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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1-19 08:35:55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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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顺利开展和完成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09‟ 1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通过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等,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降低医疗服务成本、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化办医,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医院协调发展;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坚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向和原则,立足我市实情,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创新。

二、主要任务目标和试点安排 (一)主要任务目标。

总体目标: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城乡一体化,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让群众享受到更加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近期目标: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促使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和切实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合理调整公立医院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解决群众看病难问题;完善控费机制,提高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严格疾病诊疗规程,规范诊疗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二)试点安排。

2010年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开始在市人民医院推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1年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注重加强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开展阶段性评估工作。2012年底前完成改革试点,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力求试点工作在难点上有进展、重点上有突破、亮点上有特色。

三、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政府规划和调控。修订完善《即墨市区域卫生规划》,统筹布局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总量、结构比例、功能配置、区域分布,使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和结构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相匹配,提供的服务水平和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形成公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院共同发展的格局,构建以区域性医疗中心(市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支撑、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面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照不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范围、标准、技术规范、价格标准等规定,加强监督指导,促进公立医院提供标准化的基本医疗服务。

2、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按照全市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公立医院结构布局的优化调整。重点发展市级医院为区域性医疗中心,使之具备三级医院水平,2010年开工建设市人民医院东部院区、市中医医院综合病房大楼、市疾控中心大楼和公共卫生医疗中心等重点项目,2011年规划建设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楼,打造区域医疗中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王村等7处中心卫生院的建设,逐步将其建设成为基层医疗中心,其余卫生院要改变服务模式,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建设成为本区域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1年底前,新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40所,新建或改造村卫生室298所,村(居)医疗卫生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3、界定各级医院的功能和职责。市级医院主要负责提供基本医疗及危重急症和疑难病人的救治,承担相应的教学、科研等任务,并负责对镇、村卫生机构的业务技术指导和卫生人员的进修培训。镇卫生院主要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等综合服务,承担对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承担辖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责。

4、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巩固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网络建设,2010年,继续实施二级医院对口帮扶镇卫生院工程,实施划片分区、包片诊治的措施,由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分别对口帮扶14处、7处镇卫生院,从医院管理、医疗技术、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升卫生院发展水平。加强市镇村一体化管理,严格落实镇村“三制六统一”管理体制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的集体权属,进一步增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公益性和服务能力。市级医院医务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必须到镇卫生院服务一年以上。

(二)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5、建立基层首诊引导机制。公立医院主要负责危重急症和疑难病人的诊治工作,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实行基层医疗机构“守门员”制度,引导病人首选到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对符合转院诊疗的病人予以转院治疗。自2011年1月1日起,除急诊、危重病人抢救外,一般诊疗首先应到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确定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在基层首诊就医的,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病人的报销比例,建立分级递增报销制度;过渡期后,未经基层诊疗直接到上级医院就诊的病人,在结报比例和结报金额上予以严格控制。

6、严格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规范。明确诊治范围、转诊标准、工作流程,凡符合转诊治疗的迅速转诊,不得截留病人,延误诊治。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双向转诊制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首诊,疑难重症通过绿色通道转诊到三级医院。在三级医院的康复期病人和需长期护理的病人转回辖区基层医院治疗。到2011年底,全市基本形成基层(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格局。

7、加快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通过加强基层实用人才培训、市级医院分片帮扶、扩大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投资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引导病人合理就医,最终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减轻大医院的就诊压力,逐步解决群众就医难现状。 (三)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8、设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发改、卫生、人事、财政、劳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市医药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全市医药卫生体制发展规划,以及涉及的有关建设、保障和医药安全等重大决策,全面负责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9、成立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市政府委托卫生行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在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卫生局的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执行市医药卫生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策;负责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负责公立医院的成本费用控制、资产管理、财务监管;负责公立医院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医疗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审核。

10、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认真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院长年度考评制。制定落实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问责奖惩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院长激励约束机制。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院长选拔、任用、薪酬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1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考虑社会需求、事业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多种因素,科学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建立健全以全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人事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争上岗、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增强单位和个人的生机和活力。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价标准,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探索实行并规范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方式,引导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12、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水平,逐步解决部分人员收入过低问题。建立公立医院绩效评价体系,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含全额事业单位)中全面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按照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自主灵活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2010年,试点医院要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院、科二级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比例可达40%;完善科室综合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体系。

13、完善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推行总会计师制。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推进医院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改革,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

14、完善后勤服务管理。积极探索实施“四权分离”机制(对审批权、采购权、保管权和使用权实施四权分离)招标采购医院各种物资,进一步降低医院物资采购成本。在医院后勤物流系统中广泛应用信息集成,建立配送中心。2010年起,在试点医院逐步建立完善精细化成本控制体系,通过医院信息化平台及实施物资供给的流程再造,对医院运行成本进行测算并全程监控,积极探索医院运行成本控制规律。 (五)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

15、坚持科教兴医战略。研究制定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力争打造2个以上青岛市级重点学科,提高疑难重症的医疗救治能力和医学教学、科研水平。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高层次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引进培养,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在即墨、青岛市内处于领先地位的高层次人才,适当拉开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与其他人员的收入差距。积极组织住院医师参加上级举办的规范化培训,重点为二级医院培养专科方向的住院医师,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全科方向的临床医师。加强护理队伍建设,逐步解决护理人员比例过低问题,整体推进医院规范化护理水平。 (六)建立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6、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现医药经济利益的分开,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提高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17、加大政府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完善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偿机制,鼓励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实行零差率,对公立医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零差率销售而取消药品加成的差率,政府财政予以补偿。2010年按照国家、省基层基本药物目录使用达到医院药品总目录的20%,到2012年底,使用基本药物目录达到医院药品总目录的50%。

18、建立完善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长效投入机制。一是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重大活动保障、重大传染病防治、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二是建立公立医院发展基金。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中医、传染病、精神病、结核病、急救医疗、妇幼保健、采供血机构等在经费上予以保障和倾斜。三是设立社会公益救助基金,对“三无”(无身份证件、无亲属、无支付能力)病人、贫困患者医疗费用等社会公益性支出和减免予以补助。

(七)加强医疗及服务质量管理。

19、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健全和落实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告诫制度。推行疾病诊疗规范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扎实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探索实施科学的护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护理事业可持续发展。优先配备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加强普通药物的配备使用管理。推广应用适宜技术,在加强规范和保障质量的基础上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建立健全疾病诊疗规程,推动病种规范化诊疗,2010年在试点医院完善细化60个临床路径,并启动20个单病种质控。2012年推广实施卫生部制定的112病种的临床路径。

20、改善医院服务流程。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推进医院精细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通过采取提供预约挂号、一站式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按病情分类诊疗等措施,努力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方便群众就医。改善就医环境和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提高群众就医满意率。2010年下半年,在市人民医院建立群众满意度电子测评系统,并逐步在全系统推广,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

21、建立医疗行业风险防范与控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2010年,完成“以风险保险为载体的医患关系第三方管理”模式,积极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依法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全市和谐稳定的医疗环境。

(八)严格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

22、改革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积极探索实行医疗保险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的综合改革,完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落实医疗救助、慈善助医的项目管理和支付制度。2011年,在加强政府指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合理控制医院医药总费用、均次费用的前提下,逐步探索实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建立完善医药费用合理、适度增长模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从根本上解决过度医疗问题。

23、严格控制医药成本,降低医药费用。实行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制度,加强对平均门诊人次费用、平均住院费用、单病种费用的分析、检测,严格“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诊疗规范,控制药占比,所有费用公布上墙,实行门诊及住院病人费用清单制。

24、有效缩短平均住院日。以建立医院社区分工协调机制为支撑,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实施平均住院天数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及诊疗常规收治住院病人,确保医疗质量。2010年医院全年平均住院日9.3天,2012年年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8天以下。

25、规范公立医院医用耗材、试剂使用管理。建立医用耗材、试剂使用常规,制定医用耗材、试剂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保管、使用,确保医疗质量,降低医疗成本,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对使用常规以外的医用耗材、试剂必须征得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倡导使用国产试剂、国产耗材。

(九)加强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

26、提高医药卫生信息化水平。按照青岛市加快医药卫生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建立与青岛市相衔接的信息交换、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统一医药卫生信息平台;完善市人民医院“先诊疗、后结算”就医“一卡通”服务模式和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2010年在市中医院建设完善医院信息系统,推行就医“一卡通”;2010年建设以居民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基层(包括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信息系统,2011年逐步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延伸。通过优化市、镇、村三级医疗卫生信息网络,整合卫生信息资源,逐步实现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与医保(包括新农合)、药监等部门之间业务数据相互交换共享,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改革公立医院监督管理机制。

27、实行全行业监管。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

28、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监管。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医务人员技术职称、绩效考核和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

29、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完善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落实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完善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公立医院改革。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公立医院改革组织实施的主要责任,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搞好沟通协调,细化改革相关配套文件,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发改部门负责公立医院的规划布局,配合上级物价部门修订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并依法监督;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制订公立医院改革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各项补助政策;人事编制部门负责牵头核定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加强人事编制管理;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医疗保险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的标准和方式,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费用;市人民医院要不断探索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改革,确保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顺利完成。 (二)加强舆论引导。

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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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江苏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目标是:积极探索多元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国际化的办学道路,力争把江苏省建设成为高等教育深化改革的先导区、科学发展的示范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先行区。

到2015年,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各类高校基本办学条件合格率达到100%,争取有20所高校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高校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占全国总数的10%以上,部分优势学科进入国际同类学科排名前列。建成40所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全省本专科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分别达95%、50%以上,师生比例不低于1∶15,其中研究型大学师生比例不低于1∶12。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率达80%以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7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90%以上,学生和社会对高校的满意度达90%以上。为实现上述目标,江苏省拟实施十大改革措施:

1.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科学的高校分类体系,实施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校办出特色。建立区域高等教育协作改革和联动发展机制。成立省教育发展咨询委员会。

2.积极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健全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完善公办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探索建立绩效拨款制度,实行财政拨款与高校绩效评价挂钩。建立省属高校拨款咨询委员会。

3.着力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建立“江苏区域高校联盟”。支持苏北高等教育发展,探索独立学院到苏北、到市县办学等多种办学途径,力争每个省辖市至少拥有一所普通本科高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建设一批与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优化人才培养层次结构,到2015年,全省高校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的比例保持在8∶54∶38左右。

4.大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进研究性、实践性教学,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建设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学生学分与本科院校学分互认制度。积极探索系统培养拔尖人才、创新人才和特殊人才的培养模式。推行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5.加快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继续做好“985工程”、“211工程”高校部省共建工作。遴选一批符合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办学水平的省属重点高校进行特色大学建设。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

6.不断加大产学研结合力度。将产学研合作成效纳入对地方政府和高校的考核内容。健全产学研合作受益共享机制,健全高校服务科学发展工作机制,健全高校科技工作管理考核机制。推进高校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7.努力打造高层次人才队伍。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完善高端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做优做强高校“青蓝工程”。实施“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留学计划”。创新高端人才管理和使用机制,鼓励并支持高校创设“学科特区”。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校长,大力实施“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

8.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创办三至四所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水平大学。建立江苏国际高等教育园。引进国外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支持中外大学间的教师互派、学生互

换、学分互认与学位互授,探索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合作培养。扩大来华留学生规模,设立招收留学生的“茉莉花”政府奖学金,做强“学在江苏”品牌。

9.积极推进招生考试改革。试行分类入学考试,完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把测试评价结果作为不同层次高校入学资格的必要因素。改革高校招生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完善特殊人才选拔机制。试行专科学校注册入学。改革研究生招考制度,扩大有资格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院校数量。

10.探索建立科学分类评价机制。建立健全高校分类评价体系,培育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构建分类评价激励和导向机制,开展对民办高校社会评价试点。建立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家长和中介机构多方参与的高校评价制度。建立高校质量年度报告制度。

为确保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江苏省拟制定五项配套政策,并从四方面加强保障条件建设。

配套政策主要包括:1.对具备条件的高校,下放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2.根据实际,优化教育专项经费设置办法。3.增设优秀在校大学生公派留学资助项目。4.优先将“产学研”合作研发项目列入当地科技计划,优先给予经费支持。5.制订《江苏省校企合作促进条例》。

保障条件主要包括:1.成立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定期通报制度。2.进一步加大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3.建立高教综合改革专项经费。4.建立定期考核评价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推荐第3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武鸣县县级公立医院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2011年9月18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精神,指导试点县进一步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解决县域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改革与发展并重,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使县级公立医院成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互补和中西医协调发展,带动乡、村共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着力解决县域城乡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基本工作要求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规划、政策、投入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并鼓励多元化办医,形成县域医疗市场有序竞争,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2.突出重点,综合改革。着力提升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完善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同时,在管理体制、服务体系、价格体系、监管机制、内部管理和改善服务等方面实施综合改革。

3.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要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矛盾,确保有力有序推进。

4.积极探索,边试边推。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方案,探索改革的有效形式和办法,对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提炼,采取多种形式加以推广。

二、工作目标

统筹有序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构建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使县域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以药补医”机制显著转变,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充分调动,医疗费用得到有效控制,医疗服务全面改善,医疗质量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经过努力,尽快形成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具体目标如下:

——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逐步加大政府投入,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服务价格基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完善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

——所有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均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二级甲等医院,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显著增强,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85%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全面形成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出院均次医药费用增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全面建立以岗位管理、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并体现激励导向的人事分配制度,医务人员工资收入稳步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

——医院内部管理和医疗服务有较大改善,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优质护理服务、临床路径管理、电子病历使用、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和“三好一满意”等专项工作走在全区前列。患者和群众对县级公立医院服务的综合满意度稳定在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实行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卫生、发改、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确定公立医院规划和发展方向,监督公立医院资产和运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现社会公益性目标。卫生局对医院运营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管。

2.探索执行院长公开招聘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公立医院院长聘任医管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初步意见,报县委同意后,由医管委聘任。探索公开招聘医院院长,通过公推公选,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探索实行公立医院副院长、中层管理干部院长提名制度,院长提名后报医管委研究同意后上报县政府,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科学设立各项考核指标,通过指标的设臵体现政府改革的价值取向,定期对院长任期内公益性指标、社会责任指标、医疗质量指标、学科发展指标、病人满意

度、员工满意度以及对社会承诺的服务等绩效目标进行考核,对达不到目标的,由医管委按规定程序申报进行罢免。院长在聘期内由于以权谋私、管理不善,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给国家、单位、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医管委视情节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者提出解聘意见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同时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充分放权给院长,设立院长奖励基金,鼓励进取改革。

3.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卫生局依法实行全行业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各类公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实行医院年度报告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将医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收支盈亏、卫生资源有效使用、社会和职工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政府指令性任务完成情况等公益性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健全以社会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估管理体制、以患者为中心的质量安全评价和公开透明的服务质量监督网络。建立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岗位职责、选拔作用、考核评价、激励约束和问责奖惩等管理办法。根据医院规模、功能,制定年度目标任务、绩效指标和考核细则。成立公立医院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组织,由县卫生局牵头,人社、物价、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和熟悉医政管理的专业人员组成。定期对公立医院进行考核,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并向全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建立与考核结果相匹配的奖惩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政府补偿经费的划拨、医院人事任免结合起来,达到既能效监管、又能扩大自主权,既能监督费用上涨、以能调动积极性的目的。

4.加强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医

保基金保障能力、医药服务成本变化、医疗技术发展等情况综合确定县级公立医院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增长率、药品费用增长率等控制管理目标,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范围。加强对医药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的诊疗行为监管。

(二)逐步加大政府投入,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落实并完善政府投入政策。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效率。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对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臵、临床重点专科发展、人员培养培训、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医疗救助、履行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救灾、支援基层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贯彻落实医疗救助支付制度。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的政策性亏损按规定动用药品收支结余弥补后仍有差额的,由同级政府核定补助。逐步建立财政补助稳定增长机制,医疗卫生支出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对县级中医民族医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

公立医院药品收入、财政补助及项目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管理,卫生部门根据目标责任制管理和项目管理的要求及考核,财政部门根据卫生部门考核意见及时拨付。公立医院上缴药品收入,审计、监察部门要对专户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县级人民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政府卫生投入承担主体责任,鼓励探索化解县级公立医院债务的有效办法。

2.实行收费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

部关于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674号)精神,选择5个以上病种推进试点医院按病种收费改革,病种收费标准按照国家临床路径(县级医院版)管理的标准进行测算。积极探索基本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付费方式改革。建立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逐步扩大医疗保障范围,提高支付比例,合理控制医院医药总费用、均次费用。落实大病救助。

3.在县级公立医院探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广西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增补一定数量的药品,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目录(简称:县级目录)。考虑各地疾病谱及用药习惯不尽相同,在使用县级目录初期,要求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不低于县级目录的90%,县级目录药物费用占比不低于药物总费用的60%。县级目录药物配备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实行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发展现代物流,降低配送成本。

4.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物价、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合理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部分大型检查项目、高值耗材收费标准。完善各类医用耗材特别是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加强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所有医疗机构都要采取适当方式公示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

(三)改革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核定的县级公立医

院床位规模,参照国家印发的有关医院人员编制配备标准,结合医院的功能定位、工作量、服务人口、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管理机制。

卫生系统人员聘用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设臵及任职条件,提出意见,经卫生局审核后报人社局审查,办理工资、社保、档案等手续。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按需设岗,按岗聘人,人员资格与岗位需要相符,不得随意超编进人、用人,不得随意串岗,实现全县卫生人员按岗位聘用,工作按岗位职责考核,工资福利待遇按岗位兑现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聘用人员社会保障制度。

2.实行全员竞聘上岗制度。公立医院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人事管理制度。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由医院自主择优聘用,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实行总额控制,要合理利用。

3.建立解聘制度。各单位制定适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特点的考核标准、内容、方案和程序,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励和解聘的主要依据。副院长以下的所有管理、卫技、工勤人员在聘期内由于不能完全履行岗位职责,贻误工作、医德医风不好,服务质量不高的,院长有权按照有关制度给予处理,或提出解聘意见按程序聘。对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不暂不够解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实行诫勉、转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解聘。

4.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将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技术难度、医疗风险、责任大小、成本控制、

医德医风、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有效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临床一线的关键岗位,以及业务骨干、学科带头人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坚决取消开单提成、按医疗服务金额提成和下达经济任务指标等做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以专业技术能力和医德医风等为主要评价标准的绩效考核体系。拉开分配档次,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医务人员工资总额的60%作为岗位工资按照考勤结果发放,40%作为绩效工资按工作实绩和效益考核发放。将医院财务收支相抵后盈余部分的30%纳入绩效工资范畴,确保医务人员待遇稳中有增。

5.改革职称评定办法。探索分级职称管理,完善县级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将病种诊疗能力、分级手术能力和完成工作量、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侧重评价和考核临床技能。对长期在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在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上予以倾斜。

6.完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医院全成本核算,实行院务公开、财务公开,强化医院风险经营意识。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加强医院财务监管,严格预算和收支管理。落实和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按照规定提取折旧、公积金、公益金经营风险补偿金等,探索推行县级医院会计委派管理制度。

(四)推进县域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展

1.统筹规划县域医疗资源,科学设臵县级公立医院。在自治区卫生资源配臵标准的基础上,摸清行政区划内现有医疗资源总量和配臵情况,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城乡医疗资源布局,针对县域主要健康问题,人口数量、分布情况和地理交通等因素,

研究制定县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臵发展规划,并将卫生规划纳入该县“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县级人民政府负责举办县级公立医院,重点办好1所县级综合医院、1所县中医医院及县级院前急救机构。合理确定县级公立医院的床位规模,原则上到“十二五”期末,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达到县域内每千人口1.4张床。在坚持公立医院主导的前提下,给非公立医院留出充分发展空间,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县级公立医院发展规模和建设标准,发改、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的规模、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指导与管理。

2.明确医院功能定位。坚持政府主导和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对县级医院医疗资源及功能进行定位。县级公立医院主要承担县域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患者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县域内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农村基础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等工作。

以县级公立综合医院为县域内医疗卫生和急救中心。加强重点专科和急诊科建设,提高疑难、急危重症救治能力。承担县域内的业务指导和人员进修培训。完善农村医疗和急救服务体系,配备必要的救护车和调度管理系统,提升急诊急救保障能力。

以县级中医医院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县域内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县级中医民族医优势专科(专病)建设,探索县乡村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一体化的模式,提升中医民族医药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能力。

县妇幼保健院作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履行相关公共卫生项目的培训指导、监督与考核职能,建立健全县级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承担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技术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责,完成国家“两纲”目标任务。

3.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县级公立医院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管理指导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行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在明确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同时,发挥价格、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政策等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引导一般诊疗下沉到基层。由县级医院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进行管理,监管医疗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不断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水平。支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培训基地,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探索建立向乡镇卫生院选派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

4.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目标。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支持县级公立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配臵,全面完成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按区域卫生规划资源配臵的总体要求,不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随着经济发展和财力增强,持续改善县级公立医院就医条件和医疗服务能力。

5.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骨干人才培养。健全医学继续教育制度,鼓励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每年遴选不少于3名骨干医师或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对口的三级医院进修学习。

制订和实施引进高水平技术人才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

院在职或退休学科带头人、医疗骨干到县级公立医院全职或兼职工作。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公立医院工作。积极培养县域学科带头人,提高高级职称和高学历技术人员人才比例。

新进入县级公立医院拟从事临床工作的医学毕业生,应当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通过执业资格考试,获得相应的执业资格。优先聘用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生。

6.深化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城市三级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建立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根据县级公立医院的临床重点专科和当地需求,有计划的进行帮扶,同时可采取合作、托管、选派院长、团队支援等方式,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公立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和管理人员制度,每个县不低于1所,每所医院不低于5名人员,派驻人员相关信息要进行公示。从城市三级医院选派一批有管理经验的业务骨干到对口支援的县级公立医院担任副院长或科主任。

7.提高县域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县中医民族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民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的支持和指导,不断完善县、乡、村中医民族医三级服务网络建设,促进中医民族医药进基层、进农村。积极利用中医民族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民族医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提高辩证论治水平。探索中医壮瑶医药在财政补偿、服务价格、按病种收费、临床路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发挥中医壮瑶医药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

(五)以病人为中心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内部运行管理,提升服

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1.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全面改善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持续改进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执行医疗服务的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确保合理诊断、合理用药、合理检查。严肃处理违规检查、违规用药等问题。坚持把深化改革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不断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重点管理好手术安全、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2.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医疗行为。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成立医疗诊断中心。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结果与诊断符合率要达到70%。优先配备基本药物,并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合理使用,县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不低于县级目录的90%,县级目录药物费用占比不低于药物总费用的60%。以上指标纳入院长绩效考核。

3.加强医院专业服务能力建设。在全面提升医疗技术能力的基础上,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诊、临床药学、预防保健、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等薄弱科室建设,优先选择近三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临床专业科室进行重点建设,在设备投入、人才引进、医务人员继续教育等方面倾斜照顾。在县级公立医院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适当放宽二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

4.开展便民惠民服务。公开医疗服务信息,提供预约挂号、预约诊疗服务。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

众等候时间。

提升威胁农村居民大病的服务保障和费用统筹能力。率先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两病”(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的筛查转诊工作。

5.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逐步扩大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试点范围,扩大病种,细化内容,提高入组率。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要与绩效考核制度挂钩,要服务于支付方式改革。原则上,各县医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时应当参照卫生部下发的县医院版临床路径实施,有条件的县医院可参照卫生部下发的临床路径(2009年-2011年版)扩大实施范围。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数要达到5个以上,其中至少包括骨关节植入治疗的1个病种。

6.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进一步稳定和充实临床一线护士队伍。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要≥0.4:1,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改革临床护理工作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逐步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7.开展抗菌药物专项治理行动。贯彻落实《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国家处方集》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处方、医嘱点评和不合理用药预警监测工作,完善日常监督机制。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与医院评审评价工作结合,对于抗菌药物管理和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医疗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情况进行排名和公示,引入社会监督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断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

8.逐步实现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做好医院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对接,医院对统筹区域内的参保者只收取住院医药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其余部分与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直接结算。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要及时审核,足额结算医疗保障费用。

9.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满足电子病历、临床路径管理、电子处方、预约诊疗、门急诊挂号、收费管理、财务管理、药房管理、医疗保障结算、医学远程教育和会诊等功能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区域医疗信息平台,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信息共享。

(六)建立良好的医疗秩序和氛围

1.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严厉打击“医闹”行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大力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

2.弘扬崇高职业操守,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重视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医德医风规范的学习教育,促使广大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尊重患者,理解患者,主动为患者着想。进一步健全医德医风管理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坚持廉洁行医,拒收红包、回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医务人员弘扬白求恩精神,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四、进度安排(未定)

(一)先行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4月-9月)。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成立领导机构,召开试点启动会议并进行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2011年11月)。武鸣县作为自治区重点联系的先行试点, 月下旬研究出台实施方案,先行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月底总结试点经验。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开展试点县(市)政策与管理培训,并组织实施各项改革工作,定期开展试点工作督导检查。各先行试点县研究出台县级实施方案,推进综合改革。

(三)组织实施第二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2月)。根据武鸣县经验,全面推进7个先行试点县的试点工作。2012年2月对先行试点工作进行初步总结,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为将试点工作全面推进作准备。

(四)进一步推进改革阶段(2012年3月起)。针对先行试点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试点工作要求,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将试点工作推进至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北海市的所有辖县,其他市至少选择一个县作为试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部门协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重、难度大,要充分认识其复杂性和艰巨性,坚持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先行改革试点工作由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试点县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建立由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及各

试点市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试点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先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配套方案。实施方案和配套方案应努力细化、实化,突出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取得实效。各级发展改革、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物价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改革合力,共同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先行试点工作。

(二)强化财力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提高资金效益;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完善有关配套政策。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期对试点县改革进展情况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估,建立相应考核机制,定期考核,适时通报,总结推广经验。落实责任,明确步骤,确保试点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医改办,负责统筹协调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密切跟踪试点改革推进情况。

编制部门,负责做好公立医院改革涉及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县医院规范化标准制定和规划的审定,负责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的投入。

财政部门,加大政府卫生投入,按政府卫生投入要求,负责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资产和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加强县级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自治区医改工作整体部署,负责指导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审核改革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先行试点县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和基本医疗保障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步伐,促进我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各市、县制定县域卫生规划和县医疗机构设臵规划、加强行业监管、临床专科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制度,出台加强医药费用的监管控制的管理办法,督导落实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骨干人才到三级医院培养、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临床路径试点工作、便民门诊服务。

物价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深化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统筹推进医药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制定全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负责全区医疗保障药品、基本药物价格和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审定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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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关于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精神,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办发〔2015〕7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省统一部署,按照“一年全铺开、两年出成效、三年成机制”的总体思路,2015年启动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工作,力争调整后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在2016年规范运行,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的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持稳定,粮食生产模式得到转变,粮食规模经营效益和农民收入明显增长;到2017年,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基本建立科学规范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体系,以及带动农民增收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二、主要内容

本次改革试点核心内容是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两项。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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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上海市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市级统筹为主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机制,缩小区(县)财政投入差距,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提升质量,办适合学生发展的学校,保证全体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公平而高质量的义务教育。

该方案实施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13年底,以常住人口为基数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使教育资源与城市布局结构调整和人口流向变化相适应;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学校内涵发展,办出特色。第二阶段,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学校之间的资源均衡配置,学校办学特色明显,质量显著提升。

为做好试点工作,上海市出台了六项改革措施和六项配套政策。

六项改革措施是:

1.完成随迁子女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现所有随迁子女全部免费接收义务教育。实施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民办小学规范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育质量。

2.实施郊区学校建设工程,根据城郊结合街镇的常住人口状况及未来增长情况,重新修订教育资源配置规划,新建公办学校。按照市政府规定,严格实施学校建设与房地产开发同步进行。

3.组织中心城区品牌学校赴成片经济适用房、动迁房基地公建配套学校开展对口办学,提高办学起点。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扩大受益面,提升工作效益。推进城郊学校结对考核、组建教育集团、教育协作共同体等促进优质教育资源辐射的方式。

4.研究制定《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体系和资源配置标准》,定期对区县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和督导评估,完善市统筹管理、区县为主实施的管理体制,形成区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

5.实施全市标准基本统一的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健全与绩效工资制度相配套的义务教育教师准入制度、考核制度等。建立教师柔性、刚性流动机制,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使每所学校有一定比例的高级职务教师。开展农村教师培养行动计划,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农村教师培训工作。

6.下沉管理重心,形成富有特色的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典型经验,下放管理权限,推进学校内涵发展。研究制订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考核评估办法,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义务教育学校考核评估体系,在义务教育阶段树立一批“高质量、轻负担、有特色”的典型学校。通过学校特色创建,有效缓解择校矛盾。

六项配套政策是:

1.在城市布局形态调整中,以常住人口为基数配置学校资源。

2.完善有关购买服务的配套政策等,解决局部地区突出的随迁子女就学问题。

3.在试点扩大的基础上,对委托管理、优质教育资源辐射等进行评估。

4.研究和实施发达地区区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标和配置标准。

5.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

6.制订义务教育学校特色建设的改革措施。

为了保证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展开,市、区政府及发展改革、财政、人事、规划、建设等部门负责对义务教育的支持和相关职责的履行。市教委推进制度创新和政策设计,区县教育局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规划和实践探索。

试点情况

推荐第6篇: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农银发[2009] 177号,2009年5月6日)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实施总体方案》、《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农金融部管理章程》的有关要求,中国农业银行建立三农金融部,对“三农”和县域业务实行事业部制管理模式。为稳步推进三农金融部改革,实施“三农”和县域蓝海市场发展战略,从体制机制上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一)通过实施三农金融部改革试点,达到以下目标:

1、按照“边界清晰、治理高效、核算准确、保障有力”的原则,建立起三农金融部一级的权责利相结合的经营管理体系。

2、按照“服务到位、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健全三农金融部治理和运作机制,实现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总体目标。

3、充分利用农业银行在县域的资金、网络和专业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

二、合理划分三农金融部边界

(二)三农金融部机构边界。

以地域为界,对全国2003个建制县(市)内的2048个县(市)

1 支行,实行事业部制管理。各县(市)支行成为三农金融部的基本经营单元。自2009年起,按照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稳扎稳打,逐步推开三农金融部改革。

总行重点抓好甘肃、四川、广西、福建、浙江、山东、重庆等现有七家省(区、市)分行的试点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三农金融部改革的有关要求,在七家分行所辖的81个二级分行和503个县域支行全面推开,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运作机制,下沉决策重心,提高核算精度,强化激励约束,做实体制机制和各项改革内容。

同时,考虑到三农金融部改革涉及到经营体制、管理文化和内部管理格局的重大调整,需要有个认识、探索和改进的过程。其他分行也要按照年初全行工作会议的要求,选择部分二级分行,开展属地化改革试点。重点是:统一思想认识,搭建组织架构,理清业务边界,加强人员培训,推进服务“三农”试点的政策措施,探索单独核算的路径,为下一步全面推开积累经验、探索路子、做好准备。

总行根据各地试点情况,择机在全系统推开三农金融部改革。

(三)三农金融部职能边界。

三农金融部主要对县域机构的客户和业务行使管理职能,县域支行全部业务纳入三农金融部核算范围。

为发挥大型银行城乡联动的优势,银行卡、电子银行、基金、代理保险、国际业务、投资银行等产品部门,按原有模式为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并依据原有渠道开展产品交叉销售。科技、法律、审计、监察、保卫、党团工会等后台支持和行政管理部门维持现有管理关系不变。

(四)三农金融部业务边界。

三农金融部客户营销、维护和管理事权的划分,原则上以地域为界,注册地或居住地在县域的客户由三农金融部管理。

县域大型客户由城市板块提出直管客户名录,城市大中型涉农客户由三农金融部提出直管客户名录,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分别牵头营销管理。跨越城乡的集团性大型客户、垂直管理的系统性客户实行名单管理,由城市板块公司、机构、房地产等部门牵头营销开发和统一管理,三农金融部负责上述各类客户的县域端的功能落地和客户关系维护,上述各类客户在县域的贷款反映在当地县支行。城市涉农贷款按人民银行、银监会《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统计在涉农贷款之中。

三、建立相应的治理机制

(五)董事会和高管层。

1、在董事会设立“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推动全行“三农”金融业务发展,负责审议“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基本政策制度、风险战略规划等事项,评估服务“三农”效果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状况,监督本行“三农”业务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落实。“三农”金融发展委员会至少应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由农村经济金融专家担任的独立董事。引进具有涉农金融领先理念和技术的战略投资者,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2、在总行高管层成立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统筹推进全行“三农”金融服务工作,协调解决三农金融部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落实董事会有关“三农”业务发展的各项决策。中国农业银行行长担任主任,分管副行长担任常务副主任,三农业务总监担任副主任,“三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

3 具体负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总行三农金融部。

1、按照事业部管理体制,总行挂牌组建三农金融部,作为独立核算的利润中心,负责全行“三农”金融业务的政策研究、制度制定、产品研发、客户营销、风险管理、考评激励、信息披露等职责。中国农业银行行长担任三农金融部总裁,分管副行长担任常务副总裁,三农业务总监担任副总裁。三农金融部实行总裁负责制,重大问题经过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决定。

2、三农金融部下辖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三农政策与规划部、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等专业部门,分别履行三农金融部的综合管理、政策研究和发展规划、农村产业产品研发和客户营销、农户金融服务等职责。

3、设立“三农”核算与考评、信贷管理、风险管理、产品研发、人力资源管理、资本与资金管理等中后台管理中心,为三农金融部提供支持保障服务。

管理中心设置在相关部门内;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实行集中办公或设置在三农金融部内。中国农业银行可向三农金融部派驻风险、审计等方面的管理专员。

(七)三农金融部分部。

1、各

一、二级分行挂牌设立三农金融部×××省(市)分部,作为三农金融部系统管理的机构。

一、二级分行行长担任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分管副行长担任副总经理。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和厦门分行可不设三农金融分部,按原有模式管理。管理半径较小、所辖县(市)少的省区,可不设二级分部,实行一级三农金融分部直管县

4 域支行的管理模式。三农金融分部负责对辖内“三农”业务和事业部建设的系统指导、业务规划、绩效考核、产品研发和风险管理。

2、

一、二级分行三农金融部分部,比照总行三农金融部设立管理委员会和组织架构。

一、二级分行行长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分管副行长担任副主任。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农村产业金融部合署办公。

3、根据“三农”经济发展和业务需求,设置二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组织架构。城市业务占比高,或城乡业务相对均衡的二级分行,比照一级分行设置专业部门和中后台管理中心。“三农”业务占比高的二级分行,中后台部门主体纳入三农金融部管理;可根据城区业务需要,在相关中后台部门设置单独的管理团队,条件具备的可上收一级分行管理。

4、三农金融部总、分部可设置跨部门的“三农”项目管理团队,在主管授权下开展服务“三农”专项工作,形成服务“三农”的合力。

(八)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

1、全部县域支行逐步改造为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并加挂“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县(市)营业部”的牌子。

2、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应根据规模和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内设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县域支行中后台部门,优化劳动组合,促使中后台人员向前台和服务“三农”一线流动。前台客户部门根据当地“三农”和县域经济特点,因地制宜、灵活设置,如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客户部等。在人力资源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内,可单独设置,也可实行“几块牌子、一套人马”。根据需要,可设立流动客户经理团队,专职负责对没有农行网点的乡镇区域营销和服

5 务。

3、稳定和发展县域网点,调整优化网点布局。加大对县域的电子化建设投入,加快网点转型步伐,强化网点服务功能。认真研究、周密论证,择机选择部分有条件的营业网点,开展村镇银行改革试点。

(九)三农金融部治理和报告关系。

1、三农金融部实行授权经营,农业银行赋予三农金融部相对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包括业务规划、信贷制度制定、绩效考评、资源配置、人事管理和产品研发等方面的权利和责任。三农金融部内部实行逐级授权经营。

2、农业银行与三农金融部之间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三农金融部的经营目标、责权利和相关奖惩规则。三农金融部内部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相关经营责任。三农金融部定期向总行管理层或董事会汇报经营管理情况。总行管理层定期考核、评价三农金融部的运作状况。

3、县域支行(事业部单元)行长向二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报告工作,二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向一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报告工作,一级分行三农金融分部总经理向三农金融部总裁报告工作;三农金融部各级副总经理在本级总经理的领导下,按授权开展工作。

前台客户部门接受上级分部客户部门业务指导。中后台管理中心接受三农金融部和所在条线的双重管理,管理中心内设的“三农”专职机构(团队)接受三农金融部和所在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向本级三农金融部和所在部门双线报告。总行向三农金融部派驻的风险和审计专员,在向主管副行长报告工作的同时,向三农金融部主管副总裁

6 报告工作。IT及其他中后台部门维持现有报告关系。“三农”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经理向本级三农金融部总经理报告工作,团队成员向项目经理报告工作的同时,向所属部门报告工作。

四、下沉信贷决策重心

(十)三农金融部信贷政策制度。

三农金融部应以惠农卡为载体,以农户小额贷款为推手,以县域规模化融资和中小企业金融为基础,努力服务好“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按照低平台、短流程、高效率、能控险的原则,推行决策重心下沉的“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经营模式,建立健全适应“三农”和县域业务特点的信贷政策制度。三农金融部在农业银行信贷基本制度框架内,自主制定和实施“三农”及县域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十一)三农金融部信贷审批体制。

建立分层审批制度,区分业务品种、金额、风险程度,对“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采取直接审批、合议审批、会议审批三种决策模式。在省级和地市分行设立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中心。根据“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规模和客户数量占全部信贷业务的比例,配置“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审查人和独立审批人。向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派驻信贷业务独立审批人,符合条件的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可比照地市分行设立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中心。对“三农”和县域业务独立审批人实行分级认定和管理,统一选拔聘用,定期考核轮换。

(十二)三农金融部信贷业务授权。

1、三农金融部将除总行直管客户和大型项目外的“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审批权全部转授给省级三农金融分部。省级三农金融分部要针对“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特点,根据“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7 的原则确定对分支机构审批人的信贷业务转授权;综合考虑分支机构信贷经营管理综合评价结果和独立审批人资质等级,确定“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授权品种及额度。

2、将“三农”和县域信贷业务审批权下沉到事业部经营单元是国家批准的《方案》的决定,鉴于我行现状,原则上将县域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信贷业务审批权下沉至县支行,使其决策更加贴近市场和客户。对县域大中型客户的信贷业务审批在省地县三级实行分层授权。

(十三)三农金融部信贷创新。

三农金融部应适应“三农”和县域业务需要,在信贷准入、授权、担保等方面进行创新,拓宽信贷服务范围,提高业务响应速度。对风险程度较低的县域中小法人信贷业务和个人信贷业务,简化业务流程,合并评级、授信、用信审批。大力推广应用CMS信贷决策管理子系统,推行信贷业务网上审批,运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决策效率。

五、实现三农金融部单独核算

(十四)单独核算体系。

1、三农金融部各级机构执行农业银行统一的会计制度,使用农业银行统一的会计系统、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和会计印章,对“三农”和县域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运用农业银行统一会计科目体系,并根据“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需要,统一调整、细化或增设三农金融部会计科目,完善三农金融部会计科目设置,精确反映“三农”和县域业务情况。

2、引入市场机制,采用价格杠杆,通过资金转移定价、成本分摊、收益分享和风险计量等方法,准确计量三农金融部各级机构的效

8 益和风险,形成公允、透明的核算机制。

3、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作为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账务设置自成体系,完整反映县域支行各项资产、负债和经营管理的指标情况。三农金融分部的业务收入、资本成本、资金成本、资产减值成本、服务成本和管理成本,按照管理会计方法进行成本、收入归集与分摊。各个核算主体之间的业务和资金往来、共同的成本和收入,按照总行统一定价、往来方合约定价、市场价格等方法确定转移价格进行核算和分摊。制定和完善成本费用分摊办法,细化分摊项目和标准,实现对中后台服务和管理成本费用的分摊和还原。

4、通过业务财务核算系统自动生成完整的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会计报告,包括业务状况报告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独立、完整地反映三农金融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分部披露信息的要求。

(十五)三农金融部综合经营计划。

依据全行发展战略和“三农”及县域业务发展规划,单独编制、下达三农金融部包括经济资本计划、业务计划、信贷计划、财务计划(预算)和风险计划等在内的综合经营计划。三农金融部据此将各类计划的经营目标和管理要求分解下达至各事业分部。三农金融部资产、负债总额在全行的占比应逐年增加。三农金融部增量贷款占全行增量贷款比重高于存量贷款占比,并逐步提高到50%以上。从2009年起,三农金融部成本收入比应控制在50%以下。三农金融部的资产回报率2009年达到0.5%,之后逐年提高到0.8%以上。其中,2009年,浙江、山东、四川、福建、广西、甘肃、重庆等七个事业部制改革试点行的增量贷款计划,分别为148亿、124亿、112亿、76亿、

9 60亿、31亿和50亿。

(十六)三农金融部营运资本管理体制。

1、建立相对独立的三农金融部营运资本管理体制,按略高于全行水平的资本充足率核定三农金融部营运资本。在每年资本计划中明确配置三农金融部的营运资本总量和比例,优先保障三农金融部经营发展需要。

2、制定《三农金融部经济资本管理办法》,对事业部分部和经营单元实行经济资本计划管理。

(十七)三农金融部财务资源配置。

1、三农金融部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进行财务决策和财务预算管理。对三农金融部单独安排费用预算,适度提高“三农”业务发展费用率。建立“基础费用+激励费用+战略费用”的三农金融部费用配置机制。单独安排三农金融部的资本性支出。

2、稳定和发展县域网点,调整优化网点布局。单独制定三农金融部固定资产投入计划,适度降低三农金融部骨干网点建设的准入标准,加大三农金融部电子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实施倾斜性的工资资源配置政策,单独核定三农金融部工资总额,优先保障“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战略需要。三农金融部的成本收入比应高于全行平均水平。

3、总行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设二级科目单独反映三农金融部应计缴的所得税。其他税种由三农金融分部、经营单元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缴纳。

六、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

(十八)三农金融部风险管理目标。

三农金融部在积极开展“三农”和县域业务的同时应将风险控制

10 在可承受范围内,做到业务增长与风险控制相适应,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确保实现“三农”和县域业务服务到位、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三农金融部的不良贷款占比应持续控制在5%以下,同时,三农金融部的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发案率应逐年下降。2009年,三农金融部拨备覆盖率不低于80%,之后逐年提高,三年内达到130%。

(十九)三农金融部经济资本约束。

1、根据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经营业绩、风险管理能力和所处的经济社会环境,综合评价确定其经济资本计划。各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严格按照经济资本计划开展业务经营。

2、建立经济资本约束机制,对“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突出的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增加其经济资本,扩大其经营权限和业务范围。对经营持续恶化的三农金融部单元采取机构降格、调整高管职务和薪酬、收缩业务范围、内部合并或关闭等措施。

(二十)三农金融部风险管理体系。

1、三农金融部实行风险垂直管理制、风险经理派驻制和风险管理人员上岗资格认定制,建立健全三农金融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落实各层级风险管理职责,强化三农金融部的风险管理。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风险管理机构(岗)接受上级风险管理部门垂直管理、向其报告的同时,向三农金融部经营单元汇报。

2、根据“三农”和县域业务的风险特征和风险控制目标,制定和完善包括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在内的一整套三农金融部全面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体系。健全优化“三农”和县域业务风险管理的识别、计量、监测、报告、控制流程,开发满足三农金融部风险

11 管理需要的工具、手段和系统。

3、健全三农金融部内控机制,实施三农金融部业务风险在线监控和现场检查,建立县支行经营授权停复牌制度和县支行重大风险集体谈话制度。建立风险管理的正向激励和刚性约束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小额贷款“三包一挂”制度,合理设定三农金融部各类业务的风险容忍度,对正常范围内的风险损失实行尽职免责,对超出容忍度的风险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

(二十一)三农金融部风险资产处置。

按照银监会相关风险分类指引,在全行统一的风险分类框架下,根据三农金融部各项业务特点,以提高分类效率和适用性为出发点,构建“三农”和县域业务风险分类体系。根据财政部等部门的规定,对涉农和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实行单独的风险资产处置和核销政策。

七、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二十二)三农金融部考核体系。

1、依据“三农”和县域业务发展规划和年度综合经营计划,考虑城市与“三农”和县域业务的差异、经营基础和经营环境的差异,以服务能力、盈利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建立总行对三农金融部的综合绩效考核体系。

2、根据各分部战略定位、业务范畴和职能部门分工,三农金融部对各分部、内设机构和项目团队建立差异化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事业部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业绩、绩效工资分配、业务授权及资源配置挂钩。中后台管理中心“三农”专职机构(团队)接受事业部和所在部门的双重考核。

3、从客户数量、业务规模、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工作效率等

12 方面,建立三农金融部客户经理、风险经理绩效考评体系。

(二十三)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等级管理。

建立三农金融分部、经营单元(县支行)等级管理制度,以分支机构的当期业绩贡献和持续发展潜能为评价基础,以其经营管控难度和经营环境差异为调节因素,从经营业绩、经营规模和经营环境三个维度进行综合衡量,对三农金融部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实施内部等级管理。等级评定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和业务授权的重要依据。

(二十四)三农金融部人力资源管理。

1、制定适应“三农”和县域业务需要、符合县域实际的员工招聘政策,招收本地生源的优秀大学应届毕业生充实三农金融部单元;同时充分挖掘现有人员潜力,调整充实三农金融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赋予三农金融部与其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权限。

2、结合全行人力资源综合改革,构建三农金融部岗位体系、员工绩效考评体系和薪酬分配办法,事业部薪酬分配向业务一线和关键岗位倾斜。建立三农金融部管理层和员工分享经营成果的机制,制定和完善预期收入账户等长期激励制度。落实三农金融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鼓励县支行广大员工安心工作。

3、建立员工培训制度,以提高员工个人的岗位胜任能力和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重点,开展三农金融部员工培训工作,保证每个员工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加强对培训结果的考核评估,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八、方案的组织实施 (二十五)组织领导。

总行成立三农金融部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三农

13 金融部改革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董事长任组长,行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位副行长任副组长,三农业务总监任专职副组长。办公室、战略管理部、股改办、财务会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风险管理部、内控合规部、个人业务部、三农政策与规划部、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信贷管理部、授信执行部、资产处置部、银行卡部、电子银行部、产品研发部、信息技术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软件开发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各级行要按照总行模式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三农金融部改革试点实施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二十六)工作职责。

1、总行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三农金融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做好改革推广的统筹、沟通和协调工作,总结先进典型,编写案例教材,通报工作进度和效果。

财务会计部、资产负债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三农政策与规划部、农村产业金融部、农户金融部、信贷管理部、授信执行部、资产处置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要制定并下发三农金融部改革试点相关配套制度办法,并按职能对口指导和解决分支行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统一牵头,宣传我行三农金融部改革、服务“三农”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股改办牵头向农业银行改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2、一级分行、二级分行实行三农金融部改革试点“一把手”负责制,组织推动辖内三农金融部改革推广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总结汇报辖内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制定相关预案,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14 县域支行要全面落实三农金融部改革工作的各项要求,明确经营目标,推进综合改革,增强经营活力,全力做好新时期“三农”金融服务。

3、4月底前,各一级分行三农金融部分部的组织架构要到位;5月底前,试点二级分行三农金融部分部要全部到位。7家样板行要编制出2009年半年、年度的分部会计报告;其他行针对试点二级分行试编分部会计报告。10月起,进入试点总结、制度修订阶段,各试点行要对本行改革试点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编写报送典型案例。总行对全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试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修改完善配套制度办法,择机向全行推广。

推荐第7篇:冀州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冀州市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49号)文件精神,我市被确定为全省实施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为扎实有效地做好试点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通过实施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管理体制和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务人员素质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二、试点范围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及其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机构公益性质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市卫生局统一管理。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行。

依据“一村一室”的原则,每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政府支持的标准化村卫生室,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未设村卫生室的行政村,由乡镇卫生院或邻近的村卫生室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由村医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全员聘用

按照《河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冀机编〔2010〕2号)核定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作为岗位设置、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类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根据服务人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人员。

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依据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设岗方案,所有人员实行竞聘上岗、全员聘用、合同管理。未聘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妥善安置。

(三)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口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近3年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因素核定。

建立完善工作任务考核机制,市卫生局每半年对乡镇卫生院进行绩效考核,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不合格扣除的政府补助实行统筹管理,统筹用于乡镇卫生院的能力建设。

建立按岗定筹、按工作业绩取筹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实行绩效工资。乡镇卫生院依据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制定内部分配管理办法,每半年对职工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其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确需使用其他药品的,在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范围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由省统一集中招标,以县为单位统一采购,实行零差率销售。试点过渡期间暂通过原有渠道采购,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采购价。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和增补的非基本药物,政府支持的标准化村卫生室实行零差率销售。

实行零差率销售后,由财政、卫生等部门依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人员编制情况,合理核定收入和支出,收支差额部分由政府予以足额补助。

(五)推进保障制度改革,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在严格界定乡镇卫生院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绩效考核的同时,政府负责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经费,使其正常运转。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离退休人员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核定补助。

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局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原则,共同对乡镇卫生院近3年的收支状况进行测算,明确收支范围和补助标准。根据核定的年度收支预算额度,按月预拨资金,并在对其任务完成情况、患者满意程度等进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予以结算。

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收支监管,市卫生局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会计主体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实行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对实行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按本村农业户籍人口每人4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省、市、县按比例分担。对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办法》(办字【2009】139号)执行。

四、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及试点方案制订阶段(2010年5月20日前)

市卫生局负责机构、人员摸底调查,会同人事、编制、劳动、财政、监察等部门做好人员身份、工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及奖惩情况确认,并提出岗位设置意见;市卫生局牵头负责与发改、编制、人事、劳动、财政等部门共同制定具体试点实施方案。

(二)方案报批、政策宣传阶段(2010年5月31日前)

市卫生局负责本实施方案的报批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关办法征求意见、完善等工作,市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宣传培训会议,市卫生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政策宣传与学习。

(三)实施阶段(2010年6月1日-2010年9月15日)

基层医疗体制改革多项工作同步进行:

(1)取消加成,零差率销售。2010年4月30日前,乡镇卫生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市财政局根据上年度乡镇卫生院药品销售情况预拨部分补偿经费。在全省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配送制度实施前,暂时维持现有供应配送渠道。

(2)明确职责,核编定岗。2010年5月31日前,市编办、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等部门,依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科学核定编制数量,合理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确保专业技术岗位的设定符合编制标准要求。

(3)竞争上岗,全员聘用。2010年6月30日前,市卫生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有关规定,明确定岗竞聘的范围对象,统一组织乡镇卫生院实施竞聘上岗。所有上岗人员全员聘用,在竞聘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7月20日前,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4)核定收支,保障运转。2010年6月30日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依据乡镇卫生院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人员编制、实际聘用等情况,合理乡镇卫生院收入和支出,纳入县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并按月预拨经费,保障正常运转。

(5)绩效考核,落实补助。2010年8月31日前,建立以服务数量、质量、效果、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公开透明的工作任务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建立按岗定筹、按工作业绩取筹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对职工的考核记过与个人收入挂钩。

(6)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2010年8月31日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各乡镇完成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明确政府支持的村卫生室,落实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及公共卫生服务补贴。

(四)总结评估工作(2010年9月底前)

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并上报有关工作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掌握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卫生事业的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健康保障,事关广大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站在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认真组织实施此项体制改革工作。在改革过程中要严格掌握政策规定,维护乡镇卫生院稳定,保证工作秩序正常,保证医疗、预防、保健等各项工作不受影响。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做好基层卫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卫生、财政、人事、发改、食药监等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体制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部门职责,切实保证此项改革的实施。

(三)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市卫生局要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各项改革措施办法,做好人员聘任、绩效考核等具体工作;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聘用标准,做好聘用人员的评聘、签证、档案接管工作;市编办要做好乡镇卫生院机构和人员编制核定工作;市财政局要按有关规定做好财政预算工作,将乡镇卫生院业务经费和人员工资列入财政预算,统发离退休职工全额工资;市监察局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纪律检查,防止发生各类违法违规现象;各乡镇负责本乡镇村卫生室的推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

(四)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加强党纪、政纪教育,严格按政策办事。对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0年5月28日

推荐第8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2007-12-08 10:41:24第1文秘网第1公文网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2)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乡镇富余人员,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深入贯彻省第四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市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

税费改革工作方案的任务分解,编办作为税改工作的成员单位,主要承担撤并乡镇的协办任务和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主办任务,至2006年3月,各项工作已结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涉及编办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乡镇撤并任务情况:

根据《

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复〔2005〕

号)及《

委、

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2005〕

号)文件精神,在2005年区划调整中,全区共撤销4个乡镇(

镇、

乡、

乡、

乡),其中

镇撤销后,新设立

2个街道办事处,撤并后,全区共有

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精简10。涉及撤销的4个乡镇的所有机构全部撤销,所有人员按区划调整分流。第1文秘版权所有!

(二)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情况: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中共

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

机构改革的批复》( 复〔2002〕

号)文

件精神,结合

乡镇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构改革于2002年12月底结束,事业机构改革于2003年8月底结束。改革后,乡镇行政编制由

名减为

名,精简10,实有人员由

人减为

人,精简7;事业编制由

名减为

名,精简20,实有人数由

减为

名,精简16。上划整合后,乡镇事业机构由17个减为4个,精简76;乡镇行政机构由8-10个减为1-2个,精简80以上。通过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和规范机构设置,基本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

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2004〕 =号)文件精神,结合

乡镇实际,在2005年10月,就2005年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了调研,就涉及改革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各乡镇党政领导、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关于深化乡镇机

构改革实施方案”、“ 区乡镇、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中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人员编制调整方案”初稿,并征求了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审批通过并予实施。在实施中严格审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三定方案”,严格按照明确定位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综合设置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政机构,精简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改革至2006年3月已全部结束,改革后,乡镇党政机构由

年的12个减为3个,精简75,事业站所由

年的17个整合为7个,精简59;乡镇行政机构由

年的10个减为3个,精简70。

(三)乡镇行政事业站所整合情况:

2002年机构改革前,乡镇事业机构设置:党校、农经站、农科站、水管站、水产站、文化站、广播站、畜牧兽医站、成人技术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企业办公室、村规办、农机站、土地管理所、林业站、财政所、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共21

个。公安派出所、工商、法庭、税务由区直部门垂直管理。

2002年机构改革,按照理顺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管理,精简压缩事业机构和人员的要求,设置综合性服务机构。乡镇事业机构除管理体制改革职能上划外,设置“三个中心两个所”,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农科站、农机站、兽医站、水管站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土地管理所、村规办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文化站、广播站、成人技校的职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承担原计生办的职能,仍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保留党校,其机构归并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保留林业站、司法所、卫生院、

中小学校,其机构上划区直主管部门管理。乡镇行政机构设置1-2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社会办公室。对原有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农业综合办公室、经贸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教育办公室)和分设的小部门(民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老龄办公室等)全部撤销,并按职能划入相应办公室管理。

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基础上实行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推荐第9篇:土地股份制改革试点

创建“XXX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政策处理(方案)

(于2010年4月1日1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

创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是本村未来发展的决定性基础,是造福村民共同致富的必经之路,是实现建造桥梁、道路乃至地产、房产升值的重大举措。为规范承包田的使用行为,优化高效综合利用。本着村民自愿、公开、公正、利益共享等原则,特制定政策处理如下:

一、村民自愿以承包田折价为人民币50万元/亩参股,作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二、“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参照国家“公司法”章程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次是首次组建“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没有承包田的本村村民每户可以出资人民币50万元按1亩田的比例进行参股,作为XXX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

四、村民在组建期限内未签订意向书,视同自愿放弃参股权,不享受“XXX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利益。

五、村民擅自买卖承包田不受法律保护。承包田使用权转让可参照转让(合同)协议书,受让村民有权参股。但村委收取受让村民过户费每亩10万元。

六、有承包田不愿参股的村民,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承包田只能作为耕田种植,不准搭棚、买卖及其他变相使用,否则后果自负。若今后要求入股的,必须出具书面申请报告,报XXX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确定入股条件后方可入股。

七、村民承包田已搭棚作为工业生产使用的,参股后统一归XXX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但为了支持村民工业生产发展,在集体未综合开发需要时,可保留其五年使用权,五年后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按承租形式,出租给村民,租金、租期另议,但在集体综合开发需要时仍无条件拆除。

八、参股签订意向书的村民是指承包证户主或继承人,若承包证的户主已将承包田分割给兄弟或子女的,可按分割书的享有人签订。

九、参股后的村民,每年可享受粮食补贴费每亩田300元,在XXX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未产生经济效益前由村委保证垫付,农历年底发放。

十、XXX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以后,由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对承包田进行统一综合优化开发利用。

十一、XXX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取得的经济利益后,提交10%上交村委,作为村集体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及困难户村民福利金,其余的部分按XXX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股份比例分红,现金发放给股东。

十二、本次XXX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创建期限自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之日起60天内截止。

XXX村双委

2010年4月4日

推荐第10篇:采矿用地改革试点

国土资源部批准云南磷化磷矿露天采矿用地改革试点

近日,国土资源部下文批准云南磷化磷矿露天采矿用地模式改革试点方案,同意在云天化集团所属企业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昆阳、晋宁、海口、尖山4个露天磷矿开采区开展采矿用地模式改革试点。这是云南省唯一获国土资源部批准的采矿用地试点单位。云南磷化磷矿露天采矿用地改革试点该试点工作由云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部要求,在试点矿区范围内,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性质、不改变规划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采取分区实施、到期归还的做法,以临时用地模式使用农民集体土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采矿用地复垦规划,明确复垦还地的时间、周期和质量要求。在试点过程中,要加强监管,采矿作业完成后,要按照土地复垦的要求和标准,做好采矿用地的复垦工作。云南磷化采矿用地模式改革试点方案获准实施后,将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公司的采矿用地问题;同时试点方案也对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都将产生重要作用 .

河北省尾矿库用地审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探索尾矿库用地管理新模式,建立合理的用地机制,严格规范尾矿库用地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尾矿库用地有关问题的函》(国土资厅函【2010】399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科学规划。尾矿库用地规模要符合选矿厂设计方案及尾矿定额指标规定。

第三条 尾矿库用地不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由用地单位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使用协议,经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核准后使用土地。

第四条 用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复垦规定承担复垦义务。尾矿库用地原则上只占用荒山、荒坡、荒滩等未利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耕地除外)的,用地单位在尾矿库服役期满后,及时将尾矿库复垦为农用地,交还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五条 申请用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当地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采矿(选矿)手续合法完备的采矿(选矿)企业;

(二)经过有批准、核准权限的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的批准、核准立项;

(三)环境评价报告通过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批准;

(四)安全预评价报告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五)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在相应的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第六条 申请用地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尾矿库用地申请书;

(二)用地单位与被占用土地的村委会签定《尾矿库用地协议书》。协议中应包括拟使用土地面积、地类、使用方式、年限、补偿标准及《尾矿库复垦设计方案》,尾矿库服役期满经复垦后交还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承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三)有批准、核准权限的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批准、核准的立项文件;

(四)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评价报告;

(五)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关于尾矿库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文件;

(六)在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文件;

(七)尾矿库用地勘测定界报告、图件和电子坐标。第七条 用地审核程序:

(一)用地单位向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书面申请;

(二)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同级规划、安监部门到现场核查,确定用地位置,核实地类和用地面积;

(三)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对提交资料进行初审,设区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后出具尾矿库用地的批准文件。

(四)在与尾矿库有直接关系的村庄公示七天。

第八条 尾矿库用地核准使用年限须与尾矿库设计服役期限一致。超期用地需在生产服役设计期满前半年内提出用地延期申请。

第九条 认真做好复垦验收工作。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闭库手续,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尾矿库复垦设计方案》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用地单位必须按要求重新复垦或向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缴纳土地复垦费,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复垦。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可视情制定尾矿库复垦保证金制度。

第十条 尾矿库用地应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权限审批,不得随意改变审批环节。

第十一条 对违法违规操作、不按程序报批、违法占地建设尾矿库并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部门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在此之前形成的在用尾矿库,可参照本办法试行。

二0一0年八月二十六日

灵活供地 明确退出——解决采矿用地“两头难”的突出问题

2011-4-29

根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法实施条例》、《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矿前应依法取得采矿权和地面的土地使用权。并对采矿用地的性质进行了规定,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采矿用地与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同属工矿仓储用地,具体指采矿、采石、采砂(沙)场,盐田,砖瓦窑等地面生产用地及尾矿堆放地。实践中采矿用地则主要包括地面生产用地以及尾矿堆放用地。

一、采矿用地的特殊性

采矿用地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受使用目的、矿产资源赋存条件和开采方式的影响,其用地方式、用地类型、使用期限及采矿用土地可恢复程度与一般的建设用地相比,具有很强的特殊性:

一是采矿用地对地表土地产生影响,具有复杂性。采矿用地对土地的使用不是为了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而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或措施获取地下的矿产资源,对地表土地不是直接使用而是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如对表土层进行剥离或采矿后出现地表沉降、塌陷、开裂等现象。这些影响的程度主要由开采方式决定,采取露天开采的,主要对表层土造成破坏,开采结束后容易形成采空区,而采取地下开采的,则表现为对地表土地进行局部压占,采矿结束后造成地表的塌陷、沉降或开裂等。

二是采矿用地对土地的使用取决于矿产的开采年限,具有阶段性。采矿用地的目的是为了开采出地下的矿产资源,而矿产资源的储藏是有限的,一旦资源枯竭或开采结束,采矿对土地的使用也随之终结。因此,采矿对土地使用期限的长短由矿产资源可供开采的年限决定,一般露天开采为4-6年,地下开采为50-60年甚至更长时间。

三是采矿用地的位置取决于矿产赋存区位,具有不可替代性。在选址上,一般的建设用地在区位选址上主要考虑的是成本或市场价值,但对于采矿用地而言,因为受地下资源赋存和开采技术的限制,区位却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采矿区位确定后,用地位置随之确定。目前,根据我国已勘查探明的矿产资源储量情况分析,90%的煤炭资源储量集中于华北、西北和西南,70%的磷矿资源储量集中于云、贵、川、鄂四省;铁矿则主要集中在辽宁、河北、四川和山西省,且多地处较为偏远的农村地区,因此,采矿用地的市场经济效益远不如一般意义上的工业用地或经营性用地。

四是采矿用地实际用地类型多,具有多样性。实践中根据开采作业程序要求,采矿用地可包括具体不同类型的用地。如露天开采中主要包括采矿区用地和尾矿库用地,地下开采中主要包括钻井生产用地、井场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管道用地及一些场站配套设施用地。这些不同类型的用地,其范围、利用方式、利用强度及对原土地权利人的权利限制等都存在很大差异,具有多样性。

二、当前采矿用地存在“两头难”的突出问题

目前,我国有关采矿用地的规定内容主要包括:一是矿产资源开采必须依法取得采矿权、土地使用权,并实行重要矿床不得压覆和重要地区限制采矿的制度。二是特定项目限制或禁止供地,为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对特定项目实行限制供地或禁止供地。三是因采矿破坏的土地应进行复垦,恢复到可利用状态,对采矿用地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环的,应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依法缴纳土地复垦费。 前述关于采矿用地的规定主要散见于《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中,但缺乏专门统一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系统的规定,由于前述分析的采矿用地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造成了实践中采矿用地取得、退出“两头难”的突出问题。

(一)采矿用地取得难

采矿用地“取得难”主要体现在:一是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设置难以统一,影响采矿用地的取得。采矿用地的取得必须以取得采矿许可证为前提,且必须遵循《土地管理法》和《矿产资源法》的相关规定。但是随着矿业权有形市场的建立,除国家审批的特殊矿种外,其他的矿种都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取得;在土地供应上,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也都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取得。这就造成了实际工作中,通过两个招拍挂市场取得的采矿权和土地使用权难以实现统一,或者取得采矿权后,由于国家对矿产资源政策的调整,将其用地纳入限制或禁止供地目录,从而导致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难以顺利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是采矿权审批与其他建设项目用地审批脱节,造成相互争地。同一宗土地可能既涉及采矿权的审批,又涉及其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审查,目前各项审批或审查由国土资源系统内的不同主管部门按各自程序办理,由于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极为容易产生相互争地的现象。如2009年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已经依法取得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开发区大渡河路北300米、东四路西150米处辛181区块的采矿权,但在办理该区块的用地手续时,却发现该区域属开发区的商业及住宅区,并已办理了土地出让手续,造成油田取得了采矿权但无法进行勘探开发的困境。

三是受地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制,难以满足采矿用地的需求。为控制我国的建设用地规模,确保国家耕地占有量,国家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每年由国家根据各省的经济及发展需求给予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受国家对各地经济发展的要求,各地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对新增建设用地的指标的分配使用控制非常严格。而多为国家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为满足国家能源生产的安全,每年需要大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就造成了指标之间分配调剂不够的局面。如中石油长庆油田每年在陕西省境内油气生产建设需要用地26000-30000亩,而国家配置给陕甘省的建设用地指标十分有限,为平衡地方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陕西省每年给长庆油田配置建设用地指标只有4000亩,造成了油气用地的建设用地指标多达22000亩的缺口。国家为提高油气的自给率,对油气开采给予特殊政策,允许油气开采先以临时用地方式使用,再按规定办理用地手续,但往往由于地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紧张,无法顺利办理相关手续。如长庆油田32万多亩用地之中,2000年以后使用的19万亩土地中有近18万亩土地未取得政府批准,仍然以临时用地的形式存在,造成大量历史遗留问题。

(二)复垦后采矿用地退出难

复垦后采矿用地“退出难”体现在:一是采矿用地取得年限超过实际使用年限,闲置土地难以处理。按现行规定,采矿用地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年限没有限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按工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50年(国家虽然规定最高出让年限为50年,但由于缺乏低于50年的年限出让的相关规定,实践中工业用地的取得基本都按50年)。根据前面的分析,采矿用地的实际用地年限最短的才4年,远远低于取得的使用年限,采矿结束后,企业不再需要使用土地,土地如何处置就成为问题。

二是缺乏收回或退出机制的规定,复垦后采矿用地难以退出。虽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土地使用者不再使用土地或土地使用期限届满的,国家可收回相应土地使用权,但对如何收回、如何“退出”无论是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文件都没有具体规定,从而导致滞留在企业中的土地越来越多,有的甚至成为企业的负担。如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近几年投入大量资金,复垦土地多达55000亩。这些土地都通过征收后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仍剩余几十年的使用期限,为避免复垦土地的荒芜,企业只能投入大量精力用于农业生产。导致企业偏离主营方向从事农业生产,而农民无地耕种的尴尬局面。

三是由于复垦土地“退出”难,影响采矿塌陷地的及时恢复治理。采取地下开采矿产资源时,由于开采的特点、难以实现回填,一方面采矿辖区内的土方根本无法满足回填的需要;另一方面开采深度在地表以下500米甚至更深的,从技术上也根本难以实现回填。因此,很多地下深层采矿的地表土地只能等地表沉降、塌陷稳定后,再安排使用。虽然国家原则性地规定了由于采矿造成的塌陷土地无法恢复的由国家进行征收。但实践中由于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或相关政策指导,对塌陷土地的认定、征收的程序、征收后土地的恢复治理以及再利用等不明确,同时受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或农用地转用指标的限制,造成大量塌陷土地难以履行征收、难以落实搬迁村庄的安置点,严重影响农民生产、生活,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如截止2009年安徽省淮北市由于采煤已累计塌陷土地约25万亩,且每年以不低于8000亩的速度递增。塌陷区内需要搬迁村庄274个,需安置居民20多万人,新村需用地25000多亩,但目前塌陷地由于属煤矿建设用地之外的土地,仅有14万亩办理了土地征收程序,仍有11万亩由于指标的限制难以履行征收,新村安置的用地受建设用地指标的限制,也迟迟难以落实,严重影响了塌陷土地的恢复治理,农民生产、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山东省济宁市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由于采煤造成的土地塌陷达525万亩,且以每年45万亩的速度递增。采煤造成的土地塌陷已使济宁市累计搬迁了49个村庄和5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涉及近10万人。塌陷区的恢复治理与利用,保障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一直是当地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目前搬迁农民只能依靠煤矿每年提供的种植作物补偿维持生活,一旦资源枯竭、矿空人去,农民将彻底失去生活来源。

三、改进采矿用地管理的政策建议

为提高采矿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解决前述采矿用地取得、退出“两头难”的突出问题,建议:

(一)结合采矿用地的特殊性,灵活供地

针对采矿用地使用期限、实际用地类型多样化的特点,建议对采矿用地采取区别化的政策,对土地破坏程度低、用地周期短、生产结束后能恢复为可耕种土地的采矿用地、尾矿库用地等,以临时用地的方式使用土地,并允许延期一次,但土地使用及复垦恢复的总时限不超过五年为宜。临时使用土地可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但必须进行合理补偿,与当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协商一致;采矿生产结束后不能恢复为可耕种土地的,按建设用地管理,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对使用期限超过5年,但少于工业最高使用年限50年的采矿用地,结合采矿用地的区位特点,建议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供地,并根据采矿用地的需要灵活确定出让期限;对既服务服务于矿产资源开采,又同时服务于当地群众的道路等基础设施占用的土地,建议与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衔接,及时纳入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尽快出台采矿用地复垦退出的相关规定

针对目前国家对土地使用权收回的细化规定仍是空白的情形,建议尽快出台采矿用地收回或复垦后采矿用地“退出”的具体规定,包括塌陷地的复垦退出,明确收回或退出的主体、条件、程序及收回或退出土地的再利用等内容,以指导、推进采矿用地的复垦和退出;明确塌陷地办理征收的具体程序,并对资源城市在指标或程序上给予一定的支持,尽快解决资源城市由于采矿塌陷带来农民生产、生活及社会不稳定等问题。

(三)规范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的实施

为探索新的采矿用地方式, 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2005年部积极支持广西平果铝探索实践采矿用地方式改革。将采矿用地由原先征收后出让的方式,改革为临时用地的方式,使用完毕后及时复垦交还给农民;对于矿山工业场地、矿山运输公路及尾矿设施等永久性建(构)筑用地,仍按建设用地管理,以出让方式供地。广西平果铝试点的实施,促进了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有效保护耕地、缓解指标压力的同时,维护了农民土地权益。

2010年第35次部长办公会原则通过了《采矿用地方式改革扩大试点方案》,根据部领导的批示精神,将选取少数几个省继续开展采矿用地的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实施的规范,避免试点走样或扩大,建议在总结广西平果铝试点经验基础上,研究制定采矿用地改革试点的管理意见,明确试点范围内用地的方式、还地的办法程序、农民权益的保障、制度建设及监督管理等内容,以指导和规范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的推进。同时,及时跟踪、进一步总结试点经验,起草出台短期采矿用地管理办法,使试点经验尽快上升为国家法律或政策。

信息来源:法律处

第11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乡镇富余人员,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深入贯彻省第四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市xx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税费改革工作方案的任务分解,编办作为税改工作的成员单位,主要承担撤并乡镇的协办任务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主办任务,至xx年3月,各项工作已结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涉及编办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乡镇撤并任务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复〔xx〕++号)及《++委、++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发〔xx〕++号)文件精神,在xx年区划调整中,全区共撤销4个乡镇(++镇、++乡、++乡、++乡),其中++镇撤销后,新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撤并后,全区共有++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精简10%。涉及撤销的4个乡镇的所有机构全部撤销,所有人员按区划调整分流。

(二)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情况:

xx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发〔xx〕+=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在xx年10月,就xx年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了调研,就涉及改革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各乡镇党政领导、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区乡镇、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中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人员编制调整方案”初稿,并征求了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审批通过并予实施。在实施中严格审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三定方案”,严格按照明确定位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综合设置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政机构,精简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改革至xx年3月已全部结束,改革后,乡镇党政机构由++年的12个减为3个,精简75%,事业站所由++年的17个整合为7个,精简59%;乡镇行政机构由++年的10个减为3个,精简70%。

(三)乡镇行政事业站所整合情况:

xx年机构改革前,乡镇事业机构设置:党校、农经站、农科站、水管站、水产站、文化站、广播站、畜牧兽医站、成人技术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企业办公室、村规办、农机站、土地管理所、林业站、财政所、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共21个。公安派出所、工商、法庭、税务由区直部门垂直管理。

xx年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事业机构设置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村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党工委)党校,简称“一校一站四中心”,在++、++两个乡设海事所,++、++两个办事处设计划财政管理所。“一校一站四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海事所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包括原(xx年前)农经站、农科站、水产站、水管站、农机站职能,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包括计划生育服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劳动和社会保障职能,文化服务中心包括原文化站、广播站职能,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包括原村规办、路政管理职能。乡镇行政机构设置3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科学技术办公室)。

第12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农村税费改革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顺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乡镇富余人员,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深入贯彻省第四次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和市XX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税费改革工作方案的任务分解,编办作为税改工作的成员单位,主要承担撤并乡镇的协办任务和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主办任务,至XX年3月,各项工作已结束,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就涉及编办的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成乡镇撤并任务情况: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复〔XX〕++号)及《++委、++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发〔XX〕++号)文件精神,在XX年区划调整中,全区共撤销4个乡镇(++镇、++乡、++乡、++乡),其中++镇撤销后,新设立++、++2个街道办事处,撤并后,全区共有++个乡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精简10%。涉及撤销的4个乡镇的所有机构全部撤销,所有人员按区划调整分流。

(二)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情况:

XX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批复》(+复〔XX〕++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构改革于XX年12月底结束,事业机构改革于XX年8月底结束。改革后,乡镇行政编制由++名减为++名,精简10%,实有人员由++人减为++人,精简7%;事业编制由++名减为++名,精简20%,实有人数由++减为++名,精简16%。上划整合后,乡镇事业机构由17个减为4个,精简76%;乡镇行政机构由8-10个减为1-2个,精简80%以上。通过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调整和规范机构设置,基本实现政企分开,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XX年乡镇机构改革,我办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发〔XX〕+=号)文件精神,结合++乡镇实际,在XX年10月,就XX年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了调研,就涉及改革方面的有关问题与各乡镇党政领导、部分事业单位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形成了“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区乡镇、区级政府机构改革中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人员编制调整方案”初稿,并征求了区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区委常委会讨论审批通过并予实施。在实施中严格审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三定方案”,严格按照明确定位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综合设置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政机构,精简整合乡镇事业站所。改革至XX年3月已全部结束,改革后,乡镇党政机构由++年的12个减为3个,精简75%,事业站所由++年的17个整合为7个,精简59%;乡镇行政机构由++年的10个减为3个,精简70%。

(三)乡镇行政事业站所整合情况:

XX年机构改革前,乡镇事业机构设置:党校、农经站、农科站、水管站、水产站、文化站、广播站、畜牧兽医站、成人技术学校、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办公室、教育办公室、企业办公室、村规办、农机站、土地管理所、林业站、财政所、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共21个。公安派出所、工商、法庭、税务由区直部门垂直管理。

XX年机构改革,按照理顺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管理,精简压缩事业机构和人员的要求,设置综合性服务机构。乡镇事业机构除管理体制改革职能上划外,设置“三个中心两个所”,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财政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服务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农科站、农机站、兽医站、水管站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国土规划建设综合管理中心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承担原土地管理所、村规办的职能及企业办的部分职能;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为公益性的事业单位,承担原文化站、广播站、成人技校的职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所承担原计生办的职能,仍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保留党校,其机构归并社会事业综合管理中心;保留林业站、司法所、卫生院、中小学校,其机构上划区直主管部门管理。乡镇行政机构设置1-2个综合性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财经社会办公室。对原有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农业综合办公室、经贸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教育办公室)和分设的小部门(民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老龄办公室等)全部撤销,并按职能划入相应办公室管理。

XX年乡镇机构改革,按照合理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职能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整合乡镇事业站所。事业机构设置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经济技术)服务中心(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劳动和社会保障所)、文化(广播)服务中心、村镇(社区)建设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党工委)党校,简称“一校一站四中心”,在++、++两个乡设海事所,++、++两个办事处设计划财政管理所。“一校一站四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海事所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农业服务中心包括原(XX年前)农经站、农科站、水产站、水管站、农机站职能,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包括计划生育服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劳动和社会保障职能,文化服务中心包括原文化站、广播站职能,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包括原村规办、路政管理职能。乡镇行政机构设置3个综合性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社会事务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科学技术办公室)。

(四)政府职能转变情况:

XX年末,结合中央、省、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配合农村税费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而进行的乡镇机构改革,通过明确定位乡镇政府职能,合理设置乡镇党政机构,合理整合事业单位,规范乡镇人员编制管理等,进一步理顺了区乡关系,实现了政事分开,转变了乡镇政府职能。通过改革,乡镇政府职能得到初步转变,工作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化已经成为乡镇领导干部的共识。税改前,乡镇政府的主要工作就是“管春种、管秋收,要统筹、要提留,催还贷、催公粮、催税收”。随着税费改革的实施,乡镇政府失去了以往的工作重心,原有的工作思路、方法、手段已经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其政府职能

也发生了相应转变,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变已成为乡镇政府必然的选择。目前乡镇干部已明显感受到这种变化,绝大多数乡镇领导对乡镇政府工作由指令型向指导型转化有了共同的认识,并开始实施这种转化。

二、存在的问题

机构改革后,乡镇政府与事业单位、企业在人、财、物方面已基本脱钩,政事、政企得到分开,以前乡镇政府承担的技术性、辅助性、服务性的职能已交给了乡镇事业单位承担,政府职能得到逐步转变。但是,与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相比,乡镇机构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职能定了,但政事分开仍难以实现。不少乡镇在改革中都对乡镇政府职能重新做了定位,严格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科学界定了职能,但是组织实施中,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实现严格的机构和人员的分开,不少乡镇行政事业仍在一块,工作任务仍在一块,在乡镇中心工作得到强化的同时,中心站所职能被淡化,并且有不少行政人员兼任事业单位法人,不少事业人员被乡镇政府长期借用。

二是机构撤并了,但实际运作并没有完全到位。不少乡镇按照综合设置事业机构这个思路,整合了原有的站所,将职能相近或相关的站所组成一个中心,但在实际运作中,新组建的事业服务中心却难以磨合到位,表现在新牌子未挂,帐务、资产未清,法人登记手续不办理、不规范,办公地点未归并、统一,人员关系和实际工作未柔和理顺。

三是区乡两级都进行了机构改革,但衔接上仍存在问题。往往在不少区直各部门及部分干部的观念中仍然承认的是改革前的站所,承认的仍是改革前的对口站所,这给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四是不少乡镇干部不能真正理解乡镇改革的重大意义。不少乡镇干部仍认为不应该精简机构,认为精简机构、整合机构只不过是增加了层级关系,增加了领导人数。

三、对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整和乡镇事业站所、强化乡镇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的建议

乡镇政府作为人民政权的基石,是政权的基础、改革的前沿、发展的重点、稳定的关键,和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和农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乡镇工作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工作的重心和方法发生了很大转变。最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因此,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乡镇机构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审时度势,搞好推进。

一是要明确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功能定位。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经济社会管理的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针,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是适应为“三农”服务、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二是要明确乡镇机构的职责定位。即要进一步明确究竟管理哪些东西,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做到权随责走,人随责配,逐步建立起权责一致的政府管理体制。

三是要根据职能需要严格规范乡镇机构和岗位、人员设置。要按照减少机构、整合资源、综合设置、提高效率的要求,结合乡镇规模和经济实力以及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工作要求,从紧设置乡镇内设机构,从严控制乡镇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四是要深化用人制度改革,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要通过建立和完善基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保障激励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综合素质、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要通过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整个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不断理顺各级政府的职责和权限。

五是应建立严格的淘汰机制。根据设岗定责的情况,对工作不能胜任,工作不在状态,甚至违背党纪国法的人员坚决予以淘汰,或分流,或待岗,畅通干部出口。

六是应理顺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政绩考核体系。要理顺各级政府间“压力支配型”层层转嫁任务的管理体制和以各种“责任书”并明确“一票否决”指标的做法,逐步完善乡镇政府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七是要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紧解决法律规范缺失的问题,使乡镇政府的管理行为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八是应加大对乡镇机构改革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乡镇精兵简政,以巩固改革成果。在历次改革中,部分乡镇出现走过场,明改暗不改,精简内设机构,整合事业机构,难以真正到位。因此,应以刚性的措施,加强检查监督力度,防止有关部门以资金、项目审批等方式干预,要严格控制新机构的成立,防止有关部门把机构设置情况纳入检查、达标、验收内容。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月++日

第13篇:“试点”扶贫实施方案

威宁自治县加快扶贫开发步伐改革试验试点 实 施 方 案

为扎实推进威宁自治县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加快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进程,率先闯出一条喀斯特石漠化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的成功路子,使扶贫开发的体制机制和创新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喀斯特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争先进、创模式、树典型,全面实现“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现结合威宁试点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三农”及“威宁试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农民增收作为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一个转变”、“两个抓手”、“三个结合”、“四个同步”,即:调整扶贫开发工作思路,从扶贫战略、方针、对象、目标方面推动扶贫方式转变;把增强产业发展能力和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作为重要抓手;坚持开发式扶贫与参与式扶贫相结合,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短期脱贫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促使产业帮扶、政策帮扶、社会帮扶、智力

帮扶四项措施同步推进,把“四到村四进户”( 扶贫规划到村、项目安排到村、扶贫资金到村、跟踪管理到村,政策扶持进户、技术服务进户、产业培植进户、扶贫效益进户)作为扶贫工作的一个载体来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新阶段扶贫开发新机制,努力打造喀斯特贫困山区扶贫开发新模式,在有效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问题上闯出一条新路子。

二、基本目标

在“十二五”期间,努力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 县26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幅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确保全县贫困人口脱贫速度明显快于全区平均水平;确保2012年全县基本脱贫,2015年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

三、改革内容

充分利用“威宁试点”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积极发挥各级各部门支持威宁发展的有利优势,在“十二五”期间大力构建“三大机制”、创新“五种模式”,强力实施扶贫脱贫攻坚战略,加快威宁扶贫开发的前进步伐。

(一)大力构建改革试验“三大机制”

1、大力构建扶贫开发整县推进改革试验机制。以强 化基础、发展产业、农民增收和“减贫摘帽”为重点,总结威宁县“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经验,整合各方资源,以打造迤那、海拉等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攻方向,推进区域性连片开发扶贫。制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工作方案,多种方式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力争提前脱贫、减贫“摘帽”。

2、大力构建集团帮扶改革试验机制。完善威宁试点县“集团帮扶、整村推进、项目助推、社会力量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以26个贫困乡(镇)为重点,以规划为龙头,整合引导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管理要素向贫困乡村聚集。完善扶贫协作机制,深入抓好结对帮扶、党建“1+1”帮扶、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和“四帮四促”活动,组织实施好“春晖行动”,动员在外威宁籍人士参与威宁扶贫开发,开展“一企带一村”、“村企共建”试点,明确集团帮扶目标,落实帮扶责任制,确保不脱贫不脱钩。

3、大力构建扶贫开发投融资改革试验机制。建立财 政扶贫资金放大机制,搭建扶贫开发融资平台。以财政扶

贫资金为资本金,鼓励按产业发展规划向金融部门贷款提 前实施项目,促进贫困户提前脱贫,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归 还扶贫贷款。积极发展乡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制 定更加灵活的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和信用评估机制,完善信 用乡村、诚信农户评定办法。积极发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 组织,建立小额信贷扶贫和风险担保基金,促进信贷资金 与扶贫贴息资金的有效结合,降低和避免农户发展产业的 风险,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以上改革内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如下:

实施单位:中共威宁县委、威宁县人民政府。县牵头 领导:陈波、王大洋。县牵头落实单位:县扶贫办。县配合落实单位:县区划办、县危改办、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计生局、县交通局、县工能局、县城建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社保局。

主要试点单位:各乡镇。

业务指导单位:地区“威宁试点办”、地区扶贫办、地委组织部、地委统战部、地区发改局、地区农委、地区人口计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民政局、地区科技局、地

区住建局、地区水利局、地区交通局、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文化局、地区人社局、地区银监局。

(二)全力创新扶贫开发“五种模式”

1、创新产业化推进扶贫开发模式。建立农民脱贫的 收入倍增机制,围绕全县十大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建设(蔬菜、中药材、生态畜牧业、优质核桃、特色精品果业、特色烟叶、优质马铃薯、油菜、高山生态有机茶、特色杂粮),完善以“市场调节、龙头带动、基地示范、科技投入、农民主体”五位一体的产业化经营开发模式,按长、中、短产业相结合选定和培育35个贫困乡(镇)主导产业,努力构建“一乡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大力培育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培育和提升扶贫龙头企业,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机制。巩固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滚动发展机制,推行“政府引导产业、企业申报贷款、专家银行评估、扶贫部门贷款贴息、企业承贷承还”的政银企合作模式。建立扶贫开发基金和贫困农民产业发展基金,吸引各类资金参与扶贫开发。开展贫困农民创业试点和贫困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贫困户互助金扶持、贫

困户创业贷款贴息扶持和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工作。

2、创新劳务经济推进扶贫开发模式。完善“三位一 体”培训、扶贫培训基地“送教上门”和中华职教社“1 +1+1”培训模式,稳定增加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人数。以职业教育和创业培训为手段,加大技术含量高工种的培 训力度,努力提升贫困群众素质,增加高收入群体。加大 劳务输出工作力度,适时掌握农村劳动力数量、需求、层 次和就业意向,建立区内外劳动力供需对接平台,注重本 地劳动密集型产业劳动力转移的同时,密切与深圳等经济 发达地区和沿海开放城市的联系,不断拓宽劳动力转移渠 道。积极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增加创业性收 入,使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新生力量和农村产业发展的致 富带头人。

3、创新非农产业助推扶贫开发模式。大力推进五里岗、金钟、二塘等新型工业园区进程,重点加快大项目建设,立足资源优势,抓住承接东中部产业转移有利时机,延长产业链条,促进特色产业、优势项目向产业园区聚集,增加农村人口转移就业。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加速推进迤那等重点小城镇的规划和建设,形成具有黔西北风

格的特色城镇群和村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农民变市民进程。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实现规模化生产、区域化布局和产业化经营。大力培育乡村旅游,打造草海、马摆大山、石门坎、百草坪等独具特色的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景区建设和旅游产品加工,努力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4、创新农村能人带动扶贫开发模式。加大对致富能 手、能工巧匠的培育扶持力度,发展农村新型经济利益体,开展“以一带十”农村能人带动脱贫工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把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起来,引导农民走集约化、专业化生产路子,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贫困户脱贫致富有机结合。预计到2015年,力争县域内每个乡(镇)培育致富能手400人以上,每个致富能手带动农民10人以上,使14000个能手带动140000万农民致富。

5、创新社会保障扶贫开发模式。对全县农村贫困人 口实行建档立卡,实行分类扶持,因户施策。对生存环境 恶劣,居住在高寒山区、深山区、石山区等贫困程度深的 贫困群众,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对无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 人口(五保户和纯低保户)实行制度兜底,确保低保保障

标准不低于国家贫困标准。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五园新村”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救灾救济、养老保险等,解决住有所居、病有所医、食有所给和老有所养的问题。

以上改革内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如下:

实施单位:中共威宁县委、威宁县人民政府。县牵头 领导:陈波、王大洋。县牵头落实单位:县扶贫办。县配合落实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发改局、县工能委局、县农委、县人口计生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县文体广播电视旅游局、县人劳社保局。

主要试点单位:各乡镇

业务指导单位:地区扶贫办、地委组织部、地委统战部、地区发改局、地区农委、地区人口计生局、地区财政局、地区民政局、地区科技局、地区住建局、地区水利局、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国土资源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文化局、地区人社局、地区银监局、地区旅游局。

四、实施步骤

按照“一年试点,二年全面推开,三年取得明显成效”的总体步骤,分三个阶段推进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工作。

(一)广泛动员、全面部署阶段(2011年6月)

召开大会进行广泛动员,安排部署威宁自治县喀斯特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改革试验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掀起威宁试点扶贫开发工作新一轮改革发展的热潮。

(二)开展试点、重点突破阶段(2011年7月—2012年12月)

结合威宁自治县试点工作实际,明确迤那镇作为试点乡镇,全面开展改革试验。其他各乡镇在选择一至二个村(东凤镇元木村、幺站镇新飞村、炉山镇新庄村)全面开展试点的基础上,还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改革试验,率先突破。试点乡镇和试点村要抓紧制定扶贫开发改革试验试点工作方案,于2011年6月3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县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实施。2011年7月至2012年12月,试点乡镇和村全面开展改革试验。威宁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要制定试点工作考核验收办法,组织人员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确保真正起到试

点示范的作用。

(三)全面推开、扩大成果阶段(2013年1月—2015年12月)

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指导面上开展工作,全面推进威宁自治县喀斯特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工作,在加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问题上闯出一条新路子。2011年,全县有16个贫困乡镇减贫“摘帽”,到2012年,迤那、海拉等19个乡镇基本脱贫,全县35个乡镇力争实现提速发展、提前脱贫的目标,真正减贫“摘帽”,基本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现象。

五、配套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以扶贫开发统揽全局,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扶贫开发这个中心,全力落实“三个重中之重”的要求。党政“一把手”要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用主要精力具体抓,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力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

局。请地直业务指导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对口衔接,力争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早到位、早落地、早出成效。

(二)建立机制,合力推进

建立鼓励脱贫摘帽机制,对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扶贫 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和重点村,继续保留原有扶持政策不变,并给予奖励。要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 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扶贫开发改革试验有关工作。 要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和重要工作环节 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 效。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实行地、县、乡、村四级联动 和协调沟通,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要建立信息反馈 机制,确保信息及时、畅通。要实行月调度和季度通报制 度,随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 决。要加强调查研究,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结合实际搞好 分类指导,切实解决制约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工作开展的问 题和困难。

(三)加大投入,整合资源

县、乡镇及各工作部门要以《毕节试验区“十二五”扶

贫开发规划》和威宁试点总规为依据,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贫困乡镇倾斜,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贫困乡镇聚集。县级财政部门将扶贫开发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8%以上的增长幅度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投入,乡镇财政安排扶贫开发的资金不得低于上级当年下达资金总额的30%,按不低于上年到乡镇扶贫资金总额3%的比例安排工作经费。

(四)督促检查,严格考核

县、乡镇都要建立合理的考核评估体系,科学设臵考核内容、标准和权重,将各项改革试验任务纳入对县、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县级目标管理部门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改革试验工作督查,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把扶贫开发改革试验纳入县、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动态跟踪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在扶贫开发中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长期滞后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实行乡(镇)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工作述职、政绩考核、职务升降的重要内容,对未如期实现脱贫的乡(镇)、村主要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14篇:安徽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安徽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落实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省《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适应义务教育的公共性、普及性和基础性要求,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的重中之重,坚持“政府主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区域推进”的原则,实施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异,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全体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和权利, 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二、目标任务

按照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的三个层次,以县、区为单位逐步推进。凡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达到45%,办学条件、管理和质量达到国家与省均衡发展的标准和要求并经过省级以上教育督导评估验收,教学点办学符合最低要求的地区,为初步均衡。凡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达到85%以上,办学条件、管理、质量符合国家与省均衡发展的标准和要求并通过省级以上教育督导评估验收,教学点符合最低办学条件要求的地区,为基本均衡。凡达到办学条件现代化标准,教育管理、质量符合国家与省均衡发展的标准和要求,通过省级以上督导评估验收的地区,为优质均衡。具体目标如下:

2012年,九年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初步形成全省义务教育投入均衡配臵机制和补偿激励机制,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建立,标准化学校完成率达45%,70%的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标准要求,市、县城区学校择校生控制在招生总额5%以内,保障农民工子女就学的长效机制建立,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全省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和基本均衡的县(市、区)各占50%。

2015年,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达到中部省份平均水平,全面实施教师和校长定期交流制度,教育资源均衡配臵机制基本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班额达到标准要求,市、县城区学校择校生得到进一步控制,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得到全面保障,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全省80%的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其中20%达到优质均衡。

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合理,教育资源均衡配臵机制趋于常态,学校办学条件、教师队伍配臵均衡,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稳定提升,城乡、地区之间义务教育学校差距明显缩小,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形成,覆盖城乡、供给均等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无超标,同城市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无择校,县域内学校办学条件无差别,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无障碍。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其中40%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改革措施

(一)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1、建立设区的市城区义务教育市级统筹、区级管理的管理体制。设区的市承担统筹领导和宏观管理职责,区政府实施统一办学,统一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市,也可采取市、区政府分级办学,分段管理,初中和小学的管办职责分别由市、区政府分担,但同学段管理避免交叉。高等学校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学、招生等业务按照相应层级学校的管理体制,由市或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2、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学区委员会管理制度。在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下,各县以中心学校为依托设立学区,中心学校管辖范围为一个学区。学区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学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组成,中心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学区委员会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对本学区学校的教学、教研、队伍、资源和考核评价实行统一管理,学区内布局规划、人事调配、资源配臵、资金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需由学区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中心学校受县教育

主管部门委托,在学区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学区管理的日常事务。建立学区监督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学区建设和学区管理工作的监督。

(二)建立义务教育资源均等配臵机制

1、建立教育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的要求,合理划定省、市、县(区)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并逐年提高,确保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三个增长”。依法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从土地使用出让金中计提教育资金,并主要用于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的改善。

2、加强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机制。各级政府按照科学布局、均衡发展适度超前、够用适用的原则,做好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划统筹。要进一步统筹好教育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将教育发展规划纳入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规划之中,解决城镇化带来的中心城市和县镇教育资源紧缺的矛盾,解决流动人口入学同城同待遇问题。统筹处理好整体优质资源扩大和重点学校做大做强的关系,高度重视薄弱学校建设规划,认真解决热门学校“大班额”与普通学校生源匮乏的矛盾;统筹处理好农村生源减少和留守儿童增加的关系,认真谋划寄宿制学校发展规划,解决农村学校规模发展和留守儿童上学过远的矛盾。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参与规划的前臵审核制度,实施各级教育专项规划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制度,提高学校规划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

3、建立义务教育资源统筹配臵标准。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制定全省统一的办学标准、教师编制标准、最低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及办学水平评估标准,实施教育资源均等配臵,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趋于一致,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4、建立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设臵不同地区校长和教师交流的条件和办法。原则上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期不超过两届,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的必须交流,交流区域和范围由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5、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有针对性的帮助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问题。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措施,进一步消除制度和政策性障碍,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镇就学、升学得到平等对待。加强特殊教育,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对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的指导和支持,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加强工读教育,科学规划与布局,改善工读学校办学条件,创新发展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

1、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标准,强化保障能力,到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到中部地区的平均水平。调整经费投入方向,优化分配结构,在注重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大预算内教师培训、信息化建设、图书仪器配备等项支出所占比例,促进农村学校内涵建设。加大对农村教师待遇改善与提高的保障水平,与农村教师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周转房、公寓房、工资福利倾斜政策等全面纳入保障范围,以稳定和吸引更多的优秀师资安心农村教育。建立教学点的最低保障标准,保证规模偏小、位臵偏远、条件偏差的学校能够正常运转。

2、建立有利于教师向农村和薄弱学校流动的政策导向。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以及申报评选特级教师和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的,应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在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改革中,实行城乡统一的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开展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时,名额向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倾斜;向新聘用到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

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可高定1至2级。同时为体现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学校的倾斜,在绩效工资中设立农村艰苦学校津贴,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加快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乡镇政府或中心学校所在地集中建设教师公寓;对于布局调整后确需保留的不足100人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小学1:

3、初中1:4的班师比配备教师。

3、建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投入补偿机制。对于发达和欠发达地区资源“存量”上的差距,实行差别分配的原则,加大省对经济欠发达市、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项目支持倾斜力度。切实落实县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在加强省级统筹,加大省级投入的同

时,按照县级财政应担、能担的原则,确定全省义务教育县级财政分担比例并督促实施。加强各县义务教育资源均等配臵和补偿机制的建立。围绕促进基础教育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依法保障教育投入,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县域内学校之间资源配臵均等,办学条件相当。

4、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将标准化建设作为实现义务教育“两基”达标以后重中之重的任务,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实现县域内基本均衡的重要门槛和衡量标准,加大各级政府投入,纳入民生工程,建立推进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信息管理平台以及标准化建设验收制度,促进工作落实。将城镇薄弱学校改造作为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加强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等功能教室建设,提高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的装备水平。加强农村学校食堂、厕所、饮水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农村学校生活设施条件。实施县镇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工程,到2015年解决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省整合中央财政专项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重点加强对79个农业县(区)支持。市、县财政也要增加相应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改造建设。

(四)加速提升义务教育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1、改进中小学校长选任和管理制度。执行国家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建立全省中小学校长资格准入制度,提高校长专业化水平。实行中小学校长任期制、聘任制和考核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拔任用并归口管理,逐步推行校长职级制。

2、创新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方式。以县(市、区)为单位实行学校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全省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补充教师,按国家、省相关规定,一律实行公开招聘。积极探索建立新补充教师“省考、县聘、校用”的制度,严把“进口”。新补充教师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制度,原则上三年一聘,完善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建立教师资格证书登记制度,每5年根据教学业绩、师德表现、继续教育等情况对教师资格证书进行一次重新登记。进一步加强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的义务教育教师培训工作。

3、大力提升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更新教育观念,深化对素质教育基本理念和基本要求的认识,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和健全的人格。完善课程方案,重视中小学生艺术、美术和体育健康教育。推进教育教学方式的改革,切实处理好学生减负与提高教师教学效果的关系,重点提升教师课堂有效教学的能力。加强教育科研,充分发挥教研队伍和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4、建立义务教育质量检测制度。积极探索以年级和学段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主要实施途径的义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对义务教育质量的监测和管理,并将区域内中小学质量差异性的监测纳入对各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定性考核的核心内容。

5、大力提升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教育信息化普及和应用水平。到2015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实现“班班通”。有条件的地方逐步为村完小以上小学配备计算机教室。加强安徽省基础教育资源平台建设,建立义务教育学科专题网站,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创共享,充分运用信息化的手段,缩小城乡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差距,促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五)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

1、明确办学行为规范。重点在影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学校和班级设臵、班额控制、招生和收费监管等方面建立规范。义务阶段全面取消重点班、重点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禁止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招生。严格控制择校,禁止同城借读,禁止任何与招生有关的捐赠行为。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切块分配到初中学校,到2015年,各市、县(区)分配指标不低于招生总额的80%,鼓励进行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尝试。中小学班额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禁止加班加点、节假日补课和乱收费。通过规范办学行为,引导义务教育生源合理分布,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2、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通过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促进各地各学校落实办学行为规范。按照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开展普法执法检查,建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年度公告制度。建立规范办学行为局长、校长责任制,开展行为规范示范校、示范县评估并实施奖励,对于达不到评估要求的学校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和各类示范性学校称号,对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地区、学校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

3、建立义务教育经费监管机制。建立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经人大审议制度,各级政府年度教育经费的预决算,要提交同级人大单独审议。建立各级政府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单列制度,防止地方政府教育投资出现“挤出效应”。建立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地方可用财力的比例年度考核制度,确保教育财政投入在地方财政支出中比重逐步提高。建立对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教育资金均衡配臵督导考核制度,对义务教育资源的配臵方向、使用及效果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对于资源配臵没有体现均衡和补偿原则,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差异较大的地区,在省级资金和项目分配上予以调整和干预,教育主管部门不得审批新建示范高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制度,建立教育内部预算管理审计制度,督促各地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对当地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审计结果要向上级政府和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将义务教育经费的投入、分配和使用臵于公共监督之下,对违法违纪者要追究其经济和行政乃至法律责任。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统筹机制。省政府成立协调小组,省政府主管负责人任组长,教育、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税务等部门参加,统筹协调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工作;加强对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与实施的领导,部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改革。指导改革试点和实验项目,促进改革统筹,推进区域协作;支持和督促市、县政府履行职责,发展管理好当地义务教育。设区的市政府负责统筹、指导和整体推进本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监督和考核,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改革的开展。县级政府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主要责任,要统筹教育资源,落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改革措施,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规划、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和管理制度,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足额按时拨付。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合理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编制标准,及时核定教职员编制,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部门要把中小学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优先保障教育项目建设用地。税务部门要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评估验收机制。省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重点对各地县域内中小学办学水平、教育管理和质量的差异性量化监测结果与各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对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综合考核。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考核结果,与市、县党委、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工作考核,以及教育发展强县的考核挂钩。经省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评估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的县(市、区),由省政府批准认定后上报教育部审核认定。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库,加强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发展差距的监测,及时督促纠正区域内教育资源配臵不当或学校差距过大的现象。建立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主要指标发布制度,由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定期向社会公布。

(三)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问责机制。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市、县党委、政府的分管负责人是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市、县区域内出现妨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的严重问题且不能及时纠正的,要依照《义务教育法》及我省的实施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建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推进机制。为更好探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与途径,鼓励各市、县结合实际,围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申报改革试点项目,为全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创造经验。

附件:安徽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规划表

第15篇:鳌江镇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鳌江镇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2010-3-1

2 为全面实施省委的“两创”总战略,加快推进鳌江镇城市化建设,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13号)和《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意见〉》(温委发〔2009〕5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鳌江镇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鳌江流域中心城市为目标,以深化体制改革、加大扶持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为主要手段,推进强镇扩权,实现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充分发挥鳌江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鳌江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与城市化发展相适应的精干、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起与鳌江镇未来发展相适应的行政区域,使鳌江镇成为发展领先、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三)基本原则。一是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充分放权。凡是可以下放到强镇管理、审批的经济社会事务,原则上要下放到强镇管理、审批。二是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坚持放管结合、权责一致,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责可查。三是统筹兼顾、区域协调。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强化鳌江经济圈理念,适时扩大鳌江行政区域。四是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运作机制,消减办事层级、提高办事效率。五是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坚持有序、有力、有效,力求在重点领域改革有所突破,确保试点方案顺利实施。

二、扩权改革主要内容

(一)政策扶持方面

1.用地支持

在土地利用规划修编时,充分考虑鳌江镇发展的需要,合理布局,统筹安排。在省政府下达的年度计划指标内,根据鳌江镇经济总量,优先安排鳌江镇的用地计划指标,原则上要确保鳌江镇建设用地需要。

2.财政扶持

(1)县与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原则上实行“划分收入,核定支出、收支包干、递增分成”的办法。镇级财政收入比上年度超出部分,给予鳌江镇30%的奖励。鳌江镇商业和普通住宅用地的土地出让金收入,除提取省、市规费和县专项提留资金外,全额用于鳌江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其中60%由鳌江镇安排支出,40%由县政府安排用于鳌江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土地出让金收入,除提取省、市规费和县专项提留资金外,全额(包括市政配套费)用于鳌江镇支持工业发展。另外,根据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鳌江镇可按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提取作为乡镇工作经费,按10%提取作为农村社会事务经费。

(2)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属部门驻鳌江镇的下属单位在镇内的各种规费收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统一纳入镇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全额上缴镇财政专户,由镇财政按照县、镇共同核定的分成比例上交县财政或返回给有关部门。各部门使用的票据统一由镇财政管理,镇财政负责有关部门的票据使用、核销等工作。

(3)发挥镇级金库的职能作用。镇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平阳县支行共同委托商业银行代理镇级金库,具体负责鳌江镇财政收入的收纳、退库、划解和库款的支拨,充分调动镇政府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4)建立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鳌江子公司,为镇政府重大项目提供融资平台。

3.项目支持

(1)在市、县发改部门的指导下,由鳌江镇组织研究提出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及全镇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组织并实施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业经济发展规划等。

(2)对鳌江镇的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要优先安排。由鳌江镇政府负责鳌江镇内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发改局备案。

(3)加大对鳌江镇项目技改扶持力度。由鳌江镇政府负责鳌江镇内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并报县经贸局备案。县财政用于技改的资金,按照鳌江镇工业产值在全县所占的比例切块安排。

4.派驻部门权限扩大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强镇扩权改革的意见》(温委发〔2009〕57号)的精神,县职能部门要充分授权派驻鳌江镇的部门,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原则上县职能部门能放的管理、审批权限,要下放到在鳌江镇的派驻部门,实行分局审批、县局备案(扩权事项建议名录见附1)。

(二)创建工作平台,提高办事效率

1.建立鳌江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由中共鳌江镇委、鳌江镇人民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受委托统一行使镇辖区内市容市貌、园林绿化、“青山白化”治理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和事务管理工作职能。

2.建立平阳县鳌江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各驻鳌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服务、证照办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以及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手续办理、审批管理等便民事项。

3.建立平阳县鳌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本镇在50万元以内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国有土地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权转让等。

(三)理顺管理体制,增强管理服务职能

1.扩大管理权限。

在县核定的编制数和机构数内,鳌江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调配镇管行政、事业干部。鳌江镇内副科级干部(县管干部)使用和调配要征求镇党委意见。鳌江镇委对镇管中层干部在编制数内具有考察、任免权;原属县委组织部干部管理权限的,在不超职数情况下,实行中层干部任免报备制。镇下辖的办事处书记、主任及重要岗位中层正职按副科级别配备。

鳌江镇范围内的县属部门、派驻单位正职,属副科级的人事任免要征得镇党委的意见;属中层的人事任免,主管部门需书面征求镇党委的同意。镇党委有权建议主管部门调整或建议县委组织部协调主管部门调整派驻鳌江单位的主要领导。镇党委、政府对驻镇部门主要领导实行年度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县对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优化镇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小政府、大服务”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镇内设机构设置为“四办七局一大队”。

“四办”: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办公室)、宣传统战办公室(文明办、创建办、政协联络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办、禁毒办、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七局”:经济发展局(经济建设服务中心、商务办、统计信息中心)、农业发展局(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局(国资办)、建设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办)。局与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合署办公(职能见附2,今后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充实调整)。

“一大队”: 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根据区域划分,鳌江镇设置古鳌、雁门、下厂、墨城、务垟、西塘、塘川等7个办事处,作为镇委、镇政府的派出机构。

镇人大主席团、纪委、人武部、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旧城改建指挥部办公室按原文件规定设置。设立县政协鳌江委员联络室、鳌江镇机关党工委和中共鳌江镇社会工作委员会。

3.派驻部门机构的设置

保留土地、规划、工商、环保、国税、地税、质监等7个分局,保留鳌江学区不变。新增公安分局、监察分局。将鳌江水利所、社保所、房管所升格为分局。分局正职和学区主任由县有关部门副局长兼任或按副科级别配备。增设镇综合文化站。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县强镇扩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具体负责强镇扩权工作的指导与协调。鳌江镇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专门工作人员,组织实施试点方案,及时研究、汇报试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相关部门在对驻鳌单位放权授权后,要继续承担对授权事项进行检查、监督、考核等职责,并加强业务指导。鳌江镇要按照“谁行使、谁负责”的原则,对实施的扩权事项承担相应责任,要及时向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备案和报表报送工作,自觉接受授权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强化内部考核,落实工作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要把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工作列入授权部门和扩权镇领导班子考核重要内容,逐步完善考核机制,强力推进试点方案的实施。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强镇扩权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强镇扩权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相关事项检查。同时,县财政、审计等部门也要加强对镇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书面报告。

附:

1、扩权事项名录

2、内设机构职能

附1:拟扩权事项建议名录

序号

放权部门

放权事项名称

扩权单位

1县政府

县政府优先安排鳌江镇的用地计划,原则上要确保鳌江镇建设用地需要

鳌江镇经济发展局、鳌江镇建设局

2县发改局

小型及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鳌江镇

经济发展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外商(含独资)限额以下、鼓励类及允许类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

3县经贸局

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

4县统计局

统计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统计单位登记证核发

5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再生育子女审批(特殊情况再生育审批仍由县计生局审批)。

鳌江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社会抚养费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委托镇审核征收。

6县水利局

取水许可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水利窗口)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部分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7县环保局

排污许可、监测方案审核

鳌江环保分局

申请试生产、环保专项验收等受理

出具项目初审意见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城市饮食服务业排污、流动性污染源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信访投诉等。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8县国税局、地税局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

鳌江国税分局、地税分局

9县地税局

二手房转让减免税

鳌江地税分局

10

县财政局

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

1

1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出版物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初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设立、变更;专项排版、制版、装订企业设立、变更等41项审批事项。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局窗口)

1

2县交通局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

1

3县工商局

无照流动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企业注册登记

鳌江镇便民服务中心(工商窗口)

1

4县国土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鳌江国土分局

单位转让、变更登记发证

土地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2公顷以下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的审核工作

县征地事务所有关职能

1

5县规划建设局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

鳌江规划分局

村镇规划建设许可

工业项目(不含上报省市审批的项目)和个人建房项目的规建设许可事项

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侵占道路等方面的监督执法、事务管理工作及相关处罚

鳌江镇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

16

县教育局

鳌江镇内各类培训机构、幼儿园等审批许可事项

鳌江学区

17

质监局

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鳌江质监分局

18

县房管局

招标人少于3个或者规模较小的物业管理项目协议招标的批准初审权

鳌江房管分局

房地产市场管理监察、房屋租赁、住宅装修项目申报

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

19

县新闻信息中心

选派驻鳌记者

鳌江镇宣传办

开辟鳌江专栏,专题宣传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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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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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内设机构职能

一、“四办”

(一)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党委、政府机关的综合协调,负责做好文秘、政府法制、机关事务管理、保密、信息、档案、外事、机关考勤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员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镇机关、镇属部门和村(社区)的人事考核、考察;提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人员调配的方案;负责关工委、老干部等工作。

(三)宣传统战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创建活动;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各项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工作;负责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职能:负责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司法、公安、法庭、检察、消防等单位的协调和联络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协调、督导、解决重大信访问题;指导各部门信访工作等。

二、“七局”

(一)经济发展局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镇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和各项指标的统计和信息采集;负责审批县级限额内技术改造项目;对全镇范围内工业企业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做好需前置审批的新办企业的审批和申报工作;协调交通、能源、通讯等部门的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商贸、招商引资、市场开发培育、旅游业、物流业、服务业等工作。

(二)农业发展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管理全镇农业生产及农技推广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管理;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和财务代理工作;统一管理防汛、抗旱、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负责林地管理和山场绿化、森林防火等工作。

(三)财政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依照税法和财政法规,制定财政发展规划;负责财政预决算、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的专项管理和财政监督;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资金筹措、税收征管等工作。

(四)建设局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城乡建设、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镇辖区内交通道路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土地征用、拆迁等工作;牵头查处乱占滥用耕地和违章建筑。

(五)社会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能:综合协调社会事务各项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民政、老龄委、劳动保障、社会保障、残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食品卫生管理、防疫等工作。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各项数据的统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指导全镇生殖保健工作。

(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负责监督管理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分析与预测安全生产形势,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在委托范围内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三、“一大队”

城镇综合管理执法大队主要职能: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殡改、“青山白化”治理、市政工程、公用事业等执法管理工作。

(注:龙港强镇扩权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早就发布,各位可以比较一下两镇的各自方案)

第16篇: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县医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总结

我县被确定为全市首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抓好公立医院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全面部署落实。县卫生局按照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举全系统之力,坚定不移地落实改革措施,顺利完成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阶段性目标任务,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顶层规划设计,分步实施改革

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的难点,为有效破解难题,我县结合县情和行业实际,从制度设计入手,提出了一个目标、三个体系、九大领域的改革原则。一是以提升县医院综合服务水平,解决群众看得好、看得起病为目标,充分发挥县级医院的主力军和龙头引领作用,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二是突出三个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加快基础设施、人才、设备三项建设,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的县级医院服务体系。建立高效的医院管理体系,不断改革创新管理机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增强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强化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做到安全上更有保障,质量上更加提高,成本上更加合理,服务上更加改善。三是找准切入点,重点做好财政补偿机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县镇一体化、临床路径改革、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等九个领域的工作,按照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本着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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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规划和详规,从源头上避免重复建设、低水平建设和功能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保证功能适用又兼顾长远综合发展的服务能力需求。

三、突出工作重点,推进改革发展

㈠积极主动探索试点,改革运行管理机制。一是明确政府办医职责,理顺管办职能,强化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所有者职能,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公立医院的统一管理。二是以规范医院权力运行为重点,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权制衡的权力运行架构要求,初步建立了以理事会、院委会、监事会为核心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三是以增强医院行政、业务、后勤运行的透明度为重点,全面推行了院务公开和医院信息公开制度。四是以提升医疗质量安全为重点,探索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在完善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办法的基础上,建立医疗意外伤害和医疗责任保险赔偿制度。五是加强医院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医疗资产的保值增值。

㈡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完善政府投入保障机制。一是按照“核定收支、补足差额、突出重点、确保发展”的原则建立有力的政府投入机制。二是将人员工资、药品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形成的历史债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全部纳入财政补偿支付范围。三是确立补偿原则。对编制内人员工资实行全额补偿,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医疗、承担的其它公共卫生服务等由财政予以定额补偿;对历史债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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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㈤狠抓临床路径管理和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按照医改目标任务要求,县医院选择了自然临产阴式分娩等5个病种作为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病种,优化诊疗方式,简化服务流程。以内科为试点,扎实开展以“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为主题的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以点带面,逐步在全院范围内推广,年底前示范病区达到全院病区的40%,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温馨、满意的护理服务。

㈥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现代服务水平。县医院投资30余万元完成了电子病历软硬件系统的安装与调试,各科室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备配备到位,对医护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操作培训。同时,将电子病历系统与医院现有HIS系统、传染病管理系统、医保系统、新农合系统衔接,实行联网统一管理,有力促进了医院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进一步规范了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㈦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县医院投资2600万元的住院楼改扩建工程六层主体建设已经完成,内部装修工程正有序开展。二期工程附属用房建设前期征迁工作正式启动,明年年底前将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改扩建项目全部完成后,平利县医院的医疗用房紧张局面将得到彻底解决,群众的就医环境将极大改善。

㈧下沉优质医疗资源,统筹推进县镇一体化管理。围绕“以城带乡、资源共享、互促发展”的目标,扎实开展县医院托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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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五、改革成果共享,政府群众满意

通过一年来的改革实践,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环境明显优化,平利县级医院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布局更加优化,群众就医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医疗费用明显下降,县医院住院病人平均费用在全市同级医院中始终处于较低水平,群众医药负担明显减轻。三是医疗服务显著改善,通过开展临床路径试点管理、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以及县镇一体化工作,我县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虽然我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改革目标和群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不少差距,在以后的时间里,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医改各项决策和部署,以决战的姿态,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大的力度,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坚持不懈的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努力达到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改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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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篇:公立医院改革16个试点城市

公立医院改革16个试点城市名单公布

卫生部、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卫医管发〔2010〕23号

关于确定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改领导小组:

2009年8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后,各地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试点申报工作,共有28个省(区、市)的40个城市(城区)申报了试点。卫生部会同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工作基础扎实、兼顾东西部地区、以地市级为主等原则,在认真审核各地申报资料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建议名单。2009年12月22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召开第五次会议,确定辽宁省鞍山市等16个城市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见附件)。根据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部署,经商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将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印发你们,并就试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领导。各国家联系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发挥好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排头兵”作用,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成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健全工作机制,统筹组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各省级医改领导小组应切实加强对试点的指导和支持,并明确承担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组织协调工作的具体部门。试点城市卫生部门要会同编办、发展改革(物价)、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调查研究、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基线调查、人员培训、新闻宣传、评估考核和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

二、科学制定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各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和《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充分调研、精心测算、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公立医院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工作基础和环境条件,制定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当坚持中央确定的方向和原则,努力细化、实化、具体化,突出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深入探索,大胆尝试,力求有所突破。既可以推进综合改革,也可以重点突破个别或若干关键环节;既可以在全市范围内县级(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试点,也可以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公立医院进行试点。

三、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各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要围绕试点实施方案,制订并落实试点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尽快部署启动试点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相关部

门人员和公立医院院长的培训,提高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管理能力。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新闻宣传工作,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认真组织开展基线调查,为今后开展试点评估工作提供基线数据。加强对试点情况的监测,收集有关数据,定期上报省级有关部门和卫生部。及时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实现让老百姓得实惠、让医务人员受鼓舞的改革目标。在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取得的重大进展和重要经验,请及时向卫生部和相关部门报告。

请各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抓紧制定试点实施方案,由省级医改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并于2010年4月底前报送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为了加强中央和地方的沟通联系,请将试点城市分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市政府领导、承担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具体组织协调任务的部门负责同志和联络人名单、联系信息以及省级分管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政府领导、承担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协调和指导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名单、联系信息(见附件2),3月10日前报送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各省(区、市)要分别选择1至2个城市或城区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积极稳妥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此前各省级医改领导小组申报的城市可作为本省(区、市)的试点城市(城区)。请没有国家联系试点城市的其余省(区、市)于3月10日前将本省(区、市)试点城市名单及本省(区、市)承担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协调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名单、联系信息(见附件3)报卫生部和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

东部地区(6个)

辽宁省鞍山市

上海市

江苏省镇江市

福建省厦门市

山东省潍坊市

广东省深圳市

中部地区(6个)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安徽省芜湖市

安徽省马鞍山市

河南省洛阳市

湖北省鄂州市

湖南省株洲市

西部地区(4个)

贵州省遵义市

云南省昆明市

陕西省宝鸡市

青海省西宁市

联系人: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方地春、胡翔、钟东波 电话:010-68792770、6879219

8、68792067 传真:010-68792772

邮箱:yunxingchu-moh@163.com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

第18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方案

××镇已被列入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为进一步推进旅游事业发展,根据《××镇总体规划》、《××镇发展改革试点方案》及《××旅游总体规划》、《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区规划》,结合××镇旅游事业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镇旅游建设概况

××镇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南部,新安江上游,是“

新安江山水画廊”的主景区、“三潭枇杷”源产地,拥有黄山市最大的内陆码头,又是国际黄金旅游线黄山──千岛湖的交通枢纽,距黄山市52公里,黄山风景区80公里,水路距浙江淳安千岛湖镇65公里。1996年被国家体改委、建设部等11个部委命名为57个全国综合改革试点镇之一,2003年被确定为全省重点中心镇,2004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镇。先后被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评为“村镇建设先进镇”,荣获安徽省环境优美乡镇、新农村建设示范镇、优秀旅游乡镇、“一镇一品”特色产业镇和安徽省首届文明乡镇等称号。全镇镇域面积99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人口2.8万,镇区现有人口0.7万人。2007年,财政收入57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80元。××镇镇区规划面积3.1平方公里,建成面积2.5平方公里。公安、工商、海事、国税、地税、交通、电信等部门及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农业银行都在××设有分局或办事机构;成立了新安江山水画廊风景区旅游开发中心负责山水画廊旅游接待服务,景点开发管理;为加强对水上旅游秩序的管理,县政府还在××成立了××水上游船管理办公室。

镇区拥有日供水1000吨自来水厂,供电所年供电491万千瓦时。拥有二星级宾馆一家,旅行社3家,旅游公厕一座。其中,××宾馆为二星级涉外宾馆,拥有标准客房52间,家庭客房4间,大型会议室及多功能室一间,小型会议室3间,可承办各种会议、论坛,同时提供140人住宿、400人就餐。其他社会旅馆酒店拥有床位300多个,其中接待规模在100人以上的酒店3家,均能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服务。

××水、陆交通便捷,镇内设有新安江游船公司等四家游船公司,拥有游船16艘,船位2300个;快艇26只;有两条县道通县城,有专门的社会汽车公用站,每天有20多班次客车直通县城,另有4班次客车直通黄山风景区和市政府所在地。

辖区内旅游资源丰富,有“人行明镜中,鸟度屏风里”之称的国家级4a风景名胜——新安江山水画廊贯穿全境,境内拥有十余人合抱的千年古樟树、保存完好的古民居、万亩优质枇杷基地、万亩有机茶基地。特色农产品“三潭枇杷”有“天上王母蟠桃”之誉,每年5月枇杷成熟季节和3月有机茶采摘季节,前来休闲旅游、品尝枇杷、尝试采茶乐趣的游人络绎不绝。目前,已开发接待旅客的景点有:漳潭“千年古樟树”、“十里红妆馆”;“三潭枇杷观光园”、“绵潭将军埠”、“绵潭古戏”,“民俗风情”等。

2007年底,从事旅游就业人数2000余人。 2007年接待游客20余万人,其中新安江山水画廊接待3万人次,旅游收入4200万元,创税80万元,旅游税收占我镇全年财政税收的19%。沿江各村凭借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实现枇杷园观光游接待游客1万人次,枇杷也因此卖上了好价钱,实现人均增收650元。旅游业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已日益凸显。

二、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镇总体规划和发展改革试点方案目标要求,依据市场导向和资源条件,在政府主导型发展旅游业的大背景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力量办旅游为方向,利用新安江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悠久的徽文化历史积淀,通过旅游开发,活一方水土,富一方百姓,把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风景区建成全国著名的旅游区。

(二)发展思路:在有效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旅游资源的前提下,通过开展生态观光旅游及徽文化特色旅游,建立景观优美、生态健全、环境优良、设施齐全、服务优质的生态旅游景点网络及其运行机制,成为杭州至黄山水陆并进的黄金旅游线上的一个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高质量的生态观光度假基地,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和谐发展。

(三)发展目标:建设成为华东地区著名的、富有地方特色的滨水生态观光旅游区、徽文化修学旅游基地,力争到试点未2012年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40万人次,其中,过境游客稳定在25万人次,目的地游客增加到1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亿元。

三、试点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做好修编《新安江山水画廊总体规划》,积极着手修编《××镇生态规划》、《××镇环境保护规划》、《××镇文化发展规划》等规划,为旅游业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成立××镇旅游管理委员会,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整治旅游秩序,统一宣传促销,互通市场信息,实现客源市场互补,走集团化、集约化规模经营新路子。

(三)、加强与辖区内旅游公司、旅行社的合作,组织民间艺人开展地方民俗表演活动,丰富徽文化旅游内涵;积极抓好景点之间道路网的规划与建设,开展旅游运输服务,确保景点间交通畅通,建设旅游绿色通道。

(四)、按照统一规划、多元投资、共同开发、利益共享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旅游建

设资金,鼓励外来投资开发新的旅游景点,建设旅游基础设施,改善旅游环境,实现旅游强镇目标。

(五)、加大景区景点旅游项目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根据××镇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必须尽快启动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和景点项目建设。

1、民俗风情项目

挖掘开发一些旅客参与性强、吸引力大、兴趣浓厚的民俗风情项目。如春季茶笋、夏日枇杷、秋天板栗、初冬柑桔,再如粮食土加工、徽州农家风味莱肴烹饪、四时节日食品等,都可吸引游客体验参与采摘、制作、品尝,实现自娱自乐。还可开发古老的传统手工作坊造纸、榨油、土织布、竹编、四雕、听绵戏、微州婚嫁民俗表演等参观游。让游客身临其境,犹如置身“桃花源”、“男耕女织”的梦境之中。要借举办三潭枇杷节、五月龙舟节、凤凰秋夜水灯节等节庆活动,用新安江这条多姿多彩的飘带,把这些独具徽味徽韵徽俗的光彩耀眼的明珠串联起来,清纯而古典、浪漫而绰约,形成—个具有特殊风格的山水风情画中游专项旅游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为2008年—2012年。

2“三潭”景点

瀹漳、漳潭、绵潭是全国著名枇杷产地,“一江新安水,万重枇杷山”、“天上王母蟠桃,地下三潭枇杷”歌咏的就是这里。 以漳潭为重点在沿江两岸开辟两个互为对应的景点,—是建设枇杷观光采摘园。在村对面划一片枇杷园,园内修观光道路,并修建—座与同围环境相适应的“尝鲜亭”,让游客能在五月枇杷季节,弃舟入园,自行品尝枇杷,增加游客的参与性和投身大自然的情趣。二是“千年古樟”保护开发。村中有一棵无愧“树王”称誉的“千年古樟”(可申报吉尼斯纪录),其树杆之粗(树干胸径周长为10.4米)、树冠之大、树龄之长、繁茂之势实为罕见。2007年初,已经投资2000万元配套开发了漳潭“十里红妆馆”和绵潭古戏台,就吸引了大批的游客。下一步将围绕“树王”挖掘开发富有美丽情趣,引人入胜的相关传说,配合表演相关民俗,以增加“树王”的神秘性和观赏性。该项目投资1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为2008年—2012年。

3、农家乐景点

新杨村、绵潭,都是徽州民居的典型村落,该村古风甚浓,景色宜人,整体布局好,依山傍水,景色秀丽。因新杨村有丰富的可利用资源,初步规划:将“山水画廊新安江”风情旅游的重头内容摆在该村,整个村庄通过环境治理后均可为民俗旅游服务。为集中再现徽州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利用新杨村对岸的两座小山坡,修建传统手工造纸作坊(其生产的“澄心堂”纸,是中国宣纸的鼻祖,享誉四海)、榨油坊、古农具操作、脚踏水车、竹编、土织布、四雕工艺等内容。安排游客于农户家中,让其参与所有能参与的生产、生活内容,与古风古趣浓郁的山民们把盅交谈,领略徽州农家的怡然之情,尽情享受“世外桃源”之乐。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08年—2012年。

4、花果山屏障

为使“山水画廊新安江”旅游线更具魅力,我们打算利用沿江两岸适宜的自然条件,把××所有的果品在两岸进行合理布局种植。因此,沿江两岸建成茶果连绵的彩色屏障,让游客一年四季游新安江,都置身于花的海洋、果的世界。同时,也为旅游土特产品开发提供了基地,无疑将产生极大的效益。该项目投资45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08年—2012年。

5、九里潭休闲山庄

九里潭村位于××上游4.5公里处,背靠龙椅山,面临新安水。在依山坡地盖数栋别墅并利用其较大面积的平缓滩地开发野营烧烤、亲水戏鱼及运动场所,在水面上开发刺激惊险的水上游乐项目。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08年—2012年。

6、开发徒步(山地车)旅游线路

为了适应广大国内外徒步(山地车)旅游爱好者的需要,将开设雄村(渔梁)一朱村一浦口一南源口一瀹岭下一瀹潭一漳潭一九砂一九里潭一凤凰岛一××的徒步(山地车)旅游线路,该路段力求保持原来石板甚至泥土路面,使其具备原生态气息。该项目投资8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08年—2012年。

7、绵潭画家创作基地及新杨村写生基地

绵潭村文化底蕴深厚,不仅拥有独具特色的绵戏,秀丽的山川还孕育了古往今来不少的画师与画家,现今就有新安画派庄家汉等杰出代表。新杨村是徽派建筑的典型,加上新安江畔独具魅力的诗画山水,都是文人墨客的向往之地。该项目投资5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08年—2012年。

8、特色游船开发

开发特色游船是为了拉升新安江旅游线,充实旅游品位,以徽州独有的特色游船及游船上文化娱乐项目的开发,来提升新安江山水文化游的内涵。该项目投资15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08年—2012年。

9、完成××老街整治工作,建成保持明清建筑风格的××老街步行旅游商业一条街(总投资16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投入、经营权转让融资等方式,实施时间2008年—2012年。

10、新区建设。以被列入省861重点项目“黄山千岛旅游休闲中心”建设为重点,全力加强××大茂新区建设。加速完成该项目的“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分期分批完成农民新村、产权式酒店、写生基地、商业街等项目建设,争取在2012年完成500亩大茂新区的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5.1亿元,由开发商资建设)。

11、凤凰岛旅游度假村项目建设。地处××码头对岸,距离1公里,全岛面积200余亩,内外各有湖泊,整个岛三面临水,呈半岛型,称凤凰岛。景点已进行了一期开发,该项目建设主要是提供一个黄金旅游线上的旅游驿站,供大部分的休闲游客和一部分的观光游客在度假村内休憩、游乐,充电后展开更好的旅程,另一个功能是提供一些产权式别墅,供商务人士来此度假、交流、会晤及享受天伦之乐。项目创造“临流别馆,梦里徽州”的意境,建筑全都采用徽派和仿徽派建筑。项目二期7500万元,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实施时间2008年—2010年。

四、实施步骤

××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为启动阶段(2008年):包括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拟定规划、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二步为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2012年):包括依照方案整体实施、立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铺开,逐步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步为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包括总结验收、巩固成果,解决好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实现发展与改革的总体目标,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全新城镇体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镇旅游建设发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镇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领导小组,领导××镇试点期间的旅游规划、建设、管理、开发、资金筹措等工作,负责试点方案的具体实施。××镇领导小组与镇直、驻镇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实行年初确定任务、年终考核验收的目标管理,按照工作内容定岗、定职、定责,严格奖惩兑现。

(二)制定政策,大力支持

为了保证××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将同意在试点期间给予如下扶持政策:

1、试点优先权。国家、省、市、县新出台的各项改革试点优先安排××镇进行。

2、优先安排各项旅游建设项目申报(如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等)。

4、属国家严格控制计划的指标,如土地年度用地计划等应重点倾斜,优先支持××镇旅游事业的发展。

5、允许国家、集体、个人参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外来客商和农民进镇投资,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体制。××镇政府实行“一条龙”服务,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简化程序、放宽审批、从速办理。凡国家政策允许由企业自行投资的项目,除需核准项目外,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备案项目由镇政府自行审核备案,报县发改部门备案。证照办理中,国家、省、市规定的收费按下限收取。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镇城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是实施小城镇、大战略,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牵动性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为此,将采取广播、电视、报纸、会议、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提高××镇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人人关心试点,人人支持试点,人人参与试点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细化任务,分步实施

××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方案批准后,县直有关部门要依据《试点方案》,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与任务,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扎实开展,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稳步推进,确保完成各项发展改革试点任务,实现预期发展目标。

第19篇: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内容论文

龙泉驿区地处川西平原东部,属成都市近郊区,总人口4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70%,农民人均耕地0.8亩。经多年努力,该区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成效显著,加上近两年又成为成都市城市扩展东移战略的重心,经济发展水平较高。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075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6826元,财政收入3.02亿元。尽管如此,龙泉驿区毕竟农业人口占多数,内部区域发展亦不平衡,其农村税费负担及其相关问题仍然具有一般农区的特征。从另一个角度看,正因为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在农村税费改革中所产生的问题才更具有代表性。

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基本内容

按照四川省、成都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部署,龙泉驿区从2002年4月起开始进行改革,到8月下旬进入由村组张榜上墙公示每个农户改革前后减负情况,待农民认可签字,即可向农民送达纳税通知单,新的农村税费征收制度即基本建立。其改革的基本内容如下:

一是取消项目。包括取消了乡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及其附加基金;在3年内逐步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

二是改革村提留收取使用办法。村范围内举办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由村民大会民主协商,通过“一事一议”解决,并且,非特殊情况和经乡、区政府批准,向农民每人每年筹资筹劳不得超过15元。

三是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征收政策。向每户农民征税只能征一种税,不得重复征收;取消原来一个应税品目两道环节征税,实行一个品目只在生产或收购一道环节征税,龙泉驿确定在生产环节征收;农业税率为7%,农业特产税税率为8%,两税附加均为20%;农业税计税价格按2000年中等稻谷收购价1.07元/公斤执行,一定3年不变;农业特产税实行核定征收,全区亩均产值按772元/亩,一定3年不变。

四是加大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原由乡镇统筹农民上缴开支的乡村两级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和民兵训练等支出,由政府通过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至此,改革后龙泉驿区农民只向国家交纳农业税及其附加或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其他税赋和固定交费项目一律取消。

龙泉驿区测算了改革前后的农民税费负担情况。税改前的2001年,全区农民负担税费总额为4863.9万元,其中,农业税、特产税506万元,屠宰税33万元,乡统筹823.8万元,村提留758.4万元,教育集资496.8万元,行政性收费67.2万元,两工(义务工、积累工)折金206.1万元,其他1282.3万元。改革之后,农民负担农业税及附加1092万元,农业特产税及附加422万元,合计1514万元,总减负率67.9%。农民人均负担,改革前140.7元,改革后44.6元,人均减负96.7元,减负率为68.3%。

二、改革的若干操作措施

税费改革不仅涉及农村千家万户,也涉及到相当多的政府部门及县乡村干部的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即有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因而,必须做到积极稳妥推进。龙泉驿区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一)耐心细致地宣传税改政策,取得农民的积极配合

农民税费负担过重是多年的顽症,年年要求降下来却成效甚微,反而有加大之势。因而,相当一部分农民认为,什么税改不税改,反正是变着法多收钱。另一部分农民对税改政策理解有偏差,认为要改革就全免税费。这就导致相当一批农民对税改工作不大热心。农民是税改工作的主体,没有他们的配合,核实田亩、落实税赋、确定责权等工作就无法展开。因此,龙泉驿区将宣传农村税费改革列为第一阶段的工作,把让农民了解、掌握税费改革政策贯穿于整个税改过程。一是通过电视台、报纸宣传;二是政府将农村税改政策的主要内容通知到村、组、户,通知中写明税费改革要取消和逐步取消的税费项目,该户应负担的税费以及公益事业建设兴办办法等;三是区委、区政府先后向各乡派驻农村税费改革工作队和工作督查组,乡向村、组派农村税费改革督导组,指导、监督税费改革工作。通过这些办法,让农民理解改革、认同改革、支持改革、配合改革,保证将此项有利于农民的事情真正办好。

(二)本着从轻确定农民负担的原则,处理好到户税赋

总体上看,龙泉驿区农民负担在改革前并不高,2001年人均税费占纯收入的4.8%,但龙泉驿区仍然坚持尽可能减少农民负担。首先是从轻计算农业税计税面积,以农民第二轮承包的土地面积为基础,以合同面积为依据,不搞重新丈量,以防止随意增加农民承包的土地面积。对自留地,因第一轮、第二轮承包均未将其纳入计税面积,为保持土地承包政策的连续性,也不将其纳入计税面积。其二,从轻确定常年产量和产值。按照计税产量产值应低于实际的原则,确定:农业税计税常产坝区不超过850公斤,山区不超过650公斤;农业特产税计税产值,亩均772元,约是实际的1/3。

其三,坚持“一户一税”的原则,不允许重复征税。目前农地兼种普遍,但对一户农户只能采取一种征收方式,以避免重复征税,加重农民负担。以经济作物为主的,是征收特产税还是征收农业税,要和农民协商选择;种大田作物的,则只能征收农业税。

(三)排除枝节干扰,坚持“减负”核心任务

此项农村税费改革涉及面较广,利益调整幅度很大,必然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其中主要有:一是农民负担减轻后,乡村政权组织体制如何转变,特别是乡村干部如何压缩,留岗人员工资标准如何确定,资金来源何在等,事关广大基层干部的切身利益。二是历史遗留的税费尾欠,一些村组干部工资尚未兑现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部分农民和基层干部支持税费改革的积极性。三是实施改革后会出现一些新问题。如乡村组织运行经费可能不足,兴办乡村公益事业的困难增大,乡村干部的工资、补贴有可能减少等等。这些问题,在改革之前解决起来都十分棘手,要在此次改革中一并妥善处理,显然不现实。关键是要抓住当前的主要矛盾,即农民负担过重,必须坚决减轻。如过分纠缠于其他问题,对减少农民负担这一主线必然造成干扰,形成久拖不决的局面,反而对大局不利。龙泉驿区的做法是,先集中精力进行税费改革,坚决将农民负担减下来;对涉及到或新产生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属于目前自身条件不够的,或对政策理解不够的,认真做好基层干部的思想工作;属于本级无权解决的,积极向上级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区政府尽量部分解决一时之需。

(四)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增强改革的透明度

此次农村税费改革,涉及的政策多、人员多、部门多、环节多、数据多,十分繁杂,农民一般对此也很难搞清楚,稍有不慎即会产生失误,而局部或个别失误往往会激化扩大矛盾。对此,龙泉驿区采取了公开、谨慎的工作方针,力求细致小心做工作。首先是避免政策的中间扭曲。龙泉驿区通过各种形式向农民宣传此次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内容,特别是把税改基本政策与到户的税费负担以通知形式送达到

户,使每户农民明白无误、心中有数。同时,还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前后农户负担情况公示制度,将每户农民改革前后的负担在村组上墙公开,以备农民检查、认可,消除农民的疑虑。公示表上的内容包括:中央和国务院税费改革文件号,区政府批准文件,户名,改革前负担,改革后负担(包括单列的第二轮承包土地计税面积、常产或产值、计税价格、税率、附加税率、应纳税额等分项),减负额,减负比例,区乡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联系电话。其中,还特别注明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分开公示,以防混淆。其二,反复测算,力求精准。对计税土地面积,2001年各乡镇已经做了基础性工作,2002年重点是进行核实。为切实保证不出偏差,区政府要求乡村组必须张榜公布每户农民第二轮承包土地面积和常产;乡村组根据区政府制定的统一表格,测算每户农民改革前后的税费负担并报区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照统一的格式在村组向农民公示,直到每户农民签字认可后,才能向农民发放纳税通知书。

三、配套改革措施

农村税费改革是农村分配制度和上层建筑的一次重大改革,必须采取综合配套改革措施。为此,龙泉驿区共制定10个改革配套文件,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并在指导思想上明确,减轻农民负担、保证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最根本的是靠发展农村经济。其主要措施如下:

(一)精简乡镇结构,压缩人员

1.调整条块机构设置。将区级行政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机构,如农技站、农经站、农机站、畜牧兽医站、林业站、水利站、水产站、国土所、财政所、文化站、广播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卫生院、村镇助理员的人财物,下放到所在乡镇,以便于乡镇党委、政府统一协调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效率,减轻财政支出压力。

2.精简党政机构。为减少机构重叠和人员过多,对乡镇党政机构进行综合设置。在人口较多、地域较宽、经济较发达的一类乡镇,设党政办公室(承担党建、人大、工、青、妇、人事、文书档案等职能)、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办公室(承担民政、司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职能,可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的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农业经济、乡镇企业、招商引资、旅游、统计等职能)、村镇建设办公室(承担土地管理、村镇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能)、财政所共5个机构并配备助理员。人口、面积、经济水平处于中等的二类乡镇,设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与计生办公室(同时挂社会治安综合办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同时承担村镇建设职能)、财政所共4个机构。

3.改革乡镇事业机构。一是将设置过多过散的“站所”进行撤并,将农经站、农技站、林业站、水利站、水产站合并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将文化站、广播站合并为“文化服务中心”;企业办公室、农机站、畜牧兽医站予保留,创造条件走向企业化、社会化;撤销乡镇法律服务所、劳动就业服务所;国土所予保留。二是改革乡镇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指导站分离状态,有条件的可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体制。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乡镇科教文化等公益性事业和养老福利事业。

4.压缩乡村干部人数。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在1998年底基数上精简17%左右;乡镇事业编制在1999年底的基数上,精简比例不低于20%。精简分流任务,要在3年内完成。乡镇党政领导职数,也同时压缩。乡镇党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委书记由副书记兼任。乡人大主席原则上由乡党委书记兼任,兼任的可配备1名专职副主席或1名工作人员。乡镇政府设乡镇长1名,副职3名(一类乡镇可增设1名)。乡镇武装部设部长1名。乡镇内设机构一般只配1名领导职数,原则上由分管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兼任“一把手”。不设乡镇长助理。村组干部,原来一般在7~8人,此次改革,决定每组解决1人经费,每人每年1000元;村干部每村解决4人经费,每人每年3000元。村组干部可以交叉任职。

(二)改革乡村财政预算管理体制

1.收入分配。工商税收按区实得由区乡分成;农业税作为乡镇财政固定收入;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收入,作为村级收入,实行乡管村用。

2.调整事权财权范围。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乡统筹后,原由乡镇统筹开支的乡村两级义务教育、计划生育、优抚和民兵训练所必须的支出,由区乡财政予以安排;原由村提留资金安排的村组支出,主要由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收入解决;农村卫生、文化、广播逐步实行有偿服务,政府适当补助;乡村道路修建和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所需资金通过“一事一议”解决。

3.实行乡镇财务“集中收付,零户统管”。乡镇收支,均通过区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主要办法是,取消乡镇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银行帐户,由区财政建立乡镇财政专户;单位收入直达财政专户,支出从财政专户直达用款单位;乡镇财政集中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设立总会计、单位会计、单据审核员、资金出纳员,分别承担管理监督、资金结算、会计记帐和财务收支等职责。

4.核定支出范围和标准。

(三)加强村社集体财务和筹资筹劳管理监督

1.加强村社集体财务管理监督

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社集体财务管理内容仍然较多,如:农业两税附加,村社“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和劳务,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拍卖的收入,村社企业上交收入,征占用土地补偿费,上级部门专项拨款和补助经费,清收的村社提留欠款,公积金、公益金等。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是要减少从农民中“收”,而过去的另一流弊是村社财务混乱。因而,加强这方面的管理与监督,仍然十分重要。

龙泉驿区的做法主要是:集体资金实行社有乡管,支出限额审批,审核多重把关。“社有乡管”,即村社集体资金属全体村民集体所有,但资金收到后5日内,必须交由乡镇农经站统管,分户专储。支出限额审批,即组级支出50元以下由组长审批,50~200元由村长审批;村级200元以下由村长审批;超出限额支出,须报乡镇农经站审核,并经乡镇分管领导审批。审核多重把关,一是村社要编制年度收入预决算,要经村民主理财小组讨论,报乡镇农经站审核,再提交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二是支出审批须按权限。三是村会计入帐必须先经乡镇农经站审核,并加盖“已核”或“不予报销”印章。四是财务公开的内容要经乡农经站审核,同时,要有集体经济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代表、主管会计签字。

2.制定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筹资筹劳,指为兴办村范围内的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需向农民筹集资金和要求农民出工的行为。通过改革制止乱筹资乱筹劳,实行“一事一议”。但仅提“一事一议”又过于笼统,漏洞较多,如“一事”是一年“一事”还是一年“几事”,“一事”有多大规模,“一议”又怎样操作。龙泉驿区为此制定了实施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限定其使用范围,村社筹资筹劳主要用于本村社范围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修建村社道路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年度筹资筹劳封顶,筹资限额每人每年原则上不超过15元,筹劳每个

劳力每年不超过10个标准工日,以资代劳折价标准每工日不超过5元,特殊需要每人每年超过15元的,需报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审批行文后方可执行;严格审批程序,筹资筹劳首先要由村民会议通过预算,然后报乡镇农经站审核,最后经乡镇政府批准后报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小组备案方可执行;筹集和使用情况透明,经批准的筹资筹劳项目和标准,由乡镇农经站在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上分户登记,由村社发到农户,并予以公布,同时,向农民筹资筹劳时,必须使用统一制定的《农民筹资专用收据》、《农民筹劳用工登记卡》,最后由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并定期公布。

(四)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和改进报刊征订办法

农村教育支出往往占乡镇财政支出的50%以上,调整学校布局,是优化教育资源、减少开支的一个办法。龙泉驿区现有中学24所,学生23031人,483个班,平均每班48人,校均覆盖人口15313人,布局基本合理。现有小学121所,学生30016人,832个班,平均每班36人,校均覆盖人口数4117人,服务半径2.3公里,布局明显不合理。龙泉驿区拟在“十五”期间保留中心校和村小学100所左右,2002~2007年撤并村小21所。

对报刊征订过多问题,龙泉驿区决定:除上级党委下达的纳入目标考核的党报党刊发行任务外,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向乡镇企事业单位下达部门行业报刊征订任务;各乡镇和村社订阅报刊的经费额度,不得超过此次税费改革的新标准;征订党报党刊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一律不准用公费订阅其他报刊;党报党刊发行种类,以每年度上级党委下达的种类为准。

四、存在的问题

龙泉驿区经济较为发达,因而农村税费改革推进较为顺利,农民减负幅度较大,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和支持。尽管如此,改革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仍不可轻视,如处理不当,仍可能会导致老问题重生,甚至引发新矛盾。

(一)维持乡村基层组织运行的经费不足

龙泉驿最初的方案,改革后农业两税年征收约1500万元,中央、四川省、成都市对龙泉驿区转移支付合计977万元,省确定龙泉驿区对乡镇转移支付508万元,总计3000万元左右。后又测算此数不够,区财政又计划向乡镇增支400万元,目前总额增至3500万元左右。该方案对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影响不大,减收部分可以从工商税和其他收入中予以弥补。如十陵镇,2001年镇工商税收近1300万元(农业税、特产税43万元,全部上交区地税局),镇统筹52万元,村提留52万元。改革后区财政对其转移支付43万元,税改对其财政收支影响较小。但是,对一些经济条件较差的乡镇,财政收支矛盾就相当突出。如义和镇,近年来工商税收只有30多万元,2001年农业税、特产税、镇统筹、村提留等税费合计138万元,但年正常开支约120万元,还有历年积欠镇村组干部工资和补贴40多万元。改革后,该镇只征农业税,测算应收57.5万元,比原来农村税费收入减少一半。按工商税收入30万元,农业税及附加57.5万元,区财政拨付30多万元,维持开支很困难。一是全镇行政事业人员,区定编40人,其中17个行政编制由区财政全额拨款,其余23人属事业人员,原来由乡村统筹支撑,现在无此来源,而区财政每人每年只给2400元工资。二是村民办、代课教师,区财政实行差额拨款,民办教师每人每年1000元,代课教师每人每年1500元,其余无来源。三是镇政府差旅接待费每年20万元,实际减不下来。四是修学校、维护道路,没有收入来源。五是原来镇政府建集镇、建学校等占地,实行上征下未征,没有一次性补偿农民,采取每年补口粮办法,在2002年以前每年由政府分解到全镇农户负担,1年约30多万元,2002年区政府予以暂时解决,但彻底办法尚不明确,如由镇政府负担,影响机关正常运行。

(二)加强乡村公益事业建设难度增大

改革有利于制止向农民乱摊派,但如何区分乱摊派和举办公益事业仍不明确。从上级政府对乡村拨款的力度来看,对农村公益事业的认识还不够清晰。例如:(1)农村基础教育。区财政安排每年事业费300万元,并要求有条件的乡镇匹配资金用于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经济条件较差的乡镇就很难做到。此外,村干部担忧村小学的开支,除教师工资外,节假日福利、奖金、临时工工资、保卫人员工资、幼儿园经费、勤杂工工资、校舍维修等,都必不可少,上级不安排,没有来源。(2)乡镇道路建设。区财政安排每年50万元,显然远远不够,如加上村道路建设,更显不足。(3)五保户供养。按政策每人每年2611元,现确定集体供养、散居人员分别为1500元、800元,与政策要求差距甚大。

(三)乡村组织偿还欠债艰难

过去搞乡镇企业、集镇建设、乡村道路、学校建设等,欠了不少债务,全区19个乡镇共欠债2.8亿元,像义和镇即欠2850万元。这一问题由来已久,过去的办法是“欠债不赖帐,认帐不还债”,想办法一年还一小部份,挤牙膏式还债。改革后,一些经济条件差的乡镇财政更为紧张,认为还债无望,想不出好办法。

(四)乡村干部认为追收农民欠交税费困难,影响今后工作

过去,由于税费不清、缴纳不规范等原因,一些农民拖欠合理税费,龙泉驿区达1000多万元。按照规定,清收这部分税费是合理的,一些乡村干部也希望借此次税费改革的机会,完成清欠。龙泉驿区政府认为,由于农民历年欠税费的原因复杂,涉及项目较多,清收工作政策性很强,为保证农村税费改革顺利推进,规定不准在税费改革前突击清欠,即使以后清欠,也必须注意方式方法,绝不允许激化矛盾,造成恶性事件。

对此,乡村干部担忧,如果已欠税费收不上来,会造成部分农民产生赖帐心理,影响其他农民,不仅会造成新的税费收不上来,而且会进一步影响政府和干部的形象,不利于开展工作。一些乡村干部以至部门干部认为,农民拖欠税费,确有过去税费制度不合理和干部工作水平不高的问题,但也确有极少数农民不理解、不配合的问题。有的乡镇干部觉得,对新的税费征收办法,可能是认可率高,征收入库难。

(五)乡村干部对杜绝乱收费和达标任务有怀疑

乡村干部反映较多的有:一是水利部门收水费。自1982年起,水利部门对龙泉驿区农田以亩收费,每亩收约10~20元,现在农地数量已大为减少,不仅不相应核减,往往还要临时增加水渠维修费。区里多次向省上反映,没有得到解决。此次税改,还是只得将水费一并征收。二是报刊征订。新办法规定每年报刊费限额,乡3000元、村500元。实际上,乡镇多者约20万元,少则7~8万元,平均17万元;村少则2000多元,多则8000~10000元。因此,乡村干部普遍对此怀疑。有的乡镇在向区税改小组的请示报告中明确提问,区的规定是否“逗硬”(川语,即“说了算”)。实际上,上级党委向下级下达党报党刊发行的目标考核任务,也很容易被其他部门当成摊派征订报刊的借口。三是培训收费。现在不少部门越来越要求一些工作岗

位持证上岗,培训、学习资料增多,一个乡镇1年就支出数万元。四是乡镇事业机构企业化。现在乡镇事业机构已经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3年后绝大多数要与政府脱钩,实行有偿服务收费,但收费标准将会大幅度提高。

(六)精简机构和人员,遗留问题多

压缩财政供养人员,是减轻农民负担的必然措施之一,但问题是如何操作。调查中,一些区乡干部认为,不能太急,只能慢行。农村干部不同于城市机关干部,一是工资、福利待遇历来很低,二是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三是当地其他就业门路不多。因而,不少干部往往精简后生活比较困难,思想苦闷,进而还会影响到在职干部的思想情绪,容易导致其行为短期化,消极对待工作。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条件差的乡镇,近两年提高工资兑现困难。

五、几点思考

龙泉驿区的农村税费改革明显减轻了农民负担,改革操作也是比较稳妥的,这当然与其经济条件有关。但从目前的走势看,有几个问题很可能是带有普遍性的,值得深入研究。

(一)国家对农村公益事业的转移支付要有足够估计

从前述与分析中可以看到,龙泉驿区经济较发达,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支持力度却明显不足,中国其他众多经济条件落后县市的情况则可想而知。这其中原因,既有中央和省市县财政支付能力不够宽裕,又有对实际需要考虑不周,也有对农村公益事业重视程度不够的原因。在三种重要原因中,最后一点很可能是主要的。比如,在龙泉驿区的改革方案中,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财政支出只有24万元,而对农村医疗的财政支持则未提及。在广大的中国农村,多数乡村的生活基础设施、社会保障、教育基础条件普遍落后,本身经济条件维持日常生活已很因难,用于公益事业的资金极为有限,而相当一批县级财政维持吃饭也已经极为因难,拖欠干部的工资已经不是少数现象。因此,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加大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要有充分估计,应当适当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二)制止乱摊派和合理兴办农村公益事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推进乡村政权组织的民主建设

乡村干部感到,制止乱摊派和合理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在操作上比较矛盾,目前办法并非长久之计。比如:将全年筹资筹劳数额封顶,而实际开支又减不下来,有些项目,比如修道路、建提灌站、打水井等,肯定要超过限额,即使按程序审批,仍存在突破负担限额的影响;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自然条件、人口规模、经济条件、农民的要求、干部工作量等存在着差异,村乡的公益事业项目、开支规模、干部补贴等必然不同,“一刀切”不符合实际,也不利于鼓励基层干部群众发展经济、热心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等等。但原来对乱摊派约束力太差,必须改变。因此,如何做到既制止乱摊派,又根据农民要求和客观条件举办公益事业,仍然是不可回避之事。比较彻底的出路,是大力推进乡村政权组织的民主建设,形成促进乡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尽管已经颁布《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法规,但在操作上仍需花费大功夫,如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怎样向广大农民宣传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如何保证村委会干部选举不被农村宗法势力、黑社会性质的帮派组织控制,如何保证村委会既保护农民利益,又支持政府的工作等等,都是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

(三)对精简的乡村干部要有妥善的安排

此次税费改革,压缩乡村干部是不可避免的,但对精简下来的干部要作妥善的安排。乡村基层干部的压缩,自1990年以来不止一两次了,但每次效果都不大,往往是精简之后又回流、膨胀。对此,既要看到有体制原因,又要看到是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条件所决定的必然结果。“生之者寡,食之者众”,恐怕是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状态,即相对于人口规模,经济规模仍然不够大,就业门路偏少。目前,一大批乡村干部的工资补贴水平很低,或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基本没有医疗、住房等福利,相当一批不仅不能按政策提高工资,反而被拖欠,矛盾已经相当尖锐。对此,关键是要承认现实,不能简单化地采取硬推的办法。否则,将会在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中造成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动摇党和政府在农村的组织基础。

(四)应着手清理乡村组织债务,适当减轻其负担

乡村基层组织债务沉重,已经是普遍现象,其形成原因十分复杂。其中,有违规问题,如超标盖办公楼、买办公设施、买小车等;有兴办工商企业,搞集镇建设等,也有修建校舍、道路、水电以及借款发工资等;有的是上级下达任务,有的是不顾财力搞“形象工程”。其中,既有不合理的因素,又有合理的方面。从不合理的方面看,主要是不顾财力,投资失误,管理不善;从合理的方面看,过去国家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建设教育、文化、交通、水电设施等,尽管有上级下达任务和急于出政绩的因素,但客观上对农民是有利的,也是能长期发挥作用的。

欲在短期内解决乡村债务问题,的确不现实,但搁置也不利于基层组织的工作。对此,一是要制止产生新的债务,特别是明显不合理的,如盖办公楼、买小车、办企业、搞集镇开发;二是要对现有债务分门别类清理,该追究责任的应追究责任,优先偿还欠农民的债务、欠干部的工资;三是对可以纳入国家转移支付范畴的债务,县以上财政应给予补助,如修建校舍、道路、水电、文化设施以及对乡村干部的工资、补贴欠款。

第20篇: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

国务院2011年3月4日正式批复《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这是全国首个由国务院批准的县级市综合改革试点。

根据《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义乌将承担起探索建立新型贸易方式、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加强义乌市场建设、探索现代流通新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拓国际市场、加快“走出去”步伐、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壁垒等9个方面的主要试点任务。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义乌试点的发展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新型贸易体制框架。到2020年,率先实现贸易发展方式转变,使义乌成为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示范区、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基地、世界领先的国际小商品贸易中心和国际商贸名城。

1、对于国务院批复在义乌实行《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

试点》你怎么看?

2、为推行《浙江省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组

织一次调研,让你负责,你会怎么做。

3、领导来义乌检查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展。假设

考官就是领导,请你现场作一个简短汇报。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改革试点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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