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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救援先进事迹(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08 08:33:13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煤业公司

2012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012年1月25日

《****煤业公司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编制人员

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编制人员:*******

*****煤业公司 2012年1月25日

*****煤业公司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一、矿井概况

我公司采用阶段反斜井开拓,倾斜分层回采,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每吨2.49立方米,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指数38.88%,煤的自燃发火期3-6个月。矿井正常涌水量为每小时30立方米,最大涌水量为每小时50立方米。

根据201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523综采工作面。全年掘进巷道1820米,年生产原煤65万吨。

历年度影响生产的主要因素是:瓦斯、火灾、水灾和顶板事故,其次是提升运输及零星事故等。2011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重点是“一通三防”,加强采空区放水,顶板管理和提升运输等方面事故的预防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矿井灾害预防措施

(一)防治沼气积聚的措施

1、加强通风是防止沼气积聚的根本措施:我公司必须加强通风管理,保证足够风量和风速,工作面禁止使用扩散通风,避免循环风,保证控制风流设施的完好和不漏风等。

2、严格检查和检测沼气浓度是发现沼气积聚的前提。

(1)严格执行气体瓦斯检测制度,搞好检查和检测工作,我公司属低沼气矿井,每班对一地点检测次数不得少于二次,并按制度巡回检查,必要时应针对具体情况,重点区域加强检查,对瓦斯积聚和超限情况早发现早处理。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按设计要求供风,局扇不得随意关停,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及时向调度中心或主管领导报告。

(3)合理布置通风设施,防止形成盲巷,对于回采过的巷道及时封闭,对于停工、独头巷道、采空区,按停工时间的长短及时做永久性或临时性密闭及栅栏,并悬挂各种警示或瓦斯揭示牌。

(4)及时封闭废弃巷道,充填高冒区,随着工作面推进,对废弃的煤门、联络巷、车场、冒顶区、发火区等区域及时填充或者封闭。

(二)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2、加强瓦斯检测,若局部或采掘面出现瓦斯超标应及时撤离人员,切断电源,采取密闭或安全排放措施。

3、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使用制度和“一炮三检”、“三人联销放炮”制度,当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禁止打眼、装药、放炮。

4、必须使用合格的煤矿许用安全炸药,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变质炸药。

5、打眼、放炮、装药、联线等工作,严格按《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明火、明电放炮,更不得放明炮、糊炮。

6、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严格控制风流,严禁在瓦斯超限区域、停风区域进行机电、回收等工作。

7、工作面必须使用风电闭销装置,严禁随意开停风扇,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流中,严禁出现循环风。

8、严格执行封闭区启封,防止瓦斯事故,严明组织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矿井实行综合防尘。

2、井下所有放炮工都应尽快使用和实现合格水炮泥。

3、完善防尘、降尘土洒水制度。

4、井下所有煤仓和漏煤眼应保持一定数量的存煤,不得放空。

5、在保证供风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6、定期清扫巷道中的浮煤,消除积尘隐患。

7、严格管理,消除引爆火源,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入井,井下禁止使用电炉。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禁止放明炮,放糊炮。

(四)防灭火措施

1、井下要设备消防器材库,库内设施齐全。

2、主副井口严禁明火取暖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井下工作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井下严禁灯泡照明,严禁井下拆卸矿灯。

4、煤巷支架顶部要绞紧,防止冒顶和片帮形成浮煤发火。

5、回采结束的工作面要迅速进行封闭隔断风流,调整风路,杜绝采区自燃发火。

6、对井下一些不用的废弃巷和采空区及时封闭处理,定期检查分析,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加强井下机械设备及电气维护和保养,失爆和绝缘性能差的电缆要及时更换维修,电缆必须定期进行悬挂,以防止发火造成火灾。

8、对于已采结束的采空区,可能发生的废弃巷道进行封闭挂牌,并进行黄泥灌浆,防止采空区发火。

9、加强职工培训,使职工熟悉掌握自燃发火征兆以便早发现早处理。

(五)矿井水灾预防

矿井北翼地表为季节性小河,但由于回采深度较大,因而对矿井影响较小,

矿井水的主要来源是煤层露头隙水,局部巷道淋水,具体措施如下:

1、搞好雨季防洪工作,防止山洪从井口进入井下,井口附近的排水沟和防洪设备要布置齐全,使用可靠。

2、对于封闭处理煤仓斜下山巷道时,必须填充,防止积水,若出现积水,淤泥填充时,采用钻机自上而下打眼放水,处理积水时,必须撤离下部所有工作人员,切断电源,防止水灾。

3、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有疑必控,先探后掘”的原则,若出现淋水增大等征兆时,立即停止掘井,及时撤离人员,报告矿调度中心,及时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4、井底水仓要按照《规程》规定,每半年清理一次,保证水仓有足够的容量,巷道内水沟每月定期清理杂物、淤泥,保证流水畅通。

(六)矿井顶板事故的防治

回采顶板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顶板管理措施是依靠人工监顶和敲帮问顶,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要求搞好顶板管理工作,防止顶板事故发生。

1、掌握和收集准确的煤矿地质资料,了解顶板岩性,选择合理的开采方法,顶板管理方法和支护形式。

2、合理留设安全煤柱,采掘过程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

3、加强采区巷道的支护维修,发现折梁断柱及时更换。

4、尽可能地减少悬露面积,预防顶板冒落。

5、掘进巷道必须按《规程》要求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对于煤层松软、易冒落的巷道,除及时支护外,还需背帮绞顶严实,以防顶帮冒落。

6、对于井巷要进行检查,定期进行维修,保持巷道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7、对职工加强纪律教育,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和敲帮问顶制度,把敲帮

问顶工作始终贯穿在回采过程中。

(七)提升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我矿提升运输系统主要分为四个环节:即主斜井、暗斜井大倾角皮带提升、水平石门轨道运输和地面上仓皮带运输环节,因此,严防提升运输事故,必须做到:

1、加强挂钩工作责任心,严防跑车事故发生。

2、安装灵敏可靠的防跑装置,如挡车器、挡车门等,使用保险插销和保险绳。

3、保证绞车信号声、光系统齐全,灵敏可靠,安全提升,严格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与交接班制度。

4、井筒和下山提升,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5、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挂班级必须达到:“三平”、“三直”、“一稳”、“一不漏”的要求。

6、井下及地面各皮带机头、机尾设置安全防护栏及行人过桥等。

三、矿井灾害事故的处理计划

1、矿井灾害事故的处理计划

为了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地处理各类事故,及时有效的抢救遇难人员,最大限度的减小损失。因此,以矿委会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核心,成立矿井就在指挥部,矿井就在指挥部设在调度中心,编制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成员:****** 救灾指挥部人员职责:由矿山救护队配合处理。

1、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上级主管部门及指挥部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制定营救遇

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各有关矿长、科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要各种设备和物资,严格控制人员,签发营救事故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矿山救护队长:对矿山救护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完成计划规定的任务。

5、各队长、班长:负责核实对本队所需各班组在井下工作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灾区人员有组织撤离到安全的地方,将灾区看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事故等情况如实报告调度中心,随时准备接受矿长指示,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6、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就在指挥部所有成员,召集有关人员传达矿长命令,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人数,并严格控制入井人员。

7、发生重大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中心汇报事故地点、事故性质等情况,调度中心接到电话侯,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按顺序召集有关人员,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分工负责,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井下就在地设在灾害地点附近支护好的进风巷,就在的方法和原则应根据灾害性质和地点确定,一般应采取切断电源,封闭事故区直接救灾,凡井下人员必须熟悉本地区域的僻灾线路,能够由最近线路达到安全地点。

(1)撤离灾区人员: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位于灾区,涉及灾区的人员接到通知后要有组织、有秩序地按照僻灾线路撤离到新鲜风流中。救灾指挥部在救灾时,首先要采取措施抢救遇难和被困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受灾的人员要以事故地点为中心,把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的进风巷中,避灾过程中,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两人以上编组同行,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不准单独进入灾区。

(2)避灾措施:当发生瓦斯事故、煤尘爆炸事故、火灾事故无法撤离时,暂时躲到安全地点,不能及时撤离的人员要冷静、沉着,尽量减少盲目行动并在躲避地点悬挂矿灯,工具、衣服等,敲打巷道、轨道等发声互救信号,等待救援,就在人员也可以用电话同就在指挥部联系,截断管道,利用管道向灾区

供给新鲜风流,保证被困人员供氧。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波的冲击方向,面部朝下扑到在水沟里,用湿毛巾或衣服堵住嘴和鼻子,隔绝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待爆炸波过去后,迅速迎着新鲜风流的方向撤离到安全地点。

(3)停电措施:发生灾害时,由灾区指挥部下达命令,调度室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的变电工立即将通往事故区的电源切断,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灾区有害气体浓度,确认未超限,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救灾指挥部先送风、后送点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送电。

(4)防止事故扩大措施:井底车场、运输大巷、主要硐室发声火灾,如不能扑灭时,由指挥部决定,反风、停风、封闭处理。主要井回风巷发生火灾时,可采取直接灭火,采取工作面发生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要及时派救护队员向灾区发送自救器,救护灾区被困人员,抢救灾区遇难人员时,必须在救护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以救护队员为主进行抢救。

2、水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1)井下突然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调度中心,尽可能地取材,迅速加固工作面,堵住出水头,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2)井下人员如被水堵截在某一巷道内,应保持冷静,并敲打轨道和钢管,支护,发呼救信号。

(3)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通知工人撤离险区,并制定营救措施进行营救,并在必要地点打设临时水墙,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全力抢险救灾。

3、顶板事故处理计划

(1)抢救遇难人员,首先应直接与遇难人员取得联系(呼叫、敲打等),以确定遇难人员所在位置和人数。

(2)如果遇难人员所在位置通风不好,应加强通风。如果被堵在里面、应利用水管,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难人员送新鲜风流、饮料和食品。

(3)抢救中心必须注意救护人员的安全,若有二次冒顶危险,应首先加强支护,准备好安全退路。

(4)在冒顶区工作时,应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的变化,并检查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情况。

(5)在清理冒顶矸石时,要小心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难人员。 (6)在处理顶板事故时,应根据冒顶高度、冒顶岩块及冒落位置和范围大小,以及围岩破碎和矿压等情况,采取不同抢救方法,具体措施由救灾指挥部在现场制订执行。

4、发生火灾、水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遇灾路线

矿井一旦发生灾害事故,首先应正确判断事故发生的地点及受灾情况,并立即向调度中心汇报,争取救援,同时受灾区的所有人员必须积极自救、互救,尽可能地沿避灾线路撤到安全地点。

(1)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的避灾路线,处于灾区回风侧的人员,无法直接穿越灾区时,应佩戴自救器,无法自救时,可用湿毛巾或衣服堵住嘴和鼻子,可就近撤离到新鲜风流中,处于灾区进风侧人员,迅速迎新鲜风流方向经进风上山、石门、沿主井撤离到地面。

(2)发生水灾避灾线路,发生透水事故时,所有人员沿避灾线路,靠近道向高处撤离,经主井或副井到达地面。

(3)矿井本年度采掘范围内必须按照《预处计划》和《避灾撤离线路》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遇到灾害时的撤离方向,工作区域内所有人员都必须熟悉避灾线路,并能按灾害性质迅速撤离危险区。

四、本计划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及《救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煤业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月8日

推荐第2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龙贵煤矿20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龙贵煤矿20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负责人:徐凤海

编制单位:万晨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龙贵煤矿 实施负责人:聂建勋

编制时间:2010年3月15日 发布时间:2010年4月1日 参加编制人员名单:

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签

字 马

炯 黄河工贸矿业公司 总经理

聂建勋 龙贵煤矿 副总经理 矿长

曹景泰 黄河工贸矿业公司 总工程师

徐凤海 龙贵煤矿 总工程师

王满昌 龙贵煤矿 安全矿长

贺士明 龙贵煤矿 生产矿长

孙吉斌 龙贵煤矿 机电矿长

贵 矿业公司 安检处长

瑞 矿业公司 机电处长

审 批 意 见:

各相关单位进行贯彻学习,学习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每季度修改计划重新组织贯彻落实。

会审时间:

会审签名:

万晨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万晨能源煤炭有限公司龙贵煤矿

2010年3月

龙贵煤矿20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增强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快速、有效、安全地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程序,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煤炭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乌海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海南区乡、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自身安全、迅速抢救遇险人员作为制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方案的首要前提,制定煤矿生产事故抢险救援方案。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乌海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救援体制,煤矿事故现场施救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以发生事故的煤矿矿长为主,本公司及乌海市、海南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好事故抢救的指挥和指导。煤矿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发生初期,煤矿应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扩大事故。

1.4.4依靠科技,预防为主。采用先进技术、先进的救援装备,科学制定施救方案,确保施救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相结合,充分发挥矿井工程技术人员和乌海能源矿山救护队员的作用,积极做好煤矿安全生产预防检查工作。 2.基本情况

2.1万晨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龙贵煤矿基本情况

乌海市万晨能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龙贵煤矿划定井田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卓资山煤田白云乌素Ⅰ勘探区的中东部,即3~5勘探线之间。矿区位于乌海市海南区以东,距海南区约6km,行政区化隶属于乌海市海南区东风乡。

龙贵煤矿有可采煤层6层,分上下两个煤组,井田面积约1.78k㎡,保有资源储量23.35Mt,设计可采储量13.79Mt,矿井设计生产能力0.45Mt/a,设计服务年限23.5a。从业人员280人。

龙贵煤矿负责人联系电话: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聂建勋 矿

长 13947331964

8008 王满昌 安全矿长 13947313187

8003 贺士明 生产矿长 13034731805

8002 孙吉斌 机电矿长 15334738559

8001 徐凤海 总

工 13848316190

8000 云润奎 调度主任 15904732594

8020 傅孩子 生产技术科长 15804731310

8023 武占义 通风、安检科长 13847336068

8034 杨文章 机电科长 13948337654

8023 勾

富 一采区区长 13234738752

刚 二采区区长 15547397992 孙小红 办公室主任 13847308049

8009 卢和平保卫科长 13847367358

8010

2.2万晨能源龙贵煤矿辅助救护队伍建设情况

我公司配备辅助救护人员8人,设队长1人,副队长2人,业务上接受乌海能源矿山救护队指导,具体负责我公司各矿井抢险救灾工作。现有装备:瓦斯检测仪16台;各式千斤顶、各类通风、排水、灭火设备等救护设施。能协助乌海能源矿山救护队开展煤矿冒顶、窒息中毒、火灾、透水等各类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已经筹集资金50多万。今后还要继续筹集资金,以备急需之用。 2.3.应急救援范围

1﹞我公司与乌海能源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各煤矿抢险救灾任务主要由专业队伍――神华乌海能源公司矿山救护队承担(乌海能源矿山救护队人员及联系电话见附表

2)龙贵煤矿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密切配合。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我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组织实施。必要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有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指导、协调和帮助。

龙贵煤矿辅助救护队成员及联系电话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

富 队

长 13234738725 以上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在汛期有事外出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根据出走时间进行人员补充。 吴海山 副队长 15049799650 陈

刚 副队长 15547397992 杜春林 成

员 15247301861 蒋国柱 成

员 13514733642 杨再虎 成

员 15848312493

沈运林 成

员 15048349637

王占平成

员 13234739302

银 成

员 15547362760

郭学军 成

员 15848329833 侯宪胜 成

员 13154730202

3.事故或险情的分类及其危险性评估 3.1事故类型

我矿事故的主要类型有:冒顶片帮,透水,放炮,触电,提升、运输,粉尘灾害等。 3.2危险性评估

我矿为新建矿井,煤田为实体煤,

8、9煤层顶班比较完整,直接顶较硬不易垮落,断层发育。16煤顶板局部破碎,基底下部为奥灰岩。

8、

9、16煤层的断层及地质构造带是我矿最主要的顶板事故类型,开采过程中均可能发生顶板事故;17煤底板的奥灰水害危害性大,具有突发性,容易造成群伤群亡的重特大事故;还有地质构造的瓦斯,放炮,触电,提升、运输引发的火灾,煤尘爆炸及粉尘灾害事故也有可能发生。 4.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万晨能源龙贵煤矿设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负责本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机构网络图,附后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网络图 4.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龙贵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本公司管理部门,乌海能源矿山救护队,煤矿辅助救护队组成。

公司主管部门设立煤矿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组长由本公司董事长(矿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工程技术人员、辅助救护队员组成。 龙贵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及联系电话见附表 事故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

注 乌海市煤炭局 常云亮 0473-6992183 乌海煤监分局 李东生

乌海市海南区医院

乌海市医院

海南区煤炭局

海南区政府

乌海能源矿山救护队

黄河工贸矿业公司 马

黄河工贸矿业公司 陈建平

4.2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各矿井负责人,矿井负责人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乌海能源矿山救护队,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有关部门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指挥:聂建勋

副总指挥:曹锦泰、陈建平、白俊武、金树奎、马瑞、冯跃、沈贵。 指挥部成员:、王满昌、贺士明、孙吉斌、傅孩子、武占义、云润奎、杨文章。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现场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卫生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安全保障组和事故调查组等9个工作组,具体承担生产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4.2.1技术资料组。

组长: 傅孩子。成员:刘军、刘芳。准备救援所需图纸及相关资料。 4.2.2综合组。

组长:金树奎。成员:杨文龙、武勇军、赵维平、张兵。主要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报告;通知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有关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综合发布事故信息。

4.2.3现场抢险救援组。

组长:武占义。成员:王银、勾富、吴海山、陈刚、邢月和、张腾久。根据事故性质、灾区情况及矿井事故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负责组织矿山救护队员、技术人员、矿井有关人员辅助开展抢险救灾、现场控制和保护工作。 4.2.4后勤保障组。

组长:马瑞。成员:崔树桃、孙小红、孙莎莎、崔同洁、贺俊。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和通信、电力保障。 4.2.5卫生医疗救护组。

组长:刘一萍。成员:曹培艳、曹培丽。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移治疗。

4.2.6善后处理组。组长:陈建平、张金玲。负责遇险遇难职工家属的接待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4.2.7安全保障组。

组长:卢和平。成员:张占奎。协调当地警力对事故地点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维护治安,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4.2.8通信组

组长:王海霞。

成员:王玉峰、詹淑艳

4.2.9事故调查组。组长:曹锦泰。成员:徐风海、沈贵、段军、孙祥震。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并写出书面材料,开展事故调查。 5.预防预警机制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工作,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公司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重点抓好顶板、水害、“一通三防”等环节的事故预防。5.1事故预防

5.1.1顶板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上班前和放炮后进入工作面,班组长要由外向内进行认真的敲帮问顶,对较破碎的顶板、边帮要及时进行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支护;对于受损支架,要及时修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管理人员要对敲帮问顶、支护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对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情况,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作出规定,专职安全员要对支护是否到位和支护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一些特殊地段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在过断层等构造破碎带,采面收尾,采煤柱等特殊地点,要有相应的支护手段和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发生冒顶事故。 5.1.2水害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煤矿要成立防治水领导机构,配备防治水工作相关人员和探放水设备。

井下水害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采掘工作面开工前进行防治水安全技术论证;经常清理采区和主平硐的排水沟,保证水沟畅通无阻;作业地点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加强对矿井范围内开采的煤矿及老窑、采空区进行普查,及时把积水区域填绘在相关图件上,并标明其位置、范围及积水数量;加强对井下排水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设备的排水能力满足要求。

地面防洪:开展汛期值班工作。在瀑雨季节,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山体、周边水体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山体较松动、溪水上涨,有可能造成山体滑坡、溪水涌入井下等情况,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理。 5.1.3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局部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按要求安装,杜绝产生循环风;保证导风筒按标准悬挂和联接,减少漏风和通风阻力,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气体检测监控:每个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瓦检员对气体进行检测,确认没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后,方可开工作业;若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瓦检员每班对各工作面气体检测最少两次,并做好检测的原始数据记录,存档备查;矿井负责人对瓦检员检测的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通风设施管理:临时停工地点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标,盲巷、废巷及时设置永久性密闭,永久密闭和栅栏要统一编号,登记造册,统一管理;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员要经常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检查,被破坏或受损的要及时修复;井下通风设施、设备需要拆除或迁移的,要经矿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5.1.4火灾的主要预防措施

建立和完善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和组织领导机构;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火沙和消防水池,并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工作;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设施、建筑物、库房等严禁存放烟火和易燃物品,要加强值班巡逻,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安能力;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入井下;坚持安全供电,确实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5.1.5其它事故预防措施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认真排查井下生产系统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通过强化现场管理,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措施,做好爆破、提升运输、粉尘防治等各类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5.2事故报告

5.2.1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煤矿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黄河工贸矿业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必须在一小时内向县煤炭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煤炭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2.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矿井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3事故跟踪

为及时跟踪报告事故抢救和处理情况,应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掌握事故抢救和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5.4 预警行动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6.应急响应 6.1 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应急响应相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

Ⅳ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9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Ⅰ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2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 应急响应启动

6.2 .1煤矿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且需要采取应急救援措施进行施救和外部力量支援的事故。

6.2 .2公司主要负责人认为应该启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事故。 6.3 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煤矿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按本矿的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成立现场救灾指挥部,积极采取措施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本公司报告。

6.4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由组长宣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开展事故抢险和救援工作。

涉及较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由上级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根据需要设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6.5 指挥与协调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或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矿山救护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现场抢险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故;及时向区煤管局、市煤监局报告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6.6应急处理

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措施,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6.1应急处理基本措施

按应急救援预案和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各煤矿和有关人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根据矿山救护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灾方案和救灾计划;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井下救灾基地的指挥由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并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担任。

井下基地必须装有直通地面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电话。 6.6.2煤矿主要事故抢险措施

现场应急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施救方案,实施救援。 6.6.2.1水害事故处理

自救措施:在透水迅猛和水流急速时,遇险人员应避开水势及水头,躲到较高处,拐弯巷道或上山等安全地点,若情况不允许转移和躲开,要紧紧抓住棚腿、棚梁或其它固定的物体不放,防止被水头打倒或冲走。如果是老塘透水,遇险人员要立即佩戴压缩氧自救器,以防中毒;在水害区域的作业人员,要尽快撤出灾区,撤离工作要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行动要快。撤退的行动路线尽量与地面取得联系,在平巷水中撤退时,要靠巷道一侧,稳步行走;若在斜巷,除靠一侧外,还要牢牢地抓住棚腿或其它固定物体,防止被水冲倒或被流动的矿石、物料撞伤,尽快撤到上部巷道;在撤退时若迷失方向,人员应朝风流通过的上山方向撤退。如果遇到冒顶或积水将撤退线路堵塞时,要寻找其它方向的安全通道,如果无通道可撤,应尽量躲到高处待救,在撤退途中及避难地点,要留下标记,便于救护人员发现和抢救。

抢救措施:发生水害事故后,依据矿井提供的技术资料,由专家组分析确定透水原因及地点、涌水量等,并根据井下实际开采情况及人员分布情况,分析研究是否有生存气室或其它生存条件的可能。按照事故抢救原则,若存在由上述条件的可能,应首先制定井下排水方案,调集水泵、排水管、抽排水设施,排除井下涌水,保证通风和恢复通讯联络。同时抢险指挥部根据专家组制定的抢救方案,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组织抢险。 6.6.2.2顶板事故处理

自救措施:被堵人员必须在带班或有经验工人带领下,退到顶板较好的地点,建立避灾硐室,沉着冷静,等待抢救。安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自救和互救。

抢救措施:调集钻机、钢管、掘进及支护设备,设法向塌方被堵区域输送空气、水、食品,建立通讯联络;抢救人员进入冒顶区之前,必须加固临近巷道或工作面支护,防止事故扩大,并尽快恢复冒顶区的通风,若一时无法恢复通风,可用水管及压风管向冒顶区供风;处理事故,必须由外往内进行,处理过程中必须检查冒顶区附近的支护、顶板压力情况,要及时清理退路,设置专人指挥,专人监护顶板,防止援救危险;若冒顶处理困难较大,必要时要开掘通向受灾人员的专用巷道;若发生大面积冒顶,则要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及可能所在位置,并分析抢救和处理条件,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 6.6.2.3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处理

自救措施:出现头痛、耳鸣、心跳加快、四肢无力、呕吐、流清水鼻涕、呼吸困难、剧烈咳嗽、流泪等症状,应迅速撤离至新鲜风流处,并立即向值班室汇报;当中毒者已失去撤离现场的能力时,应迎面俯卧在水沟边,用毛巾、口罩、衣服等浸湿后,遮住口鼻等待救援。 抢救措施:抢救人员应佩戴自救器,对被抢救的遇险人员要立即给他们戴好自救器,迅速救出灾区,立即送到有新鲜空气的巷道中,视其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方法及时抢救。

立即检查伤员的心跳、脉搏、呼吸及瞳孔,并注意保暖。同时解开领口、放松腰带,口腔如有杂物、痰液、假牙或是呼吸不通畅,应将污物取出,使呼吸通畅。

如受一氧化碳中毒,中毒者还没有停止呼吸或呼吸虽已停止,但心脏仍有跳动,可立即搓擦他的皮肤,温暖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心跳停止,应迅速进行体外心脏挤压,同时进行人工呼吸。

如因瓦斯或二氧化碳等窒息,情况不严重时,抬到新鲜风流中稍作休息,即会苏醒。如窒息时间较长,就要在皮肤搓擦后进行人工呼吸。

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 6.6.2.4触电事故处理

触电事故发生后,必须不失时机地进行急救,尽可能减少伤亡。触电急救的要点为:动作迅速、方法正确,应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救护人员不可直接用手、金属或潮湿的物件作为救护工具,必须使用干燥绝缘的工具。救护人员最好只用一只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避免扩大事故。救护者不可盲目抢救,应先判断触电情况,切断电源;人触电以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骤停等“假死”现象,应立即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等急救措施进行现场急救。 6.6.2.5其它事故处理

根据事故类型,遵循“灭、护、撤、躲”的自救原则和“三先三后”的互救原则,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做好爆破、提升运输等其它事故的应急处理。 6.7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事故类型,佩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的有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6.8实施抢救

由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专业队伍按《施救方案》和有关施救规定,本着“先伤、后亡、先重、后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同时,做好施救和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通道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6.9 应急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升井(特殊情况除外),事故隐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撤消,应急状态结束。 7.善后工作 7.1 善后处置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灾难中的伤亡人员及其亲属,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部门的物资按价付款或归还。 7.2 事故调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处置阶段介入收集有关资料。应急状态结束后,要通过下井勘察、现场模拟、计算以及找当事人调查询问、查阅相关图纸资料等手段,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8.应急保障 8.1 通信保障

煤矿有关部门、辅助救护队应成立事故信息中心,并确保信息畅通。规范事故信息获取、分析、整理、发布、报送的格式和程序。保证各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8.2 队伍保障

辅助救护队是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全矿事故灾害的抢救,严格执行24小时战备值班制度,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灾害的抢救和处理。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训练和管理,提高队员体能和技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保持较强的队伍战斗力,协助配合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8.3 技术保障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组,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类别和严重程度随时调集相关技术人员协助事故的抢救、调查和分析。煤矿应有及时填绘的能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必备的图纸资料。图纸资料要有专柜专人管理,建立台帐,并可随时提供。 8.4 装备保障

辅助救护队伍必须按《救护规程》规定配齐救援装备,不足或损坏、报废的,必须及时补充,并对各种装备加强日常维护,保证状态良好。 8.5 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急救医疗体系建设,根据就近的原则,乌海市海南区医院、乌海市医院为伤员救治定点医院。 8.6物资保障

为有效地开展煤矿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煤矿应储备一定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储备,特别是处理火灾、中毒窒息和透水事故所需的物资,确保应急救援时有充足的物资保障。 8.7经费保障

事故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矿井生产安全费用支付。各煤矿应按规定提足生产安全费用,储备应急救援的经费,确保应急救援时有足够的经费保障。 9.教育、培训和演练

兼职矿山救护队要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加强应急抢险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作战能力。 煤矿要加强对职工的应急自救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煤矿各类事故的预兆、发生事故时的自救知识和避灾路线,了解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做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使他们熟悉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熟练掌握煤矿个人防护设备(自救器等)的使用。

辅助矿山救护队每年至少组织1次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演习。煤矿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矿井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和上报,并针对演习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补充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10.外部救援力量

要加强与市、区安监、公安、消防、煤行办、市应急救援机构、医院等外部力量联系。必要时,立即请求神华乌海能源矿山救护队支援,充分利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外部应急救援单位电话见附表: 联系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

注 乌海市煤炭局 常云亮 0473-6992183 乌海煤监分局&nbs 李东生

乌海市海南区医院

乌海市医院

海南区煤炭局

海南区政府

乌海能源矿山救护队

11.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每年由煤矿组织对《事故应急预救援案》进行演练一次。假设煤矿发生某类事故,作业人员被困,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各工作小组成员、矿山救护队员立即带齐救护设施赶到预定地点,制定抢救方案,开展救护工作。

演练结束后,由总指挥对本次演练工作进行总结,对演练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修正,对救护设施不足部份及时补充,不断完善。 12.附件

12.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推荐第3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临沂市凤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应急救援制度

编制日期:2011-01-01 执行日期:2011-01-01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和管理,控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公司井下实际,确定火灾、水灾、煤尘爆炸、瓦斯爆炸事故、顶板事故、职业危害事故等为矿井主要灾害。

第三条 必须认真分析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情况,进一步明确本矿井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主要灾害,并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预防管理制度。

第四条 每年在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时,要把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纳入《计划》内容。在每季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五条 每月25日前,应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矿井隐患排查工作,分A、B、C三级建立台帐,制定隐患治理措施,组织落实。A、B级隐患按程序上报。

第六条 矿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违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规定。各职能部室、安监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应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酿成事故的,从严处理。

二、瓦斯爆炸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第七条 必须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并按鉴定结果对矿井瓦斯进行管理。

第八条 每月初必须对瓦斯管理重点区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瓦斯管理重点区制定专门防治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第九条 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条 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通防部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第十二条 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第十三条 必须有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四条 发生瓦斯积聚或瓦斯超限时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当瓦斯涌出异常系由通风系统或通风参数变动引起时,应首先考虑去除诱发异常的事件,以恢复正常;无效果时,应考虑换用大功率局部通风机、调压、堵漏等措施。

2.当瓦斯源范围小,且由较集中的裂隙漏出时,可采用埋管方法抽出。3.当瓦斯来自小型储藏空间时,可用注高水材料等方法填充空洞,隔绝瓦斯源。

4.当瓦斯来源为与采空区无直接的联系时,可用风筒等导风吹散。5.当掘进面瓦斯涌出量较大,加大风量不能将瓦斯稀释到允许浓度时,可采用边排边掘的办法。采用钻孔自然排放。

6.采煤面回风隅角瓦斯超限时,应首先采用加大工作面风量的措施,并配合导风帘等措施进行治理;在加大风量仍不能杜绝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超限时,应使用风机排出回风隅角瓦斯。

第十五条 当发生有害气体突然涌出时,可采用调整通风系统的措施,消除有害气体。但在通风系统调整过程中,必须严格检测影响区域内风量和有害气体变化情况,若有害气体涌出异常时,应立即停止调整,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第十六条 对有高温、异常的区域,必须严格监视瓦斯变化,防止瓦斯燃烧或爆炸。

三、外因火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矿井必须制订井上、下防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各项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

第十八条 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与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m。木料场与矸石山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第十九条 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

第二十条 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第二十一条 井口设防火门,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二条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第二十三条 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第二十四条 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第二十五条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矿长批准,并有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 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第二十七条 矿井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

第二十八条 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四、内因火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每年初应根据矿井全年接续情况制定防灭火工程计划,并按计划实施防灭火措施,当矿井接续改变或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防灭火工程计划。

第三十条 必须采用正规开采顺序,依次开采,避免在一个采区形成两个以上孤岛采面。不得在同一区段(条带)采空区的两侧同时回采。

第三十一条 优化采煤工作面接替顺序,避免尾随采煤工作面沿空掘进,以防掘进头与采面间漏风。不得已出现该情况时,掘进头与采面间距应不少于500m。

第三十二条 沿空掘进应留设不小于2m的煤柱,避免向邻近采空区漏风。

第三十三条 正常情况下,对沿空掘进巷道每周取一次气样,分析测定采空区有害气体情况。若出现异常,每班必须至少进行一次温度测定、一次钻孔气样分析。根据钻孔的温度和气体浓度,分别绘制出与时间的变化曲线。

第三十四条 沿空掘进揭露联络巷、溜煤眼、废弃巷道时,要及时采区措施,进行防灭火处理。

第三十五条 对于巷道冒预、煤柱破碎区域或巷道揭露的断层、废弃巷道的首先进行背帮、用不然材料充填、喷浆和注胶处理,并根据现场条件设置测温、取气钻孔,孔底距表面距离必须大于2m,用水泥或聚氨酯密封。

第三十六条 对相邻采空区的切眼和停采线附近50m内应加强观测,并进行防火预处理,发现隐患必须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回撤,并进行永久性密闭,从停采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45天,并预留注浆管理和观测孔。

五、煤尘爆炸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矿井必须制定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验收综合防尘一票否决制度。

第三十九条 矿井主要进风大巷、采区进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安装净化风流水幕,水幕要能覆盖全断面,使用正常。

第四十条 按冲尘制度定期对矿井及采区巷道、采掘工作面等地点进行冲尘,杜绝煤尘堆积现象。

第四十一条 采煤工作面有必要实施煤层注水时,应按矿设计进行煤层注水,煤层注水设计应在工作面设计中明确。

第四十二条 采煤机必须安装使用内喷雾装置,喷嘴完好,不堵塞,雾化效果好,采煤机外喷雾应安装使用负压二次降尘装置或高压荷电喷雾装置。

第四十三条 掘进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喷嘴完好,不堵塞,雾化效果好(内喷雾压力不低于3MPa,外喷雾压力不低于1.5 MPa)。

第四十四条 机掘工作面有条件时,要使用除尘风机或安装除尘器,吸风量不小于150m3/min。除尘风机吸风口距截割头不得大于5m。除尘风机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50m。

第四十五条 炮掘工作面必须安设放炮喷雾装置,放炮喷雾距迎头距离不超过30m。

第四十六条 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使排出的煤(岩)粉成糊状。 第四十七条 放炮前后对放炮地点前后20m范围洒水降尘。 第四十八条 井下所有转载点(含装载点和卸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

第四十九条 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悬挂隔爆设施牌板。

第五十条 采掘工作面防尘的监督检查采取检查表的方式,检查表应列明区域内应具有的防尘设施及完好状况,区域内的巷道冲刷及粉尘积聚情况。安监员必须认真对照检查,填写清楚,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督促整改,并将检查表报安监部值班领导。

六、矿井水灾预防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 矿井每月初根据生产接续及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对矿井水害进行分析,编制水害分析报告,并将主要内容纳入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第五十二条 每月初对采掘工作面水害(情)进行预测预报,并根据生产情况,对水害地点提前5~6天发出水害通知单。水情预报和水害通知单要发放到有关区队、部室及分管领导。

第五十三条 矿井、采区排水能力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五十四条 采掘工作面排水能力不小于该工作面预计最大涌水量的1.5倍。排水系统必须完好,要有专人负责,确保排水能力。

第五十五条 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手段,查明条件。

第五十六条 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原则,认真搞好探放水工作。

第五十七条 采空区密闭墙必须留设泄水装置,以防人为造成采空区大量积水。

第五十八条 各项防治水工程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矿长组织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第五十九条 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要求做好观测及资料整理工作。

第六十条 各种防水隔离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完好。

第六十一条 各类防(隔)水煤柱不得随意破坏。已破坏的要采取措施,恢复其防(隔)水能力。

第六十二条 每半年对相邻矿井采掘情况及积水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 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他措施。

第六十四条 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措施。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十五条 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六十六条 维修巷道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第六十七条 下列情况应列为顶板管理隐患,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

1.掘进工作面贯通各类废弃巷道及硐室,接近各种采矿安全边界(受水、火、瓦斯威胁地点)及重要技术边界。

2.采煤工作面过落差大于采高的断层以及工作面倾角大于15度或矿山压力显现剧烈等地质构造复杂区。

3.回采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衔接处20m范围内巷道严重变形、高度小于1.8m。

4.采煤工作面过废弃巷道及内错布置的联络巷。

5工作面切眼、巷道交岔点、穿层巷道、断层区及围岩破碎带、沿空巷道、有范围较大的顶板淋水巷道、各类硐室等未采用经专门设计的联合支护。

6.煤巷锚网支护大断面硐室、交叉点出现显著离层。7.在动压影响区进行巷道掘进或维修。 8.在高应力集中和掘进施工巷道。

八、职业危害事故预防制度

第六十八条 凡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第六十九条 职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

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教育职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按规定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

第七十条 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又未积极治理,严重影响职工安全健康时,职工有权拒绝操作。

第七十一条 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在职的离职的从事粉尘作业的职工,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的内容、期限和尘肺病诊断标准,按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职业病管理的规定执行。

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尘肺病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二条 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从事接尘作业: 1.活动性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病;

2.慢性肺疾病,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 4.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5.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

第七十三条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85dB(A)。大于85dB(A)时,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大于或等于90dB(A)时,还应采取降低作业场所噪声的措施。

第七十四条 矿区水源和供水工程应保证矿区工业用水量,其水质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七十五条 噪声及其他物理因素每年至少测定1次。

第七十六条 不得安排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对已发现受到职业性损害的人员,应及时安排治疗或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

第七十七条 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由职防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

第七十八条 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妥善保存职工上岗前、离岗及退休前和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资料,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本人。

九、附则

第七十九条 本制度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临沂市凤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2011-01-01 执行日期:2011-01-01

一、总则

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和重新贯彻。

2、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并制定、采取有预防措施。

3、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4、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5、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疾病等按照政府有关预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坚持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一)、顶板管理规定

1、煤矿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采掘工作面巷道支护状态进行检查。

2、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待有害气体排除后,人员方准进入。进入时首先敲帮问顶。

3、采煤工作面采煤作业,应及时前移支架支护顶板,检修时要敲帮问顶加强支护,避免冒顶片帮。

4、巷道的只护质量要符合规定,失修巷道要及时维修,折桥断柱要及时更换。井下有冒落危险的巷道再未修复前,应在各入口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5、锚杆支护的巷道在破碎复合层顶板的条件下,应按设计适当加打锚索。

6、采用锚杆支护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锚杆固力试验,锚杆固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必须补打锚杆。

7、巷道维修顶板管理规定:

(1)、井下所有架棚巷道维修,包括翻换棚、修棚、超前支护,必须使用圆木或铁顶子对施工支架进行维护,维护长度为施工地点前后5米范围。 (2)、在巷道底板松软、压力较大时,各巷道维修地点棚腿必须穿木鞋。 (3)、有推棚冒顶现象的巷道采用背金属支护。

(4)、交叉点施工制定详细的施工内容,且结合作业地点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维护措施。

(5)、动压区、淋水区域为重点维护地段,随时观察帮顶变化情况采取打顶子或背棚加强维护。

8、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

(1)、采煤工作面前后20米超前支护要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单体要有初撑力。

(2)、采煤后,及时移架缩小控顶距,顶板不好时,必须超前支护,顶板压力明显时,要带压擦顶移架升架后,支架必须达到初撑力。

9、掘进巷道顶板管理规定

(1)、煤巷锚杆支护巷道,要加强顶板观察工作,发现顶板变化要及时缩小排距加打锚索,必要时打中心点柱以加强支护。

(2)、煤巷锚杆支护要做好隐蔽工程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3)、片帮严重的巷道施工时,帮锚杆要紧跟到工作面煤壁。

(4)、巷道交叉点、过旧巷时要采取特殊措施,主动放顶或加大支护强度,单位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

二、矿井瓦斯预防

1、认真贯彻执行采煤、掘进作业规程和“一通三防”技术措施及有关规定。加强瓦斯、机电管理,实现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通风设施执行验收移交制,风门挂牌落实到单位、具体人员。

2、对瓦斯涌出量大和有异常的采、掘进工作面、实行干部跟班、现场安全把关。矿及时招开防治瓦斯专业会议制定

瓦斯治理的技术措施,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有关单位,并认真贯彻落实。

3、井下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例会制,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并落实到人员,措施贯彻到位。

4、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并实行分区通风,各用风地点按计划配足风量。巷道贯通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并由矿、队主管通风领导现场指挥。

5、井下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6、局部通风机不准无计划停风。因故障临时停风时,当班班组长、瓦检员负责立即停电撤人,并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须认真排放瓦斯,按瓦斯排放措施执行,坚持执行“四人联锁放炮制”。

7、瓦斯监测系统要24小时连续监测。井下出现瓦斯超限时,操作员及时汇报矿、通风调度及矿总工程师、通风队长等有关领导,并采取措施处理。

8、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5立方米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3立方米,并且通风方法不能解决时,必须实施瓦斯抽。瓦检员执行瓦检制度,工作面应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9、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煤掘巷道超过500米或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0.4立方米时,必须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并要保证切换好使。局部通风机安装实行“三专两闭锁”。

10、对瓦斯涌出量大、后隅角瓦斯积聚不易处理的采煤工作面,应用瓦斯移动泵进行抽放。对瓦斯涌出量大、供风距离长的掘进工作面,应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或使用大功率对旋式隔爆轴流式通风式通风机增加掘进工作面风量。

三、矿井水害事故防治

1、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搞好矿井防治水文件要求。并成立防治水专业组,负责日常防排水管理工作。

3、掘进巷道是下山施工的,必须把防排水设施跟到工作面。预计水量大的施工地点,要有备用排水系统。

4、做好因采煤塌陷引起的沉陷区域积水情况,预测预防工作,采取措施防止积水通过裂隙罐入井下。

5、雨季前对防排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成立防汛组织机构,防汛器材准备齐全,各单位加强防汛值班,一旦有汛情二十四小时有领导指挥和有人员参加抢险。

6、对受水患威胁的采区、采掘工作面,“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原则。探放水的设计、施工、审批及协调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地测人员预先提出水情分析预测和预测图,做好防治水工作计划及总结。

7、探放水地点距水体必须留设不小于20米的隔水煤柱,加固好施工地点帮顶;探放水钻孔必须安装控水装置及压力表。

8、副井、主井的井口要有可靠的泄水沟、放水堤或加固井口周围,防止暴雨洪水直接从井筒罐入井下造成危害。

9、对井田范围内的地面塌陷区、河流积水区设专人检查,应尽可能将其疏干或排出井田。

10、各项防汛工程必须在汛期前结束。

11、雨季前,各水仓清理淤泥必须结束,主水泵必须检修完毕,保证主水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12、汛期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井下电缆及电器设备的防雷试验、接地保护试验、绝缘保护试验。

13、具体防汛工作有汛期“三防”领导小组负责。

14、调度室、通风安检队作为“三防”工作主管部门,要本着防大汛、抗大灾的原则,提高防汛、防排涝、防雷电的抗灾意识,提前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个单位加强“三防”值班,成立抢险救灾队伍,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15、备足备齐抢险物资、材料和设备,统一集中管理,做到防汛物资专管专用。

16、机电部门在汛期前,要检查、试验好地面供电设施的防雷工作及排水泵、潜水泵,并备好相应的开关、电缆等。

17、通风队要准备好足量的排水管及连接件。

18、地面排水设施必须完好,排水管路必畅通。

四、矿井火灾防治管理制度

1、外因火灾

(1)、矿井设防火组织。各科室、队有防火负责人,并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落实矿井防灭火制度和措施。 (2)、煤场、坑木场、库房,都必须有完善的防火制度,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胶带输送机头等要害的点,都必须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3)、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及反风门,机电科、通风队和运转队要定期检修,保持完好状态。

(4)、加强机电运输和火工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和火药残爆,防止外因火灾发生。

(5)、各单位的厂房要安排专门的负责人,对防灭火设施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6)、保卫科要加强地面消火设施的管理和检查,要确保好使。 (7)、有机电设备的单位要加强机电设备的完好检查,防止电气设备失爆。

2、内因火灾

(1)、年初要根据采场接续情况,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合理布置采区和工作面,加强顶板管理,提高回采率,加快回采速度。采煤工作面要随时调整采高,防止丢煤。

(2)、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正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加强通风防火管理。

(3)、加强采空区、密闭、采掘工作面的管理,发现有CO异常现象发及时处理。

五、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

1、编制好全矿性的年度防治粉尘措施制度。采掘、皮带、通风等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采掘作业规程应将防

尘措施纳入。

2、对井上下有粉尘产生的作业地点,应制定防尘措施,有专人负责管理。

3、建立健全全矿井防尘、环保领导机构,定期对产尘地点按规定测定、产尘点达标率要逐年提高。

4、矿井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净化风流水幕、转载点喷雾、隔爆水棚等防尘设施要齐全完善,符合规定。

5、掘进必须采取湿式钻眼,经常清洗煤帮煤壁。

6、清洗、清扫粉尘要严格按矿《煤尘清洗、清扫计划》执行,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相应缩短煤尘清洗、清扫周期。

六、地面主要产尘点(煤场)煤尘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1、加强宣传,全体职工都了解煤尘的危害,必须做好防尘工作。

2、当班职工必须清除积尘,做好文明化生产。

3、对煤尘大的地方,增设水管喷雾降尘和设置除尘器除尘。

4、地面煤厂等区域,不允许吸烟。

5、通风队定期对煤尘控制区域测尘并上报有关部门。

6、各岗位设防火负责人,具有消防火用具,齐全好使,必须人人都会使用。

7、厂区内消防火器材要管理好,消防火用具标志明显,责任明确,不准随意损坏或丢失消防火器材,固定地点的防火设施不准任何人挪用(除救灾灭火外),用过后及时按规定补全。

8、矿防火人员要对消防设施及器材,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一、为了促进安全工作与经济利益紧密联系,强化安全对经济利益的考核、维护,监督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性,制定凤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二、与安全挂钩的经济利益主要包括:安全月兑现、安全质量结构工资、安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等。

三、考核依据《凤凰矿业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凤凰矿业安全奖考核发放办法》、《凤凰矿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凤凰矿业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凤凰矿业安全奖惩办法》等,实行考核兑现。

四、安全考核实行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兑现,考核结果在发放有关安全方面的奖金中扣除。

五、各区队要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利益、安全决定利益的观念,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区队、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对任何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都进行严格的安全考核兑现、进行严厉的经济处罚,使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真正起到促进安全生产作用。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井下出入人员的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及企业财产不受损失,达到标准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入井人员必须携好矿灯和自救器,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自觉接受检身人员检身检查后,方能入井。

2、外检查人员必须有矿或部门领导带队才能入井。

3、入进人员严禁携带烟火,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入井前四小时严禁喝酒。

4、井口二十米范围内严禁烟火。

5、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严禁入井:耳聋、眼瞎、精神失常或患有其它不良病症。

6、任何人不得故意刁难、威胁、打击报复检身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2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检身人员每次检身必须作好记录,遇有盗窃公司财物或私藏私拿爆炸物品者,必须及时报告保卫科,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入井前各队队长、安管员或班组长必须组织职工召开好井口会,并向调度室报告,当班入井人数作好登记后方能入井;出井后向调度室报告人数,并作好登记,调度室登记好当天出入井人数

安全举报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检举投诉权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广大职工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我公司安全工作的长治久安,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举报内容

1、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的行为。

2、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置之不理不予处理、对工人的违章操作熟视无睹的行为。

3、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强令职工进入危险地带作业的行为、安全监察人员自身违章行为。

4、其他对职工打击报复、侵犯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的行为。

5、煤矿存在有国务院446号令中认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之一的情况时,除向公司反应外,也可以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6、公司各部门对接到举报的必须及时向公司反馈,并落实好情况,拿出处理意见,对举报不及时反馈落实的,公司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举报方式

对存在上述几种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下面几种方式进行投诉:

1、向安全监察科直接反映。

2、也可拨打投诉电话:

公司办 8496669

3、公司在职工下班通道建立安全举报箱,可用写匿名信的方式投诉。

三、有关规定

1、投诉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真实情况,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泄私愤。

2、如投诉情况经落实属实,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凤凰矿业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各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各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做到有保管,有检查,有维护,有保养,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全矿机电设备管理由机运副矿长负责,具体由相关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日常事务管理。

二、提升运输系统设备管理。

1、绞车操作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规定做到“三好”“四会”,严格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禁带病运行,并做好原始记录。

2、机械和供电部分,每年必须进行停产大修一次,检修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每月组织一次检查,牵引部分每班进行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供电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全面管理配电房,做到半年定期检查一次,设备移动时必须检查一次,对漏电保护装置,每月检查一次,每年进行调整,检验一次,确保各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和完好性。

2、井下各配电点,由井下电工负责管理。在停电检个和安装时,必须挂上有人作业,禁止送电的警示牌。

3、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已失爆和不防爆电机下井,每周三为井下防失爆检查时间,发现损坏的和失爆的,应立即整改和更换,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检查,严禁无证人员作业。

四、排水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确保井下各水平的排水设备完好,做到每天有钳工巡回检查,水泵工每班检查试验,掌握备用水泵排水情况,做到交接班记录和调度汇报制度,发现的问题随时派钳工进行处理,严禁水泵带病运行,抽水时须班班抽空。

每年初要成立防排水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各水泵排水能力,落实各项措施,确保20小时排完矿井24小时的涌水量。汛前各水平水泵必须全面大修一次,更换老化的设备,每月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检查二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必须确保足够的资金维护排水系统设备。

五、通风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系统按规程规定,必须有主扇和配备主扇,主扇的维护和检查,由测风员负责,每周进行检查,检出的问题及时上报矿,并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井下风量供用。

推荐第4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16 年度)

编制单位: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编制日期:2015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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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综合应急预案 ............................................................................................................................................3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矿井基本概况 ........................................................................................................................................5 第三章危险性分析 ..........................................................................................................................................11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15 第五章预防与预警 ..........................................................................................................................................26 第六章应急响应 ..............................................................................................................................................28 第七章信息发布 ..............................................................................................................................................30 第八章后期处臵 ..............................................................................................................................................30 第九章保障措施 ..............................................................................................................................................32 第十章培训与演练 ..........................................................................................................................................34 第十一章奖惩 ..................................................................................................................................................35 第十二章附则 ..................................................................................................................................................35 第二部分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37 第一章井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37 第二章瓦斯爆炸、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应急预案 ..................................................................................50 第三章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62 第四章顶板事故应急预案 ..............................................................................................................................74 第五章水害事故应急预案 ..............................................................................................................................83 第六章提升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91 第七章供电事故应急预案 ..............................................................................................................................96 第八章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09 第九章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12 第十章地震(矿震)应急预案 ....................................................................................................................114 第十一章煤矿民爆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7 第三部分现场处臵方案 ........................................................................................................................................120 第一章井下火灾现场处臵方案 ....................................................................................................................120 第二章瓦斯爆炸、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23 第三章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25 第四章顶板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27 第五章水害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30 第六章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32 第七章供电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34 第八章食物中毒现场处臵方案 ....................................................................................................................136 第九章地质灾害毒现场处臵方案 ................................................................................................................138 第十章地震(矿震)现场处臵方案 ............................................................................................................140 第十一章民爆物品安全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42 第四部分应急预案附件 ........................................................................................................................................144 第一章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144 第二章重要物资装备清单 ............................................................................................................................144 第三章格式化文本样式 ................................................................................................................................144 第四章关键路线标识和图纸 ........................................................................................................................146 第五章附表、附图 ........................................................................................................................................146

2 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认真做好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确保在事故发生初期的应急救援行动指挥得当、快速有效、协调一致,保证遇险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增强、应对、防范矿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矿区生产生活秩序和谐稳定,特制定《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2016 年度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7号)、《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 号)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矿山应急管理提高快速响应能力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发生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如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瓦斯、煤尘爆炸、水、火、顶板、机电、运输、地质灾害等事故以及各种非人身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3 《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三大部分。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1.5 应急工作原则

为加强我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和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确定以下应急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始终把保障、抢救遇险职工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同时要加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上级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 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具体指挥或配合、协调我矿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分管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臵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事故单位行政领导负责制。在上级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公司的统一指挥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由矿长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科队及班组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

4 应对煤矿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技术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不断加强矿井安全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臵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救护队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强化宣传和培训的教育工作,提高矿工素质,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7)快速反应,协调对应,加强以自身应急处臵队伍为主,与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群体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第二章 矿井基本概况

一、交通位臵

矿区位于贵州省盘县特区北部,直距盘县城关镇约21km,东距鸡场坪乡3.5km,行政区划属盘县鸡场坪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4°36′54″~104°38′00″,北纬25°57′43″~25°58′33″。

盘县经鸡场坪至洒基公路从井田东北外侧通过,矿区内有简易公路与之相通,交通较为方便(见图1-1交通位臵图)。

二.基本情况

盘县云脚煤矿属新建矿井,生产能力15万t/年,根据黔国土资矿管函„2003‟253号-《准予划定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矿区范围的批复》,批复了云脚煤矿的矿区范围。2004年11月19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410232),矿区面积:0.7127km2,开采深度:由

5 1750米~1450米标高。在2014年通过兼并重组,并入贵州吉龙投资有限公司,是贵州吉龙投资有限公司下属一对生产矿井。

1.地形地质及水文地质

评估区属于单面山剥蚀坡地貌,地形坡度一般都在30°左右,在井田中西部及西部横向冲沟繁育,沟深坡陡,致使井田内地形复杂。井田内最低高程点位于井田北端,标高1700m;最高点为井田南部山头,标高1910m,相对高差210m。属地中山地形。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区域内碎屑岩裂隙水均以大气降水作为主要补给来源,地下水动态随季节变化明显,一般每年5月地下水流量、水位开始回升,6~9月为最高值,其间出现1~3次峰值,10~12月份进入平水期,水位、流量开始逐渐递减,到次年

三、四月份降为最低值。区域内龙潭组煤矿床上覆的中~强岩溶含水层之间一般具有较好的隔水层,含水层之间水力联系较弱,对煤矿床开采影响较小,只是当导水断层或其它导水通道沟通上覆含水层与矿床水力联系时,上覆含水层才会成为矿井的充水水源,从而威胁到煤矿床的开采。

2.矿井邻近煤矿及小窑情况

井田内现已无小窑开采,但在井田煤层露头浅部曾有小窑开采过,老窑开采历史悠久, 以斜井为主, 见煤后沿煤层掘进, 开采斜长一般 30~50m,个别达 100m 左右,最大采掘垂深约 20m。小窑、老空内存在着一定的积水,是矿井开采的重要充水因素。对本井田可采煤层浅部有一定影响。经地方政府多年来对小煤矿整顿,现均已经停采。

3.煤层及煤质

矿井可采煤层有

1、

3、

5、共 3层,矿井开采煤层为三叠龙潭组,煤种为肥煤煤。

6 4.瓦斯

瓦斯:该矿区为规划新建区,根据勘探地质报告,煤层瓦斯含量较高,井田内开采的1号煤层曾发生过瓦斯爆炸事故。但该矿还未作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依据黔安监办字„2007‟345号文-《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云脚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区,故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

5.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于2003年12月12日提供的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2003-W1449),该矿井1号煤煤尘有爆炸性,3号煤层未作鉴定,按煤尘有爆炸性进行管理。

6、煤层自燃倾向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于2003年12月12日提供的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2003-W1449),该矿井1号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二类,属自燃煤层。3号煤层未作鉴定,故按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一类容易自燃管理。

7、冲击地压、地温、热害

矿区及周边矿井未出现冲击地压,矿区地温正常,无热害影响。

三、矿井安全生产系统 (一)矿井通风系统:

主扇风机型号为FBCDZNo16/B型防爆对旋式风机两台,电动机功率2×75KW,一台运行,一台备用,风量1698-3768m3/min。掘进工作面使用FBD-N06.3/2×15kW局扇各两台,风量220-370m3/min,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均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了自动切换,目

7 前系统运行正常。

(二)矿井排水系统

矿井正常涌水量15m³/h,最大涌水量75m³/h,在井底设有主副水仓及水泵房,主水仓容量为705m³,副水仓容量351m³,总容量为1056m³,安装MD85-45×4型矿用多级离心泵三台,(流量为85m³/h,扬程225m,电机功率90kW),一台备用,一台运行,一台检修,安设两趟排水管路,直径为Φ159×4.5 mm。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三)矿井提升运输系统

主斜井安装了JK-2×1.5型矿用提升绞车一台,配套电动机功率240KW,作为矿井煤炭、矸石、材料等提升运输,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副斜井安装了RJV22-25/240型架空乘人装臵,并与副井提升绞车实现了联锁,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四)矿井压风系统:

地面安装OGLC-110A型固定螺杆式空气压缩机2台,电动机功率110kw,额定排气量20.5m3/min,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压风管路直径主管路Φ150mm钢管,支管路Φ50mm钢管,至各用风地点及井底车场永久避难硐室,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五)矿井防尘、防灭火系统:

1、防尘系统:地面建有350m³消防水池和200m³备用水池,以静压的方式向井下供水,主水管直径为Φ100mm钢管,支水管为Φ50mm钢管,通过管道供水至各用水地点。在主要进风巷、采掘运输巷,回风巷、和总回风巷设臵了净化水幕,各转载点设臵了防尘洒水装臵,各支管每隔50m设臵三通及阀门,供防尘洒水用。

8

2、防灭火系统:我矿安装了KSS-200型束管监测系统。

3、在地面和井下都设臵了消防材料库,地面主要机房,要害部位和井下机电硐室,按规定要求设臵了消防器材(灭火器、砂箱、灭火砂)。

(六)矿井供电系统:

矿井实现了双回路供电,其中Ⅰ回路从鸡场坪乡35KV变电所以10KV线路引入,Ⅱ回路从盘县110KV变电所以10KV线路引入。

(七)矿井瓦斯抽放系统:

我矿在地面建有瓦斯抽泵房,采用高、低负压2套抽采系统,瓦斯抽放泵型号为高负压泵2BEC40,2台,功率110kw,吸气量92m³/min,抽放主管直径325mm,支管直径275mm;低负压泵型号2BEC42,2台,功率160kw,吸气量126m³/min,抽放主管直径375mm,支管直径275mm。共4台。

(八)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KJ251A型,已与县局联网。

2、矿井安装了KJ90NA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3、矿井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型号为:DS-8632N-ST。

(九)矿井通讯系统

矿井安装TC-432B型程控用户交换机作为内部联络用,分别在主要领导相关办公室、地面要害岗位和井下主要硐室、车场及采掘作业点安设电话,电话机旁挂有内部通讯号码,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十)紧急避险系统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由贵州永风矿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设计,硐室容量为50人,于2013年4月11日已经市安监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9

(十一)开拓开采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全矿井划分一个水平六个采区进行开采,煤层开采顺序为区段下行式。

工作面采用走向壁式后退式采煤法,采煤工艺采用炮采,主采煤层顶板岩性为粉砂质泥岩、泥岩、泥质粉砂岩;煤层直接底板为粉砂质泥岩、泥岩,直接底稳定性较差;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柔性掩护支架支护。

掘进工作面采用炮掘,局扇供风,矿车排煤、矸。

1、采掘工作面布臵

现井下布臵3个掘进工作面:1113回风巷、1113运输巷和1589运输大巷。

2、2016 年采掘计划

根据本矿井原煤生产目标和采区设计,确定我矿 2016 年计划开拓布臵的采掘工作面如下:

1)掘进工作面:

掘进1队:1589运输大巷(288米)→1589运输石门(17米)→1119运输巷(500米)→1119切眼(66米)。

掘进2队:1113运输巷(140米)→1113切眼(95米)→→111运输下山(190米)→1115运输巷(200米)→1530临时水仓→1115切眼95米)。

掘进3队:1113回风巷(200米)→1666运输巷(105米)→1666运输石门(51米)→1117运输(500米)→1117切眼(66米)。

掘进4队:1707回风巷(123米)→1707回风石门(41米)→1117回风巷(500米)。

2)采煤工作面:1113回采工作面→1117回采工作面。

10

(十二)矿井辅助设施

1、矿井工业广场设有机修电修车间、绞车房、变电所、空压机房、坑木加工房、矿车(电机车)修理房、材料库房、油脂库房等设施。机修电修车间承担矿井机电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以及金属支架等材料性设备的修理;坑木加工房承担矿井坑木材料的加工制造工作;矿车修理房承担矿车、电机车等设备的修理等;消防材料库房消防器材齐全。

2、工业广场东北侧设一个坑木料场,分别存放坑木和稍子。料场安有消防栓,由地面消防水池提供静压水源,水源可靠,并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地面设臵有一个爆破材料库,该库房设在工业广场西南角,距工业广场 300m 左右。库房有围墙,围墙 3.0m 高。库房为砖混水泥砂浆结构,有雷管库、炸药库及发放室。库房内安有避雷针。爆破材料库有库管员管理,每班 2 人。炸药由放炮员运送,炸药和雷管分开携带,运送量不超过当班使用量。

第三章 危险性分析

3.1 危险源识别与检测

1、主要危险源

矿井存在的危险及有害因素的种类主要有水、火、瓦斯和煤尘爆炸、顶板、提升运输、供电、中毒窒息、机械伤人等因素。

2、存在形式及场所(见:附表一)

3、检测、监控的手段

2、存在形式及场所(见:附表一)

3、检测、监控的手段

矿井具有安全监控系统,对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动态监测和人工

11 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控,能够满足对矿井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辨析。

3.2 危险源风险分析

1、煤尘爆炸

根据省煤田地质局技术中心对我矿煤尘爆炸危险性和煤层自燃倾向性的检验结果,我矿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属不易自燃煤层。

2、瓦斯爆炸

根据历年来瓦斯等级鉴定批复的瓦斯鉴定结果,本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从瓦斯的涌出量形式分析,采空区所占的比例较大。在开采、运输、储存过程中也会释出瓦斯,只要条件具备就会引起灾难性爆炸。瓦斯爆炸是我矿生产中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3、水灾

我矿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2014 年矿井实测正常涌水量为 16.02m3 /h,最大涌水量按 73.06 m3 /h。充水水源主要有邻矿老空水、煤层顶板砂岩水、本矿老空水与底板、顶板砂岩含水量小,正常情况下不会对矿井造成较大危险;在今后的开采中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及“物探先行,钻探验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并采用瞬变电磁仪、直流电法仪勘探与钻探结合的方法,查明各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坚持落实探放水各项措施,防止发生淹井事故。

4、火灾

火灾不仅会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中毒等,更主要的是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的爆炸,引发灾难性事故。火灾分为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

(1)地面火灾

12 易发生地点有主井提升机房、主井井口房、通风机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井维修车间、煤场、办公楼、食堂及宿舍、仓库、坑木场等。

(2)井下火灾

内因火灾(煤层自燃):我矿煤层属不易自燃煤层,但要加强管理。外因火灾:井下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雷电引入井下引起火灾,人为造成的火灾,机械碰撞、摩擦引发的火灾。

5、顶板

我矿现开采主要煤层顶板底板粉砂岩、泥岩会发生底鼓,开采过程中存在发生顶板事故的可能性,防范重点是采煤工作面、地质构造带、回采支架回撤时;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与大面积坚硬顶板不易垮落时、掘进工作面遇断层、裂隙较发育区、厚煤区、煤层压力集中等区域易发生顶板事故,因此巷道掘进中可能因空顶作业、支护不合理等因素出现冒顶伤人,以及受采动影响等因素巷道变形破坏而片帮冒顶造成顶板事故。

6、提升运输事故 (1)提升事故灾害

主井、井下有提升设备,在提升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 提升事故主要包括:提升过速、过卷、过放、脱钩、断绳等而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设施设备损坏。

(2)运输事故灾害

我矿井下运输环节较多,矿车制动、防溜措施采取不当都有可能造成运输设备对人员的挤、轧、碰撞造成人身伤害。

矿车在运行过程中,因矿车脱轨、人员躲避不及时造成对人员的挤、轧、碰撞,导致人身伤害。

13

7、供电事故

当供电线路发生断线、倒杆、短路、雷击等事故,可能产生电击、电伤、电火花等,对用电设备和人体造成伤害事故,井下供电线网发生漏电,不仅会引起人身触电,而且产生的电火花可能导致发生煤尘瓦斯爆炸的重大事故,井上下电气设备起火也会引发重大事故。

8、压力容器及设备爆炸

矿井的压力容器、设备主要有:压风机、储气罐、压风管道、氧气及乙炔气体瓶等。

受压容器及设备发生爆炸事故,不但使整个设备遭到破坏,而且会破坏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9、机械事故

机械性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行(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各类机电、水泵、风机、皮带运输机、支架、机加工设备等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胶带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10、爆破材料事故

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管理、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爆炸,将引发灾难性灾害,应引起高度重视,应严格按爆炸品管理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

11、高空坠落

矿井地面坠落危害为高空作业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在棚架、线杆建筑物等上作业,均可能发生高空作业坠落。

井下坠落主要有:煤仓口人员坠落伤害、煤仓下口异物坠落也会伤害井下

14 作业人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矿井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矿兼职救护队、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等组成。

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承办本矿应急救援具体工作。 4.1.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尤香甫

副总指挥:陈彬、尤发举、高吉荣、吴秀高、何家云

成 员:张春、高明、黄河港、包从庆、李林高、牛开佩、张启朋、洪吉合、邓家仁、黄兆荣、黄初林、李凡斌、朱凯、赵广、包广川、万春平、谢家常及班队长等。

4.1.2 应急指挥系统图及联系方式

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联系方式(见附表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电话表)。 应急指挥系统图及事故处理程序图(见图 4-1) 应急指挥系统图(图 4-1)

15

16 4.1.3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长办公室 主 任:尤香甫 副主任:万春平

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 值班电话:0858-3554798 4.1.4 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 10 个小组如下:

1、现场指挥组: 组 长:尤香甫

成 员:陈彬、尤发举、高吉荣、何家云、吴秀高

2、抢险救灾组:

17 组 长:高吉荣

成 员:刘泽万、段正福、敖成江、杨德超、刘文生、李厚高、刘泽亮、冯金成、陶家永、张元礼、张元扣、敖学华、何希华、陈进、刘文章、石向东、石加合、刘彦照、苏兴旺、沈立芳、段聪林、段元炳

3、技术组: 组 长:陈彬 成 员:张春

4、物资供应组: 组 长:黄河港 成 员:高明、包从庆

5、通信信息组: 组 长: 万春平

成 员: 牛开佩、杜小琴、张璐璐

6、警戒保卫组: 组 长:段元炳

成 员:谭玉信、何海洋、谭玉审

7、医疗救护组: 组 长:张玉芬 成 员:张琳 张成香

8、后勤保障组: 组 长:黄河港 成 员:高明、包从庆

9、善后处理组:

18 组 长:黄河港 成 员:高明、李林高

10、事故调查组: 组 长:尤香甫

副组长:黄河港、陈彬、尤发举、高吉荣、吴秀高 成 员:张春、黄初林、何家云、高明、邓家仁、李林高 4.2 应急救援组织职责 4.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4.2 应急救援组织职责 4.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决策工作,在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研究、拟定救援方案,并予以组织、协调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实施紧急救助,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公司、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救援的工作进展情况;

5、及时协调解决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救援队伍;对所需的物资储备、应急经费、信息传递、事故善后处理、伤员医疗救护、矿区秩序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现场救援力量的调配;

7、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和保卫工作。

8、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总结、上报及相关处理事宜。

19 4.2.2 总指挥的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批准、贯彻执行工作;

2、领导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当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总指挥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在总指挥未到前,由值班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3、负责对外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4.2.3 副总指挥的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应急救援方案;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专门人员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签发抢救事故 “入井特别许可证”和“进入事故现场许可证”;

3、根据总指挥授权,代行总指挥权力。4.2.4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制定应急救援程序、方案,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的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3、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标定报警的方位,险情的等级等要素,及时拟定救援计划并向指挥部汇报。根据事态的发展,随时修正救援方案,供指挥部决策;

4、根据总指挥的授权,与相关救援单位进行协调并下达有关命令;

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统计人员、财物的损失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将有关材料建档、归档。

20 4.2.5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各小组的职责

1、现场指挥组:

4.2.5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各小组的职责

1、现场指挥组:负责指挥事故的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2、抢险救灾组:具体负责实施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1)侦察事故现场,分析有关技术资料,为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制定事故抢险行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分析灾变因素,判断事故发展趋势,完善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

(3)调配救护力量,实施抢险,抢救遇险人员,控制灾情扩大。 (4)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抢险指挥部汇报抢险救灾进度。 (5)参与编写抢险救灾报告。

(6)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缓演练的技术措施。

3、技术组:

(1)分析现场情况,提供有关图纸、技术资料,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分析灾变因素,判断事故发展趋势,完善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 (3)勘察事故现场,确定事故原因。

(4)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编写抢险救灾技术总结报告。 (5)制定事故应急救缓演练的技术措施。

4、物资供应组:

主要职责是建立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库,了解各种抢险所需的车辆、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材料、通风设施、灭火设施等型号及匹配用途。负责事故处臵

21 工作中的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和准备工作,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物资供应,确保应急救援物资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

5、通讯信息组:

其主要职责是保障矿井指挥系统及内外部通讯的畅通。

6、警戒保卫组: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保卫工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协助救援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7、医疗救护组:

(1)做好抢救伤员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满足抢救伤员的需要; (2)按照小组要求,携带必备器材和药品,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建立急救站;

(3)建立伤员医疗档案,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4)根据伤员情况决定是否外聘专家或送往医院; (5)及时向小组办公室汇报伤员抢救情况; (6)需入井抢救时,接受入井安全知识培训; (7)编写伤员救治总结报告。

8、后勤保障组:

(1)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2) 做好生活物资储备, 确保应急救援生活物资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维护通讯(供电)设备线路,确保通讯(供电)畅通。

(3)协调解决抢险人员办公、食宿等事宜。

9、善后处理组:

22 其主要职责是灾后抚恤,救助遇险者及遇险者家属的安抚等工作。保持事故发生家属的情绪稳定,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掌握国家善后处理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及时通报事故情况。

10、事故调查组:

其主要职责是控制有关责任人员,进一步核实遇险人员基本情况,调查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4.2.6 各有关成员的职责

1、总指挥:是处理生产安全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集团公司和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人员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并组织实施。

2、矿总工程师:为矿长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拟定救援方案,供指挥部参考、执行,并根据收集的信息,优化救援方案。

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 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作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调度室主任:负责召集有关人员或单位到调度室待命,及时向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以及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向下传达矿长命令,协调各单位积极处理事故工作。

5、生产科科长: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根据方案进行抢险工作。

6、技术科科长:根据指挥长命令负责策划准备好可行抢险救灾方案,并根据指挥长命令完成其他等工作。

7、地测组组长:根据指挥长命令负责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长命

23 令完成测量及其它等工作。

8、通风组组长: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调整主风机的工作状态和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9、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方案和处理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10、后勤长:应根据入井人员矿灯自救器领取情况,查清在井下的员工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灯房严格检查,制止入井;必须切断与救灾无关的其它通讯,保证井上下通讯信息畅通。

11、机电科科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调整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情况,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2、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指挥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3、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对遇险人员家属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4、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 不准闲杂人员入矿, 并在井口附近设警戒线, 指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15、工会主席:负责澄清遇险人员的信息,并妥善安臵遇险人员,掌握伤亡人员方面的政策,向指挥机构提供,并完成指挥长指派的各种任务。

16、矿培训中心主任:职责是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24

17、有关的队长:负责核对留在本区域内工作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8、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矿总工程师以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按照《预案》中所规定的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员和留在井下各地点的人数。

19、医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20、救护队队长: 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 全面指挥救护队参加抢险;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业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其它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救护队联合作业指挥部。由先到的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作业行动。

21、抢险救灾队队长:配合救护队,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并严格控制入井人员。

4.2.7 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应建立煤矿应急抢险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种类,确定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决策更科学,提高抢险救援效率。

25 第五章 预防与预警

5.1 危险源监控

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 小时连续监控,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应立即停止危险源影响范围内的作业,并及时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5.2 预警行动

1、事故预警条件。发现或发生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如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

2、事故预警方式。事故现场通过电话或由专人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地面事故通过电话或由专人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3、各专项应急预案中必须明确具体的预警方式。5.3 信息报告与处臵 5.3.1 信息报告与处臵 5.3 信息报告与处臵 5.3.1 信息报告与处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或知情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本矿事故汇报程序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进行汇报,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意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安排、协调相关单位组织抢救。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在15 分钟内基本查清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现场情况、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并在1 小时内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上报公司、当地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

5.3.2 信息上报和传递

26 事故发生后,事故汇报程序如下图:

5.3.3 现场人员向调度室报告内容

1、矿井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时,首先要组织人员撤离,抢救受伤人员、受灾害威胁的矿井设施、设备,搞好现场自救、互救,并及时上报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A、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位臵。 B、事故类型。 C、人员遇险情况。 D、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E、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和进展情况。 F、事故报告人和联络方式。

2、向上级部门报告时间及程序:

事故时,一旦发现矿工被困井下遇险,要立即上报,最迟不得超过 1小时,

27 并及时展开抢救工作。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公司→政府,同时,做好不间断地续报工作,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矿井名称及矿井概况、故类别、发生的地点、时间及遇险人数、目前抢险救援工作方案及进展情况、取抢险救援的主要措施等。

第六章 应急响应

6.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事故分为一般事故(Ⅳ级)和较大事故(Ⅲ级),Ⅱ级、Ⅰ级响应由上级政府部门根据事故大小决定是否启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矿应急救援处臵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般事故)Ⅳ级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Ⅰ级、Ⅱ级响应对应事故等级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造成 1~3 人死亡,或造成 30 人以下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有一定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造成 3~9 人死亡,或造成 30~50 人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 1000~5000 万元的事故,或较大社会影响等,或地市政府认为应该启动的预案级别。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 造成 10~30 人死亡, 或造成 30~50 人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 5000~10000 万元的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或省

28 级政府认为应该启动的预案级别。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造成 100 人以上中毒、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 10000 万元以上的事故, 或社会影响特别重大,或国务院部门认为应该启动的预案级别。

在启动预案的同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办法,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突发事故的处理,划定控制区域,严密监视该区域突发事故的发展情况,并确保处理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防止混乱中其它事故发生;根据意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要准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6.2 响应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施救方案》,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配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规定。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专业队伍按《施救方案》和有关施救规定,按照“先伤、后亡”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同时,做好施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9 6.3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作业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1、当险情得以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消除和遇险人员获救后,由总指挥下达终止行动命令。

2、当救援中出现其他客观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救援行动时,由现场指挥小组提出中止救援建议,报总指挥核准后,中止救援行动。

3、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整个救援行动进行评估,写出报告,并对救援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整个救援行动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整个救援过程所形成的文字资料进行分类建档。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第七章 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一经核实,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第八章 后期处臵

1、由善后处理组负责,矿人事部门、综合办配合进行善后处臵工作,包括遇险人员亲属的安臵、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

30 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2、事故发生后,人事等单位要及时与保险机构进行联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救援办公室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

4、安全科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措施,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加大安全投入,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工作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相关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6、责任追究

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情况,或报告不认真,致使少报、漏报,但尚未因此导致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给予 200~500 元罚款,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依法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2)拒不执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

31 时临阵脱逃,尚未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给予 1000~5000 元罚款,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依法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3)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九章 保障措施

9.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矿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上墙张贴,电话必须保持 24 小时开机,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矿内外通讯联系必须畅通,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及向外部发布抢险情况。 信息科负责保障本单位应急通信、信息网络的畅通。

9.2 应急装备与保障 9.2.1 现有救援装备保障 9.2 应急装备与保障 9.2.1 现有救援装备保障

(井下消防材料表:见附表

二、地面消防材料表:见附表

三、防治水材料明细表:见附表四)

矿安全科、通风组、生产科负责,机电队、供应科配合进行应急材料等必要救灾装备和物资的储备。 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确保抢险救灾装备及药品等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训练和演习,以便提高作战能力。应根据有关规定,备足配齐重特大事故所需的物资储备和救援车辆。

9.2.2 紧急征用救援装备

在应急救援中,储备的资源不能满足救灾需求,由矿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调配,或向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申请,由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协调、调配应急储备物资。

32 9.3 救援队伍保障

(1)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和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 (2)救援队伍由我矿辅助救护队组成。

(3)每年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并及时缴纳管理费用,保证救援的快捷。

9.4 经费保障

矿井必须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根据每年的安全费用资金计划,预留出不少于 2.5 元/吨煤的资金做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以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能够及时到位。并对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贻误战机、工作消极的人员给予处罚。

9.5 其它保障 9.5.1 交通运输保障 9.5 其它保障 9.5.1 交通运输保障

矿区内部交通运输由物质供应科负责,矿区外部交通运输由盘县洒基镇交警队负责,保证调运应急救援人员、队伍、装备、物资时交通畅通。

9.5.2 医疗救援保障

(1)各县医院加强联系,由镇医院负责事故伤员的急救工作。设立医疗救护专家组,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医疗救护方面的技术支持。

(2)矿医疗站负责我矿伤员的医疗急救和煤矿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知识专项培训工作。

9.5.3 治安保障

由矿调度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

33 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9.5.4 后勤保障

由后勤矿长办负责,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第十章 培训与演练

10.1 宣传教育和培训 10.1.1 宣传教育 10.1 宣传教育和培训 10.1.1 宣传教育

各科室要按规定向全矿员工说明煤矿作业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矿山兼职救护队要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以及有针对性的向职工贯彻我矿的应急救援预案。

10.1.2 培训

(1)及时将已批准的《预案》向全矿各部门(单位)下发,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年初由培训中心组织对全矿干部、员工进行全员培训,培训采取培训中心集中培训、各队班前培训和员工自学三种方式,最后由培训中心组织全矿统一考试,必须做到对应急救援知识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了解、掌握一旦出现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常识,使员工熟悉并掌握井下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对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合格以及不熟悉《预案》有关内容的员工不准上岗作业。

(2)及时对矿兼职煤矿抢险救灾队伍进行培训。

34 (3)矿级领导必须熟悉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知识。 10.2 演练

按照 《规程》 要求, 矿井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为此在本预案下发后由矿兼职救护队及技术室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演练工作,演练结束后出具演习报告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矿山兼职救护队队长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章 奖 惩

(1)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3)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相应处罚,后果严重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12.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1、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5

2、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2.2 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应报县救护大队及公司备案。 12.3 预案维护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组织修订。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后,按规定报县救护大队备案,并经矿长签署发布。

12.4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盘县洒基镇兴发煤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与解释。 12.5 应急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经盘县洒基镇兴发煤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6 第二部分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我矿煤层不易自燃,发生内因火灾的可能性较小,但也应加强预防,防范重点是外因火灾。外因火灾主要为人员违章、设备故障等引发的火灾,多发生在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地面材料场或地面煤场中。矿井火灾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灾害性事故,可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1.2 应急处臵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由本预案中设臵的指挥部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工作。

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要做好事故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 必要时可请求其它兄弟单位救护队协助抢险救灾。

1.3 组织机构及职责 1.3.1 应急组织体系 1.3 组织机构及职责 1.3.1 应急组织体系

火灾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矿山兼职救护队、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37 1.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见第一部分 4.1.4。 1.3.3 预防与预警 1.3.3.1 危险源监控

1、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 24h 监测井下相关地点一氧化炭涌出情况,瓦斯、温度、压力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组。由调度室、通风组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各采掘、辅助单位负责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止内、外因火灾的发生。

3、通风组落实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业地点进行两次火灾隐患检查;每周安排专人对矿井边远巷道及密闭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对消防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点及时组织进行处理。

1.3.3.2 预防措施

1、地面建筑物、煤场、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消防方面的有关规定。

2、木料场、矸石山、距进风井间距不得小于 80m,木料场距矸石山间距不得小于 50m。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 20m 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4、井口验身员必须对每个入井人员进行验身,杜绝任何人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每个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压缩氧或化学氧自救器。自救器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查,确保完好。

38

5、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有专人押送至工作地点,剩余油料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擦油的棉纱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通内,并有专人定期送至地面,不得乱扔乱放。

6、井下支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材料,各硐室及运输设备转载点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灭火沙箱。各硐室必须设消防栓; 地面必须有容量不小于200m3以上高位消防水池一座,并经常保持不少于 200m³的水量。主要巷道消防管路系统每 100m 必须留设一个消防栓,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 50m 设臵支管和阀门。

7、井下各种可燃性物品要及时清理出井,保持良好通风。废弃巷道、盲巷和采空区要及时密闭。

8、井下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除必须遵照《规程》有关规定外,皮带、电缆选择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电缆必须按要求悬挂,严禁盘小圈或拖地。

9、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的处理,保持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0、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井下爆破作业,不得违章爆破,不得使用低于本矿瓦斯等级的炸药和段别高于 5 段(延期时间 130 毫秒)的电雷管。

11、消防设施、器材使用要有针对性,扑灭电器火灾必须用不导电介质材料的灭火器;用水扑灭电器火灾时,必须先确认电源切断后,方可进行。

12、用水灭火时,必须保证有可靠的水源,同时救灾人员必须在进风侧进行灭火,有人随时检查气体变化情况,并防止火风压的产生。

13、井上下必须设臵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按矿井实际情况配臵,数量必须满足安全需要。

14、加强矿井的防灭火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防灭火检查人

39 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足防灭火监测仪器、设备、设施,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15、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完善矿山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16、采掘设计时充分考虑防治自燃发火的要求,布臵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及合理的巷道开拓布臵形式。

17、针对各采区的地质、开采条件,采掘工作面在作业规程中明确防止自燃发火的具体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1.4 预警行动

1.4.1 矿井火灾事故预警的条件 1.4 预警行动

1.4.1 矿井火灾事故预警的条件

1、井下总回风巷、作业地点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0.0024%。

2、巷道空气温度持续性升高。

3、巷道风流中出现明火、烟雾或严重的胶皮味、硫磺味等发火征兆。

4、各部皮带头处的烟雾传感器报警。1.4.2 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网络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风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1.5 信息报告程序

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井下工作地点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人员立即将

40 发现的情况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火灾信息后,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给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事故发生(详见图 4-1)。

1、重大险情或重大事故发生后,基层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在 5min 内通知矿值班领导、矿有关领导、调度室主任、安全科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立即赶到调度室。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救护大队,赶赴现场进行抢救,矿应急救援体系启动。

3、调度室在 30min 内初步查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伤亡人数、现场已经采取的措施,并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等,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在1h 内将上述情况汇报公司、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并随时补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造成人员伤害情况等。公司、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按规定逐级上报。

4、18h 内查清事故全部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提出事故报告,汇报公司、县政府。

5、24h 内填写“煤矿安全事故报告”,(见附件) 将事故的具体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区域、经济类型、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发生事故矿井安全评价等级、持证情况、简要经过、事故现场总人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处理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急救援指挥部以传真方式汇报公司、县政府。

1.6 应急处臵

41 1.6.1 响应分级 1.6 应急处臵 1.6.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火灾事故分为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见响应分级标准)。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臵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1.6.2 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或值班副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2、应急指挥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指挥部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新闻媒体公布。

1.6.3 处臵原则与处臵程序

42

一、处臵原则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

2、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切断事故区域电源;

4、根据已探明的事故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反风、增减风量、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都必须做到:

a、不致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b、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员安全;

c、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 d、有助于阻止事故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事故区域的条件;

5、对于火灾,首先采取各种手段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时必须站在新鲜风一侧,先灭外围,再灭中心,并应注意火风压的产生;当直接灭火困难或有危险时,立即采取措施封闭火区。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并尽量缩小火区范围。

6、根据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矿应急救援处臵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二、处臵方法和撤离路线

(一)井筒、运输大巷发生火灾时的现场处臵方法:

二、处臵方法和撤离路线

(一)井筒、运输大巷发生火灾时的现场处臵方法:

1、假设井筒、运输大巷发生火灾,根据初期火情,应及时通知附近人员,要尽可能的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处理(灭火时所有人员一定要站在进风侧),并

43 及时报告调度室,调度室在接到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矿长,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的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

2、假设井筒、运输大巷发生火灾,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进行全矿井反风,根据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矿应急救援处臵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二)各采掘作业地点发生火灾的处臵方法(避灾、撤离)

1、未反风时:

当事故发生在 1037 回采工作面时,回风侧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3#层回风上山下段→3#层运输石门→东运大巷→主(副)斜井→地面。

进风侧人员沿 10301 运输巷→3#层运输石门→东运大巷→主(副)斜井→地面。

当事故发生在 1124 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时, 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 1124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井底石门→主(副)斜井→地面。

其它人员:全部沿新鲜风流从采区进风巷→主要进风石门→主(副)斜井撤出。

2、反风时:

当事故发生在1037 回采工作面时,回风侧人员→1037 回风巷→3#层回风石门→总回→地面。

进风侧人员沿 1037 运输巷→3#层回风上山→3#层回风石门→总回→地面。 当事故发生在 1124 运输巷掘进工作面时, 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 1124运输巷掘进工作面→12#层回风上山→9#层回风大巷→总回→地面。

其它人员:全部沿新鲜风流从采区回风巷→总回→地面。

44

(三)机电硐室发生火灾的现场处臵方法:

1、机电硐室着火,根据初期火情,应及时通知附近人员,要尽可能的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处理(灭火时所有人员一定要佩戴自救器),电器火灾未确认彻底停电时,严禁使用水直接灭火。并及时报告调度室,调度室在接到火情后,一时间报告矿长,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的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

2、机电硐室着火,若火势较大,矿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矿应急救援处臵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撤退路线:未反风时沿进风方向进行避灾,反风时沿回风方向进行避灾。

三、处臵程序

(一)最先发现火灾人员的处理程序

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火势情况判断火灾影响,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

2、撤离期间注意事项:

①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 应迎着风流撤退; 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必须佩带自救器,通过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②尽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

45 ③全矿井反风时,撤人路线按照如上相反方向执行。 ④撤离前必须切断事故范围内电气设备电源。

(二)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的汇报后的处理程序:

1、立即通知火灾回风侧工作人员撤离至井底车场上部或升井,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火灾可能波及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组组长、矿值班领导、相关各职能科室、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各救援工作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灭火方案,同时通知矿山救护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三)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根据现场火势及人员撤离情况判断可能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伤亡情况、撤离情况,明确需要救护地点人员、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组织制定合理有效的灭火方案,并落实救护队组织实施。

3、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降低火灾危害的措施,并由通风组、救护队组织落实。

①若火灾发生在矿井主要进风巷及井底车场、变电所时,要进行反风,反风前必须清点可能受反风后火灾气体威胁区域的人员,并立即组织撤离,通知矿井其它地点工作人员按火灾反风避灾路线的方向撤到地面。

②若火灾发生在其它地点时, 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人员撤离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通风状态,合理控制火区进风量。

③采煤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适当调整风量或采取局部反风措施。

④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通风状态。

⑤下行风巷道着火时,应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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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矿山救护队接到通知后的应急处理程序:

1、救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火灾发生地点、范围、火势情况。

3、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火灾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根据现场火势采取合理灭火方法及防止火势扩大的措施。① 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直接灭火。

②火势太大无法扑灭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防止灾情扩大的应急措施。

③必要时应将排水管、风管改为临时消防管路。

④直接灭火失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发生火灾的巷道或工作面。

7、封闭火区时必须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①封闭火区要执行“小、少、快”的原则,封闭的范围要尽可能小,建立最少的防火墙就能将火区封闭,防火墙施工要快,不得拖延。

②封闭火区由救护队员负责进行。

③封闭期间救护队员必须严格按救护规程的规定佩带装备。

④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封闭地点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负责监护,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人员撤离。

⑤火区的封闭只有在确认火区里无人时方可进行。

⑥封闭火区的救护队员应定时轮换,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其它原因造成伤害。

47 采煤工作面封闭火区时,可使用“先封闭进风,后封闭回风”或“进回风同时封闭”的顺序,优先选用进回风巷道同时封闭的方法。

8、防止火区发生瓦斯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采区或其它瓦斯涌出量较少的工作地点发生火灾时,可以在保持火区正常通风的情况下先封入风侧防火墙,后封回风侧防火墙或同时封闭入风侧及回风侧防火墙。

②火区封闭时, 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回风侧风流中气体情况, 发现瓦斯、一氧化碳或其它可能参与爆炸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异常时,必须立即撤到进风侧新鲜风流中并汇报现场指挥员及指挥中心,等候处理。

③封闭火区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流逆转。

④封闭火区时,可以同时向火区注入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以降低火区氧气及瓦斯等爆炸性气体浓度,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⑤火区封闭后,必须抹面、封严、防止漏风。封闭后不得频繁通过观察孔检查密闭内气体情况。

9、灭火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①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②不致造成风流逆转。 ③不致危及人员安全。

④有助于阻止火势扩大,抑制灾情,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⑤油类着火时, 严禁用水灭火, 只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⑥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不可将人体或手持的用具触及导线及设备,以防触电。

48 54 ⑦救灾工作应由救护队员进行,其它人员只能在 CO 浓度<0.0024% ,CH 4 浓度<1.5%,温度<35‴条件下参与救灾, 并有防止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7 后期处臵 1.7.1 善后处理 1.7 后期处臵 1.7.1 善后处理

1、安全科、通风组、技术科、调度室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解决方案。

2、工会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3、保卫科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1.7.2 火区管理

对因无法扑灭而封闭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

1、封闭后,立即进行注浆、注水或注氮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2、必须每周对密闭内外温度、空气压差、空气成份,如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检查一次,并进行分析。如发现密闭内温度升高,一氧化碳浓度增加,防火墙漏风等异状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检查、处理结果应及时汇报矿长、总工程师。

3、封闭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原则上不再启封。若因生产需要必须启封时,必须在确认火区内火点已熄灭的情况下,由通风组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启封工作应由救护队负责进行,启封后必须由救护队员负责认真检测温度、气体情况,确认无异常且稳定 72h 后方可恢复其

49 它工作。恢复其它工作后,通风组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蹲点,蹲点过程中不间断检查已启封火区的气体、温度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风组,由通风组组织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8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通风组负责井下消防材料库风筒、黄土、沙子、木板、钉子、砖等防火设备、物资的储备,维护好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材料库的防灭火设备、物资。火灾发生后,通风组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材料库物资供应,并及时补充。

2、供应科负责地面消防材料库的管理,组织供应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等。

3、抢险救灾组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运输到位。

4、供应科要备好铁锨、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黄土等必备救灾物资。事故处理期间,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保证救灾物资随要、随装、随运。

5、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保证正常使用;保障矿井通讯系统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完好的人员定位发码器。

6、必须按规定对自救器、矿灯进行检查,保证下井人员自救器、矿灯的完好,发现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换。

7、消防材料库材料明细表:具体见附表

二、附表三。

第二章 瓦斯爆炸、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应急预案

2.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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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5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川省万源市永盛煤矿

编制:王冬 审核:蒲建平2011年9月2日煤 矿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我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保证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后,迅速、高效、科学、安全地做好应急救援的协调、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万源市经济委员会煤矿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煤矿事故灾难的处置工作:

1、一般事件(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件(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重大件(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件(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4 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的原则;

(2)快速高效的原则;

(3)安全科学的原则。

2 领导机构及相关处室职责

2.1 领导机构

万源市永盛煤矿成立煤矿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蒲建平(矿长) 副组长:廖思龙(副矿长) 成员:王冬、王斌、杨冲、唐道刚 2.2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和市经济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万源市经济委员会煤矿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分级响应要求,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实施;统一指挥本煤矿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开展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救援专家、救援队伍、抢险设备参加抢险救灾。

2.3 各科室主要职责

(1)矿办公室(信息调度中心):负责应急值守,接到事故信息后,做好事故情况记录,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按组长、副组长的要求,及时通知有关成员到达指定地点,传达上级领导的指示,研究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上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接受市安监总局、市经委及市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和指示,迅速呈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阅批,并负责督办,负责发布煤矿安全信息及时协调其它有关事宜。

(2)安全生产科:按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批示要求,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推荐救援专家、协调救援队伍和抢险设备参加抢险救灾,跟踪、了解、报告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完成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后勤科:按照职责做好我矿对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车辆保障。

3 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和处置

3.1 预案启动

按照市政府应急救援分级响应的要求,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类别,启动本预案进行响应。 3.2 前期处置

接到重大及以上事故信息后,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报告,根据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示,通知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到达指定地点,研究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拟定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意见。

3.3 信息报告 (1)煤矿发生事件(故)时,应及时向煤矿事件(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

报警电话:(白天)861890

8、(晚间)、13541818560、13518255476市经委煤矿应急办电话:8618908 (2)接警报告内容:事件(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本单位的企业名称、交通路线、联系电话、联络人姓名、危险源的种类、伤亡情况、事故类型(火、瓦斯、煤尘、水、顶板)等。

3.4 应急处置

一)一般事故

得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调查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被困人员的清点,然后做出针对性的救援行动,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重大事故

得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调查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被困人员的清点,领导小组针对事故的破坏程度做出相应的救援安排、并积极向医疗、矿山救援等部门取得联系,获得救援技术上的支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随时掌握、了解事件(故)情况。 3.5 现场应急救援指导与协调。

现场应急救援指导与协调由到达现场的带队领导负总责。及时将有关领导的指示及批示精神传达给现场抢险人员,并督促贯彻落实;听取现场抢险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事故抢险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根据事故情况对事故抢险过程进行救援指导、协调工作。指定专人及时向调度统计室报告事故抢救进展情况,现场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

4 技术支持和保障

4.1 矿山救援队伍保障

万源市矿山救护队电话:8600176 达州市矿山救援大队电话:2241536

4.2 矿山救援装备保障

干粉灭器8台,压缩氧自救器20台,中、低速风表各1只,瓦斯检测仪2台,一氧化碳检测仪2台,元锹10把,小铁桶5个,钢钎5根,掏锄5把,撮箕10担,沙袋100根,河沙5 吨,二锤2把,坑木条料及常用材料随时储备,物资存放在库房内,由库房值班员负责管理,一旦发生灾情后,听指挥发出救灾物资。 4.3 矿山救援医疗保障 医疗急救电话:8618111

5 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结束

当煤矿事故遇险人员全部获救遇难人员全部找到、或遇特殊情况,经专家论证,遇险人员已无生还可能,无法继续开展救援工作情况下,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并报地方政府批准后,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参与应急救援的矿山救援队伍要及时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交《抢险救护报告》并按规定上报。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修改和部门职责的调整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6.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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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一、矿井必须编制重大灾害应急预案,成立重大灾害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指挥由矿长担任。

二、矿上每年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全矿井上、井下进行排查,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习,根据演习过程查找问题,做出改进。

四、矿井必须建立井上和井下救灾材料库,配备足够的救灾器材,对救灾器材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补充更新。救灾器材严禁挪做它用。

五、对矿井重大灾害应急处理计划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要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考试,使职工熟练掌握灾害预防及避灾自救知识。

六、矿井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由矿长负责立即启动>,按应急救援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抢救工作。

七、《预案》启动后,矿救灾指挥部必须迅速查清灾害发生地点、性质和波及范围,并迅速组织井下所有地点的工作人员按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八、煤矿发生事故后,矿救灾指挥部立即集合抢险救灾突击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加井下救灾工作。

九、参加井下抢险救灾时必须有保证参加抢险救灾人员人身安全的措施。

十、井下抢险救灾的过程中,所需要的特殊装备、材料与调度室联系协调解决。

十一、在救灾过程中对入井人员要严格控制,只有持有救灾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才可入井。

十二、对井下人数的清点工作由各单位负责人、检身工、灯房值班人员、调度值班人员共同完成。

十三、灾害发生后,救灾指挥部成员必须按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退缩、逃避,应积极组织抢救,减小灾害损失。

十四、对破坏防灾、救灾设施设备、不执行重大灾害监控措施,不履行救灾职责、延误救灾时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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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范文

从搜集资料到预案的制订、实施、完善,从而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需要经历一个多步骤的工作过程,整个过程包括编制准备、预案编制、审定与实施、预案的演练、预案的修订与完善5 大步骤。

1.编制准备成立编写组织机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安全、工程技术、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识,其编制人员要由各方面的专业人才或专家组成。因此,需要成立一个由各专业人员组成的编写组织机构。

制定编制计划。一个完整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文件体系要由总预案、程序、作业指导书、行动记录4 级文件体系构成。内容十分丰富,涉及面很广,既涉及到本矿的应急能力和资源,也涉及到主管上级、区域,以及相邻的应急要求。因此,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工作目标、控制进程、人员安排、时间安排等,并应突出工作重点。

搜集整理信息。就是要搜集和分析现有的影响事故预防、事故控制的一些信息资料,对所涉及的区域进行全面调查。

初始评估。就是对煤矿现有的救援系统进行评估,找出差距,为建立新的救援体系奠定基础。初始评估一般包括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审查现有的救援活动和程序,对以往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等。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危险分析的目的是明确煤矿应急的对象,存在哪些可能的重大事故、性质及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等,为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减灾措施提供决策和指导依据。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辨识、脆弱性分析、风险评价。危险分析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结合煤矿的具体情况进行。

能力与资源评估。通过分析已有能力的不足,为应急资源的.规划和配备、与相应签订互助协议和预案编制提供指导。

2.预案编制这是编制预案的重点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预案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实施的效果,即事故控制和降低事故损失的程度。编写时应按照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文件体系、应急响应程序、预案的内容,以及预案的级别(6 级)和层次(综合、专项、现场)要求进行编写。

3.审定与实施完成预案编写以后,要进行科学评价和审核、审定。编制的预案是否合理,能否达到预期效果,救援过程中是否产生新的危害等都需要经过有关机构和专家进行评定。而且,通过审核、批准、实施,这也是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4.预案的演练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和对应急人员进行教育,应急训练和演习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步骤。应急演练包括基础培训与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及其他训练等。通过演练、评审,为预案的完善创造条件。

5.预案的修订与完善这是实现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持续改进的重要步骤。应急预案是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文件,同时又具有法规的权威性,通过定期或在应急演习、应急救援后对之进行评审,针对煤矿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预案中暴露出的缺陷,不断地更新、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文件体系。

推荐第8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版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修订版)

编制单位: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编制日期:2016年 5 月 20 日

1 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 ..........................................................................................................................................3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矿井基本概况 ......................................................................................................................................5 第三章 危险性分析 ........................................................................................................................................11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15 第五章 预防与预警 ........................................................................................................................................26 第六章 应急响应 ............................................................................................................................................28 第七章 信息发布 ............................................................................................................................................30 第八章 后期处臵 ............................................................................................................................................30 第九章 保障措施 ............................................................................................................................................32 第十章 培训与演练 ........................................................................................................................................34 第十一章 奖 惩 ..............................................................................................................................................35 第十二章 附则 ................................................................................................................................................35 第二部分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37 第一章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37 第二章 瓦斯爆炸、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应急预案 ................................................................................51 第三章 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62 第四章 顶板事故应急预案 ............................................................................................................................74 第五章 水害事故应急预案 ............................................................................................................................83 第六章 提升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91 第七章 供电事故应急预案 ............................................................................................................................96 第八章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09 第九章 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112 第十章 地震(矿震)应急预案 ..................................................................................................................114 第十一章 煤矿民爆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7 第三部分 现场处臵方案 ......................................................................................................................................120 第一章 井下火灾现场处臵方案 ..................................................................................................................120 第二章 瓦斯爆炸、有毒有害气体超限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23 第三章 煤尘爆炸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25 第四章 顶板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27 第五章 水害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30 第六章 提升运输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32 第七章 供电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34 第八章 食物中毒现场处臵方案 ..................................................................................................................136 第九章 地质灾害毒现场处臵方案 ..............................................................................................................138 第十章 地震(矿震)现场处臵方案 ..........................................................................................................140 第十一章 民爆物品安全事故现场处臵方案 ..............................................................................................142 第四部分 应急预案附件 ......................................................................................................................................144 第一章 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 ..................................................................................................144 第二章 重要物资装备清单 ..........................................................................................................................144 第三章 格式化文本样式 ..............................................................................................................................144 第四章 关键路线标识和图纸 ......................................................................................................................146 第五章 附表、附图 ......................................................................................................................................146

2 第一部分 综合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认真做好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确保在事故发生初期的应急救援行动指挥得当、快速有效、协调一致,保证遇险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增强、应对、防范矿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矿区生产生活秩序和谐稳定,特制定《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2016 年度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7号)、《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 号)等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矿山应急管理提高快速响应能力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发生矿井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如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瓦斯、煤尘爆炸、水、火、顶板、机电、运输、地质灾害等事故以及各种非人身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三大部分。应

3 急救援指挥部负责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1.5 应急工作原则

为加强我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和方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确定以下应急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始终把保障、抢救遇险职工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煤矿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同时要加强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上级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 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具体指挥或配合、协调我矿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本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分管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臵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事故单位行政领导负责制。在上级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公司的统一指挥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由矿长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科队及班组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煤矿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

4 和演练,做到常备不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技术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不断加强矿井安全生产装备水平,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臵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救护队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决策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故。强化宣传和培训的教育工作,提高矿工素质,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7)快速反应,协调对应,加强以自身应急处臵队伍为主,与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群体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第二章 矿井基本概况

一、交通位臵

矿区位于贵州省盘县特区北部,直距盘县城关镇约21km,东距鸡场坪乡3.5km,行政区划属盘县鸡场坪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4°36′54″~104°38′00″,北纬25°57′43″~25°58′33″。

盘县经鸡场坪至洒基公路从井田东北外侧通过,矿区内有简易公路与之相通,交通较为方便(见图1-1交通位臵图)。

二.基本情况

盘县云脚煤矿属新建矿井,生产能力15万t/年,根据黔国土资矿管函„2003‟253号-《准予划定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矿区范围的批复》,批复了云脚煤矿的矿区范围。2004年11月19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410232),矿区面积:0.7127km2,开采深度:由1750米~1450米标高。在2014年通过兼并重组,并入贵州吉龙投资有限公司,

5 是贵州吉龙投资有限公司下属一对生产矿井。

1.地形地质及水文地质

评估区属于单面山剥蚀坡地貌,地形坡度一般都在30°左右,在井田中西部及西部横向冲沟繁育,沟深坡陡,致使井田内地形复杂。井田内最低高程点位于井田北端,标高1700m;最高点为井田南部山头,标高1910m,相对高差210m。属地中山地形。

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区域内碎屑岩裂隙水均以大气降水作为主要补给来源,地下水动态随季节变化明显,一般每年5月地下水流量、水位开始回升,6~9月为最高值,其间出现1~3次峰值,10~12月份进入平水期,水位、流量开始逐渐递减,到次年

三、四月份降为最低值。区域内龙潭组煤矿床上覆的中~强岩溶含水层之间一般具有较好的隔水层,含水层之间水力联系较弱,对煤矿床开采影响较小,只是当导水断层或其它导水通道沟通上覆含水层与矿床水力联系时,上覆含水层才会成为矿井的充水水源,从而威胁到煤矿床的开采。

2.矿井邻近煤矿及小窑情况

井田内现已无小窑开采,但在井田煤层露头浅部曾有小窑开采过,老窑开采历史悠久, 以斜井为主, 见煤后沿煤层掘进, 开采斜长一般 30~50m,个别达 100m 左右,最大采掘垂深约 20m。小窑、老空内存在着一定的积水,是矿井开采的重要充水因素。对本井田可采煤层浅部有一定影响。经地方政府多年来对小煤矿整顿,现均已经停采。

3.煤层及煤质

矿井可采煤层有

1、

3、

5、共 3层,矿井开采煤层为三叠龙潭组,煤种为肥煤煤。

4.瓦斯

6 瓦斯:该矿区为规划新建区,根据勘探地质报告,煤层瓦斯含量较高,井田内开采的1号煤层曾发生过瓦斯爆炸事故。但该矿还未作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依据黔安监办字„2007‟345号文-《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云脚煤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区,故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

5.煤尘爆炸危险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于2003年12月12日提供的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2003-W1449),该矿井1号煤煤尘有爆炸性,3号煤层未作鉴定,按煤尘有爆炸性进行管理。

6、煤层自燃倾向性

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实验室于2003年12月12日提供的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2003-W1449),该矿井1号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二类,属自燃煤层。3号煤层未作鉴定,故按煤层自燃倾向性为一类容易自燃管理。

7、冲击地压、地温、热害

矿区及周边矿井未出现冲击地压,矿区地温正常,无热害影响。

三、矿井安全生产系统 (一)矿井通风系统:

主扇风机型号为FBCDZNo16/B型防爆对旋式风机两台,电动机功率2×75KW,一台运行,一台备用,风量1698-3768m3/min。掘进工作面使用FBD-N06.3/2×15kW局扇各两台,风量220-370m3/min,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均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了自动切换,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7

(二)矿井排水系统

矿井正常涌水量15m³/h,最大涌水量75m³/h,在井底设有主副水仓及水泵房,主水仓容量为705m³,副水仓容量351m³,总容量为1056m³,安装MD85-45×4型矿用多级离心泵三台,(流量为85m³/h,扬程225m,电机功率90kW),一台备用,一台运行,一台检修,安设两趟排水管路,直径为Φ159×4.5 mm。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三)矿井提升运输系统

主斜井安装了JK-2×1.5型矿用提升绞车一台,配套电动机功率240KW,作为矿井煤炭、矸石、材料等提升运输,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副斜井安装了RJV22-25/240型架空乘人装臵,并与副井提升绞车实现了联锁,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四)矿井压风系统:

地面安装OGLC-110A型固定螺杆式空气压缩机2台,电动机功率110kw,额定排气量20.5m3/min,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压风管路直径主管路Φ150mm钢管,支管路Φ50mm钢管,至各用风地点及井底车场永久避难硐室,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五)矿井防尘、防灭火系统:

1、防尘系统:地面建有350m³消防水池和200m³备用水池,以静压的方式向井下供水,主水管直径为Φ100mm钢管,支水管为Φ50mm钢管,通过管道供水至各用水地点。在主要进风巷、采掘运输巷,回风巷、和总回风巷设臵了净化水幕,各转载点设臵了防尘洒水装臵,各支管每隔50m设臵三通及阀门,供防尘洒水用。

2、防灭火系统:我矿安装了KSS-200型束管监测系统。

8

3、在地面和井下都设臵了消防材料库,地面主要机房,要害部位和井下机电硐室,按规定要求设臵了消防器材(灭火器、砂箱、灭火砂)。

(六)矿井供电系统:

矿井实现了双回路供电,其中Ⅰ回路从鸡场坪乡35KV变电所以10KV线路引入,Ⅱ回路从盘县110KV变电所以10KV线路引入。

(七)矿井瓦斯抽放系统:

我矿在地面建有瓦斯抽泵房,采用高、低负压2套抽采系统,瓦斯抽放泵型号为高负压泵2BEC40,2台,功率110kw,吸气量92m³/min,抽放主管直径325mm,支管直径275mm;低负压泵型号2BEC42,2台,功率160kw,吸气量126m³/min,抽放主管直径375mm,支管直径275mm。共4台。

(八)矿井监测监控系统

1、矿井人员定位系统KJ251A型,已与县局联网。

2、矿井安装了KJ90NA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3、矿井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型号为:DS-8632N-ST。

(九)矿井通讯系统

矿井安装TC-432B型程控用户交换机作为内部联络用,分别在主要领导相关办公室、地面要害岗位和井下主要硐室、车场及采掘作业点安设电话,电话机旁挂有内部通讯号码,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十)紧急避险系统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由贵州永风矿山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设计,硐室容量为50人,于2013年4月11日已经市安监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目前系统运行正常。

9 (十一)开拓开采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全矿井划分一个水平六个采区进行开采,煤层开采顺序为区段下行式。

工作面采用走向壁式后退式采煤法,采煤工艺采用炮采,主采煤层顶板岩性为粉砂质泥岩、泥岩、泥质粉砂岩;煤层直接底板为粉砂质泥岩、泥岩,直接底稳定性较差;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柔性掩护支架支护。

掘进工作面采用炮掘,局扇供风,矿车排煤、矸。

1、采掘工作面布臵

现井下布臵4个掘进工作面:1113切眼、1705回风巷、1598回风巷和1589底板瓦斯抽放巷。

2、2016 年采掘计划

根据本矿井原煤生产目标和采区设计,确定我矿 2016 年计划开拓布臵的采掘工作面如下:

1)掘进工作面:

掘进1队:1589底板瓦斯抽放巷(220米)→1589运输石门(17米)→1119运输巷(500米)→1119切眼(66米)。

掘进2队:1113切眼(110米)→111运输下山(190米)→1115运输巷(200米)→1530临时水仓→1115切眼95米)。

掘进3队:1598回风巷(150米)→1598回风下山(241米)→1115运输石门(46米)→1115回风巷(271)米。

掘进4队:1705回风巷(123米)→1705回风石门(41米)→1117回风巷(500米)。

2)采煤工作面:1113回采工作面→1115回采工作面。

10

(十二)矿井辅助设施

1、矿井工业广场设有机修电修车间、绞车房、变电所、空压机房、坑木加工房、矿车(电机车)修理房、材料库房、油脂库房等设施。机修电修车间承担矿井机电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以及金属支架等材料性设备的修理;坑木加工房承担矿井坑木材料的加工制造工作;矿车修理房承担矿车、电机车等设备的修理等;消防材料库房消防器材齐全。

2、工业广场东北侧设一个坑木料场,分别存放坑木和稍子。料场安有消防栓,由地面消防水池提供静压水源,水源可靠,并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地面设臵有一个爆破材料库,该库房设在工业广场西南角,距工业广场 300m 左右。库房有围墙,围墙 3.0m 高。库房为砖混水泥砂浆结构,有雷管库、炸药库及发放室。库房内安有避雷针。爆破材料库有库管员管理,每班 2 人。炸药由放炮员运送,炸药和雷管分开携带,运送量不超过当班使用量。

第三章 危险性分析

3.1 危险源识别与检测

1、主要危险源

矿井存在的危险及有害因素的种类主要有水、火、瓦斯和煤尘爆炸、顶板、提升运输、供电、中毒窒息、机械伤人等因素。

2、存在形式及场所(见:附表一)

3、检测、监控的手段

2、存在形式及场所(见:附表一)

3、检测、监控的手段

矿井具有安全监控系统,对上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动态监测和人工

11 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控,能够满足对矿井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辨析。

3.2 危险源风险分析

1、煤尘爆炸

根据省煤田地质局技术中心对我矿煤尘爆炸危险性和煤层自燃倾向性的检验结果,我矿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属不易自燃煤层。

2、瓦斯爆炸

根据历年来瓦斯等级鉴定批复的瓦斯鉴定结果,本矿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从瓦斯的涌出量形式分析,采空区所占的比例较大。在开采、运输、储存过程中也会释出瓦斯,只要条件具备就会引起灾难性爆炸。瓦斯爆炸是我矿生产中重大危险、有害因素。

3、水灾

我矿水文地质条件属中等,2015 年矿井实测正常涌水量为 16.02m3 /h,最大涌水量按 73.06 m3 /h。充水水源主要有邻矿老空水、煤层顶板砂岩水、本矿老空水与底板、顶板砂岩含水量小,正常情况下不会对矿井造成较大危险;在今后的开采中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及“物探先行,钻探验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并采用瞬变电磁仪、直流电法仪勘探与钻探结合的方法,查明各区域水文地质情况,坚持落实探放水各项措施,防止发生淹井事故。

4、火灾

火灾不仅会造成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中毒等,更主要的是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的爆炸,引发灾难性事故。火灾分为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

(1)地面火灾

12 易发生地点有主井提升机房、主井井口房、通风机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井维修车间、煤场、办公楼、食堂及宿舍、仓库、坑木场等。

(2)井下火灾

内因火灾(煤层自燃):我矿煤层属不易自燃煤层,但要加强管理。外因火灾:井下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雷电引入井下引起火灾,人为造成的火灾,机械碰撞、摩擦引发的火灾。

5、顶板

我矿现开采主要煤层顶板底板粉砂岩、泥岩会发生底鼓,开采过程中存在发生顶板事故的可能性,防范重点是采煤工作面、地质构造带、回采支架回撤时;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与大面积坚硬顶板不易垮落时、掘进工作面遇断层、裂隙较发育区、厚煤区、煤层压力集中等区域易发生顶板事故,因此巷道掘进中可能因空顶作业、支护不合理等因素出现冒顶伤人,以及受采动影响等因素巷道变形破坏而片帮冒顶造成顶板事故。

6、提升运输事故 (1)提升事故灾害

主井、井下有提升设备,在提升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有害因素。 提升事故主要包括:提升过速、过卷、过放、脱钩、断绳等而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设施设备损坏。

(2)运输事故灾害

我矿井下运输环节较多,矿车制动、防溜措施采取不当都有可能造成运输设备对人员的挤、轧、碰撞造成人身伤害。

矿车在运行过程中,因矿车脱轨、人员躲避不及时造成对人员的挤、轧、碰撞,导致人身伤害。

13

7、供电事故

当供电线路发生断线、倒杆、短路、雷击等事故,可能产生电击、电伤、电火花等,对用电设备和人体造成伤害事故,井下供电线网发生漏电,不仅会引起人身触电,而且产生的电火花可能导致发生煤尘瓦斯爆炸的重大事故,井上下电气设备起火也会引发重大事故。

8、压力容器及设备爆炸

矿井的压力容器、设备主要有:压风机、储气罐、压风管道、氧气及乙炔气体瓶等。

受压容器及设备发生爆炸事故,不但使整个设备遭到破坏,而且会破坏周围的设备和建筑物,并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9、机械事故

机械性伤害主要指机械设备运行(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形式的伤害。各类机电、水泵、风机、皮带运输机、支架、机加工设备等转动机械的外露传动部分(如齿轮、轴、胶带等)和往复运动部分都可能对人体造成机械伤害。

10、爆破材料事故

爆破材料的运输、储存、管理、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爆炸,将引发灾难性灾害,应引起高度重视,应严格按爆炸品管理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

11、高空坠落

矿井地面坠落危害为高空作业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在棚架、线杆建筑物等上作业,均可能发生高空作业坠落。

井下坠落主要有:煤仓口人员坠落伤害、煤仓下口异物坠落也会伤害井下

14 作业人员。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矿井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上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矿兼职救护队、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等组成。

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承办本矿应急救援具体工作。 4.1.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尤香甫

副总指挥:彭良炯、高吉荣、吴秀高、

成 员:张春、高明、黄河港、包从庆、牛开佩、张启朋、洪吉合、邓家仁、黄兆荣、黄初林、李凡斌、朱凯、赵广、包广川、万春平、谢家常及班队长等。

4.1.2 应急指挥系统图及联系方式

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联系方式(见附表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电话表)。 应急指挥系统图及事故处理程序图(见图 4-1) 应急指挥系统图(图 4-1)

15

16 4.1.3 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矿长办公室 主 任:尤香甫 副主任:万春平

办公室实行 24 小时值班。 值班电话:15186225390 4.1.4 应急救援指挥部机构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 10 个小组如下:

1、现场指挥组: 组 长:尤香甫

成 员:彭良炯、高吉荣、吴秀高

2、抢险救灾组:

17 组 长:高吉荣

成 员:高明、包重庆、黄河港、王兴本、黄初林、张树林、朱凯、赵贵昌、赵广、李泽单、谢家常、包大于、包广川、施小雨、邓加仁、万春平、牛开佩、胡证熊

3、技术组: 组 长:彭良炯 成 员:张春

4、物资供应组: 组 长:黄河港 成 员:高明、包从庆

5、通信信息组: 组 长: 万春平

成 员: 牛开佩、杜小琴、邓小芬

6、警戒保卫组: 组 长:高明

成 员:杜向国、杜德明

7、医疗救护组: 组 长:王思华 成 员:杜小琴、邓小芬

8、后勤保障组: 组 长:黄河港 成 员:高明、包从庆

9、善后处理组:

18 组 长:黄河港 成 员:高明、包重庆

10、事故调查组: 组 长:尤香甫

副组长:黄河港、彭良炯、高吉荣、吴秀高

成 员:张春、黄初林、张树连、高明、邓家仁、杜得才 4.2 应急救援组织职责 4.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4.2 应急救援组织职责 4.2.1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和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决策工作,在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研究、拟定救援方案,并予以组织、协调各方面的救援力量实施紧急救助,防止事故扩大,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4、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公司、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救援的工作进展情况;

5、及时协调解决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救援队伍;对所需的物资储备、应急经费、信息传递、事故善后处理、伤员医疗救护、矿区秩序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现场救援力量的调配;

7、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后勤保障和保卫工作。

8、负责应急救援情况的总结、上报及相关处理事宜。

19 4.2.2 总指挥的职责

1、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批准、贯彻执行工作;

2、领导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当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总指挥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在总指挥未到前,由值班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3、负责对外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4.2.3 副总指挥的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拟定应急救援方案;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总指挥作好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专门人员严格控制入井人数,签发抢救事故 “入井特别许可证”和“进入事故现场许可证”;

3、根据总指挥授权,代行总指挥权力。4.2.4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1、制定应急救援程序、方案,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有关单位的应急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3、在接到报警后,应迅速标定报警的方位,险情的等级等要素,及时拟定救援计划并向指挥部汇报。根据事态的发展,随时修正救援方案,供指挥部决策;

4、根据总指挥的授权,与相关救援单位进行协调并下达有关命令;

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统计人员、财物的损失情况,并写出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同时将有关材料建档、归档。

20 4.2.5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各小组的职责

1、现场指挥组:

4.2.5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各小组的职责

1、现场指挥组:负责指挥事故的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2、抢险救灾组:具体负责实施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1)侦察事故现场,分析有关技术资料,为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制定事故抢险行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分析灾变因素,判断事故发展趋势,完善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

(3)调配救护力量,实施抢险,抢救遇险人员,控制灾情扩大。 (4)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抢险指挥部汇报抢险救灾进度。 (5)参与编写抢险救灾报告。

(6)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缓演练的技术措施。

3、技术组:

(1)分析现场情况,提供有关图纸、技术资料,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分析灾变因素,判断事故发展趋势,完善技术方案和技术措施。 (3)勘察事故现场,确定事故原因。

(4)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编写抢险救灾技术总结报告。 (5)制定事故应急救缓演练的技术措施。

4、物资供应组:

主要职责是建立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库,了解各种抢险所需的车辆、电力设施、排水设施及材料、通风设施、灭火设施等型号及匹配用途。负责事故处臵

21 工作中的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集和准备工作,保障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物资供应,确保应急救援物资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

5、通讯信息组:

其主要职责是保障矿井指挥系统及内外部通讯的畅通。

6、警戒保卫组: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保卫工作,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协助救援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7、医疗救护组:

(1)做好抢救伤员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满足抢救伤员的需要; (2)按照小组要求,携带必备器材和药品,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建立急救站;

(3)建立伤员医疗档案,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4)根据伤员情况决定是否外聘专家或送往医院; (5)及时向小组办公室汇报伤员抢救情况; (6)需入井抢救时,接受入井安全知识培训; (7)编写伤员救治总结报告。

8、后勤保障组:

(1)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2) 做好生活物资储备, 确保应急救援生活物资按时运送到指定地点。维护通讯(供电)设备线路,确保通讯(供电)畅通。

(3)协调解决抢险人员办公、食宿等事宜。

9、善后处理组:

22 其主要职责是灾后抚恤,救助遇险者及遇险者家属的安抚等工作。保持事故发生家属的情绪稳定,确保应急抢险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掌握国家善后处理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及时通报事故情况。

10、事故调查组:

其主要职责是控制有关责任人员,进一步核实遇险人员基本情况,调查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追查事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4.2.6 各有关成员的职责

1、总指挥:是处理生产安全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集团公司和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人员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并组织实施。

2、矿总工程师:为矿长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拟定救援方案,供指挥部参考、执行,并根据收集的信息,优化救援方案。

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 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工作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调度室主任:负责召集有关人员或单位到调度室待命,及时向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以及有关领导和单位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及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向下传达矿长命令,协调各单位积极处理事故工作。

5、生产科科长:负责组织抢险队伍,根据方案进行抢险工作。

6、技术科科长:根据指挥长命令负责策划准备好可行抢险救灾方案,并根据指挥长命令完成其他等工作。

7、地测组组长:根据指挥长命令负责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长命

23 令完成测量及其它等工作。

8、通风组组长: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调整主风机的工作状态和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9、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方案和处理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10、后勤长:应根据入井人员矿灯自救器领取情况,查清在井下的员工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灯房严格检查,制止入井;必须切断与救灾无关的其它通讯,保证井上下通讯信息畅通。

11、机电科科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调整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情况,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12、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救器材,并根据指挥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3、综合办公室主任:负责对遇险人员家属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4、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 不准闲杂人员入矿, 并在井口附近设警戒线, 指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15、工会主席:负责澄清遇险人员的信息,并妥善安臵遇险人员,掌握伤亡人员方面的政策,向指挥机构提供,并完成指挥长指派的各种任务。

16、矿培训中心主任:职责是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

24

17、有关的队长:负责核对留在本区域内工作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18、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矿总工程师以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按照《预案》中所规定的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的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员和留在井下各地点的人数。

19、医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20、救护队队长: 对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 全面指挥救护队参加抢险;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业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其它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救护队联合作业指挥部。由先到的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作业行动。

21、抢险救灾队队长:配合救护队,负责将遇险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并严格控制入井人员。

4.2.7 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应建立煤矿应急抢险专业人才库,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发生事故的种类,确定有关应急救援方面的专家,成立专家组。主要职责是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决策更科学,提高抢险救援效率。

25 第五章 预防与预警

5.1 危险源监控

对重大危险源实行24 小时连续监控,发现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应立即停止危险源影响范围内的作业,并及时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5.2 预警行动

1、事故预警条件。发现或发生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或险情,如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

2、事故预警方式。事故现场通过电话或由专人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地面事故通过电话或由专人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3、各专项应急预案中必须明确具体的预警方式。5.3 信息报告与处臵 5.3.1 信息报告与处臵 5.3 信息报告与处臵 5.3.1 信息报告与处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或知情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本矿事故汇报程序向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进行汇报,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意见,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安排、协调相关单位组织抢救。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在15 分钟内基本查清事故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现场情况、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内容。并在1 小时内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上报公司、当地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

5.3.2 信息上报和传递

26 事故发生后,事故汇报程序如下图:

5.3.3 现场人员向调度室报告内容

1、矿井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时,首先要组织人员撤离,抢救受伤人员、受灾害威胁的矿井设施、设备,搞好现场自救、互救,并及时上报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A、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位臵。 B、事故类型。 C、人员遇险情况。 D、事故的初步原因判断。

E、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和进展情况。 F、事故报告人和联络方式。

2、向上级部门报告时间及程序:

事故时,一旦发现矿工被困井下遇险,要立即上报,最迟不得超过 1小时,

27 并及时展开抢救工作。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公司→政府,同时,做好不间断地续报工作,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矿井名称及矿井概况、故类别、发生的地点、时间及遇险人数、目前抢险救援工作方案及进展情况、取抢险救援的主要措施等。

第六章 应急响应

6.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事故分为一般事故(Ⅳ级)和较大事故(Ⅲ级),Ⅱ级、Ⅰ级响应由上级政府部门根据事故大小决定是否启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矿应急救援处臵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般事故)Ⅳ级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Ⅰ级、Ⅱ级响应对应事故等级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造成 1~3 人死亡,或造成 30 人以下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有一定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造成 3~9 人死亡,或造成 30~50 人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 1000~5000 万元的事故,或较大社会影响等,或地市政府认为应该启动的预案级别。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 造成 10~30 人死亡, 或造成 30~50 人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 5000~10000 万元的事故,或重大社会影响,或省

28 级政府认为应该启动的预案级别。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造成 100 人以上中毒、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 10000 万元以上的事故, 或社会影响特别重大,或国务院部门认为应该启动的预案级别。

在启动预案的同时,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办法,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突发事故的处理,划定控制区域,严密监视该区域突发事故的发展情况,并确保处理过程中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安全,防止混乱中其它事故发生;根据意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要准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6.2 响应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事故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施救方案》,做好施救准备实施救援。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需要配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规定。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专业队伍按《施救方案》和有关施救规定,按照“先伤、后亡”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同时,做好施救和现场保护工作。

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9 6.3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作业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1、当险情得以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消除和遇险人员获救后,由总指挥下达终止行动命令。

2、当救援中出现其他客观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救援行动时,由现场指挥小组提出中止救援建议,报总指挥核准后,中止救援行动。

3、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对整个救援行动进行评估,写出报告,并对救援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4、整个救援行动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应将整个救援过程所形成的文字资料进行分类建档。

应急结束后,应明确: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第七章 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一经核实,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准确对外发布。

第八章 后期处臵

1、由善后处理组负责,矿人事部门、综合办配合进行善后处臵工作,包括遇险人员亲属的安臵、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救援费用的支付,灾后重建,污

30 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 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

2、事故发生后,人事等单位要及时与保险机构进行联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害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应急救援办公室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整理应急救援记录、图纸,写出救灾报告。

4、安全科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强化安全管理,制定防范措施,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加大安全投入,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5、工作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相关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在应急响应结束一个月内,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6、责任追究

在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情况,或报告不认真,致使少报、漏报,但尚未因此导致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给予 200~500 元罚款,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依法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2)拒不执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

31 时临阵脱逃,尚未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给予 1000~5000 元罚款,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依法由司法部门追究责任;

3)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的,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九章 保障措施

9.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矿相关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上墙张贴,电话必须保持 24 小时开机,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矿内外通讯联系必须畅通,随时掌握现场情况及向外部发布抢险情况。 信息科负责保障本单位应急通信、信息网络的畅通。

9.2 应急装备与保障 9.2.1 现有救援装备保障 9.2 应急装备与保障 9.2.1 现有救援装备保障

(井下消防材料表:见附表

二、地面消防材料表:见附表

三、防治水材料明细表:见附表四)

矿安全科、通风组、生产科负责,机电队、供应科配合进行应急材料等必要救灾装备和物资的储备。 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 确保抢险救灾装备及药品等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训练和演习,以便提高作战能力。应根据有关规定,备足配齐重特大事故所需的物资储备和救援车辆。

9.2.2 紧急征用救援装备

在应急救援中,储备的资源不能满足救灾需求,由矿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调配,或向县应急救援指挥部申请,由县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协调、调配应急储备物资。

32 9.3 救援队伍保障

(1)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和救援队伍的组织管理。 (2)救援队伍由我矿辅助救护队组成。

(3)每年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并及时缴纳管理费用,保证救援的快捷。

9.4 经费保障

矿井必须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 根据每年的安全费用资金计划,预留出不少于 2.5 元/吨煤的资金做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以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能够及时到位。并对抢险救灾中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贻误战机、工作消极的人员给予处罚。

9.5 其它保障 9.5.1 交通运输保障 9.5 其它保障 9.5.1 交通运输保障

矿区内部交通运输由物质供应科负责,矿区外部交通运输由盘县洒基镇交警队负责,保证调运应急救援人员、队伍、装备、物资时交通畅通。

9.5.2 医疗救援保障

(1)各县医院加强联系,由镇医院负责事故伤员的急救工作。设立医疗救护专家组,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医疗救护方面的技术支持。

(2)矿医疗站负责我矿伤员的医疗急救和煤矿救援队伍医疗救护知识专项培训工作。

9.5.3 治安保障

由矿调度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

33 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9.5.4 后勤保障

由后勤矿长办负责,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第十章 培训与演练

10.1 宣传教育和培训 10.1.1 宣传教育 10.1 宣传教育和培训 10.1.1 宣传教育

各科室要按规定向全矿员工说明煤矿作业的危险性及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矿山兼职救护队要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和互救的常识,以及有针对性的向职工贯彻我矿的应急救援预案。

10.1.2 培训

(1)及时将已批准的《预案》向全矿各部门(单位)下发,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年初由培训中心组织对全矿干部、员工进行全员培训,培训采取培训中心集中培训、各队班前培训和员工自学三种方式,最后由培训中心组织全矿统一考试,必须做到对应急救援知识人人皆知,真正做到了解、掌握一旦出现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和自救、互救常识,使员工熟悉并掌握井下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对没有学习或考试不合格以及不熟悉《预案》有关内容的员工不准上岗作业。

(2)及时对矿兼职煤矿抢险救灾队伍进行培训。

34 (3)矿级领导必须熟悉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知识。 10.2 演练

按照 《规程》 要求, 矿井要严格按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习,为此在本预案下发后由矿兼职救护队及技术室组织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演练工作,演练结束后出具演习报告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对演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矿山兼职救护队队长对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章 奖 惩

(1)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2)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3)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相应处罚,后果严重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12.1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1、应急救援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5

2、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3、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4、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5、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12.2 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应报县救护大队及公司备案。 12.3 预案维护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组织修订。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矿长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后,按规定报县救护大队备案,并经矿长签署发布。

12.4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盘县洒基镇兴发煤业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与解释。 12.5 应急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经盘县洒基镇兴发煤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6 第二部分 煤矿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章 井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我矿煤层不易自燃,发生内因火灾的可能性较小,但也应加强预防,防范重点是外因火灾。外因火灾主要为人员违章、设备故障等引发的火灾,多发生在机电硐室、采掘工作面、地面材料场或地面煤场中。矿井火灾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灾害性事故,可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1.2 应急处臵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服从指挥,统一行动。井下发生火灾事故,由本预案中设臵的指挥部全权负责事故抢险救护工作的指挥和调度。预案中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单位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工作。

3、协调组织,保障供给。要做好事故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保障救援必须的人、财、物的供给, 必要时可请求其它兄弟单位救护队协助抢险救灾。

1.3 组织机构及职责 1.3.1 应急组织体系 1.3 组织机构及职责 1.3.1 应急组织体系

火灾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上一级应急救援机构、矿山兼职救护队、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37 1.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见第一部分 4.1.4。 1.3.3 预防与预警 1.3.3.1 危险源监控

1、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 24h 监测井下相关地点一氧化炭涌出情况,瓦斯、温度、压力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室、通风组。由调度室、通风组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2、各采掘、辅助单位负责搞好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防止内、外因火灾的发生。

3、通风组落实专职瓦斯检查员每班对矿井采掘工作面及其它重要作业地点进行两次火灾隐患检查;每周安排专人对矿井边远巷道及密闭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对消防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点及时组织进行处理。

1.3.3.2 预防措施

1、地面建筑物、煤场、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消防方面的有关规定。

2、木料场、矸石山、距进风井间距不得小于 80m,木料场距矸石山间距不得小于 50m。

3、井口房和通风机房 20m 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4、井口验身员必须对每个入井人员进行验身,杜绝任何人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每个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压缩氧或化学氧自救器。自救器必须定期进行检验、检查,确保完好。

38

5、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有专人押送至工作地点,剩余油料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擦油的棉纱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通内,并有专人定期送至地面,不得乱扔乱放。

6、井下支护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材料,各硐室及运输设备转载点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灭火沙箱。各硐室必须设消防栓; 地面必须有容量不小于200m3以上高位消防水池一座,并经常保持不少于 200m³的水量。主要巷道消防管路系统每 100m 必须留设一个消防栓,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 50m 设臵支管和阀门。

7、井下各种可燃性物品要及时清理出井,保持良好通风。废弃巷道、盲巷和采空区要及时密闭。

8、井下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除必须遵照《规程》有关规定外,皮带、电缆选择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电缆必须按要求悬挂,严禁盘小圈或拖地。

9、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的处理,保持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0、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井下爆破作业,不得违章爆破,不得使用低于本矿瓦斯等级的炸药和段别高于 5 段(延期时间 130 毫秒)的电雷管。

11、消防设施、器材使用要有针对性,扑灭电器火灾必须用不导电介质材料的灭火器;用水扑灭电器火灾时,必须先确认电源切断后,方可进行。

12、用水灭火时,必须保证有可靠的水源,同时救灾人员必须在进风侧进行灭火,有人随时检查气体变化情况,并防止火风压的产生。

13、井上下必须设臵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按矿井实际情况配臵,数量必须满足安全需要。

14、加强矿井的防灭火管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防灭火检查人

39 员,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足防灭火监测仪器、设备、设施,保障安全生产投入。

15、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定完善矿山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16、采掘设计时充分考虑防治自燃发火的要求,布臵合理稳定的通风系统及合理的巷道开拓布臵形式。

17、针对各采区的地质、开采条件,采掘工作面在作业规程中明确防止自燃发火的具体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1.4 预警行动

1.4.1 矿井火灾事故预警的条件 1.4 预警行动

1.4.1 矿井火灾事故预警的条件

1、井下总回风巷、作业地点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0.0024%。

2、巷道空气温度持续性升高。

3、巷道风流中出现明火、烟雾或严重的胶皮味、硫磺味等发火征兆。

4、各部皮带头处的烟雾传感器报警。1.4.2 事故预警的方式、方法

1、网络监测监控系统报警。

2、通风检查人员检测气体异常情况下电话报警。

3、井下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预兆后电话报警。1.5 信息报告程序

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报警或井下工作地点出现事故预兆后,现场人员立即将

40 发现的情况汇报给调度室,调度室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火灾信息后,即按事故汇报程序汇报给有关领导和部门,指挥部根据查明的现场情况确定预警级别,并迅速向井下受事故影响范围区域的人员发出预警,组织人员撤离,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预防事故发生(详见图 4-1)。

1、重大险情或重大事故发生后,基层现场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在 5min 内通知矿值班领导、矿有关领导、调度室主任、安全科和有关单位负责人立即赶到调度室。并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救护大队,赶赴现场进行抢救,矿应急救援体系启动。

3、调度室在 30min 内初步查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简要经过、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伤亡人数、现场已经采取的措施,并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等,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指挥长或副指挥长在1h 内将上述情况汇报公司、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并随时补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造成人员伤害情况等。公司、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按规定逐级上报。

4、18h 内查清事故全部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提出事故报告,汇报公司、县政府。

5、24h 内填写“煤矿安全事故报告”,(见附件) 将事故的具体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区域、经济类型、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发生事故矿井安全评价等级、持证情况、简要经过、事故现场总人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算;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处理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急救援指挥部以传真方式汇报公司、县政府。

1.6 应急处臵

41 1.6.1 响应分级 1.6 应急处臵 1.6.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我矿火灾事故分为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见响应分级标准)。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臵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1.6.2 应急响应程序

1、根据总指挥或值班副总指挥指示,立即通知各救援小组成员到矿调度室集中。

2、应急指挥部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整理事故相关资料和图纸等,为救援工作决策提供基础资料。

3、指挥部研究、决策救援方案,确定各救援小组工作要求,明确现场救援人员安排,选择合理的救援路线,各成员单位按照应急救援方案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4、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调动其它煤矿救援基地的救援力量增援。

5、根据受伤人员情况,可汇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协调医疗救护中心专家组奔赴现场,加强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6、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并适时向新闻媒体公布。

1.6.3 处臵原则与处臵程序

42

一、处臵原则

1、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

2、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切断事故区域电源;

4、根据已探明的事故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反风、增减风量、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都必须做到:

a、不致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b、不致使危及井下人员安全;

c、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 d、有助于阻止事故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事故区域的条件;

5、对于火灾,首先采取各种手段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时必须站在新鲜风一侧,先灭外围,再灭中心,并应注意火风压的产生;当直接灭火困难或有危险时,立即采取措施封闭火区。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并尽量缩小火区范围。

6、根据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矿应急救援处臵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二、处臵方法和撤离路线

(一)井筒、运输大巷发生火灾时的现场处臵方法:

二、处臵方法和撤离路线

(一)井筒、运输大巷发生火灾时的现场处臵方法:

1、假设井筒、运输大巷发生火灾,根据初期火情,应及时通知附近人员,要尽可能的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处理(灭火时所有人员一定要站在进风侧),并

43 及时报告调度室,调度室在接到火情后,第一时间报告矿长,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的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

2、假设井筒、运输大巷发生火灾,若火势较大,难以控制时,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进行全矿井反风,根据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矿应急救援处臵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二)各采掘作业地点发生火灾的处臵方法(避灾、撤离)

1、未反风时:

当事故发生在 1113切眼工作面时,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1113运输巷→1113运输石门→1589运输联络巷→主(副)斜井→地面。

当事故发生在1589底板瓦斯抽放巷掘进工作面时, 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 1589底板瓦斯抽放巷掘进工作面→1589运输联络巷→主(副)斜井→地面。

当事故发生在1705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时, 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 1705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二号人行道(二号材料道)→主(副)斜井→地面。

当事故发生在1598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时, 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 1598巷掘进工作面→主斜井→地面。

其它人员:全部沿新鲜风流从采区进风巷→主要进风石门→主(副)斜井撤出。

2、反风时:

当事故发生在1113切眼工作面时,1113运输巷→1113运输巷专用回风巷→总回→地面。

当事故发生在1589底板瓦斯抽放巷→1589回风上山→总回→地面。 当事故发生在 1705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时,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 1705专用

44 回风巷→总回→地面。

当事故发生在 1985回风巷掘进工作面时,人员应戴上自救器沿 1598专用回风巷→总回→地面。

其它人员:全部沿新鲜风流从采区回风巷→总回→地面。

(三)机电硐室发生火灾的现场处臵方法:

1、机电硐室着火,根据初期火情,应及时通知附近人员,要尽可能的采取直接灭火的方法处理(灭火时所有人员一定要佩戴自救器),电器火灾未确认彻底停电时,严禁使用水直接灭火。并及时报告调度室,调度室在接到火情后,一时间报告矿长,通知井下各工作地点的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

2、机电硐室着火,若火势较大,矿应急指挥部应根据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矿应急救援处臵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3、撤退路线:未反风时沿进风方向进行避灾,反风时沿回风方向进行避灾。

三、处臵程序

(一)最先发现火灾人员的处理程序

1、最先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火势情况判断火灾影响,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

2、撤离期间注意事项:

45 ①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 应迎着风流撤退; 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必须佩带自救器,通过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②尽量保持事故前的通风方式和风流方向。 ③全矿井反风时,撤人路线按照如上相反方向执行。 ④撤离前必须切断事故范围内电气设备电源。

(二)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火灾的汇报后的处理程序:

1、立即通知火灾回风侧工作人员撤离至井底车场上部或升井,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火灾可能波及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组组长、矿值班领导、相关各职能科室、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各救援工作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灭火方案,同时通知矿山救护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三)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根据现场火势及人员撤离情况判断可能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伤亡情况、撤离情况,明确需要救护地点人员、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组织制定合理有效的灭火方案,并落实救护队组织实施。

3、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降低火灾危害的措施,并由通风组、救护队组织落实。

①若火灾发生在矿井主要进风巷及井底车场、变电所时,要进行反风,反风前必须清点可能受反风后火灾气体威胁区域的人员,并立即组织撤离,通知矿井其它地点工作人员按火灾反风避灾路线的方向撤到地面。

②若火灾发生在其它地点时, 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按避灾路线撤离。人员撤离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通风状态,合理控制火区进风量。

46 ③采煤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适当调整风量或采取局部反风措施。

④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通风状态。

⑤下行风巷道着火时,应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4、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四)矿山救护队接到通知后的应急处理程序:

1、救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火灾发生地点、范围、火势情况。

3、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火灾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根据现场火势采取合理灭火方法及防止火势扩大的措施。① 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直接灭火。

②火势太大无法扑灭时,应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采取防止灾情扩大的应急措施。

③必要时应将排水管、风管改为临时消防管路。

④直接灭火失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发生火灾的巷道或工作面。

7、封闭火区时必须执行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①封闭火区要执行“小、少、快”的原则,封闭的范围要尽可能小,建立最少的防火墙就能将火区封闭,防火墙施工要快,不得拖延。

②封闭火区由救护队员负责进行。

③封闭期间救护队员必须严格按救护规程的规定佩带装备。

47 ④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封闭地点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并负责监护,发现异常立即通知人员撤离。

⑤火区的封闭只有在确认火区里无人时方可进行。

⑥封闭火区的救护队员应定时轮换,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其它原因造成伤害。采煤工作面封闭火区时,可使用“先封闭进风,后封闭回风”或“进回风同时封闭”的顺序,优先选用进回风巷道同时封闭的方法。

8、防止火区发生瓦斯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采区或其它瓦斯涌出量较少的工作地点发生火灾时,可以在保持火区正常通风的情况下先封入风侧防火墙,后封回风侧防火墙或同时封闭入风侧及回风侧防火墙。

②火区封闭时, 必须有专人负责检查回风侧风流中气体情况, 发现瓦斯、一氧化碳或其它可能参与爆炸的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异常时,必须立即撤到进风侧新鲜风流中并汇报现场指挥员及指挥中心,等候处理。

③封闭火区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风流逆转。

④封闭火区时,可以同时向火区注入氮气或其它惰性气体,以降低火区氧气及瓦斯等爆炸性气体浓度,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⑤火区封闭后,必须抹面、封严、防止漏风。封闭后不得频繁通过观察孔检查密闭内气体情况。

9、灭火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①不使瓦斯积聚,煤尘飞扬,以免造成爆炸事故。 ②不致造成风流逆转。 ③不致危及人员安全。

④有助于阻止火势扩大,抑制灾情,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48 ⑤油类着火时, 严禁用水灭火, 只能用沙子、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等灭火。

⑥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不可将人体或手持的用具触及导线及设备,以防触电。

54 ⑦救灾工作应由救护队员进行,其它人员只能在 CO 浓度<0.0024% ,CH 4 浓度<1.5%,温度<35‴条件下参与救灾, 并有防止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1.7 后期处臵 1.7.1 善后处理 1.7 后期处臵 1.7.1 善后处理

1、安全科、通风组、技术科、调度室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清事故原因,落实解决方案。

2、工会负责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3、保卫科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社会治安,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1.7.2 火区管理

对因无法扑灭而封闭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

1、封闭后,立即进行注浆、注水或注氮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2、必须每周对密闭内外温度、空气压差、空气成份,如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检查一次,并进行分析。如发现密闭内温度升高,一氧化碳浓度增加,防火墙漏风等异状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检查、处理结果应及时汇报矿长、总工程师。

49

3、封闭的巷道或采掘工作面原则上不再启封。若因生产需要必须启封时,必须在确认火区内火点已熄灭的情况下,由通风组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启封工作应由救护队负责进行,启封后必须由救护队员负责认真检测温度、气体情况,确认无异常且稳定 72h 后方可恢复其它工作。恢复其它工作后,通风组安排专职瓦斯检查员蹲点,蹲点过程中不间断检查已启封火区的气体、温度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风组,由通风组组织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8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通风组负责井下消防材料库风筒、黄土、沙子、木板、钉子、砖等防火设备、物资的储备,维护好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并派专人管理。没有抢险救援指挥中心的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材料库的防灭火设备、物资。火灾发生后,通风组要安排专人负责消防材料库物资供应,并及时补充。

2、供应科负责地面消防材料库的管理,组织供应抢险救灾必须的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设备等。

3、抢险救灾组负责保障抢险救灾物料、设备的运输到位。

4、供应科要备好铁锨、木板、消防水管、水泥、沙子、黄土等必备救灾物资。事故处理期间,必须安排好装卸人员,保证救灾物资随要、随装、随运。

5、监控中心要搞好监测系统的管理、维护,保证正常使用;保障矿井通讯系统的畅通,保证事故发生后,相关信息传递的及时准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完好的人员定位发码器。

6、必须按规定对自救器、矿灯进行检查,保证下井人员自救器、矿灯的完好,发现自救器失效的要立即更换。

50

推荐第9篇:煤矿透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总结

永寿县毛家山煤矿

透水事故演习总结报告

毛家山煤矿地质科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透水事故演习总结报告

为了评估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验证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的可操作性,并找出应急准备工作中的不足,确保所有应急组织都熟悉并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有效地应对井下可能发生的透水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毛家山煤矿下发的《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经矿委会领导研究决定,拟定于2016年4月28日开展2016年度透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一、演练地点:一盘区4101巷

二、参与单位:

调度室、安监站、掘进队、生产车队、地测科、生产技术部、通风区、保卫部、急救站、机电队。

三、用时统计:

1、17:12开始通知一盘区4101维修工作面作业人员撤出井口,17:50现场作业人员全部撤出,共撤16人,用时38分钟;

2、17:17分启动应急预案,17:38指挥成员全部到达调度室,用时21分钟;

3、17:12通知掘进一队接通4101巷60kw应急水泵排水,到17:24接通排水,用时12分钟;

4、17:39通知急救站、救护队人员到井口待命,17:42救援人员已到达井口,用时3分钟;

5、17:27通知保卫部在井口设置警戒,17:30保卫部人员到达井口,用时3分钟;

6、17:31通知机电队清点早班入井人员灯数,17:51机电队汇报,用时20分钟;

7、17:43通知地测科水文技术员入井查看水情,18:40水样取完,用时57分钟;

8、从17:12开始演练到18:45演练结束,共用时1小时33分钟。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参与演习的个别人员对应急演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接到撤人命令后,不能及时迅速的撤离危险区域。

整改措施:

1)、举办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预案培训班,加强应急工作的贯彻学习,尤其要加强对区队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学习,从思想上提高区队各级领导对应急工作的认识。

2)、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培训,重点以:(1)井下潜在的重大危险源及事故后果;(2)事故汇报制度;(3)、发生灾害后的自救措施;(4)撤离的组织、方法和程序;(5)自救和互救的基本常识等为主要培训内容。

3)各生产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尤其是日常值班制度,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开机,随时接听应急指挥中心电话,要加大内部考核力度。

2、应急指挥中心在接警后,在通知有关人员和部门时未按救援预案规定程序进行。

整改措施:

应急指挥中心成员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学习,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做到忙而不乱,紧张有序。

3、4101巷设备情况不好:

1)、材料巷虽热备用一台60kw水泵,但连接排水系统必要的软管却距水泵200米,且长达20米,拉运时间长;

2)、皮带巷备用水泵距工作面远,且无水泵弯头、软管等排水系统相关部件,不能及时进行排水。

整改措施:

1)、要求掘进工作面在两顺槽巷备用长度10米左右的软管,以便发生灾变时及时接通排水系统;

2)、加强备用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按要求定期进行试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发生灾变时排水设施能快速正常启动。

3)、要求各采掘工作面要备齐排水设施及其相关水泵弯头、软管等系统连接部件,加强日常管理,使各备件保持完好状态,数量满足使用。

地测科 2016年4月29日

推荐第10篇: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作者:mkaq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045

更新时间:20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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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对伤员的救护和组织药品供应。

⒄保卫科负责突发事故时的秩序维护工作。

5、在消除了事故危害后,由救灾总指挥下令解除紧急状态,各单位按矿统一部署组织恢复生产工作。

四、培训、演习及记录管理

1、已审批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应向员工传达贯彻,并熟悉避灾路线。

2、特殊岗位人员(救护队员、危险品管理员等)应在学习后组织相应的训练。

3、《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如有修改补充还应组织员工重新学习。

4、在条件可行时应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后要进行适应性和可行性评审,并做好评审记录;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

5、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紧急事件发生后的记录管理,调度室负责紧急事故发生后的指挥记录管理

第11篇:洪水沟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黔西县花溪乡洪水沟煤矿 2016年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生产技术部

日期:2016年11月

前言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确保矿工生命安全,对可能出现的事故危害降低到最小的程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上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我矿成立矿山辅助救护队并与贵州世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邀请专家对我矿重大危险源及各种危害进行分析、评估,建立抢险队伍,组织人员编写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事故作出判断评估,提前做出预测、评估、监控措施等,把可能出现的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点,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编制我矿二〇一六年度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成立洪水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1、总指挥:

手机:

2、副总指挥:

手机:

3、指挥人员:

手机:

手机:

4、通讯联络人员:

手机: 调度室:

电话:8001

5、指挥中心是事故救援的指挥机构和指令的传输中心,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人员、通讯人员组成。

6、指挥中心职责为:

(1)执行国家有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法规和政策。 (2)分析灾情,确定事故救援方案,制定各阶段的应急对策。 (3)发生事故时,负责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向救援部门发出各种救援行动指令。 (4)确定各部门的职责。

(5)为救援提供物质保障及其他保障条件。

(6)负责内外信息的接收和发布,向现场上一级救援机构汇报事故救援情况。 护组,物质供应组,善后处理组。

1、现场指挥组组长: 联系电话:

2、事故处置组组长: 联系电话:

3、医疗救援组组长:

4、物质供应组组长:

5、善后处理组组长: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6、各事故应急小组的成员分别由各有关科室和部门人员组成,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心的职责分别是:

(1)保卫科:负责灾后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2)调度室:负责事故处理时生产系统的调度及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工作。

(3)生产部:负责提供现场的所有图纸资料。

(4)救护队:负责现场的救援工作,转运受伤人员过程的医疗监护。 (5)卫生所: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医疗咨询,对群众自救与互救的宣传。 (6)供应科: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7)财务部:负责组织救援所需的资金。

(8)综合部: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的生活必需品供应。

(9)安检部:负责清点事故现场的人员,维持现场秩序,阻止无关人员进入,进行人群疏散,保证人员安全撤离,保证交通路线畅通,保障救灾物资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

第12篇:荆门市吉利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荆门市吉利煤矿有限公司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增强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科学、快速、有效、安全地处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程序,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煤炭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安全规程》、《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荆门市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掇刀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煤矿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工作原则

1.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自身安全、迅速抢救遇险人员作为制定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方案的首要前提,制定煤矿生产事故抢险救援方案。

1.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救援体制,煤矿事故现场施救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以发生事故的煤矿矿长为主,公司与区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做好事故抢救的指挥和指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职责,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机制。

1.3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发生初期,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扩大事故。

1.4依靠科技,预防为主。采用先进技术、先进的救援装备,科学制定施救方案,确保施救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相结合,充分发挥矿井工程技术人员和矿山救护队员的作用,积极做好煤矿安全生产预防检查工作。

2、基本情况

2.1吉利煤矿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吉利煤矿有限公司位于荆门市掇刀区双仙村三组,始建于2006年8月,生产能力3万吨,现正在改6万吨生产能力技术改造,从业人员150人, 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均较为简单,环境地质良好,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低瓦斯矿井。矿井灾害类型简单,开采技术条件较为简单。 2.2救护队伍建设情况

我公司配备辅助救护人员8人,设队长1人,副队长1人,业务上接受市矿山救护队指导,具体负责我矿井抢险救灾工作。现有装备:瓦斯检测仪10台;各式千斤顶、各类通风、排水、灭火设备等救护设施。能独立开展煤矿冒顶、窒息中毒、火灾、透水等各类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已经筹集资金40多万,现尚有资金20多万。今后还要继续筹集资金,以备急需之用。 2.3应急救援范围

公司与荆门市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各煤矿抢险救灾任务主要由专业队伍――荆门市矿山救护队承担,公司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密切配合。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我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和组织实施。必要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有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指导、协调和帮助。

3、事故或险情的分类及其危险性评估 3.1煤矿事故类型

我矿事故的主要类型有:冒顶片帮,透水,中毒窒息,火灾,放炮,触电,提升、运输,粉尘灾害等。 3.2危险性评估

根据我矿历年来发生的事故统计分析,顶板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以上,是我矿最主要的事故类型,所有煤矿均可能发生;煤矿水害危害性大,具有突发性,容易造成群伤群亡的重特大事故;还有中毒窒息,放炮,触电,提升、运输,火灾,粉尘灾害事故也有可能发生。

4、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本公司管理部门,兼职救护队组成。设立荆门市吉利煤矿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组长由本公司法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安全管理人员、兼职救护队员组成。

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应立即报告荆门市矿山救护队,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有关部门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的指挥协调工作。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总指挥1人、副总指挥若干人,成员若干人。

总指挥:严兆军

副总指挥:黄永成

杨晓武

刘正权

施善言

指挥部成员:祁先海

龚永付

祁太民

伍召权

高 丙

金应平

占金武

鲁方贵

苏卫东

金顺太

胡富强

指挥部未成立之前,各煤矿主要负责人负责现场抢险救灾指挥工作。指挥部下设综合组、现场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卫生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安全保障组和事故调查组等7个工作组,具体承担生产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5.1综合组。黄永成

祁太民

伍召权

占金武

鲁方贵,主要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处理和报告;通知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有关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有关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综合发布事故信息。

5.2现场抢险救援组。祁先海 刘正权

龚永付

金应平

金顺太。根据事故性质、灾区情况、事故矿井的年度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组织矿山救护队员、技术人员、矿井有关人员开展抢险救灾、现场控制和保护工作。 5.3后勤保障组。施善言

高 丙

苏卫东

,主要负责组织落实应急救援物资供应和通信、电力保障。

5.4卫生医疗救护组。杨晓武

胡富强,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移治疗。

5.5善后处理组。李锐

杨国军

严兆金。负责遇险遇难职工家属的接待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5.6安全保障组。杨瑞

严兆义

赵金龙。协调当地警力对事故地点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维护治安,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5.7事故调查组。李锐由公司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并写出书面材料,开展事故调查。

6、预防预警机制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工作,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落实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公司各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重点抓好顶板、水害、“一通三防”等环节的事故预防。6.1事故预防

6.1.1顶板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上班前和放炮后进入工作面,班组长要由外向内进行认真的敲帮问顶,对较破碎的顶板、边帮要及时进行处理,一时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支护;对于受损支架,要及时修复,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工作面作业。管理人员要对敲帮问顶、支护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安全生产。技术人员对采掘工作面的支护情况,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作出规定,专职安全员要对支护是否到位和支护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一些特殊地段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在过断层等构造破碎带,采面收尾,采煤柱等特殊地点,要有相应的支护手段和安全技术措施,避免发生冒顶事故。 6.1.2水害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成立防治水领导机构,配备防治水工作相关人员和探放水设备。 井下水害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采掘工作面开工前进行防治水安全技术论证;经常清理采区和主平硐的排水沟,保证水沟畅通无阻;作业地点严格执行“有疑先停、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加强对矿井范围内开采的煤矿及老窑、采空区进行普查,及时把积水区域填绘在相关图件上,并标明其位置、范围及积水数量;加强对井下排水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设备的排水能力满足要求。

地面防洪:开展汛期值班工作。在瀑雨季节,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山体、周边水体进行全面的检查,对存在山体较松动、溪水上涨,有可能造成山体滑坡、溪水涌入井下等情况,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预防和处理。

6.1.3气体中毒、窒息事故的主要预防措施

局部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按要求安装,杜绝产生循环风;保证导风筒按标准悬挂和联接,减少漏风和通风阻力,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气体检测监控:每个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由瓦检员对气体进行检测,确认没有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后,方可开工作业;若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瓦检员每班对各工作面气体检测最少两次,并做好检测的原始数据记录,存档备查;矿井负责人对瓦检员检测的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通风设施管理:临时停工地点必须设置栅栏和警标,盲巷、废巷及时设置永久性密闭,永久密闭和栅栏要统一编号,登记造册,统一管理;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员要经常对井下通风设施进行检查,被破坏或受损的要及时修复;井下通风设施、设备需要拆除或迁移的,要经矿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6.1.4火灾的主要预防措施

建立和完善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和组织领导机构;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防火沙和消防水池,并做好日常检查维修工作;重点部位消防安全设施、建筑物、库房等严禁存放烟火和易燃物品,要加强值班巡逻,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安能力;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严禁将易燃物品带入井下;坚持安全供电,确实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两齐”(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风电和瓦斯电闭锁)。 6.1.5其它事故预防措施

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认真排查井下生产系统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通过强化现场管理,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等措施,做好爆破、提升运输、粉尘防治等各类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6.2事故报告 6.2.1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煤矿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在一小时内向县煤炭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煤炭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2.2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矿井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6.2.3事故跟踪

为及时跟踪报告事故抢救和处理情况,应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掌握事故抢救和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6.2.4预警行动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7、应急响应

7.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应急响应相应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 Ⅳ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29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9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Ⅰ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1~2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7.2应急响应启动

7.2.1煤矿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且需要采取应急救援措施进行施救和外部力量支援的事故。

7.2.2公司主要负责人认为应该启动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事故。7.3先期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煤矿主要负责人立即按本矿的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成立现场救灾指挥部,积极采取措施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7.4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由组长宣布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开展事故抢险和救援工作。

涉及较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由上级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并根据需要设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7.5指挥与协调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或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矿山救护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现场抢险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故;及时向区街办办、区安监局报告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7.6应急处理

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措施,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7.6.1应急处理基本措施

按应急救援预案和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各煤矿和有关人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根据矿山救护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灾方案和救灾计划;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井下救灾基地的指挥由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并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担任。井下基地必须装有直通地面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电话。 7.6.2煤矿主要事故抢险措施

现场应急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物力以及之前开展救援的情况,确定施救方案,实施救援。 7.6.2.1水害事故处理

自救措施:在透水迅猛和水流急速时,遇险人员应避开水势及水头,躲到较高处,拐弯巷道或上山等安全地点,若情况不允许转移和躲开,要紧紧抓住棚腿、棚梁或其它固定的物体不放,防止被水头打倒或冲走。如果是老窑透水,遇险人员要立即佩戴隔离式自救器,以防中毒;在水害区域的作业人员,要尽快撤出灾区,撤离工作要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行动要快。撤退的行动路线尽量与地面取得联系,在平巷水中撤退时,要靠巷道一侧,稳步行走;若在斜巷,除靠一侧外,还要牢牢地抓住棚腿或其它固定物体,防止被水冲倒或被流动的矿石、物料撞伤,尽快撤到上部巷道;在撤退时若迷失方向,人员应朝风流通过的上山方向撤退。如果遇到冒顶或积水将撤退线路堵塞时,要寻找其它方向的安全通道,如果无通道可撤,应尽量躲到高处待救,在撤退途中及避难地点,要留下标记,便于救护人员发现和抢救。

抢救措施:发生水害事故后,依据矿井提供的技术资料,由专家组分析确定透水原因及地点、涌水量等,并根据井下实际开采情况及人员分布情况,分析研究是否有生存气室或其它生存条件的可能。按照事故抢救原则,若存在由上述条件的可能,应首先制定井下排水方案,调集水泵、排水管、抽排水设施,排除井下涌水,保证通风和恢复通讯联络。同时抢险指挥部根据专家组制定的抢救方案,迅速调集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设备组织抢险。 7.6.2.2顶板事故处理

自救措施:被堵人员必须在带班或有经验工人带领下,退到顶板较好的地点,建立避灾硐室,沉着冷静,等待抢救。安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进行自救和互救。

抢救措施:调集钻机、钢管、掘进及支护设备,设法向塌方被堵区域输送空气、水、食品,建立通讯联络;抢救人员进入冒顶区之前,必须加固临近巷道或工作面支护,防止事故扩大,并尽快恢复冒顶区的通风,若一时无法恢复通风,可用水管及压风管向冒顶区供风;处理事故,必须由外往内进行,处理过程中必须检查冒顶区附近的支护、顶板压力情况,要及时清理退路,设置专人指挥,专人监护顶板,防止援救危险;若冒顶处理困难较大,必要时要开掘通向受灾人员的专用巷道;若发生大面积冒顶,则要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及可能所在位置,并分析抢救和处理条件,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 7.6.2.3气体中毒、窒息事故处理

自救措施:出现头痛、耳鸣、心跳加快、四肢无力、呕吐、流清水鼻涕、呼吸困难、剧烈咳嗽、流泪等症状,应迅速撤离至新鲜风流处,并立即向值班室汇报;当中毒者已失去撤离现场的能力时,应迎面俯卧在水沟边,用毛巾、口罩、衣服等浸湿后,遮住口鼻等待救援。

抢救措施:抢救人员应佩戴自救器,对被抢救的遇险人员要立即给他们戴好自救器,迅速救出灾区,立即送到有新鲜空气的巷道中,视其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方法及时抢救。

立即检查伤员的心跳、脉搏、呼吸及瞳孔,并注意保暖。同时解开领口、放松腰带,口腔如有杂物、痰液、假牙或是呼吸不通畅,应将污物取出,使呼吸通畅。

如受一氧化碳中毒,中毒者还没有停止呼吸或呼吸虽已停止,但心脏仍有跳动,可立即搓擦他的皮肤,温暖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如心跳停止,应迅速进行体外心脏挤压,同时进行人工呼吸。 如因瓦斯或二氧化碳等窒息,情况不严重时,抬到新鲜风流中稍作休息,即会苏醒。如窒息时间较长,就要在皮肤搓擦后进行人工呼吸。

对窒息(呼吸道完全堵塞)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

7.6.2.4触电事故处理

触电事故发生后,必须不失时机地进行急救,尽可能减少伤亡。触电急救的要点为:动作迅速、方法正确,应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救护人员不可直接用手、金属或潮湿的物件作为救护工具,必须使用干燥绝缘的工具。救护人员最好只用一只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避免扩大事故。救护者不可盲目抢救,应先判断触电情况,切断电源;人触电以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骤停等“假死”现象,应立即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等急救措施进行现场急救。 7.6.2.5其它事故处理

根据事故类型,遵循“灭、护、撤、躲”的自救原则和“三先三后”的互救原则,按照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做好爆破、提升运输等其它事故的应急处理。

8、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根据事故类型,佩带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现场的有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8.1实施抢救

由现场抢险救援组负责组织专业队伍按《施救方案》和有关施救规定,本着“先伤、后亡、先重、后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同时,做好施救和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通道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8.2 应急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升井(特殊情况除外),事故隐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撤消,应急状态结束。

9、善后工作 9.1善后处置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灾难中的伤亡人员及其亲属,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部门的物资按价付款或归还。 9.2 事故调查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处置阶段介入收集有关资料。应急状态结束后,要通过下井勘察、现场模拟、计算以及找当事人调查询问、查阅相关图纸资料等手段,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0、应急保障 10.1 通信保障

公司有关部门、兼职救护队、各煤矿应成立事故信息中心,并确保信息畅通。规范事故信息获取、分析、整理、发布、报送的格式和程序。保证各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10.2 队伍保障

公司兼职救护队是我公司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全公司煤矿事故灾害的抢救,严格执行24小时战备值班制度,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灾害的抢救和处理。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训练和管理,提高队员体能和技能,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保持较强的队伍战斗力。各煤矿企业必须成立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强日常演练和队伍建设,协助配合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0.3 技术保障

建立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组,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类别和严重程度随时调集相关技术人员协助事故的抢救、调查和分析。各煤矿应有及时填绘的能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必备的图纸资料。图纸资料要有专柜专人管理,建立台帐,并可随时提供。 10.4 装备保障

兼职救护队伍必须按《救护规程》规定配齐救援装备,不足或损坏、报废的,必须及时补充,并对各种装备加强日常维护,保证状态良好。 10.5 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急救医疗体系建设,根据就近的原则,确定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荆门市康复医院、掇刀区人民医院、双仙村卫生院生院为伤员救治定点医院。 10.6物资保障

为有效地开展煤矿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我公司、各煤矿应储备一定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储备,特别是处理火灾、中毒窒息和透水事故所需的物资,确保应急救援时有充足的物资保障。 10.7经费保障

事故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矿井生产安全费用支付。按规定提足生产安全费用,储备应急救援的经费,确保应急救援时有足够的经费保障。

11、教育、培训和演练

兼职矿山救护队要坚持“加强战备,严格训练,主动预防,积极抢救”的原则,加强应急抢险相关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作战能力。加强对职工的应急自救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煤矿各类事故的预兆、发生事故时的自救知识和避灾路线,了解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做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使他们熟悉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熟练掌握煤矿个人防护设备(自救器等)的使用。

兼职矿山救护队每年至少组织1次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各煤矿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矿井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和上报,并针对演习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补充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12.外部救援力量

加强与区安监、公安、消防、煤行办、市矿山救护队、医院等外部力量联系。必要时请求矿山救护队支援,充分利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地处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13.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每年由公司有关部门组织进行演练一次。演练结束后,由总指挥对本次演练工作进行总结,对演练中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修正,对救护设施不足部份及时补充。

荆门市吉利煤矿有限公司

二0一0年一月

第13篇:新邵县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新邵县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 专业工作组 2.4 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 3.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 3.2 报告制度 4.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级别 4.2 应急响应启动 4.3 先期处置 4.4 指挥与协调 4.5 应急处置 4.6 信息发布 4.7 应急结束 5.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5.2 调查分析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6.2 队伍保障 6.3 技术保障 6.4 救援装备保障 6.5 交通运输保障 6.6 医疗卫生保障 6.7 物资保障 6.8 经费保障 7.监督管理

7.1 宣传、培训和演练 7.2 奖励与责任 8.附件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8.2 预案解释部门 8.3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县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以下简称矿难)救援体系,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灾难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全县煤矿生产建设健康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新邵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的矿难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原则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2)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依法规范煤矿安全事故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矿井安全监控等基础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产。

(4)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确保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各镇乡人民政府设立矿难应急救援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矿难应急处置工作。 2.1 应急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设立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安监局、县煤炭局局长、事发地所在镇乡人民政府镇乡长任副组长,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娄底分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局,由县煤炭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新邵县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图。

县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事故调查组

事故抢救组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 办公室

专家小组

镇乡政府

省煤矿安全监察娄底分局

抢险救灾指挥部

总指挥

镇乡政府

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领导小组

贯彻落实市矿难应急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汇报工作;领导、组织、协调和指导矿难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矿难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

2.2.2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市、县矿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制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工作细则,开展具体工作;研究和协调解决矿难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督促和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应急处置各专业组的工作;及时向省矿难应急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项;发布矿难有关信息,必要时可接受媒体采访;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2.3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煤炭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应急预案和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预测趋势;指挥调动全县煤矿矿难应急资源,开展煤矿矿难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和预案的演练工作,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娄底分局和县安监局:参与煤矿救灾方案的制定、实施,参与应急救援事故抢救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控制事故责任人,组织指挥维护矿区及事故关联地区的治安和社会稳定,保证应急救援等工作顺利进行。

县交通局:保障应急救护人员和物资的运输等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县监察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参与事故的调查、事故灾难抢救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3专业工作组

事故抢救组:负责组织、指导事故抢救方案的制定,在全县范围内协调、调度矿山救护队和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聘请技术专家。县属煤矿和乡镇煤矿矿难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县煤炭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等部门负责及特聘技术专家组成。

事故调查组:负责对事故原因和经过进行全面调查、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县煤炭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卫生局、县交通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检察院、县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及特聘技术专家组成。

后勤保障及善后工作组:负责组织救治受伤人员,维护矿区稳定和生活保障,死难人员的抚恤、亲属的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由所在镇乡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事故煤矿企业及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4 抢险救灾现场指挥部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方案和作战计划,对抢险救灾的人、财、物进行统一调度使用,下达抢险救灾命令,批准救灾人员入井许可。

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担任指挥长,事故煤矿矿长协助指挥长工作。指挥长负责组织实施事故抢救方案,积极营救遇险遇难人员,下达救灾命令,防止事故扩大;根据预案和现场实际需要指定副指挥长及其它指挥部成员,并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第一副指挥长:原则上由煤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担任,是指挥长的第一助手。其职责是组织制定营救遇险遇难人员的方案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组织编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正常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指挥长批准后实施。 机电副指挥长:根据作战计划,在企业范围内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物资,提出需外购或外单位支援的设备、物资清单;组织对主要提升机、通风设施、变电所、主要排水泵等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提升运输系统完好,通讯系统畅通。

通风副指挥长:根据作战计划和指挥长的命令,对矿井风流进行监控和调度;对井下通风、瓦斯、煤尘及其他有害有毒气体、火情等情况进行监控。

后勤副指挥长:根据救灾作战计划,为抢险救灾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人、财、物;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伤员救治、家属安抚等后勤保障工作。

救护队长:根据救灾作战计划,全面负责领导指挥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如与其他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联合作战部,由发生事故的煤矿企业的矿山救护队队长担任作战部指挥,协调各矿山救护队战斗行动。 3.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

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各类事故灾难的预防预警工作,是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和工作环节。 (1)建立和健全煤矿企业安全信息网站,负责收集并登记井下安监员、瓦检员及职工提供的各种安全信息。

(2)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公布及排查制度。由煤矿企业负责定期把安全信息网站获取的安全信息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提供的数据、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矿井的安全隐患排查表,明确整改的措施、负责人和完成时间,并在井口和调度室(站)张贴公布。

(3)突出矿井要在井口和调度室(站)预警预报栏公布突出严重采掘工作面的名称、地点,石门揭煤或震动性放炮的地点、放炮时间以及停电、撤人的范围。

(4)水患严重矿井要在井口和调度室(站)预警预报栏公布井下进行探放水的地点和时间,受水害威胁地点工作人员的通知办法和安全撤退路线。

(5)煤矿企业要和当地气象、地震、水利以及供电部门建立信息热线。一旦得到灾害性天气、地震、洪水、地质灾害及停电事故预报必须提前通知矿区职工家属,必要时停止生产,人员不得下井。

(6)加强市煤矿救护大队对企业的安全预防检查工作,熟悉作业场所情况,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协助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以书面材料报告企业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

(7)煤矿企业应建立专职或兼职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建立专职救援队伍的,必须与市煤矿救护大队签订救援协议。救援队伍应根据企业灾害情况配置救援设备、仪器,保障足够的救援人员,加强训练和战备工作。 3.2 报告制度

3.2.1 死亡事故上报程序

(1)煤矿(公司)发生死亡事故,在报告县煤炭局的同时,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邵阳市煤炭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娄底分局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煤矿安全工作的领导,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政府报告。

3.2.2 报告内容与时间要求

(1)报告内容:事故单位及所在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伤亡(含失踪、中毒)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事故简要经过,对事故原因和性质、影响范围的作出初步分析判断;事故抢救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对事故发展趋势的预测及请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

(2)时间要求:报告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报告市人民政府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报告省人民政府,不得超过1小时,并在2小时内做出书面报告;报告国务院不得超过4个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1)Ⅳ级:一般矿难,指一次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2)Ⅲ级:重大矿难,指一次死亡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3)Ⅱ级:特大矿难,指一次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足30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4)Ⅰ级:特别重大矿难,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4.2 应急响应启动

县属煤矿遇险或死亡1-2人/次,启动矿级应急救援预案;县属和乡镇煤矿遇险或死亡3-9人/次,启动县级应急救援预案;县属煤矿死亡9-30人/次,启动市级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时,由市人民政府立即上报省人民政府,必要时启动省级应急救援预案。 4.3 先期处置

事故发生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按本矿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成立现场救灾指挥部,积极采取措施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按煤矿矿难级别,分别启动各级政府的煤矿矿难应急预案。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事发地低级别预案先行启动。在低级别预案先行启动后,要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事故)的发生。 4.4 指挥与协调

县级应急预案启动后,县煤矿矿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或指导,协调事发地镇乡及县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事发地镇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及煤矿救护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现场抢险救灾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防止引发次生、衍生、耦合事件(事故);协调镇乡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部署做好维护现场通讯、交通畅通和治安秩序稳定工作;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4.5 应急处置

4.5.1应急预案启动后,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及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专家组、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按已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煤矿企业和有关单位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

(2)迅速找到并控制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

(3)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4)根据救护队侦察情况迅速制定救灾方案和救灾作战计划;

(5)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灾基地。井下基地的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知识,并熟悉井下情况的人员担任。井下基地必须装有直通地面救灾指挥部的电话。 4.5.2 应急救援基本原则及方法。

在编制抢险救灾方案和救灾作战计划时,各类矿难的施救原则与方法参照《新邵县煤矿主要灾害应急救援基本原则及方法》。包括:火灾事故救援;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救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救援;水灾事故救援;顶板事故救援;淤泥、粘土和流砂溃决事故救援。 4.6信息发布

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政府新闻办,按照《新邵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矿难信息发布工作。 4.7 应急结束

遇险遇难人员全部升井(特殊情况除外),事故隐患消除,并制定和采取了防范措施后经县煤矿应急领导机构同意,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撤消,应急状态结束。 5.善后工作 5.1 善后处置

后勤保障及善后处理组要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及其亲属,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或部门的物资按价付款或归还。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5.2 调查分析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处置阶段就应介入,以便收集有关一手资料。应急状态结束后,要通过下井勘察、现场模拟、计算以及找当事人调查询问、查阅相关图纸资料等手段,找出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经验教训及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并写出调查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覆盖全县煤矿的矿难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重、特大矿难信息报告系统。县煤炭局办公室和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分局为全县煤矿矿难应急救援信息枢纽,负责收集和传递煤矿矿难信息。各煤矿企业、各级地方政府及煤矿监管部门、矿山救护队、定点医院也应成立矿难信息中心,并确保信息畅通。

规范事故信息获取、分析、整理、发布、报送的格式和程序。保证各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6.2 队伍保障

县煤炭局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各煤矿企业应筹集一定资金,加强煤矿队伍建设。建立、充实、完善县煤矿救护大队的队伍建设、矿难救援专家库和矿难应急救护信息数据库。

邵阳市煤矿救护大队为全市煤矿矿难唯一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同时也是湖南省矿山救援基地、国家矿山排水基地,平时负责全市范围内煤矿事故的抢救。 6.3 技术保障

建立新邵县煤炭系统矿难应急救援专家库,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事故类别和严重程度随时调集相关专业专家协助事故的抢救、调查和分析。

各煤矿应有及时填绘的能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必备的图纸资料;国有煤矿必须有《煤矿安全规程》第12条规定的11种图纸。这些图纸资料要有专柜专人管理,建立台帐,并可随时提供。

6.4 装备保障

市煤矿救护大队和煤矿企业辅助救护队,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505条配备救援装备;不足或损坏、报废的,必须及时补充,并保证状态良好。 6.5 交通运输保障

县内煤矿发生特大矿难后,县煤矿特大矿难事故抢救组根据需要及时向县煤矿矿难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请求县应急领导小组出面协调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做到在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事故矿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必要时要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确保救灾人员、伤员、物资和器材运输畅通无阻、及时到位。 6.6 医疗卫生保障

重点产煤镇乡人民政府必须加强急救医疗体系的建设,应明确1~2个矿难伤员救治定点医院。县卫生局要会同县煤炭局建立医疗救援小分队,与救护小队一同参加事故救援。各镇乡人民政府要根据需要建立煤矿矿难应急医疗卫生专业技术队伍或加强定点医院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医护人员,提高定点医院应对煤矿特大矿难的救治能力。 6.7 物资保障

产煤镇乡人民政府以及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6.8 经费保障

事故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如暂时无力承担时,应由在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协调解决。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定期举办矿难应急预案业务培训班。县煤炭局每半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级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县煤矿特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及相关工作。 7.2奖励与责任

对在矿难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在矿难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附件

8.1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县煤炭局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依法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8.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县煤炭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4篇: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组织和协调各方面救援力量,预防和减少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叙永县海坝煤矿实际,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矿各科室、各井口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气体中毒、高温中暑、冻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二、应急组织机构

1、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张国强

电话:13947770173 副组长:李安智

电话:15149458219

员:

职责:

(1)组织制定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指挥、协调整体应急反应行动。

(3)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监督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2、应急救援行动组

组 长:张国强

组 员: 赵银龙、崔旺

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听从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

(2)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抢救人员,避免事故扩大化,减少事故损失。

3、应急通讯联络组

组 长:贾崇义

电话:13652475896

职责:确保领导小组与各应急小组间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4、应急医疗救护组

组 长:王保全

电话:18756968569 职责:负责营救、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清点事故在场人员数,核实人员受伤情况。

5、治安维护组

组 长:乔旭

电话:13704745623 职责:维护事故发生后的矿区治安,有计划、有步骤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6、救援运输组

职责:负责事故中伤员的运输,负责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运输。

7、外部联络机构

调度室:负责接受矿井职业危害事故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到指定

地点集结;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传递现场抢险救灾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抢险救灾总结。

生产技术科:负责提供矿井相关技术资料,并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通风科:负责掌握矿井通风状况,分析查找职业危害及地点,分析危害发展状况,为危害事故防治提供技术支持,搞好通风保障工作,预防事故的扩大。

机电科:负责掌握矿井供电系统和危害事故发生地点及沿途巷道电气设备的停送电工作,保障风水管路的畅通,并为事故救援提供机电技术支持。

安全科:负责监督抢险救灾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负责组织应急抢险队、配合矿山救护大队进行事故救灾工作;负责职业危害事故事故的调查、分析、评估、汇总和上报。

供应科:负责提供危害抢险事故中所需的材料、设备;按命令负责将材料、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

保卫科:负责交通管制,确保救险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和重要地点的设岗拦人。

矿办企管:负责安排救援抢险救灾所需的车辆,负责救援物资和人员的运输。

医疗所:负责召集医疗救治队抢救伤员。

三、应急救援程序

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现场自救互救—封闭现场—对外联络—联合救护—事故分析责任落实

1、现场急救互救: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心肺复苏及外伤急救包

扎技术,备有现场急救包。一旦发生事故,便于现场急救互救,并及时对外联系,争取应急救援。

2、建立应急救援联络通讯系统:各岗位人员要熟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联络电话,以便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联系,取得救援。发生事故时除参与救援人员外,疏导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封闭现场,以免造成混乱,不利于急救和事故处理及分析。

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通讯组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组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5、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成立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一)综合防尘措施

1、采取有效的综合防尘降尘措施。

2、加强通风管理,确保供风充足。

3、佩戴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二)噪音防护措施

1、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他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4、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

5、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三)高温防护措施

1、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应准备好职工的防暑降温用品和物资。

2、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

3、加强职业危害学习培训。

(四)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

1、加强气体监测。

2、加强通风管理。

3、准备好个人防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

4、加强职工培训,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矿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各井、各科室,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2、应急救援小组,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

第15篇: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及时组织和协调各方面救援力量,预防和减少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叙永县海坝煤矿实际,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全矿各科室、各井口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气体中毒、高温中暑、冻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二、应急组织机构

1、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电话:

副组长:(副矿长)

电话:

员:

职责:

(1)组织制定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指挥、协调整体应急反应行动。

(3)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监督应急操作人员的行动。

2、应急救援行动组

组 长:(矿长)

组 员:

职责:

(1)一旦发生事故,小组成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往事故现场,听从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

(2)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抢救人员,避免事故扩大化,减少事故损失。

3、应急通讯联络组

组 长:XXX

电话:XXX 组 员:XXX

XXX

XXX

XXXX

职责:确保领导小组与各应急小组间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4、应急医疗救护组

组 长:(矿长)

电话:

组 员:XXXX卫生院

职责:负责营救、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清点事故在场人员数,核实人员受伤情况。

5、治安维护组

组 长:XXX

电话:

组 员:XXX、XXXX 职责:维护事故发生后的矿区治安,有计划、有步骤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6、救援运输组

组 长:

电话:

组 员: XXX、XXX 职责:负责事故中伤员的运输,负责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运输。

7、外部联络机构

XXXX矿山救护队, 值班电话:

XXX卫生院,

值班电话:

公司调度室

值班电话:

公司安管部,

值班电话:

7、成员单位职责

调度室:负责接受矿井职业危害事故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到指定地点集结;负责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传递现场抢险救灾信息,并做好相关记录和抢险救灾总结。

生产技术科:负责提供矿井相关技术资料,并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通风科:负责掌握矿井通风状况,分析查找职业危害及地点,分析危害发展状况,为危害事故防治提供技术支持,搞好通风保障工作,预防事故的扩大。

机电科:负责掌握矿井供电系统和危害事故发生地点及沿途巷道电气设备的停送电工作,保障风水管路的畅通,并为事故救援提供机电技术支持。

安全科:负责监督抢险救灾工作的各项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负责组织应急抢险队、配合矿山救护大队进行事故救灾工作;负责职业危害事故事故的调查、分析、评估、汇总和上报。

供应科:负责提供危害抢险事故中所需的材料、设备;按命令负责将材料、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

保卫科:负责交通管制,确保救险人员和物资运输畅通和重要地点的设岗拦人。

矿办企管:负责安排救援抢险救灾所需的车辆,负责救援物资和人员的运输。

医疗所:负责召集医疗救治队抢救伤员。

三、应急救援程序

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现场自救互救—封闭现场—对外联络—联合救护—事故分析责任落实

1、现场急救互救: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心肺复苏及外伤急救包扎技术,备有现场急救包。一旦发生事故,便于现场急救互救,并及时对外联系,争取应急救援。

2、建立应急救援联络通讯系统:各岗位人员要熟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联络电话,以便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联系,取得救援。发生事故时除参与救援人员外,疏导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封闭现场,以免造成混乱,不利于急救和事故处理及分析。

四、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

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通讯组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组立即开展救援。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5、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成立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五、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一)综合防尘措施

1、采取有效的综合防尘降尘措施。

2、加强通风管理,确保供风充足。

3、佩戴好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二)噪音防护措施

1、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直到符合标准才可使用。

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他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4、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

5、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三)高温防护措施

1、在高温季节来临时,应准备好职工的防暑降温用品和物资。

2、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

3、加强职业危害学习培训。

(四)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

1、加强气体监测。

2、加强通风管理。

3、准备好个人防护用品,随身携带自救器。

4、加强职工培训,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1、为了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得当,矿内所有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本应急救援预案。各井、各科室,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救援知识教育,每年组织一次专业分工的演练。保证救援物资及器材的完备和充足供应。

2、应急救援小组,在落实好日常值班制度、检查制度、例会制度的同时,要针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对本预案加以不断提高、改进和完善。

第16篇:红星煤矿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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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谷堡乡红星煤矿

矿井水灾事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二0一一年度

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做好矿井防突水工作,提高对因矿井带压开采而引发重大灾害事故的快速抢险救灾反应能力,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保护矿山财产、职工的人身安全及矿井的安全生产,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治水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 组 长:张家胄

副组长:冷朝和、徐仁根、赵永顺、温兴周、地质副总

成 员:调度室主任、安全科长、生产科长、机电科科长、供应科长、地测科长、通风科长。

防治水专业队伍由地测科专业技术人员、探放水人员,共计 10人组成。

同时成立抢险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 任:地质副总 电话13809486857 副主任: 地测科长 机电科长 通风科长

二、领导组职责

(1)、法人(矿长):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公司总工程师和矿山辅助救护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措施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人员和事故作战计划,负责处理事故其他工作,必须有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有指定副矿长严格登记入井救护事故记录。

(4)、矿山辅助救护队长:对矿山辅助救护队的具体行动负责,全面指挥,如果与林东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联合作战部,由林东救护队队长负责全面指挥。

(5)、安全矿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救工作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6)、通风科:及时采取与通防有关的紧急措施。

(7)、有关队长:负责对本队人数清点,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至地面,将现场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汇报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任务。

(8)、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按照《发生事故后必须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的人员到调度室报到待命,及时传达矿长命令,并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调度指挥井下救灾工作,认真统计掌握出入井人员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9)、调度室要认真核定人数,清点出入井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抢险办公室,未经入井登记的所有人员禁止入井。

(10)、供应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须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1)、机电科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落实主要扇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障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有关任务。

(12)、运输队长: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到井上,保障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3)、矿技术负责人:负责准备好图纸资料。

(14)、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品供应。

(15)、后勤矿长:保障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他生活事宜。

(16)、保卫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进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17)、值班电话员:接到矿调度电话后,要做好充分准备,确保通讯畅通。

三、防治水超前防范具体措施

(1)每月定期由领导组成员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采掘情况,确定带压开采防治水重点区域和工作面,由地测科负责制定出预防措施,下发矿有关单位。

(2)地测科做好防治水的日常技术管理,水文地质要有月、旬预报,必要时还要增加临时预报,每月涌水量观测不少于3次,由地测科月底进行分析对比,准确了解各种水文地质参数,为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3)在采区设计和布置工作面遇见大的断层要留设断层防水煤柱。 (4)对水文资料不清的有突水可能的含水层、含水断层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探水方案(包括物探),配备钻机两套(备用一套),钻杆200根。钻探前由地测科编制防探水措施,由抽放队具体实施。探孔超前距不得小于20m,并经矿总工批准后执行。

(5)生产队组配合各工作面的钻探工作,施工前由地测科给出钻孔位置、方向及角度。在钻探期间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认真填写各班钻探记录,钻探结束验收合格后,由地测科负责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或停掘通知单。

(6)掘进队在接到下发的允许掘进通知单后,要严格按照通知单的要求组织施工,掘进到位后由地测科进行验收,不得超掘,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每个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工作面的水文地质分析报告,提出防治水措施。

(8)地测科在每个工作面掘进、回采前,要提交工作面的水文地质预测分析资料,提出防治水措施。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的防治水措施,并由生产矿长组织,技术负责人负责贯彻到每一名职工。

(9)各队组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在掘进期间出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掘进,向调度室及有关单位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在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10)穿过涌水量大的岩层,要采取注浆等堵水手段;通过溶洞、老空区等集水区时,必须采取探放水,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11)机电部门要制定确保供电排水专门措施,确保供电、排水正常。每月保证在正常排水的情况下,对供电设施认真检查一次。每年6月份前采区水仓及主排水系统由机电部门进行联合排水试验。确保水泵房抗灾变能力。

(12)严格主排水泵设备的定检,明确专人每天对所辖内的设备定检一次,确保水泵台台完好。并能达到60m3/h的排水能力。 (13)井下在排水过程中要经常检查水仓的有效容量,如果有效容量减少1/3以上时要通知调度室安排清理,以确保水仓的有效容量 。 (14)防治水方面:井上仓库内应库存4台4DA-8×7水泵,3台水泵型号D155-30×5;井下消防仓库应存4寸管路1000米;6寸管路1000米。

四、发生突水事故后的应急预案

抢险队由探放队、运输队组成:共计 30人。 抢险队队长:探放队长、运输队长

1、抢险原则:“以人为本,兼顾全面”。

2、突水撤人标准具体情况:

(1)、接队组工作面作业人员遇到工作面水情异常时,由跟班队长负责组织人员撤离,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人员撤至安全地点。调度室立即通知其它受水灾威胁工作面的作业人员组织撤离至安全地点。 (2)、当采区下部主排水系统排水能力不能正常排出井下涌水时,应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同时研究布罝利用井下部分巷道作为备用水仓。

五、撤人时具体要求

(1)调度室接到突水汇报后,立即通知领导组成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撤人范围和抢险方案,抢险队进入抢险待命状态,服从调度指挥。 (2)各施工队组在接到撤人命令后,必须清点好人员,由队长带队,跟班矿长断后沿避灾路线集体撤出,不得留下一个人,所有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3)抢险方案制定后,立即通知现场跟班人员和抢险队,严格按抢险方案执行,遇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

4、指挥运行程序(程序图附后)

六、避灾路线

采、掘工作面发生水灾时的避灾线路为:

1)3101回采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时,人员避灾路线为:人员由3101采煤工作面→工作面回风巷→井底车场(或3101回风联络巷)→主斜井(或副斜井)→地面 2)掘进工作面避灾线路为:

A、31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灾害时的避灾路线为:31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3102运输巷→运输下山→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B、31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灾害时的避灾路线为:31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3102回风巷→运输下山→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C、水泵房发生水灾时人员撤离路线:水泵房→管子道→运输下山→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七、特殊规定

(1)调度室要建立 矿井工作人员的专门台帐,随时掌握所有作业地点(特别是单人单岗)的作业人员动态。井口考勤员每班必须随时掌握所有人员入井情况。

(2)调度室必须有避灾路线图,调度员和值班人员要熟悉避灾路线图,一旦突水,调度人员可按此指挥人员撤离。

(3)调度室负责在巷道交岔点设避灾路线标志牌,在巷道内标出避灾路线标记。

(4)要保证有突水可能区各作业地点通讯畅通,队组要设专人守候,并随时和调度室保持联系。

(5)机电部门必须保证排水设备、设施全部完好,保证各排水点供电正常,防止越级顶闸,并要班班检查,建立台帐,做好原始记录,保证所有排水设施做到时时完好,排水能力达到设计要求。 (6)各队组由队长带领工人熟悉井下巷道,并要定期组织防灾撤人演习。

(7)调度室负责安排定期对水仓进行清理,并在仓口附近设沉淀池。

八、防治水安全知识培训

要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培训,提高全员防治水意识。具体要求:

1、在班前会上要经常向职工讲述防治水安全知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

2、培训内容重点包括出水征兆、遇水灾时的自救互助、撤退路线、突水后的临时应变能力及采取的措施、《煤矿安全规程》及局、矿防治水的有关规定。

3、新工人入矿必须经过防治水安全知识培训,否则不准上岗。

4、每月组织一次有防治水内容的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入井。

九、其它有关要求

1、各级部门要对防治水高度重视,要放在讲政治的高度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防治水工作深入人心。

2、各有关单位应积极行动起来,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矿井防治水预案,提高职工的自保、互保、避灾、逃生以及现场组织、临时应变的能力。

3、有关单位制定具体的防治水实施方案,要求措施得力,并按防治水有关条例拿出奖罚办法。

4、其它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259条、第260条、第266条、第267条规定

红星煤矿水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a).水害事故主要有地表水溃入井下、老空突水、灾害性天气等。

b) 事故多发生采煤工作面、掘进迎头中。

c) 水害事故有有季节性,一般发生在汛期,一旦发生,会造成人员伤亡。

d).井下水害事故的预兆:煤层发潮发暗;巷道壁挂汗、挂红;煤层变凉;工作面温度降低、有雾气;顶板来压,淋水加大;有水声;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打钻时钻孔底松软或有水。

2、应急组织与职责

a)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以班组为单位,由全班组人员组成。应急自救组织组长由当班队长担任,成员为全体班组人员组成。

b)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1)应急自救组织组长职责

①负责察看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并快速报告给调度室。

②带领全班组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应急自救组织成员职责

①在当班队长的带领下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②尽可能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扩大,减小人员伤亡。

3应急处置

a)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现场发生水害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退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b)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水灾时,施工人员在有经验老工人或班长的带领下撤离到安全地点,同时,通知水泵司机把水泵全部启动起来,关闭防水闸门。

2、切断与抢险无关的电源,保证矿井排水供电。

3、人员撤退的原则是:从下水平到上水平,从低处到高处,从井下向地面走,沿避水路线撤退。

4、若水势很大,退路被阻时,寻找安全位置时,尽量选择离大巷或井筒较近的高处暂避,同时发出呼救信号。立即组织人员查明出水原因,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进行营救。

5、避水路线:

1)3101回采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时,人员避灾路线为:人员由3101采煤工作面→工作面回风巷→井底车场(或3101回风联络巷)→主斜井(或副斜井)→地面

2)掘进工作面避灾线路为:

A、31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灾害时的避灾路线为:31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3102运输巷→运输下山→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B、31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灾害时的避灾路线为:31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3102回风巷→运输下山→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3)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报告事故时必须说明事故的地点、性质、严重程度、受威胁的人员数、可能影响的范围是否扩大等。

第17篇: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

1、矿领导、参与矿主副值班人员、调度室人员、队副科级及以上人员要熟悉本《预案》,理解《预案》的种类。

2、培训办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工作,培训的主要对象为:各级干部、调度人员、安检人员、区队班组长等,培训学时不少于6个学时。

3、培训内容应当分层次、分专业进行。

(1)对应急救援指挥人员的培训重点:指挥抢险中应避免的失误和应急救援响应程序等。(2)对区队干部的培训重点:抢险中施工应注意的事项和应急救援响应程序等。(3)对调度员的培训重点:事故抢险中重点关注和调度的内容、应急救援响应程序等。(4)对班组长的培训重点:避险知识、自救知识、隐患的特征等。(5)对安检人员的培训重点: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和程序,抢险中的注意事项等。

4、各队队干至少要熟悉本队所在采区所有施工地点和队伍的分布状况,调度室人员和矿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矿井所有施工地点及队伍的分布状况。

5、各单位必须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知识、本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井下作业人员无论在何处都要知道现场或附近电话的位置(特别是通风队、巷修一队、巷修二队等工作地点较零散的人员)。井下有电话地点的作业人员在接到电话后,有责任立即通知或联系附近作业人员,以便用最短的时间执行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

第18篇:一号煤矿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号煤矿瓦斯灾害事故撤人演练方案

2013年6月

一号煤矿瓦斯灾害事故撤人演练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矿井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在矿井发生灾变时能够有针对性地采取救援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最大的努力减少人员伤亡,现决定在6月份开展瓦斯灾害事故撤人演练,具体方案如下:

一、事故演练目的

为了在矿井发生瓦斯灾害事故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安全的撤离受瓦斯灾害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做好矿井瓦斯灾害事故的防灾和救灾应急工作,特组织本次瓦斯灾害事故撤人演练。通过本次演练,进一步提高矿井应对突发瓦斯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井下人员的防灾避灾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瓦斯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和矿井财产安全。

二、成立事故演练指挥部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各副矿长及副总 矿区救护队队长 成 员:各部室及区队负责人

事故演练指挥部设在一号煤矿调度室。事故演练办公室电话:0911-5585109 0911-5519958 指挥部下设七个小组:

第一组 调度指挥组 组 长:毛明仓

副组长:黄维明

成 员:陈泽雄 王建东 王继来 地 点:调度室

职 责: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撤人方案,组织指挥撤人演练工作。

第二组 通信联络及监控监测组 组 长:袁建平成 员:符大利 刘茂荣 地 点:调度室

职 责:保证矿井通讯系统和监控监测系统的完好畅通,为瓦斯灾害撤人演练办公室随时提供监测的瓦斯、风量、温度等数据情况。

第三组 人数核查组 组 长:张大勇 副组长:孙延峰 闫国锋 成 员:各区队负责人 地 点:井口候车室

职 责:演练开始后,立即准确核查全矿井下作业人数、灾区作业人数及撤出人数,各单位人员汇报要准确。

第四组 矿山救护组 组 长:刘 凯

成 员:矿区救护队员和通风队辅助救护队员

职 责:探明灾区情况,并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根据井下情

况,救护队分为若干小队进入爆炸影响区域,进行搜索、救援工作,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反馈给指挥部,供领导决策。

第五组 运输协调组 组 长:马玉军 成 员:沈亚洲 武利杰

职 责:负责灾区人员的撤离升井运输工作。 第六组:后勤医疗组 组 长:杨建奇 成 员:范建军 牛艺强 地 点:井口和候车室

职 责:负责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非演练人员逗留、围观和入井,负责对升井人员的安置和伤员救护工作。

第七组 演练评估组 组 长:黄维明

成 员:陈泽雄 吴渭涛 钱竹响 负责演练工作总结,起草总结报告工作。

三、演练时间

2013年6月 日下午13:0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假设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地点

1001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五、事故撤人演练所涉及的人员

井下所有生产区域作业人员接到指挥部电话后在安监员、瓦检员的统一指挥下迅速撤离工作区域。

其中,井下变电工、抽水岗位、瓦斯抽放泵站司机坚守岗位不得撤离。北一区域瓦检员、安监员、风机看护工在北一避险硐室待命;北二区域瓦检员、安监员、风机看护工在北二避险硐室待命;六盘区瓦检员、安监员在六盘区变电所待命;八盘区瓦检员、安监员、风机看护工在各巷口风机处待命。

六、通风系统调整

在事故演练时矿井通风系统不做调整,不进行矿井反风,不改变井下任何地点的风流方向。

七、演练撤人原则

以瓦斯爆炸点为中心,“由近向远”按顺序通知工作面撤离,30分钟内完成通知,预计全部撤人演练时间为2个小时。所有人员避灾按正常通风情况避灾路线进行避灾。

八、应急撤人演练所需的技术资料

1、矿井通风系统图

2、采掘工程平面图

3、井下消防排水系统图

4、井上下对照图

5、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6、矿井避灾线路图

7、矿井供电系统图

8、矿井通信系统图

九、演练撤至地点及预计撤出时间

北一区域所有工作人员撤到北一避险硐室,北二区域所有工作人员撤到北二避险硐室,人员到达避险硐室后先由避险硐室看护人员现场进行避险知识培训,培训结束后方可乘车升井。培训内容为避险硐室内设备介绍、用途及如何使用等等。

其他地点工作人员从各自工作地点就近分别撤到1#、2#、3#、6#、7#车场,等待地面救援车辆。

各工作地点预计撤出时间: 309工作面30分钟、310进风顺槽40分钟、310回风顺槽20分钟、1001进风顺槽30分钟、1001回风顺槽50分钟、1002进风顺槽30分钟、611工作面30分钟、北二2#回风巷10分钟、619回风顺槽10分钟、621进风顺槽10分钟、北二进风巷10分钟、八盘区辅运巷30分钟、八盘区皮带巷30分钟、八盘区回风巷30分钟。

十、瓦斯灾害事故撤人演练程序

1、报警:1001回顺槽工作面瓦检员发现瓦斯爆炸灾情立即向演练办公室(调度室)汇报,汇报人员必须汇报清楚自己的姓名、所在区域、瓦斯爆炸灾情的大概情况。瓦斯灾害事故撤人演练办公室在接到汇报后立即向事故撤人演练总指挥汇报。

2、发布命令:演练总指挥立即向让调度员发布命令,通知井下各地点作业人员撤离。

3、撤人:现场人员在接到瓦斯灾害事故撤人演练总指挥下的撤

人命令后,立即沿避灾路线撤离工作地点。

4、灾区搜救:矿山救护接到指挥部命令立即入井进入灾区进行搜救工作。

5、人员核查:人数核查组对当班出入井人员进行清点核查,统计后汇报演练办公室。

6、调度指挥:调度指挥组随时掌握情况,指挥撤人演练。

一、撤人避灾路线

(1)309工作面避灾路线:309工作面→309工作面进风顺槽→北一轨道巷→北一7联巷→北一进风巷→北一避险硐室→地面。

(2)310进风顺槽避灾路线:310进风顺槽工作面→北一轨道巷→北一7联巷→北一进风巷→北一避险硐室→地面。

(3)310回风顺槽避灾路线:310回风顺槽工作面→北一轨道巷→北一7联巷→北一进风巷→北一避险硐室→地面。

(4)1001进风顺槽避灾路线:1001进风顺槽工作面→北一行车巷→北一避险硐室→地面。

(5)1001回风顺槽避灾路线:1001回风顺槽工作面→北一行车巷→北一避险硐室→地面。

(6)1002进风顺槽避灾路线:1002进风顺槽工作面→北一行车巷→北一避险硐室→地面。

(7)611工作面避灾路线:611工作面→611进风顺槽→六盘区进风巷→西一轨道巷→6号车场→地面。

(8)619回顺、621进顺避灾路线:掘进工作面→北二轨道巷→

北二避险硐室→地面。

(9)北二2#回风巷避灾路线:掘进工作面→北二轨道巷→北二避险硐室→地面。

(10)北二进风巷避灾路线:掘进工作面→北二7联巷→北二轨道巷→北二避险硐室→地面。

(11)八盘区辅运巷、皮带巷、回风巷避灾路线:工作面→八盘区辅运巷→西一轨道巷→7#车场→地面。 十

二、相关注意事项

1、3#车场、北一避险硐室、6#车场、7#车场、北二避险硐室看护人员负责维持秩序,组织人员按顺序乘车,记录人员撤到候车室的时间、人数、单位和工作地点。各队带班队长负责本队人员撤离秩序的维护工作。

2、运输队13:00时前准备10辆人车在候车室门口待命,接到命令立即从井口候车室出发到井下3#、北一避险硐室、6#车场、7#车场、北二避险硐室运送灾区撤出人员。

3、信息部提前对人员定位、监测监控、通信联络系统进行检查,救灾时利用井下广播发布避灾通知和避灾撤人线路,充分发挥“六大系统”的救灾作用。

4、演练开始前各单位务必将当班入井人数(包括2#、3#风井)、井下现有人数统计清楚汇报人数核查小组。

5、演练人员升井后,人数核查小组在井口候车室对副二平硐升井人数进行清点核查,掘进四队对2#风井升井人数进行清点核查,

掘进六队对3#风井升井人数进行清点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汇报井口候车室。人数核查小组将井下撤出人数清点核查情况进行汇总,汇报给演练指挥部,演练指挥部根据演练情况决定演练是否结束。

6、演练结束后,演练评估组对演练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根据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对矿井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一号煤矿 2013年6月10日

第19篇:煤矿防淹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煤矿防淹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淹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地面标高在430.5m~470.0m之间,最大相对高差39.5m,为低山丘岭区,地面坡度大,冲沟较为发育,有利于大气降水的排泄。主井井口标高为+447.7m,副井井口标高为+449.2m,风井井口标高为+446.8m。

因本矿区煤炭开采历史记载不详,部分老窑开采情况无法查明,雨季时洪水可能通过老窑及地表裂缝溃入井下发生淹井事故。

危害程度:淹井事故能够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设备及巷道被淹、停产、资源浪费等,它会使矿井遭受严重破坏,甚至有可能造成矿井报废。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援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事故扩大时,现场人员要迅速沿避灾路线撤离;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救援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由专业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

(4)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证畅通;

(5)必须保证矿井供电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排水系统正常排水;

(6)清点井下人员,控制入井人数;

(7)救援指挥部应根据事故地点、波及范围、水淹等情况,迅速决定是否采取全矿井撤人措施。

(8)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灾区和可能影响区域内的遇险人员,尽量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

(9)处理事故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援基地。

(10)井下救援基地要敷设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并由专人经常检查基地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

3应急组织与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淹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矿长任总指挥。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后勤矿长、救护队长

成 员:副总工程师、职能部门及各区队负责人

职 责:

(1)负责组织制定矿井淹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2)督促干部职工进行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知识的贯彻学习和演练,提高矿井应急救援能力。

(3)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4)根据事故情况,对抢险救援方案进行决策指导,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决断和紧急处置。

(5)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6)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8)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3应急救援指挥部分组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八个专业组,具体分组情况和职责如下:

3.3.1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具体工作。办公地点设在调度室(内部调度电话9000、908

1、9119)。

主 任: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

职 责:

(1)负责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以及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

(2)随时掌握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5)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2抢险救护组

组 长:救护队长 生产副总工程师

成 员:救护队员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职 责:

(1)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实施现场抢险指挥组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

(2)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3专家技术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副总工程师、调度室、安检科、生产科、机电科、通风科、救护队等部门的技术人员

职 责:

(1)指导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搜集整理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

(3)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4物资保障组

组 长:后勤矿长

成 员:供销科、财务科、机电科、企管科有关人员

职 责:

(1)负责各项应急救援所需资金的筹措和调拨。

(2)负责各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调拨供应。

(3)负责各种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购置储备和保管维护。

(4)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5医疗救援组

组 长:后勤矿长

成 员:医疗合作单位、救护队有关人员

职 责:

(1)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以及救援医护人员的集结调配。

(2)负责提供救护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3)负责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以及危重伤员的护送转院。

(4)特殊情况下组织专家对伤员会诊。

(5)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6警戒保卫组

组 长:后勤矿长

成 员:保卫科有关人员

职 责:

(1)负责警戒保卫工作,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

(2)负责维护矿区的治安,以及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维护秩序、交通疏导等工作。

(3)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嫌疑责任人的监控,以及协助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和取证。

(4)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7后勤保障组:

组 长:后勤矿长

成 员:综合办公室有关人员

职 责:

(1)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日常生活需要。

(2)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增援人员。

(3)负责接待安置来访职工家属。

(4)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8善后处理组

组 长:后勤矿长

成 员:企管科 安检科 保卫科有关人员

职 责:

(1)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遇难者家庭情况并通知其家属。

(2)安排遇难者家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

(3)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方式、方法

4.1.1雨季到来之前,在各井口附近指定地点备足防洪物资,包括编织袋、黄土、黄沙等。

4.1.2通往主、副井口的地面电缆沟,在雨季到来之前,必须构筑挡水坝,确保水坝质量及隔水效果,以防止洪水从电缆沟中溃入井下而发生淹井事故。

4.1.3对井口附近的排水沟、水渠等排水设施,必须在雨季到来之前进行整修、清挖和加固,确保水沟、水渠具有排、泄水效果。

4.1.4雨季到来之前,必须对各井口以上地点及物资储备情况、水沟水渠的排水效果、水泵的完好性等进行专门检查,并向公司领导通报检查情况,确保防洪物资到位。

4.1.5雨季前,组织对地面房屋建筑进行检查,发现有漏雨或墙体有裂隙等情况时及时安排进行整修。

4.1.6当预报将发生危及井口安全的特大洪涝时,提前组织抢险队伍,各单位配合相关工作,准备随时对各井口进行抢险。

4.2 预警行动

4.1.7事故预防措施

4.1.7.1 如地面工业广场、房屋建筑周围出现大量积水,水沟排出不及时,指挥部组织防洪抢险队员对水沟、水渠进行清理,用沙袋封堵房屋建筑入口处,并安装水泵、铺设排水管路,将低洼处积水向工业广场外冲沟内排放。

4.1.7.2当出现危及井口安全的特大洪水时,指挥部必须安排指挥部成员和抢险队员到达各个井口,在各井口周围用沙袋、黄土袋等构筑坚固的防水堤坝,以防止洪水从各井口溃入井下而发生淹井事故。

4.1.7.3当地面洪水通过井口涌入井下或井下涌水量很大,威胁井底主泵房排水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将井底主泵房所有水泵全部启动,以最大能力进行排水,防止主泵房和变电所被淹。

②及时关闭井底主泵房和变电所所有通道内的防水闸门,防止大巷内积水涌入到主泵房和变电所内。

③根据井底各水仓的水位情况,通过调整水仓小井阀门,合理控制各水仓的水位。

④在大巷积水通往井底水仓、主泵房和变电所的所有通道内构筑沙袋墙或土袋墙(至少1米高),防止因大巷水量过大、主泵房排水能力不足而造成主泵房和变电所被淹。

⑤在以上措施均实施后,如果井底主泵房和变电所仍有进水,且水位不断增加,主泵房和变电所内人员有人身安全威胁时,经指挥部同意,主泵房和变电所内所有人员可从管子道经副井梯子间撤离升井。人员撤离前,应将所有电气设备切断电源并闭锁。

5 信息报告程序

其他有关人员立即到调度室报到。通知程序如下:

(1)一旦发生矿井淹井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可能了解和弄清事故的性质、地点,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然后迅速用附近的电话向调度室如实汇报上述内容。

(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根据具体情况,调度员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他有关人员立即到应急指挥部报到。其通知程序如下:

(3) 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类型及简要经过;

③影响范围;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⑥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⑦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

⑧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

(4)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依据对现有通讯资源的评估,采用以下报警、通信联络方式:

①24小时有效报警装置

淹井事故报警方式采用内部固定电话和外部电话(包括手机等无线电话)线路进行报警,需要向周边发布报警时,由指挥部人员向政府以及周边单位发送警报信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指挥部直接联系政府以及周边单位负责人,由总指挥亲自向政府或负责人发布消息,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②24小时内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24小时单位内部应急救援人员之间以及内部与外部的联系采用内部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进行联系,遇到紧急状况发生时,除以上通讯联络方式外,调度室通过其它通讯工具与有关人员联系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按照淹井事故发生的地点,预计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淹井事故应急响应级别确认为三级响应。

6.2 响应程序

淹井事故发生后,矿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请求支援。

6.3 淹井事故处置措施

6.3.1矿井发生淹井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由矿长任指挥长,井下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人员担任。要迅速组织井下人员撤离灾区和受威胁区域。

6.3.2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井下基地应有矿山救护队指挥员、机动小队和急救员值班;并设有通往地面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同时设有明显的灯光标志。根据事故处理情况的变化,救护基地可向灾区推移,也可撤离灾区。

6.3.3矿井发生事故事故后,救护队必须首先应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订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救灾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地点,快速确定出井下人员的避灾路线,选定矿山救护队员和抢救人员的行动路线、方法和措施,利用有效的传报方法,通知和引导灾区人员及受灾威胁区域人员迅速从灾区安全撤出。

6.3.4抢险遇难人员是矿山救护的首要任务。在侦察过程中,发现幸存者,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路线,先将受伤人员送到安全地点进行急救;同时派人员引导受伤人员撤离灾区,然后陆续抬出牺牲者。

6.3.5具体救助措施如下:

6.3.5.1救护队员到达现场后,应先向事故附近地区工作的干部和工人了解事故发生原因、事故前人员分布位置,并实地查看巷道状况,保证退路安全畅通。

6.3.5.2如果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应积极恢复事故地点的正常通风;如果暂时不能恢复,可利用水管、压风管路等向被水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当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威胁到抢救人员安全时,救护队应独立担负抢救人员和恢复通风的工作。

6.3.5.3抢救人员时,要用呼喊、敲击等方法,判断遇险人员位置,与遇险人员保持联系,鼓励他们配合工作。必要时,可开掘向遇险人员的专用巷道。

6.3.5.4恢复被水淹巷道时,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由高到底的原则,并由专人检查瓦斯和顶板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撤出人员,加强巷道支护。

6.3.6现场自救措施

6.3.6.1采掘工作面一旦发生突水,如有可能,在场人员首先应在工长或班组长的指挥下,尽可能就地取材,采取加固工作面等措施,堵住出水地点,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突水地点水量和时间等情况。

6.3.6.2若水势过猛,无法抢救,凡受到水灾威胁的所有地区的人员都必须在本班工长带领下撤出危险区域,撤离时应有组织地避开压力水头,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撤退;同时迅速通知有可能受到水害威胁区域的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快速撤离。

6.3.6.3撤离时,若迷失方向应朝着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向一水平或地面撤退,千万不能往低处跑。

6.3.6.4当灾区内的人员无法撤离时,要沉着冷静,分析水情,了解周围巷道情况,然后沿着附近巷道向上撤离,若上山顶板巷道完好,支护牢固时,可在此处等待救援。

6.3.6.5在待救援期间,要树立战胜灾害的信心,不要惊慌失措,尽量少活动或不活动,以减少体力消耗,延长待救时间;没有食物供应,可适量喝些干净水,并注意观察水位情况,如果没有电话,可以通过敲打管道等办法,间断地发出求救信号,及早地让救援人员发现。

6.3.6.6若突水系老空或巷道积水,还应采取措施,防止涌出的有害气体中毒。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各专业组按照任务分工做好物资器材准备。如:必要的指挥通讯、报警、消防、抢修等器材及交通工具。上述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各重点目标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2)急救设备,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3)抢修设备,包括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4)消防器材。

(5)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6)测量设备。

(7)图表:包括组织机构图、通讯联络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等。

(8)有关名单表:外部救援,机构联系表等。

(9)标志明显的服装或显著的标志。

8必备的技术资料

(1)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2)井上、下对照图

(3)巷道布置平面图

(4)采掘工程平面图

(5)通风系统图

(6)井下运输系统图

(7)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

(8)井下消防洒水、排水、压风等管路系统图

(9)矿井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10)井下通信系统图

(11)井下避灾路线图

第20篇:全伦煤矿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晴隆县大厂镇全伦煤矿

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人:张祖利

2011年7月18日

1.1 事故特征

1、顶板事故危险性分析

井巷围岩大多为层状岩类软硬——半坚硬相间工程地质岩组,围岩稳固性好。但当岩体Ⅱ、Ⅲ级结构面发育,加之受地下水的软化作用时,不同程度地降低了岩石力学强度。

⑴、17#煤层:伪顶一般为2m左右深灰色泥岩,层位稳定,老顶为粉砂质泥岩和泥质粉砂岩,一般厚3m,岩体完整为中体完整,底板跟顶板岩性相似,矿山开采遇此段一般要支护,在局部破碎带会发生冒顶、片帮现象,并伴有顶板淋水现象。

⑵、18#煤层:顶板为粉砂质泥岩、泥岩和粉砂岩互层,层位较稳定,岩体完整性为中等完整,稳固性中等,但当伪顶为泥岩时稳固性稍差些,地板为泥岩粉砂质及泥岩,岩体质量中等,稳固性中等。

⑶、19#煤层:顶板多为细砂岩,粉砂质泥岩,一般厚为3.4m,岩体完整性为中等完整,底板为粉砂质泥岩,细砂岩夹薄层泥岩,岩体完整性为完整,稳固性中等。

2、顶板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冒顶灾害事故多发生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巷道维修处和其他地点。在地质构造复杂顶板管理困难的地区,如断层带、褶曲带、冲刷带、裂隙发育带、陷落带附近是矿井顶板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3、事故可能出现的季节

冒顶事故季节性不明显,一般在年末、雨季和节假日,因为人的心理因素影响,违章行为可能增加,造成事故可能性大。 抢险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卢成功 副总指挥:张传庭

成员:张祖利 刘青春 徐伟

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的全面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和安抚等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有关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现场抢救组 组长:张传庭 副组长:刘青春

成员:张祖利 徐伟 刘庆华

职责: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机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

2、现场保卫组 组长:罗昌旭 副组长:徐伟 成员:大厂镇派出所

职责:维护矿区和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徐伟 副组长:宿丽英

成员:李多英 刘玉梅

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的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4、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长:刘庆华 副组长:徐伟

成员 :周昌敏 张君付 伍进全

职责: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遇难者家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5、医疗救援组 组长:安佩江 副组长:张崇学

成员:王其林 严成刚 严尔基

职责: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6、宣传组 组长:安佩江 副组长:徐伟 成员:宿丽英 王其林

职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协助现场保卫组维持矿区秩序;编发事故简报,负责新闻媒体的组织与接待工作,发布事故抢险进展情况;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7、专家组 组长:张传庭 副组长:刘青春

成员:张祖利 徐伟 刘庆华

职责: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方案拟定;收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1.2.2抢险救援人员岗位责任制

1、总指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3、各有关副矿长

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实施抢险救援方案。

4、调度室主任

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的各项应急工作。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接警后的初次响应调度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调度室集结待命,转达指挥部的各项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

5、矿山救援队负责人

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制定矿山救援队行动方案;具体指挥矿山救援队和辅助救援队积极展开事故救援;参与事故处理工作,努力完成指挥部下达的作战计划或其他工作任务。

6、总调度室和值班员

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的命令;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灾情情况、事故救援情况;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工程(工作)进度等有关救援信息;核实、统计灾区人数,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他任务。

7、区队、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①区队长、班组长是本单位应急管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有作业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管理承担责任。负责本单位应急组织工作和应急责任的制定,承担应急管理教育和宣传培训任务。

②发生灾难,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是自救互救负责人,是避灾的现场指挥者。 ③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和所有现场人员承担向调度室汇报灾情的义务。要注意灾情的变化,查清灾区人员情况,组织灾区人员避灾和撤离。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的相关现场作业情况。

④现场的瓦斯检查人员或其他安全检查人员要协助现场跟班的区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判断情况,定期检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

8、关键岗位和个人

①现场瓦斯检查员、爆破员、安检员、井下钻探工、探水工、电气工、各类司机、采煤工、掘进工、支架工、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人员、井下通信维护人员等都是煤矿井下作业的关键岗位和个人,以上人员必须编制对应的岗位和个人预案。

②发生灾害事故,相关的责任岗位和个人,应承担第一时间向矿调度室汇报的义务,判断事故的准确地点、原因、影响范围,提出抢救和处理的防线。

③根据自身的岗位和特点,依靠工作经验,第一时间发现和判断事故预兆,及时报告预警信息,必要时带领人员撤出可能发生事故的区域。

④发挥自己的岗位技能,协助现场指挥者进行自救、互救和避灾,完成灾害内人员的撤离。

9、通风部门的负责人 提供通风系统图及瓦斯、其他有毒有害气体通风情况。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应急通风工程和执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通风部门的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要协助现场跟班的生产单位区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提出现场避灾建议。要立即向通风部门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10、保卫部门负责人

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矿井的秩序和治安,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协助追捕逃逸人员等。

11、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制订、修订与实施,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1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人

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13、机电、安装部门负责人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

14、地质测量部门负责人

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区相关测量任务。

15、技术部门负责人

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6、医疗救治单位负责人

负责提供相关的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17、通信信息部门负责人

确保现场应急救援通信和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工作。

18、工会和劳资部门负责人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1.3顶板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⑴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有第一时间处置权。 ⑵要根据现场情况,判断顶板事故发生地点、灾情、原因、影响区域,进行现场处置。如无第二次大面积顶板动力现象时,立即组织对受困人员进行施救,防止事故扩大。

⑶现场救援人员必须在首先保证通风、后路畅通、现场顶帮维护好的情况下方可施救,施救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进行顶板观察、监护。 ⑷当出现大面积来压等异常情况发生或通风不良、瓦斯浓度急剧上升有瓦斯爆炸危险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到安全地点,等待狂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 ⑸对现场受伤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救助工作,对于轻伤者应现场对其进行包扎,将其抬放到安全地带;而对于骨折人员不要轻易挪动人员,要先采取固定措施;对出血伤员要先止血,等待救助人员的到来。 ⑹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及时向矿值班报告,并按矿应急预案程序向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等人报告。矿根据灾情事故现场自救、灾难扩大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响应。

⑺灾难事故所在单位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到单位所有管理、技术人员;及时清点灾难事故地点工作人数,报告矿调度室。单位所有人员待命等待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 注意事项

⑴冒落范围不大时,如有遇险人员被大矸石压住,可用液压千斤顶等工具把大块岩石支起后,再将遇险人员就出,切忌生拉硬拽。

⑵清理堵塞物时,要防止伤害遇险人员。在接近遇险人员附近时严禁用镐刨、锤砸等方法破煤岩块扒人。要首先清理遇险人员的口鼻堵塞物,畅通呼吸系统。 ⑶抢险救援期间不得停井下压风,以供灾区人员呼吸。 ⑷要注意给被抢救出的遇险人员保暖,要迅速转运到安全地点进行创伤检查。要及时在现场开展输氧和人工呼吸、止血、包扎等急救处理,危重伤员要尽快送医院急救。对长期困在井下人员,不要用灯光照射眼睛,饮食要由现场医护人员决定。

⑸要做好灾区现场保护,除救人和处理险情紧急需要外,一般不得破坏现场。

煤矿事故救援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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