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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实施方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12-13 08:34:58 来源:实施方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方案

城关区招商局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体部署,按照“提质、提速、提效”的要求,创新观念、创新机制、创新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区局、区政府政府“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现将我局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要求,切实解决我局各级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我局今年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年活动,力求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干部的作风和部门的行风明显改进,在人民群众中切实树立起良好形象。

二是服务水平明确提升。各科室和广大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发展意识、责任意识以及“想办事”的热情和“会办事”的本领不断增强。

三是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各科室的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得以制度化体现、常态化固定、日常化开展、规范化运行,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逐步

1 形成。

四是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亲商、安商、扶商、富商”的氛围更加深厚,团结奋进的创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和谐稳定的人文环境逐步形成,真正使城关区成为“人人都是环境,个个都是形象”的投资胜地。

五是干部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干部推进项目带动战略、服务赶超发展的理解力、操作力、执行力和破解难题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工作步骤

“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从今年4月上旬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5月中旬)。

主要任务是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使广大干部提高对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开展活动的基本要求。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

1、进行思想大动员。召开全局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动员大会,对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同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教育和引导各级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

2、组织开展大讨论。组织开展“六对照、六讨论”“(1)对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是否做到勤政廉政、清正廉明。(2)对照“解放思想、

2 奋力干事”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四个不满足”,即不满足于工作过得去、不满足于纵向看有进步、不满足于被动完成任务、不满足于现有的工作效率已提高。(3)对照“以敬畏之心善待权力,以勤勉之行担当责任”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四怕耽搁”:怕耽搁了事业、怕耽搁了大局、怕耽搁了企业发展、怕耽搁了群众利益。(4)对照“强化操作、善谋实干”的要求,讨论是否做到“四个不让”,即不让布置的工作在我这里延误、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奋力干事的形象在我这里受到影响。(5)对照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讨论是否革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是否做到全身心、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服务。(6)对照建设高效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讨论是否存在会议多、文件多、检查多、培训多现象,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行为。通过大讨论,帮助干部深刻认识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激发热情,积极投入到活动中去。

(二)集中推进阶段(5月下旬—7月下旬)。

按照区政府部署和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制订方案,抓好落实,确保优质高效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围绕本次活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实行公开承诺

在深入查找、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对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逐个进行深入研究,并根据机关工作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就便民利民的内容方式、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整改目标的责任时限等整改

3 措施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承诺要在媒体和本单位内部公布,要求在6月下旬完成。

2、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机遇,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项目就是抓落实”的理念,大力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积极抓好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提升发展水平,增强发展后劲。

3、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要树立为项目建设服务就是为城关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联系本部门的实际,认真查处影响和妨碍城关区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真正为经济快速发展打造一个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和创业环境。

4、理顺职能明确责任

配合市编办进一步明确我局职能、权限和责任,理顺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关系,解决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等问题,同时理顺机关内各科室职能关系,明确责任,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5、规范机关行政行为

(1) 按相关要求将依附于我局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各职能部门与我局彻底脱钩。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不得以职能部门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职能部门也不得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中获取利益。此项工作要求在6月下旬前完成。

(2) 整顿会风、文风和清理各项检查评比活动。要整顿文风、会风,清理“文山会海”,讲求工作实效、降低政务成本、提高办会

4 办文和办事效率上来;清理整顿各种检查评比活动。此项工作要求6月下旬完成。

6、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 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 规范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要因地制宜,不断规范和创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晓、利于群众监督的政务公开形式。要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广播、宣传栏等各种主要,及时主动公开信息。近期重点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填充工作,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模块。此项工作要求在11月下旬完成。

(3) 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现场,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7、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

要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规范管理,确保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在行政服务中心内运行。实行“两集中”、“八公开”。“两集中”即:将行政审批权限集中到一个科或股(室),行政审批项目全部集中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八公开”即:在服务窗口公开项目名称、设

5 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窗口权限。积极推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方式,不断减少审批环节,着力解决服务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此项工作要求在11月下旬完成。

8、深化招投标交易制度改革

按照“明确机构、理顺关系、健全制度、规范行为”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招投标交易中心的建设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统一进场,管办分离,严守规则,全程监督”的运作方式,切实制定公共资源项目进场交易的操作流程,建立项目进场报告、投诉受理制度,加强招标过程中的公告、公示、项目登记、开标、评标等制度建设。此项工作在11下旬完成。

9、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基础,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积极推进机关干部职业化、专业化能力建设,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结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为提升行政效能提升有力的人才保障。此项工作贯彻活动全过程。

10、不断强化行政监察力度

(1) 强化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探索推行公务卡制度。要求在7月中旬完成。

(2) 强化对审批事项的监管。依托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网上审

6 批系统平台,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要求在7月中旬完成。

(3) 强化对“三重一大”的监管。健全对部门权力运行重点环节与部位的监督措施和制度,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此项工作贯穿活动全过程。

(4) 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机构建设。建立行政投诉中心和效能监察机构,设立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此项工作要求在11月底前完成。

(5) 创新效能监察方式。积极参与“示范窗口”创评活动,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建立健全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和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监测工作的作用。依据《城关区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坚决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此项工作按照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落实有关规定。

(三)自查整改阶段(8月上旬—9月中旬)。

通过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同事帮、民主评等多种形式,开门查摆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

1、查摆重点。主要查摆“六个方面”的问题:(1)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官僚主义严重,脱离群众,漠视群众,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的问题;(2)责任心和执行力不强,不思进取、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3)干事激情不高、精神状态

7 不佳、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学风不正、玩风太盛特别是上班时间打牌、上网炒股和玩游戏的问题;(4)部门利益至上,本位主义严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中梗阻、下搁浅”的问题;(5)行政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效率偏低的问题;(6)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2、开门纳谏。通过深入基层走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管理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向市信访局、民营局、工商联等单位收集和征询意见。要结合“提高年”活动中评议科长内容组织开展对本部门中层干部的测评活动。测评方案报经市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实施。测评结果最后一名的同志,由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组织停职学习。学习结束后,经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两年评优评先资格、两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

3、剖析原因。分层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找准思想根源,举一反三,不能就事论事。要开展反面典型教育,使机关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教训。对缺乏事业心与责任感、工作作风不正等问题,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管理体制机制障碍等问题,要勇于提出改革建议。查摆问题情况要及时报送当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认真整改。对基层、企业、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梳理,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制定整改

8 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还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考核评估阶段(9月下旬—10月上旬)。主要任务是根据要求迎接考核,总结经验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1、总结完善。对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结合新的情况完善措施,进一步巩固扩大活动成果。要适时开展一次“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突出问题的整治、整改措施的落实、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情况,切实做好查缺补漏工作,推动行政效能建设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此项工作要求在12月下旬完成。

2、认真迎考。采取自查自评、督查小组检查考评、社会各界广泛参评、领导小组综合审评相结合的方式迎接考核。自查自评,即由局机关自行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并将情况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检查考评,即由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分别到各地各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问情况、看现状等方式,深入了解部门自查自评和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收集各部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广泛参评,即结合年底开展的优化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建设评估评议活动,发放《问卷调查测评表》,邀请社会各阶层代表对各部门行政效能情况进行打分评议。

三、相关要求

各科室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

9 紧迫感,抓好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形成整体合力。成立城关区市招商局开展“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领导小组,由王满任组长,栾娟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谭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监督,确保成果转化。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主题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单位自查、上级抽查、组织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督促检查各阶段工作任务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强化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和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做法、新成效、好经验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进一步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公开曝光一批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干部作风不实、机关效能低下、落实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和个人,并追究责任,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

推荐第2篇:打造“诚信政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诚信XX”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促进XX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行为,提高政府信誉度,决定开展创建“诚信政府”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总体要求,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建设经济强县、现代文明县的奋斗目标,发挥地域优势,以诚信为核心,以繁荣县域经济为目的,提高行政效率,全力打造“诚信政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时间,着重从决策、管理、监督、服务、商务等方面,加强政府信用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信用体系,树立政府的信用形象,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创建现代化诚信服务型政府,取信于民,服务社会。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2005年10月—2006年5月)

认真贯彻全国整规办、中宣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精神,通过舆论宣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和举行诚信宣誓仪式、公开诚信承诺等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诚信道德教育,普及诚信知识,弘扬诚信文化,倡导诚信观念。

1、用1年时间进行宣传发动和信用道德教育,在全县掀起集中宣传热潮,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基层组织作用,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重视抓基础、抓细胞,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文明诚信家庭”、“文明诚信居民”评比活动。

2、在全县开展“诚信政府”为主题新闻宣传活动,总结和推出一批工作典型,宣传诚信典型,对典型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利用舆论工具广泛宣传,起到引导示范作用,为深入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创建必要条件。

3、加强诚信培训。

(1)结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诚信教育列入干部培训、机关教育整顿、职工在职培训内容。

(2)以“诚信政府”建设为重点,采取集中学习、讲座等形式分类分层次加强对政府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广泛普及信用知识。

(3)广泛开展“诚信政府”活动,分层次举办干部、职工诚信教育培训班,加强对个人的诚信教育和知识培训。

4、深入开展“讲诚信、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坚持行政执法与市民监督相结合,以市区公共场所为重点,严格处罚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

(二)创建实施阶段(2006年9月—2010年)

打造“诚信政府”,按照X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步骤,先政府主导,后市场运作,政府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跟进,采取分布实施的方式推进。

1、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监察局等相关单位配合,按照“信用XX”的建设目标,建立政府信用信息体系,积极推进政府新哟内制度建设。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加大政务公开范围,实行政府决策公示制、听证制、专家咨询论证制、预告制和通报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成立政府信用投诉中心,实行行政承诺制,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的低成本服务。

2、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建立质询解释、道歉、行政补偿、行政承诺和履行职责考核制度,深化对政府部门的评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政务督查、行政监督、财经审计等监督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和依法查处,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3、由政府办公室牵头,科技局、发计委配合,全面实行电子政务建立政府工作局域网,推动部门、行业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进一步做好“XX信息网站”建设,把XX县的资源优势、旅游优势等全面推介出去。

4、建立健全“诚信政府”建设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刘宏军为组长,政府组成人员为成员的XX县“诚信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用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

5、建立信用信息基础平台,为社会信息体系提供服务和应用的技术支撑;建立信用监管平台,为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等提供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

加强对“诚信政府”建设的考核监督,不断总结经验,丰富和完善“诚信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基本建立起与XX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由XX县“诚信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打造“诚信政府”的基本经验,通过日常运行和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进一步开展社会调查、理论研讨等形式,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丰富和完善“诚信政府”的主要措施,适应市场要求,完善各项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时间进度。抓好监督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切实展现“诚信政府”新形象,使“诚信政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保障

严格依法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相关信用产品,确保公民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确保政府政务机密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不被随意泄露,加强信用信息的安全防护和保障。

(一)在征信和评估方案设计环节上,征信目录(信用信息)和信用评级指标不得涉及个人隐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面的机密,方案实施前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专门论证,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在信用信息的采集、数据的处理和存储以及信用的查询公示、等级评定等活动中,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避免相关信用信息被随意泄露,造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政务机密的泄露。

(三)在技术运用环节上,对涉及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查询公示的信用公共网络平台,要实行安全的身份认证,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确保数据传输和信息运用的安全;在信用公共网络平台与政府职能部门或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专门网络平台之间,实现物理隔离,各自独立运转,确保系统安全。采用专门的设备进行两网之间的沟通联络,定期交换数据和发布信息。

(四)为切实保障信用安全,依法推进X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针对信用信息的采集、数据的处理和存储、数据的交换、信用等级的评估、信用的查询公示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应用标准。

(五)加快“诚信政府”计算机网络平台建设工作。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托“XX信息港”网络平台,大力推进政务上网,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政务信息。

2、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推动政府采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政策宣传等方面实现信息化,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的低成本服务。

3、依托电子政网络,建立政府信息信息系统和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信用档案,推动部门、行业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用资源共享。

推荐第3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高政发[2012]58号

关于印发《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法治 建设 方案 通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县群团。

—————————————————————————— 高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

共印130份

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促进“六个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的幸福高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到2014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政决策基本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行政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县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行政管理透明、高效,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和公众监督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基本满意。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

深入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健全诉求表达、矛盾排查和预警、矛盾调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五项机制,提高突发事

件预防、预警、应急处臵、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行“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模式和“扁平化”、“网格化”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创建,建成全省唯一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完成县、镇、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以及互联网等管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构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 “六大体系”。

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优化、完善、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实现网上行政执法案卷监控评查常态化,杜绝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登记、网下办理现象。加强行政权力库、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监察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管理与衔接。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一个窗口对外”、“能进则进”原则,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制定工作规范,压缩办理期限,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完善“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积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臵、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并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时

限内办理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年进行评议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着力构建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12年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事项,完善行政决策听证、论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和论证程序。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听证、论证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前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决策,决策机关或提请政府决策的部门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行政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要进行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经济运行等方面的风险评

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控制预案;凡未经风险评估或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做出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县政府部门每年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实施情况评估,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委托专家学者或专门机构评估等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调整决策或停止执行。县政府每年选取1-2件关乎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规定的决策行为,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政府制度建设水平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超越制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以县政府名义发布。今后一段时间,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为科技创业创新、城乡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社会建设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使制度建设与“六个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创新规范性文件起草机制,凡涉及民生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都要采取公开举行听证、组织座谈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规字”管理制度,所有

规范性文件均应列编“规字”统一登记、编号和公布。

实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坚持“立、改、废”并举,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自2011年始,规范性文件每2年重点评估和集中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超期的原则上自动失效,确需保留的,按有关程序重新审查认定或由制定机关重新制发。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确保公正文明执法

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围绕构建“职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目标,持续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管理规范化,探索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自由裁量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建立高位协调、综合执法、基层自治、公众参与、社会监督五项机制,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建制镇延伸,推进城市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认真做好阳江镇“强镇扩权”工作,成立综合执法机构,合理配臵执法权限,进一步明确法律地位、职能定位、执法范围等,提高基层行政执法能力。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动行政权力名称、编码等要素的标准化建设。加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执法监督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依据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梳

理、调整并公布执法依据、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保障执法依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围绕促进发展、保障民生,全面落实企业“零距离服务”,积极推行涉企“人性化执法”,进一步规范涉及投资环境的执法行为,加大食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征地和房屋拆迁、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大力推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整改。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完善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备案审查工作,确保群众对执法行为的满意率达90%以上。

六、建立矛盾纠纷预防调解体系,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信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有效互动、形成合力。成立由县法制办牵头的行政调解专项工作组,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作用,推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制度对接,实行法院与司法部门指导人民调解,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医患纠纷等调解工作。支持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确保基本实现“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建立健全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理机制,坚持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研判制度,确保社会矛盾发现在早、处臵在小,力求矛盾纠纷发现率、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处于省市领先水平。依法加强信访工作,健全“大信访”工作体系,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检查、社会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大格局,引导群众合法有序地表达诉求、解决矛盾,不断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解决矛盾纠纷。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简化申请手续,引导相对人通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加强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吸收专家学者和社会力量参与审理,确保复议案件有2名以上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依法办理。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监察、司法、法院衔接,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

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精神,建立被申请机关负责人重大复议案件出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要依法积极应诉。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行政应诉培训,组织旁听重大行政诉讼案件,建立健全重要行政诉讼案件报告、通报制度。

七、强化行政监督,严格行政问责机制

健全行政监督制度。各行政机关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法院依法监督,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支持审计、监察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发挥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作用,监察部门应做好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高度重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依法保障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对群众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相关行政机关要主动认真开展调查,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和回

应,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严格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完善行政问责制度,细化问责范围和对象,增强可操作性。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问责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权力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加强征地拆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以及行政败诉案件的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因违法行政导致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八、落实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推进机关干部法制教育。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长效学法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并作为考核和晋升的依据之一。通过领导干部大讲堂、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县管领导干部学习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聘请专家解读有关法律、法规,每年举办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加大集中培训力度,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用2年左右时间,将全县领导干部轮训一遍。落实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测试考察结果作为任职依据。

注重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执法。对从事政府法制、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组织专门法律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资

格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电子档案管理制度,公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建立网上投诉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滥用执法权力、粗暴执法的人员,经教育不改的要依法处理并调离执法岗位。

九、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健全组织机制。建立县政府及其部门行政首长负责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机关建设。县政府每年根据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县中心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充分发挥法制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加大法制干部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努力建设一流的法制工作人才队伍。

营造良好氛围。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创新教育方式,增强实效性,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强化监督考核。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市政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每年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法治部门建设纳入依法治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推荐第4篇:××市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府发〔2009〕33号 签发单位:××市人民政府 签发时间:2009-05-25 生效时间:2009-05-2

5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9〕51号),省政府确定我市为全省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我市计划用三年时间(20092011年)实现创建工作目标,现就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试验区建设,紧紧围绕“两个加快”,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二、奋斗目标

到2009年底,基本完成川办函〔2009〕51号文部署的创建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健全公共服务机制。编制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规划,明确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步骤、主要任务。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指标体系,制定公共服务质量标准,不断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四级”服务网络。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及提供公共服务。

(二)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制定行政程序规定,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成本效益分析,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预告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利益相关者参与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减少行政审批动态管理机制,推行新设审批项目审核论证制度,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审批实施效果评估。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投资审批、项目核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前置审查制度改革。清理企业年检(年审)项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限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四)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推进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完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五)创新行政争议处理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行政复议机制,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积极探索实行行政复议集中审理。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沟通机制。夯实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六)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行政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市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日常的指导、协调工作,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各区(市)县及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成都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二)示范带动。确定青羊区政府、成华区政府、郫县政府、新津县政府为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要大胆探索,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体制和机制创新,制定系统的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有序组织实施,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创建任务,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考核。建立法治政府创建评议考核制度,将法治政府创建考评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并逐年增加分值比重。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推荐第5篇:成都市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成都市2009年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09〕51号),省政府确定我市为全省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我市计划用三年时间(20092011年)实现创建工作目标,现就2009年

创建法治政府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结合试验区建设,紧紧围绕“两个加快”,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开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二、奋斗目标

到2009年底,基本完成川办函〔2009〕51号文部署的创建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取得明显

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健全公共服务机制。编制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规划,明确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实施步骤、主要任务。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指标体系,制定公共服务质量标准,不断提高城乡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能转变,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代办点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四级”服务

网络。扶持社会组织发展,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及提供公共服务。

(二)健全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制定行政程序规定,完善科学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成本效益分析,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预告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利益相关者参与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完善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制度。按

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力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减少行政审批动态管理机制,推行新设审批项目审核论证制度,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审批实施效果评估。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投资审批、项目核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前置审查制度改革。清理企业年检(年审)项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规范行

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处罚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限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四)深化政务公开,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推进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完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

设,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五)创新行政争议处理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行政复议机制,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创新工作方法,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积极探索实行行政复议集中审理。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

判沟通机制。夯实信访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六)加大行政问责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列入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相关配套制度。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行政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市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日常的指导、协调工作,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及时总结和推广典型经验。各区(市)县及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成都市2009年创建法治

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工作责任。

(二)示范带动。确定青羊区政府、成华区政府、郫县政府、新津县政府为我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要大胆探索,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开展体制和机制创新,制定系统的创建活动实

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有序组织实施,率先完成法治政府创建任务,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考核。建立法治政府创建评议考核制度,将法治政府创建考评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并逐年增加分值比重。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

推荐第6篇:政府办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

政府办关于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2年是全市经济社会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十二五”各项任务目标的重要一年。为迅速淡化节日气氛,加快推动办公室各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镇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主题和财源建设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把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作为这次整顿的主要任务,着力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力求在作风整顿中解放思想,在思想转变中激发活力,促进办公室全体干部精神面貌实现新提升,思想境界实现新突破、工作作风实现新转变、行政服务效能实现新提高,使全办上下干事创业的动力更加充足,奋发有为的积极性更加高涨,为强力推进我市赶超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二、集中整顿的重点

这次集中整顿活动,要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内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抓住突出问题,切中要害根源,落实整改责任,切实增强整顿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围绕工作定位查思想境界。重点看能否准确把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正确认识发展差距和机遇挑战,毫不动摇地推动赶超发展;看是否对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办公室的工作

要求做到坚决贯彻执行,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瞄准先进高点定位工作目标,勇于争创一流,创造性开展工作。着力解决思想不解放、因循守旧、工作定位低、消极懈怠、低散难懒旧等思想障碍严重的问题;解决发展动力不足、目光短浅、作风涣散、畏难发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问题;解决创新意识不强、思想慵懒、固步自封、安于享乐、不思进取的问题。积极引导全体干部始终坚持解放思想、提升境界,敢于确立更高的目标定位和工作标准,加快推动各项工作突破发展。

(二)围绕责任意识查工作落实。重点看能否“既敢担当,又能担当”,不仅有想干事的热情,而且具备干成事的能力;看是否真正树立求真务实的政绩观,重实干、求实效,经常深入一线研究推进工作,把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主要解决脱离群众,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力的问题;解决对办公室安排工作落实不力,应付了事的问题;解决说得多、干得少,作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的问题;解决作风飘浮,心浮气躁,对工作倾注的精力不够,工作抓得不实、不紧、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做到强化工作责任,增强工作主动性,严谨细致、富有成效地完成办公室交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

(三)围绕工作成效查服务效能。主要解决工作不认真,考虑事情不周密、不细致,丢三落四,办文办会出纰漏、出差错的问题;解决缺乏创新意识,办文缺乏深度,满足于照抄照搬照转的问题;解决办事拖沓、时效性、实效性差,遇到工作能推则推、能躲则躲,不敢揽责任,不敢挑重担的问题;解决见事迟、反应慢,缺乏应有的敏锐性和快速反应意识的问题;解决缺乏深入基

层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信息调研工作不积极,质量不高的问题。加快作风转变,切实提高办事、办文效率和质量,做到办公室工作和谐运转、高效有序。

(四)围绕自身实际查廉洁自律。重点看能否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主要解决不讲团结,相互掣肘,影响工作大局的问题;解决机关管理不严格,有规不守、有章不循、自由散漫、纪律松驰,上班时间玩游戏、喝酒影响工作的问题;解决组织观念淡漠、廉洁意识不强,搞小团体、互相吃请等问题,切实做到政治坚定、团结统

一、令行禁止、廉洁勤政,树立起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三、集中整顿的方法步骤

这次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从1月29日开始,到2月10日结束,分为学习讨论、查摆剖析、整改落实三个步骤进行。

(一)学习讨论(1月29日至2月2日)。要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方式,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要围绕中央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精神进行学习讨论。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各级有关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形势,准确把握发展机遇,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坚定赶超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二要围绕贯彻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落实办公室工作任务进行学习讨论。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中共栖霞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报告,学习市委书记在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在2011年度市镇机关工作总结表彰会议上的讲话,学习市“两会”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梳理

完善本单位新一年的工作思路,确保工作思路清晰,目标责任明确,措施切实得力。三要围绕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进行学习讨论。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作的工作报告以及有关党纪条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要围绕转变作风、提速增效,更好地服务财源建设进行学习讨论。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围绕如何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参与和服务全市发展大局进行讨论,研究制定出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的具体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二)查摆剖析(2月3日至7日)。要认真对照这次集中整顿确定的“四围绕四查看”要求和需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各自实际,深入查摆单位和个人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症结。主要是围绕推动工作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提高工作能力、改进服务效能等方面进行查摆剖析。

(三)整改落实(2月8日至10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列出单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要加强调度检查,对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要督促及时解决;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时限、限期解决,决不能走过场、流于形式。要在认真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巩固集中整顿成果,促进各项工作严谨有序、规范运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在整顿过程中,要着重按照以下三个方面标准,认真检验作

风整顿是否取得实效。一要看思想境界是否有新提升。是否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是否按照赶超发展要求高点定位工作目标,是否增强了责任心和主动性,干部精神状态和机关面貌是否焕然一新。二要看目标任务是否明确。是否围绕全市总体发展思路,理清了工作思路,做到目标明、任务清、措施硬。三要看查摆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作风是否真正转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否真正提高,是否为新一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办公室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靠上抓的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组织实施工作。全办要形成主任抓科室,科室抓成员,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整顿活动卓有成效。

(二)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将集中整顿与节后工作统筹安排,同步推进,既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整顿活动,又要迅速启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以工作成果检验活动成效,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新起色。

(三)落实措施,狠抓整改。办公室每名工作人员都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通过整改达到预期目的。同时,结合这次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安排部署好办公室2012年各项工作。

推荐第7篇:政府办城区绿化实施方案

为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三年城区绿化任务,提高我市城区绿化水平,加快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市园林城为目标,以公园、街路、小区、庭院绿化为重点,组织和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植树造绿活动,实施大规模的城市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遵循原则

(一)坚持政府组织、市区联动、部门负责、全民参与的原则;

(二)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绿化优先的原则;

(三)坚持以人为本、树种多样、适地适树、合理配置的原则;

(四)坚持多元投入、科学造绿、种养保活、讲求实效的原则;

(五)坚持依托自然、因地制宜、传承文化、打造特色的原则。

三、工作任务

新建和改造公园、游园 25 个(中心城区 14 个)、面积 239 公顷 ;绿化道路 16 条(中心城区 11 条)、面积 50 公顷 ;绿化新建住宅小区 51 个、面积 89.3 公顷 ;绿化旧小区 36 个、面积 28.7 公顷 ;绿化单位庭院 20 个、面积 19.9 公顷 。城区新增绿地 319 公顷 ,人均公园绿地提高 1.8平方米 。

(一)公园建设。中心城区新扩建公园 14 个,面积 200 公顷 ,新建新合、马恒昌、滨江、大草房观摩园、南山、新江、新城、曙光 8 个公园;扩建改造和平广场、绿洲园、秀水 3 个公园;启动侵华日军 516 部队遗址、南苑、溪水(湖家泡子) 3 个公园建设。

马恒昌公园由齐二机床集团负责建设;

新合公园配套建设由黑龙江鹤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

大草房观摩园由市财政投资,市文化局结合老建筑保护进行修缮和建设;

绿洲园由龙沙区政府组织完善和建设;

新城公园由卓建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设;

曙光公园配套建设结合棚户区改造实施,其中,苗圃建设由市财政投资、市园林处负责;

溪水(湖家泡子)公园结合城防林项目进行建设;

秀水、马恒昌、绿洲园、滨江、侵华日军 516 部队遗址、南山、南苑、新江、曙光及新合共 10 个公园的绿化,通过机关、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实施;

富拉尔基区、碾子山区、梅里斯区、昂昂溪区的新建 11 个公园,面积 39 公顷 ,由 4 个区政府分别组织建设。

(二)街路绿化。中心城区重点完成南出城口、新江路等 11 条主次干路的绿化。鉴于政府财力有限,街路绿化由市园林处和联建部队义务完成。卜奎大街绿化建设结合道路升级改造同步进行。富拉尔基区、碾子山区、梅里斯区、昂昂溪区 5 条道路由 4 个区政府分别组织建设。

(三)新建小区绿化。望江、新合南、吉祥家园等 51 个新建住宅小区的 89.3 公顷绿化,由各相关开发单位和棚改办实施。

(四)旧小区绿化。南市场、启明、人民等 36 个旧小区的 28.7 公顷的绿化,由市建设局确定任务和标准,各区组织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区属企业、物业企业通过义务植树实施,市政府采取以奖代投方式给予补贴。

(五)单位庭院绿化。**职业学院、市第一中学、**医学院、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 20 个单位的 19.9 公顷庭院绿化,由市建设局确定任务和标准,各区组织相关单位自行完成。

(六)苗圃建设。将鹤城投资发展公司收购的位于梅里斯区境内的黑龙集团 200 公顷 林地建成苗圃。

四、工作标准

城市公园。 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功能合理、设施配套;因地制宜、以人为本。

居住小区。 新建小区绿地率要达到 30% 以上,旧小区绿地率要达到 25% 以上。

单位庭院。 绿地率达到 30% 以上,没有绿化用地的由政府指定地点建设相当面积的公共绿地。

义务植树。 适龄公民今年要完成 3 株义务植树任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 90% 以上。

五、工作时限

(一)公园、街路、住宅小区和单位庭院的绿化建设,要在 2009 年 4 月初至 4 月末前完成;

(二)各公园的设施配套建设要在 2009 年 6 月末前完成。

(三)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 2009 年 3 月 6 日前 选择义务植树方式(出资或自购自种),并以书面形式报市城区绿化办公室。采取自购自种方式的,要于

3 月末前落实苗木品种及数量,并将落实情况报市城区绿化办公室,所购苗木经市城区绿化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栽植。

六、保证措施

(一)明确工作责任 。 市政府是城区绿化工作的责任主体,市城区绿化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区城区绿化任务落实。市林业局负责苗

木供应协调工作;市水务局负责沿江景观带绿化建设;市监察局负责义务植树指标落实监督;市国土资源局、市城投公司负责绿化用地征用收储;市财政局负责绿化资金筹措落实;市建设局负责公园、街路、新建小区及棚户区绿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市委宣传部负责宣传组织和协调工作;各系统负责所属各事业单位绿化任务的分配落实。鼓励和倡导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认养、捐资、捐建功德林、学子林、新婚林、先锋林等特色林和公园绿地活动,对捐建单位和个人给予冠名、立碑奖励。

(二)确保植树质量。各植树责任单位要坚持高标准的质量意识,严格控制苗木采购、栽植和养护等关键环节;各级城区绿化部门要做好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和验收,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植树任务。植树单位负责树木一年养护,未成活的,需自行补植或交纳补植款。

(三)严格资金管理。义务植树任务每人 3 株,出资植树的单位按每株 40 元向城区绿化办公室缴纳植树费用(含苗木、运输、栽植和养护保活)。义务植树资金要专户管理,专项使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降低义务植树费用收取标准或挪用资金。为确保植树资金良性运行,统一建设的绿化项目将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审计局要对义务植树资金收取、使用全过程跟踪监督。

(四)完善推进机制 。把绿化工作纳入对各区和各部门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凡是未能完成绿化建设任务的单位,不能被评为年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建立由市长、主管城建和林业的副市长定期组织召开的绿化工作联席会制度,协调解决城区绿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公园和街路绿化建设中建立市领导 “包指标落实、包用地拆迁、包进度协调”的“三包”责任制,加大领导和推进力度。

(五)搞好宣传发动 。 各新闻媒体要开展城区绿化宣传月活动,制定整体宣传计划,开辟专栏专题, 总结推广典型,大造绿化声势,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建绿、爱绿、护绿、养绿,营造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城区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区绿化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城区绿化工作。

组 长 :杨 信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

刘 刚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高 环 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胡福绵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张贵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铁静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孙守荣 市委常委、**军分区政委

赵万山 市委常委、副市长

马占江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邓晓军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戚建美 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 光 市人大常务副主任

任玉良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德礼 市地税局局长

王德海 市经委主任

白旭东 市规划局局长

冯彦臣 市电业局局长

曲建华 市民政局局长

那 君 喆团市委书记

阮金思 **铁路局驻齐办事处主任

孙立凯 市建设局局长

孙炜航 市审计局局长

李 丹 市林业局局长

李东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鸣镝 市妇联主席

杨亚森 市总工会主席

杨耀鹏 梅里斯区区长

吴焕军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佟允滨 市物价局局长

邹 浩 富拉尔基区区长

张大伟 龙沙区区长

张卫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张更平市财政局局长

范希坤 市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金 伟 市教育局局长

周 伟 鹤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维友 市水务局局长

赵锡明 市环保局局长

侯洪彬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姚 卿 建华区区长

耿嘉毅 铁锋区区长

夏继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高立群 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黄大庆 昂昂溪区区长

曹永文 市卫生局局长

崔凤臣 碾子山区区长

董树友 市人防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城区绿化办公室。主任由市委常委、副市长赵万山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侯洪彬、市建设局局长孙立凯、市规划局局长白旭东、市财政局局长张更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东义、市林业局局长李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吴焕军、市水务局局长周维友、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夏继明、龙沙区区长张大伟、铁锋区区长耿嘉毅、建华区区长姚卿、富拉尔基区区长邹浩、碾子山区区长崔凤臣、梅里斯区区长杨耀鹏、昂昂溪区区长黄大庆、城投公司董事长周伟兼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孙立凯主持。

推荐第8篇: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区 政 府 办 公 室

关于印发《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宿豫经济开发区,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区各部门、各单位:

宿豫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制定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宿豫区财政局 区监察局 区审计局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为认真做好我区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开展专项检查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由初创阶段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在防治腐败方面发挥了明显的作用。但是我们仍需清楚看到,政府采购制 2 度改革时间还不长,我们的工作与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开始显现,采购活动中行为不规范、违规操作、恶意串通等违规违纪行为比较突出。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也破坏了政府采购制度的声誉,阻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化与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真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切实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各项规定。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政府采购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严肃查处不规范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奠定基础;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一步掌握政府采 3 购法律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地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范围是各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其中,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和社会代理机构(指获得省级财政部门认定乙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

四、专项检查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专向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

2、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采购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的执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采购代理机构财务收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五、专项检查组织与实施

区成立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检查的组织、指导、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和区直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组织专人,负责本乡镇和本系统专项检查自查自纠、抽查、报表汇总和总结报告,上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六、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份开始,到9月份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5月15日-2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认真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按照检查内容对本单位2006年和2007年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 5 应当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自查自纠有关表格(电子版)(采购人填写表格

1、

2、7;集中采购机构填写表格

3、

4、7;社会代理机构填写表格

5、

6、7)。

各乡镇和各部门于5月30日前报送将自查自纠书面报告及汇总后的电子化表格,报送区专项检查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6月1日-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将对乡镇和部门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

(三)整改提高。8月1日-8月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中暴露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验收总结。9月1日-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完成后,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我区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的验收总结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

七、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明 6 确责任,落实人员。在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及时加以解决。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通力合作,从经费和工作人员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组织和安排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

(三)依法行政,公正严格。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中,要依法检查,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四)加强协调配合。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协调配合,相互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五)加强信息统计汇总和定期报告工作。各乡镇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报表的填报、汇总和上报工作,确保表格发放到所有采购人。要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真填写,按时汇总上报。同时,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及时将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工作情况向上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报告。

推荐第9篇:凤翔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凤翔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

2020年)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陕发〔2016〕33号)《宝鸡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宝发〔2017〕15号)要求,到2020年如期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原则,把法治建设与全县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打造宝鸡副中心、建设实力强县,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基本目标

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实现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宪法、法律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人民权益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

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落实大部门制改革。推进县、镇政府事权规范化和全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镇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执行职责。(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发改局牵头,各镇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方案除明确各部门负责的工作外,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强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工作,在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及时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承接和下放工作。贯彻落实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做好县级放权经济发达镇工作。(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及城关镇、柳林镇等有关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按照《陕西省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以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认真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信息化、公开化。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制度,实行审批监管线上运行并向社会公开。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年审、年检。推进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县编办(县审改办)、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县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功能。凡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2018年底前一律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建设“网上办事大厅”网络系统,逐步落实县、镇两级网上审批,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通便民服务热线,实现政务“一号通”。推行“掌上办事大厅”建设,建立政务服务微信平台,实现点对点政民互动服务。(县政府办(县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中介服务平台,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县编办(县审改办)、物价局、财政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3.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深入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动态调整和更新已编制公布的权责清单。(县编办(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分类列出禁止和限制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县发改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

建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落实国家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公开县级收费目录清单,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取消。(县财政局、物价局、工信局、民政局、发改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4.完善宏观调控

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修订、发布县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县发改局、商务局、物价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5.加强市场监管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落实放宽企业住所、名称、经营范围登记条件优惠政策,实行简易退市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推进“五证合

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行“多证合一”。健全对外投资促进制度和服务体系,支持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推动装备、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出去。(县市场监管局、编办、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发改局、商务局、招商局等部门负责)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落实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建立信息公示、随机抽查、防范化解风险等协同监管机制,引导企业和行业组织自律守法。(县市场监管局、编办等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建设与接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广泛运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建立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违法失信整治力度。(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公安局等部门负责)

6.创新社会治理

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发展依法自治、规范运行的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2018年,实现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完成相关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的转移,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等部门负责)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完成事业单位分类的基础上,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的改革,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财税政策和机构编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脱钩。(县编办、民政局、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城乡群众基层自治和社区治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社会自治,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规章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县综治办、公安局等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全过程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县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加强自然灾害、网络、群体性事件等应急能力建设,提高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全面推行基层网格化管理。(县应急办、民政局、网信办、维稳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优化公共服务

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着力促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县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教体局、卫计局、文广局、人社局等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完善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确需政府参与的,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调整完善并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探索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县财政局、编办、发改局、民政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法规规章。推进环境监督体制改革,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县环保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及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推进资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政策,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开展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市场交易。(县发改局、物价局、财政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住建局、水利局、国土局等部门负责)

2018年,建立并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到2020年,力争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县环保局、审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9.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凤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凤政办发(2015)41号)工作要求,全面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履行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进行听证或者公开征询公众意见等必经程序。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前置审查关,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名义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未经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上会或者签发。各部门、镇政府以本单位名义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须经本单位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后报县政府法制办履行“三统一”制度。落实《宝鸡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做到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对备案审查中发现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或者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或者违法增加其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纠正;对部门职责不清、行政管理措施不当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审查的,要认真办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的信息化建设,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管理。(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政府、县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0.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的一般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每2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及时按程序处理。2017年底前,对全县各级行政机关制定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工作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1.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

全面贯彻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法律规章的落实。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深化改革、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实现改革决策与法律规章相统

一、相衔接。对改革涉及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问题,各部门要主动与法制部门加强衔接。(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2.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完善落实《凤翔县人民政府关于重大事项科学决策工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委报告程序。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县、镇政府要建立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邀请相关专家、有序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决策事项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及风险评估等内容进行论证。公众意见、听证、论证的结果等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提请审议前必须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行政首长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3.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导致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以及决策不能全面、及时、正确实施的,要严格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应当终身追究。对决策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加以调整和纠正,减少因决策失误或者情势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县监察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14.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加快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完善政府和工作部门法律顾问的聘任、考核、激励制度,实现全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县政府法制办、县司法局、财政局、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落实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畅通政府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有效规范成本核算、质量控制、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提高购买质量和效率。(县政府法制办、县财政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根据县、镇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强化镇政府职能,通过依法委托的方式由镇政府行使部分行政执法权。(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城关镇、柳林镇及其他相关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效率。(县编办、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推进综合执法。完善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监、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商务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推动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建设。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破除市场监管多头执法、相互分割,逐步实现“多帽合一”“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善县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体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工作部署,2017年实现县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持续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县编办,市场监管局、文广局、住建局、卫计局、安监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商务局等相关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县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制定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夯实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咨询制度、执法办案情况通报制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投诉举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实现全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级信息资源共享。(县检察院、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6.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省政府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规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裁量依据制度化,行政裁量行为规范化。(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2017年全面推行,逐步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明确执法具体操作流程,严格按流程和标准执法。(县政府法制办、财政局、县级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健全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决定、罚没收入管理等制度,明确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的适用条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及时解决职责不清、多层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县级各有关部门、县政府法制办、财政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7.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7年在全县实施。(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2019年底前,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办案信息化记录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手段。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8.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以及政府机构改革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示。(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018年底前,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健全落实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重点考核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县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9.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有计划的日常全员执法业务培训、网络培训和考核。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纪律教育,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县政府法制办、人社局、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县级各有关部门负责)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0.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建立和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加强行政程序建设,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发挥政府诚信示范作用,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快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设。(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全县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落实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依法接受询问和质询,按时报备规范性文件,向人大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时处理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的有关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据行政诉讼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认真研究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县政府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2.强化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加强行政监督,强化政府内部监督,改进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执法督办等制度,开展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的常态化层级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监察机关及时落实完成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2017年底前,建立并落实相关制度,对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县人大法工委、监察局、人社局、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严格审计监督。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县审计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3.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

完善外部监督机制,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热线电话、电子信箱、政务微博和微信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型媒体的互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监察局、信访局、县级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4.全面推进信息公开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拓宽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政府文件和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县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财政局、发改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行政执法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机构、执法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决定应当保证相对人通过适当途径查询。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要依法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依据、条件、流程、办理机构和人员、收费标准等信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开。(县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创新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完善政府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开展公民代表走进政府、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等活动,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县政府办(行政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5.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人社局、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26.健全依法预防和化解纠纷机制

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和协商沟通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社会矛盾线索,倾心听取群众诉求。落实社会救济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安全生产、损害生态环境、破坏网络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信访局、民政局、司法局、公安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网信办等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7.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完善听证工作机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注重现场调查。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设置行政复议专职人员,满足开展复议工作的基本工作条件。建立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机构,借助社会力量,确保法律适用准确,提高办案质量。对行政机关不积极主动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县政府法制办、编办、财政局、监察局、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8.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仲裁工作

健全行政调解制度。明确界定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完善行政裁决工作机制,明确行政裁决主体和适用范围,规范行政裁决程序,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完善仲裁制度。加大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引导社会公众通过仲裁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进仲裁规范化建设,提高仲裁公信力,发挥仲裁在解决人事、劳动、民商事等纠纷中的作用,推进仲裁工作健康发展。(县人社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住建局、卫计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9.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引导当事人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类型选择最适当的解决途径。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现村委会、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推进企事业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重点解决消费者权益、劳资关系、医患关系、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县司法局、综治办、县法院、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0.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推行“阳光信访”模式,规范网上信访业务的受理办理,实现信访事项处理全过程公开。进一步完善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机制,抓实依法逐级走访、初信初访办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加大信访督查督办力度,公开督查结果。落实涉法涉诉信访终结制度改革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公安局等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31.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恪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在工作中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牢记职权法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权益,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政府各项工作,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县级各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2.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严守党纪、恪守国法的干部用起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问题严重或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

33.落实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

县、镇政府及其部门要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年安排3次以上集体学法,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公务员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把宪法法律列为党校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县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县政府办、县委党校、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4.完善和落实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 推行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察测试制度。在政府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中加大依法办事能力的内容,并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负责)

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权威。建立法官、检察官、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普法的同时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县司法局、县法院、检察院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组织保障和落实措施 35.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县各级行政机关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及时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县委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6.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重要位置。县、镇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2次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问题,要列入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研究解决。本辖区、本部门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要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县、镇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本年度安排,政府各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依法行政情况和本年度安排,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7.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严格按照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县政府根据年度重点任务确定年度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推动作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县政府每年至少组织1次依法行政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县考核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8.加强经费保障

要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县财政要切实保障行政机关法治建设支出需要。加大行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严肃查处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部门利益挂钩。(县财政局、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9.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制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为法制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充分保障,增加和落实人员,使政府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法治建设的繁重任务相适应。各镇、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设置法制股室,确定1名以上专职人员,实行执法办案审办分离。(县编办、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镇政府、县政府法制办、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加大对法制人才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拓宽法制机构、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及与其他组织人才交流渠道,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0.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大力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法治舆论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级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各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可检验成果、推进措施以及进度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除本方案有明确时间要求外,原则上应当在2019年底前完成。作为牵头单位和负责单位的县委有关部门、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政府要在每年7月10日和12月30日前向县委、县政府书面报告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要牵头做好督促检查。各镇、各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同县政府法制办沟通协商,确保到2020年如期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推荐第10篇:政府农机打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市农机化管理办公室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本市农机打假工作实际,制定**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护农民根本利益,保障农业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认真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大力推动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和整顿农机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机坑农行为,积极推进放心农机下乡进村,完善农机打假和农机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强化服务指导,促进农业增产、农村稳定、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通过市、区两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使农机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机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机配件质量明显提高,基本杜绝假冒伪劣农机配件和用劣质零部件装配的整机,国家规定实行产品质量强制认证的农业机械抽查合格率达到100%,农机专用配件的市场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85%,放心农机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管。积极开展产品质量抽查,监督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生产经营档案,不断完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农机产品质量监管档案,及时掌握产品质量信息。

(二)加强农机市场的清理整顿和监管。联合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市场的监督管理,继续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生产的专用零配件质量的检查力度,继续加强对国家规定实行强制认证的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和销售市场的检查力度。

(三)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开展农机产品质量调查,提高农机试验鉴定工作质量,利用本市已建立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网络,及时处理重大、突发的农机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四)强化合力查处案件的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合作,加大联合整治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农机具的行为,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违法犯罪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构。市农机化办和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成立由专人负责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制定活动计划,保证各项具体活动的实施。

(二)积极监管,形成联手联动合力。农机部门与工商、质检部门联手,市区有关部门上下联动,积极开展对农机市场的清理整顿与质量抽查活动,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和零部件。

(三)深入宣传,选择重点突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明白纸、宣传单等多种手段,开展放心农机下乡和3.15农机消费者维权专项活动,宣传农机法律法规,普及农机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荐放心农机。

(四)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实行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措施得力、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重点活动

(一)“3.15”期间,组织**市3.15农机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新型农机展示活动。

(二)3月中下旬,组织 “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为主题的大规模的宣传和现场咨询培训活动。

(三)4月,结合春耕备耕组织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春季行动,及时通报行动成果。

(四)6月,组织生产企业进行“农机试验鉴定办法”的学习宣贯,组织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抽查,重点对已发放的推广鉴定证书的生产企业加强复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

(五)7-8月,集中对**年财政补贴农机具质量进行一次全面调查。

(六)9-10月,结合三秋组织开展农机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七)11月,组织开展农机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活动,组织召开**年度农机打假总结表彰大会。

第11篇:供电所对接政府“四个平台”实施方案

深化网格化全面管理,融合“四个平台”建设

概述:

为更好开展“最多跑一次”工作,融入政府“四个平台”建设改革,切实达到便民服务平台的要求。将用电业务、停电配合工作、电力设施保障宣传、政府综合整治、“大拆大整”等事项与平台建设有机融合,打通政务服务网与电力内网数据交互渠道,实现电力工作线上流转、线下支撑,供电服务实时监管的政企联动的服务机制,延伸并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实际应用范围,实现服务民生与市场拓展的互利共赢。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最终达成“最多跑一趟”乃至“零跑趟”的核心目的。鹿城供电分局在仰义供电所试点开展电力服务融入街道“四个平台”工作。

一、供电所末端全面融合

消除专业壁垒,深化供电所网格化管理:

通过网格化思路,全面优化仰义所管理体系。根据仰义街道2个社区27小网格的设置。在原有营业班+用电班+运检班的传统模式上实行人员重组,打破按专业分班组的旧模式,运检与营销“合二为一”,实行“1名供电网格长+4名供电网格员”的网格化管理。将仰义街道辖区内2个大社区内27个街道小网格,每5-8个相邻网格划给一名供电网格员。为确保业务高效完成,为网格长及4名网格员提供全所专业业务支撑。各业务部门各施工队伍在完成日常工作前提下需听从网格长及网格员调度,从而降低网格员业务工作量,提升网格员工作效率;员工的精力是有限的,只有整个团队密切配合才能降低彼此工作量,保障网格员有充分的精力对受理的每一件业务进行全流程跟踪直至终结,并及时向网格长汇报。为做到客户诉求就近响应、提供高效的优质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网格化工具不仅仅要提升管理模式,更要提升电力设备运维管理。完成仰义片区48条10kV线路,191台公变,451台专变,10563户用户CAD、GIS、PMS2.0、营销系统的图数治理,核对保障各系统数据高度统一绘制了准确的地理接线图,做到所有设备图型与台账一致、系统间数据一致、系统与现场一致,为停电分析、主动抢修等功能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撑,缩短了客户故障停电时间,进一步夯实基础。

2、打破思想禁锢,革新供电所人员理念:

思想是禁锢行为的枷锁,员工理念的转变将会成为这场改革与革新的重中之重。为更好适应当前环境下必须有针对性的强化全体员工的服务意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提升主动服务意识,规范行为,要求每一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将“主动服务、积极引导”实施的同时,集中探索客户在优质服务上的新要求,将其汇总整理形成优质服务的贯彻案例,并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保证服务“零违章”;二是多做换位思考,从用户角度来衡量自己的工作是否满意,多为客户考虑,避免客户重复来访,加深“最多跑一趟”理念理解;三是各部门班组学会密切沟通,逐渐建立的团队合作意识,提升团队凝聚力。 四是拓展创新意识,由“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意识转换,征求客户意见,记录服务点滴,为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向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及时、快速地为客户解决用电之难。针对特殊问题要特殊对待,及时将投诉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依法合规,遵章守规,标准化服务。无规矩不成方圆,服务同时应当维护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整体形象;

二、深度融入“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1、统一渠道简化流程

供电所网格化团队主动出击,按照“以街道为依托、以社区为平台、以村居为配合”的原则,积极对接仰义街道、社区、村居,将电力服务融入“四个平台”建设改革。为平台提供用电业务、停电配合工作、电力设施保障宣传、政府综合整治、“大拆大整”等多项服务内容。其流程构想为两种模式:(1)供电网格员与街道全科网格员直接通过微信联系,由街道全科网格员反馈业扩业务、故障报修或提出电力需求,供电网格员直接处理答复;(2)通过供电所监控室与街道“四个平台”对接,“街道网格员接收+便民服务平台受理→供电网格长接受在微信群下发任务→供电网格员全流程跟踪完成→反馈供电网格长→反馈便民服务平台”供电网格化团队统一由网格长接收与反馈业务,流程简单明了,操作便捷。在为便民服务平台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在该平台进行适当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与51101010快抢热线宣传,提升企业形象。通过简单的微信网格成员群,实行“一令跟踪到底、一次服务到位”,实现工作管控全过程。

2、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

推行“互联网+”成果,创新开展主动服务,对于部分简单用电业务,采用线上办理或上门服务模式,实现“跑零趟”的便民服务。对街道全科“网格员”开展涉电业务培训以及掌上电力APP应用操作培训,并编制简单业务知识库方便街道网格员查阅,着力推进“大后台、大通道、大服务”体系建设。

未来还可依托平台推进用电实名登记,更新用电客户信息台账,客户联系方式,了解家庭人员组成,流动性特点,控制电费回收风险。在内部构建电力积分兑换和增值服务体系,推行预付费和电子账单,实现电费查询实时、购电充值随时、余额及时提醒、电费预存充值返还业务等智慧用电管理业务。打造类似支付宝城市服务模式的新时代服务模式,为延伸服务提前做准备。

具体实施方案 机构设置:

政府机构简介:据了解,政府目前围绕基层治理“一张网”建设要求,在整合各类网格资源的基础上形成全科网格,通过科学合理划分网格,进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网格均设有全科网格员,承担着发现并上报问题及问题的闭环流程职责,建立起以全科网格为基础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如:仰义街道划分将辖区划分为2个社区27小网格。

现政府全力推进的全科网格规范化建设,要求全科网格员每周须有3个半天走访入户,并建立网格、村、街道(镇)、区(县)四级事件流转机制。村(居)民的简单矛盾纠纷或一般性的业务咨询,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或解答,遇到全科网格员解决不了的问题,在手机上一按,就自动上报村(社区),由村(社区)在接报后3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置反馈。

村(社区)解决不了的问题,则作为三级事件上报乡镇(街道)处理。乡镇(街道)设有综合信息指挥室,负责指挥调度“四个平台”管理服务力量,将村(社区)上报的问题流转到四个平台中,由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协同处理,解决辖区基层治理问题。乡镇(街道)难以协调解决的事件,作为四级事件上报区(县)级综合指挥中心处置。最终,每一事件的处理结果均要反馈给全科网格员,处置是否及时?结果满不满意?最终都要由全科网格员来认定。由全科网格员确认验收后关闭该事件,形成业务闭环,实现“发现上报-调度分流-处置反馈-任务核查-评价考核-结单归档”全流程网上运行。如果全科网格员验收不通过,该事件将会一直挂在平台上,纪检部门将及时介入问责。

详见流程图:

政府机构村(居)民全科网格员村(社区)乡镇(街道)县级综合指挥中心四个平台提出需求受理反馈终结一个工作日能否处理否受理纪检问责能否处理否三级事件四个平台否不合格验收合格验收三个工作日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机构处置反馈能否处理四级事件升级能县级综合指挥中心阶段

供电所机构设置:通过对政府部门的深入解读,其机构以全科网格员与四个平台为组成核心。围绕这一特点,供电所在机构组成上亦紧绕此核心,形成一个拥有多业务支撑且具有针对性的网格化团队,致力于对接政府全科网格员与四个平台的各类电力业务,为属地的村(居)民、企业、政府提供更好的电力服务。

以仰义供电所为例,根据仰义街道2个社区27小网格的设置。从“综合班+营销班+运检班”选出优秀的供电网格员对接街道全科网格员,打破按专业分班组的旧模式,供电网格员运检与营销“合二为一”,供电网格员向“一专多能”方向发展,供电所建立“1名供电网格长+4名供电网格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建成供电所监控室。

受理反馈供电所监控室网格长:周晓军受理反馈网格员:金伴反馈受理网格员:王少波网格员:张天豪网格员:黄仕反馈受理反馈受理反馈受理全科网格员全科网格员全科网格员全科网格员四个平台

每位供电网格员根据街道网格区域的大小,用电户数额多少,对接街道5-8个相邻网格。

推行“小前端,大后台”模式,4名供电网格员作为前端对接人员,经过“自评、鉴定、考评”三级培训通关,人人具备集配电运维、设备管理、营销管理和客户服务于一体的“一专多能”综合型人才。在同一社区内相邻供电网格员互为AB岗,简单电力业务自己办理,繁琐业务及专业性比较强的业务后台专业人员或班组支撑。供电网格员碰到自己不能处理的事情时需立即上报网格长,由网格长统一协调处理,由供电所后台各部门鼎力支持处理,处理完成后答复供电网格员。与相对应社区网格员保持密切沟通,组建电力网格员+社区全科网格员微信群,方便信息交互,做到业务实时沟通。

简单业务,自行处理告知收接网格长协调支撑接收涉电业务网格员供电所各业务部门接收接收全科网格员

各业务部门与各施工队伍在完成日常工作前提下需听从网格员调度,从而降低网格员业务工作量,提升网格员工作效率;员工的精力是有限的,只有整个团队密切配合才能降低彼此工作量,保障网格员有充分的精力对受理的每一件业务进行全流程跟踪直至终结,并及时向供电所监控室汇报。 事件小前端大后台及时接收与汇报业务全过程跟踪监控室网格化团队业务运检班营销班支撑综合班

主要服务内容:

简介:近年来,浙江省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机构和力量延伸到乡镇(街道),加上综治工作、便民服务,形成了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功能性工作平台,基本覆盖乡镇(街道)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事务。

“四个平台”以信息化为支撑、以全科网格为基础,建立统一的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建立“乡镇(街道)前台受理、县级后台分类办理”的服务模式。通过相应的功能模块划分、工作流程再造和工作机制完善实现政府各业务高效开展。

基于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平台现有基础,考虑将停电信息,拆迁拆违,四无整治,安全用电,政策处理,树线矛盾,用电报装信息,涉电简单业务快速通道,上门服务等各项电力业务服务与四个平台进行尝试性融合。现从四个平台逐个分析:

1、综治工作平台。

以街道综治办为依托,联合公安、司法、交警、人武、信访维稳等力量,强化综合治理、矛盾化解、维护稳定、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协作、联动,形成统一的综治工作平台。综治工作平台由街道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综治办承担该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综治平台有较强的协调指挥能力,依托该特点,可将电力部门政策处理与树线矛盾等板块与该平台融合。通过供电监控室定期访问综治工作平台,接收受理相关电力政策处理问题,及时给与答复反馈,并在处理完成后由监控室定期反馈情况。相应的,电力部门有政策处理矛盾或树线矛盾需园林配合时,通过监控室将矛盾上传至综治工作平台,指派相应网格网格员跟踪与对接相关事务。达成一个互惠互利的高效工作模式。

2、市场监管平台

整合街道食安办和市场监管站办公运行,联合卫生、畜牧兽医等力量,健全双重管理,并以此为依托,形成市场监管平台,承担面向企业和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监管和执法职责。市场监管平台的重点工作是由街道分管领导负责牵头,食安办(市场监管站)承担该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及商品的日常巡查和违法案件的打击查处。这与电力安全用电及电力设施保护不谋而合,电力部门主动对接市场监管平台,将安全用电稽查与电力设施保护纳入日常巡查检查内容之中。政府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涉及电力部门如有违法用电或不安全用电情况,可以在市场监管平台发布相应稽查情况。供电监控室实时接收稽查情况,发送至电力网格员,电力网格员接收后开展现场踏勘,2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情况或处理意见。通过政府的巡查与网格员的现场处理,主观的加设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环节,发放相关书籍或口头的形式,加深群众对电力设施保护的意识。

3、综合执法平台

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为依托,联合国土、环保等力量,通过双重管理,形成街道综合执法平台。综合执法平台主要承担一线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监管功能。同时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属地管理、权随责走、条块结合等形式,加强与市场监管平台的协作、联动,开展区域内统一的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增强行政执法工作覆盖范围和整体威慑力。综合执法平台由分管领导负责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承担该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近两年随着“大拆大整,大美大建”如火如荼的开展,政府部门与电力部门配合拆违断电有着较为密切的合作。为更好的为政府综合执法提供优质的服务,可将该业务与“综合执法平台”建设有机结合。其做法是:政府部门确认拆迁时间与拆迁地点并在“综合执法平台”发布申请,供电所监控室在接受到申请后将拆迁拆违申请单发送至相应供电网格员,由供电网格员安排人员并给与答复。通过这种形式,应对政府需求,供电所主动对接,助力政府综合治理快速开展。

4、便民服务平台

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按“应进俱进”要求,把各类事项纳入中心,并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部门驻场办理等形式扩大窗口服务范围;同时加强与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法律咨询、党建服务、文化广电、教育培训等基层站所及养老、志愿者等社会服务组织的协作、联动,形成便民服务平台,畅通信息渠道,为基层群众提供各类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便民服务平台由分管领导负责牵头,便民服务中心承担该平台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

尝试性将以下业务与便民服务平台融合①停电信息发布:在供电所技术员上报双周计划同时发送停电信息至供电所监控室,由供电所监控室统一每周五下午发送至便民服务平台,便民服务平台系统发布停电信息。同时供电所网格员将停电信息发送至各全科网格员处,并对所负责的网格在网格群中发布信息。 ②涉电简单业务快速通道:由供电网格员主动对接社区全科“网格员”对其开展涉电业务培训以及掌上电力APP应用操作培训,并编制简单业务知识库方便街道网格员查阅,进行适当电力设施保护宣传与51101010快抢热线宣传,当其面对社区居民简单电力业务问题时,具备一定的手机网上app处理能力,借助社区网格员的途径,提供最快捷的电力服务。在全科网格员面临问题难以解决时,供电所为其搭建一条便利通道,他可以直接将相关业务转至供电网格员,由供电网格员接手进行快速处理。③简单用电业务上门服务:在用户提出相关需求或者当该业务具备上门服务条件时,供电网格员可根据业务情况酌情安排上门业务办理计划,实现 “依托在线办理,简单业务零跑趟”的服务目标。

流程图

事有大小,政府事件大致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级别其处理周期不同处理难度亦各不相同,故需要分别考虑。由于一级事件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反馈,二级事件需在二个工作日内反馈,考虑反馈时间因素与平台数据流转周期的因素,采取全科网格员与供电网格员直接对接处理反馈的方式,供电网格员直接接受社区网格员业务,提供服务并完成后反馈社区全科网格员,由社区全科网格员验收合格反馈用户。同时供电网格员将处理完毕的事情上报供电所监控室,监控室每月汇总报街道“四个平台”备案

三级事件与四级事件处理难度相对较大且时间相对宽裕。采取以下流程:社区全科网格员在与供电网格员对接额同时上报街道四个平台,街道四个平台发送事件至供电所监控室,监控室发送供电网格员同时发送给网格长。供电网格员接收任务,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与答复供电所监控室,并明确处理期限或处理意见(供电网格员碰到自己不能处理的事情时需立即上报网格长,由网格长统一协调处理,处理完成后答复供电网格员。)。在供电所全业务支撑下完成后汇报供电网格员,供电网格员反馈给社区全科网格员,社区全科网格员验收合格后,供电网格员报送监控室,监控室收集反馈情况并报送街道“四个平台”。

流程图如下:

流程图村(居)民社区全科网格员四个平台供电所监控室网格长网格长提出需求受理三级、四级事件受理发送相应网格员网格员确认事件等级反馈初步处理时间或处理意见一级、二级事件反馈协调否不合格能否自行处理收集反馈情况,每一个月汇总反馈平台合格业务情况全程业务跟踪处理供电所全业务支撑不合格反馈处理情况审核处理情反馈处理情况况处理完成反馈终结能能否自行处理不合格否对接网格员合格验收反馈处理情况处理完成供电所全业务支撑待验收合格后反馈阶段

第12篇:某县级政府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XX县级政府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

摘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技术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信息化水平也已成为一个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关键词: 信息化

随着时代的发展,信息技术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资源,信息化水平也已成为一个地区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作为社会信息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务信息化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为明确我县政务信息化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政务信息化工作,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重点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数字商都”这一总目标,加快政务信息化建设步伐,建立科学、规范、协调、高效的政府内部运作机制,充分整合我县信息资源,加强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信息网络建设,实现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企业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资源互通,进一步提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率和政府工作效能,努力建设公正透明、办事高效的政府。

二、基本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基础先行、规范标准、资源共享、应用主导、面向市场”的建设原则开展我县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信息化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社会工程。必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减少重复建设,科学有序地推进信息化。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示范引导、组织协调和营造机制的作用,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导向作用,广泛吸引各方面资金、人才共同参与信息化建设。

(三)立足应用、务求实效。从实际出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重点,注重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

(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重点建设具有示范作用和效果明显的项目,积累经验,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五)资源共享、安全可靠。加强资源整合,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

(六)统一标准、有序发展。要以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网络交换平台为标准,避免各自为政、各不相容。

三、总体目标

继续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引入政府网站综合管理系统,形成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各单位二级子站和相关网页为辅的综合门户网站;形成对内沟通政府与公众,对外宣传介绍商都的信息平台;逐步建设县乡政府机关内部办公业务网,并在此基础上,待条件成熟后开通政府办公资源网,实现信息双向传递,向政务活动电子信息自动化和无纸办公迈进,初步建成“电子政府”;以市场信息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面向经济、面向社会,重点建设县域经济、乡镇发展农牧业、工业、招商引资、教育、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政、社会保障等10个数据库。

四、建设任务

(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大信息整合力度,由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牵头,由各单位出

资,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统一配套电脑、电脑桌等专用办公用品;与网通公司协调,为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全部开通互联网并统一开通专用邮箱,采取电子邮件发送形成,实现各单位信息报送网上传输。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域名、统一服务器托管,指导有关部门建立专业网站,作为县政府门户网站的二级子站。

(1)县域经济网。由统计局和发改委承办,网页内容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全县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历史年鉴、主要经济指标历史年鉴等,并链接到县政府门户网站,为领导提供科学决策支持。

(2)乡镇门户网。由乡镇筹资,在信息办帮助、指导下完成乡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与县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在网上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农牧业实用技术以及上级及我县出台的一系列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方针、政策,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改善乡村的生产和投资环境,不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维护农村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3)农牧业信息网。由县农牧业局筹资建设,建立“商都县农牧业信息网”,与县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并搞好更新维护。充分利用农牧业信息平台,宣传农业政策法规,发布农业企业、农产品和劳动力转移信息,逐步实现网上交易、网上转移、网上查询,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并积极面向农村开发信息资源,向农民提供生产和流通服务。

(4)教育信息网。充分利用各中小学现有的多媒体教学、局域网设备,由教育局负责全面整合,建成“商都县教育信息网”,实施中学及重点中心小学上网工程,并与县政府门户网站链接,上网发布教育信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5)工业企业信息网。由工经委负责筹资建设,建立“商都县工业企业信息网”,与县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并搞好更新维护,作为商都县企业网络平台,吸引各企业广泛参与,发布供求信息和客户服务信息,开展网上交易,初步实现电子商务应用。

(6)招商引资信息网。由发改委、工经委、商务局负责,对外发布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服务机构、办事程序等内容,并与县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形成我县对外招商的窗口,吸纳外来资金参与我县建设。

(7)医疗卫生信息网。由卫生局筹资建设“商都县医疗卫生信息网”,并与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在网上公布医疗卫生机构、防疫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布局、床位、设备、技术力量等情况;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技术力量,行政村卫生室分布情况;农村合作医疗情况,为全县人民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信息。

(8)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专网

由县计划生育管理委员会承办,在已开通的计划生育专网的基础上,制作计划生育网页,与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发布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基本情况,各乡镇、行政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主要指标,计生要情、计生服务、计生信息和计划生育责任等,提升计生管理效率。

(9)社会保障信息网。由劳动、社保、就业局共同筹资承办,建立“社会保障信息网”,与县政府门户网站链接,并搞好更新与维护。充分利用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发布全县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就业培训等社会保障情况,宣传社会保障政策,为社会提供多种网上就业再就业便民服务,实现社会保障管理网络化。

(10)民政信息网。由民政局筹资承办,建立“民政信息专网”,与县门户网站链接,发布全县城乡低保、五保户供养、困难群体救济、大病医疗统筹等社会福利性事业和优抚、婚姻管理等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及发展情况,网上提供各项工作的办事流程,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服务。

(二)电子政务网络建设。在2007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协同网

通公司,在全县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全部开通机关内部办公业务网。待条件成熟后,各机关内部办公网与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服务器进行链接,开通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网络运行后,县委、县政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互联互通,实现发送公文、表格、会议通知以及其它办公事务信息的双向传递,逐步将县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接入全市、全区、全国办公业务资源网,实现国内政府系统办公业务的资源共享及办公业务的网上传递。

(三)农村信息化应用工程建设。结合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按照需求主导、政府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业合作组织、农村经济人等价值链的带动作用,全面推广农村信息入村入户工程。整合各类涉农信息资源建成综合性农业服务主平台。今年在东南部4个乡镇及部分行政村设立乡镇信息服务站和村信息服务室。明年在西北部的5个乡镇和部分行政村设立乡镇信息服务站和村信息服务室,5年内完成接入211个用户终端,建立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网点,基本实现信息发布、信息采集互动,建成覆盖全县的网络服务体系,实现网络到乡镇、信息进农村。

五、2008年全县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

(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

①完成乡镇门户网站建设;

②完成农牧业信息网建设;

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专网建设;

④完成教育信息网建设。

(二)电子政务网络建设。

协同网通公司,年内开通财政、计生、交通、建设等30个科局的机关内部办公业务网。

(三)农村信息化工程建设。

完成大黑沙、十八顷、小海子、七台镇四个乡镇的信息服务站和部分行政村信息服务室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政府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同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信息化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完善规章制度。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围绕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信息资源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信息服务业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等方面,由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统一制定全县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和管理办法,并同时出台信息化建设考核办法,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确保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信息化建设的功能和优点,努力营造加快全县政府信息化建设的舆论氛围;强化全县网络管理人员和网络信息员培训工作,使他们在短期内掌握互联网应用的基本知识,计算机应用基本知识,网页制作与管理知识和信息收集、发布方法。

第13篇:政府办绿化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镇、**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城市化战略,加快推进城南新区建设,绿化美化县城,切实改善县城人居环境,争创省级园林城市,县委、县政府决定组织第六次县城绿化会战,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建省

级园林城市的目标,全力打造水绿**的特色,坚持政府组织,全员参与,统一规划,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建设布局合理,覆盖全面,景观优美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今年第六次县城绿化会战的主要目标是:新增公共绿地面积125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3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2%。创建绿化达标单位10个,达标小区10个,省级园林式单位1个,省级园林式小区1个。围绕上述目标,今年第六次县城绿化会战实施6类40项工程,投入资金7000万元。

(一)公园建设工程。投入资金3300万元,高标准建设新区公园、森林公园、新兴大桥桥头公园、金沙湖一期工程、龙湖公园等公园绿地,逐步形成绿量充足、景观优美、特色鲜明的开放式生态景观。

(二)道路绿化建设工程。投入资金1500万元,重点实施新兴路、大关南路、跃进路、射阳河西段风光带、204国道等主要干道的绿化。

(三)县城绿化提升工程。投入资金200万元,重点实施城中公园、人民广场、主要道路节点、铁军广场等绿化景点建设。

(四)住宅小区绿化达标工程。计划10个住宅小区绿化达标,投入资金1000万元。清华名仕园要建成省级园林式小区,翰林居、碧水豪苑、天宇华庄、澳洋欧洲花苑、东方广场、城中花园等要确保建成绿化达标小区,力争建成省级园林式小区;南方花苑、碧水明苑、百盛花园等已形成一定规模的住宅区,要按照绿化达标要点,进一步提高整体绿化水平。

(五)单位庭院绿化达标工程。计划10个单位庭院达标,投入资金500万元。县教育局要确保建成省级园林式达标单位,检察院、公安局、人武部、交通局、粮食局、劳动局、卫生局、审计局、**工业园等单位要确保建成绿化达标单位。其他有创建目标的单位要积极参与会战,确保完成任务,努力营造处处见绿、处处有景的宜人环境。

(六)纪念林地绿化建设工程。由党群、宣教、政法、农水、财贸、工交等六大口,实施6个纪念林地,投入资金500万元。对落实会战任务的六大口纪念林地,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规划,对照时间节点,尽快落实到位,确保形成绿化会战热潮。

三、绿化管护

加大绿化养护管理改革力度,提高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切实改变过去重栽轻管的状况,不断提高苗木存活率和保有率。对绿化的管护具体采取以下几种办法:一是单位(小区)绿化养护管理由单位小区自己负责;招标发包的绿化工程养护由中标单位负责;对养护期满的绿化工程绿化由建设局对外发包,确定管养单位,逐步推向市场。二是沿主、次道路的各部门、单位和社区、近郊村,要与绿化管理职能部门依法签订门前绿化管护责任书,承担平时管护和毁损赔偿责任,切实把门前绿化管护工作落实到实处。三是加大依法查处力度,公安、建设部门对毁绿、损绿,破坏绿化设施的行为,要严处重罚,坚决予以打击。四是教育县城广大市民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绿化家园靠大家的意识,自觉爱护城市花草树木和园林设施,真正形成文明、健康、和谐的绿化氛围。五是切实加强绿化管理队伍建设,深化内部改革,逐步形成建设、管理、养护分开的格局。

四、推进措施

(一)紧咬时间节点,形成推进合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响应第六次县城绿化会战的总部署,抓住今年春季绿化黄金时间,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完成包干任务。今年绿化建设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3月6日—3月10日)宣传发动。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城联动,造浓绿化建设的强烈氛围,掀起大搞绿化建设的热潮;第二阶段:(3月11日—4月30日)组织实施。集中优势力量突击五十天,全面完成绿化建设任务;第三阶段(5月1日至12月底)考核验收阶段。以完成时间、完成量、成活率为主要内容,对各单位进行考核验收、评优罚劣,确保绿化会战取得圆满成功。

(二)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具体要求

**镇、**镇、开发区和建设、交通、水利、国土、林牧等部门是县城绿化建设的重要部门,要把绿化建设当着本部门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各镇区、部门必须紧密配合、联动操作、合力推进。**镇、**镇、开发区要把本区域绿化建设的任务当着份内事,抓紧落实到位,积极配合县主管部门抓好城南新区市政道路两侧的绿化建设;开发区要结合县城规划,抓紧实施内部绿化工程;郭墅、

三灶、新沟等县城周边镇要按照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扎实搞好县城外围防护林建设;建设部门要超前做好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工作,并按规划负责落实好建成区的绿化任务,重点抓好公共绿地建设;国土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帮助相关镇区、单位、部门落实绿化用地指标;交通部门要抓好交通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大力推进绿色通道工程;水利部门要实施好河道两岸绿化建设。

(三)精心组织实施,严把质量标准

今年列入政府实施的绿化工程,要通过规范的招标程序,组织高资质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建设部门的规划要求,精心组织施工。各部门和单位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会审,审批后方可施工。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提高苗木成活率和保有率,县绿化管理部门要跟踪督查验收。建设部门要做好各部门和单位绿化建设技术和实施方案指导工作,要做到有请必到、有求必应,直至部门和单位绿化建设任务全部完成。

(四)广辟资金渠道,确保实施到位

县城绿化建设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城市绿化条例》、省人大通过的《江苏省绿化管理条例》,对全民义务栽树、单位小区绿化达标、认建认养认管绿地、城郊绿化、闲置土地绿化、拆违建绿、“门前五包”、立体绿化和公路、河渠绿化通道建设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具体是:住宅小区绿化资金由开发企业负责,单位达标绿化资金由所在单位负责,镇区绿化资金由各镇区负责,县城道路绿化、公共绿地绿化资金由政府筹建落实。财政局要按规定足额收取义务植树统筹费(5元/人),专款用于县城绿化建设;同时鼓励县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捐资、捐树,集中用于县城绿化建设,也可在适当的地段(块)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筹集绿化经费。

(五)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督查考核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县城绿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好。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分工负责、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城南新区建设指挥部要调集精兵强将,全程跟踪,做好绿化建设工作,采取领导督办、行政监察、舆论监督等多种措施,对项目运作、形象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保障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和资金,拿出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循序渐进的抓好落实,凡按时完成任务要给予表彰,凡进度缓慢、行动不力、实施质量不好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未能完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

第14篇:政府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政府控辍保学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基础教育工作,巩固“两基”成果,切实控制我镇小学生特别是初中生辍学现象,防止小学、初中在校学生辍学率出现反弹现象,加快我镇基础教育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和我镇实际,特制订如下“保学控辍”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指导,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活动安排,明确职责,强化领导,坚定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坚持依法控辍、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突出“宣、劝、助、职、规”五字控辍策略,落实“依法控辍、行政控辍、扶贫控辍、情感控辍、质量控辍”的具体措施,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生等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继续弘扬艰苦创业、自力更生、奋发图强、锲而不舍的精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使我镇在校生巩固率达到98%以上。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标语、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宣传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使教育法规和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全社会对“保学控辍”重要性的认识,让“两基”理

1 念深入人心。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家庭、学龄儿童少年各自的法律责任和应尽义务,从而从源头上控制辍学生的发生。

二、加强“保学控辍”的制度建设。镇政府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制订控制小学、初中生流失的办法,把“保学控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列入镇干部的工作目标考核中,实行干部分村包干制,主要领导要带头包干,采取学校、教师、家长和镇政府、村委会、家长双向动员措施,把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纳入村干部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将学生“保学控辍”列入学校、教师的考核内容,严格进行考核。进一步完善“保学控辍”责任制,镇政府和村委会将签订“保学控辍”责任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规(村规)民约,学校校长也要和班主任签订“保学控辍”责任状,从制度上遏制辍学生的发生。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落实而造成学生辍学率超标且又未采取切实的措施和办法动员辍学生返校的干部,政府要按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予以处理。

三、切实减轻学生就学负担。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村政策,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切实减轻农民经济负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校乱收费、乱征订、乱摊派,坚决杜绝各校在开学报名时向学生搭车收费,收取一切与收费项目无关的款项,违者从严查处。切实做好困难学生的“一免一补”工作,努力促使“一免一补”资金在第一时间到位,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四、开展经常性助学活动。加大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中心学校要建立经常性助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扶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助学活动。做好中小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调查摸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多渠道争取助学专项资金,扶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基础课程改革。

1、各校要通过教师教育科研,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工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工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以此保住学生。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

3、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要求每一位教师用自己的人格魅力留住学生,把学校办成学生的乐园来吸引学生。同时还要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4、以课程改革为契机,通过活动课等方式吸引学生兴趣,做好差生的辅导,各专任老师要制定帮教计划,教师义务为“学困生”补课,优等生友情为“学困生”补课,建立好师生、学生帮扶对子,使学习困难的学生“留得住,学得好”。

5、小店中学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各种工作技能,

3 为学生就业拓宽渠道。

六、健全义务教育管理机制,巩固提高普及程度。镇政府将建立和健全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辍学生报告制度、动员返校复学制度、完成义务教育证书制度等一系列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制度,各学校要建立辍学生及返校复学的档案。

七、加强学籍管理。中学、镇属所有小学校要严格学生进出变动手续,做到跨县、乡转学必须经中心学校审批备案,全面掌握学生变动情况。加强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监管,按县局有关规定为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开绿灯,杜绝因父母进城务工子女就读无着落而产生辍学生现象。

八、建立随父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跟踪制度。镇政府将督促村委会配合所在地学校对随父母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进行跟踪监管,对其就读情况报中心学校备案,对因父母外出务工、家中无照料的农民子女,村干部要指定监管人,督促其完成义务教育,坚决杜绝因无人照料而产生新的辍学现象。

九、强化工作协调配合。社会及政府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保学控辍”的合力,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协同教育部门做好对适龄儿童少年的“保学控辍”工作,公安、工商部门对个体工商户招收辍学学生做工的要及时从严查处,屡教不改的可追究法律责任,有效地制止学生因经商、做工而辍学的现象发生。

“普及程度”是“两基”的核心指标,而要使“两基”顺利通过验

4 收,提高入学率,降低辍学率是当务之急,为此,“保学控辍”是一项复杂的重要的社会工程,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与社会、学校、家庭齐抓共管,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为“保学控辍”,巩固我镇基础教育成果而不懈努力,使我镇的“两基”工作能顺利通过各级部门的验收。

第15篇:绿春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绿春县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保障部门依法向外公开,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中的服务,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为农民、社会提供便利、透明的的信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提高部门的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我县科技事业的发展和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主要任务

1、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县里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按照部门的实际,认真编制完成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同时按科室工作职能搞好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按县公开政府信息办的要求,规范和完善工作规程,明确责任、公开

方式和时限要求以及各种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运作。同时,要建立和规范内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追究办法,切实做到政府信息的公开性和有效性。

3、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平台。根据县政府信息分开办的要求,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采取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或信息公告栏等有效途径,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4、认真落实和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根据部门职能,认真落实和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加大和宣传工作,积极地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有效地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为全面推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及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建协调配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

2、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为推动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行,增强信息生命力,加大政府信息的公

开与透明度,提供为民、便民的服务,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达到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措施。

三、达到的目的。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信息的透明度,以“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利用政府网站和报刊、广播、电视和宣传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达到构建和谐社会和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创建廉洁、创新、务实、高效的服务机关。

四、时间安排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动态时间要求,及时、全面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第16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政府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为围绕“富民强区”的总体战略目标,组织实施好“十二五”规划特别是做好“十二五”开局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2011年组织开展政府重点课题调研工作,以提高政府工作的科学化水平。现就做好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调研课题

(一) 内蒙古“十二五”时期经济新增长点问题研究

研究方向:对照国内外的经验做法,总结我区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点培育发展方面的情况、经验和问题;研究“十二五”期间我区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方向潜力;提出我区构筑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多元发展、多级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加速形成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举措。

参加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科技厅、统计局、政府研究室。

协调人:文风(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二) 做大做强内蒙古稀土产业若干问题研究

研究方向:分析我区稀土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和面临的国际国内竞争环境;研究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意见,做大做强稀土产业的目标、思路、重点、途径和政策措施。

参加部门和单位: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包头稀土开发区、包钢集团。

协调人:文风(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三) 城乡一体化典型模式分析

研究方向:分类归纳国内外及我区城乡一体化典型模式;从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建立共同利益机制,促进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统筹、联动发展,推进城市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现代文明向农村牧区延伸等方面着手,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思路、方向路径、目标任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

参加部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牧业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政府研究室。

协调人:冯永林(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四) 内蒙古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研究

研究方向:根据国务院在草原牧区实施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意见和用好政策资金的要求,分析近年来我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的运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政策的方案和细则;提出奖补政策的总体思路、实施范围、奖补导向、奖补对象、奖补类型、奖补标准、奖补办法以及奖补机制建设模式,探索资金捆绑使用的具体措施。

参加部门:自治区财政厅、农牧业厅、发展改革委、政府研究室。

协调人:王海滨(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五) 内蒙古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模式研究

研究方向:兼顾草原生态保护、现代畜牧业发展和牧民增收三者关系,分析我区实行草畜双承包制度以来的情况和利弊;研究提出新时期我区推进草原利用方式与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行草原畜牧业集约化经营,加快牧区联户家庭牧场和现代化家庭牧场建设的总体思路、方向途径、基本模式、运行机制及政策措施。

参加部门:自治区农牧业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政府研究室。

协调人:王海滨 (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六) 内蒙古非煤产业发展问题研究

研究方向:对比国内外,分析我区当前非煤产业的产业类型、产业布局、产业基础、产业配套现状以及发展前景、发展优势等基本情况;研究实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制约因素;提出加快我区非煤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方向途径、任务重点、体制机制保障和政策措施。

参加部门: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政府研究室。

协调人:王海滨 (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七) 内蒙古利用俄蒙资源问题研究

研究方向:在研究俄罗斯、蒙古国资源及开发情况和政策的基础上,总结近年来我区利用俄蒙资源的基本情况;分析“十二五”时期我区对外开放和利用俄蒙资源面临的新形势;重点研究提出新形势下我区加强与俄蒙经济技术合作,积极参与俄蒙资源开发,提高与俄蒙经济技术合作水平,扩大战略性资源进口规模,实现区内转化与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基本战略、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

参加部门和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外事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政府研究室,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蒙古边防总队。

协调人:王海滨(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八) 内蒙古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问题研究

研究方向:围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总体要求,总结分析我区“十一五”期间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以发展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研究提出“十二五”时期我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对策措施。

参加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政府研究室。

协调人:王海滨(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九) 内蒙古食品安全领域综合执法问题研究

研究方向:按照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要求,分析我区食品安全及食品安全管理领域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我区完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改革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加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提高执法能力等方面的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

参加部门和单位:自治区卫生厅、农牧业厅、质监局、政府研究室、食品药品监管局。

协调人:冯永林(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十) 内蒙古基础教育财政投入机制研究

研究方向:对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财政部关于到2012年各省(区、市)需达到的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目标比例方案,分析我区基础教育财政投入的基本情况和问题症结;研究测算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的结构和能力;提出建立基础教育财政保障和长效投入机制的对策措施和政策建议。

参加部门: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政府研究室。

协调人:冯永林(自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二、组织实施

(一) 组织领导

本年度重点课题调研工作依课题名称分别组成专题调研组,各专题调研组参加部门和单位共同负责制定调研方案,开展调查研究,起草调研报告。专题调研组参加部门和单位各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和若干有较强研究能力和文字功底的工作人员参加重点课题调研。自治区政府研究室负责本年度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的总体联络、跟踪督查和成果报送工作。各盟市要积极配合,责成有关部门提早组织相关课题的研究,形成文字材料,向自治区各专题调研组汇报。

(二) 进度安排

本年度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的总体进度安排是:2011年2月底前形成调研方案和调研提纲,完成各项前期准备工作;3月初开始调研,所有课题最迟在9月底前结束,10月份进行调研工作总结。各专题调研组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需要和工作实际,在总体进度安排时限内自行安排调研工作进度和调研成果完成和上报时间。

(三) 成果转化

各专题调研组根据调研课题内容,在形成调查研究报告的同时可形成专题政策建议,为自治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调研报告和政策建议将在自治区政府研究室《调研报告》或《送阅件》上陆续刊发。调研工作结束后,自治区政府研究室选编出版《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政府重点课题调研报告集》。

第17篇:简阳市青龙镇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简阳市青龙镇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

根据《简阳市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精神,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切实做好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全面提高我镇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底,我镇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制度建设日趋完善,政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体制进一步理顺,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不断强化,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的功能充分发挥;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形成,文件合法性、有效性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减少,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创新。并力争在依法行政“二五”规划末期率先实现上级规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保障和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实施阶段(2009年3月—2009年12月),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工作机制,创建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深化阶段(2010年1月—2012年12月),创建任务基本完成。

(三)巩固阶段(2013年1月—2013年12月),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四、主要任务

落实上级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示范活动“健全落实相关制度,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有新进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新突破;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有新举措;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处理行政争议的新形式;开展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开拓依法行政工作新领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新机制”等“六个新”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服务意识,突出服务职能,加强服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工作任务分年度实施。2009年,在全面完成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和学习,健全落实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开展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七个方面的工作。2010年至2013年,结合当年的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步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狠抓工作落实。镇上成立简阳市青龙镇创建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镇政府创建法治政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创建法治政府有关工

作,对阶段性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共同抓好创建法治政府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成立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按计划分步骤完成工作任务。

(二)坚持创建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制度。镇政府每年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向上级政府、本级人大报告。各单位、各部门每年要对本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向镇政府报告。

(三)大力宣传,加强监督考核。要充分利用广播、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镇政府将创建法治政府纳入考核总体目标进行年度考核,各站、办、所要将创建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全年总体工作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察、同考核。各站、办、所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本站、办、所开展创建法治政府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提出推进建议,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简阳市青龙镇创建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简阳市青龙镇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1:

简阳市青龙镇创建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马富永(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 杨光辉(镇长)

毛泽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

钟映菊(副镇长) 邹斯若(副镇长) 蒋茂全(武装部长、副镇长) 陈利英(党政办主任) 王洪安(经济发展办主任) 钟洪俊(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蒋增平(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第18篇:吉林省—2020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省2016—2020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2016—2020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6〕2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现将《吉林省2016—2020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2016年5月12日吉林省2016—2020年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十三五 ”时期是吉林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坚持 “五大发展 ”理念,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优势,综合治理环境污染,有效推进绿色发展,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主线,以提高环境质量和维护环境安全为核心,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环境产品为宗旨,不断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各级政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确保到2020年实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环境质量目标。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的原则。省、市、县逐级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级政府是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实施主体,要将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和工作安排与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相融合,形成职责明确、内容具体、任务明晰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实施体系。(二)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施政的原则。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并深入贯彻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理念,不断解放思想,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公共环境管理和服务,推动工作创新。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明确政府环境保护职责,约束政府环境决策行为,保障公众环境权益。(三)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紧紧围绕实施东、中、西三大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全面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工作部署,综合考虑各地区发展阶段、产业结构、生态资源禀赋、环境承载能力等差异化因素,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因地制宜设置不同的管控要求和考核指标。统筹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与《吉林省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所涉各项目标、任务、工程,有计划地分解落实到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四)坚持公平公正、奖优罚劣的原则。根据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要求,科学制定考核内容和考评标准,通过日常检查、定期调度、民意测评、年终考评等措施,确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考核结果由省政府进行通报,对考核成绩优异的地区予以奖励;对考评成绩较差的地区,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

三、考核内容(一)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城市空气质量指标。各市(州)政府及长白山管委会所在地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省扩权强县试点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达到考核目标要求。2.河流跨市(州)界断面及重点监控断面水质指标。考核各地辖区内出界断面及重点监控断面水质是否达到考核目标要求。3.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指标。考核各地辖区内全部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是否达到考核目标要求。(二)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围绕加快提高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市场化和信息化水平,重点考核:1.环境保护综合督察任务落实情况。针对环境保护综合督察梳理出的主要问题,考核各地是否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环境保护齐抓共管的合力。2.大数据管理手段建设与应用情况。生态环境大数据、网格化监管、在线监测 “三位一体 ”的监管服务平台建成后,考核各地是否按要求做好环境信息的收集上报及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3.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考核各地是否按照《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吉环发 [2015]19号)要求,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是否完善乡镇和街道环保所、社区和村环境管理监管体制。4.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情况。考核各地是否全面依法行政,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坚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健全完善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的联席会议、专门联络、会商研判、重大环境案件挂牌督办、联合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等衔接机制,实施生态环境案件审理的专门化,畅通环境公益诉讼渠道,化解社会各界在公共生态环境上的诉求。是否利用法律手段引导调解信访问题,在辖区内解决环境信访问题。5.购买社会服务情况。考核各地是否积极推进环保领域市场化建设、运营和管理,通过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保护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方式,围绕法律服务、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保大数据、环境审计、环境管理咨询、基层监督员等方面,全面推进环保领域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进程。6.环境应急管控情况。考核各地是否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加强环境风险日常防范和管理;是否落实企业防控环境污染的主体责任,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是否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和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管控措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是否做到科学应对,妥善处置。(三)生态建设、环境保护项目建设情况。考核各地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限、内容、进度等要求完成列入年度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环保工程,主要是纳入 “清洁水体行动计划 ”“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生态建设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环保基础设施、工业点源、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污染物减排、畜禽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环境风险防范等领域重点环境保护工程建设任务。逐步实现消除全省境内各流域劣ⅴ类、不符合水体功能的ⅴ类水体和城市黑臭水体,水质稳定达到功能标准,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逐年下降,环境空气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的目标。

四、考评办法(一)考核范围。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扩权强县试点市政府。(二)考核方式。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实行 “单独考核、单独奖惩 ”。每年3月底前,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并对各地上一年度目标责任制实施情况进行集中考核。与国家专项考核有重复内容的目标任务,直接运用国家考核结果,原则上不再重复考核。(三)考核评分。考核实行打分制,按照百分制计分,其中,年终集中考核占80分,日常监管占20分,另设否决项和加分项。1.否决项。对未完成国家下达的约束性指标任务、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件、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损害,或对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事件处置不力的,取消评优资格。2.加分项。对创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表彰奖励或在全省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的给予加分,加分上限为5分,原则上加分合计不超过10分。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年度考评细则由省环保厅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另行制定,作为年度考评赋分依据。(四)奖惩规定。根据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设立综合奖和组织奖,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在年度预算中安排。综合奖根据考核结果设立

一、

二、三等奖,原则上奖励范围不超过考核单位总数的70%,奖金主要用于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组织奖用于奖励在实施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中贡献较大的有关部门。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年度考核情况由省政府进行通报,并对社会公布。对完成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年度计划任务不好的地区,省政府将约谈政府负责人并限期整改。考核结果同时抄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因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不力导致区域生态环境恶化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严重生态环境问题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领导干部以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实施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省环保厅负责目标责任书制订、日常监督、年终考核等具体协调、组织工作,年终考核由省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若干考核组对各地进行实地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经汇总后由省环保厅会同省表彰奖励主管部门上报省政府。各市(州)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及省扩权强县试点市政府要参照本方案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对辖区内下级政府开展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

第19篇:招商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

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目的意义

今年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省政府继法制政府四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后的又一重要制度,是我省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行动,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是我省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的又一次实践。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障政府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落实,实现政府工作最佳绩效。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厉行节约、节俭理政。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以监督促效能,以制度推动廉政建设。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主要目的在于提升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项制度涵盖的工作任务较多,每项制度都包含3个方面以上的任务,涉及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推进,涉及重点民生资金的使用管理;涉及工作作风,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能力;涉及管理方式、工作方法、管理手段,涉及管理效率、服务水平的提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对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广大工作人员的普遍要求,需要所有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共同推进。

我局各科室要准确把握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内涵、特点和基本要求,要加强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充分认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务实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

二、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招商局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控制行政成本,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提升为外来投资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效能机关。

(二)主要目标

我局贯彻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努力把全局建设成为运行高效、节俭理政、依法行政、服务到位的效能机关。具体要求如下:

1.通过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实际的行政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加强行政绩效管理检查力度,提高我局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我局实施州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落实州政府重要工作和推进全局重点工作的时效和质量水平,实现全局工作最佳绩效。

2.通过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实现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使公共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通过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以人、财、物的审批、管理和使用为重点,依靠和借助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网络的力量,切实加强自身内部监督,努力构建为民、务实、透明、廉洁机关。

4.通过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强化人员学习培训,实行目标责任倒逼管理,推行一线工作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与能力。

三、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招商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省略)

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工作任务

招商局效能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

1、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3月底前制定我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具体实施方案,30日前上报。

2、明确效能目标。制定《红河州招商局2011年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分解细化2011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明确项目责任科室、责任人、工作进展程度和工作项目标准等内容。

3、召开动员会。拟定3月底,组织召开全局2011年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传达州人民政府2011年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精神和总体要求,部署我局2011年机关效能建设各项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

4月至11月,结合我局2011年工作总体安排,落实所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各科、室要根据统一部署,明确分工,突出重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具体工作任务为:

1、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1)4月1日前制定涉及我局的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分别报送州政府督查室、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和州监察局。

(2)每季度末的次月10日前将我局实施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报送州政府督查室、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和州监察局。

(3)12月20日前向审计部门报送全年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实施情况报告。

2、行政成本控制制度

(1)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文件和规定,准确把握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的政策尺度和方法步骤。

(2)12月20日前将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报州财政局。

3、行政行为监督制度

(1)3月28日前结合工作实际,确定3个以上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制定防范措施。除涉密事项外,及时向社会公示或通报,并报同级政府监察机关备案。

(2)6月25日前,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行政行为监督实施情况自查自纠,并将情况报同级政府监察机关。

(3)12月20日前对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工作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将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作情况报送州监察局。

4、行政能力提升制度。

(1)3月底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并报同级人事部门。

(2)建设学习型机关。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开展以“终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和“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读书活动。3月底前将年度培训课题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12月10日前将年度培训总结及培训课件报送同级人事部门。

(3)实行重点工作目标管理。3月底前,从我局年度重点工作中确定1-2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形成实施目标管理的重点工作选报表报同级人事部门。

(4)在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每半年进行不少于1次的自查工作,并向同级人事部门报送自查报告,上半年的自查报告于6月底前报送,年终形成年度自查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送。

(5)推行一线工作法,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努力改善我局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考核总结阶段(12月底)

12月初,组织各科、室进行效能建设情况自查总结,由办公室负责综合,形成本局2011年效能建设自查工作总结于12月25日前上报。

五、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注重分工协作。各科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完善有效的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制度的落实,要充分认识推行四项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推行四项制度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积极配合完成好相关任务。

(二)细化任务要求、实施目标管理。各科室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及时制定实施细则和工作推进计划,精心组织实施。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作为科室基本工作内容,列入目标管理,纳入考核范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严格监督检查。全局上下要深入学习、广泛发动、人人参与,形成推动制度落实的整体合力。进一步健全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不执行、不作为、乱作为、执行不力、推进不力,未能按照进度要求完成任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科室和个人,将依照行政问责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和通报。

(四)做好制度衔接、提升服务水平。各科室要做好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系列制度实施的衔接工作,不断提高自身建设各项制度的执行力。既要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高效落实,也要巩固、提高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成效,使我局自身建设系列制度进入常态化、规范化,成为广大招商干部的自觉行动,为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第20篇:政府关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实施方案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大力实施“融入、对接”战略,运用科技手段,优化经济和产业结构,通过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现就加快我市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营科技企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1、民营科技企业是推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的新生力量,是先进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体制新、机制活、创新快等优点,在市场竞争中有旺盛的生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既是经济发达地区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成功经验又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快速崛起的有效捷径,也是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我市民营科技企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还存在量少面窄,创新能力不强,发展环境不够理想,民营科技产业层次和企业素质不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全市各级要充分认识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大发展、大提高。

2、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倾力打造科技对接平台为主攻方向,以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为着力点,以大力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民营科技企业为重点,坚持市场导向与政府引导相结合,不断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人才支撑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科技企业上规模、上水平、上效益,推动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工业化进程,走新型工业化发展的道路。

3、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不断扩大总量、提高质量,壮大实力、增强竞争力。到20l0年,民营科技企业总数达到20家以上,产值达到6亿元以上,基本形成以民营科技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骨干,民营科技创新机构为支撑的民营科技企业群体,使我市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走在赣州县(市、区)的前列,在全市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快速发展

4、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指导,严禁对民营科技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及强行拉赞助;切实保障民营科技企业的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劳动用工权和收入分配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及时解决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和企业家予以宣传、表彰和奖励。

5、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制定规划、落实政策、协调服务职能。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登记、统计、年检、人员培训、项目立项、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等工作,协助办理税收优惠、人员出国(境)、技术进出口、贷款担保等事项。要把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作为科技工作的重点,在科技计划立项、经费安排、成果鉴定(奖励)、高新技术产品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6、大力培育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咨询服务。鼓励和扶持知识产权(专利)、法律、管理、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发展,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各类专业服务。

7、市工业经济管理部门要将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纳入指导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和扶持。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民营科技企业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统筹管理。财政、人事、工商、税务、金融、质监等部门要搞好配套服务和监督管理。

8、积极鼓励各类科技人才到民营科技企业创业。受聘到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和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其人事关系可委托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管理;民营科技企业从市外引进科技人才及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办理调动、落户等手续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同等政策。各级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和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主动为民营科技企业提供人才招聘、推荐和人事代理服务。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定和职业资格考试、注册,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同等政策。在具体申报程序方面,民营科技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向包括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内的归口管理单位呈报材料初审并转报人事、职称部门评定、办理。

9、鼓励民营科技企业与国(境)外企业合资、合作,引进人才、资金和先进技术。创造条件吸引高技术人才到龙岭、东山、罗边和章惠渠等工业园(区)创办民营科技企业。在境外取得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在园(区)工作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依法纳税后,可以全部购买外汇,按照规定携带出境或者汇出境外。民营科技企业人员因业务出国(境)进行科技考察、学术交流、科技展览和与本企业有关的经济贸易活动,可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报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具备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的民营科技企业按有关规定协助办理自营进出口权。

10、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科技人员和其他人员,经单位同意,在本市范围内离岗创办、领办、租赁和承包民营科技企业或到民营科技企业任职,其住房待遇、档案工资保持不变,工龄连续计算,其它事项与单位协商办理。

11、鼓励非科技型民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加强技术创新,逐步改造提升为民营科技企业。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发展成

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民营科技企业面向国际市场,扩大产品和技术出口,成为外向型企业。鼓励有实力的民营科技企业以高新技术入股、租赁、兼并、收购等方式,积极参与中小企业改革改制,用高新技术增量盘活资产存量,并在财政扶持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合法的专利技术、专有技术等技术成果,向民营科技企业投资入股,作价比例可按投资各方约定的协议或经投资各方共同确定的科技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办理。属高新技术成果入股的,比例可不受35%的限制。民营科技企业可采用股份期权形式奖励科技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鼓励科技人员技术入股,特别是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持大股。

12、降低新办民营科技企业注册登记门槛。允许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民营科技小企业将注册资本分期注入,首期注入l 0%以上,最低不少于l万元,一年内追加至50%以上,三年全部到位。以合法技术成果入股注册的,还可适当降低注册资本要求。

13、对民营科技企业市财政实行地方奖励扶持办法。经赣州市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赣州市级以上民营科技企业,自认定之日起,以上年度为基数,三年内其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中地方收入部分的增加额由市财政给予适当比例奖励,专项用于科研攻关和技术开发。国家、省、赣州市制定的民营科技企业各种优惠政策遵照执行。

14、努力增加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投入,不断增强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市财政自2005年起,在“科技三项经费”中新增新增安排5万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民营科技企业研究开发项目和获省、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的配套。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入股贷款担保公司。金融部门要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贷扶持,增加对民营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允许民营科技企业将依法取得专利权、商标权作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15、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协助各民营科技企业建立以企业生产管理标准为基础、以产品质量标准为核心、以检验检测标准为保证的企业标准体系。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引导民营科技企业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技术创新能力

16、民营科技企业要根据国内外市场竞争和技术创新的需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不断强化制度创新,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高效的企业决策、管理、运营体制和经营者激励与约束机制。培养和聘用专业管理人才,向规范化、现代化管理过渡。

17、民营科技企业要增加科技投入,加大科研开发和科技攻关力度,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进行产学研联合科技攻关。帮助和支持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研究开发中心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加快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

18、民营科技企业要支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要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掌握国际贸易、金融、法律知识。有关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选送民营科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出学习培训。

19、民营科技企业要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在技术、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知识产权,重合同、守信誉;要严格成本核算,如实申报经营实绩,依法纳税;要自觉接受科技、工商、税务、审计、环保、质监等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0、要重视民营科技企业的党建工作。具备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要尽快建立健全党组织,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包括企业经营者在内的优秀分子入党,增强和扩大党组织在民营科技企业中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政府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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