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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审计整改措施(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0-04-18 21:57:45 来源:整改措施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工会经费整改措施

工会经费整改措施

篇一: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玉中工字【2015】2号

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县总工会经审会:

2015年5月28日,县总工会经审会派审计人员,对我单位2013年至2014年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下发了审计意见书。提出我单位在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工会会计核算科目不够规范、开展职工活动较少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工会组织及时汇报领导,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在今后会计账簿中增设工会经费收支科目,对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二是制定职工活动计划,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力所能及的活动,增强职工干事创业能力。有计划的开展困难职工帮

扶救助、慰问等活动,激发职工爱岗热情。

三是认真学习《工会法》、《泾川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工会经费管理。

2015年6月10日

玉中工字【2015】3号

关于我校举办教职工篮球、排球赛情况的报告

县总工会: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在我校的开展,增强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教师篮球、排球运动水平,我校工会决定4月1(星期三)至4月27日举行教职工篮球、排球赛。

本次比赛共分8个组(行政教辅后勤办公组、体艺教研组、高三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一年级组、初三年级组、初二年级组、初一年级组)参与人员近百名。本次教职工篮球、排球赛活动经费每组300元,主要用于队员、组员喝水等。共计2400元。全体工会领导成员参加。本次比赛由体艺教研组负责。比赛事宜如下:

第一阶段:举行教职工篮球赛;(4月1日-----4月18日) 第二阶段:举行教职工排球赛;(4月19日---4月27日) 第三阶段:由郭校长代表校工会颁奖;(利用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颁奖4月28日)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1日

玉都中学第八届教职工篮球、排球赛

奖励决定

各部门、年级组:

2015年4月1日至4月27日我校职工在篮球、排球赛中,职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在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经学校工会研究决定,授予体艺教研组优秀组织奖,并奖励篮球、排球前三名,颁发奖状和奖金若干元。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组织再接再励,将开拓进取的体育精神融入到平时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工作生活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活跃校园文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获奖名单及奖金

1、篮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三名:初二年级组;150元;

2、排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三名:初二年级组;150元,其他各参赛组各100元。共计1600元。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28日 篇二:工会审计整改报告

玉中工字【2015】2号 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县总工会经审会:

2015年5月28日,县总工会经审会派审计人员,对我单位2013年至2014年工会经费

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下发了审计意见书。提出我单位在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工会

会计核算科目不够规范、开展职工活动较少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工会组织及时汇报领导,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在今后会计账簿中增设工会经费收支科目,对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二是制定职工活动计划,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力所能及的活动,增强职工干事创业能力。

有计划的开展困难职工帮 扶救助、慰问等活动,激发职工爱岗热情。

三是认真学习《工会法》、《泾川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工会经费管

理。 2015年6月10日 玉中工字【2015】3号

关于我校举办教职工篮球、排球赛情况的报告县总工会: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在我校的开展,增强教职工的身心健

康,提高教师篮球、排球运动水平,我校工会决定4月1(星期三)至4月27日举行教职工

篮球、排球赛。

本次比赛共分8个组(行政教辅后勤办公组、体艺教研组、高三年级组、高二年级组、

高一年级组、初三年级组、初二年级组、初一年级组)参与人员近百名。本次教职工篮球、

排球赛活动经费每组300元,主要用于队员、组员喝水等。共计2400元。全体工会领导成员

参加。本次比赛由体艺教研组负责。比赛事宜如下:

第一阶段:举行教职工篮球赛;(4月1日-----4月18日) 第二阶段:举行教职工排球

赛;(4月19日---4月27日) 第三阶段:由郭校长代表校工会颁奖;(利用第八届校园文化

艺术节颁奖4月28日)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1日 玉都中学第八届教职工篮球、排球赛

奖励决定

各部门、年级组:

2015年4月1日至4月27日我校职工在篮球、排球赛中,职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

在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赛出了风格、赛出了水平,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组织。

经学校工会研究决定,授予体艺教研组优秀组织奖,并奖励篮球、排球前三名,颁发奖状和

奖金若干元。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组织再接再励,将开拓进取的体育精神融入到平时的教育

教学管理和工作生活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为活跃校园文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获奖名单及奖金

1、篮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三

名:初二年级组;150元;

2、排球赛获奖名单:第一名:高一年级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级组;200元;第

三名:初二年级组;150元,其他各参赛组各100元。共计1600元。

玉都中学工会

2015年4月28日篇二:整改报告案例

2014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湖南省局召开办公会议,通报总局审计决定,采取四项措施:一是

省局向各被审计单位转发了审计决定,强调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讨论,制定整改措

施,落实审计决定;二是对审计决定中指出的部分问题,省局已进行了直接督办,并责成对

个别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三是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四是充分利用

审计结果,促进财务管理,省局将对审计中查出的有关问题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结合领导班

子考核对审计情况进行讲评。根据整改情况报告,对机关人均基本支出超规定标准和超比例留用预备费问题,湖南省

局在编制2005年预算时已进行了纠正;对调剂的基建项目资金,已于2004年底用自筹资金

进行了安排,按总局的预算批复落实到位;对能够及时清理的大部分往来款项已清理完毕,

如杂志社借款、长沙市局暂存款、株洲市局和株洲县局暂存款等;违规银行账户已进行了清

理,撤销了违规账户,对违规借用银行账户的经办人提出了严肃批评;对基建管理修改了相

关制度,完善了政府采购程序,对随意追回投资违规行为在全省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办案经

费的管理,在全省系统财务工作会议和稽查会议上进行了强调,对个别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

理,同时,制定了相关制度,进行了账务调整等。此外,对往来款项中“促产周转金”问题,因企业倒闭等原因,暂不能解决;对投资保

证金等有关往来款项尚在清理之中;但对个人借款3.6万元尚未及时清理完毕。 财务工作整改报告

一、工会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我市工会所辖13个区县和3个开发区工会。近年来,各区、县工会在加强财务管理工作

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区、县财政划

拨工会经费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区、县工会财务预算管理粗放、预算约束不强、配套制度还不

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及新建企业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这些问题与市场经济形势下工

会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其弊端日渐凸显,亟待改善和加强。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不到位目前在我市十三个区、县工会中,城三区及雁塔区工会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相对解决得较好, 其他区、县或只解决区、县工会机关人员的工会经费或定额划拨经费,与足额划拨相差甚远, 临潼区及3个开发区至今尚未解决。

(二)税务代收的覆盖面不够广税务代收工会经费后,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的建会率及工会经费收缴率与以往相比有了

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经费收缴空白点。据调查显示,碑林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

的有4000多家,而缴经费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区工会所属基层单位已成立工会的 有多家,而缴经费的单位只有600多家,也只达到30%。

(三)财务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经费支出随意性较大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制订相关的财务制度,有的区、县财务制度制订的不全面、财务报

销及审批制度不明确,尤其缺少预决算管理制度,直接导致了经费支出随意性大。决算情况表

明,有的区、县工会行政费、工会业务费超支达200%,有的经费支出不足预算的5%。有的开发区工会会计、

出纳一人担任,不符合会计核算规定,财务管理基础薄弱。

(四)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不够规范有的区、县审批报销程序中没有会计人员审核,经办人直接让领导签字报销,待会计人员

作账时发现问题,为时已晚。还有一些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白条报账及无效票据报账

的现象。有的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定,支出时超限额使用现金,发放物品未附发放明细单。

(五)乡镇、街道工会财务工作薄弱 我市区、县工会有181个乡镇、街道工会,单独建立工会账户的单位很少,总体上不足10%, 工会独立管理经费的要求落实得不好。地税代收后,工会组织迅猛发展,但也存在集中建会、

突击建会的情况。有的区、县工会审批工会组织不规范,2-3人就成立单独的工会委员会,有

的将49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会,这些单位既不在一个地域,也无共同的行业特点,工会组织难

以单独建立银行账户,也难以对工会财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六)人员素质不高,会计基础工作薄弱 有些区、县工会财务人员不具备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低,人员变动频繁,同时又身兼多

职。加之有的财务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科目使用不准确、凭证装订不规

范等现象。有的单位未制订票据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经费时每人一本收据,开出的收据无人

监督和管理,有的长达数年票据和钱无法收回,同时还存在提前

开收据和票据丢失的现象。县级文化宫的财务人员很少参加业务培训,无法适应财务管理

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的问题地税代收后,各单位的经费收入主要分为三大块,即地税代收经费、财政划拨经费及自收

经费。在财政划拨工会经费问题上,各区、县工会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区、县

财政比较困难,加之我们的协调沟通工作也不到位,导致财政划拨的工会经费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会经费收缴率不高的问题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认为地税代收后经费已经比原来多了,够花就行,认为税务局代收多

少就收多少,收不上来也没有办法,催缴经费工作不到位。有些单位趁着税务局抓的不严,工会

经费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单位甚至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

信息化、网络化工作未步入正轨,财务人员每次对代收信息进行手工分类及汇总,这样就很难

及时掌握应缴未缴及未足额缴纳单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财务管理基础薄弱的问题一是多年来对如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制度来确保工会经费的

合理、有效使用;二是县级工会财务人员大多缺乏专业知识,加之培训工作未能跟上,因此,县、

区工会财务工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乡镇街道一级工会财务管理问题

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工作范围广,肩负的任务重,人员编制少,非公企业多问题多。如工会

经费开支由行政领导审批,工会经费无法正常保证,只能依靠区县工会的补助等,管理起来困

难很大。

三、对策及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经费收缴率及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到位率

各区、县及开发区工会要克服地税一代收就万事大吉的思想,充分发挥收缴经费的主动作

用,及时掌握基层单位的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情况。针对代收经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与

税务局联合下发催拨通知或与稽查局联合检查的方式,督促基层单位足额缴纳工会经费,逐步

减少收缴经费的盲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工作力度,在调查研究,摸清底

数的基础上,向同级党委和政府汇报,与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切实将财政统发工资的行政

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全面实现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划

拨。

(二)加强领导,为财务人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解决经费收缴、财务管理、资金使用

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检查,寻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要充分调动财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财务人员依法按章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三)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工会各项财务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规范。市总工会财务部已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一系列

强化区、县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单位逐步联系实际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建立健全符合当前工篇三: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1月7日 点击率: 49 工审会字〔2012〕8号

关于印发《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华全国铁路总工会、中国民航工会、

中国金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

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已经全总十五届经审会第十次常委会议审议同意,现印

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健全工会审计监督制度,促进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提高审计工

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审计整改督查是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

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情况进行的检查和回访。

第三条

经审会负责组织实施审计整改督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整改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被审计单位对移送处理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建议的处理情况。

第五条

被审计单位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可在下一次对该单位审计时进行审计整改督查。

第六条

被审计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单独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

查:

(一)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

(二)明确提出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不采取整改措施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的;

(四)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不充分的;

(五)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措施不适当的;

(六)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的整改要求有异议或误解的;

(七)非定期审计项目;

(八)经审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七条

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查的,经审会应当自收到被审计单位出具的

整改报告之日起90日内实施审计整改督查;未收到整改报告的,应当自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

120日内实施审计整改督查。

第八条

采取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审计整改督查的,经审会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被审计

单位送达《审计整改督查通知书》,说明审计整改督查的方式、需要提供的资料以及时间安排

等事项。

第九条

审计整改督查应当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条

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完成后应当撰写《审计整改督查报告》《审计整改督查报告》。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审计项目名称、审计依据、审计时间、审计方式等;

(二)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及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三)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评价;

(四)整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第十一条

对某些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审计事项,被审计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

请,经审会审查同意后适当延长整改期限。延长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90日。 第十二条

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应当纳入经审会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三条

经审会发现被

审计单位整改措施不当或整改不充分的,应当予以指导,提出二次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对

未按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进行整改的,经审会应当予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仍拒不整改的,

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各省级工会经审会可以根据本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

施办法。

第十五条

本暂行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四:汝城县总工会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

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汝 城 县 总 工 会

关于开展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 调 研 报 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级工会经审工作,全面了解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积极落实我

市工会经费审计工作的相关要求,促进我县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

服务于工会工作大局,汝城县总工会经审会于近期在全县开展了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题

调研活动。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几年来,我县总工会经审会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宗旨,以依法履行审查审计监督 职责为己任,以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建设,不断拓宽审

查审计领域,提高审查审计质量,努力完善和规范各种审计制度和程序,为促进收好、管好、

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各项经济活动遵章守纪、规范运作,促进工运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

积极贡献。

在本级审计方面,对2008年度和2009年度本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直属企事业单

位财务收支情况、对领导干部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专项资金、基本建设和五万以上

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都进行了审计。2008年度共审计项目12项,提出审计意见4条, 2009年度共审计项目14项,提出审计意见4条,并且全部得到落实。在对下级审计方面,对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独立管理经费的产业工会、直管基层工

会及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2008年度共审计项目5项,提出审计意见8条,2009年度共审计

项目7项,提出审计意见5条,并且全部已落实。

二、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这次调研的情况来看,当前我县工会审计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认识上有偏差,重视不够,支持配合不力。认为工会经审主任属于虚设岗位,经

审工作不重要,可有可无,工会经审工作还没有真正得到工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各方的支持

配合也较差。县总工会经审委主任虽然已按同级副职配备,但至今仍未按要求进入党组,且

兼职担任县总财务部长,其监督作用难以发挥。县总经审办也未配备专职经审干部,经审委

主任还同时兼职其它工作,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经审工作。

(二)工会经审监督制度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在落实经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和

规范化方面比较欠缺;

篇三:工会年度整改措施工作体会

乡镇工会2006年度整改方案 2006年11月14日县总工会对我乡工会工作进行了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乡镇工会在完×××总工会交办的工作任务中存在一些问题,某乡镇工会切实认识到在工作中的一些不足,为切实贯彻自治区工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总工会的总体要求,现将某乡镇工会2006年度存在的问题做如下整改:

一、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会工作落实。从即日起,乡党委把工会工作列入到乡整体工作议程来抓,切实领导工会落实党的方针,实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确保职工民主政治权利。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扎实开展企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广泛开展职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教育活动,在人力和财力上给予大力支持。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发展 我乡工会组织各族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工会会议和区总九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学习精神贯穿到工作中去,做到“一个统一”,即把广大工会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工会工作会议上来,使工会组织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一个坚持”即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努力实现“三个突破”即实现工会组织动员全乡各族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和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新突破。实现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特别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的新突破。实现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的新突破。着力解决工会维权机制,工会干部维权能力和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深入实施“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今年来,我乡工会把“创争”活动重点放在职工技能培训上,根据不同的职业岗位进行形势多样化培训,在培养和提高各族职工的学习、创新、竞争、创业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上下功夫。结合“创争”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会职工培训的工作力度。 加强维权机制建设,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我乡工会认真贯彻全总《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准确把握维权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要求和基本任务,以国有、集体改制企业为重点,努力实现工会维权机制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社会化。 配合劳动部门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以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覆盖面为重点,协助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劳动合同执行情况,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订、履约率。突出做好农民工的维权工作,协助监督用人单位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关注和推动解决在同一企业农民工与正式工同工不同酬的问题,清除对农民工的各种政策、歧视。协助用人单位搞好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在完善特困职工档案的基础上,建立完善困难农民工档案,努力构筑和完善法律政策咨询,就业服务,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入学救助为一体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努力使工会帮扶纳入社会化帮扶大格局中去。广泛宣传对下岗失业人员所采取的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再就业体系。 加强工会班子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政治责任感和大局意识,提高工会领导业务水平,判断形势的能力,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竭诚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同时,督促完成有关乡工会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工会干部队伍维权能力建设,努力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工作。 做好工会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大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的力度,积极探索工会经费税务代征、财政划拨和建会筹备金等形式促使各类企事业单位依法足额拨缴工会经费,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和女职工提升工程,加大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工作的力度。近期,某乡镇工会将逐步完善工会各项领导小组,并让其真正发挥作用,规范健全各项档案材料,做好工会换届选举的准备工作,拟于12月中旬召开工会换届选举大会,做好会员登记及会员证的发放,建立健全职工之家的创建,做好职工之家、工会主席门牌匾的制作与挂立,做好职工活动室的设备投入,搞好职工各项活动,大力宣传《工人时报》的征订工作,保证2007年某乡镇工会工作上新的台阶。

推荐第2篇:审计整改措施1

关于X有限公司原X同志任期经济

责任的审计意见整改的回复

在此次审计报告中,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x类,分别是X\\X\\X方面,根据审计报告中的建议,我单位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制定了相应的措施,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具体情况如下:

一、要坚持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

在坚决执行八项规定的同时,又在不断的完善《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部门培训、财务把关的方式,落实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的管理手段,杜绝会议费、招待费等不规范的行为。

二、加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

(一)、加强招投标管理

一是要加强对招投标员工的培训,了解集团公司、大唐国际以及我公司对于招投标工作的具体规定,学习相关制度,使得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实现科学管理。

二是招投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意识。公司监审人员应该列席每一次招投标会议,积极的发挥自身作用,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

(二)加强合同管理

一是设立合同管理人员,从规范、完整、合理、准确、可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核,发现不足 ,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隐患。 二是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要严格规范合同的签订和审批工作,通过现有的制度逐级审批,保证合同的真实、合理,防范合同纠纷等风险。

推荐第3篇:三公经费审计要点

三公经费审计要点:

一是关注业务招待费支出的真实性。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超标准列支招待费问题,是否存在将业务招待费隐身于其他科目的情况。对有食堂的单位重点审查食堂账目,看是否从中列支烟酒款及招待费,是否以其他名义列支补助等问题。

二是关注公车配置及使用的合理性。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超编超标配车,严格审核其修车费、加油费支出情况,重点审查油费支出是否根据里程数来考核油耗,有无派车单,出车事由是否合理,修理费的支出是否合理,公务用车运行成本是否远远高于社会用车运行成本。 三是关注公务出国、公务考察费支出的效益性。重点审查公务出国是否有上级部门批准文件,出国事由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以培训学习、会议考察为名组织干部职工外出观光旅游问题;是否存在以招商引资、考察项目为名出去观光旅游等情况。

四是关注会议费支出的真实性。审查会议费是否有会议通知文件,会议预算,业务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将业务招待费列为会议费,是否存在会议费弄虚作假,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问题。

推荐第4篇:三公经费审计实施方案

审计实施方案

获取2012年度决算,2013年经调整后预算,2013年报财政的决算,对以下经费进行重点核实: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

1、获取2013年因公出国(境)计划,查看有无上报计划。

2、获取外办批复的出国境计划,查看与账面报销中的出国境时间(1个国家为6天,2个及以上国家不超过10天)、人数(不超过6人)、名单与计划是否相符,是否有不属于本单位的人员。重点关注旅行社的报价表、日程安排、出访人数、天数、地点等与批复计划是否相符。

3、审阅往来款明细对象中旅行社及下属单位的挂账情况,查看是否有出国经费的开支情况。

4、审阅专课题经费,查是是否有三公经费的开支。

5、获取在职人员情况表,查看是否有同一部门同级别领导同团出访情况。

需要提供资料:

1、工资发放单,确定在编人数为多少?临时工及合同工人数为多少?长期合同工人数包含在内。

2、外办批复,是否跨地区、跨部门组团?

3、出访报告,出国期间是否有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司局级以下赠礼不超过500元),是否宴请?

4、因公出国境预算,是否为0增长?

二、公务接待费

1、详查公务接待费后附原始票据是否有经手人、领导的签字,事由是否写明,查看有无土特产、提货券的开支;查看菜单中有无鱼翅、燕窝和野生动物,有无高档烟酒;查看有无娱乐场所、私人会所,高档餐饮消费场所的大额发票开销,特别是2013年6月后的发票要详查。至少复印一份大额支出,在报告中反映。查看礼品支出及管理情况;查看业务招待费是否超过公务费的2%。

2、查看内部宾馆、食堂中有无大额的招待费支出在成本中核算?

3、查看办公室提供的公务接待清单,核实是否有公函?接待对象是否交伙食费,出差标准范围内的住宿费?接待单位安排一次工作餐,陪餐人数,对象在10人以内的为3人;10人以外的不高于对象人数的1/3。

4、结合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有无改、扩建宾馆、招待所的费用?

5、结合往来款,查看相关合同,查看是否有应记入本期限而未入本期的业务费等其他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审计

1、获取“浙江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核定的公务用车编制(2011年中央在全国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若有新增,需提供相关批文

2、获取汽车行驶证,查看是否与车辆固定资产登记单位一致;

3、查看相关凭证,确认车辆采购、保险、车辆维修是否实行政府采购, 维修是否定点。维修发票中相关材料是否与所购车辆相符?是否有其他车牌车辆的维修费?

4、关注大额特别是整数燃油费开支,或者有规律性的整数燃油费开支,按汽车行驶里程估算汽油用量是否合理?

5、大额维修开支,关注是否有理赔保险?关注装修费是否超过购置费的10%或1.5万元.

四、会议、培训费审计

1、该次审计对象主要为三类会议,查看省直部门是否有会议审批,内容是否包括:理由,名称,时间,地点,议程,参加人员规模,经费预算,受邀的省领导名单及主席台席位等。费用按260元/人/天.

2、培训费,省直机关举办培训班的,按每人每天不高于120元的标准开支场租、资料、组织等各项费用。各地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住宿费、伙食费补助按各地规定,回原单位报销。不得发放纪念品及组织游览。

3、差旅费,处级及以下人员,住宿费省外200,省内150元;省外出差公杂费(市内公交及通讯费)30元,省内15元; 伙食补助,省外50元/天,省内30元/天; 自备车参加会议,以实际在途天数,最高不超过4天,报销伙食补助及公杂费。

4、实习挂职,伙食补助费,省外25,省内15,休息天除外,无公杂费;参加本系统举办的3个月内培训,伙食补助省外每天25,省内15。超3个月(不含3个月),标准减半。

5、会议农家乐名单,定点采购

五、津贴、补贴、

获取津贴、补贴发放标准相关文件;

特别针对专项经费进行审查,是否有人员补贴发放。

汽车驾驶员出差按一般人员,其他补贴按月人均300元标准掌握,自行制定补贴办法,报省财政厅备案

推荐第5篇:食堂经费财务内部审计

新站镇新站小学民主理财食堂经费审计

教科局计财股:

我校财务内部审计小组于年月至月份食堂经费支出单据进行了内部审计,本次审计单据共张,支出金额共计元。

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1:2:3:

经过内部自查自纠,同意列报单据张,金额元,请计财股审核。

学校审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

学 校(章)年月日意见 教科局计财股审核意见:

推荐第6篇:三公经费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的

三公经费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的范文

引导文: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下面是有关三公经费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的范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自查报告一: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XX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实施意见》要求,我区人大对XX年公务接待费、公款出境费用、公车购置及运行费进行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专项检查机制

根据市有关规定,我区人大成立了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建军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公”经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从制度上对人大机关“三公”经费支出进行规范。并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究自查中发现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落实,严控各种预算外支出

1、公务接待费用

我区人大XX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 万元,15月实际支出

元,占全年预算比例 。

经查,我区人大上半年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及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情况。

2、公款出国(境)费用

上半年我区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3、公车购置及运行费用

我区XX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预算为 万元,15月实际支出 元,占全年预算比例 。

经查,在公车管理及专项治理中,我区人大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登记上报公务车辆情况;节假日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封存备案制度;实行政府采购购置公务用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或豪华装饰公务用车行为;不存在公车入私户行为;不存在利用职权向企业或区直各部门调换、借用、租用汽车行为。

4、其他公务费用

我区XX年会议支出预算 万元,15月实际支出 元,占全年预算 ;通信费用预算 万元,15月实际支出 元,占全年预算 。其中,3月份召开的禹王台区一届一次会议会务费用,是由区财政拨付的人代会专项经费 万元。

三、完善监管,防控共建长效机制

根据自查结果,我区人大对严格“三公”支出管理,提出了八项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

三是加强对考察及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区参加会议、考察的人数,不安排没有实际意义的公务考察活动。

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单车使用效率。

五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

六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加强公务接待管理,防止公务接待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七是规范大宗购置及办公用品管理。大宗商品购置一律按政府采购规定实施,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

八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禹王台区人大常委会

2***年5月29日

自查报告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促进厉行节约各项措施的落实。根据县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人民银行《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及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永纪字[20xx]19号文件精神,永丰县交通运输局对“三公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公务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局各单位能够充分认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各项措施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设清廉政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完善管理办法,制定过硬的执行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及执行公务卡制度。一是实现了“三公经费”下降目标。全局各单位本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每年有所下降。二是实行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全局各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一年内至少会在本单位内部公布两次以上(即:半年和全年各公布一次);公布内容真实、详细,不仅只公布总额,还公布明细。三是认真执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各预算单位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公务支出项目,均能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三、从自查自纠情况来看:

1、全局各单位“三公经费”等支出真实、合规,达到了下降指标要求。公务接待费用方面:没有违反公务接待原则;没有公款大吃大喝;没有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没有以会议费、培训费等名义报销接待费用;没有把招待费转移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等。公务用车费用方面:没有违规购车、豪华装修车辆,对车辆能够实行定点维修和加油等。出国(境)费用方面:没有利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没有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其他方面:不存在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违规违纪行为。

2、全局各单位“三公经费”及其他行政(事业)经费能够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公开,并做到真实、详细公开。

3、建立了公务卡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执行、报销规范等。

推荐第7篇:科技项目经费审计问题分类

经费审计问题分类

(一)重大经费问题(一类风险)

1、定义

指严重违反《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且已构成严重后果或违法违纪的行为。

2、危害和影响

此类问题发生容易造成违法违纪以及资金损失和浪费的风险。一旦风险事实成立则原则上不予结题。如果风险事实尚未形成,则需责任单位务必整改

3、主要表现(9类)

 未对科技项目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 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 截留、挤占、挪用科技项目经费。  违反规定转拨、转移科技项目经费。  未获市科委批准,擅自变更项目承担主体。 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  自筹资金到位率低于60%。  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 发生设备购置、租赁、测试、化验、加工、对外合作等事项未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二)一般经费问题(二类风险)

1、定义

指在重大经费问题之外,违反《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 题)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但未构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危害和影响

未构成严重后果,或危害较小。对于该类问题,责任单 位可以采取措施进行纠正,或提供情况说明并制定整改措施并承诺在后续工作中规避此类问题的发生。整改后可经主管业务处室审批通过后可进入正常验收结题程序。

3、主要表现(16类)

 课题未执行单独核算但可确认经费支出。  市财政科技经费、自筹经费、其他来源经费以及课题总经费的预算到位率、预算支出率不足90%。

 实际支出与科技任务书及预算评审材料规定预算不符且无批复调整。

 各科目市财政科技经费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差异绝对值大于10%且5万元以上,但未获市科委批准。

 项目起止期外仍有费用支出但未获调整批复。  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 承担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接受经费审计。  购置设备未使用。

 非正常原因设备实物无法盘查且未出具说明。  管理费未提供分摊依据或直接提取。  支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  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咨询费、资料印刷费、劳务费超标准支出。  帐表不符。

 未严格按照科技经费会计核算规定设立记账科目进行核算。  交叉使用科目。

 未提供有效的经费支出原始相关证明性资料。

推荐第8篇: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整改报告

医院工会委员会关于工会经费审计整改报告

省总工会经审会:

2019年7月11日,省总工会经审会派审计人员,对我单位2017年至2018年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下发了审计意见报告,提出我单位在工会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自收到审计报告后,单位领导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现将具体问题整改情况逐一汇报如下: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在今后的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中,严格执行《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与《xx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杜绝超预算支出或是在未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况下无预算支出的现象,全程监管预算执行过程,真正做到“事前有预算,事中有控制,事后有决算”,充分发挥预算的作用。

二、针对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工会财承认错误的同时并积极整改如下:

1、单位根据《xx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我工会2013年制定的工会管理制度重新编制了《xxx医院工会委员会财务管理实施细则》。新细则中明确规定了我工会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等信息,要求经办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活动支付款项时必须向收款方索要合规、有效的发票。在开具发票时,须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发票开具的名称、代码、用途、计量单位、数量等相关信息; 对于不合规、信息不全、内容含糊的发票或是依据不充分、附件不完整的白条支出,工会财务一律不予核销。

2,我单位已按照制度要求补充、完善了2018年气排球、登山、文艺汇演、三八节活动文体活动中人员签到表、活动秩序册、活动留念及经费决算等资料;活动中慰问品发放已补签签收单;新细则中已详细规定关于因活动而误餐、而后组织就餐的,经办人须提供餐费发票、点餐单、考勤表,在申请审批齐全、人均不超60元每餐的标准情况下,方允许核销。

3, 对于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的问题,我工会也和相关科室积极协商整改,在2019年后,离退休职工生病住院慰问由工会改为行政账务承担,对已经由工会经费支出但不属工会列支的费用及超标准列支的费用也已退回至工会账户。

4、针对跨期记账及未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2017年度应收未收到拨缴经费收入、计入了2018年度拨缴经费收入的问题,2017年单位行政账务已按季度上缴工会经费至省总工会,总工会以一定比例折返我工会账户,但比例不定,我工会财务于2017年年末实难确定应收第四季度拨缴经费收入的具体数字,故而无法确认当年的收入具体数,造成工会财务报表中,2017年与2018年工会收入数不具准确性;此外,2018年行政账务应付会费收入未及时转至工会账户,工会账务未进行将应收会费收入计入2018年工会收入,实属我工会财务疏忽所致,为此我工会制定了专门的财务考核办法,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

定期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专业业务知识,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

严格按照《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工会预算,坚决杜绝虚列收入和支出。不挤占、挪用工会经费列支不属于工会列支其他费用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

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核算管理,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完善会计原始凭证相关附件,并保证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规范经费申请审批程序及手续,强化会计审核,出纳支付款项程序,杜绝支付依据不充分发生的费用。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监督机制,按制度设置使用工会会计科目,准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促使内部监督成为督促我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主要手段。

xxx医院工会委员会

2019年8月31日

推荐第9篇:规范“三公”经费的审计思考

规范“三公”经费的审计思考

即墨市审计局 黄吉云

2012年6月28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予以公布,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等机关运行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但公众对“三公”经费的公开仍存在一定程度的质疑,认为概念不清、细则不明,公开的口径模糊等。下面笔者从审计的角度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在因公务招待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出国(境)经费产生的消费。作为“经济卫士”和“免疫系统”的审计机关,一直也没有放松对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对部门“三公”经费支出的关注。由于“三公经费”的公开细化程度不够,导致人们很难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对于不具备专业知识、不清楚相关背景和标准的普通百姓而言,不啻于深奥难懂的“天书”,让人摸不着头脑。笔者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口径不一致。事实上,很多部门除了财政拨款外,还有很多其他收入。对于一些单位的事业收入、非税收入,按照相关政策是自收自支,则没有纳入“三公经费”的支出范围,无法进行监督。而在相关支出中,其余事业收入、非税收入和收入一些不明来源、不合规收入等非财政拨款中,往往隐含着更大的三公支出空间。财政拨款涵盖的内容,都是指“财政拨款”中的“三公经费”支出。

二是混入其他科目列支。为规避“三公经费”的开支数字过大,某些部门和单位会将出国、出境费用变成外出考察交流的票据;将公车加油费在公务费或差旅费中列支;将吃喝招待费在会议费中列支等。

三是权力部门转嫁给相关单位。有些权力部门把本应在单位支出转嫁给相关单位。

四是转移给下属单位或二级机构列支。有些有下属单位或二级机构的部门把本应在单位账面支出的经费直接转移到下属单位和二级机构去,或将相关经费以拨出资金的形式先拨付到下属单位,再通过下属单位列支机关本单位的三公经费。

五是隐藏在单位账外资产或小金库中。有些单位将收取的房租费、二级单位缴纳的管理费、国有资产变卖收益或有意想隐瞒的一些收入未纳入单位财务而抵顶公务、招待、旅游等支出。

六是巧立名目、虚开发票。隐藏“三公经费”的花样繁多,如将“三公”经费开支发票转换成购买办公用品费、单位基建费、材料费、设备购置费等。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不科学,执行中走样。目前,我国预算编制的支出标准体系仍不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现有标准数量较少;一些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与单位工作计划结合不够紧密,导致预算编制不准确、不科学,执行中走样。

二是标准太低、长期未修订,脱离实际。如公务接待费用,现行列支标准是财政部1998年制定的,要求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行政机关中公务接待费超支是普遍现象。

三是内部控制不力,支出有增无减。行政机关三公费用上升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更多是内部控制不严造成。有些单位以出国考察学习为名无实质内容。有一些单位、部门公车费用有增无减,一些乡镇、部门报销假借私人或企业牌照的小汽车购置、燃油、维修、保险等费用,这样做逃避了公车购置时审批监督,但有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公车私用是一直未解决老大难问题,公私不分。公务接待费用开支随意性很大,为目标考核、招商引资、争取项目资金等都要向上级有关单位、个人送礼;一些单位招待费并非是公务招待支出,存在支出控制不严、损失浪费。

四是会计管理职能弱化,职责不清。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比集中核算前有所削弱,对于单位的财务收支,会计只注重票据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而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很少过问。

五是领导重视不够,制度约束乏力。在对财政预算的监督上,广度深度明显不够,存在事前监督跟不上,事中监督插不上,事后监督用不上;党政机关预算、决算公开制度未建立;尚缺乏明确的问责机制,致使一些问题屡查屡犯。

二、“三公”经费审计的方法和内容

(一)审计机关要结合多种审计项目和方法,加大对“三公”经费的审计监督。

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投资审计仍要把“三公”经费支出作为一项重要审计内容。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三公”经费支出典型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应纳入相应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来,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审计机关要在揭示“三公”经费支出问题的同时,看到本质问题和症结所在,找出“三公”经费支出在机制上、制度上、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分析“三公”经费支出难管理的深层次成因,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预防腐败、切实降低行政成本的角度,从体制机制层面关注促进“三公”经费支出公开和提高效益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各部门强化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及时堵塞“三公”经费支出中的漏洞。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不断提高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与水平。

(二)在审计内容上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1、“三公”经费真实性审计。一是关注“三公”经费支出的预算编制标准是否合规、调整变动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二是关注“三公”经费支出内容决算资料对“三公”经费的反映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有无将“三公”经费通过人为分解列入项目经费,有无规避“三公”经费的开支数字过大而转移到其他科目。三是关注“其他收入”。一些单位的事业收入、非税收入等暂没有纳入“三公”经费的支出控制范围,而这些非财政拨款中,往往隐含着更大的三公支出空间,需要进行仔细核查。

2、“三公”经费合法性的审计。一是关注部门有无将出国出境、公车购置与运行以及公款吃喝费用转移至下属单位列支或摊派到企业报销。如有的单位将其他经费拨入到下属单位,或将相关经费以拨出资金的形式先拨付到下属单位,再通过下属单位列支机关职工出国、旅游等费用。二是关注政府部门是否存在 “小金库”。“小金库”来源各异,形式多样,支出去向也往往与 “三公”领域有关,在审计中发现部门有“三公”行为却没有“三公”经费的预算支出,很可能就是“小金库”列支或向下属单位转移、摊派支付,应亟待重视。

3、“三公”经费绩效性的审计。监督“三公”经费的真实、合法性尚不够,更重要的是触及“三公”经费的绩效性。一是审查支出是否为本部门业务活动所必需,其基本用途是否正当,是否产生了应有的管理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否有利于履行政府职能,达到履职目标,如出国(境)费用方面,预定目的是否达到,相关报告和评估反映的结果是否确实。三是审查是否超出相关标准、定额,与同期、同系统(行业)比较情况,保障公务需求情况。如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执行,单车油耗、修理费用节约超支情况,以及有无闲置浪费情况。“三公”经费并非越少越好,更加合理化,是政府和老百姓共同追求的目标。“三公”经费合理标准的确定,要以使政府更有效地履行职责为目标。“三公”经费的合理性,必须通过财政民主加以实现,加强事前控制,加大对政府预算编制的审议,使预算科学、合理、精细、贴近民意;加强事中监督,将公共财政的运行置于阳光之下,接受公众挑剔的目光。“三公”经费开支“花了多少钱”,只要我们政府部门向老百姓、向纳税人说清楚“办了多少事”、“办了那些事”,老百姓认可了、通过了,“三公”经费开支也就合理了。

推荐第10篇: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2013-07-10 16:35 来源:刘克文 财会信报 我要纠错 |打印 | 大 | 中 | 小

目前来说,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不规范,甚至有些管理人员挪用科技项目经费,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通过科技项目经费审计,揭示科技项目经费的运行情况,对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保证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此,笔者将详细介绍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及对审计风险的评估。 审计程序

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如下: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目的基本情况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技项目的基本情况,着重了解科技人员人数及知识结构、研究方向、课题、专利及科技查新报告,了解被审计单位取得各科技项目的有关立项批复、阶段性(如小试、中试、结题)报告。

(二)审计被审计单位是否专户管理、专户存储

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对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单独设置账页核算、实行专户管理。

(三)审查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

审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审查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明细账期末余额是否一致,着重对“未达账款”进行调整,追根溯源,确保科技项目经费的安全完整。审查有无专户银行对账单上有而银行存款明细账无记录的往来业务。如果存在被审计单位专户银行对账单有资金进出,而账面未作处理,或只在账面的“银行存款”科目一进一出的情况,则存在转移科技项目经费的可能。应详细审查往来款项,追查资金去向转回配套资金。

(四)审查有无改变经费用途和改变开支标准

审查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有无改变经费用途。对照科技项目合同书及《科技项目经费决算表》、《设备购置明细表》,详细审查“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是否为与科技项目相关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费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科技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有无借科技项目经费“搭便车”,列支应由管理部门负担的差旅费、各项补贴费等;有无列支与科技项目经费无关的费用,用于建办公室装修、购置办公设备及用品,列支招待费、礼品、旅游费、出租车费用;有无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有无发放与上述科技项目无关的勤杂人员工资、奖金和福利补贴。

审查科技项目经费的开支标准。专家咨询费中,高级职称人员是否在800元/人/天以下,间接费用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5%。

(五)审阅支出凭证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审查对外拨出的协作费是否有协作合同;会议费是否有明确的内容、规模、会期、参加人员及记录;差旅费是否目的、路线不明或时间、日期不详;购买材料有无明细清单及验收证明;有无个体经营户劳务收据;有无白条列支;有无不属于《科技项目合同书》期间的发票;有无提取尚未发生的费用;有无专家咨询费无专家签名表;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有无经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批准,财务部门审核,配套的间接费用是否经财务部门批准。核对科技项目经费支出核算的准确性,入账的及时性。

(六)审查科技项目经费结余的账务处理

审查《科技项目经费决算表》与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一致。审查科技项目结余经费,属于按规定准予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冲销“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方法如下:

(一)科技项目经费审计必须与财务收支工作相结合

有的被审计单位没有建立专账,而是在其他应付款或管理费用中核算,只有将科技项目经费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机结合,才能分清专项应付款支出与经营支出,确认管理费用与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存在串通使用,经营支出是否挤占了科技项目经费。

(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必须与效益审计相结合

在科技项目经费审计的同时,必须结合考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检查研发项目取得的知识产权、项目应用以及市场前景,着重检查项目实施期间已取得的销售收入和新增税利。通过审计,对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给予客观的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审计风险评估

审计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科技项目经费未设专户管理。科技项目经费没有设专户或专门账页单独核算,与本企业的其他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混淆;二是虚假配套。在分期补助方式下,虚走一笔账,将银行借款或其他应付款调入专项应付款作为配套资金,套取科技项目经费后,又原封不动地转回原科目;三是通过往来科目转移科技项目经费,借给关联企业、项目负责人借支或用于非科技项目;四是任意扩大科技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列支与科技项目经费无关的费用;五是超标准列支科技项目经费;六是从科技项目经费中提取管理费;七是虚开发票、虚报支出,套取科技项目经费。

为加强对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减少资金风险,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资金的安全封闭运行,政府在对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过程中,要把好如下“三关”。

一是把好项目立项关。科技部门每年要提前安排下一年度的科技项目指南,并对项目进行调研和论证,报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然后由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项目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是把好手续完善关。项目批准后,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计划,并附项目预算,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根据申请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用款协议,必要时要经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然后进行资金拨付,从而为资金的安全运行提供法律保证上。

三是把好事后监督关。1.科技三项费用实行决算管理制度,在项目完工时要对项目的安排和使用进行决算,并填制决算表和分析报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鉴定和验收。2.科技、财政部门要对科技资金进行跟踪监督,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按资金使用合同及时清收到期的资金,对有偿拨款不能按期偿还的项目承担单位,要查明原因,并要求用款单位及时提交用款延期申请,续签用款协议,以减少资金的运行风险,3.审计部门要对科技三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以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1。滞留经费、延缓拨付。有的主管部门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对于财政拨付的科研资金,未能及时安排拨付,将资金滞留在主管部门,从而影响了科研项目的正常运作。如20xx年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安排某市项目款299万元,当年项目款已全部拨付给市科技局,而市科技局实际只拨付229万元,尚有70万元未拨付,滞留金额占项目款的 23.41%;某区科委20xx年在到位的项目经费69万元中,实际只拨出 46万元,尚有23万元未拨付给项目单位,滞留金额占项目款的 33.33%。

2.挤占经费、挪作它用。科技主管部门掌握大量的科研经费,履行着分配、安排科研经费的职责。但是,有些科技主管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左右科研经费的分配,并从中为自己谋利。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管部门通过挤占科研经费弥补自身的行政经费不足,如在主管部门设立的课题中列支了与课题无关,本应由行政经费开支的有关会议费、差旅费等内容;二是科技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能处室挤占基层科研单位的课题经费,在科研单位的课题经费中列支了本应由科技主管部门负担的差旅费、各项补贴费等,而基层科研单位为了今后能争取到课题经费,不得不违规列支与他们无关的费用。同时在审计中也发现一些基层科研单位自身也存在挤占挪用现象。如由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与某电子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微型条码打印机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资金30万元,被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挪用于大楼基建20万元。

3.虚设课题、转移资金。有些部门为了获取科研经费用于自身的日常开支,采取与基层科研机构相互串通的办法,由科研单位申报课题取得科研经费,而后将科研经费从申报单位转至这些部门。如我们在审计某研究院的科技专项经费时,在支出中发现有一笔专项经费转至某协会,随后审计人员跟踪审计该协会,经核对查明,这笔专项经费系研究院虚设课题,取得经费20万元后,除了留下部分手续费外,余款18.5万元全部转至该协会,用于协会的各种补贴、餐费等与课题无关的开支。

4.未按合同使用经费。按照科技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及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科研单位在申请科研经费时,必须与科技主管部门签订科技合同,实行合同化管理,资金专款专用。合同中对经费的使用范围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科研单位的经费使用往往超越了合同规定的范围。在审计抽查中发现部分基层用款单位存在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开支,不符合项目合同所规定的开支范围。

5.计划安排不符规定。有的主管部门在安排项目计划时,未按三项费用管理规定的要求,擅自将非科研项目的经费夹带安排,使得项目计划缺乏严肃性、科研经费预算失去真实性。如由某中心承担的“马尾松营养高效基因型选育林的研究”项目,当年经费安排37万元,科技主管部门在该项目合同拨款用途的其他费用下夹带安排某县科技扶贫款30万元。某大学的“重大项目立项评估”项目拨款7万元,实际是科技主管部门的业务处用于开支重大项目立项评估会议费,并非科研项目。

6.监管不力、影响效益。科技主管部门不仅履行着科研经费的分配职责,而且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承担着监督管理的义务。从这几年的审计中,我们发现一些科技主管部门只重视资金的分配,却忽视了资金的监管,甚至出现“一拨二转三不管”的现象。有的项目没有及时组织验收;有的没有认真执行项目追踪反馈制度,经审计抽查发现有部分上年安排的计划项目,资金也已拨款到位,但至次年末仍未使用;对项目用款单位没有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导致部分基层用款单位存在挤占、挪用科技专项现象。由于监管不到位,制约了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甚至有的项目单位因倒闭而直接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

第11篇: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2013-07-10 16:35 来源:刘克文 财会信报 我要纠错 |打印 | 大 | 中 | 小

目前来说,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不规范,甚至有些管理人员挪用科技项目经费,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通过科技项目经费审计,揭示科技项目经费的运行情况,对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保证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此,笔者将详细介绍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及对审计风险的评估。

审计程序

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如下: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目的基本情况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技项目的基本情况,着重了解科技人员人数及知识结构、研究方向、课题、专利及科技查新报告,了解被审计单位取得各科技项目的有关立项批复、阶段性(如小试、中试、结题)报告。

(二)审计被审计单位是否专户管理、专户存储

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对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单独设置账页核算、实行专户管理。

索取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经费的计划,将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经费的计划与被审计单位明细账页核对,审查经费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到位,有无少拨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全部作“专项应付款”入账、是否专户存储。

(三)审查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

审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审查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明细账期末余额是否一致,着重对“未达账款”进行调整,追根溯源,确保科技项目经费的安全完整。审查有无专户银行对账单上有而银行存款明细账无记录的往来业务。如果存在被审计单位专户银行对账单有资金进出,而账面未作处理,或只在账面的“银行存款”科目一进一出的情况,则存在转移科技项目经费的可能。应详细审查往来款项,追查资金去向转回配套资金。

(四)审查有无改变经费用途和改变开支标准

审查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范围,有无改变经费用途。对照科技项目合同书及《科技项目经费决算表》、《设备购置明细表》,详细审查“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内容,是否为与科技项目相关的设备费、材料费、测试费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科技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有无借科技项目经费“搭便车”,列支应由管理部门负担的差旅费、各项补贴费等;有无列支与科技项目经费无关的费用,用于建办公室装修、购置办公设备及用品,列支招待费、礼品、旅游费、出租车费用;有无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有无发放与上述科技项目无关的勤杂人员工资、奖金和福利补贴。

审查科技项目经费的开支标准。专家咨询费中,高级职称人员是否在800元/人/天以下,间接费用一般不超过直接费用5%。

(五)审阅支出凭证是否真实合法有效

审查对外拨出的协作费是否有协作合同;会议费是否有明确的内容、规模、会期、参加人员及记录;差旅费是否目的、路线不明或时间、日期不详;购买材料有无明细清单及验收证明;有无个体经营户劳务收据;有无白条列支;有无不属于《科技项目合同书》期间的发票;有无提取尚未发生的费用;有无专家咨询费无专家签名表;科技项目经费的使用有无经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批准,财务部门审核,配套的间接费用是否经财务部门批准。核对科技项目经费支出核算的准确性,入账的及时性。

(六)审查科技项目经费结余的账务处理

审查《科技项目经费决算表》与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一致。审查科技项目结余经费,属于按规定准予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冲销“专项应付款”,其余部分作为“资本公积”处理。

审计方法

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方法如下:

(一)科技项目经费审计必须与财务收支工作相结合

有的被审计单位没有建立专账,而是在其他应付款或管理费用中核算,只有将科技项目经费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机结合,才能分清专项应付款支出与经营支出,确认管理费用与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存在串通使用,经营支出是否挤占了科技项目经费。

(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必须与效益审计相结合

在科技项目经费审计的同时,必须结合考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检查研发项目取得的知识产权、项目应用以及市场前景,着重检查项目实施期间已取得的销售收入和新增税利。通过审计,对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给予客观的评价,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审计风险评估

审计风险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科技项目经费未设专户管理。科技项目经费没有设专户或专门账页单独核算,与本企业的其他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混淆;二是虚假配套。在分期补助方式下,虚走一笔账,将银行借款或其他应付款调入专项应付款作为配套资金,套取科技项目经费后,又原封不动地转回原科目;三是通过往来科目转移科技项目经费,借给关联企业、项目负责人借支或用于非科技项目;四是任意扩大科技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列支与科技项目经费无关的费用;五是超标准列支科技项目经费;六是从科技项目经费中提取管理费;七是虚开发票、虚报支出,套取科技项目经费。

为加强对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减少资金风险,最大限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资金的安全封闭运行,政府在对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管理过程中,要把好如下“三关”。

一是把好项目立项关。科技部门每年要提前安排下一年度的科技项目指南,并对项目进行调研和论证,报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然后由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项目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是把好手续完善关。项目批准后,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计划,并附项目预算,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根据申请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用款协议,必要时要经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然后进行资金拨付,从而为资金的安全运行提供法律保证上。

三是把好事后监督关。1.科技三项费用实行决算管理制度,在项目完工时要对项目的安排和使用进行决算,并填制决算表和分析报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鉴定和验收。2.科技、财政部门要对科技资金进行跟踪监督,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按资金使用合同及时清收到期的资金,对有偿拨款不能按期偿还的项目承担单位,要查明原因,并要求用款单位及时提交用款延期申请,续签用款协议,以减少资金的运行风险,3.审计部门要对科技三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以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防止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1。滞留经费、延缓拨付。有的主管部门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对于财政拨付的科研资金,未能及时安排拨付,将资金滞留在主管部门,从而影响了科研项目的正常运作。如20xx年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安排某市项目款299万元,当年项目款已全部拨付给市科技局,而市科技局实际只拨付229万元,尚有70万元未拨付,滞留金额占项目款的 23.41%;某区科委20xx年在到位的项目经费69万元中,实际只拨出 46万元,尚有23万元未拨付给项目单位,滞留金额占项目款的 33.33%。

2.挤占经费、挪作它用。科技主管部门掌握大量的科研经费,履行着分配、安排科研经费的职责。但是,有些科技主管部门利用手中的权力,左右科研经费的分配,并从中为自己谋利。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管部门通过挤占科研经费弥补自身的行政经费不足,如在主管部门设立的课题中列支了与课题无关,本应由行政经费开支的有关会议费、差旅费等内容;二是科技主管部门的有关职能处室挤占基层科研单位的课题经费,在科研单位的课题经费中列支了本应由科技主管部门负担的差旅费、各项补贴费等,而基层科研单位为了今后能争取到课题经费,不得不违规列支与他们无关的费用。同时在审计中也发现一些基层科研单位自身也存在挤占挪用现象。如由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与某电子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微型条码打印机系列产品”项目,该项目资金30万元,被开发区建设发展总公司挪用于大楼基建20万元。

3.虚设课题、转移资金。有些部门为了获取科研经费用于自身的日常开支,采取与基层科研机构相互串通的办法,由科研单位申报课题取得科研经费,而后将科研经费从申报单位转至这些部门。如我们在审计某研究院的科技专项经费时,在支出中发现有一笔专项经费转至某协会,随后审计人员跟踪审计该协会,经核对查明,这笔专项经费系研究院虚设课题,取得经费20万元后,除了留下部分手续费外,余款18.5万元全部转至该协会,用于协会的各种补贴、餐费等与课题无关的开支。

4.未按合同使用经费。按照科技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及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科研单位在申请科研经费时,必须与科技主管部门签订科技合同,实行合同化管理,资金专款专用。合同中对经费的使用范围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科研单位的经费使用往往超越了合同规定的范围。在审计抽查中发现部分基层用款单位存在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单位的人员经费开支,不符合项目合同所规定的开支范围。

5.计划安排不符规定。有的主管部门在安排项目计划时,未按三项费用管理规定的要求,擅自将非科研项目的经费夹带安排,使得项目计划缺乏严肃性、科研经费预算失去真实性。如由某中心承担的“马尾松营养高效基因型选育林的研究”项目,当年经费安排37万元,科技主管部门在该项目合同拨款用途的其他费用下夹带安排某县科技扶贫款30万元。某大学的“重大项目立项评估”项目拨款7万元,实际是科技主管部门的业务处用于开支重大项目立项评估会议费,并非科研项目。

6.监管不力、影响效益。科技主管部门不仅履行着科研经费的分配职责,而且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承担着监督管理的义务。从这几年的审计中,我们发现一些科技主管部门只重视资金的分配,却忽视了资金的监管,甚至出现“一拨二转三不管”的现象。有的项目没有及时组织验收;有的没有认真执行项目追踪反馈制度,经审计抽查发现有部分上年安排的计划项目,资金也已拨款到位,但至次年末仍未使用;对项目用款单位没有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导致部分基层用款单位存在挤占、挪用科技专项现象。由于监管不到位,制约了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益,甚至有的项目单位因倒闭而直接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

第12篇:南京审计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南京审计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一、总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合理、高效使用,推进我校科研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江苏省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借鉴国内其他高校经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按照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不同,本办法管理的项目经费主要包括三大类:

1、纵向课题经费: 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级财政拔款。

2、横向课题经费: 指学校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各种非财政拔款。

3、校级课题经费:指由我校批准立项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基本要求是:执行财务制度,用于项目研究,执行预算标准,合理节约使用,确保按期决算。

二、基本管理办法

第四条 科研项目经费开支实行项目负责人(主持人)负责制。科研项目经费由科研处和财务处共同管理。

第五条 科研项目负责人是其主持项目的经费使用责任人,负责制定科研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审核项目经费报销凭证,接受科研和财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经费开支必须按项目申请书中的预算项目列支,且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为了保证研究工作顺利进行,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如遇出国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项目负责人需到科研处办理“科研项目委托代管手续”。经批准后,科研处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处变更经费主管负责人。未办理代管手续的,科研处将通知财务处中止该项目经费的使用。

第六条 科研处负责科研项目经费的预算、监督管理,办理纵向项目经费预算变更申请,下达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经费,发放科研项目经费卡,对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

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实行统一核算、集中管理、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由财务处和科研处核实到经费所属项目,并核发科研项目经费本(卡)。经费本(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七条 财务处负责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报销、核算及其管理。具体负责到校经费的入账、提扣,开设项目经费账户,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办理项目经费报销手续,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

第八条 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科研项目经费一般应于项目完成(结题)后1年内办理经费决算手续,逾期将注销结余经费。

三、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第九条 科研项目经费按其来源不同,开支范围有所区别。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是科研经费支出范围的具体执行依据。

第十条 纵向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及有关比例原则上按照项目申报书中经费预算的规定执行,在实施中可按照各预算子项目10%的幅度调整使用。

纵向课题学校配套经费的开支范围及比例如下:

直接经费,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确指的、可直接计入项目成本的费用。包括:人员费(指学生助研津贴)、专用设备使用费、资料费、燃料及动力(含汽油、过路和过桥费等)、差旅费、网络使用费、外协测试化验与加工费、出版物(包括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等)事务费、会议费、修缮费。直接费用不应低于学校配套经费总额的70%。

间接费用,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需要分摊或分配、难以直接计入项目成本的费用。包括:设备购置费、通用设备使用费、房屋占用费、外协费用、专家咨询费、接待费、通讯费、公关费、办公用品费。间接费用比例不应超过学校配套费用总额的30%。

第十一条 横向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及其有关比例的具体规定:

开支范围:原则上以课题申请书中预算项目执行。横向课题经费不得用于非课组成员和课题组非本项目研究开支。横向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和比例是:直接费用(具体项目同第十条,下同)开支比例不低于60%,间接费用开支比例不超过40%。

第十二条 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开支费用涉及的税收自理。

资金预借、经费报销必须按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如需要使用配套经费购买固定资产等仪器设备、而项目预算书中又没有标注的,需要向科研处提交购买申请,获批后按照固定资产采购程序执行,并办理登记入库和领用手续,其产权归南京审计学院。

纵向课题学校按照项目或合同经费总额5%提取科研项目管理费(低于200元的以200元计,有总额上限规定的不超过规定标准)。横向课题按经费总额的2%收取管理费。该费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统一使用,统一管理。抵扣科研工作量和领取奖励的横向课题,其项目管理费和资源使用费分别按不超过10%的标准提取。

第十三条 校级课题经费开支范围及其比例按照项目申报书中预算项目项目执行。不安排以下三项费用开支:(1)劳务报酬;(2)礼品费;(3)餐费。校级课题不提项目管理费和资源使用费。

四、经费决算

第十四条 科研项目按期完成或提前完成并经鉴定或验收合格者,应及时办理结题手续,注销原经费卡。

第十五条 项目结余经费不得用于奖金发放和福利,或归项目成员所有。课题结余资金可按照规定用于科研仪器设备运转的维护、人才培养及其研究发展项目的预研和启动等。

第十六条 项目组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其研究工作而要求中止或撤消原定项目,或项目下达单位及委托单位因某种原因要求中止或撤消原定项目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报告,有关院所应将具体情况及时报告科研处,并共同商讨剩余经费的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科研项目经费监督和管理,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进行抽查,以保证科研项目经费合理使用。

五、附

第十八条 上述规定若与任务下达(委托)单位管理办法不一致,可参照任务下达(委托)单位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二00九年七月十日

第13篇:湘潭大学工会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湘潭大学工会经费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审计工作,规范工会审计行为,保证资金安全,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维护工会资产安全,湘潭大学校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坚持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建立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审计监督制度。

第三条 工会审计是指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依照《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对工会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与效益实施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 工会审计遵循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

第五条 工会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中,应当恪守依法审计、正直坦诚、客观公正、勤勉尽责、保守秘密等基本审计职业道德和审计纪律。

第六条 工会审计业务上应当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经费审查委员会和组织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

第七条 校工会应该保证经审委开展审计活动的审计经费。

第二章 工会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八条 经审委应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考察、同时报批、同时选举产生。

第九条 经审委委员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担任并经民主选举产生。

工会经审委委员人数不少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人数的20%,最低不少于5人。经审委委员中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

第十条 工会主席、分管财务和资产的副主席、校工会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审委委员。

第十一条 经审委主任应由具有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人员担任,纳入同级工会领导干部序列。经审委主任的任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上一级经审委的意见。

第十二条 工会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

第十三条 工会审计人员不得从事被审计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在办理审计事项中,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对被审计单位需要保密的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 工会审计职责

第十四条 经审委对同级工会及下一级工会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经费计提和拨缴情况;

(三)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资产的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五)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工程;

(六)对外投资情况;

(七)财务管理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八)经费使用效益和资产经营效益情况;

(九)撤并时的财务清算情况;

(十)工会管理和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捐赠资金、各类基金的收支情况;

(十一)工会各类票据的购领、印制、核发、使用、保管、核销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审计的有关事项。以上事项,必要时可以进行延伸审计。

第十五条 经审委应当在审计职责范围内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经审委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十六条 经审委应当配合协助上级经审委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第十七条 经审委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或学校内部审计机构对经审委负责并报告审计结果。

第四章 工会审计权限 第十八条 经审委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提供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电算化数据以及与其经济活动相关的计划、批文、合同等其他资料。

第十九条 经审委有权审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电算化数据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相关的资料、资产。

第二十条 经审委有权对审计涉及的相关事项,向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相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二十一条 经审委有权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相关的资料,采取暂时封存的措施。

第二十二条 经审委有权对正在进行的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在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二十三条 经审委有权对审计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第二十四条 经审委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重大资产损失等问题,有权向同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经审委报告。

第五章 工会审计程序

第二十五条 经审委根据同级工会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上级经审委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十六条 经审委确定审计项目后,成立审计组,根据情况制订审计实施方案。

第二十七条 经审委应当于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报经审委主任批准后,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二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对所提供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并为开展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十九条 审计组通过审查财务资料、有关文件和会议记录,核实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等方式开展审计,取得审计证据,做好审计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十条 审计组对相关事项实施审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控制制度作出审计评价,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形成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应当向审计组回复书面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同无异议。

第三十二条 经审委审核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研究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后,出具经审委的审计报告,并将经审委的审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

第三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自收到经审委的审计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给出具审计报告的经审委。

第三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或者相关责任人员对经审委作出的审计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以向出具审计决定的上一级经审会书面申请复审。上一级经审委自收到书面复审申请之日起60日内,应当作出复审决定。复审期间执行原审计决定。

第三十五条 经审委应当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督促其落实整改意见。

第三十六条 经审委应当每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十七条 经审委对办理的审计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复审、审计回访等,按照工会审计业务公文处理规定和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建立档案。

第三十八条 经审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简化审计程序。

第六章 工会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会经审委应当向同级工会提出处理建议。同级工会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给予相应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一)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

(二)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有关财务会计资料、经营资料以及其他文件资料的;

(三)转移、隐匿违法所得的;

(四)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五)授意、指使、强令审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规定的;

(六)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

(七)拒绝、阻碍检查,或者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

第四十条 工会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处理:

(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工会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泄露相关秘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一条 单位或者个人在工会审计活动中,违反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校工会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参照学校《湘潭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4篇:实验室经费分类管理和审计制度

实验室经费分类管理和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保证实验室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调动科研人员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实验室科研水平和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室科研项目经费是指以研究人员个人或团队为主争取的各类科学研究项目和科技服务项目的经费。

第三条

实验室经费管理、使用的原则是:“量入为出、合理安排、专款专用、杜绝浪费”。

第四条

厅、局级及其以上级别的纵向科研项目、横向课题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根据课题计划自主使用,科技开发办、财务科、审计科依照相关规定监督管理。科研经费到帐上册,由科技开发办向课题负责人发放经费指标本,由财务科按项目负责人建立单独账户,经费可跨年度使用。

课题负责人按照项目的经费预算计划,依照年度进展情况合理安排经费的使用,负责经费使用的签字审核,报院分管领导审批后到财务科报销;科技开发办对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进行目标管理,依照各课题年度进展安排及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对实验室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向财务科提供课题组能否继续使用科研经费的依据;财务科依据科技开发办 提供的相关信息,按照研究院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核报销实验经费开支。

第五条

各类实验室经费购买仪器设备由课题组按照计划内容提出申请,科技开发办审批,按照研究院有关仪器设备采购的规定程序报院采购部门采购。

第六条

实验室科研经费的使用要符合科研项目管理规章制度、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实验室人员的工作劳动收入纳税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七条

实验室经费实行不定期审计制度。根据需要,我院审计科会同财务科、科技开发办对实验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不定期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对经费使用管理好的实验室进行表扬,对差的要根据情况提出诫勉、免职等处理意见,报党委审批。

第15篇:工会经费审计方式及实践

工会经费审计方式及实践

从2011年起,每年适时组织6个镇(街、区)工会开展经费收缴、财务处理评比和交叉审计。通过交叉审计,我们发现各镇(街、区)工会不同程度地存在票据使用不合规、费用集中在年底突击支付、报销手续不齐全等问题。交叉审计不仅激发了基层经审委员的工作热情,也提高了经审工作专业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近年来,市总经审办根据全国总工会经审会《关于加强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通知》的要求,加强了对国家财政和上级工会拨付的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金秋助学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同时,对扬中职工保险互助会代办处职工互助互济保险和劳模补充保险收入及支出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对审查发现的会计资料缺失、坐收现金等情况出具专题审计报告,并通过后续审计,促进了问题的整改。 (一)弥补了经审力量的不足

市总工会经审办工作人员一般维持在1-2名,仅凭工会自身的经审力量很难完成工作任务,借助外部力量对工会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如,审计和税务部门人员的积极参与,既可以弥补工会内部审计自身力量和业务知识的双重不足,又能增强审计结果的可信度,提高工会干部依法审查审计的能力和水平。 (二)促进了工会经费收、管、用

表现在:(1)审计发现未独立建账核算的有17家工会,占被审计单位总数的10.2%,要求及时整改;(2)审计发现未落实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的有31家工会,占被审计单位总数的18.7%,要求纠正;(3)发现欠拨本级工会60%部分工会经费的45家单位,占被审计单位总数的27.1%,通过审计追缴到账率达67%;(4)发现欠解上级工会40%部分工会经费的75家单位,通过审计追缴到账率达79.21%。 (三)提高了工会经审干部业务素质

在近几年的工会经审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逐步建立了以经审组织为主体,以经审干部为主力,以特邀审计员和社会审计力量为补充的经审工作新格局。同时,我们还在每年的经审活动结束后,联合审计、地税举办工会经审干部的业务培训班,多措并举,切实提高了经审干部的综合素质。

(四)扩大了工会组织的影响

工会经费审查组织方式在工作中显示出多样性、广泛性和权威性。在具体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还积极宣传《工会法》、《中国工会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把工会财务手册、工会财务账簿及《基层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达标标准》等财务审计资料直接送到企业财务和经审人员手上,受到了基层单位的普遍欢迎,从而扩大了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

第16篇:社会保险审计问题分析及整改措施

审计问题分析及整改措施

今年3月份以来,我区社保接受国家和省纪检部门的审计。期间,我区和市直部门做了大量的准备和查询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安排和要求,认真细致提供基础数据,同时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对模糊数据及时分析、解释,对问题数据及时处理、整改,各项工作逐项落实、井井有条,各阶段审计充分沟通、有条不紊。

一、我区社保配合上级部门,按照审计科目和要求,将发现的所有问题逐一分析和解释,综合分类如下:

1、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8%。发生原因:

(1)、档案托管人员1720—2500基数范围内缴费比例比单位缴费比例低6个百分点;

(2)、托管人员转入单位参保,2011年比例为12%,如威海市迪科净油机设备厂编号为010028881002607113的参保人员;

(3)、审计数据查询不准,如个人编号为010030000000011103的参保人员,是档案托管人员,单位缴费比例本来就是12%,数据正确,但审计查询出的数据却显示该参保人是威海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工伤户头里的人员;

(4)、2011年部分月份是在托管户头里按照12%缴纳的,

剩余月份转入公司按照18%缴纳,如威海鲁东驾驶员培训中心个人编号为010028881002023589的参保人员;

(5)、大龄人员的缴费比例和托管人员比例相同,单位缴费比例也是12%,如户头:威海神道口村(大龄养老)。

2、少缴保费_10_12列_威海市高区_企业养老_单位缴费比例低于18%少缴金额问题。由于托管人员缴费比例单位部分就是12%,因此没有少缴保费。

3、选择性参保问题。

(1)、按照缴费人员类别设臵参保险种。具体情况:村办企业只缴纳养老和生育保险,大龄专户只缴纳养老保险,档案托管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和生育保险,企业缴纳五险,工伤专户只缴纳工伤保险。

(2)、企业职工在我区重复登记办理增加手续,选择性参保。如西港水产有限公司,2011年42人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和失业,16人缴纳工伤保险;2012年22人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和失业,16人缴纳工伤保险。

(3)、办理五险,但选择性缴纳保险。威特尔机械仪表制造厂医疗缴纳至2011年7月,但其他四险缴纳至2009年12月。

4、少缴保费_10_12列_威海市高区_企业养老_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汇总问题。

(1)、按照最低社平工资计算个人应缴额比个人实缴多

5550691.06,是因为补缴临时工养老保险和田村镇办工人养老保险基数按照100补缴的。

(2)、按照最低社平工资计算单位应缴额比单位实缴多12451498.04,也是因为比较临时工和田村镇办工人养老保险按照当时基数补缴的。

5、少缴保费_10_12列_威海市高区_企业养老_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明细问题。

(1)、前154行都是单位人员重复缴费账户有退款情况,如威海海悦国际饭店有限公司单位个人编号为010038881003900805的职工;

(2)、155行—165行都是基数更改后补差额的情况,如威海双丰昕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个人编号为010008881000074926的参保职工;

(3)、166行以后的基数都大于1500,没有问题。

6、重新核实_个人账户分配错误_43列_威海全市2011(3710AA)问题:表中列出的是全市的数据,该问题属系统问题。

7、机关事业养老欠缴滞纳金问题的解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收滞纳金。

8、重新核实_减免保费_17_18列_威海市企业养老个人基数大于单位基数(3710AA)问题:单位缴费单据中有个人补缴养老保险的情况。

9、企业欠缴滞纳金:未收滞纳金。

10、重新核实_未计入个人账户利息_43_45列_威海全市明细(3710AA)问题:系统自动计息。

二、针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我区对以下四类情况需要进行整改:

1、企业职工在我区重复登记办理增加手续,选择性参保。如西港水产有限公司,2011年42人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和失业,16人缴纳工伤保险;2012年22人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和失业,16人缴纳工伤保险。

整改措施:强制企业人员在我区全部参加五险。

2、办理五险,但选择性缴纳保险。威特尔机械仪表制造厂医疗缴纳至2011年7月,但其他四险缴纳至2009年12月。

整改措施:不允许单独缴纳某一险种,必须五险一票征缴。

3、基数更改后补差额的情况。如威海双丰昕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个人编号为010008881000074926的参保职工。

整改措施:不允许补缴基数差额部分的保险,可以在第二年通过提高缴费基数的方式进行补缴。

4、企业未收滞纳金问题。

整改措施:尽快开展收取滞纳金工作,达到通过制度进行催缴的效果。

第17篇: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意见书

关于对县总工会经费

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意见书

根据全市、县总要求对同级工会经费加强审计监督的指示精神,县总经审办于2011年4月对县总工会经费201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县总财务部提供了账簿、凭证及会计报表等资料,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收支情况及审计评价

1、财务收支情况:2010年收入合计为31.19万元,其中:拨交经费收入25.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4万元,事业收入1.05万元,其它收入0.49万元。支出合计为30.39万元,其中:工会行政费10.24万元,工会业务费9.11万元,职工活动费支出2.0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65万元,其它支出4.37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经费节余0.99万元,滚存经费节余1万元。

2、审计评价:一年来县总工会采取了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了对工会经费的收交力度,使工会经费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账务部编报的2010年度本级收支决策遵循了真实、全面、客观的原则,准确反映了市总全年收支实际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

1、2010年总支出比预算减少5万元,各项支出与预算相 1

比有所下降但与2009年决算相比仍有增长,反映县总根据年初预算对各项支出进行了很好的控制,但还应进一步下压预算,严控支出。

2、补助下级经费偏少,2010年补助下级支出4.65万元,比去年增加了1万元,比预算减少2万元。

三、对有关问题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1、各项支出的说明还应进一步细化,对一些大的支出项目是如何使用的,应有更具体的说明。

2、预算应坚持工会经费服务职工群众的方针,建议对各项行政开支进行更大幅度的压缩,提高职工活动费、工会业务费以及对下补助的比例。对基层工会的经费补助和救济慰问等力度应进一步加大。

3、县总还需进一步增加收入,严控支出。

绛县总工会经审办

二0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第18篇: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年度审查审计制度

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年度审查审计制度

1、根据工会财务制度的要求,对区总本级、乡镇、街道、园区工会工作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的上年度工会经费财务收支情况、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时间:每年上半年审计上一年度的情况。

3、由各级工会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报表、账册、凭证,作相关说明。

4、审查审计工作由区总工会经审会或基层经费审查委员会完成。

5、审查审计小组审计完成后,需形成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通报各级工会财务部门和主要领导,同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各级工会根据审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报告报审计组。

7、审计组在下一年度,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第19篇: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经费管理办法

县审计局

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经费管理

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审计人员依法、科学、文明、廉洁、高效审计,根据审计署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和《省审计厅关于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项规定的通知》(*审发„2000‟60号),参照《*市审计局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纪律“八不准”经费是指审计人员实施项目审计、审计调查、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专案审计、跟踪审计、对审计项目现场实时进行的质量检查和廉政监督等期间发生的符合有关规定并应在本单位报销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和杂费等。

第三条 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一)县内审计

1、审计组在县内城区实施审计,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计发外勤经费15元,不再报销其他费用,不再申请车辆接送。

2、审计组在县内乡镇(不包括会师镇)实施审计,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计发外勤经费15元;申请车辆接送的,不再报销交通费,不申请车辆接送的,每个项目报销交通费100元;

- 1

(二)办公室根据核定的审计工作量,逐项测算出审计项目“八不准”经费定额。

(三)各审计组要加强绩效管理,树立节俭意识,严格按照核定的经费定额内完成审计任务。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审计时间的,应按程序报局长审批。

第八条 审计经费的预借和报销

(一)各审计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审计经费的管理,按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经费的预借和报销手续,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应加强审计经费管理。

(二)审计工作结束后10日内,审计组要填制《*县审计局审计“八不准”经费报销单》,由审计组相关人员,经办人和审计组组长签字,经分管领导审签后,附《审计通知书》复印件及有关凭证,按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按月办理报销审批手续。

第九条 监督检查

(一)审计组进点时,必须公布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调查)通知书时,同时送达《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审计人员保密守则》和《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反馈表》,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二)各审计组长为审计经费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加强对本审计组经费报销的监督检查,不得弄虚作假套取补贴,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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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大学中层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实施办法

****大学中层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实施办法

(校长办公会讨论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监督学校各中层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规范经费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湖北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鄂财教发[2016]38号)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层单位,是指学校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教学及科研机构、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层单位经费,是指纳入预算范畴、以不同形式或渠道划拨给所属单位的各项资金以及经营、服务所得(教职工工资及其保险费、基本建设及修缮资金除外)。

根据需要,审计处可以对学校控股的对外投资单位实施审计。 第四条

在制定中层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审计计划时,可以考虑利用国家审计机关、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结果以及学校审计处自身开展的专项审计与调查等其他类型审计结果,避免重复审计。

第五条 根据审计工作任务情况,经学校同意后,可邀请社会审计机构及有关人员参与审计。

第六条

审计应遵循依法依规、独立客观、统筹兼顾、公开透明的原则和“三年一轮,一审三年”的原则。

第七条 中层单位经费使用情况审计程序:

(一)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处每年选取三分之一左右中层单位列入审计年度计划,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纳入审计的时间跨度原则上为前三年,重点审计上一年度。

(二)审计准备工作:

1、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前期调查摸底,制定审计方案,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2、提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3、召开进点会议,说明审计目的,提出配合要求。

4、发布审计公告,张贴审计纪律公告。

5、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审计承诺,以书面形式简要介绍本单位经费管理的总体情况。

(三)审计实施过程。根据审计方案所列内容与进度安排,通过调查、审核、观察、分析性复核、抽样和座谈、问卷调查、函询等方法,具体对经费的控制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取证、分析和评价,填写审计工作底稿。

(四)撰写审计报告。汇总审计工作底稿并撰写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发送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审计处反馈意见复核修改审计报告,送分管校领导审批,形成正式审计报告,送被审计单位。整理审计资料并归档。

(五)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审计处适时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建议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第八条 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内容包括:

(一)审查经费管理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包括经费开支决策与审批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有效性,业务流程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经费执行结果的公开、透明及其接受群众监督的情况。

(二)审查各项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报销手续的完备性。

(三)审查部分具有经费管理职能的部门编制二级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四)审查调整预算所执行的审批程序情况。

(五)经费使用绩效评价。

第九条

审计项目应当在学校媒体发出公告,审计过程应当接受学校监督机构及全体教职员工的监督。

第十条

审计结果按规定分别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十一条 审计结果可供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各项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时参考。

第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应提供审计相关资料。主要包括学校及本单位有关管理制度与规定;业务办理操作流程;授权审批制度;大额经费开支决策有关会议记录、纪要、文件;预算经费下拨文件;经费支出有关凭证、账簿、报表等。

第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对于执意阻挠、拒不配合审计工作以及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长期不落实、不到位的,由审计处按规定程序报学校追责问责。

第十四条

审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保持应有的职业操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应加强监督,对于违反审计纪律以及渎职、失职的,应严肃查处。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学校审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经费审计整改措施
《经费审计整改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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