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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4-25 09:00:51 来源:应急预案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1)食堂、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孩子分发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幼儿园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旺冲幼儿园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推荐第2篇: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芒果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集体食物中毒、群发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和避免校园内蔓延。

三、组织领导 具体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由园长牵头,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

2、检查、督促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

5、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师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制度,班级辅导员负责对所在班级学生的缺勤情况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做好卫生信息的收集。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保持联系,收集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五、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责任报告人:教职员工、园长

3、报告时限及程序 发现突发事件,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传染病事件的处置

1、一般传染病事件 当师生中出现散发的、常见的如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相关系部明确专人负责与卫生科保持联系(卫生科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同时送患者到专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各系部配合卫生科对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宿舍进行消毒。必要时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病人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筛查,查找原发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 ②卫生科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工作。 ③卫生科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2、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出现甲类传染病疫情事件 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暴发时,在市(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①知情者立即向所在系部和卫生科报告或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系部、卫生科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和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并成立现场指挥小组。保卫科负责封锁事发现场,隔离疑似病人,和卫生科一起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样、技术分析、检验以及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聚集。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其他培训等教学活动。 ④总务处协调各系、处室配合卫生科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艺术宫、厕所等场所定时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知情师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科和系部领导,直至学校领导小组,视情况报告市(区)相关部门。

2、相关饮食部门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

3、学院学生处、卫生科立即组织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总务处、保卫科、校相关饮食部门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学生处、团委及时召开学生干部、辅导员会议,通报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师生思想稳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卫生科配合市(区)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时,按下列程序处置。

1、学生处、团委、卫生科、班主任等知情人员及时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视情况报告市(区)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联系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各部门积极配合,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七、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各级行政领导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推荐第3篇: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严重危害,指导和规范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幼儿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

根据《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托幼机构(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我国尚未发现的疾病以及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2)发生在幼儿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辖区以外的托幼机构;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幼儿园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发生在幼儿园、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 (2)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及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辖区内的托幼机构,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辖区内托幼机构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幼儿园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托幼机构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7)发生在幼儿园,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5—99人,无死亡病例;

(2)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或血吸虫急感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托幼机构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发生在幼儿园,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组织机构

1、成立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

长: 副组长:

员:

2、领导组下设六个小组:现场指挥小组、医疗救护组、疫情信息报告组、现场维护组、后勤保障组、联络协调组。

现场指挥小组: 组长: 成员: 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疫情报告组 组长: 成员: 现场维护组 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宣传组 组长: 成员: 联络协调组 组长: 成员:

3、相关职责

指挥部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领导组根据事件状况及时宣布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下六个小组各司其责。

现场指挥小组职责:赶赴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高效处置。

医疗救护组职责:

(1)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危重患者进行现场紧急处理。 (2)配合医院抢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

(3)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预防意识和防护能力。 疫情报告组职责:

(1)实行晨检制度。各班班主任对到班幼儿观察、询问、了解出勤状况,对缺勤幼儿了解缺课原因,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应及时报告疫情报告人。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疫情报告人必须及时赶赴事发现场了解并记录好如下内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能的发病原因、可疑食物、饮水。

(3)疫情报告人将了解到的信息及时向分管园长报告,分管园长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信息进行分析、汇总。在征得园长同意后及时向教育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报告内容:

①发生时间②发病人数③主要临床症状④可能发病原因⑤可疑食物⑥事件发生单位的联系电话⑦紧急处置措施。

现场维护组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现场维护人员必须维护现场秩序。 (2)保护事发现场,妥善保护可疑食物及相关设施、设备,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等。

后勤保障宣传组职责:

(1)及时为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所需物资。 (2)加强卫生宣传,消除师生恐慌。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场所消毒指导。 (4)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善后工作。 联络协调组职责: (1)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协调各组之间的工作。

(3)加强与教育局、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联系。

4、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组,如组长不在学校,则由副组长代理组长,特殊情况下托幼机构中层可以担任临时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后,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任何人都必须听从指挥领导小组人员的指挥。全体教职工都有责任为减少人员伤亡,稳定局势而努力。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提高托幼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发现病例要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统一领导,各司其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托幼机构园长负责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小组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托幼机构要和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组织、动员师生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托幼机构工作

(一)教育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幼儿健康教育,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网络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进行幼儿保健卫生知识专题教育, 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2、积极开展托幼机构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重点抓好食堂卫生食品管理工作,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验收。严抓环境卫生和教室卫生,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在新生入学时,严格查验预防接种证,对未按规定接种的学生应当及时采取有关补种措施。

4、严格执行幼儿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幼儿园传染病期间启动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幼儿,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5、加强校门出入管理,严防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二)监测和报告

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由保健老师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班主任进行登记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托幼机构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托幼机构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立即启动托幼机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相关知情员工或部门应立即向保健老师报告,保健老师在第一时间向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

处理领导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育局报告,并同时向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报告。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在托幼机构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每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单位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

(1)立即启动每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

(2)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娱乐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严格执行进出入校门的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单位发现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地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幼儿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5)及时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单位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式有人用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幼儿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的集体活动,不安排教师外出参观学习等。

(4)对教室、娱乐室、食堂、活动室、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学校每天公布幼儿园疫情的防控工作情况。

4、园内疫情。

园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例如,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对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情况的诊断病例或两例以上疑似病例,托幼机构在报请教育局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或实行全园停课。

(2)班级或全园停课期间,幼儿园领导和教师要坚守岗位。

(3)重大疫情发生期间,要对教职工和幼儿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心理,维护幼儿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物供应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卫生及相关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协助做好病人的救治工作。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相关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

5、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教育局、卫生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医院接受治疗。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

单位名称:石家庄市幼儿园

时 间: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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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好孩子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直至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的正常保教秩序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法规性文件,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园内发生蔓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幼儿园集体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群发性疾病等。

三、具体措施

1、广泛深入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2、建立学生缺课考勤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幼儿,及时督促起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进一步严格消毒制度,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安心午休。

4、开展园内环境整治和爱园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建设,保证幼儿园活动室,寝室、厕所及其他场所的清洁卫生。

5、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等。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幼儿园的实际,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一) 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落实各种防治措施,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3)园内如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控制。

(4)加强对发热幼儿的追踪管理,加强对公共场所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加强对饮用水、食堂、厕所的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2、重大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出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幼儿园保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 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园内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 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定是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3) 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本地区发生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第

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流动情况,教职工出必须向所有部门请假,外出去疫区的人员反园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着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入园或上班。

(2)避免人群聚集和流动,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

(3)对活动室、寝室厨房、厕所等场所在使用期间进行消毒,通风换气,必要时采取停课措施。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生园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幼儿园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差,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扩大。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措施

幼儿园适当安排经费用于突发公共事件的防治工作,并设立相对固定的兼职卫生保健医师,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确保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推荐第5篇: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幼儿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1)食堂、自备水等必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领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培训上岗并注意个人卫生;对患有“五病”的人员必须100%的调离。

2)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规定验收,禁止向孩子分发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藏必须生熟分开;餐饮具必须采用高温或药物严格消毒,并有保洁措施。

3)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4)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5)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6)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孩子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7)幼儿园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 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卫生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②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园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⑤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止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幼儿园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

④对教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二)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XX市XX镇XX幼儿园 2018年1月18日

推荐第6篇: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本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国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本园实际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病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构,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幼儿园内爆发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园师生员工,家长的防护意识和幼儿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对幼儿全日观察和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一旦发现教职工出现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幼儿园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本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快速救治的应急机制,做好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园内成立由园长负责的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具体负责落实园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市区教育局、保健站、卫监所、疾控办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定本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园内各部门的各项突发事件的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教职工,家长的科学防病能力和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4、严格执行晨检制度;缺席幼儿家访;电访登记等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做到幼儿一天不来园必须电访,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症状的师生应督促其及时去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幼儿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园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卫生条件,确保园内教室、厕所、食堂、其他公共场所及公共餐具,玩具毛巾等用具的清洁卫生及定期消毒。

6、确保幼儿每天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安全、放心可口的饭菜。

7、及时向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疾病防治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主管部门汇报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对病儿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加强对园内食堂、盥洗室、消毒间,室内外等环境的自查、抽查、检查工作、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本园卫生投入,不断改善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本园幼儿生活饮用水的管理,做到茶桶上锁,定期清洗水箱,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厕所清洗消毒制度,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园内活动室、卧室、食堂、厕所等室内外环境卫生,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保健教师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园前预防接种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幼儿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发生或流行。

5、加强园内消毒液、灭害灵,洗洁净,肥皂份等有害物质的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严防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幼儿健康教育活动,并将健康教育渗透于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2、结合季节性,做好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家园园地,告家长书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教职工、家长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教职工、家长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幼儿不吃,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教师加强幼儿体育锻炼,确保幼儿二小时户外活动(其中1小时体育锻炼),养成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做到合理营养,膳食平衡,不断增强幼儿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园内建立考勤监测制度,保健教师负责检查教职工缺勤者情况登记,班级教师负责对幼儿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记录缺勤原因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收集本市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园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保健教师、班级教师应立即向本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内向区卫生行政部门、区卫监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保健站报告,同时向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幼儿园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市、区教育局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本园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幼儿园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幼儿园第四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园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园内做好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3)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不组织幼儿,家长开展大型集体活动。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幼儿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卧室、专用活动室、厕所、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接触传播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餐具玩具,毛巾、用具等公共物品的清洗和消毒。

(5)严格执行出入园的管理制度

2、较大突发事件

幼儿园所在地区发生属于较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园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四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园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教职工、家长、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并询问与疫情相符症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园内严格执行卫生部门要求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园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幼儿园。 (5)幼儿园根据情况,及时向教职工、家长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在

四、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不去疫情区,外出幼儿和去疫区的人员返园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席幼儿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幼儿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园内不组织教职工、幼儿、家长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

(4)对教室、卧室、专用活动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每日公布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根据上级单位要求,采取全园停课或者部分停课措施。

5、园内疫情 园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关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对在园内出现症状发病者、疑似患者立即通知家长带幼儿去医院就诊,并在家隔离观察。对上述人员经过的地区(场所)、接触的物品及呕吐物、排泄物进行临时消毒,暂停人员流动,临时封闭出现病例的教室、楼层,采取终末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做好登记以供调查。

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疑似病例,对该班加强观察,做到早晚护导不并班,幼儿不串班,餐具毛巾玩具等加强消毒.出现一例上述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幼儿园在报请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以上上述临床诊断病例及园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2)如班级或幼儿园停课放假,园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坚持岗位,加强与家长联系,及时了解幼儿身体状况。

(3)尊重和满足教职工、家长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家长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生园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要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卫生行政部门、区卫监所、区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区保健站,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2、立即将发病教职工、幼儿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于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园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群体性不明原因病变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区卫生行政部门、区卫监所、区保健站、区疾病控制中心,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变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教职工、幼儿送医院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园内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幼儿园按《学校卫生工作条理》的要求配齐卫生保健教师,保健教师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市、区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的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幼儿园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止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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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害,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对象

本预案适用于园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1、加强的教育,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完善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及时有效,力保不因危及师生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失职渎职,将依法追究责任。我园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负责指挥、协调、预防、处置等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4、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三、工作职责

我园在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法人代表为组长,分管园长负责和相关管理人组成的防台防洪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在上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园的工作。

2、宣传知识。指导和督查全园措施落实情况。总结、推广给全体家长传染病的经验和做法。

3、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预警的相关要求,对全园的教学安排及其他相关工作作出及时调整。

4、建立健全传染病责任制。

5、检查、督促学校各处(室)传染病工作的落实情况。

6、广泛深入地开展传染病知识宣传,增强和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7、在我园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迅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处置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传染病工作的管理。将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学校应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置工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1、根据传染病事件的发生情况,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防,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2、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到现场应急处置。各成员必须服从指挥,协同作战,全力应对。

3、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措施,处置好所发生的灾害事件,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尽力减少学校财产损失。

4、学校应尽力组织自救、互救,自身乏力处置时应迅速请求有关部门救援。

六、责任追究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对学校发

2 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民 主 幼 儿 园 2014年2月

附:民主幼儿园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麦润兴

副组长:陈少梅、李晓娜

组员:胡燕敏、陈少梅、宣金云

3 沙井街道民主幼儿园

突 发 公 共 卫 生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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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种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疾病学校生活用水污染、公共场所危害学生健康事故、群发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和避免校园内蔓延。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指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2 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卫生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控能力。

4、建立学生生病缺勤追踪制度和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住上安心宿舍,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乡(镇、办事处、社区)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

3 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样品留存等工作。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新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4、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加工、运输、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

4 管理失误引起突发性共共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急性化学物品中毒)、饮水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及严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检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检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汇总并追踪观察,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当地乡(镇、办事处、社区)卫生院或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上而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隐患及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学校实习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出现饮水污染、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暴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传染病事件的处置

1、一般传染病事件

当师生中出现散发的、常见的如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学校明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报告,同时送患者到专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并对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宿舍进行消毒。必要时配合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对病人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筛查,查找原发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

②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工作。

③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2、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出现甲类传染病疫情事件 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暴发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①知情者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接报告

7 后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报告。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并成立现场指挥小组。封锁事发现场,隔离疑似病人,配合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样、技术分析、检验以及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聚集。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其他培训等教学活动。

④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艺术馆、厕所等场所定时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控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准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或可疑饮用水污染时,应采取下

8 列措施。

1、知情师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小组,视情况报告当地相关部门。

2、立即停止使用可疑污染的饮用水和进行食品加工。

3、立即组织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可疑污染的饮用水或者可能导致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样品。

5、学校及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师生思想稳定,协助处理完善后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略)

(四)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下列程序处置。

1、学生处、班主任等知情人员及时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视情况报告当地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联系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各部门积极配合,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缺补漏,杜绝隐患。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具体工作职责:

组织:

职责:对事件做出初步判断,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应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副组长:

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应急的部署、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具体指导、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成员:

10 职责:负责学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事件的动态。按规则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及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并收集、登记、归档。

后勤保障组

职责:关注事态发展,配合对危险源实施警戒,协助组织人员抢救。指导、监督学校日常卫生防控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突发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和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根据专业应急机构或指挥部要求,组织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各类应急物资。

学校医务室/保健室

职责:具体负责学校公共卫生教育、宣传、指导、及诊疗工作。一旦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积极配合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卫生防疫等工作。

(二)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济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追究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推荐第9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林西县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预案所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 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众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爆炸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本预案是根据国家、省、市《非典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等规定制度制定的。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

3、结合整合卫生资源的要求,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4、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5、医院设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所有专项资金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用于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科学研究,主要包括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和完善等。

6、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奉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以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1、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组织和领导,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各类急救小组。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全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有关部门和小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后所有应急处理工作。

(2)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临时指挥部和工作组,各个工作组织根据职能确定人数,并结合实际进行增减。

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临时指挥部负责领导全员现场抢救险救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急诊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的落实。

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医疗急救队。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护理急救队。

④食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⑤化学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⑥传染病暴发流行医疗急救队。

⑦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急救队。

⑧物品供应小组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设备、预防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⑩专业流调组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配合市防疫站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建立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1)制定《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制度》,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依据《异常信息好高制度》和程序及时报告;

(2)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3)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制定并实施对全院职工和社会群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计划,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5)重点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院前急救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三、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3、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突发事件应急临床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记忆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并疫区实行封锁。

5、感染科、保健科等部门应当对于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6、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8、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事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9、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早报告、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事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2、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接诊医师应立即汇报医务处和预防保健科,主管部门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由预防保健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缓报和瞒报。

3、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五、法律责任

1、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予以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突发事件的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云当场训诫,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耽误就职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7)泄漏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2009年林西县医院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按照县政府应急办和县卫生局的要求,为提升我院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县政府应急办、县卫生局的指导下 ,我院组织开展了一次应对突发意外群体性受伤事件的应急演练活动。

演练总指挥:周华院长

院外现场总指挥:边剑锋副院长

院内现场总指挥:党秀华副院长

参加人员:院外: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急救队;院内:院办、医务处、护理部牵头组织,临床各科室参加,

演练地点:在东郊和医院内进行。 演练内容:(模拟)一起塌方事件

演练经过:2009年6月10日16:04分,120值班调度接到救援电话:有10余名工人塌方受伤,接到救援电话立即派出救护车,同时通知总值班,总值班向院长报告,启动医院应急组织指挥系统、医疗救援系统、演练中各系统人员均在规定时间内迅速到达现场,实施了模拟现场救援技术演示。

现场所见:其中有2名重伤窒息(其中一名现场抢救无效死亡),4名中重度损伤(左股骨开放性骨折一名,腰椎压缩性骨折一名),4名轻微软组织伤(无须入院治疗)。

演练分院前急救和院内急救两部分。院前急救主要以急诊科和临床外科系统分科演练:多发伤、群体伤现场急救演示;窒息患者心肺复苏、股骨开放性骨折止血固定、腰椎压缩性骨折搬运固定、胸廓外固定、头面部止血包扎、窒息患者导尿等院前急救技术。院内急救主要以内科和医技科室应急会诊处置心肺复苏、气管插管、监护仪使用、呼吸机使用、传染病人隔离(在急诊科急救当时突然来了一名发热待诊患者)、救护车清洗消毒等技术、以及医院科室接收急诊病员、清创手术、急诊手术的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

在整个演练中医护人员认真细致、反应迅速、到位及时、准备充分、措施得当;抢救、运转、治疗流程符合要求,体现了较强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能力,应急演练获得了圆满成功。演练结束后,医院对演练活动进行了总结,对演练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这次演练是对医院的应急救援的救援力量调度、现场检伤分类、现场救护等及各医疗救护组反应速度进行了测试,对医护人员急救技能恶化知识进行了现场考察,测试结果令人满意。表明我院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应急救援指挥和各科室协同作战的能力较强。

通过本次演练,进一步提高了我院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救援水平,为做好我县医疗卫生保障及应急救援工作提高了有力保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启动,减少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同时也锻炼和提高了医院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水平;找出了存在的不足,为建成更好的一支“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得高素质医疗救援队伍打好坚实的基础。

林西县医院 2009年6月20日

推荐第10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枣庄四十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制定预案的目的

为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起“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应急处理制度,做到有备无患,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平战结合,把防止、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作为主要任务。根据卫生部门对突发事件的预测与分析结果,有针对地在全系统采取预防措施,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做好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确保在突发事件出现时,能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坚持把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首要任务是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师生员工生命的威胁和危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规范应急处理工作,确保政令畅通,有令则行,有禁则止,把应对突发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负责落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4.及时应对,果断决策。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学校应当积极、主动、及时做出反应,立即会同当地卫生部门了解情况,组织调查,采取正确、果断的控制措施,处理所发生的事件,尽最大的努力把突发事件的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5.遵重科学,依靠群众,加强合作。加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配备,充分发挥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在防控突发事件的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发动师生参与群防群控。加强与各方面联系和合作,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6.整合资源,共享信息。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发挥公共卫生应急体系作用,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抵御突发事件的整体能力。

(三)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教育部卫生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教育系统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健康的事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学校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枣庄四十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陆繁伟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校卫生工作的杨学强副校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史良营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学生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指导和督查工作。联系电话:8811488。

主要职责:在区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各项工作;及时收集教育系统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情况,会同卫生部门分析、研究,提出学校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各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组织有关专家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督导、检查各学校对防控突发事件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事态对学校教学安排及其它相关工作做出及时调整。

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平常时期由区学校体卫艺股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立即启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预案,应急组织机构集中办公。

(二)各级各类学校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各级各类学校应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学校突发事件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

主要职责:根据区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预案,制定本校的突发事件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突发事件防控措施;开展对学校师生的卫生宣传教育;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及时了解学生身体状况,发现发烧、咳嗽、呕吐、腹泻、皮疹和眼结膜充血等症状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及有关事件的现场的保护;及时向区学校及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汇报学校突发事件发生情况。

事件发生时,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区区学校的部署启动各自突发事件防控工作预案,组织落实各项突发事件防控措施。

(三)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突发事件后,各级各类学校应马上向上级突发事件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争取辖地卫生部门介入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援、卫生保障和现场控制等工作。

三、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监测、报告网的建立。按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与突发事件相关人群、环境和单位的监测报告体系,设立报告或举报电话。

2.常规监测与信息分析。根据市卫生监测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与信息分析,提出教育系统的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二)预警

根据国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制定校园应对突发事件相应级别的控制措施。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潜在公共危机的分级,教育系统做出相应级别的响应。

(二)信息共享和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基本应急程序

配合卫生专业部门的操作程序进行。

(四)指挥与协调

学校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由应急组织机构协助区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和卫生专业处理机构处理教育系统的突发事件 。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对救治患者和应急处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报告财政部门。对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有贡献人员给予表彰与奖励;对因参与应急事件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人员,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二)社会救助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因突发事件致病的贫困师生员工的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得到及时救治;并争取社会救助。

(三)调查和总结

应急处理工作完成后, 各校要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调查总结,书面报告区学校。对较重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由区学校汇同卫生部门对全区的应急处理情况进行汇总、总结,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学校。

六、保障措施

(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设置卫生室和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学生人数比例配备医务人员。

(二)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基层医疗机构的设置要求,对卫生室布局、设施与条件进行调整和改善,加强卫生室网络建设,增加必要的医疗设备,以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学校会同卫生部门对学校卫生管理人员和校医(保健教师)进行预防突发事件业务培训。其培训内容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传染病防治控制,食物中毒处理基本知识,因病缺课筛查与登记、疫情报告程序与基本要求,传染病隔离与消毒等。

(四)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用于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洗手设施和饮用水的供应。

七、经常性预防与控制措施

(一)宣传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改变不卫生的陋习,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突发事件知识和学校突发事件防控工作要求,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二)预防措施

1.中小学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小学、幼儿园实行对新生免疫证检查制度,没有免疫证的新生必须重新建立免疫程序。

2.各级各类学校应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坚持凭证出入和来访登记等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3.改善学校卫生安全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实验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学校应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环境卫生,清除一切可能发生疾病的滋生地。

4.学校要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初中、小学、幼儿园要做好晨检工作,及时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一旦发现发热、呼吸道感染、消化道症状的病人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区疾控中心及区学校,并主动协助区疾控中心进行调查分析。

5.卫生室或指定人员要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情况进行监测与排查。

6.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积极推行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校园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7.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三)督导检查

学校将定期会同卫生部门对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要经常性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11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提高本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国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本园实际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病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构,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幼儿园内爆发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园师生员工,家长的防护意识和幼儿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对幼儿全日观察和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幼儿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疫情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一旦发现教职工出现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幼儿园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本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快速救治的应急机制,做好人力、物力、财力 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一旦发生突发事件, 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园内成立由园长负责的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具体负责落实园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组织机构:组长:霍元全 副组长:韩丽花 成员:杨红梅、张连叶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根据市县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卫监所、疾控办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定本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园内各部门的各项突发事件的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 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教职工,家长的科学防病能力和 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4、严格执行晨检制度;缺席幼儿家访;电访登记等制度。 传染病流行期间,做到幼儿一天不来园必须电访,及时掌握幼 儿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症状的师生应督 促其及时去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幼儿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园基础设 施不断完善卫生条件,确保园内教室、厕所、食堂、其他公共 场所及公共餐具,玩具毛巾等用具的清洁卫生及定期消毒。

6、确保幼儿每天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安全、放心可口的饭菜。

7、及时向市区儿保所、教育局、疾病防治中心,卫生服务中心等主管部门汇报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对病儿和密切接触者的隔 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对园内食堂、盥洗室、消毒间,室内外等环境的自查、抽查、检查工作、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本园卫生投入,不断改善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本园幼儿生活饮用水的管理,做到茶桶上锁,定期清洗水箱,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厕所清洗消毒制度,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园内活动室、卧室、食堂、厕所等室内外环境卫生,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保健教师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 严格执行新生入园前预防接种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幼儿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发生或流行。

5、加强园内消毒液、灭害灵,洗洁净,肥皂份等有害物 质的存储,使用等环节的管理,严防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家长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开展幼儿健康教育活动,并将健康教育渗透于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培养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2、结合季节性,做好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家园园地,告家长书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教职工、家长的公共卫 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 教职工、家长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 能力,教育幼儿不吃,家长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 类食品。

4、督促教师加强幼儿体育锻炼,确保幼儿二小时户外活动(其中 1 小时体育锻炼),养成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做到合理营养,膳食平衡,不断增强幼儿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 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园内建立考勤监测制度,班级教师负责对幼儿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记录缺勤原因并进 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收集本市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 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园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 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及可 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严格执行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爆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 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保健教师、班级教师应立即向本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 2 小时 内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儿保所报告,同时向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4、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幼儿园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市、县教育局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较大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 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本园特 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 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幼儿园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幼儿园第四级应急响应。

(1)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园内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

(2)园内做好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3)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不组织幼儿,家长开展大型集体活动。

(4)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幼儿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卧室、专用活动室、厕所、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 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加强消毒,并加强除 “四害“工作,接触传播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餐具玩具,毛巾、用具等公共物品的清洗和消毒。

(5)严格执行出入园的管理制度。

2、较大突发事件幼儿园所在地区发生属于较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园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园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教职工、家长、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并询问与疫情相符症状,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园内严格执行卫生部 门要求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园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幼儿园。 (5)幼儿园根据情况,及时向教职工、家长通报疫情防 控工作的情况。

3、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不去疫情区,外出幼儿和去疫区的人员返园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席幼儿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 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幼儿园。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园内不组织教职工、幼儿、家长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

(4)对教室、卧室、专用活动室、食堂、厕所等场地使 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5)每日公布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根据上级单位要求,采取全园停课或者部分停课措施。

5、园内疫情园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关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对在园内出现症状发病者、疑似患者立即通知家长带幼儿去医院就诊,并在家隔离观察。对上述人员经过的地区(场所)、接触的物品及呕吐物、排泄物进行临时消毒,暂停人员流动,临时封闭出现病例的教室、楼层,采取终末消毒, 对密切接触者做好登记以供调查。 出现一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疑似病例,对该班加强观察,做到早晚护导不并班,幼儿不串班,餐 具毛巾玩具等加强消毒.出现一例上述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幼儿园在报请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批准后,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以上上述临床诊断病例及 园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2)如班级或幼儿园停课放假,园领导和教师(非密切 接触者)坚持岗位,加强与家长联系,及时了解幼儿身体状况。

(3)尊重和满足教职工、家长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家长进行正确的引导, 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生园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要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县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科。

2、立即将发病教职工、幼儿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于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 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园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群体性不明原因病变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县疾病控制中心,县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园,开展流行病变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教职工、幼儿送医院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园内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幼儿园定期组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的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三)财力和物资保障 幼儿园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止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第12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区(乡镇)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基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我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本中心在上级人民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局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我中心全员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定期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及时发现各类危险因素,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措施;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居民自救、互救、逃生技能,提高各类组织和居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 (3)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建设;做到早发现、早报

11 告、及时正确处理;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执法监督,保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措施依法得到严格执行。 (4)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应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我中心各科室各种力量,培育志愿者队伍,积极配合,协助专业防控机构,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强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属地管理的原则,实现条块间的有机结合。 第二部分 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成立安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朴青春

副组长:具雪花 马 丹

成 员:许红梅 范宇薇 张佳男

金文子 都书亚 李玉花

组长负责本中心及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和协调;监督检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小分队成员:孙莹莹、袁野、付荣、赵郁兰、裴英子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和控制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协调做好社会稳定和安全

12 保卫工作;负责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处置、救治,信息的收集、分析及上报等工作;组织和动员群众力量,开展自救和互救,参与群防群治。 第三部分 日常工作措施

一、应急处理日常管理机构

承担本中心的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对本中心及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的调查和隐患排查;组织技术培训;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应急药品、物资准备工作。

二、卫生应急技术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机构负责本单位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协助市卫生计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监督、检查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助上级医疗机构开展病人的初诊、转诊和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与通报

1、监测: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专业防治机构的业务指导,保证监测质量。

13

2、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具体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及时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机构的授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辖区居民和单位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第四部分 疫情应急响应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终止

1、应急反应原则:接到上级政府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本中心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服从上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反应措施

(1)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本辖区各有

14 关单位、社区,协调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辖区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相关信息;协助上级部门做好病人的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3)辖区内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安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4)根据政府发布的信息和宣传要求,在辖区内做好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技能的培训工作。

3、应急反应的终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上级政府做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终止决定,确定本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终止。

二、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配合上级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

一、信息系统

15 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监督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二、医疗救治队伍

承担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并按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设置隔离和留观病床;承担或协助技术部门开展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医疗救治和运转工作。

三、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负责开展广泛的卫生宣传,充分动员社会和群众的力量,利用LED、宣传材料等各种形式对辖区内各村村民广泛开展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依法、科学应对突发卫生事件。

龙井市安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1月

第13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陇县东风镇小太阳幼儿园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园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宝鸡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长: 闫亚丽(园 长) 副组长: 刘引娟(副园长)

员:王 萍 王引丽 晁爱芳 王淑娟 苏春丽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幼儿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突发事件预防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幼儿园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增加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幼儿园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活动室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依法加强消毒品、药品等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四)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宣传栏、校园广播以及网络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3、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教职工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幼儿不随意买街头小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4、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五、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保健医生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分析其发展趋势,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教育局保健所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①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幼儿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②幼儿园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③幼儿园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进行控制。

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活动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⑤严格执行出入园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①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园内张贴宣传标语

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②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幼儿园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加大进出幼儿园大门的管理力度,控制园外人员进入园内。 ⑤幼儿园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3、特大突发事件

①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 ②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幼儿园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会议时间;幼儿园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幼儿外出等活动暂缓进行。

④对活动室、图书馆、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 ⑤幼儿园每日公布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

4、园内疫情

园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①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

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幼儿园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

②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要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 ③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

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

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陇县东风镇小太阳幼儿园 2014年9月1日

第14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港西新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二次供水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港西新城传染病预防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二次供水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供水场所对人体的危害的各种因素。

三、当二次供水发生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供水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港西新城主管领导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供水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五、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写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港联物业

2013年11月18日

第15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星启点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

为加强发生在幼儿园内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突发的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

(1)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地震灾害,水旱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灾害,地质灾害等;

(2)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火灾,交通事故,疫情,食物中毒,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爆炸品和危险品污染或泄漏等;

(3)因社会对抗和冲突而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邪教或敌对势力破坏,恐怖暴力活动,以及集体上访,集会,游行等重大集体事件;

(4)校园重大治安事件;

(5)其他事件。

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组长:张海婧

副组长:周笑冰 韦晓冉

成员:刘庆 徐丽莹

邹佳辛刘小梅 贯晓鸥 王超 张玉华 李立 李晓玲 李雪 曲惠会

应急工作具体负责人:韦晓冉 职务:安全主任

手机:13244433888

2、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缓工作,负责事故应急,救缓重大事项的决策;负 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3、报告范围

对于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给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校园安全稳定和 师生人身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和较为严重效果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具体负责 人:韦晓冉

4、报告程序

幼儿园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现)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担立即报告 幼儿园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区教育局既有关部门报告。

5、报告要求

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响当地政府报告,不得延迟。同时,应当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报告。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

2)准确。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3事故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伤亡人数,间,地点及现象情况○包括下落不

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明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及时。事故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 指挥长:张海婧

副指挥长:韦晓冉

设立4个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1)|救缓后勤组。张海婧 韦晓冉。负责组织应急救缓的指挥工作,负责物资,经费的保障。

2)联络协调组。周笑冰。负责信息收集并及时向指挥长报告。及时响委办,政府办,市教育局报告情况,负责调度车辆,负责与消防,交警,防疫,医院等部门的联络工作。

3)人员疏散组。李晓玲 邹佳辛 曲惠会。负责伤亡人员及亲友和围观群众的疏散劝导和安抚工作。

4)事故调查组。韦晓冉。负责现场的封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负责参与相关部门的取证和调查工作。

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幼儿园接到报告后,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长或副指挥部长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2相关小组按要求立即进入应急救缓状态,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和疏散,并适时向公安,卫生等部门请求救缓。 3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4做好情况和信息的报告;

5时间稳定后随即做好师生宣传教育及思想稳定工作; 6开展事故调查。

应急救缓主要工作程序

1事发后立即终止有关工作或活动,及时疏散,保护其他学生。

2在现场的教职工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对受伤害学生进行紧急救治或直接向120急救进行求助,同时向教育局主要负责人报告。

3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到达事故现场,积极组织开展救治工作,准确真实地向教育局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4在应急救缓中,幼儿园应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受伤害学生,及时告知其家长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做好安抚工作。陪同学生家长前往卫生机构慰问受伤害的学生。

5幼儿园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和各种证据,包括人证,物证(含文字,声像等材料等),避免事故现场遭到人为破坏,积极配合公安,卫生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按公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据。

6落实教育,公安和卫生部门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7幼儿园及时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通报事故发生的经过及处理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化解矛盾,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思想情绪稳定。

第16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1: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 菜园集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预案

一、目的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置发生在我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民健康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防止事态进一步扩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范围内发生的所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快速反应

及时发现并上报可能存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建立信息通报快速通道,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启动预警机制。

(三)分类指导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对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区别处理,以求达到最佳效果。

(四)及时处理

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对受害者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做到快速、高效、及时,最大限度减轻危害造成的不利后果。

卫生院设立指挥中心,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预警机制,并由镇政府批准。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由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必须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进入应急状态。

(三)指挥机构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统一指挥和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核实各项工作预案,分析、研究、判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程度,提出紧急应对措施;组织、协调成员部门(单位),配合各村、社区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3)、对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4)、研究、处理其他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我院负责制定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技术方案,及时掌握事件动态;负责组建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临床医学、检验检测等专业的专家组

成的专家咨询组;组建、培训由流行病学、临床医学、实验室检验、卫生监督、环境消毒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应急机动队伍和医疗急救队伍,落实对受害者的救治措施,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及实验室检测工作;对事件现场进行卫生处置,提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以及监督措施的落实;开展健康教育,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协调政府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在镇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必要时,提请区政府对疫区采取疫情紧急控制措施。

四卫生专业应急处置

1、各村

根据卫生院安排,协调本辖区内各有关部门、医疗机构,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开展督查,掌握本辖区的疫情动态,向卫生院报告;做好防病必需的技术和物资准备;指导开展环境消毒和个人防护;协助上级单位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好现场处理工作;依托社区开展居民健康教育。

2、确定监测点,及时掌握、分析、报告疫情动态,提出防治对策;指导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指导各村(社区)做好疫点处理工作;对各村(社区)和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和督查工作。

督促落实辖区内监测点和各有关单位做好突发卫生公共事件监测工作,及时上报监测信息;做好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样品采集工作,及时报告事件动态情况;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3、各类医疗机构

建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工作小组,建立院内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加强医疗机构内的消毒等预防工作,重视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监测、筛选、报告,对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在尚未明确诊断前要采取相应的临时隔离措施,预防疾病传播。

4、卫生监督

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

我院组建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卫生监督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专家库下设传染病及群体性原因不明疾病专业委员会、食物中毒专业委员会、职业中毒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卫生院决定,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院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院组织相应专业委员会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及危害程度分级,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机构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预警机制,或启动何级预警机制的建议。

六、应急机动队

卫生部门要组建规模适度、人才配比合理、专业素质高、精干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人员由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消杀灭、后勤保障等方面专家和工作人员组成。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统一调度。 题及时进行预警。

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

(一)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

一、必须报告信息: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联系单位人员及通讯方式。

二、尽可能报告的信息:事件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总结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二)报告原则

初次报告要快,阶段报告要新、准,总结报告要全。

(三)报告时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卫生所、个体诊所和有关单位应当在2小时内向卫生院、县卫生局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四)报告方式

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和基层监测点的报告人均为责任报告人,除按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它常规监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各种公共卫生异常现象要以最快方式向县疾病控制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

应急处理方案

一、应急处理要求

由镇政府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协调全镇各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由区卫生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组建红色应急机动队,人员由流行病学、临床救护、急诊医学、卫生监督、实验室检测、消杀灭菌、后勤保障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分为疾病控制应急分队、医疗救护分队、检验检测分队、后勤保障分队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动队应在临时现场指挥部领导下承担现场处理工作任务。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消杀灭菌、预防性服药、预防接种、医疗救治等。

二、控制措施

(一)一般性控制措施

1.现场处置工作程序

(1)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快速确定事件发生的可能原因,对可能的生物、毒素因子进行分类,确定疫区和目标人群;

(2)根据自然环境因素确定可能的污染范围,对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潜在危害进行判定;开展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群防群治尽可能减少危害;

(3)对救护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物资的需求做出评估和调用;

(4)经过事件紧急处理,疫情消除后,进行后续监测,直至消除危害;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核实;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原因,实验室检验;

提出采取控制措施的建议,包括疫区封锁、人员疏散、消杀灭菌、隔离观察、预防服药、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干预等;处理结果的总结、评估与上报。

2.医疗救护工作程序

一、视伤亡情况设置伤病员分检处。

二、对现场伤亡情况的事态发展作出快速准确评价,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种类;伤员主要的伤情、采取的措施及投入的医疗资源;急需解决的医疗救护问题。

三、指挥、调遣现场及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

第四、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汇报有关情况,并接受指令。

五、在现场医疗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他明显部位,便于医疗救护人员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六、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3.伤病员运送工作程序

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置后,要根据病情向就近的医疗机构分流。伤病员分流原则如下:

(1)接受伤病员的医疗机构,由临时现场指挥部按照就近、有效的原则指定。

(2)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二份,及时向临时现场指挥部报告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疗机构提交。

(3)临时现场指挥部指定的医疗机构必须无条件收治分流伤病员。

(4)运送伤病员途中需要监护的,由现场医疗救护指挥部派医疗人员护送。

(5)伤病员运送至医疗机构后,由收治医疗机构按急诊急救工作程序处置。收治伤病员的医疗机构要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负责伤病员救治工作。

4.消毒处置

(1)根据现场情况,选择消、杀、灭的器材、药物剂型、浓度、施药方法。

(2)保护食品、电器设施和其他有关物品,防止沾染药物。

(3)实施消毒应先室内后室外、先地面后墙壁、先重点后一般、先饮水后污水的顺序进行。

5.现场情况报告程序

由现场最高指挥者负责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6.新闻宣传与信息发布

按上级有关指示,统一口径,指定专人向媒体发布信息,其它任何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篇2:乡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1

XX卫生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加强我片区卫生应急工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我片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我片区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XX片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层层负责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其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指挥,层层负责,依照响应级别,全体职工参与应急抢救工作,各应急小组根据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全面工作。并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险因素调查,及时发现、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快速反应,依法处置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识别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序、有效的开展处置工作。

(四)群专结合,科学防控

明确专业防控机构与社会组织的职责,发挥社会优势,相互配合协助,依法、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与职责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XX片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住院部内、外科主任、护士长为副组长,住院部全体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

2、流调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传染病、食物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事件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

3、消杀灭组:由疾控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防保科、后勤等人员为组员。负责疫源地、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

4、卫生监督组:由卫生监督分管副院长任组长,防保科主任为副组长,卫生监督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控制以及对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对事件发生地的食品卫生及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治等防控措施的落实。

5、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疾控工作人员等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

6、后勤保障组:由后勤分管副院长任组长,后勤部主任为副组长,医院后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置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应急联动

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按照本预案要求,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实行各工作小组、部门、上下联动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抢险救援人力物力调度、事件监测、报警反应灵敏的应急处置快速高效,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第三章

预防、监测、报告与预警

一、预防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应急管理职责,加强日常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从组织、方案、人员、物资等方面做好应急准备,有效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努力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对人民群众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造成的危害。

二、监测

建立和完善监测体系,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运行、维护好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日常监测,保证监测质量。

三、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提供的信息,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警级别建议,并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同时做好应急准备。

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预警发布与解除由上级卫生应急指挥部发布和解除。

四、报告

(一)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的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为突发事件上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事件的;

(二)报告人

医院所有工作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三)报告时限和程序

有上列情形之一者应在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其中发生甲类传染病、传染病暴发与流行的疫情,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

(四)报告内容和方式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报告内容必须详细。

(五)实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在收到信息报告后,及时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并对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认无误后及时上报。

第四章

应急响应及响应终止

一、应急响应原则

应急办接到上级发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时,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在本区域,应相应提高报告和响应级别,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二、应急响应措施

本辖区范围内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应急队伍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应急处理,相互配合,密切协作,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控制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

在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以最快速度和方式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并积极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二)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三)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工作,按照报告程序,及时报告。

(四)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观察室,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隔离者定期随访。

(五)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登记造册,统计报告基本信息。

(六)做好医疗机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七)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杀灭等工作。

(八)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稳定民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九)督促、检查、指导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三、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在规定时间内无新病例出现,上级指挥部发出应急结束指令后结束应急状态。

第五章

评估与奖惩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客观、公正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进行评估,总结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的经验和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根据评估结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按照应急管理要求,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之间信息共享,并承担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和通信的畅通。

二、队伍保障。建立结构合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组建各专业组。

三、交通运输与物资装备保障。配备必须的个人生活用品、后勤保障、通讯、办公、交通工具和现场快速检测、药品器材等装备,确保应急处置的需要。

四、经费保障。医院要预留一定金额的专项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采购所需应急物质。

五、宣传培训与演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利用电视、报刊和印制宣传资料等向公众宣传。建立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应急业务知识培训与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相互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综合能力。

六、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收集和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局报告。

第七章

附则

一、本预案由XX中心卫生院应急办编制,在实际演练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修改。

二、XXXX中心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系电话:应急办XX、防保办XX、住院部XX 篇3:

1、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各类公共场所单位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由锦州市古塔区卫生局、古塔区卫生监督所依法设定,古塔区范围内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单位均应认真学习,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参照执行:

一、为防止公共场所内发生危害公众健康的突发卫生事件,公共场所单位应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制组织或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健立公共场所传染病与健康危害事故的报告制度。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制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可能性。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场所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③微小气候或空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④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⑤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一氧化碳中毒(包括煤气中毒)、二氧化碳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⑥发生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

⑦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

⑧其他可能对公众健康造成危害的重大突发事件。

古塔区卫生局电话:2396704(工作日)

古塔区卫生监督所24小时值班电话:2692192

四、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应立即停止场所内的有关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卫生监督部门和本单位存档备案。

单位: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第17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减轻、避免和消除事件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经济、生活正常秩序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方针,按照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平战结合、应急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群专结合、以专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理发生在我省境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事件分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3组织体系

3.1领导机构

在省政府及省应急委的领导下,成立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管理工作。

3.2工作机构

省卫生厅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省级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预案规定,负责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应急委、卫生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3现场指挥机构

受派出机构委托,成立现场处突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现场救援工作。

3.4专家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库,根据需要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评估组,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参与应急处理工作。

3.5专业技术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科研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和落实完成具体工作任务。

4监测、预警和报告

4.1监测

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卫生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医院哨点监测网络、出入境检验检疫检测网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举报电话等监测网络按照法定职责承担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任务。

4.2预警

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进行预警。

4.3报告

各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其余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机构报告。铁路、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应向所在地的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应在2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4.4义务报病员制度

为消除信息盲区,扩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层信息来源渠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在城镇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小组中聘用义务报病员,建立义务报病员制度。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按照分层评估、分级响应、区域协作、专业救援、分类处置、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工作以县为基础、以州市为重点、以省为支撑。应急处理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实行就地预防、就地隔离、就地治疗。

5.2事件评估

在监测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后,事发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组成专家评估组到事件现场进行现场评估;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逐级启动专家评估机制。

5.3预警决定

涉及全省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预警建议,报省应急委批准后发布。涉及局部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事件发生地州(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提出预警建议,报请省应急委批准后发布。

5.4启动应急预案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省级应急预案,根据需要请求启动国家级预案,由省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州(市)级应急预案,由州(市)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启动县级应急预案,由县(市、区)级指挥机构、工作机构组织应急处理。

5.5调集应急资源

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或预警地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调集本行政区域的应急资源储备,保障应急需求。

5.6集结应急救援队伍

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省人民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预案要求,迅速形成应急救援具体工作方案,集结与事件应急处理需要相适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较大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救援队伍集结,原则上由州(市)级或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和有关政府行政部门负责。

5.7启动区域协作机制

应急处理中,充分考虑不同救援组织的地理、交通、资源优势,打破原有的行政隶属关系,按距离优先、时间优先、资源优先原则,调用应急资源和应急力量,以最大限度缩短事件现场获得应急支援的时间。

5.8组织现场应急处理

场应急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遵循边调查、边处置、边的现场处置原则,实施现场救治、调查、控制措施并举。现场应急管理中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应急救援的安全性。现场应急管理工作由现场指挥所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5.9现场封锁或撤离

在发生甲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各级人民政府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必要时实行交通卫生检疫。在发生其他严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危及群众安全时,应及时组织群众从高危地区撤离。

5.10妥善救治事件受害者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受害者的救治和救济;财政部门予以必要的经费支持;其它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各级医疗机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害者的救治实行“先救治,后结算”,不得拘收。

5.11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应急救援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有外籍或港澳台人员遇险时,救援人员应立即报告事发地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报告同级政府、上级政府外事部门(或港澳台办)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重要人士、知名人士的基本情况应同时向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或港澳台办)和省卫生厅报告。

5.12事件终止与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及时终止应急反应,及时发布应急终止信息,并撤销现场指挥机构。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在完成现场应急处理任务后,经现场处突指挥机构和派出的政府机构批准,应及时撤离事件现场。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群体不明原因性疾病、危险化学品泄漏、放射事故等易污染事件的应急队伍从高危现场撤离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或留验观察;对设备进行去污消毒处理。

5.13信息通报与发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毗邻和可能波及地区的同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需向相关国际组织、周边国家和地区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时,由省外办和省卫生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及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由省卫生厅或经省卫生厅授权的机构发布,其它单位、部门及个人未经批准或授权,不得擅自对外公布疫情信息。

5.14应急处理工作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终止后,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

5.15善后处理

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理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5.16社会救助与保险

全省要以各级红十字会为基础,建立义务助残救助体系,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伤残、受害人员提供人道主义服务。逐渐建立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险机制,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害者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治疗,帮助事件影响地区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保险监管机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6应急处理保障措施

6.1信息保障

由省卫生厅牵头建设省、州(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公共卫生信息网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平台和应急指挥平台。由省应急委办公室协调建立省级信息交换机制和共享机制。

6.2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培训和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组建、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应急救援队伍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原则,统一管理、指挥、调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救援骨干培训。各政府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内部应急队伍和骨干的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1~2次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实战演练。

6.3应急体系建设

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建成符合省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并分别建立若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基地。

6.4集中留验观察场所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及各民航、铁路、公路客运站和全省边境口岸均应在相对封闭、易于管理的区域预先建立能满足一定数量传染性疾病接触者或可疑病人暂时集中留验观察需要的隔离观察场所。

6.5血液和血液制品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负责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全省各血液中心、基层血库应建立血液应急储备基数制度和稀有血型资源共享制度,保证各型血液的最低储备。昆明血液中心负责牵头建立全省稀有血型资源共享资料库。

6.6应急医疗卫生物资储备

省卫生厅负责制定省级应急医疗卫生物资储备计划;省发改委负责组织、落实物资储备;省财政厅保障物资储备经费。省卫生厅定期对储备物资目录和清单进行更新修订。我省应急物资储备实行实物储备、委托储备、生产能力储备、信息储备相结合的形式,实行一线分级储备、区域重点储备和省级保障储备相结合的分级储备制度。

6.7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保障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实行分级管理、专项使用、滚动结存。应急处理经费实行属地化管理和预算结算制度。各级监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的使用监管和效用评估。

6.8应急处理技术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技术保障要依从大卫生的观念,集中全社会的相关资源,按社会协作的形式组织。各级政府应投入专项资金和争取各种项目经费,有计划地重点改善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技术水平,改进技术装备,培训专业人员,提高业务能力。

6.9通讯保障和交通保障

公安和交通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和依法征用,确保运输安全畅通,确保应急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公安部门应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电信公司应无条件保障应急处理通讯服务。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处理机构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讯设备和交通工具。

6.10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和咨询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册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关部门应设立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开电话号码,安排专人值守,提供咨询服务。

7预案准备和修订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在本预案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修订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省级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简本。

第18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Xxxx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背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成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 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 业中,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由于人类不能预测新的 传染病何时出现,所以我们必须作好迎接它们的充分准备,组织架构 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保障全镇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 收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目的

制定本预案的指导思想是:强化领导,统一指挥;明确责任,健 全机制;科学预防,有效实施;畅通信息,快速反应,目的是发现得 早、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能及 时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三、预案启动的条件:

在本镇内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我站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 对事件的性质进行评估,如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县卫计委, 并立即启动本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具有突发性,它是突然发生的,是突如其来的,一般来说, 是不易预测的事件。例如我国一些地方发生的非典型肺炎。

2、具有公共卫生属性,它针对的不是特定的人,而是不特定的 社会群体,它的范围包括重大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重大 的传染病疫情是指传染病在集中的时间、集中的地点发生,导致大量 的传染病病人出现,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平常的发病水平,如本辖区出 现的鼠疫、霍乱和肺炭疽首发病例;连续出现2例以上的鼠疫和肺炭 殖疫情;霍乱的暴发疫情。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群体性不明 原因的疾病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同时或者相继 出现多个共同临床表现患者,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这种疾病 可能是传染病。如罕见传染病;新出现的传染病;群体性的或出现死 亡病例的免疫接种事故;造成危害健康的水污染;也可能是群体性疾 病;食源性、水源性疾病暴发。中毒是指由于吞服、吸入有毒物质与 人体接触所产生的有害影响。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是指,由于食 物和职业原因而发生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如职业中 毒和农药、鼠药或其它有毒化学品引起危害严重的急性中毒事件,另 外还有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和中毒事件。

3、对公众健康损害和影响要达到一定程度,即,判断一个发生 了的事件是否为突发事件,除了要看其是否具备两个特征外,还要看 该事件是不是属于已经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从发展的 地势看,属于可能对公众健康益成严重影响的事件。突发事作您不能 简单看成是一个公共卫生间题,它所带来的是一个社会问题,它的后 果是会带来一定的社会危害。

四、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

防病站负责开展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的日常工作,建立乡村两级 突发事件监测和预警网络,按照《国家故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程序和时限,报告发现的突发事件潜在隐患或 者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五,城关镇防病站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小 组,并指派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资料管理。

六、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我站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发现;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1、辖区内出现的鼠疫,霍乱和肺炭殖首发病例;连续出现2例以

上的鼠疫和肺炭殖疫情;霍乱的暴发疫情。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多例死亡,或以往在本区未发生法 定传染病疫情。

3、罕见传染病;

4、新出现的传染病;

5、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重大疫情。

(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范围和报告时限 1.食源性,水源性疾病暴发; 我: 2.职业中高和农药、鼠病成其它有奇化学品别起危常严重的急 性中毒事件;

3、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4、群体性的或出现死亡病例的免疫接种事故;

5、造成危害健康的水污染、放射性物质泄漏等事件;

6、自然灾害引发的疫情和中毒事件;

7、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8、报告时限: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 报告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 情况。防病站各科室,村级卫生机构,个人发现突发事件隐患,应当 及时向站领导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说报。任何村级卫生机构和个 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公布突发事件有关信息。

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 突发事件发生后,站内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涉及的人群和地城范围, 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进行调查,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及时书面向县 卫生局主要领导汇报,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2、根据突发事件情况,进行现场控制,防止事态扩大。

3、对易感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服药, 消毒等群体预防措施,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经批准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到位, 我: 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做好镇内流 动人口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应当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 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分散 和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 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大,向村民、居民宣传防治 疾病的相关知识。

八、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根据预案要求,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隔 离、现场处理、监督检查和卫生防护体系。

九、严明纪律、力求把突发事件控制和扑灭在初发阶段 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把突发事件的伤害控制在最低限 度,必须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不服从调造,擅离职守,拒绝突发事 件应急处理机构调配人员,由纪检、临察、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 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维护改革、稳定。发 展大局。

Xxxx

2018年1月21日

第19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上海市XX医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一、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医院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保证各项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负责人员、药品、物品、车辆等调用,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治组,人员组成如下: 第一梯队:队长:

队员:

第二梯队:

应急救治组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对因突发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制定伤病员的救治方案,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伤病员的救治情况。

二、报告与监测

(一)建立信息报告体系,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监测与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各科室除常规疫情报告、疾病监测及其他常规检测系统规定要求进行报告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同时向医务处报告(非行政工作时间报告总值班)。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

4、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

5、生化恐怖袭击事件;

6、免疫接种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7、医源性感染暴发;

8、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等。

医务处、总值班应当在接到报告的同时迅速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报告,经有关领导核查无误后由相关领导或部门在2小时内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二)与疫情相关的权威信息的发布,须经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请示上级卫生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院内各科室或个人不能随意传播、发布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

(三)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都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三、启动条件和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当组织医院有关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医院有关科室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的控制措施。医院对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拒绝配合的,需报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四、保障

(一)医务处负责安排病人的收治、会诊、转诊、组织抢救及医务人员的调配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工作。

(二)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调配及病区医疗物品准备工作。

(三)后勤保障部负责组织院内各种后勤物资的供应、后勤设施的维护以及院内环境和被服的清洁、消毒工作。

(四)医学装备部负责相关医疗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五)药剂科负责各类药物的采购、储备和发放,保障供应。

(六)院长办公室负责保障院内通讯畅通及车辆调度工作。

(七)防保院感科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报告,负责组织院内感染的预防及处理工作。

(八)保卫科负责院内安全及医疗秩序的维护。

(九)科教部负责组织相关科研工作。

五、结束后处理

(一)评估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科学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奖励与处罚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科室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失职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追究相应责任,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培训、演练

定期对医院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医院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

医务处

2013年6月修订

第20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银厂小学传染病预防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为科学、有效地应对学校突发传染病,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学校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防治传染病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科学预防、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周密计划,精心安排,实现对传染病的可持续控制。

二、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是指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群体性传染病防治,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防治。

三、组织机构

由学校校长、学校教导、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学校安全专干、学校出纳、办公室等人员组成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提供突发传染病危险信号,提醒师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突发传染病。

1、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吉文 副组长:张炳良

成 员:左金林 汪洪江 王旭峰 计琪金 张剑飞以及各班班主任

2、基本应急小组

1 (1)安全保卫小组

人员:门卫 值周教师 值周领导

职责:在突发时间的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

(2)医疗救护小组

人员:学校教导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组织对受伤人员院前紧急救护,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 (3)综合信息小组

人员:办公室 学校安全专干

职责:实时纪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按规定拟稿上报。 (4)后勤保障小组 人员:学校校长 学校出纳

职责: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配送、供给,日常应急物资储备。

四、保障机制

学校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1、加强健康教育。每学期开学初,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有关键康教育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期结束前组织1次有关安全、健康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致家长的公开信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2、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积极做好因病缺课的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

2 作。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时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医院就医,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应急办。

3、加强师生体育锻炼。学校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4、组织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定期(每月1次)深入到学校教室、宿舍、食堂,检查食堂卫生、环境卫生、宿舍卫生。定期对校内饮食、饮水、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病原携带者,保护易感人群。

5、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和其他学生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指导安排合理的生活制度,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管理应搞好基础免疫,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对传染病学生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

6、对教室、餐厅、图书馆、功能室、会议室、实验室等场所保持通风换气。加强校门管理,实行本校人员凭证入校和校外人员来访登记制度。

7、班主任应随时掌握学生的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预防,及时处理疫源地,指导病人消毒,进行跟踪观察,有效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8、按照国家有关计划免疫接种的规定,做好计划免疫疫苗接种工作。

9、学校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派出所、计生站、医院等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全天候畅通。

五、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

1、启动预案

3 突发传染病后,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开展具体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请求救援;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2、迅速启动与实施措施

(1)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2)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一定数量的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3)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2小时内以书面信息报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4)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有身体异状,学校则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学校在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息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

(5)由专人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进行定期消毒,具体要求如下:对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六、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1、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后,立即将情况发生的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

4 关信息向上级领导报告;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传染病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上报。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2、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备兼职信息监测员,综合信息小组(办公室)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信息。

3、信息报送按如下要求进行:凡一般的事件应在事发2小时内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基本情况;凡较大突发事件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大事件应立即报告。

芳华镇龙潭小学 2015年05月20日

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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