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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9-05 08:33:27 来源:应急预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青羊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成都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青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属学校和直属单位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主要包括:

1.3.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校内外涉及师生员工参与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课、罢餐、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1.3.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

包括:学校楼道馆舍等发生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事故;校内交通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集体活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后勤保障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1.3.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

包括:发生传染病疫情,集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及其它(可能)损害师生员工健康安全的事件。

1.3.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包括:气象、洪水、地质、地震等灾害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种次生及衍生性灾害。

1.3.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

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1.3.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故

包括:教育系统统一组织的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制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失(泄)密事件;在考试、评卷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等。

按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影响范围等,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

切实履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能,把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公共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1.4.2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准备工作。

1.4.3分级负责

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政府的统一领导,按照“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区教育局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做好事件处置、指导和督促工作。

1.4.4反应迅速

局机关、学校和直属单位必须完善领导小组内部的分工协作,同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快速的反应机制。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应根据事件类型、级别等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尽量减少损失和危害。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教育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分管相关工作副局长

成员:行办、党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督导室、计财科、思教办、资源办、招办、后勤办、勤工办、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定期分析形势,加强预警预报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和措施,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组织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教训;重大问题及时报告、请示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日常工作由行办承担,主要职责是收集分析区属学校(直属单位)的情况,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督促各区属学校(直属单位)落实工作,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2.2各专项处置工作组及主要职责

区教育局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性质和等级安排任务;迅速成立工作组到现场;及时报送信息及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援助;督促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

2.2.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行办、党办、思教办、人事科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行办

成员:党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思教办、督导室、计财科、资源办、招办、后勤办、勤工办、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2.2.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行办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行办

成员:党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思教办、督导室、计财科、资源办、招办、后勤办、勤工办、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2.2.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思教办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思教办

成员:党办、行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督导室、计财科、资源办、招办、后勤办、勤工办、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2.2.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后勤办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后勤办

成员:党办、行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思教办、督导室、计财科、资源办、招办、勤工办、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2.2.5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教育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

成员:党办、行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思教办、督导室、计财科、资源办、招办、后勤办、勤工办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通过技术手段实施监控区属各学校的网络机构,及时制止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大面积传播,处置校园网遭受大范围攻击和其他严重事故。

2.2.6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局长

副组长:招办主要负责人

日常工作:招办

成员:党办、行办、人事科、小教科、中教科、成教科、思教办、督导室、计财科、资源办、后勤办、勤工办、教培中心、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等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

3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工作

3.1预防预警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要把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工作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结合日常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提高指挥和实战能力;随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3.2信息报送

3.2.1信息报送原则

迅速: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报告;

准确:信息内容必须客观具体,不得漏报、谎报、瞒报,事情发生变化的情况应及时续报。

3.2.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

区教育局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迅速根据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立即电话通知相关人员;情况严重的报告各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与事发学校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和及了解事件发展态势。

(2)文件报送

报告工作组组长的内容要有书面材料,并根据相关预案和领导批示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区教育局要及时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3.2.3信息保送的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事件、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和当地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5)事件处理过程和结果;

(6)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4预防预警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区教育局同时将情况报告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4.2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全力进行应急处置。区教育局同时将情况报告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4.3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主要负责人及时到现场组织协调,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区教育局启动应急预案,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带队到现场协调、指导。

4.4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区教育局指导各学校和直属单位进行处置工作,必要时区教育局派工作组到现场。学校主要负责人到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5应急预案的启动

应急预案由区教育局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启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立即执行。

5应急保障

5.1人员保障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在位在岗和通讯畅通,同时应组建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加强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协同能力,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确保关键时候能发挥作用。

5.2物资保障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事先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所安排,加强与政府部门专用物资储备部门的联系,确保紧急情况下物资能及时足额到位;并有一定的应急物资储备,合理存放,确保紧急情况下的必需。

5.3经费保障

区属各学校和直属单位每年应在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应急资金,专款专用。

6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按照《成都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青羊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我区教育系统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规模、紧迫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等,划分为四个等级。

6.1.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聚集事件失控并走出校门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连锁反应,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Ⅰ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6.1.2重大事件(Ⅱ级)

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范围串连、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迅速扩大并出现多校串连的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Ⅱ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6.1.3较大事件(Ⅲ级)

单个突发事件引起连锁反应,校内出现横幅、标语和大(小)字报,有关讨论已成为校园网内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校内局部聚集一次(累计)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端;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Ⅲ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6.1.4一般事件(Ⅳ级)

群体性事件呈萌芽状态或事件虽处单个状态但已引起师生员工关注,可能引发聚集;师生员工出现少数过激言论行为,校园内(校园网)出现大(小)字报;视情况需要应作为Ⅳ级事件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态发展变化及时确认事件等级,以调整应对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6.2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预警

6.2.1预防和预警工作

(1)建立不稳定因素定期分析制度。经常深入学校,及时掌握各种动态,做好情况分析,加强教育引导,防范敌对势力的煽动。

(2)提高工作的针对性。高度重视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影响,特别是容易激化师生情绪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3)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机关和学校

推荐第2篇:阜新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阜新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07-6-6 8:14:00 来自:市政府应急办

1 总则

1.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市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3.1学校稳定、治安和网络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

1.3.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3.3事故灾害与自然灾害事件。事故灾害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自然灾害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1.3.4网络、信息安全事件。利用网络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1.3.5考试泄密、违规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1.3.6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市教育局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一把手”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1.4.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1.4.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1.4.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1.4.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5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重大事件(II级)、较大事件(III级)、一般事件(IV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阜新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市教育系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向其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2.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教育科,日常工作由安全教育科承担。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学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各地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1信息报送要求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各县区教育局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市教育局,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I级事件,可直接报市教育局,同时抄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

(4)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 ,在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公安等机关报告。

3.1.2信息报送形式

(1)凡各级各类学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再逐级上报,进一步核实情况,并按领导要求和本预案职责开展工作。

(2)紧急文件报送

突发公共事件执行电话报告后,接报单位、接报人应当立即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相关预案和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局领导意见,报告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并根据局领导意见,编发信息专报,报告市委维护稳定办公室、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3.1.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况、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3.2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要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信息,新闻发布工作由市教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发布。必要时,请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协调。

4 应急保障

4.1信息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传送、处理等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4.2物资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4.3资金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争取财政部门将学校安全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4.4人员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但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人员组成。

4.5培训演练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4.6其它保障

涉及到医疗、交通、治安等方面保障,请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支持。

5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与等级划分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教育系统比较敏感的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

5.1.1特别重大事件(I级):人员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级的事件。

5.1.2重大事件(II级):人员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I级对待的事件。

5.1.3较大事件(III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内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II级对待的事件。

5.1.4一般事件(IV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IV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加大应急处置力度,提高应急处置的针对性、时效性。

5.2应急处置

5.2.1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

(1)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学校在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成立现场指挥部,并适时组成工作小组,迅速深入各相关学校,靠前指挥,果断处置。必要时市教育局领导小组派出专人赴现场指导、督促和调查。并将事件结果报市委、市政府。

(2)一但师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混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校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校系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年级、年级不漏班、班不漏人;老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3)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做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4)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执行。

5.2.2重大事件(II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及时深入事发学校,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对危害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出现合法集会、游行时,要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领导、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5.2.3较大事件(III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工作预案,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事件引发的原因,认真处理,通过班主任或学校领导亲自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5.2.4一般事件(IV级)的处置

各学校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5.3善后与恢复

各级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的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5.3.1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当地综治委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5.3.2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后期处置的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社会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5.3.3事件结束后,教育行政部门要敦促学校总结教训、加强管理、整改隐患、巩固稳定局面,防止相关事件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发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形成总结分析报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报上级政府。

6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6.1.1特别重大事件(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6.1.2重大事件(II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6.1.3较大事件(III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6.1.4一般事件(IV级):对个体造成的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6.2应急事故处理办法

6.2.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蔬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报警。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注意不能组织学生参加),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妥善安置伤病员。

(4)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6.2.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迅速组织校医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并立即拨打120请求卫生救护。积极有序的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

6.2.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学校必须建立学校领导、教师在学生上下学和上下课期间在楼道、楼梯等关键部位的值班、站岗制度,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坚决避免踩踏事故发生。

(2)学校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事发学校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和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员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6.2.4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态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迅速组织校医和有关人员抢救伤病员,并立即拨打120请求卫生救护,积极有序的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

(4)如果发现造事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5)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6.2.5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学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品泄露,应及时向当地教育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隔离区。

(3)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报后,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协同政府有关专业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并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肮脏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4)初步查明情况后,要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如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的,学校与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7)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8)重大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6.2.6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拨打120,组织抢救,同时向交警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好肇事人,寻找证人。

(3)学校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

6.2.7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群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进行抢救工作。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维护好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当地政府和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6.2.8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

(2)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3)事件发生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求助和自救工作。

(4)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6.2.9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引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6.2.10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它注意事项

(1)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求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3)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置,不能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4)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6.3善后与恢复

6.3.1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也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秩序。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到: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购买保险的伤亡人员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稳定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的侦破调查工作。

6.3.2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当地政府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7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7.1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7.1.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 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发生在学校的,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1.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1.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县(区)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1.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100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学校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2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7.2.1初次报告

(1)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I级)或者重大(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直至市委、市政府。

(2)进程报告

I级和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进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每日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III级和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市教育局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

7.2.2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7.3应急处置

(1)立即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2)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使用可疑中毒食品、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3)与中毒或患病人员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的情绪。

(4)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人有亲密接触者实施隔离,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对学校不能解决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6)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学校在迅速采取抢救、控制措施的同时,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处置工作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进行。

(7)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根据需要迅速决定要求上级部门派专家组进行救助指导。

(8)及时通报信息,要及时部署未发生事件的学校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在本区域学校内蔓延。

(9)根据事件性质,应急处置工作组要实行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协调、指挥事件的处理工作。

(10)组织卫生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评估。

(11)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派人协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学校、组织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和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1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相应应急处置工作意见。

7.4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课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进行通报,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8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8.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I级—III级。

8.1.1 I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8.1.2 II级事件:是指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8.1.3 III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8.2应急处置措施

(1)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保护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稳定。

8.3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系统的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1)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逐级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救灾指挥立即运作,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2)迅速召开教育系统紧急会议,通报灾情,成立应急指挥部,协助上级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视情况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3)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迅速组织人员做好抢救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灾区进行援助。

(4)视情况向灾区发出慰问电、派出工作组、组织救灾物资。

(5)积极做好人员抢救、工程抢险、医疗救护、卫生防疫、重大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应急资金准备、协助公安和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灾害损失评估、接受外援、宣传报道、涉外事务等工作。

8.4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9 教育考试保密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9.1泄密危害等级划分

9.1.1黄色级

一个考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没有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传播范围有限。

9.1.2橙色级

(1)二个以上(含二个)考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没有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传播范围有限。

(2)一个以上考区(含一个)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传播范围较广。 9.1.3红色级

两个以上(含两个)考区使用的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传播范围广。

9.2危害等级确认程序

(1)发生地保密应急领导小组做出初步判断。

(2)市保密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方面情况后提出处置意见。

(3)市保密应急领导小组确认泄密危害等级。

9.3应急处置措施

9.3.1黄色级处置措施

(1)发生泄密突发事件,市保密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按本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相应工作。

(2)根据掌握情况及时确认泄密事件等级,制定泄密事件补救措施,并上报市委保密委员会领导及省国家保密局。

(3)试卷在存放点被盗泄密,应及时通报公安机关追查和采取措施,并派工作人员协助公安部门及时破案。

(4)在泄密案未破案之前,应及时会同新闻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闻媒体对泄密信息有关情况进行报道,造成社会动荡。应及时会同市信息产业局加强对互联网监控,防止试卷泄密信息在互联网上散布。发现或得知有关网站发出此类信息,应建议立即采取封闭措施。

(5)试卷在运送途中发生意外情况泄密,应迅速通报公安机关,并请求增派警力保护现场,采取措施,隔离相关人员,全力保护试卷安全,防止泄密范围扩大。

(6)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在弄清泄密案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9.3.2橙色级处置措施

(1)属于橙色级“情况一”泄密状况的,应采取本预案黄色级应急处置措施。

(2)属于橙色级“情况二”泄密状况的,应采取本预案红色级应急处置措施。

9.3.3红色级处置措施

(1)及时督促有关新闻单位媒体按照上级批准的统一报道口径和有关保密规定要求,搞好正面宣传报导,防止社会出现不稳定情况。

(2)及时派人参与公安部门案件侦查,协助公安机关及时破案。

(3)积极协助市应急处置小组,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安抚和善后工作。

9.4应急预案实施办法

(1)各县区及有主考工作任务的部门(单位)根据市《保密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考试泄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保密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2)发生试题泄密突发事件,发生事件所在地或部门(单位)保密应急领导小组应在半小时内报告市保密应急领导小组,市保密应急领导小组应在接到报告后10分钟内报告市有关领导和上级保密部门,同时,要立即制定补救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10 网络和信息技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0.1网络和信息安全风险分类和事故等级划分

关键设备或系统的故障;自然灾害(水、火、电等)造成的物理破坏;人为失误造成的安全事件;病毒蠕虫等恶意代码危害;人为的恶意攻击(包括拒绝服务、系统入侵、篡改主页、窃取敏感信息、散布有害信息等)。

10.1.1 I级事件 长时间的全局性重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国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8小时。

10.1.2 II级事件

较长时间的全局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国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2小时,小于8小时。

10.1.3 III级事件

全局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国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超过30分钟,小于2小时。

10.1.4 IV级事件

短时全局性事件。即国际国内主要互联、国内主干网络中断甚至是全部中断小于30分钟。

10.2应急准备

各级网络和信息管理部门要明确职责和管理范围,做出被管对象和相应风险列表文档。

阜新教育信息网的监测管理由市教育局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县区网络由县区教育局负责;各学校网络由学校负责。

各级网络和信息中心按要求安排应急值班,并将值班安排上报。确保到岗到位,联络畅通,处理及时准确。

10.3具体措施

(1)物理环境 建立落实管理制度和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安全、可靠、稳定运行的机房环境,并落实以下预防措施。

防火、防盗、防雷电、防水、防静电、防尘,对运行关键部位实施7×24小时保卫。禁止任何非授权人员进入。 建立备份电源系统,并定期检查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建立重大安全事件发生时的人员疏散机制。

对所有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等基本技能进行培训。

(2)网络设备和通信线路

核心设备和线路备份,避免单点故障。

核实路由器操作系统安全、打过补丁。

禁止授权访问,授予管理员不同权限,关闭非必要服务。

采用认证方式避免非法接入和虚假路由信息。

实时监视和入侵监测,及时排除故障、处理攻击。

保证足够宽带,防止突发流量造成拥塞导致网络瘫痪。

(3)计算机系统

重要系统采用高可靠硬件、稳定软件、备份等措施,落实数据备份机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安装稳定的操作系统和最新补丁,并定期更新。

关闭所有不必要服务、帐号。

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病毒定义码。

严格限制内部用户的访问权限。

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对关键系统实施全时动态监测。

对重要的数据定期备份。

(4)重要的信息系统

重要的信息服务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建立严格的信息上网审查制度。

为避免域名系统的单点故障,建立至少主辅备份,并分布在不同的子网网络,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

对于单位或部门的主页,除了严格配置主机系统安全以外,应该建立防火墙保护主机的安全。

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立7×24的全时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各级网络边界控制

在各单位局域网边界建立防火墙,在重大安全事件爆发时可以实施访问控制。

在邮件服务器前配置反病毒和反垃圾邮件网关。

安装入侵检测系统,监测攻击、病毒和蠕虫的发展,及时发现重大安全攻击事件。

控制有害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建立网关控制、内容过滤等控制手段。

10.4报告

所管辖范围内的管理对象发生事件后,立即启动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分析、定位事件的来源和危害程度。

出现部门内所管辖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时,一般事件在部门内报警并作相关处理。重大事件和影响超出本部门管辖范围时,向管理上级紧急报警。必要时逐级上报。

一般安全事件,可向入侵者所在的网络管理员投诉;严重安全危害事件(如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涉及破坏国家信息安全的反动政治言论),应当及时消除、保留证据,并按应急组织体系向上一级报告,请示进一步处理的决策;市教育局有关部门通报市信息产业局、市公安局等部门。

10.5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10.5.1网络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网络环境安全相关事件由各信息中心负责处置。对火灾、盗窃、破坏等紧急事件按照国家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影响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由市教育局统一处置。

遇供电相关紧急事件,由市教育信息中心作紧急现场处置,根据停电时间、用电功耗、电池电能储备、供电管理部门信息、网络和信息运行情况等条件作调度,包括次要系统停电减轻负载等措施,密切跟踪参数变化并反馈调整控制,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10.5.2网络运行事件处置

网络运行相关事件由各级网络中心运行部门负责,重大事件立即向中心应急工作组负责人报告。事件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

10.5.3网络攻击事件处置

由所属各级网络或信息管理中心按部门分工和应急流程处置。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

(1)通知应急负责人和中心主管,决定上报或通报。

(2)按预案通知相关管理员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3)处置人员记录事件处理步骤和结果,总结报告。

10.5.4信息安全事件处置

发生信息安全事件应紧急通知信息主管负责人,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10.6应急保障

10.6.1组织保障

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以及安全管理协调与沟通工作。负责教育信息系统主干网和集中管理的信息资源的安全保障,网络应急处置,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协调机制以及安全管理要求,负责与市信息产业局、市公安局等单位的网络运行安全技术支撑机构之间的日常配合和协作。负责本网络的安全运行保障,建立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各学校负责本单位网络与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

10.6.2通信保障

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收集、建立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应急联络信息。

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建立本地区范围内的应急处置通信联络信息,以及与省安全管理部门、运行安全支撑机构之间的业务联系信息。

上述联络信息需及时更新,确保应急联络渠道畅通。

10.6.3环境保障

市教育信息中心负责建立并保持本中心的电力、空调、机房等网络安全运行基本环境。

10.6.4技术保障

市教育信息中心应建立起符合要求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支持力量,并对接入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

10.6.5流程保障

市教育信息中心要建立起所管辖范围的网络和信息应急处理流程,负责应急处置各类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安全事件处置根据事件出现的位置和范围,按分级原则进行。出现本层次应急处理流程中断、应急处置无法进行,或者事态范围扩大超出本管理区域时,按照事件升级的原则向更高层次紧急通报处理,避免延误。

10.7善后和恢复

对网络和信息应急事件,除在事发时按要求上报信息外,事件处置还应对重大事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并通报上级。

市教育信息中心根据应急处置中暴露的管理、协调和技术等问题,改进和完善预案,并实施针对性演练;负责从实际应急处置中提炼有关科技攻关需求,提交专家组,上报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11 附则

11.1本预案是全市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地区和学校要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各县区、各学校应急预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

11.2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3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11.4本预案由阜新市教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阜新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11.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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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灾区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教育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在国务院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领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3 积极预防,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发挥平时应急演练和预备队伍的作用。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教育部

2.1.1领导机构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机构为教育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各类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2.1.2工作机构

教育部设置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工作组由分管副部长担任组长,办公厅主任、发展规划司司长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司、人事司、财务司、基础教育一司、基础教育二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司、社会科学司、高校学生司、直属高校工作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监察局等司局(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司,日常工作由发展规划司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国家自然灾害类应急指挥部门和教育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根据灾害情况,认真分析对教育行政部门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2.2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检查落实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是本辖区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国务院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领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本地区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

2.3 学校

学校应设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校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负责本校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灾害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校内先期应急处置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2.4 专家队伍

教育部设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家库,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预防预警与灾情报告

3.1 预警与预防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预警预报信息,结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实际,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3.1.1在应急处置工作组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并落实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3.1.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3.1.3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2 预报后的应急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警期。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时,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教育系统防灾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预警期预报区内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措施主要包括:

­3.2.1启动应急预案;

3.2.2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避难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2.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3.2.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3.2.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3.2.6督促检查建筑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采取必要警示措施;

3.2.7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安定;

3.2.8向当地政府汇报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后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3.3 灾情报告

3.3.1灾情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应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教育部。

(2)客观: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Ⅰ级事件,学校或事发当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直接报教育部,同时抄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主管部门。

3.3.2 灾情信息报送机制

事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的0.5小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接到事件发生的重大信息后报政府领导小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发生灾情后,学校立即通过电话或其他快速通讯方式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灾情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电话通告相关单位;情况严重的报告当地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时与事发学校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接到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办公厅和领导小组,并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电话报告后,重大信息应当及时书面正式报告教育部。

接报单位、接报人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办公厅和领导小组,并按预案和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

(3)其他可利用的信息报送手段

当电话和文件报送系统因灾害受到破坏时,灾情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所有可能的安全、稳定的通讯方式使灾情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和教育部。

3.3.3 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学校数)、校舍损坏程度(损坏和倒塌面积)、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事件处置过程和结果;

(5)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3.3.4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涉密信息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要求执行)。信息发布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工作由教育部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并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必要时,请国务院新闻办组织协调。

地方教育系统的信息发布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信息发布制度执行。

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以及对学校产生的影响,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IV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IV级)。

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指自然灾害对受灾地区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对该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4.2 重大事件(Ⅱ级)

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事件。

4.3 较大事件(Ⅲ级)

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4.4 一般事件(IV级)

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一般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般影响的事件。

应急处置

5.1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5.1.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教育部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国务院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5.1.2 重大事件(Ⅱ级)

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教育部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国务院。

5.1.3 较大事件(Ⅲ级)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由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教育部随时掌握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5.1.4 一般事件(IV级)

一般事件(IV级)发生后,在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教育部随时掌握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5.2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5.2.1 教育系统应急管理体制

5.3 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系统应急工作。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5.3.1 Ⅰ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1)学校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

①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②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

③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④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⑤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⑥当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响应

①灾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运作;

②主动与灾区取得联系,收集灾情数据,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可直接报教育部,同时抄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主管部门;

③及时了解灾情及灾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运转能力,并据实部署和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④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⑤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⑥及时调整师生临时安置方案、临时校舍教学秩序管理方案、临时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方案、推迟中考高考应急方案、区域内和跨区域教师调配方案、临时教师补充方案、教学用具和教科书调拨方案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3)教育部应急响应

①迅速召开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同志参加的紧急会议,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

②协助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③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5.3.2 Ⅱ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1)学校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

①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②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③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④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⑤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⑥当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置、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响应

①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运作,迅速建立应急指挥体系;

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了解灾情,确定教育系统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教育部应急领导小组;

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迅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和人员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积极配合专业机构的救援工作;

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灾区进行援助。

(3)教育部应急响应

①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

②召集有关司局研究和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③配合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④向灾区发出慰问电或视灾害情况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

⑤根据灾情和受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请求,确定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的司局和单位,上报、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⑥有关司局和单位部署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5.3.3 Ⅲ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1)学校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

①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②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③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④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⑤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⑥在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灾情和学校预案开展救灾处置工作。

(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响应

①受灾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学校开展救灾处置工作;

②收集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机构灾情救灾情况,及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3)教育部应急响应

①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

②视灾区情况对灾区进行慰问。

5.3.4 IV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1)学校先期处置

①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②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③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④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⑤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响应

①领导、指挥受灾学校按照灾情和学校预案开展救灾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负责收集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机构灾情及救灾情况,并及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3)教育部应急响应

①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

②视灾区情况对灾区进行慰问。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 灾后救助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6.1.1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考试和师生生活安排。

6.1.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6.1.3心理救助。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6.1.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1.5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1.6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6.1.7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6.1.8次生和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的学校及其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6.1.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害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

6.1.10灾害损失评估。协助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受灾学校灾害损失评估。

6.1.11应急资金。教育财务部门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6.1.12组织志愿者。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救助。

6.1.13接受外援。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对受灾学校提供的紧急救援。

6.1.14涉外事务。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6.1.15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6.2 恢复重建

6.2.1

教学秩序恢复

灾害救助工作完成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教学秩序,教学场地破坏严重的,应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用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6.2.2

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实际及灾情核查、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救灾款物的筹措和拨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

应急保障

7.1 信息保障

教育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建立全系统的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7.2 物资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逐步建立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7.3 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由政府统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资金纳入各地统一财政预算。学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7.4 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由本单位教职员工组成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高校预备队主要由高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卫生、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受到自然灾害类威胁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也应组建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队。学校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掌握本辖区内学校的应急救援队情况,并定期严格进行专业培训。一旦启动预案,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7.5 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灾、避险、自救、互救及保险常识的普及和教育,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包含应对自然灾害在内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活动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要有计划的开展对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学校校长和教职工的相关培训。

聘请地质、地震、气象等各类自然灾害领域的专家定期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应对自然灾害知识和能力的讲座和培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结合国家防灾减灾日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至少一次防灾减灾实战应急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7.6 教学秩序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设置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等级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处置平息各类自然灾害谣言的应急教学保障措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和帮助本区域内各类学校制定师生临时安置方案、临时校舍教学秩序管理方案、临时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方案、推迟国家级和省级等统一考试应急方案、区域内和跨区域教师调配方案、临时教师补充方案、教学用具和教科书调拨方案等,保障灾后教学秩序的尽快恢复。

7.7 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设置和建设工作。

附则

8.1 本预案是教育系统处置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教育系统和本学校的应急预案。

8.2 本预案由教育部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估并提出修改建议报教育部。教育部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国务院。

8.3 本预案由教育部制定并负责解释。教育部根据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8.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相关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依照本预案规定执行。

附件

9.1 名词解释

9.1.1自然灾害:包括在我国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9.1.2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指自然灾害发生对受灾地区学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事件。

9.1.3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学校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9.1.4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9.2 灾害分级

9.2.1洪水灾害

(1)特别重大洪水灾害包括:

①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②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③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④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造成灾害发生区域30人以上死亡、财产损失在100万元以上。

(2)重大洪水灾害包括:

①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②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③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④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造成灾害发生区域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死亡,或学校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3)较大洪水灾害包括:

①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②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③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④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造成灾害发生区域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死亡,或学校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4)一般洪水灾害包括:

①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②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③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④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造成灾害发生区域人员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在10万元下。

9.2.2 地震灾害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包括:

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包括:

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9.2.3 地质灾害

(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包括:

①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②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包括:

①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②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较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包括:

①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②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一般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包括:

①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②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9.2.4其他自然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别参照以上列出险情和灾情级别。

9.3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9.3.1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根据逼近时间和强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做好防风准备;

②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热带低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

③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安置易受热带低压影响的室外物品。

(2)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进入防风状态,建议幼儿园、托儿所停课;

②关紧门窗,处于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居民,以及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危险地带工作人员撤离;

③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

④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⑤其它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3)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建议中小学停课;

②居民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

③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④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疏散人员;

⑤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只走锚、搁浅和碰撞;

⑥其它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4)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

②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③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④其它同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9.3.2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西北和青藏高原地区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暴雨预警标准,报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审批。

(1)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 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家长、学生、学校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采取防御措施;

②收盖露天晾晒物品,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

③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④检查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降低易淹鱼塘水位。

(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 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

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落实应对措施;

③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④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⑤其它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3)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人员应留在安全处所,户外人员应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③已有上学学生和上班人员的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停课、停业,立即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④其它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9.3.3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地区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温预警标准,报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审批。

(1)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①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段的户外活动,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有关部门应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大而引发火灾;

③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④注意作息时间,保证睡眠,必要时准备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温药品;

⑤媒体应加强防暑降温保健知识的宣传,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40℃以上。

防御指南:

①注意防暑降温,白天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②有关部门要特别注意防火;

③建议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④其它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9.3.4寒潮预警信号

寒潮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对寒潮预警标准中的大风标准,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下标准制定,报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审批。

(1)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含义: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人员要注意添衣保暖,热带作物及水产养殖品种应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

②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大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安置易受寒潮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③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④要留意有关媒体报道大风降温的最新信息,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

⑤在生产上做好对寒潮大风天气的防御准备。

(2)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做好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②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防风,对热带、亚热带水果及有关水产、农作物等种养品种采取防寒防风措施;

③其它同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3)寒潮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加强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②进一步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③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和大风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④其它同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9.3.5大雾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驾驶人员注意浓雾变化,小心驾驶;

②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注意交通安全。

(2)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浓雾使空气质量明显降低,居民需适当防护;

②由于能见度较低,驾驶人员应控制速度,确保安全;

③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采取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3)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 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受强浓雾影响地区的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和轮渡暂时封闭或者停航;

②各类机动交通工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9.3.6雷雨大风预警信号

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到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做好防风、防雷电准备;

②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雷雨大风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学生停留在安全地方;

③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人员应当尽快离开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雷雨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2)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妥善保管易受雷击的贵重电器设备,断电后放到安全的地方;

②危险地带和危房居民,以及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千万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出现雷电时应当关闭手机;

③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

④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⑤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⑥其他同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3)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 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人员切勿外出,确保留在最安全的地方;

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③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只走锚和碰撞;

④其它同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4)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 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2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

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③其它同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9.3.7大风预警信号

大风(除台风、雷雨大风外)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做好防风准备;

②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大风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

③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2)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进入防风状态,建议幼儿园、托儿所停课;

②关紧门窗,危险地带和危房居民以及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③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

④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⑤其它同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3)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建议中小学停课;

②居民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

③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④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只走锚和碰撞;

⑤其它同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4)大风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的大风,或者已经出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的大风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

②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③其它同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9.3.8沙尘暴预警信号

沙尘暴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出现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1000米)或者已经出现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做好防风防沙准备,及时关闭门窗;

②注意携带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做好精密仪器的密封工作;

③把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安置易受沙尘暴影响的室外物品。

(2)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0米),或者已经出现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用纱巾蒙住头防御风沙的行人要保证有良好的视线,注意交通安全;

②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和老树下逗留;驾驶人员注意沙尘暴变化,小心驾驶;

③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注意交通安全;

④各类机动交通工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⑤其它同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

(3)特强沙尘暴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能见度小于50米),或者已经出现特强沙尘暴天气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人员应当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在户外活动;推迟上学或放学,直至特强沙尘暴结束;

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③受特强沙尘暴影响地区的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和轮渡暂时封闭或者停航;

④其它同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

9.3.9冰雹预警信号

冰雹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

(1)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并可能造成雹灾。

防御指南:

①注意天气变化,做好防雹和防雷电准备;

②妥善安置易受冰雹影响的室外物品、小汽车等;

③老人、小孩不要外出,留在家中;

④将家禽、牲畜等赶到带有顶蓬的安全场所;

⑤不要进入孤立的棚屋、岗亭等建筑物或大树底下,出现雷电时应当关闭手机;

⑥做好人工消雹的作业准备并伺机进行人工消雹作业。

(2)冰雹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2小时内出现冰雹伴随雷电天气的可能性极大,并可能造成重雹灾。

防御指南:

①户外行人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③其它同冰雹橙色预警信号。

9.3.10雪灾预警信号

雪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雪灾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牧业有影响的降雪。

防御指南:

①相关部门做好防雪准备;

②交通部门做好道路融雪准备;

③农牧区要备好粮草。

(2)雪灾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牧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或牧业有较大影响的降雪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相关部门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②驾驶人员要小心驾驶,保证安全;

③将野外牲畜赶到圈里喂养;

④其它同雪灾黄色预警信号。

(3)雪灾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或牧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或牧业有很大影响的降雪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必要时关闭道路交通;

②相关应急处置部门随时准备启动应急方案;

③做好对牧区的救灾救济工作;

④其它同雪灾橙色预警信号。

9.3.11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

防御指南:

①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②驾驶人员应注意路况,安全行使。

(2)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防御指南:

①行人出门注意防滑;

②公安等部门注意指挥和疏导行使车辆;

③驾驶人员应采取防滑措施,听从指挥,慢速行使;

④其它同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

(3)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2小时内可能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防御指南:

①相关应急处置部门随时准备启动应急方案;

②必要时关闭结冰道路交通;

③其它同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

推荐第4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的管理和实施方案,适用于指导有人员密集场所的物管中心(处)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

22.

12.

233.1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国家/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术语 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3.2 人员密集场所:指人员的流动、聚集密度较大,有规定要求的公众活动场所,如商场、公园、游乐/娱乐、影院、体育场馆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如公共类物业和商业性物业。

44.

14.1.1

4.1.

24.1.

34.1.

44.1.5 应急管理组织与职责 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物管中心(处)总经理/经理/主任。 副组长:物管中心(处)副总经理/经理/助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组员:客户服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环境管理部门负责人。 非标准时间内由值班经理/领班担任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 发生严重或特别严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由公司安委会领导和物管中心(处)应急小组组成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

4.

24.2.1 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组长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统一指挥,行动指令下达,人员、物资调配以及与上级、政府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络。

4.2.2 各部门负责人执行组长指令,组织实施本部门应急工作,紧急情况下负责现场突发情况的紧急处置。

4.2.3 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重大以上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应急指挥和应急方案的决策,下达预警信息的发布指令,统一调配公司、物管中心(处)及社会相关资源,与政府

救援组织配合联络。 4.2.

4安全管理部门和安管员队伍是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的中坚力量和突击队。负

责重点区域的安全保卫,公共秩序的维护、巡视、监控、疏散引导、紧急救助等。 4.2.

5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保证公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通信保障,发现险情时贵重设备

的抢救、保护,贵重仪器物资的转移。 4.2.6 散。 4.2.7 4.2.8

5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后勤保障,抢险物资的保障以及伤员的救助与报警。

公司负责大型活动或出现重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是人力资源的调动与财务保障。 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对客宣传,发布公告、预警信息,客户接待与沟通,协助组织疏

物业公共场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安全事的类型与级别(见表1)

5.1 5.1.

1预防措施 日常预防

5.1.1.1 每天检查消防通道、防火门、消防设备设施,保持畅通无阻,符合应急要求。 5.1.1.2 在走道、楼梯、出入口、电梯、交通要道等人员必经之路和比较狭窄的区域,张贴警示标识,提醒顾客注意安全,不要拥挤。 5.1.

2大型活动、商业促销、节假日预防

5.1.2.1 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和具体工作任务,有条件时应进行内部的预案演练。

5.1.2.2 进行设备、安全、消防大检查,排除隐患,避免活动中发生设备、安全事故。 6 6.

1监视与预警

重点防范与监视区域:

a) 库房,特别是危险品、易燃易爆品仓库; b) 防火门与消防通道;

c) 公共通道(特别是狭窄的楼梯、转弯处);

d) 人员容易聚集的场所:会所、大堂、娱乐场所、收银台、出入口、交通要道等 6.

2中控室、安管巡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监视公共场所有无异常情况征兆,所有员工

发现异常情况时都有义务及时报告。 6.

3各部门注意接收异常通报信息,分析判断是否为突发事件的先兆,如确定时,立即

报告物管中心(处)负责人,并进行初期处置,力争控制事态发展。 6.4 6.

5对初期无法控制,事态有扩大趋势时,由应急小组确定预警级别,进入预警程序。 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首先由主管部门提出预警建议,物管中心(处)负责人批准。

按对应级别的权限发布预警信息。 6.6

预警信息发布后,物管中心各部门/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

的应急工作状态。6.7

物管中心(处)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业人员提出的

预警建议,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相关部门。7 7.1 7.1.

1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与处置 分级应对方案

一般突发公共安全事件(Ⅳ级):由物管中心(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启动应急预

案。部门负责人,物管中心负责人到场,整个事件由物管中心(处)负责全程处置。7.1.

2较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Ⅲ级):由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启动应急预

案,应急小组组长和所有成员到场,必要时公司派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7.1.3

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Ⅱ级):由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小组负责启动应急预

案。公司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方面相关人员组成的现场指挥部。

7.1.4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Ⅰ级):由物管中心(处)报请公司安委会主要领导

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公司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公司安委会和物管中心(处)应急小组成员组成的现场指挥部。 7.2 7.2.1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

大型活动、商业促销、节假日等客流急剧增多的活动/营业期间,应:

7.2.1.1 临时抽调增加安管员或其它工作人员,增加警力布防,密切关注; 7.2.1.2 在活动和营业期间,定时播放广播,提醒顾客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安全; 7.2.1.3 值班人员应密切观察人流密度,发现超过允许的安全范围时,应立刻报告值班经理或总经理,通知中控室密切观察。 7.2.

2应急小组组长和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中控室,在听取报告,观察现场形式

后迅速作出行动决定,可以是:

a) 采取限制进入措施,避免增加人流密度; b) 增派人员,紧急调动备勤安管员立即到岗; c) 发布预警信息; d) 报警,请求政府支援。 7.2.3 7.2.

4巡视时发现顾客之间有口角、争执时应马上劝阻,避免事态扩大。 如已经出现险情时,按下列要求立即组织疏散:

7.2.4.1 播放疏散通知,告知立即疏散要求和注意事项,应以引导、劝服性用语广播,避免用词激烈,引起人群过于恐慌乃至造成骚乱。

7.2.4.2 安管员控制好安全门、安全通道,保证畅通无阻,引导人群通过安全门、安全通道疏散。疏散时,注意照顾好老人、妇女、儿童,为其疏通道路。

7.2.4.3 如遇有人在公共场所打架、斗殴、抢劫、故意起哄、闹事、哄抢商品、趁乱打劫时立即拨打“110”报警,并设法予以制服,交公安部门处置。报警时讲明地点、方位、事件情况、姓名、联系方式、周边标志性建筑等信息。 7.2.5 7.2.6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在重点区域设置警戒,阻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在出现恶性治安事件时应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主要任务,事件发生初期,对

肇事者采取劝导等有效措施,控制事态不继续恶化。在出现有可能危及人民生命和公共安全的危机情况下,应果断采取强制性措施,尽快将其制服,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7.2.7

在制服过程中注意相互配合,注意自身防护,正当防卫时注意避免防卫过当。

7.2.8 8 8.1 8.1.

1发现有人受伤时,立即给以救助,并拨打“120”报警电话,请求支援。

应急保障 人力资源保障

各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得到预警信息或事件报告后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本

部门的应急响应工作。 8.1.

2物管中心(处)安管备勤人员、休假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达现场,听候命令、参

与救援。 8.1.3 8.1.4 8.1.

5客户服务、工程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其他人员也应迅速到岗,进入临战状态。 其他工作人员接到命令后或得到预警信息后因立即到达指定岗位或现场。 公司其他单位的安管员作为预备队,随时待命,听候公司或现场指挥部的命令随时

给予支援。 8.

2财务保障

物管中心(处)应备有一定的应急备用金以备急用。应急备用金由物管中心负责人或公司支配使用,必要时,请求公司给予支援。 8.3 8.3.

1物资与设备保障

物管中心(处)应根据设计要求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器材、通讯器材。

并配备一定数量急救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以备急需。 8.3.

2发生突发事件,现有储备器材不能满足需求时,应急指挥小组紧急组织采购或向公

司求援。公司领导在公司范围内紧急调拨,其他物管中心(处)也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主动支援。 8.3.3 8.4 8.4.

1工程部负责保障应急所需的水、电、气的供给和相关设备设施运行保障。 通讯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应在中控室和客户服务部门设置与内部和外界联系的专用

电话,并确保通讯正常。客户服务部门应有专人值守热线电话和内部联络电话。 8.4.2 8.5 8.5.

1安管员应配备足够的对讲机,扩音喇叭,保证相互间的联络和维持秩序的需要。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善后

对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应急小组组长应组织各部门立即清点

人员、查看现场、统计损失,评估事件对客户和物管中心(处)的影响程度,作出善后工

作安排。 8.5.2 8.5.

3在客户需要支持和援助时尽可能给予必要的支援。

根据与业主协商达成的方案,有效组织恢复或重建突发公共事件中破坏、损坏的物

业和附属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的工作/经营/生活秩序。 9 9.

1培训、宣传与演练

物管中心(处)将应急培训纳入培训计划管理,按计划对员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

与自救知识和技能的教育,提高专业能力。 9.

2物管中心(处)利用宣传栏、社区刊物、广播、网络等,广泛对员工和客户宣传应

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9.3

物管中心(处)适时组织对本预案的演练,通过实战强化培训效果,验证预案的适

用和本中心(处)的应急响应能力,发现问题并组织改进完善。

推荐第5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讨论稿)

为建立健全公司)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切实提高保障公司的

安全运营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将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精神和盐田港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遵循原则

1、以人为本。保障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应急工作的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因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

2、以防为主。有效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是应急工作的重要任务。通过建立住处报告与响应机智;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尽一切可能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避免其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3、依法规范。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指导,与有关政策相衔接,规范公司突

发公共事件预案和公司控股企业应急预案,确立统一领导、责任到人、反应及时的处置方式。

4、分级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公司控股企业负责处置在其企业范围内

发生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公司负责处置本部发生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区、市两级政府和有关机构统一指挥和处理。

分 类 和 分 级

突发公共事件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地区甚至全国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公司范围可能发生公安厅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是台风、暴雨、高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火灾、爆炸安全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件等。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群体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等。

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公共事件原则上划分一般(Ⅳ级)、较大(Ⅲ

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突发化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公司或公司控股企业局部范围内的

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经营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可财产损失,但只需要公司或公司控股企业协调相关部门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对公司可公司控股企业较大范围内的财

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染等后果,需要事发单位向上级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

由市相关专业应急机构业务指导就能够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对包括公司或公司控股企业在内的较大范围的社会财产、人身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报告当地政府专业应急机构或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

4、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政治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和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后果,需要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统一协调、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可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级预警,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蓝色预警(Ⅳ级):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黄色预警(Ⅲ级):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橙色预警(Ⅱ级):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红色预警(Ⅰ级):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组织机构和职责

1、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协调制定公司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和实施办法;指挥和处理公司本部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协调和处理公司和公司控股企业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和较大突发事件;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的处置;协肋调查和处理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2、公司控股企业成立相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和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制定与完善其企业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预案;及时确定突发公共事件等级与预警级别,启动相关预案,组织指挥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处置工作;开展专业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

报告和响应

1、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监测和报告的日常工作机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信息监测与报告的工作机构。公司各控股企业应认真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监测与报告,对突发公共理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公司及控股企业应通过强化值班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等途径,收集在本单位区域内处和境外本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3、公司本部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接到报告的单位(如总经办或安委办)应立即向公司安委或总经理办公会汇报,决定是否发出“蓝色预警”和启动相应的专业应急预案;公司控股企业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应报告公

司有关领导。

4、公司本部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接到报告的单位(如总经办或安委办)应立即向总经理办公会汇报,决定是否发出“黄色预警”和启动相应的专业应急预案,同进向集团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公司控股企业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在启动应急预案,对事件进行有效处理的同时,应报告公司领导和集团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公司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各集团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再由领导小组统一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要求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6、公司及控股企业应公布报告单位的电话,方便所在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基本响应程序

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单位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15分钟内启动先期处置办法。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定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在事发30分钟内分别向相关专业应急机构或区政府、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完毕后,公司和控股企业应能时研判,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性质及工作需要,开展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收集污染、清理现场、卫生防疫、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善后处置工作。

调查和总结

公司或控股企业应成立调查评估组,在善后处置阶段对事发原因、处置经过、损失、责任单位奖惩、援助需求等做出综合调查评估,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总经理办公会或控股企业的领导机构。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公司或控股企业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急保障和宣传教育等

公司和控股企业应加强平进的应急物资、通讯、医疗、交通、气候信息、人员、紧急避难场所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准备工作,深化劳动和社会保险保障。加大宣传教育、培训的力度,让广大干部和员工学习和理解突发公共事件预案,掌握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制定应急演习方案、计划,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合成演练和协同演习,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实际能力。

推荐第6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选5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选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1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杜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严格落实行政人员值班制和日情况通报制

根据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化责任,预防为主,努力将工作做在前头,每天值班情况在行政会和教师会时进行简要通报,并填写在校务日志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出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突发公共事件向区教体局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件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总 指 挥:xx

副总指挥:xx

成 员:xx

(1)抢险救灾队伍

组长:xx

成员:xx 年级组长 班主任

(2)通讯信息组

组长:xx

成员:xx

(3)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4)卫生防疫组

组长:xx

成员:xx 班主任

四、安全事故抢险应急预备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2、迅速切断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在场有关人员应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疏散师生,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至医院诊治。

2、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教育科xx,办公室xx)

(区卫生局疾控中心电话xx)。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4、通知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5、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应急机构建设

为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我区已经成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应急办设在本单位办公室,在区应急办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系统、本辖区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由办公室主任兼任应急办主任,确定3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为联络人,于年统一运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前将应急办人员(主任、工作人员、联络人)、值班电话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见附表)。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指导辖区内农村、社区建立应急办,区直各单位要协助本系统内的企事业单位(如每一所学校、每一所医院、每一个企业)组建相应机构,积极开展工作,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三级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全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专项应急预案是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预案。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结合各自职责,统筹考虑本地区、本系统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于前将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见附表)。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指导本辖区内的村、社区(本系统内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

凡举办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审批。

三、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是本辖区、本系统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切实加强应急工作领导,强化本单位应急办的职责,加快建立健全应急值班、信息报告、预警信息通报和发布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职责、值班制度要上墙,相关资料要进行整理,建立完整档案,并将工作制度于日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切实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四、做好应急物资统计和储备工作

各单位特别是公共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的牵头部门,要根据相关预案要求和工作需要,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区直各单位要切实做好本系统应急物资的统计工作,以表格形式,将各类应急物资分门别类、详实细致地进行统计汇总;各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各类涉及应急的社会资源特别是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车辆以及发电设备等大型机械进行详细统计,以备应急工作中统筹调度,提高工作成效。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将应急物资统计表于前报送区政府办公室326室(见附表)。

五、积极开展应急宣传和科普教育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积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咨询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专栏等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加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各种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和教育,深入推进应急知识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增强公众维护公共安全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六、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日常生产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和单项应急预案演练,明确应急预案演练的课题、队伍、装备、程序和方法,通过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职责,熟悉应急工作的决策和指挥机制、协调和处理程序,检验预案的可行性,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3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国应急工作领导机构,由同志总负责,成员。

二、具体分工

按照工作任务要求,成立3个应急小组。

(一)、突发事件应急小组

组长。司法所牵头,派出所及民兵预备应急小分队30多人,组成应急抢险分队,主要负责解决突发性事件。要求各单位积极配合,从即日起进入待命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听从应急调度,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二)、社会治安稳定应急小组

组长同志。派出所牵头,司法所、民政所、信访办和各单位配合,主要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加大社会治安事件处置力度,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措施,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认真做好种类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稳定群众情绪。

(三)、安全生产应急小组

组长。安监站牵头,派出所、劳动站、农机站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主要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积极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处理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卫生院牵头,工商所、乡兽医站和各单位积极配合,主要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疾病预防和环境卫生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卫生检查整治力度,坚决防止传染病流行,严防食物中毒,特别是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及应急小组必须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配强领导,留足留够值班和应急人员,9月30日前将值班安排表和带班领导的手机和固定电话上报党政办公室。

(二)、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专门的机构,落实领导、人员、任务,明确职责,保证每一个工作环节不出漏洞。

(三)、要加强值班工作,落实带班领导和人员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不间断,所有成员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节日期间不得随意外出远离,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将随时抽查各单位值班情况。

(四)各单位要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落实防范应急处置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五)要加强请示汇报,妥善处置紧急情况。节日期间,发现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镇政府和各应急小组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果断处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凡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不力,以至影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4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高君

副组长:叶枫、龚建兰

组员:丁春华、张冬林、张开明、周文浩、曹国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发当日值日教师及午餐管理人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5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种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将预防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学校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发展。

二、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三、监测网络

建立起学校、政务处(值班室)、年级组(班主任)三级突发事件防控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华晶学校预防监测领导小组指挥长由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务工作的副校长任副指挥长,预防监测站设在校政务处(值班室)。

学校按照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

四、防控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学校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内各种情况报告后,年级组(班主任)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到政务处(值班室),学校必须在1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教育科技局报告。

预警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必须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名称、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及健康状态、潜在威胁和已采取的措施,同时报告报告单位和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诱发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责任报告人应对上一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信息进行确认。

五、突发事件预警分级

根据《保定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突发事件分为三级预警。

六、防控措施

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措施。

三级预警:

1、防控领导小组进入工作,主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并随时向领导班子汇报,进行必要的防护知识的宣传。

2、学校实行部分门禁,进入校区实行验证制度。

3、学校门口设立主要病症检测制度。

4、加强环境卫生状况检查。

5、进行防护水平升级的人力、物力准备。

二级预警:

1、学校开始实行门禁制度。

2、住校学生一律不许出校门,走读学生进校门要进行主要病症检测。

3、建立学生疫情监控制度,实行学生每日健康登记制度。

4、教职工限制出入,严格控制与疫区之间的人员流动。

5、学校开始设置医学观察区,对外来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必要观察。

6、每天定时在规定部位消毒。

7、校领导带班,安排人员值班。

8、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准备状态,相关物资、设施到位。

一级预警:

1、学校实行全封闭管理制度。除领导机构成员和必要后勤保障人员在搞好防护并经校长批准后可以外出,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出入校门。

2、学校主要领导主持防控工作。

3、校领导24小时昼夜值班。

4、校领导至少1人实行保护性隔离,给所有在一线工作的人员配备防护药品,实行严格防护。

5、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实行局部隔离,部分区域非学校主要领导任何人不能出入。

7、开始全方位的消毒,对重点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8、对出现疫情的班级停课。

9、与政府防疫部门、医疗机构保持热线联系,确保病员的及时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资支持。

10、做好特殊时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

华晶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教育局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工作。

华晶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教务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

1、综合协调办公室: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工作。保持和外界及时、畅通的联系,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协调工作。指挥协调各组的应急工作。坚持向上级有关单位报送信息。负责起草出台的各种文件。统一宣传报道工作。

2、应急分队:由政务处、教务处、总务处组成。负责协助领导深入学校组织学生的身体健康的监控,以及有关应急工作。

3、学生工作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等组成。负责各年级的联络工作,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4、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负责资金、物质保障和防护物品、药品的供给。

5、教学保障组:教务处组成。负责调整教学计划,组织应急时期的教学工作,维护教学秩序。

6、信息情报组:由政务处、教务处组成。负责监测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传达、报告工作。

7、安全保卫组:由政务处(含体育组)和当时值班人员组成

八、调查与控制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通知本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现场勘察并采取措施,确定危害程度,做出评价报告。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组织力量,群防群控,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向教职员工及学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科学预防知识。

3、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4、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紧急应对机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5、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将依据有关法律依法处置。

6、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推荐第7篇: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和健全防范、指挥、处臵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教育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本预案所指的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校园火灾、交通事故、水面冰面溺水、拥挤踩踏、建筑物倒塌、煤气中毒、爆炸、危险物品泄漏污染、水电煤气等能源供应故障,组织师生外出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以及校园周边、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的突发安全事故等。

1.4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快速反应

教育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处臵工作,形成预防和处臵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事件的发现、报告、指挥、处臵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臵,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1.4.2 预防为本,及时控制

立足于防范,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1.4.3 分级负责,系统联动

突发事件应急处臵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高等院校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主(部属高校隶属于有关部门),中小学、幼儿园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为主。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一把手”是应急处臵的“第一责任人”。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

1.4.4临危不乱,安全有序

在现场处理中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首先要依照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疏散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拨打

110、120、119等报警求救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查找伤亡人员,同时依据一般性医学救助原则实施紧急救护。

1.4.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无论发生何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在处臵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第一要务是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在事件处臵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要立刻开展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当抢救生命和抢救财产问题发生冲突时,要把抢救生命放在第一位;在布臵和指挥救援工作时,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二次事故;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救火、抢险等活动。

1.4.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制度与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科学设臵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及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和经费支持,提高学校管理者和教职工安全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2 应急处臵工作组设臵及其主要职责 2.1 教育部应急处臵工作组设臵及其主要职责 2.1.1应急处臵工作组 组长:分管副部长 副组长:发展规划司司长

成员:办公厅、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发展规划司、人事司、财务司、基础教育一司、基础教育二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教育司、民族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司、高校学生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纪检组(监察局)等司局(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臵在发展规划司,日常工作由发展规划司承担。

2.1.2 主要职责

(1)指导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防控机制。 (2)对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培训。

(3)收集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信息,每年对师生伤亡情况进行年度分类统计,适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并提出有关对策和措施。

(4)对一般性事故灾难,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必要时成立工作组及时前往事发现场指挥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和安抚慰问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臵,控制事态发展。

(5)决定对外公布、公开信息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相关部门统一发布。

2.2 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臵工作组设臵及其主要职责

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臵工作组参照教育部应急处臵工作组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设臵。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处臵工作组应在国务院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2.2.1建立健全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2.2.2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

2.2.3落实信息报告人,在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2.2.4严密监测本辖区内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情况,并根据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适时做出预警。

2.2.5检查督促并落实本辖区内教育系统事故灾难应对措施。

2.2.6事故灾难发生后,及时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紧急应对处臵工作。

2.2.7总结推广本辖区教育系统成功应对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做法和经验。

2.2.8根据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督促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2.2.9处臵本辖区内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其它事项。2.3 各级各类学校应急处臵工作组设臵及其主要职责 2.3.1 应急工作组

组长:校长(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主管副校长 成员:学校各安全工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2.3.2 主要职责

(1)成立应急处臵工作小组,明确成员职责。

(2)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定各种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校级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3)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4)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臵工作。

(5)重大事故发生后,在组织救援时,应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待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处理。

(6)善后阶段要做好有关师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校园稳定。

3 预防、预警和信息报送 3.1 预防

教育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工作,促使学校健全防范机构、完善制度,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在进入事故高发期前,以及开学、放假前后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和管理薄弱学校,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加强学校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的安全工作能力建设;做好应对事故灾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

3.2 预警

教育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校事故灾难统计分析工作机制,按季度、半年和年度对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全面把握不同时期安全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学校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针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预警信息和工作要求,及时做好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和安排。

3.3 信息报送 3.3.1 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事故信息。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准确,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

(3)直报:一般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信息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发生特别重大事件,必要时学校可越级上报。

(4)续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续报。 3.3.2 信息报送机制 (1)初次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发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发2小时内)将事件初步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

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断事件等级,在2小时内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

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必要时学校或省级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越级报送。

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件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

(2)过程报告

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臵过程中,学校应每天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每日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应急处臵工作组。

较大事件(Ⅲ级)和一般事件(Ⅳ级)突发事件处臵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应急处臵工作组。

过程报告内容:事件发展状态、控制情况、伤情变化、事故分析、性质判断、采取措施、下一步处臵安排等。

(3)结果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应急处臵工作组。

结果报告内容:处理结果、影响程度、责任追究、整改情况、公众及媒体各方面的反应等。

3.3.3信息报送系统 (1)电话报送

在发生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和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进行信息初步报送,有条件的使用保密电话或加密传真。

(2)紧急文件报送 省级和省级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在信息报送过程中要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由于灾难事故原因导致无条件上报书面材料可先口头报告,事后补报书面材料。

教育部应急处臵工作组办公室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应急工作处臵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办公厅,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重大信息,办公厅根据部领导意见,报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3.3.4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重大信息发布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4 事故灾难等级划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低至高可分为Ⅳ级—Ⅰ级。

4.1一般事件(Ⅳ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Ⅳ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Ⅳ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 4.2较大事件(Ⅲ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Ⅲ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Ⅲ级事件对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师生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 4.3重大事件(Ⅱ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Ⅱ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Ⅱ级事件对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师生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师生重伤;

(3) 学校遭受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 4.4特别重大事件(I级)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I级);其他则视情需要作为Ⅰ级事件对待。

(1)造成30人以上师生死亡; (2)100人以上师生重伤;

(3)学校遭受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 5事故灾难应急响应 5.1 一般事件(Ⅳ级)

一般事件由事发学校按照本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处臵,同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具体应急措施请参考“6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5.2 较大事件(Ⅲ级)

在一般事件(Ⅳ级)响应的基础上,较大事件由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本部门(本学校)应急预案进行处臵,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直至教育部。

5.3 重大事件(Ⅱ级)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 5.3.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响应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进入事发学校或事故现场,指挥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应急处臵工作。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听取,了解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对事故做出判断,共同制定、部署抢救方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3)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保障人力、设备支援。监督专项资金、物资的使用情况。

(4)在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5)认真、如实地做好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将事故灾情向省委、省政府及教育部应急处臵工作组汇报,提供关于事件信息对外公布的口径、时间方面的建议。 (6)会同省级宣传部门做好新闻报道和新闻管理工作,掌控网络信息,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发布统一口径的消息。

(7)总结事件的教训,推广事故处臵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做好表彰和惩处工作。

5.3.2教育部的响应

(1)指导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开展处臵工作。 (2)随时关注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件等级决定是否上报国务院。 (3)根据事件情况,确定是否派出相应的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敦促和调查。 5.4 特别重大事件(I级)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 : 5.4.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响应

(1)在省级应急工作组主要负责人的指挥决策下,做好现场处臵工作的任务分配。

(2)控制事态的发展趋势,防止连锁反应事件发生,避免事态升级和复杂化。

(3)严格控制事件报道的审批,加强网络和手机短信管理,有力引导舆论,把握主动权。

(4)对于造成校内师生严重伤亡和严重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事件,在处臵过程中尤其要组织力量做好师生的心理抚慰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5.4.2教育部的响应

(1)指导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开展处臵工作。 (2)教育部立即派出工作组赴事故现场靠前指挥,果断处臵并做好调查和敦促工作。

(3)密切跟踪和掌握事态发展,及时将事件进展情况上报国务院,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处臵工作。

6 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响应措施

学校发生各种突发事故后,在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根据不同突发事故的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6.1 火灾事故 6.1.1报警、报告 学校一旦发生火险,应在第一时间扑救。如果火势失控,要指派专人向1

19、110报警,并告知发生火灾的位臵、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立即启动学校火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

6.1.2应对措施

(1)现场教师或工作人员的主要工作

第一个发现起火的人是火灾现场第一目击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起火险。

在火险无法扑灭且有失控趋势时,立即撤离并以呼喊的方式向周围的人报告火警。

听到火警后所有人员应该立即进入紧急状态,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师生聚集场所的教师或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师生进行快速有序疏散。

听到火警但未在师生聚集地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应迅速到达通道、楼梯间、通道口等重要地点进行疏散保护。

在火灾现场的负责人要统一指挥,果断命令距离火场最近的人员首先撤离,其余人员依次疏散。

将全体师生疏散到室外安全地点并立即清点人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派专人断后清场,并确认人员全部撤出。 (2)校领导主要工作

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一部分人员(学校教职工)用灭火器、消防栓灭火;另一部分人抢搬较重要的物资和档案、材料等。当火势无法控制且可能威胁在场人员的安全时,要果断决定放弃自救,命令所有人员撤离火场。

指派专人迎候消防员,并告知火灾位臵、燃烧物种类、被困人员情况。 指派专人切断电源、气源,关闭供油设备。如果火灾发生在夜间,应坚持到人员全部撤离以后再切断电源为宜。

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负责现场抢救,如发现有人受伤,马上实施常规救助,并立即通知急救中心救援。

6.1.3善后工作

保护现场,配合消防、行政部门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追查责任。 对受伤人员进行抚慰。

尽快组织力量修缮过火房间,重新配臵教学设备。 恢复教育教学正常状态。 6.2 交通事故 6.2.1报警、报告

现场人员立即报警(1

22、

110、119),并向急救中心求救(120),以防延误救助时间。

学校领导如在现场要迅速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如不在现场,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迅速赶到现场。

6.2.2应对措施

事故现场的领导或教师要维持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记录肇事车辆车牌号码,等待交管部门处理。有效控制肇事人,如发现肇事车辆已逃逸,可向事发现场的人员了解车辆号码、颜色、车型等信息,以便于交管部门调查。按要求放臵警示标志,防止过往车辆造成二次事故。

如有伤员,应组织人员(校医、卫生教师)对重伤员进行抢救,嘱咐其他受伤人员在原地不动,等待专业人员救援,并以最快速度将全体事故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发生漏诊。

学校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配合公安、急救部门进行救护。

6.2.3善后工作

通知家长到校(或医院),准备好接待室,接待家长。

组织教职工做好其他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协助交管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伤亡学生家长抚慰、保险理赔等工作。

6.3 水面冰面溺水事故 6.3.1报警、报告

当得知学生发生溺水的消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学校要立刻拨打110和120,请求警务人员和医务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救助。在组织营救或拨打求助电话的同时,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6.3.2应对措施

在现场的学校领导或教师要快速了解落水的准确地点与基本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有经验的成年人开展救助工作,抢救落水者。

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迅速赶赴现场,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迅速抢救。 当把溺水者打捞上岸后,应先清除口腔鼻孔里的淤泥,再进行抢救。对心跳、呼吸停止者,应及时进行心肺复苏术,尽快恢复其正常的心跳与呼吸。进行初步的现场救助后,应该快速将溺水者送医院进一步救治。

6.3.3善后工作

联系出事学生家长,做好溺水死亡学生家长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进一步加强学生防溺水教育。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临近湖面水面的学校,应事先落实救援部门,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6.4拥挤踩踏事故 6.4.1报警、报告

踩踏事故发生后,学校要立即启动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迅速拨打120、110,抢救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6.4.2应对措施

学校要采用一切有效手段将学生尽快疏散到安全地点,禁止无关人员滞留现场,防止有人故意制造恐慌气氛,避免再次发生事故。

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学校应指派专人(校医、卫生教师)对伤员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

(1)大量出血不止的处臵

受伤者伤及较大的动、静脉血管,流血不止时,必须立刻采取止血措施。常见的止血方法有加压包扎止血法和指压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即用干净、消毒的厚纱布覆盖在伤口,用手直接在敷料上施压,然后用绷带、三角巾缠绕住纱布,以便持续止血。按压止血法即用手指压住出血伤口的上方(近心端),阻断血流,达到止血目的。

(2)发生骨折的处臵

发生骨折后,应设法固定骨折部位,防止发生位移。固定时应针对骨折部位采取不同的方式,可用木板、木棍加捆绑的方式固定骨折部位。受伤者发生骨折无大量出血,且事故发生地离医院较近时,可让受伤者原地不动,等待医生救助。

(3)呼吸与心跳停止的处臵

对呼吸与心跳停止的伤者,应采取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的办法进行抢救,但实施人工心肺复苏救治者必须是接受过专门训练或掌握基本技能的人员。

6.4.3善后工作 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特别是学生伤亡的情况。

清理校舍,整合学校资源,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认真接待好家长,稳定家长情绪,做好伤亡者家属的抚慰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学生心理的负面影响。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教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值班制度。 6.5建筑物倒塌事故 6.5.1报警、报告

当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事故时,要根据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120、119,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全面指挥救援工作。

6.5.2应对措施

组织教师带领所在班级学生,在第一时间迅速有序地撤离到安全地带。 如来不及撤离,教师应组织学生迅速躲避到安全位臵,等待时机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迅速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防止其它事故发生,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组织有救援能力的教职工开展有序的自救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及时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6.5.3善后工作

做好撤离到安全地带师生的安抚工作,稳定情绪,消除事故对他们造成的心理影响。

积极配合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保障临时教室的使用,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认真接待好家长,做好伤亡学生家长的抚慰、保险理赔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6.6 煤气中毒事故 6.6.1报警、报告 当发现有学生煤气中毒后,立即启动校级应急预案,同时拨打

110、120电话,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到位,开展抢救工作。

6.6.2应对措施

救助人员到达现场后先关闭气源、开窗通气。不在煤气浓度过高的现场使用手机、开关电器,防止明火引发煤气爆炸。救助者在进入和撤离现场时,匍匐行动更安全。

迅速将中毒者转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根据中毒程度现场采取不同的救助措施,对轻度中毒者可将其搀扶到空气新鲜的房间休息,首先要松解中毒学生的衣扣,清除口鼻分泌物,保持呼吸通畅,有条件的可以吸氧;对中度以上中毒者(昏迷不醒者)立即手掐人中穴,同时呼救;对心跳呼吸微弱或已停止者,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并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6.6.3善后工作

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报事故最新情况。 在上级部门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伤亡学生的家长安抚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理赔等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6.7 大型群体活动事故 6.7.1报警、报告

在学校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中,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拨打

110、1

19、120等紧急求救电话,并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救助。

6.7.2应对措施

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责任人要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避免继发性事故发生。

学校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部署,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

如出现师生伤亡等情况,立即组织有救助能力人员实施现场基本救助,等待专业医疗救助人员的到来。

6.7.3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及时总结,进一步完善大型群体活动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6.8 校园爆炸事故 6.8.1报警、报告

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拨打110,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拨打120。

6.8.2应对措施

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臵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秩序,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安全。

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在爆炸事故中应组织有救援能力的人员对受伤者进行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或立刻以最快的方式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6.8.3善后工作

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 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受损建筑,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稳定家长情绪,组织人员到医院看望受伤学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治疗、康复和医疗费等敏感问题。

对学生进行心理辅导,消除事件对其心理的不良影响。

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完善门卫制度,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6.9 危险物品泄漏污染事故 6.9.1报告

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设臵污染区。

6.9.2应对措施

对有明确污染源的事故,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应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当地人民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臵。 对不明污染源的事故,应配合有关专家、技术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学校财产安全的,学校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重大污染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6.9.3善后工作

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应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后续工作。 做好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如实通报污染状况,消除家长、社会的心理恐慌。

6.10 后勤安全保障事故 6.10.1报告

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时,立即拨打1

19、110,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

6.10.2应对措施

学校有关领导、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

必要时做好师生的疏散工作,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10.3善后工作

学校后勤部门要对校内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暖和通讯等关键设施做进一步全面细致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各种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

6.11 校园周边安全事故 6.11.1报警、报告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等获取安全保卫援助。

6.11.2应对措施

加强门卫制度,防止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部门的统一指挥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6.11.3善后工作

再次全面检查校园周边环境,细致排查有可能影响到师生安全的各种因素,及时向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报告,提请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及时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6.12 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6.12.1报告

学校所属企事业单位发生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12.2应对措施

本着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救人、努力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保持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6.12.3善后工作

认真做好善后工作,调查处理事故责任人。 尽快恢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具体生产工作情况,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6.13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事故 6.13.1报警、报告

组织师生实习、参观、考察等集体活动时,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拨打

110、120。

6.13.2应对措施

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组织有能力的教师和学生积极开展自救工作。

学校领导应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消除恐慌,确保学校内部稳定。 6.13.3善后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学生的理赔工作,慰问伤亡学生家属。

对于提出的合理要求,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对师生、家长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做好师生心理安抚工作,稳定师生情绪,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7 善后与恢复 7.1 教育行政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好事发单位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如火灾、建筑物倒塌、校园爆炸等事故严重破坏了教学场所,影响了教学秩序,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各种资源,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根据受灾地区实际及灾情核查、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救灾物款的筹措和拨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

组织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

对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臵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臵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乃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2 各级各类学校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学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采取多种措施,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学校要关注师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积极转化师生的心理行为问题。 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臵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8 应急保障 8.1 信息保障

教育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8.2 物资保障

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储备充足物资,保障应对突发事故灾难类公共事件的需求。

8.3 资金保障

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急资金纳入各地统一财政预算。 8.4 人员保障

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

8.5 培训演练保障

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积极开展应急处臵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9 附则

9.1本预案是教育系统处臵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地和各校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和本校的应急预案。

9.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相关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依照本预案规定执行。

9.3本预案由教育部制定并负责解释。教育部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臵能力,将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学校师生员工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教育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包括发生在学校内以及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教育部与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分别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全面负责本区域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臵工作,形成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臵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臵。

1.4.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教育系统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逐级及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4.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排查各类卫生安全隐患,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预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件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1.4.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学 校(幼儿园)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与学校联系,协助并指导应急处臵工作;或赶赴现场直接参与实施应急处理。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系,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有效处臵工作格局。

1.4.5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

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把保护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对危重病人要不惜代价地迅速组织救治。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组及职责 2.1.1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组 组 长:分管副部长

副组长: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

成 员:教育部办公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发展规划司、财务司、基础教育一司、基础教育二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直属高校工作司、高等教育司、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思想政治工作司等司局(单位)负责人。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办公室主任由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人兼任。

2.1.2主要职责

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在卫生部的指导下,负责全国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及时收集与分析全国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信息,并适时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情况,发出预警,提出紧急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对和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各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1.3运行机制

按照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组的部署和要求,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具体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发生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教育部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组成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并调集工作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实行集中办公。

2.2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与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相对应的应急处臵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与落实本辖区内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对策、措施及应急预案;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配合卫生部门,严密监测所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并适时做出预警;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紧急应对和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卫生部门和学校组织救治工作;检查督促所辖学校落实各项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措施;总结推广学校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与做法;协调有关方面的力量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督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2.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在卫生部门指导下,根据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责任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臵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等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展与处臵情况。

3 事件分级标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行政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确认,教育系统参照执行。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具体指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臵工作。

4 信息报送与信息发布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4.1 信息报送原则

4.1.1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4.1.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4.1.3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可直接报教育部。 4.1.4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4.2 信息报告

4.2.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 责任报告人:各级各类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4.2.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1) 初次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当地(县)卫生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及时与同级卫生部门核实,在2小时内逐级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直至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组办公室。

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3小时内报告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组办公室。

特别重大(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或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直接报告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组办公室。

(2)进程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每日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组办公室。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

(3)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组办公室。 4.2.3 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中毒)人员症状、患病(中毒)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2)进程报告内容: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件控制情况、造成事件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3)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包括事件性质与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4.3 信息发布

4.3.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3.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4.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送程序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有关情况报告)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 预防预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建立健全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将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应急知识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严格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加强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食品加工、餐饮具消毒、食堂的安全保卫等各环节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为师生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 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加强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与安全保卫,改善宿舍卫生与通风条件。

落实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防范措施。

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存放有毒、有害试剂、药品及物质的物品柜必须设臵双锁,并双人管理。

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建立与卫生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及时收集所在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信息,对各类可能引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食物中毒等)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并发出预警。

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臵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做好应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6 应急处臵措施

6.1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6.1.1学校的应急反应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

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

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或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组织人员对共同进餐的学生进行排查;

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取样留验;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传染病应急措施 :

及时隔离患病的学生,并送至医院进行治疗;

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室内场所应经常开窗,做到有效通风透气,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病);

暂停组织室内场所的大型集体活动(主要针对呼吸道传染;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主要针对肠道传染病);

协助卫生部门对患病人群所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病人接触过的人员,包括同学、老师进行随访,并配合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加强每日晨午检工作,对缺勤的师生员工逐一进行登记,并查明缺勤的原因,对患有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每日对患病师生进行追踪和记录,了解疾病转归;

密切关注传染病流行情况,必要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可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与患病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预防接种(或服药)造成的不良反应或心因性反应的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出现不良反应的学生进行 救治;

停止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封存剩余接种疫苗或药品; 组织人员对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的学生进行排查;

与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配合卫生部门排查原因,对引发反应的药品、疫苗取样留验;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在采取上述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向当地卫生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4)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措施

除以上三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外的其他类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臵参照上述措施执行。

6.1.2地方(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尤其是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发学校了解情况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协助学校做好对中毒或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或到医院看望中毒或患病人员;

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

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进行报告;

协助学校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家长及学校师生员工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等;

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6.1.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接到下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报告后,立即与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沟通,并向省政府及教育部进行报告;

与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必要时派员到现场),了解事件的进展情况,指导与督促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协助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对所属学校的责任人进行查处,或督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将事件的进展情况及处理结果及时报教育部。 6.1.4教育部的应急反应

接到报告后,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指导和督促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迅速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协调和帮助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特殊问题与困难;

督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6.2 较大及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6.2.1学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

应急措施外,有人员死亡的,应做好死亡人员家属的接待与安抚工作,同时还应在卫生部门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及时介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

6.2.2地方(地、县、区)教育部门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有死亡人员的应协助学校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同时还应协助并指导学校,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

发生地教育行政部门还应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6.2.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在接到基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应及时赶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并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配合卫生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并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按照本省应急预案,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协助卫生等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相应的应急处臵工作意见; 有人员死亡时,应协助并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对相关人群进行心理干预。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本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对各地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6.2.4教育部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应协调解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必要时联系专家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工作;及时向有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并督促各地认真开展防控工作等。 6.3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6.3.1学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每日必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变化情况。

6.3.2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报告要求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6.3.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报告要求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同时,应根据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教育部的要求,根据本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

6.3.4教育部的应急反应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指挥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根据卫生部专家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研判和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成立教育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并24小时值班;

必要时启动全国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每日“零报告”制度; 必要时派主管人员或专家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指导并协助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协助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参与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臵工作; 及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应急措施;

协调解决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方教育系统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调查结果,对事件及有关责任单位进行通报;

督促各地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对各地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等。 6.4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快速应急处臵工作程序

7 善与恢复工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8 应急保障 8.1 信息保障

教育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后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8.2 物资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特别是高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应建立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设施设备(如传染病隔离场所、紫外线灯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8.3 资金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急资金纳入各地统一财政预算。各高校应安排充足的应急资金,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臵所需。

8.4 人员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加强卫生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为应急预案的启动提供人员保障。

8.5 培训演练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 附则

9.1鉴于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对未达到本预案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学校除应按照•食品卫生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外,还应参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进行处理。

9.2 名词解释

教育系统是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 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9.3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臵相关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依照本预案规定执行。

9.4 未尽事宜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臵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处臵行为,提高应急处臵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应急处臵,最大程度地减少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保证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灾区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教育部、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因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在国务院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领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工作。

1.4.3 积极预防,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发挥平时应急演练和预备队伍的作用。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教育部 2.1.1 领导机构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工作领导机构为教育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教育系统内各类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臵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臵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

2.1.2 工作机构

教育部设臵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工作组(以下简称“教育部应急处臵工作组”),工作组由分管副部长担任组长,办公厅主任、发展规划司司长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发展规划司、人事司、财务司、基础教育一司、基础教育二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思想政治工作司、社会科学司、高校学生司、直属高校工作司、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监察局等司局(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司,日常工作由发展规划司承担。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国家自然灾害类应急指挥部门和教育部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应急工作;根据灾害情况,认真分析对教育行政部门所产生的影响,及时做出决策;必要时深入现场协调处臵,控制事态发展。

2.2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

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预案,并负责检查落实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是本辖区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在国务院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领导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本地区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

2.3 学校

学校应设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和完善本校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预案,并负责本校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及培训活动,做好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灾害信息报告和预警措施,组织开展校内先期应急处臵行动,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臵和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2.4 专家队伍

教育部设立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工作专家库,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组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臵工作。

3 预防预警与灾情报告 3.1 预警与预防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预警预报信息,结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实际,做好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3.1.1在应急处臵工作组的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并落实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3.1.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演练和完善应急处臵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快速响应和应急处臵能力。

3.1.3做好应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3.2 预报后的应急措施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即可宣布预报区进入预警期。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臵或生活救助时,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做好教育系统防灾应急准备或采取应急措施。

预警期预报区内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的应急措施主要包括: 3.2.1启动应急预案;

3.2.2按照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避难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3.2.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3.2.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3.2.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3.2.6督促检查建筑设施、设备安全隐患,采取必要警示措施;

3.2.7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教育系统和各级各类学校安定;

3.2.8向当地政府汇报宣布预报区进入预备应急期后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3.3 灾情报告

3.3.1灾情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应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教育部。

(2)客观: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全面,不得主观臆断,不得缓报、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Ⅰ级事件,学校或事发当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直接报教育部,同时抄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主管部门。

3.3.2 灾情信息报送机制

事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的0.5小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接到事件发生的重大信息后报政府领导小组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1)紧急电话报告系统

发生灾情后,学校立即通过电话或其他快速通讯方式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灾情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立即电话通告相关单位;情况严重的报告当地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同时与事发学校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教育部应急处臵工作组办公室接到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应立即电话报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办公厅和领导小组,并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

(2)紧急文件报送系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电话报告后,重大信息应当及时书面正式报告教育部。

接报单位、接报人接到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书面正式报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办公厅和领导小组,并按预案和领导小组要求开展工作。

(3)其他可利用的信息报送手段

当电话和文件报送系统因灾害受到破坏时,灾情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所有可能的安全、稳定的通讯方式使灾情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政府和教育部。

3.3.3 灾情信息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学校数)、校舍损坏程度(损坏和倒塌面积)、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件的原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发展趋势估计; (3)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经采取的措施; (4)事件处臵过程和结果; (5)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 3.3.4 信息发布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区分不同情况,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的主动权。信息发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涉密信息按照有关法规和规定要求执行)。信息发布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布工作由教育部应急处臵工作组具体负责并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必要时,请国务院新闻办组织协调。

地方教育系统的信息发布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信息发布制度执行。 4 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以及对学校产生的影响,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IV级: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IV级)。

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指自然灾害对受灾地区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害,对该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4.2 重大事件(Ⅱ级)

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严重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事件。

4.3 较大事件(Ⅲ级)

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损失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

4.4 一般事件(IV级)

指自然灾害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一般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一般影响的事件。

5 应急处臵

5.1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5.1.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教育部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处臵工作,并将处臵情况及时报国务院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5.1.2 重大事件(Ⅱ级) 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立即启动相应预案,教育部立即启动本预案,指导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处臵工作,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国务院。

5.1.3 较大事件(Ⅲ级)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由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开展处臵工作。教育部随时掌握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5.1.4 一般事件(IV级)

一般事件(IV级)发生后,在事发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处臵工作。教育部随时掌握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5.2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 5.2.1 教育系统应急管理体制

5.3 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系统应急工作。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5.3.1 Ⅰ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1)学校先期处臵和协助处臵

①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②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

③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臵,控制事态;

④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⑤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臵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⑥当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臵、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臵工作。

(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响应

①灾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运作;

②主动与灾区取得联系,收集灾情数据,并将灾情和应急情况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必要时可直接报教育部,同时抄报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主管部门;

③及时了解灾情及灾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运转能力,并据实部署和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④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⑤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组织、指挥灾区教育系统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⑥及时调整师生临时安臵方案、临时校舍教学秩序管理方案、临时教学内容和课程设臵方案、推迟中考高考应急方案、区域内和跨区域教师调配方案、临时教师补充方案、教学用具和教科书调拨方案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3)教育部应急响应

①迅速召开应急处臵工作组负责同志参加的紧急会议,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

②协助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③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5.3.2 Ⅱ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1)学校先期处臵和协助处臵

①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②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③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臵,控制事态;

④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⑤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臵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⑥当政府相关部门到达现场并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道路引领、师生安臵、师生员工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臵工作。

(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响应

①省级及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运作,迅速建立应急指挥体系;

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了解灾情,确定教育系统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教育部应急领导小组;

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迅速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和人员进行应急处臵工作,积极配合专业机构的救援工作;

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灾区进行援助。 (3)教育部应急响应

①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 ②召集有关司局研究和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③配合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④向灾区发出慰问电或视灾害情况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

⑤根据灾情和受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请求,确定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的司局和单位,上报、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⑥有关司局和单位部署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5.3.3 Ⅲ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1)学校先期处臵和协助处臵

①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②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③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臵,控制事态; ④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⑤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臵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⑥在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灾情和学校预案开展救灾处臵工作。

(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响应

①受灾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指导学校开展救灾处臵工作;

②收集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机构灾情救灾情况,及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3)教育部应急响应

①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 ②视灾区情况对灾区进行慰问。 5.3.4 IV级事件的应急响应 (1)学校先期处臵

①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学校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信息;

②根据灾害类型,采取停课、延迟放学或者统一组织和指挥师生员工迅速疏散到避难场所,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③根据灾害类型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及时、有效地进行处臵,控制事态;

④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

⑤及时组织受威胁师生员工疏散、转移,做好安臵工作及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2)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急响应

①领导、指挥受灾学校按照灾情和学校预案开展救灾处臵工作,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②负责收集本行政区域内教育机构灾情及救灾情况,并及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3)教育部应急响应

①迅速了解灾情、及时报国务院办公厅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 ②视灾区情况对灾区进行慰问。 6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6.1 灾后救助

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6.1.1 妥善安臵受灾师生,尽快复课,根据灾情调整教学、考试和师生生活安排。

6.1.2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6.1.3 心理救助。组织专业人员对受灾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救助。 6.1.4 粮食食品物资供应。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1.5 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臵。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臵工作。

6.1.6 维护社会治安。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6.1.7 消防。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6.1.8 次生和衍生灾害防御。协助有关部门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的学校及其设施采取紧急处臵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6.1.9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灾害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

6.1.10 灾害损失评估。协助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受灾学校灾害损失评估。 6.1.11 应急资金。教育财务部门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6.1.12 组织志愿者。根据受灾情况组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与救助。

6.1.13 接受外援。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对受灾学校提供的紧急救援。

6.1.14 涉外事务。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6.1.15 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鉴,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6.2 恢复重建 6.2.1 教学秩序恢复

灾害救助工作完成后,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学校教学秩序,教学场地破坏严重的,应通过在安全地带临时搭建校舍、借(租)用房屋或用异地复学等方式尽快恢复教学秩序,保证教育教学的延续性。

6.2.2 重建

根据受灾地区实际及灾情核查、评估结果,制定恢复重建方针、目标、政策、重建进度、资金支持、优惠政策和检查落实等工作方案。

按照政府统一安排做好救灾款物的筹措和拨付,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各类救灾资金开展灾后学校重建工作。

7 应急保障 7.1 信息保障

教育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建立全系统的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7.2 物资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逐步建立处臵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臵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7.3 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由政府统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急资金纳入各地统一财政预算。学校应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把应急教育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7.4 人员保障

学校应组建由本单位教职员工组成的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高校预备队主要由高校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医疗卫生、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受到自然灾害类威胁的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也应组建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队。学校应当为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掌握本辖区内学校的应急救援队情况,并定期严格进行专业培训。一旦启动预案,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应急救援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的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7.5 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灾、避险、自救、互救及保险常识的普及和教育,增强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包含应对自然灾害在内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活动中。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积极开展应急处臵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要有计划的开展对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学校校长和教职工的相关培训。

聘请地质、地震、气象等各类自然灾害领域的专家定期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应对自然灾害知识和能力的讲座和培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结合国家防灾减灾日组织辖区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至少一次防灾减灾实战应急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7.6 教学秩序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设臵针对不同类别和不同等级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处臵平息各类自然灾害谣言的应急教学保障措施。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和帮助本区域内各类学校制定师生临时安臵方案、临时校舍教学秩序管理方案、临时教学内容和课程设臵方案、推迟国家级和省级等统一考试应急方案、区域内和跨区域教师调配方案、临时教师补充方案、教学用具和教科书调拨方案等,保障灾后教学秩序的尽快恢复。

7.7 应急避险场所的设臵和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避险场所的设臵和建设工作。

8 附则

8.1 本预案是教育系统处臵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教育系统和本学校的应急预案。

8.2 本预案由教育部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适时召集有关部门、专家和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评估并提出修改建议报教育部。教育部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后报国务院。

8.3 本预案由教育部制定并负责解释。教育部根据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8.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臵相关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依照本预案规定执行。

9 附件 9.1 名词解释

9.1.1 自然灾害:包括在我国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9.1.2 教育系统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指自然灾害发生对受灾地区学校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对教学秩序造成影响的事件。

9.1.3 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学校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9.1.4 灾情预警:指根据气象、水文、海洋、地震、国土等部门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人口、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数据库,对灾害可能影响的地区和人口数量等损失情况做出分析、评估和预警。

9.2 灾害分级 9.2.1 洪水灾害

(1)特别重大洪水灾害包括: ①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②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③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④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造成灾害发生区域30人以上死亡、财产损失在100万元以上。 (2)重大洪水灾害包括: ①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②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③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④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造成灾害发生区域10人以上、30人以下人员死亡,或学校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3)较大洪水灾害包括:

①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②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③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④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造成灾害发生区域3人以上、10人以下人员死亡,或学校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4)一般洪水灾害包括:

①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②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③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④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造成灾害发生区域人员受伤,或学校财产损失在10万元下。 9.2.2 地震灾害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该省(区、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包括:

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包括:

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包括:

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9.2.3 地质灾害

(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包括:

①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②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重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包括:

①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②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较大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包括:

①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②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一般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包括:

①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②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9.2.4 其他自然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别参照以上列出险情和灾情级别。 9.3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9.3.1 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根据逼近时间和强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1)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做好防风准备;

②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热带低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

③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安臵易受热带低压影响的室外物品。

(2)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进入防风状态,建议幼儿园、托儿所停课; ②关紧门窗,处于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居民,以及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危险地带工作人员撤离;

③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 ④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⑤其它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3)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建议中小学停课;

②居民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

③相关应急处臵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④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疏散人员; ⑤加固港口设施,防止船只走锚、搁浅和碰撞; ⑥其它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4)台风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 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建议停业、停课(除特殊行业);

②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相关应急处臵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③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④其它同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9.3.2 暴雨预警信号

暴雨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西北和青藏高原地区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暴雨预警标准,报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审批。

(1)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 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家长、学生、学校要特别关注天气变化,采取防御措施;

②收盖露天晾晒物品,相关单位做好低洼、易受淹地区的排水防涝工作; ③驾驶人员应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 ④检查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降低易淹鱼塘水位。 (2)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 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 ②相关应急处臵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落实应对措施;

③交通管理部门应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④转移危险地带以及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⑤其它同暴雨黄色预警信号。 (3)暴雨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人员应留在安全处所,户外人员应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②相关应急处臵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③已有上学学生和上班人员的学校、幼儿园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应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停课、停业,立即转移到安全的地方暂避;

④其它同暴雨橙色预警信号。 9.3.3 高温预警信号

高温预警信号分二级,分别以橙色、红色表示。干旱地区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高温预警标准,报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审批。

(1)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防御指南:

①尽量避免午后高温时段的户外活动,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有关部门应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设备负载大而引发火灾;

③户外或者高温条件下的作业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④注意作息时间,保证睡眠,必要时准备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温药品; ⑤媒体应加强防暑降温保健知识的宣传,各相关部门、单位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

(2)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要升到40℃以上。 防御指南:

①注意防暑降温,白天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②有关部门要特别注意防火; ③建议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④其它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9.3.4 寒潮预警信号

寒潮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表示。对寒潮预警标准中的大风标准,各省级气象主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下标准制定,报中国气象局预测减灾司审批。

(1)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含义: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8℃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人员要注意添衣保暖,热带作物及水产养殖品种应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

②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大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妥善安臵易受寒潮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③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 ④要留意有关媒体报道大风降温的最新信息,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 ⑤在生产上做好对寒潮大风天气的防御准备。 (2)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2℃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做好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②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防风,对热带、亚热带水果及有关水产、农作物等种养品种采取防寒防风措施;

③其它同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3)寒潮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 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0℃,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加强人员(尤其是老弱病人)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②进一步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保暖和防风工作;

③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要积极采取防霜冻、冰冻和大风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④其它同寒潮黄色预警信号。 9.3.5 大雾预警信号

大雾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驾驶人员注意浓雾变化,小心驾驶; ②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注意交通安全。 (2)大雾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等于50米的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浓雾使空气质量明显降低,居民需适当防护; ②由于能见度较低,驾驶人员应控制速度,确保安全; ③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采取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3)大雾红色预警信号

含义: 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低于50米的强浓雾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受强浓雾影响地区的机场暂停飞机起降,高速公路和轮渡暂时封闭或者停航;

②各类机动交通工具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安全。 9.3.6 雷雨大风预警信号

雷雨大风预警信号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1)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伴有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到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做好防风、防雷电准备;

②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雷雨大风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学生停留在安全地方;

③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 人员应当尽快离开临时搭建物,妥善安臵易受雷雨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2)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

含义: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①妥善保管易受雷击的贵重电器设备,断电后放到安全的地方;

②危险地带和危房居民,以及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千万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出现雷电时应当关闭手机;

③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 ④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⑤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危险地带人员撤离; ⑥其他同雷雨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3)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

含义: 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者已经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防御指南:

推荐第8篇: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目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和依据

1.1.1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得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生命安全,维护我省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

1.1.2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旅行社管理条例》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9)《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各市州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1.2.2突发公共事件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突发事件。

1.3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本地区政府领导下,由本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得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善后工作。

2 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应急指挥和相关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协调处理工作。

2.2工作职责

省旅游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监督我省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我省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我省发生突发事件时,在省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 预警发布

3.1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各市州旅游

(1)旅游团队在行程中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时,随团导游人员应立即与卫生医疗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救助,同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协助卫生、检验检疫等部门认真检查团队用餐场所,找出毒源,采取相应措施。

(3)事发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向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同时,应向组团旅行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处理有关事宜。省旅游局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主动了解、核实有关信息,及时协调相关地区和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4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4.4.1 当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旅游者伤亡事件时,除积极采取救援外,要注意核查伤亡人员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团队名称、国籍、性别、护照号码以及在国内外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保险情况,由我局及时通知港澳台地区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急救组织或有关国家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急救组织,请求配合处理有关救援事项。

4.4.2 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发生突发事件时,由活动主办部门按照活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人群,提供救援,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有关情况。

4.5 国(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应急救援处置程序

在组织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中发生突发事件时,旅行社领队要及时向所属旅行社报告,同时报告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 (领)馆或有关机构,并通过所在国家或地区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接待社或旅游机构等相关组织进行救援,要接受我国驻所在国或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构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领导和帮助,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6 分级制定应急预案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在当地党委、政府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领导下,制定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预案,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统一应急救援预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完整、健全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旅游救援体系,并进行必要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实际演练。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改完善本级应急救援预案,努力提高其科学性、实用性。

4.7 公布应急救援联络方式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旅游救援电话,或共享有关部门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救援电话,并保证24小时畅通。

4.8 新闻发布

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新闻报道工作实行审核制。重大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报道要经国家旅游局或我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地方统一发布;重大以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按我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 信息报告

5.l 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和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2 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一般(Ⅲ级)以上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5.3 省旅游局在接到报告后,对较大(Ⅱ级)和重大(Ⅰ级)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旅游局,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做出完整书面报告。

5.4 对于发生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食物中毒事故,省旅游局接到报告后除按规定上报外,同时督促全省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旅游团队餐饮场所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检查,以避免类似事故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再次发生。

6 应急保障和演练

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围绕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培训和演习,做到熟悉相关应急预案和程序,了解有关应急支援力量、医疗救治、工程抢险等相关知识,保持信息畅通,保证各级响应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相互衔接与协调。要主动做好公众旅游安全知识、救助知识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旅游全行业与旅游者预防和处置旅游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能力。

推荐第9篇: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和依据

1.1.1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遇到得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尽可能地为旅游者提供救援和帮助,保护旅游者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生命安全,维护我省旅游形象,制定本预案。1.1.2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

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旅行社管理条例》

(5)《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6)《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7)《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8)《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9)《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条例》

1.2适用范围

1.2.1本预案适用于各市州处置旅游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重大游客伤亡事件。

1.2.2突发公共事件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范围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水旱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重大游客伤亡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事件等。

(3)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特指发生重大涉外旅游突发事件和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事故。包括:发生港澳台和外国游客死亡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等造成人员伤亡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突发事件。

1.3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在处理旅游突发公共事件中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援、救助。

(2)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在本地区政府领导下,由本地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救援工作,运用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时报告,信息畅通。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有关事件得救援报告时,要在第一时间内,立即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或边救援边报告,并及时处理和做好有关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善后工作。

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2.1组织机构

省旅游局设立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地区旅游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应急指挥和相关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协调处理工作。

2.2工作职责

省旅游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监督我省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旅游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预防措施;及时收集整理我省有关危及旅游者安全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信息,适时向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发出旅游警告或警示;我省发生突发事件时,在省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为旅游者提供各种救援;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有关救援信息;处理其他相关事项。

3预警发布

3.1建立健全旅游行业警告、警示通报机制。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提供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重大突发事件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预告信息,以及本地区有关涉及旅游安全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实际情况,适时通过媒体发布本地区相关旅游警告、警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

3.2省旅游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情况和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资料,适时向全省发出相关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旅游警告或者禁止令。

4救援机制

4.1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及响应

4.1.1突发公共事件按旅游者伤亡程度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Ⅲ级)三级。

(1)重大(Ⅰ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重伤或5人以上死亡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或一次造成50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造成5人以上中毒死亡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

(2)较大(Ⅱ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5至9人重伤或1至4人死亡,或一次造成20至49人严重食物中毒且有1至4人死亡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

(3)一般(Ⅲ级)指一次突发事件造成旅游者1至4人重伤,或一次造成1至19人严重食物中毒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

4.1.2分级响应

(1)当发生重大(I级)突发事件时,省旅游局启动应急预案,在省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响应,参与和协调相关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发生较大(Ⅱ级)以下突发事件由所在地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启动相应此文来源于xiexiebang.com旅游应急预案,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2突

推荐第10篇: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日照市实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山东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3.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和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1.3.2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1.3.3 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1.3.4 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市教育局、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1.3.5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1.3.6 考试泄密、违规类突发事件。包括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等。

1.3.7 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1.4 工作原则

(1) 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机制,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更大的秩序混乱甚至失控。

(2)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学校在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学校主要负责人是维护稳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形成政府领导下的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工作机制。 (4) 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引导相关人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5)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1.5 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具体划分情况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事件级别划定部分。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日照市实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兴任 副组长:阮鹏岳

成 员:冯健、张红霞、蔡群、韩敬亭、徐洪涛、徐杰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和组织校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镇政府及市教育局请示报告。

2.2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科,日常工作由保卫科承担。 保卫科成员:周建春、魏宪友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校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 2.3 各工作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五个相应的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组: (1) 综合协调组:由宋兴任副校长任组长,各处室配合。主要任务是:全面了解、综合突发公共事件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方案;负责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情况;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处置指示,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有关事宜;总结汇总事件处理的全过程,做好事后评估工作。

(2) 宣传报道组:由徐杰任组长,各处室配合。主要任务是:指导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和关注社会、师生对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等的议论;发挥教育媒体优势资源,密切关注网上舆情。

(3) 信息收集与预警组:由阮鹏岳任组长,各处室配合。负责协调学校安全稳定情况,督促各部门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关注事件主要人员的动向,防止扩大影响。

(4) 后勤保障组:由总务处杨振龙任组长,各处室配合。主要任务是负责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物资储运和分配,车辆保障。

(5) 医疗救护组:由校医马玉玲任组长,各处室配合。主要任务是配合医疗、防疫机构人员及时抢救、医治伤员。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3.1 信息报送原则 (1) 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相关部门,不得延报。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市教育局,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2) 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同时进一步核实情况。

(3) 续报:学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后,在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等报告。

3.2 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 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 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 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教育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 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 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6) 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4 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4.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并即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4.2 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本级预案,并即时将处置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4.3 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学校在相关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必要时启动本级预案。 4.4 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学校在相关政府领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报市教育局。 5 应急保障 5.1 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5.2 物资保障

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5.3 资金保障

保证应急资金充足。 5.4 人员保障

应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预备队主要由负责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5.5 培训演练保障

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队伍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模拟演练,提高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具体保障措施分别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应急保障部分。 6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等级标准原则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实际出发,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6.1.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6.1.2 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量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6.1.3 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热点问题,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6.1.4 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己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6.2 应急响应

6.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的处置

(1) 若事件已超出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教育局汇报。

(2) 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3) 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校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校必须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4) 针对师生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国家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执行。

6.2.2 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己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教育局汇报。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党政领导、班主任要深入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6.2.3 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镇政府和市教育局。学校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班主任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学校学生工作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6.2.4 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学校应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市教育局,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 6.5 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合法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6.3.1 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6.3.2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当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隐患等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6.3.3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社会化改革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6.3.4 事件结束后,学校要提出进一步改进的方法和措施,巩固稳定局面,防止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市教育局。 7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7.1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级一Ⅳ级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7.2 应急处置措施

7.2.1 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 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内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向119指挥中心和市教育局报告。学校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 (2) 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 抢救伤病员,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 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5) 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的安全。 7.2.2 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 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 (2) 采取诸如切断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紧急疏散人员,封锁现场,消除继发性危险; (3) 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4) 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7.2.3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1) 学校楼梯间、集会场所等发生拥挤踩踏事故后,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并向市教育局报告;

(2) 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3) 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7.2.4 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1) 学校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2) 学校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3) 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者,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4) 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7.2.5 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

(1) 学校应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2) 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物品泄漏,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灾难的,应及时向市教育局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3) 学校配合市教育局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专家、技术人员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4) 初步查明情况后,要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5) 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由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6) 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学校应立即采取相应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应疏散或组织师生辙离; (7) 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校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8) 重大事故,学校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7.2.6 校园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 学校校园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告,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并向市教育局报告; (2) 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3) 积极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7.2.7 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 学校组织各类大型群体活动、社会实践等,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落实各类安全保卫措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2)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职工伤亡情况,立即向当地医疗急救部门求助; (3) 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 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市教育局报告。

7.2.8 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1) 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漏等重大事故的紧急情况时,学校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疏散人员,隔离现场,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同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2) 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地方政府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7.2.9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1) 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2) 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疏导师生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7.2.10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1) 发生灾难事故,学校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疏导师生员工情绪,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2) 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 (3) 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校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4) 所有灾难事故发生后,学校都要考虑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问题,都要妥善处置,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5) 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认真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照明、饮水需要和因为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灾害的矛盾。 7.3 善后与恢复

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学校要做到: (1)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 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学校自身不能解决的,积极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请求协助解决,避免事故发生。

(4) 总结经验教训,高度重视师生应急避难教育与演练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学校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遇险自救互救与逃生能力。

(5) 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8.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教育部门实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8.1.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1) 地区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己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 学校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3)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1.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 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2)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 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 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县(区)以外的学校; (6) 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8) 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1.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2)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 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区)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 在一个县(区)域内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 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一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 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1.4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 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一100人,无死亡病例; (2) 学校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 发生在学校的,经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8.1.5 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8.1.6 学校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应在当地政府、市教育局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8.2 信息报告 8.2.1 信息报告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责任报告单位:学校; 责任报告人: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限及程序 A.初次报告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 (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市教育局、卫生局进行初次报告。

市教育局接到学校初次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报告相关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B.进程报告

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每天应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市教育局。 C.结案报告

事件结束后,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市教育局处置工作组。 (3) 报告内容

初次报告内容:应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造成伤害的人数,主要临床症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事故原因、己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8.2.2 信息发布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省、自治区、直辖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8.3 应急反应

8.3.1 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在市教育局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启动本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8.3.2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8.3.3 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按照要求向市教育局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报告。

8.3.4 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应接照要求向市教育局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进程信息报告。

8.3.5 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以外,有死亡人员的,学校应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应按照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 8.3.6 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校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应立即将相关情况通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及学校领导。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救治;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 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 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或病情严重者)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对学校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和当地政府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并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8.4 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8.4.1 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8.4.2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8.4.3 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8.4.4 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9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9.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Ⅲ级。

9.1.1 Ⅰ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9.1.2 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9.1.3 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9.2 应急处置措施 9.2.1 应急反应:

(1) 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和市教育局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后,积极应急反应。 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A.根据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及时开展应急避难教育与演练工作;

B.按照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C.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D.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E.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F 稳定师生思想情绪,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社会安定。

(2) 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政府和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应急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A.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立即成立救灾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抗灾减灾工作。 及时上报灾情和应急情况。 必要时请求相关救援。

B.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必须在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同时,了解灾情情况,及时向上一级救灾指挥部报告灾情和工作情况。 C.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Ⅲ级事件发生后,学校立即开展应急工作,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9.2.2 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学校在当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 城区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4) 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 灾民安置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 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 消防

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 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9) 灾害损失评估

协助、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 应急资金

做好应急资金准备。

(11) 接受外援

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2) 宣传报道

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3) 涉外事务

按有关规定做好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9.3 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9.3.1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9.3.2 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9.3.3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学校自身无力解决的,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反映,请求协助解决,避免事故发生。 9.3.4 总结经验教训,高度重视师生应急避难教育与演练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应急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学校有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遇险自救互救与逃生能力。

9.3.5 配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调查工作。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0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0.1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互联网有害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级一Ⅲ级。 10.1.1 Ⅰ级事件:国际国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直接涉及学校的重大突发事件,校园网上充斥着大量有害信息,形成全局性热点,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

10.1.2 Ⅱ级事件:校园网上出现一定数量的有害信息,形成局部热点,有煽动性信息出现,已形成不稳定因素。

10.1.3 Ⅲ级事件:校园网上出现个别或少量的有害信息,尚未形成热点,有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

10.2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0.2.1 处置原则和程序

对网络有害信息的处理原则是:取证迅速、研判准确、法律完备、沟通高效、处置果断、反馈及时。基本程序为:发现、取证、研判、协调、删除。对重大有害信息,要启动快速处理程序,在处理过程中可边研判、边报告、边取证、边处置,确保有害信息扩散最小化。 10.2.2 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Ⅰ级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发生Ⅰ级事件,学校要立即向市教育局及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按网络有害信息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置,及时取证并删除有害信息。处理时间按限时要求执行。学校在做好有害信息处置的同时,要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止被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利用。

Ⅱ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发生Ⅱ级事件,学校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及当地公安部门,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及时做好取证工作并删除有害信息。同时积极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Ⅲ级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发生Ⅲ级事件,学校要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教育局,并做好取证工作,删除有害信息。针对有害信息反映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11 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1.1 事件等级的确认

11.1.1 事件等级分类及条件

根据事件危害程序,分类三个等级 (1) Ⅰ级事件 情况一:

全市使用的拟试试题发生泄密、被盗,在媒体登载考试试题或相关信息,扩散范围广,大部分考生受影响。 情况二:

全市的考试答卷被盗、被毁,造成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无法使用。 (2) Ⅱ级事件 情况一:

部分考点使用的拟试试题发生泄密、被盗,部分考生受影响。 情况二:

部分考点使用的考试答卷被盗、被毁、丢失,致使部分考生成绩无法处理。 情况三:

全市考试期间发生较大规模考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造成部分考生不能如期参加考试。 (3) Ⅲ级事件

全市考试,在评卷、成绩处理和中、高考录取期间发生网络系统或数据信息受损,影响成绩公布、录取进程的。 11.2 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应急措施 学校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及时做好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

同时等待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做好相关补救措施的准备工作; 事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侦查工作。 12 附则

12.1 本预案是我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全校各部门和个人应遵照执行。

12.2 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3 预案启动实施由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各处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12.4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八年一月

第11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南河中学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县局安全工作意见,及时、妥善地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我校决定进一步完善“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保障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建设和谐校园,保障学校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校园内消防、饮食、治安等方面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创建和谐校园为宗旨,建立学校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校园安定。

一、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正常秩序。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以人为本,师生安全第一。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依靠广大教师、学生,不断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作用,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信息收集和深层次研究,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部门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要求,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的处置工作格局。

三、应急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学校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作为我校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议事、决策、协调、处置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学校突发安全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的汇报,分析有关突发安全事件的重要信息;

2、审议、决定突发安全事件应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和协调学校各部门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制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4、督促检查各部门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汇总有关突发安全事件的各种重要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建议,并且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5、对师生加强安全常识、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安全演练;

6、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指挥部人员在处置突发安全事件工作中的职责;

7、在校内及校外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组织学校在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8、配合政府、教育局及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人员 总 指 挥:张耀佳

副总指挥: 张克生 单飞年 李学伦 刘志国

成 员: 化奎浪 王华 赵宏臣 吴 强 程春雷 张树磊 徐宏斌 秦宝明

王万超 王通成 周祖金 王礼良 沈劲松 李玉强 李永平姜志兵 张尊芳 陈红芹 高红梅

(三)应急指挥工作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需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医疗救护协调组、物资供应保障组、事故灾难善后处理组。 医 疗 救 护 组:张尊芳 陈红芹 兰九红 高红梅 物资供应保障组:李玉强 李永平姜志兵

事故灾难善后处理组:张克生 单飞年 李学伦 刘志国 宣 传 报 道 组:周祖金 徐宏斌 顾士国

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组: 单飞年 秦宝明 孟洋明 吴强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校各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类突发事件、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讯联络 值班电话:051586721021

(二)、事故报告

1、在第一时间将所发生突发安全事件的情况,报告县教育局安全科

2、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区教育局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3、突发安全事件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A、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B、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C、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D、学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反应; E、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F、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突发安全事件发生后,学校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保护现场,主动争取外单位力量的支持,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六、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定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六、几种典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教学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教学活动期间发生各种危害学生群体或个人的险情时,责任人要在进行必要紧急处置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将险情、问题和困难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学校要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2.平时要加强校园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要制定学生逃生的疏散路线,每学年要演习一次以上。做到师生都要熟悉紧急疏散路线,险情发生时有组织、有秩序的做好紧急疏散。

3.相关责任人要熟悉教学安全的防范措施和安全器材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 4.相关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和排除责任区内的安全隐患。险情发生时做好切断电源等工作。

5.险情发生时,主要责任人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出险地点,亲临处置和指挥。

(二)体育课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体育老师要牢固确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把学生上课活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每学年开始,体育老师要结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会同卫生室老师一同排摸学生体质健康情况,掌握全校患有心源性、脑源性等疾病学生情况,对自己所教班级的这类学生情况,要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数,确保运动安全。体育老师要在备课时,针对每堂课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体育课上遇有学生发生晕倒、抽搐等症状,以及发生四肢无力、面色苍白等症状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通知校医务室和分管主任到场救治。严重者由学校卫生老师陪同立刻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3、体育课上发生运动性伤害事故时,任课教师要沉着冷静,立即通知校医务室老师和分管主任到场,在第一时间对事故做出判断,及时处理解决问题,严重者要马上报告学校主要负责人,并由学校卫生室老师陪同立刻送往医院,不得拖延。

4.发生运动性严重伤害事故,学校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上报相关领导;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通过证据材料的分析,做出对事故性质的认定和结论,分清责任,控制现场,维护秩序,劝无关人员离开现场,防止发生混乱局面;接待好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三)处置突发卫生安全事件注意事项

1、学校及时组织人员护送或联系急救中心,对食物(饮用水)中毒的学生全力以赴进行就近抢救,跟踪了解中毒原因,迅速通知相关学生家长;

2、保护现场以及48小时留样食品;

3、学校负责人在2小时内分别向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报告,如疑似人为投毒,应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及时向区公安部门报案;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

5、做好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媒体报道,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控制事态发展,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四)学校火场疏散注意事项

1、学校应由专人制订出火场疏散计划,画出学校平面图,制订出有效的疏散路线,防止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混乱,造成人员伤亡;

2、学校应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教育,开展消防演习,教会学生在校舍事故发生后的逃生技能;

3、学校的安全通道出口要保持敞开,以免疏散时安全出口不畅通的问题出现;

4、发生火灾时立即拨打火警报警电话119;

5、火灾发生时,在校园内要有专人利用广播等工具进行呼喊,学校领导、班主任统一指挥师生有秩序的疏散;

6、当学生疏散到指定的安全地点时,班主任应当及时稳定学生情绪清点学生人数,如发现学生没有及时逃离火场的,学校要确定学生的班级,在第一时间内告之消防队。

(五)处置突发治安、刑事案件注意事项

1、当加强门卫的规范化建设,完善门卫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校外人员来访及学生进出严格按学校规定执行;

2、建立专兼职安全保卫队伍,加强值班,特别是要做好课间、午间辅导、晚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运用好学校红外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

3、当发现有不法人员冲击校园时或发现不法人员在校内有违法苗头时,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应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及时予以制服,交由公安机关处置;

4、当无法制服时,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0,保护师生安全;

5、做好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稳定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做好善后工作。

(六)处置校舍突发安全事件注意事项

1、平时加强对校舍的管理与维修,对照国家有关建筑物安全的规定,由专人有计划地定期对校舍检查检修,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排除,一时不能排除的要停止使用,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如遇灾害性天气或紧急情况等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员伤亡;

2、联合有关部门对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逃生教育,教会学生在校舍事故发生后的逃生技能;

3、编制并悬挂学校平面示意图,标明教室、图书馆、活动室、食堂、走廊以及所有的门、出口、厕所等的位置;

4、预设建筑物内疏散通道,并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在安全出口处应有明显标志;

5、指定户外开阔的场地为疏散集中区;

6、一旦发生校舍安全事故,应该稳定师生情绪,统一指挥师生有秩序的疏散至安全地带,避免人员拥堵疏散通道造成疏散不畅或发生踩踏事故。

(七)处置交通安全突发安全事件注意事项

1、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分层次、有计划、有重点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准驶入校园,经批准驶入校园的车辆不得在学生下课休息时段进入校园,学校自备车辆在校园内应慢速行使,注意观察,停放在校园指定位置;

3、组织学生外出进行实践活动,应当得到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制订出详细的安全预案,需要乘坐交通工具的应当租用证照齐全、车况性能良好的车辆,驾驶员要有相关合法资质;

4、外出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当地交警部门报案,在第一时间内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及时向区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事故善后问题。

(八)处置突发自然灾害注意事项

1.灾情发生时,相关责任人要立即组织以相关工作人员和班主任,以班级为单位,按照疏散路线迅速地将师生撤出危害地带。

2.如灾害发生在夜间或节假日,学校值班人员要马上告知学校领导,校级领导获悉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启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将自然灾害的情况上报。组织教职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国家资产。

3.根据气象预报和上级相关部门的通知,当强暴雨、台风、地震、大雪和气温超高或超低等自然灾害发生时,学校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家校联系及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财产的防汛、防霉、防潮、防冻、防晒等工作,避免或降低灾害事故带来的损失。

4.当发生强大暴雨、台风、地震、大雪,造成学生上学、放学路上有危险时,学校领导应及时上报主管局请示停课或其他解决办法。如果发生师生因自然灾害受伤等意外情况时,要立即上报。在气温超高或超低等特殊气候期间,严格控制学生的室外活动,避免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九)处置防盗窃工作注意事项

1.接到盗窃案报案后,相关责任人要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视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对当事人进行问话,做好笔录,查明失盗物品,并进行登记,如有必要,可以报公安部门或110协助调查,尽可能追回失盗物品。

2.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对所获得的材料、物证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分析做案线索,对案件进行定性,尽最大的努力追回失窃物品。

3.案件发生后,要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同时要做好善后工作,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上级主管部门。

(十)晚上突遇停电应急预案

1.过道、楼梯口的应急灯自动开启,电工和值班门卫开启学校备用其它照明用具。

2.参加晚修的学生必须在课堂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值班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

3.值班人员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若停电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则晚自修暂停,值班人员负责指挥学生顺序进行疏散,值班老师关好教室电源。

5.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浴室、厕所等,则要求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6.电工做好供电设备的检修,将情况向学校汇报。

2013.9

第12篇:乡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托古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处置我乡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结合我乡具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我乡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实行乡、村、乡直部门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4、靠前处置,迅速有效。各村、乡直部门必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靠前指挥,坚持抗灾和救灾相结合,迅速有效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二、突发事件的分类和响应级别

(一)分类

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台风、冰雹、强寒流、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工程、重要水利设施、公共场所及学校、乡直部门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大型建筑物倒塌和道路严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突发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二)响应级别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级别进行应急响应。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乡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全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非常设领导机构,由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武装部及派出所领导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村、乡直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乡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所 2 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通常由到现场的乡最高职务的领导任现场总指挥,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主要职责是:组织现场工作组;了解人员伤亡情况和经济损失情况及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态发展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迅速制订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调集抢险人员和抢险物资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和把关工作;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三)突发事件现场工作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现场等实际情况,下设若干个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与主要任务:

现场施救组。由乡政府、派出所、武装部、供水、供电、事发地等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供水、供电、供汽等基础设施。

警戒治安组。由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求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后勤保障组。由乡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 3 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救援设备器材,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新闻协调组。由乡宣传办、文化站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导和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乡民政办、安委会、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及火化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一)预测

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预警级别与发布

突发事件预警级别要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程序,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乡突发事件预警的发布,由乡政府负责发布,其他职能部门配合。

(三)报告

1、乡政府值班室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乡主要领导报告,并在10分钟内向上级报告,适时通报乡宣传报道组、文化站等部门。

2、乡领导在接到有关重特大紧急情况的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抢险、施救。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4 预警警报发布后,相关部门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乡政府报送最新动态。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分级响应

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乡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Ⅳ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上级报告。

(三)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乡党委、政府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四)新闻报道

乡宣传报导组、文化站要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五)善后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

3、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

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乡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是总体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由乡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实施。

(一)乡安委会负责制定处置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劳动和社会保障、及企业改制、关闭、破产引发的劳资纠纷等方面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预案。乡农机站、水利站、林业站负责制定处置因暴雨、台风、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各种灾害,重大动植物疫情、森林火灾、地质灾害等方面的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二)乡民政办、财政所负责制定突发事件发生时生活生产应急救助、资金物资保障工作总体协调等方面的工作预案。

(三)乡卫生院负责制定重大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饮用水污染等方面的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四)乡派出所、乡司法所负责制定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恐怖事件、公众集聚场所安全消防事故、影响重大的火灾、爆炸和社会治安案件、交通安全以及有过激行为的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等方面的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五)乡建办负责制定有关建筑安全、集乡道路桥梁损毁、自来水等供应设施故障引起的突发性事件工作预案。

(六)乡中心校负责制定处置涉及校园安全方面的各类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七、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保 6 障,快速反应能力。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应急期间党政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机关干部通讯畅通,明确应急参与部门人员的通讯联系方式。

(二)现场救援和抢险装备保障。明确参与应急响应单位工程抢险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的位置,并建立相应的调用和征用等制度。

(三)应急队伍保障。建立应急队伍动态数据库和应急队伍保障方案。建立健全各村、乡直部门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应急组织方案。

(四)交通运输保障。重点是制定突发事件期间的交通管制和线路通行、车辆调度等保障措施,保证应急物资和人员的优先运送。

(五)医疗卫生保障。建立医疗保障动态数据库,要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设备、药品、防疫物资的调度方案。

(六)治安保障。明确警力人员及设备分布情况。建立健全警力调度、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案和行动措施等。

(七)物资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动态数据库,要明确抢险救灾物资的储备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物资调拨方案。

(八)经费保障。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分级管理。乡、村、乡直部门应优先予以保障。各级要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防灾能力。

(九)社会动员保障。建立乡社会动员数据库,构建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农村村民委员会为基础的社会动员机制。

(十)紧急避难场所保障。规划和建设突发事件的人员应急避难 7 场所,可与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

(十一)技术储备与保障。建立专业人员数据库,开展突发事件预测、预防、预警和演练,不断提高科学应急处置能力。

(十二)生活生命线保障。重点是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基本的用水、用气、用电。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托古乡人民政府 2012年7月1日

第13篇: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xx市xx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杜绝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严格落实行政人员值班制和日情况通报制

根据学校安排的值班表,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目标,强化责任,预防为主,努力将工作做在前头,每天值班情况在行政会和教师会时进行简要通报,并填写在校务日志上,发现问题,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出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要立即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组,并在5——10分钟内上报区教体局。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组织师生离开危险区域,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突发公共事件向区教体局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初步评估;

(3)事件发生后学校所采取的应急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总 指 挥:xx

副总指挥:xx

成 员:xx

(1)抢险救灾队伍

组长:xx

成员:xx 年级组长 班主任

(2)通讯信息组

组长:xx

成员:xx

(3)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4)卫生防疫组

组长:xx

成员:xx 班主任

三、安全事故抢险应急预备案

(1)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报告。

2、迅速切断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在场有关人员应用最快的速度在第一时间内疏散师生,把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严禁学生参与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至医院诊治。

2、迅速向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立即向区教体局、区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果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3)其它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特别是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学校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送伤病者到医院诊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视情况及时向xx派出所、区教体局报告(教育科xx,办公室xx)

(区卫生局疾控中心电话xx)。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

4、通知伤病者的家属或学生家长。

5、妥善处理有关事宜。

2011年2月

第14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五顷塬回族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五顷塬回族乡人民政府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相衔接。

1.3 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事件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影响社会危害,危害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

2 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安全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类:I 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和IV级(一般)。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乡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切实履行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共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以防为主。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统一领导。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协同处置。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各村、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1.6 应急预案体系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乡政府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突发事件的规范性文件,有乡政府负责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在总体应急预案的指导下,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办公室职责的应急预案,有乡政府有关办公室牵头制定和修订,报乡政府批准后实施。

(3)重大活动安全单项应急预案。较大规模的集会、庆典、节日等活动安全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承办单位负责制定。

各类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专项应急预和部门应急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在乡党委领导下,乡政府是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成立乡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全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乡应急委员会主任由乡长担任,分管副乡长按照业务分工和

4 在乡内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办公室中兼任的职务,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管理工作。必要时,派出乡政府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乡政府办公室协助乡政府领导处理有关工作。

2.2 工作机构

乡政府有关办公室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的职责,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相关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乡政府有关决定事项;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的工作;及时向乡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指导和协调各村委会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3 运行机制

各村要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建立统一接报、分级分类处置的应急平台;加强农村、林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

本预案的启动条件和程序: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办公室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乡应急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 预测与预警

乡应急委员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断完善预测

5 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信息监测:

由各村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或本行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本行政辖区和本行业重大危险源数量、重大隐患分布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及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做好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工作。

3.2 应急处置

信息报告

(1)较大以上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按照《分级标准》立即如实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由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上报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最迟不得超过3小时。

(2)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乡应急委员会报告,并将乡应急委员会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事发地应急管理办公室,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各村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掌握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

6 限制。

先期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乡应急委员会在向县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应急响应:

(1)对于先期处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态,或者需要乡应急委员会协调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乡应急委员会适时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并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事发地应急管理办公室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应急委员会发出请求,由上级应急委员会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3)如果预测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将会进一步扩大,本镇现有应急资源和人力难以实施有效处置时,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以乡政府的名义上报县政府给予支持,并按程序办理。

指挥与协调:

(1)I 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镇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乡长和分管副乡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各专项指挥部。其中,乡长任总指挥,负责组织制

7 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专项指挥部具体负责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

(2)II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乡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乡应急委员会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分管副乡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各专项指挥部。其中,分管副乡长任总指挥,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专项指挥部具体负责应急指挥和处置工作。

(3)III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由事发地应急办公室专项指挥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乡相关专项指挥部给予相应支援,必要时,由分管副乡长到达现场,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并协调开展工作。

(4)IV级突发公共事件(一般):由事发地应急办公室指挥部负责启动应急预案,由乡政府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整个事件由乡政府全权负责处理。

社会动员:

(1)依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

(2)全乡范围内的社会动员,由乡政府报请县政府批准。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乡社会动员工作,制定社会动员方案。

应急结束:

(1)县应急委员会、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突发公共

8 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乡应急委员会,经乡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做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乡应急委员会或乡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事发地应急办公室或其专项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3.3 恢复重建

善后处置:

(1)乡应急委员会会同事发地应急办公室,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3)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及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社会救助:

(1)民政部门会同乡政府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济救助制度,积极倡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同时,司法部门要积极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社会公益性团体和组织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协助乡政府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保险及理赔:

保险公司应发挥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逐步扩展保险种类,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理陪。

调查与评估:

(1)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10日内向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提交公共事件调查报告。

(2)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宣传应急结束后,组织工作人员成立突法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事件危害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并在20日内将评估报告报送乡应急委员会。

恢复重建:

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县政府给予援助的,由乡政府提出请求援助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

3.4 信息发布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10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的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乡应急委员会负责统一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负责对现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和知指导,并使用统一的规范化格式文本。

(3)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撰写新闻稿、灾情报告,报乡应急委员会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4)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等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必须按有关

4 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乡应急办公室和企业管理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相关预案要求,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1)乡应急管理办公室协同各专项指挥部组织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结合实际设定演练中的应急事件、区域、规模,明确演练实施的方法、程序、评估等内容。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2)预案演练从类别上分为自然灾害应急演练、事故灾害应急演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演练;预案演练从形式分为实地仿真演练、机关作业演练和网络模拟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1)乡应急管理办公室编发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常识手册。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减灾常识。

(2)乡政府要在小学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宣传教育,并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急救援进农户活动,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3)乡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涉密内容除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

(4)乡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乡应急委员会组织各村和企业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集中培训每年一次;乡应急委员会组织村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5.3 责任与奖惩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乡应急委员会对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运用紧急权利,采取应急、措施依法实施监督。

(2)乡应急委员会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3)乡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人给予行政处分;构

12 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所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五顷塬回族乡人民政府制定,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并上报县政府备案。乡有关机关和乡政府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五顷塬回族乡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5篇:行政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障村民和外来住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本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营造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保障

1、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的抗灾应急工作领导组,成员有:村两委成员,各村民小组长、小学校长、联防队长、村卫生员、农技员、广播员。负责领导、组织、动员全村的抗洪救灾工作。

2、以若干个村民小组的民兵排为单位,成立若干个抗灾应急分队,两委责任人和组长为分队责任人,负责各组的抗灾救灾工作。

3、以联防队为主体,建立村紧急应急分队,队长(村主任兼)和副队长(治保主任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村重点和突击救灾应争抢险任务。

4、以联防队成员组成村消防队,队长由联防队长兼任。

5、成立应急救防队,队长(村书记):村卫生所医生,各村民小组长(1名),预备役复退军人(若干名),民兵若干名(每组2名)。

6、村抗灾应急突发事件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村委会值班室。负责领导抗灾应急工作。

治保主任:民兵营长兼任。值班员由联防队兼任办公室主任、报警员(联防队员)。

二、装备配备

1、确定小学校舍为救灾集中安置点由校长负责。

2、若干个应急分队配备:锄头、铁铲若干把,高筒雨靴若干双,三轮车或小车若干部及确定临时应急可征用的摩托车等交通工具数部。

3、小型消防车一部及配套器材。

4、确定临时征用对象(村民或企业),保证在紧急需要下能征用到:皮卡、小货车或轿车等交通运载工具若干部,及时投入抢救急救工作,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5、担架六副及村卫生所准备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药物等。

6、确保广播设施及上下联络的电话、手机的畅通,所专领导组成员及相关人员为责任人。

三、抗洪

1、预警工作

接到上级预警时,应加强值班,做到上下畅通。水利管理员昼夜观察全村水位及台风变化,及时通报。广播员不间断发出预警或报警。确保网络的畅通。检查、补齐、落实所有应急装备、工具车救灾配备,保证以应急需。向事故易发地段的村民和各责任区的危房等重点部位发出警报,要求做好撤离准备。

2、抗洪救灾工作步骤

——全体领导组成员,各就各位,各负其职,确保:有备、有序、有效。领导、组织、动员村民全力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组织应急分队,将危房对象撤离到小学安置。先人后物,确保人员不伤亡,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各应急分队负责各责任区重点部位(危房及地势低洼区域)的疏散、撤离和监控。

——紧急按预案要求征召应急车、船、工具等抢救抢险装备。统一调度,以应急需。

——组织应急分队全村范围内不间断巡逻、监控灾情,抢救突发事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灭火工作

1、警钟常鸣:(1)平时通过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防火,报警要点,器材使用的消防知识,提高村民消防意识。(2)村消防车常维护,队员常培训,保证遇警能出,出警能用,用即见效。(3)各应设置消防器材的企业和个人,要确保消防器有效、便取,遇警互相支援。(4)村民应保证村内外所有道路畅通,不乱堆乱搭,堵塞道路。

2、报警:(1)村民或企业发现火警应立即报警:a、火警:119;村消防队(联防队)和村委会值班室电话 (2)村委会值班室人员拨打119报警(以求万无一失)

——向村抗灾应急领导组报警(重点:书记、村主任)

——向龙湖镇政府通报:通过广播向全村报警,要求村民赶赴现场帮助灭火。

3、灭火:(1)村消防队应在接警的五分钟内赶赴现场。

(2)在家的村抗灾应急领导组成员,应在2-3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灭火:a、组织撤离相关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抢救转移人员和财产。 b、指挥村消防队和村民,在“119”未到之前,根据现场情况,组织有效灭火。c、按照预案,组织各企业的灭火器支援现场。d、组织救护队抢救和转移伤员。

(3)“119”到来后,积极配合,全面灭火。

五、抗震

1、有警地震:(1)及时组织村民有序疏散到村外安全地段(地势偏高、不临水等),时间允许下动员村民多带上日常用品和食品。

(2)组织各应急分队逐户过细,确保组不漏户,户不漏人。

(3)组织联防队设卡,动员阻止村民回流。

2、无警地震:(1)灾情突发,领导组成员立即在所在地域(责任区)配合各小组长或民兵动员村民紧急撤离疏散。

(2)情况危急,村中村民就近撤离较安全地点,初拟定:a、小学大操场、宗祠周边旷野; d、大宫大埕、篮球场等。

(3)能撤离至村以外的,要求撤离村外,确保更安全。

3、震后自救:(1)第一时间向镇、市通报灾情,请求支援。

(2)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搜救:a、以各应急分队为单位,逐户点名、搜索,确认失踪人员尽可能搜救。 b、紧急应急分队(联防队)对重点地段搜救。 c、组织救护队抢救转移伤病员。d、坚持设卡,阻止无关人员回流,确保余生人员的安全。

4、余震防范:(1)组织临时生活安置领导组,多方设法组织必要的日用品和食品,供应群众,共度难关。

(2)多做工作,稳定村民情绪,安心在撤离地生活,待灾情稳定后,组织自救。

(3) 设卡把关,设法阻止无关人员返家,寻人取物,防止意外。

(4)搜寻遇难人员,配合上级,妥善处置,同时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工作,稳定救灾局势。

六、群体上访

1、平时多收信息,防微杜渐,发现苗头及时疏导,息事宁人。

2、事发时,在家领导组成员,重点是村两委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1)第一时间报告镇政府、派出所。

(2)做好承运司机工作,争取控制好运载工具。

(3)深入群众了解因。因势利导,耐心和气,做好劝导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尤其做好重点村民的工作,避免事态扩大。

(4)召集代表谈,了解真相和真实要求,合理的给予承诺办理或协助;对不合理的要求给予解释,做好代表工作,再做群众工作。

(5)后及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反映,解决处理好善后工作彻底化解矛盾。

3、如事态无法控制,及时向镇政府、派出所等请求支援,争取主动,以防事态扩大化。

七、聚众斗殴和封建械斗

1、第一时间向派出所或110报案,请求支援,并通报镇政府。

2、在家领导组成员迅即赶赴现场,指挥联防队和应急分队:(1)立即隔离双方人员,设法控制局势,阻止事态发展。(2)组织救护队抢救转移伤员。(3)召集双方代表做工作,先撤人后调解。(4)劝说双方人员,退出现场,不让重新集结,再生事态。(5)如事态可能无法控制,随即请求派出所等支援,制止事态发展。(6)事态平息后,召集双方代表调查、调解,化解矛盾。(7)造成后果的,事后配合派出所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处理。

八、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

1、第一时间向派出所和110报警,请求支援,即时通报镇政府。

2、在派出所人员到来之前:(1)组织联防队控制现场。(2)有必要时疏散周边群众。(3)设法控制犯罪(违法)嫌疑人,阻止其外逃,防止事态或危害扩大。发现疑犯逃窜,组织群众围堵。(4)救护队尽可能快救治和转移伤员。(5)配合派出所抓捕嫌犯,搜集证据,寻找人证等。弘扬正气,打击犯罪。

九、灾后自救

1、组织所有撤离人员有序回迁,妥善安置因水毁、风毀火毁、震毁而无法回迁的人员和家庭。

2、上报灾情,争取政府支持,确保生产自救工作顺利进行。

3、对部分受灾严重的、生活、生产有困难的村民和外来人口进行适当的帮助,协助他们度过难关。

4、修复水毁、风毁、火毁、震毁设施,确保恢复生产自救有坚实的保障。

5、对受伤严重,家境困难群众,给予重点照顾和救助(具体方案另定)。

6、组织灾后生产(具体根据受灾情况另行部署)

十、其他事项

1、本预案未列的突发事件,可参照以上几种情形灵活处理。

2、本预案所涉及的各支队伍,有时预案虽未提及,但在事发时也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待命。

3、领导组成员,谁先到现场谁就是现场指挥员,应负指挥责任。

附则

本预案可根据上级的新要求、新形势和灾情等具体状况在实践中进行必要充实和调整。

第16篇:国内贸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国内贸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监测、及时控制和消除我市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而引起的国内贸易市场异常波动,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维护正常的商品市场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实际,特拟订《**市国内贸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组织结

建立本市国内贸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应急指挥工作网络,统一指挥。成立**市国内贸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监局、市粮食局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审定应急工作《预案》,负责指挥全市商品市场应急供应保障工作;根据市场波动情况,确定市场应急工作等级;批准启动市《预案》,指挥市应急商品的统一调配,协调市外应急商品协调;采取紧急措施稳定市场和社会秩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内贸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联系电话:*****)。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根据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日常工作;分析掌握和上报全市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变化及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市场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与有关职能部门及商业企业密切联系形成协调互动机制,统筹安排全市物资、商品的供应调度、接运、调剂;做好本市保市场、保供应、保市民生活的工作。

(二)相关部门职责及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联系省商务厅,协调各大中型商业企业、流通企业及农贸市场,调控市内货源供应市场,与市外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商品货源和请求商品支援。

市粮食局负责组织大米、面粉和食用油的供应。

市农业局负责肉禽、蛋及各种瓜果、蔬菜的供应。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鱼类食品的供应。

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各种医用、消毒、杀菌商品的供应。

市交通局负责跟踪,调遣各种运输车辆,保障应急商品的运输。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安排有关企业生产紧缺商品,并对市场价格进行监控,打击哄抬物价的行为。

市政府办负责组织新闻记者,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消费心理,稳定民心。

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负责打击制售伪劣假冒产品,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等不正当竞争和违法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因市场波动而引起的各种治安事件,维护和稳定社会秩序。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资金调拨,保障调运急商品的需要。

市供销社负责组织食盐的供应。

二、市场监测和报告

(一)建立市场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

坚持普通监测与重点监测相结合,平时监测与应急时期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市、镇、企业三级市场监测体系,在市商务局成立专门监测机构,由分管副局长专门负责。全市确定20个重点商品市场监测点,其中综合超市2家、商品零售商场13家、农贸市场5家,重点监测万城、和乐、兴隆三个地区,监测的商品为粮食、食盐、食糖、肉品、蔬菜、蛋品和卫生清洁用品八大类商品。

市场监测信息的上报方法。各监测点按照市商务局规定的时间每月一报;春节、五·

一、十·一假日期间情况节后上报;市场进入应急等级状态,出现重大异常波动和紧急情况时,随时上报。

(二)监测指标和应急等级

监测指标为监测范围内具体品种的每日销售量、销售额、平均价格,以及监测范围内总需求量、总供给量。

根据市场监测情况,将突发性事件引起市场运行过程中的波动状况分为三级,依次为三级、二级、一级,三级为最低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级:突发事件发生,市场进入预警状态,主要商品供求量日平均增长范围在40以内,价格日平均增长范围在10以内,总需求量和总供给量基本平衡。

二级:突发事件及重大灾情发生,市场进入局部应急状态,重点监测点主要生活必需品日平均增长范围在60以内,价格日平均增长范围在20以内,总需求量大于总供给量20以内,少数市场出现抢购现象。

一级:突发事件及重大灾情发生,市场进入全面应急状态,全市生活必需品供求量日平均增长范围在60以上,价格日平均增长范围在20以上,总需求量大于总供量20以上,出现大范围抢购现象,全市重要商品紧缺,总体供不应求。

(三)应急工作程序

1、市场出现抢购等异常波动情况时,各监测点及时向市商务局报告市场供求异常情况。

2、市商务局通过调查、分析,汇总市场异常波动综合情况,向领导小组及省商务厅报告,领导小组召开紧急工作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

情况,确定全市市场应急等级,采取应急对措施,并报省政府。

3、启动市级《预案》,各职能部门根据《预案》要求,展开应急工作。

三、应急保障

(一)生活必需的应急保障原则

采取政府调控,社会统筹;保障重点,兼顾全面;立足企业,属地保障;集中调运,分散储备;市内与市外调拨相结合,生产与征调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稳妥地

做好国内贸易商品市场应急保障工作。

(二)生活必须品的储备及调运

1、市场进入一级状态时,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商品储备,统一调动全市库存商品,统一组织从市外征调紧缺商品,保障市场供应。

①应急商品的储备及分工好范文版权所有

市商务局负责储备食糖、饼干、方便面、矿泉水、食盐等。

市粮食局负责储备大米、面粉、食用油等。

市农业局负责储备生猪、蛋品、禽畜、蔬菜等。

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储备各种医用、消毒、杀菌商品。

所有物资、商品均按我市人民群众15日生活需求量进行储备。

②应急商品储藏设施准备

组织应急商品储存时,全面启用市、企业各级各类物资储备仓库,以满足应急商品储备的需要。

③应急商品调运保障

组织市外应急商品调运时,市财政局资金调拨必须到位,市交通局征集各类运输车辆、船舶必须到位,以满足全市应急商品调运的需要。

④建立应急指挥专用通信网络,确保应急指挥通信畅通。

2、市场进入二级应急状态时,以企业自主调整商品供应为主,政府积极协助调运、调整和储备紧缺商品,所有应急商品以市内调整为主,市外征调为辅,调运储备量按市场一级应急状态时的40—50准备。

3、市场进入三级预警状态时,企业自行调整补充应急商品供应市场,市商务局要加强市场监测,组织市场调查分析,提出预警措施,及时上报市场供求波动情况。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突发事件引起内贸市场异常波动时做好商品供应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利益高度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做好应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负总责,并层层落实责任制。要做好长期应对突发事件引起内贸市场异常波动商品供应工作的准备。密切注视市场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千方百计确保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二)建立协调互动机制,加强市场监控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商务局做好应急工作,一旦进入市场应急状态,各类物资、运输工具、仓储设施和紧缺商品要无条件地服从政府的统一调配;领导小组要建立应对内贸市场异常波动的工作机制,有关部门之间要建立协调互动机制和市场供应保障网络,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应急互助、共同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体系;市商务局要认真组织商业企业,疏通供货渠道,对生活必需品要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指导和帮助企业搞好生活必需品库存。建立严格的市场监测和报告制度,进入市场应急等级状态时,市市场信息监测机构每天24小时值班,严密跟踪市场异常波动情况;被监测单位要及时如实上报市场供求情况。市场出现突然抢购等异常情况时,企业(商家)在1小时内上报市商务局,商务局接到报告后,核实情况,1小时内上报领导小组和省商务厅。

(三)采取得力措施,维护市场秩序

市商务局要积极会同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市公安局要采取果断措施,打击蓄意造谣、扰乱市场、蛊惑人心、破坏社会稳定等不法行为;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坚决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揭露,规范市场流通秩序。

(四)加宣传,正确引导,做好安定民心工作

领导小组要“两手抓”,一方面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另一方面要通过新闻媒体向人民群众做好深入细致的释疑解疑工作。一旦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领导小组要立即与宣传部门联系,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向广大群众介绍商品市场供求形势和政府组织商品供应的情况,引导舆论,稳定人心。

第17篇:中心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杜浔中心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 决策指挥机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卢光辉

成员:林荣木、洪文超、卢金玲、卢瑞荣、邱赞盛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中心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在预测学校将要发生和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急处理工作;在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过程中,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当突发事件超过学校处置能力时,依程序镇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汇报,请求相关部门支持、配合;

(二)工作机构: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由邱赞盛任办公室主任,组员有林荣木、各班班主任组成。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校应急办公室承担。

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报送及工作协调,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及时收集、分析和掌握突发公事件预警信息,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应急措施,为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决策依据;督导、协调各处室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

四、预测与预警机制

(一)预测预警信息

学校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报告镇党委政府和区教育局,若因情况复杂,2小时内难以上报的,必须先电话报告,待情况核实后,再书面报告。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镇的同时报告区教育局。特殊情况,应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

(4)续报: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续报事件处置情况及事态变化情况。

(二)预测预警行动

1.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照工作职责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对各种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五、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应急处置措施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在向镇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力量深入事发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时报告乡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基本应急处置措施如下:

(一)食物中毒处置措施

1.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向镇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在第一时间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助,安排学校教师负责陪护,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2,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3.落实卫生防疫部门采取的其他消毒、防疫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事态发展的详细情况。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传染病疫情处置措施

1.发生传染病疫情后,学校应立即报告杜浔镇党委政府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的医疗救治和隔离工作,必要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病人的抢救和转运工作。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与应急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全方位消毒和个人防护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3.学校要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工作,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消除社会的恐慌情绪。

4.协助卫生主管部门进行传染病控制措施效果评价,及时调整防控措施。

(三)实验室有毒物品泄漏的处置措施

1.试验室发生有毒物品泄漏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的离开现场,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组织人员看护,禁止人群和车辆进入。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入现场救援,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且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进入现场后,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立即关闭阀门,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置:

(1)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

(2)稀释与覆盖:向有害物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可用泡沫或其它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将收集的泄漏物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发现火灾事故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解救受困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利用现有灭火器材进行灭火(严禁中小学生参与救火),以控制火势,并采取切断火灾现场电源、煤气,停止非

消防用水等紧急措施,避免继发性灾害。

(2)根据灾情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指挥中心119报警,必要时联系120急救,在消防、医护人员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医护、消防人员开展人员施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3)出现重大火警时应全力组织学生有序撤离,疏散至安全地带;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4)及时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协助消防部门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取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切实解决好学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五)、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发生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遇有学生、教工受伤,应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2)迅速采取切断现场电源、煤气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

(3)在有关方面的帮助下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六)、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告。

(2)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120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及时将伤病人员送镇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害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七)、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学校开展各类大型校外活动必须按程序报批,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报教育主管部门;举办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学生、教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

(3)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4)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并及时向杜浔镇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寻求各部门的支持援助。

(八)、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1)加强校车和租用车辆安全管理。学校车辆要定期保养、维护,确保安全。租用车辆要在检查其是否有合法手续;是否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达到安全要求,具备营运资格;是否办理了相关保险之后再签订租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接送师生的安全。

(2)校园及周边发生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拨打11 0向公安交警部门报告。遇有学生、教职工受伤,立即求助120急救部门,对伤员进行抢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4)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取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作出处理。

(九)、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处置措施

(1)学校要做好食堂等重点场所以及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保障等环节的防控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发生水管爆裂、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紧急情况时,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

(3)食堂、餐厅、蓄水池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十)、校园暴力侵害事故处置措施

强化门卫值班。对进入校园的人员严格实行盘查确认、登记准入、离校反馈制度,严控社会闲杂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非教学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对未经许可携带可疑物品强行闯入者,门卫和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将其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六、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应做好应急处置的

总结工作。

七、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主要由学校负责实施。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开展损害核定、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资源等评估,将由学校书面报告) 镇党委政府、县教育局,并请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后,迅速组织实施。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善后处置工作,由学校在镇党委政府、县教育局领导下进行。

八、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学校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讯方式方便快捷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学校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并做到物资存放合理,通道畅通,运输便利、安全。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包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

(三)资金保障

学校要严格保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四)人员保障

学校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队员为各班副主任及其他任课教师、学生管理员,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及时调整组成人员。学校的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

杜浔中心学校

2012年9月

第18篇: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09年1月

小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全面提高教育局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和促进我校政治稳定与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依靠学校和广大教职工,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把保障教师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其它危害。

预防为主,有效应对。提高全校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对高效、有序。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学校负责校内一般、较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和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编制依据

《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四)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及其类别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伤亡、财产损失,影响和威胁学校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龙卷风、暴雪、洋雹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害。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学校内部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如鼠疫、霍乱、血吸虫、肺炭疽、01

57、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学校区域内可以预见或突然发生的各类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学校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学校班主任为成员。

(二)指挥机构

依照法律、法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学校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作为处置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其负责人由教导主任担任,必要时校长担任。应急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省、市、区应急领导机构的决定;

2、负责指导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

3、组织、指挥、协调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预测、报告、预警

(一)预测

1、学校组织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监测体系,加强对学校监测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建立和完善本系统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并涉及公共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和交流制度,明确监测信息报送渠道、时限、程序。

2、应急工作组建立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库,各科室提供有关数据和信息,支持、配合突发公共事件常规数据库的建设。常规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

①可能诱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②主要危险物质和重大危险源的种类、特性、数量、分布及有关内容; ③潜在的重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型及影响区域;

④严重损害师生健康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发生的类型、影响区域及后果;

⑤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其应急能力、分布、应急设施和物质的种类、数量、特性及分布;

⑥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二)报告

1、报告责任主体及时限和程序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学校、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报告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隐患,有权举报有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

学校接报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同时组织力量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区教育局及区政府报告。

2、报告内容

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四、应急响应

(一)基本应急

1、先期处置

严重、特别严重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学校应立即采取措施,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全力进行处置,及时控制事态,同时向镇教委、区教育局、区政府和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先期处理情况。校长或分管校长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的应对措施:

①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②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③紧急调配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④实施动态监测,密切关注事态发展;

⑤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助;

⑥及时向区教育局、区政府和区专项应急机构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2、应急决策

学校接到严重,特别严重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应迅速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镇教委、区教育局、区政府,并作出如下应急处置决定:

①学校有关领导赶赴事发地点,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②启动学校应急预案;

③对事发单位地点作出具体的处置指示,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④必要时请求上级相关部门给予支援;

⑤向区教育局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3、指挥协调

学校应急预案启动后,立即进入应急状态,保证应急通讯畅通,保障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质的统一调配。必要时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①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②对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③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④迅速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持社会治安; ⑤抢修被损害的学校基础设施,保障事发学校教职工的基本生活;

⑥向镇政府、区教育局、区政府及时报告应急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设。

现场指挥机构根据应处置的实际需要,选择成立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二)扩大应急

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有扩大和发展趋势或影响社会时,应进一步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力量增援事发学校,并及时上报区政府请求支援。

一般和较重突发公共事件发展为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及时向镇教委、区教育局和区专项应急机构报告。

(三)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机构和教育局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区应急委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区政府同意,终止实施总体应急预案,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事发地学校会同区教育局及市有关部门按照区政府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区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和损失补偿,物质和劳务的征用补偿,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与处理,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后果和影响,保证学校政治稳定,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社会救助

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实事件发生范围和影响程度,调查、核实、统计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并做好救助款物的管理和拨发等工作。

(三)保险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主动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及时查勘理赔。

(四)调查和总结

学校组成调查组,在区教育局领导下及时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调查;对严重、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事件,请求区教育局、区政府派出调查组。突发公共事件调查组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查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分析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和

修订预案的建议。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部门、科室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查报告报送区教育局。

六、宣传、教育

学校组织制定学校应急教育计划,开设有关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和技能的课程;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将有关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防灾、减灾、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作为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学校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服务,做好应急知识、紧急避险避难措施、自救自助技术的普及工作。

七、附则

(一)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学校制定。今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具体情况,并结合我校教育发展状况,以及应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山口西太平小学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010年3月

第19篇: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刘集镇中心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防范和快速、及时、妥善处置幼儿园的突发事件,预防各种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将防患和处置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安全防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湖北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参照《孝感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突发公共事件范围

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发生在幼儿园(单位)内或虽不发生在幼儿园(单位)内但与其有直接联系的以及由幼儿园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突发事故”的事件。如:

(1)传染性、季节性或暴发性疾病,特别是病毒性肝炎、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

(2)群体性师幼食物中毒事故。

(3)来自园内外的袭击、伤害性事故。

(4)组织师幼外出活动时的意外交通事故。

(5)集体活动中或课间大量幼儿的相互挤压事故。 (6)园内发生的意外性伤害事故。 (7)园内的火灾事故。

(8)建筑和设备的安全事故。

(9)其它自然或人为的突发恶性事件。 其中重特大事故界定为:

(1)食物中毒30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2)校舍及其它建筑物倒塌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3)在园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交通事故重伤3人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4)饮用水污染引起发病30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5)传染病发病30人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事件。 (6)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能 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晏新喜 副组长:邓朝 陈云兰

成 员: 廖家辉 谌淑珍 刘春丽 刘胜莲 夏荔 刘春荣

“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幼儿园预防和处置园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督促幼儿园预防和处置方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检查重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1) 晏新喜园长 :对幼儿园安全工作负总责,全面领导、统一协调幼儿园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2) 邓朝 后勤园长 :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负责特殊情况发生时的工作预案的具体实施。

(3) 陈云兰业务副园长 :负责教学线应急预案工作的具体落实和具体事务的处理。负责幼儿园日常保教工作、重大活动的安全工作,确保无教学、活动事故。

(4) 廖家辉老师 :负责做好事态监测,建立与其他部门单位的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分析掌握本校可能面临的灾害种类和特性;在灾害易发时期,汇总其他部门单位提供的信息,分析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时向上级提供是否启动预案的决策参考信息;在灾害影响的过程中,及时提供有关方面的信息。

(5) 园长 :负责幼儿园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应急工作,确保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违章率、事故率为零。负责对幼儿防火、防盗、饮食卫生、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6) 后勤副园长 :负责幼儿园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火灾事故率为零,负责园舍安全,确保无园舍倒塌,确保无煤气中毒事件发生。幼儿园防汛工作(包括雷电灾害,确保幼儿园安全渡过汛期。负责幼儿园一切用电设施,弱电设施的安全工作。确保不出现任何用电安全事故。

(7) 后勤副园长:具体负责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及饮食卫生,确保无食品中毒事件发生,把好病从口入这一关,确保无食物中毒、投毒、盗窃等事件的发生。 2.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具体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制订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行业务指导、协调专业培训、组织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日常校园突发事件报告、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并设立工作值班室,实行全日值班,特定时期24小时全天侯值班。

(1)现场指挥组: 晏新喜 邓朝 陈云兰

职能:①尽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事故处理的具体策略。

②在第一时间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情况。

③组织力量并全程指挥其他各职能人员投入工作。

④密切配合公安、消防、医疗、卫生、防疫等机构对事故进行处理。 ⑤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指示。 ⑥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找原因和责任。

(2)现场控制组: 廖家辉 谌淑珍 刘春丽 刘胜莲 夏荔 刘春荣 职能:①控制现场,维护秩序,防止发生混乱局面。

②排查其他发病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医院; ③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④组织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学生。

⑤尽早向知情者、见证人调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资料。 (3)后勤保障组: 李祖友 郭均辉 谌晓琴 陈英 职能:①做好医疗救治、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

②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进行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

③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的接待,必要时为上级工作组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4)信息资料组: 晏新喜 邓朝 陈云兰 职能:①采集突发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

②撰写有关突发事故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 ③作好相关数据的分类统计、分析工作。

(5)通信联络组: 晏新喜 邓朝 陈云兰

职能:①在第一时间报警或发出救援信号,及时与教育局(局办公室和安管科)、当地政府联系,请求支援。

②调查事故原因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处置善后和事件信息发布工作。 ③做好幼儿园内部的通信联络工作。

三、实施与处置原则

1.工作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内紧外松”的原则,对出现可能影响幼儿园及社会稳定的言论、动向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1)早预防。即要求幼儿园全体教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幼儿园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及后勤服务工作,坚持以法办事,规范操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幼儿园的各种隐患。

(2)早发现。即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检查制度,关注幼儿园每位师生的健康状况和情绪倾向,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早报告。即要求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信息;幼儿园建立健全校园重大突发情况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本预案要求,校园突发事件知情者有义务在知情后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领导小组或相关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防止漏报。任何人都有权向幼儿园领导小组直至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幼儿园及有关部门不处置突发事件的失职行为。

(4)早救治早隔离。即要求执行谁发现谁首先受理的制度,发现事故,立即招呼就近人员,控制局面,最大努力阻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发现伤情或病情,立即组织人员送医院救治;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的,对密切接触病人的人群和班级,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疏散、隔离、检查和观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时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2.本预案的办事程序遵循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处置的原则,要求幼儿园领导对幼儿园安全负总责,幼儿园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负责,各班级班主任对本班幼儿安全负责,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教育局。对已经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严格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的“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严肃处理、追究责任,以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对国家和人民负责。

四、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

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要严格实行“首遇责任制”,确立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必须按照程序上报(首遇人——值班领导——园长——教育局)。

五、各类事故应急处置办法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必须进入指挥状态,迅速赶赴现场,并对当事人(或目击者)详细问话,尽可能准确了解相关信息、数据并作记录,如有必要,报公安部门(或110)协查,尽早将面上情况上报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搜集有关事发(作案)的材料、人证物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事发(作案)线索,找出发生事故的原因及保卫(防范)工作的漏洞,根据情况对案件进行定性;同时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并对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调查经过以及对案件发生的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进行书面总结,呈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幼儿园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告教育局。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园长(

110、120、119)→教育局、中心学校、镇(乡)政府等。幼儿园发生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

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一)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

1.在园幼儿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中心学校和疾控中心。

2.在园外,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3.在园内发现传染病的幼儿或教职工,幼儿园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通知幼儿家长或教职工家属,由家长或家属陪同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5.幼儿园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幼儿园稳定。

6.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幼儿、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7.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幼儿、同事前往探望。

8.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中心学校、教育局、市政府等,决定是否实行全园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幼儿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二)食物中毒应急处置

1.立即把中毒人员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向中心学校、教育局、食品药品管理局、疾控中心等部门报告。

2.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中毒人数,病情轻重情况,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及防疫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

3.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4.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暴力伤害事件应急处置

可能引发幼儿园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由幼儿之间的纠纷引起的矛盾激化,导致家长出场的暴力事件,还有幼儿离异家庭发生的暴力事件以及恐怖分子造成的破坏性行为、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对社会不满的极端分子的恶性行为、歹徒在被追捕过程中的威胁性行为、因严重利益冲突而引发的报复性行为、精神病人的严重失控行为等。

(1)暴力伤害事件发生时,当事人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学校报告,当事人或学校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学校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中心学校、教育部门。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四)楼梯间防踩踏事故应急处置

(1)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中心学校、教育局报告。

(2)立即组织师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以班为单位清点人数。

(3)组织学校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4)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五)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集体活动前,必须对活动地点进行考察,事先应有应急预案,应有详尽的活动安全保卫组织。另外,对身体有问题的幼儿要劝其退出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及群体活动前老师要提醒身体不适的幼儿到场外休息,如果在幼儿运动会上或课外体育活动及群体活动时发生问题,应急措施是:

(1)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2)幼儿园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局部损伤、轻微损伤或少量出血,马上送幼儿园保健室处理或送幼儿园附近的医院处理。

(4)发生严重损伤大量出血,或者出现昏迷休克,首先与保健员联系,对伤员做及时诊断处理,同时报告

110、120请求急救,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伤员送到医院。

(5)及时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以便及时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慰工作。(6)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做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建筑物倒塌或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事故现场的教师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集结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指挥机构。

2.工作组人员马上按工作职责到现场指挥全园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具体如下:

(1)全园以三次一长二短哨音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疏散组、安全保障组、安全救护组、灭火救援组人员按照分工迅速到位。

(2)用高音喇叭进行现场指挥疏散。

(3)年级组长、班主任、指挥幼儿按顺序疏散。

(4)疏散地点一般以幼儿园操场为集结点,以遇紧急情况,直接疏散出园门。

(七)溺水事故应急处置

(1)一旦发现溺水伤亡事故,立即报警同时向中心学校、教育局报告。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投入工作。

(2)对溺水伤亡人员立即送医院救治。及时通知家属或家长。

(3)标记现场位置,寻找目击证人,协助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与鉴定。 (4)通知家长和家属,协助学生家长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好保险赔付和善后工作。

(八)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

2.报告中心学校、教育局、交警大队。

3.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4.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抢救。若交警在场,积极协助交警开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场,立刻把受伤师生送到就近医院抢救。

5.通知家长和家属,协助幼儿家长和教职工亲属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好保险赔付工作。

6.交警等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九)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

(1)事故发生时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中心学校、教育局汇报情况。 (2)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 (3)学校广播(或现场老师)指挥组织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

(5)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6)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7)保健室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8)安全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

(1)值班人员应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工艺措施、技术措施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2)通知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立即到达现场,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职工到岗;

(3)组织专门队伍抢救受伤人员、通知医疗单位做好救治准备; (4)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险器材; (5)组织人员成立抢险救灾专业队; (6)加强现场警戒和保卫工作;

(7)存在火灾、中毒等危险时,做好本单位职工的疏散工作,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并积极协助做好事故现场周围居民的疏散工作;

(8)采取妥善的措施,保护好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计算机数据和资料、仪器仪表记录数据、控制室的记录、其他声像记录资料等。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或者泄漏,在抢险救援时应当区分介质特性,严格按照相关预案规定程序处理,防止二次爆炸。

六、联系电话

园长:晏新喜13995871321 后勤副园长:邓朝 13797113030 业务副园长 :陈云兰13871938097 老师廖家辉:13617129668 班主任谌淑珍:15629553039 刘春丽:17720476328 刘胜莲:13635827923 刘春荣:18963968226 夏荔:15335751126

七、后期处置

1、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校舍的重建,尽快消除事件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社会稳定。

2、对在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镇应急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处理总结报告,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市应急指挥部。

第20篇: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潍坊市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潍城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园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l.4 工作原则

l.4.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迅速响应,及时有效处置校园突发

1

公共事件,形成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l.4.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影响范围、性质、严重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l.4.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建立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校内安全防范机制。立足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l.4.4应急联动,群防群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要立即深入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有关部门应急联动、群防群控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

l.4.5以人为本,依法处置。把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在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开展抢救人员和控制事态扩大的应急行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l.4.6加强管理,社会参与。教育、公安、住建、卫生、文化、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切实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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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支持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维护学校安全。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

2.1 领导机构

成立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各类特别重大、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办事机构

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协调和日常事务管理。

2.3 应急处置工作组

根据不同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区领导小组下设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和考试安全类五个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专门应急处置工作组。

2.

4学校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各中小学(幼儿园)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参照本预案组织指挥体系的构成,成立学校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及其职责,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协调本校内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 事件分类分级

3

3.1 事件分类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为:社会安全类、公共卫生类、事故灾难类、自然灾害类、考试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等五类突发公共事件。

3.2 事件分级

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情况,分为特别重大 (I级)、重大 (Ⅱ级)、较大 (Ⅲ级)和一般 (Ⅳ级)四级。

4 预警和预防 4.l 信息监控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各学校要加强可能引发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和持续监测,及时发现事件苗头,随时掌握事件动态,通报有关部门。

有关应急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有关信息,指导学校做好预防工作。

4.2 信息报送制度 4.2.1信息报送要求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所属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区教育局报告,同时通报区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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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发生Ⅱ级以上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可直接报区政府,同时抄报所属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4)续报。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将事件发展的动态信息及时上报。

4.2.2信息报送方式

可通过电话口头初报,随后采用传真、计算机等载体及时报送书面报告。有秘级的信息和材料,按照保密渠道报送。

4.3 事件预防 4.3.1学校

各学校负责本校区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开展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自我防护能力,发现事件苗头,及时处置,预防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4.3.2教育行政部门

区教育局加强对本行政区内各类学校应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预防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4.3.3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区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加强各类学校及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应对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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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和管理,预防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5 分级处置与应急协调 5.1 分级响应机制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各街办(开发区、管理区)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区教育局及有关部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支援。分级响应一般按以下原则:

(1)发生一般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由区教育局或会同区有关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启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发生较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区领导小组或会同市有关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件报告市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启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Ⅱ、I级),由区政府或会同省市有关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件报告省、市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启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5.2 应急协调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共同做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 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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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 6.1.1预警预防和信息报送

(1)预警预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和学校要经常研究影响学校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危险,解决在萌芽状态。

(2)信息报送。采取分级报送的原则,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和请示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信息,区教育局和学校应及时报告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

6.1.2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级、Ⅱ级)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I级、Ⅱ级)发生后,由区政府组织指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①事发学校应立即向当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区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严格门卫管理。

②区领导小组及时报告区政府,区政府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上级有关部门迅速确认,启动本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2)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Ⅲ级)的应急响应。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Ⅲ级)发生后,由区领导小组组织指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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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事发学校立即向当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调查了解事发原因,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②区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迅速确认并将事件报告上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

③区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成立应急领导机构,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④区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对事件情况的分析意见,确定指导方案;必要时组织区级有关部门紧急支援。

⑤由区教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和工作指导组,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开展调查并指导当地应急处置工作。

(3)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Ⅳ级)的应急响应。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Ⅳ级)发生后,由事发地政府指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①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迅速确认,并将事件报告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迅速深入事发学校,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②事发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迅速启动本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机构,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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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事发学校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控,控制事态的发展。

④区教育局及时对事件进行分析,确定指导方案,必要时派员指导处置工作。

6.1.3后期处置

(1)区政府开展对事件中受伤师生的救治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教学秩序和当地社会秩序。

(2)事件平息后,事发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继续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进一步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6.2 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 6.2.1预警预防和信息报送

(1)预警预防。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校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密切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师生日常防灾、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的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2)信息报送。学校要将校园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当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Ⅱ级以上校园事故灾难突发公共事件,区教育局及时报告区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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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应急响应

6.2.2.1特别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I、Ⅱ级)。由区政府领导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统一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成员单位中有关事故灾难的应急主管部门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针对各类事故灾难的具体情况,事发学校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火灾事故

①事发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指挥中心(119或110)报警;组织教职员工展开救人、灭火、切断危险源等先期处置;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当地街办(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告区政府;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事发学校要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人员搜救和灭火抢险工作。

②潍城公安分局组织指挥事发地消防力量和警力,展开灭火救人抢险行动,确保学校师生和财产安全。

(2)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

①事发学校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立即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当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告区政府;抢险救援力量到达后,紧密配合救援行动;切断危险源,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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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区住建局组织协调抢险设备参加事故抢险,组织专家指导抢险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和事故鉴定。

③潍城公安分局组织指挥事发地公安消防特勤力量实施人员搜救行动。

(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

①事发学校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教师开展现场疏导疏散和救护工作,及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当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教育等部门并报告区政府等。

②潍城公安分局组织指挥事发地有关警力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秩序。

(4)校园爆炸事故

①事发学校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保护现场、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报告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配合公安消防和有关部门开展抢险救援行动;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当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告区政府。

②潍城公安分局组织指挥事发地消防力量扑救爆炸引起的火灾,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布置警力、封锁现场、维护秩序;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分析鉴定爆炸原因。

③因学校生产经营性活动引起的爆炸事故,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行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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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对学校特种设备爆炸事故,潍城质监分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有关技术专家分析鉴定爆炸原因,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校园恶性交通事故

①事发学校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保护现场,控制肇事者并及时报告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当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告区政府。

②潍城公安分局组织指挥事发地公安交警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布置警力封锁现场,维护秩序。

(6)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

①事发学校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当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并报告区政府。

②潍城公安分局组织指挥事发地公安消防等警力开展抢险救援行动,布置警力封锁现场,维护秩序。

(7)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 ①带队教师要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学校负责人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当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告区政府,必要时迅速赶赴事发地参与事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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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学校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争取当地公安、卫生等部门开展协调和支援。

6.2.2.2较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 (Ⅲ级)的应急响应。较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 (Ⅲ级)发生后,由区领导小组组织指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①事发学校启动本校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保护现场,控制肇事者,及时报告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当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并报告区政府。

②区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迅速启动本预案,成立应急领导机构,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③区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对事件情况的分析意见,确定指导方案;必要时组织区级有关部门紧急支援。

④由区教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和工作指导组,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开展调查并指导当地应急处置工作。

6.2.3后期处置

(1)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帮助学校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教学活动。

(2)教育、监察、公安、安监、质监等部门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清事发原因和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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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3)事发学校负责人要疏导、安抚师生情绪,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6.3 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 6.3.1预警预防和信息报送 (1)预警预防

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加强对人员集中场所以及学生居住环境的卫生清洁管理。

区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要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分析其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2)信息报送

①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各类医疗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责任报告人: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

②报告时限和程序

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及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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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30分钟内报告区政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并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Ⅱ、Ⅲ级),区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尽快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较大、一般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Ⅳ级),学校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逐级上报。

③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信息来源、学校规模(总人数)、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危害范围、发病或造成伤害的人数、主要症状体征;事件控制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病的可能原因等。 结案报告: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6.3.2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Ⅱ级)的应急响应。

①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将事件有关情况报告区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对中毒、患病师生的救治;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卫生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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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可疑食品等取样留验,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紧急应对措施等。

②区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立即向区政府汇报,迅速启动本预案,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2)较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的应急响应。较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发生后,由区领导小组组织指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①事件发生后,教育行政部门迅速报告区领导小组,同时立即将事件报告区卫生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②事发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迅速启动本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机构,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区政府,并抄送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救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排查致病因素、消毒污染区、隔离接触者等。

④区领导小组有关人员要迅速赶赴事发学校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及时指导学校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按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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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根据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

⑤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尽快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和应急处置情况。

⑥区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区教育、卫生等部门对事件情况的分析意见,确定指导方案;必要时组织区级有关部门紧急支援。

⑦由区教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和工作指导组,及时赶赴事发地,开展调查并指导当地应急处置工作。

(3)一般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的应急响应。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组织指挥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①事件发生后,区教育行政部门迅速报告区领导小组,同时立即将事件报告区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②事发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迅速启动本级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机构,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区政府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对中毒、患病师生的救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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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保护事发现场,排查致病因素,消毒污染区等。

④区教育局有关人员要迅速赶赴事发学校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及时指导学校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⑤区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组织专家调查确认,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尽快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并按照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调查和应急处置情况。

⑥必要时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区有关部门紧急支援,以及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和工作指导组,赶赴事发地,开展调查并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6.3.3后期处置

(1)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2)事发学校和区教育局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3)事发学校要对事件反映出的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事件的发生。

(4)事发地街办(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区教育局及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和帮助事发学校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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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 6.4.1预警预防和信息报送 (1)预警预防

易遭受台风、山洪、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袭击的学校加强师生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应当确定监测预警员落实监测预警职责。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发出避灾通知后,学校及时组织师生避险疏散并落实避险防护措施和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2)信息报送。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将学校遭受自然灾害的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区政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Ⅱ级以上校园自然灾害事件,区教育局须在1小时内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6.4.2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I、Ⅱ级)的应急响应。事件(I、Ⅱ级)发生后,由区政府组织指挥灾害的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①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迅速将受灾情况报告事发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教育行政部门;先期组织师生安全避险转移和疏散;及时将开展抗灾自救和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②区领导小组及有关成员单位立即向区政府汇报,迅速启动本预案。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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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支援。

(2)较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Ⅲ级)的应急响应。事件(Ⅲ级)发生后,由区领导小组组织指挥灾害的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①灾害发生后,区教育局迅速报告区领导小组、区级有关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或有关自然灾害应急主管部门,并上报市教育局。

②区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机构,指挥、部署应急救援和抗灾救灾工作,及时将学校受灾情况和开展应急救援、抗灾救灾等情况报告区政府。

③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迅速将受灾情况报告事发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和区教育局;组织师生安全避险转移和疏散;及时将开展抗灾自救和有关情况报告区教育部门。

④区教育局有关人员迅速赶赴受灾学校指导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和帮助学校解决应对自然灾害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按照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受灾学校灾情和损失;组织非受灾学校支援受灾学校。

⑤区级有关自然灾害应急主管部门(如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密切关注灾区学校的受灾情况,组织协调抢险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帮助学校开展抗灾救灾和恢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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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秩序工作。

6.4.3后期处置

(1)受灾学校及区教育局要疏导、安抚师生情绪,落实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认真做好受灾师生的善后工作。

(2)受灾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区教育局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学校受损危房的检查,落实安全制度,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积极协助和帮助受灾学校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3)有关部门和学校认真总结应对和处置灾害的经验教训,防止同类自然灾害的发生。

6.5 考试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和处置 6.5.1预警预防

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考试安全保卫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在考试的试卷运送、试卷存放、开考阶段、评卷阶段以及考试实施阶段的互联网监控等各个环节做好预防、管理、控制措施,确保各类教育考试的安全进行。

6.5.2考试安全事件确认

国家或全省统一考试安全事件的等级由省教育厅做出初步判断并确认。

6.5.3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

考试安全I、Ⅱ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区领导小组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负责本区范围内考试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侦破等工作,及时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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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情况按程序上报省教育厅。

(1)I级事件应急处置

①区领导小组接到信息后,立即向区政府报告,迅速启动本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迅速响应,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快速、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②根据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区政府宣布我区国家或全省教育统一考试延期举行;及时做好对考生和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③区教育局负责处理收集、报告事件情况,提供启用副题等解决方案,向有关学校布置实施,并配合区有关部门控制涉密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④在公安部门的指导下立即进行严密监控,采取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并将信息按程序报告上级公安部门和省教育厅,会同保密、通信管理部门组织侦破力量立案侦查,及时破案。

⑤区通信管理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企业控制其他各种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并将有关的情况报告区领导小组、通报区公安部门。

⑥必要时,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由区文广新局部门协调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⑦区保密局和区监察局组织力量,参与案件的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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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Ⅱ级事件应急处置

①情况一:初步判断窃取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按Ⅲ级事件应急处置。

②情况二:初步判断窃取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按I级事件应急处置。

(3) Ⅲ级事件应急处置

①区领导小组负责启动本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迅速响应,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快速、有效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②区教育局负责处理收集、报告事件情况,提供启用副题等解决方案,向有关学校实施,并配合省、市有关部门控制涉密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③潍城公安分局严密监控发现与泄密有关的信息,采取措施控制有关嫌疑人,立案侦查,及时破案。

④电信部门根据需要,组织协调有关电信运营企业控制其他各种通讯手段的通讯范围,并将有关的情况报告区领导小组。

⑤区保密局和区监察局根据职责适时参与案件的查处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⑥严格执行新闻发布人制度,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提供有关信息。

⑦统一考试在确定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的情况下,经省教育厅批准,考试工作可以如期进行,具体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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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后期处置 7.l 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区政府负责,必要时请求省、市有关部门提供支待。

7.2 调查评估

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以及事发地街道(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对特别重大、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理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上报区政府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7.3 信息发布

按照《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 8 应急保障 8.1 资金保障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区、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总体经费。

8.2 物资保障

有关部门应当保障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各类学校应当建立应对和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制度,准备一定的物资和装备,确保先期处置的需要。

8.3 信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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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全区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信息报告制度,承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和畅通。

8.4 通信保障

电信管理部门协调有关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有关指挥通信的保障工作。

8.5 医疗卫生保障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及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工作。

8.6 治安保障

本预案启动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维护工作。根据应急需要,调动力量参与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9 监督管理 9.l 宣教培训与演练 9.1.1宣传教育

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对广大师生进行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师生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区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安全保卫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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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演练

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9.2 奖励和责任

对在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违反行政纪律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0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教育局会同区有关部门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区教育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

各类学校要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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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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