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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超预算突出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16:12:11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突出问题整改措施

王茀燎班子(同志)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

一、形式主义方面

(一)针对学习上有放松思想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制定计划,坚持每天学习一小时,多收看国家的时政新闻,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国家政治,力争做到与时俱进。

(二)针对班级管理工作中的主观行为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要注意俯下身子,深入到学生中去,多发现学生的优点,多洞察学生的思想,力争使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

(三)针对工作急于求成和松懈情绪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要积极学习理论和方法,只有方法才不会乱方寸,只有理想信念的支撑才能够时刻保持进取的状态。

(四)针对自己协调能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决定以后的工作中多汇报、多请教,不擅作主张,想到的事情立刻去做,不拖、不等、不应付,同时积极学习政治理论,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

二、官僚主义方面

(一)针对自己脱离学生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决定定时收集学生的意见建议,定时召开班干部会议,多接触学生,多了解学生。

(二)针对教育中耐心不足、爱心不浓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要学会反思自己,去除功利色彩,以平常心态对待学生 - 1 -

的错误和暂时的落后,把学生一生的发展作为自己工作的着眼点,关注学生的未来和身心健康。

(三)针对工作中自作主张、莽撞行事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要洗心革面,正确认识自己的地位和份量,低调做人,稳重做事,力争少出差错。

(四)针对工作浮于表面、指手画脚的作风问题。

整改措施:我要时刻警醒自己遇事三思而后行,不能落实的不布置,没有方案的不实施,力争做到少说多干,实干带动实干领先。

三、享乐主义方面

(一)针对自己满足现状、不求进取、拈轻怕重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要用“在其位谋其政”、“不尸位素餐”的格言时刻警醒自己,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得起党赋予我的责任。

(二)针对工作应付、缺乏斗志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要确立新的奋斗目标,及时调整自己的追求,坚定自己的信念,学习焦裕禄精神、对比张伟的事迹,找差距、找不足,力争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三)针对工作主动性不强,只干领导吩咐的工作这个问题。

整改措施:我要进一步学习岗位职责,明确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树立“越位不越权、事事皆可干”的观念,以学校的发展为己任,以校为家,树立强烈的主人翁意识。

(四)针对班级管理中独断专行的错误做法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要积极学习李镇西的民主管理理念,发扬民主,尊重学

生,抛弃一言堂,推进人文和谐管理的模式。

四、奢靡之风方面

(一)针对讲面子、随份子的不良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要坚决抵制,逐步少参与教师及家属的婚丧嫁娶等活动。

(二)针对工作中浪费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决定以后凡是打印过的文件材料,不再用的,坚决不抛弃、重复利用,正面用完用反面。

(三)针对个人生活中的奢侈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要做到,出门能步行的就不骑车,能骑车的就不坐车,还要做到不买车、不穿高档衣服、不养宠物、戒烟戒酒,节约每一滴水、节约每一度电。

五、其他方面问题

(一)针对工作忽略团结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要时刻注意,抽出时间多和同事交流,见面主动打招呼,办公室门人敞开,随时欢迎老师学生的指导沟通和交流。

(二)针对自己工作效率低的问题。

整改措施:工作思路不清晰,我要积极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办事效率,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提高自己抓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的能力。

推荐第2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刚察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

排查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进展情况

自2008年至2011年2月末,我县共实施工程建设项目52项,总投资47557.97万元,经过排查确定2008年以来新增5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共有24项,总投资额5980.75.万元;500万元以上项目28项,总投资额41577.22万元。500万元以上项目按类别分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项,总投资607万元;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2项,总投资2520万元;乡村公路建设2项,总投资1256万元;惠农惠牧民生工程5项,总投资14136.6万元;水利建设项目3项,总投资3834万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项,总投资11159万元;卫生、教育部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项,总投资1100万元;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1项,总投资596.87万元;生态环境治理项目4项,总投资6768.75万元。全部为政府投资。按照项目建设年限分为:2008—2009年500万元以下项目共有23项,总投资额5579.75万元;2008年新增500万元以上项目3项,总投资额1825.87万元;2009年新增500万元以上项目17项,总投资额23132.35万元;2010年新增500万元以上项目7项,总投资额13694万元,全部为政府投资。上述7个项目中,已开工建设6项,分别是2010年游牧民定居工程、退化草地治理工程(2009—2018年)、

2010年刚察县廉租住房建设、河道整治工程(2009—2018年)、湿地保护工程(2009—2018年)、刚察县政府业务用房;正在做开工前期工作的项目为刚察县人武部业务用房项目; 2011年新增500万元以下项目1项总投资额401万元;2011年新增500万元以上项目1项总投资额2925万元。通过省州验收的有21项,分别是:泉吉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哈尔盖镇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哈尔盖(热水)中心卫生院、200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2009年湿地保护工程、2008年第一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2008年第二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2009年第一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2009年第二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2008年刚察县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2009年藏区游牧民定居工程、2009年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刚察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2009年村道路硬化工程、2009年配套桥梁建设工程、2009年通村砂路项目、2008年配套桥梁(小桥)项目、2009年刚察县哈尔盖镇热水路建设工程、2009年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刚察县乡镇基层政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竣工待省州级验收的有15项,分别是:吉尔孟乡赛尔当安全饮水工程、吉尔孟秀脑贡麻日芒村人饮工程、哈尔盖果洛藏人畜饮水工程、2009年度刚察县河道整治工程、刚察县主街道治理工程、刚察县污水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刚察县哈尔盖镇垃圾填埋及环卫设施工程、刚察县泉吉路道路排水工程、

刚察县城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刚察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08年泉吉切吉草原建设项目、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建项目、草原监理站物资库建设项目、泉吉乡新泉村草原节水灌溉示范项目、2009年城镇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未竣工在建设的有11项,分别是:刚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完成90%主体建设量还有10%的辅助工程在建)、刚察县2009年度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该项目已完成70%的工程建设量)、2010年河道治理工程(该项目已完成51%的工程建设量、完成投资800万元)、2009年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2010年新增的退化草治理工程(该两项工程合建,还剩10%的灭鼠任务未完成)、2010年藏区游牧民定居工程(该项目已完成83%的工程建设量,在建1000套当中有273套已完工剩余的727套主体完工)、刚察县哈尔盖镇(热水)水源及供水管网工程(该项目已完成90%的工程建设量,主题已完工现在建的是辅助配套工程)、刚察县集中供热工程(沙柳河镇)(该项目已完成85%的工程建设量,主题已完工现在建的是辅助配套工程)、2010年廉租房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基础及地上两层的建设量)、湿地保护工程(该项目已完成30%的工程建设量)、刚察县政府业务用房(该项目已完成+-零基础工程)。未开工项目有3项,分别是:2010年刚察县人武部业务用房、2011年刚察县档案馆项目、2011年廉租房建设项目,此三项工程均在做开工

前期工作。未下达作业批复的有两项,分别是: 2009年生态林建设工程、2009年沙漠化土地治理工程。

二、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省州监督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截止2011年2月份,省州监督检查组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四轮监督检查,共发现 4 个单位负责实施的4个项目中存在8个问题,已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整改。具体为:(1)发改局负责实施的刚察县哈尔盖镇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中存在2个问题,即财务处理不规范;无土地划拨批复。整改结果:已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对账务进行规范核算;土地划拨手续已办理。(2)卫生局负责实施的刚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中存在4个问题,即无立项批复;无测绘图;无项目设计批复;无土地划拨手续。整改结果:已按照有关规定补全所缺资料。(3)文化局负责实施的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存在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出批复下达面积的问题。整改结果:对该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做出如下说明:根据州发改委《关于下达海北州2008年第六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北发改„2008‟438号) 下达给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为700平方米,在项目建设中实际建筑面积为1376平方米,超出设计面积676平方米,原因为县政府为扶持刚成立的县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增加自筹款30万元在一层

该建筑中集资了商铺房,致使建筑面积增加。(4)民政局负责实施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中存在项目实施中实际补助额与批复下达的补助额有出入的问题。整改结果:对于该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做出如下说明:2009年全县共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100户,累计补助资金为192万元,按照规定,户均补助1.92万元,其中国家户均补助1.6万元,州财政户均补助960元,县财政户均补助2240元。根据我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规划和方案,在重点解决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无房户、残疾人等“五类”对象住房困难的同时,兼顾低保边缘户,在具体实施中根据家庭贫困程度和家庭类别进行分类补助,将补助标准划分为五个档次:即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每户补助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每户补助2.5万元;低保户和无房户每户补助2.3万元;残疾人每户补助2万元;低保边缘户每户补助1.6万元。对泉吉乡新泉村部分危房改造户实际补助额与批复下达的补助额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做到了标准有别,资金一致。

2、县级监督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县级检查组在扩大内需项目实施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中发现2 个单位负责实施的5 个项目中存在9个问题,至目前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

1、卫生局负责实施的4个项目中存在 4个问题 (1)泉吉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无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以及竣工图。

(2)刚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无土地报批手续;无勘测定界图。

(3)哈尔盖镇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无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竣工图。

整改结果:已按照相关规定补齐所缺资料。

2、教育局负责实施的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存在5个问题。程序方面:未办理质监书和施工许可证。财务方面:(1)2009年12月29日7#中支付图审费、咨询费20000元为现金支付。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8000元,咨询费12000元,发票中无责任单位盖章。(2)2009年12月30日9#支监理费60000元后无监理单位发票或收据等凭证。(3)2009年12月30日8#支手续费10.5元。(4)2009年12月23日拨款2300000元,无本单位收据。

整改结果:(1)已补齐所缺资料。(2)已对财务管理中的问题逐条进行了整改。

三、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的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为切实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及时分别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由发改、监察、

建设、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从以上职能部门中抽调业务素质过硬的7名同志组成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两项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刚察县扩大内需工作监督检查职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程序的通知》、《刚察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单位的通知 》、《刚察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明确了各牵头协作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为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严肃纪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 为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排查工作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各工程项目建设监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认真执行县扩大内需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具体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项目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同时由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先后2次对全县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和列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范围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3次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督促整改,杜绝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从

检查结果看,我县各项目建设单位能严格执行国家对工程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政策规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都能认真遵循法定程序,项目实施较为规范。

(三)纠建并举,建立完善工程项目监管制度 在排查工作中,按照纠建并举的原则,我们十分注重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和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刚察县发改局项目投资政务公开制度》、《刚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查制度》、《刚察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刚察县2010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刚察县政府投资决策失误者责任追究制度》、《刚察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刚察县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刚察县藏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暂行管理办法》、《刚察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形成了项目建设和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配套资金有困难。尽管我县经过努力,多方筹措资金落实了200

8、2009年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县级配套资金,但由于我县经济发展滞后,受财力限制,落实配套资金有困难。

(二)受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制约,给工程施工带来影响。

我县地处高海拔寒冷地区,冬季漫长严寒,夏秋雨水偏多,实际施工期仅有5个多月,给项目实施带来很大困难,影响了工程进度。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州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各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县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主动开展工作,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报批程序、工程招投标、土地征用、工程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管理等环节工作,真正形成项目谁建设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督查助推的工作机制,保证我县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落实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对于这次中央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我们将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切实抓好落实。对存在的每个问题逐一分析原因、查找根源,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县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大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各项目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措施,监督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履行施工合同,保质保量按期

完成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力争做到项目建设安全、资金运行安全、干部成长安全。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监管制度,建立起一套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干部管理的制度体系。并加强对现已制定出台的制度的执行力。同时,善于总结工作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工提炼后固定为制度,逐步推广施行,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祁连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州工程建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根据省州文件精神,我县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及时制定印发了《祁连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政府主管副县长、县监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参加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了全县动员会,紧紧围绕政府投资和使用国债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明确要求解决“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的形成。

(二)认真自查自纠,严肃排查整改。根据《青海省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意见》的要求,县领导小组在县电视台公布了举报电话,印发了《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建立项目台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清理了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自查了2008年1月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所有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重点对总投资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及300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了排查。在省州检查组检查的基础上,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多次抽调监察、发改、审计、财政、城建等部门专业人员,采取查阅资料、核对账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全县共排查2008年1月1日以来(截止2011年2月底)所有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投资项目106个。其中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有88个(500万元以下项目61个,3121.13万元;500万元至3000万元项目24个,20296.55万元;3000万元至5000万元项目2个,7346.86万元;5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8175.62万元),非政府性投资项目共18个(3000万元以上项目4个)。今年以来,县联合检查组先后2次督查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所有新增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4月底开工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和排查情况看,有些建设单位对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不熟悉,问题主要出在程序资料不全,财务不规范,项目档案资料不齐全等方面。

2、建设项目中,由于行业不同,制度不统一,要求不一,造成项目建设各行其是,出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二)扩大内需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1、有些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过高,对于经济总量小,欠发达地区来说,筹措配套资金比较困难。

2、小投资项目,由于资金有限,无法办全所有手续,

无法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施。

3、由于祁连气候原因,施工期短,个别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和竣工。

三、意见建议

(一)建议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为依据,制定统一的项目管理、监督、实施政策制度,便于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

(二)投资小的项目单独建设成本高、效益不明显,按照城市规划和当地实际,捆绑一些相关小项目集中实施既可以节约土地,又能发挥整体效益,望上级主管部门在这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三)县级没有招投标机构,项目都是委托省州招标机构进行招投标,建议省州监督部门加强对招投标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四)有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2011年3月28日

海晏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

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

州扩大内需及工程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海晏县扩大内需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安排,重部署,切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工作中力求坚决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杜绝突出问题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运行。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海晏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上报县委批转下发。并要求全县各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根据自身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与此同时,我县根据每个单位的不同职能情况下发了《海晏县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和具体任务分解的通知》,以此要求各牵头单位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认真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摸清情况,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在每个阶段都能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二、强组织,保领导,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审计局、县水务局、县林业环保局、县经贸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安监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等16个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专

项治理工作中的监督检查、信息报送、协调各相关单位工作环节及了解掌握此项工作是否顺利开展等任务。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也相应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和部门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台帐和报送各类汇总表,以保证领导小组全面了解掌握各相关单位的工程进展情况。

三、抓自查,重督查,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1、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围绕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重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针对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土地审批和出让等13个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我县2008年共实施项目33项,总投资达9453万元,其中:农牧业基础设施项目6项,投资1301万元;土地整理项目1项,投资80万元;扶贫开发项目3项,投资1065万元;水利基础设施项目4项,投资664万元;生态项目2项,投资394万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8项,投资2387万元;城镇建设项目6项,投资3407万元;社会事业及基础政权建设项目3项,总投资155万元。500――3000万元的项目共8项,50――500万元的项目共22项,50万元以下的项目3项;2009年共实施项目39项,总投资达16927万元,其中:农牧业基础设施项目8项,投资4960万元;土地整理项目2项,投资793万元;扶贫开发项目1项,投资525万元;水利基础设施项目3项,投资535万元;生态项目5项,投资734万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3项,投资1213万元;城镇建设项目8项,投资7270万元;社会事业及基础政权建设项目9项,总投资897.8万元。 500――3000万元的项目共8项,50――500万元的项目共29项,50万元以下的项目2项。2010年已落实项目8项,总投资达6106万元。从自查上报的情况看,我县在项目决策和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土地使用权、矿业审批和出让、城乡规划和房地产开发、行政监管体制机制等六个方面中不存在

突出问题,也无违纪违规案件发生。在此基础上县领导小组转发了《海北州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和《海北州工程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填报<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登记表等表格>的通知》以及《关于转发<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和全省一季度投资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并按照要求向州政府法制办上报了《工程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清理过程中未有建议修改和建议废止的文件。向州纪委上报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和《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登记表》以及各类汇总表格。全县从上报表格情况来看未发现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和项目违规操作行为。

2、狠抓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督查工作。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和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管理,真正发挥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及常规项目的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从项目审批、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及项目质量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情况进行举报。二是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施工双方的各项活动,严格签订廉政责任书,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各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了廉政合同。三是在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和漏洞时,要求在整改过程中各相关项目单位向工程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扩大内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整改情况,以保证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得以整改和落实。与此同时,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各地和单位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知要求,我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年的各项工作

任务,成立全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督查工作小组,通过查资料、查账目、看现场及反馈督查中的问题等形式对全县2008――2010年的80个项目进行了六次专项督查(其中扩大内需项目23项),进一步详细了解、掌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和部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各阶段当中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将我县五次督查情况和省、州联合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加以整改,切实做到项目文字规范,数据清楚,材料齐全。通过第六次检查我县在扩大内需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上报排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州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办公室;

为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按照省、州的要求,对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的所有项目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坚持全面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排查整改全面彻底

在全面排查整改的工作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单位对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根据中央《实施方案》要求“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对2008年以来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所有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自查彻底,不留死角。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踏勘,听取项目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负责人汇报,要求做到逐级负责,以章行事,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零缺陷”,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二) 坚持排查整改与强化监管相结合,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实效

以认真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四制”为载体,完善监管制度为抓手,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从2010年3月起,对全县年2008年以来各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造册,自查自纠,重点抽查。

2010年9月20日—23日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县发改、城建、审计、财政等部门又对全县所有项目进行了第五次检查,对全县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投资重点项目逐一列出清单,按照建设地点、投资性质、投资规模进行分类,掌握了全县项目建设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对每次检查中的问题,实行部门负责制,坚决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迅速制定了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和责任网络,健全了联络员、月报表、工作台帐等制度,对各自负责的项目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目前对所有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坚持排查整改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确保切实解决问题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把督促整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边排查边整改,排查整改要实,整改标准要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就督促其明确提出整改意见,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就督促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保证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二、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和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检查情况,发现11个项目存在33个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尽快整改。并责成县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严格督查落实。截止目前,对所有问

题已进行了整改。如青克公路项目工程中存在的项目无评标文件、未向国土局提供可研批复和图纸等基本资料、公路扩建土地占用未报批问题,在整改后青克公路标书已通过州交通局取得了标书文件并进行存档、办理公路土地使用批复需近60万元手续费,为此,县交通局积极与州交通局协商解决;门源县职业中学实训楼建设项目存在工程款228万元未转入中标单位账户,而转给新家园物业公司,转账不规范,整改后工程款228万元由门源县新家园物业公司全额退回县教育局项目专户后,及时专付给项目承包单位湟中县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整村推进项目中存在的投资金额与批复金额不相符、畜棚建设塑料膜存在转包的问题,没有质量合格证、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但报账却由供货单位提供发票的问题、土建项目建设入账时没有验收资料,整改中查明畜棚建设塑膜会同直接与本县马良元签定合同,不存在转包问题,塑膜质量合格证已存档、发票现已整改,保证发票和合同一致,现已全部验收,交由群众使用。

三、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及原因

我县对未开工的2010年1月至6月底新增的一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2010年7月以后新增的两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一项现已开工实施,另外两项未开工建设主要原因如下:

(一)、门源县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目前地块已全面落实,由于项目批复下达时间为2010年9月份,根据我县气候等条件,造林季节为每年的4-5月份,因此项目建设计划于2011年4-5月份实施。

(二)、门源县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区秋季留

茬工作在各个专业合作社的配合下已全面完成,国家资金已全部到位,农民自筹部分资金正在自筹当中,土建工程由于资金到位比较迟,施工图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计划2011年3月底全部完成,并于2011年4月份动工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摸清底数。根据排查工作要求,一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审批和监管部门对 2008 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工程项目进一步梳理,每一个项目都建立台帐,切实摸清项目底数

(二)抓好问题整改。对中央和省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加强调度、督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整改。

(三)继续做好未完工和今年新投资项目的监督工作,以工程建设领域“四制”为载体,力保项目建设的“四个安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推荐第3篇:工程建设暨突出问题汇报

黄平县水利项目建设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

情 况 汇 报 (2011年4月25日)

一、项目建设情况

1、2011年续建项目情况

2011年续建项目共33个,总投资4144.12万元,2010年已完成投资1136.63万元,2011年完成3007.49万元,至3月10止经统计已完成投资1759.02万元。

2、2011年新建项目情况

(1)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共对4个灌区进行改造,投资1600万元,计划2011年8月动工,2012年4月完工,2011年计划完成投资1160万元,项目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待批复后可动工建设。

(2)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0个,解决2.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投资1431.83万元,计划2011年5月动工,2011年12月完工。现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待批复后可动工建设。

(3)病险水库治理项目5个,投资2100万元,有三个已进入招投标程序,近期可动工建设,有一个正编制待方案批复,有一个已动工建设,已完成投资25万元。

(4)防洪治理工程3个,投资3900万元,其中苗里河已动工建设,完成投资80万元,旧州、上塘、平溪三个乡防洪工程实施方案已完成上报省厅,力争年内动工建设。

(5)节水示范项目1个,投资150万元,3月8号已进场动工建设。已完成投资15万元。

(6)小水电技改项目1个,投资120万元,现已动工建设,完成投资65万元。

(7)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点多面广,预计全年完成500万元,现已动工四处,完成投资60万元。

(8)烟水配套项目,投资300万元,现已动工二处,完成投资125万元。

(9)防汛抗旱项目共5个,投资850万元,现已动工三处,完成投资284万元。

(10)移民后期扶持项目3个,投资152万元,正编制方案报批。 (11)我县列入国家三位一体的水源工程项目有5座水库。总投资36200万元,长江委湖北水江工程设计公司已对我县岩英水库、冷水河水库开展前期工作,岩英水库6月前提交可研,8月前提交初设,力争2011年动工建设。冷水河水库8月前提交可研,10月前提交初设,力争2012年实施。

(13)社会投资水利项目有三个,总投资8221万元,三八水库与浪洞团山电站扩容已动工,完成投资65万元。印地坝电站正配合开发商开展前工作。

2011年我局新建项目(不含水源工程)总投资15683.83万元,计划完成9423.83万元,到4月15号止完成投资1304万元。

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2011年水利工程建设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5处,分别为:

1、2010年中央预算内(第一批)饮水安全工程;

2、2010年重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3、黄平县平溪镇供水工程;

4、重安镇马场村辐射周边石头堡、榔木、马鸡村(第一期)饮水安全工程;

5、黄平县苗里河防洪工程

我局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专人对项目开展了自查工作。经自查,在招标投标方面,5个项目均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了公开招标、投标。目前主要存在问题有2010年重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黄平县苗里河防洪工程未办理环境评价手续,平溪镇供水工程、重安镇马场村辐射周边饮水安全工程土地使用手续未完成,经自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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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4篇:工程建设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xx]27号)和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交通运输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现就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着力解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科学、安全和协调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交通建设项目的规划、评审工作公开、透明,确保项目审批依法实施;进一步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交通行政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各参与方、各个环节的监管,落实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阶段性目标

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治理工作,要实现如下阶段性目标:交通建设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信息共享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初步建立,法律法规制度比较健全,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

二、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工作措施

(一)专项治理工作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1.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权谋私。

2.工程项目不严格履行建设程序,未经审批或未办理施工许可就开工建设。

3.招标人虚假招标;投标人出借资质、围标串标;专家评标不公正。

4.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低,中标后转包和违法分包。

5.建设单位及其上级领导机关违反工程建设客观规律,盲目压缩工期,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

6.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薄弱,专业化管理人员缺乏,质量和安全管理粗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7.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较差,拖欠现象严重;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监管和投资控制存在漏洞。

(二)工作措施

1.以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八项规定》为重点,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2.以规范交通运输部门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为为重点,明确和落实监管职责。对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3.以加强项目立项、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工作为重点,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4.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为重点,严格设计变更管理,推行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保障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建设运营安全。

5.以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为重点,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行为特别是招标投标行为和合同履约行为。

6.以推行合理标价、合理工期、合理标段为重点,夯实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7.以抓好项目法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三个关键人”为重点,为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制度创造条件,全面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8.以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的行业新风建设为重点,全面推动监理行业的职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专业监督作用。

9.以严格规范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为重点,充分发挥试验检测数据对保障建设、指导施工、控制工程质量的基础性作用。

10.以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创新和完善交通建设市场和交通建设项目管理的体制与机制。

11.以加强建设资金监管和重点项目跟踪审计为重点,规范工程建设资金预算编制、申领、拨付使用程序,充分发挥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防止违规违纪甚至违法挪用、贪污浪费现象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广泛动员部署(2009年8月—2009年9月)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交通运输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驻部监察局。部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各确定1位领导同志为部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1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成立相应机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工作分工安排。部领导小组制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分工安排》,对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和本《工作方案》提出的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职能部门工作分工和工作责任。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工作方案》和《分工安排》,制定各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提出治理措施和工作目标。省级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和部属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于9月底前报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推荐第5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方案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中央、省市部署和要求,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全市各级各类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着力解决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章案件,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规范的工程建设市场体系,规范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任务、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

我市工商系统专项治理的任务主要为3个方面17项,目标要求、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如下:

(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资质挂靠、代理机构违规操作、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严格招标事项核准。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发改法规〔2009〕1361号)及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防止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不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擅自变更已核准的公开招标项目。

2、健全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研究探索改革部分行业招投标同体监督办法、协调并规范《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

3、在市政府招标投标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协调议事机制,加强招标投标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

4、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监管,深入调研,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我市相关政策措施,重点解决围标串标、资质挂靠、代理机构违规操作、监管薄弱等突出问题。

5、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用综合评标专家库,完善专家专业分类,制定专家库配套管理制度。

6、完善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在市发展改革委的牵头下,加快制定《怀化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待该办法出台后制定工商部门的具体实施细则。

7、配合有关部门整合和规范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推动专业工程项目进场交易,逐步建立统一的工程项目、货物和服务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招标投标及其他关联活动的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场所。加强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广告监管。

8、配合有关部门加大《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推行力度,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广使用标准文件,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现代化科技手段,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及评标。加强中标合同备案管理。

9、加强对招投标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加快制定加强招投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规范招标代理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加强对招投标从业机构、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登记注册和年度检验工作。

责任单位:市场规范管理分局、公平交易分局、登记注册分局、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二)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县、市局红盾信息网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项目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及网站绩效评估,逐步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

2、进一步完善我市工商系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公安、工商、人民银行、检察等有关机关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信用数据库。

3、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信息中心、市场规范管理分局、公平交易分局、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外资科、财务基建科、办公室

(三)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主要措施

1、拓宽和畅通案源渠道。市工商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0745-2237834。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注重在行政执法、财务检查、项目审计和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2、认真排查案件线索。对通过专项治理自查和监督检查、群众举报投诉等途径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进行排查。对已掌握的重要线索,要快查快结。对大案要案线索,要及时报告同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中涉及市管干部的,要及时报告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加大办案力度。市局以及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在工程建设领域搞权钱交易、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适时公布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情况,公开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

4.健全协调机制。市局以及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及时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

5.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剖析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责任单位:公平交易分局、市场规范管理分局、纪检监察室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牵头主抓的责任,积极主动组织和协调好各责任单位,明确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对责任单位履行督促检查职责,确保圆满完成本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其他责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从全市大局出发,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全面完成各自职责范围的各项任务。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与督查的方式进行,分三个阶段展开。2009年8月至9月底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0月初至2010年2月底,为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3月至2011年11月底,为深化治理和巩固成果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1、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市局成立怀化市工商局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全市工商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由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永惠任组长,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益国,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谭向东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局长杨飞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局治贿办副主任欧阳文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尽快启动相关工作。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人员组成情况要及时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实施细则,明确目标任务、步骤方法、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自查整改阶段

1、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按照各县(市、区)政府以及市局统一部署,重点对我市2008年以来各级各类所有竣工和在建的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自查时间截止到2010年2月底,3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自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2、重点督查。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进行督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初步确定2009年11月下旬开始组织抽查。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督查的重点项目、开展督查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立自查情况档案。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协调各有关主管部门建立项目自查情况档案,将自查数据、情况、问题等认真整理归档,做到每个建设项目都有自查档案,每个项目主管部门和工商部门都掌握管辖范围内每个项目的自查信息,并据此研究和制定相关整改措施。要落实自查责任制。自查报告、表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签字,对自查工作负责。有关工作情况报告、统计报表要按程序、按时间、按要求上报。

(三)深化治理和巩固成果阶段

1、认真纠正问题。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针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自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计划与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认真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重点抽查。各级政府对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治理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要组织重点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深入调研,提出对策。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

3、加大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处力度。健全和落实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各类案件线索,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章典型案件。

4、推广典型经验。注意发现各地工商局部门在专项洽理工作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通过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5、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各地工商局在自查督查中,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因,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要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的减少滋生腐败的空间。

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形成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报告,于2011年11月1日前报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市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2011年11月底前向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我市工商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整体部署,搞好任务分解,督促抓好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统筹协调。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注意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及前期开展的其他专项治理工作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加强日常监管、与治理商业贿赂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三)加强督促检查和行政问责。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对治理工作迟缓的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重点督查,促其整改并实施行政问责。

(四)加强政策指导。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解决难点问题。要拓宽视野,创新思路,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有效地推动工作。

(五)加强信息沟通。市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编发工作简报,通报宣传好的经验和作法,加强对治理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工商局(分局)每季度要以工作简报、进展情况报表、信息报告等形式上报本地本部门专项治理实施精况。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

推荐第6篇: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XXXX公司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XXXX资纪检发【2010】62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项目检查工作的通知》切实搞好我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根据公司实际,围绕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管理、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等5个方面专项治理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公司申请国家和省上的建设项目共三个:

1、土地整理项目

XXXXXXXX土地整理项目涉及XXXX一,二,三,四4个分场,东西宽约5.2公里,南北长约12.5公里。整理规模 1824.27公顷,本项目预算投资4422.11万元,建成后新增耕地55.6公顷,新增耕地率3.05%。该项目由XXXX2005年申报,2006年纳入XXXX厅第一批省级投资重点土地整理项

1 目备选库,2007年由XXXX(XXXX建„2007‟326号)文件《关于下达2006年第一批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的通知》下达作为第一批省级投资重点项目投资预算。该项目于2008年2月开工建设,2010年12月竣工,2011年5月21日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组的检查验收。

2、扶贫项目

扶贫开发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一项历史任务。农垦扶贫是全国扶贫开发的一个组成部分。XXXX2009年人畜饮水、道路建设项目是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09年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的通知》(财[2009]110号)和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XXXX2009年国家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以及XXXX [2009]67号文件和XXXX [2009]80号文件精神实施的。

依据XXXX公司陕垦发[2009]80号文件下达的任务,我场2009年人畜饮水、道路建设项目主要任务是:铺设6.264公里PE输水管道8公里,其中DN75×5.8(1.6MPA)给水管道2.94公里; DN32×3.0(1.6MPA)给水管道3.324公里。修建宽5米、长15.5公里的砂石路;宽3米长1.48公里的砂石路。

项目设计完成总投资132万元(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0万元,XXXX自筹12万元。)其中人畜饮水投资13万元,

2 道路建设投资119万元。该项目与2010年4月底全面完工并通过验收。

3、廉租房建设项目

XXXX廉租房建设是农业部农垦局及XXXX集团积极向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XX建设厅申请而来。此项工程的建设将从根本上解决农场职工住房现状,改善广大职工生产、生活条件,稳定职工队伍,提高农垦职工的生活质量,解决XXXX职工住房问题。使广大职工致富奔小康,促进XXXX健康发展。

XXXX廉租房计划建设住房896套,28栋,建筑面积4.48万平方米。计划申请资金1792万元,本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住房5栋,152套。户型分三种,56平方米,86平方米,97平方米。四层砖混结构。面积12542平方米,投资1560万元。2011年10月—2012年8月。房屋建设统一高度,统一外墙颜色,统一规划,统一设计,水、电、路、气、排污设施、通信网络和闭路电视等配套到位。

该项目于2011年9月19日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进行了招投标,我公司纪检监察人员参与了过程监督,今年10月正式开工建设,我公司纪委同步介入、全程参与监督。截止目前,已向施工方就地基处理问题下达了五项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确保施工质量。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班子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项目办,监察室,财务科等业务负责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切实做到了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完善制度。结合我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订了《项目实施的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检查验收管理制度》、《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对规范项目决策和审批行为,规范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管理,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的时间和要求进行了具体的布置。

3、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所有项目我们遵守了“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省农垦局下达的项目投资审核表的规定用途和开支标准安排使用项目资金。没有以任何理由挪用侵占和转移项目资金,没有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扩大使用范围及提高开支标准。场财务科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单独设置账户,配置专职人员,并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确保项目实施中各项经济活动和资金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在项目支付过程中,财务组首先要划分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及其范围,实行经办人签字,项目办审核,财务组审核,

4 主管领导核准签字,一张票据四人签暑,出纳人员才能支付。有效控制合理使用工程施工费,工程款的申请要根据施工合同的规定,用款时,施工单位提出用款申请,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进展,质量状况签署明确意见,场项目办核准,然后以文件形式上报,经主管部门确认后支付拨款。

4、加强检查验收管理措施

我场项目完工后,中标承建单位先写出了验收申请和自检报告,经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进行初步验收,验收组对工程提出意见,指出缺点,承建单位整改后,XXXX再以项目承担单位的名义,书面形式向省农垦局提出申请验收,并出据自验报告,XXXX公司收到报告后,再按照验收管理规定组织专家来我场验收。

三、专项治理自查情况

经过自查,我公司在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现有突出问题。未出现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未出现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未出现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未出现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搞“暗箱操作”,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信用缺失、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在工程建设领域继续严格

5 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跟踪监督检查验收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六项法定制度进行,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有力的贯彻来保证此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效。

推荐第7篇:水产局三带三突出整改措施

根据州委《关于在全州开展“三带三突出”整改行动的通知》及《小平自治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带三突出”整改行动为抓手和切入点,深入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第三阶段整改落实工作,全面贯彻和落实州委“四明确一承诺”的部署要求,坚持“加快我州传统畜牧水产业向现代畜牧水产业转变”的发展思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解决企业、养殖大户急需解决的问题,提高全局服务于民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我局在科学发展上的满意度,促进我州畜牧水产业新的突破。

二、目标任务

1、积极为基层排忧解难办实事;

2、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3、建章立制,健全各项制度。

三、活动内容

一是带着感情下基层,突出排忧解难办实事。选派得力党员干部组成调研小组深入基层进行深入调研,着力摸清、摸准群众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特别是在此次“三带三突出”整改活动中,着力解决好当前我州生猪产业发展、渔业健康发展、动物防疫体系保障的问题,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分批地逐项地建立和完善全州八县市48个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六大库区网箱养鱼健康养殖基地建设、164个乡镇动物体系建设。

二是带着责任下基层,突出增产增收保实效。切实按照州委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责任,突出增产增收增效。局领导班子带工作组深入到八县市,对今年春夏之季全州暴发大面积鱼病进行全方位调研,并办好各种培训班。解决好在分析检查中提出的全州没有斑点叉尾回鱼苗种场建设的问题,加大对当前渔民对鱼病防病知识的培训力度,并解决好农民养殖方面的增收增效的相关问题。同时,要加强局属困难职工、定点联系的扶贫村、定点联系的社区、科特派员定点联系的企业进行调研,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带着任务下基层,突出环境整治促发展。优化服务环境,力争实现服务企业“零干扰”,机关效能“零障碍”,行政成本“零增长”。着力解决好机关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解决好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解决和提高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抵御风险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弱的问题。着力从工作机制入手,强化工作纪律,提高公务执行能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全面推进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提高局班子的整体和科学发展上的水平,提升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四、活动安排

(一)时间安排:7月是上旬至9月上旬

(二)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各科室、场站负责人会议,讨论研究实施计划,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召开“三带三突出”整改活动动员大会。公务员之家:http://

分管领导:(副局长)。

具体负责科室:人事科、办公室。

办理时间:7月20前完成。

2、组织实施阶段。按照活动内容及方案要求,积极组织人员,筹措资金到基层开展项目建设、扶贫村建设、困难职工群众慰问等工作,解决方案中提出的解决的问题,确实此次活动取得成效。

分管领导:(局长)

具体负责科室:扶贫村工作队员、工会联合会、科技特派员、各场站。

办理时间:8月31日前完成。

3、总结验收阶段。局党组对“三带三突出”整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工作小组对在下基层中过程中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局学实组写出书面总结,迎接上级检查,局择时召开总结大会。(9月上旬)

五、活动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把分析检查阶段中查找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地整改落实,在活动中,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把此次活动作为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重要窗口,作为考验我们干部队伍素质的砝码。

二是确保“三个到位”。即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要以州委提出的实施意见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整个活动传宣好、组织好、落实好。

三是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切实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突出“三带三突出”的特点,真正解决一批看得见、摸得着、急需要解决的民心工程,使活动具有特色和成效。

关于城乡人口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有关单位: 为推动南岸区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城镇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科技局自主创新应对金融危机工作措施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争取50项以上国、省科技计划项目 准确把握国家扩大内需的历史……文教局领导先进性最新整顿措施 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通过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找出了文教局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起来有十五条共六个方面,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一、存 在 的 突 出 问……县委干部作风建设整顿措施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的布署,通过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关于》和深刻领会*在干部作风整顿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检查,我对个人进行了认真剖析,深刻感受到自身在学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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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第8篇:安全大检查突出问题整改措施

市第八中学校

安全大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学校安全工作一直是我校最为关注和重视的工作,我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教育局56号文件精神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通过齐抓共管,营造全校教职员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的局面。从而切实保障了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

我校以提高安全意识为主线,建立和健全了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强化层层管理。为更好地发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坚持做到安全工作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下年段行政具体抓的管理机制,实行“一岗双责”及专兼职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制,与班主任签定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对教职员工的安全工作实行与绩效工资相挂钩的考核体系。

二、完善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为规范学校安全管理,我校建立了一整套学校安全管理制度。通过建章立制,达到规范师生行为,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的目的。实行班科任跟班、跟操制,在楼梯、转角处等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值勤,确保学生进出操场的安全;校园各区域安排教师轮流值日,定期检查,并记好值日记录。

三、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防范管理。

由于校园地处村镇,周边环境较为复杂。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和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加强门卫和值班教师管理。我校加大门卫和值班教师的管理力度。配备了专职保安,加强校园的安全值日,同时要求值班领导提前30分钟到校,

(二)加强校领导值班制。多年来,学校坚持实行领导值班制,督查学校日常的教育秩序、管理状况和卫生、安全等,学校每天有行政领导带领各楼层值日教师值班,督促检查存在隐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以确保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秩序。

(三)加强技防措施。我校十分重视技防工作,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根据“人防、技防、物防”并举的原则,在学校重要地方安装138个红外线探头,整个校园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监控系统,监控职责落实到人,以确保学校的财产安全,防范于未然。

四、强化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

抓好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基础。我校根据学校教育的实际,建立安全教育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防范意识,安全意识。

在学校安全管理中,我校由于领导重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组织完善,齐抓共管,我校的安全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天天抓、周周抓、月月抓,力争把我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

20

17、

9、19

推荐第9篇: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

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

在这次机关干部作风整顿活动中,本人结合学习,对照先进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力求把问题找实、找深、找透。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找了在理论学习、思想作风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现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理论水平欠缺,学习气氛不浓

系统地理论学习不够,作为一名城管工作人员,更需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我本身理论根基不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治学习只满足于看报纸、听新闻,不能深入钻研政治理论,对党的政策、方针掌握不够全面。二是文字水平不高,对领导安排的有关材料不能及时的完成。对业务学习只满足于自己份内的工作,对应知应会的相关业务知识学的不深,掌握不全面。三是学习时间抓的不紧,不能充分利用空闲时间学习。常用老眼光、老办法、老经验去对待和处理新问题,对于一些具有前瞻性、指导性的理论学习不够,理解不深。

2、工作标准不高,作风不够扎实

对待工作有时只满足于认真完成局领导交给的任务,常常只是根据局里布置的工作,说一步走一步,开拓意识还不够。缺乏知难而上、排难而进的工作态度和果敢精神。一是对职责范围外的工作不管不问,掌握不够全面。二是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工作效率低,只满足于过得去,不求过的硬。三是工作自觉性不高,认真扎实程度不够,考虑问题不全面。

3、落实制度不严,自我要求松散。主要表现在:对局里的规章制度学习不够,掌握不透彻。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理论学习不紧。从思想上对学习不够重视,导致了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缺乏深刻的理解,思想和行动跟不上时代步伐,不能做到与时俱进。

2、业务学习不够。导致了对相关的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学得不扎实,工作不能得心应手,总在低工作效率中循环。

3、自我创新意识不强,导致了工作思路不清,方法陈旧,力度不大以及畏难发愁,安于现状。

4、自身要求不严。导致了不能时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不能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规范自己,使工作作风和服务大局的意识达不到优质高效的要求。

三、今后整改措施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今后在工作中更要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等科学理论的的学习,及时学习领会党的文件精神,用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修养。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纪律意识,增强创新意识、克服“思想僵化,不思进取”的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作风,以百折不饶、知难而进的勇气完成单位的各项任务。

2、要积极开拓进取,加强工作的责任心,不断提高工作质量。要针对工作的性质、要求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工作中多动脑筋,讲究方法,注重实际效果;不断加强对自己工作能力、修养方面的培养;克服已前工作中的毛病把工作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加强自我思想改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首先是热爱本职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积极进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每一项工作。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是做到干一行爱一行,虚心好学,遇到问题多看多问多想,多向周围的同志请教。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老老实实做人,认认真真做事,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推荐第10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报告

***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整改报告

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沙治工办发„2010‟8号)的要求,我镇按照《***区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各环节发现问题分类整改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对相关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复核、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复核、排查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为将我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摸准找实,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了领导小组,书记镇长亲自挂帅,责成镇纪委牵头、各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部门具体办,并多次听取情况汇报、进行安排部署、提出整改意见,把排查的过程作为规范、完善、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的过程。

总体上,我镇在工程建设领域比较规范。在资金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对“工程”资金单项建账,封闭运行,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严禁截留和挪用工程专款,工程款严格按进度和质量进行拨付,

并实行严格的审批审签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认真搞好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选址;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土建项目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的发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择优选定承建单位,严格杜绝“人情工程”、“关系工程”等工程发包中的不良现象,强化监督,推行阳光作业;加强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工程管理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按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项目,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

二、***镇涉及3项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镇***村***社、***口社排危还建房工程。该工程建设规模32000平方米,总投资4100万元左右。该工程因***村***社、***口社受***煤气田公司长期采煤形成地下采空区,形成不均匀沉降,造成两社地面大面积沉陷,房屋开裂,威胁群众生命安全,村民多次到市、区上访。该区域沉陷情况经国家发改委、市发改委、***煤气田公司、市安监局多次现场勘查,确属重大安全隐患。加之受07年7.17洪灾和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影响,房屋开裂和地陷进一步恶化,必须尽快实施整体搬迁工作,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属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鉴于此,区委领导及相关部门于2008年5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协调研究工程建设相关问题,确定工程建设总体原则、资金筹措及手续办理问题(详见附件)。经区发改委立项,2008年6月区纪委、财政、建委、房管

等部门汇同镇、村实施工程邀标工作,并开工建设,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镇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镇长具体抓,抽调两名工作人员专门做,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目前工程主体已完工。依然存在的问题是:工程项目资金严重不足。该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概算为4100万元),国家补偿和区政府配套资金总计1000万元,其余社员各方筹资近2000万元,目前资金缺口1500万元,希望区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新农村建设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解决部分资金缺口。

(二)***镇体育中心建设工程。该工程作为区健康***建设的重要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经区发改委立项,概算投资99万元,设计方案经区体育局审批,施工预算经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后确定工程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范围内由区采购中心组织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施工合同采用区采购中心的规范合同并作为第三方签章,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由区财政局直接拔付。目前体育设施已落实,依然存在的问题是:体育中心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启动建设,目前已完工,但工程款尚有30万元资金缺口,施工单位已多次催款,已涉及拖欠民工工资。

(三)***垃圾站工程。该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245万元,其中土建115万元,设备130万元,已经区发改委立项,目前已完成了概算审批和地勘,目前正在抓紧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下一步打算及整改措施

1、建议加快解决缺口资金,逐步消化解决已建工程所欠款项。

2、建议政府帮助协调相关部门对手续不齐备已竣工的遗留工程予以免办相关手续,给予验收备案和决算。

3、进一步加大对工程的监督管理力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各项资料,层层落实责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使各项目及时竣工。

***区***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第11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除总结

结合“高层、地下建筑排查整治”大力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是消防监督人员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等行政许可活动中不严格依法行政的失职、渎职行为;三是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消防工程招投标、指定消防产品,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行为;四是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拖欠工程款情况。

根据《福建省消防总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福建省消防总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主要任务的分工意见》及总队纪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消防法》赋予的职责,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依法加强对社会工程建设领域的消防行政许可活动的消防监督。按照《消防法》规定,依法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和验收,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验收进行备案抽查,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树立责任主体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1、按照《消防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进一步梳理消防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统一规范的消防行政许可行为标准,确保消防行政许可工作各个环节、各个工作流程,都能有章可循;

2、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依据、时限、程序、标准;

3、严格落实《港城崛起消防服务25条措施(试行)》,实行灵活的审验方式,切实解决消防行政许可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依法加大对在建建设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在建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并把消防产品的质量纳入消防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加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查处力度,防止建设工程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消防产品。

1、加强对在建(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超大空间、重点建设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等建设工程所选用的消防产品以及公众聚集场所选用的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

2、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查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相关产品;

3、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的规定,加强对消防产品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和现场产品性能检测;

4、加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查处力度,防止建设工程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消防产品,通过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与信息服务平台,公布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信息,并将不合格产品的有关情况通报当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规范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执法行为

深入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压缩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消防服务窗口建设,深化和规范警务公开,健全完善消防监督执法内部制约机制,加大执法督察、执法回访、网上抽查、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力度,及时发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纠正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乱纪、消极懈怠等行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1、深入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消防行政许可权限、时限,查找在消防行政许可活动中是否做到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是否存在超时、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严禁越权行政许可,对发现存在重大问题而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越权项目,将给予撤销消防行政许可并通报,对单位存在越权行政许可的项目而瞒报、漏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经办人、审批领导的责任,不断规范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行为;

3、压缩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行使消防行政执法职权,慎审使用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行政强制措施;

4、加强消防服务窗口建设,规范运行“消防办事大厅”系统,提供消防行政许可等项目信息查询服务,提高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

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

莆公消[2009]200号

关于印发《莆田市消防支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大队:

现将《莆田市消防支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纪委监察机关具体部署和单位实际,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

福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莆田市消防支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福建省消防总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闽公消〔2009〕81号)的职责分工和总队纪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支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贯彻执行,以改革创新、科学务实、先行先试、“四求作为”的精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着力解决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市场不够统

一、市场信用体系不够健全、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不够规范、行政监管不够到位、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等突出问题,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二、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客观要求,是标本兼治、源头防腐的重要举措。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推进我市消防部队的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载体,要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健全地方工程建设监督执法制约机制和部队工程建设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把纪检工作寓于监督管理之中,把廉政监督、效能监督与执法监督紧密结合在一起,更有效地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三、专项治理工作的对象

这次专项治理的对象,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投资规模100万元以上的在建部队建设工程和2008年1月1日以后新立项的部队建设工程项目;二是消防监督人员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等行政许可活动中不严格依法行政的失职、渎职行为;三是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消防工程招投标、指定消防产品,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行为;四是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拖欠工程款情况。

四、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根据《福建省消防总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福建省消防总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主要任务的分工意见》及总队纪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消防法》赋予的职责,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一)依法加强对社会工程建设领域的消防行政许可活动的消防监督。

按照《消防法》规定,依法对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核和验收,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验收进行备案抽查,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树立责任主体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1、要按照《消防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进一步梳理消防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统一规范的消防行政许可行为标准,确保消防行政许可工作各个环节、各个工作流程,都能有章可循;

2、要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依据、时限、程序、标准;

3、要严格落实《港城崛起消防服务25条措施(试行)》,实行灵活的审验方式,切实解决消防行政许可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依法加大对在建建设工程使用的消防产品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在建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力度,并把消防产品的质量纳入消防验收和监督检查工作中,加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查处力度,防止建设工程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消防产品。

1、加强对在建(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的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超大空间、重点建设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等建设工程所选用的消防产品以及公众聚集场所选用的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

2、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查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相关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相关产品;

3、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的规定,加强对消防产品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和现场产品性能检测;

4、加大对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查处力度,防止建设工程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消防产品,通过消防产品质量监督与信息服务平台,公布不合格消防产品的生产企业信息,并将不合格产品的有关情况通报当地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三)规范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执法行为

深入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压缩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消防服务窗口建设,深化和规范警务公开,健全完善消防监督执法内部制约机制,加大执法督察、执法回访、网上抽查、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力度,及时发现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纠正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厉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乱纪、消极懈怠等行为,确保执法公平公正。

1、深入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消防行政许可权限、时限,查找在消防行政许可活动中是否做到严格规范、公平公正,是否存在超时、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严禁越权行政许可,对发现存在重大问题而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越权项目,将给予撤销消防行政许可并通报,对单位存在越权行政许可的项目而瞒报、漏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经办人、审批领导的责任,不断规范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行为;

3、压缩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行使消防行政执法职权,慎审使用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行政强制措施;

4、加强消防服务窗口建设,规范运行“消防办事大厅”系统,提供消防行政许可等项目信息查询服务,提高消防业务受理窗口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

三、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一)广泛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2009年11月5日——2009年11月20日)

根据《福建省消防总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的专项治理主要内容和《福建省消防总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主要任务的分工意见》确定的职责分工,支队党委统筹协调,广泛动员,制定结合本地实际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有序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牵头单位:支队纪委

参与部门:监督处、各大队

(二)深入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2009年11月21日——2010年6月)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等行政审批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消防监督人员不严格依法行政的失职、渎职行为;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消防工程招投标、指定消防产品,谋取私利甚至索贿受贿的行为;对投资规模100万元以上的在建部队建设工程和2008年1月1日以后新立项的部队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和整改建设单位是否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规避招标或虚假招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订立合同的情况;是否有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是否有在招标中收受贿赂,透露招标信息的情况;是否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或索贿受贿的情况。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问题症结,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支队纪委要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作用,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畅通举报渠道。专项治理期间,对工程建设领域的举报投诉,要认真对待,严格排查。要坚决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甚至索贿受贿案件;严厉查处消防监督人员在地方工程建设中失职、渎职、谋取私利、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案件。对于领导干部在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自文件下发之日起30天内主动向组织做出交代的,可视情予以减轻或免以处罚。对于被群众举报,或在上级组织的专项抽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支队党委将依法依规,从重从严予以严厉处罚。各单位开展工作的有关情况于2010年1月29日前报支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2010年6月18日前将纠正和整改情况报支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牵头单位:支队纪委、监督处

参与部门:各大队

(三)推进制度建设,强化行政监管(2010年7月——2010年12月)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围绕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管,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清理、修订和完善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施工行政监管的制度规定,不断建立健全符合实际需要的制度规定,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形成长效机制。

加强项目监管,严格执行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着力构建和完善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保项目审批合法、合理、便民、高效透明。加强对工程建设实施过程的监管,督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树立责任主体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

牵头单位:支队纪委、监督处

参与部门:各大队

(四)认真组织“回头看”,确保治理成效(2011年1月——2011年9月)

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是否找准问题,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规定处理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可行,有否落实,效果是否明显;是否通过推进制度建设,增强监管实效;是否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市场机制;是否通过查处案件,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对落实工作部署不力的,或搞形式主义甚至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有案不报、瞒案不查甚至干预、阻挠查办案件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牵头单位:支队纪委、监督处

参与部门:各大队

(五)全面总结提高,巩固治理成果(2011年10月——2011年12月)

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及时宣传推广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并使之成为制度和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工程建设领域行政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形成工程建设领域惩治和预防体系,全面巩固专项治理成果。专项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要防止治标不治本,按下葫芦浮起瓢的现象,这就需要我们要实事求是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仍然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深入研究,从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提出解决的具体思路和对策,进一步加以解决,确保专项治理的任务完成、目标实现。要及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报告,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支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牵头单位:支队纪委、监督处

参与部门:各大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的系统工作,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当前从中央到地方到各职能部门都在狠抓的一件大事,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把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支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发根支队长、张昌顺政委,副组长:徐文发副支队长、潘华副支队长,成员:贾坚参谋长、邓雪华主任、陈向阳处长、叶宝兴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邓雪华主任和叶宝兴处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林军、李辉、吴铭强、张一露、张志源、王鹏峰、柯锦池、林发耀、魏伟平,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

(二)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相结合,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相结合,加强消防服务窗口建设,深化和规范警务公开,完善消防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加强对消防审核审批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个别监督干部在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提升消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各单位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阶段情况的监督检查,力戒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注意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上提出治理措施,力争在解决老大难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做到标本兼治。要认真总结和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向深入发展。

第12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

孟津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排查工作汇报

孟津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上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孟津 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细化 拉网排查

(一)细化排查方案。根据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孟津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排查的范围、程序、内容和工作责任。明确了排查的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别,一类是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这类是本次排查的重点;另一类是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这类项目又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利益的工程和民心工程。

(二)细化排查的内容、程序。为更好地掌握排查进展情况,要求各乡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及县直相关成员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报送排查进度表和工作简报;明确了排查的程序,一是先由行业主管部门向项目建设单位发出排查统计表,由项目单位开展自填自查;二是由行业主管部门对统计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查阅档案资料以及现场核查后填写排查汇总表;三是由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报县专项治理办公室。四是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重点项目进行

1 排查。

(三)明确排查工作重点。要求各乡镇、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掌握涉及不规范操作的基本情况。重点查找在项目决策、环评、规划、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合同履约、资金管理、物资采购、设计变更、施工监理、质量安全、工程结算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五个查清”,即:项目立项审批过程要查清,工程招标投标情况要查清,项目用地和规划管理情况要查清;工程质量安全情况要查清;资金使用情况要查清。

(四)完善排查责任。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在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搞好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工作依据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分工,建立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抽查实行点面结合,既要突出重点,又要保证一定的覆盖面,抽查面不得低于30%。

经过认真细致拉网式的排查,摸清了2008年以来我县项目投资的底数: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76个,非政府投资项目118个。

二、解剖问题 重在整改

通过排查,我县工程领域一些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一些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充分暴露出来。如:

1、土地出让方面。个别宗地出让后开发商未能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

2、工程建设方面。个别在建工程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

2 一些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有欠清晰,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扯皮现象发生;部分工程项目的合同支付比例偏低,影响工程进度;

3、工程安全管理方面。个别单位主要技术人员以及项目经理未到岗;少数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足,监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现场监督的职责;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够强,例如施工现场的电线没有按要求安装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监督管理方面。监督管理制度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工程项目的后续监管存在盲区,行业主管部门注重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轻视对中标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结算过程监督,导致投标承诺与施工现场不一致等现象发生。

我们发现存在的问题99个。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做到“两个到位”:

(1)问题整改要到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查边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认真整改;对于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制度建设要到位。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必须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治本之策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和权力行使公开为重点,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针对查找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分析研究各种问题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和产生的根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对发现项目存在重大违规违法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彻底,存在失职渎职等违法乱纪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

3 任。2010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共查处工程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2起,查处违纪资金48万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人,进行党政纪处理 27人。由于我们的决心大、力度大,存在的99个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我县的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任重道远,今后,我们将积极推动公共资源平台建设和推进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试点建设,为我市深化工程领域治理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第13篇:宣城市建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宣城市建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精神,根据省、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办公室宣办发[2009]2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市建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阶段目标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紧紧围绕扩大内需、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等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用2年左右的时间,对2008年以来由我委实施的规模以上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宣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所要达到的阶段性目标是:通过专项治理,依法透明运行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初步建立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基本形成健康发展的工程建设长效机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进一步遏制腐败易发多发势头。切实抓好所有工程安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杜绝和防范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各项制度,建立质量安全渎职行为责任追究制,预防质量安全渎职行为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

市建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招投标活动及相关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推进决策和规划管理工作公开透明,依法实施规划和项目审批;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促使行政行为、市场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市场体系改革,不断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责任制。

专项治理的任务分解为6个方面,目标要求、主要措施和责任单位(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如下: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

主要措施:

1、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提高管理效率。严格执行 2 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工程造价,认真落实施工许可证制度。

2、健全重大项目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市政府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拟定《宣城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专家论证和公示办法》,推行专家评议、论证、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

3、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示建设项目信息、审批流程、审批结果。

责任单位:计财科、城建科、市政处、园林处、行政审批科、房管局

(二)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投标活动。

主要措施:

1、贯彻落实招投标各项制度。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招标投标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即将发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宣城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宣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完善,全面推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行业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2、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招投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要严格核 3 准招标范围、方式和组织形式,确保依法公开招标。健全招标投标举报投诉机制。

3、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行业管理。加强对中介组织管理,规范其代理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责任单位:建筑业科、行政审批科、市政处、园林处

(三)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和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主要措施:

1、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的管理,规范设计变更,强化分阶段设计的深度控制监管。

2、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

3、加强工程监理机构管理,制定完善监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和法定职责,促使工程监理机构切实发挥独立专业监督作用。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4、完善质量管理法规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和管理目标,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工程质量各方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 4 范试生产管理。

5、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细化安全措施,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和责任事故,深挖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建设监督管理处、建筑业科、市政处、园林处

(四)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严格概、预算管理,控制建设成本,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

3、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严重超概算项目,要强化跟踪审计;重大超概算项目概算调整的,引入审计监督。

责任单位:计财科、监察室、市政处、园林处

(五)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 5 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建委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逐步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

2、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3、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根据《安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88号)要求,整合有关部门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完善全市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信用系统。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不良记录公开发布制度。

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建设监督管理处

(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 6 发多发的势头。

主要措施:

1、拓宽案源渠道。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网站,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注重在项目稽查、财政监督、项目审计、执法监察和媒体报道中拓宽案源。

2、集中查处和通报一批工程建设领域典型案件。对重大典型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坚决惩处受贿行为,严厉惩处行贿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健全协调机制。积极配合市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执法执纪机关,完善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

4、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剖析大案要案,开展警示教育;查找体制机制制度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责任单位:监察室、人事法规科、办公室

三、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2009年10月开始,至2011年底前基本结束,大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2009年10月下旬开始到11月中旬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

1、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立市建委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承担日常工 7 作。统一负责建设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本委下发的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分工、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牵头部门负责制定业务指导意见,各参与部门按照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提出具体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治理工作遵循的法律法规、政策界限和相关要求。

3、抓好宣传发动。办公室召开市建委专项治理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及省、市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排查问题。从2009年11月上旬开始到2010年2月底前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

1、深入开展自查。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项目决策、项目核准、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标投标、征地拆迁、物资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施工监理、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实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涉及问题单位和人员的基本情况。对自查出的违纪问题或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认识和纠正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与此同时,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分析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和责任要求,增强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实效性。有关情况于2010年2月20日前书面报告委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重点督查。要选择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组织督查。对不认真自查的,要加强督导;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接受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抽查。

第三阶段:认真整改。从2010年3月开始到2011年5月底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

1、及时纠正问题。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

2、落实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突出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落实各环节的监管责任。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健全各部门有效联动、密切监控的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处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违法行为。查处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以及行政过失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有关人员的责任。

3、完善法规制度。及时抓好国务院相关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章制度,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可操作性。

4、推广典型经验。注重学习各地各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 9 中创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推广,典型引导,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从2011年6月至2011年底前基本结束。主要任务是:

1、开展检查总结。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责令“补课”,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于2011年9月15日前报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对省、市检查组的迎检工作。

2、健全长效机制。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制度完善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10 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抓好统筹协调。要把排查问题、认真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协调推进。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紧密结合,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党性党风党纪突出问题;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与推进政务公开紧密结合,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建委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审批流程、审批结果;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紧密结合,大力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促进工作长远发展的综合效果。

(四)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动员部署、排查问题、认真整改、巩固成果四个阶段,有步骤地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并将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贯穿始终。要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掌握工 11 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委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重点督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等问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把握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总结经验,创新思路,推动工作。要明确政策界限,实施分类指导,解决难点问题。

第14篇: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排查工作方案

交监察发【2009】672号2009-11-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单位:

《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已经交通运输部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排查问题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直接关系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和部属各单位要按照方案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求真务实,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排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中治工发„2009‟12号),按照《交通运输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交监察发„2009‟

1 457号)的要求,切实做好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现就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排查范围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项目进行排查。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地区的统一组织和本方案的有关要求,对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排查。部属单位按照部的部署和安排,负责对本单位组织实施的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包括水运建设项目和支持系统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对于其他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也要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排查。

二、排查重点

要重点对以下环节和问题进行排查:

(一)工程项目决策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环节。是否存在:1.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初步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3.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开工;4.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工;5.对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组织交工验收;6.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进行试运营;7.盲目压缩工期等问题。

(二)招标投标环节。是否存在:1.按规定应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或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2.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针对特定人设定资格条件;3.向他人透露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其他信息;4.泄漏标底或者评标专家名单;5.对不同的投标人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清标;采取暗示、诱导等方式影响专家公正评标;6.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投标人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编制虚假资料骗取中标;8.评标专家评标不公等问题。

(三)工程建设实施与质量管理环节。是否存在:1.指定分包、转包、违法分包;2.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3.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或工艺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设备,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4.检测单位伪造检测报告或检验结论;5.以低于国家收费标准签订监理合同;6。监理单位未按合同约定配备监理人员和设备,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监理职责;7.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考核合格证书;8.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和时间报告等问题。

(四)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环节。是否存在:1.物

3 资采购监管薄弱;2.未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使用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3.工程严重超概算;4.违规管理、使用建设资金;5.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或者违反规定支付施工工程款;6.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7.配套建设资金不到位等问题。

(五)工程监管环节。1.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2.有关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处理;3.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是否得到严肃查处等问题。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部属各单位在具体开展工作时,可以结合实际,进一步确定排查重点。

三、排查方法

(一)找准突出问题。各单位要深入摸底,切实掌握排查项目的数量、规模、性质、工程进度和项目资金构成等情况,并对照排查重点,认真查找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

(二)深刻分析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主观思想、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查找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要求,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三)分类做出处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 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对一般违规问题,要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带有共性的问题要从加强制度建设的层面,研究和采取治本之策。

四、工作步骤

排查工作自2009年11月开始,至2010年3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

(一)自查自纠。项目建设单位对本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部属各单位要按照部明确的排查重点,梳理自查项目,细化自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重点抽查。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部属各单位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抽查督导工作。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按照本地区的统一部署,对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重点抽查。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海事局、救捞局、船级社负责组织对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重点抽查。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力量,对部分重点项目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排查工作结束后,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海事局、救捞局、船级社和其它部属单位要对本系统、本单位项目排查情况和

5 履行审批监管职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交通建设项目的排查工作情况和履行审批监管职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部机关具有审批监管职责的有关单位对履行审批监管职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报告要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排查问题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彻底清查,找准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重点抽查不走过场。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内容,对本单位排查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做出具体安排。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严肃认真地填报排查工作统计表,并由单位领导负责任地签署意见。对自查不认真、填报不实,在重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对有关单位领导实施严格的问责。

(二)加强督查,严肃纪律。交通建设领域点多线长面广,必须坚持把监督检查做为推动排查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加强对自查自纠情况的重点抽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对排查工作中走过场的,要给予

6 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加强研究,做好指导。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区分不同情况,准确分类定性,明确处理的政策界限,正确适用法律和纪律,宽严相济,处理恰当,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要把排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边排查、边规范,以查促建。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附件:

一、建设项目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项目汇总表

三、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统计表

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五、填表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工程 方案 通知

抄送: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第15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8月)

汤阴县“四个一律”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今年以来,汤阴县治工办由县纪委执法监察室牵头,重点针对2010年以来政府投资的105个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有部分项目在用地、资金、环评等方面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县纪委通过建立挂号销号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工作调度、剖析典型问题等四项措施,扎实有效推进了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

一是按照类别一律实行整改挂号销号制度。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招投标、立项、规划、土地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一律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做到“一改一销、不改不销”。对项目责任单位上报整改完毕的问题,经治工办审核确认后,方可销号;对审核不达标的项目,退回重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项目清、问题情况明、整改落实准,全面掌握整改工作动态,现已整改销号5起。

二是对各责任主体一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整改突出项目主管部门和政府职能监管部门两个整改责任主体,明确各责任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问题整改工作负总责,督促项目主管部门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制定并上报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即纠正整改;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同时,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主动从落实监管责任上找不足,认真查找各自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增强责任意识,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工作。

三是对问题整改工作一律实行限时督办。治工办坚持深入项目现场督查和随时电话调度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目整改情况实行及时了解 ,随时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同时,对整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单位及时下发《责令作出解释和说明通知书》予以督办,有效推动了整改工作进展。

四是对典型问题一律实行剖析通报。在严格整改、全面规范的基础上,县治工办及时下发了《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各行政职能部门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

汤阴县执法监察室

第16篇: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总结

XX县发改委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工作总结

根据《XX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X治工发(2011)1号)文件及县治工办检查通知的要求,XX县发改委根据本单位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主要从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及招投标规范方面着手,认真、仔细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排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决策,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合理有序建设。历年来,我委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地区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凡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项目均由我委对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实施方案)、基建计划、招投标核准、开工备案核准等工作进行审批、备案,100万元以上项目由上级部门审批、备案。经排查,此次我县排查范围内项目均按相关规定办理了有关手续,各项目单位坚持走正规程序,审批完一步在进行下一步工作,审批程序正规合法,不存在违规审批及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的问题。

二、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招投标活动。

按照自治区及地区相关规定,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项目由我县自行审批并招标,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项目可采取询价方式招标。每个项目招标活动均在我委办理了招标方案核准后进行,并邀请监察、审计、财政、反贪等单位人员参加监 1

督,整个招标过程规范、严谨、有序,不存在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其余由其他单位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的招标会,我委也及时派人参与监督,没有发生监督不力等问题。

三、严格执行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杜绝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2008年以来,我委每月向地区发改委报送重点建设项目进度表,由地区在《XX日报》上刊登全地区重点建设项目近况,招投标公告等信息均在《XX日报》和政府网站上公布,并且我委长期设立了举报电话,2008-2011年期间,没有接到有关项目建设相关问题的举报和投诉。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排查,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在个别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个别由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机构组织招投标的相关招投标资料未交付项目单位,给项目验收带来一定困难。

2、个别项目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工作力度不够,遗失、缺少资料的现象时有发生。

3、各项目单位项目管理人员相关业务知识缺乏,对项目进度有一定程度影响。

XX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第17篇:市林业局下半年行风建设突出落实三项整改措施

为切实解决因事业心、责任心不强而造成造林合格率不够高、管护执法不够到位、资源保护不够有力等主要问题,确保行风建设在年底前取得明显实效,张家口市林业局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在认真总结上半年行风建设和主要林业工作成效及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下半年重点抓好三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一、以强化责任意识为目标、抓好思

想整改

1、充分认识责任意识对于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意义。随着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的正式启动,造林任务量以几何倍数增长,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已由企望变为实践。实施退耕还林等林业工程,市、县政府是法定组织者。市、县林业局作为本级政府的职能部门,依法承担着工程的设计、检查验收等重要职责,能否恪尽职守、能否坚定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对于保证工程效益和国家投资效益关系重大,对于后续工程能否健康开展关系重大。当前正在进行四年工程的检查验收,林业干部的一支笔,决定着粮款的兑现。要充分看到责任性不够强的各种现实问题和引发后果的严重性。要在行风建设整改中首先搞好以解决责任意识为目标的思想整改,认真查摆和纠正以工程造林管理中责任意识不强的各类表现,查根源、论危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林业工作者的政治责任和历史责任,彻底摒弃影响严格执法的各种杂念和邪念,保证执法把关严肃到位。

2、通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深入学习,搞好思想整顿。要把行风建设与深化\"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推进张家口市林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作为联系实际、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大、最紧迫的实际课题。要把学习贯彻《决定》作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重要内容和显著行业特点抓实抓紧。以学习贯彻《决定》,掀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为契机,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重大职责,抓住林业发展难得的历史机遇,乘势而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勇敢地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责任。要把《决定》赋予我们的责任真正变为发展的动力,切实在工程造林设计,检查验收和保护林业资源及重要工作中一时不苟地行使好执法责任,圆满完成省确定我市的加快林业发展的战略任务。

二、以谋求最大效益为目标、突出业务整改

1、选择对张家口发展林业至关重要的三项业务作为局行风建设整改重点,举全局之力予以突破,奋力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在造林诸项目工程中,把\"退耕还林、塞北林场建设、飞播造林\"三大工程作为突破重点。而其重中之重是退耕还林工程,要集全系统之力,作为一项艰巨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搞好这项工程的突破。二是抓好以\"四项资源\"保护为重点的林木管护工作。要切实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森林防火、林地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坚持一手抓造林、一手抓管护,两手都要硬,在一定程度上管护更要硬,\"三分造、七分管\"。三是推进葡萄、杏扁、杏李三大优势果品产业的发展。要立足当地优势充分利用退耕还林等现行政策,加快果品产业结构的调整。

2、在工作实施中抓整改,整改实践中全力落实四项保证措施。

一要抓好市县两级退耕还林查\"三率\"的检查验收,作好国家和省抽查验收的准备。严格按照设计标准验收,确保质量,对验收中发现的虚假造林、使用劣质苗木造林、虚报冒领国家粮款的问题,要公开曝光。市局成立验收领导小组,局班子成员全部出动,\"一把手\"统一调度,副职带队包片抽查,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技术实施细则和责任制,搞好培训和动员,下地头、上山头,奋战半个月到二十天,拿下外业,摸清工程质量实底,为兑现钱粮,为下年度工程打好基础。二要搞好多种造林机制的调研、坝上坝下两个不同类型区退耕还林造林模式的调研、加强林木管护的调研、制定促进葡萄、杏扁、杏李三大果品优势产业发展的实施细则,为进一步保证质量,加快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三要开展为时一个月的《森林法》执法大检查自查自纠活动,以加强林业执法和解决热点难点为重点,促进林业工程建设质量、效益的提高,促进林业资源保护的有力开展,促进林业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的提高,展现林业行风形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一查到底,形成社会震慑。四要在三项整改措施的实施中,制定上下有序、工作顺畅、目标明确、逐级负责的林业管理运行机制。要把市局党员干部在整改实践中的表现和工作质量与技术职称的评定、晋升、聘任挂钩,与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挂钩,搞好整改治本。

三、以提高领导水平为目标、抓好领导方法的整改

把改进领导方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作为行风整改的重要一环。市局处、科两级领导要在领导方法整改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三破三立\",以形成坚强有力的市局领导体系,推动林业跨越式发展。一要破除分工实为分家、分散和弱化集体力量的领导方法,确

立分工不分家,举全局之力,突破重点工作的领导方法。适应林业工作的自身特点,在正常分工的前提下,调动全局关心和参与重点工作,举全局之力,不适时机突破重点工作。二要破除你好、他好、大家都好、托慰式的领导方法,确立认真抓典型、树典型、典型带动的领导方法。通过抓典型,振奋整体精神面貌。塞北林场在全省再建三个塞罕坝工程项目考评中名列第一,市

局明确把塞北林场集体作为全局各单位学习的样板,把\"死看死守、死把硬拧的事业心责任感,不怕失败、持之以恒、艰苦奋斗\"的塞北林场精神作为全局党员干部大力宏扬的林业精神,在全局开展学赶塞北林场活动,开创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大业绩。三要破除雷声大雨点小,忽视落实的领导作风。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钻研,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要带头有步骤、有目标地抓既定工作的落实,摒弃胸无事、混天日的堕性心理,以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的秩序和节奏,适应林业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要把加强督察作为整改领导方法的内容纳入整改议程,驻局纪检组要主动协同主管领导和主管科室抓好督察,保证各项整改活动有声有色。

《市林业局下半年行风建设突出落实三项整改措施》

第18篇:工程安全整改措施

重要提示

1、秋季转向冬季,昼夜温差大,时常有冷空气降临,气候渐趋干燥,冷暖多变,晚秋还会出现大雾天气,危害性较大。

2、年底将至,按工程施工计划,往往到了本年度工程施工的收尾阶段,赶工期是这一阶段工程施工的显著特征。因此,各工程施工单位不能放松对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杜绝盲目施工。

3、年底前,重大活动安排相对比较集中。各单位要注意做好安全、稳定和防范工作。

为贯彻《沪建建管[20xx]32号》文件要求,督促市重大市政公路在建工程深刻吸取“8.18轨道交通11号线高支架坍塌”等安全事故的教训,近期安全管理部门对上海重大市政公路工程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紧紧围绕轨交和公路工程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如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大型起重吊装、深基坑开挖和盾构掘进施工。结合最新出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上海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等要求,检查组通过查阅各方安全管理资料,检查现场安全管理状况,抽检钢管扣件等相关材料,及时发现了一些隐患和管理问题,并当场反馈检查意见。

一、基本情况

1、总体概况

本次检查共涉及到22项工程,10家建设单位、13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13家。共开出隐患整改单42份,其中施工单位21份,监理单位21份,对三家单位实施了行政约谈,其中施工单位2家,监理单位1家。

本次检查共发现施工现场隐患255条,其中施工用电33条,机械设备77条、防护设施67条、模板支撑34条、文明施工13条、其他31条。共查出管理问题228条,其中施工单位管理问题123条,监理单位管理问题105条。

2、总体评价

(1)整顿规范,初步效果显现

年初起,各在建工程在“上海市人民政府整顿建筑市场22条意见”的要求下,在各自上级单位的部署下,经过几轮的自查自纠工作,对基本建设程序、关键人员到岗履责、工程发包等环节进行了彻底的整改,建设单位抓紧办理和完善了管理程序,轨交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数量显著上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挂名不到岗现象大为改观,分包单位选定、分包合同备案等工作都得到了较好落实,这反映出经历了大半年的整顿建筑市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基础薄弱,管理仍需强化

从本次检查的诸多细节看,市政公路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础仍然薄弱,尽管各参建单位通过一些管理手段,健全了档案资料,办齐了相关手续,但从施工现场查出的各种隐患,以及各项目在安全管理资料中出现的缺陷来看,安全管理工作仍有待加强。

具体表现在,一是管理体制不顺畅,如某工程总包项目经理虽然在现场,但管不了全局,因为工程中的某个专业项目属于同一单位的另一分公司,上级未赋予管理权限。二是组织机构不完善,轨道交通及公路工程的项目安全员大都配置3人以上,但是要应对几公里长的施工作业区域,安全管理力量显得捉襟见肘。三是技术力量不扎实,主要表现在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从格式到内容,都与施工现场实际有较大的差距,同时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和机械设备管理的种种问题,也体现出各项目部在这方面技术力量的不足。四是监理工作不强势,从施工现场和管理资料来看,有些隐患显而易见但未能被及时发现,有些管理问题长时间存在,却始终未能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这都反映出安全监理工作的力度仍然不足。

二、主要存在的管理问题

1、施工单位的管理问题

(1)总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建质[20xx]年91号文件规定: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绝大部分轨道交通和公路工程造价都在2-3亿元,大型市政工程达到10亿元,专职安全员配置人数普遍在3-4人,由于工程占线长,作业面多,安全员的数量显然不能满足管理要求。

(2)分包单位资质与承接项目不符:有些单位对工程发包管理还存在漏洞,特别是资质与承接的工程不相符合,例如劳务分包工程共有十三项单项资质,有的分包单位不具备脚手架搭设的资质,但却承接了轨道交通高架车站的脚手架搭设和模板支架搭设。显然,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资质预审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同时监理单位也未能对这一状况予以制止。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格式与内容不符合要求:根据“建质[20xx]87号文件”及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安全专项方案有规定的格式,但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项工程的专项方案的格式没能按照规范中9个方面来编写,而且部分方案内容与施工现场有明显脱节,如施工现场搭设的是碗扣式支架,而方案中编写的是钢管扣件式,多个方案的模板支撑方案都是用专业软件计算的。

(4)安全验收流于形式、验收资料不够齐全:“8.18轨道交通11号线盖梁支架坍塌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是对支架的验收工作不到位,而从本次检查的情况来看,验收工作流于形式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特别是对模板支撑系统。没有根据不同的支撑形式,设计具有针对性的验收表式。有些项目的验收表中,验收结果一栏提前都用电脑打印好,最后只需签个名,完全是为了应付资料检查。此外,对龙门吊混凝土基础的隐蔽验收资料不全,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没有引起施工单位的充分重视。

(5)钢管扣件管理资料不全,钢管抽检结果不甚理想:本次对钢管扣件管理资料和现场实物检查检测覆盖到了所有工程。检查结果显示:50%左右的单位不能提供材料生产和出租单位的名单以及合格证明;钢管抽检合格率为72.7%,扣件抽检合格率为27.2%,碗扣抽检合格率为88.9%。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比例不足:本次对市政公路工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抽查结果显示,电工、焊工、起重指挥持证率都达到100%,但大多数工程的架子工持证比例明显不足,同一作业区域中的架子工只能达到50%,这说明总包单位在这一环节上的管理还不够严格。

2、监理单位的管理问题

(1)安全监理配置数量低于合同约定:绝大多数工程监理单位,都未能按照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配足安全监理人员,有些工程现场监理组虽然有多人持有安全监理证书,但并不专职,因此,造成并导致了安全监理工作不能贯穿于全过程,覆盖到所有施工作业点。

(2)未能正确落实“监理报告制度”要求:“上海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已经实施了两个多月,要求监理单位每月上报一份“监理专报”,汇报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展情况”,但这一工作,仍有近三分之一的监理单位未能落实。

(3)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巡视工作不到位: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规定,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应加强巡视检查,根据作业进展情况,安排巡视次数,但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并填写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d-c2表);而从对监理资料的情况来看,连续实施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没有相应巡视记录,如大型起重吊装、盾构机掘进等,特别是夜间作业的巡视记录,几乎所有监理单位都没有,这也反映了监理人员配置不足的问题。

(4)对于始终未能整改的项目未能采取进一步措施:有些工程中,监理在通知单中反复要求整改一些现场的隐患,但是始终未得到整改,但是监理单位也未能采取进一步措施,或者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

3、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1)安全防护设施方面:①各类临边防护栏立杆间距大于2米,特别是轨道交通高架车站和公路工程桥面防护;②登高设施缺扶手,无固定措施;③脚手架扣件力矩未到40n·m;④桥梁立柱操作脚手架内侧防护栏杆不到位。

(2)模板支撑体系(碗扣式支架):①碗扣式承重支架上碗扣松动;②碗扣支架底座和立杆不能完全吻合;③盖梁、箱梁、结构板底模下部和顶托之间未使用槽钢;④碗扣式钢管节点在同一平面上;⑤顶托调节杆过长、造成了偏心受力。⑥钢管式支架顶部搭接部分的长度超过了标准规定值,剪刀撑的扣件扭矩普遍达不到40n·m。

(3)用电安全:①电工没有齐全规范的测试设备,有些项目虽配备仪器,但电工不能正确使用漏电开关测试仪和接地电阻测试仪;②电缆线穿入钢管中、安放在素砼下、浸泡在水中,保护措施不到位。③钢筋机械混合接地;④用电设备接线混乱,未能做到三级配电,没有开关箱;⑤个别开关箱漏电开关失效;⑥隧道内电缆挂设高度不足2.5米;⑦照明灯杆借用碗扣式立杆或脚手钢管上,电源缠绕在立杆上。

(4)机械设备:①门式起重机大车行走轨道端头机限位存在单薄、不牢固现象;②行车大车行走轨道夹板间距过大;③行车大车行走轨道夹板螺栓未连接或者连接方法不规范;④门式起重机无超载限制器;⑤门式起重机大车行走轨道连接处间隙过大;⑥门式起重机大车行走的电线破损处较多;⑦空压机防护罩不全,压力表损坏;⑧部分起重机械未能做到产权备案;

(5)个人防护用品:本次检查发现,广大施工单位对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仍然存在问题,特别是对电焊工、电工、起重指挥工这些特种作业人员,没有按照《jg184-20xx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三、对下阶段工作的整改要求

8月份以来连续发生的几起安全事故,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现阶段由于市政公路工程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基础依然薄弱,重大工程建设的任务依然繁重,规范和整顿建筑市场的目标依然距离遥远,因此我们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各参建单位在下阶段特别是第四季度,要认真处理好抓工程进度和抓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切勿因为赶进度,为完成节点目标而放松安全生产管理。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快完善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消除建设管理上的漏洞。

2、20xx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建设部、市建交委出台了多项工程建设规范和规范性文件,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上海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报告制度的若干规定》等等,各参建单位必须认真学习,及时将要求落实到实际安全工作中。

3、真正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地工作,责任体现在现场管理实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果断、及时、正确的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控制隐患的发展并消除隐患。严把作业、分包队伍准入关,不断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作业水平。抓住工程时间节点,开展具有实效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以民工学校为平台,实实在在抓好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作业水平教育。技术组织,方案为先,强调技术人员、专业人员的技术专业全过程控制管理。严格专项方案的组织设计、计算、方案的审批、流转管理,突出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指导性和安全措施的同步性设计。

希望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工程项目部认真对照文件和规范要求,举一反三,切实落实整改措施,结合市建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全面做好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工作。

第19篇:工程进度缓慢整改措施

篇一:施工进度缓慢原因及建议 制约施工进度缓慢的原因

1、预制板梁养生不到位,导致混凝土强度上升缓慢,影响梁板张拉及移梁,梁底饱和,施工停滞;

2、桥梁下部结构施工人员及技术人员不足,开展作业面不足;

3、施工安排不合理,主线桥投入力度小;

4、测量、试验人员不足,无法与施工进度相匹配;

5、空心板模板以及下部结构标准模板数量不足,无法满足进度要求;

6、没有形成完善的施工自检、报检体系,管理混乱。

针对以上情况,向项目部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提出以下建议

1、增派测量及试验人员各一名,加强管理,提高技术人员的责任心;

2、加强对混凝土拌和站的控制,加大养生力度以及凿毛;

3、增加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两名,增加模板、钢管等施工器材的数量;

4、将工作重点放在主线桥上,确保在雨里来临前完成下部结构,保证整体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

5、组织项目部相关技术人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桥梁精细化施工管理手册,提高其质量责任意识及管理水平。篇二: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第五章、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省委党校湖北路42号楼消防改造工程总工期为75日历天。其中已考虑了与其它专业工种的交叉配合工期,用工差异将通过投入的劳动力数量来调整,开工日期以签定的开工报告为准。 根据本工程特点、现场施工条件及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本公司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快速施工的成熟经验,本着“抢基层、快面层、细节点、速了尾”的原则,发扬科学、负责和积极的精神,结合施工图纸,详细研究本施工计划方案,确保75天完成本次业主招标界定的全部施工任务。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必须紧密结合,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实施,科学地进行工序穿插,流水作业,保证质量、缩短工期。

一、工期保证总体措施

鉴于省委党校湖北路42号楼消防改造工程的规模、工作面的特征,本公司经过反复研究考虑,从以下几方面措施予以保证工期: 1.1、从组织措施上保证

1、成立具有开拓精神,运作高效的项目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密切配合。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行使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监督各项基本职能。

2、加大劳动力投放,组织施工素质高、技术熟练、能打硬仗的施工队伍,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合理安排作业班次,节假日不休息,力争提前工期。

3、主动接受各级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保证工作关系畅通,及时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及分阶段验收工作,以便下道工序及时进行。1.2、从技术措施上保证

1、强化施工图预算、控制各项成本支出;考核用工,签发施工任务单;严格核实材料的采购计划、控制进场时间。

2、按施工内容,划分各工序的职责范围,明确各工种的责任,并落实到各工种的负责人。

3、编制更详尽的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技术交底、交待注意事项,对图纸上出现的技术要求高或需特殊处理的部位应作明确指示。杜绝窝工返工。

4、提前做好特殊季节施工的准备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季节施工技术措施,保证工程进度计划的落实。

1.3、从配合措施上保证

1、施工期间,主动与业主、监理、设计、专业分包队伍及时沟通情况,得到各单位在工作上的支持,加大协调管理力度,结合工程实际施工情况,协调各工种或各相关专业分包队伍之间的工作配合,提供方便,为快速优质施工创造条件。

2、加强服务,主动配合和协助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工程设计变更、材料供应等配套工作上的困难,及时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3、虚心接受各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并主动邀请主管职能部门领导现场指导,虚心学习,不足之处及时整改,积极预防质量通病,加快速度。1.4、从经济措施上保证

1、认真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工作,做到专款专用,如业主资金不能到位的情况下,为确保工程资金的周转,公司自行适当调整,真正用于工程当中,使工程顺利进行,不影响进度。

2、采取一定的竞争激励机制,制定有关奖励条例,激发职工的劳动积极性,稳定职工队伍。

3、项目部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实行奖罚条款,加大延误处罚力度,使其按期或提前供货,保证施工不受影响。

二、施工过程工期控制措施

为了更扎实、更有效的保证工期,我公司将在保证总工期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施工过程工期控制。

2.1、制订与调整计划

制定详细的、包含各阶段时间、各施工段、各作业层、各工种的计划,并及时总结,及时分析,不断调整和完善计划。

1、制定涵盖整个工程各项内容的网络计划,明确各主导工序的完成时间,以总进度计划为主线,控制各分段计划进度,确保总进度计划实现。

2、制定施工工期控制段,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细分,进行工期控制。

3、将本工程各工期控制段,细化进度计划,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控制阶段,以各控制段保总计划。

4、严格以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随时检查进展情况,及时调整部置,确保工期。

5、每周定时召开生产协调会,对上一周的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对进度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原因,并针对情况调整和完善计划和措施。2.2、加强计划实施保障

施工过程中,认真落实后勤保障工作,避免因材料、人力或其它原因对工程进度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

1、材料采购工作必须走在施工的前面,要求计划组在拿到施工图纸后的最短时间内提出材料计划报项目部,以作安排。

2、项目部收到计划组提出的材料计划后,应立即对计划进行分析分类,确定各类材料的性质和最后采购日期,并向采购人员下达采购计划,对于常用的小批量材料可临时采购;对于大批量材料须马上组织货源;对特殊材料须考虑进货周期和加工周期,在总体材料计划提出后立即采购。

3、对于甲供材料、设备,将尽可能提前提供材料计划,以供业主采购及供应。

4、组织足够数量的劳动力投入施工现场,并根据施工阶段,及时进行工种的劳动力调整。

5、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职工队伍管理,关心工人生活,解除后顾之忧,使其能安心工作,保证工程施工进度。

2.3、动态管理与协调

在施工过程中,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计划人员、设备、物资、施工工序、检查验收随时调整,及时调度。

1、根据不同的施工期预先制定设备使用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进场计划,提前准备,及时组织、调整,加强协调。

2、在施工中抓主导工序,找关键矛盾,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充分利用空间,进行装饰、设备安装的交叉流水作业,保证阶段控制点的实现。

3、划分施工区域,采取分段包干的办法组织施工,根据作业段的实际安排劳动力,以便后道工序及时顺利施工。

4、进行立体施工,顶棚、墙面、地面及其它作业面数条战线同时展开,大胆穿插。

5、加强每一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验收,做到一次成优,严格把好成品和半成品质量,减少损坏及返工,使进度计划不受影响。

6、加强定额管理,采取经济措施,提高劳动效率,实行加班加点,工程自始至终处于高峰作业期间。

2.4、工程落后赶工计划流程图

篇三:工程进度滞后原因分析及赶工措施 工程进度滞后原因分析及赶工措施

原定施工进度计划自2012年6月11日开工,总工期60天。按原进度计划,截止到2012年7月18日。本工程目前施工现场实际完成了773根管桩施工。现对工程进度滞后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赶工措施。

一、进度滞后原因分析

1、工程场地土地基承载力不足造成工期延误 在工程管桩施工中,场地土地基承载力不足。在管桩施工前未制定可行的场地硬化施工方案,需对场地土进行换填,待静压桩机械进场施工后才开始对场地内土地进行换填。

2、前期施工进展缓慢,6月份阴雨天气持续,受天气影响,延误工期。

3、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不合理

施工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过于理想化,未考虑因雨天滞后及机械维修因素。

4、因2#桩机机械故障较多,出现故障未能及时排除。

5、因受场地内宴会厅等设计变更影响桩基线路,造成桩基线路重复行走。

二、赶工措施

1、增加劳动力:根据本工程的工程量,适量增加桩机特种作业人员人数,合理安排,在技术可靠,质量安全保证的基础上,以最合理的方式达到工程的各项管理目标。

2、原材料及时供应,提前采购,落实货源,保证及时供应。现场材料堆放合理化。

3、加大设备维修保养投入,现场准备1#、2#桩机易损件,出现故障能及时排除。

4、夜间施工措施:夜间施工不超过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时间标准。保证夜间施工有足够的照明,并安排专门电工跟班,随时排除电线路及机械故障,尽量减少噪声。合理安排夜间施工的工序,实行两班制连续施工。

5、雨季施工措施:受雨天天气因素影响时,在施工现场搭设防雨蓬,及时抽除场地内积水,以保持场地土地基承载力。增加安全防护措施,确保雨季安全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桩机重复行走线路平,保证两台桩基工程同步进行施工。

三、赶工进度计划

1、1#桩机每天20根基础上增加3根,每天施工达到23根。

2、1#桩机每天18根基础上增加4根,每天施工达到22根。

3、每周增加施工桩数51根,在两周内将上周滞后102根桩施工完成。 2

第20篇: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突出三点

突出“三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

一是突出“重点”问题。淅川县针对第二阶段查摆出来的问题,把关系到民计民生的259个村村村通油路,71个贫困村的扶贫开发、16项市政工程建设、20个社区建设、农村30所中小学危房改造、85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县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和传染病区的建设及食品卫生管理等问题作为重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时突出这些重点,重点抓。为此,该县制定并下发了中共淅川县委、县政府2005年重点抓好的十件大事的文件,确保重点问题抓实抓好。

二是突出“难点”问题。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农民负担、离退休干部“两费”、困难职工解困,县城存在脏乱差盲区、土地纠纷,群众上访等问题作为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时,突出这些难点,用心抓。目前,该县已把难点问题分解到每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解决难点问题的时限、标准、办法及违诺责任。确保难点问题解决得让群众满意。

三是突出“热点”问题。把群众反映较多的有些部门和行业不给好处不办事、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干部队伍事物应酬多、安排部署多、浮在上面多等问题作为热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时,突

出这些热点,严肃抓。目前,该县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制度。确保热点问题及时解决。

工程建设超预算突出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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