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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01:09:0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吉林省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17-2020年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开好局、起好步,开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局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为指导,以实施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垃圾整治、粪污处理、厕所改造、秸秆利用七大工程为重点,以点带面、全面启动,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力争在解决农村居民出行、饮水、住房和农村脏、乱、差等问题上实现大的突破,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投入保障、工作推动等各项机制,为持续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夯实基础、创造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规划编制。

1.完成全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绿色村庄等四项规划的制定和修编任务。启动县(市)城镇村体系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测绘地信局、省国土资源厅配合)

2.依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目标、规划、现状等信息检索服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测绘地信局、省国土资源厅配合)

(二)保障基本生活条件。

3.启动2000个保障基本型行政村建设工作,创建国家、省级 “保障基本示范村 ”100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省财政厅配合)

4.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安全防护工程及旧路改造工程,新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74.5%。完成村内主要道路和巷路硬化建设任务,通屯公路比例进一步提高。(省交通运输厅、省农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5.继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力争全部解决贫困人口安全饮水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状况评估和水质检测,督促各地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划定及水价制定工作,确保工程电力供应保障。(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电力公司配合)

6.完成农村危房改造4.8万户,优先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提升农村住房的建筑水平,强化建筑风貌管控,鼓励农民采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型墙体材料、环保装修材料,改善民居条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配合)

7.有序推进电网改造升级,着力解决农村机井通电和动力电进屯入户问题。(省电力公司牵头)

8.加大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贫困地区网络覆盖工程,力争全部完成贫困村宽带网络工程建设,继续开展网络提速降费工作,98%以上的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20Mbps。(省通信管理局牵头)

9.在527个贫困村实施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三)村庄环境整治。

10.启动500个环境整治型行政村建设工作,创建国家、省级 “环境整治示范村 ”50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省财政厅配合)

11.启动辽源市、公主岭市等5个市、县人工湿地项目。(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爱卫办、省财政厅配合)

12.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爱卫办配合)

13.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5万户,将农村改厕工作与农村危房改造、移民搬迁、灾后重建、新农村建设等项目相结合,优先选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旅游村庄,位于松花江流域、辽河流域、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村庄和扶贫村,以及基础设施好、改造意愿强烈的农户进行改造建设。加大农村改厕项目推进力度,进一步做好宣传,支持集中处理改造,推广室内节水型厕所改造技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爱卫办配合)

14.加强农村粪污处理,推进规模养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鼓励引导各地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推行有机肥、沼气等高效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对现有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力争全年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300个。组织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通过以点带面、示范推广,提升养殖环境设施管理和技术集成应用水平,力争建设省级标准化示范场50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10个。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围绕打造无疫区,加强市县两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政策资金,建设县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5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3%以上。(省畜牧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15.全面落实河长制。农村河流、小流域、人工湿地、水库塘坝、饮用水源等清洁率有明显提高。(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配合)

16.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120万吨,推进秸秆还田和机收打捆,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50个,建设完成25个。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供热。(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环保厅、省农委、省畜牧局、省科技厅配合)

17.围绕如期实现国家 “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即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化肥、农药用量实现零增长;基本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实现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及废弃农膜有效回收处理),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发展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强养殖污染防治,推进解决农田残膜污染,开展秸秆资源化利用。化肥使用量基本实现零增长,农药使用量力争实现负增长。(省农委牵头,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畜牧局配合)

18.完成3000个行政村村规民约完善规范任务。(省农委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配合)

(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19.启动200个美丽宜居型行政村建设工作,创建国家、省级 “美丽宜居示范村 ”30个。(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省财政厅配合)

20.推进410个新农村重点村建设(含8个国家级贫困县整合的重点村)。(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省财政厅配合)

21.推动50个新农村重点村、示范村建设,打造精品示范片区20个。打造文化提升村100个,重点推进村史馆创设、名人故居保护、名景古迹修缮等项目建设。开展新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融合试点,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省农委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22.创建省级 “绿美示范村屯 ”50个。(省林业厅牵头)

23.打造10万户美丽庭院、干净人家。(省农委牵头,省妇联配合)

24.完成200个行政村体育健身器材配套。(省体育局牵头,省文化厅配合)

25.推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新建、改造校园校舍面积约20万平方米。(省教育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配合)

26.扶持建设94个乡镇卫生院便民中医馆。(省卫生计生委牵头)

27.建设农村文化小广场280个,完成500个贫困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工作。(省文化厅、省文明办牵头,省农委配合)

28.新建农村养老服务大院200个。(省民政厅牵头)

29.全面完成村级 “一站式 ”服务群众平台远程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省委组织部牵头)

30.加快 “新网工程 ”建设,积极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新发展连锁门店100家,改造新建各类配送中心2个。(省供销社牵头)

31.扶持24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建设。(省民委牵头,省财政厅配合)(五)推进新农村建设整市、县试点。

32.探索推进通化市新农村建设整市试点,吉林市农村环境整治整市试点,四平市美丽乡村创建示范整市试点,延边州整体推进民俗文化旅游示范试点。

33.启动实施通化县、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敦化市新农村建设整县推进。省财政厅配合)

(六)考核验收。

启动2019年达标的28个县(市、区)环境整治整县推进。(省农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

35.完成通化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验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牵头,省环保厅、省财政厅配合)

三、推进措施

(一)组织发动。明确各市(州)、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中省直36个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指导和推动。以村级为单位开展以清理垃圾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二)督促检查。组织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深入各市(州)、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主要检查各地工作重视程度、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资金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春季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督促各地按照年度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快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任务落实。三季度,召开现场会,参观典型,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三)考核验收。12月底前,对各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进行年度检查验收考核,考核结果全省通报。对中省直部门单位参与和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情况同步进行考核。

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方案

祝楼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标语口号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汇报 .3.8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督查方案

乡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总结

孙铁铺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攻坚阶段工作汇报

_《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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