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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20-03-03 10:46:4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刚察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

排查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一、工作进展情况

自2008年至2011年2月末,我县共实施工程建设项目52项,总投资47557.97万元,经过排查确定2008年以来新增5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共有24项,总投资额5980.75.万元;500万元以上项目28项,总投资额41577.22万元。500万元以上项目按类别分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项,总投资607万元;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2项,总投资2520万元;乡村公路建设2项,总投资1256万元;惠农惠牧民生工程5项,总投资14136.6万元;水利建设项目3项,总投资3834万元;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项,总投资11159万元;卫生、教育部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项,总投资1100万元;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1项,总投资596.87万元;生态环境治理项目4项,总投资6768.75万元。全部为政府投资。按照项目建设年限分为:2008—2009年500万元以下项目共有23项,总投资额5579.75万元;2008年新增500万元以上项目3项,总投资额1825.87万元;2009年新增500万元以上项目17项,总投资额23132.35万元;2010年新增500万元以上项目7项,总投资额13694万元,全部为政府投资。上述7个项目中,已开工建设6项,分别是2010年游牧民定居工程、退化草地治理工程(2009—2018年)、

2010年刚察县廉租住房建设、河道整治工程(2009—2018年)、湿地保护工程(2009—2018年)、刚察县政府业务用房;正在做开工前期工作的项目为刚察县人武部业务用房项目; 2011年新增500万元以下项目1项总投资额401万元;2011年新增500万元以上项目1项总投资额2925万元。通过省州验收的有21项,分别是:泉吉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哈尔盖镇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哈尔盖(热水)中心卫生院、2008年天然林保护工程、2009年湿地保护工程、2008年第一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2008年第二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2009年第一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2009年第二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2008年刚察县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2009年藏区游牧民定居工程、2009年设施畜牧业建设项目、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刚察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2009年村道路硬化工程、2009年配套桥梁建设工程、2009年通村砂路项目、2008年配套桥梁(小桥)项目、2009年刚察县哈尔盖镇热水路建设工程、2009年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刚察县乡镇基层政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竣工待省州级验收的有15项,分别是:吉尔孟乡赛尔当安全饮水工程、吉尔孟秀脑贡麻日芒村人饮工程、哈尔盖果洛藏人畜饮水工程、2009年度刚察县河道整治工程、刚察县主街道治理工程、刚察县污水配套管网一期工程、刚察县哈尔盖镇垃圾填埋及环卫设施工程、刚察县泉吉路道路排水工程、

刚察县城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刚察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2008年泉吉切吉草原建设项目、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建项目、草原监理站物资库建设项目、泉吉乡新泉村草原节水灌溉示范项目、2009年城镇廉租房工程建设项目。未竣工在建设的有11项,分别是:刚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完成90%主体建设量还有10%的辅助工程在建)、刚察县2009年度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工程(该项目已完成70%的工程建设量)、2010年河道治理工程(该项目已完成51%的工程建设量、完成投资800万元)、2009年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2010年新增的退化草治理工程(该两项工程合建,还剩10%的灭鼠任务未完成)、2010年藏区游牧民定居工程(该项目已完成83%的工程建设量,在建1000套当中有273套已完工剩余的727套主体完工)、刚察县哈尔盖镇(热水)水源及供水管网工程(该项目已完成90%的工程建设量,主题已完工现在建的是辅助配套工程)、刚察县集中供热工程(沙柳河镇)(该项目已完成85%的工程建设量,主题已完工现在建的是辅助配套工程)、2010年廉租房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完成基础及地上两层的建设量)、湿地保护工程(该项目已完成30%的工程建设量)、刚察县政府业务用房(该项目已完成+-零基础工程)。未开工项目有3项,分别是:2010年刚察县人武部业务用房、2011年刚察县档案馆项目、2011年廉租房建设项目,此三项工程均在做开工

前期工作。未下达作业批复的有两项,分别是: 2009年生态林建设工程、2009年沙漠化土地治理工程。

二、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1、省州监督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截止2011年2月份,省州监督检查组对我县扩大内需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四轮监督检查,共发现 4 个单位负责实施的4个项目中存在8个问题,已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整改。具体为:(1)发改局负责实施的刚察县哈尔盖镇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中存在2个问题,即财务处理不规范;无土地划拨批复。整改结果:已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对账务进行规范核算;土地划拨手续已办理。(2)卫生局负责实施的刚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中存在4个问题,即无立项批复;无测绘图;无项目设计批复;无土地划拨手续。整改结果:已按照有关规定补全所缺资料。(3)文化局负责实施的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存在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出批复下达面积的问题。整改结果:对该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做出如下说明:根据州发改委《关于下达海北州2008年第六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北发改„2008‟438号) 下达给县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为700平方米,在项目建设中实际建筑面积为1376平方米,超出设计面积676平方米,原因为县政府为扶持刚成立的县文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增加自筹款30万元在一层

该建筑中集资了商铺房,致使建筑面积增加。(4)民政局负责实施的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中存在项目实施中实际补助额与批复下达的补助额有出入的问题。整改结果:对于该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做出如下说明:2009年全县共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100户,累计补助资金为192万元,按照规定,户均补助1.92万元,其中国家户均补助1.6万元,州财政户均补助960元,县财政户均补助2240元。根据我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规划和方案,在重点解决农村五保户、低保户、优抚对象、无房户、残疾人等“五类”对象住房困难的同时,兼顾低保边缘户,在具体实施中根据家庭贫困程度和家庭类别进行分类补助,将补助标准划分为五个档次:即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每户补助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每户补助2.5万元;低保户和无房户每户补助2.3万元;残疾人每户补助2万元;低保边缘户每户补助1.6万元。对泉吉乡新泉村部分危房改造户实际补助额与批复下达的补助额进行了规范和调整,做到了标准有别,资金一致。

2、县级监督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县级检查组在扩大内需项目实施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中发现2 个单位负责实施的5 个项目中存在9个问题,至目前存在问题已全部整改。

1、卫生局负责实施的4个项目中存在 4个问题 (1)泉吉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无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以及竣工图。

(2)刚察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无土地报批手续;无勘测定界图。

(3)哈尔盖镇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无竣工验收资料以及竣工图。

整改结果:已按照相关规定补齐所缺资料。

2、教育局负责实施的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存在5个问题。程序方面:未办理质监书和施工许可证。财务方面:(1)2009年12月29日7#中支付图审费、咨询费20000元为现金支付。其中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8000元,咨询费12000元,发票中无责任单位盖章。(2)2009年12月30日9#支监理费60000元后无监理单位发票或收据等凭证。(3)2009年12月30日8#支手续费10.5元。(4)2009年12月23日拨款2300000元,无本单位收据。

整改结果:(1)已补齐所缺资料。(2)已对财务管理中的问题逐条进行了整改。

三、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的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及时分别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由发改、监察、

建设、审计、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从以上职能部门中抽调业务素质过硬的7名同志组成办公室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两项工作。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刚察县扩大内需工作监督检查职责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建设程序的通知》、《刚察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单位的通知 》、《刚察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明确了各牵头协作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为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严肃纪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 为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排查工作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各工程项目建设监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认真执行县扩大内需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具体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项目建设自查自纠工作,同时由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先后2次对全县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和列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范围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3次重点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进行督促整改,杜绝了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从

检查结果看,我县各项目建设单位能严格执行国家对工程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有关政策规定,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都能认真遵循法定程序,项目实施较为规范。

(三)纠建并举,建立完善工程项目监管制度 在排查工作中,按照纠建并举的原则,我们十分注重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和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刚察县发改局项目投资政务公开制度》、《刚察县政府投资项目审查制度》、《刚察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刚察县2010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刚察县政府投资决策失误者责任追究制度》、《刚察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刚察县基本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刚察县藏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暂行管理办法》、《刚察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形成了项目建设和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配套资金有困难。尽管我县经过努力,多方筹措资金落实了200

8、2009年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县级配套资金,但由于我县经济发展滞后,受财力限制,落实配套资金有困难。

(二)受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制约,给工程施工带来影响。

我县地处高海拔寒冷地区,冬季漫长严寒,夏秋雨水偏多,实际施工期仅有5个多月,给项目实施带来很大困难,影响了工程进度。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州委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各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县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主动开展工作,督促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报批程序、工程招投标、土地征用、工程质量监督、资金使用管理等环节工作,真正形成项目谁建设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纪检监察部门督查助推的工作机制,保证我县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落实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扎实有序开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对于这次中央检查组提出的问题,我们将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在行动上切实抓好落实。对存在的每个问题逐一分析原因、查找根源,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县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切实加大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各项目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措施,监督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按照项目建设要求履行施工合同,保质保量按期

完成建设项目建设任务,力争做到项目建设安全、资金运行安全、干部成长安全。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监管制度,建立起一套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干部管理的制度体系。并加强对现已制定出台的制度的执行力。同时,善于总结工作中的一些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工提炼后固定为制度,逐步推广施行,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我县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祁连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

州工程建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根据省州文件精神,我县对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及时制定印发了《祁连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政府主管副县长、县监察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参加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了全县动员会,紧紧围绕政府投资和使用国债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明确要求解决“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体制,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的形成。

(二)认真自查自纠,严肃排查整改。根据《青海省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意见》的要求,县领导小组在县电视台公布了举报电话,印发了《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建立项目台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清理了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自查了2008年1月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所有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重点对总投资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及300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了排查。在省州检查组检查的基础上,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多次抽调监察、发改、审计、财政、城建等部门专业人员,采取查阅资料、核对账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全县共排查2008年1月1日以来(截止2011年2月底)所有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投资项目106个。其中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有88个(500万元以下项目61个,3121.13万元;500万元至3000万元项目24个,20296.55万元;3000万元至5000万元项目2个,7346.86万元;5000万元以上项目1个8175.62万元),非政府性投资项目共18个(3000万元以上项目4个)。今年以来,县联合检查组先后2次督查了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所有新增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预计4月底开工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自纠和排查情况看,有些建设单位对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不熟悉,问题主要出在程序资料不全,财务不规范,项目档案资料不齐全等方面。

2、建设项目中,由于行业不同,制度不统一,要求不一,造成项目建设各行其是,出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二)扩大内需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1、有些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过高,对于经济总量小,欠发达地区来说,筹措配套资金比较困难。

2、小投资项目,由于资金有限,无法办全所有手续,

无法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施。

3、由于祁连气候原因,施工期短,个别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和竣工。

三、意见建议

(一)建议项目管理职能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国家基本建设程序为依据,制定统一的项目管理、监督、实施政策制度,便于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

(二)投资小的项目单独建设成本高、效益不明显,按照城市规划和当地实际,捆绑一些相关小项目集中实施既可以节约土地,又能发挥整体效益,望上级主管部门在这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三)县级没有招投标机构,项目都是委托省州招标机构进行招投标,建议省州监督部门加强对招投标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四)有关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把监督检查作为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2011年3月28日

海晏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

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的总结

州扩大内需及工程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海晏县扩大内需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做安排,重部署,切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县在工程建设领域治理工作中力求坚决查处工程建设中的违纪违法案件,杜绝突出问题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的规范运行。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海晏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上报县委批转下发。并要求全县各相关单位的主要领导根据自身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与此同时,我县根据每个单位的不同职能情况下发了《海晏县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责任单位和具体任务分解的通知》,以此要求各牵头单位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认真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摸清情况,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在每个阶段都能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二、强组织,保领导,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开展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审计局、县水务局、县林业环保局、县经贸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监察局、县检察院、县安监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等16个单位和部门的“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监察局,办公室主要负责专

项治理工作中的监督检查、信息报送、协调各相关单位工作环节及了解掌握此项工作是否顺利开展等任务。按照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也相应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各单位和部门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信息、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台帐和报送各类汇总表,以保证领导小组全面了解掌握各相关单位的工程进展情况。

三、抓自查,重督查,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1、认真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围绕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重点,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针对项目决策、城乡规划审批、项目核准、土地审批和出让等13个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我县2008年共实施项目33项,总投资达9453万元,其中:农牧业基础设施项目6项,投资1301万元;土地整理项目1项,投资80万元;扶贫开发项目3项,投资1065万元;水利基础设施项目4项,投资664万元;生态项目2项,投资394万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8项,投资2387万元;城镇建设项目6项,投资3407万元;社会事业及基础政权建设项目3项,总投资155万元。500――3000万元的项目共8项,50――500万元的项目共22项,50万元以下的项目3项;2009年共实施项目39项,总投资达16927万元,其中:农牧业基础设施项目8项,投资4960万元;土地整理项目2项,投资793万元;扶贫开发项目1项,投资525万元;水利基础设施项目3项,投资535万元;生态项目5项,投资734万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3项,投资1213万元;城镇建设项目8项,投资7270万元;社会事业及基础政权建设项目9项,总投资897.8万元。 500――3000万元的项目共8项,50――500万元的项目共29项,50万元以下的项目2项。2010年已落实项目8项,总投资达6106万元。从自查上报的情况看,我县在项目决策和审批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过程、土地使用权、矿业审批和出让、城乡规划和房地产开发、行政监管体制机制等六个方面中不存在

突出问题,也无违纪违规案件发生。在此基础上县领导小组转发了《海北州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和《海北州工程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填报<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登记表等表格>的通知》以及《关于转发<关于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和全省一季度投资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并按照要求向州政府法制办上报了《工程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建议表》,清理过程中未有建议修改和建议废止的文件。向州纪委上报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和《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登记表》以及各类汇总表格。全县从上报表格情况来看未发现一起违纪违法案件和项目违规操作行为。

2、狠抓工程建设领域项目督查工作。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和扩大内需项目的监督管理,真正发挥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及常规项目的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从项目审批、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及项目质量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等问题情况进行举报。二是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施工双方的各项活动,严格签订廉政责任书,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各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了廉政合同。三是在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和漏洞时,要求在整改过程中各相关项目单位向工程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扩大内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整改情况,以保证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得以整改和落实。与此同时,根据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各地和单位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知要求,我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年的各项工作

任务,成立全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督查工作小组,通过查资料、查账目、看现场及反馈督查中的问题等形式对全县2008――2010年的80个项目进行了六次专项督查(其中扩大内需项目23项),进一步详细了解、掌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和部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在各阶段当中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将我县五次督查情况和省、州联合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及时向项目单位反馈,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加以整改,切实做到项目文字规范,数据清楚,材料齐全。通过第六次检查我县在扩大内需和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上报排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州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办公室;

为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按照省、州的要求,对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的所有项目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一)坚持全面自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排查整改全面彻底

在全面排查整改的工作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单位对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根据中央《实施方案》要求“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对2008年以来新开工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所有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自查,确保所有使用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自查彻底,不留死角。县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深入实地踏勘,听取项目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负责人汇报,要求做到逐级负责,以章行事,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零缺陷”,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二) 坚持排查整改与强化监管相结合,确保排查整改工作实效

以认真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四制”为载体,完善监管制度为抓手,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从2010年3月起,对全县年2008年以来各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改造册,自查自纠,重点抽查。

2010年9月20日—23日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

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县发改、城建、审计、财政等部门又对全县所有项目进行了第五次检查,对全县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的投资重点项目逐一列出清单,按照建设地点、投资性质、投资规模进行分类,掌握了全县项目建设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单位对每次检查中的问题,实行部门负责制,坚决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迅速制定了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和责任网络,健全了联络员、月报表、工作台帐等制度,对各自负责的项目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目前对所有问题进行了整改。

(三)坚持排查整改问题与督促整改相结合,确保切实解决问题

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把督促整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坚持边排查边整改,排查整改要实,整改标准要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对能够立即整改的就督促其明确提出整改意见,对暂时不能解决的,就督促相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保证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不留隐患。

二、排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和中央扩大内需项目检查情况,发现11个项目存在33个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尽快整改。并责成县建设领域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严格督查落实。截止目前,对所有问

题已进行了整改。如青克公路项目工程中存在的项目无评标文件、未向国土局提供可研批复和图纸等基本资料、公路扩建土地占用未报批问题,在整改后青克公路标书已通过州交通局取得了标书文件并进行存档、办理公路土地使用批复需近60万元手续费,为此,县交通局积极与州交通局协商解决;门源县职业中学实训楼建设项目存在工程款228万元未转入中标单位账户,而转给新家园物业公司,转账不规范,整改后工程款228万元由门源县新家园物业公司全额退回县教育局项目专户后,及时专付给项目承包单位湟中县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整村推进项目中存在的投资金额与批复金额不相符、畜棚建设塑料膜存在转包的问题,没有质量合格证、资金转入个人账户,但报账却由供货单位提供发票的问题、土建项目建设入账时没有验收资料,整改中查明畜棚建设塑膜会同直接与本县马良元签定合同,不存在转包问题,塑膜质量合格证已存档、发票现已整改,保证发票和合同一致,现已全部验收,交由群众使用。

三、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及原因

我县对未开工的2010年1月至6月底新增的一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2010年7月以后新增的两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调查,其中一项现已开工实施,另外两项未开工建设主要原因如下:

(一)、门源县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目前地块已全面落实,由于项目批复下达时间为2010年9月份,根据我县气候等条件,造林季节为每年的4-5月份,因此项目建设计划于2011年4-5月份实施。

(二)、门源县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区秋季留

茬工作在各个专业合作社的配合下已全面完成,国家资金已全部到位,农民自筹部分资金正在自筹当中,土建工程由于资金到位比较迟,施工图及招投标等前期工作计划2011年3月底全部完成,并于2011年4月份动工建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摸清底数。根据排查工作要求,一是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项目审批和监管部门对 2008 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工程项目进一步梳理,每一个项目都建立台帐,切实摸清项目底数

(二)抓好问题整改。对中央和省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加强调度、督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整改。

(三)继续做好未完工和今年新投资项目的监督工作,以工程建设领域“四制”为载体,力保项目建设的“四个安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方案

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报告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除总结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

宣城市建委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改(8月)

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总结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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