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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0-20 08:34:43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黄土坎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148号)和两市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促进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实施范围

全镇行政职能机构、法律法规授权及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行政机关委托拥有一定行政管理职权的事业组织(站、所)都应实施本方案。上级政府所属部门派驻乡镇的行政执法机构的执法责任制工作按本系统的方案进行,应当接受镇政府监督。

三、目标

总体目标:提高政府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政府实现依法行政。

具体目标:

1.组织领导得力。政府领导将法制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将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工作方式,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2.执法权责明确。掌握应负责执行的和赋予本级行政机关一定管理职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具体执法权限与相应的法律责任。

3.监督机制完善。法制监督的各项制度健全,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4.执法队伍合格。行政执法人员按上级政府的计划安排参加法制培训,经统一考试合格,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遵纪守法,熟悉执法业务,依法履行职责,秉公、文明、廉洁执法。

5.执法行为合法。实施各项行政执法行为主体资格合法,合乎法定权限,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行政行为合法适当。

四、实施内容

从2011年起,镇政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清理执法依据,依法规范执法主体。要认真清理实施和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分类排序列出执法目录。执法依据的范围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省政府规章。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分清职权执法、授权执法和委托执法三种执法性质。

2.依法界定执法职责,量化执法考核目标。在清理执法依据和执法主体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明确执法职责,量化执法考核目标,并层层分解落实到执法单位和执法岗位。分解量化执法考核目标的内容是:执法内容、执法范围、执法种类、执法责任、执法权限等。

3.规范执法程序,健全执法文书。要按照“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依法规范各单位各项行政执法行为应履行的程序,并向社会公开。有法定程序的依法定程序,无法定程序的依系统(或行业)规定的有关业务工作程序;各项行政执法行为都要有与履行程序相配套的执法文书,凡是上级主管机关统一制发执法文书的,要按规定正确使用;上级未制发的,可根据各项行政执法程序的需要自行制备使用。

4.建立健全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建

立健全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的配套制度。主要有:①执法公示制度,要将本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的执法依据、执法内容、主管领导、实施机构(含助理)、执法程序、法律责任、各项执法制度等用公示版加以公示;②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③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④立、结案领导审批制度;⑤重要案件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制度;⑥罚款决定与收缴分离制度;⑦文明廉洁执法制度;⑧行政处罚统计报告制度;⑨规范性文件审核和上报备案制度。

5.制定考评标准。政府将制定对各单位及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标准,实行百分考评,90分以上为先进;80分以上为达标;75分以上为基本达标;未达到75分为不达标。

五、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镇政府制定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府要于10月底前形成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材料。并对执法依据和权责的确认、分解,采用表格形式,即填写《行政执法职责分解表》;各项执法程序采用流程图形式,即分别绘制行政处罚、行政审核(或审批)、行政征收(或征用)、行政处理(裁决、确权)等执法程序流程图;评议考核标准采用表格形式;各项制度采用文字材料形式。方案和以上材料要汇编成册,并报市级政府法制办备案。要切实以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各项行政执法行为,避免流于形式。

3.监督指导。政府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帮助解决此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单位9月份要开展一次自查,并将情况及时向政府报告。镇政府将随时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4.评议考核。镇政府对所属助理、站、所及上级政府所

属部门派驻乡镇的行政执法机构每年进行两次评议考核(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终工作目标责任制中,对未达标的单位取消其评先资格。

六、组织领导

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抓法制工作责任制,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长;副组长:行政副镇长;成员:有关助理。办公室下设司法所,办公室主任:司法所所长,具体负责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议考核等日常工作。

推荐第2篇: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教育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行政执法水平,促进我市教育工作的开展,保证国家对教育事业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依据宪法和法律,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我市教育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实行有效的管理,明确执法主体和执法责任,全面提高教育局行政执法水平,推动我市教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

教育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通过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发展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

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主要任务、目标是:

1.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教育管理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发展教育事业,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2.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教师队伍管理,明确教师的权利、义务。

3.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柳州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成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实行6周岁入学。

4.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研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职业教育,完善九台市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发展职业介绍所探索职教发展的新思路。

5.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确保

儿童、青少年有一个成长的良好环境,使儿童、少年健康成长。

二、实施步骤

(一)搞好宣传发动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治教”的重要意义,使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明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

明确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打下坚定的思想基础。

(二)组建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的领导机构,由局行政一把手亲自负责,由法制科及机关义务教育科、高中教育科、人事科等有关科室的负责人共同组成局领导小组。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检查、督促、协调工作由局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挂在教育局督导室(法制科)。

(三)明确执法任务。局各有关执法部门,要按市政府关于实施行政法责任制的要求和实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详细拟定出本部门的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标准,经局领导小组审定后,汇编成册,贯彻实施。

(四)落实执法责任。在明确执法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对每一个行政执法项目要在部门分解细化明确每个执法部门,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任务、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和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执法程序方面的制度,完善相应的监督制度,为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行为规范。

三、保证措施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执法人员能及时掌握法律、法规及规章,领会法律精神实质及基本要求,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要。对合格执法人员颁发行政执法证书,要求持证上岗,对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按照法律规定坚决予以清退或调离执法岗位。

2.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各项监督制度

(1)实行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行政执法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教育局对各学校教育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实行重大案件行政处罚备案制度,教育局执法机构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须报市政府和市法制局备案。

(3)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本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须报市法制局备案,代政府草拟的各种规范性文件草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法制局审查后提交政府审批,把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关。

(4)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错误处理决定,按有关规定程序调查处理,弄清原因、明确责任,并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者,要追究责任,对严重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执法过错,应当追究责任。

第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责任心不强导致行政处理违法,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的。

第二、依法应当履行职责和义务,但无故推诿不履行,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违反规定超标准收取各种费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四、其它违反法律、政纪造成不良后果应当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

对执法过错责任人,根据其原因、性质、后果及责任人的过错程度方面予以下列惩戒措施:

A、通报批评;

B、暂停执行公务;

C、给予警告,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

四、搞好评议考核

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岗位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结合半年、年终工作总结一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议部门工作一项重要依据。

推荐第3篇: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

2012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城管监察大队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针,促进依法行政,根据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城镇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明确城镇管理的执法权限和职责,落实执法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全面推进城管工作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对城镇的长效管理,为把呼中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法制健全、管理规范、秩序井然、社会稳定的社会主义法治城区作贡献。

二、目标要求

总体目标:明确管理目标,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执法程序,保证依法办事;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1、明确管理目标,落实执法责任。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法律赋予城市管理(城管监察大队)的职责和权限用责任制的形式分解落实到大队和人员,把岗位、目标、责任层层分解,逐项落实。

2、严格执法程序,保证依法办事。按照依法行政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程序,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实施城镇执法监察。

3、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坚持规范化的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实施错案责任追究,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行政,工作拖拉,行政失职等现象,通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实现高效的执法效率。

三、具体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呼中镇金树国同志任组长,市政处主任和城管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各小队组长为成员。遇到城镇执法过程中难处理的问题时,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实现工作上的依法决策。

2、明确职责,协调配合。领导小组负责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及协调工作。各小组长负责承办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日常工作。

3、加强教育,做好宣传。对执法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和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

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积极向社会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知识、执法动态、工作成效,宣传良好的执法队伍形象。

4、端正作风,强化监督。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内部监督制度,督查执法情况和队容风纪,及时查处各类违规违纪事件。接受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设立举报(监督)电话,推行政务公开。

5、自查自纠,健全考评。城管队要对照行政执法确定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加强日常的检查,半年组织一次自查并提交书面报告;镇法治办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检查,逐项进行综合考评,并把日常检查、年中自查、年终考评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推荐第4篇: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寿阳食药监〔2010〕8号

关于印发寿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寿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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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行政执法责任制 方案 通知

抄报:县委办 政府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抄送:本局领导

寿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3月29日印发

寿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0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局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和良好的执法形象,努力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结合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以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治建设,严肃执法职责,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食药安全监督行政执法形象为目标,以相关方案为依据,促进食药安全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为推动食药监事业跨越式发展和全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实施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监督所。

三、具体措施

(一)为确保目标落到实处,我局对各项责任目标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并制定了对各乡镇监督所考评的通用目标和专用目标,作为对我局、乡镇监督所考评的依据。

(二)各股室、各乡镇监督所应当对照各自承担的责任目标,将其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员;各股室、监督所应当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并将各项考评内容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实施方案和分解表应当于6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局本年度将采取自查、抽查和统一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具体包括查阅有关材料、听取各股室落实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汇报、调阅执法案卷、抽查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测试、向社会各界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

(四)为跟踪记录考评结果,我局统一编制了行政执法责任考评档案,我局将在检查考评时记录结果,各被考评人员应领取一份,记录自查情况。

四、有关要求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结果作为法制建设考核目标纳入我局目标考核总成绩,行政执法人员考评结果与公务员奖惩挂钩,我局将对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成绩突出的股室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组织实施的股室和人员在全局系统内予以通报批评,不合格的股室不得参加先进股室的评选,案卷评查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不得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各股室、各乡镇监督所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和实施方案,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自查和迎接检查等工作。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闫树刚(局长)

副组长:王丽萍

执行组长:曹力刚

成员:李锋、聂明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并加强与政府法制办的沟通协调,认真配合政府法制办对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工作的检查验收。

推荐第5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住建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主导,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依法行政培训。通过依法行政培训,使动迁办行政执法人员深刻领会行政法制理论,全面地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掌握宪法、国家基本行政法律法规和职位需要的专门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培养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建设队伍,推进建设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实现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目标。

二、培训人员

动迁办全体行政司法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二)行政法基本知识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及相关司法解释。

(三)《建设管理条例 》、《国有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

四、培训形式

(一)坚持自学。以个人能够熟悉及熟练运用为目标,抓紧抓好对建设政策、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各科室组织。以科室自行组织、自学为主的形式,了解并掌握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意见,全面加强我单位法制建设。

(三)集中授课。定期邀请部分法律专家专题授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四)座谈交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室负责人及科员针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工作经验、执法案例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讨论,加强沟通、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六)定期考试。针对学习及培训情况,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定期组织集中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以此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五、具体要求

1、加强日常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是提高执法效能、推进执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张旗鼓的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在单位上下营造讲学习、爱学习、都学习的浓厚氛围,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风气。

2、各科室要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学习质量,要建立个人学习笔记和学习档案,法制科将定期对各科室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或检查,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和学习记录不全的科室,将根据考核酌情扣分。

3、强化落实。各执法人员参加学习,应做到“四有”:既有学习安排,有学习资料,有学习记录,有学习心得体会。要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学习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讨论活动。

2014年11月28日

推荐第6篇: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荆门市交通运输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国家及省、市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精神,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以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为依据,增强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评议考核,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实施,为实现交通运输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评议考核制,在各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四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督察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形成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量化责任为标准,以考核奖惩为手段,以责任追究为保障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形成以执法单位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执法主体合格、执法责任明确、执法事项公开、执法程序到位、执法监督落实的交通运输行

1 政执法运行机制,保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文明、高效。主要任务是:

(一)落实执法责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岗位职责明确、规范,符合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是政府“三定方案”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岗位规范,委托、公告手续齐全。

(二)健全执法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首长负责制等各项制度,继续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制”,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制度化。创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方式,改革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增强执法的透明度,提高执法的科技含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更好地适应交通运输行业快速发展的形势。

(三)提高队伍素质。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所有在岗的45岁以下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四)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着装整齐,用语文明;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差错率控制在2%以内,复议案件受案率达100%,诉讼案件胜诉率达80%以上。以文明执法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建”“查”并举,提升文明执法形象,提高服务社会水平,力争全市95%以上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达到文明执法单位标准。

(五)加强执法监督。量化评议考核标准,严格评议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加强执法检查,客观公2 正地追究执法违法者的责任,保障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交通运输局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督办落实和检查考核等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友生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伍应彪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肖世怀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杜家荣 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罗楚平市港航管理局局长

李 军 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

高宏林 市交通物流发展局局长

路 刚 市城市交通客运管理处处长

王 闻 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汪微波 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 尊 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科长

周年昌 市交通运输局计划建设科科长

刘晓琳 市交通运输局财务审计科科长

刘来斌 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吕 健 市交通运输局人事劳动科科长

徐 锋 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刘曾华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3 雷斌峰 市交通运输局质监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汪微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日常工作。

四、实施范围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在全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实施。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有计划、分步骤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执法责任制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交通运输跨越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形成执法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是确认执法主体资格。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清理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对全市所有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一界定单一执法、授权执法、委托执法单位,并进行统一审查和确认。对委托执法行为,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委托单位签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委托书》,依法建立委托执法关系,明确委托依据、范围、责任和时效。按有关规定,将执法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三是实行执法目标管理。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进4 一步明确执法机关的执法范围。采取目标责任状或执法责任状等形式,把执法任务进行分解和量化,确定每个执法单位、执法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对执法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分按占目标责任制总目标10%的比例确定,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

(二)完善制度,创新机制

一是进一步推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制”。要以全面推行执法“四制”为载体,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扩大推广面,不断增强推广效果。特别是在完善公式内容,创新公示方式上下功夫,在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上下功夫,全面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五公开”。即公开执法主体和主要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监督岗和监督电话。

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五个规范”。要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风纪》等五个规范,增强程序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文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是加强调研,采取新机制。深入执法一线,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索新举措。积极探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制,将决策与执行相对分开,将审批等日常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相对分开。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审批监督方式,积极推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等新的

5 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行政审批的全方位监督,建立“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批责任体系和严格规范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

四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方式方法创新。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新形式、新方法、新手段的运用,发现亮点、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促进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开展。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控,使执法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继续开展行风评议,促进文明执法。

(三)建设队伍,增强素质

一是严格执法人员资质管理。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执法证件的核发程序。开展执法队伍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条件、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执法违法以及临时工、合同工和非在编的聘用人员,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实施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定期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任职资格考试,积极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培训考试,对考试、培训不合格的,待岗学习,补考不合格的,取消执法资格。

二是抓好执法人员学历教育。健全和落实学历教育计划,将学历教育与执法证件管理结合起来,对限期达不到学历要求的,不予核发执法证件。

三是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技能比武”活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各种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学法的针对性、用法的实效性和群众的参与性,全面提高交通运输行政6 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是开展文明执法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对文明执法单位的考核验收工作,将创建的重点放在基层站所,认真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形象工程,深入开展文明执法单位创建活动。

(四)评议考核,狠抓落实

一是建立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议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10个方面,即:行政执法组织领导情况、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文明执法创建情况、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行政复议应诉情况、对执法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情况和社会评价情况。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平时考核占总分的30%,定期考核占总分的70%,两种考核得分绝对值之和为年度考核总得分。评议考核的方法采取“听”、“查”、“访”、“问”、“谈”五种形式。评议考核结果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种,95分以上为先进,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议考核结果为先进单位的,由评议考核单位通报表彰,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评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取消当年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评奖资格。

二是严格执法督察和错案追究。重点督察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风纪严整文明执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7 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执法中认定的事实是否准确、执法活动的依据是否正确合法和法定职责是否履行。合理确定追错方式,对违法行为追错的方式有:(1)撤销、部分撤销、变更原执法行为;(2)责令重新作出执法行为;(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4)责令履行职责;(5)责令赔偿损失,或返还财产、恢复原状;(6)责令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责任人的追错方式有:(1)责令检讨;(2)通报批评;(3)给予行政处分;(4)暂扣或吊销执法证件,或者调离执法岗位,或停止执行职务,并可由所在单位给予经济处分;(5)责令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6)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种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制约机制。加强指导督办,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继续加大内部执法监督的同时,建立有机结合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内外兼顾的立体监督网络,形成科学合理的制约机制。通过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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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7篇:行政执法 办案工作 实施方案

灵武市工商局2011年度行政执法办案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和马云海局长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局行政执法办案水平,增强执法办案效能,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更好地体现以人为本,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提高全局执法办案人员的整体素质。按照银川市工商局创新工作亮点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现就创新和规范我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更加有效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建设法治工商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区、市工商工作会议精神和马云海局长讲话精神,促进依法履行职能到位、服务灵武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不断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强化执法办案,进一步树立监管与服务、监管与发展、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统一”监管执法理念,提高工商机关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树立新时期工商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的执法权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新执法办案模式,进一步促使执法方式由传统的被动型、粗放型、简单型的执法模式向主动型、精细型、发展型的执法模式的转变,积极建立起科学指导、刚柔并济的行政执法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和执法水平。同时,以规范执法行为和调动全局人员执法办案的工作热情为着力点,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使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案件数量和罚没款数额大幅提升,执法办案领域不断拓宽,查办案件质量显著提高,办案人员整体素质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创新执法办案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灵武市工商局创新执法办案领导小组。

组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琳 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建荣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树荣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学理

成 员:王金斌 邓卫东 吴金花 马银福 何文俊 张志刚 李永方 马建军 方向 保国栋 马洪涛 杜学忠 李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济检查队,主任由柳树荣副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全局创新执法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四、工作措施

(一)优化执法办案机制,整合执法资源。积极推进执法办案体制改革,加强对各类执法资源的整合,以提高执法效能为导向,积极探索相对集中办案的模式,建立“精简、统

一、高效”的执法队伍,逐步形成统一指挥、反应快捷、高效协调、有机互动的执法办案机制。

1、加强办案装备保障。为每个办案组配备1台手提电脑、1部照相机和1支录音笔。同时,保障执法车辆、人员、经费的落实到位。

2、加强办案队伍建设。在每个基层工商所至少设立一个由2名专职执法办案人员组成的办案组,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赋予的职权以及市局授权,依法查办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将经济检查队、基层工商所建设成为我局主要的执法办案机构,并指导各业务科室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开展执法办案工作。初步建立起一支由经济队和各科(室)、所专职办案人员组成的执法办案队伍,在查处大要案件、群发性案件时由市局统一指挥调动,强化执法合力,形成强大震慑力。

3、加强办案人员管理。明确经济检查队、基层工商所专职执法办案人员在同一分管局长的领导下开展执法办案工作。经济检查队为全局行政执法案件的归口管理单位,各工商所及各业务职能科室查办案件均由经济检查队统一管理。

4、加强办案指导督查。经济检查队要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其它业务职能科室要支持办案工作,热心为办案部门提供相关指导和咨询服务。

5、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之间、以及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联合执法、互动执法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商定联动协议、开展联合整治等方式,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有效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二)规范执法办案制度,提高执法办案效能。要树立“制度治本”的理念,增强执法统

一、执法权威和执法效果,建立健全各种执法办案制度,使之规范化、科学化,直接为提高执法效能提供保障。

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关于执法办案的程序规定,自觉执行我局执法办案的有关规章制度,逐步健全案件办理时限制度,加强对案件查办的时限规范,杜绝无正当理由对案件久拖不决等现象。

2、健全执法办案文书规范使用制度、案件保密制度和案件回避制度等制度。制定《灵武市工商局办案工作若干规定》、《灵武市工商局经济检查队工作职责》、《灵武市工商局办案人员工作职责》、《灵武市工商局执法办案纪律》、《灵武市工商局案源申报制度》等执法办案制度。并对现行的制度进行梳理,提出修改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执法办案制度。同时,统一执法办案文书格式,严格规范各类文书的使用,确保文书使用正确、格式规范、内容完备。

3、统一处罚裁量标准,减少执法的随意性。要严格执行区局下发的《宁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则》,切实做到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三)加强执法办案培训,打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在每月一法、每季举办一次培训班的基础上,大力开展“法律学习月”活动。今年,要举办执法办案以案代培、疑难案件跟班培训、聘请专家授课等培训班,定期组织执法办案人员进行典型案件和新型案件讨论和学习,每半年举办一次办案经验交流会,年终开展一次执法办案技能竞赛和执法办案岗位能手评选活动,着力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业务技能。以打造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执法办案队伍,提升全系统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争取今年在我局召开一次全银川工商系统执法办案现场观摩学习讨论会。

(四)加强基层执法,强化工商所办案能力。按照抓基层、强基础的工作思路,不断实现监管执法重心下移,充实基层工商所的执法职能,有效发挥其执法办案力量。建立健全基层工商所执法办案工作管理体系,强化对全局基层工商所办案工作的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指导。通过学习培训、上挂或交流任职等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工商所的执法办案能力和办案质量,循序渐进,在未来几年实现基层执法办案工作在查处对象、查处领域、案件类型、案件规模等方面的新突破。

(五)加强案源申报管理,建立案件线索排查制度。构建基层工商所、市局二层级递进的案件线索排查制度。基层工商所作为执法一线,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排查,将梳理出的案件线索上报市局,由市局综合各所报告情况掌握全市执法办案动态,及时确定阶段性、区域性案件查办的重点目标和方向,适时组织对大要案件、群发性案件的集中查处,实行集中办案,强化对全市工商系统执法办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

(六)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建立重大案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完善应对因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波动、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消费权益和经营秩序稳定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机制,制定应对各类重大、突发案件的应急预案,明确案件应急处理的主要领导、工作机构及其相应职责,预案等级确定和启动条件以及应急措施、保障措施等。加强对执法办案队伍应急能力的培养和锻炼,及时制止并有效查处各类重大、突发案件。应急预案由局党组研究后方可启动,一旦应急预案启动,必须在完全消除隐患后,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方可终止。

(七)加强网上办案,提高执法办案工作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推进案件网络管理系统在执法办案工作中的全面应用,全面实现案件查办的网上流程处理,通过与经济户口等数据资源的链接以及与12315行政执法综合网络平台的功能整合,提升执法办案工作效能和水平。通过系统中受理、立案、查案、决定、核审、处置等流程设计,实现案件查办各环节的规范化办理和相互制约,以及对案件查办全程的随时监控,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强化对执法办案工作的制约。

(八)突出执法重点,促进监管执法职能到位。充分运用工商职能,加强市场巡查监管,推动执法到位。在执法办案中,科学合理使用执法力量,集中精力突出抓好大要案件的查办。确定每个阶段的执法重点,着重抓出几个典型案件,达到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领域的执法目标。同时,进行执法评估,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经检队、办公室,会同工商所,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就专项执法行动的成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予以通报,以增强执法办案工作的针对性。

今年,我局的执法办案工作的重点是,突出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委和政府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经济违法案件,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办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厉查处流通领域经销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建材、装饰材料等重要商品;查处供电、供水、供气、电信、邮政、交通等垄断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重点在商业零售、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中介服务行业、代理保险业务、办理存贷款业务等领域加强案件线索的排查和证据的收集,力争年底在治理商业贿赂新领域方面有所突破;严厉查处“两虚一逃”违法行为;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恶意抢注商标和“傍名牌”案件等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大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虚假表示、虚假有奖销售等误导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各类商业欺诈行为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九)实现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案件查办奖惩激励机制。在今年的执法办案中,制定并实施《案件查办奖惩制度》,本着奖罚分明,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奖励措施,对查办案件有功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办案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在年终评优评先时优先选拔。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新执法办案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相统一的需要。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加大执法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执法人员积极转变执法理念,提升执法办案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明确职责,依法行政。各办案机构要明确职责,实行案件级别管辖,严格遵守各项办案纪律和规章制度,在办案中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为目标。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办案机构要上下沟通,加强协作,对跨辖区的案件要请示局领导指定管辖。协助单位要支持主办单位,提供各种方便,必要时要联合办案。各办案单位如发现大案、系列案时,可以申请经检队抽调相关办案人员共同参与办案。

(四)加强指导,提升水平。市局成立执法办案巡回指导组,对执法活动中的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和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指导。加强对各办案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协调,尤其是加强基层工商所的办案指导。年底,市局将组织对全局执法办案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促使全局执法办案水平得到整体性提高。

(五)严格程序,规范行为。深入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案件挂牌督办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自由裁量权制度、案件备案制度和办案纪律,全面推行说理式办案文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同时,认真完成上级督办、转办案件的查处和其他工作,按照要求及时处理,按时上报,市局将在全系统通报有关情况。

(六)调查研究,推动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因势利导,要善于发现案源,挖掘典型案例,总结和提炼执法办案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工作层面,真正做到以行政执法办案为抓手实现监管方式的转变。

各办案单位要及时上报相关执法办案工作信息,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市局经检队,并做好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推荐第8篇: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实施方案

2016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全县经济社会赶超进位、跨越发展,根据县纠风办《关于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整改落实方案》要求,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五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卫生执法理念,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卫生行政执法队伍,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进一步端正卫生执法理念,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得到增强;二是随意执法、执法不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执法作风有明显转变,从根本上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现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局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有明显上升;三是卫生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健全,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权责不明的现象得到纠正;四是卫生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形成按法定程序执法的良好习惯。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认真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要对近两年来行政执法主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在清理时应特别注意,凡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必须以县卫生局名义作出并实施,不得以局内设机构或其他单位名义作出并实施。坚决杜绝临时机构、没有法定依据自行委托的组织执法。

(二)清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实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省、市、县关于执法证件管理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整顿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要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坚决禁止无执法证件的人员履行卫生行政执法职责。

(三)梳理卫生行政执法依据。局机关各股办、县卫生监督所要对本股办、本单位实施的现行有效的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进行全面梳理,梳理出本股办、本单位的执法依据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及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等执法事项。

(四)清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执法依据,切实按照有关要求,做到格式统

一、表达清楚、用语规范。严格按照省市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有关要求,认真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五)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要结合本股办、本单位执法职责和人员配置,将职责分解到具体的执法科室或个人,并采取流程图(表)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将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执法岗位的职责明细化,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信息公开制度,对经清理后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资料,通过局网站、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三是要建立健全有关受理、解释、告知、限时办结、送达等行政执法程序相关制度。

(六)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完善卫生行政审批、卫生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各类企业创造平等的法制环境。卫生执法人员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必须做到依法、廉洁、文明。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的程序和要求,对正常营业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例行检查,不准中断其正常营业;有效控制对企业的检查频次,避免交叉检查,重复执法,能合并的检查项目应合并,能联合实施的尽可能联合进行。严禁违反规定向企业收取检查费用,不得以检查为由无偿占用企业商品和物品、对相对人故意刁难或打击报复;不得凭借职权向企业摊派、强拉赞助、报销费用;不得强迫企业参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考核、达标、升级、评优等增加企业负担的活动。

(七)改进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作风。卫生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敷衍塞责、态度傲慢、言行粗暴等现象;杜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等现象;杜绝多头执法、多次执法和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现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加强法律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强化对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在执法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印发《卫生局开展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人作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本方案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负责人。

(二)清理规范阶段(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3月20日)。局医政股、县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将清理规范结果于2016年3月20日前报局政秘股,并通过卫生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示。

(三)检查考评阶段(2016年3月21日至3月30日)。县局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县卫生监督所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四)迎接检查考评阶段(2016年4月1日至4月30日)。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和县政府法制室组成检查组将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执法案卷评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为契机,切实改进执法作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关系卫生系统每个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把清理规范工作与日常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克服形式主义,真正把方案上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为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县局成立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股(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秘股,具体负责活动日常性工作。

3、严格考评,落实责任。县局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单位或个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2篇

为贯彻落实《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两个规划”),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目标,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宗旨,以实施“母亲安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和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四个行动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全面实现“两个规划”提出的妇女儿童健康目标。

二、目标

(一)总目标。建立覆盖城镇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健全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2016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5/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和13‰以下。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0/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和12‰以下,逐步缩小城镇、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二)具体目标。

1.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

(1)降低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全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9.99%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8%以上,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减少非医学指征剖宫产。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

(3)提高妇女儿童系统管理水平。孕产妇系统管理率2016年达到95%以上,2020年达到98%以上。2020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80%。

(4)提高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率,降低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6年为基数下降1/6。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6)提升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水平,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7)提高中老年妇女保健服务水平。重视更年期妇女身心健康;保障城镇老年妇女每两年免费体检一次。 2.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8)提高婚前保健水平,减少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降低人工流产率,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50%以上。

(9)提高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

(10)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到2020年,儿童严重多发致残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90%以内,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80%以上。 3.预防控制妇女儿童疾病。

(11)降低妇女常见病发病率,妇女常见病筛查3年覆盖率2016年达到6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

(12)提高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妇女“两癌”死亡率。

(13)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提高儿童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病管理水平。2020年儿童结核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4)妇女艾滋病和性病新发感染率得到降低。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各达到90%,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100%以上。

(1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2020年达到95%以上。

(1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预防妇女精神疾病的发生,降低致残率,提高妇女卫生保健知识普及率。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疾病患病率。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4.改善妇女儿童营养状况。

(17)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控制巨大儿发生率。

(18)提高母乳喂养率。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2016年达到40%以上,2020年达到55%以上。 (19)提高儿童营养水平,农村和城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2016年分别降低到13%和5%以下,2020年降低到10%和3%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6%以下,控制儿童肥胖发生率。

(20)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5%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2016年为基数下降25%。

(21)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孕产期妇女贫血患病率以2016年为基数下降30%。

(22)提高中小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降低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5.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23)保障妇女职工劳动安全,降低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24)提高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2016年,全县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覆盖率达到96%以上,2020年,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逐步提高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

(25)建立统筹城乡的生育保障制度,实现妇女基本生育费用社会承担。逐步实现城乡妇女生育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产后访视等孕产期基本保健服务)个人零负担。

(26)提高妇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城镇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实现全覆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率2016年达到98%以上,2020年实现全覆盖;农村妇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覆盖率2016年达到98%以上,2020年实现全覆盖。

(27)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降低家庭暴力发生率,提高家庭暴力案件的受理率。

(28)优化妇女生活环境。2020年,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29)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2020年达到95%以上;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30)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康复、医疗、住房和就业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建立孤儿保障体系,提高孤儿基本保障水平。

(31)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 (32)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 (33)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证登记。 (34)优化儿童成长的生态环境。2020年,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以上,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减少污染源,降低环境污染程度。

三、主要任务

(一)保障母婴安全

1.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进行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和儿童健康指导,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

2.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并完善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机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促进住院分娩率的提高和稳定。

3.严格助产技术准入与管理,规范孕产期医疗保健服务。普及自然分娩知识,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里指导和健康教育,引导孕产妇科学选择分娩方式,严格控制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促进自然分娩,降低剖宫产率。

4.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筛查和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高危妊娠分级管理,建立报告和干预制度,做好高危登记、专案管理、监测随访。组织开展危重孕产妇抢救模拟演练、病例讨论及评审。

5.定期开展产科质量评估,加强产科质量监管,不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落实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加强对严重影响孕产妇和儿童死亡因素的干预与控制。

6.加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妇幼保健水平。健全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网络,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能力,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和绿色通道。提高农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能力,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进一步降低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和死亡率。

7.加强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监测网络建设。

(二)防治出生缺陷

8.推行一级防治措施,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1)广泛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的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目标人群防治知识知晓率。 (2)加强与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强化婚前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和咨询指导,规范婚检项目,争取政府支持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改进和完善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服务质量。

(3)规范孕前咨询和孕前、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

(4)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和膳食指导,指导城镇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及多种营养素,落实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项目,预防神经管缺陷。

(5)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避免准备怀孕和孕期妇女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 9.落实二级防治措施,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

建立健全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有序推进产前筛查服务,加强重大体表畸形和唐氏综合症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提高产前筛查服务覆盖率和产前诊断水平,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出生缺陷产前筛查。

10.加强三级防治措施,降低出生缺陷致残率。

(1)推进新生儿疾病筛查,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网络,进一步提高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2)加强确诊病例的治疗和干预,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 (3)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开展出生缺陷流行病学调查研究,掌握出生缺陷现况和变化趋势,为出生缺陷防治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三)促进生殖健康和防治妇女常见病。

11.针对妇女生理特点,普及生殖健康和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规范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老年期生殖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

12.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妇女常见疾病的普查普治力度。规范妇女常见疾病检查流程和技术操作规范,提高筛查质量和治疗率。在现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扩大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促进妇女常见病筛查和早诊早治率。完善妇女医疗保障,把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纳入重大疾病报销范围。 13.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宣传教育,建立并完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协同工作机制,将其纳入医疗保健机构常规工作。开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规范的免费干预和治疗,开展喂养、心理等方面的指导,实行跟踪管理。加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建设,提高目标人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强化采供血质量控制,保证血液安全。

(四)加强儿童疾病防治和预防伤害。

14.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

15.继续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加强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完善免疫服务形式。强化流动儿童、偏远地区儿童预防接种管理,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免疫服务质量,保持高接种率水平。

16.全面推行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扩大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范围。建立大病统筹基金,扩大新农合、城镇医保覆盖范围,将新生儿纳入新农合和城镇医保范围,促进儿童医疗保障全覆盖。

17.规范儿童保健和儿科诊疗行为,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新生儿窒息复苏等适宜技术,重点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常见病诊治、现场急救、危急重症患儿处理和转诊能力,降低新生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先天性心脏病、新生儿窒息和肺炎等疾病的死亡率。

18.指导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儿童常见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

19.积极参与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医疗急救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为受伤害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心理康复等救助服务。并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

20.加强对铅、镉等重金属污染危害儿童健康的监测和救治。

(五)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

21.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广泛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预防、常见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服务。根据国家政策,逐步扩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内容。

22.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预防和控制视力不良、听力损失、龋齿等疾病的发生。

23.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卫生保健管理,指导开展儿童营养与膳食、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青春期保健以及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帮助儿童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高健康素养水平,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24.指导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改善卫生环境和条件。提高农村地区学校卫生饮水和无害化卫生厕所覆盖率。

(六)改善妇女儿童营养状况。

25.大力开展营养与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饮食习惯。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合理补充营养素,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等疾病,减少低出生体重儿和巨大儿的发生。

26.落实婴幼儿喂养策略,强化爱婴医院管理,大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活动,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促进母乳喂养;开展科学喂养与营养素补充指导,促进合理添加辅食。加强农村尤其是偏远地区儿童营养和健康干预,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等儿童营养性疾病。

27.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

(七)加强妇女儿童精神卫生服务。

28.建立健全覆盖城镇、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在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产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针对妇女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咨询和相关服务。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精神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妇女儿童常见心理卫生问题的早期发现和干预。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预防、早期发现和干预。

(八)改善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

29.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完善流动妇女儿童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将流动孕产妇和儿童纳入流入地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逐步实现流动妇女和儿童享有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强流动人口中的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保健意识,改善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状况。关注留守儿童健康问题,积极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九)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

30.建立完善全县妇幼卫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孕产妇死亡监测、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和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妇幼卫生相关数据实行网络直报,对妇幼卫生发展主要指标进行动态监测。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职能。

发展妇幼卫生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是各镇政府的重要职责。各镇应当依据“两个规划”目标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将妇幼卫生指标和工作任务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同步实施。加强对“两个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合作机制,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发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积极贯彻落实。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负责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贯彻“两个规划”的具体实施细则和计划,责任包保到位,切实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卫生事业总体发展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着力推进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监测评估,实施动态监控。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两个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动态分析工作,按照要求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并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对不能通过监测获取数据的指标,应当定期组织专项调查。加强对“两个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测评估和信息管理,定期通报“两个规划”目标进展和变化趋势。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落实各项任务。2016年组织中期评估,系统收集和分析监测数据,评估“两个规划”实施进展,总结经验与不足,提出进一步推进“两个规划”实施的建议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第3篇

为进一步净化城乡环境,提高全县环境卫生工作管理水平,统筹城乡发展,以城带乡,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工作,优化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实现经济、社会、环境健康发展,努力构建和谐昌盛新。根据全国爱卫会《2016年-2016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卫生基础设施、优化农村发展环境、建立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质量管理,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社会和谐的新,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奋斗目标

从2016年起到2016年底,经过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把我县县城建成国家卫生县城,全面提升县城环境卫生质量和管理水平,精心打造最佳投资和人居环境;二是全县力争建成1个国家卫生镇、3-4个省级卫生镇,实现市级卫生镇全覆盖,建成1个国家卫生村、3-5个省级卫生村、6-15个市级卫生村、30-50个县级卫生村。

三、主要任务

(一)、各镇政府:

1.以清理“三堆”、治理“三乱”、美化“三口”为重点,研究制定环卫管理办法,街道、村组实行领导和干部包抓,明确责任,签定责任书,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保持镇容镇貌、村容村貌干净整洁。

2.对镇区街道及村组的乱堆乱放、乱摆乱停、乱写乱挂、明锅亮灶等影响镇容村貌的问题要集中进行清理,保证镇容村貌干净卫生,整齐有序。

3.增加车辆停靠场点,对三轮车、机动车加强管理,严禁乱停乱放,保证交通畅通。4.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增加公厕和垃圾箱、果皮箱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5.抓好镇区过境公路两侧垃圾、柴草的清理,拆除违章建筑,保持道路两旁干净卫生。

(二)、旅游区管委会:

1.对旅游区各景点、各接待单位环境卫生进行治理,保持接待环境干净整洁。

2.对旅游区主干街道、法汤路、槐汤路、河营路入口处生活垃圾、白色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铲除卫生死角。

3.清理旅游区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等,做到划行归市,管理有序。

4.对各类机动车辆进行整治,严禁违章运行和随意停放,确保交通安全畅通。

(三)、各主要部门、单位: 县城监办:

1.落实市容卫生门前“四包”制度,抓好县城各路、街、巷日常监督管理和卫生清扫保洁,对沿街的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进行治理。2.加强对已建成公厕的改造和管理,确保达到国卫标准。

3.对县城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白天无暴露垃圾,杜绝夜晚垃圾乱堆现象。

4.对流动摊贩加强管理,彻底根治首善街中段和渭阳路、荣华路的交通堵塞问题。5.对县城东西两端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治,拆除乱搭乱建,杜绝垃圾沿路堆放、乱倒问题。

6.强化市容监管,取缔乱摆摊点,整治出店、占道经营,彻底解决马路市场问题;规范管理车辆停放,划线定位,整齐摆放;综合整治县城“牛皮癣”,清理野广告;规范县城市容秩序管理。

7.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管理,按规定处理好进场垃圾。

8.新建公厕9座、垃圾中转站2个、环卫车辆、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停放场、建筑垃圾倾倒场1个。

9.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维修更换破损果皮箱、垃圾箱。县住建局:

1.加强对沿街建筑工地管理,粉刷美化工地围墙,严禁建筑材料侵占路面,完善防护措施,加强工地内食堂、厕所卫生的管理,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加强城区绿地草坪的管护,保持清爽干净,对城区行道树进行修剪、刷白,达到整齐美观。

3.加强对张载广场、中心广场、城西广场的管理力度,完善各种环卫设施,确保广场内干净卫生、设施齐全整洁。

4.强化市场日常管理,做到经营场所干净卫生,划行归市,摆放有序,完善“三防”设施,规范经营行为。

5.对已建成的绿化池、绿化带、广场绿地进行综合整治,做到修剪整齐,无杂草、垃圾,干净整洁。

6.对“三街九路”及主要街道、人行道地砖、道沿石破损及黄土裸露路段进行修补和铺设,确保路面平整美观。

7.新建、改建专业的饮食、蔬菜市场,并规范经营。8.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厂1个,并投入使用。 县药监局:

1.全面落实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及查验登记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以及对定型包装食品标识不全或无标识的整治力度,确保老百姓的饮食安全。

2.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尽快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诚信意识、自律意识。3.加大对保洁设施不完善、餐具消毒不到位、使用一次性筷子及塑料袋套碗的处罚力度,督促其整改落实到位。 县工商局:

1.加强对全县,特别是公路沿线废旧物资回收站的管理工作,做到进场、入室,环境整洁。

2.抓好城区各门店、饮食摊点、食品企业证照、卫生的检查工作,要求营业者做到衣帽整洁,亮证经营,三证齐全。县公安局:

1.认真组织实施“畅通工程”,做到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坚决治理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2、加强对全县,特别是公路沿线废旧物资回收站的管理工作,做到进场、入室,环境整洁。

县交通运输局:

1.加强对客运站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到站内车辆摆放有序,场地干净整洁。2.加强客运班车管理,做到车进站、人进站,严禁站外停车拉客。

3.加强对站内公厕、垃圾的管理,做到公厕有专人管理,厕内干净无异味,站内有符合标准的密闭式垃圾台,并及时清运。

4.组织公路沿线各镇做好主干公路两边乱堆乱放和违章建筑的拆除清理工作。 县广电局:

1.在电视台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卫生意识。

2.对音像、图书市场及文化娱乐场所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查处“六害”行为,做到依法经营,健康卫生。

3.加强对县城网吧的管理,做到管理规范。县卫生局:

1.加强对各宾馆、饭店、理发店、澡堂等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要求证件齐全,服务人员衣帽整洁,门店内外及个人干净卫生,服务人员体检率100%,持证率100%。2.抓好县城区的健康教育和禁烟工作,要求城区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

3.抓好城区各大医院的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及资料整理工作,并在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和制度。

4.加强对全县饮用水的监测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放心。县爱卫办:

抓好各承担任务部门、单位组织协调及检查督导工作。 县环保局:

1.对县城区及周围的污染加大监测和治理力度。2.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首善镇政府:

1.抓好县城区周围村容村貌卫生整治,特别要集中治理好首善街西段、平阳街西段新庄村、西宝南线红东段、三寨段、任白庄村段、眉齐路王家庄村段城乡结合部及城区各背街小巷村民的垃圾乱倒、柴草、粪土乱堆的现象。

2.抓好县城东各背街小巷“三堆”清理、卫生保洁和野广告的清洗工作。

3.组织抓好荣华路中段、南段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的治理工作,做到摊点摆放整齐,周围干净卫生。

4.抓好城区单位、社区的环境卫生清扫、资料整理工作,做到单位、社区内干净整洁,合理绿化,三防设施齐全,无暴露垃圾。

5.拆除公路沿线的残垣断壁,治理出店、占道经营、乱搭乱建现象。县水利局:

1.抓好全县境内河道、湖泊、水面等水上区域的卫生整治工作。2.加快对县城区老管网的改造,使集中供水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县粮食局:

完善粮库灭鼠防鼠设施。 县教体局:

1.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卫生健康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卫生意识。

2.抓好全县中小学校内外的环境卫生和学生灶的管理工作,做到证件齐全,三防设施完善,饭菜干净卫生,校内外环境整洁。电力局、电信公司、广电网络传媒支公司:

1.对县城区各街道空中线路进行整修,禁止乱拉乱接,确保杆线整齐。2.及时清理电杆、配电箱等附着在设施上的野广告,确保设施整洁干净。 城区所有部门和单位:

动员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完成所包路段的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努力搞好本单位的卫生清扫和保洁工作,确保单位内外卫生干净整洁。同时,对本单位出租的门面房要加强管理,检查落实门前“四包”责任,督促业主搞好门前卫生和野广告清理。

四、方法步骤

(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元月-2016年5月)开展宣传动员,使全县上下明确创卫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及工作原则,调整创建机构,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在全县迅速形成齐抓共管的创卫工作格局。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6月-2016年12月)全面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分别邀请省、市爱卫办对我县创卫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考核,同时向省爱卫办提出创国卫申请,高标准迎接国家爱卫会的考核、验收。 第三阶段:申请验收阶段。(2016年1月-2016年12月)

针对省、市调研考核中提出的问题,进一步查漏补缺,巩固成果,完善资料,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迎接国家爱卫办的暗访和命名。

(二)、创建卫生镇村工作。

根据目前我县各镇实际,结合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确定具体创建目标。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每年3月1日-3月31日)。召开创建卫生镇、卫生村动员大会,采取办板报、发放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形成全民参与创卫工作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每年4月1日-10月15日)。按照卫生镇、卫生村创建任务,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净化城乡环境,对镇区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农村“三堆”进行集中整治,建设完善垃圾台、场、卫生厕所等硬件设施。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每年10月1日-10月30日)。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承担的任务,按标准逐项对照自查,查缺补漏,限期整改和完善,并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每年11月1日-11月30日)。做好创建工作总结和资料汇总,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镇、各部门要依照《省爱国卫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高度重视,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在资金、人员上予以保障,要结合国家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宣传动员。广泛深入宣传,营造社会氛围,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发扬爱国卫生传统,开展义务劳动日活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组织工会会员、团员青年、妇女投入到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中来,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人员的作用。教体局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全面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培养学生从小养成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各镇要加强城乡居民文明知识、健康知识、法律知识和道德意识教育,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听取社会民众意见,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全社会形成服从大局齐参与、人人动手搞整治的良好氛围。

3、部门合作。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住建局负责城镇污水处理提升达标工作,城监办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提升达标工作,工商局负责城镇农贸市场整治达标工作,环保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提升达标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业局负责农村改厕普及推广工作,水利局负责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及水质卫生提升达标工作,卫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旅游区管委会负责旅游景区(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达标工作。

4、典型引路。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过程中,各镇、各部门要以省、市级卫生镇村和卫生先进单位为榜样,积极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卫生创建这个活动载体,积极推动村镇、单位在整治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树立一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示范典型。

5、长效管理。各镇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和措施,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因地制宜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和督查、环卫设施管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管理、环境卫生巡查员和保洁员待遇管理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各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管理体系。要确定每年工作重点,定期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督导,建立规范的信息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收集工作机制。县爱卫会将定期组织对各镇、各部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和督查,并纳入各镇和部门爱国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

推荐第9篇: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方案

2016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在2016年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和“星级模范执法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中的问题开展责任追究,着力查纠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对行政执法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反对“四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道路运输、路域环境、水上交通安全和超载超限治理等领域存在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涉及的行政执法问题。

(二)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及社会影响的问题。

(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法不依、违法执法问题,执法不公开、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乱收滥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权谋私、滥用自由裁量权、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问题,等等。

二、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线索摸排阶段(2016年4月-5月)

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对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在媒体或网站上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各执法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人员,认真摸排线索:一是认真排查梳理群众信访举报,主动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同时对以往的举报投诉要进行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和线索及时调查处理;二是及时掌握媒体或网络曝光事件中揭露的案件线索,明确专人收集网络舆情,对媒体、网络等方面曝光本单位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涉及本单位及人员责任的要及时作出处理;三是深入追究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凡近年来各单位在行政复议中被纠错或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案件,都要认真分析研究,分清责任,依纪依法依规处理,对存在明显责任过错造成国家机关重大损失或人民群众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要从严处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8月)

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步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的规范完善。深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做到应上尽上。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和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法制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体系。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的督查检查。各执法单位要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除实时实地检查外,要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案件,采取倒查方法,从案卷质量、办理流程、处罚依据、处罚当事人反映等方面了解执法部门和人员依法履职情况。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的责任追究。市局纪委、监察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行政执法责任的及时进行倒查追责。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阶段(2016年9月)

各执法单位要对本次专项活动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4月开始,集中半年时间开展,力求减少或避免系统内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和行政问责案件的发生,各执法单位要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执法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强化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把专项行动作为提升执法质量、加强执法监督的工作重点。要集中力量,及时查处本单位内的行政执法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行政执法违纪现象要及时向市局汇报,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杜绝违纪执法行为的发生。

(二)形成工作合力。市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各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涉及违反行政纪律及需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线索,深入扎实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各执法单位要密切与市局的联系,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着力形成责任追究工作合力;积极排查本单位内部案件线索,认真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市局将加大对执法单位重点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三)严格依法依纪。要坚持实事求是、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工作原则,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责任追究工作。注意防止责任追究低层化倾向,加强对涉及领导责任或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该追究的追究、该处理的处理,切实做到执纪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综合运用和科学把握责任追究的不同形式,努力提升责任追究工作综合效果。

(四)注重长效管理。各执法单位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情况及时处理,并向市局报告。市局将适时提出监察建议,帮助其总结教训,提出整改要求,建立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于重大典型案件和责任追究事项将及时进行通报,力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通报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请各单位5月15日前上报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工作联络表(表格附后),5月25日和8月25日前分别上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表格附后),9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市局将适时开展专项行动督查,确保专项行动抓实抓好取得实效。 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集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进一步巩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决定在全市内河水域集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督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讲话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部署,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理念,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坚决治理纠正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有力、有效打击和治理水上交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水上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督促涉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有关政府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明显解决;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整治原则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全市统一部署,交通、安全监督部门牵头开展,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方联合行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原则,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

四、整治重点

(一)船舶无标志标识或标志标识不规范。

(二)营运船舶超载运输。

(三)船队超长拖带运输。

(四)船舶无营运、检验、登记等相关证书或证书无效。

(五)渡船非法违法渡运。

(六)船舶无船籍港、无船名、无船号非法从事运输。

(七)船舶管理公司对代管的船舶“代而不管”或“让代不让管”的船舶。

(八)船舶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

(九)施工船、砂石运输船非法从事水上施工、运输。

(十)水上风景旅游区涉水涉船违法行为。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自4月1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3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于5月8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

(二)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5月1日-5月20日)

各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结合正在开展的船舶标志标识、船舶超载和船队超拖等整治活动宣传内容,向有关企业、船舶、船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应负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相关企业、船舶依法经营、管理。对照本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全面排查摸底非法违法行为,并将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确立本地整治重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三)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10月31日)

交通、安全监督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按照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1.积极整治船舶标志标识不规范现象。海事船检机构要加强新建船舶标志标识的检验和检查,确保新建船舶投入营运前船舶标志标识规范齐全;结合船舶营运检验,强化船舶标志标识的检验,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船舶就地整改或回原籍港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换发《船舶适航证书》。认真开展船舶安全检查,检查发现标志标识不规范的,应当作出“开航前纠正”或“下一港纠正”的处理意见,并在《船旗国安全检查记录簿》中标明具体缺陷内容和处理意见;强化现场检查整改力度,通过巡航检查,现场核查,发现标志标识不规范的船舶,应当责令其进行整改,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进一步加大船舶超载运输的监督管理。海事管理机构要严把关口,加强源头监管,强化对港口码头的巡视检查,严防船舶超载出港;港口经营人给船舶配载时,不得超过船舶的核定载货量配载货物;海事管理机构要根据辖区超载船舶的航行、作业规律,采取集中行动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航道、装卸作业区、通航密集区的巡航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船舶超载运输行为。

3.加强船队超长拖带运输的打击力度。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船队的监管,既要通过教育引导船队自觉遵守拖带要求,同时要通过加大巡航力度,及时处置船队超长拖带现象。对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航道,要充分发挥视频监管作用,对通航水域航行船队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对超拖船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存在二次以上违法行为的船队要加重对拖轮处罚,并联合船闸管理部门,限制优先过闸条件。

4.认真治理无证及证书不全船舶参与运输行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运政管理机构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船舶信息通报制度。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对在港口、码头内存在违法行为的船舶,应当及时通报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违法船舶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舶相关证书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船舶缺少营运、检验、登记等相关证书或证书无效的,应按照规定不得为其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及时通报当地运政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港口经营人,其中港口经营人应拒绝为该类船舶装卸货物,运政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海事管理机构提供的违法船舶信息,在实施航运公司经营资质审核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把关,促进航运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和管理,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监管,并将辖区内无经营资质擅自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反馈给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共同加强对船舶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5.严厉查处非法违法渡运行为。要进一步落实渡口渡运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渡一档”渡口渡船管理档案,规范渡口渡运作业行为。管辖水域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按照《省地方海事系统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加强对渡口水域、渡船和渡工的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渡船违法违章行为,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或限期消除渡船安全隐患。当前重点要严厉查处超载渡运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渡工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严禁无证人员从事渡运活动。要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公安、渔政等部门加大对利用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渡运的打击力度。

6.认真治理“三无”船舶从事运输。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新建船舶的监督管理,对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而投入营运的船舶,要求船舶所有人按程序申请检验、登记。通过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发现“三无”船舶从事运输的,应从严从重依法处置。要严格限制“三无”船舶航行、作业、停泊行为,港口经营人不得为“三无”船舶提供装卸等服务,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三无”运输船舶办理签证手续。

7.治理“代而不管”公司和“让代不让管”的船舶。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和《省地方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航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航运公司纳入安全监管范畴,加强对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和指导,开展航运公司安全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质量,并加大对船舶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对代管船舶的跟踪管理力度,重点检查航运公司是否设置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对公司所属船舶(包括挂靠)定期登船检查船舶安全技术、船员操作等情况。对于“代而不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公司应实施约谈制;对于审核体系内的公司,应按程序收回其DOC及船舶SMC。对于“让代不让管”船舶,应将其列入“重点跟踪船舶”,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公司当地运政管理机构或公司经营资质证书签发机关。相关运政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海事机构通报的信息,加强对公司的经营资质的审查,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8.严厉打击船舶非法过驳作业行为。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根据《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加大巡航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的违法行为。

9.认真查处施工船、砂石运输船非法从事水上施工、运输。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督查水上水下施工项目责任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施工船和砂石运输船,发现其使用非法违法船舶从事水上施工、运输的,除加强对相关船舶的查处外,还应对相关施工责任方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政府,通报项目业主和施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不符合安全航行、作业条件的砂石运输船,特别是超载船舶,不适航船舶,要按照源头管理的要求,通报货源地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对非法违法砂石运输船舶的处罚整改力度,规范砂石运输船运输行为。

10.加强风景旅游区涉水涉船安全监管。市交通运输、安全监督部门要共同加强水上游览船舶的安全监管,对水上安全救生设备、消防和防污染器材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对船舶载运情况、船舶驾驶员适任情况、船舶航行情况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责令经营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或限期整改到位。集中整治期间,市交通、安全监督部门要会同公安、旅游等部门在辖区内联合开展一次风景旅游区涉水涉船安全大检查活动,宣传水上游览安全知识,排查安全隐患,确保风景旅游区涉水涉船活动安全有序。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单位要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成功做法和有效措施进行归纳和提升,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有关政府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市交通运输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对营造安全、公平、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及长远意义。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方案部署和要求,严格按进度开展好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大力宣传,注重预防。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通过召开航运公司、船厂及船民座谈会等形式,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特别要加强对船舶管理公司的安全教育,督促船舶管理公司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公司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督促水上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按章操作,切实提高自查自纠的自觉性。

(三)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市交通、安监和海事部门要建立沟通联系及配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联合检查、统一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等形式,对水上交通存在的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船舶管理公司,相关部门均应按照执法权限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加强督查,监督到位。市交通、安监部门将采取跟踪检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推动“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打非治违”行动取得实效。 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内河港口管理“基础年”、“提升年”、“达标年”三年推进计划,进一步强化全市内河港口管理工作,促进内河港口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厅港口局关于印发全省内河港口管理“达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港综〔2016〕2号)精神,结合我市内河港口管理的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我市内河港口“达标年”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厅港口局提出的内河港口管理“基础年、提升年、达标年”工作要求,促进内河港健康发展,打造和谐港口发展环境,努力实现智慧、绿色、平安、法治“四位一体”的现代化精品港口。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港口行政管理机构基本健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行业管理职责全面履行,港口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岸线资源得到合理控制和科学使用,建设经营市场秩序良好,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规费征收、使用和管理规范,各项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内河港口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以管理促发展的良好局面全面形成。

(二)具体目标:

1、内河港口总体规划编制通过审查并由市政府公布施行,重点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港口岸线利用符合港口规划,岸线使用申请受理符合法定程序。

2、建立港口建设计划监督检查机制,健全省补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制度,完善重点工程建设督查机制。

3、配备专业的港口统计人员,严格落实港口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上报及时。

4、新建项目全面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不发生省干线航道码头违规建设行为。

5、港口经营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市港口码头《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到95%以上,其中危险货物码头《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干线航道上港口码头《经营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

6、港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辖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企业持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一线管理人员取得上岗资质;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和审批通过网上运行。

7、港口行政执法实现“四个统一”,即港口行政执法证、执法服装、执法标志标识、执法文书实现统一。

8、货物港务费征收管理规范,征收目标全面完成。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9、港口管理机构职责明确,港口管理人员数量和业务素质满足工作需要。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

1、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港口规划管理规定》,加强《市港口总体规划》的执行力度,按规划确立的范围和功能严格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强后方陆域的保护,保障规划的实施。

2、认真落实省厅港口局下发的《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制定实施《市港口岸线资源监管办法》,进一步完善港口岸线审批管理流程,严格岸线使用审核把关,保障港口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3、建立辖区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台帐,定期检查岸线利用情况,杜绝违法使用港口岸线。

(二)严格港口建设计划监督检查。

1、认真落实《港口建设项目计划管理规定》,建立建设计划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建设计划得到有效执行。

2、加强省补计划项目的跟踪管理,杜绝省补资金违规使用行为,对于未按要求实施的,暂停资金的拨付,并按规定追缴本年度省补资金。

3、对纳入年度港口建设计划的重点项目,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工程形象进度月报制度,确保按时序推进。

(三)健全港口统计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港口统计规则》和《港口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开展辖区港口统计专项检查,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审核和管理,对统计数据要多渠道比对分析。

2、建立统计管理责任制,将原始记录采集、数据收集整理、审核汇总、上报的全过程落实到具体统计人员,保证统计每个环节的数据质量都有责任人、责任领导把控,杜绝虚报、漏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四)强化港口建设市场管理

1、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港口建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港口建设程序管理,维护港口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本辖区码头情况的摸底调查,组织开展内河港口建设市场拉网式复查,对以往检查中的遗漏和死角进行详细排查。

2、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加大对“提升年”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违规项目的整改力度,督促码头业主完善审批手续。

3、组织开展干线航道在建码头大检查,加强与地方海事机构的执法联动,对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以及与审批文件不符的码头建设项目,及时通报海事机构不予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同时责令立即停工,并按相关规定对其处理。今年,实现干线航道上的违规项目查处率达到100%,整改率达到80%以上。

(五)规范港口经营市场秩序

1、加强港口经营资质的审核把关,严格经营市场准入条件,加大港口市场清理整顿,对非法经营行为及时予以取缔。

2、严格落实省局与省地方海事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内河港口建设和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码头,港口管理部门要通报地方海事机构,禁止船舶靠泊作业。

3、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港口经营许可文书和立卷归档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形成对港口经营日常管理制度建设情况、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长效自查机制,对违规发放的经营许可证进行吊销和整改,实现规范管理。

(六)突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

1、督促辖区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不断消除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并得到持续的改进。

2、按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严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质关,对没有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质的、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的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应责令停产停业,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对违法作业场所进行取缔。

3、加大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申报检查力度,辖区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在进行危险货物作业前,应通过网上危险货物作业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并落实各项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对作业不申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

(七)推进内河港口港政执法建设

1、严格落实港口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做好港口执法人员岗前和转岗培训工作,选送符合申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条件的人员参加港口执法培训班学习,确保一线执法人员持有港口门类执法证。

2、加强港口行政执法着装管理,根据厅港口局《关于统一全省港政执法着装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做好执法着装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和约束执法人员的着装行为,统一港政执法车辆编号和标志标识,提升港政执法形象。

3、加强执法文书规范使用,按照港口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有关要求,正确规范使用港口各类执法文书,做到格式统

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八)完善货物港务费征收管理工作

1、进一步规范货物港务费的征收管理,严格执行征收政策,建立健全征收制度,确保征收行为规范。严格规范票据管理行为,加强对基层单位及代征企业票据的审核监督,做到票款同步,杜绝出现票据遗失、票款流失等现象。

2、全面使用联网征收系统,逐步减少手工开票,规范单机版的使用,确保联网征收行为规范。按时解缴规费,严禁隐瞒、截留、占压、坐支和挪用收费资金。

3、加强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各项财务管理规定。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项目和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列支无关经费,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九)着力港口机构队伍建设

1、进一步健全港口管理机构设置,不断充实管理力量,确保人员、经费、装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切实履行好港口发展和行业管理的职责。

2、继续加强港口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港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港口行政管理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是内河港口管理“达标年”,也是检验内河港口管理三年工作成效的关键之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完成达标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发展层次、管理水平上再上新台阶,为推进我市港口现代化提供更有效的支撑。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达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逐级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结合辖区港口实际,进一步细化“达标年”具体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

(三)注重活动实效。各单位切实巩固和扩大“基础年”、“提升年”工作成果,针对内河港口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创新管理手段,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活动取得明显的效果,并及时上报阶段性工作成果。要建立健全内河港口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在规划、建设、经营、安全和执法等方面形成务实管用、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内河港口管理工作实现质的提升。

(四)实施监督考核。各单位要按照“达标年”活动工作部署,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总结“达标年”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港口管理部门要加强港口管理工作的政策研究,指导全市港口管理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并在年底对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

推荐第10篇: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在我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蔬菜局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的部署,我们在认真总结市港航监督处、公路管理处、公路运输管理处去年先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交通行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今年全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认真宣讲实行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以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于同级人民政府,在其内部各行政执法机构层级之间的以执法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为核心的工作考核制度。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感和自觉性,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交通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从而保证国家宪法和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有效地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交通执法水平,增强交通行政执法整体效能,改善交通执法的社会效果,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市局和各交通执法单位都要认真宣讲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

二、进一步确定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和内容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就是根据市人民政府“三定”确定的我市交通部门行政管理的职能,结合现有各项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或通过加快地方交通立法,建立完善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内部以行政首长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执法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层级的各个执法人员,明确责任范围、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励办法,认真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到位率,同时将考核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公务员考核、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一)理顺执法关系,落实执法责任各交通执法单位要调整和明确各自主体执法和协同执法的关系,依法确定各自的职权,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立各自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逐级分解落实执法责任,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主要抓好四个环节:

1、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清理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责任不明、执法关系不顺、执法主体较乱的问题。对全市所有的交通行政执法单位要依据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确认,逐一界定授权执法单位、委托执法单位,由市局统一审查、确认和公布。对委托执法行为,由市局与委托单位依法建立代理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及其时效,确定职责范围内违法和超越职权的违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2、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在市局统一组织下,各执法单位要根据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单一主管、协同管理、授权执法和委托执法等类别列出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具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理顺执法关系,依法承担起执法责任。对共同主管或协同执行的行政行为,要分解执法责任的主次职责,既要体现相互配合执法的全局观念,又要体现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原则。

3、依法确定执法职权。各执法单位要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建立以领导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制,进行执法任务的分解和量化,确定每个执法部门、执法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各单位内设或隶属的机构的执法责任划分,可以采取以法律法规为体例的垂直分解、以机构为体例交叉分解等方式。通过分解,达到把法律规定的执法任务一条不漏地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

4、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各单位要制定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的保障措施。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坚持持证上岗,严格证件管理;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规范填写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使用统一的罚款收据,加强采用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财物的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程序,做到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防止和减少行政处罚的不当或错误。(二)建立各项制度,确保执法合法性各单位要本着“权责统

一、办事合法”的原则,围绕推行交通执法责任制,建立相应的有关制度,保证各项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1、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单位的执法活动都必须按《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附件三)的有关规定进行,实行“公开办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的制度,将依法行使的登记、许可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的有关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标明,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人员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视为无效,并追究其责任。为规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市局制定了《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程序规定》(附件四),同时增设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为3619839,对各单位执法公示制度进行监督。

2、推进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各单位要根据《南京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奖惩办法(试行)》(附件五)把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定期请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进行评议,广泛了解群众呼声,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聘请督察员,征询意见,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行政执法的评价情况。市局将组织各单位开展互查互评,加强行政执法的互相检查监督。同时,市局将根据评议意见考核各单位的整体行政执法情况和各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在评议考核的基础上,依法予以奖惩,建立健全以办事效率、办案质量、执法效果、履行职责、廉政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

3、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根据交通部印发的《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行政赔偿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六)等,建立本单位相应执法追究制度。各

度审验和执法人员档案制度。

2、在外部执法监督方面:坚持向市委报告交通行政执法的年度汇报制度;邀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视察检查制度;欢迎和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接受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聘请一批各范围广泛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员,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交通执法工作。〖HTK〗(三)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今年我们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全市交通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奋斗目标”之中,并列入各事业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将制定定期考核评议的具体标准和奖惩办法,及时总结经验和表彰先进,调动各单位落实执法责任制的积极性。同时要把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作为政绩考核、奖惩和任用依据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全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点到面,全面推进。

第11篇:交通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国家及某某、某、某地实施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指示精神,在全某地交通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交通行政执法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方针,以交通法律法规为依据,增强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评议考核,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实施,为实现交通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目标任务:通过在全某交通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评议考核制,在各交通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首长负责制,进一步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四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督察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形成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量化责任为标准,以考核奖惩为手段,以责任追究为保障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形成以执法单位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执法主体合格、执法责任明确、执法事项公开、执法程序到位、执法监督落实的交通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保证交通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文明、高效。主要任务是:

——落实执法责任。交通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岗位职责明确、规范,符合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是政府“三定方案”和交通部《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的规定,委托、公告手续齐全。

——健全执法制度。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首长负责制等各项制度,继续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四制”,实现交通行政执法的制度化。创新交通行政执法方式,改革交通行政审批制度,增强执法的透明度,提高执法的科技含量,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更好地适应快速发展的交通发展形势。

——提高队伍素质。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的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落实交通部及全某某交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xxx”规划,所有在岗的45岁以下的非大专学历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今年必须开始大专学历教育,争取到今年底,大专以上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到XX年底,全某地所有年龄在45岁以下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达到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经培训后取得岗位适任资格。

——规范执法行为。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着装整齐,用语文明;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差错率控制在2%以内,复议案件受案率达100%,诉讼案件胜诉率达80%以上。以文明执法单位创建活动为载体,“建”“查”并举,提升文明执法形象,提高服务社会水平,力争全某95%以上交通执法单位达到某某厅制定的文明执法单位标准。

——加强执法监督。量化评议考核标准,严格评议考核,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加强执法检查,客观公正地追究执法违法者的责任,保障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二、实施范围

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在全某地交通主管部门、公路路政、道路运政、规费征稽、工程质量监督、交管站等交通管理机构实施。开展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有计划、分步骤实施。

三、工作方法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夯实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执法责任制作为实践“xxxx”、推动交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形成执法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侧重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二是确认执法主体资格。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清理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对全某所有的交通行政执法单位,依据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一界定单一执法、授权执法、委托执法单位,并进行统一审查和确认。对委托执法行为,由交通主管部门与委托单位签定《交通行政执法委托书》,依法建立委托执法关系,明确委托依据、范围、责任和时效。按有关规定,将执法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三是实行执法目标管理。按照“三定方案”的规定,进一步明确执法机关的执法范围。采取目标责任状或执法责任状等形式,把执法任务进行分解和量化,确定每个执法单位、执法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对执法目标进行严格考核,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分按占目标责任制总目标10%的比例确定,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

(二)完善制度 创新机制

一是进一步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四制”。要以全面推行执法“四制”为载体,加大力度,突出重点,扩大推广面,不断增强推广效果。特别是在完善公式内容,创新公示方式上下功夫,在落实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上下功夫,全面实现交通行政执法的“五公开”。即公开执法主体和主要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监督岗和监督电话。

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交通行政执法“两个规定”。要严格执行某某厅制定的《某某某交通行政执法规定》,增强程序意识,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文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是加强调研,采取新机制。深入执法一线,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探索新举措。积极探索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多重、多头执法的问题,将决策与执行相对分开,将审批等日常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相对分开,开展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某场经济条件下的行政审批监督方式,积极推行“一条龙”、“一站式”服务等新的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对行政审批的全方位监督,建立“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批责任体系和严格规范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

四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方式方法创新。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新形式、新方法、新手段的运用,发现亮点、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促进执法责任制的深入开展。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控,使执法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继续开展行风评议,促进文明执法。

(三)建设队伍 增强素质

一是严格执法人员资质管理。根据《某某某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执法证件的核发程序。开展执法队伍清理整顿,对不符合条件、未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执法违法以及临时工、合同工和非在编的聘用人员,坚决清理出执法队伍。实施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定期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任职资格考试,参加某地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培训考试,对考试、培训不合格的,待岗学习,补考不合格的,取消执法资格。

二是抓好执法人员学历教育。健全和落实学历教育计划,将学历教育与执法证件管理结合起来,对限期达不到学历要求的,不予核发执法证件。

三是组织“交通行政执法技能比武”活动。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各种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学法的针对性、用法的实效性和群众的参与性,全面提高交通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是开展文明执法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对文明执法单位的考核验收工作,将创建的重点放在基层站所,认真实施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形象工程,深入开展文明执法单位创建活动。到XX年底,力争有50%的基层执法单位达到某某厅制定的文明执法单位标准。

(四)评议考核 狠抓落实

一是建立交通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评议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10个方面,即:行政执法组织领导情况、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情况、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文明执法创建情况、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行政复议应诉情况、对执法违法行为责任追究情况和社会评价情况。评议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平时考核占总分的30%,定期考核占总分的70%,两种考核得分绝对值之和为年度考核总得分。评议考核的方法采取“听”、“查”、“访”、“问”、“谈”五种形式。评议考核结果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种,95分以上为先进,8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议考核结果为先进单位的,由评议考核单位通报表彰,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评议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取消当年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评奖资格。

二是严格执法督察和错案追究。重点督察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风纪严整文明执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文书是否规范、执法中认定的事实是否准确、执法活动的依据是否正确合法和法定职责是否履行。合理确定追错方式,对违法行为追错的方式有:(1)撤销、部分撤销、变更原执法行为;(2)责令重新作出执法行为;(3)责令停止违法行为;(4)责令履行职责;(5)责令赔偿损失,或返还财产、恢复原状;(6)责令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对责任人的追错方式有:(1)责令检讨;(2)通报批评;(3)给予行政处分;(4)暂扣或吊销执法证件,或者调离执法岗位,或停止执行职务,并可由所在单位给予经济处分;(5)责令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6)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种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完善制约机制。加强指导督办,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继续加大内部执法监督的同时,建立有机结合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内外兼顾的立体监督网络,形成科学合理的制约机制。通过进一步加强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

第12篇: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为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在我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蔬菜局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的部署,我们在认真总结市港航监督处、公路管理处、公路运输管理处去年先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交通行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今年全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认真宣讲实行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行政执

法责任制是以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于同级人民政府,在其内部各行政执法机构层级之间的以执法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为核心的工作考核制度。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感和自觉性,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交通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从而保证国家宪法和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有效地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交通执法水平,增强交通行政执法整体效能,改善交通执法的社会效果,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市局和各交通执法单位都要认真宣讲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

二、进一步确定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和内容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就是根据市人民政府“三定”确定的我市交通部门行政管理的职能,结合现有各项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或通过加快地方交通立法,建立完善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内部以行政首长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执法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层级的各个执法人员,明确责任范围、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励办法,认真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到位率,同时将考核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公务员考核、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一)理顺执法关系,落实执法责任各交通执法单位要调整和明确各自主体执法和协同执法的关系,依法确定各自的职权,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立各自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逐级分解落实执法责任,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主要抓好四个环节:

1、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清理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责任不明、执法关系不顺、执法主体较乱的问题。对全市所有的交通行政执法单位要依据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确认,逐一界定授权执法单位、委托执法单位,由市局统一审查、确认和公布。对委托执法行为,由市局与委托单位依法建立代理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及其时效,确定职责范围内违法和超越职权的违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2、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在市局统一组织下,各执法单位要根据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单一主管、协同管理、授权执法和委托执法等类别列出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具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理顺执法关系,依法承担起执法责任。对共同主管或协同执行的行政行为,要分解执法责任的主次职责,既要体现相互配合执法的全局观念,又要体现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原则。

3、依法确定执法职权。各执法单位要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建立以领导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制,进行执法任务的分解和量化,确定每个执法部门、执法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各单位内设或隶属的机构的执法责任划分,可以采取以法律法规为体例的垂直分解、以机构为体例交叉分解等方式。通过分解,达到把法律规定的执法任务一条不漏地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

4、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各单位要制定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的保障措施。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坚持持证上岗,严格证件管理;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规范填写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使用统一的罚款收据,加强采用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财物的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程序,做到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防止和减少行政处罚的不当或错误。(二)建立各项制度,确保执法合法性各单位要本着“权责统

一、办事合法”的原则,围绕推行交通执法责任制,建立相应的有关制度,保证各项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1、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单位的执法活动都必须按《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附件三)的有关规定进行,实行“公开办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的制度,将依法行使的登记、许可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的有关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标明,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人员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视为无效,并追究其责任。为规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市局制定了《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处

第13篇: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在我局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蔬菜局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的部署,我们在认真总结市港航监督处、公路管理处、公路运输管理处去年先行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交通行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今年全局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认真宣讲实行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以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于同级人民政府,在其内部各行政执法机构层级之间的以执法岗位责任和工作目标为核心的工作考核制度。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感和自觉性,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利于交通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廉政建设,从而保证国家宪法和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有效地实施,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交通执法水平,增强交通行政执法整体效能,改善交通执法的社会效果,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市局和各交通执法单位都要认真宣讲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

二、进一步确定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和内容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核心,就是根据市人民政府“三定”确定的我市交通部门行政管理的职能,结合现有各项交通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或通过加快地方交通立法,建立完善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内部以行政首长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执法机构内部各部门、各层级的各个执法人员,明确责任范围、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励办法,认真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到位率,同时将考核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公务员考核、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结合起来。(一)理顺执法关系,落实执法责任各交通执法单位要调整和明确各自主体执法和协同执法的关系,依法确定各自的职权,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立各自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逐级分解落实执法责任,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化、规范化。主要抓好四个环节:

1、确认执法主体资格。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清理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执法责任不明、执法关系不顺、执法主体较乱的问题。对全市所有的交通行政执法单位要依据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确认,逐一界定授权执法单位、委托执法单位,由市局统一审查、确认和公布。对委托执法行为,由市局与委托单位依法建立代理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及其时效,确定职责范围内违法和超越职权的违法应负的法律责任。

2、清理行政执法依据。在市局统一组织下,各执法单位要根据交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单一主管、协同管理、授权执法和委托执法等类别列出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具体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理顺执法关系,依法承担起执法责任。对共同主管或协同执行的行政行为,要分解执法责任的主次职责,既要体现相互配合执法的全局观念,又要体现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的原则。

3、依法确定执法职权。各执法单位要坚持权责一致原则,建立以领导责任为核心的执法责任制,进行执法任务的分解和量化,确定每个执法部门、执法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执法科室和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各单位内设或隶属的机构的执法责任划分,可以采取以法律法规为体例的垂直分解、以机构为体例交叉分解等方式。通过分解,达到把法律规定的执法任务一条不漏地落实到具体的执法机构、执法岗位。

4、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各单位要制定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的保障措施。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坚持持证上岗,严格证件管理;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规范填写交通行政执法文书;严格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使用统一的罚款收据,加强采用证据登记保存措施的财物的管理。同时,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程序,做到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防止和减少行政处罚的不当或错误。(二)建立各项制度,确保执法合法性各单位要本着“权责统

一、办事合法”的原则,围绕推行交通执法责任制,建立相应的有关制度,保证各项执法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1、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各单位的执法活动都必须按《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附件三)的有关规定进行,实行“公开办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公布办事结果”的制度,将依法行使的登记、许可发证、收费、处罚等职责的有关具体规定,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标明,做到办事权限公示、办事程序公示、工作时限公示、工作标准和质量公示、违法责任追究公示、社会监督渠道公示,主动接受人员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视为无效,并追究其责任。为规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市局制定了《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程序规定》(附件四),同时增设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为3619839,对各单位执法公示制度进行监督。

2、推进执法考核评议制度。各单位要根据《南京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奖惩办法(试行)》(附件五)把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建立考核评议制度。定期请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进行评议,广泛了解群众呼声,掌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并聘请督察员,征询意见,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行政执法的评价情况。市局将组织各单位开展互查互评,加强行政执法的互相检查监督。同时,市局将根据评议意见考核各单位的整体行政执法情况和各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在评议考核的基础上,依法予以奖惩,建立健全以办事效率、办案质量、执法效果、履行职责、廉政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

3、建立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要根据交通部印发的《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交通行政赔偿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和《南京市交通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附件六)等,建立本单位相应执法追究制度。各单位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上级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改变或者撤销;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判的;各单位及其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规划方案《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各单位赔偿损失后,要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者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强交通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是推进和落实交通执法责任制的关键。因此,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市局将根据交通部1997年第16号令发布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结合全国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交通部统一印制的《交通行政执法证》的部署,在上半年对全市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要脱岗强化学习《交通法律基本知识教程》和《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程》两本书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在近阶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整顿和培训教育,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党的十五大报告,并运用学、查、议、改等方法,组织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本单位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联系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改进措施,以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政治素质,依法履行职责。对不具备《交通行政执法岗位规范》规定的执法资格和不适宜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法岗位。坚决纠正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现象,逐步建立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执法队伍,达到有法必依、只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不断提高交通执法水平,在群众中逐步树立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维护交通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三、层层分解建立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一)交通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1、明确各单位、各层级、各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范围;

2、制定各单位、各层级、各个执法人员的执法职责、执法权限和年度执法目标;

3、制定各单位、各层级、各个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

4、建立本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资格管理制度;

5、建立本单位执法人员的廉政制度和行业道德规范;

6、建立规范本局执法人员的各项工作制度:(1)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制度;(3)行政执法检查制度;(4)行政复议制度;(5)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6)行政赔偿案件备案制度;(7)错案追究制度。

7、建立本局执法工作统计制度,做好行政处罚起数、罚没款金额、执法队伍的基本状况等项的统计工作;

8、建立本局罚没财物收缴管理制度,严格罚没财物管理,实施交通行政处罚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

9、建立本局社会监督制度,做到执法标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聘请社会监督员;

10、建立本局法制宣传工作制度,提高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二)实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方法和步骤:年度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将分如下几个阶段展开:第一阶段:3—6月为制定制度阶段。本阶段的方法是抓典型经验与普遍制定相结合。1)3月总结市港航监督处、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和公路管理处去年一年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制定本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4月召开全市交通法制工作会议,推广市港航监督处、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经验,对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部署。3)5月各单位将行政执法主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汇总和分解;确立每一个层级行政执法目标、权限和程序等,层层制定行政执法责任书(文本附件二)和有关制度。局政策法规处做好本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汇总、分解和有关制度的起草工作。4)6月在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召开执法责任制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典型经验,批准实施执法责任制。第二阶段:7—10月为检查阶段。方法是自检与互检相结合,认真总结试行工作情况。为检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试行情况,市局将以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开展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大检查。通过大检查,奖优罚劣,以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和明年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具体安排是:1)8月初,全局进行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部署;2)9月组成检查组进行互查;3)10月,全局召开交通行政执法总结表彰大会,宣布大检查结果,表彰行政执法好的单位和个人。第三阶段:11—12月为总结完善阶段。由市局全面总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研究确定全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制定“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书”将交通行政执法全面纳入实行责任奖惩考核制度之中,使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有效,推进全市交通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

四、保证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推进实行执法责任制是事关全局的一件大事。各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确定分管领导同志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同志也要结合分管的工作齐抓共管。市交通局成立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组织工作。为积极稳妥地推行执法责任制,市局将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和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责任实施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制约机制今年要在继续加大内部执法监督的同时,建立起党的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新闻舆论等有机结合的外部监督体系,形成立体监督网络,强化对交通行政执法的监督。

1、在交通系统内部监督方面:按照《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关于发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的精神,建立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结合《交通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建立起执法人员数据库,实行执法人员年度审验和执法人员档案制度。

2、在外部执法监督方面:坚持向市委报告交通行政执法的年度汇报制度;邀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定期视察检查制度;欢迎和接受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舆论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接受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聘请一批各范围广泛的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员,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交通执法工作。〖HTK〗(三)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今年我们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纳入“全市交通系统两个文明建设奋斗目标”之中,并列入各事业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市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将制定定期考核评议的具体标准和奖惩办法,及时总结经验和表彰先进,调动各单位落实执法责任制的积极性。同时要把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任期目标,作为政绩考核、奖惩和任用依据的一项重要内容,确保全市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点到面,全面推进。

第14篇: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来源:

湖南常德汉寿民政时间:

2011-09-01 17:1

1汉民发〔2011〕13号

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县政府关于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和“公正执法年”活动工作要求,按照县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刘运华 任组长,肖辉、郭六

一、罗孝中、陈峰、王孟桂、杨辉、王大明任副组长,局属二层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国斌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局属有行政执法和行政服务职能的二层单位为行政执法责任制职能部门。

1.殡葬事业管理所。普及推广国家殡改条例,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我县殡葬改革行政执法;倡导和推进绿色殡葬、和谐殡葬、惠民殡葬,服务全县人民。

2.婚姻登记处。依据婚姻法和相关规定行使婚姻登记与管理。主要承办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收养登记和做好相关证件审核与补发工作;依法监督婚姻服务人员行政行为;依法行使县内儿童收养登记管理职能。

3.民间组织管理局。贯彻执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执行条例》;负责对全县所有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查处非法民间组织和民间团体的违法行为。

4.社会救助管理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具体调查、审核、审批全县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对象并依法依规实施相关救助;负责全县敬老院建设项目审核、上报、建设和管理工作。

5.社会救济股。推进自然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查核、上报、发布灾情;筹措、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6.优抚安置股。执行国家优抚安置政策,发放抚恤补助资金;保障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待遇的落实;为复原、转业、退役军人及军属服务;做好涉军群体稳定工作。

7.救助管理站。贯彻执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为流浪乞讨人员实施相关救助。

三、工作要求和步骤

1.2011年7月中旬制定好实施方案,7月底前征求社会和有关方面意见。

2.7-11月各二层单位依据自身职责职能组织实施相关行政执法和行政服务,并接受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和社会监督员的监督检查。

3.12月进行工作总结,并迎接县监查局、县政府法制办和创人民满意政府监督员评议、评估、考核与检查。

二0一一年七月

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 方案汉寿县民政局2011年7月18日

第15篇: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查处四起港口航运环节乱收费案件

为落实国务院第103次常务会议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开展进口环节收费紧急检查的通知》(发改电[2015]551号),部署在沿海、沿江等20省市开展进口环节收费检查。为震慑乱收费行为,现将浙江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多收引航费等四起港口航运环节乱收费案件予以公布。

一、浙江宁波大港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多收一行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规定,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引航距离在10海里以内,引航费为每净吨美海里0.2元;超出10海里部分,每净吨每海里0.02元;超出各港口引水锚地以远的引领,其超出部分按每净吨0.2元的标准加收30%。浙江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违反上述规定,2014年1月至2015年7月期间,按照每艘次6000元的标准收取引航费。

二,江苏南通友邦港口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收取拖轮费

2015年1月8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的规定,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实行政府定价,标准为0.35元/马力小时,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拖轮费实行上限管理,标准为0.48元/马力小时,江苏南通友邦港口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上述规定,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按照外贸船舶每艘次12万元,内贸船舶每艘次8万元的标准收取拖轮费。

三、浙江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收取拖轮费

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浙江台州鼎安海运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规则》关于拖轮费的上述规定,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擅自改变计费方式,按照每次1万元的标准收取拖轮费。

四、辽宁丹东德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超标准收取倾倒垃圾费

2014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的规定,“倾倒垃圾内贸船运50元/次、陆运20元/次;外贸船运100元/次,陆运40元/次”,丹东德海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在辽宁省丹东港提供倾倒垃圾服务时,违反上述规定,擅自按照200元/次~1000元/次不等的标准收取垃圾倾倒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对于上述违规收费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已责令有关单位将多收费用限期退还给企业,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申,严禁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利用行政权力、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继续深入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检查,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乱收费案件,将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遇到乱收费问题,企业可以通过12358价格举报平台及时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 行政执法

推进药品价格改革

强化市场监管

为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从去年6月份以来,文山州、市发改部门在文山市城区范围内联合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边检查、边宣传药品价格改革政策、现场指导和提醒,告诫等方式进行检查。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4人次,重点检查州医院、市医院、州、市疾病疫防控制中心、血战及各大药店等36个医疗单位及药店,抽查药品及一次性耗材600多个。

检查结果显示,个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和一次性耗材价格均没有突破规定的加价率,医疗服务价格上

公示,收费票据使用规范,各大药店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未发现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实施哄抬价格、串通操纵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高价销售、价格欺诈、变相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全市药品价格秩序稳定,未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现象。

(文山市发改局物检所蒙雪华供稿)

行政执法

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通报七件典型案例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快速查处举报案件,有效维护了群众的正当价格权益。近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通报了七件典型案件。

(一)盐城市某协会违规收取私营企业主会费案

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一市民反映,该市某经济协会利用工商执照年检、验照之机,强制向部分私营和个体经营业主收取会费。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该行为违反了《关于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协会会费的通知》(工商办字[2010]243号)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将该协会违规收取的会费共计1812539元予以没收,并责令其整改。

(二)合肥市某房产总监机构违规收费案

安徽省合肥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购买二手房时被房产中介机构收取高额中介费,举报人认为收费不合理。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检查人员检查时发现,该二手房成交价71万元,中介机构收取中介费1.4万元。根据《关于降低我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合价房[2009]228号)规定,“存量商品房买卖经纪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成交价总额的0.8%~1.6%”。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中介机构退还超标多收款项2500元,举报人致电表示感谢。

(三)菏泽市某热力公司违规收取采暖费案

山东省菏泽市多位市民反映,该市某热力公司为按规定收取采暖费用,要求查处。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热力公司违反《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价局关于菏泽市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收取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菏泽办发[2008]89号)“居民采暖户每平方米15元按套内面积收取”的规定。该公司以35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按建筑面积向某小区七户业主收取了采暖费,多收价款共计17378元。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公司全额退还当事人多收款项,并处以罚款17378元的行政处罚。

(四)岳阳市某停车场违规收费案

湖南省岳阳市一市民反映,其于节假日在该市某停车场提车时,该停车场收费公示标明小车10元/(5小时)次,但工作人员却要收停车费20元/次,认为不合理。经查,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停车场在节假日内未按公示的停车收费价格,擅自将小车10元/次的停车费提高至以20元/次的标准向停车车主收取停车费。该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2013年第265号令)“收费公共停车场应当在标明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停车费”的规定。当地标明主管部门责令该停车场退还举报人多收价款,并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要求立即整改。

(五)佳木斯市某4S店违规收取车贷手续费案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4S店贷款购车时,被要求收取2000元贷款手续费,而店内对此收费没有任何标价。经查,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该4S店并未对此项收费进行公示。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省统一汽车销售及维修行业明码标价方式的通知》(黑价反垄[2014]299号)的规定“商品和服务标价签、价格公示板、价目表价格手册、电视屏等明码标价载体须放置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求该店立即整改,并退还违规收取的全部款项。

(六)金华市某银行支行违规收取账户年费案

浙江省金华市一市民反映,其2011年在该市某银行支行办理企业网银账户时,被告知不收取年费,且协议上也没有明确收取年费。但从2013年开始,该账户被银行连续三年直接从账户里扣除年费,且每年费用不一。经查,举报人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4年第1号令)第20条“使用电子银行等自助渠道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收取服务费用之前,提示客户相关服务价格,并保证客户对相关服务的选择权”的规定,相关价格主管部门责令银行将已收取的年费款项全数退还。举报人表示很感谢,并专门来电表扬工作人员。

(七)兰州市某便利店不执行使用盐政府定价案

甘肃省兰州市一市民反映其在该市一便利店购买了两包深井海藻碘盐(320g),每包单价2.5元。举报人认为该店未执行食用盐政府定价。经查,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的通知》(甘发改商价[2013]1859号)规定,“320g装深井海藻碘盐暂定售价为2.0元”。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店严格执行食用盐政府定价,向举报人退还多收价款1元,并对该店处于行政处罚款500元,举报人来电表示满意。

两烟(110)

文山州近期查获5万元以上无证运输烟叶案件27起

自去年11月份以来,不法烟贩活动频繁,运输烟叶从州内过境。文山州始终保持打击涉烟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以323国道线、广昆高速为查缉重点,充分发挥公安警务站、禁毒、边防等职能部门的查缉优势,加强与广西百色市有关部门协作,以提高打击非法经营烟叶的工作力度。

据统计,从2015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全州共查获无证运输烟叶案件36起,其中五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7起,查获烟叶423.86吨,涉案金额达1081.81万元。

(文山州烟草专卖局专卖部钱龙供稿)

价格信息

省发改委印发《云南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

2015年12月22日,省发改委应发了《云南省定价目录》(2015版)。并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列入该定价目录的定价项目包括电力、燃气、供排水、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服务、养老和殡葬服务、保障性住房和物业服务、文化旅游、公共设施及重要专业服务共计11个类别49种价格,定价部门包括省物价局、卫计厅、财政厅、住建厅、司法厅、环保厅、新闻出版局、运管局、地震局和气象局,以及授权的州市、县人民政府。

省发改为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对下放和移交的定价事项,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在实施过程中,要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管理和信息公开,努力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文山州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田勇供稿)

案例分析

广南县价格认证中心完成首例涉案虚拟物品价格认定工作

201512月31日,县公安局委托广南县价格认证中心对颜某被诈骗的虚拟物品价格进行认定。据了解,此案涉及价格认定表的物为被诈骗的网络游戏虚拟装备,游戏名为《热血传奇》,由腾讯公司代理盛大公司的手机游戏,游戏服务器为安卓微信124服“众志成城”。该虚拟装备于2015年12月26日23时45分至24时许,被一个注册昵称与颜某一游戏朋友昵称相似的玩家,以参加游戏活动为名骗取。经价格鉴证人员向委托方和颜某收集了被盗虚拟装备的有关情况后,根据国家发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对网络游戏虚拟财产价格鉴定请示的复函》(发改价证函[2005]18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及时予以受理。

在接受委托后,广南县价格中心成立了价格认定小组。根据网络游戏实际,安排工作人员下载腾讯《热血传奇》安卓微信版,利用业余时间登陆124服“众志成城”进行试玩。通知游戏试玩和网络资料查询,掌握了涉案网络游戏装备的制作过程,,核实装备制作各阶段所需材料和背景。

经调查,在游戏中设有“金币”、“礼券”和“元宝”等三种游戏货币形式,其中“金币”和“礼券”可以通过游戏任务和活动获取,主要用于游戏人物日常消耗,不具备兑换人民币价值;“元宝”是游戏汇总玩家之间相互交易和从游戏平台购买稀有材料和道具的主要币种,需要通过游戏平台以人民币价值兑换,兑换比例为1元人民币兑换10元“元宝”。除此之外,持有人民币的玩家也可以通过向持有“元宝”玩家发送微信红包或银行存款方式,以1元人民币兑换11-12元“元宝”的比例,兑换游戏所需“元宝”。该虚拟装备属于游戏中稀有装备,可通过游戏中的装备锻造、熔炼、强化和鉴定等功能,使新生虚拟装备与被认定虚拟达到相似游戏使用功能。而锻造、熔炼、强化和鉴定装备所需材料和道具在游戏中均可通过游戏币(元宝)从游戏平台购买,部分材料和道具也可通过玩家公开拍卖交易和完成特殊游戏任务获取。价格鉴证人员结合认定目的,决定在认定基准日,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市场法进行价格认定。

在认定过程中,结合游戏中公开虚拟市场,锻造、熔炼、强化和鉴定装备所需的材料和道具认定值,在“交易行”有公开交易行为的,选取交易中准值;没有公开交易的,选取“云游商人”NPC明码标价值。“元宝”和人民币之间的兑换比例选取玩家之间公开的交易中准则比例。

经认定,颜某被诈骗的虚拟物品价格为2166310元“元宝”(游戏币),按照人民币与“元宝”的兑换比例(1:11.5),共折合人民币188375元。

(广南县发改局价格认证中心王建全供稿)

第16篇: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的概念:行政主体从事行政活动的简称.基本内容:一是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抽象行政行为.二是:依法采取直接影响对方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治从立法层面上来说,就是对权利与权利关系的合理配置.

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原则就在于,政府公共权力的行使,以法律以明文规定为限,只要法律没有明文夫定的,政府的公共权力就不得行使,而社会主体则不然,只要不违反法律的明文规定,社会主体权利和自由就不受限制,在法治社会,权力与私权利之间的关系就是通过这一原则来确定的,

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职权法定原则,法律保留原则,法律优先原则,公平和公正原则,比例原则,权利救济原则.

职权法定原则的要求,1任何情况下的行政执法行为都必须有法律,法规或规章的明确规定2行政执法机关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不得超越3对相对人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都需要"法定"

法律保留原则的含义:1从授权角度来看,法律保留要求对特定的行政事项,行政机关只有在由法律制授权,或者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授此权的情况下,才能从事此项行政活动. 2从行政立法角度看,对特定事项的设定权应属国家立法机关独有除非国家立法机关有明确的授权,行政机关不得就该事项制定规范,否则即为无效.这意味着特定事项的设定权为法律所保留.3从保留的形式来看,一是法律绝对保留,即特定事项的设定权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享有.要求:1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作出损害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为,21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执法机关不得增加相对人的义务.3行政执法必须有明确授权,且在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之内,又符合法律精神的情况下,才能为之.4行政执法主体不得适明"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的法理信条

法律优先原则:行政执法活动中,如果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诸多选择或相互冲突的情况下,法律居于优先地位,应当优先适用法律,而不能选择法规和规章为据.

权利救济;(注意法律文书要告知复议与诉讼的权利)含义:1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2为公民,组织提供了说理的场所,3可以抑制行政权的滥用 确立权利救济原则的依据1宪法,2现实情况的需要3行政法学理论

第17篇:新兴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新兴镇2013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按照县政府法制局的要求,我们从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的角度,结合2012年度县法制行政责任制实施方案,拟制定我镇2013年度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一、执法范围

各行政执法单位(含县派驻机构)依据本单位的职权范畴,遵照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行政执法主体

本镇辖区共计15个行政执法单位

1、县派驻机构:国税分局、地税、工产管理所、电管所、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

2、镇管单位:土地、畜牧、计生、城建、财政、民政、林业。

三、执法要求

各行政单位要依法行政,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严格依法办事,勤政廉政、奉公守法。要建立制约机制,完善各项制度。

四、加强领导

为了把2012年度全镇的行政执法工作做的更好,镇成立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组长:孙恒伟;副组长:杨洪斌;成员:由公安、司法、经管、土地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同时

为加大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又级建了以纪检、人大主席为组长,财税、畜牧、广播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为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领导基础。

1、采取平时与半年、年终相结合的考核办法进行。

2、按考核细则,达到标准的予以奖励,达不到标准的,予以处理。

3、有乱作为现象的,责令限期改正,如不改正的,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18篇:乡司法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河西乡司法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依照“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效监督、高效便民”的原则,严格执行发展改革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二)基本目标。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管理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事务,梳理行政执法依据,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明晰行政执法职能和权限,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的目标;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制度。

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乡长担任组长,乡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全乡的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办公室负责日常的组织实施工作。

2、注重工作协调。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程中,执法依据梳理、行政职能划分、执法责任分解等涉及到相关科室、

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要以全乡工作大乡为重,及时通报有关信息,严格执行本方案确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

3、完善监督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过程其实质是责任制所确定的职权、职能、职责落实到位的过程,在行政执法行为中要落实监督机制,制定内外结合、层级监督的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

三、履行执法职能的基本要求

(一)合法执法。实施行政执法,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执法决定。

(二)合理执法。实施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实施行政执法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执法目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三)程序正当。实施行政执法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做出决定。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讼的权利。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行政执法人员履行执法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实施行政执法,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行政执法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有关单位和个人。

(五)强化监督。完善内部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依法、科学、合理界定内部机构的行政职权,建立健全决策评估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和结果进行跟踪与反馈;建立层级监督机制,明确层级监督的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加强对乡内各科室和乡直属事业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

第19篇:药监局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方案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队伍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保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实施,促进我局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保护全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方案。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指对我局及所有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检查、督促、纠正的活动。执法行为规范应当遵循纠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依法行政。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范围主要有:

(一)有关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情况;

(二)有关行政执法规定、规则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

(四)行政处罚行为;

(五)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审批行为;

(六)行政赔偿行为;

(七)其它需要监督的事项。

二、规范执法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各科室(队)每年应将本科室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执法制度的

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报;

(二)行政执法检查。全局综合性执法检查每年组织一次,由法制科拟订方案经局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必要时还可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根据需要,上述检查可与行政效能监察联合进行。

(三)由局长办公会召开案审会,对全县食品药品监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四)实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执法错误,按照相关规定,本着过错与处分相当、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执法过错责任;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三、规范行政执法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阅、复制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案卷、档案、文件资料,了解有关情况;

(二)对需要查实的行政违法行为,可以向有关机构进行查询;

(三)经主管局长批准可责令行政执法科室、人员停止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四)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令限期履行。

四、在实施监督中,对轻微的违法行为可以口头纠正并记录备查。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则应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并及

时送达被监督部门。

五、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行政处罚行为违法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强制措施违法的,责令及时解除;

(三)行政许可行为违法的,限期补齐有关材料或撤销许可;

(四)对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令限期履行。

六、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职权,有义务反映情况,接受查询,提供有关材料,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七、对阻挠、阻碍执法规范工作的,或者拒绝执行执法监督决定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取消执法资格。

八、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应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对工作成绩显著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工作失职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第20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

南司发[2009]19号

关于印发《南昌县司法局开展规范行政

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南昌县司法局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昌县司法局 2009年3月30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方案通知抄报:南昌市司法局 县政法委 县法制局南昌县司法局2009年3月30日

南昌县司法局开展规范行政执法

行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机关效能,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创建最优发展环境,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通知》(洪司字[2009]2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界定执法主体,确认执法依据,科学配置执法职权,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有效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使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有明显提升、执法作风有明显转变、执法水平有明显提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有明显上升。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行政执法主体

1、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各单位要按照法定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受委托的执法组织、相对集中行使行

政处罚权的组织的分类对本单位所有行政执法组织进行清理,并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2、对外公布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各单位应当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依据、办公地址、接受社会监督的方式(含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向社会公开,并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执法主体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

3、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是持证主体享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资格证明,是向财政部门申领罚没票据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以及参加人民法法院行政应诉的法定凭据。各单位要建立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登记、清理,并将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的情况书面报本级政府法制部门。

(二)清理行政执法人员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资格审查,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条件、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和执法监督证的人员,应当依规定程序申办相关证件。

(三)清理行政执法依据

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单位要对本单位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法律规范进行全面清理,列出本部门执行的执法依据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事项,报县局办公室汇总,予以公布。

(四)分解行政执法职权

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单位要按照执法依据的梳理结果,结合本部门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法律、法规、规章赋

予本部门的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并明确具体的执法标准、程序和目标。行政执法部门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

分解行政执法部门内部不同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要科学合理,既要避免平行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又要有利于促进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同层级的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之间的职权要相互衔接,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五)规范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执法文书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执法依据,不得以其他规范性文件作为执法依据。要减少填发式文书的使用,推行省级统一的格式文本。行政处罚文书要格式规范、内容严谨、寓于说理性,并在文中对当事人提出的主要申辩事由以及自由裁量权作出答复和说明。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活动应当建立案卷,实行卷宗评查制度。行政机关对处理完毕的案件,应当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等材料编目装订、立卷归档。县局将定期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列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内容。

(六)改进执法作风

各单位室在行政执法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纠正执法过程中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坚决纠正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坚决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

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七)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以及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各单位要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办法和标准,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评价,并将评议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机关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程度等具体情况,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4月15 日)。各责任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研究部署,组建工作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县局决定成立规范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胡建米,副组长:张会春、万小红、黄桂泉,成员:周平光、饶发生、胡琪琳、罗柏应、肖昭辉、陈学斌、邹泰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准备工作情况和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县局办公室。

(二)清理实施阶段(2009年4月16日至2009年9月16日)。全面清理行政执法规范工作各项活动。按照实施方案,

分阶段、有组织、抓重点地完成各项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

作制度,认真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并于9月16日前,将规范执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县局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0月5日前)。县局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各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处室贯彻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契机,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关系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执法机关和每个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县局将对各单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依据,对先进的予以通报表彰,对没有按要求、按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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