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实施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8-17 08:37:00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某镇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XX镇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中央和省、宜昌市、当阳市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内乱丢乱倒、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脏乱差”难题,彻底清除存积垃圾废弃物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消除黑臭水体,做到家家户户“扫干净,收通豁、码整齐”,村村组组干净整洁有序,实现村规民约普遍遵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卫生环保意识普遍提升、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快养成,推动建设美丽生态、美丽经济、美好生活“三美融合”的美丽乡村。

(二)工作原则

政府主导,多方协同。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一线总指挥”,分管负责人“现场指挥”,负责做好村庄清洁行动的安排部署、组织发动、指导督办、考核验收等工作。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

以村﹙场、社区﹚为单位,以农民为主体。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以村﹙场、社区﹚为单位组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村(场、社区)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宣传发动、教育引导、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工作,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增强农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行动自觉,主动投身村庄清洁行动,改善维护村庄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经验和枝江经验,因村﹙场、社区﹚施策,从农民自己能动手干、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场、社区﹚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展开行动,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达到村庄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在此基础上,立足各自资源禀赋、经济发展水平等,合理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稳扎稳打、有力有序推进村庄环境整治。

教育引导,移风易俗。坚持环境整治与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互结合、互相促进,加强宣传教育,普及健康知识,培养卫生习惯,增强生态环保意识,改变传统不良生活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文明新风。

二、重点任务

(一)清理农村垃圾

1.清理暴露垃圾。集中打扫清运房前屋后、村头巷里、道路两边、沟渠堰旁、田头港边、公共场所等处暴露垃圾、包装废弃物、柴草杂物,消除卫生死角。

2.清理乱堆乱放。集中清扫整理柴堆、草堆、料堆、禾堆、杂物堆等,选择合适区域码放整齐。

3.清理乱搭乱挂。整治主要道路和街巷两旁、公共活动场所周边建筑立面和线杆,做到建筑物立面和通道两边无乱贴乱挂、乱停乱放、违法搭建等,清理清除残垣断壁、废弃物,加大农村违建查处拆除力度。

4.整治房屋庭院。清扫垃圾扬尘,清除蛛网废弃物,整理家具器物,清洗衣物,灭鼠除虫,保持屋里屋外干净整洁,家什摆放有序,物品码放整齐,厕所干净卫生无异味,庭院平整无坑洼积水。动员村民利用房前屋后空地植绿栽花、绿化美化庭院。严禁占用公共绿地和毀坏树木花草种植瓜果蔬菜。

5.推动垃圾分类。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教育引导推行“就地堆肥、分类减量”垃圾分类模式,组织群众变“随手丢”为“随手分”,改“随处倒”为“定点放”,培养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二)清疏河沟塘堰

1.整治房前屋后沟涵。划定责任区(责任范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清除沟涵内外垃圾淤泥、修补破损缺失,做到房屋周围沟涵无暴露垃圾、无污物、无堵塞、无渗漏。

2.清理河道港渠沟塘。以村组为单位,组织清理河道、沟渠、塘堰,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周边垃圾废弃物,保持河沟清洁通畅、港渠清澈、塘堰清亮整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3.推进改厕改水。大力推进厕所革命,推广户用沼气、生物漫虑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逐步解决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问题。

4.倡导节约用水。广泛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引导农户节约用水,减少生活污水排放,逐步提高生活污水处理和循环利用水平。

(三)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整治乱放乱养行为。强化村民自治,规范家庭养殖行为,推行人畜分离、畜禽圈养,消除畜禽在村内乱跑乱串、乱拴乱放现象。

2.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组织农户及时清理责任田里的秸秆杂草、农膜药瓶、塑料包装物等废弃物。按规定处置病死畜禽尸体及屠宰废弃物,严禁乱丢乱埋。

3.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广生态养殖技术,探索农牧结合种养新模式,推进以肥料化、能源化为主的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四)引导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1.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周、爱国卫生月等活动,发动群众自己动手除害灭病,着力改变农村乱丢乱扔、乱泼乱倒、随地吐痰、懒惰邋遢等不良习惯,不断提升群众卫生健康素养。

2.广泛开展教育培训。以村组为单位,开展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卫生下乡、湾子屋场会等方式,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卫生健康教育培训,普及卫生健康环保知识。

3.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持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用品。举办节庆、红白事等,在禁燃禁放区杜绝鞭炮燃放,在其他地区减少鞭炮燃放。利用道德讲堂、家风家训传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树立正面典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4.加强自治管理创新。建立村级环境卫生理事会,有效组织做好村容户貌及环境卫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引导督促家家户户都有环境卫生“当家人”。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强化村民清洁卫生、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村建立环境卫生奖励机制,评先表优,以奖代补。

各村(场、社区)在实施村庄清洁行动中,要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堆肥、回收利用、收集处理的方式妥善处理清理收集的垃圾、淤泥等污染物,处置好农业废弃物、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严禁随意焚烧、堆放。严禁倾倒埋沟塘等水域,防止出现二次污染和次生危害。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9年3月,各村﹙场、社区﹚要迅速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采取人民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庄清洁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2019年3月—5月,结合春耕备耕,组织开展河塘、沟渠清疏行动,清理河塘沟渠飘浮物、岸边积存垃圾,清除沟渠杂物、障碍物,治理污水沟、黑臭水体。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开展绿化美化行动,引导绿化美化庭院、村庄。

(三)巩固提升。2019年6月—9月,组织开展“迎建国70周年,治理农村‘四乱,(乱泼乱倒、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搭乱建)”攻坚活动,巩固“三清”成果,提升户容村貌,清清爽爽、欢欢喜喜迎国庆。

(四)建章立制。2019年10月-

12月,全面建立村﹙场、社区﹚组环境卫生理事会,健全村规民约,完善农户、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制度。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村庄清洁行动由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动,村﹙场、社区﹚具体负责村庄清洁行动的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单位要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村细化落实行动方案。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落实落细村﹙场、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村庄清洁行动“指挥长”责任,充分发挥党员和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清洁行动。

(二)强化协同配合。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加强协同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组织指导村﹙场、社区﹚分类推进各专项工作。

(三)强化资金统筹。加强项目资金整合,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统筹整合、集中使用”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组织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参与清洁村庄活动,建设美丽乡村。鼓励工商企业和社会各界出资出力出智参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四)强化公开监督。要建立基层干部、党员骨干和村(居、场)民代表共同参与的环境卫生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大力宣传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的先进典型,开展组与组、户与户之间的环境卫生评比。镇、村﹙场、社区﹚设立举报电话,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新媒体等建立曝光台,及时曝光和查处影响环境卫生的不良习俗和违法行为。

(五)强化督查考核。要把村庄清洁行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纳入村(居、场)、镇直相关部门全年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建立工作统计调度制度,每月检查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实行末位约谈提醒。各村﹙场、社区﹚和镇直相关部门每半年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镇人居办分半年和年终牵头镇直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考核评比,对整治成效突出的村﹙场、社区﹚给予一定奖励;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滞后的村﹙场、社区﹚不得纳入文明单位、卫生单位、生态美单位、宜居乡村等评选。

推荐第2篇:某办事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美化行动实施方案

XX办事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美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全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村庄美化行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美丽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内乱丢乱倒、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脏乱差”难题,彻底清除存积垃圾废弃物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消除黑臭水体,做到家家户户“扫干净、收通豁、码整齐”,村村组组干净整洁有序,实现村规民约普遍遵守、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健全、卫生环保意识普遍提升、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加快养成。

二、工作任务

全面推进“三清三改三治三绿”,确保全处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为建设秀美XX打下坚实基础。

(一)清理农村垃圾,确保无害化处理达标。

全面清理陈年垃圾,消除卫生死角;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垃圾,消除白色垃圾;清理建筑垃圾,各村设立建筑垃圾堆放点,设置指示牌明确管理人员,规范管理;清理田间农作废弃物,组织农户及时清理责任田、责任山里的秸秆杂草、农膜药瓶、塑料包装物等废弃物,严禁田间农作废弃物入勾臂箱。

(二)清理堰塘河沟,确保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到位。

清理农户房前屋后沟涵内外垃圾淤泥、修补破损缺失,做到房屋周围沟涵无暴露垃圾、无污物、无堵塞、无渗漏;清理河道水库沟塘,打捞水面漂浮物,清除周边垃圾废弃物,保持河沟清洁通畅、水库清湛、塘堰清亮整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达到“水清、岸绿、景美”。

(三)清理畜禽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确保农业面源污染减轻。

整治畜禽散养行为,规范家庭养殖行为,推行人畜分离、畜禽圈养,消除畜禽在村内乱跑乱串、乱拴乱放现象,达到无直排、无异味。推动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和规模化养殖厂(场)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广生态养殖技术,探索农牧结合种养新模式,实行农业生产废弃物集中处置。

(四)改造农村卫生厕所,确保年内完成全部厕改任务。

我处改厕目标总任务为户厕5219户、公厕15座(至少保证每村改造或新建一座公厕,有条件的村可以申报两座),2018年改厕已完成户厕2142户、公厕6座,其余任务数要在2019年全部完成。厕改工作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计厕所位置和布局,持续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做到粪污分流,做到厕所开窗、安门。户厕改造施工安装要严把质量关,不允许出现罐体填埋浅、暴露在外,罐体表面不平整等情况。对于公厕,要完善标识牌、标识用语和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并固定保洁员和管理人员,同时需设有“第三卫生间”。

(五)改变农民卫生习惯,确保农户卫生意识显著提高。

全处要集中力量,集中主题,开展村庄美化行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提高村民文明卫生意识和素质。建立村规民约,推行垃圾分类,组织群众变“随手丢”为“随手分”,改“随处倒”为“定点放”,培养形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开展卫生评比,确保各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评比,同时继续实施“靓家净院洁乡村”、“小手拉大手·文明一起走”活动,引导农民文明行为养成。

(六)改革卫生管理体制,确保区域卫生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荷当路、XX路安排“三员”实行全天上路保洁,做到路面无垃圾、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碰到不文明行为及时予以制止;二是建立“三员”奖勤罚懒的考核制机制,村分管领导不定时对“三员”的出勤和履职情况进行巡查,建立“三员”工作台账,并将台账作为全年“三员”工资兑现的依据;三是将农村环境整治纳入全处村级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四是办事处每月对各村“三员”工作、农户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庄美化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进行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七)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确保生活环境卫生无污染。

保证各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加快管网延伸,加大推动农户分散式化粪池、沼气池和微动力循环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生活污水处理区域全覆盖。玉双片区各重点村分别打造农户无害化厕所改造示范户5户、分散式污水处理点2处、旅游公厕1-2处、农村公厕1个、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资源化利用1-2处、黑臭水体整治或生态湿地1处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塆(屋场)1处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户5户以上、绿化示范路1条及绿化示范户5个(不含XX路)、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2处以上。其余各村均需打造1处以上特色节点。

(八)治理农村十乱,确保农村环境整洁有序。

着力解决村庄内乱丢乱倒、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脏乱差”难题。以荷当路、XX路、胡玉路、红庙路、博奥物流至XX路、干玉路、干柳路、百宝路等主要道路为突破口,对沿线环境、秩序进行全面治理,做到建筑物立面和通道两边无乱贴乱挂、乱停乱放、违法搭建等现象,清理清除残垣断壁、废弃物,加大农村违建查处拆除力度。专项整治荷当路扬尘问题,沿线各村负责对辖区内XX路两侧支路进行硬化,杜绝带泥上路;对路边洗车加水点进行规范管理。通过建设物流园从根本上解决大货车停车、洗车、配货等难题。

(九)治理道路路肩,确保农村道路平整通畅。

乡村道路路肩种植农作物现象较为普遍,既影响道路的管护,又影响过往司乘人员对路面情况的视觉判断,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针对路肩农作物的清理,采用耐心劝解和强制清除相结合的方式,使农户意识到路肩种植农作物的危害性,必须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美观、整洁。

(十)绿化农户房前屋后,确保靓家美院花草香。

动员村民利用房前屋后空地植绿栽花、绿化美化庭院,实现门前有花、屋旁有果、房后有树,达到户均不少于4棵树、6株(簇)花、裸露地块1片绿,但是严禁占用公共绿地和毁坏树木花草。

(十一)绿化通村公路,确保绿树成荫道路亮。

农村公路绿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力求打造“畅通、安全、优美、生态”的公路通行环境,采取道路两边撒花籽、栽树等行动,实现全处道路、通村公路规模绿化,通组公路、主要生产道小型绿化。

(十二)绿化河道滩涂,确保砂场复绿还水清。

绿化河道具有改善小气候的功能,不仅有利于增加村庄绿化总量、减少河滩水土流失、改善河道水质,而且还能够保证村庄的生物多样性、丰富河道景观、优化生态环境。对已关停的砂场内要进行复垦植树,逐步修复河道生态环境。各村要严守生态红线,大力推进河道植树绿化,坚决杜绝乱采乱建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9年4月9日—4月14日)。

各村要迅速组织召开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采取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美化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集中整治(2019年4月15日—4月30日)。

利用半个月的时间,结合春耕备耕,组织开展河塘、水库、沟渠清疏行动,清理河塘水库飘浮物、岸边积存垃圾,清除沟渠杂物、障碍物,治理污水沟、黑臭水体。抓紧进行厕改工作,推动农户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开展绿化美化行动,引导绿化美化庭院、道路、河滩。

(三)巩固提升(2019年5月1日—6月30日)。

全面落实“迎建国70周年,治理农村十乱”各项工作任务,巩固“三清三改三治三绿”成果,全面提升村容环境卫生水平。

(四)建章立制(2019年7月1日—12月31日)。

全面建立村组环境卫生理事会,健全村规民约,完善农户、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理制度。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美化行动由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统筹指导推动,各村要将村庄美化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区域细化落实行动方案。村党组织书记要亲自部署、亲自动员、亲自推动,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和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积极参与美化行动。

(二)强化协同配合。水利、交通、住建、人居中心等有关处直单位要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分工参与组织实施村庄美化行动,加强协同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组织指导各村分类推进各专项工作。

(三)强化公开监督。建立联村干部、党员骨干和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的环境卫生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大力宣传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的先进典型,开展组与组、户与户之间的环境卫生评比。

(四)强化督查考核。把村庄美化行动作为村级全年目标责任综合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建立工作统计调度制度,每季度检查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实行末位约谈提醒。对整治成效突出的村给予一定奖励;对推进村庄美化行动滞后的村不纳入文明村、卫生村、美丽宜居乡村等评选。

推荐第3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倡议书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倡议书

全镇广大干部群众:

环境卫生关系你我的健康。整治环境卫生是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建设美丽乡村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干部群众的美好愿望和应尽责任。目前,农村的水质恶化、垃圾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我们的生产生活,危害我们的健康。全镇广大干部群众都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警觉,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环境卫生保洁员、文明行为宣传员、环境卫生监督员,把家乡建设成为“庭院绿化、沟渠净化、道路亮化、村庄美化”的新家园。根据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和省市区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镇党委、政府倡议如下:

1、争当环境卫生保洁员。广大群众要认真履行维护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的责任义务,自觉搞好庭院卫生及公共卫生,不乱倒垃圾、污水、渣土和废弃物,做好门前“三包”,自觉将自家的室内外和伙场盘子打扫清理干净;自觉将农膜和滴灌水带等清理;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废品回收,废物利用,保护再生资源,尽量避免使用一次性用品;爱护花草树木,保护水源,畜禽养殖实行“零排放”,减少环境污染;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设施,支持公益事业。

2、争当文明行为宣传员。广大群众要提高对人居环境整治及清洁家园行动的认识,积极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意义作用,动员家庭成员和其他群众参与卫生整治清洁家园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争当环境卫生监督员。广大群众要对乱倒垃圾、乱张乱贴、乱停乱放等损害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制止,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共同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居住生活环境。

美化家园,靠你靠我靠大家,人居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人人有责,家家受益。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发挥主人翁精神,坚持不懈,全民参与清洁家园行动,建设美丽新家园,谱写实力、活力、魅力新篇章,让我镇的明天更加光辉灿烂美好。

推荐第4篇:嵩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嵩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根据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和生态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美丽嵩县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村制宜,分类推进。充分考虑村庄在自然资源、空间形态、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依据镇村布局规划,逐步引导行政村规划发展建

设“美丽宜居乡村”,其中有条件的“特色村”和“重点村”积极创建特色田园乡村;一般自然村加快构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达到“三无一规范一眼清”标准。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 注重乡土味道,强化乡村传统肌理、空间形态和传统建筑保护,做好重要空间、建筑和景观设计,深挖历史古韵,传承乡土文脉。综合提升村水林田路整体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政府引导。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通过制定规划、项目扶持、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村民、社会和政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系统化思维,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积极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

成并长期稳定运行。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日常管理落实到位、设施维修养护到位。

三、行动目标

2020年年底前,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

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区周边村、政府所在地村、中心村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景区内的村庄(一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基本具备条件的村庄(二类区域),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容村貌明显改善,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三类区域),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村庄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卫生厕所普遍推广,村庄道路硬化及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明显提升。

少数地处偏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四类区域),在优先

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1.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各乡镇要按照“五有”(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机制、有完善的监督制度)标准和“四个环节”(扫干净、转运走、处理好、保持住)的要求,按照城乡一体、区域统筹、设施共享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乡镇转运、县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密闭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无法转运至县处理的乡镇,要建设卫生填埋场。村庄要合理配备垃圾清扫和密闭式收集设施。2020年年底前,全县90%以上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通过验收。

2.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探索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垃圾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2018年积极推进饭坡镇曲里村,车村镇天桥沟村、龙王村,何村乡箭口河村,黄庄乡三合村等5个全县首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19年,每个乡镇选择不少于1个村作为试点。2020年有条件的乡镇普遍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规范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并达到要求。

4.加大陈年垃圾清理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的力度。以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河流、水库等区域为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禁止城市向农村堆弃垃圾,防止城市垃圾“上山下乡”。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乡镇要抓紧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案,坚持一处一策,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18年24个贫困村农村环境整治达到省定标准;闫庄镇闫庄村建成垃圾中转处理站及保洁设施;饭坡镇曲里村、车村镇龙王村、车村镇天桥沟村、德亭镇德亭村、大章镇东湾村、库区乡桥北村、何村乡箭口河村、田湖镇毛庄村、黄庄乡三合村等9个村建成小型垃圾处理厂及保洁设施。2020年年底前完成全县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

1.合理选择改厕模式。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农村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模式。在污水管网覆盖地区使用完整下水道式水冲厕所,在污水管网覆盖不

到的地区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厕所,在山区、丘陵不适宜三格化粪池施工地区因地制宜选择其他改厕模式。农村新建住房均要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乡村学校、卫生院(室)、村委会等公共场所的厕所基本达到《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三类标准。2018年年底前每个乡镇至少建设2座三类标准公共厕所。

2.建立厕所粪污治理长效机制。乡镇要科学选择区域内农村厕所粪污收集处理方式,明确维修、抽取、转运、处理的实施办法,配备精干高效、责任心强的管护人员,保障日常管护工作经费,确保管护机制落实。县相关部门要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研究出台优惠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企业或个人参与厕具检查检修、粪污收运以及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工作。

3.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导农户逐步实施“三退三进”(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发展绿色养殖。2020年年底前,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1.科学合理选择污水处理方式。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鼓励各地通过EPC、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优选专业化企业负责村庄生活

污水治理设计、施工安装、运行维护等全过程建设运行管理,强化市(区)域内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专业化管护、一体化推进。指导各地合理选择接入市政管网、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治理模式,加强处理工艺选择、设备选型和质量管理,重视村庄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

2.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和经济条件较好、居住相对集中的村庄建设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成但未正常运行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和运营机制,实现正常运营。加快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和服务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城镇污水管网短期内覆盖不到、居住分散的村庄选择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氧化塘、无(微)动力等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设施。暂无能力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要合理建设污水排放沟渠,解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优先推进乡镇政府所在地、陆浑湖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流两侧、交通干线沿线和县界周边乡镇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8年何村乡箭口河村建设污水管网;黄庄乡三合村建成小型污水处理厂。

3.积极开展农村水环境治理。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垃圾清理、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

(四)着力提升村容村貌

1.实施村庄硬化绿化亮化工程。优化完善村庄路网,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2020年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2020年年底前乡村绿化覆盖率达到30%。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实现村庄主要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

2.提升村庄形象面貌。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整治,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着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改)建房屋要突出当地传统民居特色和时代特征,防止盲目照搬照抄、千村一面,严禁脱离农村实际建大公园、大广场、大牌坊等形象工程。加大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弘扬中原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

3.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持续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等创建活动,提升卫生创建工作质量,扩大覆盖面。2020年年底前国家级和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数量占比分别达到80%、25%。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

优化完善镇村布局规划,根据新型城镇化进程,合理确定重点村、特色村等规划发展村庄和一般村庄。指导乡镇基

本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将公共服务改善、基础设施配置以及其他建设发展要求落实到区域空间,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机制。村规民约应包含尊重和支持村庄规划的内容。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县乡村建设规划、实用性村庄规划基本覆盖,村庄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围绕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道路修护、绿化养护、河道管护、公共设施维护等“多位一体”建设,按照“有规章制度、有管护队伍、有劳动装备、有资金保障、有考核奖惩”的“六有”要求,加快健全完善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推行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标准,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

2.调动村民的积极性。支持村级组织和个人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3.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置

“绿色窗口”,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建立各级政府补助、村集体资金及社会资金参与、村民合理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县财政积极支持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等重点工作,将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资金纳入预算,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一规划、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统筹农村公路建设、农村环境整治、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奖补、农村社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河塘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相关资金,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目标实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用于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试点示范、分类分档、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各乡镇可统筹使用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有关资金,用于弥补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营维护费用,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不足部分由乡镇政府承担。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的新贷款品种,适度放宽贷款审批条件,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积极推广应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项目,鼓励采取整县打包或城乡一体的模式,增加项目吸引力。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发展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支持供销社发挥系统优势、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和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建设。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县级专家库。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建筑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下乡进村服务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鼓励中等学校、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和工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协同推进和分类指导,县住建局牵头做好推进工作。强化乡(镇)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乡镇要对照本方案抓紧编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2018年6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报县住建、环保、发改部门备案。2018年年底前,选取饭坡镇、库区乡、何村乡、黄庄乡、车村镇开展县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试点示范,在垃圾治理、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污水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试点示范,探索总结符合实际的治理模式和运行管护机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9年年底前全面铺开,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三)加强督导考核。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乡镇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住建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以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评估督察结果与支持

政策直接挂钩。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懒政怠政、不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四)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保障村民权益。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结合村庄实际,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缴纳保洁费、投工投劳、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激发村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让村民了解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形

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推荐第5篇:某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巾帼行动实施方案

XX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巾帼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推进我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发挥妇联组织在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作用,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任务

以打造村容整洁、人居环境优美为目的,宣传普及文明健康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清洁、美化房前、屋后、庭院,组织巾帼志愿服务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

二、整治范围

以各行政村为责任主体,对辖区内人居环境进行整治。

三、整治标准

通过整治,每个家庭都达到:房前屋后干净,即无乱搭乱建、杂物摆放整齐、生活垃圾不乱丢、畜禽养殖规范有序、人畜分离;院内干净,即地面平整洁净、无污水污泥、无乱堆乱放;厕所干净,即厕所清洁,无蚊虫、苍蝇。

四、实施步骤

1、成立队伍。镇妇联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指导全镇巾帼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队长XX,成员为镇妇女联合会执委、镇政府女干部;各村妇联以妇联执委为基础,吸纳社会热心人士、村民组长、家庭卫生良好的妇女,成立巾帼志愿者服务队,队长为各村妇联主席。

2、示范带动。一是各村妇联主席、执委对照标准,首先搞好自家环境卫生,作为活动示范户快速推进此项工作;二是各村妇联通过组织巾帼志愿者上门帮助等方式,对照标准,在每个自然村庄选取一至两户示范户,组织动员周围邻居以此为标准,整治好自家庭院环境。

3、评比表彰。村级妇联执委配合村两委包片干部每季度开展一次“清洁示范户”评比活动;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优秀环境整治巾帼志愿者”和“邻里互助”先进典型评选活动,镇妇联实时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五、工作要求

人居环境整治是人人参与、家家受益的一项具体工程,是乡村振兴的一项必要行动。各村在开展活动时要统一穿着巾帼志愿服务背心,营造阵势氛围,每次活动开展都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图片资料搜集整理上报,让我们的行动见于形、留于影、感于心。

推荐第6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

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5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正式公布,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针对方案中的重要内容,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出台方案有何重要意义?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还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出台这一方案,就是要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方案的重点是什么?

从当前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看,人居环境矛盾最突出的就是垃圾污水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脏乱差”问题。方案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集中实施整治行动。

其中,垃圾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着力解决农村垃圾乱扔乱放的问题;污水治理的主要任务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和粪污治理,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着力解决农村污水横流、水体黑臭等问题;村容村貌提升的主要任务是以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为重点,基本解决农村通行不便、道路泥泞的问题,同时推进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如何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一条基本原则。

基本要求是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可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方案明确了分区域的目标要求: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如何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 方案主要明确了以下渠道:

一是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三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成后如何管理运营?

要着力健全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激发农民建设美丽家园的自觉性、主动性。

第一,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

第二,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

第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将农村环境卫生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

如何确保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明确实施步骤。各省区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有序启动。

三是加强考核验收督查。

推荐第7篇: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按照县第十次党代会、县委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今年环境卫生整治年有关会议和活动要求,积极打造生态宜居城镇,提升我镇整体形象,更好地服务全县旅游业发展,积极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切实改善公路沿线、旅游景区和镇政府所在地等17个村的村容村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旅游立县发展战略,以全面建设幸福乡村、完善村庄最基本的公共设施、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为目标,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组织动员和支持引导群众共同建设环境整洁、村容村貌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科学编制环境整治活动规划方案,明确整治项目,规范运作程序,量化整治任务,强化政策引导,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群众为主,政府主导。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引导农民广泛参与到环境整治的行动中,提高农民主动参与整治的积极性;明确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部门帮扶力度。

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合理利用和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因村制宜,突出重点,体现特色。

4、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各村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围绕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环境卫生问题,合理制定规划,不冒进、不盲从,逐步推进,确保成效。

5、以人为本,优化环境。以满足群众实际需要为前提,尽量保留原有房屋、原有风格、原有绿化,不推山、不砍树,不随意拆房开路或取直道路,维护农民利益,营造安全、方便、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内容目标

1、编制规划。编制规划是做好整治工作的前提,要坚持用规划统筹各方资源,统一各方步调,统领整治工作。各村要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配套、环境整洁、村貌优美的原则,依据本《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本村的环境整治规划,明确整治项目。规划要体现创建美好环境,建设幸福家园的主基调,体现常抓不懈、防止反弹的长效性,要体现短治出成果、维护见成效的时效性。各村要及时将规划和项目报镇环境整治办公室。

2、清理五乱。整治工作以清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示范村和重点村要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迅速行动、强力推进,彻底清理街道和院落的垃圾、柴草、粪便、污水、淤泥等,清理乱涂乱画,拆除有碍观瞻的招牌和广告,各户要设置柴草隐蔽堆放处,逐步改变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柴草乱堆、畜禽乱跑、车辆乱停的现象,形成人人重视环境卫生、人人维护环境卫生的文明新风尚。

3、拆违拆旧。拆除违章、废弃建筑是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各沿线村庄要彻底拆除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和残墙断壁,着力改变村庄破旧落户、布局凌乱的形象,真正实现旧貌换新颜。

4、优化设施。改善并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是整治活动的首要任务,各村要多方筹集资金,修缮村两委办公室、卫生室,建设村公共洗浴室,使干部群众活动有场所,就医有门诊,定期能洗浴。

5、改厕改圈。拆除不安全、不卫生的简易茅房,彻底消除露天坑厕。各村年内至少修建一至二处无害化公厕;拆除废弃畜禽圈舍,建设标准化养殖圈舍,实现人畜奋力,有一定养殖规模和一定条件的村要建立专业养殖小区,实现粪便集中处理。

6、实现五化。乡村主街道全部实现硬化;道路两旁栽种观赏树木花草,实现绿化;村庄主要街道适当设置照明路灯,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安装太阳能路灯,实现亮化;路边墙喷涂或绘制张贴倡导文明新风的宣传画和宣传标语,逐步把我县乡村建设成为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五化达标的幸福家园。

7、建立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维护整治成果的重要保障。各示范村和重点村一是尽快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有关卫生管护和村容村貌治理的规章制度,规范并约束村民生活卫生习惯。二是每个村至少建一个垃圾填埋点,建立垃圾池,设施垃圾桶,购置垃圾清运工具,定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三是配置保洁员,负责本村公共场所和道路的保洁。四是通过开展讲文明、讲科学、讲卫生、树新风活动和村民公德教育,引导村民创建文明家庭,室内保持地面干净、窗口明亮、庭院静美,衣铺整齐,使农民逐步养成健康、文明、向上的生产生活方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此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以政府镇长徐光伟为组长,副镇长杨治国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由杨治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村庄整治的督导、检查、考核、通报。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民心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政策、资金、帮扶、人员配置等方面给予保障,全力抓实抓好。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召开动员会,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环境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采取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牌、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群众代表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村庄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理念,营造创建优美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积极主动参与环境整治工作,及早享受美好家园的幸福生活。

(三)突出群众主体。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主体是广大农民群众,各村要根据镇整治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工作重点、整治内容和时限要求,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四)实行部门帮扶。村庄环境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动用人力物力多、有计划有组织的全民活动,各重点村、示范村要借助省、市、县下基层工作队、县直有关部门驻村帮扶的有力契机,积极从人力、财力、物力上争取支持和帮助。

(五)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村庄环境整治实行上级专项资金捆绑使用、县级财政奖补、包扶部门帮扶、乡村积极自筹的多元投入机制。①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②县财政匹配奖补资金;③包扶单位帮扶资金;④整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发改、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等项目资金捆绑用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⑤发动乡村、群众投工投劳。镇政府支持一点,村委会支出一点,村民自筹一点,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力量捐助村庄整治,为完成村庄整治目标任务提供资金保障。

(六)严格考核机制。把村庄环境整治列入各村重要工作内容进行考核评比,确定一至两个示范点,全镇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调度会,进行拉练,环境整治办公室要经常深入各村进行督导、检查、媒体曝光,定期通报情况,10月中旬按照考核评比办法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村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达到目标要求的村,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推荐第8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材料

开展环境整治

建设美丽乡村

——某某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

某某区某某镇位于某某市区东南方向15公里处,全镇总人口5.4万,耕地6.4万亩,辖29个行政村,27个自然村,2015—2018年连续三年荣获夏秋秸秆禁烧先进乡镇,2017年荣获某某市先进基层党委。

一、因村制宜抓示范

紧密结合各村历史现状,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大拆大建,科学制定各村整治方案。去年精心挑选12个不同类型的村作为先期试点,培育出了不同类型的示范典型。

二、强化责任抓落实

提出了“政府主导、村为主体、群众参与”的工作思路。在组织领导层面,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在镇级层面,每名班子成员带领3-5名机关干部作为第一责任人分包1个试点村。在行政村层面,明确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村运用四加二工作法,推荐德高望重、热心公益的人员,成立了改善人居环境协会。在广大群众层面,干部带头,党员先行,激励群众自发参与治理。

三、注重长效抓机制

在投入机制上,采取了“五个一点”的融资模式:一是经费贴一点。村级经费每年用于人居环境整治的费用不低于年村经费的50%。二是群众筹一点。在广大村民享受到环境整治的成果之后,动员群众自愿筹集。三是社会捐一点。各村邀请在外人员回村感受环境的变化,激发他们为家乡捐助做贡献。四是政府奖一点。镇党委、政

- 1

推荐第9篇:大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大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周巧洪 崔应美 《 光明日报 》( 2014年09月08日 07 版)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关注城市人居环境的研究与发展,忽视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设与整治,形成了城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二元结构”,造成了农村聚落发展空间无序、自然生态失衡、人文景观破坏、公共基础设施落后、传统文化衰落甚至消亡等严重后果。事实上,城市与农村人居环境是一个具有整体性、全局性的问题,两者相互统一,相互促进,不可分割。农村人居环境不仅决定了亿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发展空间,而且也影响到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高低,成为制约我国整体人居环境、实现城乡共同发展的关键环节。

迄今为止,我国约7亿人口居住在农村,占全国总人口数的一半以上,而农村所占的土地面积则占了全国土地总面积的94%以上。作为维持全国口粮的农业,则更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此众多的农村人口、如此辽阔的农村土地、如此重要的农业生产,共同组成了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系统,成为我国人居环境中的关键一环。但是长期以来,我国采取了有限发展工业、农村支持城市的国家发展战略,对农村人居环境发展重视不够。近年来,国家重新调整了发展战略,把三农问题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人居环境随之开始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

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对传统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出了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建设缺乏长远规划。虽然20世纪90年代我国颁布了《村庄与集镇规划建设条例》,但该条例早已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需要,其规定的条款在农村基本上也没有认真执行过。由于缺乏长远规划以及村庄整治的规划标准,农村居民滥用耕地、私搭乱建等现象随处可见,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增强,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不断受到各种挑战,森林遭受大面积砍伐,植被遭受无端破坏,脆弱的生态平衡正在走向失衡。各种乡镇企业如小煤矿厂、小水泥厂、小火电厂等肆无忌惮地排放各种污染物,造成了农村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落后。虽然近年来国家大幅度增加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由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底子薄弱,农村生产生活等多种基础设施仍然非常落后,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上学难等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提升。

我国日益严峻的农村人居环境,需要我们果断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品质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及时编制和完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根据镇、村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论证,分类指导,合理布局,根据村庄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不同人居环境的现状,确定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合理区分生产生活区域,统筹安排生产性基础设施。加快修改《村庄与集镇规划建设条例》,把农村建设和发展规划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化、法律化与制度化。

加强政府组织领导机制。要建立长效工作推进机制。政府部门应该意识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紧迫性、长期性,针对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考虑当下、着眼未来,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政府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要建立长效资金投入机制。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需要革新资金投入方式,建立“政府投入为主,村民支持为辅,积极发挥社会支持”建设公共设施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和以村民为主体的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调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要建立长效环境立法保障机制。建设农村人居环境,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立法工作,明确各方环境保护职责,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供法律保障。

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让村民居有其所,全力保障农村基本生活;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大农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的技术投入和资金投入,解决农村脏、乱、差等难题;开展大规模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加快末级渠系建设,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加快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解决村民行路难问题,同时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以及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完善农村基本设施配套。

加强农村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一是要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推行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深入开展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因地制宜发展规模化沼气和户用沼气。二是要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三是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节约集约使用集体土地,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拆除私搭乱建,疏浚坑塘河道,推进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建设;统筹利用闲置土地、现有房屋及设施等,改造、建设村庄公共活动场所。四是要加强对村镇污染企业的整治,严格控制城镇污染企业向农村地区转移;重点治理乡镇村现有排污企业,规范排污标准,杜绝有毒有害污染物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民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推荐第10篇:吉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吉发〔2018〕1号)精神,结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38号)实施情况,为推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科学规划,广泛动员,整合资源,强化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规划引导、务实推进。按照尊重传统、突出特色的要求,科学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符合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切实防止一哄而上、脱离实际,坚决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试点先行、点面结合。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示范后推开。通过试点示范,先点后面、点面结合,探索符合本地实际、易于操作的整治模式,逐步推开各项整治工作。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东、中、西三大板块战略定位,科学确定整治目标任务,即尽力而为有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保护农村田园风貌,注重乡土味道,突出地域文化特点,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立政府、村集体和村民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着力提升村民环境卫生意识。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建管用”长效运营管护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市县党委和政府责任,省负总责、市级统筹、县为主体,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目标任务

(一)改善农村卫生环境,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村庄和道路清扫保洁长效机制。鼓励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和县域生活垃圾统一处理。推进抚松县、东辽县等国家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县建设,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村建设。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解决农村垃圾乱堆乱倒、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问题。到2020年,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二)大力实施厕所改造,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原则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重点推进城市(含县城)近郊区、水源地保护区、污染较严重流域以及民俗旅游村改厕和粪污治理。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卫生厕所。300户以上村庄,规划建设公共厕所或村委会厕所向群众开放。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和集中连片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屯)应建设旅游厕所。开展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新改造80万户农村卫生厕所。同步推进既有卫生厕所提标,改善卫生条件。

(三)改善农村水环境,梯次推进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建设,总结经验,发挥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采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鼓励城市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着力推进重点镇、辽河等重点流域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稳定运行。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恢复水生态。到2020年,全省114个重点镇和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乡镇生活污水得到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四)改善村容村貌,创建美丽宜居村庄。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技术标准和路面结构类型建设农村公路。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治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开展美丽乡村和干净人家评选。加强农村建筑风貌管控。加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开展湿地恢复,推进村庄绿化,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到2020年,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80%,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五)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管理。按照“多规合一”理念,开展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强化规划组织实施,有效指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建立政府组织引导、村委会为主体、村民参与决策、技术单位指导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到2020年,基本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任务,行政村规划管理覆盖率达到80%左右。

(六)落实建设管护责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各地要把建立健全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摆在首要位置,努力做到建设管理有制度、整治实施有标准、日常运行有队伍、建设管护有经费、工作落实有督查,保证农村人居环境持续、稳步提升。在有条件的市县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积极推广专业化、市场化的建设运营管护机制。实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2018年:试点示范,稳步启动。重点抓好各专项任务规划编制和试点示范,以梅河口市、和龙市为示范县,有序启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到2018年年底,完成23个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完成3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完成20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启动30个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自然屯通硬化率达到78%。完成8个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编制1633个村实用性村庄规划。

(二)2019年:积极推进,深入实施。总结试点县(市)经验,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完成19个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完成7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完成30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启动40个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自然屯通硬化率达到79%。完成12个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编制2455个村实用性村庄规划。

(三)2020年:巩固成效,完善提高。农村卫生厕所阶段性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总体提升,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基本完成,建设和管护运行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在此基础上,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

四、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市县为主、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各类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落实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各相关渠道资金要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倾斜,并加大对经济困难县(市)资金支持力度。县(市)政府要统筹整合各类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使用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政府投入资金可以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争取金融支持。严格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推动涉农企业上市、挂牌、发债等多渠道融资。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各地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改造或新建途径建立新型投资运营性公司,积极承接国家金融支持,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需求。

(三)引导社会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和粪污处理项目。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支撑。建立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家委员会,指导农村水环境治理、垃圾处理、投融资机制设计、适用技术选择、标准规范制订等工作。鼓励高校、职业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加强技术培训,培养一批乡村工匠、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整治提升指南,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行“省负总责、市级统筹、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管理。市(州)党委和政府负责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指挥部,制定本地区工作方案,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做好统筹规划、项目落地、组织实施、资金安排、建立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置,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落实部门责任。省直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围绕目标任务,出台支持政策,制订工作标准,加强监督指导。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推动形成统一目标、统一计划、统一行动、统筹资金的工作合力。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导落实作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政策制定、综合指导、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等工作。省住建厅负责,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信息系统,抓好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处理、危房改造、乡村规划编制等工作;省委宣传部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舆论宣传等工作;省发改委负责有关项目国家投资争取等工作;省财政厅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相关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落实工作;省环保厅负责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省交通厅负责推动农村道路建设等工作;省水利厅负责农村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省农委负责新农村建设等相关工作;省卫计委会同省住建厅抓好农村改厕等工作;省审计厅负责对各类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审计等工作;省林业厅负责推进绿色生态村庄建设和绿化、美化等工作;省旅发委负责旅游厕所建设等工作;省物价局负责相关收费政策制定等工作;省爱卫办负责卫生乡镇创建等工作。

(三)发挥基层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群众改进生活方式。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把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标准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由农民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要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农民健康意识,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的自觉要求。

(四)强化考核督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省级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本方案为依据,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制定考核细则。建立定期调度、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按季度统计调度、通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开展一到两次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通报各市县,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每年年底按照考核细则进行年度工作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跟踪问责。

(五)形成工作合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强大合力。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标准化、法制化、规范化。加大宣传力度,讲好吉林乡村振兴故事,宣传各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丰富实践,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振奋干部群众精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各市县要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方案中要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明确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办法和时间表、路线图。市县工作方案要在省方案印发后一个月内报省住建厅、省环保厅、省发改委和省农委备案核准。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将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省以上财政补助的重要依据。

第11篇:240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2402 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第12篇:2《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材料)

《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本报讯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推进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尽快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农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积极动员各方力量,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加快补齐我省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为新时代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工作衔接。落实国家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贫困村改造提升、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聚焦农村存在的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村容村貌等最突出问题,用3年时间集中攻坚,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改善。

——分级分工负责,健全推进机制。省级定方案、定目标、定标准、定政策,市级抓协调、抓督导、抓配套,县级履行实施主体责任,乡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有力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

——加强统筹谋划,解决关键问题。实行县域统筹规划、乡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投融资机制。坚持建管并重,确保建得好用得上能持久,稳定发挥效益。

——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有序推进。针对不同地区和类别的村庄,确定重点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标准和技术模式,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确保质量,不搞一刀切,扎实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

平原地区、城市近郊区等有较好基础和条件的农村,以及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旅游景区周边农村,实现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厕所粪污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庄绿化率达到30%以上,村内道路全部硬化,村容村貌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运行,打造人居环境整治升级版,率先建成一批美丽宜居村庄。

山区、丘陵区有一定基础和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治理,村内道路状况和村民出行条件明显改善,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村容村貌明显改观。

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村庄生活垃圾得到全面清理,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卫生厕所普遍推广,村庄道路硬化及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18年县(市、区)行政村村域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90%,2019至2020年在上述基础上,基本完成较大规模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进一步提升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 1.清除历史积存垃圾。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集中力量、限定时间、不留死角,全面清理村庄内外、道路两侧、沟渠内、村庄周边积存的建筑和生产生活垃圾,彻底清理房前屋后的粪便堆、杂物堆,彻底解决垃圾“围村”和村内“脏乱差”问题,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乡镇周边、交通沿线、景区周围无垃圾的目标。禁止城市向农村堆弃垃圾,防止城市垃圾“上山下乡”。

2.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体系。鼓励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从源头上将生活垃圾按照可堆肥垃圾、不可堆肥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类别分类,实现对可堆肥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理,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力争2018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1个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按照每100户设置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备农村保洁员队伍,负责村庄巷道卫生保洁和垃圾收集;村庄内按村民居住密度合理配备卫生收集设施,对露天垃圾池采取环保封闭措施。按照垃圾转运的交通路线和转运半径,合理设置垃圾转运站,建立方便适用的转运体系,有效降低运输成本,减少二次污染。在搞好试点基础上,各市县要结合实际加大垃圾分类处理推行力度,确定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和取缔垃圾露天堆放、简易填埋的时间表,确保2020年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体系基本建成。

3.抓好垃圾终端处理。按照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有条件的地方以市为单位,统一规划布局垃圾处理终端,逐步实现无害化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全覆盖。以县为单位,根据村庄人口分布、地形地貌、运输半径等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方式,城区周边农村采取集中处理模式对垃圾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发电、水泥窑);边远农村可采取建立阳光堆肥房、磁化降解等分散处理模式对垃圾进行处理。逐步取消简易填埋,彻底整改或取缔达不到环保标准的垃圾填埋场。

(二)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坚持农村改厕与新型社区建设、易地搬迁、污水治理等工作统筹考虑、一并推进,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资源化利用。2018年、2019年分别完成厕所改造总任务量的三分之一,2020年底在基本完成厕所改造任务的基础上提升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力争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

1.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鼓励和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入室,消除连茅圈和简陋旱厕,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结合乡村旅游发展,重点推进一批农村厕所旅游化发展,提高厕所建设管理水平。在城镇污水管网可延伸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社区,选择使用水冲式厕所;在平原地区选择使用三格化粪池式或双瓮式厕所;在山区和高寒缺水地区可选择粪尿分集或双坑交替式厕所。对于户内无厕所,习惯使用公厕的村庄改建或新建卫生公共厕所。加强村民广场、乡村集市、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卫生公厕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严格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实施。

2.深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后的检查检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在具备条件的村庄,建设专业化农业农村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对畜禽养殖粪污、厕所粪污等废弃物一并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制度,加快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粪污消纳用地,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到2020年,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三)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地制宜确定农村污水治理技术路线和治理模式,确保处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2018年至2019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显提升,具备条件的村庄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厕所污水得到全面治理。

1.梯次推进污水治理。对南水北调工程输水沿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禁止在集中式引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严禁将处理后不达标或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河道;对经济发展条件较好、人口聚集度较高的村庄,先行开展污水治理;其他地区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

2.科学确定污水治理方式和技术。人口密集、污水排放相对集中的村庄,鼓励采用集中处理方式进行处理;城市、县城和乡(镇)近郊的村庄,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城市、县城和乡(镇)污水收集管网集中统一处理;针对布局分布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如山区)、污水不易集中收集、所处区位为非环境敏感的村庄,优先结合农村改厕工作采用三格式化粪池或净化沼气池等黑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3.加强污水管控。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重点河道、干支流农村垃圾整治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明确各级河长监管责任。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鼓励有条件农村开展生活用水计量计费,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鼓励采用各种方式,充分利用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加强尾水回收利用。

(四)有效整治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健全传统村落保护体系,推进村庄绿化,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2018年,行政村主街道硬化率达到90%以上,自然村到主村有一条畅通安全的道路,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再上新台阶。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完成街道硬化、夜间亮化和村庄美化建设任务,村容村貌得到根本改善。

1.推进村庄街道硬化。合理布局村庄道路,村内主街道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小街巷突出乡土特色,出村通道安全通畅。因地制宜选择路面硬化材料,积极利用当地资源和拆旧废弃建筑材料,铺设石板路、青砖路、石台阶等,鼓励生态化铺装。

2.推进村庄绿化。根据村庄区位特点、自然条件、产业基础等,充分利用村边荒山、荒地、荒滩和环村路,因村而宜,大力实施环村林建设。以乡土树种为主,合理选择经济林、防护林、用材林、特用林树种苗木,开展街道、庭院、隙地绿化和村边道路、沟渠、坑塘绿化,因地制宜建设供村民休闲、游憩的公园绿地以及小果园、小菜园等,建设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3.推进村庄亮化。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文化广场、学校、村民中心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科学设置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在主要巷道按需要设置照明设施,方便群众夜间出行。

4.推进村庄美化。深入开展“三清一拆”(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拆除违章建筑)行动,清理村庄内电线杆、墙体立面上的私涂乱画、小标语、小广告,营造干净整洁的公共空间和生活环境。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行动,及时整理农家庭院、房前屋后、墙根角落的家什杂物,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与周边景致和环境协调一致。到2020年,全省农村50%以上庭院建成美丽庭院,10%的庭院建成精品庭院。

5.推进地名标志设置标准化。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和地名标志设置,满足农村基础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按照国家标准《地名标志》(GB17733-2008)和地名管理有关规定,设置村、街、路、巷、门户等地名标志牌。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按照实用性原则,开展县域乡村规划编制或修编,实行县域统筹规划,乡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到2020年,实现乡村规划管理全覆盖。 1.科学编制规划。统筹“五级两规一导则”,科学编制省市县乡村城乡规划、土地规划和建设导则。各县(市、区)要统筹搞好县域村庄布局调整优化,合理确定永久保留村,积极整治空心村。要根据村庄人居环境现状兼顾中长期发展需要,编制或修编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既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也要注重保护传承农耕文化和乡村文化。做好县域乡村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衔接,实行多规合一,推进清洁生产、营造绿色生活、发展生态经济,推进生产、生活、生态互促共进。村庄规划要突出实用性,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明确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

2.加强规划管控。充分发挥村庄规划的作用,框定村庄边界,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村庄规划要通俗易懂,主要内容达到可实施深度,相关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强化村庄房屋建设管控,新建房屋严格按照村庄规划进行,严格控制体量和建筑风貌,突出乡村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鼓励农村新建设区采用装配式建筑。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

1.建立完善投融资机制。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公益性特征,本着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原则,合理确定政府、村集体和农户出资责任。对污水垃圾集中处理、无害化卫生公厕等农村卫生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护主要由政府出资;对户用厕所改造、户用小型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由农户适当出资,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农户为主;对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及街道硬化等建设,由村集体、农户适当出资,村民投工投劳,政府给予奖补,日常管护以村集体为主;政府财政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对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免除村集体和贫困人口出资。

2.推进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统一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推进村庄垃圾污水第三方治理,提升农村垃圾污水治理的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创新投资运营机制和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领域市场化改革。通过投资补助、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垃圾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支持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等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并通过“认养、托管、建养一体”等模式开展后期管护,保障设施可持续运转。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3.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筹资机制,省市县各级财政要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化财政资金补贴方式,对积极性高、效果明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重点奖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基于垃圾污水处理绩效的付费机制,实现从“买工程”向“买服务”转变。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鼓励先行先试,在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既要保障运营单位获得合理收益,又要综合考虑村民经济承受能力和意愿等因素,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对参与垃圾分类和用水计量计费的农户,给予垃圾污水处理费减免等奖励。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费用调整机制,建立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地方政府和具备条件的村集体可对运营单位给予合理补偿。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强化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结合农村基层组织换届选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带头作用,带领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充分运用农村“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实行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等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组织发动村民积极出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依靠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建设美丽家园。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健全村民评议会、环保理事会等群众德治组织,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老干部监督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批评督促并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引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村庄实际,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门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民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自治为主。

(三)提高村民文明素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环境卫生意识,鼓励讲卫生、树新风,摈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的内在自觉要求,激发农民自愿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在动力。发挥农村家庭妇女积极作用,带动全家参与人居环境整治。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农户”“五好文明家庭”“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为引领,明确价值导向,弘扬传统美德,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正能量。

四、完善支持政策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大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实行省市奖补、县级统筹,省市县三级财政都要整合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其中,省市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垃圾污水治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奖补。县级政府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依法合规组织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和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拓宽金融支持渠道。积极通过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河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争取低息中长期信贷支持。创新多样化抵质押担保模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市、区)信贷支持力度,特别是在县域网点较多的各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要深入农村与企业和项目对接,在信贷投放计划安排上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倾斜。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券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创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谋划筛选一批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纳入PPP项目库,通过推介会、融资需求对接会、媒体网络等平台向社会推介,省市县政府在项目安排上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示范并落实奖补资金,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立足省内人才技术,借力京津智力资源,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针对我省平原、山区、沿海、坝上等不同地域气候环境特点,分类分级制定厕所改造、垃圾终端处理、污水治理及村容村貌提升技术标准和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技术和装备,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样式“四新”推广应用,提高整治能力和水平。

五、实施步骤

(一)编制落实方案。各市县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基础上,做好与既有工作的衔接,围绕巩固已有、查漏补缺、提升重点、消灭空白对照本方案抓紧编制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方向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责任分工、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因地制宜,务求实效,集中力量解决急需问题,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项方案,并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2018年2月底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报送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开展典型示范。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经验做法,区分不同类型农村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典型示范。在面上整体推进的同时,2018年重点开展示范县、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全省选出30个党政班子重视程度高、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大、成效好的县(市、区),100个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特别突出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并在全省推广其经验做法;已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庄,要对标新标准新要求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建设成果,当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领头羊”;城市和景区周边、产业基础较好的村庄,结合本地实际,尊重群众意愿,提升建设标准,打造人居环境整治升级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积极有序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于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要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按照法定的范围和规模标准进行招标投标,未达到法定规模标准的小型项目,监管部门不得强制项目建设单位履行招投标程序,财政部门要简化资金拨付手续,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先规划后实施、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原则,有序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依据总体目标任务,分区域分年度安排整治任务,集中力量打好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全面推广典型试点示范的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加快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市县可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建管水平。2019年基本完成平原地区、城市近郊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旅游景区、部分山区、丘陵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所有永久保留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构建起适应不同类型农村需要、运行稳定可靠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体系,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省委、省政府统揽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由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协调、组织推动、政策保障和督导考核,省财政厅要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的资金需求量,做好资金筹措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合力。县(市、区)是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负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对实施效果负责。市级党委和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实行市县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制度,定期联系指导工作。

(二)严格考核奖惩。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增比进位管理考核,坚持一季一调度、半年一观摩、一年一考核。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单列,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同干部使用直接挂钩。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前的县(市、区)给予通报嘉奖,对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全省通报,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对市县进行评估、督导和验收,评估验收结果通报市县党委、政府,并报告省委、省政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省奖补资金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省有关部门指导市县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制定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相关技术模式、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确保符合当地实际、措施具体可行。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研究制定全省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鼓励市县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办法、乡村清洁办法。

(四)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第13篇:某乡某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XX乡XX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升我乡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增强人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为着力点,以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保证,切实解决农村环境卫生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目标

以党员牵头、群众参与、文明卫生户创建为载体,通过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农村主次交通干道沿线、沟渠塘坝、畜禽养殖场等废弃物、堆放物及垃圾池,逐步建立“户分类保洁、一村一人一车集中处理、村负责公共区域、乡考核评比奖惩”的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运行机制,全面改善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卫生整洁水平,为建成乡村旅游、生态宜居的新XX创造条件。

三、整治重点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各村以组为单位聘请保洁员形成长效管理,全面整治各村主干道路、沟渠池塘、广场空闲地等公共区域,彻底清理公共区域范围内堆放的垃圾、柴草、建筑废料等,保持道路畅通,公共区域干净卫生,沟渠池塘无黑臭水体,无裸露垃圾。

2.群众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充分发挥村支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老基层干部等群体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包片、包户责任制。广泛长期上门宣传发动群众,督导落实群众参与,以文明卫生户评比创建为载体,形成浓厚的群众氛围,重点治理群众房前屋后乱堆、乱放问题,保持群众房前屋后卫生整洁,养成人人讲卫生、家家搞卫生的良好习惯。

3.“空心房”整治。对村级“空心房”有序进行整治,具体按照出台“空心房”整治方案落实。

四、工作要求

环境整治做到“四清”、 “三有”、“三无”:

“四清”:清洁家园。庭院杂物无乱放、房前屋后无垃圾、墙面无乱写乱画、无乱搭乱建等现象;清洁水源。清理疏浚沟渠、池塘,水面无垃圾和漂浮物,无生活和规模养殖污水直排现象;清洁田园。农田及周边沟渠无农药、化肥等包装物和废弃农膜;清洁能源。倡导使用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三有”:有卫生设施。农户聚居区按照就近、方便、需要的原则实施垃圾清运;有保洁人员。村、组有专职保洁员;有管理制度。完善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工作方案,制定《农户三包责任制》、《村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文明卫生户评比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三无”:无裸露垃圾。彻底清除路边、河边、桥边、公共地段、农户房前屋后的垃圾,无裸露的生活及建筑垃圾,引导农户实行家禽圈养;无污水乱流。疏通阴沟、下水道,保证沟渠畅通。禁止农户厨房、卫生间、畜禽栏舍的污水向管道和沟渠排放;无乱堆乱放。清理堆放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的杂物,定期对道路两侧和农户房前屋后的杂草进行修剪或铲除。

五、整治措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XX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XX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党委委员、副乡长XX同志任常务副组长,XX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年度各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推进、考核等。

(二)舆论宣传

1.广造声势,提高民众对环境卫生整治的知晓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广播、微信、向全乡居民发放公开信、出动宣传车等各种途径宣传发动,引导全民参与;组织学生开展“小手牵大手”、“争当环保志愿者”活动;聘请德高望重的老党员和骨干当环境保护协会会员,加强监督,集中民智,凝聚社会力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各村对村支两委成员、党员干部定岗定责,建立村支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包片包户责任制,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3.各村分别开好党员、村民代表会和屋场会,传达贯彻好上级会议精神,做好户主环境卫生月、季评比工作。

4.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污水乱流重点宣传督查,并采取相应强制手段。

(三)考核、督查重点与标准

各村(场)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由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参照考核细则要求,采取季度考核和不定期暗访暗查两种形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并把结果留痕存档,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考核机制。

1.各村要宣传入户,经常性召开屋场会。组评、户评及时公示,并张贴规范的评比牌,有完善的村规民约和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制度。要明确一名抓环境整治工作的专职人员,要成立环境保护协会(协会成员:设会长1名,副会长1名,协会理事3-5名),并完善环境保护协会章程。

2.村级有经费投入保障,要有资金用于环境整治相关工作,要聘请1名专门垃圾清运员每两天上农户家收集垃圾,各组至少聘请1名保洁员负责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并签订协议,明确职责和待遇。

3.村容村貌整洁,房前屋后无垃圾、无蜘蛛网,无杂物堆放,有绿化面积,有水泥场坪,公共区域无暴露垃圾。

4.各农户按要求落实包卫生、包收集、包绿化的“三包”责任,保持日常整洁,所有家禽实行圈养。

5.村级小集镇秩序井然,无摊贩乱摆,无垃圾乱堆、无污水乱泼。

6.河道、塘渠、路旁、屋场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第14篇:_《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

《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8〕5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琼发〔2017〕25号)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我省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按照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总体要求,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与“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建设、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建设具有海南热带特色、田园风光、宜居宜业、民富村美的农民幸福美好新家园,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规划先行、示范引导。以“多规合一”成果为依据,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通过全面推进与集中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相结合,创建农村一流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不同地区的整治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充分发挥各地自主性和创造性,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整治五指山市、保亭县、琼中县、白沙县等4个生态核心区,以及生态红线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人居环境。优先治理农村垃圾污水,建设乡村公厕,推进农户改厕,重点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水电路气等项目,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防止大拆大建。

——城乡统筹、突出特色。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农村特色、黎苗特色和田园风貌。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三)实施目标。在全省各市县(不含三沙市,含洋浦经济开发区,以下同)乡村范围内(含国有农场、林区林场场部及其管护站、作业区、生产队)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干净、整洁、见绿”,乡村公厕“不湿、不臭、不挤”,村民环境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建成一批各具特色、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村庄。

——按照每500人配1名保洁员的标准,实现所有村庄卫生清扫保洁收运体系全覆盖;所有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含附属式公厕),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的自然村完成公厕建设,基本完成剩余24.85万户农户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所有建制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到2020年,完成所有行政村及其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气化海南”专项行动,推进燃气下乡,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农村以气代薪工作;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村庄逐步建成局域供气管网。

——到2020年,全省所有村庄开展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完成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工作。垦区、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市县统一规划和建设考核。根据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差异状况,在公厕建设、垃圾分类示范、规划编制和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区分不同目标和任务。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污水治理和改厕工作相结合,实行综合治理,统筹推进。

地处山区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的村庄,在优先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厂等处理设施的布局、建设,按照“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方式、有稳定的保洁机制、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要求,根据《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处理规划(2015—2020 年)》,建立并完善农村保洁制度。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处理。在全省范围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2018—2020年,与美丽乡村建设同步开展1000个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工作,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合理规划布局乡村废品和农业废弃物回收点,探索政府补贴回收废品,促进废品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试验示范,逐步建立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对小散畜禽养殖农户加强技术指导,划定适当区域集中养殖。清理农田农业生产用膜、农药瓶、包装泡沫箱等垃圾并建立责任制。按照就地封场治理、异地处理的要求完成105处历史存量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滚动销号制度,2018年完成三亚市、乐东县、保亭县等的10处历史存量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2019年完成文昌市、琼海市、五指山市、定安县、屯昌县、琼中县、白沙县、洋浦经济开发区等的59处历史存量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2020年完成海口市、儋州市、万宁市等的36处历史存量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加强农村保洁员管理,建立保洁员招聘、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结合实际逐步提高农村保洁员工作待遇。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推进乡村厕所革命。按照《海南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方案》,将“厕所革命”作为基础工程、民生工程来抓,2018—2020年,所有乡镇至少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新建或改造公厕1座,所有行政村配建公共厕所(含附属式公厕),创建椰级乡村旅游点所在村同步建设公厕并达到旅游厕所标准,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乡镇政府、村委会办公区附属式厕所应对外开放,并设置标识引导。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完成24.85万户农户厕所无害化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2018—2020年每年分别完成20%、35%、45%的任务量。加强农村新建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无害化卫生厕所配套建设,以及乡镇中小学、乡镇卫生院、集贸市场等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严格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实施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按照《海南省公共厕所管理及保洁服务标准》(DBJ16-2010),完善公厕标识引导体系,加快“互联网+”公共厕所建设,推广城乡厕所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应用。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全省农村生活污水产生区域特征,因地制宜将全省农村划分为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和分散处理片区。编制实施《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规划(2018—2020年)》,对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和分散处理片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提出治理要求。市县(区)及乡镇街内的市政污水处理厂辐射区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应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着力推进小城镇污水治理,到2020年完成173个镇及部分农场、林场场部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推动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延伸覆盖,2018—2020年每年完成15%、40%、45%的任务量。分散处理片区农村生活污水分为三类区域,针对所处排水区域的水质目标,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技术。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根据排水去向和用途参照相关国家标准执行,其中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参照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农田灌溉用水参照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渔业用水参照执行《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景观用水参照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到2020年,基本完成2698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其中,2018年完成540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19年完成944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0年基本完成剩余1214个行政村(居)及其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容村貌。全域推进绿色村庄建设,按照尊重自然、黄土不露天、不过度硬化的要求绿化村庄。实施农村公路“六大工程”(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窄路面拓宽工程、县道升级改造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旅游资源路工程)建设,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村内道路同步建设排水系统,到2020年,基本解决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整治村庄公共空间和农户庭院环境,到2020年,完成村内废旧设施和老旧广告牌拆除清理,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对无人居住的破败房屋,组织户主自行拆除,恢复绿地或发展村庄第三产业。加强村庄规划设计,提供建房设计图纸,引导农村建筑风貌提升。加大宣传和投入,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动在村庄主要出入口、主干道和公共活动空间建设公共照明设施。

(五)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对重要生态红线区内的村庄,逐步实施退出机制,并加强生态修复。按“多规合一”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到2020年实现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全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机制。简化农村垃圾分类设施、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和建设审批程序,按照村选址、乡镇审核、市县审定的原则进行项目选址和建设。严格执行农村住房“逢建必报”制度,做好村庄风貌管控。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形成依规有序建设机制。

(六)完善乡村整治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市县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的责任,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管护长效机制,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将农村公路、公厕、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管理经费纳入市县预算,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发挥“一核两委一会”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作用。明确“两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职责,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两委”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广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引导农村自我管理、自我提高。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开展村庄环保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行政村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和实施。将是否制定、修订和实施村规民约纳入“两委”考核制度。制订奖惩制度,明确村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保洁整治由农户负责,并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村内道路、村内公共空间及村庄周边等保洁整治由村“两委”负责落实,鼓励由村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提高村民文明健康意识。通过电视夜校等多种途径开展文明教育,把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要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完善课程体系,丰富教育实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动员农村居民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增强村民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村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市县、省级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政府投入体系。市县政府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省财政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可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市县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级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作用,支持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海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支持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海南省分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等涉农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三方治理等形式,引入市场主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支持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美丽乡村、共享农庄、民宿业、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引进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继续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三师下乡”活动,利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进万家”等活动,结合污染防治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县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科技副镇长、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企业与县、乡、村开展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对接。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市县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抓紧编制或修订市县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村居民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市县级实施方案须在2018年6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备案。省直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制定整治工作年度实施计划,加强对市县工作的指导。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市县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提炼出一系列符合本地实际的垃圾污水厕所等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确定陵水县和琼中县为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地区,陵水县和琼中县2018年要总结出适合全省的可复制、可推广整治经验。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检查、评估和督导,引导各市县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示范乡镇、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乡镇,加强经验总结交流,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设管理模式,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党委和政府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村委会、作业区负责动员党员干部和村民完善村规民约,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更好地履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职能,会同省委农办、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规划委、省旅游委、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宗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水务厅、省林业厅、省生态环保厅、省扶贫办等部门建立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合力推进。省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职责抓落实,共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市县发展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海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定期组织督导评估,于每年10月开始对市县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向省委、省政府报告,通报市县党委和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强化激励机制,检查验收结果与省支持政策直接挂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保厅、省水务厅、省规划委、省卫生计生委等制订完善相应的《美丽乡村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验收办法》《小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考核验收办法》《农村规划编制(修编)考核验收办法》和《农村农户改厕考核验收办法》,于2018年7月底前报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制定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南、考核评估办法,指导市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海南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指导意见。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结合实际修订《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海南省城乡垃圾治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卫生户”“文明户”“农村美丽庭院”“环境卫生光荣榜”等评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第15篇: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方案范本

田桥社区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社区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并顺利通过“环境整洁村”和“二星级”康居示范村的验收,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2011‟40号)的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环境情况,特制定田桥社区村庄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划引导,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打造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政策引导的原则。科学编制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合理确定整治项目,规范运作程序,严格按规划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引导村庄整治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坚持群众为主、社区扶持的原则。建立本社区农民全民参与机制,确定农民在村庄整治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坚持社区主导,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社区投入为主。

(三)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注意农村与城市的区别,尊重农村建设的客观规律,坚持以改善农村最迫切需要的

生产生活条件为中心,充分利用农村现有条件和设施,完善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突出地方特色,体现农村风貌。

(四)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原则。以满足群众的实际需要为前提,尽量保留原有房屋、原有风格、原有绿化,不乱砍树、不填塘,维护农民利益,营造安全、方便、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目标任务

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社区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绿化、美化和道路硬化,普遍改善环境面貌。规划布点村庄要突出抓好“六整治”、“六提升”,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主要目标是:

——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得到有效治理,乱堆乱放得到全面清理,村容村貌得到普遍整治,环卫保洁机制基本建立。

——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各类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自然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集约利用,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高,河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高。

——乡村特色更加鲜明。自然风貌得到保护,历史文化得到

弘扬,建筑特色得到彰显,使其更具田园风光和乡村风貌。

——公共服务更加配套。推进乡村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环卫、清洁能源、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达村到户,村庄公共管理、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功能完善。

(二)实施步骤

1、2012年1月31日前,完成树木的齐白、老旧建筑的出新、路肩的配备、通达工程沿线乱堆乱放清理及沿线河道的整治。

2、2012年2月29日前,全面完成家庭庭院环境整理和河道整治工作。

3、2012年3月15日前,查漏补缺,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整治重点

(一)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完善村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集中清理积存垃圾,配置必备的环卫设备设施,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

(二)整治生活污水。建立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已建设施正常运行。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完善村庄排水体系,实现污水合理排放,有条件的村庄实行雨污分流。根据人口规模、卫生设施条件和公共设施布局,配建水冲式公共厕所,争取配建1座。

(三)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以架空方式为主,杆线排列整齐,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

(四)整治农业废弃物。推广畜禽养殖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禁止随处堆放和就地焚烧秸秆,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饲料化等多形式综合利用。引导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对污染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治理或关闭不符合养殖条件、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

(五)整治疏浚河道沟塘。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方便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村庄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推进河道沟塘轮浚机制建设,实现农村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

(六)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邻

里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满足村民日常需求。在完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基础上,按照村级“四有一责”(有持续稳定的集体收入、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先进适用的信息网络、有群众拥护的双强带头人、强化村党组织领导责任)建设行动计划要求,实施面积较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结合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配置教育、卫生等资源,强化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功能,形成功能完善、覆盖面广、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基本满足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

(七)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充分利用现有自然条件,突出自然、经济、乡土、多样,大力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以及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村庄绿化应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少用草坪;注重与村庄风貌相协调,通过植被、水体、建筑的组合搭配,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积极推进村庄公共绿地建设,方便群众休闲健身。

(八)提升道路通达水平。结合村庄规模形态、地形地貌、河流走向和交通布局,合理确定村庄内部道路密度、等级和宽度。村内道路铺装形式根据道路功能确定,主要道路实现硬质化,并合理配套照明设施;次要道路及宅间路可采用砖石、沙石等乡土生态材料进行铺装。

(九)提升村庄环境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

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引导制定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落实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公厕保洁队伍。建立专项规章制度、固定管护队伍以及村民参与的监督制度,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群众满意,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确保环境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田桥社区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制定、目标任务分解、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村庄环境整治和康居乡村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并按照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有效整合和利用现有各类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对符合支持范围和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上级给予补助。通过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收入、四级河捞浅等,筹措河道管护、道路维护、污水处理、垃圾收运、绿化养护等村庄环境长效管理经费。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的方式,支持村庄环境整治。

(四)严格自查自纠。村监委会主任牵头,及时掌握村庄环境整治的开展情况,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田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2年1月3日

第16篇: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抓好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助推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市文件精神要求及市近期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我市制定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省“村庄清洁行动方案”为载体。

查弱补短,攻坚克难,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攻克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短板,提升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水平,全面建设美丽乡村。

二、组织机构。X.充分发挥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规划,深化落实,细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X.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及时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及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清理乱堆乱放的各种物品;清除废弃的农用车、红砖、砂石等建筑废料;清除木头杆子、木头疙瘩等;搞好室内外卫生,特别是垃圾问题,要采取灵活处理方式,要保证各农户自家三包范围垃圾及时清运,达到垃圾日清日结。

X.清理村内公共场所。清理村部、学校、卫生所、广场、企业、农贸市场、公厕等公共场所及其周围积存的垃圾,既要清洁化,又要整齐规范有序。

X.清理非正规垃圾点。对于存量X吨以上的非正规垃圾点,要按有关业务部门的要求,及时将积存的垃圾清运出去并做无害化处理,及时对场地进行规范封场整治,将环境污染降至最低。

X.清理卫生死角地带。及时清理村屯出入口,公路交汇地带,沟渠与村屯、农田联结区域,村外的沟塘林带所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明确辖区,划分责任,落实清理要求。

(二)清理村内沟塘。X.清理河道。清理河道岸边倾倒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打捞河道内衣物、农药瓶子、秸秆、塑料袋等各种漂浮物,达到河面干净、河岸无垃圾的要求,切实减少河流污染。

X.严格禁止向河道内排放畜禽粪污、工业污水和倾倒农村生活垃圾,防止污染水体。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X.清理农业投入品包装物。清理随意丢弃的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回收,农药包装物要无害化处理。

X.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对于丢弃在农户房前屋后、沟塘和垃圾堆放点的病死畜禽尸体,要进行捡拾,按照动物卫生管理处置要求,进行无害化消毒填埋或高温焚烧处理。

X.清理废旧农膜。指导农民及时将废旧农膜回收、存储和销售,强化废旧农膜监管和回收利用,防止废旧农膜污染耕地,影响环境。

X.清理柴草垛。各村屯要按照统一规划,明确柴草堆放地点,清理后的柴草垛,要统一堆放在村屯的下风头,远离村屯,避开公路视线,符合农村消防要求,清除火灾隐患。

X.清理粪堆。屯内和农田头堆放的粪堆,要及时清运到村庄以外的固定场所,堆肥发酵后肥田。

(四)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X.重点治理农村“八乱”。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乱撒乱跑、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X.清除残垣断壁。清除废弃的院墙、歪斜的板杖子,修缮好院墙大门。

X.清理乱建的建筑物。清除庭院内外乱搭乱建多余的建筑物,拆除废弃的棚架、圈舍、厕所和仓房等,拆除倒塌的房屋和废弃闲置的住房。

(五)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X.建立农村生活垃圾统收统运统处理机制。完善全方位的农村生活垃圾统收统运统处理机制,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从源头上解决垃圾随意倾倒问题。

X.强化有毒有害垃圾处置制度。对于有毒有害垃圾(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废旧电池(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废弃灯管、过期药品、废弃日用化学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等,要单独设置收集系统并妥善储存,定期运送至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中心进行处置、处理。

X.建立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机制。对于可堆肥的生活垃圾,包括厨房余物、烂果子、果皮、菜叶、渣草、畜禽粪便等,可由村集体处置,或集中自行堆肥处置;对于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旧农膜、废弃包装物、废金属等,由农户分选后,由废品回收人员收购,进行再利用;对于惰性垃圾,包括煤灰、渣土、废弃砖瓦、水泥块等,可用于铺平道路、填方等。

X.配齐健全保洁队伍。各行政村根据自身自然村屯分布和人口情况,配齐健全保洁人员,每个自然屯不少于X人,有条件的行政村要积极培养发展志愿者队伍,鼓励他们义务出工出劳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

X.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落实村组干部包保河道清洁、道路清洁、村屯清洁责任制,明确农户门前包卫生、包花草树木成活、包路面清扫等“三包”责任制。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组织推动,强化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力度。村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指挥长”,负责辖区的工作行动开展。

(二)深入宣传,广泛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通过典型宣扬和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做法,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建立群众事群众抓、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机制,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并认真抓好整改。

(三)攻防并举,注重实效。抓好五个“结合”:清理垃圾与村屯“四化建设”相结合;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与发动群众相结合;日常环卫保洁与乡村志愿者服务相结合;工作督导推进与党员干部引领相结合;正面宣传引导与舆论曝光相结合。通过抓好五个“结合”,确保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行动取得实效,从而全面促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好发展。

(四)强化调度,督查考核。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检查调度,形成层层抓、层层推进、层层落实行动的大好局面。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内容和方案,建立工作情况调度制度,突出问题导向考核,对标对表验收,把握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推动解决。市里将加强明察暗访,拍照片和视频资料,反馈给各级领导,督促整改。

第17篇: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动员讲话

XXX 同 志

在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动员会议上的讲话

中共XX镇委员会 XX镇人民政府

同志们,正当全县上下奋力冲刺全年目标之际,今天,镇党委、政府专题召开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动员全镇上下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大力度,全面掀起村庄环境整治的新高潮,进一步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人居环境。会上,党委、政府下发了有关村庄环境整治及创建环境优良村的通知,并下发了长效管理专项考核意见,希望大家认真抓好学习并迅速组织实施。现在,我根据党委、政府研究的精神,就做好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讲几点意见。最后,党委主要领导将作重要指示。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切实增强做好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9月13日,省委、省政府在常州召开全省城乡建设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会议明确提出省委、省政府将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争取用3 -5年时间,使全省村庄面貌发生根本变化。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并印发了《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明确了“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配套”的行动目标。近日,市政府又召开了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动员大会,会议对象一直开到各村党总支书记,对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通过“3+1”工程推进以来,全镇各村、各单位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正

1 如火如荼地开展,范围之广、力度之大、要求之高前所未有。

近年来,我镇高度重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见势早、行动快,突出以农村“3 +1\"工程建设、机关每月一次大扫除、集镇管理常态化为抓手,坚持项目化、节点化、责任化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水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农村面貌大为改观。一是水环境整治全面展开。今年我镇已疏浚河道8条,清杂大中沟60条,整治沟塘250个,并对疏浚和清杂后的河道逐步落实了长效管理措施,基本实现河坡无暴露垃圾、河面无漂浮物、河水清洁流畅。二是生活垃圾处理扎实推进。全镇已建成农村垃圾池1172座,集镇设置垃圾桶400多只。以各行政村为单位组建保洁队伍,具体负责村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以及村中心路保洁,目前已60名保洁人员上岗保洁,基本实现垃圾入池,集镇和主要交通沿线无暴露垃圾。实施清洁能源推广工程,全镇新建户用沼气池10只、建设生活污水净化池10座,完成改厕3518座。三是生活污水处理步伐加快。坚持“市主导、镇主抓、村主体”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我镇与白驹、刘庄和西团4个镇合建的日处理2万吨的联丰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9月份已经竣工。同时,认真抓好村级集中居住点污水处理,计划建设的村级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加快规划之中。四是镇村供水一体化有序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11年底确保实现区域供水到镇全覆盖,2012年底实现进村到户,家家喝上安全水”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我镇供水一体化总体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突出抓好镇村水厂处置、供水主管道、加压站建设等各项工作。今年全镇已铺设供水

2 主管道8.5公里。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还存在不平衡性。部分村庄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大、成效好,但少数村还存在畏难情绪和观望思想,工作推进缓慢。二是农村垃圾收集和处置设施配置还不能满足面广量大的垃圾处置要求,垃圾清运不及时,环境保洁不到位。三是河道疏浚、农村垃圾处理等方面长效管理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农村河道河坡翻耕种植现象十分普遍,水土流失严重;镇村保洁队伍人数不足,达不到预期保洁效果。

我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应加大力度,决不能掉到其他兄弟镇之后。全镇上下必须切实增强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活动,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从而为全镇群众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二、查找不足、制订措施,进一步明确村庄环境整治的目标和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要以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以农村“3 +1”工程为重点,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大力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全镇计划用3年时间对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2012年前农村环境面貌有明显变化,农村水环境全面整治、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基本实现镇村居民同

3 饮安全、放心水;2013年前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村庄环境面貌得到普遍改善,建立农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1、要抓紧编制完善村庄规划。切实强化规划对村庄环境整治的引导作用,做到规划编制“每村一张图”、“全镇一盘棋”。在编制和实施村庄环境整治规划时,要综合考虑农村现代化、XX“古盐运集散地保护区”特色保护等因素,结合城镇总体规划修编,优化调整镇村布局规划,充实完善村庄规划,同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使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符合群众意愿、带给群众实惠、得到群众支持。今后村庄建设必须要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凡是违背规划的违章建筑和违法建设,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查处力度。

2、要强力推进农村“3 +1\"工程建设。在水环境整治上,对全镇农村所有河道村庄河塘全面实行长效管理,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在生活垃圾处理上,2012年全镇垃圾池建设达1840座.实现村组全覆盖,保洁队伍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全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在生活污水处理上,依据重点区域、重点污染源,循序渐进的方法,逐步完善镇村污水收集管网;2012年实现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全镇农村居民集中点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在镇村供水一体化上,按照全市的序时节点,基本实现镇村居民同饮安全、放心水

3、要全面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整治乱堆乱放。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坚决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杜绝畜禽散养、杂物乱堆现象。整治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

4 闲置用地,做到柴草集中堆放,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散养家禽、无残垣断壁。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线路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杆线排列整齐,有条件的村要加快实施生态景观改造、建筑出新等项目,优化美化环境。

4、要积极推进村庄绿化美化硬化。进一步提升村庄绿化美化水平,大力推进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和村口、庭院、公共活动空间等绿化美化及河坡退耕还林,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形成四季有绿、季相分明、层次丰富的绿化景观。到2013年,全镇所有村庄达到小康示范村绿化覆盖率标准。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的交通出行条件,三年建设和改造农村公路24公里。进一步提升建筑风貌特色化水平,规划布点村庄要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村庄建设规划进行建设,村庄建设规划应结合村庄整体风格,明确村民住宅风貌设计要求;对具有传统建筑风格和历同时结合村庄环境整治。

5、要切实提升公共设施配套水平。各村要结合村庄建设规划,按照村级“四有一责”的要求,对面积较小、难以满足实际需要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实施改扩建,优化配置并强化便民服务、科技服务、医疗服务、就业创业服务、平安服务、文体活动、群众议事等功能,推进村庄公共活动场地、邻里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形成功能完善、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要的公共服务体系。

三、制订规划、迅速行动,雷厉风行开展突击月整治活动。

经大丰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11月份作为全市村庄环境整治突击月,我镇要以此为契机,全面掀起村庄环境整治

5 的新高潮,希望大家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1、要突击抓好村庄环境整治的宣传引导。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广播、板报、过街横幅、政务公示栏等多形式开展宣传。镇宣传办要负责全镇面上环境整治宣传,要求抓好宣传,并及时上报全镇面上报市环境宣传报道。各部门,各单位要营造创建宣传氛围,要大树标语。每个单位在醒目处不能少于两条创建标语;各村在村所在地醒目处要有过街标语、横幅,大张旗鼓宣传;各学校要组织全体师生上好环境整治一堂课,动员全体师生自觉讲究卫生,保护环境,真正在全镇形成大的宣传氛围,保证宣传工作的效率。市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随机到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工在大丰电视台进行宣传报道。

2、要突击抓好村庄环境整治试点建设。各村要围绕“六整治、六提升”的要求,抓紧制定村庄环境整治规划,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涉及道路、水利、绿化、杆线、集中供气供水等要在规划中体现。要突出抓好村庄环境整治优良村创建活动,紧扣创建目标任务,排出时间节点,实行挂图作战;各村党总支书记要亲自抓,村民主任和村组全体干部要按照创建要求具体抓,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实施到位。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镇要创建一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样板,从而带动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要突击抓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合格村创建为抓手,以实现“村容整洁、环境优美”为目标,组织专人、发动群众,开展大清扫、大清理活动。要重点清除村庄内乱堆乱倒的生活垃圾,垃圾池要按照每5户1只建设,镇三套班子领导要挂钩到村到路到河到农户,突

6 击处理;要清除水面漂浮物、河坡暴露垃圾、河道秸秆和影响流水的整片水花生;要清理路道、街道和公共场所堆放的杂物、建筑垃圾和有碍村容村貌的其他杂物;要坚决清理村内街道两侧乱占乱建的违章建筑,拆除有碍村容村貌的危旧房屋和残垣断壁,做到街容整洁,村容整洁。

4、要突击抓好镇村干道沿线综合整治。镇村干道是我镇横贯东西、纵连南北的重要桥梁,也是对外开放、展示形象的窗口。道路整治主要是沿线农村环境整治,要把沿路两侧村庄作为整治重点,坚决取缔沿路建设的违规建筑;清除沿路沿线影响村容村貌的破旧、简易设施,确保道路两侧无乱堆乱放现象,无店外经营、露天经营、乱搭乱建现象,确保公路沿线的整洁有序。

四、建章立制、完善体系,把长效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村庄环境整治管理是一项长期任务,在通过开展突击月活动,集中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一定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改善村庄环境。一是要以开展村庄环境整治为契机,重点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村庄环境管理专项制度,制定实施农民群众普遍接受和遵守的村规民约,使村庄环境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二是要落实各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3+1”工程长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村庄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垃圾收运等队伍建设,努力做到着有人管理、运行高效、管护到位。三是要大力宣传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党委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使村庄环境整治的目标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村庄环境整治、维护和长效管

7 理中来。积极开展村庄环境卫生知识教育普及,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四是各村要以村庄环境整治为契机,扎实做好12月份的“3+1”工程合格村验收。前期我们验收的四个村,差距很大。务必请各村要按合格村标准,抓好落实,不能马虎,不得拖延。

同志们,村庄环境整治,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切实解决与己,与本单位,与本部门无关的思想。全镇上下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咬定目标,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努力实现我镇农村环境面貌的大改观,为构建生态、和谐、宜居的新XX作出新的贡献!

第18篇: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实施计划

众安桥村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实施计划

为了加快改善全镇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积极

推进美好城乡建设,建成生态镇,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以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引领,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的意见》、《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结合市、镇关于村庄环境整治行动推进的会议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村庄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建成生态镇为目标,全面实施村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村庄设施条件,不断提升

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形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乡村面貌。党委政府组织、农民广泛参与。通过镇党委、镇政府政策鼓励、典型示范等措施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各村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以及影响村庄环境最突出的问题。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

科学规划、彰显特色。切实强化规划的引导作用,倡导集约建设,突出整治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强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庄的分类指导,科学有序实施环境整治。健全机制、协调推进。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努力巩固整治成果,持续改善村庄环境。

二、目标任务

用1年时间对全镇村庄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推进村庄净化、绿化、

美化和道路硬化,普遍改善环境面貌。规划布点村庄要突出,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堆乱放、工业污染源、农业废弃物、河道沟塘,着力提升公共设施配套、绿化美化、饮用水安全保障、道路通达、建装筑风貌特色化、村庄环境管理水平。突出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整治,保障农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有效改善村庄环境。

主要目标是:

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配套。

三、实施计划

(一)宣传部署、启动实施阶段(2012.3—2012.12)

1、3月底前,村要按照上级要求对主要交通干道沿线、主要出入口和周边村庄环境整治点进行摸排及墙体出新工作。

2、3月底,成立村庄环境整治推进工作组织机构,组织制定村庄环境整治实施计划、分解目标任务、协调指导和督查考核等工作。完成全镇村庄数量、分布调查汇总,举办村庄环境整治业务培训。

3、4月至6月,贯彻落实省、市、镇村庄环境整治行动推进会会议精神,部署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启动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村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村党支书记领导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按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落实整治措施。重点对窗口单位的自然村庄进行环境整治,包括河道疏浚及筑石驳岸。

4、下半年针对全村环境进行整治,争取全村做到环境达到“村前屋后、道路两侧、桥边溪边无暴露垃圾”的基本要求,率先改变“脏、乱、差”的面貌,基本建成环境洁化、建筑美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村组绿化、亮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初见成效阶段(2012.3—2012.12)

1、3月初,从全村的14个自然村中的4个窗口单位作为示范整治村,组织人员进行摸底调查。

2、3月底前,完成示范整治村设计方案并实施,按照市制定的考评办法,开展技术指导,按照村庄规模、整治难度等确定整治计划并实施。

3、6月底前,完成庄里、俞家浜。酸醋浜、曹长浜村庄环境整治任务。按照市制定的考评办法开展考评,迎接市、镇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观摩。

4、2012年底,全面完成村内所有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迎接上级考察。

四、整治要求

(一)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集中清理积存垃圾,配置必备的环卫设施,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到2012年底,全村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二)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敷设以架空方式为主,杆

线排列整齐,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

(三)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强村庄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对未经审批的小企业,以及未取得资质认可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加工点,要上报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取缔、关闭。取缔村内废品回收站,为村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四)整治农业废弃物。禁止随处堆放和就地焚烧秸秆,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能源化、饲料化等多形式综合利用,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畜禽养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对污染物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限期治理或关闭不符合养殖条件、造成环境污染的养殖场。

(五)整治疏浚河道沟塘。按照畅通水系、改善环境、修复生态、方便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村庄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努力打造“水清、流畅、岸绿、影美”的村庄水环境。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杂物和漂浮物,疏浚淤积河道沟塘,突出整治污水塘、臭水沟,拆除障碍物、疏通水系,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加快河网生态化改造,加强农区自然湿地保护,提高水系自净能力。到2013年,全镇村庄河道沟塘基本疏浚一遍。

(六)推进康居乡村建设。以“布局合理、道路通畅、设施配套、环境宜居、特色鲜明”为目标,组织开展省级康居乡村建设试点示范,有序推进康居乡村建设。

(七)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党委、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维护和长效管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村庄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第19篇:环保局村庄环境整治行动工作汇报

环保局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汇报

根据市委、市政府《 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积极推进我市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环保局认真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严格控制农村各类污染,不断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现将各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积极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是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可以加快解决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场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畜禽养殖小区和散养密集区的畜禽粪污治理等危害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全面降低农村环境污染负荷,促进农村综合环境全面改善。今年7月份,我市委托省环科院编制完成了“十二五”环境连片整治实施方案(2013-2015年),主要内容是实施规划布点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利用三年的时间分步开展整治涉农区域,范围包括5个镇(街、区)29个行政村,113个自然村,区域面积近50平方公里,受益人口数量为63583人,计划投资超过1亿元。目前,方案已报省厅审批,相关资金也正在积极争取。按照该实施方案,2013年将首先在12个行政村开展连片整治工作,计划建设17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2个配套管网建设,同时配套污水管网54.63千米。

- 1

部门的快速反应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今年还组织开展了危化品整治、重金属整治、节前企业环境安全突击检查、沿江化工企业环境安全检查、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等专项行动,拉网检查生产企业环保设施运转情况、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落实,有效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在今年整治的11个村庄中共有工业企业16家,所有企业都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四、加大农业污染源的整治

加强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点)的环境管理。根据 农委、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的通知》(扬农[2011]129号)文件要求,分三年按要求对畜禽粪便污染进行整治。今年环保局多次与农委沟通协商,并共同组织了对全市规模化和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点)的监督检查。强化农村秸秆禁烧工作。环保局设立6个秸秆禁烧现场巡查小组,实行责任包干,由局领导带队分赴6个镇(街、区)开展督查工作。除现场巡查外,还通过“12369”环保热线全天候接受秸秆焚烧的投诉举报,并第一时间转交现场处理。在秋熟秸秆禁烧中,环保局与监察局组成督查考核组,共同推动了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我市农忙期间均未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

五、继续加强工业固废监督管理

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严防工业固废向农村非

- 3

第20篇:**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贯彻落实镇人居环境会议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经**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制订以下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做好美好乡村、生态宜居、乡风文明,加快推进乡村建设,大力营造清洁、优美、和谐、幸福的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各自然村要充分尊重村情,根据各村的资源禀赋、风俗传统等方面差异,实施有针对性的“一村一策”建设方法,坚持分类指导、分类实施。突出以人为本、注重生态建设,突出村庄特色。

(二)政策激励、长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持续时间长的系统工程,各自然村要整合村内资金、集中力量,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推进工作机制,巩固和发展工作成果,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普家村

全体村民具体负责打扫,每月10号,20号,30号为打扫日,日常打扫由普保忠,普理文具体负责打扫,并支付其每人每月400元的卫生清扫费。费用来源:每个村民每年筹资10元,不足部分由村集体的草原生态资金中列支。负责打扫区域:公共厕所、主街道,并清运垃圾。由村小组长、支部书记负责监督。

(二)**上寨

全体村民具体负责打扫,每月10号,20号,30号为打扫日,日常打扫由普正保,普金安具体负责打扫,并支付其每人每月400元的卫生清扫费。费用来源:每个村民每年筹资10元,不足部分由村集体的草原生态资金中列支。负责打扫区域:公共厕所、主街道,并清运垃圾。由村小组长、支部书记负责监督。

(三)

**下寨

(1、2组)

全体村民具体负责打扫,每月10号,20号,30号为打扫日,

每个村民每年筹资10元,日常打扫由全体村民具体负责打扫,分为3组,每月5号,15号,25号为打扫日,负责打扫区域:公共厕所、所有街道,并清运垃圾。由村小组长、村民代表负责监督。

(3组)

全体村民具体负责打扫,每月10号,20号,30号为打扫日,日常打扫由赵学文具体负责打扫,并支付其每月400元的卫生清扫费。费用来源:每个村民每年筹资10元,不足部分由村集体的草原生态资金中列支。负责打扫区域:主街道,并清运垃圾。由村小组长、村民代表负责监督。

(4组)

全体村民具体负责打扫,每月10号,20号,30号为打扫日,日常打扫由赵建辉具体负责打扫,并支付其每月260元的卫生清扫费。费用来源:每个村民每年筹资10元,不足部分由村集体的草原生态资金中列支。负责打扫区域:主街道,并清运垃圾。由村小组长、支部书记负责监督。

(5组)

全体村民具体负责打扫,每月10号,20号,30号为打扫日,日常打扫由普文玉具体负责打扫,并支付其每月300元的卫生清扫费。费用来源:每个村民每年筹资10元,不足部分由村集体的草原生态资金中列支。负责打扫区域:主街道,并清运垃圾。由村小组长、支部书记负责监督。

(四)**中寨

全体村民具体负责打扫,每月10号,20号,30号为打扫日,每个村民每年筹资10元,日常打扫由全体村民具体负责打扫,分为3组,每月5号,15号,25号为打扫日,负责打扫区域:公共厕所、所有街道,并清运垃圾。由村小组长、村民代表负责监督。

(四)

阿拉莫村

全体村民具体负责打扫,每月10号,20号,30号为打扫日,每个村民每年筹资10元,日常打扫由全体村民负责,分为4组来打扫卫生,一个星期打扫一次,负责打扫区域:公共厕所、所有街道,并清运垃圾。由村小组长、支部书记负责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以村总支书记普学寿任组长,主任普锋任副组长,其他村三委干部为成员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量化任务,细化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提供强组织保障。

(二)宣传发动,成效明显。及时召开村三委干部会议及群众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不定期召开加压促进会和调度会,对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文化墙等形式,让广大群众知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内容和意义,在全村营造“爱护环境,人人有责,保护环境,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村党总支

**村民委员会

2019年10月10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