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先进事迹材料

控申部门先进事迹材料(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1-06-15 07:54:01 来源:先进事迹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控申部门考评细则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

考评基层院控申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办案力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基层院控申部门的业务工作,推动全市控申工作科学发展,特制定本考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考核评价基层院控申工作,以有利于推动基层院控申部门落实贯彻工作要求;有利于市院控申处充分掌握开展业务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管理;有利于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为目的,引导和促进两级院控申工作科学发展。

二、考评原则

市院控申处对基层院控申工作考评,遵循以下原则: (1)突出重点。围绕控申主要业务,突出工作重点。

(2)注重实效。以案件结果为依托,侧重于考察各项工作实效。

(3)公平公正。坚持对被考核对象公平对待,坚持考核标准的客观公正,坚持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考评内容及分值

考评分值采用150分制量化考评。

考评内容及各项分值为:(1)高检院、省院、市院交办涉检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满分30分;(2)涉检进京、赴省、来市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满分为25分;(3)举报工作,满分为20分;(4)刑事申诉工作,满分为35分;(5)刑事赔偿和被害人救助工作,满分为25分;(6)日常性工作,满分为15分。

四、考评方法

考评方法以各考评小项计分为基础,各小项工作原则上得分不封顶,得最高分的单位视为该分项工作满分(即各小项规定的最高分),其他单位乘以公共系数后为其该小项工作得分。各小项得分之和形成该项控申业务工作得分。六项控申业务工作得分之和为基层院控申工作总分。

五、考评结果的运用

考评结果实行一月一通报主要业务数据,一季度一考核整体工作,所考核成绩将以通报形式分送至市院党组、市院政治部及各县区院检察长、各县区院控申科负责人。

市院控申处通过分析考评结果,科学评价各县区院的控申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指导工作。

六、考评数字的来源

考评工作以市院统计报表数据和各县区院在市院的备案材料为主要依据,没有及时上报至市院的备案材料和报表上未显示的数字,在考评时一律不采用。各县区院应严格按照检察业务统计报表的要求上报案卡,应严格按照汴检控文【2012】2号文件的要求上报备案材料。 统计报表数据和备案材料之外的考评内容,由市院控申处相关负责人员审查认定,提供数据。

各县区院对通报的控申业务情况有异议的,应及时向市院控申处提出;市院控申处将认真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及时向县区院反馈。

市院根据需要,对考评的控申业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除取消相关考评项目评价计分外,对有关人员将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计分细则

(一)高检院、省委政法委、省院、市委政法委、市院交办涉检信访案件办理工作(30分)

1.对高检院、省院、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交办的涉检信访案件未能按期办结的,每件分别减10分、5分、5分、5分,结案不息诉的每件分别减4分、2分、2分、2分;专项活动中交办的重点涉检信访案件未能按期办结的,每件减3分,结案不息诉的每件减1.5分。

对市院交办的涉检信访案件未能按期办结的,每件减3分,结案不息诉的每件减1.5分。

2.没有上级院和各级政法委交办案件的,计15分;专项活动中没有承办高检院、省院及市院交办重点涉检信访案件的,计15分。

(二)涉检进京、赴省、来市信访案件办理工作(25分)

1.经高检院,省院、市院接访,要求县区院处理的有理涉检信访案件,由于处臵或答复反馈不及时、不妥当或稳控措施不到位的,造成信访人重复进京、赴省、到市上访的,个体访每重复一次分别减3分、2分、1分,集体访每重复一次分别减5分、3分、2分。 2.重复访中属无理访的,进京、赴省、到市重复个访的,每次分别减2分、1分、1分。进京、赴省、到市集体访每次分别减4分、2分、2分。

3.对高检院、省院、市院交办的告急涉检信访处臵或答复反馈不及时、不妥当或稳控措施不到位的,或对本单位涉检信访处臵不到位的,造成信访人在北京、郑州、开封闹访或集体访,每件分别减10分、5分、5分;发生信访人自杀、自残等恶性事件或其他恶劣影响的,该项工作计0分。

4.没有发生涉检进京、赴省、到市院上访的,分别记15分、10分、5分。

(三)举报工作(20分)

1.不立案线索审查监督工作(5分)

对分流到自侦部门的举报线索,自侦部门作出不立案决定,举报中心审查后又移送自侦部门立案侦查的,每件计3分。

2.举报线索统一管理(3分)

检察院受理的线索由举报中心统一管理,举报中心应当建立举报线索数据库,指定专人将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举报线索的主要内容以及办理情况等逐项输入计算机。没有专人管理的扣2分,线索没有输入每件扣1分,输入不规范的,每件扣0.5分。 3.举报线索初核(7分) 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线索,经检察长签批、举报中心初核后转立案的,每件计5分;超过三个月未初核或初核后未按规定答复实名举报人,导致举报人越级上访的,每件扣3分。 4.举报人奖励和保护(5分)

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每件计0.5分。及时查清事实,使相关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每件计1分;受到刑事追究的,每件计2分。因故意或过失泄密,导致举报人被打击报复造成越级上访的,每件分别扣4分、2分。

(四)刑事申诉工作(35分)

1.刑事申诉审查结案息诉情况(10分)

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未立案复查,经审查结案后书面通知当事人并息诉的,每件计2分。

2.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复查纠正情况(15分) 刑事申诉案件经立案复查,改变检察机关原处理决定的,每件计3分。

3.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案件办理情况(10分)

对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刑事申诉案件,经复查后提出抗诉意见的,每件计3分;经抗诉后,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改变原裁判的,每件加5分。

(五)刑事赔偿及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25分) 1.刑事赔偿工作(15分) 对应当给予赔偿的案件做出赔偿决定后,赔偿款支付到位的,且当事人满意并息诉的,每件计2分;对作出不予赔偿决定但当事人息诉的每件计2分。

没有刑事赔偿案件的,计15分;发现应当受理、立案办理而未受理、立案办理的刑事赔偿案件以及被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由检察机关赔偿的,不计分。

2.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5分)

按照省院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救助的,每件计1分。对应当救助而不予以救助的每件减0.5分。

3.赔偿监督工作(5分)

各县区院发现本辖区内的案件存在法院赔委会作出的刑事赔偿决定、民事行政诉讼赔偿决定或者法院赔委会作出的行政赔偿判决、裁定有错误可能的线索,及时向市院汇报并被省院采纳的,每件计5分。

积极开展赔偿监督工作的理论研究,撰写论文或案件信息被市院采纳转发的,每篇计2分;被省院转发的,每篇计5分;被高检院转发的,每篇计10分。

(六)日常性工作(15分) 1.材料报送工作(5分)

按照市院控申处通知的要求,每次逾期报送材料或报送材料不合格,扣1分;应报送而未报送相关材料的,每次扣3分。

2.临时性工作(5分) 按照市院控申处要求,顺利完成市院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的,酌情加分。派人到市信访窗口值班的,每次加3分;主动协助市院到省院完成信访稳定工作的,每次加3分;主动协助市院到北京完成信访稳定工作的,加5分。

3.经验总结及推广工作(5分)

各县区院应每月报送本院办理的案件工作分析或经验文章1篇,及时报送并被市院转发的,每篇1分;被省院转发的,每篇3分;被高检院转发的,每篇计10分;没有报送的或报送的总篇数少于市院要求的,少1篇扣2分。

八、其他

1、本考评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考评实施办法由市院控申处负责解释,将适时根据省院、市院考评意见的变化和我市控申检察工作发展情况而调整。

推荐第2篇:控申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来源:浮梁纪检监察网 编辑:余健 作者: 添加时间:2006-11-17 11:34:52 [ 发布时间:1993年8月 生效时间:1993年8月 有效性: 有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受理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党员、党组织的申诉,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控告申诉工作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维护党的纪律、促进党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党内外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对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纪律检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 纪律检查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范围是: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第四条 控告申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方针,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安定团结服务,保证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控告申诉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按照党章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二)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三)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四)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五)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六)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第六条 县以上(含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建立控告申诉工作部门,配备专职干部,设置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布有关的规章制度,为党内外群众提供检举、控告、申诉的必要条件。

第二章 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程序和方法

第一节 处理检举、控告的程序

第七条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对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违犯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应进行初步核实,需要立案检查的,报中央委员会批准。中央以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对上述成员的检举、控告,应及时报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 中央以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违犯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应进行初步核实,需要立案检查的,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第九条 对第

七、第八条所列范围以外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属于哪一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的问题,就由哪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处理。重要的问题,应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条 对一般党员的检举、控告,由该党员所在的党组织调查处理;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中央以下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收到对同级党的委员会的检举、控告,必须报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

第十二条 对党员、党组织的检举、控告,需要立案检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立案而被检举、控告人确有缺点、错误的,可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责成被检举、控告人作出检讨或说明,或通过党内生活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三条 对检举、控告的问题作出处理后,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将处理结果告知检举、控告人,听取其意见。匿名检举的问题,必要时可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调查处理的结果。

第二节 处理申诉的程序

第十四条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由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原批准处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已经撤销的,由申诉人现在的相当于原批准处分的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承办。

党员、党组织对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由作出处理决定的纪律检查机关承办。

第十五条 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需要复议、复查的,按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办理。不需要复议、复查的,由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对申诉人说明理由,做好工作。

第十六条 经过复议、复查,如果原结论或处理决定是正确的,应作出维持原结论或处理的决定,并报原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结案;需要改变原结论或处理决定的,应作出新的处理决定,并经原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执行。如果复议、复查结论和决定是由原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的,则不必办理上述批准手续。

第十七条 对党员、党组织的申诉,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可以直接复议、复查,也可以责成有关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复议、复查。

第十八条 对申诉的问题复议、复查后,由承办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处理意见或复议、复查结论同申诉人见面,听取其意见。复议、复查的结论和决定,应交给申诉人一份。

第十九条 申诉人如果对复议、复查结论仍然不服,由批准的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将申诉人的意见及复议、复查的结论和有关材料,一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决定。

第三节 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基本方法

第二十条 对检举、控告、申诉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可采取适当的书面形式,及时向党的有关领导机关、领导同志和有关部门反映。

第二十一条 对本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本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的申诉,分别由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案件检查部门和案件审理部门办理。重要的可由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批示办理。

第二十二条 涉及下级党的委员会管理的党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转交下级相应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办理。重要的可函交下级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调查处理,有的可责成其报告调查处理的结果。

第二十三条 对转交下级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办理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交办的纪律检查机关可采取检查、催办、参与调查、参与研究处理意见等方法,促使问题及时、正确地得到处理。

第二十四条 对匿名的检举材料,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慎重处理;没有具体事实的,可不予置理;反映情节轻微的一般问题的,可将问题摘抄给被检举人,责成其作出检讨或说明;反映重要问题的,可先进行初步核实,再确定处理办法;内容反动的,可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三章 受理机关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二十五条 在控告申诉工作中,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责任是:按照规定的范围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从中了解党风党纪情况和违纪案件线索;直接办理或向下级纪律检查机关和有关党组织交办检举、控告和申诉;指导和协助下级纪律检查机关做好控告申诉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控告申诉工作部门承担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日常工作,遵照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一)通过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二)向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情况和问题;

(三)承办上级和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他事项;

(四)向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关部门移送或向下级纪律检查机关、有关党组织交办检举、控告和申诉,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律检查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五)调查研究控告申诉工作情况,拟订控告申诉工作的规章制度,对下级纪律检查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二十七条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对受理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应及时办理,不得延误。对应由上级处理的问题,应迅速报告上级处理;对应由本级处理的问题,本级有关领导或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对应由下级处理的问题,应迅速转交下级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于上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求报告调查处理结果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承办的纪律检查机关或有关党组织一般应在三个月内报告结果;不能如期报告时,要说明理由和办理情况。对于没有要求报告结果的检举、控告、申诉,也应及时调查处理,不得置之不理或敷衍塞责。

第二十九条 向上级纪律检查机关报告检举、控告和申诉案件的处理结果,应当材料齐全。

报告检举、控告案件处理结果的必备材料是:

(一)调查报告和处理结论。

(二)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对调查处理的意见。在检举、控告人或被检举、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三)被检举、控告人有错误,组织上已令其检讨或给予组织处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理决定。

(四)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报告申诉案件处理结果的必备材料是:

(一)原处理决定、复议结论或复查报告及结论。

(二)申诉人对复议、复查结论的意见。在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承办单位对其不同意见的说明。

(三)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第三十条 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或有关党组织上报的调查处理结果审核后,对处理正确的要及时结案;对处理不当的,要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上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如果在重要问题上有不同意见,由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如果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处理确有错误又坚持不改的,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改变下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案件所作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对检举、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完毕后,承办单位、交办单位应按档案工作的规定,及时立卷归档。

第三十二条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检举、控告人及检举、控告内容,应当保密。不准将检举、控告材料转给被检举、控告人;不得对检举、控告、申诉人歧视、刁难、压制。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申诉人的,必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如实检举、报告或反映情况的,应予以支持、鼓励。对检举、控告不完全属实的,除对不属实的部分予以解释说明外,对属实的部分应予以处理。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必须分清是错告还是诬告:如属错告,应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造成的影响,并教育错告者;如属诬告,必须对诬告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十四条 认定诬告,必须经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党的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第三十五条 对于党员、党组织对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必须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凡属冤假错案,不管是哪一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和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纠正。

第三十六条 发现党的组织或负责人对党员或党组织的申诉不认真复议、复查和对冤假错案坚持不纠,对受理的检举、控告不负责任,无故拖延不办,或为违纪者说情、开脱,予以包庇的,都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必须追究责任。

第三十七条 对检举、控告、申诉的问题已经得到正确处理,当事人仍无理纠缠,影响工作秩序的,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劝告、屡教不改的,可请公安部门协助处理。

第三十八条 受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坚持原则、执行政策、秉公执纪、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必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十九条 各级纪律检查机关的领导对重要的检举、控告、申诉,应亲自阅批、接谈,进行处理;要支持承办人员履行职责,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章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条 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有下列权利:

(一)对党员、党组织违法乱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二)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

(三)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

(四)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

(五)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六)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第四十一条 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二)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有违犯,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纪律责任。

(三)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第四十二条 被检举、控告人在党组织处理对他的检举、控告过程中有下列权利:

(一)对被检举、控告的问题有权进行说明解释。

(二)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对他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时,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三)有权要求党组织将调查处理结论同本人见面。

(四)对党组织认定本人所犯错误的事实、性质和所作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权向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

(五)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和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

(六)当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

第四十三条 被检举、控告人在党组织处理对他的检举、控告过程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配合党组织查清被检举、控告的问题,如实提供情况和证人,接受检查和询问,主动交代问题。如有隐瞒、诬陷、抗拒等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二)对所犯错误,必须正确对待,认真检讨,接受处理,不得违反组织决定。

(三)尊重检举、控告人和承办人员的权利和职责,如有利用职权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和承办人员的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是党内处理检举、控告、申诉的规则,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本条例的细则或具体规定,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可参照本条例另作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1993年9月1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控告申诉工作的规定,如与本条例不一致时,按本条例执行。

推荐第3篇:控申工作计划

年控申科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控申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具体是:

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曹建明检察长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控申检察工作上一个新台街。

二、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结合本辖区的特点,探索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来源渠道,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以及对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具体是:

1、结合每年一次的举报宣传周的同时使举报宣传下社区、下企业,扩大宣传受众面。

2、对现有的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坚持做到工作日期间有一人值班,做到热情接听,及时处理。

3、希望开通网上举报。

4、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积极引导群众举报。

5、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积极开展初核工作。

6、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管理,举报中心要严格按照高检院有关规定及时审查分流,切实履行

催办、督办、答复职责。

三、积极开展案件复查工作。

具体是:

1、加强与本院相关科室取得联系,高度重视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监督工作,以适应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履行监督职责的客观需要,

2、同时依据事实和法律耐心细致做好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息诉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积极适应法律修改的新要求,

4、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公诉和未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个案救助,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四、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积极防范越级访,建立和完善涉检信访联络员制度,积极探索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方法。

五、对近年来案件材料及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迎接“文明接待室创建”检查。

控告申诉科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篇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工作计划

通过认真的学习与讨论,2012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思路和安排,即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坚持“立足全市前列,争创全国一流”的总体工作目标,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加强信访案件源头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加强举报线索管理,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积极开展举报线索初核工作,服务反腐倡廉建设;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重点,以息诉罢访为目的,不断提高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把对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工作放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重要位臵,注重监督实效;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推进我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我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立足咸阳市检察机关领先地位,进入全国检察系统先进行列。

主要从四个方面提升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水平

(一)切实加强控申检察宣传工作,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上取得新突破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不但要开展好每年两次的“举报宣传周”活动,而且还要因地制宜地做深做细日常法制宣传工作。

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所有可利用的媒介资源宣传控申检察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了解控申检察工作职能,支持控申检察工作。二要积极开展下访、巡访,深入乡村围绕涉农、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经常性宣传力度。三要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深入宣传《信访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义务,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接受群众对涉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监督。

(二)增强创新意识,深入推进涉检信访工作,在服务社会稳定大局上达到新境界

1、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和案件办理的力度,确保案结事了。一要进一步健全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建立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制度,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对容易导致涉检信访问题产生的案件,在作出处理决定前要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处臵预案,加强释理说法工作,做到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二要强化工作措施,提高息诉罢访率。坚持检察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进一步加大化解力度;

三要关注民生,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涉检信访人“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2、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办理一件案件,化解一起矛盾,维护一方稳定。控申部门要及时掌握各部门的信访隐患,主动参与、督促排查化解矛盾。

3、着力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强化自身监督制约。一要在举报处理环节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首办处理的制度,实行专人审查处理、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检察长审批三级程序。二要在举报答复环节做到署名举报“三次答复”:即“分流答复”、“进展答复”和“结案答复”。三要推进线索审查工作。科室对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初查决定不立案而当事人未提出复议请求的举报线索,主动审查并提出重新初查或补充初查的建议,加强举报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促使举报线索得到及时、有效地查处,在举报环节切实防范有案不立、违规执法等情况产生。

(三)坚持依法办案,充分发挥控申检察职能,在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上达到新水平

1、以息诉罢访为目的,不断提高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特别要加强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的办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检察环节可能存在和引 发的涉检信访问题。严格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办案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该维持的依法维持,该纠正的坚决依法纠正,该赔偿的一定要给予赔偿。

2、把对法院生效裁判的监督工作放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重要位臵。对原审裁判却有错误的案件,特别是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等错案,要提出监督意见。把反映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申诉案件作为复查重点,将复查案件与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有机结合。

(四)加强控告申诉检察队伍建设,在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上取得新进步

1、加大培训力度,制定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方案,不断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优化控申干警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综合素质。

2、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推行业绩考核评比激励机制,落实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控申干警的质量效率和责任意识。

3、狠抓廉政教育,严格规范控告申诉检察队伍的从检行为,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篇三:控申工作创新工作思路

控申工作创新工作思路

一要在树立全新工作理念上实现新突破。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坚持“三个至上”,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通过提升群众观念,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保障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要在提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能力上实现新突破。深入下访巡访,并定期回访,防止矛盾反复、上访反弹;通过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适时开展法制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要在创新信访工作机制上实现新突破。完善首办责任、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案件回访等制度,继续保持涉检进京赴省“零上访”。同时,树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控申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防止出现漏管失控。

五要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实现新突破。努力提高执法办案的公信力、化解矛盾的高效力、群众工作的说服力以及协调配合与语言表达力。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政策的水平和处置问题的能力,推动控告申诉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篇四:控申工作工作总结 xx县xx控申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控申股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民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xx局党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主旋律,塑造务实、亲民、清廉、开放的公安队伍形象,不断提高公安控申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控申股紧密结合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和讨论,现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好的方面继续保持发扬,存在的不足吸取经验教训立即改正。

一、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有序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xx局党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要求,控申股高度重视,迅速响应,股长xxx同志认真研究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专门组织召开了教育活动专题会议,对这项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和动员部署,搞好上级精神的传达贯彻,进一步提高民警对这项活动的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实际,统一制定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教育动员,全股干警充分认识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

觉性和主动性。

二、重点突出,措施有力。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关键是第一阶段,即深入学习,征求意见。为此,控申股紧紧围绕这两个重点,一方面抓好中心组的学习教育,以此带动党员的学习。我们专门拿出时间,集中学习,提高认识。为了确保学习时间、效果和内容的落实,我们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在深入学习理论的基础上,每人都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党员干部带头撰写体会文章,按照上级的要求,心得体会每周一篇。

三、形式多样,征求意见。

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们深入基层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群众建议,倾听各方面的声音。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对待,xxx股长带领全股干警认真研究,分头解决,并将征求意见贯穿到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收到了边学边改的效果,为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奠定基础。

四、稳步推进,注重实效。

控申股对这次活动认识高度统一,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全股会议,相互帮助,征求意见。同时,紧紧围绕主要职责和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活动的主

线,贯穿始终。把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搞好服务保障上,认认真真开展活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搞好下一步活动的具体要求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树立长期受教育的思想,保持活动的深入推进。但从第一阶段情况看,有个别民警,对活动的认识不够到位,思想准备不够充分,有应付的苗头。如有的能够克服困难,而不参加集中学习;有的撰写的心得体会不认真;有的征求到的意见比较少,尤其是“四风”方面的问题,少之又少,影响了下一阶段活动的效果。 针对以上情况,就搞好教育实践活动xxx股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党中央部署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是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党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可搞可不搞,对此,大家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紧跟形势,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投入到活动之中。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过去近一半时间,既有一些经验,也有一些不足,任务要求仍然艰巨。在座的都是公安民警,要切实负起责任,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按照活动实施方案,严肃认真地抓好活动落实。

二是要端正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的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突出强调了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今年党建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与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各位民警要统筹兼顾,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总体布局,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发挥好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起来,找准教育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和落脚点。

三是要改进作风,进一步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标准高、内容多、要求严,从上至下都很重视,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改进作风这个重点,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转变作风、搞好服务上。当前,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随着群众工作和生活压力明显增大,心理和思想负担增多,要求我们必须改进作风,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及时适应情况发展变化,深入了解百姓们的所思所想,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及时回答他们的思想困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边教育、边整改。 xxx控申股

二0一四年x月xx日篇五:2012年人民检察院控申工作思路 2012年人民检察院

控告申诉科工作思路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控申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加大举报宣传工作的力度,结合扎旗的实际情况探索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来源,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深入宣传《信访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义务,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接受群众对涉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监督。

三、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与本院刑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个案救助,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四、继续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以开展下访巡访、联合接访为契机,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力度;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对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理。继续坚持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定期通报、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机制,保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高度重视对初

信初访的处理,加强涉检信访信息分析,查找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执法规范化的措施,加强涉检信访的源头治理工作。

五、做好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及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 2012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为我院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贡献力量。

推荐第4篇:部门先进事迹汇总

电气部:班主任肖玉玲、朱宁、姜海坤、任佐战、孙玉、刘芳等老师班级管理认真负责;王燕华、王彦云、冯莉、张沙老师创新课改模式,开展特色教学;董文贤、李东宁、张秋玲、代红侠、齐佳妹、肖新华、徐慧霞、张淑荣、高洁等老师工作兢兢业业,默默无闻。

汽修部:申红彦老师作为汽修专业带头人,组织教研有声有色;盛春、沈秋香、张海玲、刘兰放、李俊硕、李新宇等班主任老师尽职尽责;夏洪亮、董雪岭、迟鑫才等老师担任技能小组指导教师,牺牲休息时间辅导技能训练。

综服部:闫德奎、李敏、耿文竹、胡凤英老师担任园牧班专业课程,克服跨课程跨年级的困难出色完成教学任务;杨轶红、吕胜兰、兰玉萍、李江涛、任晓然、吴亚彬、王慧君、杨佳等班主任老师为学生尽心规划,悉心指导;邢秀娟、王薇、赵博、宋春宇老师指导学生技能大赛,成绩显著;王海燕老师带领英语教研组探索英语教学新模式;闫彬老师除完成自己的教学任务外,还积极协助部主任做好服务工作。

经管部:单建菊、爨芳芳、王雁、褚文香、张卫红、霍聪莉、刘颖辅导我校财会专业技能小组,成为省赛的“梦之队”;闫会勤、周红娥、韩红莲、曹广如、窦颖慧、张丽丽、张春晖等老师担任高三课程,力争高考取得新突破。

信息部:

现代部:李颖会老师以校为家,在业务上把自己丰富的教学经验传授给年轻教师,取得可喜成绩;郭美婧老师担任学前专业舞蹈课教学工作,多次带领指导学生参加大型晚会演出,圆满完成表演任务。

教务处:付进宗老师工作任劳任怨,圆满完成高考报名、体检的组织和重大考试的准备工作;翟欣老师克服困难圆满完成全校教材征订发放及书费结算工作;姜艳阳老师认真学习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及时导入专业申报并汇总;宋艳臣老师负责全校网络及多媒体设备的维护,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但不怕苦不怕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科研处:王华老师积极组织礼仪教师教研并进行校本教材的编写,利用休息时间指导校礼仪队训练备赛。

招就处:吴冰老师从新生预报名到招生数据的统计整合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但仍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任务;王伟老师科学有序安排14级学生顶岗实习,辛苦付出做好回访及维稳工作;于伟丹老师克服困难加班加点完成新生学籍录入工作。

学管处:杨志国、尤志和、梁东旭老师勇于担当,不顾个人安危勇于与犯罪分子斗争,保护师生安全;张小慧、薛杰、王玲玲老师加班加点完成全校住宿生宿舍安排调整工作;韩军维老师连续20天晚上加班完成全校3100名住宿生指纹签到系统;汪雅丽老师坚持每天对全校一二年级进行课间操考评,是两操质量进一步提升。

推荐第5篇:部门主任先进事迹

2012年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

***同志担任******厂计划营销部主任以来,以和蔼可亲、勤奋努力、踏实能干、而深受下属的尊敬、同事们的喜爱和领导的器重。作为计划营销部的负责人,他深深感到肩上的担子很重,始终保持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他意识到自身的工作关系着全厂经营目标的实现,必须全身心的投入到各项工作中,他先后多次荣获******厂“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称号。

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该同志始终保持坚强的党性,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组织的决议决策,无条件的服从组织安排,争先创优,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通过各种途径尽可能学习业务知识,并应用于工作实际,特别是在“双增双节、盈利攻坚”活动中,认真学习,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带头树立共产党员形象。

二、爱岗敬业,不断树立良好形象。该同志热爱自己的工作,在担任计划营销部主任的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兢兢业业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全心全意的工作,把做好本职工作作为自己最大的职责。在灾后重建工程开展过程中,任务艰巨,琐事繁多,加班加点起草工程文件、签订合同、审核结算成了他的家常便饭。曾连续几个月的中午、晚上他都忙到深夜搜集竣工结算材料,为此,他感到愧对爱人和儿子,可他从来没有要求按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的待遇。儿子总是通过电话问爸爸:“爸爸,你什么

时候能来看看我啊!”为了安慰儿子心灵的创伤,他就利用出差和开会的时间匆匆忙忙的看看家人,就马不停蹄的投入到工作当中了。常常在深夜12点,总能看到一个身影拖着疲惫的身躯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大楼,或许只有努力工作才能够抹去他对儿子的思念吧!

三、脚踏实地,不断积累工作经验。***同志在目前的岗位上已工作6年了,在领导的指导下,他时刻注意自我约束,注重自身形象,经过不断学习、积累,具备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积累了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每天的工作使他精疲力竭,但他仍坚持悉心指导部门职员的工作,对每一项工作都亲自把关,无论统计填表、造价审核、资产经营指标制定,还是施工方案修订都能见到他的身影。他的敬业精神为同志们所折服,也深深影响和带动了周围的同事。一项项工作丝丝相扣,紧密联结,这种合理谋划,保证了我厂计划经营工作高效运转。

四、和蔼可亲,不断加强部门团结协作。在工作中,他对人热情,乐于助人,不论是同事还是办事人员,他都笑脸相迎,热情相待。他关心职工的生活,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发展,及时化解思想障碍,维护同事之间的团结,树立部门的良好形象。计划营销部现有8人,其中4人为大学毕业生,在*主任的悉心指导和带领下,4名大学生思想转变很快,工作能力日益突出,身心健康向上发展,现已顺利融入到了碧电大环境中。在工作中,*主任是他们的领导,在生活中,*主任是他们的好伙伴、好朋友,茶余饭后,经常能听到*主任和职工

家属的谈笑风生。

他始终以高昂的姿态,奋力拼搏的精神,用饱满的精神状态在思想上锐意进取,工作上勤勤恳恳,生活上艰苦朴素,作风上扎实深入,无怨无悔地奉献自己的青春,用坚定的政治信念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继续在平凡的岗位上续写新的篇章。

三、精心组织,协调各方

经济普查是一项涉及全社会、覆盖各方面的工作。林开樊同志深知,仅靠自己一个人强不算强,只有大家强才是真正强。于是,他加强组织协调,坚持以身作则,充分调动全镇普查人员的积极性。在经普的不同阶段,抽调企业办,经管站的干部充实镇经普办。针对经普清查摸底阶段时间紧、任务重、普查单位数量多、涉及面广的实际,根据工作进度,他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安排工作,每一项工作都实行专人负责制。一项项工作丝丝相扣,紧密联结,这种合理分工,保证了普查工作高效运转。

林开樊 同志就是这样一位在普查工作中,既做指导员又当战斗员,带领全镇普查员圆满完成了普查任务。

推荐第6篇:构建和谐社会 控申部门要提高四种能力

近年来大量出现的涉法上访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安因素,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作为检察机关在接受群众来信来访方面,有些工作方式和方法需要完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正逢其时,如何全面履行控申职能,有效地化解这些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应当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进行深入研究。

第一,做

好群众工作,需要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提高疏导群众情绪的能力。

做好群众工作首先要树立树立正确、先进的执法观。因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一个执法者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执法观之所以具有如此突出的地位,首先就在于它集中体现了人们对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制本质和执法使命、执法宗旨、执法原则、执法规律、执法观念的根本看法。其中,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一种最伟大的科学,为我们观察和处理执法问题提供了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联系实际,指导实践,把握规律,总揽全局。在执法观这个重大问题上,最具有决定意义的是要自觉增强党的意识,把维护法律权威和维护党的权威、执行法律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机统一起来,并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和体现到观察、分析和处理执法问题的全过程,把人民的利益维护好、保护好;要增强大局意识,要有纵观大局的眼界、把握大局的能力、服从大局的觉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部署和开展工作。

第二,整合各方面的社会资源,提高进行综合处理协调的能力。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问题表面上看是涉及法院、检察院解决的法律问题,但从实质上是看,是社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因而法律问题也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协调处理。社会管理是一个大的系统,涉及方方面面。从解决涉法上访的现状来看,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还不善于充分运用各种社会资源来进行协调处理。大家知道,涉法上访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上访人提出的要求,法内法外都有,所以有些问题,检察机关能够自已处理,而有些问题,必需由社会其他单位协调解决。所以控申部门处理的上访案件需要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多方面的能力,要以提高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控申干警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对于这些新问题,必须用创新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坚持疏堵结合,着重在疏导上下功夫、在建设上下功夫,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去引导和规范。

第三,分析判断复杂形势,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从国际形势看,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国际因素对我国国内经济、政治、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由于敌对势力不断变换策略和手法,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动机和行为,对敌斗争的难度在加大。从国内形势看,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常常表现为群众合理的诉求和行为方式的违法性交织,多数人的合理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交织,从而导致问题越来越复杂,处理的难度越来越大。

第四,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提高控申干警业务能力。

转变执法作风和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党和人民信赖的控申队伍。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自己要有较强的本领,控申部门有对外对内双向监督的职能,对外有不服法院判决的复查权,对内有不服不批捕、不服不起诉、不服不立案的复查权,所以控申干警要谙熟法律,精通业务。要加强正规化培训,加强执法谋略、技艺和对策的研究。

总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是人民的要求。我们必须站在全局和时代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推荐第7篇:控申科工作计划

年控申科工作计划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控申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具体是:

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曹建明检察长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使控申检察工作上一个新台街。

二、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结合本辖区的特点,探索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来源渠道,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以及对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具体是:

1、结合每年一次的举报宣传周的同时使举报宣传下社区、下企业,扩大宣传受众面。

2、对现有的12309﹙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坚持做到工作日期间有一人值班,做到热情接听,及时处理。

3、希望开通网上举报。

4、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积极引导群众举报。

5、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积极开展初核工作。

6、加强对举报线索的管理,举报中心要严格按照高检院有关规定及时审查分流,切实履行

催办、督办、答复职责。

三、积极开展案件复查工作。

具体是:

1、加强与本院相关科室取得联系,高度重视对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监督工作,以适应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履行监督职责的客观需要,

2、同时依据事实和法律耐心细致做好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的息诉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积极适应法律修改的新要求,

4、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公诉和未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个案救助,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四、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积极防范越级访,建立和完善涉检信访联络员制度,积极探索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方法。

五、对近年来案件材料及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整理、归档,迎接“文明接待室创建”检查。

控告申诉科

二0一0年一月十五日

推荐第8篇:控申工作工作总结

XX县XX控申股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控申股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民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XX局党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为民、务实、清廉”的主旋律,塑造务实、亲民、清廉、开放的公安队伍形象,不断提高公安控申管理工作的服务水平,控申股紧密结合单位工作特点和实际,认真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体民警参加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和讨论,现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好的方面继续保持发扬,存在的不足吸取经验教训立即改正。

一、高度重视,活动开展有序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XX局党委关于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部署要求,控申股高度重视,迅速响应,股长XXX同志认真研究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专门组织召开了教育活动专题会议,对这项活动进行统一安排和动员部署,搞好上级精神的传达贯彻,进一步提高民警对这项活动的重视,统一思想认识,结合实际,统一制定了教育活动实施方案。通过教育动员,全股干警充分认识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重点突出,措施有力。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关键是第一阶段,即深入学习,征求意见。为此,控申股紧紧围绕这两个重点,一方面抓好中心组的学习教育,以此带动党员的学习。我们专门拿出时间,集中学习,提高认识。为了确保学习时间、效果和内容的落实,我们采取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在深入学习理论的基础上,每人都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党员干部带头撰写体会文章,按照上级的要求,心得体会每周一篇。

三、形式多样,征求意见。

按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我们深入基层征求意见,认真听取群众建议,倾听各方面的声音。对征求到的意见认真对待,XXX股长带领全股干警认真研究,分头解决,并将征求意见贯穿到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收到了边学边改的效果,为第二阶段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奠定基础。

四、稳步推进,注重实效。

控申股对这次活动认识高度统一,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认真组织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全股会议,相互帮助,征求意见。同时,紧紧围绕主要职责和中心工作,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把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作为活动的主线,贯穿始终。把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搞好服务保障上,认认真真开展活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搞好下一步活动的具体要求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树立长期受教育的思想,保持活动的深入推进。但从第一阶段情况看,有个别民警,对活动的认识不够到位,思想准备不够充分,有应付的苗头。如有的能够克服困难,而不参加集中学习;有的撰写的心得体会不认真;有的征求到的意见比较少,尤其是“四风”方面的问题,少之又少,影响了下一阶段活动的效果。

针对以上情况,就搞好教育实践活动XXX股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感。党中央部署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是当前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党组织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不是一朝一夕,更不是可搞可不搞,对此,大家必须有清醒的认识,要紧跟形势,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投入到活动之中。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过去近一半时间,既有一些经验,也有一些不足,任务要求仍然艰巨。在座的都是公安民警,要切实负起责任,增强工作的紧迫感,按照活动实施方案,严肃认真地抓好活动落实。 二是要端正态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感。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的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突出强调了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今年党建工作最重要的任务与内容,这就要求我们各位民警要统筹兼顾,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总体布局,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发挥好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结合起来,找准教育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和落脚点。

三是要改进作风,进一步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这次教育实践活动,标准高、内容多、要求严,从上至下都很重视,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改进作风这个重点,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转变作风、搞好服务上。当前,党建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随着群众工作和生活压力明显增大,心理和思想负担增多,要求我们必须改进作风,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及时适应情况发展变化,深入了解百姓们的所思所想,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及时回答他们的思想困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边教育、边整改。

XXX控申股

二0一四年X月XX日

推荐第9篇:检察院控申工作总结

2010 年检察院控申举报工作总结 今年,我院控申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共受理来信来访 33 件,其中群众来信 25 件,来 ,其中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 31 件;检察长参加接待 12 次,访 8 人(次)接待期间处理群众来信 12 件,接待来访群众 12 人,妥善处理群众告急访案 1 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 1 件;审查刑事赔偿案 1 件 1 人,立案审查 1 件 1 人,决定赔偿 1 件 1 人,赔偿金额 15099.57 元。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于后:

一、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专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 一年来,我院控告举报部门认真执行首办责任制,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受理属本院管辖的首办案件,其中分流到职侦局 24 件举报线索,已将查处的 11 件 11 人反馈举报中心,其余 13 件已督促在规定的期限内抓紧办理;分流到民行科的 5 件民事申诉案件,已结案 3 件,其余的 2 件正在办理;分流控申科处理 2 件已按期反馈 1 件 1 人,正在办理的 1 件 1 人。

(二)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我院党组极为重视此项工作,分管检察长要求严格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特别是强化检察长接待日批办案件的办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消除不利稳定的因素。今年 4 月 20日上午,正值检察长接待日,沙角乡鱼堰村现任村支书和村主任等一行 4 人,向值班接待的副检察长反映:本村原任村支书张昌贤对张更礼和现任村主任举报其经济问题不满,前几天,驾摩托车将村主任撞伤,要求我院及时对张昌贤经济问题调查处理,否则,将到市里直至中央有关部门上访。来访人情绪非常激动。接待副检察长仔细听取了来访人反映的情况,并将我院对该案的初查情况给举报人作了反馈,并当即表示,我院将进一步加大初查力度,请相信我们一定尽快给一个答复。来访人表示:有领导这句话,我们也暂不到北京去上访了。胡副检察长认为事态虽然暂时平息,但未从根本上解决实质问题,当即带领控申科同志,赶到沙角乡,几经周折,才找到正在村里工作的乡党委书记,介绍了今天鱼堰村村支书、主任及群众来访的情况,要求乡党委、政府继续调处鱼堰村新旧两任书记间矛盾,做好息诉罢访工作。党委书记表示,党委将专题研究解决,并要乡纪委先行调查处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三)高度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工作 院党组非常重视集中处理涉法上访第二阶段专项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保障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二是坚持实行领导包案制。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了检察长负总责,主管检察长直接抓,控申科具体抓,其它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我院按照市院的文件要求做到了:

1、认真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解决的重点涉法案件经认真排查,属本院管辖的涉法上访案件 2 件 2人;

2、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严格执行“四定四包”责任制,狠抓具体案件的办理,现已依法处理涉法上访案件 1 件 1 人,正在处理的涉法案件 1 件1 人;

3、建立和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

4、加大善后工作力度,坚持做到“两见面”,把做好息诉工作作为办案的必经程序。

二、认真学习贯彻《信访条例》 在新的《信访条例》即将施行前夕,我院党组对学习贯彻新《信访条例》高度重视,为了让全院干警全面地把握新《信访条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并在今后的信访工作中更好的适用,努力把我院信访工作引向法制化、规范化,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我院就如何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信访条例》学习培训,并组织全院干警集中进行了学习和讨论《条例》,积极参加了由县委信访办统一组织的培训。二是由控申科牵头组织了全院干警观看了中央电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连续播出的关于新《条例》的电视讲座。三是抓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今年 5 月 9 日,县委信访办交办我院办理黄成军要求及时处理扣押款信访案,我院收到交办通知后,及时与职侦局取得联系,按照《信访条例》规定时间,将办理结果书面报告了信访办。

三、加强举报宣传工作,促进反腐斗争深入开展 为了进一步查处和打击经济犯罪,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斗争的顺利开展。今年 3 月初由控申科牵头,其它科室配合,在县人民广场开展了法律咨询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宣传活动。这项活动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动员、抓布置,各部门积极配合。散发各类宣传资料 3000 份,出动干警 46 人,展出宣传挂图 25 册,张贴宣传标语 100 多幅,通过宣传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范围、立案标准、检务公开、举报常识、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赔偿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今年我院共查处各类经济案件 34 件,立案侦查 23 件 25 人,挽回经济损失 25 余万元,为预防犯罪,服务经济建设,挖掘案源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突出办案重点,狠抓各类案件的办理 我院控告申诉部门立足于为广大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来信来访者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监督制约”职能,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认真开展好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公正的专项活动。。

(一)立案复查不服本院扣押款刑事申诉案件 1 件 1 人。我院受理申诉人提出的申诉后,及时调卷立案复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协调各方面关系,排除阻力,现正在办理之中。

(二)我院依法受理并审结刑事赔偿案件 1 件 1 人。立案审查 1 件 1 人,决定赔偿 1 件 1 人,国家赔偿 15099.57 元,并在二个月内全部办结。 一年来,我院控申举报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控申部门人员少,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首办责任制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在市院“突出特色创品牌,全面发展争一流”活动中,要创控申品牌,与之相匹配的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在来年的工作中,加强对外联系,加大举报宣传力度,立足为民办实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认真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和 2006 年立案复查的不服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处理决定的申诉案件办理情况质量检查两个专项活动,扎扎实实地做好来年的工作,圆满完成今年目标考核任务。

推荐第10篇:控申科工作总结

XX区人民检察院

控申科工作总结

控申科在院党组、检察长的领导和市院控申处的指导下,在全体控申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谋划全年工作,坚持早起步,开好局,全面开展控申工作,控申检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一、基本情况

二○一○年,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件,与去年同期相比有大幅上升。其中贪污类线索件,贿赂类线索件,其他利用职权犯罪类线索件,其中署名举报件。根据举报线索的性质,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本院其他部门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

今年,共受理申诉案件件,经审查,转民行科民事行政案件件,自办件,全年共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200余人次。

二、主要工作和成效

1、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诉求。在日常接待中,控申干警遵循时间到位、组织到位、信件处理到位的原则,克服了人员不足的困难,安排好每天的接待工作,保证举报热线12309在工作时间内都有专人接听,来访有两人以上热情耐心接待,坚持使用文明用语,同时按照检察长接待日的安排协调做好检察长接待工作。由于“两会”、“四体会”、“世 1

博会”的举办,社会稳定工作成为今年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控申科充分认识当前维护稳定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处理涉检信访、有效化解矛盾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在“两会”、“世博会”间坚持每个工作日有院党组成员及专人值班,坚决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重点时期的稳定,实现了今年没有赴省赴京上访的工作目标。

2、以案结事了为标准,认真做好刑事申诉复查工作。控申科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坚持有一件办一件,有案必办、随来随办,强化监督意识,发现问题有错必究。今年控申科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件,立案复查件,做到了有案必查。其中改变原决定件,做到了有错必纠。此外,对于法院并未违法但处理不当的案件,我们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并得到法院的及时回馈,真正做到了解决申诉人实际困难。件申诉案件最终都在规定时间内息诉罢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3、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案件评查。今年月份,根据上级部署,我院积极开展了案件评查活动。按照市院和政法委的要求,认真抽选个案件进行评查。成立案件质量评查专门机构,就案件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法律程序、处理结果、执法思想、社会效果,提出明确意见,形成集体意见,以提升办案质量。及时报送各种材料,整理评查材料装订入卷。市院案件评查小组到我院进行检查时,对我

院案件评查工作的进行十分满意,案件评查工作取得了成效。

4、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根据上级院的要求,我院于2010年6月21日至6月25日开展以“依靠群众,反腐倡廉,服务大局”为中心内容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并于6月22日在设宣传点,张贴宣传挂图,散发各类宣传材料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余次,并受理举报案件件。此次“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宣传了举报工作相关规定,树立了检察机关的形象,拉近了检察干警与群众的距离,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控申科积极开展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对等人进行举报奖励,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

三、积极探索控申工作新机制

1、今年,控申科收到一份国家赔偿申请材料,申请人因罪服刑年望我院返还一笔款项,以解燃眉之急。由于之前并未办理过国家赔偿案件,接到申诉材料后,控申干警十分重视,迅速从调阅卷宗,从原案承办人处了解案件情况,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多次全科室进行讨论,最终在向领导汇报请示后决定返还其款项。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控申干警敢于迎难而上,对从未处理过的案件,严格遵照办案程序和期限,通过不断学习和摸索力求办好此案,同时做了大量工作

安抚申请人情绪,取得了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自己绵薄之力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贡献。

2、今年,为切实维护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的若干意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缓解其生活困难作出了努力。同时设身处地为被害人着想,对于身在外地的被害人,尽可能简化手续以减少被害人来往奔波的次数,节省其来往费用。被救助的刑事被害人赞扬检察院是真正向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的好单位。

3、申诉工作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今年控申科致力办好每个申诉案件,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上级院。全年市院共转发工作材料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为案件办理效果出色,工作经验总结及时,我院有个案件候选案件。

四、进一步做好思想建设工作

根据上级要求,在院党组的部署,控申科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实施和“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各阶段的自查自纠、自省自改,更深入地理解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对于人民检察官的意义,进

一步增强了控申干警的宗旨意思和执法理念,为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提供了保证。

此外,控申科在日常工作之余,注重业务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经常在检察长带领下,进行业务学习,全科室也时常共同学习讨论,学习之后注意撰写学习心得,总结学习成果。全年共学习了新修改的《国家赔偿法》、《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

五、明年工作安排

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在创新机制上有新突破,在促进发展上有新举措,由被动信访变为“主动出击”,坚持开展下访、巡访制度、带案下访,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建立大信访机制,加强与其他科室的联系,在接待群众的来访过程中,将举报中心接待与群众反映问题所涉及的部门首办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更好地做好有关解释工作,将控申工作做得更好。

控告申诉检察科

第11篇:控申总结[推荐]

2011年控告申诉检察科工作总结

2011年,XX院控告申诉检察科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新疆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在两级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 我院控申举报部门坚持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全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公正”的主题,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为重点,不断强化执法办案风险源头治理,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不断加强控申举报工作力度,改善接待环境,强化文明接待意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开展了控申举报各项业务。

一、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今年,我院继续把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强化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妥善解决涉检信访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化解涉检信访案件,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涉检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源头管理。一要深入排查,逐案建立台账。坚持每月一排查、每月一上报制度,彻底摸清底数,逐案登记,逐案落实解决

1方案。二要强化措施,提高息诉罢访率。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三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高质高效地办理案件。要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受理、及时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要切实提高案件的纠错能力和决定的执行力,最大限度地化解涉检积案。在办理涉检信访案件中,切实做到该纠正的错误决定坚决予以纠正,该赔偿的依法给予赔偿,防止初信初访变重复申诉上访。对于作出的纠正或者赔偿决定,要坚决执行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五要强化息诉,追求和实现最佳办案效果。运用疏导、协商等各种手段,做好善后工作,将依法妥善处理案件与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在止诉息访方面的职能作用。

二、深入学习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控申业务。

(一)、控申科在学习实践三项重点工作中,思想重视,部署周密,贴近实际,主要表现在:进一步坚定了正确的理

想和信念。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加强举报窗口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在加强举报窗口建设工作中:一是院党组始终把窗口建

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对信访接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解决。目前,我院对信访

件和举报线索由专人管理,使举报线索不丢失、遗漏,举报线索7日内分流。在来访接待工作中,坚持热情接待,举止文明,以“人民满意不满意”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采取首次接待责任制,承诺服务等措施。

(三)、为了规范接待工作,立足于办实事,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了防止上访户的产生,提高检察干警的责任心,我院明确了各部门各办案人的责任,使其在日常工作中就注意法制的宣传和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四)、控申科认真学习新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在分院主管检察长的主持下,两级院民行部门围绕国家赔偿法新修改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通过学习、理解能进一步促进检察人员依法严格行使职权,有效地制约检察权的滥用。对今后的工作起到积极指导作用。

三、完善举报工作机制,严格管理举报线索。

(一)、深入开展举报宣传,畅通举报渠道。采取灵活多样措施,扩大举报宣传效果,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的职能作用。在开展举报宣传工作中,我们主要作到了以下几点:

1、师电视台拍摄纪录片、编辑新闻等方式宣传法律宣传周的活动情况,扩大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影响,突出宣传检察机关反腐查案所取得的成果,增强群众举报的信心;

2、突出了宣传检察机关的受案范围和立案标准;

3、是突出宣传检察机

关管辖线索的比重,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

4、是突出宣传检察机关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特别是突出宣传署名举报反馈制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署名举报,提高举报线索的质量;

5、是积极探索灵活多样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集中举报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效果。

6、为方便群众参与举报,激发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根据分院党组安排,从6月22日—6月27日开展了主题为“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制作举报横幅1条,挂图30余幅,宣传材料1000余份(维、汉各500余份),接受教育的群众2000余人,并在十四师各个团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二)、严格管理举报线索。由专人管理举报线索 ,逐件登记。对举报线索首先由专人审查,审查意见由科长审核,做到准确分流。

(三)、以提高办案质量为目的,加大办理控告申诉 控申部门担负着对内制约、对外监督的职能,严格依照有关规定,根据首办责任制的要求,我们认真、稳妥地办理复查申诉案件,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到维持有理、纠正有据,不枉不纵。

四、工作中存在问题:

1、举报控告工作制度不健全不完整,制订的现有制度

不能有效执行。

2、控申检察工作队伍亟待进一步加强。这表现在: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控申检察工作涉及的法律知识面广,很多案件政策性特点明显,对工作人员要求较高;本部门的办案力度还不大,工作经验缺乏。因此积极开展各种控申检察业务学习,提高控申检察工作人员素质,增强办案能力是深化控申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3、控申检察工作对外宣传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影响范围不够,没有很好的宣传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要充分利用现代社会各种发达的宣传媒体如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以及利用各种机会如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散发传单、举行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好控申举报工作。

五、明年控申工作打算:

1、规范各类举报控告工作制度。

2、加强信息宣传调研的撰写,争取发表信息宣传调研。

3、加大同分院控申处的联系,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促进我院控申工作顺利开展。

4、严格依法进行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对依法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要严格依法进行复查,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及时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使有罪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无罪的人不致于受到刑事处罚,保

障法律的正确执行,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和田垦区检察院控申科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第12篇:控申科职责

负责对本辖区检察机关控告工作;受理公民的控告;受理公民的刑事申诉;受理服刑罪犯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承办由本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第13篇:人民检察院控申工作思路

2012年人民检察院

控告申诉科工作思路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控申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控申工作新问题、新情况的调查研究。

二、加大举报宣传工作的力度,结合扎旗的实际情况探索拓宽职务犯罪线索来源,积极引导群众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继续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深入宣传《信访条例》和《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引导群众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义务,合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接受群众对涉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监督。

三、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与本院刑检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开展个案救助,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四、继续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以开展下访巡访、联合接访为契机,加大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力度;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加强对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理。继续坚持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定期通报、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机制,保证“案结事了”,息诉罢访。高度重视对初

信初访的处理,加强涉检信访信息分析,查找执法环节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执法规范化的措施,加强涉检信访的源头治理工作。

五、做好举报线索的初核工作及刑事申诉、刑事赔偿工作。

2012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创新局面,为我院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贡献力量。

第14篇:浅谈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如何开展举报初核工作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浅谈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如何开展举报初核工作

浅谈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如何开展举报初核工作

摘 要 举报线索初核是检察机关对所受理的举报线索材料,为进一步分析、鉴别,判断是否有犯罪事实和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进行的初步的秘密的调查活动。举报线索初核是对职务犯罪进行立案前的必要准备工作,也是立案后开展侦查活动的依据和条件。本文将对如何开展举报初核工作,切实加强举报线索的规范化管理作一探讨。

关键词 举报初核 举报线索 管理

作者简介:江晖,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259-02

一、举报初核的法律规定及其重要性

控申举报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的“窗口”工作。控申举报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保障法律的公正实施,促进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控申举报工作的开展,不但是对完善检察工作的要求,更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2年版)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对案件事实或线索不明的,应当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收集相关材料,查明情况后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部门办理。举报中心对性质不明难以归口、群众多次举报未查处以及检察长交办的举报线索应当及时进行初核,查明举报的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是否需要立案侦查。控申部门初核是是后续侦查的前奏,是立案的基础。只有基础扎实,下一步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二、举报初核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控申部门举报中心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起到了线索提供的重要作用,但同时面临严峻的挑战,在举报初核工作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一)初核工作成案率低

有的基层院自侦和公诉部门警力配置都非常强,而控申和民行的警力配置薄弱;有的基层院控告申诉部门和民行合并,同时还兼预防工作。涉检信访数量不断增加,任务繁重。因此,控申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处理涉检信访工作上,导致举报初核职能弱化。同时举报初核工作受人员数量、素质等方面因素的制约,再加上有的办案人员重数量,轻质量的思想,受理后没有制定详细的初核计划就开展工作,或不严格遵照初查程序、初查时不认真、不仔细、不深入,结果造成初查质量不高,成案率低的现象。

(二)擅自扩大举报线索初查范围

有的基层院将一些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内或不属于控申部门管辖的举报材料变通后进行初查,有的基层院为了追求部门利益,对举报线索性质明确,可以归口的案件,以涉案数额小,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线索确定由控申部门初查,违反初查不接触被查对象和初查应该秘密进行等规定。

三、完善控申部门举报初核的措施

在实践中控申举报工作如何开展,无疑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课题。为此,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控申举报初核工作的开展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加强控申举报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干警业务素能

控申队伍建设是推动控申工作向前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无论在任何时候,控申举报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搭配合理的队伍。举报工作人员要直接面对各式各样的群众,涉及的事项多而杂,法律范围也较广泛。因此,控申部门必须配备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严谨、保密意识强、法律知识丰富、处理问题细心、耐心、且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廉洁执法的干警。另外,还必须注意控申部门人员的搭配,针对不同干警的特点,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以应对不同群众的来访出现的问题。必须加强控申举报业务学习,另外,由于科技的迅速发展,新事物新情况的不断涌现,要求控申干警积极主动学习政治理论,掌握党的方针政策,把握好工作方向,,不断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和新发展。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二)缜密实施初核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在办理控申举报案件时,办案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但要提高办案数量,还要重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举报工作的生命线。由于初查阶段检察机关不能采用强制措施,不得扣押、冻结财产,不得接触被举报人,因此,这个阶段的办案一般都具有隐秘快速的特点,举报中心要结合该阶段的办案特点不断改进初查方法,要做到把握立案好标准,分清主次;其次有必要建立立案前的初查案件移送标准和移送制度。克服和避免只求初查结案,只要能移送立案的“本位”思想。要注意扩大案件线索,不能囿于现有线索,要善于发现线索以外的线索,不断扩大线索渠道。对实名举报要做到100%的满意答复率,确保初查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防止重复访和越级访。因此,做好反馈工作和建立健全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制度,是鼓励和保护群众举报,提高举报积极性的一种有效方法。奖励情况要适时向社会公布,以弘扬正气,扩大影响,激励群众举报积极性,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

(三)完善举报线索统一管理机制

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直接依靠群众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作斗争的一项业务工作,因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是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效形式,应结合紧密联系群众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

一是在实际工作中要建立立案前的初核案件移送标准和移送制度,从而实现统一管理、归口办理、分级负责。要与纪检、监察、审计、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以及其他执法机关加强联系,建立协作初查办案、移送举报材料制度。

二是举报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最高检规定的举报线索开展初查、初核。正确认识和处理举报初核工作与涉检信访工作的关系,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案件在移交其他部门后继续跟踪、监督,确保案件的解决;对属于多个部门管辖的信访案件,可由检察机关牵头,进行协商解决,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把举报初核工作作为消化举报线索、切实防止涉检信访主、突发事件和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现象的发生的有力手段。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三是对举报线索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期限及时分流、及时催办。对拒不回复或者无故拖延、答复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举报信息全方位的情报机制

一要树立控告举报情报意识,加强举报信息情报工作,准时、正确地填报举报线索数据,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分析信息,对举报初核工作中的信息进行认真分析,从中捕捉和整理出那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并且有助于改进我们工作作风的信息源,认真归纳、分析、加工,进一步理清举报初核工作的思路,以便作出正确的决策。

二要加大举报宣传力度,创新举报宣传方式,坚持举报宣传周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并重,运用现代化的通信网络,建立起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快车道。让群众既可以运用传统的写信、走访形式向党和政府反映问题,又可以通过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网上信访等现代通信方式,快捷地向党和政府提出意见、建议、举报他人和反映诉求。

三要建立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交流机制,经常与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监所、民行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以及时获得信息,主动协调配合,形成全院一体的举报信息情报系统。

四要开发统一的举报案件线索管理系统,对举报线索进行电脑网络化管理,使举报中心与侦查部门之间案件线索的分流、移送、督办、催办、反馈查处情况的资源能有效共享和管理,从而做到受理、呈批、分流、协调、催办、反馈、答复一体化的机制。

参考文献:

[1]刘敏莉.举报工作疑难问题探讨.人文出版社.2010年版.

[2]张英杰.浅谈举报初查的方法.社会法制.2011(2).

[3]李永红.控申举报初查制度研究.法源出版社.2011年版.

------------最新【精品】范文

第15篇:国土部门五五普法先进事迹

在上饶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自1997—2004年连续七年被评为全省土地管理先进集体,2001年以来先后获得了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全国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土地执法模范县、全国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先进单位、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和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先进县等荣誉称号,这些荣誉的取得,与我局开展普法工作是密不可分的,现将2006年以来我局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做到组织和经费落实

经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我局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了明显增强,为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搞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学法、用法、守法上下功夫,我局把的领头羊“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纳入每年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使全局上下认识到: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基础工程,是实现“富民强县,加快发展”的重要保证,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同时,作为法制社会,不学不行,本职工作要做好,不学也不行,严格依法办事不学更不行。由于认识统一,我局干部职工学法的自觉性、责任性得到提高。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制定普法规划。“五五”普法启动年初,我局就深入基层就如何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制定了《**县国土资源局“十一五”依法治局规划》和《关于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同时,我局还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制定普法教育各项工作计划,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使依法治理及“五五”普法工作规划得到具体落实,全局的普法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2、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为“五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建立“五五”普法联络员,专门负责“五五”普法工作的联系和协调。三是成立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普法工作的日常事务。

3、保证普法经费。局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均将普法经费落到实处,确保“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和硬件的添置。同时规定,五五普法宣传材料、宣传用车、普法培训班等工作,做到优先安排,为保障普法工作的落实提供了有力地经费保障。

4、狠抓制度落实。根据“五五”普的领头羊法的总要求,每年定期召开两次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定重大法制学习教育活动安排,分析矛盾纠纷隐患,研究排查措施,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每年都及时征订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和报刊,要求大家以集中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普法学习与实际工作业务学习相结合,做到定期检查,督促落实,确保普法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做到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落实

几年来,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我局“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结合本职工作,重点举行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知识学习。并邀请县法制局、县党校等单位有关同志进行辅导和讲解。二是积极参加市、县级组织的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学习,领导带头,全员参加。

(三)围绕中心,坚持标准,做到各项工作落实

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近年来,我局围绕地方经济这个中心,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抓好普法培训的同时,我局十分注重抓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保证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我局每年都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及“12·4”法制宣传日的有利契机,开展较大规模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专业法律法规。机构改革工作职能转变后,我局能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在加强《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身学习的同时,也加强了对外界宣传教育工作。如利用宣传车到各乡镇巡逻宣传;在今日**报设置专刊,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xiexiebang.com范文网[CHAZIDIAN.COM]

第16篇:检察院控申科科长事迹材料

***,男,现年36岁,1969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1987年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边防局服役,1989年8月加进中国我党,90年12月在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武当山派出所工作,1992年11月调进丹江口市人民***工作,前后在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武当山检察办事处任职,曾屡次取得院先进工作者,十堰市、丹江口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现任丹江口市人民***控告申诉科科长,正局级检察员,一级检察官。在工作中,***同道始终牢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牢固建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认真学习,研究方法,应用艺术,为群众解决了大量实际题目,与群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化解了很多濒临激化的矛盾。勤学苦练 爱岗敬业2002年中旬,***同道从武当山检察办事处到控申科负责,控申部分是检察机关一个主要业务部分,承当着刑事申诉复查、刑事赔偿、初查、信访接待等任务,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窗口,工作既忙乱又辛劳,还要受气,一般年轻干警都不愿干这个工作,***同道服从领导安排,无怨无悔来到控申科,为了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他学习了与控申业务相干的大量法律规定,调阅了控申科近几年来办理的所有申诉、赔偿案件、处理的集体访、告急访、上访老户等疑问案件和举报初查案件的卷宗,认真学习办案方法和接待经验,主动向同道们请教。在加强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他还留意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广泛地学习哲学、逻辑学、心理学等相干学科知识,进步自己理论水平,并联系实际研究接待工作中的语言表达艺术,进步工作质量,可以说,工作之余和大部份闲暇时间,他都是在学习中度过的,经过艰苦努力的学习,很快适应这项工作,成为一位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控申工作职员,并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在把握一定的控申检察业务理论后,***同道还重视理论结合实践,不断从实践中积累经验,几年来,只要是碰到群众上访特别是两访一户等疑问信访,他都主动接待,不断学习同道们的工作态度、接待经验、答复技能,进步本身接待水平。在接待疑问信访的时候,他重视引导群众处于安稳的情绪,努力使反映题目能做到客观冷静。在办理刑事申诉、刑事赔偿案件时,他不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通过办案,认真分析造成申诉和赔偿的缘由,组织科里的同道们一起剖析题目产生的本源,积极向办案部分和院领导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题目和不完善的地方,以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出现。文明接待 维护稳定***同道始终以为,在我们控申部分接待的来访者中,部份是最基层的群众,除个别情况外,他们反映的题目一般都事出有因,只是由于题目得不到美满处理才来到检察机关讨个公道。在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在困难的时候找到我们,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我们是人民***,检察干警是人民公仆,必须站在人民的态度上,一切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动身,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接待来访群众时,他做到了来有迎声,走有送声,处理题目有回声;把群众反映的题目记清,上访人的权利义务讲清,群众举报的题目查清,上访人要找的部分指清。真心诚意的为群众排难解纷,让群众对检察机关有亲切感、安全感、暖和感、信任感,二年来共接待群众来访251件292人,批阅信件558件,就地化解集体访22起,集体访18起,消除越级访、进京访隐患,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17篇:控申科廉政建设措施

XX区检察院控申科

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措施

根据本院纪检组的通知要求,控申科结合部门特点及2010年部门工作计划,制订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措施,具体如下:

一、武装思想,提高认识。检察院的工作职能体现在反腐败,而控申科作为接受举报信息、进行案件初查的部门,是一切反腐败工作的源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肩负着如此重要的任务,控申干警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从思想源头抓起,充分认识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只有明白两项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更好地认清形势,严格按照部署,深入扎实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自身反腐败工作,为人民服务,提高检察干警的执法公信力及廉洁形象,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

二、严格要求,认真落实。热心接听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坚持使用高检院规定的文明用语,杜绝工作忌语。详实记录举报信息,尽快做好案件分流,慎重调查,及时处理,尽早反馈举报人,坚决杜绝说清、送礼、请吃等现象,严守办案纪律,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认真查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持“执法无小

事,群众利益无小事”,打造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提高检察干警队伍形象。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的大局观。同时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上来,不断强化两项工作措施,加强和改进控申工作实践。

XX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

第18篇:检察院控申个人事迹材料

xxx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by wylhj11

1xxx同志自1996年到检察院工作至今,已有10年,她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视检察事业为生命,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和清醒的头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学习,公正执法

为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xxx同志加强学习与控申工作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敢于在办案实践中运用。此外,她还善于分析控申工作的特点和难点,总结办案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结合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工作,经常撰写调研文章。由于她的不断努力,使本院的控申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观念、执法力度、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通过学习,她深刻认识到做好控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的“阳光接待”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教育活动,她与全科干警共同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增强大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和办案安全教育。与全科干警一道,坚决执行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xxx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转变观念,开拓进取

控告、申诉,举报工作是检察院面向社会的“窗口”,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xxx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看似简单的接待工作,但要让来访者满意是很不容易的,xxx同志在控申工作调整后,积极向领导出主意想办法,在全市率先提出:控告申诉、举报工作应当实行“阳光接待”。“阳光接待”就是让来访者知道办案流程,知道证据链条,知道疑罪存无的法律原则,让其亲自看书,学法律,司法解释,取得来访者的信任理解。这项工程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增加了来访者的理解,化解了不少不必要的误会。她本人自~年以来共接待来访者群众400多人次,举报信件35件,初查30件,转公安机关10件,立案5件,转反贪9件立案6件,转渎检7件,转公诉2件,转民行2件,初查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普遍赞誉。

三、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年以来,控申部门坚持“两访一户”,采取定任务、包调查、包处理、包思想的“一定三包”措施,搞好“重点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xxx同志在主管副检察长和科长的带领下明确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对那些要求过高的来访人员,尽量劝导、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对赴京进省的集体访、个人访苗头,实行主管检察长包案,限期解决,坚决做到稳定住、疏导开、处理好,决不允许因我们的工作失误出现新的信访积案和上访老户,力争把涉法信访问题解决在本地区、本部门。

xxx县保和乡乔沟村某,78岁,1995年与保和乡政府工作人员胡宝之子发生矛盾,因受其子和其妻子的的谩骂和后来胡宝的谩骂气病,到县医院检查为脑血管崩裂,住院花去20000元,多年来想告状终因不能走路,以致到现在才提出告状,要求胡宝赔偿损失,xxx同志耐心地听完胡某告状理由后,对其进行了细致法律事实和管辖规定的通报,告知此事归法院管辖负责处理。胡某愿意到法院去告状, 那天是7月9日,天下大雨,胡某身披个塑料布,行走十分困难,梁鹏和科长一起把胡某从沙发上搀起扶上车,开车把胡某送到法院。后因其交不起诉讼费而放弃了要求胡宝赔偿的诉求,但又提出胡宝身为国家干部支持儿子违背计划生育,如若不真拿命担保。我们接访人员讲,计划生育是计生委管,你应该到计生委去反映,胡某愿意到计生委反映,因怕没有熟人告状无门要求引见,因胡某年近80岁行走不便又不认识人,xxx同志就挽扶着胡某和其一起道到计生委反映,计生委的同志知道来意后说,象你们检察院这种态度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马上向领导反映进行调查。计生委很重视,调查后情况属实,特奖励胡某200元,胡某也很满意又专程来科表达了自己的心愿说:事情解决的很满意,我不在跑了,在家安心生活,安度晚年。此后,胡某年近80岁高龄,只要进县城必到控申科坐坐,为的是检察院工作人员没有官老爷架子,说话心是里热呼。

涉民无小事!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四、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多年来,她一直坚持在工作第一线,始终面临着~和反~的严峻考验。但她却能够时刻保持清醒和坚定,做到了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在初查案件线索中,能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廉洁从检。~年9月,在对一农村干部涉嫌滥用职权案进行初查时,她得知自己的爱人与嫌疑人的爱人同在一个单位工作,又住在同一个大院内,但她不因为是熟人而徇私情。为避免办案中的干扰,她巧用侦查技巧,以民事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诉为由,与民行科的同志联合进行初查,隐蔽了调查的意图,达到了初查目的。当其家人给xxx同志送来价值500元的超市购物卡时,被她婉言拒绝。在工作中,她从来没有吃过当事人一次请,也从没有发生过办私案、办人情案的现象。

五、关注民生,为百姓服务

作为一个检察院干警和县政协委员,xxx同志深知自身的责任重大,一方面要做好本职工作,积极维护地方稳定,一方面又要深入群众,了解民生,关注社情~,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谏言献策。她利用工作和休息时间,经常深入群众,和他们一起沟通、交流,倾听百姓呼声,积极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反映,寻求解决办法。在工作中她对每一个带有全局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在做好处理工作的基础上,还积极的分析,不断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向党委和政府反映。一年来,她共走访群众200多人次,提出意见、建议10多次,从而也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积极评价,都说她是百姓的“贴心人”。

&nbs

p;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19篇:检察院控申科工作报告

一、单位简介

**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全称控告申诉检察科,下辖三个内设机构,即举报中心、刑事申诉办公室、刑事赔偿办公室。控申科现有人员5人,科长1人。

控申部门的具体职能就是,受理来信、来访,承办涉及刑事问题的控告、举报、申诉、自首的案件、刑事赔偿案件和符合规定的其他事项;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案件和事项;统一管理举报线索,认真做好线索分流工作;及时反馈信息,综合分析信访情况,为领导决策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可能激化的矛盾;做好检察机关的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在行将过去的一年里,**区院控申举报工作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文明接待室的创建工作,在“窗口”建设中不断强化公正司法、热情服务、文明接待、规范管理的意识和措施,认真落实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创建水平,在为群众办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一年来,我们以争创“文明接待室”的活动为动力,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依法认真负责地接受处理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举报。努力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以实际行动展示了检察机关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精神风貌,切实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1、强化文明接待室的规范化建设,在接访中实行人性化管理,努力提高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多年来,**院对控申举报工作高度重视,以举报工作为“龙头”,以创建文明接待室为契机和动力,狠抓控申举报工作规范化的建设。

在接待工作中控申科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信访问题为核心,不断完善常年接访、定期约访的制度。坚持“热情服务,勤政为民”的宗旨,实行“五心”服务,即接待来访人热心,了解问题耐心,解答疑问细心,服务群众诚心,处理案件公心。认真听取每位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对来访者承诺“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抓住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早发现、抓苗头,把各类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多年来,受理的各类信访案件无一起出现赴市到省进京的现象,有力地维护了**区的社会稳定。

2、全力做好维稳工作,确保全国“两会”和奥运会、残奥会的顺利召开

2008年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年,全国两会的召开、以及举世瞩目的奥运会、残奥会的同时举行,给信访和维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了新的考验。控申科的全体干警增强责任感,齐心协力,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没有出现一起赴省进京上访案件。由于成绩突出,被徐州市院授予“2008年奥运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同时**同志被评为全市控申系统优秀科长。

⑴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排查化解涉检信访工作

为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区院根据上级院有关精神,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检信访稳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涉检信访的排查、上报等具体事项,对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环节进行重点排查,对涉检信访的重点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梳理,并定领导、定部门、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逐一做好说服化解工作,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⑵认真实行多项维稳制度

为了保证维稳工作确实落到实处,**区院在成立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多项制度。一是实行领导带班,全体干警值班制度。二是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制定专人每天下午定时向市院控申处和区委、区政府报告**区院维护稳定工作情况。三是实行全员干警

备勤制度。每位干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随时联络、随时行动。⑶认真做好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分队

按照高检院、省院、市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充实信访应急预案。为了确保能够及时、高效地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成立了由一名副检察长任队长的应急小分队,在资金和车辆上给予了充分保障,随时待命处置进京、赴省集体访、告急访和非正常访。

⑷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涉检信访问题的解决方法

控申工作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着新的挑战。仅仅依靠程序化的方式,有时很难化解涉检信访问题。因此,创新有效且多元化地解决方法成为控申干警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如今年在对待上访老户的问题上,控申部门采取了公开答复听证会的形式成功解决了问题。听证会在市院的主持下,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政法委成员、信访局成员、上访人所在的街道、社区代表及其亲近的人员参加。会上,出示了大量相关证据和调查材料,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举证、质证和辩论,使听证人员充分了解了案情,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会后,还对上访人又做了必要的息诉工作。

3、紧紧围绕“依靠群众惩防并举”举报宣传主题,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根据高检院关于开展举报宣传周的统一部署,**区院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依靠群众,惩防并举”的举报宣传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举报宣传周活动。

(1)深入涉农办事处,积极开展检察机关“三个专项工作”活动紧紧围绕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和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三个专项工作”活动,向苏山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村民小组和村民发放了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法律知识试题,发放了开展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信息收集卡,发放了检察机关检风检纪监督表。还针对涉农办事处的特点,编写了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典型民商案例和刑事案例的《以案说法手册》,《居民行为规范及法律服务手册》,引导广大村民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保护自己,同违法犯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2)深入利国铁矿积极开展举报宣传

**区院来到历史悠久、拥有丰富矿产资源的利国铁矿开展大型举报宣传活动。检察人员向群众介绍了“三个专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向广大群众介绍了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受案范围,向咨询的群众介绍了举报须知、举报注意事项、对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有关内容,引导群众“举报什么”、“怎样举报”,积极投入到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行列,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3)市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孙光永同志在**院认真接待来访群众

市院党组成员、反贪局长孙光永同志深入**区院进行检察长巡回接访。在接访中,孙光永同志结合全国“举报宣传周”,向举报人宣传了检察机关举报保护、举报奖励和实名答复的有关规定,打消了举报人的疑虑,举报人当即表示以实名举报。同时对举报人到检察机关积极举报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告之举报人在注意自身安全的同时,还要保守举报秘密,减少重复举报、多头举报。

(4)召开全区三项专项工作动员大会

**区高度重视,专门听取了检察院关于三项专项工作的汇报,召开常委会进行了专项的部署,同时召开全区三项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会上检察长张金辉宣读了《**区检察院开展三项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副检察长查新民从八个方面详细解释了开展三项专项工作中所涉及到的罪名、案件管辖范围、立案标准等内容,有力地促进了三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5)送法进校园,引导广大学生遵纪守法

**区院深入辖区新陈庄小学,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树立良好法制观念,做一名守法守纪的好少年”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宣传课。通过宣传挂图、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激发了广

大学生的学法兴趣,引导学生远离犯罪,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4、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加强控申队伍自身建设

今年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科干警积极参加全院学习讨论,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同志的讲话,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的讲话,以及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徐华成的讲话,还参加了市院组织的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专题培训班。在学习后,更是以“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精神为指导,在控申的实际工作中,自觉树立执法为民、服务大局和为民服务的意识,有力地促进了控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5、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光荣称号

由于控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心系上访群众,公正执法,无私奉献,努力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耐心倾听上访人员的呼声,深入调查研究,做了大量地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维护了公平正义,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2008年2月,**区检察院控申科再次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区人民检察院控申科科长:**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第20篇:检察院控申个人事迹材料

***同志自1996年到检察院工作至今,已有12年,她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视检察事业为生命,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和清醒的头脑,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争创“文明接待室”为载体,以集中处理涉检上访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对外监督、对内制约的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使命,为构筑和谐社会全力维护稳定大局,推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学习,公正执法

为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需要,***同志加强学习与控申工作有关的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敢于在办案实践中运用。此外,她还善于分析控申工作的特点和难点,总结办案中的成功经验和不足,结合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工作,经常撰写调研文章。由于她的不断努力,使本院的控申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党的xx届五中全会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观念、执法力度、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通过学习,她深刻认识到做好控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的“阳光接待”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教育活动,她与全科干警共同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增强大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强化思想作风建设和办案安全教育。与全科干警一道,坚决执行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转变观念,开拓进取

控告、申诉,举报工作是检察院面向社会的“窗口”,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看似简单的接待工作,但要让来访者满意是很不容易的,***同志在控申工作调整后,积极向领导出主意想办法,在全市率先提出:控告申诉、举报工作应当实行“阳光接待”。“阳光接待”就是让来访者知道办案流程,知道证据链条,知道疑罪存无的法律原则,让其亲自看书,学法律,司法解释,取得来访者的信任理解。这项工程实施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增加了来访者的理解,化解了不少不必要的误会。她本人自XX年以来共接待来访者群众400多人次,举报信件35件,初查30件,转公安机关10件,立案5件,转反贪9件立案6件,转渎检7件,转公诉2件,转民行2件,初查挽回经济损失5万多元。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普遍赞誉。

三、勤奋工作,爱岗敬业

XX年以来,控申部门坚持“两访一户”,采取定任务、包调查、包处理、包思想的“一定三包”措施,搞好“重点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同志在主管副检察长和科长的带领下明确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对那些要求过高的来访人员,尽量劝导、妥善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对赴京进省的集体访、个人访苗头,实行主管检察长包案,限期解决,坚决做到稳定住、疏导开、处理好,决不允许因我们的工作失误出现新的信访积案和上访老户,力争把涉法信访问题解决在本地区、本部门。

控申部门先进事迹材料
《控申部门先进事迹材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