,政府方应承担的责任也要界定好。设计好利益分配机制,就是要做到合作共赢,使投资人的收益保持在合理范围。如北京地铁四号线PPP项目的协议中就规定,如果实际客流连续3年低于预期客流,政府要向PPP公司进行补偿;如果实际客流超过了预测的客流,PPP公司要把利润和政府进行分享。界定好项目风险和解决措施,就是尽量将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进行考虑,包括对各方有利和不利的情况、不可抗力、各方可能存在的违约情况等,并规定相应的具体可行措施。

PPP模式的运作是一件非常专业的事情,需要专业的团队和组织。仅凭一知半解,凭着感觉来实施,很难达到理想的结果。因此聘请专业机构协助项目实施是一个可行的方法,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我国第一个轨道交通特许经营项目——北京地铁四号线PPP项目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原因之一就是使用了专业的顾问团队。在该项目长达2年的前期工作中,始终有一个包括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技术顾问和财务顾问等在内的顾问团队在提供专业服务。相信随着PPP模式的逐步推广和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会意识到前期工作的重要性,专业机构的作用也能得到更多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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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PPP项目管理

PPP项目管理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PPP项目投资全过程管理,防范PPP项目投资风险,确保PPP项目投资收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文件精神以及单位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PPP为英文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缩写(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政府和社会资本,为发挥各方优势、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采用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形式,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合理分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而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

第三条

推广运用PPP模式,是国家确定的重大经济改革任务,对转变政府职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创新投资体制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单位适应市场变化,围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战略目标,做好PPP项目的跟踪、筛选、运作、实施等管理工作,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四条

PPP模式主要适用于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如: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城市轨道、水利、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与垃圾处理、健康养老、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医疗、旅游、教育培训等项目。PPP模式不局限于新建项目,已建成或已运营项目,也可引入PPP模式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运营。

第五条 PPP模式典型的运作流程是政府通过招标/采购确定社会资本投资主体,共同组建特殊目的项目公司(其股东一般由政府、社会投资主体、运营服务公司、基金、保险、银行等项目第三方投资人等组成),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项目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合同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部门。

第六条 发挥单位投融资综合实力较强、产业链条完善等优势,为政府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PPP项目的投资,发挥协同效应,既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又推动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 第七条 各PPP中心及各地分公司须结合自身发展方向和市场定位,积极参与PPP项目的投资。

第八条 本指引适用于单位全系统PPP项目的投资管理。

第14篇:PPP,投资合同

篇1:ppp投资合作协议 ppp投资合作协议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2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约亿元(含前期征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费用及建设期利息)。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项目公司融资利率水平原则上不高于基准利率(可视项目情况适当上浮%,%以内部分由政府给予融资补贴,超出20%部分的利息由中标人承担)。 1.1.3项目实施:计划201 年初开工建设,201 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年,其中计划建设期 年,运营期 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3.2.1 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含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弱电工程、专业设备设施、室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偿还、风险承担及享受相应的运营收益。

3.2.3项目运营期的绩效考评。1.3项目批准文件

(1)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2)发改委的招标核准文件。

3二、项目公司 2.1项目公司成立条件

5.1.1项目公司必须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设立。项目公司的住所地设在项目所在地。

5.1.2甲方应协助项目公司获得设立项目公司所必需的政府有权部门的批文,以使项目公司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组建、设立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2.2项目公司注册

5.2.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乙方出资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股东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同时同股权比例到位,具体事项在项目公司章程中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股东变更、股权转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2.3 项目公司的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对项目公司出资。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支付给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以外的款项作为甲乙双方各自对项目公司的债权。 2.4项目公司成立时限

乙方必须保证配合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设立项目公司完毕,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达到可以对外营业的法定条件。 2.5项目公司的组织结构 4 项目公司采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成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保证项目公司顺利运行。甲方在董事会拥有控制权。 2.5.1股东会

由甲乙双方组成,是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具体职权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并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1)任何一方转让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在全部或部分股权上设置担保的; (2)项目公司对与本项目建设、运营无关的融资及担保的; (3)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

(4)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 (5)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2.5.2董事会

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5) 人组成,甲方委派 (3) 人,乙方委派 (2) 人。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事项由董事会决定,并经董事会过半数后生效: (1)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2)制定项目运作方案和管理团队考核目标; (3)制定项目运营方案;

(4)决定项目公司员工的劳动报酬。 5篇2:ppp投资合作人招标投资合作协议 ppp投资合作人招标投资合作协议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2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约亿元(含前期征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费用及建设期利息)。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项目公司融资利率水平原则上不高于基准利率(可视项目情况适当上浮%,%以内部分由政府给予融资补贴,超出20%部分的利息由中标人承担)。 1.1.3项目实施:计划201 年初开工建设,201 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年,其中计划建设期 年,运营期 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3.2.1 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含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弱电工程、专业设备设施、室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偿还、风险承担及享受相应的运营收益。

3.2.3项目运营期的绩效考评。1.3项目批准文件

(1)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2)发改委的招标核准文件。

3二、项目公司 2.1项目公司成立条件

5.1.1项目公司必须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设立。项目公司的住所地设在项目所在地。 5.1.2甲方应协助项目公司获得设立项目公司所必需的政府有权部门的批文,以使项目公司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组建、设立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2.2项目公司注册

5.2.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乙方出资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股东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同时同股权比例到位,具体事项在项目公司章程中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股东变更、股权转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2.3 项目公司的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对项目公司出资。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支付给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以外的款项作为甲乙双方各自对项目公司的债权。 2.4项目公司成立时限

乙方必须保证配合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设立项目公司完毕,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达到可以对外营业的法定条件。 2.5项目公司的组织结构 4 项目公司采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成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保证项目公司顺利运行。甲方在董事会拥有控制权。 2.5.1股东会

由甲乙双方组成,是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具体职权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并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1)任何一方转让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在全部或部分股权上设置担保的; (2)项目公司对与本项目建设、运营无关的融资及担保的; (3)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

(4)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 (5)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2.5.2董事会

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5) 人组成,甲方委派 (3) 人,乙方委派 (2) 人。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事项由董事会决定,并经董事会过半数后生效: (1)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2)制定项目运作方案和管理团队考核目标; (3)制定项目运营方案;

(4)决定项目公司员工的劳动报酬。 5篇3:ppp投资合作协议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约亿元(含前期征迁安置补偿费、土地费用及建设期利息)。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项目公司融资利率水平原则上不高于基准利率(可视项目情况适当上浮%,%以内部分由政府给予融资补贴,超出20%部分的利息由中标人承担)。 1.1.3项目实施:计划201 年初开工建设,201 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年,其中计划建设期 年,运营期 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3.2.1 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含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弱电工程、专业设备设施、室外工程及其他工程等)、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偿还、风险承担及享受相应的运营收益。

3.2.3项目运营期的绩效考评。1.3项目批准文件

(1)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2)发改委的招标核准文件。

(3)由甲方建设 项目的双流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

二、项目公司

2.1项目公司成立条件

5.1.1项目公司必须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设立。项目公司的住所地设在项目所在地。 22.2项目公司注册

5.2.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即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乙方出资万元,占项目公司 %的股权。股东注册资本金根据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同时同股权比例到位,具体事项在项目公司章程中约定。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股东变更、股权转让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2.3 项目公司的出资方式

甲乙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对项目公司出资。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支付给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以外的款项作为甲乙双方各自对项目公司的债权。 2.4项目公司成立时限

乙方必须保证配合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设立项目公司完毕,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达到可以对外营业的法定条件。 2.5项目公司的组织结构

项目公司采用现代法人治理结构,成立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保证项目公司顺利运行。甲方在董事会拥有控制权。 2.5.1股东会

由甲乙双方组成,是本协议项下项目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具体职权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并由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1)任何一方转让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在全部或部分股权上设置担保的; (2)项目公司对与本项目建设、运营无关的融资及担保的; (3)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

(4)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 (5)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2.5.2董事会

项目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 (5) 人组成,甲方委派 (3) 人,乙方委派 (2) 人。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列事项由董事会决定,并经董事会过半数后生效: 3(1)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2)制定项目运作方案和管理团队考核目标; (3)制定项目运营方案; (4)决定项目公司员工的劳动报酬。 2.5.3监事会

项目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人任监事会主席。甲方委派一名监事,乙方委派一名监事,一名监事由项目公司的职工担任。监事会主席由甲方委派的监事担任。除本合同约定外,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5.4总经理

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选聘。 2.5.5财务人员

甲乙双方同意项目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由甲方委派,财务经理一人由乙方委派。 2.6项目公司的运营

5.6.1项目公司成立后,乙方负责组织项目施工管理团队,负责合作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

5.6.2项目管理团队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监督。2.7项目公司财务管理

5.7.1项目公司所涉的会计、税务由项目公司统一处理。5.7.2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 2.8项目公司风险

5.8.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因项目风险而形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进行负担。

2.9项目退出及移交

项目移交:特许经营期届满,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政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项目运营情况提前接收。 2.10其他

5.11.1项目公司的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均应当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45.11.2除本合同约定外: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行使股东会的表决权;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及组织机构的设立、运作程序、利润分配等按本协议的相关约定执行。

三、相关建议 目前我县实施ppp投资有两个政策限制有待突破

1.建议项目公司与甲方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合同》进行投资建设,与乙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

2.我县项目为纯公益性项目和提供公共产品的项目,须配置资源给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回报的保证,而我县目前有现金流的资源只有土地收益权的出让,建议尽快完善土地作为匹配资源注入项目的相关手续。 5

第15篇:PPP精品课程[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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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运作四步骤之选择PPP结构 选择PPP结构:行业诊断与行业路线图8步详解1要求和期望PPP有多种不同的结构和合同格式(详见第四章),然而,所有PPP都有三个重要特征:

l 合同须界定各方的职能和责任,

l 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以合理的方式共担风险,

l 私营部门取得事先规定的业绩后应获得相应的资金汇报。

PPP为决策者在基础设施或公共服务改革方面提供了有效工具。若得到其他改革的配合和支持,提高改革的可持续性,PPP将更加有效。成功的PPP要充分考虑到实施背景,以及建立和维持伙伴关系的环境。当运行环境得到改善,更有利于实现PPP目标时,这一要求得以满足。当外界因素不能改变时,要根据现有条件对PPP设计进行调整。因此,在设计PPP流程和选择PPP形式时,充分考虑改革目标、政治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行业融资需求和资源、政治约束,以及利益相关者的观点等因素,是十分重要的。在解决部分行业问题方面,PPP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工具,但它也不是万能的。只有建立在行业诊断基础上的PPP才可能成功。行业诊断对该行业存在的约束条件进行务实的评估。具体来说,行业诊断的对象包括:

l 技术事项;

l 法律、监管和政策框架; l 机构和能力;

l 商业、财务和经济事项。 行业诊断有助于政府评估现状,找出差距和劣势,并制定行业改革战略或路线图,确定改革所需的工具和活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每个领域都像财务或技术领域那样,存在可靠且全面的数据。在这种情况下,收集有限但十分关键的指标更为有效,这些指标往往能反映行业的总体状况。行业诊断很可能需要当地或者国际范围内的包括工程师、律师、经济学家、财务分析师、政策和事务专家的团队协助完成。行业诊断对于合理确定交易结构至关重要,因此,预留足够的诊断时间是很有必要的。行业诊断需一至两年时间,主要取决于行业的复杂程度、数据可用性,以及咨询服务采购流程。行业诊断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是与利益相关者协商,并确定一个政府部门领导准备和实施工作。根据行业诊断的结果,政府能够明确现有环境能在多大程度上支持实施PPP,以及在PPP实施前须采取何种行动来创造相应条件。行业诊断对以下几个方面至关重要:(i) 明确行业优势和劣势,以及最有可能提高效率的领域;(ii) 定期评估和报告改革进度;和(iii) 根据需要调整改革计划。行业诊断的后续工作是制定路线图以及确定PPP各项活动,图2描述了行业诊断的各个环节。2技术事项根据分析流程,政府应该评估将进行改革的行业面临的(已知的)技术约束,包括系统效率、设施操作和客户响应能力。它应该判运营过程中的问题在多大程度上是由投资不足、投资规划不合理、维护不利、管理低效、缺乏操作经验以及其他问题将引发的。如果相关信息与改革相关,并且能够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进行,应对正在进行的和计划中的投资,以及现有资产进行分类。行业诊断还要考虑到不同基础设施之间的连通性、联系和相关性(例如发电与电力输送设施的关系,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票据/收费凭证是否通用,须遵循的技术标准等)。图 2:普通PPP项目顺序3法律、监管和政策框架行业诊断的对象还包括现有的法律、监管和政策框架:· 适用法律、有关管理权分配和业绩标准设定的现行制度;· 监管安排、监管机构、法规;· 与行业相关的重要机构和政府部门;· 收费、补贴政策和制度安排;· 是否有法定服务质量标准及其适用性;· 对行业业绩至关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管理要求;· 环境和健康方面的规定;· 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对于外资入股/参与行业活动的限制、外汇管制,以及将利润汇回本国的限制,例如《外商投资法》。需特别注意的是,可能有必要改革监管制度和/或创建新的监管机构,以推动纯粹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向私人提供模式转变。有利的法律、监管和政策环境对于PPP的可持续性是至关重要的。支持私人参与公共领域的法律环境是最基本的条件。法律环境应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还必须足够可靠,以鼓励私人参与和投资。如果法律和司法环境不明确,投资者和项目参与人能够意识到项目的不可预测性和高风险性。专题1提供了一个中国的案例。也就是说,潜在投资者相信法律和合同会得到尊重,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庭或仲裁手段强制执行。经济方面的监管框架也需同样明确。这可能需要创建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该机构可以隶属于某个政府部门),或采用其他监管形式。还可以将监管规则整合进合同,这时对外部监管力量的需求仅限于有效的监督能力和业绩审计。合同条款应明确各方职责、绩效目标、资费水平和结构、资费调整规则和争端解决程序等内容,这有利于私营部门更好地预测项目的赢利能力,并决定是否值得参与竞标。基本原则是所需服务水平与产生的成本相匹配,同时设计提高效率的激励措施。4 机构安排与能力PPP需要政府内外的利益相关者承担新的职能,或更好地履行现有职能。通常会建立新的机构,如监管机构或PPP机构,以管理项目。政府须理解一系列关键性问题以了解改革的制度需求,这些问题可能包括:专题1:法律和监管的不明晰对建设—拥有—转让(BOT)污水项目的影响:中国的案例

l 现行体制和立法框架是否有利于行业改革和PPP,管理机关、用户和公共事业还面临哪些障碍。

l 利益相关者的自主程度和可靠程度是否与其将要承担的责任相匹配。 l 相关各级政府部门是否准备好放弃部分权力或者调整自己的定位。

l 相关各级政府部门是否会根据既定政策和监管要求将特定权力委托给私营部门。 l 每个机构是否有资金、人员、培训和相应设备来实现其目标。 l 每个机构是否都明确其职能,以及应采取哪些措施来完成任务。

l 是否存在一个有相应能力和政治意愿的关键利益相关者或主导者来领导或推动改革进程。 机构职能最迟需在PPP流程完成前确定。然而,PPP流程中机构职能的不确定性越大,潜在投资者就会认为风险越大。同时,随着行业不断发展和成熟,还需要保持一定程度的弹性,以完善和更新机构的职能。随着分权程度的提高,政府需承担更多责任来明确各级政府部门是否有效地履行了其职能。开展机构分析时,切记不能忽略投标、谈判、合同合规和监控方面的能力。在这方面,政府对自身机构可能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采购流程将在第7章中详细讨论。5商业、财务和经济事项作为诊断的一部分,应了解和评估该行业当前的商业、财务和经济状况和产出。对现状的了解有助于确定该行业的期望产出,以及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商业因素涉及可能参与PPP提供基础设施的私人企业的商业定位。在筹备PPP时,可能有必要初步完善计费系统和客户数据库,使应收款和资金安排更加合理。私人供应商在进入PPP之前,须充分了解上述事项,以保证自身财务状况。财务因素包括设计具体、可行的定价策略(包括收费标准、包销协议等)。目标是提供价格合理的服务,鼓励消费,同时保证私人参与方能获得足够收入以保障正常的商业运作。有时,政府可以通过提供资金支持,或其他形式的补偿,甚至持续提供补贴等方式应对这一问题。财务模型是一种有效的分析工具。建立财务模型需要评估现有数据,保证相容的假设支持进入模型的所有数据,识别关键的反应节点,且通过不断的评估检验与更新关键假设和模型分析结果。1.财务分析及建模的第一步就是收集、分析历史数据,除财务信息,还应包括机构信息(例如员工数量)、运营信息(例如产量和销售量),以及技术信息(例如运营资产的类型和产能)。所需数据包括: l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当前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以及计划/预算; l 资费标准——历史数据和现行标准;

l 雇员——人数和类型(例如操作人员、管理人员、正式员工、合同工); l 客户数据库; l 债务结构和资本成本;

l 营运资产结构(包括产能、历史产量、营运成本等信息); l 正在运行/规划中的资本投资项目明细。

2.除了行业数据,重要宏观经济数据(例如通胀率、GDP、汇率和利率)以及人口统计信息(例如人口增长率)等也十分重要。这些宏观经济和人口统计数据可用于预测总需求、必要的资费调整、营业成本、收入、投资及资本成本等关键信息。3.财务模型的结构。财务模型通常是一个标准的电子表格(例如Excel表格),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l 输入数据和假设,例如:

——经济数据(通胀率、税收水平等);——工程数据(工程造价和未来各期的投资额等);——持续的资本支出(包括维护和新建支出);——资本总量和类型(股权、信贷、债券、补贴等);——财务数据(例如融资工具条款);——运营数据(运营成本、需求预测、费率、转让价格等)。

l 项目公司的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l 成果和汇总表。这些工作表显示了不同假设条件下项目的现金流状况。这些结果通常以财务指标的形式表述,例如:

项目的内部收益率(IRR)这个指标代表项目的收益,与融资结构无关。项目内部收益率(r)计算公式如下:较有吸引力的IRR实际值(即综合考虑国家、部门、行业和风险预期等因素后得出的IRR值。很多PPP潜在投资者用股权收益或调整后IRR值来衡量其投资收益)应超过7%至8%,随国家和金融市场的不同而变化。项目的股东权益收益率(ROE)该项指标指获得股息的股东的投资报酬率。ROE计算公式如下:年债务成本覆盖率(ADSCR)该指标反映某一运营年份项目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ADSCR计算公式如下:若ADSCR在项目存续期内每一年都高于1,对贷款方来说该项目是可行的。或者说即使某一年的项目收入低于财务模型的预期,项目公司仍能够偿还债务。通常来讲,ADSCR最低值应大于1.1或1.2。贷款期限内债务成本覆盖率(LLCR)该指标反映项目公司在某一运营年份应对可能导致其无法在项目结束年份偿还贷款本息的现金流短缺的能力。LLCR计算公式如下:若LLCR值在项目存续期内每年都较高,对贷款方来说该项目是可行的。它意味着项目公司即使在短期内面临资金短缺,依然能够偿还贷款。补贴的净现值(NPV)若项目连续多年获得补贴,则各期资金的净现值相当于扣除通货膨胀的影响后当前可一次性获得的实际补贴额。计算净现值需要引入一个参数,即“贴现率”。贴现率对计算结果有相当大的影响,所以需谨慎选择适当的贴现率。4.财务模型应用:财务模型通过模拟项目在不同情形下的预期现金流预测项目的财务状况。这些模型反映了关于风险(及相关资本成本)和风险分担的不同假设,为决策者提供项目结构和运营环境,包括不同费率(价格)、补贴水平或不同覆盖目标等方面的信息。财务模型给出的信息让决策者能够了解贷款方、合作伙伴和消费者是如何看待项目的。财务模型可以模拟施工成本超支、经营成本变动、预期需求变化、通货膨胀和利率变化情况。财务模型的应用贯穿于PPP全过程(详见PPP项目序列图),不断评估不同定价、财务和服务情景的影响,并更新或矫正关于项目结构的决策。财务模型还常被用来评估潜在私人合作伙伴提出的建议,一旦项目启动后,它可被用来监控项目绩效。财务模型应附有使用手册,说明模型结构及使用方法,并列举模型的假设。经济因素涉及拟议PPP的总成本/效益分析,及其对行业的预期影响。虽然这项分析始于诊断阶段,但作为关于PPP结构的互动式分析,它贯穿于PPP全过程。分析对象应包括行业资金流量、资金缺口和商业成果。当行业无法满足政府和消费者的期望时,各方应达成一致,使利益相关者形成现实的财务预期。诊断行业经济因素及战略时须考虑以下问题:

l 为改善行业财务状况,当务之急是提高运营效率还是吸引资金。

l 政府是否承诺弥补该行业的成本?政府实现这一目标的方式是提高资费标准还是提供资金补贴。

l 成本回收是如何界定的,回收期为多久。

l 该行业是否愿意并且能够在一定时期内为消费者或经营者提供补贴。 l 是否准确地了解消费者愿意和/或能够支付更高价格。 l 价格结构或者水平方面是否存在需要解决的根本缺陷。 l 采用PPP框架之前是否调整过所有费率。

l 行业商业程序是否稳健(例如是否存在一个准确客户数据库、单据是否准确及时、单据是否明了并及时得到支付、是否存在非法接入/盗窃)。

上述分析能够准确识别建立一个经济上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的关键障碍,且有助于确定克服这些障碍所需的行动和干预措施。6利益相关方协商尽管人们已就PPP积累了长期的经验,但部分利益相关者之间仍存在分歧。部分原因是参与PPP的利益相关方众多,很难协调他们的利益和关注点。此外,利益相关方往往没有能够充分参与协商过程,也无法全面参与PPP。与利益相关方的协商越来越被重视,主要是因为:

l 与利益相关方的协商或沟通不充分会导致反对项目的风险增加,项目进程缓慢,导致项目延误甚至被取消; l 此外,利益相关方对PPP可持续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即使合同不顾反对被通过,若缺乏公众支持,其难度和风险将急剧增加;

l 利益相关方可以为项目设计和实施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允许利益相关方就PPP战略提出意见可增加其责任感,引导创新;

l 公众的广泛支持和理解鼓励政治家遵守承诺; l 信息披露有助于提高项目合作伙伴的可信度。

尽管这些原因令人信服,部分国家政府仍认为公开的协商存在风险,如无法达到预期、失去对信息流的控制、无法调解分歧,或者招致反对。这些风险可以通过充分沟通来化解,沟通对PPP获得支持和理解至关重要。每个位置都是至关重要的,但特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会影响到他们如何理解自己的作用,必须通过协商过程来协调和确定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使各方最终就PPP目标达成共识。表2列举了PPP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作用,图3阐明其利益。表1:PPP过程中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职责

利益相关方职责政策决策者建立并优先安排PPP方向和目标,并向公众传达;批准决策标准,选择适合PPP方案;批准建议的PPP方案;批准法规框架。公司管理层确定公司具体PPP需求和目标,以及雇员:提供公司数据信息协助营销和尽职调查过程实施改变消费者告知其能力和支付服务的意愿表达质量和服务水平重点识别现有服务的优缺点投资商反馈各种PPP方案吸引力遵守竞标规则和流程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实现具有竞争力和现实的投标战略顾问公平评估PPP方案评估现有框架和建议的改革协助利益相关方合作图3:PPP项目中利益相关方利益范围对在PPP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利益相关者,他们不仅应能够参与讨论会,还应获得相关信息,更有效地参与。要通过交流为PPP争取支持,要与利益相关者充分互动。沟通活动应适应当地和PPP的具体情况,但一般要包括下列部分或全部内容:

· 意见调查:意见调查主要是收集特定PPP的利益相关者、它们的意见及行为方面的信息。意见调查不仅影响沟通的内容和媒介,还影响改革本身。调查采用相对正式的方式,如问卷调查、投票等。

· 利益相关方协商:通过协商这种不太正式的形式,利益相关方可在其群体内部或跨群体讨论他们关心的议题或政策。协商的目的是收集信息,使改革者对目前关于改革的看法和理解以及这些意见的根据有所了解。其中的关键是管理对于将反馈意见纳入改革进程的预期,即反馈意见也许无法直接改变PPP设计或进程,但会产生一定影响。这可通过讨论小组或利益相关方讨论组的形式实现。 · 公众意识:公众意识工作的目的是在更大范围内提高对某一问题的总体认识。主动传播信息有助于了解公众对PPP项目的反应,常见的传播方式包括电视、广播、市民大会和报纸等。示例详见专题2。

· 公共教育:公共教育是向利益相关方提供可促进其了解某一问题或承担新职能的工具和信息的过程。与公众意识相比,公共教育更加具体和详细。

沟通活动须尽早启动,从项目实施期间一直延续至项目结束。这种通过媒体与公众和客户保持持续沟通的机制应纳入项目架构中。与PPP项目有关的沟通计划不仅应贯穿PPP各个阶段,还应分级执行:政策或关键决策者层面、企业层面、PPP项目利益相关方层面,根据需要还应在公众层面开展。专题 2:提高透明度——马尼拉供水项目(菲律宾)为了在马尼拉大都会的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中引入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PPI),菲律宾政府开始实施一个综合性战略沟通计划,并将提高PPI项目透明度设定为目标之一。此外,政府在招标前几个月推出一项媒体宣传活动,对招标过程和相关预防措施加以解释,使公众对确保透明度的措施有所了解。在菲律宾,由于公开采购通常需经过抗议、国会调查和渎职调查,因此媒体重点宣传了为保护投标完整性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此外,宣传强调了评估过程的客观性,表示不会因为技术因素而给予积分奖励。为保证媒体充分了解招标过程,政府还准备了一个介绍招标规则和开标流程的视频短片,向公众播放。政府高调的沟通和公关工作促成了媒体对招标流程的强势报道。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并没有像其他公开采购项目一样引发争议或反对。菲政府将该项目的成功主要归功于透明的采购流程以及利益相关方对于透明采购的认可(因为媒体宣传产生的认可)。7清晰的行业战略与路线图基于行业诊断结果将生成有针对性的、特定的和可行的行业战略及路线图,PPP和其他干预措施有助于完善业务,并为私营部门运营商提供关于运营环境的明确预期——这是大型投资者投资回报期较长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先决条件。制定行业战略可能依赖于服务细分,如发电与配电环节可能会存在复杂的联系,类似细节应在PPP项目正式实施前予以确认。由此产生的综合性行业战略和路线图将就以下事项确定初步时间表和行动计划:• 战略规划,• 组织和管理项目过程,• 收集附加信息,• 确定目标,• 突破限制条件,• 确定项目范围,• 选择方案,• 确定合作伙伴,• 为投资筹集资金,• 成本回收战略,• 监管战略,• 确定合作条款,• 招标与采购,• 谈判与签订合同,• 管理合同,• 监督与评估,• 处理纠纷,• 过渡阶段管理。基于第3.1—3.5节介绍的分析,PPP路线图将更加具体地描述高级别行动计划:• 技术– 确定和记录合作伙伴关系的预期技术成果,– 确定衡量改进程度的指标体系,– 确定实现目标所需的必要投资,– 制定投资的采购方案和流程,– 确定和记录无需重大投资的预期成果。• 建立法律法规监管和政策框架– 创建PPP活动和监管政策框架;– 启动克服妨碍完善服务/增加服务攻击的因素所需的法制改革进程,如针对基础设施资产的开发、控制、融资、监管和管理进行责任划分;– 启动为缓解PPP项目面临的潜在约束所需的法制改革进程,包括对资产所有权或管理权的限制、利润转移以及成本回收限制等;– 启动制定PPP监管的进程,包括关于服务义务的规定、服务条件的遵守、消费者保护、资费调整和资产管理。– 设计与法律和监管体系一致的PPP进程;– 完善PPP立法,减少法律和监管框架中的认知分歧。• 制度和能力状况– 为行业各部门划分适当的权限;– 可能需要设立新的机构,如监管部门;– 使每个机构接收其新定位,培训员工以履行新的职能;– 编制履行新职能所需的手册、流程、标准和其他工具;– 在过渡期间提供技术援助。• 商业、财务和经济议题– 与利益相关方就行业改革中如何平衡成本和收益达成一致;– 制定PPP规划,实现部门预期目标;– 制定现实、商业上可行和可持续的PPP融资计划。路线图介绍了PPP项目的背景,解释了如何通过PPP促进行业目标的实现,以及准备和实施PPP要采取的步骤。明确的路线图和良好的管理流程可给予所有参与方一定程度的确定性和信心。路线图和PPP进程应包括一份时间表,并尽可能按照该计划行动。决策者和参与者必须对关键日期和重要阶段了然于心。接下来的章节将会描述在根据路线图实施的PPP进程。路线图及其定义的活动必须不断更新。随着交易的进展,实施要求变得更加清晰,对相关活动的说明也要更加详细说明。8明确的政府承诺和主导者私营部门期望政府成为负责任的合作伙伴,减轻自身在政策和改革规划、项目开发以及合同监督等方面的负担。它们还希望政府建立恰当的法律和其他框架,以便设立目标、监控进度、评估进展、报告进度、执行合同规定和处理纠纷。制定一份详细的路线图可帮助私营部门管理这些预期,并对政府的实际表现进行监测和评价。政府的战略承诺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就PPP的改革战略和预期发表公开声明;与利益相关方协商和提高透明度;提供充足资金和支持;指定一个强有力的主导者或推动者。指定的主导者可以是个人或机构,对项目进度负责,关注与公众的沟通和信息的收集与发布,确保主要事项获得合理的关注,引导各方合作/达成一致,以及敦促政府做出决策。PPP主导者的地位、信誉和实力也反映了政府对PPP项目承诺的可信度。政治变化和强大的既得利益都可限制PPP进程。政府在启动一个PPP项目时,应采用令人信服和透明的方式,并预见到可能的顾虑和疑问。这样就可为PPP项目争取到广泛支持,并能承受短期政治压力。当然,PPP能否获得广泛支持,最终取决于结果——更好的服务和更合理的成本。如果某种行动能够增进公众福利福利,政府就应是这一行动的倡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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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PPP政策汇总

2017PPP政策汇总

1、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委联合证监会12月27日发声,为推动PPP项目融资方式创新,更好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要求一:充分认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意义;

二、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大力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三、证券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应积极支持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其中明确规定了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3、财政部中央编办出台意见要求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

12月30日,财政部及中央编办发布《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意见》的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底,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全面推开,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现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全部转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促进建立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保障与人员编制管理的协调约束机制。

4、财政部民政部印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指导意见

12月30日。财政部民政部印发《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求“十三五”时期,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购买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形成一批运作规范、公信力强、服务优质的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提供质量和效率显著提升。

5、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举行,财政部长肖捷:加强PPP领域立法研究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12月29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16年财政工作,同时研究部署2017年财政工作。2017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贯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推动解决供需结构性失衡;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深化国际财经合作,服务好国家政治、经济、外交大局。

6、关于印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的通知

12月30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补助激励支持实施办法》的通知,《办法》中明确指出考核内容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领域、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领域。

7、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

12月27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信息化发展水平大幅跃升,信息化能力跻身国际前列,具有国际竞争力、安全可控的信息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信息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数字鸿沟明显缩小,数字红利充分释放。信息化全面支撑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均衡、包容和可持续发展,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此政策对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智慧交通、智慧建设等PPP项目将有一定推进作用。

8、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1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政务公开、坚持勤政高效、坚持守信践诺、坚持失信惩戒。要求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以及健全保障措施。

9、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1月4日,交通部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可靠、经济、高效、衔接顺畅、服务优质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主要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二是行业集约经营水平明显提升。三是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四是行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重点任务包括提升道路客运创新发展能力、提升道路客运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道路客运安全生产能力、推进道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及推进建设与互联网融合的智慧服务系统。

10、国务院推出城市矿山重磅文件,利好桑德万荣等再生资源企业

1月5日,国务院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要求到2020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产品生态设计取得重大进展,重点品种的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40%。到2025年,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完善,重点领域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运行有序,产品生态设计普遍推行,重点产品的再生原料使用比例达到20%,废弃产品规范回收与循环利用率平均达到50%。

11、两部委印发收费公路PPP项目前期工作通知:社会资本确定后即可申请车购税资金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对收费公路PPP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作出相应调整。其中明确:PPP项目确定社会资本方并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后,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向交通运输部报送项目车购税资金申请函。

12、住建部等公布2016年第二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等7部门同意将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大新寨镇界岭口村等219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6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

13、国家发改委会同13个部门和单位建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外交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部、人民银行、国资委、林业局、银监会、能源局、外汇局以及全国工商联、中国铁路总公司等13个部门和单位,共同建立“一带一路”PPP工作机制,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强合作,积极推广PPP模式,鼓励和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尽快落地。

14、财政、发改联合表扬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名单

近日,财政部联合国家发改委以加急的形式印发《关于报送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市县名单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地方推荐部分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效果明显、社会资本参与度高的市县,最终选出12个市和20个县作为表扬对象,并在PPP项目以奖代补政策和中央预算内投资PPP前期工作专项补助政策上给予加分支持。

15、习近平主席令:环保税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2018年施行

12月25日,习近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一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5日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6、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1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主要规范了以下几点,

(一)、PPP专家库的建设、维护与管理;(二)PPP专家库专家个人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保密;(三)PPP专家库专家的日常管理、联络服务与绩效评价;(四)PPP专家库信息的汇总、审核、更新、发布。

17、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

1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意见》旨在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创新配置方式,更多引入市场机制和市场化手段,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意见》指出,改革目标为: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自然资源方面要以建立产权制度为基础,实现资源有偿获得和使用;经济资源方面(主要指金融类和非金融类经营性国有资产)要突出国有资本的内在要求,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国有资本形态转换机制;社会事业资源方面(主要指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引入市场化手段和方法,实现更有效率的公平性和均等化,促进公共资源配置更高效、更公平、更可持续。

18、首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将发行

1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中国证监会债券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与有关企业召开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座谈会,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进行证券化融资。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联合发文后首次召开座谈会,标志着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正式启动。

19、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物有所值评价指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发布

1月13日,财政部PPP中心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物有所值评价指引 (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主要评价指标包括

1、定量评价:通过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方净成本的现值(PPP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PSC值)进行比较,判断PPP模式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2、定性评价:包括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项目内资产相关度等七项基本评价指标。

20、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加强和规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

1月12日,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对森林资源管护支出、森林资源培育支出、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支出、国有林场改革支出、林业产业发展支出、资金分配下达、资金管理监督做出了规定。

21、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旨在优化政府投资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政府支持领域和产业。《办法》共七章四十七条,针对基金的募资、投资、管理、退出等环节,以信息登记、绩效评价和信用评价的方式对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运行进行宏观信用信息监督管理。

22、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1月12日,为深入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推进我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印发《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创新驱动发展为引领,坚持信息基础设施的战略性公共设施地位,把握信息通信技术变革趋势,优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国家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力争提前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网络建设指标任务,为激活有效投资、拉动信息消费、保障改善民生和培育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2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城镇化系列典型经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探索实践)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加快突破,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今年发改委对2省、135个城市(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进行了全面跟踪评估和归纳总结。在跟踪评估中发现的试点地区重要探索和实践,结合在调研中发现的其他好经验和做法,总结提炼为18条经验发布。

24、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1月1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完善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加快修订《划拨用地目录》。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和有偿使用方式。

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建立产权明晰、权能丰富、规则完善、监管有效、权益落实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体系更加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服务监管作用充分发挥,所有者和使用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显著提升,实现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统一。

25、关于公开征集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1月16日,经国务院各部委推荐和定向邀请,财政部PPP专家库全面上线,第一批共公布专家295人。1月17日,财政部PPP中心再次发布关于公开征集财政部PPP专家库专家的公告,公告与第一期征集专家公告并无差异,对专家的报名资格、入库后工作职责、入库专家权利和义务、报名方式以及报名程序进行了详尽的描述。

26、财政部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1月21日,财政部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名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所称名录是指为政府方提供PPP咨询服务的机构信息集合主要包括机构名称、类别、人员、资质、能力、业绩、排名等,并且对名录建立与调整、机构排名、监督管理三项列出了详尽的规则。

2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

1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加强产权保护根本之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共同参与以及标本兼治。强调要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28、交通运输部即将出台PPP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1月16日全面征求行业意见,要求相关单位于2017年2月17日前将有关意见函复交通运输部公路局。

主要内容包括:

1、界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路建设项目的主要操作方式。

2、划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

3、规范PPP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方式。

4、增加“PPP公路建设项目的发起和推介”章节。

5、增加“监督管理”章节。

6、强调信息公开原则。

7、建立对投资人的信用考核和管理制度。

29、国务院:支持外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指出,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通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政策导向,提出了20项具体措施,特别提出支持外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30、多个PPP相关产业领域密集发布“十三五”规划

上周发改委密集发布各领域“十三五”规划,以下领域在PPP模式下的发展将有极大建设性,具体包括:《关于印发“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31、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意见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意见,各机构应按照要求做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分级管理、明确职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奖优罚劣。该《意见》对验收范围及内容、验收依据及方法、验收程序、责任追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32、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7年PPP财金1号文件于1月25日发布,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共二十一条,其中对

1、信息公开的内容,

2、信息公开的方式,

3、监督管理三项进行了详细解释。据悉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3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

1月2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办法》共21条,包括

1、总则,

2、评价,

3、考核,

4、实施,

5、监督。《办法》中明确指出,目标考核在五年规划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并于9月底前完成。

34、国土资源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

1月25日,国土资源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为解决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覆盖面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逐渐凸显,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问题,完善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政策。对公共用地提出以下目标:

1、扩大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范围,

2、规范推进国有农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3、严格国有土地开发利用和供应管理。

35、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文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

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1月26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在资金分配、资金申报和审核、资金下达、使用管理、绩效管理、法律责任六大方面做除了详尽的描述与解释。

36、财政部发文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工作

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指出项目评审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择优选项、科学立项的基础和关键,同时《指导意见》提及项目评审总体要求、项目评审组织方式、项目评审主要内容、项目评审主要程序、评审专家级专业机构管理、项目评审工作保障、评审工作指导与监督、违规违纪处罚等具体内容。

37、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

2月3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农业局、国开行、农发行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利用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通知》,其中指出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政府投资支持、科学构筑融资机制、建立林业生态建设扶贫机制、明确承贷主题、加强项目储备、开展项目筛选、组织贷款审查、加强资金监管、加强组织领导、创新管理方法以及加强宣传动员。

3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的指导意见

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的指导意见,以引导资源型城市逐步摆脱传统发展模式依赖,培育发展新动能。《意见》要求探索新模式,促进成长型城市有序发展,激发新活力;推动成熟型城市跨越发展,拓展新路径;支持衰退型城市转型发展,聚集新要素;引导再生型城市创新发展,建立健全新机制。

39、中央一号文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月5日,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发布,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意见》中提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集中治理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机制等与PPP息息相关的内容。

40、关于印发《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2月6日,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地热能开发利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其中指出“十三五”期间发展目标为: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基11亿平方米,到2020年,地热供暖(制冷)面基累计达到16亿平方米,地热发电装机容量约为530MW。2020年地热能年利用量7000万吨标准煤,地热能供暖年利用量4000万吨标准煤。京津翼地区地热能年利用量达到约2000万吨标准煤。

4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的通知

2月10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下放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审批权的通知,下放包括非跨省的新建(含增建双线)普通铁路项目、新建高速公路项目、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通行业直属院校、科研机构等中央本级非经营项目等政府投资交通项目。强调要强化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

42、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

2月1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小城镇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主要工作目标为:

1、加快培育1000个左右各具特色、富有活力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的特色小镇。

2、大力支持3675个重点镇建设,提升发展质量,逐步完善一般小城镇的功能,将一批产业基础较好、基础设施水平较高的小城镇打造成特色小镇。

3、着力推进大别山等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基本人居卫生条件改善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

4、探索创新小城镇建设运营及投融资模式,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小城镇建设项目。

4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2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划定并验收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其中指出,在“十三五”期间目标为: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国土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到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44、国务院:鼓励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开发区建设

2月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工贸易等产业特色,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园区品牌,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带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45、十三部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促养老PPP发展

2月9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全国老龄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积极性,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营造公平规范的发展环境。

《通知》要求,要尽快破除养老服务业发展瓶颈,激发市场活力和民间资本潜力,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

46、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类型的通知

2月10日,发改委发布《明确新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类型的通知》,同意240个县(市、区、旗)及87个重点国有林区林业局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求各省及直辖市在6月底前完成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并印发试行。

47、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上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农村沼气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农村沼气转型升级取得重大进展,产业体系基本完善,多元西诶套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以沼气工程诶纽带的种养循环发展模式更加普及,科技支撑与行业监管能力显著提升,服务体系与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农村沼气在处理农业废弃物、改善农村环境、供给清洁能源、助推循环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48、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加强土地整治工作保障的通知

上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以下简称“新增费”)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转列为一般公共预算。提出“十三五”期间土地目标为:十三五时期全国共同确保建成4亿亩、力争建成6亿亩高标准农田,其中通过土地整治建成2.3~3.1亿亩,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

49、证监会关于PPP资产证券化实施建议的回复

2与1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PPP资产证券化实施建议的回复,对PPP资产证券化发出三点意见:

1、推进资本层面和项目层面PPP衔接;

2、将PPP基金和具体PPP项目资本金拆分并在交易所交易;

3、完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应制度。

5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

2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到2020年的主要目标是: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5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通知

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发布通知鼓励支持PPP项目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依法积极开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业务,同时成立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建立绿色通道,提升受理、评审和挂牌转让工作效率,建立与证监会、发改委、基金业协会、证券业协会和其他交易场所的沟通衔接机制,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市场化融资,为PPP项目联通资本市场提供配合与支持。

5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实施专人专岗备案的通知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日发布关于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实施专人专岗备案的通知,为提高国家发展改革委优选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核、挂牌和备案的工作效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出将针对PPP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实施专人专岗备案管理,在备案标准不放松的前提下,即报即审、提高效率,加快备案速度,优先出具备案确认函。

53、体育PPP项目补助最高达80%

近日,发改委联合体育总局印发《“十三五”公共体育普及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鼓励社会资本采用 PPP、公建民营等方式建设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继国家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养老、能源、林业、市政等PPP政策后,体育PPP正式“上线”。

《通知》明确了对于采用PPP方式建设的补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平均总投资 600万元测算,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西部、中部、东部地区按测算总投资的 80%、60%、30%予以补助。

54、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工作

2月15日,财政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库款管理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库款管理,保持合理库款规模,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出三点要求

1、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库款管理。

2、继续实行地方库款考核通报机制,强化考核督导。

3、完善地方库款月报机制,提高信息质量。

55、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加强土地整治工作保障的通知

2月14日,国土资源部与财政部共同发布《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加强土地整治工作保障的通知》,指出必须长期坚持土地整治工作,明确目标和任务,努力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要切实加强资金保护,以土地整治为平台,聚合其他涉农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发挥资金整体效益,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并且指出要做好监督考核工作。

56、关于印发《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2月17日,发改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在学校建设中,可使用PPP模式为其主要融资模式,应推进社会资本参与包括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教育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

5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

2月2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提出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58、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2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提出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体系,建立100个以上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培育100家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领军企业,打造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健康管理、居家养老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基本普及,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显著提升。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制定50项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标准,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

59、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

2月2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提出:

一、合理制定债券发行计划,均衡债券发行节奏,

二、不断提高地方债发行市场化水平,积极探索建立续发行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地方债信用评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四、进一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改善二级市场流动性,

五、加强债券资金管理,按时还本付息,

六、密切跟踪金融市场运行,防范发行风险,

七、做好发行系统维护、现场管理、登记托管等工作,不断提高地方债发行服务水平,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地方债发行工作顺利完成。

60、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文公布开展PPP创新工作重点中小城市名单

日前,根据发改投资〔2016〕2068号文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再次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市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7〕328号),明确开展PPP创新工作的重点中小城市名单。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推动落实工作,组织相关城市,结合当地城市基础设施现状和发展需求,尽快筛选一批重点推进的PPP项目,制定完善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项目规划。有关省市要抓紧推进相关市政行业PPP创新工作,制定落实PPP建设项目规划,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及时予以指导和支持。

61、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

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中指出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62、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

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监会发布《推进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

一、充分认识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重要意义,

二、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大力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三、证券监管部门及自律组织应积极支持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63、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3月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快进”“慢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旅游交通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旅游交通服务功能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64、关于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行动方案》对2017至2019年的招标制度目标进行逐年细分规划:2017年,电子招标采购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2018年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的电子招标采购广泛应用;2019年,覆盖全国、分类清晰、透明规范、互联互通的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有序运行。

65、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

3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要求:

1、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

2、标准体系全面建立。

3、保障机制巩固健全。

4、制度规范基本成型。

66、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2月2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部分地区和领域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要求

1、网络覆盖加密拓展。

2、综合衔接一体高效。

3、运输服务提质升级。

4、智能技术广泛应用。

5、绿色安全水平提升。6

7、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发布

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针对今年的政府工作作出以下部署:一是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二是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三是适度扩大总需求并提高有效性。四是依靠创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优化升级。五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

李克强强调,要用改革的办法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释放国内需求潜力;以创新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积极主动扩大对外开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68、财政部PPP中心分别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共同设立PPP交易平台

2017年2月28日和3月1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PPP中心)先后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合作成立PPP资产交易平台,并举办PPP资产交易相关专题研讨会,财政部PPP中心与两家交易所分别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PPP项目资产交易平台,创新金融产品,促进资产流动,有利于建立和完善PPP项目发起、融资、建设、运营、退出的整个生态链,推动构建PPP事业长效发展机制,打造政府、社会资本和第三方专业机构互融互合的生态圈。

69、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报送 “一带一路”PPP项目典型案例的通知

3月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通知,征集“一带一路”PPP项目典型案例,征集范围限定除房地产以及产业制造类项目以外任意类别,申报材料需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所处国家、所属、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并明确规定申报方式、截止时间及报送对象。

70、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提高文化旅游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聚焦改善民生和扩大有效需求,做好公共文化服务托底、补齐遗产保护利用短板、夯实旅游产业发展基础,3月7日,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十三五”时期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目标为:到2020年,在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在遗产保护利用方面,利用渠道进一步拓宽;在旅游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旅游目的地建设基本健全。自然生态环境良好,文化科普教育功能完善、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吸引力的精品景区不断增加;我国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的总量及结构性矛盾得到缓解,旅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

71、财政部部长肖捷:PPP项目落地周期开始缩短,落地数量规模增长4倍多

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PPP在中国还处于探索阶段。客观上,各方面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实践能力的提升,都需要一个过程。随着各项工作的推进,我们国家PPP项目的落地周期已经开始缩短,落地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

72、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正研究拓宽险资服务实体经济渠道

“保监会正在研究拓宽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的渠道,例如进入PPP模式投资领域”,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3月7日列席经济界别全国政协委员36组、37组联席小组讨论会议间隙回答《证券日报》记者独家提问时表示,险资参与PPP模式投资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把交易结构设计好,此外,只要是符合国家经济利益的领域,保险资金应该都可以进入

73、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3月10日,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快进”“慢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旅游交通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旅游交通服务功能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74、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3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联合发布《粮食物流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至2020年目标为:着力打造产销区有机衔接、产业链深度融合、政策衔接配套、节点合理布局、物流相对集中、经济高效运行的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实现粮食物流系统化、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协调发展。提出系统化水平显著增强,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标准化水平逐步提高,信息化水平跨越发展四大要求。

7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3月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主要任务目标为:2017年,各城市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开展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完成“城市双修”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推进一批有实效、有影响、可示范的“城市双修”项目。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初见成效,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城市病”得到有效治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城市特色风貌初显。

7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3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总体目标为:2017年年底前,京津冀区域、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18年年底前,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国土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国家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到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国家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7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

3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意见》要求:

一、扎实有效放宽行业准入;

二、进一步扩大投融资渠道;

三、认真落实土地税费政策;

四、大力促进融合创新发展;

五、加强监管优化服务。

78、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部署落实全年工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部署落实全年工作。会议根据《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政府工作11个方面56项重点任务,确定了具体分工和责任单位。会议强调,一要巩固和扩大经济稳中向好势头。

79、全国人大:进一步实施好积极财政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2017年3月1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在该报告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在2017年进一步实施好积极财政政策,其中包括“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80、国家发展改革委、民航局关于印发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的通知 3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及民航局共同发布《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规划》提出五点要求,包括

一、突出重点;

二、协调发展;

三、提升能力;

四、有序推进;

五、规划调整。同时《规划》中特别指出,支持鼓励以PPP模式发展民用运输机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

8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3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就做好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提出四项意见:

一、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

二、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项目作为重中之重;

三、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四、认真组织实施立法计划。

8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

3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提出

一、重新认识城市规划,承担新时期治国理政新使命;

二、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实现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

三、依法执行城市规划,切实提高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四、加强过程监督管理,提高城市规划实施的有效性;

五、传承发展中华文化,努力塑造城市独特魅力;

六、建设和谐宜居城市,极大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8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3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84、十三部门联合发文:我国将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3月2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13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十三五”健康老龄化规划》。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将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宣传教育、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工作,建立覆盖城乡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85、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月23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国家发改委结合发展改革部门职责,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包括准确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推进农业产业融合开创新局面、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迈上新水平、推进农业农村补短板再创新成效、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实现新突破、铅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保障措施。

86、关于开展2017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终期验收和资金清算的通知

3月23日,根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中期评估及终期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2017年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终期验收和资金清算工作,《通知》中明确指出看了收范围、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及程序。 8

7、银监会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防范积极配合开展政府债务监督

根据审计线索,经财政部驻相关地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查确认,3月24日,银监会织执法力量对部分金融机构违法违规提供融资问题进行核实,近期及时反馈整改和处理结果。通过对存量融资租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处理了违法违规融资三起问题案件,并对相关金融机构及责任人处以行政处罚20-30万元不等。

88、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的建立、维护与管理,促进PPP咨询服务信息公开和供需有效对接,推动PPP咨询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发展,3月28日财政部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共二十一条,对PPP咨询机构库的建立、维护、管理等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89、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4月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共七章,分为五十七条,包括

1、PPP公路建设项目的发起和推介;

2、招标;

3、投标;

4、开标与评标;

5、中标与协议的签订;

6、监督管理等详细内容。

90、六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

3月29日,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联合发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用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促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办法》包括

1、总则;

2、预算安排与资金分配;

3、资金支出范围与下达;

4、资金管理与监督。

91、财政部发文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4月2日,为规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该《办法》共四章分为十八条,其中详细描述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的管理权限和程序,以及新增限额分配的算法、条件等内容。

92、六部委发《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

4月5日,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快进”“慢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旅游交通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旅游交通服务功能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有效提升。

93、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4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重大意义。目标为: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构建我国“三农”发展动力结构、产业结构、要素结构,形成农民收入增长新机制,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进。

94、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4月7日,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目标为:按照“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四年成体系”的总体安排,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经济效益显著、辐射带动有力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加快补齐农业现代化短板,构建我国“三农”发展动力结构、产业结构、要素结构,形成农民收入增长新机制,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进。

95、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

4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通知》,要求:

一、加快组织发电企业与购电主体签订发购电协议(合同)。

二、逐年减少既有燃煤发电企业计划电量。

三、新核准发电机组积极参与市场交易。

四、规范和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价格调整机制。

五、有序放开跨省跨区送受电计划。

六、认真制定优先发电计划。

七、允许优先发电计划指标有条件市场化转让。

八、在保障无议价能力用户正常用电基础上引导其他购电主体参与市场交易。

九、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不再执行目录电价。

十、采取切实措施落实优先发电、优先购电制度。

96、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4月12日,银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

一、加强信用风险管控,维护资产质量总体稳定;

二、完善流动性风险治理体系,提升流动性风险管控能力;

三、加强债券投资业务管理,密切关注债券市场波动;

四、整治同业业务,加强交叉金融业务管控;

五、规范银行理财和代销业务,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六、坚持分类调控、因城施策,防范房地产领域风险;

七、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八、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促进合规稳健发展;

九、加强外部冲击风险监测,防止民间金融风险向银行业传递;

十、维护银行业经营稳定,防止出现重大案件和群体事件。

97、发改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指引(试行)》的通知

4月13日,发改委发布《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指引(试行)》,该指引共二十二条,针对政府出资的产业投资基金详细描述了其信用信息登记流程,指出登记信息包括基金信息、基金管理人信息、基金股东或合伙人信息、基金托管人信息、投资信息等,以及各种基金运作模式需具备的条件。

98、住建部第35号令《城市设计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4月13日,住建部发布第35号令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办法》共二十五条,详细写明城市设计规范、总体城市合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的划分及主要模式、公示要求、监督管理检查职责等内容,办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99、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入库项目信息公开公告

4月14日,根据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17〕1号)要求,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正式公开全国入库项目相关信息。

100、财政部将推出第四批PPP示范项目

在前三批PPP示范项目落地率稳步提升的背景下,财政部即将推出第四批PPP示范项目。此外,在经过系统梳理和评估之后,一系列的政策完善工作也将启动。包括:

1、打造行业精品与改革示范区;

2、政策进入完善期;

3、地方PPP培训渐趋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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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 4月14日,住建部官网正式发布通知,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通知》中强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要求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作为承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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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政部发文对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限额分配管理

4月19日,财政部出台《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分配上采取正向激励原则,兼顾一些地区重点融资需求;将建立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日常监督机制;风险总体可控,要提高债务支出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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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务院批复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

4月20日,国务院批复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同意财政、发改两部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PPP模式。《意见》提出,持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在一定领域、区域内先行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发挥规划政策对投资的规范引导作用,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出台政府投资条例。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抓紧制定政府支持铁路等重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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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支持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4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五部委联合发文确定包括辽宁中部、吉林中部等12个城市(经济区)为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重点任务;

三、形成政策合力;

四、建立年度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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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政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4月21日,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两部委联合发布《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评分标准中特别指出:以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额度占年度总投资额比例50%(含)以上的,得5分;30%(含)至50%的,得3分;30%以下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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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5月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能源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能源投资的动力和活力;

二、发挥好能源行业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三、畅通能源投资项目融资渠道;

四、提升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五、确保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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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

5月4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要求:

一、全面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清理整改工作;

二、切实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

三、规范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行为;

四、进一步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五、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

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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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的通知 5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指引》,该《指引》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专项债券发行的适用范围和支持重点、发行条件、审核要求、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条件做出规范与明确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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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5月9 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投资计划可以采取债权、股权、股债结合等可行方式,投资一个或一组合格的PPP项目,要求形成上下联动的资金运用监管工作机制。

110、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推进各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建设;

二、完整全面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三、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机制;

四、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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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国将加大一带一路建设资金支持,新增资金1000亿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5月14日上午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表示,中国将加大对“一带一路”建设资金支持,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规模预计约3000亿元人民币。中国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将分别提供2500亿元和1300亿元等值人民币专项贷款,用于支持“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产能、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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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内首个市域铁路PPP项目成功发布预中标公示

5月12日上午,国内首个市域铁路PPP项目——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项目采购结果谈判会议,在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工程PPP项目是全国第一条采用PPP模式运作的市域铁路项目。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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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公开版)的通知

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目标为:到2020年,我国还要经济发展空间不断拓展,综合实力和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更趋合理,海洋科技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海洋经济国际合作取得重大成果,海洋经济调控与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海陆统筹、人海和谐的海洋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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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印发《“十三五”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规划》的通知

5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三部委发布《“十三五”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规划》,目标为到2020年,布局合理、设施完善、便捷高效、协调融合、全程服务的铁路集装箱运输系统基本建成,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绿色的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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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河北省地方债在上交所成功发行

2017年5月9日,河北省政府一般债券(三至六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完成招标,总发债额188亿元。此次在上交所发行的地方债是2017年第一个交易所地方债,河北也是史上第一个成功发行地方债的沪外省份。这意味着,交易所发行地方债正式启动,后续或有更多沪外省份跟进,在各方的配合下,下半年地方债发行或打破目前的僵局,地方负债结构或带来一定调整,降低目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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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肖捷出席《“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签署仪式

5月14日,肖捷部长在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高级别会议“促进资金融通”平行主题会议期间,代表中国财政部与有关国家财长或财政部授权代表共同签署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其中特别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和相关机构投资者发挥更大作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实现各方资金共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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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印发

5月16日,财政部印发《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于6月1日正式实施,分为八章共七十二条,包括

一、总则;

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三、资产评估机构

四、资产评估协会

五、监督检查

六、调查处理

七、法律责任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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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

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工作目标:2017年,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每个地市以及分级诊疗试点城市至少建成一个有明显成效的医联体。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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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关于请报送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5月17日,发改委发布报送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总结各地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效做法,现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一批养老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示范经验。

120、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依托能源工程推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依托能源工程推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结合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吐泡泡重型燃气轮机设计技术、高温不减制造技术和运行维护技术,解决燃气发电项目设备瓶颈,国内基本形成完整的重型燃气轮机产业体系。各类中小型燃机自助设计制造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类中小型燃气轮机装备初步实现系列化,满足各类能源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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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PPP条例初稿已完成 三部委将出PPP资产证券化新规

5月18日据《证券日报》记者报道,PPP立法进程加快,目前PPP条例初稿已完成,准备公开征求意见。同时,财政部、央行、证监会将于近期出台新规,进一步规范PPP资产证券化。据悉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加快推动条例出台,提振各方主体尤其是民营资本参与PPP的信心。与此同时,财政部、央行、证监会将于近期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PPP资产证券化的条件、标准、程序,突出市场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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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 5月1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特别指出:应积极探索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市场化模式建设运营清洁取暖项目,完善价格和收费政策,调动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改造积极性。要加强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质量管理,对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有关设备材料采购供应、验收等环节实行规范管理,严格工程投入资金全过程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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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政府财政承受力接近上限 发改委问诊PPP模式

最近两周,国家发改委连续摸底PPP模式。5月15日,发改委投资司召开了一场PPP社会资本座谈会,这已经是发改委一周之内召开的第三场座谈会,在此前的数日内,发改还分别召开了金融机构座谈会和专家座谈会,从不同角度摸底当前PPP项目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一位PPP监管层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现在PPP的发展面临诸如投资回报、融资渠道、恶性竞争、忽视运营、税收规则、退出渠道以及合格社会资本方选择等多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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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河南简化PPP操作流程 “两评”非必需

5月16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操作流程》,从项目储备、项目论证、社会资本方选择、项目执行等4个环节,简化PPP项目操作流程,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PPP项目落地实施。该操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创新点。一是明确项目审批方式,二是简化实施方案编制,三是实行实施方案联审,四是优化招标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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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

5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提出目标任务为:到2020年,社会力量办医能力明显增强,医疗技术、服务品质、品牌美誉度显著提高,专业人才、健康保险、医药技术等支撑进一步夯实,行业发展环境全面优化。打造一大批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形成若干具有影响力的特色健康服务产业集聚区,服务供给基本满足国内需求,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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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的通知

5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编制了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及其说明,供有关方面借鉴和参考,此次所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适用于各类企业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企业投资项目(包括外商投资项目)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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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四批PPP示范项目已申报,不同单体项目可打包整体入库

在前三批PPP示范项目稳步推进的前提下,财政部第四批示范项目即将规范推出。目前第四批PPP示范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已经在进行中。相较于前三批示范项目,第四批的要求会有一些变化。按照流程,预计一个多月后各地可以完成项目申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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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

5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在衔接规定上特别指出,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实施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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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国土资源部就《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 5月23日,国土资源部在其官网公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关于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二)关于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三)关于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四)关于完善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配套的重点制度。

130、关于公布2017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和2018年拟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

5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七部委公布2017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和2018年拟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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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全国第二批特色小镇推荐工作开始

5月30日,住房部通知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推荐总计300个特色小镇案例,其中列明

1、推荐要求;

2、推荐程序;

3、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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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发改委公布4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

为了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推进、创新推进PPP模式,去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第二批PPP项目典型案例征集工作。通过发展改革系统推荐、社会公开征集两种渠道,共收集到392个PPP项目典型案例。经过50多位国家发展改革委PPP专家库专家进行了严格论证,按照项目运作规范、具有创新示范价值和借鉴意义等标准,最终确定了43个PPP项目典型案例。案例名单包括垃圾处理、铁路、高速公路、水库、污水处理、海绵城市等项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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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江苏省财政厅今日联合多个部门以“特急文件”形式转发了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

5月31日消息,江苏省财政厅今日联合多个部门以“特急文件”形式转发了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并提出了省级层面的补充意见,要求各地一并贯彻落实,同时整改工作必须在7月31日之前全部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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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

6月1日,农业部发布推动落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政策的通知,要求

一、充分认识落实政策的重要意义,

二、认真推动政策落实,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其中特别指出在财政政策上,要鼓励各地整合财政资金,将中央有关乡村建设资金向休闲农业集聚区倾斜。要探索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要创新融资模式,鼓励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发行私募债券等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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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

6月2日,国务院发布开展第四次大督查的通知,这次督查的重点内容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重点领域风险等五个方面工作。具体包括(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适度扩大总需求;(三)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四)保障和改善民生;(五)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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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四批PPP示范项目已申报,不同单体项目可打包整体入库 6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提出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与国家财力增长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政策落实与绩效评估机制,构建框架完整、措施精准、机制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能力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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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财政部发文禁止地方政府以购买服务名义融资

6月1日,财政部发文《财政部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1.严格限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2.严格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3.严禁利用或虚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违法违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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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6月2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与原先地方政府笼统发行专项债券不同,此次发行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必须对应项目实施,并要求有稳定的预期偿债资金来源,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这一要求真正体现了专项债券的本质,即以项目收益来偿还债务本息。建立专项债券与项目资产、受益对应的制度,有利于防范和化解专项债务风险,要求投资者认真评估每个项目风险,不盲目追求绝对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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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八部委发布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6月2日,财政部等八部委发布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鼓励按照市场化原则和方式开展“飞地经济”合作。鼓励合作方共同设立投融资公司,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开发和运营管理。提高园区专业化运行水平,支持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园区部分或全部事务委托给第三方运营管理,条件成熟地区可探索园区管理与日常运营相分离。

140、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

6月7日,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工作目标为:探索农业领域推广PPP模式的实施路径、成熟模式和长效机制,创新农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市场化供给机制,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农业投资有效性和公共资源使用效益,提升农业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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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由5%降至3%

从7月1日起,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其中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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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上周财政部发布《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试点省份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三年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和重点,强化责任,提出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和时间安排。允许试点地区先行先试,在确保封闭运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赋予地方一定的改革自主权。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相关扶持政策和支持资金要聚焦试点试验,确保用于试点试验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考虑试点范围、试点内容、工作进度等因素,采取资金整合、以奖代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统筹相关资金支持试点试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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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上周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指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重点任务统筹资金使用,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支出结构。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把准政策调控引导的力度、节奏、时机,在强化中央统筹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通过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建设。

第17篇:PPP合同解读

一、合同主体与合同体系

(一)合同主体

1.政府方

政府方是指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作为PPP项目合同的一方签约主体。签订项目合同的政府主体,应是具有相应行政权力的政府,或其授权的实施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授权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项目有关实施工作,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政府或其指定的有关职能部门或事业单位可作为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采购、监管和移交等工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合同,应在政府审核同意后,由项目实施机构与中选社会资本签署。按照地方政府的相关要求,明确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事业单位、行业

1 运营公司或其他相关机构,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依法签订项目合同,明确服务标准、价格管理以及评估论证等内容。

签订项目合同的政府主体,应明确以下内容:(1)政府主体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情况。(2)政府主体出现机构调整时的延续或承继方式。

项目合同应明确政府主体拥有以下权利:(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行使政府监管的权力。(2)行使项目合同约定的权利。

项目合同应概括约定政府主体需要承担的主要义务,如遵守项目合同、及时提供项目配套条件、项目审批协调支持、维护市场秩序等。

根据PPP项目运作方式和社会资本参与程度的不同,政府在PPP项目中所承担的具体职责也不同。总体来讲,在PPP项目中,政府需要同时扮演以下两种角色:

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负有向公众提供优质且价格合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承担PPP项目的规划、采购、管理、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上述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

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者购买者的代理人),政府基于PPP项目合同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2.社会资本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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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但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级政府辖区内的PPP项目。

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融资平台公司,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本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3.融资方

PPP项目的融资方通常有商业银行、出口信贷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信托公司)等。根据项目规模和融资需求的不同,融资方可以是一两家金融机构,也可以是由多家银行或机构组成的银团,具体的债权融资方式除贷款外,也包括债券、资产证券化等。

4.保险公司

由于PPP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面临着诸多难以预料的各类风险,因此项目公司以及项目的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运营商等通常均会就其面临的各类风险向保险

3 公司进行投保,以进一步分散和转移风险。同时,由于项目风险一旦发生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PPP项目对保险公司的资信有较高要求。

5.承包商和分包商

在PPP项目中,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选择是影响工程技术成败的关键因素,其技术水平、资历、信誉以及财务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贷款人对项目的商业评估和风险判断,是项目能否获得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

承包商主要负责项目的建设,通常与项目公司签订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而言,承包商要承担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和成本超支等风险。

对于规模较大的项目,承包商可能会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把部分工作分包给专业分包商。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情况,分包商从事的具体工作可能包括设计、部分非主体工程的施工,提供技术服务以及供应工程所需的货物、材料、设备等。承包商负责管理和协调分包商的工作。

6.以下合同在部分项目上适用

(1)专业运营商

根据不同PPP项目运作方式的特点,项目公司有时会将项目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务交给专业运营商负责。但根据项目性质、风险分配以及运营商资质能力等不同,专业运营商在不同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风险也会不同。例如,在一些采用政府付费机制的项目中,项

4 目公司不承担需求风险或仅承担有限需求风险的,可能会将大部分的运营事务交由专业运营商负责;而在一些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的项目中,由于存在较大需求风险,项目公司可能仅仅会将部分非核心的日常运营管理事务交由专业运营商负责。

(2)原料供应商

在一些PPP项目中,原料的及时、充足、稳定供应对于项目的平稳运营至关重要,因此原料供应商也是这类项目的重要参与方之一。例如在燃煤电厂项目中,为了保证煤炭的稳定供应,项目公司通常会与煤炭供应商签订长期供应协议。

(3)产品或服务购买方

在包含运营内容的PPP项目中,项目公司通常通过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收入来回收成本并获取利润。为了降低市场风险,在项目谈判阶段,项目公司以及融资方通常都会要求确定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方,并由购买方与项目公司签订长期购销合同以保证项目未来的稳定收益。

7.其他

除上述参与方之外,开展PPP项目还必须充分借助投资、法律、技术、财务、保险代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因此PPP项目的参与方通常还可能会包括上述领域的专业机构。

8.项目公司

实施机构应当在招标或谈判文件中载明是否要求成立特许经营项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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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需要成立项目公司的,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投资人签订初步协议,约定其在规定期限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项目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但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如以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实施合作项目,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项目公司的设立及其存续期间法人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机制等事项。如政府参股项目公司的,还应明确政府出资人代表、投资金额、股权比例、出资方式等。

在项目初期阶段,项目公司尚未成立时,政府方会先与社会资本(即项目投资人)签订意向书、备忘录或者框架协议,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详细约定双方有关项目开发的关键权利义务。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政府方重新签署正式PPP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继承上述协议的补充合同。在PPP项目合同中通常也会对PPP项目合同生效后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及其母公司之前就本项目所达成的协议是否会继续存续进行约定。

(二)合同体系

在PPP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PPP项目的合同体系。PPP项目的合同

6 通常包括PPP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其中,PPP项目合同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

在PPP项目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并非完全独立、互不影响,而是紧密衔接、相互贯通的,合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传导关系”,了解PPP项目的合同体系和各个合同之间的传导关系,有助于对PPP项目合同进行更加全面准确的把握。

1.PPP项目合同

PPP项目合同是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依法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其目的是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PPP项目合同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也是整个PPP项目合同体系的核心。

在项目初期阶段,项目公司尚未成立时,政府方会先与社会资本(即项目投资人)签订意向书、备忘录或者框架协议,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详细约定双方有关项目开发的关键权利义务。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与政府方重新签署正式PPP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承继上述协议的补充合同。在PPP项目合同中通常也会对PPP项目合同生效后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及其母公司之前就本项目所达成的协议是否会继续存续进行约定。

2.社会资本方之间彼此签订股东协议

7

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的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PPP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

项目投资人订立股东协议的主要目的在于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因此项目公司的股东可能会包括希望参与项目建设、运营的承包商、原料供应商、运营商、融资方等主体。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更直接地参与项目的重大决策、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政府也可能通过直接参股的方式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但政府通常并不控股和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在这种情形下,政府与其他股东相同,享有作为股东的基本权益,同时也需履行股东的相关义务,并承担项目风险。

股东协议除了包括规定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一般条款外,还可能包括与项目实施相关的特殊规定。以承包商作为项目公司股东为例,承包商的双重身份可能会导致股东之间一定程度的利益冲突,并在股东协议中予以反映。例如,为防止承包商在工程承包事项上享有过多的控制权,其他股东可能会在股东协议中限制承包商在工程建设及索赔事项上的表决权;如果承包商参与项目的主要目的是承担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作,并不愿长期持股,承包商会希望在股东协议中预先做出股权转让的相关安排;但另一方面,如果融资方也是股东,融资

8 方通常会要求限制承包商转让其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的权利,例如要求承包商至少要到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才可转让其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

3.融资合同

从广义上讲,融资合同可能包括项目公司与融资方签订的项目贷款合同、担保人就项目贷款与融资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政府与融资方和项目公司签订的直接介入协议等多个合同。其中,项目贷款合同是最主要的融资合同。

在项目贷款合同中一般会包括以下条款:陈述与保证、前提条件、偿还贷款、担保与保障、抵销、违约、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等。同时,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融资方往往要求项目公司以其财产或其他权益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其母公司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或由政府作出某种承诺,这些融资保障措施通常会在担保合同、直接介入协议以及PPP项目合同中予以具体体现。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PPP项目的融资安排是PPP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鼓励融资方式多元化、引导融资方式创新、落实融资保障措施,对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权益以及保障PPP项目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

4.保险合同

由于PPP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负责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及其他相关参与方通常需要对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进行投保。通常可能涉及的保险种类包括货

9 物运输险、工程一切险、针对设计或其它专业服务的职业保障险、针对间接损失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

鉴于PPP项目所涉风险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为确保投保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议在制定保险方案或签署保险合同前先咨询专业保险顾问的意见。

5.工程承包合同

项目公司一般只作为融资主体和项目运营管理者而存在,本身不一定具备自行设计、采购、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可能会将部分或全部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工程承包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可以与单一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不同承包商签订合同。承包商的选择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于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往往直接影响PPP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而影响项目的贷款偿还和收益情况。因此,为了有效转移项目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承包商签订一个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将工程费用超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此外,工程承包合同中通常还会包括履约担保和违约金条款,进一步约束承包商妥善履行合同义务。

6.履约合同

(1)运营服务合同

根据PPP项目运营内容和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的不同,项目公司有时会考虑将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务外包给有经验的专业运营商,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个案中,运营维护事务的外包可

10 能需要事先取得政府的同意。但是,PPP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维护义务并不因项目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运营维护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

由于PPP项目的期限通常较长,在项目的运营维护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管理风险,可能因项目公司或运营商管理不善而导致项目亏损。因此,项目公司应优先选择资信状况良好、管理经验丰富的运营商,并通过在运营服务合同中预先约定风险分配机制或者投保相关保险来转移风险,确保项目平稳运营并获得稳定收益。

(2)原料供应合同

有些PPP项目在运营阶段对原料的需求量很大、原料成本在整个项目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同时受价格波动、市场供给不足等影响,又无法保证能够随时在公开市场上以平稳价格获取,继而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例如燃煤电厂项目中的煤炭。因此,为了防控原料供应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原料的主要供应商签订长期原料供应合同,并且约定一个相对稳定的原料价格。

在原料供应合同中,一般会包括以下条款:交货地点和供货期限、供货要求和价格、质量标准和验收、结算和支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除上述一般性条款外,原料供应合同通常还会包括“照供不误”条款,即要求供应商以稳定的价格、稳定的质量品质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原料。

(3)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

在PPP项目中,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于项目提供的产品

11 或服务的销售收入,因此保证项目产品或服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对于项目公司而言十分重要。根据PPP项目付费机制的不同,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最终使用者。以政府付费的供电项目为例,政府的电力主管部门或国有电力公司通常会事先与项目公司签订电力购买协议,约定双方的购电和供电义务。

此外,在一些产品购买合同中,还会包括“照付不议”条款,即项目公司与产品的购买者约定一个最低采购量,只要项目公司按照最低采购量供应产品,不论购买者是否需要采购该产品,均应按照最低采购量支付相应价款。

(4)其他合同

在PPP项目中还可能会涉及其他的合同,例如与专业中介机构签署的投资、法律、技术、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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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篇:PPP项目计划书

篇1:沪昆高铁邵阳北站新区开发ppp项目商业计划书2 新邵县沪昆高铁邵阳北站新城开发

ppp建设项目商业计划书

湖南省新邵县

二o一五年四月

一、项目背景

2010年,沪昆高铁邵阳北站最终选址于新邵县坪上镇,这不仅是邵阳市交通建设的一块里程碑,同时也为新邵县的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坪上镇乃至新邵县的交通区位及总体发展格局未来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区域经济地位将进一步提升,城镇建设将得以高速发展。

沪昆高铁邵阳北站位于新邵县坪上镇,车站中心位臵包括该镇的东岭、竹畔、百宁、新开等四个村。

邵阳北站设计站房规模为地级市级,站房占地6000平方米,两座侧式站台,预留了一座岛式站台两条到发线的空间。邵阳北站2014年底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邵阳北站位于湖南省新邵县境内北部,双石村西侧,跨过麦石里村。站位范围内多为旱地和稻田。车站性质为客运中间站。新设侧式旅客站台2座,站台长度450m,站台宽度9.0m。站中心设旅客地道1处,满足乘客乘降需要。车站两侧设防护栅栏,保障行车安全。 车站设保养点1处,结合车站范围地形特点,将维修点设在站房同侧大里程端。维修点内新设大机停放线1条,作业车辆停放线1条。

连接沪昆与邵阳的邵坪高速公路作为沪昆客专配套工程正在建设,它是连接邵阳市区至沪昆客专邵阳北站的一条快捷通道。以上铁路、公路的建设,将使新邵县乃至邵阳市的区域交通网络更趋完善,使人民“一小时至长沙,两小时到武汉”的梦想变为现实。

沪昆高铁邵阳北站新城主要包括东岭、双石、百宁等14个行政村,一期规划面积为756.40公顷(约7.56平方公里),区内人口分布形式以自然村落为主,部分村虽有部分用地位于规划区内,但没有人口分布。区内现有人口11287人,总户数3225户,总人口密度1492人/平方公里,其开发前景广阔。

以沪昆高铁邵阳北站为依托的沪昆高铁邵阳北站新城位于邵阳市、冷水江市和涟源市“三市”交汇的“银三角”经济圈的核心区,北有娄新高速、湘黔铁路、沪昆高铁,东有安邵高速、邵坪高速、g207国道,西、南两侧均有“十二五”规划高速,区位交通条件非常优越。邵阳北站距邵阳市约38公里,距新邵县城约30公里,距冷水江市约14公里,距坪上镇城区约4公里。便捷的对外交通条件,有利于规划区交通枢纽中心的形成,新城框架的拉开,交通通信、商贸物流、生产要素的集聚。

二、沪昆高铁邵阳北站新城开发前景展望

1.湘中城镇一体化建设的战略连接点,城镇建设的载体

现代经济的竞争,从根本上讲就是城市经济的竞争,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深入发展,区域经济越来越朝集团化、区域一体化方向发展。湘中地区历史同源,文化同根,历来经济联系紧密,湘中城市群的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人提出。北站新城,将从湘中城镇发展的最高点出发,着力于湘中城市一体化,打造湘中重要的城镇化战略支点。北站新城将成为邵阳市城市向北的战略连接点,将加快推进与娄底、冷江、新化和涟源等城市的联动发展,逐步从经

济、社会、教育、资源等各方面联动,最终实现区域城市一体化,带动安化、溆浦、新化、新邵等雪峰山区的城镇化进程,实现湘中城镇化的跨越式发展。

3.邵阳北部新城、东部城市群的重要支点、对外门户

邵阳作为一座有着2500多年历史的古城,文化底蕴深厚。但是,近二十年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邵阳的城市发展还不够快,邵阳急需一个突破点,来重整城市的发展。北站新城作为沪昆高铁在邵阳唯一的地级站,将是邵阳联通外部的重要窗口,也必将成为邵阳城市化建设的先导区。新城距市区38公里,距新邵县城(已基本实现与邵阳连城)28公里,虽然中间距离较远,但是也具备了同城一体的基本条件,这在全国有不少先例,如宁波北仑区(北仑港)距

宁波市区40公里,张家界武陵源区距市区28公里等等。总之,新城城市建设、工业建设、物流、房地产开发的前景诱人。

三、开发的有利条件

1.打造邵阳北站新城是顺势而为,发展条件得天独厚

新型城镇化是湖南“四化两型”战略目标的重要内容,是新型工业化的基本土壤。安邵高速、邵坪高速等项目建设即将完成,特别是沪昆高铁设站坪上,即邵阳北站,带来了城市间人口流动的大流量和高密度,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促进城市间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强有力的推动器,为坪上的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为县“做大城镇”战略注入了新的内涵,为邵阳市“南延、东进、北拓”的城市化战略扩大了外延。打造邵阳北站新城是顺势之举,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

2.交通区位优势为打造邵阳北站新城提供了发展条件

3.沪昆高铁为打造邵阳北站新城创造了支撑条件

篇2:非经营性非自偿性公益项目ppp设计实操方案

非经营性/非自偿性/公益项目ppp设计实操方案 我们在实际设计ppp项目架构的过程中,接触以及正在实操设计一些非经营性的、公益性的项目ppp架构,其中典型的包括一个中南地区建设改造湿地景观公园的ppp项目(方案已审议,各方在合同签署和执行前期准备过程中)、一个中西部地级市水库河湖旅游区旅游公路建设ppp项目(方案已审议)、一个西部城市公园(带中水景观湖)ppp项目(方案策划设计审议中)。

这几个项目本身非经营性、公益性特点,也就导致了融资难的问题。项目本底性质上都有这样的特点:初始投资较大但当地政府财政都不宽裕,无法独自承担相应的建设费用;如果采用传统的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利息负担太过沉重(对于其中一个项目而言,因为项目推出时间的问题,2014年43文关于增量地方性债务的管理也是一个融资障碍);项目本身非经营性和公益性特点强,本身没有收费机制或者本身收益太微薄,对于社会资本没有吸引力,bt、bot等广义ppp下的融资模式也不可行。

综合考量之后,这几个项目方案通过设计不同类型的资源补偿型模式来解决,根据项目本身特点,其中湿地景观公园ppp项目,采用了直接资源补偿型模式;旅游公路项目采用捆绑式的资源补偿型模式;带中水景观湖的城市公园通过借鉴和引入生态补偿机制的部分设计要点,则采用了特许经营权转移式的资源补偿型模式。

因为相关方案和项目在设计或推进中,因保密义务问题,书面以湿地景观公园ppp项目为主简要介绍上述各方案设计要点:

湿地景观公园ppp项目

项目背景:

中南地区某市计划通过对自然湿地的改造维护建设湿地景观公园,初步规划公园一期占地面积约1200亩,预计总投资约1.5亿元,预计建设期两年。但因为政府财政负债较重,无法独自建设费用,传统融资方式利息太过沉重,而因为项目本身没有计划制定收费机制(鉴于项目公益性质,以及类似鸟巢ppp项目的失败教训,也不推荐项目本身的收费机制),难以通过bt、bot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最终方案确定使用狭义ppp模式下的资源补偿型融资模式,即选择一种可能产生期望收入的资源项目去补偿一个财务上不可行的项目。资源补偿型融资模式为非经营性项目的融资提供了新方式,具备一方面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另一方面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和参与度从而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和加速资源开发等优点,对解决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加快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项目资源补偿型模式定性定量分析设计:

定性分析设计:

将资源补偿型模式引入到该项目中,首先考虑的是补偿方式。该项目所在地可选的补偿方案有建设用地资源、旅游资源和矿产资源补偿,通过前期可行性分析确定了建设用地资源补偿的方式。

将土地作为补偿资源,政策上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我国对土地出让方式有严格的限制(如国土2004年71号文),一般通过三种方式来使土地使用权的获得合法化:捆绑招标、土地出让金补偿和作价入股。捆绑招标可以提高投标人准入标准发挥投资方企业优势但有复杂的法律冲突要协调且风险利益分担不是太平衡,出让金补偿结构简单操作性强但政府对项目没有后续控制能力,在敏感问题的操作上政府意愿是倾向于选择法律风险较低且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的方式,因此最终确定采用建设用地作价入股的方式(虽然土地使用价值有波动,但政府对项目公司有一定的控制权,发挥投资方企业优势的同时又能保证公众利益;对投资方的保障通过地块选择和利润保底设计来实现)。

确定作价入股的方式之后,根据当地政府的的规划以及政企双方意愿,方案选择了一块住宅建设用地(“a地块”)作为潜在的补偿用地,该土地规划类型为一类住宅用地,临近湿地景观,环境优美,景观公园建成后交通便利,土地规划中a地块周边公共设施健全,适合开发建设成别墅高档社区。湿地景观公园建成后居住用地的价值提升的预期较高,补偿方案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较大。

土地补偿的定量分析:

设计方案通过采用假设开发法来评估土地价值,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采用现金流折现的计算方法对a地块进行价值估算:(1)开发经营期:地块总用地面积为约6.5万平,总建筑面积5万平,预计开发销售期为三年,其中两年为开发期,一年为销售期。

(2)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值:用市场法,通过对估价时间点三处容积率类似的可比高档住宅项目案例的对比,结合本地住宅价格波动趋势、景观公园落成后对楼盘价格的拉动预测以及项目所在市新建商品住宅分类价格指数的变化,取出年平均价格增长率,预计经过两年的开发建设后,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价格将为每平米8千元,房地产总价值为4亿元。(3)开发成本:其中住宅开发成本为1.1亿元(包括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测算;(4)管理费:取开发成本的1%,为110万元。(5)销售费用:取开发完成后房地产价值的3%,为1200万元。

(6)销售税费:取开发完成后房地产价值的6%,为2400万元。(7)基于对房价的保守估计,开发利润也取相对保守的15%,为6000万元。

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地块价值,折现率取10%,不考虑投资利息和开发利润,测算出土地价值为1.7亿元,大于湿地景观公园的预测开发成本费用。可供项目投资方收回成本和获得合理利润。

特许权协议关键条款设计:

从政企双方立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以风险责任与收益平衡为原则对特许权协议的关键条款要点进行的推荐设计(推荐条件并非全部为最终条款):

1、特许权协议双方为:

甲方:市地方政府

乙方:投资者和政府组成的项目公司

2、特许权的内容要点:

甲方将a地块总价值为1.7亿元入股到乙方项目公司,股权由地方国土资源局持有;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a地块的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甲方保证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a地块的特许权并将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妨碍。

3、特许权主要权利要点:

开发建设权,即授予乙方上a地块的符合规划要求的开发建设权。

销售经营权和物业管理权,即授予乙方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的销售经营权和物业管理权。

开发建设完成后的住宅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物业管理权。 经甲方(甲方不无理拒绝)同意的特许权转移转让权。

4、特许权方式要点:

该特许权以资源补偿项目形式由乙方享有。乙方需要承担甲方规定的公园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本协议写明的特许权主要是补偿给乙方的土地资源使用权,用以抵消乙方建设湿地公园所花费的成本。

湿地公园实际成本超过预计成本5%以内时,湿地公园的建设成本全部由乙方承担,超出5%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各方承担比例;湿地公园实际成本低于预计成本(8亿元)时,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盈余部分,但是甲方作为乙方的股东之一,有权根据所占股份比例同乙方共同分享盈余。

5、特许权先决条件要点:

上级省政府同意公园和a地块用地取得的意见。

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公园和a地块住宅工程投融资计划以及资金来源保证。

6、特许权期限:

土地使用期限为70年(含建设期),本特许权协议期限同为70年,但如果出现不符合协议第三条先决条件的,甲方有权按照实际情况对特许期进行修改甚至终止本协议。

7、乙方的权利义务要点:

乙方负责公园项目的建设,公园的建设不晚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并且乙方需在公园动工之日起两年之内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公园的建设。

公园建成后,乙方需要向地方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并且验收合格。

在公园项目验收合格之前,乙方不得向地方主管部门申请验收a地块住宅项目。

甲方虽然入股到乙方项目公司,但是甲方仅限于在湿地公园项目上追加投资,乙方开发建设的住宅项目出现资金短缺时,乙方不要求甲方追加投资。

8、甲方的权利义务要点:

甲方对公园项目的建设有监督权,一旦建设期内发生甲方认为的严重影响工期或工程质量的问题,或是乙方有严重的违约行为时,甲方有权叫停项目,并有权视情况修改或终止本协议。

在特许期内,甲方确保乙方享受生态建设优惠政策和税费减免政策。

乙方开发建设公园和住宅项目所得的总利润由甲乙双方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9、特许权的转让和担保:

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开发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甲方不得无理拒绝),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土地开发经营权以及规划住宅小区范围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乙方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的期限不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10、土地使用权和设施的所有权、经营权:

在协议生效期限内,房地产和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销售权由乙方享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

由于乙方销售房地产,使得土地使用权转移到第三方的情况,办理程序同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一样,第三方对土地的使用权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确定。同理也适用于乙方拥有的物业管理权等权利的转让,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与第三方自行商定,程序和规定同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的土地一样,本协议不应对此造成影响。乙方放弃土地使用权和设施所有权、经营权后,本协议不再适用。

公园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所有,甲方自移交之日起拥有湿地公园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特许权期限届满后,如果所有房地产均销售给第三方,则按照特许期满时的国家法律规定处理;如果乙方还有剩余房产未卖出,甲方无偿收回未卖出房产。

11、违约赔偿条款要点: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必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开工前单方终止合同,除承担乙方前期实际支出的费用外,还需向乙方支付项目投资总额1%的违约金;在项目工程建设期内甲方终止合同,要向乙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工程费用,并承担项目工程投资总额10%的违约金;运营期间,甲方终止合同,要向乙方赔偿工程总投资额及合同期内的总利润。

公园建设完成后,如果验收不合格,乙方需要立即进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甲方因延误开园产生的损失。

如乙方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公园项目工程延误的,须赔偿甲方因延误开园的损失。若乙方在竣工前单方面终止合同,除承担项目工程投资总额1%的违约金外,尚需承担停工造成的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乙方a地块所建的住宅范围不得超过规划的面积,不侵占湿地公园的公共面积,不得妨碍公众游览公园,如果出现乙方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视情节程度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2、协议的终止

正常情况下,本协议授予的特许权应在特许期满时结束。 篇3:ppp项目工作职责

ppp项目金融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及工作任务

1.项目融资与财务规划

? 负责对项目拟定实施方案,并进行融资与财务规划;

? 负责组织撰写项目商业建议计划书中的财务与投融资部分内容。

2.在融资与经济方面的项目可行性论证

? 负责项目融资模式确定与财务模型建立;

? 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成本-效益论证分析;

? 负责对项目的价值评估——进行物有所值(vfm)价值标杆对比分析; ? 负责项目服务费率的研究论证与确定,并负责制定项目运营收费机制;

3.在融资与经济方面的项目可行性论证

? 负责系统性分析与评估项目融资付款模式和财务规划对政府财政的直接和潜在影响; ? 负责协助并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项目可行性尽职调查; ? 负责并协助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招标前期的信誉评级。

4.项目招标与合同管理中金融财务相关的工作

? 负责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的经济相关条款进行分析、确定;

? 负责组织项目招标过程中征集建议书中经济相关内容进行论证或建模分析; ? 负责回复和解答招标过程中反馈的疑难问题;

? 参与项目融资的谈判和签署;

? 负责在项目合同允许下对项目公司的账户进行监管,并对项目公司的财务运营状况进行必要的稽核和总结; ? 负责组织处理项目后期的再融资与债务重组事宜; ? 组织或协助项目后期服务费率的调整与再谈判。

5.项目融资及其渠道管理

? 负责组织与潜在社会资本投资方的沟通;

? 负责与潜在社会资本方沟通,并优化项目融资方式,增加项目合作机构数量; ? 负责建立并拓展融资渠道; ? 负责组织开发创新的融资模式,提高项目的市场吸引力。

6.资料管理

? 负责收集、整理与经济相关的文案资料,并建立资料库;

7.专业咨询顾问与服务的管理

? 参与聘用专业咨询顾问;

? 负责第三方专业服务的质量监管;

? 负责第三方专业服务进度的管控。 篇4:ppp项目方案

ppp(公私合作关系)项目实施建议方案

一、什么是ppp

(一)基本概念、核心理念

ppp,即公私伙伴关系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这种关系用商业协议来确立,公共部门将融资、建设、运营风险转嫁给私营部门,并与私营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在这样的框架下,ppp的表现形式有多种,如bot(建设-运营-转让)和boot(建设-运营-拥有-转让)等。一般而言,按照私人部门的参与程度和公共部门将各类风险向私营部门转移的程度会产生多种ppp模式,如bot,boot,dbfo等。

ppp的核心理念是追求资金最佳使用价值,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发挥公私双方各自优势,紧密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得到最优的投资回报及社会公共效益,实现公共财政或者公共资源的价值最大化。

(二)ppp的比较优势

相对于政府传统项目开发模式及公共融资方式,ppp有以下

比较优势:

1、提高公共财政使用效率

ppp项目一般由社会私人资本或者联合体融资建设及运营,提供公共服务。共用财政投入很少,较好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这对公共财政短缺的情况下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同时,由于捆绑了建设和经营,并以服务和产出付费,使得私人部门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动性,通过创新、自我施压等避免项目成本超支。在风险管理上的合理分配和良好的合作机制也使得项目失败的概率大大降低,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2、保障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

评审中标的私人资本或联合体组建项目公司建设项目并提供公共服务。联合体一般是由建设方、融资方、运营方组成的利益共同体,它比传统开发模式具有更好的内部协调能力。

另外,很多ppp项目通过引进国际知名建设、管理机构,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

3、实现合作双方互利共赢

合理的ppp模式可以平衡公私双方的权责利。在风险分配上遵循“最优承担”原则,即将风险分配给最有能力承担的一方。同时,全寿命周期特点使得合同具有较大的灵活空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机制既能维护共用部门的利益,也能最大限度满足私人资本的诉求。

(三)ppp实施背景

十八大以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逐渐成

为政策主线。在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发展是重中之重,稳增长的任务尤其艰巨。在此背景下,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财政部预计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约为42万亿元人民币,每年需要资金约7万亿。然而作为城镇化建设主力的地方政府财政压力巨大,各级政府直接债务约11万亿,或有负债约7万亿。在当前土地收入成为地方债务主要还款来源的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正常波动都足以影响地方财政,进而影响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

要改变这种困境,最关键的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改变传统政

府投资模式。ppp模式积极引入社会私人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在保障资金来源、引入先进的建设和管理经验、保证项目和公共服务质量上有较大优势。

(四)ppp法律依据

ppp模式在本质上是鼓励社会非公有资本参与社会基础设施

建设和基础服务提供,我国早在2005年就出台《国务院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其中就有“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条款。

2010年,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新36条”,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及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和社会事业领域。

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成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

(五)ppp适用领域

ppp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引入社会私人资本组建联合体,授予特许经营期,由其自主融资建设和经营该项目,通过项目本身收费或政府对服务的付费收回投资成本,实现投资收益。特许期满,项目移交政府或续约经营。原则上,所有能满足这个特点的政府投资项目都具备采用ppp模式的可能。

在具体实施中,相应ppp项目一般由上述各领域政府专业主管部门联合政府投融资平台组成招商主体,成为项目发起方。由专业主管部门代表公共部门负责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审查,维护公共利益。

二、ppp实施路径

(一)项目发起

1、明确需求

拟建项目相应级别的行业主管部门,如市级项目由交通局、环卫局、教育局等根据行业需求分析报政府及发改委申请投资立项。需求应量化,尤其对于拟用ppp模式开发的项目,量化的需求是在支付环节提供绩效标准的重要依据,比如,每年需新增垃圾处理多少吨。需求分析是确定投资规模、投资方式的前提。

也可由相关专业国有企业、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上述需求,并报政府立项。

2、评估方案

在需求分析基础上,上述部门进一步对备选方案进行评估。主要是开发方式的选择。由于ppp开发模式前期工作较长、过程复杂、专业性强、总投资大,因此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适用ppp模式。有些可能更适合传统采购方式,如bt或代建。对于确需进行ppp模式开发的,也要为该项目确立一个参考标准,即如果按照传统政府采购模式(psc)开发,需要的总投资和产生的效益,以便为引入ppp模式提供充分的依据。

3、可行性研究

项目可行性研究应由以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独立进行,或通过权威中介机构提供分析报告。

在可行性研究中,商业预测较为关键,它可以使政府在大量花费资源开发项目之前就能够对合作伙伴关系的适用性有所认识,且对于分析招商过程中私人部门是否胜任、确定合理底标有意义。

ppp项目涉及私人资本的引入。较为严肃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对于量化项目风险和成本,确定净利润,形成有吸引力的商业预测,从而降低招商难度有帮助。同时也是政府选择开发模式的参考依据。 国际上一些失败的ppp案例大多源于对市场风险预测不足,导致收支难以平衡,最后破产,由政府接管提供公共服务,无形中也增加了公共资源的浪费。

4、征询意见 就拟建ppp项目征询监管方、专家、终端用户等的意见有助于发现潜在问题,并在完善后发布切实可行的招商文件。

5、确定决策文件

在项目发起的最后阶段,通过分析需求及初步的可行性研究之后,应形成相关确定性文件,比如绩效标准,风险管理方式,项目公司运营模式,招商程序,融资安排以及监管方案等。

这是开展项目招商工作的前提,也是政府在ppp项目中需要做的基础工作。

(二)项目招商

1、成立招商小组

招商主体一般由项目所在行业专业主管部门及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组成。招商主体可以进一步委托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或资产运营公司为招商代理,并与其组成招商工作小组。

为完成招商工作,招商工作小组应聘请相应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和技术顾问等。在成功招商后,顾问团队可以进入项目公司继续提供咨询服务,顾问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

2、发布招商文件

招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与潜在对象初步接触,向政府有关部门和融资机构进行咨询等,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招商边界条件。如,合同结构,特许经营协议,费用结算方式,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招商的范围等。这些内容构成完整的招商方案。在获得政府批准后,由招商工作小组正式发布招商文件。

3、确定短名单

招商文件发布后,招商工作小组负责接待意向投资者,在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后,与意向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并接收投资建议书。

招商工作小组应从大量的投标方筛选优质的对象确定短名单进入谈判环节。过低的门槛虽然可以使得竞标过程比较激烈,但也容易增加谈判工作难度。由于ppp项目的特殊性和长期性,单一的指标,如利润率、成本收益等无法确定最合适的合作伙伴。

以往一些ppp案例中不乏为中标而故意压低条件,但最后却无法维持,转而由政府接手的现象。

4、谈判及评审

专家和顾问团队应根据项目的特点,从成本效益、技术创新、管理经验等各方面予以分析比对,尽量以推荐而非打分的方式出具意见。当前ppp项目的行业经验不足以用过于精细的方式进行评选。 评审工作应充分考虑ppp项目的全寿命周期这个特点。对投资者的经验、技术、实力以及创新能力应予以重视,前者甚至比价格更为重要。

5、签约 篇5:ppp项目实施的基本流程

ppp项目实施的基本流程

(一) 编制实施方案和资格预审文件

主要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物有所

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编制资格预审文

件。

1.编制资料清单; 2.向政府相关部门调研访谈,详细了解项目情况;

3.方案,内容主要包括:

本框架

4.评价;

5.能力论证;

型,进行财务测算

政支出测算和承受能力评估

受能力论证结论

6.门汇报实施方案,并进行修改完善;

7.方案报批稿;

8.项目实施方案获批后,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公告;9.预审公告;

10.机构成立评审小组;

11.资格预审和评审工作。

编制项目实施(1) 项目概况 (2) 风险分配基(3) 项目运作方(4) 交易结构 (5) 合同体系 (6) 监管架构 (7) 采购方式选进行物有所值进行财政承受(1) 编制财务模(2) 重点进行财(3) 形成财政承向相关政府部形成项目实施协助发布资格协助项目实施协助组织项目 (二) 实施招标程序

主要工作: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商推介,解答投资人有关

问题,吸引投资人关注和参与投标。

1.制定招标阶段的具体工作计划;

2.主持起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主要包括:

(1) 投标人须知

(2) 项目协议,

(3) 合资合同(如政府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参股项目公司

的)

(4) 技术参考资料

3.与政府有关部门讨论招标文件;

4.修改招标文件并完成终稿;

5.起草招标公告并协助项目实施机构在相关媒体发布招

标公告,组织发售招标文件;

6.协助项目实施机构接待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及尽

职调查;

7.参加标前会议; 8.编制标前会议备忘录,并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送;

9.回答和澄清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的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10.继续研究招标文件并使文件符合法律规范和行业惯例,

如发现重大疏漏或对项目实施机构不利的条款,及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进行修正;

11.将招标文件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潜在投标人;

12.与有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协调解决招标阶段出现的

各种问题; 13.制定开标计划和开标安排,制定开标阶段的各种有用

文件;

14.协助布置开标现场并派工作人员参加开标仪式。. (三) 评标及谈判阶段

主要工作:制定评标标准,协助进行谈判,并就协议关键条

形成最终项目协议。

1.清谈判的计划;

2.评标方法和澄清谈判策略;

3.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摘录、比较和

评估,计算各投标人的分值,并起草评审报告; 4.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

5.确认谈判工作组与候选社会资本就项目

6.结束时编制谈判备忘录,并根据谈判结果

7.定稿;

8.公示;

9.书;

10.政府与投资人协议签署仪式。

款进行解释和修改,制定评标和澄制定评标标准、协助评审小组协助组建采购参加采购结果合同进行的谈判; 在每一轮谈判修改协议文本; 形成协议文本协助进行中标发出中标通知根据需要参与

第19篇:PPP项目运作

PPP项目运作

一、PPP项目背景及政策

2014年是中国全面深化经济改革的破题之年,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稳增长”是经济发展主导政策,投资需求仍对经济增长起“托底”作用,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将是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另一方面,政府性债务规模急剧增长,为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中央全面启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根据国家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未来将剥离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有利于缓解财政支出压力、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的规定,“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分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由此可见,PPP模式作为一种兼具融资与管理功能的合作模式,不仅能够有效解决现阶段融资难、地方债务危机等问题,还能够有效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为社会资本带来了新的投资机遇。

政策热潮下,PPP项目在全国多行业多领域受到追捧,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新能源汽车、地下综合管廊、医疗、体育等。2014年12月,财政部发布第一批PPP示范项目30个,总投资1800亿元。2015年5月份,发改委发布1043个PPP项目,总投资1.97万亿元。根据PPP项目库统计发现,在1043个项目中,安徽以127个项目居首,江苏以107个项目紧随其后,贵州、山东、云南、甘肃、江西、青海等地推出项目也较多,均超过60个。2015年6-8月以来,根据广发证券研报统计,各地PPP项目推出呈明显加速状态,累计总投资额超过4.6万亿元。其中8月份,先后有11省市公布PPP推介项目,总投资超过1.39万亿元,广东省再次推出的项目总投资额达2814亿元,江苏和天津项目总投资分别为1158亿元和2372亿元,此外甘肃、辽宁投资规模均超千亿元。

同时,为了加快PPP项目实施进度,提高PPP项目可融资性,多省级设立PPP基金。目前,基金规模较大的是山东和河南省。山东省PPP发展基金总规模为800亿元,分3年募集到位。其中,山东省政府引导基金出资80亿元,吸引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和社会资本720亿元,2015年首批基金规模为200亿元。7月份,发改委批复河南投资集团筹备PPP发展投资基金,总规模达1000亿元。另外,安徽省首家PPP专项基金项目规模近400亿元,江苏省首期PPP融资支持基金达100亿,云南和四川也设立了PPP项目投资基金。财政部也曾表态称,将深入研究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提高各类金融机构的参与积极性,有效解决各地PPP项目建设资金来源的问题,推动项目落地。

二、行业状况

回款问题近几年一直被园林行业所困扰,现金流入预期非常低。PPP模式的大力推广,使得政府更乐于参与其中,这是原有商业模式的巨大突破,园林企业有望借此突围。对于园林行业而言,PPP模式是原有市政园林BT模式的一种巨大进步和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具体优势表现为:利用多重多方协议形式规范各方风险分配,确保合作资本方的地位平等与利益诉求,契约形式更加完备;政府从原有债务方转变为权益方,立场变化使其更加积极,行政资源和补偿机制会更加向项目倾斜;借力PPP模式改善园林公司业务结构,探索多元业务,并大大提高现金流。

自去年以来,A股园林类上市公司纷纷试水PPP模式,订单累计投资额已达数百亿元,未来园林行业发展空间广阔。仅从园林绿化市场看,“十二五”期间预计年均新增城市化率1%,按照每平方米市政园林绿化投资约300元为基础计算,每年新增城市化带来园林市场约1385亿元,而转型到生态更是一个万亿的市场。

2015年,东方园林作为城市建设和生态环保领域的行业翘楚进入二次创业期,将“三位一体”综合治理方案与PPP模式双管齐下给企业注入新活力。目前,东方园林进入生态环保的四个子领域。首先是水生态领域,专注以河、湖流域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城市湿地修复和城市森林建设,这个领域预计投入10万亿。第二个领域是土壤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这个领域也预计头午10万亿。此外,东方园林还进入水务、固废处理两个子领域,累计也会在7万亿以上。为使PPP项目陆续在全国各地顺利上马落地,东方园林搭建了多个平台。第一,组建独一无二的技术平台。设立自己的生态环保景观设计研究集团,目前有近2000人的技术团队。与国家级的研究机构建立了院士工作站,同时还和六所大学建立合资设计院。另外,东方园林建立了强大的全球技术资源整合能力,已和相关的全球生态环保类的顶尖公司进行了合作。第二,正在搭建一个金融平台。跟许多金融机构如国开行、农发行等都有战略协同。组建了生态环保类的产业基金。同时,正在参控各种金融机构,组建东方园林自己的金融板块。另外,东方园林还呼吁构建一个生态金融体系。第三,构建服务运营平台。与70个城市建立了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探索了一条高效的设计、施工、运营的方法。

包括东方园林、棕榈园林、普邦园林、铁汉生态、岭南园林等在内的多家A股园林类上市公司均公告签署了PPP项目。初步统计的重大PPP项目如下:

1、东方园林

湖北省(黄石)园林博览会园博园PPP项目的中标联合体单位,总投资额约6.2亿元。

萍乡市湘东区麻山生态新区PPP项目的中标联合体单位,总投资额约24亿元。

武汉市江夏区“清水入江”投融资、策划、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的中标单位,总投资约为51.10亿元

与中国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管委会完成《宜兴环科园环科新城生态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签署,总投资额约为20-50亿元。

与徐州东方鲁尔实业有限公司完成《徐矿集团生态建设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本协议金额约为人民币15亿元。

2、棕榈园林

与漯河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漯河市沙澧河开发二期工程PPP模式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合作项目总投资规模约40亿元。

中标梅州城区马鞍山公园及半岛滨水公园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合计中标金额为3.51亿元。

3、普邦园林

成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市政配套建设PPP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工程规模为5.16亿元

4、铁汉生态

与浙江省德清县下渚湖湿地风景区管委会签署了《德清县下渚湖湿地风景区生态景观建设PPP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投资总额约为10亿元。

5、岭南园林

与安徽肥西县人民政府、中建国际投资(合肥)有限公司签署了《合肥市肥西县园林基建项目PPP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包括肥西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园林绿化景观项目、土地复垦及新农村建设项目、综合交通工程项目、以产业化方式建设的保障房项目、产城融合示范区项目等,项目投资额约50亿元。

三、企业PPP运作

PPP模式的核心是引入市场机制,即建立政府与企业“利益分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模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社会评价”的良性互动格局。因此,它不仅仅是单纯的融资方式,也是一种机制和制度设计。

PPP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项目选择、社会力量合作伙伴确定、组建项目公司、融资、建设、运行管理等过程。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分三类,一是完全依靠使用者付费,二是政府支付服务费用,三是前两种方式的结合。

根据不同阶段所有权的归属不同,PPP项目可划分为三类基本模式:第一类,政府在全生命周期内都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典型代表为BOT;第二类,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拥有项目的所有权,但所有权最终移交归属于政府,典型代表为BOOT模式;第三类,全生命周期内项目的所有权均属于项目公司,典型代表为BOO模式。

企业PPP项目运作方式主要有:

1、打破地域垄断。打造具有一定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的大型市政公用服务专业性企业,通过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合作伙伴共同参与项目的融资、建设和运营,逐步开拓区域市场,提高区域产业集中度,以城乡一体化进行项目打包,突破区域限制,扩大市场规模。

2、选择PPP模式。PPP运作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有很多,比如回报机制、收益方式、风险结构、融资需求、政策法规等,但从根本性的项目所有权归属视角分析,主要因素包括项目领域、收益方式、特许经营期和物有所值VFM指标。当PPP项目具有独立性较小、竞争性较弱和投资规模较大的特征时,政府限制项目公司收益的自主性,缩小特许经营期,VFM指标较小,此情况下选择BOT基本模式。当PPP项目独立性较大、竞争性较强、投资规模较小时,政府将所有权逐渐转移给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期变长,VFM指标较高,此种情况下适宜选择BOOT或BOO基本模式。

3、规范运行操作。一是,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开展PPP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是决定项目成功的首要环节。筛选PPP项目要符合当地市政公用方面各类专项规划的要求,加强前期策划,可委托有一定业绩和能力的设计或咨询机构编制实施方案。二是,选择好合作伙伴。根据综合经营业绩、技术和管理水平、资金实力、服务价格、信誉等因素,择优符合政府要求的选合作方。三是,按标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标准及调整机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四是,筹组项目公司。依合同、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筹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按合同进行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

4、把握关键环节。一是建立长期的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的合作机制。二是建立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三是建立平等的风险共担机制。四是建立严格的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五是建立正常、规范的风险管控和退出机制。

5、试点先行,逐步规范。优先在绿化景观、市政基础设施、污水处理和修复、新农村等方面的新建、改扩建和运营项目中,优先选择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进行试点推进,通过总结经验,逐步规范完善,为后续扩大市场提供指导。

6、建立信用评级和黑名单制度。依托专业信用评价机构对项目涉及的政府支付能力和合作企业信用进行评价,对合作企业、咨询机构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第20篇:PPP项目盈利模式

PPP项目模式【专家+案例详解】

谈到民营企业的PPP成功模式,大家必谈华夏幸福的固安工业园,羡慕其丰厚的利润和抢到了头啖汤;谈国资企业的PPp谈到民营企业的PPP成功模式,大家必谈华夏幸福的固安工业园,羡慕其丰厚的利润和抢到了头啖汤;谈国资企业的PPP成功模式,大家会拿出北京地铁四号线,羡慕其资源整合的大手笔和灵活性。 其实,如果参与其中的社会资本不盈利,一切都无从谈起,哪怕是公益性项目。 PPP本质上是要借助社会资本的资金与竞争(特别是创新),来改善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其注重产出标准而不是实现过程,是一种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然而,公私双方通常具有截然不同的利益诉求,政府部门关注公众需求满足,而社会资本强调利润获取。因此,保证社会资本适当盈利是避免其关系专用性投资不足、提高其竞争与创新积极性的关键,并最终实现政府部门、社会资本和公众的“多方共赢”,促使PPP项目成功。

1、PPP项目盈利模式创新的必要性

在传统思维方式下,PPP只是政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开展公共事业的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借此减轻其财政压力。社会资本通过收购股权或收购资产、投融资建设、经营管理或(和)按需求提供服务的方式投入PPP项目,而政府部门则以转让收费权、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或(和)政府付费的方式给予社会资本合理的回报。

此时,公私双方关注的焦点即社会资本的投资回报率或目标收益率:过低的投资回报率或目标收益率不利于社会资本积极性的发挥,甚至将迫使其退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而较高的投资回报率或目标收益率将会给政府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PPP项目的公私双方过度关注“投入-回报”之间的关系,甚至在确定投资回报率或目标收益率上表现出对抗关系,违背了PPP伙伴关系的初衷。 据审计署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约20.7万亿元,如何监控和化解债务风险备受外界关注。2014年,我国政府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并密集发布PPP的相关文件,其中“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43号文)的基本思想为“修明渠、堵暗道”,即堵住“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这一暗道,修了政府债券与PPP两条明渠;然而,国务院43号文在鼓励运用PPP模式化解地方债务的同时还明确指出,“地方政府要加强对或有债务的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做好相关监管工作”。

由此可见,对于那些需要政府付费或者给予适当补贴的PPP项目(即非经营性和准经营性公共项目)而言,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社会资本,仅仅盯着这一项目既有的收益和财政补贴是不够的,更需要通过PPP项目盈利模式创新“将蛋糕做大”,政府可以因此避免PPP项目引起的新发生或有债务超出规定范围,社会资本也因此可以在投资回报率或目标收益率上减轻与政府部门的对抗,从而更顺利地实现其盈利。

2、伙伴关系下的PPP项目盈利模式框架

PPP的成功实施需要以伙伴关系思维为基础,公私双方必须摒弃对抗思维,互相尊重且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项目中去,因此,如何在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效率的同时保证社会资本适当盈利,必须是公私双方共同面对、协力解决的问题。PPP项目盈利模式的创新,是在确定投资回报率或目标收益率之前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交易行为背后隐藏着价值交换,存在一定的价值交换范式或机制,而盈利模式这一概念即为了解释这种价值交换范式或机制;收益和成本决定了组织的经济价值,利润或盈利水平则是企业经济价值的直接体现,因此,盈利模式通常是指按照利益相关者划分的收入结构、成本结构以及相应的目标利润。有鉴于此,本文基于实践中的典型案例,从收益结构优化、成本结构优化、目标利润稳定三方面分析PPP项目的盈利模式。

图:基于多案例的PPP项目盈利模式树形框架 注:

①城市轨道交通、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铁路、港口/码头、水库、环境治理等项目捆绑土地、旅游、矿产等资源开发项目;

②医疗、教育、养老服务设施、场馆类、机场航站楼等项目捆绑餐饮、物业、绿化等配套服务;

③公厕与垃圾投放设施、路灯节能、城市公共停车场站、城市公汽交通、高速公路等项目捆绑广告等副产品,保障性安居工程捆绑商品房这一副产品,海水淡化捆绑工业制盐这一副产品等;

④投资规模相对较小、供特定人群使用或会对特定人群留下印象的项目,若该特定人群为某一商品的潜在客户,则生产该商品的企业可投资并冠名该项目; ⑤城市轨道交通等投资规模大、专业复杂的工程,可根据专业进行分割并分别选择适当的融资模式;

⑥规模小且分布零散的能源站(供热/冷)、(生活、工业)污水处理、(生活、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⑦城市供水、能源站(供热/冷)、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PPP发展相对成熟的领域;

⑧既可以是同类公共产品中盈亏状况不同的项目捆绑,如捆绑交通流量不同的高速公路路段,也可是具有特定联系的异类公共产品中盈亏状况不同的项目捆绑,如海水淡化与发电捆绑;

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隧道、桥梁等具有流量特征的项目,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等市场不稳定的项目。

3、PPP项目盈利模式之收益结构的优化

收益即财富的增加,其既包括货币收益,又可以包括声誉提高、潜在收益等非货币的。PPP项目可以通过优化收益结构实现盈利。 ▶3.1 捆绑私人产品,配补收益来源

当政府希望通过PPP模式获得的公共产品或服务属于非经营性(没有任何价格机制和现金流入,主要产生社会效益)或准经营性(有价格机制和现金流入,但无经营利润,成本无法收回)时,可以为该公共产品或服务配补适当的私人产品并捆绑提供,从而克服收费困难或收费不足的难题,即所谓的公共物品供给的捆绑模式或联合供给模式,最早提出这一思路的为德姆塞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简称25号令)明确规定,“向用户收费不足以覆盖特许经营建设、运营成本及合理收益的,可由政府提供可行性缺口补助,包括政府授予特许经营项目相关的其它开发经营权益”,从而充分肯定了这一盈利模式的合法性。

(1)增补资源开发权,弥补收益不足

政府以对PPP项目公司进行补偿的方式,将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地铁、隧道、环境治理等)周边一定数量的资源(如土地、旅游、矿产)的开发权出让给PPP项目公司,以捆绑的方式提高项目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以确保项目投资者获取合理回报,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即所谓的资源补偿项目(Resource Compensate Project,RCP)融资模式。 例如:

①香港地铁公司(简称“港铁”)的盈利模式可总结为“轨道交通+地产商业”的组合,即以轨道交通的投融资建设与沿线地产商业的开发同步进行,由港铁的收益结构可知,地产商业开发的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正因如此,港铁成为了全世界范围内服务水平最好、运营效率最高、盈利情况最为理想的地铁公司之一。

②2004年4月,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政府决定在亚拉河畔现有的墨尔本展览中心旁边,建设一个世界级的会议中心,维多利亚州政府通过招标确定由Plenary Group为首的承包联合体(简称“Plenary联合体”)作为社会资本,负责该项目的开发、设计和建设,并且授予Plenary联合体长达25年的特许期,为了提高该项目的可经营性,公私双方制定了会议中心周边区域的扩充性商业开发计划,包括在新墨尔本会展中心附近建设办公区、住宅区、零售专区以及一个五星级的希尔顿酒店,并翻修码头上一艘名叫波利伍德赛德的老帆船,将其货棚改造成餐厅,从而通过经济乘数效应显著增加了项目效益。 (2)授权提供配套服务,拓展盈利链条

当PPP项目供给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建成后,必需相应的配套服务才能正常运转时,政府可授权PPP项目公司提供这种可以产生预期收益的配套服务(如餐饮、物业、绿化),从而通过延长价值链创建现金流、补偿主体项目财务上的不可行。 例如:

英国国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NHS)与百威斯特公司(Bywest)合作的西米德尔塞克斯大学医院(West Middlesex University Hospital)项目,百威斯特公司负责其投融资与建设,西米德尔塞克斯大学医院基金会负责该项目的运营管理,为了补偿与回报百威斯特公司的建设投入,将该医院运营期间的配套服务项目全部交由百威斯特公司负责,包括餐饮、搬运、安全、保洁、维护和物品供给,服务周期或从35年延长至60年,服务费由英国政府支付。 (3)开发副产品,增加收益来源 PPP项目公司在提供政府需求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时,可以附带生产出更具经营性的副产品(如广告、建筑作品知识产权的授权使用),以此弥补主产品项目财务上的不可行,如北京丰台区郭庄子和昌平区回龙观限价房项目中增配的商品房开发,梅州模式公厕项目中用以养厕的店铺、饭店、办公楼、垃圾中转站。具体策划方案既可由公共部门主动提出,也可由社会资本策划提出、公共部门审核批准。 前者如:

英国森德兰市采用PFI方式对市内街道的照明、标志和街道设备(3.05万个灯柱和6000个公路标志)进行设计、安装、运营、维护和融资,合同期限为30年,且要求最长5年内更换完所有设备,该项目中的社会资本在合同期内的前5年获得一次性支付265万英镑用于更换完所有设备,其后运营期每年通过经营灯杆和公路标志广告、交通CCTV(注:闭路电视)增加费等第三方收益(折现共计158.9万英镑),来作为维护投资和获取相应回报。 后者如:

德国将公厕进行市场化运作,以期在弥补政府资金不足的同时,促进公厕在节能、节水、环保等技术上的创新,1990年在柏林市公共厕所经营权拍卖会上,后来被称之为“茅厕大王”的汉斯•瓦尔即承诺免费提供公厕设施及其维护和清洁工作,当时其竞争对手都认为他疯了,于是在缺少竞争、承诺免费建厕、只要求交纳低廉管理费的情况下,瓦尔公司一举拿下全柏林的公厕经营权;瓦尔公司的盈利点显然不在厕所门口0.5欧元的投币口上,其最大的收入来源是这些公厕外墙的广告经营,它把柏林的很多厕所外墙变成了广告墙,加之瓦尔公司的墙体费用比一般广告公司低得多,使得香奈尔、苹果、诺基亚等很多著名公司都在公厕上做广告。

▶3.2 冠名公共产品,增值社会资本声誉资本

对于社会资本而言,能够为其自身增值、为其发展助力的收益不仅限于货币形式的,还可以是提高知名度、潜在收益等非货币形式的,因此,PPP项目还可以冠名公共产品作为社会资本的回报,日本丰田汽车公司就热衷于这一类PPP项目。 例如:

丰田汽车公司捐赠350万元人民币在天津建造过街天桥,命名为“丰田桥”,虽然丰田桥无法产生任何直接现金收益,但丰田汽车公司通过得到该桥的冠名权,收获了巨大的隐性声誉收益。又如:丰田汽车公司负责了NBA球队休斯敦火箭队的主场——“丰田中心球馆”的投融资建设与维护,但并不负责其运营以收回建设投资,而是通过为体育场馆冠名,来吸引丰田中心球馆看比赛的火箭队球迷购买丰田轿车。

4、PPP项目盈利模式之成本结构的优化 成本是社会资本进行投资建设、特许运营所必须耗费资源的货币表现,因此,成本结构优化既可以是减轻社会资本的一次性建设投入、通过规模经济降低单位产品成本,也可以是其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减少日常运营成本。 ▶4.1 集成融资模式,分摊建设投资

对于建设期投资规模较大、运营期收费不足的公共项目,可将其进行适当的分割,只对其中部分工程(与运营成本及效率密切相关的)采取PPP模式或对不同部分采取不同的PPP模式细分,从而减轻社会资本对该项目的一次性建设投入,提高其可盈利性。 例如:

①北京地铁4号线的全部建设内容划分为A(征地拆迁和土建工程)、B(机电设备的购置和安装)两部分,北京市政府只将占总投资30%的B部分(投资额约为46亿元)交由香港地铁有限公司(香港特区政府控股的上市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当地国企)和北京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当地国企)共同组建的京港地铁公司(SPV)来负责融资建设(即BOT模式)。

此外,该SPV负责地铁4号线的运营管理、全部设施(包括A和B两部分)的维护和除洞体外的资产更新,以及站内的商业经营,通过地铁票款收入及站内商业经营收入回收投资,特许经营期(30年)满后将B部分项目设施无偿地移交给北京市政府,将A部分项目设施归还给北京地铁四号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②昆明快速公交(BRT)系统项目(包括交通枢纽站、首末站、场站、沿途站牌的建设)建设规模大,收费显著不足,对民间资本缺乏吸引力。为此,昆明市政府采取了BOT-BT-TOT的集成融资模式:

将资金需求量大、投资收益较好且建设周期长的专用道建设(包括路面建设、交通枢纽站、首末站和场站的建设)部分,采用BOT模式交由A公司负责;将资金需求量相对较小、无收费机制、建设周期短的车辆购置及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部分,采用BT模式交由B公司负责;A公司建设完成后,通过租赁协议将专用道部分的经营权移交给C公司,同时,B公司在建设完成并由政府回购后,再由政府将车辆购置及智能交通系统部分的经营权移交给C公司,至此,整个BRT项目采用TOT模式交由C公司负责经营。

▶4.2 打包运作形成规模效应,降低单位产品成本

在PPP项目中,社会资本需要进行一定规模的建设投资,或者购买项目一定期限的产权或经营权,那么,若公共产品或服务的需求量过小则PPP项目的产能过剩,导致社会资本的盈利性差或者需要政府对差额部分进行财政补贴。可见,确保PPP项目适当规模的需求,从而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是PPP项目盈利的一种思路。 以各省公布的首批PPP项目清单中普遍受到青睐的污水处理项目为例,规模越大对投资者越有吸引力,而规模小的项目基本不具备投资者对市场化经营的收益要求。

因此,对于普遍存在规模小且分布零散特点的乡镇污水项目,国内的通常做法即打包运作、“一厂一价”,如深圳龙岗10座污水处理厂打包转让项目、海南16座污水处理厂打成两个“项目包”委托运营项目、江阴4污水处理厂打包招商项目等。

又如江西省工业园区污水打包BOT项目:2010年8月,江西省政府颁布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规划,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列为十大节能减排工程之首,要求在2015年建成102个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项目;2011年5月,江西省政府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签署全面的战略合作框架(规划日处理量237万吨,总投资146亿),由江西省城投(出资20%)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出资80%)组建的中国节能江西公司(SPV),负责江西省102个工业园区的污水和固废处理、环保节能,工作范围包括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特许期限30年,由政府来进行付费。

▶4.3 进行管理或技术创新,降低运营成本

采用PPP不仅是为了解决公共部门的财政紧张,更重要的是借助社会资本的专业和创新,来提高公共产品的供给效率。因此,社会资本为了拓展其盈利空间,应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充分发挥其主动创新积极性,通过管理或技术创新不断降低其运营成本。 例如:

在湖南省长沙市东部近郊的长沙县,牛角冲社区与长沙绿动循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绿色循环积分计划”,居民们在长沙绿动循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注册后,将领取到各自的专属二维码,居民们将家中可回收垃圾打包后贴上二维码投放到社区的专用回收桶后,公司会将垃圾运往循环分拣中心通过扫描二维码确定居民信息,根据垃圾的种类数量换算成积分录入用户账户,居民的二维码垃圾积分达到一定数量后可兑换生活用品或抵用小区的物业费。集中回收后再由PPP项目社会资本进行垃圾分类是一项耗时、耗力的事,而对于形成并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而言,垃圾分类却是举手之劳、轻而易举的事,长沙绿动循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通过二维码社区垃圾回收模式这一管理创新,充分调动了广大居民的积极性,大幅压缩了其进行垃圾分类的成本,进而极大拓展了其盈利空间。

5、PPP项目盈利模式之目标利润的稳定

获取利润是企业价值增长的主要方式,因此,能否获取稳定、可持续的利润是企业进行投资的重要决策依据。有鉴于此,不但要让PPP项目社会资本“有钱可赚、有利可图”,还要确保其利润的相对稳定与可持续,降低社会资本在PPP项目中实现目标利润的风险,也是其重要的盈利模式设计思路之一。 ▶5.1 将盈亏状况不同的公共产品捆绑,提高目标利润的可持续性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既有现金流入充裕的经营性公共项目,也有现金流入不足的非经营性公共项目,甚至是没有任何现金流入的非经营性公共项目。经营性公共项目对于社会资本具有强大的吸引力,采用PPP模式有可能造成社会资本“暴利”,置政府于尴尬境地;而准/非经营性公共项目则对社会资本缺乏吸引力,采用PPP模式后政府需要进行适当的财政补贴或者需要付费,从而给政府带来一定的财政压力。

为了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更为广泛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同时确保PPP项目“盈利但不暴利”,可以将盈亏状况迥异的项目捆绑实施PPP,实现“以丰养歉”:既可以是同类公共产品中盈亏状况不同的项目捆绑,如捆绑交通流量不同的高速公路路段;也可是具有特定联系的异类公共产品中盈亏状况不同的项目捆绑,如海水淡化与发电捆绑。 代表性项目如:

天津的国投北疆发电厂循环经济PPP项目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天津长芦汉沽盐场有限责任公司按64:34:2的比例共同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该工程由“发电工程、海水淡化、浓海水制盐、供热、土地整理、废物利用”六个分项工程组成,提供电力、热力、淡水、土地、盐化产品、建材等多种重要产品。

其中,海水淡化工程是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由于受生产成本及供水体制等约束而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该项目就是将盈利性差的海水淡化工程与盈利性较好的发电工程捆绑,实行“以电养水”的政策,发电工程的盈利弥补海淡工程的亏损;鉴于天津的国投北疆发电厂循环经济PPP项目整体上看是盈利的,其二期工程规划的2台100万千瓦发电机组和30万吨/日海水淡化装置已于2014年12月24日获国家发改委核准。

▶5.2 运营前期合理设定保底量,提高目标利润的稳定性

由于PPP合同的长期性,成本与需求的不确定即成为其显著特征。为了保证社会资本目标利润的稳定性,公私双方通常会设定最小需求保证(minimum demand guarantee,MDG)或最小收益保证(minimum revenue guarantee,MRG),即我国PPP实践中所谓的保底量,这本质上是一种公私双方风险共担策略或社会资本的风险缓解机制。

由于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较快且PPP市场还不健全,运营前期设定保底量的做法在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隧道、桥梁等具有流量特征的PPP项目,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等市场不成熟的项目中普遍存在,下面介绍污水处理与垃圾处理两个领域的具体做法。

①污水处理PPP项目通常会在运营期前3-5年,按设计处理规模的一定比例设定阶梯式增长的保底水量,剩余特许经营期内则以设计规模为保底水量,根据按月付费的惯例,若当月实际处理量达不到保底量则仍按保底量计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不考虑暂停、罚款等特殊情况),从而使得投资人获得可预期的、稳定的现金流担保;该领域运作比较成功的如合肥市王小郢污水处理厂资产权益转让(TOT)项目。

②与污水处理略有区别,垃圾处理项目保底量的设定,需要综合考虑实际垃圾供应量及预期增长速度、设计处理规模、垃圾含水率以及垃圾处理设备的实际负荷能力,如果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还需考虑焚烧率;此外,由于一年之中的垃圾供应量会因季节变化出现较大波动,因此,垃圾供应保底量不是按月执行,而是按年累计执行的,即只在开始付费日起每满一年时才计算年度累计实际垃圾处理量,若该累计量低于年垃圾保底量则按全年垃圾保底量计算全年应付垃圾处理费(不考虑暂停、罚款等特殊情况);该领域运作比较成功的如荣成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

6、结论

相关数据显示,采用PPP并不一定会让政府“更省钱”,国际上判断一个公共项目是否采用PPP,通常都是看其相比传统模式增加的成本相对于公共产品供给效率或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是否“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VFM)。因此,不同于一般工程项目中承发包双方之间“零和博弈”的特征,PPP项目的公私双方更多地追求项目的价值增值,是可以实现“共赢”的。

有鉴于此,双方应摒弃传统的对抗思维,这就要求双方都以积极的态度进行盈利模式的设计与创新:

公共部门应广泛借鉴国内外成功案例的经验,主动地为PPP项目选用合法、适当的盈利模式,或客观地对待社会资本提出的盈利模式方案;

而社会资本则应充分发挥其专业、竞争优势,在交易阶段向公共部门提供可行的盈利模式方案,在建设期或运营期通过技术或管理创新优化项目成本。 此外,盈利模式是获取利润的逻辑与方法,随着价值理论的导入,其研究重心逐渐从关注企业利润转向关注用户价值,从而提出了商业模式的概念。

本文认为,项目是具有特定目标的一次性任务,更是组织配置资源、创造价值并最终达成自身战略目标的手段或方式,因此,未来PPP项目社会资本应从公众价值主张出发,以公众需求为中心开展价值创造和价值传递,在实现公众价值的同时获取企业价值。国家体育场工程总面积21公顷,建筑面积25.8万平方米,项 目总投资额313900万元。2008年奥运会期间,国家体育场承担开 幕式、闭幕式、田径比赛和足球比赛等重要赛事,奥运会后可举办 特殊重大赛事、各类常规赛事以及文艺演出和商业展示会等非竞赛项目。因用途多样,有非常好的盈利预期,为采用PPP模式创造了条件。 中信集团出资65%,北京城建集团出资30%,美国金州公司出资5%,组成中国中信集团联合体。2003年8月9日,中国中信集团联合体分别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奥组委签署《特许权协议》、《国家体育场协议》协议,与北京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经营合同》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 司,负责国家体育馆的融资、建设工作。项目竣工后,北京中信联 合体体育场运营有限公司在30年特许经营期内负责国家体育场赛 会运营、维护工作,待运营期满将国家体育场移交给北京国有资产 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政府根据特许权协议的相关要求,提供了许多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项目用地土地一级开发费用仅为1040元/平方米,而 相邻地段商业用地地价高达10000元/平方米,项目土地价格非常低廉。北京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8.154亿元参与项目, 且对该笔资金不要求回报。为方便体育场的建设和运营,北京市政 府提供施工场地附近区域的必要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可为方便体育场建设和运营的帮助。

在奥运会测试赛和正式比赛期间,北京奥组委向北京中信联合 体体育场运营有限公司支付场地费用,而专用于奥运会开闭幕式但 赛后不再使用的特殊装置所有费用,由北京市政府承担。在特许经营期内,限制北京市市区北部区域新建体育馆或扩建已有体育馆, 如确有需要新建体育馆,北京市将与北京中信联合体体育场运营有限公司协商,并按特许权协议对其进行补偿。

PPP模式项目的过程:五大阶段 监管及风险控制

PPP项目一般过程的19个步骤

PPP项目一般过程:

PPP模式是针对整个项目生命周期提出的一种新的融资模式,一般周期为5-30年,需要详细的流程控制以确保项目的实施和推进。在我国,从PPP项目的启动到结束,要经历5个阶段:项目识别、项目准备、项目采购、项目执行、项目移交。

1、项目识别阶段

在正常情况下,投资规模较大、收益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比较适合采用PPP模式。项目识别阶段包括:项目发起、项目筛选、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4个环节。

其中,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VFM),是指一个组织运用其可利用资源所能获得的长期最大利益,通俗地讲就是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VFM评价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评价传统上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否可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评估体系,旨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利用效率最优化。

2、项目准备阶段

当项目通过了科学论证之后,就开始转为专门机构负责项目的准备工作。项目准备工作包括:管理架构组建、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审核3个环节。

实施PPP项目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其复杂程度和专业程度极高,需要组建一个PPP项目实施团队。其中,政府部门成为监管者,在项目过程中承担着有限的职能,社会资本受雇于政府从事公共领域的活动,则承担着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

3、项目采购阶段

当PPP项目准备及架构设计等工作完成后,就可以进入项目采购阶段,主要包括:资格审核、采购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评审、谈判与合同签署。

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规定,PPP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进行: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响应文件评审等。

4、项目执行阶段

项目执行是PPP模式工作的重中之重,执行阶段的工作能否顺利进行是PPP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该阶段包括:成立项目公司、融资管理、绩效监测与支付、中期评价等环节。

社会资本可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可指定相关机构依法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实施机构和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监督社会资本按照采购文件和项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资设立项目公司。PPP项目融资由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负责,应及时开展融资方案设计、机构接洽、合同签订和融资交割等工作。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防止企业债务向政府转移。

5、项目移交阶段

PPP项目的移交要经过4个环节:移交准备、性能测试、资产交割、绩效评价。项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移交形式、补偿方式、移交内容和移交标准。移交形式包括期满终止移交和提前终止移交;补偿方式包括无偿移交和有偿移交;移交内容包括项目资产、人员、文档和知识产权等;移交标准包括设备完好率和最短可使用年限等指标。

项目移交完成后,财政部门(或PPP中心)应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产出、成本效益、监管成效、可持续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应用等进行绩效评价,并按相关规定公开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作为政府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决策参考依据。

项目风险:政府失信风险降低 重视关联性风险影响

PPP项目的风险来源

近年来,随着我国PPP模式的深化和推广,很多省市通过项目的实施积累了实践经验,从探索阶段到高速发展阶段,越来越多PPP项目的成功实施,解决了我国基础设施落后又缺乏建设资金的问题,提高了城市化和城镇化的效率。

但是不可否认,PPP模式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对我国的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而言,都还是相对缺乏经验,因此,PPP在我国的应用也遇到了诸多实际问题,许多项目存在败笔甚至失败收场。

从众多成功和失败的案例研究结果来看,PPP项目主体以及项目实施过程难免遭遇大量的风险威胁,这些风险来源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文化、自然等广泛的因素。其中,按照内容划分,常见的风险包括政治、市场、法律、财经、建造、运营等六个方面:

PPP项目的六个方面常见风险

PPP项目主要风险之间的关联性

PPP项目失败的风险因素复杂多样,但是这些风险之间又具有关联性,很多时候它们互为因果,例如政府部门人员腐败行为导致过高承诺,最终产生政府信用风险,项目唯一性、市场需求变化等风险会导致市场收益不足等等。此外,政府换届、公众反对等多方面的原因均会导致该问题的出现。

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PPP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政府信用风险已不是主要风险。政府信用风险在中国的严重性排名大幅下降,而且标准普尔公司也在逐年上调对中国政府的信用评级,这也可以作为中国政府信用风险逐渐减弱的另一个有力证据。

面对多种多样、纷繁复杂的风险,PPP项目各主体(机构)应当要共同努力,做好风险管理。政府部门方面,应加强对PPP知识的学习,做好有关PPP项目的法律规制与政策支持工作,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和稳定的政治环境,并且建立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必要时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提供决策支持,弥补对专业知识的欠缺。社会资本方面,不应抱有投机心理,试图利用政府部门缺乏专业知识的弱点签订不平等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在以后的执行过程中很容易造成政府出现信用风险;另外更不可利用极少数官员的腐败,采用贿赂手段牟取暴利,当这些领导换届或受到法律制裁之后,项目也会面临失败的风险。

风险分配:坚持三项原则 全面共担风险

PPP模式本质上是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一种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是一系列介于传统政府采购方式与完全私有化之间的具体融资方式,因此,双方之间对风险的分配与承担的终极目的是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PPP项目常见的风险分配

目前,学界对PPP模项目的风险分配原则已经达成共识:由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相应的风险。按照这个原则,建造风险和运营风险应该分配给私营部门,而政治风险、法律变更风险、国有化风险等则应该由更有控制力的公共部门来应对。在此基础上,PPP项目的大部分风险都可以得到合理分配和有效控制。

但是,在PPP项目中还存在一些双方都不具有控制力的风险,比如不可抗力风险。对于双方都不具备控制力的因素,分配时应综合考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政府自留风险时的成本、政府减少风险发生后所导致的损失以及私营部门承担风险的意愿。因此,承担的风险程度与所得回报应相互匹配,也必须成为项目风险分配的原则之一。

另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还难免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项目的某些风险可能会出现双方意料之外的变化或者风险带来的损失比预估的要大得多。在此情况下,如果让某一方单独承担接近无限大的风险,必将影响承担者管理项目的积极性,可见在风险分配过程中还应该遵循:承担风险要有上限的原则。

综上所述,PPP项目的风险分配应坚持三项原则:由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一方承担相应的风险;承担风险的程度与所得回报要相匹配;承担的风险须有上限。

风险分配作为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贯穿整个项目合同期,为帮助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对项目的风险进行合理分配,学界提出PPP项目风险分配的三个阶段以及分配框架。PPP项目的风险分配是否合理是影响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都应该本着双赢的态度就项目的显性与隐性风险分配进行积极的谈判,切莫把风险转嫁当作博弈游戏。双方分配项目的风险时,为确保政府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平衡,还应该在合同中设置调整条款,当项目出现有利的变化时,应进行对称性风险分配,即因项目生命周期内出现的变动(如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带来收益时,允许双方共同分享该利益。

监管体系:搭建框架体系 加强动态监管

PPP项目政府监管整体框架

由于PPP模式通常应用于公用事业领域,关乎公众基本利益和社会福利水平,而且PPP项目在形式上属于委托模式,政府部门及私营部门将投资项目委托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再委托设计、施工、运营等单位,因此,政府必须积极主动、科学合理地监督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运行,政府部门在进行项目监管的时候,既要确保经济效益,又要兼顾社会效益,应当强调4个原则:社会效益驱动原则,了解公众意愿,接受公众评价和建议;与建设过程相协调原则,以保证项目监管的体系化和系统化;提高监管效率原则,合理的政府监管机制需要考虑交易费用的降低;强制性监管与灵活性监管并存原则。

从监管目标来看,是为了确保项目的社会效益和公众利益得到保障。

从监管主体来看,包括传统的监管部门(政府投资主管机构、建设部门、财政部门等)、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和综合性独立监管机构,这四类主体分别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相辅相成形成有机整体。

从监管对象来看,既包括政府部门,也包括私营机构;既包括项目公司本身,也包括与项目公司有联系的设计、施工、运营等单位,设计项目各个阶段的所有参与者各自的事项及各单位之间的一系列事项。

从监管方式来看,应体现监管机制的基本原则,以法律法规为基础,配合一系列相关政策进行法律约束;以特许经营协议和其他一系列合同协议进行合同约束;配合信号系统和产权交易;要体现激励机制。

PPP项目政府监管整体框架

从监管内容来看,主要体现在各监管主体的活动过程当中。包括:

1、综合性的独立监管机构参与项目的全过程,对私营部门的准入、成本、价格、服务内容、质量、安全、环境等实施专业化监管。

2、传统的监管部门,如建设部门、财政部门、环保部门等,以社会效益为根本出发点,从部门职责角度考虑,对项目的准入和私营部门的准入进行严格监管。

3、审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和运用期间的财政资金监管,审计部门作为政府的一个监管机构,在PPP项目中定期性、阶段性地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4、监察、稽查部门负责突发性事件的监管,或对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进行阶段性监管。

近年来,公用事业领域逐步向社会资本开放,PPP模式的引入对政府的监管机制提出了一定的挑战,由于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不同阶段参与监管的主体不尽相同,重点监管的职责也不同,各监管主体应根据不同阶段对项目的参与程度,明确各自的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形成系统化的有机监管体系,全力保障PPP项目的社会效益和公众利益。

ppp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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